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千寻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Similar documents
<4D F736F F D20BBAACCA9C1AABACFD6A4C8AFD3D0CFDED4F0C8CEB9ABCBBEB9D8D3DAC9EEDBDACAD0D0CBC9ADBFECBDDDB5E7C2B7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B6C8C4DAB2BFBFD8D6C6D7D4CED2C6C0BCDBB1A8B8E6B5C4BACBB2E9D2E2BCFB2E646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31.doc

10% 8.8%( 限 额 以 上 单 位 ), 根 据 欧 睿 中 怡 康 尼 尔 森 等 第 三 方 研 究 公 司 的 预 测 和 统 计, 中 国 日 化 行 业 市 场 整 体 增 速 放 缓,2014 年 时 预 测 当 年 行 业 整 体 增 速 约 为 12%, 而 根 据 最 新

1、

标题

,759, ,000,000 96,000, ,759,882 3,941,931, ,515, ,244,518 1

<4D F736F F D20D7A8D2B5D5F2B6AFCCACB6FECAAEC1F9C6DA E646F63>

转型期中国乳业的发展

untitled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40,000 30,000 24,794 30,587 15,000 7,573 9,970 13,589 18,849 0 IT 9, % 15.3% IC 3.2% 32.3% 17.9% 9.9% 21.4%

股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0.44% 0.58% -0.14%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卷 首 语 01 要 闻 10 我 们 也 有 个 小 春 晚 盛 芸 目 录 与 导 读 特 别 报 道 4 群 英 汇 聚 共 襄 盛 举 记 证 券 2009 年 度 工 作 会 议 夏 爱 学 2008 年 是 不 平 凡 的 一 年,2009 将 是 充 满 挑 战 与 希 望 的 一 年

-

2014第3期

目 江 苏 中 小 企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综 述...2 一 江 苏 省 中 小 企 业 信 息 化 概 况...3 ( 一 ) 中 小 企 业 总 体 概 况... 3 ( 二 ) 中 小 企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概 况...4 ( 三 ) 江 苏 中 小 企 业 信 息 化 的 需 求

: : (%) % 0.22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岭 南 新 闻 探 索 传 承 创 新 给 力 转 型 新 闻 宣 传 与 文 化 产 业 双 轮 驱 动 探 索 现 代 传 媒 集 团 发 展 新 路 径 围 观 让 媒 体 有 力 量 媒 介 融 合 背 景 下 的 创 新 与 突 围 论 点 先 锋 类 比 巧 妙 广 东 省 新 闻 工

股份有限公司



4. 公 司 房 地 产 业 务 深 耕 重 庆 市 场 继 重 庆 市 迪 马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栏目:前沿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53.doc

目 录 1.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华 图 领 跑 核 心 竞 争 力 显 著, 新 三 板 教 育 第 一 股 三 大 业 务 齐 头 并 进, 提 升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优 势 全 国 性 覆 盖, 渠 道 优

会 计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为 小 时, 审 计 财 务 成 本 管 理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为.5 小 时, 公 司 战 略 与 风 险 管 理 经 济 法 税 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为 小 时 四 考 试 题 型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的 题 型 主 要 分 为 三 类 : (

Microsoft Word - BAFS_CHI_070323v1.doc

600530招股书.PDF

2015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一 报 告 编 制 说 明 本 报 告 秉 承 海 通 证 券 社 会 责 任 与 企 业 成 长 的 相 统 一 的 社 会 责 任 理 念, 并 阐 述 了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所 履 行 的 社

让党旗高高飘扬 本刊编辑部 每一个党的生日到来之际 都会评选出一批党的优秀儿女 今年也不例外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 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是党的 先进性的重要基础 共产党的先进是一个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凝成的 没有党员个体的先进性 党的先进 性也就无从谈起 党的事业是由

Microsoft Word - 目录.doc

《电子商务动态》2015年第11期

Wake Turbulence (CRM) (Aeronautical Decision Making) (CRM) 2

目 录 报 告 说 明... 2 公 司 简 介... 3 合 法 合 规, 不 断 完 善 治 理 体 系... 4 建 立 多 层 次 的 合 规 架 构... 5 全 面 实 施 内 控 规 范 工 作... 6 严 格 执 行 信 息 隔 离 墙 制 度... 6 认 真 细 致 开 展 反

bnbqw.doc

发挥测绘优势 彰显社会责任

目 录

prospectus cover-OUT.ai«þ¨©

复 杂 的 数 据 分 析 及 业 务 操 作 任 务, 使 得 移 动 信 息 化 有 了 更 为 广 阔 的 行 业 应 用 空 间 此 时, 更 多 公 司 看 到 了 移 动 信 息 化 的 良 好 发 展 前 景, 陆 续 进 入 了 这 个 领 域 另 外, 随 着 智 能 移 动 终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积 极 宣 传 阐 释 党 的 创 新 理 论, 加 强 重 大 理 论 问 题 和 实 际 问 题 研 究, 开 展 决 策 咨 询, 普 及 社 科 知 识, 涌 现 出 一 批 有 创 见

目 录 公 司 概 况 2 责 任 专 题 6 责 任 管 理 13 为 股 东 实 现 价 值 创 造 16 为 员 工 建 设 幸 福 家 园 18 以 客 户 为 依 归 提 供 优 质 产 品 与 服 务 27 与 合 作 伙 伴 携 手 共 赢 30 与 社 会 和 谐 共 存 32 缔

特 别 声 明 本 报 告 是 根 据 证 券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证 券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等 有 关 法 规 的 要 求 编 撰 而 成, 仅 作 公 开 披 露 之 用, 未 尽 事 项, 请 各 相 关 方 向 公 司 咨 询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上港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学 校 基 本 情 况 表 学 校 名 称 江 汉 文 理 学 院 学 校 代 码 邮 政 编 码 学 校 网 址 学 校 办 学 基 本 类 型 o 部 委 院 校 þ 地 方 院 校 o 公 办 þ 民 办 o 中 外 合 作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 -


本 产 品 所 有 数 据 均 来 源 于 相 关 机 构 的 研 究 报 告 文 章 内 容 不 代 表 齐 鲁 证 券 观 点 ( 齐 鲁 研 究 报 告 除 外 ), 其 他 报 告 也 不 能 保 证 资 料 的 完 整 和 准 确 性, 投 资 者 如 有 需 要 应 该 参 阅 详 细

<4D F736F F D20A1BED4C6D0ADD7F7B1E0BCADA1BF312D31>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D3C3D3D1B7BFB5D8B2FAD0D0D2B5D2BBCCE5BBAFBDE2BEF6B7BDB0B82CD3E0CBA1C6E62E707074>

目 次 前 言 1 范 围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3 术 语 和 定 义 4 总 则 5 人 员 6 设 施 设 备 与 经 营 服 务 环 境 7 服 务 标 准 8 零 售 药 店 分 级 管 理 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零 售 药 店 分 级 标 准 参 考 文 献 2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目 录 2 领 导 致 辞 3 第 一 章 : 前 言 7 第 二 章 : 责 任 专 题 17 第 三 章 : 责 任 引 领 未 来 28 第 四 章 : 维 护 股 东 权 益 39 第 五 章 : 重 视 基 层 关 爱 员 工 49 第 六 章 : 为 客 户 提 供 优 质 产 品 与

01

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具备从事本专业所需的人际沟通能力、职业道德

第十五章 淘宝大卖家之营销数据分析

2004 2


社会责任报告-PDF.cdr

知36期.indd

Ñù ±¾ ÖÐ ¹ú ¹¤ Òµ Æó Òµ ÓÐ ÏÞ ¹« ˾

策划书.PDF

00 2

< D D6D0B9FAC6F3D2B5C8CBB2C5B9DCC0EDB3C9CAECB6C8B5F7B2E9B1A8B8E62E706466>

97

PowerPoint 簡報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untitled

销售漏斗

10種與Twitter推友有效的溝通方式

目 录 一 学 院 简 介... 1 二 本 科 教 育 基 本 情 况... 1 三 师 资 与 教 学 条 件... 3 ( 一 ) 师 资 队 伍 数 量 与 结 构 基 本 合 理... 3 ( 二 ) 教 学 经 费 投 入 持 续 增 长... 4 ( 三 ) 实 验 实 训 条 件 满

展 的 关 键 2015 年 国 内 资 本 市 场 持 续 活 跃, 市 场 交 易 规 模 大 幅 增 长, 带 动 投 资 者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2) 大 资 管 时 代 到 来,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将 井 喷 式 增 长 自 2012 年 起, 监 管 政 策 放 开, 证 券

