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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3207 号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中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604 号 二 一 五 年 十 月 成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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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目 录 目 录 1 前 言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项 目 概 况 环 评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部 委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地 方 性 法 规 及 相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环 境 保 护 相 关 标 准 及 行 业 规 范 相 关 资 料 标 准 批 复 文 件 相 关 协 议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电 磁 环 境 生 态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重 点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工 程 概 况 工 程 一 般 特 性 新 松 换 流 站 概 况 东 方 换 流 站 概 况 直 流 线 路 概 况 工 程 占 地 I

9 目 录 施 工 组 织 施 工 工 艺 和 方 法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与 政 策 法 规 等 相 符 性 分 析 与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与 相 关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选 址 选 线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与 各 类 敏 感 区 管 理 符 合 性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换 流 站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输 电 线 路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及 筛 选 生 态 影 响 途 径 分 析 施 工 期 生 态 影 响 途 径 分 析 运 行 期 生 态 影 响 途 径 分 析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换 流 站 主 要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区 域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水 文 特 征 气 候 气 象 特 征 社 会 环 境 电 磁 环 境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点 位 及 布 点 方 法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方 法 及 仪 器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及 结 论 声 环 境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点 位 及 布 点 方 法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方 法 及 仪 器 II

10 目 录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及 结 论 地 表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换 流 站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工 程 施 工 扬 尘 分 析 换 流 站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换 流 站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评 价 方 法 换 流 站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直 流 线 路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换 流 站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直 流 线 路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预 测 地 表 水 换 流 站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工 程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因 素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风 险 分 析 应 急 预 案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和 评 价 方 法 基 础 资 料 收 集 III

11 目 录 陆 生 生 物 资 源 调 查 主 要 评 价 方 法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生 态 系 统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陆 生 植 物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陆 生 动 物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生 态 完 整 性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送 端 换 流 站 极 站 址 和 受 端 换 流 站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生 态 敏 感 区 现 状 评 价 范 围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分 析 陆 生 植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的 影 响 分 析 电 磁 场 对 陆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影 响 的 防 护 和 保 护 措 施 生 态 影 响 的 防 护 原 则 生 态 影 响 的 保 护 措 施 生 态 管 理 监 理 与 监 测 生 态 管 理 生 态 监 理 生 态 监 测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分 析 措 施 的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设 计 阶 段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运 行 期 环 保 措 施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及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IV

12 目 录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理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运 行 期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管 理 培 训 环 境 监 理 环 境 监 测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监 测 技 术 要 求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第 一 次 公 告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示 第 二 次 公 告 公 众 调 查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期 间 征 询 意 见 现 场 问 卷 调 查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公 众 意 见 回 访 公 众 参 与 的 合 法 性 有 效 性 代 表 性 和 真 实 性 程 序 合 法 性 分 析 形 式 有 效 性 分 析 对 象 代 表 性 分 析 结 果 真 实 性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工 程 概 况 工 程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和 符 合 性 环 境 现 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电 磁 环 境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投 资 V

13 目 录 设 计 阶 段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运 行 期 环 保 措 施 公 众 参 与 总 体 评 价 结 论 建 议 VI

14 前 言 1 前 言 1.1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南 方 电 网 区 域 内, 地 处 西 部 的 云 南 尤 其 是 滇 西 北 地 区 水 电 资 源 极 为 丰 富 根 据 最 近 电 源 前 期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十 三 五 期 间, 云 南 新 增 大 型 水 电 站 主 要 为 澜 沧 江 上 游 云 南 段 梯 级 电 站 和 金 沙 江 下 游 二 期 电 站, 其 中 澜 上 梯 级 电 站 位 于 滇 西 北 地 区 澜 上 梯 级 电 站 装 机 总 容 量 8830MW, 其 中 7030MW 装 机 将 在 2020 年 前 建 成 投 产 按 照 投 产 进 度, 除 满 足 本 地 区 用 电 需 求 和 利 用 现 已 明 确 的 输 电 通 道 外,2018~2030 年 云 南 需 新 建 外 送 通 道 约 MW, 滇 西 北 地 区 需 新 建 外 送 通 道 约 5000 MW 广 东 地 处 是 我 国 经 济 较 为 发 达 的 地 区 之 一, 用 电 需 求 持 续 增 长 广 东 省 能 源 资 源 匮 乏, 能 源 自 给 率 低 于 20%, 亟 需 从 外 区 输 入 能 源 满 足 本 省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同 时, 广 东 省 所 在 的 珠 三 角 地 区 位 于 其 中 南 部, 年 经 济 总 量 占 广 东 省 80% 以 上 ; 经 济 发 达 用 电 量 巨 大 导 致 的 化 石 能 源 大 量 消 耗, 给 当 地 环 境 带 来 了 极 大 的 压 力, 一 定 程 度 影 响 珠 三 角 地 区 经 济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根 据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12 条 重 点 输 电 通 道 建 设 的 通 知 ( 国 能 电 力 [2014]212 号 ), 国 家 将 推 动 京 津 冀 长 三 角 珠 三 角 等 重 点 地 区 能 源 输 电 通 道 建 设, 明 确 建 设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并 计 划 2017 年 建 成 投 产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在 的 建 设 可 满 足 云 南 省 滇 西 北 地 区 富 余 水 电 送 出 要 求 满 足 广 东 电 网 用 电 增 长 需 要 缓 解 珠 三 角 地 区 环 境 压 力, 是 国 家 实 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加 快 建 设 速 度 的 十 二 条 输 电 通 道 之 一 工 程 建 设 十 分 必 要 1.2 项 目 概 况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包 括 : 新 建 送 端 ±800kV 新 松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线 路 ( 本 换 流 站 与 金 中 直 流 工 程 的 金 官 换 流 站 共 用 顺 州 接 地 极 ; 该 接 地 极 包 含 在 金 中 直 流 工 程 中, 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已 经 完 成, 现 正 建 设 之 中 ;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不 再 考 虑 ); 受 端 ±800kV 东 方 换 流 站 ( 包 括 换 流 站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接 地 极 线 路 ) 和 送 端 至 受 端 的 ±800kV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约 1928km 工 程 涉 及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和 广 东 4 个 省 ( 区 ) (1) 送 端 ±800kV 新 松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新 松 换 流 站 位 于 云 南 省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剑 川 县 羊 岑 乡 新 松 村 - 1 -

15 前 言 换 流 站 建 设 规 模 : 直 流 电 压 等 级 ±800kV, 输 送 容 量 5000MW; 换 流 变 压 器 按 24 台 单 相 双 绕 组 变 压 器 考 虑, 另 设 4 台 备 用, 单 台 容 量 250MVA;±800kV 双 极 出 线 1 回 ;500kV 交 流 出 线 按 8 回 考 虑, 本 期 8 回 ; 阀 组 接 线 按 双 极 每 极 两 个 12 脉 动 阀 组 串 联 考 虑 ; 换 流 站 容 性 无 功 补 偿 总 容 量 3040Mvar, 分 为 4 大 组 16 小 组, 每 小 组 容 量 190Mvar;3 组 高 抗 本 期 一 次 建 成, 分 别 至 托 巴 2 回 500kV 出 线 装 设 2 120Mvar 高 抗, 换 流 站 母 线 装 设 1 210Mvar 高 抗, 站 用 变 低 压 侧 装 设 6 组 60Mvar 电 抗 器 ; 全 站 3 回 站 用 电 源, 其 中 2 台 35/10kV 站 用 变 ( 单 台 容 量 10 MVA) 由 站 内 500/35kV 降 压 变 ( 单 台 容 量 250MVA) 低 压 侧 引 接, 另 1 回 由 站 外 剑 川 220kV 变 电 站 35kV 配 电 装 置 引 接 接 地 极 线 路 : 接 地 极 线 路 起 于 新 松 换 流 站, 止 于 顺 州 接 地 极 线 路 路 径 长 约 100km, 途 经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剑 川 县 鹤 庆 县 洱 源 县 和 丽 江 市 的 永 胜 县, 全 线 单 回 路 架 设 (2) 受 端 ±800kV 东 方 换 流 站 和 配 套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东 方 换 流 站 位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松 岗 街 道 换 流 站 为 交 直 流 合 建 站 建 设 规 模 为 : 直 流 电 压 等 级 ±800kV, 输 送 容 量 5000MW; 换 流 变 压 器 按 24 台 单 相 双 绕 组 变 压 器 考 虑, 另 设 4 台 备 用, 单 台 容 量 240MVA;± 800kV 双 极 出 线 1 回 ; 阀 组 接 线 按 双 极 每 极 两 个 12 脉 动 阀 组 串 联 考 虑 ;500kV 交 流 滤 波 器 及 并 联 电 容 器 组 3178MVar, 分 为 4 个 大 组 14 个 小 组, 每 个 小 组 容 量 约 227MVar 大 组 容 量 794.5MVar; 交 流 侧 本 期 建 设 500kV 交 流 变 压 器 MVA, 500kV 交 流 出 线 6 回, 每 台 交 流 主 变 低 压 侧 装 设 2 60Mvar 35kV 低 压 电 容 器 ; 不 装 设 高 压 并 联 电 抗 器 ; 规 划 1 组 500kV 专 用 变 压 器, 其 35kV 侧 专 用 于 引 接 2 台 ±100Mvar STATCOM 装 置, 本 期 不 装 设 ; 全 站 3 回 站 用 电 源, 其 中 2 回 由 站 内 500kV 交 流 变 压 器 35kV 侧 引 接, 经 站 内 2 台 35kV/10kV 站 用 变 压 器 降 压 后, 低 压 侧 10kV 采 用 电 缆 接 入 站 用 10kV 系 统 ; 另 1 回 由 站 外 220kV 塘 尾 变 电 站 的 110kV 配 电 装 置 引 接 接 地 极 : 长 翠 村 极 址 位 于 广 东 省 河 源 市 连 平 县 田 源 镇, 现 状 为 农 田, 种 植 水 稻 花 生 玉 米 等 农 作 物 极 址 采 用 浅 埋 环 型 接 地 极 型 式, 同 心 双 圆 环 布 置, 外 / 内 环 半 径 分 别 为 325m/225m 接 地 极 线 路 : 接 地 极 线 路 起 于 东 方 换 流 站, 止 于 长 翠 村 接 地 极 线 路 路 径 长 约 240km, 其 中 与 直 流 线 路 共 塔 架 设 段 约 114km 线 路 途 经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东 莞 市 惠 州 市 ( 仲 恺 高 新 区 博 罗 县 龙 门 县 ) 韶 关 市 ( 新 丰 县 ) 和 河 源 市 ( 连 平 县 ) (3)±800kV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 2 -

16 前 言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起 于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剑 川 县 的 ±800kV 新 松 换 流 站, 止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松 岗 街 道 办 的 ±800kV 东 方 换 流 站 线 路 额 定 电 流 3125A, 输 送 容 量 5000MW; 路 径 全 长 约 1928km, 单 回 双 极 架 设 线 路 经 过 云 南 省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122 km) 丽 江 市 (24 km) 楚 雄 彝 族 自 治 州 (167 km) 昆 明 市 (109 km) 和 曲 靖 市 (146 km) 的 16 个 县 ( 区 ), 共 568km;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75km) 黔 西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183km) 和 黔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18km) 的 9 个 县 ( 区 ), 共 276km;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266km) 来 宾 市 (48km) 柳 州 市 (130km) 桂 林 市 (92km) 和 贺 州 市 (102km) 的 16 个 县 ( 区 ), 共 638km;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73km) 清 远 市 (150km) 广 州 市 (35km) 惠 州 市 (120km) 东 莞 市 (42km) 和 深 圳 市 (26km) 的 12 个 县 ( 区 ), 共 446km 1.3 环 评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2014 年 7 月,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中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和 广 东 电 力 设 计 研 究 院 按 中 标 通 知 书 分 别 开 展 本 工 程 可 研 工 作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于 2014 年 9 月 通 过 了 电 力 规 划 设 计 总 院 组 织 的 可 研 评 审, 可 研 收 口 工 作 于 10 月 完 成 电 力 规 划 设 计 总 院 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 以 电 规 规 划 [2014]1067 号 文 印 发 了 本 工 程 的 可 研 审 查 意 见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2014 年 9 月,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 为 建 设 单 位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下 属 的 项 目 管 理 单 位 ) 委 托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送 端 换 流 站 云 南 段 直 流 线 路 环 评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汇 总 工 作, 委 托 中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受 端 换 流 站 及 贵 州 广 西 和 广 东 段 直 流 线 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工 程 环 评 分 工 见 下 表 换 流 站 直 流 线 路 表 1-1 环 评 分 工 一 览 表 工 程 组 成 备 注 可 研 设 计 单 位 环 评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送 端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工 程 新 建 西 南 院 西 南 院 受 端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工 程 新 建 广 东 院 中 南 院 云 南 段 直 流 线 路 568km 西 南 院 西 南 院 贵 州 段 直 流 线 路 广 西 段 直 流 线 路 276km 638km 中 南 院 广 东 段 直 流 线 路 446km 广 东 院 总 计 1928km 中 南 院 - 3 -

17 前 言 备 注 工 程 组 成 备 注 可 研 设 计 单 位 环 评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1)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为 环 评 汇 总 单 位 ; (2)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究 与 监 测 中 心 负 责 云 南 贵 州 段 现 状 监 测 和 电 磁 预 测 ; (3) 湖 南 省 电 力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负 责 广 西 和 广 东 段 现 状 监 测 工 作 ; (4)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负 责 生 态 专 题 评 价 接 受 委 托 后, 评 价 单 位 在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网 站 上 公 示 了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信 息 ; 随 后 委 托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究 与 监 测 中 心 湖 南 省 电 力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对 工 程 沿 线 电 磁 环 境 及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了 监 测 ; 委 托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进 行 了 生 态 专 题 评 价 ; 同 时, 评 价 单 位 向 沿 线 项 目 涉 及 各 省 环 保 厅 就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进 行 了 请 示 并 取 得 了 批 复 ;2015 年 9 月, 评 价 单 位 在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和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网 站 上 公 示 了 本 工 程 环 评 简 本 信 息, 并 在 沿 线 各 省 ( 区 ) 省 级 报 刊 上 进 行 了 环 境 信 息 二 次 公 示, 随 后 进 行 了 公 众 调 查 表 发 放 调 查 与 回 收 工 作 在 上 述 工 作 期 间, 评 价 单 位 对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行 后 产 生 各 项 环 境 污 染 因 子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进 行 了 类 比 分 析 和 预 测 评 价 ; 对 工 程 建 设 中 可 能 存 在 的 环 保 问 题 提 出 了 处 置 措 施 ;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论 证 了 工 程 的 可 行 性 2015 年 10 月, 编 制 完 成 了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4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工 程 主 要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输 电 线 路 和 换 流 站 运 行 时 对 周 边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可 能 产 生 影 响 ;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和 换 流 站 施 工 期 产 生 生 态 影 响, 本 工 程 经 过 了 较 多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生 态 影 响 相 对 敏 感 1.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包 括 : 新 建 送 端 ±800kV 新 松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线 路 受 端 ±800kV 东 方 换 流 站 ( 包 括 换 流 站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接 地 极 线 路 ) 和 ±800kV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约 1928km 工 程 涉 及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和 广 东 4 个 省 ( 区 )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电 网 规 划 要 求 ; 其 选 址 选 线 符 合 地 方 规 划 要 求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路 径 经 多 次 反 复 优 化 后, 仍 ( 跨 ) 穿 越 了 牛 栏 江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多 个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但 工 程 建 设 对 涉 及 的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较 小, 且 取 得 了 相 应 主 管 部 门 书 面 同 意 文 件, 满 足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经 监 测, 工 程 所 在 地 区 的 电 磁 环 境 声 环 境 现 状 良 好, 满 足 评 价 标 准 要 求 - 4 -

18 前 言 通 过 类 比 分 析, 本 工 程 换 流 站 投 入 运 行 后, 换 流 站 周 边 的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和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均 低 于 相 应 标 准 限 值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计 算,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邻 近 居 民 房 屋 时, 房 屋 处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噪 声 均 满 足 相 关 评 价 标 准 要 求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计 算, 本 工 程 换 流 站 采 取 有 效 环 保 措 施 后, 站 界 噪 声 排 放 均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站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相 应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运 行 后 线 路 附 近 居 民 房 屋 处 的 噪 声 水 平 可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工 程 对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动 植 物 和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影 响 有 限, 在 采 取 必 要 的 具 有 针 对 性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后, 工 程 对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能 够 控 制 在 可 以 接 受 的 水 平, 满 足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本 工 程 对 换 流 站 直 流 线 路 在 建 设 期 和 运 行 期 分 别 提 出 了 电 磁 环 境 声 环 境 环 境 风 险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从 环 保 角 度, 在 采 取 有 效 环 保 措 施 后 工 程 建 设 可 行 本 次 环 评 工 作 得 到 了 工 程 所 在 地 各 级 环 境 保 护 林 业 国 土 水 利 等 相 关 部 门 和 建 设 ( 管 理 ) 单 位 可 研 设 计 等 单 位 的 大 力 支 持 和 协 助, 在 此 一 并 致 谢! - 5 -

19 编 制 依 据 2 编 制 依 据 2.1 评 价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 年 4 月 修 订,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力 法 (2015 年 4 月 24 日 修 正 并 施 行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7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 修 订 并 施 行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0 年 12 月 25 日 修 订,2011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1985 年 01 月 01 日 起 施 行,1998 年 4 月 29 日 修 订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1989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2004 年 8 月 修 订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1999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2004 年 8 月 28 日 修 订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2002 年 8 月 29 日 修 订,2002 年 10 月 1 日 起 执 行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洪 法 (199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1982 年 11 月 19 日 起 施 行,2007 年 12 月 修 订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1998 年 11 月 29 日 起 施 行 ) (17) 电 力 设 施 保 护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39 号,1987 年 9 月 15 日 起 施 行,1998 年 1 月 修 订 ) - 6 -

20 编 制 依 据 (1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河 道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 号,1988 年 6 月 10 日 起 施 行 ) (1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04 号,1997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自 然 保 护 区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167 号,1994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2011 年 1 月 8 日 修 订 ) (21)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474 号,2006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77 号,2003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3)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1989 年 1 月 14 日 起 施 行 ) (24)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名 录 ( 第 一 批 ) (1999 年 9 月 9 日 起 施 行 ) (25)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全 国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0]46 号 ) (26)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发 [2011]35 号 ) (27)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42 号 ) 部 委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2015 年 6 月 1 日 ) (2)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2013 年 修 正 )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第 9 号,2011 年 6 月 1 日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第 21 号 修 正 ) (3)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规 定 ([89] 环 管 字 第 201 号,1989 年 7 月 10 日,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16 号 令 修 改 ) (4)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 林 业 部 令 第 3 号 ) (5)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林 业 局 令 第 27 号 ) (6) 湿 地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 国 家 林 业 局 令 第 32 号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生 动 植 物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办 法 ( 农 业 部 令 2013 年 第 5 号 修 订 ) (8)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农 业 部 令 2011 年 第 1 号 ) - 7 -

21 编 制 依 据 (9) 国 家 林 业 局 关 于 占 用 征 用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林 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家 林 业 局 林 资 发 [2005]16 号 ) (10)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国 家 林 业 局 林 湿 发 [2010]1 号 ) (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号 ) (12)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2]77 号 ) (13)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2]98 号 ) (14)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办 [2012]5 号 ) (15)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输 变 电 类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监 管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办 [2012]131 号 ) (16)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的 通 知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办 [2013]103 号 ) 地 方 性 法 规 及 相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1)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1997 年 12 月 3 日 起 施 行 ) (2) 云 南 省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 云 南 省 森 林 条 例 (2002 年 11 月 29 日 起 施 行 ) (4) 云 南 省 地 质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1 年 7 月 28 日 起 施 行 ) (5) 云 南 省 林 地 管 理 办 法 (1997 年 3 月 31 日 起 施 行 ) (6) 云 南 省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 修 订 ) (2000 年 5 月 26 日 起 施 行 ) (7) 云 南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2002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8) 云 南 省 电 力 设 施 保 护 条 例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9)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2010~2020 年 ) 的 通 知 ( 云 环 发 [2014]34 号 ) (10) 云 南 省 环 保 局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 复 审 ) 的 通 知 (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云 环 发 [2006]43 号 ) (11) 云 南 省 环 境 环 保 局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功 能 适 用 区 划 分 的 通 - 8 -

22 编 制 依 据 知 (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云 环 发 [2007]83 号 ) (12)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加 强 电 磁 辐 射 环 境 管 理 的 通 告 (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云 环 发 [2005]355 号 ) (13)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9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4) 贵 州 省 土 地 管 理 条 例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5) 贵 州 省 地 质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7 年 3 月 1 日 起 实 施 ) (16) 贵 州 省 林 地 管 理 条 例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7) 贵 州 省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条 例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8) 贵 州 省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例 (2007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9) 贵 州 省 森 林 条 例 (2000 年 4 月 3 日 起 施 行,2004 年 5 月 28 日 修 正 ) (20) 贵 州 省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1997 年 7 月 21 日 实 施,1999 年 9 月 25 日 修 正 ) (21) 贵 州 省 电 力 设 施 保 护 办 法 (2008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2) 贵 州 省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促 进 条 例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3)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饮 用 水 水 源 环 境 保 护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黔 府 发 号 ) (24) 关 于 转 发 <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废 止 宣 布 失 效 部 分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公 布 现 行 有 效 规 范 性 文 件 (1979 年 年 ) 的 决 定 > 的 通 知 (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黔 环 通 [2012]38 号 ) (25)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林 地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黔 府 发 号 ) (26) 贵 州 省 林 业 厅 关 于 加 强 占 用 国 有 林 地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贵 州 省 林 业 厅 黔 林 营 通 号 ) (27) 贵 州 省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办 法 (1992 年 11 月 7 日 起 施 行,2008 年 8 月 4 日 第 二 次 修 正 ) (28)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黔 环 发 [2007]4 号 ) - 9 -

23 编 制 依 据 (29)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通 知 (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黔 府 发 号 ) (30)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贵 州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的 批 复 (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黔 府 函 [2005]154 号 ) (31)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贵 州 省 林 业 生 态 红 线 划 定 实 施 方 案 的 批 复 ( 黔 府 函 号 ) (32)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划 定 盘 县 白 河 沟 水 库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黔 府 函 [2012]287 号 ) (33) 六 盘 水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印 发 < 六 盘 水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水 污 染 防 治 规 定 > 的 通 知 (34) 盘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盘 县 红 果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方 案 的 批 复 ( 盘 县 人 民 政 府 盘 府 复 [2006]55 号 ) (35) 黔 西 南 布 依 苗 族 自 治 州 天 然 林 保 护 条 例 (2001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6)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6 年 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7)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条 例 ( 1999 年 1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8)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森 林 和 野 生 动 物 类 型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条 例 (1990 年 8 月 11 日 起 施 行 ;1997 年 12 月 4 日 修 正 ) (39)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办 法 (2009 年 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40)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 1994 年 11 月 26 日 起 施 行 ; 2004 年 6 月 3 日 第 三 次 修 正 ) (41)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森 林 管 理 办 法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42)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湿 地 保 护 条 例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4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通 知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桂 政 发 号 ) (44)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的 通 知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桂 政 办 发 号 ) (4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水 功 能 区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200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4 编 制 依 据 (46)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办 法 ( 2009 年 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47)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电 力 设 施 保 护 办 法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48) 关 于 宜 州 市 市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定 方 案 的 批 复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桂 政 函 [2011]228 号 ) (49) 桂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 桂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市 政 号 ) (50)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桂 林 市 乡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定 方 案 的 批 复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桂 环 函 [2014]1533 号 ) (51)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荔 浦 县 县 城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定 方 案 的 批 复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桂 政 函 [2012]167 号 ) (52)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4 年 7 月 6 日 通 过,2012 年 7 月 26 日 第 四 次 修 正 ) (53)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的 通 知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粤 府 办 [1999]27 号 ) (54)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15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55) 广 东 省 森 林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7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56) 广 东 省 林 地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10 月 18 日 起 施 行 ) (57) 广 东 省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条 例 (2010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58) 广 东 省 城 市 垃 圾 管 理 条 例 (2002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59) 广 东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条 例 (2004 年 1 月 14 日 通 过,2012 年 7 月 26 日 第 二 次 修 正 ) (60) 广 东 省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2001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61)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1998 年 11 月 27 日 通 过,2010 年 7 月 23 日 修 正 ) (62) 广 东 省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2007 年 3 月 29 日 通 过,2010 年 7 月 23 日 修 正 ) (63) 广 东 省 东 江 水 系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 2002 年 3 月 27 日 通 过,2014 年 9 月

25 编 制 依 据 日 第 二 次 修 正 ) (64) 广 东 省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条 例 (2000 年 1 月 2 日 起 施 行 ) (65) 广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 办 法 (1997 年 12 月 1 日 通 过,2010 年 7 月 23 日 修 正 ) (66)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粤 府 办 [2011]48 号 ) (67)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的 通 知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号 ) (68) 印 发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年 ) 的 通 知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2006]35 号 ) (69) 广 东 省 森 林 和 野 生 动 物 类 型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1997]33 号 ) (70) 关 于 印 发 <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的 通 知 (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文 件 粤 环 [2011]14 号 ) (71)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部 分 市 乡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的 通 知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5]17 号 ) (72) 省 政 府 工 作 会 议 纪 要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省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和 生 态 严 控 区 保 护 工 作 的 会 议 纪 要 >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2014]17 号 ) (73)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规 范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粤 环 函 号 ) (74)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规 范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和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工 作 的 通 知 (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粤 环 函 号 ) (75) 惠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 惠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定 > 的 通 知 ( 惠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惠 府 号 ) (76)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惠 州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4]188 号 ) (77) 惠 州 市 区 <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 适 用 区 域 划 分 ( 惠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惠 府 [1996]69 号 )

26 编 制 依 据 (78) 广 州 市 饮 用 水 水 源 污 染 防 治 规 定 ( 2011 年 5 月 1 日 起 施 行 ) (79) 广 州 市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规 定 (199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2001 年 修 订 ) (80) 广 州 市 建 筑 废 弃 物 管 理 条 例 (2011 年 12 月 14 日 通 过,2012 年 3 月 30 日 批 准 ) (81)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广 州 市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区 划 ( 修 订 ) 的 通 知 (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穗 府 号 ) (82) 关 于 同 意 调 整 广 州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划 的 批 复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1]162 号 ) (83) 广 州 市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区 划 (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穗 府 [1993]59 号 ) (84) 颁 发 < 广 州 市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划 分 > 的 通 知 (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穗 府 [1995]58 号 ) (85) 东 莞 市 饮 用 水 源 污 染 防 治 规 定 (1992 年 3 月 16 日 东 莞 市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通 过 ) (86) 关 于 印 发 < 东 莞 市 环 境 空 气 适 用 区 划 > 和 < 东 莞 市 区 环 境 噪 声 适 用 区 划 > 的 通 知 (87) 关 于 东 莞 市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有 关 问 题 的 复 函 ( 东 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东 府 办 复 2007]650 号 ) (88)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1994 年 9 月 16 日 通 过,2009 年 7 月 21 日 修 订 ) (89) 深 圳 市 生 态 公 益 林 条 例 (2002 年 4 月 26 日 通 过,2002 年 7 月 25 日 批 准 ) (90)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条 例 (1994 年 12 月 26 日 通 过,2012 年 6 月 28 日 修 改 ) (91)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1993 年 12 月 24 日 通 过 ;2011 年 10 月 31 日 修 订 ) (92) 关 于 调 整 深 圳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的 通 知 (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深 府 号 ) (93) 关 于 调 整 深 圳 市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划 分 的 通 知 (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深

27 编 制 依 据 府 号 ) (94)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深 圳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5]93 号 ) (95)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调 整 深 圳 市 铁 岗 水 库 - 石 岩 水 库 鹅 颈 水 库 和 公 明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5]283 号 ) 环 境 保 护 相 关 标 准 及 行 业 规 范 (1) ±800kV 直 流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GB ) (2) ±800kV 直 流 换 流 站 设 计 规 范 (GB/T ) (3)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电 磁 环 境 参 数 限 值 (DL/T ) (4)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换 流 站 电 磁 环 境 限 值 (DL/T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输 变 电 工 程 (HJ )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8)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10) 直 流 换 流 站 与 线 路 合 成 场 强 离 子 流 密 度 测 试 方 法 (DL/T ) (11) 交 流 输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环 境 监 测 方 法 ( 试 行 )(HJ ) (12) 电 磁 环 境 控 制 限 值 (GB ) (1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14)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15)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16)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GB ) (17)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线 路 电 磁 环 境 参 数 限 值 (DL/T ) (18)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换 流 站 电 磁 环 境 限 值 (DL/T ) 相 关 资 料 (1)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总 报 告 及 分 报 告 (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中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中 国 能 源 建 设 集 团 广 东 省 电 力 设 计 研 究 院,2014 年 12 月 )

28 编 制 依 据 (2) 关 于 报 送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 云 南 新 松 至 广 东 东 方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变 电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评 审 意 见 的 报 告 ( 电 规 规 划 [2014]1067 号 ) (3) 国 家 能 源 局 文 件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12 条 重 点 输 电 通 道 建 设 的 通 知 ( 国 能 电 力 [2014]212 号 ) (4)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委 托 书 ( 见 附 件 1) 标 准 批 复 文 件 (1)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的 复 函 ( 云 环 函 [2014]401 号, 见 附 件 2) (2)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对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 贵 州 段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复 函 ( 黔 环 函 [2014]641 号, 见 附 件 3) (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 广 西 段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函 ( 桂 环 函 [2014]1678 号, 见 附 件 4) 相 关 协 议 线 路 和 换 流 站 在 选 线 和 选 站 期 间, 取 得 了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的 协 议, 详 见 节 2.2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阶 段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本 工 程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和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见 下 表 表 2-1 本 工 程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项 目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单 位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单 位 换 流 站 直 流 线 路 换 流 站 直 流 线 路 声 环 境 昼 间 夜 间 等 效 声 级,L eq db(a) 昼 间 夜 间 等 效 声 级,L eq db(a) 生 态 电 磁 环 境 生 态 系 统 的 结 构 与 功 能 植 被 土 地 利 用 生 物 量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 生 态 系 统 的 结 构 与 功 能 植 被 土 地 利 用 生 物 量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工 频 电 场 / kv/m 工 频 电 场 / kv/m 工 频 磁 场 / μt 工 频 磁 场 / μt 合 成 电 场 kv/m 合 成 电 场 kv/m 声 环 境 昼 间 夜 间 等 效 声 级,L eq db(a) 昼 间 夜 间 等 效 声 级,L eq db(a) / 评 价 标 准 本 工 程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标 准 按 照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云 环 函 [2014]401 号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黔 环 函 [2014]641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桂 环 函 [2014]1678 号 文 执 行 ; 本 工 程 广 东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标 准 依 据 关 于 印 发 < 广 东 省 地 表

29 编 制 依 据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的 通 知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部 分 市 乡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的 通 知 以 及 惠 州 市 广 州 市 东 莞 市 深 圳 市 相 关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文 件 ( 见 第 节 ) 确 定, 而 肇 庆 市 清 远 市 以 及 部 分 不 属 于 各 地 市 功 能 区 划 范 围 内 的 路 段, 按 照 国 家 现 行 相 关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见 表 2-2 和 表 2-3 表 2-2 电 磁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标 准 依 据 评 价 标 准 工 频 电 场 电 磁 环 境 控 制 限 值 频 率 为 50Hz 时 公 众 暴 露 值 4kV/m 工 频 磁 场 (GB ) 频 率 为 50Hz 时 公 众 暴 露 值 100μT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电 磁 跨 越 农 田 公 路 等 人 员 容 易 到 达 的 区 域 合 成 电 场 控 合 成 电 场 环 境 参 数 限 值 (DL/T ) 制 指 标 :30kV/m; 换 流 站 和 线 路 临 近 民 房 地 面 合 成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换 流 站 电 磁 环 电 场 控 制 指 标 : 最 大 值 25kV/m, 同 时 应 满 足 80% 测 境 限 值 (DL/T ) 量 值 不 超 过 15kV/m 表 2-3 声 环 境 和 水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标 准 名 称 因 子 噪 声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排 放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排 放 标 准 2.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电 磁 环 境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执 行 标 准 (1) 换 流 站 附 近 村 庄 执 行 2 类 区 标 准 ; (2) 线 路 经 过 住 宅 村 庄 等 区 域 时 ( 不 包 括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区 域 ) 执 行 1 类 区 标 准 ; (3) 线 路 经 过 居 住 商 业 工 业 混 杂 区 时, 执 行 2 类 区 标 准 ;(4) 靠 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区 域 执 行 4a 类 标 准 昼 间 70dB(A), 夜 间 55dB(A) 换 流 站 站 界 :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云 南 段 贵 州 段 广 西 段 广 东 段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 广 东 段 ) 云 南 段 : 金 沙 江 段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Ⅱ 类 标 准 ; 黑 惠 江 落 漏 河 桑 园 河 渔 泡 江 普 渡 河 大 白 河 牛 栏 江 执 行 III 类 标 准 ; 蜻 蛉 河 龙 川 江 南 盘 江 执 行 Ⅳ 类 标 准 梓 木 戛 河 红 岩 河 海 子 河 新 桥 河 楼 下 河 大 田 河 挽 澜 河 北 盘 江 望 谟 河 红 水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标 准 平 口 水 库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Ⅱ 类 标 准 ; 布 柳 河 清 水 河 刁 江 柳 江 二 排 河 荔 浦 河 桂 江 思 勤 江 珊 瑚 河 贺 江 执 行 Ⅲ 类 标 准 ; 红 水 河 执 行 Ⅳ 类 标 准 马 宁 水 下 竹 水 库 东 江 横 河 凤 岗 河 流 溪 河 石 岩 水 库 公 明 水 库 新 丰 江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Ⅱ 类 标 准 ; 中 洲 河 滨 江 北 江 增 江 石 马 河 上 南 水 库 执 行 Ⅲ 类 标 准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输 变 电 工 程 (HJ ) 有 关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原 则, 本 工 程 为 ±800kV 直 流 工 程, 其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一 级

30 编 制 依 据 生 态 工 程 选 线 过 程 中 尽 量 避 让 沿 线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但 局 部 线 路 仍 涉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中 有 关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本 工 程 生 态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应 为 一 级 考 虑 到 本 工 程 为 线 性 工 程 点 状 占 地, 穿 越 的 敏 感 区 域 绝 大 部 分 为 一 般 区 域 ; 线 路 塔 基 间 隔 占 地, 不 会 造 成 生 态 阻 隔, 占 地 面 积 及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占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地 及 生 物 量 的 比 例 很 较 小, 运 行 期 无 三 废 污 染 物 排 放 等 特 点,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有 关 专 项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调 整 的 规 定, 本 工 程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二 级 声 环 境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两 个 换 流 站 周 边 声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标 准 (2 类 ), 送 端 新 松 换 流 站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受 端 东 方 换 流 站 建 成 后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增 加 量 超 过 5dB(A), 换 流 站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一 级 ;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按 照 功 能 区 分 别 执 行 1 类 2 类 和 4a 类 标 准, 建 设 前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加 量 不 超 过 5dB(A),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未 显 著 增 多, 确 定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二 级 水 环 境 工 程 正 常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废 污 水 主 要 是 换 流 站 站 内 工 作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换 流 站 污 水 排 放 量 均 不 足 3m 3 /d, 远 小 于 200m 3 /d, 废 水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本 次 水 环 境 影 响 只 进 行 简 要 分 析 2.4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输 变 电 工 程 (HJ ) 评 价 范 围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见 下 表 表 2-4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序 号 评 价 项 目 换 流 站 输 电 线 路 1 电 磁 环 境 2 生 态 3 噪 声 换 流 站 围 墙 外 50m 以 内 区 域 换 流 站 围 墙 外 500m 以 内 区 域 换 流 站 围 墙 外 200m 以 内 的 区 域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外 两 侧 各 50m 以 内 区 域 不 涉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输 电 线 路 段 为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外 两 侧 各 300m 以 内 的 带 状 区 域 ; 涉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输 电 线 路 段 为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外 两 侧 各 1000m 以 内 的 带 状 区 域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外 两 侧 各 50m 以 内 区 域

31 编 制 依 据 2.5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工 程 在 线 路 选 线 选 址 及 环 评 过 程 中, 设 计 人 员 及 环 评 工 作 人 员 到 沿 线 有 关 的 地 方 政 府 林 业 规 划 国 土 园 林 文 物 等 部 门 进 行 了 收 资 调 研 和 路 径 协 调 工 作, 并 根 据 有 关 部 门 的 意 见 对 线 路 进 行 了 优 化, 尽 量 避 开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考 虑 到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众 多 的 情 况, 建 设 ( 管 理 ) 单 位 会 同 设 计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反 复 论 证, 多 次 优 化, 以 尽 量 避 免 或 减 少 穿 越 生 态 敏 感 目 标 经 现 场 踏 勘 和 收 资, 本 工 程 涉 及 生 态 类 水 环 境 类 电 磁 环 境 及 声 环 境 类 ( 居 民 敏 感 点 )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等 三 类 : 其 中 在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广 东 境 内 穿 ( 跨 ) 越 各 生 态 类 和 水 环 境 类 敏 感 区 共 45 个, 详 见 表 2-5 和 表 2-6~2~8; 避 让 2km 范 围 内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和 水 源 保 护 区 47 个, 见 表 2~9 和 表 2-10; 线 路 电 磁 环 境 及 声 环 境 类 保 护 ( 居 民 敏 感 点 ) 目 标 详 见 表 2-11~ 表 2-14; 新 松 换 流 站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东 方 换 流 站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2-15 表 2-5 工 程 沿 线 跨 越 ( 穿 越 )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和 水 源 保 护 区 统 计 表 序 号 项 目 云 南 省 贵 州 省 广 西 自 治 区 区 广 东 省 合 计 1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湿 地 公 园 森 林 公 园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生 态 严 控 区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总 计

32 编 制 依 据 类 别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表 2-6 工 程 沿 线 穿 ( 跨 )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序 面 积 名 称 级 别 号 (hm 2 ) 1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2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3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1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主 管 部 门 市 级 2500 农 业 自 治 区 级 市 级 5288 国 家 级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市 级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市 级 观 澜 森 林 公 园 市 级 怀 集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县 级 2600 广 西 区 林 业 厅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贵 州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怀 集 县 林 业 局 保 护 区 域 类 型 和 保 护 对 象 野 生 动 物 类, 土 著 及 特 有 鱼 类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林 ; 南 方 红 豆 杉 黑 颈 长 尾 雉 林 麝 等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和 水 源 涵 养 林 内 陆 水 库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陆 地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 湿 地 水 源 涵 养 林 珍 稀 濒 危 动 植 物 喀 斯 特 地 貌 保 护 区 所 在 行 政 区 云 南 省 曲 靖 市 沾 益 县 宣 威 市 会 泽 县 广 西 区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创 建 时 间 批 准 文 号 与 工 程 的 关 系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贵 州 省 黔 西 南 州 兴 义 市 森 林 生 态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2009 森 林 生 态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森 林 生 态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森 林 生 态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曲 政 复 [2006]11 号 桂 政 办 函 [2003]162 号 深 府 函 [2013]31 号 国 务 院 第 三 批 国 家 重 点 风 景 名 胜 区 名 单 深 发 改 [2009]976 号 深 发 改 [2008]418 号 深 发 改 [2008]417 号 怀 林 复 [1999]04 号 直 流 线 路 穿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0.7 km, 跨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0.3 km, 共 1km, 立 塔 2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实 验 区, 长 度 约 7.7km, 立 塔 约 10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跨 越 保 护 区 约 3.4km, 不 在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立 塔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约 1.3km, 立 塔 约 3 基 站 址 占 用 ;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约 2.5km, 立 塔 约 5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约 7.5km, 立 塔 约 16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约 7.2km, 立 塔 约 16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约 1.5km, 立 塔 约 4 基

33 编 制 依 据 类 别 重 要 湿 地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序 号 名 称 级 别 面 积 (hm 2 ) 5 怀 集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县 级 博 罗 县 梅 花 森 林 公 园 县 级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省 级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市 级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省 级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省 级 广 西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级 湿 地 公 园 1 流 溪 河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2 新 丰 江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国 家 级 国 家 级 2260 国 家 级 500 主 管 部 门 怀 集 县 林 业 局 博 罗 县 农 业 和 林 业 局 广 东 省 樟 木 头 林 场 东 莞 市 林 业 局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国 家 林 业 局 从 化 市 畜 牧 兽 医 渔 业 局 新 丰 县 畜 牧 兽 医 水 产 局 保 护 区 域 类 型 和 保 护 对 象 森 林 生 态 森 林 生 态 保 护 区 所 在 行 政 区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创 建 时 间 批 准 文 号 与 工 程 的 关 系 森 林 生 态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森 林 生 态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2000 怀 林 复 [1999]05 号 惠 市 林 函 [2013]103 号 粤 林 审 决 字 [2013]27 号 东 府 办 复 号 森 林 生 态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1993 / 森 林 生 态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1993 / 湿 地 生 态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是 光 倒 刺 鲃 及 其 产 卵 场, 同 时 保 护 其 它 经 济 鱼 类 和 南 方 特 有 鱼 类 资 源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是 鲇 鱼 鲫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及 日 本 鳗 鲡 青 鱼 草 鱼 赤 眼 鳟 三 角 鲂 团 头 鲂 广 西 区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广 东 省 韶 关 市 新 丰 县 林 湿 发 [2014]205 号 农 业 部 公 告 第 947 号 农 业 部 公 告 第 1684 号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约 6.8km, 立 塔 约 17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约 1km, 立 塔 约 1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约 3.1km, 立 塔 约 7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约 1.0km, 立 塔 约 3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约 3.1km, 立 塔 约 7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约 4km, 立 塔 约 8 基 直 流 线 路 一 档 跨 越 湿 地 保 育 区, 跨 越 约 0.172km 直 流 线 路 一 档 跨 越 实 验 区, 跨 越 处 宽 度 约 0.2km 接 地 极 线 路 一 档 跨 越 核 心 区, 跨 越 处 宽 度 约 0.1km

34 编 制 依 据 类 别 序 号 名 称 级 别 面 积 (hm 2 ) 主 管 部 门 保 护 区 域 类 型 和 保 护 对 象 鳊 鲮 鲤 光 倒 刺 鲃 鳙 鲢 大 刺 鳅 黄 鳝 等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以 及 光 倒 刺 鲃 黄 颡 等 鱼 类 产 卵 场 保 护 区 所 在 行 政 区 创 建 时 间 批 准 文 号 与 工 程 的 关 系 表 2-7 工 程 穿 越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 广 东 ) 序 号 名 称 所 在 行 政 区 与 本 工 程 的 位 置 关 系 1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清 远 市 惠 州 市 广 州 市 表 2-8 工 程 沿 线 穿 ( 跨 ) 越 的 水 环 境 敏 感 区 ( 水 源 保 护 区 ) 直 流 线 路 : 共 计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约 km, 涉 及 肇 庆 市 清 远 市 广 州 市 惠 州 市 4 个 地 市 线 路 穿 越 的 各 段 严 控 区 中, 肇 庆 市 境 内 约 35.46km, 均 位 于 怀 集 县 境 内 ; 清 远 市 境 内 约 60.34km, 其 中 阳 山 县 约 1.76km 清 新 区 约 15.82km 英 德 市 约 22.09km 佛 冈 县 约 20.67km; 惠 州 市 境 内 长 约 12.17km, 其 中 龙 门 县 约 10.95km 博 罗 县 约 1.22km; 广 州 市 境 内 约 2.14km, 均 位 于 从 化 区 境 内 接 地 极 线 路 : 共 计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约 8.4km, 立 塔 17 基, 均 位 于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境 内 序 号 保 护 区 名 称 级 别 主 管 部 门 水 体 功 能 类 别 所 在 行 政 区 批 复 情 况 与 本 工 程 的 相 对 位 置 洞 上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白 河 沟 水 库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啸 天 龙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峨 里 湖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长 老 乡 里 门 水 源 保 护 区 县 级 县 级 县 级 富 源 县 环 保 局 盘 县 人 民 政 府 盘 县 人 民 政 府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城 镇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城 镇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II 类 II 类 II 类 县 级 天 峨 县 环 保 局 饮 用 水 Ⅲ 类 乡 镇 金 城 江 区 环 保 局 饮 用 水 Ⅲ 类 云 南 省 曲 靖 市 富 源 县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广 西 区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广 西 区 河 池 市 金 城 江 区 曲 政 复 [2012]3 号 曲 靖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县 级 城 市 集 中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方 案 的 批 复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黔 府 函 [2012]287 号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划 定 盘 县 白 河 沟 水 库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盘 县 人 民 政 府 盘 府 复 [2006]55 号 盘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盘 县 红 果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方 案 的 批 复 / / 穿 越 准 保 护 区 和 二 级 保 护 区, 穿 越 长 度 分 别 约 5.98km 和 15.6km, 分 别 立 塔 约 13 基 和 35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 陆 域 ) 共 约 10km, 其 中 准 保 护 区 8.5km 立 塔 约 19 基, 二 级 保 护 区 1.5km 立 塔 约 4 基 直 流 线 路 跨 越 准 保 护 区 ( 陆 域 ) 约 0.1km, 不 立 塔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准 保 护 区 ( 陆 域 ) 约 6.6km, 立 塔 约 15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 陆 域 ) 约 3.1km, 立 塔 约 7 基

35 编 制 依 据 序 号 保 护 区 名 称 级 别 主 管 部 门 水 体 功 能 类 别 所 在 行 政 区 批 复 情 况 与 本 工 程 的 相 对 位 置 土 桥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平 口 水 库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修 仁 镇 修 仁 河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荔 浦 县 县 城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沙 田 镇 狮 洞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下 竹 水 库 怀 集 蓝 钟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湖 朗 水 库 怀 集 马 宁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天 堂 山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市 级 宜 州 市 环 保 局 饮 用 水 Ⅲ 类 乡 镇 平 乐 县 环 保 局 饮 用 水 Ⅱ 类 县 级 荔 浦 县 环 保 局 饮 用 水 Ⅱ 类 县 级 荔 浦 县 环 保 局 饮 用 水 Ⅱ 类 乡 镇 级 乡 镇 级 乡 镇 级 贺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平 桂 分 局 饮 用 水 II 类 怀 集 县 水 务 局 饮 用 水 II 类 怀 集 县 水 务 局 饮 用 水 II 类 市 级 惠 州 市 环 保 局 饮 用 水 水 库 蓝 田 河 为 Ⅱ 类, 其 余 溪 流 为 Ⅲ 类 广 西 区 河 池 市 宜 州 市 广 西 区 桂 林 市 平 乐 县 广 西 区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广 西 区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广 西 区 贺 州 市 平 桂 管 理 区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桂 政 函 [2011]228 号 关 于 宜 州 市 市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定 方 案 的 批 复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桂 环 函 [2014]1533 号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桂 林 市 乡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定 方 案 的 批 复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桂 政 函 [2012]167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荔 浦 县 县 城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定 方 案 的 批 复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5]17 号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部 分 市 乡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的 通 知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5]17 号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部 分 市 乡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的 通 知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4]188 号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惠 州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 陆 域 ) 约 10km, 立 塔 约 23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3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水 域 约 0.4km, 不 立 塔 ; 穿 越 陆 域 约 2.6km, 立 塔 约 7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2.6m, 其 中 跨 越 水 域 约 0.8km 不 立 塔 ; 穿 越 陆 域 约 1.4km, 立 塔 约 8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9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水 域 约 0.3km 不 立 塔 ; 穿 越 陆 域 约 8.7km, 立 塔 约 20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 陆 域 ) 约 2km, 立 塔 约 9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保 护 区 约 7.3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一 级 保 护 区 约 0.2km, 不 立 塔 ;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 陆 域 ) 约 7.1km, 立 塔 约 18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 陆 域 ) 约 1.2km, 立 塔 约 3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7.5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水 域, 陆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约 12 基

36 编 制 依 据 序 号 保 护 区 名 称 级 别 主 管 部 门 水 体 功 能 类 别 所 在 行 政 区 批 复 情 况 与 本 工 程 的 相 对 位 置 横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东 江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流 溪 河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黄 龙 带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长 流 陂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铁 岗 水 库 - 石 岩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公 明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市 级 惠 州 市 环 保 局 饮 用 水 Ⅱ 类 市 级 惠 州 市 环 保 局 饮 用 水 Ⅱ 类 市 级 市 级 市 级 市 级 市 级 广 州 市 环 保 局 广 州 市 环 保 局 深 圳 市 人 居 环 境 委 员 会 深 圳 市 人 居 环 境 委 员 会 深 圳 市 人 居 环 境 委 员 会 饮 用 水 工 农 业 用 水 饮 用 农 业 发 电 饮 用 水 饮 用 水 饮 用 水 Ⅱ 类 Ⅱ 类 Ⅱ 类 Ⅱ 类 Ⅱ 类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仲 恺 高 新 区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光 明 新 区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4)188 号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惠 州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4)188 号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惠 州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调 整 广 州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划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2011]162 号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调 整 广 州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划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2011]162 号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深 圳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2015]93 号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5]283 号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调 整 深 圳 市 铁 岗 水 库 - 石 岩 水 库 鹅 颈 水 库 和 公 明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5]283 号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调 整 深 圳 市 铁 岗 水 库 - 石 岩 水 库 鹅 颈 水 库 和 公 明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直 流 线 路 在 博 罗 县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2.8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水 域 不 立 塔, 在 陆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5 基 接 地 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3.5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水 域 不 立 塔, 在 陆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6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保 护 区 约 3.1km, 其 中 二 级 保 护 区 0.7km, 在 陆 域 立 塔 约 1 基 ; 准 保 护 区 ( 陆 域 ) 约 2.4km, 立 塔 约 6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准 保 护 区 ( 陆 域 ) 约 9.3km, 立 塔 约 24 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准 保 护 区 ( 陆 域 ) 约 2.3km, 立 塔 约 5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保 护 区 约 1.55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一 级 区 约 0.45km 不 立 塔 ;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1.1km, 立 塔 约 5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保 护 区 约 5.3km, 其 中 跨 越 一 级 保 护 区 约 2.3km 不 立 塔 ;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3.0km, 立 塔 约 9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保 护 区 约 5m, 其 中 跨 越 一 级 保 护 区 约 4.8km 不 立 塔 ;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0.2km, 立 塔 约 9 基

37 编 制 依 据 表 2-9 本 工 程 避 让 的 生 态 类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序 号 行 政 区 环 境 敏 感 区 名 称 性 质 位 置 及 距 离 1 剑 川 剑 湖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剑 川 县,N1.2km 2 会 泽 驾 车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云 南 省 曲 靖 市 会 泽 县,N1.0km 3 沾 益 海 峰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云 南 省 曲 靖 市 沾 益 县,SW0.15km 云 南 省 4 珠 江 源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云 南 省 曲 靖 市 沾 益 县 宣 威 市,NE1.1km 5 大 理 风 景 名 胜 区 ( 石 宝 山 景 区 )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剑 川 县,S0.81km 6 昙 华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云 南 省 楚 雄 州 大 姚 县,N0.5km 7 盘 县 乐 民 镇 古 银 杏 风 景 区 - 杜 鹃 林 景 区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线 路 N1.3km 8 盘 县 乐 民 镇 古 银 杏 风 景 区 - 古 银 杏 景 区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线 路 S1.1km 9 贵 州 省 清 水 河 风 景 林 州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州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贵 州 省 黔 西 南 州 兴 仁 县, 线 路 S1km 10 安 龙 仙 鹤 坪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贵 州 省 黔 西 南 州 安 龙 县, 线 路 S0.3km 11 望 谟 县 贵 州 苏 铁 自 然 保 护 区 县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贵 州 省 黔 西 南 州 望 谟 县,NW1km 12 龙 滩 大 峡 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西 区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线 路 NE0.85km 13 大 瑶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西 区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线 路 S1km 广 西 区 14 大 桂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西 区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线 路 SW1.7km 15 大 桂 山 鳄 蜥 自 然 保 护 区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西 区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线 路 SW0.5m 16 三 岳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线 路 N0.6km 17 怀 集 金 坑 森 林 公 园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线 路 N0.1km 18 英 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清 远 市 英 德 市, 线 路 N0.1km 广 19 东 羊 角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清 远 市 佛 冈 县, 线 路 N0.6km 20 省 黄 草 坪 自 然 保 护 区 县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线 路 W0.1km 21 杨 坑 洞 自 然 保 护 区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线 路 NW1.2km 22 桂 峰 山 森 林 公 园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线 路 SW0.8km

38 编 制 依 据 序 号 行 政 区 环 境 敏 感 区 名 称 性 质 位 置 及 距 离 23 龙 门 瑶 蓝 市 级 森 林 公 园 市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线 路 NW1km 24 黄 龙 湖 森 林 公 园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市, 线 路 SE1.9km 25 双 溪 森 林 公 园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线 路 S0.1km 26 五 和 东 坑 森 林 公 园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线 路 N0.05km 27 塘 基 森 林 公 园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线 路 紧 邻 森 林 公 园 南 侧 边 界 28 通 天 蜡 烛 森 林 公 园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线 路 N0.6km 29 长 流 森 林 公 园 市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线 路 S1.2km 30 银 瓶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线 路 SE0.1km 31 观 音 山 森 林 公 园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线 路 N0.15km 32 宝 山 森 林 公 园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线 路 NW0.2km 表 2-10 本 工 程 避 让 的 水 环 境 类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序 号 行 政 区 环 境 敏 感 区 名 称 性 质 位 置 及 距 离 1 云 南 省 剑 川 县 玉 龙 潭 水 源 保 护 区 县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剑 川 县,N0.1km 2 天 峨 县 陇 麻 坡 水 源 保 护 区 县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广 西 区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线 路 NW0.2km 3 导 江 乡 柳 江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县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广 西 区 柳 州 市 鹿 寨 县, 线 路 NW2.7km 4 杜 莫 镇 下 披 潭 水 库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县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广 西 区 柳 州 市 鹿 寨 县, 线 路 SE1.5km 5 广 西 区 龙 怀 乡 三 河 村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县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广 西 区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线 路 NW0.9km 6 东 昌 镇 栗 木 河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县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广 西 区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线 路 NW1.0km 7 广 西 区 贺 州 市 钟 山 县 平 桂 管 理 区 交 界 处, 线 路 紧 临 保 护 界 南 冲 水 源 保 护 区 乡 镇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南 侧 边 界 8 大 罗 山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乡 镇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广 东 省 清 远 市 清 新 区, 线 路 紧 邻 保 护 区 东 南 侧 边 界 广 9 东 上 坪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乡 镇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广 东 省 清 远 市 英 德 市, 线 路 紧 邻 保 护 区 北 侧 边 界 10 省 社 背 山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乡 镇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广 东 省 清 远 市 英 德 市, 线 路 紧 邻 保 护 区 东 北 侧 边 界

39 编 制 依 据 序 号 行 政 区 环 境 敏 感 区 名 称 性 质 位 置 及 距 离 11 粮 坑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乡 镇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线 路 紧 邻 保 护 区 西 北 侧 边 界 12 鹅 颈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市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光 明 新 区, 线 路 东 南 紧 邻 保 护 区 边 界 表 2-11 本 工 程 沿 线 的 电 磁 环 境 类 和 声 环 境 类 保 护 目 标 ( 云 南 段 ) 编 号 1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剑 川 县 甸 南 镇 山 神 坡 村 SW15m SW15m / 大 理 白 族 鹤 庆 县 松 桂 镇 勤 劳 村 SW40m SW40m / 自 治 州 鹤 庆 县 龙 开 口 镇 下 河 川 村 W0m,E0m W10m / 鹤 庆 县 黄 坪 镇 均 华 村 a b SE0~45m SE10m / 丽 江 市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大 石 头 )a b N30,S40m N30,S40m / 6 0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麻 栗 坪 )c W25m W25m /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水 冲 村 SW0m SW10m / 大 理 白 族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康 宁 村 a b S0m N0m S20m N10m / 自 治 州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古 底 村 a b NE45m SW0m NE45m SW20m / 大 姚 县 新 街 乡 新 街 村 NE0m NE15m /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打 厂 村 )a SW30m SW30m / 2 0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美 泗 村 )b c SW0m NE30m SW25m NE30m / 21 2 总 户 数 户 数 其 中 工 程 拆 迁 房 屋 结 构 1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地 形 地 貌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40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11 牟 定 县 戍 街 乡 水 桥 村 SW30m SW30m / 元 谋 县 羊 街 镇 平 地 村 S30m S30m / 武 定 县 白 鹭 镇 岔 河 村 ( 石 膏 箐 )a N0m N20m / 9 4 武 定 县 白 鹭 镇 岔 河 村 ( 得 胜 田 )b SE0m SE10m / 14 4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大 村 ( 马 街 坡 )a SE0m SE20m / 31 1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大 村 ( 麦 岔 村 )b NW5m SE10m SE10m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马 鞍 村 NW20m NW20m / 武 定 县 插 甸 镇 古 普 村 NW10m NW10m / 武 定 县 插 甸 镇 增 益 村 SE0m SE10m / 昆 明 禄 劝 县 茂 山 镇 归 脉 村 NE40m NE40m / 市 东 川 区 阿 旺 镇 鲁 纳 村 SE50m SE50m / 曲 靖 市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屋 基 村 NW30m NW30m / 20 0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冷 风 箐 ) a b NW0m SE10m NW15m SE10m / 12 2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中 梁 子 ) c d NW40m SE0m NW40m SE15m / 9 5 总 户 数 户 数 其 中 工 程 拆 迁 房 屋 结 构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地 形 地 貌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e SE0m SE25m / 8 2 1~2 层 尖 山 地 Es N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41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总 户 数 户 数 其 中 工 程 拆 迁 房 屋 结 构 顶 瓦 房 地 形 地 貌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f S10m S10m /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板 坡 村 S10m S10m /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漆 树 村 S40m S40m /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鱼 塘 村 SW20m SW20m / 12 0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后 山 村 ( 绿 荫 塘 )a S40m S40m /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后 山 村 ( 小 格 章 )b S25m S25m /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富 冲 村 a b N45m S0m N45m S25m /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稻 堆 村 a b N5m S0m N20m S10m / 46 2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竹 筒 箐 )a SW45m SW45m /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水 海 子 ) b c EW45m W10m EW45m W10m /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聂 子 洞 村 W5m E15m E15m /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刘 家 庄 村 W25m W25m /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施 家 屯 村 a b N5m S10m S10m /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迤 堵 村 SW40m SW40m / 6 0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42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33 沾 益 县 白 水 镇 中 心 村 ( 油 菜 冲 ) NW0m NW10m 34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110kV 花 富 高 松 线 总 户 数 户 数 其 中 工 程 拆 迁 3 1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上 三 道 箐 )a SE40m SE40m / 50 0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下 三 道 箐 )b NW5m SE10m SE10m / 27 3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牛 皮 洞 )c NW5m SE15m SE15m /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阿 依 诺 村 NE5m NW0m NW15m /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达 居 子 )a NE0m NE30m / 26 1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松 山 头 )b c NE5~10m SW0m NE10m SW20m / 35 2 房 屋 结 构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地 形 地 貌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表 2-12 本 工 程 沿 线 的 电 磁 环 境 类 和 声 环 境 类 保 护 目 标 ( 贵 州 段 )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盘 县 平 关 镇 迤 车 村 W0m E0m W15m E20m / 40 2 总 户 数 户 数 其 中 工 程 拆 迁 房 屋 结 构 1~2 层 坡 顶 房,1~2 层 平 顶 房 2 盘 县 火 铺 镇 沙 淤 村 ( 五 组 ) NW35m NW35m / ~2 层 平 顶 房 山 地 Es N 1~2 层 坡 顶 六 盘 ( 一 组 )a NW50m NW50m / 40 0 房,1~2 层 平 山 地 Es N 3 水 市 盘 县 乐 民 镇 梓 木 嘎 顶 房 村 2 层 坡 顶 房, ( 九 组 )b SW40m SW40m / 75 0 山 地 Es N 2~3 层 平 顶 房 1~2 层 坡 顶 4 盘 县 乐 民 镇 黑 坎 村 NE30m SW30m NE30m SW30m / 30 0 房,1~2 层 平 山 地 Es N 顶 房 地 形 地 貌 山 地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Es N

43 编 制 依 据 位 置 及 拆 迁 后 与 已 有 户 数 地 形 主 要 影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距 极 导 线 距 极 导 线 线 路 关 总 户 其 中 工 房 屋 结 构 地 貌 响 因 子 最 近 距 离 最 近 距 离 系 数 程 拆 迁 5 盘 县 乐 民 镇 三 岔 村 NE0m SW0m NE20m / ~3 层 平 顶 房 山 地 Es N 6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NE0m SW0m NE15m SW15m / 层 坡 顶 房 山 地 Es N 7 盘 县 乐 民 镇 红 岩 村 ( 四 组 )a SW25m SW25m / 层 坡 顶 房,2 层 平 顶 房 山 地 Es N ( 五 组 )b SW30m SW30m / 层 坡 顶 房, 1~2 层 平 顶 房 山 地 Es N 8 盘 县 乐 民 镇 岔 河 村 NE25m NE25m / 层 坡 顶 房, 1~2 层 平 顶 房 山 地 Es N 9 盘 县 乐 民 镇 海 子 村 W20m W20m / ~3 层 坡 顶 房,1~4 层 平 山 地 Es N 顶 房 10 盘 县 保 田 镇 鲁 楚 坡 村 ( 狗 场 营 二 组 ) NE20m NE20m / ~3 层 坡 顶 房 山 地 Es N 11 兴 义 市 清 水 河 镇 补 打 村 NE0m SW0m NE15m SW10m / ~2 层 坡 顶 房,1~2 层 平 山 地 Es N 顶 房 12 兴 仁 县 鲁 础 营 回 族 乡 鲁 础 营 村 NE0m SW0m NE20m SW20m / ~2 层 坡 顶 房,1 层 平 顶 房 山 地 Es N 13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雨 樟 村 NE0m SW0m NE20m SW30m / ~3 层 坡 顶 房,1~2 层 平 山 地 Es N 顶 房 黔 西 1~3 层 坡 顶 14 南 布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团 田 村 NE0m SW0m NE15m SW25m / 35 2 山 地 Es N 房,1 层 平 顶 房 依 族 1~2 层 坡 顶 15 苗 族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新 发 村 NE35m NE35m / 70 0 山 地 Es N 房,1 层 平 顶 房 自 治 1~2 层 坡 顶 16 州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长 田 村 NE30m NE30m / 30 0 山 地 Es N 房,1 层 平 顶 房 17 安 龙 县 海 子 乡 车 头 村 1~2 层 坡 顶 S20m S20m / 55 0 ( 新 寨 组 ) 房,1 层 平 顶 房 山 地 Es N 18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岔 河 1~2 层 坡 顶 ( 侗 口 组 ) S20m S20m / 30 0 村 房,1 层 平 顶 房 山 地 Es N 19 1~2 层 坡 顶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 上 者 梗 组 )a SE20m SE20m / 40 0 房,1~2 层 平 村 顶 房 山 地 Es N

44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总 户 数 户 数 其 中 工 程 拆 迁 ( 下 者 梗 组 )b SE25m SE25m / 45 0 ( 半 边 街 组 )c NW30m NW30m /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半 坡 村 ( 上 纳 舵 组 ) NE25m SW15m NE25m SW15m /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纳 赖 村 NE30m NE30m /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竹 林 村 N0m S0m N10m S10m / `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北 乡 村 ( 纳 坡 三 组 ) NW0m SE0m SE13m NW20m /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宜 拉 村 ( 者 告 组 ) NW20m NW20m / 贞 丰 县 挽 澜 乡 店 子 村 ( 白 沙 洞 组 ) NE5m SW10m SW10m /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屯 上 村 ( 杨 哈 坪 组 ) NE25m NE25m / 10 0 房 屋 结 构 1~2 层 坡 顶 房,1~2 层 平 顶 房 1~2 层 坡 顶 房,1~2 层 平 顶 房 1~2 层 坡 顶 房,1 层 平 顶 房 1 层 坡 顶 房, 1~2 层 平 顶 房 1~3 层 坡 顶 房,1~3 层 平 顶 房 1~2 层 坡 顶 房,1~2 层 平 顶 房 1~2 层 坡 顶 房,1~3 层 平 顶 房 1 层 坡 顶 房,1 层 平 顶 房 1~2 层 坡 顶 房,1~2 层 平 顶 房 27 1~2 层 尖 顶 瓦 ( 竹 林 寨 组 )a-b SW15m NE20m SW15m NE20m / 10 0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村 1~2 层 尖 顶 瓦 ( 坡 怀 组 )c N30m N30m / 15 0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28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坡 艾 村 ( 坡 艾 大 寨 组 ) SW15m SW15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29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管 路 村 ( 洛 纯 组 ) N40m N4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30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鲁 贡 村 ( 后 龙 寨 组 ) NE40m NE40m / ~2 层 尖 顶 瓦 山 地 Es N 地 形 地 貌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45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31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谭 龙 村 ( 里 上 组 ) SW0m SW30m /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纳 管 村 ( 二 组 ) SW25m SW25m /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弄 寒 村 ( 平 皇 组 ) SW15m SW15m / 望 谟 县 桑 郎 镇 糖 厂 NW50m NW50m / 黔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罗 甸 县 罗 暮 乡 平 亭 村 总 户 数 户 数 其 中 工 程 拆 迁 ( 华 里 组 )a SW15m SW15m / 70 0 ( 白 望 组 )b SW30m SW30m / 35 0 房 屋 结 构 房,2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2~3 层 平 房 厂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表 2-13 本 工 程 沿 线 的 电 磁 环 境 类 和 声 环 境 类 保 护 目 标 ( 广 西 段 )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拆 迁 后 户 数 地 形 影 响 因 距 极 导 线 距 极 导 线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其 中 工 房 屋 结 构 地 貌 子 最 近 距 离 最 近 距 离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1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岩 里 村 ( 纳 尧 屯 ) SW20m SW20m / 层 平 顶 砖 房 山 地 Es N ( 井 贡 )a S20m S20m / ~2 层 平 顶 砖 房 山 地 Es N 2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当 明 村 ( 太 平 山 屯 )b N15m N15m / 层 尖 顶 瓦 房,1~2 层 平 山 地 Es N 顶 砖 房 河 1 层 尖 顶 瓦 池 3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全 平 村 ( 巴 象 屯 ) S0m S15m / 5 1 房,2 层 平 顶 山 地 Es N 市 砖 房 4 1~2 层 坡 ( 田 边 屯 )a SW30m SW30m / 2 0 山 地 Es N 平 顶 房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 懂 更 屯 )b NE0m NE20m / 层 坡 顶 房 山 地 Es N 腊 村 1~3 层 平 顶 ( 巴 谢 屯 )c NE30m NE30m / 10 0 山 地 Es N 房 地 形 地 貌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46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5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户 数 其 中 工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 应 鸾 堡 )a NE45m NE45m / 15 0 ( 单 坳 屯 )b SW40m SW40m / 10 0 ( 烟 朋 子 )c NE45m NE45m / 7 0 ( 深 洞 屯 )d SW35m SW35m /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板 么 村 ( 板 么 屯 ) S30m S30m /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江 河 社 区 ( 林 哈 屯 ) SW0m NE0m SW30m 500kV 龙 滩 ~ 沙 塘 送 电 线 路 西 南 侧 130m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吾 隘 村 ( 拉 力 屯 ) NE20m NE20m /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纳 弯 村 NE20m NE20m / 金 城 江 区 长 老 乡 尧 迈 村 ( 上 尧 屯 ) SW35m SW35m 500kV 龙 滩 ~ 沙 塘 送 电 线 路 西 南 侧 90m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那 朝 村 ( 那 朝 屯 ) NE0m NE15m /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九 圩 社 区 ( 沿 江 路 ) NE0m SW0m NE15m SW20m 500kV 龙 滩 ~ 沙 塘 送 电 线 路 西 南 侧 240m 13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江 潭 村 ( 下 平 作 屯 ) NE30m NE30m / 15 0 房 屋 结 构 1~2 层 坡 顶 房,1~2 层 平 顶 房 1 层 坡 顶 房, 1~2 层 平 顶 房 1 层 坡 顶 房, 1~2 层 平 顶 房 1 层 坡 顶 房, 1~3 层 平 顶 房 1~2 层 坡 顶 房,1~3 层 平 顶 房 2~3 层 平 顶 砖 房 1~2 层 平 顶 砖 房 1~2 层 平 顶 砖 房,1 层 厂 棚 1~3 层 平 顶 砖 房 1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顶 砖 房 地 形 地 貌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影 响 因 子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层 平 顶 砖 房 山 地 Es N 1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顶 砖 房 山 地 Es N

47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拆 迁 后 户 数 地 形 影 响 因 距 极 导 线 距 极 导 线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其 中 工 房 屋 结 构 地 貌 子 最 近 距 离 最 近 距 离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14 金 城 江 区 保 平 乡 天 堂 村 ( 拉 基 屯 ) NE20m NE20m / ~2 层 平 顶 砖 房 山 地 Es N 15 金 城 江 区 保 平 乡 古 帝 村 ( 庭 六 屯 ) SW20m SW20m / 5 0 1~2 层 平 顶 砖 房 山 地 Es N ( 有 林 屯 )a NE30m NE30m / ~2 层 平 顶 砖 房 山 地 Es N 16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1~2 层 平 顶 砖 ( 板 没 屯 )b SW20m SW20m / 10 0 乡 弄 六 村 房 山 地 Es N ( 椅 邓 屯 )c SW0m SW20m / ~2 层 平 顶 砖 房 山 地 Es N 17 1~2 层 尖 顶 瓦 ( 六 瓢 屯 )a SE50m SE50m / 15 0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拉 仁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乡 仁 德 村 1~2 层 尖 顶 瓦 ( 新 村 屯 )b SE45m SE45m / 15 0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18 宜 州 市 龙 头 乡 龙 德 村 N50m N5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19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良 村 ( 门 新 屯 ) N35m N35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 内 朋 屯 )a SW50m SW5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20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外 朋 屯 )b S30m S3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 白 山 脚 屯 )c NE35m NE35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21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豆 竹 村 ( 马 草 塘 屯 ) NE30m NE3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22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空 山 岩 村 ( 塘 合 屯 ) SW30m SW3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23 宜 州 市 北 山 镇 建 安 村 ( 楞 口 屯 ) NE25m NE25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1~2 层 尖 顶 瓦 ( 坝 头 屯 )a NE30m NE30m /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屯 蒙 村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 屯 蒙 街 )b NE30m NE30m / ~2 层 尖 顶 瓦 山 地 Es N

48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户 数 其 中 工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25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雁 山 村 ( 萝 卜 弯 ) S35m S35m /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土 桥 村 SW30m SW30m /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清 潭 村 ( 内 龙 屯 ) S25m S25m / 宜 州 市 屏 南 乡 果 立 村 SW25m SW25m /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孝 中 村 ( 么 秀 屯 )a SE20m SE20m / 20 0 ( 茂 阳 屯 )b NE20m NE20m /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土 博 村 ( 板 浪 屯 ) NE30m NE30m / 50 0 SW40m NE30m SW40m NE30m 房 屋 结 构 房,2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 拉 雅 村 )a-b / ~2 层 尖 顶 房 山 地 Es N 31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1~2 层 尖 顶 瓦 ( 大 路 村 )c SW20m SW20m / 70 0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32 1~2 层 尖 顶 瓦 柳 ( 中 尧 村 )a NE20m NE20m / 55 0 山 地 Es N 房,2 层 平 房 州 柳 江 县 百 朋 镇 分 龙 村 1~2 层 尖 顶 瓦 市 ( 分 龙 屯 )b NE30m NE30m / 45 0 山 地 Es N 房,2 层 平 房 33 柳 江 县 穿 山 镇 林 寺 村 ( 武 岗 屯 ) NW30m NW3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34 柳 江 县 里 雍 镇 红 赖 村 ( 上 甘 屯 ) SE20m SE2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35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 SE20m SE2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山 地 Es N 36 柳 江 县 新 安 村 日 明 采 沙 队 SE50m SE50m / 层 尖 顶 瓦 房 丘 陵 Es N 1~2 层 平 房 37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古 懂 村 ( 新 村 ) SE15m SE15m / 25 0 坡 顶 房,3 层 丘 陵 Es N 平 房 坡 顶 房 地 形 地 貌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影 响 因 子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Es N

49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拆 迁 后 户 数 地 形 影 响 因 距 极 导 线 距 极 导 线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其 中 工 房 屋 结 构 地 貌 子 最 近 距 离 最 近 距 离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38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石 排 村 ( 石 古 屯 )a SE30m SE3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 山 地 Es N ( 白 崖 屯 )b NW50m NW5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 山 地 Es N 39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吉 云 村 ( 蝴 蝶 屯 ) N45m N45m / ~2 层 尖 顶 瓦 房 丘 陵 Es N 40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泗 湖 村 ( 泗 湖 屯 ) N0m S0m N20m 1~2 层 尖 顶 瓦 / 95 4 S30m 房 山 地 Es N 41 来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头 排 镇 同 扶 村 ( 大 前 屯 NW0m NW30m 1~2 层 尖 顶 瓦 / 60 1 宾 村 ) SE0m SE10m 房 平 地 Es N 42 市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三 江 乡 ( 栝 山 村 ) SW30m SW30m / 层 坡 顶 房 山 地 Es N 43 荔 浦 县 修 仁 镇 念 村 ( 小 刘 家 ) NE20m NE20m / 2 0 1~2 层 坡 顶 房,1~2 平 顶 平 地 Es N 房 44 荔 浦 县 龙 怀 乡 庆 云 村 ( 班 管 屯 ) NE15m NE15m / ~2 层 坡 顶 房,1~3 平 顶 山 地 Es N 房 45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杜 莫 村 ( 下 金 鸡 屯 ) NW20m NW2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1 层 平 房 丘 陵 Es N 1~2 层 尖 顶 瓦 ( 长 社 )a N0m N15m / 65 1 丘 陵 Es N 房 桂 1~2 层 尖 顶 瓦 林 ( 落 山 头 )b S50m S50m / 40 0 房,2~3 层 平 丘 陵 Es N 46 市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房 1~2 层 尖 顶 瓦 ( 三 里 屯 )c N45m N45m / 75 0 房,2~3 层 平 丘 陵 Es N 房 47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上 龙 村 ( 下 龙 村 ) SE15m SE15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3 层 平 丘 陵 Es N 房 48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金 鸡 村 ( 六 连 村 ) NW10m NW10m 1~2 层 尖 顶 瓦 / 35 0 SE10m SE10m 房,2 层 平 房 丘 陵 Es N 49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大 冲 )a NW50m NW50m / ~2 层 尖 顶 瓦 丘 陵 Es N

50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54 敏 感 点 名 称 平 桂 管 理 区 公 会 镇 忠 平 村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户 数 其 中 工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房 屋 结 构 房,1 层 平 房 ( 炭 山 )b-c NW15m NW15m 1~2 层 尖 顶 瓦 / 10 0 SE15m SE15m 房 山 地 Es N 50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 1a-c 1~2 层 尖 顶 瓦 NW0m NW10m / 70 3 房,2~3 层 平 SE0m SE10m 房 丘 陵 Es N ( 大 旺 屯 )2d 1~2 层 尖 顶 瓦 NW0m NW10m / 70 4 房,2~3 层 平 NW0m 房 丘 陵 Es N 1~2 层 尖 顶 瓦 51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大 瑶 村 兰 厂 屯 NW20m NW20m / 40 0 房,2~3 层 平 山 地 Es N 房 52 平 乐 县 桥 亭 乡 六 冲 村 ( 龙 眼 井 村 )a SW50m SW50m 溪 广 直 流 电 线 路 1~2 层 尖 顶 瓦 8 0 西 南 侧 100m 房 山 地 Es N ( 龙 潭 面 村 )b SW0m SW25m 溪 广 直 流 电 线 路 1~2 层 尖 顶 瓦 50 1 西 南 侧 80m 房 山 地 Es N 53 平 乐 县 源 头 镇 珠 山 村 (11 组 ) SW40m SW40m / 5 0 1~3 层 平 顶 房 平 地 Es N 1~2 层 尖 顶 (24 组 )a SW50m SW50m / 8 0 房,1~3 层 平 山 地 Es N 顶 房 (10 组 )b SW0m SW10m / ~2 层 尖 顶 房,1~2 层 平 顶 房 1~2 层 平 顶 砖 55 贺 溪 广 直 流 电 线 路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狮 中 村 ( 冷 水 村 ) SE0m SE15m 20 6 房 1 层 尖 瓦 山 地 Es N 州 东 南 侧 80m 房 市 溪 广 直 流 电 线 路 1~2 层 平 顶 砖 56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桂 山 村 ( 九 组 ) S30m S30m 30 0 山 地 Es N 南 侧 150m 房 溪 广 直 流 电 线 路 (8 组 )a SW20m SW20m 8 0 1~2 层 尖 顶 房 山 地 Es N 西 南 侧 180m 57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步 头 村 溪 广 直 流 电 线 路 1 层 尖 顶 3 (1 组 )b SW30m SW30m 2 0 山 地 Es N 西 南 侧 100m 层 平 顶 58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梅 花 村 (26 组 ) SW35m SW35m 溪 广 直 流 电 线 路 层 尖 顶 房 屋 山 地 Es N 地 形 地 貌 山 地 影 响 因 子 Es N

51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59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大 塘 村 (9 组 ) NE0m NE20m 60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3 组 )a NE0m NE10m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西 南 侧 110m 溪 广 直 流 电 线 路 东 北 侧 70m 溪 广 直 流 电 线 路 东 北 侧 80m 户 数 其 中 工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8 组 )b SW25m SW25m / 7 0 (9 组 )c NE25m NE25m / 7 0 房 屋 结 构 1~2 层 尖 顶 房,1~3 层 平 顶 房 1~2 层 尖 顶 房,1~3 层 平 顶 房 1~2 层 尖 顶 1 层 平 顶 1~2 层 尖 顶 1 层 平 顶 地 形 地 貌 平 地 平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影 响 因 子 Es N Es N Es N Es N 表 2-14 本 工 程 沿 线 的 电 磁 环 境 类 和 声 环 境 类 保 护 目 标 ( 广 东 段 ) 编 号 行 位 置 及 距 拆 迁 后 距 极 户 数 地 形 影 响 政 敏 感 点 名 称 极 导 线 最 导 线 最 近 距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其 中 工 房 屋 结 构 地 貌 因 子 区 近 距 离 离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 龙 岗 村 )a SE50m SE50m 溪 广 直 流 线 路 北 1~2 层 尖 顶 瓦 10 0 侧 250m 房 丘 陵 Es N 1 怀 集 县 冷 坑 镇 龙 岗 村 1 层 尖 顶 瓦 溪 广 直 流 线 路 北 ( 果 范 村 )b SE40m SE40m 10 0 房 2 层 平 顶 侧 200m 肇 砖 房 丘 陵 Es N 2 庆 市 怀 集 县 中 洲 镇 根 枝 村 ( 庄 家 寨 ) SW50m SW5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 1 层 尖 顶 丘 陵 Es N 房 屋 3 怀 集 县 连 麦 镇 下 坑 村 ( 下 坑 村 ) S30m S3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 2 层 尖 顶 丘 陵 Es N 房 屋 1~2 层 尖 顶 瓦 4 清 新 区 浸 潭 镇 五 马 村 ( 珠 岭 村 ) NW15m NW15m / 4 0 山 地 Es N 房 清 ( 马 中 营 村 )a NW20m NW20m / 5 0 1~2 层 尖 顶 房 丘 陵 Es N 5 远 清 新 区 禾 云 镇 板 坑 村 市 ( 茶 坑 村 )b SE35m SE35m / ~2 层 尖 顶 房 丘 陵 Es N 1 层 尖 顶 瓦 6 英 德 市 水 边 镇 五 角 村 ( 崩 江 潭 村 ) SW40m SW40m / 30 0 丘 陵 Es N 房,2 层 平 房

52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行 位 置 及 距 拆 迁 后 距 极 户 数 地 形 影 响 政 敏 感 点 名 称 极 导 线 最 导 线 最 近 距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其 中 工 房 屋 结 构 地 貌 因 子 区 近 距 离 离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7 英 德 市 水 边 镇 铜 锣 坌 竹 片 厂 NW30m NW30m / 层 平 顶 板 房 丘 陵 Es N 8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三 井 村 ( 上 营 村 ) SW40m SW4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丘 陵 Es N 9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城 樟 社 区 ( 西 洞 村 ) E15m E15m / 层 尖 顶 瓦 房,1~2 层 平 丘 陵 Es N 房 10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连 樟 村 ( 东 坑 村 ) NE20m NE20m / 层 尖 顶 瓦 房 丘 陵 Es N 11 佛 冈 县 汤 塘 镇 贵 田 石 场 SW40m SW40m / 1 0 1~2 层 尖 顶 房 丘 陵 Es N ( 黄 家 湾 组 )a NE45m NE45m / ~2 层 尖 顶 瓦 房,1~2 层 平 丘 陵 Es N 12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清 塘 村 ( 桐 冈 楼 组 )b NE40m NE40m / 40 0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1~2 层 平 丘 陵 Es N 房 13 龙 门 县 龙 潭 镇 左 潭 社 区 ( 翠 坑 村 ) E0m E40m 三 广 直 流 线 路 东 1~2 层 尖 顶 瓦 6 1 侧 200m 房,1 层 平 房 丘 陵 Es N 14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直 径 村 ( 田 坑 小 组 ) W40m W40m 1 层 尖 顶 瓦 / 7 0 E50m E50m 房,1 层 平 房 丘 陵 Es N 1~2 层 尖 顶 瓦 15 惠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卢 屋 村 ( 陂 下 小 组 ) NE15m NE15m / 20 0 房,2~3 层 平 丘 陵 Es N 16 州 市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花 园 村 ( 东 坑 小 组 ) SW50m SW50m / 3 0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3 层 平 丘 陵 Es N 房 ( 角 背 小 组 )a SW50m SW50m / ~2 层 尖 顶 瓦 房,2 层 平 房 丘 陵 Es N 17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1~2 层 尖 顶 瓦 W17m W17m ( 丰 元 村 )b-c / 10 0 房,2~3 层 平 E20m E20m 房 丘 陵 Es N 18 博 罗 县 梅 花 林 场 ( 看 护 房 ) NW20m NW20m / 5 0 1~2 层 尖 顶 瓦 房 丘 陵 Es N 19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 黄 岗 组 )a NW0m 500kV 博 罗 至 横 1~2 层 尖 顶 NW20m 6 2 SE7m 沥 线 路 南 侧 120m 房,1~3 层 平 丘 陵 Es N

53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行 政 区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b NW15m NW15m c SE0m SE20m d E0m E10m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500kV 博 罗 至 横 沥 线 路 东 南 侧 115m 500kV 博 罗 至 横 沥 线 路 东 侧 70m 500kV 博 罗 至 横 沥 线 路 东 侧 70m 户 数 其 中 工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房 屋 结 构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 1~2 层 尖 顶 房,1~3 层 平 房 1~2 层 尖 顶 瓦 房,2~3 层 平 房 500kV 博 罗 至 横 a E25m E25m 8 0 1~2 层 平 顶 房 丘 陵 Es N 沥 线 路 东 侧 70m 20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长 贵 村 ±500kV 兴 安 直 1 层 坡 顶,2 b NE0m NE30m 流 线 路 东 北 侧 约 4 1 丘 陵 Es N 层 平 顶 房 200m ±500kV 兴 安 直 1~2 层 尖 顶 瓦 21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涌 口 村 E0m >50m 流 线 路 东 侧 约 1 1 丘 陵 Es N 房 70m ±500kV 兴 安 直 1~3 层 坡 平 a SE0m SE10m 流 线 路 东 南 侧 20 3 平 地 Es N 顶 房 70m ±500kV 兴 安 直 1~2 层 坡 b-c SE0m SE10m 流 线 路 东 南 侧 25 6 平 地 Es N 平 顶 房 70m 22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500kV 兴 安 直 NW0m 1~3 层 坡 d-f SE10m 流 线 路 东 南 侧 18 3 平 地 Es N SE0m 平 顶 房 70m ±500kV 兴 安 直 1 层 尖 顶 房 g SE0m SE20m 流 线 路 东 南 侧 4 1 平 地 Es N 厂 房 70m 1~2 层 尖 顶 瓦 a E20m E20m / 5 0 丘 陵 Es N 23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房 b NW0m NW15m / 5 1 1~2 层 尖 顶 瓦 丘 陵 Es N 地 形 地 貌 丘 陵 丘 陵 丘 陵 影 响 因 子 Es N Es N Es N

54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行 政 区 东 莞 市 惠 州 市 惠 州 市 东 莞 市 敏 感 点 名 称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谢 岗 镇 黎 村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户 数 其 中 工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房 屋 结 构 c NW0m NW10m / 6 1 1~2 层 尖 顶 瓦 房 丘 陵 Es N d W0m 1~2 层 尖 顶 瓦 E40m / 4 1 E0m 房 丘 陵 Es N e W0m 1~2 层 尖 顶 瓦 W20m / 5 1 E0m 房 丘 陵 Es N f W0m 1~2 层 尖 顶 瓦 W30m / 4 2 E0m 房 丘 陵 Es N ( 鹅 室 村 )a-b NW0m NW10m 1~2 层 尖 顶 瓦 / 5 2 SE0m SE15m 房 平 地 Es N ( 鹅 室 村 )c-e NW0m NW20m 1~2 层 尖 顶 瓦 SW0m SW40m / 10 5 房 NE0m NE10m 平 地 Es N ( 麻 湖 塘 )a SW20m SW20m / 层 尖 顶 瓦 房 平 地 Es N N0m b S0m SE20m / 层 尖 顶 厂 房 平 地 Es N SE20m c-d SW0m SW20m / ~2 层 尖 顶 6 层 平 顶 平 地 Es N e W40m W40m / 层 平 顶 房 平 地 Es N f-h W30m W30m 1 层 尖 顶 房, / 4 0 E10m E10m 3 层 平 顶 房 丘 陵 Es N a-b NE0m NE15m / ~2 层 尖 顶 平 地 Es N c NE15m NE15m / 层 平 顶 厂 房 平 地 Es N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SW0m SW20m / ~2 层 尖 顶 平 顶 厂 房,3 层 尖 顶 房 平 地 Es N a SW0m SW15m / ~3 层 平 顶 房 丘 陵 Es N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 上 窑 )b-c SW0m SW10m / ~3 层 平 顶 房 平 地 Es N 29 惠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迭 石 龙 村 NE0m NE10m / ~3 层 平 顶 厂 平 地 Es N 房 地 形 地 貌 影 响 因 子

55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30 行 政 区 州 市 敏 感 点 名 称 31 塘 厦 镇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樟 木 头 镇 樟 洋 社 区 力 德 工 业 园 SE15m SE15m SW0m NW0m SW10m SE15m SW10m SW10m a-b NE30m NE30m 32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 电 光 村 )c SW50m SW50m 33 东 莞 市 樟 木 头 镇 樟 木 头 林 场 ( 看 护 房 ) NE30m NE30m a SE30m SE30m 34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35 黄 江 镇 大 冚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深 圳 市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楼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 水 库 管 理 房 )b NW10m NW10m ( 中 场 果 园 )c NW30m NW30m W0m E5m NW45m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500kV 小 纵 甲 乙 线 西 侧 90m 500kV 小 纵 甲 乙 线 南 侧 70m 500kV 小 纵 甲 乙 线 南 侧 90m 500kV 小 纵 甲 乙 线 南 侧 70m 500kV 小 纵 甲 乙 线 南 侧 95m 500kV 小 纵 甲 乙 线 东 南 侧 100m 跨 越 ±500kV 兴 安 直 流 500kV 小 纵 甲 乙 线 东 南 侧 130m ±500kV 兴 安 直 流 东 南 侧 100m ±500kV 兴 安 直 流 西 侧 110m 户 数 其 中 工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房 屋 结 构 房 地 形 地 貌 影 响 因 子 层 平 顶 瓦 房 丘 陵 Es N 层 平 顶 房 2 层 尖 顶 厂 房 3 层 平 顶 房 1~2 层 平 顶 尖 顶 房 1 层 尖 顶 房 棚 房 丘 陵 丘 陵 山 地 Es N Es N Es N 层 尖 顶 瓦 房 山 地 Es N 层 尖 顶 棚 房 山 地 Es N 层 尖 顶 房 山 地 Es N a SW50m SW50m / 4 0 b SW0m SW35m / 3 1 a-b c-d NW10m SE15m SE0m S10m NW10m SE15m SE10m S10m 1 层 尖 顶 看 护 房 棚 房 1~2 层 坡 平 顶 房 1~4 层 坡 平 顶 房 1~2 层 坡 平 顶 房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山 地 Es N Es N Es N Es N / 层 坡 顶 工 棚 山 地 Es N / 层 坡 顶 看 护 房,1~2 层 坡 顶 工 棚 平 地 Es N

56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行 政 区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户 数 其 中 工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e NW40m NW40m / 1 0 f-g NW0m SE0m NW35m SE30m 38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在 建 光 明 水 厂 NE0m NE50m / 处 工 厂 1 处 棚 房 房 屋 结 构 1 层 坡 平 顶 房 1 层 坡 顶 房 工 厂 棚 房, 2 层 平 顶 房 地 形 地 貌 平 地 山 地 影 响 因 子 Es N Es N 1 1~2 层 坡 顶 房 丘 陵 Es N 39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石 岩 湖 建 材 市 场 NW10m NW10m / ~2 层 坡 顶 房 丘 陵 Es N 40 1 层 坡 顶 棚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深 圳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NW0m NW50m / 3 2 房,2~3 层 平 宝 安 区 大 队 石 岩 中 队 SE0m 顶 房 平 地 Es N 41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钻 石 山 墓 园 办 公 楼 W50m W50m / 层 平 顶 房 山 地 Es N 42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 石 岩 湖 度 假 村 ) NE40m NE40m 层 平 顶 房 平 地 Es N a NE40m NE40m / 层 坡 平 顶 山 地 Es N 43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b SW4m NE10m NE10m / 2 1 c-d SW0m SW20m / 5 2 e-g h i ( 深 圳 市 喜 德 盛 碳 纤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j NE0m SW0m N0m SW25m SW7m NE25m NE15m SW25m / 50 户 7 排 菜 农 租 住 房, 4 处 棚 房 棚 房 1~2 层 平 坡 顶 板 房 1~2 层 坡 顶 板 房 1 尖 顶 房 棚 房 平 地 山 地 平 地 Es N Es N Es N SW25m / 20 户 1 1~2 层 尖 顶 房 山 地 Es N NE25m / N0m S0m NE30m / 4 户 工 厂,2 排 板 房 1 处 工 厂 宿 舍 和 一 处 棚 房 1 处 棚 房,1 处 养 殖 棚 1 层 坡 顶 棚 板 房,4 层 平 顶 房 山 地 Es N 1 处 棚 房 1~5 层 平 顶 山 地 Es N

57 编 制 依 据 编 号 行 政 区 敏 感 点 名 称 位 置 及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最 近 距 离 与 已 有 线 路 关 系 户 数 其 中 工 总 户 数 程 拆 迁 k NE30m NE30m / 8 处 工 厂 0 注 :1) 敏 感 点 31 中,500kV 小 纵 甲 乙 线 线 下 房 屋 属 该 线 路 工 程 验 收 范 围, 目 前 正 在 开 展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2) 敏 感 点 34 中, 长 龙 村 水 库 管 理 房 中 场 果 园 位 于 ±500kV 兴 安 直 流 下 方, 属 该 线 路 工 程 验 收 范 围, 目 前 正 在 开 展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房 屋 结 构 1~2 层 坡 顶 棚 板 房 地 形 地 貌 山 地 影 响 因 子 Es N 表 2-15 东 方 换 流 站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序 号 行 政 区 域 敏 感 点 名 称 距 离 换 流 站 围 墙 的 方 位 及 距 离 规 模 房 屋 结 构 地 形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影 子 1 松 岗 街 道 五 指 耙 服 务 点 NW160m 1 处 2 层 平 顶 活 动 板 房 丘 陵 N a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看 护 房 N60m 1 处 2 层 平 顶 砖 房 丘 陵 N 2 b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仓 库 N70m 1 处 1 层 尖 顶 棚 房 丘 陵 N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c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工 棚 N40m 1 处 1 层 平 顶 板 房 丘 陵 Es E I N 3 松 岗 街 道 红 星 社 区 房 屋 1 NE160m 1 户 1 层 尖 顶 板 房 丘 陵 N 4 松 岗 街 道 大 田 洋 钓 鱼 场 房 屋 NE120m 1 处 1 层 尖 顶 砖 房 丘 陵 N 注 :1)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情 况, 本 次 统 计 的 生 态 类 电 磁 环 境 及 声 环 境 类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可 研 阶 段 站 址 及 线 路 路 径 确 定, 前 述 保 护 目 标 可 能 会 因 为 工 程 设 计 的 深 入 和 优 化 而 有 所 调 整 2) 表 中 Es 合 成 电 场 E 工 频 电 场 I 工 频 磁 场 N 噪 声

58 编 制 依 据 2.6 评 价 重 点 本 工 程 跨 越 四 个 省 区, 穿 越 了 多 个 生 态 敏 感 区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和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特 点, 本 次 评 价 内 容 重 点 之 一 为 换 流 站 和 输 电 线 路 在 施 工 期 对 生 态 特 别 是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其 次 是 运 行 期 换 流 站 和 输 电 线 路 产 生 的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还 有 一 个 重 点 为 换 流 站 在 运 行 期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5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1 工 程 概 况 工 程 一 般 特 性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包 括 : 新 建 送 端 ±800kV 新 松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线 路 受 端 ±800kV 东 方 换 流 站 ( 包 括 换 流 站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接 地 极 线 路 ) 和 ±800kV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约 1928km 工 程 涉 及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和 广 东 4 个 省 ( 区 ) 工 程 建 设 规 模 见 下 表,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图 见 附 图 1 建 设 规 模 表 3-1 工 程 一 般 特 性 表 项 目 名 称 换 流 站 建 设 性 质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管 理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建 设 内 容 送 端 换 流 站 受 端 换 流 站 直 流 部 分 交 流 部 分 地 理 位 置 换 流 变 出 线 500kV 出 线 无 功 站 用 变 接 地 极 线 路 直 流 部 分 交 流 部 分 地 理 位 置 换 流 变 出 线 交 流 变 500kV 出 线 无 功 专 用 变 站 用 变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新 建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广 东 4 省 区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中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电 力 设 计 研 究 院 1 新 建 送 端 ±800kV 换 流 站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2 新 建 受 端 ±800kV 换 流 站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3 新 建 送 端 ~ 受 端 ±800kV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1928km 云 南 省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剑 川 县 羊 岑 乡 新 松 村 换 流 变 24 台, 另 设 4 台 备 用, 单 台 容 量 250MVA ±800kV 双 极 出 线 1 回 共 8 回, 本 期 8 回 换 流 站 容 性 无 功 补 偿 总 容 量 3040Mvar, 分 为 4 大 组 16 小 组, 每 小 组 容 量 为 190Mvar;3 组 高 抗 本 期 一 次 建 成, 分 别 至 托 巴 2 回 500kV 出 线 装 设 2 120Mvar 高 抗, 换 流 站 母 线 装 设 1 210Mvar 高 抗, 站 用 变 低 压 侧 装 设 6 组 60Mvar 电 抗 器 全 站 3 回 站 用 电 源, 其 中 2 台 35/10kV 站 用 变 ( 单 台 容 量 10 MVA) 由 站 内 500/35kV 降 压 变 ( 单 台 容 量 250MVA) 低 压 侧 引 接, 另 1 回 由 站 外 剑 川 220kV 变 电 站 35kV 配 电 装 置 引 接 线 路 全 长 约 100km, 途 经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的 剑 川 县 鹤 庆 县 洱 源 县 和 丽 江 市 的 永 胜 县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松 岗 街 道 换 流 变 24 台, 另 设 4 台 备 用, 单 台 容 量 240MVA ±800kV 双 极 出 线 1 回 交 流 变 2 台, 单 台 容 量 1000MVA 6 回 每 台 交 流 主 变 低 压 侧 装 设 2 60Mvar 35kV 低 压 电 容 器 ;500kV 交 流 滤 波 器 及 并 联 电 容 器 组 3178MVar, 分 为 4 个 大 组 14 个 小 组, 每 个 小 组 容 量 约 227MVar 大 组 容 量 794.5MVar; 不 装 设 高 压 并 联 电 抗 器 ; 规 划 1 组 500kV 专 用 变 压 器, 其 35kV 侧 专 用 于 引 接 2 台 ±100Mvar STATCOM 装 置, 本 期 不 装 设 3 回 站 用 电 源, 其 中 2 回 由 站 内 500kV 交 流 变 压 器 35kV 侧 引 接, 经 站 内 2 台 35kV/10kV 站 用 变 压 器 降 压 后, 低 压 侧 10kV 采 用 电 缆 接 入 站 用 10kV 系 统 ;

6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输 电 规 模 接 地 极 接 地 极 线 路 电 压 等 级 输 送 容 量 另 1 回 由 站 外 220kV 塘 尾 变 电 站 的 110kV 配 电 装 置 引 接 长 翠 村 极 址, 位 于 广 东 省 河 源 市 连 平 县 田 源 镇 极 址 采 用 浅 埋 环 型 接 地 极 型 式, 同 心 双 圆 环 布 置, 外 / 内 环 半 径 分 别 为 325m/225m 全 长 约 240km, 其 中 与 直 流 线 路 共 塔 架 设 段 约 114km; 途 经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东 莞 市 惠 州 市 ( 仲 恺 高 新 区 博 罗 县 龙 门 县 ) 韶 关 市 ( 新 丰 县 ) 和 河 源 市 ( 连 平 县 ) ±800kV 5000MW 额 定 电 流 3125 路 径 长 度 1928km 建 设 地 点 途 经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和 广 东 4 个 省 区, 长 度 分 别 为 568km 276km 638km 和 446km 架 设 形 式 全 线 双 极 架 设 杆 塔 直 线 塔 采 用 V 串 布 置 型 式 自 立 塔, 直 线 转 角 塔 采 用 L 串 布 置 型 式 自 立 塔, 耐 张 塔 采 用 干 字 型 塔, 重 冰 区 可 采 用 分 体 式 耐 张 塔 导 线 : 6 JL/G2A-720/50 钢 芯 铝 绞 线 和 6 JLHA1/G2A-720/50 钢 芯 导 线 型 号 铝 合 金 绞 线 地 线 : LBGJ AC 和 LBGJ AC 铝 包 钢 绞 线 ; OPGW-180 和 OPGW-250 光 缆 平 地 9km(0.4%), 泥 沼 12km(0.6%), 丘 陵 共 222km(12%), 一 般 地 形 及 海 拔 山 地 共 954km(49%), 高 山 大 岭 共 730km(38%) 沿 线 海 拔 在 5~3495m 之 间 工 程 总 占 地 hm 2 工 程 总 投 资 新 松 换 流 站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及 交 通 万 元 新 松 换 流 站 推 荐 站 址 位 于 云 南 省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剑 川 县 羊 岑 乡 新 松 村 境 内, 东 北 距 剑 川 县 约 12km 站 址 西 南 侧 为 剑 兰 二 级 公 路, 至 羊 岑 乡 的 道 路 从 站 址 北 侧 通 过, 至 新 松 村 的 机 耕 道 从 站 址 东 侧 通 过, 进 站 道 路 引 接 方 便 建 设 规 模 及 主 要 设 备 (1) 建 设 规 模 1) 直 流 电 压 等 级 ±800kV, 输 送 容 量 5000MW 2) 换 流 变 : 换 流 变 压 器 按 24 台 单 相 双 绕 组 变 压 器 考 虑, 另 设 4 台 备 用, 单 台 容 量 250MVA 3)±800kV 直 流 出 线 :±800kV 双 极 出 线 1 回 4)500kV 交 流 出 线 : 共 8 回, 分 别 至 托 巴 2 回 黄 登 2 回 大 华 桥 2 回 黄 坪 2 回, 本 期 一 次 建 成

6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5) 无 功 补 偿 : 容 性 无 功 补 偿 总 容 量 3040Mvar, 分 为 4 大 组 16 小 组, 每 小 组 容 量 为 190Mvar;3 组 高 抗 本 期 一 次 建 成, 分 别 至 托 巴 2 回 500kV 出 线 装 设 2 120Mvar 高 抗, 换 流 站 母 线 装 设 1 210Mvar 高 抗, 站 用 变 低 压 侧 装 设 6 组 60Mvar 电 抗 器 6) 站 用 变 : 全 站 3 回 站 用 电 源, 其 中 2 台 35/10kV 站 用 变 ( 单 台 容 量 10 MVA) 由 站 内 500/35kV 降 压 变 ( 单 台 容 量 250MVA) 低 压 侧 引 接, 另 1 回 由 站 外 剑 川 220kV 变 电 站 35kV 配 电 装 置 引 接, 长 度 约 14km (2) 主 要 设 备 1) 换 流 变 压 器 : 单 相 双 绕 组 油 浸 式, 每 极 12 台, 全 站 共 24 台, 另 设 4 台 备 用, 单 台 容 量 250MVA 2) 换 流 阀 : 采 用 直 流 双 极 配 置, 每 极 2 组 12 脉 动 阀 组 串 联, 全 站 共 4 组 12 脉 动 阀 组 换 流 阀 采 用 户 内 悬 吊 空 气 绝 缘 空 气 冷 却 方 式,12 脉 动 阀 组 的 结 构 型 式 采 用 二 重 阀 换 流 阀 直 流 额 定 电 流 为 3125A, 选 用 5 英 寸 晶 闸 管 阀 3) 直 流 开 关 场 : 直 流 开 关 场 采 用 户 外 直 流 场 直 流 侧 接 线 采 用 双 极 直 流 接 线, 按 极 对 称 装 设 有 平 波 电 抗 器 直 流 滤 波 器 直 流 电 流 测 量 装 置 直 流 电 压 测 量 装 置 旁 路 断 路 器 直 流 隔 离 开 关 直 流 高 速 开 关 中 性 点 设 备 及 过 电 压 保 护 设 备 等 其 中 平 波 电 抗 器 采 用 户 外 干 式 空 芯 式 平 波 电 抗 器, 分 2 组, 分 别 串 接 在 极 母 线 和 中 性 母 线 上 ; 平 波 电 抗 器 采 用 每 极 3 台 串 联 的 方 式 ; 全 站 备 用 1 台, 共 13 台 4) 交 流 开 关 场 :500kV 交 流 开 关 场 采 用 GIS 设 备, 户 内 布 置,500kV 交 流 滤 波 器 场 采 用 户 外 敞 开 式 布 置 5) 站 用 变 : 均 采 用 三 相 油 浸 式 总 平 面 布 置 及 竖 向 布 置 站 区 总 平 面 按 照 五 个 功 能 分 区 规 划 布 置 : 交 流 滤 波 器 场 地 500kV 交 流 开 关 场 阀 厅 及 换 流 变 压 器 区 域 直 流 开 关 场 以 及 站 前 区 ±800kV 直 流 场 位 于 站 区 东 侧, 向 东 出 线 ;500kV 交 流 配 电 装 置 区 位 于 站 区 西 侧, 向 西 出 线 ; 换 流 变 及 阀 厅 区 域 采 用 背 靠 背 布 置, 位 于 ±800kV 直 流 场 和 500kV 交 流 配 电 装 置 区 之 间 ; 交 流 滤 波 器 场 地 位 于 站 区 南 侧 ; 站 前 区 位 于 站 区 东 北 侧, 紧 靠 ± 800kV 直 流 场, 进 站 道 路 入 口 位 置 位 于 站 前 区 东 侧, 与 剑 川 至 羊 芩 乡 的 道 路 相 接 站 址 竖 向 采 用 平 坡 式 布 置, 场 地 标 高 m 换 流 站 平 面 布 置 见 附 图

