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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防 波 堤 : 石 斑 雀 鯛 方 蟹 岩 蟹 貳 海 岸 生 態 一 棲 地 生 態 1 潮 上 飛 沫 區 林 投 沙 岸 : 藍 綠 藻 海 蟑 螂 陸 蟹 沙 蟹 扁 跳 蝦 寄 居 蟹 2 礁 岩 礫 石 區 姑 婆 嶼 巨 礫 海 岸 : 螺 類 貝 類 海 膽 青 海 菜 紫 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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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論 著 背 背 背 背 背 性 別 : 國 外 研 究 樣 本 中 之 受 害 者 以 女 性 占 多 數, 各 研 究 顯 示 之 比 例 在 50% 至 75% 之 間 國 內 之 研 究 亦 發 現 受 害 者 以 女 性 為 多, 高 達 95% ( 劉 文 英, 2005) 年 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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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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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 )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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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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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多 發 性 硬 化 症 復 發 患 者 照 護 經 驗 消 失, 疾 病 進 入 緩 解 期, 隨 著 病 程 反 覆 進 展, 當 髓 鞘 完 全 被 破 壞 時, 就 會 造 成 永 久 性 的 功 能 喪 失 [1] 其 真 正 的 致 病 原 因 不 明, 但 較 常 出 現 在 高 緯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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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lung Special Educational Publication Contents 目 No. 7 壹佰零參年/12月號 錄 夢想 希望 進行式 特教相關花絮 焦點特搜 學者的話 語言障礙兒童的鑑定... 錡寶香 04 聽能管理 從你我做起...雅文兒童聽語文教基金會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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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評 估 病 人 疼 痛 程 度 : 無 論 病 患 能 否 清 晰 表 達, 皆 應 以 有 效 度 易 執 行 的 評 估 量 表 來 判 斷 病 患 之 疼 痛 強 度 2.3 疼 痛 評 估 量 表 : 針 對 所 有 來 院 就 醫 的 病 患, 應 依 不 同 年 齡 不 同

1. 早 期 的 哀 傷 階 段 (early grief) 兒 童 最 原 始 的 反 應 是 震 驚 不 相 信 痛 苦 對 於 以 前 喜 歡 的 朋 友 及 有 興 趣 的 活 動, 採 取 不 連 絡 不 參 與 不 投 入 的 態 度, 將 自 己 封 閉 起 來 當 慢 慢 地 接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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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3 記得我 小文哭了 她在騎樓下哭得傷心 她胖胖的身體與黝黑的肌膚全因身體的顫動 不住地收縮著 好 像要把自己縮成到別人看不見的大小 就能夠不哭了 就能夠跑到沒有人知道的地方 她站在別人家公寓的門口 數個信箱口全塞上了廣告傳單 冬天的氣溫在清晨甫過後沒多久才漸漸 地回暖 還是有點冷 她的臉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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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耳 鏡 的 檢 查 : 仔 細 看 看 是 否 有 任 何 的 液 體 在 耳 膜 的 另 ㆒ 面? (㆔) 眼 睛 1. 眼 瞼 結 膜 鞏 膜 : 注 意 是 否 有 黃 斑 瘤 (Xanthelasma; 表 示 可 能 有 高 膽 固 醇 血 症 ) 不 對 稱 的 眼 瞼 隙 (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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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在 我 們 生 存 的 大 自 然 環 境 中, 存 在 著 各 式 各 樣 的 聲 音, 聽 覺 讓 我 們 與 這 些 聲 音 訊 息 相 接 觸 互 動, 如 果 失 去 聽 力 或 有 部 份 的 聽 力 損 失, 那 麼 與 環 境 間 的 互 動 便 會 大 受 限 制, 當 一 個 孩 童 喪 失 聽 力, 在 他 的 成 長 過 程 中, 可 能 失 去 某 些 探 索 環 境 與 環 境 互 動 的 機 會, 也 可 能 失 去 對 某 些 危 險 訊 號 的 偵 測, 這 些 對 個 體 的 發 展 有 著 實 質 或 關 鍵 的 影 響 因 為 聽 力 損 失 而 致 挫 折 情 緒 困 擾, 影 響 生 活 學 習 人 際 適 應 等 的 聽 覺 障 礙 兒 童, 是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學 生 之 一, 對 這 些 孩 子 須 有 正 確 的 認 識, 方 能 提 供 適 當 的 支 持 與 服 務 本 書 所 敘 及 的 聽 覺 障 礙 者 是 以 口 語 為 主 要 溝 通 方 式, 因 聽 力 損 失 ( 簡 稱 聽 損 ) 而 在 社 會 層 面 遭 遇 挫 折 的 個 體, 不 包 括 以 手 語 為 主 要 溝 通 方 式 的 聾 人 (Deaf), 在 西 文 中 Deaf 中 的 D 為 大 寫, 用 以 和 聽 力 損 失 在 90 分 貝 以 上, 但 以 口 語 為 溝 通 方 式 的 聽 力 損 失 者 有 所 區 分 在 本 文 中, 除 了 聾 與 聽 覺 障 礙 ( 簡 稱 聽 障 ) 外, 尚 會 使 用 失 聰 來 表 示 個 體 的 聽 力 損 失 事 實 本 書 介 紹 有 關 聽 覺 障 礙 的 相 關 知 識 與 議 題, 對 一 位 欲 進 入 聽 覺 障 礙 教 育 領 域 的 人 而 言, 本 書 期 望 具 有 帶 領 與 啟 發 的 角 色, 能 帶 著 1

讀 者 的 心 探 索 究 竟, 帶 著 讀 者 的 眼 一 覽 概 況, 書 中 部 份 見 解 是 筆 者 從 事 聽 覺 障 礙 教 育 的 心 得 與 期 許, 希 望 能 與 讀 者 一 起 分 享 本 叢 書 內 容 共 分 為 九 部 份, 第 一 與 第 二 部 份 是 從 認 識 聽 覺 器 官 的 生 理 機 制 與 聲 音 的 聽 取 開 始, 瞭 解 什 麼 是 聽 力 損 失 與 聽 覺 障 礙, 第 三 四 部 份 介 紹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特 質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方 式, 第 五 部 份 介 紹 聽 障 者 的 心 理 衛 生 議 題, 第 六 七 部 份 敘 述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與 課 程 教 學, 第 八 部 份 談 到 聽 能 說 話 訓 練 的 內 容, 最 後, 第 九 部 份 則 敘 及 聽 能 輔 助 科 技 2

壹 聽 覺 器 官 的 生 理 機 制 與 聲 音 的 聽 取 聲 音 的 聽 取 仰 賴 聽 覺 器 官 的 運 作, 將 聲 波 由 外 耳 傳 至 中 耳, 再 傳 至 內 耳, 乃 至 聽 覺 神 經 路 徑 到 達 大 腦 聽 覺 中 樞, 聽 覺 器 官 的 生 理 機 制 和 聲 音 的 聽 取 關 係 密 切, 而 大 腦 聽 覺 中 樞 則 和 聲 音 的 理 解 密 不 可 分 當 提 到 聽 覺 障 礙 此 名 詞 時, 大 家 直 接 的 聯 想 可 能 是 某 人 的 聽 覺 器 官 產 生 了 部 份 的 缺 陷, 導 致 聽 取 聲 音 有 困 難 ; 然 聲 音 的 聽 取 有 困 難, 這 意 謂 著 個 體 在 聽 取 聲 音 時 有 了 某 種 程 度 的 損 失, 我 們 稱 其 為 聽 力 損 失 (hearing loss) 或 失 聰, 此 與 因 聽 力 損 失 而 導 致 挫 折 情 緒 行 為 問 題 人 際 適 應 困 難 學 習 狀 況 受 限 等 的 聽 覺 障 礙 是 有 所 不 同 的, 聽 力 損 失 個 體 不 代 表 他 就 是 聽 覺 障 礙 者, 也 不 意 謂 著 他 就 無 法 聽 取 聲 音, 在 現 代 科 技 的 幫 助 下, 諸 如 助 聽 器 和 人 工 電 子 耳 蝸 植 入 手 術, 許 多 聽 力 損 失 個 體, 在 輔 助 科 技 的 協 助 和 聽 覺 技 巧 的 訓 練 下, 擁 有 聲 音 接 收 能 力, 並 能 做 適 當 的 表 達, 和 一 般 個 體 並 無 不 同 ; 另 外, 以 手 語 為 溝 通 管 道 的 失 聰 者, 其 藉 著 手 勢 表 情 動 作 圖 像 等 來 接 收 語 言 並 做 出 表 達, 若 以 此 稱 之 為 障 礙, 亦 有 所 偏 頗 此 將 於 本 書 之 第 二 部 份 詳 細 敘 述 之 本 文 敘 述 聽 覺 器 官 外 耳 中 耳 內 耳 聽 覺 神 經 和 大 腦 聽 覺 中 樞 的 生 理 機 制, 及 其 在 聲 音 聽 取 上 的 功 能 3

一 外 耳 (external ear) 包 括 耳 廓 (auricle) 及 外 耳 道 (external auditory canal), 耳 廓 有 著 美 學 與 感 覺 的 功 能, 也 能 收 集 聲 波, 以 進 入 外 耳 道 中 ; 外 耳 道 為 橢 圓 形 長 約 2.5-3.5cm 之 管 道, 直 徑 約 7-9mm, 外 起 於 耳 甲 (concha), 內 達 鼓 膜, 它 稍 向 下 方 傾 斜, 把 耳 廓 拉 向 後 方 可 變 直, 外 耳 道 之 內 三 分 之 二 由 骨 包 繞, 外 三 分 之 一 由 耳 廓 之 軟 骨 伸 展 而 成, 內 端 由 鼓 膜 與 中 耳 腔 相 隔 外 耳 道 的 功 能 有 四 ( 蕭 雅 文,1997),( 一 ) 清 潔 作 用 : 外 耳 道 的 外 三 分 之 一 由 軟 骨 所 構 成, 皮 膚 上 長 有 小 纖 毛, 會 有 自 動 纖 毛 運 動, 能 將 耳 垢 灰 塵, 或 其 他 東 西 向 外 排 出 ( 二 ) 保 護 作 用 : 外 耳 道 的 內 三 分 之 二 有 叮 嚀 腺 及 皮 脂 線, 混 合 分 泌 產 生 耳 垢 (cerumen or ear wax), 在 剛 開 始 時 為 無 色 液 體 狀, 然 後 慢 慢 變 稠 呈 褐 色 或 凝 成 淺 黃 色 塊 狀 ; 耳 垢 為 酸 性, 含 有 酵 素 故 有 抑 制 細 菌 的 功 能, 它 能 潤 滑 表 皮 防 止 乾 燥, 耳 垢 的 特 殊 味 道 能 防 止 小 昆 蟲 誤 闖 ( 三 ) 擴 音 作 用 : 耳 道 可 視 為 封 閉 的 管 子, 封 閉 的 一 端 是 鼓 膜 ; 依 管 狀 共 振 原 理, 耳 道 的 共 振 頻 率 是 2,500 到 4,000Hz (5,000Hz) 之 間 ; 外 耳 道 的 擴 音 作 用 可 使 2,500 到 4,000Hz (5,000Hz) 之 間 的 聲 音 放 大 二 到 四 倍, 這 對 人 類 而 言 非 常 重 要, 因 為 那 是 語 言 頻 率, 在 語 言 接 收 上 極 為 重 要 ( 四 ) 辨 別 聲 源 位 置 : 人 類 頭 臚 左 右 兩 側 各 有 一 套 周 邊 聽 覺 系 統, 運 用 兩 耳 聽 同 一 聲 源 的 時 間 差 異, 可 使 個 體 偵 測 到 聲 音 的 方 位 外 耳 在 聲 音 聽 取 的 功 能 為 耳 廓 收 集 聲 波, 經 外 耳 道 傳 至 中 耳 的 鼓 膜, 外 耳 道 的 管 狀 共 振 原 理, 將 聲 音 中 的 語 音 頻 率 放 大, 此 利 於 我 們 對 語 音 的 接 收 共 振 ( 蕭 雅 文,1997) 指 由 一 個 音 源 或 振 動 體 產 生 的 聲 波 頻 率 會 4

引 起 另 一 物 體 的 響 應, 使 此 被 振 動 之 物 體 的 自 然 頻 率 發 生 振 動 例 如, 街 頭 藝 人 在 數 個 高 矮 大 小 不 同 罐 子 上, 用 桿 子 敲 擊 之, 或 向 罐 口 吹 氣, 則 不 同 罐 子 會 產 生 不 同 頻 率 的 聲 音 出 來, 這 就 是 利 用 共 振 原 理 引 發 出 罐 子 的 自 然 頻 率 若 振 動 體 和 待 振 動 體 的 自 然 頻 率 相 同, 則 所 吸 收 的 能 量 最 大, 發 出 聲 音 也 最 大, 所 以 共 振 條 件 是 外 界 系 統 的 振 動 頻 率, 需 包 含 有 被 振 物 體 的 自 然 頻 率 與 聽 覺 周 邊 系 統 有 關 的 是 管 狀 共 振, 當 一 個 兩 端 開 口 的 管 子, 其 自 然 頻 率 波 長 是 管 子 兩 倍 長, 而 在 一 端 封 閉 的 管 子, 其 自 然 頻 率 的 波 長 是 管 子 長 度 的 四 倍 長 人 類 外 耳 道 有 2.5 至 3.5 公 分 長, 若 以 3 公 分 來 看, 音 速 是 343 m/second 計 算 之, 則 耳 道 的 自 然 頻 率 是 2,834 Hz f = c / λ = 343 / 4 x 3cm = 343 / 0.12 m = 2,834 Hz 也 就 是 說 當 聲 波 進 入 外 耳 道 時,2,834Hz 會 被 共 振, 使 得 進 去 聲 音 在 2,834Hz 處 會 被 加 強, 但 事 實 上 因 耳 道 是 個 表 面 柔 軟, 而 有 一 點 彎 曲 的 一 端 封 閉 的 管 狀 道, 所 以 真 正 被 共 振 率 是 2.5K 到 4KHz(5KHz) 之 間 的 聲 音 二 中 耳 中 耳 包 括 鼓 膜 (tympanic membrane or ear drum) 聽 小 骨 耳 咽 管 和 聽 小 骨 肌 ( 鼓 膜 張 肌 和 鐙 骨 肌 ), 如 圖 1-1 ( 一 ) 鼓 膜 鼓 膜 連 接 外 耳 道, 是 外 耳 和 中 耳 的 分 隔 物, 它 是 一 圓 形 半 透 明 薄 膜, 有 一 點 向 內 凹 而 呈 錐 形 狀, 此 錐 狀 的 頂 點 和 鎚 骨 相 接 觸 鼓 膜 的 功 能 是 承 受 經 由 外 耳 傳 入 的 空 氣 波 動 而 起 振 動, 鼓 膜 振 動 帶 動 中 耳 的 聽 骨 振 動, 將 聲 波 傳 入 內 耳 5

