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2: 对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附 录 1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 资 质 最 低 条 件 ) 施 工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要 求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须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同 时 具 有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以 下 有 效 资 质 : 1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2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分 项 资 质 或 新 颁 布 资 质 标 准 中 的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公 路 安 全 设 施 分 项 一 级 资 质 3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通 信 监 控 收 费 综 合 系 统 工 程 资 质 或 新 颁 布 资 质 标 准 中 的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公 路 机 电 工 程 分 项 一 级 资 质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与 投 标 的, 联 合 体 投 标 人 须 达 到 上 述 资 质 等 级 要 求, 且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成 员 单 位 均 须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牵 头 人 须 具 有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投 标 人 应 列 入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中 最 新 公 布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资 质 企 业 名 录, 且 投 标 人 名 称 和 资 质 与 上 述 名 录 中 相 符 未 列 入 名 录 的 投 标 人, 其 资 格 审 查 不 予 通 过 注 :1 按 招 标 文 件 第 八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中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表 中 的 格 式 填 写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须 提 供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施 工 资 质 证 书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许 可 证 等 证 件 的 全 本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在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中 应 附 上 述 资 料 的 彩 色 扫 描 件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与 投 标 的, 应 分 别 提 供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单 位 的 资 料 2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填 报 的 资 质 应 当 与 其 在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上 填 报 并 发 布 的 信 息 一 致, 并 应 将 该 资 质 截 图 打 印 并 装 订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若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信 息 与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发 布 的 信 息 不 符, 评 审 时 将 认 为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评 标 委 员 会 否 决 其 投 标
附 录 2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 财 务 最 低 要 求 ) 财 务 要 求 1 投 标 人 提 供 近 年 (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 2 投 标 人 近 年 (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 年 平 均 施 工 营 业 额 不 少 于 6000 万 元 人 民 币 ; 3 投 标 人 2014 年 度 货 币 资 金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 备 注 : 若 货 币 资 金 不 足, 则 可 开 具 银 行 信 贷 证 明 ) 注 :1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须 提 供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利 润 表 和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在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中 应 附 上 述 资 料 的 彩 色 扫 描 件 2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与 投 标 的,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应 分 别 提 供 上 述 资 料 3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与 投 标 的,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须 满 足 本 表 财 务 要 求 附 录 3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 业 绩 最 低 要 求 ) 业 绩 要 求 投 标 人 近 5 年 内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通 过 交 工 或 竣 工 验 收 ) 至 少 完 成 过 1 项 高 速 公 路 路 基 路 面 工 程 施 工 1 项 高 速 公 路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和 1 项 高 速 公 路 通 信 监 控 收 费 系 统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并 且 该 施 工 业 绩 是 以 投 标 人 名 义 签 署 的 合 同 业 绩 注 :1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填 报 的 业 绩 应 当 与 其 在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上 填 报 并 发 布 的 信 息 一 致, 并 应 将 该 业 绩 截 图 打 印 并 装 订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对 于 未 录 入 部 级 平 台 的 业 绩 信 息, 招 标 人 依 据 交 通 运 输 