6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道 路 规 划 站 内 换 压 器 的 运 输 道 路 采 用 6m, 环 形 道 路 采 用 4m,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 进 站 道 路 从 剑 川 至 羊 岑 乡 的 乡 道 引 接, 进 站 道 路 总 长 度 约 3.4km, 宽 6m,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供 排 水 方 案 (1) 供 水 考 虑 消 防 补 水 生 活 水 量 未 预 见 水 量 及 净 水 站 的 自 用 水 量, 换 流 站 需 水 量 约 8m 3 /h; 供 水 水 源 选 择 大 干 场 水 库 站 外 补 给 水 系 统 : 采 用 重 力 自 流 供 水, 管 线 沿 道 路 敷 设, 补 给 水 管 管 径 为 DN80, 总 长 17km 站 内 给 水 系 统 : 根 据 各 用 水 项 目 的 供 水 水 质 水 压 要 求, 站 内 设 置 生 活 及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水 库 水 经 净 水 设 备 处 理 后 分 别 进 入 生 活 水 箱 及 消 防 水 池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主 要 供 给 站 内 的 生 活 用 水 及 空 调 系 统 冷 却 水 补 给 水 ; 站 外 补 水 进 入 生 活 水 箱 后, 由 生 活 水 泵 升 压 经 生 活 水 管 网 送 至 全 站 各 生 活 用 水 点 消 防 水 系 统 包 括 消 防 水 池 电 动 消 防 水 泵 及 消 防 稳 压 泵 气 压 罐 及 消 防 水 管 网 等 消 防 水 泵 从 消 防 水 池 中 吸 水 升 压 经 消 防 水 管 网 供 全 站 消 防 用 水 (2) 排 水 站 区 采 用 雨 水 污 水 分 流 制 排 水 系 统 站 区 雨 水 经 雨 水 口 汇 集 后 进 入 雨 水 排 水 管 道, 再 排 至 站 外 南 侧 的 天 然 河 沟 内 生 活 污 水 经 生 活 污 水 管 道 收 集 后 进 入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的 水 用 于 站 区 绿 化 或 洒 水 降 尘 换 流 站 阀 外 冷 却 采 用 空 冷 方 式, 无 冷 却 水 排 放 事 故 油 池 换 流 站 内 变 压 器 等 电 气 设 备 为 了 绝 缘 和 冷 却 的 需 要, 其 外 壳 内 装 有 变 压 器 油, 正 常 运 行 工 况 条 件 下, 不 会 发 生 电 气 设 备 漏 油 跑 油 的 现 象, 亦 无 弃 油 产 生 ; 当 检 修 或 事 故 时, 有 可 能 产 生 废 油 油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换 流 变 压 器 高 压 电 抗 器 等 带 油 设 备 的 事 故 工 况, 污 染 因 子 主 要 为 石 油 类 一 般 情 况 下, 上 述 设 备 的 检 修 周 期 较 长, 一 般 为 2~3 年 检 修 一 次, 检 修 时, 设 备 中 的 油 被 抽 到 移 动 储 油 车 中 暂 存, 检 修 完 后 予 以 回 用, 不 产 生 油 污 水 当 突 发 事 故 时 变 压 器 及 电 抗 器 废 油 排 入 事 故 油 池, 经 隔 油 处 理 后, 变 压 器 及 电 抗 器 油 由 厂 家 回 收, 形 成 的 油 泥 等 危 险 废 物 交 由 有 相 应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不 外 排 事 故 油 池 有 效 容 积 按 所 接 纳 的 变 压 器 最 大 单 台 油 量 60% 确 定 全 站 设 2 座 事 故 油 池, 其 中

6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一 座 接 纳 换 流 变 及 500kV 高 压 电 抗 器 的 事 故 油, 容 积 120m 3, 另 一 座 为 35kV 外 接 电 源 变 压 器 事 故 油 池, 有 效 容 积 5 m 接 地 极 线 路 线 路 从 换 流 站 ( 新 松 站 址 ) 出 线 后, 一 直 向 东 走 线, 避 开 剑 川 县 城 和 甸 南 平 坝 区 域, 经 高 顶 山 印 盒 山, 避 开 剑 湖 湿 地 保 护 区, 在 金 和 村 附 近 先 后 跨 越 G214 国 道 大 丽 高 速 公 路 钻 越 220kV 剑 洱 线 220kV 剑 黄 线, 经 三 场 长 木, 在 北 营 附 近 钻 越 500kV 太 黄 线 220kV 羊 黄 线 先 后 跨 越 大 鹤 一 级 公 路 大 丽 铁 路 大 丽 天 然 气 管 道, 经 河 头 村 大 营 六 合, 在 北 山 附 近 下 山, 在 五 里 哨 附 近 先 后 跨 越 110kV 专 用 线 金 沙 江, 在 何 家 坝 附 近 钻 越 500kV 龙 鲁 线, 经 板 桥 砥 当 至 顺 州 接 地 极 线 路 全 长 约 100km, 曲 折 系 数 约 1.22, 途 经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的 剑 川 县 鹤 庆 县 洱 源 县 和 丽 江 市 的 永 胜 县 东 方 换 流 站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及 交 通 东 方 换 流 站 推 荐 站 址 位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松 岗 街 道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范 围 内, 站 址 西 南 距 沙 井 街 道 办 事 处 直 线 距 离 约 6.5km, 西 北 距 松 岗 街 道 办 事 处 直 线 距 离 约 4km, 东 北 距 离 公 明 街 道 办 事 处 直 线 距 离 约 5km; 站 址 北 侧 紧 邻 规 划 的 东 明 大 道, 东 距 南 光 高 速 直 线 距 离 约 1.1km, 南 距 新 玉 路 直 线 距 离 约 1km 站 址 北 侧 地 势 相 对 较 低, 其 它 3 侧 地 势 相 对 较 高, 周 边 现 状 环 境 良 好 ; 站 址 北 侧 零 星 分 布 有 苗 圃 看 护 房 等 建 筑, 西 侧 有 一 公 共 活 动 平 台, 西 侧 约 160m 为 松 岗 街 道 五 指 耙 服 务 点, 东 北 侧 约 360m 为 荔 湖 山 庄, 西 南 侧 约 250m 为 深 圳 市 创 超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公 司 建 设 规 模 及 主 要 设 备 (1) 建 设 规 模 1) 直 流 电 压 等 级 ±800kV, 输 送 容 量 5000MW 2) 换 流 变 : 换 流 变 压 器 按 24 台 单 相 双 绕 组 变 压 器 考 虑, 另 设 4 台 备 用, 单 台 容 量 240MVA 3) 交 流 变 :500kV 交 流 变 压 器 本 期 装 设 MVA( 即 #2 #3 主 变 压 器 ) 主 变 压 器, 规 划 MVA 主 变 压 器 4) 专 用 变 : 规 划 1 组 500kV 专 用 变 压 器, 其 35kV 侧 专 用 于 引 接 2 台 ±100Mvar STATCOM 装 置, 本 期 不 装 设

6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5)±800kV 直 流 出 线 :±800kV 双 极 出 线 1 回 6)500kV 交 流 出 线 : 共 6 回, 分 别 至 沙 角 电 厂 2 回 紫 荆 2 回 鹏 城 2 回, 本 期 一 次 建 成 7) 无 功 补 偿 : 每 台 交 流 主 变 低 压 侧 装 设 2 60Mvar 35kV 低 压 电 容 器 ;500kV 交 流 滤 波 器 及 并 联 电 容 器 组 3178MVar, 分 为 4 个 大 组 14 个 小 组, 每 个 小 组 容 量 约 227MVar 大 组 容 量 794.5MVar; 不 装 设 高 压 并 联 电 抗 器 ; 预 留 200Mvar STATCOM 位 置 及 低 压 电 抗 器 位 置, 本 期 不 装 设 8) 站 用 电 源 : 全 站 考 虑 3 回 站 用 电 源, 其 中 2 回 由 站 内 500kV 交 流 变 压 器 35kV 侧 引 接, 经 站 内 2 台 35kV/10kV 站 用 变 压 器 降 压 后, 低 压 侧 10kV 采 用 电 缆 接 入 站 用 10kV 系 统 ; 另 1 回 由 站 外 220kV 塘 尾 变 电 站 的 110kV 配 电 装 置 引 接 (2) 主 要 设 备 1) 换 流 变 压 器 : 单 相 双 绕 组 油 浸 式, 每 极 12 台, 全 站 共 24 台, 另 设 4 台 备 用, 单 台 容 量 按 240MVA 考 虑 2)500kV 交 流 变 压 器 : 规 划 MVA; 本 期 装 设 MVA, 采 用 无 载 调 压 变 压 器 3)500kV 专 用 变 压 器 : 远 景 规 划 1 组 500kV/35kV 专 用 变 压 器, 本 期 不 装 设 4)35kV 站 用 变 压 器 : 本 期 装 设 2 台 35kV/10kV 站 用 变 压 器 5) 换 流 阀 : 采 用 直 流 双 极 配 置, 每 极 2 组 12 脉 动 阀 组 串 联, 全 站 共 4 组 12 脉 动 阀 组 换 流 阀 采 用 户 内 悬 吊 空 气 绝 缘 水 冷 却 方 式,12 脉 动 阀 组 的 结 构 型 式 采 用 二 重 阀 换 流 阀 直 流 额 定 电 流 为 3125A, 选 用 5 英 寸 晶 闸 管 阀 6) 直 流 场 直 流 侧 接 线 采 用 双 极 直 流 接 线, 按 极 对 称 装 设 有 平 波 电 抗 器 直 流 滤 波 器 直 流 电 流 测 量 装 置 直 流 电 压 测 量 装 置 直 流 旁 路 开 关 直 流 隔 离 开 关 直 流 高 速 开 关 中 性 点 设 备 及 过 电 压 保 护 设 备 等 其 中 平 波 电 抗 器 采 用 户 外 干 式 空 芯 式 平 波 电 抗 器, 分 2 组, 分 别 串 接 在 极 母 线 和 中 性 母 线 上, 其 中 在 每 极 极 母 线 上 布 置 2 台 在 每 极 中 性 母 线 上 布 置 2 台 全 站 备 用 1 台, 共 9 台 7) 交 流 场 :500kV 及 220kV 交 流 配 电 装 置 采 用 户 内 GIS 布 置 ;500kV 交 流 滤 波 器 场 地 配 电 装 置 采 用 户 外 敞 开 式 设 备

6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总 平 面 布 置 及 竖 向 布 置 站 区 总 平 面 按 照 七 个 功 能 分 区 规 划 布 置 : 直 流 场 阀 厅 及 换 流 变 压 器 区 域 500kV 交 流 滤 波 器 场 500kV 交 流 场 220kV 交 流 场 500kV 交 流 变 及 35kV 交 流 场 站 前 区 直 流 场 位 于 站 区 东 侧, 直 流 出 线 向 东 ; 阀 厅 及 换 流 变 压 器 区 域 采 用 L 型 布 置 在 站 区 中 部 直 流 场 西 侧, 每 个 阀 组 所 对 应 的 6 台 单 相 双 绕 组 换 流 变 压 器 呈 一 字 排 列 紧 邻 阀 厅 布 置, 两 个 低 端 阀 厅 面 对 面 布 置 两 个 高 端 阀 厅 一 字 型 布 置, 全 站 共 有 4 个 阀 厅 1 个 主 控 楼 和 1 个 辅 控 楼 ;500kV 交 流 场 布 置 在 阀 厅 及 换 流 变 压 器 区 域 的 西 侧, 采 用 户 内 GIS 配 电 装 置, 向 西 北 2 个 方 向 出 线 ;500kV 交 流 滤 波 器 场 布 置 在 站 区 南 侧 ;220kV 交 流 场 布 置 在 站 区 最 西 侧, 采 用 户 内 GIS 配 电 装 置, 向 西 出 线 ;500kV 交 流 变 及 35kV 配 电 装 置 布 置 在 500kV 交 流 场 220kV 交 流 场 之 间, 其 南 侧 预 留 500kV 专 用 变 及 STATCOM 装 置 场 地 ; 站 前 区 位 于 站 区 东 南 角, 布 置 有 综 合 楼 一 次 备 品 库 露 天 备 品 备 件 堆 场 二 次 备 品 备 件 库 特 种 材 料 库 车 库 综 合 泵 房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蓄 水 池 警 传 室 等 建 构 筑 物, 出 入 口 位 于 站 区 东 侧, 进 站 道 路 引 接 较 顺, 进 出 站 区 比 较 方 便 站 址 竖 向 采 用 平 坡 式 布 置, 场 地 标 高 47m 换 流 站 平 面 布 置 见 附 图 道 路 规 划 站 内 道 路 采 用 公 路 型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 站 内 主 干 道 宽 度 为 6m; 站 内 道 路 除 500kV 配 电 装 置 内 的 相 间 道 路 宽 度 为 3m, 直 流 场 两 侧 运 输 道 路 为 5.5m 外, 其 它 环 形 路 均 为 3.5m 宽 的 路 面 进 站 道 路 由 站 址 北 侧 的 根 玉 路 通 过 东 方 高 尔 夫 练 习 场 和 五 指 耙 水 库 间 的 绿 道 进 场 路 引 接, 待 东 明 大 道 完 工 以 后 进 站 道 路 改 接 至 东 明 大 道 ; 需 要 新 建 换 流 站 专 用 道 路 约 900m, 同 时 改 造 绿 道 约 1.2km, 采 用 公 路 型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供 排 水 方 案 (1) 供 水 换 流 站 给 水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补 给 水 系 统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生 产 给 水 系 统 及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考 虑 消 防 补 水 生 活 用 水 阀 冷 喷 淋 水 补 水 未 预 见 水 量 的 自 用 水 量, 本 工 程 需 水 量 约 31.2m 3 /h; 供 水 水 源 采 用 自 来 水 站 外 补 给 水 系 统 : 由 站 址 东 侧 根 玉 路 边 的 两 根 DN400 市 政 供 水 管 道 各 引 接 一 路 补 给 水 管 道 至 站 区, 长 度 分 别 约 为 2.2km 和 2.5km, 相 应 设 置 两 座 泵 房

6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站 内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 供 水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各 建 筑 物 生 活 给 水 空 调 补 水 阀 冷 系 统 去 离 子 水 补 水 和 地 面 浇 洒 绿 化 用 水, 站 内 设 置 一 套 生 活 给 水 机 组 站 外 补 给 水 经 管 道 引 至 生 活 给 水 机 组 的 水 池 后, 经 给 水 机 组 给 水 泵 升 压 后 通 过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送 至 全 站 各 生 活 用 水 点 站 内 生 产 给 水 系 统 : 主 要 为 阀 冷 系 统 的 喷 淋 水 补 水 站 外 补 给 水 水 经 管 道 引 至 生 产 消 防 水 池, 经 生 产 给 水 泵 升 压 后 通 过 生 产 给 水 管 道 送 至 阀 冷 设 备 间 站 内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 主 要 包 括 室 内 外 消 火 栓 给 水 系 统 和 水 喷 雾 给 水 系 统 相 关 建 筑 物 内 设 置 室 内 消 火 栓 ; 相 关 建 筑 物 换 流 变 压 器 及 自 藕 变 压 器 均 设 置 室 外 消 火 栓 ; 换 流 变 压 器 平 波 电 抗 器 和 交 流 变 压 器 均 设 置 水 喷 雾 灭 火 系 统, 站 内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合 在 同 一 套 管 网, 在 站 内 设 置 消 防 环 管, 各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均 由 该 消 防 环 管 引 接, 消 防 环 管 由 综 合 泵 房 内 的 消 防 给 水 泵 加 压 供 水 在 站 内 各 建 物 内 均 配 置 手 提 式 ABC 干 粉 灭 火 器, 在 换 流 变 自 藕 变 及 站 用 变 旁 配 置 推 车 式 ABC 干 粉 灭 火 器 (2) 排 水 站 区 采 用 雨 水 污 水 分 流 制 排 水 系 统 1) 雨 水 : 站 区 雨 水 经 雨 水 口 汇 集 后 进 入 雨 水 排 水 管 道, 再 排 至 五 指 耙 水 库 2) 生 活 污 水 : 生 活 污 水 经 生 活 污 水 管 道 收 集 后 进 入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的 水 用 于 站 区 绿 化 或 洒 水 降 尘, 不 外 排 3) 循 环 冷 却 水 : 东 方 换 流 站 阀 冷 却 系 统 采 用 水 冷 方 式, 换 流 站 循 环 冷 却 水 设 计 最 大 排 水 量 约 4 2.5m 3 /d, 集 中 排 放 至 生 产 废 水 集 水 池, 由 集 水 池 内 潜 水 排 污 泵 提 升 后 通 过 压 力 排 水 管 道 排 至 五 指 耙 水 库 西 北 侧 田 洋 六 路 的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循 环 冷 却 水 属 于 清 净 下 水, 无 污 染 物, 不 会 对 附 近 地 表 水 环 境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事 故 油 池 按 照 事 故 油 池 有 效 容 积 按 所 接 纳 的 变 压 器 最 大 单 台 油 量 60% 的 设 计 原 则, 东 方 换 流 站 全 站 设 6 座 事 故 油 池, 其 中 换 流 变 设 4 座 ( 有 效 容 积 均 为 90m 3 ),500kV 交 流 变 设 置 1 座 ( 有 效 容 积 为 45m 3 ), 站 用 变 设 置 1 座 ( 有 效 容 积 为 5m 3 )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1) 接 地 极 长 翠 村 极 址 位 于 广 东 省 河 源 市 连 平 县 田 源 镇 长 翠 村 土 围 角, 距 离 东 方 站 址 直 线 距 离 约 170km 极 址 场 地 为 平 原 地 貌, 地 形 平 坦, 可 利 用 面 积 较 大 ; 极 址 区 域 大 部 分 种 植 水 稻, 小 部 分 种 植 花 生 玉 米 等 农 作 物, 此 外 有 一 条 宽 约 6m 东 西 方 向 X162 混 凝

6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土 路 横 穿, 另 有 少 量 低 压 线 路 长 翠 村 接 地 极 采 用 浅 埋 环 型 接 地 极 型 式, 同 心 双 圆 环 布 置, 外 / 内 环 半 径 分 别 为 325m/225m (2) 接 地 极 线 路 线 路 从 换 流 站 ( 东 方 站 址 ) 出 线 后, 即 与 直 流 线 路 同 塔 架 设 走 线 直 至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此 后 与 直 流 线 路 分 开, 并 行 走 线 至 龙 门 县 境 内, 此 后 继 续 平 行 直 流 线 路 向 北 走 线, 行 至 龙 门 县 土 湖 村 西 侧 后, 线 路 右 转 与 直 流 线 路 分 开, 从 天 堂 山 水 库 和 龙 门 温 泉 旅 游 度 假 区 中 间 经 过, 而 后 在 蓝 田 瑶 族 乡 南 侧 右 转 向 东 北 进 入 新 丰 县 境 内, 并 大 致 平 行 192 县 道, 直 至 接 入 河 源 市 连 平 县 的 长 翠 村 极 址 线 路 全 长 约 240km( 其 中 与 直 流 线 路 共 塔 段 长 约 114km), 途 经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东 莞 市,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博 罗 县 龙 门 县, 韶 关 市 新 丰 县 和 河 源 市 连 平 县 直 流 线 路 概 况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起 点 为 云 南 剑 川 县 新 松 换 流 站, 终 点 为 广 东 深 圳 东 方 换 流 站 途 经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广 东 4 省 区, 线 路 全 长 约 1928km, 航 空 直 线 距 离 为 1578km, 曲 折 系 数 1.22, 沿 线 海 拔 5~3495m 线 路 路 径 (1) 云 南 段 路 径 线 路 从 送 端 换 流 站 ( 新 松 站 址 ) 出 线 后 向 东 南, 经 新 松 村 左 转, 经 桃 园 合 江 避 开 剑 湖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在 向 阳 村 附 近 跨 越 剑 洱 220kV 线 路 后, 在 山 神 坡 附 近 跨 越 大 丽 高 速 和 214 国 道 经 大 黑 山 三 场 旧 长 木 箐, 在 花 南 井 附 近 跨 越 太 黄 500kV 大 丽 220kV 线 路 经 北 营 跨 越 大 丽 公 路, 避 开 松 桂 镇 规 划 线 路 向 南, 经 肇 碧 山 乍 萼 母 看 牛 田 三 折 菁 小 米 朗 后 左 转 向 东, 平 行 于 黄 仁 500kV 线 路 左 侧 走 线, 经 雷 音 寺 万 家 庄 幸 福 桥, 为 避 开 宾 川 县 规 划 机 场, 线 路 离 开 黄 仁 500kV 线 路 经 大 寨 后 云 华 山 臭 水 南 山 豹 子 箐 河 西 庄, 在 麻 栗 坪 右 转 向 东 南, 经 小 梭 罗 花 山, 在 米 汤 井 村 左 转 向 东, 经 大 梭 罗, 在 宋 家 湾 平 行 于 黄 仁 500kV 线 路 左 侧 走 线, 经 狮 子 村 后 左 转 向 东 南, 经 水 洞 村 南 山 邑 哨 房 山 吁 卡 箐 床 板 山 里 元 田 荒 草 坝 西 坝 潘 家 燕 子 窝 山, 为 避 开 龙 顶 山 风 景 区 和 龙 山 规 划 区 在 甘 海 子 附 近 跨 越 黄 仁 500kV 线 路 至 红 塔, 并 继 续 平 行 于 黄 仁 500kV 线 路 右 侧 走 线, 经 闪 片 房 大 凹 子 麻 利 树 井 在 大 潭 井 右 转, 经 母 猪 场 从 在 建 凉 风 坳 风 电 场 及 楚 雄 州 民 用 炸 药 库 间 穿 过, 经 石 灰 窑 大 平 地 上 坝 湾 苍 屯 大 塘 坝 友 家 村 梨 柴 冲, 在 黄 果 树 附 近 跨 越 金 楚 500kV 线 路

6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在 茂 街 乡 为 避 开 规 划 水 库 大 型 油 库, 茂 街 工 业 园 区 及 安 乐 风 电 场, 在 大 平 地 附 近 跨 越 成 昆 铁 路 经 葫 芦 塘 老 纳 坝 子 姚 新 村 向 阳 村 海 资 哨 大 民 太, 避 开 猛 连 水 库 规 划 区, 经 羊 那 井 庄 房 六 初 朗 跨 越 京 昆 高 速 经 洒 交 泥 德 胜 田 木 安 刀 麦 岔 村 在 石 楼 梯 附 近 跨 越 金 中 ±500kV 线 路 和 永 富 ±500kV 线 路 后 向 东, 在 茂 山 镇 从 永 富 ±500kV 线 路 和 重 要 设 施 间 穿 过 在 高 古 村 左 转, 经 大 鸡 子 九 龙 镇 转 向 东 北, 避 开 两 区 规 划 区 及 轿 子 山 风 景 区 至 托 妥, 在 阿 旺 避 开 城 镇 规 划 和 东 川 铁 路 仓 房 车 站, 跨 越 东 川 铁 路 至 独 松 林 左 转, 避 开 驾 车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协 和 仓 房 风 电 场, 在 驾 车 乡 附 近 跨 越 渝 昆 高 速 在 光 头 坡 至 漆 树 达 段 穿 过 准 备 规 划 国 电 会 泽 风 电 场, 经 费 冲 那 土 避 开 海 峰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向 南, 经 白 沙 坡 平 渡 口 聂 子 洞 快 启 避 开 珠 江 源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沾 益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经 马 鞍 山 小 后 所 左 转 后, 跨 越 贵 昆 铁 路 至 十 里 铺 经 独 树 梁 子 大 石 岩 白 马 山, 避 开 白 石 岩 风 电 场 后 左 转 向 北 方, 经 洗 车 塘 白 龙 山, 避 开 煤 矿 后 右 转 向 东 南 在 祭 羊 山 避 开 胜 景 风 电 场 向 南, 从 多 个 煤 矿 普 查 区 穿 过, 经 梨 树 坪 至 迄 车 贵 州 接 头 点 线 路 经 过 云 南 省 剑 川 县 洱 源 县 鹤 庆 县 永 胜 县 宾 川 县 大 姚 县 牟 定 县 元 谋 县 武 定 县 禄 劝 县 两 区 东 川 区 会 泽 县 沾 益 县 富 源 县, 共 5 市 ( 州 ) 16 个 县 ( 区 ), 线 路 长 约 568km (2) 贵 州 段 线 路 从 云 南 省 进 入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后 向 南 走 线, 先 后 跨 越 沪 昆 高 速 盘 富 铁 路 和 国 道 320, 然 后 从 火 铺 镇 小 城 镇 规 划 区 平 关 镇 小 城 镇 规 划 区 中 间 经 过 在 瓦 窑 山 附 近 转 向 东 南, 避 让 古 银 杏 风 景 区 乐 民 镇 小 城 镇 规 划 区 和 煤 矿 区 后 在 岔 河 大 寨 右 转 向 南 走 线 至 龙 潭 边 附 近 左 转 向 东, 在 盘 南 工 业 园 园 区 南 侧 走 线, 随 后 在 燕 子 窝 附 近 进 入 黔 西 南 州 兴 义 市 进 入 兴 义 市 后 与 已 建 500kV 盘 兴 线 并 行 走 线, 随 后 跨 越 楼 下 河, 进 入 普 安 县 进 入 普 安 县 后, 线 路 偏 离 盘 兴 线 走 线, 绕 经 泥 堡 南 金 矿 开 采 区 和 金 竹 坪 砂 石 矿 的 南 边 向 东 走 线, 经 磨 舍 后 进 入 兴 仁 县 进 入 兴 仁 县 后, 线 路 继 续 平 行 盘 兴 线 向 东 走 线, 经 铁 厂 坪 后 到 达 鲁 础 营 镇 北, 随 后 线 路 右 转 向 东 南 方 向 走 线, 经 高 家 坡 青 枫 林 后, 进 入 义 龙 新 区 进 入 义 龙 新 区 后, 线 路 向 东 南 方 向 走 线, 跨 过 晴 兴 高 速 关 兴 大 道, 经 雨 樟 镇 南 家 海 子 水 库 南 和 交 乐 南, 于 墓 山 北 左 转 进 入 安 龙 县 进 入 安 龙 县 后, 线 路 于 墓 山 左 转 向 西 北 方 向 走 线, 经 新 寨 三 家 寨 后 右 转, 向 东 跨 过 金 换 500kV 甲 乙 线 兴 仁 直 流 和 省 道 313, 此 后 线 路 继 续 向 东 走 线, 于 纳 荣 附 近 跨 过 金 州 变 - 贞 丰 ( 白 腊 ) 变 220kV 线 路 进 入 贞 丰 县

6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进 入 贞 丰 县 后, 线 路 继 续 向 东 走 线, 经 红 秧 地 竹 林 寨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河 金 矿 普 查 区 的 北 边, 于 坡 爱 小 寨 右 转 向 东 南 方 向 走 线, 从 贞 丰 县 凉 水 井 金 矿 详 查 区 和 吉 善 金 矿 开 采 区 中 间 通 过, 经 过 了 者 相 金 矿 探 矿 区 范 围, 线 路 经 弄 羊 小 寨 林 乐, 跨 过 北 盘 江 后 进 入 望 谟 县 进 入 望 谟 县 后, 线 路 右 转 向 东 南 方 向 沿 着 北 盘 江 走 线, 经 乐 园 乡 东 里 乐 高 花 坡, 跨 过 规 划 在 建 望 安 高 速 省 道 312, 绕 经 望 谟 县 城 规 划 南 侧 后, 线 路 左 转 向 东 北 方 向 走 线, 从 望 谟 县 拉 洋 铅 锌 地 质 普 查 区 的 东 侧 经 过, 此 后 线 路 平 行 省 道 312 走 线, 经 纳 夜 镇 南 桑 郎 镇 东 后, 线 路 右 转 进 入 黔 南 州 罗 甸 县 进 入 罗 甸 县 后, 为 避 让 贵 州 罗 甸 高 原 千 岛 湖 规 划 区, 线 路 右 转 向 东 南 方 向 走 线, 经 芽 里 大 寨 白 望 黄 木 岭 后, 通 过 临 港 经 济 区 的 南 侧 边 缘 后, 线 路 跨 过 红 水 河 进 入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线 路 经 过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黔 西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普 安 县 兴 义 市 兴 仁 县 义 龙 新 区 贞 丰 县 安 龙 县 望 谟 县, 黔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罗 甸 县, 共 3 市 ( 州 ) 9 个 县 ( 区 ), 线 路 长 约 276km (3) 广 西 段 路 径 线 路 进 入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后, 继 续 向 东 走 线, 至 下 老 乡 南 侧 向 东 走 线 至 向 阳 镇, 从 向 阳 镇 林 细 村 转 向 东 南, 穿 过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后 至 龙 滩 水 电 站 南 侧, 此 后 线 路 继 续 向 东 南 方 向 走 线, 避 开 广 西 龙 潭 大 峡 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经 八 腊 瑶 族 乡 和 岜 暮 乡, 跨 过 红 水 河 后 至 南 丹 县 境 内 进 入 南 丹 县 后, 线 路 基 本 平 行 龙 潭 ~ 沙 塘 500kV 输 电 线 路 南 侧 走 线, 途 经 南 丹 县 吾 溢 镇 车 河 镇 至 金 城 江 区, 经 长 老 乡 九 圩 镇 保 平 乡 后 至 都 安 县 进 入 都 安 县 后, 线 路 跨 越 金 中 直 流 线 路 至 其 南 侧, 再 平 行 金 中 直 流 线 路 走 线, 经 都 安 县 三 只 羊 乡 后 进 入 宜 州 市 进 入 宜 州 市 后, 线 路 经 龙 头 乡 拉 仁 乡 到 达 北 牙 乡, 在 北 牙 乡 紧 贴 广 西 宜 州 市 拉 利 锰 矿 普 查 区 走 线, 此 后 线 路 继 续 向 东, 经 宜 州 市 北 山 镇 石 别 镇, 石 别 镇 土 桥 水 库 北 面 跨 过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后, 进 入 来 宾 市 忻 城 县 境 内 进 入 忻 城 县 后, 线 路 继 续 平 行 金 中 直 流 线 路 走 线, 主 要 在 马 泗 乡 辖 区 范 围 内, 避 开 沿 线 零 星 采 石 场 后, 再 次 回 到 宜 州 市, 在 宜 州 市 屏 南 乡 南 部 走 线 并 跨 过 国 道 323, 进 入 柳 江 县 境 内 进 入 柳 江 县 后, 线 路 绕 过 土 博 镇 规 划 区, 向 南 跨 越 500kV 岩 柳 线, 此 后 线 路 继 续 向 东 南 方 向 走 线, 经 三 都 镇, 跨 过 国 道 322, 至 百 朋 镇 后 向 东 先 后 跨 过 220kV 溯 莲 线 220kV 甘 野 线 湘 桂 铁 路 和 柳 南 高 铁, 避 开 广 西 柳 江 县 浪 烟 山 锰 矿 普 查 区 和 新 兴 农 场 后 向 东 北 方 向 走 线, 在 里 雍 镇 跨 过 导 江, 进 入 柳 州 市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7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线 路 在 鹿 寨 县 境 内 沿 鹿 寨 与 象 州 的 县 界 向 东 北 方 向 前 进 至 四 排 乡, 随 即 进 入 金 秀 县 境 内, 从 金 秀 县 头 牌 镇 南 侧 山 地 通 过 至 三 江 乡, 跨 过 国 道 323 后 沿 该 国 道 走 线, 在 与 荔 浦 县 交 界 处 的 修 仁 镇 境 内 平 行 高 肇 直 流 线 路 沿 东 南 方 向 走 线 至 龙 怀 乡 规 划 区 南 侧 转 向 东 北, 经 杜 莫 镇 后 进 入 桂 林 市 平 乐 县 境 内 线 路 在 平 乐 县 大 发 瑶 族 乡 平 行 于 溪 洛 渡 至 广 东 ±500kV 同 塔 双 回 直 流 线 路 南 侧 走 线, 跨 过 桂 江, 经 过 桥 亭 乡 青 龙 乡 阳 安 乡 源 头 镇 后, 进 入 贺 州 市 钟 山 县 境 内 线 路 在 钟 山 县 境 内 仍 然 平 行 溪 洛 渡 至 广 东 ±500kV 同 塔 双 回 直 流 线 路 走 线 并 进 入 昭 平 县 黄 姚 镇, 然 后 线 路 依 次 经 过 钟 山 县 清 塘 镇 同 古 镇 昭 平 县 黄 姚 镇 钟 山 县 珊 瑚 镇 随 即 进 入 贺 州 市 平 桂 管 理 区 线 路 在 平 桂 管 理 区 继 续 平 行 于 溪 洛 渡 至 广 东 ±500kV 同 塔 双 回 直 流 线 路 走 线, 经 沙 田 镇 鹅 塘 镇 后 到 达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在 贵 广 I II 回 线 路 附 近 向 南 从 步 头 镇 中 华 百 姓 源 文 化 城 与 大 桂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中 间 穿 过 后 向 东 跨 越 合 面 狮 水 库, 随 后 转 向 东 南 为 避 免 进 入 锌 矿 开 采 区 域, 线 路 在 锌 矿 北 侧 跨 越 溪 洛 渡 至 广 东 ±500kV 同 塔 双 回 直 流 线 路 和 贵 广 高 铁, 然 后 转 向 东 南 走 线 至 广 西 区 与 广 东 省 界 线 路 经 过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南 丹 县 金 城 江 区 都 安 县 宜 州 市, 来 宾 市 忻 城 县 象 州 县 金 秀 县, 柳 州 市 柳 江 县 鹿 寨 县,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平 乐 县, 贺 州 市 钟 山 县 昭 平 县 平 桂 管 理 区 八 步 区, 共 5 市 16 个 县 ( 区 ), 线 路 长 约 638km (4) 广 东 段 路 径 线 路 进 入 广 东 省 境 内 后, 经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由 西 向 东 走 线, 至 三 坑 水 库 南 侧 后, 线 路 与 溪 洛 渡 至 广 东 ±500kV 同 塔 双 回 直 流 线 路 分 开 并 继 续 向 东 走 线, 在 高 阶 村 东 侧 跨 过 已 建 的 二 广 高 速 后 转 向 东 南, 避 开 连 麦 镇 镇 区 和 怀 集 县 东 北 区 域 的 密 集 矿 区, 在 牛 荣 岭 南 侧 左 转, 然 后 继 续 平 行 溪 洛 渡 至 广 东 ±500kV 同 塔 双 回 直 流 线 路 向 东 走 线, 在 篱 更 村 东 侧 进 入 清 远 市 的 阳 山 县 境 内 线 路 进 入 阳 山 县 后 继 续 平 行 溪 洛 渡 至 广 东 ±500kV 同 塔 双 回 直 流 线 路 向 东 走 线 进 入 清 远 市 清 新 区, 而 后 走 线 至 下 坪 村 南 侧, 为 避 开 望 军 山 风 景 区 和 禾 云 镇 的 规 划 工 业 园, 线 路 转 向 东 北, 在 园 岗 围 村 西 侧 跨 过 500kV 山 花 甲 乙 线, 然 后 跨 过 滨 江, 沿 英 德 市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南 侧 边 界 走 线, 而 后 进 入 英 德 市 境 内 线 路 进 入 英 德 市 后 转 向 东 北, 至 新 田 坑 附 近 右 转 向 东, 在 水 边 镇 东 侧 依 次 跨 过 500kV 曲 花 甲 乙 线, 又 在 连 江 口 镇 西 侧 依 次 从 广 乐 高 速 和 武 广 高 铁 的 隧 道 上 方 经 过, 之 后 在 西 洞 村 南 侧 跨 过 北 江 和 京 广 铁 路, 然 后 线 路 转 向 东 走 线 至 西 坑 尾 村 北 侧, 为 避 让 英 德 市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线 路 转 向 东 南 进 入 佛 冈 县 线 路 进 入 佛 冈 后 先 向 南 走 线 至 佛

7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子 坳 西 侧 再 转 向 东 南, 绕 佛 冈 县 县 城 南 侧 走 线, 然 后 在 耀 洞 北 侧 跨 越 从 化 换 流 站 接 地 极 线 路, 再 转 向 东 北, 在 黄 金 脑 西 侧 转 向 东 南 进 入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境 内 进 入 从 化 区 后, 线 路 向 东 走 线 至 仙 溪 水 北 侧 后 转 向 东 北, 从 双 溪 森 林 公 园 与 五 和 东 坑 森 林 公 园 之 间 穿 过 随 后 在 塘 基 西 侧 跨 越 105 国 道 后 转 向 东 南 沿 塘 基 森 林 公 园 边 界 走 线, 从 径 口 西 北 侧 进 入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线 路 进 入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后 向 东 南 方 向 走 线, 从 地 派 镇 南 侧 经 过, 在 帽 子 峰 东 侧 与 ±500kV 三 广 直 流 线 路 平 行 走 线, 途 经 龙 潭 镇 东 侧 和 龙 华 镇 西 侧, 先 后 跨 越 拟 建 220kV 沙 迳 至 昆 山 线 路 广 河 高 速 和 增 江 线 路 在 三 角 山 附 近 与 ±500kV 三 广 直 流 线 路 分 开 走 线, 沿 黄 草 坪 自 然 保 护 区 东 侧 边 界 走 线, 然 后 进 入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线 路 进 入 博 罗 县 后 继 续 向 南 走 线, 在 廖 塘 村 西 侧 开 始 与 本 工 程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走 线, 然 后 依 次 跨 越 500kV 上 博 线 和 500kV 蓄 博 线, 之 后 转 向 西 南 跨 越 规 划 高 速 后 左 转 向 南, 穿 越 博 罗 县 规 划 区, 在 白 岭 西 南 侧 与 兴 安 直 流 并 行 走 线, 跨 过 博 深 高 速 (S27) 后 在 苏 村 附 近 跨 越 东 江, 进 入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进 入 仲 恺 高 新 区 后, 线 路 继 续 平 行 ±500kV 兴 安 直 流 线 路 向 南 走 线, 在 鸿 达 采 石 场 东 侧 与 之 分 开, 改 由 平 行 博 深 高 速 向 南 走 线 并 穿 过 军 垦 农 场, 在 上 培 洲 西 侧 进 入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境 内 线 路 在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与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边 界 附 近 走 线, 避 开 观 音 山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连 续 两 次 跨 越 500kV 小 纵 线 后, 在 其 北 侧 平 行 走 线, 在 电 光 村 东 北 侧 再 次 跨 过 500kV 小 纵 线, 在 其 南 侧 继 续 平 行 走 线 跨 越 珠 三 角 环 线 高 速 后, 再 次 跨 过 500kV 小 纵 线 在 其 北 侧 平 行 走 线, 跨 过 ±500kV 兴 安 直 流 线 路 走 线 后 平 行 兴 安 直 流 线 路 向 南 走 线 进 入 深 圳 市 线 路 在 东 莞 黄 江 镇 与 深 圳 光 明 新 区 边 界 处 先 后 跨 越 500kV 纵 宝 线 双 回 线 路 500kV 安 莞 线 与 500kV 沙 鹏 乙 线 同 塔 双 回 线 路 ( 退 运 ) 220kV 安 奋 甲 乙 线 与 220kV 安 公 甲 乙 线 同 塔 四 回 线 路 及 110kV 双 回 线 路 后, 进 入 深 圳 光 明 新 区 此 后 线 路 平 行 于 已 建 线 路 向 南 走 线, 至 宝 安 换 流 站 西 侧 右 转 折 向 西 南, 先 后 跨 越 观 光 路 广 深 港 高 铁 及 龙 大 高 速, 即 左 转 向 南 走 线, 跨 越 220kV 育 如 线 后 至 220kV 育 新 站 西 侧, 平 行 220kV 育 机 及 廷 育 同 塔 四 回 线 路 走 线, 至 220kV 机 遇 站 南 侧 跨 越 已 建 220kV 线 路, 至 松 白 路 与 北 环 路 交 叉 处 即 利 用 现 有 220kV 线 路 线 行, 绕 开 松 白 路 东 侧 的 大 型 厂 房 并 跨 越 松 白 路, 随 即 左 转 向 南 再 折 向 西 南, 绕 开 钻 石 山 墓 园 后, 向 西 跨 越 石 岩 水 库 跨 越 水 库 后, 直 流 线 路 一 直 利 用 现 有 220kV 线 行 向 西 北 走 线, 并 一 次 跨 越 洲 石 玉 支 线 路 南 光 高 速, 在 污 水 处 理 厂 北 侧 右 转 向 北 跨 越 长 流 陂 水 库 及 外 环 路 后, 继 续 向 北 跨 过 大 头 岗 山 顶 至 东 方 换 流 站

7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线 路 经 过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清 远 市 阳 山 县 清 新 区 英 德 市 佛 冈 县,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博 罗 县 仲 恺 高 新 区, 东 莞 市,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光 明 新 区, 共 6 市 12 个 县 ( 区 ), 线 路 长 约 446km 线 路 经 过 的 行 政 区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在 各 行 政 区 长 度 见 下 表 表 3-2 线 路 在 各 行 政 区 长 度 序 号 沿 线 所 经 行 政 区 线 路 长 度 (km) 1 云 南 省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122 剑 川 县 24 洱 源 县 9 鹤 庆 县 55 宾 川 县 丽 江 市 24 永 胜 县 楚 雄 彝 族 自 治 州 167 大 姚 县 85 牟 定 县 23 元 谋 县 15 武 定 县 昆 明 市 109 禄 劝 县 45 寻 甸 县 10 两 区 42 东 川 区 曲 靖 市 146 会 泽 县 36 沾 益 县 74 富 源 县 36 2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75 盘 县 黔 西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183 兴 义 市 7 普 安 县 6 兴 仁 县 13 义 龙 新 区 16 安 龙 县 41 贞 丰 县 28 望 谟 县 黔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18 罗 甸 县

7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沿 线 所 经 行 政 区 线 路 长 度 (km) 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266 天 峨 县 85 南 丹 县 32 金 城 江 区 41 都 安 县 33 宜 州 市 柳 州 市 130 柳 江 县 105 鹿 寨 县 来 宾 市 47 忻 城 县 12 金 秀 县 30 象 州 县 桂 林 市 92 荔 浦 县 44 平 乐 县 贺 州 市 103 钟 山 县 30 昭 平 县 6 平 桂 管 理 区 八 步 区 67 4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73 怀 集 县 清 远 市 150 阳 山 县 7 清 新 区 40 英 德 市 70 佛 冈 县 广 州 市 35 从 化 区 惠 州 市 120 龙 门 县 52 博 罗 县 54 仲 恺 高 新 区 东 莞 市 深 圳 市 26 宝 安 区 光 明 新 区 线 路 并 行 情 况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沿 线 部 分 已 建 500kV 及 以 上 线 路 存 在 并 行 走 线 的 情 形, 考 虑 到 并 行 线 路 对 处 于 较 近 距 离 并 行 线 路 之 间 的 居 民 点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工 程 明 确 提 出 了 并 行 线 路

7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的 设 计 : 对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其 它 线 路 并 行 走 线 的 情 况, 按 最 接 近 或 者 尽 量 拉 开 距 离 的 原 则 进 行 设 计 序 号 1 2 表 3-3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其 他 线 路 并 行 情 况 一 览 表 * 并 行 线 间 估 并 行 走 与 本 工 程 线 路 并 行 建 设 算 最 小 中 心 线 长 度 线 路 名 称 情 况 间 距 (m) (km) 盘 南 电 厂 ~ 兴 仁 换 流 站 500kV 交 流 龙 滩 ~ 沙 滩 500kV 交 流 已 建 已 建 ±500kV 金 中 直 流 拟 建 ±500kV 高 肇 直 流 已 建 ±500kV 溪 洛 渡 直 流 ( 双 回 ) 已 建 ±500kV 三 广 直 流 已 建 kV 甲 湖 湾 电 厂 至 城 西 双 回 500kV 博 罗 至 横 沥 双 回 拟 建 已 建 ±500kV 兴 安 直 流 已 建 kV 小 漠 电 厂 至 纵 江 双 回 已 建 并 行 段 线 路 所 处 行 政 区 并 行 线 中 间 居 民 敏 感 点 分 布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黔 西 南 州 无 普 安 县 兴 仁 县 广 西 区 河 池 市 南 共 1 个 丹 县 金 城 江 区 即 广 西 区 第 12 号 都 安 县 点 ; 见 表 2-13 广 西 区 河 池 市 都 安 县 宜 州 市 无 柳 州 市 柳 江 县 广 西 区 桂 林 市 荔 无 浦 县 广 西 区 桂 林 市 平 乐 县 昭 平 县 贺 州 市 钟 山 县 平 桂 区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清 远 市 阳 山 县 和 清 新 区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和 博 罗 县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和 仲 恺 高 新 区 东 莞 市 塘 厦 镇 和 黄 江 镇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清 溪 镇 和 樟 木 头 镇 共 4 个 分 别 为 广 西 区 第 52 号 55 号 59 号 点 及 广 东 省 1 号 点 ; 见 表 2-13 表 2-14 共 1 个 即 广 东 省 12 号 ; 见 表 2-14 无 共 1 个 即 广 东 省 18 号 ; 见 表 2-14 共 4 个 即 广 东 省 20 号 21 号 34 号 35 号 ; 见 表 2-14 共 5 个 即 广 东 省 30 号 31 号 32 号 33 号 34 号 ; 见 表 kV 宝 安 至 纵 江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光 已 建 双 回 明 新 区 无 kV 换 流 站 至 鹏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光 拟 建 城 双 回 明 新 区 和 宝 安 区 无 kV 换 流 站 至 紫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拟 建 70 3 荆 双 回 安 区 无 注 : 由 于 踏 勘 期 间 本 工 程 线 路 尚 未 建 设,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其 他 线 路 并 行 时 的 实 际 架 设 距 离 无 法 准 确 测 量, 并 行 线 间 敏 感 点 距 离 也 根 据 可 研 路 径 和 现 场 调 查 估 算 而 得 ; 实 际 并 行 线 间 居 民 敏 感 点 分 布 并 行 线 间 间 距 可 能 会 随 着 工 程 设 计 的 进 一 步 深 入 而 有 所 调 整

7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导 线 对 地 和 主 要 交 叉 跨 越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800kV 直 流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GB ), 本 工 程 线 路 导 线 对 地 距 离 见 下 表 表 3-4±800kV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导 线 对 地 距 离 序 号 线 路 经 过 地 区 最 小 距 离 (m) 计 算 条 件 备 注 1 居 民 区 21.0 导 线 最 大 弧 垂 时 2 非 居 民 区 18.0 导 线 最 大 弧 垂 时 农 业 耕 作 区 3 步 行 能 到 达 的 山 坡 13.0 导 线 最 大 弧 垂 时 4 对 林 区 考 虑 树 木 自 然 生 长 高 度 的 垂 直 距 离 13.5 导 线 最 大 弧 垂 时 与 果 树 经 济 作 物 城 市 绿 化 灌 木 导 线 最 大 弧 垂 时 及 街 道 树 之 间 的 最 小 垂 直 距 离 注 :1 根 据 ±800kV 直 流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工 程 设 计 中 居 民 区 指 工 业 企 业 地 区 港 口 码 头 火 车 站 城 镇 等 人 口 密 集 区, 非 居 民 区 指 居 民 区 以 外 地 区 2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建 议 广 东 省 部 分 线 路 段 ( 长 约 20km) 采 用 极 导 线 垂 直 排 列 方 式, 分 别 是 : 博 罗 县 广 惠 高 速 跨 越 处 至 东 江 跨 越 处 ( 长 约 8km), 谢 岗 镇 火 岗 村 至 窑 山 村 段 ( 长 约 6km), 清 溪 镇 罗 马 路 跨 越 处 至 电 光 村 段 ( 长 约 6km); 极 导 线 垂 直 排 列 时, 极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距 离 为 24m 表 线 路 沿 线 跨 越 多 条 500kV 交 直 流 线 路 铁 路 及 高 速 公 路, 所 经 省 区 跨 越 情 况 见 下 表 3-5 直 流 线 路 沿 线 交 叉 跨 越 情 况 被 跨 越 物 跨 越 次 数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广 东 小 计 500kV ±500kV 高 等 级 公 路 高 速 公 路 主 要 河 流 铁 路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导 地 线 线 路 导 线 20mm 及 以 下 冰 区 采 用 6 JL/G2A-720/50 钢 芯 铝 绞 线,30mm 及 以 上 冰 区 采 用 6 JLHA1/G2A-720/50 钢 芯 铝 合 金 绞 线 线 路 一 根 地 线 为 铝 包 钢 绞 线, 在 0mm 10mm 15mm 和 20mm 冰 区 采 用 JLB20A-180 铝 包 钢 绞 线,30mm 冰 区 和 40mm 冰 区 采 用 JLB20A-240 铝 包 钢 绞 线 ; 另 一 根 地 线 采 用 复 合 光 缆, 在 0mm 10mm 15mm 和 20mm 冰 区 暂 按 OPGW-180 复 合 光 缆,30mm 40mm 冰 区 采 用 OPGW-250 复 合 光 缆

7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杆 塔 和 基 础 全 线 铁 塔 采 用 水 平 排 列 的 自 立 式 角 钢 塔, 直 线 塔 采 用 V 串 布 置 型 式 自 立 塔, 直 线 转 角 塔 采 用 L 串 布 置 型 式 自 立 塔, 耐 张 塔 采 用 干 字 型 塔, 重 冰 区 可 采 用 分 体 式 耐 张 塔 ; 广 东 局 部 路 段 由 于 通 道 紧 张, 极 导 线 采 用 垂 直 排 列, 并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线 本 工 程 按 照 不 同 气 象 区 情 况, 规 划 了 9 套 杆 塔 系 列, 见 下 表 表 3-6 直 流 线 路 铁 塔 类 型 统 计 表 塔 型 基 本 风 速 设 计 覆 冰 (m/s) (mm) 塔 型 数 量 ( 种 ) 备 注 ZC3101 ZC3102 ZC3103 JC3101 JC3102 JC3103 JC ZC3501 ZC3502 ZC3503 按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设 计 ZC3701 ZC3702 ZC3703 ZC3704 ZKC3701 按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ZFP3702 ZF3701 ZJC3701 JC3701 JC3702 路 共 塔 设 计 JC3703 JDC3704 JCK3701 JCK3702 JFP (0)10 ZC27101 ZC27102 ZC27103 ZC27104 ZC27105 ZC27106 ZKC2710 ZJC27101 ZJC27102 JC27101 JC27102 JC27103 JC ZC27151 ZC27152 ZC27153 ZC27154 ZC27155 ZC27156 ZKC2715 ZJC2715 JC27151 JC27152 JC27153 JC ZC27201 ZC27202 ZC27203 JC27201 JC27201A JC ZC27301 ZC27302 ZC27303 JC27301 JC27301A JC ZC30301 ZC30302 ZC30303 JC30301 JC ZC30401 JC

7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1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铁 塔 示 意 图 结 合 本 工 程 地 形 地 质 特 点, 设 计 拟 采 用 掏 挖 基 础 人 工 挖 孔 桩 基 础 斜 柱 式 基 础 岩 石 基 础 大 板 基 础 和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等 工 程 占 地 图 3-2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基 础 示 意 图 工 程 总 占 地 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hm 2 ; 云 南 hm 2, 贵 州 76.65hm 2, 广 西 hm 2, 广 东 占 地 hm 2 按 占 地 类 型 划 分, 耕 地 56.09hm 2, 林 地 hm 2, 园 地 47.95hm 2, 草 地 hm 2, 住 宅 用 地 0.05 hm 2,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1.56 hm 2,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3.56hm 2, 其 它 土 地 hm 2 ; 按 占 地 地 形 地 貌 划 分, 山 丘 区 hm 2, 平 原 区 18.10hm

7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表 3-7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一 览 表 序 按 占 地 类 型 划 分 按 地 形 地 貌 划 号 行 政 区 划 耕 地 林 地 园 地 草 地 住 交 水 域 其 它 山 丘 分 平 原 合 计 1 云 南 省 宅 通 及 水 土 地 区 区 永 久 占 地 用 运 利 设 临 时 占 地 地 输 施 用 用 地 2 贵 州 省 地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广 西 区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广 东 省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合 计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施 工 组 织 施 工 工 艺 和 方 法 (1) 交 通 运 输 云 南 段 : 该 段 线 路 与 沿 线 大 部 分 公 路 交 叉, 沿 线 可 利 用 大 丽 京 昆 沪 昆 渝 昆 等 高 速 公 路 及 部 分 国 道 省 道 县 道 及 乡 村 公 路, 线 路 交 通 条 件 总 体 来 说 一 般 在 无 可 以 用 道 路 时, 为 了 将 施 工 材 料 设 备 塔 材 运 至 塔 基 处, 可 利 用 人 力 和 畜 力 运 输 贵 州 段 : 贵 州 省 境 内 整 体 交 通 条 件 一 般, 可 利 用 沪 昆 高 速 晴 兴 高 速, 国 道 320, 省 道 212 省 道 210 省 道 312 省 道 313 关 兴 公 路 及 县 乡 道, 贞 丰 县 和 望 谟 县 境 内 局 部 交 通 较 为 困 难 在 无 可 以 用 道 路 时, 为 了 将 施 工 材 料 设 备 塔 材 运 至 塔 基 处, 可 利 用 人 力 和 畜 力 运 输 广 西 段 : 广 西 区 境 内 整 体 交 通 条 件 较 好, 可 利 用 泉 南 高 速 包 茂 高 速 汕 昆 高 速 和 包 茂 高 速, 国 道 323 国 道 209 国 道 322 省 道 307 省 道 209 各 县 乡 道 及 已 建 线 路 的 运 维 道 路, 天 峨 县 境 内 西 边 与 贵 州 交 界 地 区 的 交 通 困 难 在 无 可 以 用 道 路 时, 为 了 将 施 工 材 料 设 备 塔 材 运 至 塔 基 处, 可 利 用 人 力 和 畜 力 运 输 广 东 段 : 广 东 省 境 内 整 体 交 通 条 件 较 好, 可 利 用 京 广 铁 路, 广 乐 高 速 清 连 高 速 京 珠 高 速 广 河 高 速 广 惠 高 速 (G35) 博 深 高 速 (S27) 潮 莞 高 速, 国 道 G106 G105 G324, 省 道 S262 S263 S349 S260 S114 S348 S253 S292 S353 S119 S244 S357, 溪 洛 渡 直 流 施 工 巡 线 道 路, 樟 深 路 罗 马 路 东 环 路 和 乡 村 道 路 运 输,

7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交 通 条 件 相 对 较 好, 少 部 分 交 通 条 件 一 般 在 无 可 以 用 道 路 时, 为 了 将 施 工 材 料 设 备 塔 材 运 至 塔 基 处, 可 利 用 人 力 和 畜 力 运 输 (2) 施 工 场 地 布 置 1) 换 流 站 各 施 工 区 内 的 规 划 布 置 由 施 工 单 位 自 行 决 定, 在 先 土 建, 后 安 装 的 原 则 下, 可 交 叉 使 用 施 工 场 地 新 松 换 流 站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租 地 1hm 2 ;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外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租 地 约 1.5hm 2 2) 直 流 线 路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1 材 料 站 布 置 为 了 便 于 调 度 和 保 管 施 工 材 料, 特 别 是 妥 善 保 管 好 导 线 地 线 等 主 材, 以 防 丢 失 和 损 坏 本 工 程 换 流 站 及 线 路 工 程 项 目 部 和 材 料 站 均 设 在 离 线 路 较 近 的 乡 镇, 选 择 地 势 高 交 通 方 便 地 区 2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包 括 塔 基 施 工 临 时 场 地 牵 张 场 跨 越 施 工 场 地 布 设 等 塔 基 施 工 临 时 场 地 布 置 在 塔 基 占 地 区 周 边, 用 于 临 时 堆 置 土 方 砂 石 料 水 材 料 和 工 具 等 牵 张 场 用 作 导 线 地 线 架 设 时 张 力 放 线, 每 7km 左 右 设 一 处, 可 掉 头 使 用 牵 张 场 还 可 作 材 料 使 用 前 的 临 时 堆 放 放 转 运 以 及 工 程 临 时 指 挥 蓬 房 本 工 程 线 路 共 设 327 个 牵 张 场 线 路 跨 越 建 筑 物 树 木 铁 路 道 路 索 道 江 河 弱 电 线 路 ( 即 通 信 线 ) 电 力 线 路 等 设 施 时 需 搭 设 跨 越 架 跨 越 施 工 场 地 布 设 在 被 跨 越 设 施 两 侧 3 施 工 营 地 输 电 线 路 施 工 时 由 于 线 路 塔 基 及 牵 张 场 较 分 散, 施 工 周 期 短, 沿 线 村 庄 较 多, 因 此 工 程 临 时 施 工 生 活 用 房 采 用 租 用 民 房 的 方 式 解 决 局 部 人 烟 稀 少 的 路 段 可 在 塔 基 施 工 场 地 牵 张 场 临 时 租 地 范 围 内 搭 设 临 时 施 工 工 棚 (3) 砂 石 水 来 源 各 换 流 站 及 线 路 沿 线 有 采 砂 采 石 场, 砂 石 水 均 就 近 解 决 (4) 施 工 工 艺 和 方 法 1) 换 流 站

8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换 流 站 施 工 包 括 土 石 方 工 程 与 地 基 处 理 混 凝 土 工 程 电 气 施 工 设 备 安 装 等 施 工 阶 段 ; 采 用 机 械 施 工 与 人 工 施 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1 土 石 方 工 程 与 地 基 处 理 采 用 机 械 施 工 与 人 工 施 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统 筹 合 理 科 学 安 排 施 工 工 序, 避 免 重 复 施 工 和 土 方 乱 流 对 挖 填 方 较 为 集 中 的 区 域, 单 独 进 行 施 工 组 织 大 纲 编 制, 组 织 大 纲 中 增 加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施 工 组 织 大 纲 施 工 换 流 站 场 地 整 平 时, 可 利 用 大 型 机 械 挖 掘 填 筑 推 平, 并 使 厚 度 满 足 要 求, 振 动 碾 压 密 实, 边 角 部 位 采 用 平 板 振 动 夯 实 设 置 临 时 堆 土 场 用 于 堆 放 站 区 剥 离 表 土 或 堆 放 施 工 期 未 及 时 回 填 的 部 分 土 方 土 方 需 进 行 拍 实, 周 边 设 置 编 织 袋 挡 护, 并 设 彩 条 布 苫 盖 土 方 工 程 应 避 开 雨 季 及 大 风 季 节 施 工 2 混 凝 土 工 程 为 保 证 混 凝 土 质 量, 工 程 开 工 前, 应 掌 握 近 期 气 候 情 况, 尽 量 避 开 阴 雨 天 气, 做 好 防 雨 措 施 同 时 根 据 原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进 行 混 凝 土 试 配, 根 据 不 同 的 需 要 按 设 计 要 求 提 前 做 好 实 际 施 工 配 合 比 模 拟 实 验, 以 便 施 工 中 使 用 符 合 设 计 强 度 要 求 具 有 良 好 施 工 性 能 的 高 强 度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基 础 施 工 期, 以 先 打 桩 再 开 挖 后 做 基 础 为 原 则 3 电 气 施 工 电 气 施 工 须 与 土 建 配 合, 如 接 地 母 线 敷 设 电 缆 通 道 安 装 等 可 与 土 建 同 步 进 行 4 设 备 安 装 电 气 设 备 一 般 采 用 吊 车 施 工 安 装 在 用 吊 车 吊 运 装 卸 时, 除 一 般 平 稳 轻 起 轻 落 外, 尚 需 严 格 按 厂 家 设 备 安 装 及 施 工 技 术 要 求 进 行 安 装 2) 输 电 线 路 线 路 工 程 施 工 主 要 有 : 施 工 准 备 基 础 施 工 组 装 铁 塔 导 地 线 安 装 及 调 整 几 个 阶 段 ; 采 用 机 械 施 工 与 人 工 施 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1 基 础 施 工 和 铁 塔 组 立 全 线 各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全 部 基 础 开 挖 施 工 浇 制 铁 塔 组 立 在 基 础 施 工 中 按 照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施 工, 铁 塔 组 立 按 照 线 路 施 工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施 工, 特 别 注 意 隐 藏 部 位 浇 制 和 基 础 养 护, 专 职 质 检 员 必 须 严 把 质 量 关, 逐 基 对 基 坑 进 行 验 收 组 塔 必 须 制 定 组 塔 措 施 交 设 计 工 代 现 场 监 理 确 认 后 实 施

8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在 基 础 施 工 阶 段, 基 面 土 方 开 挖 时, 施 工 单 位 要 注 意 铁 塔 不 等 腿 及 加 高 的 配 置 情 况, 结 合 现 场 实 际 地 形 进 行, 不 贸 然 大 开 挖 ; 开 挖 基 面 时, 上 坡 边 坡 一 次 按 规 定 放 足, 避 免 在 立 塔 完 成 后 进 行 二 次 放 坡 ; 当 减 腿 高 度 超 过 3m 时, 注 意 内 边 坡 保 护, 尽 量 少 挖 土 方, 当 内 边 坡 放 坡 不 足 时, 需 砌 挡 土 墙 基 础 施 工 时, 尽 量 缩 短 基 坑 暴 露 时 间, 一 般 随 挖 随 浇 基 础, 同 时 做 好 基 面 及 基 坑 排 水 工 作, 保 证 塔 位 和 基 坑 不 积 水 对 于 岩 石 嵌 固 基 础 及 全 掏 挖 基 础 的 基 坑 开 挖, 采 用 人 工 开 挖 或 分 层 定 向 爆 破, 以 及 人 工 开 挖 和 爆 破 二 者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不 采 用 大 开 挖 大 爆 破 的 方 式, 以 保 证 塔 基 及 附 近 岩 体 的 完 整 性 和 稳 定 性 2 铁 塔 组 立 工 程 铁 塔 安 装 施 工 采 用 分 解 组 塔 的 施 工 方 法 在 实 际 施 工 过 程 中, 根 据 铁 塔 的 形 式 高 度 重 量 以 及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设 备 等 施 工 现 场 情 况, 确 定 正 装 分 解 组 塔 或 倒 装 分 解 组 塔 利 用 支 立 抱 杆, 吊 装 铁 塔 构 件, 抱 杆 通 过 牵 引 绳 的 连 接 拉 动, 随 铁 塔 高 度 的 增 高 而 上 升, 各 个 构 件 顶 端 和 底 部 支 脚 采 用 螺 栓 连 接 3 放 紧 线 和 附 件 安 装 全 线 放 紧 线 和 附 件 安 装 : 地 线 架 设 采 用 一 牵 一 张 放 线 施 工 工 艺, 机 械 绞 磨 紧 线, 地 面 压 接 ; 导 线 架 设 方 式, 采 用 一 牵 四 方 式 张 力 放 线 张 力 放 线 后 尽 快 进 行 架 线 工 序, 一 般 以 张 力 放 线 施 工 段 作 紧 线 段, 以 直 线 塔 作 紧 线 操 作 塔 紧 线 完 毕 后 尽 快 进 行 耐 张 塔 的 附 件 安 装 和 直 线 塔 的 线 夹 安 装 及 防 振 金 具 安 装 和 间 隔 棒 安 装, 避 免 导 线 因 在 滑 车 中 受 振 和 在 挡 距 中 的 相 互 鞭 击 而 损 伤 考 虑 导 线 线 重 张 力 大, 进 行 每 相 放 线 时, 运 用 一 套 10t 以 内 的 张 力 牵 张 机, 先 进 行 一 牵 四 展 放 线, 再 对 地 线 进 行 展 放 线, 放 线 时 注 意 保 护 导 线, 以 免 鞭 击 损 伤 导 线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本 工 程 静 态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换 流 站 工 程 万 元, 配 套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万 元, 直 流 线 路 万 元 ( 云 南 段 万 元 贵 州 段 万 元 广 西 段 万 元 广 东 段 万 元 ), 光 纤 通 信 6050 万 元, 安 稳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1550 万 元 ; 工 程 计 划 于 2016 年 1 月 开 工,2017 年 底 建 成 投 运

8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2 与 政 策 法 规 等 相 符 性 分 析 与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以 及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本 工 程 属 于 第 一 类 鼓 励 类 中 的 500 千 伏 及 以 上 交 直 流 输 变 电 类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与 相 关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1) 与 电 网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解 决 京 津 冀 长 三 角 珠 三 角 等 地 区 用 能 问 题,2014 年 3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联 合 发 布 了 能 源 行 业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方 案 ( 发 改 能 源 [2014]506 号 ), 明 确 到 2017 年 底, 向 珠 三 角 区 域 新 增 送 电 规 模 500 万 千 瓦, 重 点 建 设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输 电 通 道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通 道 的 建 设 落 实 了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将 滇 西 北 水 电 送 至 珠 三 角 地 区, 每 年 可 至 少 减 少 珠 三 角 地 区 煤 炭 消 耗 520 万 吨 减 少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1900 万 吨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9400 吨, 节 能 减 排 效 益 明 显 可 有 效 缓 解 珠 三 角 地 区 环 境 压 力, 满 足 珠 三 角 地 区 用 能 需 要, 促 进 地 区 经 济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提 高 云 南 及 滇 西 北 水 电 外 送 能 力, 促 进 南 方 电 网 区 域 内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相 关 电 网 规 划 要 求 (2) 与 沿 线 城 市 相 关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选 址 选 线 时 已 充 分 考 虑 工 程 沿 线 政 府 及 规 划 部 门 意 见, 对 站 址 落 点 及 线 路 路 径 进 行 优 化, 避 开 了 城 镇 发 展 区 域, 不 影 响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和 城 镇 发 展 规 划 ; 同 时, 直 流 线 路 尽 量 避 开 居 民 集 中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城 市 规 划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减 少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工 程 在 可 研 设 计 阶 段 已 取 得 了 工 程 所 在 地 各 政 府 或 规 划 部 门 同 意 站 址 落 点 线 路 经 过 的 原 则 性 意 见, 与 各 地 的 城 镇 发 展 规 划 相 符 本 工 程 换 流 站 (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 和 直 流 线 路 所 在 地 相 关 政 府 协 议 见 下 表

8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表 3-8 工 程 已 取 得 协 议 一 览 表 ( 云 南 段 ) 序 号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剑 川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剑 川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剑 川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鹤 庆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洱 源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永 胜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宾 川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永 胜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送 端 换 流 站 站 址 的 意 见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送 端 换 流 站 站 址 的 意 见 关 于 滇 西 北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沿 线 收 资 及 有 关 路 径 协 议 办 理 的 函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送 端 换 流 站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沿 线 收 资 及 有 关 路 径 协 议 办 理 的 函 的 复 函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及 送 端 换 流 站 接 地 极 线 路 征 求 意 见 的 函 的 回 复 意 见 关 于 滇 西 北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沿 线 收 资 及 有 关 路 径 协 议 办 理 的 函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送 端 换 流 站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沿 线 收 资 及 有 关 路 径 协 议 办 理 的 函 的 复 函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线 路 / 同 意 设 计 方 案 原 则 同 意, 请 在 正 式 选 点 后 按 相 关 用 地 程 序 报 批 原 则 同 意, 请 在 正 式 确 定 站 址 位 置 后 按 相 关 用 地 程 序 报 批 规 划 手 续 不 涉 及 附 近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城 镇 总 体 规 划 范 围, 原 则 同 意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批 准 前, 按 规 定 办 理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原 则 同 意, 禁 止 跨 越 集 镇 及 村 庄 上 空, 远 离 规 划 区 及 工 业 园 区, 建 议 与 各 规 划 区 和 园 区 保 持 不 少 于 200m; 方 案 应 征 得 镇 乡 人 民 政 府, 村 委 会 国 土 林 业 环 保 部 门 的 同 意 后 方 能 实 施 原 则 同 意, 工 程 涉 及 的 土 地 征 用 青 苗 赔 偿 房 屋 拆 迁 林 木 砍 伐 等 事 宜 请 在 实 施 前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赔 偿 和 办 理 有 关 手 续 ; 工 程 走 向 不 影 响 县 城 规 划 的 实 施, 请 征 求 路 径 镇 乡 的 意 见 直 流 线 路 / 原 则 同 意, 注 意 避 让 沿 线 集 镇 和 村 庄 / 原 则 同 意, 避 让 沿 线 集 镇 和 村 庄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正 按 程 序 办 理 正 按 程 序 办 理 已 办 理 威 跨 越 集 镇 及 村 庄 集 聚 区, 初 设 及 施 工 图 阶 段 进 一 步 征 求 当 地 基 层 意 见 下 一 步 按 程 序 办 理 / 已 注 意 避 让 已 注 意 避 让 9 大 姚 县 住 房 和 城 / 原 则 同 意, 应 尽 量 避 免 村 庄 工 矿 用 地 水 源 保 护 地 及 其 他 重 大 建 设 项 已 注 意 避 让 备 注 新 松 换 流 站 新 松 换 流 站 直 流 线 路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接 地 极 线 路

8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1 乡 建 设 局 目, 禁 止 穿 越 风 景 名 胜 区 牟 定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元 谋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武 定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禄 劝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管 理 局 寻 甸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东 川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两 区 城 乡 发 展 统 筹 局 表 3-9 工 程 已 取 得 协 议 一 览 表 ( 贵 州 广 西 和 广 东 段 )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深 圳 市 经 济 贸 易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2 连 平 县 人 民 政 府 / 深 圳 市 经 贸 信 息 委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深 圳 落 点 站 址 意 见 的 函 关 于 征 询 滇 西 北 特 高 压 直 流 送 电 广 东 接 地 极 极 址 及 配 套 接 深 经 贸 信 息 电 资 字 [2014]196 号 连 府 函 [2014]122 原 则 同 意, 设 计 中 应 进 一 步 优 化, 避 开 村 庄 和 集 镇, 并 编 制 线 路 走 向 选 址 论 证 报 告 / 原 则 同 意, 但 必 须 避 开 集 镇 规 划 区 及 村 庄 / / / / 原 则 同 意, 注 意 避 让 关 于 征 询 滇 西 北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路 径 经 过 两 区 意 见 的 函 的 复 函 17 会 泽 县 规 划 局 / 曲 靖 市 规 划 局 沾 益 县 分 局 富 源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的 回 复 意 见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的 回 复 意 见 原 则 同 意, 请 加 强 与 电 力 部 门 协 调, 注 意 猫 街 镇 工 业 园 区, 请 与 经 信 局 具 体 联 系 原 则 同 意, 下 一 步 设 计 阶 段 注 意 避 让 集 镇 规 划 区, 重 点 项 目 建 设 规 划 范 围 村 庄 聚 居 地 下 阶 段 具 体 方 案 需 报 我 局 审 查 原 则 同 意, 请 进 一 步 征 询 线 路 所 经 乡 镇 意 见, 尽 量 避 让 集 镇 村 庄 规 划 区 昆 倘 城 统 函 [2004]9 号 工 程 使 用 林 地, 必 须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审 批 手 续 ; 在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森 林 防 火 的 相 关 防 范 措 施 原 则 同 意, 请 与 县 工 业 园 区 管 委 会 县 工 信 局 衔 接, 北 方 案 中 方 案 是 否 与 风 力 发 电 厂 有 相 互 干 扰 的 情 况, 北 方 案 途 经 上 村 集 镇 规 划 区, 建 议 局 部 调 整 原 则 同 意, 项 目 规 划 建 设 过 程 中 做 好 进 一 步 的 勘 察 核 实 工 作, 认 真 研 究 路 径 与 现 行 的 村 庄 和 集 镇 规 划 及 其 他 专 项 规 划 的 相 互 衔 接 避 让 和 具 体 处 理 办 法 ;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设 计 规 范, 进 一 步 优 化 路 径 方 案, 正 确 处 理 好 路 径 跨 越 公 路 铁 路 及 其 他 设 施 的 具 体 技 术 处 理 和 安 全 措 施 等 相 关 工 作 原 则 同 意, 要 求 与 曲 靖 市 规 划 局 沾 益 分 局 一 样 推 荐 宝 安 东 方 站 址 推 荐 站 址 即 为 东 方 站 址 同 意 你 院 在 我 县 开 展 该 项 目 的 前 期 规 划 选 址 论 证 工 作 / 已 注 意 避 让 已 注 意 避 让 已 避 让 工 业 园 区 已 注 意 避 让 已 注 意 避 让 已 注 意 避 让 下 一 步 按 程 序 办 理, 报 告 书 中 将 提 出 要 求 推 荐 方 案 为 中 方 案 下 一 阶 段 进 一 步 优 化 下 一 阶 段 进 一 步 优 化 受 端 东 方 换 流 站 接 地 极 接 地 极 线 路

8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3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深 圳 市 经 济 贸 易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4 东 莞 市 人 民 政 府 5 龙 门 县 人 民 政 府 6 博 罗 县 人 民 政 府 7 惠 州 仲 恺 高 新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地 极 线 路 方 案 意 见 的 复 函 深 圳 市 经 济 贸 易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和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途 径 深 圳 市 路 径 方 案 的 意 见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途 径 东 莞 市 路 径 事 宜 的 函 关 于 征 询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和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途 经 龙 门 县 路 径 意 见 的 复 函 博 罗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和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途 经 博 罗 县 路 径 意 见 的 复 函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途 经 仲 恺 高 新 区 路 径 意 见 的 复 函 号 深 经 贸 信 息 电 资 字 [2015]89 号 东 府 函 [2015]98 号 龙 府 函 [2014]220 号 博 府 函 [2015]24 号 /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和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采 用 同 塔 架 设 方 案, 途 经 深 圳 段 符 合 深 圳 市 政 府 研 究 确 定 的 中 线 路 路 径 方 案 我 委 同 意 你 局 就 此 方 案 开 展 下 一 步 工 作, 请 你 局 就 具 体 线 位 坐 标 征 求 深 圳 市 规 划 国 土 委 和 沿 线 区 政 府 新 区 管 委 会 意 见 原 则 同 意 贵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提 出 的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途 经 东 莞 市 的 路 径 中 方 案, 同 时 请 贵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加 强 与 我 市 直 相 关 部 门 沿 线 各 镇 政 府 的 沟 通 联 系, 依 法 依 规 开 展 后 续 建 设 工 作 推 荐 路 径 已 采 用 中 方 案 下 阶 段 将 就 具 体 线 位 坐 标 征 求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已 采 用 中 方 案 后 续 将 按 要 求 办 理 同 意 调 整 后 的 经 沿 途 乡 镇 盖 章 确 认 的 路 径 走 向 / 原 则 同 意 贵 公 司 拟 定 的 项 目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及 其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一 原 则 同 意 贵 局 所 报 路 径 二 对 贵 局 提 供 的 线 路 路 径 地 形 图 提 出 几 点 意 见 :1. 该 线 路 走 向 涉 及 潼 湖 镇 红 岗 村 黄 屋 村 及 潼 湖 军 垦 农 场 的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2. 该 线 路 途 经 潼 湖 鸿 达 石 场, 其 直 线 距 离 约 200 米, 达 不 到 300 米 的 安 全 距 离, 如 要 调 整 矿 区 范 围 需 报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批 准 ;3. 需 向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及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查 询 线 路 途 经 区 域 是 否 压 覆 埋 藏 重 要 矿 产 资 源 ;4. 建 议 核 对 J9 号 塔 基 是 否 从 居 民 房 屋 跨 越 ;5. 由 于 影 响 到 沥 林 镇 的 道 路 规 划, 建 议 将 J18 号 J20 号 塔 基 向 西 移 米 三 下 阶 段 请 贵 局 加 强 与 沥 林 潼 湖 镇 政 府 的 沟 通, 并 结 合 我 区 实 际 情 况, 进 一 步 摸 清 线 路 现 状, 对 架 空 线 路 塔 位 线 路 净 空 高 度 与 现 状 区 域 规 划 的 关 系 核 查 清 楚, 对 于 影 响 我 区 规 划 的 路 线, 应 进 行 优 化 和 调 整 / 1. 线 路 经 过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将 按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2. 工 程 设 计 已 考 虑 关 停 该 采 石 场 并 已 预 列 补 偿 费 ; 3. 已 就 压 覆 矿 问 题 向 贵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及 广 东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查 询 ;4. 该 段 线 路 跨 越 房 屋, 工 程 设 计 已 预 列 拆 迁 费 ;5. 最 新 规 划 中 已 无 该 规 划 路, 若 路 径 向 西 调 整 将 涉 及 谢 岗 镇 密 集 房 屋 拆 迁 ; 6. 下 阶 段 将 按 要 求 进 一 步 与 相 关 镇 政 府 沟 通, 进 一 步 优 化 路 径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线 路 8 新 丰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对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 1 原 则 上 同 意 该 方 案, 但 有 2.62 公 里 线 路 需 穿 越 我 县 省 级 生 1 下 阶 段 线 路 塔 基 终 勘 接 地 极 线

8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10 盘 县 人 民 政 府 11 兴 义 市 人 民 政 府 12 普 安 县 人 民 政 府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 新 丰 县 段 ) 路 径 方 案 的 复 函 盘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经 过 盘 县 境 内 的 批 复 关 于 支 持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的 复 函 普 安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经 过 普 安 境 内 的 复 函 盘 府 复 [2014]151 号 兴 府 函 [2014]163 号 普 府 函 [2014]319 号 态 林 区, 建 议 能 避 免 则 尽 量 避 免, 或 及 时 与 林 业 部 门 协 商 解 决 2 建 议 湾 田 至 石 角 段 尽 可 能 往 山 上 靠, 尽 量 避 让 居 民 区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做 好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妥 善 处 理 工 程 废 水,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等 环 保 工 作 一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从 盘 县 境 内 经 过 二 建 议 该 路 线 走 向 必 须 避 让 我 县 所 有 军 事 设 施 设 备, 尽 量 避 让 县 工 业 园 区 县 规 划 区 森 林 公 园 和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区 域 范 围, 减 少 对 矿 产 资 源 压 覆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等, 同 时 按 国 家 或 地 方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完 善 相 关 手 续,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及 时 足 额 兑 付 涉 及 到 的 矿 产 资 源 压 覆 房 屋 拆 迁 征 地 和 地 面 附 作 物 等 补 偿 款 一 原 则 同 意 贵 院 提 出 的 该 工 程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路 径 方 案 二 鉴 于 该 工 程 路 径 途 经 清 水 河 镇 境 内 车 榔 煤 矿 及 梅 家 寨 矿 区, 且 与 我 市 清 水 河 工 业 园 区 电 网 可 能 存 在 一 定 区 域 跨 越, 加 之 我 市 清 水 河 镇 境 内 区 域 属 西 昌 卫 星 发 射 基 地 北 斗 导 航 卫 星 火 箭 残 骸 新 落 区, 请 贵 院 积 极 协 调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天 生 桥 局 加 强 同 我 市 人 武 部 电 力 公 司 清 水 河 镇 等 单 位 进 行 对 接, 及 时 调 整 完 善 线 路 路 径 设 计 方 案, 确 保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顺 利 启 动 建 设 一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从 普 安 县 境 内 经 过 二 该 工 程 路 径 经 过 普 安 县 境 内 必 须 避 让 所 有 军 事 设 施 设 备, 尽 量 避 让 县 规 划 区 县 工 业 园 区 文 物 保 护 ( 点 ) 建 筑 物 等 区 域 范 围, 减 少 对 矿 产 资 源 压 覆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等 三 你 院 须 按 国 家 或 地 方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完 善 相 关 手 续, 同 时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及 时 足 额 兑 付 涉 及 到 的 矿 产 资 源 压 覆 房 屋 拆 迁 征 地 和 地 面 附 作 物 补 偿 款 定 位 时, 将 尽 量 不 占 或 少 占 林 地, 若 必 须 占 用, 则 将 向 县 级 以 上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按 规 定 申 请 办 理 使 用 林 地 手 续 ;2 已 避 让 居 民 区, 工 程 建 设 期 将 文 明 施 工, 不 漫 排 施 工 废 污 水, 同 时 优 化 塔 基 设 计, 减 少 开 挖 量, 做 好 拦 挡 等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完 工 后 及 时 进 行 迹 地 恢 复 现 阶 段 路 径 已 按 协 议 要 求 避 让 或 尽 量 避 让 协 议 所 提 各 类 区 域 ; 下 阶 段 将 对 线 路 进 一 步 优 化, 并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补 偿 已 按 要 求 办 理 并 优 化 了 线 路 路 径 现 阶 段 路 径 已 按 协 议 要 求 避 让 或 尽 量 避 让 协 议 所 提 各 类 区 域 ; 下 阶 段 将 对 线 路 进 一 步 优 化, 并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补 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8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13 兴 仁 县 人 民 政 府 14 黔 西 南 州 义 龙 新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15 安 龙 县 人 民 政 府 16 贞 丰 县 人 民 政 府 17 望 谟 县 人 民 政 府 18 罗 甸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经 兴 仁 县 境 的 说 明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批 复 意 见 安 龙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的 回 复 贞 丰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对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协 议 的 复 函 望 谟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经 过 望 谟 县 境 的 函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批 复 意 见 / / 安 府 函 [2014]198 号 贞 府 函 [2014]221 号 望 府 函 [2014]142 号 / 一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经 兴 仁 县 境 内 经 过 ; 二 建 议 贵 单 位 对 该 路 线 走 向, 在 遵 循 我 县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基 础 上, 走 向 必 须 避 让 我 县 所 有 军 事 设 备 设 施, 尽 量 避 让 县 工 业 园 区 县 规 划 区 文 化 保 护 区 林 区 公 园 和 规 划 景 区 等 区 域 范 围, 减 少 对 矿 产 资 源 压 覆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等, 同 时 按 国 家 或 地 方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完 善 相 关 手 续,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足 额 兑 付 涉 及 到 矿 产 资 源 压 覆 房 屋 拆 迁 征 地 和 地 面 附 作 物 补 偿 款 同 意 路 径 方 案 在 本 工 程 建 设 中, 若 需 拆 迁 房 屋 电 力 线 通 信 线 无 线 设 施 砍 伐 树 木 等,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国 家 或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补 偿 原 则 同 意 路 径 方 案 在 本 工 程 建 设 中, 若 需 拆 迁 房 屋 电 力 线 通 信 线 无 线 设 施 砍 伐 树 木 等,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国 家 或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补 偿 一 我 县 全 力 支 持 国 家 重 点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二 对 线 路 最 终 走 向 问 题, 建 议 最 好 以 现 场 实 际 踏 勘 为 准, 充 分 征 求 涉 及 乡 镇 的 意 见 三 建 议 按 照 国 家 项 目 建 设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完 善 相 关 手 续 四 建 议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及 时 足 额 兑 付 涉 及 农 户 的 房 屋 拆 迁 征 地 和 地 面 附 作 物 补 偿 款 一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经 过 望 谟 县 境 二 由 于 尚 未 知 道 你 院 建 塔 立 杆 的 具 体 位 置,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如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国 有 保 护 林 文 物 保 护 ( 点 ) 建 筑 物 高 速 公 路 和 国 家 重 点 工 程 项 目 面 积 时, 请 你 院 积 极 主 动 与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对 接, 并 采 取 避 让 措 施, 保 证 不 造 成 社 会 负 面 影 响, 确 保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1. 该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路 径 影 响 我 县 的 铁 路 ( 永 兴 铁 路 罗 甸 县 走 向 : 红 水 河 - 下 宜 - 胡 家 湾 - 保 上 ) 及 临 港 经 济 区 的 规 划 建 议 该 输 电 线 路 路 径 方 案 走 向 下 移 : 芽 里 - 小 寨 - 上 寨 - 黄 木 岭 - 广 西 ; 2. 线 路 设 计 铁 塔 坐 标 位 置 避 开 县 工 业 园 区 旅 游 规 划 园 区 规 划 布 局 区 域 内 ;3. 避 开 各 类 型 水 库 ;4. 避 让 和 减 少 矿 产 资 源 压 现 阶 段 路 径 已 按 协 议 要 求 避 让 或 尽 量 避 让 协 议 所 提 各 类 区 域 ; 下 阶 段 将 对 线 路 进 一 步 优 化, 并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补 偿 工 程 建 设 将 按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补 偿 工 程 建 设 将 按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补 偿 已 征 求 所 涉 各 乡 镇 意 见, 下 阶 段 将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补 偿 下 阶 段 将 按 协 议 要 求 办 理 1. 按 相 关 规 程 设 计 线 路 与 规 划 的 铁 路 交 叉 跨 越 安 全 距 离, 路 径 优 化 后 已 避 让 临 港 经 济 区 的 规 划 区 县 工 业 园 区 等 协 议 提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8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19 天 峨 县 人 民 政 府 20 南 丹 县 人 民 政 府 21 河 池 市 金 城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天 峨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的 复 函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的 复 函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批 复 的 意 见 / / 金 政 函 [2014]112 号 覆, 避 开 玉 石 矿 压 覆 ;5. 避 开 罗 羊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古 大 珍 稀 和 国 家 保 护 植 物, 同 时 按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完 善 有 关 征 占 用 林 地 和 林 木 采 伐 手 续 后 方 可 施 工 在 本 工 程 建 设 中, 若 需 拆 迁 房 屋 电 力 线 通 信 线 无 线 设 施 砍 伐 树 木 等,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国 家 或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补 偿 一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路 线 所 经 区 域 属 保 护 区 或 有 珍 贵 树 种 和 名 木 古 树 的, 应 采 取 有 效 保 护 措 施, 确 保 保 护 区 珍 贵 树 种 名 木 古 树 等 不 受 影 响 二 路 线 途 经 处 应 避 让 重 要 军 事 设 施 1000 米 以 外 三 建 议 进 一 步 深 化 设 计 图 纸 时 应 考 虑 少 跨 越 村 庄 和 建 筑 物, 避 免 或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基 本 农 田 和 村 庄 发 展 用 地 一 该 线 路 工 程 在 我 县 吾 隘 镇 跨 越 丹 峨 二 级 公 路 及 清 水 河 处, 与 已 设 计 完 成 并 准 备 开 工 建 设 的 南 丹 县 吾 隘 至 东 兰 二 级 公 路 起 点 十 分 靠 近, 请 贵 单 位 到 广 西 新 发 展 交 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详 细 核 对 后 再 确 定 该 路 段 的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二 根 据 贵 单 位 提 供 的 线 路 路 径 图, 该 线 路 路 径 经 过 吾 隘 镇 集 镇, 此 段 路 径 请 贵 单 位 到 南 丹 县 住 建 局 认 真 核 对, 并 将 其 调 整 到 吾 隘 镇 集 镇 规 划 区 外 围 同 时, 调 整 的 线 路 路 径 需 进 一 步 优 化, 线 路 塔 基 尽 量 少 占 用 耕 地, 且 必 须 与 公 共 设 施 集 镇 和 村 屯 规 划 居 住 区 保 持 足 够 安 全 距 离, 同 时 做 好 线 路 经 过 地 方 群 众 的 思 想 工 作, 避 免 产 生 社 会 不 稳 定 因 素 三 根 据 贵 单 位 提 供 的 线 路 路 径 图, 沿 途 没 有 大 中 型 水 利 水 电 设 施, 但 有 小 型 水 利 工 程 请 贵 单 位 在 具 体 设 计 中 尽 量 避 免 占 用 农 村 饮 水 农 田 水 利 等 设 施 在 该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若 需 拆 迁 房 屋 电 力 线 通 信 线 无 线 设 施 砍 伐 树 木 占 用 沿 途 农 村 基 础 设 施 等,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国 家 或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补 偿 或 恢 复 另 建 替 代 基 础 设 施 同 时, 设 计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水 土 保 持 等 法 律 法 规, 依 法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等 工 作, 防 止 人 为 水 土 流 失 事 件 的 发 生 一 原 则 同 意 该 工 程 路 径 走 向 方 案 但 对 于 距 居 民 区 较 近 或 者 跨 越 村 庄 的 部 分 路 径, 如 长 老 乡 尧 迈 村 平 桃 上 尧 下 尧 队 至 九 圩 镇 那 朝 村 地 陆 一 二 队 处, 需 相 关 部 门 现 场 勘 查 确 及 各 类 区 域 ;2. 项 目 施 工 前 将 按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完 善 有 关 征 占 用 林 地 和 林 木 采 伐 手 续 ;3. 下 阶 段 若 需 占 用 相 关 设 施, 将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补 偿 1. 线 路 经 过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经 专 题 论 证, 在 采 取 有 效 保 护 措 施 基 础 上, 可 降 低 对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2. 线 路 已 避 让 军 事 设 施 ;3. 下 阶 段 将 按 协 议 要 求 进 一 步 优 化 线 路 路 径 1. 下 阶 段 将 就 线 路 路 径 与 广 西 新 发 展 交 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充 分 沟 通 ;2. 现 阶 段 路 径 已 避 让 吾 隘 镇 集 镇, 已 取 得 吾 隘 镇 政 府 同 意 意 见, 下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线 路 路 径 ;3. 已 编 制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风 险 可 控 ;4. 已 避 让 大 中 小 型 水 利 工 程 ;5. 下 阶 段 工 程 若 需 占 用 协 议 提 及 的 各 类 设 施, 将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进 行 合 理 赔 偿 ; 正 在 编 制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1. 现 阶 段 路 径 经 过 长 老 乡 上 尧 九 圩 镇 那 朝 村 及 九 圩 社 区, 下 阶 段 将 进 一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8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22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人 民 政 府 23 宜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的 复 函 宜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的 复 函 都 政 函 [2014]118 号 / 定 后 再 重 新 规 划, 确 保 新 规 划 的 线 路 要 尽 可 能 靠 近 山 边, 避 开 规 划 中 的 长 老 乡 花 任 水 库 及 保 护 区, 同 时 远 离 居 民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城 市 规 划 区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请 你 院 完 善 方 案 后 报 我 区 政 府 审 核, 并 尽 快 按 程 序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二 在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不 能 侵 占 或 损 坏 水 利 设 施 水 源 地 河 道 及 保 护 区, 不 能 对 水 利 设 施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并 依 法 履 行 水 土 保 持 的 程 序 三 要 按 照 有 关 设 计 规 程 和 环 保 要 求, 控 制 线 路 导 线 净 高, 保 证 与 附 近 建 筑 物 或 被 跨 越 物 满 足 有 关 标 准 要 求, 并 在 施 工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环 保 水 保 措 施,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四 工 程 建 设 中, 应 尽 量 不 占 或 少 占 林 地, 如 需 占 用 林 地 或 砍 伐 林 木, 要 依 法 依 规 办 理 相 应 手 续 五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要 积 极 与 当 地 政 府 对 接, 互 相 配 合 做 好 当 地 群 众 的 思 想 动 员 工 作, 如 遇 到 征 地 拆 迁 占 用 道 路 砍 伐 经 济 林 木 等 情 况 需 要 补 偿 的,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照 国 家 或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补 偿, 尽 量 尊 重 当 地 的 风 俗 民 情, 并 完 善 相 应 手 续 后 方 可 施 工 建 设 原 则 同 意 该 工 程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路 径 方 案 其 中 :( 一 ) 工 程 建 设 所 涉 及 的 土 地 征 用 青 苗 补 偿 房 屋 拆 迁 等 问 题 在 线 路 施 工 时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补 偿 和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二 ) 尽 量 少 占 用 林 地 少 砍 伐 林 木, 尽 量 避 免 经 过 国 家 生 态 公 益 林 区 确 实 需 要 征 用 林 地 砍 伐 树 木 的, 要 依 法 办 理 林 地 征 用 手 续 和 林 木 采 伐 证 如 保 护 走 廊 建 设 需 限 制 种 植 高 杆 作 物 的, 要 和 林 权 所 有 者 签 订 好 协 议, 以 免 产 生 纠 纷 ( 三 ) 线 路 跨 越 规 划 中 的 同 更 水 库, 设 计 时 要 充 分 考 虑 杆 塔 线 路 与 水 库 建 成 后 的 关 系, 确 保 安 全 ( 四 ) 项 目 建 设 如 涉 及 河 流 国 道 县 道 农 村 公 路 通 信 线 路 网 点 等, 施 工 前 须 经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后 方 能 施 工 一 原 则 同 意 贵 院 提 出 的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二 建 议 进 一 步 深 化 设 计 图 纸 时 应 考 虑 少 跨 越 村 庄 和 建 筑 物, 避 免 或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基 本 农 田 和 村 庄 发 展 用 地 步 优 化 线 路 路 径, 尽 量 避 开 协 议 提 及 区 域, 并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2. 工 程 经 过 长 老 乡 里 门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区 陆 域 范 围, 已 取 得 金 城 江 区 环 保 局 原 则 同 意 意 见, 正 在 开 展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工 作 ;3. 按 相 关 规 程 设 计, 拟 采 取 有 效 环 保 水 保 措 施 ;4. 征 占 用 林 地 将 依 法 依 规 办 理 相 应 手 续 ;5. 施 工 前 积 极 与 各 方 沟 通, 完 善 相 关 手 续, 需 征 占 用 相 关 设 施 将 按 国 家 或 或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补 偿 下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线 路 路 径, 并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下 阶 段 将 按 协 议 要 求 进 一 步 优 化 线 路 路 径, 尽 量 各 类 设 施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24 忻 城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忻 城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 一 原 则 同 意 贵 院 提 出 的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线 下 阶 段 将 按 进 一 步 优 化 直 流 线 路

9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公 室 25 象 州 县 人 民 政 府 26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人 民 政 府 27 柳 江 县 人 民 政 府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协 议 的 复 函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协 议 的 复 函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的 批 复 柳 江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 柳 江 县 段 ) 路 径 走 向 方 案 的 函 象 政 函 [2014]771 号 / 江 政 函 [2014]181 号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二 请 贵 院 综 合 考 虑 我 县 有 关 部 门 和 乡 ( 镇 ) 提 出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按 规 定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统 筹 开 展 工 程 规 划 和 建 设, 确 保 安 全,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尽 量 选 择 沿 边 和 跨 荒 地 布 局, 尽 量 少 占 林 地 耕 地, 避 免 在 公 路 旁 居 民 和 林 区 上 空 架 设, 以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对 当 地 的 不 利 影 响 一 原 则 同 意 贵 院 提 出 的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二 过 境 线 路 工 程 涉 及 部 分 林 地, 需 办 理 林 地 征 占 用 和 林 木 砍 伐 手 续 后 可 以 使 用 三 项 目 建 设 要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从 严 控 制 用 地 规 模, 节 约 和 集 约 利 用 土 地 一 该 输 电 线 路 接 近 或 部 分 经 过 我 县 头 排 镇 规 划 区 上 空, 一 定 程 度 影 响 头 排 镇 后 期 规 划 实 施 同 时, 设 计 线 路 距 离 35kV 头 排 变 电 站 较 近, 建 议 稍 作 调 整 二 在 本 工 程 建 设 中, 若 需 拆 迁 房 屋 电 力 线 通 信 线 无 线 设 施 占 用 林 地 砍 伐 树 木 等,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规 定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按 国 家 或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补 偿 一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 柳 江 县 段 ) 路 径 走 向 方 案 二 该 线 路 路 径 经 过 我 县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国 家 级 公 益 林 商 品 林 区, 建 议 在 施 工 设 计 中 结 合 我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切 实 保 护 耕 地 和 林 地, 应 尽 量 少 占 或 不 占 用 耕 地, 尽 量 优 化 线 路 走 向 如 确 需 占 用 耕 地 和 林 地, 请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建 设 前 请 聘 请 有 资 质 单 位 编 制 压 覆 重 要 矿 产 资 源 评 估 报 告 及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报 告, 并 到 我 县 国 土 部 门 备 案 登 记 三 该 项 目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途 经 村 庄 及 房 屋,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对 输 电 线 路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设 置 足 够 的 安 全 距 离, 开 工 前 须 到 我 县 住 建 局 办 理 备 案 审 批 手 续 四 该 项 目 线 路 路 径 所 涉 及 到 占 地 需 依 法 办 理 征 用 手 续, 并 对 路 径 走 廊 下 所 需 要 处 置 的 作 物 依 法 进 行 赔 偿 同 时 请 设 计 单 位 与 我 县 相 关 乡 镇 对 线 路 路 径 再 次 实 地 走 访 查 看, 以 便 后 期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线 路 路 径,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尽 量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对 当 地 的 不 利 影 响 下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线 路 路 径, 依 法 办 理 林 地 征 占 用 和 林 木 砍 伐 手 续, 优 化 塔 基 设 计, 尽 量 减 少 占 地 控 制 用 地 规 模, 节 约 和 集 约 利 用 土 地 可 研 阶 段 已 按 金 秀 县 政 府 要 求 对 线 路 进 行 调 整, 避 让 了 头 排 镇 规 划 区 ; 下 阶 段 将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并 按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标 准 进 行 赔 偿 下 阶 段 将 按 照 柳 江 县 人 民 政 府 意 见 进 一 步 优 化 线 路 路 径,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并 根 据 国 家 标 准 进 行 合 理 赔 偿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28 鹿 寨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鹿 政 函 一 原 则 上 支 持 该 工 程 的 建 设 下 阶 段 将 按 照 鹿 寨 县 人 直 流 线 路

9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29 荔 浦 县 人 民 政 府 30 平 乐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31 钟 山 县 人 民 政 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协 议 的 复 函 荔 浦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的 复 函 平 乐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径 方 案 的 复 函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复 函 [2014]88 号 二 该 项 目 输 电 线 路 路 径 设 计 时 应 避 开 柳 州 港 导 江 作 业 区 及 沿 途 村 庄, 减 少 拆 迁 三 该 项 目 建 设 需 占 用 林 地 的, 要 办 理 林 地 占 用 手 续 / 一 原 则 同 意 贵 院 提 出 的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走 向 二 该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应 避 开 乡 镇 集 镇 建 设 区 村 庄 及 旅 游 项 目 用 地, 此 段 路 径 请 贵 单 位 到 实 地 认 真 进 行 核 对, 进 一 步 对 调 整 的 线 路 路 径 进 行 优 化, 将 其 调 整 到 龙 怀 乡 ( 三 河 乡 ) 集 镇 建 设 规 划 区 外 围, 避 开 修 仁 镇 柘 村 及 特 色 农 业 核 心 示 范 区, 建 议 经 龙 怀 乡 ( 三 河 乡 ) 集 镇 建 设 区 的 线 路 向 南 移, 绕 开 旅 游 景 区 和 集 镇 建 设 规 划 区 村 庄 同 时, 横 跨 国 道 及 其 它 公 路 处 必 须 实 现 平 拉, 线 路 路 径 应 尽 量 不 占 或 少 占 耕 地 林 地 三 在 该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及 时 与 我 县 相 关 部 门 沟 通, 依 法 依 规 办 理 林 地 占 用 等 相 关 手 续, 涉 及 征 地 及 线 路 施 工 与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沟 通, 并 做 好 群 众 思 想 工 作, 避 免 发 生 矛 盾, 所 涉 及 的 费 用 由 该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承 担 一 原 则 同 意 途 经 平 乐 镇 青 龙 乡 阳 安 乡 桥 亭 乡 大 发 瑶 族 乡 路 径 方 案 二 路 线 途 经 我 县 源 头 镇 仙 家 温 泉 旅 游 风 景 规 划 区 范 围 内 的 塔 架 必 须 立 在 规 划 范 围 以 外 三 在 线 路 路 径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 请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尽 量 避 开 房 屋 拆 迁 ; 与 原 有 供 电 线 路 的 安 全 距 离 须 符 合 行 业 规 程 ; 须 平 政 办 函 按 规 定 办 理 占 用 林 地 手 续 ; 线 路 埋 设 及 电 杆 种 植 距 离 符 合 相 [2014]22 号 关 公 路 的 建 设 标 准, 预 留 足 够 的 宽 度 和 高 度 ; 在 保 证 安 全 距 离 的 前 提 下, 本 着 节 约 土 地 的 原 则,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对 我 县 项 目 用 地 的 影 响 二 四 在 施 工 前 及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及 时 与 当 地 政 府 村 委 群 众 多 沟 通, 线 路 要 尽 可 能 避 开 村 庄, 减 少 房 屋 的 拆 迁, 尽 可 能 减 少 与 群 众 的 矛 盾 纠 纷 原 则 同 意 路 径 方 案, 并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1 要 求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尽 量 远 离 沿 线 村 庄, 减 少 对 村 庄 规 划 实 施 的 影 响 ;2 该 工 程 / 没 有 项 目 预 留, 项 目 用 地 需 到 国 土 部 门 依 法 办 理 钟 山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修 改 或 调 整 及 报 批 工 作 ;3 线 路 工 程 施 工 占 用 林 地 的, 需 到 县 林 业 部 门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民 政 府 意 见 进 一 步 优 化 线 路 路 径, 并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线 路 已 按 照 荔 浦 县 政 府 意 见 进 行 调 整 下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路 径, 尽 量 不 占 或 少 占 耕 地 林 地, 并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施 工 前 积 极 沟 通, 做 好 宣 传 工 作 线 路 已 避 让 仙 家 温 泉 旅 游 风 景 规 划 区 下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路 径, 尽 量 减 小 对 当 地 的 不 利 影 响, 并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下 阶 段 线 路 会 进 一 步 优 化, 减 少 对 村 庄 规 划 实 施 的 影 响, 并 依 法 依 规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9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昭 平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贺 州 市 平 桂 管 理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35 怀 集 县 人 民 政 府 36 阳 山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的 复 函 贺 州 市 平 桂 管 理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协 议 的 复 函 关 于 对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协 议 的 复 函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怀 集 县 段 路 径 方 案 的 意 见 复 函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阳 山 段 路 径 方 案 征 求 意 见 的 复 函 [2014]-8 号 贺 平 管 函 [2014]92 号 贺 八 政 办 函 [2015]18 号 怀 府 函 [2014]57 号 / 原 则 同 意 路 径 方 案 并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 一 项 目 需 完 善 地 灾 压 覆 矿 手 续, 线 路 塔 基 设 计 应 尽 可 能 避 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 二 项 目 路 径 走 向 在 黄 姚 镇 界 塘 村 北 莱 村 部 分 涉 及 国 家 二 级 公 益 林, 根 据 森 林 法 第 十 八 条 和 森 林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不 占 或 少 占 林 地 必 须 占 用 征 用 林 地 的, 用 地 单 位 应 当 向 县 级 以 上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按 规 定 申 请 办 理 使 用 林 地 手 续 ; 三 线 路 走 向 应 避 免 和 高 速 路 铁 路 走 向 发 生 冲 突, 以 免 造 成 二 次 搬 迁 在 本 工 程 建 设 中, 若 需 拆 迁 房 屋 电 力 线 通 信 线 无 线 设 施 砍 伐 树 木 等,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照 国 家 或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补 偿 一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二 项 目 建 设 需 按 有 关 程 序 报 批 后 才 能 实 施, 并 尽 量 避 开 群 众 居 住 区 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要 协 调 处 理 好 相 关 民 事 工 作 在 符 合 相 关 乡 镇 的 总 体 规 划 的 前 提 下, 可 原 则 同 意 该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路 径 的 走 向, 并 对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提 出 以 下 建 议 : 一 线 路 设 计 时, 应 尽 量 考 虑 避 开 村 庄 最 终 确 定 设 计 方 案 前, 应 与 地 方 乡 镇 政 府 联 系, 实 地 调 查 线 路 设 计 是 否 对 当 地 村 民 的 生 产 生 活 造 成 影 响 二 塔 基 的 设 置 应 尽 量 避 开 基 本 农 田 地 质 灾 害 隐 患 点 以 及 重 要 矿 产 资 源 矿 床 三 建 设 占 用 土 地 应 依 法 完 善 用 地 手 续 四 若 项 目 建 设 需 要 征 占 用 林 地, 请 业 主 办 理 好 使 用 林 地 的 手 续 后 在 开 工 建 设 一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怀 集 县 段 路 径 方 案 二 建 议 路 径 尽 可 能 远 离 村 庄, 线 路 沿 途 所 建 设 的 永 久 性 基 座 尽 量 不 占 或 少 占 基 本 农 田 和 耕 地 无 异 议 如 跨 越 我 县 杨 梅 镇 的 线 路, 在 施 工 期 间, 需 提 前 向 阳 山 供 电 局 提 交 施 工 方 案, 经 审 核 确 保 安 全 后 方 可 施 工 如 需 迁 改 我 县 线 路 或 电 力 设 备,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支 付 相 应 的 费 用 下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路 径, 尽 量 避 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避 免 与 公 路 铁 路 走 向 冲 突, 并 依 法 依 规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并 按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标 准 进 行 补 偿 下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路 径, 并 按 要 求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下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路 径 方 案, 积 极 与 地 方 政 府 沟 通, 做 好 宣 传 工 作 ; 塔 基 终 勘 定 位 时 将 尽 量 避 开 基 本 农 田 等 区 域 ; 按 要 求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下 阶 段 进 一 步 优 化 路 径 方 案, 尽 量 不 占 或 少 占 基 本 农 田 和 耕 地 将 按 要 求 办 理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9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37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清 远 市 清 新 区 人 民 政 府 38 英 德 市 人 民 政 府 39 佛 冈 县 人 民 政 府 40 从 化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清 远 市 清 新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路 径 的 复 函 英 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英 德 市 段 路 径 方 案 的 复 函 关 于 重 新 征 询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佛 冈 县 段 路 径 方 案 意 见 的 复 函 从 化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对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途 经 从 化 市 优 化 路 径 方 / / / 从 府 办 函 [2015]425 号 方 案 一 以 及 方 案 二 均 符 合 清 新 区 和 相 关 镇 的 总 体 规 划 一 根 据 关 于 规 范 建 设 项 目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审 批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土 资 发 [2000] 386 号 ) 的 要 求, 如 需 查 明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是 否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请 贵 公 司 向 广 东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以 公 函 形 式 提 出 申 请, 由 广 东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档 案 馆 组 织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查 明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是 否 压 覆 重 要 矿 床, 并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二 根 据 广 东 省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我 区 的 水 利 工 程 ( 山 塘 水 库 堤 围 等 ) 管 理 和 保 护 范 围 内 的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方 案 应 报 我 区 水 务 部 门 审 查 同 意, 请 设 计 单 位 复 核 线 路 途 经 我 区 水 利 工 程 的 范 围, 并 把 相 应 的 建 设 方 案 报 我 区 水 务 部 门 审 查 三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该 工 程 项 目 应 当 编 制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并 报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应 当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一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英 德 市 段 路 径 二 项 目 规 划 和 实 施 过 程 中, 要 符 合 有 关 乡 镇 的 城 乡 规 划,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供 电 和 用 地 规 范, 控 制 输 电 网 与 居 民 建 筑 密 集 区 公 共 设 施 和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纵 向 和 横 向 安 全 距 离 ; 要 监 督 建 设 单 位 做 好 弃 土 弃 渣 防 护 和 污 水 处 理, 防 止 弃 土 弃 渣 和 污 水 污 染 河 道 水 库 水 源 三 线 路 范 围 内 是 否 涉 及 我 市 以 上 发 证 机 关 设 置 的 矿 业 权 是 否 压 覆 重 要 矿 产 资 源 问 题, 请 向 清 远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和 省 国 土 资 源 局 申 请 查 询 原 则 同 意 你 公 司 报 来 的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佛 冈 县 段 路 径 拟 调 整 方 案 2 要 求 路 径 需 规 避 华 润 佛 冈 福 鑫 风 电 项 目 ( 具 体 事 宜 与 华 润 新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华 南 分 公 司 沟 通 协 调 ) 一 原 则 同 意 线 路 推 荐 方 案 二 在 线 路 设 计 和 建 设 过 程 中, 请 落 实 好 以 下 工 作 : 1. 经 核 查, 你 局 所 提 出 的 线 路 推 荐 方 案 经 良 口 镇 吕 田 镇, 上 现 阶 段 采 用 方 案 一, 下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路 径, 并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正 在 编 制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项 目 已 征 求 相 关 乡 镇 意 见, 符 合 乡 镇 的 城 乡 规 划 ; 工 程 设 计 将 按 相 关 规 程 控 制 与 各 类 设 施 的 安 全 距 离 ; 环 评 报 告 已 提 出 相 应 施 工 期 环 保 要 求 已 采 用 调 整 方 案 2 华 润 佛 冈 福 鑫 风 电 项 目 目 前 属 规 划 阶 段, 设 计 单 位 已 与 华 润 新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华 南 分 公 司 风 电 场 设 计 单 位 沟 通, 避 让 了 各 风 机 位 置 1. 线 路 路 径 基 本 沿 山 地 走 线, 避 让 了 两 镇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2. 经 广 东 省 人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直 流 线 路