( 二 ) 聽 小 骨 由 鎚 骨 (malleus) 砧 骨 (incus) 和 鐙 骨 (stapes) 所 組 成 名 稱 因 其 形 狀 而 來, 相 連 的 順 序 是 鎚 骨 砧 骨 鐙 骨 ; 鎚 骨 形 似 鐵 鎚, 以 鎚 骨 柄 和 鼓 膜 相 連 接, 砧 骨 有 砧 骨 體 短 腳 和 長 腳, 鐙 骨 分 成 鐙 骨 腳 和 鐙 骨 足 板 二 部 份, 鐙 骨 足 板 和 內 耳 的 卵 圓 窗 (oval window) 相 連 接 三 塊 聽 小 骨 的 功 能 為 把 空 氣 中 的 聲 波 轉 為 耳 蝸 內 之 外 淋 巴 液 之 液 體 波, 液 體 的 波 動, 振 動 基 底 膜 而 刺 激 柯 替 氏 器 當 聽 小 骨 接 受 由 鼓 膜 傳 來 的 聲 波, 再 將 之 傳 到 內 耳 耳 蝸 時, 聲 壓 增 高, 這 是 因 為 聽 小 骨 鏈 的 槓 桿 原 理 (level action) 在 玩 翹 翹 板 時, 若 翹 翹 板 的 支 點 不 在 中 央, 則 較 長 一 側 用 力 較 少, 即 可 維 持 平 衡 ; 中 耳 聽 小 骨 鏈 的 安 排, 砧 骨 是 此 槓 桿 的 支 點, 和 鼓 膜 錐 形 頂 點 相 接 的 鎚 骨 是 長 臂, 和 砧 骨 相 連 的 鐙 骨 足 板 是 短 臂, 由 槓 桿 原 理 得 知, 在 支 點 兩 端 相 等 壓 力 下, 長 臂 一 端 用 的 力 較 小, 而 短 臂 一 端 用 的 力 需 較 大 依 此 槓 桿 原 理, 由 長 臂 - 鎚 骨 端 傳 來 的 聲 壓, 會 使 短 臂 - 鐙 骨 足 板 的 聲 壓 變 大, 這 即 是 擴 音 原 理 之 一 聽 小 骨 傳 送 由 鼓 膜 而 來 的 聲 波 時, 聲 壓 增 高 的 另 一 個 原 因, 是 鼓 膜 和 鐙 骨 足 板 的 面 積 差 異 鐙 骨 足 板 是 鐙 骨 底 端 的 一 種 卵 圓 形 圓 板, 它 和 卵 圓 窗 (oval window) 相 連 鐙 骨 足 板 和 卵 圓 窗 將 充 滿 空 氣 的 中 耳 腔, 和 充 滿 液 體 的 耳 蝸 分 開, 鐙 骨 足 板 在 隨 中 耳 聽 小 骨 鏈 振 動 而 振 動 時, 做 規 律 前 後 擺 動 的 運 動, 使 由 聽 小 骨 鏈 傳 來 的 機 械 波, 規 律 的 向 耳 蝸 管 方 向 擺 動, 牽 動 卵 圓 窗 擺 動, 而 轉 變 成 耳 蝸 內 的 水 波 能 鼓 膜 面 積 比 鐙 骨 足 板 大, 就 同 等 壓 力 而 言, 在 小 面 積 上 其 所 承 受 的 壓 力 就 較 大, 如 同 平 底 鞋 不 易 陷 入 泥 內, 而 高 根 鞋 根 容 易 陷 入 6

的 道 理 一 樣 所 以 從 耳 膜 來 的 聲 壓 到 鐙 骨 足 板 就 被 擴 大 了 很 多 另 外, 由 中 耳 的 空 氣 腔 到 內 耳 的 液 體 腔, 由 於 傳 音 介 質 的 改 變, 造 成 介 質 阻 力 不 相 等, 而 有 聲 波 能 量 消 失 的 情 形 然 而 聲 音 由 外 耳 到 卵 圓 窗, 部 份 頻 率 的 聲 波 被 放 大 了, 包 括 前 述 的 外 耳 道 的 共 振 效 應, 使 2,500 到 4,000Hz (5,000Hz) 的 聲 音 放 大, 再 則 中 耳 聽 小 骨 的 槓 桿 原 理, 使 聲 波 在 聽 小 骨 鏈 造 成 的 機 械 振 動 被 加 強, 鼓 膜 及 鐙 骨 板 足 板 的 面 積 差 異, 亦 使 聲 波 壓 力 增 加 中 耳 的 生 理 機 制 在 聲 音 聽 取 的 功 能 上, 係 將 聲 波 由 外 耳 傳 至 內 耳, 在 外 耳 的 聲 波 能 (acoustic energy), 到 中 耳 由 三 塊 聽 小 骨 傳 遞 時, 轉 而 為 機 械 能 (mechanical energy), 再 到 達 內 耳 時, 則 轉 換 為 水 波 能 (hydraulic energy), 除 此 能 量 轉 換 外, 中 耳 亦 有 擴 音 的 功 能, 而 此 擴 音 作 用, 人 類 的 語 音 頻 率 範 圍 被 增 益 了 ( 三 ) 耳 咽 管 (auditory tube or eustachian tube) 耳 咽 管 又 稱 歐 氏 管, 由 中 耳 到 咽 喉 部, 長 約 3.2 至 3.8cm, 它 的 功 用 在 於 平 衡 中 耳 壓 力, 使 之 和 大 氣 壓 力 相 同 在 中 耳 部 份 的 耳 咽 管 由 硬 骨 所 構 成, 外 覆 以 皮 膚 和 黏 膜, 平 時 都 是 敞 開 的, 而 在 咽 喉 端 的 開 口 則 是 可 開 可 閉 的, 由 咽 喉 肌 所 控 制, 平 常 靜 止 時 為 閉 合 狀, 當 吞 嚥 咀 嚼 或 打 呵 欠 時 則 打 開 耳 咽 管 在 聲 音 聽 取 上 的 功 能 是 基 於 其 維 持 中 耳 腔 內 外 的 壓 力 平 衡, 若 中 耳 的 鼓 膜 破 裂 受 損, 聽 小 骨 病 變 硬 化, 中 耳 積 水 等, 都 會 影 響 外 耳 道 和 中 耳 鼓 室 腔 的 空 氣 壓 力 平 衡, 而 使 得 聲 音 的 傳 送 受 到 阻 礙, 一 般 造 成 聽 力 損 失 的 部 位 若 是 在 中 耳 或 外 耳 道, 稱 為 傳 音 性 聽 力 損 失 嬰 幼 兒 容 易 罹 患 中 耳 炎 的 原 因 之 一, 是 因 為 他 們 的 耳 咽 管 較 短 而 直, 這 使 得 上 呼 吸 道 的 感 染, 容 易 經 由 耳 咽 管 傳 至 中 7

耳 ; 中 耳 的 感 染 容 易 使 扁 桃 腺 及 淋 巴 組 織 腫 大, 這 些 腫 大 又 使 耳 咽 管 閉 塞, 使 得 中 耳 腔 壓 力 不 易 平 衡, 通 氣 不 良, 而 使 中 耳 的 感 染 更 形 嚴 重 如 此 惡 性 循 環 會 使 中 耳 聽 覺 器 官 受 損, 影 響 到 聽 力 ( 四 ) 鼓 張 肌 及 鐙 骨 肌 (tensor tympani & stapedius muscle) 這 兩 條 肌 肉 附 於 聽 小 骨 上, 鼓 張 肌 附 於 鎚 骨 上, 收 縮 時 會 將 鎚 骨 拉 向 中 耳 聽 小 骨 鏈, 使 得 耳 膜 變 緊, 聽 小 骨 鏈 變 得 較 為 僵 化, 減 低 耳 膜 因 聲 波 撞 撀 而 產 生 的 振 動, 聽 小 骨 鏈 的 機 械 振 動 幅 度 亦 變 小, 這 就 使 傳 入 之 聲 壓 變 小 鼓 張 肌 和 鐙 骨 肌 為 第 五 及 第 七 對 腦 神 經 所 支 配, 在 太 大 聲 音 之 下, 這 兩 條 肌 肉 會 收 縮, 造 成 聲 壓 降 低 而 保 護 內 耳 不 致 受 損 中 耳 的 這 兩 條 肌 肉 造 成 一 連 串 的 反 應, 稱 為 聽 覺 反 射 (acoustic reflex), 這 個 反 射 的 目 的 在 於 保 護 個 體, 使 不 受 大 聲 音 的 傷 害, 而 造 成 噪 音 傷 害 (acoustic trauma), 尤 其 是 1,000Hz 及 以 下 的 頻 率 三 內 耳 (internal ear) 內 耳 充 滿 了 淋 巴 液, 含 內 淋 巴 液 和 外 淋 巴 液, 淋 巴 液 形 成 迷 路 系 統 ; 內 耳 的 外 圍 是 骨 所 構 成, 充 滿 外 淋 巴 液, 稱 為 骨 性 迷 路 (bony/asseous labyrinth), 外 淋 巴 液 中 有 膜 狀 組 織, 稱 為 膜 性 迷 路 (membranous labyrinth), 膜 性 迷 路 被 骨 性 迷 路 所 包 容 圖 1-2 所 示 的 內 耳 構 造, 白 色 部 份 為 骨 性 迷 路, 灰 色 部 份 為 膜 性 迷 路 除 了 迷 路 系 統, 內 耳 的 主 要 構 造 為 耳 蝸 和 前 庭, 耳 蝸 內 含 有 聽 覺 感 受 器, 前 庭 則 司 身 體 的 平 衡, 以 下 僅 對 與 聲 音 聽 取 有 關 之 耳 蝸 做 敘 述 耳 蝸 因 其 形 狀 似 蝸 牛 而 得 名, 共 有 兩 圈 半, 若 將 耳 蝸 拉 直, 長 約 1.5 吋 耳 蝸 管 中 最 小 的 間 隔 是 為 中 階 (scala media), 此 管 充 滿 內 淋 巴 液, 以 連 合 管 與 前 庭 的 球 囊 相 通, 內 淋 巴 液 在 耳 蝸 及 前 庭 8

內 是 一 相 通 的 系 統 ; 位 於 中 階 上 方 的 是 前 庭 階 (scala vestibuli), 而 位 於 中 階 下 方 的 是 鼓 室 階 (scala tympani) 前 庭 階 和 鼓 室 階 內 的 是 外 淋 巴 液, 其 可 視 為 二 條 平 行 的 通 道, 有 一 端 是 相 通 的, 稱 為 通 孔 (helicotrema), 另 一 端 各 有 一 個 開 口, 各 開 口 各 由 一 個 彈 性 膜 所 封 住, 上 面 是 卵 圓 窗, 和 鐙 骨 足 板 相 連, 下 面 的 圓 形 窗 (round window)( 又 稱 前 庭 窗 ), 和 前 庭 相 對 望 著 聽 小 骨 的 振 動, 使 鐙 骨 足 板 在 卵 圓 窗 處, 向 內 向 外 規 律 地 運 動, 而 成 耳 蝸 小 管 中 的 水 波 運 動 內 耳 的 神 經 系 統 裝 置, 再 對 這 些 水 波 訊 息 加 以 處 理, 使 得 此 訊 息 變 成 神 經 衝 動, 讓 聲 音 的 訊 息 得 以 向 上 傳 至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位 於 中 階 的 柯 替 氏 器 (organ of corti), 伸 展 於 基 底 膜 (basilar membrane) 上, 含 有 接 收 細 胞 和 毛 細 胞, 當 受 到 刺 激 時 會 產 生 神 經 衝 動 至 聽 神 經, 上 傳 至 延 髓 以 至 更 高 的 神 經 中 樞 基 底 膜 在 接 收 水 波 訊 息 的 機 轉 上, 佔 有 重 要 角 色, 這 個 膜 一 端 連 在 耳 蝸 的 中 軸 - 耳 蝸 軸, 它 是 耳 蝸 中 央 的 的 骨 核 在 膜 和 耳 蝸 軸 相 連 的 地 方 叫 做 螺 旋 網 (spinal lamina), 另 一 端 連 向 外 側, 和 外 側 相 連 處 叫 做 螺 璇 韌 帶 (spinal ligament), 基 底 膜 在 靠 近 的 圓 窗 處 較 薄 且 窄, 愈 靠 近 蝸 頂 則 愈 厚 愈 寛, 在 靠 近 卵 圓 窗 的 一 端 稱 為 底 端, 在 蝸 頂 的 一 端 叫 做 頂 端 柯 替 氏 器 (organ of corti) 的 上 方, 以 賴 賓 氏 膜 (Reissne's membrane / vestibuli membrane ) 和 前 庭 階 相 隔, 可 說 是 柯 替 氏 器 的 天 花 板 柯 替 氏 器 (organ of corti) 內 有 一 排 內 毛 細 胞 (inner hair cells) 和 三 排 外 毛 細 胞 (outer hair cells) 內 毛 細 胞 約 有 三 千 個, 外 毛 細 胞 約 有 一 萬 二 千 個, 總 共 有 至 少 二 萬 條 左 右 的 神 經 末 梢 分 佈 在 內 外 毛 細 胞 上 內 毛 細 胞 較 大 呈 環 狀, 只 有 一 列, 外 毛 細 胞 呈 圓 筒 狀, 9

數 目 較 多, 有 三 列, 毛 細 胞 上 有 纖 毛, 毛 細 胞 的 頂 部 為 網 狀 板 所 固 定, 纖 毛 嵌 入 蓋 膜 中, 當 基 底 膜 上 下 移 動 時, 網 狀 板 和 蓋 膜 相 互 間 位 置 的 改 變 使 毛 彎 曲 稱 為 剪 力 (shearing action), 動 作 電 位 因 而 產 生 聽 覺 細 胞 愈 是 在 耳 蝸 底 部 者, 其 負 責 高 頻 率 聲 音 的 轉 換, 愈 是 在 頂 部 者 負 責 低 頻 聲 音 的 轉 換, 並 將 聽 覺 訊 息 由 神 經 衝 動, 轉 換 成 生 物 電 位 能 傳 至 大 腦 聽 覺 中 樞 ; 耳 蝸 聽 覺 毛 細 胞 的 受 損 程 度 將 影 響 個 體 對 聲 音 頻 率 的 接 收 內 耳 的 生 理 機 制 在 聲 音 聽 取 的 功 能 上, 便 是 把 由 中 耳 傳 來 的 聲 音 訊 息 轉 換 為 水 波 能 (hydraulic energy), 水 波 能 活 化 啟 動 聽 覺 神 經 系 統, 再 被 轉 換 成 生 物 電 位 能 (bioelectric energy), 使 聽 覺 訊 息 經 由 神 經 衝 動, 再 傳 到 大 腦 聽 覺 中 樞 四 中 樞 聽 覺 路 徑 (central auditory pathways) 支 配 內 耳 聽 覺 毛 細 胞 ( 外 毛 細 胞 內 毛 細 胞 ) 的 神 經 纖 維, 其 細 胞 體 在 蝸 軸 組 成 螺 旋 神 經 節 (spiral ganglion), 螺 旋 神 經 節 軸 突 終 結 於 延 髓 之 背 側 及 腹 側 耳 蝸 核 (cochlear nucleus); 耳 蝸 核 的 神 經 元 大 部 份 交 叉 至 對 側 的 上 橄 欖 核, 亦 有 部 份 在 同 側, 所 以 上 橄 欖 核 可 同 時 接 收 兩 側 耳 的 神 經 纖 維, 上 橄 欖 核 再 經 外 丘 下 丘, 以 及 內 側 膝 狀 體 抵 達 聽 覺 皮 質, 此 即 為 中 樞 聽 覺 路 徑 如 果 個 體 的 外 耳 中 耳 內 耳 此 聽 覺 周 邊 系 統 正 常, 但 中 樞 聽 覺 路 徑 有 缺 陷, 則 他 可 以 聽 到 聲 音, 但 是 在 聲 音 訊 息 的 理 解 上 則 有 所 困 難 聽 覺 處 理 異 常 (Central Auditory Processing Disorders,CAPD 或 APD ) 即 指 大 腦 處 理 聽 覺 訊 息 有 困 難, 受 損 部 位 不 在 外 耳 中 耳 內 耳, 是 在 中 樞 聽 覺 系 統 從 腦 幹 至 大 腦 皮 質 的 路 徑 中 樞 聽 覺 處 理 機 轉 包 括 有 : ( 一 ) 聲 音 定 位 和 側 化 (sound localization and lateralization) ( 二 ) 聽 覺 區 辨 (auditory discrimination) 10