部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度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交 办 公 路 函 2015 78 号 ) 文 件 的 规 定 不 予 认 可 若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信 息 与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发 布 的 信 息 不 符, 评 审 时 将 认 为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评 标 委 员 会 否 决 其 投 标 另 外 还 须 附 中 标 通 知 书 和 ( 或 ) 合 同 协 议 书 由 发 包 人 出 具 的 公 路 工 程 ( 标 段 ) 交 工 验 收 证 书 或 竣 工 验 收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公 路 工 程 竣 工 鉴 定 书 或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对 各 参 建 单 位 签 发 的 工 作 综 合 评 价 等 级 证 书 的 复 印 件 在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中, 所 有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均 应 采 用 彩 色 打 印 件 2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与 投 标 的,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应 分 别 提 供 3 投 标 人 若 提 供 单 个 路 基 合 同 或 单 个 路 面 合 同, 评 标 时 视 为 1 项 路 基 合 同 业 绩 +1 项 路 面 合 同 业 绩 =1 项 路 基 路 面 施 工 业 绩 4 若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和 ( 或 ) 机 电 工 程 已 包 含 在 土 建 工 程 合 同 内 的, 无 须 再 单 独 提 供 交 安 和 ( 或 ) 机 电 工 程 的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5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通 信 监 控 收 费 系 统 工 程 的 合 同 中 须 包 含 这 三 大 系 统, 否 则 需 单 独 提 供 没 有 含 在 合 同 内 容 中 的 系 统 工 程 业 绩
附 录 4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信 誉 要 求 1 投 标 人 在 截 止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之 日 前 未 被 交 通 运 输 部 宁 夏 交 通 运 输 厅 依 法 取 消 一 定 期 限 内 投 标 资 格, 且 未 在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期 限 内 的 ( 以 交 通 运 输 部 宁 夏 交 通 运 输 厅 文 件 或 行 政 处 罚 文 书 为 准 ), 否 则 其 资 格 审 查 不 予 通 过 2 在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至 日 期 间, 投 标 人 所 承 建 的 工 程 项 目 ( 基 础 设 施 类 ) 未 曾 发 生 过 重 大 及 以 上 等 级 安 全 事 故, 否 则 资 格 审 查 不 予 通 过 安 全 事 故 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http://www.chinasafety.gov.cn) 公 布 的 为 准 3 投 标 人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未 在 宁 夏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投 标 中 出 现 以 他 人 名 义 投 标 串 通 投 标 的 ( 以 宁 夏 交 通 运 输 厅 网 站 公 布 的 为 准 ), 否 则 其 资 格 审 查 不 予 通 过
附 录 5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 项 目 经 理 和 项 目 总 工 最 低 要 求 )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担 任 过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经 理 1 个 以 上 ( 含 ), 具 有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门 颁 发 的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证 项 目 经 理 1 书 ( 注 册 专 业 : 公 路 ), 持 有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项 目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证 ) 或 持 有 交 通 运 输 部 门 颁 发 的 公 路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B 类 担 任 过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总 工 1 个 以 上 ( 含 ), 持 有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项 目 总 工 程 师 1 项 目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证 ) 或 持 有 交 通 运 输 部 门 颁 发 的 公 路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B 类 注 :1 投 标 文 件 中 须 提 供 项 目 经 理 和 项 目 总 工 的 身 份 证 B 类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以 及 项 目 经 理 的 注 册 建 造 师 证 书 ( 注 册 单 位 名 称 必 须 与 投 标 人 名 称 一 致 ) 复 印 件, 以 上 证 件 须 在 有 效 期 内 2 投 标 文 件 中 填 报 的 项 目 经 理 和 项 目 总 工 的 资 历 ( 个 人 业 绩 ) 应 当 与 其 在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上 填 报 并 发 布 的 信 息 一 致, 且 信 息 必 须 能 够 反 映 人 员 所 担 任 项 目 名 称 和 担 任 职 务, 投 标 人 应 将 该 截 图 打 印 并 装 订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若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信 息 与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发 布 的 信 息 不 符, 评 审 时 将 认 为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评 标 委 员 会 否 决 其 投 标 另 外 还 须 提 供 其 担 任 的 项 目 经 理 和 项 目 总 工 的 相 关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如 中 标 通 知 书 和 合 同 协 议 书 ) 的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装 订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合 同 协 议 书 中 有 一 个 须 体 现 项 目 经 理 和 项 目 总 工 的 姓 名 以 上 证 明 材 料 正 本 中 必 