9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案 的 意 见 述 两 镇 为 我 市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较 为 集 中 的 区 域 因 此 建 议 该 输 电 线 路 途 经 从 化 市 路 径 方 案 避 让 我 市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范 围, 不 占 用 或 毁 坏 我 市 基 本 农 田 在 具 体 工 作 中 请 与 我 市 规 划 国 土 部 门 做 好 进 一 步 的 沟 通 衔 接 2. 现 优 化 路 径 仍 需 穿 越 我 市 与 龙 门 县 交 界 处 的 生 态 严 控 区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规 范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环 函 [2014] 796 号 ), 对 列 入 国 家 和 省 重 点 项 目 名 录 的 输 变 电 工 程 等 基 础 设 施, 因 工 程 和 自 然 条 件 限 制 确 实 需 要 调 整 或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应 当 委 托 具 备 环 评 或 工 程 咨 询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充 分 论 证 项 目 选 址 的 唯 一 性 和 合 理 性, 经 省 技 术 中 心 组 织 专 家 评 估 并 修 改 完 善 后, 由 地 级 市 以 上 市 政 府 上 报 省 政 府 批 准 3. 该 线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需 使 用 林 地 或 采 伐 林 木 的, 必 须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4. 由 于 线 路 跨 越 多 条 河 流, 因 此 跨 越 河 流 或 水 利 设 施 的 设 计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防 洪 标 准 和 其 他 有 关 的 技 术 要 求, 不 得 妨 碍 河 道 行 洪 安 全 不 得 影 响 河 势 稳 定 和 不 得 影 响 已 有 水 利 设 施 的 正 常 使 用 和 安 全, 在 水 利 管 理 范 围 内 禁 止 开 发 建 设, 跨 河 道 或 水 利 设 施 的 具 体 建 设 方 案 需 报 经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同 意 后 方 可 实 施 5. 项 目 建 设 如 涉 及 占 用 水 利 设 施, 必 须 将 有 关 方 案 报 有 审 批 权 的 水 务 部 门 审 批 ; 工 程 建 设 中 需 要 扩 建 改 建 拆 除 或 者 损 坏 原 有 水 利 工 程 设 施 的,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负 责 扩 建 改 建 的 费 用 和 损 失 补 偿 6. 项 目 建 设 如 需 动 土 破 坏 植 被 的, 必 须 做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有 审 批 权 的 水 务 部 门 审 批 7.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不 得 向 江 河 湖 泊 水 库 和 水 利 排 灌 渠 道 倾 倒 余 泥 砂 石 废 渣,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余 泥 垃 圾 必 须 及 时 清 楚, 不 得 淤 塞 河 道 渠 道 和 排 洪 坑 ; 必 须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保 证 工 程 安 全 运 行, 不 得 污 染 水 源 民 政 府 批 示, 线 路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由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进 行 批 复, 本 工 程 现 已 完 成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充 分 论 证 了 选 址 唯 一 性 和 合 理 性 并 通 过 了 专 家 评 审, 已 批 复 ;3. 项 目 若 需 征 占 用 林 地 或 砍 伐 林 木, 将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4. 线 路 不 占 用 水 利 设 施, 跨 越 河 流 将 按 相 关 规 程 进 行 设 计 ;5. 正 在 进 行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工 作 ;6. 环 评 报 告 已 提 出 相 应 施 工 期 环 保 要 求

9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选 址 选 线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新 松 换 流 站 结 合 系 统 落 点 和 建 站 条 件,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拟 定 了 剑 川 县 新 松 站 址 鹤 庆 县 勤 劳 站 址 及 景 东 湾 站 址 作 为 比 选 站 址, 站 址 技 术 方 案 比 较 见 下 表 序 号 1 表 3-10 换 流 站 比 选 站 址 技 术 方 案 比 较 项 目 新 松 站 址 勤 劳 站 址 景 东 湾 站 址 站 址 条 件 2 土 地 性 质 3 外 环 境 4 5 地 质 条 件 地 震 烈 度 6 进 出 线 大 件 运 输 进 站 道 路 防 洪 涝 及 排 水 拆 迁 赔 偿 情 况 11 噪 声 影 响 12 水 源 13 电 源 剑 川 县 城 西 南 方 向 12km 处, 属 剑 川 县 羊 岑 乡 新 松 村 可 利 用 面 积 约 m 坡 度 相 对 较 缓 林 地 及 未 利 用 地 占 75%, 基 本 农 田 占 25% 林 地 为 商 品 林, 周 边 民 房 少 鹤 庆 县 南 方 向 24km 处, 属 鹤 庆 县 松 桂 镇 勤 劳 村 可 利 用 面 积 约 600m 400m 坡 度 相 对 较 缓 土 林 地 (95%) 及 一 般 农 田 (5%), 周 边 民 房 较 多 林 地 为 商 品 林, 主 要 树 种 是 松 树 鹤 庆 县 东 南 方 向 61km 处, 属 鹤 庆 县 黄 坪 镇 均 华 村 可 利 用 面 积 约 600m 400m 坡 度 相 对 较 缓 一 般 农 田 及 少 量 林 地 现 已 承 包 给 个 体 户 种 植 果 园, 承 包 时 间 是 30 年, 目 前 已 经 种 上 果 树 站 址 附 近 没 有 村 镇 规 划 城 市 规 划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不 压 文 物, 也 无 相 互 影 响 和 干 扰 的 军 事 通 信 导 航 等 设 施 站 址 及 附 近 区 域 无 工 矿 等 工 业 污 染 源, 属 典 型 乡 村 型 环 境 场 地 位 于 浅 切 低 山 沟 谷 区 ;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一 般, 适 宜 建 站 场 地 位 于 浅 切 剥 蚀 构 造 中 山 区 ; 总 体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较 好, 适 宜 建 站 Ⅷ 度 Ⅷ 度 Ⅷ 度 东 南 侧 1km 处 有 新 松 村, 其 余 方 向 进 出 线 通 道 较 开 阔, 进 出 线 较 为 方 便 运 输 距 离 约 为 120km;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量 较 大, 大 件 运 输 措 施 费 用 相 对 较 高 站 址 占 用 村 村 通 公 路, 需 要 改 建 3km, 新 建 引 接 道 路 500m 站 址 西 北 民 房 较 为 密 集, 且 西 方 向 3.5km 处 为 松 桂 镇, 进 出 线 困 难 公 路 运 输 距 离 约 为 38km;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量 较 小, 大 件 运 输 措 施 费 用 相 对 较 低 利 用 松 桂 至 六 合 机 乡 道 (3.5m 宽 ) 进 行 改 造, 改 造 路 段 长 度 约 4.2km, 新 建 引 接 道 路 600m 站 址 不 受 西 侧 东 河 百 年 一 遇 洪 水 影 响 站 址 位 于 相 对 较 高 处, 故 无 山 洪 影 响 需 改 道 1 回 10kV 线 路 ; 垃 圾 填 埋 场 需 搬 迁, 场 地 内 无,6 个 小 鱼 塘, 零 星 的 民 用 房 屋 拆 迁 东 南 侧 为 新 松 村, 站 址 围 墙 距 新 松 村 约 400m, 站 址 场 平 高 度 高 出 村 子 约 40m 以 上, 噪 声 对 新 松 村 影 响 较 小 ; 其 它 方 向 没 有 农 户 噪 声 影 响 较 小 大 干 场 水 库 位 于 西 北 约 13km, 输 水 管 线 长 约 16km 站 址 东 侧 约 12km( 直 线 距 离 ) 有 220kV 剑 川 变 电 站, 可 引 接 1 回 35kV 线 路 站 址 场 地 内 有 一 座 移 动 通 信 的 机 站 需 搬 迁, 场 地 南 侧 有 1 回 35kV 线 路 需 改 道 场 地 内 无 居 民 拆 迁 西 侧 是 安 邑 座, 北 面 是 王 营, 东 侧 是 煤 电 公 司, 东 南 侧 零 星 分 布 有 7~8 户 村 户, 煤 电 公 司 的 房 屋 距 离 站 址 最 近, 约 130m, 噪 声 对 周 围 村 庄 有 一 定 影 响 但 不 大 站 址 东 侧 约 19km( 直 线 ) 处 有 金 沙 江 水 源 站 址 西 北 侧 约 10km( 直 线 距 离 ) 有 220kV 羊 龙 潭 变 电 站, 可 引 接 1 回 110kV 线 路 站 址 位 于 浅 切 剥 蚀 构 造 低 中 山 区 ; 站 址 总 体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一 般, 适 宜 建 站 站 址 南 侧 的 坡 脚 下 是 民 房 比 较 密 集 的 河 西 村, 东 北 侧 是 大 米 郎 村, 进 出 线 困 难 公 路 运 输 距 离 约 120km;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量 大, 大 件 运 输 措 施 费 用 相 对 最 高 路 基 局 部 利 用 乡 村 道 路, 新 建 进 站 道 路 长 度 约 6.5km 需 要 新 建 一 座 跨 度 50~100m 的 桥 梁 站 址 场 地 内 由 私 营 业 主 承 包 的 果 园 需 拆 迁 站 址 南 侧 坡 脚 是 河 西 村, 东 北 侧 是 大 米 郎 村 站 址 场 地 高 出 村 子 约 30m 以 上,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站 址 东 侧 约 10km( 直 线 ) 处 有 金 沙 江 水 源 站 址 西 北 侧 约 35km( 直 线 距 离 ) 有 220kV 羊 龙 潭 变 电 站, 可 引 接 1 回 110kV 线 路 14 接 地 极 距 推 荐 的 顺 州 接 地 极 较 远 距 推 荐 的 顺 州 接 地 极 最 近 距 推 荐 的 顺 州 接 地 极 较 远

9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15 项 目 新 松 站 址 勤 劳 站 址 景 东 湾 站 址 土 石 方 总 量 约 175 万 方 约 170 万 方 约 160 万 方 16 综 合 比 较 优 点 缺 点 系 统 落 点 较 优, 距 离 水 电 站 近, 年 费 用 及 网 损 较 低, 远 期 工 程 投 资 低 ; 站 址 进 出 线 方 便 ; 站 址 进 站 专 用 道 路 引 接 短 ; 站 外 水 源 引 接 方 便 且 可 靠 性 高 ; 站 外 电 源 引 接 方 便 且 可 靠 性 高 ; 当 地 政 府 非 常 支 持 该 项 目 站 址 海 拔 相 对 较 高 ; 占 用 部 分 基 本 农 田 站 址 海 拔 相 对 较 低 ; 距 离 500kV 主 网 较 近, 短 路 电 流 水 平 较 高 ; 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当 地 群 众 及 松 桂 镇 政 府 强 烈 反 对, 鹤 庆 县 政 府 不 支 持 ; 站 址 存 在 煤 矿 探 矿 权 赔 偿 问 题 ; 站 址 周 边 居 民 较 多, 进 出 线 不 便 ; 站 外 水 源 引 接 工 程 量 大 ; 500kV 线 路 交 叉 较 多 ; 远 期 工 程 投 资 费 用 较 高 站 址 海 拔 相 对 较 低 当 地 群 众 及 松 桂 镇 政 府 强 烈 反 对, 鹤 庆 县 政 府 不 支 持 ; 站 址 存 在 果 园 赔 偿 问 题, 赔 偿 费 用 较 高 ; 站 址 周 边 居 民 较 多, 进 出 线 不 便 ; 站 外 电 源 引 接 工 程 量 大 ;500kV 线 路 交 叉 较 多 ; 本 期 及 远 期 工 程 投 资 费 用 高 (1) 技 术 经 济 角 度 工 程 综 上 所 述, 从 海 拔 高 度 设 备 制 造 和 本 期 工 程 投 资 方 面 考 虑, 勤 劳 站 址 较 优 ; 从 系 统 接 入 稳 定 性 网 络 损 耗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及 远 期 工 程 投 资 方 面 考 虑, 新 松 站 址 较 优 由 于 松 桂 镇 强 烈 反 对, 鹤 庆 县 政 府 不 支 持, 勤 劳 站 址 及 景 东 湾 站 址 协 议 办 理 困 难 因 此, 送 端 换 流 站 推 荐 采 用 新 松 站 址 (2)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 面 积 / 类 型 / 土 石 方 量 / 居 民 点 ) 从 占 地 面 积 和 占 地 类 型 上 看, 三 个 比 选 站 址 在 占 地 类 型 和 占 地 面 积 上 差 别 不 大 ; 从 土 石 方 总 量 来 看, 勤 劳 站 址 和 景 东 湾 站 址 土 石 方 量 相 对 较 小, 可 能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较 小 ; 从 可 能 产 生 的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影 响 人 群 来 看, 新 松 站 址 除 站 址 周 边 敏 感 点 相 对 较 远, 且 进 出 线 方 面 影 响 的 居 民 最 少, 而 勤 劳 站 址 和 景 东 湾 站 址 相 对 较 大 综 合 来 看, 新 松 站 址 在 环 保 方 面 有 一 定 的 优 势,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主 体 设 计 推 荐 的 新 松 站 址 是 合 理 的 东 方 换 流 站 结 合 系 统 落 点 和 建 站 条 件,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拟 定 了 深 圳 市 田 寮 站 址 深 圳 市 东 方 站 址 惠 州 市 红 岗 村 站 址 作 为 比 选 站 址, 站 址 技 术 方 案 比 较 见 下 表

9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1 2 表 3-11 受 端 换 流 站 比 选 站 址 技 术 方 案 比 较 比 较 项 目 田 寮 站 址 东 方 站 址 红 岗 村 站 址 位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光 明 新 区, 与 宝 安 区 交 界 处 附 近, 东 南 距 离 深 圳 市 区 约 28.4km, 西 南 距 离 宝 安 区 约 地 理 24.5km 距 离 沙 井 街 道 办 约 位 置 6.5km 土 地 性 质 站 址 地 块 原 规 划 为 光 明 燃 机 电 厂 建 设 用 地, 部 分 土 地 未 征 转 ; 场 地 现 状 为 林 地 一 般 农 用 地 和 其 他 土 地 总 用 地 面 积 约 35.81hm 2 位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松 岗 街 道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范 围 内, 现 为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站 址 西 南 距 沙 井 街 道 办 事 处 直 线 距 离 约 6.5km, 西 北 距 松 岗 街 道 办 事 处 直 线 距 离 约 4km, 东 北 距 离 公 明 街 道 办 事 处 直 线 距 离 约 5km; 站 址 北 侧 紧 邻 规 划 的 东 明 大 道, 东 距 南 光 高 速 直 线 距 离 约 1.1km, 南 距 新 玉 路 直 线 距 离 约 1km 站 址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为 未 征 转 的 林 地 总 用 地 面 积 约 22.6hm 2 位 于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潼 湖 镇 红 岗 村 北 面 约 750m 的 山 岗 上, 向 东 至 惠 州 市 区 直 线 距 离 约 22km, 站 址 南 面 约 450m 为 五 村, 西 面 2200m 为 博 深 高 速, 东 面 约 200m 为 朱 屋 山, 山 后 是 观 洞 水 库 站 址 距 离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较 近, 场 地 现 状 为 一 般 农 用 地 和 林 地 总 用 地 面 积 约 35.46hm 站 址 环 境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条 件 地 震 烈 度 进 出 线 条 件 站 址 西 侧 中 部 为 废 弃 采 石 场, 现 为 在 建 田 寮 建 筑 余 泥 渣 土 受 纳 场, 山 丘 地 段 种 桉 树 林 荔 枝 林 等 经 济 作 物, 平 坡 地 现 为 菜 地, 平 地 东 侧 靠 南 光 高 速 有 一 苗 圃 场 不 涉 及 HJ 中 规 定 的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不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站 址 区 域 地 貌 属 丘 陵 地 貌, 主 要 由 低 矮 残 陵 丘 间 沟 谷 及 山 前 平 原 组 成 站 址 东 北 部 地 形 较 为 平 缓, 大 部 分 场 地 的 自 然 标 高 在 45~70m, 西 南 部 需 占 用 一 废 弃 石 场 山 头, 此 山 头 高 程 为 80~150m, 总 体 地 势 为 西 南 侧 高, 东 北 侧 低 站 址 区 分 布 的 第 四 系 覆 盖 层 主 要 由 人 工 填 土 耕 土 冲 洪 积 成 因 的 粉 质 粘 土 坡 积 粉 质 粘 土 及 残 积 土 组 成, 下 伏 基 岩 主 要 为 花 岗 岩 ; 站 址 附 近 存 在 一 已 封 闭 垃 圾 填 埋 场 ; 场 地 地 质 条 件 相 对 稳 定, 适 宜 建 站 站 址 东 北 大 部 分 为 苗 圃 园, 种 植 有 罗 汉 松 花 梨 木 等 景 观 树 ; 西 部 及 西 南 部 为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区, 分 布 有 桉 树 松 树 等 树 林 ; 东 南 部 为 废 弃 采 石 场 除 占 用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外, 不 涉 及 HJ 中 规 定 的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及 其 它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不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站 址 区 域 地 貌 属 丘 陵 地 貌, 主 要 由 低 矮 丘 陵 丘 间 沟 谷 组 成, 沟 谷 部 分 地 段 分 布 有 积 水 成 塘 站 址 地 形 起 伏 较 大, 场 地 自 然 标 高 在 30~130m; 西 北 侧 稍 微 平 整, 场 地 自 然 标 高 标 高 在 30~60m; 南 侧 及 东 侧 紧 邻 大 头 岗 山 头, 高 差 较 大, 标 高 在 60~130m; 东 南 角 为 废 弃 采 石 场, 外 露 岩 石, 多 处 被 开 挖 成 陡 峭 石 壁 站 址 区 分 布 的 第 四 系 覆 盖 层 主 要 由 人 工 填 土 耕 土 冲 洪 积 成 因 的 粉 质 粘 土 坡 积 粉 质 粘 土 及 残 积 土 组 成, 下 伏 基 岩 主 要 为 花 岗 岩 ; 场 地 地 质 条 件 相 对 稳 定, 适 宜 建 站 Ⅶ 度 Ⅶ 度 Ⅵ 度 直 流 线 路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可 避 开 南 光 高 速, 出 线 条 件 尚 可 ; 但 交 流 出 线 受 规 划 路 的 影 响 较 大, 若 规 划 路 在 该 跨 越 处 为 隧 道 则 问 题 不 大, 否 则 线 路 铁 塔 和 构 架 将 需 要 做 特 殊 设 计 处 理 总 体 进 出 线 条 件 困 难 直 流 线 路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走 廊 尚 可, 但 500kV 交 流 出 线 有 4 回 需 连 续 两 次 跨 越 规 划 的 东 明 大 道, 且 路 径 与 五 指 耙 水 库 和 东 方 村 居 民 区 较 近 总 体 进 出 线 条 件 困 难 站 址 场 地 地 表 植 被 发 育, 山 丘 种 植 有 桉 树 松 树 等 林 木, 低 洼 地 段 分 布 有 农 田 及 少 量 鱼 塘 位 于 潼 湖 知 会 生 态 规 划 区 范 围 ; 不 涉 及 HJ 中 规 定 的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不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站 址 区 域 地 貌 属 丘 陵 地 貌, 主 要 由 低 矮 丘 陵 丘 间 沟 谷 组 成 低 矮 丘 陵 位 于 场 地 西 北 部 与 东 南 部, 丘 间 沟 谷 呈 北 东 走 向 分 布 于 场 地 中 部, 地 形 起 伏 较 大, 地 面 标 高 约 17~133m 站 址 区 分 布 的 第 四 系 覆 盖 层 主 要 由 人 工 素 填 土 耕 土 冲 洪 积 成 因 的 粉 质 粘 土 坡 积 粉 质 粘 土 及 残 积 土 组 成, 鱼 塘 区 域 可 能 存 在 软 土, 下 伏 基 岩 主 要 为 砂 岩 泥 质 页 岩 流 纹 斑 岩 ; 场 地 地 质 条 件 相 对 稳 定, 适 宜 建 站 站 址 周 边 无 密 集 建 筑, 走 廊 较 为 开 阔 总 体 进 出 线 条 件 较 好

9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比 较 项 目 大 件 运 输 ( 码 头 至 站 址 ) 进 站 道 路 防 洪 及 排 水 拆 迁 补 偿 环 境 敏 感 点 情 况 田 寮 站 址 东 方 站 址 红 岗 村 站 址 运 输 距 离 约 为 34.8km;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量 一 般 由 站 址 东 侧 的 根 玉 路 引 接, 前 段 基 本 沿 着 目 前 在 建 余 泥 渣 土 受 纳 场 进 场 路 径, 但 需 对 跨 南 光 高 速 涵 洞 进 行 加 高 以 及 原 道 路 进 行 改 造, 同 时 需 新 建 变 电 站 专 用 道 路 800m 站 址 处 地 势 较 高, 防 洪 排 涝 条 件 较 好 站 址 的 西 北 侧 和 站 址 的 东 南 侧 均 有 天 然 排 洪 沟 可 以 引 接 站 内 的 排 水 口 (1) 迁 移 面 积 约 17hm 2 的 余 泥 渣 土 场 ; (2) 拆 迁 零 星 单 层 建 筑 物 约 18000m2; (3) 迁 改 1 条 220kV 双 回 线 路 1 条 双 回 110kV 线 路 及 若 干 10kV 电 线 杆 塔 ; (4) 迁 移 东 侧 紧 邻 高 速 公 路 有 一 个 小 型 苗 圃 场 ; (5) 占 用 菜 地 零 星 荔 枝 树 等 (6) 还 建 机 耕 路 500m 站 址 东 侧 约 900m 处 为 光 明 新 区 田 寮 村, 南 侧 有 一 木 材 回 收 场, 东 侧 靠 南 光 高 速 有 一 苗 圃 场, 西 北 侧 约 50m 处 为 废 弃 食 品 厂, 有 部 分 废 弃 建 筑 物, 目 前 为 私 人 承 包 用 作 垃 圾 回 收 场 及 塑 胶 厂 噪 声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公 路 运 输 距 离 约 为 38.7km;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量 一 般 由 站 址 北 侧 的 根 玉 路 通 过 东 方 高 尔 夫 练 习 场 和 五 指 耙 水 库 间 的 绿 道 进 场 路 引 接, 待 东 明 大 道 完 工 以 后 进 站 道 路 改 接 至 东 明 大 道 ; 需 新 建 换 流 站 专 用 道 路 约 900m, 同 时 改 造 绿 道 约 1.2km 站 址 处 地 势 较 高, 防 洪 排 涝 条 件 较 好 换 流 站 雨 水 排 至 五 指 耙 水 库,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用 于 站 内 绿 化 不 外 排, 循 环 冷 却 水 排 至 市 政 排 水 管 道 (1) 占 用 约 20hm 2 苗 圃 拆 迁 约 2000m2 鱼 塘 及 800m2 林 场 建 构 筑 物 ; (2) 改 建 绿 道 约 200m; (3) 迁 改 1 条 10kV 架 空 线 ; (4) 拆 改 绿 道 围 栏 约 300m; (5) 还 建 机 耕 路 500m 站 址 东 北 侧 围 墙 距 东 方 顶 尖 高 尔 夫 练 习 场 最 近 距 离 约 200m, 距 东 方 村 农 民 自 建 房 最 近 距 离 约 300m 以 上, 站 址 北 侧 零 星 分 布 有 苗 圃 看 护 房 等 建 筑, 西 侧 约 160m 为 五 指 耙 服 务 点, 西 南 侧 约 250m 为 一 回 收 公 司 噪 声 对 周 围 有 一 定 影 响 公 路 运 输 距 离 约 14.5km;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量 一 般 通 过 S120 由 五 村 的 村 道 引 接, 需 新 建 道 路 长 度 约 为 1.2km, 同 时 改 造 该 村 道 长 约 2.5km 站 址 处 地 势 较 高, 防 洪 排 涝 条 件 较 好 站 址 的 西 南 侧 有 天 然 排 洪 沟 可 以 引 接 站 内 的 排 水 口 (1) 拆 迁 42000m2 鱼 塘 及 3000m2 鱼 塘 建 筑 物 ; (2) 占 用 大 部 分 林 地 ; (3) 迁 改 1km 的 10kV 电 线 杆 塔 需 要 迁 改 ; (4) 还 建 机 耕 路 500m 站 址 南 面 约 450m 为 五 村, 噪 声 对 周 围 有 一 定 影 响 13 水 源 市 政 自 来 水 市 政 自 来 水 市 政 自 来 水 或 打 井 取 水 站 外 电 源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土 石 方 量 协 议 情 况 投 资 估 算 相 对 差 值 从 距 站 址 直 线 距 离 约 4km 的 110kV 塘 尾 变 电 站 引 接 1 回 110kV 架 空 出 线 作 为 站 外 站 用 电 源 站 址 落 点 在 深 圳 市 区, 周 边 建 筑 物 密 集, 线 路 走 线 十 分 困 难, 实 施 难 度 大 挖 方 约 210 万 方, 填 方 约 为 160 万 方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大 光 明 新 区 政 府 的 反 对 意 见 较 大, 未 征 转 部 分 的 征 地 难 度 较 大 从 距 站 址 直 线 距 离 约 6km 的 110kV 塘 尾 变 电 站 引 接 1 回 110kV 架 空 出 线 作 为 站 外 站 用 电 源 站 址 落 点 在 深 圳 市 区, 周 边 建 筑 物 密 集, 线 路 走 线 十 分 困 难, 实 施 难 度 大 挖 方 约 150 万 方, 填 方 约 90 万 方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相 对 较 小 东 方 站 址 取 得 了 深 圳 市 经 济 贸 易 及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推 荐 本 站 址 的 意 见 ( 深 经 贸 信 息 电 资 字 号 ) 从 距 站 址 直 线 距 离 约 4.7km 的 220kV 塘 尾 变 电 站 引 接 2 回 110kV 架 空 出 线 作 为 站 外 站 用 电 源 站 址 落 点 在 惠 州 仲 恺 高 新 区, 建 筑 物 密 度 相 对 较 低, 实 施 性 相 对 较 好 挖 方 约 215 万 方, 填 方 约 180 万 方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大 惠 州 市 政 府 表 示 站 址 位 于 潼 湖 知 会 生 态 规 划 区 范 围, 不 支 持 在 该 地 建 站 0( 基 准 ) 万 元 399 万 元

9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1) 工 程 技 术 经 济 角 度 1) 系 统 方 案 : 东 方 站 址 落 点 基 本 与 原 规 划 的 500kV 交 流 变 电 站 ( 丛 林 站 址 ) 重 合, 按 交 直 流 合 建 站 考 虑 可 节 约 土 地 资 源, 因 此 东 方 站 址 最 优 田 寮 站 址 次 之, 红 岗 村 站 址 最 差 2) 出 线 条 件 : 田 寮 站 址 东 方 站 址 总 体 出 线 条 件 一 般, 红 岗 村 站 址 出 线 条 件 较 好 3) 地 质 水 文 条 件 水 源 : 均 较 好 4) 土 建 工 程 量 : 田 寮 站 址 红 岗 村 站 址 土 石 方 量 均 非 常 大, 东 方 站 址 相 对 较 小 5) 拆 迁 赔 偿 : 田 寮 站 址 需 要 迁 移 17hm 2 的 余 泥 渣 土 受 纳 场 食 品 厂 建 筑 及 迁 改 1 条 双 回 220kV 和 1 条 双 回 110kV 线 路, 拆 迁 量 最 大 ; 红 岗 村 站 址 有 约 42 hm 2 的 鱼 塘 和 少 量 的 龙 眼 果 树 及 3000m 2 的 养 殖 房 屋, 拆 迁 量 次 之 ; 东 方 站 址 仅 需 拆 迁 林 场 苗 圃 鱼 塘 及 简 易 林 场 构 筑 物 改 建 绿 道 拆 改 10kV 线 路 等, 拆 迁 量 相 对 最 小 6) 从 用 地 协 议 难 度 来 看, 深 圳 市 经 济 贸 易 及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推 荐 东 方 站 址 ( 深 经 贸 信 息 电 资 字 号 ); 惠 州 市 政 府 表 示 红 岗 村 站 址 位 于 潼 湖 知 会 生 态 规 划 区 范 围 内, 不 支 持 在 该 地 选 址, 获 取 用 地 协 议 困 难 ; 田 寮 站 址 征 地 难 度 较 大, 且 所 属 行 政 区 光 明 新 区 政 府 的 反 对 意 见 较 大 综 上 所 述, 三 个 站 址 从 系 统 规 划 及 建 站 条 件 上 来 说, 东 方 站 址 条 件 最 好, 田 寮 站 址 次 之, 红 岗 村 站 址 稍 差 ; 从 协 议 方 面, 惠 州 市 政 府 不 支 持 红 岗 村 站 址, 光 明 新 区 政 府 的 反 对 意 见 较 大, 而 东 方 站 址 为 深 圳 市 推 荐 站 址 比 较 田 寮 站 址 和 东 方 站 址, 东 方 站 址 在 土 石 方 量 拆 迁 量 投 资 方 面 均 相 对 较 小, 征 地 难 度 较 小 因 此, 工 程 设 计 推 荐 受 端 换 流 站 采 用 深 圳 市 东 方 站 址 (2)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从 站 址 的 外 部 自 然 环 境 看, 三 个 比 选 站 址 中 田 寮 站 址 外 部 自 然 环 境 相 对 较 差, 外 部 环 境 相 对 不 敏 感, 而 东 方 站 址 红 岗 村 站 址 外 部 环 境 相 对 较 好, 无 环 保 方 面 的 优 势 生 态 影 响 方 面, 东 方 站 址 位 于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内 ( 已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协 议 ), 红 岗 村 站 址 位 于 潼 湖 知 会 生 态 规 划 区 范 围 内, 田 寮 站 址 有 一 定 环 保 优 势 从 占 地 来 看, 东 方 站 址 占 地 类 型 主 要 为 林 地 占 地 面 积 最 小, 红 岗 村 站 址 占 地 类 型 主 要 为 农 用 地 和 林 地 占 地 面 积 较 大, 田 寮 站 址 占 地 类 型 主 要 为 林 地 一 般 农 用 地 和 其 他 土 地, 占 地 面 积 与 红 岗 村 站 址 相 当, 因 此 东 方 站 址 较 优 ; 从 土 石 方 总 量 来 看, 东 方 站 址 土 石 方 量 相 对 较 小, 可 能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较 小, 有 一 定 环 保 优 势 ; 从 可 能 产 生 的 电

10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影 响 人 群 来 看, 东 方 站 址 落 点 与 原 规 划 的 500kV 交 流 站 落 点 基 本 重 合, 按 交 直 流 合 建 站 考 虑 可 避 免 分 开 建 站 导 致 新 增 环 境 影 响, 且 距 离 周 边 敏 感 点 相 对 较 远, 有 一 定 环 保 优 势 ; 从 规 划 相 符 性 来 看, 红 岗 村 站 址 落 点 不 符 合 惠 州 市 城 市 规 划, 落 点 不 可 行 ; 从 环 境 风 险 来 看, 红 岗 村 站 址 田 寮 站 址 反 对 意 见 大, 环 境 风 险 程 度 相 对 较 高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分 析, 三 个 站 址 各 有 利 弊, 其 中 红 岗 村 站 址 田 寮 站 址 所 在 地 政 府 反 对 意 见 大, 环 境 风 险 程 度 高, 而 东 方 站 址 在 占 地 土 石 方 量 方 面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方 面 均 较 优, 虽 位 于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内, 但 经 专 题 论 证, 工 程 建 设 不 影 响 森 林 公 园 核 心 景 区 及 生 物 多 样 性, 同 时 已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协 议, 没 有 环 境 保 护 制 约 因 素, 本 环 评 认 为 主 体 设 计 推 荐 的 东 方 站 址 可 行 直 流 线 路 (1) 云 南 段 本 段 线 路 根 据 起 讫 点 地 理 位 置 及 沿 线 交 通 地 形 地 区 规 划 自 然 保 护 区 重 要 设 施 等 综 合 情 况, 拟 定 了 北 中 南 三 个 路 径 大 方 案 进 行 比 选 在 云 南 境 内 因 航 空 直 线 设 施 及 与 贵 州 接 头 位 置 情 况, 中 方 案 以 北 无 合 理 路 径 方 案, 故 在 云 南 境 内 北 中 方 案 为 同 一 路 径 方 案 云 南 境 内 中 南 路 径 方 案 比 较 见 下 表 表 3-12 云 南 段 路 径 方 案 比 较 序 路 径 方 案 号 主 要 项 目 中 方 案 南 方 案 1 路 径 长 度 (km) 海 拔 高 度 (n) 1200~ ~ 地 形 比 例 丘 陵 4% 6% 一 般 山 地 50% 51% 高 山 大 岭 46% 43% 4 交 通 条 件 一 般 较 好 5 地 震 烈 度 Ⅶ 级 约 293.9km, Ⅷ 级 约 Ⅵ 级 约 42.6km,Ⅶ 级 约 266.8km,Ⅷ 253.2km,Ⅸ 级 约 20.9km 级 约 227.8km,Ⅸ 级 约 67.8km 6 矿 产 压 覆 情 况 穿 越 30 个 探 矿 权 区, 压 覆 矿 产 穿 越 26 个 探 矿 权 区 及 4 个 采 矿 权 区, 长 约 127km 压 覆 矿 产 长 约 104km 7 重 要 交 叉 跨 越 相 对 较 少 相 对 较 多 8 林 区 长 度 (km) 房 屋 拆 迁 (m 2 ) 相 对 较 少 相 对 较 多 10 协 议 情 况 已 取 得 马 龙 县 嵩 明 县 协 议 难 以 取 得 1) 技 术 经 济 角 度 本 段 路 径 中 方 案 在 路 径 长 度 地 震 烈 度 房 屋 拆 迁 林 区 长 度 交 叉 跨 越 及 协 议 办 理 等 方 面 较 南 方 案 均 有 较 大 的 优 势, 综 合 考 虑 主 要 路 径 障 碍 地 形 地 貌 条 件 交 通

10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条 件 交 叉 跨 越 条 件 覆 冰 气 象 条 件 压 覆 矿 产 情 况 及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本 段 路 径 推 荐 中 方 案 2)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由 于 中 方 案 交 通 条 件 相 对 较 差, 因 此 在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修 建 的 数 量 上 可 能 多 于 南 方 案, 南 方 案 具 有 相 对 环 保 优 势 ; 但 由 于 中 方 案 路 径 相 对 较 短, 因 此 涉 及 永 久 及 临 时 占 地 相 对 较 少 ; 且 中 方 案 林 区 长 度 也 比 南 方 案 少, 因 此 涉 及 的 林 木 砍 伐 也 会 相 对 较 少 ; 另 外, 中 方 案 的 拆 迁 相 对 较 少, 对 沿 线 居 民 影 响 也 相 对 要 小 一 些 因 此, 综 合 来 看, 中 方 案 较 南 方 案 具 有 环 保 优 势, 本 环 评 认 为 推 荐 的 中 方 案 可 行 (2) 贵 州 广 西 段 本 段 线 路 根 据 起 讫 点 地 理 位 置 及 沿 线 交 通 地 形 地 区 规 划 自 然 保 护 区 重 要 设 施 等 综 合 情 况, 拟 定 了 北 中 南 三 个 路 径 大 方 案 进 行 比 选, 方 案 比 较 见 下 表 序 号 表 3-13 贵 州 广 西 段 路 径 方 案 比 较 路 径 方 案 北 方 案 中 方 案 南 方 案 主 要 项 目 1 路 径 长 度 ( 本 段 / 全 线 )(km) 948/ / / 海 拔 高 度 (n) 3 4 设 计 风 速 分 布 (km) 设 计 覆 冰 分 布 (km) 278~2440 整 体 海 拔 较 高 124~2440 局 部 较 高, 大 部 分 位 于 1000m 以 下 27(m/s) (m/s) / / 40 10mm mm / 20mm / 30mm / 丘 陵 12% 14% 14% 5 地 形 比 例 一 般 山 地 35% 37% 32% 高 山 大 岭 53% 49% 54% 6 交 通 条 件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7 重 要 交 叉 跨 越 最 多 最 少 相 对 适 中 8 矿 产 压 覆 情 况 (km) 林 区 长 度 (km) 房 屋 拆 迁 差 量 (m 2 ) ( 基 准 ) 协 议 情 况 / / 1) 技 术 经 济 角 度 130~2200 局 部 较 高, 大 部 分 位 于 1000m 以 下 交 界 的 云 南 省 马 龙 县 路 径 协 议 难 以 取 得 ; 广 西 区 西 林 县 路 径 协 议 难 以 取 得 北 方 案 路 径 整 体 海 拔 高 度 较 高 重 要 交 叉 跨 越 最 多 压 矿 路 径 最 长 ; 南 方 案 全 线 线 路 路 径 最 长 房 屋 拆 迁 量 最 大 部 分 县 市 获 取 协 议 困 难 ; 而 中 方 案 在 整 体 海 拔 高 度

10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全 线 路 径 长 度 重 要 交 叉 跨 越 房 屋 拆 迁 及 协 议 办 理 等 方 面 均 有 较 大 优 势, 因 此 综 合 考 虑 主 要 路 径 障 碍 及 实 施 条 件 来 看, 工 程 设 计 推 荐 中 方 案 2)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来 看, 南 方 案 整 体 路 径 经 过 的 林 区 长 度 均 最 长, 因 此 涉 及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以 及 林 木 砍 伐 量 相 对 最 多, 且 房 屋 拆 迁 量 最 大, 对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最 大,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较 大, 同 时 路 径 对 西 林 县 城 乡 规 划 有 影 响, 路 径 协 议 难 以 取 得 ; 北 方 案 经 过 的 林 区 长 度 最 小, 但 整 体 海 拔 高 度 最 高 高 山 大 岭 比 重 大,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修 建 的 数 量 上 可 能 最 多 ; 中 方 案 整 体 海 拔 地 形 比 例 与 南 方 案 相 似, 但 整 体 路 径 最 短, 因 此 涉 及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面 积 均 最 小, 且 房 屋 拆 迁 量 最 小, 对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最 小,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相 对 较 小 因 此 本 环 评 认 为 主 体 设 计 推 荐 的 中 方 案 可 行 (3) 广 东 段 根 据 本 段 路 径 的 影 响 因 素, 结 合 工 程 全 线 航 空 直 线, 工 程 设 计 拟 定 了 北 中 南 三 个 路 径 大 方 案 进 行 比 选 由 于 受 端 换 流 站 落 点 于 深 圳 西 部 东 方 站 址, 线 路 所 经 东 莞 深 圳 段 城 镇 经 济 发 达, 线 路 走 廊 紧 张, 工 程 设 计 又 分 别 拟 了 莞 深 北 中 南 3 个 路 径 方 案 1) 两 广 省 界 ~ 惠 州 段 线 路 路 径 本 段 线 路 自 两 广 省 界 起, 止 于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与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交 界 处, 线 路 途 经 肇 庆 清 远 广 州 和 惠 州 四 个 市, 工 程 设 计 拟 定 了 北 中 南 三 个 方 案, 方 案 比 较 见 下 表 表 3-14 两 广 省 界 ~ 惠 州 段 线 路 路 径 方 案 比 较 序 号 路 径 方 案 主 要 项 目 北 方 案 中 方 案 南 方 案 1 路 径 长 度 ( 本 段 / 全 线 )(km) 370/ / / 海 拔 高 度 (n) 5~1500 5~1000 5~ 设 计 风 速 分 布 (km) 设 计 覆 冰 分 布 (km) 地 形 比 例 (%) 27(m/s) (m/s) (m/s) mm mm mm / 30mm 14 / / 泥 沼 1% 3% 2% 平 地 1% 1% 3% 丘 陵 10% 13% 23% 一 般 山 地 75% 77% 69% 高 山 大 岭 13% 6% 3%

10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路 径 方 案 主 要 项 目 北 方 案 中 方 案 南 方 案 6 交 通 条 件 一 般 一 般 较 好 7 重 要 交 叉 跨 越 最 少 相 对 适 中 最 多 8 林 区 长 度 (km) 房 屋 拆 迁 差 量 (m 2 ) ( 基 准 ) 协 议 情 况 / / 肇 庆 市 广 宁 县 清 远 市 清 新 区 飞 来 峡 镇 路 径 协 议 难 以 取 得 1 技 术 经 济 角 度 南 方 案 全 线 线 路 路 径 最 长 房 屋 拆 迁 量 最 大 经 过 的 林 区 最 长 部 分 县 市 获 取 协 议 困 难 ; 北 方 案 房 屋 拆 迁 量 最 小, 但 整 体 海 拔 高 度 较 高 重 冰 区 路 径 最 长 ; 而 中 方 案 全 线 路 径 长 度 经 过 的 林 区 均 最 短, 而 在 整 体 海 拔 高 度 重 冰 区 路 径 长 度 重 要 交 叉 跨 越 房 屋 拆 迁 及 协 议 办 理 等 方 面 均 适 中, 因 此 综 合 考 虑 主 要 路 径 障 碍 及 实 施 条 件 来 看, 工 程 设 计 推 荐 中 方 案 2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来 看, 南 方 案 整 体 路 径 经 过 的 林 区 长 度 均 最 长, 因 此 涉 及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以 及 林 木 砍 伐 量 相 对 最 多, 且 房 屋 拆 迁 量 最 大, 对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最 大,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较 大, 同 时 路 径 对 肇 庆 市 广 宁 县 清 远 市 清 新 区 飞 来 峡 镇 城 乡 规 划 有 影 响, 路 径 协 议 难 以 取 得 ; 北 方 案 整 体 海 拔 高 度 最 高 高 山 大 岭 比 重 最 大,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修 建 的 数 量 上 可 能 最 多 ; 中 方 案 整 体 海 拔 及 地 形 比 例 与 南 方 案 相 似, 但 整 体 路 径 最 短, 因 此 涉 及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面 积 均 最 小, 且 经 过 的 林 区 最 短, 需 砍 伐 的 植 被 及 生 物 量 损 失 均 最 小, 房 屋 拆 迁 量 适 中, 因 此 本 环 评 认 为 主 体 设 计 推 荐 的 中 方 案 可 行 2) 东 莞 深 圳 段 线 路 路 径 本 段 线 路 工 程 设 计 拟 定 了 北 中 南 三 个 方 案, 方 案 比 较 见 下 表 表 3-15 东 莞 深 圳 段 线 路 路 径 方 案 比 较 路 径 方 案 序 号 中 方 案 南 方 案 北 方 案 主 要 项 目 1 路 径 长 度 ( 本 段 / 全 线 )(km) 68/ / / 交 通 条 件 较 好 较 好 较 好 3 重 要 交 叉 跨 越 适 中 适 中 最 多 4 土 地 压 覆 差 量 (m 2 ) 0( 基 准 ) 房 屋 拆 迁 差 量 (m 2 ) 0( 基 准 ) 协 议 情 况 1 技 术 经 济 角 度 已 取 得 深 圳 市 经 济 贸 易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及 东 莞 市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协 议 深 圳 市 东 莞 市 均 不 同 意 深 圳 市 东 莞 市 均 不 同 意

10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东 莞 深 圳 境 内 的 路 径 限 制 因 素 众 多, 工 程 设 计 按 照 两 市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的 经 多 次 路 径 优 化 后, 取 得 了 深 圳 市 经 济 贸 易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东 莞 市 人 民 政 府 原 则 同 意 中 方 案 意 见 ; 同 时 中 方 案 全 线 线 路 路 径 最 短 房 屋 拆 迁 量 及 土 地 压 覆 量 最 小, 因 此 工 程 设 计 推 荐 中 方 案 2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来 看, 三 个 方 案 均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均 可 能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产 生 影 响 ; 但 中 方 案 房 屋 拆 迁 量 最 小, 对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最 小,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最 低, 同 时, 环 评 单 位 根 据 收 资, 多 次 与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沟 通, 在 路 径 控 制 因 素 众 多 情 况 下, 促 使 中 方 案 线 路 避 让 了 8 处 生 态 敏 感 区, 分 别 是 : 黄 草 坪 县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英 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桂 峰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瑶 蓝 市 级 森 林 公 园 金 坑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五 和 东 坑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塘 基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双 溪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计 1 处 自 然 保 护 区 7 处 森 林 公 园 从 环 保 角 度, 中 方 案 相 对 较 优 与 各 类 敏 感 区 管 理 符 合 性 分 析 工 程 沿 线 涉 及 多 个 生 态 敏 感 区 和 水 源 保 护 区, 各 敏 感 区 均 取 得 了 相 关 部 门 同 意 的 意 见, 详 见 下 表

10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表 3-16 工 程 涉 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和 水 源 保 护 区 协 议 序 号 敏 感 区 名 称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一 自 然 保 护 区 二 风 景 名 胜 区 4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曲 靖 市 农 业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林 业 厅 办 公 室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贵 州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回 复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的 函 关 于 在 广 西 龙 滩 自 治 区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建 设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的 批 复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直 流 工 程 输 电 塔 基 用 地 不 纳 入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等 事 宜 的 批 复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对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影 响 专 题 研 究 报 告 的 批 复 曲 农 函 [2014]16 号 桂 林 办 审 字 [2015]8 号 深 府 函 [2015]258 号 黔 建 景 复 [2015]14 号 原 则 同 意, 建 设 需 避 免 在 保 护 区 区 域 内 龙 潭 泉 眼 等 出 水 水 源 开 展 施 工 建 设, 避 免 在 区 域 内 天 然 河 流 内 开 展 任 何 水 工 工 程, 并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组 织 设 计 施 工 我 厅 原 则 同 意 按 照 批 复 的 规 模 和 内 容 在 龙 滩 自 治 区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内 建 设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工 程 建 设 需 严 格 控 制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范 围, 不 得 在 缓 冲 区 或 核 心 区 开 展 任 何 工 程 设 施 建 设 在 工 程 施 工 和 运 营 期 间, 请 你 局 指 导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处 加 强 对 该 工 程 的 监 督 管 理, 督 促 工 程 业 主 单 位 严 格 落 实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穿 越 广 西 龙 滩 自 治 区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保 护 管 理 补 偿 协 议 中 提 出 的 有 关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及 恢 复 措 施, 避 免 工 程 建 设 对 自 然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一 为 支 持 国 家 重 大 清 洁 能 源 项 目 建 设,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直 流 工 程 输 电 塔 基 所 占 用 地 不 纳 入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二 原 则 同 意 将 滇 西 北 直 流 工 程 线 行 跨 越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区 域, 作 为 该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一 我 厅 支 持 该 项 目 建 设 二 我 厅 原 则 同 意 该 专 题 研 究 报 告 综 合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线 路 长 度 交 叉 跨 越 等 因 素, 项 目 建 设 通 过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清 水 河 长 廊 荟 萃 景 区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对 景 点 资 源 本 身 不 会 造 成 破 坏, 但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景 观 游 览 和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后 其 不 良 影 响 是 可 控 的 三 你 处 要 加 强 与 对 项 目 的 监 管, 进 一 步 优 化 细 化 输 变 电 线 路 设 计 及 施 工 组 织 方 案, 减 少 施 工 便 道 作 业 面 工 程 运 输 及 废 渣 对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影 响, 不 得 在 风 景 名 胜 区 范 围 内 设 取 料 场 工 程 废 渣 场 地 拌 和 场 及 营 地, 确 保 将 对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施 工 期 间 及 建 成 运 营 后 要 加 强 风 景 名 胜 区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及 绿 化 工 作, 确 保 游 客 游 览 安 全 和 居 民 生 产 生 活 安 全 / 下 阶 段 按 要 求 执 行 下 阶 段 按 要 求 执 行 下 阶 段 按 要 求 办 理

10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敏 感 区 名 称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三 森 林 公 园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五 指 耙 光 明 观 澜 森 林 公 园 下 竹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梅 花 森 林 公 园 大 屏 嶂 清 溪 ( 银 瓶 山 ) 九 洞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怀 集 县 林 业 局 博 罗 县 农 业 和 林 业 局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受 端 换 流 站 址 方 案 的 复 函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关 于 征 询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和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途 径 深 圳 市 路 径 方 案 意 见 的 复 函 关 于 征 求 对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途 经 金 坑 湖 朗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路 径 方 案 意 见 的 复 函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和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途 经 博 罗 县 路 径 方 案 意 见 的 回 复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穿 越 大 屏 嶂 清 溪 ( 银 瓶 山 ) 和 九 洞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意 见 的 函 深 城 管 函 [2015]660 号 深 城 管 函 [2015]598 号 / 博 农 林 函 [2015]4 号 粤 林 函 [2015]564 号 我 局 对 滇 西 北 换 流 站 ( 东 方 站 ) 站 址 选 址 方 案 占 用 五 指 耙 公 园 用 地 事 宜 无 意 见, 请 贵 公 司 按 照 建 设 用 地 选 址 预 审 的 相 关 程 序, 向 深 圳 市 规 土 委 书 面 申 请 该 项 目 的 用 地, 如 市 规 土 委 需 征 询 我 局 意 见, 我 局 将 予 以 支 持 关 于 项 目 使 用 林 地 的 问 题, 请 贵 公 司 在 项 目 施 工 前 尽 快 按 程 序 申 报 林 地 使 用 许 可, 我 局 将 积 极 协 助 完 善 相 关 申 报 手 续, 并 送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审 批 我 局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和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途 径 我 市 森 林 ( 郊 野 ) 公 园 的 相 关 方 案 一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途 径 金 坑 湖 朗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路 径 方 案 二 占 用 征 用 森 林 公 园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林 地, 必 须 征 得 森 林 公 园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同 意,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和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并 按 法 定 审 批 权 限 报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交 纳 有 关 费 用, 办 理 征 占 用 林 地 手 续 三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在 森 林 公 园 内 进 行 项 目 施 工 以 及 搭 建 临 时 设 施 的, 应 当 对 周 围 景 物 景 点 水 体 地 形 地 貌 林 草 植 被 采 取 有 效 保 护 措 施, 并 在 竣 工 后 及 时 清 理 现 场, 恢 复 原 状 根 据 属 地 管 理 原 则, 线 路 是 否 可 行 拟 征 求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以 及 梅 花 林 场 的 意 见 为 妥 另 外, 涉 及 到 接 地 极 使 用 林 地, 需 到 林 业 部 门 办 理 征 占 用 林 地 使 用 手 续 我 厅 原 则 同 意 该 工 程 线 路 穿 越 广 东 大 屏 嶂 清 溪 ( 银 瓶 山 ) 和 九 洞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及 其 线 路 路 径 方 案 因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营 将 影 响 到 森 林 公 园 原 有 总 体 规 划 的 实 施, 需 重 新 修 编 总 体 规 划 和 调 整 功 能 区, 请 建 设 单 位 在 进 场 施 工 前 协 助 三 个 森 林 公 园 做 好 森 林 公 园 总 体 规 划 的 修 编 和 功 下 阶 段 将 按 要 求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下 阶 段 将 按 要 求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采 取 有 效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完 工 后 及 时 进 行 迹 地 恢 复 已 取 得 博 罗 县 人 民 政 府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梅 花 林 场 已 在 路 径 图 上 盖 章 同 意 下 一 步 将 依 法 办 理 征 占 用 林 地 使 用 手 续 施 工 前 完 成

10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敏 感 区 名 称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10 四 重 要 湿 地 11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广 西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级 湿 地 公 园 五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12 流 溪 河 光 倒 刺 鲃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东 莞 市 林 业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林 业 厅 从 化 市 畜 牧 兽 医 渔 业 局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途 径 东 莞 市 路 径 事 宜 的 复 函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跨 越 广 西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 试 点 ) 路 径 意 见 的 复 函 从 化 市 畜 牧 兽 医 渔 业 局 关 于 <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路 径 方 东 林 函 [2015]113 号 桂 林 函 [2015]172 号 / 能 区 调 整 工 作, 并 商 请 三 个 森 林 公 园 按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好 占 用 林 地 林 木 采 伐 和 补 偿 等 相 关 手 续 同 时, 要 切 实 落 实 生 态 保 护 和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营 对 森 林 公 园 的 影 响 一 我 局 原 则 上 同 意 该 工 程 线 路 途 径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优 化 后 的 路 径 和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周 边 经 过 的 路 线 方 案 二 若 需 在 森 林 公 园 内 建 设 线 路 塔 基 等, 必 须 遵 守 如 下 规 定, 完 善 相 关 规 定 后 才 能 建 设 : 1 线 路 塔 基 等 建 设 涉 及 使 用 林 地 的, 必 须 依 法 办 理 使 用 林 地 手 续 2 在 塔 基 建 设 拉 线 过 程 中 需 要 在 森 林 公 园 林 地 上 开 设 临 时 便 道 的, 必 须 办 理 临 时 征 用 林 地 手 续 3 线 路 塔 基 建 设 过 程 中 涉 及 森 林 公 园 树 木 采 伐 的, 必 须 办 理 林 木 采 伐 手 续 三 经 属 地 镇 政 府 和 森 林 公 园 同 意 滇 西 北 输 电 线 路 东 莞 段 途 径 森 林 公 园 经 过 谢 岗 镇 清 溪 镇 黄 江 镇 银 瓶 山 森 林 公 园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所 属 土 地, 因 此 经 过 路 线 和 征 地 需 经 途 径 镇 政 府 和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机 构 同 意 四 塔 基 应 尽 量 少 填 少 挖 少 占 地, 工 程 完 成 后 应 尽 快 进 行 复 绿 五 建 设 用 地 需 调 整 森 林 公 园 的 应 按 照 森 林 公 园 调 整 的 程 序 进 行 办 理 特 高 压 工 程 需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在 开 工 前 办 理 好 涉 及 森 林 公 园 和 林 地 征 占 用 的 所 有 手 续 一 我 厅 同 意 贵 工 程 拟 建 的 ±800kV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跨 越 广 西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 试 点 ) 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湿 地 保 护 条 例 第 三 十 一 三 十 二 条 规 定, 如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需 占 用 到 公 园 湿 地, 要 办 理 相 关 征 地 审 批 并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制 定 相 应 的 湿 地 保 护 方 案, 严 格 按 照 湿 地 保 护 方 案 施 工,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对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的 损 害 输 电 线 路 虽 横 跨 流 溪 河 光 倒 刺 鲃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但 是 施 工 范 围 不 在 保 护 区 内, 且 暂 不 存 在 损 害 保 护 区 功 能 的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根 据 水 产 种 植 资 源 保 护 区 下 阶 段 将 按 要 求 办 相 关 手 续 建 设 单 位 已 委 托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环 评 报 告 已 提 出 湿 地 保 护 措 施, 下 阶 段 将 按 要 求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下 阶 段 将 按 规 定 办 理

10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敏 感 区 名 称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13 新 丰 江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六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洞 上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白 河 沟 水 库 啸 天 龙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峨 里 湖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土 桥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长 老 乡 里 门 水 源 保 护 区 平 口 水 库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新 丰 县 畜 牧 兽 医 水 产 局 曲 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天 峨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宜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河 池 市 金 城 江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平 乐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案 的 复 函 >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途 经 新 丰 江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的 路 径 意 见 关 于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的 函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建 设 项 目 征 求 意 见 表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的 意 见 宜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批 复 意 见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的 意 见 平 乐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平 乐 的 意 见 / 曲 环 函 [2014]84 号 黔 环 水 表 [2015]28 号 / / / /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有 关 规 定 不 需 要 编 制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希 望 贵 单 位 在 施 工 及 线 路 运 行 过 程 中 做 好 相 关 保 护 措 施, 如 有 发 生 影 响 保 护 区 功 能 及 环 境 的 事 件, 我 局 将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处 理 原 则 上 同 意 跨 越 新 丰 江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的 线 路 路 径 但 要 征 得 国 家 农 业 部 同 意 及 其 批 复 为 准, 同 时 要 尽 量 减 少 对 该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和 破 坏 原 则 同 意,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落 实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不 得 对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 尽 量 优 化 方 案,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原 则 同 意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不 准 设 置 排 污 口 该 线 路 路 径 未 经 过 县 城 区 水 源 一 二 级 保 护 区, 我 局 原 则 上 同 意 本 工 程 路 径 走 向 一 本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在 石 别 镇 境 内 穿 越 宜 州 市 城 区 饮 用 水 源 土 桥 水 库 二 级 保 护 区, 如 宜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项 目 经 过 土 桥 水 库 二 级 保 护 区, 我 局 原 则 支 持 开 展 项 目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二 项 目 应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规 定,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评 单 位 开 展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应 向 有 审 批 权 的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批 最 终 环 保 意 见 以 环 保 部 门 对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的 审 批 意 见 为 准 该 线 路 路 径 经 过 长 老 乡 里 门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 目 前 为 上 报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待 审 批 的 保 护 区 ), 该 路 径 不 涉 及 开 关 站 及 变 电 所 工 程, 我 局 原 则 上 同 意 本 工 程 路 径 走 向 一 本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在 阳 安 乡 境 内 穿 越 饮 用 水 源 平 口 水 库 二 级 保 护 区, 如 平 乐 县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项 目 经 过 平 口 水 库 二 级 保 护 区, 我 局 原 则 支 持 开 展 项 目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二 项 目 应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规 定, 按 要 求 办 理 按 要 求 办 理 本 工 程 不 设 置 排 污 口 / 已 取 得 宜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原 则 同 意 意 见 ; 建 设 单 位 已 委 托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并 向 环 保 部 报 批 / 已 取 得 平 乐 县 人 民 政 府 原 则 同 意 意 见 ; 建 设 单 位 已 委 托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10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敏 感 区 名 称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修 仁 镇 修 仁 河 荔 浦 县 县 城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沙 田 镇 狮 洞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下 竹 水 库 怀 集 蓝 钟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湖 朗 水 库 怀 集 马 宁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天 堂 山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横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东 江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流 溪 河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黄 龙 带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长 流 陂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铁 岗 水 库 石 岩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公 明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荔 浦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贺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平 桂 分 局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的 意 见 贺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平 桂 分 局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的 意 见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穿 越 广 州 市 惠 州 市 肇 庆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意 见 的 函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穿 越 深 圳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意 见 的 函 / / 粤 环 函 [2015]1210 号 粤 环 函 [2015]1209 号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评 单 位 开 展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应 向 有 审 批 权 的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批 最 终 环 保 意 见 以 环 保 部 门 对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的 审 批 意 见 为 准 该 线 路 路 径 经 过 荔 浦 县 县 城 及 修 仁 镇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在 设 计 时 应 提 出 措 施 保 护 荔 浦 县 县 城 及 修 仁 镇 饮 用 水 源 的 安 全 我 局 原 则 同 意 本 工 程 路 径 走 向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经 过 贺 州 市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狮 洞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 目 前 为 上 报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待 审 批 的 保 护 区 ) 该 路 径 不 涉 及 开 关 站 及 变 电 所 工 程, 我 局 原 则 上 同 意 本 工 程 路 径 走 向 一 原 则 支 持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建 设, 同 意 其 穿 越 广 州 市 流 溪 河 水 库 黄 龙 带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准 保 护 区, 惠 州 市 天 堂 山 水 库 横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东 江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和 准 保 护 区, 肇 庆 市 下 竹 水 库 湖 朗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二 项 目 建 设 及 运 营 须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和 广 东 省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禁 止 弃 渣 排 污, 不 得 设 置 临 时 垃 圾 废 弃 物 堆 放 场 要 按 照 该 项 目 穿 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提 出 的 要 求, 严 格 落 实 工 程 施 工 和 运 营 期 间 的 水 质 保 护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确 保 饮 用 水 源 安 全 三 请 你 公 司 积 极 配 合 广 州 惠 州 肇 庆 市 政 府 组 织 相 关 听 证 工 作, 确 保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项 目 开 工 建 设 前 完 成 相 关 手 续 一 原 则 支 持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及 其 配 套 交 流 工 程 建 设, 同 意 其 穿 越 深 圳 市 铁 岗 水 库 石 岩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和 准 保 护 区 鹅 颈 水 库 公 明 水 库 长 流 陂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二 项 目 建 设 及 运 营 须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和 广 东 省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禁 止 弃 渣 排 污, 不 得 设 置 临 时 垃 圾 废 弃 物 堆 放 场 要 按 照 该 项 目 穿 越 饮 用 水 价 工 作 并 向 环 保 部 报 批 本 工 程 线 路 远 离 一 级 保 护 区, 环 评 报 告 针 对 饮 用 水 水 源 提 出 了 保 护 措 施 / 下 阶 段 按 要 求 办 理 下 阶 段 按 要 求 办 理

11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敏 感 区 名 称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协 议 名 称 文 号 意 见 对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 24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穿 越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意 见 的 函 粤 环 函 [2015]1211 号 源 保 护 区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提 出 的 要 求, 严 格 落 实 工 程 施 工 和 运 营 期 间 的 水 质 保 护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确 保 饮 用 水 源 安 全 三 你 市 要 组 织 开 展 有 关 听 证 工 作, 确 保 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及 其 配 套 交 流 工 程 项 目 开 工 建 设 前 完 成 相 关 手 续 一 在 严 格 落 实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线 路 穿 越 肇 庆 市 清 远 市 广 州 市 惠 州 市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报 批 稿 ) ( 以 下 简 称 可 研 报 告 ) 提 出 的 各 项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我 厅 原 则 同 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线 路 按 照 可 研 报 告 推 荐 方 案 穿 越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年 ) ( 粤 府 [2006]35 号 ) 所 划 定 的 严 格 控 制 区 二 项 目 必 须 合 理 划 定 施 工 线 路,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范 围, 施 工 取 ( 弃 ) 土 ( 石 ) 弃 渣 场 和 施 工 营 地 不 得 占 用 严 格 控 制 区 和 森 林 公 园 ; 须 落 实 各 项 水 土 保 持 和 生 态 保 护 与 恢 复 措 施, 做 好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措 施 ; 应 尽 量 避 免 或 减 少 开 挖 山 体 和 占 用 林 地, 需 占 用 征 用 林 地 或 采 伐 林 木, 应 依 法 依 规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施 工 前 应 开 展 沿 线 可 能 涉 及 的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核 查, 对 占 压 或 直 接 受 影 响 的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应 优 先 采 取 避 绕, 确 实 无 法 避 绕 的 应 做 好 迁 地 保 育 三 建 设 单 位 应 切 实 加 强 施 工 期 水 源 保 护 工 作, 强 化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垃 圾 施 工 废 料 的 处 理 措 施, 开 展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确 保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得 到 有 效 落 实 ; 对 运 营 期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污 染, 应 强 化 污 染 治 理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安 全 下 阶 段 按 要 求 办 理

11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自 然 保 护 区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1) 概 况 牛 栏 江 鱼 类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曲 靖 沾 益 县 宣 威 市 和 会 泽 县 牛 栏 江 的 干 流 上 2006 年, 曲 靖 市 人 民 政 府 以 曲 政 复 [2006]111 号 文 批 准 建 立 该 保 护 区 保 护 区 属 野 生 动 物 类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为 土 著 及 特 有 鱼 类, 农 业 部 门 为 其 主 管 单 位 保 护 区 面 积 共 2500hm 2 (2) 相 对 位 置 本 工 程 线 路 在 沾 益 县 穿 越 实 验 区 陆 域 范 围 约 0.7km, 立 塔 两 基 ; 一 档 跨 越 实 验 区 水 体 约 0.3km( 不 在 水 中 立 塔 ); 总 穿 ( 跨 ) 越 长 度 约 1km 线 路 与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1km 图 3-3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由 于 线 路 在 云 南 境 内 总 体 呈 东 西 走 向, 牛 栏 江 由 南 向 北 流 向 线 路 跨 越 牛 栏 江 段 北 面 为 珠 江 源 自 然 保 护 区, 南 面 分 布 有 曲 靖 市 城 市 规 划 区 重 要 设 施 以 及 煤 化 工 基 地 因 而 避 开 保 护 区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 同 时, 线 路 穿 越 点 北 侧 为 牛 栏 江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缓 冲 区 和 核 心 区 因 此, 线 路 只 能 从 其 实 验 区 跨 过

11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线 路 避 让 了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 和 缓 冲 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自 然 保 护 区 条 例 第 三 十 二 条 :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 和 缓 冲 区 内, 不 得 建 设 任 何 生 产 设 施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实 验 区 内, 不 得 建 设 污 染 环 境 破 坏 资 源 或 者 景 观 的 生 产 设 施 ; 建 设 其 他 项 目,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得 超 过 国 家 和 地 方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施 工 工 期 短 开 挖 量 小 不 产 生 弃 土 弃 渣, 且 工 程 施 工 中 将 采 取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分 析, 在 严 格 按 照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的 各 项 针 对 性 措 施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可 将 各 种 不 利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不 会 破 坏 保 护 区 资 源,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并 已 取 得 曲 靖 市 农 业 局 的 书 面 同 意 文 件 因 此 本 工 程 穿 越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符 合 法 规 要 求

11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1) 概 况 广 西 龙 滩 自 治 区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西 区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于 2003 年 11 月 由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以 桂 政 办 函 [2003]162 号 文 批 复 设 立, 主 管 部 门 为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林 业 厅 保 护 区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 , 北 纬 ~ , 总 面 积 hm 2, 其 中 核 心 区 面 积 hm 2, 缓 冲 区 面 积 hm 2, 实 验 区 面 积 hm 2 保 护 区 属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为 1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林 为 主 体 的 原 生 性 天 然 林 及 其 生 态 系 统 ;2 南 方 红 豆 杉 黑 颈 长 尾 雉 林 麝 等 为 主 体 的 珍 稀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及 其 栖 息 地 ;3 广 西 重 要 的 水 源 涵 养 林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自 西 向 东 穿 越 该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约 7.7km, 立 塔 约 10 基, 占 地 约 0.25hm 2 线 路 与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分 析 由 于 线 路 在 广 西 区 境 内 总 体 呈 东 西 走 向,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呈 南 北 向, 南 北 向 最 长 约 为 41km 线 路 跨 越 保 护 区 段 北 面 南 面 为 高 山 峡 谷 地 带 喀 斯 特 区 域, 地 质 条 件 差, 地 基 稳 定 性 较 差, 立 塔 困 难, 线 路 运 行 维 护 困 难, 而 推 荐 路 径 靠 近 已 建 的 龙 滩 至 沙 塘 500kV 线 路 走 廊, 可 最 大 程 度 减 轻 对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路 径 合 理 (4) 与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线 路 避 让 了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 和 缓 冲 区,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林 业 厅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1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4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1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1) 概 况 深 圳 市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宝 安 区 光 明 新 区 和 南 山 区 交 界, 于 2013 年 2 月 由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以 深 府 函 [2013]31 号 文 批 复 设 立, 目 前 正 在 编 制 总 体 规 划, 主 管 部 门 为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保 护 区 地 理 位 置 范 围 为 东 经 , 北 纬 , 由 铁 岗 水 库 石 岩 水 库 及 其 周 边 的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组 成, 总 面 积 52.88km2 保 护 区 属 于 内 陆 水 库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和 陆 地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为 湿 地 水 源 涵 养 林 和 珍 稀 濒 危 动 植 物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段 多 档 跨 越 该 自 然 保 护 区 约 3.4km; 根 据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滇 西 北 直 流 工 程 输 电 塔 基 用 地 不 纳 入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等 事 宜 的 批 复 ( 深 府 函 [2015]258 号 ), 本 工 程 线 路 塔 基 不 在 将 来 规 划 的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线 路 与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换 流 站 落 点 以 及 线 路 走 向, 同 时 结 合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巨 大 的 特 点, 工 程 设 计 提 出 向 北 避 让 方 案 ( 即 下 图 比 选 方 案 ) 以 及 跨 越 保 护 区 方 案 ( 即 下 图 推 荐 方 案 ), 而 线 路 向 南 无 避 让 空 间 其 中 比 选 方 案 需 同 时 考 虑 避 让 保 护 区 及 其 东 侧 的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因 此 需 从 北 侧 保 护 区 外 深 圳 市 光 明 新 区 密 集 的 城 市 建 筑 及 西 气 东 输 管 道 附 近 穿 越, 拆 迁 量 巨 大,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突 出, 易 引 发 群 体 事 件, 不 具 备 可 实 施 性 ; 而 推 荐 方 案 利 用 经 批 复 的 深 圳 市 城 市 高 压 线 路 走 廊 内 已 有 220kV 线 路 整 合 改 造 后 腾 出 的 通 道 由 东 向 西 跨 越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避 免 了 新 开 辟 线 路 走 廊 及 大 面 积 拆 迁, 对 居 民 点 的 环 境 影 响 社 会 影 响 均 相 对 较 小, 路 径 方 案 更 趋 合 理 本 工 程 线 路 多 档 跨 越 该 自 然 保 护 区, 线 路 塔 基 不 在 将 来 规 划 的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且 已 取 得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文 件,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1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5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1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风 景 名 胜 区 图 3-6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方 案 本 工 程 在 贵 州 省 境 内 穿 越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1) 概 况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于 1994 年 经 国 务 院 审 定 公 布 为 第 三 批 国 家 重 点 风 景 名 胜 区, 位 于 贵 州 省 黔 西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兴 义 市 和 安 龙 县 境 内,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105 10', 北 纬 24 37'~25 23' 原 总 规 即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 ) 于 2003 年 2 月 经 国 务 院 授 权, 原 建 设 部 建 城 函 [2003]43 号 批 准 实 施, 至 2015 年 到 规 划 年 限 ; 目 前, 修 编 总 规 即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已 经 编 制 完 成 上 报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待 批 复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该 风 景 名 胜 区 北 部 自 西 向 东 穿 越, 线 路 与 原 总 规 修 编 总 归 中 风 景 名 胜 区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见 下 表 项 目 表 3-17 直 流 线 路 路 径 方 案 与 两 版 总 规 关 系 表 总 规 版 本 修 编 总 规 原 总 规 穿 越 景 区 名 称 清 水 河 独 立 景 群 清 水 河 长 廊 荟 萃 景 区 景 区 内 线 路 方 位 长 度 线 路 自 西 向 东 穿 越, 长 度 约 1270m 线 路 自 西 向 东 穿 越, 长 度 约 1950m

11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景 区 杆 塔 数 量 3 基 4 基 修 编 总 规 原 总 规 图 3-7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避 让 了 两 版 总 规 中 的 核 心 景 区, 基 本 沿 着 工 程 附 近 已 建 500kV 盘 兴 I II 回 线 路 南 侧 自 西 向 东 走 线 若 路 径 往 南 调 整, 则 进 入 马 岭 河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清 水 河 州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 若 往 北 调 整, 虽 可 避 让 风 景 区, 但 需 交 叉 跨 越 500kV 盘 兴 I II 回 线 路 4 次, 电 力 安 全 运 行 性 较 差, 且 靠 近 普 安 县 楼 下 镇, 周 边 矿 产 资 源 密 集, 沿 线 有 较 多 的 矿 产 采 空 区, 地 基 稳 定 性 较 差, 不 具 备 立 塔 架 线 条 件, 路 径 不 可 行 而 推 荐 路 径 依 托 已 建 的 线 路 走 廊 带, 可 最 大 程 度 减 轻 对 风 景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路 径 合 理 可 行 根 据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例 第 二 十 七 条 : 禁 止 违 反 风 景 名 胜 区 规 划, 在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设 立 各 类 开 发 区 和 在 核 心 景 区 内 建 设 宾 馆 招 待 所 培 训 中 心 疗 养 院 以 及 与 风 景 名 胜 资 源 保 护 无 关 的 其 他 建 筑 物 第 二 十 八 条 : 在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从 事 本 条 例 第 二 十 六 条 第 二 十 七 条 禁 止 范 围 以 外 的 建 设 活 动, 应 当 经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机 构 审 核 后,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办 理 审 批 手 续 本 工 程 不 涉 及 核 心 景 区, 经 专 题 论 证,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风 景 名 胜 区 规 划, 且 已 取 得 贵 州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书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1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森 林 公 园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1) 概 况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为 深 圳 市 级 森 林 公 园, 于 2003 年 11 月 由 深 圳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深 发 改 [2009]976 号 文 批 复 设 立, 主 管 部 门 为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松 岗 沙 井 和 公 明 三 个 街 道 的 交 汇 处, 东 接 田 寮 工 业 区 南 临 长 流 陂 水 库 西 靠 潭 头 及 芙 蓉 工 业 区 北 衔 大 田 洋 工 业 区, 总 面 积 hm 2, 规 划 目 标 为 以 保 护 生 态 为 主 提 供 休 闲 康 乐 活 动 设 施 为 辅 (2) 相 对 位 置 受 端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址 占 用 森 林 公 园 约 22.6hm 2 ;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该 森 林 公 园 约 2.5km, 立 塔 约 5 基, 占 地 约 0.18hm 2 工 程 总 占 地 共 计 约 22.8hm 2 工 程 与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图 3-8 本 工 程 与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2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系 统 方 案, 滇 西 北 送 电 广 东 的 受 端 换 流 站 落 点 为 深 圳 西 部 区 域, 鉴 于 深 圳 市 高 度 城 市 化 用 地 紧 张 的 特 点, 受 端 换 流 站 选 址 困 难 ; 根 据 深 圳 市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的 意 见, 对 区 域 内 的 东 方 站 址 和 田 寮 站 址 进 行 了 全 面 对 比 分 析 由 于 东 方 站 址 对 应 线 路 长 度 最 短, 且 站 址 落 点 基 本 与 原 规 划 的 500kV 交 流 变 电 站 ( 丛 林 站 址 ) 重 合, 按 交 直 流 合 建 考 虑 可 极 大 节 约 土 地 资 源, 避 免 分 开 建 站 导 致 新 增 环 境 影 响, 因 此 确 定 采 用 东 方 站 址, 站 址 落 点 合 理 ; 由 于 换 流 站 站 址 落 点 即 位 于 森 林 公 园, 因 此 直 流 出 线 亦 不 可 避 免 穿 越 森 林 公 园, 由 图 3-8 可 知, 站 址 周 边 建 筑 物 极 为 密 集, 南 侧 建 筑 物 相 对 稀 疏, 为 避 免 大 量 拆 迁, 直 流 线 路 由 换 流 站 出 线 后 只 能 考 虑 折 向 南 侧 并 穿 越 森 林 公 园 南 部 区 域, 路 径 唯 一 且 合 理 根 据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 林 业 部 第 3 号 令,1994 年 1 月 22 日 ) 第 十 三 条 : 占 用 征 用 或 者 转 让 森 林 公 园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林 地, 必 须 征 得 森 林 公 园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同 意, 并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及 其 实 施 细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占 用 征 用 或 者 转 让 手 续, 按 法 定 审 批 权 限 报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交 纳 有 关 费 用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有 关 征 占 林 地 手 续 将 在 开 工 前 完 成 因 此, 本 工 程 建 设 满 足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要 求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1) 概 况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为 深 圳 市 级 森 林 公 园, 于 2008 年 由 深 圳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深 发 改 [2008]418 号 文 批 复 设 立, 主 管 部 门 为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宝 安 区 和 光 明 新 区 的 交 界 处,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 , 北 纬 ~ , 面 积 hm 2, 规 划 目 标 为 以 保 护 生 态 为 主 提 供 休 闲 康 乐 活 动 设 施 为 辅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该 森 林 公 园 约 7.5km, 立 塔 约 16 基, 占 地 约 0.56hm 2 工 程 与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12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9 本 工 程 与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莞 深 交 界 处, 公 园 西 侧 为 在 建 的 公 明 水 库 一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区 部 分 与 公 园 范 围 重 叠, 水 库 以 西 为 城 市 建 成 区, 房 屋 密 集 ; 公 园 东 侧 与 东 莞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相 连 若 线 路 向 东 调 整 以 避 让, 则 进 入 大 屏 障 森 林 公 园 范 围, 同 时 仍 需 穿 越 公 园 东 南 侧 城 市 建 成 区, 路 径 不 可 行 ; 若 线 路 向 东 调 整 以 避 让, 需 同 步 考 虑 避 让 公 明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如 此 则 进 入 则 完 全 偏 离 现 有 高 压 线 路 走 廊, 且 需 穿 越 城 市 建 成 区 及 主 要 规 划 地 块, 对 光 明 新 区 的 规 划 影 响 较 大, 房 屋 拆 迁 量 巨 大,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较 大, 实 施 极 为 困 难, 光 明 新 区 政 府 明 确 反 对 该 方 案, 路 径 亦 不 可 行 因 此, 现 有 路 径 方 案 唯 一, 相 对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有 关 征 占 林 地 手 续 将 在 开 工 前 完 成 因 此, 本 工 程 建 设 满 足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要 求 观 澜 森 林 公 园 (1) 概 况

12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观 澜 森 林 公 园 为 深 圳 市 级 森 林 公 园, 于 2008 年 由 深 圳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深 发 改 [2008]417 号 文 批 复 设 立, 主 管 部 门 为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观 澜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观 澜 石 岩 大 浪 观 澜 街 道 和 光 明 新 区 交 汇 处, 东 经 ~ , 北 纬 ~ 之 间, 面 积 hm 2, 规 划 目 标 为 以 保 护 生 态 为 主 提 供 休 闲 康 乐 活 动 设 施 为 辅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该 森 林 公 园 约 7.2km, 立 塔 约 16 基, 占 地 约 0.56hm 2 工 程 与 观 澜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3)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森 林 公 园 紧 邻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前 文 已 作 分 析 ; 工 程 已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满 足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要 求 怀 集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1) 概 况 怀 集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为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蓝 钟 镇 境 内, 于 1999 年 6 月 由 怀 集 县 林 业 局 以 怀 林 复 [1999]05 号 文 批 复 设 立, 总 面 积 2533hm 2, 主 管 部 门 为 怀 集 县 林 业 局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自 西 向 东 穿 越 该 森 林 公 园 约 6.8km, 立 塔 约 17 基, 占 地 约 0.43hm 2 线 路 与 怀 集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12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10 本 工 程 与 观 澜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2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11 本 工 程 与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相 对 位 置 示 意 图

12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两 广 交 界 处, 公 园 北 侧 与 三 岳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相 接, 西 侧 与 广 西 区 贺 州 市 大 桂 山 鳄 蜥 自 然 保 护 区 相 接, 东 侧 为 蓝 钟 镇 镇 区, 部 分 区 域 与 下 竹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重 合 森 林 公 园 北 侧 依 次 为 三 岳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连 山 笔 架 山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至 少 要 北 移 40km, 才 能 避 让 以 上 生 态 敏 感 区, 并 增 加 更 多 的 不 确 定 因 素, 向 北 不 具 备 避 让 条 件 ; 本 森 林 公 园 西 侧 紧 临 广 西 境 内 的 大 桂 山 鳄 蜥 自 然 保 护 区, 同 时 公 园 南 侧 约 30km 范 围 内 分 布 有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湖 朗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一 级 区 六 祖 岩 景 区 ( 包 含 六 祖 岩 六 祖 岭 和 六 祖 禅 院 ) 马 宁 镇 村 庄 密 集 区 冷 坑 镇 村 庄 密 集 区 南 雄 水 库 怀 集 岗 坪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广 东 怀 集 燕 都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等, 向 南 亦 无 通 行 条 件 而 推 荐 路 径 避 让 了 上 述 各 控 制 因 素, 同 时 沿 森 林 公 园 北 部 边 界 附 近 走 线, 最 大 程 度 减 小 对 森 林 公 园 的 影 响, 路 径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怀 集 县 林 业 局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要 求 怀 集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1) 概 况 怀 集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为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蓝 钟 镇 境 内, 于 1999 年 6 月 由 怀 集 县 林 业 局 以 怀 林 复 [1999]04 号 文 批 复 设 立, 总 面 积 2600hm 2, 主 管 部 门 为 怀 集 县 林 业 局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自 西 北 向 东 南 穿 越 该 森 林 公 园 约 1.5km, 立 塔 约 4 基, 占 地 约 0.1hm 2 线 路 与 怀 集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蓝 钟 镇 镇 区 东 侧 马 宁 镇 镇 区 的 北 侧, 公 园 东 北 侧 依 次 与 金 坑 森 林 公 园 三 坑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 一 级 区 及 二 级 区 ) 相 连, 且 向 北 约 31km 区 域 范 围 内 为 生 态 严 控 区 和 连 山 笔 架 山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向 北 不 可 行 ; 向 南 约 28km 区 域 内 有 湖 朗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一 级 区 矿 区 六 祖 岩 景 区 马 宁 镇 村 庄 密 集 区 冷 坑 镇 村 庄 密 集 区 广 东 怀 集 燕 都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向 南 亦 不 可 行 而 推 荐 路 径 由 森 林 公 园 北 侧 边 缘 穿 越, 穿 越 长 度 相 对 较 小, 环 境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路 径 方 案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怀 集 县 林 业 局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要 求

12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12 本 工 程 与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相 对 位 置 示 意 图

12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博 罗 县 梅 花 森 林 公 园 (1) 概 况 博 罗 县 梅 花 森 林 公 园 为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境 内,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 , 北 纬 ~ , 于 2013 年 7 月 由 惠 州 市 林 业 局 以 惠 市 林 函 [2013]103 号 文 批 复 设 立, 主 管 部 门 为 博 罗 县 农 业 和 林 业 局 公 园 总 面 积 369.2hm 2, 规 划 有 登 山 游 览 区 文 化 观 光 区 服 务 区 植 被 生 态 保 护 区 等 4 片 区 域, 规 划 定 位 为 城 市 运 动 健 身 休 闲 观 光 性 质 的 森 林 公 园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该 森 林 公 园 东 南 部 自 东 北 向 西 南 穿 越 植 被 生 态 保 护 区 登 山 游 览 区 及 停 车 场 共 计 约 1km, 立 塔 约 1 基, 占 地 约 0.025hm 2 线 路 与 博 罗 县 梅 花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梅 花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与 湖 镇 镇 的 交 界 处, 公 园 西 侧 为 光 大 国 际 垃 圾 焚 烧 厂 和 规 划 汽 车 零 配 件 基 地, 东 侧 分 布 墓 园 梅 花 鹿 养 殖 场 和 博 罗 县 看 守 所, 且 紧 靠 罗 阳 镇 镇 区 线 路 若 向 西 北 调 整 避 让 ( 下 图 比 选 方 案 2), 则 线 路 只 能 从 光 大 国 际 垃 圾 焚 烧 厂 和 规 划 汽 车 零 配 件 基 地 附 近 走 线, 由 于 该 镇 境 内 电 力 线 路 已 较 为 密 集, 土 地 资 源 紧 张, 湖 镇 镇 政 府 强 烈 反 对 该 方 案 ; 若 线 路 向 东 调 整 ( 下 图 比 选 方 案 1) 则 进 入 罗 阳 镇, 从 梅 花 墓 园 和 博 罗 看 守 所 之 间 穿 过, 增 加 拆 迁 约 1.2hm 2, 同 时 需 搬 迁 炸 药 库 1 座, 罗 阳 镇 政 府 明 确 反 对 该 方 案 因 此, 现 有 路 径 方 案 唯 一 相 对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征 求 博 罗 县 农 业 和 林 业 局 意 见, 该 局 回 文 要 求 征 询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以 及 梅 花 林 场 的 意 见, 工 程 已 取 得 博 罗 县 人 民 政 府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梅 花 林 场 已 在 路 径 图 上 盖 章 同 意 因 此,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要 求

12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13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段 与 博 罗 县 梅 花 森 林 公 园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2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图 3-14 梅 花 森 林 公 园 段 路 径 方 案 (1) 概 况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为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樟 木 头 镇 樟 木 头 林 场 范 围 内, 于 2013 年 11 月 经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 粤 林 审 决 字 (2013)27 号 文 件 ) 批 准 建 立, 主 管 部 门 为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根 据 广 东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总 体 规 划 ( ), 森 林 公 园 面 积 hm 2, 规 划 有 九 洞 河 石 臼 森 林 景 区 南 坪 峡 谷 探 幽 景 区 门 楼 山 山 地 自 行 车 运 动 景 区 森 林 生 态 保 育 区 旅 游 服 务 区 等 功 能 区, 规 划 有 溯 溪 游 览 线 路 森 林 漫 步 线 路 山 地 自 行 车 运 动 线 路 科 普 教 育 / 探 险 等 游 览 线 路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该 森 林 公 园 约 3.1km, 立 塔 约 7 基, 占 地 约 0.25hm 2, 穿 越 区 域 为 南 坪 峡 谷 探 幽 景 区 门 楼 山 山 地 自 行 车 运 动 景 区 九 洞 河 石 臼 森 林 景 区 等 三 个 景 区 线 路 与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15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13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由 图 3-16 可 知,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西 侧 为 观 音 山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南 侧 与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相 接, 东 侧 依 次 为 银 瓶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及 白 云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上 述 敏 感 区 北 侧 西 侧 及 南 侧 已 被 谢 岗 镇 樟 木 头 镇 及 清 溪 镇 的 密 集 城 镇 区 包 围 为 完 全 避 让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范 围, 工 程 设 计 拟 定 了 3 个 比 选 方 案, 如 下 图 所 示 其 中 比 选 方 案 1 路 径 长 度 增 加 约 5.6km, 进 入 樟 木 头 镇 密 集 城 镇 区 范 围, 存 在 大 面 积 拆 迁, 方 案 不 可 行 ; 比 选 方 案 2 路 径 长 度 增 加 约 26.1km, 进 入 惠 州 市 密 集 城 镇 区 及 东 莞 市 清 溪 镇 密 集 城 镇 区 范 围, 亦 存 在 大 面 积 拆 迁, 方 案 不 可 行 ; 比 选 方 案 3 路 径 长 度 增 加 约 4.9km, 线 路 沿 线 拆 迁 相 对 方 案 1 和 2 较 少, 但 线 路 仍 然 紧 贴 谢 岗 镇 和 樟 木 头 镇 镇 区, 影 响 当 地 规 划, 政 府 明 确 反 对 该 方 案 而 推 荐 路 径 平 行 于 已 有 的 500kV 东 惠 乙 线 500kV 小 纵 线 穿 越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高 压 线 路 走 廊, 新 增 环 境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同 时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了 对 居 民 点 及 地 方 规 划 的 影 响, 路 径 相 对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要 求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1) 概 况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为 市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境 内, 于 2000 年 经 东 莞 市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建 立 ( 东 府 办 复 号 ), 主 管 部 门 为 东 莞 市 林 业 局 森 林 公 园 总 面 积 hm 2, 范 围 包 括 整 个 崖 山 山 体, 东 临 博 深 高 速 (S27) 南 靠 惠 莞 公 路 (S357) 西 至 黎 村 工 业 区 北 以 广 梅 汕 铁 路 为 界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沿 该 森 林 公 园 东 部 边 界 附 近 走 线, 穿 越 该 森 林 公 园 约 1.0km, 立 塔 约 3 基, 占 地 约 0.11hm 2 线 路 与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13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15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段 与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3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16 本 工 程 穿 越 九 洞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段 路 径 方 案

13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17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段 与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3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西 侧 为 规 划 的 粤 海 产 业 园, 公 园 东 侧 和 北 侧 被 惠 州 市 沥 林 镇 及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的 密 集 城 镇 区 包 围 为 完 全 避 让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范 围, 工 程 设 计 拟 定 了 2 个 比 选 方 案, 如 下 图 所 示 其 中 比 选 方 案 1 由 森 林 公 园 北 侧 绕 行, 需 占 用 规 划 粤 海 产 业 园 的 部 分 土 地, 且 在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境 内 需 增 加 约 5.5hm 2 民 房 拆 迁, 拆 迁 量 巨 大, 方 案 不 可 行 ; 比 选 方 案 2 由 森 林 公 园 东 侧 绕 行, 进 入 惠 州 市 沥 林 镇 境 内, 与 推 荐 方 案 相 比 需 要 多 占 用 惠 州 市 沥 林 镇 部 分 宅 基 地 范 围, 并 增 加 约 3.8hm 2 民 房 拆 迁, 对 地 方 规 划 和 群 众 生 活 影 响 较 大, 拆 迁 难 度 大, 易 引 发 社 会 稳 定 问 题 而 推 荐 方 案 选 择 基 本 平 行 博 深 高 速 沿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的 边 界 走 线, 环 境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拆 迁 量 相 对 较 低, 对 地 方 规 划 及 居 民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路 径 相 对 合 理 工 程 已 取 得 东 莞 市 林 业 局 的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要 求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1) 概 况 图 3-18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段 路 径 方 案

13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东 莞 市, 是 1993 年 经 原 广 东 省 林 业 局 批 准 设 立 的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面 积 1200hm 2 根 据 东 莞 市 林 业 局 提 供 资 料, 银 瓶 山 森 林 公 园 的 范 围 包 括 : 清 溪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九 洞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观 音 山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银 瓶 山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根 据 实 地 调 查, 清 溪 片 区 范 围 为 省 林 业 厅 设 立 的 清 溪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范 围, 谢 岗 片 区 主 体 为 东 莞 银 瓶 山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 根 据 东 莞 市 银 瓶 嘴 森 林 公 园 总 体 规 划 ( ), 银 瓶 嘴 ( 山 ) 森 林 公 园 范 围 包 括 : 清 溪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宝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九 洞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观 音 山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银 瓶 山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面 积 12350hm 2 基 于 清 溪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的 批 准 设 立 文 件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现 状 保 护 地 范 围 不 宜 重 叠 等 规 定,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评 价 主 体 确 定 为 清 溪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范 围, 面 积 1200hm 2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沿 该 森 林 公 园 西 北 部 边 界 附 近 走 线, 穿 越 该 森 林 公 园 约 3.1km, 立 塔 约 7 基, 占 地 约 0.25hm 2 线 路 与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前 文 图 3-16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森 林 公 园 北 侧 边 界 与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相 接, 相 关 分 析 见 前 文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相 关 内 容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1) 概 况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为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境 内, 于 1993 年 经 原 广 东 省 林 业 局 批 准 建 立, 主 管 部 门 为 广 东 省 林 业 局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总 面 积 2670hm 2, 规 划 有 森 林 浴 区 登 山 游 览 区 植 物 景 观 区 休 闲 农 业 区 森 林 生 态 保 育 区 亲 水 活 动 区 行 政 服 务 区 等 主 要 功 能 区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该 森 林 公 园 约 4km, 立 塔 约 8 基, 占 地 约 0.28hm 2, 穿 越 区 域 自 东 向 西 依 次 为 森 林 生 态 保 育 区 ( 东 片 ) 雷 公 山 登 山 游 览 区 观 音 髻 登 山 游 览 区 森 林 生 态 保 育 区 ( 西 片 ) 线 路 与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13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19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段 与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 图 3-20 中 绿 色 线 所 包 括 范 围 ) 北 侧 为 黄 牛 埔 水 库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长 龙 矿 泉 水 矿 区 范 围, 西 侧 为 公 明 水 库 一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东 侧 为 塘 厦 镇 密 集 城 镇 区, 南 侧 边 缘 为 高 端 住 宅 小 区 为 完 全 避 让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范 围, 工 程 设 计 拟 定 了 3 个 比 选 方 案, 如 图 3-20 所 示 三 个 方 案 中, 比 选 方 案 1 在 黄 江 镇 境 内 存 在 大 面 积 拆 迁, 同 时 穿 越 了 黄 牛 埔 水 库 二 级

13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水 源 保 护 区 并 压 覆 了 长 龙 矿 泉 水 矿 区, 方 案 不 可 行 ; 比 选 方 案 2 需 穿 越 公 园 南 侧 边 缘 的 住 宅 小 区 及 塘 厦 镇 的 密 集 镇 区, 存 在 大 面 积 拆 迁, 方 案 不 可 行 ; 比 选 方 案 3 沿 公 园 内 部 边 界 走 线, 在 公 园 内 的 线 路 长 度 增 加 约 4.7km 塔 基 数 量 增 加 11 基, 对 森 林 公 园 影 响 更 大, 且 线 路 仍 然 紧 贴 黄 江 镇 镇 区 并 进 入 黄 牛 埔 水 库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同 时 压 覆 了 长 龙 矿 泉 水 矿 区 因 此, 以 上 各 路 径 比 选 方 案 均 不 具 备 可 实 施 性 而 推 荐 方 案 平 行 于 已 建 高 压 线 路 穿 越 该 森 林 公 园, 环 境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对 居 民 点 及 地 方 规 划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方 案 相 对 合 理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的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要 求 图 3-20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段 路 径 方 案 湿 地 公 园 (1) 概 况 广 西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 , 北 纬 ~ , 于 2015 年 由 国 家 林 业 局 批 复 设 立, 主 管 部 门 为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林 业 厅 公 园 东 西 长 约 24.7km, 南 北 跨 度 约 11.9km, 以 荔 浦 河 及 其 支 流 为 主 体, 总 面 积 hm 2, 其 中 湿 地 面 积 hm 2 (2) 相 对 位 置

13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该 湿 地 公 园 西 南 部 自 西 向 东 一 档 跨 越 生 态 保 育 区 约 0.172km, 不 在 公 园 内 立 塔 线 路 与 广 西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线 路 走 向 大 体 上 为 自 西 向 东, 而 该 湿 地 公 园 以 荔 浦 河 为 依 托, 大 体 上 呈 西 南 - 东 北 向, 若 需 完 全 避 开 湿 地 公 园, 则 只 能 往 西 南 侧 避 绕, 但 湿 地 公 园 南 侧 边 界 外 即 为 密 集 村 镇, 拆 迁 量 巨 大, 与 当 地 规 划 冲 突, 实 施 将 极 为 困 难 而 现 有 路 径 经 优 化 选 择 河 道 较 窄 位 置 一 档 跨 越 湿 地, 不 在 其 范 围 内 立 塔, 与 当 地 规 划 亦 不 冲 突, 方 案 合 理 可 行 (4) 与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国 家 林 业 局 林 湿 发 [2010]1 号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十 四 条 : 湿 地 保 育 区 除 开 展 保 护 监 测 等 必 需 的 保 护 管 理 活 动 外, 不 得 进 行 任 何 与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和 管 理 无 关 的 其 他 活 动 根 据 湿 地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第 三 十 一 条 : 除 法 律 法 规 有 特 别 规 定 的 以 外, 在 湿 地 内 禁 止 从 事 下 列 活 动 :( 一 ) 开 ( 围 ) 垦 湿 地, 放 牧 捕 捞 ;( 二 ) 填 埋 排 干 湿 地 或 者 擅 自 改 变 湿 地 用 途 ;( 三 ) 取 用 或 者 截 断 湿 地 水 源 ; ( 四 ) 挖 砂 取 土 开 矿 ;( 五 )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工 业 废 水 ;( 六 )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地 鱼 类 洄 游 通 道, 采 挖 野 生 植 物 或 者 猎 捕 野 生 动 物 ;( 七 ) 引 进 外 来 物 种 ;( 八 ) 其 他 破 坏 湿 地 及 其 生 态 功 能 的 活 动 本 工 程 一 档 跨 越 该 湿 地 公 园, 不 在 湿 地 公 园 内 进 行 建 设 活 动,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均 不 会 改 变 湿 地 用 途 不 排 放 污 水 和 废 水 不 会 破 坏 湿 地 及 其 生 态 功 能, 满 足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及 湿 地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相 关 要 求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林 业 厅 的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3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21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广 西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4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流 溪 河 光 倒 刺 鲃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流 溪 河 光 倒 刺 鲃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境 内 的 流 溪 河 干 流 和 重 要 支 流, 长 113km, 平 均 宽 度 200m,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113 28, 北 纬 ~23 27, 于 2007 年 12 月 由 农 业 部 以 第 947 号 公 告 批 准 设 立, 主 管 部 门 为 从 化 市 畜 牧 兽 医 渔 业 局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为 2260hm 2, 其 中 核 心 区 面 积 1632hm 2, 实 验 区 面 积 628hm 2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是 光 倒 刺 鲃 及 其 产 卵 场, 同 时 保 护 其 它 经 济 鱼 类 和 南 方 特 有 鱼 类 资 源 核 心 区 特 别 保 护 期 为 每 年 的 3 月 ~7 月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该 保 护 区 北 部 一 档 跨 越 实 验 区 约 0.2km, 不 在 保 护 区 内 立 塔 线 路 与 流 溪 河 光 倒 刺 鲃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线 路 走 向 大 体 上 为 东 西 向, 而 该 保 护 区 以 流 溪 河 为 依 托, 大 体 上 呈 南 北 向, 受 从 化 区 城 市 规 划 影 响, 将 不 可 避 免 跨 越 该 保 护 区, 路 径 唯 一 (4) 与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农 业 部 令 2011 年 第 1 号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十 九 条 单 位 和 个 人 在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内 从 事 水 生 生 物 资 源 调 查 科 学 研 究 教 学 实 习 参 观 游 览 影 视 拍 摄 等 活 动, 应 当 遵 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保 护 区 管 理 制 度, 不 得 损 害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及 其 生 存 环 境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一 档 跨 越 该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不 在 保 护 区 内 设 置 永 久 占 地 及 临 时 占 地, 不 进 行 捕 捞 活 动, 不 损 害 水 产 种 植 资 源 及 其 生 存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从 化 市 畜 牧 兽 医 渔 业 局 回 文 表 示 暂 不 存 在 损 害 保 护 区 功 能 的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4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22 直 流 线 路 与 流 溪 河 光 倒 刺 鲃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4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新 丰 江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新 丰 江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韶 关 市 新 丰 县 新 丰 江 梅 坑 ~ 大 席 水 口 江 段,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N ,E ),(N ,E ) 至 (N ,E ),(N ,E ), 于 2011 年 12 月 由 农 业 部 以 第 1684 号 公 告 批 准 设 立, 主 管 部 门 为 新 丰 县 畜 牧 兽 医 水 产 局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500hm 2, 划 分 为 核 心 区 和 实 验 区, 其 中 核 心 区 位 于 山 老 角 ~ 上 墩 段, 实 验 区 位 于 梅 坑 ~ 山 老 角 段 上 墩 ~ 大 席 水 口 段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为 鲇 鱼 鲫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及 日 本 鳗 鲡 青 鱼 草 鱼 赤 眼 鳟 三 角 鲂 团 头 鲂 鳊 鲮 鲤 光 倒 刺 鲃 鳙 鲢 大 刺 鳅 黄 鳝 等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以 及 光 倒 刺 鲃 黄 颡 等 鱼 类 产 卵 场 ; 特 别 保 护 期 为 每 年 4~8 月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接 地 极 线 路 由 该 保 护 区 中 部 一 档 跨 越 核 心 区 约 0.1km, 不 在 保 护 区 内 立 塔 线 路 与 新 丰 江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线 路 走 向 大 体 上 为 南 北 向, 而 该 保 护 区 以 新 丰 江 为 依 托, 大 体 上 呈 东 西 向, 由 于 接 地 极 极 址 即 在 保 护 区 北 侧, 因 此 线 路 将 不 可 避 免 跨 越 该 保 护 区 若 线 路 往 西 调 整 以 完 全 避 让, 则 进 入 新 丰 县 县 城 及 云 髻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路 径 不 可 行 ; 若 向 东 调 整 以 完 全 避 让, 则 进 入 水 口 镇 规 划 区, 与 当 地 规 划 冲 突 因 此 现 有 路 径 合 理 (4) 与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一 档 跨 越 该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不 在 保 护 区 内 设 置 永 久 占 地 及 临 时 占 地, 不 进 行 捕 捞 活 动, 不 损 害 水 产 种 植 资 源 及 其 生 存 环 境, 且 已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新 丰 县 畜 牧 兽 医 水 产 局 的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4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23 接 地 极 线 路 与 新 丰 江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4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洞 上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洞 上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云 南 省 曲 靖 市 富 源 县 洞 上 水 库 为 湖 库 型 水 源 水 库 一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为 4.6km 2, 二 级 保 护 区 的 面 积 为 22.7km 2, 准 保 护 区 的 面 积 为 56.94km 2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5.98km, 穿 越 准 保 护 区 15.6km 线 路 与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图 3-24 洞 上 水 库 保 护 区 图 线 路 避 让 了 一 级 保 护 区, 跨 越 洞 上 水 库 北 侧 为 珠 江 源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南 侧 为 硐 上 水 库 一 级 保 护 区 和 响 水 河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因 此 无 法 完 全 避 让 洞 上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 禁 止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建 设 项 目 ; 已 建 成 的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建 设 项 目,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责 令 拆 除 或 者 关 闭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洞 上 水 库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时, 不 在 水 中 立 塔, 不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运 行 期 不 排 放 工 业 废 水, 不 会 污 染 水 体 本 工 程 路 径 方 案 已 经 取 得 曲 靖 市 环 保 局 同 意 的 文 件, 并 将 严 格 按 照 其 要 求 执 行 因 此,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洞 上 水 库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白 河 沟 水 库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白 河 沟 水 库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保 护 区 划 分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及 准 保 护 区, 范 围 见 下 图

14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该 保 护 区 东 侧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共 约 10km, 其 中 穿 越 准 保 护 区 8.5km 立 塔 约 19 基,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1.5km 立 塔 约 4 基 ; 共 需 占 地 约 0.58hm 2 ; 不 涉 及 水 域 线 路 与 白 河 沟 水 库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图 3-25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白 河 沟 水 库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由 于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较 大, 路 径 经 优 化 选 择 对 环 境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的 位 置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若 需 避 绕 则 只 能 往 东 调 整, 如 此 则 进 入 矿 区 范 围 啸 天 龙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火 铺 镇 镇 区 规 划 范 围, 与 当 地 规 划 冲 突, 避 绕 方 案 不 可 行 而 推 荐 路 径 由 保 护 区 边 界 穿 越 准 保 护 区, 远 离 其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方 案 相 对 合 理