( 三 ) 聽 覺 類 型 辨 識 (auditory pattern recognition) ( 四 ) 聽 覺 時 間 (temporal aspects of audition): 時 間 統 合 (temporal integration) 時 間 區 辨 (temporal discrimination) 時 間 排 序 (temporal ordering) 時 間 遮 蔽 (temporal masking) ( 五 ) 在 競 訊 下 的 聽 覺 表 現 (auditory performance in competing acoustic signals); 例 如, 讓 患 者 雙 耳 同 時 聽 字 詞 句 子, 要 求 受 試 者 覆 誦 左 耳 聽 到 的 字 詞 句 子, 覆 誦 右 耳 聽 到 的 字 詞 句 子 ( 六 ) 不 清 楚 聲 響 下 的 聽 覺 表 現 (auditory performance with degraded acoustic signals);apd 患 者 在 語 音 訊 號 品 質 不 佳 情 況 下, 對 語 音 理 解 有 困 難 ; 聽 從 指 示 有 困 難 CAPD 或 APD 在 上 述 各 項 技 能 中 至 少 有 一 項 表 現 不 佳 由 中 樞 聽 覺 處 理 機 轉 可 知,CAPD 或 APD 從 文 字 取 得 意 義 線 索 沒 有 困 難, 他 的 困 難 是 在 處 理 聲 音 訊 息 上 ; 此 聽 覺 處 理 異 常 特 徵 有 : (1) 聽 取 能 力 不 佳, 例 如, 在 背 景 噪 音 中 聽 取 聲 音 有 困 難 或 聽 取 口 語 指 令 有 困 難, 也 可 說 APD 患 者 在 語 音 訊 號 品 質 不 佳 情 況 下, 對 語 音 理 解 有 困 難, 聽 從 指 示 有 困 難 (2) 確 定 音 源 方 向 有 困 難, 及 分 辨 不 同 方 位 音 源 之 音 量 大 小 有 困 難 (3) 語 音 區 辨 有 問 題 (4) 將 別 人 所 說 的 話 與 其 意 義 產 生 聯 結 或 辨 識 相 似 語 音 有 困 難 (5) 將 一 系 列 語 音 串 成 有 意 義 的 字 有 困 難 (6) 對 說 話 快 速 或 不 熟 悉 的 內 容 理 解 不 易 (7) 執 行 以 口 語 說 出 之 多 重 步 驟 指 令 有 困 難 (8) 經 由 聽 覺 管 道 學 習 有 困 難 聽 覺 處 理 異 常 發 生 的 部 份 並 不 在 外 耳 中 耳 內 耳, 而 在 中 樞 聽 覺 路 徑,CAPD 或 APD 也 不 是 聽 障 兒 童 才 有, 學 習 聲 響 環 境 的 調 整 聽 能 輔 助 科 技, 可 協 助 CAPD 或 APD 兒 童 理 解 聲 音 訊 息 的 意 義 11

圖 1-1 中 耳 的 構 造 12

1. 上 / 前 半 規 管 (superior semicircular duct) 2. 壺 腹 (Ampulla,superior canal) 3. 壺 腹 (Ampulla,lateral canal) 4. 球 囊 (Sacculus) 5. 耳 蝸 管 (Cochlear duct) 6. 蝸 孔 / 通 孔 (Helicotrema) 7. 平 行 半 規 管 (horizontal semicircular duct) 8. 後 半 規 管 (posterior semicircular duct) 9. 壺 腹 (Ampulla,posterior canal) 10. 卵 圓 窗 (Oval window) 11. 圓 窗 (Round window) 12. 前 庭 階 (Vestibular duct / scala vestibuli) 13. 鼓 室 階 (Tympanic duct / scala tympani) 14. 橢 圓 囊 / 卵 形 囊 (Utricule) 圖 1-2 內 耳 的 構 造 13

圖 1-3 柯 替 氏 器 14

圖 1-4 中 樞 聽 覺 路 徑 15

貳 聽 力 損 失 與 聽 覺 障 礙 在 認 識 了 外 耳 中 耳 內 耳 和 大 腦 聽 覺 中 樞 及 其 與 聲 音 聽 取 的 關 係 後, 接 著 我 們 探 討 聽 力 損 失 和 聽 覺 障 礙 如 上 一 節 所 敘, 聽 覺 器 官 有 缺 損 便 會 影 響 聲 音 的 聽 取, 聲 音 的 聽 取 有 氣 導 和 骨 導 二 種 路 徑 :( 一 ) 氣 導 路 徑, 聲 音 由 外 耳 道 鼓 膜 聽 小 骨 耳 蝸 聽 覺 神 經 聽 覺 中 樞, 為 使 讀 者 以 輕 鬆 愉 快 的 心 情 認 識 氣 導 的 傳 導 路 徑, 請 參 見 本 文 末 的 聲 音 舞 者 故 事 ;( 二 ) 骨 導 路 徑, 聲 音 傳 遞 的 媒 介 不 是 空 氣 而 是 頭 骨, 直 接 由 頭 骨 的 振 動 傳 至 內 耳 和 大 腦 聽 覺 中 樞, 不 經 過 外 耳 和 中 耳, 路 徑 為 聲 音 頭 骨 耳 蝸 聽 覺 神 經 聽 覺 中 樞 聽 力 損 失 和 聽 覺 障 礙, 和 後 續 本 叢 書 所 介 紹 的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特 質, 和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方 式, 此 三 者 皆 在 描 述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身 心 特 性, 雖 以 不 同 標 題 分 述, 但 三 者 間 的 關 係 密 切, 互 相 聯 結 交 疊, 為 方 便 讀 者 對 聽 覺 障 礙 的 認 識, 以 三 個 標 題 敘 述 之 本 標 題 下 敘 述 聽 力 損 失 與 聽 覺 障 礙 相 關 名 詞 分 類 和 聾 與 聽 覺 障 礙 一 相 關 名 詞 對 於 聽 力 損 失 或 聽 覺 障 礙, 相 關 的 名 詞 尚 有 聽 覺 損 傷 (impairment) 16

聽 覺 缺 陷 (disability) 和 聽 覺 障 礙 (handicap), 損 傷 一 般 指 的 是 聽 覺 器 官 生 理 組 織 功 能 異 常, 例 如, 中 耳 鼓 膜 破 裂 聽 小 骨 硬 化 聽 覺 細 胞 受 損 等 ; 缺 陷 則 是 指 因 聽 覺 損 傷 而 在 聽 覺 功 能 方 面 失 去 功 能, 例 如, 因 鼓 膜 破 裂 或 聽 小 骨 硬 化 而 聽 不 到 較 小 音 量 的 聲 音, 或 因 聽 覺 毛 細 胞 受 損 而 聽 不 到 某 些 頻 率 帶 的 聲 音 ; 障 礙 指 聽 覺 損 傷 或 聽 覺 缺 陷, 在 個 體 的 社 會 層 面 所 造 成 的 後 果, 例 如, 因 聽 覺 毛 細 胞 受 損, 某 些 頻 率 帶 的 聲 音 聽 不 到, 連 帶 的 語 音 的 表 達 也 不 完 整, 使 得 個 體 與 人 溝 通 產 生 困 難, 而 致 挫 折 退 縮, 進 而 影 響 到 個 體 的 學 習 和 生 活 適 應 等 本 文 中 的 聽 力 損 失 (hearing loss), 指 個 體 的 聽 覺 器 官 生 理 機 制 有 了 損 傷, 而 導 致 聽 取 聲 音 有 困 難, 下 一 段 將 闡 述 其 量 化 特 性 ; 本 文 中 的 聽 覺 障 礙 則 指 以 口 語 為 溝 通 方 式 的 聽 力 損 失 者, 因 聽 力 損 失 事 實 而 使 其 在 生 活 學 習 社 會 適 應 等 方 面 遭 遇 挫 折 與 困 難 者 聽 力 損 失 指 與 正 常 健 康 成 年 男 女 所 能 聽 到 的 平 均 最 小 音 量 0 分 貝 (db) 做 比 較, 若 某 一 個 體 所 能 聽 到 的 最 小 音 量 是 85 分 貝, 則 稱 聽 力 損 失 85 分 貝, 所 能 聽 到 的 最 小 音 量 是 55 分 貝, 稱 為 聽 力 損 失 55 分 貝 ; 聽 力 損 失 85 分 貝 或 55 分 貝, 是 一 量 化 的 測 量 值, 一 般 以 純 音 聽 力 檢 查 結 果 表 示 之, 圖 2-1 為 一 純 音 聽 力 檢 查 圖, 其 橫 座 標 是 頻 率 (Hz), 一 般 從 125Hz 到 8,000Hz 之 間, 人 類 的 語 音 頻 率 落 在 這 個 範 圍 內, 縱 座 標 是 音 量 (db), 從 -10 到 120 db, 這 是 人 耳 的 聽 覺 敏 銳 度 範 圍, 在 不 同 頻 率 施 放 不 同 音 量 的 純 音, 視 個 體 所 能 聽 到 的 最 小 聲 音 是 多 少 分 貝, 為 所 測 量 出 來 的 閾 值 (threshoud), 閾 值 即 為 聽 力 損 失 值 依 教 育 部 於 101 年 9 月 28 日 修 正 發 佈 的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辦 法 (2012) 第 五 條 的 規 定, 優 耳 之 500 1,000 2,000Hz 聽 閾 平 均 值,1 至 6 歲 在 21 分 貝 以 上,7 歲 以 上 聽 閾 值 在 17

25 分 貝 以 上 者 為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對 象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辦 法 (2012) 依 聽 力 損 失 值 21 或 25 分 貝 以 上 來 界 定 聽 覺 障 礙, 它 的 用 意 是 以 具 體 的 標 準, 指 出 特 殊 教 育 的 服 務 對 象, 若 是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在 學 習 溝 通 人 際 適 應 等 方 面 無 特 殊 需 求, 透 過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IEP), 其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的 程 度 亦 有 所 不 同, 並 非 每 位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都 需 要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聽 力 損 失 可 能 導 致 某 些 障 礙 的 產 生, 此 係 因 聽 力 損 失 而 使 個 體 感 到 挫 折 人 際 適 應 困 難 學 習 狀 況 受 限 形 成 情 緒 行 為 問 題 等, 聽 力 損 失 個 體 不 代 表 他 就 有 這 些 障 礙, 也 不 意 謂 著 他 就 無 法 聽 取 聲 音, 在 早 期 介 入 及 聽 能 輔 助 科 技 的 協 助 下, 有 些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學 習 並 獲 得 聽 覺 技 巧, 善 用 殘 存 聽 力 學 習 口 語, 亦 具 有 溝 通 能 力, 與 一 般 兒 童 並 無 不 同 從 生 理 機 制 來 看, 聽 覺 器 官 的 損 傷 或 缺 損, 會 使 得 聽 取 聲 音 有 所 困 難, 新 修 訂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辦 法 (2012) 第 五 條 指 出 聽 覺 障 礙 指 由 於 聽 覺 器 官 之 構 造 缺 損 或 功 能 異 常, 致 以 聽 覺 參 與 活 動 之 能 力 受 到 限 制 者 ; 若 是 個 體 克 服 此 限 制, 那 麼 障 礙 便 不 存 在, 筆 者 認 為 我 們 在 態 度 和 理 念 上, 應 有 所 區 分, 正 確 的 認 識 個 體, 以 提 供 適 切 的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二 分 類 依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做 分 類, 常 見 將 之 分 為 聾 (deaf) 和 重 聽 (hard of hearing), 聾 (deaf) 從 生 理 機 制 或 教 育 觀 點 視 之, 一 般 指 的 是 聽 力 損 失 在 90 分 貝 以 上, 有 無 使 用 助 聽 輔 助 工 具 對 口 語 的 理 解 和 表 達 皆 有 困 難 者, 重 聽 (hard of hearing) 指 聽 力 損 失 在 90 分 貝 以 下, 有 無 使 用 助 聽 輔 具, 對 口 語 的 理 解 和 表 達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困 難 民 國 76 年 特 殊 教 育 施 行 細 則 (1987) 依 優 耳 的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把 聽 覺 18

障 礙 分 為 (1) 輕 度 聽 覺 障 礙 : 聽 力 損 失 值 在 20 分 貝 以 上 未 達 40 分 貝 ;(2) 中 度 聽 覺 障 礙 : 聽 力 損 失 值 在 40 分 貝 以 上 未 達 60 分 貝 ;(3) 重 度 聽 覺 障 礙 : 聽 力 損 失 值 在 60 分 貝 以 上 未 達 90 分 貝 民 86 年 教 育 部 修 訂 特 殊 教 育 法 (1997), 並 於 民 91 年 訂 定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辦 法 (2002), 其 第 五 條 稱 聽 覺 障 礙 為 由 於 先 天 後 天 原 因, 導 致 聽 覺 器 官 之 構 造 缺 損, 或 機 能 發 生 部 份 或 全 部 之 障 礙, 導 致 對 聲 音 之 聽 取 或 辨 識 有 困 難 者, 鑑 定 標 準 為 接 受 自 覺 性 純 音 聽 力 檢 查 後, 其 優 耳 語 音 頻 率 聽 閾 達 25 貝 以 上 者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辦 法 (2012) 於 101 年 9 月 28 日 修 正, 稱 聽 覺 障 礙 為 由 於 聽 覺 器 官 之 構 造 缺 損 或 功 能 異 常, 致 以 聽 覺 參 與 活 動 之 能 力 受 到 限 制 者 ; 優 耳 之 500 1,000 2,000Hz 聽 閾 平 均 值,1 至 6 歲 在 21 分 貝 以 上,7 歲 以 上 聽 閾 值 在 25 分 貝 以 上 者 由 上 述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法 規 的 訂 定 與 修 正 過 程 中, 可 知 聽 覺 障 礙 的 界 定 以 對 聲 音 的 聽 取 與 辨 識, 及 以 聽 覺 參 與 活 動 受 到 限 制 稱 之, 也 不 再 以 聽 力 損 失 值 區 分 障 礙 程 度, 而 是 以 達 到 21 或 25 分 貝 以 上 做 為 提 供 特 殊 教 育 的 標 準 ; 對 於 聽 覺 障 礙 者 而 言, 聽 力 損 失 值 並 不 能 界 定 其 障 礙 程 度, 我 們 常 見 聽 力 損 失 嚴 重 的 孩 童, 其 聽 覺 技 巧 及 口 語 表 達 能 力 很 好, 也 可 見 聽 力 損 失 不 是 很 嚴 重 但 無 法 以 聽 覺 參 與 社 會 活 動 者 內 政 部 衛 生 署 在 身 心 障 礙 者 鑑 定 作 業 辦 法 - 附 表 二 :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類 別 鑑 定 向 度 程 度 分 級 及 其 基 準 (2012) 中, 將 聽 覺 功 能 依 整 體 障 礙 比 率 和 優 耳 的 閾 值 分 為 輕 度 中 度 和 重 度,(1) 輕 度 : 雙 耳 整 體 障 礙 比 率 介 於 50% 至 70%, 純 音 聽 力 閾 值 優 耳 介 於 55 至 69 分 貝 ;(2) 中 度 : 雙 耳 整 體 障 礙 比 率 介 於 71% 至 90%, 純 音 聽 力 閾 值 優 耳 介 於 70 至 90 分 貝 ;(3) 重 度 : 雙 耳 整 體 障 礙 比 率 大 於 90%, 純 音 聽 力 閾 值 大 於 90 分 貝 聽 覺 障 礙 者 申 領 的 身 心 障 礙 手 19

