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鋼 公 司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中 鋼 公 司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目 錄 CONTENTS 1 2 經 營 者 的 話 企 業 概 況 1.1 營 運 與 市 場 6 2.1 公 司 治 理 1.1.1 業 務 與 規 模 6 1.1.2 產 品 銷 售 7 1.1.3 原 料 與 能 源 來 源 8 1.2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理 念 9 管 理 架 構 2.1. 1 基 本 理 念 2.1. 2 經 營 方 針 2.1. 3 組 織 架 構 2.1. 4 內 部 稽 核 與 改 善 2.1. 5 風 險 管 控 14 14 15 15 22 22 1.2.1 願 景 9 2.1. 6 員 工 參 與 24 1.2.2 基 本 原 則 9 2.1. 7 訊 息 揭 露 24 1.2.3 利 害 關 係 者 之 鑑 別 與 溝 通 10 2.1. 8 營 運 績 效 管 理 25 1.2.4 重 大 性 鑑 別 11 2.1. 9 因 應 重 大 衝 擊 29 1.2.5 出 版 報 告 書 12 2.1.10 外 部 交 流 與 合 作 30 1.3 報 告 書 之 依 據 與 架 構 1.3.1 專 業 指 引 與 原 則 1.3.2 範 圍 與 量 化 指 標 1.3.3 數 據 來 源 與 管 理 12 12 12 12 2.2 能 源 環 境 管 理 2.2.1 政 策 與 理 念 2.2.2 組 織 架 構 2.2.3 為 環 境 減 壓 30 30 31 32 1.4 報 告 書 之 審 查 與 認 證 13 2.2.4 為 地 球 降 溫 2.2.5 參 與 循 環 社 會 建 構 33 33 1.4.1 內 部 審 查 13 2.2.6 投 入 綠 色 成 長 34 1.4.2 外 部 查 證 13 2.2.7 借 鏡 先 進 國 家 34 1.5 內 容 的 應 用 13 2.3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35 1.5.1 與 過 去 及 未 來 的 比 較 13 2.3.1 理 念 與 範 疇 35 1.5.2 與 同 業 的 比 較 13 2.3.2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35 2.3.3 人 權 管 理 40 2.3.4 人 力 發 展 與 管 理 40 2.3.5 產 業 工 會 41 2.3.6 社 會 參 與 42 2.3.7 基 金 會 43
績 效 指 標 3.1 公 司 治 理 3.1. 1 產 品 銷 售 與 營 收 3.1. 2 生 產 力 與 績 效 指 標 3.1. 3 盈 餘 分 配 3.1. 4 內 部 稽 核 3.1. 5 轉 投 資 事 業 績 效 3.1. 6 對 產 業 及 經 濟 之 貢 獻 3.1. 7 投 入 能 資 源 與 成 本 44 44 45 46 47 47 48 50 4 未 來 主 要 方 向 與 目 標 4.1 公 司 治 理 4.2 能 源 環 境 管 理 4.3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104 104 105 3 3.1. 8 資 金 來 源 與 政 府 補 助 52 3.1. 9 支 持 國 產 化 53 3.1.10 外 地 營 運 指 標 54 3.1.11 氣 候 變 遷 與 機 會 3.1.12 客 戶 滿 意 度 54 54 附 錄 3.2 能 源 環 境 管 理 3.2.1 能 源 環 境 支 出 3.2.2 綠 色 產 品 55 55 56 附 錄 附 錄 一 : 與 全 球 永 續 性 倡 議 (GRI) G3.1 版 指 標 對 照 表 106 3.2.3 綠 色 製 程 59 附 錄 二 : 110 3.2.4 綠 色 夥 伴 71 近 年 來 得 獎 紀 錄 3.2.5 碳 權 管 理 75 3.2.6 與 國 際 接 軌 3.2.7 環 保 法 規 符 合 性 76 77 附 錄 三 : BSI( 英 國 標 準 協 會 ) 查 證 聲 明 111 3.2.8 樂 活 家 園 77 3.3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82 3.3.1 勞 工 安 全 與 衛 生 82 3.3.2 正 派 經 營 85 3.3.3 人 權 管 理 86 3.3.4 人 力 發 展 89 3.3.5 產 業 工 會 運 作 94 3.3.6 福 利 措 施 95 3.3.7 社 會 參 與 97 3.3.8 法 規 遵 循 103
經 營 者 的 話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已 成 為 公 司 經 營 的 基 本 原 則, 也 是 一 種 核 心 價 值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揭 露 企 業 在 營 運 環 保 節 能 及 社 會 關 懷 三 個 層 面 的 重 要 資 訊, 敘 明 對 客 戶 股 東 員 工 地 方 及 社 會 大 眾 的 責 任, 不 僅 是 企 業 與 外 界 溝 通 的 重 要 文 件, 也 是 企 業 自 我 評 鑑 與 成 長 的 一 份 紀 錄 中 國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鋼 ) 自 2002 年 起 出 版 環 境 報 告 書, 隨 著 報 告 書 範 疇 與 內 涵 逐 漸 擴 大, 其 後 陸 續 出 版 的 報 告 書, 名 稱 或 有 不 同, 但 內 容 均 圍 繞 在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年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內 容 與 過 去 有 幾 點 不 同 : 一 採 用 全 球 永 續 報 告 協 會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 制 定 的 指 南 與 指 標, 並 結 合 國 內 專 業 機 構 提 供 的 架 構 ; 二 在 重 大 領 域 上 呈 現 未 來 的 願 景 與 主 要 發 展 方 向 ; 三 第 一 次 接 受 跨 國 專 業 機 構 的 深 度 外 部 查 證 故 這 本 報 告 書 是 以 更 專 業 更 負 責 更 具 公 信 力 的 面 貌 呈 現 給 社 會 大 眾 年, 中 鋼 修 訂 公 司 願 景 為 追 求 成 長, 持 續 節 能 環 保 及 價 值 創 新, 成 為 值 得 信 賴 的 全 球 卓 越 董 事 長 鄒 若 齊 鋼 鐵 企 業, 不 但 將 節 能 環 保 納 入 願 景, 更 將 中 鋼 集 團 定 位 為 總 部 設 於 台 灣, 以 亞 洲 為 核 心, 集 鋼 鐵 與 材 料 工 程 及 服 務 礦 業 與 資 源 的 重 環 保 與 節 能 的 集 團, 宣 示 對 環 保 節 能 的 重 視 4
2011 年 上 半 年, 中 鋼 為 落 實 執 行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成 立 :(1)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以 因 應 低 碳 經 濟 低 碳 城 市 及 綠 色 產 業 的 時 代 潮 流, 並 以 低 碳 低 污 染 及 高 價 值 之 製 程 產 品 與 業 務 為 未 來 努 力 方 向 ;(2) 能 源 環 境 促 進 委 員 會, 致 力 於 強 化 中 鋼 集 團 在 綠 色 材 料 低 碳 能 源 節 能 減 排 風 險 管 理 能 源 環 境 新 事 業 的 策 略 規 劃 與 落 實, 並 積 極 尋 求 與 國 際 頂 級 鋼 廠 中 國 大 陸 鋼 廠, 以 及 國 內 關 聯 產 業 的 策 略 合 作, 全 方 位 提 昇 中 鋼 集 團 在 能 源 環 境 領 域 的 能 量 與 績 效 ;(3) 長 青 資 源 服 務 處, 加 強 對 退 休 員 工 的 關 懷 與 服 務, 以 實 際 的 行 動 照 顧 退 休 員 工 此 外, 也 透 過 既 有 社 區 服 務 回 饋 機 制 企 業 永 續 發 展 協 會, 以 及 產 業 永 續 論 壇 等 平 台, 擴 大 對 社 區 及 社 會 的 實 質 協 助, 包 括 急 難 救 助 災 後 重 建 文 藝 團 體 演 出 贊 助, 以 及 與 教 育 團 體 共 同 舉 辦 節 能 減 碳 科 技 暨 實 務 展 覽 等 深 信 這 些 逐 漸 擴 大 的 活 動, 將 使 中 鋼 在 社 會 責 任 上 的 實 踐 更 為 深 廣 藉 著 出 版 這 本 年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希 望 使 各 界 更 瞭 解 中 鋼 在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上 的 理 念 績 效 及 努 力 的 方 向 ; 也 期 待 各 界 能 給 我 們 指 教 與 意 見, 協 助 中 鋼 持 續 改 進, 在 未 來 能 有 更 令 各 界 滿 意 的 表 現 總 經 理 歐 朝 華 5
1 企 業 概 況 營 運 與 市 場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理 念 報 告 書 之 依 據 與 架 構 報 告 書 之 審 查 與 認 證 內 容 的 應 用 1.1 營 運 與 市 場 1.1.1 業 務 與 規 模 中 鋼 公 司 位 於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臨 海 工 業 區, 面 積 541 公 頃, 為 國 內 第 一 家 一 貫 作 業 鋼 廠, 成 立 於 1971 年 12 月, 是 當 時 政 府 的 十 大 建 設 之 一 主 要 原 料 為 煤 及 鐵 礦, 向 國 外 購 買, 次 原 料 為 助 熔 造 渣 之 石 料, 主 要 產 品 則 為 熱 軋 冷 軋 鍍 面 鋼 板 線 材 及 條 鋼 等 各 類 碳 鋼 產 品, 副 產 品 則 包 括 煤 焦 油 粗 輕 油 高 爐 石 轉 爐 石 及 氧 化 鐵 粉 等, 供 應 國 內 汽 車 業 家 電 業 馬 達 造 船 鋼 結 構 螺 絲 螺 帽 手 工 具 高 科 技 業 化 學 及 民 生 等 眾 多 產 業 使 用, 可 說 是 與 社 會 關 聯 最 廣 的 產 業 之 一 年 實 產 鋼 胚 9,582,450 公 噸, 成 品 9,720,686 公 噸, 其 中 熱 軋 鋼 品 3,894,081 噸, 冷 軋 鋼 品 2,823,770 噸, 線 材 1,265,198 噸, 鋼 板 1,063,352 噸, 條 鋼 575,439 噸, 商 用 鋼 胚 92,581 噸, 生 鐵 6,265 噸 ( 如 下 圖 ): 92,581 575,439 1,063,352 1,265,198 2,823,770 6,265 3,894,081 年 鋼 品 生 產 量 熱 軋 鋼 品 冷 軋 鋼 品 線 材 鋼 板 條 鋼 商 用 鋼 胚 生 鐵 單 位 : 公 噸 6
企 業 概 況 1 1.1.2 產品銷售 (1) 鋼鐵產品 年中鋼內銷鋼品723.6萬噸 外銷鋼品266.9萬噸 合計990.5萬噸 外銷比率為26.9% 主要市 場為中國大陸 日本及東南亞 年中鋼產品在國內鋼品市場的佔有率達40.5% 分別為熱浸鍍鋅 鋼片24% 熱軋鋼捲片46% 線材棒鋼48% 電氣鍍鋅鋼片57% 冷軋鋼捲片60% 鋼板69% 電磁鋼片 78% 除少數鋼品的市場佔有率尚有成長空間外 其餘已趨近飽和 中鋼年的鋼品銷售量以熱軋 產品38.51%為最大宗 其次為冷軋產品29.32% 其餘如下圖所示 618,679 92,581 38,980 年鋼品銷售量 單位 公噸 熱軋鋼品 冷軋鋼品 1,165,825 3,814,989 1,362,598 線 材 鋼 板 條 鋼 半 成 品 2,904,359 中鋼鋼品國內市場占有率 46% 24% 48% 57% 60% 69% 78% 電磁鋼片 鋼板 冷軋鋼捲片 電氣鍍鋅鋼片 棒線 熱軋鋼捲片 熱浸鍍鋅鋼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7
(2) 副 產 品 中 鋼 製 程 所 產 製 出 的 副 產 品 包 括 煤 焦 油 粗 輕 油 高 爐 石 轉 爐 石 氧 化 鐵 粉 及 脫 硫 渣 等 年 的 產 量 分 別 為 煤 焦 油 172,456 噸, 粗 輕 油 62,608 噸, 水 淬 高 爐 石 2,543,263 噸, 氣 冷 高 爐 石 220,718 噸, 轉 爐 石 1,228,222 噸, 氧 化 鐵 粉 22,140 噸, 脫 硫 渣 312,527 噸 除 了 脫 硫 渣 及 一 部 份 水 淬 高 爐 石 是 外 售 給 國 內 業 者 外, 其 餘 都 經 過 關 係 企 業 資 源 化 加 工 後 供 應 化 學 營 建 土 木 電 機 及 民 生 等 產 業 使 用 煤 焦 油 粗 輕 油 氧 化 鐵 粉 水 淬 高 爐 石 氣 冷 高 爐 石 轉 爐 石 脫 硫 渣 1.1.3 原 料 與 能 源 來 源 國 內 並 無 中 鋼 所 需 的 原 料 煤 及 鐵 礦, 因 此 100% 均 向 國 外 購 買 石 料 過 去 係 100% 由 國 內 供 應, 後 因 配 合 高 雄 地 區 生 態 化 發 展, 提 早 結 束 壽 山 的 採 礦 權, 改 由 國 外 進 口 目 前 來 自 花 蓮 地 區 的 大 理 石 蛇 紋 石 及 白 雲 石 等 約 佔 中 鋼 需 求 量 的 46%, 由 國 外 進 口 的 石 料 約 為 54% 煤 礦 及 鐵 礦 的 輸 入 來 源 見 下 圖 : 2.57 2.76 1.62 2.85 5.53 1.33 3.65 3.65 8.66 27.43 19.95 81.54 65.71 45.99 26.76 煤 礦 來 源 (%) 鐵 礦 來 源 (%) 石 料 來 源 (%) 澳 洲 加 拿 大 大 陸 印 尼 美 國 俄 羅 斯 澳 洲 巴 西 加 拿 大 巴 林 台 灣 日 本 菲 律 賓 大 陸 中 東 年 初 景 氣 復 甦, 煤 鐵 礦 需 求 增 加, 致 現 貨 價 格 上 漲 約 100% 年 中 中 國 大 陸 抑 制 房 價, 鋼 鐵 需 求 減 少, 原 料 價 格 因 而 回 跌 下 半 年 中 國 大 陸 對 原 料 需 求 轉 強, 又 因 印 度 限 制 鐵 礦 出 口 及 澳 洲 煤 礦 產 區 遭 受 水 災 等 因 素, 使 供 應 趨 於 緊 俏, 原 料 價 格 再 漲 中 鋼 所 用 的 能 源 除 原 料 煤 外 尚 有 外 購 電 天 然 氣 燃 油 柴 油 汽 油 等, 除 外 購 電 全 部 來 自 電 力 公 司 外, 其 餘 都 來 自 中 油 公 司 8
1 企 業 概 況 1.2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理 念 在 落 實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上, 中 鋼 所 秉 持 的 主 要 理 念 分 述 如 下 : 1.2.1 願 景 中 鋼 公 司 的 願 景 為 : 追 求 成 長, 持 續 節 能 環 保 及 價 值 創 新, 成 為 值 得 信 賴 的 全 球 卓 越 鋼 鐵 企 業 在 這 個 願 景 下, 中 鋼 所 界 定 的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涵 蓋 公 司 治 理 能 源 環 境 管 理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三 個 層 面 1.2.2 基 本 原 則 團 隊 企 業 踏 實 求 新 為 中 鋼 四 大 精 神, 近 年 來 為 充 分 實 踐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制 定 了 下 列 八 項 基 本 原 則 : 1. 結 合 客 戶 需 求, 強 化 品 質 服 務 優 勢, 開 創 雙 贏 共 榮 共 享 2. 創 造 股 東 利 潤, 提 升 國 際 競 爭 能 力, 確 保 企 業 永 續 經 營 3. 支 持 政 府 政 策, 投 入 產 業 工 程 建 設, 提 升 國 家 整 體 效 能 4. 參 與 專 業 團 體, 厚 植 產 業 技 術 基 礎, 促 進 關 聯 產 業 升 級 5. 加 強 工 安 環 保, 消 除 勞 動 場 所 職 災, 精 進 綠 能 減 污 績 效 6. 照 顧 員 工 福 祉, 營 造 優 質 就 業 環 境, 增 進 同 仁 學 習 成 長 7. 體 察 國 際 潮 流, 善 用 各 類 低 碳 資 源, 參 與 循 環 社 會 建 構 8.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協 助 教 育 文 藝 推 廣, 回 饋 地 方 多 元 建 設 產 銷 聯 誼 會 9
1.2.3 利 害 關 係 者 之 鑑 別 與 溝 通 中 鋼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核 心 小 組 參 酌 各 部 門 及 鋼 鐵 同 業 的 經 驗, 鑑 別 出 八 類 主 要 的 利 害 關 係 者 中 鋼 除 透 過 公 司 網 頁 經 營 報 告 年 報 及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等 與 各 界 溝 通 交 流 之 外, 也 運 用 諸 多 其 他 途 徑 與 利 害 關 係 者 溝 通, 茲 舉 其 要 如 下 : 利 害 關 係 者 社 區 與 地 方 團 體 溝 通 路 徑 與 民 意 代 表 及 意 見 領 袖 之 互 訪 與 協 商 中 鋼 公 共 事 務 處 中 鋼 工 會 中 鋼 集 團 教 育 基 金 會 中 鋼 社 團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各 類 政 策 及 法 規 之 研 商 會 論 壇 公 聽 會 訓 練 課 程 非 正 式 互 訪 股 東 及 金 管 會 股 東 會 財 務 報 告 及 經 營 報 告 股 東 信 箱 員 工 及 協 力 人 員 團 體 協 約 ( 每 三 年 修 訂 ) 勞 資 會 議 ( 每 月 ) 廠 ( 處 ) 定 期 溝 通 會 議 ( 每 2~3 月 ) 工 會 代 表 擔 任 董 事 經 理 部 門 與 工 會 理 監 事 溝 通 交 流 座 談 會 ( 每 半 年 ) 董 事 長 信 箱 董 事 長 座 談 會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持 股 信 託 委 員 會 ( 每 半 年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 每 兩 個 月 )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委 員 會 ( 每 年 )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 每 三 個 月 ) 獎 懲 評 議 委 員 會 ( 不 定 期 ) 承 攬 契 約 協 力 工 作 安 全 會 議 共 同 作 業 協 議 組 織 協 力 環 安 衛 管 理 會 議 ( 每 月 ) 外 包 管 理 會 議 ( 每 年 ) 客 戶 意 見 領 袖 與 專 業 團 體 供 應 商 產 銷 聯 誼 會 說 明 會 客 戶 滿 意 度 調 查 ( 每 年 ) 研 發 聯 盟 專 業 訓 練 市 場 調 查 不 定 期 拜 訪 等 各 類 專 業 會 議 協 會 學 會 公 會 工 業 總 會 研 討 會 研 商 會 永 續 能 源 發 展 基 金 會 企 業 永 續 發 展 協 會 產 業 永 續 論 壇 拜 會 國 產 化 合 作 公 司 簡 介 論 壇 專 業 研 討 會 安 全 設 計 規 範 等 鋼 鐵 同 業 參 與 鋼 鐵 公 會 世 界 鋼 鐵 公 會 及 東 南 亞 鋼 鐵 學 會 之 各 類 會 議 與 鋼 廠 之 雙 邊 或 多 邊 交 流 正 式 拜 會 及 研 商 等 10
1 企 業 概 況 1.2.4 重 大 性 鑑 別 中 鋼 核 心 小 組 乃 根 據 過 去 接 觸 的 經 驗, 鑑 別 出 上 述 利 害 關 係 者 以 及 其 所 重 視 的 議 題, 做 為 本 報 告 書 的 揭 露 重 點 此 等 重 大 議 題 已 分 類 並 詳 列 如 目 錄 之 章 節 並 在 分 項 一 一 揭 露, 讀 者 可 依 目 錄 查 閱 並 循 頁 碼 詳 閱 內 容 各 利 害 關 係 者 對 本 報 告 書 各 章 節 的 重 視 程 度 彙 整 如 下 : 重 視 非 常 重 視 企 業 概 況 管 理 架 構 績 效 指 標 ( 三 ( 二 ( 一 ( 三 ( 二 ( 一 ( 五 ( 四 ( 三 ( 二 ( 一 關 切 之 內 容 ) 營 運 與 市 場 ) 落 實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 報 告 書 之 依 據 與 架 構 ) 報 告 審 查 與 認 證 ) 內 容 的 應 用 ) 公 司 治 理 ) 能 源 環 境 管 理 )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 公 司 治 理 ) 能 源 環 境 面 )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利 害 關 係 者 社 區 與 地 方 團 體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股 東 及 金 管 會 員 工 及 協 力 人 員 客 戶 意 見 領 袖 專 業 團 體 供 應 商 鋼 鐵 同 業 為 加 強 與 利 害 關 係 者 的 溝 通, 中 鋼 公 司 以 持 續 改 善 的 精 神 認 真 處 理, 除 了 將 重 點 完 整 的 納 入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中 揭 露, 也 將 不 足 之 處 列 為 改 善 重 點, 其 程 序 如 下 : 鑑 別 利 害 關 係 者 並 收 集 關 切 議 題 評 估 重 大 性 並 納 入 社 會 責 任 範 疇 決 定 優 先 順 序 與 權 責 單 位 列 入 年 度 工 作 目 標 納 入 社 會 報 告 書 未 來 改 善 重 點 執 行 追 蹤 及 考 核 11
1.2.5 出 版 報 告 書 中 鋼 公 司 今 後 以 每 年 出 版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做 為 履 行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一 項 工 作 除 了 透 過 報 告 書 廣 泛 揭 露 各 項 訊 息, 也 藉 以 檢 視 未 盡 理 想 之 處, 作 為 持 續 改 善 的 重 點 中 鋼 乃 透 過 下 列 組 織 及 程 序 來 彙 整 資 訊 及 編 輯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 (1) 核 心 小 組 : 成 員 由 中 鋼 工 會 主 任 秘 書 及 各 部 門 關 係 最 密 切 的 一 級 單 位 代 表 參 加, 包 括 人 力 資 源 處, 公 共 事 務 處 營 業 管 理 處 財 務 處 秘 書 處 安 全 衛 生 處 環 境 保 護 處 公 用 設 施 處 鋼 鐵 鋁 品 研 究 發 展 處 等, 並 由 新 成 立 的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負 責 整 體 規 劃, 並 實 際 進 行 資 料 彙 整 溝 通 整 合 及 編 輯 修 訂 等 工 作 (2) 諮 議 小 組 : 在 彙 編 報 告 書 的 過 程 中, 核 心 小 組 會 視 需 要 邀 集 各 部 門 相 關 一 級 單 位 擔 任 諮 議 小 組 委 員, 以 取 得 重 要 資 訊, 並 針 對 重 大 議 題 共 同 研 商 建 立 共 識, 使 報 告 書 的 內 容 更 為 詳 實 (3) 行 政 程 序 審 核 及 定 稿 :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彙 整 編 輯 初 稿 後, 發 文 送 核 心 小 組 成 員 依 其 分 工 項 目 校 閱 及 修 訂, 修 訂 後 送 各 部 門 副 總 複 核 經 部 門 複 核 後 之 修 訂 稿 再 陳 送 執 行 副 總 經 理 總 經 理 及 董 事 長 核 閱 及 定 稿 1.3 報 告 書 之 依 據 與 架 構 1.3.1 專 業 指 引 與 原 則 本 報 告 書 的 內 容 架 構 結 合 了 全 球 永 續 性 報 告 倡 議 協 會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 的 G3.1 版 揭 露 指 引, 我 國 永 續 能 源 研 究 基 金 會 制 定 的 台 灣 企 業 永 續 報 告 獎 評 比 架 構 說 明 辦 法, 以 及 國 際 鋼 鐵 同 業 一 般 揭 露 的 要 點 績 效 指 標 則 採 用 GRI 第 三 代 指 引 G3.1 的 版 本 本 報 告 書 內 容 與 GRI G3.1 版 的 詳 細 對 照 列 於 附 錄 一 1.3.2 範 圍 與 量 化 指 標 本 報 告 的 內 容 僅 限 於 中 鋼 位 於 台 灣 之 生 產 營 運 場 所 在 年 全 年 的 各 類 活 動 財 務 報 表 的 數 字 以 新 台 幣 計 算, 環 保 安 全 衛 生 的 績 效 則 以 國 際 上 通 用 的 指 標 來 呈 現, 若 所 述 之 量 化 指 標 有 較 特 殊 意 義 時, 會 以 註 解 方 式 說 明 1.3.3 數 據 來 源 與 管 理 本 報 告 之 資 料 及 數 據 係 由 企 劃 業 務 財 務 行 政 生 產 技 術 等 部 門 之 一 級 單 位 提 供, 由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彙 整 應 用, 並 經 過 核 心 小 組 及 行 政 程 序 審 查 確 認 符 合 本 報 告 書 之 用 途 其 中, 已 列 入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之 成 本 及 會 計 資 訊 均 已 經 由 會 計 師 查 證 ; 環 境 及 安 全 衛 生 之 管 理 系 統 則 除 定 期 進 行 內 部 稽 查 外, 每 年 都 接 受 ISO 14001 及 OHSAS 18001 的 外 部 稽 核 除 年 外,2006~2009 年 的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資 料 已 經 過 DNV 查 證 12
1 企 業 概 況 1.4 報 告 書 之 審 查 與 認 證 1.4.1 內 部 審 查 本 報 告 所 揭 露 之 各 類 資 料 及 數 據 在 各 部 門 提 供 時 已 由 各 一 級 主 管 初 步 核 定 ; 報 告 編 輯 過 程 中 再 多 次 經 過 核 心 小 組 及 諮 議 小 組 確 認 初 稿 完 成 經 各 部 門 核 心 小 組 成 員 確 認 後, 再 經 過 各 部 門 副 總 經 理 以 至 董 事 長 逐 層 審 閱 及 核 定 各 相 關 數 據 及 會 議 審 查 查 證 等 資 料 均 已 文 件 化 1.4.2 外 部 查 證 本 報 告 書 已 通 過 BSI( 英 國 標 準 協 會 ) 查 證, 符 合 GRI G3.1 A+ 等 級 及 AA1000AS 保 證 標 準 第 一 類 型 的 精 神 BSI 之 查 證 聲 明 書 詳 見 本 報 告 書 附 錄 三 1.5 內 容 的 應 用 1.5.1 與 過 去 及 未 來 的 比 較 本 報 告 書 在 公 司 治 理 能 源 環 境 管 理 及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三 個 面 向 的 理 念 作 法 與 績 效, 均 以 簡 要 的 文 稿 圖 表 及 指 標 呈 現, 可 供 瞭 解 近 年 來 的 重 點 及 趨 勢, 並 與 過 去 及 未 來 做 比 較 1.5.2 與 同 業 的 比 較 本 報 告 書 各 項 指 標 皆 可 用 於 與 鋼 廠 同 業 比 較 但 當 製 程 邊 界 範 疇 及 定 義 等 與 同 業 有 所 差 異, 可 能 造 成 誤 導 時, 會 以 附 註 加 以 說 明 13
2 管理架構 公司治理 能源環境管理 致力社會和諧 2.1 公司治理 2.1.1 基本理念 優異的公司治理是全球卓越企業的課題 我們堅持以世界級企業誠信與公平之標準 維持公司經營資 訊的透明與公開 中鋼在公司治理上的基本理念為 (1) 致力最高標準之公司治理 (2) 堅持正派經營 營運透明 (3) 加強經營者責任 在兼顧利害關係人利益下 提高經營績效 (4) 回饋地方 並帶動社會 經濟發展 中鋼的定位是 總部設於台灣 以亞洲為核心 集鋼鐵與材料 工程及服務 礦業與資源的重環保 與節能的集團 除了發展觸角延伸到中國大陸 東南亞與印度等區域 也將跳脫專注在鋼鐵生產的 思維 跨入特殊不鏽鋼 鈦鎳合金 工模具鋼等金屬材料領域 並將提高料源的自給比率 掌握營運 契機 此外 中鋼集團也將加強專業的工程與服務能力 厚植成長的動能 中鋼的願景為 追求成長 持續節能環保及價值創新 成為值得信賴的全球卓越鋼鐵企業 為因應未來挑戰 訂定下列五項發展策略 (1) 積極掌握上游原料 提升自給率 (2) 研發先進技術及綠色製程 鋼鐵與材料產品及其應用高質化 提升產業鏈價值 (3) 精進節能環保 推動永續發展 加強綠色經濟競爭力 (4) 強化通路布局 提升客戶服務 深耕共同發展平台 強化夥伴關係 (5) 整合與發展工程及技術服務事業 增加集團產值 (6) 企業文化紮根精進 人資整合及培訓發展 人力傳承布局 14 2 01 0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2.1.2 經營方針 中鋼年的經營方針為 2 (1) 全力支援中龍 為強化鋼鐵本業的競爭基礎 經中鋼各部門通力合作 支援中龍二期一階擴建 管 理 架 構 並於年4月提前完工 順利投產 目前正全力支援二期二階的擴建工程 以便 及早投產 (2) 整合集團產銷 為掌握市場先機 拓展集團行銷通路 必須整合集團產銷系統 以靈活接單 年主要完成中鋼與中龍以 行紀 方式統一接單及銷售制度 達成年度產銷 目標 (3) 積極節能減廢 為善盡環保責任 須善用內外部資源 擴大推行節能減廢省成本活動 並致力降 低溫室氣體排放 年實際降低48.22億元 達成目標 (4) 加速研發創新 提昇產品競爭力 須再躍進鋼品性能並降低產銷成本 精進技術與製程能力 年高品級訂單量380.5萬公噸 達成目標 2.1.3 組織架構 (一)股東會 本公司股東會分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 股東常會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 由董事會依法 召開 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 依法召集之 股東會之主要功能如下 (1) 決議公司營運計畫後 交由董事會執行 (2) 承認營業報告書 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15
( 二 ) 董 事 會 中 鋼 公 司 董 事 會 是 最 高 決 策 機 構, 負 責 公 司 重 大 政 策 之 制 定 及 重 大 計 劃 之 審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選 任, 主 要 依 中 國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選 舉 辦 法, 並 考 量 董 事 會 之 整 體 配 置 董 事 會 成 員 整 體 應 具 備 之 能 力 如 下 : (1) 營 運 判 斷 能 力 (5) 產 業 知 識 (2) 會 計 及 財 務 分 析 能 力 (6) 國 際 市 場 觀 (3)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7) 領 導 能 力 (4) 危 機 處 理 能 力 (8) 決 策 能 力 中 鋼 董 事 會 目 前 共 有 11 位 董 事, 皆 為 男 性 中 鋼 董 事 會 成 員 年 齡 均 在 50 歲 以 上, 具 有 企 管 財 務 工 程 環 保 等 專 業 背 景, 其 中 有 三 位 獨 立 董 事, 現 任 董 事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長 鄒 若 齊 ( 經 濟 部 代 表 人 ) 獨 立 董 事 張 祖 恩 董 事 黃 重 球 ( 經 濟 部 代 表 人 ) 獨 立 董 事 李 伸 一 董 事 范 良 棟 ( 經 濟 部 代 表 人 ) 獨 立 董 事 梁 定 澎 董 董 董 董 董 事 事 事 事 事 歐 朝 華 ( 高 瑞 投 資 代 表 人 ) 宋 志 育 ( 景 裕 國 際 代 表 人 ) 杜 金 陵 ( 群 裕 投 資 代 表 人 ) 翁 政 義 ( 鴻 高 投 資 開 發 代 表 人 ) 魏 肇 津 ( 中 鋼 工 會 代 表 人 ) 16
( 三 ) 監 察 人 中 鋼 監 察 人 之 選 任, 主 要 依 中 國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選 舉 辦 法 遴 選, 而 中 鋼 監 察 人 中 須 至 少 一 人 須 為 會 計 或 財 務 專 業 人 士, 且 應 具 備 下 列 條 件 : (1) 誠 信 踏 實 (2) 公 正 判 斷 (3) 專 業 知 識 (4) 豐 富 之 經 驗 (5) 閱 讀 財 務 報 表 之 能 力 2管 理 架 構 中 鋼 有 3 位 監 察 人, 除 王 如 玄 監 察 人 為 女 性 外, 其 餘 皆 為 男 性, 女 性 占 33.3% 中 鋼 監 察 人 成 員 年 齡 均 在 50 歲 以 上, 具 有 工 程 財 政 法 務 及 勞 工 權 利 等 專 業 背 景 職 稱 姓 名 監 察 人 監 察 人 監 察 人 王 如 玄 ( 勞 工 保 險 局 代 表 人 ) 程 一 麟 鄧 泗 堂 ( 四 ) 公 司 治 理 委 員 會 為 提 升 公 司 治 理 的 效 能, 中 鋼 於 2007 年 6 月 頒 布 公 司 治 理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並 依 組 織 規 程 設 立 公 司 治 理 委 員 會, 每 年 至 少 開 會 兩 次 並 由 獨 立 董 事 擔 任 召 集 人, 其 重 要 工 作 包 括 : (1) 審 議 評 估 公 司 治 理 組 織 及 制 度 之 健 全 性, 並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2) 擬 訂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修 正 草 案, 並 提 請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3) 擬 訂 董 事 會 所 屬 各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之 訂 定 或 修 正 草 案, 並 提 請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五 ) 薪 酬 委 員 會 為 健 全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薪 酬 管 理 機 能, 中 鋼 於 2007 年 6 月 設 置 薪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會 由 董 事 三 人 組 成, 其 中 至 少 一 人 為 獨 立 董 事, 並 由 獨 立 董 事 擔 任 召 集 人 及 會 議 主 席 ; 職 權 為 擬 訂 下 列 各 建 議 案 提 報 董 事 會 議 決 : (1) 董 事 長 及 總 經 理 之 報 酬 (2) 其 他 由 董 事 會 交 議 之 案 件 17