14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 禁 止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建 设 项 目 本 工 程 线 路 经 过 水 源 保 护 区 时 不 在 水 中 立 塔, 不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运 行 期 不 排 放 工 业 废 水, 不 会 污 染 水 体, 在 施 工 架 线 时 采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工 艺, 不 会 对 线 路 下 方 的 植 被 造 成 扰 动 和 破 坏, 同 时 在 落 实 文 明 施 工 原 则 不 在 保 护 区 内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不 漫 排 废 水 及 弃 渣 等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工 程 拟 建 线 路 不 会 对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植 被 造 成 扰 动 和 破 坏, 不 会 对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啸 天 龙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啸 天 龙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与 白 河 沟 水 库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相 接, 保 护 区 划 分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及 准 保 护 区, 范 围 见 图 3-26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该 保 护 区 西 侧 跨 越 准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约 0.1km, 不 立 塔 ; 不 涉 及 水 域 线 路 与 啸 天 龙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下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受 保 护 区 附 近 众 多 煤 矿 矿 区 及 西 侧 白 河 沟 水 库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控 制 因 素 制 约, 本 工 程 路 径 经 优 化 选 择 对 环 境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的 位 置 跨 越 准 保 护 区, 不 在 保 护 区 内 立 塔, 距 离 保 护 区 水 体 较 远, 不 会 影 响 水 体 水 质, 路 径 相 对 合 理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六 十 条 : 禁 止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准 保 护 区 内 新 建 扩 建 对 水 体 污 染 严 重 的 建 设 项 目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4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26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啸 天 龙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峨 里 湖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峨 里 湖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以 地 下 河 岩 溶 管 道 为 轴 线, 取 水 口 为 中 心, 下 游 半 径 100m 范 围 的 扇 形 水 面 区 域, 面 积 为 0.02km 2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两 条 地 下 河 从 出 水 口 上 溯 4000m 两 河 内 侧 相 夹 区 域 以 及 两 河 外 侧 各 纵 深 500m 的 陆 域, 面 积 9.96km 2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 除 一 级 保 护 区 外 的 峨 里 湖 全 部 水 域, 面 积 0.1km 2 陆 域 范 围 : 以 取 水 口 一 侧 水 岸 线 为 起 始 地 下 河 岩 溶 管 道 为 轴 线, 两 条 下 河 上 溯 6000m, 一 级 保 护 区 除 外, 两 河 轴 线 相 夹 区 域 以 及 两 河 轴 线 外 侧 各 纵 深 1500m 陆 域 范 围, 面 积 21.35km 2 准 保 护 区 涵 盖 除 一 二 级 保 护 区 外, 峨 里 湖 上 游 两 条 地 下 河 ( 包 括 地 下 河 上 游 支 流 ) 的 汇 水 区 域, 面 积 km

14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该 保 护 区 中 部 穿 越 准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约 6.6km, 立 塔 约 15 基, 占 地 约 0.38hm 2 ; 不 涉 及 水 域 线 路 与 峨 里 湖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27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东 侧, 原 线 路 路 径 穿 越 了 一 级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路 径 方 案 不 可 行 经 优 化, 线 路 向 南 调 整 并 避 开 了 上 述 区 域, 但 由 于 准 保 护 区 范 围 较 大, 若 线 路 向 南 进 一 步 避 让, 则 会 穿 越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缓 冲 区 及 核 心 区, 路 径 不 可 行 ; 若 往 北 调 整, 则 进 入 龙 滩 大 峡 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而 现 有 优 化 方 案 避 让 了 上 述 生 态 敏 感 区, 并 选 择 在 对 饮 用 水 源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的 区 域 通 过, 路 径 方 案 相 对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天 峨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长 老 乡 里 门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长 老 乡 里 门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金 城 江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包 括 东 至 取 水 口 东 侧 50m, 南 北 和 西 以 山 脊 线 为 界 区 域, 面 积 0.093km 2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长 度 为 取 水 口 下 游 300m 至 上 游 5000m( 南 丹 县 交 界 处 ), 水 域 宽 度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10 年 一 遇 洪 水 淹 没 的 区 域, 面 积 为 0.044km 2 ; 陆 域 范 围 为 沿 岸 纵 深 1000m( 超 过 集 水 范 围 的 不 计 入 ), 面 积 km 2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该 保 护 区 中 部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约 3.1km, 立 塔 约 7 基, 占 地 约 0.18hm 2 ; 不 涉 及 水 域 线 路 与 长 老 乡 里 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28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原 有 路 径 穿 越 了 一 级 保 护 区, 路 径 不 不 可 行 经 设 计 优 化, 线 路 向 西 南 调 整 并 避 开 了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若 线 路 进 一 步 向 西 南 调 整 以 完 全 避 让 保 护 区, 则 进 入 南 侧 山 地, 南 侧 山 地 为 喀 斯 特 地 貌, 路 径 实 施 建 设 及 运 行 维 护 困 难 ; 若 向 北 调 整, 则 进 入 居 民 密 集 区, 拆 迁 量 大, 路 径 实 施 难 度 大, 方 案 不 可 行 而 现 有 优 化 方 案 避 让 了 上 述 生 态 敏 感 区, 并 选 择 在 对 饮 用 水 源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的 区 域 通 过, 方 案 相 对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金 城 江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4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27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峨 里 湖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5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28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长 老 乡 里 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5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土 桥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土 桥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宜 州 市, 一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5.06km 2, 其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土 桥 水 库 主 坝 取 水 口 和 副 坝 取 水 口 各 半 径 1000m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库 岸 正 常 水 位 线 以 上 200m 范 围 内 的 陆 地, 以 及 土 桥 水 库 主 坝 取 水 口 往 西 南 至 石 别 糖 厂 地 下 河 ( 长 3700m) 主 坝 取 水 口 东 至 清 潭 街 地 下 河 ( 长 7400m) 轴 线 两 侧 各 100m 区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46.32km 2, 其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外 的 土 桥 水 库 其 余 水 域 以 及 东 面 入 库 支 流 上 溯 8000m 和 南 面 入 库 支 流 全 长 2200m 的 水 域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外 土 桥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以 上 径 向 距 离 2000m 两 入 库 支 流 两 侧 以 及 上 述 地 下 河 轴 线 两 侧 和 石 别 糖 厂 清 潭 街 两 处 地 下 河 天 窗 外 各 1000m 的 区 域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该 保 护 区 北 侧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约 10km, 立 塔 约 23 基, 占 地 约 0.58hm 2 ; 不 涉 及 水 域 线 路 与 土 桥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29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若 向 北 调 整, 则 需 跨 越 金 中 直 流, 同 时 进 入 河 池 市 城 市 发 展 概 念 性 规 划 区 域 范 围, 与 规 划 冲 突, 方 案 不 可 行 ; 若 向 南 调 整, 则 进 入 石 别 镇 镇 区, 拆 迁 量 巨 大, 路 径 实 施 困 难, 方 案 不 可 行 而 推 荐 路 径 避 开 了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远 离 水 体, 不 影 响 水 体 水 质, 路 径 方 案 相 对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宜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5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29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土 桥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5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平 乐 县 阳 安 乡 平 口 水 库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1) 概 况 平 乐 县 阳 安 乡 平 口 水 库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桂 林 市 平 乐 县 一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0.29km 2, 其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水 库 一 级 水 域 保 护 区 为 取 水 口 半 径 300m 范 围 内 的 区 域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水 库 取 水 口 侧 正 常 水 位 线 以 上 200m 范 围 内 的 陆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15.34km 2, 其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级 水 域 保 护 区 边 界 外 的 水 库 水 域 面 积 以 及 入 库 河 流 上 溯 3000m 的 汇 水 区 域 范 围 设 定 为 二 级 水 域 保 护 区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区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正 常 水 位 线 以 上 1000m 的 区 域 ( 水 库 东 北 面 坝 下 陆 域 范 围 一 级 保 护 区 向 外 只 扩 展 到 20m 山 脚 处 ), 以 及 入 库 河 流 上 溯 3000m 的 汇 水 区 域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保 护 区 中 部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3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水 域 约 0.4km, 穿 越 陆 域 约 2.6km, 在 陆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约 7 基, 占 地 约 0.18hm 2 线 路 与 平 乐 县 阳 安 乡 平 口 水 库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30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线 路 若 向 北 调 整 以 避 绕 水 源 保 护 区, 则 进 入 阳 安 乡 规 划 区, 阳 安 乡 政 府 不 同 意 避 绕 方 案, 路 径 不 可 行 ; 若 向 南 调 整 避 绕, 则 沿 乡 道 678 分 布 有 大 量 村 庄 如 金 井 阶 洞 社 湾 三 网 岭 等, 拆 迁 量 大, 路 径 不 可 行 而 现 阶 段 路 径 沿 已 建 溪 洛 渡 直 流 线 路 南 侧 并 行 跨 越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不 在 保 护 区 内 立 塔, 避 免 新 开 辟 线 路 走 廊, 路 径 相 对 合 理 工 程 已 取 得 平 乐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回 文 及 平 乐 县 人 民 政 府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5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30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平 乐 县 阳 安 乡 平 口 水 库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5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修 仁 镇 修 仁 河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1) 概 况 修 仁 镇 修 仁 河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长 度 为 取 水 口 上 游 1500m 至 下 游 100m 的 河 段, 宽 度 为 上 述 河 段 两 岸 5 年 一 遇 洪 水 淹 没 线 间 的 距 离, 面 积 0.116km 2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河 段 两 岸 各 纵 深 50m 的 陆 域, 面 积 0.199km 2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长 度 为 取 水 口 上 游 7500m 至 下 游 300m 的 河 段, 以 及 该 河 段 入 河 支 流 从 其 汇 入 口 上 溯 3600m 的 河 段 ; 宽 度 为 上 述 河 段 两 岸 10 年 一 遇 洪 水 淹 没 线 间 的 距 离, 一 级 保 护 水 域 除 外, 面 积 0.931km 2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河 段 两 岸 各 纵 深 至 流 域 分 水 岭 范 围 内 的 汇 水 区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除 外, 面 积 km 2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保 护 区 中 部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2.6m, 其 中 水 域 约 0.8km 陆 域 约 1.4km, 线 路 不 在 水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在 陆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约 8 基, 占 地 约 0.2hm 2 线 路 与 修 仁 镇 修 仁 河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31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若 向 北 调 整, 则 需 跨 越 高 肇 直 流, 同 时 进 入 修 仁 镇 镇 区 范 围, 且 离 一 级 保 护 区 更 近, 路 径 可 行 性 低 ; 而 保 护 区 南 侧 有 念 村 平 村 等 多 个 村 庄 及 大 瑶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路 径 不 可 行 而 现 有 路 径 选 择 由 二 级 保 护 区 通 过, 避 让 了 一 级 区 范 围, 避 让 了 大 瑶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修 仁 镇 镇 区 附 近 村 庄, 路 径 方 案 相 对 合 理 工 程 已 取 得 荔 浦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15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31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修 仁 镇 修 仁 河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5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荔 浦 县 县 城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荔 浦 县 县 城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一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2.24km 2, 其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长 度 为 从 该 水 源 地 现 用 取 水 口 上 游 4000m 至 备 用 取 水 口 下 游 100m 的 荔 浦 河 河 段 ( 全 长 7400m), 宽 度 为 该 河 段 两 岸 5 年 一 遇 洪 水 淹 没 线 间 的 距 离 ; 陆 域 范 围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河 段 两 岸 各 纵 深 50m 的 陆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为 km 2, 其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长 度 分 别 为 从 现 用 取 水 口 上 游 36000m 至 备 用 取 水 口 下 游 200 m 的 荔 浦 河 河 段 ( 全 长 39500m), 入 河 支 流 葡 芦 河 从 其 汇 入 口 上 溯 5200 m 的 河 段, 支 流 三 河 河 从 其 汇 入 口 上 溯 2000m 的 河 段, 以 及 长 滩 水 电 站 尾 水 排 放 渠 全 长, 宽 度 为 上 述 河 段 ( 渠 段 ) 两 岸 10 年 一 遇 洪 水 淹 没 线 间 的 距 离,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除 外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河 段 ( 渠 段 ) 两 岸 各 纵 深 不 小 于 1000 m 的 汇 水 区 陆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除 外 准 保 护 区 面 积 :47.07km 2, 包 括 荔 浦 河 入 河 支 流 黄 洞 河 从 汇 入 口 上 溯 6000 m 乐 冲 河 全 长 880 m 长 滩 河 大 瑶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西 面 全 长 8000 m 的 河 段 两 岸 不 小 于 1000 m 的 汇 水 区 域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9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水 域 约 0.3km, 穿 越 陆 域 约 8.7km, 立 塔 约 20 基, 占 地 约 0.5hm 2 线 路 与 荔 浦 县 县 城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32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以 荔 浦 河 为 依 托, 大 体 上 呈 西 南 - 东 北 向, 范 围 巨 大, 且 部 分 区 域 与 广 西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重 合 ; 而 本 线 路 走 向 大 体 上 为 自 西 向 东, 因 此 线 路 将 不 可 避 免 跨 越 该 保 护 区 为 减 少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同 时 考 虑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及 南 侧 密 集 居 民 点, 工 程 设 计 推 荐 方 案 由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区 穿 越, 远 离 一 级 保 护 区, 路 径 相 对 合 理 工 程 已 取 得 荔 浦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15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32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荔 浦 县 县 城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5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沙 田 镇 狮 洞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1) 概 况 沙 田 镇 狮 洞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贺 州 市 平 桂 管 理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0.43km 2, 其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取 水 口 东 北 面 全 部 水 域 和 西 南 面 水 域 扩 展 300m 的 范 围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水 库 一 级 陆 域 范 围 为 一 级 水 域 沿 纵 深 200m 二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27.12km 2, 其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外 的 水 库 水 域 面 积 及 入 库 支 流 从 入 库 口 上 溯 3km 的 水 域 面 积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狮 洞 水 库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区 为 水 库 上 游 及 两 侧 正 常 水 位 线 2000m 范 围 下 游 正 常 水 位 线 1000m 范 围 内 陆 域, 以 及 入 库 支 流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两 侧 1000m 范 围 内 的 陆 域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保 护 区 北 侧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约 2km, 立 塔 约 9 基, 占 地 约 0.23hm 2, 不 涉 及 水 域 线 路 与 沙 田 镇 狮 洞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33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北 侧 为 ±500kV 溪 洛 渡 直 流 线 路 及 沙 田 镇 规 划 区 域 范 围, 南 侧 为 公 会 镇 房 屋 密 集 区 域, 此 外 受 周 边 地 质 影 响, 推 荐 路 径 选 择 平 行 于 溪 洛 渡 直 流 线 路 南 侧 通 过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路 径 方 案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贺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平 桂 分 局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下 竹 水 库 怀 集 蓝 钟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下 竹 水 库 怀 集 蓝 钟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135m 以 下 的 全 部 水 域 (N ,E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取 水 口 半 径 300m 范 围 内 水 域 沿 岸 纵 深 200m 范 围 内 的 陆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上 竹 水 太 平 水 入 库 支 流 上 溯 3000m 的 水 域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级 水 域 保 护 区 水 域 沿 岸 正 常 水 位 线 以 上 纵 深 至 水 库 第 一 重 山 脊 线 以 内 的 陆 域 范 围 及 入 库 河 流 上 竹 水 太 平 水 上 溯 3000m 沿 岸 纵 深 至 第 一 重 山 山 脊 线 的 陆 域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保 护 区 中 部 穿 越 约 7.3km, 其 中 线 路 一 档 跨 越 一 级 保 护 区 ( 水 域 ) 约 0.2km, 不 在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立 塔,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约 7.1km, 立 塔 约 18 基, 占 地 约 0.45hm 2 线 路 与 下 竹 水 库 怀 集 蓝 钟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16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33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沙 田 镇 狮 洞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6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34 直 流 线 路 与 下 竹 水 库 怀 集 蓝 钟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段 线 路 沿 线 有 已 建 500kV 溪 洛 渡 直 流 线 路 广 东 三 岳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贵 广 高 铁 六 祖 岩 景 区 下 竹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和 湖 朗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控 制 因 素 根 据 现 有 控 制 因 素 分 布 情 况,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推 荐 了 穿 越 下 竹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方 案 ( 下 图 中 推 荐 方 案 ) 若 线 路 向 北 调 整 避 绕 水 源 保 护 区 ( 即 下 图 北 方 案 ), 则 需 穿 越 与 水 源 保 护 区 相 连 的 三 岳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方 案 不 可 行 ; 若 线 路 向 南 调 整 避 绕 在 广 西 大 桂 山 鳄 蜥 自 然 保 护 区 南 侧 走 线 ( 即 下 图 南 方 案 ), 可 完 全 避 开 下 竹 水 库 湖 朗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但 线 路 为 避 免 跨 越 贵 广 高 铁 需 穿 过 蓝 钟 镇 南 侧 建 筑 密 集 区 ( 韦 屋 村 附

16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近 ), 且 需 穿 过 六 祖 岩 景 区, 方 案 不 可 行 ; 中 方 案 与 推 荐 方 案 相 比, 均 需 穿 越 下 竹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以 及 与 水 源 保 护 区 部 分 区 域 重 叠 的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但 前 者 由 森 林 公 园 中 部 穿 越 且 跨 越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相 对 较 大 (2 次 跨 越 ), 环 境 影 响 较 推 荐 方 案 大 综 合 比 较, 推 荐 方 案 更 趋 合 理 本 工 程 线 路 一 档 跨 越 一 级 保 护 区, 不 在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立 塔 及 进 行 建 设 活 动,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不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在 施 工 架 线 时 采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工 艺, 不 会 对 线 路 下 方 的 植 被 造 成 扰 动 和 破 坏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湖 朗 水 库 怀 集 马 宁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湖 朗 水 库 怀 集 马 宁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为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124m 以 下 的 全 部 水 域 (N ,E ); 陆 域 范 围 为 取 水 口 半 径 300m 范 围 内 水 域 沿 岸 纵 深 200m 范 围 内 的 陆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入 库 支 流 湖 朗 坑 入 库 支 流 上 溯 3000m 的 水 域 ; 陆 域 范 围 范 围 一 级 水 域 保 护 区 水 域 沿 岸 正 常 水 位 线 以 上 纵 深 至 水 库 第 一 重 山 脊 线 以 内 的 陆 域 范 围 及 入 库 河 流 湖 朗 坑 上 溯 3000m 沿 岸 纵 深 至 第 一 重 山 山 脊 线 的 陆 域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保 护 区 北 部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约 1.2km, 立 塔 约 3 基, 占 地 约 0.08hm 2 ; 不 涉 及 水 域 线 路 与 湖 朗 水 库 怀 集 马 宁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36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湖 朗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下 竹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东 侧, 二 者 周 边 控 制 因 素 与 大 致 相 同, 见 图 3-35 根 据 前 文 分 析 可 知, 比 选 方 案 中 北 方 案 南 方 案 均 不 可 行 ; 中 方 案 与 推 荐 方 案 相 比, 均 需 穿 越 湖 朗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以 及 与 水 源 保 护 区 部 分 区 域 重 叠 的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但 前 者 由 森 林 公 园 中 部 穿 越 且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相 对 较 大, 环 境 影 响 较 推 荐 方 案 大 综 合 比 较, 推 荐 方 案 更 趋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6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35 下 竹 水 库 湖 朗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段 路 径 优 化 方 案

16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36 直 流 线 路 与 湖 朗 水 库 怀 集 马 宁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天 堂 山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天 堂 山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水 库 全 部 水 域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水 库 主 坝 5000m 范 围 内 水 域 沿 岸 正 常 水 位 线 以 上 向 陆 纵 深 1000m 范 围 内 流 域 陆 域 ( 不 超 过 相 应 分 水 岭 范 围 )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水 库 水 域 外 径 向 3000m 范 围 内 的 入 库 河 流 水 域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以 上 3000m 范 围 内 的 流 域 陆 域 ( 不 超 过 相 应 分 水 岭 范 围 ), 不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2) 相 对 位 置

16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保 护 区 西 侧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7.5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水 域, 陆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约 12 基, 占 地 约 0.3hm 2 线 路 与 天 堂 山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37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天 堂 山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段 线 路 属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沿 线 附 近 有 地 派 镇 镇 区 上 仓 村 天 堂 山 水 库 桂 峰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桂 峰 山 人 类 遗 址 森 林 公 园 陈 禾 洞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杨 坑 洞 县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神 山 顶 ( 风 水 山 ) 合 子 铅 锌 矿 等 控 制 因 素 根 据 现 有 控 制 因 素 分 布 情 况,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推 荐 了 穿 越 天 堂 山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方 案 ( 下 图 推 荐 方 案 ) 为 避 让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工 程 设 计 拟 定 了 3 个 比 选 路 径 其 中 西 方 案 路 径 由 地 派 镇 桂 峰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南 侧 进 入 龙 门 县, 避 让 了 天 堂 山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但 线 路 穿 越 了 从 化 区 境 内 的 桂 峰 山 人 类 遗 址 森 林 公 园, 该 公 园 既 属 于 文 物 古 迹, 又 属 于 风 景 名 胜 区, 此 外, 该 方 案 亦 穿 越 了 地 派 镇 的 神 山 顶 ( 为 当 地 风 水 山 ), 且 神 山 顶 段 线 路 沿 线 为 高 山 大 岭, 线 路 建 设 和 维 护 困 难, 路 径 不 可 行 ; 中 方 案 路 径 较 东 方 案 向 西 偏 移, 避 让 了 天 堂 山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但 线 路 穿 越 了 地 派 镇 合 子 铅 锌 矿, 地 质 条 件 差, 路 径 可 实 施 性 差, 同 时 线 路 与 ±500kV 三 广 直 流 线 路 形 成 对 地 派 镇 上 仓 村 的 包 夹, 当 地 村 民 强 烈 反 对,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高, 路 径 不 可 行 ; 东 方 案 未 避 让 天 堂 山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同 时 穿 越 了 桂 峰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而 推 荐 方 案 在 东 方 案 基 础 上, 避 让 了 桂 峰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同 时 不 涉 及 矿 产 文 物 古 迹 风 景 名 胜 区, 控 制 因 素 最 少, 方 案 相 对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16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37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天 堂 山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6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38 天 堂 山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段 路 径 方 案 比 选

16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横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横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横 河 卢 屋 村 取 水 口 上 游 1500m( 包 括 汇 入 支 流 ) 至 下 游 100m 的 河 道 水 域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两 岸 向 陆 纵 深 50m 的 陆 域 范 围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横 河 卢 屋 村 取 水 口 上 游 4000m( 包 括 汇 入 支 流 ) 至 下 游 300m 的 河 道 水 域, 不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级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两 岸 向 陆 纵 深 1000m, 不 超 过 相 应 分 水 岭 范 围, 不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并 行 由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中 部 穿 越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2.8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水 域, 不 在 水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在 陆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5 基, 占 地 约 0.13hm 2 ; 接 地 极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3.5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水 域, 不 在 水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在 陆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6 基, 占 地 约 0.06hm 2 线 路 与 横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39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横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段 线 路 属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直 流 线 路 与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平 行 走 线, 沿 线 附 近 有 横 河 镇 镇 区 居 民 密 集 区 密 集 矿 区 横 河 镇 白 马 山 旅 游 项 目 等 控 制 因 素 根 据 现 有 控 制 因 素 分 布 情 况,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推 荐 了 穿 越 横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方 案 ( 即 下 图 中 方 案 ) 若 线 路 向 西 调 整 避 绕 ( 即 下 图 西 方 案 ), 则 受 现 有 ±500kV 三 广 直 流 线 路 走 向, 线 路 需 紧 贴 横 河 镇 镇 区 并 穿 越 2 处 居 民 密 集 区, 路 径 实 施 困 难 ; 若 向 东 避 绕 ( 即 下 图 东 方 案 ), 则 需 穿 越 密 集 矿 区, 对 线 路 的 安 全 运 行 构 成 一 定 威 胁, 且 涉 及 2 处 高 山 大 岭, 线 路 建 设 和 维 护 困 难 而 现 有 路 径 方 案 控 制 因 素 较 少, 符 合 当 地 城 乡 规 划, 对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方 案 相 对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16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39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横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7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40 横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段 路 径 方 案

17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东 江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东 江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仲 恺 高 新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东 江 沙 河 埔 取 水 口 上 游 1500m 至 下 游 1500m 的 河 段, 以 河 道 中 泓 线 为 界, 靠 近 取 水 口 一 侧 的 水 域, 仁 深 高 速 东 江 大 桥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40m 范 围 对 应 水 域 划 入 二 级 保 护 区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取 水 口 一 侧 河 岸 向 陆 纵 深 50m 的 陆 域 范 围, 有 河 堤 处 至 河 堤 近 河 侧 路 肩 线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包 括 东 江 沙 河 埔 取 水 口 上 游 4000m 至 下 游 4000m 的 河 道 水 域, 不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一 级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两 岸 向 陆 纵 深 80m, 有 河 堤 处 至 河 堤 外 坡 脚 30m 的 陆 域 范 围, 不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准 保 护 区 共 约 3.1km 线 路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0.7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水 域, 不 在 水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穿 越 准 保 护 区 陆 域 约 2.4km; 保 护 区 段 共 需 立 塔 约 7 基, 其 中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1 基, 准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立 塔 约 6 基, 共 需 占 地 约 0.25hm 2 线 路 与 东 江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3-41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龙 溪 镇 东 江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和 仲 恺 高 新 区 潼 湖 镇, 直 流 线 路 与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走 线, 沿 线 以 居 民 密 集 区 城 镇 规 划 区 及 石 场 为 控 制 因 素 根 据 现 有 控 制 因 素 分 布 情 况,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推 荐 了 平 行 已 建 的 ±500kV 兴 安 直 流 线 路 走 线 穿 越 东 江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方 案 ( 下 图 推 荐 方 案 ) 若 线 路 向 东 调 整 绕 行 ( 下 图 东 方 案 ), 则 需 新 开 辟 线 路 走 廊, 同 时 进 入 潼 湖 镇 城 乡 规 划 区 及 居 民 密 集 区, 与 当 地 规 划 冲 突, 路 径 不 可 行 ; 若 线 路 向 西 绕 行 ( 下 图 西 方 案 ), 则 需 穿 越 2 处 居 民 密 集 区, 房 屋 拆 迁 量 巨 大,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高, 同 时 穿 越 2 处 潼 湖 镇 石 场, 路 径 实 施 困 难 而 推 荐 路 径 方 案 基 本 平 行 已 建 ±500kV 兴 安 直 流 线 路 架 设, 不 涉 及 一 级 保 护 区, 同 时 避 免 新 开 辟 线 路 走 廊, 拆 迁 量 小, 对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对 地 方 的 发 展 规 划 影 响 较 小, 方 案 相 对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17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41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东 江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7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42 东 江 水 源 保 护 区 段 路 径 方 案 流 溪 河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流 溪 河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保 护 区 划 分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其 中 二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48.08km 2, 准 保 护 区 面 积 km 2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该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北 侧 穿 越 准 保 护 区 陆 域 约 9.3km, 立 塔 约 24 基, 占 地 约 0.6hm 2 ; 不 涉 及 水 域 线 路 与 流 溪 河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17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43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流 溪 河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7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受 端 换 流 站 落 点 于 深 圳 西 部, 广 东 境 内 的 线 路 必 须 先 由 西 往 东 走 线 绕 过 广 州 密 集 城 区, 到 达 惠 州 龙 门 后 改 由 东 北 向 西 南 走 线 广 州 从 化 区 位 于 龙 门 县 西 侧, 为 线 路 路 径 的 重 要 拐 点 本 线 路 段 附 近 有 新 丰 县 鲁 古 河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龙 门 县 蓝 田 乡 旅 游 规 划 区 天 堂 山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从 化 温 泉 旅 游 度 假 区 清 远 飞 来 峡 风 景 区 南 昆 山 风 景 区 罗 浮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流 溪 河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流 溪 河 森 林 公 园 五 和 东 坑 森 林 公 园 塘 基 森 林 公 园 双 溪 森 林 公 园 陈 和 洞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控 制 因 素 根 据 现 有 控 制 因 素 分 布 情 况,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推 荐 了 穿 越 流 溪 河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方 案 由 于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巨 大, 若 线 路 向 北 避 绕 ( 下 图 北 方 案 ), 虽 在 广 州 市 避 让 了 流 溪 河 水 库 和 黄 龙 带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但 穿 越 了 新 丰 县 鲁 古 河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龙 门 县 蓝 田 乡 旅 游 规 划 区 和 天 堂 山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与 现 状 规 划 相 冲 突, 且 不 利 于 土 地 的 集 约 利 用, 方 案 不 可 行 ; 若 向 南 避 绕 ( 下 图 南 方 案 ), 由 清 远 市 佛 冈 县 进 入 从 化 区 温 泉 镇, 之 后 由 东 北 向 西 南 走 线 进 入 广 州 市 增 城 区, 虽 在 广 州 市 避 让 了 流 溪 河 水 库 和 黄 龙 带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但 需 穿 越 清 远 飞 来 峡 风 景 区 从 化 温 泉 旅 游 度 假 区 南 昆 山 风 景 区 罗 浮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方 案 不 可 行 ; 中 方 案 穿 越 了 流 溪 河 水 库 和 黄 龙 带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流 溪 河 森 林 公 园 五 和 东 坑 森 林 公 园 塘 基 森 林 公 园 双 溪 森 林 公 园 等 多 个 生 态 敏 感 区, 方 案 不 可 行 而 推 荐 方 案 在 中 方 案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了 局 部 优 化, 选 择 从 准 保 护 区 通 过, 且 避 让 了 附 近 各 森 林 公 园 风 景 名 胜 区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环 境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与 当 地 规 划 无 冲 突, 方 案 相 对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黄 龙 带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黄 龙 带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保 护 区 划 分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其 中 二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39.35km 2, 准 保 护 区 面 积 34km 2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由 该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北 侧 穿 越 准 保 护 区 陆 域 约 2.3km, 立 塔 约 5 基, 占 地 约 0.13hm 2 ; 不 涉 及 水 域 线 路 与 黄 龙 带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17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44 流 溪 河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段 路 径 方 案

17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45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黄 龙 带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7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黄 龙 带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流 溪 河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西 侧, 二 者 周 边 控 制 因 素 与 大 致 相 同 根 据 前 文 分 析 可 知,3 个 比 选 方 案 均 不 可 行 ; 而 推 荐 方 案 选 择 从 准 保 护 区 通 过, 且 避 让 了 附 近 各 森 林 公 园 风 景 名 胜 区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环 境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与 当 地 规 划 无 冲 突, 方 案 相 对 合 理 本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长 流 陂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长 流 陂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8.14km 2,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和 二 级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1.71km 2, 其 中 水 域 范 围 指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22.90m) 以 下 全 部 水 面 范 围,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Ⅱ 类 ; 陆 域 范 围 指 正 常 水 位 线 向 陆 域 纵 深 200m 的 集 雨 区 范 围 二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6.43km 2, 其 陆 域 范 围 指 除 一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集 雨 区 范 围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架 设, 由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东 北 侧 穿 越 约 1.55km, 其 中 一 档 跨 越 一 级 保 护 区 约 0.45km, 不 立 塔 ;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1.1km, 需 立 塔 5 基, 占 地 约 0.13hm 2 线 路 与 长 流 陂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17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46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长 流 陂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8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鉴 于 深 圳 市 高 度 城 市 化 特 点, 水 源 保 护 区 周 边 已 为 城 市 建 成 区, 建 筑 物 密 集 工 程 设 计 推 荐 方 案 沿 着 规 划 的 高 压 线 走 廊 向 南 走 线, 并 跨 越 长 流 陂 水 库 ; 通 过 增 加 转 角 和 新 设 计 高 跨 塔 型, 直 流 线 路 在 长 流 陂 水 库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可 避 免 立 塔 若 线 路 路 径 向 西 调 整 避 绕 并 沿 水 库 南 侧 边 缘 走 线, 则 需 穿 越 铁 岗 - 石 岩 自 然 保 护 区 石 岩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方 案 不 可 行 ; 因 此, 只 能 从 长 流 陂 水 库 保 护 线 东 北 侧 避 绕, 同 时 需 考 虑 拟 建 500kV 220kV 线 路 通 道, 如 此 将 造 成 南 光 高 速 附 近 密 集 建 筑 物 的 拆 迁 ( 含 喜 德 盛 集 团 等 ), 拆 迁 面 积 预 估 达 12hm 2, 拆 迁 量 巨 大, 易 引 起 群 体 事 件, 社 会 不 稳 定 因 素 多, 路 径 实 施 难 度 大, 方 案 不 可 行 而 推 荐 路 径 可 避 免 上 述 问 题, 路 径 唯 一 合 理 本 工 程 拟 建 线 路 一 档 跨 越 一 级 保 护 区, 不 在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立 塔 及 进 行 建 设 活 动,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不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在 施 工 架 线 时 采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工 艺, 不 会 对 线 路 下 方 的 植 被 造 成 扰 动 和 破 坏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图 3-47 长 流 陂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推 荐 线 路 方 案

18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铁 岗 水 库 - 石 岩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铁 岗 水 库 - 石 岩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km 2,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32.90km 2, 其 中 水 域 范 围 指 铁 岗 水 库 (28.70m) 石 岩 水 库 (36.00m) 正 常 水 位 线 以 下 全 部 水 面 范 围 及 铁 岗 石 岩 连 通 渠 水 面 范 围, 不 含 机 荷 高 速 南 光 高 速 洲 石 路 段,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Ⅱ 类 ; 陆 域 范 围 指 两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向 陆 域 纵 深 约 200m 的 集 雨 区 范 围, 以 及 铁 岗 石 岩 水 库 连 通 渠 两 侧 纵 深 约 50m 区 域, 但 铁 岗 水 库 西 北 不 超 过 ( 不 含 ) 西 气 东 输 求 大 线 南 侧 不 超 过 ( 不 含 ) 宝 石 路 的 集 雨 区 陆 域 范 围, 不 含 机 荷 高 速 南 光 高 速 洲 石 路 松 白 路, 不 含 滇 西 北 工 程 石 岩 水 库 西 侧 的 7 个 塔 基 及 石 岩 水 库 东 侧 的 7 个 塔 基 所 在 的 0.1km 2 区 域 ; 二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38.31km 2, 其 中 水 域 范 围 指 石 岩 河 九 围 河 等 入 库 支 流 自 入 库 口 上 溯 约 2000m 的 水 面 范 围,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Ⅲ 类 ; 陆 域 范 围 指 正 常 水 位 线 向 陆 域 纵 深 约 2000m, 除 一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集 雨 区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滇 西 北 工 程 石 岩 水 库 西 侧 的 7 个 塔 基 及 石 岩 水 库 东 侧 的 7 个 塔 基 所 在 的 0.1km 2 区 域 准 保 护 区 面 积 36.78km 2, 指 除 一 级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集 雨 区 陆 域 范 围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架 设, 由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中 部 穿 越 约 5.3km, 其 中 跨 越 一 级 保 护 区 约 2.3km, 不 立 塔 ;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3.0km, 需 立 塔 9 基, 占 地 约 0.32hm 2 线 路 与 铁 岗 水 库 - 石 岩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18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48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铁 岗 水 库 - 石 岩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8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水 源 保 护 区 西 北 侧 紧 邻 观 澜 森 林 公 园, 且 部 分 区 域 与 铁 岗 - 石 岩 自 然 保 护 区 重 叠, 三 者 周 边 均 为 城 市 已 建 成 区, 建 筑 物 密 集 ( 见 图 3-10) 由 于 与 水 源 保 护 区 重 叠 的 铁 岗 - 石 岩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巨 大, 路 径 往 南 调 整 不 可 行, 因 此, 若 需 完 全 避 绕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只 能 紧 贴 水 库 北 侧 边 界 石 岩 文 化 广 场 区 域 走 线, 如 此 将 造 大 面 积 居 民 楼 商 业 楼 的 拆 迁, 拆 迁 面 积 预 估 达 15hm 2, 对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较 大, 易 引 起 群 体 事 件, 社 会 不 稳 定 因 素 多, 不 具 备 可 实 施 性 而 推 荐 方 案 利 用 经 批 复 的 深 圳 市 城 市 高 压 线 路 走 廊 内 已 有 220kV 线 路 整 合 改 造 后 腾 出 的 通 道 由 东 向 西 经 过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避 免 了 新 开 辟 线 路 走 廊 及 大 面 积 拆 迁, 对 居 民 点 的 环 境 影 响 社 会 影 响 均 相 对 较 小, 路 径 方 案 更 趋 合 理 本 工 程 拟 建 线 路 不 在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立 塔 及 进 行 建 设 活 动,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不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在 施 工 架 线 时 采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工 艺, 不 会 对 线 路 下 方 的 植 被 造 成 扰 动 和 破 坏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图 3-49 铁 岗 水 库 - 石 岩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段 线 路 方 案

18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50 铁 岗 水 库 - 石 岩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段 线 路 比 选 方 案 公 明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1) 概 况 公 明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光 明 新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8.24km 2, 其 中 水 域 范 围 指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59.70m) 以 下 全 部 水 面 范 围,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Ⅱ 类 ; 陆 域 范 围 指 公 明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向 陆 域 纵 深 约 200m 的 集 雨 区 陆 域 范 围 二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3.52km 2, 陆 域 范 围 指 除 一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集 雨 区 陆 域 范 围 (2) 相 对 位 置 拟 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架 设, 由 该 水 源 保 护 区 中 部 穿 越 约 5km, 其 中 跨 越 一 级 保 护 区 约 4.8km, 不 立 塔 ;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约 0.2km, 需 立 塔 9 基, 占 地 约 0.32hm 2 线 路 与 公 明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图

18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51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公 明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8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路 径 合 理 性 及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水 源 保 护 区 东 侧 为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区 部 分 区 域 与 公 园 范 围 重 叠 ( 见 图 3-9); 水 源 保 护 区 西 侧 为 城 市 建 成 区, 房 屋 密 集 经 前 文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段 路 径 合 理 性 分 析 可 知, 工 程 推 荐 路 径 方 案 唯 一 合 理 本 工 程 拟 建 线 路 不 在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立 塔 及 进 行 建 设 活 动,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不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在 施 工 架 线 时 采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工 艺, 不 会 对 线 路 下 方 的 植 被 造 成 扰 动 和 破 坏 工 程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 (1) 概 况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 年, 广 东 省 陆 域 划 分 为 严 格 控 制 区 有 限 开 发 区 和 集 约 利 用 区, 陆 域 严 格 控 制 区 总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占 全 省 陆 地 面 积 的 18.0%, 包 括 两 类 区 域 : 一 是 自 然 保 护 区 典 型 原 生 生 态 系 统 珍 稀 物 种 栖 息 地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及 后 备 水 源 地 等 具 有 重 大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价 值 的 区 域 ; 二 是 水 土 流 失 极 敏 感 区 重 要 湿 地 区 生 物 迁 徙 洄 游 通 道 与 产 卵 索 饵 繁 殖 区 等 生 态 环 境 极 敏 感 区 域 严 格 控 制 区 内 禁 止 所 有 与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无 关 的 开 发 活 动 陆 域 严 格 控 制 区 内 要 开 展 天 然 林 保 护 和 生 态 公 益 林 建 设, 有 效 保 护 原 生 生 态 系 统 珍 稀 濒 危 动 植 物 物 种 及 其 生 境 (2) 相 对 位 置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 约 km, 接 地 极 线 路 穿 越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 约 8.4km, 见 下 表 及 图 3-52 中 红 色 区 域 部 分, 穿 越 区 域 主 要 为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的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下 竹 水 库 怀 集 蓝 钟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湖 朗 水 库 马 宁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黄 龙 带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流 溪 河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天 堂 山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表 3-18 线 路 穿 越 的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 长 度 一 览 表 所 穿 生 态 严 控 区 位 置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长 度 (km) 接 地 极 线 路 穿 越 长 度 (km)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 阳 山 县 1.76 / 清 远 市 清 新 区 / 英 德 市 / 佛 冈 县 /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2.14 /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博 罗 县 1.22 / 总 计

187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52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188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与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符 性 及 路 径 合 理 性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规 范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环 函 号 ), 穿 越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的, 应 明 确 穿 越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工 程 方 案 的 基 本 情 况 加 强 对 选 线 唯 一 性 的 论 证 加 强 对 工 程 穿 越 严 格 控 制 区 的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强 化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我 院 已 委 托 中 山 大 学 完 成 线 路 穿 越 各 地 市 生 态 严 控 区 可 行 性 研 究 专 题 报 告, 专 题 报 告 已 对 粤 环 函 号 中 相 关 要 求 予 以 回 应, 并 取 得 了 所 涉 肇 庆 市 清 远 市 惠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及 广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同 意 上 报 线 路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可 行 性 研 究 方 案, 并 取 得 了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原 则 同 意 文 件, 符 合 广 东 省 相 关 规 定 3.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换 流 站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施 工 期 换 流 站 施 工 期 间, 由 于 地 表 开 挖 施 工 车 辆 的 行 驶 施 工 人 员 的 活 动 等, 将 对 原 地 貌 及 植 被 造 成 破 坏,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废 水 扬 尘 噪 声 弃 土 弃 渣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污 水 等, 对 环 境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均 为 短 期 影 响, 且 影 响 程 度 不 会 很 大 本 工 程 拟 在 施 工 期 采 取 相 应 的 施 工 管 理 措 施 环 境 保 护 及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因 此,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或 恢 复 运 行 期 (1) 电 磁 环 境 换 流 站 内 的 高 压 线 及 电 气 设 备 附 近,±800kV 直 流 侧 产 生 合 成 电 场,500kV 交 流 侧 产 生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2) 噪 声 换 流 站 内 电 气 设 备 在 运 行 时 会 产 生 各 种 噪 声, 主 要 有 换 流 变 压 器 平 波 电 抗 器 高 压 电 抗 器 交 直 流 滤 波 电 抗 器 ( 电 容 器 ) 和 冷 却 风 扇 等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带 电 导 线 金 具 以 及 绝 缘 子 产 生 的 噪 声 等 (3) 废 水 换 流 站 正 常 工 况 下, 无 工 业 废 水 产 生 ; 站 内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值 班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本 工 程 两 个 换 流 站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均 不 足 2m 3 /d 两 个 换 流 站 的 生 活 污 水 均 通 过 管 道 收 集 并 送 至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内, 经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后 用 于 站 区 绿 化 或 洒 水 降 尘, 不 外 排

189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换 流 站 内 带 油 设 备 在 事 故 状 态 下 产 生 的 油 污 水 经 事 故 油 池 进 行 隔 油 处 理 后, 变 压 器 油 由 厂 家 回 收, 形 成 的 危 险 废 物 交 由 有 相 应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不 外 排 输 电 线 路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施 工 期 等 输 电 线 路 施 工 期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有 : 土 地 占 用 拆 迁 安 置 水 土 流 失 和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1) 输 电 线 路 塔 基 占 地 及 线 路 走 廊 的 建 立, 可 能 影 响 土 地 功 能, 改 变 土 地 用 途, 并 对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原 地 貌 植 被 等 造 成 破 坏 (2) 线 路 路 经 居 民 住 宅 附 近, 可 能 导 致 居 民 搬 迁, 产 生 拆 迁 安 置 问 题 (3) 线 路 塔 基 开 挖 扰 动 地 表, 破 坏 植 被 后, 可 能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问 题 (4) 线 路 塔 基 占 地 和 临 时 施 工 用 地 影 响 农 业 生 产 (5) 线 路 经 过 生 态 敏 感 区 和 水 源 保 护 区, 对 其 会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运 行 期 输 电 线 路 运 行 期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有 : 合 成 电 场 和 噪 声 等 (1) 输 电 线 路 运 行 产 生 的 合 成 电 场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2) 输 电 线 路 运 行 噪 声 对 附 近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3) 土 地 占 用 及 土 地 功 能 改 变 (4)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及 筛 选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见 下 表 表 3-19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序 号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1 土 地 占 用 换 流 站 塔 基 及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改 变 土 地 功 能 2 拆 迁 安 置 换 流 站 线 路 走 廊 的 建 立 可 能 导 致 居 民 搬 迁 3 水 土 流 失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土 石 方 开 挖 植 被 破 坏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4 生 态 换 流 站 线 路 施 工 导 致 部 分 原 地 貌 及 植 被 破 坏, 并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对 生 态 环 境 构 成 影 响 5 施 工 噪 声 对 环 境 有 一 定 影 响 6 施 工 扬 尘 对 环 境 有 一 定 影 响 7 施 工 期 间 的 生 活 污 水 对 环 境 有 一 定 影 响 8 施 工 期 间 的 废 水 排 放 对 环 境 有 一 定 影 响 9 农 业 生 产 有 一 定 影 响 10 景 观 可 能 对 景 观 敏 感 区 有 一 定 影 响

190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11 交 通 运 输 影 响 很 小 12 邮 电 通 讯 线 和 电 力 线 基 本 无 影 响 13 水 文 状 态 及 洪 水 无 影 响 表 3-20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序 号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1 土 地 占 用 换 流 站 塔 基 永 久 占 地 改 变 土 地 功 能 2 合 成 电 场 采 取 措 施 后, 满 足 相 应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3 换 流 站 交 流 侧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采 取 措 施 后, 满 足 相 应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4 换 流 站 输 电 线 路 噪 声 采 取 措 施 后, 满 足 相 应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5 水 土 保 持 采 取 措 施 后, 影 响 较 小 6 人 体 健 康 采 取 措 施 后, 满 足 相 应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7 交 通 运 输 按 规 定 设 计, 无 影 响 8 农 业 生 产 基 本 无 影 响 9 景 观 基 本 无 影 响 10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等 根 据 识 别, 确 定 本 工 程 评 价 因 子 为 : 声 环 境 : 昼 间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有 一 定 影 响 生 态 : 生 态 系 统 的 结 构 与 功 能 植 被 土 地 利 用 生 物 量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电 磁 环 境 :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和 合 成 电 场 地 表 水 :ph COD BOD 5 NH 3 -H 石 油 类 3.4 生 态 影 响 途 径 分 析 施 工 期 生 态 影 响 途 径 分 析 工 程 建 设 中, 塔 基 与 换 流 站 建 设 等 活 动, 会 带 来 永 久 与 临 时 占 地, 使 场 地 植 被 及 微 区 域 地 表 状 态 发 生 改 变,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输 电 线 路 塔 基 换 流 站 施 工 需 进 行 挖 方 填 方 浇 筑 等 活 动, 会 对 附 近 原 生 地 貌 和 植 被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破 坏, 降 低 植 被 覆 盖 度, 可 能 形 成 裸 露 疏 松 表 土 ; 施 工 弃 土 弃 渣 及 建 筑 垃 圾 等, 如 不 进 行 必 要 的 防 护, 可 能 会 影 响 当 地 植 物 生 长, 加 剧 土 壤 侵 蚀 与 水 土 流 失, 导 致 生 产 力 下 降 和 生 物 量 损 失 (2) 杆 塔 运 至 现 场 进 行 组 立, 需 要 占 用 一 定 范 围 的 临 时 用 地 ; 张 力 牵 张 放 线 紧 线 也 需 牵 张 场 地 ; 为 施 工 和 运 行 检 修 方 便, 还 会 新 修 部 分 临 时 道 路, 土 建 施 工 弃 渣 的 临 时

191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堆 放 也 会 占 用 一 定 场 地 这 些 临 时 占 地 将 改 变 原 有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使 部 分 植 被 和 土 壤 遭 受 短 期 破 坏, 导 致 生 产 力 下 降 和 生 物 量 损 失, 但 这 种 破 坏 是 可 逆 转 的 (3) 施 工 人 员 出 入 运 输 车 辆 的 来 往 施 工 机 械 运 行 会 对 施 工 场 地 周 边 动 物 觅 食 迁 徙 繁 殖 和 发 育 等 产 生 干 扰, 有 可 能 限 制 其 活 动 区 域 觅 食 范 围 与 栖 息 空 间 等 夜 间 运 输 车 辆 灯 光 也 可 能 会 对 一 些 鸟 类 和 夜 间 活 动 兽 类 产 生 干 扰, 影 响 其 正 常 活 动 (4) 施 工 期 间, 容 易 产 生 少 量 扬 尘, 覆 盖 于 附 近 的 农 作 物 和 枝 叶 上, 影 响 光 合 作 用 ; 雨 水 时 冲 刷 松 散 土 层 流 入 场 区 周 围 的 耕 地 与 其 它 植 被 用 地, 也 会 对 农 作 物 及 植 被 生 长 会 产 生 轻 微 影 响, 可 能 造 成 土 地 生 产 力 的 下 降 (5) 本 工 程 输 电 线 路 较 长, 沿 线 穿 ( 跨 ) 越 部 分 自 然 保 护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工 程 建 设 活 动 不 可 避 免 地 会 砍 伐 少 量 树 木, 破 坏 当 地 的 生 物 通 道, 影 响 生 物 活 动 因 此, 工 程 施 工 会 造 成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轻 微 下 降 运 行 期 生 态 影 响 途 径 分 析 项 目 运 行 期 可 能 造 成 的 生 态 影 响 主 要 有 以 下 :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带 来 的 影 响 ; 立 塔 和 输 电 导 线 对 兽 类 活 动 和 鸟 类 迁 徙 的 影 响 ; 换 流 站 运 行 噪 声 高 压 线 路 电 磁 场 对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运 行 期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主 要 包 括 换 流 站 占 地 塔 基 占 地 和 弃 渣 点 占 地, 塔 基 占 地 是 主 体 在 局 部 范 围 内, 塔 基 占 地 面 积 较 小, 对 于 水 土 流 失 和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也 比 较 小, 但 一 方 面 会 造 成 景 观 格 局 及 植 被 覆 盖 的 轻 微 变 化, 另 一 方 面, 部 分 铁 塔 位 于 生 态 环 境 较 为 敏 感 地 区, 如 不 采 取 适 当 的 工 程 防 护 和 植 被 措 施, 现 有 植 被 一 旦 遭 到 破 坏 很 难 得 到 恢 复 特 别 是 山 坡 塔 基 占 地, 工 程 弃 渣 容 易 造 成 坡 下 植 被 破 坏 和 水 土 流 失 同 时, 工 程 在 农 田 立 塔 后, 可 能 会 给 局 部 农 业 耕 作 带 来 不 便, 对 农 作 物 生 长 产 生 影 响, 造 成 局 部 土 地 生 产 力 的 下 降 本 工 程 穿 ( 跨 ) 越 部 分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森 林 公 园, 此 类 区 域 动 植 物 物 种 较 为 丰 富 生 物 多 样 性 较 高, 属 于 生 态 相 对 敏 感 区 域 输 电 线 路 和 铁 塔 建 成 后, 可 能 会 影 响 当 地 植 物 生 长 和 动 物 活 动 ( 如 鸟 类 迁 徙 ), 如 果 输 电 线 穿 过 鸟 类 主 要 迁 徙 路 径, 则 可 能 会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但 结 合 高 压 输 电 工 程 噪 音 及 电 磁 场 影 响 的 相 关 研 究, 按 照 限 值 控 制 工 程 噪 声, 不 会 对 动 植 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电 磁 场 对 人 和 动 物 有 确 定 影 响 的 阈 值 远 高 于 输 电 线 路 下 工 频 电 场 的 限 值, 因 此, 两 者 对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不 大

19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换 流 站 主 要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规 划 设 计 阶 段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1) 电 磁 环 境 换 流 站 选 址 避 让 居 民 密 集 区 ; 对 站 内 配 电 装 置 进 行 合 理 布 局, 尽 量 避 免 电 气 设 备 上 方 露 出 软 导 线 ; 直 流 线 路 临 近 居 民 区 可 适 当 增 加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2) 声 环 境 1) 声 源 控 制 通 过 设 备 招 标 优 先 采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包 括 换 流 变 平 波 电 抗 器 阀 冷 却 设 备 交 流 滤 波 器 电 容 器 交 流 滤 波 器 电 抗 器 直 流 滤 波 器 电 容 器 直 流 滤 波 器 电 抗 器 换 流 变 冷 却 风 扇 站 用 变 等 设 备, 提 出 噪 声 水 平 限 值, 从 控 制 声 源 角 度 降 低 噪 声 影 响 2) 优 化 站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24 台 换 流 变 分 成 4 组, 每 2 组 面 对 面 布 置 在 阀 厅 之 间, 充 分 利 用 站 内 建 构 筑 物 的 挡 声 作 用, 尽 量 将 声 源 较 大 的 设 备 布 置 在 远 离 围 墙 的 位 置 3) 隔 声 吸 声 措 施 换 流 变 与 换 流 变 之 间 采 用 防 火 墙 隔 开, 有 效 控 制 噪 声 向 侧 面 传 播 ; 阀 厅 采 用 全 封 闭 方 式, 做 好 隔 声 措 施 对 站 内 换 流 变 压 器 采 取 Box-in( 隔 声 罩 ) 封 闭, 并 在 隔 声 罩 内 部 采 取 吸 声 处 理, 减 少 换 流 变 对 站 区 和 周 围 环 境 的 噪 声 影 响 ; 增 高 换 流 站 部 分 围 墙 换 流 变 采 用 Box-in

193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全 封 闭 阀 厅 换 流 站 围 墙 上 设 置 声 屏 障 图 3-53 ±800kV 特 高 压 换 流 站 典 型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实 例 (3) 水 环 境 换 流 站 内 生 活 污 水 及 雨 水 采 用 分 流 制 管 网 排 水 系 统 ; 站 内 设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用 于 站 区 绿 化 或 喷 洒 道 路, 不 外 排 (4) 事 故 漏 油 排 蓄 系 统 换 流 站 内 换 流 变 站 用 变 等 带 油 设 备 下 方 设 置 事 故 油 坑, 站 内 设 有 事 故 油 池 用 于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废 油 暂 存, 暂 存 的 事 故 油 由 具 备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处 置, 形 成 的 油 泥 等 危 险 废 物 交 由 有 相 应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不 外 排 (5) 生 态 环 境 尽 量 少 占 用 土 地 尽 量 避 让 生 态 敏 感 区 (6) 接 地 极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尽 量 少 占 用 土 地 尽 量 避 让 生 态 敏 感 区 施 工 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1) 水 土 流 失 合 理 组 织 施 工, 减 少 占 用 临 时 施 工 占 地 ; 开 挖 面 及 时 平 整, 临 时 堆 土 采 取 拦 挡 防 护 等 措 施 安 全 堆 放, 弃 土 清 运 到 当 地 有 关 部 门 指 定 地 点 ; 施 工 完 成 后 对 施 工 扰 动 面 进 行 恢 复 (2) 施 工 噪 声 选 用 低 噪 声 的 施 工 设 备, 施 工 活 动 主 要 集 中 在 白 天 进 行, 尽 量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运 输 材 料 的 车 辆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严 禁 鸣 笛, 装 卸 材 料 时 应 做 到 轻 拿 轻 放 (3) 施 工 扬 尘 加 强 材 料 转 运 存 放 与 使 用 的 管 理, 合 理 装 卸, 规 范 操 作, 对 于 易 起 尘 的 材 料 以 及 临 时 堆 土 应 采 取 覆 盖 措 施

194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进 出 场 地 的 车 辆 限 制 车 速, 场 内 道 路 堆 场 及 车 辆 进 出 道 路 应 定 时 洒 水, 避 免 或 减 少 产 生 扬 尘 (4) 施 工 废 污 水 对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生 活 区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分 别 设 置 临 时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或 采 用 当 地 已 有 的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加 强 管 理, 防 止 无 组 织 排 放 (5)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在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作 好 施 工 机 构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培 训, 明 确 要 求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建 筑 垃 圾 及 生 活 垃 圾 应 分 别 堆 放, 并 安 排 专 人 专 车 及 时 清 运 或 定 期 运 至 环 卫 部 门 指 定 的 地 点 处 置 (6) 接 地 极 拟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划 定 施 工 范 围, 减 少 占 地 面 积,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 采 取 表 土 剥 离 及 防 护 措 施 ; 施 工 结 束 后 根 据 原 占 地 类 型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运 行 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对 当 地 群 众 进 行 有 关 高 压 直 流 工 程 和 相 关 设 备 方 面 的 环 境 宣 传 工 作 ; 依 法 进 行 运 行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 建 立 各 种 警 告 防 护 标 识, 避 免 意 外 事 故 发 生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工 程 选 线 设 计 阶 段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1)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工 程 选 线 时 充 分 征 求 沿 线 政 府 及 规 划 等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的 意 见, 优 化 路 径, 尽 量 避 让 城 镇 规 划 区 学 校 居 民 密 集 区 等 区 域 严 格 按 照 ±800kV 直 流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GB ) 等 规 程 规 范, 将 极 导 线 外 7m 以 内 的 常 年 住 人 房 屋 全 部 拆 除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其 余 常 年 住 人 的 房 屋, 当 其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25kV/m 且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80% 监 测 值 15kV/m 时, 通 过 抬 高 导 线 或 拆 迁, 保 证 其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低 于 上 述 值 确 定 导 线 与 地 面 建 筑 物 树 木 公 路 及 各 种 架 空 线 路 的 距 离, 对 居 民 区 地 面 公 路 等 的 对 地 距 离 时, 导 线 弧 垂 及 风 偏 的 选 取 按 ±800kV 直 流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GB ) 执 行, 限 制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值 合 理 选 择 导 线 直 径 及 导 线 分 裂 数, 要 求 导 线 母 线 均 压 环 管 母 线 终 端 球 和 其 它 金 具 等 提 高 加 工 工 艺, 防 止 尖 端 放 电 和 起 电 晕

195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合 理 选 择 导 线 截 面 和 导 线 结 构 以 降 低 线 路 的 电 晕 噪 声 水 平 (2) 生 态 环 境 尽 量 避 让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历 史 文 化 遗 迹 等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及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 尽 量 避 让 集 中 林 区, 线 路 经 过 林 区 时 尽 量 采 用 高 跨 方 式 杆 塔 设 计 时 采 用 全 方 位 高 低 腿 铁 塔 直 线 塔 推 荐 采 用 V 型 绝 缘 子 串 自 立 塔, 尽 量 减 少 占 地 土 石 方 开 挖 量 ; 塔 位 有 坡 度 时 考 虑 修 筑 护 坡 排 水 沟, 尽 量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1) 施 工 扬 尘 线 路 塔 基 基 础 开 挖 过 程 中, 应 定 时 及 时 洒 水, 使 施 工 区 域 保 持 一 定 的 湿 度, 对 施 工 场 地 内 松 散 干 涸 的 表 土, 也 应 定 时 及 时 洒 水 或 采 取 临 时 覆 盖 措 施 防 止 起 尘 (2) 施 工 废 污 水 在 交 通 较 便 利 的 施 工 段, 施 工 人 员 可 就 近 租 用 民 房 或 工 屋, 生 活 污 水 可 利 用 当 地 的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在 交 通 不 便 人 烟 稀 少 的 施 工 段, 可 以 修 建 简 易 的 化 粪 池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防 止 污 水 漫 排 线 路 施 工 时 在 施 工 场 地 的 外 围 设 置 围 档 设 施 和 修 建 临 时 排 水 沟, 妥 善 排 放 施 工 废 水,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3) 施 工 噪 声 对 位 于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附 近 的 塔 基 应 依 法 限 制 夜 间 施 工 位 于 一 般 地 区 的 塔 基 施 工 应 尽 量 安 排 在 白 天 进 行 ; 如 果 因 工 艺 特 殊 情 况 要 求, 需 在 夜 间 施 工 而 产 生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时, 应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的 规 定, 取 得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其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并 公 告 附 近 居 民 (4) 拆 迁 安 置 对 拆 迁 安 置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满 足 拆 迁 户 的 合 理 要 求, 由 建 设 单 位 按 征 地 补 偿 标 准 给 予 相 应 的 现 金 补 偿 (5) 固 体 废 物 线 路 施 工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是 塔 基 开 挖 产 生 的 施 工 弃 土 和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在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作 好 施 工 机 构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培 训, 明 确 要 求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施 工 弃 土 及 生 活 垃 圾 应 分 别 收 集 堆 放 塔 基 施 工 弃 土 一 般 量 少, 在 施 工 完 成 后 堆 至 塔 基 征 地 范 围 内, 堆 砌 成 台 型, 并 采 取 适 宜 的 植 物 措 施 和 工 程 措 施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 生

196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妥 善 处 理, 及 时 清 运 或 定 期 运 至 环 卫 部 门 指 定 的 地 点 安 全 处 置 (6) 水 土 保 持 严 格 按 设 计 的 塔 基 基 础 占 地 面 积 基 础 型 式 等 要 求 开 挖, 多 采 用 原 状 土 开 挖 基 础, 避 免 大 开 挖 土 方 的 大 量 运 输 和 回 填 ; 线 路 基 础 开 挖 多 余 的 土 石 方 不 允 许 就 地 倾 倒 堆 放, 在 塔 基 占 地 范 围 内 回 填, 并 进 行 绿 化 恢 复 ; 塔 基 区 域 内 的 开 挖 面 及 时 平 整, 临 时 弃 土 应 采 取 挡 护 措 施, 合 理 组 织 施 工, 减 少 占 用 临 时 施 工 用 地 ; 施 工 中 采 取 苫 布 覆 盖 草 袋 挡 土 墙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 施 工 用 地 完 成 后 对 临 时 征 用 土 地 进 行 恢 复, 并 对 破 坏 的 部 分 按 规 定 进 行 补 偿 运 行 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加 强 对 当 地 群 众 进 行 有 关 高 压 送 电 线 路 和 设 备 方 面 的 环 境 宣 传 工 作 ; 建 立 各 种 警 告 防 护 标 识, 避 免 意 外 事 故 发 生 ; 依 法 进 行 运 行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197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1 区 域 概 况 (1) 行 政 区 划 及 地 理 位 置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起 于 云 南 省, 止 于 广 东 省 途 经 云 南 省 贵 州 省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和 广 东 4 省 ( 区 ) 工 程 送 端 新 松 换 流 站 位 于 云 南 省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剑 川 县 羊 岑 乡 新 松 村 ; 送 端 接 地 极 线 路 经 过 了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的 剑 川 县 鹤 庆 县 洱 源 县 和 丽 江 市 的 永 胜 县 受 端 东 方 换 流 站 位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松 岗 街 道 ;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广 东 省 河 源 市 连 平 县 田 源 镇 ; 受 端 接 地 极 线 路 途 径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东 莞 市,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博 罗 县 龙 门 县, 韶 关 市 新 丰 县 和 河 源 市 连 平 县 直 流 线 路 云 南 段 经 过 了 大 理 州 剑 川 县 洱 源 县 鹤 庆 县 和 宾 川 县, 丽 江 市 永 胜 县, 楚 雄 州 大 姚 县 牟 定 县 元 谋 县 和 武 定 县, 昆 明 市 禄 劝 县 寻 甸 县 和 两 区, 曲 靖 市 会 泽 县 沾 益 县 和 富 源 县, 共 5 市 ( 州 )16 个 县 ( 区 ) 云 南 段 全 长 568km 直 流 线 路 贵 州 段 途 经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黔 西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普 安 县 兴 义 市 兴 仁 县 义 龙 新 区 贞 丰 县 安 龙 县 望 谟 县, 黔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罗 甸 县, 共 3 市 ( 州 )9 个 县 ( 区 ) 贵 州 段 线 路 长 约 276km 直 流 线 路 广 西 段 途 经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南 丹 县 金 城 江 区 都 安 县 宜 州 市, 来 宾 市 忻 城 县 象 州 县 金 绣 县, 柳 州 市 柳 江 县 鹿 寨 县,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平 乐 县, 贺 州 市 钟 山 县 昭 平 县 平 桂 管 理 区 八 步 区, 共 5 市 16 个 县 ( 区 ) 广 西 段 线 路 长 约 638km 直 流 线 路 广 东 段 途 经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清 远 市 阳 山 县 清 新 区 英 德 市 佛 冈 县,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博 罗 县 仲 恺 高 新 区, 东 莞 市,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光 明 新 区, 共 6 市 12 个 县 ( 区 ) 广 东 段 线 路 长 约 446km 线 路 地 理 位 置 见 附 图 1 (2) 区 域 地 势 及 交 通 工 程 自 西 向 东 跨 越 云 贵 高 原 广 西 盆 地 到 广 东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总 体 海 拔 逐 渐 降 低 全 线 海 拔 在 1000m 以 下 的 路 径 占 62% 1000~2000m 之 间 的 路 径 占 16%,2000~3500m 之 间 的 路 径 占 22% 工 程 云 南 段 沿 途 可 利 用 的 公 路 有 : 大 丽 高 速 京 昆 高 速 沪 昆 高 速 渝 昆 高 速, 国 道 , 省 道 宣 天 一 级 公

198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路 并 有 县 道 及 乡 村 公 路 可 利 用 大 部 分 公 路 都 是 与 本 工 程 线 路 交 叉, 鹤 庆 县 长 木 井 北 山 段, 约 10km 无 公 路 可 通 行, 交 通 困 难 总 体 来 说, 本 段 线 路 交 通 条 件 一 般 贵 州 段 沿 途 可 利 用 的 公 路 主 要 有 : 沪 昆 高 速 晴 兴 高 速, 国 道 320, 省 道 212 省 道 210 省 道 312 省 道 313 关 兴 公 路 及 县 乡 道 等, 贞 丰 县 和 望 谟 县 境 内 局 部 交 通 较 为 困 难 总 体 来 说, 本 段 线 路 整 体 交 通 条 件 一 般 广 西 段 沿 途 可 利 用 的 公 路 主 要 有 : 泉 南 高 速 包 茂 高 速 汕 昆 高 速 和 包 茂 高 速, 国 道 323 国 道 209 国 道 322 省 道 307 省 道 209 各 县 乡 道 及 已 建 线 路 的 运 维 道 路, 天 峨 县 境 内 西 边 与 贵 州 交 界 地 区 的 交 通 困 难 总 体 来 说, 本 段 线 路 整 体 交 通 条 件 较 好 广 东 段 沿 途 可 利 用 的 公 路 主 要 有 : 京 广 铁 路, 广 乐 高 速 清 连 高 速 京 珠 高 速 广 河 高 速 广 惠 高 速 (G35) 博 深 高 速 (S27) 潮 莞 高 速, 国 道 G106 G105 G324, 省 道 S262 S263 S349 S260 S114 S348 S253 S292 S353 S119 S244 S357, 溪 洛 渡 直 流 施 工 巡 线 道 路, 樟 深 路 罗 马 路 东 环 路 和 乡 村 道 路 总 体 来 说, 本 段 线 路 交 通 条 件 相 对 较 好, 在 阳 山 县 和 清 新 区 有 部 分 线 路 位 于 高 山 和 偏 远 地 区, 交 通 条 件 一 般 4.2 自 然 环 境 地 形 地 貌 (1) 新 松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新 松 站 站 址 所 在 区 域 属 山 前 中 低 山 地 貌, 地 势 开 阔 平 坦, 总 体 坡 度 约 为 10 左 右, 东 西 两 侧 为 宽 缓 的 沟 谷 地 形 ; 地 面 标 高 约 2320m, 相 对 高 差 为 20~50m 顺 州 接 地 极 极 址 场 地 地 貌 为 低 中 山 盆 地, 地 形 平 坦, 南 北 长 约 2km, 东 西 宽 约 2.5km; 高 程 在 2193~2200m 之 间, 高 差 较 小 接 地 极 线 路 沿 线 主 要 地 貌 有 侵 蚀 剥 蚀 溶 蚀 构 造 中 山 地 貌 及 侵 蚀 堆 积 地 貌 ; 沿 线 海 拔 高 程 1300m~3500m, 一 般 相 对 高 差 为 100m~700m 之 间 (2) 东 方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东 方 站 址 所 在 区 域 地 貌 属 丘 陵 地 貌, 主 要 由 低 矮 丘 陵 丘 间 沟 谷 组 成, 沟 谷 部 分 地 段 分 布 有 积 水 成 塘 站 址 地 形 起 伏 较 大, 场 地 自 然 标 高 在 30~130m; 西 北 侧 稍 微 平 整, 场 地 自 然 标 高 标 高 在 30~60m; 南 侧 及 东 侧 紧 邻 大 头 岗 山 头, 高 差 较 大, 标 高 在 60~130m; 东 南 角 为 废 弃 采 石 场, 外 露 岩 石, 多 处 被 开 挖 成 陡 峭 石 壁 长 翠 村 接 地 极 极 址 场 地 为 平 原 地 貌, 地 形 平 坦, 可 利 用 面 积 为 1.0km 0.8km; 场

199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地 自 然 地 面 高 程 154~157m, 高 差 较 小 接 地 极 线 路 沿 线 主 要 地 貌 有 丘 陵 地 貌 低 山 地 貌 岩 溶 峰 ( 林 ) 丛 山 ( 丘 ) 间 谷 地 和 河 流 阶 地 等 地 貌, 地 形 起 伏 较 大 (3) 直 流 线 路 云 南 段 : 线 路 总 体 跨 越 了 云 贵 高 原 西 缘 云 贵 高 原 中 东 部 的 滇 西 北 高 原 滇 中 东 高 原 等 地 貌 单 元 和 金 沙 江 水 系, 地 势 上 总 体 西 北 高 东 南 低 区 内 主 要 地 貌 类 型 有 侵 蚀 堆 积 地 貌, 侵 蚀 剥 蚀 溶 蚀 构 造 中 山 地 貌 和 侵 蚀 剥 蚀 丘 陵 及 溶 蚀 盆 地 地 貌 海 拔 高 度 在 800~3400m 贵 州 广 西 段 : 线 路 经 过 地 区 地 形 总 体 呈 西 高 东 低 之 势, 其 中 14% 为 丘 陵,37% 为 一 般 山 地 49% 为 高 大 山 岭 沿 线 地 貌 主 要 为 构 造 剥 蚀 的 碎 屑 岩 高 中 山 中 山 低 山, 中 丘 岩 溶 峰 丛 溶 蚀 准 平 原 等 地 貌 海 拔 高 度 在 124~2440m 之 间 广 东 段 : 线 路 经 过 地 区 地 形 总 体 呈 西 高 东 低 之 势, 其 中 4.9% 为 高 大 山 岭 73.1% 为 一 般 山 地 17.2% 为 丘 陵 0.9% 为 平 地 3.9% 为 泥 沼 沿 线 地 貌 以 山 地 和 丘 陵 为 主, 间 断 分 布 有 丘 间 平 地 及 河 谷 平 原, 区 内 地 貌 类 型 有 中 低 山 地 貌 低 山 丘 陵 地 貌 丘 陵 地 貌 河 谷 平 原 地 貌 海 拔 高 度 在 1000m 以 下 地 质 (1) 新 松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站 址 区 域 构 造 以 北 北 西 向 构 造 带 与 南 北 向 构 造 带 为 主 沟 谷 地 段 浅 表 一 般 分 布 着 冲 洪 积 及 残 积 粘 性 土 ; 山 上 斜 坡 地 段 分 布 第 四 系 残 坡 积 粘 性 土 混 碎 块 石 ; 场 地 浅 表 除 前 述 覆 盖 土 层 外, 其 下 为 基 岩 场 地 地 下 水 主 要 以 基 岩 裂 隙 水 为 主, 埋 藏 深 场 地 稳 定, 无 大 的 区 域 断 裂 通 过, 无 大 的 滑 坡 崩 塌 泥 石 流 等 不 良 地 质 作 用 场 地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Ⅷ 度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沿 线 岩 性 主 要 以 砂 泥 岩 玄 武 岩 为 主, 次 为 灰 岩 页 岩 及 砾 岩 等 ; 地 表 覆 盖 层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粘 性 土 砂 质 粘 土 砂 砂 质 砾 卵 石 等 沿 线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松 散 堆 积 层 孔 隙 水 基 岩 裂 隙 水 及 碳 酸 盐 岩 类 岩 溶 水 沿 线 不 良 地 质 作 用 和 地 质 灾 害 主 要 为 滑 坡 崩 塌 不 稳 定 斜 坡 及 岩 溶 等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Ⅷ 度 ~Ⅸ 度 (2) 东 方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站 址 区 域 在 大 地 构 造 上 处 于 华 南 加 里 东 褶 皱 带 粤 北 - 粤 中 坳 陷 区 的 永 梅 - 惠 阳 坳 陷 ; 站 址 区 分 布 的 第 四 系 覆 盖 层 主 要 由 人 工 填 土 耕 土 冲 洪 积 成 因 的 粉 质 粘 土 坡 积 粉 质 粘 土 及 残 积 土 组 成, 下 伏 基 岩 主 要 为 花 岗 岩 ; 场 地 地 下 水 以 潜 水 型 地 下 水 为

200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主, 主 要 赋 存 于 第 四 系 土 层 孔 隙 及 基 岩 裂 隙 中 场 地 地 质 条 件 相 对 稳 定, 暂 未 发 现 有 地 面 塌 陷 采 空 区 崩 塌 滑 坡 泥 石 流 等 不 良 地 质 作 用 场 地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Ⅶ 度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沿 线 以 砂 强 风 化 岩 中 风 化 岩 微 风 化 岩 粉 质 粘 土 和 花 岗 岩 风 化 残 积 形 成 的 砂 质 粘 土 淤 泥 等 ; 地 表 覆 盖 层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粘 性 土 砂 质 粘 土 砂 砂 质 砾 卵 石 等 ;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和 基 岩 裂 隙 水 ; 工 程 区 域 不 良 地 质 作 用 和 地 质 灾 害 主 要 为 小 型 崩 塌 滑 坡 水 土 流 失 以 及 灰 岩 地 区 发 育 的 溶 洞 与 土 洞 等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Ⅵ 度 ~Ⅶ 度 (3) 直 流 线 路 线 路 沿 线 地 质 条 件 见 下 表 表 4-1 线 路 沿 线 地 质 条 件 一 览 表 线 路 段 云 南 段 地 质 条 件 (1) 穿 越 了 滇 藏 歹 字 型 构 造 体 系 川 滇 经 向 构 造 带 及 华 夏 系 新 华 夏 系 构 造 滇 越 巨 型 旋 扭 构 造 带 等 体 系 ;( 2) 主 要 地 层 有 第 四 系 地 层 碎 屑 岩 地 层 碳 酸 盐 岩 地 层 煤 系 地 层 和 火 山 岩 及 其 它 类 岩 石 等 ;(3)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基 岩 裂 隙 水 碳 酸 盐 岩 类 岩 溶 水 ;( 4) 不 良 地 质 作 用 发 育, 以 滑 坡 泥 石 流 岩 溶 采 空 及 塌 陷 区 为 主, 其 次 为 危 岩 及 崩 塌 不 稳 定 斜 坡 等 ;( 5)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Ⅶ~Ⅸ 度 贵 州 段 广 西 段 广 东 段 (1) 沿 线 所 经 区 域 一 级 构 造 单 元 属 黔 桂 台 向 斜 之 黔 西 南 凹 陷 的 主 体 部 分, 包 括 普 威 弧 形 褶 皱 带 盘 县 褶 皱 带 和 贞 丰 凹 陷 等 三 个 次 一 级 构 造 单 元 ;(2) 主 要 地 层 有 泥 盆 系 石 炭 系 二 叠 系 三 叠 系 第 四 系 地 层 ;(3)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碳 酸 盐 岩 类 岩 溶 水 及 基 岩 裂 隙 水 ;(4) 不 良 地 质 作 用 有 : 滑 坡, 崩 塌, 泥 石 流 岩 溶 红 粘 土 等, 另 还 需 注 意 人 类 工 程 活 动 以 及 采 空 区 地 面 塌 陷 影 响 ;(5)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Ⅵ 度 ~Ⅶ 度 (1) 沿 线 所 经 区 域 一 级 构 造 单 元 属 南 华 准 地 台 范 畴, 二 级 构 造 单 元 为 右 江 再 生 地 槽 及 桂 中 - 桂 东 台 陷 ;(2) 主 要 地 层 有 寒 武 系 泥 盆 系 石 炭 系 二 叠 系 三 叠 系 第 四 系 地 层 组 成 ; (3)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碳 酸 盐 岩 类 岩 溶 水 及 基 岩 裂 隙 水 ;(4) 不 良 地 质 作 用 有 : 滑 坡, 崩 塌, 泥 石 流 岩 溶 红 粘 土 等, 另 还 需 注 意 人 类 工 程 活 动 以 及 采 空 区 地 面 塌 陷 影 响 ;(5)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Ⅵ 度 ~Ⅶ 度 (1) 本 工 程 沿 线 地 质 构 造 条 件 中 等, 沿 线 断 裂 活 动 性 均 较 弱, 且 线 路 与 断 裂 主 要 为 大 角 度 相 交, 断 裂 构 造 对 工 程 建 设 无 重 大 影 响 ; 沿 线 区 域 地 震 以 低 震 级 为 主, 地 震 环 境 条 件 简 单, 地 震 活 动 对 建 设 项 目 影 响 微 弱, 区 域 相 对 地 壳 稳 定 ;(2) 山 地 丘 陵 地 区 第 四 系 覆 盖 层 主 要 为 坡 残 积 层 ; 山 间 谷 地 冲 洪 积 平 原 及 跨 江 地 段 第 四 系 覆 盖 层 以 冲 洪 积 层 为 主, 上 部 存 在 淤 泥 松 散 细 砂 等 软 弱 土 ;(3)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和 基 岩 裂 隙 水 ;( 4) 不 良 地 质 作 用 少, 主 要 为 山 地 丘 陵 区 发 生 的 小 型 崩 塌 滑 坡 水 土 流 失 以 及 灰 岩 地 区 发 育 的 溶 洞 与 土 洞, 沿 线 未 见 有 大 型 崩 塌 和 滑 坡 现 象 ;( 5)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Ⅵ 度 ~Ⅶ 度 水 文 特 征 工 程 沿 线 涉 及 澜 沧 江 流 域 长 江 流 域 和 珠 江 流 域 工 程 沿 线 水 系 图 见 附 图 8 (1) 送 端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新 松 换 流 站 站 址 南 面 为 自 西 北 向 东 南 流 的 冲 沟, 沟 底 高 程 2293~2295.0m; 比 站 址 低 30m 以 上 ; 东 侧 为 自 北 向 南 的 小 冲 沟, 比 站 址 低 3.0m; 站 址 南 面 1.3km 有 新 松 河 自 西 向 东 流 过, 比 站 址 低 50m 以 上 站 址 不 受 周 围 河 流 及 冲 沟 百 年 一 遇 洪 水 位 影 响

201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接 地 极 线 路 跨 越 的 水 体 主 要 为 金 沙 江, 跨 越 点 为 鹤 庆 县 五 里 哨 附 近, 跨 越 方 式 为 一 档 跨 越 顺 州 接 地 极 不 受 洪 水 影 响 (2) 东 方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和 接 地 极 线 路 东 方 站 址 地 处 茅 洲 河 源 头 地 区, 站 址 上 游 约 4.8km 有 一 中 型 水 库 石 岩 水 库, 站 址 下 游 紧 临 小 (Ⅰ) 型 水 库 五 指 耙 水 库 ; 站 址 场 地 设 计 标 高 50.0m, 高 于 五 指 耙 水 库 坝 顶 高 程 (30.8m), 不 受 五 指 耙 水 库 蓄 水 影 响 接 地 极 线 路 跨 越 的 水 体 主 要 为 横 河 东 江 石 马 河 长 流 陂 水 库 石 岩 水 库 新 丰 江 ; 其 中 与 直 流 线 路 并 行 跨 越 横 河, 与 直 流 线 路 共 塔 跨 越 东 江 石 马 河 长 流 陂 水 库 石 岩 水 库, 具 体 见 表 4-2; 接 地 极 线 路 在 新 丰 县 马 头 镇 跨 越 新 丰 江, 跨 越 方 式 为 一 档 跨 越 长 翠 村 接 地 极 不 受 洪 水 影 响 (3) 直 流 线 路 输 电 线 路 跨 越 河 流 时 按 照 防 洪 法 河 道 管 理 条 例 内 河 航 道 标 准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程 规 范 进 行 设 计 跨 越 点 利 用 地 形 均 采 用 空 中 跨 越 不 在 河 道 范 围 内 建 塔, 不 影 响 通 航 和 行 洪 根 据 各 省 区 公 布 的 水 体 功 能 区 划, 本 工 程 跨 越 河 流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4-2 工 程 跨 越 地 表 水 体 情 况 一 览 表 流 域 河 流 跨 越 地 点 跨 越 方 式 环 境 功 能 区 备 注 澜 沧 江 流 域 黑 惠 江 大 理 州 剑 川 县 甸 南 镇 空 中 跨 越 III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金 沙 江 大 理 州 鹤 庆 县 五 里 哨 空 中 跨 越 Ⅱ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长 江 流 域 珠 江 流 域 珠 江 流 域 落 漏 河 大 理 州 鹤 庆 县 新 城 乡 空 中 跨 越 III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达 旦 河 丽 江 市 永 胜 县 涛 源 镇 空 中 跨 越 III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渔 泡 江 楚 雄 州 大 姚 县 三 岔 河 乡 空 中 跨 越 III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蜻 蛉 河 楚 雄 州 大 姚 县 金 碧 镇 空 中 跨 越 Ⅳ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勐 冈 河 楚 雄 州 牟 定 县 戌 街 空 中 跨 越 III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龙 川 江 楚 雄 州 元 谋 县 羊 街 空 中 跨 越 Ⅳ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高 桥 大 河 楚 雄 州 武 定 县 高 桥 乡 空 中 跨 越 III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鹧 鸪 河 楚 雄 州 禄 劝 县 茂 山 乡 空 中 跨 越 III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普 渡 河 楚 雄 州 禄 劝 县 翠 华 镇 空 中 跨 越 III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九 龙 河 楚 雄 州 禄 劝 县 九 龙 乡 空 中 跨 越 III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大 白 河 昆 明 市 东 川 市 阿 旺 镇 空 中 跨 越 III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牛 栏 江 曲 靖 市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空 中 跨 越 III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南 盘 江 曲 靖 市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空 中 跨 越 Ⅳ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梓 木 戛 河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红 岩 河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海 子 河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新 桥 河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楼 下 河 黔 西 南 州 兴 义 市 普 安 县 交 界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大 田 河 黔 西 南 州 贞 丰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202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流 域 河 流 跨 越 地 点 跨 越 方 式 环 境 功 能 区 备 注 挽 澜 河 黔 西 南 州 贞 丰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北 盘 江 黔 西 南 州 贞 丰 县 望 谟 县 交 界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望 谟 河 黔 西 南 州 望 谟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黔 西 南 州 罗 甸 县 河 池 市 天 峨 红 水 河 县 交 界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与 南 丹 县 交 界 空 中 跨 越 Ⅳ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布 柳 河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清 水 河 河 池 市 南 丹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刁 江 河 池 市 南 丹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柳 江 柳 州 市 柳 江 县 与 鹿 寨 县 交 界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排 河 ( 石 榴 河 ) 柳 州 市 鹿 寨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荔 浦 河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桂 江 桂 林 市 平 乐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平 口 水 库 桂 林 市 平 乐 县 空 中 跨 越 Ⅱ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思 勤 江 贺 州 市 钟 山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珊 瑚 河 贺 州 市 钟 山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贺 江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马 宁 水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与 广 西 区 交 界 空 中 跨 越 Ⅱ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下 竹 水 库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空 中 跨 越 Ⅱ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中 洲 河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凤 岗 河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空 中 跨 越 Ⅱ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滨 江 清 远 市 清 新 区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北 江 清 远 市 英 德 市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增 江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东 江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空 中 跨 越 Ⅱ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横 河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空 中 跨 越 Ⅱ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流 溪 河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空 中 跨 越 Ⅱ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石 马 河 东 莞 市 清 溪 镇 空 中 跨 越 Ⅲ 非 水 源 保 护 区 上 南 水 库 东 莞 市 樟 木 头 镇 空 中 跨 越 Ⅲ 饮 用 农 业 用 水 区 公 明 水 库 深 圳 市 空 中 跨 越 Ⅱ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石 岩 水 库 深 圳 市 空 中 跨 越 Ⅱ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气 候 气 象 特 征 工 程 云 南 段 属 低 纬 高 原 山 地 季 风 气 候, 其 气 候 主 要 特 征 是 : 雨 热 同 季, 干 湿 季 分 明, 四 季 温 差 小, 垂 直 差 异 明 显, 具 有 典 型 的 立 体 气 候 特 征 工 程 贵 州 段 属 于 亚 热 带 高 原 季 风 湿 润 气 候, 其 气 候 主 要 特 征 是 : 大 部 分 地 区 气 候 温 和, 冬 无 严 寒, 夏 无 酷 暑, 四 季 分 明 ; 高 原 气 候 或 温 热 气 候 只 限 于 海 拔 较 高 或 低 洼 河 谷 的 少 数 地 区 工 程 广 西 段 属 中 南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其 气 候 主 要 特 征 是 : 气 候 温 暖 热 量 丰 富, 降 水 丰 沛 干 湿 分 明, 日 照 适 中 冬 少 夏 多, 灾 害 频 繁 旱 涝 突 出, 沿 海 山 地

203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风 能 资 源 丰 富 工 程 广 东 段 属 热 带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其 气 候 主 要 特 征 是 : 高 温 多 雨 台 风 多, 干 湿 明 显 变 化 大, 降 水 丰 富 按 气 候 分 季 标 准, 广 东 大 部 分 地 区 只 有 春 夏 秋 三 季, 夏 季 长 达 七 个 月, 仅 在 英 德 新 丰 龙 川 以 北 的 粤 北 地 区 才 有 短 暂 的 冬 季 工 程 所 经 地 区 主 要 气 象 特 征 值 见 下 表

20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云 南 省 贵 州 省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广 东 省 表 4-3 工 程 沿 线 部 分 气 象 特 征 值 行 政 区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 )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 )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 ) 10 积 温 多 年 平 均 蒸 发 量 (mm)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mm) 无 霜 期 ( 天 )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年 平 均 风 速 (m/s)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 24h 最 大 降 水 量 (mm) 小 时 最 大 降 水 量 (mm)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SW 丽 江 市 SW 楚 雄 彝 族 自 治 州 SW 昆 明 市 SW 曲 靖 市 SW 六 盘 水 市 SW 黔 西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ES 自 治 州 黔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ES 河 池 市 NE 柳 州 市 N 来 宾 市 NE 桂 林 市 NNE 贺 州 市 NNE 肇 庆 市 NE 清 远 市 NE 广 州 市 NE 惠 州 市 NE 东 莞 市 NE 深 圳 市 NE 韶 关 市 NE 河 源 市 NE

205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3 社 会 环 境 工 程 所 经 云 南 贵 州 及 广 西 属 经 济 较 不 发 达 地 区, 而 广 东 省 为 我 国 经 济 较 发 达 地 区 之 一 工 程 沿 线 大 部 分 地 区 交 通 较 好 或 一 般, 只 有 局 部 山 区 交 通 条 件 较 差 工 程 所 经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部 分 经 济 指 标 见 表 4-4 表 4-4 工 程 沿 线 部 分 社 会 经 济 指 标 一 览 表 行 政 区 划 农 业 人 农 业 总 农 民 人 均 农 民 人 总 面 积 耕 地 面 积 总 人 口 GDP( 亿 口 ( 万 产 值 ( 亿 占 有 耕 地 均 纯 收 (hm 2 ) (hm 2 ) ( 万 人 ) 元 ) 人 ) 元 ) ( 亩 ) 入 ( 元 )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丽 江 市 云 南 省 楚 雄 彝 族 自 治 州 昆 明 市 贵 州 省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广 东 省 曲 靖 市 六 盘 水 市 黔 西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黔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河 池 市 柳 州 市 来 宾 市 桂 林 市 贺 州 市 肇 庆 市 / / 清 远 市 广 州 市 惠 州 市 / / 东 莞 市 深 圳 市 / / 韶 关 市 河 源 市 电 磁 环 境 监 测 因 子 (1) 合 成 电 场 各 监 测 点 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2)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206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换 流 站 站 址 周 围 的 监 测 点 加 测 地 面 1.5m 高 处 的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监 测 点 位 及 布 点 方 法 本 环 评 对 换 流 站 站 址 及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进 行 了 电 磁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时 对 于 居 民 点 的 选 点 原 则 为 在 满 足 监 测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居 民 点 最 靠 近 换 流 站 或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的 位 置 监 测 布 点 详 见 4-5~ 表 4-10 表 4-5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时 间 及 监 测 环 境 条 件 标 一 览 表 ( 新 松 换 流 站 ) 气 象 参 数 测 量 点 名 称 测 量 时 间 气 温 ( ) 湿 度 (%) 风 向 风 速 云 南 省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剑 川 县 羊 岑 乡 新 松 村 序 号 2014 年 11 月 15 日 10:00~2014 年 11 月 15 日 11:30 8.0~10 C 65.0% 东 南 1.0m/s 表 4-6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时 间 及 监 测 环 境 条 件 标 一 览 表 ( 线 路 云 南 段 ) 行 政 区 域 监 测 点 位 测 量 时 间 气 温 ( ) 气 象 参 数 1 丽 江 市 剑 川 县 甸 南 镇 山 神 坡 村 2014/11/15 15: 东 南 1 2 鹤 庆 县 松 桂 镇 勤 劳 村 2014/11/16 11: 南 大 理 白 鹤 庆 县 龙 开 口 镇 下 河 川 村 2014/11/16 14: 南 1.3 族 自 治 4 州 鹤 庆 县 黄 坪 镇 均 华 村 a 2014/11/16 16: 南 1.5 鹤 庆 县 黄 坪 镇 均 华 村 b 2014/11/16 17: 南 丽 江 市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大 石 头 )a 2014/11/17 10: 东 南 1.3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大 石 头 )b 2014/11/17 10: 东 南 1.3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麻 栗 坪 )c 2014/11/17 11: 东 南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水 冲 村 2014/11/17 14: 东 南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康 宁 村 a 2014/11/17 15: 东 南 大 理 白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康 宁 村 b 2014/11/17 16: 东 南 1.4 族 自 治 8 州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古 底 村 a 2014/11/17 17: 东 南 1.5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古 底 村 b 2014/11/17 18: 东 南 大 姚 县 新 街 乡 新 街 村 2014/11/19 11: 北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打 厂 村 )a 2014/11/19 13: 北 1 10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美 泗 村 )b 2014/11/19 16: 北 1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美 泗 村 )c 2014/11/19 16: 北 1 11 牟 定 县 戍 街 乡 水 桥 村 2014/11/20 15: 东 南 楚 雄 彝 元 谋 县 羊 街 镇 平 地 村 2014/11/21 10: 东 1 族 自 治 武 定 县 白 鹭 镇 岔 河 村 ( 石 膏 箐 )a 2014/11/21 13: 东 1 13 州 武 定 县 白 鹭 镇 岔 河 村 ( 得 胜 田 )b 2014/11/21 15: 东 1 14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大 村 ( 马 街 坡 )a 2014/11/22 10: 西 1.5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大 村 ( 麦 岔 村 )b 2014/11/22 12: 西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马 鞍 村 2014/11/22 14: 西 武 定 县 插 甸 镇 古 普 村 2014/11/22 15: 西 武 定 县 插 甸 镇 增 益 村 2014/11/22 17: 西 昆 明 市 禄 劝 县 茂 山 镇 归 脉 村 2014/11/23 10: 东 1 湿 度 (%) 风 向 风 速

207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域 监 测 点 位 测 量 时 间 气 温 ( ) 气 象 参 数 19 东 川 区 阿 旺 镇 鲁 纳 村 2014/11/24 11: 南 曲 靖 市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屋 基 村 2014/11/24 14: 南 1.8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冷 风 箐 )a 2014/11/24 15: 南 1.6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冷 风 箐 )b 2014/11/24 16: 南 1.5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中 梁 子 )c 2014/11/25 10: 东 1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中 梁 子 )d 2014/11/25 10: 东 1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e 2014/11/25 11: 东 1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f 2014/11/25 14: 东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板 坡 村 2014/11/25 15: 东 1 23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漆 树 村 a 2014/11/25 16: 东 1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漆 树 村 b 2014/11/25 17: 东 1 24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鱼 塘 村 2014/11/25 18: 东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后 山 村 ( 绿 荫 塘 )a 2014/11/26 11: 南 1.5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后 山 村 ( 小 格 章 )b 2014/11/26 12: 南 1.5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富 冲 村 a 2014/11/26 15: 南 1.6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富 冲 村 b 2014/11/26 16: 南 1.6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稻 堆 村 a 2014/11/27 10: 南 1.3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稻 堆 村 b 2014/11/27 11: 南 1.3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竹 筒 箐 )a 2014/11/27 12: 南 1.2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水 海 子 )b 2014/11/27 14: 南 1.4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水 海 子 )c 2014/11/27 15: 南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聂 子 洞 村 2014/11/28 10: 东 南 1 30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刘 家 庄 村 2014/11/28 11: 东 南 1 31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施 家 屯 村 a 2014/11/28 13: 东 南 1.3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施 家 屯 村 b 2014/11/28 14: 东 南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迤 堵 村 2014/11/28 16: 东 南 沾 益 县 白 水 镇 中 心 村 ( 油 菜 冲 ) 2014/11/29 10: 南 1 34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上 三 道 箐 )a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下 三 道 箐 )b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牛 皮 洞 )c 湿 度 (%) 风 向 风 速 2014/11/30 10: 东 /11/30 11: 东 /11/30 13: 东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阿 依 诺 村 2014/11/30 14: 东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达 居 子 )a 2014/11/30 15: 东 1.3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松 山 头 )b 2014/11/30 16: 东 1.5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松 山 头 )c 2014/11/30 17: 东 1.3 表 4-7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时 间 及 监 测 环 境 条 件 标 一 览 表 ( 贵 州 段 )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测 量 时 间 气 温 气 象 参 数 湿 度 风 向 风 速 盘 县 平 关 镇 迤 车 村 a 2015/8/17 10: 东 北 1 1 六 盘 水 盘 县 平 关 镇 迤 车 村 b 2015/8/17 10: 东 北 1 2 市 盘 县 火 铺 镇 沙 淤 村 ( 五 组 ) 2015/8/17 13: 东 盘 县 乐 民 镇 梓 木 嘎 村 ( 一 组 a) 2014/11/16 9: 西 南

208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测 量 时 间 4 气 温 气 象 参 数 湿 度 风 向 风 速 盘 县 乐 民 镇 梓 木 嘎 村 ( 九 组 b) 2014/11/16 11: 东 南 1.6 盘 县 乐 民 镇 黑 坎 村 a 2014/11/16 14: 西 南 0.6 盘 县 乐 民 镇 黑 坎 村 b 2014/11/16 13: 北 盘 县 乐 民 镇 三 岔 村 2014/11/17 9: 南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a 2014/11/16 15: 西 南 0.3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b 2014/11/16 17: 北 0.8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c 2014/11/17 9: 南 1 盘 县 乐 民 镇 红 岩 村 ( 四 组 a) 2014/11/17 10: 东 南 1.2 盘 县 乐 民 镇 红 岩 村 ( 五 组 b) 2014/11/17 11: 东 南 盘 县 乐 民 镇 岔 河 村 2014/11/17 13: 西 1 9 盘 县 乐 民 镇 海 子 村 2014/11/17 15: 北 盘 县 保 田 镇 鲁 楚 坡 村 ( 狗 场 营 二 组 ) 2015/8/18 11: 西 黔 西 南 州 兴 义 市 清 水 河 镇 补 打 村 a 2014/11/20 10: 东 南 0.7 兴 义 市 清 水 河 镇 补 打 村 b 2014/11/19 16: 东 1.3 兴 仁 县 鲁 础 营 回 族 乡 鲁 础 营 村 a 2014/11/20 13: 东 南 1 兴 仁 县 鲁 础 营 回 族 乡 鲁 础 营 村 b 2014/11/20 12: 西 0.5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雨 樟 村 a 2014/11/20 16: 东 南 0.4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雨 樟 村 b 2014/11/20 14: 东 南 0.6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团 田 村 a 2014/11/21 12: 西 0.6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团 田 村 b 2014/11/21 10: 北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新 发 村 2014/11/21 14: 东 南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长 田 村 2014/11/21 16: 东 安 龙 县 海 子 乡 车 头 村 ( 新 寨 组 ) 2015/8/18 14: 西 北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岔 河 村 ( 侗 口 组 ) 2015/8/18 17: 西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上 者 梗 组 a) 2015/8/19 9: 东 1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下 者 梗 组 b) 2014/11/22 13: 西 北 1.2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半 边 街 组 c) 2014/11/22 12: 南 1.2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半 坡 村 ( 上 纳 舵 组 a) 2015/8/19 12: 东 北 1.1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半 坡 村 ( 上 纳 舵 组 b) 2015/8/19 11: 东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纳 赖 村 2014/11/22 15: 东 南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竹 林 村 2014/11/22 17: 南 0.1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竹 林 村 2014/11/23 10: 东 1.6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北 乡 村 ( 纳 坡 三 组 a) 2015/8/20 10: 西 北 1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北 乡 村 ( 纳 坡 三 组 b) 2015/8/20 11: 西 北 1 24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宜 拉 村 ( 者 告 组 ) 2015/8/20 12: 西 贞 丰 县 挽 澜 乡 店 子 村 ( 白 沙 洞 组 ) 2015/8/20 14: 东 1 26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屯 上 村 ( 杨 哈 坪 组 ) 2015/8/20 15: 西 北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竹 林 寨 组 a) 2014/11/25 10: 南 0.1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竹 林 寨 组 b) 2014/11/25 12: 东 南 0.5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坡 怀 组 c) 2014/11/25 13: 东 南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坡 艾 村 ( 坡 艾 大 寨 组 ) 2014/11/25 16: 西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管 路 村 ( 洛 纯 组 ) 2014/11/26 14: 西 北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鲁 贡 村 ( 后 龙 寨 组 ) 2014/11/26 17: 南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谭 龙 村 ( 里 上 组 ) 2014/11/27 11: 西 北

209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测 量 时 间 气 温 气 象 参 数 湿 度 风 向 风 速 32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纳 管 村 ( 二 组 ) 2014/11/27 12: 北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弄 寒 村 ( 平 皇 组 ) 2014/11/27 14: 东 南 望 谟 县 桑 郎 镇 糖 厂 2014/11/28 13: 西 南 1 35 黔 南 州 罗 甸 县 罗 暮 乡 平 亭 村 ( 华 里 组 a) 2014/11/28 14: 西 南 0.6 罗 甸 县 罗 暮 乡 平 亭 村 ( 白 望 组 b) 2014/11/28 17: 西 南 1.2 表 4-8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时 间 及 监 测 环 境 条 件 标 一 览 表 ( 广 西 段 )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1 2 河 池 市 温 度 ( ) 天 气 参 数 湿 度 风 速 (%) (m/s)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岩 里 村 ( 纳 尧 屯 ) 2014/12/2 13: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当 明 村 ( 井 贡 a) 2014/12/2 15: 静 风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当 明 村 ( 太 平 山 屯 b) 2014/12/2 16: 静 风 3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全 平 村 ( 巴 象 屯 ) 2014/12/2 18: 静 风 4 5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懂 更 屯 a) 2015/8/5 8: 静 风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田 边 屯 b) 2015/8/5 9: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巴 谢 屯 c) 2015/8/5 10: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应 鸾 堡 a) 2015/8/5 14: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单 坳 屯 b) 2015/8/5 15: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烟 朋 子 c) 2015/8/5 16: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深 洞 屯 d) 2014/12/3 16: 静 风 6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板 么 村 ( 板 么 屯 ) 2015/8/5 17: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江 河 社 区 ( 林 哈 屯 ) 2014/12/4 9: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吾 隘 村 ( 拉 力 屯 ) 2014/12/4 11: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纳 弯 村 2014/12/4 12: 金 城 江 区 长 老 乡 尧 迈 村 ( 上 尧 屯 ) 2014/12/4 13: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那 朝 村 ( 那 朝 屯 ) 2014/12/4 14: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九 圩 社 区 ( 沿 江 路 a) 2014/12/4 15: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九 圩 社 区 ( 沿 江 路 b) 2014/12/4 16: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江 潭 村 ( 下 平 作 屯 ) 2014/12/4 17: 金 城 江 区 保 平 乡 天 堂 村 ( 拉 基 屯 ) 2014/12/5 10: 静 风 15 金 城 江 区 保 平 乡 古 帝 村 ( 庭 六 屯 ) 2014/12/5 11: 静 风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有 林 屯 a)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板 没 屯 b)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椅 邓 屯 c)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拉 人 乡 仁 德 村 ( 六 瓢 屯 a)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拉 人 乡 仁 德 村 ( 新 村 屯 b) 2014/12/5 15: 静 风 2014/12/5 15: 静 风 2014/12/5 16: 静 风 2014/12/6 10: /12/6 11: 宜 州 市 龙 头 乡 龙 德 村 2014/12/6 9: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良 村 ( 门 新 屯 ) 2014/12/6 14: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内 朋 屯 a) 2014/12/6 15: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外 朋 屯 b) 2014/12/6 16: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白 山 脚 屯 c) 2014/12/6 17:

210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温 度 ( ) 天 气 参 数 湿 度 风 速 (%) (m/s) 21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豆 竹 村 ( 马 草 塘 屯 ) 2014/12/6 18: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空 山 岩 村 ( 塘 合 屯 ) 2014/12/6 19: 宜 州 市 北 山 镇 建 安 村 ( 楞 口 屯 ) 2014/12/7 8: 静 风 24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屯 蒙 村 ( 坝 头 屯 a) 2014/12/7 9: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屯 蒙 村 ( 屯 蒙 街 b) 2014/12/7 9: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雁 山 村 ( 萝 卜 弯 ) 2014/12/7 10: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土 桥 村 2014/12/7 11: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清 潭 村 ( 内 龙 屯 ) 2014/12/7 14: 宜 州 市 屏 南 乡 果 立 村 2014/12/7 15: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孝 中 村 ( 么 秀 屯 a) 2014/12/8 9: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孝 中 村 ( 茂 阳 屯 b) 2014/12/8 10: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土 博 村 板 浪 屯 2014/12/8 11: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拉 雅 村 a) 2014/12/8 12: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拉 雅 村 b) 2014/12/8 13: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大 路 村 c) 2014/12/8 14: 柳 江 县 百 朋 镇 分 龙 村 ( 中 尧 村 a) 2014/12/8 15: 柳 江 县 百 朋 镇 分 龙 村 ( 分 龙 屯 b) 2014/12/8 16: 柳 江 县 穿 山 镇 林 寺 村 ( 武 岗 屯 ) 2014/12/9 9: 柳 江 县 里 雍 镇 红 赖 村 ( 上 甘 屯 ) 2014/12/9 10: 柳 州 市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a) 2014/12/9 11: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b) 2014/12/9 12: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c) 2014/12/9 13: 柳 江 县 新 安 村 日 明 采 沙 队 2014/12/9 14: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古 懂 村 ( 新 村 ) 2014/12/9 15: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石 排 村 ( 石 古 屯 a) 2014/12/9 16: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石 排 村 ( 白 崖 屯 b) 2014/12/9 17: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吉 云 村 ( 蝴 蝶 屯 ) 2014/12/10 9: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泗 湖 村 ( 泗 湖 屯 a) 2014/12/10 10: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泗 湖 村 ( 泗 湖 屯 b) 2014/12/10 11: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头 排 镇 同 扶 村 ( 大 前 来 宾 市 屯 村 ) 2014/12/10 13: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三 江 乡 栝 山 村 2015/8/7 9: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修 仁 镇 念 村 ( 小 刘 家 ) 2015/8/7 10: 荔 浦 县 龙 怀 乡 庆 云 村 ( 班 管 屯 a) 2015/8/7 11: 荔 浦 县 龙 怀 乡 庆 云 村 ( 班 管 屯 b) 2015/8/7 12: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杜 莫 村 ( 下 金 鸡 屯 ) 2014/12/11 16: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长 社 a) 2014/12/11 17: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落 山 头 b) 2014/12/11 17: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三 里 屯 c) 2014/12/11 18: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上 龙 村 ( 下 龙 村 a) 2014/12/12 8: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上 龙 村 ( 下 龙 村 b) 2014/12/12 9: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金 鸡 村 ( 六 连 村 a) 2014/12/12 10: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金 鸡 村 ( 六 连 村 b) 2014/12/12 11: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大 冲 a) 2014/12/12 13:

211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温 度 ( ) 天 气 参 数 湿 度 风 速 (%) (m/s)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炭 山 b) 2014/12/12 13: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炭 山 c) 2014/12/12 14: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a) 2014/12/12 16: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b) 2014/12/12 16: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c) 2014/12/12 17: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d) 2014/12/12 18: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大 瑶 村 ( 兰 厂 屯 ) 2014/12/13 9: 平 乐 县 桥 亭 乡 六 冲 村 ( 龙 眼 井 村 a) 2014/12/13 12: 平 乐 县 桥 亭 乡 六 冲 村 ( 龙 潭 面 村 b) 2014/12/13 12: 平 乐 县 源 头 镇 珠 山 村 11 组 2015/8/8 10: 平 桂 管 理 区 公 会 镇 忠 平 村 (24 组 a) 2015/8/8 11: 平 桂 管 理 区 公 会 镇 忠 平 村 (10 组 b) 2015/8/8 12: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狮 中 村 ( 冷 水 村 ) 2014/12/13 17: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桂 山 村 ( 九 组 ) 2014/12/13 18: 静 风 57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步 头 村 (8 组 a) 2015/8/8 16: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步 头 村 (1 组 b) 2015/8/8 18: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梅 花 村 (26 组 ) 2015/8/8 17: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大 塘 村 (9 组 ) 2015/8/9 9: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3 组 a) 2015/8/9 10: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8 组 b) 2015/8/9 11: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9 组 c) 2015/8/9 12: 表 4-9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时 间 及 监 测 环 境 条 件 标 一 览 表 ( 广 东 段 ) 天 气 参 数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湿 度 风 速 温 度 ( ) (%) (m/s) 怀 集 县 冷 坑 镇 龙 岗 村 ( 龙 岗 村 ) 2014/12/14 10: 怀 集 县 冷 坑 镇 龙 岗 村 ( 果 范 村 ) 2015/9/16 10: 肇 庆 市 2 怀 集 县 中 洲 镇 根 枝 村 ( 庄 家 寨 ) 2014/12/14 12: 怀 集 县 连 麦 镇 下 坑 村 ( 下 坑 村 ) 2014/12/14 14: 清 新 区 浸 潭 镇 五 马 村 ( 珠 岭 村 ) 2014/12/15 9: 静 风 5 清 新 区 禾 云 镇 板 坑 村 ( 马 中 营 村 a) 2015/9/17 11: 清 新 区 禾 云 镇 板 坑 村 ( 茶 坑 村 b) 2015/9/17 9: 英 德 市 水 边 镇 五 角 村 ( 崩 江 潭 村 ) 2014/12/15 17: 清 远 市 英 德 市 水 边 镇 铜 锣 坌 竹 片 厂 2014/12/15 17: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三 井 村 ( 上 营 村 ) 2014/12/16 8: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城 樟 社 区 ( 西 洞 村 ) 2014/12/16 9: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连 樟 村 ( 东 坑 村 ) 2015/9/18 10: 佛 冈 县 汤 塘 镇 贵 田 石 场 2015/9/18 15: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清 塘 村 ( 黄 家 湾 组 a) 2015/9/9 9: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清 塘 村 ( 桐 冈 楼 组 b) 2015/9/9 10: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龙 潭 镇 左 潭 社 区 ( 翠 坑 村 ) 2015/8/10 12: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直 径 村 ( 田 坑 小 组 a) 2015/8/10 14: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直 径 村 ( 田 坑 小 组 b) 2015/8/10 15:

212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天 气 参 数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湿 度 风 速 温 度 ( ) (%) (m/s) 15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卢 屋 村 ( 陂 下 小 组 ) 2015/8/10 16: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花 园 村 ( 东 坑 小 组 ) 2015/8/10 18: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角 背 小 组 a) 2015/8/11 8: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丰 元 村 b) 2015/8/11 9: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丰 元 村 c) 2015/8/11 10: 博 罗 县 梅 花 林 场 ( 看 护 房 ) 2015/8/11 12: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 黄 岗 组 a) 2015/8/11 16: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b 2015/8/11 16: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c 2015/8/11 17: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d 2015/8/12 9: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长 贵 村 a 2015/8/12 14: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长 贵 村 b 2015/8/12 15: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a 2015/8/13 8: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b 2015/8/13 9: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c 2015/8/13 10: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d 2015/8/13 14: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e 2015/8/13 15: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f 2015/8/13 16: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g 2015/8/13 17: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a 2015/8/14 8: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b 2015/8/14 9: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c 2015/8/14 10: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d 2015/8/14 11: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e 2015/8/14 13: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f 2015/8/14 14: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a) 2015/9/12 9: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b) 2015/9/12 10: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c) 2015/9/12 11: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d) 2015/9/12 14: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e) 2015/9/12 15: 谢 岗 镇 黎 村 ( 麻 湖 塘 a) 2015/9/12 16: 谢 岗 镇 黎 村 b 2015/9/12 17: 谢 岗 镇 黎 村 c 2015/9/13 8: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d 2015/9/13 9: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e 2015/9/13 16: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f 2015/9/13 17: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g 2015/9/14 8: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h 2015/9/14 9: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a 2015/9/13 11: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b 2015/9/13 14: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c 2015/9/13 15: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2015/9/14 10: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a 2015/9/14 11: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 上 窑 b) 2015/9/14 14:

213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28 惠 州 市 东 莞 市 温 度 ( ) 天 气 参 数 湿 度 风 速 (%) (m/s)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 上 窑 c) 2015/9/14 15: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迭 石 龙 村 a 2015/9/11 8: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迭 石 龙 村 b 2015/9/11 9: 樟 木 头 镇 樟 洋 社 区 力 德 工 业 园 2015/9/11 10: 塘 厦 镇 a 2015/9/11 11: 塘 厦 镇 b 2015/9/11 14: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a 2015/9/11 15: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b 2015/9/11 16: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 电 光 村 c) 2015/9/11 17: 樟 木 头 镇 樟 木 头 林 场 ( 看 护 房 ) 2015/9/10 11: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a 2015/9/10 13: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 水 库 管 理 房 b) 2015/9/10 14: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 中 场 果 园 c) 2015/9/10 15: 黄 江 镇 大 冚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2015/9/10 16: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楼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a 2015/9/10 17: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楼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b 2015/8/19 16: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a 2015/8/19 17: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b 2015/8/19 14: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c 2015/8/19 15: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d 2015/8/19 9: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e 2015/8/19 10: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f 2015/8/19 8: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g 2015/8/18 16: 深 圳 市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在 建 光 明 水 厂 2015/8/18 17: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石 岩 湖 建 材 市 场 2015/8/19 11: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深 圳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宝 安 区 大 队 石 岩 中 队 2015/8/18 11: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钻 石 山 墓 园 办 公 楼 2015/8/18 14: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 石 岩 湖 度 假 村 ) 2015/8/18 15: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a 2015/8/18 10: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b 2015/8/18 9: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c 2015/8/18 8: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d 2015/8/17 17: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e 2015/8/17 18: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f 2015/8/17 14: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g 2015/8/17 15: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h 2015/8/17 16: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i 2015/8/17 11:

21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2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 深 圳 市 喜 德 盛 碳 纤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j 温 度 ( ) 天 气 参 数 湿 度 风 速 (%) (m/s) 2015/8/17 10: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k 2015/8/17 9: 表 4-10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时 间 及 监 测 环 境 条 件 标 一 览 表 ( 东 方 换 流 站 )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换 流 站 厂 界 温 度 ( ) 天 气 参 数 湿 度 (%) 风 速 (m/s) 1 换 流 站 站 址 中 央 2015/8/15 14: 换 流 站 站 址 东 侧 2015/8/16 8: 换 流 站 站 址 南 侧 2015/8/15 16: 换 流 站 站 址 西 侧 2015/8/15 15: 换 流 站 站 址 北 侧 2015/8/15 17: 换 流 站 敏 感 点 1 松 岗 街 道 五 指 耙 服 务 点 2015/8/16 16: a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看 护 房 2015/8/15 17: b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仓 库 2015/8/15 18: c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工 棚 2015/8/15 19: 松 岗 街 道 红 星 社 区 房 屋 : 松 岗 街 道 大 田 洋 钓 鱼 场 房 屋 2015/8/16 9: 监 测 频 次 各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一 次 监 测 方 法 及 仪 器 (1) 监 测 方 法 交 流 输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环 境 监 测 方 法 ( 试 行 ) (HJ ); 直 流 换 流 站 与 线 路 合 成 场 强 离 子 流 密 度 测 试 方 法 (DL/T ); (2) 监 测 仪 器 监 测 仪 器 参 见 下 表 序 号 表 4-11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究 与 监 测 中 心 监 测 仪 器 仪 器 设 备 名 称 直 流 合 成 场 强 计 直 流 合 成 场 强 计 多 功 能 声 级 计 设 备 型 号 设 备 编 号 检 定 / 校 准 机 构 测 量 范 围 TFMS01 TFMS01 D01~D10 E01~E20 AWA 中 国 计 量 科 学 研 究 院 中 国 计 量 科 学 研 究 院 中 国 舰 船 研 究 设 计 中 心 检 测 校 准 实 验 室 -100kV/m~ +100kV/m -100kV/m~ +100kV/m 检 定 / 校 准 日 期 仪 器 状 态 合 格 合 格 25dB~140dB 合 格

215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 5 序 号 1 2 序 号 多 功 能 声 级 计 场 强 测 量 仪 HI 注 : 此 表 为 2014 年 测 试 仪 器 中 国 舰 船 研 究 设 计 中 心 检 测 校 准 实 验 室 中 国 舰 船 研 究 设 计 中 心 检 测 校 准 实 验 室 表 4-12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究 与 监 测 中 心 监 测 仪 器 仪 器 设 备 名 称 16.6dB~140dB 合 格 1V/m~199kV/m 0.1mG~20G 设 备 型 号 设 备 编 号 检 定 / 校 准 机 构 测 量 范 围 直 流 合 成 场 强 计 TFMS01 D01~D10 多 功 能 声 级 计 注 : 此 表 为 2015 年 测 试 仪 器 中 国 计 量 科 学 研 究 院 中 国 舰 船 研 究 设 计 中 心 检 测 校 准 实 验 室 -100kV/m~ +100kV/m 合 格 检 定 / 校 准 日 期 dB~140dB 表 4-13 湖 南 省 电 力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监 测 仪 器 仪 器 设 设 备 型 号 仪 器 编 号 检 定 / 校 准 机 构 测 量 范 围 备 名 称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合 成 场 强 测 试 TFMS-01 TFMS B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100kV/m~ 境 研 究 与 检 测 +100kV/m 仪 中 心 噪 声 分 析 仪 温 湿 度 计 AWA 湖 南 省 计 量 检 测 研 究 院 HD 湖 南 省 计 量 检 测 研 究 院 4 风 速 仪 TESTO 注 : 此 表 为 2014 年 测 试 仪 器 湖 南 省 气 象 仪 器 计 量 检 定 授 权 站 检 定 / 校 准 日 期 仪 器 状 态 合 格 合 格 仪 器 状 态 合 格 25dB~130dB 合 格 -20 ~60 0~100% m/s~40m/s 合 格 合 格 序 号 表 4-14 湖 南 省 电 力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监 测 仪 器 仪 器 设 设 备 型 号 仪 器 编 号 检 定 / 校 准 机 构 测 量 范 围 备 名 称 合 成 场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100kV/m~ 强 测 试 TFMS-01 TFMS B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100kV/m 仪 究 与 检 测 中 心 噪 声 分 析 仪 工 频 电 磁 场 测 量 仪 温 湿 度 计 AWA EFA-300 Y-2011/W-0016/ Y-0009 HD 湖 南 省 计 量 检 测 研 究 院 中 国 计 量 科 学 研 究 院 湖 南 省 计 量 检 测 研 究 院 25dB~130d B 0.1V/m~200 kv/m 1nT~20mT -20 ~60 0~100% 检 定 / 校 准 日 期 仪 器 状 态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216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 风 速 仪 TESTO 湖 南 省 气 象 仪 器 计 量 检 定 授 权 站 0.6m/s~40m/ s 注 : 此 表 为 2015 年 测 试 仪 器 监 测 结 果 各 测 点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15~4-20 表 4-15 新 松 换 流 站 电 磁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合 成 电 场 (kv/m) 序 号 测 量 点 名 称 (V/m) 度 (µt) 80% 值 最 大 值 合 成 量 合 成 量 1 新 松 站 东 侧 测 点 新 松 站 南 侧 测 点 新 松 站 西 侧 测 点 新 松 站 北 侧 测 点 表 4-16 本 工 程 合 成 电 场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云 南 段 线 路 ) 序 合 成 电 场 (kv/m)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号 80% 值 最 大 值 1 丽 江 市 剑 川 县 甸 南 镇 山 神 坡 村 鹤 庆 县 松 桂 镇 勤 劳 村 大 理 白 族 鹤 庆 县 龙 开 口 镇 下 河 川 村 自 治 州 鹤 庆 县 黄 坪 镇 均 华 村 a 鹤 庆 县 黄 坪 镇 均 华 村 b 丽 江 市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大 石 头 )a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大 石 头 )b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麻 栗 坪 )c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水 冲 村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康 宁 村 a 大 理 白 族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康 宁 村 b 自 治 州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古 底 村 a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古 底 村 b 大 姚 县 新 街 乡 新 街 村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打 厂 村 )a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美 泗 村 )b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美 泗 村 )c 牟 定 县 戍 街 乡 水 桥 村 元 谋 县 羊 街 镇 平 地 村 楚 雄 彝 族 武 定 县 白 鹭 镇 岔 河 村 ( 石 膏 箐 )a 自 治 州 武 定 县 白 鹭 镇 岔 河 村 ( 得 胜 田 )b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大 村 ( 马 街 坡 )a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大 村 ( 麦 岔 村 )b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马 鞍 村 武 定 县 插 甸 镇 古 普 村 武 定 县 插 甸 镇 增 益 村 昆 明 市 禄 劝 县 茂 山 镇 归 脉 村

217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合 成 电 场 (kv/m)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号 80% 值 最 大 值 19 东 川 区 阿 旺 镇 鲁 纳 村 曲 靖 市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屋 基 村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冷 风 箐 )a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冷 风 箐 )b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中 梁 子 )c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中 梁 子 )d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e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f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板 坡 村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漆 树 村 a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漆 树 村 b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鱼 塘 村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后 山 村 ( 绿 荫 塘 )a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后 山 村 ( 小 格 章 )b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富 冲 村 a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富 冲 村 b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稻 堆 村 a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稻 堆 村 b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竹 筒 箐 )a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水 海 子 )b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水 海 子 )cc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聂 子 洞 村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刘 家 庄 村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施 家 屯 村 a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施 家 屯 村 b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迤 堵 村 沾 益 县 白 水 镇 中 心 村 ( 油 菜 冲 )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上 三 道 箐 )a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下 三 道 箐 )b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牛 皮 洞 )c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阿 依 诺 村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达 居 子 )a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松 山 头 )b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松 山 头 )c 表 4-17 本 工 程 合 成 电 场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贵 州 段 )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1 六 盘 水 市 合 成 电 场 80% 值 最 大 值 盘 县 平 关 镇 迤 车 村 a 盘 县 平 关 镇 迤 车 村 b 盘 县 火 铺 镇 沙 淤 村 ( 五 组 ) 盘 县 乐 民 镇 梓 木 嘎 村 ( 一 组 a) 盘 县 乐 民 镇 梓 木 嘎 村 ( 九 组 b) 盘 县 乐 民 镇 黑 坎 村 a 盘 县 乐 民 镇 黑 坎 村 b

218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合 成 电 场 80% 值 最 大 值 5 盘 县 乐 民 镇 三 岔 村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a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b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c 盘 县 乐 民 镇 红 岩 村 ( 四 组 a) 盘 县 乐 民 镇 红 岩 村 ( 五 组 b) 盘 县 乐 民 镇 岔 河 村 盘 县 乐 民 镇 海 子 村 盘 县 保 田 镇 鲁 楚 坡 村 ( 狗 场 营 二 组 ) 兴 义 市 清 水 河 镇 补 打 村 a 兴 义 市 清 水 河 镇 补 打 村 b 兴 仁 县 鲁 础 营 回 族 乡 鲁 础 营 村 a 兴 仁 县 鲁 础 营 回 族 乡 鲁 础 营 村 b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雨 樟 村 a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雨 樟 村 b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团 田 村 a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团 田 村 b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新 发 村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长 田 村 安 龙 县 海 子 乡 车 头 村 ( 新 寨 组 )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岔 河 村 ( 侗 口 组 )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上 者 梗 组 a)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下 者 梗 组 b)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半 边 街 组 c)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半 坡 村 ( 上 纳 舵 组 a)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半 坡 村 ( 上 纳 舵 组 b) 黔 西 南 州 21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纳 赖 村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竹 林 村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竹 林 村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北 乡 村 ( 纳 坡 三 组 a)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北 乡 村 ( 纳 坡 三 组 b)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宜 拉 村 ( 者 告 组 ) 贞 丰 县 挽 澜 乡 店 子 村 ( 白 沙 洞 组 )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屯 上 村 ( 杨 哈 坪 组 )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竹 林 寨 组 a)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竹 林 寨 组 b)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坡 怀 组 c)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坡 艾 村 ( 坡 艾 大 寨 组 )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管 路 村 ( 洛 纯 组 )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鲁 贡 村 ( 后 龙 寨 组 )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谭 龙 村 ( 里 上 组 )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纳 管 村 ( 二 组 )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弄 寒 村 ( 平 皇 组 )

219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合 成 电 场 80% 值 最 大 值 34 望 谟 县 桑 郎 镇 糖 厂 黔 南 州 罗 甸 县 罗 暮 乡 平 亭 村 ( 华 里 组 a) 罗 甸 县 罗 暮 乡 平 亭 村 ( 白 望 组 b) 表 4-18 本 工 程 合 成 电 场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广 西 段 )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1 2 合 成 电 场 80% 值 最 大 值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岩 里 村 ( 纳 尧 屯 )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当 明 村 ( 井 贡 a)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当 明 村 ( 太 平 山 屯 b)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全 平 村 ( 巴 象 屯 )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懂 更 屯 a)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田 边 屯 b)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巴 谢 屯 c)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应 鸾 堡 a)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单 坳 屯 b)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烟 朋 子 c)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深 洞 屯 d)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板 么 村 ( 板 么 屯 )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江 河 社 区 ( 林 哈 屯 )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吾 隘 村 ( 拉 力 屯 )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纳 弯 村 金 城 江 区 长 老 乡 尧 迈 村 ( 上 尧 屯 )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那 朝 村 ( 那 朝 屯 )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九 圩 社 区 ( 沿 江 路 a)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九 圩 社 区 ( 沿 江 路 b) 河 池 市 13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江 潭 村 ( 下 平 作 屯 ) 金 城 江 区 保 平 乡 天 堂 村 ( 拉 基 屯 ) 金 城 江 区 保 平 乡 古 帝 村 ( 庭 六 屯 )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有 林 屯 a)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板 没 屯 b)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椅 邓 屯 c)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拉 人 乡 仁 德 村 ( 六 瓢 屯 a)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拉 人 乡 仁 德 村 ( 新 村 屯 b) 宜 州 市 龙 头 乡 龙 德 村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良 村 ( 门 新 屯 )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内 朋 屯 a)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外 朋 屯 b)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白 山 脚 屯 c)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豆 竹 村 ( 马 草 塘 屯 )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空 山 岩 村 ( 塘 合 屯 ) 宜 州 市 北 山 镇 建 安 村 ( 楞 口 屯 )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屯 蒙 村 ( 坝 头 屯 a)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屯 蒙 村 ( 屯 蒙 街 b)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雁 山 村 ( 萝 卜 弯 )

220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合 成 电 场 80% 值 最 大 值 26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土 桥 村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清 潭 村 ( 内 龙 屯 ) 宜 州 市 屏 南 乡 果 立 村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孝 中 村 ( 么 秀 屯 a)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孝 中 村 ( 茂 阳 屯 b)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土 博 村 板 浪 屯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拉 雅 村 a)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拉 雅 村 b)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大 路 村 c) 柳 江 县 百 朋 镇 分 龙 村 ( 中 尧 村 a) 柳 江 县 百 朋 镇 分 龙 村 ( 分 龙 屯 b) 柳 江 县 穿 山 镇 林 寺 村 ( 武 岗 屯 ) 柳 江 县 里 雍 镇 红 赖 村 ( 上 甘 屯 ) 柳 州 市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a)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b)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c) 柳 江 县 新 安 村 日 明 采 沙 队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古 懂 村 ( 新 村 )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石 排 村 ( 石 古 屯 a)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石 排 村 ( 白 崖 屯 b)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吉 云 村 ( 蝴 蝶 屯 )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泗 湖 村 ( 泗 湖 屯 a)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泗 湖 村 ( 泗 湖 屯 b)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头 排 镇 同 扶 村 ( 大 前 屯 村 ) 来 宾 市 42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三 江 乡 栝 山 村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修 仁 镇 念 村 ( 小 刘 家 ) 荔 浦 县 龙 怀 乡 庆 云 村 ( 班 管 屯 a) 荔 浦 县 龙 怀 乡 庆 云 村 ( 班 管 屯 b)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杜 莫 村 ( 下 金 鸡 屯 )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长 社 a)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落 山 头 b)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三 里 屯 c)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上 龙 村 ( 下 龙 村 a)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上 龙 村 ( 下 龙 村 b)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金 鸡 村 ( 六 连 村 a)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金 鸡 村 ( 六 连 村 b)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大 冲 a)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炭 山 b)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炭 山 c)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a)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b)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c)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d)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大 瑶 村 ( 兰 厂 屯 ) 平 乐 县 桥 亭 乡 六 冲 村 ( 龙 眼 井 村 a)

221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合 成 电 场 80% 值 最 大 值 平 乐 县 桥 亭 乡 六 冲 村 ( 龙 潭 面 村 b) 平 乐 县 源 头 镇 珠 山 村 11 组 贺 州 市 平 桂 管 理 区 公 会 镇 忠 平 村 (24 组 a) 平 桂 管 理 区 公 会 镇 忠 平 村 (10 组 b)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狮 中 村 ( 冷 水 村 )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桂 山 村 ( 九 组 )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步 头 村 (8 组 a)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步 头 村 (1 组 b)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梅 花 村 (26 组 )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大 塘 村 (9 组 )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3 组 a)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8 组 b)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9 组 c) 表 4-19 本 工 程 合 成 电 场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广 东 段 )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合 成 电 场 80% 值 最 大 值 怀 集 县 冷 坑 镇 龙 岗 村 ( 龙 岗 村 ) 肇 庆 市 怀 集 县 冷 坑 镇 龙 岗 村 ( 果 范 村 ) 怀 集 县 中 洲 镇 根 枝 村 ( 庄 家 寨 ) 怀 集 县 连 麦 镇 下 坑 村 ( 下 坑 村 ) 清 新 区 浸 潭 镇 五 马 村 ( 珠 岭 村 ) 清 新 区 禾 云 镇 板 坑 村 ( 马 中 营 村 a) 清 新 区 禾 云 镇 板 坑 村 ( 茶 坑 村 b) 英 德 市 水 边 镇 五 角 村 ( 崩 江 潭 村 ) 清 远 市 英 德 市 水 边 镇 铜 锣 坌 竹 片 厂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三 井 村 ( 上 营 村 )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城 樟 社 区 ( 西 洞 村 )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连 樟 村 ( 东 坑 村 ) 佛 冈 县 汤 塘 镇 贵 田 石 场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清 塘 村 ( 黄 家 湾 组 a)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清 塘 村 ( 桐 冈 楼 组 b) 龙 门 县 龙 潭 镇 左 潭 社 区 ( 翠 坑 村 )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直 径 村 ( 田 坑 小 组 a)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直 径 村 ( 田 坑 小 组 b)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卢 屋 村 ( 陂 下 小 组 )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花 园 村 ( 东 坑 小 组 )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角 背 小 组 a)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丰 元 村 b)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丰 元 村 c) 博 罗 县 梅 花 林 场 ( 看 护 房 )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 黄 岗 组 a)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b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c

222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合 成 电 场 80% 值 最 大 值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d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长 贵 村 a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长 贵 村 b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a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b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c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d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e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f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g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a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b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c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d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e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f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a)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b)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c)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d)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e) 谢 岗 镇 黎 村 ( 麻 湖 塘 a) 谢 岗 镇 黎 村 b 谢 岗 镇 黎 村 c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d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e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f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g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h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a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b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c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a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 上 窑 b)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 上 窑 c)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迭 石 龙 村 a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迭 石 龙 村 b 樟 木 头 镇 樟 洋 社 区 力 德 工 业 园 塘 厦 镇 a 塘 厦 镇 b 东 莞 市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a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b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 电 光 村 c) 樟 木 头 镇 樟 木 头 林 场 ( 看 护 房 )

223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33 合 成 电 场 80% 值 最 大 值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a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 水 库 管 理 房 b)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 中 场 果 园 c) 黄 江 镇 大 冚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楼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a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楼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b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a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b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c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d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e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f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g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在 建 光 明 水 厂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石 岩 湖 建 材 市 场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深 圳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宝 安 区 大 队 石 岩 中 队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钻 石 山 墓 园 办 公 楼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 石 岩 湖 度 假 村 )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a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b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c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d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e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f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g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h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i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 深 圳 市 喜 德 盛 碳 纤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j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k 表 4-20 本 工 程 合 成 电 场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东 方 换 流 站 ) 合 成 电 场 强 度 (kv/m)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80% 值 最 大 值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V/m)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nt) 换 流 站 厂 界 1 换 流 站 站 址 中 央 换 流 站 站 址 东 侧 换 流 站 站 址 南 侧 换 流 站 站 址 西 侧 换 流 站 站 址 北 侧 换 流 站 敏 感 点 1 松 岗 街 道 五 指 耙 服 务 点 a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看 护 房 b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仓 库 c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工 棚 松 岗 街 道 红 星 社 区 房 屋

22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合 成 电 场 强 度 (kv/m)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V/m)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nt)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80% 值 最 大 值 4 松 岗 街 道 大 田 洋 钓 鱼 场 房 屋 注 :1) 合 成 电 场 数 位 前 的 + - 号 代 表 极 性 ; 2) 合 成 电 场 80% 值 指 测 点 的 监 测 结 果 中 80% 不 超 过 的 值, 最 大 值 指 测 点 的 监 测 结 果 中 95% 不 超 过 的 值 评 价 及 结 论 新 松 换 流 站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80%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1~0.12kV/m,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1~0.15kV/m; 工 频 电 场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59~0.61V/m 工 频 磁 场 均 为 0.8μT 换 流 站 各 项 电 磁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值 均 低 于 相 应 限 值 要 求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07~0.8kV/m,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80%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05~0.69kV/m 各 测 点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监 测 结 果 均 小 于 25kV/m,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80% 值 监 测 结 果 均 小 于 15kV/m 的 控 制 指 标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址 及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80%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12~0.37kV/m,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18~0.42kV/m; 工 频 电 场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2~2.6V/m 工 频 磁 场 为 ~0.0219μT 换 流 站 各 项 电 磁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值 均 低 于 相 应 限 值 要 求 4.5 声 环 境 监 测 因 子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监 测 点 位 及 布 点 方 法 监 测 点 位 及 布 点 方 法 与 电 磁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同 步 监 测 频 次 每 个 测 点 昼 夜 各 监 测 一 次 监 测 方 法 及 仪 器 (1) 监 测 方 法 按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规 定 的 监 测 方 法 进 行 (2) 监 测 仪 器 监 测 仪 器 参 见 表 4-11~ 表 监 测 结 果 各 测 点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21~ 表

225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21 新 松 换 流 站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db(a)) 序 号 测 量 点 名 称 测 量 结 果 昼 间 夜 间 1 新 松 站 东 侧 测 点 新 松 站 南 侧 测 点 新 松 站 西 侧 测 点 新 松 站 北 侧 测 点 表 4-22 本 工 程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云 南 段 ) 序 噪 声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号 昼 间 夜 间 1 丽 江 市 剑 川 县 甸 南 镇 山 神 坡 村 鹤 庆 县 松 桂 镇 勤 劳 村 大 理 白 族 自 鹤 庆 县 龙 开 口 镇 下 河 川 村 治 州 鹤 庆 县 黄 坪 镇 均 华 村 a 鹤 庆 县 黄 坪 镇 均 华 村 b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大 石 头 )a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大 石 头 )b 丽 江 市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麻 栗 坪 )c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水 冲 村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康 宁 村 a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康 宁 村 b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古 底 村 a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古 底 村 b 大 姚 县 新 街 乡 新 街 村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打 厂 村 )a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美 泗 村 )b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美 泗 村 )c 牟 定 县 戍 街 乡 水 桥 村 元 谋 县 羊 街 镇 平 地 村 楚 雄 彝 族 自 武 定 县 白 鹭 镇 岔 河 村 ( 石 膏 箐 )a 治 州 武 定 县 白 鹭 镇 岔 河 村 ( 得 胜 田 )b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大 村 ( 马 街 坡 )a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大 村 ( 麦 岔 村 )b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马 鞍 村 武 定 县 插 甸 镇 古 普 村 武 定 县 插 甸 镇 增 益 村 禄 劝 县 茂 山 镇 归 脉 村 昆 明 市 19 东 川 区 阿 旺 镇 鲁 纳 村 曲 靖 市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屋 基 村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冷 风 箐 )a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冷 风 箐 )b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中 梁 子 )c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中 梁 子 )d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e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f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板 坡 村 备 注

226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噪 声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夜 间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漆 树 村 a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漆 树 村 b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鱼 塘 村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后 山 村 ( 绿 荫 塘 )a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后 山 村 ( 小 格 章 )b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富 冲 村 a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富 冲 村 b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稻 堆 村 a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稻 堆 村 b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竹 筒 箐 )a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水 海 子 )b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水 海 子 )c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聂 子 洞 村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刘 家 庄 村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施 家 屯 村 a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施 家 屯 村 b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迤 堵 村 沾 益 县 白 水 镇 中 心 村 ( 油 菜 冲 )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上 三 道 箐 )a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下 三 道 箐 )b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牛 皮 洞 )c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阿 依 诺 村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达 居 子 )a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松 山 头 )b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松 山 头 )c 说 明 : 表 中 未 注 明 的 均 执 行 1 类, 下 同 表 4-23 本 工 程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贵 州 段 )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1 昼 间 噪 声 夜 间 盘 县 平 关 镇 迤 车 村 a 盘 县 平 关 镇 迤 车 村 b 盘 县 火 铺 镇 沙 淤 村 ( 五 组 )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乐 民 镇 三 岔 村 盘 县 乐 民 镇 梓 木 嘎 村 ( 一 组 a) 盘 县 乐 民 镇 梓 木 嘎 村 ( 九 组 b) 盘 县 乐 民 镇 黑 坎 村 a 盘 县 乐 民 镇 黑 坎 村 b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a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b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c 盘 县 乐 民 镇 红 岩 村 ( 四 组 a) 盘 县 乐 民 镇 红 岩 村 ( 五 组 b) 盘 县 乐 民 镇 岔 河 村 盘 县 乐 民 镇 海 子 村 备 注 备 注

227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噪 声 昼 间 夜 间 备 注 10 盘 县 保 田 镇 鲁 楚 坡 村 ( 狗 场 营 二 组 ) a 类 11 兴 义 市 清 水 河 镇 补 打 村 a 兴 义 市 清 水 河 镇 补 打 村 b 兴 仁 县 鲁 础 营 回 族 乡 鲁 础 营 村 a 兴 仁 县 鲁 础 营 回 族 乡 鲁 础 营 村 b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雨 樟 村 a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雨 樟 村 b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团 田 村 a a 类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团 田 村 b a 类 15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新 发 村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长 田 村 安 龙 县 海 子 乡 车 头 村 ( 新 寨 组 )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岔 河 村 ( 侗 口 组 )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上 者 梗 组 a)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下 者 梗 组 b)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半 边 街 组 c)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半 坡 村 ( 上 纳 舵 组 a)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半 坡 村 ( 上 纳 舵 组 b) 黔 西 南 州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纳 赖 村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竹 林 村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竹 林 村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北 乡 村 ( 纳 坡 三 组 a)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北 乡 村 ( 纳 坡 三 组 b)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宜 拉 村 ( 者 告 组 ) 贞 丰 县 挽 澜 乡 店 子 村 ( 白 沙 洞 组 )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屯 上 村 ( 杨 哈 坪 组 )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竹 林 寨 组 a)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竹 林 寨 组 b)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坡 怀 组 c)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坡 艾 村 ( 坡 艾 大 寨 组 )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管 路 村 ( 洛 纯 组 )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鲁 贡 村 ( 后 龙 寨 组 )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谭 龙 村 ( 里 上 组 )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纳 管 村 ( 二 组 )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弄 寒 村 ( 平 皇 组 ) 望 谟 县 桑 郎 镇 糖 厂 黔 南 州 罗 甸 县 罗 暮 乡 平 亭 村 ( 华 里 组 a) 罗 甸 县 罗 暮 乡 平 亭 村 ( 白 望 组 b) 表 4-24 本 工 程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广 西 段 ) 噪 声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夜 间 1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岩 里 村 ( 纳 尧 屯 ) 河 池 市 2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当 明 村 ( 井 贡 a) 备 注

228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噪 声 昼 间 夜 间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当 明 村 ( 太 平 山 屯 b)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全 平 村 ( 巴 象 屯 )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懂 更 屯 a)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田 边 屯 b)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巴 谢 屯 c)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应 鸾 堡 a)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单 坳 屯 b)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烟 朋 子 c)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深 洞 屯 d)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板 么 村 ( 板 么 屯 )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江 河 社 区 ( 林 哈 屯 ) a 类 8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吾 隘 村 ( 拉 力 屯 )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纳 弯 村 金 城 江 区 长 老 乡 尧 迈 村 ( 上 尧 屯 )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那 朝 村 ( 那 朝 屯 )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九 圩 社 区 ( 沿 江 路 a) a 类 12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九 圩 社 区 ( 沿 江 路 b) a 类 13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江 潭 村 ( 下 平 作 屯 ) 金 城 江 区 保 平 乡 天 堂 村 ( 拉 基 屯 ) 金 城 江 区 保 平 乡 古 帝 村 ( 庭 六 屯 )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有 林 屯 a)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板 没 屯 b)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椅 邓 屯 c)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拉 人 乡 仁 德 村 ( 六 瓢 屯 a)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拉 人 乡 仁 德 村 ( 新 村 屯 b) 宜 州 市 龙 头 乡 龙 德 村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良 村 ( 门 新 屯 )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内 朋 屯 a)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外 朋 屯 b)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白 山 脚 屯 c)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豆 竹 村 ( 马 草 塘 屯 )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空 山 岩 村 ( 塘 合 屯 ) 宜 州 市 北 山 镇 建 安 村 ( 楞 口 屯 )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屯 蒙 村 ( 坝 头 屯 a)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屯 蒙 村 ( 屯 蒙 街 b)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雁 山 村 ( 萝 卜 弯 )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土 桥 村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清 潭 村 ( 内 龙 屯 ) 宜 州 市 屏 南 乡 果 立 村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孝 中 村 ( 么 秀 屯 a)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孝 中 村 ( 茂 阳 屯 b)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土 博 村 板 浪 屯 柳 州 市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拉 雅 村 a)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拉 雅 村 b) 备 注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大 路 村 c) a 类

229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噪 声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夜 间 柳 江 县 百 朋 镇 分 龙 村 ( 中 尧 村 a) 柳 江 县 百 朋 镇 分 龙 村 ( 分 龙 屯 b) 柳 江 县 穿 山 镇 林 寺 村 ( 武 岗 屯 ) 柳 江 县 里 雍 镇 红 赖 村 ( 上 甘 屯 )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a)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b)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c) 柳 江 县 新 安 村 日 明 采 沙 队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古 懂 村 ( 新 村 )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石 排 村 ( 石 古 屯 a)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石 排 村 ( 白 崖 屯 b)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吉 云 村 ( 蝴 蝶 屯 )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泗 湖 村 ( 泗 湖 屯 a)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泗 湖 村 ( 泗 湖 屯 b)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头 排 镇 同 扶 村 ( 大 前 屯 村 ) 来 宾 市 42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三 江 乡 栝 山 村 荔 浦 县 修 仁 镇 念 村 ( 小 刘 家 ) 荔 浦 县 龙 怀 乡 庆 云 村 ( 班 管 屯 a) 荔 浦 县 龙 怀 乡 庆 云 村 ( 班 管 屯 b)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杜 莫 村 ( 下 金 鸡 屯 ) 桂 林 市 备 注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长 社 a) a 类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落 山 头 b) a 类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三 里 屯 c)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上 龙 村 ( 下 龙 村 a)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上 龙 村 ( 下 龙 村 b)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金 鸡 村 ( 六 连 村 a)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金 鸡 村 ( 六 连 村 b)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大 冲 a)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炭 山 b)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炭 山 c)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a)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b)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c)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d)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大 瑶 村 ( 兰 厂 屯 ) 平 乐 县 桥 亭 乡 六 冲 村 ( 龙 眼 井 村 a) 平 乐 县 桥 亭 乡 六 冲 村 ( 龙 潭 面 村 b) 平 乐 县 源 头 镇 珠 山 村 11 组 平 桂 管 理 区 公 会 镇 忠 平 村 (24 组 a) 平 桂 管 理 区 公 会 镇 忠 平 村 (10 组 b)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狮 中 村 ( 冷 水 村 ) 贺 州 市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桂 山 村 ( 九 组 )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步 头 村 (8 组 a)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步 头 村 (1 组 b)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梅 花 村 (26 组 )

230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噪 声 昼 间 夜 间 59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大 塘 村 (9 组 )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3 组 a)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8 组 b)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9 组 c) 备 注 表 4-25 本 工 程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广 东 段 ) 噪 声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夜 间 怀 集 县 冷 坑 镇 龙 岗 村 ( 龙 岗 村 ) 怀 集 县 冷 坑 镇 龙 岗 村 ( 果 范 村 ) 肇 庆 市 2 怀 集 县 中 洲 镇 根 枝 村 ( 庄 家 寨 ) 怀 集 县 连 麦 镇 下 坑 村 ( 下 坑 村 ) 清 新 区 浸 潭 镇 五 马 村 ( 珠 岭 村 ) 清 新 区 禾 云 镇 板 坑 村 ( 马 中 营 村 a) 清 新 区 禾 云 镇 板 坑 村 ( 茶 坑 村 b) 英 德 市 水 边 镇 五 角 村 ( 崩 江 潭 村 ) 清 远 市 英 德 市 水 边 镇 铜 锣 坌 竹 片 厂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三 井 村 ( 上 营 村 )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城 樟 社 区 ( 西 洞 村 )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连 樟 村 ( 东 坑 村 ) 佛 冈 县 汤 塘 镇 贵 田 石 场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清 塘 村 ( 黄 家 湾 组 a)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清 塘 村 ( 桐 冈 楼 组 b) 龙 门 县 龙 潭 镇 左 潭 社 区 ( 翠 坑 村 )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直 径 村 ( 田 坑 小 组 a)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直 径 村 ( 田 坑 小 组 b)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卢 屋 村 ( 陂 下 小 组 )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花 园 村 ( 东 坑 小 组 )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角 背 小 组 a)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丰 元 村 b)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丰 元 村 c) 博 罗 县 梅 花 林 场 ( 看 护 房 )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 黄 岗 组 a)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b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c 备 注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d a 类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长 贵 村 a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长 贵 村 b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a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b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c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d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e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f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g

231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噪 声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夜 间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a 东 莞 市 备 注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b a 类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c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d a 类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e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f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a) 类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b) 类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c)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d)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e) 谢 岗 镇 黎 村 ( 麻 湖 塘 a) 谢 岗 镇 黎 村 b a 类 谢 岗 镇 黎 村 c a 类 谢 岗 镇 黎 村 d a 类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e a 类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f a 类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g a 类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h a 类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a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b a 类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c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a 类 27 东 莞 市 28 惠 州 市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a a 类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 上 窑 b)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 上 窑 c)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迭 石 龙 村 a a 类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迭 石 龙 村 b a 类 樟 木 头 镇 樟 洋 社 区 力 德 工 业 园 类 塘 厦 镇 a a 类 塘 厦 镇 b a 类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a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b 东 莞 市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 电 光 村 c) 樟 木 头 镇 樟 木 头 林 场 ( 看 护 房 )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a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 水 库 管 理 房 b)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 中 场 果 园 c) 黄 江 镇 大 冚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深 圳 市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楼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a 类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楼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b 类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a 类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b 类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c 类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d 类

232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噪 声 夜 间 备 注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e 类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f 类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g 类 37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在 建 光 明 水 厂 类 38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石 岩 湖 建 材 市 场 类 39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深 圳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宝 安 区 大 队 石 岩 中 队 类 40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钻 石 山 墓 园 办 公 楼 类 41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 石 岩 湖 度 假 村 ) 类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a 类 42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b 类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c 类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d 类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e 类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f 类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g 类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h 类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i a 类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 深 圳 市 喜 德 盛 碳 纤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j 类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k 类 表 4-26 本 工 程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东 方 换 流 站,2 类 ) 2 序 号 评 价 及 结 论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结 果 db(a) 昼 间 夜 间 换 流 站 厂 界 1 换 流 站 站 址 中 央 换 流 站 站 址 东 侧 换 流 站 站 址 南 侧 换 流 站 站 址 西 侧 换 流 站 站 址 北 侧 换 流 站 敏 感 点 1 松 岗 街 道 五 指 耙 服 务 点 a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看 护 房 b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仓 库 c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工 棚 松 岗 街 道 红 星 社 区 房 屋 松 岗 街 道 大 田 洋 钓 鱼 场 房 屋 新 松 换 流 站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5.4~35.6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3.3~33.6dB(A), 低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执 行 1 类 标 准 的 监 测 点 中,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4.0~54.4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1.4~43.8dB(A); 执 行 2 类 标 准 的 监 测 点 中,

233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9.0~58.9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6.8~49.1dB(A); 执 行 3 类 标 准 的 监 测 点 中,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46.0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42.2dB(A); 执 行 4a 类 标 准 的 监 测 点 中,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4.7~60.2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2.0~48.1dB(A) 各 监 测 点 均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东 方 换 流 站 及 周 边 各 噪 声 敏 感 目 标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7.0~43.9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6.1~40.9dB(A), 低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4.6 地 表 水 环 境 工 程 沿 线 所 涉 水 体 及 环 境 功 能 见 表 4-2 根 据 云 环 发 [2014]34 号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2010~2020 年 ) 的 通 知, 工 程 沿 线 大 多 水 体 为 Ⅲ 类 水 环 境 质 量 功 能 区 其 中 接 地 极 线 路 所 跨 金 沙 江 为 Ⅱ 类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蜻 蛉 河 龙 川 江 和 南 盘 江 为 Ⅳ 类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贵 州 段 : 线 路 跨 越 的 梓 木 戛 河 红 岩 河 海 子 河 新 桥 河 楼 下 河 大 田 河 挽 澜 河 北 盘 江 望 谟 河 红 水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 )Ⅲ 类 标 准 广 西 段 : 线 路 跨 越 的 平 口 水 库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 )Ⅱ 类 标 准 ; 布 柳 河 清 水 河 刁 江 柳 江 二 排 河 荔 浦 河 桂 江 思 勤 江 珊 瑚 河 贺 江 执 行 Ⅲ 类 标 准 ; 红 水 河 执 行 Ⅳ 类 标 准 广 东 段 : 线 路 跨 越 马 宁 水 下 竹 水 库 东 江 横 河 凤 岗 河 流 溪 河 公 明 水 库 石 岩 水 库 新 丰 江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 )Ⅱ 类 标 准 ; 中 洲 河 滨 江 北 江 增 江 石 马 河 上 南 水 库 执 行 Ⅲ 类 标 准

234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有 生 态 影 响 声 环 境 影 响 和 水 环 境 影 响 等, 生 态 影 响 详 见 第 7 章 5.1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换 流 站 工 程 本 次 换 流 站 工 程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中 的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分 析 (1) 声 源 描 述 换 流 站 工 程 施 工 主 要 包 括 土 石 方 开 挖 土 建 及 设 备 安 装 等 几 个 阶 段, 其 施 工 工 程 量 及 施 工 时 间 相 对 较 小 噪 声 源 主 要 包 括 工 地 运 输 车 辆 的 交 通 噪 声 以 及 桩 基 土 建 设 备 安 装 施 工 中 各 种 机 具 的 设 备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一 般 露 天 作 业, 噪 声 经 几 何 扩 散 衰 减 后 到 达 预 测 点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与 施 工 场 界 周 边 敏 感 点 之 间 的 距 离 一 般 都 大 于 2Hmax(Hmax 为 声 源 的 最 大 几 何 尺 寸 ) 因 此, 换 流 站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施 工 设 备 可 等 效 为 点 声 源 根 据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换 流 站 施 工 常 见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源 声 压 级 见 表 5-1 表 5-1 换 流 站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源 声 压 级 单 位 :db(a) 施 工 设 备 名 称 声 压 级 ( 距 声 源 5m)* 液 压 挖 掘 机 86 静 力 压 桩 机 73 混 凝 土 振 捣 器 84 商 砼 搅 拌 车 87 重 型 运 输 车 86 推 土 机 86 注 :* 根 据 设 计 单 位 的 意 见, 换 流 站 施 工 所 采 用 设 备 为 中 等 规 模, 因 此 参 考 HJ , 选 用 适 中 的 噪 声 源 源 强 值 (2) 噪 声 预 测 户 外 声 传 播 衰 减 包 括 几 何 发 散 (Adiv) 大 气 吸 收 (Aatm) 地 面 效 应 (Agr) 屏 障 屏 蔽 (Abar) 其 他 多 方 面 效 应 (Amisc) 引 起 的 衰 减 在 只 考 虑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时, 预 测 点 r 处 的 A 声 级 为 : L A r) LA ( r0 ) ( A div 点 声 源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为 :

235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A div 20lg( r / r0 ) 依 据 上 述 公 式, 可 计 算 得 到 单 台 施 工 设 备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表 5-2 换 流 站 单 台 施 工 设 备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与 设 备 施 工 设 备 名 称 的 距 离 液 压 静 力 混 凝 土 商 砼 重 型 (m) 挖 掘 机 压 桩 机 振 捣 器 搅 拌 车 运 输 车 推 土 机 多 声 源 * 注 : 考 虑 三 种 最 大 声 源 ( 液 压 挖 掘 机 商 砼 搅 拌 车 重 型 运 输 车 ) 的 叠 加 效 果 由 上 表 可 看 出, 换 流 站 内 单 台 声 源 设 备 影 响 声 级 值 为 70dB 时, 最 大 影 响 范 围 半 径 不 超 过 40m; 一 般 情 况 下, 同 时 施 工 的 声 源 设 备 不 会 超 过 三 台, 考 虑 三 种 最 大 声 源 ( 液 压 挖 掘 机 商 砼 搅 拌 车 重 型 运 输 车 ) 的 叠 加 效 果, 当 多 声 源 影 响 声 级 值 为 70dB 时, 最 大 影 响 范 围 半 径 不 超 过 57m 而 施 工 设 备 通 常 布 置 在 换 流 站 场 地 中 央, 且 机 械 噪 声 一 般 为 间 断 性 噪 声 施 工 前, 先 建 好 的 围 墙 可 进 一 步 降 低 施 工 噪 声, 因 此, 施 工

236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场 界 处 昼 间 噪 声 排 放 可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的 要 求 换 流 站 施 工 一 般 仅 在 昼 间 (6:00~22:00) 进 行, 夜 间 施 工 较 少, 且 夜 间 施 工 时 严 格 限 制 高 噪 声 设 备 的 运 行, 因 此, 施 工 场 界 处 夜 间 噪 声 排 放 也 能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的 要 求 (3)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为 尽 量 降 低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环 评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期 采 取 下 列 施 工 期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 1) 加 强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控 工 作, 并 接 受 环 保 部 门 的 监 督 管 理 2) 换 流 站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应 尽 早 建 立 围 墙 等 遮 挡 措 施, 尽 量 减 少 工 程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3) 采 用 噪 声 水 平 满 足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的 施 工 机 械 或 采 取 带 隔 声 消 声 设 备 的 机 械, 控 制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4) 施 工 电 源 由 附 近 电 力 网 线 就 近 接 入, 避 免 使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5) 依 法 限 制 夜 间 施 工, 站 区 施 工 均 应 安 排 在 白 天 进 行 如 因 工 艺 特 殊 情 况 要 求, 需 在 夜 间 施 工 而 产 生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时, 应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的 规 定, 取 得 县 区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其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并 公 告 附 近 居 民 ; 同 时 禁 止 高 噪 音 设 备 ( 如 装 载 机 切 割 机 打 桩 机 等 ) 作 业 运 输 材 料 的 车 辆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严 禁 鸣 笛, 装 卸 材 料 时 应 做 到 轻 拿 轻 放 (4)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在 采 取 上 述 声 环 境 影 响 保 护 措 施 后, 可 将 换 流 站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同 时, 施 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噪 声 影 响 是 短 暂 的,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也 将 随 之 消 失 综 上 所 述, 本 工 程 换 流 站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噪 声 可 以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的 场 地 平 整 挖 土 填 方 钢 结 构 及 设 备 安 装 等 几 个 阶 段 中, 主 要 噪 声 源 有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电 锯 及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等, 这 些 施 工 设 备 运 行 时 会 产 生 较 高 的 噪 声 此 外, 线 路 工 程 在 架 线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牵 张 场 内 的 牵 张 机 绞 磨 机 等 设 备 也 产 生 一 定 的 机 械 噪 声, 其 声 级 值 一 般 小 于 70dB(A) 根 据 输 电 线 路 塔 基 施 工 特 点, 各 施 工 点 施 工 量 小, 施 工 时 间 短, 单 塔 累 计 施 工 时 间 一 般

237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在 2 个 月 以 内 施 工 结 束,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亦 会 结 束 本 报 告 建 议 依 法 限 制 夜 间 施 工, 如 因 工 艺 特 殊 情 况 要 求, 需 在 夜 间 施 工 而 产 生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时, 应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的 规 定, 取 得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其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并 公 告 附 近 居 民, 同 时 在 夜 间 施 工 时 禁 止 使 用 产 生 较 大 噪 声 的 机 械 设 备 如 推 土 机 挖 土 机 等 在 采 取 以 上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后, 施 工 噪 声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将 被 减 至 最 小 程 度 本 工 程 建 设 期 的 噪 声 影 响 可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限 值 要 求 5.2 施 工 扬 尘 分 析 换 流 站 工 程 (1) 主 要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扬 尘 主 要 来 自 土 方 挖 掘 物 料 运 输 和 使 用 施 工 现 场 内 车 辆 行 驶 扬 尘 等 由 于 扬 尘 源 多 且 分 散, 源 高 一 般 在 15m 以 下, 属 于 无 组 织 排 放 同 时, 受 施 工 方 式 设 备 气 候 等 因 素 制 约, 产 生 的 随 机 性 和 波 动 性 较 大 (2) 施 工 扬 尘 影 响 分 析 为 尽 量 减 少 施 工 期 扬 尘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环 评 建 议 施 工 期 采 取 如 下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 1) 合 理 组 织 施 工, 尽 量 避 免 扬 尘 二 次 污 染 2) 施 工 弃 土 弃 渣 应 集 中 合 理 堆 放, 遇 天 气 干 燥 时 应 进 行 人 工 控 制 定 期 洒 水 3) 加 强 材 料 转 运 与 使 用 的 管 理, 合 理 装 卸, 规 范 操 作, 以 防 止 扬 尘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4) 对 土 石 料 等 可 能 产 生 扬 尘 的 材 料, 在 运 输 时 用 防 水 布 覆 盖 5) 在 施 工 现 场 周 围 建 筑 防 护 围 墙, 进 出 场 地 的 车 辆 应 限 制 车 速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能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在 直 流 线 路 施 工 阶 段, 尤 其 是 施 工 初 期, 土 石 方 的 开 挖 房 屋 拆 除 和 车 辆 运 输 等 产 生 的 粉 尘 短 期 内 将 使 局 部 区 域 空 气 中 的 TSP 明 显 增 加 直 流 线 路 属 线 性 工 程, 由 于 开 挖 工 程 量 小, 作 业 点 分 散, 施 工 时 间 较 短, 单 塔 施 工 周 期 一 般 在 2 个 月 内, 影 响 区 域 较 小,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只 是 短 期 的 小 范 围 的, 并 且 能 够 很 快 恢 复

238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3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施 工 垃 圾, 以 及 工 程 拆 迁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为 避 免 施 工 及 生 活 垃 圾 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在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作 好 施 工 机 构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培 训 明 确 要 求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建 筑 垃 圾 及 生 活 垃 圾 应 分 别 堆 放, 并 安 排 专 人 专 车 及 时 清 运 或 定 期 运 至 环 卫 部 门 指 定 的 地 点 处 置, 使 工 程 建 设 产 生 的 垃 圾 处 于 可 控 状 态 此 外, 本 工 程 拆 迁 主 要 涉 及 直 流 线 路 工 程 拆 迁 范 围 内 居 民 房 屋 的 拆 迁, 沿 线 拆 迁 的 建 筑 垃 圾 量 作 为 弃 渣 处 理,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废 弃 的 砖 块 预 制 板 回 收 利 用, 废 渣 用 于 当 地 村 民 修 路 施 工 结 束 后 施 工 单 位 对 拆 迁 场 地 进 行 清 理 或 碾 压 整 平, 结 合 周 边 的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及 时 恢 复 植 被 5.4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换 流 站 工 程 (1) 主 要 污 染 源 施 工 污 水 包 括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其 中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为 设 备 清 洗 物 料 清 洗 进 出 车 辆 清 洗 及 建 筑 结 构 养 护 等 过 程 产 生 ;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于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排 水 (2)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为 尽 量 减 少 施 工 期 废 水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采 取 如 下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 1) 在 不 影 响 主 设 备 区 施 工 进 度 的 前 提 下, 合 理 施 工 组 织, 先 行 修 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对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进 行 处 理, 避 免 污 染 环 境 2) 将 物 料 车 辆 清 洗 废 水 建 筑 结 构 养 护 废 水 集 中, 经 过 格 栅 沉 砂 处 理 后 回 用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换 流 站 的 施 工 期 废 水 污 染 能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直 流 线 路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跨 越 河 流 情 况 参 见 节 在 线 路 施 工 阶 段 产 生 的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可 能 会 污 染 输 电 线 路 所 跨 越 的 河 流 和 输 电 线 路 附 近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水 体 环 境 ; 另 外, 由 于 未 及 时 清 理 建 筑 垃 圾 或 生 活 垃 圾, 也 可 能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临 时 堆 土 或 开 挖 面 未 及 时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雨 水 冲 刷 后 也 会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附 近 河 流 产 生 影

239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响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考 虑 到 直 流 线 路 在 广 东 经 过 了 较 多 的 水 源 保 护 区, 工 程 广 东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中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院 特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和 深 圳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分 别 编 制 了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穿 越 肇 庆 市 广 州 市 惠 州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深 圳 段 直 流 线 路 穿 越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可 行 性 论 证 报 告, 并 已 通 过 评 审 根 据 报 告 论 证 结 果,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源 于 : 塔 基 施 工 降 雨 淋 溶 水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牵 张 场 降 雨 淋 溶 水 等 塔 基 施 工 降 雨 淋 溶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采 取 相 关 措 施 后, 分 析 认 为 对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很 小 ; 施 工 人 员 在 保 护 区 范 围 外 租 用 民 房, 一 般 情 况 下,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作 为 周 边 农 田 肥 料 使 用 ; 部 分 靠 近 城 镇 的 地 方 则 进 入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厂 纳 污 管 网, 不 会 对 保 护 区 造 成 影 响 ; 牵 张 场 施 工 优 先 采 用 避 让 措 施, 并 且 将 机 械 设 备 置 于 防 渗 垫 层 之 上, 同 时 设 置 截 排 水 沟, 在 排 水 沟 尾 段 设 置 隔 油 池 及 沉 淀 池, 降 雨 淋 溶 水 收 集 后 经 隔 油 池 及 沉 砂 池 处 理 后, 外 排 或 排 入 当 地 已 建 污 水 处 理 厂 纳 污 管 网, 不 会 对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造 成 影 响 对 一 般 水 体 的 影 响 由 于 输 电 线 路 属 线 性 工 程, 单 塔 开 挖 工 程 量 小, 作 业 点 分 散, 施 工 时 间 较 短, 单 塔 施 工 周 期 一 般 在 两 个 月 内, 影 响 区 域 较 小 ; 输 电 线 路 的 施 工 具 有 局 地 占 地 面 积 小 跨 距 长 点 分 散 等 特 点, 每 个 施 工 点 上 的 施 工 人 员 很 少, 其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作 为 周 边 农 田 肥 料 使 用, 不 会 对 当 地 地 表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在 采 取 相 关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后, 也 不 会 对 线 路 附 近 水 域 的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240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1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评 价 方 法 换 流 站 对 于 换 流 站 工 程, 鉴 于 其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的 复 杂 性, 较 难 进 行 理 论 计 算, 拟 采 用 类 比 评 价 的 方 式, 通 过 对 类 似 换 流 站 进 行 类 比 监 测 来 评 价 本 工 程 换 流 站 建 成 投 运 后 产 生 的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根 据 国 内 外 研 究 成 果 和 已 通 过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的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分 析, 换 流 站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的 主 要 因 素 为 电 压 等 级 和 布 置 形 式, 类 比 对 象 应 选 择 电 压 等 级 相 同, 总 平 面 布 置 建 设 规 模 环 境 条 件 等 因 素 类 似, 运 行 稳 定, 且 已 通 过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换 流 站 本 工 程 东 方 换 流 站 为 交 直 流 合 建 站, 目 前 国 内 尚 无 已 运 行 的 特 高 压 换 流 站 与 变 电 站 的 合 建 站, 无 法 进 行 类 比 监 测 本 次 环 评 拟 通 过 分 别 监 测 单 独 的 低 电 压 等 级 的 换 流 站 以 及 换 流 站 与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的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通 过 对 比 监 测 数 据, 比 较 合 建 站 与 单 一 换 流 站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的 大 小 ; 分 析 合 建 站 直 流 因 子 与 交 流 因 子 的 叠 加 影 响 程 度 具 体 选 取 已 完 成 验 收 监 测 的 ±500kV 德 阳 换 流 站, 以 及 ±500kV 宝 鸡 换 流 站 与 750kV 宝 鸡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的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对 比 分 析 表 6-1 德 阳 换 流 站 于 宝 鸡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相 关 情 况 比 较 一 览 表 项 目 德 阳 换 流 站 宝 鸡 换 流 站 与 宝 鸡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站 容 量 3000MW 3000MW 直 流 出 线 ±500kV,1 回 ( 双 极 ) ±500kV,1 回 ( 双 极 ) 直 流 部 分 换 流 变 换 流 变 台 数 为 12 台 +2 台 ( 备 用 ), 换 流 变 台 数 为 12 台 +2 台 ( 备 用 ), 单 台 容 量 297.6MVA 单 台 容 量 297.6MVA 无 功 补 偿 总 容 量 1860Mvar(12 155Mvar) 总 容 量 1800Mvar(15 120Mvar) 布 置 方 式 采 用 敞 开 式 设 备 采 用 敞 开 式 设 备 电 压 等 级 / 750 kv 主 变 压 器 / 1 750kV 主 变, 容 量 2100MVA 交 流 部 分 主 要 交 流 出 线 500kV 出 线 2 回 750kV 出 线 2 回,330kV 出 线 10 回 高 压 电 抗 器 / 2 300Mvar 布 置 方 式 500kV 配 电 装 置 采 用 敞 开 式 设 备 750kV 配 电 装 置 采 用 GIS 布 置 330kV 配 电 装 置 采 用 GIS 布 置 周 围 环 境 丘 陵 平 原 地 理 位 置 四 川 省 德 阳 市 陕 西 省 宝 鸡 市 (1) 监 测 因 子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和 工 频 磁 场 (2) 监 测 方 法

241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高 压 交 流 架 空 送 电 线 路 变 电 站 工 频 电 场 和 磁 场 测 量 方 法 (DL/T ) 及 交 流 输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环 境 监 测 方 法 ( 试 行 ) (HJ ); 直 流 换 流 站 与 线 路 合 成 场 强 离 子 流 密 度 测 试 方 法 (DL/T ) (3) 监 测 布 点 德 阳 换 流 站 站 界 共 布 设 10 个 监 测 点, 站 界 监 测 位 置 为 围 墙 外 5m, 详 见 图 6-1 宝 鸡 换 流 站 与 宝 鸡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界 共 布 设 5 个 监 测 点, 站 界 监 测 位 置 为 围 墙 外 5m, 详 见 图 6-2 图 6-1 德 阳 换 流 站 电 磁 环 境 站 界 监 测 布 点 图

242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6-2 宝 鸡 换 流 站 与 宝 鸡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电 磁 环 境 站 界 监 测 布 点 图 (4) 监 测 单 位 及 监 测 仪 器 德 阳 换 流 站, 宝 鸡 换 流 站 与 宝 鸡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的 交 直 流 影 响 因 子 由 均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究 与 监 测 中 心 监 测, 相 关 监 测 仪 器 见 下 表 表 6-2 德 阳 换 流 站, 宝 鸡 换 流 站 与 宝 鸡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监 测 仪 器 相 关 信 息 序 号 仪 器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型 号 检 定 / 校 准 机 构 测 量 范 围 有 效 日 期 3 直 流 场 强 表 TFMS-01B-1 国 网 电 力 科 学 研 究 院 -100kV/m~100kV/m 合 成 场 强 测 试 系 统 TFMS-01B 国 网 电 力 科 学 研 究 院 -100~100kV/m 工 频 场 强 仪 (5) 监 测 工 况 HI-3604 DC-03 国 网 电 力 科 学 研 究 院 0.1V/m-199kV/m 0.1mG-20G 表 6-3 德 阳 换 流 站, 宝 鸡 换 流 站 与 宝 鸡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监 测 期 间 站 内 工 况 极 Ⅰ 极 Ⅱ 序 号 时 间 电 压 (kv) 电 流 (A) 功 率 (MW) 电 压 (kv) 电 流 (A) 功 率 (MW) ,12: ,13: ,14: ,9: ,10: ,11: ,12: ,15: ,16:

243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德 阳 换 流 站 宝 鸡 换 流 站 与 宝 鸡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表 6-4 德 阳 换 流 站, 宝 鸡 换 流 站 与 宝 鸡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电 磁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合 成 电 场 (kv/m)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监 测 点 位 80% 值 最 大 值 (kv/m) 度 (μt) 监 测 点 1# 监 测 点 2# 监 测 点 3# 监 测 点 4# 监 测 点 5# 监 测 点 6# 监 测 点 7# 监 测 点 8# 监 测 点 9# 监 测 点 10# 监 测 点 1# 监 测 点 2# 监 测 点 3# 监 测 点 4# 监 测 点 5# 注 : 距 直 流 出 线 较 近 (7)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根 据 以 上 监 测 数 据, 宝 鸡 换 流 站 与 宝 鸡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除 3# 测 点 距 离 直 流 出 线 较 近, 合 成 电 场 监 测 值 较 大 外, 其 余 各 测 点 合 成 电 场 监 测 值 为 0.19~1.28 kv/m; 德 阳 换 流 站 各 各 测 点 合 成 电 场 监 测 值 为 0.10~1.45 kv/m; 数 值 基 本 相 当 另 外 对 比 工 频 电 场 和 工 频 磁 场 的 监 测 数 据, 除 合 建 站 部 分 监 测 点 位 距 离 交 流 出 线 较 近 以 外, 两 站 的 其 他 测 点 的 监 测 值 基 本 相 当 综 上 所 述, 换 流 站 与 变 电 站 合 建 对 其 相 互 叠 加 影 响 较 小 ; 换 流 站 与 变 电 站 合 建 站 与 单 独 换 流 站 的 电 磁 环 境 无 较 大 差 异 因 此 本 工 程 东 方 换 流 站 合 建 站 可 用 同 电 压 等 级 的 换 流 站 进 行 类 比 评 价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直 流 线 路 对 于 新 建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拟 采 用 类 比 监 测 和 模 式 预 测 结 合 的 方 式 对 本 工 程 输 电 线 路 运 行 期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评 价 换 流 站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类 比 对 象 选 择 (1) 选 择 原 则 类 比 对 象 应 选 择 电 压 等 级 相 同, 总 平 面 布 置 建 设 规 模 环 境 条 件 等 因 素 类 似, 运 行 稳 定, 且 已 通 过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换 流 站

244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2) 类 比 对 象 选 取 根 据 上 述 类 比 对 象 选 取 的 原 则, 本 环 评 选 取 已 通 过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的 ±800kV 穗 东 换 流 站 作 为 类 比 对 象 进 行 电 磁 环 境 的 类 比 分 析 及 评 价 本 工 程 与 类 比 对 象 的 可 比 性 分 析 详 见 下 表 表 6-5 本 工 程 换 流 站 与 类 比 换 流 站 相 关 情 况 比 较 一 览 表 本 工 程 类 比 工 程 主 要 设 施 新 松 换 流 站 东 方 换 流 站 穗 东 换 流 站 电 压 等 级 ±800kV ±800kV ±800kV 输 送 功 率 5000MW 5000MW 5000MW ±800kV 直 流 出 1 回 ( 双 极 ) 1 回 ( 双 极 ) 1 回 ( 双 极 ) 线 换 流 变 台 数 为 24 台 +4 台 换 流 变 28 台 ( 含 4 台 备 用 ), 1000kV 换 流 变 28 台 ( 含 2 换 流 变 ( 备 用 ), 单 台 容 量 单 台 容 量 250MVA 台 备 用 ), 单 台 容 量 240MVA 244.1MVA 本 期 8 回, 按 终 期 规 模 一 次 建 本 期 6 回, 按 终 期 规 模 一 次 建 交 流 出 线 本 期 6 回, 远 期 8 回 设 设 换 流 站 容 性 无 功 补 偿 总 容 量 暂 500kV 交 流 滤 波 器 及 并 联 电 容 500kV 交 流 滤 波 器 及 并 联 电 容 按 3178Mvar 考 虑, 暂 分 为 4 大 无 功 补 偿 器 组 3040MVar, 分 为 4 个 大 组, 器 : 约 3010MVar, 分 成 4 大 组 组 14 小 组, 每 小 组 容 量 为 16 个 小 组 15 小 组 227Mvar 500kV 及 220kV 交 流 配 电 装 设 备 布 置 装 置 采 用 户 外 敞 开 式 设 备 周 围 环 境 丘 陵 平 地 平 地 地 理 位 置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广 东 省 增 城 市 500kV 配 电 装 置 采 用 户 内 置 采 用 户 内 GIS 布 置 ; 500kV 配 电 装 置 采 用 户 外 GIS 设 备 500kV 交 流 滤 波 器 场 地 配 电 GIS 设 备 (3) 可 比 性 分 析 根 据 国 内 外 研 究 成 果 和 已 通 过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的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分 析, 换 流 站 的 电 压 等 级 和 布 置 形 式 是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的 主 要 因 素 本 工 程 与 类 比 换 流 站 直 流 部 分 建 设 规 模 大 致 相 当, 交 流 出 线 规 模 站 内 设 备 及 高 压 配 电 装 置 构 架 高 度 和 布 置 相 差 不 大, 具 有 可 比 性

245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6-3 穗 东 换 流 站 监 测 点 及 断 面 监 测 示 意 图 类 比 监 测 情 况 (1) 类 比 监 测 因 子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和 工 频 磁 场 (2) 类 比 监 测 布 点 穗 东 换 流 站 站 界 共 布 设 12 个 监 测 点, 衰 减 断 面 选 取 在 进 站 道 路 上, 详 见 图 6-3 (3) 监 测 单 位 换 流 站 监 测 单 位 为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究 与 监 测 中 心 (4) 监 测 方 法 高 压 交 流 架 空 送 电 线 路 变 电 站 工 频 电 场 和 磁 场 测 量 方 法 (DL/T ); 直 流 换 流 站 与 线 路 合 成 场 强 离 子 流 密 度 测 试 方 法 (DL/T ) (5) 监 测 仪 器 序 号 1 表 6-6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究 与 监 测 中 心 监 测 仪 器 相 关 信 息 仪 器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型 号 检 定 / 校 准 机 构 测 量 范 围 有 效 日 期 无 线 电 接 收 机 ESCI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4213 二 级 计 量 站 9kHz~3GHz

246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序 号 仪 器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型 号 检 定 / 校 准 机 构 测 量 范 围 有 效 日 期 微 微 安 湖 北 省 计 量 测 试 技 术 研 究 院 中 南 国 6485 培 计 家 计 量 测 试 中 心 20pA~20mA 直 流 合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究 成 场 强 TFMS-01B 与 检 测 中 心 计 -100kV/m~+100kV/m 矢 量 磁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究 通 门 磁 FVM-400 与 检 测 中 心 力 仪 -100µT~+100µT 场 强 测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究 0.1V/m~100kV/m PMM-8053B 量 仪 与 检 测 中 心 10nT~10mT (6) 监 测 环 境 换 流 站 监 测 时 间 :2012 年 3 月 24 日 ; 温 度 :20~25.5 ; 湿 度 :64~76% (7) 监 测 工 况 换 流 站 监 测 期 间 运 行 工 况 见 下 表 表 6-7 穗 东 换 流 站 监 测 期 间 运 行 工 况 日 期 时 间 极 一 电 压 极 一 电 流 极 二 电 压 极 二 电 流 总 功 率 总 无 功 (kv) (A) (kv) (A) (MVA) (Mvar) 9: : : : : : 类 比 监 测 结 果 (1) 换 流 站 监 测 结 果 换 流 站 及 断 面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监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表 6-8 穗 东 换 流 站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监 测 结 果 合 成 电 场 (kv/m)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V/m)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nt) 测 点 编 号 垂 直 水 平 垂 直 水 平 80% 值 最 大 值 综 合 量 分 量 分 量 分 量 分 量 综 合 量

247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合 成 电 场 (kv/m)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V/m)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nt) 测 点 编 号 垂 直 水 平 垂 直 水 平 80% 值 最 大 值 综 合 量 综 合 量 分 量 分 量 分 量 分 量 表 6-9 穗 东 换 流 站 断 面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合 成 电 场 监 测 结 果 合 成 强 度 (kv/m) 测 点 编 号 备 注 80% 值 最 大 值 1 围 墙 外 侧 5m 围 墙 外 侧 10m 围 墙 外 侧 15m 围 墙 外 侧 20m 围 墙 外 侧 25m 围 墙 外 侧 30m 围 墙 外 侧 35m 围 墙 外 侧 40m 围 墙 外 侧 45m 围 墙 外 侧 50m 表 6-10 穗 东 换 流 站 断 面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监 测 结 果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V/m)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nt) 测 点 备 注 垂 直 方 向 水 平 方 向 垂 直 方 向 水 平 方 向 编 号 综 合 量 综 合 量 分 量 分 量 分 量 分 量 1 围 墙 外 侧 2m 围 墙 外 侧 4m 围 墙 外 侧 6m 围 墙 外 侧 8m 围 墙 外 侧 10m 围 墙 外 侧 15m 围 墙 外 侧 20m 围 墙 外 侧 25m 围 墙 外 侧 30m 围 墙 外 侧 35m 围 墙 外 侧 40m 围 墙 外 侧 45m 围 墙 外 侧 50m 穗 东 换 流 站 站 界 各 测 点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80% 值 监 测 值 为 0.38~2.82kV/m,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监 测 值 为 0.44~2.95kV/m;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监 测 值 为 3~185V/m;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监 测 值 为 0.063~0.99μT 换 流 站 各 项 因 子 均 低 于 相 应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穗 东 换 流 站 站 外 监 测 断 面 各 测 点 的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随 距 离 围 墙 的 距 离 越 远 逐 渐 变 小

248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换 流 站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根 据 穗 东 换 流 站 监 测 结 果, 本 工 程 新 松 换 流 站 和 东 方 换 流 站 建 成 后 站 界 及 周 边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小 于 4kV/m,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小 于 100μT,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小 于 15 kv/m 换 流 站 各 项 电 磁 环 境 因 子 均 低 于 相 应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直 流 线 路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类 比 监 测 分 析 (1) 类 比 对 象 选 择 原 则 : 类 比 对 象 应 选 择 电 压 等 级 运 行 回 数 导 线 分 裂 数 相 同, 塔 型 导 线 型 式 及 布 置 方 式 相 似, 运 行 稳 定, 且 已 通 过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的 工 程 (2) 类 比 对 象 的 选 取 及 合 理 性 分 析 根 据 上 述 类 比 原 则, 本 环 评 选 取 已 经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的 云 南 至 广 东 ±800kV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 线 路 现 在 名 称 为 楚 雄 ~ 穗 东 ±800kV 直 流 线 路 ) 作 为 类 比 监 测 对 象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类 比 线 路 电 压 等 级 运 行 回 数 和 导 线 分 裂 书 均 相 同, 导 线 外 径 较 类 比 线 路 略 偏 大 从 理 论 上 分 析, 在 其 他 条 件 相 同 的 前 提 下, 导 线 分 裂 数 越 多 导 线 外 径 越 大,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越 小 因 此, 从 保 守 角 度 考 虑, 选 择 楚 雄 ~ 穗 东 ±800kV 直 流 线 路 作 为 类 比 监 测 对 象 是 合 理 的 表 6-11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类 比 线 路 相 关 情 况 比 较 一 览 表 对 地 高 度 主 要 参 数 本 工 程 线 路 楚 雄 ~ 穗 东 ±800kV 直 流 线 路 电 压 等 级 (kv) ±800 ±800 运 行 回 数 1 回 1 回 导 线 分 裂 数 6 6 分 裂 间 距 (mm) 导 线 外 径 (mm) 对 地 高 度 (m) 极 间 距 (m) (3) 类 比 监 测 条 件 监 测 环 境 条 件 及 类 比 监 测 期 间 运 行 工 况 见 下 表 表 6-12 监 测 断 面 杆 塔 气 象 条 件 类 比 线 路 监 测 环 境 条 件 楚 雄 ~ 穗 东 ±800kV 直 流 线 路 1644#~1645# 杆 塔 之 间 温 度 11~13 C, 湿 度 70%, 风 速 0.5~1. 0m/s 测 量 时 间 2012 年 3 月 14 日 13:30~16:50 测 点 条 件 测 点 处 导 线 弧 垂 离 地 距 离 33m, 导 线 极 间 距 22m 表 6-13 类 比 监 测 线 路 监 测 期 间 运 行 工 况 极 一 电 压 (kv) 极 一 电 流 (A) 极 二 电 压 (kv) 极 二 电 流 (A) 总 功 率 (MVA) 总 无 功 (Mvar) 799~ ~ ~ ~ ~ ~

249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例 合 成 电 场 测 点 N 50m 1645# 50m 5m 2m 2m 2m 2m 5m 20m 20m 1644# 33.0m 1644# 1645# 图 6-4 楚 雄 ~ 穗 东 ±800kV 直 流 线 路 监 测 断 面 示 意 图

250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4) 监 测 单 位 监 测 单 位 为 电 力 系 统 电 磁 兼 容 和 电 磁 环 境 研 究 与 监 测 中 心 (5) 监 测 仪 器 监 测 仪 器 见 表 6-5 (6) 监 测 因 子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7)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表 6-14 类 比 线 路 合 成 电 场 监 测 结 果 合 成 强 度 (kv/m) 测 点 编 号 备 注 80% 值 最 大 值 1 负 极 外 50m 负 极 外 45m 负 极 外 40m 负 极 外 35m 负 极 外 30m 负 极 外 25m 负 极 外 20m 负 极 外 18m 负 极 外 16m 负 极 外 14m 负 极 外 12m 负 极 外 10m 负 极 外 9m 负 极 外 8m 负 极 外 7m 负 极 外 6m 负 极 外 5m 负 极 外 4m 负 极 外 3m 负 极 外 2m 负 极 外 1m 负 极 正 下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1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2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3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4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5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6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7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8m

251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合 成 强 度 (kv/m) 测 点 编 号 备 注 80% 值 最 大 值 31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9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10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11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12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13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14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15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16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17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18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19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20m 负 极 往 正 极 方 向 21m 正 极 正 下 正 极 外 1m 正 极 外 2m 正 极 外 3m 正 极 外 4m 正 极 外 5m 正 极 外 6m 正 极 外 7m 正 极 外 8m 正 极 外 9m 正 极 外 10m 正 极 外 12m 正 极 外 14m 正 极 外 16m 正 极 外 18m 正 极 外 20m 正 极 外 25m 正 极 外 30m 正 极 外 35m 正 极 外 40m 正 极 外 45m 正 极 外 50m (8) 类 比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从 正 极 导 线 外 50m 起, 随 着 距 监 测 原 点 ( 正 极 下 ) 距 离 的 减 小 ( 趋 近 正 极 导 线 ),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监 测 值 呈 现 递 增 的 趋 势, 在 正 极 外 5m 处 达 到 最 大 值 7.96kV/m, 之 后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监 测 值 呈 现 递 减 趋 势, 在 正 极 向 负 极 方 向 8m 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达 到 极 小 值 0.88kV/m, 随 距 离 继 续 增 加 ( 监 测 点 位 逐 渐 靠 近 负 极 导 线 ), 地 面 合

252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又 逐 渐 增 大, 在 负 极 导 线 外 5m 处 达 到 最 大 值 -8.57kV/m, 之 后 随 距 离 继 续 增 加,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总 体 上 呈 现 递 减 趋 势, 在 负 极 导 线 外 侧 50m 处 已 降 至 -2.23kV/m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80% 值 变 化 规 律 同 最 大 值 由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小 于 25kV/m 的 标 准 限 值,80% 值 小 于 15kV/m 标 准 限 值 (9) 理 论 计 算 结 果 与 类 比 监 测 结 果 对 比 情 况 为 了 解 本 工 程 线 路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理 论 计 算 的 可 行 性, 本 次 评 价 由 国 网 电 科 院 按 照 电 磁 环 境 类 比 监 测 时 同 样 工 况 条 件 进 行 理 论 计 算, 并 与 实 测 值 分 析 比 较, 以 验 证 理 论 计 算 的 可 信 性 理 论 计 算 的 结 果 与 实 测 结 果 对 比 情 况 见 下 表 和 下 图 表 6-15 实 测 结 果 与 理 论 计 算 结 果 对 比 表 单 位 :kv/m 与 线 路 中 实 测 值 与 线 路 中 实 测 值 心 的 距 离 计 算 值 心 的 距 离 计 算 值 (m) 80% 值 最 大 值 (m) 80% 值 最 大 值

253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与 线 路 中 实 测 值 与 线 路 中 实 测 值 心 的 距 离 计 算 值 心 的 距 离 计 算 值 (m) 80% 值 最 大 值 (m) 80% 值 最 大 值

254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6-5 理 论 计 算 结 果 与 实 测 结 果 对 比 图 由 理 论 计 算 结 果 和 类 比 监 测 结 果 的 比 较 可 知, 类 比 线 路 合 成 电 场 实 测 结 果 与 理 论 预 测 结 果 基 本 吻 合 且 变 化 趋 势 一 致, 理 论 计 算 的 合 成 电 场 在 大 值 区 间 均 大 于 实 际 测 量 值, 因 此 采 用 理 论 计 算 预 测 直 流 线 路 的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其 结 果 是 可 信 的 偏 保 守 的 理 论 计 算 分 析 (1)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直 流 线 路 的 极 导 线 排 列 方 式 导 线 对 地 距 离 极 间 距 导 线 结 构 和 运 行 工 况, 预 测 计 算 其 周 围 合 成 电 场 的 分 布 及 对 敏 感 目 标 的 贡 献 预 测 时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输 变 电 工 程 (HJ ) 附 录 E 中 的 计 算 方 法 (2) 预 测 工 况 及 环 境 条 件 的 选 取 表 6-16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理 论 计 算 参 数 线 路 水 平 排 列 垂 直 排 列 参 数 20mm 冰 区 以 下 30mm 冰 区 及 以 上 计 算 电 压 (kv) ±800 ±800 ±800 输 送 容 量 (MW) 电 流 (A) 杆 塔 型 式 V 串 单 回 路 塔 V 串 单 回 路 塔 V 串 单 回 路 塔 导 线 型 号 JL/G2A-720/50 JLHA1/G2A -720/50 JL/G2A-720/50 导 线 外 径 (mm) 极 导 线 排 列 方 式 (+,-) 水 平 排 垂 直 排 列 (+,-) 水 平 排 列 列 子 导 线 分 裂 数 子 导 线 分 裂 间 距 (mm) 子 导 线 排 列 方 式 正 六 边 形 正 六 边 形 正 六 边 形 极 间 距 (m) 最 小 :22 最 大 : 最 小 :23.5 最 大 :

255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参 数 线 路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距 离 (m)* 预 测 工 况 20mm 冰 区 以 下 26 水 平 排 列 30mm 冰 区 及 以 上 18m 21m 极 导 线 外 7m 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达 到 15kV/m 时 的 高 度 正 常 工 况 计 算 点 高 度 (m) 电 磁 环 境 : 地 表 0m; 噪 声 : 地 面 1.2m 计 算 边 界 (m) 线 路 中 心 两 侧 各 70m 计 算 步 长 (m) 1 计 算 方 向 垂 直 排 列 上 层 ( 直 流 线 路 ):43 中 层 ( 直 流 线 路 ):24 下 层 ( 接 地 极 线 路 ):7 以 线 路 中 心 为 原 点, 正 极 导 线 侧 为 正 方 向, 负 极 导 线 侧 为 负 方 向 预 测 计 算 示 意 简 图 - 云 南 - 广 东 方 向 云 南 - 广 东 方 向 * 注 : 根 据 表 3-4 中 直 流 线 路 对 地 距 离 要 求,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途 经 农 业 耕 作 区 等 一 般 地 区 时,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为 18m; 途 经 工 业 企 业 地 区 港 口 码 头 火 车 站 城 镇 等 人 口 密 集 区 等 居 民 区 及 附 近 时,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为 21m 因 此 本 次 预 测 的 高 度 为 18m 21m 以 及 不 同 情 形 下 极 导 线 外 7m 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达 到 15kV/m 时 的 高 度 (2) 预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表 6-17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kv/m 导 线 型 式 JL/G2A-720/50 JLHA1/G2A -720/50 JL/G2A-720/50 和 JLHA1/G2A -720/50 导 线 直 径 36.24mm 极 间 距 (m) 导 线 对 地 距 线 路 (m) 中 心 (m)

256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导 线 型 式 JL/G2A-720/50 JLHA1/G2A -720/50 JL/G2A-720/50 和 JLHA1/G2A -720/50 导 线 直 径 36.24mm 极 间 距 (m) 导 线 对 地 距 线 路 (m) 中 心 (m)

257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导 线 型 式 JL/G2A-720/50 JLHA1/G2A -720/50 JL/G2A-720/50 和 JLHA1/G2A -720/50 导 线 直 径 36.24mm 极 间 距 (m) 导 线 对 地 距 线 路 (m) 中 心 (m) 导 线 形 式 JL/G2A-720/50 22 JLHA1/G2A -720/50 表 6-18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预 测 结 果 统 计 一 览 表 ( 水 平 排 列 ) 地 面 合 成 电 达 到 15kV/m 时 极 间 距 极 导 线 对 地 最 大 值 极 导 线 外 7m 场 最 大 值 距 极 导 线 距 离 (m) 距 离 (m) 出 现 位 置 处 预 测 值 (kv/m) (m) 极 导 线 外 5m 极 导 线 外 6m 极 导 线 外 8m 极 导 线 外 8m / 极 导 线 外 4m 极 导 线 外 5m 极 导 线 外 7m 极 导 线 外 7m / 极 导 线 外 4m JL/G2A-720/50 和 极 导 线 外 5m JLHA1/G2A / 极 导 线 外 7m 极 导 线 外 7m / 注 :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标 准 为 线 路 下 方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控 制 指 标 30kV/m; 线 路 临 近 民 房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控 制 指 标 为 最 大 值 25kV/m, 同 时 应 满 足 80% 测 量 值 15kV/m 表 6-19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预 测 结 果 统 计 一 览 表 ( 垂 直 排 列 ) 合 成 电 场 距 线 路 中 合 成 电 场 距 线 路 中 合 成 电 场 (kv/m) 心 距 离 (m) (kv/m) 心 距 离 (m) (kv/m) 距 线 路 中 心 距 离 (m) 距 线 路 中 心 距 离 (m) 合 成 电 场 (kv/m)

258 合 成 电 场 (kv/m) 合 成 电 场 (kv/m)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距 线 路 中 心 距 离 (m) 合 成 电 场 (kv/m) 距 线 路 中 心 距 离 (m) 合 成 电 场 (kv/m) 距 线 路 中 心 距 离 (m) 合 成 电 场 (kv/m) 距 线 路 中 心 距 离 (m) 合 成 电 场 (kv/m) 对 地 18m 对 地 21m 对 地 25m 对 地 26m 距 线 路 中 心 距 离 (m) 图 6-6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极 间 距 22m 时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分 布 对 地 距 离 18m 对 地 距 离 21m 对 地 距 离 25m 对 地 距 离 26m 距 线 路 中 心 距 离 (m) 图 6-7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极 间 距 23.5m 时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分 布

259 合 成 电 场 (kv/m) 合 成 电 场 (kv/m)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对 地 18m 对 地 21m 对 地 24m 对 地 25m 距 线 路 中 心 距 离 (m) 图 6-8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极 间 距 26m 时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分 布 距 线 路 中 心 距 离 (m) 图 6-9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垂 直 排 列 极 间 距 19m 时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分 布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为 18m( 农 业 耕 作 区 导 线 对 地 最 低 高 度 ) 线 路 极 间 距 为 22m 23.5m 和 26m 时 运 行 产 生 的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分 别 为 24.16kV/m 23.91kV/m 和 23.59kV/m, 最 大 值 分 别 出 现 在 极 导 线 外 5m 4m 和 4m 处, 满 足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下 方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控 制 指 标 30kV/m 限 值 要 求 ; 在 极 导 线 7m 处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值 分 别 为 23.75kV/m 23.19kV/m 和 22.76kV/m; 在 距 极 导 线 距 离 分 别 为 20m 19m 18m

260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均 降 到 15 kv/m 以 下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为 21m( 居 民 区 对 地 最 低 高 度 ) 线 路 极 间 距 为 22m 23.5m 和 26m 时 运 行 产 生 的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分 别 为 19.75kV/m 19.44kV/m 和 19.03kV/m, 最 大 值 分 别 出 现 在 极 导 线 外 6m 5m 和 5m 处, 满 足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下 方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控 制 指 标 30kV/m 限 值 要 求 在 极 导 线 7m 处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值 分 别 为 19.65kV/m 19.27kV/m 和 18.78kV/m; 在 距 极 导 线 距 离 分 别 为 18m 17m 16m 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均 降 到 15 kv/m 以 下 当 导 线 高 度 分 别 达 到 26m 26m 25m 情 况 下, 线 路 在 极 间 距 为 22m 23.5m 和 26m 时 运 行 产 生 的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分 别 为 14.85kV/m 14.48kV/m 和 14.95kV/m, 最 大 值 分 别 出 现 在 极 导 线 外 6m 5m 和 5m 处, 也 满 足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下 方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控 制 指 标 30kV/m 限 值 要 求 在 极 导 线 7m 处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值 分 别 为 14.79kV/m 14.48kV/m 和 14.95kV/m; 在 此 高 度 下, 线 路 产 生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全 都 低 于 15 kv/m 垂 直 排 列 时,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为 24m 线 路 极 间 距 为 19m 时 运 行 产 生 的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分 别 为 11.06kV/m, 最 大 值 出 现 在 极 导 线 处 线 路 产 生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全 都 低 于 15 kv/m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与 其 他 直 流 线 路 并 行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与 三 广 直 流 线 路 平 行 走 线, 平 行 段 路 径 长 约 220km, 两 条 线 最 近 距 离 70m, 间 距 在 70m 的 路 径 长 度 约 70km; 另 外,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与 溪 洛 渡 - 广 东 同 塔 双 回 直 流 线 路 在 境 内 平 行 走 线, 平 行 走 向 路 径 长 度 约 56km, 两 条 直 流 线 路 最 近 距 离 70m, 最 远 距 离 约 1km, 大 部 分 按 最 近 距 离 设 计 ; 其 它 线 路 并 行 详 细 情 况 见 节 工 程 设 计 中 确 定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与 现 有 输 电 线 路 的 最 小 并 行 距 离 时, 除 了 满 足 电 气 安 全 距 离 线 路 下 方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外, 还 尽 量 使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现 有 线 路 并 行 后, 不 对 现 有 线 路 的 电 磁 环 境 ( 主 要 为 合 成 电 场 ) 产 生 明 显 叠 加 影 响, 不 影 响 并 行 线 路 两 侧 敏 感 点 处 电 磁 环 境 达 标 情 况 为 分 析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与 其 他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并 行 是 否 对 周 围 的 电 磁 环 境 产 生 叠 加 影 响, 本 次 环 评 通 过 理 论 预 测, 以 了 解 两 条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并 行 时 合 成 电 场 变 化 情 况 (1) 预 测 参 数

261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6-20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其 他 直 流 线 路 并 行 段 电 磁 预 测 参 数 一 览 表 参 数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溪 洛 渡 - 广 东 同 塔 双 回 直 流 线 路 三 广 直 流 线 路 计 算 电 压 ±800kV ±800kV ±500kV 计 算 电 流 3125A 每 回 3200A 3000A 极 导 线 排 列 方 式 (-,+) 水 平 排 列 (-,+)(+, ) 水 平 排 列, 层 高 16m (-,+) 水 平 排 列 导 线 JL/G2A-720/50 JL/G1A-900/75 JL/G2A-720/50 外 径 36.24mm 40.6mm 36.24mm 子 导 线 分 裂 数 分 裂 间 距 450mm 550mm 500mm 23.5/26( 与 溪 洛 渡 直 流 上 层 14/17m; 下 层 18 相 间 距 (m) 并 行 );22/24( 与 三 广 14m / 16m /23m 直 流 并 行 ) 两 并 行 线 路 间 距 70m( 中 对 中 ) 70m( 中 对 中 ) 70m( 中 对 中 )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距 离 21m 16m 15m 计 算 步 长 (m) 1m 图 6-10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溪 洛 渡 送 广 东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并 行 时 合 成 电 场 分 布

262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6-11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三 广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并 行 时 合 成 电 场 分 布 (2) 预 测 结 果 及 分 析 根 据 预 测 可 知, 在 并 行 线 路 采 用 合 理 的 极 导 线 排 列 方 式 的 情 况 下, 两 条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并 行 时, 线 路 外 侧 评 价 范 围 内 合 成 电 场 基 本 不 会 产 生 叠 加 影 响 ; 两 条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内 侧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和 位 置 虽 然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变 化, 但 其 合 成 电 场 主 要 还 是 受 到 自 身 线 路 的 影 响, 叠 加 影 响 较 小 另 外, 根 据 大 量 理 论 及 实 际 研 究 结 果, 交 流 输 电 线 路 与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并 行 时, 相 互 之 间 的 电 磁 环 境 基 本 无 叠 加 影 响 因 此 本 环 评 不 考 虑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与 交 流 线 路 并 行 时 相 互 的 电 磁 叠 加 影 响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换 流 站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类 比 换 流 站 站 界 各 测 点 合 成 电 场 80% 值 监 测 值 和 最 大 值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和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均 满 足 应 标 准 的 要 求 本 工 程 新 松 换 流 站 东 方 换 流 站 投 入 运 行 后, 站 界 和 周 边 电 磁 环 境 类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能 够 满 足 相 应 评 价 标 准 的 要 求 (2) 直 流 线 路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一 般 线 路 段 ( 水 平 排 列 ):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在 18m( 农 业 耕 作 区 对 地 最 低 高 度 ) 及 以 上 时, 线 路 运 行 产 生 的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均 满 足 控 制 指 标 30kV/m 限 值 要 求 当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为 18m 极 间 距 为 22m 23.5m 和 26m 时, 在 距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分 别 为 20m 19m 18m 处, 线 路 运 行 产 生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降 到 15 kv/m 以 下 ; 上 述 同

263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样 极 间 距 下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21m 时 ( 居 民 区 对 地 最 低 高 度 ), 线 下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不 满 足 居 民 区 15kV/m 限 值 要 求, 在 距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分 别 为 18m 17m 16m 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才 降 到 15 kv/m 以 下 ; 当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分 别 达 到 26m 26m 和 25m 时,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均 低 于 15 kv/m 2) 一 般 线 路 段 ( 垂 直 排 列 ):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为 24m 线 路 极 间 距 为 19m 时 运 行 产 生 的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分 别 为 11.06kV/m, 最 大 值 出 现 在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处 线 路 产 生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全 都 低 于 15 kv/m 在 此 对 地 高 度 下, 无 论 是 居 民 区 和 非 居 民 区, 线 路 产 生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均 满 足 相 应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3) 并 行 线 路 段 : 根 据 预 测 分 析, 本 工 程 与 其 它 直 流 线 路 并 行 时, 并 行 线 路 段 外 侧 合 成 电 场 基 本 不 受 并 行 线 路 影 响 6.2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换 流 站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预 测 模 式 和 预 测 软 件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中 的 室 外 工 业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预 测 软 件 选 用 环 保 部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推 荐 的 噪 声 预 测 软 件 SoundPLAN 计 算 条 件 1) 预 测 时 段 换 流 站 一 般 为 24h 连 续 运 行, 噪 声 源 稳 定, 昼 夜 间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贡 献 值 基 本 一 致 本 报 告 重 点 对 换 流 站 运 行 期 噪 声 进 行 预 测 2) 衰 减 因 素 选 取 噪 声 的 预 测 计 算 过 程 中, 在 满 足 工 程 所 需 精 度 的 前 提 下, 采 用 较 为 保 守 的 方 法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考 虑 几 何 发 散 (Adiv) 空 气 吸 收 (Aatm) 地 面 效 应 (Agr) 声 屏 障 (Abar) 引 起 的 噪 声 衰 减, 而 未 考 虑 其 他 多 方 面 效 应 (Amisc) 引 起 的 噪 声 衰 减 3) 噪 声 预 测 参 数 设 置 特 高 压 换 流 站 运 行 期 间 的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换 流 变 交 流 主 变 压 器 阀 冷 却 塔 ( 水 冷 ) 阀 冷 却 空 冷 器 ( 空 冷 ) 交 流 滤 波 器 直 流 滤 波 器 换 流 变 风 扇 平 波 电 抗 器 ( 干 式 ) 站 用 变 等 参 考 国 内 目 前 已 有 的 类 似 噪 声 设 备 类 比 监 测 数 据 及 相 关 设 计 资 料, 并 考 虑 设 备 本 体 已 具 有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新 松 换 流 站 和 东 方 换 流 站 噪 声 模 式 预 测 源 强 参 数 见 表 6-21 和 表 6-22 根 据 设 计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换 流 站 主 要 建 ( 构 ) 筑 物 高 度 见 表 6-23 和 表 6-24 噪 声 预 测 高 度 为 距 地 面 1.2m

264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6-21 新 松 换 流 站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序 号 噪 声 源 声 源 类 型 声 功 率 级 (db(a)) 声 源 高 度 (m) 1 高 端 800kV 换 流 变 面 声 源 高 端 400kV 换 流 变 面 声 源 低 端 400kV 换 流 变 面 声 源 低 端 200kV 换 流 变 面 声 源 平 波 电 抗 器 点 声 源 直 流 滤 波 器 电 容 器 线 声 源 ( 底 部 高 度 )-19.5( 顶 部 高 度 ) 7 直 流 滤 波 器 电 抗 器 线 声 源 交 流 滤 波 器 电 容 器 线 声 源 / 交 流 滤 波 器 电 抗 器 线 声 源 / / 阀 冷 却 空 冷 器 面 声 源 换 流 变 风 扇 点 声 源 kV 高 压 电 抗 器 面 声 源 站 用 变 面 声 源 注 :1. 换 流 变 压 器 采 取 BOX-IN 措 施 表 6-22 东 方 换 流 站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序 号 噪 声 源 声 源 类 型 声 功 率 级 (db(a)) 声 源 高 度 (m) 1 高 端 800kV 换 流 变 面 声 源 高 端 400kV 换 流 变 面 声 源 低 端 400kV 换 流 变 面 声 源 低 端 200kV 换 流 变 面 声 源 平 波 电 抗 器 点 声 源 直 流 滤 波 器 电 容 器 线 声 源 ( 底 部 高 度 )-19.5( 顶 部 高 度 ) 7 直 流 滤 波 器 电 抗 器 线 声 源 交 流 滤 波 器 电 容 器 线 声 源 / 交 流 滤 波 器 电 抗 器 线 声 源 / / 阀 冷 却 空 冷 器 面 声 源 阀 冷 却 塔 面 声 源 换 流 变 风 扇 点 声 源 kV 变 压 器 面 声 源 专 用 变 面 声 源 注 :1. 换 流 变 压 器 采 取 BOX-IN 措 施 表 6-23 新 松 换 流 站 内 主 要 建 ( 构 ) 筑 物 设 计 高 度 一 览 表 序 号 建 筑 物 名 称 建 筑 物 高 度 (m) 1 高 端 阀 厅 29 2 低 端 阀 厅 18 3 主 控 楼 辅 控 楼 综 合 楼 综 合 水 泵 房 8 7 备 品 备 件 库

265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 500kVGIS 室 15 9 继 电 器 室 围 墙 防 火 墙 * 8.5 注 : 围 墙 和 防 火 墙 采 用 砖 式 结 构, 隔 声 量 要 求 不 小 于 20dB(A) 表 6-24 东 方 换 流 站 内 主 要 建 ( 构 ) 筑 物 设 计 高 度 一 览 表 序 号 建 筑 物 名 称 建 筑 物 高 度 (m) 1. 主 控 楼 辅 控 楼 极 1 高 端 阀 厅 极 1 低 端 阀 厅 极 2 高 端 阀 厅 极 2 低 端 阀 厅 直 流 场 配 电 继 电 器 室 kV 交 流 场 就 地 继 电 器 室 (3 间 ) 交 流 场 配 电 室 ( 中 央 配 电 室 ) 主 变 及 35kV 就 地 继 电 器 室 kV 就 地 继 电 器 室 水 泵 房 车 库 安 装 厂 房 防 火 墙 综 合 楼 警 传 室 一 次 备 品 备 件 库 二 次 备 品 备 件 库 专 用 品 仓 库 围 墙 2.5 4) 预 测 内 容 预 测 内 容 为 按 正 常 工 况 预 测 换 流 站 的 噪 声 贡 献 值, 包 括 换 流 站 站 界 噪 声 预 测 绘 制 换 流 站 等 声 级 图 等 内 容 预 测 结 果 1) 新 松 换 流 站 1 换 流 站 已 采 取 的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换 流 变 采 取 Box-in 措 施, 隔 声 量 要 求 不 低 于 20dB; 对 西 北 侧 部 分 围 墙 加 高 至 5m

266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6-12 新 松 换 流 站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布 局 示 意 图 3 预 测 结 果 新 松 换 流 站 在 换 流 变 采 用 Box-in 围 墙 局 部 加 高 至 5m 后 噪 声 贡 献 值 等 声 级 图 见 下 图 ; 站 界 预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图 6-13 新 松 换 流 站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示 意 图

267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6-25 新 松 换 流 站 站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站 址 方 位 贡 献 值 达 标 情 况 标 准 限 值 范 围 达 标 情 况 最 大 超 标 距 离 (m) 东 侧 站 界 达 标 / 南 侧 站 界 昼 间 60 达 标 / 西 侧 站 界 夜 间 50 达 标 / 北 侧 站 界 达 标 / 4 评 价 结 论 由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后, 新 松 换 流 站 各 侧 站 界 噪 声 排 放 最 大 值 为 42.9~48.1dB(A),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2) 东 方 换 流 站 1 换 流 站 已 采 取 的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本 换 流 变 均 采 取 Box-in 措 施, 隔 声 量 要 求 不 低 于 20dB; 为 进 一 步 降 低 换 流 站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设 计 单 位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多 次 优 化 噪 声 防 治 方 案 结 合 站 址 地 形 条 件 和 周 边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最 终 拟 定 的 方 案 为 : 除 西 北 侧 围 墙 外, 换 流 站 围 墙 均 加 高, 其 中 北 侧 和 南 侧 围 墙 加 高 至 10m, 长 分 别 约 420m 和 640m, 东 侧 围 墙 加 高 至 5m, 长 约 390m 图 6-14 东 方 换 流 站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布 局 示 意 图

268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6-15 东 方 换 流 站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示 意 图 2 预 测 结 果 东 方 换 流 站 在 换 流 变 采 用 Box-in 围 墙 加 高 后 噪 声 贡 献 值 等 声 级 图 见 上 图 ; 站 界 预 测 结 果 和 站 址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预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2 表 6-26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站 址 方 位 贡 献 值 范 围 标 准 限 值 达 标 情 况 东 侧 站 界 达 标 南 侧 站 界 昼 间 60 达 标 西 侧 站 界 夜 间 50 达 标 北 侧 站 界 达 标 表 6-27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外 敏 感 点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方 位 及 距 离 现 状 监 测 值 预 测 值 贡 献 值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1 松 岗 街 道 五 指 耙 服 务 点 NW160m a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看 护 房 N60m b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仓 库 N70m c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工 棚 N40m 松 岗 街 道 红 星 社 区 房 屋 1 NE160m 松 岗 街 道 大 田 洋 钓 鱼 场 房 屋 NE120m 评 价 结 论

269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由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后, 东 方 换 流 站 各 侧 站 界 噪 声 排 放 值 为 39.8~45.6dB(A), 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外 敏 感 点 噪 声 贡 献 值 和 现 状 值 叠 加 后, 昼 间 值 为 41.0~46.0dB(A), 夜 间 值 为 39.5~44.4dB(A), 均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直 流 线 路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预 测 模 式 特 高 压 直 流 线 路 噪 声 采 用 美 国 邦 维 尔 电 力 局 (BPA) 推 荐 公 式 进 行 预 测 : AN log gmax 40log deq ogD 式 中 : AN 表 示 输 电 线 路 噪 声,dB(A); g max 表 示 导 线 表 面 最 大 电 场 强 度,kV/cm; d eq =0.66n 0.64 d(n>2); d 表 示 子 导 线 直 径,mm; n 表 示 子 导 线 根 数 ; D 表 示 离 正 极 导 线 的 距 离,m 以 上 公 式 为 适 用 于 春 秋 季 节 好 天 气 的 L 50 值 ( L 50 表 示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有 50% 时 间 的 噪 声 级 超 过 该 声 级 ), 对 夏 冬 季 节 相 应 增 加 或 减 少 2dB(A); 对 坏 天 气 可 相 应 减 少 6~11dB(A) 当 噪 声 是 稳 态 噪 声 时 或 无 规 噪 声 符 合 正 态 分 布 规 律 时,L 50 近 似 等 于 L eq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产 生 的 噪 声 为 稳 态 噪 声, 故 L 50 可 以 近 似 等 于 L eq 预 测 计 算 结 果 直 流 线 路 噪 声 预 测 参 数 参 见 表 6-15, 采 用 不 同 极 导 线 和 极 间 距 时 在 不 同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下 的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如 下 : 表 6-28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噪 声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导 线 型 式 6 JL/G2A-720/50 6 JL/G2A-720/50 6 JL/G2A-720/50 导 线 直 径 (mm) 极 间 距 (m) 导 线 对 地 (m) 距 线 路 中 心 (m)

270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导 线 型 式 6 JL/G2A-720/50 6 JL/G2A-720/50 6 JL/G2A-720/50 导 线 直 径 (mm) 极 间 距 (m) 导 线 对 地 (m) 距 线 路 中 心 (m)

271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导 线 型 式 6 JL/G2A-720/50 6 JL/G2A-720/50 6 JL/G2A-720/50 导 线 直 径 (mm) 极 间 距 (m) 导 线 对 地 (m) 距 线 路 中 心 (m) 线 路 段 一 般 线 路 段 导 线 型 号 表 6-29 JL/G2A-720/50 22 JLHA1/G2A -720/ JL/G2A-720/50 和 JLHA1/G2A -720/50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极 间 距 极 导 线 对 地 噪 声 最 大 贡 献 最 大 值 (m) 距 离 (m) 值 (db(a)) 出 现 位 置 极 导 线 下 极 导 线 外 1m 极 导 线 外 1m 极 导 线 下 极 导 线 下 极 导 线 下 极 导 线 下 极 导 线 下 极 导 线 下

272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6-16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极 间 距 22m 时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图 6-17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极 间 距 23.5m 时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273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6-18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极 间 距 26m 时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在 导 线 型 号 对 地 高 度 相 同 的 情 况 下, 极 间 距 越 小, 噪 声 越 大 在 极 间 距 22m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分 别 为 18m 21m 和 26m 时, 直 流 线 路 运 行 产 生 的 可 听 噪 声 最 大 值 分 别 为 43.2dB(A) 42.2dB(A) 和 40.8 db(a), 分 别 出 现 在 极 导 线 正 下 方 和 极 导 线 外 1m 处 在 极 间 距 23.5m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分 别 为 18m 21m 和 26m 时, 直 流 线 路 运 行 产 生 的 可 听 噪 声 最 大 值 分 别 为 42.7dB(A) 41.6dB(A) 和 40.3 db(a), 均 出 现 在 极 导 线 正 下 方 在 极 间 距 26m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分 别 为 18m 21m 和 25m 时, 直 流 线 路 运 行 产 生 的 可 听 噪 声 最 大 值 分 别 为 42.0dB(A) 40.9dB(A) 和 39.8 db(a), 均 出 现 在 极 导 线 正 下 方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换 流 站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新 松 换 流 站 和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均 能 满 足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外 敏 感 点 噪 声 贡 献 值 和 现 状 值 叠 加 后, 昼 间 值 和 夜 间 值 均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2) 直 流 线 路