冊 中, 所 標 示 的 輕 中 重 度, 便 是 依 此 標 準 另 外, 也 有 依 聽 力 損 失 的 部 位 進 行 分 類, 聽 力 損 失 的 部 位 不 同, 所 造 成 的 聽 覺 障 礙 程 度 也 不 同, 臨 床 上 的 歸 類 如 下 : ( 一 ) 傳 音 性 聽 力 損 失 (conductive hearing loss), 聽 力 損 失 部 位 多 集 中 在 外 耳 中 耳, 例 如, 外 耳 道 阻 塞 中 耳 炎 耳 硬 化 等,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在 輕 度 到 中 重 度 之 間, 醫 療 處 遇 配 戴 助 聽 器, 可 協 助 恢 復 聽 力 或 幫 助 聽 取 聲 音 ( 二 ) 感 覺 神 經 性 聽 力 損 失 (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 聽 力 損 失 部 位 在 內 耳 耳 蝸 或 聽 神 經, 聽 力 損 失 較 為 嚴 重, 在 中 重 度 或 重 度 以 上, 不 易 由 配 戴 助 聽 器 或 醫 療 獲 得 改 善 ( 三 ) 混 合 型 聽 力 損 失 (mixed hearing loss), 聽 力 損 失 部 位 可 能 從 外 耳 中 耳 內 耳, 到 聽 神 經 皆 有 可 能 或 混 合 出 現, 因 聽 力 損 失 部 位 不 同,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也 不 一, 醫 療 聽 能 輔 助 科 技 可 幫 助 獲 得 改 善 ( 四 ) 中 樞 性 聽 力 損 失 (central hearing loss), 聽 力 損 失 部 位 在 大 腦 的 中 樞 聽 覺 路 徑, 聽 覺 器 官 或 許 是 正 常, 或 許 有 部 份 的 缺 損, 調 整 聽 覺 環 境 運 用 教 學 策 略, 或 使 用 調 頻 系 統 等, 可 幫 助 接 收 聲 音 訊 息 三 聾 與 聽 覺 障 礙 對 聽 覺 障 礙 類 型 的 分 類, 單 以 聽 力 損 失 或 聽 力 損 失 部 位 來 區 分 過 於 侷 限, 聽 力 損 失 個 體 中, 有 的 學 習 口 語, 有 的 使 用 手 語, 對 於 擁 有 手 語 此 語 言 能 力, 以 手 語 為 溝 通 方 式 的 聾 人 (Deaf), 顧 玉 山 (2013) 先 生 呼 籲 社 會 大 眾 尊 重 聾 人 及 聾 文 化, 而 不 要 以 聽 覺 障 礙 20

來 稱 呼 他 們, 不 要 因 聽 力 損 失 而 歧 視 聾 人, 在 語 言 能 力 方 面, 不 要 對 他 們 有 看 不 懂 任 何 文 章 發 音 不 正 確 溝 通 困 難 閱 讀 能 力 不 佳 語 言 發 展 遲 緩 等 負 面 描 述 如 果 從 多 元 的 角 度 來 看 聽 力 損 失 者, 在 醫 學 視 野 下, 他 們 的 聽 覺 器 官 有 缺 損 損 傷, 部 份 確 實 可 透 過 醫 療 改 善, 增 進 其 聽 取 聲 音 的 能 力 ; 從 社 會 文 化 觀 點 看, 聾 人 是 聾 文 化 下 的 個 體, 以 另 一 種 語 言, 也 就 是 手 語 來 進 行 聲 音 的 接 收 和 表 達 ; 從 經 驗 角 度 視 之, 聽 力 損 失 者 則 是 和 一 般 人 有 著 不 同 聽 覺 經 驗 的 個 體 期 望 聽 覺 障 礙 教 育 工 作 者, 能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來 認 識 聽 力 損 失 者, 尊 重 個 別 差 異, 提 供 適 性 的 教 育 本 書 針 對 以 口 語 進 行 溝 通, 符 合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法 規 所 界 定 的 聽 覺 障 礙 者, 進 行 以 下 有 關 身 心 特 質 溝 通 方 式 心 理 衛 生 特 殊 需 求 與 課 程 教 學 聽 能 說 話 訓 練 和 聽 能 輔 助 科 技 的 介 紹 和 說 明 圖 2-1 聽 力 圖 21

小 芃 老 師 說 故 事 : 聲 音 舞 者 聲 音 是 一 位 優 美 的 舞 者, 藉 著 我 們 呼 吸 的 空 氣 分 子, 滑 進 外 耳 道, 叩 叩 叩 敲 擊 那 扇 有 著 性 感 弧 度 的 耳 膜 耳 膜 後 面 有 一 位 陽 光 帥 哥 名 叫 鎚 骨, 鎚 骨 露 出 他 的 健 美 身 材, 強 壯 的 骨 臂 就 像 是 鎚 子, 吸 引 著 跟 在 後 面 的 安 靜 的 小 美 女 砧 骨, 砧 骨 小 美 女 和 他 一 起 1-2-3 1-2-3 很 有 節 奏 的 跳 起 小 舞 來, 砧 骨 小 美 女 的 手, 拉 著 頑 皮 的 鐙 骨 弟 弟 一 起 搖 擺, 哪 知 鐙 骨 弟 弟 高 興 的 雙 腳 一 踢, 哎 呀, 踢 到 耳 蝸 阿 姨 的 大 腿 上, 哇 你 看, 耳 蝸 阿 姨 大 腿 上 有 了 一 個 腳 印, 我 們 叫 她 做 卵 圓 窗, 卵 圓 窗 哭 了, 聲 音 在 她 純 潔 的 眼 淚 中 流 動, 流 呀 流, 流 進 耳 蝸 阿 姨 的 聽 覺 細 胞 中, 聽 覺 細 胞 排 起 隊 伍 來, 三 人 一 排 的 叫 外 毛 細 胞, 一 人 一 排 的 叫 內 毛 細 胞, 她 們 扭 動 著 身 體 跳 起 芭 蕾 舞 來, 她 們 的 頭 髮 纖 毛, 像 洗 髮 精 廣 告 一 樣, 流 瀉 著 誘 人 的 線 條, 聲 音 在 她 們 飄 動 的 髮 線 上, 猶 如 電 流 一 般, 在 聽 神 經 小 精 靈 帶 領 下, 往 大 腦 裡 跑, 速 度 快 得 像 劍 客 的 小 精 靈, 跑 到 了 大 腦 的 聽 覺 中 樞 像 上 帝 一 般 的 聽 覺 中 樞 爸 爸, 收 到 聽 神 經 小 精 靈 傳 來 的 聲 音 訊 息, 並 且 和 藹 可 親 的 介 紹 聲 音 給 大 家 認 識 22

參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特 質 聽 覺 障 礙 者 存 在 著 異 質 性, 聽 力 損 失 對 個 體 的 影 響, 除 了 對 聲 音 的 聽 取 受 限 此 一 共 同 的 特 質 外, 尚 包 括 了 認 知 情 緒 社 會 語 言 專 注 力 和 學 習 方 式 自 尊 等 (Fellinger, Holzinger & Pollard, 2012; Wilson, 2013), 故 每 一 位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特 質 不 盡 相 同 國 內 特 殊 教 育 重 視 融 合 教 育, 多 數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融 合 於 居 住 學 區 學 校 的 普 通 班 級 中, 特 殊 學 校 ( 啟 聰 學 校 ) 與 特 殊 班 級 ( 啟 聰 班 ) 中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人 數 銳 減, 教 育 安 置 與 課 程 教 學 在 在 考 驗 著 特 殊 教 育 啟 聰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智 慧 以 國 內 近 三 年 (2010 至 2012 年 ) 各 縣 市 政 府 所 通 報 的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人 數 來 看, 如 表 3-1, 學 前 國 小 國 中 高 中 職 大 專 校 院, 近 三 年 的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人 數 統 計, 為 4,488 4,563 4,697 人, 分 別 佔 該 年 度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人 口 的 3.95% 4.15% 4.40%,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男 女 生 的 比 率 約 為 1:0.8, 男 生 多 於 女 生, 就 學 階 段 中, 大 學 階 段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佔 身 心 障 礙 總 人 數 的 比 率 有 9-11% 之 高, 可 見 在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中,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升 學 大 學 的 比 率 頗 高, 即 10 個 升 大 專 校 院 的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中 就 有 1 位 是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無 論 是 何 教 育 階 段,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安 置 於 普 通 或 特 殊 學 校 特 殊 班 級 中, 如 何 教 23

導 好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支 持 其 有 成 功 的 學 習 和 適 應, 是 教 師 的 重 要 任 務, 在 教 導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時, 對 其 聽 說 能 力 認 知 能 力 學 業 能 力 和 伴 隨 其 他 身 心 障 礙 等 特 質 要 加 以 認 識 表 3-1 2010 至 2013 年 國 內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2012.10.20 男 女 小 計 身 障 聽 障 / 總 人 數 身 障 (%) 學 前 193 154 347 11299 3.0711 國 小 694 565 1259 40661 3.0963 國 中 393 351 744 25198 2.9526 高 中 職 469 406 875 23790 3.6780 大 專 校 院 690 573 1263 12651 9.9834 總 計 2439 2049 4488 113599 3.9507 2011.10.20 男 女 小 計 身 障 聽 障 / 總 人 數 身 障 (%) 學 前 218 166 384 10468 3.6683 國 小 687 585 1272 40631 3.1306 國 中 432 352 784 24979 3.1386 高 中 職 499 407 906 22713 3.9889 大 專 校 院 654 563 1217 11249 10.8187 總 計 2490 2073 4563 110040 4.1467 2010.10.20 男 女 小 計 身 障 聽 障 / 總 人 數 身 障 (%) 學 前 224 171 395 10405 3.7963 國 小 704 583 1287 39810 3.2329 國 中 441 391 832 24020 3.4638 高 中 職 531 411 942 21808 4.3195 大 專 校 院 648 593 1241 10659 11.6427 總 計 2548 2149 4697 106702 4.4020 資 料 來 源 :101.12.3 整 理 自 教 育 部 特 殊 教 育 通 報 網,http://www.set.edu.tw/sta2/ Statis_history.asp 一 聽 說 能 力 聽 覺 障 礙 者 雖 然 聽 力 受 損, 但 其 構 音 器 官 卻 是 正 常 的, 早 期 用 瘖 啞 或 聾 啞 人 士 來 稱 呼 他 們 並 不 恰 當, 說 話 是 語 音 的 口 語 表 達, 24

此 能 力 則 受 到 聽 覺 直 接 的 影 響, 兒 童 在 學 習 語 言 時, 很 重 要 的 一 點 便 是 聽 覺 回 饋, 透 過 聽 覺 回 饋 兒 童 可 以 校 正 自 己 的 語 音 和 別 人, 或 是 教 導 者 ( 大 人 或 老 師 ) 是 否 不 同, 藉 此 以 修 正 自 己 的 口 語 很 可 惜 的 是, 聽 覺 障 礙 兒 童 基 於 聽 覺 回 饋 受 到 限 制, 而 有 不 等 程 度 口 語 不 清 晰 的 情 形 依 內 政 部 衛 生 署 所 頒 佈 的 身 心 障 礙 者 鑑 定 作 業 辦 法 - 附 表 二 :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類 別 鑑 定 向 度 程 度 分 級 及 其 基 準 (2012) 的 規 定, 其 就 個 體 優 耳 的 聽 覺 閾 值 將 聽 覺 障 礙 分 為 輕 中 重 度, 以 下 依 此 分 類, 敘 述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聽 說 表 現 ( 一 ) 輕 度 : 優 耳 聽 覺 閾 值 55-69 分 貝 在 聽 取 一 般 語 音 有 困 難, 對 近 距 離 大 的 聲 音 有 反 應 ; 距 離 較 遠 聲 音 較 小 或 未 在 視 線 內, 聽 取 上 有 困 難, 說 話 同 時 出 現 不 清 晰 現 象, 配 戴 合 適 的 助 聽 器 及 語 言 訓 練, 聽 語 能 力 可 獲 得 不 錯 的 效 果 ( 二 ) 中 度 : 優 耳 聽 覺 閾 值 70-89 分 貝 對 日 常 生 活 聲 音 反 應 遲 鈍, 必 須 是 很 大 的 聲 音 才 能 聽 到, 對 聽 到 的 聲 音 訊 息 理 解 有 困 難, 說 話 不 清 楚, 配 戴 合 適 的 助 聽 器, 及 做 聽 能 和 說 話 訓 練, 情 況 可 獲 改 善 ( 三 ) 重 度 : 優 耳 聽 覺 閾 值 90 分 貝 以 上 對 日 常 語 音 幾 乎 無 反 應, 助 聽 器 的 幫 助 很 有 限, 只 能 幫 助 其 察 覺 聲 音 的 存 在, 口 語 能 力 差 經 過 謹 慎 的 評 估 或 可 接 受 人 工 電 子 耳, 以 改 善 聽 力 及 學 習 口 語 二 認 知 能 力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心 智 能 力 和 一 般 同 儕 相 似 ; 在 智 力 測 驗 上, 語 文 部 份 的 表 現 不 如 一 般 學 生, 在 非 語 文 部 份 則 與 一 般 學 生 沒 有 太 大 25

的 差 別 另 外, 在 抽 象 概 念 能 力 上, 其 較 一 般 同 儕 能 力 為 低, 認 知 思 考 雖 不 一 定 依 恃 語 言 符 號, 但 概 念 的 獲 取 卻 有 賴 語 言 作 為 媒 介 在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教 學 上, 教 師 必 須 善 用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視 覺 化 學 習 的 特 質, 將 抽 象 的 概 念 具 象 化, 以 利 其 學 習 三 學 習 特 性 與 學 業 成 就 學 習 時 最 主 要 的 訊 息 輸 入 是 視 覺 和 聽 覺, 聽 覺 障 礙 者 由 於 聽 說 能 力 上 的 受 限, 使 得 他 們 在 學 習 上 較 一 般 人 更 為 仰 賴 視 覺, 對 於 相 同 概 念 的 學 習, 若 是 以 非 語 文 材 料 呈 現, 則 對 其 學 習 有 所 幫 助 國 外 有 關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學 業 成 就 的 研 究 文 獻 指 出,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學 業 成 就 平 均 低 於 聽 力 正 常 的 同 儕 (Allen, 1986; Antia, Jones, Reed, & Kreimeyer, 2009; Karchmer & Mitchell, 2003) 國 內 林 寶 貴 教 授 研 究 國 小 二 年 級 到 國 中 三 年 級 聽 障 學 生, 在 學 齡 階 段 數 學 能 力 測 驗 ( 林 寶 貴 李 如 鵬 和 黃 玉 枝,2009) 學 齡 階 段 國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 林 寶 貴,2011) 的 表 現, 與 上 述 國 外 研 究 有 著 相 同 的 發 現, 國 內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在 各 年 級 的 國 語 文 和 數 學 表 現, 平 均 低 於 同 年 級 普 通 學 生 然 亦 有 研 究 指 出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學 業 成 就, 落 在 班 級 同 儕 的 學 業 表 現 正 常 範 圍 內 ( 李 芃 娟 廖 欣 怡,2012;Antia et al., 2009), 此 正 常 範 圍 指 的 是 在 平 均 值 上 下 一 個 標 準 差 內 此 外, 就 教 育 安 置 型 態 分 析, 在 普 通 教 育 班 級 中 的 聽 障 學 生, 其 學 業 成 就 比 在 自 足 式 班 級 (self-contained classrooms) 中 的 聽 障 學 生 高 (Holt, 1994; Kluwin, 1993; Kluvin & Stinson, 1993; 取 自 Antia et al., 2009); 當 然, 我 們 並 不 清 楚 就 讀 於 普 通 教 育 班 級 的 聽 障 學 生, 其 先 前 的 學 業 表 現 是 否 就 比 較 高, 或 者 在 普 通 教 育 班 級 中 各 學 期 間 的 系 列 表 現 是 如 何 一 個 早 期 以 公 立 學 校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為 對 象 的 研 26

