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
|
|
- 巍 熊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2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公 开 转 让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本 公 司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第 1 页
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由 于 自 身 及 所 处 行 业 的 特 点, 公 司 提 醒 投 资 者 特 别 关 注 如 下 重 大 事 项, 并 认 真 阅 读 本 全 部 内 容 一 政 策 性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包 括 人 才 招 录 类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资 格 认 证 类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相 应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以 及 图 书 的 策 划 与 发 行 等 2012 年 和 2013 年 面 授 培 训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总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83.85% 和 80.33%, 网 络 培 训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总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4.83% 和 4.66%, 图 书 业 务 收 入 占 公 司 总 营 业 收 入 的 11.12% 和 13.76%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以 公 务 员 招 录 辅 导 培 训 为 主, 图 书 的 策 划 与 发 行 也 以 公 务 员 招 录 辅 导 类 图 书 为 主 尽 管 公 司 的 人 才 招 录 类 培 训 业 务 覆 盖 面 较 广, 包 含 国 家 及 地 方 公 务 员 事 业 单 位 大 学 生 村 官 选 调 生 教 师 政 法 干 警 等 多 类 人 才 招 录 业 务, 近 几 年 也 在 加 大 对 资 格 认 证 类 考 试 培 训 和 咨 询 业 务 的 投 入, 但 如 果 未 来 包 括 公 务 员 在 内 的 各 类 人 才 选 拔 制 度 和 资 格 认 证 制 度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时, 公 司 的 课 程 设 置 师 资 力 量 培 训 服 务 的 专 业 性 不 能 有 效 地 适 应 上 述 变 化, 则 可 能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 另 外, 出 版 发 行 行 业 是 具 有 一 定 意 识 形 态 属 性 的 产 业, 受 到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的 严 格 监 督 和 管 理 若 国 家 对 出 版 发 行 行 业 的 相 关 政 策 有 所 调 整, 公 司 不 能 及 时 调 整 相 关 的 经 营 策 略, 有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业 务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二 人 力 资 源 流 失 风 险 公 司 的 员 工 队 伍, 尤 其 是 学 历 及 素 质 均 较 高 的 管 理 层 人 员 及 培 训 师 队 伍 是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管 理 团 队 尤 其 是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是 公 司 正 常 运 转 的 组 织 者 和 舵 手, 培 训 师 是 公 司 产 品 的 载 体 和 传 播 者 但 培 训 行 业 的 业 内 人 员 流 动 较 为 频 繁, 尽 管 公 司 已 通 过 股 权 激 励 跨 科 教 学 教 学 管 理 轮 岗 新 项 目 创 业 等 机 制 降 低 人 才 流 失 率, 并 形 成 了 一 套 教 师 和 管 理 人 员 招 录 培 训 管 理 晋 升 的 内 部 管 理 体 系, 而 且 历 年 公 司 人 员 流 动 性 明 显 低 于 业 内 平 均 水 平, 公 司 的 管 理 团 队 近 两 年 也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但 不 排 除 部 分 员 工 与 管 理 人 员 由 于 自 身 发 展 规 划 等 原 因 离 职,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教 学 质 量 品 牌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第 2 页
4 三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公 司 所 属 的 培 训 服 务 行 业 有 广 泛 的 市 场 需 求, 种 类 多 样, 市 场 不 断 细 分, 行 业 竞 争 者 不 断 增 多,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随 着 行 业 发 展 不 断 深 化, 对 培 训 服 务 需 求 了 解 少 产 品 单 一 的 公 司 将 逐 步 被 淘 汰 或 转 型, 行 业 集 中 度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市 场 中, 全 国 规 模 的 知 名 品 牌 培 训 机 构 只 有 包 含 公 司 在 内 的 2-3 家, 其 他 区 域 性 的 培 训 机 构 规 模 较 小 ; 资 格 认 证 培 训 市 场 中, 公 司 在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培 训 领 域 有 较 强 竞 争 力 ; 图 书 行 业 中, 公 司 在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类 辅 导 图 书 领 域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虽 然 公 司 属 于 细 分 行 业 内 的 知 名 领 先 企 业, 但 由 于 参 与 企 业 众 多, 市 场 竞 争 激 烈, 不 能 排 除 公 司 未 来 横 向 多 元 化 发 展 时 遇 到 强 力 竞 争 对 手, 从 而 在 特 定 细 分 领 域 处 于 竞 争 劣 势 的 可 能 性 四 税 收 优 惠 调 整 的 风 险 根 据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 国 科 发 火 [2008]172 号 ) 规 定, 公 司 经 申 请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15% 税 率 征 收 的 优 惠 政 策 由 于 国 家 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认 定 实 行 动 态 监 管, 企 业 需 进 行 定 期 资 格 复 审, 经 复 审 通 过 方 可 继 续 申 请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15% 征 收 的 优 惠 政 策 2012 年 年, 公 司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分 别 为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净 利 润 比 重 分 别 为 17.69% 和 14.00%, 均 系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北 京 网 校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享 受 的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尽 管 税 收 优 惠 占 净 利 润 比 重 呈 下 降 趋 势, 若 公 司 在 未 来 不 能 持 续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或 国 家 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税 后 净 利 润 率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五 委 托 贷 款 不 能 按 期 收 回 的 风 险 公 司 委 托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向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2,5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年 利 率 10%, 期 限 为 2012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 截 至 2014 年 5 月 24 日, 公 司 共 收 到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归 还 的 委 托 贷 款 本 金 万 元, 尚 有 1, 万 本 金 及 相 关 利 息 未 偿 还 根 据 公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及 历 史 财 务 数 据 分 析, 若 该 笔 委 托 贷 款 无 法 全 部 或 部 分 收 回, 虽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和 盈 利 性, 但 可 能 会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公 司 的 利 润 六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风 险 第 3 页
5 公 司 在 长 期 培 训 过 程 中, 积 累 形 成 了 一 系 列 具 有 自 主 创 新 性 的 培 训 方 法 培 训 经 验 和 辅 导 资 料, 表 现 为 公 司 的 面 授 培 训 课 件 网 络 培 训 课 件 各 类 图 书 等 产 品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自 营 分 公 司 网 站 电 商 书 店 代 理 渠 道 销 售 产 品 提 供 服 务 然 而 侵 权 盗 版 现 象 在 我 国 培 训 行 业 图 书 行 业 尚 未 完 全 得 以 避 免, 公 司 的 产 品 在 推 向 市 场 之 后 可 能 会 遭 到 复 制, 对 公 司 的 业 务 会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七 公 司 股 东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的 承 诺 股 东 易 定 宏 李 品 友 易 刚 权 于 洪 泽 伍 景 玉 易 定 友 王 崇 岭 张 协 云 李 委 明 吴 正 杲 万 源 泉 蔡 金 龙 张 仕 友 钟 君 莫 燕 玲 齐 忠 辉 顾 斐 丁 亚 李 颖 费 亚 军 袁 东 易 海 波 魏 华 刚 马 健 闫 士 红 郑 文 照 自 愿 承 诺 : 自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在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之 日 起 12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的 公 司 股 份 ; 限 售 期 满 后 的 12 月 内 可 转 让 挂 牌 首 日 所 持 股 份 额 的 5%; 限 售 期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可 转 让 挂 牌 首 日 所 持 股 份 的 10%; 此 后 本 人 所 持 股 份 的 转 让 将 依 据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 不 要 求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回 购 本 人 持 有 的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但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有 特 殊 规 定 的 除 外 自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份 如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和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对 本 人 持 有 的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份 之 锁 定 另 有 更 严 格 要 求 的, 本 人 将 按 此 等 要 求 执 行 股 东 黄 柯 黄 铉 赵 振 兴 姚 鸿 伟 任 东 缪 飞 翔 郭 言 中 王 新 立 高 强 张 洁 刘 军 刘 士 文 朱 海 鹏 叶 其 政 任 正 华 王 玲 云 刘 芳 檀 竹 云 张 丽 伟 张 小 龙 宫 浩 奇 刘 须 宽 陈 永 英 陈 永 峰 余 福 桃 王 丽 娜 桑 业 龙 罗 仕 华 乔 海 波 张 欣 欣 姜 博 康 泽 恩 屈 元 文 丘 炽 辉 陈 芳 芳 张 海 滨 易 明 陈 亮 吕 世 年 闵 君 李 国 刚 朱 毓 斌 焦 集 群 姚 璐 罗 述 玢 裴 小 平 徐 蔼 莉 李 明 月 林 冬 玲 刘 勇 孙 锋 李 曼 卿 张 永 锋 沈 涛 章 丹 孙 旭 光 李 丽 文 张 建 丽 崔 然 段 钦 龄 严 丽 妮 董 亚 秋 王 松 付 杨 霸 李 延 杰 陈 吉 明 赖 彦 刚 秦 慧 云 孟 力 鹏 闫 国 荣 马 海 涛 张 洪 涛 袁 根 东 魏 小 龙 第 4 页
6 曾 庆 金 海 芳 杨 峰 齐 峰 齐 宏 明 刘 汉 民 邓 斌 宾 王 玉 杰 吴 会 轻 吴 嘉 杰 张 燕 梁 凌 艳 张 晓 艳 李 天 甲 闫 红 魏 艳 雯 田 茂 林 熊 其 焰 姜 维 张 穹 樊 涛 庞 亚 锋 汤 建 广 郑 昌 锯 史 金 鹏 刘 春 雷 徐 娴 龙 彦 宏 邢 宝 光 王 洪 光 刘 春 雨 石 建 胡 雄 雄 王 晓 强 罗 叶 芳 张 继 祖 印 玺 方 海 明 张 平 邢 瑞 清 陈 丹 承 诺 : 自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在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之 日 起 12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 限 售 期 满 后 的 12 月 内 可 转 让 挂 牌 首 日 所 持 股 份 额 的 10%; 限 售 期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可 转 让 挂 牌 首 日 所 持 股 份 的 20%; 此 后 本 人 所 持 股 份 的 转 让 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和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进 行 八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大 的 风 险 由 于 培 训 业 务 的 经 营 特 征, 公 司 采 用 预 收 学 费 的 形 式, 因 此 在 实 际 经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了 较 大 的 预 收 账 款, 其 中 2012 年 底 2013 年 底 公 司 的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6, 万 元 9, 万 元, 虽 然 公 司 2012 年 2013 年 底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11, 万 元 17, 万 元, 具 有 较 高 的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但 仍 然 可 能 面 临 因 大 范 围 学 员 退 款 造 成 公 司 现 金 流 大 规 模 减 少 的 情 形, 从 而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第 5 页
7 目 录 声 明... 1 释 义... 6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9 一 基 本 情 况... 9 二 股 票 挂 牌 情 况 三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四 公 司 股 东 情 况 五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六 公 司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七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八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九 与 本 次 挂 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一 业 务 情 况 二 公 司 业 务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三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四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五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管 理 层 关 于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的 说 明 二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于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执 行 情 况 的 评 估 三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两 年 内 存 在 的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及 受 处 罚 情 况. 172 四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重 大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方 交 易 等 重 要 事 项 决 策 和 执 行 情 况 176 五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六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七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资 金 被 占 用 或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情 况 八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关 情 形 的 说 明 九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十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诚 信 状 况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8 一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及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二 近 两 年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三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及 其 变 更 情 况 四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的 重 大 变 化 及 说 明 五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六 重 要 事 项 七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八 股 利 分 配 九 控 股 子 公 司 (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 的 企 业 情 况 十 管 理 层 对 公 司 近 两 年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的 分 析 十 一 对 公 司 业 绩 和 持 续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因 素 及 应 对 措 施 第 五 节 有 关 声 明 第 六 节 附 件
9 释 义 除 非 本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华 图 宏 阳 股 份 公 司 公 司 本 公 司 指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华 图 有 限 指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指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达 晨 创 投 指 天 津 达 晨 创 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华 泽 投 资 指 华 泽 宏 阳 投 资 管 理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华 泉 中 天 指 北 京 华 泉 中 天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华 图 指 济 南 华 图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华 图 指 南 昌 华 图 鼎 胜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网 校 指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指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华 图 指 沈 阳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华 图 指 石 家 庄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华 图 指 天 津 华 图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华 图 指 湖 南 华 图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呼 伦 贝 尔 华 图 指 呼 伦 贝 尔 市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网 校 指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网 校 指 天 津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好 学 厚 德 指 北 京 好 学 厚 德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艾 晨 斯 指 广 州 艾 晨 斯 品 牌 策 划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华 图 管 理 华 图 企 业 管 理 指 华 图 ( 天 津 )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安 策 文 化 指 安 徽 省 安 策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华 图 图 书 指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华 图 图 豆 指 上 海 华 图 图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众 成 教 育 指 北 京 华 图 众 成 教 育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中 财 华 图 指 中 财 华 图 ( 北 京 )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爱 语 特 指 北 京 爱 语 特 宏 阳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优 职 教 育 指 北 京 宏 阳 优 职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第 6 页
10 政 信 宏 阳 指 北 京 政 信 宏 阳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中 青 宏 阳 指 北 京 中 青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中 漫 ( 天 津 ) 指 中 漫 ( 天 津 )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华 图 指 重 庆 华 图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陕 西 华 图 指 陕 西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华 图 无 敌 指 北 京 华 图 无 敌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希 乐 城 指 天 津 希 乐 城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大 创 指 上 海 大 创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跨 考 教 育 指 北 京 尚 学 跨 考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政 信 指 深 圳 政 信 宏 阳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言 实 图 书 指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大 河 谷 地 指 北 京 大 河 谷 地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书 豪 时 代 指 北 京 书 豪 时 代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工 商 局 指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报 告 期 指 2012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人 民 币 万 元 自 然 人 股 东 指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自 然 人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办 券 商 招 商 证 券 指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指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通 商 律 所 律 师 指 北 京 市 通 商 律 师 事 务 所 军 队 转 业 干 部 指 退 出 现 役 作 转 业 安 置 的 军 官 和 文 职 干 部 村 官 选 调 生 测 评 现 代 服 务 业 新 兴 服 务 业 指 指 指 指 指 大 学 生 村 官, 是 指 应 届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毕 业 生, 担 任 村 党 支 部 书 记 助 理 村 主 任 助 理 或 村 内 其 他 职 务 组 织 部 门 有 计 划 地 从 高 等 院 校 选 调 品 学 兼 优 的 应 届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毕 业 生 及 选 拔 具 有 2 年 以 上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的 大 学 生 村 官 到 基 层 工 作, 作 为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后 备 人 选 和 县 级 以 上 党 政 机 关 高 素 质 的 工 作 人 员 人 选 进 行 重 点 培 养 以 现 代 心 理 学 和 行 为 科 学 为 基 础, 通 过 心 理 测 验 面 试 情 景 模 拟 等 科 学 方 法 对 人 的 价 值 观 性 格 特 征 以 及 发 展 潜 力 等 的 心 理 特 征 进 行 客 观 的 测 量 与 科 学 评 价 以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特 别 是 信 息 网 络 技 术 为 主 要 支 撑, 建 立 在 新 的 商 业 模 式 服 务 方 式 和 管 理 方 法 基 础 上 的 服 务 产 业 用 现 代 化 的 新 技 术 新 业 态 和 新 的 服 务 方 式 改 造 提 升 传 统 服 务 业 而 产 生 的, 向 社 会 提 供 高 附 加 值 满 足 社 会 高 层 次 和 多 元 化 需 求 的 服 务 业 第 7 页
11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指 利 用 计 算 机 和 通 信 网 络 等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对 信 息 进 行 生 产 收 集 处 理 加 工 存 储 传 输 检 索 和 利 用, 并 以 信 息 产 品 为 社 会 提 供 服 务 的 专 门 行 业 的 综 合 体 终 身 教 育 体 系 指 教 育 系 统 和 社 会 机 构 为 社 会 成 员 提 供 一 生 参 与 有 组 织 学 习 机 会 的 教 育 制 度 安 排 和 网 络 模 块 化 教 学 指 把 教 学 内 容 细 分 为 几 个 不 同 的 模 块 进 行 深 度 的 针 对 性 研 发, 每 个 模 块 的 讲 授 指 导 均 由 同 一 培 训 师 承 担, 而 每 位 培 训 师 一 般 只 负 责 一 个 模 块 的 教 学 直 营 指 总 部 出 资 兴 建 各 个 分 部 并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和 培 训, 保 证 标 准 化 统 一 化 的 优 质 服 务 数 字 出 版 指 在 出 版 的 整 个 过 程 中 将 所 有 的 信 息 都 以 统 一 的 二 进 制 代 码 的 数 字 化 形 式 存 储 于 光 盘 磁 盘 等 介 质 中, 信 息 的 处 理 与 接 收 则 借 助 计 算 机 或 终 端 设 备 进 行 云 服 务 指 通 过 互 联 网 以 按 需 易 扩 展 的 方 式 获 得 所 需 的 数 据 计 算 服 务 其 特 点 是 使 计 算 分 布 在 大 量 的 分 布 式 计 算 机 上, 而 非 本 地 计 算 机 或 远 程 服 务 器 中, 企 业 根 据 需 求 访 问 计 算 机 和 存 储 系 统 远 程 教 育 指 整 体 的 网 络 化 学 习 解 决 方 案, 一 般 包 括 : 在 线 学 习 及 管 理 系 统 课 件 制 作 系 统 虚 拟 教 室 系 统 录 播 室 配 套 的 网 络 设 备 及 服 务 器 等 非 行 政 许 可 类 职 业 资 格 指 除 行 政 许 可 类 职 业 资 格 以 外 的, 通 常 由 各 类 行 业 协 会 学 会 等 社 会 团 体 及 企 业 面 向 社 会 自 行 设 置 的 职 业 资 格 CRM 系 统 指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利 用 信 息 科 学 技 术 实 现 市 场 营 销 销 售 服 务 等 活 动 自 动 化 B2C 指 是 电 子 商 务 的 一 种 模 式, 商 业 零 售 直 接 面 向 消 费 者 销 售 产 品 和 服 务 B2B 指 进 行 电 子 商 务 交 易 的 供 需 双 方 都 是 商 家 ( 或 企 业 公 司 ), 均 使 用 Internet 的 技 术 或 各 种 商 务 网 络 平 台, 完 成 商 务 交 易 的 过 程 注 :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本 中 的 金 额 单 位 均 为 人 民 币 元 本 任 何 表 格 中 若 出 现 总 数 与 所 列 数 值 总 和 不 符, 均 由 四 舍 五 入 所 致 第 8 页
12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一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Beijing Huatu Hongyang Education & Culture Corp., Ltd. 法 定 代 表 人 : 易 定 宏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日 期 :2003 年 2 月 12 日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日 期 :2011 年 10 月 20 日 注 册 资 本 :6, 万 元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大 街 28-1 号 二 层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电 子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互 联 网 网 址 : 董 事 会 秘 书 : 李 颖 所 属 行 业 :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其 他 服 务 业 (O81);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属 其 他 服 务 业 下 的 其 他 未 列 明 服 务 业 (O8190) 经 营 范 围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除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以 外 的 内 容 ); 销 售 图 书 期 刊 报 纸 电 子 出 版 物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第 9 页
13 二 股 票 挂 牌 情 况 ( 一 ) 股 票 挂 牌 基 本 情 况 股 票 代 码 : 股 票 简 称 : 华 图 宏 阳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股 票 总 量 :6, 万 股 挂 牌 日 期 : ( 二 )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 发 起 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上 述 人 员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第 2.8 条 规 定 : 挂 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在 挂 牌 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股 票 分 三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每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数 量 均 为 其 挂 牌 前 所 持 股 票 的 三 分 之 一,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时 间 分 别 为 挂 牌 之 日 挂 牌 期 满 一 年 和 两 年 挂 牌 前 十 二 个 月 以 内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股 票 进 行 过 转 让 的, 该 股 票 的 管 理 按 照 前 款 规 定 执 行, 主 办 券 商 为 开 展 做 市 业 务 取 得 的 做 市 初 始 库 存 股 票 除 外 因 司 法 裁 决 继 承 等 原 因 导 致 有 限 售 期 的 股 票 持 有 人 发 生 变 更 的, 后 续 持 有 人 应 继 续 执 行 股 票 限 售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四 条 : 发 起 人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第 10 页
14 1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向 公 司 申 报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上 述 人 员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除 上 述 规 定 股 份 锁 定 以 外, 公 司 股 东 对 其 所 持 股 份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1 股 东 易 定 宏 李 品 友 易 刚 权 于 洪 泽 伍 景 玉 易 定 友 王 崇 岭 张 协 云 李 委 明 吴 正 杲 万 源 泉 蔡 金 龙 张 仕 友 钟 君 莫 燕 玲 齐 忠 辉 顾 斐 丁 亚 李 颖 费 亚 军 袁 东 易 海 波 魏 华 刚 马 健 闫 士 红 郑 文 照 自 愿 承 诺 : 自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在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之 日 起 12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的 公 司 股 份 ; 限 售 期 满 后 的 12 月 内 可 转 让 挂 牌 首 日 所 持 股 份 额 的 5%; 限 售 期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可 转 让 挂 牌 首 日 所 持 股 份 的 10%; 此 后 本 人 所 持 股 份 的 转 让 将 依 据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 不 要 求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回 购 本 人 持 有 的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但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有 特 殊 规 定 的 除 外 自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份 如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和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对 本 人 持 有 的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份 之 锁 定 另 有 更 严 格 要 求 的, 本 人 将 按 此 等 要 求 执 行 2 股 东 黄 柯 黄 铉 赵 振 兴 姚 鸿 伟 任 东 缪 飞 翔 郭 言 中 王 新 立 高 强 张 洁 刘 军 刘 士 文 朱 海 鹏 叶 其 政 任 正 华 王 玲 云 刘 芳 檀 竹 云 张 丽 伟 张 小 龙 宫 浩 奇 刘 须 宽 陈 永 英 陈 永 峰 余 福 桃 王 丽 娜 桑 业 龙 罗 仕 华 乔 海 波 张 欣 欣 姜 博 康 泽 恩 屈 元 文 丘 炽 辉 陈 芳 芳 张 海 滨 易 明 陈 亮 吕 世 年 闵 君 李 国 刚 朱 毓 斌 焦 集 群 姚 璐 罗 述 玢 裴 小 平 徐 蔼 莉 李 明 月 林 冬 玲 刘 勇 孙 锋 李 曼 卿 张 永 锋 沈 涛 章 丹 孙 旭 光 李 丽 文 张 建 丽 崔 然 段 钦 龄 严 丽 妮 董 亚 秋 王 松 付 杨 霸 李 延 杰 陈 吉 明 赖 彦 刚 秦 慧 云 孟 力 鹏 闫 国 荣 马 海 涛 张 洪 涛 袁 根 东 魏 小 龙 曾 庆 金 海 芳 杨 峰 齐 峰 齐 宏 明 刘 汉 民 邓 斌 宾 王 玉 杰 吴 会 轻 吴 嘉 杰 张 燕 梁 凌 艳 张 晓 艳 李 天 甲 闫 红 魏 艳 雯 田 第 11 页
15 茂 林 熊 其 焰 姜 维 张 穹 樊 涛 庞 亚 锋 汤 建 广 郑 昌 锯 史 金 鹏 刘 春 雷 徐 娴 龙 彦 宏 邢 宝 光 王 洪 光 刘 春 雨 石 建 胡 雄 雄 王 晓 强 罗 叶 芳 张 继 祖 印 玺 方 海 明 张 平 邢 瑞 清 陈 丹 承 诺 : 自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在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之 日 起 12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 限 售 期 满 后 的 12 月 内 可 转 让 挂 牌 首 日 所 持 股 份 额 的 10%; 限 售 期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可 转 让 挂 牌 首 日 所 持 股 份 的 20%; 此 后 本 人 所 持 股 份 的 转 让 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和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进 行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受 上 述 承 诺 的 限 制 截 止 本 披 露 之 日, 本 公 司 可 报 价 转 让 股 份 为 9,881, 股,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易 翠 英 7,081, % 2 达 晨 创 投 2,800, % 合 计 9,881, % 第 12 页
16 三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伍 景 玉 易 翠 英 易 定 宏 李 品 友 等 39 位 发 起 人 其 他 100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达 晨 创 投 2.26% 11.51% 42.20% 35.39% 4.09% 4.55% 华 图 宏 阳 100% 100% 100% 100% 100% 99% 天 津 网 校 100% 北 京 网 校 好 学 厚 德 100% 政 信 1% 宏 阳 深 圳 政 信 100% 华 图 图 书 沈 阳 华 图 石 家 庄 华 图 南 昌 华 图 济 南 华 图 上 海 华 图 天 津 华 图 湖 南 华 图 爱 语 特 优 职 教 育 呼 伦 贝 尔 华 图 陕 西 华 图 华 图 企 业 管 理 艾 晨 斯 25% 上 海 网 校 1% 上 海 大 创 148 家 分 公 司 中 青 宏 阳 % 安 策 文 化 64.94% 中 漫 ( 天 津 ) 60.00% 华 图 图 豆 80.00% 众 成 教 育 51.00% 中 财 华 图 50.00% 希 乐 城 23.00% 跨 考 教 育 3.80% 四 公 司 股 东 情 况 (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认 定 及 变 动 情 况 易 定 宏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易 定 宏 伍 景 玉 夫 妇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中 易 定 宏 持 有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42.20%, 其 妻 伍 景 玉 持 有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26%, 易 定 宏 伍 景 玉 夫 妇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44.46%, 截 至 本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该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实 际 控 制 人 认 定 依 据 如 下 : 1 易 定 宏 与 伍 景 玉 持 股 情 况 期 间 易 定 宏 持 股 比 例 (%) 伍 景 玉 持 股 比 例 (%) 合 计 持 股 比 例 (%) 至 第 13 页
17 期 间 易 定 宏 持 股 比 例 (%) 伍 景 玉 持 股 比 例 (%) 合 计 持 股 比 例 (%)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今 第 14 页
18 2 易 定 宏 能 够 对 董 事 会 的 决 策 和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自 2003 年 2 月 12 日 起, 华 图 有 限 由 易 定 宏 担 任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后, 易 定 宏 继 续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易 定 宏 自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一 直 在 公 司 任 职, 参 与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能 够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决 策 和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3 易 定 宏 与 伍 景 玉 通 过 共 同 控 制 关 系 成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易 定 宏 与 伍 景 玉 为 夫 妻 关 系, 两 人 合 计 持 股 比 例 为 44.46%,2013 年 12 月 31 日, 易 定 宏 与 伍 景 玉 签 订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协 议 有 效 期 内, 双 方 作 为 股 东 行 使 依 照 适 用 之 法 律 和 公 司 的 组 织 大 纲 与 公 司 章 程 对 公 司 享 有 的 所 有 表 决 权 前, 及 其 各 自 委 派 的 董 事 ( 如 有 ) 行 使 对 公 司 所 享 有 的 表 决 权 前, 双 方 需 要 就 相 关 内 容 进 行 协 商 并 就 表 决 事 项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 若 双 方 经 充 分 沟 通 后 就 相 关 内 容 行 使 何 种 表 决 权 不 能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双 方 同 意 就 该 等 相 关 内 容 的 表 决 共 同 投 弃 权 票 ; 公 司 召 开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时, 双 方 同 意 委 托 会 议 主 持 人 ( 或 计 票 人 和 监 票 人 ) 对 表 决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若 发 现 双 方 未 按 本 协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会 议 主 持 人 应 要 求 双 方 再 次 就 表 决 事 项 进 行 再 次 协 商, 最 终 仍 不 能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则 另 一 方 应 按 照 易 定 宏 的 意 向 进 行 表 决 ;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自 签 署 之 日 起 生 效, 且 只 要 双 方 仍 共 同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或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该 协 议 将 不 受 限 制 地 持 续 有 效 依 此 协 议, 双 方 能 够 就 公 司 的 经 营 战 略 财 务 及 人 事 任 免 等 方 面 的 重 大 事 项 发 表 一 致 意 见, 并 通 过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机 制 共 同 控 制 公 司 由 此, 主 办 券 商 和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股 东 易 定 宏 和 伍 景 玉 在 公 司 遇 到 重 大 事 项 时 能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并 在 股 东 会 中 统 一 表 决, 能 够 共 同 控 制 公 司, 故 两 人 是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易 定 宏 : 男,196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博 士 学 历 1994 年 7 月 至 2000 年 12 月 任 广 东 商 学 院 职 工,1998 年 至 2003 年 任 广 州 粤 教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2003 年 2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 2010 年 8 月 至 今 为 华 泽 宏 阳 投 资 管 理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1 年 11 月 至 今 任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012 年 12 月 至 今 第 15 页
19 任 上 海 大 创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伍 景 玉 : 女,197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博 士 学 历, 易 定 宏 之 妻 2003 年 2 月 至 今 在 华 图 有 限 华 图 宏 阳 任 培 训 师 ;2010 年 7 月 至 今 任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华 图 教 育 培 训 学 校 负 责 人, 易 定 宏 之 妻 ( 三 ) 前 十 名 股 东 及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股 东 的 情 况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是 否 存 在 质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性 质 押 或 其 他 争 ( 股 ) 议 事 项 1 易 定 宏 25,950, % 高 管 股 份 否 2 易 翠 英 7,081, % 自 然 人 股 份 否 3 达 晨 创 投 2,800, % 法 人 股 份 否 4 李 品 友 2,375, % 高 管 股 份 否 5 易 刚 权 1,651, % 自 然 人 股 份 否 6 于 洪 泽 1,544, % 高 管 股 份 否 7 伍 景 玉 1,391, % 自 然 人 股 份 否 8 易 定 友 1,232, % 自 然 人 股 份 否 9 王 崇 岭 1,210, % 高 管 股 份 否 10 张 协 云 1,209, % 高 管 股 份 否 合 计 46,445, % ( 四 ) 公 司 现 有 股 东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易 定 宏 与 伍 景 玉 为 夫 妻 关 系, 易 翠 英 易 定 宏 二 人 为 姐 弟 关 系 易 定 宏 持 有 公 司 42.20% 的 股 权, 其 妻 伍 景 玉 持 有 公 司 2.26% 的 股 权, 其 姐 易 翠 英 持 有 公 司 11.51% 的 股 权 五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有 限 公 司 的 设 立 2003 年 2 月, 易 定 宏 易 智 利 分 别 以 现 金 出 资 万 元 万 元 共 同 设 立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2003 年 2 月 12 日, 华 图 有 限 领 取 了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易 定 宏,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灯 市 口 大 街 50 号 203 室 华 图 有 限 经 营 范 围 为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网 络 信 息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第 16 页
20 2003 年 2 月 10 日, 北 京 市 华 颂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2003) 华 会 验 字 第 (80) 号 ) 根 据 该 验 资 报 告, 公 司 股 东 易 定 宏 易 智 利 已 足 额 缴 纳 公 司 章 程 中 规 定 的 各 自 所 认 缴 的 出 资 额, 均 为 货 币 出 资 依 据 公 司 章 程, 各 股 东 名 称 及 出 资 比 例 为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出 资 形 式 出 资 比 例 (%) 1 易 定 宏 货 币 易 智 利 货 币 合 计 ( 二 )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次 增 资 2006 年 1 月 6 日, 华 图 有 限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决 定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15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由 易 定 宏 出 资 120 万 元, 由 易 智 利 出 资 30 万 元 ; 决 定 在 经 营 范 围 中 增 加 销 售 图 书 期 刊 报 纸 电 子 出 版 物 股 东 会 决 议 一 并 对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了 相 应 修 改 2006 年 1 月 17 日, 北 京 中 仁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中 仁 信 验 字 (2006) 第 1017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2006 年 1 月 17 日 止, 华 图 有 限 已 收 到 股 东 易 定 宏 易 智 利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150 万 元, 各 股 东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其 中 易 定 宏 出 资 120 万 元, 易 智 利 出 资 30 万 元 2006 年 2 月 9 日, 华 图 有 限 就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及 变 更 经 营 范 围 事 项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并 取 得 了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根 据 该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记 载, 华 图 有 限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2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200 万 元 ; 华 图 有 限 的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为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销 售 图 书 期 刊 报 纸 电 子 出 版 物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不 得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应 经 许 可 的, 经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并 经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登 记 注 册 后 方 可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未 规 定 许 可 的, 自 主 选 择 经 营 项 目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根 据 变 更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各 股 东 名 称 及 出 资 比 例 为 : 第 17 页
21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形 式 出 资 比 例 (%) 1 易 定 宏 货 币 易 智 利 货 币 合 计 ( 三 )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次 增 资 2009 年 12 月 28 日, 华 图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全 体 股 东 形 成 如 下 决 议 :1 同 意 由 易 智 利 易 定 宏 天 津 达 晨 创 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组 成 新 股 东 会 ;2 同 意 华 图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由 万 元 增 至 2,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中, 易 智 利 货 币 出 资 万 元, 易 定 宏 货 币 出 资 1, 万 元, 达 晨 创 投 货 币 出 资 万 元 3 同 意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本 次 增 资 中, 易 定 宏 易 智 利 均 以 每 股 1.00 元 价 格 认 购 华 图 有 限 的 股 权 ; 依 据 关 于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之 增 资 协 议, 达 晨 创 投 以 每 股 元 认 购 华 图 有 限 的 股 权 此 外, 上 述 关 于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之 增 资 协 议 还 包 含 业 绩 要 求 及 股 权 调 整 条 款, 经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股 权 调 整 条 款 存 续 期 间 从 未 执 行,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与 达 晨 创 投 之 间 未 有 其 他 诸 如 认 沽 权 一 票 否 决 权 等 特 殊 条 款 或 安 排 目 前 达 晨 创 投 及 相 关 各 方 已 签 署 确 认 函 予 以 解 除 并 终 止 2010 年 1 月 25 日, 北 京 伯 仲 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京 仲 变 验 字 [2010]0125Z-G 号 ) 根 据 该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10 年 1 月 25 日, 公 司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2,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 万 元 2010 年 3 月 23 日, 华 图 有 限 获 得 了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海 淀 分 局 核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根 据 变 更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各 股 东 名 称 及 出 资 比 例 为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形 式 出 资 比 例 (%) 1 易 定 宏 1, 货 币 易 智 利 货 币 达 晨 创 投 货 币 5.00 合 计 2, 第 18 页
22 ( 四 ) 显 化 代 持 股 权 并 增 加 股 东 至 44 人 2011 年 2 月 10 日, 华 图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将 公 司 原 股 权 代 持 进 行 清 理, 增 加 41 位 自 然 人 股 东 1 内 部 股 权 的 形 成 及 演 变 (1) 内 部 股 权 的 形 成 随 着 华 图 有 限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华 图 管 理 层 越 来 越 意 识 到 稳 定 人 才 激 发 人 才 的 重 要 性, 于 是 在 公 司 实 行 了 内 部 股 权 激 励 制 度 华 图 有 限 的 内 部 股 权 设 立 具 体 方 式 为 :(1) 易 定 宏 将 其 持 有 的 对 应 出 资 额 938, 元 的 内 部 股 权 转 让 给 其 姐 易 翠 英 以 及 李 品 友 等 37 名 公 司 员 工 ;(2) 公 司 新 增 内 部 股 权 130, 股, 由 于 洪 泽 张 协 云 2 名 核 心 人 员 分 别 认 购 75, 股 和 55, 股 ;(3) 易 智 利 从 公 司 离 职,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出 资 额 230, 元 对 应 的 内 部 股 权 转 让 给 易 定 宏 此 后, 刘 莉 蓉 梁 晓 燕 孙 景 民 郭 五 林 尹 宪 伟 黄 勇 六 位 内 部 股 东 先 后 离 职, 其 所 持 内 部 股 权 合 计 54, 股 全 部 转 让 给 易 定 宏 ; 内 部 股 东 黄 铉 将 7, 股 内 部 股 权 转 让 给 易 定 宏 截 至 2008 年 6 月 29 日, 易 定 宏 等 35 人 共 计 出 资 2,130, 元, 其 中 2,000, 元 已 投 入 公 司 作 为 注 册 资 本,130, 元 由 易 定 宏 代 为 全 体 股 东 保 管, 用 于 公 司 未 来 的 增 资 华 图 有 限 内 部 股 权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对 应 工 商 登 记 姓 名 持 股 比 例 号 ( 元 ) ( 股 ) 出 资 1 易 定 宏 954, , % 896, 易 翠 英 182, , % 171, 易 智 利 169, , % 158, 李 品 友 117, , % 110, 易 刚 权 81, , % 76, 于 洪 泽 75, , % 70, 黄 铉 72, , % 67, 伍 景 玉 69, , % 64, 张 协 云 60, , % 56, 黄 柯 56, , % 53, 钟 君 39, , % 37, 第 19 页
23 序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对 应 工 商 登 记 姓 名 持 股 比 例 号 ( 元 ) ( 股 ) 出 资 12 李 委 明 38, , % 36, 易 海 波 35, , % 33, 姚 鸿 伟 30, , % 28, 桑 业 龙 20, , % 18, 赵 振 兴 15, , % 14, 顾 斐 15, , % 14, 任 东 10, , % 9, 陈 建 军 10, , % 9, 王 新 立 9, , % 8, 张 仕 友 8, , % 7, 张 洁 6, , % 5, 刘 士 文 6, , % 5, 朱 海 鹏 6, , % 5, 易 定 友 5, , % 4, 叶 其 政 5, , % 4, 刘 芳 5, , % 4, 檀 竹 云 5, , % 4, 张 丽 伟 5, , % 4, 孟 元 元 5, , % 4, 王 玲 云 4, , % 3, 王 丽 娜 2, , % 2, 徐 相 群 2, , % 2, 罗 仕 华 2, , % 1, 吕 世 年 1, , % 合 计 2,130, ,130, % 2,000, 变 该 阶 段 华 图 有 限 在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的 股 东 及 股 权 比 例 未 (2)2008 年 6 月 30 日 内 部 股 权 拆 分 2008 年 6 月 30 日, 华 图 有 限 全 体 内 部 股 东 所 持 合 计 2,130, 股 内 部 股 权, 按 1:5 的 比 例 进 行 拆 分, 拆 分 完 成 后, 内 部 股 权 总 数 增 至 10,650, 股 拆 分 完 成 后 内 部 股 权 情 况 如 下, 此 时, 公 司 员 工 工 商 登 记 代 持 股 权 的 比 例 不 发 生 变 化 : 序 号 姓 名 拆 分 前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拆 分 后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易 定 宏 954, ,772, % 第 20 页
24 序 号 姓 名 拆 分 前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拆 分 后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2 易 翠 英 182, , % 3 易 智 利 169, , % 4 李 品 友 117, , % 5 易 刚 权 81, , % 6 于 洪 泽 75, , % 7 黄 铉 72, , % 8 伍 景 玉 69, , % 9 张 协 云 60, , % 10 黄 柯 56, , % 11 钟 君 39, , % 12 李 委 明 38, , % 13 易 海 波 35, , % 14 姚 鸿 伟 30, , % 15 桑 业 龙 20, , % 16 赵 振 兴 15, , % 17 顾 斐 15, , % 18 任 东 10, , % 19 陈 建 军 10, , % 20 王 新 立 9, , % 21 张 仕 友 8, , % 22 张 洁 6, , % 21 刘 士 文 6, , % 24 朱 海 鹏 6, , % 25 易 定 友 5, , % 26 叶 其 政 5, , % 27 刘 芳 5, , % 28 檀 竹 云 5, , % 29 张 丽 伟 5, , % 30 孟 元 元 5, , % 31 王 玲 云 4, , % 32 王 丽 娜 2, , % 33 徐 相 群 2, , % 34 罗 仕 华 2, , % 35 吕 世 年 1, , % 合 计 2,130, ,650, % 基 于 长 期 实 施 公 司 内 部 股 权 激 励 且 不 动 摇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的 控 股 地 位 的 需 要,2008 年 6 月 30 日, 华 图 有 限 全 体 内 部 股 东 所 持 合 计 2,130,000 股 内 部 股 权, 按 1:5 的 比 例 进 行 拆 分, 拆 分 完 成 后, 内 部 股 权 总 数 增 至 10,650,000 股 此 次 拆 分 是 针 对 内 部 股 权 进 行 拆 分, 并 不 涉 及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净 资 产 等 财 务 指 标 及 第 21 页
25 工 商 登 记 事 项 上 述 内 部 股 权 拆 分 前 后 公 司 工 商 登 记 的 注 册 资 本 股 东 及 持 股 比 例 均 无 变 化, 对 净 资 产 亦 无 任 何 影 响 (3)2008 年 7 月 至 2010 年 3 月 的 内 部 股 权 变 化 a 内 部 股 权 的 增 加 2008 年 7 月 至 2010 年 3 月 间, 华 图 有 限 新 增 内 部 股 权 2,615, 股, 内 部 出 资 及 内 部 股 权 增 加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姓 名 增 加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 元 ) 增 加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1 易 定 宏 831, , 李 委 明 90, , 齐 忠 辉 90, , 缪 飞 翔 65, , 顾 斐 60, , 郭 言 中 60, , 易 定 友 299, , 罗 炳 森 50, , 郑 岳 峰 50, , 任 万 林 46, , 刘 军 30, , 任 正 华 30, , 任 东 20, , 宫 浩 奇 20, , 刘 须 宽 20, , 张 超 20, , 魏 华 刚 20, , 陈 永 峰 20, , 王 方 建 10, , 于 洪 泽 8, , 丁 亚 6, , 张 洁 6, , 王 玲 云 6, , 余 福 桃 6, , 王 新 立 5, , 叶 其 政 5, , 闵 君 5, , 易 丽 梅 5, , 陈 芳 芳 5, , 第 22 页
26 序 号 姓 名 增 加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 元 ) 增 加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30 李 国 刚 5, , 朱 毓 斌 5, , 焦 集 群 5, , 张 小 龙 5, , 王 永 恒 5, , 姚 璐 5, , 张 海 滨 5, , 王 磊 5, , 熊 志 伟 5, , 陈 亮 4, , 章 丹 4, , 孙 旭 光 4, , 沈 涛 4, , 李 丽 文 4, , 易 明 4, , 杨 兴 慧 4, , 王 思 琦 4, , 易 海 波 3, , 段 钦 龄 3, , 叶 其 辉 3, , 严 丽 妮 3, , 董 亚 秋 3, , 王 松 3, , 付 杨 霸 3, , 李 延 杰 3, , 关 丽 华 3, , 陈 吉 明 3, , 赖 彦 刚 3, , 秦 慧 云 3, , 黄 柯 2, , 孙 锋 2, , 张 建 丽 2, , 刘 汉 民 2, , 李 树 贤 2, , 阮 雪 飞 2, , 李 丰 华 2, , 王 继 强 2, , 曹 玉 春 2, , 第 23 页
27 序 号 姓 名 增 加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 元 ) 增 加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68 费 亚 军 85, , 高 强 120, , 张 仕 友 311, , 蔡 金 龙 373, , 万 源 泉 318, , 合 计 3,229, ,615, 上 述 增 加 的 内 部 出 资 款 仍 由 易 定 宏 代 为 保 管, 用 于 华 图 有 限 未 来 的 增 资 b 内 部 股 权 的 减 少 2008 年 7 月 至 2010 年 3 月 间, 华 图 有 限 减 少 内 部 股 权 65, 股 内 部 退 款 及 内 部 股 权 减 少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姓 名 退 款 价 格 ( 元 ) 减 少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1 任 万 林 48, , 阮 雪 飞 2, , 王 方 建 11, , 王 磊 6, , 李 丰 华 4, , 合 计 73, , 上 述 退 股 款 的 成 本 部 分 为 65, 元, 由 易 定 宏 从 其 代 为 保 管 的 内 部 出 资 款 中 退 回 ; 溢 价 部 分 8, 元, 由 易 定 宏 个 人 承 担 c 内 部 股 权 的 转 让 2008 年 7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华 图 有 限 内 部 股 权 相 互 转 让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出 让 方 受 让 方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转 让 价 格 ( 元 ) 1 姚 鸿 伟 易 定 宏 75, , 孟 元 元 易 定 宏 25, , 桑 业 龙 易 定 宏 90, , 郑 岳 峰 易 定 宏 50, , 截 至 2010 年 3 月, 华 图 有 限 内 部 股 权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姓 名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 元 )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内 部 持 股 比 例 1 易 定 宏 1,874, ,843, % 2 易 翠 英 182, , % 第 24 页
28 序 号 姓 名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 元 )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内 部 持 股 比 例 3 易 智 利 169, , % 4 李 品 友 117, , % 5 易 刚 权 81, , % 6 于 洪 泽 83, , % 7 黄 铉 72, , % 8 伍 景 玉 69, , % 9 张 协 云 60, , % 10 黄 柯 58, , % 11 李 委 明 128, , % 12 万 源 泉 318, , % 13 蔡 金 龙 373, , % 14 张 仕 友 319, , % 15 易 定 友 304, , % 16 钟 君 39, , % 17 易 海 波 38, , % 18 顾 斐 75, , % 19 齐 忠 辉 90, , % 20 赵 振 兴 15, , % 21 姚 鸿 伟 15, , % 22 任 东 30, , % 21 缪 飞 翔 65, , % 24 郭 言 中 60, , % 25 王 新 立 14, , % 26 陈 建 军 10, , % 27 罗 炳 森 50, , % 28 费 亚 军 85, , % 29 高 强 120, , % 30 张 洁 12, , % 31 刘 军 30, , % 32 刘 士 文 6, , % 33 朱 海 鹏 6, , % 34 叶 其 政 10, , % 35 任 正 华 30, , % 36 王 玲 云 10, , % 37 刘 芳 5, , % 38 檀 竹 云 5, , % 39 张 丽 伟 5, , % 40 宫 浩 奇 20, , % 41 刘 须 宽 20, , % 42 张 超 20, , % 第 25 页
29 序 号 姓 名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 元 )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内 部 持 股 比 例 43 魏 华 刚 20, , % 44 陈 永 峰 20, , % 45 王 丽 娜 2, , % 46 徐 相 群 2, , % 47 桑 业 龙 2, , % 48 罗 仕 华 2, , % 49 丁 亚 6, , % 50 余 福 桃 6, , % 51 吕 世 年 1, , % 52 闵 君 5, , % 53 易 丽 梅 5, , % 54 陈 芳 芳 5, , % 55 李 国 刚 5, , % 56 朱 毓 斌 5, , % 57 焦 集 群 5, , % 58 张 小 龙 5, , % 59 王 永 恒 5, , % 60 姚 璐 5, , % 61 张 海 滨 5, , % 62 熊 志 伟 5, , % 63 陈 亮 4, , % 64 章 丹 4, , % 65 孙 旭 光 4, , % 66 沈 涛 4, , % 67 李 丽 文 4, , % 68 易 明 4, , % 69 杨 兴 慧 4, , % 70 王 思 琦 4, , % 71 段 钦 龄 3, , % 72 叶 其 辉 3, , % 73 严 丽 妮 3, , % 74 董 亚 秋 3, , % 75 王 松 3, , % 76 付 杨 霸 3, , % 77 李 延 杰 3, , % 78 关 丽 华 3, , % 79 陈 吉 明 3, , % 80 赖 彦 刚 3, , % 80 秦 慧 云 3, , % 82 孙 锋 2, , % 第 26 页
30 序 号 姓 名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 元 )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内 部 持 股 比 例 83 张 建 丽 2, , % 84 刘 汉 民 2, , % 85 李 树 贤 2, , % 86 王 继 强 2, , % 87 曹 玉 春 2, , % 合 计 5,294, ,200, % 上 述 易 定 宏 等 87 人 持 有 的 内 部 股 权 共 计 对 应 内 部 出 资 5,294, 元, 其 中 2,000, 元 已 投 入 华 图 有 限 作 为 注 册 资 本,3,294, 元 由 易 定 宏 代 全 体 股 东 保 管, 用 于 华 图 有 限 未 来 的 增 资 该 阶 段 华 图 有 限 在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的 股 东 及 股 权 比 例 未 变 d 华 图 有 限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至 2, 万 元 对 公 司 内 部 股 权 结 构 的 影 响 2010 年 3 月 23 日, 华 图 有 限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至 2, 万 元 其 中 易 定 宏 和 易 智 利 代 表 公 司 全 体 内 部 股 东 增 加 投 入 1, 万 元, 天 津 达 晨 创 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作 为 新 增 股 东 投 入 2, 万 元 ( 其 中 作 为 注 册 资 本 投 入 万 元,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 剩 余 2, 万 元 归 入 资 本 公 积 金 ) 易 定 宏 及 易 智 利 代 表 公 司 全 体 内 部 股 东 投 入 的 1700 万 元 中, 由 易 定 宏 代 为 保 管 的 华 图 有 限 全 体 内 部 股 东 缴 纳 的 内 部 出 资 共 计 3,294, 元, 该 内 部 出 资 款 与 本 次 增 资 所 需 的 1, 万 元 之 间 的 差 额 部 分 为 13,705, 元, 由 易 定 宏 予 以 补 足 为 体 现 对 华 图 有 限 发 展 的 支 持 以 及 对 内 部 股 东 的 激 励, 易 定 宏 持 有 的 内 部 股 权 比 例 不 因 其 增 加 内 部 出 资 发 生 变 化, 华 图 有 限 内 部 股 权 总 数 及 其 他 内 部 股 东 持 有 的 内 部 股 权 比 例 亦 不 发 生 变 化 华 图 有 限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后, 在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的 股 东 及 股 权 比 例 为 : 易 定 宏 占 76.00%, 易 智 利 占 19.00%, 天 津 达 晨 创 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占 5.00% 2010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内 部 股 权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姓 名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内 部 股 权 所 对 应 工 商 登 记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 元 ) 股 权 数 量 ( 股 ) 1 易 定 宏 15,579, ,843, ,407, 易 翠 英 182, , ,311, 易 智 利 169, , ,217, 李 品 友 117, , , 第 27 页
31 序 号 姓 名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内 部 股 权 所 对 应 工 商 登 记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 元 ) 股 权 数 量 ( 股 ) 5 易 刚 权 81, , , 于 洪 泽 83, , , 黄 铉 72, , , 伍 景 玉 69, , , 张 协 云 60, , , 黄 柯 58, , , 李 委 明 128, , , 万 源 泉 318, , , 蔡 金 龙 373, , , 张 仕 友 319, , , 易 定 友 304, , , 钟 君 39, , , 易 海 波 38, , , 顾 斐 75, , , 齐 忠 辉 90, , , 赵 振 兴 15, , , 姚 鸿 伟 15, , , 任 东 30, , , 缪 飞 翔 65, , , 郭 言 中 60, , , 王 新 立 14, , , 陈 建 军 10, , , 罗 炳 森 50, , , 费 亚 军 85, , , 高 强 120, , , 张 洁 12, , , 刘 军 30, , , 刘 士 文 6, , , 朱 海 鹏 6, , , 叶 其 政 10, , , 任 正 华 30, , , 王 玲 云 10, , , 刘 芳 5, , , 檀 竹 云 5, , , 张 丽 伟 5, , , 宫 浩 奇 20, , , 刘 须 宽 20, , , 张 超 20, , , 魏 华 刚 20, , , 陈 永 峰 20, , , 第 28 页
32 序 号 姓 名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内 部 股 权 所 对 应 工 商 登 记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 元 ) 股 权 数 量 ( 股 ) 45 王 丽 娜 2, , , 徐 相 群 2, , , 桑 业 龙 2, , , 罗 仕 华 2, , , 丁 亚 6, , , 余 福 桃 6, , , 吕 世 年 1, , , 闵 君 5, , , 易 丽 梅 5, , , 陈 芳 芳 5, , , 李 国 刚 5, , , 朱 毓 斌 5, , , 焦 集 群 5, , , 张 小 龙 5, , , 王 永 恒 5, , , 姚 璐 5, , , 张 海 滨 5, , , 熊 志 伟 5, , , 陈 亮 4, , , 章 丹 4, , , 孙 旭 光 4, , , 沈 涛 4, , , 李 丽 文 4, , , 易 明 4, , , 杨 兴 慧 4, , , 王 思 琦 4, , , 段 钦 龄 3, , , 叶 其 辉 3, , , 严 丽 妮 3, , , 董 亚 秋 3, , , 王 松 3, , , 付 杨 霸 3, , , 李 延 杰 3, , , 关 丽 华 3, , , 陈 吉 明 3, , , 赖 彦 刚 3, , , 秦 慧 云 3, , , 孙 锋 2, , , 张 建 丽 2, , , 刘 汉 民 2, , , 第 29 页
33 序 号 姓 名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内 部 股 权 所 对 应 工 商 登 记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 元 ) 股 权 数 量 ( 股 ) 85 李 树 贤 2, , , 王 继 强 2, , , 曹 玉 春 2, , , 合 计 19,000, ,200, ,000, e 2010 年 3 月 至 2010 年 12 月 的 内 部 股 权 转 让 2010 年 3 月 至 2010 年 12 月, 华 图 宏 阳 内 部 股 权 转 让 如 下 表 : 序 号 出 让 方 受 让 方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 股 ) 转 让 价 格 ( 元 ) 1 罗 炳 森 易 定 宏 50, , 王 继 强 易 定 宏 2, , 熊 志 伟 易 定 宏 5, , 徐 相 群 易 定 宏 12, , 王 思 琪 易 定 宏 4, , 杨 兴 慧 易 定 宏 4, , 李 树 贤 易 定 宏 2, , 曹 玉 春 易 定 宏 2, , 陈 建 军 易 定 宏 50, , 易 定 宏 易 定 友 94, , 易 定 宏 吴 正 杲 251, , 易 定 宏 王 崇 岭 154, , 易 定 宏 齐 忠 辉 47, , 易 定 宏 丁 亚 118, , 易 定 宏 李 颖 50, , 易 定 宏 袁 东 40, , 易 定 宏 魏 华 刚 5, , f 华 图 有 限 内 部 股 权 及 委 托 持 股 在 清 理 前 的 最 终 状 态 截 至 2011 年 2 月 26 日 关 于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股 权 沿 革 及 委 托 持 股 相 关 事 宜 的 确 认 函 签 署 时, 华 图 有 限 内 部 股 权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姓 名 内 部 股 权 所 对 应 内 部 股 权 对 应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工 商 登 记 股 权 数 工 商 登 记 持 股 ( 元 ) ( 股 ) 量 ( 股 ) 比 例 1 易 定 宏 13,631, ,213, ,499, % 2 易 翠 英 182, , ,311, % 3 易 智 利 169, , ,217, % 4 李 品 友 117, , , % 5 易 刚 权 81, , , % 第 30 页
34 序 号 姓 名 内 部 股 权 所 对 应 内 部 股 权 对 应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工 商 登 记 股 权 数 工 商 登 记 持 股 ( 元 ) ( 股 ) 量 ( 股 ) 比 例 6 于 洪 泽 83, , , % 7 黄 铉 72, , , % 8 伍 景 玉 69, , , % 9 易 定 友 556, , , % 10 张 协 云 60, , , % 11 黄 柯 58, , , % 12 李 委 明 128, , , % 13 吴 正 杲 669, , , % 14 万 源 泉 318, , , % 15 蔡 金 龙 373, , , % 16 张 仕 友 319, , , % 17 钟 君 39, , , % 18 易 海 波 38, , , % 19 王 崇 岭 412, , , % 20 齐 忠 辉 216, , , % 21 顾 斐 75, , , % 22 丁 亚 322, , , % 21 赵 振 兴 15, , , % 24 姚 鸿 伟 15, , , % 25 任 东 30, , , % 26 缪 飞 翔 65, , , % 27 郭 言 中 60, , , % 28 王 新 立 14, , , % 29 李 颖 133, , , % 30 费 亚 军 85, , , % 31 高 强 120, , , % 32 袁 东 106, , , % 33 张 洁 12, , , % 34 刘 军 30, , , % 35 刘 士 文 6, , , % 36 朱 海 鹏 6, , , % 37 叶 其 政 10, , , % 38 任 正 华 30, , , % 39 王 玲 云 10, , , % 40 刘 芳 5, , , % 41 檀 竹 云 5, , , % 42 张 丽 伟 5, , , % 43 魏 华 刚 33, , , % 44 宫 浩 奇 20, , , % 第 31 页
35 序 号 姓 名 内 部 股 权 所 对 应 内 部 股 权 对 应 内 部 出 资 金 额 内 部 股 权 数 量 工 商 登 记 股 权 数 工 商 登 记 持 股 ( 元 ) ( 股 ) 量 ( 股 ) 比 例 45 刘 须 宽 20, , , % 46 张 超 20, , , % 47 陈 永 峰 20, , , % 48 王 丽 娜 2, , , % 49 桑 业 龙 2, , , % 50 罗 仕 华 2, , , % 51 余 福 桃 6, , , % 52 吕 世 年 1, , , % 53 闵 君 5, , , % 54 易 丽 梅 5, , , % 55 陈 芳 芳 5, , , % 56 李 国 刚 5, , , % 57 朱 毓 斌 5, , , % 58 焦 集 群 5, , , % 59 张 小 龙 5, , , % 60 王 永 恒 5, , , % 61 姚 璐 5, , , % 62 张 海 滨 5, , , % 63 陈 亮 4, , , % 64 章 丹 4, , , % 65 孙 旭 光 4, , , % 66 沈 涛 4, , , % 67 李 丽 文 4, , , % 68 易 明 4, , , % 69 段 钦 龄 3, , , % 70 叶 其 辉 3, , , % 71 严 丽 妮 3, , , % 72 董 亚 秋 3, , , % 73 王 松 3, , , % 74 付 杨 霸 3, , , % 75 李 延 杰 3, , , % 76 关 丽 华 3, , , % 77 陈 吉 明 3, , , % 78 赖 彦 刚 3, , , % 79 秦 慧 云 3, , , % 80 孙 锋 2, , , % 81 张 建 丽 2, , , % 82 刘 汉 民 2, , , % 合 计 19,000, ,200, ,000, % 第 32 页
36 易 智 利 当 时 持 有 的 工 商 登 记 股 权 中, 除 上 表 所 示 股 权 外 均 为 受 易 定 宏 委 托 代 其 持 有, 除 易 定 宏 和 易 智 利 外 的 其 余 内 部 股 东 持 有 的 内 部 股 权 所 对 应 的 工 商 登 记 股 权 均 委 托 易 定 宏 代 为 持 有 2011 年 2 月 10 日, 华 图 有 限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并 相 应 修 改 章 程,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增 加 41 位 自 然 人 股 东, 同 意 蔡 金 龙 丁 亚 费 亚 军 高 强 顾 斐 郭 言 中 黄 柯 黄 铉 李 品 友 李 委 明 李 颖 刘 芳 刘 军 刘 士 文 齐 忠 辉 任 东 任 正 华 檀 竹 云 万 源 泉 王 崇 岭 王 玲 云 王 新 立 魏 华 刚 吴 正 杲 伍 景 玉 姚 鸿 伟 叶 其 政 易 翠 英 易 定 宏 易 定 友 易 刚 权 易 海 波 易 智 利 于 洪 泽 袁 东 张 洁 张 丽 伟 张 仕 友 张 协 云 赵 振 兴 钟 君 朱 海 鹏 缪 飞 翔 达 晨 创 投 组 成 新 的 股 东 会 同 日, 易 智 利 与 易 定 宏 签 订 出 资 转 让 协 议 书, 约 定 易 智 利 将 其 华 图 有 限 的 出 资 万 转 让 给 易 定 宏, 易 定 宏 与 41 名 新 股 东 分 别 签 订 出 资 转 让 协 议 书, 易 定 宏 将 其 代 持 的 华 图 有 限 的 出 资 万 分 别 转 让 给 该 41 位 新 股 东 ; 同 时, 易 定 宏 与 另 外 39 名 员 工 分 别 签 订 内 部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从 员 工 处 收 购 由 其 代 持 的 内 部 股 权 上 述 股 东 及 内 部 股 东 共 82 人 均 于 2011 年 2 月 26 日 签 署 了 关 于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股 权 沿 革 及 委 托 持 股 相 关 事 宜 的 确 认 函, 此 次 内 部 股 权 处 理 事 项 经 北 京 市 长 安 公 证 处 于 2011 年 3 月 2 日 分 别 出 具 的 82 份 公 证 书 公 证 至 此, 华 图 有 限 内 部 股 权 全 部 处 理 完 毕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认 为, 华 图 有 限 基 于 激 励 员 工 的 目 的 设 置 了 内 部 股 权, 客 观 上 形 成 了 股 权 代 持 现 象 但 该 内 部 股 权 制 度 运 行 过 程 中 未 因 此 而 发 生 过 股 权 权 属 争 议, 华 图 有 限 亦 在 追 求 股 权 清 晰 运 行 规 范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公 证 当 事 人 对 华 图 有 限 内 部 股 权 沿 革 及 委 托 持 股 相 关 事 项 的 确 认 意 见, 合 法 规 范 地 处 理 了 代 持 现 象, 因 此 不 构 成 挂 牌 的 实 质 性 障 碍 另 外, 经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股 权 代 持 存 续 期 间, 公 司 未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2011 年 3 月 8 日, 华 图 有 限 根 据 相 关 工 商 管 理 部 门 要 求, 取 消 经 营 范 围 中 的 后 缀 用 语, 将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为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除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以 外 的 内 容 ); 销 售 图 书 期 刊 报 纸 电 子 出 版 物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第 33 页
37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销 售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并 就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一 并 取 得 了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海 淀 分 局 换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华 图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 出 资 方 式 1 易 定 宏 货 币 2 易 翠 英 货 币 3 易 智 利 货 币 4 李 品 友 货 币 5 易 刚 权 货 币 6 于 洪 泽 货 币 7 黄 铉 货 币 8 伍 景 玉 货 币 9 易 定 友 货 币 10 张 协 云 货 币 11 黄 柯 货 币 12 李 委 明 货 币 13 吴 正 杲 货 币 14 万 源 泉 货 币 15 蔡 金 龙 货 币 16 张 仕 友 货 币 17 钟 君 货 币 18 易 海 波 货 币 19 王 崇 岭 货 币 20 齐 忠 辉 货 币 21 顾 斐 货 币 22 丁 亚 货 币 21 赵 振 兴 货 币 24 姚 鸿 伟 货 币 25 任 东 货 币 26 缪 飞 翔 货 币 27 郭 言 中 货 币 28 王 新 立 货 币 29 李 颖 货 币 30 费 亚 军 货 币 31 高 强 货 币 32 袁 东 货 币 33 张 洁 货 币 34 刘 军 货 币 第 34 页
38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 出 资 方 式 35 刘 士 文 货 币 36 朱 海 鹏 货 币 37 叶 其 政 货 币 38 任 正 华 货 币 39 王 玲 云 货 币 40 刘 芳 货 币 41 檀 竹 云 货 币 42 张 丽 伟 货 币 43 魏 华 刚 货 币 44 达 晨 创 投 货 币 合 计 2, ( 五 )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9 日, 华 图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以 华 图 有 限 全 体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将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截 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 的 经 中 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 中 准 审 字 [2011]1432 号 ) 确 认 的 净 资 产 67,944, 元 折 合 56,000, 股 股 本 股 份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56,000, 元, 各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保 持 不 变 2011 年 10 月 14 日, 中 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中 准 验 字 [2011] 第 1030 号 ) 根 据 该 报 告, 截 至 2011 年 10 月 8 日 止, 公 司 以 截 至 2011 年 4 月 40 日 华 图 有 限 净 资 产 中 的 56,000, 元 为 基 准 折 合 成 股 份 56,000,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其 余 净 资 产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11 年 10 月 14 日, 股 份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选 举 了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和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成 员 2011 年 10 月 20 日, 华 图 宏 阳 获 得 了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时, 股 东 及 持 股 比 例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出 资 形 式 持 股 比 例 (%) 1 易 定 宏 21,950, 净 资 产 易 翠 英 3,673, 净 资 产 易 智 利 3,408, 净 资 产 达 晨 创 投 2,800, 净 资 产 李 品 友 2,375, 净 资 产 4.24 第 35 页
39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出 资 形 式 持 股 比 例 (%) 6 易 刚 权 1,651, 净 资 产 于 洪 泽 1,544, 净 资 产 黄 铉 1,453, 净 资 产 伍 景 玉 1,391, 净 资 产 易 定 友 1,232, 净 资 产 张 协 云 1,209, 净 资 产 黄 柯 1,153, 净 资 产 李 委 明 1,145, 净 资 产 吴 正 杲 1,012, 净 资 产 蔡 金 龙 887, 净 资 产 万 源 泉 887, 净 资 产 张 仕 友 871, 净 资 产 钟 君 796, 净 资 产 易 海 波 732, 净 资 产 王 崇 岭 623, 净 资 产 齐 忠 辉 553, 净 资 产 顾 斐 544, 净 资 产 丁 亚 502, 净 资 产 赵 振 兴 312, 净 资 产 姚 鸿 伟 302, 净 资 产 任 东 282, 净 资 产 缪 飞 翔 262, 净 资 产 郭 言 中 241, 净 资 产 王 新 立 207, 净 资 产 李 颖 201, 净 资 产 费 亚 军 185, 净 资 产 高 强 185, 净 资 产 袁 东 161, 净 资 产 张 洁 145, 净 资 产 刘 军 120, 净 资 产 刘 士 文 120, 净 资 产 任 正 华 120, 净 资 产 叶 其 政 120, 净 资 产 朱 海 鹏 120, 净 资 产 王 玲 云 104, 净 资 产 刘 芳 100, 净 资 产 檀 竹 云 100, 净 资 产 魏 华 刚 100, 净 资 产 张 丽 伟 100, 净 资 产 0.18 合 计 56,000, 第 36 页
40 ( 六 )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次 增 资 扩 股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华 图 宏 阳 召 开 201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的 议 案, 同 意 向 121 名 自 然 人 增 发 550 万 股 股 票, 本 次 增 资 发 行 股 票 的 种 类 为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发 行 价 格 为 1.30 元 2011 年 12 月 26 日, 中 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中 准 验 字 [2011]1046 号 ) 根 据 该 验 资 报 告, 该 货 币 增 资 已 全 部 缴 纳 2011 年 12 月 28 日, 华 图 宏 阳 获 得 了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本 次 增 资 扩 股 完 成 后,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出 资 形 式 持 股 比 例 (%) 1 易 定 宏 24,786, 净 资 产 + 货 币 易 翠 英 3,673, 净 资 产 易 智 利 3,408, 净 资 产 达 晨 创 投 2,800, 净 资 产 李 品 友 2,375, 净 资 产 易 刚 权 1,651, 净 资 产 于 洪 泽 1,544, 净 资 产 黄 铉 1,453, 净 资 产 伍 景 玉 1,391, 净 资 产 易 定 友 1,232, 净 资 产 王 崇 玲 1,210, 净 资 产 + 货 币 张 协 云 1,209, 净 资 产 黄 柯 1,153, 净 资 产 李 委 明 1,145, 净 资 产 吴 正 杲 1,012, 净 资 产 蔡 金 龙 887, 净 资 产 万 源 泉 887, 净 资 产 张 仕 友 871, 净 资 产 钟 君 796, 净 资 产 易 海 波 732, 净 资 产 齐 忠 辉 553, 净 资 产 顾 斐 544, 净 资 产 丁 亚 502, 净 资 产 赵 振 兴 312, 净 资 产 姚 鸿 伟 302, 净 资 产 任 东 282, 净 资 产 0.49 第 37 页
41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出 资 形 式 持 股 比 例 (%) 27 缪 飞 翔 262, 净 资 产 郭 言 中 241, 净 资 产 王 新 立 207, 净 资 产 李 颖 201, 净 资 产 费 亚 军 185, 净 资 产 高 强 185, 净 资 产 袁 东 161, 净 资 产 张 洁 145, 净 资 产 刘 军 120, 净 资 产 刘 士 文 120, 净 资 产 任 正 华 120, 净 资 产 叶 其 政 120, 净 资 产 朱 海 鹏 120, 净 资 产 王 玲 云 104, 净 资 产 刘 芳 100, 净 资 产 檀 竹 云 100, 净 资 产 魏 华 刚 100, 净 资 产 张 丽 伟 100, 净 资 产 张 小 龙 100, 货 币 宫 浩 奇 80, 货 币 刘 须 宽 80, 货 币 张 超 80, 货 币 陈 永 峰 80, 货 币 余 福 桃 80, 货 币 王 丽 娜 48, 货 币 桑 业 龙 40, 货 币 罗 仕 华 40, 货 币 乔 海 波 40, 货 币 张 欣 欣 40, 货 币 姜 博 40, 货 币 康 泽 恩 32, 货 币 屈 元 文 32, 货 币 丘 炽 辉 32, 货 币 马 健 32, 货 币 闫 士 红 32, 货 币 陈 芳 芳 31, 货 币 张 海 滨 31, 货 币 易 明 28, 货 币 陈 亮 23, 货 币 吕 世 年 20, 货 币 闵 君 20, 货 币 0.03 第 38 页
42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出 资 形 式 持 股 比 例 (%) 68 易 丽 梅 20, 货 币 李 国 刚 20, 货 币 朱 毓 斌 20, 货 币 焦 集 群 20, 货 币 王 永 恒 20, 货 币 姚 璐 20, 货 币 罗 述 玢 20, 货 币 裴 小 平 20, 货 币 徐 蔼 莉 20, 货 币 李 明 月 20, 货 币 林 冬 玲 20, 货 币 刘 勇 20, 货 币 孙 锋 19, 货 币 章 丹 16, 货 币 孙 旭 光 16, 货 币 沈 涛 16, 货 币 李 丽 文 16, 货 币 张 建 丽 14, 货 币 崔 然 12, 货 币 郑 文 照 12, 货 币 段 钦 龄 12, 货 币 严 丽 妮 12, 货 币 董 亚 秋 12, 货 币 王 松 12, 货 币 付 杨 霸 12, 货 币 李 延 杰 12, 货 币 关 丽 华 12, 货 币 陈 吉 明 12, 货 币 赖 彦 刚 12, 货 币 秦 慧 云 12, 货 币 孟 力 鹏 12, 货 币 闫 国 荣 12, 货 币 马 海 涛 12, 货 币 张 洪 涛 12, 货 币 袁 根 东 10, 货 币 魏 小 龙 10, 货 币 柏 楷 10, 货 币 曾 庆 9, 货 币 金 海 芳 8, 货 币 王 玉 8, 货 币 黄 莉 莎 8, 货 币 0.01 第 39 页
43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出 资 形 式 持 股 比 例 (%) 109 杨 峰 8, 货 币 杨 桂 萍 8, 货 币 齐 峰 8, 货 币 齐 宏 明 8, 货 币 刘 汉 民 8, 货 币 邓 斌 宾 8, 货 币 王 玉 杰 8, 货 币 吴 会 轻 8, 货 币 吴 嘉 杰 8, 货 币 张 燕 8, 货 币 梁 凌 艳 8, 货 币 张 晓 艳 8, 货 币 李 天 甲 8, 货 币 魏 艳 雯 8, 货 币 刘 霁 8, 货 币 闫 红 8, 货 币 王 怡 8, 货 币 周 鲁 峰 8, 货 币 田 茂 林 8, 货 币 熊 其 焰 8, 货 币 李 曼 卿 8, 货 币 张 永 锋 8, 货 币 李 显 8, 货 币 贾 柱 保 8, 货 币 姜 维 8, 货 币 张 穹 8, 货 币 樊 涛 8, 货 币 庞 亚 锋 8, 货 币 汤 建 广 8, 货 币 郑 昌 锯 8, 货 币 史 金 鹏 8, 货 币 杨 博 8, 货 币 刘 春 雷 8, 货 币 张 文 龙 8, 货 币 徐 娴 8, 货 币 龙 彦 宏 6, 货 币 邢 宝 光 6, 货 币 王 洪 光 6, 货 币 张 军 伟 6, 货 币 刘 春 雨 6, 货 币 石 建 6, 货 币 0.01 第 40 页
44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出 资 形 式 持 股 比 例 (%) 150 胡 雄 雄 6, 货 币 王 晓 强 6, 货 币 罗 叶 芳 6, 货 币 张 继 6, 货 币 周 建 龙 6, 货 币 郝 文 魁 6, 货 币 祖 印 玺 6, 货 币 方 海 明 6, 货 币 张 平 6, 货 币 邢 瑞 清 6, 货 币 徐 永 发 6, 货 币 王 明 6, 货 币 张 伟 6, 货 币 陈 丹 6, 货 币 0.01 合 计 61,500, ( 七 )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11 年 12 月 至 今, 周 鲁 峰 杨 博 王 玉 张 伟 易 丽 梅 周 建 龙 郝 文 魁 刘 霁 黄 铉 王 永 恒 柏 楷 王 怡 贾 柱 保 张 文 龙 张 军 伟 徐 永 发 王 明 关 丽 华 李 显 等 19 位 自 然 人 股 东 分 别 与 易 定 宏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共 计 1,164, 股 转 让 给 易 定 宏 ; 杨 桂 萍 与 张 永 锋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公 司 的 8, 股 股 份 转 让 给 张 永 锋 ; 张 超 与 陈 永 英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公 司 的 80, 股 股 份 转 让 给 陈 永 英 ; 易 海 波 与 莫 燕 玲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的 599, 股 股 份 转 让 给 莫 燕 玲 ; 易 智 利 与 易 翠 英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的 3,408,104 股 股 份 转 让 给 易 翠 英 ; 黄 莉 莎 与 李 曼 卿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的 8,680 股 股 份 转 让 给 李 曼 卿 股 权 转 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转 让 人 受 让 人 转 让 时 间 转 让 股 权 数 转 让 金 额 ( 股 ) ( 元 ) 1 周 鲁 峰 易 定 宏 , , 杨 博 易 定 宏 , , 王 玉 易 定 宏 , , 张 伟 易 定 宏 , , 易 丽 梅 易 定 宏 , , 周 建 龙 易 定 宏 , , 郝 文 魁 易 定 宏 , , 第 41 页
45 序 号 转 让 人 受 让 人 转 让 时 间 转 让 股 权 数 转 让 金 额 ( 股 ) ( 元 ) 8 刘 霁 易 定 宏 , , 柏 楷 易 定 宏 , , 张 文 龙 易 定 宏 , , 黄 铉 易 定 宏 ,000, ,300, 王 永 恒 易 定 宏 , , 贾 柱 保 易 定 宏 , , 王 怡 易 定 宏 , , 杨 桂 萍 张 永 锋 , , 张 军 伟 易 定 宏 , , 徐 永 发 易 定 宏 , , 王 明 易 定 宏 , , 张 超 陈 永 英 , , 易 海 波 莫 燕 玲 , , 易 智 利 易 翠 英 ,408, ,430, 关 丽 华 易 定 宏 , , 黄 莉 莎 李 曼 卿 , , 李 显 易 定 宏 , ,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出 资 形 式 1 易 定 宏 25,950, % 净 资 产 + 货 币 2 易 翠 英 7,081, % 净 资 产 3 达 晨 创 投 2,800, % 净 资 产 4 李 品 友 2,375, % 净 资 产 5 易 刚 权 1,651, % 净 资 产 6 于 洪 泽 1,544, % 净 资 产 7 伍 景 玉 1,391, % 净 资 产 8 易 定 友 1,232, % 净 资 产 9 王 崇 岭 1,210, % 净 资 产 + 货 币 10 张 协 云 1,209, % 净 资 产 11 黄 柯 1,153, % 净 资 产 12 李 委 明 1,145, % 净 资 产 13 吴 正 杲 1,012, % 净 资 产 14 万 源 泉 887, % 净 资 产 15 蔡 金 龙 887, % 净 资 产 16 张 仕 友 871, % 净 资 产 17 钟 君 796, % 净 资 产 18 莫 燕 玲 599, % 净 资 产 第 42 页
46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出 资 形 式 19 齐 忠 辉 553, % 净 资 产 20 顾 斐 544, % 净 资 产 21 丁 亚 502, % 净 资 产 22 黄 铉 453, % 净 资 产 23 赵 振 兴 312, % 净 资 产 24 姚 鸿 伟 302, % 净 资 产 25 任 东 282, % 净 资 产 26 缪 飞 翔 262, % 净 资 产 27 郭 言 中 241, % 净 资 产 28 王 新 立 207, % 净 资 产 29 李 颖 201, % 净 资 产 30 费 亚 军 185, % 净 资 产 31 高 强 185, % 净 资 产 32 袁 东 161, % 净 资 产 33 张 洁 145, % 净 资 产 34 易 海 波 133, % 净 资 产 35 刘 军 120, % 净 资 产 36 刘 士 文 120, % 净 资 产 37 朱 海 鹏 120, % 净 资 产 38 叶 其 政 120, % 净 资 产 39 任 正 华 120, % 净 资 产 40 王 玲 云 104, % 净 资 产 41 刘 芳 100, % 净 资 产 42 檀 竹 云 100, % 净 资 产 43 张 丽 伟 100, % 净 资 产 44 魏 华 刚 100, % 净 资 产 45 张 小 龙 100, % 货 币 46 宫 浩 奇 80, % 货 币 47 刘 须 宽 80, % 货 币 48 陈 永 英 80, % 货 币 49 陈 永 峰 80, % 货 币 50 余 福 桃 80, % 货 币 51 王 丽 娜 48, % 货 币 52 桑 业 龙 40, % 货 币 53 罗 仕 华 40, % 货 币 54 乔 海 波 40, % 货 币 55 张 欣 欣 40, % 货 币 56 姜 博 40, % 货 币 57 康 泽 恩 32, % 货 币 58 屈 元 文 32, % 货 币 59 丘 炽 辉 32, % 货 币 第 43 页
47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出 资 形 式 60 马 健 32, % 货 币 61 闫 士 红 32, % 货 币 62 陈 芳 芳 31, % 货 币 63 张 海 滨 31, % 货 币 64 易 明 28, % 货 币 65 陈 亮 23, % 货 币 66 吕 世 年 20, % 货 币 67 闵 君 20, % 货 币 68 李 国 刚 20, % 货 币 69 朱 毓 斌 20, % 货 币 70 焦 集 群 20, % 货 币 71 姚 璐 20, % 货 币 72 罗 述 玢 20, % 货 币 73 裴 小 平 20, % 货 币 74 徐 蔼 莉 20, % 货 币 75 李 明 月 20, % 货 币 76 林 冬 玲 20, % 货 币 77 刘 勇 20, % 货 币 78 孙 锋 19, % 货 币 79 沈 涛 16, % 货 币 80 章 丹 16, % 货 币 81 孙 旭 光 16, % 货 币 82 李 丽 文 16, % 货 币 83 李 曼 卿 16, % 货 币 84 张 永 锋 16, % 货 币 85 张 建 丽 14, % 货 币 86 崔 然 12, % 货 币 87 郑 文 照 12, % 货 币 88 段 钦 龄 12, % 货 币 89 严 丽 妮 12, % 货 币 90 董 亚 秋 12, % 货 币 91 王 松 12, % 货 币 92 付 杨 霸 12, % 货 币 93 李 延 杰 12, % 货 币 94 陈 吉 明 12, % 货 币 95 赖 彦 刚 12, % 货 币 96 秦 慧 云 12, % 货 币 97 孟 力 鹏 12, % 货 币 98 闫 国 荣 12, % 货 币 99 马 海 涛 12, % 货 币 100 张 洪 涛 12, % 货 币 第 44 页