( 六 ) 經 營 團 隊 中 鋼 公 司 以 董 事 長 為 最 高 負 責 人, 其 下 有 總 經 理 及 執 行 副 總 經 理 襄 助 依 公 司 發 展 及 管 理 之 需 要 設 立 七 個 部 門, 由 各 副 總 經 理 主 其 事,2011 年 3 月 增 設 直 屬 執 行 副 總 經 理 的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主 管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的 策 略 規 劃 及 推 行 各 部 門 之 下 設 廠 處 一 級 單 位, 分 工 辦 理 各 類 業 務 在 重 大 及 整 合 性 的 業 務 上, 中 鋼 設 置 不 同 功 能 的 委 員 會 分 由 適 當 的 人 員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以 提 升 溝 通 協 調 效 能 及 決 策 品 質 範 疇 包 括 : 能 源 環 境 促 進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全 面 品 質 推 展 (TQM) 環 安 衛 管 理 專 利 推 行 產 銷 管 理 發 展 企 業 文 化 職 工 福 利 能 源 節 省 知 識 管 理 自 主 管 理 推 行 (CDA)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等 中 鋼 的 整 體 組 織 架 構 如 下 圖 所 示 : 董 事 會 董 事 長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執 行 副 總 經 理 稽 核 室 顧 問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總 經 理 特 別 助 理 工 程 部 門 財 務 部 門 企 劃 部 門 行 政 部 門 工 程 事 業 處 煉 鐵 設 備 工 程 處 煉 鋼 設 備 工 程 處 軋 鋼 設 備 工 程 處 電 氣 設 備 工 程 處 公 用 設 施 工 程 處 土 木 工 程 處 工 程 管 理 處 財 務 處 會 計 處 資 訊 系 統 處 成 本 處 法 制 室 秘 書 處 工 業 工 程 處 事 業 發 展 處 料 源 開 發 處 人 力 資 源 處 總 務 處 公 共 事 務 處 長 青 資 源 服 務 處 台 北 連 絡 處 18
19 管 理 架 構 2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生 產 部 門 業 務 部 門 技 術 部 門 廠 內 運 輸 處 煉 鐵 廠 煉 鋼 廠 軋 鋼 一 廠 軋 鋼 二 廠 軋 鋼 三 廠 設 備 處 公 用 設 施 處 電 控 處 生 產 計 劃 處 環 境 保 護 處 安 全 衛 生 處 駐 外 業 務 代 表 採 購 處 營 業 管 理 處 運 輸 處 鋼 鐵 研 究 發 展 處 冶 金 技 術 處 新 材 料 研 究 發 展 處 技 術 規 劃 發 展 處 營 業 銷 售 處
( 七 ) 經 理 人 資 料 中 鋼 公 司 現 任 副 總 經 理 以 上 的 經 理 人 及 其 就 任 日 期 如 下 表 職 稱 姓 名 就 任 日 期 職 稱 姓 名 就 任 日 期 董 事 長 鄒 若 齊.06.23 財 務 副 總 經 理 張 景 星 2006.03.27 總 經 理 歐 朝 華.06.23 企 劃 副 總 經 理 李 慶 超 2011.03.01 執 行 副 總 經 理 杜 金 陵 2011.03.01 技 術 副 總 經 理 陳 玉 松 2006.03.27 行 政 副 總 經 理 李 雄 2011.03.01 工 程 副 總 經 理 鄭 宗 仁.09.01 業 務 副 總 經 理 劉 季 剛 2011.03.01 生 產 副 總 經 理 宋 志 育.09.01 ( 八 ) 轉 投 資 事 業 因 應 公 司 業 務 成 長 及 多 元 化 之 需 要, 中 鋼 自 1989 年 開 始 投 入 轉 投 資 事 業, 以 更 專 業 及 專 注 的 方 式 經 營 管 理 至 年 底, 中 鋼 已 有 46 家 轉 投 資 公 司, 其 中 除 三 家 是 鋼 鐵 核 心 事 業 外, 已 擴 及 工 程 非 鐵 材 料 精 密 材 料 / 元 件 化 學 生 技 貿 易 運 輸 不 動 產 / 休 閒 資 訊 / 通 訊 及 金 融 投 資 等 事 業 年 轉 投 資 的 瑞 智 精 密 機 電 公 司 及 韓 國 東 部 金 屬 公 司, 分 屬 下 游 客 戶 及 上 游 合 金 材 料 供 應 商, 符 合 中 鋼 延 伸 下 游 通 路 及 掌 握 上 游 料 源 的 發 展 策 略 其 中, 中 鋼 公 司 具 主 導 性 者 共 23 家, 如 下 表 所 示 : 類 別 轉 投 資 公 司 名 主 要 業 務 鋼 鐵 核 心 事 業 中 鴻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龍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鋼 住 金 越 南 公 司 熱 軋 鋼 品 鋼 鐵 產 品 冷 軋 鍍 製 鋼 品 工 程 事 業 中 鋼 機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鋼 鐵 結 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聯 資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宇 環 保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機 械 及 相 關 設 備 製 造 鋼 結 構 營 造 工 程 高 爐 石 粉 及 高 爐 水 泥 電 機 及 環 保 工 程 設 計 施 工 非 鐵 材 料 中 鋼 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鋁 品 製 造 20
與 韓 國 東 部 金 屬 簽 約 與 瑞 智 精 密 機 電 簽 約 2管 理 架 構 類 別 轉 投 資 公 司 名 主 要 業 務 精 密 材 料 / 元 件 高 科 磁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磁 性 材 料 化 學 / 生 技 中 鋼 碳 素 化 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安 生 物 科 技 公 司 煤 化 學 品 生 物 科 技 投 資 顧 問 管 理 貿 易 運 輸 中 鋼 運 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貿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貨 物 海 運 船 舶 租 賃 及 船 務 代 理 進 出 口 貿 易 不 動 產 / 休 閒 中 欣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鋼 保 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開 發 不 動 產 投 資 駐 衛 警 及 系 統 保 全 資 訊 通 訊 中 冠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鋼 企 管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業 資 源 系 統 規 劃 企 管 顧 問 諮 詢 金 融 投 資 中 盈 投 資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隆 元 發 投 資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宏 億 投 資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廣 耀 投 資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ina Steel Asia Pacific Holdings Pte. Ltd. China Steel Australia Pacific Holdings Pty. Ltd. 高 科 技 產 業 投 資 產 業 投 資 開 發 產 業 投 資 開 發 產 業 投 資 開 發 產 業 投 資 開 發 產 業 投 資 開 發 21
2.1.4 內 部 稽 核 與 矯 正 直 屬 董 事 會 的 稽 核 室, 其 工 作 為 查 核 各 作 業 項 目 並 提 出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以 合 理 確 保 達 成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財 務 報 導 之 可 靠 性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等 目 標 年 稽 核 重 點 包 括 : (1) 測 試 及 評 估 八 大 交 易 循 環 ( 採 購 及 付 款 銷 售 及 收 款 投 資 融 資 生 產 固 定 資 產 薪 工 研 發 ) 高 風 險 作 業 項 目 之 控 制 作 業 程 序 之 嚴 謹 性 (2) 系 統 設 計 中 的 交 互 勾 稽 功 能 (3) 依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規 定 事 項 進 行 查 核, 重 點 包 括 : 財 產 管 理 預 算 管 理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關 係 人 交 易 對 子 公 司 之 監 督 與 管 理 董 事 會 議 事 運 作 資 通 安 全 檢 查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等 ; 並 依 規 定 函 報 各 監 察 人 獨 立 董 事 查 閱 (4) 對 中 鋼 子 公 司 進 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評 估 與 實 地 查 核 (5) 處 理 投 訴 及 臨 時 交 辦 案 2.1.5 風 險 管 控 全 球 鋼 鐵 產 量 約 有 40% 透 過 國 際 交 易, 因 此 是 競 爭 十 分 激 烈 的 產 業 之 一 為 降 低 重 要 環 節 的 經 營 風 險, 中 鋼 採 取 的 作 法 分 述 如 下 : 風 險 分 類 市 場 風 險 作 法 (1) 增 產 高 品 級 高 附 加 價 值 及 節 能 減 碳 鋼 材 以 符 合 未 來 需 求 (2) 增 加 產 品 生 產 彈 性, 擴 充 產 品 供 應 範 圍 (3) 積 極 尋 求 投 資 機 會 (4) 掌 握 銷 售 通 路 (5) 快 速 靈 活 因 應 市 場 供 需 及 行 情 趨 勢 變 化 料 源 風 險 (1) 審 慎 評 估 供 應 商 (2) 適 度 建 立 安 全 庫 存 量 (3) 積 極 開 發 新 料 源, 分 散 料 源 採 購, 並 評 估 投 資 長 期 料 源 (4) 與 供 應 商 維 持 良 好 互 信 與 互 助 關 係 運 輸 風 險 (1) 不 斷 料 為 最 高 原 則 來 決 定 最 佳 的 運 輸 規 劃 (2) 安 排 成 品 外 銷 運 輸 保 險 (3) 內 陸 承 運 鋼 品 確 保 鋼 品 如 期 如 數 完 好 送 達 目 的 地 22
2管 理 架 構 風 險 分 類 公 用 設 施 風 險 作 法 (1) 加 強 巡 檢 及 設 備 汰 舊 換 新, 維 持 水 電 油 氣 供 應 之 穩 定 性 與 可 靠 性 (2) 定 期 舉 行 公 用 設 施 之 緊 急 應 變 演 習, 以 因 應 突 發 狀 況 (3) 持 續 進 行 高 屏 溪 大 樹 攔 河 堰 河 道 淤 積 清 理 ; 確 保 南 化 水 庫 支 援 管 線 通 暢 及 蓄 水 量 (4) 積 極 參 與 高 雄 市 都 市 污 水 及 工 業 區 放 流 水 回 收 利 用 計 畫 資 訊 系 統 風 險 (1) 訂 定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及 落 實 教 育 訓 練 (2) 機 房 全 面 採 取 嚴 密 監 控 措 施, 並 定 期 演 練 工 程 管 理 風 險 (1) 建 置 工 務 管 理 系 統 及 資 本 支 出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2) 定 期 針 對 登 記 合 格 廠 商 進 行 徵 信 調 查 (3) 大 宗 營 建 物 料 由 中 鋼 統 一 採 購 供 應 環 安 衛 風 險 (1) 徹 底 辦 理 危 害 辨 識 與 風 險 評 估, 提 升 工 安 文 化 (2) 屬 高 度 與 重 大 風 險 者 採 取 風 險 降 低 措 施 與 緊 急 應 變 演 習 (3) 密 切 關 注 各 類 環 境 稅 能 源 稅 之 開 徵 並 助 其 公 平 合 理 符 合 正 義 (4) 積 極 降 低 空 氣 污 染 物 及 廢 水 之 排 放, 加 強 節 水 及 廢 水 回 收 (5) 主 動 因 應 節 能 減 碳 趨 勢 並 降 低 氣 候 變 遷 風 險 財 務 風 險 (1) 對 於 利 率 與 匯 率 變 動, 採 取 動 態 管 理 措 施 (2) 短 期 資 金 以 收 付 調 度 為 先 ; 中 長 期 以 支 應 資 本 支 出 為 主 (3) 短 期 外 幣 以 自 然 避 險 為 原 則 ; 外 幣 資 金 缺 口 則 以 遠 期 外 匯 避 險 (4) 運 用 電 子 商 務 科 技 及 數 位 簽 章 安 全 機 制, 簡 化 客 戶 付 款 作 業 程 序 23
2.1.6 員 工 參 與 為 強 化 內 部 共 識 並 集 思 廣 益, 中 鋼 十 分 重 視 員 工 的 意 見 員 工 的 多 元 化 參 與 管 道 包 括 : (1) 2001 年 5 月 31 日 員 工 董 事 首 次 以 工 會 法 人 身 分 參 加 中 鋼 董 事 會, 參 與 公 司 治 理 (2)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每 週 主 持 與 同 仁 的 溝 通 座 談 會, 聽 取 各 單 位 代 表 對 於 中 鋼 經 營 管 理 的 意 見 (3) 定 期 召 開 勞 資 會 議 ( 每 月 ) 福 利 委 員 會 及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 每 兩 個 月 ) (4) 每 季 召 開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5) 各 廠 處 內 部 溝 通 會 議 ( 每 2~3 月 召 開, 各 廠 處 自 行 決 定 ) (6) 定 期 召 開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委 員 會 及 工 會 小 組 會 議 (7) 公 司 內 部 網 站 設 有 董 事 長 信 箱, 隨 時 讓 同 仁 反 映 意 見, 並 即 刻 予 以 回 應 (8) 經 理 部 門 與 工 會 理 監 事 溝 通 座 談 會, 以 每 半 年 舉 行 一 次 為 原 則 2.1.7 訊 息 揭 露 多 年 來 中 鋼 在 證 券 暨 期 貨 發 展 基 金 會 資 訊 揭 露 評 鑑 上 獲 得 肯 定, 已 連 續 三 年 獲 評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資 訊 揭 露 評 鑑 A+ 評 等 目 前 揭 露 重 點 如 下 圖 : 公 司 網 站 股 東 權 益 生 產 運 作 關 於 中 鋼 認 識 中 鋼 企 業 公 民 研 究 發 展 新 聞 中 心 網 站 服 務 投 資 人 關 係 股 東 服 務 公 司 治 理 投 資 事 業 客 戶 服 務 客 戶 服 務 產 品 製 造 電 子 商 務 股 東 服 務 專 線 股 東 免 付 費 服 務 電 話 及 股 東 服 務 電 子 信 箱 重 要 消 息 即 時 提 供 每 月 營 收 產 銷 量 及 內 銷 廠 盤 等 資 料, 均 及 時 公 佈 投 資 人 互 動 接 待 投 資 人 進 行 廠 區 參 觀 及 疑 難 解 答 ; 參 與 法 人 說 明 會 設 發 言 人 制 度 及 新 聞 聯 繫 專 職 單 位 各 單 位 新 訊 息 或 資 料 董 事 會 新 聞 廠 盤 新 聞 稿 集 團 關 係 企 業 發 佈 之 新 聞 臨 時 突 發 狀 況 之 新 聞 24
2.1.8 營 運 績 效 管 理 ( 一 ) 持 續 改 善 機 制 中 鋼 的 營 運 績 效 乃 經 由 各 組 織 透 過 規 畫 實 施 查 驗 落 實 之 PDCA 的 程 序 不 斷 循 環 改 進, 提 昇 管 理 績 效, 要 點 如 下 : 規 畫 2管 理 架 構 Plan 根 據 公 司 的 經 營 理 念 經 營 計 畫 品 質 政 策, 並 參 酌 上 一 年 度 經 營 實 績, 及 展 望 下 一 年 度 經 營 環 境 設 定 公 司 年 度 經 營 方 針 實 施 Do 依 據 公 司 年 度 經 營 方 針, 在 不 同 組 織 任 務 及 承 接 目 標 考 量 下, 各 部 門 負 責 擬 訂 部 門 年 度 經 營 方 針, 並 檢 視 與 公 司 年 度 經 營 方 針 之 方 向 一 致 性 及 確 認 目 標 承 接 之 完 整 性 各 部 門 及 廠 處 於 年 度 開 始 時, 即 依 核 定 之 經 營 方 針 確 實 執 行, 並 鼓 勵 同 仁 透 過 提 案 改 善 與 自 主 管 理 活 動 積 極 參 與 貫 徹 實 施 查 驗 Check 各 部 門 及 廠 ( 處 ) 每 季 就 各 項 經 營 方 針 之 執 行 情 形 提 出 檢 討 報 告, 彙 總 核 示 後, 提 報 該 季 全 面 品 質 管 理 委 員 會 中 討 論 落 實 Action 年 度 結 束 時, 各 廠 ( 處 ) 依 實 施 規 定 提 出 經 營 方 針 目 標 執 行 檢 討 報 告, 核 定 後, 送 交 工 業 工 程 處 彙 總 及 追 蹤 ( 二 ) 產 銷 供 應 鏈 為 進 一 步 提 昇 服 務 暨 強 化 產 銷 秩 序 與 競 爭 優 勢, 中 鋼 建 立 了 電 子 化 供 應 鏈 管 理 系 統, 以 既 有 產 銷 系 統 為 基 礎, 並 依 中 鋼 之 特 色 予 以 整 合 優 質 化 與 完 善 化, 使 其 有 效 涵 蓋 季 開 盤 作 業 前 之 需 求 協 同 與 管 理 產 銷 規 劃 與 開 盤 後 之 季 客 戶 配 置 報 價 主 合 約 供 給 規 劃 產 能 配 置 接 單 交 期 賦 予, 以 及 接 單 後 之 生 產 規 劃 產 銷 追 蹤 等 作 業, 達 到 及 時 確 實 少 紙 化 的 效 果 藉 由 作 業 廣 度 深 度 與 效 率 的 提 昇 與 強 化, 建 立 有 秩 序 的 產 銷 環 境, 達 成 客 我 雙 贏 與 共 榮, 除 了 讓 中 鋼 與 客 戶 間 之 結 合 更 形 緊 密, 也 能 快 速 因 應 市 場 的 變 化, 降 低 交 易 之 總 成 本, 提 昇 整 體 競 爭 力 25
( 三 ) 品 質 管 理 與 新 產 品 開 發 新 產 品 開 發 及 品 質 管 理 是 一 貫 作 業 鋼 廠 的 一 項 核 心 業 務, 中 鋼 的 管 理 系 統 及 年 的 重 點 工 作 如 下 : (1)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 由 最 高 管 理 階 層 實 際 參 與 鋼 品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之 建 構 實 施 及 持 續 改 進 核 定 之 品 質 手 冊 除 做 為 執 行 依 據, 也 用 以 展 示 明 確 之 承 諾 鋼 品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包 含 各 廠 處 執 行 產 銷 活 動 及 有 害 物 質 管 理 之 客 戶 導 向 過 程 支 援 過 程 管 理 過 程 三 大 類 可 確 保 相 關 資 源 與 資 訊 之 備 妥 監 督 量 測 分 析 及 持 續 改 進 (2) 品 質 提 升 與 新 產 品 開 發 : 金 融 海 嘯 後 景 氣 持 續 復 甦, 國 內 鋼 品 需 求 逐 漸 升 高 中 鋼 集 團 中 龍 公 司 自 於 年 初 投 產 後, 為 集 團 增 加 產 能 約 250 萬 公 噸 為 了 協 助 中 龍 公 司 產 品 品 質 早 日 達 到 標 準, 中 鋼 全 力 協 助 其 品 質 系 統 的 建 立 及 其 技 術 能 力 的 提 升, 以 大 幅 縮 短 其 學 習 曲 線 的 時 間, 提 升 集 團 獲 利 能 力 此 外, 中 鋼 在 新 產 品 開 發 煉 鋼 製 程 技 術 提 升 產 品 品 質 提 升 串 製 程 系 統 建 立 技 術 服 務 產 品 驗 證 及 集 團 上 下 游 整 合 等 方 面 都 投 入 甚 多 年 的 重 點 工 作 與 達 成 的 目 標 概 述 如 下 圖 : 年 品 質 管 理 重 點 工 作 與 達 成 目 標 1 建 立 中 龍 承 包 過 程 管 理 確 保 產 品 品 質 與 中 鋼 一 致, 俾 順 利 進 行 中 鋼 與 中 龍 間 產 能 調 度 2 協 助 提 升 中 龍 小 鋼 胚 至 線 材 級 滿 足 一 般 商 業 級 品 質 需 求 3 新 產 品 開 發 共 完 成 了 27 件 新 產 品 開 發 4 煉 鋼 製 程 技 術 提 升 完 成 極 低 硫 不 作 鈣 矽 處 理 以 提 升 清 淨 度 之 煉 製 技 術 創 新 ; 改 善 極 低 碳 鋼 表 面 品 質 鋼 板 鈮 釩 複 合 添 加 鋼 種 撕 裂 及 電 磁 鋼 50CS1000 表 面 孔 坑 缺 陷 等 5 產 品 品 質 提 升 透 過 六 標 準 差 活 動, 整 體 提 升 產 品 品 質 6 建 立 串 製 程 系 統 串 聯 主 電 腦 系 統 及 程 控 系 統, 並 結 合 自 動 檢 測 資 訊 等, 進 行 煉 鋼 熱 冷 軋 之 上 下 游 串 製 程 品 質 分 析 與 改 善, 進 入 串 產 線 跨 系 統 的 品 質 整 合 分 析 新 領 域 7 通 過 產 品 驗 證 國 際 船 級 協 會 船 用 鋼 板 驗 證 ISO/TS16949 汽 車 供 應 商 驗 證 日 本 JIS Mark 驗 證 印 尼 熱 浸 鍍 鋅 及 熱 軋 產 品 SNI Mark 馬 來 西 亞 熱 冷 軋 及 熱 浸 鍍 鋅 產 品 MS Mark, 新 加 坡 熱 軋 建 築 用 鋼 工 廠 生 產 系 統 管 理 (FPC) 證 書, 國 際 車 廠 之 產 品 驗 證 ( 包 括 Toyota Chrysler GM HONDA 等 ), 福 斯 (VW) 汽 車 集 團 最 佳 供 應 商 獎 有 害 物 質 過 程 管 理 系 統 (IEC QC080000) 及 歐 洲 廢 棄 車 輛 回 收 指 令 (ELV) 驗 證 26
2管 理 架 構 ISO/TS16949 ELV IEC QC080000 ( 四 ) 客 戶 服 務 客 戶 導 向 是 中 鋼 營 運 的 一 項 基 本 理 念, 除 了 應 用 在 鋼 品 銷 售, 也 延 伸 到 副 產 品 副 產 物 及 能 源 產 品 等 方 面 中 鋼 公 司 針 對 鋼 品 客 戶 的 服 務 包 括 產 品 銷 售 服 務 及 技 術 服 務 兩 部 分, 主 要 工 作 如 下 表 : 產 品 銷 售 服 務 中 下 游 客 戶 技 術 服 務 鋼 品 下 游 業 者 主 要 工 作 透 過 產 銷 聯 誼 會 等 不 同 交 流 方 式, 獲 取 客 戶 回 饋 資 訊, 作 為 改 進 或 制 訂 營 業 銷 售 政 策 參 考 透 過 e 化 及 供 應 鏈 系 統, 提 供 客 戶 整 體 配 套 服 務 按 產 能 規 劃 接 單 量, 以 提 高 準 時 交 貨 率 整 合 集 團 行 銷 資 源, 擴 大 對 客 戶 服 務 主 要 工 作 舉 辦 技 術 研 討 會, 以 提 升 客 戶 用 料 知 識 協 助 客 戶 改 善 製 程 技 術, 解 決 用 料 及 加 工 技 術 問 題 進 行 產 業 別 用 料 及 品 質 趨 勢 調 查 派 遣 技 術 服 務 人 員 赴 國 外, 介 紹 產 品 及 解 決 用 料 問 題 建 立 汽 車 鋼 料 驗 證 管 理 系 統, 拓 展 汽 車 鋼 料 市 場 27
( 五 ) 用 鋼 產 業 升 級 自 2006 年 開 始, 中 鋼 即 在 經 濟 部 的 指 導 下 展 開 國 內 用 鋼 產 業 升 級 的 工 作 第 一 階 段 陸 續 針 對 國 內 21 個 用 鋼 產 業 進 行 訪 廠 與 產 業 鏈 需 求 技 術 之 盤 查, 並 與 業 者 共 同 合 作 尋 找 高 質 化 的 方 向, 積 極 建 構 各 產 業 鏈 所 需 之 核 心 技 術, 並 組 成 研 發 聯 盟, 匯 集 產 官 學 研 之 研 發 能 量, 分 工 展 開 實 質 的 研 發 工 作, 其 架 構 如 下 圖 所 示 : 技 術 研 發 協 同 創 新 策 略 投 資 通 路 建 構 自 創 品 牌 產 業 分 析 產 研 業 擬 生 產 態 業 之 升 級 方 略 SWOT 分 析 研 發 規 劃 聯 盟 籌 組 實 質 研 發 高 鑑 成 性 申 執 技 值 別 立 新 請 行 術 產 需 研 產 業 技 研 品 培 發 品 界 術 討 育 聯 開 科 研 與 的 盟 發 專 發 成 技 或 果 術 主 技 展 與 導 術 示 驗 證 工 程 研 發 中 心 ERC 客 戶 專 需 升 級 服 務 ODUS 第 一 階 段 完 成 後, 現 正 積 極 推 動 第 二 階 段 工 作, 將 延 伸 到 晶 圓 切 割 線 與 熱 衝 壓 成 形 等 研 發 聯 盟, 進 一 步 提 升 台 灣 用 鋼 產 業 的 整 體 生 產 效 率 與 綠 色 競 爭 力, 達 到 產 品 加 值 和 綠 色 環 保 的 終 極 目 標 軸 承 產 業 高 值 化 研 發 聯 盟 28
( 六 ) 客 戶 隱 私 保 護 中 鋼 致 力 於 提 供 最 好 的 產 品 及 服 務 給 客 戶, 也 對 客 戶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做 最 佳 的 防 護, 確 保 客 戶 的 隱 私 權, 故 中 鋼 於 年 無 破 壞 客 戶 隱 私 與 遺 失 客 戶 資 料 的 抱 怨 事 件 保 護 客 戶 隱 私 及 資 料 的 做 法 : (1) 公 司 所 有 電 腦 設 備 皆 設 有 防 毒 軟 體, 防 止 電 子 商 務 散 播 電 腦 病 毒 (2) 電 子 商 務 資 料 查 詢 與 作 業 皆 需 連 線 帳 號 及 密 碼, 非 該 客 戶 供 應 商 車 行 等 資 料 絕 對 無 法 查 詢 (3) 訂 有 電 子 商 務 系 統 數 位 憑 證 管 理 規 定, 憑 證 到 期 時 需 重 新 更 新 或 展 延 方 得 使 用 2管 理 架 構 2.1.9 因 應 重 大 衝 擊 世 界 鋼 鐵 公 會 預 測 2011 年 全 球 鋼 鐵 需 求 將 持 續 增 長 5.9%, 亞 洲 仍 為 成 長 重 心 所 在 在 經 濟 穩 定 復 甦 成 長 下, 國 際 煤 鐵 原 料 成 本 亦 將 大 漲, 再 加 上 中 國 大 陸 持 續 快 速 發 展, 短 期 內 恐 難 回 頭 此 外, 因 應 全 球 暖 化 極 端 氣 候 環 保 節 能 安 全 衛 生 及 保 育 的 意 識 逐 漸 高 漲, 產 業 界 需 善 盡 其 責, 才 能 有 立 足 之 地 未 來 中 鋼 可 能 會 面 臨 的 重 大 衝 擊 包 括 : (1) 全 球 經 濟 景 氣 逐 漸 回 升, 預 期 全 球 各 鋼 廠 為 掌 握 料 源 而 競 相 投 資 礦 場 (2) 全 球 國 際 貿 易 保 護 主 義 持 續 發 生, 歐 美 及 中 國 採 取 反 傾 銷 及 進 口 防 衛 措 施 限 制 鋼 材 進 口, 不 利 國 內 鋼 廠 拓 展 外 銷 市 場 ; 我 國 反 傾 銷 及 進 口 救 濟 等 處 理 時 效 緩 不 濟 急, 景 氣 反 轉 時, 外 貨 容 易 傾 銷, 威 脅 國 內 廠 商 之 生 存 (3) 全 球 運 籌 加 速 發 展 造 成 下 游 產 業 外 移, 減 低 國 內 鋼 材 需 求 之 成 長 空 間 (4) 下 游 軋 鋼 產 能 過 剩, 大 量 鋼 品 需 仰 賴 外 銷, 以 維 持 正 常 營 運 (5) 我 國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TO) 後, 鋼 鐵 進 口 關 稅 調 降 至 零, 提 高 外 貨 在 國 內 市 場 之 競 爭 力 中 國 大 陸 不 願 透 過 WTO 或 鋼 鐵 公 會 解 決 兩 岸 貿 易 爭 端, 則 對 鋼 鐵 出 口 至 中 國 大 陸 為 一 大 隱 憂 (6) 中 國 大 陸 積 極 投 資 新 設 備, 引 進 新 技 術, 大 肆 擴 充 鋼 鐵 產 能, 逐 漸 取 代 及 壓 抑 進 口 貨 發 展 空 間, 已 由 鋼 材 淨 進 口 大 國 逆 轉 為 淨 出 口 大 國 (7) 中 國 大 陸 鋼 鐵 產 能 過 剩 嚴 重, 品 質 不 一, 而 我 國 鋼 鐵 項 目 在 ECFA 架 構 下 將 逐 漸 對 大 陸 開 放, 將 衝 擊 國 內 鋼 鐵 產 業 之 生 存 與 營 運 (8) 區 域 性 經 濟 合 作 體 系 ( 如 : 東 協 加 三, 韓 歐 盟 FTA 等 ) 形 成 後, 台 灣 若 無 法 加 入 任 何 區 域 性 經 濟 合 作 組 織, 面 臨 被 邊 緣 化 的 危 機, 不 利 於 對 外 發 展 與 競 爭 力 (9) 能 源 環 境 安 衛 議 題 及 相 關 政 策 法 規 所 形 成 的 外 部 制 約 條 件 ( 例 如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法 能 源 稅 碳 稅 等 ) 若 過 當, 將 影 響 國 際 公 平 競 爭 (10) 低 碳 能 源 低 碳 電 力 及 碳 足 跡 等 逐 漸 成 為 鋼 鐵 業 營 運 的 重 要 項 目, 對 整 體 競 爭 力 的 影 響 將 逐 漸 加 重 針 對 上 述 重 大 衝 擊, 中 鋼 除 了 在 組 織 上 進 行 調 整 並 研 擬 集 團 的 因 應 策 略 之 外, 也 加 強 與 政 府 國 內 外 同 業 綠 能 產 業 供 應 商 及 學 研 界 的 策 略 合 作, 期 降 低 對 中 鋼 集 團 的 影 響, 並 營 造 更 有 利 的 經 營 條 件 29
2.1.10 外 部 交 流 與 合 作 ( 一 ) 專 業 學 協 會 及 公 會 中 鋼 的 產 品 及 副 產 品 供 應 國 內 產 業 使 用, 因 此 積 極 參 加 國 內 諸 多 產 業 公 會 及 學 協 會 的 活 動, 以 加 強 彼 此 的 交 流 與 合 作 在 同 受 重 大 影 響 的 政 策 法 規 方 面, 則 可 透 過 學 協 會 及 公 會 互 通 信 息, 共 謀 因 應 之 道, 並 透 過 學 協 會 及 公 會 發 聲, 提 升 代 表 性 及 受 重 視 程 度 在 節 能 減 碳 實 務 綠 建 築 社 會 參 與 急 難 救 助 及 災 後 重 建 等 領 域, 亦 可 互 相 合 作 及 借 鏡, 達 到 互 蒙 其 利 ( 二 ) 與 同 業 交 流 合 作 (1) 世 界 鋼 鐵 公 會 (worldsteel): 中 鋼 長 年 以 來 是 此 公 會 的 核 心 會 員 之 一, 除 了 積 極 參 與 公 會 的 永 續 報 告 工 作 小 組, 提 報 數 據 提 供 意 見 並 參 與 宣 導 之 外, 也 積 極 參 與 其 技 術 安 全 衛 生 環 境 政 策 等 委 員 會, 以 及 CO2 排 放 數 據 蒐 集 生 命 週 期 評 估 等 工 作 小 組 透 過 交 流 與 合 作, 可 取 得 最 新 信 息 並 與 國 際 緊 密 接 軌 (2) 東 南 亞 鋼 鐵 學 會 (SEAISI): 中 鋼 同 時 也 是 此 學 會 的 主 要 贊 助 會 員 之 一 多 年 來 在 協 助 東 南 亞 鋼 鐵 同 業 上 不 遺 餘 力, 例 如 擔 任 此 學 會 環 安 衛 委 員 會 的 主 席, 協 助 推 動 鋼 鐵 技 術 及 環 安 衛 會 務, 每 年 協 助 辦 理 鋼 鐵 技 術 研 討 會 環 安 衛 研 討 會 及 工 廠 參 觀, 並 分 享 國 家 報 告 等 除 了 可 與 鄰 國 同 業 維 持 良 好 互 動 及 合 作, 也 可 得 到 地 區 產 業 技 術 發 展 及 政 策 資 訊, 做 為 未 來 開 拓 業 務 及 策 略 合 作 的 良 好 基 礎 (3)OECD 鋼 鐵 委 員 會 :OECD( 經 濟 合 作 及 發 展 組 織 ) 內 設 有 鋼 鐵 委 員 會, 是 資 訊 交 流 及 提 供 意 見 的 良 好 國 際 平 台 中 鋼 經 常 性 配 合 經 濟 部 參 加 此 會 議, 除 可 獲 得 重 大 的 產 業 及 環 保 新 訊 息, 也 可 適 時 發 聲 藉 以 提 高 我 國 的 能 見 度 與 參 與 度 2.2 能 源 環 境 管 理 2.2.1 政 策 與 理 念 由 於 環 境 管 理 與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息 息 相 關, 中 鋼 已 依 國 際 趨 勢 於 2005 年 將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與 安 全 衛 生 系 統 合 而 為 一 中 鋼 公 司 的 環 安 衛 政 策 為 : 生 命 關 懷 : 尊 重 生 命, 積 極 推 動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衛 管 理, 預 防 傷 病 與 促 進 健 康 風 險 管 理 : 落 實 風 險 評 估 及 環 境 考 量, 全 面 強 化 風 險 控 制 與 污 染 預 防, 消 弭 潛 在 危 害 訓 練 溝 通 : 教 育 員 工 環 安 衛 理 念, 建 立 主 動 積 極 文 化, 加 強 員 工 承 攬 商 參 與 及 利 害 相 關 者 溝 通, 建 立 和 諧 社 區 關 係 恪 遵 法 規 : 積 極 落 實 法 規 鑑 別 及 執 行, 強 化 預 防 矯 正 功 能,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持 續 改 善 : 推 動 零 災 害 節 能 減 碳 及 降 低 排 放, 提 昇 環 安 衛 績 效, 致 力 永 續 經 營 30
中 鋼 在 能 源 環 境 方 面 的 理 念 及 願 景 為 : (1) 以 績 效 指 標 達 到 或 接 近 國 際 頂 級 水 準 為 目 標, 成 為 環 境 友 善 的 企 業 (2) 善 用 內 外 部 能 資 源, 以 發 揮 最 大 綜 效 (3) 加 速 推 展 最 佳 可 行 技 術 (BAT) 及 再 生 能 源 應 用, 以 達 成 低 碳 低 污 染 高 價 值 之 兩 低 一 高 目 標 (4) 研 發 節 能 減 排 產 品, 並 投 入 綠 色 新 事 業, 以 配 合 我 國 低 碳 綠 色 經 濟 的 發 展 2管 理 架 構 2.2.2 組 織 架 構 為 有 效 履 行 在 環 境 保 護 及 節 能 減 碳 的 責 任, 中 鋼 除 了 在 生 產 部 門 下 設 置 環 境 保 護 處 及 公 用 設 施 處, 專 責 處 理 環 保 及 節 能 減 碳 業 務, 並 由 研 發 處 進 行 技 術 研 發 及 推 廣, 也 設 置 了 跨 廠 處 的 能 源 節 省 委 員 會 環 安 衛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及 集 團 內 的 能 源 環 境 促 進 委 員 會, 以 加 強 溝 通 協 調, 提 升 整 合 成 效 ( 一 ) 能 源 環 境 促 進 委 員 會 中 鋼 於 2011 年 3 月 成 立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以 更 專 業 及 更 有 效 的 分 工 及 整 合 強 化 中 鋼 及 中 鋼 集 團 在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的 規 劃 及 執 行 能 力 同 年 4 月 中 鋼 隨 即 成 立 能 源 環 境 促 進 委 員 會, 由 中 鋼 董 事 長 兼 任 主 任 委 員 委 員 會 分 為 綠 色 材 料 及 低 碳 能 源 節 能 減 排 及 風 險 管 理 能 環 法 規 及 新 事 務 綠 色 新 事 業 四 個 分 委 會, 並 由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以 PDCA 持 續 改 善 精 神 協 助 推 動 相 關 工 作 其 組 織 架 構 如 下 圖 所 示 : 委 員 會 1 主 任 委 員 副 主 任 委 員 (2 人 ) 20 諮 詢 顧 問 執 行 委 員 委 員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綠 色 材 料 及 低 碳 能 源 分 委 會 節 能 減 排 及 風 險 管 理 分 委 會 能 環 法 規 及 新 事 務 分 委 會 綠 色 新 事 業 分 委 會 能 源 環 境 促 進 委 員 會 之 委 員 由 下 列 人 員 組 成 : (1) 副 主 任 委 員 二 人 : 由 中 鋼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執 行 副 總 經 理 兼 任 (2) 執 行 委 員 一 人 : 由 中 鋼 公 司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兼 任 (3) 委 員 二 十 人 : 由 中 鋼 公 司 部 門 副 總 經 理 及 相 關 集 團 事 業 總 經 理 兼 任 (4) 分 委 會 召 集 人 : 由 中 鋼 公 司 部 門 副 總 經 理 及 執 行 委 員 兼 任 31