274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工 程 运 行 以 后, 直 流 线 路 沿 线 各 敏 感 目 标 均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相 应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6.3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预 测 (1) 换 流 站 本 工 程 送 端 新 松 换 流 站 评 价 范 围 内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类 保 护 目 标 ; 受 端 东 方 换 流 站 评 价 范 围 内 西 侧 北 侧 和 东 北 侧 均 有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类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节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类 比 预 测 结 果 和 节 噪 声 理 论 预 测 结 果, 东 方 换 流 站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预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表 6-30 东 方 换 流 站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预 测 一 览 表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方 位 及 距 离 2 合 成 电 场 (kv/m) 工 频 电 场 (V/m) 预 测 值 工 频 磁 场 (μt) 噪 声 db(a) 昼 间 夜 间 1 松 岗 街 道 五 指 耙 服 务 点 NW160m <0.34 <38.79 < a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看 护 房 N60m <0.34 <38.79 < b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仓 库 N70m <0.34 <38.79 < c 松 岗 街 道 苗 圃 工 棚 N40m 松 岗 街 道 红 星 社 区 房 屋 1 NE160m <0.34 <38.79 < 松 岗 街 道 大 田 洋 钓 鱼 场 房 屋 NE120m <0.34 <38.79 < (2) 直 流 线 路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类 保 护 目 标 见 2.5 节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线 路 沿 线 部 分 路 段 特 别 是 广 东 境 内 局 部 区 域 距 离 村 庄 较 近, 一 些 民 房 还 需 进 行 拆 迁 下 阶 段 选 线 定 点 时, 应 充 分 贯 彻 以 人 为 本 保 护 环 境 的 原 则, 尽 量 避 开 村 庄 中 的 住 房 密 集 部 位, 减 少 拆 迁 及 环 境 影 响 设 计 单 位 根 据 ±800kV 直 流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GB ), 在 直 流 线 路 途 经 农 业 耕 作 区 等 一 般 地 区 时,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为 18m; 途 经 工 业 企 业 地 区 港 口 码 头 火 车 站 城 镇 等 人 口 密 集 区 等 居 民 区 及 附 近 时,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为 21m 因 沿 线 地 形 以 及 可 研 设 计 考 虑 风 偏 等 因 素,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经 过 居 民 房 屋 及 其 附 近 时,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一 般 不 低 于 18m 考 虑 到 广 东 东 莞 等 地 路 径 通 道 异 常 紧 张, 房 屋 分 布 密 集, 设 计 单 位 对 此 路 段 导 线 采 取 了 垂 直 排 列 布 置,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最 低 为 24m 根 据 节 直 流 线 路 电 磁 环 境 预 测 结 论, 在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18m 时, 线 路 产 生 的 合 成 电 场 在 距 导 线 20m 处 才 降 至 15kV/m 以 下 ;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21m 时, 线 路 产 生 的 合 成 电 场 在 距 导 线 18m 处 才 降 至 15kV/m 以 下 ;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26m 时, 线 路 产 生 的 合 成

275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电 场 在 距 导 线 7m 处 降 至 15kV/m 以 下 工 程 可 采 取 拆 迁 房 屋 或 抬 高 导 线 的 方 式 保 证 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电 磁 环 境 低 于 15kV/m 的 限 值 要 求 具 体 而 言, 在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18m 时, 环 保 拆 迁 范 围 应 为 距 导 线 7m~20m 的 居 住 房 屋 等 敏 感 目 标 ;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21m 时, 环 保 拆 迁 范 围 应 为 距 导 线 7m~18m 的 居 住 房 屋 等 敏 感 目 标 ; 如 不 进 行 拆 迁, 则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应 达 到 26m 以 上 由 于 本 阶 段 极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以 及 民 房 与 极 导 线 的 距 离 都 不 能 准 确 确 定, 下 表 仅 给 出 了 导 线 对 地 最 低 高 度 为 26m( 垂 直 排 列 段 24m) 时 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预 测 值, 此 时 导 线 外 7m 处 合 成 电 场 均 低 于 15kV/m 下 阶 段 设 计 中, 工 程 应 根 据 导 线 实 际 对 地 距 离 敏 感 目 标 距 导 线 的 距 离 等 实 际 情 况, 采 取 抬 高 导 线 或 拆 迁 的 方 式, 保 证 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合 成 电 场 和 噪 声 均 处 于 相 应 限 值 以 下 根 据 前 面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预 测 结 论,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各 敏 感 目 标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预 测 结 果 见 下 面 表 6-31~6-34 序 号 表 6-31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预 测 ( 云 南 段 ) 一 览 表 工 程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的 方 位 及 距 离 (m) 合 成 电 场 (kv/m) 噪 声 (db(a)) 行 政 区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叠 加 值 贡 献 昼 夜 值 间 间 1 丽 江 市 剑 川 县 甸 南 镇 山 神 坡 村 SW15m 鹤 庆 县 松 桂 镇 勤 劳 村 SW40m 大 理 白 3 鹤 庆 县 龙 开 口 镇 下 河 川 村 W10m 族 自 治 鹤 庆 县 黄 坪 镇 均 华 村 a SE45m 州 鹤 庆 县 黄 坪 镇 均 华 村 b SE10m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大 石 头 )a S40m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大 石 头 )b N30m 丽 江 市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热 河 村 ( 麻 栗 坪 )c W25m 永 胜 县 片 角 乡 水 冲 村 SW10m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8 州 9 10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康 宁 村 a S20m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康 宁 村 b N10m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古 底 村 a SW20m 宾 川 县 平 川 镇 古 底 村 b NE45m 大 姚 县 新 街 乡 新 街 村 NE15m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打 厂 村 )a SW30m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美 泗 村 )b SW25m 楚 雄 彝 大 姚 县 龙 街 镇 五 福 村 ( 美 泗 村 )c NE30m 族 自 治 牟 定 县 戍 街 乡 水 桥 村 SW30m 州 元 谋 县 羊 街 镇 平 地 村 S30m 武 定 县 白 鹭 镇 岔 河 村 ( 石 膏 箐 )a N20m 武 定 县 白 鹭 镇 岔 河 村 ( 得 胜 田 )b SE10m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大 村 ( 马 街 坡 )a SE20m

276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工 程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的 方 位 及 距 离 (m) 合 成 电 场 (kv/m) 贡 献 值 噪 声 (db(a)) 叠 加 值 昼 夜 间 间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大 村 ( 麦 岔 村 )b SE10m 武 定 县 高 桥 镇 马 鞍 村 NW20m 武 定 县 插 甸 镇 古 普 村 NW10m 武 定 县 插 甸 镇 增 益 村 SE10m 禄 劝 县 茂 山 镇 归 脉 村 NE40m 昆 明 市 19 东 川 区 阿 旺 镇 鲁 纳 村 SE50m 曲 靖 市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屋 基 村 NW30m 曲 靖 市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冷 风 箐 )a SE10m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冷 风 箐 )b NW15m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中 梁 子 )c NW40m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 中 梁 子 )d SE15m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e SE25m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驾 车 村 f S10m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板 坡 村 S10m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漆 树 村 a N70m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漆 树 村 b S40m 会 泽 县 田 坝 乡 鱼 塘 村 SW20m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后 山 村 ( 绿 荫 塘 )a S40m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后 山 村 ( 小 格 章 )b S25m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富 冲 村 a S25m 沾 益 县 德 泽 乡 富 冲 村 b N45m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稻 堆 村 a N20m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稻 堆 村 b S10m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竹 筒 箐 )a SW45m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水 海 子 )b W10m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白 沙 坡 村 ( 水 海 子 )c EW45m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聂 子 洞 村 E15m 沾 益 县 菱 角 乡 刘 家 庄 村 W25m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施 家 屯 村 a N15m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施 家 屯 村 b S10m 沾 益 县 盘 江 镇 迤 堵 村 SW40m 沾 益 县 白 水 镇 中 心 村 ( 油 菜 冲 ) NW10m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上 三 道 箐 )a SE40m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下 三 道 箐 )b SE10m 富 源 县 胜 境 街 道 办 洗 洋 塘 社 区 ( 牛 皮 洞 )c SE15m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阿 依 诺 村 NW15m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达 居 子 )a NE30m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松 山 头 )b SW20m 富 源 县 后 所 镇 老 牛 场 村 ( 松 山 头 )c NE10m

277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6-32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预 测 ( 贵 州 段 ) 一 览 表 噪 声 (db(a)) 工 程 拆 迁 后 距 合 成 电 叠 加 值 序 号 行 政 区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极 导 线 的 方 位 场 贡 献 及 距 离 (m) (kv/m) 昼 值 夜 间 间 盘 县 平 关 镇 迤 车 村 a W15m 盘 县 平 关 镇 迤 车 村 b E20m 盘 县 火 铺 镇 沙 淤 村 ( 五 组 ) NW35m 盘 县 乐 民 镇 梓 木 嘎 村 ( 一 组 a) NE50m 盘 县 乐 民 镇 梓 木 嘎 村 ( 九 组 b) SW40m 盘 县 乐 民 镇 黑 坎 村 a NE30m 盘 县 乐 民 镇 黑 坎 村 b SW30m 盘 县 乐 民 镇 三 岔 村 NE20m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a NE15m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b SW15m 盘 县 乐 民 镇 关 把 山 村 c SW30m 盘 县 乐 民 镇 红 岩 村 ( 四 组 a) SW25m 盘 县 乐 民 镇 红 岩 村 ( 五 组 b) SW30m 盘 县 乐 民 镇 岔 河 村 SW25m 盘 县 乐 民 镇 海 子 村 W20m 盘 县 保 田 镇 鲁 楚 坡 村 ( 狗 场 营 二 组 ) NE20m 兴 义 市 清 水 河 镇 补 打 村 a NE15m 兴 义 市 清 水 河 镇 补 打 村 b SW10m 兴 仁 县 鲁 础 营 回 族 乡 鲁 础 营 村 a NE20m 兴 仁 县 鲁 础 营 回 族 乡 鲁 础 营 村 b SW20m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雨 樟 村 a NE20m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雨 樟 村 b SW30m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团 田 村 a NE15m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团 田 村 b SW25m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新 发 村 NE35m 义 龙 新 区 雨 樟 镇 长 田 村 NE30m 安 龙 县 海 子 乡 车 头 村 ( 新 寨 组 ) S20m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岔 河 村 ( 侗 口 组 ) S20m 黔 西 南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上 者 梗 组 a) SE20m 州 19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下 者 梗 组 b) SE25m 安 龙 县 普 坪 镇 龙 新 村 ( 半 边 街 组 c) NW30m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半 坡 村 ( 上 纳 舵 组 a) NE25m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半 坡 村 ( 上 纳 舵 组 b) SW15m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纳 赖 村 NE30m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竹 林 村 N10m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竹 林 村 S10m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北 乡 村 ( 纳 坡 三 组 a) NW20m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北 乡 村 ( 纳 坡 三 组 b) S10m 安 龙 县 龙 山 镇 宜 拉 村 ( 者 告 组 ) NW20m 贞 丰 县 挽 澜 乡 店 子 村 ( 白 沙 洞 组 ) SW10m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屯 上 村 ( 杨 哈 坪 组 ) NE25m

278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噪 声 (db(a)) 工 程 拆 迁 后 距 合 成 电 叠 加 值 极 导 线 的 方 位 场 贡 献 及 距 离 (m) (kv/m) 昼 值 夜 间 间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竹 林 寨 组 a) SW15m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竹 林 寨 组 b) NE20m 贞 丰 县 连 环 乡 大 田 村 ( 坡 怀 组 c) NW30m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坡 艾 村 ( 坡 艾 大 寨 组 ) SW15m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管 路 村 ( 洛 纯 组 ) N40m 贞 丰 县 鲁 贡 镇 鲁 贡 村 ( 后 龙 寨 组 ) NE40m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谭 龙 村 ( 里 上 组 ) SW30m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纳 管 村 ( 二 组 ) SW25m 望 谟 县 乐 元 镇 弄 寒 村 ( 平 皇 组 ) SW15m 望 谟 县 桑 郎 镇 糖 厂 NW50m 黔 南 州 罗 甸 县 罗 暮 乡 平 亭 村 ( 华 里 组 a) SW15m 罗 甸 县 罗 暮 乡 平 亭 村 ( 白 望 组 b) SW30m 表 6-33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预 测 ( 广 西 段 ) 一 览 表 工 程 拆 迁 噪 声 (db(a)) 后 距 极 导 合 成 电 场 序 号 行 政 区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叠 加 值 贡 献 线 的 方 位 (kv/m) 值 及 距 离 (m) 昼 间 夜 间 1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岩 里 村 ( 纳 尧 屯 ) SW20m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当 明 村 ( 井 贡 a) S20m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当 明 村 ( 太 平 山 屯 b) N15m 天 峨 县 向 阳 镇 全 平 村 ( 巴 象 屯 ) S15m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懂 更 屯 a) NE20m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田 边 屯 b) SW30m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八 腊 村 ( 巴 谢 屯 c) NE30m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应 鸾 堡 a) NE45m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单 坳 屯 b) SW40m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烟 朋 子 c) NE45m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龙 塔 村 ( 深 洞 屯 d) SW35m 天 峨 县 岜 暮 乡 板 么 村 ( 板 么 屯 ) S30m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江 河 社 区 ( 林 哈 屯 ) SW30m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吾 隘 村 ( 拉 力 屯 ) NE20m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纳 弯 村 NE20m 金 城 江 区 长 老 乡 尧 迈 村 ( 上 尧 屯 ) SW35m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那 朝 村 ( 那 朝 屯 ) NE15m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九 圩 社 区 ( 沿 江 路 NE15m a) 12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九 圩 社 区 ( 沿 江 路 SW20m b) 金 城 江 区 九 圩 镇 江 潭 村 ( 下 平 作 13 NE30m 屯 )

279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工 程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的 方 位 及 距 离 (m) 合 成 电 场 (kv/m) 贡 献 值 噪 声 (db(a)) 昼 间 叠 加 值 14 金 城 江 区 保 平 乡 天 堂 村 ( 拉 基 屯 ) NE20m 金 城 江 区 保 平 乡 古 帝 村 ( 庭 六 屯 ) SW20m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有 林 屯 a) NE30m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板 没 屯 b) SW20m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板 岭 乡 弄 六 村 ( 椅 邓 屯 c) SW20m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拉 人 乡 仁 德 村 ( 六 瓢 屯 a) SE50m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拉 人 乡 仁 德 村 ( 新 村 屯 b) SE45m 宜 州 市 龙 头 乡 龙 德 村 N50m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良 村 ( 门 新 屯 ) N35m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内 朋 屯 a) SW50m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外 朋 屯 b) S30m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保 卫 村 ( 白 山 脚 屯 c) NE35m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豆 竹 村 ( 马 草 塘 屯 ) NE30m 宜 州 市 北 牙 乡 空 山 岩 村 ( 塘 合 屯 ) SW30m 宜 州 市 北 山 镇 建 安 村 ( 楞 口 屯 ) NE25m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屯 蒙 村 ( 坝 头 屯 a) NE30m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屯 蒙 村 ( 屯 蒙 街 b) NE30m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雁 山 村 ( 萝 卜 弯 ) S35m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土 桥 村 SW30m 宜 州 市 石 别 镇 清 潭 村 ( 内 龙 屯 ) S25m 宜 州 市 屏 南 乡 果 立 村 SW25m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孝 中 村 ( 么 秀 屯 a) SE20m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孝 中 村 ( 茂 阳 屯 b) NE20m 柳 江 县 土 博 镇 土 博 村 板 浪 屯 NE30m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拉 雅 村 a) SW40m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拉 雅 村 b) NE30m 柳 江 县 三 都 镇 白 见 村 ( 大 路 村 c) SW20m 柳 江 县 百 朋 镇 分 龙 村 ( 中 尧 村 a) NE20m 柳 江 县 百 朋 镇 分 龙 村 ( 分 龙 屯 b) NE30m 柳 江 县 穿 山 镇 林 寺 村 ( 武 岗 屯 ) NW30m 柳 州 市 34 柳 江 县 里 雍 镇 红 赖 村 ( 上 甘 屯 ) SE20m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a) SE20m 夜 间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b) SE30m 柳 江 县 白 沙 乡 大 电 村 ( 庙 门 屯 c) SE20m 柳 江 县 新 安 村 日 明 采 沙 队 SE50m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古 懂 村 ( 新 村 ) SE15m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石 排 村 ( 石 古 屯 a) SE30m 鹿 寨 县 导 江 乡 石 排 村 ( 白 崖 屯 b) NW50m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吉 云 村 ( 蝴 蝶 屯 ) N45m

280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程 拆 迁 噪 声 (db(a)) 后 距 极 导 合 成 电 场 序 号 行 政 区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叠 加 值 贡 献 线 的 方 位 (kv/m) 值 及 距 离 (m) 昼 间 夜 间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泗 湖 村 ( 泗 湖 屯 a) N20m 鹿 寨 县 四 排 乡 泗 湖 村 ( 泗 湖 屯 b) S30m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头 排 镇 同 扶 村 ( 大 41 SE10m 前 屯 村 ) 来 宾 市 42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三 江 乡 栝 山 村 SW30m 荔 浦 县 修 仁 镇 念 村 ( 小 刘 家 ) NE20m 荔 浦 县 龙 怀 乡 庆 云 村 ( 班 管 屯 a) NE50m 荔 浦 县 龙 怀 乡 庆 云 村 ( 班 管 屯 b) NE15m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杜 莫 村 ( 下 金 鸡 屯 ) NW20m 桂 林 市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长 社 a) N15m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落 山 头 b) S50m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张 村 村 ( 三 里 屯 c) N45m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上 龙 村 ( 下 龙 村 a) SE15m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上 龙 村 ( 下 龙 村 b) SE50m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金 鸡 村 ( 六 连 村 a) NW10m 荔 浦 县 杜 莫 镇 金 鸡 村 ( 六 连 村 b) SE10m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大 冲 a) NW50m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炭 山 b) NW15m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安 民 村 ( 炭 山 c) SE15m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a) NW20m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b) NW10m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c) SE10m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双 和 村 ( 大 旺 屯 d) NW10m 荔 浦 县 新 坪 镇 大 瑶 村 ( 兰 厂 屯 ) NW20m 平 乐 县 桥 亭 乡 六 冲 村 ( 龙 眼 井 村 a) SW50m 平 乐 县 桥 亭 乡 六 冲 村 ( 龙 潭 面 村 b) SW25m 平 乐 县 源 头 镇 珠 山 村 11 组 SW40m 平 桂 管 理 区 公 会 镇 忠 平 村 (24 组 a) SW50m 平 桂 管 理 区 公 会 镇 忠 平 村 (10 组 b) SW10m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狮 中 村 ( 冷 水 村 ) SE15m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桂 山 村 ( 九 组 ) S30m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步 头 村 (8 组 a) SW20m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步 头 村 (1 组 b) SW30m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梅 花 村 (26 组 ) SW35m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大 塘 村 (9 组 ) NE20m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3 组 a) NE10m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8 组 b) SW25m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9 组 c) NE25m

281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6-34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预 测 ( 广 东 段 ) 一 览 表 序 号 行 政 区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工 程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的 方 位 及 距 离 (m) 预 测 值 合 成 电 场 噪 声 贡 (db(a)) 献 值 (kv/m) (db(a)) 昼 间 夜 间 怀 集 县 冷 坑 镇 龙 岗 村 ( 龙 岗 村 ) SE50m 怀 集 县 冷 坑 镇 龙 岗 村 ( 果 范 村 ) SE40m 肇 庆 市 2 怀 集 县 中 洲 镇 根 枝 村 ( 庄 家 寨 ) SW 怀 集 县 连 麦 镇 下 坑 村 ( 下 坑 村 ) S30m 清 新 区 浸 潭 镇 五 马 村 ( 珠 岭 村 ) NW15m 清 新 区 禾 云 镇 板 坑 村 ( 马 中 营 村 5 a) NW20m 清 新 区 禾 云 镇 板 坑 村 ( 茶 坑 村 b) SE35m 英 德 市 水 边 镇 五 角 村 ( 崩 江 潭 村 ) SW40m 清 远 市 英 德 市 水 边 镇 铜 锣 坌 竹 片 厂 NW30m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三 井 村 ( 上 营 村 ) SW40m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城 樟 社 区 ( 西 洞 村 ) E15m 英 德 市 连 江 口 镇 连 樟 村 ( 东 坑 村 ) NE20m 佛 冈 县 汤 塘 镇 贵 田 石 场 SW40m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清 塘 村 ( 黄 家 湾 组 NE45m a) 12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清 塘 村 ( 桐 冈 楼 组 NE40m b) 13 龙 门 县 龙 潭 镇 左 潭 社 区 ( 翠 坑 村 ) E40m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直 径 村 ( 田 坑 小 组 W40m a) 14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直 径 村 ( 田 坑 小 组 E50m b) 15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卢 屋 村 ( 陂 下 小 组 ) NE15m 博 罗 县 横 河 镇 花 园 村 ( 东 坑 小 组 ) SW50m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角 背 小 组 a) SW50m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丰 元 村 b) E20m 博 罗 县 湖 镇 镇 大 丰 村 ( 丰 元 村 c) W17m 惠 州 市 18 博 罗 县 梅 花 林 场 ( 看 护 房 ) NW20m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 黄 岗 组 a) NW20m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b NW15m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c SE20m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新 结 村 d E10m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长 贵 村 a E25m 博 罗 县 罗 阳 镇 长 贵 村 b NE30m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a SE10m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b SE10m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c SE20m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d SE20m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e SE10m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f SE15m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g SE20m

282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东 莞 市 工 程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的 方 位 及 距 离 (m) 预 测 值 合 成 电 场 噪 声 贡 (db(a)) 献 值 (kv/m) (db(a)) 昼 间 夜 间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a E20m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b NW15m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c NW10m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d E40m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e W20m 仲 恺 新 区 军 垦 农 场 f W30m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a) SE15m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b) NW10m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c) NW20m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d) SW40m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罗 村 ( 鹅 室 村 e) NE10m 谢 岗 镇 黎 村 ( 麻 湖 塘 a) SW20m 谢 岗 镇 黎 村 b SE20m 谢 岗 镇 黎 村 c SW40m 谢 岗 镇 黎 村 d SW20m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e W40m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f W30m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g E10m 东 莞 市 谢 岗 镇 黎 村 h E15m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a NE50m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b NE15m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沥 林 村 c NE15m 惠 州 市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SW20m 东 莞 市 28 惠 州 市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a SW15m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 上 窑 b) SW10m 谢 岗 镇 窑 山 村 ( 上 窑 c) SW10m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迭 石 龙 村 a NE15m 仲 恺 高 新 区 沥 林 镇 迭 石 龙 村 b NE10m 樟 木 头 镇 樟 洋 社 区 力 德 工 业 园 SE15m 塘 厦 镇 a SE15m 塘 厦 镇 b SW10m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a SW10m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b NE30m 东 莞 市 塘 厦 镇 林 村 社 区 ( 电 光 村 c) SW50m 樟 木 头 镇 樟 木 头 林 场 ( 看 护 房 ) NE30m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a SE30m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 水 库 管 理 房 b) NW10m 黄 江 镇 长 龙 村 ( 中 场 果 园 c) NW30m 黄 江 镇 大 冚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NW45m

283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序 号 行 政 区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工 程 拆 迁 后 距 极 导 线 的 方 位 及 距 离 (m) 预 测 值 合 成 电 场 噪 声 贡 (db(a)) 献 值 (kv/m) (db(a)) 昼 间 夜 间 35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楼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a SW50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楼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b SW35m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a NW10m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b SE15m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c SE10m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d S10m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e NW40m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f SE30m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凤 凰 居 民 委 员 会 g NW35m 光 明 新 区 光 明 办 事 处 在 建 光 明 水 37 NE50m 厂 深 圳 市 38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石 岩 湖 建 材 市 场 NW10m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深 圳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宝 安 区 大 队 石 岩 中 队 NW50m 宝 安 区 石 岩 街 道 钻 石 山 墓 园 办 公 楼 W50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 石 岩 湖 度 假 村 ) NE40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a NE40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b NE10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c SW20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d SW30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e NE15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f NE15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g SW25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h SW25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i NE25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 深 圳 市 喜 德 盛 碳 纤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j NE30m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办 事 处 玉 律 社 区 k E30m

284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4 地 表 水 换 流 站 工 程 (1) 生 活 污 水 换 流 站 工 程 运 行 期 对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是 运 行 期 站 内 工 作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新 松 换 流 站 和 东 方 换 流 站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均 约 2m 3 /d 新 松 换 流 站 和 东 方 换 流 站 的 生 活 污 水 通 过 管 道 收 集 并 送 至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内, 处 理 工 艺 为 二 级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法,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站 区 绿 化 道 路 喷 洒, 不 外 排, 不 会 对 当 地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2) 循 环 冷 却 水 换 流 站 内 换 流 阀 冷 却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换 流 阀 内 冷 却 水 处 理 系 统 换 流 阀 外 冷 却 水 处 理 系 统 两 个 部 分 1 换 流 阀 内 冷 却 水 处 理 系 统 换 流 阀 内 冷 却 水 处 理 系 统 采 用 闭 式 循 环 系 统, 无 外 排 水 2 换 流 阀 外 冷 却 水 处 理 系 统 东 方 换 流 站 阀 外 冷 却 系 统 采 用 闭 式 冷 却 塔 喷 淋 水 循 环 系 统, 热 量 通 过 闭 式 冷 却 塔 交 换 换 流 站 循 环 冷 却 水 集 中 排 放 至 生 产 废 水 集 水 池, 由 集 水 池 内 潜 水 排 污 泵 提 升 后 通 过 压 力 排 水 管 道 排 至 五 指 耙 水 库 西 北 侧 田 洋 六 路 的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循 环 冷 却 水 属 于 清 净 下 水, 不 会 对 附 近 地 表 水 环 境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直 流 线 路 工 程 本 工 程 直 流 线 路 运 行 期 间 无 废 水 产 生 运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废 绝 缘 子 ( 废 陶 瓷 ) 废 螺 栓 鸟 巢 电 焊 条 残 体 等 ; 同 时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包 括 营 运 期 工 作 线 路 维 护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在 各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作 业 时,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及 生 活 垃 圾 带 出 饮 用 保 护 区 范 围 后, 收 集 到 周 边 村 庄 生 活 垃 圾 转 运 点, 由 县 区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全 部 清 理 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在 保 护 区 外 由 环 卫 部 门 及 有 资 质 单 位 清 运 处 理, 能 够 妥 善 处 理, 对 各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不 造 成 影 响 6.5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运 行 期 主 要 固 体 废 弃 物 为 换 流 站 运 行 管 理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和 废 旧 蓄 电 池 废 旧 蓄 电 池 使 用 寿 命 为 10 年, 待 寿 命 周 期 后 由 厂 商 回 收 统 一 处 理 ; 站 内 设 有

285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垃 圾 收 集 箱, 生 活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送 至 站 外 垃 圾 转 运 站,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理 处 置, 不 会 对 当 地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6.6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因 素 分 析 (1) 换 流 站 换 流 站 在 运 行 期 可 能 引 发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主 要 隐 患 为 换 流 变 压 器 交 流 变 压 器 绝 缘 油 外 泄, 鸟 类 身 体 粪 便 以 及 啮 齿 类 动 物 ( 主 要 是 老 鼠 ) 造 成 短 路 引 起 火 灾 事 故 绝 缘 油 属 危 险 废 物, 如 处 置 不 当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 换 流 站 火 灾 会 影 响 到 周 围 环 境 的 安 全 (2)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在 运 行 期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包 括 : 倒 塔 事 故 短 路 雷 击 过 电 压 等 短 路 和 雷 击 过 电 压 时, 保 护 系 统 会 自 动 动 作, 切 断 电 力 供 应, 故 障 解 除 后, 人 工 控 制 系 统 接 入, 该 事 故 对 环 境 不 会 产 生 影 响 ; 本 工 程 发 生 倒 塔 事 故 时, 会 影 响 到 周 围 环 境 的 安 全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风 险 分 析 换 流 站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变 压 器 绝 缘 油 外 泄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及 风 险 分 析 换 流 站 内 换 流 变 站 用 变 高 压 电 抗 器 等 电 气 设 备 为 了 绝 缘 和 冷 却 的 需 要, 其 外 壳 内 装 有 变 压 器 油 依 据 火 力 发 电 厂 与 变 电 站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当 设 置 有 油 水 分 离 措 施 的 总 事 故 贮 油 池 时, 其 容 量 宜 按 最 大 一 个 油 箱 容 量 的 60% 确 定 根 据 可 研 报 告, 全 站 设 2 座 事 故 油 池, 其 中 一 座 接 纳 换 流 变 及 500kV 高 压 电 抗 器 的 事 故 油, 容 积 120m 3, 另 一 座 为 35kV 外 接 电 源 变 压 器 事 故 油 池, 有 效 容 积 5 m 3 ; 东 方 换 流 站 全 站 设 6 座 事 故 油 池, 其 中 换 流 变 设 4 座 ( 有 效 容 积 均 为 90m 3 ),500kV 交 流 变 设 置 1 座 ( 有 效 容 积 为 45m 3 ), 站 用 变 设 置 1 座 ( 有 效 容 积 为 5m 3 ) 在 正 常 运 行 状 态 下, 用 油 设 备 无 油 外 排 ; 在 用 油 设 备 出 现 故 障 或 检 修 时 会 有 少 量 含 油 废 水 产 生 用 油 设 备 一 般 情 况 下 2~3 年 检 修 一 次, 在 检 修 过 程 中, 变 压 器 油 由 专 用 工 具 收 集, 存 放 在 事 先 准 备 好 的 容 器 内, 在 检 修 工 作 完 毕 后, 再 将 变 压 器 油 注 入 用 油 设 备, 无 变 压 器 油 外 排 ; 一 般 只 有 事 故 发 生 时 才 会 发 生 变 压 器 油 外 泄, 换 流 站 内 设 置 污 油 排 蓄 系 统, 换 流 变 站 用 变 下 铺 设 一 卵 石 层, 四 周 设 有 排 油 槽 并 与 集 油 池 相 连 一 旦 设 备 发 生 事 故 时 排 油 或 漏 油, 所 有 的 油 水 混 合 物 将 渗 过 卵 石 层 并 通 过 排 油 槽 到 达

286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集 油 池, 在 此 过 程 中 卵 石 层 起 到 冷 却 作 用, 不 易 发 生 火 灾 为 避 免 可 能 发 生 的 用 油 设 备 因 事 故 漏 油 或 泄 油 而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污 染 环 境, 进 入 事 故 油 池 中 的 废 油 不 得 随 意 处 置, 如 发 生 事 故 漏 油, 则 由 具 备 资 质 的 单 位 对 油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少 量 废 油 渣 及 含 油 污 水 由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部 门 回 收,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焚 烧 或 简 单 填 埋 为 减 少 绝 缘 油 外 泄 事 故 的 风 险, 建 议 对 事 故 油 池 定 期 巡 检, 维 持 正 常 运 行 采 取 上 述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后, 换 流 站 废 绝 缘 油 泄 漏 的 几 率 很 小 (2) 火 灾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及 风 险 分 析 鸟 类 和 啮 齿 类 动 物 在 带 电 设 备 之 间 活 动 时, 身 体 容 易 与 供 电 设 备 及 线 路 接 触 引 起 线 路 相 间 短 路, 引 发 火 灾 ; 鸟 类 排 泄 物 掉 落 在 瓷 瓶 上 时 容 易 引 起 瓷 瓶 闪 络 造 成 线 路 故 障 跳 闸, 在 大 风 天 气 鸟 巢 搭 建 物 会 引 起 短 路 停 电 甚 至 火 灾, 危 及 供 电 及 周 边 安 全 换 流 站 设 有 专 人 进 行 巡 视, 对 站 内 及 站 外 周 边 设 备 进 行 仔 细 的 检 查, 及 时 发 现 并 正 确 处 理 电 气 设 备 和 线 路 上 的 鸟 窝 ; 换 流 站 在 设 备 的 导 电 线 夹 加 装 绝 缘 护 套, 设 备 的 连 接 线 使 用 绝 缘 线, 从 而 提 高 了 防 护 能 力, 大 大 降 低 了 鸟 害 的 发 生 率 本 工 程 换 流 站 均 采 取 了 防 范 老 鼠 措 施, 如 设 备 厂 房 门 加 装 防 鼠 挡 板, 对 保 护 屏 端 子 箱 机 构 箱 及 其 他 有 电 缆 穿 越 的 孔 洞 采 取 封 堵 措 施, 进 出 高 压 室 保 护 室 的 人 员 做 到 随 手 关 门, 定 期 检 查, 管 理 到 位 等 同 时 站 内 设 有 完 善 的 消 防 系 统, 并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操 作 规 程 采 取 上 述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后, 变 电 站 火 灾 事 故 的 几 率 很 小 倒 塔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及 风 险 分 分 析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在 设 计 时 均 已 加 大 了 铁 塔 结 构 强 度, 提 高 铁 塔 的 抗 扭 能 力, 提 高 了 本 身 的 安 全 性 能 保 证 在 设 计 规 范 要 求 的 不 利 条 件 时, 线 路 可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运 行 单 位 在 巡 线 过 程 中 对 线 路 沿 线 的 居 民 等 进 行 了 相 关 宣 传, 并 在 杆 塔 上 安 装 警 示 标 志 以 提 高 了 周 围 人 群 的 法 律 意 识, 降 低 了 人 为 破 坏 的 几 率 同 时 铁 塔 使 用 的 螺 栓 等 紧 固 原 件 均 采 用 防 盗 型, 沿 线 设 巡 线 员 护 线 员, 发 现 隐 患 及 时 消 除 采 取 上 述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后, 线 路 倒 塔 事 故 的 几 率 很 小 采 取 上 述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后, 本 工 程 各 环 境 风 险 可 控 应 急 预 案 建 设 单 位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及 下 属 电 网 公 司 均 应 配 相 应 的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如 自 然 灾 害 类 的 气 象 灾 害 处 置 应 急 预 案 地 震 地 质 等 灾 害 处 置 应 急 预 案, 事 故 灾 难 类 的 设 备 事 故 处 置 应 急 预 案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处 理 应 急 预 案 等 ; 上 述 预

287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案 基 本 囊 括 了 线 路 倒 塔 变 压 器 油 外 泄 事 故 及 换 流 站 站 火 灾 等 应 急 预 案 且 运 行 单 位 定 期 进 行 应 急 救 援 消 防 预 案 演 练, 可 保 证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顺 利 启 动

288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7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7.1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和 评 价 方 法 陆 生 生 态 野 外 调 查 内 容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利 用 野 外 调 查 和 收 集 的 资 料, 采 用 生 态 机 理 分 析 法 类 比 法 景 观 生 态 方 法 等 方 法 进 行 评 价 分 析 基 础 资 料 收 集 收 集 整 理 评 价 范 围 现 有 的 能 反 映 生 态 现 状 或 生 态 本 底 的 资 料, 在 综 合 分 析 现 有 资 料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实 地 考 察 的 重 点 区 域 及 考 察 路 线 陆 生 生 物 资 源 调 查 (1)GPS 地 面 类 型 取 样 GPS 样 点 是 卫 星 遥 感 影 像 判 读 各 种 景 观 类 型 的 基 础, 根 据 室 内 判 读 的 植 被 与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初 图, 现 场 核 实 判 读 的 正 误 率, 并 对 每 个 GPS 取 样 点 作 详 细 记 录 : (2) 植 被 和 陆 生 植 物 调 查 包 括 资 料 分 析 法 线 路 调 查 样 地 调 查 相 结 合 等 方 法 在 重 点 施 工 区 域 ( 如 换 流 站 站 址 接 地 极 极 址 塔 基 ( 穿 ) 跨 越 等 敏 感 区 等 ) 以 及 植 被 状 况 良 好 的 区 域 实 行 样 方 重 点 调 查, 样 方 调 查 采 用 样 地 记 录 法, 乔 木 群 落 样 方 面 积 为 20 m 20m, 灌 木 样 方 为 5 m 5 m, 草 本 样 方 为 1 m 1 m, 记 录 样 地 的 所 有 种 类, 涵 盖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灌 丛 灌 草 丛 农 业 植 被 等 评 价 区 常 见 且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土 地 及 植 被 类 型 野 外 考 察 多 个 样 方, 从 中 选 取 35 个 具 有 代 表 性 样 方, 涵 盖 了 评 价 区 域 常 见 的 植 被 类 型 (3) 陆 生 动 物 调 查 方 法 实 地 考 察 项 目 评 价 区 沿 线 的 各 种 主 要 生 境, 以 可 变 距 离 样 线 法 和 可 变 距 离 样 点 法 对 各 种 生 境 中 的 动 物 进 行 统 计 调 查 并 与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的 相 关 人 员, 当 地 有 野 外 经 验 的 农 民 进 行 访 问 和 座 谈, 了 解 当 地 动 物 的 分 布 数 量 情 况 综 合 实 地 调 查 访 问 调 查 和 当 地 的 有 关 科 学 研 究 资 料, 分 析 归 纳 和 总 结 得 出 项 目 现 场 及 实 施 地 和 周 边 地 区 的 动 物 物 种 种 群 数 量 和 分 布 资 料, 为 评 价 和 保 护 当 地 动 物 提 供 科 学 的 依 据 主 要 评 价 方 法 (1) 生 态 制 图

289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采 用 3S 相 结 合 的 空 间 信 息 技 术, 完 成 数 字 化 的 植 被 类 型 图 和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图, 进 行 景 观 质 量 和 生 态 质 量 的 定 性 和 定 量 评 价 本 次 调 查 主 要 选 用 的 是 2013 年 10 月 和 2014 年 1 月 2 月 4 月 和 10 月 的 TM 影 像, 地 面 精 度 为 15m, 以 反 映 地 面 植 被 特 征 的 波 段 合 成 卫 星 遥 感 影 像, 对 监 督 分 类 产 生 的 植 被 初 图, 结 合 地 面 的 GPS 样 点 和 等 高 线 坡 度 坡 向 等 信 息, 对 植 被 图 进 行 目 视 解 译 校 正, 得 到 符 合 精 度 要 求 的 植 被 图 和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图 遥 感 处 理 分 析 的 软 件 采 用 ERDAS Imagine9.1; 制 图 空 间 分 析 软 件 采 用 ArcGIS9.3 CorelDraW X4 (2) 植 被 生 物 量 的 测 定 与 估 算 由 于 评 价 区 范 围 大, 工 程 线 路 窄 长, 在 短 时 间 内 不 可 能 对 每 一 种 植 被 类 型 都 进 行 实 际 测 定, 加 上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实 施, 禁 止 随 意 砍 伐 树 木, 故 重 点 测 定 评 价 范 围 内 分 布 面 积 广 的 植 被 类 型 生 物 量, 其 余 类 型 参 考 国 内 外 的 相 关 资 料, 并 根 据 当 地 的 实 际 情 况 作 适 当 调 整, 估 算 出 评 价 范 围 植 被 类 型 的 生 物 量 草 本 与 灌 木 采 用 收 割 法, 针 阔 叶 林 生 物 量 数 据 参 考 方 精 云, 刘 国 华, 徐 蒿 龄 (1996 年, 我 国 森 林 植 被 的 生 物 量 和 净 生 产 量, 生 态 学 报 ) (3) 生 态 影 响 预 测 通 过 现 状 植 被 和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分 析, 确 定 景 观 要 素 基 质 和 廊 道, 以 及 斑 块 类 型, 类 斑 数 量 纹 理 规 模 等 反 映 景 观 质 量 和 特 征 的 参 数, 分 析 景 观 格 局 多 样 性 优 势 度 等 特 征, 以 评 价 景 观 与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预 测 分 析 工 程 区 的 景 观 变 化 植 物 影 响 的 预 测 方 法 : 在 获 得 植 物 现 状 资 料 之 后, 根 据 项 目 规 划 分 区 和 分 时 段 进 行 分 析 预 测 包 括 两 个 部 分, 即 施 工 期 对 植 物 的 影 响 和 运 营 期 对 植 物 的 影 响 动 物 影 响 的 预 测 : 根 据 环 境 及 植 被 变 化 趋 势, 采 用 生 态 机 理 分 析 方 法 预 测 7.2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生 态 系 统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现 状 评 价 范 围 内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面 积 为 hm 2, 占 评 价 范 围 总 面 积 的 34.46% 评 价 范 围 内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主 要 分 布 在 云 南 大 理 州 大 部 分 地 区 贵 州 省 望 谟 县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鹿 寨 县, 钟 山 县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英 德 市, 清 远 市 大 部 分 地 区 这 些 区 域 沿 线 植 被 较 好,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较 为 完 整 (1) 植 被 现 状

290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评 价 区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内 的 植 被 以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为 主, 常 见 的 针 叶 林 群 系 有 马 尾 松 林 云 南 松 林 滇 油 杉 林 ; 阔 叶 林 主 要 有 旱 冬 瓜 林 栓 皮 栎 麻 栎 林 白 栎 林 青 冈 林 润 楠 林 滇 青 冈 林 等 (2) 动 物 现 状 评 价 区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陆 生 动 物 多 样 性 丰 富, 尤 其 以 贵 州 至 广 西 段 的 部 分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多 样 性 最 为 丰 富 常 见 两 栖 类 有 华 西 雨 蛙 斑 腿 泛 树 蛙 无 声 囊 树 蛙 等 ; 爬 行 动 物 龟 鳖 目 和 有 鳞 目 均 可 见, 尤 以 有 鳞 目 种 类 和 数 量 最 多, 常 见 玉 斑 锦 蛇 王 锦 蛇 黑 眉 锦 蛇 三 索 锦 蛇 等 ; 鸟 类 以 林 鸟 为 主, 常 见 环 颈 雉 白 腹 锦 鸡 日 本 鹌 鹑 中 华 鹧 鸪 山 斑 鸠 珠 颈 斑 鸠 等 ; 兽 类 主 要 以 中 小 型 兽 类 为 主, 如 赤 腹 松 鼠 隐 纹 花 松 鼠 豹 猫 等, 大 型 兽 类 在 部 分 森 林 植 被 茂 盛 的 工 程 段 可 见, 如 野 猪 花 面 狸 等, 但 数 量 很 少 草 地 生 态 系 统 现 状 评 价 范 围 内 草 地 生 态 系 统 面 积 为 hm 2, 占 评 价 范 围 总 面 积 的 6.37% 评 价 范 围 内 草 原 主 要 分 布 在 云 南 北 部 一 带 分 布 (1) 植 被 现 状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草 地 生 态 系 统 内 植 被 以 稀 树 草 原 为 主, 常 见 的 群 系 为 黄 茅 虾 子 花 木 棉 稀 树 草 原 (2) 动 物 现 状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草 原 生 态 系 统 陆 生 动 物 多 样 性 较 单 一 评 价 范 围 内 草 原 生 态 系 统 两 栖 动 物 罕 见 ; 爬 行 动 物 主 要 以 蜥 蜴 类 为 主, 如 铜 蜓 蜥 南 草 蜥 ; 鸟 类 主 要 以 隼 形 目 雀 形 目 种 类 为 主, 但 种 类 较 为 单 一, 如 歌 百 灵 小 云 雀 等 ; 兽 类 以 小 型 啮 齿 目 兽 类 为 优 势 种, 如 板 齿 鼠 黄 毛 鼠 等, 兽 类 可 见 云 南 兔 等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现 状 评 价 范 围 内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面 积 为 hm 2, 占 评 价 范 围 总 面 积 的 5.42%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在 路 线 穿 越 河 流 处, 评 价 区 穿 越 了 珠 江 流 域 长 江 流 域 众 多 河 流 湖 泊, 如 牛 栏 江 红 水 河 等 (1) 植 被 现 状 线 路 穿 越 了 众 多 的 河 流,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的 植 被 类 型 较 多 样, 主 要 的 群 系 有 短 叶 茳 芏 沼 泽 藨 草 沼 泽 狐 尾 藻 群 系 浮 萍 群 系 等 (2) 动 物 现 状

291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两 栖 动 物 种 类 丰 富, 常 见 黑 斑 侧 褶 蛙 华 南 雨 蛙 斑 腿 泛 树 蛙 等 ; 爬 行 动 物 常 见 绿 瘦 蛇 赤 链 蛇 黑 眉 锦 蛇 乌 龟 鳖 等 ; 鸟 类 种 类 繁 多, 水 鸟 为 该 系 统 中 重 要 的 组 成 结 构, 常 见 水 鸟 有 环 颈 鸻 斑 嘴 鸭 赤 麻 鸭 红 嘴 鸥 等, 常 见 林 鸟 有 红 耳 鹎 暗 绿 绣 眼 鸟 喜 鹊 黑 卷 尾 棕 背 伯 劳 四 声 杜 鹃 等 ; 兽 类 主 要 以 中 小 型 兽 类 为 主, 如 黄 毛 鼠 黄 鼬 等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现 状 评 价 范 围 内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面 积 为 hm 2, 占 评 价 范 围 总 面 积 的 21.84% 该 类 型 生 态 系 统 主 要 集 中 分 布 在 贵 州 贞 丰 县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宜 州 市, 贺 州 市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等 区 域 (1) 植 被 现 状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中 的 植 被 均 为 栽 培 植 被 为 主, 常 见 的 粮 食 作 物 主 要 有 水 稻, 玉 米, 小 麦, 豆 类, 薯 类 等 ; 常 见 的 经 济 作 物 主 要 有 棉 花, 甘 蔗, 黄 麻, 花 生, 油 菜 等 ; 常 见 的 蔬 菜 瓜 果 主 要 有 南 瓜 西 瓜 西 红 柿 莴 苣 等 (2) 动 物 现 状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植 被 均 为 人 工 植 被, 生 境 相 对 简 单, 陆 生 动 物 多 样 性 相 对 单 一 评 价 范 围 内, 两 栖 动 物 偶 见 中 华 大 蟾 蜍 黑 眶 蟾 蜍, 爬 行 动 物 常 见 蜥 蜴 类, 如 草 原 沙 蜥 密 点 麻 蜥 等, 蛇 类 偶 见, 鸟 类 主 要 为 雀 形 目 鸟 类, 如 凤 头 百 灵 角 百 灵 等, 兽 类 以 小 型 啮 齿 目 种 类 为 主, 如 灰 仓 鼠 子 午 沙 鼠 等 ; 兽 类 以 小 型 啮 齿 目 为 主, 如 黑 线 姬 鼠 褐 家 鼠 等, 可 偶 见 黄 鼬 等 中 小 型 食 肉 目 动 物 (3) 基 本 农 田 现 状 拟 建 工 程 输 电 线 路 沿 途 依 次 经 过 云 南 省 贵 州 省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广 东 省, 所 经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以 林 地 耕 地 草 地 为 主 其 中 广 东 省 清 远 市 英 德 市 等 区 域 工 程 占 用 耕 地 较 多, 可 能 涉 及 的 基 本 农 田 的 也 较 多, 建 议 通 过 国 土 部 门 核 实 以 确 定 最 终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的 数 量 城 镇 / 村 落 生 态 系 统 现 状 城 镇 / 村 落 生 态 系 统 面 积 为 hm 2, 占 评 价 范 围 总 面 积 的 4.89% 工 程 云 南 段 贵 州 段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段 沿 线 分 布 的 城 镇 / 村 落 相 对 较 少, 只 是 零 星 有 分 布, 评 价 区 城 镇 / 村 落 生 态 主 要 分 布 在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深 圳 市 等 区 域 (1) 植 被 现 状

292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城 镇 / 村 落 生 态 系 统 中 的 植 被 按 绿 化 区 域 的 不 同 可 划 分 为 7 种 : 公 共 绿 地 居 住 地 绿 地 单 位 附 属 绿 地 道 路 绿 地 园 林 生 产 绿 地 防 护 绿 地 和 风 景 绿 地 城 镇 / 村 落 生 态 系 统 中 工 程 沿 线 的 植 被 类 型 主 要 是 居 住 地 绿 地 和 道 路 绿 地, 其 常 用 的 构 建 绿 地 植 被 的 植 物 种 类 有 : 水 杉 梧 桐 意 杨 栾 树 银 杏 等 (2) 动 物 现 状 城 镇 / 村 落 生 态 系 统 的 陆 生 动 物 主 要 为 喜 与 人 伴 居 的 种 类 两 栖 动 物 种 类 较 为 单 一, 主 要 有 饰 纹 姬 蛙 黑 斑 侧 褶 蛙 泽 陆 蛙 等 ; 爬 行 动 物 以 壁 虎 科 种 类 为 主, 如 多 疣 壁 虎, 蛇 类 常 见 黑 眉 锦 蛇 赤 链 蛇 等 ; 鸟 类 以 麻 雀 家 燕 八 哥 鹊 鸲 等 为 优 势 种 ; 兽 类 主 要 为 啮 齿 目 鼠 科 种 类 为 优 势 种, 如 褐 家 鼠 小 家 鼠 等, 偶 见 黄 鼬 等 陆 生 植 物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植 被 植 被 区 划 根 据 中 国 植 被 (1995 年 ) 中 的 植 被 区 划, 评 价 区 划 分 为 2 个 植 被 区 3 个 植 被 亚 区 域 4 个 植 被 地 带 其 中 南 亚 热 带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林 地 带 可 下 分 为 珠 江 三 角 洲, 栽 培 植 被 蒲 桃 黄 桐 林 区 ; 粤 桂 丘 陵 山 地, 越 南 栲 黄 果 厚 壳 桂 林 区 ; 黔 桂 石 灰 岩 丘 陵 山 地, 青 冈 仪 花 林 区 3 个 植 被 区 东 部 ( 湿 润 ) 常 绿 阔 叶 林 亚 区 域 下 的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南 部 亚 地 带 可 下 分 为 南 岭 山 地, 栲 类 蕈 树 林 区 西 部 ( 半 湿 润 ) 常 绿 阔 叶 林 亚 区 域 下 的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地 带 可 下 分 为 滇 中 高 原 盆 谷, 滇 青 冈 栲 类 云 南 松 林 区 ; 川 滇 金 沙 江 峡 谷, 云 南 松 干 热 河 谷 植 被 区 等 2 个 植 被 区 北 热 带 半 常 绿 季 雨 林 湿 润 雨 林 地 带 可 下 分 为 粤 东 南 滨 海 丘 陵, 半 常 绿 季 雨 林 区, 具 体 分 区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7-1 评 价 区 陆 生 植 被 类 型 分 区 ( 依 据 中 国 植 被 分 区 ) 区 域 亚 区 域 地 带 亚 地 带 植 被 区 范 围 珠 江 三 角 洲, 栽 培 包 括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深 圳 市 惠 - 植 被 蒲 桃 黄 桐 州 市 广 州 市 的 部 分 县 林 区 包 括 广 东 省 的 怀 集 县 广 宁 等 东 部 ( 湿 粤 桂 丘 陵 山 地, 南 亚 热 带 季 县, 广 西 的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鹿 亚 热 带 常 绿 润 ) 常 绿 阔 - 越 南 栲 黄 果 厚 壳 风 常 绿 阔 叶 寨 县 荔 浦 县 蒙 山 县 平 乐 县 阔 叶 林 区 域 叶 林 亚 区 桂 林 区 林 地 带 钟 山 县 昭 平 县 贺 州 市 等 地 区 域 包 括 贵 州 省 的 安 龙 县 望 谟 县 黔 桂 石 灰 岩 丘 陵 册 亨 县 贞 丰 等 县, 广 西 的 河 池 - 山 地, 青 冈 仪 花 市 东 兰 县 天 峨 县 都 安 瑶 族 林 区 自 治 县 宜 山 县 忻 城 县 柳 江

293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等 县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地 带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南 部 亚 地 带 - 南 岭 山 地, 栲 类 蕈 树 林 区 包 括 广 东 省 清 远 市 英 德 县 佛 冈 县 从 化 县 阳 山 县 龙 门 等 县 西 部 ( 半 湿 润 ) 常 绿 阔 叶 林 亚 区 域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地 带 - 滇 中 高 原 盆 谷, 滇 青 冈 栲 类 云 南 松 林 区 川 滇 金 沙 江 峡 谷, 云 南 松 干 热 河 谷 植 被 区 包 括 贵 州 省 的 盘 县 特 区 普 安 县 兴 义 兴 仁 等 县, 云 南 省 曲 靖 市 富 源 县 寻 甸 回 族 彝 族 自 治 县 牟 定 等 县 包 括 云 南 省 的 会 泽 县 东 川 县 禄 劝 彝 族 苗 族 自 治 县 武 定 县 元 谋 县 大 姚 县 宾 川 县 永 胜 县 鹤 庆 县 普 洱 剑 川 等 县 热 带 季 雨 林 雨 林 区 域 东 部 ( 偏 湿 润 ) 季 雨 林 雨 林 亚 北 热 带 半 常 绿 季 雨 林 湿 润 雨 林 地 - 粤 东 南 滨 海 丘 陵, 半 常 绿 季 雨 林 区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县 区 域 带 地 带 性 植 被 分 布 特 点 (1) 珠 江 三 角 洲, 栽 培 植 被 蒲 桃 黄 桐 林 区 评 价 区 内 属 于 该 植 被 区 的 县 市 包 括 广 州 东 莞 市 深 圳 市 惠 州 市 广 州 市 等 地 全 区 地 势 宽 阔 平 坦, 水 系 发 达 丘 陵 台 地 海 拔 多 在 100m 以 下 本 植 被 区 的 地 带 性 植 被 类 型 是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在 一 些 百 余 米 以 下 的 局 部 低 平 地 上 部 分 布 有 半 常 绿 季 雨 林 的 类 型 ; 山 地 南 坡 沟 谷 中 还 零 散 分 布 的 沟 谷 雨 林 片 段 台 地 上 的 村 落 附 近 常 保 存 有 半 自 然 状 态 的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林, 组 成 种 类 以 热 性 种 类 较 多, 组 成 近 似 于 半 常 绿 季 雨 林 的 林 段, 反 映 出 群 落 组 成 成 分 的 热 带 性 还 很 强 次 生 植 被 大 面 积 的 是 丘 陵 台 地 上 的 热 性 灌 丛 或 热 性 草 丛 (2) 粤 桂 丘 陵 山 地, 越 南 栲 黄 果 厚 壳 桂 林 区 评 价 区 内 属 于 该 植 被 区 的 县 市 包 括 广 东 省 的 怀 集 等 县, 广 西 的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荔 浦 县 平 乐 县 钟 山 县 昭 平 县 贺 州 市 等 地 区 本 区 植 被 以 次 生 植 被 和 栽 培 植 被 为 主 丘 陵 山 地 的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林 组 成 种 类 丰 富, 但 东 段 和 西 段 在 种 类 组 成 上 垂 直 分 布 方 面 均 有 所 差 异 东 段 800m 以 下 常 绿 阔 叶 树 种 主 要 为 亚 热 带 树 种,800m 以 上 的 局 部 山 顶 地 段 则 由 杜 鹃 属 (Rhododendron sp.) 厚 皮 香 属 (Ternstroemia sp.) 等 组 成 中 山 的 苔 藓 林 ; 个 别 山 顶 还 有 典 型 的 山 顶 矮 林 出 现 西 段 800m 以 下 的 低 山 丘 陵 上 有 不 少 热 带 种 类, 在 靠 近 南 部 的 沟 谷 中, 还 可 成 为 共 优 势 种, 但 靠 近 北 部, 仅 在 500m 以 下 的 沟 谷 两 旁 有 零 星 出 现 800m 以 上 的 山 地 过 渡 为 常 绿 阔 叶 林,1200m 以 上 的 山 顶 和 山 脊 由 柃 木 属 (Eurya sp.) 灰 木 属 (Symplocossp.) 组 成 的 苔 藓 矮 林 在 一 些 风 特 大 的 区 域 常 形 成 一 些 矮 林

294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3) 黔 桂 石 灰 岩 丘 陵 山 地, 青 冈 仪 花 林 区 评 价 区 内 属 于 该 植 被 区 的 县 市 包 括 贵 州 省 的 安 龙 县 望 谟 县 贞 丰 等 县, 广 西 的 东 兰 县 天 峨 县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宜 山 县 忻 城 县 柳 江 等 县 本 区 植 被 以 次 生 灌 丛 及 灌 草 丛 为 主, 森 林 植 被 分 布 面 积 较 小 本 区 地 带 性 的 典 型 植 被 为 含 有 季 雨 林 成 分 的 石 灰 岩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林 在 低 海 拔 的 石 灰 岩 地 区 分 布 有 常 绿 或 落 叶 阔 叶 树 种 组 成 的 混 交 林, 局 部 区 域 出 现 有 一 些 雨 林 成 分, 在 海 拔 600~700m 以 上 分 布 有 一 些 常 绿 或 落 叶 阔 叶 树 种 组 成 的 石 山 常 绿 落 叶 混 交 林 或 为 一 些 落 叶 性 较 强 的 次 生 林 但 是 石 灰 岩 山 地 目 前 大 面 积 次 生 植 被 则 主 要 为 石 山 藤 刺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等 组 成 在 砂 页 岩 发 育 成 的 土 山 地 区, 低 海 拔 多 为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林, 在 海 拔 600~1400m 之 间 为 常 绿 阔 叶 林, 在 海 拔 1400m 以 上 则 为 的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林 次 生 林 主 要 为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林, 在 局 部 区 域 还 出 现 有 针 叶 林, 在 沟 谷 地 区 还 出 现 有 沟 谷 雨 林 的 林 下 植 物 层 (4) 滇 中 高 原 盆 谷, 滇 青 冈 栲 类 云 南 松 林 区 评 价 区 内 属 于 该 植 被 区 的 县 市 包 括 贵 州 省 的 盘 县 普 安 县 兴 义 兴 仁 等 县, 云 南 省 富 源 县 牟 定 等 县 本 区 的 地 带 性 植 被 类 型 为 偏 干 性 的 常 绿 阔 叶 林, 由 于 长 期 的 人 为 活 动 影 响, 常 绿 阔 叶 林 现 存 面 积 很 小 针 叶 林 在 本 区 所 占 面 积 较 大, 在 更 干 旱 的 石 灰 岩 山 坡, 则 主 要 为 多 刺 小 叶 灌 丛, 这 些 低 山 丘 陵 上 比 较 稳 定 的 植 被 类 型, 正 好 反 映 了 干 湿 交 替 的 气 候 特 点 在 山 地 海 拔 2500~2800m, 大 气 湿 度 增 大, 上 述 常 绿 阔 叶 林 建 群 种 逐 渐 转 变, 苔 藓 和 蕨 类 植 物 的 数 量 显 著 增 多, 落 叶 大 乔 木 分 布 更 加 普 遍, 已 显 示 山 地 中 上 部 的 湿 润 生 境 次 生 植 被 中, 在 2500m 以 上 的 山 地 上 多 见 由 各 种 常 绿 栎 类 组 成 的 栎 类 灌 丛, 而 在 2500m 以 下 的 低 山 丘 陵, 此 类 灌 丛 却 很 少 见, 代 之 以 落 叶 的 栎 类 和 大 面 积 分 布 的 暖 性 禾 草 草 丛, 其 间 散 生 有 一 些 阳 性 耐 旱 的 乔 灌 木 此 外, 高 原 湖 泊 的 水 生 植 被 也 具 有 高 原 特 色 村 庄 附 近 由 于 人 为 干 扰 较 严 重, 一 些 落 叶 树 种 也 较 常 见 (5) 川 滇 金 沙 江 峡 谷, 云 南 松 干 热 河 谷 植 被 区 评 价 区 内 属 于 该 植 被 区 的 县 市 包 括 云 南 省 的 会 泽 县 东 川 县 禄 劝 彝 族 苗 族 自 治 县 武 定 县 元 谋 县 大 姚 县 宾 川 县 永 胜 县 鹤 庆 县 剑 川 县 等 地 由 于 本 区 地 形 复 杂 气 候 多 样, 本 区 各 植 被 类 型 的 分 布 及 组 合 状 况 也 是 多 样 的 就 其 总 的 特 点 来 看, 可 以 概 括 为 三 个 方 面 : 其 一, 是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中 的 栲 类 ( Castanopsis sp. ) 青 冈 类 (Cyclobalanopsis sp. ) 以 及 与 之 相 联 系 的 云 南 松

295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Pinusyunnanensis) 在 本 区 广 泛 分 布, 占 有 较 大 面 积, 成 为 本 区 地 带 性 植 被 的 标 志 ; 其 二, 因 地 形 的 变 化 而 植 被 的 组 合 特 点 表 现 为 干 热 河 谷 植 被 的 存 在, 以 及 山 地 植 被 逐 渐 向 青 藏 高 原 东 南 边 缘 的 针 叶 林 转 变 ; 其 三, 硬 叶 常 绿 阔 叶 林 集 中 分 布 于 本 区, 而 且 类 型 众 多 本 区 的 地 带 性 植 被 仍 为 青 冈 类 栲 类 林 等, 种 类 组 成 和 结 构 比 较 简 单 这 一 类 型 分 布 的 范 围 为 海 拔 1500~2500m 的 阴 坡 或 半 阴 坡, 而 在 沟 谷 环 境 中, 林 中 常 有 少 量 樟 科 和 山 茶 科 的 种 类, 林 下 灌 木 和 藤 本 附 生 植 物 均 少 海 拔 2500~2800m 为 以 栎 类 (Quercus sp.) 为 主 的 湿 性 常 绿 阔 叶 林 所 分 布 但 目 前, 上 述 两 类 常 绿 阔 叶 林 保 存 较 好 的 已 不 多, 在 其 分 布 范 围 内 的 现 状 植 被 主 要 是 云 南 松 林 在 本 区, 云 南 松 林 的 大 面 积 分 布 是 植 被 的 特 点 之 一, 它 不 仅 分 布 在 常 绿 阔 叶 林 的 范 围 内, 而 且 可 以 顺 山 地 阳 坡 分 布 到 海 拔 3200m, 和 下 降 到 海 拔 1100m 的 河 谷 两 侧 坡 面 海 拔 2800~3200m, 为 山 地 针 阔 叶 混 交 林 带 海 拔 3000~3900m 为 山 地 寒 温 性 针 叶 林 和 山 地 硬 叶 常 绿 栎 林 海 拔 3900m 以 上, 为 亚 高 山 灌 丛 和 草 甸 带 海 拔 4000~4200m 以 上 的 山 脊, 为 流 石 滩 疏 生 植 被 在 本 区 干 热 河 谷 底 部, 发 育 着 中 旱 生 热 性 的 稀 疏 灌 木 草 丛 (6) 粤 东 南 滨 海 丘 陵, 半 常 绿 季 雨 林 区 评 价 区 内 属 于 该 植 被 区 的 县 市 包 括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县 等 地 典 型 植 被 为 热 带 半 常 绿 季 雨 林, 但 仅 星 散 地 分 布 于 村 旁 ( 村 边 林 ) 现 状 植 被 以 次 生 植 被 类 型 和 海 岸 植 被 为 主, 林 中 仍 有 热 带 林 的 一 些 特 征 丘 陵 地 的 现 状 植 被 单 纯, 其 中 分 布 有 较 多 的 热 性 灌 木 草 丛, 群 落 中 常 散 生 有 马 尾 松 (Pinus massoniana), 但 生 长 不 良 海 岸 植 被 多 样, 其 中 红 树 林 的 组 成 种 类 有 6 科 8 种, 多 为 群 落 优 势 种, 而 属 红 树 科 的 只 有 3 种, 并 多 为 灌 丛 状 态, 经 砍 伐 后 或 其 他 的 海 河 滩 上 常 有 沼 生 群 系 分 布, 为 当 地 群 众 编 织 草 席 的 原 料 和 饲 料 及 防 护 海 潮 冲 击 的 保 护 植 物, 在 本 植 被 区 中 较 为 普 遍 砂 生 草 丛 和 刺 灌 丛 在 本 区 东 段 沿 海 比 较 发 育, 但 面 积 不 很 大 在 沙 滩 内 缘 季 节 性 积 水 的 低 地 还 出 现 片 状 分 布 的 湿 生 性 草 丛 (7) 南 岭 山 地, 栲 类 蕈 树 林 区 评 价 区 内 属 于 该 植 被 区 的 县 市 包 括 广 东 省 英 德 县 佛 冈 县 从 化 县 阳 山 县 龙 门 等 县 本 区 地 带 性 植 被 为 常 绿 阔 叶 林, 次 为 松 杉 类 和 竹 类 林, 是 我 国 南 方 重 点 林 区 之 一 南 岭 计 有 600 多 种 乔 木 树 种, 其 中 有 许 多 珍 贵 的 材 用 林 阔 叶 树, 是 四 省 区 杉 木

296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Cunninghamia lanceolata) 毛 竹 (Phyllostachysheterocycla cv. Pubescens) 马 尾 松 (Pinusmassoniana) 和 阔 叶 树 主 要 产 区, 尤 以 湖 南 江 华 江 西 龙 南 最 为 驰 名 由 于 本 区 南 部, 植 物 区 系 成 分 中 渗 入 较 多 的 印 度 马 来 西 亚 区 系 成 分, 所 以 成 为 华 中 与 华 南 植 被 类 型 的 过 渡 地 带, 在 南 岭 东 段 的 南 北 沟 谷 中 常 有 亚 热 带 沟 谷 雨 林 层 片 发 育, 并 伴 有 南 亚 热 带 的 针 叶 林 类 型 在 海 拔 1200m 以 下 的 山 地 丘 陵 上, 分 布 着 多 种 类 型 的 常 绿 阔 叶 林, 构 成 具 有 热 带 成 分 的 常 绿 阔 叶 林 层 外 植 物 发 达, 除 一 般 中 亚 热 带 常 见 的 木 质 藤 本 之 外, 还 有 一 些 热 带 性 种 类 在 海 拔 1200m 以 上 的 常 绿 阔 叶 林 中 逐 渐 渗 入 一 些 亚 热 带 扁 平 型 的 针 叶 树, 组 成 为 针 阔 叶 混 交 林 或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在 山 脊 和 山 顶 云 雾 线 以 上 还 发 育 有 山 地 常 绿 阔 叶 苔 藓 林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现 状 根 据 中 国 植 被 的 植 被 分 区 系 统, 评 价 区 属 于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区 域 和 热 带 季 雨 林 雨 林 区 域 由 于 评 价 区 地 形 复 杂 气 候 类 型 类 型 土 壤 类 型 的 异 质 性 变 化 水 分 资 源 的 不 均 等 分 布, 评 价 区 内 植 被 类 型 多 样, 植 被 发 育 较 好 使 得 本 区 是 多 种 针 阔 叶 树 种 的 主 要 产 地 之 一 自 然 植 被 分 类 系 统 根 据 中 国 植 被 确 定 的 植 物 群 系 学 生 态 学 分 类 原 则, 采 用 植 被 型 组 植 被 型 群 系 等 基 本 单 位, 参 照 中 国 植 被 的 分 类 系 统 (1980 年 ), 在 对 现 存 植 被 进 行 考 察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区 域 内 现 有 植 被 中 群 系 组 成 的 建 群 种 与 优 势 种 的 外 貌, 以 及 群 系 的 环 境 生 态 与 地 理 分 布 特 征 等 分 析, 将 评 价 区 自 然 植 被 初 步 划 分 为 4 个 植 被 型 组 12 个 植 被 型 66 个 群 系 自 然 植 被 植 被 型 组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表 7-2 评 价 区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及 其 分 布 植 被 型 群 系 中 文 名 群 系 拉 丁 名 在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区 域 Ⅰ. 温 性 针 叶 林 Ⅱ. 暖 性 针 叶 林 Ⅲ. 落 叶 阔 叶 林 1 华 山 松 林 Form. Pinus armandii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和 云 南 省 东 北 部 2 马 尾 松 林 Form. Pinus massoniana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西 北 部, 广 西 的 中 部 和 西 部, 贵 州 省 的 东 南 部 3 云 南 松 林 Form.Pinus yunnanensis 贵 州 省 的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4 滇 油 杉 林 Form. Keteleeria evelyniana 5 旱 冬 瓜 林 Form.Alnus nepalensis 6 栓 皮 栎 麻 栎 林 Form.Quercus variabilis Quercus acutissima 贵 州 省 的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东 北 部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的 西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贵 州 省 的 南 部, 广 西 的 中 部 和 西 北 部 县

297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7 白 栎 林 Form.Quercus fabri 贵 州 省 的 西 南 部, 广 西 的 中 部 和 西 部 8 亮 叶 桦 林 Form.Betula luminifera 贵 州 省 的 南 部, 广 西 的 西 北 部,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北 部 9 大 穗 鹅 耳 枥 林 Form.Carpinus viminea 广 东 中 部 和 北 部 10 黄 连 木 林 Form.Pistacia chinensis 贵 州 省 南 部, 云 南 省 东 北 部 11 滇 朴 林 Form.Pistacia chinensis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东 北 部 12 朴 树 林 Form.Celtis tetrandra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省 西 北 部 Ⅳ.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Ⅴ. 常 绿 阔 叶 林 13 南 酸 枣 林 Form. Choerospondias axillaris 14 栓 皮 栎 青 冈 林 Form. Quercus variabilis Cyclobalanopsis glauca 15 红 木 荷 黄 果 厚 Form. Schima wallichii Cryptocarya concinna Acer 壳 桂 中 华 槭 林 sinense 枥 林 16 木 荷 大 穗 鹅 耳 Form. Schima superba Carpinus viminea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省 西 部 广 东 省 北 部, 广 西 省 东 北 部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北 部, 广 西 省 东 部 广 东 省 北 部 17 水 青 冈 包 石 栎 多 变 石 栎 林 Form. Fagus longipetiolata Lithocarpus cleistocarpus Lithocarpus variolosus 云 南 省 北 部 18 青 冈 林 Form. Cyclobalanopsis 广 东 省 西 部 和 北 部, 广 西 省, glauca 贵 州 省 的 南 部, 云 南 省 的 北 部 19 润 楠 林 Form. Machilus sp. 广 东 省 西 部, 广 西 省, 贵 州 省 的 东 南 部 20 滇 青 冈 林 Form. Cyclobalanopsis glaucoides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21 钩 栲 林 Form. Castanopsis tibetana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北 部 22 元 江 栲 林 Form. Castanopsis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东 北 部 orthacantha 23 米 槠 林 Form. Castanopsis carlesii 广 东 省 西 部 和 北 部, 广 西 的 北 部, 贵 州 省 的 南 部 24 滇 石 栎 林 Form. Lithocarpus dealbatus 云 南 省 北 部 25 厚 壳 桂 林 Form. Cryptocarya chinensis 广 东 省 西 部, 广 西 的 东 部 26 仪 花 林 Form. Lysidice rhodostegia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的 西 部 Ⅵ. 硬 叶 常 绿 阔 叶 林 青 冈 林 27 黄 杞 林 Form. Engelhardtia roxburghiana 28 蕈 树 林 Form. Altingia chinensis 29 栲 厚 壳 桂 林 Form. Lysidice rhodostegia Cryptocarya chinensis 30 栲 木 荷 林 Form. Castanopsis fargesii Schima superb 31 光 叶 高 山 栎 滇 Form. Quercus pseudosemecarpifolia Cyclobalanopsis glaucoides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西 部, 广 西 的 东 部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西 部, 广 西 省 东 部 广 东 省 的 西 部, 广 西 省 东 部 广 东 省 西 部 和 中 部, 广 西 省 北 部, 贵 州 省 南 部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Ⅶ. 季 雨 林 32 榕 树 香 花 蒲 桃 假 苹 婆 林 33 黄 桐 水 石 梓 林 Form. Ficussp. Syzygium odoratum Sterculia lanceolata Form. Endospermum chinense Sarcosperma laurinum 广 东 省 中 部 西 部 和 南 部, 广 西 的 东 南 部 广 东 省 中 部 西 部, 广 西 省 东 部 Ⅷ. 红 树 34 秋 茄 树 桐 花 树 Form. Kandelia candel 广 东 省 南 部 宝 安 县

298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林 林 Aegiceras corniculatum 35 海 榄 雌 林 Form. Avicennia marina 广 东 省 南 部 宝 安 县 Ⅸ. 暖 性 竹 林 36 毛 竹 林 Form. Phyllostachys 广 东 省 中 部 北 部 heterocycla cv. Pubescens 37 慈 竹 林 Form. Neosinocalamus affinis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38 龙 须 藤 灌 丛 Form. Bauhinia championii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省 西 北 部 丛 39 红 背 山 麻 杆 灌 Form. Alchornea trewioides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西 部 40 黄 荆 灌 丛 Form. Vitexnegundo 广 泛 分 布 大 部 分 地 区 Ⅹ. 落 叶 阔 叶 灌 丛 灌 丛 41 圆 叶 乌 桕 灌 丛 Form. Sapium rotundifolium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省 西 部 42 余 甘 子 灌 丛 Form. Phyllanthus emblica 广 东 省 西 部, 广 西 省 东 部 43 小 果 蔷 薇 火 棘 Form.Rosa cymosa Pyracantha fortuneana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省 西 部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Ⅺ. 常 绿 阔 叶 灌 丛 44 白 栎 栓 皮 栎 Form. Quercus fabri Quercus variabilis Quercus 麻 栎 萌 生 灌 丛 acutissima 45 桃 金 娘 灌 丛 Form. Rhodomyrtus tomentosa 灌 丛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东 北 部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西 部, 广 西 省, 广 东 省 南 部 宝 安 县 46 岗 松 灌 丛 Form. Baeckea frutescens 广 东 省, 广 西 省 东 部 47 银 合 欢 灌 丛 Form. Leucaena leucocephala 云 南 省 北 部 48 珍 珠 花 灌 丛 Form. Lyonia ovalifolia 49 铁 仔 金 花 小 檗 50 檵 木 乌 饭 树, 杜 鹃 灌 丛 草 丛 51 刺 芒 野 古 草 灌 Form. Myrsine africana Berberis wilsonae Form. Loropetalum chinense Vaccinium bracteatum Rhododendron simsii Form. Arundinella setosa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省 西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广 东 省 北 部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省, 广 东 省 北 部 贵 州 省 西 南, 云 南 省 东 北 部 52 野 古 草 灌 草 丛 Form. Arundinella anomala 贵 州 省 东 南 部, 广 西 西 部 53 五 节 芒 灌 草 丛 Form. Miscanthus floridulus 54 纤 毛 鸭 嘴 草 灌 Form. Ischaemum indicum 草 丛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西 部, 广 西 省 东 部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西 部, 广 西 省, 贵 州 省 东 南 部 Ⅻ. 灌 草 丛 55 淡 竹 叶 灌 草 丛 Form. Lophatherum gracile 广 东 省 北 部 56 蕨 灌 草 丛 Form. Pteridium aquilinum 广 西 省, 广 东 省 北 部 var. latiusculum 57 铁 芒 萁 灌 草 丛 Form. Dicranopteris linearis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北 部 58 黄 背 草 细 柄 草, 白 茅 灌 草 丛 59 野 古 草 金 茅 芒 灌 草 丛 60 龙 须 草 黄 茅 灌 草 丛 Form. Themeda japonica Capillipedium parviflorum, Imperata cylindrica Form. Arundinella anomala Eulalia speciosa,miscanthus sinensis Form. Eulaliopsis binata Heteropogon contortus 贵 州 省 南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广 东 省 中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299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沼 泽 与 水 生 植 被 XIII. 稀 树 草 原 XIV. 沼 泽 植 被 XV. 水 生 植 被 灌 草 丛 61 鹧 鸪 草 蜈 蚣 草 Form. Eriachne pallescens Eremochloa ciliaris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南 部 Form. Heteropogon 62 黄 茅 虾 子 花 contortus Woodfordia 云 南 省 北 部 木 棉 稀 树 草 原 fruticosa Bombax malabaricum 63 短 叶 茳 芏 沼 泽 Form. Cyperus malaccensis 广 东 省 南 部 宝 安 县 var. brevifolius 64 藨 草 沼 泽 Form. Scirpus triqueter 广 东 省 南 部 宝 安 县 65 狐 尾 藻 群 系 Form. Myriophyllum verticillatum 广 东 省 广 西 省 66 浮 萍 群 系 Form. Lemna minor 广 东 省 广 西 省 1 荔 枝 林 Form. Litchi chinensis 广 泛 分 布 人 工 植 被 经 济 林 农 业 植 被 经 济 果 木 木 用 材 林 粮 食 作 物 经 济 作 物 蔬 菜 瓜 果 2 龙 眼 林 Form. Dimocarpus longan 广 泛 分 布 3 香 蕉 林 Form. Musa nana 广 泛 分 布 4 油 桐 林 Form. Vernicia fordii 广 泛 分 布 5 杉 木 林 Form. Cunninghamia 广 泛 分 布 lanceolata 6 桉 树 林 Form. Eucalyptus sp. 广 泛 分 布 水 稻, 玉 米, 小 麦, 豆 类, 薯 类 等 棉 花, 甘 蔗, 黄 麻, 花 生, 油 菜 等 南 瓜 西 瓜 西 红 柿 莴 苣 等 (3)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植 被 描 述 广 泛 分 布 广 泛 分 布 广 泛 分 布 1) 针 叶 林 针 叶 林 是 以 针 叶 林 为 建 群 种 所 组 成 的 森 林 群 落 的 总 称 评 价 区 针 叶 林 分 布 广 泛, 随 着 海 拔 和 经 纬 度 的 变 化 针 叶 林 也 表 现 出 不 同 的 植 被 型, 主 要 包 括 温 性 针 叶 林 和 暖 性 针 叶 林 2 种 温 性 针 叶 林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分 布 的 温 性 针 叶 林 主 要 是 温 性 松 林 组 成 的, 为 华 山 松 林 (Form. Pinus armandii) 华 山 松 林 (Form. Pinus armandii) 华 山 松 林 在 评 价 区 内 主 要 分 布 于 川 西 南 滇 西 北 群 落 外 貌 较 不 整 齐, 林 下 因 受 山 风 和 冷 空 气 的 袭 击 而 呈 现 生 长 不 良 的 状 态, 枝 干 低 矮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76, 层 均 高 8~10m 优 势 种 为 华 山 松 (Pinusarmandii), 高 约 10~12m, 胸 径 17~25cm, 盖 度 67%,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高 山 松 (Pinusdensata) 冲 天 柏 (Cupressusduclouxiana) 长 穗 高 山 栎 (Quercuslongispica) 滇 油 杉 滇 青 冈 旱 冬 瓜 滇 石 栎 (Lithocarpusdealbatus)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53%, 层 均 高 1.2m, 优 势 种 为

300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厚 皮 香 (Ternstroemiagymnanthera), 高 约 1~1.5m, 盖 度 44%,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朱 缨 花 (Calliandrahaematocephala) 西 南 栒 子 (Cotoneasterfranchetii) 滇 含 笑 (Micheliayunnanensis) 臭 荚 蒾 (Viburnumfoetidum) 华 白 檀 (Symplocoschinensis)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58%, 层 均 高 0.15m 优 势 种 为 柔 枝 莠 竹 (Microstegium vimineum), 高 约 0.1~0.2m, 盖 度 4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丰 产 鳞 毛 蕨 (Dryopterisfructuosa) 浆 果 苔 草 (Carexbaccans) 火 绒 草 (Leontopodiumleontopodioides) 大 花 双 参 (Triplostegiagrandiflora) 象 牙 参 (Roscoeapurpurea) 等 暖 性 针 叶 林 暖 性 针 叶 林 主 要 分 布 在 亚 热 带 低 山, 丘 陵 和 平 地, 建 群 种 往 往 喜 欢 温 暖 湿 润 的 气 候 条 件 评 价 区 暖 性 针 叶 林 包 括 马 尾 松 林 云 南 松 林 和 滇 油 杉 林 云 南 松 林 (Form.Pinus yunnanensis) 云 南 松 林 在 评 价 区 分 布 较 广 泛, 在 评 价 区 内 贵 州 省 的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均 有 较 多 分 布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6, 层 均 高 9~12m 优 势 种 为 云 南 松, 高 约 10~13m, 胸 径 13~20cm, 盖 度 52%,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高 山 栎 (Quercus semicarpifolia) 黄 毛 青 冈 (Cyclobalanopsis delavayi) 锥 连 栎 (Quercus franchetii) 大 叶 栎 (Quercus griffithii) 栓 皮 栎 (Quercusvariabilis) 滇 石 栎 旱 冬 瓜 滇 油 杉 华 山 松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55%, 层 均 高 1.3m, 优 势 种 为 杜 鹃 (Rhododendronsimsii), 高 约 1~2m, 盖 度 43%,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珍 珠 花 (Lyoniaovalifolia) 乌 饭 树 (Vacciniumvitis-idaea) 川 梨 (Pyruspashia) 火 棘 (Pyracanthafortuneana) 铁 仔 (Myrsineafricana) 矮 杨 梅 (Myricanana) 滇 含 笑 水 红 木 (Viburnumcylindricum) 野 把 子 (Elsholtziarugulosa) 马 桑 (Coriarianepalensis) 芒 种 花 (Hypericumhenryi subsp. henryi) 毛 杭 子 梢 (Campylotropishirtell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68%, 层 均 高 0.23m 优 势 种 为 白 健 秆 (Eulaliapallens), 高 约 0.2~0.32m, 盖 度 42%,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四 脉 金 茅 (Eulaliaquadrinervis) 旱 茅 (Eremopogondelavayi) 刺 芒 野 古 草 (Arundinellasetosa) 穗 序 野 古 草 (Arundinellahookeri) 假 俭 草 (Eremochloaophiuroides) 等 马 尾 松 林 (Form.Pinus massoniana) 马 尾 松 林 是 我 国 东 南 部 湿 润 亚 热 带 地 区 分 布 最 广, 资 源 最 大 的 森 林 群 落, 在 评 价 区 内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西 北 部, 广 西 的 中 部 和 西 部, 贵 州 省 的 东 南 部 均 有 分 布 评 价 区 内

301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马 尾 松 生 长 较 差, 成 材 慢, 病 虫 害 多, 衰 老 也 快 土 壤 为 酸 性 基 岩 发 育 的 黄 褐 土, 黄 棕 壤, 黄 壤 和 红 壤 林 冠 疏 散, 翠 绿 色, 层 次 分 明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65, 层 均 高 6~10m 优 势 种 为 马 尾 松, 高 约 7~12m, 胸 径 12~17cm, 盖 度 55%,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栎 (Quercus sp.) 青 冈 栲 (Castanopsisfargesii) 木 荷 (Schimasuperba) 红 淡 (Cleyerajaponica) 黄 檀 (Dalbergiahupeana) 枫 香 树 (Liquidambarformosana) 化 香 树 (Platycaryastrobilacea)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57%, 层 均 高 1.5m, 优 势 种 为 山 胡 椒 (Linderaglauca), 高 约 1.2~2.5m, 盖 度 46%,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木 姜 子 (Litseapungens) 杜 鹃 属 (Rhododendron sp.) 南 烛 乌 饭 树 柃 木 檵 木 (Loropetalumchinense) 野 蔷 薇 (Rosamultiflora) 荚 蒾 (Viburnumdilatatum) 山 矾 (Symplocossumunti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46%, 层 均 高 0.25m 优 势 种 为 白 茅 (Imperatacylindrica), 高 约 0.18~0.35m, 盖 度 4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芒 (Miscanthussinensis) 野 古 草 香 茅 (Hierochloeodorata) 鸭 嘴 草 (Ischaemumaristatum var. glaucum) 菅 (Themedavillosa) 芒 萁 (Dicranopterisdichotoma) 里 白 (Hicriopterisglauca) 狗 脊 (Woodwardiajaponica) 金 星 蕨 (Parathelypterisglanduligera) 石 松 (Lycopodiumjaponicum) 等 滇 油 杉 林 (Form.Keteleeria evelyniana) 评 价 区 内 滇 油 杉 主 要 分 布 于 贵 州 省 的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东 北 部, 多 分 布 于 海 拔 1800~2300m 的 范 围 内 土 壤 多 为 黄 壤 红 黄 壤 和 山 地 棕 褐 壤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73, 层 均 高 9~11m 优 势 种 为 滇 油 杉, 高 约 8~12m, 胸 径 15~22cm, 盖 度 62%,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高 山 栲 (Castanopsisdelavayi) 滇 青 冈 云 南 松 华 山 松 滇 栲 (Castanopsismekongensis)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52%, 层 均 高 1.3m, 优 势 种 为 滇 含 笑, 高 约 1~1.5m, 盖 度 4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水 红 木 臭 荚 蒾 小 果 珍 珠 花 (Lyoniaovalifolia var. elliptica) 杜 鹃 铁 仔 华 山 矾 乌 鸦 果 (Vacciniumfragile)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68%, 层 均 高 0.18m 优 势 种 为 刺 芒 野 古 草 (Arundinellasetosa), 高 约 0.12~0.3m, 盖 度 52%,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旱 茅 细 柄 草 (Capillipediumparviflorum) 白 健 秆 四 脉 金 茅 野 青 茅 钩 苞 扶 郎 花 (Gerberadelavayi) 滇 黄 芩 (Scutellariaamoena) 腺 花 香 茶 菜 (Rabdosiaadenantha) 等 2) 阔 叶 林

302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根 据 阔 叶 林 群 落 的 种 类 组 成 生 态 特 性 结 构 以 及 外 貌 的 不 同, 评 价 区 内 典 型 的 阔 叶 林 可 分 为 落 叶 阔 叶 林,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常 绿 阔 叶 林 及 硬 叶 常 绿 阔 叶 林 等 几 大 类, 占 据 评 价 区 内 的 绝 大 部 分 区 域 落 叶 阔 叶 林 评 价 区 内 的 落 叶 阔 叶 林, 除 边 缘 山 地 外, 就 是 长 期 人 为 活 动 的 结 果 依 据 实 地 调 查 结 果, 评 价 区 内 落 叶 阔 叶 林 有 9 个 群 系 旱 冬 瓜 林 (Form.Alnus nepalensis) 旱 冬 瓜 林 在 评 价 区 主 要 分 布 在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的 西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500~3000m 的 砂 页 岩 山 地 或 沟 谷 山 坡 下 部 向 阳 山 坡, 多 为 小 片 分 布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78, 层 均 高 9~12m 优 势 种 为 旱 冬 瓜, 高 约 10~12m, 胸 径 13~23cm, 盖 度 7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枫 香 赤 杨 叶 (Alniphyllumfortunei) 白 桦 (Betulaplatyphylla) 盐 肤 木 (Rhuschinensis)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38%, 层 均 高 1.5m, 优 势 种 为 木 姜 子, 高 约 1~2m, 盖 度 35%,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金 丝 桃 (Hypericummonogynum) 尖 子 木 (Oxysporapaniculat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65%, 层 均 高 0.13m 优 势 种 为 五 节 芒, 高 约 0.1~0.16m, 盖 度 47%,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白 茅 蔓 生 莠 竹 火 炭 母 (Polygonumchinense) 蹄 盖 蕨 (Athyrium sp.) 等 栓 皮 栎 麻 栎 林 (Form.Quercus variabilis Quercus acutissima) 栓 皮 栎 麻 栎 林 在 评 价 区 贵 州 省 的 南 部, 广 西 的 中 部 和 西 北 部 县 的 山 地 丘 陵 都 有 较 大 面 积 分 布, 是 该 区 的 主 要 森 林 群 系 之 一, 是 山 地 比 较 稳 定 的 植 物 群 落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8, 层 均 高 6~9m 优 势 种 为 栓 皮 栎, 高 约 7~10m, 胸 径 11~17cm, 盖 度 45%; 另 一 优 势 种 为 麻 栎 (Quercusacutissima), 高 约 5~8m, 胸 径 9~15, 盖 度 42%,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旱 冬 瓜 红 木 荷 (Schimawallichii) 毛 叶 青 冈 槲 栎 短 柄 枹 栎 (Quercusserrata var. brevipetiolata) 白 栎 (Quercusfabri) 黄 檀 化 香 树 马 尾 松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60%, 层 均 高 1m, 优 势 种 为 胡 枝 子 (Lespedezabicolor), 高 约 0.8~1.4m, 盖 度 53%,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黄 荆 (Vitexnegundo) 黄 栌 (Cotinuscoggygria) 连 翘 (Forsythiasuspensa) 大 花 溲 疏 (Deutziagrandiflora) 白 檀 (Symplocospaniculata) 芫 花 (Daphnegenkwa) 白 鹃 梅 (Exochordaracemosa) 油 茶 马 银 花 (Rhododendronovatum) 乌 饭 树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40%, 层 均 高 0.15~0.2m 优 势 种 为 野 古 草, 高 约 0.2m, 盖 度 3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铁 杆 蒿 (Tripoliumvulgare) 黄 背 草 白 茅 委 陵 菜 (Potentillachinensis) 翻 白 草 (Potentilladiscolor) 三 脉 紫 菀

303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Asterageratoides) 白 羊 草 (Bothriochloaischaemum) 蕨 (Pteridiumaquilinum var. latiusculum) 五 节 芒 (Miscanthusfloridulus) 等 白 栎 林 (Form.Quercus fabri) 评 价 区 的 白 栎 林 多 分 布 于 贵 州 省 的 西 南 部, 广 西 的 中 部 和 西 部 山 地 海 拔 为 50~1600m 的 山 坡 山 谷 地 带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83, 层 均 高 5~7m 优 势 种 为 白 栎, 高 约 5.5m, 胸 径 10~15cm, 盖 度 74%,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栓 皮 栎 槲 栎 山 合 欢 (Albiziakalkora) 黄 檀 枫 香 树 马 尾 松 红 木 荷 毛 叶 青 冈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55%, 层 均 高 1m, 优 势 种 为 黄 栌, 高 约 0.8~1.4m, 盖 度 53%,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扁 担 杆 (Grewiabiloba) 南 烛 荆 条 白 檀 (Symplocospaniculata) 算 盘 子 (Glochidionpuberum) 胡 颓 子 (Elaeagnuspungens)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43%, 层 均 高 1~2m 优 势 种 为 五 节 芒, 高 约 1.2m, 盖 度 35%,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野 青 茅 类 芦 (Neyraudiareynaudiana) 金 发 草 (Pogonatherumpaniceum) 荩 草 (Arthraxonhispidus) 异 叶 败 酱 (Patriniaheterophylla) 等 亮 叶 桦 林 (Form.Betula luminifera) 亮 叶 桦 林 是 我 国 亚 热 带 的 森 林 地 区 广 泛 分 布 的 树 种 在 评 价 区 贵 州 省 的 南 部, 广 西 的 西 北 部,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北 部 都 有 较 大 面 积 分 布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75, 层 均 高 7m 优 势 种 为 亮 叶 桦 (Betulaluminifera), 高 约 5~9m, 胸 径 12~15cm, 盖 度 7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栓 皮 栎 雷 公 鹅 耳 枥 (Carpinusviminea) 白 栎 木 荷 青 冈 栲 细 叶 青 冈 (Cyclobalanopsisgracilis)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47%, 层 均 高 1.5m, 优 势 种 为 珍 珠 花, 高 约 1.3~2.4m, 盖 度 38%,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厚 皮 香 (Ternstroemiagymnanthera) 冻 绿 (Rhamnusutilis) 鼠 李 (Rhamnusdavurica) 荚 蒾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50%, 层 均 高 0.25m 优 势 种 为 中 华 槲 蕨, 高 约 0..2~0.35m, 盖 度 4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四 脉 金 茅 三 脉 紫 菀 求 米 草 (Oplismenusundulatifolius) 大 油 芒 (Spodiopogonsibiricus) 桔 梗 (Platycodongrandiflorus) 等 黄 连 木 林 (Form.Pistacia chinensis) 评 价 区 内 黄 连 木 林 在 贵 州 省 南 部, 云 南 省 东 北 部 均 有 分 布 林 下 枯 枝 落 叶 层 薄, 群 落 物 种 种 类 及 组 成 较 简 单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65, 层 均 高 4m 优 势 种 为 黄 连 木 (Pistaciachinensis), 高 约 3.5~5m, 胸 径 7~12cm, 盖 度 57%,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白 栎 滇 青 冈 朴 树 (Celtissinensis) 木 荷 山 合 欢 亮 叶 桦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47%, 层 均 高 1.3m, 优 势 种 为 檵 木 (Loropetalumchinense),

304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高 约 1~1.6m, 盖 度 4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杜 鹃 乌 饭 树 细 齿 叶 柃 (Euryanitida) 山 鸡 椒 (Litseacubeba) 格 药 柃 (Euryamuricat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53%, 层 均 高 0.18m 优 势 种 为 中 日 金 星 蕨 (Parathelypterisnipponica), 高 约 0..22m, 盖 度 45%,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木 贼 (Equisetumhyemale) 野 艾 蒿 (Artemisialavandulaefolia) 野 菊 (Dendranthemaindicum) 蜈 蚣 草 (Eremochloaciliaris) 蛇 莓 等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木 荷 大 穗 鹅 耳 枥 林 (Form.Schima superba Carpinus viminea) 木 荷, 大 穗 鹅 耳 枥 林 为 评 价 区 北 部 中 海 拔 地 带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植 被 类 型 常 生 于 海 拔 800~950m 的 沟 谷 和 山 坡, 通 常 地 面 多 苔 藓 植 物 和 枯 枝 落 叶 林 木 生 长 茂 盛, 林 冠 密 接 郁 茂, 群 落 发 育 良 好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82, 层 均 高 7m 优 势 种 为 木 荷, 高 约 6~9m, 胸 径 12~20cm, 盖 度 42%; 另 一 优 势 种 为 大 穗 鹅 耳 枥, 高 约 5~7.5m, 胸 径 14~19cm, 盖 度 45%,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水 青 冈 (Faguslongipetiolata) 红 枝 柴 (Meliosmaoldhamii) 甜 槠 (Castanopsiseyrei) 化 香 南 酸 枣 (Choerospondiasaxillaris) 朴 树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67%, 层 均 高 1.7m, 优 势 种 为 桃 金 娘, 高 约 1.2~1.5m, 盖 度 45%,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小 叶 青 冈 野 鸦 (Euscaphisjaponica) 老 鼠 矢 (Symplocosstellaris) 鼠 刺 (Iteachinensis) 朱 砂 根 (Ardisiacrenata) 中 国 旌 节 花 (Stachyuruschinensis)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38%, 层 均 高 0.35m 优 势 种 为 狗 脊 (Woodwardiajaponica), 高 约 0..3~0.5m, 盖 度 32%,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里 白 淡 竹 叶 (Lophatherumgracile) 山 麦 冬 (Liriopespicata) 等 常 绿 阔 叶 林 评 价 区 内 常 绿 阔 叶 林, 由 于 受 人 为 干 扰 较 大, 残 存 的 常 绿 阔 叶 林 面 积 较 小, 多 零 散 分 布 本 区 典 型 的 常 绿 阔 叶 林 有 以 下 几 个 群 系 青 冈 林 (Form.Schima superba Carpinus viminea) 评 价 区 内 青 冈 林 在 广 东 省 西 部 和 北 部, 广 西 省, 贵 州 省 的 南 部, 云 南 省 的 北 部 均 有 分 布, 多 分 布 于 海 拔 200~1000m 的 丘 陵 坡 地 山 脊, 更 新 旺 盛, 郁 闭 能 力 强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83, 层 均 高 10m 优 势 种 为 青 冈, 高 约 8.5~12m, 胸 径 17~25cm, 盖 度 76%,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苦 槠 罗 浮 栲 (Castanopsisfaberi) 绵 石 栎 (Lithocarpushenryi) 石 栎 (Lithocarpusglaber) 紫 楠 (Phoebesheareri) 杜 英 (Elaeocarpusdecipiens) 虎 皮 楠 (Daphniphyllumoldhami) 甜 槠 木 荷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67%, 层 均 高 1.3m, 优 势 种 为 短 柱 柃 (Euryabrevistyla), 高 约 1.5m, 盖 度 6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黄 栀 子

305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Gardeniajasminoides) 柏 拉 木 (Blastuscochinchinensis) 赤 楠 树 参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52%, 层 均 高 0.5m 优 势 种 为 狗 脊, 高 约 0.4~0.7m, 盖 度 43%,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宽 叶 苔 草 (Carexsiderosticta) 山 姜 (Alpiniajaponica) 石 杉 野 古 草 等 润 楠 林 (Form.Machilus sp.) 润 楠 林 在 评 价 区 广 东 省 西 部 和 北 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贵 州 省 的 南 部, 云 南 省 的 北 部 均 有 较 多 分 布, 分 布 海 拔 500~1800m 的 丘 陵 地 带 由 于 受 人 为 影 响 较 大, 已 无 大 面 积 的 原 生 林 存 在, 在 陡 峻 的 沟 谷 地 段 有 分 布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7, 层 均 高 11m 优 势 种 为 润 楠 (Machiluspingii), 高 约 9~12m, 胸 径 20~27cm, 盖 度 62%,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青 冈 红 楠 (Machilusthunbergii) 木 荷 黑 毛 四 照 花 (Dendrobenthamiamelanotricha)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65%, 层 均 高 2m, 优 势 种 为 柃 木 (Euryajaponica), 高 约 1.8m, 盖 度 58%,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梁 王 茶 (Metapanaxdelavayi) 穗 序 鹅 掌 柴 (Scheffleradelavayi)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47%, 层 均 高 0.3m 优 势 种 为 刺 轴 蹄 盖 蕨 (Athyriumsp.), 高 约 0.2~0.5m, 盖 度 35%,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华 中 瘤 足 蕨 (Plagiogyriaeuphlebia) 狗 脊 白 茅 芒 (Miscanthussinensis) 淡 竹 叶 土 麦 冬 等 滇 青 冈 林 (Form.Cyclobalanopsis glaucoides) 滇 青 冈 林 主 要 分 布 于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等 地 区 海 拔 1500~2500m 之 间 的 中 山 地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8, 层 均 高 10m 优 势 种 为 滇 青 冈, 高 约 8~12m, 胸 径 17~25cm, 盖 度 73%,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滇 油 杉 大 叶 栎 (Quercusgriffithii) 滇 石 栎 滇 润 楠 (Machilusyunnanensis) 梁 王 茶 厚 皮 香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56%, 层 均 高 2.5m, 优 势 种 为 米 饭 花, 高 约 2~3m, 盖 度 48%,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细 齿 叶 柃 小 果 冬 青 (Ilexmicrococca) 珊 瑚 冬 青 (Ilexcorallina) 大 果 冬 青 (Ilexmacrocarpa) 山 樱 花 (Cerasusserrulata) 美 丽 马 醉 木 (Pierisformos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43%, 层 均 高 0.25m 优 势 种 为 刚 莠 竹 (Microstegiumciliatum), 高 约 0.22~0.3m, 盖 度 36%,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土 牛 膝 (Achyranthesaspera) 浆 果 苔 草 小 沿 阶 草 (Ophiopogontienensis) 耳 蕨 (Polystichum sp.) 刺 轴 蹄 盖 蕨 等 钩 栲 林 (Form.Castanopsis tibetana) 钩 栲 林 在 评 价 区 内 主 要 分 布 于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北 部, 海 拔 1000m 以 下 的 丘 陵 中 山 带, 多 见 于 高 崖 深 谷, 避 风 的 环 境 中

306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76, 层 均 高 8m 优 势 种 为 钩 栲, 高 约 6~9m, 胸 径 10~15cm, 盖 度 7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栲 大 叶 青 冈 绵 石 栎 薯 豆 (Elaeocarpusjaponicus) 狭 叶 杜 英 (Elaeocarpuslanceaefolius) 红 楠 青 冈 鹿 角 栲 (Castanopsislamontii)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60%, 层 均 高 1.3m, 优 势 种 为 乌 饭 树, 高 约 1~2m, 盖 度 52%,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黄 瑞 木 (Adinandramillettii) 虎 皮 楠 (Daphniphyllumoldhami) 滇 南 杜 鹃 (Rhododendronhancockii) 马 银 花 (Rhododendronovatum) 老 鼠 矢 (Symplocosstellaris) 银 木 荷 (Schimaargentea) 厚 叶 冬 青 (Ilexelmerrilliana) 母 猪 果 (Helicianilagirica) 华 鼠 刺 (Iteachinensis)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40%, 层 均 高 0.3m 优 势 种 为 狗 脊, 高 约 0.28~0.4m, 盖 度 3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里 白 铁 线 蕨 (Adiantumcapillus-veneris) 兖 州 卷 柏 (Selaginellainvolvens) 苔 草 山 姜 (Alpiniajaponica) 沿 阶 草 (Ophiopogonbodinieri) 等 元 江 栲 林 (Form.Castanopsis orthacantha) 元 江 栲 林 为 滇 中 高 原 的 特 有 群 系, 在 评 价 区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东 北 部 有 分 布, 多 分 布 于 海 拔 1800~2850m 的 中 山 地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78, 层 均 高 10m 优 势 种 为 元 江 栲, 高 约 8~12m, 胸 径 15~20cm, 盖 度 73%,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滇 青 冈 滇 石 栎 珊 瑚 冬 青 云 南 木 犀 榄 (Oleayuennanensis) 云 南 泡 花 树 (Meliosmayunnanensis) 露 珠 杜 鹃 (Rhododendronirroratum) 牛 筋 条 (Dichotomanthustristaniaecarpa) 香 叶 树 (Linderacommunis)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38%, 层 均 高 1.8m, 优 势 种 为 米 饭 花, 高 约 1~3m, 盖 度 3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滇 含 笑 西 山 小 檗 (Berberiswangii) 针 齿 铁 仔 (Myrsinesemiserrat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50%, 层 均 高 0.2m 优 势 种 为 凤 尾 蕨, 高 约 0.18~0.25m, 盖 度 42%,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小 沿 阶 草 大 钱 麻 (Girardiniadiversifolia) 心 叶 兔 耳 风 野 姜 (Zingibermioga) 刚 莠 竹 等 米 槠 林 (Form.Castanopsis carlesii) 米 槠 林 主 要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广 东 省 西 部 和 北 部, 广 西 的 北 部, 贵 州 省 的 南 部, 海 拔 约 1300m 以 下 的 低 山 丘 陵 地 带, 常 与 其 它 常 绿 阔 叶 林 类 型 交 错 分 布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85, 层 均 高 13m 优 势 种 为 米 槠, 高 约 12m, 胸 径 13~20cm, 盖 度 76%,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甜 槠 木 荷 薯 豆 绵 石 栎 银 木 荷 五 列 木 (Pentaphylaxeuryoides) 黄 樟 (Cinnamomumporrectum) 大 叶 青 冈 蕈 树 (Altingiachinensis)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50%, 层 均 高 3m, 优 势 种 为 黄 杞 (Engelhardtiaroxburghiana), 高 约 2.5~4m, 盖 度 42%,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大 叶 新 木 姜 (Neolitsealevinei) 山 黄 皮 (Clausenaexcavata)

307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光 叶 山 矾 (Symplocoslancifolia) 华 木 荷 (Schimasinensis) 粗 叶 木 (Lasianthuschinensis) 草 珊 瑚 (Sarcandraglabra) 杜 茎 山 (Maesajaponica) 华 鼠 刺 密 花 树 (Rapaneaneriifoli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27%, 层 均 高 0.3m 优 势 种 为 狗 脊, 高 约 0.22~0.4m, 盖 度 2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铁 线 蕨 (Adiantumcapillus-veneris) 中 华 复 叶 耳 蕨 (Arachniodeschinensis) 铁 角 蕨 (Aspleniumtrichomanes) 苔 草 山 姜 土 麦 冬 等 栲 厚 壳 桂 林 (Form.Lysidice rhodostegia Cryptocarya chinensis) 栲 厚 壳 桂 林 湿 低 山 丘 陵 台 地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林 的 典 型 类 型, 主 要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的 广 东 省 的 西 部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87, 层 均 高 12m 优 势 种 为 栲, 高 约 10~13m, 胸 径 15~17cm, 盖 度 52%, 另 一 优 势 种 为 厚 壳 桂, 高 约 6~9m, 胸 径 17~20cm, 盖 度 44%,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华 栲 刺 栲 黄 果 厚 壳 桂 黄 杞 天 竺 桂 (Cinnamomumjaponicum)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52%, 层 均 高 1.7m, 优 势 种 为 罗 伞 树 (Ardisiaquinquegona), 高 约 2m, 盖 度 45%,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柏 拉 木 (Blastuscochinchinensis) 九 节 (Psychotriarubra) 大 叶 紫 金 牛 (Ardisiamacrophylla) 酸 味 子 (Antidesmajaponicum)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32%, 层 均 高 0.25m 优 势 种 为 三 羽 新 月 蕨 (Pronephrium triphyllum), 高 约 0.2~0.3m, 盖 度 23%,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华 山 姜 竹 叶 草 (Oplismenuscompositus) 钩 毛 草 (Pseudechinolaenapolystachya) 卷 柏 (Selaginellatamariscina) 耳 草 (Hedyotis sp.) 等 栲 木 荷 林 (Form.Castanopsis fargesii Schima superb) 栲 木 荷 林 主 要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广 东 省 西 部 和 中 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北 部 贵 州 省 南 部 海 拔 500~1200m 的 山 地 分 布, 分 布 区 气 候 温 和 雨 量 充 沛 干 湿 季 分 明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8, 层 均 高 8m 优 势 种 为 栲, 高 约 7.2~9m, 胸 径 8~13cm, 盖 度 37%, 另 一 优 势 种 为 木 荷, 高 约 9m, 胸 径 12~15cm, 盖 度 42%,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刺 栲 山 杜 英 印 栲 黄 杞 野 漆 (Toxicodendronsuccedaneum) 枫 香 树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43%, 层 均 高 2m, 优 势 种 为 山 矾 (Symplocossumuntia), 高 约 1.8~3m, 盖 度 36%,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山 龙 眼 (Heliciaformosana) 罗 伞 树 九 节 紫 金 牛 (Ardisiajaponic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40%, 层 均 高 0.43m 优 势 种 为 山 姜, 高 约 0.28~0.5m, 盖 度 3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狗 脊 淡 竹 叶 乌 毛 蕨 (Blechnumorientale) 等 季 雨 林 季 雨 林 通 常 为 混 交 林 评 价 区 内 典 型 的 季 雨 林 有 以 下 几 个 群 系