标题

3 店 铺 流 量 正 常, 呈 上 升 趋 势, 占 比 合 理 各 种 流 量 稳 步 上 升 : 基 础 自 然 流 量 (70% 以 上 ), 付 费 推 广 流 量 (5-10%), 活 动 流 量 (20-10%), 会 员 营 销 流 量 (10-20%), 其 他 流 量 (5% 以

偿付能力报告

信息化交流材料

臺灣銀行「100年新進人員甄試」


□屈玉阁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企业信息化部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5 年 10 月 15 日, 济 南 奥 图 自 动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挂 牌 证 券 名 称 : 奥 图 股 份, 证 券 代 码 : 年 12 月 14 日 在

2.4 教学研究与改革.doc

untitled

<4D F736F F D20BEADC3B3CEAFA3ADB9A4D2B5B9E6BBAE2E646F63>

卷首语 要闻 户理财 获批 刘诗颖 26 本刊特稿 04 友邦首只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 红杉专 唱响 平凡的你我唱不平凡的歌 理财转型大家谈 目 录 与 导 读 对实现理财服务转型的思考 17 真抓实干 实现营业部理财转型 20 关于建立 紫金理财 CIS体系以助力经纪业 道听

【新闻稿】

股份有限公司

幻灯片 1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untitled

鲜奶标识_二_

目 录 视 界 李 克 强 达 沃 斯 释 放 12 大 经 济 信 号 1 英 国 脱 欧 : 化 工 业 受 挫, 对 中 国 产 业 四 大 影 响 4 养 老 金 或 将 8 月 入 市 初 期 规 模 约 3000 亿 元 7 观 点 未 来 十 年 什 么 最 赚 钱, 现 在 该 如

(NTKOOFFICE???? ????????)

2015 年 1 月 20 日 至 今 激 进 组 合 累 计 涨 幅 约 190% 激 进 组 合 历 史 推 荐 个 股 名 称 推 荐 日 涨 幅 个 股 名 称 推 荐 日 涨 幅 东 华 软 件 涨 幅 约 20% 中 天 城 投 1.22-

华 远 昆 仑 公 寓 ( 北 京 ) 华 远 华 中 心 长 沙 市 湘 江 中 路 ( 解 放 西 路 至 西 湖 路 段 ) 华 远 君 城 西 安 市 太 元 路 中 段 路 南 华 远 铭 悦 通 州 区 土 桥 中 路 与 乔 庄 南

导成word文件

2014年終報告內文.docx

Transcription:

台 州 市 千 寻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员 工 手 册 2015-3-10 发 布 2015-03-10 实 施 批 准 : 总 经 理 文 件 编 号 版 本 号 B 持 有 者 分 发 号 受 控 状 态

目 录 前 言 公 司 简 介 公 司 战 略 及 文 化 行 政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1 作 息 时 间 2 考 勤 制 度 3 请 销 假 制 度 4 电 脑 使 用 5 办 公 环 境 6 电 话 使 用 7 言 行 规 范 8 入 职 9 离 职 10 工 资 制 度 11 奖 罚 制 度 12 会 议 制 度 13 保 密 义 务 14 制 度 原 则 15 后 勤 管 理 制 度 16 差 旅 费 资 金 报 销 制 度... 17 培 训 管 理... 18 公 司 福 利 附 件 : 1. 新 员 工 入 职 报 到 程 序 工 作 表...

前 言 千 寻 员 工 手 册 首 先, 我 谨 代 表 千 寻 这 个 大 家 庭, 欢 迎 各 位 的 加 入, 从 这 里, 你 将 开 始 你 全 新 的 职 业 生 涯, 拥 抱 千 寻, 拥 抱 你 的 未 来 我 们 千 寻 吸 引 的 都 是 草 根 群 体, 所 谓 草 根, 就 是 面 对 着 未 来, 我 们 有 着 大 大 的 期 望, 然 后 这 条 路, 需 要 用 我 们 的 双 手 去 创 造 我 们 一 直 坚 信 梦 想 的 实 现 和 达 成 过 程, 是 非 常 美 好 和 令 人 期 待 的, 我 们 也 一 直 每 天 用 点 点 滴 滴 来 创 造, 创 造 我 们 一 直 守 护 的 梦 想 之 路 千 寻 永 远 的 定 位, 是 一 家 创 业 型 公 司,2012 年, 我 们 的 公 司 只 有 6 个 人, 我 们 定 位 为 创 业 型 公 司, 至 此 以 后, 千 寻 就 成 为 了 一 家 永 远 是 创 业 型 公 司 的 团 队, 不 管 我 们 营 业 额 做 到 多 大 的 规 模, 不 管 我 们 的 团 队 达 到 数 百 人 甚 至 上 千 人, 千 寻 永 远 思 考 的 问 题 是, 下 一 步 我 们 这 艘 轮 船 应 该 驶 向 何 方 彼 岸, 才 能 够 让 团 队 的 人 更 接 近 梦 想 的 顶 端 我 们 是 草 根, 但 是 不 代 表 我 们 没 有 具 备 梦 想 的 权 利, 也 不 代 表 我 们 没 有 去 实 现 梦 想 的 行 动 力 当 你 来 到 这 个 团 队 的 这 一 刻 起, 就 意 味 着 你 成 为 了 我 们 大 家 庭 的 一 员, 工 作 是 生 活 的 一 部 分, 生 活 是 工 作 的 一 部 分, 我 们 工 作, 是 为 了 更 好 的 生 活, 而 正 是 为 了 更 好 的 生 活, 我 们 拼 命 努 力 的 工 作, 千 寻 至 此 能 得 以 高 速 的 发 展, 源 于 团 队 为 之 的 付 出, 因 为 我 们 愿 意 为 我 们 的 甲 方 做 的 更 多 客 户 永 远 是 我 们 的 衣 食 父 母, 尊 重 客 户, 高 于 客 户 的 期 望 值 去 完 成 工 作, 达 成 客 户 的 互 联 网 营 销 目 的, 实 现 双 赢, 就 是 我 们 团 队 存 在 的 价 值 只 要 你 不 放 弃 千 寻, 这 个 家 就 不 会 放 弃 你, 我 们 一 直 在 培 养 每 个 人 的 目 标 意 识 和 斗 志, 不 论 是 成 为 千 寻 的 奠 基 攻 城, 或 是 我 们 携 手 共 同 度 过 职 业 生 涯 中 这 一 段 道 路, 我 们 期 望 你 得 到 的 学 识 和 经 验, 以 及 对 于 生 活 和 工 作 的 态 度, 能 够 远 远 高 于 你 的 收 入 价 值 工 作 是 一 门 长 期 的 课 程, 在 这 个 过 程 中, 谁 都 不 敢 说 自 己 已 经 毕 业, 所 以 我 们 需 要 不 停 的 去 学 习, 学 习 内 部, 学 习 外 围, 学 习 比 我 们 做 的 更 好 的 公 司 或 是 人 你 的 每 一 次 辛 勤 的 付 出 都 会 再 某 事 某 刻 在 这 个 平 台 以 成 倍 的 方 式 回 报 与 您, 因 此, 再 此 之 前, 我 希 望 每 一 个 加 入 千 寻 的 人, 都 能 够 沉 淀 自 己, 放 空 自 己, 努 力 的 去 汲 取 我 们 所 能 提 供 的 一 切 养 分 互 联 网 是 创 造 奇 迹 的 一 个 行 业, 面 对 传 统 企 业 向 互 联 网 营 销 的 转 型 大 势 所 趋 下, 千 寻 得 以 高 速 发 展, 相 信 你, 在 阅 读 和 遵 守 这 本 员 工 手 册 里 面 的 所 有 内 容 后, 你 将 成 为 一 名 优 秀 的 职 业 者, 为 你 自 己, 为 千 寻, 为 你 的 客 户, 为 社 会 创 造 你 应 有 的 价 值 董 敏 2014 年 11 月 1 日