( 二 ) 環 安 衛 管 理 系 統 中 鋼 於 1993 年 將 環 保 業 務 擴 大 並 與 工 安 業 務 整 併 後 成 立 了 工 安 環 保 處, 並 於 1996 建 構 了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2007 年 時 因 政 府 的 新 規 定, 再 成 立 了 獨 立 的 安 全 衛 生 處 及 環 境 保 護 處 中 鋼 於 1997 年 通 過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ISO 14001 的 驗 證 並 取 得 認 可 登 錄 此 系 統 於 2005 年 與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OHSAS 18001) 整 合 成 環 安 衛 管 理 系 統, 環 安 衛 政 策 皆 由 董 事 長 核 定 並 成 立 了 環 安 衛 管 理 委 員 會, 由 執 行 副 總 經 理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負 責 環 安 衛 管 理 的 決 策 工 作, 此 委 員 會 的 組 織 如 下 圖 : 執 行 副 總 經 理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全 公 司 環 安 衛 管 理 委 員 會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工 程 部 門 財 務 部 門 企 劃 部 門 行 政 部 門 生 產 部 門 業 務 部 門 技 術 部 門 ( 三 ) 能 源 節 省 委 員 會 中 鋼 為 一 貫 作 業 鋼 鐵 廠, 能 源 成 本 約 占 總 成 本 26.3% 為 有 效 降 低 能 源 成 本, 中 鋼 於 1978 年 即 設 立 了 能 源 節 省 委 員 會, 由 生 產 部 門 副 總 兼 任 主 任 委 員 針 對 廠 內 節 能 溫 室 氣 體 及 節 能 服 務 三 大 議 題 進 行 技 術 精 進 與 實 務 改 善 工 作 其 組 織 如 下 圖 : 主 任 委 員 副 主 任 委 員 節 能 執 行 秘 書 溫 室 氣 體 執 行 秘 書 節 能 工 作 小 組 溫 室 氣 體 工 作 小 組 節 能 服 務 小 組 (1) 副 主 任 委 員 : 生 產 部 門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兼 任 (2) 能 源 執 行 秘 書 : 公 用 設 施 處 處 長 兼 任 (3) 溫 室 氣 體 執 行 秘 書 : 環 境 保 護 處 處 長 兼 任 (4) 推 行 委 員 : 生 產 部 門 其 他 廠 處 一 級 主 管 及 技 術 部 門 代 表 32
2.2.3 為 環 境 減 壓 一 貫 作 業 鋼 廠 因 為 用 了 大 量 天 然 原 料 及 初 級 能 源, 無 可 避 免 地 會 造 成 若 干 環 境 負 荷 基 於 社 會 責 任, 即 使 中 鋼 廠 內 空 間 狹 小, 仍 以 國 際 頂 級 鋼 廠 的 表 現 為 努 力 的 目 標, 除 了 在 金 融 海 嘯 時 期 以 減 產 為 主 要 對 策 外, 其 餘 時 期 均 極 力 克 服 困 難 引 進 各 類 先 進 的 環 保 設 施, 以 善 盡 降 污 減 排 責 任, 並 對 廠 區 所 排 放 的 空 氣 污 染 物 及 排 水 逕 流 雨 水 等 嚴 加 管 控 檢 測 及 監 測 同 時, 並 積 極 與 中 日 韓 歐 等 頂 級 鋼 廠 加 強 環 保 交 流 與 合 作, 嘗 試 由 多 方 面 尋 求 突 破, 達 到 為 環 境 減 壓 的 目 的 經 驗 顯 示, 透 過 運 輸 區 域 能 源 整 合 及 產 業 生 態 鏈 等 與 廠 外 機 構 的 合 作, 也 可 產 生 顯 著 的 環 保 效 果, 達 到 為 環 境 減 壓 的 目 的 中 鋼 除 了 多 元 化 的 尋 求 機 會 之 外, 遇 有 其 他 機 構 或 企 業 提 出 的 構 想, 也 會 積 極 協 助 或 配 合 此 外, 並 鼓 勵 社 團 與 退 休 員 工 參 與 環 保 減 碳 的 相 關 工 作, 以 擴 大 中 鋼 的 參 與 面 2管 理 架 構 環 境 檢 測 環 境 監 控 暴 雨 逕 流 池 燒 結 工 場 脫 硝 系 統 2.2.4 為 地 球 降 溫 近 年 來 全 球 暖 化 與 極 端 氣 候 已 成 為 全 人 類 的 共 同 威 脅 京 都 議 定 書 哥 本 哈 根 協 議 等 國 際 協 議 則 已 具 體 列 出 全 球 一 起 達 成 的 減 碳 目 標 身 處 亞 熱 帶 海 島 一 角 的 高 雄 市 及 中 鋼 將 是 受 衝 擊 的 高 風 險 群 在 此 種 情 勢 下, 中 鋼 無 疑 的 應 積 極 投 入 為 地 球 降 溫 的 行 列 中 鋼 未 來 自 我 要 求 的 重 點 包 括 : (1) 建 立 近 中 長 程 的 減 碳 路 徑 圖, 透 過 最 佳 可 行 技 術 的 引 進, 新 能 源 的 開 發 應 用 及 區 域 能 資 源 整 合 的 擴 大 等, 提 昇 減 碳 績 效, 使 鋼 鐵 產 品 的 碳 排 放 強 度 ( 噸 CO 2 / 噸 鋼 胚 ) 達 到 國 際 頂 級 水 準 (2) 開 發 節 能 減 碳 鋼 材 並 進 行 生 命 週 期 評 估, 以 擴 大 鋼 鐵 製 品 在 應 用 階 段 的 節 能 減 碳 績 效 (3) 積 極 參 與 綠 色 新 事 業 國 內 外 合 作 減 碳 碳 捕 捉 封 存 及 碳 權 經 營 的 相 關 活 動, 並 與 公 司 營 運 結 合 (4) 由 企 業 內 推 動 低 碳 生 活 及 低 碳 消 費, 由 消 費 端 帶 動 低 碳 社 會 的 發 展 2.2.5 參 與 循 環 社 會 建 構 循 環 型 社 會 是 人 類 節 能 環 保 並 達 到 永 續 發 展 的 必 要 之 路, 我 國 政 府 推 動 的 零 廢 棄 運 動 是 其 中 一 個 環 節 產 業 生 態 化 是 其 中 另 一 個 環 節 我 國 的 零 廢 棄 運 動 及 產 業 生 態 化 雖 各 自 有 相 當 成 效, 但 在 將 廢 棄 物 轉 化 為 新 能 源, 以 及 將 社 會 與 產 業 的 循 環 體 系 妥 善 鏈 結 上 仍 有 不 小 的 改 善 空 間 在 我 國 目 前 的 法 規 及 國 情 下, 將 廢 棄 物 妥 善 鏈 結 的 障 礙 不 少 向 先 進 國 家 借 鏡, 可 縮 短 摸 索 及 改 善 的 過 程 中 鋼 將 以 區 域 能 源 整 合 及 產 業 生 態 鏈 方 面 的 成 功 經 驗 為 基 礎, 參 與 並 協 助 政 府 的 規 劃 與 行 動 方 案, 以 襄 助 我 國 建 構 更 優 質 的 循 環 型 社 會 33
2.2.6 投 入 綠 色 成 長 低 碳 經 濟 是 全 球 大 勢 所 趨 由 低 碳 經 濟 所 帶 動 的 綠 色 產 業 與 綠 色 成 長, 也 將 成 為 未 來 國 際 競 爭 的 焦 點 中 鋼 除 了 持 續 對 政 府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與 建 議, 也 將 以 其 過 去 累 積 的 經 驗 與 基 礎, 積 極 配 合 政 府 投 入 前 瞻 而 具 發 展 潛 力 的 綠 色 事 業 為 提 高 成 本 有 效 性 並 提 升 競 爭 力, 中 鋼 在 互 蒙 其 利 的 原 則 下 與 國 內 外 企 業 進 行 綠 色 產 業 的 策 略 合 作 並 擇 優 投 入, 逐 步 擴 大 在 綠 色 成 長 上 的 根 基 目 前 接 洽 的 對 象 包 括 國 內 電 機 電 子 業 國 際 鋼 鐵 同 業 新 能 源 產 業 及 地 方 政 府 等 2.2.7 借 鏡 先 進 國 家 在 能 源 環 境 領 域, 先 進 國 家 無 論 在 專 業 管 理 及 資 源 各 方 面 都 較 我 國 為 優, 在 法 規 政 策 方 面 亦 較 我 國 先 行 發 展, 因 此 參 與 國 際 活 動 並 蒐 集 相 關 資 訊 做 為 我 國 借 鏡, 可 縮 短 摸 索 過 程, 有 助 迎 頭 趕 上 此 外, 參 加 國 際 性 合 作 並 以 國 際 頂 級 鋼 廠 的 績 效 為 努 力 目 標, 不 僅 符 合 公 平 競 爭 原 則, 也 是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實 踐 因 此, 中 鋼 在 借 鏡 先 進 國 家 並 追 上 先 進 鋼 廠 的 績 效 上 不 遺 餘 力 近 年 來, 地 球 溫 暖 化 與 極 端 氣 候 造 成 的 風 險 廣 受 社 會 各 界 重 視, 而 減 緩 與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建 制 節 能 減 碳 法 規 能 源 稅 碳 稅 等, 均 為 政 府 施 政 的 重 點 面 對 此 種 情 勢, 我 國 產 業 界 多 願 正 面 回 應, 以 符 合 各 界 期 待 並 善 盡 社 會 責 任 除 了 積 極 自 我 要 求, 也 願 協 助 政 府 制 定 公 平 有 效 及 前 瞻 的 相 關 法 規 與 稅 制 歐 美 日 等 先 進 國 家 無 論 就 專 業 資 源 實 務 經 驗 或 民 主 法 治 的 成 熟 度 都 優 於 我 國, 在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的 步 調 上 亦 有 如 先 行 者, 因 此 其 基 本 思 維 配 套 措 施 及 成 功 與 失 敗 的 經 驗 等, 都 可 做 為 我 國 的 重 要 參 考 透 過 全 國 工 業 總 會 的 整 合, 中 鋼 公 司 與 產 業 界 同 業 積 極 蒐 集 先 進 國 家 最 新 而 完 整 的 資 訊 供 政 府 及 各 界 參 考, 包 括 歐 盟 理 事 會 對 產 業 界 溫 室 氣 體 的 核 配 美 國 能 源 部 及 OECD 組 織 對 各 國 能 源 價 格 的 統 計 以 及 歐 盟 能 源 稅 與 英 國 氣 候 變 遷 捐 的 配 套 措 施 等, 期 有 助 我 國 制 度 與 國 際 的 正 確 接 軌 34
2.3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2.3.1 理 念 與 範 疇 中 鋼 在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上 的 主 要 理 念 及 範 疇 包 括 : (1) 主 動 負 責 : 不 僅 以 員 工 及 協 力 人 員 的 安 全 衛 生 及 健 康 照 護 為 公 司 的 天 職, 也 在 待 遇 福 利 平 權 及 員 工 協 力 人 員 的 培 訓 等 各 方 面 主 動 善 盡 企 業 責 任 (2) 地 方 為 重 : 在 與 地 方 和 諧 相 處 及 共 存 共 榮 的 理 念 下, 除 了 以 地 方 的 環 境 品 質 及 安 全 為 重, 並 在 高 雄 市 繳 交 營 業 所 得 稅 及 環 境 費 之 外, 也 多 方 協 助 地 區 的 發 展 (3) 多 元 投 入 : 除 著 重 股 東 企 業 員 工 協 力 人 員 及 在 地 民 眾 的 權 益, 並 以 正 派 經 營 及 維 護 公 平 競 爭 做 自 我 要 求 之 外, 也 對 國 家 的 公 共 政 策 及 國 際 相 關 事 務 善 盡 言 責 (4) 歡 喜 承 擔 : 在 公 益 性 文 藝 性 及 教 育 性 等 領 域, 則 以 樂 善 好 施 的 理 念, 透 過 公 司 的 業 務 單 位 產 業 工 會 社 團 及 中 鋼 集 團 教 育 基 金 會 多 所 承 擔 2管 理 架 構 2.3.2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 一 ) 基 本 信 念 中 鋼 在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上 的 信 念 是 : 員 工 是 企 業 最 珍 貴 的 資 產, 確 保 員 工 的 安 全 健 康, 則 是 企 業 最 重 要 的 基 本 責 任 為 宣 達 致 力 保 護 勞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中 鋼 特 訂 立 安 全 衛 生 基 本 信 條 並 公 佈 週 知 : (1) 所 有 的 工 作 傷 害 和 職 業 病 都 可 以 避 免 (2) 安 全 是 我 的 責 任, 做 好 工 安 是 我 的 驕 傲 (3) 預 防 職 業 災 害 是 管 理 者 的 責 任 (4) 安 全 從 規 劃 設 計 開 始, 防 災 從 危 害 辨 識 做 起 (5) 教 導 溝 通 稽 核 是 確 保 作 業 安 全 的 重 要 工 作 (6) 安 全 工 作 是 員 工 受 僱 及 協 力 承 攬 的 基 本 要 求 (7) 承 攬 商 是 我 們 的 安 全 工 作 夥 伴 (8) 不 安 全 的 行 為 及 環 境 應 立 即 糾 正 即 時 改 善 (9) 以 決 心 用 心 關 心 推 動 工 安 達 成 零 災 害 (10) 工 作 無 法 確 保 安 全, 一 切 績 效 都 沒 有 意 義 35
( 二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中 鋼 於 2000 年 引 進 以 風 險 管 理 為 主 軸 之 OHSAS 18001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並 整 合 原 有 的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制 度,2002 年 通 過 英 國 標 準 協 會 BSI 驗 證,2009 年 通 過 勞 委 會 台 灣 職 安 衛 管 理 系 統 TOSHMS 驗 證 為 提 昇 安 全 衛 生 績 效, 達 到 零 災 害 終 極 目 標, 在 實 務 工 作 上 乃 透 過 PDCA 程 序, 進 行 規 劃 執 行 查 核 落 實, 以 達 到 持 續 改 進, 落 實 全 方 位 的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營 造 安 全 健 康 的 工 作 環 境 為 有 效 研 商 解 決 實 務 問 題, 設 置 了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由 總 經 理 兼 任, 每 兩 個 月 開 會 一 次, 下 設 分 委 會 委 員 會 組 織 如 下 圖 : 1 主 任 委 員 1 副 主 任 委 員 執 行 秘 書 7 部 門 主 管 委 員 17 廠 ( 處 ) 主 管 委 員 15 工 會 代 表 委 員 1 醫 護 主 管 委 員 1 安 全 衛 生 主 管 委 員 秘 書 幹 事 (1) 副 主 任 委 員 : 由 執 行 副 總 經 理 兼 任 (2) 部 門 主 管 委 員 七 人 : 由 生 產 部 門 副 總 經 理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與 技 術 部 門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工 程 部 門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及 行 政 部 門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兼 任 (3) 廠 處 主 管 委 員 十 七 人 : 由 各 部 門 一 級 主 管 兼 任 (4) 工 會 代 表 委 員 十 五 人 : 由 工 會 推 選, 工 會 代 表 之 委 員 應 占 全 體 委 員 人 數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5) 安 全 衛 生 主 管 委 員 一 人 : 由 安 全 衛 生 處 長 兼 任 (6) 醫 護 主 管 委 員 一 人 : 由 診 療 所 主 任 兼 任 (7)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 由 安 全 衛 生 處 長 兼 任 (8) 秘 書 一 人 : 由 安 全 衛 生 處 安 衛 規 劃 組 長 兼 任 (9) 幹 事 二 人 : 由 安 全 衛 生 處 安 全 工 程 師 兼 任 ( 三 ) 變 更 管 理 意 外 事 故 容 易 發 生 在 人 員 工 作 條 件 等 有 重 大 改 變 時, 因 此 建 立 變 更 管 理 機 制 甚 為 重 要 中 鋼 的 變 更 管 理 重 點 在 確 保 所 有 變 更 皆 能 事 先 經 過 危 害 辨 識 及 風 險 評 估, 並 依 評 估 結 果 採 取 適 當 控 制 措 施, 以 維 持 製 程 活 動 或 服 務 之 安 全 條 件 36
碼 頭 事 故 處 理 吊 籃 作 業 ( 四 ) 教 育 與 訓 練 意 外 事 故 的 發 生 大 多 與 人 為 疏 失 有 關, 因 此 如 何 教 育 員 工 與 協 力 人 員, 訓 練 出 不 易 發 生 人 為 疏 失 的 工 作 習 性, 是 中 鋼 安 衛 教 育 與 訓 練 的 重 點 每 年 並 安 排 多 次 重 大 演 習, 以 提 升 員 工 因 應 突 發 事 件 的 能 力 中 鋼 安 全 衛 生 訓 練 管 理 的 電 腦 化 系 統, 則 即 時 更 新 安 衛 訓 練 資 料 並 易 供 查 詢, 使 安 衛 訓 練 的 管 控 查 核 更 具 效 能 ( 五 ) 本 質 安 全 2管 理 架 構 工 作 場 所 的 安 全 條 件 是 維 護 操 作 人 員 安 全 的 基 本 要 素, 為 落 實 並 強 化 設 備 本 質 安 全 的 目 標, 中 鋼 以 國 際 安 全 標 準 (ISO) 的 機 械 類 國 際 電 氣 規 範 (IEC) 歐 盟 安 全 標 準 (EN) 及 國 家 標 準 (CNS) 等 其 他 國 內 相 關 法 規 為 主 要 依 據, 並 整 合 實 務 經 驗 撰 寫 出 設 施 安 全 指 引 此 設 施 安 全 指 引 以 危 害 辨 識 風 險 評 量 為 指 標, 於 設 備 規 劃 設 計 時, 將 基 本 的 安 全 設 計 原 則 相 關 安 全 狀 態 安 全 裝 置 等 納 入 考 量, 作 為 中 鋼 與 設 備 供 應 商 研 商 有 關 設 備 安 全 之 依 據 下 圖 為 本 質 安 全 的 架 構 圖 : 安 全 護 罩 Safeguards 安 全 連 鎖 與 緊 急 停 止 Interlocking device and emergency stop 電 氣 安 全 設 計 Electrical safety design 通 風 排 氣 Exhaust ventilation 安 全 設 計 基 本 原 則 Principles 液 壓 安 全 設 計 風 險 評 量 Hydraulics safety design Risk assessment 設 備 安 全 設 計 A Equipment safety design 空 壓 安 全 設 計 危 害 警 告 標 示 Pneumatics safety design Hazard warning B 人 因 工 程 Ergonomics 墜 落 防 護 Fall protection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Ionizing radiation protection 化 學 危 害 Chemical hazard 噪 音 防 護 Noise protection 局 限 空 間 防 護 Confined space protection A 標 準 : 風 險 評 量 標 準 B 標 準 : 其 他 相 關 安 全 規 範 ( 六 ) 安 全 文 化 安 全 文 化 是 一 種 多 面 向 的 概 念, 需 從 不 同 面 向 來 加 以 分 析 了 解 中 鋼 安 全 文 化 構 成 共 分 為 三 個 層 面, 包 括 了 政 策 面 管 理 面 及 個 人 面, 分 述 如 下 : (1) 政 策 面 : 安 全 政 策 聲 明 管 理 組 織 資 源 提 供 (2) 管 理 面 : 以 責 任 歸 屬 安 全 實 務 的 控 制 證 照 資 格 和 訓 練 獎 勵 和 懲 罰 稽 查 改 善 回 覆 推 動 安 全 關 懷 計 畫, 建 構 出 公 司 體 制 架 構 (3) 個 人 面 : 改 變 員 工 之 安 全 觀 念, 利 用 教 育 訓 練 員 工 參 與 安 全 關 懷 健 康 關 懷 及 雙 向 溝 通 等, 改 善 個 人 安 全 文 化 37
( 七 ) 安 全 觀 察 與 稽 查 這 是 安 全 文 化 的 一 項 重 要 工 作, 為 及 早 發 現 及 矯 正 現 場 人 員 不 安 全 行 為, 並 改 善 作 業 環 境 與 設 備 的 不 安 全 狀 況, 乃 要 求 現 場 各 級 主 管 經 常 性 至 現 場 巡 視, 除 依 決 定 停 止 觀 察 行 動 報 告 五 步 驟, 檢 視 員 工 及 協 力 廠 人 員 之 行 為 與 作 業 環 境, 並 即 時 予 以 鼓 勵 與 糾 正 若 發 現 同 仁 或 協 力 人 員 違 反 安 全 工 作 程 序 或 有 不 安 全 行 為 或 不 安 全 狀 況 時, 在 不 影 響 作 業 安 全 前 提 下, 立 即 溝 通 及 糾 正 ( 八 ) 專 案 組 織 與 計 畫 積 極 推 動 安 全 工 作 程 序 制 修 訂 基 層 化 活 動, 期 藉 所 有 人 員 ( 含 協 力 廠 商 ) 參 與 安 全 工 作 程 序 之 制 修 訂, 與 零 災 害 預 知 危 險 訓 練 結 合, 透 過 集 體 討 論 取 代 過 去 專 人 編 寫 方 式 溝 通 成 共 識, 以 增 加 作 業 人 員 危 害 辨 識 能 力, 降 低 職 災 ( 九 ) 與 協 力 人 員 的 伙 伴 關 係 協 力 廠 商 在 中 鋼 外 包 業 務 上 的 表 現 及 人 員 的 安 全 衛 生 也 是 企 業 經 營 中 的 重 要 環 節 由 於 協 力 人 員 的 工 作 特 性, 防 災 是 其 中 最 優 先 也 最 關 鍵 的 事 項 中 鋼 除 了 透 過 本 質 安 全 來 改 善 各 項 設 施 的 安 全 性 之 外, 也 透 過 伙 伴 關 係 來 改 善 與 協 力 人 員 的 互 動 及 其 工 作 條 件, 並 透 過 培 訓 來 提 升 其 專 業 基 礎 : (1) 改 善 工 作 條 件 : 協 力 廠 商 人 力 流 動 率 高 及 老 化 是 常 見 的 問 題 在 伙 伴 關 係 的 理 念 下, 中 鋼 積 極 針 對 協 力 廠 商 的 人 力 結 構 及 勞 動 條 件 提 出 改 善 對 策, 包 括 提 高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費 用 及 外 包 合 約 費 用 等, 以 改 善 勞 動 條 件, 降 低 人 員 流 動 率, 同 時 也 能 降 低 工 安 事 故 發 生 率, 讓 中 鋼 與 協 力 廠 商 成 為 真 正 的 長 期 夥 伴 關 係 (2) 加 強 培 訓 : 包 括 a. 一 般 訓 練 : 所 有 協 力 人 員 都 需 實 施 ( 包 括 新 進 及 離 職 後 重 新 僱 用 之 人 員 ), 使 所 有 人 員 對 其 工 作 相 關 之 安 全 衛 生 都 有 充 分 瞭 解 協 力 人 員 自 受 過 前 項 訓 練 時 起, 每 三 年 應 再 接 受 安 全 衛 生 處 認 可 之 工 安 教 育 訓 練 三 小 時 中 鋼 於 必 要 時, 視 協 力 廠 商 推 行 安 全 衛 生 狀 況, 舉 辦 有 關 協 力 人 員 之 安 全 衛 生 訓 練, 協 力 廠 商 應 依 通 知 派 員 參 加 b. 特 殊 作 業 訓 練 : 中 鋼 要 求 擔 任 較 特 殊 作 業 之 協 力 人 員 均 需 經 過 適 當 之 安 衛 訓 練 並 取 得 證 明 對 於 擔 任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危 險 性 機 械 或 設 備 操 作 之 勞 工, 則 需 經 過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可 之 訓 練 或 技 能 檢 定 合 格 搭 架 檢 定 作 業 高 空 工 作 車 作 業 38
( 十 ) 減 災 計 劃 中 鋼 落 實 執 行 勞 委 會 台 灣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的 規 範, 由 先 訂 立 工 安 目 標, 再 透 過 安 全 衛 生 規 劃 執 行 查 核 與 改 善 的 管 理 循 環 機 制, 達 成 全 方 位 的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創 造 零 災 害 的 工 作 環 境 執 行 步 驟 如 下 圖 所 示 年 工 安 目 標 : (1) 零 重 大 職 災 (2) 同 仁 失 能 傷 害 頻 率 FR 0.32 (3) 同 仁 通 勤 交 通 失 能 件 數 8 件 (4) 協 力 廠 商 失 能 傷 害 頻 率 FR 0.62 工 安 分 析 檢 討 工 安 績 效 考 核 Action 工 安 稽 核 Check 零 災 害 風 險 評 估 危 害 辨 識 Plan 工 安 作 法 執 行 作 業 環 境 改 善 Do 2管 理 架 構 ( 十 一 ) 安 全 關 懷 為 提 升 基 層 同 仁 安 全 衛 生 的 意 識 及 能 力, 並 彼 此 關 心 在 現 場 工 作 上 及 交 通 上 的 安 危, 中 鋼 公 司 鼓 勵 所 有 員 工 及 協 力 人 員 自 動 自 發, 隨 時 以 良 善 平 等 的 角 度 來 溝 通 及 協 助 他 人, 以 建 立 全 員 安 全 及 時 時 安 全 的 習 慣, 進 而 提 升 整 體 的 安 全 文 化 ( 十 二 ) 資 源 與 經 驗 分 享 透 過 多 元 化 管 道 進 行, 包 括 : (1) 工 安 體 感 教 室 : 共 分 為 三 部 份 :e-learning 教 材 訓 練 工 安 護 具 與 機 具 展 示 以 及 高 架 墜 落 模 擬 訓 練 場 傳 統 工 安 訓 練 係 透 過 講 師 所 編 製 的 教 材 在 課 堂 上 講 授, 學 員 只 能 用 揣 摩 去 想 像 課 程 中 講 義 中 之 情 境, 由 於 在 腦 中 停 留 的 印 象 短 暫, 效 果 短 淺 中 鋼 參 考 國 外 鋼 鐵 同 業 實 例, 開 發 了 工 安 體 感 教 室, 利 用 實 體 器 材 展 示 與 模 擬 現 場 可 能 發 生 的 危 害 狀 況, 並 由 學 員 親 自 體 驗 事 故 經 驗, 使 其 在 短 時 間 內 得 到 深 刻 印 象, 並 有 效 地 應 用 於 實 務 工 作, 達 成 勞 工 安 全 的 目 標 安 全 帶 捲 夾 感 電 局 限 空 間 作 業 吊 掛 作 業 39
(2) 工 安 事 故 及 虛 驚 事 故 : 全 公 司 之 工 安 事 故 均 透 過 電 腦 化 系 統 供 員 工 及 協 力 人 員 分 享, 並 供 主 管 運 用 於 各 項 宣 導 中 對 於 有 明 顯 警 惕 之 工 安 事 故 及 虛 驚 事 故, 則 經 安 全 衛 生 處 整 理 後 透 過 公 司 網 站 公 告 周 知, 期 發 揮 防 範 效 果 (3) 查 核 經 驗 分 享 : 全 公 司 安 衛 稽 查 事 項 之 追 蹤 矯 正 亦 透 過 電 腦 化 系 統 供 員 工 及 協 力 人 員 分 享 與 運 用, 亦 可 對 稽 查 結 果 作 統 計 分 析, 於 各 會 議 中 提 報 (4) 工 安 教 材 : 蒐 集 廠 內 廠 外 安 全 衛 生 簡 報 訓 練 教 材 報 告 經 驗 資 訊 等, 利 用 電 腦 化 系 統 使 員 工 及 協 力 人 員 易 於 運 用 與 查 詢, 以 增 加 安 全 衛 生 的 教 育 效 果 (5) 環 安 衛 佈 告 : 於 中 鋼 資 訊 入 口 網 站 及 安 全 衛 生 處 網 站 首 頁 均 設 有 佈 告 欄, 可 適 時 將 安 全 衛 生 資 訊 即 時 公 告 同 仁 周 知 2.3.3 人 權 管 理 中 鋼 嚴 格 遵 守 國 內 外 勞 動 及 人 權 的 規 範, 公 平 對 待 與 尊 重 所 有 員 工, 包 括 : (1) 依 照 政 府 勞 動 相 關 法 令 制 訂 勞 動 條 件 (2) 依 照 就 業 服 務 法 令 提 供 平 等 的 工 作 機 會 給 所 有 求 職 者 (3) 員 工 在 合 法 權 益 遭 受 侵 害 或 不 當 處 置 且 無 法 合 理 解 決 時, 提 供 申 訴 管 道 (4) 員 工 受 到 公 司 重 大 獎 懲 時, 訂 有 員 工 獎 懲 評 議 委 員 會 辦 理 評 議 (5) 為 提 供 員 工 及 求 職 者 免 於 性 騷 擾 之 工 作 環 境, 及 禁 絕 工 作 場 所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發 生, 訂 有 工 作 場 所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懲 戒 之 規 定 2.3.4 人 力 發 展 與 管 理 中 鋼 依 據 國 家 勞 動 政 策 和 法 令 制 訂 了 人 力 發 展 制 度, 並 以 達 到 人 性 管 理 為 目 標, 重 點 包 括 : (1) 薪 資 待 遇 制 度 : 中 鋼 招 募 人 員 時 提 供 優 於 勞 委 會 規 定 之 最 低 工 資, 且 較 一 般 就 業 市 場 優 渥 的 勞 動 條 件, 藉 以 招 募 優 秀 人 才, 並 使 員 工 維 持 良 好 生 活 水 準, 保 持 長 遠 競 爭 力 (2) 激 勵 制 度 : 規 劃 良 善 的 獎 勵 制 度 獎 金 制 度, 重 視 績 效 管 理, 讓 同 仁 分 享 經 營 績 效, 引 導 員 工 為 公 司 目 標 戮 力 以 赴 (3) 員 工 教 育 與 訓 練 : 員 工 是 企 業 最 珍 貴 的 資 產, 也 是 企 業 長 青 之 所 繫, 因 此 中 鋼 極 為 重 視 員 工 的 教 育 與 訓 練 不 僅 在 工 作 上 加 強 環 安 衛 專 業 管 理 技 能 等 訓 練, 也 選 派 人 員 赴 國 內 外 短 期 訓 練 或 長 期 進 修 (4) 協 力 人 員 培 訓 : 協 力 人 員 是 中 鋼 員 工 共 同 工 作 的 夥 伴, 也 是 中 鋼 安 衛 管 理 中 重 要 的 一 環 為 加 強 協 力 廠 商 的 督 導 管 理, 以 及 協 力 人 員 的 工 作 技 能 與 安 衛 意 識, 中 鋼 透 過 技 能 培 訓 體 系 及 環 安 衛 訓 練 體 系 給 予 適 當 訓 練, 以 提 升 共 同 工 作 夥 伴 的 安 全 工 作 的 條 件 與 能 力 (5)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委 員 會 : 為 因 應 事 業 經 營 與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的 需 要, 提 升 公 司 整 體 營 運 效 能, 因 而 設 置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委 員 會, 對 人 力 資 源 的 培 訓 及 有 效 發 揮 等 相 關 事 項 進 行 審 議 推 動 及 檢 討 改 進 40
2.3.5 產 業 工 會 企 業 內 健 全 的 產 業 工 會 可 代 表 員 工 會 員 表 達 觀 點 與 建 議, 爭 取 合 理 的 工 作 環 境 權 益 與 發 展, 對 於 協 助 企 業 經 營 平 衡 發 展, 擴 大 企 業 在 社 會 參 與 上 的 層 面 與 深 度, 都 頗 有 助 益 中 鋼 產 業 工 會 的 簡 要 說 明 如 下 : 2管 理 架 構 (1) 會 員 及 宗 旨 中 鋼 工 會 成 立 於 1980 年 12 月 30 日, 由 各 部 門 一 級 正 副 主 管 以 下 之 員 工 所 組 成 成 立 宗 旨 為 由 勞 動 階 層 之 觀 點 來 協 助 企 業 發 展 事 業 促 進 產 業 合 作 保 障 會 員 權 益 改 善 會 員 生 活 增 進 會 員 知 能 並 協 助 政 府 推 動 政 令 (2) 運 作 方 式 會 員 代 表 大 會 為 最 高 權 力 機 構, 共 有 100 名 代 表, 由 分 區 各 單 位 之 會 員 選 舉 產 生, 會 員 人 數 約 9,000 餘 人 理 事 會 為 會 員 代 表 大 會 休 會 期 間 最 高 權 力 機 構, 設 有 15 席 理 事, 由 代 表 選 舉 產 生 監 事 會 為 監 督 理 事 會 之 監 督 機 構, 設 有 5 席 監 事, 由 代 表 選 舉 產 生 ; 設 理 事 長 1 人, 代 表 工 會 及 處 理 日 常 會 務, 由 全 體 會 員 直 接 選 舉 產 生 理 事 長 以 下 設 有 秘 書 處 及 六 個 任 務 編 組, 推 動 日 常 會 務 之 進 行 中 鋼 產 業 工 會 的 組 織 系 統 如 下 圖 所 示 : 理 事 長 會 員 代 表 大 會 代 表 100 名 小 組 組 長 副 組 長 各 1 名 監 事 會 監 事 5 名 勞 資 會 議 勞 方 代 表 9 名 理 事 會 理 事 15 名 員 工 代 表 董 事 諮 詢 委 員 會 勞 方 委 員 4 名 全 國 產 業 總 工 會 代 表 8 名 常 務 監 事 獎 懲 評 議 委 員 會 勞 方 委 員 2 名 常 務 理 事 會 常 務 理 事 5 名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勞 方 委 員 15 名 高 雄 市 產 業 總 工 會 代 表 11 名 員 工 持 股 信 託 委 員 會 勞 方 委 員 3 名 研 究 委 員 會 委 員 10 至 15 名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勞 方 委 員 15 名 高 雄 市 機 械 業 產 業 公 會 聯 合 會 代 表 12 名 主 任 秘 書 執 行 秘 書 秘 書 5 名 工 作 場 所 性 騷 擾 申 訴 處 理 委 員 會 勞 方 委 員 3 名 調 解 委 員 會 委 員 17 名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勞 方 委 員 10 名 組 訓 組 福 利 組 服 務 組 文 宣 組 總 務 組 安 衛 環 保 組 國 際 金 屬 工 人 聯 合 會 中 華 民 國 委 員 會 10 名 國 際 金 屬 工 人 聯 合 會 中 華 民 國 委 員 會 重 工 委 員 會 委 員 15 名 41
2.3.6 社 會 參 與 在 社 會 參 與 方 面, 中 鋼 乃 是 透 過 多 元 化 的 管 道 及 窗 口 來 進 行, 包 括 公 司 內 的 權 責 單 位 中 鋼 集 團 教 育 基 金 會 以 及 中 鋼 產 業 工 會 與 各 社 團 經 常 性 的 活 動 分 述 如 下 : 工 作 類 別 辦 理 單 位 重 點 工 作 能 源 環 境 政 策 建 言 人 權 與 人 力 發 展 安 全 與 衛 生 中 央 與 地 方 公 共 事 務 社 會 教 育 與 文 化 勞 工 政 策 社 會 關 懷 及 藝 文 活 動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人 力 資 源 處 安 全 衛 生 處 公 共 事 務 處 中 鋼 集 團 教 育 基 金 會 中 鋼 產 業 工 會 中 鋼 中 鋼 產 業 工 會 及 各 社 團 - 中 央 及 地 方 法 規 之 合 理 化, 包 括 節 能 減 碳 土 壤 地 下 水 能 源 稅 空 氣 污 染 防 制 法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等 - 對 低 碳 經 濟 碳 權 政 策 南 部 產 業 發 展 等 之 建 言 - 維 持 與 國 際 同 業 公 平 競 爭 的 環 保 減 碳 責 任 - 協 商 合 理 工 作 環 境 政 策 - 知 識 分 享 - 防 範 企 業 造 成 的 事 故 與 流 行 病 - 參 與 國 內 外 之 交 流 與 分 享 - 敦 親 睦 鄰 社 會 關 懷 與 參 與 急 難 救 助 - 與 民 意 代 表 行 政 機 關 媒 體 意 見 領 袖 之 良 好 互 動 - 推 廣 鋼 鐵 生 產 及 應 用 技 術 的 教 育 活 動 - 贊 助 科 學 工 藝 社 會 教 育 藝 文 等 活 動 - 國 家 勞 工 權 益 與 福 利 政 策 - 與 同 類 團 體 交 流 合 作 及 互 動 - 災 後 急 難 救 助 與 重 建 - 照 顧 弱 勢 族 群 ( 慈 幼 社 ) - 關 心 生 態 環 境 ( 賞 鳥 社 ) - 每 年 端 午 節 參 加 高 雄 市 的 龍 舟 競 賽 並 獲 優 異 成 績 - 合 唱 團 及 國 樂 社 之 演 出 攝 影 社 及 美 術 社 之 展 覽 等 42
2管 理 架 構 ( 感 謝 中 鋼 賞 鳥 社 蘇 貴 福 先 生 提 供 中 鋼 廠 區 鳥 類 照 片 ) 2.3.7 基 金 會 為 了 以 更 寬 廣 更 多 元 化 的 方 式 來 推 展 社 會 參 與 的 相 關 工 作, 中 鋼 於 2007 年 成 立 了 財 團 法 人 中 鋼 集 團 教 育 基 金 會 基 金 會 共 有 9 位 董 事, 由 中 鋼 董 事 長 兼 任 中 鋼 集 團 教 育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有 3 位 外 部 董 事, 下 設 有 祕 書 長 一 人, 由 中 鋼 行 政 副 總 經 理 兼 任, 執 行 秘 書 及 會 計 各 一 人, 所 需 專 業 總 務 等 事 務 均 由 中 鋼 相 關 單 位 支 援 43