48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出 资 形 式 101 袁 根 东 10, % 货 币 102 魏 小 龙 10, % 货 币 103 曾 庆 9, % 货 币 104 金 海 芳 8, % 货 币 105 杨 峰 8, % 货 币 106 齐 峰 8, % 货 币 107 齐 宏 明 8, % 货 币 108 刘 汉 民 8, % 货 币 109 邓 斌 宾 8, % 货 币 110 王 玉 杰 8, % 货 币 111 吴 会 轻 8, % 货 币 112 吴 嘉 杰 8, % 货 币 113 张 燕 8, % 货 币 114 梁 凌 艳 8, % 货 币 115 张 晓 艳 8, % 货 币 116 李 天 甲 8, % 货 币 117 魏 艳 雯 8, % 货 币 118 闫 红 8, % 货 币 119 田 茂 林 8, % 货 币 120 熊 其 焰 8, % 货 币 121 姜 维 8, % 货 币 122 张 穹 8, % 货 币 123 樊 涛 8, % 货 币 124 庞 亚 锋 8, % 货 币 125 汤 建 广 8, % 货 币 126 郑 昌 锯 8, % 货 币 127 史 金 鹏 8, % 货 币 128 刘 春 雷 8, % 货 币 129 徐 娴 8, % 货 币 130 龙 彦 宏 6, % 货 币 131 邢 宝 光 6, % 货 币 132 王 洪 光 6, % 货 币 133 刘 春 雨 6, % 货 币 134 石 建 6, % 货 币 135 胡 雄 雄 6, % 货 币 136 王 晓 强 6, % 货 币 137 罗 叶 芳 6, % 货 币 138 张 继 6, % 货 币 139 祖 印 玺 6, % 货 币 140 方 海 明 6, % 货 币 141 张 平 6, % 货 币 第 45 页
49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出 资 形 式 142 邢 瑞 清 6, % 货 币 143 陈 丹 6, % 货 币 合 计 61,500, % 第 46 页
50 六 公 司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一 ) 公 司 子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5 月 10 日, 公 司 拥 有 直 接 持 股 全 资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22 家, 间 接 持 股 全 资 子 公 司 3 家 主 要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批 发 零 售 电 信 与 信 息 1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7 月 20 日 关 村 南 大 街 32 号 1 号 楼 A 座 9 层 网 上 销 售 图 书 报 纸 期 刊 电 子 出 版 物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业 经 营 许 可 出 版 室 技 术 开 发 物 经 营 许 可 图 书 报 纸 期 刊 电 子 出 版 物 批 发 零 售 网 上 销 售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企 业 策 划 出 版 物 经 2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11 月 18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大 街 28-1 号 3 层 设 计 ; 文 化 咨 询 ; 文 艺 创 作 ; 著 作 权 代 理 服 务 ; 版 权 转 让 服 务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营 许 可 电 信 与 信 息 服 务 业 经 100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营 许 可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济 活 动 ) 第 47 页
51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文 化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技 术 服 务 ; 文 化 交 3 沈 阳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12 月 7 日 沈 阳 市 沈 河 区 北 京 街 7 号 ( 室 ) 流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图 书 报 刊 零 售 (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4 年 3 月 15 日 )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及 应 经 目 前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100 审 批 而 未 获 批 准 的 项 目 除 外 ) 文 化 交 流 ( 经 营 性 演 出 除 4 石 家 庄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12 月 14 日 石 家 庄 市 桥 西 区 自 强 路 35 号 丰 辉 大 厦 外 )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 教 育 咨 询 出 国 留 学 咨 询 与 中 介 服 务 除 外 ) ( 以 上 全 部 范 围 法 律 法 规 及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或 限 制 的 事 项, 不 得 经 营, 需 其 它 部 门 审 批 的 事 项, 待 目 前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100 批 准 后, 方 可 经 营 ) 5 南 昌 华 图 鼎 胜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1 月 18 日 南 昌 市 西 湖 区 孺 子 路 266 号 A 座 3 楼 A301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教 育 咨 询 ( 出 国 留 学 咨 询 及 中 介 除 外 )( 以 上 项 目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 目 前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100 第 48 页
52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6 济 南 华 图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2 月 2 日 济 南 市 历 城 区 二 环 东 路 1999 号 二 层 东 厅 营 项 目 : 经 济 贸 易 咨 询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企 业 营 销 策 划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会 议 及 展 览 目 前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100 服 务 ; 国 内 广 告 业 务 质 ) 广 告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市 场 营 销 策 划,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策 划 动 漫 设 计, 图 文 设 计 制 作, 会 务 服 务, 展 览 展 示 7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3 月 3 日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国 宾 路 36 号 室 服 务, 投 资 咨 询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以 上 咨 询 不 得 从 事 经 纪 ),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 不 得 目 前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100 从 事 教 育 培 训 中 介 家 教 ) 质 ) 办 公 用 品 工 艺 美 术 品 日 用 百 货 的 销 售 ( 企 业 经 营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件 经 营 ) 8 陕 西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 注 销 中 ) 2010 年 5 月 12 日 西 安 市 长 安 中 路 111 号 嘉 汇 大 厦 8 楼 A 座 号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文 化 技 术 培 训 ; 文 化 服 务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100 质 ) 第 49 页
53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9 天 津 华 图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9 月 16 日 天 津 市 和 平 区 卫 津 路 155 号 博 联 大 厦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 自 费 出 国 留 学 中 介 服 务 除 外 ),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咨 询, 组 织 策 划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国 家 有 专 项 经 营 规 定 按 规 定 执 行 ) 目 前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100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 文 化 活 动 策 10 湖 南 华 图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11 月 3 日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五 一 大 道 717 号 401 房 划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产 品, 计 算 机 的 销 售 (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经 营 的 目 前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100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质 ) 电 子 科 技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11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11 月 29 日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曹 新 公 路 1352 号 1 幢 5013 室 技 术 转 让 商 务 咨 询,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市 场 信 息 咨 询 与 调 查 ( 不 得 从 事 社 会 调 查 目 前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100 社 会 调 研 民 意 调 查 民 意 质 ) 测 验 ),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策 划 12 北 京 爱 语 特 宏 阳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2 月 23 日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八 大 处 高 科 技 园 区 西 井 路 3 号 3 号 楼 8148 房 间 教 育 咨 询 ;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 演 出 除 外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 计 算 机 技 术 培 训 ; 资 料 编 辑 ; 电 脑 动 画 设 计 语 言 培 训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100 第 50 页
54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13 北 京 宏 阳 优 职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1 年 3 月 1 日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八 大 处 高 科 技 园 区 西 井 路 3 号 3 号 楼 8147 房 间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教 育 咨 询 ; 图 文 设 计 大 学 生 就 业 培 训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北 京 政 信 宏 阳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3 月 1 日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八 大 处 高 科 技 园 西 井 路 3 号 3 号 楼 8146 房 间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图 文 设 计 咨 询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北 京 中 青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3 月 14 日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八 大 处 高 科 技 园 区 西 井 路 3 号 3 号 楼 8149 房 间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 演 出 除 外 ); 承 办 展 览 展 示 目 前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中 漫 ( 天 津 )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注 销 中 )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天 津 生 态 城 动 漫 中 路 126 号 动 漫 大 厦 B1 区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 演 出 及 演 出 经 纪 除 外 )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行 业 许 可 证 件, 在 有 效 期 限 内 经 营, 国 家 有 专 项 专 营 规 定 的 按 规 定 办 理 ) 动 漫 产 业 培 训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60 第 51 页
55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17 深 圳 政 信 宏 阳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注 销 中 ) 2012 年 2 月 21 日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深 南 东 路 5015 号 金 丰 城 大 厦 A 座 1001 室 A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管 理 信 息 咨 询 ( 不 含 人 才 中 介 服 务, 证 券 及 其 它 限 制 项 目 ); 图 像 设 计 无 实 际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100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零 售 网 上 销 售 图 书 报 纸 期 刊 电 18 北 京 好 学 厚 德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6 月 12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大 街 28 号 -1 三 层 子 出 版 物 音 像 制 品 (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技 术 开 发 ; 教 育 咨 询 ; 经 济 贸 易 咨 询 ; 组 非 发 证 类 职 业 教 育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100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19 呼 伦 贝 尔 市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7 月 25 日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海 拉 尔 区 草 市 街 商 品 国 际 2 期 3#1 层 1-26 号 营 项 目 : 非 学 历 教 育 培 训 的 辅 助 活 动 服 务 ; 文 化 信 息 咨 询 ;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应 经 许 可 的 未 获 许 可 不 得 培 训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100 生 产 经 营 的 ) 第 52 页
56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20 上 海 大 创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12 月 27 日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曹 新 公 路 1352 号 1 幢 6318 室 投 资 管 理 企 业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实 业 投 资, 创 业 投 资,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策 划,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会 务 服 务, 投 资 咨 询 ( 除 金 融 证 券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商 务 咨 询 大 学 生 创 业 项 目 资 助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100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技 术 口 才 21 华 图 ( 天 津 )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1 月 17 日 天 津 开 发 区 信 环 西 路 19 号 号 企 业 财 务 培 训 呢 ( 不 含 发 证 ) 组 织 文 化 教 育 活 动 ( 不 含 演 出 )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行 业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件, 在 有 效 期 限 内 经 营, 国 家 有 专 营 规 定 的 按 规 定 办 咨 询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100 理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文 化 交 流 服 22 安 徽 省 安 策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1 月 22 日 合 肥 市 科 学 大 道 与 海 棠 路 交 叉 口 创 新 咨 询 中 心 大 厦 4 楼 务, 影 视 项 目 投 资, 文 化 用 品 代 理, 出 版 策 划, 商 务 咨 询, 企 业 营 销 策 划, 会 务 服 务, 教 育 咨 询, 管 理 咨 询, 机 关 后 勤 服 务 ( 不 含 餐 饮 住 目 前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宿 ) 第 53 页
57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23 天 津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7 月 22 日 天 津 开 发 区 信 环 西 路 19 号 5 号 楼 室 网 络 技 术 开 发 远 程 培 训 ( 不 含 发 证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销 售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行 业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件, 在 有 效 期 限 内 经 营, 国 家 有 专 项 专 营 规 定 的 按 规 定 办 理 ) 目 前 无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100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各 类 广 告, 24 上 海 华 图 图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11 月 14 日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曹 新 公 路 458 号 5 幢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策 划, 企 业 营 销 策 划, 动 漫 设 计, 办 公 用 品,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 除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 玩 具 的 销 售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行 业 许 可 少 儿 培 训 及 相 关 文 化 产 品 的 开 发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80 的, 凭 许 可 证 件 经 营 ) 第 54 页
58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 万 元 )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北 京 华 图 众 成 教 2013 年 育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月 4 日 公 司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89 号 2 层 -423 培 训 ; 教 育 培 训 ; 教 育 咨 询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 不 含 营 业 性 演 出 ); 企 业 策 划 ; 承 办 展 览 展 示 活 动 ; 会 议 服 务 ; 翻 译 服 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日 用 财 经 类 培 训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51 品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 未 取 得 营 业 许 可 的 除 外 ) 1 公 司 2011 年 2 3 月 在 北 京 石 景 山 八 大 处 高 科 技 园 密 集 设 立 了 爱 语 特 宏 阳 教 育 咨 询 宏 阳 优 职 教 育 咨 询 政 信 宏 阳 管 理 咨 询 中 青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交 流 公 司 等 四 家 子 公 司, 原 因 一 方 面 是 当 地 政 府 有 招 商 引 资 的 政 策,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有 计 划 开 展 语 言 培 训 大 学 生 就 业 培 训 咨 询 业 务 等 相 关 性 创 新 业 务 除 上 述 情 形 外, 公 司 没 有 其 他 密 集 设 立 子 公 司 的 情 形 2 公 司 注 销 深 圳 政 信 宏 阳 中 漫 ( 天 津 ) 陕 西 华 图 等 子 公 司 的 原 因 均 是 由 于 这 些 子 公 司 设 立 后, 没 有 实 质 业 务 开 展, 故 公 司 通 过 相 关 股 东 会 决 议 后, 办 理 公 司 注 销 手 续 3 公 司 的 25 家 子 公 司 中, 有 12 家 子 ( 孙 ) 公 司 未 开 展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主 要 是 由 于 这 部 分 子 ( 孙 ) 公 司 设 立 时 拟 在 当 地 从 事 培 训 咨 询 等 业 务, 后 由 于 公 司 梳 理 统 一 业 务 架 构, 因 此 未 开 展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第 55 页
59 4 根 据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及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除 已 获 得 相 关 经 营 资 质 的 子 公 司 以 外, 其 他 子 公 司 开 展 正 常 经 营 均 不 需 要 任 何 经 营 资 质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1 中 漫 ( 天 津 ) 上 海 大 创 安 策 文 化 华 图 图 豆 众 成 教 育 中 财 华 图 跨 考 教 育 股 东 名 称 / 姓 名 出 资 额 持 股 比 例 ( 万 元 ) (%) 华 图 宏 阳 华 漫 兄 弟 ( 天 津 ) 互 动 娱 乐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漫 经 济 咨 询 中 心 华 图 宏 阳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华 图 宏 阳 安 徽 省 决 策 文 化 交 流 中 心 安 徽 省 公 共 政 策 咨 询 服 务 中 心 华 图 宏 阳 丁 亚 任 东 杨 再 棉 华 图 宏 阳 中 国 财 政 经 济 出 版 社 华 图 宏 阳 张 爱 志 曹 先 仲 张 文 平 华 图 宏 阳 希 乐 城 1000 天 津 市 北 方 花 卉 有 限 公 司 第 56 页
60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9 艾 晨 斯 股 东 名 称 /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华 图 宏 阳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华 图 ( 天 津 )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吴 志 伟 陈 晓 亮 郑 琦 斌 ( 二 ) 公 司 分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5 月 20 日, 公 司 设 有 148 家 分 公 司, 分 公 司 主 要 职 能 是 在 所 在 城 市 拓 展 公 司 的 培 训 业 务, 支 撑 公 司 业 务 网 络 体 系 的 构 建 分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1 华 图 宏 阳 杭 州 分 公 司 西 湖 区 文 二 路 283 号 2 华 图 宏 阳 天 津 分 公 司 天 津 市 和 平 区 卫 津 路 155 号 博 联 大 厦 室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为 本 公 司 承 接 业 务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国 家 有 专 项 经 营 规 定 按 规 定 执 行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6 年 8 月 21 日 2007 年 2 月 12 日 第 57 页
61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3 华 图 宏 阳 上 海 分 公 司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曹 新 公 路 1352 号 1 幢 4343 室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的 销 售 (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7 年 3 月 9 日 4 华 图 宏 阳 郑 州 分 公 司 郑 州 市 金 水 区 红 旗 路 6 号 星 威 花 园 1 号 楼 文 化 交 流 策 划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 以 上 范 围,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禁 止 的 项 目 及 应 经 审 批 方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7 年 5 月 31 日 5 华 图 宏 阳 山 东 分 公 司 济 南 市 历 城 区 二 环 东 路 2668 号 三 箭 大 厦 8 层 西 厅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图 书 零 售 (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为 本 公 司 业 务 提 供 联 络 咨 询 服 务 ( 须 经 审 批 的, 未 获 批 准 前 不 得 经 营 )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2007 年 8 月 17 日 6 华 图 宏 阳 广 东 分 公 司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天 河 东 路 67 号 丰 兴 广 场 A 座 第 09 层 单 元 接 受 隶 属 企 业 法 人 的 委 托, 在 隶 属 企 业 法 人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从 事 经 营 活 动 ( 以 上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禁 止 的 项 目 除 外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限 制 的 项 目 取 得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7 年 8 月 31 日 7 华 图 宏 阳 武 汉 分 公 司 武 汉 东 湖 开 发 区 珞 喻 路 889 号 武 汉 光 谷 中 心 花 园 23 层 号 会 议 会 展,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文 化 用 品, 计 算 机 销 售, 非 学 历 文 化 教 育 培 训, 文 化 交 流 活 动 策 划 咨 询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项 目, 须 经 审 批 后 或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方 可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7 年 11 月 5 日 文 化 交 流 ( 经 营 性 演 出 除 外 )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 教 华 图 宏 阳 石 家 庄 分 公 8 司 石 家 庄 桥 西 区 自 强 路 35 号 丰 辉 大 厦 707 室 育 咨 询 出 国 留 学 咨 询 与 中 介 服 务 除 外 ) ( 以 上 全 部 范 围 法 律 法 规 及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或 限 制 的 事 项, 不 得 经 营, 需 其 他 部 门 审 批 的 事 项, 待 批 准 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2008 年 5 月 4 日 方 可 经 营 ) 第 58 页
62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不 得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9 华 图 宏 阳 成 都 分 公 司 成 都 市 一 环 路 南 一 段 22 号 应 经 许 可 的, 经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并 经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登 记 注 册 后 方 可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08 年 5 月 5 日 决 定 未 规 定 许 可 的, 自 主 选 择 经 营 项 目 开 展 经 营 活 许 可 资 质 ) 动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限 制 的 除 外, 需 许 可 证 的 凭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经 营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图 书 零 售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经 营 的 不 得 经 营, 需 获 审 批 的 未 经 批 准 前 不 得 经 营, 涉 及 许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并 州 南 路 47 号 10 华 图 宏 阳 山 西 分 公 司 27 号 楼 2 层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经 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经 营 的 不 得 经 营, 需 经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2008 年 8 月 11 日 审 批 的 未 获 审 批 前 不 得 经 营, 许 可 项 目 在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内 经 营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蜀 山 区 合 作 化 南 11 华 图 宏 阳 安 徽 分 公 司 路 88 号 安 高 城 市 天 地 家 园 商 业 在 总 公 司 授 权 范 围 内 经 营 ( 涉 及 前 置 许 可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8 年 8 月 13 日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 演 出 除 外 ); 出 版 策 划 ; 昆 明 市 南 屏 街 华 城 大 厦 5 号 楼 12 华 图 宏 阳 云 南 分 公 司 21 层 编 辑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中 涉 及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专 项 审 批, 按 审 批 的 项 目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08 年 8 月 27 日 和 时 限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许 可 资 质 ) 第 59 页
63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华 图 宏 阳 哈 尔 滨 分 公 13 司 哈 尔 滨 市 南 岗 区 学 府 路 52 号 哈 理 工 大 学 科 技 园 612 室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活 动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 不 含 中 介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管 理 咨 询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8 年 9 月 16 日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文 艺 演 出 除 外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图 书 期 刊 报 14 华 图 宏 阳 长 春 分 公 司 长 春 市 朝 阳 区 西 安 大 路 727 号 中 银 大 厦 A 座 503 室 纸 电 子 出 版 物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的 经 销 (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项 目, 不 得 经 营 ; 许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08 年 10 月 30 日 可 经 营 项 目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或 批 准 文 件 并 在 其 核 准 许 可 资 质 ) 的 期 限 与 范 围 内 经 营 ) 15 华 图 宏 阳 重 庆 分 公 司 重 庆 市 沙 坪 坝 区 渝 碚 路 222 号 附 17 号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范 围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经 营 的 不 得 经 营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经 营 审 批 而 未 获 审 批 前 不 得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9 年 1 月 7 日 16 华 图 宏 阳 南 京 分 公 司 南 京 市 鼓 楼 区 山 西 路 8 号 金 山 大 厦 A 楼 25 层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09 年 3 月 2 日 许 可 资 质 ) 17 华 图 宏 阳 陕 西 分 公 司 西 安 市 雁 塔 区 长 安 中 路 111 号 嘉 汇 大 厦 8 楼 A 座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技 术 培 训 ( 仅 限 公 司 内 部 员 工 ) 服 务 交 流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09 年 4 月 2 日 许 可 资 质 ) 第 60 页
64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18 华 图 宏 阳 长 沙 分 公 司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五 一 西 路 717 号 五 一 新 干 线 A 座 401 房 承 接 总 公 司 相 关 业 务 ( 涉 及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09 年 5 月 31 日 许 可 资 质 ) 19 华 图 宏 阳 福 州 分 公 司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东 街 96 号 东 方 大 厦 5 层 A 区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9 年 6 月 10 日 20 华 图 宏 阳 广 西 南 宁 分 公 司 南 宁 市 民 族 大 道 38-2 号 泰 安 大 厦 23 楼 室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凡 涉 及 许 可 证 的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9 年 7 月 6 日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21 华 图 宏 阳 贵 州 分 公 司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北 京 路 27 号 鑫 都 财 富 大 厦 1 楼 2 号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前 置 行 政 许 可 及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限 制 禁 止 的 除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09 年 7 月 8 日 外 ), 公 务 员 考 前 培 训 ( 非 职 业 非 学 历 ) 许 可 资 质 ) 22 华 图 宏 阳 江 西 分 公 司 南 昌 市 西 湖 区 孺 子 路 266 号 B 座 1 楼 B102 室 ( 南 昌 铂 仕 创 意 产 业 中 心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不 含 演 出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以 上 项 目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9 年 10 月 20 日 23 华 图 宏 阳 甘 肃 分 公 司 兰 州 市 城 关 区 庆 阳 路 488 号 万 盛 商 务 大 厦 8 层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经 营 性 培 训 ( 以 上 项 目 国 家 禁 止 及 须 取 得 专 项 许 可 的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09 年 10 月 21 日 第 61 页
65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图 书 ( 该 项 目 有 效 期 至 2014 年 5 月 2 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华 图 宏 阳 内 蒙 古 分 公 24 司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呼 伦 南 路 119 号 东 达 写 字 楼 803 室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的 销 售 ( 法 律 行 政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1 月 20 日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应 经 许 可 的 未 获 许 可 不 得 许 可 资 质 ) 生 产 经 营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文 化 教 育 信 息 25 华 图 宏 阳 沈 阳 分 公 司 沈 阳 市 沈 河 区 北 京 街 7 号 ( 701 室 ) 咨 询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技 术 服 务 ; 文 化 交 流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非 学 历 非 技 能 的 培 训 ( 法 律 法 规 禁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1 月 27 日 止 及 应 经 审 批 而 未 获 批 准 的 项 目 除 外 ) 许 可 资 质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编 辑 服 26 华 图 宏 阳 深 圳 分 公 司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深 南 东 路 5015 号 金 丰 城 大 厦 A 座 十 层 1001 务 技 术 服 务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的 销 售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项 目 除 外, 限 制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3 月 9 日 的 项 目 须 取 得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27 华 图 宏 阳 厦 门 分 公 司 厦 门 市 思 明 区 湖 滨 东 路 6 号 华 龙 大 厦 802 室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3 月 10 日 28 华 图 宏 阳 新 疆 分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市 沙 依 巴 克 区 西 北 路 1085 号 新 美 大 厦 6 楼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社 会 经 济 咨 询,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3 月 17 日 第 62 页
66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邵 阳 市 双 清 区 东 大 路 正 太 商 业 29 华 图 宏 阳 邵 阳 分 公 司 大 厦 九 楼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不 得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应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3 月 26 日 经 许 可 的, 经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后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大 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区 黄 浦 路 30 华 图 宏 阳 大 连 分 公 司 439 号 科 技 创 业 大 厦 8 层 号 为 总 公 司 联 络 业 务 服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4 月 19 日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设 计, 计 算 机 软 件 技 术 培 训, 经 济 31 华 图 宏 阳 保 定 分 公 司 保 定 市 北 市 区 西 下 关 街 8 号 贸 易 咨 询, 为 运 动 会 晚 会 大 型 庆 典 艺 术 大 赛 文 化 节 艺 术 节 电 影 节 服 装 节 啤 酒 节 等 进 行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4 月 22 日 的 筹 备 策 划 组 织 活 动 服 务 许 可 资 质 )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企 蒙 自 市 天 马 路 与 文 萃 路 交 叉 口 32 华 图 宏 阳 红 河 分 公 司 豪 风 电 子 商 务 楼 业 形 象 设 计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中 涉 及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专 项 审 批 按 审 批 的 项 目 和 时 限 开 展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4 月 29 日 经 营 活 动 ) 许 可 资 质 )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宁 夏 路 306 号 C 33 华 图 宏 阳 青 岛 分 公 司 楼 217 室 ( 青 岛 大 学 内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 以 上 范 围 需 经 许 可 经 营 的, 须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5 月 17 日 银 川 市 解 放 西 街 31 号 建 发 现 34 华 图 宏 阳 宁 夏 分 公 司 代 城 银 座 八 层 801 室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应 经 审 批 的, 未 获 审 批 前 不 得 生 产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6 月 1 日 第 63 页
67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35 华 图 宏 阳 广 西 桂 林 分 公 司 桂 林 市 漓 江 路 4 号 5 楼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凡 涉 及 许 可 证 的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限 内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6 月 3 日 36 华 图 宏 阳 德 州 分 公 司 德 城 区 文 化 路 103 号 新 华 大 厦 8003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接 受 公 司 委 托 联 系 业 务 ( 国 家 禁 止 限 制 的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6 月 7 日 许 可 资 质 )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37 华 图 宏 阳 济 宁 分 公 司 济 宁 市 金 宇 路 47 号 汇 景 国 际 城 C 座 八 层 室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需 专 项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凭 批 准 文 件 或 许 可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6 月 7 日 证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38 华 图 宏 阳 威 海 分 公 司 威 海 市 青 岛 北 路 -2 号 ( 中 信 大 厦 709 室 )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为 公 司 承 揽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6 月 7 日 许 可 资 质 ) 39 华 图 宏 阳 徐 州 分 公 司 徐 州 市 和 平 路 64 号 帝 都 大 厦 1# 室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6 月 7 日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为 隶 属 企 40 华 图 宏 阳 东 营 分 公 司 东 营 市 东 营 区 西 二 路 号 业 承 揽 资 质 范 围 内 的 业 务 提 供 联 络 服 务 ( 以 上 经 营 事 项 涉 及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需 报 批 的, 凭 批 准 文 件 经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6 月 8 日 营 ) 许 可 资 质 ) 第 64 页
68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菏 泽 市 中 华 路 恒 泰 大 厦 华 图 宏 阳 菏 泽 分 公 司 室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需 经 许 可 经 营 的, 须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6 月 8 日 日 照 市 丽 城 花 园 023 号 楼 01 单 42 华 图 宏 阳 日 照 分 公 司 元 204 号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上 述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的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6 月 8 日 滨 州 市 黄 河 五 路 520 号 名 仕 嘉 43 华 图 宏 阳 滨 州 分 公 司 园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为 公 司 开 展 业 务 提 供 服 务 ( 需 经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6 月 18 日 许 可 资 质 ) 44 华 图 宏 阳 泰 安 分 公 司 泰 安 市 东 岳 大 街 9 号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需 许 可 经 营 的, 须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6 月 22 日 临 沂 市 通 达 路 337 号 ( 与 金 一 45 华 图 宏 阳 临 沂 分 公 司 路 交 汇 西 )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为 公 司 联 系 业 务 并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6 月 23 日 许 可 资 质 )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烟 台 市 芝 罘 区 南 大 街 213 号 市 46 华 图 宏 阳 烟 台 分 公 司 长 大 厦 811 室 交 流 ( 不 含 演 出 及 中 介 )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以 上 范 围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除 外, 需 许 可 或 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6 月 23 日 批 经 营 的, 须 凭 许 可 证 或 审 批 的 文 件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第 65 页
69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潍 坊 市 奎 文 区 东 风 东 街 华 图 宏 阳 潍 坊 分 公 司 号 东 盛 广 场 904 室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不 含 营 业 性 演 出 和 演 出 经 纪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上 述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国 务 院 规 定 的 前 置 审 批 和 禁 止 限 制 经 营 项 目 )( 房 屋 租 赁 期 限 至 2016 年 2 月 10 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6 月 29 日 聊 城 市 东 昌 路 12 号 国 际 商 务 48 华 图 宏 阳 聊 城 分 公 司 港 1301 室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活 动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以 上 经 营 项 目 涉 及 许 可 或 审 批 的, 凭 许 可 证 或 批 准 文 件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7 月 12 日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49 华 图 宏 阳 淄 博 分 公 司 张 店 区 柳 泉 路 156 号 交 流 ( 不 含 商 业 演 出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需 审 批 或 许 可 经 营 的 凭 审 批 手 续 或 许 可 经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7 月 12 日 营 ) 许 可 资 质 ) 为 公 司 承 揽 以 下 业 务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除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以 外 的 内 容 ); 销 售 图 书 期 刊 报 纸 电 子 出 版 物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西 宁 市 城 中 区 大 街 42 号 华 图 宏 阳 青 海 分 公 司 室 ( 三 田 世 纪 广 场 )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禁 止 的,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7 月 21 日 不 得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应 经 许 可 资 质 ) 许 可 证 的, 经 审 批 机 关 并 经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登 记 注 册 后 方 可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未 规 定 许 的, 自 主 选 择 经 营 项 目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第 66 页
70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临 汾 市 尧 都 区 平 阳 南 街 31 号 51 华 图 宏 阳 临 汾 分 公 司 腾 亿 科 技 广 场 五 层 511 室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零 售 : 图 书 期 刊 报 纸 ( 有 效 期 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2010 年 8 月 10 日 洛 阳 市 西 工 区 数 码 大 厦 B 座 52 华 图 宏 阳 洛 阳 分 公 司 1205 室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8 月 26 日 许 可 资 质 ) 安 阳 市 北 关 区 红 旗 路 与 人 民 大 53 华 图 宏 阳 安 阳 分 公 司 道 交 叉 口 东 南 角 金 豪 广 场 写 字 楼 5 层 A 户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上 述 经 营 项 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应 经 审 批 方 可 经 营 的 凭 有 效 证 件 经 营, 未 获 审 批 前 不 得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8 月 27 日 54 华 图 宏 阳 扬 州 分 公 司 四 望 亭 路 51 号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9 月 2 日 盐 城 市 亭 湖 区 开 放 大 道 51 号 5 55 华 图 宏 阳 盐 城 分 公 司 幢 A102 A103 号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在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内 联 系 接 洽 相 关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10 月 8 日 许 可 资 质 ) 56 华 图 宏 阳 苏 州 分 公 司 苏 州 市 东 吴 北 路 299 号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承 接 总 公 司 业 务 ( 涉 及 资 质 许 可 的 凭 资 质 许 可 证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10 月 14 日 许 可 资 质 ) 第 67 页
71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57 华 图 宏 阳 南 通 分 公 司 南 通 市 万 濠 华 府 20 幢 114 室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非 学 历 非 职 业 技 术 培 训 ( 不 含 国 家 统 一 认 可 的 执 业 证 书 类 培 训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10 月 25 日 南 阳 市 工 业 路 225 号 兴 达 商 务 58 华 图 宏 阳 南 阳 分 公 司 楼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及 本 公 司 业 务 联 系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10 月 25 日 许 可 资 质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温 州 市 车 站 大 道 人 和 嘉 园 华 图 宏 阳 温 州 分 公 司 幢 301 室 策 划,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销 售 电 子 计 算 机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10 月 25 日 的 项 目 ) 许 可 资 质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文 化 交 流 活 动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和 义 路 77 号 60 华 图 宏 阳 宁 波 分 公 司 室 组 织,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文 具 用 品 计 算 机 的 批 发 零 售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11 月 10 日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 许 可 资 质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云 南 省 大 理 市 下 关 苍 山 路 9 号 61 华 图 宏 阳 大 理 分 公 司 亦 乐 写 字 楼 C 座 8 层 计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中 涉 及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专 项 审 批, 按 审 批 的 项 目 和 时 限 开 展 经 营 活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11 月 15 日 动 ) 许 可 资 质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62 华 图 宏 阳 台 州 分 公 司 台 州 市 新 台 州 大 厦 18-D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11 月 16 日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 许 可 资 质 ) 第 68 页
72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63 华 图 宏 阳 金 华 分 公 司 金 华 市 婺 城 区 八 一 北 街 118 汇 金 国 际 15 楼 室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11 月 17 日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64 华 图 宏 阳 绍 兴 分 公 司 绍 兴 市 胜 利 东 路 17 号 凯 盛 国 际 大 厦 10 楼 销 售 ; 文 化 用 品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11 月 20 日 目 ) 许 可 资 质 ) 65 华 图 宏 阳 北 京 分 公 司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花 园 路 7 号 133 幢 一 层 北 大 厅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0 年 12 月 24 日 许 可 资 质 ) 66 华 图 宏 阳 无 锡 分 公 司 无 锡 万 达 广 场 D 区 梁 青 路 274 号 商 铺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0 年 12 月 29 日 67 华 图 宏 阳 芜 湖 分 公 司 安 徽 省 芜 湖 市 镜 湖 区 侨 鸿 国 际 凤 凰 花 园 6# 楼 承 接 总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1 年 1 月 5 日 许 可 资 质 ) 第 69 页
73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蚌 埠 市 火 车 站 广 场 ( 东 福 宏 业 68 华 图 宏 阳 蚌 埠 分 公 司 大 厦 )5 号 区 C 座 10 层 室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的 销 售 ( 以 上 除 前 置 许 可 项 目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1 年 1 月 26 日 受 公 司 委 托 从 事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除 新 闻 出 69 华 图 宏 阳 襄 阳 分 公 司 襄 阳 市 襄 城 区 市 委 党 校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以 外 的 内 容 ); 文 化 交 流 咨 询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 不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1 年 4 月 28 日 含 图 书 报 刊 音 像 制 品 ) 电 子 计 算 机 的 销 售 许 可 资 质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玉 溪 市 红 塔 区 东 风 北 路 东 风 商 70 华 图 宏 阳 玉 溪 分 公 司 务 楼 603 号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中 涉 及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专 项 审 批, 按 审 批 的 项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1 年 5 月 5 日 目 和 时 限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许 可 资 质 ) 焦 作 市 山 阳 区 解 放 中 路 236 号 71 华 图 宏 阳 焦 作 分 公 司 远 大 南 北 苑 ( 南 苑 )1 号 楼 15A 层 1502A 号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不 得 经 营 ;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应 经 审 批 的, 未 获 批 准 前 不 得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1 年 6 月 16 日 开 封 市 中 山 路 中 段 汇 金 大 厦 72 华 图 宏 阳 开 封 分 公 司 508 室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不 含 演 出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 以 上 范 围 中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经 营 的 除 外, 需 经 审 批 方 可 经 营 的 未 获 审 批 前 不 得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1 年 6 月 17 日 汉 中 市 陕 西 理 工 学 院 南 区 东 门 73 华 图 宏 阳 汉 中 分 公 司 口 二 楼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国 家 有 专 项 专 营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1 年 8 月 12 日 许 可 资 质 ) 第 70 页
74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图 书 期 刊 报 纸 电 子 出 版 物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海 口 市 大 同 路 38 号 财 富 中 心 74 华 图 宏 阳 海 南 分 公 司 室 计 算 机 销 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以 上 项 目 凡 涉 及 许 可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1 年 8 月 16 日 经 营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秦 皇 岛 市 海 港 区 河 北 大 街 与 民 华 图 宏 阳 秦 皇 岛 分 公 75 族 路 交 叉 口 西 北 角 金 原 广 场 16 司 层 C01 C04 号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项 目 中 属 于 禁 止 经 营 和 许 可 经 营 和 除 外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电 子 计 算 机 的 销 售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1 年 12 月 7 日 76 华 图 宏 阳 新 乡 分 公 司 新 乡 市 平 原 路 普 利 A 座 501 室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以 上 范 围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应 经 审 批 方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或 资 质 证 核 定 的 范 围 经 营, 未 获 审 批 前 不 得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1 年 12 月 9 日 华 图 宏 阳 吉 林 市 分 公 吉 林 市 船 营 区 北 京 路 4 号 长 城 77 司 大 厦 7 楼 室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服 务 ; 销 售 办 公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1 月 19 日 许 可 资 质 ) 丽 水 市 莲 都 区 罗 马 大 厦 主 楼 78 华 图 宏 阳 丽 水 分 公 司 505 室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2 年 2 月 2 日 第 71 页
75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承 接 隶 属 公 司 委 托 的 下 列 业 务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泉 州 市 丰 泽 区 福 华 商 业 中 心 大 79 华 图 宏 阳 泉 州 分 公 司 厦 13B,13C 版 策 划 ;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的,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3 月 27 日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梅 州 市 彬 芳 大 道 梅 龙 商 城 二 层 80 华 图 宏 阳 梅 州 分 公 司 号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2 年 4 月 6 日 阜 阳 市 颍 州 区 清 河 西 路 51 号 81 华 图 宏 阳 阜 阳 分 公 司 港 利 上 城 国 际 B-01# 楼 122 室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2 年 4 月 24 日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经 营 公 司 六 安 市 梅 山 中 路 新 都 会 1 号 楼 82 华 图 宏 阳 六 安 分 公 司 503 室 ( 限 办 公 使 用 ) 授 权 的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5 月 14 日 业 务 许 可 资 质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福 建 省 漳 州 市 芗 城 区 瑞 丰 苑 1 83 华 图 宏 阳 漳 州 分 公 司 幢 A 区 410 号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6 月 5 日 方 可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84 华 图 宏 阳 常 州 分 公 司 钟 楼 区 延 陵 西 路 99 号 2703 室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2 年 6 月 21 日 第 72 页
76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85 华 图 宏 阳 佛 山 分 公 司 佛 山 市 禅 城 区 祖 庙 路 33 号 百 花 广 场 45 楼 室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禁 止 和 限 制 经 营 的 项 目 除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6 月 29 日 外 ) 许 可 资 质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86 华 图 宏 阳 汕 头 分 公 司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金 砂 东 路 86 号 友 谊 国 际 大 厦 写 字 楼 404 号 房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经 营 范 围 中 凡 涉 专 项 规 定 须 持 有 效 专 批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7 月 11 日 证 件 方 可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87 华 图 宏 阳 宝 鸡 分 公 司 宝 鸡 市 渭 滨 区 经 二 路 华 源 大 厦 403 室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系 统 内 职 ( 员 ) 工 培 训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7 月 19 日 许 可 资 质 ) 88 华 图 宏 阳 珠 海 分 公 司 珠 海 市 海 滨 北 路 10 号 二 楼 205 铺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2 年 7 月 26 日 89 华 图 宏 阳 泸 州 分 公 司 泸 州 市 江 阳 区 慈 善 路 89 号 2 号 楼 10 层 1 单 元 1003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2 年 8 月 1 日 90 华 图 宏 阳 大 庆 分 公 司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高 新 区 湖 滨 大 街 31 号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为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2 年 8 月 14 日 第 73 页
77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91 华 图 宏 阳 宜 昌 分 公 司 宜 昌 市 东 山 大 道 号 ( 时 代 天 骄 6 楼 A01-A03 号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不 含 演 出 及 演 出 经 纪 活 动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具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8 月 28 日 许 可 资 质 ) 92 华 图 宏 阳 榆 林 分 公 司 榆 林 区 航 宇 路 三 辰 大 酒 店 400 室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9 月 13 日 许 可 资 质 ) 93 华 图 宏 阳 株 洲 分 公 司 湖 南 省 株 洲 市 天 元 区 长 江 北 路 保 利 大 厦 1504 号 公 司 范 围 内 联 系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9 月 26 日 许 可 资 质 ) 94 华 图 宏 阳 衡 阳 分 公 司 衡 阳 市 蒸 湘 区 解 放 西 路 16 号 鸿 运 数 码 广 场 5 楼 5037 室 为 所 属 公 司 承 接 其 经 营 范 围 内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不 含 许 可 项 目 ) 的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10 月 12 日 许 可 资 质 ) 95 华 图 宏 阳 郴 州 分 公 司 湖 南 省 郴 州 市 北 湖 区 燕 泉 北 路 41-7 号 4 栋 303 房 为 公 司 承 接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10 月 17 日 许 可 资 质 ) 96 华 图 宏 阳 娄 底 分 公 司 娄 底 市 娄 星 区 氐 星 路 ( 汇 天 国 际 大 厦 室 ) 在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内 联 系 业 务 ( 以 上 项 目 不 含 专 营 专 控 及 限 制 项 目 ;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经 营 的 办 理 许 可 证 或 资 质 证 后, 方 可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2 年 10 月 25 日 第 74 页
78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97 华 图 宏 阳 岳 阳 分 公 司 岳 阳 市 岳 阳 楼 区 学 院 路 号 从 事 隶 属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业 务 联 系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2 年 11 月 23 日 许 可 资 质 ) 98 华 图 宏 阳 三 明 分 公 司 三 明 市 梅 列 区 乾 龙 新 村 350 幢 一 楼 精 品 商 场 3 号 店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2 年 12 月 19 日 99 华 图 宏 阳 益 阳 分 公 司 益 阳 市 赫 山 区 益 阳 大 道 西 209 号 ( 益 阳 日 报 新 闻 大 楼 8 楼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的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2 年 12 月 26 日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不 含 演 出 ); 员 工 技 术 培 训 ( 上 100 华 图 宏 阳 咸 阳 分 公 司 咸 阳 市 北 门 悦 豪 商 务 酒 店 5 层 A09 室 述 范 围 中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决 定 必 须 报 经 批 准 的, 凭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经 营 ; 未 经 批 准 不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3 月 11 日 得 从 事 经 营 活 动 ) 许 可 资 质 ) 101 华 图 宏 阳 揭 阳 分 公 司 揭 阳 市 黄 岐 山 大 道 以 东 建 阳 路 以 北 揭 阳 市 百 汇 商 贸 综 合 楼 第 一 层 12 号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各 项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国 务 院 规 定 禁 止 的 项 目 除 外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国 务 院 规 定 限 制 的 项 目 需 取 得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3 月 19 日 第 75 页
79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武 汉 市 江 汉 区 解 放 大 道 358 号 102 华 图 宏 阳 江 汉 分 公 司 武 汉 广 场 写 字 楼 室 文 化 艺 术 活 动 交 流 与 策 划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批 发 兼 零 售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项 目 经 审 批 后 或 凭 有 效 的 许 可 证 方 可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4 月 7 日 通 辽 市 永 清 大 街 与 交 通 路 交 叉 103 华 图 宏 阳 通 辽 分 公 司 口 华 申 时 代 工 程 1 号 楼 129 商 铺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应 经 许 可 的, 为 获 许 可 不 得 生 产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4 月 15 日 联 系 隶 属 企 业 法 人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技 南 平 市 马 坑 路 7 号 ( 世 纪 星 城 104 华 图 宏 阳 南 平 分 公 司 A 区 ) 层 4 号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的 业 务,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4 月 24 日 营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华 图 宏 阳 佳 木 斯 分 公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前 进 区 站 前 105 司 路 中 段 ( 宜 嘉 秀 庭 门 市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技 术 培 训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不 得 经 营, 应 经 审 批 未 获 批 前 不 得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4 月 24 日 106 华 图 宏 阳 镇 江 分 公 司 镇 江 市 中 山 东 路 288 号 907 室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5 月 10 日 第 76 页
80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中 山 市 石 岐 区 安 栏 路 2 号 15 楼 107 华 图 宏 阳 中 山 分 公 司 K 座 M 座 P 座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不 设 门 市 仓 储 不 摆 设 样 品 )(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项 目 除 外 ; 法 律 法 规 限 制 的 项 目 须 取 得 许 可 证 方 可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5 月 13 日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淮 安 市 清 河 区 淮 海 东 路 1 号 丰 108 华 图 宏 阳 淮 安 分 公 司 惠 广 场 1717 室 服 务 ; 出 版 策 划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服 务 ( 经 营 范 围 中 涉 及 国 家 专 项 审 批 规 定 的 需 办 理 审 批 后 方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5 月 14 日 可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109 华 图 宏 阳 安 庆 分 公 司 安 庆 市 菱 湖 南 路 号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5 月 16 日 许 可 资 质 ) 湖 北 省 恩 施 市 土 桥 大 道 237 号 110 华 图 宏 阳 恩 施 分 公 司 ( 三 孔 桥 莱 斯 商 务 酒 店 4 楼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除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以 外 的 内 容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5 月 22 日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宿 迁 市 金 陵 名 府 36 幢 华 图 宏 阳 宿 迁 分 公 司 出 版 策 划,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均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的 限 制 禁 止 和 许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5 月 23 日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 许 可 资 质 ) 第 77 页
81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112 华 图 宏 阳 泰 州 分 公 司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济 州 东 路 220 号 608 室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5 月 23 日 许 可 资 质 ) 113 华 图 宏 阳 江 门 分 公 司 江 门 市 蓬 江 区 迎 宾 大 道 中 131 号 中 信 银 行 大 厦 受 隶 属 公 司 委 托, 在 隶 属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内 开 展 相 关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5 月 28 日 许 可 资 质 ) 114 华 图 宏 阳 沧 州 分 公 司 沧 州 市 运 河 区 水 月 寺 街 华 西 A 区 9 号 门 市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6 月 8 日 115 华 图 宏 阳 汕 尾 分 公 司 汕 尾 市 城 区 红 海 东 路 和 顺 右 侧 城 区 银 龙 湾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二 楼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不 得 经 营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凭 审 批 部 门 审 批 文 件 或 许 可 证 件 经 营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6 月 19 日 116 华 图 宏 阳 四 川 分 公 司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东 大 街 紫 东 楼 35 号 明 宇 金 融 广 场 14 层 号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项 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限 制 和 禁 止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6 月 19 日 第 78 页
82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117 华 图 宏 阳 清 远 分 公 司 清 远 市 新 城 连 江 路 金 沙 商 务 大 厦 6 层 A03 号 销 售 : 图 书 期 刊 报 纸 电 子 出 版 物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6 月 21 日 118 华 图 宏 阳 邯 郸 分 公 司 邯 郸 市 邯 山 区 中 华 南 大 街 甲 52 号 院 6 号 楼 11 号 门 市 受 公 司 委 托 开 展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技 术 服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6 月 26 日 许 可 资 质 ) 119 华 图 宏 阳 连 云 港 分 公 司 连 云 港 市 新 浦 区 连 云 港 国 际 贸 易 中 心 办 公 楼 10 层 号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文 化 交 流 活 动 策 划 ; 出 版 代 理 服 务 ; 编 辑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6 月 26 日 120 华 图 宏 阳 湘 西 分 公 司 湖 南 省 吉 首 市 镇 溪 办 事 处 人 民 中 路 团 结 广 场 鸿 瑞 大 厦 承 接 总 部 相 关 业 务 (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的, 凭 本 企 业 有 效 许 可 证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6 月 26 日 许 可 资 质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除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以 外 的 内 容 ); 销 售 图 书 121 华 图 宏 阳 六 盘 水 分 公 司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中 山 经 济 开 发 区 钟 山 中 路 58 号 附 2 号 603 室 期 刊 报 纸 电 子 出 版 物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7 月 26 日 计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许 可 资 质 )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第 79 页
83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122 华 图 宏 阳 衢 州 分 公 司 衢 州 市 劳 动 路 号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7 月 29 日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 许 可 资 质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除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以 外 的 内 容 ); 销 售 图 书, 期 刊, 报 纸, 电 子 出 版 物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通 化 市 光 明 路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对 123 华 图 宏 阳 通 化 分 公 司 面 原 金 斯 琴 行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7 月 31 日 ( 根 据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号 文 件 精 神 : 许 可 许 可 资 质 ) 经 营 项 目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或 批 准 文 件 经 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可 自 主 选 择 经 营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除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四 平 市 铁 西 区 英 雄 大 街 海 丰 大 124 华 图 宏 阳 四 平 分 公 司 路 945 号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以 外 的 内 容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8 月 7 日 计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许 可 资 质 ) 怀 化 市 鹤 城 区 人 民 南 路 凯 邦 万 125 华 图 宏 阳 怀 化 分 公 司 象 城 室 在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内 为 公 司 联 系 业 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8 月 9 日 许 可 资 质 ) 辽 源 市 龙 山 区 人 民 大 街 华 林 综 126 华 图 宏 阳 辽 源 分 公 司 合 楼 室 ( 百 邦 火 锅 对 面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技 术 服 务 (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不 得 经 营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或 批 准 文 件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8 月 20 日 第 80 页
84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松 原 市 宁 江 区 松 原 大 路 ( 昊 原 127 华 图 宏 阳 松 原 分 公 司 酒 店 测 一 楼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8 月 21 日 华 图 宏 阳 马 鞍 山 分 公 128 花 山 区 中 央 花 园 司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8 月 26 日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除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以 外 的 内 容 ); 129 华 图 宏 阳 白 城 分 公 司 白 城 市 民 生 东 路 65 号 一 层 销 售 图 书 期 刊 报 纸 电 子 出 版 物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9 月 3 日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许 可 资 质 ) 子 计 算 机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销 售 图 书 报 刊 报 纸 电 子 出 版 华 图 宏 阳 延 边 州 分 公 130 延 吉 市 公 园 路 1282 号 司 物,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技 术 培 训 (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不 得 经 营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或 批 准 文 件 经 营 未 取 得 许 可 证 之 前 不 得 从 事 经 营 活 动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9 月 4 日 算 机 第 81 页
85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131 华 图 宏 阳 德 阳 分 公 司 德 阳 市 区 龙 泉 山 北 路 二 段 西 侧 锦 虹 佳 苑 F2 幢 号 受 隶 属 公 司 委 托 从 事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华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国 家 限 制 或 禁 止 经 营 的 除 外, 需 经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的, 必 须 取 得 相 关 批 准 后, 按 照 批 准 的 事 项 开 展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9 月 13 日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技 132 华 图 宏 阳 莆 田 分 公 司 福 建 省 莆 田 市 城 厢 区 文 献 西 路 中 段 兴 化 商 厦 7 楼 术 服 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9 月 22 日 可 后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133 华 图 宏 阳 兴 义 分 公 司 兴 义 市 桔 山 办 瑞 金 路 盲 哑 学 校 旁 ( 瑞 金 路 51 号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9 月 24 日 134 华 图 宏 阳 凯 里 分 公 司 凯 里 市 北 京 东 路 州 建 总 公 司 办 公 楼 3 楼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需 许 可 和 资 质 的 项 目,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资 质 证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10 月 21 日 135 华 图 宏 阳 延 安 分 公 司 延 安 市 宝 塔 区 文 化 沟 社 区 自 来 水 公 司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系 统 内 职 ( 员 ) 工 培 训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内 凡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决 定 必 须 报 经 批 准 的, 凭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11 月 8 日 第 82 页
86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赤 峰 市 红 山 区 昭 136 华 图 宏 阳 赤 峰 分 公 司 乌 达 路 天 王 国 际 酒 店 1 号 楼 8 层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 不 含 图 书 及 音 像 制 品 )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应 经 许 可 的 未 获 许 可 不 得 生 产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11 月 11 日 接 受 隶 属 公 司 委 托 开 展 以 下 经 营 活 动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除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137 华 图 宏 阳 贺 州 分 公 司 贺 州 市 建 设 东 路 1-25 号 医 疗 器 械 以 外 的 内 容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3 年 11 月 18 日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 凡 涉 及 许 可 证 的 项 许 可 资 质 ) 目 凭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经 营 ) 亳 州 市 谯 城 区 希 夷 大 道 金 鼎 蓝 138 华 图 宏 阳 亳 州 分 公 司 湾 商 办 楼 C 号 103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的 销 售 ( 以 上 项 目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件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11 月 20 日 商 洛 市 商 州 区 州 城 路 西 段 全 兴 139 华 图 宏 阳 商 洛 分 公 司 紫 苑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凡 涉 及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规 定 必 须 报 经 批 准 的, 凭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经 营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3 年 12 月 16 日 绵 阳 市 涪 城 区 林 园 路 东 段 华 图 宏 阳 绵 阳 分 公 司 号 1 幢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的 组 织 策 划, 出 版 策 划, 编 辑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的 销 售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4 年 1 月 3 日 第 83 页
87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前 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组 织 文 化 枣 庄 市 市 中 区 铁 西 小 区 10# 楼 141 华 图 宏 阳 枣 庄 分 公 司 东 二 单 元 四 层 西 户 交 流 ( 不 含 演 出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 为 隶 属 企 业 开 展 业 务 服 务 ( 以 上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4 年 1 月 15 日 涉 及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技 术 服 务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安 徽 省 宣 城 市 宣 州 区 叠 嶂 路 国 142 华 图 宏 阳 宣 城 分 公 司 购 广 场 1 幢 B 座 室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销 售 ( 以 上 涉 及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决 定 须 批 准 的, 凭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4 年 3 月 7 日 有 效 批 准 文 件 或 许 可 证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安 徽 省 铜 陵 市 义 安 路 财 富 广 场 143 华 图 宏 阳 铜 陵 分 公 司 A 座 2203 室 代 理 所 属 公 司 联 系 业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4 年 4 月 9 日 许 可 资 质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企 业 形 象 策 达 州 市 通 川 区 胶 房 巷 6 号 六 楼 144 华 图 宏 阳 达 州 分 公 司 1-5 号 划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以 上 范 围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经 营 的 不 得 经 营,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经 营 审 批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4 年 4 月 14 日 未 获 审 批 前 不 得 经 营 ) 许 可 资 质 ) 145 华 图 宏 阳 周 口 分 公 司 周 口 市 川 汇 区 八 一 路 南 段 西 侧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4 年 4 月 22 日 许 可 资 质 ) 宁 德 市 蕉 城 区 东 湖 路 北 侧 东 升 146 华 图 宏 阳 宁 德 分 公 司 商 业 城 501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4 年 5 月 5 日 第 84 页
88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资 质 成 立 日 期 147 华 图 宏 阳 普 洱 分 公 司 云 南 省 普 洱 市 龙 生 路 外 街 106 栋 三 层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 出 版 策 划 ; 编 辑 服 务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形 象 设 计 ; 销 售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计 算 机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 2014 年 5 月 12 日 148 华 图 宏 阳 河 源 分 公 司 河 源 市 新 市 区 大 同 路 东 边 建 设 大 道 北 边 中 心 一 号 806 号 为 隶 属 公 司 联 系 业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资 质 (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经 营 2014 年 5 月 13 日 许 可 资 质 ) 1 公 司 与 2013 年 2 月 27 日 注 销 辽 宁 分 公 司, 系 由 于 自 公 司 2010 年 1 月 27 日 设 立 沈 阳 分 公 司 后, 辽 宁 分 公 司 业 务 大 幅 减 少, 后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同 意, 决 定 对 辽 宁 分 公 司 进 行 注 销 程 序 2 公 司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分 别 新 设 立 分 公 司 的 数 量 为 10 家 23 家 40 家, 从 分 公 司 平 均 业 务 收 入 来 讲, 其 中 2012 年 2013 年 分 公 司 的 平 均 收 入 分 别 为 5,670, 元 5,695, 元,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从 培 训 业 务 收 入 的 增 长 率 来 看, 公 司 2012 年 2013 年 分 公 司 数 量 的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30.26%,40.40%, 而 公 司 培 训 业 务 收 入 的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42.46%,49.03%, 两 者 增 长 趋 势 一 致, 未 发 生 大 幅 波 动 情 形 因 此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公 司 对 分 公 司 的 扩 张 带 来 了 相 应 业 务 的 增 长, 符 合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规 模, 没 有 出 现 跨 越 式 发 展 的 情 形 3 公 司 的 分 公 司 主 要 开 展 公 司 的 培 训 业 务, 该 业 务 不 需 要 任 何 经 营 资 质 由 于 公 司 计 划 在 部 分 分 公 司 辖 区 内 进 行 图 书 推 广 试 点 工 作, 因 此 公 司 山 东 分 公 司 临 汾 分 公 司 山 西 分 公 司 石 家 庄 分 公 司 取 得 了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用 以 开 展 图 书 推 广 业 务 第 85 页