须 是 彩 色 扫 描 件 3 须 提 供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的 拟 委 任 的 项 目 经 理 和 项 目 总 工 的 社 保 缴 费 证 明 ( 并 加 盖 缴 费 证 明 专 用 章 ) 或 其 他 能 够 证 明 拟 委 任 的 项 目 经 理 和 项 目 总 工 参 加 社 保 的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 并 加 盖 社 保 机 构 单 位 章 ) 4 项 目 经 理 和 项 目 总 工 所 附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非 B 类 的 不 予 认 可 5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与 投 标 的, 项 目 经 理 和 项 目 总 工 必 须 是 牵 头 人 单 位 的 人 员 6 投 标 人 登 录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 国 建 造 师 网 (www.coc.gov.cn), 点 击 注 册 建 造 师 查 询 后 进 入 全 国 建 造 师 信 息 查 询, 将 填 报 的 项 目 经 理 的 注 册 建 造 师 证 书 查 询 结 果 截 图 并 打 印 装 订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若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信 息 与 全 国 建 造 师 信 息 查 询 发 布 的 信 息 不 符, 评 审 时 将 认 为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评 标 委 员 会 否 决 其 投 标
附 录 6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和 技 术 人 员 最 低 要 求 )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路 基 工 程 师 1 桥 梁 工 程 师 1 路 面 工 程 师 1 机 电 工 程 师 1 主 管 过 公 路 路 基 施 工 技 术 工 作 至 少 1 个 项 目, 具 有 工 程 师 ( 含 ) 以 上 的 任 职 资 格 主 管 过 公 路 桥 梁 施 工 技 术 工 作 至 少 1 个 项 目, 具 有 工 程 师 ( 含 ) 以 上 的 任 职 资 格 主 管 过 公 路 路 面 施 工 技 术 工 作 至 少 1 个 项 目, 具 有 工 程 师 ( 含 ) 以 上 的 任 职 资 格 主 管 过 机 电 工 程 施 工 技 术 工 作 至 少 1 个 项 目, 具 有 机 电 工 程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 含 )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工 程 师 1 主 管 过 公 路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技 术 工 作 3 年 以 上, 具 有 工 程 师 ( 含 ) 以 上 的 任 职 资 格 测 量 工 程 师 1 质 检 工 程 师 1 试 验 检 测 工 程 师 1 环 保 水 保 工 程 师 1 主 管 过 公 路 工 程 测 量 工 作 至 少 1 个 项 目, 具 有 工 程 师 ( 含 ) 以 上 的 任 职 资 格 主 管 过 公 路 工 程 质 检 工 作 至 少 1 个 项 目, 具 有 工 程 师 ( 含 ) 以 上 的 任 职 资 格 参 加 公 路 工 程 试 验 工 作 至 少 1 个 项 目, 具 有 工 程 师 ( 含 ) 以 上 的 任 职 资 格 并 且 具 有 部 颁 试 验 检 测 工 程 师 证 书 主 管 过 公 路 工 程 环 保 水 保 技 术 工 作 至 少 1 个 项 目, 具 有 工 程 师 ( 含 ) 以 上 的 任 职 资 格 主 管 过 公 路 工 程 合 同 计 量 工 作 1 个 项 目 以 上, 具 有 工 程 师 合 同 计 量 负 责 人 1 ( 含 ) 以 上 的 任 职 资 格 并 且 具 有 公 路 工 程 甲 级 造 价 工 程 师 证 书 财 务 负 责 人 1 档 案 管 理 负 责 人 1 专 职 安 全 员 2 主 管 过 公 路 工 程 财 务 工 作 至 少 1 个 项 目, 具 有 会 计 师 ( 含 ) 以 上 的 任 职 资 格 主 管 过 公 路 工 程 档 案 管 理 工 作 至 少 1 个 项 目, 具 有 中 级 ( 含 ) 以 上 的 职 称 从 事 公 路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至 少 1 个 项 目, 具 有 C 级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注 : 投 标 人 在 承 诺 函 中 对 本 表 要 求 的 人 员 进 行 进 场 且 不 更 换 的 承 诺, 投 标 文 件 中 不 提 供 本 表 要 求 的 具 体 人 员 名 单 及 其 证 件 复 印 件 投 标 人 中 标 后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协 议 书 前, 提 供 本 表 要 求 的 人 员 名 单, 并 附 相 关 人 员 证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职 称 证 试 验 检 测 证 造 价 证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等 ) 报 招 标 人 审 核 确 定 后 作 为 合 同 的 附 件 提 供 的 人 员 须 满 足 本 表 要 求
附 录 7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 机 械 设 备 最 低 条 件 )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功 率 计 容 量 单 位 最 低 数 量 要 求 挖 掘 机 标 准 铲 斗 容 量 1.2 m 3 台 2 装 载 机 额 定 载 重 量 5 吨 台 4 推 土 机 功 率 120KW 台 2 平 地 机 功 率 130KW 台 2 * 水 泥 混 凝 土 拌 和 楼 额 定 产 量 60m 3 /h( 料 仓 为 下 卧 式 料 仓, 且 宽 度 大 于 上 料 装 载 机 铲 斗 宽 度, 不 允 许 出 现 混 料 且 要 有 独 立 电 子 称 重 台 1 和 自 动 打 印 设 备 ) 沥 青 砼 拌 和 设 备 额 定 产 量 240t/h 及 以 上 的 拌 和 设 备, 带 除 尘 设 备 计 算 机 控 制 系 统, 具 有 逐 座 1 盘 称 重 数 据 自 动 采 集 上 传 功 能 稳 定 粒 料 拌 和 设 备 额 定 产 量 500t/h, 不 少 于 4 个 集 料 仓 和 1 个 水 泥 仓, 具 有 逐 盘 称 重 数 据 座 1 自 动 采 集 上 传 功 能 * 沥 青 砼 摊 铺 机 功 率 120kw 以 上, 初 始 震 密 > 85% 台 2 双 钢 轮 振 动 压 路 机 12T 台 3 胶 轮 压 路 机 26T 台 3 水 泥 混 凝 土 搅 拌 运 输 车 6 m 3 台 4 * 基 层 摊 铺 机 一 次 性 摊 铺 宽 度 7.5m 台 1 振 动 压 路 机 18T 台 2 光 轮 压 路 机 18~21T 台 2 * 水 泥 混 凝 土 滑 模 摊 铺 机 摊 铺 宽 度 3.4m 台 1 热 熔 划 线 机 台 2 液 压 打 桩 机 台 4 备 注 :1 带 * 设 备 为 关 键 设 备, 要 求 为 近 4 年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 新 购 自 有 或 租 赁 设 备 2 本 表 所 要 求 设 备, 投 标 人 在 承 诺 函 中 进 行 进 场 承 诺 投 标 文 件 中 无 须 附 购 买 发 票 或 租 赁 合 同, 中 标 后 提 供 作 为 合 同 附 件 3 本 表 为 土 建 工 程 机 械 设 备 最 低 要 求, 在 项 目 实 施 中, 如 工 程 需 要 增 加 相 关 机 械 设 备, 投 标 人 应 无 条 件 满 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