3 績 效 指 標 公 司 治 理 能 源 環 境 管 理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3.1 公 司 治 理 中 鋼 於 天 下 雜 誌 年 標 竿 企 業 聲 望 調 查 中, 榮 獲 跨 產 業 十 大 台 灣 最 佳 聲 望 標 竿 企 業 第 十 名 殊 榮, 並 連 續 16 年 榮 獲 金 屬 產 業 行 業 類 別 第 一 名, 在 金 屬 產 業 的 十 項 指 標, 全 部 都 是 第 一, 尤 其 在 財 務 與 長 期 投 資 得 分, 遙 遙 領 先 同 業 顯 示 本 公 司 在 公 司 治 理 等 方 面 深 獲 各 界 肯 定 此 外, 中 鋼 近 年 努 力 精 進, 且 因 應 2008~2009 年 金 融 風 暴 得 宜, 在 年 六 月 WSD(World Steel Dynamics, 世 界 鋼 鐵 動 態 公 司 ) 所 公 布 之 世 界 級 鋼 廠 評 比 中, 中 鋼 在 世 界 鋼 廠 中 平 均 分 數 排 名 由 2008 年 的 第 11 名 進 步 到 年 的 第 10 名 3.1.1 產 品 銷 售 與 營 收 (1) 鋼 品 內 外 銷 售 量 年 內 銷 鋼 品 723.6 萬 噸, 外 銷 鋼 品 266.9 萬 噸, 合 計 990.5 萬 噸,2006~ 年 內 外 銷 售 量 趨 勢 圖 及 外 銷 地 區 之 比 率 如 下 圖 : 鋼 品 內 銷 量 單 位 : 萬 噸 鋼 品 外 銷 量 單 位 : 萬 噸 723.6 266.9 15% 2009 585.5 2009 225.4 32% 2008 726.7 2008 247.5 25% 2007 785.8 2007 258.2 28% 2006 764.6 2006 257.9 外 銷 比 率 東 南 亞 香 港 ( 含 大 陸 ) 日 本 其 它 44
(2) 本 業 營 收 中 鋼 年 鋼 鐵 產 品 及 副 產 品 之 營 業 收 入 為 2,391.87 億 元, 營 業 支 出 為 2,031.86 億 元, 分 別 較 2009 年 增 加 44.60% 及 29.46% 稅 前 利 益 440.94 億 元, 則 較 2009 年 增 加 118.72%, 主 要 係 景 氣 復 甦, 鋼 品 平 均 售 價 及 總 銷 量 均 增 加 所 致 2006~ 年 中 鋼 公 司 本 業 營 收 額 趨 勢 如 下 圖 : 營 業 收 入 單 位 : 億 元 稅 前 利 益 單 位 : 億 元 2,392 441 2009 2008 2007 2006 1,654 2,564 2,079 1,777 2009 2008 2007 2006 202 303 477 617 3績 效 指 標 營 業 成 本 單 位 : 億 元 純 益 單 位 : 億 元 1,962 376 2009 1,507 2009 196 2008 2,168 2008 240 2007 1,527 2007 513 2006 1,342 2006 392 3.1.2 生 產 力 與 績 效 指 標 鋼 鐵 業 為 資 本 密 集 產 業, 因 此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財 務 比 例 與 獲 利 員 工 生 產 力 單 位 : 噸 鋼 胚 / 人 年 能 力 成 為 鋼 鐵 產 業 的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中 鋼 2009 與 年 的 負 債 資 產 比 分 別 為 29% 與 30%; 長 期 資 金 佔 固 定 資 產 比 例 達 182% 1,079 與 183% 獲 利 能 力 部 分,2009 與 年 的 資 產 報 酬 率 分 別 為 2009 912 6% 與 11%,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分 別 為 8% 與 15%, 純 益 率 分 別 為 12% 與 16% 中 鋼 不 斷 致 力 於 生 產 效 率 的 提 升, 年 員 工 生 產 力 ( 噸 鋼 胚 / 人 ) 為 1,079 噸, 因 產 量 未 完 全 恢 復 而 略 有 下 降 每 2008 2007 1,123 1,243 噸 鋼 胚 耗 用 工 時 為 1.93 小 時, 在 國 際 鋼 廠 間 相 當 具 有 競 爭 優 勢 中 鋼 近 五 年 的 員 工 生 產 力 如 右 圖 : 2006 1,264 45
3.1.3 盈 餘 分 配 1. 財 務 績 效 價 值 中 鋼 十 分 重 視 股 東 權 益, 稅 後 可 分 配 盈 餘 原 則 上 除 保 留 10% 法 定 公 積 外, 其 餘 大 多 數 發 予 股 東 最 近 五 年 之 股 利 配 發 狀 況 如 下 表 : 最 近 五 年 之 股 利 配 發 狀 況 每 股 稅 後 盈 餘 現 金 股 利 股 票 股 利 總 股 利 配 發 率 最 近 五 年 之 股 東 投 資 報 酬 狀 況 本 益 比 本 利 比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2.83 1.99 0.50 88.0 % 11.27 16.03 0.0624 2009 1.54 1.01 0.33 87.0 % 2009 17.97 27.40 0.0365 2008 2.03 1.30 0.43 85.2 % 2008 19.57 30.55 0.0327 2007 4.49 3.50 0.30 84.6 % 2007 9.05 11.60 0.0861 2006 3.56 2.78 0.30 86.5 % 2006 8.34 10.68 0.0937 註 本 益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盈 餘 本 利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稅 前 利 益 率 % 18.44 12.19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14.75 8.13 按 照 中 鋼 章 程 規 定, 公 司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於 完 納 稅 捐 彌 補 虧 損 及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後, 依 下 列 順 序 分 派 : (1) 按 票 面 額 14% 分 派 特 別 股 股 息 (2) 必 要 時 酌 提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或 酌 予 保 留 盈 餘 (3) 其 餘 提 撥 0.15%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及 8% 員 工 紅 利 (4) 按 前 述 順 序 分 配 後 尚 有 可 分 派 之 盈 餘, 按 票 面 額 14% 分 派 普 通 股 紅 利 (5) 如 尚 有 可 分 派 之 盈 餘, 按 各 特 別 股 及 普 通 股 股 東 持 有 股 份 比 例 再 分 派 紅 利 2009 46
中 鋼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依 中 鋼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給 予, 董 監 事 車 馬 費 則 參 考 同 業 水 準 訂 定 中 鋼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 酬 金 之 總 額 與 外 來 之 風 險 並 無 關 聯 性, 但 與 公 司 治 理 之 績 效 ( 稅 後 純 益 ) 相 關 中 鋼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之 酬 金 所 佔 稅 後 純 益 的 比 例 如 下 表 : 職 稱 酬 金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 含 薪 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酬 金 總 和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董 事 41,453 0.11% 63,458 0.279% 監 察 人 職 稱 14,249 0.038% 員 工 相 關 酬 金 ( 含 薪 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0.038% 酬 金 總 和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3績 效 指 標 經 理 人 97,910 0.260% 3.1.4 內 部 稽 核 稽 核 室 在 年 共 提 出 54 篇 稽 核 報 告,474 項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由 各 受 查 單 位 子 公 司 採 取 適 當 改 善 措 施 並 鍵 入 中 鋼 稽 核 管 理 系 統 中 管 控, 以 追 蹤 改 善 進 度 處 理 投 訴 及 臨 時 交 辦 案 計 33 件, 均 經 審 慎 查 證 核 定 後 由 相 關 單 位 妥 為 辦 理 3.1.5 轉 投 資 事 業 績 效 由 於 金 融 風 暴 後 景 氣 回 溫, 年 中 鋼 各 轉 投 資 公 司 獲 利 穩 定 成 長, 全 年 認 列 中 鋼 投 資 收 益 新 台 幣 82.48 億 元 各 主 要 轉 投 資 事 業 績 效 簡 介 如 下 : (1) 鋼 鐵 事 業 : 中 龍 第 一 座 高 爐 於 年 2 月 26 日 點 火 投 產, 適 逢 鋼 市 價 格 走 高, 獲 利 佳 中 鴻 及 中 鋼 馬 來 西 亞 公 司 上 半 年 亦 有 良 好 表 現, 下 半 年 則 因 國 際 鋼 市 走 軟, 獲 利 略 有 減 退 中 龍 及 中 鴻 全 年 獲 利 仍 較 2009 年 有 大 幅 成 長 (2) 物 流 貿 易 事 業 : 中 鋼 運 通 2009 年 出 售 5 艘 自 有 專 輪 後, 租 船 業 務 收 入 及 獲 利 均 降 低, 且 國 際 船 舶 供 給 增 加, 運 價 下 跌, 致 年 稅 前 利 益 較 2009 年 減 少, 但 每 股 稅 前 盈 餘 仍 有 8.45 元 中 貿 國 際 有 四 個 海 外 據 點 挹 注, 獲 利 穩 定, 越 南 裁 剪 廠 亦 開 始 獲 利, 拓 展 汽 車 用 料 市 場 績 效 佳, 年 稅 前 利 益 5.77 億 元 (3) 工 業 材 料 事 業 : 中 鋼 鋁 業 因 價 格 上 揚 及 鋁 品 需 求 旺, 獲 利 大 幅 提 高, 年 稅 前 利 益 11.55 億 元, 創 歷 史 新 高 中 鋼 碳 素 因 中 龍 投 產 後 煤 焦 油 原 料 供 應 增 加, 營 收 及 獲 利 均 提 高, 年 稅 前 利 益 22.41 億 元, 每 股 稅 前 盈 餘 9.46 元 亦 創 歷 史 新 高 中 聯 資 源 因 同 業 競 爭 及 建 築 營 造 市 場 仍 低 迷, 爐 石 粉 價 格 下 調, 業 績 大 受 影 響, 惟 積 極 開 展 資 源 再 生 業 務, 提 升 獲 利, 年 稅 前 利 益 達 7.12 億 元 高 科 磁 技 完 成 設 備 改 造 後, 因 逢 電 子 業 市 況 熱 絡, 磁 粉 業 務 及 代 理 氧 化 鐵 粉 銷 售 業 務 大 幅 增 加, 年 稅 前 利 益 6,721 萬 元 47
(4) 工 程 事 業 : 中 鋼 機 械 及 中 宇 環 保 工 程 營 收 持 續 增 加, 年 稅 前 利 益 分 別 為 5.47 億 元 及 5.95 億 元 中 鋼 結 構 亦 接 單 良 好, 惟 鋼 構 市 場 競 爭 激 烈 毛 利 不 高, 幸 鋼 鐵 貿 易 及 轉 投 資 挹 注, 年 稅 前 利 益 4.21 億 元 三 家 公 司 稅 前 利 益 均 創 歷 史 新 高 (5) 金 融 及 服 務 事 業 : 中 盈 投 資 開 發 年 上 半 年 雖 虧 損 1.57 億 元, 但 下 半 年 因 股 市 行 情 上 升, 逐 步 轉 虧 為 盈, 全 年 稅 前 利 益 5.21 億 元 中 鋼 保 全 因 系 統 保 全 客 戶 數 超 過 6 千 戶, 具 經 濟 規 模, 整 體 業 績 逐 步 增 加, 年 稅 前 利 益 9,496 萬 元 中 冠 資 訊 營 運 穩 定, 其 自 動 化 控 制 部 門 隨 著 技 術 及 經 驗 提 升, 業 務 穩 定 成 長, 年 稅 前 利 益 1.67 億 元 (6) 鋼 鐵 事 業 經 營 策 略 : 中 龍 第 二 座 高 爐 ( 中 鋼 集 團 第 六 座 高 爐 ) 正 積 極 興 建 中, 預 計 2012 年 底 點 火, 將 提 高 集 團 上 游 粗 鋼 產 能 為 提 高 自 有 料 源 比 重, 在 企 劃 部 門 新 成 立 料 源 開 發 處, 專 責 尋 找 具 投 資 價 值 之 料 源 為 貼 近 市 場, 建 立 更 穩 固 銷 售 通 路, 除 於 馬 來 西 亞 及 越 南 投 資 冷 軋 鍍 製 廠 外, 亦 評 估 投 資 印 度 的 可 行 性, 中 貿 國 際 則 配 合 中 鋼 進 行 海 外 通 路 布 局, 將 多 管 齊 下 建 立 全 球 銷 售 能 力 3.1.6 對 產 業 及 經 濟 之 貢 獻 (1) 產 銷 供 應 鏈 產 銷 供 應 鏈 是 中 鋼 滿 足 客 戶 需 求, 提 升 客 戶 服 務 品 質 的 具 體 方 式 中 鋼 產 銷 供 應 鏈 系 統 運 作 概 要 與 成 效 如 下 表 : 運 作 情 形 中 鋼 產 銷 供 應 鏈 系 統 電 子 化 整 合 中 鋼 中 龍 產 銷 計 畫 季 盤 調 整 為 先 開 下 季 前 兩 個 月 盤, 再 開 後 1 個 月 盤 外 銷 與 內 銷 同 步 開 盤 客 戶 訂 單 量 配 置 報 價 及 銷 售 主 合 約 作 業 電 子 化 中 鋼 中 龍 統 一 電 子 化 接 單 統 一 窗 口 追 蹤 訂 單 效 益 中 鋼 對 客 戶 訂 單 回 應 能 力, 由 2 天 縮 短 為 6 秒 統 一 開 盤 與 接 單 依 據 可 因 應 市 場 變 化 與 不 同 行 業 需 求 可 因 應 市 場 變 化 與 不 同 行 業 需 求 客 戶 訂 單 量 配 置 報 價 及 銷 售 主 合 約 作 業 可 即 時 上 網 作 業 客 戶 上 網 投 單 時, 系 統 立 即 回 覆 交 期 售 價 並 生 成 電 子 訂 單, 同 時 依 訂 單 特 性 安 排 生 產, 自 動 生 成 生 產 訂 單 完 整 追 蹤 資 訊, 做 為 下 游 工 廠 備 料 作 業 參 考 48
年 中 鋼 之 產 值 約 占 國 內 鋼 鐵 關 聯 產 業 的 16.2%, 占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約 1.6% 年 國 內 鋼 鐵 關 聯 產 業 的 產 值 約 為 1 兆 4178 億 元, 在 製 造 業 中 僅 次 於 電 力 及 電 子 設 備 業 和 化 學 材 料 業, 排 名 第 三 中 鋼 為 台 灣 鋼 鐵 業 的 龍 頭, 對 鋼 鐵 業 及 經 濟 成 長 有 不 容 抹 滅 之 貢 獻 (2) 用 鋼 產 業 升 級 在 研 發 聯 盟 及 帶 動 用 鋼 產 業 升 級 方 面, 中 鋼 第 一 期 投 入 的 總 研 發 經 費 為 新 台 幣 7.7 億 元, 一 共 完 成 10 項 鋼 品,21 項 高 值 終 端 產 品 和 36 項 產 業 共 通 性 核 心 技 術 之 開 發 每 年 可 為 產 業 創 造 約 新 台 幣 300 億 元 的 新 產 值, 大 幅 提 高 產 業 的 產 值 與 競 爭 力 第 二 階 段 用 鋼 產 業 升 級 的 工 作, 目 前 已 完 成 4 個 新 的 研 發 聯 盟 籌 組, 並 分 別 提 出 6 個 業 界 科 專 計 畫 加 以 執 行 第 二 期 研 發 聯 盟 的 推 動 狀 況 和 預 期 效 益 詳 如 下 表 : 產 業 研 發 聯 盟 名 稱 成 員 廠 商 / 支 援 單 位 螺 絲 螺 帽 高 值 扣 件 核 心 技 術 建 構 春 日 豐 鵬 晉 禾 宗 鉦 合 豐 / 金 屬 中 心 研 發 經 費 ( 億 元 ) 0.70 預 期 效 益 ( 億 元 / 年 ) 5 3績 效 指 標 馬 達 馬 達 產 業 鏈 價 值 提 升 環 構 技 術 研 發 春 源 奇 龍 南 盟 瑞 智 漢 鐘 新 唐 誠 岱 東 元 / 金 屬 中 心 成 大 2.01 40 汽 車 構 件 汽 車 用 先 進 高 強 度 鋼 及 成 形 技 術 中 華 汽 車 江 申 伍 享 盛 全 瑞 利 / 金 屬 中 心 台 大 0.64 8 汽 車 鈑 金 汽 車 AM 產 業 模 具 數 位 化 技 術 維 輪 耿 鼎 台 灣 開 億 瑞 利 志 祥 直 正 / 金 屬 中 心 台 大 1.00 50 總 計 23 家 廠 商,3 個 學 研 單 位 4.35 113 49
中 鋼 所 用 的 原 料 煤 在 冶 煉 製 程 中 會 產 出 副 產 燃 氣, 除 用 於 製 程 加 熱 之 外, 其 餘 供 應 汽 電 共 生 機 組 產 出 蒸 汽 與 電 力 汽 電 共 生 機 組 另 以 燃 煤 燃 油 天 然 氣 為 燃 料 生 產 所 需 的 蒸 汽 與 電 力, 不 足 之 電 力 以 外 購 電 補 足 年 中 鋼 直 接 間 接 耗 用 的 能 源 統 計 如 下 圖 直 接 能 源 間 接 能 源 煤 炭 7,496,284 噸 柴 油 3,618 公 秉 外 購 電 力 21.63 億 度 汽 油 165 公 秉 天 然 氣 45.6 百 萬 立 方 公 尺 低 硫 燃 料 油 12,964 公 秉 中 壓 蒸 汽 45.6 億 噸 冷 鼓 風 91.4 萬 立 方 公 尺 焦 爐 氣 214 萬 千 立 方 公 尺 氧 氣 98 萬 千 立 方 公 尺 高 爐 氣 1,387 萬 千 立 方 公 尺 氮 氣 112 萬 千 立 方 公 尺 轉 爐 氣 86.8 萬 千 立 方 公 尺 氬 氣 3.03 萬 千 立 方 公 尺 3績 效 指 標 為 改 善 能 耗 結 構, 近 年 來 除 透 過 調 度 降 低 副 產 燃 氣 排 放, 也 開 始 推 動 燃 料 油 減 用 計 畫, 改 以 外 購 電 力 取 代 燃 油 年 燃 料 油 用 量 已 大 幅 降 至 2000 年 的 十 分 之 一 中 鋼 年 的 整 體 能 耗 結 構 如 下 圖 所 示 : ( 外 售 ) 輕 煤 焦 油 油 液 態 硫 外 售 焦 炭 屑 外 售 氮 氣 / 氧 氣 / 氬 氣 冶 金 煤 72.71% 煉 焦 爐 及 副 產 品 工 場 焦 炭 焦 炭 屑 焦 爐 氣 動 力 工 場 高 爐 氣 + 轉 爐 氣 氧 氣 工 場 廢 熱 回 收 電 蒸 汽 各 類 生 產 工 場 高 爐 吹 射 用 煤 14.19% 燃 料 煤 3.73% 燃 料 油 0.21% 外 購 電 8.38% 外 售 蒸 汽 天 然 氣 0.78% 51
(2) 員 工 報 酬 及 勞 務 支 出 中 鋼 將 人 才 視 為 公 司 最 重 要 的 資 產, 除 了 提 供 員 工 優 渥 的 固 定 薪 酬 外, 並 依 照 公 司 營 運 績 效 發 放 獎 金 與 紅 利, 對 於 績 效 卓 越 的 員 工 給 予 適 當 獎 勵, 以 吸 引 及 留 任 優 秀 人 才 為 訂 定 符 合 市 場 競 爭 力 並 兼 顧 股 東 與 員 工 權 益 的 薪 酬 政 策, 除 蒐 集 知 名 標 竿 企 業 的 薪 給 待 遇 資 料 外, 並 參 與 企 管 顧 問 公 司 舉 辦 的 薪 資 調 查, 以 瞭 解 行 情 並 維 持 適 當 的 競 爭 條 件 對 於 新 進 專 業 與 基 層 職 位 之 敘 薪 標 準, 不 因 年 齡 與 性 別 有 所 差 異 (3) 研 發 支 出 年 研 究 發 展 重 點 為 節 能 減 排 製 程 改 善 鋼 品 提 昇 再 生 能 源 及 副 產 物 價 值 提 昇 等 研 究 上, 共 投 入 新 台 幣 13.8 億 元 在 各 領 域 之 研 究 重 點 如 下 表 所 示 : 研 究 領 域 節 能 減 排 製 程 改 善 研 究 重 點 - 廠 外 節 能 服 務 - 提 升 熱 進 爐 率 - 提 昇 太 陽 能 發 電 容 量 - 擴 大 區 域 能 源 整 合 績 效 - 氧 氣 最 適 生 產 決 策 支 援 系 統 - 改 造 熱 軋 及 鋼 板 排 程 系 統 - 改 造 鋼 板 條 線 合 爐 煉 鋼 系 統 鋼 品 開 發 提 昇 再 生 能 源 -35CS210 電 磁 鋼 片 開 發 -SK95 高 碳 過 共 析 鋼 開 發 - 研 發 生 質 炭 生 質 煤 以 取 代 鍋 爐 燃 煤 - 研 發 生 質 燃 料 -DP980Y 雙 相 鋼 冶 金 製 程 技 術 建 立 副 產 物 價 值 提 昇 - 提 高 轉 爐 石 細 粒 料 在 燒 結 製 程 回 收 再 利 用 比 率 - 舊 耐 火 材 回 收 作 為 次 級 耐 火 材 原 料 3.1.8 資 金 來 源 及 政 府 補 助 依 據 中 鋼 公 司 年 12 月 31 日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告 要 點, 中 鋼 自 有 資 本 比 例 69.55% 負 債 比 例 ( 負 債 / 淨 值 )43.78% 流 動 比 例 140.61% 每 股 淨 值 19.60 元 中 鋼 股 東 結 構 中, 政 府 機 構 佔 21.29%, 本 國 個 人 佔 37.88%, 其 他 法 人 佔 18.83%, 外 國 機 構 及 個 人 佔 18.76%, 金 融 機 構 佔 3.24% 中 鋼 依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規 定 公 司 在 投 資 於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可 抵 減 應 納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因 此 中 鋼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研 究 發 展 與 人 才 培 訓 等 費 用 支 出 可 享 有 稅 額 抵 減 中 鋼 股 東 結 構 比 例 及 近 三 年 投 資 支 出 費 用 如 下 圖 所 示 : 近 三 年 投 資 支 出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2009 5,039,960 7,496,026 1,629,595 18.76% 3.24% 37.88% 股 東 結 構 本 國 個 人 政 府 機 構 2008 867,192 7,563,833 稅 前 淨 利 所 得 稅 抵 用 之 投 資 抵 減 18.83% 21.29% 其 他 法 人 外 國 機 構 及 個 人 金 融 機 構 52
3.1.9 支 持 國 產 化 中 鋼 增 加 高 附 加 價 值 下 游 產 線 環 保 節 能 及 汰 舊 換 新 之 投 資 案, 會 要 求 供 應 商 儘 量 提 高 由 國 內 供 應 的 部 份, 一 則 降 低 成 本, 再 則 扶 植 國 內 產 業 此 外, 維 修 所 需 要 的 硬 體 設 備 耐 火 材 料 與 零 配 件 等 為 數 甚 多, 除 了 要 求 供 應 商 儘 量 增 加 在 地 供 應 的 比 率 外, 中 鋼 也 積 動 推 動 諸 多 國 產 化 的 工 作, 較 大 宗 者 包 括 : (1) 耐 火 材 料 : 中 鋼 開 工 初 期 使 用 的 耐 火 材 料 幾 乎 全 部 進 口, 為 有 效 提 升 國 產 化 比 率 並 降 低 成 本, 中 鋼 成 立 耐 火 材 料 國 產 化 開 發 專 案 小 組, 與 國 內 耐 火 材 業 者 共 同 努 力 下, 年 國 產 化 比 例 已 提 升 到 61.92%( 金 額 ) 及 79.19%( 重 量 ) 目 前 尚 未 國 產 化 的 項 目 主 要 是 高 爐 內 襯 用 的 高 級 耐 火 材 轉 爐 內 襯 用 的 鎂 碳 磚 滑 板 及 連 鑄 用 注 嘴 等 高 技 術 層 次 產 品 中 鋼 目 前 所 使 用 的 耐 火 材 料 中, 僅 有 約 8% 因 現 場 RH 精 煉 爐 實 際 需 要 而 使 用 三 價 鉻 的 鎂 鉻 耐 火 材 (2) 零 配 件 及 設 備 : 為 提 昇 國 內 相 關 工 業 之 技 術 及 製 造 能 力, 降 低 對 國 外 廠 商 之 依 賴, 確 保 交 期 服 務 與 成 本, 並 帶 動 國 內 製 造 業 升 級, 多 年 來 中 鋼 積 極 推 動 零 配 件 機 電 設 施 及 系 統 的 國 產 化 年 完 成 的 國 產 化 開 發 案 共 可 為 零 組 件 類 熱 交 換 器 齒 輪 減 速 機 氣 油 壓 缸 泵 浦 風 扇 葉 輪 輥 輪 耐 磨 件 及 電 氣 類 等 9 大 類, 其 中 電 氣 類 又 可 細 分 為 五 類, 分 別 是 150KW 以 下 的 VVVF 變 頻 器, 不 斷 電 電 源 供 應 器,2500KW 以 下 的 馬 達, 氣 電 控 制 閥 及 國 產 軟 體 之 開 發 下 表 及 圖 為 過 去 五 年 中 鋼 國 產 化 之 金 額 目 標 實 績 及 國 產 之 傾 渣 車 及 熱 交 換 器 : 3績 效 指 標 目 標 ( 千 元 ) 實 績 ( 千 元 ) 156,875 179,187 178,707 150,000 150,000 150,000 77,190 66,038 70,000 40,000 2006 2007 2008 2009 53
3.1.10 外 地 營 運 指 標 中 鋼 總 公 司 設 址 於 台 灣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臨 海 工 業 區 內, 生 產 工 廠 及 營 運 管 銷 均 集 中 於 此 為 因 應 國 際 化 趨 勢 並 快 速 服 務 客 戶, 在 台 北 設 立 了 台 北 辦 事 處, 在 日 本 設 立 了 大 阪 代 表 處 此 外 並 在 花 蓮 港 設 置 了 一 個 石 料 轉 運 場, 將 東 部 的 石 料 運 至 中 鋼 使 用, 之 外 並 無 外 地 營 運 業 務 3.1.11 氣 候 變 遷 與 機 會 近 年 來 全 球 旱 澇 交 替, 豪 大 雨 及 颱 風 增 加 等 極 端 氣 候 現 象 明 顯, 對 人 類 生 活 及 企 業 經 營 均 造 成 嚴 重 衝 擊 如 何 節 能 減 碳, 減 少 氣 候 變 遷 效 應, 已 成 為 產 業 界 最 重 要 的 議 題 為 降 低 氣 候 造 成 的 經 營 風 險, 並 藉 以 提 高 未 來 情 勢 下 的 競 爭 力, 中 鋼 的 因 應 重 點 包 括 : (1) 調 整 組 織 功 能 : 成 立 專 責 而 獨 立 的 能 源 環 境 事 務 推 動 辦 公 室 及 董 事 長 親 自 主 持 的 能 源 環 境 促 進 委 員 會, 快 速 有 效 的 處 理 集 團 內 的 相 關 議 題 (2) 降 低 缺 水 風 險 : 雨 水 在 南 台 灣 彌 足 珍 貴, 目 前 建 構 有 原 水 大 水 池 池 頂 回 收, 屋 頂 雨 水 回 收 工 程, 年 雨 水 回 收 量 達 32 萬 噸 (3) 減 少 原 料 損 耗 與 污 染 : 為 降 低 大 雨 沖 刷 造 成 的 損 耗 與 環 境 污 染, 中 鋼 將 設 置 料 堆 防 塵 網 並 將 針 對 無 煙 煤 興 建 室 內 儲 存 棚 架 此 外, 增 設 逕 流 廢 水 收 集 及 處 理 設 施, 以 改 善 放 流 雨 水 的 品 質 (4) 預 防 淹 水 : 廠 房 淹 水 會 造 成 設 備 故 障 及 停 產 中 鋼 在 此 方 面 的 因 應 良 好, 但 仍 將 為 更 嚴 重 的 豪 大 雨 預 作 準 備 (5) 法 規 因 應 : 持 續 關 注 國 際 上 氣 候 變 遷 相 關 協 議 及 各 國 法 令 之 發 展, 並 與 中 央 及 地 方 密 切 溝 通, 除 協 助 政 府 制 定 與 國 際 正 確 接 軌 的 政 策 及 法 規, 積 極 要 求 自 我 履 行 節 能 減 碳 責 任 之 外, 並 協 助 用 鋼 產 業 及 其 他 產 業 妥 為 因 應 (6) 碳 權 經 營 : 碳 權 核 配 及 碳 交 易 的 趨 勢 無 可 避 免, 及 早 投 入 碳 權 經 營 以 取 得 有 利 地 位, 有 助 未 來 競 爭 力 的 提 升 3.1.12 客 戶 滿 意 度 中 鋼 一 向 視 下 游 客 戶 為 中 鋼 產 線 的 延 伸, 為 加 強 彼 此 的 合 作, 每 年 委 請 學 術 單 位 對 內 外 銷 客 戶 進 行 客 戶 滿 意 度 調 查 年 調 查 內 容 分 數 量 與 帳 務 產 品 價 格 產 品 研 發 品 質 與 訴 賠 處 理 客 戶 服 務 溝 通 交 貨 期 運 輸 電 子 商 務 等 九 大 類, 內 銷 客 戶 滿 意 度 分 數 為 72.2 分, 外 銷 客 戶 72.4 分, 分 別 較 2009 年 提 高 0.72 分 及 降 低 1.2 分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均 送 各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客 戶 所 重 視 的 問 題 檢 討 改 進, 並 做 為 擬 訂 營 業 方 針 參 考 2006~ 年 客 戶 滿 意 度 調 查 趨 勢 如 下 圖 : 74.01 74.20 73.60 72.40 69.69 72.83 73.20 內 銷 客 戶 外 銷 客 戶 70.79 71.48 72.20 2006 2007 2008 2009 54
3.2 能 源 環 境 管 理 3.2.1 能 源 環 境 支 出 至 年 底 止, 中 鋼 投 資 的 各 類 環 保 設 施 累 計 達 新 台 幣 447 億 元 其 中, 空 氣 污 染 防 治 佔 69%, 水 污 染 防 治 佔 16%, 廢 棄 物 減 量 與 清 理 佔 9%, 噪 音 防 治 佔 1%, 節 能 及 溫 室 氣 體 佔 3%, 其 它 佔 2% 近 五 年 來 能 源 環 保 投 資 及 支 出 的 分 布 如 下 圖 所 示 : 近 五 年 能 源 環 保 投 資 用 途 單 位 : 億 元 能 源 環 保 投 資 金 額 單 位 : 億 元 2009 1.5 2.5 1.3 1 1.2 12.8 15.2 46.4 44.4 2009 2008 2007 2006 19 21 19 29 38 3績 效 指 標 2008 1.8 9.3 43.1 2% 1% 3% 9% 0.8 2007 0.8 10.2 20 16% 69% 0.9 2006 0.3 0.7 23 能 源 環 境 支 出 空 氣 污 染 防 治 繳 交 政 府 規 費 研 究 費 用 折 舊 費 用 操 作 維 護 費 用 水 污 染 防 治 廢 棄 物 減 量 與 清 理 節 能 及 溫 室 氣 體 其 它 噪 音 防 治 以 環 境 會 計 方 法, 針 對 能 源 環 境 面 的 投 入 金 額 及 產 出 效 果 做 量 化 的 衡 量, 是 國 際 上 較 新 的 發 展 基 礎 中 鋼 已 著 手 研 究 及 規 劃 相 關 工 作, 擬 以 循 序 漸 進 的 方 式 嘗 試 推 展, 未 來 將 逐 步 報 告 學 習 經 驗 及 成 果 55
3.2.2 綠 色 產 品 (1) 符 合 有 害 物 管 制 法 規 中 鋼 產 品 於 製 造 過 程 中 皆 不 添 加 有 害 物 質, 所 有 產 品 品 質 皆 符 合 國 際 及 國 內 之 環 保 法 規, 並 可 提 供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SDS) 及 有 害 物 質 化 學 成 分 證 明 書, 以 保 證 安 全 性 歐 盟 禁 用 危 害 物 質 指 令 (RoHS) 中, 對 鋼 鐵 產 品 嚴 加 管 制 之 鎘 (100ppm 以 下 ) 汞 鉛 六 價 鉻 多 溴 聯 苯 及 多 溴 二 苯 醚 ( 皆 為 1000ppm 以 下 ) 等 有 害 物 質, 中 鋼 也 都 密 切 注 意 並 確 實 遵 守 (2) 環 保 節 能 鋼 品 研 發 及 擴 大 產 製 各 類 高 附 加 價 值 的 產 品 以 滿 足 客 戶 需 求, 是 中 鋼 持 續 努 力 的 目 標 近 年 來 已 在 汽 車 機 電 建 築 橋 樑 和 造 船 用 鋼 上, 開 發 出 許 多 高 附 加 價 值 和 具 環 保 特 性 的 綠 色 產 品, 除 可 協 助 客 戶 進 行 產 品 的 輕 量 化, 提 高 能 源 效 率 外, 並 可 延 長 產 品 的 使 用 年 限 和 降 低 環 境 負 荷, 達 到 節 能 減 碳 和 保 護 環 境 的 綠 色 目 標 此 外, 太 陽 能 及 風 力 發 電 等 綠 色 事 業 也 須 使 用 相 當 多 的 綠 色 鋼 品, 達 到 加 成 的 節 能 減 碳 成 果 近 年 來 中 鋼 高 品 級 及 新 產 品 的 訂 單 逐 漸 增 加, 比 率 由 2006 年 的 15.88% 提 升 到 年 的 37.72%, 主 要 的 環 保 節 能 效 果 及 所 用 鋼 品 如 下 表 所 示 : 汽 車 業 機 電 業 土 木 橋 樑 建 築 造 船 環 保 節 能 效 果 環 保 節 能 效 果 環 保 節 能 效 果 環 保 節 能 效 果 輕 量 化 提 升 安 全 性 並 節 能 減 碳 延 長 汽 車 壽 命, 降 低 生 命 週 期 之 環 境 負 荷 資 源 循 環 使 用 鋼 品 高 強 度 汽 車 用 鋼 高 強 度 棒 鋼 線 材 高 耐 蝕 性 鋼 板 強 化 廢 鋼 回 收 馬 達 效 率 提 升 加 工 性 提 升 省 略 塗 裝 工 程 延 長 家 電 壽 命 低 環 境 負 荷 低 噪 音 磁 性 遮 護 使 用 鋼 品 表 面 處 理 鋼 板 高 品 級 電 磁 鋼 片 高 潤 滑 鋼 板 無 鉛 合 金 鋼 板 無 鉻 鍍 鋅 鋼 板 施 工 效 率 提 升 工 程 簡 化 綠 色 建 築 長 壽 命 耐 久 性 結 構 抗 拉 硬 度 衝 擊 值 使 用 鋼 品 高 強 度 建 築 綠 電 結 構 用 鋼 長 跨 距 橋 樑 纜 線 用 高 強 度 鋼 高 入 熱 量 銲 接 鋼 板 建 築 用 耐 火 鋼 高 清 淨 鋼 扣 件 輕 量 化 使 用 鋼 品 高 破 裂 韌 性 鋼 56
(3) 綠 色 供 應 鏈 中 鋼 是 用 鋼 產 業 的 上 游 廠 商, 因 此 開 發 並 擴 大 綠 色 鋼 品 與 副 產 物 的 供 應, 是 帶 動 綠 色 供 應 鏈 的 重 要 環 節 中 鋼 環 保 節 能 鋼 品 在 綠 色 供 應 鏈 的 主 要 用 途 如 下 述 : 無 鉻 型 抗 指 紋 塗 膜 鋼 片 : 提 供 家 電 用 品 事 務 機 器 等 高 品 級 產 品 使 用 無 污 染 硫 系 快 削 鋼 : 取 代 鉛 系 快 削 鋼, 用 於 高 級 事 務 機 具 用 軸 心 等 零 組 件 車 用 高 強 度 熱 浸 鍍 鋅 雙 相 鋼 板 : 可 強 化 汽 車 車 身 結 構 安 全, 減 輕 車 體 重 量 耐 火 鋼 材 : 可 大 幅 節 省 鋼 構 建 築 物 的 耐 火 材 料 及 施 工 費 用 ; 因 鋼 材 較 薄, 也 可 節 約 材 料 及 製 造 施 工 的 能 耗 高 強 度 建 築 用 鋼 : 應 用 於 高 樓 層 鋼 結 構 建 築 時, 可 降 低 能 耗 25% 以 上, 減 少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40% 以 上, 且 可 提 高 建 築 物 的 安 全 性 高 強 度 船 用 鋼 板 : 使 船 艦 符 合 減 重 安 全 及 省 能 源 的 規 格 低 鐵 損 高 品 級 電 磁 鋼 片 : 可 降 低 馬 達 重 量, 節 省 材 料, 並 提 升 馬 達 效 率, 因 此 被 廣 泛 應 用 於 電 動 車 壓 縮 機 等 之 製 造 研 究 顯 示, 台 灣 地 區 所 有 馬 達 效 率 若 能 提 升 1%, 每 年 約 可 節 省 10 億 度 用 電, 減 碳 效 益 達 63 萬 噸 中 鋼 現 已 可 供 應 鐵 損 值 僅 2.1W/kg 之 高 品 級 電 磁 鋼 片, 對 電 機 用 品 節 能 有 極 大 助 益 水 淬 高 爐 石 : 乾 燥 及 磨 粉 後 替 代 水 泥 使 用, 可 節 約 原 料 1,200 公 斤, 煤 96 公 斤, 節 省 電 力 40 度, 並 可 顯 著 降 低 水 泥 製 造 過 程 的 空 污 排 放, 延 長 混 凝 土 建 物 的 使 用 壽 命 由 外 部 查 證 可 知, 使 用 一 噸 水 淬 高 爐 石 粉 可 減 少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722 公 斤 由 於 中 鋼 每 年 生 產 水 淬 高 爐 石 250 萬 噸 以 上, 所 衍 生 的 環 保 減 碳 效 益 十 分 可 觀 3績 效 指 標 電 動 跑 車 太 陽 能 板 57