公 司 战 略 及 文 化 爱 家 文 化 不 放 弃, 不 抛 弃 每 一 个 家 庭 成 员, 对 家 庭 成 员 负 责, 共 同 支 撑 起 生 活 和 梦 想, 有 福 同 享 有 难 同 当, 永 远 以 团 队 家 人 为 核 心 有 小 家, 方 有 大 家 千 寻 的 董 事 会 直 至 高 层 和 中 层 以 及 所 有 的 基 层, 都 必 须 谨 记 一 条 原 则, 先 有 小 家, 方 有 大 家 ---- 先 员 工, 而 后 部 门, 最 后 公 司, 永 远 是 在 矛 盾 发 生 时 我 们 的 第 一 处 理 要 责 为 家 负 责, 为 家 努 力 我 们 为 家 庭 负 责, 争 当 家 庭 成 员 中 扛 大 旗 的 一 员, 我 们 为 家 庭 努 力, 让 家 庭 中 每 一 个 人 都 能 够 生 活 的 更 好, 我 们 共 同 前 行, 建 设 一 个 能 够 挡 风 遮 雨 的 大 家 庭, 因 为 有 家, 所 以 我 们 不 再 渺 小 千 寻 战 略 永 远 的 走 在 创 业 一 线, 我 们 热 爱 并 追 求 这 个 过 程 永 远 不 离 开 互 联 网, 极 致 互 联 网 营 销, 是 我 们 永 恒 的 追 求 同 客 户 达 成 双 赢, 努 力 为 客 户 开 拓 互 联 网 营 销 通 路 发 展 目 标 一 年 一 个 台 阶, 三 年 一 个 跨 越, 五 年 一 个 突 破 让 家 庭 成 员 以 最 快 的 速 度, 最 优 质 的 平 台 来 实 现 自 己 的 人 生 目 标 2016 年 成 为 本 土 最 强 网 络 设 计 品 牌 2018 年 成 为 本 土 综 合 型 互 联 网 营 销 服 务 公 司 2020 年 成 为 本 土 互 联 网 龙 头 企 业, 考 虑 横 向 拓 展

公 司 简 介 千 寻 员 工 手 册 千 寻 互 动, 源 于 2010! 因 为 专 注 和 真 诚! 有 更 多 的 客 户 给 与 我 们 机 会, 让 我 们 倍 感 荣 耀 那 些 并 肩 奋 斗 的 瞬 间, 拼 凑 出 了 千 寻 互 联 网 的 美 好 画 卷! 我 们 一 直 保 持 专 注 专 注 于 品 牌 形 象, 自 媒 体 营 销 专 注 于 服 务 客 户, 实 现 客 户 需 求 专 注 于 让 设 计 产 生 社 会 效 益 去 感 受 过 程,50 几 个 小 伙 伴 对 您 需 求 的 重 视, 去 把 握 结 果, 一 款 优 质 的 互 动 网 络 产 品 专 属 于 您 我 们 始 终 坚 信 您 和 您 的 品 牌, 需 要 我 们 公 司 目 前 总 部 位 于 台 州 市 椒 江 区, 衢 州 和 南 京 各 为 千 寻 的 地 区 分 部 公 司 目 前 服 务 台 州 地 区 客 户 案 例 立 马 车 业 集 团 全 国 电 动 车 行 业 前 三 杰 克 缝 纫 机 - 缝 纫 机 行 业 龙 头 海 翔 药 业 医 药 上 市 公 司 龙 头 临 海 广 电 总 台 - 本 地 传 统 媒 体 龙 头 中 泰 集 团 集 团 互 联 网 营 销 解 决 方 案 中 国 净 化 集 团 水 处 理 行 业 龙 头 红 星 美 凯 龙 洪 家 店 - 建 材 卖 场 龙 头 速 贷 邦 金 融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伯 明 汉 教 育 集 团 - 教 育 行 业 龙 头 海 正 药 业 - 医 药 上 市 公 司 龙 头 第 六 空 间 欧 式 高 端 家 居 建 材 龙 头

行 政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千 寻 员 工 手 册 ( 一 ) 作 息 时 间 公 司 实 行 六 天 工 作 制 周 一 至 周 六 : 上 午 8:30 11:30, 下 午 13:00 17:00 其 余 节 假 日 按 照 国 家 法 定 节 假 日 执 行, 具 体 视 公 司 通 知 为 准 ( 二 ) 考 勤 制 度 1 考 勤 手 续 的 管 理 规 定 : 1 从 上 班 时 刻 起 一 小 时 之 内 到 达 岗 位, 属 于 迟 到, 迟 到 前 5 分 钟 为 1 元 / 分 ; 5 分 钟 后 为 2 元 / 分 钟, 从 当 月 工 资 中 扣 除, 超 出 5 分 钟 后 该 部 门 经 费 也 要 处 罚 2 元 / 分 钟 ; 2 从 下 班 时 刻 起 之 前 的 一 小 时 内 离 开 岗 位, 属 于 早 退, 早 退 前 5 分 钟 为 1 元 / 分 ; 5 分 钟 后 为 2 元 / 分 钟, 从 当 月 工 资 中 扣 除, 超 出 5 分 钟 后 该 部 门 经 费 也 要 处 罚 2 元 / 分 钟 ; 3 没 有 任 何 请 假 形 式 下 从 上 班 时 刻 起 一 小 时 之 后 到 达 岗 位, 属 于 旷 工 ; 4 没 有 任 何 请 假 形 式 下 从 距 离 下 班 时 刻 一 小 时 之 前 起 离 开 岗 位, 属 于 旷 工 ; 如 恶 意 无 故 旷 工 扣 除 当 天 工 资, 连 续 三 天 无 故 旷 工 视 为 自 动 离 职, 并 且 不 发 放 当 月 剩 余 薪 资 5 在 一 个 工 作 月 内, 连 续 三 天 无 故 迟 到 或 早 退 者, 扣 除 当 月 考 核 奖 金, 连 续 七 天 无 故 迟 到 或 早 退 者, 视 为 自 动 离 职 2 加 班 管 理 规 定 : 在 工 作 日 休 息 日 及 法 定 节 假 日 内, 公 司 因 特 殊 情 况 要 求 员 工 加 班 的 需 加 班 者 在 下 班 前 办 理 加 班 申 请 单 ) 并 通 过 部 门 主 管 及 上 级 部 门 审 核 通 过 方 可 加 班, 否 则 视 为 加 班 无 效 如 需 在 公 司 加 班, 需 加 班 者 在 下 班 前 办 理 加 班 申 请 单 ) 并 通 过 部 门 主 管 及 上 级 部 门 审 核 通 过 方 可 加 班, 以 考 勤 钟 上 的 加 班 时 间 为 依 据 计 算 薪 资, 不 打 卡 也 没 有 办 理 加 班 申 请 单 ) 不 计 为 加 班 加 班 薪 资 按 照 当 天 加 班 时 间 的 基 本 工 资 的 2 倍 来 进 行 核 算 ( 休 息 日 在 家 加 班 者, 其 主 管 需 通 过 工 作 产 能 酌 情 评 定 该 加 班 时 间 ) 加 班 形 式 也 可 选 择 另 一 种 带 薪 迟 来 ; 需 加 班 者 在 下 班 前 办 理 加 班 申 请 单 ), 注 明 带 薪 迟 来 上 班 隔 天 上 班 时 间 由 主 管 通 过 工 作 产 能 酌 情 评 定 注 : 加 班 延 长 的 时 间 不 能 作 为 累 计 转 化 为 事 假, 事 假 由 行 政 人 员 单 独 计 算 处 置 ; 其 他 加 班 情 况 的 处 理 办 法 由 公 司 执 行 总 监 酌 情 安 排 ( 暂 定 ), 有 无 法 处 理 的 特 殊 情 况 上 报 总 经 理 ; 上 述 时 间 计 算 须 有 考 勤 手 续 3 关 于 考 勤 手 续 : 3.1. 正 常 上 下 班 期 间, 须 在 指 纹 机 考 勤, 考 勤 由 负 责 考 勤 管 理 的 行 政 人 员 管 理 ( 考 勤 管 理 人 ), 考 勤 管 理 人 有 义 务 督 促 所 有 员 工 在 指 纹 机 考 勤, 如 公 司 在 考 勤 中 检 查 到 明 显 漏 洞 或 作 假, 经 调 查 后 酌 情 对 考 勤 管 理 人 及 违 反 考 勤 纪 律 者 所 属 部 门 负 责 人 处 罚, 原 则 上