究 發 現, 學 生 的 純 音 聽 力 檢 查 閾 值 (PTA) 低 於 50 分 貝 (db) 者, 其 學 業 表 現 和 聽 常 同 儕 相 當,PTA 值 超 過 50dB, 在 閱 讀 和 數 學 標 準 化 成 就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低 於 平 均 水 準 (Davis, Shepard, Stelmachowicz, & Gorga, 1981; 取 自 Antia et al., 2009), 此 研 究 結 果 似 乎 揭 示 聽 力 損 失 值 愈 大 學 業 成 就 愈 低, 然 而 近 來 的 研 究 顯 示,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和 學 業 成 就 的 相 關 並 不 是 那 麼 密 切 (Antia et al., 2009; Power, 2003), 事 實 上, 輕 度 聽 力 損 失 學 生 的 學 業 成 就, 可 能 低 於 中 度 或 重 度 聽 力 損 失 學 生 由 上 我 們 知 道,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學 業 能 力, 早 期 研 究 發 現 其 平 均 落 後 於 聽 力 正 常 同 儕 的 表 現, 近 期 相 關 研 究 則 發 現 他 們 的 學 業 表 現, 多 數 處 於 同 儕 的 正 常 表 現 範 圍 內, 可 見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具 有 相 當 的 學 習 潛 能 ; 而 且 學 業 表 現 和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並 不 是 直 接 的 關 聯, 雖 然 安 置 在 普 通 班 級 中 的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比 安 置 於 特 殊 學 校 或 特 殊 班 的 學 生 表 現 好, 在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啟 發 與 教 導, 及 善 用 其 學 習 特 性 下,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學 業 能 力 已 有 所 提 升 四 社 會 - 情 緒 能 力 聽 力 損 失 對 個 體 的 社 會 與 情 緒 發 展 有 所 影 響 (Fellinger, Holzinger & Pollard, 2012; Wilson, 2013), 但 也 是 因 人 而 異, 相 關 文 獻 (Dammeyer, 2010; Stevenson, McCann, Watkin, Worsfold, & Kennedy, 2010) 提 出, 溝 通 對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心 理 社 會 健 康 極 為 重 要, 受 限 的 語 言 發 展 與 溝 通, 可 能 促 使 行 為 問 題 產 生,Antia, Jones, Luckner, Kreimeyer, 和 Reed (2011) 回 顧 文 獻 發 現, 參 與 在 普 通 教 育 班 級 中 的 聽 力 損 失 學 生, 他 們 在 社 會 技 巧 和 人 際 關 係 上 有 困 難, 而 最 能 預 測 聽 障 學 生 社 會 表 現 的 是, 他 們 參 與 在 班 級 中 的 溝 通 能 力, 27

和 參 與 課 外 活 動 (extracurricular) 的 情 形 根 據 調 查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情 緒 和 行 為 問 題 高 於 聽 力 正 常 同 儕 (Fellinger et al., 2012) Nunes 和 Pretzlike (2001) 發 現 國 小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deaf and hard of hearing, DHH) 和 他 們 的 聽 力 正 常 同 儕 一 樣, 可 能 是 受 歡 迎 的 或 是 被 拒 絕 的, 但 在 班 級 中 的 朋 友 數 顯 著 的 低 於 聽 力 正 常 同 儕 從 上 述 文 獻 回 顧 中, 我 們 瞭 解 聽 覺 障 礙 生 的 社 會 - 情 緒 狀 況, 以 下 整 理 影 響 他 們 社 會 - 情 緒 的 因 素 ( 整 理 自 Antia et al., 2011): ( 一 ) 溝 通 模 式 和 溝 通 技 能 無 論 手 語 溝 通 或 口 語 溝 通 模 式, 溝 通 技 能 不 佳 者 其 心 理 社 會 能 力 呈 現 困 難 (Dammeyer, 2010) 使 用 口 語 溝 通 模 式 的 聽 障 青 少 年, 與 在 與 聽 力 正 常 同 儕 的 相 處 上, 呈 現 較 佳 的 社 會 參 與 (Stinson & Whitmire, 1992) Musselman, Mootilal 和 MacKay (1996) 發 現, 在 與 聽 力 同 儕 互 動 時, 口 語 能 力 較 佳 的 聽 障 學 生, 呈 現 較 佳 的 安 全 感 ( 二 )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聽 力 損 失 對 社 會 能 力 的 影 響 是 為 大 家 所 感 興 趣 的 雖 然 預 期 聽 力 損 失 較 嚴 重 的 兒 童 社 會 能 力 較 差, 然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無 論 其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如 何, 都 有 社 會 困 難, 嚴 重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是 否 就 比 聽 力 損 失 較 輕 的 兒 童, 有 較 多 的 社 會 問 題 是 有 待 商 確 的 (Antia, Jones, Luckner, Kreimeyer, & Reed, 2011) Davis et al.(1986) Furstenberg & Doyal(1994) 和 Dammeyer(2010) 的 研 究 都 沒 有 發 現 兒 童 的 社 會 功 能 和 他 的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有 所 關 聯 一 些 研 究 輕 度 和 中 度 聽 力 損 失 學 生 的 研 究 指 出,DHH 學 生 在 社 會 行 為 的 各 層 面 分 數 低 於 聽 力 正 常 同 儕 (Davis, Elfenbein, Schum, & Bender,1986; Davis,Shepard,Stelmachowicz,& Gorga, 1981); 然 其 它 研 究 結 果 指 出 28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Bess, Dodd-Murphy, & Parker, 1998) Most(2004) 報 告, 教 師 評 定 阿 拉 伯 - 以 色 列 (Arab-Israeli) 兒 童 的 社 會 行 為, 重 度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的 社 會 行 為 的 評 定 表 現, 優 於 輕 度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 三 ) 聽 力 學 知 識 的 瞭 解 社 會 - 情 緒 能 力 和 兒 童 對 聽 力 學 知 識 的 瞭 解 有 關, 包 括 對 自 己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的 瞭 解, 對 聽 能 輔 助 工 具 的 認 識, 及 殘 存 聽 力 的 使 用, 這 些 和 其 社 會 情 緒 能 力 呈 現 正 相 關 (Furstenberg & Doyal, 1994) ( 四 ) 與 同 儕 的 熟 悉 程 度 與 同 儕 的 熟 悉 程 度 會 影 聽 障 學 生 的 社 會 能 力 表 現, 特 別 是 與 同 儕 互 動 的 品 質 參 與 在 結 構 化 學 校 社 會 活 動 中 的 聽 力 損 失 青 少 年, 比 較 有 可 能 結 交 朋 友, 以 及 比 較 能 參 與 在 聽 力 正 常 同 儕 的 社 會 活 動 中 (Stewart & Stinson, 1992) ( 五 ) 家 庭 參 與 家 庭 參 與 兒 童 的 社 會 生 活 影 響 其 社 會 能 力 表 現 在 結 交 朋 友 策 略 或 處 理 同 儕 問 題, 以 及 和 不 同 個 體 的 社 會 互 動 能 力 上, 家 長 往 往 擔 當 他 們 子 女 的 社 會 輔 導 工 作 與 角 色 (Bierman, 2004; Greenberg & Kusche, 1993) 家 長 資 源 也 會 影 響 聽 障 生 的 社 會 能 力 表 現, 例 如, 家 庭 的 經 濟 支 持 和 花 時 間 投 入, 舉 辦 課 外 活 動, 提 供 課 外 活 動 和 同 儕 社 會 互 動 的 機 會 五 人 格 特 質 與 適 應 能 力 聽 障 者 的 人 格 特 質 一 般 人 相 同, 會 出 現 各 種 不 同 的 型 態, 只 是 在 程 度 上 有 所 不 同, 通 常 我 們 常 見 的 有 固 執 性 自 我 概 念 較 低 缺 29

乏 自 我 控 制 衝 動 性 挫 折 容 忍 度 低 易 受 他 人 暗 示 等 特 性 我 們 相 信 一 般 個 體 也 會 有 這 些 特 性, 然 因 受 到 溝 通 不 良 的 限 制, 在 某 些 人 格 特 質 上 有 了 程 度 之 別 溝 通 能 力 和 周 遭 人 對 聽 障 兒 童 的 接 納 態 度, 是 影 響 聽 障 兒 童 人 格 特 質 的 主 要 因 素 在 溝 通 上, 由 於 有 語 言 方 面 的 障 礙, 容 易 造 成 心 理 上 的 不 安 全 感 ; 在 成 長 過 程 中, 各 方 面 的 學 習 也 因 而 受 到 影 響, 如 知 識 的 獲 得 抽 象 思 考 能 力 的 學 習, 並 導 致 在 學 校 學 習 生 活 與 生 活 適 應 上 的 困 難 六 溝 通 方 式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方 式 是 多 元 的, 口 語 溝 通 手 語 溝 通 指 語 音 標 指 文 字 綜 合 溝 通 等 等 皆 是, 本 叢 書 在 下 一 主 題 中 將 進 一 步 探 討 之 七 使 用 聽 能 輔 助 工 具 聽 覺 障 礙 者 使 用 的 聽 能 輔 助 工 具 常 見 的 是 個 別 式 的 助 聽 器 (hearing aids) 和 人 工 電 子 耳 (cochlear implant), 在 教 室 中 則 教 師 與 聽 障 學 生 間 會 使 用 FM 調 頻 系 統, 此 部 份 與 溝 通 方 式, 將 會 在 本 叢 書 另 一 主 題 中 做 說 明 近 來 數 位 科 技 進 步,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溝 通 管 道 受 到 數 位 產 品 的 影 響, 產 生 了 微 妙 的 變 化, 聽 覺 障 礙 者 除 了 一 些 生 活 上 的 輔 助 工 具, 例 如, 訊 息 閃 示 燈 振 動 閙 鈴 手 機 傳 真 機 等 外, 現 今 的 電 腦 e-mail face book 即 時 的 影 音 傳 輸 即 時 聽 打 i-phone i-pad 文 字 轉 語 音 系 統 語 音 轉 文 字 系 統 等 等 輔 助 科 技, 都 參 與 了 聽 覺 障 者 的 溝 通, 克 服 不 少 溝 通 上 的 阻 礙, 使 得 與 聽 障 者 間 的 溝 通 變 得 更 為 便 利 八 伴 隨 其 他 身 心 障 礙 情 形 聽 覺 障 礙 者 可 能 伴 隨 有 其 他 的 身 心 障 礙, 當 個 體 同 時 有 二 種 或 30

二 種 以 上 障 礙 時, 教 師 的 教 學 與 指 導 方 式, 便 會 與 單 只 有 聽 覺 障 礙 不 同 依 Fellinger, Holzinger 和 Pollard (2012) 的 文 獻 探 討, 在 美 國 6-19 歲 的 聽 覺 障 礙 (deaf and hard of hearing,dhh) 學 生, 有 27% 伴 隨 其 他 身 心 障 礙 ; 所 伴 隨 的 這 些 障 礙 有 學 習 障 礙 ( 之 前 則 被 視 為 是 智 能 障 礙 )9%, 發 展 遲 緩 5%,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8%, 視 覺 障 礙 4%, 自 閉 症 2%; 在 美 國 喬 治 亞 州 亞 特 蘭 大 市,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伴 隨 的 神 經 發 展 問 題 有 30%, 智 能 障 礙 26%; 在 丹 麥 (Denmark)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和 其 所 伴 隨 問 題, 心 理 社 會 困 難 的 出 現 率 超 過 聽 力 正 常 兒 童 3 倍 由 此 看 來, 聽 覺 障 礙 伴 隨 其 他 身 心 障 礙 問 題 不 容 小 覷, 筆 者 希 望 大 家 重 視 聽 覺 多 重 障 礙 學 生 的 指 導, 比 較 可 惜 的 是, 國 內 聽 覺 多 重 障 礙 學 生 處 遇 方 案 的 研 究 文 獻 不 多, 這 是 聽 覺 障 礙 教 育 可 以 再 努 力 的 地 方 與 聽 障 學 生 相 處 並 輔 導 他 們, 除 了 對 其 身 心 特 質 有 所 瞭 解 外, 適 當 的 管 教 接 納 態 度 及 策 略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以 下 呈 現 對 聽 障 學 生 教 室 管 理 原 則 課 程 與 教 學 上 的 注 意 事 項 和 社 會 情 緒 輔 導 原 則 : 一 教 室 管 理 方 面 1. 和 其 他 學 生 的 要 求 是 一 樣 的, 不 給 予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特 權, 而 是 平 權 對 待 之 2. 教 師 要 確 認 學 生 瞭 解 班 級 規 則, 不 單 是 口 語 傳 達, 可 以 具 象 的 方 式 傳 達 訊 息 與 規 則 3. 教 師 要 建 立 同 儕 支 持 系 統, 此 系 統 主 要 為 安 排 聽 力 正 常 學 生 協 助 聽 障 學 生 例 如, 在 講 課 過 程 中 協 助 聽 障 學 生 做 筆 記, 或 做 即 時 聽 打 服 務 4. 在 座 位 安 排 上, 確 認 學 生 的 座 位 可 使 殘 存 聽 力 發 揮 至 最 大, 31

最 不 會 妨 礙 其 對 視 覺 訊 息 的 接 收 建 議 : (1) 優 耳 接 近 教 師 音 源 (2) 安 排 接 近 老 師 或 口 語 訊 息 呈 現 的 位 置 ( 較 前 的 位 置 ) (3) 班 級 討 論 時 能 看 到 或 聽 到 他 人 說 話 的 位 置 ( 較 旁 的 位 置 ) (4) 能 看 到 視 覺 指 示 的 位 置 5. 在 教 室 中 允 許 學 生 移 動 位 置 以 參 與 進 行 中 的 活 動 6. 降 低 教 室 中 的 環 境 噪 音 例 如, 避 免 滑 動 課 桌 椅, 舖 地 毯 7. 注 意 教 室 中 的 光 線 照 明 適 中 8. 提 供 視 覺 提 示, 讓 其 知 道 課 程 或 活 動 的 結 束 9. 使 用 合 作 學 習, 促 進 與 聽 常 同 儕 的 互 動 10. 使 用 視 覺 性 教 材, 以 增 進 他 們 對 口 語 的 瞭 解 11. 使 用 家 庭 聯 絡 薄, 使 學 生 確 知 他 們 的 作 業 二 課 程 與 教 學 方 面 1. 上 課 時 配 合 使 用 FM 調 頻 系 統 或 使 用 麥 克 風 2. 鼓 勵 學 生 配 戴 助 聽 器 並 注 意 助 聽 器 的 基 本 狀 況 例 如, 是 否 開 機 是 否 有 電 3. 清 楚 一 般 的 話 語, 不 要 有 誇 大 的 口 形 或 特 別 放 慢 速 度 的 說 話 4. 確 定 學 生 是 注 意 中 5. 面 向 學 生, 不 要 讓 麥 克 風 課 本 教 材 等 擋 住 教 師 的 口 形 或 臉 部 表 情 6. 在 教 學 中 避 免 經 常 走 動, 不 要 站 在 照 明 燈 前 ( 擋 住 照 明 ) 32