4.碳足跡及外部減碳 近年來 消費品的 碳足跡 漸受關注 低碳消費的風潮將帶動上游供應端的低碳生產 中鋼除了 積極建立鋼鐵產品的碳足跡資訊之外 也運用生命週期的理念評估鋼鐵製品在消費者使用及下游加 工階段的外部減碳效益 包括馬達用的電磁鋼片 汽車用的高強度鋼片 建築用的耐候鋼及節省下 游製程的鋼品等 目前較成熟的結果如下 (1) 電磁鋼片 中鋼與大同公司 工研院及金屬中心合作 針對使用中鋼50CS290 50CS400與 50CS1300電磁鋼片產品之3馬力馬達的碳足跡進行分析 以進一步瞭解高品級電磁鋼片的外部減 碳效益 50CS290電磁鋼片已於年11月取得DNV驗證公司頒發之 碳足跡證書 這些高品 級電磁鋼片將可協助客戶進行高效率馬達之開發 對於全球的節能減碳將具有明顯貢獻 中鋼 50CS290 50CS400與50CS1300電磁鋼片銷售約佔中鋼銷售量的3.0% 約佔營收的3.6% 50CS290 kg CO2 e/台 50CS400 50CS1300 140,000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各階段排碳幅度(每台) 20,000 160kg 0 大同公司3馬力節能馬達 30kg 原物料供應 馬達組裝 5kg 交貨運輸 10kg 產品使用 廢棄處置 (2) 碳足跡資訊 中鋼熱軋鋼捲及熱軋粗鋼捲之碳足跡資訊已提供給燁輝公司 此熱軋鋼捲及熱軋粗 鋼捲銷售約佔中鋼總銷售量的39.5% 約佔營收的33% 58 2 01 0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3.2.3 綠 色 製 程 ( 一 ) 環 境 負 荷 減 量 與 承 諾 鋼 鐵 業 投 資 計 畫 的 環 境 負 荷 是 受 關 注 的 重 要 議 題, 提 出 減 量 承 諾 並 納 入 總 量 管 制 已 成 為 常 態 為 有 效 管 控, 中 鋼 建 制 了 嚴 謹 的 投 資 計 畫 環 境 負 荷 評 估 制 度, 透 過 投 資 單 位 研 發 處 公 用 設 施 處 及 環 保 處 的 分 工 合 作, 完 整 評 估 投 資 案 的 環 境 負 荷, 並 據 以 規 劃 所 需 的 減 量 措 施, 除 達 成 環 評 承 諾, 也 可 逐 漸 提 昇 整 體 環 境 績 效 ( 二 ) 節 能 與 減 碳 除 因 場 地 狹 小 限 制 外, 中 鋼 廠 內 節 能 減 碳 對 策 多 參 照 國 際 上 的 最 佳 可 行 技 術 擇 優 採 用, 可 分 類 如 下 圖 所 示 : 擴 大 製 程 節 能 3績 效 指 標 推 動 節 能 專 案 規 劃 節 能 目 標 提 升 廠 內 能 源 效 率 加 強 廢 熱 回 收 操 作 效 率 最 佳 化 馬 總 統 視 察 節 能 減 碳 績 效 提 昇 公 用 設 施 能 源 效 率 年 中 鋼 總 共 完 成 58 項 節 能 專 案, 共 節 能 279x10 3 百 萬 千 卡, 合 計 節 能 約 3.1 萬 公 秉 油 當 量, 並 減 少 7.8 萬 公 噸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主 要 項 目 包 括 : 四 號 高 爐 焦 炭 率 降 低 2 公 斤 / 噸 鐵 水 小 鋼 胚 工 場 加 熱 爐 熱 交 換 器 更 新 煤 化 學 二 課 三 階 冰 水 機 更 新 工 程 煤 化 學 二 課 三 階 冷 卻 水 塔 更 新 降 低 熱 軋 粗 軋 區 除 鏽 系 統 水 量 等 在 間 接 能 源 節 約 上, 年 的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 (1) 改 善 照 明 : 持 續 改 善 照 明 迴 路 及 控 制 並 更 換 高 功 率 燈 具 等, 節 電 約 106 萬 度 電 / 年, 每 年 約 可 降 低 CO 2 排 放 650 噸 (2) 綠 色 運 輸 : 在 交 通 部 的 支 持 下, 規 劃 將 花 蓮 石 料 至 中 鋼 的 運 輸 由 公 路 改 為 鐵 路, 以 達 到 改 善 公 路 流 量 減 少 粉 塵 逸 散 及 節 能 減 碳 的 多 重 目 的 (3) 善 用 回 頭 車 : 中 鋼 向 中 龍 購 料 改 以 回 頭 車 運 輸, 每 年 可 降 低 CO 2 排 放 14,400 噸 59
2009 2008 2007 單 位 粗 鋼 能 源 消 耗 量 5,672 5,774 5,479 5,342 ( 三 ) 單 位 產 品 能 耗 中 鋼 雖 然 土 地 面 積 狹 小, 自 開 工 以 來 即 積 極 引 進 最 佳 可 行 的 節 能 減 碳 技 術, 因 此 生 產 每 噸 鋼 胚 的 耗 能 接 近 世 界 頂 級 水 準 年 生 產 每 噸 鋼 胚 之 耗 能 為 5,672 百 萬 卡, 較 2009 年 減 少 102 百 萬 卡, 主 要 原 因 為 景 氣 轉 佳, 產 能 提 高 及 節 約 能 源 措 施 所 致 近 五 年 的 趨 勢 以 及 與 1979 年 生 產 初 期 的 差 異 如 左 圖 所 示 : 2006 1979 5,391 6,770 單 位 : 百 萬 卡 / 噸 鋼 胚 溫 室 氣 體 管 理 規 定 相 關 性 設 定 盤 查 完 整 性 邊 界 與 單 元 完 整 性 準 確 性 鑑 定 排 放 源 簡 化 成 本 並 彙 整 排 放 活 動 有 效 ( 四 )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與 減 排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 中 鋼 參 考 聯 合 國 政 府 間 氣 候 變 遷 專 家 小 組 (IPCC) 世 界 鋼 鐵 公 會 世 界 永 續 發 展 協 會 等 國 內 外 機 構 的 盤 查 指 引 後 制 定 了 專 業 的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系 統, 與 成 本 會 計 帳 做 交 叉 核 對 後 可 確 保 盤 查 數 據 的 準 確 性 可 靠 性 與 可 查 證 性 並 依 ISO 標 準 制 定 了 溫 室 氣 體 管 理 規 定 其 架 構 及 重 要 原 則 如 左 圖 所 示 :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趨 勢 : 中 鋼 公 司 每 年 進 行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及 內 部 查 證, 並 將 結 果 登 錄 於 政 府 溫 室 氣 體 登 錄 平 台 2006 年 首 度 委 託 台 灣 檢 驗 公 司 (SGS) 完 成 外 部 查 證 工 作, 並 於 年 委 託 挪 威 DNV 公 司 完 成 2007~2009 年 外 部 查 證 年 中 鋼 內 部 盤 查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總 量 為 2,225 萬 噸 CO 2 e/ 年, 排 放 強 度 為 2.322 噸 CO 2 e/ 噸 鋼 胚 近 五 年 來 的 排 放 總 量 及 排 放 強 度 如 下 圖 所 示 : 中 鋼 公 司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趨 勢 一 致 性 958 2,225 2.322 建 立 系 統 以 蒐 集 活 動 數 據 及 排 放 係 數 透 明 度 準 確 度 2009 2008 815 1,009 1,958 2,341 2.403 2.321 與 成 本 會 計 帳 做 交 叉 核 對 一 致 性 準 確 度 2007 2006 1,087 1,068 2,459 2,396 2.263 2.244 計 算 及 分 析 CO 2 排 放 量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 萬 噸 ) 鋼 胚 產 量 ( 萬 噸 ) 單 位 粗 鋼 排 放 強 度 ( 噸 / 噸 鋼 胚 ) 註 邊 界 內 包 括 所 有 一 貫 作 業 鋼 廠 的 生 產 設 施 及 ~56% 自 發 電 設 施, 但 不 包 括 電 爐 60
四 階 煉 焦 乾 式 淬 火 四 號 燒 結 廢 熱 回 收 高 爐 熱 風 爐 廢 熱 回 收 高 爐 頂 壓 發 電 中 鋼 的 排 放 強 度 近 年 來 呈 緩 慢 上 昇 趨 勢,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 a. 產 品 加 工 程 度 提 昇 : 為 擴 大 供 應 高 品 級 高 附 加 價 值 鋼 材, 中 鋼 陸 續 增 加 冷 軋 及 鍍 面 等 下 游 產 線, 造 成 成 品 總 產 量 略 降 而 總 能 耗 及 CO 2 排 放 總 量 增 加 b. 環 保 設 施 增 加 : 積 極 投 資 各 項 污 染 防 制 設 施, 包 括 集 塵 器 洗 滌 塔 以 超 濾 (UF) 及 逆 滲 透 (RO) 膜 將 放 流 水 淨 化 及 回 收 以 高 溫 轉 底 爐 (Rotary Hearth Furnace) 將 固 雜 料 製 成 還 原 鐵 等 多 項 設 施 c. 產 能 利 用 率 下 降 :2008 2009 年 因 受 景 氣 影 響 鋼 胚 產 量 減 少, 能 源 效 率 較 低, 對 排 放 強 度 不 利 d. 外 售 蒸 汽 之 CO 2 排 放 尚 未 扣 除 : 區 域 能 源 整 合 外 售 之 蒸 汽 量 近 年 來 大 幅 上 升, 但 礙 於 目 前 盤 查 規 範 不 允 許 扣 除 生 產 蒸 汽 所 排 放 之 CO 2, 因 此 生 產 蒸 汽 所 導 致 的 CO 2 排 放 量 皆 由 中 鋼 吸 收 ( 未 來 期 透 過 抵 換 專 案 取 得 外 部 抵 減 額 度 ) 3績 效 指 標 根 據 IPCC( 政 府 間 氣 候 變 遷 專 家 小 組 )2006 年 版 的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指 引 中 的 分 類, 中 鋼 範 疇 一 排 放 的 溫 室 氣 體 以 製 程 為 最 大 宗, 約 占 95.5%, 能 源 消 耗 約 占 4.4%( 逸 散 及 其 他 排 放 合 計 低 於 0.1%) 範 疇 二 排 放 則 全 部 來 自 外 購 電, 由 於 下 游 軋 鋼 及 鍍 面 產 線 用 電 增 加 外 售 能 源 逐 年 增 多 及 環 保 設 施 增 加, 外 購 電 的 上 昇 相 當 明 顯, 導 致 中 鋼 的 間 接 排 放 由 2006 年 的 4.8% 逐 漸 上 升 到 年 的 6.0% 近 五 年 來 範 疇 一 及 範 疇 二 排 放 如 下 圖 所 示 : 近 五 年 來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單 位 : 噸 排 放 總 和 範 疇 一 範 疇 二 20,926,801 1,325,378 22,252,179 2009 18,324,541 1,262,059 19,586,600 2008 22,054,200 1,362,722 23,416,922 2007 23,376,203 1,216,500 24,592,703 2006 22,812,711 1,155,870 23,968,581 61
減 碳 目 標 與 路 徑 : 排 放 強 度 是 衡 量 溫 室 氣 體 管 理 績 效 的 重 要 指 標 中 鋼 認 同 以 排 放 強 度 達 到 國 際 標 竿 做 為 國 際 一 致 的 目 標, 以 維 護 產 業 間 的 公 平 競 爭 為 清 楚 呈 現 全 公 司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趨 勢 及 減 排 潛 力, 並 據 以 規 劃 必 要 的 減 碳 措 施, 中 鋼 以 照 常 營 運 ( 即 BAU) 的 排 碳 強 度 為 基 線, 劃 出 節 能 減 碳 主 要 對 策 實 施 後 所 對 應 的 排 碳 強 度 路 徑 目 標 即 是 達 到 國 際 標 竿 水 準 未 來 若 中 鋼 的 排 碳 強 度 與 減 碳 責 任 有 差 距, 擬 外 購 碳 權 補 足 以 中 鋼 目 前 的 規 劃, 至 2020 年 節 能 減 碳 的 主 要 對 策 包 括 內 部 節 能 減 碳 自 產 燃 氣 優 質 化 利 用 應 用 低 碳 新 能 源 以 及 透 過 區 域 能 源 整 合 取 得 外 部 減 碳 額 度 等, 中 鋼 至 2020 年 的 節 能 減 碳 路 徑 如 下 圖 所 示 : 節 能 與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路 徑 圖 Roadmap 噸 CO2e / 噸 粗 鋼 目 標 :<1.97 噸 CO2e/ 噸 粗 鋼 (2020 年 ) 內 部 節 能 減 碳 自 產 燃 氣 優 質 化 利 用 2.33 BAU 新 能 源 ( 生 質 能 燃 料 電 池 ) 區 域 能 源 整 合 1.97 目 標 2009 2008 2007 2006 2009 2008 2007 2006 粒 狀 物 單 位 : 公 噸 / 年 3,430 3,611 4,146 4,436 5,309 戴 奧 辛 單 位 :g-teq/ 年 10.2 4.8 10.5 27.2 22.1 ( 五 ) 空 氣 污 染 防 制 環 境 監 測 與 檢 測 :1995 年 中 鋼 成 立 環 境 監 測 中 心, 除 針 對 廠 內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氣 實 施 連 續 監 測 及 定 期 檢 測 外, 並 以 周 界 五 個 空 氣 品 質 監 測 系 統 及 二 個 看 板 連 續 監 測 及 顯 示 廠 區 周 遭 空 氣 品 質 至 年 止, 廠 區 煙 囪 總 數 共 294 支, 其 中 有 27 支 設 置 了 連 續 監 測 系 統, 以 監 控 傳 統 污 染 物 ( 氮 氧 化 物 硫 氧 化 物 及 粒 狀 物 ) 的 排 放 濃 度 及 總 量 其 中 25 支 與 高 雄 市 環 保 局 即 時 連 線, 接 受 市 政 府 的 嚴 格 監 督 空 污 減 排 趨 勢 : 近 五 年 來, 中 鋼 氮 氧 化 物 及 硫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總 量 以 2008 2009 年 較 低, 主 要 是 金 融 海 嘯 造 成 高 爐 大 修 及 減 產 所 致 ; 年 排 放 總 量 雖 稍 有 回 升, 但 仍 低 於 金 融 海 嘯 之 前 粒 狀 物 及 戴 奧 辛 排 放 的 下 降 則 較 為 持 續 而 明 顯 如 左 圖 所 示 : 排 放 強 度 : 年 中 鋼 生 產 每 公 噸 鋼 胚 所 排 放 的 粒 狀 物 為 0.36 公 斤, 硫 氧 化 物 (SOx) 為 1.22 公 斤, 氮 氧 化 物 (NOx) 為 1.06 公 斤 其 中, 粒 狀 物 及 氮 氧 化 物 已 達 國 際 頂 級 水 準, 硫 氧 化 物 仍 有 改 善 空 間 62
改 善 對 策 : 除 金 融 海 嘯 時 期 減 產 導 致 的 減 排 外, 中 鋼 近 五 年 來 空 污 防 制 的 主 要 改 善 對 策 如 下 : a. 減 少 傳 統 污 染 物 排 放 : 主 要 防 制 措 施 包 括 提 高 低 氮 低 硫 之 無 煙 煤 用 量 增 設 四 號 焦 爐 氣 加 鹼 脫 硫 設 備 三 號 燒 結 增 設 尾 氣 循 環 系 統 ( 如 下 圖 左 ) 提 高 燃 煤 鍋 爐 脫 硝 效 率 固 定 源 增 設 集 塵 系 統 對 原 料 輸 送 及 爐 渣 冷 卻 設 施 等 逸 散 源 加 強 包 封 硫 氧 化 物 2009 2008 2007 2006 單 位 : 公 噸 / 年 11,742 10,368 11,730 12,754 12,210 氮 氧 化 物 單 位 : 公 噸 / 年 10,184 2009 9,835 2008 9,875 2007 11,246 2006 10,555 高 爐 集 塵 b. 減 少 戴 奧 辛 排 放 : 中 鋼 資 源 回 收 工 場 已 於 2004 年 加 裝 活 性 碳 噴 注 設 備, 可 確 保 戴 奧 辛 排 放 低 於 法 規 要 求 之 0.1ng-TEQ/Nm 3 燒 結 工 場 則 換 裝 脫 硝 / 脫 戴 奧 辛 雙 功 能 的 選 擇 性 觸 媒 ( 如 上 圖 右 ), 並 改 善 靜 電 集 塵 系 統, 使 其 戴 奧 辛 排 放 符 合 2008 年 1 月 生 效 之 1.0ng-TEQ/ Nm 3 法 規 要 求 另 為 符 合 年 平 均 值 低 於 0.5ng-TEQ/Nm 3 的 高 雄 市 地 方 標 準, 增 建 處 理 固 雜 料 之 轉 底 爐 (Rotary Hearth Furnace), 以 降 低 燒 結 工 場 固 雜 料 的 回 收 量, 達 到 源 頭 改 善 的 效 果 c. 降 低 異 常 排 放 : 設 備 異 常 或 人 為 疏 失 所 導 致 的 異 常 排 放 與 臭 味, 也 是 企 業 需 審 慎 處 裡 的 敏 感 環 節 中 鋼 近 年 來 除 了 每 月 針 對 罰 單 及 內 稽 缺 失 召 開 檢 討 會 並 分 享 改 善 心 得 外, 也 積 極 推 動 硬 體 設 施 改 善 計 畫 自 主 管 控 及 環 境 觀 察 等 工 作, 並 對 人 為 疏 失 給 予 懲 處, 對 近 年 來 異 常 排 放 及 罰 單 的 降 低 甚 有 助 益 d. 管 制 臭 氧 層 消 耗 物 質 : 中 鋼 採 取 之 主 要 防 制 措 施 包 括 : 空 調 系 統 整 合 強 化 設 備 保 養 自 行 研 發 高 效 率 機 組 改 用 零 潛 勢 之 環 保 冷 媒 以 及 回 收 冷 媒 重 複 使 用 等 自 2003 年 至 年 之 臭 氧 層 消 耗 物 質 使 用 量 均 呈 現 逐 年 下 降 趨 勢, 如 下 圖 所 示 : 3績 效 指 標 338.36 Total ODP- 公 斤 ODP- 公 斤 / 噸 鋼 胚 240.02 239.25 轉 爐 集 塵 22.27 31.11 150.92 15.32 176.88 16.56 22.01 197.23 19.57 153.12 18.79 137.28 14.05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63
2009 2008 2007 2006 2009 2008 2007 2006 2009 2008 2007 2006 原 水 補 充 用 水 量 5,200 5,082 5,919 6,134 5,987 單 位 : 萬 噸 製 程 用 水 回 收 率 97.86% 97.88% 97.91% 97.92% 97.94% 製 程 用 水 循 環 量 237,632 234,417 243,038 255,414 253,071 單 位 : 萬 噸 ( 六 ) 節 水 與 水 污 染 防 治 節 水 措 施 與 成 效 : 中 鋼 公 司 的 一 貫 作 業 煉 鋼 製 程 需 大 量 使 用 原 水 作 為 冷 卻 除 銹 潤 滑 洗 塵 及 環 保 等 用 途 中 鋼 原 水 來 源 來 自 高 雄 鳳 山 水 庫 ( 目 前 有 效 蓄 水 量 為 340 萬 噸 ), 每 日 工 業 用 水 供 水 量 約 為 30 萬 噸 年 中 鋼 平 均 每 日 原 水 使 用 量 約 14.2 萬 噸, 佔 鳳 山 水 庫 工 業 供 水 量 的 1/2 弱 中 鋼 多 年 來 勵 行 用 水 管 理 及 回 收 水 再 利 用 工 作, 用 水 回 收 率 已 高 達 97.86% 雖 然 年 粗 鋼 產 能 較 2009 年 增 加 17%, 然 整 體 用 水 量 只 增 加 2.2%, 單 位 粗 鋼 之 原 水 用 量 由 6.03 噸 降 至 5.38 噸 ( 中 鋼 動 力 工 場 的 發 電 無 法 使 用 海 / 河 水 冷 卻, 使 用 的 原 水 量 約 1 噸 / 噸 鋼 ) 近 五 年 來 的 趨 勢 如 左 圖 所 示 : 節 水 案 例 : 近 兩 年 來 完 成 的 節 水 工 程 案 包 括 : a. 提 升 原 水 軟 化 系 統 性 能 : 鑑 於 南 部 地 區 水 資 源 的 匱 乏, 為 提 升 用 水 效 率, 中 鋼 公 司 近 年 來 除 致 力 於 廢 水 處 理 回 收 技 術 外, 並 積 極 研 究 改 善 高 雄 地 區 因 原 水 硬 度 偏 高, 造 成 冷 卻 設 備 管 線 結 垢 熱 交 換 效 率 變 差 及 設 備 壽 命 縮 短 等 問 題 為 此 中 鋼 投 資 了 總 共 產 水 量 8,000 噸 / 小 時 的 原 水 軟 化 製 程 兩 套, 在 原 水 中 添 加 適 量 的 石 灰 乳 液, 使 原 水 中 的 鈣 離 子 形 成 碳 酸 鈣 沉 澱 而 去 除 ( 下 圖 左 ) 原 水 軟 化 後 可 提 高 冷 卻 水 系 統 的 濃 縮 倍 數 及 純 水 系 統 的 造 水 效 率, 預 估 每 日 可 節 省 7,500 噸 原 水, 效 益 顯 著 b. 廠 房 屋 頂 雨 水 回 收 : 中 鋼 於 廠 內 廣 設 廠 房 屋 頂 雨 水 收 集 回 收 設 施 ( 下 圖 右 ), 總 集 雨 面 積 達 16 萬 平 方 公 尺, 年 雨 水 回 收 量 達 32 萬 噸, 平 均 每 天 約 900 噸 的 回 收 雨 水, 可 減 少 對 自 來 水 的 需 求 2009 2008 2007 2006 單 位 用 水 量 5.38 6.03 5.52 5.44 5.56 單 位 : 立 方 米 / 噸 鋼 胚 原 水 軟 化 系 統 廠 房 屋 頂 雨 水 回 收 管 線 64
c. 設 置 工 業 廢 水 純 化 場 : 將 工 業 放 流 水 經 超 濾 (UF) 及 逆 滲 透 (RO) 膜 去 除 水 中 大 部 分 懸 浮 微 粒 及 離 子 物, 再 經 過 離 子 交 換 系 統, 使 產 水 水 質 符 合 高 壓 鍋 爐 用 的 純 水 標 準, 供 動 力 廠 鍋 爐 水 使 用 此 純 化 場 產 能 為 13,500 立 方 米 的 RO 水, 其 中 9,000 立 方 米 RO 水 再 純 化 成 鍋 爐 用 純 水 此 計 畫 除 了 降 低 放 流 水 量, 也 能 降 低 原 水 的 使 用 量, 達 到 減 排 及 提 升 企 業 形 象 之 目 的 該 場 於 2009 年 9 月 啟 用 後, 未 來 將 再 規 劃 擴 充 產 水 容 量 5,000 立 方 米 / 日 詳 細 流 程 如 下 圖 所 示 : 濃 縮 廢 液 :2,500CMD 反 洗 :530CMD 排 放 620 區 出 水 26,530CMD 砂 濾 系 統 26,000CMD UF 系 統 23,500CMD 3績 效 指 標 UF 出 水 暫 存 槽 RO 出 水 暫 存 槽 再 生 用 水 450CMD Backpulse RO CIP150 CMD 4,500CMD RO 水 純 水 槽 濃 縮 廢 液 : 9,400CMD 動 力 工 場 9,000CMD DMW 水 水 污 染 防 治 : 年 放 流 水 全 年 排 放 量 為 1,764 萬 立 方 米, 排 放 水 質 化 學 需 氧 量 (COD) 為 46.5mg/ L, 懸 浮 固 體 (SS) 為 10.2mg/L( 如 下 圖 左 ), 各 項 重 金 屬 均 極 微 量, 遠 優 於 放 流 水 標 準, 且 較 承 受 水 體 60 米 大 排 之 上 游 水 質 為 佳 中 鋼 廢 水 處 理 場 已 設 置 除 既 設 處 理 總 容 量 達 79.6 萬 立 方 米 / 日 的 廢 水 處 理 設 施 外, 亦 針 對 煤 鐵 等 原 料 區 之 逕 流 廢 水 設 置 4 萬 噸 的 逕 流 廢 水 收 集 池 及 處 理 場 (3.6 萬 噸 / 日 ), 將 大 雨 產 生 的 逕 流 廢 水 處 理 到 放 流 水 標 準 後 再 排 放, 有 效 降 低 逕 流 廢 水 污 染 量 過 去 五 年 的 單 位 放 流 水 量 如 下 圖 右, 因 暴 雨 逕 流 作 業 金 融 海 嘯 減 產 及 工 業 放 流 水 回 收 等 而 略 有 變 動 年 放 流 水 品 質 單 位 :mg/l 單 位 放 流 水 流 量 單 位 : 立 方 米 / 噸 鋼 胚 COD 46.5 100 2009 1.84 2.16 SS 10.2 30 中 鋼 實 績 法 規 標 準 2008 2007 2006 1.91 1.56 1.58 65
( 七 ) 製 程 副 產 物 (1) 產 出 : 年 中 鋼 共 產 出 製 程 副 產 物 573.8 萬 公 噸 ( 濕 基 ), 種 類 包 括 高 爐 石 轉 爐 石 脫 硫 渣 集 塵 灰 礦 泥 銹 皮 廢 耐 火 材 營 建 棄 土 石 灰 石 泥 餅 等, 如 下 表 所 示 : 種 類 產 出 特 性 年 產 量 ( 萬 公 噸 ) 百 分 比 (%) 高 爐 石 高 爐 將 原 料 熔 煉 成 鐵 水 時 產 出 的 副 產 物 276.4 48.2 轉 爐 石 鐵 水 經 過 轉 爐 精 煉 成 鋼 液 時 產 出 的 副 產 物 122.8 21.4 脫 硫 渣 鐵 水 經 過 脫 硫 處 理 後 的 副 產 物 31.3 5.5 集 塵 灰 製 程 除 塵 系 統 收 集 的 粉 塵 ( 包 括 煤 灰 ) 30.3 5.3 礦 泥 含 有 礦 物 粉 塵 的 廢 水 經 過 處 理 濃 縮 及 脫 水 後 的 產 物 34.5 6.0 銹 皮 生 產 過 程 中 鋼 鐵 表 面 除 銹 產 生 之 氧 化 鐵 副 產 物 29.5 5.1 廢 耐 火 材 高 溫 設 施 汰 換 下 來 的 殘 餘 耐 火 材 料 6.7 1.2 營 建 棄 土 營 建 工 程 產 出 的 土 方 23.0 4.0 石 灰 石 泥 餅 石 灰 石 經 水 洗 及 脫 水 產 出 的 塊 狀 物 4.7 0.8 其 他 包 括 爐 石 鋼 冷 凝 鐵 脫 硫 渣 鐵 煤 灰 橡 膠 墊 子 廢 油 脂 廢 包 裝 材 料 冷 軋 廢 油 廢 油 桶 鋅 渣 含 鋅 礦 泥 轉 爐 鐵 砂 溚 渣 一 般 垃 圾 雜 項 金 屬 混 合 五 金 廢 電 線 電 纜 等 14.6 2.5 合 計 573.8 100 66
(2) 資 源 化 概 況 : 經 過 多 年 來 的 努 力 以 及 與 學 術 界 其 他 業 界 的 密 切 合 作, 中 鋼 在 製 程 副 產 物 的 減 量 廠 內 回 收 廠 外 資 源 化 上 成 效 優 異, 自 2001 年 7 月 即 已 達 到 零 固 化 掩 埋 的 里 程 碑 年 製 程 副 產 物 在 廠 內 的 回 收 佔 總 產 出 量 的 20.6% (118.2 萬 噸 ), 佔 原 料 總 用 量 的 4.64%, 廠 外 佔 79.4%(455.6 萬 噸 ), 如 下 表 所 示 : 種 類 廠 內 回 收 百 分 比 (%) 廠 外 回 收 百 分 比 (%) 資 源 化 用 途 固 化 或 掩 埋 高 爐 石 轉 爐 石 脫 硫 渣 2.3 7.9 0 97.7 92.1 100 水 淬 後 生 產 爐 石 粉, 或 氣 冷 後 作 為 各 類 工 程 材 料 回 收 殘 鋼 及 部 份 作 為 燒 結 工 場 原 料 高 爐 助 熔 劑 及 盛 渣 桶 墊 底 料 外, 其 餘 作 為 整 地 臨 時 道 路 瀝 青 混 凝 土 骨 材 混 凝 土 助 劑 回 收 殘 鐵 後 用 於 整 地 臨 時 道 路 土 壤 改 良 材 料 低 強 度 混 凝 土 及 水 泥 製 造 原 料 0.0 0.0 0.0 3績 效 指 標 集 塵 灰 96.7 3.3 除 了 煤 灰 與 礦 泥 拌 混 後 作 為 水 泥 製 造 原 料 以 及 轉 底 爐 產 出 的 氧 化 鋅 粉 直 接 外 售 日 本 提 煉 鋅 金 屬 之 外, 其 餘 全 部 用 為 廠 內 的 煉 鐵 原 料 0.0 礦 泥 77.3 22.7 電 鍍 鋅 線 產 出 的 高 鋅 礦 泥 直 接 外 售 日 本 提 煉 鋅 金 屬, 其 餘 優 先 在 廠 內 回 收 做 為 煉 鐵 原 料, 無 法 回 收 者 則 外 售 水 泥 廠 做 為 水 泥 製 造 原 料 0.0 銹 皮 100 0 回 收 做 為 煉 鐵 原 料 0.0 廢 耐 火 材 74.8 25.2 回 收 殘 鋼 及 部 份 作 為 煉 鋼 助 熔 劑 渣 桶 保 護 材 外, 其 餘 供 應 商 逆 向 回 收 作 為 耐 火 材 原 料 0.0 營 建 棄 土 0 100 配 合 南 星 計 畫 填 海 造 陸 作 為 新 生 地 填 築 材 料 0.0 石 灰 石 泥 餅 0 100 營 建 材 料 的 摻 配 料 0.0 其 他 75.2 24.8 主 要 是 廠 內 回 收, 其 餘 由 供 應 商 逆 向 回 收 外 售 執 行 機 關 回 收 及 處 理 廠 家 處 理 等 0.0 合 計 20.6 79.4 0.0 67
2009 近 五 年 水 淬 高 爐 石 產 量 與 水 淬 率 223.9 2008 91.97 276.6 2007 92.02 92.63 95.94 254.3 281.3 高 爐 水 淬 爐 石 替 代 水 泥 : 高 爐 水 淬 爐 石 是 鋼 鐵 業 產 出 的 最 大 宗 節 能 減 碳 副 產 物 經 乾 燥 及 磨 粉 後 可 替 代 水 泥 使 用, 以 節 省 生 產 水 泥 所 耗 用 的 天 然 資 源 及 能 源, 並 可 減 少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延 長 建 築 物 使 用 壽 命 中 鋼 集 團 自 20 年 前 生 產 水 淬 爐 石 粉 以 來, 國 內 需 求 持 續 增 加, 每 年 尚 需 進 口 200 萬 噸 以 上 中 鋼 高 爐 未 大 修 時 期 爐 石 水 淬 率 可 達 95%, 大 修 前 後 因 爐 況 較 差 降 為 92% 近 5 年 的 趨 勢 如 左 圖 所 示 : 2006 93.04 287.7 水 淬 高 爐 石 產 量 ( 萬 噸 ) 水 淬 率 (%) 包 裝 材 料 資 源 化 : 中 鋼 經 由 設 備 供 應 商 輸 入 的 包 裝 材 料 有 鋼 帶 棧 板 與 太 空 包 等 其 中, 包 裝 鋼 帶 以 廢 鋼 回 收, 棧 板 做 為 下 腳 料 出 售, 堪 用 的 太 空 包 會 繼 續 使 用, 毀 損 者 則 送 廠 內 焚 化 爐 處 理, 其 飛 灰 及 底 渣 均 由 燒 結 場 回 收 當 原 料 使 用 中 鋼 外 售 鋼 品 所 輸 出 的 包 裝 材 料 僅 有 包 裝 鋼 帶 與 防 銹 紙 客 戶 在 拆 卸 鋼 品 後 將 包 裝 鋼 帶 做 為 廢 鋼 回 收 或 外 售, 堪 用 的 防 銹 紙 繼 續 使 用, 毀 損 者 則 以 廢 紙 回 收 1 礦 泥 及 集 塵 灰 高 值 化 :2008 年 啟 用 的 轉 底 爐 製 程 ( 如 左 圖 1), 除 了 可 提 升 集 塵 灰 及 礦 泥 在 廠 內 的 回 收 量, 降 低 燒 結 場 戴 奧 辛 的 排 放 外, 也 可 產 出 附 加 價 值 較 高 的 直 接 還 原 鐵 及 粗 氧 化 鋅 ( 鋅 含 量 >50%, 可 外 售 日 本 提 煉 鋅 金 屬, 如 左 圖 2), 提 昇 礦 泥 及 集 塵 灰 的 回 收 價 值 2 3 4 轉 爐 石 資 源 化 : 是 中 鋼 副 產 物 中 資 源 化 較 不 順 暢, 也 最 耗 費 心 力 者 現 況 如 下 : a. 主 要 用 途 : 小 部 分 在 廠 內 回 收 用 為 煉 鐵 原 料, 廠 外 的 主 要 再 利 用 場 址 是 政 府 的 南 星 計 畫, 另 有 部 分 用 為 瀝 青 混 凝 土 骨 材 及 整 地 用 之 工 程 材 料 ( 如 左 圖 3 4) b. 自 主 管 控 及 稽 核 : 中 鋼 轉 爐 石 全 數 委 由 中 聯 資 源 公 司 負 責 加 工 及 資 源 化, 除 了 依 ISO-9001 標 準 辦 理, 並 透 過 PDCA 方 法 做 自 主 管 控 及 持 續 改 善, 以 確 保 品 質 資 源 化 作 業 及 工 程 應 用 皆 合 乎 規 範 中 鋼 則 不 定 期 稽 核 其 自 主 管 控 系 統 以 協 助 其 持 續 改 善 c. 資 源 化 的 困 難 點 : 我 國 土 壤 管 制 標 準 未 依 國 際 趨 勢 將 毒 性 極 低 的 三 價 鉻 與 毒 性 極 高 的 六 價 鉻 分 別 列 管, 導 致 只 含 三 價 鉻 的 轉 爐 石 被 視 為 有 污 染 土 壤 的 問 題, 使 轉 爐 石 的 資 源 化 出 路 甚 為 困 難 ( 電 爐 煉 鋼 的 爐 石 有 相 同 問 題 ) 此 外, 轉 爐 石 的 自 由 態 氧 化 鈣 及 氧 化 鎂 較 高, 在 使 用 前 應 充 分 養 生 使 其 膨 脹 性 消 失, 才 不 會 造 成 路 面 或 建 物 膨 脹, 衍 生 工 程 品 質 問 題 68
d. 生 態 特 性 : 轉 爐 石 中 少 量 自 由 態 的 CaO 及 MgO 溶 解 後 酸 鹼 值 (ph 值 ) 高 達 12.4, 會 抑 制 陸 上 植 物 的 生 長, 故 適 用 於 希 望 抑 制 雜 草 生 長 的 用 途 ( 例 如 停 車 場 ) 若 希 望 種 植 樹 草, 則 需 拌 混 一 般 土 壤 使 成 為 適 合 植 物 生 長 的 弱 鹼 性 轉 爐 石 初 接 觸 水 時 因 鹼 度 高 對 水 中 生 物 亦 不 利, 但 自 由 態 的 CaO 及 MgO 陸 續 溶 解 並 稀 釋 後, 所 形 成 的 弱 鹼 度 反 而 可 改 善 水 體 的 酸 化 問 題 轉 爐 石 中 所 含 的 鐵 等 礦 物 質 則 對 於 水 中 益 藻 的 繁 衍 及 生 物 多 樣 化 都 有 頗 大 幫 助, 也 因 而 成 為 海 域 固 碳 的 優 良 材 料 先 進 國 家 及 韓 日 等 鄰 國 都 已 積 極 進 行 相 關 的 實 場 研 究 中 鋼 早 期 曾 將 爐 石 海 拋, 停 止 後 曾 在 政 府 核 准 下 委 託 海 洋 專 業 團 隊 監 測 爐 石 拋 投 海 域 的 環 境 及 生 態, 也 發 現 海 底 生 態 較 為 多 采 多 姿, 如 左 列 照 片 所 示 : e. 未 來 改 善 重 點 : 轉 爐 石 資 源 化 所 面 臨 的 土 壤 管 制 標 準 膨 脹 性 及 信 賴 問 題 是 中 鋼 的 當 務 之 急 未 來 主 要 的 改 善 方 向 包 括 : - 轉 爐 石 改 質 : 進 行 研 究 開 發, 在 高 溫 狀 態 下 噴 入 矽 砂 以 降 低 轉 臚 石 的 鹼 度, 改 質 後 的 轉 爐 石 具 有 下 列 優 異 性 質 : 膨 脹 率 <1.5%, 自 由 態 氧 化 鈣 趨 於 0,pH 值 <12, 磨 損 率 硫 酸 鈉 健 度 吸 水 率 扁 平 率 熱 壓 膨 脹 等 皆 優 於 天 然 粒 料 - 分 類 管 理 與 應 用 : 由 產 出 源 頭 加 強 管 理 以 提 升 工 程 應 用 的 品 質 與 穩 定 性 - 建 構 轉 爐 石 的 網 頁 : 使 相 關 資 訊 透 明 化, 以 加 強 與 外 界 的 溝 通 並 獲 得 信 賴 - 土 壤 管 制 標 準 合 理 化 : 引 據 先 進 國 家 法 規 與 實 務 資 料, 辦 理 論 壇 及 圓 桌 會 議, 期 協 助 政 府 建 制 可 兼 顧 土 壤 地 下 水 保 育 及 轉 爐 石 資 源 化 的 土 壤 管 制 標 準 3績 效 指 標 轉 爐 石 改 質 前 轉 爐 石 改 質 後 69
( 八 ) 毒 化 物 管 制 (1) 現 況 : 我 國 環 保 署 公 告 列 管 之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共 計 有 299 種 中 鋼 於 年 度 內 運 作 的 毒 化 物 共 計 15 種, 其 中 僅 有 兩 種 被 大 量 運 作, 其 一 是 煉 焦 產 生 的 副 產 品 輕 油 ( 含 76% 以 上 之 苯 ), 為 本 公 司 自 行 產 製, 年 產 約 6 萬 噸, 係 透 過 管 線 賣 給 中 鋼 碳 素 化 學 公 司, 提 煉 出 高 純 度 之 苯 甲 苯 與 二 甲 苯 等 產 品 外 售 ; 其 二 是 三 氧 化 鉻, 係 購 入 後 用 於 鋼 片 表 面 塗 覆 ( 在 中 鋼 無 鉻 化 政 策 下, 用 量 已 顯 著 下 降 ), 用 量 如 下 表 所 示 ( 其 餘 毒 性 物 質 均 為 小 量 用 於 研 發 單 位, 低 於 大 量 運 作 基 準 ): 列 管 編 號 毒 化 物 運 作 行 為 運 作 量 052-01 苯 製 造 販 賣 約 60000 噸 / 年 055-01 三 氧 化 鉻 ( 鉻 酸 ) 購 入 使 用 於 鋼 片 表 面 塗 覆 約 560 噸 / 年 毒 化 物 防 災 演 習 (2) 環 保 符 合 性 : 中 鋼 公 司 於 運 作 前 皆 依 法 取 得 毒 化 物 之 許 可 證 登 記 文 件 以 及 核 可 文 件 並 定 期 向 環 保 署 申 報 運 作 量 及 釋 放 量 運 作 量 達 大 量 運 作 基 準 者, 並 每 年 在 運 作 場 所 舉 辦 毒 災 防 救 演 習, 確 保 年 完 全 無 毒 害 物 的 重 大 洩 漏 狀 況 此 外, 亦 加 入 高 雄 市 毒 災 聯 防 體 系, 參 與 相 關 課 程 與 活 動, 以 強 化 毒 災 防 救 應 變 能 力 9.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中 鋼 為 掌 握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品 質, 落 實 土 壤 地 下 水 污 染 預 防 工 作, 全 廠 區 設 有 16 口 地 下 水 監 測 井 定 期 進 行 採 樣 檢 測, 以 達 成 提 早 警 戒 作 用 歷 年 分 析 數 據 結 果 均 屬 正 常 範 圍, 可 確 實 掌 握 地 下 水 品 質 狀 況 在 進 行 土 地 租 賃 買 賣 時, 則 嚴 格 進 行 地 下 環 境 調 查, 以 確 保 無 污 染 糾 紛 此 外, 加 強 廠 內 各 項 逕 流 廢 水 的 管 理, 減 少 異 常 排 放 ; 並 委 託 學 術 單 位 進 行 監 測, 與 鄰 近 產 業 共 同 維 護 周 遭 水 域 的 品 質 10. 有 害 廢 棄 物 處 理 中 鋼 產 出 的 有 害 廢 棄 物 除 2006 年 的 廢 鉛 來 自 軋 鋼 製 程 外, 其 餘 廢 化 學 品 大 都 來 自 化 驗 室, 數 量 甚 微 其 中 廢 鉛 可 賣 給 資 源 化 廠 商, 廢 化 學 品 則 委 託 台 灣 地 區 合 格 廠 商 處 理, 均 未 運 送 至 國 外 2006~ 年 委 外 處 理 之 種 類 及 重 量 如 下 表 : 處 理 機 構 ( 回 收 ) 廢 棄 物 名 稱 重 量 ( 噸 ) 廢 棄 物 名 稱 重 量 ( 噸 ) 2006 榮 工 氰 化 鈉 0.0385 2007 處 理 機 構 ( 回 收 ) 榮 工 含 氯 溶 劑 0.357 榮 工 榮 工 氰 化 鈉 甲 醛 0.0341 0.0216 2008 榮 工 榮 工 含 氯 溶 劑 含 氯 溶 劑 0.36 0.49 榮 工 甲 醛 0.0008 2009 水 美 含 氯 溶 劑 1.106 泰 銘 廢 鉛 6.10 水 美 含 氯 溶 劑 0.859 70