89 ( 三 ) 公 司 下 设 培 训 学 校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设 培 训 学 校 5 家,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学 校 名 称 地 址 办 学 许 可 证 编 号 1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东 大 街 紫 东 楼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华 图 教 育 段 35 号 明 宇 金 融 广 场 培 训 学 校 室 教 民 号 2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华 图 培 训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大 街 学 校 28-1 号 二 层 教 民 号 3 济 南 市 华 图 培 训 学 校 济 南 市 二 环 东 路 1999 号 一 层 教 民 号 4 昆 明 五 华 华 图 培 训 学 校 昆 明 市 南 屏 街 华 城 大 厦 21 层 教 民 号 5 沈 阳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培 训 学 校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北 京 街 7 号 教 民 号 公 司 设 立 上 述 5 所 学 校, 用 途 为 内 部 员 工 培 训, 未 开 展 其 他 经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面 向 社 会 的 营 业 收 入 公 司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等 相 关 规 定, 设 立 上 述 5 所 学 校, 属 于 公 益 性 民 办 教 育 机 构, 相 关 程 序 合 法 合 规, 并 且 5 所 学 校 均 取 得 了 当 地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无 违 法 违 规 证 明,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设 立 的 5 所 培 训 学 校 均 依 照 有 关 的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进 行 登 记, 并 已 取 得 办 学 许 可 证, 同 时 在 开 办 期 间, 并 未 发 生 面 向 社 会 的 经 营 性 行 为 根 据 教 育 部 门 出 具 的 合 规 证 明 文 件,5 所 学 校 亦 不 存 在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主 体 的 合 法 性, 从 而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产 生 影 响 七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 一 ) 公 司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本 届 董 事 会 由 十 一 名 董 事 构 成 : 其 中 七 名 董 事 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 由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任 期 三 年 四 名 独 立 董 事 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 由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任 期 三 年 易 定 宏 : 男,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简 历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公 司 股 东 情 况 之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2011 年 10 月 14 日, 由 股 份 公 司 创 第 86 页
90 立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于 洪 泽 : 男,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69 年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1992 年 8 月 至 2002 年 12 月 任 中 国 石 油 吉 林 石 化 公 司 乙 二 醇 厂 综 合 办 公 室 主 任,2003 年 1 月 至 2006 年 12 月 任 北 京 社 科 赛 斯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中 心 副 总 经 理,2007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副 总 裁 2011 年 10 月 14 日, 由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李 品 友 : 男,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80 年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2003 年 2 月 至 2009 年 5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市 场 部 总 监,2009 年 6 月 至 2011 年 11 月 任 北 京 网 校 总 经 理 2011 年 10 月 14 日, 由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万 源 泉 : 男,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8 年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2002 年 3 月 至 2003 年 2 月 任 北 京 大 贺 国 际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主 管,2003 年 2 月 至 2004 年 1 月 任 北 方 创 业 集 团 法 务 主 管,2004 年 3 月 至 2006 年 7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副 总 经 理,2006 年 7 月 至 2007 年 2 月 任 北 京 长 河 勇 峰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2007 年 3 月 至 2007 年 12 月 任 新 东 方 教 育 科 技 集 团 项 目 总 监,2007 年 12 月 至 2008 年 7 月 任 北 京 新 天 地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2008 年 7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副 总 裁 2011 年 10 月 14 日, 由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吴 正 杲 : 男,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1984 年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2006 年 8 月 至 2009 年 10 月 任 德 勤 华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咨 询 顾 问,2009 年 11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财 务 负 责 人, 2011 年 10 月 14 日, 由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蔡 金 龙 : 男,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84 年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2009 年 7 月 至 2010 年 9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教 研 中 心 副 总 监,2010 年 9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助 理 副 总 裁 2011 年 10 月 14 日, 由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傅 忠 红 : 男,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68 年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1993 年 4 月 至 1997 年 2 月 任 广 东 省 建 材 工 业 总 公 司 部 门 主 管,1997 年 3 第 87 页
91 月 至 1997 年 7 月 任 南 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助 理,1997 年 8 月 至 2000 年 7 月 任 广 东 省 技 术 改 造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经 理,2000 年 8 月 至 2003 年 5 月 任 广 东 光 存 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2003 年 6 月 至 2006 年 10 月 任 广 州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IT 投 资 总 监,2006 年 10 日 至 今 任 达 晨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合 伙 人 副 总 裁 2011 年 10 月 14 日, 由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王 一 江 : 男, 独 立 董 事, 非 中 国 国 籍, 拥 有 美 国 永 久 居 留 权,1953 年 出 生, 博 士 学 历 1997 年 6 月 至 2010 年 9 月 任 美 国 明 尼 苏 达 大 学 终 身 教 授,2007 年 7 月 至 2008 年 6 月 年 任 清 华 大 学 教 授,2008 年 7 月 至 今 任 长 江 商 学 院 教 授,2012 年 11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王 一 江 同 时 兼 任 徐 工 机 械 外 部 董 事 2012 年 11 月 29 日 由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高 金 吉 : 男,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42 年 出 生, 博 士 学 历 1975 年 9 月 至 1988 年 9 月 任 辽 阳 石 油 化 纤 公 司 设 备 处 主 任 工 程 师 机 械 研 究 所 所 长,1988 年 9 月 至 2001 年 9 月 任 辽 阳 石 油 化 纤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2001 年 9 月 至 今 任 北 京 化 工 大 学 机 电 工 程 学 院 院 长 名 誉 院 长,2012 年 11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高 金 吉 同 时 兼 任 北 京 化 大 凯 达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北 京 博 华 信 智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2 年 11 月 29 日, 由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谭 巧 云 : 女,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56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2003 年 1 月 至 2012 年 2 月 任 湖 南 农 业 大 学 审 计 处 处 长, 同 时 2010 年 至 今 任 省 内 审 协 会 及 省 教 育 审 计 学 会 理 事,2012 年 11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11 月 29 日, 由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候 惠 勤 : 男,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49 年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1981 年 7 月 至 2005 年 11 月 历 任 南 京 大 学 副 教 授 系 主 任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研 究 中 心 主 任,2005 年 11 月 至 今 任 中 国 社 科 院 马 克 思 主 义 研 究 院 党 委 书 记 教 授 博 导,2012 年 11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11 月 29 日, 由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 二 ) 公 司 监 事 基 本 情 况 第 88 页
92 公 司 本 届 监 事 会 由 三 名 监 事 构 成, 其 中 莫 燕 玲 为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的 职 工 监 事, 其 他 监 事 均 由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起 任 日 期 为 2011 年 10 月 14 日, 任 期 三 年 张 协 云 : 男, 监 事 会 主 席,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69 年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1992 年 9 月 至 1995 年 5 月 任 济 南 军 区 后 勤 部 副 连 级 干 事,1995 年 5 月 至 2000 年 2 月 任 唐 山 市 古 冶 区 工 商 局 分 局 办 公 室 主 任,2000 年 3 月 至 2005 年 8 月 任 中 国 网 通 唐 山 分 公 司 党 委 办 公 室 主 管,2006 年 7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总 裁 助 理 副 总 裁,2011 年 10 月 14 日 由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监 事, 在 同 日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中 被 选 举 为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任 期 三 年 同 时, 张 协 云 先 生 为 华 泽 投 资 监 事 李 委 明 : 男, 监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82 年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2008 年 7 月 至 2009 年 3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教 学 管 理 部 总 监,2009 年 3 月 至 2010 年 5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培 训 师,2011 年 10 月 14 日 由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为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三 年 莫 燕 玲 : 女, 监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9 年 出 生, 中 专 学 历 2003 年 2 月 至 2005 年 6 月 任 职 于 华 图 有 限 设 计 制 作 岗 位,2005 年 6 月 至 年 12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发 行 助 理,2006 年 1 月 至 2009 年 12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财 务 经 理,2010 年 1 月 至 2010 年 12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审 计 主 管,2011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行 政 副 总 监,2011 年 3 月 31 日, 独 资 创 建 北 京 世 才 华 略 人 才 测 评 技 术 中 心 ;2011 年 10 月 由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为 股 份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任 期 三 年 ( 三 )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易 定 宏 : 总 经 理, 简 历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公 司 股 东 情 况 之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于 洪 泽 : 副 总 经 理, 简 历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公 司 董 事 基 本 情 况,2011 年 10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第 89 页
93 王 崇 岭 : 男, 副 总 经 理,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0 年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2000 年 10 月 至 2006 年 5 月 于 天 津 证 监 局 任 职 员,2006 年 5 月 至 2010 年 8 月 任 职 于 德 勤 永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经 理,2010 年 8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副 总 裁,2011 年 10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万 源 泉 : 男, 副 总 经 理, 简 历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公 司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2011 年 10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张 仕 友 : 男, 副 总 经 理,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8 年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2004 年 7 月 至 2005 年 1 月 任 北 京 大 贺 国 际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主 管,2005 年 2 月 至 2007 年 2 月 任 中 经 联 培 训 中 心 市 场 总 监,2007 年 3 月 至 2008 年 12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广 东 地 区 业 务 负 责 人,2009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公 职 事 业 部 总 经 理,2011 年 10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吴 正 杲 : 男,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简 历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公 司 董 事 基 本 情 况,2011 年 10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李 颖 : 男, 董 事 会 秘 书,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84 年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2009 年 9 月 至 2010 年 8 月 年 任 野 村 证 券 交 易 员,2010 年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董 事 会 秘 书,2011 年 10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 四 )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顾 斐 : 女, 产 品 研 究 负 责 人,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82 年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2008 年 4 月 2009 年 2 月 任 华 图 有 限 企 业 文 化 战 略 部 总 监,2009 年 2 月 2011 年 12 月 任 华 图 宏 阳 资 深 培 训 师,2012 年 1 月 2012 年 9 月 任 华 图 宏 阳 公 职 研 究 院 院 长,2012 年 9 月 至 今 任 产 品 研 究 负 责 人 ( 五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股 情 况 序 号 姓 名 董 事 监 事 任 职 高 管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有 股 份 (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易 定 宏 25,950,498, 第 90 页
94 序 号 姓 名 董 事 监 事 任 职 高 管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有 股 份 ( 股 ) 持 股 比 例 (%) 2 李 品 友 2,375, 于 洪 泽 1,544, 王 崇 岭 1,210, 张 协 云 1,209, 李 委 明 1,145, 吴 正 杲 1,012, 万 源 泉 887, 蔡 金 龙 887, 张 仕 友 871, 顾 斐 544, 李 颖 201, 莫 燕 玲 599, 傅 忠 红 王 一 江 高 金 吉 谭 巧 云 候 惠 勤 合 计 38,439, 八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总 资 产 479,727, ,865,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37,493, ,627,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36,135, ,455,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资 产 负 债 率 50.49% 50.41%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40.01% 39.32%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财 务 指 标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984,384, ,802, 净 利 润 120,422, ,622,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20,430, ,699,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116,100, ,829,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116,108, ,906, 综 合 毛 利 率 62.40% 63.41% 第 91 页
95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61.05% 37.76%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58.86% 34.88%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2,330, ,147,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注 : 除 特 别 指 出 外,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数 据 为 基 础 进 行 计 算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净 额 )/ 流 动 负 债 ; (2) 资 产 负 债 率 = 总 负 债 / 总 资 产 ; (3)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期 末 总 股 本 ; (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期 初 期 末 平 均 余 额 ; (5)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期 初 期 末 平 均 余 额 ; (6)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期 末 总 股 本 ; (7)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公 式 均 遵 循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10 年 修 订 ) 的 有 关 规 定 ; 九 与 本 次 挂 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 一 ) 主 办 券 商 名 称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宫 少 林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江 苏 大 厦 A 座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人 : 李 玉 萍 项 目 小 组 成 员 : 提 兮 龚 敬 袁 亮 齐 苗 苗 张 曦 许 兰 库 ( 二 ) 律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北 京 市 通 商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负 责 人 : 李 洪 积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甲 12 号 新 华 保 险 大 厦 6 层 第 92 页
96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签 字 律 师 : 詹 越 龚 成 ( 三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杨 剑 涛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四 环 中 路 16 号 院 2 号 楼 4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会 计 师 : 杨 迪 航 张 峥 ( 四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名 称 : 中 瑞 国 际 资 产 评 估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文 化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黄 寺 大 街 26 号 院 4 号 楼 6 层 702-7( 德 胜 园 区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评 估 师 : 黄 新 段 龙 ( 五 ) 股 票 交 易 机 构 名 称 :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晓 嘉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丁 26 号 金 阳 大 厦 联 系 电 话 : 第 93 页
97 ( 六 )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名 住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6 号 金 阳 大 厦 5 层 电 话 : 传 真 : 第 94 页
98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一 业 务 情 况 ( 一 )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是 一 家 涵 盖 面 授 培 训 网 络 培 训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咨 询 服 务 等 多 种 业 务 的 综 合 性 现 代 服 务 企 业 经 过 十 余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目 前 已 拥 有 遍 布 全 国 的 近 150 家 分 公 司 25 家 全 资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拥 有 培 训 师 近 千 人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华 图 教 育 华 图 华 图 政 信 优 职 等 29 个 注 册 商 标, 在 国 内 人 才 培 训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公 司 业 务 涉 及 现 代 服 务 业 里 面 的 培 训 服 务 业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出 版 发 行 业 咨 询 服 务 业 等 细 分 领 域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 ), 公 司 业 务 属 于 O8190 其 他 服 务 业 范 畴 ( 二 )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1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面 授 培 训 主 要 指 传 统 课 堂 式 培 训 方 式, 公 司 按 培 训 内 容 主 要 分 为 三 大 类 : (1) 人 才 招 录 类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产 品 名 称 产 品 介 绍 服 务 对 象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公 务 员 招 录 培 训 地 方 公 务 员 招 录 培 训 针 对 国 家 部 委 署 总 局 等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及 直 属 机 构 招 录 工 作 人 员 的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行 政 职 业 能 力 申 论 等 多 方 面 的 能 力 和 综 合 素 质 包 含 面 试 和 笔 试 课 程 针 对 各 省 或 地 方 各 级 机 关 社 团 招 录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和 国 家 公 务 员 的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行 政 职 业 能 力 申 论 综 合 基 础 知 识 等 多 方 面 的 能 力 和 综 合 素 质 包 含 面 试 和 笔 试 课 程 符 合 招 录 要 求 的 人 员, 一 般 要 求 年 龄 在 35 周 岁 以 下, 全 国 范 围 内 本 科 应 届 历 届 毕 业 生, 部 分 职 位 要 求 硕 士 研 究 生 和 英 语 四 级 计 算 机 二 级 符 合 招 录 要 求 的 人 员, 一 般 要 求 年 龄 在 35 周 岁 以 下, 本 科 及 以 上 应 届 历 届 毕 业 生, 少 数 职 位 可 以 大 专 学 历 部 分 省 份 对 考 生 户 籍 有 限 制 要 求 第 95 页
99 产 品 名 称 产 品 介 绍 服 务 对 象 事 业 单 位 招 录 培 训 针 对 各 省 各 事 业 单 位 招 录 工 作 人 员 的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的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的 综 合 知 识 写 作 等 多 方 面 的 能 力 和 综 合 素 质 包 含 面 试 和 笔 试 课 程 符 合 招 录 要 求 的 人 员, 一 般 要 求 年 龄 在 35 周 岁 以 下,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的 应 届 或 往 届 大 学 毕 业 生, 在 职 人 员 军 队 转 业 干 部 安 置 考 试 培 训 大 学 生 村 官 招 录 培 训 选 调 生 招 录 试 培 训 政 法 干 警 招 录 培 训 教 师 招 录 培 训 农 村 信 用 社 招 录 培 训 针 对 各 地 转 业 安 置 退 役 军 队 干 部 的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领 导 方 法 与 艺 术 角 色 转 换 与 经 验 分 享 行 政 职 业 能 力 测 验 申 论 与 写 作 公 共 基 础 知 识 等 多 方 面 的 能 力 和 综 合 素 质 包 含 面 试 和 笔 试 课 程 针 对 各 地 农 村 ( 含 社 区 ) 招 录 村 党 支 部 书 记 村 委 会 主 任 助 理 或 其 他 村 两 委 职 务 的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行 政 职 业 能 力 测 验 申 论 与 写 作 公 共 基 础 知 识 等 多 方 面 的 能 力 和 综 合 素 质 包 含 面 试 和 笔 试 课 程 针 对 各 组 织 部 门 招 录 选 调 生 的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行 政 职 业 能 力 测 验 申 论 与 写 作 公 共 基 础 知 识 等 多 方 面 的 能 力 和 综 合 素 质, 以 及 相 应 的 专 业 知 识 包 含 面 试 和 笔 试 课 程 针 对 法 院 检 察 院 干 部 和 法 警, 公 安 民 警, 司 法 所 干 部 及 狱 警 招 录 政 法 类 公 务 员 的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行 政 职 业 能 力 测 验 申 论 与 写 作 公 共 基 础 知 识 等 多 方 面 的 能 力 和 综 合 素 质, 以 及 相 应 的 专 业 知 识 包 含 面 试 和 笔 试 课 程 针 对 各 省 份 和 地 区 招 录 教 师 的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教 育 学 教 育 心 理 学 教 育 法 规 教 育 新 课 程 改 革 等 多 方 面 的 知 识 和 综 合 素 质, 以 及 相 应 的 专 业 知 识 包 含 面 试 和 笔 试 课 程 针 对 各 省 份 和 地 区 银 行 系 统 农 信 社 系 统 招 录 职 员 的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公 共 基 础 知 识 经 济 财 务 会 计 法 律 基 础 知 识 计 算 机 职 业 能 力 测 试 金 融 等 多 方 面 的 知 识 和 综 合 素 质, 以 及 相 应 的 专 业 知 识 包 含 面 试 和 笔 试 课 程 符 合 招 录 要 求 的 人 员, 一 般 要 求 由 该 省 军 转 办 按 计 划 分 配 给 该 地 的,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退 役 军 队 干 部, 一 般 对 户 籍 有 限 制 要 求 符 合 招 录 要 求 的 人 员, 一 般 要 求 具 有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的 应 届 或 往 届 大 学 毕 业 生 符 合 招 录 要 求 的 人 员, 一 般 要 求 为 品 学 兼 优 的 应 届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毕 业 生 符 合 招 录 要 求 的 人 员, 一 般 要 求 为 应 届 高 校 大 学 生 或 25 周 岁 以 下 的 退 役 士 兵 符 合 招 录 要 求 的 人 员, 一 般 要 求 为 师 范 本 专 科 及 其 以 上 学 历 毕 业 生, 已 通 过 教 师 资 格 审 查, 并 取 得 教 师 资 格 证 符 合 招 录 要 求 的 人 员, 一 般 要 求 为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应 届 或 往 届 大 学 毕 业 生 第 96 页
100 (2) 资 格 认 证 类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产 品 名 称 产 品 介 绍 服 务 对 象 教 师 资 格 证 考 试 培 训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考 试 培 训 会 计 职 称 考 试 培 训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培 训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证 考 试 培 训 银 行 从 业 资 格 证 考 试 培 训 3 其 他 培 训 服 务 针 对 教 育 行 业 从 业 必 备 证 书 的 考 试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有 志 于 从 事 教 育 行 业 提 升 学 员 多 方 面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综 合 素 从 业 人 员 普 通 话 在 二 质 包 含 普 通 话 教 育 学 教 育 心 理 级 乙 等 以 上 水 平 的 大 学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物 理 化 学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的 学 生 生 物 政 治 历 史 地 理 体 育 与 健 及 社 会 人 群 康 音 乐 美 术 信 息 技 术 等 面 试 和 笔 试 课 程 针 对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的 考 试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多 方 面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综 合 素 质 包 含 会 计 基 础 财 经 法 规 和 电 算 化 的 辅 导 课 程 针 对 会 计 职 称 的 考 试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多 方 面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综 合 素 质 包 含 初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职 称 三 个 级 别 的 辅 导 课 程 针 对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考 试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多 方 面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综 合 素 质 包 含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科 目 ( 会 计 审 计 财 务 成 本 管 理 公 司 战 略 与 风 险 管 理 经 济 法 税 法 6 个 科 目 ), 及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科 目 ( 职 业 能 力 综 合 测 试 ) 的 辅 导 课 程 初 中 以 上 学 历 社 会 岁 人 群 在 校 大 学 生 持 有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符 合 相 应 报 考 年 限 的 的 从 业 人 员 财 经 专 业 的 大 专 学 历 及 以 上 人 群 和 在 校 大 学 生 针 对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证 的 考 试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多 方 面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综 合 素 质 包 初 中 以 上 学 历 社 会 含 基 础 科 目 ( 证 券 市 场 基 础 知 识 ), 岁 人 群 在 校 大 及 专 业 科 目 ( 证 券 交 易 证 券 发 行 与 学 生 承 销 证 券 投 资 分 析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的 辅 导 课 程 针 对 银 行 从 业 资 格 证 的 考 试 要 求, 提 供 全 面 多 层 次 的 专 业 辅 导, 提 升 学 员 多 方 面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综 合 素 质 包 含 公 共 基 础 科 目 ( 公 共 基 础 ) 及 专 业 科 目 ( 个 人 理 财 风 险 管 理, 公 司 信 贷 个 人 贷 款 ) 的 辅 导 课 程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人 群 经 济 类 专 业 人 群 产 品 名 称 产 品 介 绍 服 务 对 象 企 业 管 理 税 务 处 理 财 务 咨 询 培 训 针 对 企 业 需 求 定 制 综 合 化 一 体 化 培 训 课 程, 形 成 员 工 共 同 的 价 值 观, 增 强 团 队 凝 聚 力, 提 升 员 工 技 术 能 力 水 准 包 括 战 中 小 型 企 业 第 三 产 业 第 97 页
101 产 品 名 称 产 品 介 绍 服 务 对 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业 务 技 能 培 训 略 规 划 与 商 业 模 式 研 究 组 织 设 计 人 力 资 源 体 系 企 业 文 化 营 销 体 系 投 融 基 础 知 识 与 实 践 兼 并 基 础 与 实 践 执 行 力 / 拓 展 / 其 他 基 础 管 理 信 息 管 理 等 经 典 与 创 新 高 度 结 合 等 多 种 体 系 化 课 程 针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人 员 提 供 全 面 的 体 系 化 的 业 务 技 能 培 训, 提 升 员 工 技 术 能 力 水 准 中 小 型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根 据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部 门 统 计 的 数 据 显 示,2012 年 全 年 收 到 的 投 诉 中 因 课 程 设 置 和 课 程 取 消 推 迟 的 投 诉 数 量 为 16 次 ;2013 年 全 年 收 到 投 诉 中 因 课 程 设 置 和 课 程 取 消 推 迟 的 投 诉 数 量 为 40 次 公 司 对 投 诉 的 内 容 按 照 类 型 进 行 划 分 并 对 相 应 的 投 诉 原 因 本 着 诚 信 尊 重 学 员 的 原 则 处 理 投 诉 事 件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解 决 方 案, 例 如 采 取 更 换 教 室 赠 送 图 书 课 后 辅 导 退 费 优 惠 等 方 式 帮 助 投 诉 学 员 解 决 问 题, 此 外, 公 司 定 期 汇 总 投 诉 案 例, 分 析 原 因, 避 免 同 样 的 问 题 再 次 发 生, 尽 量 减 少 学 员 损 失, 将 投 诉 工 作 由 事 后 补 救 调 整 为 事 前 预 防 对 于 课 程 安 排, 日 常 培 训 课 程 的 安 排 过 程 中, 一 般 由 分 公 司 根 据 当 地 的 招 录 情 况 预 计 招 生 情 况 发 起 课 程 申 请, 公 司 对 应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分 公 司 的 课 程 内 容 课 程 时 间 设 置 以 及 预 计 招 生 人 数 合 理 安 排 培 训 师 对 于 部 分 规 模 较 大 的 分 公 司, 公 司 允 许 其 在 保 证 师 资 不 冲 突 的 前 提 下, 自 行 安 排 课 程 和 培 训 师 另 外, 为 维 持 正 常 的 教 学 秩 序, 保 证 高 质 量 课 程 品 质, 公 司 制 订 了 华 图 教 学 事 故 管 理 制 度, 对 教 学 事 故 的 认 定 处 理 流 程 处 罚 措 施 均 做 了 严 格 规 定, 提 高 教 师 和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的 自 觉 性 和 主 动 性, 进 一 步 加 强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的 科 学 性 规 范 性 和 严 肃 性 公 司 开 展 面 授 培 训 所 使 用 的 教 学 方 法 课 堂 讲 义 及 教 材 均 为 自 主 开 发, 相 关 知 识 产 权 归 公 司 所 有, 不 存 在 侵 占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情 形 2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是 指 采 用 互 联 网 技 术 实 现 的 创 新 性 培 训 服 务,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其 拥 有 的 华 图 网 校 教 师 网 等 产 品 实 现 网 络 化 培 训 教 学 服 务,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名 称 产 品 介 绍 服 务 对 象 第 98 页
102 产 品 名 称 产 品 介 绍 服 务 对 象 华 图 网 校 教 师 网 华 图 网 校 的 业 务 和 面 授 业 务 类 型 一 致, 详 见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部 分 介 绍 授 课 形 式 包 括 : 与 面 授 培 训 相 同 业 网 络 课 程 直 播 课 堂 1 对 1 课 程 集 训 营 务 一 致 微 课 程 移 动 学 习 等 主 要 涵 盖 了 教 师 资 格 证 中 小 学 教 师 特 岗 教 师 教 师 进 修 教 师 用 书 几 大 版 块, 从 招 考 信 息 到 考 试 用 书, 从 笔 试 强 化 到 面 试 指 导 再 到 模 拟 考 场, 为 广 大 学 员 提 供 有 效 指 导 师 范 本 专 科 及 其 以 上 学 历 毕 业 生 公 司 开 展 网 络 培 训 所 使 用 的 相 关 软 件 系 统 均 为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或 购 买 使 用, 并 对 自 主 研 发 的 软 件 申 请 了 软 件 著 作 权, 另 外 网 络 培 训 中 的 教 学 视 频 资 源 版 权 归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不 存 在 侵 占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情 形 3 图 书 产 品 产 品 类 别 产 品 介 绍 服 务 对 象 考 试 辅 导 类 图 书 少 儿 类 图 书 党 政 类 图 书 包 括 公 务 员 招 录 系 列 图 书 教 师 招 录 系 列 图 书 金 融 会 计 考 试 系 列 图 书 医 疗 卫 生 考 试 系 列 图 书 导 游 资 格 考 试 系 列 图 书 职 称 英 语 考 试 系 列 图 书 专 升 本 考 试 系 列 图 书 等 包 括 卡 通 动 漫 游 戏 益 智 低 幼 启 蒙 少 儿 文 学 等 产 品 线 如 熊 出 没 启 蒙 认 知 系 列 图 书 熊 出 没 益 智 游 戏 系 列 图 书 熊 出 没 抓 帧 系 列 图 书 包 括 党 政 社 科 类 全 系 列 图 书, 如 党 务 党 建 系 列 图 书 党 员 培 训 系 列 图 书 初 级 公 务 员 修 炼 之 道 系 列 图 书 领 导 干 部 考 核 系 列 指 导 用 书 中 国 维 稳 指 导 丛 书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及 社 会 在 职 人 员 0~12 岁 儿 童 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公 司 在 选 题 策 划 过 程 中, 会 与 原 创 作 者 签 订 内 容 创 作 委 托 协 议, 约 定 : 作 者 享 有 根 据 协 议 获 得 报 酬 的 权 利, 本 作 品 的 著 作 权 ( 包 含 修 订 内 容 ) 归 公 司 所 有 ; 作 者 承 诺 标 的 作 品 的 内 容, 在 此 之 前 未 曾 授 予 任 何 第 三 方 以 任 何 方 式 公 开 使 用, 无 任 何 著 作 权 使 用 瑕 疵 因 此 公 司 图 书 业 务 不 存 在 侵 占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情 形 4 咨 询 服 务 咨 询 服 务 业 务 是 公 司 新 拓 展 的 业 务 方 向, 主 要 提 供 数 据 调 查 管 理 咨 询 管 理 培 训 等 服 务 咨 询 服 务 业 务 依 托 于 公 司 在 教 育 培 训 领 域 积 累 的 丰 富 经 验, 特 别 是 在 公 务 员 考 试 培 训 和 服 务 中 积 累 的 众 多 专 家 资 源, 建 设 和 发 展 成 为 服 务 于 党 政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核 心 工 作 人 员 的 高 端 品 牌 公 司 以 数 据 调 查 数 据 分 析 和 第 99 页
103 测 评 辅 助 等 数 据 技 术 为 基 础, 运 用 专 业 研 究 分 析 工 具, 配 合 模 型 分 析 专 题 分 析 方 案 构 建 等 研 究 能 力, 集 合 各 方 优 势 授 课 资 源, 最 终 致 力 成 为 向 政 府 企 业 及 高 校 提 供 集 调 查 咨 询 培 训 服 务 的 专 业 机 构 公 司 咨 询 服 务 业 务 具 备 较 好 的 发 展 基 础 条 件, 自 2011 年 经 营 以 来, 已 为 全 国 数 十 家 企 业 单 位 输 出 高 效 便 捷 的 服 务 此 块 业 务 以 提 供 综 合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为 核 心, 全 方 位 成 就 客 户 价 值, 努 力 打 造 成 为 中 国 一 流 的 综 合 管 理 咨 询 机 构, 未 来 公 司 会 继 续 在 咨 询 服 务 行 业 加 大 投 入 公 司 开 展 咨 询 业 务 时, 使 用 的 相 关 知 识 理 论 均 为 公 开 信 息, 不 涉 及 版 权 问 题, 另 外 公 司 所 使 用 的 统 计 数 据 均 为 公 司 自 主 调 研 所 得, 不 存 在 侵 占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情 形 ( 三 ) 公 司 的 组 织 架 构 股 东 大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监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审 计 监 察 部 审 计 委 员 会 投 融 资 部 人 力 资 源 中 心 行 政 中 心 总 经 理 财 务 中 心 信 息 管 理 中 心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面 授 培 训 网 络 培 训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咨 询 业 务 148 家 分 公 司 产 品 中 心 教 研 中 心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市 场 运 营 中 心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产 品 中 心 网 站 运 营 维 护 中 心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市 场 运 营 中 心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产 品 策 划 中 心 产 品 编 辑 中 心 发 行 中 心 北 京 政 信 宏 阳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调 查 中 心 管 理 咨 询 中 心 第 100 页
104 注 : 公 司 在 上 图 中 仅 列 示 华 图 网 校 华 图 图 书 政 信 管 理 等 3 家 子 公 司, 主 要 是 为 了 说 明 上 述 3 家 子 公 司 是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中 网 络 培 训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咨 询 业 务 等 3 项 业 务 的 实 施 主 体, 其 他 子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较 小 或 没 有 实 质 经 营 业 务, 因 此 未 在 组 织 架 构 中 列 示 公 司 总 部 的 主 要 职 能 是 作 为 行 政 管 理 中 心, 制 定 公 司 的 整 体 发 展 战 略, 科 学 配 置 企 业 资 源, 同 时 对 各 个 分 子 公 司 做 统 一 管 理, 并 开 展 部 分 教 学 研 究 人 才 招 聘 的 工 作 公 司 的 分 公 司 职 能 主 要 是 开 展 公 司 的 培 训 业 务, 对 于 较 大 的 分 公 司 也 会 承 担 部 分 教 研 师 资 管 理 的 工 作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主 要 是 独 立 经 营 公 司 除 培 训 以 外 的 图 书 咨 询 等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经 理 负 责 制 在 董 事 会 的 领 导 下, 由 经 理 负 责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与 管 理 各 部 门 的 主 要 职 能 是 : 主 要 部 门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财 务 中 心 人 力 资 源 中 心 审 计 监 察 部 行 政 中 心 投 融 资 部 信 息 管 理 中 心 教 研 中 心 市 场 运 营 中 心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产 品 中 心 面 授 业 务 板 块 网 校 业 务 板 块 图 书 业 务 板 块 主 要 职 责 负 责 公 司 三 会 会 务 组 织 材 料 准 备, 挂 牌 筹 备, 挂 牌 工 作 组 织 协 调 公 司 挂 牌 后 后 协 助 董 事 会 秘 书 完 成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维 护 负 责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考 核,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及 管 理, 公 共 关 系 与 危 机 管 理,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管 理, 公 司 印 章 管 理, 公 司 发 文 管 理, 公 司 档 案 管 理 负 责 制 订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与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负 责 公 司 资 金 的 筹 集 调 配,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预 算 及 结 算, 负 责 银 行 税 务 部 门 的 工 作 对 接 及 协 调, 负 责 分 子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管 理 负 责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职 位 管 理 员 工 招 聘 绩 效 管 理 员 工 培 训 计 划 及 组 织 薪 酬 管 理 劳 动 关 系 管 理 和 培 训 师 招 聘 培 训 及 管 理 负 责 制 定 内 部 审 计 规 章 制 度 组 织 实 施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对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及 业 务 流 程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反 馈, 并 对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负 责 公 司 的 物 资 采 购 及 管 理, 固 定 资 产 的 采 购 及 管 理, 公 司 行 政 后 勤 工 作 管 理, 分 子 公 司 行 政 管 理 工 作 对 接 负 责 筹 资 与 融 资 管 理 投 资 与 并 购 管 理 负 责 办 公 网 络 建 设 与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与 管 理, 计 算 机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规 划 与 分 析, 信 息 系 统 使 用 推 广, 域 名 管 理 负 责 师 资 规 划, 课 程 研 发, 师 资 培 训 业 务 支 持, 教 学 研 究, 项 目 开 发 负 责 公 司 市 场 活 动 规 划 及 管 理, 市 场 信 息 收 集 和 研 究, 市 场 活 动 资 源 调 配, 宣 传 费 用 审 核, 公 司 品 牌 管 理,VI 设 计 及 管 理 负 责 产 品 的 售 后 售 前 咨 询 服 务, 招 生 咨 询 人 员 的 业 务 培 训, 客 户 问 题 解 答, 协 议 班 退 费 办 理, 客 户 投 诉, 客 户 信 息 管 理 负 责 公 司 新 产 品 业 务 开 发 拓 展, 公 司 业 务 的 小 范 围 市 场 测 试 负 责 各 分 公 司 所 在 地 面 授 培 训 业 务 的 组 织 开 展, 协 助 总 部 在 当 地 的 业 务 推 广, 公 司 面 授 业 务 由 股 份 公 司 下 属 分 公 司 具 体 实 施 负 责 公 司 网 络 培 训 业 务 管 理, 网 络 培 训 业 务 由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北 京 网 校 具 体 实 施 负 责 公 司 图 书 产 品 的 开 发 编 辑 发 行 及 策 划, 公 司 的 图 书 业 务 由 华 图 图 书 具 体 实 施 第 101 页
105 主 要 部 门 咨 询 业 务 板 块 主 要 职 责 负 责 公 司 管 理 咨 询 业 务 的 开 发 与 管 理, 公 司 的 咨 询 管 理 业 务 由 政 信 宏 阳 具 体 实 施 ( 四 ) 生 产 或 服 务 的 流 程 及 方 式 1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流 程 图 市 场 调 研 可 行 性 分 析 概 念 产 品 开 发 教 学 研 发 试 讲 验 证 增 值 服 务 课 后 服 务 面 授 培 训 产 品 推 广 产 品 包 装 定 价 产 品 修 正 2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流 程 图 市 场 调 研 可 行 性 分 析 产 品 发 展 计 划 课 程 录 制 课 件 编 辑 课 后 辅 导 购 买 学 习 报 名 咨 询 产 品 上 线 质 量 审 核 3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业 务 流 程 图 市 场 调 研 选 题 策 划 内 容 开 发 编 辑 校 对 排 版 信 息 反 馈 图 书 发 行 图 书 入 库 出 版 印 刷 封 面 设 计 注 : 出 版 印 刷 为 公 司 不 得 直 接 参 与 的 环 节, 通 过 与 出 版 社 的 合 作 完 成 二 公 司 业 务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 一 )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技 术 含 量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是 公 司 在 多 年 的 培 训 服 务 过 程 中, 通 过 技 术 开 发 经 验 总 结 形 成 的 培 训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辅 助 技 术 主 要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核 心 技 术 所 处 阶 段 1 模 块 教 学 法 大 规 模 应 用 2 微 模 块 教 学 法 小 规 模 应 用 第 102 页
106 3 一 站 式 教 学 法 大 规 模 应 用 4 红 领 培 优 进 阶 式 教 学 法 小 规 模 应 用 5 砖 题 库 系 统 大 规 模 应 用 6 一 体 化 客 服 系 统 大 规 模 应 用 7 网 络 学 习 系 统 大 规 模 应 用 公 司 在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领 域 处 于 技 术 领 先 行 列, 经 过 多 年 积 累, 已 经 培 养 了 一 支 技 术 扎 实 经 验 丰 富 的 研 发 团 队, 形 成 了 公 司 独 特 的 产 品 创 新 模 式, 并 建 立 了 一 套 高 效 的 研 发 流 程 和 规 范 的 管 理 制 度, 具 备 产 品 创 新 和 技 术 研 发 优 势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对 产 品 功 能 进 行 持 续 创 新, 经 过 多 年 的 优 化 完 善, 公 司 研 发 的 教 学 产 品 和 学 习 系 统 趋 于 成 熟,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水 平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模 块 教 学 法 公 司 自 2006 年 创 立 了 模 块 教 学 法, 将 人 才 上 岗 考 试 内 容 按 照 专 业 类 别 分 成 言 语 理 解 与 表 达 数 量 关 系 资 料 分 析 判 断 推 理 常 识 判 断 公 共 基 础 知 识 申 论 结 构 化 面 试 无 领 导 小 组 面 试 等 模 块, 各 模 块 课 程 体 系 的 研 发 已 较 为 成 熟, 各 模 块 间 衔 接 契 合 度 较 高 有 助 于 考 生 逐 一 学 习, 各 个 击 破, 最 终 实 现 融 会 贯 通 模 块 教 学 法 目 前 在 公 司 培 训 产 品 中 已 全 面 应 用, 应 用 效 果 良 好 2 微 模 块 教 学 法 在 原 有 模 块 教 学 法 基 础 上, 公 司 进 一 步 开 发 了 微 模 块 教 学 法 将 原 有 的 每 个 模 块 精 细 拆 分 为 若 干 独 立 的 考 点, 并 实 现 面 授 图 书 网 络 一 体 化 的 教 学 体 系 学 员 在 学 习 过 程 中 能 更 有 针 对 性 地 掌 握 知 识 点, 更 明 确 地 把 握 重 难 点, 做 到 有 的 放 矢, 从 而 提 高 培 训 效 率 目 前 微 模 块 教 学 法 在 公 司 产 品 中 已 开 始 应 用 3 一 站 式 教 学 法 在 课 程 开 发 方 面, 公 司 根 据 教 学 规 律 与 市 场 发 展 需 求, 进 一 步 创 立 了 一 站 式 教 学 法, 将 每 个 模 块 课 程 分 为 三 个 阶 段, 包 括 基 础 课 程 讲 授 课 后 练 习 辅 导 考 前 强 化 冲 刺 实 现 了 理 论 与 实 践 结 合 学 习 新 知 与 复 习 巩 固 相 配 合 的 教 学 理 念, 这 一 理 念 现 已 形 成 一 套 专 业 化 系 统 化 的 整 体 教 学 流 程, 并 已 在 公 司 大 规 第 103 页
107 模 推 广 应 用 4 红 领 培 优 进 阶 式 教 学 法 公 司 不 断 打 造 优 质 产 品, 拓 展 教 学 研 发 的 广 度 与 深 度, 实 现 商 业 模 式 再 造, 按 照 考 点 讲 解 知 识 拓 展 能 力 提 升 的 认 知 教 育 模 式, 创 立 红 领 培 优 进 阶 式 教 学 法, 为 学 员 量 身 打 造 可 以 自 主 选 择 的 高 端 课 程 并 且 将 线 下 辅 导 与 线 上 自 学 相 结 合, 创 立 轻 松 便 捷 的 学 习 系 统, 真 正 实 现 因 材 施 教 目 前 已 经 在 部 分 地 区 试 点 应 用 5 砖 题 库 系 统 公 司 集 中 了 优 秀 的 师 资 力 量 和 强 大 的 技 术 团 队, 共 同 完 成 了 砖 题 库 的 建 设 和 全 面 上 线 工 程 此 题 库 囊 括 了 近 十 年 国 家 及 各 省 市 公 务 员 考 试 题 目 及 其 标 准 格 式 的 权 威 解 析, 共 250 余 套 此 题 库 不 仅 具 有 查 询 题 目 和 解 析 模 拟 考 试 与 估 分 的 功 能, 还 开 辟 了 自 动 组 卷 学 习 笔 记 竞 技 比 赛 等 功 能, 为 学 员 提 供 了 全 面 权 威 的 学 习 资 料 和 科 学 有 效 的 学 习 方 式 砖 题 库 现 已 面 向 广 大 学 员 免 费 开 放 6 一 体 化 客 服 系 统 公 司 一 体 化 客 服 系 统 包 含 基 础 服 务 与 教 学 服 务 两 大 模 块 基 础 服 务 包 括 热 线 咨 询 服 务 和 投 诉 理 赔 服 务 等, 借 助 CRM 系 统 云 服 务 系 统 400 呼 叫 平 台 和 乐 语 客 户 服 务 平 台, 完 成 制 度 要 求 流 程 技 巧 管 控 五 位 一 体 的 标 准 化 招 生 咨 询 电 话 咨 询 以 及 事 件 处 理 ; 教 学 服 务 结 合 云 服 务 系 统, 借 助 在 线 互 动 式 平 台 华 图 教 育 网 论 坛 等, 进 行 一 对 一 或 者 一 对 多 的 互 动 式 辅 助 教 学, 全 方 位 为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7 网 络 学 习 系 统 公 司 依 托 信 息 化 技 术 手 段, 开 发 了 课 前 课 中 课 后 三 位 一 体 的 开 放 式 互 动 平 台, 为 客 户 提 供 模 拟 题 批 改 人 才 招 录 报 考 岗 位 分 析 面 试 互 动 模 拟 等 多 项 服 务 网 络 学 习 系 统 对 客 户 课 前 能 力 进 行 测 评, 使 其 对 培 训 产 品 选 择 更 有 对 应 性 ; 课 中 辅 导 全 面 跟 踪, 辅 导 方 案 更 系 统 ; 课 后 通 过 专 人 指 导 论 坛 交 流 等 方 式, 充 分 调 动 客 户 的 积 极 性 和 主 动 性 同 时, 网 络 学 习 系 统 也 为 新 课 程 的 研 发 与 传 统 课 第 104 页
108 程 的 改 进 提 供 了 卓 有 针 对 性 的 信 息 支 持 ( 二 )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止 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具 体 如 下 :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证 号 面 积 ( 平 米 ) 使 用 权 类 型 位 置 土 地 使 用 权 人 账 面 价 值 ( 万 元 ) 房 地 证 津 字 第 号 4, 出 让 天 津 开 发 区 东 区 华 图 ( 天 津 )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归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天 津 华 图 拥 有, 主 要 是 用 于 华 图 服 务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从 而 为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华 图 网 校 等 ) 等 提 供 信 息 化 服 务, 与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相 符 2 商 标 示 :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注 册 商 标 29 项,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序 号 注 册 号 商 标 名 称 时 限 类 别 注 册 人 1 第 号 商 品 第 16 类 公 司 2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3 第 号 商 品 第 16 类 公 司 4 第 号 商 品 第 16 类 公 司 5 第 号 服 务 第 35 类 公 司 6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第 105 页
109 序 号 注 册 号 商 标 名 称 时 限 类 别 注 册 人 7 第 号 商 品 第 16 类 公 司 8 第 号 服 务 第 35 类 公 司 9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10 第 号 商 品 第 16 类 公 司 11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12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13 第 号 服 务 第 35 类 公 司 14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15 第 号 服 务 第 35 类 公 司 16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17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18 第 号 服 务 第 35 类 公 司 19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20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21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华 图 网 络 华 图 网 络 22 第 号 服 务 第 35 类 公 司 第 106 页
110 序 号 注 册 号 商 标 名 称 时 限 类 别 注 册 人 23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24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25 第 号 商 品 第 16 类 公 司 26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27 第 号 服 务 第 35 类 公 司 28 第 号 服 务 第 41 类 公 司 29 第 号 商 品 第 16 类 公 司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正 在 申 请 的 注 册 商 标 有 40 项,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申 请 号 商 标 名 称 类 别 申 请 人 华 图 德 仁 企 业 培 训 一 对 一 DR 35 公 司 华 图 德 仁 企 业 培 训 一 对 一 DR 41 公 司 华 图 德 仁 企 业 培 训 一 对 一 DR 16 公 司 华 图 教 育 HUATU.COM HT 35 公 司 HT( 图 形 ) 16 公 司 华 图 教 育 35 公 司 华 图 教 育 ( 图 形 ) 16 公 司 华 图 教 育 ( 图 形 ) 41 公 司 华 图 教 育 ( 图 形 ) 35 公 司 华 图 德 仁 35 公 司 华 图 德 仁 41 公 司 华 图 德 仁 16 公 司 华 图 教 师 ( 文 字 ) 41 公 司 华 图 教 师 ( 文 字 ) 35 公 司 华 图 教 师 ( 文 字 ) 16 公 司 华 图 宏 阳 股 份 ( 文 字 ) 41 公 司 华 图 宏 阳 股 份 ( 文 字 ) 35 公 司 第 107 页
111 序 号 申 请 号 商 标 名 称 类 别 申 请 人 华 图 宏 阳 股 份 ( 文 字 ) 16 公 司 华 图 政 信 ( 文 字 ) 42 公 司 华 图 政 信 ( 文 字 ) 41 公 司 华 图 政 信 ( 文 字 ) 35 公 司 华 图 政 信 ( 文 字 ) 16 公 司 源 题 库 41 公 司 原 题 库 41 公 司 尊 题 库 41 公 司 真 题 库 41 公 司 砖 题 库 41 公 司 华 智 库 35 公 司 华 智 库 41 公 司 华 智 库 16 公 司 针 题 库 41 公 司 壹 起 创 业 35 公 司 壹 起 35 公 司 壹 起 创 35 公 司 壹 起 41 公 司 壹 起 16 公 司 壹 起 创 业 16 公 司 壹 起 创 业 41 公 司 壹 起 创 16 公 司 壹 起 创 41 公 司 3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根 据 国 家 版 权 局 核 发 的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证 书, 公 司 拥 有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13 项,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述 :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权 利 范 围 首 次 发 表 日 期 著 作 权 人 1 公 考 培 训 软 件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2 公 职 在 线 考 试 软 件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3 学 员 服 务 系 统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4 公 职 考 试 题 库 系 统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第 108 页
112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权 利 范 围 首 次 发 表 日 期 著 作 权 人 5 课 程 管 理 系 统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6 公 考 在 线 培 训 系 统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7 面 试 培 训 系 统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8 公 务 员 统 计 系 统 软 件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9 模 拟 考 试 系 统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10 电 子 政 务 培 训 配 套 考 试 软 件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11 培 训 教 师 管 理 系 统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12 公 务 员 岗 位 模 拟 训 练 系 统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13 考 生 心 理 压 力 测 试 分 析 V SR 全 部 权 利 公 司 根 据 计 算 机 软 件 保 护 条 例, 软 件 著 作 权 保 护 期 为 50 年, 截 至 软 件 首 次 发 表 后 第 50 年 的 12 月 31 日 4 域 名 清 单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拥 有 域 名 63 项,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域 名 注 册 人 到 期 日 期 1 htsydw.com 华 图 宏 阳 htyx.org 华 图 宏 阳 shenerlunzhi.com 华 图 宏 阳 zuntiku.com 华 图 宏 阳 zhuantiku.com 华 图 宏 阳 liuxuerus.com 华 图 宏 阳 htyouxue.net 华 图 宏 阳 hubeigwy.com 华 图 宏 阳 mypta.cn 华 图 宏 阳 zgpta.com.cn 华 图 宏 阳 cdpta.org 华 图 宏 阳 scspta.com 华 图 宏 阳 htderen.com 华 图 宏 阳 derenbs.com 华 图 宏 阳 htwx.net 华 图 宏 阳 ujob360.cn 华 图 宏 阳 aiyute.cn 华 图 宏 阳 huatu.com 华 图 宏 阳 htcma.net 华 图 宏 阳 htcma.com 华 图 宏 阳 gongwuquan.com.cn 华 图 宏 阳 第 109 页
113 序 号 域 名 注 册 人 到 期 日 期 22 gongwuquan.cn 华 图 宏 阳 htzx.org 华 图 宏 阳 cjzh.cn 华 图 宏 阳 cjzh.net 华 图 宏 阳 maibook.cn 华 图 宏 阳 shenlun.net 华 图 宏 阳 htxingce.com 华 图 宏 阳 htshenlun.com 华 图 宏 阳 huatuedu.net 华 图 宏 阳 honglj.org 华 图 宏 阳 huatuedu.com 华 图 宏 阳 hebozx.com 华 图 宏 阳 bk910.com 华 图 宏 阳 beike.com 华 图 宏 阳 hongling.org 华 图 宏 阳 ujob360.net 华 图 宏 阳 ujob360.com 华 图 宏 阳 career.net 华 图 宏 阳 career.com.cn 华 图 宏 阳 career.cn 华 图 宏 阳 htgongwu.com 华 图 宏 阳 htmianshi.com 华 图 宏 阳 htmianshi.cn 华 图 宏 阳 htmianshi.com.cn 华 图 宏 阳 htgc.org.cn 华 图 宏 阳 huatujob.net 华 图 宏 阳 huatujob.cn 华 图 宏 阳 htbgy.com 华 图 宏 阳 huatujob.com 华 图 宏 阳 howbook.net 华 图 宏 阳 dstudy.com 华 图 宏 阳 hteacher.net 华 图 宏 阳 htmianshi.net 华 图 宏 阳 htexam.com 华 图 宏 阳 华 图 宏 阳 htexam.net 华 图 宏 阳 华 图 宏 阳 htexam.org 华 图 宏 阳 htsydw.com 华 图 宏 阳 haoxue.net 华 图 网 校 htzx.org 华 图 宏 阳 第 110 页
114 序 号 域 名 注 册 人 到 期 日 期 63 goodacc.net 华 图 网 校 ( 三 ) 经 营 许 可 和 资 质 情 况 序 号 经 营 权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被 许 可 单 位 时 限 1 电 信 与 信 息 服 务 业 经 营 许 可 证 京 ICP 证 华 图 宏 阳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新 出 发 京 批 字 第 直 0823 号 华 图 宏 阳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新 出 发 京 批 字 第 直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图 书 号 有 限 公 司 电 信 与 信 息 服 务 业 经 营 许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图 书 京 ICP 证 号 可 证 有 限 公 司 电 信 与 信 息 服 务 业 经 营 许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京 ICP 证 可 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新 出 发 京 批 字 第 直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新 出 发 零 字 第 号 沈 阳 华 图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9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新 出 发 ( 济 ) 零 字 第 37A05003 号 新 出 发 2012 字 第 S 号 公 司 山 东 分 公 司 公 司 临 汾 分 公 司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新 出 发 第 号 公 司 山 西 分 公 司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12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新 出 发 冀 石 零 字 第 号 新 出 发 京 零 字 第 海 号 公 司 石 家 庄 分 公 司 好 学 厚 德 注 : 公 司 的 电 信 与 信 息 服 务 业 经 营 许 可 证 正 在 办 理 续 期 手 续 中, 相 关 审 核 部 门 已 受 理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信 条 例 中 的 资 质 申 请 条 件, 公 司 的 经 营 许 可 续 期 不 存 在 障 碍 ( 四 ) 特 许 经 营 权 情 况 截 至 本 披 露 之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特 许 经 营 权 ( 五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第 111 页
115 公 司 办 公 经 营 场 地 均 为 租 赁, 主 要 的 固 定 资 产 为 日 常 经 营 所 必 备 的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及 运 输 设 备 等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状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资 产 名 称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净 值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3, , , 办 公 设 备 合 计 3, , , 截 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 公 司 租 赁 房 产 情 况 如 下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中 国 新 时 代 控 海 淀 区 花 园 路 7 号 新 , 元 / 月 1 公 司 股 ( 集 团 ) 公 司 时 代 大 厦 2 层 209 房 间 何 艳 芳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万 芳 园 共 1,651,830 元 2 公 司 一 区 18 号 楼 1 层 09 单 一 商 业 16 号 (18-16) 北 京 时 代 今 日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大 街 共 94,000,000 元 3 公 司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8-1 号 2 层 公 司 张 莹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大 街 共 10,000,000 元 28-1 号 第 三 层 公 司 北 京 大 兴 区 优 龙 成 人 教 育 培 北 京 市 大 兴 区 黄 村 镇 明 春 东 路 ,033, 元 / 年 训 中 心 6 华 图 图 书 公 司 中 关 村 大 街 28-1 号 免 费 ( 海 淀 文 化 艺 术 中 心 ) 中 关 村 文 化 发 海 淀 区 海 淀 西 大 街 万 元 / 月 7 华 图 图 书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号 昊 海 楼 第 八 层 华 图 图 书 刘 强 海 淀 区 皇 后 店 村 万 元 / 月 北 京 爱 语 北 京 崇 新 现 代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八 大 万 元 / 月 9 特 宏 阳 教 通 信 设 备 厂 处 高 科 技 园 区 西 井 路 育 咨 询 有 3 号 3 号 楼 8148 房 间 限 公 司 济 南 华 图 济 南 东 瀚 物 业 济 南 市 历 城 区 二 环 东 , 元 / 年 10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路 1999 号 二 层 东 厅 第 112 页
116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石 家 庄 华 石 家 庄 市 丰 辉 石 家 庄 市 自 强 路 35 号 ,652 元 / 月 11 图 宏 阳 文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丰 辉 大 厦 室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上 海 曹 王 资 产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曹 新 公 ,000 元 / 年 12 宏 阳 网 络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路 1352 号 1 幢 科 技 有 限 室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上 海 隆 裕 投 资 杨 浦 区 国 宾 路 36 号 ,113.50/ 年 前 13 宏 阳 文 化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1602,1603,1604 室, 三 年, 后 两 年 租 传 播 有 限 万 达 商 业 广 场 B 座 金 逐 年 递 增 8%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上 海 隆 裕 投 资 杨 浦 区 国 宾 路 36 号 ,232.6 每 月 为 14 宏 阳 文 化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1605 室 万 达 广 场 B 座 前 三 年 租 金, 后 传 播 有 限 两 年 租 金 逐 年 公 司 递 增 8% 上 海 华 图 上 海 惠 来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杨 浦 区 翔 殷 路 1088 号 凯 迪 金 融 大 厦 7 层 年 2 月 9 日 至 2014 年 2 月 8 15 宏 阳 文 化 日 8.7 万 元 / 年 ; 传 播 有 限 2014 年 2 月 9 日 公 司 至 2015 年 2 月 8 日 万 元 / 年 沈 阳 华 图 辽 宁 有 色 聚 兴 沈 河 区 北 京 街 7 号 的 每 年 53,620 元 16 文 化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商 务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辽 宁 有 色 大 厦 7 层 704 室 北 京 政 信 北 京 崇 新 现 代 石 景 山 区 八 大 处 高 科 ,000 元 / 年 17 宏 阳 管 理 通 信 设 备 厂 技 园 区 西 井 路 3 号 咨 询 有 限 号 楼 8146 房 间 公 司 北 京 宏 阳 北 京 崇 新 现 代 石 景 山 区 八 大 处 高 科 ,000 元 / 年 18 优 职 教 育 通 信 设 备 厂 技 园 区 西 井 路 3 号 咨 询 有 限 号 楼 8147 房 间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中 青 北 京 崇 新 现 代 石 景 山 区 八 大 处 高 科 ,000 元 / 年 19 宏 阳 教 育 通 信 设 备 厂 技 园 区 西 井 路 3 号 文 化 交 流 号 楼 8149 房 间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华 图 天 津 美 东 房 地 天 津 市 和 平 区 卫 津 路 ,049 元 / 年 20 教 育 信 息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155 号 博 联 大 厦 咨 询 有 限 司 公 司 第 113 页
117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上 海 华 图 上 海 曹 王 资 产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曹 新 公 21 宏 阳 网 络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路 1352 号 1 幢 5013 科 技 有 限 室 公 司 呼 伦 贝 尔 王 文 芳 海 拉 尔 区 草 市 街 尚 品 市 华 图 宏 国 际 大 厦 门 市 3# 楼 1 22 阳 教 育 文 层 1-26 号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华 图 天 津 滨 海 服 务 天 津 开 发 区 信 环 西 路 23 宏 阳 网 络 外 包 产 业 有 限 19 号 5 号 楼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北 京 华 图 北 京 毅 锋 伟 业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24 众 成 教 育 商 务 服 务 中 心 东 路 89 号 楼 2 层 423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上 海 磊 鹏 工 程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曹 新 公 25 土 豆 文 化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路 458 号 5 幢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华 安 证 券 股 份 望 江 路 与 合 作 化 南 路 有 限 公 司 88 号 安 高 城 市 天 地 沿 主 入 口 北 侧 商 铺 一 层 2-D 轴 至 3-T 轴 26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元 / 年 元 / 年 , 元 / 季 ,000 元 / 年 ,000 元 / 年 年 3 月 日 至 2014 年 3 月 19 日 万 元 / 年,2014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3 月 19 日 万 元 / 年,2015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3 月 19 日 万 元 / 年,2016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3 月 19 日 万 元 / 年,2017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 万 元 / 年 第 114 页
118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宋 长 风 安 徽 省 铜 陵 市 义 安 大 ,340 元 / 月 公 司 安 徽 道 1287 号 置 地 财 富 广 分 公 司 场 A 座 2203 号 程 伶 俐 安 徽 省 安 庆 市 大 观 区 ,500 元 / 月 公 司 安 庆 菱 湖 南 路 大 厦 分 公 司 的 第 一 二 层 马 文 利 人 民 大 道 与 红 旗 路 交 ,297.6 元 / 年 公 司 安 阳 叉 口 金 豪 商 务 写 字 楼 分 公 司 5 楼 A 座 张 继 华 吉 林 省 白 城 市 洮 北 区 ,000 元 / 年 公 司 长 春 民 生 东 路 65 号 洮 北 区 分 公 司 文 化 活 动 中 心 主 楼 第 1 层 底 商 3 个 房 屋 公 司 长 春 松 原 市 昊 原 大 松 原 市 昊 原 大 酒 店 任 ,000 元 / 年 分 公 司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德 祥 茶 友 俱 乐 部 彭 边 公 司 蚌 埠 分 公 司 李 金 弟 蚌 埠 市 淮 河 路 129 号 合 同 未 载 33 公 司 保 定 分 公 司 张 向 前 河 北 省 保 定 市 新 市 区 阳 光 南 大 街 中 央 峰 景 大 厦 第 1 2 层 ,000 元 / 年 丘 炽 辉 张 桂 英 定 福 庄 北 里 1 号 院 综 ,000 元 / 月 34 ( 公 司 北 京 合 楼 分 公 司 ) 35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公 司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花 园 路 7 号 133 幢 一 层 北 大 厅 免 费 36 公 司 亳 州 分 公 司 侯 亚 飞 亳 州 市 谯 城 区 希 夷 大 道 506 号 ,000 元 / 年 第 115 页
119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闫 永 峰 沧 州 市 水 月 寺 大 街 华 西 A 区 9 号 门 市 年 4 月 5 日 至 2013 年 10 月 4 日 128,866 元 / 年,2013 年 10 月 5 日 至 2014 年 4 月 4 日 136,025 元 / 年, 2014 年 4 月 5 日 公 司 沧 州 分 公 司 至 2014 年 10 月 4 日 136,025 元 / 年,2014 年 10 月 5 日 至 2015 年 4 月 4 日 146,764 元 / 年, 2015 年 4 月 5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4 日 146,764 元 / 年 闫 永 峰 沧 州 市 水 月 寺 大 街 华 首 年 租 金 西 A 区 9 号 门 市 ,000 元 / 年, 公 司 石 家 第 二 年 190,000 庄 分 公 司 元 / 年, 第 三 年 125,000 元 / 年 潘 峰 河 北 省 承 德 市 22 桥 区 ,250 元 / 年 公 司 石 家 南 营 子 大 街 文 化 大 厦 庄 分 公 司 第 九 层 吉 林 省 吉 隆 坡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西 安 大 ,000 元 / 年 公 司 长 春 大 酒 店 有 限 公 路 823 号 吉 隆 坡 大 酒 分 公 司 司 店 陈 延 平 辽 源 市 唯 沃 时 尚 酒 店 ,000 元 / 年 公 司 辽 源 V5 第 一 层 门 市 分 公 司 号 房 屋 艾 兵 四 平 市 铁 西 区 英 雄 街 年 9 月 11 海 丰 大 路 945 号 圣 悦 日 至 2013 年 9 时 尚 宾 馆 第 1 层 门 市 月 11 日 75,000 公 司 长 春 SY-8/SY-7 元 / 年,2013 年 9 分 公 司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 80,000 元 / 年 公 司 吉 林 侯 春 梅 吉 林 省 延 吉 市 公 园 路 ,000 元 / 年 市 分 公 司 延 吉 文 化 城 大 厦 第 116 页
120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44 湖 南 省 金 域 置 公 司 长 沙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分 公 司 司 45 钟 霞 明 胡 建 田 公 司 长 沙 分 公 司 46 公 司 长 沙 吴 卡 娅 分 公 司 47 公 司 长 沙 向 梅 芳 分 公 司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明 宇 豪 雅 饭 店 有 限 公 司 48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 49 公 司 成 都 解 锡 莹 分 公 司 解 玉 札 50 格 木 确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 51 公 司 成 都 四 川 九 鼎 集 团 分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52 达 州 瑞 丰 人 力 公 司 成 都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蒋 英 53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 林 敬 风 54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五 一 西 路 717 号 五 一 新 干 线 A 座 401 房 ,950 元 / 季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五 一 西 ,600 元 / 年 路 五 一 新 干 线 大 厦 第 层 07 号 郴 州 燕 泉 北 路 41-7 号 元 / 平 方 米 / 劳 动 局 家 属 区 外 月 吉 首 市 团 结 广 场 鸿 瑞 ,000 元 / 月 大 厦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东 大 街 年 10 月 5 紫 东 楼 段 35 号 明 宇 日 至 2015 年 10 金 融 广 场 14 层 月 4 日 共 计 137,270.1 元 ; 2015 年 10 月 5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4 日 共 计 144, 元 ; 2017 年 10 月 5 日 至 2018 年 4 月 4 日 共 计 152, 元 广 元 市 利 州 区 文 化 路 ,000 元 / 月 357 号 四 川 省 阿 坝 市 马 尔 康 ,800 元 / 月 去 崇 列 街 路 绒 兴 家 苑 幢 8 层 5 号 九 鼎 汇 东 大 厦 12 楼 ,062 元 / 季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通 川 区 ,000 元 / 年 凉 水 井 街 88 号 瑞 丰 国 际 大 厦 6 层 四 川 省 绵 阳 市 涪 城 区 ,455 元 / 月 临 园 路 东 段 54 号 临 园 商 务 大 厦 第 27 层 7 号 四 川 省 绵 阳 市 涪 城 区 ,759 元 / 月 临 园 路 东 段 54 号 临 园 商 务 大 厦 第 27 层 8 号 第 117 页
121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公 司 大 理 分 公 司 公 司 大 连 分 公 司 公 司 大 连 分 公 司 公 司 德 阳 分 公 司 公 司 德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恩 施 分 公 司 公 司 福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福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福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福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阜 阳 分 公 司 刘 立 四 川 省 绵 阳 市 涪 城 区 ,850 元 / 月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 临 园 路 东 段 54 号 临 园 商 务 大 厦 第 27 层 9 号 程 慧 敏 内 蒙 古 省 赤 峰 市 昭 乌 ,500 元 / 年 公 司 赤 峰 达 路 以 西 天 王 国 际 酒 分 公 司 店 1 号 楼 大 理 市 亦 乐 商 饮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理 市 下 关 苍 山 路 9 号 亦 乐 写 字 楼 ,712 元 / 月 大 连 豪 享 来 餐 大 连 市 西 岗 区 黄 河 路 万 元 / 年 饮 有 限 公 司 号 ( 二 层 ) 大 连 豪 享 来 餐 大 连 市 西 岗 区 黄 河 路 万 元 / 年 饮 有 限 公 司 号 ( 一 层 ) 四 川 德 阳 锦 虹 德 阳 市 龙 泉 山 北 路 年 12 月 1 建 筑 房 地 产 有 号 锦 虹 佳 苑 F 日 44, 限 公 司 F 元,2014 年 12 月 1 日 48, 元,2015 年 12 月 1 日 51, 元 山 东 华 腾 实 业 德 州 市 德 城 区 天 衢 中 ,438 元 / 年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路 1369 号 黄 泽 宝 恩 施 市 土 桥 大 道 ,000 元 / 年 号 恩 施 州 莱 斯 商 务 酒 店 四 层 福 州 融 嘉 酒 店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东 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号 东 方 大 厦 A2 区 钱 书 明 福 建 省 宁 德 市 蕉 城 区 东 湖 路 东 升 商 业 城 第 501 室 莆 田 市 经 济 开 城 厢 区 文 献 西 路 中 段 发 总 公 司 兴 化 商 厦 原 市 经 开 办 公 楼 七 层 西 北 侧 三 明 梅 园 国 际 福 建 省 三 明 市 梅 列 区 大 酒 店 有 限 公 梅 园 国 际 大 酒 店 一 楼 司 邵 苗 苗 安 徽 省 阜 阳 市 颍 泉 区 临 泉 路 中 央 豪 景 3 号 楼 116 一 楼 二 楼 117 室 二 楼 房 ,357.5 元 / 月 ,000 元 / 月 ,000 元 / 月 ,500 元 / 月 ,000 元 / 年 第 118 页
122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68 公 司 甘 肃 周 丽 娟 兰 州 市 城 关 区 庆 阳 路 分 公 司 488 号 万 盛 商 务 大 厦 广 州 合 天 投 资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东 路 67 有 限 公 司 号 丰 兴 广 场 A 座 第 9 层 单 元 69 公 司 广 东 分 公 司 广 东 省 燕 塘 投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猫 儿 岗 70 公 司 资 有 限 公 司 燕 塘 1 号 大 院 自 编 1 号 2 号 71 梅 州 市 嘉 应 电 梅 州 市 梅 江 区 嘉 应 中 公 司 广 东 脑 城 路 38 澳 嘉 应 电 脑 城 1 分 公 司 楼 东 面 店 72 江 门 市 龙 骏 置 江 门 市 蓬 江 区 迎 宾 大 公 司 广 东 业 有 限 公 司 道 中 131 号 第 6 层 分 公 司 号 公 司 广 西 蔡 瑞 强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桂 林 73 桂 林 分 公 市 漓 江 路 4 号 司 贵 州 雅 园 饮 食 北 京 路 27 号 鑫 都 财 务 74 娱 乐 有 限 责 任 大 厦 公 司 贵 州 公 司 分 公 司 苏 显 春 瑞 金 路 聋 哑 学 校 旁 民 75 公 司 贵 州 房 3 间 分 公 司 76 公 司 贵 州 杨 维 庆 六 盘 水 市 钟 山 中 路 世 分 公 司 纪 天 易 大 厦 603 室 77 公 司 娄 底 李 小 寒 阳 成 娥 娄 底 市 娄 星 区 万 豪 城 分 公 司 市 广 场 7 栋 13 层 78 公 司 哈 尔 欧 锡 禄 哈 尔 滨 市 西 大 直 接 滨 分 公 司 436 号 79 黄 光 娜 海 南 省 海 口 市 琼 山 区 公 司 海 南 龙 昆 南 路 乾 坤 华 源 大 分 公 司 厦 3 楼 元 / 月 / 平 方 米 年 4 月 1 日 至 2012 年 5 月 9 日 免 租 期,2012 年 5 月 10 日 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 184,080 元, 2014 年 4 月 1 日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198,806 元 ,000 元 / 月 ,200 元 / 月 ,404 元 / 月 ,000 元 / 月 第 一 年 32, 元 / 年 ; 第 二 年 35,000 元 / 年 ; 第 三 年 38,700 元 / 年 第 一 年 100, 元, 第 二 年 103,000 元, 第 三 年 106,090 元 ,000 元 / 年 ,855 元 / 月 ,350,000 元 / 年 ,920 元 / 月 第 119 页
123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李 建 光 河 北 省 邯 郸 市 邯 山 区 ,000 元 / 月 公 司 石 家 中 华 大 街 路 52 号 庄 分 公 司 门 陕 西 理 工 学 院 陕 西 理 工 学 院 南 区 东 ,180 元 / 年 公 司 汉 中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门 口 二 楼 房 分 公 司 处 间 王 雪 晴 浙 江 省 杭 州 是 西 湖 区 年 9 月 3 日 文 二 路 283 号 至 2013 年 9 月 2 日 万 元 / 年 ;2013 年 9 月 公 司 杭 州 3 日 至 2014 年 9 分 公 司 月 2 日 万 元 / 年 ;2014 年 9 月 3 日 至 2015 年 9 月 2 日 万 元 / 年 公 司 菏 泽 王 海 云 菏 泽 市 中 华 路 688 号 ,500 元 / 月 分 公 司 恒 泰 大 厦 1112 室 公 司 菏 泽 王 安 海 菏 泽 市 中 华 路 688 号 ,000 元 / 年 分 公 司 恒 泰 大 厦 1118 室 陈 国 伟 贺 州 市 新 城 二 区 银 河 第 一 年 每 月 公 司 广 西 苑 小 区 1 类 60 号 底 屋 ,100 元, 第 二 桂 林 分 公 门 面 及 二 楼 楼 房 间 年 每 月 3,255 司 元, 第 三 年 每 月 3, 元 蒙 自 好 易 购 商 蒙 自 天 马 路 与 文 萃 路 ,900 元 / 月 公 司 红 河 贸 有 限 公 司 交 叉 口 好 易 购 超 市 四 分 公 司 楼 北 侧 普 洱 锦 辉 房 地 龙 生 路 外 街 106 栋 三 ,775 元 / 年 公 司 红 河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层 分 公 司 司 340 袁 红 康 瀚 文 怀 化 市 人 民 北 南 路 与 第 一 年 :80,980 公 司 怀 化 人 民 东 路 交 汇 处 凯 邦 元, 第 二 年 分 公 司 万 象 城 室 92,370 元, 第 三 室 年 99,215 元 杨 涛 杨 晓 欧 吉 林 省 吉 林 市 昌 邑 区 ,000 元 / 年 公 司 吉 林 解 放 大 路 东 昌 小 区 市 分 公 司 号 楼 3 号 网 点 沈 阳 军 区 吉 林 吉 林 省 吉 林 市 船 营 区 ,270 元 / 年 公 司 吉 林 房 地 产 管 理 分 北 京 路 4 号 长 城 市 分 公 司 局 第 120 页
124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91 公 司 江 西 分 公 司 92 公 司 焦 作 分 公 司 93 公 司 焦 作 分 公 司 94 公 司 金 华 分 公 司 95 公 司 金 华 分 公 司 96 公 司 金 华 分 公 司 97 公 司 开 封 分 公 司 98 公 司 凯 里 分 公 司 99 公 司 丽 水 分 公 司 100 公 司 连 云 港 分 公 司 101 公 司 沈 阳 分 公 司 102 公 司 聊 城 分 公 司 103 公 司 六 安 分 公 司 104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南 昌 创 意 经 济 南 吕 市 西 湖 区 孺 子 路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66 号 南 吕 铂 仕 创 意 产 业 中 心 闫 凤 雷 河 南 省 焦 作 市 解 放 区 解 放 路 远 大 财 富 15A02 15A08 原 凤 霞 河 南 省 焦 作 市 山 阳 区 解 放 中 路 236 号 远 大 南 北 苑 2 号 楼 2-3 号 洪 华 英 金 华 市 嫯 城 区 八 一 北 街 118 汇 金 国 际 15 楼 1504 室 叶 勇 金 华 市 嫯 城 区 八 一 北 街 118 汇 金 国 际 15 楼 1501/1502/1503 号 浙 江 师 范 大 学 浙 江 省 金 华 市 婺 城 区 后 勤 集 团 迎 宾 大 道 688 号 师 大 校 内 杏 园 公 寓 南 商 贸 用 房 室 翟 有 忠 河 南 省 开 封 市 金 明 区 金 明 大 道 路 富 辰 商 务 大 厦 第 8 层 11 号 房 屋 ,375 元 / 月 ,200 元 / 年 ,920 元 / 月 ,000 元 / 月 第 一 年 170, 元, 第 二 年 178,920 元, 第 三 年 187,866 元 ,000 元 / 年 ,500 元 / 月 陆 韬 建 州 公 司 三 楼 ,000 元 / 月 杜 金 洪 中 山 街 410 号 罗 马 大 ,500 元 / 月 厦 主 楼 五 楼 505 室 李 柏 连 云 港 新 浦 区 国 贸 大 ,000 元 / 年 厦 10 层 1004 室 沈 阳 市 方 正 典 沈 阳 市 沈 河 区 青 年 大 ,000 元 / 半 年 当 有 限 责 任 公 街 114 号 司 卢 桂 英 山 东 省 聊 城 市 东 昌 路 ,000 元 / 年 现 代 大 厦 C-1501 室 邓 光 凤 安 徽 省 六 安 市 人 民 路 第 一 年 180, 号 徽 商 国 贸 中 心 大 元, 第 二 年 厦 21 幢 107 室 200,000 元, 第 三 年 200,000 元 华 安 证 券 股 份 望 江 路 与 合 作 化 南 路 合 计 有 限 公 司 88 号 交 口 万 元 第 121 页
125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105 公 司 洛 阳 分 公 司 张 继 ( 公 司 106 马 鞍 山 分 公 司 ) 107 公 司 内 蒙 古 分 公 司 108 公 司 内 蒙 古 分 公 司 109 公 司 内 蒙 古 分 公 司 110 公 司 内 蒙 古 分 公 司 111 公 司 南 京 分 公 司 112 公 司 南 京 分 公 司 113 公 司 南 京 分 公 司 114 公 司 南 通 分 公 司 公 司 郑 州 115 分 公 司 ( 南 阳 分 公 司 ) 116 公 司 ( 宁 波 分 公 司 ) 117 公 司 秦 皇 岛 分 公 司 118 公 司 秦 皇 岛 分 公 司 洛 阳 市 西 工 区 洛 阳 市 西 工 区 中 州 路 学 思 教 育 第 二 洛 阳 军 分 区 大 门 东 侧 课 堂 培 训 中 心 商 业 用 房 综 合 楼 五 楼 孙 慧 花 山 区 中 央 花 园 小 区 9 栋 1111 号 王 勇 内 蒙 古 省 包 头 市 青 山 区 自 由 路 第 杨 小 燕 赛 罕 区 呼 伦 南 路 119 号 东 达 写 字 楼 801 室 靳 明 魁 赛 罕 区 呼 伦 南 路 119 号 东 达 写 字 楼 802 室 云 夕 奎 赛 罕 区 呼 伦 南 路 119 号 东 达 写 字 楼 803 室 何 明 珠 叶 关 太 平 北 路 号 房 河 倪 海 燕 周 屋 春 玲 王 冬 梅 金 陵 名 府 东 门 的 门 面 房, 发 展 大 道 周 学 成 淮 海 东 路 1 号 丰 惠 广 场 1717 房 席 俊 飞 王 乔 平 南 通 市 任 港 路 万 豪 华 府 20 幢 114 室 南 阳 市 兴 达 房 河 南 省 南 阳 市 卧 龙 区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工 业 南 路 22 号 兴 达 商 公 司 务 楼 2 号 4 层 403 号 章 长 丰 ( 宁 波 海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冷 静 街 曙 蓝 瑞 房 地 产 8 号 咨 询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陆 凯 峰 河 北 省 秦 皇 岛 市 海 港 区 河 北 大 街 第 16 层 陆 凯 峰 河 北 省 秦 皇 岛 市 海 港 区 河 北 大 街 第 16 层 ,670 元 / 年 ,000 元 / 年 ,000 元 / 年 ,710 元 / 年 ,771 元 / 年 ,564 元 / 年 元 / 天 第 一 年 105, 元, 第 二 年 110,250 元, 第 三 年 115,500 元 ,400 元 / 年 ,000 元 / 年 ,348 元 / 年 第 一 年 163, 元 / 年 ; 第 二 年 163,165 元 / 年 ; 第 三 年 172,955 元 / 年 ; 第 四 年 183,830 元 / 年 ; 第 五 年 194,711 元 / 年 ,000 元 / 年 ,000 元 / 年 第 122 页