7. 使 用 表 情 動 作 8. 男 教 師 修 剪 鬍 鬚, 讓 讀 話 的 學 生 能 看 清 你 的 臉 9. 與 學 生 保 持 視 線 接 觸 10. 檢 視 學 生 是 否 瞭 解 討 論 或 課 堂 的 內 容, 可 以 詢 問 其 學 習 的 內 容 11. 重 述 其 他 學 生 所 說 的 話, 聽 障 學 生 可 能 無 法 瞭 解 同 學 的 發 問 或 回 答 教 師 的 問 題 內 容 12. 須 要 時 寫 下 關 鍵 字 及 不 清 楚 的 話 語 例 如, 同 音 異 義 詞 或 字 13. 協 助 學 生 更 有 組 織 性, 例 如, 做 綱 要 14. 上 課 前 預 習 新 的 字 彙 和 概 念 15. 可 能 的 話 經 常 使 用 示 範 指 導 練 習 獨 立 練 習 的 策 略 16. 瞭 解 學 生 容 易 疲 勞 的 事 實 17. 提 供 摘 要 綱 要, 及 所 使 用 幻 燈 片 影 片 等 的 口 語 稿 三 社 會 - 情 緒 方 面 教 師 協 助 學 生 發 展 適 應 真 實 社 會 生 活 能 力, 讓 他 們 更 有 責 任 感 及 更 獨 立, 與 同 儕 有 適 當 的 互 動, 增 進 自 我 概 念 及 自 己 為 社 會 一 份 子 的 感 知 1. 創 造 一 個 正 向 支 持 及 自 然 的 班 級 環 境 2. 如 果 學 生 有 社 會 - 情 緒 問 題, 需 要 溝 通 協 調, 適 時 給 予 支 持 與 指 導 3. 協 助 聽 常 學 生 認 識 聽 力 的 性 質, 及 幫 助 聽 障 同 儕 33

4. 使 用 小 團 體 角 色 扮 演 等 活 動, 指 導 練 習 互 動 技 巧 5. 鼓 勵 及 協 助 聽 障 學 生 參 與 課 外 活 動 6. 幫 助 聽 障 學 生 面 對 各 種 問 題 及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7. 幫 助 聽 障 學 生 發 展 適 當 的 期 望 8. 幫 助 學 生 思 考 及 規 畫 未 來 生 活 及 成 人 期 的 生 活 34

肆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溝 通 是 人 與 人 之 間 用 來 表 達 情 感 需 慾 的 過 程, 它 是 社 會 互 動 的 基 礎, 進 行 溝 通 時 可 以 是 語 言 的, 也 可 以 非 語 言 的 溝 通 對 一 般 人 而 言 非 常 重 要, 對 聽 覺 障 礙 者 更 是 如 此, 由 於 聽 力 受 損 的 限 制,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之 路 備 為 困 難, 但 也 並 非 人 人 皆 是 如 此, 在 大 社 會 中, 我 們 見 到 有 些 聽 力 損 失 者, 就 如 聽 力 正 常 者 一 般, 以 口 語 與 人 進 行 溝 通, 一 點 障 礙 都 沒 有 ; 也 見 到 有 些 聽 力 損 失 者, 使 用 讀 唇 讀 話 來 接 收 訊 息, 以 筆 談 和 簡 單 的 口 語 做 表 達 ; 但 也 有 些 聽 覺 障 礙 者 語 言 的 表 達 和 接 收 上 皆 有 困 難, 他 們 極 為 孤 單, 人 際 關 係 疏 離 ; 另 外, 還 有 聾 人 朋 友, 彼 此 之 間 以 手 語 進 行 溝 通 等 ; 是 故,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方 式 是 多 元 的,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能 力 也 因 個 人 的 狀 況 往 往 不 同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方 式 和 能 力, 與 其 家 庭 環 境 密 切 相 關, 據 瞭 解 90-95% 的 聽 障 孩 童 出 生 於 聽 人 家 庭 (Hindley, 2002; Marschark, 1997), 另 一 方 面, 有 90% 的 聾 父 母 會 生 下 聽 力 正 常 的 子 女 ( 宋 曉 真 邢 敏 華,2006;Hindley, 2002), 無 論 父 母 親 是 聽 力 正 常 或 是 聾 人, 為 其 聽 障 子 女 所 提 供 的 家 庭 溝 通 環 境, 對 其 未 來 的 溝 通 模 式 影 響 深 遠 茲 舉 父 母 親 與 子 女 的 聽 力 情 況 不 同, 主 要 溝 通 方 式 亦 有 所 不 同 35

之 狀 況,( 一 ) 聾 父 母 與 聾 小 孩 的 溝 通 : 以 自 然 手 語 為 主 (Marschark, 2002);( 二 ) 聾 父 母 與 聽 力 正 常 子 女 的 溝 通 : 以 手 語 溝 通 為 主, 聾 父 母 大 多 需 要 聽 子 女 幫 他 們 做 翻 譯, 以 便 與 外 界 溝 通 ( 宋 曉 真 邢 敏 華,2006);( 三 ) 聽 力 正 常 父 母 和 聽 障 子 女 的 溝 通 : 依 子 女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不 同 和 語 言 能 力 而 異, 早 期 依 附 關 係 的 建 立 對 親 子 間 的 溝 通 品 質 極 為 重 要 (Hindley, 2002), 聽 障 者 和 聽 力 正 常 家 人 的 溝 通 以 筆 談 為 主, 其 次 的 溝 通 方 式 是 綜 合 溝 通 法 或 口 語 為 主 手 語 為 輔 的 溝 通, 再 其 次 為 自 然 手 語 或 口 語 ( 廖 君 毓 陳 進 昌 邢 敏 華,2002)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主 要 溝 通 方 式, 一 般 而 言 包 括 有 口 語 溝 通 手 語 溝 通 綜 合 溝 通 和 其 他 方 式 溝 通 等 何 種 溝 通 方 式 才 是 適 合 聽 覺 障 礙 者 並 無 定 論, 往 往 因 不 同 的 個 體 情 況 而 有 所 不 同 ;Marschark (2002) 指 出 應 視 聽 障 者 的 語 言 能 力 而 定 除 了 上 一 段 落 所 述 的 家 庭 環 境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對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影 響 深 遠 外, 認 知 能 力 聽 能 輔 助 工 具 的 使 用 教 育 方 式 一 般 人 的 接 納 態 度 等 等 亦 是 影 響 因 子 之 一 以 下 介 紹 聽 覺 障 礙 者 常 使 用 的 溝 通 方 式 一 口 語 溝 通 口 語 溝 通 即 是 以 口 說 語 言 (spoken language) 與 人 進 行 溝 通 在 新 生 兒 全 面 聽 力 篩 檢 (universal hearing screeninf) 與 早 期 介 入 (early intervention) 的 推 動 下, 聽 力 損 失 孩 童 的 語 言 說 話 清 晰 度 社 會 情 緒 自 我 概 念 都 有 了 較 佳 的 發 展 ( 陳 小 娟,2011) 即 使 是 重 度 或 重 度 以 上 的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若 早 期 發 現, 早 期 實 施 聽 覺 復 健, 也 可 獲 得 口 語 能 力 聽 覺 障 礙 者 在 口 語 為 主 的 溝 通 下, 也 會 使 用 讀 唇 筆 談 或 口 語 翻 譯 等 輔 助 方 式 例 如, 部 份 聽 障 者 可 能 有 語 音 不 清 晰 的 現 象, 他 會 寫 下 自 己 的 口 語 語 句, 有 時 家 人 或 同 儕 會 為 其 做 部 份 36

口 語 翻 譯, 協 助 與 不 熟 悉 對 象 的 溝 通 二 手 語 溝 通 手 語 溝 通 即 是 以 手 語 (sign language) 與 人 進 行 溝 通 手 語 是 一 種 視 覺 語 言, 除 了 手 勢 之 外, 尚 包 括 臉 部 表 情 和 肢 體 動 作, 在 聾 文 化 下, 聾 人 與 聾 人 之 間 溝 通 的 手 語 是 自 然 手 語 ; 聽 力 正 常 和 聽 覺 障 礙 者 之 間 溝 通 的 手 語, 常 見 的 是 文 法 手 語 ( 或 稱 文 字 手 語 ) 若 是 聽 力 正 常 者 不 懂 手 語, 在 進 行 溝 通 時, 則 須 手 語 翻 譯 員 的 幫 助, 因 為 口 語 和 手 語 是 不 同 的 語 系 手 語 是 一 種 視 覺 溝 通 系 統, 它 的 句 法 詞 彙 和 口 語 不 同, 學 者 Marschark (2002) 建 議 在 聽 覺 障 礙 幼 兒 尚 未 學 習 口 語 之 前 可 以 先 學 習 手 語, 手 語 可 以 協 助 學 習 語 言, 聽 人 父 母 會 一 些 手 語, 對 其 與 子 女 的 溝 通 是 好 的 三 綜 合 溝 通 綜 合 溝 通 指 綜 合 使 用 口 語 手 語 及 其 他 方 式 與 人 進 行 溝 通 聽 覺 障 礙 者 或 者 是 以 口 語 溝 通 為 主, 或 者 是 以 手 語 溝 通 為 主, 在 與 人 互 動 時, 若 不 清 楚 溝 通 對 方 的 口 語, 加 上 讀 唇 筆 談 等 來 接 收 對 方 的 訊 息, 或 自 己 所 表 達 的 口 語 不 清 晰, 或 對 方 不 懂 手 語, 則 再 加 上 筆 談 動 作 表 情 等, 稱 為 綜 合 溝 通 四 其 他 溝 通 其 他 溝 通 方 式 常 因 聽 障 者 伴 隨 其 他 身 心 障 礙 而 異, 伴 隨 的 障 礙 不 同 所 使 用 的 溝 通 方 式 或 輔 助 工 具 也 不 同 例 如, 盲 聾 雙 障 者 會 採 用 指 語, 海 倫 凱 勒 女 士 的 溝 通 方 式 便 是 指 語 ; 國 內 有 一 位 優 秀 的 盲 聾 雙 障 學 生, 他 在 與 一 般 人 溝 通 時, 採 用 手 指 語 和 溝 通 卡, 手 指 語 限 於 與 也 會 手 指 語 的 老 師 或 家 人 使 用, 與 一 般 人 溝 通 時 採 用 溝 通 卡, 37

溝 通 卡 上 有 點 字 和 注 音 符 號, 他 以 手 指 在 溝 通 卡 上 拼 出 語 句, 達 成 與 一 般 人 的 溝 通 ; 另 外, 在 與 視 覺 障 礙 同 儕 溝 通 時, 則 互 相 在 手 背 上 打 出 國 語 點 字 達 成 溝 通 聽 覺 障 礙 者 在 學 習 某 一 主 要 溝 通 方 式 之 前, 常 會 需 要 其 他 的 溝 通 方 式 的 支 持, 以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雙 語 教 育 (bilingual education) 而 言, 其 重 點 是 讓 聽 障 孩 童 學 習 雙 語, 在 美 國 的 文 獻 中, 指 的 是 美 國 手 語 和 英 語, 在 國 內 指 的 是 臺 灣 自 然 手 語 和 國 語, 希 望 透 過 雙 語 的 學 習, 增 進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語 言 程 度, 例 如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DeLana, Gentry, & Andrews, 2007) 將 雙 語 教 育 的 精 神 應 用 在 溝 通 學 習 中, 舉 例 來 說, 一 位 聽 力 損 失 嚴 重 的 孩 童, 學 習 口 語 可 能 需 要 很 長 一 段 時 間, 在 尚 未 具 備 口 語 能 力 之 前, 先 學 習 手 勢 語, 解 決 溝 通 上 的 困 境, 在 手 勢 語 的 支 持 下 學 習 口 語, 當 孩 童 具 備 口 語 能 力 之 後, 便 以 口 語 溝 通 為 主 ; 另 外, 美 國 柯 羅 拉 多 州 ChristieYoshinaga-Itano 博 士 證 實 早 期 介 入 對 聽 障 孩 童 的 成 效, 在 柯 州 某 些 植 入 人 工 電 子 耳 的 孩 童, 在 診 斷 後 與 植 入 前 的 這 段 過 渡 時 期, 其 家 長 選 擇 手 語 為 這 段 過 渡 時 期 的 溝 通 模 式, 因 為 在 植 入 電 子 耳 之 前 單 靠 聽 覺 說 話 可 能 是 不 夠 的 ( 陳 小 娟,2011) 國 內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融 合 於 普 通 教 育 班 級 中, 及 升 學 大 專 校 院 的 比 率 極 高, 在 融 合 教 育 環 境 下, 其 與 聽 力 正 常 同 儕 彼 此 間 的 溝 通 機 會 極 多, 以 下 就 輔 導 聽 障 學 生 與 一 般 學 生 良 好 溝 通 提 出 參 考 策 略 一 一 般 學 生 與 聽 覺 障 礙 同 儕 的 溝 通 1. 叫 聽 障 同 學 名 字 時, 最 好 是 在 他 的 視 線 範 圍 內, 否 則 可 輕 拍 其 肩 膀, 以 示 有 事 要 找 他, 切 勿 大 聲 喊 叫, 大 聲 喊 叫 的 聲 音 被 助 聽 器 放 大 後 是 不 悅 耳 的 噪 音, 對 溝 通 反 而 沒 有 助 益 38

2. 在 與 聽 障 同 學 討 論 時, 提 示 要 討 論 的 主 題, 方 便 他 抓 取 口 語 重 點 及 讀 話 3. 在 面 對 面 情 境 下 溝 通, 說 話 以 正 常 速 度 說 出, 不 宜 太 快 4. 不 要 邊 吃 東 西 邊 說 話, 或 把 筆 放 在 口 中 說 話 5. 可 以 多 用 自 然 表 情 手 勢 身 體 動 作 幫 助 溝 通 6. 多 問 聽 障 同 學 剛 剛 說 的 內 容, 你 知 道 嗎, 不 懂 時 再 說 一 次, 或 用 其 他 方 式 再 說 一 次 7. 容 許 多 一 點 時 間 進 行 溝 通, 讓 聽 障 同 學 有 充 份 時 間 表 達 8. 聽 不 懂 聽 障 同 學 的 話 語 時, 可 以 使 用 筆 談 9. 當 溝 通 過 程 中, 再 與 第 三 者 快 速 交 談 時, 應 重 點 式 告 知 聽 障 同 學 交 談 的 內 容, 以 避 免 猜 測 與 誤 解 10. 遇 見 聽 障 同 學 似 有 不 懂 或 不 清 楚 老 師 與 同 學 的 意 思 時, 給 予 提 醒 與 協 助 11. 看 待 聽 障 同 學 如 一 般 同 學, 不 需 要 過 度 的 保 護 他, 也 不 要 有 歧 視 的 心 理 12. 以 同 理 接 納 的 態 度 對 待 聽 障 同 學, 必 能 擁 有 愉 快 的 互 動 與 溝 通 二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與 一 般 同 儕 的 溝 通 1. 向 聽 力 正 常 同 儕 做 自 我 介 紹 在 老 師 或 家 長 的 協 助 下 向 同 儕 做 自 我 介 紹, 介 紹 自 己 的 特 質, 與 他 們 相 處 時 可 能 會 有 的 行 為 反 應, 讓 同 學 能 進 一 步 的 認 識 自 己 而 需 要 教 師 或 家 長 協 助 的 原 因, 在 於 聽 障 學 生 或 許 口 39