分 为 5 元 100 元 和 勒 令 离 职 及 50 元 200 元 和 勒 令 离 职 ; 考 勤 管 理 人 须 将 月 度 考 勤 表 结 果 汇 总 到 月 度 考 勤 结 果 中, 一 并 提 交 财 务 核 算 工 资 ; 3.2. 计 划 加 班 者, 须 提 前 向 考 勤 管 理 人 索 取 并 填 写 加 班 申 请 单, 加 班 原 因 和 预 计 时 间 填 写 要 清 楚, 并 由 考 勤 管 理 人 及 时 提 交 给 加 班 者 所 属 部 门 负 责 人, 该 负 责 人 有 义 务 认 定 该 申 请 的 必 要 性 并 签 字, 如 不 认 定 该 申 请 则 须 即 时 进 行 管 理 协 调 如 经 公 司 检 查 发 现 因 认 定 - 协 调 管 理 不 利 造 成 无 效 加 班 者, 则 酌 情 对 该 部 门 管 理 者 处 罚, 原 则 分 为 50 元 200 元 和 勒 令 离 职 ; 考 勤 管 理 人 须 将 月 度 加 班 申 请 单 结 果 汇 总 到 月 度 考 勤 结 果 中, 一 并 提 交 财 务 核 算 工 资 ; 3.3. 出 差 人 员, 须 提 前 在 CRM 系 统 出 差 管 理 里 填 写 出 差 记 录 注 明 出 差 目 的 地 以 及 出 差 时 间 并 提 交, 出 差 回 来 后 再 进 行 出 差 确 认 未 来 得 及 填 写 的 出 差 者 须 电 话 知 会 考 勤 管 理 人 和 部 门 负 责 人, 考 勤 管 理 人 和 部 门 管 理 人 须 督 促 外 出 者 事 后 补 足 记 录 出 差 的 始 末 时 间 段 由 考 勤 管 理 人 核 算 并 视 作 正 常 上 下 班 ; 如 经 公 司 检 查 发 现 部 门 负 责 人 和 考 勤 管 理 人 在 此 问 题 上 管 理 不 善, 按 照 前 述 第 3 条 3.1. 和 3.2. 款 处 理 3.4. 如 因 疾 病 或 私 事 不 能 遵 守 工 作 时 间 规 定 者, 处 置 方 法 参 考 后 面 请 销 假 制 度 如 经 公 司 检 查 发 现 部 门 负 责 人 或 考 勤 管 理 人 管 理 不 善, 按 照 前 述 第 3 条 3.1. 和 3.2. 款 处 理 ; 考 勤 管 理 人 须 将 月 度 请 假 销 假 结 果 汇 总 到 月 度 考 勤 结 果 中, 一 并 提 交 财 务 核 算 工 资 ; ( 三 ) 请 销 假 制 度 因 疾 病 或 私 事 请 假 必 须 提 前 一 天 向 公 司 做 出 书 面 申 请, 考 勤 管 理 人 须 在 部 门 负 责 人 对 请 假 和 销 假 认 定 后 记 录 考 勤 结 果 并 汇 总 到 月 度 考 勤 结 果 中 因 临 时 有 事 情 请 假 必 须 打 电 话 或 发 短 信 知 会 所 属 部 门 负 责 人 及 考 勤 管 理 人, 并 于 上 班 后 补 办 请 假 手 续 ( 写 请 假 条 交 财 务 来 存 档 核 算 工 资 ), 无 请 假 手 续 者 按 旷 工 处 理 如 公 司 检 查 到 该 项 管 理 有 明 显 漏 洞 或 作 假, 经 调 查 后 酌 情 对 考 勤 管 理 人 及 违 反 考 勤 纪 律 者 所 属 部 门 负 责 人 处 罚, 原 则 上 分 为 5 元 100 元 和 勒 令 离 职 及 50 元 200 元 和 勒 令 离 职 ; 1 请 病 假 两 天 以 上 ( 含 两 天 ) 须 有 医 院 证 明, 病 假 一 天 扣 除 当 天 50% 基 本 工 资 ; 2 事 假, 一 个 月 不 能 超 过 5 天, 超 过 5 天 以 上 按 旷 工 处 理, 事 假 一 天 扣 除 当 天 全 部 工 资 ( 特 殊 情 况 例 外, 如 产 假 婚 假 丧 假 等 ) 3 销 假, 假 期 结 束 后 按 时 上 班 者 到 部 门 负 责 人 处 销 假 提 前 结 束 假 期 者 按 实 际 假 期 天 数 计 算, 需 要 延 长 假 期 者, 应 在 假 期 结 束 前 向 公 司 提 出 申 请, 得 到 批 准 后 方 可 继 续 假 期, 延 长 假 期 的 天 数 不 能 超 过 两 天, 逾 期 三 天 不 归 且 不 向 公 司 申 请 延 长 假 期 者, 公 司 视 为 自 动 离 职 4 婚 假 产 假 丧 假 均 含 法 定 假 期 ( 清 明 五 一 端 午 中 秋 十 一 春 节 元 旦 以 及 其 他 国 家 规 定 的 法 定 假 日 ), 事 假 病 假 不 含 法 定 节 假 日 婚 假 : 可 享 受 3 天 的 带 薪 婚 假 产 假 : 可 享 受 15 天 的 带 薪 产 假 注 : 假 期 内 遇 公 休 日 或 法 定 节 假 日, 不 另 加 假 期 天 数

5 请 假 单 统 一 交 会 计 存 档 ( 四 ) 电 脑 使 用 全 公 司 内 全 天 严 禁 玩 电 脑 游 戏, 违 者 罚 款 100 元 / 次, 一 个 月 之 内 发 现 两 次 即 勒 令 离 职 ; 不 在 办 公 室 办 公 者, 须 提 前 关 闭 电 脑 并 检 查 无 误, 否 则 处 以 10 元 / 次 罚 款 上 述 违 反 者 所 属 领 导 须 接 受 双 倍 处 罚 ( 五 ) 办 公 环 境 公 司 员 工 要 爱 护 办 公 环 境, 保 持 室 内 卫 生 ; 每 天 清 早 打 扫 个 人 办 公 桌 卫 生, 下 班 前 清 理 脚 下 垃 圾 桶, 并 将 个 人 物 品 分 类 摆 放 整 齐 ; 外 卖 盒 子 等 使 用 后 即 时 放 到 楼 外 如 连 续 出 现 管 理 不 善 情 况, 须 酌 情 处 罚 部 门 负 责 人 ( 六 ) 电 话 使 用 1 上 班 时 间 私 人 电 话 必 须 简 短 处 理, 不 得 超 过 15 分 钟 因 私 事 电 话 聊 天 者, 罚 款 10 元 / 次 ; 2 严 禁 使 用 公 司 座 机 进 行 私 事 聊 天 者 发 现 拨 打 人, 处 以 50 元 / 次 的 罚 款 员 工 有 义 务 互 相 监 督 ( 七 ) 言 行 规 范 千 寻 的 言 行 规 范 本 着 为 人 尊 重 专 业 尊 重 的 原 则 为 人 尊 重 是 懂 得 用 语 言 和 行 动 明 确 表 达 你 对 同 事 客 户 承 包 商 们 作 为 人 应 得 的 人 格 尊 重, 懂 得 用 言 行 明 确 维 护 干 净 的 同 事 关 系 客 户 关 系 承 包 商 关 系, 明 确 维 护 一 个 文 明 的 工 作 环 境, 严 于 律 己, 宽 以 待 人, 善 于 自 省, 慎 重 指 责, 是 为 为 人 教 养 和 职 业 素 养 ; 专 业 尊 重 是 懂 得 用 言 行 明 确 表 达 你 对 同 事 客 户 承 包 商 的 支 持 以 及 从 他 们 身 上 获 得 支 持 的 愿 望, 懂 得 以 如 何 做 好 为 原 则, 运 用 自 身 的 专 业 所 长 向 同 事 客 户 承 包 商 提 供 积 极 的 建 设 性 的 分 析 和 解 决 之 道, 利 用 专 业 欺 瞒 他 人 阻 碍 专 业 对 接 是 可 耻 的 伪 专 业 人, 虚 怀 若 谷, 海 纳 百 川, 才 社 会 称 道, 此 为 职 业 教 养 和 专 业 高 度 1 遵 守 公 司 各 项 制 度, 严 守 公 司 商 业 机 密 违 犯 有 关 保 密 协 议 者, 公 司 将 给 予 开 除 并 保 留 追 求 法 律 责 任 的 权 力 2 必 须 服 从 上 级 的 领 导 与 管 理, 积 极 参 与 公 司 组 织 的 活 动 不 作 为 或 作 为 不 利 者 公 司 将 根 据 情 况 批 评 教 育 和 严 肃 处 理 3 应 仪 表 整 洁 精 神 饱 满 表 现 出 良 好 的 个 人 修 养 均 应 保 持 面 容 清 洁, 头 发 整 洁, 长 短 适 宜, 指 甲 及 时 修 剪 整 齐, 女 性 可 着 淡 妆 上 班 不 允 许 奇 装 异 服, 不 允 许 穿 短 裤, 女 性 不 允 许 穿 吊 带 背 心 附 : 在 天 气 情 况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要 求 全 体 工 作 员 工 穿 着 职 业 装, 男 同 事 需 要 打 领 带, 职 业 装 标 准 参 考 公 司 标 准 4 坐 姿 端 正 伏 案 书 写 或 办 理 业 务 时 要 姿 态 端 正, 不 倾 斜, 不 蹲 椅 子, 不 趴 在 桌 子 或 半 躺 半 坐 离 座 时 应 随 手 将 椅 子 归 位