126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119 公 司 石 家 庄 分 公 司 120 公 司 青 岛 分 公 司 121 公 司 宁 夏 分 公 司 邢 宝 光 ( 公 122 司 泉 州 分 公 司 ) 123 公 司 滨 州 分 公 司 124 公 司 滨 州 分 公 司 125 公 司 东 营 分 公 司 126 公 司 山 东 分 公 司 127 公 司 济 宁 分 公 司 128 公 司 日 照 分 公 司 129 公 司 威 海 分 公 司 130 公 司 潍 坊 分 公 司 邢 台 广 龙 电 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青 岛 颐 中 国 际 大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杨 子 江 黄 一 龙 滨 州 广 大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邢 台 市 新 华 北 路 25 号 ,000 元 / 年 青 岛 市 市 南 区 燕 儿 岛 路 10 号 青 岛 农 业 科 技 大 厦 内 电 梯 楼 层 宁 夏 自 治 区 银 川 市 兴 庆 区 新 华 西 街 414 号 银 基 花 都 5 号 楼 8 号 营 业 房 泉 州 市 福 华 商 业 中 心 大 厦 13B 和 13C 滨 州 市 黄 河 六 路 524 号 ,833 元 / 月 ,833 元 / 月 ,534 元 / 月 , 元 / 年 姜 新 亮 滨 州 市 黄 河 五 路 520 号 仕 嘉 园 一 号 楼 三 层 308 号 ,000 元 / 年 东 营 市 东 赵 房 东 营 市 东 营 区 北 一 路 ,000 元 / 三 年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东 赵 大 厦 第 4 层 公 司 济 南 东 瀚 物 业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二 环 东 第 一 二 年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路 1999 号 ,214,953 元 / 年, 第 三 四 年 1,275,701 元 / 年, 第 五 六 年 1,339,486 元 / 年 济 宁 博 纳 酒 店 济 宁 市 中 区 车 站 东 路 ,401 元 / 年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50 号 房 思 绪 烟 台 路 丽 城 花 园 ,760 元 / 年 号 楼 01 单 元 北 京 信 隆 酒 店 威 海 市 环 翠 区 青 岛 北 第 一 年 93,371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路 2 号 中 信 大 厦 7 层 元, 第 二 年 公 司 威 海 分 公 709 室 104,447 元, 第 司 三 年 115,523 元 龚 树 力 潍 坊 市 奎 文 区 东 风 东 ,000 元 / 年 街 8081 号 东 盛 广 场 室 第 123 页
127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白 永 胜 太 原 市 体 育 路 215 号 ,589 元 / 年 131 公 司 山 西 分 公 司 132 王 锐 公 司 山 西 分 公 司 133 太 原 市 嘉 城 置 公 司 山 西 业 房 地 产 经 纪 分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134 临 汾 市 尧 都 区 公 司 临 汾 张 滔 电 脑 器 材 分 公 司 经 营 部 135 公 司 陕 西 陈 丽 媛 分 公 司 李 余 136 公 司 陕 西 分 公 司 137 公 司 陕 西 刘 新 有 分 公 司 138 公 司 上 海 上 海 隆 裕 投 资 分 公 司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139 周 述 钢 公 司 邵 阳 分 公 司 140 周 朝 阳 公 司 邵 阳 分 公 司 141 魏 芃 公 司 邵 阳 分 公 司 张 罗 军 142 公 司 邵 阳 分 公 司 绍 兴 凯 盛 国 际 143 公 司 绍 兴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层 号 写 字 间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并 州 路 23 号 大 厦 三 层 306 号 并 州 南 路 47 号 27 号 楼 2 层 平 阳 南 街 31 号 腾 亿 科 技 广 场 写 字 楼 5 层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北 大 街 中 天 国 际 六 楼 陕 西 省 商 洛 市 州 城 路 全 兴 紫 苑 小 区 3 号 楼 西 安 市 长 安 中 路 11 号 嘉 汇 大 厦 8 层 A 室 杨 浦 区 国 宾 路 36 号 16 层 01 室 邵 阳 市 大 祥 区 站 前 区 6 号 地 金 豪 华 府 C 座 二 楼 北 头 湖 南 省 邵 阳 市 双 清 区 东 大 路 正 太 商 业 大 厦 第 9 层 湖 南 省 邵 阳 市 双 清 区 东 大 路 正 太 商 业 大 厦 第 9 层 9018 号 湖 南 省 邵 阳 市 双 清 区 东 大 路 正 太 商 业 大 厦 第 9 层 9012 号 ~9020 号 绍 兴 市 胜 利 东 路 17 号 凯 盛 国 际 大 厦 10 楼 ,779.7 元 / 年 , 元 ,300 元 / 月 ,000 元 / 年 前 三 年 租 金 为 ,746 元 / 年, 第 四 年 ~ 第 五 年 为 183, 元 / 年 ,025 元 / 年 ,694 元 / 月 ,800 元 ,396 元 / 月 ,148 元 / 月 ,576 元 / 月 第 一 年 100, 元, 第 二 年 105,000 元, 第 三 年 110,000 元 第 124 页
128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范 贵 林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深 南 东 ,600 元 / 月 公 司 深 圳 路 5015 号 金 丰 城 大 厦 分 公 司 A 座 十 层 1001 公 司 苏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台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泰 安 分 公 司 公 司 温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温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温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南 京 分 公 司 公 司 天 津 分 公 司 公 司 吉 林 市 分 公 司 公 司 无 锡 分 公 司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江 苏 吴 中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市 东 吴 北 路 299 号 ,486 元 / 月 邬 官 江 台 州 市 新 台 州 大 厦 ,926.4 元 / 年 -D 泰 安 市 天 禧 科 泰 安 市 东 岳 大 街 9 号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天 禧 科 技 大 厦 301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室 公 司 温 州 鹤 鸣 集 团 温 州 新 城 大 厦 4 楼 1 有 限 公 司 室 温 州 龙 建 路 桥 浙 江 省 温 州 市 车 站 大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道 人 和 嘉 园 1-2 幢 301 室 王 建 立 浙 江 省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茶 山 高 教 区 商 务 中 心 2 楼 扶 梯 拐 角 处 许 祥 荥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济 川 东 路 220 号 万 达 写 字 楼 第 6 层 608 号 天 津 美 东 房 地 天 津 市 和 平 区 卫 津 路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155 号 博 联 大 厦 601 司 602 通 化 市 金 斯 琴 吉 林 省 通 化 市 新 华 胡 行 同 30 号 金 斯 大 厦 蒋 海 霞 郝 林 松 无 锡 万 达 广 场 D 区 梁 青 路 274 号 商 铺 谢 敬 平 武 汉 市 解 放 大 道 358 号 武 汉 广 场 写 字 楼 3504 王 琍 珊 武 汉 市 解 放 大 道 358 号 武 汉 广 场 3503 刘 少 雄 陈 力 武 汉 市 东 湖 开 发 区 珞 瑜 路 鲁 巷 广 场 西 北 角 ,221 元 / 年 ,319.6 元 / 年 第 一 年 547, 元, 第 二 年 580,731 元, 第 三 年 615,575 元 ,500 元 / 月 ,666.7 元 / 月 ,372 元 / 年 ,704.8 元 / 年 第 一 年 220, 元, 第 二 年 220,000 元, 第 三 年 233,000 元 , 元 / 月 , 元 / 月 ,422 元 / 月 第 125 页
129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阮 淑 恋 厦 门 市 思 明 区 湖 滨 东 路 6 号 华 龙 大 厦 年 1 月 15 日 至 2013 年 1 室 月 14 日 6,429 元 公 司 厦 门 / 月 ;2013 年 1 分 公 司 月 15 日 至 2015 年 1 月 14 日 7,072 元 / 月 蔡 其 宏 厦 门 市 思 明 区 湖 滨 东 公 司 厦 门 路 6 号 华 龙 大 厦 802 分 公 司 室 信 山 置 业 ( 厦 思 明 区 鹭 江 道 100 号 公 司 厦 门 门 ) 有 限 公 司 怡 山 商 业 中 心 ( 厦 门 财 分 公 司 富 中 心 )3 层 单 元 公 司 咸 阳 分 公 司 公 司 襄 阳 分 公 司 公 司 新 疆 分 公 司 公 司 新 乡 分 公 司 公 司 徐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烟 台 分 公 司 公 司 盐 城 分 公 司 公 司 扬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云 南 分 公 司 公 司 云 南 分 公 司 咸 阳 悦 豪 商 务 酒 店 咸 阳 悦 豪 商 务 酒 店 5 层 中 共 襄 樊 市 委 襄 阳 市 襄 城 区 市 委 党 党 校 三 产 办 校 新 疆 美 术 摄 影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市 西 北 出 版 社 路 1085 号 和 海 清 新 乡 市 金 穗 大 道 人 民 公 园 南 门 星 海 假 日 王 府 104 号 赵 明 江 苏 省 徐 州 市 云 龙 区 和 平 路 帝 都 大 厦 304 室 烟 台 阳 光 壹 佰 烟 台 市 海 港 路 25 号 阳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光 100 城 市 广 场 A 座 限 公 司 写 字 楼 5 层 0505 号 ,127 元 / 月 单 元 , 元 / 月, 307 单 元 23,608.2 元 / 月 ,800 元 / 月 ,400 元 / 年 ,264.6 元 / 年 ,152 元 / 季 年 1 月 日 至 2014 年 1 月 9 日 140,000 元,2014 年 1 月 10 日 至 2015 年 1 月 9 日 151,200 元 元 / 平 方 米 / 月 管 春 红 严 广 楼 开 放 大 道 51 号 5 栋 ,000 元 / 年 王 斌 扬 州 市 开 发 区 大 学 南 ,562.5 元 / 月 路 62 号 玉 溪 东 逸 商 贸 玉 溪 市 东 风 路 12 号 东 ,734 元 / 年 有 限 公 司 风 商 务 楼 昆 明 滇 缘 商 贸 南 屏 街 华 域 大 厦 B 座 ,000 元 / 年 有 限 公 司 21 层 第 126 页
130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杨 培 林 郑 州 市 金 水 区 红 旗 路 ,150,000 元 / 半 公 司 郑 州 分 公 司 西 段 北 侧 临 街 6 号 星 威 花 园 1 号 楼 负 1 层 至 5 层 年 李 国 喜 周 口 市 八 一 路 南 段 西 ,000 元 / 年 公 司 郑 州 侧 106 号 楼 内 五 楼 三 分 公 司 间 会 议 室 中 山 市 成 德 置 公 司 广 东 业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公 司 重 庆 重 庆 市 沙 坪 坝 分 公 司 区 图 书 馆 公 司 重 庆 重 庆 市 沙 坪 坝 分 公 司 区 图 书 馆 公 司 淄 博 淄 博 金 航 贸 易 分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吴 弘 公 司 衡 阳 分 公 司 方 斌 公 司 陕 西 分 公 司 公 司 陕 西 马 利 红 分 公 司 汕 头 经 济 特 区 公 司 汕 头 航 空 物 业 发 展 分 公 司 公 司 邱 海 洲 公 司 汕 头 分 公 司 公 司 宝 鸡 张 小 卫 分 公 司 吴 京 京 公 司 常 州 分 公 司 公 司 大 庆 于 秀 云 分 公 司 佛 山 市 中 和 房 公 司 佛 山 地 产 代 理 有 限 分 公 司 公 司 中 山 市 石 岐 区 安 栏 路 2 号 15 楼 KMP 座 第 一 期 9,900 元 / 月, 第 二 期 10,800 元 / 月 图 书 馆 二 楼 ,000 元 / 年 图 书 馆 二 楼 ,000 元 / 年 淄 博 市 张 店 区 柳 泉 路 ,000 元 / 半 年 156 号 湖 南 省 衡 阳 市 雁 峰 区 ,918 元 / 季 解 放 路 宇 元 万 向 城 大 厦 十 层 陕 西 省 榆 林 市 航 宇 路 ,000 元 / 年 南 段 三 辰 大 酒 店 四 楼 室 延 安 市 自 来 水 公 司 商 ,400 元 / 月 住 一 楼 汕 头 市 金 砂 路 86 号 友 ,125 元 / 月 谊 国 际 大 厦 第 四 层 单 元 广 东 省 汕 尾 市 城 区 红 ,000 元 / 月 海 东 路 香 洲 和 顺 二 区 西 八 巷 23 号 第 二 层 宝 鸡 市 经 二 路 2 号 华 ,400 元 / 年 源 大 厦 常 州 市 钟 楼 区 延 陵 西 ,000 元 / 年 区 99 号 嘉 业 国 贸 大 厦 第 27 层 2703 号 大 庆 市 高 新 开 发 区 湖 ,000 元 / 年 滨 大 街 31 号 佛 山 市 禅 城 区 祖 庙 路 ,250 元 / 月 33 号 百 花 广 场 45 楼 第 127 页
131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王 晓 亮 站 前 路 中 段 火 车 站 西 第 一 年 130,000 公 司 佳 木 斯 分 公 司 侧 元, 第 二 年 130,000 元, 第 三 年 150,000 元 桂 双 喜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江 汉 区 , 元 / 月 公 司 江 汉 解 放 大 道 路 创 世 纪 广 分 公 司 场 大 厦 座 第 17 层 23 号 公 司 揭 阳 分 公 司 揭 阳 市 百 汇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揭 阳 市 黄 岐 山 大 道 以 东 建 阳 路 以 北 公 司 临 沂 王 涛 临 沂 市 通 达 路 分 公 司 号 公 司 泸 州 内 江 新 尚 数 码 四 川 省 内 江 市 中 区 玉 分 公 司 广 场 有 限 公 司 溪 路 公 司 泸 州 四 川 佳 乐 物 业 江 阳 区 滨 江 路 一 段 佳 分 公 司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乐 广 场 1 号 楼 公 司 泸 州 四 川 佳 乐 物 业 江 阳 区 滨 江 路 一 段 佳 分 公 司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乐 广 场 1 号 楼 梅 州 市 嘉 应 电 梅 州 市 梅 江 区 嘉 应 中 公 司 梅 州 脑 城 路 38 号 嘉 应 电 脑 城 1 分 公 司 楼 丘 创 新 广 东 省 梅 州 市 梅 江 区 公 司 梅 州 彬 芳 大 道 路 梅 龙 商 城 分 公 司 大 厦 二 层 南 边 房 屋 彭 创 新 南 宁 市 新 城 区 民 族 大 公 司 南 宁 道 38-2 号 泰 安 大 厦 分 公 司 马 亮 南 宁 市 新 城 区 民 族 大 公 司 南 宁 道 38-2 号 泰 安 大 厦 分 公 司 周 华 玉 林 市 人 民 中 路 六 路 公 司 南 宁 口 东 门 商 业 广 场 B 栋 分 公 司 十 九 层 1910 号 房 2911 号 房 贵 港 市 吉 田 房 广 西 省 贵 港 市 港 北 区 公 司 南 宁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中 山 路 吉 田 大 厦 第 9 分 公 司 公 司 层 ,000 元 / 月 ,200 元 / 年 ,300 元 / 月 ,640 元 / 季 ,062 元 / 季 ,200 元 / 月 前 两 年 12, 元 / 月, 第 三 年 13,200 元 / 月 年 4 月 日 至 2014 年 4 月 9 日 5,904 元 / 月, 后 每 年 上 涨 5% 年 4 月 日 至 2014 年 4 月 9 日 8,230 元 / 月, 后 每 年 上 涨 5% ,000 元 / 月 , 元 / 月 第 128 页
132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公 司 杭 州 分 公 司 衢 州 市 正 康 特 产 有 限 公 司 衢 州 市 道 前 街 道 小 区 11 号 楼 3 层 公 司 通 辽 艾 华 通 辽 市 华 申 时 代 广 场 分 公 司 大 厦 公 司 芜 湖 曹 洁 芜 湖 市 镜 湖 区 银 湖 路 分 公 司 侨 鸿 国 际 何 茹 安 徽 省 芜 湖 市 镜 湖 区 公 司 芜 湖 劳 动 路 中 山 路 徽 商 财 分 公 司 富 广 场 8 层 804 沈 伊 娜 安 徽 省 芜 湖 市 镜 湖 区 公 司 芜 湖 劳 动 路 中 山 路 徽 商 财 分 公 司 富 广 场 8 层 805 李 亚 辉 安 徽 省 宣 城 市 叠 嶂 路 公 司 芜 湖 宣 城 国 购 广 场 1 装 分 公 司 房 屋 公 司 宜 昌 宜 昌 时 代 天 骄 宜 昌 市 东 山 大 道 129 分 公 司 物 业 有 限 公 司 号 时 代 天 骄 6 楼 公 司 益 阳 益 阳 日 报 社 益 阳 大 道 209 号 的 新 分 公 司 闻 大 道 第 八 层 公 司 岳 阳 付 召 前 岳 阳 市 学 院 路 西 侧 分 公 司 277 号 至 281 号 公 司 漳 州 杨 万 鑫 漳 州 市 芦 城 区 新 浦 路 分 公 司 瑞 丰 苑 大 厦 公 司 枣 庄 杨 金 法 铁 西 小 区 10# 楼 东 二 分 公 司 单 元 四 层 西 彭 继 光 湖 南 省 株 洲 市 芦 淞 区 公 司 株 洲 61 号 中 鸿 时 尚 新 天 地 分 公 司 国 际 公 寓 1 座 公 司 南 平 分 公 司 张 国 富 张 志 民 福 建 省 南 平 市 延 平 区 马 坑 路 7 号 ,300 元 / 年 谢 锦 思 西 宁 三 田 世 纪 广 场 写 ,844.8 元 / 半 公 司 青 海 字 楼 第 11 层 年 分 公 司 李 红 莲 新 城 3 号 区 金 沙 商 务 年 12 月 30 大 厦 6A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 每 月 租 公 司 广 东 金 8,155.4 元 / 分 公 司 月,2014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 8,944.3 元 / 月 ,000 元 / 年 ,000 元 / 年 ,200 元 / 年 ,562.9 元 / 月 ,562.9 元 / 月 , 元 / 月 , 元 / 季 ,000 元 / 年 ,000 元 / 年, 每 年 5% 递 增 ,800 元 / 季 合 同 未 载 ,250 元 / 月 第 129 页
133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点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珠 海 市 巨 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海 滨 北 路 1 号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免 租 期,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 18,190 元, 公 司 珠 海 2014 年 12 月 1 分 公 司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8,736 元,2015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 19,298 元 公 司 镇 江 分 公 司 镇 江 市 八 佰 伴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镇 江 市 八 佰 伴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9 楼 907 室 古 伟 兵 河 源 市 新 市 区 建 设 大 公 司 梅 州 道 路 中 心 一 号 大 厦 的 分 公 司 第 八 层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成 都 市 东 大 街 紫 东 楼 成 都 市 锦 司 ( 转 租 方 ) 段 35 号 明 宇 金 融 广 场 江 区 华 图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1402 室 教 育 培 训 明 宇 雅 豪 饭 店 学 校 有 限 公 司 ( 原 始 出 租 方 ) 济 南 市 华 山 东 三 箭 资 产 济 南 市 二 环 东 路 中 段 图 培 训 学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2828 号 三 箭 大 厦 8 层 校 公 司 西 厅 北 京 市 西 施 婷 婷 万 通 新 世 界 广 场 城 区 华 图 A1211 号 培 训 学 校 北 京 市 海 公 司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文 化 艺 淀 华 图 培 术 大 厦 三 层 训 学 校 ,333.3 元 / 月 ,955 元 / 年 元 , 元 / 年 ,000 元 / 月 ,000 元 / 月 华 图 宏 阳 及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共 有 93 处 租 赁 房 屋 未 提 供 租 赁 房 屋 的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书, 占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租 赁 房 屋 总 数 42.27% 未 能 提 供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四 方 面 原 因 :(1) 出 租 方 在 房 产 出 租 期 间 又 进 行 了 房 产 抵 押, 房 产 证 件 存 在 当 地 银 行 难 以 取 出 ;(2) 公 司 租 赁 的 房 产 是 新 建 筑, 房 产 证 件 正 在 办 理 之 中 ;(3) 公 司 租 赁 的 房 产 本 身 难 以 取 得 房 产 证 件 ;(4) 公 司 租 赁 的 房 屋 是 通 过 转 租 赁 取 得, 虽 然 取 得 房 屋 所 有 人 的 同 意, 但 房 屋 所 有 人 未 提 供 第 130 页
134 相 应 房 产 证 件 虽 然 上 述 公 司 及 其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租 赁 房 屋 未 能 取 得 相 应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但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出 租 人 有 义 务 保 证 承 租 人 对 承 租 房 屋 的 使 用 权, 若 因 出 租 人 对 出 租 房 屋 存 在 权 利 上 瑕 疵 而 导 致 华 图 宏 阳 发 生 损 失 的, 出 租 人 应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且 经 核 查, 上 述 租 赁 房 屋 仅 为 公 司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进 行 培 训 及 办 公 之 场 地, 鉴 于 公 司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均 没 有 大 型 生 产 经 营 设 备 及 公 司 可 于 合 理 期 限 内 租 赁 其 他 房 屋 作 为 办 公 场 所, 公 司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对 该 类 办 公 场 所 不 存 在 依 赖 性, 搬 迁 不 会 给 华 图 宏 阳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另 华 图 宏 阳 控 股 股 东 易 定 宏 已 出 具 相 关 承 诺, 就 华 图 宏 阳 因 房 屋 租 赁 未 取 得 的 房 产 证 件 原 因 而 至 公 司 遭 受 的 经 济 损 失 其 愿 意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保 证 公 司 不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综 上,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认 为 上 述 租 赁 房 屋 未 取 得 所 有 权 证 书 的 情 形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经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公 司 面 授 培 训 的 场 地 主 要 来 自 于 临 时 性 的 场 地 租 赁 报 告 期 内, 从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计 算, 公 司 2013 年 面 授 培 训 中 77.56% 的 收 入 来 自 于 临 时 性 短 期 租 赁 场 地 的 培 训 ; 从 面 授 培 训 班 次 看,75.58% 的 班 次 的 场 地 为 临 时 性 短 期 租 赁, 从 面 授 培 训 人 员 人 次 看,85.39% 的 人 员 在 临 时 性 短 期 租 赁 场 地 参 加 培 训 由 于 参 加 面 授 培 训 业 务 具 有 一 定 周 期 性, 一 般 是 集 中 在 考 试 前 的 一 段 时 间 考 虑 成 本 因 素, 公 司 面 授 培 训 主 要 是 在 临 时 性 短 期 租 赁 的 场 地 进 行, 场 地 租 期 一 般 按 天 计 算 公 司 临 时 性 短 期 租 赁 地 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礼 堂 学 校 教 室 酒 店 宾 馆 会 议 室 写 字 楼 会 议 室 等 公 司 在 租 赁 上 述 培 训 场 地 时, 均 力 求 选 择 正 规 的 场 地 出 租 方, 依 据 相 关 法 规, 场 地 出 租 方 亦 有 义 务 保 证 其 运 行 供 出 租 的 相 关 场 地 符 合 相 关 消 防 安 全 规 范, 消 防 安 全 设 施 齐 备, 其 场 地 和 设 施 适 合 出 租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由 于 公 司 一 直 坚 持 选 择 正 规 的 场 地 出 租 方, 比 较 重 视 相 关 场 地 出 租 方 的 信 誉 及 品 质, 且 来 自 于 公 司 非 短 期 性 租 赁 场 地 的 面 授 培 训 的 单 位 班 次 人 员 有 限, 规 模 多 为 小 班 教 学, 不 构 成 公 众 聚 集 或 人 员 密 集 的 情 形, 故 在 公 司 多 年 运 营 过 程 中 未 发 生 过 消 防 等 安 全 事 故 的 情 况 基 于 目 前 对 临 时 性 短 期 租 赁 场 地 的 规 范 及 相 关 市 场 的 惯 例, 公 司 选 择 正 规 场 地 出 租 方 的 做 法, 已 满 足 了 相 关 情 形 下 适 当 谨 慎 的 义 务 ( 六 ) 员 工 情 况 第 131 页
135 1 员 工 人 数 及 变 化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员 工 人 数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员 工 总 数 ( 人 )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如 下 : 专 业 人 数 占 比 教 学 研 发 % 市 场 营 销 % 管 理 行 政 % 合 计 % 3 员 工 受 教 育 程 度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员 工 受 教 育 程 度 如 下 : 文 化 程 度 人 数 占 比 博 士 % 硕 士 % 本 科 % 大 专 及 以 下 % 合 计 % 4 员 工 年 龄 分 布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员 工 年 龄 分 布 如 下 : 年 龄 人 数 占 比 24 岁 及 以 下 % 25 岁 至 35 岁 % 36 岁 及 以 上 % 合 计 % 5 分 子 公 司 员 工 分 布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分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员 工 数 量 情 况 如 第 132 页
136 下 : 人 数 占 比 公 司 总 部 ( 除 分 公 司 以 外 ) % 各 分 公 司 % 公 司 子 公 司 % 合 计 % 三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 一 ) 公 司 收 入 结 构 1 按 产 品 和 服 务 分 类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和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面 授 培 训 网 络 培 训 图 书 发 行 和 管 理 咨 询 等, 各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收 入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元 产 品 名 称 2013 年 2012 年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面 授 培 训 790,714, % 530,579, % 网 络 培 训 45,875, % 30,564, % 图 书 发 行 122,614, % 69,804, % 管 理 咨 询 9,164, % 1,037, % 版 税 收 入 12,818, % 564, % 合 计 981,187, % 632,548, % 2 按 地 区 分 布 分 类 单 位 : 元 地 区 名 称 2013 年 2012 年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北 京 153,824, % 79,265, % 广 东 79,940, % 57,476, % 江 苏 73,059, % 47,775, % 山 东 60,061, % 41,157, % 河 南 50,215, % 37,918, % 辽 宁 40,599, % 31,893, % 吉 林 38,235, % 18,076, % 河 北 37,034, % 21,468, % 第 133 页
137 安 徽 36,605, % 22,837, % 江 西 35,336, % 25,078, % 其 他 地 区 376,275, % 249,600, % 合 计 981,187, % 632,548, % ( 二 ) 公 司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情 况 1 公 司 的 原 材 料 状 况 图 书 出 版 商 房 屋 出 租 方 是 股 份 公 司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股 份 公 司 向 出 版 商 提 供 图 书 内 容, 出 版 社 进 行 编 审 出 版 印 刷, 股 份 公 司 的 华 图 图 书 子 公 司 向 出 版 社 采 购 后 发 行 ; 房 屋 出 租 方 为 公 司 提 供 经 营 场 所 2 公 司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1)2013 年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单 位 : 元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额 占 年 度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1 红 旗 出 版 社 34,270, % 2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33,648, % 3 教 育 科 学 出 版 社 17,392, % 4 中 国 财 政 经 济 出 版 社 6,610, % 5 成 都 时 代 出 版 社 5,094, %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合 计 97,015, % 年 度 采 购 总 额 286,363, (2)2012 年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单 位 : 元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额 占 年 度 采 购 额 的 比 例 1 教 育 科 学 出 版 社 12,967, % 2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出 版 社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286, % 3 北 京 联 合 出 版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536, % 4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6,845, % 5 广 东 经 济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3,513, %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合 计 41,150, % 年 度 采 购 总 额 173,947,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单 一 供 应 商 采 购 比 例 超 过 50% 的 情 形, 未 形 成 对 单 一 供 应 商 第 134 页
138 的 严 重 依 赖, 不 会 因 此 产 生 重 大 经 营 风 险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以 及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与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均 不 存 在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 三 ) 公 司 的 主 要 消 费 群 体 及 前 五 名 客 户 情 况 1 公 司 产 品 的 主 要 消 费 群 体 公 司 的 培 训 业 务 主 要 客 户 均 是 自 然 人 客 户, 单 笔 销 售 额 较 小 图 书 业 务 由 于 采 用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模 式,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网 络 电 商 和 各 地 的 图 书 经 销 商, 但 由 于 图 书 板 块 在 公 司 整 体 业 务 收 入 的 占 比 较 小, 因 此 公 司 的 单 一 客 户 销 售 额 占 比 不 高 2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1)2013 年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单 位 :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占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1 北 京 当 当 网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8,022, % 2 亚 马 逊 卓 越 有 限 公 司 17,306, % 3 北 京 皖 枫 林 书 店 11,119, % 4 江 苏 省 圆 周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9,933, % 5 江 苏 省 南 京 文 苑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6,270, %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62,652, %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981,187, (2)2012 年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单 位 :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占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1 亚 马 逊 卓 越 有 限 公 司 11,338, % 2 北 京 当 当 网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6,631, % 3 江 苏 圆 周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5,317, % 4 江 苏 省 南 京 文 苑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4,141, % 5 山 东 济 南 英 华 书 店 1,648, % 第 135 页
139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占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29,076, %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632,548,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其 他 单 一 客 户 的 销 售 比 例 超 过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50% 的 情 况, 未 形 成 对 某 一 单 个 客 户 的 严 重 依 赖, 不 会 因 此 产 生 重 大 经 营 风 险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以 及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与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前 五 名 客 户 均 不 存 在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 四 ) 报 告 期 内 对 重 大 业 务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1 采 购 合 同 (1)2013 年 1 月, 华 图 图 书 与 红 旗 出 版 社 签 订 图 书 出 版 发 行 合 同, 双 方 就 合 作 出 版 部 分 公 务 员 图 书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红 旗 出 版 社 负 责 办 理 作 品 出 版 印 刷 手 续, 负 责 作 品 稿 件 的 终 审 并 承 担 终 审 费 用,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印 制 费 用 ; 华 图 图 书 负 责 策 划 选 题, 并 组 织 撰 写 稿 件 或 通 过 其 它 方 式 获 取 稿 件, 红 旗 出 版 社 应 向 华 图 图 书 支 付 策 划 选 题 费 用 以 及 稿 费 ; 华 图 图 书 保 证 在 图 书 出 版 后 向 红 旗 出 版 社 采 购 一 定 数 量 图 书, 红 旗 出 版 社 负 责 在 新 华 书 店 系 统 发 行 图 书, 华 图 图 书 在 新 华 书 店 系 统 以 外 的 渠 道 发 行 合 作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2)2013 年 1 月, 华 图 图 书 与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签 订 图 书 出 版 发 行 合 同, 双 方 就 合 作 出 版 部 分 公 务 员 图 书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负 责 办 理 作 品 出 版 印 刷 手 续, 负 责 作 品 稿 件 的 终 审 并 承 担 终 审 费 用,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印 制 费 用 ; 华 图 图 书 负 责 策 划 选 题, 并 组 织 撰 写 稿 件 或 通 过 其 它 方 式 获 取 稿 件,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应 向 华 图 图 书 支 付 策 划 选 题 费 用 以 及 稿 费 ; 华 图 图 书 保 证 在 图 书 出 版 后 向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采 购 一 定 数 量 图 书,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负 责 在 新 华 书 店 系 统 发 行 图 书, 华 图 图 书 在 新 华 书 店 系 统 以 外 的 渠 道 发 行 合 作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3)2013 年 1 月, 华 图 图 书 与 教 育 科 学 出 版 社 签 订 图 书 出 版 发 行 合 同, 双 方 就 合 作 出 版 部 分 公 务 员 图 书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教 育 科 学 出 版 社 负 责 办 理 作 品 出 版 印 刷 手 续, 负 责 作 品 稿 件 的 终 审 并 承 担 终 审 费 用,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印 制 费 用 ; 华 图 图 书 负 责 策 划 选 题, 并 组 织 撰 写 稿 件 或 通 过 其 它 方 式 获 取 稿 件, 教 育 科 学 出 第 136 页
140 版 社 应 向 华 图 图 书 支 付 策 划 选 题 费 用 以 及 稿 费 ; 华 图 图 书 保 证 在 图 书 出 版 后 向 教 育 科 学 出 版 社 采 购 一 定 数 量 图 书, 教 育 科 学 出 版 社 负 责 在 新 华 书 店 系 统 发 行 图 书, 华 图 图 书 在 新 华 书 店 系 统 以 外 的 渠 道 发 行 合 作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4)2013 年 1 月, 华 图 图 书 与 立 信 会 计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图 书 出 版 发 行 合 同, 双 方 就 合 作 图 书 出 版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立 信 会 计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办 理 作 品 出 版 印 刷 手 续, 负 责 作 品 稿 件 的 终 审 并 承 担 终 审 费 用,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印 制 费 用 ; 华 图 图 书 负 责 策 划 选 题, 并 组 织 撰 写 稿 件 或 通 过 其 它 方 式 获 取 稿 件 ; 华 图 图 书 保 证 在 图 书 出 版 后 向 立 信 会 计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一 定 数 量 图 书, 立 信 会 计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在 新 华 书 店 系 统 发 行 图 书, 图 书 公 司 在 新 华 书 店 系 统 以 外 的 渠 道 发 行 合 作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5)2013 年 1 月, 华 图 图 书 与 广 东 经 济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图 书 出 版 合 作 协 议, 双 方 就 合 作 图 书 出 版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广 东 经 济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办 理 作 品 出 版 印 刷 手 续, 负 责 作 品 稿 件 的 终 审 并 承 担 终 审 费 用,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印 制 费 用 ; 华 图 图 书 负 责 策 划 选 题, 并 组 织 撰 写 稿 件 或 通 过 其 它 方 式 获 取 稿 件 ; 图 书 公 司 保 证 在 图 书 出 版 后 向 广 东 经 济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一 定 数 量 图 书, 广 东 经 济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在 新 华 书 店 系 统 发 行 图 书, 华 图 图 书 在 新 华 书 店 系 统 以 外 的 渠 道 发 行 合 作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2 销 售 合 同 (1)2013 年 01 月, 华 图 图 书 与 北 京 当 当 网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商 品 购 销 合 同 ( 出 版 物 ), 双 方 就 代 理 销 售 图 书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华 图 图 书 应 免 费 向 当 当 网 提 供 商 品 信 息 用 于 推 广 销 售 ; 当 当 网 将 订 单 以 传 真 或 邮 件 方 式 发 给 华 图 图 书, 华 图 图 书 在 接 到 订 单 3 日 内 发 货, 结 算 以 当 当 网 入 库 单 为 准, 且 当 当 有 权 拒 收 不 合 格 商 品 华 图 图 书 应 在 收 到 退 货 通 知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自 行 取 货 华 图 图 书 应 在 每 月 25 日 至 次 月 3 日 将 结 算 需 求 每 月 3 日 至 8 日 将 对 账 单 发 送 至 结 算 邮 箱, 并 通 过 网 上 对 账 系 统 进 行 货 款 对 账 工 作 ; 双 方 结 算 采 取 月 结 式, 当 当 网 每 月 12 日 至 25 日 收 到 的 发 票 应 于 25 日 至 次 月 3 日 间 通 过 网 上 银 行 汇 款 合 同 有 效 期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双 方 就 现 金 折 扣 事 项 约 定 如 下 : 华 图 图 书 可 以 书 面 方 式 请 求 当 当 网 提 前 支 付 第 137 页
141 未 到 付 款 账 期 的 货 款, 以 采 购 部 签 订 的 账 期 为 准 若 提 前 30 天, 现 金 折 扣 率 为 2% (2)2013 年 05 月, 华 图 图 书 与 亚 马 逊 卓 越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商 品 采 购 合 同, 双 方 就 代 理 销 售 图 书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华 图 图 书 应 免 费 向 亚 马 逊 提 供 商 品 信 息 用 于 推 广 销 售, 亚 马 逊 通 过 订 单 向 华 图 图 书 采 购 商 品 并 可 在 发 货 前 取 消 或 修 改 订 单 而 无 需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在 产 品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侵 害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等 情 况 下 亚 马 逊 可 随 时 退 货, 对 于 后 果 性 惩 罚 性 及 间 接 性 损 失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合 同 自 双 方 同 意 之 日 起 生 效, 有 效 期 至 当 年 年 底 除 非 任 何 一 方 提 前 终 止, 合 同 于 期 满 后 自 动 延 期 一 年 (3)2011 年 10 月, 华 图 图 书 与 江 苏 圆 周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图 书 音 像 制 品 采 购 合 同, 双 方 就 代 理 销 售 图 书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华 图 图 书 应 及 时 将 出 版 物 的 出 版 预 告 和 市 场 推 广 信 息 发 给 京 东, 对 于 重 点 出 版 物 京 东 可 根 据 市 场 预 测 提 出 发 货 量, 京 东 的 采 购 订 单 包 括 合 同 电 话 口 头 等 形 式, 华 图 图 书 应 在 接 到 订 单 起 5 日 内 给 予 确 认 并 在 10 日 内 送 至 京 东 指 定 地 点 ; 若 为 补 货 则 华 图 应 在 5 日 内 送 达 发 货 时 华 图 图 书 负 责 包 装 并 承 担 到 库 前 的 一 切 风 险 京 东 验 收 货 物 采 取 当 场 验 收 形 式 并 由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存 在 质 量 缺 陷 到 账 期 后 未 能 售 出 版 权 争 议 等 情 形 时 京 东 可 无 条 件 要 求 退 货 双 方 合 作 采 取 到 账 期 实 销 实 结 的 结 算 方 式, 京 东 在 收 到 华 图 开 具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后 办 理 货 款 结 算, 违 约 金 赔 偿 金 退 货 款 等 可 直 接 扣 除 华 图 图 书 违 反 任 一 保 证 条 款 时 应 承 担 京 东 全 部 的 损 失 责 任 与 处 罚 等 该 合 同 有 效 期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合 同 到 期 后 任 何 一 方 未 提 出 终 止 合 同, 则 合 同 自 动 延 续 一 年 关 于 销 售 奖 励 的 约 定, 双 方 约 定, 如 果 京 东 支 付 给 华 图 图 书 的 回 款 实 洋 达 到 以 下 标 准, 则 华 图 图 书 给 予 京 东 下 述 奖 励 :1 达 到 1500 万 以 上, 华 图 图 书 给 予 京 东 回 款 码 洋 的 4% 的 销 售 奖 励 ;2 达 到 1700 万 以 上, 华 图 图 书 给 予 京 东 回 款 码 洋 的 5% 的 销 售 奖 励 ;3 达 到 2000 万 以 上, 华 图 图 书 给 予 京 东 回 款 码 洋 的 6% 的 销 售 奖 励 (4)2014 年 02 月, 华 图 图 书 与 北 京 皖 枫 林 书 店 签 订 图 书 代 理 销 售 合 作 协 议, 双 方 就 代 理 销 售 图 书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皖 枫 林 自 行 承 担 销 售 期 间 发 生 的 一 第 138 页
142 切 费 用, 并 应 向 华 图 图 书 反 馈 图 书 销 售 状 况 和 同 类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等 一 切 市 场 信 息 ; 考 试 类 图 书 退 货 期 限 为 华 图 图 书 发 货 后 的 6 个 月, 退 货 期 满 后 不 予 退 货 非 考 试 类 图 书 的 退 货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由 双 方 另 行 协 商 皖 枫 林 书 店 在 华 图 图 书 发 货 前 应 按 照 客 户 信 用 等 级 管 理 制 度 接 受 评 估 并 按 评 定 的 等 级 及 首 次 铺 货 量 付 保 证 金 皖 枫 林 订 购 图 书 需 提 交 书 面 ( 或 电 子 版 ) 订 货 单, 华 图 图 书 在 确 认 订 单 后 应 按 照 约 定 及 时 发 货 并 承 担 运 输 费 用 考 试 类 图 书 结 算 应 根 据 代 销 清 单, 否 则 在 退 货 期 满 结 算, 非 考 试 类 图 书 按 清 单 结 算 退 费 等 费 用 由 皖 枫 林 负 责 华 图 图 书 在 收 到 结 算 单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付 款, 否 则 按 0.5% 交 纳 滞 纳 金 皖 枫 林 书 店 应 在 北 京 范 围 销 售, 不 得 越 地 或 窜 货, 且 不 得 以 低 于 进 货 价 销 售 合 作 有 效 期 为 一 年 (5)2014 年 01 月, 华 图 图 书 与 江 苏 省 南 京 文 苑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图 书 代 理 销 售 合 作 协 议, 双 方 就 代 理 销 售 图 书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南 京 文 苑 自 行 承 担 销 售 期 间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并 应 向 华 图 图 书 反 馈 图 书 销 售 状 况 和 同 类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等 一 切 市 场 信 息 ; 考 试 类 图 书 退 货 期 限 为 华 图 图 书 发 货 后 的 6 个 月, 退 货 期 满 后 不 予 退 货 非 考 试 类 图 书 的 退 货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由 双 方 另 行 协 商 南 京 文 苑 应 按 照 客 户 信 用 等 级 管 理 制 度 接 受 评 估 并 按 评 定 的 等 级 及 首 次 铺 货 量 付 保 证 金 南 京 文 苑 订 购 图 书 需 提 交 书 面 ( 或 电 子 版 ) 订 货 单, 华 图 图 书 在 确 认 订 单 后 应 按 照 约 定 及 时 发 货 并 承 担 运 输 费 用 考 试 类 图 书 结 算 应 根 据 代 销 清 单, 否 则 在 退 货 期 满 结 算, 非 考 试 类 图 书 按 清 单 结 算 退 费 等 费 用 由 南 京 文 苑 负 责 华 图 图 书 在 收 到 结 算 单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付 款 否 则 按 0.5% 缴 纳 滞 纳 金 南 京 文 苑 应 在 南 京 市 范 围 销 售, 不 得 越 地 或 窜 货, 且 不 得 以 低 于 进 货 价 销 售 合 作 有 效 期 为 一 年 3 租 赁 合 同 (1)2011 年 3 月 22 日, 公 司 与 自 然 人 张 莹 签 订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租 赁 其 位 于 北 京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大 街 28-1 号 海 淀 文 化 艺 术 大 厦 第 三 层 的 房 屋, 建 筑 面 积 1,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限 从 2011 年 6 月 1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共 49 个 月, 总 租 金 1,000 万 元 (2)2011 年 5 月 5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时 代 今 日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租 赁 其 位 于 北 京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大 街 28-1 号 2 层 的 房 屋, 建 筑 面 积 1,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限 从 2011 年 6 月 1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共 49 个 第 139 页
143 月, 总 租 金 940 万 元 4 广 告 合 同 (1)2013 年 5 月 20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嘉 锋 实 力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北 京 南 站 广 告 发 布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BJ ), 公 司 委 托 北 京 嘉 锋 实 力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发 布 户 外 广 告, 发 布 地 点 为 北 京 南 站 及 上 海 南 站, 代 理 费 220 万 元, 广 告 发 布 期 限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 (2)2013 年 11 月 7 日, 公 司 与 佛 山 立 禾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高 铁 互 动 体 验 展 位 合 同, 公 司 有 偿 使 用 佛 山 立 禾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在 高 铁 广 州 南 站 到 大 厅 GZN-D-2 和 珠 海 站 出 发 厅 ZH-H-2 互 动 体 验 展 位, 展 位 使 用 期 限 为 2013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合 同 总 额 166 万 元 (3)2013 年 11 月 8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中 视 联 媒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户 外 灯 箱 广 告 投 放 广 告 ( 合 同 编 号 :ZSLM A), 公 司 在 北 京 中 视 联 媒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有 权 经 营 的 户 外 媒 体 上 发 布 广 告, 刊 登 时 间 自 2013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4 年 7 月 15 日, 广 告 发 布 费 合 计 万 元 5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1) 版 权 使 用 合 同 2012 年 9 月, 华 图 图 书 与 深 圳 华 强 数 字 动 漫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授 权 许 可 使 用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深 圳 华 强 数 字 动 漫 有 限 公 司 将 熊 出 没 熊 出 没 之 环 球 大 冒 险 动 画 产 品 及 熊 出 没 系 列 后 续 动 画 产 品 中 所 涉 及 的 内 容 角 色 和 元 素 的 名 称 形 象 背 景 灯 图 片 的 纸 质 图 书 出 版 权 利 独 家 授 权 给 华 图 图 书 授 权 费 用 共 计 200 万 元, 授 权 期 限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2) 委 托 贷 款 合 同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华 图 股 份 作 为 委 托 方, 与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 作 为 借 款 人 ) 及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 作 为 受 托 行 ) 签 订 了 委 托 贷 款 合 同, 约 定 华 图 股 份 通 过 受 托 行 向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委 托 贷 款 人 民 币 2,500 万 元, 用 于 日 常 经 营 流 动 资 金 周 转, 借 款 期 限 自 2012 年 12 月 21 日 起 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 止, 年 利 率 10% 上 述 事 项 已 经 华 图 股 份 第 140 页
144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四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公 司 致 力 于 为 广 大 客 户 提 供 线 上 线 下 培 训 服 务 咨 询 服 务 以 及 相 关 图 书 产 品, 经 过 多 年 的 经 营, 公 司 培 养 了 一 支 强 大 的 培 训 教 师 队 伍 和 产 品 开 发 队 伍,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形 成 了 领 先 的 教 学 方 法 和 系 统, 并 利 用 自 身 对 市 场 的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不 断 提 升 自 身 产 品 的 实 用 性 同 时 公 司 建 立 了 覆 盖 全 国 的 营 销 网 络, 采 用 直 销 为 主 的 销 售 模 式, 通 过 不 断 的 资 源 投 入 增 强 自 身 的 市 场 服 务 能 力, 扩 大 公 司 的 市 场 份 额 公 司 目 前 已 经 发 展 成 为 国 内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行 业 规 模 最 大 的 机 构 之 一, 在 巩 固 培 训 业 务 市 场 地 位 的 同 时, 丰 富 资 格 类 考 试 咨 询 服 务 等 业 务 的 产 品 结 构, 满 足 市 场 的 需 求, 不 断 为 企 业 创 造 商 业 价 值 ( 一 ) 培 训 业 务 1 产 品 开 发 模 式 公 司 的 培 训 产 品 经 历 产 品 策 划 产 品 研 发 产 品 上 市 三 个 过 程 对 于 产 品 策 划, 主 要 是 由 总 部 或 分 公 司 进 行 前 期 产 品 调 研 策 划 在 产 品 研 发 阶 段, 首 先 对 培 训 需 求 以 及 竞 争 对 手 的 动 态 信 息 进 行 分 析, 然 后 由 教 研 中 心 按 照 策 划 阶 段 确 定 的 产 品 课 程 定 位, 结 合 现 有 产 品 体 系, 对 新 课 程 进 行 包 括 课 程 时 间 课 程 设 计 教 学 材 料 等 在 内 的 标 准 化 教 学 研 发, 最 后 由 产 品 中 心 与 市 场 运 营 中 心 等 部 门 相 配 合 对 新 产 品 进 行 包 装, 撰 写 产 品 说 明 书, 并 在 媒 体 上 投 放 广 告 宣 传 产 品 上 市 后 由 产 品 中 心 和 分 公 司 共 同 组 织 新 课 程 试 点 教 学 分 公 司 及 产 品 中 心 会 跟 踪 试 点 教 学 的 消 费 者 信 息 反 馈 情 况, 并 根 据 信 息 反 馈 的 结 果 决 定 是 否 进 行 课 程 改 进 2 招 生 模 式 (1)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学 员 可 以 通 过 华 图 各 分 公 司 采 取 现 场 报 名 汇 款 报 名 网 上 报 名 和 代 理 点 报 名 四 种 方 式 报 名, 学 员 完 成 报 名 后, 公 司 将 学 员 信 息 录 入 CRM 管 理 系 统, 系 统 会 自 动 生 成 学 员 听 课 证 信 息, 打 印 听 课 证, 学 员 凭 听 课 证 可 以 参 加 培 训 (2)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第 141 页
145 公 司 的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在 招 生 环 节 上 采 用 B2C 模 式 和 B2B 模 式 两 种 模 式 : B2C 模 式 : 将 产 品 通 过 官 网 淘 宝 网 站 团 购 网 站 联 盟 网 站, 直 接 卖 给 消 费 者, 获 得 销 售 收 入 和 利 润 B2B 模 式 : 通 过 和 部 分 视 频 类 网 站 华 图 分 公 司 硬 件 提 供 商 等 以 代 理 课 程 定 制 产 品 捆 绑 和 知 识 产 权 买 断 等 方 式 进 行 合 作, 收 取 知 识 产 权 使 用 费, 销 售 分 成 等 进 行 营 利 3 授 课 模 式 (1)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 首 先 在 确 定 开 班 前, 由 分 公 司 向 产 品 中 心 申 请 审 批 课 程, 开 班 前 三 天 确 认 开 班, 教 研 中 心 根 据 班 型 考 试 类 型 预 计 报 名 人 数 等 因 素 安 排 合 适 的 师 资, 并 由 分 公 司 组 织 培 训 师 面 授 培 训 包 括 面 试 课 程 和 笔 试 课 程, 两 者 在 授 课 模 式 上 有 所 不 同, 面 试 课 程 采 取 讲 练 结 合 的 模 式, 笔 试 课 程 则 采 取 以 讲 课 为 主, 练 习 为 辅 的 模 式 (2)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 首 先 由 产 品 中 心 根 据 考 试 类 型 时 间 设 计 相 应 的 产 品 课 程, 确 定 课 程 上 线 时 间 随 后 安 排 选 择 培 训 师 录 课, 课 件 制 作 部 确 定 录 课 时 间 客 服 中 心 不 定 期 督 促 高 端 班 学 员 学 习, 网 校 设 有 专 门 课 后 辅 导 平 台 进 行 课 后 辅 导, 同 时 学 员 在 听 课 过 程 中 有 疑 问 可 以 在 会 员 中 心 提 问,24 小 时 之 内 中 心 予 以 回 复 学 员 听 课 完 成 后 设 有 满 意 度 调 查 表 对 培 训 师 教 学 评 分, 若 满 意 度 较 低, 产 品 中 心 会 视 情 况 选 择 退 班 换 班 或 重 录 课 程 ( 二 ) 图 书 业 务 1 选 题 策 划 模 式 公 司 图 书 业 务 生 产 过 程 即 指 图 书 内 容 的 选 题 策 划 过 程 华 图 图 书 经 过 长 年 经 验 累 积, 形 成 了 一 套 标 准 化 和 流 程 化 的 图 书 内 容 开 发 模 式, 实 行 按 需 选 题 原 则, 坚 持 内 容 的 原 创 性, 依 据 市 场 化 选 题 程 序 首 先 对 拟 开 发 内 容 进 行 充 分 的 市 场 调 研, 包 括 需 求 预 测 市 场 问 卷 调 查 历 史 信 息 反 馈 各 类 书 籍 销 售 情 况 分 析 等 第 142 页
146 其 次 公 司 客 服 中 心 负 责 记 录 与 跟 进 客 户 的 反 馈 信 息, 并 由 图 书 研 发 部 门 整 理 成 题 库 大 纲, 再 经 由 专 业 选 题 审 核 委 员 会 进 行 可 行 性 论 证 及 反 复 修 改 后 确 定 选 题 公 司 注 重 学 员 的 使 用 效 果, 根 据 每 年 考 试 范 围 的 变 化 对 其 内 容 进 行 调 整, 以 保 证 考 试 类 书 籍 的 使 用 实 用 性 2 图 书 采 购 模 式 由 于 国 内 政 策 限 制, 华 图 图 书 没 有 出 版 资 质, 因 此 公 司 采 用 与 出 版 社 合 作 的 模 式 开 展 图 书 业 务 公 司 将 原 创 的 图 书 内 容 交 由 出 版 社, 由 出 版 社 完 成 审 校 出 版 后, 公 司 再 向 出 版 社 采 购 图 书, 用 以 完 成 后 续 的 发 行 销 售 工 作 3 图 书 营 销 模 式 华 图 图 书 根 据 市 场 环 境 及 行 业 特 点, 确 定 以 产 品 和 促 销 作 为 整 个 市 场 营 销 链 条 上 的 核 心 原 则 在 图 书 发 行 之 前 就 通 过 各 类 渠 道 发 布 图 书 信 息, 其 中 包 括 网 络 宣 传 媒 体 宣 传 校 园 宣 传 等 此 外, 公 司 还 根 据 各 地 消 费 习 惯 的 不 同, 由 各 地 分 子 公 司 安 排 进 行 地 区 性 推 广 活 动, 包 括 校 园 图 书 讲 座 新 书 发 布 会 等 方 式 公 司 根 据 图 书 产 品 的 市 场 需 求 特 征, 采 用 线 上 线 下 结 合 的 销 售 策 略, 目 前 主 要 采 取 新 华 书 店 销 售 经 销 商 销 售 网 络 电 商 销 售 分 公 司 代 销 参 加 图 书 订 货 会 等 模 式 ( 三 ) 咨 询 业 务 公 司 的 咨 询 服 务 业 务 向 企 事 业 单 位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及 专 项 服 务 的 新 型 合 作 模 式, 即 B2P2C 平 台 模 式 公 司 咨 询 服 务 业 务 (B) 拥 有 专 业 服 务 能 力, 而 公 共 管 理 部 门 (P) 熟 悉 企 业 情 况, 了 解 企 业 需 求, 园 区 企 ( 事 ) 业 单 位 拥 有 破 解 成 长 瓶 颈, 解 决 管 理 问 题 的 需 求, 三 者 在 平 台 基 础 上 良 性 互 动 B2P2C 模 式 平 台 覆 盖 四 大 核 心 专 业 服 务 方 向 : 管 理 咨 询 数 据 调 查 管 理 培 训 园 区 规 划 公 司 咨 询 服 务 业 务 针 对 有 延 伸 服 务 意 向 和 需 求 的 平 台 客 户 进 行 深 入 的 沟 通, 准 确 了 解 客 户 需 求 后, 通 过 组 织 业 务 专 题 介 绍 会 或 主 题 讲 座 的 形 式, 进 一 步 协 商 更 为 详 细 的 合 作 方 案, 最 终 为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常 态 化 的 延 伸 服 务, 帮 助 企 业 完 成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及 升 级 第 143 页
147 五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 一 ) 行 业 概 况 1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现 代 服 务 业 现 代 服 务 业 有 别 于 商 贸 住 宿 餐 饮 仓 储 交 通 运 输 等 传 统 服 务 业, 是 指 以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特 别 是 信 息 网 络 技 术 为 主 要 支 撑, 建 立 在 新 的 商 业 模 式 服 务 方 式 和 管 理 方 法 基 础 上 的 服 务 产 业 具 体 以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新 兴 服 务 业 和 科 技 服 务 业 为 代 表 它 既 包 括 随 着 技 术 发 展 而 产 生 的 新 兴 服 务 业 态, 也 包 括 运 用 现 代 技 术 对 传 统 服 务 业 的 改 造 和 提 升 公 司 业 务 涉 及 现 代 服 务 业 里 面 的 培 训 服 务 业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出 版 发 行 业 咨 询 服 务 业 等 细 分 领 域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业 务 属 于 O81 其 他 服 务 业 范 畴 根 据 公 司 的 业 务 板 块, 在 现 代 服 务 业 中 对 应 的 细 分 行 业 如 下 所 示 : 2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和 政 策 支 持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及 监 管 体 制 公 司 培 训 服 务 根 据 其 提 供 服 务 的 形 式 和 媒 介 不 同 可 分 为 面 授 培 训 和 网 络 培 训, 并 均 遵 循 国 家 有 关 方 针 政 策 开 展 业 务 其 中, 面 授 培 训 遵 从 培 训 服 务 业 的 相 关 规 定, 网 络 培 训 是 新 型 培 训 方 式, 主 要 遵 从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的 相 关 规 定 上 述 行 业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制 度 均 适 用 于 本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国 家 关 于 培 训 服 务 业 的 主 要 政 策 法 规 及 规 章 制 度 公 司 所 涉 培 训 服 务 业 务 主 要 涉 及 以 下 政 策 法 规 及 规 章 制 度 : 第 144 页
148 政 策 法 规 名 称 施 行 时 间 发 文 字 号 或 颁 布 机 构 教 育 部 关 于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金 进 入 教 育 领 域 促 进 民 办 教 育 健 康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2012 年 06 月 教 发 [2012]10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服 务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2007 年 03 月 国 发 [2007]7 号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开 展 国 家 教 育 体 制 改 革 试 点 的 通 知 2010 年 10 月 国 办 发 [2010]48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2006 年 01 月 主 席 令 ( 第 35 号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师 法 1994 年 01 月 主 席 令 ( 第 15 号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2006 年 01 月 主 席 令 ( 第 42 号 ) 教 师 资 格 条 例 1995 年 12 月 国 务 院 令 ( 第 188 号 ) 军 队 转 业 干 部 安 置 暂 行 办 法 2001 年 01 月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公 务 员 录 用 规 定 ( 试 行 ) 2007 年 11 月 人 事 部 令 ( 第 7 号 ) 教 育 部 关 于 开 展 中 小 学 和 幼 儿 园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改 革 试 点 的 指 导 意 见 2011 年 02 月 教 师 函 [2011]6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的 意 见 2012 年 08 月 国 发 [2012]41 号 关 于 在 全 国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服 务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2013 年 05 月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2012 年 12 月 国 务 院 现 代 服 务 业 科 技 发 展 十 二 五 专 项 规 划 2012 年 01 月 国 科 发 计 [2012]70 号 2 国 家 对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的 管 理 体 制 及 主 要 政 策 法 规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是 信 息 产 业 的 组 成 部 分, 其 主 管 部 门 是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主 要 负 责 产 业 政 策 产 业 标 准 和 产 业 规 划 的 制 定 和 监 督 实 施, 指 导 各 地 区 和 国 民 经 济 各 行 业 的 信 息 化 工 作, 并 对 信 息 产 业 的 发 展 方 向 进 行 宏 观 调 控 中 国 互 联 网 协 会 以 及 各 地 互 联 网 协 会 是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的 自 律 组 织, 其 主 要 作 用 是 组 织 制 定 行 约 行 规, 维 护 行 业 整 体 利 益, 实 现 行 业 自 律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主 要 涉 及 以 下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名 称 施 行 时 间 发 文 字 号 或 颁 布 机 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信 条 例 2000 年 9 月 国 务 院 令 ( 第 291 号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管 理 办 法 2000 年 9 月 国 务 院 令 ( 第 292 号 ) 互 联 网 文 化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2003 年 7 月 文 化 部 令 ( 第 27 号 ) 互 联 网 著 作 权 行 政 保 护 办 法 2005 年 5 月 国 家 版 权 局 信 息 产 业 部 令 (2005 年 第 5 号 ) 第 145 页
149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名 称 施 行 时 间 发 文 字 号 或 颁 布 机 构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权 保 护 条 例 2006 年 7 月 国 务 院 令 ( 第 468 号 )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2009 年 4 月 工 信 部 令 ( 第 5 号 ) 规 范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市 场 秩 序 若 干 规 定 2012 年 3 月 工 信 部 令 ( 第 20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服 务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2007 年 3 月 国 发 [2007]7 号 (2) 行 业 主 要 产 业 政 策 1 国 家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2010 年 6 月 6 日 由 国 务 院 颁 布 实 施 规 划 中 提 出 构 建 网 络 化 开 放 式 自 主 性 终 身 教 育 体 系, 大 力 发 展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支 持 发 展 各 类 专 业 化 培 训 机 构 2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2010 年 7 月 29 日 由 国 务 院 颁 布 实 施 规 划 中 提 出 构 建 灵 活 开 放 的 终 身 教 育 体 系 发 展 和 规 范 教 育 培 训 服 务, 统 筹 扩 大 继 续 教 育 资 源 3 全 国 教 育 人 才 发 展 中 长 期 规 划 ( 年 ) 2011 年 1 月 14 日 由 教 育 部 制 定 实 施 规 划 中 提 出 建 立 国 标 省 考 县 聘 校 用 的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业 准 入 和 管 理 制 度 实 行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制 度, 建 立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定 期 登 记 制 度 国 家 制 定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标 准, 提 高 教 师 任 职 学 历 标 准 和 品 行 要 求 ;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统 一 组 织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和 资 格 认 定 ; 县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按 规 定 履 行 中 小 学 教 师 的 招 聘 录 用 职 务 ( 职 称 ) 评 聘 培 养 培 训 和 考 核 等 管 理 职 能 4 现 代 服 务 业 科 技 发 展 十 二 五 专 项 规 划 2012 年 1 月 19 日 由 科 学 技 术 部 制 定 实 施 规 划 中 提 出 大 力 开 展 服 务 模 式 创 新, 重 点 发 展 数 字 文 化 数 字 医 疗 与 健 康 数 字 生 活 培 训 与 就 业 社 保 等 新 兴 服 务 业 5 国 家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2012 年 6 月 14 日 由 教 育 部 制 定 实 施 规 划 中 提 出 鼓 励 和 规 范 社 会 化 教 育 服 务 发 挥 市 场 机 制 的 作 用, 鼓 励 发 展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专 业 资 格 教 育 网 络 教 育 早 期 教 育 服 务 继 续 办 好 学 校 继 续 教 育 机 构, 发 展 社 会 化 职 业 培 训 机 构 建 立 教 师 培 训 与 教 师 考 核 教 师 资 格 再 注 册 和 职 务 聘 任 等 相 挂 钩 的 机 制 第 146 页
150 6 互 联 网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该 规 划 提 出 到 十 二 五 期 末, 建 成 宽 带 高 速 广 泛 普 及 安 全 可 靠 可 信 可 管 绿 色 健 康 的 网 络 环 境, 形 成 公 平 竞 争 诚 信 守 则 创 新 活 跃 的 市 场 环 境, 实 现 从 应 用 创 新 网 络 演 进 到 技 术 突 破 产 业 升 级 的 全 面 提 升, 在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服 务 社 会 民 生 中 的 作 用 更 加 显 著 7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服 务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该 意 见 提 出 积 极 发 展 信 息 服 务 业, 加 快 发 展 软 件 业, 坚 持 以 信 息 化 带 动 工 业 化, 完 善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积 极 推 进 三 网 融 合, 发 展 增 值 和 互 联 网 业 务, 推 进 电 子 商 务 和 电 子 政 务 8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该 规 划 提 出 依 托 新 一 代 移 动 通 信 下 一 代 互 联 网 数 字 广 播 电 视 网 卫 星 导 航 通 信 系 统 等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大 力 发 展 数 字 互 动 娱 乐 数 字 媒 体 数 字 出 版 移 动 支 付 位 置 服 务 社 交 网 络 服 务 等 基 于 网 络 的 信 息 服 务 (3) 主 要 适 用 公 司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政 策 及 公 司 的 遵 守 情 况 业 务 内 容 相 关 法 规 法 规 文 号 颁 布 时 间 培 训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主 席 令 第 5 号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管 理 办 法 国 务 院 令 第 号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行 政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网 络 培 训 令 第 2 号 互 联 网 电 子 公 告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信 息 事 业 部 令 第 号 科 技 部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国 科 发 火 字 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条 件 和 办 法 的 通 知 [2000]324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 法 主 席 令 第 26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非 公 有 资 本 进 入 文 化 产 业 国 发 [2005]10 号 的 若 干 决 定 关 于 鼓 励 支 持 和 引 导 个 体 私 营 等 非 公 国 发 号 图 书 发 行 有 制 经 济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出 版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号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关 于 支 持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出 版 经 营 活 动 的 实 施 细 则 ( 新 出 政 发 号 第 147 页
151 业 务 内 容 相 关 法 规 法 规 文 号 颁 布 时 间 出 版 物 市 场 管 理 规 定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商 务 部 令 第 52 号 图 书 出 版 管 理 规 定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令 第 36 号 依 据 上 述 政 策 及 国 发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服 务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精 神, 培 训 咨 询 图 书 发 行 等 公 司 业 务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要 求, 均 属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的 现 代 服 务 业 ; 根 据 上 述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经 核 查 华 图 宏 阳 及 其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实 际 开 展 的 业 务 及 其 取 得 的 资 质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认 为 : 华 图 宏 阳 及 其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均 已 依 法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并 根 据 其 所 开 展 的 业 务 取 得 了 相 应 的 许 可, 公 司 遵 守 了 国 家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4) 公 司 属 于 经 营 性 培 训 机 构 而 非 公 益 性 民 办 教 育 机 构 的 主 要 依 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明 确 了 经 营 性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的 概 念, 其 中 第 六 十 六 条 规 定 在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登 记 注 册 的 经 营 性 的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的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另 行 规 定, 该 条 作 为 附 则 单 列, 突 出 了 经 营 性 和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登 记 注 册 的 特 点, 将 其 与 非 营 利 性 公 益 性 的 民 办 教 育 机 构 进 行 了 区 别 2 公 司 不 属 于 非 营 利 性 公 益 性 民 办 教 育 机 构 全 国 人 大 关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第 六 十 六 条 释 义 表 明 了 经 营 性 的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同 非 营 利 性 公 益 性 民 办 教 育 机 构 的 区 别 : 性 质 不 同 经 营 性 的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的 性 质 是 营 利 性 组 织, 其 目 的 是 通 过 提 供 教 育 培 训 服 务 而 获 取 经 济 利 益 ; 而 本 法 所 调 整 的 民 办 学 校 的 性 质 是 非 营 利 性 组 织 或 者 说 是 基 本 非 营 利 性 组 织 产 权 归 属 不 同 经 营 性 的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属 于 营 利 性 组 织, 在 财 产 归 属 上 受 公 司 法 民 法 等 法 律 的 调 整 在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终 止 清 算 后,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的 投 资 人 可 以 依 法 在 清 偿 债 务 后 取 得 剩 余 财 产 ; 而 本 法 所 调 整 的 这 类 民 办 学 校 属 于 公 益 性 组 织, 原 则 上 应 当 遵 循 公 益 性 组 织 运 作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规 则, 其 财 产 权 本 质 是 属 于 社 会 公 共 财 产 登 记 机 关 不 同 经 营 性 的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属 于 营 利 性 组 织, 其 登 记 机 关 是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而 本 法 所 调 整 的 民 办 学 校, 依 照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其 登 记 机 关 应 该 是 民 政 部 门 登 记 机 关 的 不 同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也 反 映 了 二 者 性 质 上 的 区 别, 在 工 商 第 148 页
152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注 册 登 记, 形 式 上 就 属 于 营 利 性 组 织, 应 该 遵 守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优 惠 措 施 不 同 经 营 性 的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属 于 营 利 性 组 织, 其 应 当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登 记 注 册, 接 受 年 检, 缴 纳 税 款, 依 法 获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等 ; 而 本 法 所 调 整 的 民 办 学 校 由 于 是 公 益 性 组 织, 能 够 享 受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税 收 优 惠 和 用 地 优 惠 以 及 接 受 捐 赠 的 优 惠 等 会 计 准 则 不 同 我 国 的 会 计 准 则 有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之 分 对 于 经 营 性 的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而 言, 其 属 于 营 利 性 组 织, 需 要 在 工 商 管 理 机 关 登 记 注 册, 要 采 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只 有 这 样 才 能 够 确 切 地 记 录 其 经 营 活 动 情 况 对 于 本 法 所 调 整 的 民 办 学 校 而 言, 应 当 适 用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根 据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从 事 人 才 招 录 等 培 训 业 务 具 有 较 高 的 盈 利, 其 2012 年 2013 年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49,622, 元 120,422, 元 ; 公 司 及 分 子 公 司 均 在 各 地 工 商 局 进 行 了 注 册 登 记, 通 过 了 历 年 年 检, 在 各 地 工 商 局 的 监 管 下 开 展 培 训 经 营 ; 公 司 也 未 享 受 过 民 办 教 育 相 关 的 优 惠 政 策 ; 公 司 及 分 子 公 司 采 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进 行 审 计 核 算 这 都 表 明, 公 司 不 属 非 营 利 性 公 益 性 民 办 教 育 机 构 3 公 司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基 本 都 取 得 了 工 商 部 门 的 合 法 合 规 的 证 明 对 于 经 营 性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授 权 国 务 院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但 迄 今 为 止, 专 门 规 范 经 营 性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的 行 政 法 规 尚 未 出 台, 各 地 工 商 局 均 将 经 营 性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纳 入 其 监 管 范 畴, 在 经 营 性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的 登 记 经 营 过 程 中 的 广 告 监 测 规 范 格 式 合 同 维 护 消 费 者 权 益 等 方 面 出 台 了 相 关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均 依 法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通 过 历 年 年 检, 未 发 现 存 在 违 反 工 商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章 制 度 的 情 况, 并 未 因 违 反 相 关 法 规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4 公 司 业 务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的 情 况 说 明 国 务 院 关 于 鼓 励 支 持 和 引 导 个 体 私 营 等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号 ) 明 确, 国 家 允 许 非 公 有 资 本 进 入 社 会 事 业 领 域, 支 持 引 导 和 规 范 非 公 有 资 本 投 资 教 育 科 研 卫 生 文 化 体 育 等 社 会 事 业 的 非 营 利 性 和 营 利 性 领 域 第 149 页
153 国 务 院 关 于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投 资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号 ) 更 是 强 调,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发 展 教 育 和 社 会 培 训 事 业 支 持 民 间 资 本 兴 办 高 等 学 校 中 小 学 校 幼 儿 园 职 业 教 育 等 各 类 教 育 和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2010 年 6 月 6 日 颁 布 的 国 家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明 确 要 求 : 要 构 建 网 络 化 开 放 式 自 主 性 终 身 教 育 体 系, 大 力 发 展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支 持 发 展 各 类 专 业 化 培 训 机 构 综 上, 公 司 业 务 具 有 创 新 性, 也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公 司 定 位 于 经 营 性 民 办 培 训 机 构 而 非 公 益 性 民 办 教 育 机 构 的 依 据 充 分 3 行 业 进 入 壁 垒 (1) 品 牌 壁 垒 培 训 服 务 业 已 进 入 品 牌 竞 争 时 代, 从 中 国 培 训 机 构 发 展 情 况 来 看, 能 够 持 续 发 展 的 培 训 机 构 是 那 些 真 正 树 立 品 牌 真 正 做 到 诚 信 真 正 为 广 大 消 费 者 服 务 的 机 构, 培 训 机 构 品 牌 化 已 经 成 为 生 存 与 发 展 的 一 个 重 要 战 略 目 前 大 品 牌 培 训 机 构 逐 步 占 领 全 国 各 级 城 市, 培 训 业 的 连 锁 企 业 数 量 正 在 稳 步 增 长, 各 类 培 训 的 全 国 性 连 锁 品 牌 已 陆 续 形 成 或 正 在 形 成, 消 费 者 对 品 牌 价 值 的 认 同 度 越 来 越 高 在 行 业 逐 步 走 向 成 熟 的 时 候, 新 进 机 构 打 造 一 个 有 竞 争 力 的 品 牌 需 要 较 多 的 时 间 和 资 金 投 入 (2) 人 才 壁 垒 随 着 培 训 服 务 业 的 迅 猛 发 展, 优 秀 培 训 师 资 源 稀 缺, 尤 其 在 二 三 线 城 市 更 为 明 显 未 来 培 训 机 构 对 培 训 师 的 个 人 综 合 素 质 要 求 会 越 来 越 高, 不 仅 要 有 深 厚 的 专 业 理 论 基 础 丰 富 的 工 作 实 践 经 验, 还 必 须 要 有 良 好 的 表 达 能 力 在 日 趋 激 烈 的 培 训 市 场 竞 争 中, 拥 有 一 批 高 素 质 的 培 训 师 是 培 训 机 构 进 入 行 业 的 必 要 条 件 (3) 规 模 壁 垒 由 于 培 训 服 务 业 区 域 门 槛 较 低, 致 使 大 部 分 地 方 性 培 训 机 构 规 模 较 小, 水 平 参 差 不 齐, 教 学 科 研 力 量 薄 弱, 缺 乏 专 业 师 资 标 准 化 教 材 和 教 学 方 法 相 比 较 而 言, 全 国 性 培 训 机 构 在 全 国 各 级 城 市 设 立 自 己 的 分 支 机 构, 拥 有 标 准 化 的 培 训 第 150 页
154 资 料, 一 体 化 的 服 务 和 共 享 的 教 育 资 源, 形 成 了 一 定 的 规 模 经 济 优 势 因 此, 地 方 性 新 进 培 训 企 业 很 难 扩 大 其 业 务 覆 盖 的 地 域 范 围, 发 展 成 全 国 性 培 训 机 构 (4) 研 发 壁 垒 消 费 者 对 培 训 的 要 求 越 来 越 细 致 和 系 统, 未 来 培 训 课 程 会 越 来 越 专 业 精 细, 同 一 个 课 程 会 分 成 高 低 不 同 的 级 别, 或 者 会 涉 及 不 同 科 目, 旨 在 为 不 同 阶 层 不 同 需 求 的 人 群 提 供 差 异 化 服 务, 为 同 一 层 次 的 人 提 供 分 阶 段 成 长 的 阶 梯 式 学 习 因 此 培 训 课 程 及 其 配 套 教 材 和 服 务 的 适 用 性 先 进 性 是 培 训 机 构 制 胜 的 关 键 要 素, 而 这 些 都 要 求 培 训 机 构 具 有 较 强 的 研 发 能 力 作 为 支 撑 在 未 来 越 来 越 强 劲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较 强 的 研 发 能 力 是 培 训 机 构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5) 资 金 壁 垒 培 训 机 构 要 想 实 现 规 模 化 发 展, 在 市 场 中 占 有 一 席 之 地, 必 须 投 入 大 量 资 金 研 发 自 己 的 产 品 培 养 专 业 化 人 才 提 高 经 营 管 理 能 力 在 各 省 ( 直 辖 市 自 治 区 ) 地 级 市 县 级 市 开 设 分 支 机 构 因 此 庞 大 的 资 金 需 求 也 限 制 了 很 多 培 训 机 构 的 发 展 4 行 业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季 节 性 特 征 (1) 周 期 性 我 国 培 训 服 务 业 是 随 着 宏 观 经 济 的 发 展 而 逐 步 繁 荣 的 一 方 面, 宏 观 经 济 的 高 速 增 长 使 得 各 行 业 对 人 才 素 质 的 要 求 迅 速 提 升, 随 之 带 动 培 训 服 务 需 求 的 增 长 另 一 方 面, 当 宏 观 经 济 增 长 放 缓 或 处 于 下 滑 周 期 时, 各 行 业 就 业 压 力 增 加, 求 职 者 会 主 动 寻 求 培 训 服 务 深 造, 增 强 竞 争 力 因 此 我 国 培 训 服 务 业 的 市 场 需 求 稳 定 增 长, 不 存 在 明 显 的 周 期 性 特 征 (2) 区 域 性 从 地 域 层 面 看, 培 训 服 务 业 的 市 场 需 求 主 要 来 自 各 类 特 定 消 费 人 群, 人 口 数 量 和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是 影 响 培 训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两 个 主 要 因 素, 因 此 在 我 国 人 口 大 省 和 经 济 相 对 发 达 的 东 部 地 区, 培 训 服 务 业 规 模 较 大, 发 展 水 平 较 高 (3) 季 节 性 第 151 页
155 由 于 为 各 行 业 普 通 劳 动 者 提 供 就 业 岗 位 举 办 的 招 聘 活 动 属 于 企 业 的 常 态 化 经 营 管 理, 因 此 就 业 类 技 能 培 训 服 务 没 有 明 显 季 节 性 特 征 ;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和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业 务 与 其 对 应 的 考 试 和 招 录 程 序 开 始 时 间 有 密 切 联 系, 但 因 为 各 类 考 试 培 训 服 务 周 期 和 服 务 方 式 不 尽 相 同, 就 行 业 而 言, 人 才 招 录 类 培 训 服 务 市 场 整 体 上 没 有 明 显 季 节 性 特 征 ; 就 企 业 而 言, 业 务 较 为 单 一 的 专 业 培 训 服 务 企 业 自 身 经 营 可 能 存 在 较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差 异, 而 综 合 性 培 训 服 务 企 业 经 营 的 季 节 性 差 异 并 不 明 显 5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国 家 政 策 鼓 励 支 持 国 家 出 台 了 多 项 政 策 法 规 对 促 进 培 训 行 业 发 展 指 明 行 业 发 展 方 向 提 升 行 业 市 场 竞 争 力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国 务 院 颁 布 实 施 的 国 家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提 出 完 善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培 训 体 系, 支 持 发 展 各 类 专 业 化 培 训 机 构 这 一 政 策 为 培 训 行 业 的 发 展 指 明 了 方 向 由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教 育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商 务 部 共 同 制 定 的 促 进 就 业 规 划 ( 年 ) 和 教 育 部 制 定 的 国 家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强 调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创 业 培 训 的 重 要 性, 鼓 励 发 展 多 样 化 培 训 服 务 机 构 该 政 策 对 培 训 行 业 的 发 展 具 有 明 显 的 利 好 作 用 2 社 会 对 人 才 综 合 素 质 的 重 视 程 度 提 高 随 着 岗 位 竞 争 压 力 的 不 断 增 大, 越 来 越 多 的 人 通 过 参 加 各 类 培 训 不 断 深 造 来 提 升 自 我 在 注 重 学 历 的 同 时, 用 人 单 位 同 样 注 重 求 职 者 的 综 合 素 质, 包 括 表 达 能 力 逻 辑 思 维 能 力 沟 通 协 调 能 力 计 划 组 织 能 力 解 决 问 题 能 力 等 以 匹 配 前 面 的 综 合 素 质 和 后 面 的 职 业 素 质 和 就 业 能 力 越 来 越 多 的 毕 业 生 选 择 参 加 专 业 的 培 训 来 提 升 自 己 的 综 合 素 质 水 平 同 样 的, 为 了 获 得 更 好 的 职 业 机 会 并 且 提 高 自 己 的 收 入 水 平, 越 来 越 多 的 成 年 工 作 者 选 择 通 过 参 加 培 训 来 提 升 自 己 的 竞 争 力 3 国 家 经 济 转 型 的 需 要 当 前, 我 国 处 在 产 业 结 构 转 型 的 时 期, 对 人 才 的 需 求 呈 现 出 新 的 变 化 国 内 第 152 页
156 目 前 的 产 业 结 构 存 在 一 定 矛 盾 : 第 二 产 业 在 经 济 中 占 比 过 大, 其 中 高 耗 能 高 污 染 的 行 业 在 第 二 产 业 中 占 比 也 比 较 大, 在 产 业 链 的 分 配 中, 又 集 中 于 技 术 含 量 偏 低 的 一 般 加 工 制 造 环 节, 对 高 端 环 节 参 与 不 足 因 此 未 来 几 年 中 国 的 产 业 结 构 发 展 将 会 向 现 代 服 务 业 制 造 业 高 端 环 节 和 低 能 耗 行 业 方 向 倾 斜 相 应 的 人 才 需 求 也 将 顺 应 产 业 结 构 转 型 变 化, 企 业 对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需 求 会 越 来 越 旺 盛, 这 必 将 刺 激 职 业 培 训 市 场 的 发 展 4 解 决 就 业 问 题 的 需 要 我 国 当 前 及 未 来 就 业 形 势 依 然 严 峻 首 先, 就 业 总 量 矛 盾 和 结 构 性 矛 盾 依 然 非 常 大 其 次, 结 构 性 矛 盾 更 加 突 出, 招 工 难 和 就 业 难 并 存, 各 类 高 知 识 高 素 质 人 才 普 遍 短 缺 此 外, 未 来 国 内 和 国 际 经 济 形 势 的 不 确 定 性 对 就 业 影 响 加 大 由 于 复 杂 的 就 业 形 势, 许 多 高 校 毕 业 生 和 其 他 高 学 历 人 才 通 过 参 加 各 类 人 才 招 录 考 试 来 获 得 就 业 机 会, 或 者 通 过 取 得 聘 用 资 格 和 资 格 认 证 来 提 高 就 业 竞 争 力, 继 而 为 相 关 培 训 提 供 了 充 足 的 生 源 通 过 培 训 可 提 升 学 员 的 综 合 文 化 素 质 和 应 试 能 力, 使 学 员 在 实 际 考 试 中 更 加 有 把 握 通 过 (2) 不 利 因 素 1 受 国 家 政 策 影 响 的 风 险 大 培 训 行 业 是 典 型 的 政 策 敏 感 型 行 业 对 比 其 他 国 家, 我 国 培 训 行 业 仍 处 于 早 期 阶 段,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不 稳 定 相 关 法 律 不 健 全, 是 培 训 机 构 面 临 的 最 大 风 险 比 如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改 为 计 算 机 网 络 考 试 就 要 求 培 训 机 构 迅 速 推 出 计 算 机 模 拟 考 试 系 统, 对 培 训 机 构 的 反 应 能 力 和 研 发 能 力 是 一 大 挑 战 面 对 政 策 风 险, 培 训 机 构 应 时 刻 关 注 教 育 培 训 行 业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变 化, 对 未 来 发 展 方 向 做 好 预 判 2 行 业 规 范 管 理 不 足 目 前 培 训 行 业 在 中 国 属 于 新 兴 行 业, 市 场 准 入 门 槛 较 低, 培 训 机 构 数 量 激 增, 整 个 培 训 市 场 缺 乏 规 范 的 竞 争 环 境 尽 管 政 府 已 经 出 台 了 多 项 政 策 法 规, 但 行 业 管 理 规 范 和 标 准 还 不 够 完 善, 市 场 明 显 缺 乏 健 全 的 监 管 机 制 和 高 度 的 自 律 意 识, 导 致 很 多 不 合 格 的 培 训 机 构 的 质 量 参 差 不 齐,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行 业 整 体 的 发 展 第 153 页
157 ( 二 ) 市 场 规 模 根 据 德 勤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中 国 民 办 教 育 行 业 发 展 思 考 2012 报 告 公 布 的 数 据, 到 2012 年 我 国 包 含 各 类 培 训 机 构 在 内 的 民 办 教 育 总 体 市 场 规 模 达 4,260 亿 元, 比 2009 年 总 体 市 场 规 模 2,720 亿 元 增 长 56.6% 预 计 今 后 民 办 教 育 市 场 将 继 续 保 持 15%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至 2015 年 将 达 到 6,400 亿 元 的 规 模 数 据 来 源 : 德 勤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根 据 世 界 银 行 2007 年 发 布 的 发 展 终 身 学 习 来 提 高 中 国 的 竞 争 力 报 告, 我 国 现 阶 段 除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再 就 业 培 训 以 外, 需 要 接 受 成 人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总 人 口 约 有 6,800 万, 这 部 分 人 群 对 培 训 需 求 为 我 国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和 资 格 认 证 培 训 提 供 了 巨 大 的 市 场 容 量 空 间 1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细 分 市 场 的 需 求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服 务 细 分 市 场 属 于 新 兴 服 务 业, 市 场 发 展 尚 未 成 熟, 目 前 尚 无 权 威 机 构 对 此 类 细 分 市 场 规 模 进 行 统 计, 我 们 通 过 需 求 人 群 规 模 和 就 业 形 势 来 分 析 其 市 场 需 求 状 况 从 需 求 人 群 规 模 来 看,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的 主 要 消 费 人 群 是 各 高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以 及 有 调 整 工 作 岗 位 需 求 的 在 岗 人 员 参 加 培 训 学 员 为 高 学 历 高 素 质 人 群, 受 教 育 水 平 普 遍 为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我 国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毕 业 生 人 数 逐 年 增 加,2001 年 至 2012 年 我 国 新 增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毕 业 生 人 数 总 计 已 超 过 4,500 万 人 各 类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市 场 潜 在 需 求 人 群 数 量 庞 大, 市 场 发 展 空 间 巨 大 第 154 页
158 数 据 来 源 : 教 育 部 2001 年 年 全 国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数 据 来 源 : 教 育 部 2001 年 年 全 国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以 中 央 地 方 公 务 员 招 录 为 代 表 的 人 才 招 录 考 试 连 年 火 热, 招 录 人 数 屡 创 新 高 仅 中 央 公 务 员 招 考 通 过 审 查 的 报 考 人 数 就 由 2003 年 度 的 13 万 人 上 升 到 2013 年 度 的 138 万 人 第 155 页