3.2.4 綠 色 夥 伴 ( 一 ) 區 域 能 源 整 合 區 域 能 源 整 合 是 性 質 相 異 的 產 業 在 能 源 使 用 上 互 通 有 無, 以 提 高 整 體 能 源 效 率 的 一 種 模 式 在 高 雄 臨 海 工 業 區 內, 將 中 鋼 廢 熱 及 多 餘 產 能 的 蒸 汽 氧 氣 氮 氣 等 供 應 給 鄰 近 的 石 化 業 化 學 業 及 下 游 鋼 鐵 業 使 用, 用 戶 可 關 閉 效 率 較 低 且 排 碳 較 高 的 既 有 設 施, 或 免 去 效 率 較 低 的 新 投 資 不 僅 節 能 減 排, 也 可 顯 著 降 低 成 本, 達 到 互 蒙 其 利 目 前 以 中 鋼 為 核 心 的 臨 海 工 業 區 能 源 整 合 網 如 下 圖 所 示 : 虛 線 表 示 為 規 劃 中 中 石 化 小 港 廠 台 灣 志 氣 蒸 汽 蒸 汽 廢 燃 氣 冷 凝 水 中 鋼 鋁 業 蒸 汽 氮 氣 氬 氣 蒸 汽 氫 氣 鴻 立 鋼 鐵 氧 氣 電 力 天 然 氣 中 鋼 結 構 中 鋼 機 械 3績 效 指 標 蒸 汽 李 長 榮 化 工 蒸 汽 氮 氣 中 鋼 公 司 氮 氣 電 力 壓 縮 空 氣 焦 爐 氣 蒸 汽 中 鋼 碳 素 尚 承 鋼 鐵 盛 餘 鋼 鐵 海 光 台 船.. 等 氧 氣 氮 氣 氮 氣 氧 氣 氮 氣 氬 氣 蒸 汽 氫 氣 冷 凝 水 燃 料 氣 氮 氣 蒸 汽 遠 龍 不 銹 鋼 聯 華 氣 體 三 福 氣 體 唐 榮 不 銹 鋼 廠 中 油 大 林 廠 目 前 中 鋼 對 外 銷 售 的 能 源 包 括 蒸 汽 及 氧 氣 場 產 出 的 氧 氣 氮 氣 氬 氣 等 年 因 新 增 台 灣 中 油 與 尚 承 鋼 鐵 兩 客 戶, 以 及 蒸 汽 價 格 調 漲, 蒸 汽 外 售 金 額 由 2009 年 的 18.15 億 元 上 升 到 28.5 億 元, 較 2009 年 增 加 57% 年 中 鋼 外 售 蒸 汽 量 可 節 能 19.0 萬 公 秉 油 當 量 蒸 汽 輸 設 及 管 線 如 下 列 照 片 所 示 : 71
廢 砂 輪 ( 二 ) 產 業 生 態 化 以 中 鋼 過 去 所 建 立 的 廠 外 資 源 化 鏈 結 為 基 礎, 配 合 環 保 署 及 工 業 局, 擴 大 了 在 高 雄 臨 海 工 業 區 及 區 外 的 產 業 生 態 網 路, 使 產 業 間 的 廢 棄 物 獲 得 有 效 的 再 利 用 目 前 以 中 鋼 為 核 心 的 產 業 生 態 網 共 包 含 22 家 企 業, 主 要 以 傳 統 產 業 為 主, 其 中 高 爐 水 淬 爐 石 轉 爐 石 礦 泥 廢 油 鋅 渣 廢 酸 廢 耐 火 材 之 資 源 化 鏈 結, 如 下 圖 所 示 : 臨 海 工 業 區 生 態 化 鏈 結 黃 色 區 域 表 為 工 業 區 內 之 鏈 結 新 格 發 虛 線 表 示 為 規 劃 中 中 聯 資 源 中 鋼 運 通 中 鋼 鋁 業 中 鋼 結 構 中 鋼 碳 素 礦 泥 煤 灰 廢 耐 火 材 粗 氧 化 鋅 水 淬 高 爐 石 氣 冷 高 爐 石 轉 爐 石 鋁 渣 鋁 二 次 冶 鍊 集 塵 灰 永 覲 公 司 水 淬 高 爐 石 船 舶 廢 油 廢 油 廢 鐵 中 鋼 公 司 廢 鋁 銅 鋅 廢 鐵 廢 酸 廢 鐵 廢 鐵 廢 酸 煤 焦 油 溚 渣 廢 鐵 中 鋼 機 械 鴻 立 中 鴻 氧 化 鐵 粉 台 協 大 地 亮 脫 硫 渣 觸 媒 碳 酸 鈣 結 晶 高 磁 脫 硫 渣 廢 鋅 渣 銲 藥 銲 渣 砂 輪 礦 泥 消 石 灰 燒 石 灰 中 宇 地 勇 慈 陽 科 技 廣 天 泰 泰 中 國 砂 輪 嘉 寶 自 然 工 業 東 南 水 泥 和 珙 興 榮 年 新 增 的 案 例 包 括 : 鋁 渣 及 集 塵 灰 : 鋁 渣 及 集 塵 灰 中 含 有 氮 化 鋁, 遇 水 會 產 生 氨 氣 及 惡 臭, 並 且 污 染 土 壤 與 水 體 多 年 來 因 無 妥 善 的 資 源 化 通 路, 成 為 南 部 地 區 頭 痛 的 廢 棄 物 在 工 業 局 及 環 保 署 的 協 助 下, 自 2009 年 開 始, 中 鋼 透 過 中 聯 資 源 公 司 將 鋁 渣 及 集 塵 灰 處 理 後 應 用 於 中 鋼 既 有 的 鐵 水 脫 硫 製 程, 除 了 可 協 助 鋁 熔 煉 業 解 決 重 大 的 廢 棄 物 污 染 問 題, 也 可 節 省 鐵 水 脫 硫 所 需 的 原 物 料 碳 酸 鈣 結 晶 : 澄 清 湖 淨 水 場 於 水 軟 化 過 程 中 產 生 的 碳 酸 鈣 結 晶 可 替 代 石 料 用 於 中 鋼 燒 結 場, 除 了 節 省 中 鋼 的 原 料 成 本 及 天 然 石 料, 也 可 減 少 淨 水 場 的 廢 棄 物 處 理 問 題, 達 到 互 蒙 其 利 72
(三)綠建築 鋼結構及高爐石粉都是綠建築中重要的結構材料 中鋼除了透過中國鋼鐵結構公司及中聯資源公司 積極推展其應用 並贊助國內綠建築的興建 例如國立成功大學年完工的成大綠色魔法學校(如 上圖左 感謝成大綠色魔法學校提供照片) 採用了百分百的綠建材設計 其中中鋼捐贈的高爐爐 石水泥 可減少30 的水泥用量 10 的CO2排放量 並提高混凝土的最終強度約40% 3 績 效 指 標 此外 中鋼集團內新建的廠房及辦公大樓早已依綠建築的規範進行設計 最具代表性的當屬正興建 中的中鋼集團總部大樓 此大樓依據2005版綠建築規範採用低碳足跡鋼結構骨架 除了不符 生物 多樣性 的面積要求之外(基地僅1.1公頃 低於2公頃之規定) 其餘8項均完全符合綠建築的規範 (其模型如上圖右) 2006 年 風力發電機塔架製作實績 52 38 2009 2008 47 2007 33 2006 31 單位 座 (四)綠色事業 (1) 中鋼機械公司 成立於2001年11月 前身為台灣機械公司 近年來參與綠色事業 的重點在軌道車輛零件 廢熱回收設施及風力發電塔架設等方 面 經過多年的努力 藉其卓越的人力素質 優良的製造技術及 傑出的工程管理實績等優勢 已成為國內重要的機械製造公司 並成為供應GE Enercon Gamesa及Vestas等國際知名公司風力 發電機塔架的主要廠商 其近年來實績如左圖所示 歷年來 中鋼機械公司已經累積了227座塔架的製作經驗 在品 質 交期及服務上已經普遍獲得業主的好評 市場的競爭力也逐 漸增強 在既有的基礎上 未來將持續與國外系統廠商合作 積 極參與國內外各項風力發電計畫 (2) 中聯資源公司 於1991年5月成立 以生產高品質 高強度及高價值的高爐石粉 及高爐水泥為核心業務 產品供應各類營建工程使用 可適度取 代較耗費天然能資源的一般水泥(卜特蘭水泥) 在另一項主要業 務資源再生方面 目前專精於煉鋼爐石之處理與再利用 有害廢 棄物固化處理 土壤地下水污染場址整治等業務 扮演國內環保 工業先驅與推動者的角色 並因而獲得國家品質獎的肯定 近年 來並積極投入碳足跡盤查 碳中和等業務 成為減碳事業的尖 兵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73
中 宇 澄 清 湖 淨 水 場 (3) 中 宇 環 保 工 程 公 司 於 1993 年 成 立, 業 務 範 圍 涵 蓋 水 務 機 電 生 物 科 技 廠, 以 及 環 保 節 能 等 項 目 在 水 處 理 及 回 收 工 程 上 尤 有 卓 越 績 效, 在 高 級 淨 水 技 術 方 面, 與 法 國 專 業 淨 水 處 理 公 司 Ondeo Degremont 合 作, 引 進 結 晶 軟 化 及 臭 氧 處 理 等 高 級 淨 水 處 理 工 程 技 術, 完 成 高 雄 澄 清 湖 高 級 淨 水 廠 設 備 增 設 工 程 在 工 業 廢 水 回 收 處 理 方 面, 完 成 中 鋼 工 業 廢 水 回 收 純 化 場, 為 節 水 循 環 及 回 收 再 利 用 全 方 位 水 資 源 管 理 樹 立 標 竿 目 前 中 宇 以 複 製 台 灣 經 驗 朝 開 發 中 國 家 之 水 務 及 環 保 工 程 建 設 邁 進, 期 能 成 為 一 個 創 造 對 環 境 友 善, 讓 客 戶 信 賴 的 全 方 位 工 程 公 司 (4) 中 鋼 碳 素 化 學 公 司 煤 礦 在 中 鋼 煉 焦 爐 加 溫 製 成 焦 炭 的 過 程 中, 其 氣 態 揮 發 物 在 水 洗 及 冷 凝 後 可 產 出 焦 爐 氣 及 冷 凝 物, 把 冷 凝 物 分 離 即 會 得 到 煤 焦 油 粗 輕 油 等 副 產 品 再 把 這 些 副 產 品 分 餾 後, 可 得 到 萘 雜 酚 油 瀝 青 苯 甲 苯 與 二 甲 苯 等 煤 化 學 品 供 應 精 緻 化 學 產 業 一 部 分 焦 炭 屑 則 可 製 成 煉 鋼 增 碳 劑 及 石 灰 窯 的 燃 料 中 碳 於 1989 年 成 立 後, 主 要 業 務 即 在 上 述 化 學 品 的 製 造 與 販 售 近 年 來, 中 碳 自 產 的 瀝 青 經 處 理 後 可 產 出 介 相 瀝 青 碳 微 球, 再 經 石 墨 化 後, 可 應 用 在 鋰 離 子 二 次 電 池 負 極 材 料, 品 質 已 達 到 國 際 水 準 並 得 到 國 內 外 多 家 電 池 廠 商 採 用 此 外, 中 碳 亦 持 續 開 發 更 高 容 量 的 負 極 碳 材 料 高 性 能 人 工 碳 材 及 石 墨 材 料 高 性 能 活 性 碳 及 瀝 青 基 碳 纖 維 原 料 等, 以 提 升 瀝 青 的 附 加 價 值 (5) 高 科 磁 技 公 司 於 1991 年 成 立, 專 業 化 從 事 氧 化 鐵 粉 加 工 與 販 售 在 鋼 鐵 熱 軋 過 程, 鋼 胚 表 面 會 氧 化 生 銹, 必 須 使 用 鹽 酸 洗 除 鋼 胚 表 面 鐵 銹 後, 才 能 進 行 後 續 的 冷 軋 加 工, 而 酸 洗 後 就 產 生 出 了 含 鐵 的 廢 酸 中 鋼 利 用 廢 酸 再 生 工 場, 回 收 再 生 鹽 酸 及 氧 化 鐵 粉, 再 生 鹽 酸 回 收 至 製 程 使 用, 氧 化 鐵 粉 則 交 由 高 科 磁 技 公 司 進 行 加 工 為 磁 性 材 料, 以 供 應 電 子 電 機 資 訊 等 產 業 使 用 鹽 酸 熱 軋 鋼 片 鹽 酸 除 銹 冷 軋 加 工 冷 軋 鋼 片 廢 酸 再 生 鹽 酸 廢 酸 再 生 工 廠 氧 化 鐵 粉 高 科 磁 技 磁 性 元 件 電 子 電 機 資 訊 產 業 外 售 74
( 五 ) 節 能 服 務 中 鋼 於 2007 年 為 響 應 能 源 局 的 號 召, 成 立 中 鋼 集 團 企 業 節 能 服 務 團, 透 過 垂 直 整 合 橫 向 聯 繫 的 方 式, 使 集 團 內 的 節 能 成 效 更 上 一 層 樓 並 對 客 戶 提 供 服 務 年 中 鋼 節 能 服 務 團 已 針 對 7 家 中 下 游 鋼 鐵 客 戶 進 行 實 地 節 能 服 務, 提 出 93 項 建 議 由 於 中 鋼 節 能 服 務 團 對 產 業 節 能 的 貢 獻, 榮 獲 年 度 經 濟 部 長 授 予 中 鋼 集 團 企 業 節 能 服 務 團 紀 念 獎 牌 3績 效 指 標 3.2.5 碳 權 管 理 全 球 在 減 緩 氣 候 變 遷 的 努 力 將 使 排 碳 成 為 企 業 經 營 的 一 項 限 制 條 件 中 鋼 除 了 嚴 格 自 我 要 求 節 能 減 碳, 也 積 極 配 合 政 府 從 事 碳 權 取 得 及 管 理 的 工 作 目 前 的 重 點 包 括 : (1) 先 期 專 案 : 中 鋼 過 去 的 減 碳 績 效 絕 大 部 分 可 用 先 期 專 案 予 以 簡 要 涵 蓋, 因 此 參 加 環 保 署 舉 辦 的 先 期 專 案 審 查, 並 獲 得 了 相 當 數 量 的 先 期 專 案 碳 權, 可 供 應 用 於 環 評 承 諾 等 之 排 碳 抵 減 (2) 抵 換 專 案 : 由 目 前 到 國 內 總 量 管 制 實 施 前, 中 鋼 的 減 碳 績 效 則 較 適 合 以 抵 換 專 案 來 申 請, 因 此 未 來 擬 以 區 域 能 源 整 合 專 案 與 廠 外 合 作 伙 伴 共 同 參 加 環 保 署 舉 辦 的 抵 換 專 案 審 查, 以 進 一 步 取 得 碳 權 (3) 未 來 發 展 : 政 府 在 制 定 其 他 類 別 的 碳 權 機 制 時, 中 鋼 將 引 據 國 外 資 料 並 提 供 良 好 建 議, 以 襄 助 政 府 制 定 成 本 有 效 的 碳 權 機 制 及 平 台 在 情 勢 明 朗 後, 也 將 積 極 配 合 政 府 從 事 多 元 化 的 減 碳 業 務, 並 就 適 當 項 目 取 得 碳 權 75
3.2.6 與 國 際 接 軌 ( 一 ) 能 源 環 保 政 策 資 訊 瞭 解 歐 美 日 等 先 進 國 家 在 能 源 環 保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制 定 原 則 與 程 序, 對 我 國 制 定 成 本 有 效 的 政 策 法 規, 減 少 各 界 的 內 耗 與 延 宕, 有 絕 大 的 助 益 中 鋼 近 年 來 在 蒐 集 專 業 資 訊 整 理 要 點 並 與 各 界 分 享 及 向 政 府 建 言 上 毫 無 保 留, 由 於 資 訊 的 來 源 可 靠 且 論 述 合 理, 獲 得 相 當 的 肯 定 不 僅 對 政 府 政 策 法 規 的 發 展 有 所 貢 獻, 對 於 產 業 界 與 政 府 間 的 和 諧 也 有 一 定 的 助 益 ( 二 ) 技 術 交 流 及 策 略 合 作 與 國 際 頂 級 的 同 業 交 流 及 合 作, 可 開 擴 視 野 並 促 進 彼 此 的 進 步 中 鋼 近 年 來 積 極 走 向 國 際 舞 台, 並 加 強 與 日 韓 及 海 峽 對 岸 頂 級 鋼 廠 的 互 動, 對 於 未 來 的 深 度 交 流 及 策 略 合 作 應 甚 有 助 益, 尤 其 是 在 共 同 努 力 的 能 源 及 環 保 事 務, 以 及 綠 色 新 事 業 與 鋼 鐵 原 料 的 投 資 上 ( 三 ) 參 與 國 際 研 發 參 與 國 際 研 發 是 加 強 與 國 際 同 業 交 流 並 與 國 際 發 展 緊 密 接 軌 的 好 方 法 目 前 中 鋼 簽 署 的 國 際 研 發 合 作 主 要 在 節 能 減 碳 範 疇, 都 是 由 世 界 鋼 鐵 公 會 所 推 動, 包 括 : (1) 二 氧 化 碳 突 破 計 畫 (CO 2 Breakthrough Program): 乃 是 國 際 鋼 鐵 同 業 對 節 能 減 碳 共 同 提 出 的 產 業 別 倡 議, 目 標 在 降 低 煉 鐵 製 程 的 CO 2 排 放 30~70% 為 開 發 有 利 於 CO 2 捕 捉 的 燃 燒 技 術, 中 鋼 預 計 初 期 投 入 2,000 萬 元 研 發 經 費, 以 2 年 半 的 研 究 期 程, 建 立 富 氧 燃 燒 結 合 廢 氣 再 循 環 提 升 煙 道 氣 CO 2 濃 度, 及 高 效 率 煙 道 氣 二 氧 化 碳 捕 捉 等 技 術, 並 設 立 碳 捕 捉 的 示 範 系 統 (2) 未 來 鋼 鐵 汽 車 計 畫 (FSV, Future Steel Vehicle): 此 計 畫 是 國 際 鋼 鐵 同 業 最 新 的 大 型 研 究 計 畫, 標 的 是 2015~2020 年 電 動 車 的 車 體 結 構, 將 透 過 材 料 性 能 提 升 來 滿 足 汽 車 業 所 要 求 的 汽 車 燃 油 效 率 減 少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提 高 安 全 性 能 及 降 低 維 護 成 本 等 挑 戰 ( 如 下 圖, 感 謝 世 界 鋼 鐵 公 會 提 供 圖 片 ) (3) 生 物 固 碳 : 生 物 固 碳 與 循 環 利 用 不 僅 是 人 類 封 存 化 石 燃 料 所 釋 放 之 二 氧 化 碳 的 一 種 方 式, 也 是 減 輕 對 化 石 燃 料 依 賴 的 長 久 之 計 中 鋼 已 著 手 進 行 此 前 瞻 性 的 研 究, 並 研 擬 相 關 策 略, 希 望 未 來 在 生 物 固 碳 的 技 術 及 應 用 上 佔 有 一 席 之 地 燃 料 工 業 爐 廢 氣 (CO 2 H 2 O) 捕 捉 CO 2 氧 氣 或 空 氣 CO 2 廢 氣 再 循 環 ( 回 收 顯 熱 ) 煙 囪 76
3.2.7 環 保 法 規 符 合 性 中 鋼 是 資 源 能 源 密 集 產 業, 再 加 上 全 部 的 生 產 設 施 都 集 中 在 高 雄 小 港 廠, 因 此 成 為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嚴 加 查 核 的 對 象 中 鋼 除 積 極 引 進 各 類 環 保 節 能 設 施 之 外, 近 年 來 更 加 強 操 作 與 維 護 管 理, 每 月 召 開 污 染 防 制 溝 通 檢 討 會, 並 推 動 自 主 管 控 機 制, 以 自 我 要 求 方 式 降 低 人 為 疏 失 並 改 善 疑 難 雜 症 因 此 近 年 來 罰 單 顯 著 下 降, 如 下 表 所 示 : 2006 2007 2008 2009 污 染 項 目 告 發 單 位 告 發 件 數 處 分 金 額 空 氣 污 染 水 污 染 高 雄 市 環 保 局 空 氣 污 染 水 污 染 高 雄 市 環 保 局 空 氣 污 染 高 雄 市 環 保 局 空 氣 污 染 高 雄 市 環 保 局 空 氣 污 染 高 雄 市 環 保 局 共 17 件 共 225 萬 元 共 20 件 共 242 萬 元 共 14 件 共 191 萬 元 共 9 件 共 110 萬 元 共 7 件 共 70 萬 元 3績 效 指 標 3.2.8 樂 活 家 園 ( 一 ) 降 低 環 境 衝 擊 (1) 生 態 保 育 : 中 鋼 位 於 台 灣 高 雄 的 臨 海 工 業 區 內, 未 位 於 生 態 保 育 區 或 是 受 保 護 保 留 之 棲 息 地 區 域, 且 臨 海 工 業 區 在 開 發 之 前 即 已 做 好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而 中 鋼 在 工 業 區 內 除 按 照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承 諾 事 項 做 好 環 保 工 作 之 外, 也 積 極 進 行 河 川 巡 守 工 作 ( 如 上 圖 ), 協 助 環 保 機 關 及 早 找 出 非 法 排 放 之 源 頭 勒 令 改 善 此 外, 並 協 助 進 行 溯 溪 水 質 採 樣 水 資 源 宣 導 及 淨 灘 活 動, 多 方 面 投 入 生 態 改 善 (2) 節 能 減 排 : 基 於 持 續 改 善 及 達 到 國 際 頂 級 水 準 的 理 念, 中 鋼 透 過 目 標 管 理 及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運 作, 降 低 各 種 環 境 衝 擊, 例 如 近 年 來 在 粒 狀 物 氮 氧 化 物 廢 棄 物 資 源 化 河 川 保 護 戴 奧 辛 防 制 等, 皆 獲 致 甚 佳 成 效 在 高 雄 市 舉 辦 2009 年 世 界 運 動 會 期 間 高 爐 停 爐 大 修 及 減 用 燃 煤 對 市 內 空 氣 品 質 改 善 廣 受 肯 定 (3) 自 願 性 節 約 能 源 : 以 行 政 區 的 節 能 為 標 的, 中 鋼 於 2007 年 與 高 雄 市 政 府 簽 訂 3 年 的 自 願 節 約 能 源 合 作 意 向 書, 於 年 以 超 過 目 標 的 成 績 完 成 此 項 工 作 年 其 他 的 工 作 重 點 及 績 效 包 括 : 改 變 花 蓮 石 料 運 輸 方 式 : 規 劃 由 公 路 運 輸 改 為 鐵 路 運 輸, 減 少 粉 塵 逸 散 並 達 到 降 低 原 料 碳 足 跡 的 目 標, 預 計 減 碳 效 益 達 4,600 噸 卡 車 減 排 : 推 動 鋼 品 載 運 車 輛 大 型 化 善 用 回 頭 車 提 升 廠 內 裝 載 及 放 行 效 率 汰 換 老 舊 車 輛 等 以 回 頭 車 載 運 中 鋼 向 中 龍 購 買 之 扁 鋼 胚 及 小 鋼 胚 為 例, 估 計 每 年 約 可 降 低 CO 2 排 放 量 14,400 噸 認 養 接 駁 公 車 : 配 合 高 雄 市 政 府 企 業 認 養 方 案, 認 養 紅 2 線 接 駁 公 車, 鼓 勵 小 港 區 居 民 及 工 作 人 員 搭 乘 捷 運 77
(二)生態城市 生態城市 的發展是國際潮流 也是我國中央及地方政府近年來的一項施政重點 為協助推展生 態城市的相關工作 中鋼已進行及研議中的工作包括 (1) 捐贈5000輛接駁自行車 以方便高雄市民搭乘捷運 提高捷運載運量 (2) 參與廢棄物能源相關工作或將廢棄物能源應用於製程 以協助高雄市達到節能減碳及降低污染 排放的雙重效果 (3) 擴大工業放流水及生活污水的淨化處理及循環利用 (4) 嘗試推廣智慧電網在工業區應用 (5) 擴大集團事業的綠色採購及員工的綠色消費 以協助綠色商品在高雄的發展 (6) 生活碳足跡計算器的改良與推廣應用 使消費者有減碳的常識 數據與具體依循 預計將由中鋼 能源環境業務單位循序推廣至其他單位及中鋼集團員工 (三)綠美化與植物降載 為達全面及複層綠化目標 中鋼引進專業技術 以喬木 灌木及草皮植被方式搭配 豐富生態及 林相 目前中鋼綠化面積48公頃 佔中鋼廠區總面積十分之一 相當於2座台北大安森林公園的面 積 種植喬木2萬株 灌木134萬株 樹種284種以上 並利用盆栽 建築物屋頂及牆面擴大綠化立 體層次 增加美化效果 經委託學者評估 每年可淨化粒狀物2,613公噸 氮氧化物292公噸 二氧 化硫11公噸 78 2 01 0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四)廠外認養與造林 (1)年7 8月間中鋼發動同仁及眷屬約500多人 分四梯次協助高雄縣甲仙鄉植樹造林 由董事 長親自帶領 造林面積約2公頃 栽種楓香 苦楝 鳳凰木 阿勃勒及光蠟樹等五種共5,000株 並負責養護一年 (2)認養高雄公園及高縣情人碼頭自行車步道樹 實踐綠生活 (3)認養中山三 四路(中安路至凱旋路段)道路兩側之綠帶維護 (4)高雄都會公園植樹 美化市容 並捐贈臨海工業區入口意象鋼雕 (5)六龜國有林地植樹造林 績 效 指 標 3 高雄公園 甲仙鄉植樹 興達港植栽 臨海工業區入口意象鋼雕 (五)生態化與生物多樣化 中鋼雖未位於生態保護區或週邊 但由於多年來在綠化工作的用心 營造了生物多樣化的環境 經 屏東科技大學暨本公司賞鳥社調查結果 計有哺乳動物2種 兩棲爬蟲類5種 昆蟲類32種及鳥類75 種 對於改善小港地區生態有相當幫助 鳥類出現的紀錄如次頁所示 (感謝中鋼賞鳥社蘇貴福先生提供中鋼廠區之中國樹蟾照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79
中 鋼 廠 區 內 所 發 現 的 鳥 種 紀 錄 鳥 種 English Name Scientific Name 繁 殖 紀 錄 留 鳥 過 境 鳥 候 鳥 迷 鳥 逸 鳥 1 麻 雀 Tree Sparrow Passer montauns 2 白 頭 翁 Chinese Bulbul Pycnonotus sinensis 3 珠 頸 斑 鳩 Spotted Dove Streptopelia chinensis 4 紅 鳩 Red Turtle Dove Streptopelia tranquebarica 5 綠 繡 眼 Chinese White-eye Zosterops japonica 6 鶴 頭 鷦 鶯 Tawny-flanked Prinia Prinia subflava 7 斑 文 鳥 Nutmeg Mannikin Lonchura punctulata 8 八 哥 Crested Myna Acridotheres cristatellus 9 樹 鵲 Himalayan Tree Pic Dendroeitta formosac 10 洋 燕 Pacific Swallow Hirundo tahitica 11 赤 腰 燕 Red-rumped Swallow Hirundo daurica 12 家 燕 Barn Swallow Hirundo rustica 13 小 雨 燕 HouseSwift Apus affinis 14 夜 鷺 Black- crowned Night Heron Nyeticorax nyeticorax 夏 15 小 白 鷺 Little Egret Egretta garzetta 夏 16 岩 鷺 Eastern Reef Heron Egretta sacra 17 虎 鶇 White's Ground Thrush Turdus dauma 18 翠 鳥 Common Kingfisher Alcedo atthis 19 緋 秧 雞 Ruddy-breasted Crake Porzana fusca 20 白 面 白 鶺 鴒 White Wagtail Motacilla alba 21 小 鷿 鷈 Little Grebe Podiceps ruficollis 22 紅 尾 伯 勞 Brown Shrike Lanius cristatus 23 藍 磯 鶇 Blue Rock Thrush Monticola solitarius 24 黃 小 鷺 Chinese Little Bittern Ixobrychus sinensis 25 磯 鷸 Common Sandpiper Tringa hypoleucos 26 綠 簑 鷺 Striated Heron Butorides striatus 27 金 斑 行 鳥 American Golden Plover Pluvialis dominica 28 野 鴝 Siberian Ruby throat Erithacus calliope 29 花 尾 ( 急 鳥 ) 鞥 / 北 蝗 鶯 Midderdoffs Grasshopper Locustella ochotensis 30 绶 帶 鳥 Black Paradise Flycatcher Terpsiphone atrocaudata 31 褐 鷹 鴞 Brown Hawk Owl Ninox scutulata 32 黃 鶺 鴒 Yellow Wagtail Montacilla flava 33 大 捲 尾 Black Drongo Dicrurus macrocercus 34 赤 翡 翠 Ruddy Kingfisher Halcyon coromanda 35 黃 頸 黑 鷺 Black Bittern loxbrychus Flavicollis 36 茅 斑 蝗 鶯 Lanceolated Grasshopper Locustella Lanceolata 80 80 企 業 社 會 會 責 責 任 報 任 告 報 書 告 書
(感謝中鋼賞鳥社蘇貴福先生提供黑冠麻鷺在中鋼廠區成長照片) 鳥種 English Name Scientific Name 喜鵲 Magpie Pica pica 38 灰斑鶲 Gray-spotted Flycatcher Muscicapa griseisticta 39 紅隼 Common Kesfrel Falco Tinnunculus 40 翠翼鳩 Emerald Dove Chalcophaps indica 41 黑鶇 Blackbird Turdus merula 42 番鵑 Lesser Coucal Centropus bengalensis 43 台灣夜鷹 Allied Nightjar Caprimulgus affinis 44 五色鳥 Muller's Barbet Megalaim a oorti 45 山鷸 Eurasian Woodcock Scolopax rusticola 46 白腹秧雞 White-breasted Water Hen Amaurornis phoenicurus 47 白眉鶇 Eye-browed Thrush Turdus obscurus 48 白腹鶇 Pale Thrush Turdus pallidus 49 赤腹鶇 Red-bellied Thrdsh Turdus chrysolaus 50 灰瓣足鷸 Red Phalarape Phalaropus fulicarius 51 彩鷸 Painted Snipe Rostratula benghalensis 52 噪林鳥 Gray-backed Starling Sturnus sinensis 53 黃尾 Daurian Redstart Phoenicurus auroreus 54 灰胸秧雞 Blue-breasted Banded Rail Rallus striatus 55 澤鳧 Tufted Duck Aythya fuligula 56 小環頸行鳥 Little Ringed Plover Charadrius hiaticula 57 斑點鶇 Dusky Thrush Turdus naumanni 58 灰腳秧雞 Banded Crake Rallina eurizonoides 59 極北柳鶯 Arctic Warbler Phylloscopus borealis 60 黃眉急(蒼眉蝗鶯) Gray's Grasshopper Warbler Locustella fasciolata 61 中白鷺 Intermediate Egret Egretta intermedia 62 大葦鶯 Oriental Great Reed Warbler Acrocephalus orientalis 63 華麗椋鳥 Superb Starling Lamprotornis superbus 64 八色鳥 Fairy Pitta Pitta nympha 65 環頸雉 Ring-necked Pheasant Phasianus colchicus 66 鳳頭麻鷺 Crested Goshawk Accipiter trivirgatus 67 小啄木 Grey-capped Woodpecker Picoides canicapillus 68 黑冠麻鷺 Malaysian Night Heron Gorsachius melanolophus 69 鵲鴝 Oriental Magpie Robin Copsychus saularis 70 小綠鳩 Black-chinned Fruit Dove Ptilinopus leclancheri 71 小椋鳥 Red-cheeked Starling Sturnus philippensis 72 灰卷尾 Ashy Drongo Dicrurus leucophaeus 73 烏灰鶇 Gray Thrush Turdus cardis 74 白腰草鷸 Green Sandpiper Tringa ochropus 75 金背鳩 Eastern Turtle Dove Streptopelia orientalis 留鳥 過境鳥 候鳥 迷鳥 逸鳥 3 績 效 指 標 37 繁殖紀錄 夏 極稀 2 010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81
3.3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3.3.1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 一 ) 失 能 傷 害 過 去 10 年 中 鋼 員 工 及 協 力 人 員 失 能 傷 害 的 嚴 重 率 與 頻 率 如 下 圖 所 示 : 員 工 傷 害 頻 率 協 力 廠 商 傷 害 頻 率 0.20 0.65 2009 0.40 2009 0.87 2008 0.58 2008 0.77 2007 0.30 2007 1.14 2006 0.46 2006 0.58 2005 0.42 2005 1.34 2004 0.73 2004 0.94 2003 0.78 2002 0.62 2001 0.94 註 失 能 傷 害 頻 率 (Disabling Frequency Rate, 簡 稱 F.R.): 為 每 一 百 萬 工 時 中 發 生 失 能 傷 害 的 人 次 數, 其 公 式 為 : 失 能 傷 害 人 次 數 x 1,000,000 總 經 歷 工 時 ( 不 包 括 上 下 班 交 通 事 故 ) 員 工 嚴 重 率 18 2009 18 2008 357 2007 5 2006 633 2005 8 2004 353 2003 24 2002 26 2001 339 註 失 能 傷 害 嚴 重 率 (Disabling Severity Rate, 簡 稱 S.R.): 是 指 每 一 百 萬 工 時 中, 發 生 失 能 傷 害 所 損 失 的 日 數 其 公 式 為 : 失 能 傷 害 損 失 日 數 x 1,000,000 總 經 歷 工 時 ( 不 包 括 上 下 班 交 通 事 故 ) 82
中 鋼 員 工 傷 害 頻 率 及 嚴 重 率 逐 年 降 低, 年 主 要 事 故 是 13 件 交 通 事 故 及 19 件 工 安 傷 害, 無 職 災 死 亡 事 故 其 中 16 件 為 失 能 傷 害,16 件 為 輕 傷 害 事 故 全 部 為 男 性 傷 害 事 故, 無 女 性 員 工 受 到 傷 害 為 因 應 日 漸 升 高 之 交 通 通 勤 風 險, 中 鋼 持 續 開 辦 交 通 安 全 講 習 以 加 強 員 工 的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並 進 行 零 災 害 預 知 危 險 演 練 及 類 似 作 業 風 險 評 估 的 因 應 措 施, 以 防 止 傷 害 事 故 發 生 年 開 設 的 工 安 訓 練 班 別 與 受 訓 人 數 如 下 : (1)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在 職 訓 練 : 開 設 14 種 課 程 75 班 次, 總 計 3827 人 接 受 訓 練 ; (2) 輻 射 在 職 訓 練 : 開 設 5 班 次, 總 計 375 人 接 受 訓 練 (3) 協 力 廠 商 換 證 回 訓 訓 練 : 開 設 61 班 次, 總 計 3170 人 接 受 訓 練 (4) 環 安 衛 管 理 教 育 與 訓 練 : 合 計 35,832 人 次 77,227 小 時 (5) 工 安 體 感 訓 練 : 員 工 及 協 力 廠 商 人 員 共 開 設 459 班 次, 計 有 3,884 人 次 接 受 訓 練, 可 有 效 提 升 作 業 人 員 工 安 意 識 ( 二 ) 虛 驚 事 故 3績 效 指 標 中 鋼 內 各 單 位 部 門 發 生 虛 驚 事 故 時, 須 填 報 虛 驚 事 故 報 告 表 及 發 佈 備 忘 錄 通 知 其 他 各 單 位, 並 於 中 鋼 內 部 網 站 進 行 工 安 宣 導, 作 為 教 育 訓 練 的 一 部 分 年 中 鋼 共 提 報 1,380 件, 提 報 後 進 行 潛 在 危 害 檢 討 改 善, 可 防 止 傷 害 事 故 發 生 ( 三 ) 防 災 演 習 中 鋼 為 提 昇 現 場 各 廠 處 對 意 外 事 故 之 緊 急 應 變 能 力, 以 避 免 或 降 低 人 員 傷 害 財 物 損 失 及 環 境 衝 擊, 年 規 劃 公 司 級 緊 急 應 變 防 災 演 習 共 計 6 項, 詳 列 如 下 : (1) 煤 化 學 製 程 焦 爐 氣 儲 槽 洩 漏 緊 急 應 變 計 畫 (2) 燒 結 製 程 液 氨 儲 槽 洩 漏 緊 急 應 變 計 畫 (3) 中 鋼 全 廠 正 常 電 源 停 電 緊 急 應 變 計 畫 (4) 燃 料 儲 輸 系 統 事 故 緊 急 應 變 計 畫 (5) 煉 鋼 一 場 轉 爐 氣 洩 漏 緊 急 應 變 計 畫 (6) 煉 鋼 二 場 轉 爐 氣 洩 漏 緊 急 應 變 計 畫 ( 四 ) 作 業 環 境 檢 測 依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實 施 辦 法, 中 鋼 委 由 合 格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機 構 定 期 實 施 二 氧 化 碳 粉 塵 有 機 溶 劑 及 特 定 化 學 物 質 等 化 學 因 子 噪 音 及 綜 合 溫 度 熱 指 數 等 物 理 因 子 的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並 研 判 測 定 結 果 是 否 合 乎 法 令 規 定, 若 有 異 常 者, 則 立 即 予 以 改 善 矯 正, 以 保 障 人 員 身 體 健 康 ( 五 ) 健 康 檢 查 與 關 懷 (1) 員 工 : 中 鋼 診 療 所 設 備 齊 全, 醫 護 人 員 專 業, 是 為 員 工 診 斷 病 情 並 及 早 治 療 的 第 一 道 防 線, 公 司 並 在 醫 療 費 用 上 有 所 補 助 由 於 員 工 年 紀 漸 長, 加 強 全 員 健 康 檢 查 並 由 檢 驗 單 位 及 早 提 出 改 善 建 議, 以 防 重 大 病 變, 即 成 為 中 鋼 十 分 重 要 的 一 項 責 任 年 接 受 健 康 檢 查 的 人 數 總 共 為 8,688 人, 而 由 於 工 作 環 境 特 殊 而 接 受 特 殊 健 康 檢 查 的 人 數 有 3,809 人 83