5 公 司 内 部 禁 止 大 声 喧 哗, 不 准 在 办 公 场 所 及 公 共 场 合 大 呼 小 叫 高 声 谈 笑, 一 切 行 为 应 以 不 影 响 其 他 人 为 准 则 礼 貌 用 语, 相 互 尊 重 6 在 公 共 场 合 及 外 出 必 须 注 意 公 司 形 象 因 不 文 明 甚 或 恶 劣 言 行 在 公 共 场 合 危 害 公 司 形 象 者, 公 司 将 酌 情 严 肃 处 理 ( 包 括 酌 情 罚 款 直 至 除 名 ) 7 所 有 部 门 人 员 应 当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并 树 立 全 心 全 意 为 一 线 服 务 的 思 想, 公 司 必 对 官 僚 主 义 和 本 位 主 义 严 惩 不 贷 ; 对 外 应 做 到 接 待 有 礼 有 节, 热 情 大 方, 不 卑 不 亢, 因 接 待 言 行 危 害 公 司 形 象 者, 公 司 将 严 惩 不 贷 8 在 办 公 环 境 或 办 公 时 间 内, 不 随 意 对 他 人 评 头 论 足 ; 不 谈 论 个 人 薪 金 ; 不 要 倭 过 给 同 事 ; 不 干 私 活 ; 不 偷 听 他 人 电 话 ; 不 打 听 探 究 别 人 隐 私 反 之 产 生 公 司 内 部 的 纷 争 与 仇 怨, 公 司 将 对 肇 事 者 直 接 予 以 除 名 9 上 班 时 间 严 禁 无 休 止 谈 论 与 工 作 无 关 的 事 情, 干 扰 同 事 工 作 ; 严 禁 长 时 因 私 会 客, 严 禁 擅 离 职 守 ; 不 允 许 经 常 串 岗 聊 天 玩 游 戏 等 与 工 作 无 关 的 事 情 违 者 处 以 警 告 20 元 / 次 50 元 / 次 罚 款 乃 至 勒 令 离 职 10 根 据 公 司 需 要 及 职 责 规 定 积 极 配 合 同 事 开 展 工 作, 不 得 拖 延 推 诿 拒 绝 ; 对 同 事 咨 询 不 属 自 己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事 务, 要 在 维 护 公 司 机 密 条 款 前 提 下, 就 自 己 所 知 告 知 咨 询 对 象, 不 得 置 之 不 理 不 作 为 情 节 严 重 者 公 司 必 严 惩 当 事 者 11 任 何 员 工 在 接 到 电 话 询 问 或 人 员 来 访 时, 要 热 情 接 待, 及 时 处 理, 尤 其 是 客 户 来 询 来 人, 都 应 承 接 下 来, 推 行 首 问 负 责 制, 热 情 认 真 耐 心 地 负 责 解 答 或 指 导 客 户, 尽 最 大 努 使 客 户 满 意, 主 动 协 助 办 理 坚 决 制 止 诸 如 我 不 知 道 不 关 我 的 事, 严 禁 出 现 带 有 歧 视 烦 躁 否 定 斗 气 等 情 绪 的 不 礼 貌 语 言 甚 至 粗 暴 无 礼 的 言 行 对 不 作 为 者 或 作 为 不 利 者, 公 司 必 根 据 情 节 轻 重 严 肃 处 理 12 办 公 接 听 电 话 应 使 用 普 通 话, 首 先 使 用 您 好, 千 寻 软 件 公 司, 通 话 期 间 注 意 使 用 礼 貌 用 语 如 当 事 人 不 在, 应 根 据 轻 重 缓 急 代 为 记 录 并 及 时 转 告 公 务 拔 打 电 话 接 通 后, 应 主 动 问 候, 报 明 自 己 的 身 份 姓 名, 随 即 转 入 正 题 ; 通 话 结 束 前 要 礼 貌 道 别, 接 电 话 一 方 要 待 对 方 挂 上 话 机 后 再 放 下 话 筒 ; 误 拔 号 码 时 应 主 动 致 歉, 请 求 谅 解 若 接 到 错 打 电 话, 则 就 以 礼 相 待, 向 对 方 说 明 后 轻 放 话 筒 ; 电 话 铃 声 不 宜 设 置 过 于 大 声, 并 注 意 控 制 谈 话 音 量, 不 应 影 响 其 他 人 的 工 作 如 有 不 作 为 或 作 为 不 利 者, 导 致 影 响 他 人 甚 或 危 及 公 司 形 象 者, 公 司 必 严 肃 处 理 13 接 待 客 人 时 : 做 好 准 备 整 理 好 个 人 仪 容, 房 间 ( 办 公 室 ) 应 收 拾 清 楚, 准 备 好 招 待 客 人 的 物 品 热 情 接 待 注 意 礼 节 不 作 为 或 作 为 不 利 者, 公 司 将 严 肃 教 育 14 如 有 事 外 出, 须 向 部 门 负 责 人 请 假 说 明 外 出 去 向 及 联 系 方 式, 如 无 特 殊 情 况 每 个 部 门 须 留 一 人 在 部 门 办 公, 便 于 处 理 日 常 工 作 客 服 人 员 外 出, 填 写 外 出 登 记 表, 注 明 回 公 司 时 间 和 外 出 公 司 地 址, 交 外 流 程 备 档 以 方 便 客 户 信 息 的 转 达

15 在 接 待 公 司 客 人 时 不 允 许 当 面 吃 零 食 或 早 餐 16 严 禁 利 用 公 司 资 源 为 个 人 谋 利, 违 者 立 即 予 以 开 除, 并 视 情 况 追 究 当 事 人 法 律 责 任 ; 17 员 工 如 对 公 司 有 任 何 意 见 或 建 议, 以 口 头 或 书 面 形 式 正 式 向 公 司 提 出 ; 严 禁 散 布 影 响 公 司 形 象 诋 毁 公 司 声 誉 的 言 论, 一 经 发 现, 立 即 开 除 ; ( 八 ) 入 职 一 新 员 工 未 报 到 之 前 : 1. 确 认 新 员 工 报 到 日 期 及 意 向 部 门 ; 2. 通 知 新 员 工 在 报 到 之 前 来 公 司 明 确 报 到 需 注 意 事 项, 所 需 资 料 如 下 : (1) 1 寸 彩 照 2 张 (2)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3) 暂 住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4) 毕 业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职 称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5) 体 检 以 及 其 他 须 知 3. 行 政 部 门 准 备 好 新 员 工 入 职 手 续 办 理 所 需 表 单 办 公 用 品 员 工 手 册 等 其 他 物 品 4. 商 定 薪 资 二 新 员 工 正 式 报 到 ( 入 职 手 续 办 理 ): 1. 提 交 所 需 资 料 及 相 关 文 件 ; 2. 填 写 新 员 工 入 职 的 一 系 列 表 单,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入 职 申 请 表 保 密 协 议 等 ; 3. 录 制 考 勤, 领 取 办 公 用 品 及 及 时 更 新 员 工 通 讯 录, 安 排 报 到 部 门 及 办 公 座 位 ; 4. 带 新 员 工 到 其 所 在 部 门, 介 绍 给 部 门 主 管 ; 三 员 工 所 在 部 门 办 理 : 1. 部 门 主 管 为 其 入 职 引 导, 带 领 参 观 部 门, 介 绍 部 门 情 况 部 门 人 员 ; 2. 由 部 门 主 管 向 新 员 工 介 绍 其 岗 位 职 责 与 工 作 说 明 四 新 员 工 入 职 培 训 : 1. 对 新 员 工 进 行 入 职 培 训, 内 容 包 括 公 司 介 绍 企 业 发 展 历 程 企 业 文 化 与 理 念 各 项 制 度 等 2. 组 织 员 工 学 习 员 工 手 册 并 引 导 新 员 工 熟 悉 公 司 的 规 章 制 度 ; 并 对 其 员 工 手 册 中 所 列 条 款 进 行 签 字 认 可 ; 3. 在 部 门 主 管 的 帮 助 指 导 下 进 行 相 关 的 培 训 ; 4. 应 在 每 周 的 例 会 上 向 大 家 介 绍 新 入 职 员 工 并 表 示 欢 迎 五 新 员 工 试 用 期 : 1. 部 门 主 管 进 行 跟 进 与 观 察 ; 2. 部 门 主 管 进 行 员 工 试 用 期 评 估, 确 定 是 否 可 以 转 正