159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公 务 员 局 人 民 网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公 务 员 局 人 民 网 根 据 公 务 员 主 管 部 门 公 布 的 统 计 数 据,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全 国 公 务 员 报 考 总 人 数 量 分 达 到 万 人 万 人 万, 年 均 增 长 约 9 万 人 预 计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我 国 公 务 员 报 考 人 数 将 保 持 稳 定 或 小 幅 增 加 随 着 公 务 员 招 录 培 训 市 场 的 不 断 优 胜 劣 汰 以 及 相 关 部 门 的 规 范 引 导, 培 训 机 构 的 实 力 逐 步 提 升, 参 加 培 训 的 学 员 比 例 将 不 断 增 加 公 务 员 招 录 相 关 培 训 需 求 仍 将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从 就 业 形 势 来 看, 尽 管 2012 年 我 国 实 现 了 城 镇 新 增 就 业 1,266 万 人, 属 历 年 最 高 但 我 国 当 前 及 未 来 就 业 形 势 依 然 严 峻 首 先, 就 业 总 量 矛 盾 和 结 构 性 矛 第 156 页
160 盾 依 然 非 常 大 每 年 城 镇 需 就 业 的 人 口 约 为 2,500 万 人, 比 十 一 五 时 期 的 年 均 数 多 100 万 人, 其 中 2014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规 模 约 将 达 727 万 人, 是 本 世 纪 初 的 6 倍 多 ; 其 次, 结 构 性 矛 盾 更 加 突 出, 招 工 难 和 就 业 难 并 存, 各 类 高 知 识 高 素 质 人 才 普 遍 短 缺 国 家 根 据 有 关 部 门 监 测, 这 种 就 业 难 和 招 工 难 并 存 的 现 象 更 加 趋 于 常 态 化, 而 且 有 从 沿 海 向 内 地 蔓 延 的 趋 势 此 外, 未 来 国 内 和 国 际 经 济 形 势 的 不 确 定 性 对 就 业 影 响 加 大 由 于 复 杂 的 就 业 形 势, 许 多 高 校 毕 业 生 和 其 他 高 学 历 人 才 就 业 或 寻 求 工 作 岗 位 调 整 时 将 更 多 的 把 目 光 放 在 工 作 条 件 相 对 优 越 的 国 家 行 政 和 事 业 编 制 内 的 岗 位, 参 加 各 类 人 才 招 录 考 试, 继 而 为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提 供 充 足 的 生 源 近 年 来, 为 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国 家 也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就 业 项 目 与 优 惠 政 策, 引 导 毕 业 生 到 中 西 部 和 基 层 就 业, 包 括 出 台 村 官 项 目 选 调 生 项 目 等 政 策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国 家 公 务 员 局 进 一 步 加 大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人 员 的 考 录 力 度 的 要 求,2013 年 国 家 中 央 机 关 及 其 省 级 直 属 机 构 招 录 公 务 员 职 位 中, 拿 出 12% 左 右 的 计 划 专 门 用 于 招 收 大 学 生 村 官 等 服 务 基 层 项 目 人 员 根 据 对 实 际 报 名 情 况 的 统 计, 大 学 生 村 官 等 服 务 基 层 项 目 人 员 报 名 踊 跃, 有 2.8 万 名 服 务 基 层 项 目 人 员 报 考 了 定 向 招 录 职 位 由 此, 村 官 招 录 培 训 和 选 调 生 招 录 培 训 等 新 兴 市 场 也 逐 渐 形 成,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市 场 空 间 不 断 扩 大, 种 类 不 断 丰 富 2 资 格 认 证 细 分 培 训 市 场 的 需 求 根 据 德 勤 连 锁 教 育 及 培 训 行 业 报 告 公 布 的 数 据, 我 国 证 书 和 资 格 考 试 辅 导 整 体 市 场 规 模 接 近 400 亿 元 资 格 认 证 培 训 种 类 繁 多, 市 场 需 求 广 泛 对 于 教 师 资 格 培 训 市 场, 未 来 将 迎 来 新 的 发 展 机 遇 从 2001 年 开 始 我 国 全 面 实 施 教 师 资 格 制 度, 到 2012 年, 普 通 中 小 学 及 幼 儿 教 师 已 达 1,236 万 人 教 育 部 表 示, 到 2015 年 我 国 各 级 各 类 学 校 专 任 教 师 将 达 到 1,550 万 人 左 右, 到 2020 年 我 国 各 级 各 类 学 校 专 任 教 师 总 量 将 达 到 1,800 万 人 左 右,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的 教 师 队 伍 为 教 师 招 录 培 训 市 场 提 供 了 巨 大 的 需 求 来 源 另 外, 随 着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改 革 的 推 进, 我 国 将 在 2015 年 全 面 实 行 全 国 统 考 制 度, 并 要 求 对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进 行 定 期 注 册, 这 使 得 教 师 资 格 门 槛 大 幅 提 高, 同 时 也 对 现 存 教 师 的 素 质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将 为 教 师 培 训 市 场 的 发 展 带 来 更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第 157 页
161 数 据 来 源 : 教 育 部 2001 年 年 全 国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对 于 财 会 类 资 格 认 证 培 训, 在 我 国 可 进 行 认 证 的 财 会 类 资 格 证 书 就 包 括 了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会 计 职 称 证 书 和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证 书 等 国 内 会 计 资 格 证 书 以 及 特 许 公 认 会 计 师 认 证 (ACCA) 国 际 会 计 师 专 业 资 格 证 书 (AIA) 加 拿 大 注 册 会 计 师 (CGA) 美 国 注 册 管 理 会 计 师 (CMA) 和 澳 大 利 亚 公 证 会 计 师 (ASCPA) 等 国 外 会 计 证 书 近 年 来 会 计 资 格 认 证 报 考 人 数 出 现 快 速 增 长 势 头, 相 关 培 训 市 场 需 求 随 之 增 长 自 1992 年 至 2012 年, 财 政 部 共 组 织 了 20 次 会 计 资 格 考 试, 累 计 2,733 万 人 报 名,419 万 人 通 过 考 试 取 得 了 相 应 级 别 的 会 计 资 格 证 书, 其 中 仅 2012 年 报 名 参 加 会 计 资 格 考 试 的 考 生 就 有 近 190 万 名 2013 年 这 一 数 字 已 突 破 200 万 人 大 关, 达 到 万 人 第 158 页
162 数 据 来 源 : 财 政 部 会 计 资 格 评 价 中 心 在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会 计 师 培 训 的 业 务 范 围 得 到 不 断 拓 展, 市 场 上 对 以 注 册 会 计 师 为 代 表 的 高 端 人 才 有 着 巨 大 的 需 求 高 含 金 量 意 味 着 高 难 度, 财 会 类 资 格 认 证 考 试 对 很 多 应 考 者 来 说 都 是 很 大 挑 战, 尤 其 对 于 工 作 繁 忙 的 上 班 族, 难 度 更 大 参 加 培 训 对 通 过 各 类 财 会 认 证 考 试 有 较 大 的 帮 助, 学 员 的 学 习 效 果 明 显, 因 此 每 年 都 有 众 多 报 考 者 选 择 培 训 机 构 进 行 辅 导 ( 三 ) 行 业 基 本 风 险 1 政 策 性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包 括 人 才 招 录 类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资 格 认 证 类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相 应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以 及 图 书 的 策 划 与 发 行 2012 年 和 2013 年 面 授 培 训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总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83.88% 和 80.59%, 网 络 培 训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总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4.83% 和 4.68% 公 务 员 考 试 培 训 在 各 类 培 训 中 又 占 鳌 头 地 位 如 果 未 来 包 括 公 务 员 在 内 的 各 类 人 才 选 拔 制 度 和 资 格 认 证 制 度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考 试 的 形 式 及 内 容 与 现 有 的 人 才 招 录 考 试 大 幅 度 更 新, 公 司 的 课 程 设 置 师 资 力 量 培 训 服 务 的 专 业 性 不 能 有 效 地 适 应 上 述 变 化,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服 务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下 降,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2 人 才 流 失 的 风 险 培 训 行 业 赖 以 生 存 的 基 础 是 专 业 的 人 才 队 伍, 对 管 理 层 人 员 及 培 训 师 队 伍 的 学 历 及 整 体 素 质 要 求 较 高, 因 此 能 否 吸 引 和 留 住 核 心 人 才, 尤 其 是 优 秀 培 训 师 资 源, 对 提 升 培 训 企 业 综 合 竞 争 力 至 关 重 要 而 当 前 培 训 行 业 内 人 员 流 动 较 为 频 繁, 没 有 形 成 稳 定 的 人 才 基 础 队 伍, 使 行 业 的 人 才 风 险 较 为 明 显 ( 四 ) 公 司 面 临 的 主 要 竞 争 状 况 1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1) 培 训 服 务 市 场 我 国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服 务 市 场 从 业 企 业 较 多, 民 营 企 业 比 重 高, 市 场 竞 争 较 为 充 分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细 分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分 为 两 个 层 次, 第 一 层 次 为 全 国 范 围 经 营 的 知 名 品 牌 培 训 机 构, 主 要 有 公 司 和 中 公 教 育, 此 类 企 业 规 模 大, 师 资 力 量 雄 厚, 第 159 页
163 占 据 全 国 中 高 端 培 训 市 场 ; 第 二 层 次 为 区 域 性 经 营 的 培 训 机 构, 如 知 满 天 教 育 启 政 教 育 等, 此 类 企 业 数 量 较 多, 在 小 范 围 地 域 内 占 有 部 分 市 场, 但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公 司 是 国 内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行 业 规 模 最 大 的 机 构 之 一, 人 才 招 录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市 场 份 额 在 行 业 居 于 领 先 地 位 公 司 拥 有 专 业 的 教 研 中 心, 有 着 稳 定 的 师 资 输 出 模 式 和 教 研 升 级 保 证 通 过 采 用 全 国 直 营 模 式, 公 司 在 全 国 拥 有 近 150 家 分 公 司, 培 训 业 务 基 本 覆 盖 主 要 的 一 线 和 二 线 城 市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经 营 和 积 累, 已 经 形 成 了 明 显 的 品 牌 优 势 渠 道 优 势 人 才 优 势 研 发 优 势 以 及 规 模 优 势 (2) 图 书 发 行 市 场 我 国 图 书 出 版 发 行 行 业 参 与 竞 争 的 企 业 数 量 众 多, 市 场 集 中 度 很 低, 尚 未 形 成 有 绝 对 控 制 力 的 领 先 者, 教 辅 类 图 书 和 少 儿 类 图 书 市 场 未 来 仍 具 有 很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从 资 本 属 性 来 看, 总 体 上 呈 现 以 国 有 资 本 为 主, 但 民 营 企 业 在 内 容 策 划 与 发 行 销 售 环 节 表 现 优 异 成 长 迅 速 公 司 在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类 教 辅 图 书 领 域 居 于 相 对 领 先 地 位, 在 资 格 认 证 考 试 培 训 类 教 辅 图 书 领 域 占 据 一 席 之 地 公 司 发 行 的 所 有 图 书 均 由 公 司 自 行 研 发, 图 书 品 种 齐 全, 几 乎 涵 盖 了 所 有 考 试 类 培 训 2 自 身 的 竞 争 优 势 (1) 品 牌 优 势 公 司 成 立 十 余 年 来, 专 注 中 高 端 人 才 培 训, 每 年 为 数 十 万 学 员 提 供 一 流 的 产 品 服 务, 在 行 业 内 逐 渐 树 立 了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与 口 碑, 逐 渐 成 为 国 内 知 名 的 培 训 机 构 公 司 对 产 品 实 行 品 牌 化 推 广, 并 采 取 多 品 牌 管 理 的 策 略, 在 市 场 上 拥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华 图 教 育 华 图 华 图 政 信 优 职 等 29 个 注 册 商 标, 在 国 内 人 才 培 训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2) 渠 道 优 势 公 司 在 培 训 业 务 方 面, 拥 有 较 广 阔 的 营 销 渠 道, 已 在 全 国 设 立 近 150 家 分 公 司, 较 全 面 地 覆 盖 了 全 国 主 要 一 线 和 二 线 城 市 公 司 通 过 区 域 网 点 的 全 面 覆 盖, 有 助 于 扩 大 客 户 群 体, 增 加 营 业 收 入 ; 公 司 在 营 销 管 理 上 采 用 直 营 模 式, 一 方 面 第 160 页
164 有 利 于 总 部 统 一 调 动 与 分 配 资 源, 进 行 统 一 决 策 开 发 和 整 合 渠 道, 另 一 方 面 在 师 资 培 养 使 用 新 课 程 产 品 开 发 推 广 信 息 和 管 理 现 代 化 等 方 面, 易 于 发 挥 整 体 优 势, 能 够 大 幅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同 时 通 过 该 模 式, 使 营 销 人 员 深 入 一 线 了 解 和 掌 握 客 户 需 求, 有 助 于 产 品 的 改 进 和 开 发 图 书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根 据 图 书 产 品 的 市 场 需 求 特 征, 目 前 主 要 采 取 电 商 经 销 商 书 店 销 售 等 模 式 公 司 经 长 期 的 市 场 经 验 积 累, 目 前 已 进 入 了 全 国 31 个 省 市 自 治 区 的 图 书 市 场, 与 280 多 家 经 销 商 建 立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并 在 约 2 万 个 终 端 书 店 占 据 了 位 置 较 好 的 专 营 书 架, 已 形 成 较 为 完 善 的 营 销 网 络 (3) 规 模 优 势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员 工 3,427 人,2012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每 年 累 积 开 课 分 别 为 1.55 万 班 次 和 3.45 万 班 次, 培 养 学 员 分 别 为 万 人 次 和 万 人 次, 培 训 业 务 涵 盖 中 央 和 地 方 公 务 员 事 业 单 位 军 队 转 业 干 部 村 官 选 调 生 招 警 教 师 招 录 考 试 辅 导, 以 及 资 格 认 证 类 培 训 项 目, 课 程 范 围 覆 盖 广 公 司 的 规 模 优 势 实 现 了 产 品 的 集 约 化 生 产, 有 效 摊 销 固 定 费 用 降 低 经 营 成 本, 扩 大 客 户 网 络 与 销 售 渠 道, 有 助 于 现 有 产 品 的 维 护 和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推 广, 并 不 断 加 强 公 司 的 专 业 化 优 势 (4) 人 才 优 势 公 司 成 立 十 余 年 以 来, 以 吸 引 保 留 激 励 与 开 发 企 业 所 需 人 力 资 源 为 基 本 宗 旨, 凭 借 着 完 善 的 人 才 培 养 激 励 机 制, 聚 集 了 一 批 德 才 兼 备 的 优 秀 人 才 公 司 的 管 理 团 队 具 有 较 强 的 学 习 能 力 和 创 新 能 力, 团 队 的 稳 定 性 和 高 素 质 体 现 了 公 司 的 管 理 经 验 优 势, 为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基 础 公 司 十 分 重 视 培 训 师 作 为 核 心 资 源 的 发 展, 拥 有 完 整 的 师 资 培 养 体 系 和 利 益 分 享 机 制 : 通 过 跨 科 教 学 转 岗 管 理 新 项 目 创 业 等 机 制, 保 持 较 低 的 人 才 流 失 率 ; 重 视 对 年 轻 人 才 的 培 养, 为 其 提 供 全 国 各 地 的 工 作 机 会 拓 展 其 眼 界, 将 优 秀 员 工 转 岗 培 训 师 和 管 理 培 训 生 培 养 为 分 公 司 储 备 干 部 此 外, 为 了 使 企 业 的 利 益 与 核 心 管 理 人 员 和 业 务 骨 干 的 利 益 保 持 一 致, 使 企 业 能 够 快 速 稳 定 发 展, 公 司 对 管 理 层 及 业 务 骨 干 进 行 了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层 以 及 业 务 骨 干 身 份 从 被 雇 佣 转 向 股 东, 保 证 了 公 司 核 心 人 员 和 业 务 骨 干 与 公 司 的 长 期 利 益 保 持 一 致, 增 强 了 公 司 第 161 页
165 的 凝 聚 力 和 创 新 力 (5) 研 发 优 势 公 司 拥 有 完 善 的 研 发 体 系, 主 要 包 括 新 产 品 研 发 课 程 内 容 和 课 程 资 料 研 发 授 课 方 式 和 授 课 技 巧 研 发 以 及 培 训 辅 助 软 件 研 发, 在 行 业 内 一 直 保 持 研 发 领 先 优 势 经 过 多 年 的 经 验 积 累, 公 司 建 立 了 一 套 成 熟 的 产 品 研 发 流 程, 能 够 快 速 有 效 地 识 别 不 断 变 化 的 考 试 形 式 和 客 户 需 求, 推 动 产 品 的 更 新 升 级 产 品 创 新 方 面, 公 司 目 前 已 形 成 面 授 网 络 培 训 图 书 等 产 品 大 类 互 补 的 产 品 链 格 局, 能 充 分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的 差 异 化 此 外, 公 司 建 立 了 自 己 的 数 据 库 和 客 服 中 心, 不 断 完 善 并 整 合 市 场 反 馈 信 息, 为 研 发 提 供 了 强 有 力 的 市 场 保 障 (6)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优 势 由 于 资 金 和 规 模 的 限 制, 目 前 中 国 大 部 分 培 训 机 构 定 位 于 培 训 行 业 的 某 一 个 细 分 领 域, 业 务 范 围 和 形 式 单 一, 只 有 面 授 一 种 形 式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较 早 开 始 提 供 多 元 化 培 训 服 务, 业 务 以 传 统 面 授 课 程 为 中 心, 同 时 伴 随 配 套 的 网 络 课 程 和 教 辅 图 书 产 品 这 种 三 位 一 体 的 产 品 模 式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提 高 了 产 品 的 综 合 响 应 度, 也 提 升 了 培 训 的 效 果, 满 足 了 更 多 学 员 的 理 论 需 求 实 践 需 求 以 及 时 间 需 求, 增 强 了 其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黏 着 度 同 时 扩 大 了 公 司 的 产 品 线, 增 加 了 营 业 收 入, 扩 大 了 市 场 占 有 率 3 自 身 的 竞 争 劣 势 (1) 标 准 化 管 理 体 系 劣 势 随 着 公 司 的 扩 张, 分 支 机 构 的 增 加, 公 司 管 理 协 调 方 面 的 难 度 大 幅 增 加 为 保 证 培 训 服 务 质 量, 公 司 业 务 扩 展 全 部 采 用 直 营 模 式, 进 一 步 增 加 了 管 理 成 本 未 来 公 司 需 进 一 步 优 化 管 理 体 系,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协 作 能 力, 以 与 不 断 扩 展 的 渠 道 网 络 以 及 不 断 提 升 的 服 务 水 平 相 匹 配 (2) 资 金 劣 势 公 司 加 快 产 品 内 容 策 划 拓 展 营 销 网 络 等 均 迫 切 需 要 资 金 的 支 持, 但 公 司 目 前 尚 未 进 入 资 本 市 场, 直 接 融 资 的 渠 道 还 没 有 打 开, 资 本 实 力 的 缺 乏 和 融 资 渠 道 的 单 一 束 缚 了 公 司 更 快 的 发 展 为 此, 公 司 需 要 拓 展 直 接 融 资 渠 道, 增 强 公 司 实 第 162 页
166 力, 优 化 财 务 结 构, 以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内 容 策 划 投 入 和 完 善 营 销 网 络,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市 场 占 有 率 以 及 市 场 竞 争 力 第 163 页
167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管 理 层 关 于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的 说 明 ( 一 )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1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2003 年 2 月 12 日, 公 司 前 身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取 得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2 华 图 有 限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建 立 了 如 下 公 司 基 本 架 构 : (1)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由 全 体 股 东 组 成 ; (2) 设 执 行 董 事 一 名 ; (3) 设 监 事 一 名 ; (4) 总 经 理 由 执 行 董 事 担 任 3 华 图 有 限 依 据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运 作, 公 司 历 次 股 权 转 让 住 所 和 经 营 范 围 等 事 项 的 变 更 均 召 开 了 股 东 会, 相 关 决 议 均 得 到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同 意, 且 履 行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程 序,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合 法 有 效 ( 二 )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履 行 了 以 下 程 序 : (1) 华 图 有 限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2)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3) 公 司 召 开 了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全 部 发 起 人 出 席 了 创 立 大 会 (4)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召 开 会 议, 选 举 产 生 了 董 事 长, 并 聘 任 了 总 经 理 及 第 164 页
168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召 开 会 议, 选 举 产 生 了 监 事 会 主 席 (5) 公 司 领 取 了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变 更 后 的 股 份 公 司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过 程 中 已 经 履 行 了 有 关 资 产 评 估 审 计 验 资 等 必 要 程 序,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3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全 部 发 起 人 出 席 了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选 举 了 公 司 董 事 非 职 工 监 事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程 序 及 所 议 事 项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 三 )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公 司 自 2011 年 10 月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以 来, 依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建 立 健 全 了 规 范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形 成 了 权 力 机 构 决 策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和 执 行 层 之 间 相 互 协 调 相 互 制 衡 的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此 外,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公 司 还 建 立 了 独 立 董 事 等 制 度 上 述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实 施 初 步 建 立 起 符 合 公 司 治 理 要 求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自 2010 年 引 入 专 业 投 资 机 构, 在 专 业 投 资 机 构 的 参 与 下,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均 运 转 良 好, 能 够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议 事 规 则 的 要 求 召 开 会 议 并 形 成 有 效 决 议 ; 公 司 各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尽 职 履 责, 能 够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切 实 行 使 权 利 履 行 职 责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如 下 : 1 股 东 大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011 年 10 月 14 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举 行 并 通 过 公 司 章 程,2012 年 11 月 29 日, 股 份 公 司 举 行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上 述 两 项 文 件 对 股 东 大 会 行 使 职 权 的 范 围 决 议 内 容 召 集 方 式 表 决 方 式 等 均 作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从 而 形 成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股 东 大 会 运 行 规 范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召 开 三 次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多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历 次 会 议 的 内 容 形 式 及 程 序 均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会 第 165 页
169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2 董 事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011 年 10 月 14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通 过 选 举 产 生 了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7 名 成 员 2012 年 11 月 29 日,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选 举 产 生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4 名, 并 通 过 设 立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由 11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4 名 ;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股 份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公 司 董 事 能 够 依 法 履 行 相 关 法 规 授 予 的 决 策 权 力, 独 立 董 事 能 够 积 极 参 与 公 司 管 理 与 监 督, 并 以 其 丰 富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就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和 经 营 提 出 意 见, 切 实 增 强 了 董 事 会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客 观 性, 提 升 了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3 监 事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011 年 10 月 14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通 过 选 举 产 生 了 股 份 公 司 2 名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与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的 一 名 职 工 监 事 共 同 组 成 了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2012 年 11 月 29 日,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股 份 公 司 历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公 司 监 事 能 够 依 法 履 行 监 督 职 责, 保 障 公 司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规 范 召 开 和 监 督 机 制 的 有 效 运 行 4 职 工 监 事 及 机 构 投 资 者 参 与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1) 职 工 监 事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2011 年 10 月,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职 工 选 举 的 职 工 监 事 同 华 图 宏 阳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的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组 成 了 华 图 宏 阳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监 事 设 立 至 今, 参 加 了 历 次 华 图 宏 阳 监 事 会 会 议, 第 166 页
170 列 席 了 华 图 宏 阳 的 历 次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了 行 使 了 监 事 职 权, 履 行 了 监 事 职 责 (2) 机 构 投 资 者 参 与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达 晨 创 投 是 华 图 宏 阳 的 社 会 法 人 股 东, 其 参 与 华 图 宏 阳 公 司 治 理 的 方 式 主 要 是 选 派 人 员 任 职 华 图 宏 阳 的 董 事 及 参 加 公 司 年 度 及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行 使 股 东 权 力 当 前 达 晨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合 伙 人 副 总 裁 傅 忠 红 任 华 图 宏 阳 公 司 的 董 事 自 2011 年 10 月 14 日 担 任 华 图 宏 阳 董 事 至 今, 傅 忠 红 参 与 了 华 图 宏 阳 所 有 重 要 决 策 的 制 定 与 执 行, 行 使 了 法 定 及 章 程 规 定 的 职 权 达 晨 创 投 授 权 代 表 参 加 了 其 认 为 重 要 的 股 东 大 会, 参 与 审 议 表 决 了 相 应 会 议 的 议 案 二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于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执 行 情 况 的 评 估 ( 一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公 司 的 公 司 章 程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对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进 行 了 专 章 规 定 公 司 由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工 作, 在 全 面 深 入 了 解 公 司 运 作 和 管 理 经 营 状 况 发 展 战 略 等 情 况 下, 负 责 策 划 安 排 和 组 织 各 类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活 动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协 调 和 组 织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宜, 参 加 公 司 所 有 涉 及 信 息 披 露 的 有 关 会 议, 及 时 知 晓 公 司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及 有 关 信 息 资 料, 并 向 投 资 者 披 露, 同 时 应 保 证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及 时 性 合 法 性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公 司 应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要 求 的 平 台 披 露 信 息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不 能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的, 应 当 在 公 告 中 作 出 相 应 声 明 并 说 明 理 由 ( 二 )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关 于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公 司 的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如 下 : 第 二 十 五 条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票 在 买 入 后 6 个 月 内 卖 出, 或 者 在 卖 出 后 6 个 月 内 又 买 入, 由 此 所 得 收 益 归 本 公 司 所 有,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将 收 回 其 所 得 收 益 公 司 董 事 会 不 按 照 前 款 规 定 执 行 的, 股 东 有 权 要 求 董 事 会 在 30 日 内 执 行 第 167 页
171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在 上 述 期 限 内 执 行 的, 股 东 有 权 为 了 公 司 的 利 益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直 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公 司 董 事 会 不 按 照 第 一 款 的 规 定 执 行 的, 负 有 责 任 的 董 事 依 法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第 三 十 条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决 议 内 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股 东 有 权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认 定 无 效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的 会 议 召 集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本 章 程, 或 者 决 议 内 容 违 反 本 章 程 的, 股 东 有 权 自 决 议 作 出 之 日 起 60 日 内,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撤 销 第 三 十 一 条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连 续 180 日 以 上 单 独 或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1%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书 面 请 求 监 事 会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监 事 会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股 东 可 以 书 面 请 求 董 事 会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收 到 前 款 规 定 的 股 东 书 面 请 求 后 拒 绝 提 起 诉 讼, 或 者 自 收 到 请 求 之 日 起 30 日 内 未 提 起 诉 讼, 或 者 情 况 紧 急 不 立 即 提 起 诉 讼 将 会 使 公 司 利 益 受 到 难 以 弥 补 的 损 害 的, 前 款 规 定 的 股 东 有 权 为 了 公 司 的 利 益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直 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他 人 侵 犯 公 司 合 法 权 益,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的 股 东 可 以 依 照 前 两 款 的 规 定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第 三 十 二 条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损 害 股 东 利 益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三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公 司 专 门 制 定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规 则 对 独 立 董 事 的 特 别 职 权 作 出 了 相 应 规 定 根 据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规 则 第 十 七 条, 独 立 董 事 除 具 有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职 权 外, 公 司 还 应 当 赋 予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以 下 职 权 :( 一 )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总 额 高 于 30 万 元, 以 及 与 第 168 页
172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的 0.5%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经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 二 ) 经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三 ) 经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四 ) 经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 五 ) 经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对 公 司 具 体 事 项 进 行 审 计 和 咨 询, 相 关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 六 ) 经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根 据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十 八 条,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在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薪 酬 考 核 审 计 与 提 名 等 委 员 会 中 占 有 1/2 以 上 的 比 例 根 据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十 九 条, 独 立 董 事 除 履 行 上 述 职 责 外, 还 应 当 对 公 司 以 下 重 大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一 ) 提 名 任 免 董 事 ;( 二 ) 聘 任 或 解 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三 ) 确 定 或 者 调 整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 四 ) 公 司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与 公 司 现 有 或 拟 新 发 生 的 总 额 高 于 30 万 元, 或 者 关 联 法 人 与 公 司 现 有 或 拟 新 发 生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的 0.5% 的 借 款 或 其 他 资 金 往 来, 以 及 公 司 是 否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回 收 欠 款 ;( 五 )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 六 )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 七 )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八 )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事 项 ;( 九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根 据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二 十 条 第 二 十 一 条 第 二 十 二 条, 独 立 董 事 就 上 述 事 项 应 当 发 表 以 下 几 类 意 见 之 一 : 同 意 ; 保 留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 反 对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 无 法 发 表 意 见 及 其 障 碍 如 有 关 事 项 属 于 需 要 披 露 的 事 项, 公 司 应 当 将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予 以 披 露 独 立 董 事 出 现 意 见 分 歧 无 法 达 成 一 致 时, 董 事 会 应 将 各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分 别 披 露 ( 四 ) 关 联 股 东 和 董 事 回 避 制 度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中 对 于 公 司 与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提 供 资 金 商 品 服 务 或 者 其 他 资 产 的 交 易, 应 当 严 格 按 第 169 页
173 照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程 序 履 行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审 议 程 序, 关 联 董 事 关 联 股 东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针 对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第 三 条 第 三 项 规 定 : 关 联 方 如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享 有 表 决 权, 除 特 殊 情 况 外, 均 应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回 避 表 决 ; 第 四 项 规 定 : 与 关 联 方 有 任 何 利 害 关 系 的 董 事, 在 董 事 会 就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表 决 时, 应 当 回 避 ; 若 因 特 殊 情 况 无 法 回 避, 应 按 本 制 度 规 定 程 序 参 与 表 决, 但 必 须 单 独 出 具 声 明 ( 五 ) 财 务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机 制 公 司 建 立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和 保 密 制 度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等 一 系 列 规 章 制 度, 涵 盖 了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行 政 管 理 等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和 各 个 具 体 环 节, 确 保 各 项 工 作 都 有 章 可 循, 形 成 了 规 范 的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在 完 整 性 有 效 性 合 理 性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的 保 证 了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的 有 效 进 行, 保 护 了 公 司 资 产 的 安 全 完 整, 能 够 防 止 发 现 纠 正 错 误, 保 证 了 公 司 财 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合 法 性 完 整 性, 促 进 了 公 司 经 营 效 率 的 提 高 和 经 营 目 标 的 实 现, 符 合 公 司 发 展 的 要 求 董 事 会 对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的 执 行 情 况 讨 论 认 为, 公 司 现 有 的 治 理 机 制 能 够 有 效 地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和 决 策 质 量 有 效 地 识 别 和 控 制 经 营 管 理 中 的 重 大 风 险, 能 够 给 所 有 股 东 提 供 合 适 保 护 以 及 保 证 股 东 充 分 行 使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质 询 权 和 表 决 权 等 权 利, 便 于 接 受 投 资 者 及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符 合 公 司 发 展 的 要 求 ( 六 ) 公 司 对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管 理 机 制 公 司 严 格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等 的 规 定 实 施 公 司 治 理 1 决 策 机 制 方 面, 根 据 涉 及 的 审 批 事 项 金 额 和 性 质 报 对 应 的 权 力 机 构 予 以 审 批, 此 外, 重 要 子 ( 孙 ) 公 司 的 第 一 负 责 人 参 加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并 会 同 财 务 第 170 页
174 中 心 定 期 向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汇 报 业 务 情 况 和 财 务 数 据 2 公 司 引 入 了 OA 系 统 和 Oracle 财 务 系 统 等, 根 据 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的 业 务 性 质 和 业 务 规 模 设 计 对 应 的 审 批 流 程, 除 个 别 子 ( 孙 ) 公 司 ( 如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 因 其 业 务 具 有 特 殊 性, 单 独 设 计 内 控 制 度 外, 整 个 公 司 适 用 统 一 的 制 度 3 公 司 严 格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和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决 定 子 ( 孙 )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事 宜 4 内 部 控 制 方 面 : (1) 公 司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的 财 务 部 门 由 公 司 财 务 中 心 统 一 管 理 公 司 财 务 中 心 拥 有 所 有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的 招 聘 考 评 晋 升 工 资 和 奖 金 发 放 的 管 理 权 公 司 所 有 财 务 制 度 由 公 司 财 务 中 心 统 一 制 定, 严 格 实 行 收 支 两 条 线 管 理, 资 金 调 拨 按 照 相 应 内 部 制 度 完 成 审 批 后 由 公 司 财 务 中 心 集 中 调 拨, 确 保 资 金 安 全 (2) 公 司 实 行 供 应 商 准 入 制 度 公 司 制 定 了 采 购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对 于 大 额 采 购, 由 公 司 行 政 部 门 统 一 采 购 或 指 定 供 应 商 配 送, 对 于 日 常 采 购 或 零 担 采 购, 由 公 司 指 定 采 购 渠 道 ( 如 知 名 电 商 ) 后 由 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经 过 审 批 后 予 以 自 行 采 购 (3)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制 定 业 务 相 关 统 一 标 准, 包 括 市 场 宣 传 销 售 策 略 和 渠 道 管 理 等, 并 定 期 召 开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负 责 人 会 议 进 行 讨 论 并 统 一 认 识, 确 保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在 公 司 统 一 标 准 下 开 展 业 务 对 于 特 殊 事 项 和 一 定 金 额 以 上 的 事 项, 需 由 公 司 相 应 部 门 审 批 通 过 之 后 才 能 予 以 实 施 (4)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制 定 统 一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由 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应 地 制 宜 地 进 行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工 作 培 训 工 作 由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统 一 协 调, 重 要 的 培 训 由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组 织, 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可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组 织 经 过 审 批 后 的 培 训 (5) 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负 责 人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等 的 规 定, 分 别 由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予 以 任 免, 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其 余 核 第 171 页
175 心 管 理 干 部 由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或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予 以 选 拔 任 免 三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两 年 内 存 在 的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及 受 处 罚 情 况 诉 讼 情 况 2012 年 2 月,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临 汾 分 公 司 由 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未 及 时 年 检, 当 地 文 化 出 版 局 罚 款 6,000 元 ;2012 年 6 月,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分 公 司 由 于 未 及 时 缴 纳 税 款, 被 昆 明 市 五 华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地 方 税 务 局 作 出 收 取 滞 纳 金 元 2.01 元 缴 纳 滞 纳 金 不 属 于 行 政 处 罚 的 种 类, 纳 税 迟 延 进 而 依 法 缴 纳 了 滞 纳 金 的 行 为 不 属 于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分 公 司 因 自 身 系 统 故 障 造 成 税 收 迟 延 缴 纳, 不 构 成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 依 据 出 版 物 市 场 管 理 规 定 第 三 十 八 条 规 定,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未 进 行 及 时 年 检 的, 由 新 闻 出 版 行 政 部 门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予 以 警 告, 并 处 3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临 汾 分 公 司 由 于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未 及 时 年 检 被 当 地 文 化 出 版 局 罚 款 6,000 元 的 行 为, 从 处 罚 比 例 上 看 不 构 成 重 大 情 形, 另 现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正 在 办 理 临 汾 市 文 化 出 版 局 近 两 年 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的 证 明 事 宜 ( 一 ) 工 商 合 规 证 明 开 具 情 况 根 据 相 关 工 商 行 政 主 管 机 关 的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中,160 家 已 取 得 相 关 合 规 证 明, 证 明 其 依 法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通 过 历 年 年 检, 未 发 现 存 在 违 反 工 商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章 制 度 的 情 况, 并 未 因 违 反 相 关 法 规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截 止 到 2014 年 5 月 23 日, 尚 有 4 家 未 从 当 地 工 商 主 管 机 关 取 得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分 别 为 华 图 股 份 福 州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聊 城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郴 州 分 公 司 深 圳 政 信 宏 阳 上 述 未 取 得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分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小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易 定 宏 对 此 事 项 已 出 具 承 诺 : 若 公 司 及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因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相 关 事 项 受 到 监 管 机 构 的 任 何 罚 款 或 损 失, 本 人 将 以 自 有 资 金 全 额 承 担 该 部 分 罚 款 或 损 失, 保 证 公 司 及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不 会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第 172 页
176 经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采 取 了 审 阅 原 始 凭 证 工 商 档 案 等 书 面 文 本 查 询 相 关 网 络 资 源 访 谈 当 事 人 访 谈 分 子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等 尽 职 调 查 方 法, 上 述 未 取 得 相 关 合 法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未 收 到 过 相 应 主 管 机 关 的 行 政 处 罚,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亦 未 收 到 任 何 相 关 主 管 机 关 的 处 罚 通 知 或 调 查 通 知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认 为, 上 述 公 司 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未 取 得 合 法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情 况, 对 华 图 宏 阳 的 经 营 没 有 重 大 影 响, 不 构 成 本 次 申 请 挂 牌 的 实 质 性 障 碍 ( 二 ) 社 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情 况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末 的 员 工 总 数 为 3,427 人, 根 据 相 关 社 会 保 险 主 管 机 关 的 确 认, 公 司 已 为 3,397 名 员 工 缴 纳 了 社 会 保 险, 尚 有 30 名 员 工 未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其 中 未 缴 纳 社 保 员 工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7 名 人 员 因 个 人 原 因 未 提 供 身 份 资 料 未 能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2 名 人 员 为 已 到 退 休 年 龄 无 需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21 名 人 员 为 因 工 作 变 动 造 成 社 会 保 险 暂 未 办 理 转 移 手 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中,152 家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已 取 得 相 关 合 规 证 明, 证 明 其 足 额 按 时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并 未 因 违 反 相 关 法 规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截 止 到 2014 年 5 月 23 日, 有 12 家 尚 未 从 当 地 社 会 保 险 主 管 机 关 取 得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分 别 为 华 图 股 份 福 州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长 春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江 西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江 门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汕 头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沈 阳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温 州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天 津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厦 门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广 西 桂 林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绍 兴 分 公 司 天 津 华 图 网 络 上 述 未 取 得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分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比 较 小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末 的 员 工 总 数 为 3,427 人, 根 据 相 关 住 房 公 积 金 主 管 机 关 的 确 认, 公 司 已 为 3,352 名 员 工 缴 纳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尚 有 75 名 员 工 未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未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员 工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70 名 人 员 因 调 动 暂 未 办 理 转 移 手 续 ; 3 名 人 员 自 愿 放 弃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2 名 人 员 已 到 退 休 年 龄 无 需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中,160 家 已 取 得 相 关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其 足 额 按 时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并 未 因 违 反 相 关 法 规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根 据 公 司 说 明 及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截 止 到 2014 年 5 月 23 日, 尚 有 4 家 未 从 当 地 住 房 公 积 金 主 管 机 关 取 得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分 别 为 华 图 股 份 重 庆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淄 博 分 公 司 天 津 第 173 页
177 企 管 公 司 天 津 华 图 网 络 上 述 未 取 得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分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占 比 较 小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易 定 宏 就 此 出 具 承 诺 :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前 身 自 成 立 以 来 基 本 履 行 为 其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义 务, 针 对 相 关 政 府 主 管 机 关 无 法 开 具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情 况, 以 及 其 他 已 取 得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分 支 机 构, 若 发 生 被 政 府 主 管 机 关 要 求 补 缴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时, 本 人 特 此 承 诺 :1. 如 应 社 会 保 险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或 决 定,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分 公 司 或 其 子 公 司 需 要 为 员 工 补 缴 社 会 保 险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 或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分 公 司 或 其 子 公 司 因 未 为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而 承 担 任 何 罚 款 或 损 失, 本 人 将 以 自 有 资 金 全 额 承 担 该 部 分 补 缴 和 被 追 偿 的 损 失, 保 证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不 会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2. 本 人 将 通 过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履 行 股 东 职 责, 保 证 和 促 使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依 法 遵 守 社 会 保 险 ( 包 括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和 工 伤 保 险 )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履 行 为 其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义 务 经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采 取 了 审 阅 原 始 凭 证 缴 纳 证 明 等 书 面 文 本 查 询 相 关 网 络 资 源 访 谈 分 子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等 尽 职 调 查 方 法, 上 述 未 取 得 相 关 合 法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未 收 到 过 相 应 主 管 机 关 的 行 政 处 罚,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亦 未 收 到 任 何 相 关 主 管 机 关 的 处 罚 通 知 或 调 查 通 知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认 为, 上 述 公 司 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未 取 得 合 法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情 况, 对 华 图 宏 阳 的 经 营 没 有 重 大 影 响, 不 构 成 本 次 申 请 挂 牌 的 实 质 性 障 碍 ( 三 ) 税 务 无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证 明 开 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中,142 家 已 取 得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其 依 法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所 执 行 税 种 税 率 符 合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能 够 遵 守 国 家 及 地 方 税 务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依 法 按 时 申 报 并 足 额 缴 纳 各 项 税 款, 不 存 在 漏 缴 或 欠 缴 或 其 他 违 反 其 他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的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说 明 及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截 止 到 2014 年 5 月 23 日, 有 22 家 尚 未 从 当 地 税 务 主 管 机 关 取 得 国 家 税 务 局 或 地 方 税 务 局 的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分 别 为 华 图 股 第 174 页
178 份 四 川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玉 溪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云 南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商 洛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凯 里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汕 尾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哈 尔 滨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佳 木 斯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泉 州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漳 州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蚌 埠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邯 郸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广 西 贺 州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莆 田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金 华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郴 州 分 公 司 华 图 股 份 南 通 分 公 司 中 漫 天 津 成 都 华 图 天 津 华 图 好 学 厚 德 中 青 宏 阳 上 述 未 取 得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分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占 比 较 小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易 定 宏 已 出 具 承 诺 : 若 公 司 因 报 告 期 内 税 务 未 能 合 规, 给 公 司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被 有 权 部 门 所 处 的 罚 款 等, 易 定 宏 就 公 司 实 际 遭 受 的 经 济 损 失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保 证 公 司 不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经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核 查, 采 取 了 审 阅 原 始 凭 证 工 商 档 案 等 书 面 文 本 查 询 相 关 网 络 资 源 访 谈 当 事 人 访 谈 分 子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等 尽 职 调 查 方 法, 上 述 未 取 得 相 关 合 法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未 收 到 过 相 应 主 管 机 关 的 行 政 处 罚,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亦 未 收 到 任 何 相 关 主 管 机 关 的 处 罚 通 知 或 调 查 通 知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认 为, 上 述 公 司 的 子 ( 孙 ) 公 司 分 公 司 未 取 得 合 法 合 规 证 明 文 件 的 情 况, 对 华 图 宏 阳 的 经 营 没 有 重 大 影 响, 不 构 成 本 次 申 请 挂 牌 的 实 质 性 障 碍 另 外 根 据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中 其 他 部 分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元 明 细 2013 年 2012 年 赔 偿 款 40, , 非 税 罚 款 90, , 税 收 滞 纳 金 及 税 收 罚 款 支 出 14, , 资 产 被 盗 支 出 , 无 法 收 回 的 款 项 75, , 记 账 小 数 点 尾 差 合 计 221, , 上 述 明 细 中, 公 司 赔 偿 款 部 分 主 要 为 给 予 员 工 的 劳 动 争 议 赔 偿 依 据 业 务 合 同 的 赔 偿 款 项 等, 均 为 公 司 运 营 中 的 正 常 支 出, 不 涉 及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情 形 公 司 的 非 税 罚 款 主 要 是 公 司 部 分 分 公 司 因 张 贴 宣 传 性 海 报 交 通 违 章 等 事 项 第 175 页
179 而 受 到 当 地 城 市 管 理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单 位 工 商 部 门 公 安 部 门 的 罚 款, 上 述 罚 款 单 笔 金 额 较 小, 且 与 公 司 的 经 营 无 重 大 关 系, 其 中 被 工 商 部 门 罚 款 的 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已 取 得 工 商 部 门 出 具 的 无 违 法 违 规 证 明 另 外 公 司 也 对 相 关 分 子 公 司 的 市 场 宣 传 行 为 做 了 规 范, 尽 可 能 减 少 公 司 被 处 罚 的 情 形 发 生 公 司 的 税 收 滞 纳 金 及 税 收 罚 款 支 出 主 要 是 公 司 的 个 别 分 子 公 司 因 社 保 缴 纳 迟 延 税 收 缴 纳 迟 延 而 被 相 应 管 理 部 门 罚 款 并 要 求 缴 付 滞 纳 金, 上 述 行 为 主 要 系 相 关 分 子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疏 忽, 未 能 及 时 缴 纳 相 关 税 款 所 致 由 于 上 述 处 罚 金 额 普 遍 较 小, 公 司 亦 没 有 主 观 偷 税 漏 税 行 为, 并 在 收 到 处 罚 通 知 后 足 额 缴 纳 了 罚 款, 同 时 上 述 分 子 公 司 也 均 取 得 了 做 出 处 罚 决 定 的 国 家 相 关 部 门 出 具 的 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证 明, 因 此 上 述 情 形 不 构 成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另 外, 公 司 也 对 相 关 分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人 员 进 行 了 培 训, 增 强 了 财 务 人 员 的 纳 税 意 识, 完 善 公 司 纳 税 内 部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纳 税 行 为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根 据 上 述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及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两 年 内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及 受 处 罚 情 况 主 办 券 商 通 过 与 管 理 层 访 谈, 查 询 公 司 的 被 诉 讼 情 况 调 查 公 司 财 务 数 据 等 核 查 手 段, 公 司 不 存 在 因 抄 袭 剽 窃 他 人 著 作 或 未 经 他 人 许 可 使 用 他 人 作 品 等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情 形 被 诉 讼 的 情 形 四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重 大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方 交 易 等 重 要 事 项 决 策 和 执 行 情 况 ( 一 ) 公 司 关 于 对 外 担 保 重 大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方 交 易 等 重 大 事 项 决 策 的 规 定 公 司 分 别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等 规 章 制 度, 明 确 规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重 大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方 式 程 序 及 范 围 1 公 司 章 程 中 关 于 对 外 担 保 重 大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方 交 易 等 重 第 176 页
180 大 事 项 的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零 九 条 的 规 定, 董 事 会 有 权 审 批 的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为 : ( 一 )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不 满 1000 万 元 或 者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的 关 联 交 易 ;( 二 )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及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且 不 满 1000 万 元 或 者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超 出 以 上 董 事 会 审 批 权 限 的,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应 将 该 关 联 交 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零 九 条 规 定 的 董 事 会 关 于 委 托 理 财 的 权 限 :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10% 以 上,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数 据 ;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500 万 元 人 民 币 ; 2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中 关 于 对 外 担 保 重 大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方 交 易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规 定 根 据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除 具 有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职 权 外, 公 司 还 赋 予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特 殊 职 权 的 权 力, 当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总 额 高 于 30 万 元, 以 及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的 0.5% 时, 该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经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3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中 关 于 对 外 担 保 重 大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方 交 易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规 定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第 十 条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当 及 时 向 股 东 披 露 公 司 不 得 直 接 或 者 通 过 子 公 司 向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借 款 第 177 页
181 第 十 一 条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当 由 总 经 理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议 案,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并 及 时 向 股 东 披 露 第 十 二 条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除 应 当 及 时 披 露 外, 还 应 当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评 估 或 审 计, 并 将 该 交 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本 制 度 第 十 七 条 所 述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所 涉 及 的 交 易 标 的, 可 以 不 进 行 审 计 或 评 估 第 十 三 条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为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提 供 担 保 的, 参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执 行, 有 关 股 东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回 避 表 决 第 十 七 条 董 事 会 对 本 制 度 第 九 条 第 十 条 之 规 定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当 请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意 见, 同 时 报 请 监 事 会 出 具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在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董 事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非 关 联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做 决 议 须 经 非 关 联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非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三 人 的, 公 司 应 当 将 该 交 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4 对 外 担 保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中 关 于 对 外 担 保 重 大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方 交 易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规 定 第 十 二 条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先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审 议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时, 应 当 取 得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同 意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涉 及 关 联 担 保 的, 关 联 董 事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审 议 通 第 178 页
182 过 ;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第 十 三 条 以 下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还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1)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2)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3)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4)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5)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6)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 法 律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担 保 情 形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前 款 第 (4) 项 担 保 事 项 时, 应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前 款 第 (6) 项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半 数 以 上 通 过 以 上 所 称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是 指 包 括 公 司 对 控 股 子 公 司 担 保 在 内 的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与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之 和 5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中 关 于 对 外 担 保 重 大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方 交 易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规 定 第 八 条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的, 应 提 交 董 事 会 进 行 审 议 :(1) 对 外 投 资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10% 以 上,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数 据 ;(2) 对 外 投 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500 万 元 人 民 币 ;(3) 对 外 投 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0 万 元 人 民 币 ;(4)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500 万 元 人 民 币 ;(5)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0 万 元 人 民 币 上 述 指 标 计 算 中 涉 及 的 数 据 如 为 负 值, 取 其 绝 对 值 计 算 第 179 页
183 第 九 条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达 到 下 列 标 准 之 一 时,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1)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重 大 资 产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2) 除 第 1 项 规 定 的 购 买 重 大 资 产 之 外 的 其 它 对 外 投 资, 对 外 投 资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50% 以 上,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数 据 ;(3) 对 外 投 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4) 对 外 投 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300 万 元 ;(5) 对 外 投 资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6) 对 外 投 资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300 万 元 第 十 一 条 子 公 司 均 不 得 自 行 对 其 对 外 投 资 作 出 决 定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应 当 在 子 公 司 经 营 层 讨 论 后, 按 照 本 制 度 的 规 定 履 行 相 应 的 审 批 程 序, 批 准 后, 由 控 股 子 公 司 依 据 合 法 程 序 以 及 该 子 公 司 的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 二 ) 执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无 对 外 重 大 投 资 无 对 外 重 大 担 保 委 托 理 财 方 面 :1 公 司 根 据 董 事 会 决 议 向 银 行 购 买 1 年 以 内 保 本 型 理 财 产 品 共 计 4100 万 元 其 中 :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北 京 知 春 路 支 行 购 买 的 工 银 理 财 共 赢 3 号 保 本 型 2013 年 第 55 期 理 财 产 品 3,800 万 元, 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向 上 海 银 行 购 买 的 固 定 保 本 收 益 型 理 财 产 品 200 万 元, 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向 上 海 银 行 购 买 的 固 定 保 本 收 益 型 理 财 产 品 100 万 元 ; 2 公 司 根 据 董 事 会 决 议 委 托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向 北 京 尚 学 跨 考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6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年 利 率 10%, 期 限 为 2012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 该 笔 贷 款 于 2013 的 7 月 25 日 已 归 还 ; 另 委 托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向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2,5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年 利 率 10%, 期 限 为 2012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 截 至 2014 年 5 第 180 页
184 月 24 日, 公 司 共 收 到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归 还 的 委 托 贷 款 本 金 735 万 元, 尚 有 1,765 万 本 金 及 相 关 利 息 未 偿 还 经 主 办 券 商 核 查,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同 华 图 宏 阳 没 有 关 联 关 系, 仅 是 华 图 宏 阳 参 股 企 业 即 天 津 希 乐 城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鉴 于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较 好, 资 金 充 裕, 本 着 对 自 有 资 金 保 值 增 值 的 需 要,2012 年 12 月 20 日, 华 图 宏 阳 作 为 委 托 方, 与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 作 为 借 款 人 ) 及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 作 为 受 托 行 ) 签 订 了 委 托 贷 款 合 同, 相 关 利 息 约 定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根 据 当 时 有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华 图 宏 阳 委 托 理 财 金 额 在 5000 万 元 以 下 的 事 项 由 董 事 会 决 策, 无 需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本 委 托 理 财 事 项 已 经 华 图 宏 阳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决 策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详 见 本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之 五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方 交 易 的 内 容 公 司 有 关 交 易 事 项 符 合 相 关 的 审 批 手 续 或 经 股 东 会 会 议 予 以 追 认 有 效 五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公 司 由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而 来, 变 更 后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规 范 运 作, 逐 步 健 全 和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在 业 务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方 面 均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业 务 独 立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采 销 系 统,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流 程 独 立 的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以 及 供 应 销 售 部 门 和 渠 道 公 司 独 立 获 取 业 务 收 入 和 利 润, 具 有 独 立 自 主 的 经 营 能 力, 不 存 在 依 赖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的 情 形,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 二 ) 资 产 独 立 公 司 具 备 与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体 系 相 配 套 的 资 产 公 司 具 有 开 展 业 务 所 需 的 技 第 181 页
185 术 设 备 设 施 场 所, 同 时 具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品 牌 知 识 产 权 公 司 资 产 独 立 完 整 产 权 明 晰, 不 存 在 被 控 股 股 东 占 用 而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形 ( 三 ) 人 员 独 立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系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定 的 程 序 产 生, 不 存 在 股 东 干 预 公 司 人 事 任 免 的 情 形 公 司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专 职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并 领 取 薪 酬, 未 在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公 司 遵 守 劳 动 法 劳 动 合 同 法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与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并 根 据 劳 动 保 护 和 社 会 保 障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为 员 工 办 理 了 基 本 养 老 医 疗 失 业 工 伤 生 育 等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并 按 期 缴 纳 了 上 述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 四 ) 财 务 独 立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部 门, 配 备 了 专 职 的 财 务 人 员,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制 定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及 各 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独 立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和 财 务 决 策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银 行 账 户, 依 法 独 立 纳 税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完 整 有 效 为 规 范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关 联 方 借 用 公 司 资 金 行 为, 公 司 制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未 为 股 东 或 其 下 属 单 位 以 及 有 利 益 冲 突 的 个 人 提 供 担 保, 也 没 有 将 以 本 公 司 名 义 的 借 款 授 信 额 度 转 给 前 述 法 人 或 个 人 的 情 形 ( 五 ) 机 构 独 立 公 司 机 构 设 置 完 整 按 照 建 立 规 范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要 求, 公 司 设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设 置 了 完 整 的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各 部 门 职 责 明 确 工 作 流 程 清 晰 公 司 组 织 机 构 独 立,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存 在 合 署 办 公 混 合 经 营 的 情 形, 自 设 立 以 来 未 发 生 股 东 干 预 本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象 第 182 页
186 六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 一 ) 报 告 期 内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截 至 本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的 关 联 企 业 包 括 华 泽 宏 阳 投 资 公 司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世 才 华 略 人 才 评 测 技 术 中 心 北 京 华 泉 中 天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书 豪 时 代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华 泽 宏 阳 投 资 公 司 是 实 际 控 制 人 易 定 宏 控 制 的 企 业, 经 营 范 围 为 投 资 管 理, 主 营 业 务 为 对 外 投 资 华 泽 宏 阳 投 资 公 司 及 其 投 资 参 股 的 元 培 翻 译 不 包 含 面 授 培 训 等 华 图 宏 阳 相 关 主 营 业 务, 与 华 图 宏 阳 不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易 定 宏 不 存 在 其 他 投 资 或 控 股 的 公 司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是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姐 夫 易 定 国 控 制 的 企 业, 经 营 范 围 为 批 发 零 售 : 国 内 版 图 书 报 纸 期 刊,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为 从 事 图 书 零 售 业 务, 向 客 户 销 售 各 种 类 图 书, 业 务 范 围 以 广 州 市 为 主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的 经 销 商, 与 公 司 有 一 定 的 关 联 交 易, 但 其 业 务 主 要 包 含 销 售 公 司 图 书 公 司 相 关 图 书, 并 不 构 成 与 公 司 的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北 京 世 才 华 略 人 才 评 测 技 术 中 心 是 公 司 监 事 莫 燕 玲 控 制 的 企 业, 经 营 范 围 为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推 广 技 术 服 务 自 设 立 以 来 基 本 未 开 展 实 际 经 营, 与 公 司 不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北 京 华 泉 中 天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是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妹 易 智 利 原 控 制 的 企 业, 其 经 营 范 围 为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 不 含 演 出 ); 承 办 展 览 展 示 活 动 ; 技 术 开 发 计 算 机 技 术 培 训 技 术 服 务 ; 电 脑 动 画 设 计 ; 工 艺 美 术 设 计 ; 企 业 策 划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广 告 ; 会 议 服 务 ; 市 场 调 查 2013 年 以 来 已 基 本 停 止 公 司 经 营, 历 史 上 曾 经 从 事 图 书 策 划 业 务, 未 涉 及 包 含 面 授 培 训 等 公 司 相 关 主 营 业 务, 与 公 司 不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北 京 书 豪 时 代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是 实 际 控 制 人 易 定 宏 之 妹 夫 许 家 诚 控 股 的 企 业, 经 营 范 围 为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 不 含 营 业 性 演 出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广 告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为 策 划 会 展 和 广 告 内 容 设 计 等 文 化 相 关 产 业 业 务, 不 包 含 面 授 培 训 等 公 司 相 关 主 营 业 务, 与 公 司 不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第 183 页