語 不 甚 清 楚, 或 聽 不 清 楚 同 學 的 語 話, 與 同 儕 初 接 觸 時, 家 長 與 老 師 可 協 助 避 免 因 表 達 或 接 受 語 言 的 限 制 而 引 起 誤 解 2. 告 知 同 儕 自 己 在 生 活 與 學 習 上, 常 會 有 的 特 質 例 如, 當 同 學 叫 我 的 名 字 時, 我 有 時 不 理 會, 那 是 因 為 我 沒 有 聽 到 的 原 故 互 動 溝 通 時, 我 會 一 直 看 著 對 方, 那 是 因 為 我 也 同 時 在 讀 唇 的 原 故 3. 參 與 班 級 活 動 當 同 儕 邀 請 一 同 參 加 活 動 時, 能 主 動 參 與 例 如, 自 己 對 球 類 運 動 有 興 趣, 則 可 主 動 參 與 班 上 的 球 類 活 動, 下 課 時 也 可 主 動 邀 請 同 學 一 起 打 球 等 4. 善 用 肢 體 語 言 當 口 語 表 達 不 甚 清 楚 時, 適 當 的 肢 體 語 言 表 達 有 助 於 溝 通 5. 善 用 筆 談 與 同 儕 使 用 筆 談, 可 以 緩 和 自 己 聽 不 清 楚 和 說 不 清 楚 的 限 制 6. 與 同 儕 間 平 等 相 處, 不 可 要 求 特 別 待 遇 不 可 因 自 己 有 聽 力 上 的 限 制, 而 要 求 別 人 要 讓 自 己, 或 一 定 要 為 自 己 服 務, 侍 特 殊 需 求 而 驕 縱 例 如, 要 勞 動 服 務 時, 不 要 認 為 自 己 是 聽 障 者, 就 找 理 由 不 做 7. 與 協 助 的 同 儕 建 立 誠 懇 友 誼 若 有 同 儕 願 意 在 學 習 和 生 活 上 擔 任 協 助 或 提 醒 自 己 的 工 作, 應 誠 懇 相 處, 不 可 指 使, 或 有 主 從 態 度, 良 好 的 溝 通 來 自 誠 40

懇 的 互 動, 即 使 是 協 助 自 己 的 同 學 亦 是 如 此 8. 分 享 生 活 經 驗 例 如, 與 同 學 分 享 自 己 使 用 助 聽 器 或 人 工 電 子 耳 的 經 驗, 主 動 的 經 驗 分 享, 往 往 可 獲 得 回 饋, 同 儕 也 較 願 意 分 享 他 們 的 生 活 經 驗, 此 可 促 使 良 好 的 互 動 與 溝 通 9. 虛 心 有 禮 貌 的 請 教 同 學 虛 心 有 禮 貌 的 請 教 同 學 上 課 不 懂 的 地 方, 或 生 活 上 的 細 節, 可 以 贏 得 友 誼, 並 促 進 良 好 的 溝 通 三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之 間 的 溝 通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之 間 的 溝 通, 和 聽 覺 障 礙 與 聽 力 正 常 同 儕 間 的 溝 通, 在 許 多 方 面 可 能 多 不 盡 相 同 如 同 聽 力 正 常 孩 子 和 其 同 儕 一 樣, 聽 損 兒 童 和 聽 損 同 儕 是 能 發 展 出 社 會 關 係 的, 學 者 Marschark (1993) 指 出, 因 聽 損 同 儕 間 互 動 的 視 覺 性 本 質, 和 缺 少 聽 力 正 常 兒 童 社 會 化 的 資 訊, 聽 損 兒 童 間 的 社 交 關 係 和 聽 力 正 常 兒 童 間 的 關 係 在 許 多 方 面 可 能 不 盡 相 同 此 不 同 是 缺 失 或 是 差 異, 應 就 互 動 本 質 謹 慎 的 檢 視 41

伍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心 理 衛 生 心 理 衛 生 和 心 理 健 康 常 相 提 並 論, 我 們 常 會 說 某 人 的 心 理 健 康 (mental health), 較 少 以 心 理 衛 生 來 指 稱 一 個 人 的 健 康 ; 健 康 是 指 在 一 定 範 圍 內 身 體 心 理 與 社 會 面 向 的 正 向 情 況 (Haworth & Hart, 2007; 取 自 邱 珍 琬,2009,1 頁 ) 心 理 衛 生 (mental health), 依 維 基 百 科 的 定 義 它 指 的 是 個 體 的 心 理 健 康 水 準, 從 正 向 心 理 學 來 看, 心 理 衛 生 意 謂 個 體 在 生 活 和 心 理 效 能 間 達 到 平 衡, 它 也 被 視 為 是 一 種 情 緒 表 達 和 成 功 的 適 應, 即 個 體 能 處 理 生 活 壓 力 在 工 作 中 取 得 成 就, 及 對 社 會 有 貢 獻 邱 珍 琬 (2009) 在 其 心 理 衛 生 一 書 中 定 義 心 理 衛 生, 是 指 個 人 身 心 靈 與 社 會 層 面 的 健 康 與 舒 適, 也 考 量 到 個 人 與 身 處 環 境 的 互 動 與 影 響, 環 境 包 括 文 化 社 會 規 範 與 世 界 趨 勢 由 上 可 知, 心 理 衛 生 指 的 就 是 心 理 健 康, 是 個 體 的 情 緒 與 環 境 的 互 動 適 應 與 社 會 層 面 等, 和 心 理 效 能 之 間 達 到 均 衡 的 狀 態 心 理 健 康 的 人 能 接 納 自 己 肯 定 自 己 情 緒 穩 定 生 活 於 現 實 生 活 中 與 環 境 有 良 好 的 互 動 與 人 和 諧 相 處 在 工 作 中 取 得 成 就, 相 對 的, 就 不 會 出 現 情 緒 困 擾 心 理 疾 病 行 為 問 題 等 面 對 聽 覺 障 礙 者 時, 我 們 會 針 對 他 們 的 生 理 限 制 即 聽 力 損 失, 42

思 考 著 如 何 協 助 他 們 克 服 聽 力 上 的 困 難, 成 功 的 與 人 進 行 溝 通, 達 到 生 活 適 應 以 促 進 其 心 理 效 能, 但 在 有 關 聽 障 者 心 理 衛 生 的 相 關 文 獻 (Fellinger, Holzinger, & Dobner, 2005; Fellinger, Holzinger & Pollard, 2012; Marschark, 1993) 中 指 出, 他 們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比 一 般 聽 力 正 常 者 為 高, 而 聽 損 族 群 中 的 聾 者 ( 視 自 己 為 使 用 手 語 的 不 同 文 化 成 員 ), 大 約 有 四 分 之 一 伴 隨 其 他 障 礙, 有 著 高 比 率 的 心 理 衛 生 需 求, 然 他 們 在 心 理 衛 生 照 顧 上 則 遭 遇 諸 多 的 阻 礙 圖 5-1 參 考 Fellinger 等 人 (2012) 示 意 聾 人 在 心 理 衛 生 照 顧 上 的 阻 礙, 背 包 的 大 小 意 指 他 們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聾 者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比 一 般 聽 力 正 常 者 為 多, 建 築 物 和 建 築 物 前 的 道 路 指 為 他 們 所 提 供 的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情 形, 聾 者 肩 負 著 比 一 般 人 較 重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通 往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的 通 道 卻 是 較 曲 折 的, 提 供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的 大 門 卻 又 比 較 小 ; 是 故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狀 況 是 如 何! 影 響 他 們 心 理 健 康 的 因 素 又 有 那 些! 值 得 我 們 探 討 之 一 聽 覺 障 礙 者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狀 況 國 內 專 業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人 員 甚 少 對 聽 力 損 失 聽 覺 障 礙 聾 人 文 化 等 有 所 認 識, 因 此 在 服 務 聽 覺 障 礙 者 時, 雙 方 的 溝 通 困 難 便 是 最 直 接 的 阻 礙, 有 此 阻 礙 如 何 進 行 心 理 諮 商 或 其 他 相 關 服 務 呢! 在 對 聽 覺 障 礙 者 心 理 服 務 文 獻 的 回 顧 中, 同 樣 的, 也 發 現 美 國 專 業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人 員 缺 少, 以 及 和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不 良, 是 重 要 的 阻 礙 因 素 ( 陳 小 娟 邢 敏 華 譯,2007), 可 見 國 內 外 對 聽 覺 障 礙 者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都 存 在 著 專 業 人 員 和 聽 障 者 溝 通 困 難 此 一 問 題 1950 年 以 前, 美 國 針 對 聽 力 損 失 者 的 專 業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甚 為 薄 弱,1955 年 從 事 聽 力 損 失 者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的 心 理 學 家 很 少 ; 當 43

時 心 理 師 的 主 要 工 作 是 實 施 心 理 測 驗, 很 難 體 認 聾 或 聽 力 損 失 者 的 溝 通 需 求, 不 會 以 手 語 和 他 們 溝 通, 在 此 情 況 下, 聽 力 損 失 者 伴 隨 智 力 低 下 或 其 他 障 礙 時, 所 得 到 的 服 務 可 能 僅 是 看 護 照 顧, 這 也 使 得 聽 力 損 失 如 何 影 響 心 理 健 康 的 研 究 缺 乏 ;1950 至 1990 年 間 美 國 制 定 相 關 法 案, 諸 如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教 育 法 案 (Education of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 復 健 法 案 中 的 504 條 款 (Section 504 of the Rehabilitation Act),1990 年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教 育 法 案 ( 即 94-142 公 法 ) 再 擴 增, 更 名 為 身 心 障 礙 者 教 育 法 案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of 1990, IDEA), 新 生 兒 聽 力 篩 檢 和 介 入 法 案 (106-113 公 法 ) 等, 在 這 些 相 關 法 案 中, 增 加 了 學 校 心 理 衛 生 專 業 人 員 的 需 求, 以 服 務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心 理 衛 生 ( 陳 小 娟 邢 敏 華 譯,2007) 國 內 教 育 部 在 民 國 76 年 即 訂 定 發 佈 特 殊 教 育 設 施 及 人 員 設 置 標 準 (1987), 歷 經 幾 次 部 份 條 文 的 修 正, 於 民 97 年 修 正 發 佈 的 第 9 條 第 8 項 中 規 定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的 員 額 編 制,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 依 學 生 需 要 置 下 列 各 類 專 任 人 員 六 人 至 九 人,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包 括 了 醫 師 物 理 治 療 師 職 能 治 療 師 臨 床 心 理 師 語 言 治 療 師 社 會 工 作 師 職 業 輔 導 定 向 行 動 專 業 人 員 等, 此 等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得 依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及 助 理 人 員 遴 用 辦 法 (1999) 規 定 聘 用 ; 由 上 國 內 法 規 可 知,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在 特 殊 教 育 專 業 服 務 中 早 就 被 考 慮 進 去, 也 有 心 理 衛 生 專 業 人 員 的 設 置, 特 別 是 在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中,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依 所 招 收 的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有 啟 智 學 校 啟 明 學 校 啟 聰 學 校 和 美 實 驗 學 校 不 分 類 的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等, 這 些 特 殊 學 校 中 臨 床 心 理 師 與 學 生 的 口 語 溝 通 上, 明 顯 的 可 能 遭 遇 到 阻 礙 的 是 啟 智 學 校 和 啟 聰 學 校 的 智 能 44

障 礙 與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受 到 心 智 能 力 低 下 的 影 響, 語 言 表 達 能 力 不 佳,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受 到 聽 力 損 失 的 影 響, 語 音 的 聽 取 與 接 收 出 現 不 等 的 困 難, 有 的 學 生 則 使 用 手 語 與 人 進 行 溝 通, 在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及 助 理 人 員 遴 用 辦 法 (1999) 中, 並 未 對 專 業 人 員 與 學 生 的 溝 通 能 力 上 有 所 要 求, 以 啟 聰 學 校 的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而 言, 臨 床 心 理 師 在 提 供 心 理 輔 導 時 和 學 生 的 互 動 便 有 困 難 相 信 聽 覺 障 礙 者 至 醫 療 體 系 求 助 心 理 服 務 時, 亦 遭 遇 到 相 同 的 困 難 1988 年 美 國 高 立 德 大 學 (Gallaudet University) 的 聾 人 驕 傲 運 動 (Deaf pride movement), 是 聾 人 爭 取 服 務 的 一 個 例 子, 為 大 家 所 津 津 樂 道, 高 立 德 大 學 是 第 一 所 供 聾 人 和 聽 損 人 士 就 讀 的 高 等 學 院, 也 是 世 界 上 唯 一 一 所 全 部 課 程 與 服 務 都 是 為 聾 人 或 聽 損 學 生 而 設 的 大 學, 該 大 學 的 命 名 是 為 了 紀 念 對 聾 人 教 育 有 深 遠 影 響 的 湯 瑪 斯 霍 金 斯 高 立 德, 這 所 學 府 的 學 生 必 須 能 用 美 國 手 語 手 指 拼 字 及 外 語 ;1988 年 3 月 聾 人 心 理 學 家 I. King Jordan 博 士 被 提 名 為 高 立 德 大 學 的 校 長, 當 時 由 於 董 事 會 一 開 始 提 名 一 位 聽 人 婦 女 作 為 新 校 長, 聾 學 生 團 體 聾 教 職 員 工 以 及 聾 校 友 們 爆 發 了 公 開 的 反 抗 學 潮, 他 們 公 正 的 認 為 這 個 任 命 對 聾 人 的 健 全 和 能 力 是 一 種 可 恥 的 侮 辱, 在 此 聾 人 運 動 中,Jordan 最 後 被 任 命 為 校 長, 稱 為 聾 人 驕 傲 運 動, 很 多 聾 人 認 為 他 們 是 一 群 有 別 於 聽 人 文 化 的 少 數 族 群, 希 望 大 家 不 只 將 失 聰 視 為 一 種 障 礙, 更 視 為 一 種 族 群 的 差 異 (human difference) 在 這 個 例 子 中, 聽 覺 障 礙 者 爭 取 能 與 他 們 有 良 好 溝 通 認 識 他 們 的 人, 來 做 為 學 校 的 校 長, 這 是 促 進 聾 學 生 心 理 效 能 的 做 法 之 一 有 趣 的 是 在 美 式 足 球 賽 中, 常 見 球 員 互 相 靠 攏 圍 圈 商 討 的 情 景, 據 說 就 是 由 高 立 德 的 學 生 發 明 的, 高 立 德 球 員 發 現 對 方 球 隊 透 過 觀 45

看 聾 人 球 員 的 手 語 去 調 整 自 己 的 戰 術, 他 們 便 先 圍 圈 後 才 打 手 語 由 高 立 德 大 學 的 聾 人 驕 傲 運 動, 我 們 可 以 想 見 聾 人 需 要 認 同 自 己 的 學 校 領 導 者, 而 這 位 學 校 領 導 者 能 以 手 語 和 自 己 溝 通, 這 與 在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中, 聾 人 需 要 能 和 自 己 溝 通 的 專 業 人 員, 可 說 是 同 等 的 重 要 1990 至 2000 年 全 美 為 失 聰 住 院 病 患 提 供 服 務 的 單 位 不 多 (Schonbeck, 2000), 相 較 於 一 般 聽 力 正 常 人 士, 對 患 有 嚴 重 精 神 疾 病 需 要 住 院 的 青 少 年 失 聰 者, 幾 乎 没 有 適 合 的 住 院 看 護 (Willys, 1999; Willis & Vernon, 2002; 取 自 陳 小 娟 邢 敏 華 譯,2007) 從 2000 年 迄 今 的 相 關 研 究 (Dammeyer, 2010; Fellinger, et al., 2005; Fellinger, et al., 2012) 指 出, 在 聽 覺 障 礙 群 體 中,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的 比 率 增 加, 但 提 供 的 服 務 並 不 足 夠 近 來, 國 內 啟 聰 學 校 中,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的 性 別 教 育 議 題 頗 受 重 視, 在 心 理 衛 生 專 業 服 務 人 員 的 支 持 方 面, 專 業 人 員 與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間 的 溝 通 上, 皆 顯 示 出 聽 覺 障 礙 者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尚 有 待 努 力 的 現 狀 二 影 響 聽 障 者 心 理 衛 生 因 素 聽 覺 障 礙 者 一 般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有 挫 折 焦 慮 沮 喪 憂 傷 成 年 後 經 濟 上 的 壓 力 等 另 外 特 殊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例 如 藥 物 濫 用 性 傷 害 等, 而 這 些 都 會 影 響 生 活 品 質 一 些 探 討 聽 覺 障 礙 者 心 理 衛 生 的 文 獻 中 ( 參 考 自 Fellinger 等 人,2012), 便 以 生 活 品 質 來 進 行 評 估, 例 如, Bridgement et al. 等 人 (2000) 以 12 個 題 項 的 一 般 健 康 問 卷 ( General Health Questionnaire, GHQ-12) 和 32 個 題 項 的 行 為 和 症 候 鑑 定 量 表 (Behavior and Symptom Identification Scale, BASIS-32), 探 討 198 位 46