六 新 员 工 转 正 : 1. 填 写 转 正 申 请 表 交 于 部 门 主 管 ; 由 部 门 主 管 转 交 与 行 政 与 总 经 理 进 行 签 字 确 认 ; 2. 通 过 确 认 的 转 正 申 请 表 由 行 政 部 留 档 登 记 ( 九 ) 离 职 一 员 工 离 职 至 少 提 前 一 个 月 向 公 司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并 得 到 本 部 门 主 管 及 总 经 理 签 字 批 准 后 可 离 职, 同 时 由 总 经 理 向 财 务 部 出 具 停 薪 通 知 若 员 工 没 有 得 到 本 部 门 主 管 及 总 经 理 的 批 准 而 擅 自 离 职, 公 司 不 予 发 放 当 月 工 资 及 提 成, 并 追 究 擅 自 离 职 而 造 成 的 损 失 ; 1. 离 职 员 工 的 工 资 发 放 : 基 本 工 资 按 照 实 际 出 勤 天 数 核 发, 奖 金 只 计 算 离 职 之 前 已 回 款 业 绩 ; 2. 受 聘 人 因 业 务 技 术 水 平 等 原 因, 经 考 核 不 能 胜 本 司 任 何 任 岗 位 要 求, 受 聘 人 需 自 己 离 职 ; 严 重 违 反 国 家 法 律 和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者, 公 司 将 勒 令 其 离 职 ; 3. 因 公 司 部 门 工 作 变 化, 部 门 提 出 撤 岗, 公 司 因 经 营 业 务 和 经 营 范 围 调 整 变 化, 员 工 离 职, 公 司 将 付 给 员 工 一 定 遣 散 费 用 ; 4. 一 个 月 内 无 正 当 理 由 连 续 旷 工 达 三 天 或 累 计 旷 工 三 天, 公 司 对 该 员 工 作 自 动 离 职 处 理 ; 5. 因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不 适 宜 岗 位 要 求, 经 双 方 商 议, 本 人 需 提 出 离 职 ;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可 由 员 工 或 公 司 单 方 提 出, 但 须 于 离 职 前 1 个 月 提 出 ; 员 工 解 聘 后, 公 司 将 不 再 负 担 员 工 的 任 何 非 公 司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费 用 二 申 请 形 式 员 工 离 职 申 请 务 必 以 书 面 形 式 递 交, 在 岗 员 工 通 过 公 司 邮 箱 递 交, 试 用 期 员 工 通 过 纸 质 申 请 书 形 式 递 交 1. 接 收 对 象 离 职 申 请 必 须 发 送 直 属 领 导, 抄 送 行 政 部 行 政 主 管 2. 申 请 内 容 离 职 申 请 书 必 须 明 确 注 明, 申 请 人, 申 请 人 所 在 部 门 及 岗 位, 直 属 领 导, 入 职 时 间, 申 请 离 职 时 间, 详 述 申 请 离 职 缘 由 要 求 申 请 内 容 清 晰 完 整, 离 职 缘 由 真 实 可 信 3. 申 请 时 限 1) 转 正 员 工 辞 职 需 提 前 一 个 月 邮 件 递 交 离 职 申 请 ; 在 职 人 员 不 提 前 一 个 月 申 请 离 职, 不 予 发 放 薪 资 2) 试 用 期 员 工 需 提 前 三 天 递 交 离 职 申 请 ; 3) 入 职 不 到 7 天 员 工 提 出 离 职 申 请, 不 予 发 放 薪 资 4) 员 工 离 职 申 请 计 算 时 间 以 行 政 主 管 收 到 邮 件 的 日 期 为 准 4. 审 批 时 限 直 属 上 级 针 对 员 工 提 出 的 离 职 申 请 在 3 天 内 进 行 审 批, 审 批 内 容 包 括 : 是 否 统 一 同 意 何 时 离 职

审 批 特 殊 说 明 其 它 需 要 补 充 等 内 容 5.. 办 理 时 限 办 理 离 职 手 续 的 时 间 为 每 周 工 作 日, 特 殊 情 况 下 ( 急 辞 ) 由 部 门 经 理 及 行 政 主 管 酌 情 处 理 ( 十 ) 工 资 制 度 公 司 根 据 经 济 效 益, 支 付 能 力 及 社 会 物 价 涨 跌 情 况, 根 据 员 工 工 作 态 度 工 作 业 绩 调 整 工 资 金 额 工 资 结 构 是 : 基 本 工 资 + 考 核 工 资 + 补 贴 + 奖 金 + 业 务 提 成 + 五 险 一 金 / 补 贴 目 前 主 要 是 经 过 应 聘 者 与 千 寻 商 谈 共 识 得 到 的 工 资 发 放 时 间 : 当 月 20 日 发 放 员 工 上 月 工 资, 如 发 薪 日 正 好 赶 上 节 假 日, 工 资 会 提 前 或 延 后 发 放 关 于 员 工 转 正 工 资 水 平 和 结 构 设 置 须 提 前 一 周 由 双 方 商 议 共 识, 公 司 对 待 员 工 的 试 用 期 主 要 是 考 核 其 是 否 可 以 融 入 公 司 所 倡 导 的 文 化 氛 围 以 及 岗 位 职 责 的 担 当 能 力 试 用 员 工 和 正 式 员 工 对 月 薪 如 有 疑 议, 应 及 时 向 部 门 领 导 提 出 为 便 于 管 理 如 遇 员 工 对 自 己 的 薪 资 由 异 议, 务 必 及 时 与 上 级 提 出 并 协 商 解 决, 千 寻 不 愿 意 看 到 因 为 合 理 的 薪 资 问 题 而 影 响 千 寻 人 的 热 情 ( 十 一 ) 奖 罚 制 度 1 奖 : 1.1 每 个 月 全 勤 人 员 发 200 元 的 全 勤 奖 ; 1.2 专 业 贡 献 奖 : 1 针 对 客 户 的 需 求 和 潜 在 需 求, 提 出 有 价 值 建 设 性 策 划 规 划 建 议 或 方 案, 尤 其 被 客 户 采 纳 并 向 中 创 提 出 表 扬 者 ; 2 通 过 自 身 的 工 作 表 现 对 客 户 产 生 管 理 进 步 的 影 响 甚 或 因 此 而 得 到 客 户 表 扬 者 ; 持 续 形 成 高 效 准 确 的 专 业 沟 通 结 果 乃 至 得 到 专 业 对 接 人 好 评 者 ; 3 持 续 为 客 户 提 供 高 过 稿 率 作 品 优 秀 创 意 作 品 乃 至 得 到 公 司 或 客 户 好 评 者 ; 4 通 过 岗 位 努 力 对 本 公 司 管 理 形 成 促 进 者 ; 5 维 护 和 客 户 之 间 积 极 的 财 务 结 算 关 系 者 原 则 上 一 个 季 度 一 次 评 选, 一 般 随 工 资 发 放, 特 别 情 况 随 时 奖 励 奖 励 额 度 从 200 元 到 3000 元 大 奖 不 等 1.3 职 业 进 步 奖 : 岗 位 个 人 职 业 化 塑 造 进 程 中, 在 员 工 手 册 及 公 司 职 业 化 倡 导 下, 在 目 标 感 强 烈 程 度 计 划 制 定 能 力 程 序 制 定 能 力 执 行 标 准 制 定 能 力 执 行 坚 韧 度 沟 通 能 力 专 业 尊 重 之 道 积 极 响 应 公 司 文 化 倡 导 等 职 业 素 养 方 面 有 明 显 进 步 者 原 则 上 一 个 季 度 一 次 评 选, 一 般 随 工 资 发 放, 特 别 情 况 随 时 奖 励 奖 励 额 度 从 200 元 到 3000 元 大 奖 不 等 1.4 职 业 精 神 奖 : 1 从 行 为 上 明 确 表 现 出 关 心 关 注 客 户 站 在 客 户 角 度 思 考 解 决 之 道 乃 至 得 到 客 户 表 扬 者 ;