187 综 上, 上 述 公 司 的 关 联 企 业 所 从 事 的 经 营 范 围 及 实 际 经 营 内 容 均 不 包 含 面 授 培 训 等 公 司 相 关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与 公 司 的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 二 )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采 取 的 措 施 就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事 项, 易 定 宏 已 出 具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将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或 参 与 任 何 在 商 业 上 对 公 司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 将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开 展 对 公 司 有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活 动 或 拥 有 与 公 司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任 何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权 益 七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资 金 被 占 用 或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情 况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情 形 公 司 为 了 防 止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以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行 为, 最 新 公 司 章 程 中 规 定 了 公 司 应 按 照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等 规 定, 规 范 实 施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通 过 购 买 销 售 等 生 产 经 营 环 节 产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后, 应 及 时 结 算, 不 得 形 成 非 正 常 的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公 司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对 防 止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以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行 为 做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建 立 了 资 金 使 用 的 长 效 机 制, 用 以 杜 绝 今 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行 为 的 发 生, 保 障 公 司 和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八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关 情 形 的 说 明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直 接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1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公 司 任 职 持 有 股 份 ( 股 ) 持 股 比 例 第 184 页
188 序 号 姓 名 公 司 任 职 持 有 股 份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易 定 宏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5,950, % 2 李 品 友 董 事 2,375, % 3 于 洪 泽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1,544, % 4 王 崇 岭 副 总 经 理 1,210, % 5 张 协 云 监 事 会 主 席 1,209, % 6 李 委 明 监 事 1,145, % 7 吴 正 杲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1,012, % 8 万 源 泉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887, % 9 蔡 金 龙 董 事 887, % 10 张 仕 友 副 总 经 理 871, % 11 莫 燕 玲 监 事 599, % 12 李 颖 董 事 会 秘 书 201, % 13 傅 忠 红 董 事 王 一 江 独 立 董 事 高 金 吉 独 立 董 事 谭 巧 云 独 立 董 事 侯 惠 勤 独 立 董 事 合 计 37,895, % 2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除 伍 景 玉 易 翠 英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近 亲 属 均 未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实 际 控 制 人 易 定 宏 的 妻 子 伍 景 玉 姐 姐 易 翠 英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公 司 任 职 持 有 股 份 (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易 翠 英 无 7,081, 伍 景 玉 无 1,391, 合 计 8,472,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关 系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 三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署 的 协 议 及 重 要 承 诺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书, 并 在 劳 动 合 同 书 中 对 工 作 内 容 合 同 期 限 劳 动 纪 律 等 方 面 作 出 了 约 定 第 185 页
189 除 上 述 合 同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与 公 司 签 订 借 款 担 保 等 其 他 协 议 情 况, 也 未 有 认 股 权 等 安 排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姓 名 公 司 任 职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兼 职 单 位 与 公 司 关 系 华 泽 投 资 执 行 董 事 上 海 大 创 执 行 董 事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企 业 公 司 子 公 司 北 京 网 校 董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上 海 网 校 执 行 董 事 爱 语 特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公 司 子 公 司 优 职 教 育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华 图 图 书 董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易 定 宏 董 事 长 政 信 宏 阳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中 青 宏 阳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深 圳 政 信 经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华 图 企 业 管 理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呼 伦 贝 尔 华 图 执 行 董 事 中 漫 ( 天 津 ) 董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公 司 子 公 司 于 洪 泽 董 事 中 财 华 图 董 事 呼 伦 贝 尔 华 图 监 事 北 京 网 校 董 事 华 图 图 书 董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公 司 子 公 司 公 司 子 公 司 公 司 子 公 司 好 学 厚 德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华 图 图 书 董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李 品 友 董 事 湖 南 华 图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北 京 网 校 董 事 经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天 津 网 校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吴 正 杲 董 事 安 策 文 化 董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华 泽 投 资 监 事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企 业 张 协 云 监 事 会 主 席 上 海 华 图 执 行 董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中 漫 ( 天 津 ) 董 事 经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莫 燕 玲 职 工 监 事 爱 语 特 监 事 济 南 华 图 监 事 深 圳 政 信 监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公 司 子 公 司 公 司 子 公 司 政 信 宏 阳 监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第 186 页
190 中 青 宏 阳 监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优 职 教 育 监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中 漫 ( 天 津 ) 董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王 崇 岭 副 总 经 理 众 成 教 育 董 事 公 司 子 公 司 中 财 华 图 董 事 公 司 合 营 公 司 张 仕 友 副 总 经 理 中 财 华 图 董 事 公 司 合 营 公 司 傅 忠 红 董 事 达 晨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合 伙 人 副 总 裁 公 司 发 起 人 股 东 北 京 化 大 凯 达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董 高 金 吉 独 立 董 事 事 北 京 博 华 信 智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无 司 监 事 王 一 江 独 立 董 事 徐 工 机 械 独 立 董 事 无 ( 五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与 公 司 有 利 益 冲 突 的 对 外 投 资, 亦 不 存 在 与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有 利 益 冲 突 的 投 资 ( 六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股 东 在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或 供 应 商 中 占 有 权 益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股 东 在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或 供 应 商 中 均 未 占 有 权 益 ( 七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被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受 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公 开 谴 责 的 情 况 最 近 两 年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被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未 受 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公 开 谴 责 九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2011 年 10 月 20 日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10 月 14 日 召 开 的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易 定 宏 于 洪 泽 李 品 友 吴 正 杲 蔡 金 龙 万 源 泉 和 傅 忠 红 为 董 事, 其 中 易 定 宏 被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选 举 为 董 事 长, 选 举 张 协 云 李 委 明 为 公 司 监 事, 和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的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莫 燕 玲 组 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第 187 页
191 会, 其 中 张 协 云 被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2011 年 10 月 14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易 定 宏 为 总 经 理, 聘 任 于 洪 泽 黄 铉 万 源 泉 王 崇 岭 张 仕 友 吴 正 杲 为 副 总 经 理, 聘 任 吴 正 杲 为 财 务 负 责 人 2012 年 11 月 29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高 金 吉 候 惠 勤 谭 巧 云 王 一 江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2 月 16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聘 任 李 颖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2013 年 5 月 13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同 意 解 除 黄 铉 的 副 总 经 理 职 位 日 期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易 定 宏 ( 总 经 理 ) 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 易 定 宏 ( 董 事 长 ) 于 洪 泽 至 2012 年 2 月 15 李 品 友 吴 正 杲 蔡 金 龙 日 万 源 泉 傅 忠 红 易 定 宏 ( 董 事 长 ) 于 洪 泽 2012 年 2 月 16 日 至 李 品 友 吴 正 杲 蔡 金 龙 2012 年 11 月 28 日 万 源 泉 傅 忠 红 易 定 宏 ( 董 事 长 ) 于 洪 泽 李 品 友 吴 正 杲 蔡 金 龙 2012 年 11 月 29 日 万 源 泉 傅 忠 红 高 金 吉 ( 独 至 2013 年 5 月 12 立 董 事 ) 候 惠 勤 ( 独 立 董 日 事 ) 谭 巧 云 ( 独 立 董 事 ) 王 一 江 ( 独 立 董 事 ) 张 协 云 ( 监 事 会 主 席 ) 李 委 明 莫 燕 玲 张 协 云 ( 监 事 会 主 席 ) 李 委 明 莫 燕 玲 张 协 云 ( 监 事 会 主 席 ) 李 委 明 莫 燕 玲 洪 泽 黄 铉 万 源 泉 王 崇 岭 张 仕 友 ( 副 总 经 理 ) 吴 正 杲 ( 财 务 负 责 人 ) 易 定 宏 ( 总 经 理 ) 于 洪 泽 ( 副 总 经 理 ) 黄 铉 ( 副 总 经 理 ) 万 源 泉 ( 副 总 经 理 ) 王 崇 岭 ( 副 总 经 理 ) 张 仕 友 ( 副 总 经 理 ) 吴 正 杲 ( 财 务 负 责 人 ) 李 颖 ( 董 事 会 秘 书 ) 易 定 宏 ( 总 经 理 ) 于 洪 泽 ( 副 总 经 理 ) 黄 铉 ( 副 总 经 理 ) 万 源 泉 ( 副 总 经 理 ) 王 崇 岭 ( 副 总 经 理 ) 张 仕 友 ( 副 总 经 理 ) 吴 正 杲 ( 财 务 负 责 人 ) 李 颖 ( 董 事 会 秘 书 ) 第 188 页
192 日 期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易 定 宏 ( 董 事 长 ) 于 洪 泽 李 品 友 吴 正 杲 蔡 金 龙 2013 年 5 月 13 日 至 万 源 泉 傅 忠 红 高 金 吉 ( 独 今 立 董 事 ) 候 惠 勤 ( 独 立 董 事 ) 谭 巧 云 ( 独 立 董 事 ) 王 一 江 ( 独 立 董 事 ) 张 协 云 ( 监 事 会 主 席 ) 李 委 明 莫 燕 玲 易 定 宏 ( 总 经 理 ) 于 洪 泽 ( 副 总 经 理 ) 万 源 泉 ( 副 总 经 理 ) 王 崇 岭 ( 副 总 经 理 ) 张 仕 友 ( 副 总 经 理 ) 吴 正 杲 ( 财 务 负 责 人 ) 李 颖 ( 董 事 会 秘 书 ) 十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诚 信 状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没 有 因 违 反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自 律 规 则 等 受 到 刑 事 民 事 行 政 处 罚 或 纪 律 处 分, 也 不 存 在 因 涉 嫌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处 于 调 查 之 中 尚 无 定 论 情 形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对 所 任 职 ( 包 括 现 任 职 和 曾 任 职 ) 的 公 司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而 被 处 罚 负 有 责 任 的 情 形 个 人 不 存 在 到 期 未 清 偿 的 数 额 较 大 债 务 欺 诈 或 其 他 不 诚 实 行 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对 此 作 了 书 面 声 明 并 签 字 承 诺 第 189 页
193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及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接 受 委 托, 审 计 了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表,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的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瑞 华 审 字 [2014] 第 号 ) 审 计 报 告 意 见 如 下 : 我 们 认 为, 上 述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二 近 两 年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78,813, ,791,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11,546, ,368, 预 付 款 项 3,079, , 应 收 利 息 46, ,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26,198, ,007, 存 货 73,104, ,15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1,727, ,718, 第 190 页
194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95,388, ,55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89,905, ,860,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8,671, ,00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18,192, ,787, 在 建 工 程 521,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5,751, ,050,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2,174, ,39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609, ,572,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2,900, ,204,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9,821, ,005, 资 产 总 计 479,727, ,865,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单 位 : 元 项 目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24,925, ,131, 预 收 款 项 95,314, ,076,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69,105, ,576, 应 交 税 费 27,646, ,028, 应 付 利 息 第 191 页
195 应 付 股 利 2,860, , 其 他 应 付 款 21,874, ,52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41,725, ,238,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508,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508, 负 债 合 计 242,234, ,238,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61,500, ,500, 资 本 公 积 33,932, ,632,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19,295, ,527,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121,407, ,795,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36,135, ,455,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358,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37,493, ,627,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479,727, ,865,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984,384, ,802,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832,380, ,268,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370,138, ,54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9,662, ,887, 销 售 费 用 204,950, ,053, 管 理 费 用 207,376, ,217, 财 务 费 用 2,534, ,834, 第 192 页
19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7,718, ,735,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2,671, ,484,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5,128,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49,333, ,019,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479, ,010,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664,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432, ,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49,147, ,84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8,725, ,224,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20,422, ,62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20,430, ,699,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7, , 六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七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300, 八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22,722, ,62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22,730, ,699,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031,107, ,510,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8,473, ,50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79,581, ,013,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04,140, ,200,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320,708, ,989,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55,736, ,397,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16,665, ,277, 第 193 页
19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897,251, ,865,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2,330, ,147,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2,456, ,484,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590,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78,500, ,5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81,546, ,487,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37,466, ,407,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23,500, ,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02,500, ,5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63,466, ,907,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1,920, ,419,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294, ,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294,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0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802, ,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41,090,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1,19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9,387, ,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1,022, ,82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17,791, ,963,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78,813, ,791, 第 194 页
198 4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2013 年 度 项 目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股 东 权 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其 他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61,500, ,632, ,527, ,795, , ,627,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61,500, ,632, ,527, ,795, , ,627,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2,300, ,768, ,611, ,186, ,866, ( 一 ) 净 利 润 120,430, , ,422,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300, ,300,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2,300, ,430, , ,722, 第 195 页
199 ( 三 ) 股 东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93, ,194,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1,194, ,194,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11,768, ,818, ,050,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1,768, ,768,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43,050, ,050, 其 他 ( 五 ) 股 东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第 196 页
200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1,500, ,932, ,295, ,407, ,358, ,493, 年 度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股 东 权 益 减 : 库 存 专 项 一 般 风 险 准 盈 余 公 积 股 储 备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其 他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61,500, ,632, ,027, ,596, , ,904,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61,500, ,632, ,027, ,596, , ,904, 第 197 页
20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5,499, ,199, , ,722, ( 一 ) 净 利 润 49,699, , ,622,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49,699, , ,622, ( 三 ) 股 东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00, ,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100, ,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5,499, ,499,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5,499, ,499,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4 其 他 ( 五 ) 股 东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第 198 页
202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1,500, ,632, ,527, ,795, , ,627, 第 199 页
203 5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01,390, ,948,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650, , 预 付 款 项 171, 应 收 利 息 46, ,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81,019, ,319, 存 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1,727, ,639,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88,984, ,029,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73,819, ,866,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89,745, ,26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16,021, ,570, 在 建 工 程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2,115, ,010,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8,542, ,43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212, ,546,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500, ,804, 第 200 页
204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35,137, ,631, 资 产 总 计 408,957, ,498,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项 目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款 项 70,658, ,32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9,388, ,919, 应 交 税 费 20,981, ,908,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2,860, , 其 他 应 付 款 9,754, ,07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63,643, ,118,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163,643, ,118,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61,500, ,500, 资 本 公 积 33,932, ,632,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19,295, ,527,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130,586, ,720,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45,313, ,379, 第 201 页
205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408,957, ,498,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790,268, ,140, 减 : 营 业 成 本 273,661, ,736,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8,705, ,233, 销 售 费 用 159,402, ,773, 管 理 费 用 181,582, ,711, 财 务 费 用 2,284, ,69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80, ,643,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3,562, ,372, ,120, ,249, ,716,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472,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608,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432, ,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41,113, ,929,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3,429, ,931,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 117,683, ,997,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300,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19,983, ,997,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第 202 页
206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819,997, ,297,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7,531, ,10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47,529, ,398,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92,192, ,160,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76,312, ,191,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7,040, ,792,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75,516, ,645,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91,062, ,79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56,466, ,608,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99, ,002,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1,558, ,369,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573,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92,000, ,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94,231, ,824,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26,859, ,813,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35,306, ,4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23,000, ,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85,165, ,21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0,934, ,389,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41,090,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1,090, 第 203 页
207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1,09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4,442, ,780,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6,948, ,729,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01,390, ,948, 第 204 页
208 8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2013 年 度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61,500, ,632, ,527, ,720, ,379,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61,500, ,632, ,527, ,720, ,379,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2,300, ,768, ,865, ,933, ( 一 ) 净 利 润 117,683, ,683,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300, ,300,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2,300, ,683, ,983, ( 三 ) 股 东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第 205 页
209 1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11,768, ,818, ,050,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1,768, ,768,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43,050, ,050, 其 他 ( 五 ) 股 东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第 206 页
210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1,500, ,932, ,295, ,586, ,313, 年 度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61,500, ,632, ,027, ,222, ,38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61,500, ,632, ,027, ,222, ,38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5,499, ,497, ,997, ( 一 ) 净 利 润 54,997, ,997,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第 207 页
211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54,997, ,997, ( 三 ) 股 东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5,499, ,499,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5,499, ,499,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4 其 他 ( 五 ) 股 东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第 208 页
212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1,500, ,632, ,527, ,720, ,379, 第 209 页
213 三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及 其 变 更 情 况 1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期 间 分 为 年 度 和 中 期, 会 计 中 期 指 短 于 一 个 完 整 的 会 计 年 度 的 报 告 期 间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采 用 公 历 年 度, 即 每 年 自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2 记 账 本 位 币 人 民 币 为 本 公 司 及 境 内 子 公 司 经 营 所 处 的 主 要 经 济 环 境 中 的 货 币, 本 公 司 及 境 内 子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时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为 人 民 币 3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企 业 合 并, 是 指 将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单 独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一 个 报 告 主 体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企 业 合 并 分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日, 是 指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均 按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购 买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第 210 页
214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购 买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购 买 方 购 买 日, 是 指 为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包 含 购 买 日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所 涉 及 的 或 有 对 价 按 其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合 并 成 本,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出 现 对 购 买 日 已 存 在 情 况 的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证 据 而 需 要 调 整 或 有 对 价 的, 相 应 调 整 合 并 商 誉 购 买 方 发 生 的 合 并 成 本 及 在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按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购 买 日 因 不 符 合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而 未 予 确 认 的, 在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如 取 得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的 信 息 表 明 购 买 日 的 相 关 情 况 已 经 存 在, 预 期 被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实 现 的, 则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减 少 商 誉, 商 誉 不 足 冲 减 的, 差 额 部 分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 除 上 述 情 况 以 外, 确 认 与 企 业 合 并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5 号 的 通 知 ( 财 会 号 ) 关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判 断 标 准, 判 断 该 多 次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参 考 本 部 分 前 面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第 211 页
215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4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能 够 决 定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并 能 据 以 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获 取 利 益 的 权 力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是 指 被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或 主 体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从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 从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停 止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对 于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处 置 日 前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 当 期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购 买 日 后 的 经 营 成 果 及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且 不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期 初 数 和 对 比 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及 吸 收 合 并 下 的 被 合 并 方, 其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并 且 同 时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对 比 数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内 所 有 重 大 往 来 余 额 交 易 及 未 实 现 利 润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时 予 以 第 212 页
216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及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不 属 于 本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分 别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及 净 利 润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份 额,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项 目 列 示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子 公 司 的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当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其 后, 对 该 部 分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详 见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需 区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通 常 表 明 应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1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2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3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4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对 其 中 的 每 一 项 交 易 视 情 况 分 别 按 照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和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 详 见 前 段 ) 适 用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第 213 页
217 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本 公 司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以 及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为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的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6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公 允 价 值, 指 在 公 平 交 易 中, 熟 悉 情 况 的 交 易 双 方 自 愿 进 行 资 产 交 换 或 债 务 清 偿 的 金 额 金 融 工 具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是 指 易 于 定 期 从 交 易 所 经 纪 商 行 业 协 会 定 价 服 务 机 构 等 获 得 的 价 格, 且 代 表 了 在 公 平 交 易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市 场 交 易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当 前 的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2)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确 认 和 计 量 以 常 规 方 式 买 卖 金 融 资 产, 按 交 易 日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A. 取 得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近 期 内 出 售 ;B.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第 214 页
218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 C. 属 于 衍 生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符 合 下 述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可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A. 该 指 定 可 以 消 除 或 明 显 减 少 由 于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计 量 基 础 不 同 所 导 致 的 相 关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或 计 量 方 面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 B. 本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或 投 资 策 略 的 正 式 书 面 文 件 已 载 明,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在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组 合 以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进 行 管 理 评 价 并 向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本 公 司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指 按 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含 一 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的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成 本 及 各 期 利 息 收 入 或 支 出 的 方 法 实 际 利 率 是 指 将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在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所 有 合 同 条 款 的 基 础 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考 虑 未 来 的 信 用 损 失 ), 同 时 还 将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合 同 各 方 之 间 支 付 或 收 取 的 属 于 实 际 利 率 组 成 部 分 的 各 项 收 费 交 易 费 用 及 折 价 或 溢 价 等 3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第 215 页
219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划 分 为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与 摊 余 成 本 相 关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在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3)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公 司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已 单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融 资 产, 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第 216 页
220 以 成 本 或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减 记 金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金 融 资 产 转 回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当 综 合 相 关 因 素 判 断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是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时, 表 明 该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其 中 严 重 下 跌 是 指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幅 度 累 计 超 过 20%;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是 指 公 允 价 值 连 续 下 跌 时 间 超 过 12 个 月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原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为 该 资 产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期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予 转 回 (4)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1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2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且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3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虽 然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是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若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第 217 页
221 且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控 制 的, 则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是 指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变 动 使 企 业 面 临 的 风 险 水 平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及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其 相 对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应 分 摊 至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与 分 摊 的 前 述 账 面 金 额 之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5)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和 计 量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条 件 与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条 件 一 致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的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终 止 确 认 或 摊 销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第 218 页
222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和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6) 金 融 负 债 的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才 能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本 公 司 ( 债 务 人 ) 与 债 权 人 之 间 签 订 协 议,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方 式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的,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并 同 时 确 认 新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的, 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7) 衍 生 工 具 及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衍 生 工 具 于 相 关 合 同 签 署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衍 生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包 含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的 混 合 工 具, 如 未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与 该 主 合 同 在 经 济 特 征 及 风 险 方 面 不 存 在 紧 密 关 系, 且 与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条 件 相 同, 单 独 存 在 的 工 具 符 合 衍 生 工 具 定 义 的,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从 混 合 工 具 中 分 拆, 作 为 单 独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处 理 如 果 无 法 在 取 得 时 或 后 续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进 行 单 独 计 量, 则 将 混 合 工 具 整 体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8)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抵 销 当 本 公 司 具 有 抵 销 已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目 前 可 执 行 该 种 法 定 权 利, 同 时 本 公 司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第 219 页
223 融 负 债 时,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 金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除 此 以 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分 别 列 示, 不 予 相 互 抵 销 (9) 权 益 工 具 权 益 工 具 是 指 能 证 明 拥 有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所 有 负 债 后 的 资 产 中 的 剩 余 权 益 的 合 同 权 益 工 具, 在 发 行 时 收 到 的 对 价 扣 除 交 易 费 用 后 增 加 所 有 者 权 益 本 公 司 对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方 的 各 种 分 配 ( 不 包 括 股 票 股 利 ), 减 少 所 有 者 权 益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额 7 应 收 款 项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1)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对 存 在 下 列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1 债 务 人 发 生 严 重 的 财 务 困 难 ; 2 债 务 人 违 反 合 同 条 款 ( 如 偿 付 利 息 或 本 金 发 生 违 约 或 逾 期 等 );3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倒 闭 或 进 行 其 他 财 务 重 组 ;4 其 他 表 明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依 据 (2)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将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 万 元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确 认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关 联 方 往 来 除 外,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关 联 方 往 来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下 同 )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项 测 试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应 收 款 项, 不 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2 按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的 确 定 依 据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第 220 页
224 法 A.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的 确 定 依 据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以 及 金 额 重 大 但 单 项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相 似 性 和 相 关 性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分 组 这 些 信 用 风 险 通 常 反 映 债 务 人 按 照 该 等 资 产 的 合 同 条 款 偿 还 所 有 到 期 金 额 的 能 力, 并 且 与 被 检 查 资 产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测 算 相 关 不 同 组 合 的 确 定 依 据 : 账 龄 组 合 项 目 合 并 范 围 内 关 联 方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1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未 单 独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非 合 并 范 围 内 关 联 方 往 来 2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非 合 并 范 围 内 关 联 方 往 来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合 并 范 围 内 关 联 方 往 来 B. 根 据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确 定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按 组 合 方 式 实 施 减 值 测 试 时,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系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结 构 及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 债 务 人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偿 还 欠 款 的 能 力 ) 按 历 史 损 失 经 验 及 目 前 经 济 状 况 与 预 计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已 经 存 在 的 损 失 评 估 确 定 不 同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账 龄 组 合 项 目 合 并 范 围 内 关 联 方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分 析 法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下 同 ) 年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第 221 页
225 本 公 司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具 备 以 下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如 : 与 对 方 存 在 争 议 或 涉 及 诉 讼 仲 裁 的 应 收 款 项 ; 已 有 明 显 迹 象 表 明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无 法 履 行 还 款 义 务 的 应 收 款 项 (3) 坏 账 准 备 的 转 回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应 收 款 项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该 转 回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应 收 款 项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8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本 公 司 的 存 货 主 要 系 图 书, 包 括 库 存 商 品 和 发 出 商 品 等 (2) 存 货 取 得 和 发 出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在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存 货 成 本 包 括 采 购 成 本 加 工 成 本 和 其 他 成 本 领 用 和 发 出 时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认 和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在 确 定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时, 以 取 得 的 确 凿 证 据 为 基 础, 同 时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当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时,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通 常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的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提 取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第 222 页
226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后, 如 果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导 致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予 以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结 合 行 业 积 压 图 书 处 理 的 一 般 情 况 和 企 业 处 理 积 压 图 书 的 实 际 经 验, 本 公 司 将 图 书 分 为 考 试 类 非 考 试 类 二 大 类 于 每 期 期 末, 对 库 存 图 书 进 行 全 面 清 查 并 按 以 下 规 定 提 取 跌 价 准 备 : 1 对 于 过 季 同 步 考 试 类 图 书, 以 图 书 成 本 扣 除 图 书 定 价 ( 码 洋, 下 同 ) 的 3% 后 全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2 非 考 试 类 图 书 按 库 龄 计 提, 库 龄 1 年 内 不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龄 1-2 年 按 图 书 定 价 的 5%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龄 2-3 年 按 图 书 定 价 的 10%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龄 3 年 以 上 按 图 书 成 本 扣 除 图 书 定 价 的 3% 后 全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对 于 发 出 图 书, 公 司 每 期 末 按 退 货 率 预 计 退 货 量, 对 于 预 计 退 回 的 考 试 类 图 书, 因 基 本 无 法 再 次 销 售, 故 以 图 书 成 本 扣 除 图 书 定 价 的 3% 后 全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对 于 预 计 退 回 的 非 考 试 类 图 书, 因 可 以 调 配 进 行 二 次 销 售, 退 回 时 视 同 购 入 计 算 库 龄, 按 库 龄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于 领 用 时 按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对 于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购 买 日 在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或 之 前 的, 按 照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在 2010 年 1 月 1 日 或 之 后 的,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方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第 223 页
227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购 买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应 当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应 当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外 的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该 成 本 视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取 得 方 式 的 不 同, 分 别 按 照 本 公 司 实 际 支 付 的 现 金 购 买 价 款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交 易 中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原 账 面 价 值 该 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自 身 的 公 允 价 值 等 方 式 确 定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也 计 入 投 资 成 本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作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或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此 外,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者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者 利 润 外,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2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第 224 页
228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当 期 投 资 损 益 为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当 年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并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对 于 本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之 间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但 本 公 司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 号 资 产 减 值 等 规 定 属 于 所 转 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不 予 以 抵 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相 应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在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时,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此 外, 如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的 义 务, 则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本 公 司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对 于 本 公 司 2009 年 1 月 1 日 首 次 执 行 新 会 计 准 则 之 前 已 经 持 有 的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存 在 与 该 投 资 相 关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按 原 剩 余 期 限 直 线 摊 销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收 购 少 数 股 权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因 购 买 少 数 股 权 新 增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 或 合 并 日 )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4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母 公 司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 母 公 司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导 致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按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中 所 述 的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处 理 其 他 情 形 下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对 于 处 置 的 股 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第 225 页
229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处 置 时 将 原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部 分 按 相 应 的 比 例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其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相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按 前 述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金 融 资 产 的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涉 及 对 剩 余 股 权 由 成 本 法 核 算 转 为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控 制 是 指 有 权 决 定 一 个 企 业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并 能 据 以 从 该 企 业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获 取 利 益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某 项 经 济 活 动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仅 在 与 该 项 经 济 活 动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时 存 在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对 一 个 企 业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在 确 定 能 否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时, 已 考 虑 投 资 企 业 和 其 他 持 有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当 期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当 期 可 执 行 认 股 权 证 等 潜 在 表 决 权 因 素 (4)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每 一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检 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如 果 该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则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如 果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10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按 成 本 并 考 虑 预 计 弃 置 费 用 因 素 的 影 响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固 定 资 产 从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次 月 起,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计 提 折 旧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第 226 页
230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预 计 净 残 值 是 指 假 定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已 满 并 处 于 使 用 寿 命 终 了 时 的 预 期 状 态, 本 公 司 目 前 从 该 项 资 产 处 置 中 获 得 的 扣 除 预 计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3)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非 流 动 非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4) 其 他 说 明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并 终 止 确 认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固 定 资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至 少 于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改 变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11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按 实 际 工 程 支 出 确 定, 包 括 在 建 期 间 发 生 的 各 项 工 程 支 出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等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后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非 流 动 非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12 借 款 费 用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第 227 页
231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构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停 止 资 本 化 其 余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确 定 资 本 化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如 果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13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可 辨 认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支 出, 如 果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项 目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取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通 常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自 行 开 发 建 造 厂 房 等 建 筑 物, 相 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支 出 和 建 筑 物 建 造 成 本 则 分 别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和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如 为 外 购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则 将 有 关 价 款 在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建 筑 物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难 以 合 理 分 配 的, 全 部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理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自 可 供 使 用 时 起, 对 其 原 值 减 去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已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在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使 用 第 228 页
232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变 更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此 外, 还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是 可 预 见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按 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政 策 进 行 摊 销 (2) 研 究 与 开 发 支 出 本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与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不 能 满 足 下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无 法 区 分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的, 将 发 生 的 研 发 支 出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非 流 动 非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14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第 229 页
23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为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报 告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在 预 计 受 益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15 非 流 动 非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及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非 流 动 非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如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则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商 誉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根 据 公 平 交 易 中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但 存 在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照 该 资 产 的 买 方 出 价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和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则 以 可 获 取 的 最 佳 信 息 为 基 础 估 计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处 置 费 用 包 括 与 资 产 处 置 有 关 的 法 律 费 用 相 关 税 费 搬 运 费 以 及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直 接 费 用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的 商 誉, 在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将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摊 至 预 期 从 企 业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包 含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以 后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价 值 得 以 恢 复 的 部 分 第 230 页
234 16 预 计 负 债 当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 1) 该 义 务 是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2)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预 计 负 债 进 行 计 量 如 果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补 偿 的, 补 偿 金 额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够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且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1) 亏 损 合 同 亏 损 合 同 是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不 可 避 免 会 发 生 的 成 本 超 过 预 期 经 济 利 益 的 合 同 待 执 行 合 同 变 成 亏 损 合 同, 且 该 亏 损 合 同 产 生 的 义 务 满 足 上 述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合 同 预 计 损 失 超 过 合 同 标 的 资 产 已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 如 有 ) 的 部 分,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2) 重 组 义 务 对 于 有 详 细 正 式 并 且 已 经 对 外 公 告 的 重 组 计 划, 在 满 足 前 述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按 照 与 重 组 有 关 的 直 接 支 出 确 定 预 计 负 债 金 额 对 于 出 售 部 分 业 务 的 重 组 义 务, 只 有 在 本 公 司 承 诺 出 售 部 分 业 务 ( 即 签 订 了 约 束 性 出 售 协 议 时 ), 才 确 认 与 重 组 相 关 的 义 务 17 股 份 支 付 (1) 股 份 支 付 的 种 类 股 份 支 付 是 为 了 获 取 职 工 或 其 他 方 提 供 服 务 而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或 者 承 担 以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负 债 的 交 易 股 份 支 付 分 为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1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第 231 页
235 用 以 换 取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的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授 予 职 工 权 益 工 具 在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该 公 允 价 值 的 金 额 在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才 可 行 权 的 情 况 下, 在 等 待 期 内 以 对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直 线 法 计 算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在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时, 在 授 予 日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用 以 换 取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如 果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按 照 其 他 方 服 务 在 取 得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如 果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但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按 照 权 益 工 具 在 服 务 取 得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所 有 者 权 益 2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按 照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以 股 份 或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如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在 授 予 日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负 债 ; 如 须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以 后 才 可 行 权, 在 等 待 期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对 可 行 权 情 况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照 本 公 司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金 额, 将 当 期 取 得 的 服 务 计 入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负 债 在 相 关 负 债 结 算 前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及 结 算 日, 对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本 公 司 授 予 的 股 份 期 权 采 用 最 近 一 次 引 进 风 险 投 资 者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算 (3) 确 认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最 佳 估 计 的 依 据 在 等 待 期 内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最 新 取 得 的 可 行 权 职 工 人 数 变 动 等 后 续 信 息 做 出 最 佳 估 计, 修 正 预 计 可 行 权 的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4) 实 施 修 改 终 止 股 份 支 付 计 划 的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本 公 司 对 股 份 支 付 计 划 进 行 修 改 时, 若 修 改 增 加 了 所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第 232 页
236 价 值, 按 照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增 加 相 应 确 认 取 得 服 务 的 增 加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增 加 是 指 修 改 前 后 的 权 益 工 具 在 修 改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若 修 改 减 少 了 股 份 支 付 公 允 价 值 总 额 或 采 用 了 其 他 不 利 于 职 工 的 方 式, 则 仍 继 续 对 取 得 的 服 务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视 同 该 变 更 从 未 发 生, 除 非 本 公 司 取 消 了 部 分 或 全 部 已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在 等 待 期 内, 如 果 取 消 了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本 公 司 对 取 消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性 工 具 作 为 加 速 行 权 处 理, 将 剩 余 等 待 期 内 应 确 认 的 金 额 立 即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确 认 资 本 公 积 职 工 或 其 他 方 能 够 选 择 满 足 非 可 行 权 条 件 但 在 等 待 期 内 未 满 足 的, 本 公 司 将 其 作 为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的 取 消 处 理 18 收 入 (1)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在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买 方,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本 公 司 的 图 书 销 售 按 销 售 渠 道 不 同, 分 为 零 售 和 经 销 商 销 售 两 类, 其 中 零 售 业 务, 发 出 商 品 后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或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不 再 对 该 商 品 实 施 继 续 管 理 权 和 实 际 控 制 权, 相 关 的 收 入 已 经 取 得 或 取 得 了 收 款 的 凭 据, 且 与 销 售 该 商 品 有 关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故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 经 销 商 销 售 中,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退 货 期 内 收 到 代 销 清 单 的, 按 代 销 清 单 确 认 收 入, 未 收 到 代 销 清 单 的 部 分, 退 货 期 满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版 税 收 入 是 指 本 公 司 向 出 版 社 提 供 已 编 辑 完 成 的 文 稿 等 向 出 版 社 收 取 的 费 用, 通 常 在 图 书 出 版 后 与 出 版 社 结 算 时 确 认 收 入 (2)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的 劳 务 收 入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按 已 完 工 作 的 测 量 确 定 第 233 页