(2) 協 力 人 員 : 中 鋼 內 部 的 診 療 所 設 有 專 業 的 醫 療 團 隊, 且 與 高 雄 市 地 區 性 醫 院 合 作, 每 周 均 有 特 殊 專 科 醫 師 駐 廠 看 診 協 力 人 員 亦 可 比 照 中 鋼 員 工 以 相 同 的 優 待 條 件 接 受 看 診 及 取 藥 (3) 健 康 關 懷 : 中 鋼 診 療 所 依 每 年 健 康 檢 查 結 果 提 醒 員 工 改 善 健 康 的 重 點, 並 聘 請 專 家 就 員 工 體 檢 與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數 據 進 行 研 究, 以 掌 握 危 害 因 素 及 提 出 預 防 教 育 訓 練 方 案 此 外, 由 中 鋼 診 療 所 健 康 管 理 中 心 推 動 各 項 員 工 健 康 協 助 方 案 包 括 : a. 健 康 講 座 : 按 季 辦 理 健 康 講 座 推 廣 慢 性 病 預 防 保 健, 並 邀 相 關 醫 療 專 家 蒞 廠 舉 行 講 座 b. 健 康 體 適 能 計 畫 : 推 動 年 度 健 康 體 適 能 計 畫, 年 中 提 總 結 報 告 活 動 成 果, 數 據 顯 示 受 輔 導 員 工 在 身 體 組 態 柔 軟 度 肌 耐 力 心 肺 耐 力 等 均 有 顯 著 改 善 c. 個 案 健 檢 : 舉 辦 觀 察 級 及 關 懷 級 個 案 健 檢 男 性 與 女 性 員 工 專 案 檢 查 等 健 康 管 理 活 動 以 上 活 動 除 有 益 員 工 本 身 健 康 外, 亦 有 助 於 降 低 病 假 率 減 少 工 作 意 外 與 雇 主 健 康 保 險 支 出 提 升 公 司 生 產 力 與 工 作 環 境 品 質 等 ( 六 ) 健 康 管 理 計 畫 (1) 員 工 及 協 力 人 員 : 是 中 鋼 診 療 所 健 康 管 理 中 心 的 主 要 服 務 對 象 年 執 行 的 項 目 包 括 年 度 健 康 檢 查 健 檢 管 理 體 適 能 計 劃 保 健 專 欄 男 性 員 工 健 康 專 案 養 生 活 力 套 餐 心 靈 重 建 健 康 講 座 女 性 員 工 健 康 專 案 等 體 適 能 計 劃 協 力 人 員 量 血 壓 (2) 社 區 : 中 鋼 集 團 教 育 基 金 會 經 常 辦 理 健 康 講 座, 供 給 中 鋼 同 仁 眷 屬 及 地 區 民 眾 參 與, 例 如 年 5 月 於 高 雄 寶 成 雙 子 星 大 樓 舉 辦 二 場 自 我 肯 定, 快 樂 用 加 法 煩 惱 用 減 法 及 提 升 靈 性 學 分, 創 造 美 滿 人 生 心 靈 成 長 系 列 講 座 同 月 並 於 高 雄 捷 運 後 驛 站 舉 辦 免 費 健 診, 並 於 美 麗 島 站 舉 辦 婦 女 健 康 講 座 84
3.3.2 正 派 經 營 ( 一 )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中 鋼 員 工 不 以 公 務 身 分 涉 入 政 治 是 一 貫 的 傳 統, 公 司 亦 無 政 治 獻 金 在 公 共 事 務 上, 則 基 於 社 會 責 任, 常 透 過 產 業 協 會 及 公 會 積 極 提 供 意 見 善 盡 言 責, 期 與 各 界 充 分 溝 通 協 商, 並 協 助 政 府 做 出 被 各 界 肯 定 與 信 賴 的 決 策 在 此 過 程 中 鋼 的 拿 捏 十 分 嚴 謹, 主 要 原 則 如 下 : (1) 以 大 局 為 重 : 不 以 企 業 本 身 利 益 為 唯 一 考 量, 而 以 兼 顧 各 種 利 害 關 係 者 的 立 場 及 社 會 責 任 為 重 (2) 言 論 中 肯 : 以 客 戶 導 向 及 同 理 心, 以 公 正 公 開 民 主 的 程 序 贏 得 各 界 認 同 (3) 符 合 國 際 趨 勢 與 國 情 : 充 分 瞭 解 先 進 國 家 的 思 維 與 經 驗, 並 依 我 國 的 國 情 做 適 度 調 整 (4) 專 業 依 據 : 依 國 際 及 國 內 的 專 業 資 訊 表 達 意 見, 提 高 參 與 的 深 度 及 論 述 的 公 信 力 (5) 追 求 公 平 合 理 : 符 合 公 平 競 爭 原 則, 以 落 實 社 會 公 義 與 實 質 正 義 ( 二 ) 防 範 營 私 舞 弊 中 鋼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來 即 將 要 求 期 約 收 受 不 當 利 益 或 接 受 廠 商 利 害 關 係 人 招 待 等, 視 為 最 嚴 重 的 疏 失 除 了 透 過 企 業 文 化 的 傳 承 來 延 續 此 優 良 傳 統 外, 並 透 過 組 織 規 章 管 控 機 制 及 員 工 訓 練 嚴 加 防 範, 包 括 : (1) 風 險 評 估 : 稽 核 室 每 年 依 金 管 會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規 定, 對 各 交 易 循 環 及 作 業 項 目 進 行 包 含 對 相 關 法 令 遵 循 之 風 險 評 估, 並 依 風 險 評 估 結 果 擬 訂 年 度 稽 核 計 畫 (2) 自 行 檢 查 : 各 一 級 單 位 主 管 依 廠 處 管 理 審 查 實 施 規 定, 作 成 自 行 檢 查 報 告, 其 中 審 查 項 目 即 含 工 作 人 員 操 守 ; 檢 查 報 告 除 經 稽 核 室 複 查 外, 並 呈 總 經 理 瞭 解 各 單 位 是 否 落 實 自 我 監 督 機 制, 及 時 因 應 環 境 改 變, 以 調 整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3) 員 工 訓 練 : 新 進 員 工 之 訓 練 課 程 包 含 品 德 操 守 公 司 相 關 規 定 及 遵 守 紀 律 等 企 業 文 化 委 員 會 則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檢 視 中 鋼 精 神 企 業 文 化 與 價 值 觀 不 利 企 業 文 化 傳 承 之 案 例, 並 藉 中 鋼 半 月 刊 及 網 站 宣 導 企 業 文 化 觀 念 及 作 法, 達 到 全 員 訓 練 (4) 投 訴 信 箱 : 設 置 投 訴 專 線 電 話 及 投 訴 信 箱, 廣 泛 蒐 集 不 當 行 為 案 件, 審 慎 查 證 後, 配 合 相 關 單 位 妥 為 處 理 (5) 對 不 當 行 為 的 反 制 :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規 定, 有 營 私 舞 弊 行 為 者 予 以 免 職 不 當 行 為 案 件 移 獎 懲 評 議 委 員 會 之 評 議 決 議 辦 理 3績 效 指 標 ( 三 ) 應 酬 規 範 中 鋼 為 落 實 優 質 企 業 文 化, 維 護 公 司 形 象, 特 制 定 規 範 要 求 中 鋼 員 工 不 得 收 受 與 其 職 務 有 利 害 關 係 者 贈 與 之 財 物 ; 不 得 參 加 與 職 務 有 利 害 關 係 者 之 飲 宴 應 酬 ( 但 有 特 殊 情 況, 且 經 一 級 以 上 主 管 同 意 者, 不 在 此 限 ); 對 相 互 有 隸 屬 關 係 者 則 有 兼 顧 情 理 之 規 範 ( 四 ) 資 訊 透 明 化 依 照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2002 年 6 月 28 日 函 訂,2004 年 12 月 17 日 修 正 之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網 路 申 報 公 開 資 訊 應 注 意 事 項 規 定, 中 鋼 建 立 公 開 資 訊 網 路 申 報 作 業 系 統, 定 期 申 報 每 月 營 業 額 股 東 會 開 會 資 料 等 公 開 資 訊, 並 且 不 定 期 申 報 公 司 基 本 資 料 公 司 債 發 行 相 關 資 料 及 揭 露 重 大 訊 息 85
( 五 ) 利 益 迴 避 依 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當 董 事 會 議 案 涉 及 董 事 規 範 中 訂 定 董 事 自 行 迴 避 事 項 或 其 自 身 利 害 可 能 損 及 公 司 利 益 者, 該 董 事 必 須 自 行 迴 避, 不 得 加 入 表 決, 亦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決 權 中 鋼 歷 年 來 都 嚴 格 遵 守 此 規 定 ( 六 ) 重 大 投 資 及 供 應 商 人 權 條 款 中 鋼 於 年 的 重 大 投 資 案 共 計 有 中 龍 私 募 現 金 增 資 案 中 鋼 構 私 募 現 金 增 資 案 國 光 生 物 科 技 增 加 投 資 案 韓 國 東 部 金 屬 投 資 案 及 透 過 CSAPH 投 資 常 州 新 眾 精 密 合 金 鍛 材 案 其 投 資 協 議 內 容 均 依 國 家 法 規 辦 理, 並 未 另 載 人 權 條 款 中 鋼 與 供 應 商 承 包 商 及 其 他 商 業 夥 伴 之 合 約 協 議 內 容 均 依 國 家 人 權 法 規 辦 理, 亦 未 另 載 人 權 條 款 ( 七 ) 公 平 交 易 台 灣 的 粗 鋼 產 量 低 於 需 求 量, 故 每 年 進 口 的 各 類 鋼 鐵 成 品 半 成 品 為 數 不 少 自 2004 年 起 進 口 關 稅 降 至 零 之 後, 鋼 鐵 成 品 半 成 品 均 可 自 由 進 口, 市 場 競 爭 激 烈, 已 無 托 辣 斯 和 壟 斷 之 環 境 中 鋼 與 關 係 企 業 所 生 產 之 同 類 鋼 品, 並 無 聯 合 訂 價 之 行 為, 完 全 符 合 公 平 交 易 法 之 規 定, 且 依 相 關 會 計 法 規, 對 關 係 企 業 之 企 業 移 轉 訂 價 皆 與 銷 售 其 他 公 司 一 致, 在 服 務 費 用 與 海 外 子 公 司 之 佣 金 上 亦 與 其 他 非 關 係 企 業 之 貿 易 公 司 相 當, 且 皆 列 入 會 計 查 核 作 業 3.3.3 人 權 管 理 ( 一 ) 員 工 聘 用 中 鋼 完 全 遵 守 勞 基 法 之 規 定, 從 未 雇 用 童 工 從 事 工 作 基 於 國 民 就 業 機 會 平 等 之 基 本 人 權, 中 鋼 在 僱 用 員 工 時, 完 全 以 專 業 能 力 及 經 驗 為 依 據, 從 未 以 種 族 思 想 宗 教 黨 派 籍 貫 出 生 地 性 別 性 傾 向 婚 姻 容 貌 身 心 障 礙 或 以 往 工 會 會 員 身 分 為 由, 予 以 不 同 考 量 年 聘 用 員 工 時 亦 未 曾 發 生 違 反 人 權 或 歧 視 事 件 中 鋼 年 進 用 新 進 人 員 10 人, 計 有 男 性 7 名, 女 性 3 名, 年 齡 及 來 源 地 區 ( 台 灣 ) 分 布 如 下 圖 所 示 : 年 新 進 人 員 年 齡 分 布 圖 20% 21-25 歲 26-30 歲 0 5 80% 31-35 歲 5 36-40 歲 0 40 歲 以 上 0 單 位 : 人 年 新 進 人 員 來 源 地 區 北 部 南 部 86
中 鋼 依 發 展 策 略 與 各 項 投 資 計 畫 進 程 及 人 員 離 退 狀 況, 由 各 廠 處 定 期 檢 討 人 力 需 求 情 形, 並 規 劃 短 長 期 用 人 計 畫 在 精 簡 人 力 原 則 下, 針 對 即 將 屆 退 之 關 鍵 職 位 適 時 適 量 進 用 新 人, 並 採 取 師 徒 導 師 方 式, 傳 承 關 鍵 知 識 與 技 術 例 如 在 晉 用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方 面, 在 2011 年 4 月 底 時 共 計 雇 用 131 人, 為 中 鋼 總 人 數 的 1.42%, 超 越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規 定 的 1% 員 工 比 例 2007 年 12 月 修 正 之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係 為 消 除 性 別 歧 視 及 促 進 兩 性 地 位 實 質 平 等, 並 創 造 友 善 的 工 作 環 境 和 托 育 福 利, 以 提 升 台 灣 的 競 爭 力 年 中 鋼 計 有 女 性 員 工 1 位 申 請 育 嬰 假 ( 年 7 月 19 日 至 年 10 月 18 日 ), 已 返 回 公 司 上 班 中 鋼 並 設 立 性 騷 擾 申 訴 委 員 會, 提 供 從 業 人 員 及 求 職 者 免 於 性 騷 擾 工 作 環 境 中 鋼 提 供 員 工 多 重 溝 通 管 道, 以 處 理 申 訴 案 件 若 員 工 在 公 司 內 之 合 法 權 益 遭 受 侵 害, 經 循 行 政 系 統 提 出 或 反 應, 仍 無 法 獲 得 合 理 解 決 者, 可 填 寫 申 訴 書, 郵 寄 高 雄 郵 政 第 47~77 號 信 箱 申 訴 案 件 將 由 總 經 理 擔 任 仲 裁 人, 並 指 派 經 理 部 門 人 員 乙 名 擔 任 協 調 人, 負 責 綜 理 申 訴 案 件 之 協 調 調 查, 並 簽 報 仲 裁 人 裁 決 年 底 時, 中 鋼 員 工 人 數 共 9,147 人, 均 聘 用 自 台 灣 地 區, 平 均 年 齡 50.1 歲, 平 均 年 資 24.9 年, 其 中 具 產 業 工 會 會 員 資 格 者 9,054 人, 佔 98.98% 中 鋼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目 前 並 無 女 性 主 管, 均 為 男 性 擔 任, 男 性 比 例 為 100% 員 工 年 齡 性 別 及 學 歷 分 佈 比 例 如 下 圖 所 示 : 3績 效 指 標 3.75% 5.56% 7.53% 4.23% 31.81% 2.09% 3% 3% 12% 1% 18.64% 0.23% 9.47% 15% 46% 18.64% 68.3% 14.97% 22.67% 97.91% 20% 年 齡 分 布 性 別 比 例 學 歷 分 布 職 別 分 布 55-59 歲 男 高 ( 中 ) 職 基 層 職 位 50-54 歲 女 學 士 專 業 職 位 45-49 歲 專 科 主 管 職 位 30-34 歲 碩 士 經 理 部 門 60-64 歲 國 ( 初 ) 中 35-39 歲 小 學 以 下 20-29 歲 博 士 40-44 歲 87
( 二 ) 協 力 人 員 權 益 協 力 廠 商 派 遣 在 中 鋼 廠 區 工 作 之 人 員, 均 須 依 政 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保 險 並 應 穿 著 一 致 之 工 作 服 及 由 中 鋼 指 定 必 須 配 戴 之 安 全 裝 備, 遵 守 中 鋼 訂 定 之 協 力 廠 商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要 點 協 力 廠 商 環 境 保 護 管 理 規 定 工 作 許 可 管 理 規 定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守 則 各 種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守 則 等 各 項 規 定 若 有 違 反 須 依 規 定 罰 款, 得 作 為 中 鋼 監 督 輔 導 及 改 善 協 力 廠 商 安 全 衛 生 之 專 用 基 金 ( 三 ) 薪 資 管 理 中 鋼 從 業 人 員 之 薪 給 採 職 務 責 任 給 與 制 度, 參 照 薪 資 市 況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組 織 結 構, 訂 定 從 業 人 員 薪 給 標 準, 不 因 性 別 有 差 異, 相 同 職 位 職 等 之 男 女 從 業 人 員 其 薪 酬 比 例 為 1:1 薪 酬 的 主 要 項 目 包 括 : (1) 基 本 薪 給 : 從 業 人 員 之 基 本 薪 給 包 含 本 薪 伙 食 津 貼 特 殊 環 境 津 貼 三 項 (2) 年 終 獎 金 : 從 業 人 員 於 每 曆 年 終 了 仍 在 職 者, 按 其 該 年 第 十 二 月 份 基 本 薪 給 額 作 為 年 終 獎 金 該 年 內 因 退 休 死 亡 資 遣 外 調 轉 投 資 事 業 或 新 進 復 職 致 在 職 未 滿 一 年 者, 按 該 年 實 際 在 職 曆 日 數 比 例 計 算 (3) 產 銷 盈 餘 獎 金 : 中 鋼 為 激 勵 從 業 人 員 改 善 作 業 方 法, 增 加 生 產, 降 低 成 本, 增 加 營 業 額 以 獲 取 利 潤, 依 產 銷 盈 餘 獎 金 之 規 定 核 發 獎 金 (4) 新 進 人 員 敘 薪 : 中 鋼 新 進 人 員 之 敘 薪 乃 是 衡 量 人 力 巿 場 供 需 情 形 與 薪 酬 行 情 訂 立 標 準 並 考 慮 下 列 因 素 : 進 入 公 司 後 擬 予 擔 任 之 工 作 學 歷 相 關 工 作 年 資 巿 場 人 力 需 求 狀 況 參 酌 中 鋼 現 有 擔 任 相 同 工 作 或 相 等 年 資 人 員 之 薪 給 ( 四 ) 職 位 異 動 與 離 職 中 鋼 公 司 人 員 之 職 位 異 動 及 離 退 職 均 按 規 定 辦 理 正 式 聘 僱 人 員 可 依 勞 基 法 工 作 至 65 歲 退 休 或 依 法 提 早 自 願 離 退 中 鋼 職 位 異 動 及 優 惠 離 退 之 規 定 如 下 : (1) 職 位 異 動 : 中 鋼 同 仁 職 位 異 動, 若 因 而 致 履 行 勞 務 發 生 困 難 時, 可 於 異 動 通 知 生 效 日 起 二 十 四 曆 日 內, 逕 行 向 公 司 提 出 終 止 勞 動 契 約 ; 或 於 異 動 通 知 生 效 日 起 二 十 四 曆 日 內 提 出 申 訴, 而 於 申 訴 遭 駁 回 後 七 曆 日 內 向 公 司 提 出 終 止 勞 動 契 約 前 項 之 情 形, 如 逾 期 仍 未 向 公 司 提 出 終 止 勞 動 契 約 者, 均 視 為 接 受 異 動 (2) 優 惠 離 退 : 中 鋼 為 體 恤 及 鼓 勵 罹 患 重 大 傷 病 人 員 離 退, 促 進 工 業 安 全 人 員 新 陳 代 謝 及 適 度 改 善 人 力 與 年 齡 結 構, 以 提 升 組 織 活 力, 於 年 9 月 訂 定 從 業 人 員 特 殊 專 案 優 惠 離 退 處 理 要 點, 依 該 要 點 登 記 申 請 期 間 為 年 9 月 至 12 月, 經 核 可 後 於 2011 年 2 月 1 日 辦 理 離 退, 共 計 有 168 人, 除 依 退 休 金 標 準 給 付 結 算 金 外, 另 加 給 優 惠 離 職 金 年 中 鋼 離 職 人 數 為 51 人, 其 中 有 1 名 女 性 員 工, 因 契 約 期 滿 而 離 職 過 去 三 年 的 平 均 離 職 率 為 1.34%,2008~ 的 離 職 率 統 計 如 下 圖 所 示 : 年 中 鋼 未 屆 齡 而 離 職 的 計 有 35 人, 包 含 有 非 因 公 死 亡 15 人 專 案 退 休 2 人 自 請 退 休 4 人 意 外 死 亡 4 人 專 案 資 遣 1 人 契 約 期 滿 離 職 1 人 及 自 行 請 辭 職 8 人 其 年 齡 分 布 如 下 圖 所 示 : 88
中 鋼 公 司 近 三 年 離 職 率 0.550% 2009 2.100% 2008 1.368% 離 職 同 仁 年 齡 分 布 20-24 歲 0 25-29 歲 30-34 歲 35-39 歲 40-44 歲 3 2 3 3 ( 五 ) 異 常 狀 況 管 控 (1) 個 案 輔 導 : 關 心 同 仁 的 心 理 狀 況 是 中 鋼 安 衛 工 作 中 的 一 環 員 工 或 協 力 人 員 若 發 生 心 神 不 寧 行 為 遲 鈍 或 顯 有 酒 意 等 異 常 狀 況 時, 主 管 人 員 有 責 任 關 切 及 處 置, 並 依 公 司 規 定 之 程 序 暫 停 工 作 或 輔 導 就 醫 (2) 超 時 工 作 管 控 : 為 顧 及 從 業 人 員 健 康, 主 管 指 派 從 業 人 員 超 時 工 作 時, 延 長 之 工 作 時 間 連 同 正 常 工 作 時 間, 一 日 不 得 超 過 十 二 小 時, 延 長 之 工 作 時 間, 每 月 不 得 超 過 四 十 六 小 時 但 因 工 作 上 特 殊 需 要, 如 緊 急 搶 修 工 作, 經 授 權 主 管 核 准 者, 得 不 受 此 限 制, 但 事 後 須 給 予 適 度 的 休 息 3.3.4 人 力 發 展 ( 一 ) 管 理 組 織 3績 效 指 標 45-49 歲 50-54 歲 5 7 中 鋼 人 力 資 源 處 下 設 有 人 力 發 展 組, 專 責 規 劃 人 力 發 展 規 章 制 度 之 訂 定 訓 練 計 畫 及 預 算 之 編 訂 與 執 行 管 理 才 能 發 展 組 織 活 力 管 理 知 識 管 理 及 e-learning 之 規 劃 與 推 動 等, 每 年 規 劃 並 辦 理 年 度 訓 練 計 劃, 以 達 成 人 才 培 養 運 用 及 傳 承 之 目 的 為 培 育 經 營 發 展 所 需 人 才, 並 制 定 訓 練 進 修 辦 法, 擇 優 派 赴 國 內 外 訓 練 此 外, 為 因 應 事 業 經 營 與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需 要 提 升 公 司 整 體 營 運 效 能, 中 鋼 設 置 有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委 員 會, 對 下 列 事 項 審 議 推 動 及 檢 討 : (1)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目 標 (3) 人 力 發 展 策 略 及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2) 組 織 發 展 及 人 力 運 用 計 畫 (4) 重 大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制 度 55-59 歲 9 60-64 歲 65 歲 ( 屆 齡 退 休 ) 3 單 位 : 人 16 ( 二 ) 員 工 培 訓 2009 近 三 年 員 工 訓 練 費 用 支 出 及 平 均 訓 練 時 數 21.3 28.4 8,143 9,017 (1) 專 業 培 訓 : 人 才 發 展 過 程 中, 中 鋼 不 斷 探 求 組 織 和 個 人 需 求, 並 隨 時 檢 視 業 務 狀 況 職 位 所 需 能 力 項 目, 規 劃 訓 練 發 展 體 系 和 規 範, 搭 配 實 體 課 程 線 上 課 程 及 師 徒 導 師 制 度, 逐 步 開 展 各 項 必 備 訓 練, 以 提 升 個 人 生 涯 發 展 所 需 之 知 識 及 技 能 在 年 終 績 效 核 定 時, 所 有 員 工 均 接 受 績 效 審 查 與 現 職 職 務 規 劃 評 定 年 員 工 訓 練 費 用 支 出 共 81,427,820 元 最 近 三 年 支 出 及 平 均 訓 練 時 數 略 有 下 降, 如 左 圖 所 示 2008 40.8 10,100 訓 練 支 出 ( 萬 元 ) 平 均 訓 練 時 數 89
按 性 別 及 職 別 統 計 人 均 訓 練 時 數 則 如 下 圖 所 示 : 18.54 24.11 18.66 17.23 83.50 23.96 19.16 17.39 9.84 7.90 7.9 10.92 5.94 以 性 別 區 分 之 平 均 訓 練 人 時 以 職 別 區 分 之 平 均 訓 練 人 時 女 性 員 工 以 職 別 區 分 平 均 訓 練 時 數 男 性 員 工 以 職 別 區 分 平 均 訓 練 時 數 男 女 主 管 職 位 專 業 職 位 基 層 職 位 經 理 職 位 主 管 職 位 專 業 職 位 基 層 職 位 主 管 職 位 專 業 職 位 基 層 職 位 經 理 職 位 如 上 圖, 年 中 女 性 主 管 的 人 均 訓 練 時 數 為 83.50 小 時 / 人, 高 於 男 性 主 管 的 23.96 小 時 / 人, 係 因 女 性 主 管 僅 有 3 位, 其 中 2 位 為 新 進 四 級 主 管, 正 接 受 專 業 及 領 導 統 御 課 程 所 致 此 外, 女 性 基 層 人 員 訓 練 時 數 較 低, 係 因 多 數 為 經 驗 豐 富 之 文 書 人 員 (2) 進 修 派 訓 : 為 厚 植 生 產 研 發 技 術 管 理 及 外 語 能 力, 並 配 合 多 角 化 國 際 化 經 營 策 略 需 要, 年 計 派 遣 37 人 次 赴 國 外 學 術 企 業 機 構 研 習 專 業 課 程, 並 遴 選 具 發 展 潛 能 員 工 赴 國 內 外 大 學 院 校 進 修, 國 內 共 11 人 國 外 7 人 (3) 公 平 交 易 訓 練 : 中 鋼 集 團 公 司 董 監 事 相 關 業 務 人 員 中 鋼 高 階 經 理 人 各 部 門 副 總 經 理 及 廠 處 長 均 於 年 10 月 參 與 我 國 廠 商 因 應 反 托 辣 斯 法 之 法 令 遵 循 及 行 為 準 則 教 育 訓 練, 使 了 解 國 際 趨 勢 並 知 所 遵 循 (4) 推 行 六 標 準 差 : 中 鋼 為 提 升 產 品 服 務 品 質, 降 低 浪 費, 堅 信 以 流 程 事 實 和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做 一 步 到 位 的 決 策, 並 藉 以 徹 底 改 變 既 有 思 考 方 式, 創 造 企 業 整 體 效 益, 特 別 推 動 六 標 準 差 管 理 活 動, 目 前 發 展 如 下 : a. 統 計 訓 練 : 針 對 師 級 人 員 講 授 相 關 統 計 課 程, 培 養 各 單 位 統 計 種 子 人 員 b. 撰 文 報 導 : 於 中 鋼 內 部 刊 物 半 月 論 衡 及 技 術 與 訓 練 撰 文 多 篇 六 標 準 差 報 導 c. 成 立 社 群 : 以 六 標 準 差 知 識 社 群 分 享 的 理 念 與 作 法, 提 升 專 案 執 行 能 力 和 效 果 d. 統 計 工 具 : 建 置 電 子 化 教 材 於 知 識 管 理 平 台, 以 利 線 上 學 習 統 計 e. 建 置 六 標 準 差 網 站 : 涵 蓋 立 案 追 蹤 統 計 參 考 文 章 及 參 考 案 例 等 項 目 f. 年 成 果 : 完 成 黑 帶 及 綠 帶 講 師 訓 練 後 取 得 綠 帶 證 書 者 有 66 位 黑 帶 證 書 者 86 位, 累 積 登 錄 案 例 共 120 件 於 年 6 月 舉 辦 六 標 準 差 專 案 發 表 會 90
(三)國內外交流 中鋼經常與國內外鋼廠 學協會及研究機構等進行技術交流 並與國內外專家進行互訪 觀摩及訓 練等活動 年的主要項目有 (1) 舉辦中國工程師學會高雄市分會 促進南部工程與產業發展系列活動 研討會 (2) 參加世界鋼鐵公會舉辦的年會及各類委員會 (3) 第20 21屆中鋼公司與日本住友金屬(SMI)技術交流 (4) 寶山鋼鐵高階人員訪問中鋼以及與寶山鋼鐵之第十一次交流 (5) 舉辦鞍山鋼鐵 首都鋼鐵以及與南京鋼鐵與中鋼之技術交流會 (6) 與德國ThyssenKruppe鋼鐵公司及瑞典冶煉研究機構MEFOS交流 3 (7) 參加寶鋼第四屆學術年會 績 效 指 標 (8) 參加日本高壓氣體保安協會在住友化學及東燃化學舉辦的 石化工業高壓氣體系統設施安全檢 查 交流 (9) 參加東南亞鋼鐵學會年鋼鐵技術研討會及環安衛委員會 (10) 參加美國AISTech 國際鋼鐵技術研討會 訪日本SMI 大陸寶山鋼鐵來訪 東南亞鋼鐵學會 AISTech研討會 訪德國ThyssenKrupp 瑞典MEFOS來訪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91
( 四 ) 協 力 人 員 培 訓 協 力 人 員 的 安 衛 績 效 及 專 業 表 現 與 其 訓 練 之 良 莠 息 息 相 關 中 鋼 相 關 單 位 依 協 力 人 員 的 在 工 作 上 對 安 衛 及 專 業 技 能 的 需 求, 辦 理 訓 練 課 程 及 檢 定 年 承 攬 人 員 受 訓 總 時 數 為 95592.5 小 時, 如 下 表 所 示 : 類 別 訓 練 名 稱 人 次 時 數 總 時 數 新 進 人 員 訓 練 8146 6 48876 工 安 訓 練 證 照 回 訓 ( 換 證 回 訓 ) 工 安 體 感 訓 練 3170 3884 3 8 9510 31072 1. 電 銲 訓 練 0 0 0 2. 軸 承 訓 練 0 0 0 技 能 訓 練 3. 施 工 架 4. 屋 頂 作 業 139 274 3 2 417 548 5. 其 他 4486.5 1. 電 銲 檢 定 122 1 122 技 能 檢 定 2. 鉗 工 檢 定 3. 冷 作 檢 定 130 62 1 1 130 62 4. 施 工 架 檢 定 123 3 369 ( 五 ) 保 全 人 員 訓 練 中 鋼 的 廠 區 及 門 禁 安 全 係 委 由 中 鋼 轉 投 資 之 中 鋼 保 全 公 司 辦 理 目 前 中 鋼 保 全 公 司 駐 廠 人 員 共 有 145 人, 全 數 受 過 保 全 勤 務 要 領 及 勞 基 法 等 相 關 人 權 訓 練 ( 六 ) 文 化 傳 承 中 鋼 在 未 來 5 年 內 約 有 690 位 員 工 將 退 休 交 棒 在 新 進 員 工 的 培 訓 上, 企 業 文 化 傳 承 與 精 進 是 不 容 忽 視 的 工 作, 為 落 實 中 鋼 團 隊 企 業 踏 實 求 新 四 大 精 神, 讓 優 質 企 業 文 化 歷 久 彌 新, 於 年 9 月 成 立 中 鋼 企 業 文 化 委 員 會, 由 公 司 高 階 主 管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及 委 員, 推 行 組 織 如 下 圖 所 示 : 中 鋼 企 業 文 化 委 員 會 執 行 秘 書 企 業 文 化 精 進 組 教 育 推 廣 組 檢 核 工 作 組 92
中 鋼 企 業 文 化 委 員 會 的 任 務 如 下 : (1) 檢 視 中 鋼 精 神 企 業 文 化 與 價 值 觀, 去 蕪 存 菁, 賦 予 時 代 新 意 義 (2) 中 鋼 優 質 企 業 文 化 與 價 值 觀 傳 承 之 規 劃 推 動 檢 討 及 落 實 (3) 促 進 主 管 以 身 作 則, 塑 造 優 良 組 織 氣 候, 凝 聚 同 仁 向 心 力, 形 成 合 作 效 率 誠 信 創 新 及 積 極 任 事 之 工 作 風 氣 ( 七 ) 員 工 自 主 管 理 為 鼓 勵 基 層 同 仁 以 團 隊 精 神 及 積 極 主 動 的 態 度 解 決 其 實 務 工 作 的 問 題, 以 激 發 其 潛 力, 並 達 到 培 訓 的 效 果, 中 鋼 多 年 前 即 推 動 自 主 管 理 活 動 和 提 案 制 度 歷 年 來 自 主 管 理 活 動 屢 獲 得 全 國 性 競 賽 金 獎 等 多 項 榮 譽 年 的 進 行 概 況 如 下 述 : (1) 自 主 管 理 活 動 : 本 年 共 組 成 565 個 活 動 圈, 圈 員 5,785 人, 佔 推 行 活 動 單 位 員 級 人 數 之 97.4%, 完 成 主 題 693 件, 全 年 累 計 效 益 約 新 台 幣 8 千 2 百 餘 萬 元 (2) 提 案 改 善 活 動 : 本 年 計 受 理 21,832 件, 採 用 21,255 件, 採 用 率 97.4%, 預 估 有 形 效 益 達 1 億 4 百 餘 萬 元 3績 效 指 標 知 識 管 理 委 員 會 資 訊 系 統 組 機 密 與 智 權 管 理 組 促 進 暨 推 動 組 經 營 實 務 個 案 研 究 組 知 識 管 理 平 台 重 整 組 流 程 與 專 案 管 理 組 ( 八 ) 知 識 管 理 為 因 應 未 來 退 休 高 峰 期, 積 極 建 置 知 識 管 理 制 度, 以 系 統 化 的 方 式 對 組 織 的 核 心 能 力 進 行 人 才 和 文 件 的 盤 點 儲 存 傳 承 及 創 新 中 鋼 於 2006 年 成 立 知 識 管 理 委 員 會, 組 織 如 下 : 工 作 重 點 包 括 : (1) 知 識 地 圖 及 知 識 傳 承 : 著 重 於 工 作 所 需 之 專 業 知 識 及 經 驗 (2) 知 識 社 群 : 鼓 勵 成 立 各 領 域 知 識 社 群, 透 過 群 體 討 論 活 化 組 織 活 力, 並 強 化 知 識 分 享 文 化 (3) 接 班 人 培 訓 計 畫 及 師 徒 導 師 制 度 : 以 維 持 組 織 核 心 競 爭 力, 塑 造 傳 承 之 分 享 文 化, 激 發 個 人 學 習 熱 忱 及 活 絡 組 織 氣 氛 中 鋼 因 此 榮 獲 政 府 人 力 創 新 獎 企 業 學 習 網 特 優 獎 年 知 識 管 理 活 動 計 有 69 個 知 識 社 群, 成 員 可 以 互 相 進 行 知 識 交 流, 相 互 學 習, 促 進 人 與 人 的 結 合, 增 進 組 織 內 部 和 諧 年 共 撰 寫 5,727 件 知 識 文 件 和 121 件 e-learning 課 程, 將 工 作 經 驗 傳 承 給 新 進 同 仁 93
(九)專利管理 專利取得件數 60 34 2009 2008 2007 7 11 為推動專利之申請以利整體佈局及競爭力 中鋼設置了專利申請推 行委員會 由技術副總經理兼任主任委員 由技術助理副總經理及 生產助理副總經理各1人兼任副主任委員 執行秘書由技術規劃發 展處一級主管兼任 委員23人由相關一級主管及法制室主任兼任 另設審查專家若干人由委員及執行祕書就具有專才者 提請主任委 員遴聘兼任之 委員會以每半年召開一次為原則 必要時得召開臨 時會議 為獎勵專利推行績優單位 特設立專利推行績優獎 每年評獎一 次 於研發成果獎頒獎典禮一併頒獎表揚 近四年來在專利申請上 的成果已有相當成長如左圖所示 3.3.5 產業工會運作 (一)團體協約 中鋼極重視勞資關係 為維持勞資雙方溝通管道順暢 規範公平 合理的勞動條件 使勞資雙方有 所遵循 發展穩定和諧之勞資關係 中鋼公司與中鋼工會於1997年2月14日首次簽訂團體協約 為勞 資和諧及處理勞資事務奠定里程碑 因協約內容充實 諸多條約及觀念超越當時法令之規定 因此 成為日後各工會訂定團體協約之範本 (二)參與公司治理 中鋼除定期召開勞資協調會之外 並在董事會中設置員工董事 於1999年6月30日產生第一位 員工 董事 2001年5月31日則首次以工會法人身份當選中鋼公司董事 真正落實產業民主 之後並參與 公司治理委員會 積極參與公司治理 此外 工會並應邀派員擔任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及獎懲評議 委員會委員 (三)爭取勞工權益 中鋼工會於爭取勞工權益上不遺餘力 且都以理性與平和的方式進行 例如透過勞資會議 理監事 與經理部門溝通座談會 團體協商等 以勞資協商的方式為員工爭取權益 僅少數特殊情況透過集 體抗爭或訴訟方式進行爭取行動 在集體抗爭部分 如1994年11月29日為爭取民營化勞動權益發動 94 2 01 0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五 千 人 靜 坐 抗 爭, 要 求 公 司 承 諾 民 營 化 後 不 裁 員 不 減 薪 ; 為 抗 議 公 司 考 績 政 策,2003 年 7 月 2 日 三 度 發 起 抗 議 活 動, 有 3000 餘 位 會 員 參 與 抗 議 循 勞 資 爭 議 訴 訟 方 式 進 行 有 :2000 年 4 月 7 日, 發 起 1441 人 向 法 院 提 出 夜 點 費 計 入 退 休 金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之 集 體 訴 訟 案 2002 年 工 時 案 及 2011 年 加 班 抵 休 之 勞 資 爭 議 等 ( 四 ) 參 與 外 部 活 動 中 鋼 工 會 與 其 他 工 會 團 體 亦 保 持 友 好 及 互 相 支 援 的 關 係, 例 如 : (1) 年 1 月 11 日 參 加 全 國 產 業 總 工 會 及 各 業 工 會 聯 誼 活 動, 以 凝 聚 工 會 共 同 意 見 及 行 動 共 識 (2) 年 3 月 12 日 參 加 光 陽 工 會 第 11-3 次 會 員 代 表 大 會 (3) 年 3 月 30 日 參 加 中 鋁 工 會 第 4-3 之 會 員 代 表 大 會 (4) 年 4 月 7 日 北 上 經 濟 部 聲 援 中 油 工 會 的 反 遷 廠 顧 飯 碗 要 尊 嚴 抗 議 活 動 (5) 年 5 月 1 日 前 往 台 北 市 自 由 廣 場 參 加 五 一 反 貧 窮 大 遊 行, 訴 求 禁 止 勞 動 派 遣 堅 持 工 會 自 主 民 主 監 督 ECFA 受 僱 者 均 享 年 金 權 利 (6) 年 5 月 30~6 月 5 日 前 往 土 耳 其 進 行 國 際 交 流 (7) 年 6 月 17 日 舉 辦 全 國 同 步 串 聯 萬 電 齊 發 全 面 檢 討 民 營 化 政 策 (8) 年 12 月 16~17 日 於 台 一 生 態 休 閒 農 場 辦 理 重 工 委 員 會 之 國 際 勞 動 情 勢 研 討 會 3績 效 指 標 ( 五 ) 社 會 公 益 活 動 近 年 來, 中 鋼 工 會 除 爭 取 會 員 權 益 及 提 昇 對 會 員 之 服 務 外, 對 社 會 亦 善 盡 一 份 心 力, 例 如 為 九 二 一 大 地 震 向 會 員 發 起 賑 災 募 款 活 動, 共 計 募 得 1,830 餘 萬 元 ;2009 年 8 月 份 為 莫 拉 克 風 災 發 動 會 員 募 款, 分 別 捐 贈 予 高 雄 台 南 屏 東 縣 政 府 等 單 位 ; 另 外, 多 次 辦 理 睦 鄰 公 益 掃 街 公 園 清 潔 活 動 及 2006 年 2007 年 各 募 集 四 千 餘 冊 課 外 書 籍, 辦 理 書 送 關 懷 送 愛 到 台 東 書 籍 捐 贈 活 動 3.3.6 福 利 措 施 為 提 供 優 渥 的 勞 動 條 件, 滿 足 員 工 的 福 利 需 求, 中 鋼 勞 資 雙 方 共 26 人 合 組 中 鋼 聯 合 福 利 委 員 會, 並 設 置 福 利 組 辦 理 各 項 員 工 福 利 業 務, 包 括 社 團 育 樂 活 動 代 辦 員 工 信 用 貸 款 四 節 代 金 生 日 禮 金 結 婚 補 助 新 生 兒 祝 賀 禮 金 子 女 教 育 獎 助 學 金 急 難 照 護 及 補 助 會 員 自 強 活 動 年 終 摸 彩 年 終 會 餐 補 助 及 會 員 彈 性 福 利 點 數 補 助 及 特 約 商 店 等 95