成 为 专 门 客 户 问 题 的 专 家 者 ; 2 在 紧 急 状 况 下, 全 力 解 决 公 司 或 客 户 危 机 者 ; 一 贯 主 动 积 极 支 持 合 作 者 的 人 ( 在 职 责 范 围 内 一 贯 以 积 极 的 理 性 的 态 度 运 用 专 业 知 识 会 同 合 作 者 积 极 寻 求 项 目 解 决 之 道, 使 合 作 者 明 确 感 受 到 被 支 持 的 愉 悦 ); 3 一 贯 善 于 合 理 获 取 同 事 客 户 承 包 商 支 持 合 作 的 人 ; 4 对 于 职 责 范 围 之 外 需 要 及 时 获 得 支 持 的 人, 以 积 极 的 态 度 审 时 度 势 地 提 供 支 持 的 人 原 则 上 一 个 季 度 一 次 评 选, 一 般 随 工 资 发 放, 特 别 情 况 随 时 奖 励 奖 励 额 度 从 200 元 到 3000 元 大 奖 不 等 1.5 优 秀 职 业 团 队 奖 : 在 1.1. 到 1.4. 所 涉 及 到 的 评 价 范 围 方 面, 一 个 团 队 ( 部 门 ; 客 户 小 组 ; 项 目 小 组 ) 整 体 表 现 优 良 者 原 则 上 一 个 月 一 次 评 选, 一 般 随 工 资 发 放, 特 别 情 况 随 时 奖 励 奖 励 额 度 从 300 元 到 3000 元 大 奖 不 等, 1.6 优 秀 员 工 奖 : 一 个 或 多 个 个 人 在 当 月 内 表 现 优 良, 对 公 司 做 出 卓 越 贡 献 并 且 工 作 表 现 突 出 者, 发 放 当 月 的 优 秀 员 工 奖 金, 原 则 上 一 个 月 一 次 评 选, 奖 励 额 度 从 500 元 到 2000 元 大 奖 不 等 1.6 年 度 奖 : 根 据 1.1. 到 1.5. 所 涉 及 到 的 评 价 范 围 方 面, 一 个 团 队 ( 部 门 ; 客 户 小 组 ; 项 目 小 组 ) 或 一 个 个 人 全 年 坚 持 表 现 优 良 者 奖 励 额 度 从 1000 元 到 10000 元 不 等, 团 队 内 部 平 均 发 放 1.7 其 他 奖 项, 公 司 视 团 队 情 况, 会 新 增 设 奖 项 鼓 励 员 工 进 步 2 罚 : 2.1 按 照 公 司 相 关 制 度, 根 据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及 危 害 程 度 给 予 当 事 人 处 罚 可 分 为 口 头 警 告 通 报 批 评 罚 款 留 职 察 看 勒 令 离 职 免 职 ( 辞 退 除 名 ) 等 ; 相 关 处 罚 形 式 可 单 独 执 行 或 组 合 执 行 执 行 重 度 由 公 司 酌 情 选 择 2.2 留 职 察 看 期 间 不 能 参 与 公 司 的 任 何 评 奖 评 优 活 动, 被 留 职 察 看 过 的 员 工 不 能 参 加 当 年 年 终 评 奖 2.4 因 不 按 照 有 关 流 程 或 工 作 疏 忽 造 成 公 司 被 扣 款, 或 客 户 利 益 受 损 害 者 公 司 根 据 情 节 和 损 失 轻 重 核 算 处 罚 2.5 因 不 按 照 公 司 和 客 户 之 间 共 同 承 认 的 项 目 时 间 推 进 表 等 时 间 计 划 执 行, 导 致 项 目 时 间 延 误, 尤 其 是 对 月 费 客 户 造 成 时 间 或 经 济 上 的 损 失 的 情 况, 经 公 司 调 查 认 定 的 有 关 责 任 人 均 做 不 同 程 度 的 处 罚 2.6 对 于 回 款 超 出 规 定 或 逾 期, 经 核 实 达 到 2 次 或 以 上 管 理 不 善 者 公 司 根 据 情 节 和 损 失 轻 重 核 算 处 罚 2.7 同 样 性 质 的 错 误 反 复 发 生 者 公 司 将 根 据 问 题 的 性 质 酌 情 处 理 2.8 以 上 处 罚, 按 照 相 关 责 任 原 则 调 查 追 究, 相 关 责 任 人 有 义 务 互 相 督 促 检 查, 否 则 采 取 连 坐 处 罚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并 处 一 倍 到 双 倍 处 罚 2.9 其 他 处 罚 规 定 参 见 本 文 件 其 他 条 款

( 十 二 ) 会 议 制 度 千 寻 员 工 手 册 1 公 司 有 临 时 紧 急 事 情 需 要 处 理 的 可 以 随 时 召 开 会 议 ; 2 每 次 会 议 要 求 准 时 到 会, 每 次 会 议 需 要 签 到, 会 议 迟 到 按 上 班 迟 到 处 理 如 因 故 不 能 到 会 必 须 按 公 司 规 定 请 假 ; 3 公 司 每 周 六 召 开 一 次 工 作 总 结 会, 会 议 一 般 以 小 组 为 单 位, 小 组 客 户 担 当 有 责 任 协 调 小 组 开 会 时 间 并 知 会 相 关 领 导 ; 在 必 要 时 召 开 公 司 全 体 工 作 总 结 会 会 议 一 般 控 制 在 一 小 时 到 两 个 半 小 时 4 公 司 每 季 度 召 开 一 次 全 体 员 工 工 作 计 划 和 工 作 总 结 会 ; 会 议 时 间 公 司 提 前 通 知 5 公 司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年 会 ; 会 议 时 间 公 司 提 前 通 知 ( 十 三 ) 保 密 义 务 1 员 工 有 义 务 保 守 公 司 的 经 营 机 密, 务 必 妥 善 保 管 所 持 有 的 涉 密 文 件 ; 2 员 工 未 经 总 经 理 授 权 或 批 准, 不 准 对 外 提 供 公 司 密 级 文 件 ( 设 计 原 稿 文 件 业 务 数 据 财 务 报 表 等 ), 以 及 其 他 未 经 公 开 的 经 营 情 况 业 务 数 据 等 ; 3 未 经 总 经 理 批 准, 将 公 司 涉 密 文 件 未 经 公 开 的 经 营 情 况 业 务 数 据 等 告 知 他 人, 给 公 司 造 成 一 定 的 损 失 的, 将 追 究 其 法 律 责 任, 开 除 给 予 一 定 的 经 济 处 罚 ; 4 凡 涉 及 公 司 相 关 设 计 技 术 经 营 情 况 业 务 数 据 等 岗 位 工 作 人 员 须 签 订 技 术 保 密 合 同 书 ( 十 四 ) 为 保 障 公 司 高 效 运 行, 员 工 在 工 作 中 有 义 务 遵 循 以 下 三 原 则 : 1 如 果 公 司 有 相 应 的 管 理 制 度, 按 管 理 制 度 办 ; 2 如 果 公 司 有 相 应 的 管 理 规 范, 但 规 定 有 不 合 理 的 地 方, 员 工 需 要 按 规 定 办, 并 及 时 向 制 定 规 定 部 门 提 出 修 改 建 议, 这 是 员 工 的 权 利, 也 是 员 工 的 义 务 ; 3 如 果 公 司 没 有 相 应 的 规 范, 员 工 在 进 行 请 示 的 同 时 可 以 建 议 制 定 相 应 的 制 度 ; ( 十 五 ) 后 勤 管 理 制 度 1 每 位 员 工 应 节 约 水 电 的 使 用, 用 完 后 及 时 关 闭 ; 2 下 班 时 应 检 查 门 窗 灯 电 脑 等 设 施 是 否 关 闭, 是 否 安 全 ; 3 定 期 擦 拭 电 脑 显 示 器 及 设 备, 保 持 其 洁 净 整 齐 ; 4 设 计 作 品 确 认 后, 随 时 归 类 收 存 需 刻 盘 的, 标 注 清 楚 ; 5 定 时 删 除 电 脑 中 的 垃 圾 文 件 ; 6 定 时 查 看 公 司 电 子 邮 件 并 及 时 处 理 ; 7 外 流 程 应 随 时 查 看 办 公 耗 材 的 使 用 情 况, 呈 报 负 责 人 提 前 购 买 ; ( 十 六 ) 差 旅 费 资 金 报 销 制 度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给 与 员 工 差 旅 费 用 的 报 销 金 额 1. 出 差 超 过 半 小 时 及 1 小 时 以 上 的 路 程, 可 搭 乘 公 交 车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持 车 票 及 报 销 单 由 主 管 和 总 经 理 亲 自 签 字, 并 上 报 财 务 报 销