紐 西 蘭 聾 族 群 的 心 理 健 康, 發 現 18-25% 的 聾 者 在 BASIS-32 的 平 均 值, 高 於 紐 西 蘭 聽 力 正 常 心 理 疾 病 患 者 ;de Graaf 等 人 (2002) 以 GHQ-12 和 面 對 面 的 訪 談 方 式, 發 現 荷 蘭 聾 族 群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比 聽 力 正 常 者 為 高 ; 另 外,Fellinger 等 人 (2005) 研 究 奧 利 北 部 236 名 聾 族 群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和 Kvam 等 人 (2007) 研 究 挪 威 431 名 聾 族 群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也 同 樣 發 現 聾 族 群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比 聽 力 正 常 者 為 高 影 響 聽 覺 障 礙 者 心 理 衛 生 的 因 素, 勢 必 因 個 體 的 不 同 而 呈 現 出 異 質 性, 以 下 就 聽 覺 障 礙 者 伴 隨 其 他 的 身 心 障 礙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人 工 電 子 耳 的 植 入 溝 通 能 力 家 庭 使 用 的 語 言 和 溝 通 環 境 同 儕 關 係 和 專 業 支 持 等 方 面 探 討 之 ( 一 ) 伴 隨 其 他 身 心 障 礙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比 一 般 人 為 高, 當 聽 力 損 失 再 伴 隨 其 他 身 心 障 礙 時,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會 比 單 只 有 聽 力 損 失 的 比 率 為 高 一 些 出 生 前 後 (perinatal) 的 疾 病 感 染 (infection), 導 致 聽 力 損 失 並 伴 隨 其 他 身 心 障 礙, 例 如, 懷 孕 前 期 的 德 國 麻 疹 (rubella) 感 染, 出 生 後 腦 膜 炎 (meningitis) 的 感 染, 這 不 只 影 響 身 體 的 健 康, 也 可 能 導 致 伴 隨 其 他 身 心 障 礙 ; 在 丹 麥 (Denmark)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和 其 所 伴 隨 問 題 心 理 社 會 困 難 的 出 現 率, 便 超 過 聽 力 正 常 兒 童 3 倍 (Dammeyer, 2010); 可 見 聽 力 損 失 再 伴 隨 有 其 他 的 身 心 障 礙, 使 得 其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比 率 增 加 ( 二 )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聽 力 損 失 使 得 個 體 早 期 缺 乏 聽 覺 刺 激, 延 緩 口 語 的 獲 得, 這 也 影 響 神 經 認 知 訊 息 處 理 歷 程, 像 是 聽 覺 記 憶 力 注 意 力 控 制 力 等, 47

雖 然 我 們 知 道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的 行 為 問 題 比 率, 高 於 聽 力 正 常 兒 童 (Stevenson, McCann, Watkin, Worsfold, & Kennedy, 2010) 但 就 聽 力 損 失 者 而 言, 其 聽 力 損 失 程 度 和 心 理 衛 生 並 沒 有 特 別 的 關 聯, 沒 有 充 份 的 證 據 顯 示, 聽 力 損 失 較 嚴 重 者 的 心 理 衛 生 問 題, 就 會 比 聽 力 損 失 輕 者 為 多 (Dammeyer, 2010) ( 三 ) 人 工 電 子 耳 植 入 對 重 度 聽 力 損 失 者 而 言, 植 入 人 工 電 子 耳 提 升 了 其 對 語 音 的 知 覺 及 言 語 的 產 出, 進 而 增 進 其 生 活 品 質 和 心 理 健 康, 包 括 :(1) 人 工 電 子 耳 提 升 習 語 後 才 導 致 重 度 聽 力 損 失 者 的 生 活 品 質 ;(2) 學 齡 前 階 段 植 入 人 工 電 子 耳 的 兒 童, 其 生 活 品 質 和 一 般 兒 童 相 似 例 如,4-7 歲 植 入 人 工 電 子 耳 者, 其 生 活 品 質 朋 友 數 和 自 我 意 象 (self-image), 顯 著 的 正 向 優 於 較 為 年 長 才 植 入 電 子 耳 的 兒 童 和 青 少 年 (Warner-Czyz, Loy, Tobea, Nakonezny, & Roland, 2011) 4-7 歲 植 入 人 工 電 子 耳 者, 整 體 生 活 品 質 (quality of life, Qol) 和 聽 力 正 常 者 相 似 (Warner-Czyz, Loy, Roland, Tong, & Tobey, 2009) 4 歲 時 植 入 電 子 耳 的 兒 童, 在 自 尊 和 社 會 和 樂 方 面, 和 聽 力 正 常 者 相 當 或 較 高 於 聽 力 正 常 者 (Percy- Smith, Caye-Thomasen, Gudman, Jensen, & Thomsen, 2008) 這 些 都 顯 示 早 期 植 入 人 工 電 子 耳 的 重 度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及 習 語 後 植 入 人 工 耳 者, 有 比 較 好 的 生 活 品 質 及 心 理 健 康 ( 四 ) 溝 通 能 力 聽 覺 障 礙 者 可 能 因 語 言 發 展 限 制, 而 在 溝 通 上 產 生 困 難, 因 溝 通 上 的 誤 會 而 促 使 行 為 問 題 的 產 生, 研 究 顯 示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口 語 或 手 語 溝 通 能 力 不 佳, 和 其 心 理 社 會 困 難 有 關 (Dammeyer, 2010; Stevenson, et al., 2010), 這 樣 的 發 現 顯 示 溝 通 對 聽 覺 障 礙 者 心 理 健 康 48

的 重 要 性 事 實 上 溝 通 能 力 好 的 聽 力 損 失 者, 其 心 理 健 康 情 形 和 聽 力 正 常 者 是 相 當 的 ( 五 ) 家 庭 使 用 的 語 言 和 溝 通 環 境 家 庭 中 使 用 的 語 言 和 家 庭 的 溝 通 環 境, 是 影 響 聽 覺 障 礙 兒 童 心 理 社 會 健 康 的 重 要 因 素 我 們 熟 知 個 人 生 活 的 最 早 環 境 是 家 庭, 家 庭 對 一 個 人 的 影 響 極 為 深 遠 ;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出 生 的 家 庭 有 90-95% 是 聽 人 家 庭 (Hindley, 2002; Marschark, 1997), 聽 人 家 庭 中 使 用 的 語 言 是 口 語, 若 聽 力 正 常 的 父 母 及 家 人 不 瞭 解 聽 力 損 失 的 性 質 與 溝 通 上 的 限 制, 那 麼 處 於 這 樣 家 庭 中 的 聽 力 損 失 孩 童, 他 們 的 心 理 健 康 問 題, 可 能 比 具 有 成 功 溝 通 的 家 庭 多 出 4 倍 (Fellinger, Holzinger, Sattel, Laucht, & Goldberg, 2009) 相 對 的,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早 年 的 家 庭 溝 通 環 境 良 好, 那 麼 他 們 就 可 能 發 展 出 健 康 的 心 理, 並 且 感 覺 具 有 不 錯 的 生 活 品 質 (Hintermair, 2008) 此 外, 家 庭 早 年 所 提 供 的 教 養 品 質, 也 和 聽 力 損 失 孩 童 的 心 理 健 康 有 關, 包 括 母 親 和 照 顧 者 的 情 緒, 及 家 庭 的 壓 力 ; 聽 力 損 失 孩 童 的 家 庭 壓 力, 對 他 們 的 語 言 和 溝 通 發 展 影 響 尤 為 深 遠, 當 家 長 的 壓 力 較 少, 則 聽 力 損 失 兒 童 的 社 會 情 緒 發 展 比 較 好 (Hintermair, 2006) ( 六 ) 同 儕 關 係 與 專 業 支 持 無 障 礙 友 善 的 環 境 對 身 心 障 礙 者 各 方 面 的 學 習 生 活 和 適 應 很 重 要, 對 聽 力 損 失 者 亦 不 例 外, 聽 力 損 失 孩 童 的 社 會 發 展 是 持 續 的, 兒 童 期 進 入 學 校 青 少 年 及 成 年 期 進 入 大 社 會 環 境 中, 其 與 同 儕 間 的 互 動 增 加, 若 同 儕 對 其 聽 力 損 失 性 質 有 正 確 的 認 識 有 適 當 的 接 納, 這 將 有 助 於 聽 力 損 失 族 群 的 心 理 健 康 ; 研 究 中 發 現 聽 力 損 失 兒 49

童 的 心 理 困 難, 和 其 本 身 的 特 質 在 學 校 中 同 儕 的 接 納 或 同 儕 間 相 處 的 負 面 經 驗 和 專 業 支 持 有 關 (Fellinger, et al., 2009); 青 少 年 和 成 年 時 期 同 儕 間 的 人 際 關 係, 與 聽 力 損 失 者 使 用 的 語 言 ( 手 語 或 口 語 ) 有 關 (Fellinger, Holzinger, Beitel, Laucht, & Goldberg, 2009), 同 樣 是 使 用 手 語 的 聾 人 青 少 年 聾 成 人, 其 間 的 社 會 關 係 和 與 一 般 聽 力 正 常 者 並 沒 有 差 別 (Fellinger, et al, 2005), 這 是 指 聾 人 團 體 間 的 社 會 關 係, 或 說 是 聾 人 文 化 下 的 成 員, 其 社 會 關 係 和 一 般 人 相 同 以 在 學 校 中 的 情 境 而 言, 專 業 支 持 包 括 學 習 時 聽 能 輔 助 工 具 的 配 合 使 用 聽 力 損 失 學 生 班 級 座 位 的 安 排 教 師 授 課 內 容 的 即 時 聽 打 服 務 專 業 人 員 的 聽 語 訓 練 同 儕 的 支 持 與 協 助 口 語 或 手 語 翻 譯 等 營 造 良 好 的 同 儕 互 動 關 係 並 給 予 專 業 的 支 持, 對 聽 力 損 失 者 的 心 理 健 康 有 莫 大 助 益 三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社 會 心 理 發 展 與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建 議 學 者 Erikson 提 出 社 會 心 理 發 展 理 論 (psychosocial theory), 他 將 一 個 人 的 社 會 心 理 發 展 從 出 生 到 死 亡, 依 生 理 年 齡 分 為 八 個 階 段, 每 一 個 階 段 都 有 它 的 發 展 任 務 及 相 對 的 發 展 危 機, 本 文 以 下 就 Erikson 的 社 會 心 理 論, 分 析 聽 覺 障 礙 者 的 社 會 心 理 發 展, 並 提 出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建 議 ( 一 ) 信 任 對 不 信 任 (0-1 歲 ) 嬰 兒 若 得 到 溫 暖 的 照 顧 正 向 的 回 應, 在 此 階 段 會 發 展 出 信 任 的 心 理 特 質, 聽 力 損 失 嬰 幼 兒, 可 能 會 因 對 聲 音 的 不 敏 銳, 而 較 難 從 聽 覺 發 展 出 信 任 感, 例 如 聽 損 嬰 幼 兒 無 法 藉 由 聲 音 或 噪 音 來 預 測 父 母 接 近 與 否, 他 可 能 會 用 一 些 非 口 語 的 技 術 來 溝 通, 但 這 樣 的 溝 通 不 太 準 確, 讓 父 母 感 到 困 惑, 使 他 們 有 無 力 感 ; 或 者 聽 常 父 母 50

因 不 知 道 他 們 的 孩 子 聽 不 到 聲 音, 每 當 他 們 離 開 孩 子 視 線 時, 他 們 就 在 不 知 情 的 情 況 下, 讓 孩 子 以 為 他 不 見 了, 這 也 影 響 到 嬰 孩 對 主 要 照 顧 者 的 的 依 附 感 發 展 建 議 父 母 親 對 新 生 兒 做 聽 力 篩 檢, 以 避 免 發 現 嬰 幼 兒 對 聲 音 沒 有 反 應 時 的 疑 慮 和 挫 折 若 發 現 新 生 兒 有 聽 力 損 失 時, 則 積 極 尋 求 早 期 介 入 服 務, 並 多 以 觸 覺 視 覺 肢 體 接 觸 等, 讓 聽 力 損 失 嬰 幼 兒 感 受 到 溫 暖 的 照 顧, 發 展 出 信 任 感 ( 二 ) 自 主 對 羞 愧 懷 疑 (2-3 歲 ) 此 階 段 的 孩 子 藉 學 習 走 路 說 話 上 廁 所 等 發 展 自 主 能 力, 倘 若 聽 力 損 失 幼 兒 尚 未 發 展 出 口 語 或 手 語 的 溝 通 能 力, 當 他 們 與 人 有 意 義 的 溝 通 受 到 限 制 時, 父 母 可 能 過 度 保 護 他 們 的 子 女, 使 得 他 們 較 沒 有 機 會 去 做 能 力 所 及 的 事, 以 致 阻 礙 自 主 的 發 展, 而 這 又 會 導 致 孩 童 藉 著 反 抗 來 爭 取 自 由 及 自 主 權 此 時 期 與 聽 力 損 失 孩 子 的 溝 通, 除 了 口 語 之 外, 可 加 上 肢 體 手 勢 表 情 的 輔 助, 建 議 父 母 為 其 聽 力 損 失 子 女 進 行 聽 覺 復 健, 加 強 語 言 的 發 展, 且 多 給 予 子 女 一 些 探 索 空 間 及 正 向 支 持, 讓 聽 力 損 失 孩 子 在 實 際 操 作 經 驗 中 增 加 自 信 心, 學 習 一 些 新 技 巧, 以 增 進 自 主 的 發 展 ( 三 ) 主 動 對 罪 疚 (4-5 歲 ) 在 前 一 階 段 發 展 出 自 主 性 的 孩 童, 此 階 段 他 們 嘗 試 更 大 的 目 標 計 畫 及 與 同 儕 的 互 動, 而 發 展 出 主 動 性 聽 力 損 失 孩 童 可 能 會 受 到 聽 覺 限 制 而 較 少 出 現 主 動 性, 建 議 父 母 能 鼓 勵 孩 子 的 主 動 性, 在 聽 力 損 失 孩 子 從 事 活 動, 遇 到 溝 通 限 制 時, 提 供 充 足 的 訊 息 給 孩 子, 例 如, 視 覺 訊 息 聽 能 輔 助 工 具 的 使 用 等, 並 持 續 聽 覺 復 健 和 語 言 的 訓 練, 增 進 孩 子 接 收 和 表 達 語 言 能 力, 鼓 勵 他 們 探 索 環 境, 以 促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