308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榕 树 香 花 蒲 桃 假 苹 婆 林 (Form.Ficussp. Syzygium odoratum Sterculia lanceolata) 榕 树, 香 花 蒲 桃, 假 苹 婆 林 主 要 分 布 于 广 东 南 部 热 带 沿 海, 在 评 价 区 广 东 省 中 部 西 部 和 南 部, 广 西 的 东 南 部 也 有 分 布, 常 生 于 海 拔 150~200m 以 下 的 低 丘 台 地 上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73, 层 均 高 7m 优 势 种 为 榕 树 (Ficus sp.) 香 花 蒲 桃 (Syzygiumodoratum) 假 苹 婆 (Sterculialanceolata), 平 均 高 6.5~8.7m, 平 均 胸 径 17~25cm, 盖 度 70%, 其 它 伴 生 种 主 要 为 香 叶 树 (Linderacommunis) 土 密 树 鹅 掌 柴 五 月 茶 (Antidesmabunius) 广 东 箣 柊 (Scolopiasaeva) 重 阳 木 (Bischofiapolycarpa)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57%, 层 均 高 2.2m, 优 势 种 为 九 节, 高 约 1.5~3m, 盖 度 47%,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罗 伞 树 山 石 榴 (Catunaregamspinosa) 假 鹰 爪 (Desmoschinensis) 黄 栀 子 五 月 茶 石 斑 木 土 密 树 黑 面 神 (Breyniafruticos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26%, 层 均 高 0.18m 优 势 种 为 淡 竹 叶, 高 约 0.15~0.3m, 盖 度 3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弓 果 黍 (Cyrtococcumpatens) 毛 果 珍 珠 茅 (Scleriaherbecarpa) 地 胆 草 (Elephantopusscaber) 华 山 姜 等 黄 桐 水 石 梓 林 (Form.Endospermum chinense Sarcosperma laurinum) 黄 桐 水 石 梓 林 主 要 是 跨 带 分 布 于 南 亚 热 带 地 区 低 丘 平 地 上 的 一 种 森 林 类 型 仅 分 布 于 广 东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内 缘 和 西 江 下 游 流 域 海 拔 150~200m 以 下 的 低 丘 平 地 上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7, 层 均 高 9m 优 势 种 为 黄 桐 (Endospermumchinense) 水 石 梓 (Sarcospermalaurinum), 平 均 高 8~11m, 平 均 胸 径 20~32cm, 盖 度 65%, 其 它 伴 生 种 主 要 为 黄 杞 檫 子 树 (Sassafrastzumu) 牛 矢 果 (Osmanthusmatsumuranus) 泡 花 树 (Meliosmacuneifolia) 黄 果 厚 壳 桂 银 柴 (Aporusadioica)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65%, 层 均 高 2m, 优 势 种 为 红 背 山 麻 杆 (Alchorneatrewioides), 高 约 1.5~2.7m, 盖 度 52%,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九 节 罗 伞 树 多 花 山 竹 子 (Garciniamultiflora) 豹 皮 樟 (Litseacoreana var. sinensis) 野 牡 丹 (Melastomacandidum) 三 叉 苦 (Evodialepta) 小 果 山 龙 眼 (Heliciacochinchinensis)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28%, 层 均 高 0.27m 优 势 种 为 蔓 生 莠 竹, 高 约 0.2~0.35m, 盖 度 22%,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淡 竹 叶 弓 果 黍 荩 草 鞭 叶 铁 线 蕨 (Adiantumcaudatum) 半 边 旗 (Pterissemipinnata) 乌 毛 蕨 等 暖 性 竹 林 慈 竹 林 (Form.Neosinocalamus affinis) 慈 竹 林 在 评 价 区 内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分 布 较 为 广 泛

309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86, 层 均 高 7m 优 势 种 为 慈 竹 (Neosinocalamusaffinis), 高 5~10m, 杆 径 3~6cm, 盖 度 82%,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无 患 子 (Sapindusmukorossi) 黄 连 木 (Pistaciachinensis) 等 ; 灌 木 层 盖 度 43%, 层 均 高 1.7m, 优 势 种 为 八 角 枫 (Alangiumchinense), 高 约 2m, 盖 度 37%,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盐 肤 木 槲 栎 悬 钩 子 (Rubus sp.)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35%, 层 均 高 0.15m 优 势 种 为 荩 草, 高 约 0.1~0.2m, 盖 度 3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贯 众 (Cyrtomiumfortunei) 狗 脊 倒 挂 铁 角 蕨 (Aspleniumnormale) 等 3)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落 叶 阔 叶 灌 丛 黄 荆 灌 丛 (Form.Vitex negundo) 黄 荆 灌 丛 在 评 价 区 中 亚 热 带 石 灰 岩 山 地 海 拔 700m 以 下 的 坡 脚 土 壤 比 较 深 厚 的 地 方, 生 长 茂 盛 在 滇 北 河 岸 坡 地 上, 群 落 中 混 生 较 多 干 热 河 谷 特 有 成 分 灌 木 层 盖 度 78%, 层 均 高 1.5m, 优 势 种 为 黄 荆 (Vitexnegundo), 高 约 1.3~2m, 盖 度 7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红 背 山 麻 杆 鸡 仔 木 (Sinoadinaracemosa) 鸡 骨 香 (Crotoncrassifolius) 灰 毛 浆 果 楝 (Cipadessacinerascens) 小 叶 黑 面 神 (Breyniavitis-idaea) 飞 龙 掌 血 (Toddaliaasiatica) 火 棘 (Pyracanthafortuneana) 八 角 枫 雀 梅 藤 (Sageretiathea) 老 鼠 刺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60%, 层 均 高 0.18m 优 势 种 为 荩 草, 高 约 0.15m, 盖 度 52%,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白 茅 五 节 芒 黄 茅 鞭 叶 铁 线 蕨 渐 尖 毛 蕨 (Cyclosorusacuminatus) 蜈 蚣 蕨 (Pterisvittata) 蔓 生 莠 竹 贯 众 等 余 甘 子 灌 丛 (Form.Phyllanthus emblica) 余 甘 子 灌 丛 在 评 价 区 主 要 分 布 于 云 南 广 西 贵 州 等 省 区 海 拔 400~700m 的 干 热 河 谷 地 区 灌 木 层 盖 度 76%, 层 均 高 1.5m, 优 势 种 为 余 甘 子, 高 约 2m, 盖 度 63%,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西 南 杭 子 梢 (Campylotropisdelavayi) 清 香 木 (Pistaciaweinmannifolia) 坡 柳 (Salixmyrtillacea) 黄 荆 毛 果 扁 担 杆 (Grewiaeriocarpa) 中 华 水 锦 树 (Wendlandiauvariifolia subsp. chinensis) 银 柴 山 芝 麻 (Helicteresangustifolia) 光 叶 山 黄 麻 (Tremacannabin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58%, 层 均 高 0.18~0.3m 优 势 种 为 黄 茅, 高 约 0.25m, 盖 度 47%,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龙 须 草 (Heleocharistetraquetra) 旱 茅 芸 香 草 双 花 草 (Dichanthiumannulatum) 飞 扬 草 (Euphorbiahirta) 等 小 果 蔷 薇 火 棘 灌 丛 (Form.Rosa cymosa Pyracantha fortuneana)

310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小 果 蔷 薇 火 棘 灌 丛 广 泛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亚 热 带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省 西 部 等 地 海 拔 1200m 以 下 的 石 灰 岩 山 地 的 山 坡 上 灌 木 层 盖 度 75%, 层 均 高 1.8m, 优 势 种 为 火 棘, 高 约 1~2m, 盖 度 50%; 另 一 优 势 种 为 小 果 蔷 薇 (Rosacymosa), 高 约 1.4m, 盖 度 42%,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云 实 (Caesalpiniadecapetala) 龙 须 藤 老 虎 刺 雀 梅 藤 金 樱 子 竹 叶 椒 铁 包 金 (Berchemialineata) 山 莓 (Rubuscorchorifolius) 圆 叶 乌 桕 (Sapiumrotundifolium) 南 天 竹 (Nandinadomestic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60%, 层 均 高 0.13m 优 势 种 为 荩 草, 高 约 0.1~0.2m, 盖 度 5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疏 花 野 青 茅 (Deyeuxiaarundinacea) 皱 叶 狗 尾 草 (Setariaplicata) 黄 背 草 荻 (Triarrhenasacchariflora) 白 茅 细 柄 草 (Capillipediumparviflorum) 臭 根 子 草 (Bothriochloabladhii) 蜈 蚣 蕨 贯 众 等 常 绿 阔 叶 灌 丛 常 绿 阔 叶 灌 丛 是 以 生 活 型 为 常 绿 阔 叶 灌 木 的 种 类 组 成 的 灌 丛 评 价 区 内 常 绿 阔 叶 灌 丛 面 积 较 小, 种 类 较 少, 典 型 的 常 绿 阔 叶 灌 丛 为 桃 金 娘 灌 丛 岗 松 灌 丛 等 桃 金 娘 灌 丛 (Form.Rhodomyrtus tomentosa) 桃 金 娘 灌 丛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广 东 大 陆 西 南 部 广 西 南 部 海 拔 500~600m 以 下 的 低 山 丘 陵 和 台 地 上 灌 木 层 盖 度 82%, 层 均 高 1.5m, 优 势 种 为 桃 金 娘, 高 约 1.2~2m, 盖 度 75%,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银 柴 黑 面 神 野 牡 丹 了 哥 王 (Wikstroemiaindica) 坡 柳 (Salixmyrtillacea) 毛 果 算 盘 子 (Glochidioneriocarpum) 打 铁 树 (Rapanealinearis) 葫 芦 茶 (Tadehagitriquetrum) 黄 牛 木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43%, 层 均 高 0.17m 优 势 种 为 白 茅, 高 约 0.2m, 盖 度 33%,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芒 萁 (Dicranopterisdichotoma) 五 节 芒 鸭 嘴 草 (Ischaemumaristatum var. glaucum) 纤 毛 鸭 嘴 草 四 脉 金 茅 刺 芒 野 古 草 野 古 草 竹 节 草 红 裂 稃 草 (Schizachyriumsanguineum) 野 香 茅 黄 茅 蜈 蚣 草 (Eremochloaciliaris) 等 岗 松 灌 丛 (Form.Baeckea frutescens) 岗 松 灌 丛 在 评 价 区 主 要 分 布 于 广 东 省, 广 西 省 东 部 亚 热 带 的 丘 陵 台 地 上, 群 落 所 在 地 坡 度 平 缓, 一 般 在 20 以 下 灌 木 层 盖 度 72%, 层 均 高 0.7m, 优 势 种 为 岗 松, 高 约 0.5~1m, 盖 度 64%,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山 芝 麻 桃 金 娘 米 碎 花 (Euryachinensis) 黑 面 神 了 哥 王 华 山 矾 银 柴 秤 星 树 (Ilexasprella)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36%, 层 均 高 0.22m 优 势 种 为 鹧 鸪 草,

311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高 约 0.2~0.3m, 盖 度 3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蜈 蚣 草 刺 芒 野 古 草 华 三 芒 (Aristidachinensis) 刺 子 莞 (Rhynchosporarubra) 纤 毛 鸭 嘴 草 红 裂 稃 草 野 香 茅 鼠 妇 草 (Eragrostisatrovirens) 芒 萁 等 檵 木 乌 饭 树 杜 鹃 灌 丛 (Form.Loropetalum chinense Vaccinium bracteatum Rhododendron simsii) 檵 木 乌 饭 树 杜 鹃 灌 丛 广 泛 分 布 于 东 部 中 亚 热 带 海 拔 1000m 以 下 的 低 山 丘 陵, 在 评 价 区 贵 州 省 南 部, 广 西 省, 广 东 省 北 部 有 较 多 分 布 灌 木 层 盖 度 85%, 层 均 高 2m, 优 势 种 为 檵 木 乌 饭 树 杜 鹃, 平 均 高 1~2.7mm, 盖 度 76%, 其 它 伴 生 种 有 油 茶 短 尾 乌 饭 树 米 饭 花 黄 瑞 木 石 斑 木 细 齿 叶 柃 黄 栀 子 赤 楠 白 檀 山 胡 椒 (Linderaglauca) 算 盘 子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42%, 层 均 高 0.17m 优 势 种 为 芒 萁, 高 约 0.15~0.25m, 盖 度 34%,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白 茅 野 古 草 芒 金 茅 禾 叶 山 麦 冬 (Liriopegraminifolia) 黑 莎 草 (Gahniatristis) 等 铁 仔 金 花 小 檗 灌 丛 (Form.Myrsine africana Berberis wilsonae) 铁 仔 金 花 小 檗 灌 丛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贵 州 省 西 南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海 拔 1900~2400m 的 石 灰 岩 山 地 灌 木 层 盖 度 76%, 层 均 高 1.2m, 优 势 种 为 铁 仔 (Myrsineafricana) 金 花 小 檗 (Berberiswilsonae), 平 均 高 0.7~1.5mm, 盖 度 65%,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小 叶 栒 子 (Cotoneastermicrophyllus) 岩 椒 (Piperpubicatulum) 竹 叶 椒 硬 叶 木 蓝 (Indigoferarigioclada) 清 香 桂 (Sarcococcaruscifolia) 野 把 子 茅 莓 (Rubusparvifolius) 等 ; 草 本 层 盖 度 35%, 层 均 高 0.15m 优 势 种 为 芸 香 草, 高 约 0.12m, 盖 度 27%,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旱 茅 大 菅 细 柄 草 等 灌 草 丛 评 价 区 内 灌 草 丛 是 以 草 本 植 物 为 主 的 群 落, 评 价 区 内 典 型 的 灌 草 丛 植 被 类 型 有 刺 芒 野 古 草 灌 草 丛 五 节 芒 灌 草 丛 等 群 落 组 成 刺 芒 野 古 草 灌 草 丛 (Form.Arundinella setosa) 刺 芒 野 古 草 灌 草 丛 分 布 于 中 亚 热 带 和 南 亚 热 带 地 区, 在 评 价 区 贵 州 省 西 南, 云 南 省 东 北 部 有 分 布, 原 有 云 南 松 林 经 反 复 砍 烧 后, 该 灌 草 丛 大 面 积 出 现 草 本 层 盖 度 75%, 层 均 高 0.45m 优 势 种 为 刺 芒 野 古 草, 高 约 0.3~0.5m, 盖 度 67%,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白 健 杆 旱 茅 细 柄 草 四 脉 金 茅 棕 茅 (Eulaliaphaeothrix) 双 花 草 马 陆 草 (Eremochloazeylanica) 等

312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五 节 芒 灌 草 丛 (Form.Miscanthus floridulus) 五 节 芒 灌 草 丛 主 要 分 布 于 中 亚 热 带 和 南 亚 热 带 山 地, 在 评 价 区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西 部, 广 西 省 东 部 有 分 布, 沟 谷 两 旁 和 山 坡 下 部 土 壤 湿 润 的 地 方 以 及 撂 荒 地 上 草 本 层 盖 度 85%, 层 均 高 1.2m 优 势 种 为 五 节 芒, 高 约 1.5m, 盖 度 73%,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蕨 紫 萁 金 茅 鸭 嘴 草 野 古 草 芒 萁 黄 背 草 金 星 蕨 等 黄 背 草, 细 柄 草, 白 茅 灌 草 丛 (Form.Themeda japonica Capillipedium parviflorum Imperata cylindrica) 黄 背 草 细 柄 草 白 茅 灌 草 丛 在 评 价 区 主 要 分 布 于 贵 州 省 南 部, 云 南 省 北 部, 分 布 地 海 拔 800~1100m, 地 形 较 平 坦 的 河 谷 两 侧 的 低 丘 陵 和 阶 地 上 草 本 层 盖 度 90%, 层 均 高 0.8m 优 势 种 为 黄 背 草 细 柄 草 白 茅, 高 约 0.3~1m, 盖 度 84%,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石 芒 草 (Arundinellanepalensis) 孟 加 拉 野 古 草 金 茅 四 脉 金 茅 黄 茅 大 菅 类 芦 (Neyraudiareynaudiana) 粽 叶 芦 (Thysanolaenamaxima) 五 节 芒 等 龙 须 草 黄 茅 灌 草 丛 (Form.Eulaliopsis binata Heteropogon contortus) 龙 须 草 黄 茅 灌 草 丛 为 亚 热 带 热 带 丘 陵 山 地 及 云 贵 高 原 干 热 河 谷 地 带 常 见 的 一 种 植 被 类 型, 在 评 价 区 广 西 云 南 分 布 较 广, 在 广 东 也 有 小 面 积 分 布 草 本 层 盖 度 86%, 层 均 高 0.5m 优 势 种 为 龙 须 草 黄 茅, 高 约 0.4~0.8m, 盖 度 82%,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黄 背 草 华 须 芒 草 (Andropogonchinensis) 细 柄 草 硬 秆 子 草 纤 毛 鸭 嘴 草 刺 芒 野 古 草 石 芒 草 等 鹧 鸪 草 蜈 蚣 草 灌 草 丛 (Form.Eriachne pallescens Eremochloa ciliaris) 鹧 鸪 草 蜈 蚣 草 灌 草 丛 在 评 价 区 分 布 范 围 较 广, 多 分 布 于 广 东 省 中 部 和 南 部 海 拔 300m 以 下 地 区 草 本 层 盖 度 80%, 层 均 高 0.3m 优 势 种 为 鹧 鸪 草 (Eriachnepallescens) 蜈 蚣 草, 高 约 0.15~0.4m, 盖 度 723,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纤 毛 鸭 嘴 草 野 古 草 短 叶 裂 稃 草 华 三 芒 草 (Aristidachinensis) 鼠 妇 草 刺 子 莞 芒 萁 等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根 据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各 县 市 相 关 资 料 及 现 场 调 查 结 果, 现 阶 段 在 线 路 两 侧 300m 范 围 内 尚 未 发 现 古 树 名 木 及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的 分 布 但 通 过 查 阅 工 程 沿 线 各 县 市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分 布 的 相 关 资 料, 本 项 目 路 径 经 过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范 围 内 分 布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有 21 种, 其 中 属 于 国 家 Ⅰ 级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的 有 2 种, 分 别 为 : 苏 铁

313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Cycas revoluta) 叉 孢 苏 铁 (Cycas segmentifida), 其 余 19 种 均 为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其 种 类 组 成 及 分 布 详 见 下 表 表 7-3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范 围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种 名 拉 丁 文 保 护 等 级 生 境 分 布 区 域 1 苏 铁 Cycas revoluta 国 家 Ⅰ 级 暖 热 湿 润 的 环 境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2 叉 孢 苏 铁 Cycas segmentifida 国 家 Ⅰ 级 暖 热 湿 润 的 环 境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3 金 毛 狗 Cibotium barometz 国 家 Ⅱ 级 4 桫 椤 Alsophila spinulosa 国 家 Ⅱ 级 5 细 齿 黑 桫 椤 Gymnosphaera hancockii 6 柄 翅 果 Burretiodendron esquirolii 国 家 Ⅱ 级 7 马 尾 树 Rhoiptelea chiliantha 国 家 Ⅱ 级 生 于 山 麓 沟 边 及 林 下 阴 处 酸 性 土 上 生 于 山 地 溪 傍 或 疏 林 中, 海 拔 260~1600m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国 家 Ⅱ 级 潮 湿 林 下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生 长 于 石 灰 岩 及 砂 岩 山 地 的 常 绿 林 里 生 于 海 拔 700~2500 m 的 山 坡 山 谷 及 溪 边 之 林 中 8 格 木 Erythrophleum fordii 国 家 Ⅱ 级 生 于 山 地 密 林 或 疏 林 中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9 柔 毛 油 杉 Keteleeria pubescens 国 家 Ⅱ 级 海 拔 600~1100m 的 山 地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10 香 果 树 Emmenopterys henryi 国 家 Ⅱ 级 生 于 海 拔 430~1630m 处 的 山 谷 林 中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11 闽 楠 Phoebe bournei 国 家 Ⅱ 级 野 生 的 多 见 于 山 地 沟 谷 阔 叶 林 中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12 榉 树 Zelkova serrata 国 家 Ⅱ 级 m 河 谷 溪 边 疏 林 中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13 樟 Cinnamomum camphora 国 家 Ⅱ 级 生 于 山 坡 或 沟 谷 中 14 花 榈 木 Ormosia henryi 国 家 Ⅱ 级 15 任 豆 Zenia insignis 国 家 Ⅱ 级 生 于 山 坡 溪 谷 两 旁 杂 木 林 内, 海 拔 100~1300m 海 拔 200~950m 的 山 地 密 林 或 疏 林 中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大 屏 障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荔 浦 湿 地 公 园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16 红 椿 Toona ciliata 国 家 Ⅱ 级 低 海 拔 沟 谷 林 中 或 山 坡 疏 林 中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17 毛 红 椿 Toona ciliata var. pubescens 国 家 Ⅱ 级 18 红 豆 树 Ormosia hosiei 国 家 Ⅱ 级 19 喜 树 Camptotheca acuminata 国 家 Ⅱ 级 20 土 沉 香 Aquilaria sinensis 国 家 Ⅱ 级 21 降 香 檀 Dalbergia odorifera 国 家 Ⅱ 级 陆 生 动 物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陆 生 动 物 区 系 分 析 生 于 低 海 拔 至 中 海 拔 的 山 地 密 林 或 疏 林 中 生 于 河 旁 山 坡 山 谷 林 内, 海 拔 200~900m, 稀 达 1350m 常 生 于 海 拔 1000m 以 下 的 林 边 或 溪 边 低 海 拔 的 山 地 丘 陵 以 及 路 边 阳 处 疏 林 中 中 海 拔 有 山 坡 疏 林 中 林 缘 或 标 旁 旷 地 上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银 瓶 山 森 林 公 园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本 工 程 跨 越 范 围 较 广, 涉 及 到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和 广 东 4 个 省, 其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动 物 地 理 区 划 属 东 洋 界 ; 跨 一 级 区 3 个, 二 级 ( 亚 区 )3 个, 三 级 ( 动 物 地 理 省 )4 个 评 价 区 内 陆 生 动 物 三 级 区 划 表 详 见 表

314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表 7-4 评 价 区 动 物 三 级 区 划 一 览 表 0 级 ( 界 ) 一 级 ( 区 ) 西 南 区 Ⅴ 二 级 ( 亚 区 ) 西 南 山 地 亚 区 Ⅴ A 三 级 ( 动 物 地 理 省 ) 1. 云 南 高 原 省 - 高 原 林 灌 农 田 动 物 群 (Ⅴ A3 ) 路 径 涉 及 县 ( 市 ) 剑 川 县 洱 源 县 鹤 庆 县 永 胜 县 宾 川 县 大 姚 县 牟 定 县 元 谋 县 武 定 县 禄 劝 县 寻 甸 县 东 川 区 会 泽 县 沾 益 县 富 源 县 盘 县 兴 义 市 东 洋 界 华 中 区 Ⅵ 西 部 山 地 高 原 亚 区 Ⅵ B 2. 黔 桂 湘 低 山 丘 陵 省 - 低 山 丘 陵 亚 热 带 林 灌 - 农 田 动 物 群 (Ⅵ B4 ) 普 安 县 义 龙 新 区 兴 仁 县 安 龙 县 贞 丰 县 望 谟 县 罗 甸 县 天 峨 县 南 丹 县 金 城 江 区 都 安 县 宜 州 市 忻 城 县 柳 江 县 鹿 寨 县 金 秀 县 荔 浦 县 华 南 区 Ⅶ 闽 广 沿 海 亚 区 Ⅶ A (1) 西 南 山 地 亚 区 Ⅴ A 3. 东 部 丘 陵 省 -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农 田 动 物 群 (Ⅶ A1) 4. 沿 海 低 丘 平 地 省 - 热 带 农 田 林 灌 动 物 群 (Ⅶ A2) 平 乐 县 钟 山 县 昭 平 县 贺 州 市 阳 山 县 清 远 市 佛 岗 县 英 德 市 从 化 市 龙 门 县 博 罗 县 东 莞 市 深 圳 市 本 亚 区 的 范 围 指 横 断 山 脉 部 分, 从 南 部 的 高 黎 贡 山 到 北 部 的 甘 孜 阿 坝 地 区 多 为 南 北 走 向 的 高 山 峡 谷 区 域 内 地 形 起 伏 很 大, 海 拔 高 度 在 1600m~4000m 之 间, 自 然 条 件 复 杂, 动 物 的 垂 直 分 布 的 特 征 也 十 分 明 显 1) 云 南 高 原 省 - 高 原 林 灌 农 田 动 物 群 (Ⅴ A3 ) 工 程 线 路 穿 越 云 南 省 的 昆 明 市 曲 靖 市 丽 江 市 楚 雄 州 和 大 理 州 的 多 个 县 市 ( 区 ): 如 剑 川 县 洱 源 县 永 胜 县 元 谋 县 禄 劝 县 会 泽 县 等, 以 及 贵 州 省 的 盘 县 兴 义 市 等 根 据 云 南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地 理 区 划 ( 杨 宇 明 刘 宁,1992 年 ), 此 段 线 路 大 部 分 位 于 滇 中 高 原 小 区 (I A4 ), 是 云 南 的 主 要 农 业 区, 人 口 较 密, 动 物 的 种 类 很 少, 密 度 也 最 低, 尤 其 缺 乏 大 型 兽 类 但 由 于 地 理 上 处 于 南 北 和 东 西 方 向 的 过 渡 区 域, 在 动 物 区 系 的 组 成 上 也 反 映 了 西 南 华 南 华 中 及 古 北 界 成 分 交 混 的 特 点 本 工 程 涉 及 的 区 域 内 常 见 野 生 动 物 有 : 两 栖 类 : 常 见 种 类 有 泽 陆 蛙 (Fejervarya limnocharis) 双 团 棘 胸 蛙 (Paa phrynoides) 滇 阔 褶 蛙 (Pelophylax pleuraden) 多 疣 狭 口 蛙 (Kaloula verrucosa) 红 瘰 疣 螈 (Tylototriton asperrimus) 昭 觉 林 蛙 (Rana chaochiaoensis) 中 华 大 蟾 蜍 (Bufo gargarizans) 黑 眶 蟾 蜍 (Bufo melanostictus) 小 角 蟾 (Megophrys minor) 和 斑 腿 泛 树 蛙 (Rhacophorus megacephalus) 等 爬 行 类 : 常 见 种 类 有 粗 疣 壁 虎 (Gekko scabridus) 中 国 石 龙 子 (Eumecus chinensis)

315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北 草 蜥 (Takydromus septentrionais) 铜 蜓 蜥 (Sphenomorphus indicus) 丽 纹 攀 蜥 (Japalura splendida) 云 南 攀 蜥 (Japalura yunnanensis) 昆 明 攀 蜥 (Japalura varcoae) 钩 盲 蛇 (Ramphotyphlops braminus) 王 锦 蛇 (Elaphe carinata) 黑 眉 锦 蛇 (Elaphe taeniura) 斜 鳞 蛇 (Pseudoxenodon macrops) 菜 花 原 矛 头 蝮 (Protobothrops jerdonii) 山 烙 铁 头 蛇 (Ovophis monticola) 八 线 腹 链 蛇 (Amphiesma octolineatum) 乌 梢 蛇 (Zaocys dhumnades) 黑 线 乌 梢 蛇 (Zaocys nigromarginatus) 等 鸟 类 : 常 见 种 类 有 环 颈 雉 (Phasianus colchicus) 白 腹 锦 鸡 (Chrysolophus amherstiae) 蓝 胸 秧 鸡 (Gallirallus striatus) 斑 姬 啄 木 鸟 (Picumnus innominatus) 大 斑 啄 木 鸟 (Dendrocopos major) 戴 胜 (Upupa epops) 黄 臀 鹎 (Pycnonotus xanthorrhous) 栗 腹 文 鸟 (Lonchura malacca) 黑 领 噪 鹛 (Garrulax pectoralis) 喜 鹊 (Pica pica) 家 燕 (Hirundo rustica) 麻 雀 (Passer montanus) 寒 鸦 (Corvus monedula) 红 嘴 山 鸦 (Pyrrhocorax pyrrhocorax) 和 红 头 长 尾 山 雀 (Aegithalos concinnus) 等 ; 兽 类 : 以 农 田 生 活 的 啮 齿 目 和 食 肉 目 鼬 科 的 小 型 兽 类 占 优 势, 常 见 种 类 有 普 通 伏 翼 (Pipistrellus pipistrellus) 灰 伏 翼 (Hypsugo pulveratus) 云 南 兔 (Lepus comus) 赤 腹 松 鼠 (Callosciurus flavimanus) 豪 猪 (Hystrix brachyura) 黄 鼬 (Mustela sibirica) 狗 獾 (Meles meles) 褐 家 鼠 (Rattus norvegicus) 小 灵 猫 (Viverricula indica) 毛 冠 鹿 (Elaphodus cephalophus) 等 (2) 西 部 山 地 高 原 亚 区 Ⅵ B 该 亚 区 包 括 秦 岭 淮 阳 山 地 西 部 四 川 盆 地 云 贵 高 原 的 东 部 和 西 江 上 游 的 南 岭 山 区, 西 部 和 西 南 部 与 横 断 山 区 相 连 1) 黔 桂 湘 低 山 丘 陵 省 - 低 山 丘 陵 亚 热 带 林 灌 - 农 田 动 物 群 (Ⅵ B4 ) 评 价 范 围 内 本 动 物 地 理 省 主 要 包 括 贵 州 省 ( 黔 南 低 山 河 谷 省 ) 的 普 安 县 义 龙 新 区 兴 仁 县 安 龙 县 贞 丰 县 望 谟 县 罗 甸 县 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的 天 峨 县 南 丹 县 金 城 江 区 都 安 县 宜 州 市 忻 城 县 柳 江 县 鹿 寨 县 金 秀 县 荔 浦 县 等 地 本 区 域 为 贵 州 高 原 向 广 西 丘 陵 盆 地 过 渡 的 斜 坡 地 带, 跨 越 了 贵 州 动 物 地 理 的 黔 南 低 山 河 谷 省 和 广 西 动 物 地 理 的 桂 中 丘 陵 山 地 小 区 两 个 区 域 本 地 理 省 广 布 种 和 华 中 华 南 种 的 比 例 均 低 于 其 他 各 地 理 省, 而 西 南 区 成 分 的 渗 透 现 象 明 显 高 于 其 他 几 个 地 理 省 本 省 动 物 地 理 省 涉 及 工 程 的 区 域 常 见 野 生 动 物 有 :

316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两 栖 类 : 黑 眶 蟾 蜍 华 西 雨 蛙 泽 陆 蛙 棘 腹 蛙 (Paa boulengeri) 斑 腿 泛 树 蛙 花 臭 蛙 绿 臭 蛙 小 弧 斑 姬 蛙 (Microhyla heymonsi) 花 棘 蛙 等 爬 行 动 物 : 以 石 龙 子 科 游 蛇 科 蝰 科 种 类 为 主, 常 见 种 类 有 平 胸 龟 鳖 蓝 尾 石 龙 子 (Eumecus elegans) 铜 蜓 蜥 多 疣 壁 虎 (Gekko japonicus) 南 草 蜥 脆 蛇 蜥 (Ophisaurus harti) 棕 脊 蛇 (Achalinus rufescens) 钝 头 蛇 (Pareas chinensis) 钝 尾 两 头 蛇 (Calamariaseptentrionalis) 玉 斑 锦 蛇 黑 眉 锦 蛇 环 纹 华 游 蛇 (Sinonatrix aequifasciata) 锈 链 腹 链 蛇 (Amphiesma craspedogaster) 渔 游 蛇 (Xenochrophis piscator) 滑 鼠 蛇 (Ptyas mucosus) 斜 鳞 蛇 乌 梢 蛇 舟 山 眼 镜 蛇 (Naja atra) 山 烙 铁 头 蛇 等 鸟 类 : 以 雀 形 目 鸟 类 为 主, 常 见 种 类 有 池 鹭 (Ardeola bacchus) 绿 鹭 (Butorides striata) 白 鹭 (Egretta garzetta) 棕 胸 竹 鸡 (Bambusicola fytchii) 环 颈 鸻 (Charadrius alexandrinus) 白 腰 草 鹬 (Tringa ochropus) 山 斑 鸠 珠 颈 斑 鸠 大 杜 鹃 (Cuculus canorus) 褐 翅 鸦 鹃 (Centropus sinensis) 冠 鱼 狗 (Megaceryle lugubris) 普 通 翠 鸟 ( Alcedo atthis) 三 宝 鸟 (Eurystomus orientalis) 戴 胜 灰 头 绿 啄 木 鸟 (Picus canus) 白 鹡 鸰 (Motacilla alba) 家 燕 树 鹨 (Anthus hodgsoni) 黑 短 脚 鹎 (Hypsipetes leucocephalus) 棕 背 伯 劳 (Lanius schach) 黑 卷 尾 和 八 哥 (Acridotheres cristatellus) 等 兽 类 : 种 类 较 为 丰 富, 常 见 为 鼠 科 及 鼬 科 的 小 型 兽 类 常 见 种 有 大 蹄 蝠 (Hipposideros armiger) 中 菊 头 蝠 (Rhinolophus affinis) 普 通 伏 翼 (Pipistrellus pipistrellus) 云 南 兔 隐 纹 花 松 鼠 (Tamiops swinhoei) 中 华 竹 鼠 (Rhizomys sinensis) 黄 胸 鼠 (Rattus flavipectus) 褐 家 鼠 黄 腹 鼬 (Mustela kathiah) 黄 鼬 (Mustela sibirica) 猪 獾 (Arctonyx collaris) 等 (3) 闽 广 沿 海 亚 区 Ⅶ A 该 亚 区 包 括 两 广 南 部 和 福 建 东 南 的 沿 海 地 带, 农 业 发 达 本 亚 区 的 动 物 区 系 实 际 上 是 滇 南 山 地 亚 区 的 贫 乏 化 两 栖 和 爬 行 类 中, 几 乎 全 为 南 方 类 型 ; 鸟 类 中, 不 少 北 方 的 种 类 夏 季 到 本 亚 区 繁 殖, 冬 季 迁 徙 来 本 亚 区 越 冬 兽 类 中 北 方 型 与 华 中 区 大 体 相 同 喜 马 拉 雅 - 横 断 山 型 的 成 分 渗 入 本 亚 区 的 只 有 少 数 两 栖 类 和 冬 候 鸟 本 亚 区 常 见 的 啮 齿 类 有 黄 毛 鼠 (Rattus losea) 黄 胸 鼠 臭 鼩, 针 毛 鼠 (Rattus fulvescens) 大 足 鼠 ( Rattus nitidus) 社 鼠 和 中 华 竹 鼠 等, 此 外 还 有 黄 麂 狗 獾 鼬 獾 (Melogale moschata) 黄 鼬 等 该 区 鸟 类 种 类 较 多, 有 环 颈 雉 黑 枕 黄 鹂 (Oriolus chinensis) 以 及 冬 候 鸟 有

317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鹭 科 杜 鹃 科 鸦 科 秧 鸡 科 鹟 科 的 鸫 画 眉 莺 等 ; 该 区 的 两 栖 爬 行 主 要 有 中 华 大 蟾 蜍 沼 水 蛙 泽 陆 蛙 斑 腿 泛 树 蛙 变 色 树 蜥 中 国 石 龙 子 王 锦 蛇 黑 眉 锦 蛇 和 广 西 林 蛇 等 1) 东 部 丘 陵 省 -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农 田 动 物 群 (Ⅶ A1 ) 评 价 范 围 内 本 动 物 地 理 省 主 要 包 括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的 平 乐 县 钟 山 县 昭 平 县 贺 州 市 和 广 东 省 的 阳 山 县 清 远 市 佛 岗 县 英 德 市 从 化 市 龙 门 县 等 地 本 省 动 物 地 理 省 涉 及 工 程 的 区 域 常 见 野 生 动 物 有 : 两 栖 类 : 黑 眶 蟾 蜍 沼 水 蛙 泽 陆 蛙 阔 褶 水 蛙 (Hylarana latouchii) 饰 纹 姬 蛙 花 姬 蛙 (Microhyla pulchra) 和 花 狭 口 蛙 (Kaloula pulchra) 爬 行 动 物 : 分 布 于 本 区 域 的 优 势 种 有 中 国 壁 虎 (Gekko chinensis) 中 国 石 龙 子 变 色 树 蜥 (Calotes versicolor) 南 草 蜥 铜 蜓 蜥 华 游 蛇 以 及 渔 游 蛇, 此 外 棕 黑 腹 链 蛇 (Amphiesma sauteri) 三 索 锦 蛇 (Elaphe radiata) 滑 鼠 蛇 和 乌 梢 蛇 在 本 区 域 内 数 量 也 较 多 鸟 类 : 牛 背 鹭 (Bubulcus ibis) 黄 斑 苇 鳽 (Ixobrychus sinensis) 红 胸 田 鸡 (Porzana fusca) 山 斑 鸠 普 通 翠 鸟 家 燕 白 鹡 鸰 树 鹨 红 耳 鹎 (Pycnonotus jocosus) 棕 背 伯 劳 黑 卷 尾 喜 鹊 大 嘴 乌 鸦 (Corvus macrorhynchos) 红 胁 蓝 尾 鸲 (Tarsiger cyanurus) 鹊 鸲 (Copsychus saularis) 黑 脸 噪 鹛 (Garrulax perspicillatus) 黄 腰 柳 莺 (Phylloscopus proregulus) 大 山 雀 等 兽 类 : 鲁 氏 菊 头 蝠 (Rhinolophus rouxi) 中 菊 头 蝠 普 通 伏 翼 黑 线 姬 鼠 社 鼠 (Niviventer confucianus) 黄 胸 鼠 褐 家 鼠 黄 毛 鼠 野 猪 林 麝 毛 冠 鹿 等 均 为 本 区 域 的 常 见 种 2) 沿 海 低 丘 平 地 省 - 热 带 农 田 林 灌 动 物 群 (Ⅶ A2 ) 该 区 域 涉 及 工 程 沿 线 的 地 区 主 要 是 广 东 省 的 博 罗 县 东 莞 市 和 深 圳 市, 本 省 动 物 地 理 省 涉 及 工 程 的 区 域 常 见 野 生 动 物 有 : 两 栖 类 : 黑 眶 蟾 蜍 沼 水 蛙 大 绿 臭 蛙 (Odorrana livida) 泽 陆 蛙 棘 胸 蛙 福 建 大 头 蛙 (Limnonectes fujianensis) 花 狭 口 蛙 和 斑 腿 泛 树 蛙 爬 行 动 物 : 变 色 树 蜥 原 尾 蜥 虎 (Hemidactylus bowringii) 南 滑 蜥 (Scincella reevesii) 中 国 石 龙 子 三 索 锦 蛇 繁 花 林 蛇 (Boiga multomaculata) 绿 瘦 蛇 (Ahaetulla prasina) 翠 青 蛇 (Eutechinus major) 赤 链 蛇 (Dinodon rufozonatum) 横 纹 钝 头 蛇 ( Pareas margaritophorus) 虎 斑 颈 槽 蛇 (Rhabdophis tigrina) 乌 华 游 蛇 (Sinonatrix

318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percarinata) 和 银 环 蛇 (Bungarus multicinctus) 等 鸟 类 : 松 雀 鹰 (Accipiter virgatus) 游 隼 (Falco peregrinus) 噪 鹃 (Eudynamys scolopacea) 褐 翅 鸦 鹃 斑 头 鸺 鹠 (Glaucidium cuculoides) 小 白 腰 雨 燕 (Apus affinis) 白 鹡 鸰 (Motacilla alba) 家 燕 (Hirundo rustica) 金 腰 燕 (Cecropis daurica) 栗 背 短 脚 鹎 (Hemixos castanonotus) 绿 翅 短 脚 鹎 (Hypsipetes mcclellandii) 大 嘴 乌 鸦 灰 背 鸫 (Turdus hortulorum) 大 山 雀 叉 尾 太 阳 鸟 (Aethopyga christinae) 暗 绿 绣 眼 鸟 (Zosterops japonicus) 和 麻 雀 (Passer montanus) 等 兽 类 : 华 南 兔 (Lepus sinensis) 白 腹 巨 鼠 (Leopoldamys edwardsi) 黄 毛 鼠 黄 腹 鼬 猪 獾 鼬 獾 褐 家 鼠 野 猪 (Sus scrofa) 豹 猫 (Felis bengalensis) 等, 工 程 区 内 以 褐 家 鼠 猪 獾 等 为 优 势 种 陆 生 动 物 生 态 类 型 根 据 中 国 动 物 地 理 ( 张 荣 祖,2011), 评 价 范 围 内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和 广 东 段 属 于 东 洋 界 (1) 两 栖 类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两 栖 动 物 以 东 洋 种 为 主, 有 少 量 的 广 布 种, 由 于 两 栖 类 较 弱 的 迁 移 能 力 以 及 山 脉 河 流 以 及 峡 谷 的 阻 隔 影 响, 区 域 内 古 北 界 种 类 极 少, 仅 云 南 省 所 在 的 横 断 山 脉 部 分 区 域 ( 如 剑 川 县 洱 源 县 有 极 少 数 的 古 北 界 成 分 的 齿 蟾 类 两 栖 动 物 分 布 ) 按 照 两 栖 类 的 各 种 生 境, 可 将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两 栖 动 物 分 为 4 种 生 态 类 型 : 静 水 型 流 溪 型 陆 栖 型 以 及 树 栖 型 根 据 实 地 调 查 情 况 以 及 云 南 省 两 栖 动 物 地 理 分 布 格 局 的 聚 类 分 析 ( 邝 粉 良 等,2007) 广 西 两 栖 动 物 区 系 最 新 统 计 分 析 ( 曾 小 飚, 2013) 贵 州 两 栖 动 物 区 系 及 地 理 区 划 的 初 步 研 究 ( 魏 刚 等,1989) 南 岭 地 区 两 栖 动 物 区 系 研 究 ( 徐 剑,1999) 广 东 两 栖 动 物 地 理 分 布 的 聚 类 分 析 ( 徐 剑,2006) 等 相 关 资 料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4 种 生 态 类 型 的 两 栖 类 进 行 分 析 : 1) 静 水 型 ( 在 静 水 或 缓 流 中 活 动 觅 食 ): 如 黑 斑 侧 褶 蛙 沼 水 蛙 阔 褶 水 蛙 福 建 大 头 蛙 和 滇 阔 褶 蛙 等 种 类,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池 塘 水 库 及 稻 田 等 静 水 水 体 中 生 活, 与 人 类 活 动 关 系 较 密 切, 静 水 型 两 栖 类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分 布 较 少, 且 其 种 群 数 量 以 及 物 种 多 样 性 由 西 向 东 ( 即 滇 西 北 - 黔 西 南 - 广 西 - 粤 北 ) 总 体 呈 增 加 趋 势 2) 流 溪 型 ( 在 流 动 的 水 体 中 活 动 觅 食 ): 如 大 绿 臭 蛙 花 臭 蛙 棘 胸 蛙 棘 腹 蛙 红 瘰 疣 螈 崇 安 湍 蛙 等 种 类,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山 间 溪 流 或 河 流 中 生 活 流 溪 型 两 栖 类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分 布 较 少, 其 种 群 数 量 以 及 物 种 多 样 性 随 着 海 拔 的 高 低 而 不 同

319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3) 陆 栖 型 ( 在 陆 地 上 活 动 觅 食 ): 包 括 小 角 蟾 饰 纹 姬 蛙 虎 纹 蛙 泽 陆 蛙 中 华 大 蟾 蜍 黑 眶 蟾 蜍 昭 觉 林 蛙 双 团 棘 胸 蛙 多 疣 狭 口 蛙 花 狭 口 蛙 等 种 类, 它 们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离 水 源 不 远 的 陆 地 上 如 草 地, 石 下, 田 埂 间 等 生 境 内 活 动, 与 人 类 活 动 关 系 较 密 切 部 分 陆 栖 型 两 栖 类 如 中 华 大 蟾 蜍 黑 眶 蟾 蜍 饰 纹 姬 蛙 等, 在 评 价 区 分 布 较 为 广 泛, 而 昭 觉 林 蛙 多 疣 狭 口 蛙 花 狭 口 蛙 则 主 要 分 布 于 广 西 广 东 等 地 4) 树 栖 型 ( 在 树 上 活 动 觅 食, 离 水 源 较 近 的 林 子 ): 包 括 雨 蛙 科 树 蛙 科 的 种 类 如 华 西 雨 蛙 斑 腿 泛 树 蛙 无 声 囊 泛 树 蛙 (Rhacophorus mutus) 等 它 们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离 水 源 不 远 的 树 上 活 动 树 栖 型 两 栖 类 主 要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沿 线 生 境 较 好 的 河 流 附 近, 且 种 群 数 量 较 低 (2) 爬 行 类 按 照 评 价 区 爬 行 类 的 各 种 生 境, 可 将 爬 行 动 物 分 为 以 下 5 种 生 态 类 型 : 住 宅 型 灌 丛 石 隙 型 水 栖 型 林 栖 傍 水 型 以 及 穴 居 型 根 据 实 地 调 查 情 况 以 及 云 南 省 爬 行 动 物 区 系 及 地 理 区 划 ( 何 晓 瑞 等,2002) 广 西 爬 行 动 物 的 地 理 分 布 和 区 系 分 析 ( 陆 含 华 等,1988) 贵 州 各 动 物 地 理 省 爬 行 动 物 分 布 聚 类 探 讨 ( 魏 刚 等,2004) 广 东 爬 行 动 物 地 理 分 布 的 聚 类 分 析 ( 徐 剑,2007) 等 相 关 资 料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5 种 生 态 类 型 的 爬 行 类 进 行 分 析 : 1) 住 宅 型 ( 在 住 宅 区 的 建 筑 物 中 筑 巢 繁 殖 活 动 的 爬 行 类 ): 包 括 壁 虎 科 的 中 国 壁 虎 粗 疣 壁 虎 多 疣 壁 虎, 石 龙 子 科 的 中 国 石 龙 子 蓝 尾 石 龙 子 等 它 们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住 宅 区 活 动, 与 人 类 活 动 关 系 较 密 切 2) 灌 丛 石 隙 型 ( 经 常 活 动 在 灌 丛 下 面, 路 边 石 缝 中 的 爬 行 类 ): 包 括 蜥 蜴 科 的 铜 蜓 蜥 南 草 蜥 北 草 蜥 脆 蛇 蜥 丽 纹 攀 蜥 云 南 攀 蜥 昆 明 攀 蜥, 蛇 亚 目 的 山 烙 铁 头 蛇 尖 吻 蝮 和 原 矛 头 蝮 等 种 类 它 们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山 林 灌 丛 中 活 动 3) 水 栖 型 ( 在 水 中 生 活 觅 食 的 爬 行 类 ): 包 括 龟 鳖 目 的 种 类 如 平 胸 龟 乌 龟 鳖 等, 它 们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水 体 中 活 动 4) 林 栖 傍 水 型 ( 在 山 谷 间 有 溪 流 的 山 坡 上 活 动 ): 大 多 数 蛇 亚 目 如 蟒 蛇 玉 斑 锦 蛇 王 锦 蛇 黑 眉 锦 蛇 三 索 锦 蛇 八 线 腹 链 蛇 繁 花 林 蛇 赤 链 蛇 锈 链 腹 链 蛇 渔 游 蛇 环 纹 华 游 蛇 (Sinonatrix aequifasciata) 翠 青 蛇 绿 瘦 蛇 虎 斑 颈 槽 蛇 赤 链 华 游 蛇 眼 镜 蛇 滑 鼠 蛇 灰 鼠 蛇 渔 游 蛇 (Xenochrophis piscator) 乌 梢 蛇 银

320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环 蛇 等 它 们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溪 流 的 山 谷 间 活 动 评 价 区 中 林 栖 傍 水 型 爬 行 类 种 类 数 量 均 最 多, 此 种 生 态 类 型 构 成 了 评 价 区 爬 行 类 的 主 体 5) 穴 居 型 ( 在 土 中 活 动 觅 食 的 爬 行 类 ) 常 见 的 主 要 有 钩 盲 蛇 棕 脊 蛇 钝 头 蛇 钝 尾 两 头 蛇, 它 们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泥 土 中 活 动 (3) 鸟 类 评 价 区 内 大 部 分 植 被 覆 盖 率 较 高, 生 境 类 型 多 样, 为 鸟 类 的 生 活 繁 殖 提 供 了 有 利 条 件 根 据 鸟 类 的 生 态 习 性, 将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鸟 类 分 为 以 下 6 种 生 态 型 : 游 禽 涉 禽 陆 禽 猛 禽 攀 禽 以 及 鸣 禽 根 据 实 地 调 查 情 况 以 及 查 阅 各 地 观 鸟 协 会 近 年 来 鸟 类 记 录 工 程 线 路 涉 及 的 各 敏 感 区 鸟 类 调 查 记 录 等 相 关 资 料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6 种 生 态 类 型 的 鸟 类 进 行 分 析 : 1) 游 禽 ( 具 有 扁 阔 或 尖 的 嘴, 脚 趾 间 有 蹼 膜, 走 路 和 游 泳 向 后 伸, 善 于 游 泳, 潜 水 和 在 水 中 获 取 食 物 不 善 于 在 陆 地 上 行 走, 但 飞 翔 迅 速, 多 生 活 在 水 上 ): 包 括 目 鹈 形 目 雁 形 目 鸭 科 的 鸟 类 如 小 普 通 鸬 鹚 绿 头 鸭 绿 翅 鸭 赤 麻 鸭 等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于 水 体 中 活 动 觅 食 2) 涉 禽 :( 嘴, 颈 和 脚 都 比 较 长, 脚 趾 也 很 长, 适 于 涉 水 行 进, 不 会 游 泳, 常 用 长 嘴 插 入 水 底 或 地 面 取 食 ) 包 括 鹳 形 目 鹤 形 目 鸻 形 目 的 鸟 类 如 牛 背 鹭 池 鹭 绿 鹭 苍 鹭 蓝 胸 秧 鸡 黑 水 鸡 骨 顶 鸡 白 腰 草 鹬 环 颈 鸻 等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于 河 流 湖 泊 浅 滩 以 及 水 田 等 3) 陆 禽 ( 体 格 结 实, 嘴 坚 硬, 脚 强 而 有 力, 适 于 挖 土, 多 在 地 面 活 动 觅 食 ): 包 括 鸡 形 目 和 鸽 形 目 所 有 种 类 : 如 环 颈 雉 白 腹 锦 鸡 日 本 鹌 鹑 中 华 鹧 鸪 山 斑 鸠 珠 颈 斑 鸠 等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于 有 人 类 活 动 的 林 地 或 其 他 区 域 4) 攀 禽 ( 嘴 脚 和 尾 的 构 造 都 很 特 殊, 善 于 在 树 上 攀 缘 ): 包 括 鹃 形 目 夜 鹰 目 雨 燕 目 佛 法 僧 目 戴 胜 目 咬 鹃 目 形 目 等 的 所 有 种 类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有 : 大 杜 鹃 褐 翅 鸦 鹃 普 通 夜 鹰 (Caprimulgus indicus) 小 白 腰 雨 燕 戴 胜 普 通 翠 鸟 冠 鱼 狗 普 通 翠 鸟 三 宝 鸟 斑 姬 啄 木 鸟 大 斑 啄 木 鸟 和 灰 头 绿 啄 木 鸟 等 ; 攀 禽 中 除 了 翠 鸟 科 鸟 类 为 傍 水 型 鸟 类, 对 水 有 一 定 依 赖 性, 主 要 分 布 于 水 域 附 近 以 外, 其 他 主 要 分 布 于 评 价 范 围 森 林 中, 有 部 分 也 在 林 缘 村 庄 内 活 动 5) 猛 禽 ( 具 有 弯 曲 如 钩 的 锐 利 嘴 和 爪, 翅 膀 强 大 有 力, 能 在 天 空 翱 翔 或 滑 翔, 捕 食 空 中 或 地 下 活 的 猎 物 ): 包 括 隼 形 目 鸮 形 目 的 所 有 鸟 类, 如 黑 鸢 (Milvus migrans)

321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松 雀 鹰 红 隼 游 隼 小 隼 斑 头 鸺 鹠 等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活 动 范 围 较 广, 但 均 较 为 稀 少, 表 明 猛 禽 类 的 生 境 尚 十 分 脆 弱 6) 鸣 禽 :( 鸣 管 和 鸣 肌 特 别 发 达 一 般 体 形 较 小, 体 态 轻 捷, 活 泼 灵 巧, 善 于 鸣 叫 和 歌 唱, 且 巧 于 筑 巢 ): 主 要 为 雀 形 目 的 鸟 类, 大 山 雀 树 麻 雀 家 燕 金 腰 燕 白 鹡 鸰 灰 鹡 鸰 红 耳 鹎 黄 臀 鹎 棕 背 伯 劳 红 胁 蓝 尾 鸲 鹊 鸲 黑 卷 尾 喜 鹊 八 哥 暗 绿 绣 眼 鸟 寒 鸦 红 头 长 尾 山 雀 和 黑 领 噪 鹛 等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广 泛 分 布, 以 森 林 鸟 类 为 主 根 据 鸟 类 迁 徙 的 行 为, 可 将 评 价 范 围 的 鸟 类 分 成 以 下 4 种 居 留 型 1) 留 鸟 ( 长 期 栖 居 在 生 殖 地 域, 不 作 周 期 性 迁 徙 的 鸟 类 ): 主 要 包 括 非 雀 形 目 中 雉 科 鸠 鸽 科 秧 鸡 科 鹦 鹉 科 啄 木 鸟 科 等 的 种 类 和 雀 形 目 中 的 画 眉 科 山 雀 科 长 尾 山 雀 科 鸦 雀 科 等 种 类, 如 环 颈 雉 珠 颈 斑 鸠 普 通 秧 鸡 大 斑 啄 木 鸟 画 眉 黑 脸 噪 鹛 白 颊 噪 鹛 棕 颈 钩 嘴 鹛 大 山 雀 红 头 长 尾 山 雀 等, 这 些 种 类 中 的 大 多 数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较 为 常 见, 且 分 布 范 围 较 广 2) 冬 侯 鸟 ( 冬 季 在 某 个 地 区 生 活, 春 季 飞 到 较 远 而 且 较 冷 的 地 区 繁 殖, 秋 季 又 飞 回 原 地 区 的 鸟 ): 主 要 以 湿 地 鸟 类 为 主, 包 括 鸭 科 鹬 科 的 多 数 种 类, 另 外 还 有 雀 形 目 的 个 别 种, 如 绿 头 鸭 绿 翅 鸭 花 脸 鸭 罗 纹 鸭 赤 颈 鸭 赤 麻 鸭 青 脚 鹬 红 脚 鹬 白 腰 草 鹬 北 红 尾 鸲 等, 雁 鸭 类 主 要 分 布 在 区 域 内 人 类 活 动 较 少 的 湖 泊 河 面 较 宽 的 水 域 沼 泽 地 等 区 域, 鹬 科 鸟 类 主 要 分 布 于 河 堤 湖 堤 等 近 水 区 域, 北 红 尾 鸲 等 林 鸟 则 广 泛 分 布 于 各 河 流 水 塘 水 田 附 近 的 灌 丛 乔 木 林 等 地 3) 夏 侯 鸟 ( 夏 候 鸟 是 指 春 季 或 夏 季 在 某 个 地 区 繁 殖 秋 季 飞 到 较 暖 的 地 区 去 过 冬 第 二 年 春 季 再 飞 回 原 地 区 的 鸟 ): 主 要 包 括 杜 鹃 科 山 椒 鸟 科 卷 尾 科 鹟 科 等 的 部 分 种 类, 如 四 声 杜 鹃 大 杜 鹃 八 声 杜 鹃 赤 红 山 椒 鸟 灰 山 椒 鸟 黑 卷 尾 金 眶 鹟 莺 等, 主 要 分 布 于 居 民 区 林 地 或 人 迹 罕 至 的 密 林 等 地 4) 旅 鸟 ( 指 迁 徙 中 途 经 某 地 区, 而 又 不 在 该 地 区 繁 殖 或 越 冬 ): 主 要 为 鸻 形 目 和 雀 形 目 鸟 类, 但 在 这 2 个 目 中 占 的 比 例 也 相 当 小 如 白 眉 姬 鹟 铜 蓝 鹟 方 尾 鹟 等 主 要 分 布 于 生 长 良 好 的 密 林 中, 不 常 见 (4) 兽 类 根 据 兽 类 的 生 态 习 性, 将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兽 类 为 以 下 6 种 生 态 型 : 地 下 生 活 型 半 地 下 生 活 型 岩 洞 栖 息 型 树 栖 型 地 面 生 活 型 以 及 半 水 栖 型 根 据 实 地 调 查 情 况, 结 合 访 问 当 地 居 民 以 及 云 南 大 理 市 啮 齿 目 小 志 ( 苏 光 明,2009) 云 南 陆 栖 脊

322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椎 动 物 生 态 地 理 群 及 动 物 经 济 区 划 分 ( 杨 宇 明 刘 宁 等,1999) 广 西 陆 栖 兽 类 动 物 分 布 格 局 及 区 划 探 讨 ( 夏 霖 等,2002) 贵 州 兽 类 物 种 多 样 性 现 状 及 保 护 对 策 ( 罗 荣 等,2004) 等 相 关 资 料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6 种 生 态 类 型 的 兽 类 进 行 分 析 : 1) 地 下 生 活 型 ( 在 地 下 打 洞 生 活, 也 到 地 面 活 动, 以 植 物 根 茎 种 子 和 果 实 为 食 ): 包 括 中 华 竹 鼠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在 树 林 灌 丛, 选 择 干 燥 的 地 段 掘 洞 营 巢 2) 半 地 下 生 活 型 ( 主 要 在 地 面 活 动 觅 食 栖 息 避 敌 于 洞 穴 中, 有 的 也 在 地 下 寻 找 食 物 ): 包 括 臭 鼩 灰 麝 鼩 华 南 兔 云 南 兔 黑 线 姬 鼠 黄 胸 鼠 社 鼠 (Niviventer confucianus) 黄 鼬 黄 腹 鼬 猪 獾 狗 獾 鼬 獾 食 蟹 獴 (Herpestes urva) 和 红 颊 獴 ((Herpestes javanicus) 等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在 山 林 和 田 野 中, 其 中 鼠 科 仓 鼠 科 及 竹 鼠 科 等 的 种 类 与 人 类 关 系 密 切 3) 岩 洞 栖 息 型 ( 在 岩 洞 中 倒 挂 栖 息 的 小 型 兽 类 ): 包 括 蝙 蝠 科 的 中 菊 头 蝠 普 通 伏 翼 鲁 氏 菊 头 蝠 等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于 山 区 的 岩 洞 洞 穴 中 4) 树 栖 型 ( 主 要 在 树 上 栖 息 觅 食 ): 包 括 赤 腹 松 鼠 隐 纹 花 松 鼠 豹 猫 等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山 林 中 分 布 5) 地 面 生 活 型 ( 主 要 在 地 面 上 栖 息 觅 食 等 活 动 ): 有 野 猪 花 面 狸 (Paguma larvata) 小 灵 猫 等 6) 半 水 栖 型 ( 栖 息 于 陆 地 而 在 水 中 觅 食 ): 如 鼬 科 的 水 獭 (Lutra lutra)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溪 流 或 河 流 种 活 动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本 工 程 线 路 自 西 向 东 跨 越 云 贵 高 原 广 西 盆 地 到 广 东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全 程 海 拔 差 较 大, 地 形 地 貌 复 杂, 植 被 类 型 丰 富, 区 域 内 野 生 动 物 创 造 了 良 好 栖 息 环 境 线 路 避 让 以 及 穿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较 多,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的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种 类 较 多 根 据 资 料 搜 集 情 况 及 访 问 调 查 可 知,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主 要 分 布 在 沿 线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尤 其 是 集 中 在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生 境 较 好 区 域, 如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 为 使 生 态 评 价 更 具 有 针 对 性, 参 考 已 有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保 护 动 物 分 布 情 况 线 路 穿 越 敏 感 区 处 生 境 以 及 整 合 现 场 调 查 的 结 果, 分 析 评 价 区 内 可 能 出 现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有 22 种, 均 为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详 见 表 7-5 和 表

323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表 7-5 评 价 区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名 录 中 文 名 拉 丁 名 生 境 保 护 级 别 种 群 数 量 1. 虎 纹 蛙 Hoplobatrachus rugulosus 常 生 活 于 丘 陵 地 带 海 拔 900m 以 下 的 水 田 沟 渠 水 库 池 塘 沼 泽 地 等 处, 以 及 附 近 的 草 丛 中 国 家 Ⅱ 级 小 灵 猫 Viverricula indica 栖 息 于 多 林 的 山 地 国 家 Ⅱ 级 斑 灵 狸 4. 白 腹 锦 鸡 Prionodon pardicolor Chrysolophus amherstiae 5. 白 鹇 Lophura nycthemera 栖 息 于 海 拔 2000m 以 下 的 林 缘 灌 丛 或 稀 树 草 丛, 是 典 型 的 林 栖 兽 类 国 家 Ⅱ 级 + 栖 息 于 山 地 灌 丛 密 林 下 国 家 Ⅱ 级 + 主 要 栖 息 于 海 拔 2000m 以 下 的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中, 尤 以 森 林 茂 密, 林 下 植 物 稀 疏 的 常 绿 阔 叶 林 和 沟 谷 雨 林 较 为 常 见, 亦 出 现 于 针 阔 叶 混 交 林 和 竹 林 内 国 家 Ⅱ 级 + 6. 黑 鸢 Milvus migrans 多 栖 息 于 山 林 地 河 流 沿 岸 林 边 国 家 Ⅱ 级 黑 翅 鸢 Elanus caeruleus 多 栖 息 于 山 林 地 河 流 沿 岸 林 边 国 家 Ⅱ 级 苍 鹰 Accipiter gentilis 9. 雀 鹰 Accipiter nisus 10. 松 雀 鹰 Accipiter virgatus 11. 赤 腹 鹰 Accipiter soloensis 12. 白 尾 鹞 Circus cyaneus 13. 普 通 鵟 Buteo buteo 14. 蛇 雕 Spilornis cheela 栖 息 于 疏 林 林 缘 和 灌 丛 地 带, 次 生 林 中 也 较 常 见 栖 息 环 境 广 而 杂, 夏 季 在 高 山 林 区, 春 季 见 于 平 原 耕 地 丘 陵 和 居 民 点 附 近 栖 息 于 海 拔 2800m 以 下 的 山 地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和 混 交 林 中 栖 息 于 山 地 森 林 和 林 缘 地 带, 也 见 于 低 山 丘 陵 和 山 麓 平 原 地 带 的 小 块 丛 林, 农 田 地 缘 和 村 庄 附 近 栖 息 于 平 原 和 低 山 丘 陵 地 带, 尤 其 是 平 原 上 的 湖 泊 沼 泽 河 谷 草 原 以 及 低 山 林 间 沼 泽 农 田 耕 地 等 开 阔 地 常 见 于 平 原 旷 野 开 垦 的 耕 作 区 及 村 庄 上 空, 大 多 单 独 活 动, 善 于 飞 翔 栖 息 和 活 动 于 山 地 森 林 及 其 林 缘 开 阔 地 带, 单 独 或 成 对 活 动 国 家 Ⅱ 级 ++ 国 家 Ⅱ 级 ++ 国 家 Ⅱ 级 ++ 国 家 Ⅱ 级 ++ 国 家 Ⅱ 级 ++ 国 家 Ⅱ 级 + 国 家 Ⅱ 级 黑 冠 鹃 隼 Aviceda leuphotes 栖 息 于 茂 密 林 地 中 国 家 Ⅱ 级 红 隼 Falco tinnunculus 栖 息 在 开 垦 耕 地 及 旷 野 灌 丛 草 地 国 家 Ⅱ 级 燕 隼 Falco subbuteo 18. 斑 头 鸺 鹠 Glaucidium cuculoides 多 栖 息 在 山 地 林 间 和 田 野 附 近 的 稀 树 林 栖 息 于 平 原 低 山 丘 陵 到 海 拔 2000m 左 右 中 山 地 带 的 阔 叶 林 混 交 林 次 生 林 和 林 缘 灌 丛 也 出 现 于 村 寨 和 农 田 附 近 的 疏 林 和 树 上 国 家 Ⅱ 级 ++ 国 家 Ⅱ 级 领 鸺 鹠 Glaucidium brodiei 栖 息 于 山 地 森 林 和 林 缘 灌 丛 地 带 国 家 Ⅱ 级 黄 嘴 角 鸮 Otus spilocephalus 栖 息 于 海 拔 2000m 以 下 的 山 地 常 绿 阔 叶 林 和 混 交 林 中 国 家 Ⅱ 级 褐 翅 鸦 鹃 Centropus sinensis 喜 林 缘 地 带 次 生 灌 木 丛 多 芦 苇 河 岸 及 红 树 林 国 家 Ⅱ 级 小 鸦 鹃 Centropus toulou 喜 林 缘 地 带 次 生 灌 木 丛 多 芦 苇 河 岸 国 家 Ⅱ 级 ++ 注 :Ⅰ- 云 南 高 原 省 - 高 原 林 灌 农 田 动 物 群 (Ⅴ A3 );Ⅱ- 黔 桂 湘 低 山 丘 陵 省 - 低 山 丘 陵 亚 热 带 林 灌 - 农 田 动 物 群 (Ⅵ B4 );Ⅲ- 东 部 丘 陵 省 -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农 田 动 物 群 (Ⅶ A1 );

324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Ⅳ- 沿 海 低 丘 平 地 省 - 热 带 农 田 林 灌 动 物 群 (Ⅶ A2 ) 表 7-6 各 省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分 布 情 况 省 份 重 点 保 护 物 种 主 要 分 布 县 ( 市 )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种 类 云 南 省 贵 州 省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广 东 省 : 剑 川 县 洱 源 县 鹤 庆 县 玉 龙 纳 西 族 自 治 县 牟 定 县 元 谋 县 寻 甸 回 族 彝 族 自 治 县 曲 靖 市 东 川 区 盘 县 兴 义 市 普 安 县 义 龙 新 区 兴 仁 县 安 龙 县 贞 丰 县 望 谟 县 天 峨 县, 广 西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忻 城 县 柳 江 县 鹿 寨 县 金 秀 县 荔 浦 县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级 湿 地 公 园 钟 山 县 昭 平 县 贺 州 市 从 化 市 龙 门 县 连 平 县 新 丰 县 博 罗 县 东 莞 市 深 圳 市 森 林 公 园 铁 岗 - 石 岩 自 然 保 护 区 生 态 完 整 性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土 地 利 用 白 尾 鹞 黑 鸢 普 通 鵟 小 灵 猫 白 腹 锦 鸡 松 雀 鹰 普 通 鵟 红 隼 松 雀 鹰 红 隼 苍 鹰 松 雀 鹰 苍 鹰 虎 纹 蛙 黑 翅 鸢 普 通 鵟 红 隼 普 通 鵟 燕 隼 雀 鹰 松 雀 鹰 红 隼 小 灵 猫 红 隼 斑 头 鸺 鹠 虎 纹 蛙 斑 头 鸺 鹠 黑 翅 鸢 赤 腹 鹰 虎 纹 蛙 燕 隼 白 尾 鹞 普 通 鵟 松 雀 鹰 蛇 雕 领 鸺 鹠 小 鸦 鹃 褐 翅 鸦 鹃 红 隼 白 鹇 赤 腹 鹰 红 隼 褐 翅 鸦 鹃 燕 隼 普 通 鵟 红 隼 斑 头 鸺 鹠 黑 翅 鸢 黑 翅 鸢 普 通 鵟 红 隼 斑 头 鸺 鹠 蛇 雕 领 鸺 鹠 斑 头 鸺 鹠 褐 翅 鸦 鹃 赤 腹 鹰 黑 冠 鹃 隼 凤 头 鹰 赤 腹 鹰 褐 翅 鸦 鹃 褐 翅 鸦 鹃 普 通 鵟 红 隼 小 鸦 鹃 黑 鸢 黑 翅 鸢 雀 鹰 虎 纹 蛙 褐 翅 鸦 鹃 普 通 鵟 红 隼 斑 头 鸺 鹠 黑 翅 鸢 黑 鸢 黄 嘴 角 鸮 松 雀 鹰 赤 腹 鹰 雀 鹰 普 通 鵟 苍 鹰 赤 腹 鹰 斑 灵 狸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以 林 地 耕 地 草 地 和 建 设 用 地 为 主, 其 面 积 分 别 占 评 价 区 总 面 积 的 51.53% 21.84% 和 12.66% 工 程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见 表 7-7 表 7-7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现 状 表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面 积 (hm 2 ) 面 积 比 例 (%) 斑 块 ( 个 ) 斑 块 比 例 (%) 林 地 % % 草 地 % % 耕 地 % % 水 域 % % 建 设 用 地 % % 其 它 土 地 % % 总 计 % % 评 价 区 植 被 生 物 量 现 状 (1) 生 物 量 调 查

325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根 据 评 价 区 内 植 被 样 方 调 查 结 果, 结 合 方 精 云, 刘 国 华 等 ( 我 国 森 林 植 被 的 生 物 量 和 净 生 产 量 [J]. 生 态 学 报,1996,16(5): ) 所 做 各 省 区 各 植 被 类 型 平 均 生 物 量 资 料, 综 合 得 出 评 价 区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平 均 生 物 量 的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7-8 表 7-8 评 价 区 生 物 量 统 计 表 植 被 类 型 平 均 生 物 量 (t/hm 2 ) 针 叶 林 (2) 生 物 量 现 状 阔 叶 林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沼 泽 与 水 生 植 被 1.2 经 济 林 农 业 植 被 6 评 价 区 各 植 被 类 型 生 物 量 现 状 见 表 7-9 评 价 区 植 被 总 生 物 量 t 评 价 范 围 针 叶 林 面 积 所 占 比 重 较 大, 生 物 量 也 占 到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42.43%, 阔 叶 林 的 总 生 物 量 为 t, 为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30.60%, 是 对 评 价 范 围 植 被 生 物 量 的 大 小 起 决 定 性 的 因 素 表 7-9 评 价 区 各 植 被 类 型 生 物 量 现 状 植 被 类 型 平 均 生 物 量 (t/hm 2 ) 面 积 (hm 2 ) 生 物 量 (t) 生 物 量 所 占 比 例 针 叶 林 % 阔 叶 林 %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 沼 泽 与 水 生 植 被 % 经 济 林 % 农 业 植 被 % 总 计 注 : 表 中 未 包 括 居 民 点 道 路 等 建 设 用 地 和 其 它 土 地, 面 积 hm 2, 占 评 价 范 围 面 积 的 7.61%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区 是 一 个 由 多 种 自 然 景 观 系 统 组 成 的 复 合 系 统, 其 中 包 括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农 村 乡 镇 ( 村 寨 ) 复 合 系 统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草 地 生 态 系 统 河 流 水 域 生 态 系 统 等 各 景 观 系 统 相 互 交 织, 按 自 有 规 律 组 合 形 成 整 个 评 价 区 的 统 一 景 观 系 统 (1) 主 要 景 观 生 态 系 统 组 成 结 构 在 植 被 类 型 划 分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遥 感 影 像 的 色 彩 和 色 调 的 变 化, 确 定 满 足 评 价 要 求 的 景 观 上 图 单 元 类 型, 具 体 划 分 为 8 类, 即 基 于 遥 感 判 读 的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在 此 地 面 覆 盖 类 型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归 并 形 成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评 价 区 内 的 景 观 体 系 的 组 成 见 表 7-10 和 表

326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表 7-10 评 价 区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植 被 类 型 自 然 植 被 人 工 植 被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灌 草 和 灌 草 丛 沼 泽 与 水 生 植 被 经 济 林 农 业 植 被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林 地 水 域 林 地 耕 地 表 7-11 评 价 区 内 各 景 观 类 型 斑 块 数 及 面 积 现 状 统 计 表 斑 块 类 型 斑 块 数 面 积 (hm 2 ) 林 地 草 地 耕 地 水 域 建 设 用 地 其 它 土 地 总 计 (2) 景 观 生 态 类 型 空 间 格 局 分 析 在 景 观 的 结 构 单 元 中, 通 常 分 为 三 种 基 本 组 分, 即 斑 块 (patch) 廊 道 (corridor) 和 基 底 (matrix) 斑 块 泛 指 与 周 围 环 境 在 外 貌 或 性 质 上 不 同, 并 具 有 一 定 内 部 均 质 性 的 空 间 单 元, 斑 块 可 是 植 物 群 落 居 民 点 农 田 等 廊 道 是 指 景 观 中 与 相 邻 两 边 环 境 不 同 的 线 性 或 条 带 结 构, 如 河 流 道 路 等 基 底 则 是 指 景 观 中 分 布 最 广 连 续 性 最 大 的 背 景 结 构, 常 见 如 森 林 基 底 农 田 基 底 等 基 底 是 景 观 的 背 景 地 域 类 型, 是 一 种 重 要 的 景 观 结 构 单 元 类 型,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决 定 了 景 观 的 性 质, 对 景 观 的 动 态 起 着 主 导 作 用 基 底 的 判 定 有 3 个 标 准, 即 相 对 面 积 大 连 通 程 度 高, 动 态 变 化 中 对 景 观 的 基 本 特 征 具 有 控 制 能 力 采 用 植 被 生 态 学 中 确 定 植 被 重 要 值 的 方 法 来 确 定 斑 块 在 景 观 中 的 优 势 度 具 体 由 3 个 参 数 计 算 而 来, 即 密 度 (R d ) 频 率 (R f ) 和 景 观 比 例 (L p ) 前 两 个 参 数 比 较 明 确 时, 可 认 为 相 对 面 积 较 大 连 通 程 度 较 高 的 斑 块 类 型 即 控 制 景 观 质 量 的 基 底 景 观 优 势 度 计 算 的 数 学 表 达 式 如 下 : 密 度 R d 缀 块 i的 数 目 100% 缀 块 总 数 频 率 R f 缀 块 i出 现 的 样 方 数 100% 总 样 方 数

327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采 用 网 格 样 地 法, 以 1km 1km 的 样 地 对 评 价 区 进 行 全 景 观 覆 盖 的 取 样, 确 定 样 地 中 出 现 的 斑 块 类 别, 获 得 各 类 出 现 的 频 率 景 观 比 例 优 势 度 D L p o 缀 块 i的 面 积 100% 样 地 总 面 积 ( R d R f ) / 2 2 L p 100% 评 价 区 内 各 类 斑 块 的 密 度 (R d ) 频 率 (R f ) 和 景 观 比 例 (L p ), 以 及 优 势 度 的 计 算 值 见 表 7-12 表 7-12 评 价 区 内 各 类 斑 块 优 势 度 值 现 状 统 计 表 斑 块 类 型 密 度 Rd(%) 频 率 Rf(%) 景 观 比 例 Lp(%) 优 势 度 Do(%) 林 地 草 地 耕 地 水 域 建 设 用 地 其 它 土 地 从 各 景 观 类 型 优 势 度 值 可 知, 评 价 区 林 地 的 优 势 度 值 最 高, 为 52.31%, 其 次 为 耕 地 草 地 和 建 设 用 地, 分 别 为 21.22% 11.26% 8.87% 其 余 景 观 类 型 的 优 势 度 都 相 对 较 低, 均 在 6% 以 下, 依 次 为 水 域 其 它 土 地 评 价 区 的 景 观 构 成 现 状 中, 受 人 为 干 扰 较 小 林 地 和 受 人 为 干 扰 较 大 的 耕 地 构 成 了 评 价 区 的 景 观 背 景 (3) 景 观 生 态 质 量 分 析 以 植 被 的 生 态 潜 力 高 低 作 为 评 价 景 观 生 态 质 量 好 坏 的 主 要 标 准, 量 化 各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的 生 态 潜 力, 主 要 依 据 有 : 1 植 被 类 型 在 地 带 性 植 被 演 替 阶 段 中 的 位 置, 以 及 在 演 替 过 程 中 的 顺 序 一 般 说 来, 这 决 定 了 植 被 类 型 的 生 态 潜 力 高 低, 地 带 性 植 被 类 型 的 生 态 潜 力 最 大, 原 生 性 植 被 类 型 的 生 态 潜 力 比 次 生 性 的 高 等 2 植 被 类 型 单 位 面 积 的 生 产 潜 力 大 小 生 产 力 越 高 的 植 被, 在 植 被 恢 复 和 生 态 重 建 中 的 作 用 也 越 大, 当 然 这 是 在 第 一 点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排 序 一 般 而 言, 乔 木 群 落 的 生 产 力 要 高 于 灌 木 群 落, 灌 木 要 高 于 草 本 以 上 述 2 点 为 依 据, 分 析 各 成 图 植 被 类 型 的 性 质 和 群 落 特 征, 对 其 生 态 潜 力 按 5 级 进 行 排 序,0 至 5 级 表 示 由 优 变 劣 按 此 景 观 生 态 质 量 等 级 制 图, 以 反 映 评 价 区 生 态 环 境 的 综 合 质 量

328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表 7-13 评 价 区 现 状 景 观 生 态 质 量 等 级 统 计 表 植 被 或 非 植 被 成 图 类 型 等 级 斑 块 数 斑 块 数 % 面 积 (hm 2 ) 面 积 % 针 叶 林 % % 阔 叶 林 % %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 % 沼 泽 与 水 生 植 被 % % 经 济 林 % % 农 业 植 被 % % 建 设 用 地 % % 其 它 用 地 % % 评 价 区 中 各 生 态 质 量 等 级 的 区 域 所 占 面 积 的 排 序 为 5 级 >4 级 >3 级 >2 级 >0.5 级 >3.5 级, 评 价 区 的 生 态 质 量 总 体 上 属 较 好 本 工 程 直 接 影 响 区 域 景 观 生 态 类 型 主 要 为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和 农 业 植 被 送 端 换 流 站 极 站 址 和 受 端 换 流 站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送 端 换 流 站 极 站 址 新 松 换 流 站 位 于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剑 川 县 羊 岑 乡, 占 地 面 积 为 36.83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为 31.75hm 2, 临 时 占 地 面 积 为 5.08hm 2 经 现 场 实 际 调 查 永 久 站 地 类 型 以 林 地 草 地 和 耕 地 为 主, 占 地 内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为 针 叶 林 灌 草 丛 及 农 业 植 被 主 要 占 用 的 植 被 有 云 南 松 林 白 健 秆 灌 草 丛 黄 茅 灌 草 丛 刺 芒 野 古 草 灌 草 丛 等 耕 地 内 主 要 种 植 的 农 作 物 为 玉 米 小 麦 豆 类 薯 类 等 临 时 占 地 类 型 以 草 地 为 主, 主 要 的 植 被 为 黄 茅 灌 草 丛 鬼 针 草 灌 草 丛 白 茅 灌 草 丛 等 新 松 站 址 生 境 较 好 植 被 覆 盖 率 高, 陆 生 动 物 多 样 性 较 为 丰 富, 主 要 以 森 林 鸟 类 居 多 站 址 区 域 内 常 见 陆 生 动 物 以 小 型 兽 类 有 褐 家 鼠 大 足 鼠 黄 胸 鼠 云 南 兔 赤 腹 松 鼠 黄 鼬 狗 獾 等, 此 外 还 有 一 些 翼 手 目 的 种 类, 偶 见 北 树 鼩 (Tupaia belangeri) 臭 鼩 和 花 面 狸 等 ; 常 见 鸟 类 有 山 斑 鸠 环 颈 雉 斑 姬 啄 木 鸟 家 燕 白 鹡 鸰 四 声 杜 鹃 白 腰 雨 燕 田 鹨 灰 头 绿 啄 木 鸟 黄 臀 鹎 棕 背 伯 劳 黑 卷 尾 等, 偶 见 松 雀 鹰 燕 隼 等 ; 爬 行 动 物 以 石 龙 子 科 种 类 数 量 最 多, 两 栖 动 物 以 中 华 大 蟾 蜍 黑 眶 蟾 蜍 泽 陆 蛙 饰 纹 姬 蛙 等 为 常 见 种 或 优 势 种

329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受 端 换 流 站 极 站 址 东 方 换 流 站 位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占 地 面 积 为 29.32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为 28.97hm 2, 临 时 占 地 面 积 为 0.35hm 2 经 现 场 实 际 调 查 永 久 站 地 类 型 以 林 地 为 主, 占 地 内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为 人 工 林, 以 榕 树 林 桉 树 林 糖 胶 树 林 黄 葛 树 林 等 为 主, 常 见 于 林 中 的 栽 培 物 种 有 台 湾 相 思 林 羊 蹄 甲 重 阳 木 天 竺 桂 等 东 方 换 流 站 内 自 然 植 被 类 型 较 少, 主 要 以 林 缘 的 灌 草 丛 和 少 数 阔 叶 林 为 主, 有 升 马 唐 灌 草 丛 狗 牙 根 灌 草 丛 叶 下 珠 灌 草 丛 白 花 鬼 针 草 灌 草 丛 爵 床 灌 草 丛 等 ; 阔 叶 林 主 要 为 银 合 欢 林, 林 内 常 见 假 烟 叶 树 构 树 钻 形 紫 菀 马 樱 丹 类 芦 合 萌 藿 香 蓟 青 葙 鸭 跖 草 等 临 时 占 地 主 要 为 糖 胶 树 林 榕 树 林 桉 树 林 等 人 工 林, 常 见 的 植 物 种 类 有 假 连 翘 五 节 芒 狗 牙 根 牛 筋 草 地 桃 花 青 葙 爵 床 等 东 方 站 址 植 被 覆 盖 率 高, 主 要 以 爬 行 动 物 和 森 林 鸟 类 为 主 常 见 爬 行 动 物 有 石 龙 子 南 滑 蜥 繁 花 林 蛇 翠 青 蛇 等 ; 常 见 鸟 类 有 白 胸 苦 恶 鸟 山 斑 鸠 四 声 杜 鹃 噪 鹃 白 腰 雨 燕 普 通 翠 鸟 树 鹨 红 耳 鹎 白 头 鹎 绿 翅 短 脚 鹎 黄 眉 柳 莺 丝 光 椋 鸟 大 嘴 乌 鸦 灰 背 鸫 大 山 雀 暗 绿 绣 眼 鸟 和 麻 雀 等 ; 兽 类 常 见 小 型 啮 齿 目 种 类, 如 黄 腹 鼬 鼬 獾 褐 家 鼠 等, 偶 见 隐 纹 花 松 鼠, 大 型 兽 类 罕 见 ; 两 栖 动 物 有 黑 眶 蟾 蜍 泽 陆 蛙 花 姬 蛙 和 斑 腿 泛 树 蛙 等

330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2) 长 翠 村 极 址 长 翠 村 极 址 位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占 地 面 积 为 4.36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为 0.24hm 2, 临 时 占 地 面 积 为 4.12hm 2 经 现 场 实 际 调 查 长 翠 村 极 址 占 地 类 型 以 耕 地 为 主, 耕 地 内 主 要 种 植 的 农 作 物 为 水 稻 甘 蔗 花 生 黄 麻 番 薯 麦 及 蔬 菜 等, 站 址 内 野 生 植 物 受 人 为 干 扰 强 烈, 不 呈 群 落 状 分 布, 主 要 植 物 种 类 为 短 叶 茳 芏 鹧 鸪 草 纤 毛 鸭 嘴 草 含 羞 草 野 茼 蒿 爵 床 千 金 子 狗 牙 根 升 马 唐 白 茅 碎 米 莎 草 等 常 见 兽 类 以 小 型 啮 齿 目 为 主, 常 见 褐 家 鼠 以 及 黄 鼬 等 ; 鸟 类 以 雀 形 目 鸟 类 为 主, 常 见 山 斑 鸠 麻 雀 棕 背 伯 劳 褐 柳 莺 大 山 雀 和 喜 鹊 等 ; 爬 行 动 物 有 中 国 石 龙 子 北 草 蜥 等, 偶 见 蛇 类, 如 黑 眉 锦 蛇 王 锦 蛇 和 菜 花 原 矛 头 蝮 等 ; 两 栖 动 物 以 泽 陆 蛙 饰 纹 姬 蛙 黑 眶 蟾 蜍 中 华 大 蟾 蜍 为 常 见 种 或 优 势 种 生 态 敏 感 区 现 状 工 程 沿 线 所 涉 生 态 敏 感 区 在 报 告 2.5 节 和 节 已 有 介 绍 下 面 介 绍 线 路 两 侧 2km 范 围 内 已 避 让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现 状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1) 剑 川 剑 湖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剑 湖 湿 地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的 剑 川 县 境 内,2006 年 省 人 民 政 府 以

331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 云 政 复 号 ) 文 批 复 建 立 为 省 级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hm 2, 介 于 东 经 ~ , 北 纬 ~ 剑 湖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由 剑 湖 玉 华 水 库 与 二 者 周 围 面 山 流 域 汇 水 区 及 面 山 森 林 组 成, 属 内 陆 湿 地 和 水 域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主 要 保 护 区 对 象 为 剑 湖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及 珍 稀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1.2km (2) 会 泽 驾 车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会 泽 驾 车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云 南 省 会 泽 县 驾 车 乡 境 内,1984 年 省 人 民 政 府 以 ( 云 政 复 号 ) 文 批 复 建 立, 总 面 积 8282hm 2 保 护 区 属 野 生 植 物 类 型, 主 要 保 护 区 对 象 为 华 山 松 种 质 资 源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1km (3) 沾 益 海 峰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保 护 区 位 于 云 南 省 曲 靖 市 沾 益 县 大 坡 乡, 涉 及 沾 益 大 坡 菱 角 两 个 乡, 总 面 积 公 顷, 景 区 面 积 6.67km 2, 是 具 山 水 林 石 洞 潭 及 草 地 为 一 体 的 典 型 的 喀 斯 特 湿 地 景 观 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以 云 政 复 号 文 批 复 建 立 自 然 保 护 区,2008 年 以 云 政 复 号 文 批 准 升 级 为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26610hm 2 保 护 区 属 内 陆 湿 地 和 水 域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是 岩 溶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特 殊 的 岩 溶 天 坑 森 林 多 种 珍 稀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类 及 其 栖 息 环 境 是 云 南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典 型 的 喀 斯 特 湿 地 景 观, 具 有 较 高 的 科 研 科 考 价 值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0.15km (4) 珠 江 源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珠 江 源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以 珠 江 的 正 源 云 南 省 沾 益 县 马 雄 山 为 中 心, 范 围 涉 及 沾 益 县 宣 威 市 的 18 个 乡 镇, 总 面 积 为 23 万 多 公 顷, 其 中 沾 益 县 辖 区 南 盘 江 水 系 12 万 多 公 顷, 宣 威 市 辖 区 北 盘 江 水 系 11 万 多 公 顷 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以 云 政 复 号 文 批 复 建 立 自 然 保 护 区, 以 云 政 复 号 文 批 准 沾 益 片 调 整, 以 云 政 复 号 文 批 准 宣 威 片 调 整 保 护 区 属 于 内 陆 湿 地 和 水 域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主 要 以 珠 江 源 区 水 源 涵 养 林 及 其 生 态 系 统 和 发 育 于 喀 斯 特 地 貌 的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珠 江 源 自 然 保 护 区 内 大 量 分 布 的 湿 地 及 其 水 源 涵 养 林 对 于 珠 江 源 头 和 流 域 生 态 保 护 和 水 源 涵 养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战 略 意 义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1.1m

332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5) 清 水 河 风 景 林 州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清 水 河 风 景 林 州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黔 西 南 州 兴 仁 县 和 兴 义 市 交 界 处, 为 州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地 理 位 置 为 东 径 , 北 纬 总 面 积 2556 公 顷 批 准 文 号 是 州 发 [1997]11 号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是 风 景 林 及 其 生 态 环 境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1km (6) 贵 州 苏 铁 自 然 保 护 区 贵 州 望 谟 苏 铁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望 谟 县, 前 身 是 1990 年 经 望 谟 县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成 立 的 渡 邑 县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2000 年 成 立 的 乐 旺 苏 铁 自 然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30000hm 2 全 区 分 为 两 个 片 区 和 一 个 保 护 点, 即 麻 山 片 区 渡 邑 片 区 和 交 流 山 保 护 点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是 叉 孢 苏 铁 兰 科 植 物 及 其 它 野 生 植 物 动 物 资 源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1km (7) 大 瑶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广 西 大 瑶 山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西 大 瑶 山, 地 跨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荔 浦 县 蒙 山 县, 处 于 广 西 桂 林 柳 州 贵 港 梧 州 来 宾 五 个 市 的 中 心 大 瑶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1982 年 经 广 西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建 立,1988 年 被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为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2000 年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晋 升 为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保 护 区 面 积 hm 2,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为 银 杉, 瑶 山 鳄 蜥 瑶 山 苣 苔 及 金 斑 喙 凤 蝶 等 珍 稀 动 植 物 和 典 型 常 绿 阔 叶 林 生 态 系 统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1km (8) 大 桂 山 鳄 蜥 自 然 保 护 区 大 桂 山 鳄 蜥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广 西 省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境 内, 东 部 与 广 东 省 怀 集 县 交 界, 离 贺 州 市 约 50km 广 西 大 桂 山 鳄 蜥 自 然 保 护 区 成 立 于 2005 年 4 月,2013 年 晋 升 为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属 野 生 动 物 类 型 自 然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3780 hm 2,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为 鳄 蜥 及 其 栖 息 地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0.5km (10) 三 岳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三 岳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怀 集 县 蓝 钟 镇 境 内, 距 县 城 53km 自 然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6762hm 2, 于 2004 年 1 月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升 为 省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为 水 源 涵 养 林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和 珍 稀 野 生 动 植 物

333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0.6km (11) 黄 草 坪 自 然 保 护 区 黄 草 坪 县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境 内, 于 2005 年 5 月 由 龙 门 县 人 民 政 府 以 龙 府 办 函 [2005]48 号 文 批 复 设 立, 主 管 部 门 为 龙 门 县 林 业 局 保 护 区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 , 北 纬 ~ , 总 面 积 km 2 保 护 区 属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为 1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林 为 主 体 的 原 生 性 天 然 林 及 其 生 态 系 统 ;2 南 方 红 豆 杉 黑 颈 长 尾 雉 林 麝 等 为 主 体 的 珍 稀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及 其 栖 息 地 ;3 广 西 重 要 的 水 源 涵 养 林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0,1km (12) 杨 坑 洞 自 然 保 护 区 惠 州 市 龙 门 杨 坑 洞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龙 门 县 蓝 田 乡,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为 hm 2, 其 中 核 心 区 hm 2, 缓 冲 区 600 hm 2, 实 验 区 hm 年 7 月, 龙 门 县 人 民 政 府 已 批 准 建 立 为 县 级 自 然 保 护 区,2000 年 12 月, 经 市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为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杨 坑 洞 自 然 保 护 区 属 森 林 生 态 及 野 生 动 物 类 型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为 南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珍 稀 动 物 和 水 源 涵 养 林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1.2km (13) 银 瓶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银 瓶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东 莞 市 东 部, 谢 岗 镇 境 内, 东 经 , 北 纬 22 54, 距 莞 城 64km, 距 谢 岗 镇 府 14 km, 南 距 深 圳 市 60km, 东 距 惠 州 市 30km 东 面 和 东 北 面 与 惠 阳 市 沥 林 镇 接 壤, 南 面 与 清 溪 镇 边 接, 西 面 和 西 南 面 分 别 与 常 平 镇 和 樟 木 头 镇 相 连, 北 面 与 桥 头 镇 相 邻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包 括 南 面 管 理 区 瑶 山 管 理 区 和 谢 岗 镇 林 场, 总 面 积 为 hm 2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是 珍 稀 植 物 群 落 珍 稀 动 物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0.1km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1) 大 理 风 景 名 胜 区 大 理 风 景 名 胜 区 1982 年 被 定 为 首 批 国 家 重 点 风 景 名 胜 区 ( 国 发 [1982]136 号 ), 2007 年 根 据 建 设 部 的 建 规 号 文 件 要 求, 组 织 重 新 修 编, 新 规 划 范 围 涉 及 大 理 市 洱 源 县 漾 濞 县 宾 川 县 剑 川 县 巍 山 县, 总 计 1012 km

334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大 理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由 苍 山 洱 海 1 个 核 心 风 景 区 和 鸡 足 山 石 宝 山 巍 宝 山 东 北 南 3 个 外 围 风 景 区 组 合 而 成 共 包 括 10 个 片 区 和 21 个 景 区 推 荐 线 路 位 于 大 理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北 面, 距 石 宝 山 景 区 最 近, 直 线 距 离 约 0.81km (2) 昙 华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昙 华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位 于 云 南 楚 雄 州 大 姚 县 境 内 城 北 48km, 海 拔 3117m, 呈 东 西 走 向 由 昙 花 山 百 草 岭 妙 峰 山 三 潭 瀑 四 片 区 和 白 塔 公 园 组 成, 总 面 积 约 110 平 方 公 里 1997 年 昙 华 山 被 省 人 民 政 府 列 为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景 区 内 自 然 景 观 较 多, 有 千 柏 林 跳 脚 台 高 氏 镌 石 滴 水 岩 蒸 人 甄 子 煮 人 锅 鬼 门 关 拉 窄 么 瀑 布 群 猿 人 石 和 昙 华 夕 照 等 自 然 景 观, 景 区 景 观 以 雄 险 奇 秀 的 崇 山 峻 岭 和 隘 谷 地 貌 为 主, 并 伴 有 古 树 名 花, 飞 泉 奇 石, 叠 水 瀑 布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该 风 景 名 胜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0.5km (3) 盘 县 乐 民 居 古 银 杏 风 景 名 胜 区 2000 年 2 月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盘 县 设 立 了 古 银 杏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盘 县 古 银 杏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南 起 乐 民 镇 欠 屯 村, 西 起 平 关 镇 硝 洞 哨 村, 东 北 至 城 关 镇 盘 县 一 中, 东 经 , 北 纬 , 由 盘 县 古 城 历 史 文 化 景 群 碧 云 洞 景 区 丹 霞 山 景 区 古 银 杏 景 区 杜 鹃 林 景 区 组 成, 总 面 积 为 72km 2 推 荐 线 路 距 离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杜 鹃 林 景 区 和 古 银 杏 景 区 较 近, 最 近 距 离 分 别 为 1.3k m 和 1.1km 森 林 公 园 (1) 安 龙 仙 鹤 坪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仙 鹤 坪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贵 州 省 安 龙 县 境 内, 总 面 积 9065hm 2 于 2003 年 10 月 经 省 林 业 厅 批 建 为 省 级 森 林 公 园,2005 年 12 月 经 国 家 林 业 局 批 建 为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由 仙 鹤 坪 景 区 笃 山 景 区 平 乐 景 区 和 坡 脚 景 区 四 个 景 区 所 组 成, 主 要 景 点 有 : 笃 山 溶 洞 群 笃 山 天 生 桥 笃 山 龙 井 天 坑 笃 山 悬 竹 林 仙 鹤 坪 原 始 森 林 冗 华 天 堂 山 喀 斯 特 原 始 森 林 兴 隆 山 一 线 天 王 囊 仙 起 义 遗 址 南 盘 江 风 光 打 凼 布 依 寨 笃 山 写 字 岩 等 93 个 推 荐 线 路 距 森 林 公 园 最 近 距 离 约 0.3 km (2) 龙 滩 大 峡 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龙 滩 大 峡 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天 峨 县 境 内,2008 年 被 批 建

335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为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总 面 积 m 2 龙 滩 大 峡 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由 西 部 片 区 和 东 部 片 区 组 成, 分 别 位 于 天 峨 县 城 西 侧 和 东 南 侧 森 林 公 园 东 临 峨 里 湖 景 区, 南 近 三 门 海 生 态 旅 游 区, 西 眺 板 其 溶 洞 群 景 区, 背 靠 小 七 孔 风 景 区 推 荐 线 路 距 森 林 公 园 最 近 距 离 约 0.85 km (3) 大 桂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大 桂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地 处 广 西 东 部,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南 面, 距 贺 州 市 区 40km, 占 地 3000hm 2, 属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集 森 林 奇 峰 雾 海 垂 岩 等 于 一 体, 大 桂 山 天 然 植 被 为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属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森 林 公 园 内 游 览 线 路 大 部 分 由 木 栈 道 桥 贯 穿 而 成, 景 点 上 百 个 主 要 景 区 景 点 有 云 栈 湖 山 水 实 景 风 情 演 出 天 槽 峡 谷 巨 藤 王 国 五 马 归 槽 瀑 布 留 羊 顶 土 匪 窝 旧 址 空 中 溜 索 等 推 荐 线 路 距 森 林 公 园 直 线 距 离 为 1.7km (4) 金 坑 森 林 公 园 金 坑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怀 集 县, 总 面 积 2133hm 2, 是 1999 年 获 准 成 立 的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金 坑 森 林 公 园 植 物 位 于 南 亚 热 带 季 风 雨 林 区, 据 初 步 统 计, 森 林 公 园 分 布 有 维 管 植 物 约 103 科 227 属 300 余 种, 地 带 性 植 被 多 被 次 生 常 绿 阔 叶 林 和 人 工 林 所 代 替, 常 见 的 次 生 常 绿 阔 叶 混 交 林 和 针 阔 混 交 林 树 种 有 藜 蒴 马 尾 松 杉 木 黄 杞 八 角 枫 山 乌 桕 黄 牛 木 大 叶 臭 椒 山 苍 子 马 甲 子 ; 灌 丛 或 灌 木 层 主 要 为 三 叉 苦 斑 朱 砂 根 白 花 龙 三 花 冬 青 银 柴 黄 栀 子 野 牡 丹 等 ; 灌 草 丛 或 草 本 层 植 物 主 要 有 五 节 芒 芒 蔓 生 莠 竹 淡 竹 叶 鹧 鸪 草 乌 毛 蕨 海 金 沙 芒 萁 扇 叶 铁 线 蕨 等 拟 建 线 路 距 离 金 坑 森 林 公 园 直 线 距 离 约 0.1km (5) 英 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英 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东 省 北 部,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 东 经 年 12 月 28 日 经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局 林 场 发 (2000)698 号 文 批 准 建 立 英 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英 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包 含 宝 晶 宫 碧 落 洞 仙 桥 地 下 河 英 西 峰 林 走 廊 长 湖 秀 水 等 八 大 景 区 115 个 景 点 主 要 景 区 有 长 湖 景 区 宝 晶 宫 一 南 山 景 区 地 下 河 一 热 水 湖 景 区 牛 栏 洞 一 黄 破 景 区 英 西 峰 林 景 区 推 荐 线 路 距 森 林 公 园 直 线 距 离 为 0.1km (6) 羊 角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336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羊 角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东 省 清 远 市 佛 冈 县, 于 2002 年 12 月 成 立 总 面 积 hm 2, 森 林 覆 盖 率 达 90% 森 林 公 园 内 谷 岭 相 间, 壮 丽 奇 美, 茂 密 的 山 林 潺 潺 的 流 水 飞 流 的 瀑 布 充 足 的 阳 光, 独 特 的 自 然 条 件 形 成 天 然 氧 吧 推 荐 线 路 距 森 林 公 园 直 线 距 离 为 0.6km (7) 桂 峰 山 森 林 公 园 广 东 省 桂 峰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西 北 部 桂 峰 山 麓, 南 北 长 7.21km, 东 西 宽 5.52km, 总 面 积 hm 2 东 部 北 部 分 别 与 县 内 的 天 堂 山 水 库 和 地 派 镇 相 连, 南 部 西 部 与 从 化 县 交 界 公 园 分 成 桂 峰 山 登 山 区 小 庙 溪 游 览 区 半 月 潭 休 闲 度 假 区 森 林 生 态 保 护 区 等 区 域 公 园 有 维 管 束 植 物 ( 不 包 括 苔 藓 植 物 )179 科 535 属 1030 种, 常 见 野 生 动 物 约 23 目 51 科 124 种 推 荐 线 路 距 森 林 公 园 直 线 距 离 为 0.8km (8) 瑶 蓝 森 林 公 园 瑶 蓝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蓝 田 乡, 总 面 积 5.33km 2 是 2004 年 获 准 成 立 的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瑶 蓝 森 林 公 园 属 九 连 山 脉 的 南 部, 平 均 海 拔 500~1000m, 山 区 中 央 有 不 少 盆 谷 地 母 岩 以 砂 页 岩 及 花 岗 岩 为 主, 土 壤 以 红 壤 为 主, 还 有 山 地 黄 壤 及 水 稻 土 瑶 蓝 森 林 公 园 气 候 温 暖 湿 润, 温 差 大, 雨 量 充 沛 本 小 区 的 典 型 的 常 绿 阔 叶 树 种 零 星 分 布, 主 要 种 类 有 鹿 角 栲 米 槠 青 冈 华 润 楠 等, 落 叶 树 有 南 酸 枣 枫 香 树 等, 林 下 有 野 芭 蕉 海 芋 华 南 省 藤 等 组 成 的 热 带 林 层 片 推 荐 线 路 距 森 林 公 园 直 线 距 离 为 1km (9) 黄 龙 湖 森 林 公 园 黄 龙 湖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州 从 化 区 东 北 部, 距 广 州 市 区 约 100km, 于 1998 年 12 月 由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批 准 建 立, 总 面 积 hm 2 森 林 公 园 内 林 地 面 积 高 达 4000 多 公 顷, 水 域 面 积 近 500 hm 2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十 分 丰 富 推 荐 线 路 距 森 林 公 园 直 线 距 离 为 1.9km (10) 双 溪 森 林 公 园 双 溪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州 从 化 市, 为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总 面 积 6.54km 2 推 荐 线 路 距 森 林 公 园 直 线 距 离 为 0.1km (11) 五 和 东 坑 森 林 公 园 五 和 东 坑 森 林 公 园 为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吕 田 镇 境 内, 于 2012 年

337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月 由 从 化 市 人 民 政 府 以 从 府 函 [2012]113 号 文 批 复 设 立, 总 面 积 hm 2, 主 管 部 门 为 从 化 市 林 业 局 推 荐 线 路 距 森 林 公 园 直 线 距 离 为 0.05km (12) 糖 基 森 林 公 园 塘 基 森 林 公 园 为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吕 田 镇 境 内, 于 2012 年 9 月 由 从 化 市 人 民 政 府 以 从 府 函 [2012]113 号 文 批 复 设 立, 总 面 积 742.2hm 2, 主 管 部 门 为 从 化 市 林 业 局 推 荐 线 路 紧 邻 森 林 公 园 南 侧 边 界 (13) 观 音 山 森 林 公 园 观 音 山 森 林 公 园 为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东 莞 境 内, 于 2015 年 12 月 由 国 家 林 业 局 批 准 建 立, 总 面 积 hm 2 推 荐 线 路 距 森 林 公 园 直 线 距 离 为 0.15km (14) 长 流 森 林 公 园 长 流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州 市 从 化 县 良 口 镇, 总 面 积 hm 2,2012 年 9 月 由 从 化 市 人 民 政 府 以 从 府 函 [2012]113 号 文 批 复, 为 市 级 森 林 公 园 本 工 程 位 于 长 流 森 林 公 园 的 北 部, 距 离 森 林 公 园 最 近 距 离 约 1.2km (15) 通 天 蜡 烛 森 林 公 园 通 天 蜡 烛 森 林 公 园 位 于 广 州 从 化 区 清 远 佛 冈 县 与 韶 关 新 丰 县 三 县 市 交 界 处 年 由 从 化 市 人 民 政 府 以 从 府 函 [2012]113 号 文 批 复, 为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本 工 程 距 离 森 林 公 园 最 近 距 离 约 0.6km (16) 宝 山 森 林 公 园 东 莞 宝 山 森 林 公 园, 于 1993 年 经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立 项 批 准 建 立, 地 处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樟 木 头 镇 公 园 占 地 面 积 1397hm 2, 由 芙 蓉 寺 和 九 栋 两 个 游 览 区 组 成 芙 蓉 寺 游 览 区 内 有 东 莞 著 名 的 宝 山 山 脉 芙 蓉 庙 龙 潭 飞 瀑 石 瓮 芙 蓉 等 景 点 在 明 朝 末 年 就 闻 名 遐 迩, 其 中 石 瓮 芙 蓉 曾 是 东 莞 八 景 之 一 本 工 程 距 离 宝 山 森 林 公 园 最 近 距 离 约 0. 2km 评 价 范 围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全 国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全 国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拟 建 线 路 涉 及 3 个 生 态 功 能 一 级 区 6 个 生 态 功 能 二 级 区 10 个 生 态 功 能 三 级 区 拟 建 线 路 所 涉 及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见 表