2. 销 售 人 员 差 旅 费 政 策 : 按 照 当 月 销 售 人 员 完 成 回 款 的 1% 报 销 有 车 的 业 务 员 按 照 其 当 月 完 成 回 款 的 2% 报 销 出 差 人 员 原 则 上 不 得 乘 坐 出 租 车,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 (1) 出 差 目 的 地 偏 远, 没 有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的 ; (2) 携 有 巨 款 或 重 要 文 件 须 确 保 安 全 的 ; (3) 收 发 货 物 笨 重, 搬 运 困 难 或 时 间 紧 迫 的 ; (4) 陪 同 重 要 客 人 外 出 的 ; (5) 执 行 特 殊 业 务 或 夜 间 办 事 不 方 便 的 以 上 情 况 须 请 示 部 门 主 管 同 意 后 方 可 报 销 3. 每 个 月 25 日 -30 日 为 报 销 结 算 日, 超 出 结 算 日 期 的 要 延 后 一 个 月 结 算 不 得 多 月 积 压 一 起 报 销, 否 则 视 为 报 销 无 效 不 予 报 销 ( 十 七 ) 培 训 制 度 为 提 高 员 工 素 质 和 工 作 效 率, 加 强 员 工 的 品 德 教 育 及 知 识 技 能 的 培 训, 公 司 根 据 各 部 门 工 作 需 要 及 工 作 性 质 开 展 具 体 的 岗 位 培 训, 员 工 应 积 极 参 加, 不 断 更 新 知 识 提 高 技 能, 对 于 公 司 要 求 必 须 参 加 的 相 关 培 训, 如 无 正 当 理 由, 员 工 不 得 缺 席, 如 确 有 困 难 不 能 参 加 者, 须 按 相 关 制 度 之 规 定 提 前 向 部 门 经 理 提 出 申 请 员 工 培 训 分 为 岗 前 培 训 和 在 岗 培 训 (1) 岗 前 培 训 : 公 司 新 招 聘 员 工 在 上 岗 前 均 须 接 受 岗 前 培 训, 岗 前 培 训 主 要 包 括 : a 公 司 简 介 及 企 业 文 化 ; b 公 司 的 规 章 制 度 ; c 公 司 产 品 简 介 ; d 公 司 业 务 特 点 ; e 员 工 将 入 职 之 岗 位 要 求 及 工 作 规 定 流 程 等 专 业 知 识 ; (2) 在 岗 培 训 : 公 司 通 过 在 岗 培 训 制 度, 为 开 发 员 工 的 潜 在 能 力 提 升 员 工 价 值 提 供 条 件, 在 岗 培 训 的 主 要 形 式 有 : a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的 培 训 ; b 各 部 门 内 部 的 培 训 ; 新 员 工 在 入 职 的 第 一 周 内 应 参 加 入 职 培 训 ; 部 门 主 管 有 督 促 本 部 门 新 入 职 员 工 参 加 新 员 工 入 职 培 训 的 责 任 ( 十 八 ) 公 司 福 利

1. 公 司 每 年 购 买 员 工 团 体 商 业 保 险 作 为 员 工 社 会 医 疗 保 险 的 补 充, 如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重 大 疾 病 人 身 意 外 保 险 等 公 司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每 年 核 定 并 调 整 团 体 商 业 保 险 的 标 准 2. 在 公 司 连 续 工 作 一 年 以 上, 各 方 面 表 现 出 色, 公 司 认 可 的 情 况 下, 可 享 受 五 险 一 金 或 是 五 险 一 金 补 贴 公 司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每 年 核 定 并 调 整 3.. 按 照 我 国 的 民 族 传 统 习 惯, 每 年 的 端 午 节 中 秋 节 三 八 妇 女 节 情 人 节, 公 司 在 节 日 为 员 工 发 放 礼 物 等 其 他 福 利 4. 公 司 要 求 员 工 激 情 于 工 作, 认 同 于 企 业 的 发 展 目 标 为 发 扬 以 人 为 核 心 的 企 业 文 化, 公 司 在 员 工 结 婚 喜 得 贵 子 生 日 住 院 直 系 亲 属 去 世 等 情 况 发 生 时, 向 员 工 赠 送 礼 品 或 礼 金 表 示 关 怀 5. 为 了 丰 富 员 工 业 余 生 活, 促 进 员 工 感 情 联 络, 增 加 员 工 对 公 司 文 化 的 认 同 感, 公 司 根 据 员 工 建 议 不 定 期 的 组 织 各 种 娱 乐 文 体 郊 游 活 动

附 : 新 员 工 入 职 报 到 程 序 工 作 表 姓 名 部 门 岗 位 入 职 日 期 入 职 程 序 内 容 完 成 情 况 经 办 部 门 经 办 人 ( 日 期 ) 未 完 成 理 由 说 明 员 工 简 历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扫 描 毕 业 证 书 复 印 件 扫 描 其 他 认 证 证 书 扫 描 体 检 证 明 离 职 证 明 员 工 手 册 规 章 制 度 等 邮 件 员 工 工 牌 考 勤 打 卡 设 置 员 工 入 职 指 引 ( 全 司 ) 工 资 卡 指 引 办 理 到 职 通 报 更 新 花 名 册 通 讯 录 等 商 保 薪 资 核 定 劳 动 合 同 档 案 整 理 转 正 社 保 办 公 电 话 及 通 讯 录 办 公 用 品 住 宿 手 续 手 机 卡 和 号 码 电 脑 领 用 工 作 Q 领 用 邮 箱 设 置 权 限 设 置 用 人 部 门 接 收 确 认

座 位 及 各 项 安 排 妥 当 新 人 引 导 负 责 人 入 职 培 训 千 寻 员 工 手 册 行 政 部 主 管 意 见 日 期 : 新 员 工 入 职 报 到 程 序 工 作 表 填 表 说 明 及 要 求 1. 本 表 是 新 员 工 在 办 理 入 职 手 续 时 使 用 新 员 工 在 行 政 部 办 理 完 毕 相 关 入 职 手 续 后 回 到 本 部 门, 再 由 本 部 门 派 员 协 助 新 员 工 办 理 其 他 手 续 每 项 工 作 完 成 后 由 经 办 人 签 字 如 因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在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请 注 明 原 因 2. 姓 名 : 填 写 新 员 工 姓 名 3. 部 门 : 填 写 新 员 工 所 在 部 门 4. 岗 位 : 新 员 工 岗 位 5. 入 职 日 期 : 指 办 理 入 职 手 续 的 第 一 天 6. 入 职 程 序 内 容 : 指 新 员 工 入 职 时 需 要 办 理 的 所 有 内 容 7. 完 成 情 况 : 如 实 选 择 完 成 不 需 要 或 未 完 成 8. 经 办 部 门 : 指 目 前 涉 及 的 经 办 部 门 有 管 理 部 信 息 部 和 用 人 部 门 9. 经 办 人 ( 日 期 ): 当 每 项 工 作 完 成 后, 经 办 人 需 签 名 和 签 注 时 间 10. 未 完 成 理 由 说 明 : 对 因 特 殊 不 能 在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的 手 续, 需 注 明 原 因 11. 行 政 部 主 管 意 见 : 指 新 员 工 在 所 有 手 续 办 理 完 毕 后 需 将 本 表 送 回 行 政 部, 由 行 政 部 出 具 意 见 后 存 档, 整 个 新 员 工 入 职 工 作 程 序 完 毕

遵 守 员 工 手 册 声 明 确 认 表 我 已 详 细 阅 读 公 司 员 工 手 册, 愿 遵 守 公 司 手 册 所 有 款 项 如 果 出 现 违 反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的 情 况, 公 司 有 权 依 照 规 章 制 度 ( 员 工 手 册 ) 中 的 相 应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我 愿 意 接 受 并 承 担 结 果 签 字 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