237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1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3 交 易 的 完 工 程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4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如 果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则 按 已 经 发 生 并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的 劳 务 收 入, 并 将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作 为 当 期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如 预 计 不 能 得 到 补 偿 的, 则 不 确 认 收 入 本 公 司 经 营 性 培 训 分 为 面 授 培 训 与 网 络 培 训 两 类, 其 中 面 授 培 训 在 培 训 劳 务 完 成 的 当 月 确 认 收 入 ; 网 络 培 训 在 提 供 培 训 劳 务 的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分 期 确 认 收 入 (3) 使 用 费 收 入 根 据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按 权 责 发 生 制 确 认 收 入 (4)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19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本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不 包 括 政 府 作 为 所 有 者 投 入 的 资 本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本 公 司 将 所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界 定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其 余 政 府 补 助 界 定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若 政 府 文 件 未 明 确 规 定 补 助 对 象, 则 采 用 以 下 方 式 将 补 助 款 划 分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1) 政 府 文 件 明 确 了 补 助 所 针 对 的 特 定 项 目 的, 根 据 该 特 定 项 目 的 预 算 中 将 形 成 资 产 的 支 出 金 额 和 计 入 费 用 的 支 出 金 额 的 相 对 比 例 进 行 划 分, 对 该 划 分 比 例 需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变 更 ;(2) 政 府 文 件 中 对 用 途 仅 作 一 般 性 表 述, 没 有 指 明 特 定 项 目 的,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第 234 页
238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够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对 于 政 府 补 助 通 常 在 实 际 收 到 时, 按 照 实 收 金 额 予 以 确 认 和 计 量 但 对 于 期 末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能 够 符 合 财 政 扶 持 政 策 规 定 的 相 关 条 件 预 计 能 够 收 到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按 照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按 照 应 收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应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1) 应 收 补 助 款 的 金 额 已 经 过 有 权 政 府 部 门 发 文 确 认, 或 者 可 根 据 正 式 发 布 的 财 政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自 行 合 理 测 算, 且 预 计 其 金 额 不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2) 所 依 据 的 是 当 地 财 政 部 门 正 式 发 布 并 按 照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的 规 定 予 以 主 动 公 开 的 财 政 扶 持 项 目 及 其 财 政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且 该 管 理 办 法 应 当 是 普 惠 性 的 ( 任 何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企 业 均 可 申 请 ), 而 不 是 专 门 针 对 特 定 企 业 制 定 的 ;(3) 相 关 的 补 助 款 批 文 中 已 明 确 承 诺 了 拨 付 期 限, 且 该 款 项 的 拨 付 是 有 相 应 财 政 预 算 作 为 保 障 的, 因 而 可 以 合 理 保 证 其 可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收 到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经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已 确 认 的 政 府 补 助 需 要 返 还 时,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余 额 的, 冲 减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账 面 余 额, 超 出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不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当 期 和 以 前 期 间 形 成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 或 资 产 ), 以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纳 ( 或 返 还 ) 的 所 得 税 金 额 计 量 计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依 据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系 根 据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对 本 报 告 期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作 相 应 调 整 后 计 算 得 出 第 235 页
239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某 些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但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以 及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本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而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也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确 认 其 他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转 回, 或 者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其 他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于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相 关 资 产 或 清 偿 相 关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第 236 页
240 以 转 回 (3)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所 有 者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所 得 税 的 抵 销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本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时, 本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21 租 赁 融 资 租 赁 为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其 所 有 权 最 终 可 能 转 移, 也 可 能 不 转 移 融 资 租 赁 以 外 的 其 他 租 赁 为 经 营 租 赁 本 公 司 无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1)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人 记 录 经 营 租 赁 业 务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支 出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人 记 录 经 营 租 赁 业 务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对 第 237 页
241 金 额 较 大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予 以 资 本 化, 在 整 个 租 赁 期 间 内 按 照 与 确 认 租 金 收 入 相 同 的 基 础 分 期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其 他 金 额 较 小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2 职 工 薪 酬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应 付 的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本 公 司 按 规 定 参 加 由 政 府 机 构 设 立 的 职 工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及 其 他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相 应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如 果 本 公 司 已 经 制 定 正 式 的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提 出 自 愿 裁 减 建 议 并 即 将 实 施, 同 时 本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的, 确 认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补 偿 产 生 的 预 计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职 工 内 部 退 休 计 划 采 用 上 述 辞 退 福 利 相 同 的 原 则 处 理 本 公 司 将 自 职 工 停 止 提 供 服 务 日 至 正 常 退 休 日 的 期 间 拟 支 付 的 内 退 人 员 工 资 和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在 符 合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辞 退 福 利 ) 23 重 大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本 公 司 在 运 用 会 计 政 策 过 程 中, 由 于 经 营 活 动 内 在 的 不 确 定 性, 本 公 司 需 要 对 无 法 准 确 计 量 的 报 表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是 基 于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过 去 的 历 史 经 验, 并 在 考 虑 其 他 相 关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做 出 的 这 些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影 响 收 入 费 用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报 告 金 额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或 有 负 债 的 披 露 然 而, 这 些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性 所 导 致 的 结 果 可 能 造 成 对 未 来 受 影 响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账 面 金 额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本 公 司 对 前 述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在 持 续 经 营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定 期 复 核,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仅 影 响 变 更 当 期 的, 其 影 响 数 在 变 更 当 期 予 以 确 认 ; 既 影 响 变 更 当 期 又 影 响 未 来 期 间 的, 其 影 响 数 在 变 更 当 期 和 未 来 期 间 予 以 确 认 第 238 页
242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需 对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金 额 进 行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的 重 要 领 域 如 下 : (1) 租 赁 的 归 类 本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1 号 租 赁 的 规 定, 将 租 赁 归 类 为 经 营 租 赁 和 融 资 租 赁, 在 进 行 归 类 时, 管 理 层 需 要 对 是 否 已 将 与 租 出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实 质 上 转 移 给 承 租 人, 或 者 本 公 司 是 否 已 经 实 质 上 承 担 与 租 入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作 出 分 析 和 判 断 (2)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本 公 司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的 会 计 政 策,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坏 账 损 失 应 收 账 款 减 值 是 基 于 评 估 应 收 账 款 的 可 收 回 性 鉴 定 应 收 账 款 减 值 要 求 管 理 层 的 判 断 和 估 计 实 际 的 结 果 与 原 先 估 计 的 差 异 将 在 估 计 被 改 变 的 期 间 影 响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公 司 根 据 存 货 会 计 政 策,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对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及 陈 旧 和 滞 销 的 存 货,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减 值 至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基 于 评 估 存 货 的 可 售 性 及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鉴 定 存 货 减 值 要 求 管 理 层 在 取 得 确 凿 证 据, 并 且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作 出 判 断 和 估 计 实 际 的 结 果 与 原 先 估 计 的 差 异 将 在 估 计 被 改 变 的 期 间 影 响 存 货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4)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对 不 存 在 活 跃 交 易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通 过 各 种 估 值 方 法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这 些 估 值 方 法 包 括 贴 现 现 金 流 模 型 分 析 等 估 值 时 本 公 司 需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信 用 风 险 市 场 波 动 率 和 相 关 性 等 方 面 进 行 估 计, 并 选 择 适 当 的 折 现 率 这 些 相 关 假 设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其 变 化 会 对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影 响 (5) 非 金 融 非 流 动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第 239 页
243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除 每 年 进 行 的 减 值 测 试 外, 当 其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时, 也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其 他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当 存 在 迹 象 表 明 其 账 面 金 额 不 可 收 回 时,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当 资 产 或 资 产 组 的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可 收 回 金 额, 即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和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中 的 较 高 者, 表 明 发 生 了 减 值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参 考 公 平 交 易 中 类 似 资 产 的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或 可 观 察 到 的 市 场 价 格, 减 去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处 置 的 增 量 成 本 确 定 在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时, 需 要 对 该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 的 产 量 售 价 相 关 经 营 成 本 以 及 计 算 现 值 时 使 用 的 折 现 率 等 作 出 重 大 判 断 本 公 司 在 估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时 会 采 用 所 有 能 够 获 得 的 相 关 资 料, 包 括 根 据 合 理 和 可 支 持 的 假 设 所 作 出 有 关 产 量 售 价 和 相 关 经 营 成 本 的 预 测 本 公 司 至 少 每 年 测 试 商 誉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这 要 求 对 分 配 了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进 行 预 计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进 行 预 计 时, 本 公 司 需 要 预 计 未 来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同 时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确 定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6) 折 旧 和 摊 销 本 公 司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在 考 虑 其 残 值 后,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直 线 法 计 提 折 旧 和 摊 销 本 公 司 定 期 复 核 使 用 寿 命, 以 决 定 将 计 入 每 个 报 告 期 的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数 额 使 用 寿 命 是 本 公 司 根 据 对 同 类 资 产 的 以 往 经 验 并 结 合 预 期 的 技 术 更 新 而 确 定 的 如 果 以 前 的 估 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则 会 在 未 来 期 间 对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进 行 调 整 (7) 开 发 支 出 确 定 资 本 化 的 金 额 时,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需 要 作 出 有 关 资 产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适 用 的 折 现 率 以 及 预 计 受 益 期 间 的 假 设 (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利 润 来 抵 扣 亏 损 的 限 度 内, 本 公 司 就 所 有 未 利 第 240 页
244 用 的 税 务 亏 损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这 需 要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运 用 大 量 的 判 断 来 估 计 未 来 应 纳 税 利 润 发 生 的 时 间 和 金 额, 结 合 纳 税 筹 划 策 略, 以 决 定 应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金 额 (9)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在 正 常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有 部 分 交 易 其 最 终 的 税 务 处 理 和 计 算 存 在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部 分 项 目 是 否 能 够 在 税 前 列 支 需 要 税 收 主 管 机 关 的 审 批 如 果 这 些 税 务 事 项 的 最 终 认 定 结 果 同 最 初 估 计 的 金 额 存 在 差 异, 则 该 差 异 将 对 其 最 终 认 定 期 间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产 生 影 响 (10) 预 计 负 债 本 公 司 根 据 合 约 条 款 现 有 知 识 及 历 史 经 验, 对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预 计 合 同 亏 损 延 迟 交 货 违 约 金 等 估 计 并 计 提 相 应 准 备 在 该 等 或 有 事 项 已 经 形 成 一 项 现 时 义 务, 且 履 行 该 等 现 时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公 司 的 情 况 下, 本 公 司 对 或 有 事 项 按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管 理 层 的 判 断 在 进 行 判 断 过 程 中 本 公 司 需 评 估 该 等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及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四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的 重 大 变 化 及 说 明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毛 利 率 的 重 大 变 化 及 说 明 1 营 业 收 入 的 主 要 构 成 变 动 趋 势 及 原 因 (1)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构 成 分 析 表 : 最 近 二 年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构 成 及 变 化 趋 势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98,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合 计 98, , 第 241 页
245 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63, 万 元 和 98, 万 元, 营 业 收 入 稳 步 增 长 报 告 期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基 本 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主 营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63, 万 元 和 98,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9.96% 和 99.68% 2013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较 2012 年 度 增 长 55.1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增 长 较 快, 业 务 覆 盖 区 域 逐 年 扩 大, 分 公 司 数 量 由 2012 年 底 的 98 家 增 加 至 2013 年 底 的 140 余 家 表 : 按 产 品 分 类 的 最 近 二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构 成 及 变 化 趋 势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经 营 性 培 训 83, , 其 中 : 面 授 培 训 79, , 网 络 培 训 4, ,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13, , 其 中 : 图 书 发 行 12, , 版 税 收 入 1, 管 理 咨 询 合 计 98, ,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培 训 业 务 及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业 务 一 直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业 务, 其 在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中 占 比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也 主 要 来 源 于 上 述 两 项 业 务 为 促 进 公 司 多 元 化 发 展, 公 司 于 2011 年 开 始 涉 足 管 理 咨 询 业 务 公 司 报 告 期 经 营 性 培 训 收 入 占 比 均 高 于 85%, 经 营 性 培 训 收 入 包 括 了 面 授 培 训 和 网 络 培 训 的 收 入, 其 中, 面 授 类 培 训 业 务 收 入 是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其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达 到 了 80% 以 上 面 授 培 训 分 为 普 通 班 和 协 议 班 两 种, 普 通 班 学 费 全 部 在 培 训 劳 务 完 成 后 确 认 收 入 ; 协 议 班 的 收 入 分 为 杂 费 和 学 费 两 部 分, 杂 费 在 服 务 完 成 后 确 认 收 入, 学 费 则 要 等 可 以 确 定 无 需 退 回 学 费 之 后 再 确 认 收 入, 触 发 无 需 退 回 学 费 的 事 件 为 通 过 考 试 或 面 试 等, 包 括 分 数 公 布 面 试 名 单 公 示 进 入 政 审 环 节 等, 根 据 培 训 班 及 考 试 类 型 的 不 同 而 有 所 不 同 网 络 培 训 因 培 训 时 间 较 长, 第 242 页
246 故 在 提 供 培 训 服 务 的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分 期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收 取 学 员 学 费 中 未 确 认 收 入 的 部 分 均 计 入 预 收 款 项 公 司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业 务 在 报 告 期 内 增 长 较 快,2013 年 度 公 司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业 务 较 2012 年 度 增 长 92.46%, 主 要 原 因 : 其 一, 少 儿 图 书 是 2012 年 底 新 开 发 图 书 品 种,2013 年 收 入 比 2012 年 增 加 了 1, 万 元 ; 其 二, 考 试 类 辅 导 图 书 是 公 司 传 统 品 类 的 图 书,2013 年 公 司 面 授 及 网 络 培 训 收 入 增 长 较 大, 此 类 图 书 销 售 额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4, 万 元 ; 其 三, 版 税 收 入 增 长 了 1, 万 元 公 司 的 图 书 销 售 按 销 售 渠 道 不 同, 分 为 零 售 和 经 销 商 销 售 两 类, 其 中 零 售 业 务, 发 出 商 品 后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或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不 再 对 该 商 品 实 施 继 续 管 理 权 和 实 际 控 制 权, 相 关 的 收 入 已 经 取 得 或 取 得 了 收 款 的 凭 据, 且 与 销 售 该 商 品 有 关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的 收 入 ; 经 销 商 销 售 中,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退 货 期 内 收 到 代 销 清 单 的, 按 代 销 清 单 确 认 收 入, 未 收 到 代 销 清 单 的 部 分, 退 货 期 满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版 税 收 入 通 常 在 图 书 出 版 后 与 出 版 社 结 算 时 确 认 收 入 除 培 训 业 务 和 图 书 策 划 发 行 业 务 外, 公 司 2011 年 开 始 涉 足 管 理 咨 询 业 务, 2012 年 管 理 咨 询 业 务 收 入 达 到 万 元 2013 年 管 理 咨 询 业 务 收 入 为 万 元, 较 2012 年 增 长 万 元, 主 要 系 政 信 宏 阳 管 理 咨 询 类 业 务 收 入, 还 有 一 部 分 主 要 来 自 华 图 ( 天 津 )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咨 询 业 务 于 服 务 提 供 完 成 后 确 认 收 入 表 : 按 地 区 分 类 的 最 近 二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构 成 及 变 化 趋 势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北 京 地 区 15, , 广 东 地 区 7, , 江 苏 地 区 7, , 山 东 地 区 6, , 河 南 地 区 5, , 辽 宁 地 区 4, , 吉 林 地 区 3, , 河 北 地 区 3, , 第 243 页
247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安 徽 地 区 3, , 江 西 地 区 3, , 其 他 地 区 37, , 合 计 98,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最 高 的 地 区 是 北 京 地 区, 主 要 系 公 司 网 络 培 训 业 务 及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业 务 的 主 要 收 入 在 北 京 地 区, 北 京 地 区 收 入 占 比 高 且 发 展 迅 速, 与 北 京 地 区 包 含 的 图 书 发 行 收 入 和 网 校 销 售 收 入 的 增 长 迅 速 相 关 近 几 年 公 司 大 力 发 展 其 他 地 区 业 务 扩 展 业 务 覆 盖 范 围, 山 东 河 南 江 苏 辽 宁 江 西 浙 江 等 地 区 的 业 务 增 长 速 度 较 快, 业 务 收 入 快 速 上 升 报 告 期 内 经 销 收 入 的 金 额 及 比 重 如 下 : 项 目 2012 年 2013 年 经 销 收 入 ( 万 元 ) 5, , 图 书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6,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万 元 ) 63, , 经 销 收 入 占 图 书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重 83.68% 78.37% 经 销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9.23% 9.79% 公 司 对 经 销 商 的 管 理 方 式 包 括 : 1 公 司 建 立 了 新 经 销 商 开 户 审 批 制 度, 先 由 发 行 员 对 经 销 商 所 在 的 市 场 进 行 调 研, 业 务 员 初 步 评 估 该 经 销 商 信 用 额 度, 报 发 行 总 监 确 定,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审 批 后 方 可 开 户 签 订 合 同 2 发 行 总 监 制 定 了 经 销 商 信 用 等 级 管 理 制 度, 对 信 用 等 级 差 的 经 销 商 收 取 一 定 保 证 金, 定 期 评 估 经 销 商 的 授 信 额 度 3 公 司 对 经 销 商 进 行 日 常 业 务 维 护 管 理, 发 行 员 绩 效 考 核 与 经 销 商 管 理 和 维 护 挂 钩, 对 经 销 商 图 书 上 架 率 图 书 在 当 地 市 场 占 有 率 书 店 包 装 完 成 度 经 销 商 满 意 度 经 销 商 铺 货 率 退 货 率 等 方 面 进 行 考 核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分 类 的 毛 利 率 结 构 分 析 表 : 最 近 两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产 品 类 别 构 成 及 毛 利 分 析 第 244 页
248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2012 年 项 目 毛 利 率 毛 利 率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 (%) 经 营 性 培 训 83, , , , 其 中 : 面 授 培 训 79, , , , 网 络 培 训 4, , , ,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13, , , , 其 中 : 图 书 销 售 12, , , , 版 税 收 入 1, 管 理 咨 询 合 计 98, , , , 报 告 期, 公 司 毛 利 增 长 较 快,2013 年 较 2012 年 公 司 毛 利 由 40, 万 元 上 升 至 61, 万 元, 基 本 与 收 入 规 模 增 长 一 致 其 中, 经 营 性 培 训 毛 利 占 比 基 本 维 持 在 90% 左 右, 是 公 司 主 要 利 润 来 源 1 面 授 培 训 业 务 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面 授 培 训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66.09% 和 65.17%,2013 年 面 授 培 训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下 降 0.92%, 主 要 原 因 为 :2013 年 收 入 比 2012 年 收 入 增 长 了 49.03%; 相 较 于 收 入,2013 年 成 本 比 2012 年 成 本 增 长 了 53.10%, 成 本 的 增 长 幅 度 高 于 收 入 的 增 长 幅 度, 导 致 2013 年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下 降 了 0.92% 2 网 络 培 训 业 务 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网 络 培 训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65.74% 和 64.10%,2013 年 网 络 培 训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下 降 1.64%, 主 要 原 因 系 房 租 和 网 络 平 台 的 租 赁 费 略 有 上 升, 培 训 师 薪 酬 支 出 提 高 等 原 因 3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业 务 2012 年 和 2013 年 图 书 策 划 与 发 行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2.47% 和 43.52%, 毛 利 率 比 较 稳 定, 呈 增 长 趋 势 4 管 理 咨 询 业 务 2012 年 和 2013 年 管 理 咨 询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3.54% 和 80.73%, 毛 利 率 增 第 245 页
249 长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为 : 公 司 自 2012 年 开 始 正 式 开 展 管 理 咨 询 业 务,2013 年 随 着 咨 询 业 务 量 的 增 加, 规 模 效 应 体 现, 使 得 毛 利 率 水 平 有 了 明 显 的 提 高 (3) 主 营 营 业 收 入 按 个 人 企 业 客 户 结 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个 人 和 企 业 销 售 的 收 入 金 额 及 比 重 列 示 如 下 : 客 户 分 类 2012 年 ( 万 元 ) 占 比 2013 年 ( 万 元 ) 占 比 个 人 57, % 86, % 企 业 6, % 11,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合 计 63, % 98, % 与 个 人 客 户 的 交 易 结 算 方 式 包 括 : 现 金 收 款 银 行 汇 款 和 第 三 方 支 付 报 告 期 内, 现 金 收 款 主 要 集 中 在 面 授 培 训 业 务, 面 授 培 训 业 务 的 各 项 收 款 方 式 金 额 及 比 重 列 示 如 下 : 收 款 方 式 2012 年 ( 万 元 ) 占 比 2013 年 ( 万 元 ) 占 比 现 金 32, % 44, % 银 行 5, % 5, % 第 三 方 支 付 34, % 64, % 收 款 合 计 72, % 115, % 公 司 目 前 已 采 取 措 施 逐 步 减 少 现 金 收 款 的 比 重,2012 年 开 始 已 要 求 各 分 公 司 配 备 POS 机 方 便 学 员 刷 卡, 并 对 学 员 刷 卡 交 费 进 行 送 礼 物 等 优 惠 鼓 励, 目 前 现 金 收 入 比 例 已 呈 现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对 于 现 金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对 资 金 使 用 做 出 了 严 格 规 定, 并 在 实 际 中 严 格 执 行 : 1) 岗 位 管 理 : 股 份 公 司 及 其 所 属 各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资 金 专 管 员 和 专 兼 职 出 纳 员 为 相 应 各 单 位 的 货 币 资 金 直 接 责 任 人 所 有 货 币 资 金 的 收 付 须 由 各 单 位 货 币 资 金 责 任 人 负 责, 除 公 司 授 权 的 相 关 人 员 可 代 收 款 项 外, 严 禁 其 他 人 员 直 接 进 行 货 币 资 金 收 付 与 保 管 2) 货 币 资 金 收 款 管 理 : 招 生 人 员 应 将 当 天 所 收 款 项 及 时 上 交 出 纳, 遇 节 假 第 246 页
250 日 或 出 纳 不 在 岗 时, 招 生 人 员 应 将 当 天 所 收 款 项 送 存 公 司 指 定 银 行, 如 因 特 殊 原 因 未 能 及 时 送 存, 应 将 所 收 款 项 存 放 保 险 柜 中, 以 确 保 资 金 安 全 严 禁 所 收 款 项 由 私 人 保 管 或 存 入 个 人 账 户 中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系 个 人 客 户, 存 在 不 主 动 要 求 开 具 发 票 的 情 况, 但 公 司 对 所 有 未 开 具 发 票 的 收 入 均 在 申 报 纳 税 时 列 入 未 开 票 收 入 进 行 纳 税, 纳 税 报 表 与 公 司 原 始 报 表 金 额 保 持 一 致 (4) 主 营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分 析 1 面 授 培 训 业 务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增 长 率 营 业 收 入 79, , % 营 业 成 本 27, , % 上 课 场 地 13, , % 培 训 师 成 本 10, , % 培 训 师 差 旅 费 2, , % 开 班 费 用 1, % 讲 义 成 本 % 毛 利 率 65.17% 66.09% 各 成 本 项 按 班 级 进 行 归 集, 各 成 本 明 细 中 的 直 接 成 本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直 接 计 入 相 应 的 班 级 中, 发 生 的 间 接 成 本 先 在 未 分 配 成 本 中 进 行 归 集, 于 期 末 按 单 班 人 数 * 单 班 天 数 / ( 单 班 人 数 1* 单 班 天 数 1+ 单 位 人 数 2* 单 班 人 数 2+ ) 的 比 例 将 未 分 配 成 本 中 的 金 额 分 配 至 各 班 级 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面 授 培 训 业 务 毛 利 率 较 为 平 稳 成 本 构 成 中, 上 课 场 地 支 出 和 培 训 师 成 本 增 加 较 明 显, 主 要 是 随 着 开 班 数 量 及 招 生 人 数 的 增 加, 租 赁 的 场 地 和 参 与 培 训 的 讲 师 人 数 及 课 时 明 显 增 长, 培 训 师 差 旅 费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是 2013 年 公 司 对 培 训 师 由 总 部 集 中 管 理 改 为 属 地 管 理 所 致 2 网 络 培 训 业 务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增 长 率 第 247 页
251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增 长 率 营 业 收 入 4, , % 营 业 成 本 1, , % 培 训 师 成 本 1, % 服 务 费 % 房 租 水 电 费 % 折 旧 费 % 其 他 % 毛 利 率 64.10% 65.74% 鉴 于 网 络 培 训 的 特 殊 性, 其 提 供 劳 务 时 难 以 单 独 识 别 单 次 劳 务 活 动 的 成 本 和 对 应 的 收 入, 故 各 成 本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确 认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网 络 培 训 业 务 毛 利 率 较 为 平 稳 成 本 构 成 中, 培 训 师 成 本 增 加 较 明 显, 主 要 是 随 着 培 训 课 程 数 量 的 增 加, 参 与 培 训 的 讲 师 人 数 及 课 时 明 显 增 长 3 图 书 发 行 业 务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增 长 率 营 业 收 入 12, , % 营 业 成 本 7, , % 公 务 员 类 4, , % 非 公 务 员 类 2, , % 毛 利 率 37.62% 42.01% 图 书 发 行 业 务 的 成 本 主 要 系 图 书 采 购 成 本 和 编 缉 成 本, 公 司 成 本 按 照 图 书 的 种 类 进 行 归 集 通 常 图 书 采 购 成 本 为 直 接 成 本,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直 接 计 入 相 应 的 图 书 种 类 中 ; 编 缉 成 本 为 间 接 成 本, 发 生 时 先 在 编 缉 费 用 中 归 集, 每 期 末 按 单 类 图 书 实 际 入 库 数 量 / 全 部 图 书 实 际 入 库 数 量 的 比 例 将 其 分 配 至 各 类 图 书 中 报 告 期, 公 务 员 考 试 类 用 书 的 成 本 占 比 逐 年 下 降, 其 他 各 类 图 书 的 成 本 占 比 逐 年 上 升, 基 本 与 各 类 图 书 对 应 的 收 入 增 长 变 动 情 况 一 致 图 书 销 售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在 报 告 期 内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是 受 公 司 与 北 京 当 当 网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模 式 变 化 的 影 响 2012 年 对 于 公 司 给 予 当 当 的 折 扣, 由 当 当 开 具 服 务 费 或 促 销 费 的 第 248 页
252 发 票, 公 司 计 入 销 售 费 用 - 代 理 费 用 ;2013 年 相 应 的 折 扣 转 变 为 商 业 折 扣, 在 公 司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时 以 商 业 折 扣 形 式 体 现, 以 红 字 计 入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商 业 折 扣 中, 导 致 2013 年 毛 利 率 略 有 下 降 4 版 税 收 入 业 务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增 长 率 营 业 收 入 1, %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 % 公 司 目 前 的 版 税 收 入 主 要 是 公 司 向 出 版 社 单 纯 提 供 内 容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版 税 收 入 毛 利 率 为 100%, 主 要 原 因 为 : 第 一, 目 前, 图 书 发 行 差 价 是 公 司 图 书 业 务 的 主 要 利 润 来 源, 版 税 收 入 仅 作 为 公 司 自 行 策 划 内 容 的 增 值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较 低 ; 第 二, 公 司 没 有 专 门 针 对 版 税 收 入 的 内 容 开 发, 版 税 成 本 无 法 从 图 书 成 本 中 进 行 有 效 拆 分 ; 第 三, 单 一 产 品 版 税 收 入 的 未 来 持 续 性 无 法 准 确 预 计, 因 此, 依 据 谨 慎 性 及 重 要 性 原 则, 公 司 在 会 计 核 算 时 没 有 单 独 归 集 和 核 算 版 税 成 本, 版 税 成 本 支 出 全 部 在 图 书 成 本 中 进 行 归 集 核 算 与 之 相 应,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版 税 收 入 的 毛 利 率 未 发 生 变 化 5 管 理 咨 询 业 务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增 长 率 营 业 收 入 % 营 业 成 本 % 差 旅 费 % 员 工 薪 酬 % 其 他 杂 费 % 毛 利 率 80.73% 33.54% 管 理 咨 询 业 务 各 成 本 项 按 照 成 本 类 型 进 行 归 集,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各 成 本 项 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咨 询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有 明 显 上 升, 主 要 是 由 于 北 京 政 信 宏 阳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咨 询 类 项 目 收 入 增 长 迅 速 政 信 在 2013 年 对 于 部 第 249 页
253 队 事 业 单 位 等 业 务 渠 道 进 行 了 较 有 深 度 的 业 务 拓 展 并 取 得 了 较 大 的 业 绩 拉 升, 包 括 为 部 队 银 行 等 大 型 企 事 业 单 位 提 供 管 理 咨 询 类 服 务, 收 入 增 长 迅 速 该 类 业 务 主 要 由 公 司 员 工 完 成, 相 应 的 差 旅 费 员 工 薪 酬 均 有 相 应 增 加, 但 增 幅 低 于 收 入 的 增 长, 使 得 毛 利 率 水 平 有 了 明 显 的 提 高 2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和 利 润 总 额 的 变 动 趋 势 及 原 因 表 : 最 近 二 年 营 业 收 入 成 本 及 利 润 对 比 表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增 长 率 (%) 金 额 (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98, , 营 业 成 本 37, , 营 业 利 润 14, , 利 润 总 额 14, , 净 利 润 12, , 年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为 14, 万 元, 较 2012 年 增 加 了 8, 万 元, 主 要 因 为 : 一 是 公 司 2013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较 2012 年 增 加 了 35, 万 元, 增 长 了 55.56%, 二 是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加 强 了 成 本 和 费 用 的 管 控, 成 本 比 2012 年 增 加 59.86%,2013 年 期 间 费 用 总 额 只 比 2012 年 增 加 了 10, 万 元, 增 加 33.78% 上 述 二 项 因 素 的 综 合 作 用 使 2013 年 利 润 总 额 增 加 8, 万 元, 增 幅 达 到 % ( 二 ) 主 要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变 化 及 说 明 表 : 最 近 二 年 费 用 及 结 构 分 析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98, , 销 售 费 用 20, , 管 理 费 用 20, , 其 中 : 研 发 支 出 2, , 第 250 页
254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 金 额 财 务 费 用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 其 中 : 研 发 支 出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 财 务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增 长,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绝 对 金 额 增 长 较 大,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公 司 的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分 别 为 3.10 亿 元 和 4.15 亿 元,2013 年 较 上 年 增 长 33.78%, 主 要 是 包 括 人 员 薪 酬 日 常 经 营 费 用 等 各 项 支 出 增 加 因 素 的 影 响 ; 最 近 两 年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率 在 报 告 期 内 分 别 为 49.00% 和 42.14%,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率 变 动 不 大 销 售 费 用 2013 年 较 2012 年 增 长 率 为 32.18%, 主 要 是 代 理 费 增 长 了 43.21%, 薪 酬 增 长 33.66%, 宣 传 费 增 长 26.65% 代 理 费 随 着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比 例 而 增 长, 基 本 与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比 例 一 致 ; 销 售 薪 酬 增 长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市 场 人 员 增 长 比 例 较 大, 由 2012 年 的 552 人 增 加 至 2013 年 的 929 人 ; 宣 传 费 增 长 主 要 是 由 于 业 务 范 围 覆 盖 面 的 扩 大, 导 致 宣 传 业 务 和 相 应 的 支 出 增 加 主 要 税 种 ( 三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适 用 的 各 项 税 收 政 策 及 缴 税 的 1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表 : 最 近 二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度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企 业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第 251 页
255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为 委 托 理 财 产 生 的 相 关 收 益 万 元 以 及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万 元 ;2013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为 委 托 理 财 产 生 的 相 关 收 益 万 元 和 委 托 贷 款 产 生 的 相 关 收 益 万 元 2012 年 和 2013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占 净 利 润 比 重 分 别 为 7.64% 和 3.59%,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影 响 较 小 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公 司 2012 年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为 万 元,2013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为 1, 万 元, 包 括 坏 账 损 失 和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表 : 最 近 二 年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明 细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1, 合 计 1, 适 用 的 各 项 税 收 政 策 及 缴 税 的 主 要 税 种 (1) 公 司 的 主 要 税 项 表 :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明 细 表 税 种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具 体 税 率 情 况 应 税 收 入 按 6%-17% 的 税 率 计 算 销 项 税, 并 按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的 差 额 计 缴 增 值 税 按 应 税 营 业 额 的 3%-5% 计 缴 营 业 税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的 7% 计 缴 根 据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企 业 所 得 税 自 2008 年 起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25% 计 缴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及 营 业 税 额 4.50%-5.00% 计 缴 第 252 页
256 (2) 公 司 享 受 的 相 关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2011 年 11 月 28 日, 公 司 获 得 由 北 京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 京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北 京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颁 发 的 证 书 编 号 为 GR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3 年 2011 年 11 月 21 日, 北 京 网 校 获 得 由 北 京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 京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北 京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颁 发 的 证 书 编 号 为 GR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3 年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2007]63 号 第 二 十 八 条 国 家 需 要 重 点 扶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及 北 京 网 校 自 2011 年 至 2013 年 减 按 15%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暂 免 征 收 部 分 小 微 企 业 增 值 税 和 营 业 税 的 通 知 财 税 [2013]52 号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 起, 对 增 值 税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中 月 销 售 额 不 超 过 2 万 元 的 企 业 或 非 企 业 性 单 位, 暂 免 征 收 增 值 税 ; 对 营 业 税 纳 税 人 中 月 营 业 额 不 超 过 2 万 元 的 企 业 或 非 企 业 性 单 位, 暂 免 征 收 营 业 税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符 合 免 征 条 件 的 部 分 分 子 公 司 免 征 增 值 税 或 营 业 税 2013 年 12 月 25 日, 财 政 部 与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发 布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延 续 宣 传 文 化 增 值 税 和 营 业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财 税 [2013]87 号, 该 通 知 第 二 条 规 定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免 征 图 书 批 发 零 售 环 节 增 值 税,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华 图 图 书 从 事 图 书 的 批 发 零 售,2013 年 度 尚 未 执 行 该 政 策 ( 四 )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及 重 大 变 化 分 析 1 货 币 资 金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现 金 第 253 页
257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银 行 存 款 17, , 合 计 17, , 年 末 和 2013 年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分 别 为 11, 万 元 和 17, 万 元 2013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较 2012 年 增 长 了 51.81%, 主 要 由 于 2013 年 培 训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导 致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增 长 较 快 货 币 资 金 主 要 为 满 足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所 需,2013 年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6, 万 元, 增 幅 为 51.81%, 主 要 原 因 为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经 营 性 现 金 净 流 量 增 加 2 应 收 账 款 (1) 最 近 二 年 的 应 收 账 款 及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表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1, 至 2 年 至 3 年 至 4 年 合 计 1, 年 末 和 2013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重 分 别 为 1.80% 和 2.96%,2013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较 2012 年 末 增 长 万 元, 增 幅 为 %, 主 要 系 华 图 图 书 应 收 账 款 额 度 增 加 ; 华 图 图 书 2012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为 万 元,2013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为 1,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华 图 图 书 2013 年 收 入 较 2012 年 增 长 92.74%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相 应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公 司 大 部 分 应 收 账 款 的 客 户 为 华 图 图 书 的 经 销 商, 信 用 期 一 般 在 3-6 个 月 以 内, 少 量 应 收 账 款 来 源 为 培 训 业 务 的 代 理 商 尚 未 回 款 2013 第 254 页
258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中 87.43% 账 期 在 1 年 以 内, 发 生 大 额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公 司 将 单 笔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确 认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并 根 据 其 风 险 特 征, 对 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报 告 期 期 末, 公 司 没 有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公 司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报 告 期 期 末, 公 司 没 有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总 额 比 例 (%) 单 位 : 万 元 款 项 性 质 南 京 天 地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年 以 内 8.27 图 书 货 款 太 原 四 季 图 书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年 以 内 6.75 图 书 货 款 河 南 跨 越 书 业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年 以 内 6.74 图 书 货 款 西 藏 华 庆 博 翔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年 以 内 5.81 图 书 货 款 广 州 市 求 学 图 书 发 行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年 以 内 3.88 图 书 货 款 合 计 (3)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总 额 比 例 (%) 单 位 : 万 元 款 项 性 质 湖 南 诚 壹 文 化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年 以 内 图 书 货 款 辽 宁 省 大 连 新 知 教 育 书 店 客 户 年 以 内 9.10 图 书 货 款 江 苏 省 南 京 天 地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年 以 内 8.63 图 书 货 款 云 南 省 昆 明 新 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年 以 内 8.20 图 书 货 款 浙 江 省 杭 州 诚 章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年 以 内 4.75 图 书 货 款 合 计 (4) 截 至 各 报 告 期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中 无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第 255 页
259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欠 款 (5)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中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上 述 应 收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的 款 项 性 质 为 货 款 (6)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无 质 押 应 收 账 款 融 资 3 应 收 利 息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北 京 尚 学 跨 考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贷 款 利 息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贷 款 利 息 合 计 委 托 贷 款 系 本 公 司 根 据 董 事 会 决 议 委 托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向 北 京 尚 学 跨 考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6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年 利 率 10%, 期 限 为 2012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 该 笔 贷 款 于 2013 的 7 月 25 日 已 归 还 ; 另 委 托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向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2,5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年 利 率 10%, 期 限 为 2012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 截 至 2014 年 5 月 24 日, 公 司 共 收 到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归 还 的 委 托 贷 款 本 金 万 元, 尚 有 1, 万 本 金 及 相 关 利 息 未 偿 还 4 预 付 账 款 (1) 最 近 二 年 的 预 付 账 款 账 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第 256 页
260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主 要 包 括 预 付 的 装 修 款 租 金 软 件 款 和 包 装 托 运 款 等 2012 年 末 和 2013 年 末,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07% 和 0.79%, 占 比 较 低 2013 年 末,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较 2012 年 增 加 了 万 元, 增 幅 为 %, 其 中 华 图 图 书 期 末 预 付 账 款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是 其 预 付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出 版 社 图 书 款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主 要 预 付 账 款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总 额 比 例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出 版 社 供 应 商 年 以 内 99.60% 吉 林 大 学 出 版 社 供 应 商 年 以 内 0.40% 合 计 % (3)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预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总 额 比 例 (%) 湖 南 四 建 华 银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装 修 施 工 方 年 以 内 田 霖 项 目 合 作 方 年 以 内 5.44 北 京 京 铁 协 通 包 装 托 站 运 物 流 供 应 商 年 以 内 1.11 合 计 (4) 截 至 各 报 告 期 期 末, 预 付 款 项 中 不 存 在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款 项 (5)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预 付 款 项 中 无 预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5 其 他 应 收 款 (1) 最 近 二 年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及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表 : 单 位 : 万 元 第 257 页
261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2, , 至 2 年 至 3 年 至 4 年 合 计 2,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为 第 三 方 支 付 款 项 员 工 备 用 金 及 各 分 公 司 押 金 2012 年 末 和 2013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和 2,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分 别 为 11.53% 和 6.72%, 占 比 呈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加 快 了 结 算 速 度 2013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加 大 员 工 备 用 金 催 收 力 度, 期 末 结 账 前, 员 工 备 用 金 已 多 数 收 回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总 额 比 例 (%) 北 京 通 融 通 信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支 付 服 务 商 年 以 内 快 钱 支 付 清 算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支 付 服 务 商 年 以 内 7.73 支 付 宝 ( 中 国 )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支 付 服 务 商 年 以 内 4.97 北 京 市 大 兴 区 优 龙 成 人 教 育 培 训 中 心 服 务 商 年 以 内 1.46 广 州 合 天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房 屋 出 租 方 年 以 内 1.29 合 计 (3)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总 额 比 例 (%) 北 京 通 融 通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支 付 服 务 商 一 年 以 内 9.67 支 付 宝 ( 中 国 )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支 付 服 务 商 一 年 以 内 9.12 华 泽 宏 阳 投 资 管 理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企 业 两 至 三 年 7.37 快 钱 支 付 清 算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支 付 服 务 商 一 年 以 内 5.39 北 京 东 道 形 象 设 计 制 作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服 务 商 一 年 以 内 1.60 合 计 1, 第 258 页
262 位 情 况 (4)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应 收 款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计 提 坏 账 金 额 金 额 计 提 坏 账 金 额 易 定 宏 (5) 其 他 应 收 关 联 方 账 款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易 定 宏 莫 燕 玲 华 泽 宏 阳 投 资 管 理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世 才 华 略 人 才 测 评 技 术 中 心 合 计 其 他 应 收 易 定 宏 和 莫 燕 玲 的 款 项 为 备 用 金, 其 中 应 收 易 定 宏 的 10 万 元 已 于 2013 年 5 月 收 回 ; 其 他 应 收 华 泽 宏 阳 投 资 管 理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和 北 京 世 才 华 略 人 才 测 评 技 术 中 心 的 款 项 为 借 款,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款 项 均 已 收 回 6 存 货 (1) 存 货 构 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占 比 (%) 库 存 商 品 1, , 发 出 商 品 6, , 合 计 8, , ,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占 比 (%) 库 存 商 品 1, , 发 出 商 品 2, , 合 计 4, , 第 259 页
263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为 华 图 图 书 从 出 版 社 采 购 的 图 书 2012 年 末 和 2013 年 末,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分 别 为 3, 万 元 和 7,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4.89% 和 18.75%,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1.45% 和 15.24%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以 经 营 性 培 训 为 主, 存 货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以 及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重 较 低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由 库 存 商 品 和 发 出 商 品 构 成,2012 年 末 和 2013 年 末, 库 存 商 品 占 存 货 比 重 分 别 为 34.18% 和 18.52%, 发 出 商 品 占 存 货 比 重 分 别 为 65.82% 和 81.48% 公 司 存 货 中 发 出 商 品 金 额 较 大, 主 要 因 为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是 子 公 司 华 图 华 图 图 书 的 图 书, 华 图 图 书 的 销 售 主 要 是 二 级 经 销 商 代 销, 公 司 图 书 在 销 售 季 基 本 发 往 各 大 经 销 商, 收 入 确 认 有 两 种 方 式,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退 货 期 内 收 到 代 销 清 单 的, 按 代 销 清 单 确 认 收 入 ; 未 收 到 代 销 清 单 的 部 分, 退 货 期 满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2) 存 货 的 增 长 变 动 分 析 2012 年 末 和 2013 年 末,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为 3, 万 元 和 7, 万 元, 呈 增 长 趋 势 2013 年 公 司 存 货 较 2012 年 增 长 %, 增 长 幅 度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系 营 业 收 入 逐 年 增 长, 存 货 随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所 致 (3) 存 货 减 值 的 分 析 最 近 2 年 末, 公 司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1, 合 计 1, 结 合 行 业 积 压 图 书 处 理 的 一 般 情 况 和 企 业 处 理 积 压 图 书 的 实 际 经 验, 公 司 将 图 书 分 为 考 试 类 非 考 试 类 二 大 类 于 每 期 期 末, 对 库 存 图 书 进 行 全 面 清 查 并 按 以 下 规 定 提 取 跌 价 准 备 : 1 对 于 过 季 同 步 考 试 类 图 书, 以 图 书 成 本 扣 除 图 书 定 价 ( 码 洋, 下 同 ) 的 3% 后 全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第 260 页
264 2 非 考 试 类 图 书 按 库 龄 计 提, 库 龄 1 年 内 不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龄 1-2 年 按 图 书 总 定 价 的 5%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龄 2-3 年 按 图 书 总 定 价 的 10%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龄 3 年 以 上 按 图 书 成 本 扣 除 图 书 定 价 的 3% 后 全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对 于 发 出 图 书, 公 司 每 期 末 按 退 货 率 预 计 退 货 量, 对 于 预 计 退 回 的 考 试 类 图 书, 因 基 本 无 法 再 次 销 售, 故 以 图 书 成 本 扣 除 图 书 定 价 的 3% 后 全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对 于 预 计 退 回 的 非 考 试 类 图 书, 因 可 以 调 配 进 行 二 次 销 售, 不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7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为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中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部 分 参 见 本 节 之 1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8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012 年 末 和 2013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5, 万 元 和 9,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22.46% 和 24.46%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由 待 摊 费 用 理 财 产 品 等 构 成 最 近 二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性 质 ( 或 内 容 )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 待 摊 费 用 房 租 1, 待 摊 费 用 物 业 费 待 摊 费 用 装 修 费 待 摊 费 用 广 告 费 待 摊 费 用 其 他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4, , 委 托 贷 款 委 托 贷 款 2, , 待 抵 扣 增 值 税 待 抵 扣 增 值 税 第 261 页
265 项 目 性 质 ( 或 内 容 )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 合 计 9, , (1) 待 摊 费 用 系 本 公 司 根 据 合 同 或 协 议 支 付 的 期 限 在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的 相 关 费 用 (2)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4,100 万 元 系 本 公 司 根 据 董 事 会 决 议 向 银 行 购 买 的 期 限 在 1 年 以 内 的 保 本 型 理 财 产 品 其 中 :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北 京 知 春 路 支 行 购 买 的 工 银 理 财 共 赢 3 号 保 本 型 2013 年 第 55 期 理 财 产 品 3,800 万 元, 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向 上 海 银 行 购 买 的 上 海 银 行 赢 家 人 民 币 封 闭 式 理 财 产 品 200 万 元, 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向 上 海 银 行 购 买 的 上 海 银 行 赢 家 人 民 币 封 闭 式 理 财 产 品 100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保 证 资 金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为 了 提 高 资 金 的 收 益 率, 将 闲 置 的 资 金 用 于 购 买 银 行 发 行 的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理 财 产 品 期 限 均 在 1 年 以 内, 且 大 部 分 理 财 产 品 期 限 为 2 个 月 以 内, 以 保 持 资 金 的 流 动 性 2012 年 2013 年 单 位 : 万 元 累 计 发 生 额 余 额 投 资 收 益 累 计 发 生 额 余 额 投 资 收 益 62, , , , 公 司 董 事 会 通 过 决 议, 允 许 公 司 购 买 银 行 发 行 的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 财 务 部 门 资 金 管 理 部 每 天 监 测 公 司 资 金 头 寸 情 况, 结 合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的 发 行 情 况, 向 部 门 领 导 提 交 购 买 申 请, 最 终 经 总 经 理 进 行 审 批 后 进 行 购 买 (3) 委 托 贷 款 系 本 公 司 根 据 董 事 会 决 议 委 托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向 北 京 尚 学 跨 考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6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年 利 率 10%, 期 限 为 2012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 该 笔 贷 款 于 2013 的 7 月 25 日 已 归 还 ; 另 委 托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向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2,5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年 利 率 10%, 期 限 为 2012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 该 笔 委 托 贷 款 已 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 到 期, 该 企 业 由 于 2013 年 底 现 金 流 紧 张 推 迟 还 款, 截 至 2014 年 5 月 24 日 已 陆 续 偿 还 735 万 元, 剩 余 1, 万 元 尚 未 偿 还 第 262 页
266 项 目 小 组 获 得 了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财 务 报 表 显 示 企 业 目 前 正 常 营 业, 经 营 情 况 良 好,2014 年 现 金 流 已 开 始 逐 渐 好 转, 并 陆 续 偿 还 委 托 贷 款, 有 一 定 的 还 款 意 愿 ; 同 时 该 企 业 以 希 乐 城 35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股 权 进 行 质 押, 按 2013 年 增 资 入 股 时 价 格 折 算 约 3, 万 元, 并 由 法 人 刘 海 南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目 前 公 司 正 在 与 其 商 谈 展 期 事 项 综 上 所 述, 截 至 目 前 的 情 况 考 虑, 该 笔 委 托 贷 款 本 金 发 生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因 此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分 类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 ,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减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 , (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明 细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被 投 资 单 位 核 算 投 资 方 法 成 本 增 减 变 动 北 京 华 图 无 敌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权 益 法 北 京 尚 学 跨 考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安 徽 省 安 策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权 益 法 天 津 希 乐 城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权 益 法 2, , , 中 财 华 图 ( 北 京 )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权 益 法 广 州 艾 晨 斯 品 牌 策 划 有 限 公 司 权 益 法 合 计 3, , , ( 续 ) 被 投 资 单 位 在 被 投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在 被 投 资 资 单 位 股 比 例 与 表 决 权 单 位 持 股 享 有 表 比 例 不 一 致 的 说 比 例 (%) 决 权 比 明 例 (%) 减 值 准 备 本 年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年 现 金 红 利 第 263 页
267 被 投 资 单 位 在 被 投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在 被 投 资 资 单 位 股 比 例 与 表 决 权 单 位 持 股 享 有 表 比 例 不 一 致 的 说 比 例 (%) 决 权 比 明 例 (%) 减 值 准 备 本 年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年 现 金 红 利 北 京 华 图 无 敌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注 北 京 尚 学 跨 考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未 参 与 该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投 安 徽 省 安 策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资 协 议 约 定 按 董 事 人 数 行 使 表 决 权 天 津 希 乐 城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财 华 图 ( 北 京 )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艾 晨 斯 品 牌 策 划 有 限 公 司 注 : 北 京 华 图 无 敌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 经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海 淀 分 局 核 准 注 销 (3)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1 合 营 企 业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企 业 类 型 注 册 地 法 人 代 表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本 企 业 持 股 比 例 (%) 本 企 业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表 决 权 比 例 (%) 中 财 华 图 ( 北 京 )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司 司 北 京 蔺 红 英 文 化 交 流 及 咨 询 ( 续 )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中 财 华 图 ( 北 京 )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年 末 资 产 总 额 年 末 负 债 总 额 年 末 净 资 产 总 额 本 年 营 业 收 本 年 净 关 联 入 总 额 利 润 关 系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第 264 页
268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企 业 类 型 注 册 地 法 人 代 表 北 京 华 图 无 敌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易 定 宏 天 津 希 乐 城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刘 海 南 安 徽 省 安 策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李 红 广 州 艾 晨 斯 品 牌 策 划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吴 志 伟 ( 续 ) 业 务 性 质 信 息 服 务 企 业 管 理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品 牌 策 划 单 位 :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本 企 业 在 本 企 业 被 投 资 单 持 股 比 位 表 决 权 例 (%) 比 例 (%) 注 注 1,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北 京 华 图 无 敌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希 乐 城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省 安 策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艾 晨 斯 品 牌 策 划 有 限 公 司 年 末 资 产 总 额 年 末 负 债 总 额 年 末 净 资 产 总 额 本 年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本 年 净 利 润 关 联 关 系 联 营 企 业 2, , , 联 营 -2,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注 : 北 京 华 图 无 敌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 经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海 淀 分 局 核 准 注 销 (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明 细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北 京 华 图 无 敌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第 265 页
269 10 固 定 资 产 (1)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折 旧 净 值 等 见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一 账 面 原 值 合 计 2, , , 其 中 :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2, , 办 公 设 备 二 累 计 折 旧 本 年 新 增 本 年 计 提 累 计 折 旧 合 计 1, , 其 中 :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1, , 办 公 设 备 三 账 面 净 值 合 计 1, , 其 中 :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1, , 办 公 设 备 四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其 中 :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五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1, , 其 中 :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1, , 办 公 设 备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总 体 规 模 较 小, 主 要 系 运 输 工 具 和 电 子 设 备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由 2012 年 末 的 1, 万 元 增 至 2013 年 末 的 1, 万 元, 增 长 趋 势 较 为 明 显, 主 要 系 公 司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员 工 人 数 以 及 新 设 分 子 公 司 增 加 导 致 办 公 设 备 及 系 统 支 撑 设 备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固 定 资 产 未 出 现 减 值 情 形, 故 未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无 暂 时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无 融 资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无 通 过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无 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 无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固 定 资 产, 无 固 定 资 产 用 于 抵 押 担 保 其 他 所 有 权 受 限 的 情 况 第 266 页
270 11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减 值 准 余 额 备 华 图 服 务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单 位 : 万 元 账 面 价 值 华 图 服 务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系 公 司 子 公 司 华 图 ( 天 津 )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在 天 津 拟 投 资 建 设 的 办 公 综 合 楼, 内 含 网 络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位 于 天 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服 务 外 包 产 业 园 内, 占 地 面 积 5,000 平 方 米,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10, 平 方 米 截 至 2013 年 末, 该 项 目 已 通 过 天 津 市 发 改 委 核 准, 工 程 建 设 尚 处 于 筹 备 阶 段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未 发 生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事 项,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报 告 期 无 用 于 抵 押 担 保 或 其 他 所 有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在 建 工 程 12 无 形 资 产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无 形 资 产 原 值 摊 销 净 值 等 见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一 账 面 原 值 合 计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二 累 计 摊 销 合 计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三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合 计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四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无 形 资 产 2013 年 末 余 额 为 万 元, 较 2012 年 末 余 额 增 加 %, 主 第 267 页
271 要 系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天 津 华 图 管 理 通 过 招 拍 挂 程 序 取 得 了 4,985.2 平 米 的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支 付 土 地 出 让 金 225 万 元, 用 于 华 图 服 务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另 外, 公 司 为 提 升 财 务 核 算 效 率 及 进 一 步 完 善 财 务 数 据 与 业 务 数 据 的 衔 接,2013 年 购 买 了 新 的 财 务 软 件 (Oracle 系 统 ), 对 财 务 系 统 进 行 了 优 化 ;2012 年 末 余 额 为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购 入 OA 办 公 软 件 各 报 告 期 期 末, 公 司 未 发 现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的 情 形, 故 未 对 无 形 资 产 提 取 减 值 准 备 第 268 页
272 公 司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方 法 与 摊 销 年 限 详 情 如 下 : 无 形 资 产 名 称 取 得 方 式 发 生 日 期 初 始 金 额 摊 销 方 法 摊 销 期 限 ( 月 ) 剩 余 摊 销 年 限 ( 月 ) 累 计 实 际 摊 销 金 额 单 位 : 元 账 面 价 值 金 蝶 软 件 购 买 , 直 线 法 , , 金 蝶 软 件 购 买 , 直 线 法 , , 金 蝶 软 件 购 买 , 直 线 法 , , 软 件 开 发 费 (K3 接 口 第 一 期 款 ) 购 买 , 直 线 法 , , 财 务 软 件 接 口 系 统 开 发 费 第 二 期 款 购 买 , 直 线 法 , , 财 务 软 件 接 口 系 统 开 发 费 尾 款 购 买 , 直 线 法 , , 信 息 中 心 购 买 Adobe 软 件 购 买 , 直 线 法 , 微 软 产 品 -Winpro7 officestd2010 购 买 , 直 线 法 , 拓 波 邮 件 服 务 器 系 统 购 买 , 直 线 法 , 战 略 部 电 话 访 问 软 件 - 德 派 访 问 专 家 购 买 , 直 线 法 , 极 通 软 件 购 买 , 直 线 法 , 极 通 软 件 购 买 , 直 线 法 , 通 信 软 件 购 买 , 直 线 法 , 通 信 软 件 购 买 , 直 线 法 , 网 动 多 媒 体 远 程 教 育 平 台 购 买 , 直 线 法 , 第 269 页
273 泛 微 协 同 软 件 (OA 软 件 ) 购 买 , 直 线 法 , , 套 广 智 软 件 费 购 买 , 直 线 法 , , 套 广 智 软 件 费 增 值 税 调 整 购 买 , 直 线 法 , 金 蝶 软 件 一 套 购 买 , 直 线 法 , , 金 蝶 K38 个 站 点 购 买 , 直 线 法 , , 外 泄 防 护 软 件 购 买 , 直 线 法 , , oa 系 统 升 级 费 用 (2012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15 日 ) 购 买 , 直 线 法 , Oracle 软 件 购 买 , 直 线 法 , , VPN 深 信 服 软 件 购 买 , 直 线 法 , , oa 系 统 升 级 维 护 费 购 买 , 直 线 法 , , TrustVIEW 软 件 购 买 2013/12/31 75, 直 线 法 , 益 华 软 件 B 购 买 2013/11/30 61, 直 线 法 , , 益 华 软 件 A 购 买 2013/9/30 131, 直 线 法 , , 企 信 通 短 信 平 台 购 买 2013/11/30 20, 直 线 法 , 公 职 网 络 营 销 中 心 购 买 vpn 设 备 费 用 报 销 购 买 2013/11/30 111, 直 线 法 , , 土 地 使 用 权 购 买 2013/10/1 2,349, 直 线 法 , ,337, 合 计 5,393, , ,451, 第 270 页
274 1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主 要 为 公 司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装 修 房 租 广 告 费 等 最 近 二 年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的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摊 销 装 修 费 , , 广 告 费 房 租 1, 托 管 费 网 络 费 版 权 使 用 费 减 : 一 年 内 到 期 部 分 合 计 1,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012 年 末 余 额 为 1,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根 据 合 同 协 议 支 付 的 期 限 在 1 年 以 上 的 租 金 装 修 广 告 等 相 关 费 用, 该 类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合 同 协 议 约 定 的 期 限 进 行 摊 销 2012 年 末, 公 司 新 增 版 权 使 用 费 万 元, 系 华 图 图 书 于 2012 年 12 月 根 据 合 同 向 深 圳 华 强 数 字 动 漫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的 熊 出 没 系 列 产 品 版 权 使 用 费, 该 版 权 使 用 费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的 受 益 期 按 8 年 进 行 摊 销 2013 年 末 华 图 图 书 新 增 小 花 仙 系 列 兔 子 帮 系 列 产 品 版 权 使 用 费 50 万 元 1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 已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项 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异 及 可 抵 扣 亏 损 产 单 位 : 万 元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及 可 抵 扣 亏 损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工 资 , , 合 计 1,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012 年 末 余 额 为 万 元,2013 年 末 余 额 为 1, 万 元,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余 额 增 加 35.44% (2)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第 271 页
275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可 抵 扣 亏 损 2, , 合 计 2, , 上 表 列 示 中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系 由 于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 华 图 图 书 北 京 网 校 及 呼 伦 贝 尔 华 图 除 外 ) 未 来 能 否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该 部 分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和 可 抵 扣 亏 损 未 确 认 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5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减 少 转 回 数 转 销 数 一 坏 账 准 备 二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 , 三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1,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非 企 业 法 人 单 位 出 资 大 学 生 创 业 基 金 资 助 款 待 确 认 投 资 2, 减 : 一 年 内 到 期 部 分 合 计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华 图 培 训 学 校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宏 阳 培 训 中 心 ( 原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华 图 培 训 学 校 ) 昆 明 五 华 华 图 培 训 学 校 成 都 锦 江 区 华 图 培 训 学 校 济 南 市 华 图 培 训 学 校 及 沈 阳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培 训 学 校 等 六 家 培 训 学 校 系 公 司 设 立 的 非 企 业 法 人 单 位, 属 非 营 利 性 经 营 实 体, 报 告 期 内 并 未 开 展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公 司 未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宏 阳 培 训 中 心 已 完 成 税 务 注 销, 目 前 正 在 办 理 行 政 许 可 资 质 的 注 销 手 续 第 272 页