(一)設施與社團 中鋼聯合福利委員會職工福利社提供員工的設施包括購物商場 福利餐廳 明邦餐廳 單身宿舍 健身館 上下班交通車(共廿二線) 自助洗衣中心及閱覽室等 中鋼對於社團的成立一直採取鼓勵 的態度 希望藉由社團的發展提供員工調養身心的管道 也提供深入社會與人文關懷的機會 至 年底 中鋼共有41個社團積極活動中 每一個都具有特色 例如 (1) 中鋼慈幼社 2000年以 高雄市慈幼慈善會 再向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登記立案為合法社團 以 發揮人飢己飢 人溺己溺 取之社會 回饋社會 的理念 參與社區急難救助 定期扶助 生 命關懷 育幼院關懷等工作 並定期舉辦敦親睦鄰 社區服務及賑災等活動 社員和家屬每月量 力樂捐慈善基金 定期赴偏遠的原住民山地鄉 探望貧困兒童 並動員家庭從事社區服務 (2) 鐵馬社 鼓吹騎單車的好處 對於減少汽機車排放CO2減碳貢獻心力 (3) 賞鳥社 為建立生態保護的概念 定期舉辦野外賞鳥活動 且不定期邀請外部專家蒞廠解說生 態觀念 協助屏東科技大學 建立中鋼鳥類種類發現紀錄 (4) 真善美社 以合唱 讀書會為主要活動 並經常與外部合唱團交流及共同演出 (5) 賞石社 盆栽社 攝影社 國樂社 太極拳社等 不定期辦理展覽 講座及演出 對員工及社 區提供藝文休閒樂趣 此外 中鋼人也積極參與外界團體擔任義工 如慈濟 家扶中心等 顯示中鋼人行有餘力 回饋社 會的積極作為 96 2 01 0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 二 ) 協 力 人 員 福 利 中 鋼 承 攬 商 同 仁 享 有 和 地 區 居 民 同 等 的 福 利 及 部 分 中 鋼 員 工 可 使 用 之 福 利 設 施 中 鋼 聯 合 福 利 委 員 會 職 工 福 利 社 提 供 員 工 購 物 商 場 福 利 餐 廳 明 邦 餐 廳 健 身 館 及 閱 覽 室 等 設 施 供 中 鋼 的 承 攬 商 同 仁 使 用 ( 三 ) 服 務 退 休 人 員 每 年 辦 理 長 青 生 活 研 討 會, 連 結 公 司 社 團 福 委 會 工 會 及 公 司 舉 辦 之 公 益 與 身 心 靈 健 康 活 動 資 訊, 媒 合 退 休 員 工 報 名 共 同 參 與, 並 建 立 退 休 人 才 庫 及 長 青 人 力 資 源 互 動 網, 提 供 退 休 人 才 資 訊, 供 集 團 公 司 洽 聘 所 需 之 技 術 與 管 理 顧 問 中 鋼 為 提 供 退 休 人 員 更 多 的 關 懷 與 服 務, 於 2011 年 3 月 成 立 了 長 青 資 源 服 務 處, 以 凝 聚 中 鋼 大 家 庭 的 歸 屬 感, 維 持 退 休 人 員 健 康 樂 活 之 長 青 生 活 為 願 景 每 年 辦 理 屆 退 同 仁 之 長 青 樂 活 研 討 會, 以 [ 老 健 ] [ 老 本 ] 為 主 軸, 強 調 退 休 是 人 生 再 一 個 起 點, 要 健 康 快 樂 要 活 就 要 動 之 觀 念, 過 一 個 有 價 值 的 退 休 生 活, 好 好 享 受 更 精 彩 的 人 生 此 外 並 已 陸 續 對 退 休 同 仁 推 動 關 懷 服 務 方 案 3績 效 指 標 3.3.7 社 會 參 與 ( 一 ) 公 共 政 策 建 言 中 鋼 積 極 蒐 集 並 整 理 先 進 國 家 的 資 料, 並 聯 合 各 產 業 團 體 邀 官 學 研 界 舉 辦 公 開 論 壇 後, 透 過 代 表 性 的 學 協 會 ( 例 如 全 國 工 業 總 會 台 灣 鋼 鐵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高 雄 市 工 業 會 等 ), 提 出 對 法 規 及 政 策 之 合 理 化 建 言 較 重 要 者 包 括 : (1) 能 源 稅 : 蒐 集 歐 盟 美 國 OECD 國 家 日 本 韓 國 及 中 國 大 陸 等 國 家 之 能 源 稅 作 法, 彙 整 說 帖 以 工 總 名 義 分 送 經 濟 部 及 行 政 院 參 考 (2)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法 : 蒐 集 歐 盟 日 本 韓 國 及 英 國 之 減 碳 母 法 要 點, 並 邀 集 國 內 專 家 舉 辦 論 壇 共 同 研 商, 期 建 立 共 識 後 協 助 政 府 修 訂 此 法 內 容, 使 之 更 公 平 合 理, 能 兼 顧 我 國 減 碳 責 任 產 業 公 平 競 爭 以 及 國 內 的 經 濟 發 展 與 就 業 (3)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 立 法 院 於 年 1 月 一 讀 通 過 之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第 28 條 及 第 39 條 修 正 案, 將 使 諸 多 合 法 業 者 遭 受 不 合 理 管 制 中 鋼 已 聯 合 各 產 業 公 會 並 透 過 全 國 工 業 總 會 提 出 修 正 版 本, 期 有 助 此 法 的 合 理 發 展 97
(4) 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無害三價鉻及有害六價鉻之毒性差異極大 中鋼已透過鋼鐵公會建 請環保署比照先進國家及香港 依土地用途分類並將非農地的鉻管制由現行的總鉻管制標準改為 三價鉻 六價鉻分別管制 避免阻礙含三價鉻副產物的資源化 並提高污染場址整治的可行性 (5) 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 污染者或關係人付費 是各國已普遍採用的原則 也是我國土壤 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修法的一項重點 中鋼已建請政府儘速建立相關配套以落實新法 (二)社會責任支出 近年來中鋼在企業社會責任與對外捐贈之主要支出包括 (1) 敏都利颱風賑災 捐助2千萬元及捐建六龜東溪橋(建造費用6千萬餘元) (2) 四川大地震賑災 以集團名義捐助1億元 (3) 莫拉克颱風助急難救助 捐款2千萬元 並以5億元協助災後重建工作(包含協助重建高雄縣新發 大橋) (4) 中鋼集團及員工捐助 捐助3千萬元 協助日本311地震海嘯災害復建 (5) 關懷離退同仁 為提供退休人員更完善的服務 凝聚中鋼大家庭的歸屬感 已規劃可持續的養 生及照護方案 以維持退休人員健康樂活之長青生活為願景 除了關懷離退同仁之老健 老本與 促進老友之聯誼 並推動退休人員過自願節能及低碳之綠色生活 (6) 學協會捐贈 本公司積極參與 加入國內外學術團體及研究機構 每年編列預算贊助各機關團 體 學協會所舉辦之研討會 座談會等活動 以建立公司 同仁與外界多元交流管道 提升整體 競爭力 (7) 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 中鋼年捐贈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共1,645萬元 執行文化教育工作 促進鋼鐵相關領域之教育及人才培育 (8) 公共事務處 編列敦親睦鄰預算協助地方公益 贊助急難救助 捐助災後重建 98 2 01 0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三)回饋社會與敦親睦鄰 中鋼公司除了積極做好工安環保工作 避免衝擊地方居住環境之外 每年並在高雄市繳交營業所得 稅與空污費三十餘億元 此外 也秉持里仁為美及與鄰為善之原則 推展睦鄰工作 期為社區營造 更好的生活環境 主要工作如下 (1)依據 小港區子弟參加中鋼公司新進人員甄試獎勵作業要點 凡設籍小港區子弟者 筆試皆 有加成計分優惠 (2)協助社區各級市立學校充實教學設施及協辦教育活動 (3)設置社區績優獎學金及小港區低收入戶學子之助學金 (4)不定期邀請弱勢團體參與公司活動 希望達到拋磚引玉之效果 讓更多人發揮愛心及關心弱勢 3 族群 績 效 指 標 (5)結合社區國中 小學校舉辦提倡孝道倫理之孝親楷模表揚活動 (6)發放社區低收入戶三節慰問金 設置急難救助金以濟助社區內貧苦居民 (7)參與及協助地方辦理節慶民俗敬老體育等公益活動 (8)每週六放映睦鄰電影及提供運動休憩措施 節慶晚會時則邀請鄰里居民同樂 (9)協助地方公益 包括 協助整建小港區內之停車場路面 活動中心 出版高雄市小港區自然教 育植物解說手冊 邀請小港區各機關 學校 民意代表 里鄰長 居民及新聞媒體 前來廠區參 觀以瞭解本公司生產流程及環保成效 (10)中鋼職工聯合福利委員會在高雄小港中鋼眷舍設有中鋼幼稚園 招收集團企業及小港附近地區 居民子女就讀 (11)關懷弱勢兒童及原住民 捐贈舊電腦 贊助辦理慈幼之愛一日營及文藝寫作班 與中鋼慈幼社 合作協助那瑪夏鄉民權國小復校 (12)舉辦國小學童暑期夏令營 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促進地方社區和諧 舉辦 鋼鐵之旅 戶外教 學 參觀一貫作業煉鋼廠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99
( 四 ) 急 難 救 助 在 國 內 遭 逢 水 災 震 災 時, 除 了 率 先 響 應 金 錢 物 資 捐 贈, 也 協 助 同 業 快 速 排 除 問 題, 恢 復 正 常 產 銷 中 鋼 為 善 盡 企 業 責 任, 持 續 對 社 會 社 區 及 弱 勢 團 體, 付 出 關 心 與 實 際 行 動, 年 9 月 間 凡 那 比 颱 風 過 境, 南 台 灣 災 損 嚴 重, 中 鋼 集 團 捐 助 政 府 機 關 急 需 的 救 難 物 資 協 助 清 理 小 港 區 學 校 與 公 園 之 外, 並 運 水 至 鄰 近 缺 水 地 區 以 及 協 助 受 災 之 客 戶 及 鄰 近 學 校 儘 速 清 理 積 水 恢 復 生 產 及 運 作 ( 五 ) 災 後 重 建 在 嚴 重 遭 受 天 災 破 壞 的 鄰 近 縣 市 及 鄉 鎮, 中 鋼 集 團 也 出 錢 出 力, 以 實 際 建 設 協 助 其 恢 復 正 常 機 能 年 9 月 間 凡 那 比 颱 風 過 境, 高 雄 市 六 龜 山 區 許 多 道 路 橋 梁 遭 冲 毀, 考 量 重 建 工 作 艱 鉅, 中 鋼 斥 資 新 台 幣 五 億 元, 重 建 安 全 堅 固 造 形 雄 偉 的 新 發 大 橋, 捐 贈 予 公 路 總 局 本 工 程 於 年 1 月 舉 行 捐 贈 簽 約 暨 動 土 典 禮, 預 定 2011 年 6 月 完 工, 除 可 提 供 安 全 便 捷 的 交 通, 預 期 也 將 帶 動 當 地 山 區 的 經 濟 繁 榮 100
( 六 ) 贊 助 文 藝 與 教 育 透 過 中 鋼 集 團 教 育 基 金 會 推 動 下 列 主 要 工 作 包 括 : (1) 辦 理 大 學 研 究 所 學 生 鋼 鐵 教 育 營 隊 及 高 中 學 生 海 洋 活 力 營, 藉 由 鋼 鐵 製 程 概 論 課 程 及 實 地 參 訪 產 業 上 下 游, 使 其 深 刻 體 驗 產 業 脈 動 及 鋼 鐵 在 生 活 上 之 應 用, 並 藉 以 行 銷 高 雄 的 進 步 與 建 設, 吸 引 其 未 來 投 入 鋼 鐵 相 關 行 業, 來 高 雄 就 學 就 業 (2) 贊 助 鼓 勵 搭 乘 捷 運 相 關 活 動, 推 廣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節 能 減 碳 (3) 辦 理 高 雄 市 小 學 生 態 教 育 營 隊, 紮 根 生 態 保 育 教 育 (4) 與 聯 合 報 合 作 辦 理 高 中 人 文 社 會 講 座, 假 雄 中 雄 女 鳳 山 高 中 及 前 鎮 高 中 輪 流 舉 行, 邀 請 產 學 與 藝 文 界 知 名 人 士 主 講 (5) 與 高 市 張 老 師 基 金 會 合 作, 假 高 雄 市 寶 成 雙 子 星 大 樓 國 際 會 議 廳, 辦 理 心 靈 成 長 系 列 講 座 (6) 不 定 期 辦 理 音 樂 饗 宴 人 文 藝 術 及 球 類 運 動 等 相 關 活 動 (7) 長 期 協 助 地 方 辦 理 各 項 文 化 藝 術 活 動, 為 高 雄 市 注 入 優 質 的 藝 術 文 化 動 力 3績 效 指 標 101
(七)襄助民間團體 積極參與 加入國內外學術團體及研究機構 並贊助各機關團體 學協會所舉辦之研討會 座談 會等活動 以建立公司 同仁與外界多元交流管道 包括 (1) 贊助鋼鐵相關技術研討會 協助下游廠商技術升級 (2) 贊助世界鋼鐵公會主辦之第四屆 鋼鐵大學挑戰賽 提供台灣區競賽獎金 (3) 與台大 成大 中山等校材料科系產學合作 開設鋼鐵製程概論課程 設置中鋼獎學金 並贊 助成設置 中鋼金屬實驗室 培育鋼鐵相關產業人才 (4) 與世界展望會合作辦理三地門鄉88風災受災兒童 藝童去看戲 系列活動 並贊助其辦理 關懷弱勢兒童南非Watoto全台巡迴音樂會 (5) 與高雄市交響樂團舉辦 穿梭在村上1Q84異托邦 諏訪內晶子vs小菅優 等系列音樂活 動 中鋼參加世界鋼鐵公會第四屆 鋼鐵大學挑戰賽 之實況 102 2 01 0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3.3.8 法 規 遵 循 ( 一 ) 法 規 鑑 別 在 OHSAS 18001 及 ISO 14001 管 理 系 統 中, 要 求 組 織 必 須 承 諾 符 合 相 關 的 法 規, 並 應 鑑 別 相 關 的 法 令 規 章 與 其 他 要 求 事 項 中 鋼 利 用 網 路 系 統, 將 政 府 公 告 的 相 關 安 衛 環 保 法 規 資 訊, 傳 送 給 各 相 關 權 責 單 位 實 施 法 規 鑑 別, 以 找 出 公 司 應 遵 循 的 法 規 及 場 所, 並 及 早 因 應 配 合 年 中 鋼 針 對 環 安 衛 法 規 執 行 法 規 鑑 別 總 計 45 件 ( 二 ) 法 規 符 合 性 除 了 因 人 為 疏 失 造 成 事 故 及 罰 單 外, 中 鋼 並 無 其 他 違 規 紀 錄 年 總 計 2 件 安 衛 罰 單, 罰 款 金 額 新 台 幣 18 萬 元 過 去 五 年 之 違 反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狀 況 如 下 表 所 示 : 2006 2007 2008 2009 3績 效 指 標 處 分 單 位 高 雄 市 勞 檢 處 高 雄 市 勞 檢 處 高 雄 市 勞 檢 處 高 雄 市 勞 檢 處 高 雄 市 勞 檢 處 告 發 件 數 共 1 件 共 1 件 共 3 件 共 2 件 共 2 件 處 分 金 額 共 6 萬 元 共 6 萬 元 共 18 萬 元 共 12 萬 元 共 18 萬 元 103
4 未 來 主 要 方 向 與 目 標 公 司 治 理 能 源 環 境 管 理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4.1 公 司 治 理 1.2011 年 經 營 方 針 : 上 游 料 源 - 積 極 開 發 ; 下 游 通 路 - 開 拓 新 局 ; 高 值 鋼 材 - 創 新 研 發 ; 低 碳 減 廢 - 精 進 製 程 2.2015 年 中 鋼 集 團 營 收 目 標 較 年 增 加 42% 其 中 鋼 品 生 產 量 2,104 萬 公 噸, 鋼 品 銷 售 量 2,028 萬 公 噸 3. 加 強 對 客 戶 的 服 務 及 與 國 際 頂 級 鋼 廠 的 策 略 合 作 4. 積 極 參 與 世 界 鋼 鐵 公 會 的 各 項 活 動, 以 維 護 國 際 鋼 鐵 業 的 合 作 與 公 平 競 爭 4.2 能 源 環 境 管 理 1. 持 續 開 發 高 品 級 高 強 度 鋼 材, 以 協 助 降 低 下 游 用 鋼 產 業 及 鋼 鐵 製 品 ( 馬 達 壓 縮 機 汽 車 低 碳 能 源 設 施 等 ) 的 碳 足 跡 2. 持 續 引 進 先 進 的 污 染 防 制 及 節 能 設 施, 降 低 生 產 每 噸 鋼 品 所 排 放 的 空 氣 污 染 物 及 二 氧 化 碳 ( 排 放 強 度 ), 以 達 到 國 際 頂 級 水 準 為 目 標 3.2011 年 達 到 單 位 鋼 胚 能 源 耗 用 5,600 佰 萬 卡 / 公 噸 鋼 胚, 硫 氧 化 物 排 放 強 度 減 量 10% 以 上 的 目 標 4. 未 來 五 年 將 設 置 料 堆 防 塵 網 四 號 燒 結 脫 硫 設 備, 並 改 善 6~8 號 燃 煤 鍋 爐 之 脫 硝 及 脫 硫 設 備, 以 降 低 粒 狀 物 排 放 1,65 公 斤 / 日, 硫 氧 化 物 排 放 5,590 公 斤 / 日 及 氮 氧 化 物 1,045kg/ 日 5. 發 展 及 應 用 低 碳 及 無 碳 能 源 技 術, 包 括 生 質 能 太 陽 能 燃 料 電 池 等 並 配 合 政 府 政 策 研 發 碳 捕 捉 及 封 存 技 術 6. 強 化 節 約 用 水 及 擴 大 水 源 可 靠 性 : 朝 用 水 率 5.0 立 方 米 / 噸 - 鋼 胚 之 目 標 努 力 ( 含 動 力 工 場 冷 卻 水 ) 並 以 工 業 廢 水 回 收 及 都 市 污 水 回 收 再 利 用 來 降 低 原 水 使 用 量 104
7. 持 續 降 低 放 流 水 之 污 染 物 含 量, 改 善 鄰 近 水 體 品 質 8. 提 升 轉 爐 石 品 質 穩 定 性 並 推 動 對 三 價 鉻 的 合 理 管 制, 以 開 發 更 寬 廣 的 應 用 途 徑 9. 協 助 衛 星 工 廠 及 下 游 工 廠 提 升 環 保 節 能 績 效, 以 降 低 整 個 供 應 鏈 的 環 境 負 荷 4.3 致 力 社 會 和 諧 1. 以 良 好 的 工 安 環 保 績 效, 做 好 敦 親 睦 鄰 工 作, 營 造 鄰 里 更 好 的 生 活 環 境 ; 並 配 合 及 協 助 高 雄 市 低 碳 城 市 的 相 關 活 動, 提 升 中 鋼 形 象 2. 持 續 善 待 員 工 及 協 力 人 員, 並 與 中 鋼 產 業 工 會 維 持 良 好 的 互 動 及 合 作 3. 協 助 中 央 及 地 方 政 府 制 定 與 國 際 正 確 接 軌 並 符 合 國 情 的 能 源 環 保 及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之 良 好 政 策 法 規 及 機 制 4. 積 極 參 與 國 內 外 協 會 及 公 會 的 活 動, 並 強 化 專 業 資 源, 提 高 與 政 府 協 商 的 公 信 力 5. 關 懷 弱 勢 族 群 原 住 民 的 生 活 及 文 化 傳 承, 並 持 續 行 動 圖 書 館 活 動 6. 持 續 贊 助 文 藝 團 體 弱 勢 團 體 之 藝 術 活 動, 增 加 高 雄 地 區 文 化 氣 息 7. 持 續 投 入 社 會 公 益, 包 括 急 難 救 助 災 後 重 建 及 中 鋼 獎 學 金 之 舉 辦 等 8. 持 續 中 鋼 營 鋼 鐵 之 旅 活 動, 以 豐 富 學 員 之 鋼 鐵 製 程 知 識 4 未 來 主 要 方 向 與 目 標 105
附 錄 附 錄 一 : 全 球 永 續 性 報 告 指 標 GRI(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對 照 表 揭 露 狀 況 :: 完 全 揭 露, : 部 分 揭 露, : 未 揭 露,Ⅹ: 不 適 用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GRI 指 標 狀 況 備 註 報 告 相 關 章 節 1 策 略 與 分 析 1.1 組 織 最 高 決 策 者 聲 明 經 營 者 的 話 1.2 主 要 衝 擊 風 險 及 機 會 之 描 述 2.1.5 2.1.9 3.1.11 2 組 織 簡 介 2.1 組 織 名 稱 經 營 者 的 話 2.2 主 要 品 牌 產 品 與 服 務 1.1.1 1.1.2 3.1.1 2.3 營 運 架 構, 包 括 主 要 營 運 公 司 子 公 司 與 轉 投 資 公 司 2.1.3 2.4 總 公 司 位 置 1.1.1 2.1.1 2.5 營 運 之 區 域 與 國 家 1.1.1 1.3.2 2.1.1 3.1.10 2.6 法 律 所 有 權 1.1.1 1.3.2 2.7 產 品 或 服 務 供 應 之 市 場 1.1.2 3.1.1 2.8 組 織 規 模, 包 括 : 員 工 人 數 營 業 額 財 務 狀 況 產 量 等 3.1.1 3.1.2 3.3.3 3.3.3 2.9 組 織 在 報 告 期 間 之 重 大 改 變 無 重 大 改 變 2.10 報 告 期 間 獲 獎 情 形 附 錄 二 3 報 告 參 數 3.1 報 告 期 間 1.3.2 3.2 過 去 的 報 告 日 期 經 營 者 的 話 3.3 報 告 出 版 週 期 經 營 者 的 話 每 年 3.4 報 告 聯 絡 或 詢 問 之 處 封 底 : 聯 絡 中 鋼 3.5 報 告 內 容 定 義 程 序 包 括 : 重 大 性 決 定 報 告 內 優 先 議 題 1.2.3 1.2.4 利 害 關 係 者 鑑 別 3.6 報 告 的 界 線 1.3.2 3.7 報 告 範 疇 或 界 線 的 特 別 限 制 1.5 3.8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承 租 廠 房 外 包 業 務 與 對 組 織 有 1.1.3 2.1.3 顯 著 影 響 之 實 體 3.9 資 料 量 測 技 術 與 計 算 基 準 1.3.3 3.10 與 以 往 報 告 重 複 之 說 明 及 其 原 因 經 營 者 的 話 3.11 與 以 往 報 告 的 顯 著 差 異 經 營 者 的 話 3.12 揭 露 標 準 之 對 照 表 附 錄 一 3.13 報 告 之 外 部 認 證 政 策 與 目 前 實 施 方 式 1.4 4 治 理 承 諾 及 參 與 4.1 組 織 之 治 理 架 構 2.1.3 106 106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GRI 指 標 狀 況 報 告 相 關 章 節 備 註 4.2 指 出 最 高 治 理 者 是 否 兼 任 營 運 主 管 2.1.3 4.3 組 織 獨 立 董 事 與 非 營 運 成 員 2.1.3 4.4 股 東 / 員 工 參 與 提 供 建 議 給 最 高 治 理 者 之 機 制 1.2.3 2.1.6 4.5 最 高 治 理 成 員 與 高 階 經 理 人 的 薪 酬 與 組 織 績 效 3.1.3 ( 包 含 社 會 與 環 境 ) 的 關 係 4.6 避 免 最 高 治 理 者 利 益 衝 突 的 程 序 3.3.2 4.7 最 高 治 理 成 員 在 經 濟 環 保 及 社 會 方 面 的 資 格 與 專 長 審 查 程 序 2.1.3 4.8 經 濟 環 保 及 社 會 績 效 之 任 務 行 為 準 則 及 原 則 說 明 經 營 者 的 話,1.2.2 2.2.1 2.3.1 4.9 最 高 治 理 者 管 理 經 濟 環 保 及 社 會 績 效 的 程 序, 經 營 者 的 話 包 括 相 關 風 險 與 機 會 及 國 際 相 關 標 準 行 為 準 則 與 原 則 4.10 評 估 最 高 治 理 者 本 身 績 效 的 程 序, 尤 其 在 經 濟 環 保 及 2.1 2.1.4 2.1.8 3.1 社 會 績 效 3.1.3 3.1.5 4.11 組 織 預 防 措 施 或 原 則 之 說 明 2.1.4 2.1.5 3.3.2 4.12 外 部 的 經 濟 環 保 及 社 會 特 許 原 則 或 其 他 計 劃 3.2.6 4.13 國 內 或 國 際 組 織 協 會 會 員 身 分 2.1.10 4.14 利 害 相 關 團 體 之 清 單 1.2.3 4.15 利 害 相 關 者 之 鑑 別 1.2.3 4.16 利 害 相 關 者 之 參 與 方 式 1.2.3 4.17 利 害 相 關 者 主 要 關 注 之 議 題 與 組 織 之 回 應 1.2.4 經 濟 績 效 指 標 EC1 經 濟 價 值 產 生 與 分 布, 包 括 營 收 營 運 成 本 員 工 薪 酬 3.1.1 3.1.2 3.1.3 3.1.5 3.1.6 捐 獻 及 其 他 社 區 投 資 保 留 盈 餘 投 資 者 與 政 府 之 給 付 3.1.7 3.1.7 3.1.8 3.3.3 3.3.7 EC2 因 氣 候 變 遷 引 起 之 財 務 應 用 與 其 他 組 織 活 動 相 關 之 風 險 與 機 會 3.1.11 3.2.2 3.2.3 3.2.4 3.2.5 EC3 組 織 定 義 之 福 利 計 劃 義 務 範 圍 經 營 的 話 1.2.2 2.3.1 3.2.8 3.3.2 3.3.6 3.3.7 EC4 政 府 之 主 要 財 政 補 助 3.1.8 EC5 EC6 EC7 標 準 起 薪 與 營 運 所 在 地 最 低 薪 資 比 較 對 營 運 所 在 當 地 供 應 商 之 政 策 執 行 與 支 出 比 例 當 地 人 員 聘 僱 程 序 與 高 階 主 管 比 例 2.3.4 3.3.3 1.1.3 3.1.9 3.3.3 附 錄 EC8 公 共 福 利 設 施 投 資 與 服 務 3.3.7 EC9 顯 著 間 接 經 濟 衝 擊 之 了 解 與 說 明 2.1.9 3.1.11 環 境 績 效 指 標 EN1 原 料 使 用 量 3.1.7 EN2 再 生 原 料 之 使 用 率 3.2.3 EN3 直 接 的 主 要 能 源 消 耗 3.1.7 EN4 間 接 的 主 要 能 源 消 耗 3.1.7 EN5 節 約 能 源 3.2.3 3.2.4 EN6 提 供 高 效 率 能 源 及 再 生 能 源 的 產 品 與 服 務 計 劃 3.2.2 3.2.3 3.2.4 3.2.6 3.2.8 4.2 EN7 減 少 間 接 能 源 消 耗 計 劃 3.2.3 EN8 總 用 水 量 3.2.3 EN9 用 水 對 水 源 之 顯 著 影 響 3.2.3 EN10 水 回 收 率 3.2.3 107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GRI 指 標 狀 況 備 註 報 告 相 關 章 節 EN11 位 於 或 鄰 近 於 生 態 保 育 區 之 土 地 位 置 與 面 積 3.2.8 未 位 於 或 鄰 近 生 態 保 育 區 EN12 活 動 產 品 與 服 務 對 於 生 態 保 育 區 之 顯 著 衝 擊 3.2.8 未 位 於 或 鄰 近 生 態 保 育 區 EN13 受 保 護 或 保 留 之 棲 息 地 3.2.8 未 位 於 或 鄰 近 生 態 保 育 區 EN14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管 理 之 策 略 目 前 行 動 方 案 與 未 來 計 劃 3.2.8 未 位 於 或 鄰 近 生 態 保 育 區 EN15 因 營 運 而 造 成 保 育 類 物 種 之 影 響 3.2.8 未 位 於 或 鄰 近 生 態 保 育 區 EN16 直 接 與 間 接 溫 室 效 應 氣 體 總 排 放 量 3.2.3 EN17 其 他 相 關 之 間 接 溫 室 效 應 氣 體 排 放 量 3.2.3 EN18 減 少 溫 室 效 應 氣 體 排 放 之 計 劃 與 成 果 3.2.3 EN19 破 壞 臭 氧 層 物 質 的 排 放 量 3.2.3 EN20 氮 氧 化 物 硫 氧 化 物 及 其 他 顯 著 空 氣 污 染 物 之 排 放 量 3.2.3 EN21 廢 水 總 排 放 量 與 去 處 3.2.3 EN22 依 種 類 與 處 理 方 法 分 類 之 廢 棄 物 總 量 3.2.3 EN23 重 大 洩 漏 事 件 3.2.3 無 重 大 洩 漏 事 件 EN24 依 照 巴 塞 爾 公 約 定 義 之 有 害 廢 棄 物 輸 出 入 量 與 比 例 3.2.3 EN25 組 織 之 放 流 水 及 逕 流 對 生 態 環 境 之 顯 著 衝 擊 3.2.3 EN26 減 低 產 品 與 服 務 之 環 境 衝 擊 計 劃 3.2.2 3.2.8 EN27 產 品 與 其 包 裝 按 種 類 回 收 之 比 例 3.2.3 EN28 違 反 環 保 法 令 紀 錄 3.2.7 EN29 產 品 運 輸 與 員 工 通 勤 之 顯 著 環 境 衝 擊 3.2.3 3.2.8 EN30 各 類 環 保 支 出 與 投 資 3.2.1 勞 工 實 踐 與 合 理 工 作 績 效 指 標 LA1 按 雇 用 類 型 雇 用 合 約 及 區 域 區 分 之 員 工 數 3.3.3 LA2 依 據 年 齡 性 別 與 區 域 區 分 之 員 工 離 職 數 與 比 率 3.3.3 LA3 全 職 員 工 之 福 利 3.3.5 LA4 員 工 參 與 協 商 之 比 例 3.3.3 3.3.5 LA5 重 要 作 業 變 更 之 最 短 通 知 期 3.3.3 LA6 參 與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之 勞 工 比 例 2.3.2 LA7 職 業 傷 害 職 業 病 損 失 日 數 及 死 亡 事 故 率 3.3.1 LA8 協 助 員 工 及 其 家 庭 或 社 區 關 於 嚴 重 疾 病 之 教 育 訓 練 諮 詢 3.3.1 預 防 與 風 險 控 制 計 劃 LA9 與 工 會 健 康 與 安 全 主 題 之 正 式 協 議 3.3.5 LA10 員 工 受 訓 時 數 3.3.4 LA11 職 能 訓 練 計 劃 3.3.4 LA12 定 期 績 效 與 發 展 檢 討 之 員 工 比 例 3.3.4 LA13 員 工 按 性 別 年 齡 與 其 他 分 類 之 組 成 3.3.3 LA14 男 女 基 本 薪 資 比 例 3.1.7 3.3.3 LA15 按 性 別 報 告 育 嬰 假 後 恢 復 工 作 和 留 存 率 3.3.3 人 權 績 效 指 標 HR1 HR2 HR3 重 大 投 資 合 約 中 包 含 人 權 條 款 之 比 例 已 執 行 人 權 審 查 之 重 要 供 應 商 比 例 與 運 作 相 關 之 人 權 考 量 政 策 與 程 序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3.3.2 3.3.2 3.3.3 3.3.4 依 國 家 人 權 法 規 辦 理, 未 另 載 人 權 條 款, 比 例 為 零 依 國 家 人 權 法 規 辦 理, 未 另 載 人 權 條 款, 比 例 為 零 HR4 歧 視 事 件 與 行 動 方 案 3.3.3 無 歧 視 事 件 108 108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GRI 指 標 狀 況 報 告 相 關 章 節 備 註 HR5 結 社 自 由 權 利 與 支 持 其 之 行 動 方 案 3.3.5 HR6 不 使 用 童 工 3.3.3 中 鋼 依 法 不 使 用 童 工 HR7 無 強 迫 勞 動 之 情 形 3.3.3 HR8 保 全 人 員 與 人 權 考 量 相 關 之 訓 練 3.3.4 HR9 違 反 當 地 僱 員 人 權 利 之 事 件 HR10 受 到 人 權 的 審 查 和 ( 或 ) 影 響 評 估 的 營 運 活 動 的 總 數 和 比 例 HR11 經 由 正 式 申 訴 機 制 與 人 權 有 關 的 申 訴 件 數 處 理 和 解 決 的 數 量 3.3.3 3.3.3 3.3.3 無 違 反 當 地 僱 員 人 權 利 之 事 件 年 無 受 到 人 權 的 審 查 和 影 響 評 估 的 營 運 活 動 無 人 權 有 關 的 申 訴 案 件 社 會 績 效 指 標 SO1 營 運 對 於 社 區 的 影 響 3.2.8 SO2 賄 賂 風 險 分 析 3.3.2 SO3 員 工 反 賄 賂 政 策 與 程 序 訓 練 之 比 例 3.3.2 SO4 賄 賂 事 件 採 取 之 行 動 3.3.2 SO5 參 與 公 共 政 策 訂 定 與 遊 說 3.3.7 SO6 政 治 捐 獻 3.3.2 SO7 不 公 平 競 爭 行 為 反 托 拉 斯 與 壟 斷 之 法 律 行 動 與 結 果 3.3.2 SO8 違 反 法 令 之 罰 款 與 處 罰 紀 錄 3.3.8 SO9 對 當 地 社 區 具 有 重 大 潛 在 或 實 際 的 負 面 影 響 的 營 運 活 動 1.1.3 3.2.8 SO10 對 當 地 社 區 具 有 重 大 潛 在 或 實 際 的 負 面 影 響 之 預 防 和 減 緩 措 施 1.1.3 3.2.8 產 品 責 任 績 效 指 標 PR1 產 品 與 服 務 生 命 週 期 階 段 之 健 康 與 安 全 衝 擊 評 估 與 改 善 3.2.2 PR2 違 反 產 品 與 服 務 之 健 康 與 安 全 相 關 法 令 案 件 3.3.8 PR3 產 品 與 服 務 訊 息 3.2.2 PR4 PR5 違 反 產 品 與 服 務 訊 息 與 標 示 相 關 法 令 之 案 件 客 戶 服 務 與 滿 意 度 調 查 與 結 果 3.3.8 2.1.12 無 違 反 產 品 與 服 務 訊 息 與 標 示 相 關 法 令 之 案 件 PR6 PR7 PR8 PR9 堅 持 符 合 法 令 標 準 之 市 場 溝 通 與 推 廣 計 劃 違 反 市 場 溝 通 相 關 規 定 之 案 件 破 壞 客 戶 隱 私 與 遺 失 客 戶 資 料 之 抱 怨 事 件 關 於 產 品 與 服 務 相 關 之 違 反 法 令 紀 錄 3.3.3 3.3.8 2.1.8 3.3.8 無 違 反 市 場 溝 通 相 關 規 定 之 案 件 無 破 壞 客 戶 隱 私 與 遺 失 客 戶 資 料 之 抱 怨 事 件 的 營 運 活 動 無 關 於 產 品 與 服 務 相 關 之 違 反 法 令 紀 錄 附 錄 109
附 錄 二 : 近 年 來 得 獎 紀 錄 公 司 治 理 2009 2008 1 2 1 2 3 4 5 6 1 2 3 4 5 天 下 雜 誌 年 標 竿 企 業 聲 望 調 查, 連 續 16 年 榮 獲 金 屬 產 業 行 業 類 別 第 一 名 2009 年 出 進 口 績 優 廠 商 第 九 名 天 下 雜 誌 2009 企 業 公 民 獎 榮 獲 經 濟 部 頒 發 第 十 七 屆 產 業 科 技 發 展 卓 越 創 新 成 就 獎 福 斯 集 團 最 佳 供 應 商 獎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第 四 屆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評 量 作 業, 連 續 三 年 獲 得 認 證 第 17 屆 產 業 科 技 發 展 卓 越 成 就 獎 2008 年 出 進 口 績 優 廠 商 第 四 名 榮 獲 美 國 通 用 汽 車 頒 授 2007 年 年 度 全 球 最 佳 供 應 商 大 獎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舉 辦 之 第 三 屆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評 量 作 業 獲 評 A+ 2007 年 度 上 市 櫃 公 司 資 訊 揭 露 評 鑑, 獲 評 為 第 六 屆 資 訊 揭 露 評 鑑 A+ 評 等, 並 且 名 列 自 願 性 揭 露 資 訊 較 透 明 者 經 濟 部 舉 行 2007 年 出 進 口 績 優 廠 商 金 貿 獎 頒 獎 典 禮, 名 列 第 六 名 出 進 口 績 優 廠 商 天 下 雜 誌 舉 辦 之 2008 年 台 灣 最 佳 聲 望 標 竿 企 業 選 拔, 榮 獲 金 屬 類 第 一 名 2009 2008 環 保 能 源 1 2 3 4 5 6 7 1 2 3 4 5 1 2 3 4 5 6 7 8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和 台 水 公 司 於 澄 清 湖 內 舉 辦 之 大 型 節 水 活 動, 獲 經 濟 部 指 定 為 唯 一 企 業 節 水 達 人 馬 總 統 巡 視 中 鋼 能 源 調 度 中 心, 推 崇 區 域 能 資 源 整 合 推 動 成 就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頒 獎 集 團 企 業 節 約 能 源 服 務 團 的 企 業 代 表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遴 選 公 用 設 施 處 中 鋼 動 力 工 場 為 年 度 潔 淨 電 廠 之 特 優 電 廠 經 濟 部 年 度 能 資 源 整 合 標 竿 企 業 經 濟 部 年 度 產 業 組 節 水 績 優 單 位 獎 勞 委 會 全 國 職 場 安 全 健 康 週 競 賽 評 審 特 優 獎 經 濟 部 節 約 用 水 績 優 單 位 及 個 人 暨 愛 護 水 資 源 有 功 人 員 產 業 組 節 水 績 優 單 位 獎 : 軋 鋼 一 廠 高 雄 世 運 期 間 配 合 停 工 改 善 空 品 廠 商 : 中 鋼 公 司 營 建 工 地 評 鑑 優 等 單 位 : 中 鋼 公 司 第 三 冷 軋 產 線 區 域 開 發 案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績 優 防 火 管 理 場 所 獎 環 保 署 頒 發 2008 年 度 綠 色 採 購 績 優 企 業 獎 經 濟 部 節 約 用 水 績 優 單 位 團 體 績 優 獎 : 煉 鋼 廠 第 十 七 屆 中 華 民 國 企 業 環 保 獎 : 公 用 設 施 處 高 雄 市 營 建 工 程 污 染 防 治 輔 導 評 鑑 特 優 工 地 獎 : 中 鋼 集 團 總 部 大 樓 興 建 工 程 環 保 署 及 高 雄 市 環 保 局 審 核 通 過 綠 色 標 章 商 店 : 中 鋼 公 司 福 利 社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頒 發 第 十 七 屆 中 華 民 國 企 業 環 保 獎 經 濟 部 選 為 2007 年 度 節 約 能 源 與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績 優 廠 商 2008 年 度 全 國 工 業 區 綠 美 化 績 優 單 位 第 二 名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頒 發 2008 年 度 節 約 用 水 績 優 獎 110
附錄三 BSI英國標準協會查證聲明 附錄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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