276 大 学 生 创 业 基 金 资 助 款 系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上 海 大 创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为 大 学 生 创 业 企 业 提 供 的 资 金 扶 持 根 据 协 议 约 定, 该 资 助 款 在 资 助 期 限 内 不 参 与 创 业 企 业 的 利 润 分 配, 资 助 期 满 后 需 返 还 本 金 待 确 认 投 资 系 2012 年 末 本 公 司 对 华 图 ( 天 津 )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筹 ) 和 安 徽 省 安 策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 筹 ) 的 投 资 款, 上 述 公 司 已 于 2013 年 1 月 经 当 地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注 册 成 立 ( 五 ) 主 要 负 债 情 况 1 应 付 账 款 (1)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表 表 :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表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结 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2, 至 2 年 至 3 年 年 以 上 合 计 2,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情 况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总 额 比 例 (%) 款 项 性 质 账 龄 1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1, 货 款 1 年 以 内 2 中 国 财 政 经 济 出 版 社 货 款 1 年 以 内 3 教 育 科 学 出 版 社 货 款 1 年 以 内 4 成 都 时 代 出 版 社 货 款 1 年 以 内 5 北 京 万 源 创 通 包 装 机 械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包 装 款 1 年 以 内 合 计 2, (3)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情 况 第 273 页
277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总 额 比 例 (%) 款 项 性 质 账 龄 1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货 款 1 年 以 内 2 教 育 科 学 出 版 社 货 款 1 年 以 内 3 北 京 联 合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货 款 1 年 以 内 4 北 京 高 速 之 鹰 广 告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货 款 1 年 以 内 5 北 京 海 传 光 盘 有 限 公 司 光 盘 制 作 费 1 年 以 内 合 计 (4)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中 无 应 付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5)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应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应 付 账 款 2013 年 期 末 余 额 较 2012 年 有 所 增 加, 主 要 是 由 于 子 公 司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期 末 图 书 备 货 增 加, 导 致 图 书 应 付 账 款 增 加 2 预 收 款 项 (1)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表 表 :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表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结 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9, , 至 2 年 合 计 9, ,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情 况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总 额 比 例 款 项 (%) 性 质 账 龄 1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预 收 学 费 2, 学 费 一 年 以 内 2 长 春 分 公 司 预 收 学 费 学 费 一 年 以 内 第 274 页
278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总 额 比 例 (%) 款 项 性 质 账 龄 3 广 东 分 公 司 预 收 学 费 学 费 一 年 以 内 4 安 徽 分 公 司 预 收 学 费 学 费 一 年 以 内 5 四 川 分 公 司 预 收 学 费 学 费 一 年 以 内 合 计 4, (3)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情 况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总 额 比 例 款 项 (%) 性 质 账 龄 1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预 收 学 费 1, 学 费 一 年 以 内 2 长 春 分 公 司 预 收 学 费 学 费 一 年 以 内 3 成 都 分 公 司 预 收 学 费 学 费 一 年 以 内 4 山 西 分 公 司 预 收 学 费 学 费 一 年 以 内 5 山 东 分 公 司 预 收 学 费 学 费 一 年 以 内 合 计 3, (4)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预 收 款 项 中 无 预 收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5)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预 收 账 款 中 无 预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预 收 账 款 中 预 收 关 联 方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款 项 61, 元 因 公 司 品 牌 效 应 和 经 营 规 模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导 致 培 训 学 员 增 加, 期 末 预 收 培 训 费 相 应 增 加, 其 中 期 末 面 授 培 训 预 收 学 费 同 比 增 加 46.13%, 网 络 培 训 预 收 学 费 同 比 增 加 30.65% 公 司 面 授 预 收 款 增 加 2,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 一 是 受 部 分 省 份 公 务 员 招 录 人 数 增 加 的 影 响, 如 河 北 广 东 山 东 安 徽 湖 南 山 西 等, 其 中 河 北 省 招 录 人 数 增 长 了 150%, 广 东 省 招 录 人 数 增 长 了 40%, 山 东 省 招 录 人 数 增 长 了 36%, 安 徽 省 招 录 人 数 增 长 了 33%, 其 余 大 部 分 省 份 也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增 长 ; 二 是 产 品 结 构 调 整,2013 年 公 司 面 授 课 程 中, 高 端 班 和 协 议 班 占 比 出 现 了 较 大 增 长, 导 致 预 收 账 款 增 长 较 大 另 外, 网 校 预 收 款 增 长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网 校 营 业 收 第 275 页
279 入 增 长, 业 务 扩 大 所 致 3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3, , , , 职 工 福 利 费 社 会 保 险 费 , ,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 , 工 伤 保 险 费 失 业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 合 计 4, , , , 年 末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42.26%, 主 要 系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较 快, 业 务 覆 盖 区 域 及 规 模 扩 大 导 致 员 工 人 数 增 长 较 快 此 外, 员 工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上 升 亦 导 致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上 升 4 应 交 税 费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2, , 个 人 所 得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其 他 合 计 2, , 年 末 与 2012 年 末 相 比, 主 要 是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加 1, 万 元, 此 部 分 所 得 税 是 2013 年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时 计 提, 公 司 已 于 2014 年 5 月 完 成 申 报 缴 纳 5 应 付 股 利 单 位 : 万 元 第 276 页
280 单 位 名 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天 津 达 晨 创 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股 利 总 体 规 模 较 小, 主 要 为 应 付 股 东 达 晨 创 投 的 股 利 2011 年 4 月 5 日 经 公 司 2011 年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向 2011 年 3 月 31 日 登 记 在 册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每 股 人 民 币 0.90 元 ( 税 前 )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达 晨 创 投 的 股 利 尚 未 领 取 2013 年 6 月 10 日 经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向 2013 年 5 月 31 日 登 记 在 册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每 股 人 民 币 0.70 元 ( 税 前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达 晨 创 投 的 股 利 尚 未 领 取 6 其 他 应 付 款 (1)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表 表 :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表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结 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 , 至 2 年 至 3 年 年 以 上 合 计 2, ,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情 况 占 总 额 比 例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 款 项 性 质 账 龄 1 亚 马 逊 卓 越 有 限 公 司 预 提 返 利 一 年 以 内 2 北 京 英 特 华 国 际 文 化 交 流 中 心 保 证 金 一 年 以 内 3 佛 山 立 禾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应 付 广 告 费 一 年 以 内 第 277 页
281 占 总 额 比 例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 4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四 季 图 书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款 项 性 质 保 证 金 账 龄 一 年 以 内 一 至 两 年 两 至 三 年 5 北 京 红 绿 蓝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装 修 款 一 年 以 内 合 计 (3)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情 况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占 总 额 比 例 金 额 ( 万 元 ) (%) 款 项 性 质 账 龄 1 北 京 皖 枫 林 书 店 保 证 金 一 年 以 内 2 江 苏 省 南 京 文 苑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金 一 年 以 内 一 至 两 年 3 江 西 南 昌 阳 光 图 书 有 限 责 任 公 一 年 以 内 保 证 金 司 一 至 两 年 4 辽 宁 省 大 连 新 知 教 育 书 店 保 证 金 一 年 以 内 5 山 东 济 南 英 华 书 店 保 证 金 合 计 一 年 以 内 一 至 两 年 (4)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其 他 应 付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5)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 余 额 中 其 他 应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款 项 性 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账 龄 其 他 应 付 款 蔡 金 龙 报 销 款 一 年 以 内 其 他 应 付 款 于 洪 泽 报 销 款 一 年 以 内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其 他 应 付 款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金 一 年 以 内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其 他 应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7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单 位 : 万 元 第 278 页
282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递 延 收 益 合 计 公 司 2013 年 末 的 递 延 收 益 为 软 土 地 基 处 理 补 贴 ( 六 )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6, , 资 本 公 积 3, , 盈 余 公 积 1, 未 分 配 利 润 12,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3,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3, , (1) 股 本 的 具 体 变 化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一 章 基 本 情 况 之 五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的 内 容 (2) 资 本 公 积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溢 价 1, , 其 中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资 本 1,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1, , 其 中 :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1, , 购 买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权 形 成 的 资 本 公 积 合 计 3, , 年 4 月 22 日, 公 司 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与 易 定 宏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以 10 万 元 收 购 易 定 宏 持 有 的 上 海 大 创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 股 权, 并 于 2013 年 5 月 3 日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本 公 司 连 第 279 页
283 同 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持 有 上 海 大 创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新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上 海 大 创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自 合 并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元, 计 入 本 期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万 元 为 公 司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天 津 希 乐 城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3) 未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 , 加 : 本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2, ,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4,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 -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2, , 年 6 月 10 日 经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向 2013 年 5 月 31 日 登 记 在 册 的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每 股 人 民 币 0.70 元 ( 税 前 ), 共 计 4, 万 元 五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1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持 股 比 例 (%) 易 定 宏 董 事 长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伍 景 玉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控 制 的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持 股 比 例 (%) 易 翠 英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姐,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第 280 页
284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持 股 比 例 (%) 天 津 达 晨 创 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股 东 4.55 李 品 友 股 东 董 事 3.86 易 刚 权 股 东 2.69 于 洪 泽 股 东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51 王 崇 岭 股 东 副 总 经 理 1.97 张 协 云 股 东 监 事 会 主 席 1.97 李 委 明 股 东 监 事 1.86 吴 正 杲 股 东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1.65 万 源 泉 股 东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1.44 蔡 金 龙 股 东 董 事 1.44 张 仕 友 股 东 副 总 经 理 1.42 莫 燕 玲 股 东 监 事 0.98 顾 斐 股 东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0.89 李 颖 股 东 董 事 会 秘 书 0.33 傅 忠 红 董 事 - 王 一 江 独 立 董 事 - 高 金 吉 独 立 董 事 - 谭 巧 云 独 立 董 事 - 侯 惠 勤 独 立 董 事 - 黄 铉 华 泽 宏 阳 投 资 管 理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大 河 谷 地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书 豪 时 代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华 泉 中 天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世 才 华 略 人 才 测 评 技 术 中 心 中 财 华 图 ( 北 京 )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曾 任 副 总 经 理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控 制 的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姐 夫 易 定 国 控 制 的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人 易 定 宏 之 妹 夫 许 家 诚 控 股 的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妹 易 智 利 原 控 制 的 企 业 公 司 监 事 莫 燕 玲 控 制 的 企 业 公 司 的 合 营 企 业 北 京 华 图 无 敌 信 息 科 技 公 司 的 联 营 企 业 第 281 页
285 有 限 公 司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持 股 比 例 (%) 安 徽 省 安 策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希 乐 城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艾 晨 斯 品 牌 策 划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尚 学 跨 考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的 联 营 企 业 公 司 的 联 营 企 业 公 司 的 联 营 企 业 公 司 的 参 股 企 业 以 上 关 联 方 中 自 然 人 基 本 情 况 详 见 上 文 第 一 节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公 司 股 东 情 况 之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以 及 第 一 节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持 股 5% 以 上 自 然 人 股 东 详 见 上 文 第 一 节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主 要 股 东 情 况 之 ( 三 ) 前 十 名 股 东 及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股 东 的 情 况 ( 二 ) 关 联 交 易 1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关 联 销 售 报 告 期 内, 华 图 图 书 与 言 实 图 书 就 图 书 销 售 签 订 图 书 代 理 销 售 合 作 协 议, 约 定 言 实 图 书 代 理 销 售 华 图 图 书 丛 书 年 度 内 容 定 价 依 据 金 额 ( 万 元 ) 占 同 类 交 易 额 比 例 2013 年 销 售 图 书 市 场 价 格 % 2012 年 销 售 图 书 市 场 价 格 % 报 告 期 内 华 图 图 书 与 言 实 图 书 发 生 交 易 事 项 余 额 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言 实 图 书 预 收 账 款 言 实 图 书 其 他 应 付 款 言 实 图 书 日 常 备 用 金 及 费 用 报 销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包 括 与 公 司 股 东 及 董 监 高 的 备 用 金 和 费 用 报 销, 公 司 第 282 页
286 员 工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需 要 经 公 司 内 部 流 程 审 批 后 预 借 备 用 金 和 报 销 费 用, 金 额 较 小 2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应 付 股 利 2011 年 4 月 5 日 经 公 司 2011 年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向 2011 年 3 月 31 日 登 记 在 册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每 股 人 民 币 0.90 元 ( 税 前 )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达 晨 创 投 的 股 利 尚 未 领 取 2013 年 6 月 10 日 经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向 2013 年 5 月 31 日 登 记 在 册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每 股 人 民 币 0.70 元 ( 税 前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达 晨 创 投 的 股 利 尚 未 领 取 2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款 项 性 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华 泽 宏 阳 投 资 管 理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世 才 华 略 人 才 测 评 技 术 中 心 关 联 方 借 款 关 联 方 借 款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均 为 无 息 拆 借 截 至 目 前, 该 类 关 联 方 借 款 均 已 还 清 3 委 托 贷 款 公 司 根 据 董 事 会 决 议 委 托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向 北 京 尚 学 跨 考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6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年 利 率 10%, 期 限 为 2012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 该 笔 贷 款 已 于 2013 的 7 月 25 日 归 还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且 已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内 的 子 公 司, 其 相 互 间 的 交 易 及 母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交 易 已 作 抵 销 除 此 之 外,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其 他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第 283 页
287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关 联 托 管 承 包 关 联 租 赁 关 联 担 保 关 联 方 资 产 转 让 债 务 重 组 及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3 关 联 方 往 来 余 额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款 项 性 质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 应 收 账 款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货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易 定 宏 备 用 金 其 他 应 收 款 莫 燕 玲 备 用 金 华 泽 宏 阳 投 资 管 其 他 应 收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理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世 才 华 略 人 才 测 评 技 术 中 心 北 京 尚 学 跨 考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借 款 借 款 委 托 贷 款 预 收 账 款 应 付 股 利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达 晨 创 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货 款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蔡 金 龙 报 销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于 洪 泽 报 销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广 州 言 实 图 书 报 刊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金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执 行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的 约 定, 公 司 与 言 实 图 书 的 关 联 销 售 日 常 备 用 金 及 费 用 报 销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较 小, 无 需 经 过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均 通 过 了 公 司 内 部 审 批 流 程 股 利 发 放 均 通 过 了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第 284 页
288 与 北 京 尚 学 跨 考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贷 款 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 通 过 了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的 表 决 批 准 ( 三 )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公 司 已 建 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就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事 项 明 确 了 具 体 的 交 易 审 批 权 限 审 批 程 序 回 避 表 决 制 度 等 事 项, 对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规 范 的 管 理 六 重 要 事 项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无 需 要 披 露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中 的 非 调 整 事 项 1 截 至 审 计 报 告 出 具 日, 本 公 司 设 立 了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枣 庄 绵 阳 宣 城 铜 陵 普 洱 及 达 州 等 六 家 分 公 司 2 截 至 审 计 报 告 出 具 日, 张 超 与 陈 永 英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的 80,640 股 转 让 给 陈 永 英 ; 易 海 波 与 莫 燕 玲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的 599,872 股 转 让 给 莫 燕 玲 ; 易 智 利 与 易 翠 英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的 3,408,104 股 转 让 给 易 翠 英 ; 关 丽 华 与 易 定 宏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的 12,096 股 转 让 给 易 定 宏 3 截 至 审 计 报 告 出 具 日, 本 公 司 收 到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归 还 的 委 托 贷 款 本 金 合 计 485 万 元 年 初, 财 政 部 分 别 以 财 会 [2014]6 号 7 号 8 号 10 号 11 号 14 号 16 号 发 布 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2014 年 修 订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2014 年 修 订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2014 年 修 订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0 号 合 营 安 排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014 年 修 订 ) 及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要 求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在 所 有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企 业 范 围 内 施 行 公 司 将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开 始 执 行 上 述 各 项 准 则, 并 将 依 据 上 述 各 项 准 第 285 页
289 则 的 规 定 对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变 更 以 下 为 所 涉 及 的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主 要 内 容 : (1)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2014 年 修 订 ) 完 整 地 规 范 了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将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分 类 为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是 指 向 独 立 的 基 金 缴 存 固 定 费 用 后, 企 业 不 再 承 担 进 一 步 支 付 义 务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是 指 除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以 外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企 业 应 当 在 职 工 为 其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根 据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计 算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对 于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企 业 应 当 采 用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并 依 据 适 当 的 精 算 假 设,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所 产 生 的 义 务, 并 根 据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确 定 的 公 式 将 产 生 的 福 利 义 务 归 属 于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收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此 外, 该 修 订 后 准 则 还 充 实 了 关 于 短 期 薪 酬 会 计 处 理 规 范, 充 实 了 关 于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规 定, 并 引 入 了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完 整 地 规 范 职 工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2)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2014 年 修 订 ) 进 一 步 规 范 了 财 务 报 表 的 列 报, 在 持 续 经 营 评 价 正 常 经 营 周 期 充 实 附 注 披 露 内 容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修 订 完 善, 并 将 费 用 按 照 性 质 分 类 的 利 润 表 补 充 资 料 作 为 强 制 性 披 露 内 容 该 准 则 要 求 在 利 润 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部 分 的 列 报, 应 将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划 分 为 两 类 :(1) 后 续 不 会 重 分 类 至 损 益 的 项 目 ;(2) 在 满 足 特 定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后 续 可 能 重 分 类 至 损 益 的 项 目 (3)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2014 年 修 订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应 当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该 准 则 建 立 了 判 断 控 制 存 在 与 否 的 单 一 模 型, 规 定 对 被 投 资 方 形 成 控 制 需 要 具 备 的 三 个 要 素 为 :(1)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2)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3)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其 回 报 金 额 在 此 基 础 上, 该 准 则 对 控 制 权 的 判 断 给 出 了 较 原 准 则 更 多 的 指 引 根 据 该 准 则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在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是 否 具 有 控 制 权 时 需 运 用 重 大 判 断 (4)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0 号 合 营 安 排 规 范 了 对 一 项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参 与 方 共 同 控 制 的 安 排 的 认 定 分 类 及 核 算 合 营 安 排 根 据 合 营 方 在 其 中 第 286 页
290 享 有 的 权 利 和 承 担 的 义 务,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共 同 经 营, 是 指 合 营 方 享 有 该 安 排 相 关 资 产 且 承 担 该 安 排 相 关 负 债 的 合 营 安 排 合 营 企 业, 是 指 合 营 方 仅 对 该 安 排 的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的 合 营 安 排 该 准 则 要 求 合 营 方 对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对 共 同 经 营 则 确 认 其 资 产 ( 包 括 其 对 任 何 共 同 持 有 资 产 应 享 有 的 份 额 ) 其 负 债 ( 包 括 其 对 任 何 共 同 产 生 负 债 应 承 担 的 份 额 ) 其 收 入 ( 包 括 其 对 共 同 经 营 因 出 售 产 出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应 享 有 的 份 额 ) 及 其 费 用 ( 包 括 其 对 共 同 经 营 发 生 的 费 用 应 承 担 的 份 额 ) (5)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规 范 了 公 允 价 值 定 义, 明 确 了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方 法, 根 据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所 使 用 的 输 入 值 将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划 分 为 三 个 层 次, 并 对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相 关 信 息 的 披 露 作 出 了 具 体 要 求 但 该 准 则 并 未 改 变 其 他 会 计 准 则 对 于 哪 些 场 合 下 应 运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规 定 (6)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014 年 修 订 ) 的 规 范 范 围 与 原 准 则 相 比 有 所 缩 减, 仅 规 范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投 资 方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和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将 变 为 属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规 范 范 围 此 外 还 引 入 了 其 他 一 些 重 要 变 化, 包 括 : 强 调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会 计 核 算 所 依 据 的 账 面 价 值 是 指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 明 确 投 资 方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应 当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 调 整 了 核 算 方 法 转 换 时 的 衔 接 规 定 ; 新 增 了 关 于 持 有 待 售 的 对 合 营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的 处 理 ; 引 入 对 通 过 下 属 投 资 主 体 所 持 有 的 合 营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选 择 权 等 等 (7)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适 用 于 企 业 在 子 公 司 合 营 安 排 联 营 企 业 和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该 准 则 要 求 披 露 对 其 他 主 体 实 施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重 大 判 断 和 假 设, 以 及 这 些 判 断 和 假 设 变 更 的 情 况 ; 并 针 对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在 合 营 安 排 或 联 营 企 业 中 的 权 益 在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分 别 规 定 了 详 细 的 披 露 要 求 根 据 该 准 则 要 求 披 露 的 信 息 将 有 助 于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第 287 页
291 评 估 本 公 司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性 质 和 相 关 风 险, 以 及 该 权 益 对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的 影 响 该 准 则 生 效 后, 本 公 司 比 较 财 务 报 表 中 披 露 的 该 准 则 施 行 日 之 前 的 信 息 将 按 照 该 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 有 关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披 露 要 求 除 外 ) ( 二 ) 承 诺 事 项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无 需 披 露 的 承 诺 事 项 ( 三 ) 或 有 事 项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无 需 披 露 的 或 有 事 项 ( 四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七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进 行 资 产 评 估 八 股 利 分 配 ( 一 ) 报 告 期 内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遵 循 同 股 同 利 的 原 则, 按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数 额, 以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现 金 股 利 以 人 民 币 派 付 公 司 在 向 个 人 股 东 分 配 股 利 时, 按 国 家 有 关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法 律 法 规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股 利 收 入 的 应 交 税 金 公 司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所 载 明 的 股 利 分 配 原 则 进 行 股 利 分 配 每 年 度 的 具 体 分 配 方 案,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未 来 的 经 营 计 划 提 出,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执 行 股 利 的 派 发 以 年 终 财 务 决 算 并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为 依 据,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二 个 月 内 派 发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税 后 利 润 按 以 下 顺 序 分 配 : (1)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法 定 公 积 金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第 288 页
292 (2)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应 当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3)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4)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的 股 份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但 本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5)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6)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 二 )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2011 年 4 月 5 日, 公 司 2011 年 第 一 次 股 东 会 决 议 向 截 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 登 记 在 册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每 股 人 民 币 0.90 元 ( 税 前 ) 2013 年 6 月 10 日,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决 定 向 截 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 登 记 在 册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每 股 人 民 币 0.70 元 ( 税 前 ) 上 述 股 利 分 配 已 经 股 东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法 规 定 ;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实 行 个 人 所 得 税 代 扣 代 缴, 上 述 两 次 股 利 分 配 时 公 司 已 为 自 然 人 股 东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股 利 分 配 遵 循 了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与 达 晨 创 投 在 2009 年 签 订 了 增 资 协 议, 其 中 对 业 绩 要 求 优 先 分 红 权 做 了 约 定, 自 签 订 协 议 起 达 晨 创 投 一 直 未 主 张 领 取 分 红 的 权 利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对 每 次 股 利 分 配 应 付 达 晨 创 投 的 股 利 均 进 行 了 计 提 确 认 目 前 增 资 协 议 中 相 关 业 绩 要 求 等 条 款 已 经 解 除, 如 果 达 晨 创 投 要 求 行 权, 对 公 司 的 收 入 利 润 没 有 影 响 ( 三 ) 公 开 转 让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公 开 转 让 后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1)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第 289 页
293 1 公 司 实 行 持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2 在 公 司 盈 利 现 金 流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和 中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需 要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优 先 选 择 现 金 分 红 方 式, 并 保 持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一 致 性 合 理 性 和 稳 定 性, 保 证 现 金 分 红 信 息 披 露 的 真 实 性 3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当 年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2)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及 期 间 1 公 司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其 他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2 公 司 每 一 会 计 年 度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通 常 由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上 审 议 上 一 年 度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由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3)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具 体 内 容 1 利 润 分 配 顺 序 公 司 优 先 选 择 现 金 分 红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如 不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再 选 择 股 票 股 利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2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及 比 例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第 290 页
294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如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当 年 无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项 目 发 生, 应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0% 前 款 所 述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项 目 是 指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达 到 以 下 标 准 之 一 的 购 买 资 产 ( 不 含 购 买 原 材 料 燃 料 和 动 力 等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资 产 ) 对 外 投 资 ( 含 收 购 兼 并 ) 等 涉 及 资 本 性 支 出 的 交 易 事 项 :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50% 以 上 的 事 项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的 事 项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的 事 项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的 事 项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的 事 项 3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条 件 如 不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公 司 可 采 取 股 票 股 利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因 素 制 定 分 配 方 案 (4) 利 润 分 配 的 决 策 程 序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在 充 分 考 虑 和 听 取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和 外 部 监 事 的 意 见 基 础 上, 综 合 考 虑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等 因 素, 制 定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后 应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第 291 页
295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前, 公 司 应 当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除 安 排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听 取 股 东 的 意 见 外, 还 通 过 股 东 热 线 电 话 互 联 网 等 方 式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公 司 切 实 保 障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表 决 的 权 利,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公 司 股 东 征 集 其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的 投 票 权 公 司 安 排 审 议 分 红 预 案 的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时, 应 当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平 台, 鼓 励 股 东 出 席 会 议 并 行 使 表 决 权 (5)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条 件 和 程 序 1 受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的 不 利 影 响,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可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调 整 或 变 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损 害 股 东 权 益 下 列 情 况 为 上 述 所 称 的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的 不 利 影 响 : 因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行 业 政 策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非 因 公 司 自 身 原 因 而 导 致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净 利 润 为 负 ; 因 出 现 地 震 台 风 水 灾 战 争 等 不 能 预 见 不 能 避 免 并 不 能 克 服 的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导 致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净 利 润 为 负 ; 出 现 公 司 法 规 定 不 能 分 配 利 润 的 情 形 ;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连 续 两 年 均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0%; 2 确 有 必 要 对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者 变 更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议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或 者 变 更 议 案 时, 公 司 应 当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平 台, 鼓 励 股 东 出 席 会 议 并 行 使 表 决 权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或 者 变 更 议 案 需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第 292 页
296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6) 公 司 应 当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并 出 具 专 项 说 明 对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应 对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及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九 控 股 子 公 司 (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 的 企 业 情 况 ( 一 ) 基 本 情 况 控 股 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详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公 司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第 293 页
297 ( 二 ) 报 告 期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子 公 司 名 称 资 产 总 计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营 业 总 收 入 净 利 润 1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合 并 ) 3, , 北 京 华 图 宏 阳 图 书 有 限 公 司 10, , , 北 京 政 信 宏 阳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合 并 ) , 北 京 宏 阳 优 职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爱 语 特 宏 阳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青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交 流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华 图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陕 西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华 图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华 图 鼎 胜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华 图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中 漫 ( 天 津 )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华 图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大 创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 , 呼 伦 贝 尔 市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华 图 ( 天 津 )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 , 上 海 华 图 图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华 图 众 成 教 育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第 294 页
298 24 天 津 华 图 宏 阳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好 学 厚 德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政 信 宏 阳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注 :1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成 都 华 图 宏 阳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 经 成 都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批 准 完 成 工 商 注 销, 不 再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2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重 庆 华 图 教 育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 经 重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批 准 完 成 工 商 注 销, 不 再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3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陕 西 华 图 宏 阳 教 育 文 化 有 限 公 司 因 清 算 已 完 成 税 务 注 销, 但 尚 未 完 成 工 商 注 销 手 续 ; 4 中 漫 ( 天 津 )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由 本 公 司 华 漫 兄 弟 ( 天 津 ) 互 动 娱 乐 有 限 公 司 及 北 京 中 漫 经 济 咨 询 中 心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由 各 股 东 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 前 缴 足 本 公 司 应 出 资 3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60%,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出 资 100 万 元 第 295 页
299 十 管 理 层 对 公 司 近 两 年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的 分 析 ( 一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财 务 指 标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40.01% 39.32% 资 产 负 债 率 50.49% 50.41%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1.53 和 1.61,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1.30 和 1.31, 处 于 正 常 水 平,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较 好 公 司 2013 年 末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较 2012 年 末 有 所 增 长, 主 要 系 流 动 负 债 中 应 付 款 项 增 长 率 低 于 相 关 资 产 增 长 率,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有 所 增 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相 对 较 低, 符 合 行 业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财 务 状 况 保 持 相 对 稳 健 公 司 经 营 具 有 轻 资 产 特 征, 无 须 购 置 大 型 生 产 设 备, 但 流 动 负 债 中 的 预 收 款 项 较 高 导 致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略 高 于 其 他 轻 资 产 型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负 债 率 总 体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为 预 收 账 款 增 加 较 多, 以 及 人 员 整 体 工 资 增 加 导 致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增 加 由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和 资 产 负 债 率 三 项 指 标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有 一 定 的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和 长 期 偿 债 能 力, 能 够 及 时 偿 还 到 期 的 债 务 ( 二 )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财 务 指 标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销 售 毛 利 率 62.40% 63.41%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61.05% 37.7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58.86% 34.88%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公 司 毛 利 增 长 较 快,2013 年 毛 利 增 长 达 2.13 亿 元, 增 幅 为 53.08%, 基 本 与 收 入 增 幅 保 持 一 致 经 营 性 培 训 毛 利 占 比 基 本 维 持 在 90% 左 右, 是 公 司 主 要 利 润 来 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整 体 毛 利 率 较 为 稳 定, 维 持 在 60% 左 右 第 296 页
300 2013 年 公 司 的 整 体 盈 利 情 况 较 2012 年 有 明 显 提 高, 主 要 是 由 于 收 入 和 毛 利 明 显 增 长 所 致 ( 三 ) 营 运 能 力 分 析 财 务 指 标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公 司 总 体 上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速 度 很 快, 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来 源 于 华 图 图 书, 总 额 较 小, 且 公 司 与 华 图 图 书 的 经 销 商 培 训 业 务 代 理 均 建 立 了 长 期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速 度 较 快 公 司 总 体 上 存 货 周 转 速 度 较 快, 存 货 周 转 率 有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系 近 两 年 公 司 图 书 业 务 扩 张, 存 货 相 应 增 加 所 致 ( 四 )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较 2012 年 度 增 长 %, 主 要 原 因 是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上 升,2012 年 新 场 地 办 公 装 修 支 出 垫 款 较 大, 至 2013 年 公 司 非 付 现 成 本 比 重 增 加, 导 致 2013 年 经 营 现 金 流 大 幅 增 加 2013 年 度 投 资 活 动 净 流 量 为 流 出 8, 万 元, 较 2012 年 度 减 少 4.10%, 主 要 系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1706 万 元, 对 外 投 资 增 加 1850 万 元, 本 期 对 外 理 财 产 品 净 流 出 减 少 4000 万 元, 上 述 三 因 素 共 同 影 响, 导 致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少 流 出 444 万 元 2012 年 度,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收 到 现 金 10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子 公 司 上 海 大 创 收 第 297 页
301 到 另 一 股 东 易 定 宏 投 入 的 投 资 款 截 至 目 前, 易 定 宏 已 将 所 持 有 的 上 海 大 创 1% 股 权 转 让 给 公 司 下 属 全 资 子 公 司 上 海 华 图 2013 年 度, 公 司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现 金 万 元, 系 收 到 公 司 新 设 立 的 子 公 司 的 少 数 股 东 投 入 的 出 资 款 ; 分 配 股 利 4109 万 元, 导 致 筹 资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为 负 十 一 对 公 司 业 绩 和 持 续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因 素 及 应 对 措 施 ( 一 ) 行 业 政 策 风 险 及 应 对 措 施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包 括 人 才 招 录 类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资 格 认 证 类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相 应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以 及 图 书 的 策 划 与 发 行 等 2012 年 和 2013 年 面 授 培 训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总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83.85% 和 80.33%, 网 络 培 训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总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4.83% 和 4.66%, 图 书 业 务 收 入 占 公 司 总 营 业 收 入 的 11.12% 和 13.76% 面 授 培 训 服 务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以 公 务 员 招 录 辅 导 培 训 为 主, 图 书 的 策 划 与 发 行 也 以 公 务 员 招 录 辅 导 类 图 书 为 主 尽 管 公 司 的 人 才 招 录 业 务 覆 盖 面 较 广, 包 含 国 家 及 地 方 公 务 员 事 业 单 位 大 学 生 村 官 选 调 生 教 师 政 法 干 警 等 多 类 人 才 招 录 业 务, 近 几 年 也 在 加 大 对 资 格 认 证 类 考 试 培 训 和 咨 询 业 务 的 投 入, 但 如 果 未 来 包 括 公 务 员 在 内 的 各 类 人 才 选 拔 制 度 和 资 格 认 证 制 度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时, 公 司 的 课 程 设 置 师 资 力 量 培 训 服 务 的 专 业 性 不 能 有 效 地 适 应 上 述 变 化, 则 可 能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 另 外, 出 版 发 行 行 业 是 具 有 一 定 意 识 形 态 属 性 的 产 业, 受 到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的 严 格 监 督 和 管 理 若 国 家 对 出 版 发 行 行 业 的 相 关 政 策 有 所 调 整, 公 司 不 能 及 时 调 整 相 关 的 经 营 策 略, 有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业 务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在 产 品 开 发 和 师 资 配 置 方 面 坚 持 与 行 业 发 展 方 向 保 持 相 一 致, 持 续 加 强 课 程 开 发 师 资 培 养 的 能 力, 扩 大 公 司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减 少 外 部 政 策 环 境 对 公 司 经 营 带 来 的 影 响 同 时 公 司 也 将 努 力 拓 宽 公 司 的 业 务 范 围, 加 大 在 资 格 认 证 类 培 训 咨 询 业 务 的 投 入 力 度,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 二 ) 业 务 细 分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及 应 对 措 施 目 前, 公 司 的 主 要 收 入 为 中 央 及 国 家 机 关 公 务 员 考 试 培 训 服 务 省 级 及 地 方 公 务 员 考 试 培 训 服 务 虽 然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已 将 公 务 员 的 考 试 录 用 第 298 页
302 以 法 律 的 形 式 确 定 下 来, 但 如 果 公 务 员 的 招 录 方 式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不 能 快 速 适 应 新 的 形 式, 会 对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及 利 润 造 成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在 继 续 发 展 公 务 员 招 录 培 训 业 务 的 同 时, 积 极 拓 展 和 加 强 其 他 方 面 的 业 务, 包 括 资 格 认 证 类 培 训 教 师 招 录 培 训 企 业 管 理 培 训 等 各 类 培 训 业 务, 结 合 互 联 网 图 书 等 多 种 传 播 途 径, 逐 步 建 立 完 善 多 元 化 的 培 训 产 品 体 系, 并 大 力 推 进 包 括 咨 询 市 场 调 查 等 在 内 的 其 他 业 务 的 发 展, 努 力 打 造 全 方 位 多 层 次 具 有 相 当 影 响 力 的 现 代 化 服 务 平 台 ( 三 )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和 应 对 措 施 公 司 所 属 的 培 训 服 务 行 业 有 广 泛 的 市 场 需 求, 种 类 多 样, 市 场 不 断 细 分, 行 业 竞 争 者 不 断 增 多,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随 着 行 业 发 展 不 断 深 化, 对 培 训 服 务 需 求 了 解 少 产 品 单 一 的 公 司 将 逐 步 被 淘 汰 或 转 型, 行 业 集 中 度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市 场 中, 全 国 规 模 的 知 名 品 牌 培 训 机 构 只 有 包 含 公 司 在 内 的 2-3 家, 其 他 区 域 性 的 培 训 机 构 规 模 较 小 ; 资 格 认 证 培 训 市 场 中, 公 司 在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培 训 领 域 有 较 强 竞 争 力 ; 图 书 行 业 中, 公 司 在 人 才 招 录 培 训 类 辅 导 图 书 领 域 处 于 领 导 地 位 虽 然 公 司 属 于 细 分 行 业 内 的 知 名 领 先 企 业, 但 由 于 参 与 企 业 众 多, 市 场 竞 争 激 烈, 不 能 排 除 公 司 未 来 横 向 多 元 化 发 展 时 遇 到 强 力 竞 争 对 手, 从 而 在 特 定 细 分 领 域 处 于 竞 争 劣 势 的 可 能 性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一 方 面 通 过 丰 富 产 品 结 构, 实 施 产 品 的 创 新 和 升 级, 在 巩 固 培 训 业 务 等 主 营 业 务 的 同 时, 扩 大 公 司 在 咨 询 图 书 等 其 他 业 务 的 实 力, 提 升 公 司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将 加 强 对 品 牌 形 象 的 建 设 与 宣 传, 对 品 牌 形 象 实 行 标 准 化 统 一 建 设, 提 升 公 司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 四 ) 人 才 流 失 的 风 险 及 应 对 措 施 公 司 的 员 工 队 伍, 尤 其 是 学 历 及 素 质 均 较 高 的 管 理 层 人 员 及 培 训 师 队 伍 是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管 理 团 队 尤 其 是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是 公 司 正 常 运 转 的 组 织 者 和 舵 手, 培 训 师 是 公 司 产 品 的 载 体 和 传 播 者 但 培 训 行 业 的 业 内 人 员 流 动 较 为 频 繁, 尽 管 公 司 已 通 过 股 权 激 励 跨 科 教 学 教 学 管 理 轮 岗 新 项 目 创 业 等 机 制 降 低 人 才 流 失 率, 并 形 成 了 一 套 教 师 和 管 理 人 员 招 录 培 训 管 理 晋 升 的 内 部 管 理 体 系, 而 且 历 年 公 司 人 员 流 动 性 明 显 低 于 业 内 平 均 水 平, 公 司 的 管 理 团 第 299 页
303 队 近 两 年 也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但 不 排 除 部 分 员 工 与 管 理 人 员 由 于 自 身 发 展 规 划 等 原 因 离 职,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教 学 质 量 品 牌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将 继 续 大 力 进 行 人 力 资 本 投 资, 不 断 完 善 人 才 的 选 用 培 训 评 价 和 激 励 机 制, 健 全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制 度, 以 内 部 培 养 为 主 外 部 引 进 为 辅 的 方 式, 对 培 训 师 队 伍 和 管 理 团 队 进 行 科 学 合 理 持 续 有 效 地 综 合 培 养, 并 通 过 股 权 激 励 跨 科 教 学 转 岗 管 理 新 项 目 创 业 等 机 制 降 低 人 才 流 失 率, 培 养 稳 定 高 效 的 人 才 队 伍 ( 五 )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风 险 及 应 对 措 施 公 司 在 长 期 培 训 过 程 中, 积 累 形 成 了 一 系 列 具 有 自 主 创 新 性 的 培 训 方 法 培 训 经 验 和 辅 导 资 料, 表 现 为 公 司 的 面 授 培 训 课 件 网 络 培 训 课 件 各 类 图 书 等 产 品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自 营 分 公 司 网 站 电 商 书 店 代 理 渠 道 销 售 产 品 提 供 服 务 然 而 侵 权 盗 版 现 象 在 我 国 培 训 行 业 图 书 行 业 尚 未 完 全 得 以 避 免, 公 司 的 产 品 在 推 向 市 场 之 后 可 能 会 遭 到 复 制, 对 公 司 的 业 务 会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积 极 实 施 公 司 产 品 的 知 识 产 权 申 请, 规 范 知 识 产 权 相 关 合 同 的 条 款, 安 排 人 员 对 市 场 出 现 的 盗 版 侵 权 情 况 进 行 监 控, 维 护 公 司 的 合 法 权 益,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公 司 知 识 产 权 被 盗 版 侵 权 的 风 险 ( 六 ) 税 收 优 惠 的 风 险 及 应 对 措 施 公 司 是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根 据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 国 科 发 火 [2008]172 号 ) 规 定, 公 司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15% 税 率 征 收 的 优 惠 政 策 由 于 国 家 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认 定 实 行 动 态 监 管, 企 业 需 进 行 定 期 资 格 复 审, 经 复 审 通 过 方 可 继 续 申 请 享 受 所 得 税 按 15% 征 收 的 优 惠 政 策 若 公 司 未 来 不 能 持 续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者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税 后 净 利 润 率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一 方 面 公 司 继 续 加 强 在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的 研 发 投 入, 增 强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的 能 力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目 前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加 快 自 身 的 发 展 第 300 页
304 速 度, 丰 富 公 司 的 产 品 结 构, 增 强 公 司 收 入 规 模, 同 时 努 力 降 低 经 营 成 本, 提 高 盈 利 水 平, 减 少 公 司 对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依 赖 ( 七 ) 委 托 贷 款 不 能 按 期 收 回 的 风 险 公 司 委 托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向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2,5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年 利 率 10%, 期 限 为 2012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 截 至 2014 年 5 月 24 日, 公 司 共 收 到 北 京 益 置 建 安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归 还 的 委 托 贷 款 本 金 万 元, 尚 有 1, 万 本 金 及 相 关 利 息 未 偿 还 根 据 公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及 历 史 财 务 数 据 分 析, 若 该 笔 委 托 贷 款 无 法 全 部 或 部 分 收 回, 虽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和 盈 利 性, 但 可 能 会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公 司 的 利 润 应 对 措 施 : 同 债 务 人 保 持 联 系, 持 续 进 行 债 权 催 告 ; 跟 踪 企 业 经 营 状 况, 促 使 企 业 制 定 还 款 计 划 ; 提 请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确 定 贷 款 展 期 事 项 ( 八 ) 扩 张 风 险 及 应 对 措 施 由 于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的 培 训 业 务 属 于 服 务 行 业, 面 向 的 客 户 群 体 较 广, 公 司 要 实 现 品 牌 的 推 广 及 营 销 网 络 的 搭 建, 需 要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设 立 分 支 结 构, 以 达 到 快 速 响 应 公 司 业 务 规 划 的 目 的 公 司 于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分 别 新 设 了 10 家 23 家 40 家 分 公 司, 截 止 到 2014 年 5 月, 已 有 148 家 分 公 司,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进 行 有 效 的 规 模 化 管 理, 将 可 能 面 临 扩 张 过 快 的 风 险, 造 成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下 降, 并 对 品 牌 形 象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新 设 分 公 司 主 要 是 为 了 优 化 完 善 公 司 的 业 务 网 络, 增 强 渠 道 竞 争 力 目 前 对 分 公 司 采 用 总 部 直 接 管 理 的 模 式, 在 对 新 设 分 公 司 的 审 批 环 节 上, 根 据 公 司 的 总 体 业 务 规 划 安 排, 通 过 面 授 培 训 部 财 务 中 心 人 力 资 源 中 心 分 别 对 新 设 分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划 财 务 支 出 人 员 招 聘 等 方 面 进 行 审 批, 严 格 控 制 每 年 分 公 司 的 新 设 数 量 另 外, 公 司 也 会 加 大 对 网 络 培 训 的 投 入 力 度, 增 强 公 司 线 上 培 训 的 服 务 能 力, 弥 补 公 司 业 务 网 络 无 法 全 面 覆 盖 全 国 范 围 的 不 足, 并 降 低 公 司 业 务 扩 展 的 风 险 ( 九 )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大 的 风 险 第 301 页
305 由 于 培 训 业 务 的 经 营 特 征, 公 司 采 用 预 收 学 费 的 形 式, 因 此 在 实 际 经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了 较 大 的 预 收 账 款, 其 中 2012 年 底 2013 年 底 公 司 的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6, 万 元 9, 万 元, 虽 然 公 司 2012 年 底 2013 年 底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11, 万 元 17, 万 元, 具 有 较 高 的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但 仍 然 可 能 面 临 因 大 范 围 学 员 退 款 造 成 公 司 现 金 流 大 规 模 减 少 的 情 形, 从 而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将 继 续 完 善 日 常 教 学 管 理 的 制 度, 规 范 学 员 报 班 退 班 以 及 退 返 学 费 的 流 程, 减 少 与 学 员 发 生 纠 纷 的 可 能 ; 同 时 完 善 财 务 内 控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对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的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具 有 良 好 的 负 债 偿 还 能 力 另 外, 公 司 还 将 持 续 加 大 对 教 学 质 量 的 控 制, 定 期 对 教 学 质 量 进 行 评 估,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市 场 信 誉, 最 大 程 度 降 低 教 学 事 故 的 发 生 概 率 第 302 页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第 六 节 附 件 一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报 告 二 公 司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三 法 律 意 见 书 四 公 司 章 程 五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同 意 挂 牌 的 审 查 意 见 ( 正 文 完 )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北 京 市 气 象 灾 害 防 御 地 方 立 法 参 考 资 料 北 京 市 气 象 局 政 策 法 规 处 二 一 四 年 六 月 北 京 市 气 象 灾 害 防 御 地 方 立 法 工 作 参 考 资 料 汇 编 气 象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1 气 象 灾 害 防 御 条 例...8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幻灯片 1
白 色 花 诗 集 人 民 文 学 出 版 社 1981 年 出 版 共 收 七 月 派 诗 人 阿 垅 鲁 藜 孙 钿 彭 燕 郊 方 然 冀 汸 钟 瑄 郑 思 曾 卓 杜 谷 绿 原 胡 征 芦 甸 徐 放 牛 汉 鲁 煤 化 铁 朱 健 朱 谷 怀 罗 洛 等 二 十 人 的 诗 作 一 百 十 九 首 集 名 出 自 阿 垅 未 入 选 的 一 首 诗 中 要 开 作 一 枝 白 色 花
但 洋 糖 最 终 乘 船 溯 江 而 上, 再 加 上 民 国 初 年 至 抗 战 前 夕 二 十 余 年 间, 四 川 接 连 不 断 遭 受 水 灾 旱 灾 地 震, 平 均 每 月 爆 发 两 次 军 阀 混 战, 乡 村 遭 受 极 大 破 坏,( 赵 泉 民,2007) 农 村 经 济
原 载 黄 宗 智 主 编 : 中 国 乡 村 研 究 ( 第 八 辑 ), 福 州 : 福 建 教 育 出 版 社 2010 年 4 月 第 一 版, 第 196-241 页 北 京 联 合 大 学 李 安 平 抗 战 时 期 四 川 内 江 农 贷 个 案 研 究 摘 要 : 抗 日 战 争 时 期 四 川 内 江 蔗 农 在 承 受 高 利 贷 盘 剥 的 严 酷 境 遇 中, 利 用 中 国
(\244j\257d\276\307\274\351_201508021-C.indd_70%.pdf)
1847-1852 1872 20 1 1896 8000 20 1896 1950 1 1896 1896 13 1900 1900 3 20 2 4 1910 1950 3 1911 1 2 3 4 1927 4 20 300 6 1906 1930 7 1911 5 1919 8 1914 9 1920 10 11 1902 200 6 12 1930 7 " # #! $! 14 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1 2 0 / $ # ( *. 3. 3 *..# 4 #$ 3 ( 5 ) ### 4 $ # 5, $ ## # 4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1 2 0 / $ # ( *.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条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关 于 公 司 的 基 本 规 定 第 2 条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关 于 公 司 的 立 法 第 3 条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4 条 公 司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第 5 条 公 司 的 责 任 第 6 条 公 司 的 代 表 处 和 分 公 司 第 7 条 子 公 司 第 8 条 附 属 公 司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南 昌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7 月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 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5 年 9 月 一 代 建 制 的 定 义 二 代 建 范 围 规 定 三 代 建 单 位 入 库 资 格 及 要 求 四 代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七 代 建 单 位 管 理 费 拨 付 和 计 算 五 代 建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程 序 六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八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拨 付 九 代 建 项 目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3 号 公 布 根 据 2016 年 5 月 1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修 改 <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改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2 月 29 日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拟 调 整 后 保 留 拟 调 整 小 计 取 消 下 放 转 移 提 请 或 调 整 事 项 行 政 许 可 9 9 1 行 政 处 罚 951 951 行 政 强 制 37 37 行 政 征 收 4 4 行 政 给 付 0 0 行 政 检 查 47 47 行 政 确 认 1 1 行 政 裁 决 1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序 言 1. 根 据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 简 称 公 约 ) 第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向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提 交 执 行 公 约 第 7 8 次 合 并 报 告 本 报 告 的 撰 写 遵 循 了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 简 称 消 歧 委 员 会 ) 关 于 缔 约 国 定 期 报 告 的 指
本 科 生 手 册 中 南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印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自 由 平 等 公 正 法 治 爱 国 敬 业 诚 信 友 善 校 徽 : 校 训 : 校 风 : 知 行 合 一 经 世 致 用 向 善 求 真 唯 美 有 容 目 录 一 法 律 法 规 与 上 级 制 度 1 中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2015 年 持 续 督 导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签 署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 日 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召 开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反 馈 会 会 议 讨 论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现 将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如 下 :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修 正 ) (1996 年 5 月 15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决 定 第 一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姓 名 : 李 建 衡 級 別 : 五 信 (2012-2013)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9 至 16 節 ) 教 導 年 輕 人 要 全 心 全 意 遵 從 神 的 話 語 和 不 要 偏 離 神 的 命 令 這 幾 節 詩 歌 教 導 我 要 喜 愛 神 的 法 度 和 律 例, 還 要 思 索 神 的 品 格 和 緊 記 祂 的 話 語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管 理 与 校 史 工 作 简 报 2007 年 2 期 ( 总 第 2 期 ) 本 期 要 目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四 川 大 学 各 单 位 档 案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和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名 单 2007 年 四 川 大 学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业 务 培 训 会 议 圆
2014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4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学 校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中 国 保 监 会 云 南 监 管 局 文 件 云 保 监 发 2014 71 号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保 险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考 试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保 险 机 构 云 南 省 分 公 司, 各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机 构 : 根 据 中 国 保 监 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 保 监 发 2013 101
2013 2013 2
2013 1 2013 2013 2 3 4 36 2013 3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5 2013 94,464.84 89,873.01 6,896.66 344.49 94,809.33 96,769.67 1,960.34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當 經 典 遇 上 經 典 - 孟 子 與 火 鳳 燎 原 之 非 人 也 * 江 穰 峰 提 要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深 化 了 孔 子 思 想, 而 自 古 以 來, 許 多 學 者 嘗 試 對 孟 子 一 書 給 予 正 確 的 本 意 詮 釋 抑 或 提 出 符 合 當 代 的 新 說, 諸 家 注 疏 輩 出, 孟 子
附件3
自 治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事 项 总 表 序 号 执 法 权 分 类 执 法 权 名 称 1 行 政 许 可 ( 权 限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和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证 书 核 发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 序 列 二 级 资 质 及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一 国 家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 二 证 监 会 部 门 规 章... 37 第 105 号 令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38 三 协 会 自 律 规 则... 47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48 私 募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7 --- -- -- 95% 5% ( ) ---- ( ) -- -- ( ) -- M -- - -- -- R ( ) 1 2 3 4 5 6 7 8 9 10 30 +3 +2 +1
隐公(元年~十一年)
左 传 目 录 隐 公 ( 元 年 ~ 十 一 年 )--------------------- ---------------------(2 16 页 ) 桓 公 ( 元 年 ~ 十 八 年 )-------------------- --------------------(17 17 31 页 ) 庄 公 ( 元 年 ~ 三 十 二 年 )----------------- -----------------(32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設 計 師 : 吳 玉 蘋 上 半 身 ( 上 衣 ) 整 件 上 衣 以 紅 色 白 色 為 主, 前 後 中 心 和 腰 邊 兩 側 以 剪 接 方 式 呈 現, 前 後 中 心 和 袖 子 採 用 紅 花 色 旗 袍 布, 腰 邊 兩 側 為 白 色, 使 整 體 感 覺 看 起 來 有 律 動 感, 在 領 口 方 面 採 用 五 角 領, 使 整 件 上 衣 看 起 來 不 致 於 單 調,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附 件 :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布 日 期 发 布 部 门 1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文 化 厅 旅 游 局 关 于 调 整 我 省 文 物 参 观 点 门 票 的 通 甘 价 综 1986 14 号 1986 年 2 月 5 日 省 物 价 委 省 文 化 厅 省 旅 游 局 2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调 整 涉 外 宾 馆 ( 饭 店 ) 客 房 收 费 标 准 的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四 川 省 彭 州 中 学 2014级 8月 考 试 语 文 试 题 满 分 150分 考 试 用 时 150分 钟 注 意 事 项 : 1 答 题 前, 务 必 将 自 己 的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班 级 填 写 在 答 题 卡 规 定 位 置 上 2 答 选 择 题 时, 必 须 使 用 2B铅 笔 将 机 读 卡 上 对 应 题 目 的 答 案 标 号 涂 黒, 如 需 改 动, 用 像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诸 暨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诸 教 2016 97 号 关 于 印 发 二 一 六 学 年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镇 乡 ( 街 道 ) 学 校 : 2016 学 年 是 实 施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为 进 一 步 明 确 目 标, 理 清 思 路, 确 保 各 项 重 点 工 作 顺 利 推 进, 特 制 定 二 一 六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第 六 章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自 從 先 秦 思 想 興 盛 以 來, 中 國 民 族 深 受 到 儒 家 思 想 的 影 響, 對 鬼 神 更 抱 持 著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與 敬 鬼 神 而 遠 之 的 態 度, 也 從 子 不 語 : 怪 力 亂 神 顯 示 出 了 不 談 論 鬼 神 之 事, 因 此 可 以 看 出 儒 家 對 於 鬼 神 是 抱 持 著 存 而 不 論
《聊齋志異》 <蓮香> 蒲松齡
聊 齋 志 異 < 蓮 香 > 蒲 松 齡 桑 生, 名 曉, 字 子 明, 沂 州 人, 少 孤, 館 於 紅 花 埠 桑 為 人 靜 穆 自 喜, 日 再 出, 就 食 東 鄰, 餘 時 堅 坐 而 已 東 鄰 生 偶 至, 戲 曰 : 君 獨 居 不 畏 鬼 狐 耶? 笑 答 曰 : 丈 夫 何 畏 鬼 狐? 雄 來 吾 有 利 劍, 雌 者 尚 當 開 門 納 之 鄰 生 歸, 與 友 謀,
人身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指引手册(最终版).doc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法 律 法 规 指 引 手 册 序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的 管 理 人 员 在 日 常 经 营 中 依 法 合 规 地 实 施 管 理 行 为, 不 仅 能 够 有 效 地 防 范 和 化 解 保 险 经 营 风 险, 同 时 也 能 更 好 地 服 务 于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保 护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