338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生 态 功 能 一 级 区 生 态 调 节 功 能 区 产 品 提 供 功 能 区 人 居 保 障 功 能 区 表 7-14 评 价 范 围 内 全 国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生 态 功 能 二 级 区 水 源 涵 养 功 能 区 土 壤 保 持 功 能 区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功 能 区 林 产 品 提 供 功 能 区 大 都 市 群 人 居 保 障 功 能 区 生 态 功 能 三 级 区 规 划 区 涉 及 县 市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生 态 保 护 主 要 方 向 桂 东 北 丘 陵 山 地 常 绿 阔 叶 林 水 源 涵 养 三 级 功 能 区 桂 中 北 喀 斯 特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水 源 涵 养 三 级 功 能 区 金 沙 江 下 游 干 热 河 谷 常 绿 灌 丛 稀 树 草 原 土 壤 保 持 三 级 功 能 区 桂 中 喀 斯 特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三 级 功 能 区 桂 西 北 山 地 常 绿 阔 叶 林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三 级 功 能 区 乌 蒙 山 针 叶 林 山 地 云 南 松 林 草 甸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三 级 功 能 区 滇 西 横 断 山 常 绿 阔 叶 林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三 级 功 能 区 蒙 自 - 元 江 岩 溶 高 原 峡 谷 针 叶 林 常 绿 阔 叶 林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三 级 功 能 区 广 东 北 部 丘 陵 林 产 品 提 供 三 级 功 能 区 珠 三 角 大 都 市 群 人 居 保 障 三 级 功 能 区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荔 浦 县 平 乐 县 钟 山 县 和 贺 县 等 柳 江 县 鹿 寨 县 宾 川 县 洱 源 县 鹤 庆 县 牟 定 县 等 天 峨 县 南 丹 县 宜 山 县 河 池 市 金 城 江 区 宜 州 市 柳 江 县 等 贞 丰 县 望 谟 县 罗 甸 县 等 会 泽 县 盘 县 兴 义 市 安 龙 县 兴 仁 县 贞 丰 县 义 龙 新 区 鹤 庆 县 剑 川 县 洱 源 县 大 姚 县 牟 定 县 武 定 县 寻 甸 回 族 彝 族 自 治 县 富 源 县 英 德 县 佛 冈 县 从 化 市 博 罗 县 龙 门 县 怀 集 县 等 东 莞 市 深 圳 市 人 类 活 动 干 扰 强 度 大 ;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单 一, 生 态 功 能 衰 退 ; 森 林 资 源 过 度 开 发 天 然 草 原 过 度 放 牧 等 导 致 植 被 破 坏 土 地 沙 化 土 壤 侵 蚀 严 重 ; 湿 地 萎 缩 面 积 减 少 ; 冰 川 后 退, 雪 线 上 升 不 合 理 的 土 地 利 用, 特 别 是 陡 坡 开 垦, 以 及 交 通 矿 产 开 发 城 镇 建 设 森 林 破 坏 草 原 过 度 放 牧 等 人 为 活 动, 导 致 地 表 植 被 退 化 土 壤 侵 蚀 和 石 漠 化 危 害 严 重 人 口 增 加 以 及 农 业 和 城 市 扩 张, 交 通 水 电 水 利 建 设, 过 度 放 牧 生 物 资 源 过 度 开 发, 外 来 物 种 入 侵 等, 导 致 森 林 草 原 湿 地 等 自 然 栖 息 地 遭 到 破 坏, 栖 息 地 破 碎 化 岛 屿 化 严 重 ; 生 物 多 样 性 受 到 严 重 威 胁, 许 多 野 生 动 植 物 物 种 濒 临 灭 绝 林 区 过 量 砍 伐, 森 林 质 量 下 降 较 为 普 遍 城 市 无 限 制 扩 张, 污 染 严 重, 人 居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1) 对 重 要 水 源 涵 养 区 建 立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2) 继 续 加 强 生 态 恢 复 与 生 态 建 设 (3) 控 制 水 污 染, 减 轻 水 污 染 负 荷 (1)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加 速 城 镇 化 和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进 程 (2) 全 面 实 施 保 护 天 然 林 退 耕 还 林 退 牧 还 草 工 程, 严 禁 陡 坡 垦 殖 和 过 度 放 牧 (3) 开 展 石 漠 化 区 域 和 小 流 域 综 合 治 理, 协 调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与 生 态 保 护 的 关 系, 恢 复 和 重 建 退 化 植 被 (4) 严 格 资 源 开 发 和 建 设 项 目 的 生 态 监 管, 控 制 新 的 人 为 土 壤 侵 蚀 (5) 发 展 农 村 新 能 源, 保 护 自 然 植 被 (1) 加 强 自 然 保 护 区 建 设 和 管 理, 尤 其 自 然 保 护 区 群 的 建 设 (2) 不 得 改 变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土 地 用 途, 禁 止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内 开 发 建 设, 实 施 重 大 工 程 对 生 物 多 样 性 影 响 的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3) 禁 止 对 野 生 动 植 物 进 行 滥 捕 乱 采 乱 猎 (4) 加 强 对 外 来 物 种 入 侵 的 控 制, 禁 止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引 进 外 来 物 种 (5) 保 护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与 重 要 物 种 栖 息 地, 防 止 生 态 建 设 导 致 栖 息 环 境 的 改 变 (1) 加 强 速 生 丰 产 林 区 的 建 设 与 管 理, 合 理 采 伐, 实 现 采 育 平 衡, 协 调 木 材 生 产 与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的 关 系 (2) 改 善 农 村 能 源 结 构, 减 少 对 林 地 的 压 力 加 强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合 理 布 局 城 市 功 能 组 团 ; 加 强 生 态 城 市 建 设, 大 力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控 制 城 市 污 染, 推 进 循 环 经 济 和 循 环 社 会 的 建 设

339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各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云 南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云 南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见 表 7-15 拟 建 线 路 涉 及 云 南 省 1 个 生 态 区 2 个 生 态 亚 区 11 个 生 态 功 能 区 生 态 区 Ⅲ 高 原 亚 热 带 北 部 常 绿 阔 叶 林 生 态 区 表 7-15 评 价 范 围 内 云 南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生 态 功 能 分 区 单 元 生 态 亚 生 态 功 能 区 区 Ⅲ1 滇 中 高 原 谷 盆 半 湿 润 常 绿 阔 叶 林 暖 性 针 叶 林 生 态 亚 区 Ⅲ1-1 楚 雄 大 理 山 原 盆 地 农 业 与 城 镇 生 态 功 能 区 Ⅲ1-2 礼 社 江 中 山 河 谷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功 能 区 Ⅲ1-4 金 沙 江 分 水 岭 红 岩 山 原 水 源 涵 养 生 态 功 能 区 Ⅲ1-6 昆 明 玉 溪 高 原 湖 盆 城 镇 建 设 生 态 功 能 区 Ⅲ1-9 普 渡 河 干 流 小 江 上 游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功 能 区 Ⅲ1-10 牛 栏 江 上 游 丘 原 盆 地 水 源 涵 养 生 态 功 能 区 涉 及 县 市 宾 川 县 洱 源 县 剑 川 县 鹤 庆 县 牟 定 县 元 谋 县 武 定 县 大 姚 县 东 川 区 禄 劝 县 两 区 寻 甸 县 寻 甸 县 主 要 生 态 特 征 点 苍 山 植 被 垂 直 带 分 布 明 显, 高 原 面 上 的 植 被 以 云 南 松 林 为 主 土 壤 类 型 以 红 壤 和 石 灰 土 为 主 地 带 性 植 被 为 半 湿 润 常 绿 阔 叶 林, 现 存 植 被 以 云 南 松 林 为 主 土 壤 类 型 以 紫 色 土 为 主 地 带 性 植 被 为 半 湿 润 常 绿 阔 叶 林, 土 壤 主 要 为 紫 色 土 现 存 植 被 以 云 南 松 林 为 主 土 壤 以 红 壤 紫 色 土 和 水 稻 土 为 主 植 被 垂 直 地 带 性 分 布 明 显, 现 存 植 被 以 云 南 松 林 为 主, 土 壤 以 红 壤 和 紫 色 土 为 主 植 被 主 要 为 云 南 松 林 和 半 湿 润 常 绿 阔 叶 林, 土 壤 类 型 主 要 是 红 壤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土 地 过 度 利 用 和 旅 游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和 土 地 退 化 森 林 破 坏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森 林 覆 盖 率 低. 林 种 单 一, 森 林 质 量 差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环 境 污 染 水 资 源 和 土 地 资 源 短 缺 森 林 质 量 较 差, 水 土 流 失 严 重 土 地 利 用 过 度 引 起 的 土 地 退 化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性 生 境 高 度 敏 感 土 壤 侵 蚀 中 高 度 敏 感 土 壤 侵 蚀 中 度 敏 感 水 源 涵 养 能 力 弱 高 原 湖 盆 和 城 乡 交 错 带 的 生 态 脆 弱 性 土 壤 侵 蚀 高 度 敏 感 石 漠 化 高 度 及 中 度 敏 感 主 要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楚 雄 大 理 的 城 镇 和 生 态 农 业 建 设 礼 社 江 流 域 的 水 土 保 持 大 流 域 分 水 岭 地 带 的 水 源 涵 养 昆 明 中 心 城 市 建 设 及 维 护 高 原 湖 泊 群 及 周 边 地 区 的 生 态 安 全 普 渡 河 和 小 江 上 游 的 水 土 保 持 牛 栏 江 上 游 的 水 源 涵 养 和 生 态 农 业 建 设 保 护 措 施 与 发 展 方 向 保 护 农 田 生 态 环 境 控 制 化 肥 和 农 药 的 施 用, 发 展 生 态 旅 游, 维 护 本 区 的 自 然 生 态 景 观 和 地 质 遗 产 改 变 森 林 结 构, 提 高 森 林 质 量, 严 格 控 制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发 展 以 生 态 公 益 林 为 主 的 生 态 林 业, 提 高 本 区 的 水 涵 养 功 能, 预 防 水 土 流 失 封 山 育 林, 发 展 经 济 林 木,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和 循 环 经 济, 提 高 森 林 质 量, 加 强 区 域 的 水 源 涵 养 能 力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治 理 高 原 湖 泊 水 体 污 染 和 流 域 区 的 面 源 污 染 保 护 现 有 植 被, 加 大 封 山 育 林 的 强 度, 营 造 水 土 保 护 林, 严 格 退 耕 还 林, 提 高 区 域 的 森 林 数 量 及 质 量 山 地 封 山 育 林, 提 高 森 林 覆 盖, 谷 盆 地 区 调 整 农 业 结 构,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保 护 农 田 生 态 环 境, 防 止 区 域 石 漠 化

340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生 态 区 生 态 功 能 分 区 单 元 生 态 亚 生 态 功 能 区 区 Ⅲ4 滇 东 北 高 中 山 暖 性 针 叶 林 亚 高 山 草 甸 生 态 亚 区 Ⅲ1-14 富 源 罗 平 岩 溶 中 山 水 源 涵 养 生 态 功 能 区 Ⅲ2-3 白 草 岭 中 山 山 原 林 业 与 水 源 涵 养 生 态 功 能 区 Ⅲ2-4 元 谋 龙 川 江 干 热 河 谷 农 业 生 态 功 能 区 Ⅲ4-3 以 礼 河 硝 厂 河 高 山 深 谷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功 能 区 涉 及 县 市 富 源 县 大 姚 县 元 谋 县 会 泽 县 主 要 生 态 特 征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是 云 南 松 林, 土 壤 以 黄 壤 和 黄 棕 壤 为 主 现 存 植 被 主 要 是 云 南 松 林 西 部 土 壤 以 红 壤 为 主, 东 部 主 要 是 紫 色 土, 宾 川 河 谷 地 带 分 布 有 一 定 面 积 的 燥 红 土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是 稀 树 灌 木 草 丛, 土 壤 以 燥 红 土 和 紫 色 土 为 主 植 被 主 要 为 云 南 松 林, 土 壤 类 型 主 要 是 红 壤 和 棕 壤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森 林 数 量 少 质 量 低, 矿 业 开 发 带 来 的 污 染 农 业 结 构 不 合 理 水 土 流 失 严 重 森 林 覆 盖 率 低 土 地 退 化 严 重 森 林 覆 盖 率 低 质 量 差, 土 地 退 化 和 水 土 流 失 严 重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性 石 漠 化 中 度 敏 感 土 壤 侵 蚀 中 度 敏 感 干 热 河 谷 脆 弱 地 带 土 壤 侵 蚀 中 高 度 敏 感 主 要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云 南 东 部 岩 溶 中 山 的 水 源 涵 养 金 沙 江 中 段 山 原 地 区 的 水 源 涵 养 与 生 态 农 业 建 设 维 护 干 热 河 谷 生 态 脆 弱 区 的 生 态 安 全 金 沙 江 下 游 地 带 的 水 土 保 持 保 护 措 施 与 发 展 方 向 严 格 执 行 封 山 育 林 人 工 造 林 和 退 耕 还 林 ; 做 好 煤 矿 开 采 的 生 态 恢 复, 提 高 区 域 的 水 源 涵 养 效 益 山 区 加 大 封 山 育 林 的 力 度, 严 格 退 耕 还 林, 控 制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河 谷 区 调 整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增 加 沿 江 河 谷 面 山 的 森 林 覆 盖 率, 发 展 热 带 经 济 林 木, 改 善 区 域 的 水 环 境 条 件, 发 展 庭 院 经 济, 防 止 生 态 环 境 荒 漠 化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严 格 退 耕 还 林, 注 意 矿 产 资 源 开 发 后 的 生 态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严 重 恶 化 地 区 实 施 生 态 移 民 贵 州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贵 州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见 表 7-16 拟 建 线 路 涉 及 贵 州 省 3 个 生 态 区 3 个 生 态 亚 区 2 个 生 态 功 能 区 表 7-16 评 价 范 围 内 贵 州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生 态 功 能 分 区 单 元 生 态 亚 生 态 功 生 态 区 区 能 区 西 部 半 黔 西 中 湿 润 亚 山 常 绿 柏 果 - 盘 热 带 针 阔 叶 林 县 土 壤 阔 混 交 水 土 流 保 持 生 林 草 失 控 制 态 功 能 山 喀 斯 生 态 亚 区 特 脆 弱 区 涉 及 县 市 盘 县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水 土 流 失 严 重, 森 林 覆 盖 率 较 低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性 土 壤 侵 蚀 中 度 至 强 度 敏 感 主 要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服 务 功 能 以 土 壤 保 持 中 等 重 要, 部 分 小 型 水 库 分 布 区 水 源 涵 养 重 要 营 养 物 质 保 持 较 重 要 保 护 措 施 与 发 展 方 向 以 水 土 保 持 为 目 标, 积 极 扩 大 森 林 面 积, 结 合 珠 江 防 护 林 工 程 建 设, 营 造 保 持 林 和 水 源 涵 养 林

341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生 态 区 环 境 生 态 区 南 部 干 热 河 谷 南 亚 热 带 季 雨 林 生 态 区 南 部 干 热 河 谷 南 亚 热 带 季 雨 林 生 态 区 生 态 功 能 分 区 单 元 生 态 亚 区 黔 西 南 河 谷 季 雨 林 水 土 流 失 控 制 生 态 亚 区 黔 西 南 河 谷 季 雨 林 水 土 流 失 控 制 生 态 亚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兴 仁 万 屯 土 壤 保 持 与 石 漠 化 敏 感 生 态 功 能 区 白 层 - 红 水 河 土 壤 保 护 生 态 功 能 区 罗 甸 - 板 庚 土 壤 保 持 与 石 漠 化 敏 感 生 态 功 能 区 兴 义 - 万 峰 湖 营 养 物 质 保 持 水 源 涵 养 与 锥 状 喀 斯 特 保 护 生 态 功 能 区 涉 及 县 市 兴 义 市 安 龙 县 兴 仁 县 贞 丰 县 义 龙 新 区 望 谟 县 罗 甸 县 罗 甸 县 兴 义 市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水 土 流 失 和 石 漠 化 较 严 重, 森 林 覆 盖 率 低 水 土 流 失 严 重, 生 产 方 式 落 后, 土 地 生 产 力 低 水 土 流 失 及 石 漠 化 较 为 严 重, 喀 斯 特 地 区 存 在 石 山 垦 殖 的 不 良 行 为, 土 地 生 产 力 低 石 漠 化 较 为 突 出, 旅 游 活 动 活 跃, 对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压 力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性 土 壤 侵 蚀 中 度 至 轻 度 敏 感, 50% 地 区 石 漠 化 中 度 至 强 度 敏 感 土 壤 侵 蚀 中 度 至 强 度 敏 感 土 壤 侵 蚀 中 度 至 强 度 敏 感, 大 部 分 地 区 石 漠 化 中 度 至 强 度 敏 感 土 壤 侵 蚀 轻 度 至 中 度 敏 感, 石 漠 化 多 中 至 强 度 敏 感 主 要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服 务 功 能 以 土 壤 保 持 中 等 重 要, 部 分 小 型 水 库 分 布 区 水 源 涵 养 重 要 营 养 物 质 保 持 较 重 要 服 务 功 能 以 土 壤 保 持 极 重 要 服 务 功 能 以 土 壤 保 持 中 等 重 要 服 务 功 能 以 营 养 物 质 保 持 极 重 要 至 中 等 重 要, 水 域 涵 养 重 要 保 护 措 施 与 发 展 方 向 以 水 土 保 持 和 石 漠 化 防 治 为 目 标, 扩 大 森 林 面 积, 采 取 综 合 治 理 措 施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和 石 漠 化, 合 理 利 用 草 地 资 源, 发 展 草 畜 牧 业, 加 强 林 区 防 护, 严 防 山 火, 促 进 森 林 植 被 恢 复 以 水 土 保 持 为 目 标, 重 点 对 北 盘 江 红 水 河 河 谷 斜 坡 进 行 综 合 治 理, 注 意 保 护 留 存 的 季 雨 林 ; 配 合 珠 防 工 程, 大 力 营 造 水 保 林, 严 禁 放 火 烧 山 和 刀 耕 火 种 的 粗 放 式 生 产 方 式 以 水 土 保 持 和 石 漠 化 治 理 为 目 标, 采 取 多 种 方 式 扩 大 森 林 面 积, 对 板 庚 一 带 的 石 漠 化 严 重 地 区 进 行 重 点 治 理, 制 止 石 山 垦 殖, 砍 薪 等 不 良 行 为 以 水 土 保 持, 水 源 涵 养 和 万 峰 林 锥 钻 喀 斯 特 为 目 标, 配 合 珠 防 工 程 营 造 各 类 防 护 林, 加 强 对 风 景 区 和 万 峰 林 自 然 景 观 的 管 理 和 保 护, 加 强 基 本 农 田 的 保 护 和 建 设 广 西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见 表 7-17 拟 建 线 路 涉 及 广 西 省 2 个 生 态 功 能 一 级 区 3 个 生 态 功 能 二 级 区 4 个 生 态 功 能 三 级 区 生 态 功 能 一 级 区 生 态 调 节 功 能 区 表 7-17 评 价 范 围 内 广 西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生 态 功 能 二 级 区 水 源 涵 养 与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功 能 区 生 态 功 能 三 级 区 天 峨 东 北 部 山 地 水 源 涵 养 与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功 能 区 规 划 区 涉 及 县 市 天 峨 县 南 丹 县 主 要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这 些 区 域 天 然 植 被 保 存 良 好, 水 源 涵 养 能 力 较 强, 是 大 江 大 河 的 源 头 和 水 源 涵 养 区 这 些 区 域 的 水 源 涵 养 和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服 务 功 主 要 生 态 问 题 天 然 阔 叶 林 面 积 减 少, 森 林 质 量 降 低, 水 源 涵 养 功 能 减 弱, 特 别 是 旱 季 江 河 水 量 锐 减 ; 雨 季 局 部 区 域 山 洪 泥 石 流 滑 坡 等 灾 害 多 发 ; 坡 耕 地 面 生 态 保 护 主 要 方 向 与 措 施 规 划 建 立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重 点 强 化 水 源 涵 养 和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生 态 功 能 加 强 生 态 公 益 林 建 设, 恢 复 与 重 建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加 强 自 然 保 护 区 建 设 和 管 理, 保 持 生 物 多 样 性, 适 度 发 展 商 品 林 ; 合 理 用 生 态 景 观 优 势 和 生 物 资 源 优 势, 积 极 发 展 生 态 农 业 有 机 农 业 和 生 态 旅 游 等 生 态 产

342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生 态 功 能 一 级 区 产 品 提 供 功 能 区 生 态 功 能 二 级 区 土 壤 保 持 功 能 区 农 林 产 品 提 供 功 能 区 生 态 功 能 三 级 区 红 水 河 流 域 岩 溶 山 地 土 壤 保 持 功 能 区 鹿 寨 - 柳 江 丘 陵 农 林 产 品 提 供 功 能 区 贺 州 桂 岭 盆 地 农 林 产 品 提 供 功 能 区 规 划 区 涉 及 县 市 河 池 市 金 城 江 区 宜 州 市 都 安 县 柳 江 县 鹿 寨 县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荔 浦 县 平 乐 县 钟 山 县 昭 平 县 平 桂 管 理 区 八 步 区 主 要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能 极 为 重 要 平 地 少, 石 头 多 土 壤 少, 耕 地 资 源 极 缺, 生 态 系 统 极 为 脆 弱 土 壤 侵 蚀 敏 感 性 和 石 漠 化 敏 感 性 极 为 敏 感, 土 壤 保 持 服 务 功 能 极 为 重 要 提 供 农 林 产 品, 兼 顾 生 态 调 节 功 能 保 护 主 要 生 态 问 题 积 大, 水 土 流 失 较 严 重 不 合 理 的 土 地 利 用 毁 林 开 垦 过 度 放 牧 造 成 自 然 植 被 严 重 破 坏, 森 林 覆 盖 率 较 低,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退 化, 水 土 流 失 石 漠 化 严 重 ; 坡 耕 地 面 积 比 重 大, 土 地 生 产 力 低 ; 岩 溶 洼 地 易 旱 易 涝 ; 矿 业 开 发 造 成 局 部 区 域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有 色 金 属 冶 炼 污 染 问 题 突 出 耕 地 面 积 减 少, 土 壤 肥 力 下 降 ;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及 城 镇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比 较 突 出 ; 部 分 农 业 区 干 旱 ; 林 种 结 构 单 一, 森 林 质 量 下 降 ; 矿 产 开 采 造 成 的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问 题 比 较 突 出 业 生 态 保 护 主 要 方 向 与 措 施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加 速 城 镇 化 进 程, 加 快 农 业 人 口 转 移, 降 低 人 口 对 土 地 的 压 力 ; 全 面 实 施 石 漠 化 综 合 治 理, 通 过 封 山 育 林 退 耕 还 林 小 流 域 治 理 农 村 生 态 能 源 建 设 改 变 耕 作 方 式 草 食 动 物 舍 饲 圈 养 等 措 施, 恢 复 自 然 植 被, 提 高 水 源 涵 养 和 水 土 保 持 能 力 ; 严 禁 陡 坡 垦 殖 和 过 度 放 牧, 严 禁 乱 砍 滥 伐 树 木 ; 开 展 有 色 金 属 矿 业 及 冶 炼 业 的 污 染 防 治 和 废 物 综 合 利 用, 治 理 矿 区 环 境 污 染, 推 进 矿 区 生 态 恢 复 与 重 建 调 整 农 业 产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结 构, 合 理 组 织 农 业 生 产 和 农 村 经 济 活 动 ; 坚 持 保 护 基 本 农 田 ; 加 强 农 田 基 本 建 设, 增 强 抗 自 然 灾 害 的 能 力 ; 推 行 农 业 标 准 化 和 生 态 化 生 产, 发 展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绿 色 食 品 和 有 机 食 品 ; 加 快 农 村 沼 气 建 设, 推 广 养 殖 - 沼 气 - 种 果 生 态 农 业 模 式 ; 协 调 木 材 生 产 与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的 关 系, 科 学 布 局 和 种 植 速 生 丰 产 林 区, 合 理 采 伐, 实 现 采 育 平 衡 ; 加 快 城 镇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加 强 城 乡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广 东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见 表 7-18 拟 建 线 路 涉 及 广 东 省 7 个 生 态 功 能 区 表 7-18 评 价 范 围 内 广 东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编 号 功 能 区 名 称 面 积 ( 平 方 公 里 ) 比 例 (%) 115 连 南 - 怀 集 山 地 水 土 保 持 与 重 要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生 态 功 能 区 北 江 中 游 山 地 丘 陵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功 能 区 翁 源 - 英 德 河 川 丘 陵 农 林 复 合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功 能 区 怀 集 - 广 宁 林 农 复 合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功 能 区 龙 门 中 东 部 沿 河 农 业 与 城 镇 经 济 区 深 圳 - 东 莞 珠 江 东 岸 都 市 经 济 生 态 功 能 区 惠 州 平 原 丘 陵 城 市 经 济 - 农 林 复 合 生 态 功 能 区

343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项 目 与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主 要 为 防 风 固 沙 水 源 涵 养 水 土 保 持 和 农 产 品 提 供 等 生 态 功 能 区, 其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是 土 地 沙 化 水 土 流 失 植 被 破 坏 生 物 多 样 性 减 少 水 质 污 染 等 根 据 工 程 的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范 围 相 对 较 小, 且 不 属 于 高 污 染 工 业 项 目 因 此, 分 析 本 项 目 在 严 格 执 行 保 护 措 施 和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不 会 对 所 在 生 态 功 能 区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因 此 该 拟 建 项 目 与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整 体 协 调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陆 生 植 物 现 状 根 据 中 国 植 被, 评 价 区 划 分 为 2 个 植 被 区 3 个 植 被 亚 区 域 4 个 植 被 地 带, 7 个 植 被 区 评 价 区 线 路 沿 线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中 针 叶 林 有 华 山 松 林 马 尾 松 林 云 南 松 林 滇 油 杉 林 ; 阔 叶 林 有 旱 冬 瓜 林 栓 皮 栎 + 麻 栎 林 白 栎 林 南 酸 枣 林 红 木 荷 + 黄 果 厚 壳 桂 + 中 华 槭 林 滇 青 冈 林 厚 壳 桂 林 栲 + 木 荷 林 等 ; 竹 林 有 毛 竹 林 慈 竹 林 ; 季 雨 林 有 榕 树 + 香 花 蒲 桃 + 假 苹 婆 林 黄 桐 + 水 石 梓 林 ; 灌 丛 有 黄 荆 灌 丛 余 甘 子 灌 丛 小 果 蔷 薇 + 火 棘 灌 丛 桃 金 娘 灌 丛 岗 松 灌 丛 铁 仔 + 金 花 小 檗 灌 丛 等 ; 灌 草 丛 主 要 有 刺 芒 野 古 草 灌 草 丛 黄 背 草 + 细 柄 草 + 白 茅 灌 草 丛 龙 须 草 + 黄 茅 灌 草 丛 等 ; 稀 树 草 原 主 要 有 黄 茅 + 虾 子 花 + 木 棉 稀 树 群 系 ; 沼 泽 植 被 主 要 有 短 叶 茳 芏 沼 泽 ; 水 生 植 被 主 要 有 浮 萍 群 系 等 人 工 植 被 主 要 有 荔 枝 林 龙 眼 林 香 蕉 林 油 桐 林 杉 木 林 桉 树 林 等 人 工 林 以 及 水 稻 小 麦 玉 米 等 粮 食 蔬 菜 作 物 根 据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各 县 市 相 关 资 料 及 现 场 调 查 结 果, 线 路 两 侧 300m 评 价 范 围 内 现 阶 段 尚 未 发 现 古 树 名 木 及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的 分 布 但 是 本 项 目 路 径 穿 越 的 各 县 市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范 围 内 可 能 出 现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有 21 种, 其 中 国 家 Ⅰ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有 2 种,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19 种 陆 生 动 物 现 状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动 物 地 理 区 划 属 东 洋 界 ; 跨 一 级 区 3 个, 二 级 ( 亚 区 )3 个, 三 级 ( 动 物 地 理 省 )4 个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线 路 沿 线 各 县 市 搜 集 相 关 资 料 和 敏 感 区 专 题 报 告 等,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有 22 种, 均 属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生 态 敏 感 区 本 工 程 在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广 东 境 内 穿 ( 跨 ) 越 各 生 态 类 环 境 敏 感 区 共 45 个 : 其 中 云 南 省 境 内 共 2 个 ( 自 然 保 护 区 1 个, 水 源 保 护 区 1 个 ), 贵 州 省 境 内 共 3 个,

344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风 景 名 胜 区 1 个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2 个 ; 广 西 区 境 内 共 9 个, 自 然 保 护 区 1 个 湿 地 公 园 1 个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7 个 ; 广 东 省 境 内 共 24 个, 自 然 保 护 区 1 个 森 林 公 园 10 个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10 个 生 态 严 控 区 1 个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2 个 7.3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分 析 (1) 直 接 占 地 影 响 : 工 程 施 工 塔 基 建 设 将 直 接 占 用 部 分 林 地, 导 致 林 地 面 积 的 减 少, 间 接 的 占 用 森 林 中 动 物 的 生 境, 使 其 远 离 施 工 区 域 (2) 在 施 工 期 间, 工 作 人 员 的 工 程 建 筑 材 料 及 其 车 辆 的 进 入, 可 能 将 外 来 物 种 带 入 施 工 区 域, 外 来 物 种 能 更 好 的 适 应 和 利 用 被 干 扰 的 环 境, 可 能 会 导 致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内 原 有 物 种 的 衰 退 (3) 施 工 产 生 的 扬 尘, 机 械 排 放 的 有 害 气 体 等 会 影 响 植 物 光 合 作 用 和 呼 吸 作 用 ; 施 工 废 水 进 入 系 统 内 水 域 将 污 染 水 质, 会 对 系 统 内 的 两 栖 爬 行 觅 食 以 及 生 存 繁 衍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 施 工 噪 声 将 对 森 林 鸟 类 以 及 兽 类 产 生 一 定 驱 赶 作 用 (4) 施 工 人 员 的 活 动 等 也 会 破 坏 周 边 森 林 环 境, 如 对 沿 线 植 被 乱 砍 滥 伐, 随 意 践 踏 ; 开 挖 土 方 乱 堆 乱 放 占 压 林 地, 毁 坏 植 被 ;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不 善, 野 外 用 火 管 理 不 善 防 火 意 识 淡 薄 等 也 会 对 森 林 资 源 造 成 很 大 的 危 害 (5) 运 行 期 为 满 足 输 电 线 路 正 常 运 行, 需 对 导 线 下 方 与 树 木 垂 直 距 离 小 于 7m 树 木 的 树 冠 进 行 定 期 修 剪, 使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植 被 生 物 量 减 少 由 于 输 电 项 目 在 山 区 架 设 塔 基 较 分 散, 塔 基 占 地 以 及 施 工 占 地 面 积 较 小, 少 量 的 林 木 砍 伐 修 剪 不 会 改 变 使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的 群 落 演 替, 也 不 会 对 沿 线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环 境 造 成 系 统 性 的 破 坏 对 草 地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分 析 (1) 占 地 影 响 : 工 程 塔 基 建 设 将 直 接 占 用 部 分 草 地, 导 致 草 地 面 积 的 减 少 另 外 在 施 工 期 间, 工 作 人 员 进 出 评 价 范 围, 工 程 建 筑 材 料 及 其 车 辆 的 进 入, 会 碾 压 部 分 草 地, 导 致 草 地 面 积 的 较 少 (2) 工 程 占 用 草 地 导 致 原 有 的 草 地 面 积 减 小, 将 间 接 影 响 草 食 动 物 的 觅 食 ; 施 工 扬 尘 以 及 机 械 排 放 的 有 毒 气 体 附 着 在 草 原 植 被 的 叶 面 上 将 导 致 植 物 的 光 合 作 用 减 弱, 同 时 也 会 威 胁 到 以 草 为 食 的 动 物 的 生 存

345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3) 施 工 人 员 的 活 动 包 括 施 工 和 生 活 机 械 操 作 不 文 明 施 工 等 也 会 造 成 对 周 边 草 地 环 境 的 破 坏, 如 对 沿 线 草 地 随 意 践 踏, 开 挖 土 方 乱 堆 乱 放 占 压 草 地,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不 善 等 评 价 区 内 草 地 生 态 系 统 主 要 分 布 在 云 南 北 部, 气 候 干 燥, 野 外 用 火 管 理 不 善 防 火 意 识 淡 薄 等 也 会 对 草 地 资 源 造 成 很 大 的 危 害 区 域 内 换 流 站 和 塔 基 处 植 被 较 稀 疏, 且 由 于 架 设 塔 基 较 分 散, 塔 基 占 地 以 及 施 工 占 地 面 积 较 小, 因 此 工 程 对 草 地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较 小 对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分 析 (1) 塔 杆 基 础 的 开 挖 塔 杆 组 立 架 线 等 施 工 过 程 中 洒 落 的 路 基 填 土 边 坡 防 护 不 及 时 导 致 的 水 土 流 失 等 都 会 对 评 价 区 的 河 流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2) 施 工 期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会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的 生 境 ;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噪 声 灯 光 等 会 破 坏 湿 地 中 野 生 动 物 的 正 常 栖 息 繁 殖 和 使 栖 息 地 环 境 恶 化 ; 将 降 低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3) 施 工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对 拟 建 沿 线 的 池 塘 水 库 等 水 域 将 产 生 不 利 的 影 响 如 增 加 水 的 浊 度, 影 响 水 质 等 水 土 流 失 向 水 域 内 输 入 了 大 量 泥 沙 和 氮 磷 等 物 质,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改 变 水 生 生 物 栖 息 环 境, 影 响 其 生 存 本 输 电 项 目 大 都 是 是 通 过 高 空 架 设 方 式 直 接 跨 过 河 流 湖 库 的, 因 此 拟 建 项 目 对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影 响 较 小 只 要 在 施 工 前 注 意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意 识 的 宣 传 教 育, 在 施 工 期 避 免 或 尽 量 减 少 垃 圾 和 污 水 的 排 放, 拟 建 项 目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影 响 可 控 对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分 析 由 于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面 积 较 大, 塔 基 占 用 的 土 地 部 分 为 基 本 农 田, 因 此 对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主 要 从 对 农 业 生 产 和 基 本 农 田 两 个 方 面 展 开 (1) 对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施 工 期, 线 路 工 程 对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塔 基 占 地 塔 基 基 础 的 开 挖, 塔 基 占 地 处 的 农 作 物 将 被 清 除, 使 农 作 物 产 量 减 少, 农 作 物 的 损 失 以 成 熟 期 最 大 ; 另 外 塔 基 挖 掘 土 石 的 堆 放 人 员 的 践 踏 施 工 机 具 的 碾 压, 亦 会 伤 害 部 分 农 作 物, 同 时 还 会 伤 及 附 近 植 物 的 根 系, 影 响 农 作 物 的 正 常 生 长 此 外, 塔 基 开 挖 将 扰 乱 土 壤 耕 作 层, 除 开 挖 部 分 受 到 直 接 破 坏 以 外, 土 石 方 混 合 回 填 后, 亦 改 变 了 土 壤 层 次 紧 实 度 和 质 地, 影 响 土 壤 发 育, 降 低 土 壤 耕 作 性 能, 造 成 土 壤 肥 力 的 降 低, 影 响 作 物 生 长

346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同 时, 随 着 农 业 机 械 化 程 度 的 提 高, 工 程 立 塔 于 农 田 中 中 对 农 业 丰 收 期 大 面 积 的 机 械 耕 作 也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由 于 单 塔 占 地 面 积 相 对 较 小, 两 塔 间 的 距 离 较 长, 导 线 对 地 距 离 高, 对 联 合 收 割 机 的 通 行 不 会 形 成 阻 隔 (2) 对 基 本 农 田 的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对 基 本 农 田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工 程 占 地 使 基 本 农 田 的 数 量 的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可 以 进 行 复 耕, 不 会 减 少 当 地 基 本 农 田 的 数 量, 影 响 主 要 在 于 永 久 占 地 根 据 对 类 似 工 程 位 于 基 本 农 田 的 线 路 塔 基 的 调 查 发 现, 塔 基 占 地 中 除 塔 腿 外, 其 余 大 于 96% 的 占 地 均 已 种 植 了 农 作 物, 因 此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基 本 不 会 改 变 当 地 基 本 农 田 的 数 量 如 塔 基 定 位 不 可 避 免 征 用 基 本 农 田 时, 则 必 须 按 照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征 得 相 关 部 门 同 意 后, 对 占 用 的 基 本 农 田 办 理 相 关 的 用 地 手 续, 并 按 照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负 责 开 垦 与 所 占 基 本 农 田 数 量 与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或 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本 工 程 对 基 本 农 田 的 影 响 不 大 对 城 镇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因 为 施 工 人 员 的 进 入, 导 致 人 口 集 中, 工 业 污 染 生 活 垃 圾 等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人 类 活 动 对 植 物 动 物 的 干 扰, 都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原 有 的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施 工 前 注 意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意 识 的 宣 传 教 育, 在 施 工 期 避 免 或 尽 量 减 少 垃 圾 和 污 水 的 排 放, 拟 建 项 目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城 镇 生 态 系 统 影 响 较 小 陆 生 植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对 陆 生 植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陆 生 植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施 工 占 地, 永 久 占 地 导 致 地 表 土 地 功 能 和 植 被 覆 盖 类 型 的 改 变, 临 时 占 地 带 来 的 植 物 种 类 减 少, 生 物 量 损 失 等 (1) 对 植 被 和 植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输 电 项 目 建 设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施 工 期 及 施 工 场 地 恢 复 期 换 流 站 和 线 路 的 施 工 建 设 都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一 定 程 度 上 改 变 现 状 植 被 ; 线 路 的 永 久 占 地 除 塔 基 桩 脚 外, 可 部 分 恢 复 现 状 植 被 或 转 变 为 其 他 植 被 类 型 ; 临 时 占 地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自 然 保 育 或 人 工 恢 复, 可 恢 复 现 状 植 被 输 电 线 路 在 施 工 期 安 装 铁 塔, 开 挖 塔 基 时 要 清 除 地 表 的 所 有 植 被, 会 造 成 植 被 破 坏 1) 永 久 占 地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新 建 换 流 站 极 站 址 接 地 极 极 址 以 及 输 电 线 路 塔 基 和 施 工 期 等 永 久 占 地 情 况 见 节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中,2 个 站 址 永 久 占 地 共 66.15hm 2, 工 程 共 需 占 地

347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hm 2 输 电 线 路 永 久 占 地 有 耕 地 林 地 草 地 园 地 以 及 部 分 建 设 用 地 等 这 些 永 久 占 地 处 的 土 地 将 永 久 变 为 工 业 用 地 除 换 流 站 和 接 地 接, 输 电 线 路 主 要 是 塔 基 占 地, 但 铁 塔 实 际 占 用 地 仅 限 于 其 4 个 支 撑 脚, 只 砍 伐 少 量 的 塔 基 范 围 内 树 木, 砍 伐 量 相 对 较 少, 故 施 工 建 设 损 害 植 株 数 量 较 少, 且 这 些 植 物 均 为 评 价 区 常 见 种 类, 因 而 不 会 促 使 沿 线 林 木 群 落 发 生 地 带 性 植 被 的 改 变, 也 不 会 对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系 统 性 的 破 坏 ; 施 工 结 束 后 塔 基 中 间 部 分 可 恢 复 其 原 有 植 被 (2) 临 时 占 地 的 影 响 工 程 临 时 占 地 包 括 换 流 站 和 接 地 极 的 临 时 施 工 区, 输 电 线 路 塔 基 施 工 场 地 牵 张 场 地 施 工 临 时 道 路 人 抬 道 路 等, 总 面 积 38.52hm 2 临 时 占 地 一 般 选 择 占 用 灌 草 地 或 林 分 较 差 的 林 地, 而 且 对 于 林 草 植 被 较 密 的 地 段 采 用 放 气 球 架 线 等 技 术, 施 工 影 响 较 小 施 工 结 束 后 可 进 行 农 业 耕 作 或 绿 化, 基 本 不 影 响 其 原 有 的 土 地 用 途 输 电 线 路 施 工 时 会 破 坏 部 分 自 然 植 被 和 树 木, 可 能 会 对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是 一 般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即 可 恢 复 (2) 对 评 价 区 植 被 生 物 量 的 损 失 影 响 输 电 工 程 建 成 后, 各 植 被 类 型 损 失 的 生 物 量 见 表 7-18 工 程 占 地 损 失 植 被 生 物 量 为 t 针 叶 林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为 t, 占 总 损 失 生 物 量 的 46.12%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占 评 价 区 植 被 总 生 物 量 的 比 例 较 小, 仅 为 0.29%, 对 评 价 区 生 物 量 的 影 响 很 小 表 7-19 项 目 建 成 后 评 价 区 植 被 生 物 量 损 失 情 况 表 植 被 类 型 占 地 面 积 (hm 2 ) 平 均 生 物 量 (t/hm 2 ) 生 物 量 损 失 (t) 所 占 比 例 针 叶 林 % 阔 叶 林 %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 沼 泽 与 水 生 植 被 % 经 济 林 % 农 业 植 被 % 合 计 注 : 报 告 中 评 价 区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平 均 生 物 量 是 根 据 评 价 区 内 植 被 样 方 调 查 结 果, 结 合 我 国 森 林 植 被 的 生 物 量 和 净 生 产 量 ( 方 精 云, 刘 国 华 等 [J]. 生 态 学 报,1996,16(5): ) 所 做 各 省 区 各 植 被 类 型 平 均 生 物 量 资 料, 综 合 得 出 的 统 计 结 果 不 包 含 建 筑 用 地 和 未 利 用 地 运 行 期 对 陆 生 植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1) 对 植 物 及 植 被 生 物 量 的 影 响 输 电 工 程 在 运 行 期 内, 对 灌 丛 草 地 植 被 及 植 物 资 源 没 有 影 响 工 程 运 行 期 间,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要 对 导 线 下 方 与 树 木 垂 直 距 离 小 于 7m 树 木 的 树 冠 进 行 定 期 修 剪, 保

348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证 输 电 导 线 与 林 区 树 木 之 间 的 垂 直 距 离 足 够 大, 以 满 足 输 电 线 路 正 常 运 行 的 需 要 但 工 程 设 计 时, 铁 塔 塔 位 一 般 选 择 在 山 腰 山 脊 或 山 顶, 这 些 区 域 树 木 高 度 一 般 低 于 15m, 由 于 山 腰 山 脊 或 山 顶 等 有 利 地 形 形 成 的 高 差 原 因, 在 塔 位 附 近, 树 冠 与 导 线 之 间 的 垂 直 距 离 超 过 10m, 不 需 要 定 期 修 剪 树 冠 山 坳 中 的 林 木 高 度 较 半 山 山 脊 和 山 顶 处 虽 然 更 高, 但 是 由 于 位 置 低 凹, 导 线 与 山 坳 处 的 乔 木 树 冠 之 间 的 垂 直 距 离 更 大, 故 不 需 砍 伐 通 道 且 设 计 时 已 考 虑 了 沿 线 树 木 的 自 然 生 长 高 度, 采 取 在 林 区 加 高 杆 塔 高 度 的 措 施, 以 最 大 程 度 的 保 护 线 路 附 近 树 木 与 导 线 的 垂 直 距 离 超 过 7m 的 安 全 要 求 因 此 可 以 预 测, 运 行 期 需 砍 伐 树 木 的 量 很 少, 且 为 局 部 砍 伐, 故 对 森 林 植 物 群 落 组 成 和 结 构 影 响 微 弱, 对 植 物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较 小 (2) 对 植 物 及 植 被 生 长 发 育 的 影 响 输 电 工 程 在 运 营 期 内, 电 磁 辐 射 可 对 周 围 植 物 及 植 被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使 其 生 长 变 缓 发 育 不 良 但 由 于 导 线 与 下 方 植 物 的 垂 直 距 离 较 远, 电 磁 辐 射 对 植 物 及 植 被 的 影 响 将 得 到 一 定 缓 解, 且 受 影 响 的 植 物 及 植 被 多 为 土 著 种, 抗 逆 性 强 适 应 性 范 围 广, 可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抵 御 这 种 不 良 影 响 因 此 输 电 工 程 运 营 期, 电 磁 等 辐 射 不 会 引 起 评 价 区 内 物 种 或 植 被 的 消 失, 对 周 围 植 物 及 植 被 的 影 响 较 小 对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的 影 响 根 据 沿 线 各 县 市 相 关 资 料 及 现 场 调 查 结 果, 工 程 路 径 穿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范 围 内 分 布 有 21 种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这 些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多 分 布 在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核 心 区 或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植 被 较 好 的 区 域, 而 本 工 程 经 过 生 态 敏 感 区 时 尽 量 避 开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以 及 植 被 较 好 的 区 域, 因 此 对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影 响 较 小 此 外, 本 报 告 对 沿 线 穿 ( 跨 )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进 行 评 价 时 也 会 对 其 动 植 物 资 源 进 行 分 析, 因 此, 本 报 告 认 为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评 价 区 内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影 响 较 小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对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输 电 线 工 程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工 程 施 工 将 破 坏 占 用 动 物 的 栖 息 环 境, 限 制 部 分 陆 生 动 物 的 活 动 区 域 觅 食 范 围 等, 从 而 对 陆 生 动 物 的 生 存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站 址 选 址 一 般 距 负 荷 中 心 较 近, 这 些 地 区 开 发 程 度 较 高, 周 边 野 生 动 物 很 少, 因 此 站 址 施 工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较 小 ; 高 压 输 电 线 路 建 设 则 需 要 避 开 城 镇 等 开 发 程 度 较 高 的 区 域, 线 路 架 设 很 可 能 经 过 自 然 植 被 状 况 较 好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较 丰 富 的 区 域, 因 此, 线 路 施 工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及 其 生 境 有 一 定 影 响

349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1) 对 两 栖 爬 行 类 的 影 响 项 目 施 工 对 爬 行 类 和 两 栖 类 的 影 响 主 要 发 生 在 铁 塔 土 石 方 工 程 和 布 线 施 工 区 域 : 施 工 活 动 对 爬 行 类 两 栖 类 栖 息 地 生 境 造 成 干 扰 破 坏, 施 工 简 易 道 路 临 时 占 地 通 道 造 成 生 境 破 碎 化 趋 势 增 加, 导 致 栖 息 地 功 能 降 低 消 失, 迫 使 爬 行 类 两 栖 类 寻 找 其 他 合 适 生 境 ; 施 工 人 员 可 能 对 爬 行 动 物 和 两 栖 动 物 猎 杀 工 程 施 工 对 爬 行 类 两 栖 类 的 重 大 影 响 突 出 表 现 在 影 响 其 繁 殖 行 为, 由 于 此 两 类 动 物 的 原 始 性, 繁 殖 时 对 某 些 生 境 条 件 特 别 是 水 环 境 条 件 依 赖 性 很 强 项 目 施 工 的 一 系 列 活 动, 比 如 砍 伐 灌 丛 铺 设 临 时 便 道 土 石 方 作 业 等, 会 对 林 内 水 分 条 件 以 及 小 范 围 内 水 文 分 布 有 显 著 影 响, 表 现 在 局 部 湿 度 显 著 降 低 隔 断 溪 流 小 集 水 处 填 埋 等 工 程 实 施 造 成 的 影 响 将 暂 时 使 得 施 工 区 域 爬 行 类 和 两 栖 类 迁 移, 减 少 该 区 域 此 两 类 生 物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 施 工 期 间, 进 入 周 边 适 宜 生 境 的 爬 行 类 和 两 栖 类 使 得 环 境 生 存 压 力 加 剧, 食 物 链 结 构 改 变 从 大 范 围 来 看, 输 电 项 目 建 设 基 本 属 于 点 线 型, 仅 在 换 流 站 极 址 及 基 塔 附 近 造 成 极 小 范 围 的 片 状 改 变, 因 此 没 有 显 著 改 变 两 栖 和 爬 行 类 生 物 在 该 区 域 的 大 生 境 条 件 施 工 活 动 结 束 后, 随 着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的 恢 复 和 重 建, 水 热 条 件 得 以 恢 复, 同 时 消 除 土 石 方 工 程 对 溪 流 小 集 水 处 的 持 续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对 爬 行 和 两 栖 类 物 种 的 影 响 逐 步 消 失 (2) 对 鸟 类 的 影 响 施 工 简 易 道 路 建 设 铁 塔 和 施 工 人 员 活 动 对 生 境 造 成 干 扰 和 破 坏, 造 成 鸟 类 领 地 范 围 的 改 变 生 态 位 的 占 有 栖 息 地 功 能 减 弱 及 丧 失, 一 部 分 鸟 类 进 行 生 存 选 择, 比 如 : 砍 伐 树 木 造 成 树 栖 鸟 类 栖 息 地 减 少 丧 失 临 时 通 道 造 成 树 栖 鸟 类 各 自 领 地 的 改 变, 可 能 导 致 领 地 竞 争 ;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干 扰 鸟 类 栖 息, 鸟 类 被 迫 迁 移 ; 施 工 中, 人 类 的 活 动 留 下 的 食 物 残 渣 和 垃 圾, 为 伴 随 人 类 居 住 的 鸟 类 在 施 工 区 域 提 供 了 更 大 的 生 态 位, 加 强 了 此 类 鸟 的 竞 争 优 势 ; 砍 伐 树 木 可 能 造 成 鸟 卵 破 坏 幼 鸟 死 亡, 施 工 人 员 对 鸟 类 的 捕 杀, 直 接 改 变 种 群 结 构 影 响 种 群 增 长 和 维 持 以 上 影 响 将 使 大 部 分 鸟 类 远 离 施 工 区 域 ; 小 部 分 地 栖 和 灌 木 林 栖 鸟 类 由 于 栖 息 地 的 丧 失 而 从 项 目 区 消 失 ; 一 部 分 鸟 类 的 种 群 数 量 由 于 巢 穴 被 破 坏 而 减 少, 特 别 是 当 施 工 期 正 在 鸟 类 繁 殖 季 节 时 总 的 结 果 是 直 流 输 电 项 目 建 设 时, 导 致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内 鸟 类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减 少 但 由 于 大 多 数 鸟 类 会 通 过 飞 翔 和 短 距 离 的 迁 移 来 避 免 伤 害, 而 且 本 项 目 的 施 工 点 比 较 分 散, 所 以 工 程 建 设 对 鸟 类 的 影 响 不 大 施 工 结 束 后, 植 被 恢

350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复 重 建 使 得 栖 息 地 功 能 逐 步 恢 复, 影 响 生 存 竞 争 的 人 为 因 素 消 失, 在 项 目 区 活 动 的 鸟 类 会 重 新 分 布, 因 此 输 电 工 程 对 鸟 类 的 长 期 影 响 较 小 (3) 对 兽 类 的 影 响 施 工 人 员 的 施 工 活 动, 如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等 干 扰 兽 类 栖 息 地 生 境, 生 境 有 破 碎 化 趋 势, 迫 使 兽 类 迁 移 减 少 遗 传 交 流 通 道 降 低 遗 传 交 流 强 度 ; 施 工 中, 施 工 人 员 的 活 动 留 下 食 物 残 渣 和 垃 圾 会 吸 引 啮 齿 类 在 施 工 区 域 聚 集, 从 而 侵 占 其 他 兽 类 在 该 区 域 的 生 态 位 ; 迁 移 到 它 处 的 兽 类 将 争 夺 有 限 的 生 存 空 间, 自 然 选 择 强 度 加 大, 降 低 了 生 存 能 力 相 对 较 差 种 群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 施 工 人 员 可 能 捕 杀 兽 类 兽 类 的 迁 移 能 力 将 使 其 避 免 施 工 造 成 的 直 接 伤 害 ; 施 工 活 动 结 束 后 对 线 路 施 工 场 地 和 附 近 生 态 环 境 进 行 恢 复 和 重 建 后, 原 有 栖 息 地 生 态 条 件 得 以 重 建 生 境 破 碎 化 因 素 消 除, 迁 移 或 迁 徙 至 他 处 的 兽 类 可 能 会 回 归, 因 此 工 程 建 设 对 兽 类 的 短 期 影 响 不 可 避 免, 但 长 期 影 响 很 小 运 行 期 对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1) 对 两 栖 爬 行 及 兽 类 的 影 响 输 电 线 路 对 兽 类 和 两 栖 爬 行 类 等 陆 生 动 物 的 生 境 和 活 动 起 着 一 定 的 阻 碍 作 用, 陆 生 动 物 的 时 空 活 动 范 围 受 到 限 制 小 型 陆 生 动 物 特 别 是 啮 齿 类 因 为 本 身 的 生 物 学 特 性 其 活 动 的 时 空 范 围 有 限, 而 受 到 的 限 制 作 用 会 更 大 塔 基 占 地 会 对 一 些 小 型 兽 类 的 栖 息 地 造 成 不 可 逆 的 破 坏 正 面 效 应 为 人 类 的 活 动 也 会 为 小 型 陆 生 动 物 如 伴 随 人 类 居 住 生 活 的 啮 齿 类 动 物 带 来 更 多 的 食 物 来 源 输 电 线 路 工 程 的 分 离 和 阻 隔 作 用 不 同 于 公 路 和 铁 路 项 目, 由 于 其 塔 基 为 点 状 分 布, 两 塔 之 间 距 离 一 般 为 500m 左 右, 杆 塔 之 间 的 区 域 为 架 空 线 路, 不 会 对 迁 移 动 物 的 生 境 和 活 动 产 生 真 正 的 阻 隔 工 程 运 行 后, 陆 生 动 物 仍 可 自 由 活 动 和 穿 梭 于 线 路 两 侧 输 电 线 路 运 行 期 人 为 活 动 很 少, 仅 为 线 路 安 全 运 行 考 虑 配 置 有 巡 线 工 人, 由 于 巡 线 工 人 数 量 少, 且 巡 线 活 动 有 一 定 的 时 间 间 隔, 不 会 因 为 人 类 活 动 频 繁 而 影 响 陆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和 繁 衍 (2) 对 鸟 类 的 影 响 鸟 类 一 般 具 有 很 好 的 视 力, 它 们 很 容 易 发 现 并 躲 避 障 碍 物, 在 飞 行 途 中 遇 到 障 碍 物 都 会 在 大 约 m 的 距 离 下 避 开 因 此, 在 天 气 晴 好 的 情 况 下, 鸟 类 误 撞 输 电 线 路 的 几 率 很 小 但 是, 在 鸟 类 迁 徙 遇 到 逆 风 或 恶 劣 天 气 条 件 下, 飞 得 很 低, 撞 在 障 碍 物 上 的 几 率 会 增 加 目 前 关 于 输 电 工 程 线 路 建 设 导 致 鸟 类 死 亡 的 报 告 也 偶 见 诸 报

351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道, 甚 至 有 鸟 类 在 高 压 线 上 触 电 死 亡 的 说 法 但 分 析 发 现, 这 些 调 查 和 报 到 多 限 于 35kV 及 以 下 电 压 等 级 的 线 路, 对 110kV 及 以 上 电 压 等 级 线 路 的 报 到 则 鲜 有 耳 闻, 可 能 与 35kV 及 以 下 电 压 等 级 线 路 导 线 细 线 间 距 小 导 致 不 容 易 被 观 察 到 等 因 素 有 关 根 据 鸟 类 迁 徙 习 惯, 普 通 鸟 类 飞 翔 高 度 在 400m 以 下, 鹤 类 在 , 鹳 雁 类 等 最 高 飞 行 高 度 可 达 900m 以 上 输 电 工 程 杆 塔 及 导 线 的 高 度 一 般 在 100m 以 下, 远 低 于 鸟 类 迁 徙 飞 行 高 度, 因 此 一 般 情 况 下 输 电 线 路 杆 塔 对 鸟 类 的 迁 徙 影 响 不 大, 主 要 对 少 数 飞 行 高 度 较 低 的 候 鸟 迁 徙 构 成 一 定 威 胁 此 外 湖 泊 河 流 沼 泽 等 湿 地 生 境 是 大 型 游 涉 禽 重 要 的 越 冬 繁 殖 或 迁 徙 必 经 生 境, 此 类 鸟 类 在 飞 行 过 程 中 相 对 其 他 小 型 鸟 类 较 笨 拙, 若 在 夜 间 或 大 雾 等 能 见 度 低 的 情 况 下 飞 行, 无 法 及 时 避 开 输 电 杆 塔 或 导 线, 从 而 造 成 其 个 体 伤 亡, 故 在 湖 泊 河 流 等 湿 地 生 境 树 立 杆 塔 及 导 线 对 此 类 鸟 类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大, 如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深 圳 铁 岗 - 石 岩 水 库 自 然 保 护 区 线 路 段 (3) 电 流 噪 声 电 磁 辐 射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输 变 电 线 路 营 运 的 噪 声 电 磁 辐 射 震 动 会 对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造 成 潜 在 的 威 胁 和 影 响, 噪 声 和 电 磁 辐 射 会 导 致 动 物 的 内 分 泌 紊 乱 或 失 调, 干 扰 动 物 的 生 殖 活 动 和 行 为, 这 将 直 接 影 响 到 兽 类 的 繁 殖, 鸟 类 当 年 的 产 卵 数 量 和 次 年 的 产 卵 质 量, 也 会 直 接 和 间 接 地 影 响 两 栖 爬 行 类 的 交 配 活 动, 卵 的 孵 化 质 量 等 ( 四 川 雅 安 至 安 徽 皖 南 KV 输 变 电 线 路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刘 宁,2012) 目 前 国 内 相 关 噪 声 对 鸟 类 的 影 响 研 究 表 明, 环 境 噪 声 会 对 鸟 类 的 鸣 声 结 构 频 率 鸟 类 的 声 通 讯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研 究 人 员 通 过 实 测 噪 声 值 以 及 鸟 类 的 反 应 研 究 噪 声 对 鸟 类 的 影 响, 将 鸟 类 对 噪 声 的 反 应 设 计 5 种 行 为 模 式 : 无 反 应 缓 慢 远 离 50% 种 群 数 量 观 望 > 50% 种 群 数 量 观 望 或 惊 飞 这 些 研 究 一 般 都 是 针 对 某 一 种 或 某 一 类 鸟 进 行 的 如 鸟 类 栖 息 地 以 外 的 周 围 背 景 噪 声 ( 如 树 叶 摇 动 ) 平 均 为 45dB(A), 当 外 界 声 源 达 到 约 55 db 前 黑 颈 鹤 警 惕 性 提 高, 停 止 其 一 般 性 行 为 活 动, 驻 足 观 察 倾 听 ; 当 外 界 噪 声 值 达 到 约 58dB 时 群 体 多 数 个 体 表 现 出 慌 乱, 并 很 快 波 及 到 整 个 群 体 ; 随 着 噪 声 值 的 进 一 步 增 加, 群 体 中 恐 惧 气 氛 达 到 极 点, 开 始 出 现 个 体 奔 逃 现 象 根 据 高 压 输 变 电 设 施 局 部 电 晕 造 成 的 可 听 噪 声 研 究,500kV 及 以 下 电 压 等 级 的 输 电 线 路 可 听 噪 声 水 平 较 低, 但 是 在 起 雾 下 雨 天 等 较 恶 劣 天 气 条 件 下, 仍 存 在 明 显 的 噪 声 污 染 现 象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可 知, 本 工 程 输 电 线 路 环 境 噪 声 不 超 过 GB 3096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规 定 ; 同 时 不 大 于 GB kV~750kV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的 限 值 要 求, 即 55dB(A)

352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此 外, 根 据 输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影 响 及 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问 题 的 探 讨 ( 赵 刚,2007), 目 前 国 内 外 现 有 的 研 究 和 试 验 结 果 来 看, 对 动 物 有 影 响 的 一 般 都 是 强 电 场, 其 强 度 往 往 大 至 数 十 甚 至 数 百 kv/m,, 至 少 也 在 10kV/m 以 上, 而 一 般 超 高 压 输 电 线 路 和 变 电 所 的 电 场 都 小 于 10kV/m, 出 现 大 于 5 kv/m 的 地 方 也 不 多 因 此, 工 程 运 行 期 对 噪 声 和 电 磁 辐 射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较 小 对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的 影 响 对 本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动 物 资 源 的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工 程 所 经 县 市 的 广 大 区 域 内 分 布 有 22 种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但 它 们 多 分 布 在 生 态 系 统 较 完 整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等 区 域 由 于 动 物 具 有 活 动 的 特 性, 因 此 某 些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偶 尔 也 可 能 出 现 于 评 价 区 工 程 占 地 将 减 少 动 物 的 生 境, 因 不 同 类 型 动 物 生 活 习 性 的 不 同, 工 程 对 以 上 珍 稀 动 物 也 可 能 会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分 为 以 下 情 况 : (1) 重 点 保 护 两 栖 爬 行 类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可 能 出 现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两 栖 爬 行 类 主 要 有 虎 纹 蛙, 主 要 生 活 在 溪 流 水 塘 等 水 源 附 近 及 其 灌 丛 草 丛 中, 施 工 期 将 部 分 占 用 它 们 的 生 存 环 境, 但 是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以 及 其 他 广 大 的 区 域 中, 仍 有 很 多 适 合 它 们 生 存 的 地 域, 而 且 本 项 目 占 用 的 面 积 也 很 小, 等 施 工 结 束 后, 它 们 仍 可 回 来 原 来 的 生 境 生 活 (2) 重 点 保 护 鸟 类 的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鸟 类 共 计 19 种, 其 中 主 要 是 猛 禽, 有 黑 鸢 雀 鹰 苍 鹰 松 雀 鹰 红 隼 斑 头 鸺 鹠 等 共 计 15 种 猛 禽 的 活 动 范 围 大, 在 山 区 林 地 河 流 沿 岸 以 及 农 田 灌 丛 都 有 分 布, 飞 翔 能 力 强, 工 程 施 工 对 它 们 的 不 利 影 响 较 小 ; 区 域 内 的 陆 禽 白 鹇 和 白 腹 锦 鸡, 生 性 机 警, 主 要 是 分 布 在 评 价 范 围 附 近 的 人 为 干 扰 极 少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中 ; 而 攀 禽 中 的 小 鸦 鹃 褐 翅 鸦 鹃 喜 栖 息 于 低 山 丘 陵 和 平 原 地 区 的 林 缘 灌 丛 稀 树 草 坡 河 谷 灌 丛 草 丛 和 芦 苇 丛 中, 分 布 较 为 广 泛, 如 果 施 工 路 段 位 于 鸟 类 的 活 动 频 繁 地 段 时, 施 工 占 地 可 能 毁 坏 这 些 鸟 类 的 栖 息 地, 同 时 它 们 还 可 能 受 到 施 工 期 噪 声 的 惊 吓, 使 这 些 物 种 可 能 远 离 原 来 的 栖 息 地 另 外 施 工 期 正 在 鸟 类 繁 殖 季 节 时, 施 工 活 动 容 易 导 致 鸟 卵 破 坏 幼 鸟 死 亡 工 程 设 计 已 经 尽 量 避 开 了 环 境 较 好 的 区 域, 而 且 输 电 线 路 塔 基 点 状 分 布, 线 路 为 高 空 架 线, 占 用 和 阻 隔 作 用 相 对 较 小, 当 工 程 完 成 后, 它 们 仍 可 以 回 到 原 来 的 栖 息 地, 因 此 影 响 只 是 暂 时 的, 施 工 结 束 影 响 一 般 会 消 失 (3) 重 点 保 护 兽 类 的 影 响

353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兽 类 斑 灵 狸 和 小 灵 猫 均 属 地 面 生 活 型, 地 面 型 兽 类 主 要 是 分 布 在 山 间 的 林 地, 工 程 占 地 和 建 设 施 工 将 减 少 它 们 的 适 宜 生 境, 压 缩 其 分 布 范 围, 对 其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生 存 和 种 群 数 量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但 考 虑 到 这 几 种 兽 类 在 其 分 布 区 域 内 林 地 生 境 较 多, 且 斑 灵 狸 和 小 灵 猫 性 胆 小 懦 怯, 在 施 工 期, 它 们 一 般 会 向 远 离 施 工 区 的 生 境 迁 移, 因 此 在 大 的 区 域 内, 不 会 对 其 生 存 和 种 群 数 量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施 工 占 地 可 能 会 破 坏 其 部 分 栖 息 环 境, 并 可 能 出 现 其 被 人 捕 获 的 现 象, 需 要 减 少 这 类 型 的 人 为 因 素 以 上 分 析 表 明,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较 小 且 影 响 时 间 较 短, 这 种 影 响 将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和 临 时 占 地 植 被 的 恢 复 而 缓 解 消 失 换 流 站 和 接 地 极 的 影 响 分 析 换 流 站 接 地 极 的 施 工 建 设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一 定 程 度 上 改 变 现 状 植 被, 降 低 景 观 的 质 量 与 稳 定 性 永 久 占 地 造 成 现 状 植 被 不 可 逆 损 失, 临 时 占 地 主 要 在 施 工 期 影 响 植 被 的 生 物 量, 但 是 项 目 结 束 之 后 随 着 植 被 恢 复 工 作 的 实 施, 临 时 占 地 的 影 响 将 会 消 失 其 中 新 松 换 流 站 东 方 换 流 站 主 要 影 响 的 是 林 地 和 灌 草 地, 长 翠 村 极 址 主 要 影 响 植 被 为 农 业 植 被 新 松 换 流 站 占 地 面 积 仅 占 评 价 区 总 面 积 的 0.31%, 东 方 站 址 占 地 面 积 仅 占 评 价 区 总 面 积 的 0.25%,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路 面 及 其 辅 助 设 施, 损 失 面 积 相 对 于 整 个 区 域 来 说 是 极 少 量 的 而 且 公 路 绿 化 能 够 对 损 失 的 植 被 进 行 一 定 量 的 补 偿, 整 体 上 对 区 域 植 被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评 价 拟 建 工 程 在 选 线 过 程 中 已 遵 循 尽 量 避 开 自 然 保 护 区, 尽 量 避 开 林 区, 以 减 少 林 木 砍 伐,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的 选 线 原 则, 但 全 面 考 虑 之 后, 本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有 自 然 保 护 区 15 个, 其 中 拟 建 工 程 路 径 直 接 穿 越 ( 跨 越 )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共 3 个, 路 径 两 侧 2km 内 已 避 让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共 12 个 拟 建 工 程 对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对 自 然 保 护 区 结 构 功 能 的 影 响 及 其 对 保 护 对 象 的 影 响 对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施 工 占 地 施 工 扬 尘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噪 声 人 为 活 动 等 ; 运 行 期 对 导 线 下 方 乔 木 树 冠 的 修 剪, 空 中 架 线 铁 搭 等 形 成 的 新 景 观 等 拟 建 工 程 路 径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详 见 表 7-19 表 7-20 拟 建 工 程 路 径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名 称 位 置 关 系 对 保 护 区 结 构 的 影 响 对 保 护 区 功 能 的 影 影 响 对 象 对 保 护 对 象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354 滇西北至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生态评价专章 响 广西龙滩 自然保护 区 铁岗-石 岩湿地自 然保护区 牛栏江鱼 类自然保 护区 广西大桂 山鳄蜥自 然保护区 清水河州 级自然保 护区 广西大瑶 山国家级 自然保护 区 三岳省级 自然保护 区 剑湖湿地 自然保护 区 会泽驾车 省级自然 保护区 沾益海峰 湿地自然 保护区 珠江源省 级自然保 穿越实验区 约 7.7km 立 塔约 10 基 项目建设使 景观类型面 积的变化幅 度不足 1% 对其生态系 统服务功能 的发挥并没 有产生明显 的不利影响 永 久 占 地 施 工 扬 尘 水土 流失 施 工 噪 声 人 为 活 动 空中 架 线 铁搭 等景 观 管 理 维 护 珍稀濒危 野生动植 物直接受 损较少 项目建设 将不会直 接导致其 群落结构 的简化 季风常绿阔 叶林为主体 的原生性天 然林及其生 态系统 南 方红豆杉 黑颈长尾 雉 林麝等 直流线路与 接地极线路 共塔多档跨 越该自然保 护 区 约 3.4km 不在 保护区内立 塔 推荐线路跨 越保护区 可 能对保护区 结构产生一 定影响 推荐线路 跨越保护 区 可能 对保护区 功能产生 一定影响 季风常绿阔 叶林 南方 红豆杉 黑 颈长尾雉 林麝等濒危 野生动植物 和水源涵养 林湿地 水 源涵养林 珍稀濒危动 植物 跨越实验 区 约 1km, 立塔约 2 基 推荐线路穿 越保护区并 且立塔 2 基 可能对保护 区结构产生 一定影响 推荐线路 穿越保护 区并且立 塔 2 基 可能对保 护区功能 产生一定 影响 长薄鳅 金 线鲃等特有 土著鱼类 最近距离约 0.5km 最近距离约 1.0 km - 最近距离约 1.0 km - 最近距离约 0.6km 最近距离为 1.2km 线路不涉及 对保护区 保护区范围 功能无影 对保护区的 响 结构无影响 最近距离为 1.0km - 最近距离为 0.15km - 最近距离为 1.1km

355 滇西北至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生态评价专章 对保护对象的影响 施工期 名称 位置关系 对保护区结 构的影响 对保护区 功能的影 响 影响对象 护区 黄草坪县 最近距离为 级自然保 0.1km 护区 龙门杨坑 最近距离为 洞市级自 0.1km 然保护区 银瓶山自 最近距离约 然保护区 1.2km 贵州苏铁 最近距离约 自然保护 1.0 km 区 注 为中度影响 轻微影响 +长期影响 -短期影响 永 久 占 地 施 工 扬 尘 - 水土 流失 施 工 噪 声 - 人 为 活 动 运行期 空中 架 管 线 理 铁搭 维 等景 护 观 对龙滩自然保护区的影响评价 1 项目建设对保护区的景观/生态系统为较小影响 受项目影响的生态系统皆非 特有类型 且损失面积很小 项目建设使景观类型面积的变化幅度不足 1% 斑块数 量没有改变 对景观类型多样性几乎没有影响 对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发挥并没有 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只是使自然景观在视觉上遭到分割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景观的 美学价值 使森林覆盖率损失不到 1 影响较小 2 项目建设对生物群落 栖息地 的总体影响较小 受项目影响的生物群落 栖 息地 皆非特有类型 但损失比例很小 因此 项目建设对现有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 造成的间接影响也较小 由于输电线路位置较高 绝大多数塔基之间有超过 500m 的 通道 对常见的野生动物没有造成太大影响 对于那些要求生境稳定比较高的动物 随着植被逐渐地恢复自然或人工恢复之后 亦将逐渐适应栖息地的变化 分割效应的 不利影响随之减小 栖息地环境改变的幅度不大 导致优势种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 较小 项目的建设直接破坏的植物群落面积很小 不会直接导致群落结构简化 对保 护区的植被恢复过程也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但在小范围内有可能产生短期的变化 对 生物群落结构产生较小影响 3 项目建设对种群/物种影响较小 受项目建设影响的特有植物有 1 种和特有动物 1 种 项目建设均为间接影响 重点调 查区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 7 种 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 2 种 这些 物种在重点调查区的种群数量均甚少 在重点调查区以外区域都有较稳定的种群分布

356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项 目 建 设 对 它 们 的 种 群 数 量 影 响 较 小 从 整 个 保 护 区 范 围 考 虑,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导 致 重 要 物 种 食 物 网 / 链 结 构 的 失 衡 ; 对 重 要 物 种 的 迁 移 散 布 和 繁 衍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但 大 部 分 影 响 可 以 缓 解 (4) 项 目 对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影 响 较 小 保 护 区 的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是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林 及 其 生 态 系 统 ; 南 方 红 豆 杉 黑 颈 长 尾 雉 林 麝 等 珍 稀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及 其 栖 息 地 以 及 水 源 涵 养 林 项 目 建 设 会 对 水 源 涵 养 林 产 生 破 坏, 但 是 损 失 的 面 积 很 小 珍 稀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直 接 受 损 较 少, 项 目 建 设 将 不 会 直 接 导 致 其 群 落 结 构 的 简 化,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对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的 影 响 较 小 (5) 项 目 对 生 物 安 全 为 中 度 影 响 重 点 调 查 区 内 目 前 发 现 15 种 外 来 入 侵 植 物 和 一 些 列 入 有 害 生 物 名 录 ( 名 单 ) 的 植 物, 并 且 有 些 物 种 已 经 造 成 危 害, 项 目 的 建 设, 无 疑 为 这 些 外 来 入 侵 植 物 的 继 续 蔓 延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有 引 入 松 材 线 虫 或 半 穿 刺 线 虫 等 有 害 生 物 的 风 险, 但 是 可 以 通 过 采 取 减 缓 措 施 来 减 弱 影 响 项 目 用 地 规 模 不 大, 不 需 要 进 行 大 规 模 的 深 挖 方 和 高 填 方 作 业, 导 致 保 护 区 土 壤 侵 蚀 的 程 度 及 诱 发 地 质 灾 害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项 目 引 发 火 灾 地 质 灾 害 环 境 污 染 爆 发 程 度 可 能 性 很 小 (6) 项 目 对 相 关 利 益 群 体 的 中 度 影 响 项 目 建 设 对 相 关 利 益 群 体 的 影 响 中 等, 主 要 表 现 在 : 不 同 的 利 益 群 体 对 项 目 的 规 划 和 建 设 多 数 表 示 支 持, 基 本 达 成 共 识 ; 在 已 经 编 制 的 可 研 报 告 中, 没 有 关 于 对 保 护 区 管 理 的 直 接 投 入 ; 项 目 对 改 善 当 地 的 社 会 经 济 状 况 有 贡 献 基 本 没 有 ; 对 保 护 区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和 恢 复 的 具 体 措 施 仍 需 完 善 和 改 进 ; 有 对 当 地 群 众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造 成 危 害 及 保 护 区 发 生 火 灾 的 风 险 从 综 合 影 响 上, 在 龙 滩 保 护 区 近 年 来, 陆 续 在 这 片 区 域 进 行 了 不 同 类 型 的 工 程 建 设, 如 天 峨 至 乐 业 的 二 级 路 工 程 西 南 水 运 出 海 中 线 通 道 红 水 河 龙 滩 翻 坝 系 统 一 期 工 程 天 峨 龙 滩 救 助 码 头 工 程 等 工 程, 加 上 本 项 目 在 内 的 综 合 影 响, 会 形 成 一 种 叠 加 效 应, 对 保 护 区 的 间 接 影 响 会 有 放 大 效 应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规 划,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超 过 国 家 和 地 方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没 有 建 设 污 染 环 境 破 坏 资 源 或 者 景 观 的 生 产 设 施 对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详 见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对 广 西 龙 滩 自 治 区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报 告

357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对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评 价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以 两 岸 第 一 道 山 脊 为 边 界, 推 荐 线 路 跨 越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并 在 实 验 区 内 设 置 2 个 塔 基, 工 程 占 用 了 保 护 区 内 生 境, 对 保 护 区 的 结 构 和 功 能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 此 外 工 程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塔 杆 基 础 的 开 挖 塔 杆 组 立 等 施 工 过 程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质 污 染, 改 变 栖 息 环 境, 进 而 对 鱼 类 产 生 影 响 ;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可 能 对 施 工 江 段 附 近 的 鱼 类 产 生 影 响, 该 江 段 的 鱼 类 可 能 迁 移 到 其 它 江 段 栖 息,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结 束 后 施 工 噪 声 的 结 束, 鱼 类 会 重 新 回 到 该 区 域 栖 息 繁 殖 对 深 圳 铁 岗 - 石 岩 水 库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评 价 (1) 生 态 系 统 及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区 水 库 水 质 良 好, 达 到 国 家 地 表 水 Ⅲ 类 标 准 根 据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在 施 工 期 预 计 声 环 境 质 量 白 天 局 部 区 域 达 到 GB 3096 的 II 级 或 III 级 标 准, 可 能 产 生 点 状 声 环 境 污 染 ; 在 采 取 严 格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和 其 他 环 保 措 施 后, 不 会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对 区 域 内 空 气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土 壤 环 境 等, 基 本 不 会 产 生 影 响 评 价 区 以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为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植 被 均 按 高 跨 处 理, 即 导 线 弧 垂 最 低 点 对 所 跨 树 木 的 自 然 生 长 高 度 不 小 于 13.5m, 允 许 草 本 灌 木 生 长, 高 跨 区 域 允 许 小 乔 木 生 长 因 此, 不 论 是 施 工 期 还 是 运 营 期, 输 电 线 路 对 森 林 植 被 的 影 响 非 常 有 限 从 长 期 角 度 来 看, 输 电 线 路 的 建 设, 增 加 了 线 路 沿 线 区 域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的 人 工 属 性, 降 低 了 线 路 沿 线 区 域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的 自 然 属 性, 对 沿 线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产 生 轻 微 影 响, 但 影 响 程 度 可 控 (2) 植 被 及 植 物 多 样 性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不 可 避 免 地 会 对 评 价 区 的 植 被 造 成 破 坏, 主 要 体 现 在 工 程 建 设 期 间 简 易 公 路 的 建 设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设 施 的 建 立 等 均 会 临 时 占 用 林 地 面 积, 运 营 期 间 所 形 成 的 电 磁 场 或 多 或 少 地 对 植 被 的 演 替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在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营 期 间 均 需 对 当 地 植 被 加 强 保 护, 采 取 相 应 措 置 及 时 恢 复 被 损 毁 的 植 被 另 一 方 面, 评 价 区 内 主 要 植 被 为 人 工 栽 培 的 果 林 经 济 林, 处 于 森 林 植 被 演 替 的 早 期, 恢 复 所 需 时 间 相 对 较 短, 因 此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对 森 林 植 被 造 成 太 大 影 响, 并 且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相 对 容 易 恢 复 评 价 区 内 没 有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分 布 因 此, 工 程 的 实 施 对 区 域 内 的 植 被 及 植 物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较 小

358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3) 动 物 多 样 性 影 响 分 析 区 域 内 人 为 干 扰 较 为 频 繁,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较 为 贫 乏, 均 为 区 域 内 的 常 见 种 类 工 程 实 施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对 动 物 生 境 的 破 坏 和 施 工 噪 声 机 器 震 动 对 动 物 的 驱 赶 影 响, 由 于 动 物 具 有 迁 徙 能 力, 工 程 施 工 会 迫 使 野 生 动 物 向 远 离 施 工 区 域 迁 徙 但 这 类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区 域 植 被 恢 复, 这 一 类 影 响 也 随 之 消 失 因 此, 施 工 期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的 教 育, 严 禁 随 意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环 境 ; 杜 绝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滥 捕 滥 杀 高 压 线 路 建 设 中, 发 现 有 野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地 时, 施 工 作 业 应 避 开, 不 得 干 扰 和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活 动 场 所 ; 同 时 确 保 对 高 压 线 路 周 边 的 植 被 影 响 最 小 在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工 程 对 保 护 区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可 降 至 最 低 输 电 线 路 建 成 后, 对 沿 线 动 物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对 鸟 类 的 影 响, 鸟 类 在 极 恶 劣 的 天 气 条 件 下 有 可 能 在 飞 行 中 撞 到 高 压 线 或 输 电 塔 是 造 成 受 伤 或 死 亡, 但 在 多 数 情 况 下, 输 电 线 路 引 起 的 鸟 类 死 亡 可 能 性 极 小 因 此, 工 程 的 实 施 对 区 域 内 的 动 物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较 小 (4) 水 库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区 的 水 库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主 要 为 石 岩 水 库, 为 一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从 工 程 建 设 情 况 来 看, 输 电 线 路 在 采 用 架 空 线 状 方 式 跨 越 水 库 水 面, 架 空 路 线 距 离 地 面 垂 直 高 度 约 70-80m, 并 且 线 路 的 塔 基 和 施 工 道 路 皆 位 于 原 有 的 高 压 走 廊 上 由 此 分 析, 工 程 建 设 对 评 价 区 水 库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影 响 轻 微, 在 做 好 保 护 的 前 提 下,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对 保 护 区 原 生 湿 地 环 境 和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影 响 有 限, 不 会 影 响 到 石 岩 水 库 生 态 功 能 的 正 常 发 挥 总 体 而 言, 工 程 在 保 护 区 内 无 永 久 占 地 以 多 档 跨 越 方 式 跨 越, 对 保 护 区 的 生 态 系 统 生 物 多 样 性 及 水 源 基 本 不 构 成 影 响 对 深 圳 铁 岗 - 石 岩 水 库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详 见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项 目 穿 越 深 圳 市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对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评 价 对 森 林 公 园 的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有 森 林 公 园 26 个, 其 中 国 家 级 5 个 省 级 6 个, 县 ( 市 ) 级 15 个 拟 建 工 程 路 径 穿 越 的 森 林 公 园 共 10 个, 路 径 两 侧 2km 内 已 避 让 的 森 林 公 园 共 16 个 10 个 森 林 公 园 已 拿 到 主 管 部 门 的 同 意 穿 越 的 批 复 文 件, 其 中 7 个 穿 越 森 林 公 园 ( 县 级 以 上 ) 已 分 别 委 托 广 州 大 学 城 乡 生 态 规 划 与 国 家 公 园 研 究 所 和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林 业 规 划

359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设 计 院 编 制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对 森 林 公 园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专 题 报 告 深 圳 观 澜 光 明 和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以 及 东 莞 市 的 大 屏 嶂 和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等 5 个 森 林 公 园 受 工 程 穿 越 影 响 较 大, 下 面 将 针 对 这 5 个 森 林 公 园 的 影 响 进 行 简 要 分 析

360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表 7-21 拟 建 工 程 路 径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5 个 穿 越 森 林 公 园 的 影 响 分 析 名 称 位 置 关 系 对 森 林 公 园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对 森 林 公 园 动 植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对 森 林 公 园 核 心 景 区 和 重 要 风 景 资 源 的 影 响 电 磁 辐 射 的 影 响 对 森 林 公 园 规 划 管 理 和 经 营 的 影 响 观 澜 森 林 公 园 东 北 向 西 南 方 向 跨 越 森 林 公 园 西 北 部 架 空 线 路 长 度 约 7.2km, 建 设 铁 塔 16 个, 占 地 0.56hm 2 影 响 较 小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北 向 西 南 方 向 跨 越 森 林 公 园 西 北 部 架 空 线 路 长 度 约 7.5km, 建 设 塔 基 16 个 从 南 向 北 方 向 跨 越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南 部 中 间 穿 越 长 度 2.5km, 塔 基 5 个 北 部 建 设 换 流 站 ( 即 东 方 换 流 站 )1 个 穿 越 中 部 腹 地, 穿 越 长 度 3.1km, 建 设 铁 塔 7 个 穿 越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中 部, 穿 越 长 度 4.0km 规 划 建 设 铁 塔 4 座 占 地 0.56hm 2 影 响 较 小 塔 基 占 地 0.175hm 2, 东 方 换 流 站 占 地 18hm 2 影 响 较 小 塔 基 占 地 0.245hm 2 影 响 较 小 占 地 面 积 0.14 hm 2 影 响 较 小 影 响 区 域 均 为 习 见 物 种, 没 有 珍 稀 濒 危 保 护 植 物, 没 有 国 家 级 保 护 动 物 影 响 较 小 金 毛 狗 (2 株 ) 樟 树 (4 株 ) 虎 纹 蛙 黑 鸢 松 雀 鹰 褐 翅 鸦 鹃 斑 头 鸺 鹠 红 隼 黄 嘴 角 鸮 等 影 响 可 控 无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2 株 栽 培 樟 树 虎 纹 蛙 雀 鹰 和 褐 翅 鸦 鹃 影 响 可 控 不 涉 及 核 心 景 区 和 重 要 风 景 资 源 影 响 较 小 且 可 控 工 程 涉 及 森 林 公 园 的 核 心 景 区, 主 要 体 现 在 输 电 架 空 线 路 的 视 觉 污 染 游 客 安 全 心 理 游 客 安 全 风 险 等, 工 程 建 设 永 久 性 地 降 低 了 景 区 的 旅 游 价 值 但 不 会 减 少 森 林 公 园 风 景 资 源 的 类 型 和 数 量, 不 会 降 低 森 林 公 园 整 体 的 风 景 资 源 质 量 等 级 对 生 物 产 生 的 影 响 程 度 处 在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影 响 是 可 控 的 影 响 较 小 主 要 是 增 加 森 林 公 园 森 林 防 火 和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等 方 面 的 管 理 难 度 和 管 理 工 作 量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增 加 森 林 公 园 森 林 防 火 和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等 方 面 的 管 理 难 度 和 管 理 工 作 量 降 低 了 森 林 公 园 的 部 分 游 览 线 路 的 经 营 价 值

361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此 外, 线 路 从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的 西 侧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的 东 北 角 梅 花 森 林 公 园 和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的 东 南 角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的 北 侧 穿 越, 线 路 均 从 森 林 公 园 的 一 侧 穿 跨 越, 且 穿 越 长 度 较 短, 对 森 林 公 园 的 切 割 影 响 较 小 下 面 以 列 表 形 式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路 径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其 他 森 林 公 园 ( 包 括 避 让 的 森 林 公 园 ) 的 影 响, 详 见 表 7-22 表 7-22 拟 建 工 程 路 径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其 他 森 林 公 园 的 影 响 名 称 位 置 关 系 对 森 林 公 园 景 观 的 影 响 博 罗 县 梅 花 森 林 公 园 怀 集 湖 朗 森 林 公 园 怀 集 下 竹 森 林 公 园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安 龙 仙 鹤 坪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龙 滩 大 峡 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广 西 大 桂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长 流 森 林 公 园 瑶 蓝 森 林 公 园 黄 龙 湖 森 林 公 园 羊 角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桂 峰 山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通 天 蜡 烛 县 级 森 林 公 园 东 莞 宝 山 森 林 公 园 观 音 山 森 林 公 园 双 溪 森 林 公 园 金 坑 森 林 公 园 英 德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五 和 东 坑 森 林 公 园 糖 基 森 林 公 园 穿 越 植 被 生 态 保 育 区 登 山 游 览 区 及 停 车 场 共 计 约 1km, 立 塔 约 1 基 穿 越 长 度 约 1.5km, 立 塔 约 4 基 穿 越 长 度 约 6.8km, 立 塔 约 17 基 直 流 线 路 与 接 地 极 线 路 共 塔 穿 越 约 3.1km, 立 塔 约 7 基 穿 越 长 度 约 0.2km, 立 塔 约 2 基 最 近 距 离 约 0.3 km 最 近 距 离 为 0.85 km 最 近 距 离 为 1.7 km 最 近 距 离 约 1.2km 最 近 距 离 约 1.0km 最 近 距 离 约 1.9km 最 近 距 离 约 0.6km 最 近 距 离 约 0.8km 最 近 距 离 约 0.6km 最 近 距 离 约 0.2km 最 近 距 离 约 0.15km 最 近 距 离 约 0.1km 最 近 距 离 约 0.1km 最 近 距 离 约 0.1km 最 近 距 离 约 0.05km 线 路 紧 邻 森 林 公 园 南 侧 边 线 路 穿 越 森 林 公 园, 并 在 森 林 公 园 内 需 立 塔, 对 森 林 公 园 景 观 存 在 一 定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线 路 不 占 用 森 林 公 园 范 围, 对 森 林 公 园 的 景 点 和 景 观 基 本 无 影 响 对 森 林 公 园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施 工 占 地 扬 尘 对 森 林 公 园 内 植 被 的 破 坏 ;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 施 工 噪 声 对 鸟 类 的 影 响 基 本 无 影 响 对 导 线 下 方 较 高 的 森 林 植 被 进 行 修 砍, 将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增 加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难 度 基 本 无 影 响

362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对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影 响 (1)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经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对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影 响 专 题 研 究 报 告 专 题 论 证,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项 目 线 路 建 设 方 案 在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可 能 会 对 马 岭 河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景 观 环 境 居 民 社 会 以 及 经 济 发 展 的 方 面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这 些 影 响 不 足 以 构 成 其 建 设 的 重 大 制 约 因 素, 可 以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预 防 或 减 轻 不 利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将 负 面 影 响 程 度 减 小 到 最 低, 项 目 基 本 合 理 可 行, 尤 其 是 项 目 施 工 期 后, 会 在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留 下 有 施 工 便 道 等 基 础 设 施, 为 了 充 分 利 用 遗 留 的 基 础 设 施, 可 结 合 风 景 名 胜 区 游 赏 组 织 的 需 求, 对 一 部 分 施 工 便 道 进 行 线 性 优 化, 提 高 道 路 质 量, 作 为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部 的 风 景 游 赏 道 路, 对 景 区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设 施 有 较 大 的 改 善 作 用 对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详 见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对 马 岭 河 峡 谷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影 响 专 题 研 究 报 告 (2) 大 理 风 景 名 胜 区 昙 华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盘 县 乐 民 古 银 杏 风 景 名 胜 区 表 7-23 拟 建 工 程 路 径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避 让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影 响 名 称 位 置 关 系 对 森 林 公 园 景 观 的 影 响 大 理 风 景 名 胜 区 昙 华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盘 县 乐 民 古 银 杏 风 景 名 胜 区 最 近 距 离 约 0.81 km 最 近 距 离 为 0.5 km 距 离 杜 鹃 林 景 区 和 古 银 杏 景 区 较 近, 最 近 距 离 分 别 为 1.3km 和 1.1km 对 湿 地 公 园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线 路 不 占 用 风 景 名 胜 区 范 围, 对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景 点 和 景 观 基 本 无 影 响 对 风 景 名 胜 区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基 本 无 影 响 基 本 无 影 响 (1)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级 湿 地 公 园 在 修 仁 镇 一 档 跨 越 湿 地 保 育 区 ( 跨 越 约 约 0.172km), 湿 地 保 育 区 的 作 用 是 开 展 水 系 与 水 质 保 护 工 程 湿 地 水 文 监 测 外 来 入 侵 物 种 防 控 动 植 物 栖 息 地 保 护 与 恢 复 工 程 渔 业 资 源 保 护 工 程 河 岸 保 护 与 修 改 工 程 等 工 程 在 湿 地 公 园 内 不 立 塔, 直 接 跨 越 荔 江 河 道, 因 此 对 湿 地 公 园 的 结 构 基 本 无 影 响 对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1) 流 溪 河 光 倒 刺 鲃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363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工 程 跨 越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1 次 距 离 为 0.2km 工 程 在 保 护 区 内 不 立 塔, 直 接 跨 越 流 溪 河 河 道, 因 此 对 保 护 区 的 功 能 结 构 及 保 护 对 象 基 本 无 影 响 (2) 新 丰 江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接 地 极 线 路 在 新 丰 县 一 档 跨 越 核 心 区 1 次 距 离 为 0.1km 工 程 在 保 护 区 内 不 立 塔, 直 接 跨 越 新 丰 江 河 道, 因 此 对 保 护 区 的 功 能 结 构 及 保 护 对 象 基 本 无 影 响 生 态 敏 感 区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拟 建 工 程 路 径 直 接 穿 越 ( 跨 越 )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共 3 个, 分 别 是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深 圳 铁 岗 - 石 岩 水 库 自 然 保 护 区 项 目 建 设 对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景 观 类 型 多 样 性 几 乎 没 有 影 响, 对 其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的 发 挥 并 没 有 产 生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只 是 使 自 然 景 观 在 视 觉 上 遭 到 分 割,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景 观 的 美 学 价 值 项 目 建 设 对 现 有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地 面 积 造 成 的 间 接 影 响 也 较 小 项 目 的 建 设 直 接 破 坏 的 植 物 群 落 面 积 很 小, 不 会 直 接 导 致 群 落 结 构 简 化, 对 保 护 区 的 植 被 恢 复 过 程 也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但 在 小 范 围 内 有 可 能 产 生 短 期 的 变 化, 对 生 物 群 落 结 构 产 生 较 小 影 响 项 目 建 设 对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的 影 响 较 小 在 采 取 有 效 的 保 护 和 恢 复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项 目 建 设 总 体 上 对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较 小, 在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工 程 采 用 多 档 跨 越 的 方 式 跨 越 深 圳 市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3.4km, 输 电 工 程 跨 越 区 大 部 分 人 为 活 动 频 繁, 人 工 干 扰 明 显, 生 物 多 样 性 较 低 在 评 价 区 没 有 记 录 到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和 其 它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没 有 记 录 到 本 区 特 有 生 物 物 种 在 对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采 取 适 当 保 护 措 施 后, 输 电 工 程 建 设 对 评 价 区 生 态 系 统 和 生 物 多 样 性 影 响 甚 小 评 价 区 的 输 电 线 路 采 用 架 空 线 状 方 式 跨 越 石 岩 水 库 水 面, 架 空 路 线 距 离 地 面 垂 直 高 度 约 70-80m 因 此 工 程 建 设 对 评 价 区 水 库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影 响 轻 微, 线 路 的 塔 基 位 于 原 有 的 高 压 走 廊 上, 在 做 好 保 护 的 前 提 下,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对 保 护 区 原 生 湿 地 环 境 和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影 响 有 限, 将 不 影 响 到 石 岩 水 库 生 态 功 能 的 正 常 发 挥 特 高 压 输 电 线 路 电 磁 辐 射 对 环 境 生 物 产 生 的 影 响 程 度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影 响 是 可 控 的 总 之,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营 对 深 圳 市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整 体 的 生 态 系 统 生 物 多 样 性 水 库 湿 地 以 及 评 价 区 的 土 地 植 被 野 生 动 物 水 体 等 产 生 的 影 响 有 限, 并 且 影 响 程 度 可 控 工 程 在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内 设 置 2 个 塔 基, 工 程 占 用 了 保 护 区 内 生 境, 对 保 护 区 的 结 构 和 功 能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 此 外 工 程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塔 杆 基 础 的 开 挖 塔 杆 组 立 等 施 工 过 程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质 污 染, 改 变 栖 息 环 境, 进 而 对 鱼 类 产 生 影 响 ; 工 程

364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可 能 对 施 工 江 段 附 近 的 鱼 类 产 生 影 响, 该 江 段 的 鱼 类 可 能 迁 移 到 其 它 江 段 栖 息,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结 束 后 施 工 噪 声 的 结 束, 鱼 类 会 重 新 回 到 该 区 域 栖 息 繁 殖 工 程 建 设 对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很 小 路 径 两 侧 2km 内 已 避 让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共 12 个 工 程 对 其 仅 有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噪 声 人 为 活 动 干 扰 等 潜 在 影 响 和 空 中 架 线 铁 搭 等 对 其 景 观 视 觉 的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有 森 林 公 园 26 个 ( 国 家 级 5 个 省 级 6 个, 县 ( 市 ) 级 15 个 ) 拟 建 工 程 路 径 穿 越 的 森 林 公 园 共 10 个, 其 中 工 程 涉 及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的 核 心 景 区, 主 要 体 现 在 输 电 架 空 线 路 的 视 觉 污 染 游 客 安 全 心 理 游 客 安 全 风 险 等, 工 程 可 能 对 森 林 公 园 内 的 保 护 动 植 物 有 一 定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永 久 性 地 降 低 了 景 区 的 旅 游 价 值, 并 增 加 森 林 公 园 森 林 防 火 和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等 方 面 的 管 理 难 度 和 管 理 工 作 量, 降 低 了 森 林 公 园 的 部 分 游 览 线 路 的 经 营 价 值, 但 不 会 减 少 森 林 公 园 风 景 资 源 的 类 型 和 数 量, 不 会 降 低 森 林 公 园 整 体 的 风 景 资 源 质 量 等 级 工 程 路 径 穿 越 观 澜 森 林 公 园 光 明 森 林 公 园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等 其 它 森 林 公 园 均 不 涉 及 核 心 景 区 和 重 要 风 景 资 源, 影 响 较 小 且 可 控, 对 森 林 公 园 规 划 管 理 和 经 营 的 影 响 影 响 较 小, 主 要 是 增 加 森 林 公 园 森 林 防 火 和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等 方 面 的 管 理 难 度 和 管 理 工 作 量 且 影 响 区 域 均 为 习 见 物 种, 没 有 珍 稀 濒 危 保 护 植 物, 没 有 国 家 级 保 护 动 物 影 响 较 小 路 径 两 侧 2km 内 已 避 让 的 森 林 公 园 共 16 个, 工 程 对 其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线 路 穿 越 的 风 景 名 胜 区 有 万 峰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1 处 经 专 题 报 告 论 证,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项 目 线 路 建 设 方 案 在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可 能 会 对 马 岭 河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景 观 环 境 居 民 社 会 以 及 经 济 发 展 的 方 面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这 些 影 响 不 足 以 构 成 其 建 设 的 重 大 制 约 因 素, 可 以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预 防 或 减 轻 不 利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将 负 面 影 响 程 度 减 小 到 最 低, 项 目 基 本 合 理 可 行, 尤 其 是 项 目 施 工 期 后, 会 在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留 下 有 施 工 便 道 等 基 础 设 施, 为 了 充 分 利 用 遗 留 的 基 础 设 施, 可 结 合 风 景 名 胜 区 游 赏 组 织 的 需 求, 对 一 部 分 施 工 便 道 进 行 线 性 优 化, 提 高 道 路 质 量, 作 为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部 的 风 景 游 赏 道 路, 对 景 区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设 施 有 较 大 的 改 善 作 用 工 程 避 让 的 风 景 名 胜 区 有 大 理 风 景 名 胜 区 昙 华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盘 县 乐 民 古 银 杏 风 景 名 胜 区 3 处, 工 程 对 其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工 程 穿 越 ( 跨 越 ) 的 湿 地 公 园 有 荔 浦 荔 江 国 家 级 湿 地 公 园 1 处, 工 程 在 修 仁 镇 一 档 跨 越 该 湿 地 公 园 湿 地 保 育 区 ( 跨 越 约 0.2km), 工 程 在 湿 地 公 园 内 不 立 塔, 直 接 跨 越 荔 江 河 道, 因 此 对 湿 地 公 园 的 结 构 基 本 无 影 响

365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工 程 穿 越 ( 跨 越 ) 的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有 流 溪 河 光 倒 刺 鲃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新 丰 江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2 处 工 程 在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内 均 不 立 塔, 直 接 跨 越 流 溪 河 河 道, 因 此 工 程 对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的 功 能 结 构 及 保 护 对 象 基 本 无 影 响 对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的 影 响 分 析 土 地 利 用 变 化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土 地 的 利 用 包 括 临 时 占 用 和 永 久 占 用 两 类, 两 类 用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和 土 地 功 能 的 影 响 不 同 (1) 施 工 期 临 时 占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分 析 在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临 时 占 地 只 发 生 在 输 电 线 路 施 工 期 间 这 些 临 时 占 地 如 发 生 在 作 物 生 长 期, 则 可 能 会 毁 掉 一 部 分 农 作 物 林 地 和 灌 丛, 对 农 林 业 生 产 带 来 一 定 损 失, 也 会 使 其 它 自 然 植 被 遭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破 坏 但 工 程 结 束 后, 临 时 占 地 均 可 恢 复 原 有 功 能,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不 会 发 生 改 变 (2) 运 行 期 永 久 占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主 要 指 输 电 线 路 塔 基 占 地 和 换 流 站 接 地 极 的 永 久 占 地 hm 2 永 久 占 地 区 的 土 地 将 永 久 变 为 建 筑 用 地 由 于 临 时 占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可 以 进 行 生 态 恢 复, 影 响 是 短 期 的, 因 此, 本 评 价 着 重 分 析 永 久 占 地 对 生 态 完 整 性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面 积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7-24 表 7-24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面 积 变 化 情 况 表 建 设 前 建 设 后 变 化 情 况 土 地 类 型 面 积 (hm 2 ) 占 总 面 积 比 例 (%) 面 积 (hm 2 ) 占 总 面 积 比 例 (%) 面 积 (hm 2 ) 变 化 比 例 (%) 林 地 % % % 草 地 % % % 耕 地 % % % 水 域 % % % 建 设 用 地 % % % 其 他 用 地 % % % 由 上 表 可 知, 本 工 程 建 设 后, 评 价 区 林 地 草 地 耕 地 未 利 用 地 及 其 他 用 地 面 积 都 将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减 少, 而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增 加 了 3.80%, 但 其 它 用 地 类 型 增 加 或 减 少 的 比 例 变 化 很 小, 因 此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评 价 区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变 化 影 响 甚 微

366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对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结 构 的 影 响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通 过 生 态 补 偿 和 生 态 恢 复 等 措 施, 其 景 观 面 貌 可 以 基 本 恢 复 或 改 善 永 久 占 地 区 形 成 以 人 工 建 筑 为 主 的 异 质 化 景 观 嵌 入 现 有 的 自 然 景 观 体 系 中, 对 现 有 的 自 然 景 观 体 系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项 目 建 成 后 各 景 观 类 型 优 势 度 值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7-24 工 程 完 工 后, 施 工 区 域 景 观 的 生 态 结 构 将 发 生 改 变, 但 评 价 区 内 绝 大 部 分 面 积 上 的 景 观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因 而 保 证 了 生 态 系 统 功 能 的 延 续 和 对 外 界 干 扰 的 抵 御 从 景 观 要 素 的 基 本 构 成 上 看, 评 价 区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未 出 现 本 质 的 变 化, 工 程 的 实 施 和 运 行 对 区 域 的 自 然 景 观 体 系 中 基 质 组 分 的 异 质 化 程 度 影 响 很 小 拼 块 类 型 表 7-25 项 目 建 成 后 评 价 区 内 各 类 斑 块 优 势 度 值 R d (%) R f (%) L p (%) D o (%) 实 施 前 实 施 后 实 施 前 实 施 后 实 施 前 实 施 后 实 施 前 实 施 后 林 地 草 地 耕 地 水 域 建 设 用 地 其 他 用 地 项 目 建 成 后, 原 拼 块 的 优 势 度 变 化 不 显 著, 表 明 工 程 施 工 和 运 行 对 评 价 区 自 然 体 系 的 景 观 质 量 不 会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对 自 然 景 观 的 影 响 输 电 项 目 的 景 观 影 响 有 破 坏 植 被 的 直 接 影 响, 也 有 铁 塔 和 输 电 线 形 成 的 不 良 景 观, 还 有 因 横 亘 于 重 要 的 和 敏 感 的 景 观 保 护 目 标 前 而 形 成 的 阻 隔 干 扰 等 不 良 影 响 施 工 期 的 景 观 影 响 主 要 来 源 于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工 程 行 为, 不 仅 会 在 施 工 期 对 沿 线 生 态 景 观 造 成 影 响, 并 可 能 在 施 工 完 毕 后 继 续 产 生 影 响 输 电 线 路 穿 越 或 者 距 离 自 然 景 观 较 近 时, 会 破 坏 当 地 原 有 的 植 被, 使 其 景 观 特 征 发 生 改 变, 对 生 态 景 观 的 自 然 性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输 电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后, 换 流 站 和 铁 塔 将 形 成 新 的 景 观 斑 块, 增 加 生 态 景 观 斑 块 的 数 量, 提 高 了 沿 线 生 态 景 观 的 多 样 性 程 度, 也 加 大 了 整 体 生 态 景 观 的 破 碎 化 程 度, 对 原 始 景 观 斑 块 造 成 疮 疤 的 感 觉, 对 整 体 生 态 景 观 形 成 不 和 谐 的 视 觉 效 果, 造 成 较 为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 铁 塔 和 输 电 导 线 会 切 割 原 来 连 续 的 生 态 景 观, 使 景 观 的 空 间 连 续 性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被 破 坏, 在 原 有 和 谐 背 景 上 勾 划 出 一 条 明 显 的 人 工 印 迹, 与 周 围 的 天 然 生 态 景 观 之 间 形 成 鲜 明 的 反 差, 造 成 不 良 的 视 觉 冲 击

367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本 工 程 输 电 线 路 路 径 大 部 分 在 丘 陵 和 山 地 地 带, 路 径 选 择 已 尽 量 避 开 了 沿 线 的 自 然 景 观, 而 且, 一 般 景 点 的 观 景 点 和 观 景 沿 线 大 都 分 布 有 游 客 休 息 就 餐 观 赏 歌 舞 表 演 的 场 所, 而 且 景 区 内 一 般 都 设 有 空 中 滑 索 等 娱 乐 设 施, 人 为 干 扰 因 素 已 较 大, 修 建 塔 基 和 架 设 输 电 线 路 带 来 的 视 觉 突 兀 感 较 小 电 磁 场 对 陆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分 析 Harald L.Hill 等 著 的 ±600kV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参 考 手 册 中, 关 于 直 流 对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是 这 样 描 述 的 : 在 超 高 压 直 流 试 验 中 心 工 作 的 十 二 年 中, 关 于 直 流 试 验 线 路 对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问 题 没 有 安 排 正 式 的 试 验 项 目 但 试 验 中 心 的 工 作 人 员 总 是 意 识 到 自 己 的 责 任 去 注 意 和 研 究 有 可 能 是 由 于 试 验 线 路 的 存 在 引 起 动 植 物 外 貌 和 习 性 方 面 的 变 化 试 验 线 下 面 和 邻 近 地 带 是 灌 溉 的 草 田 草 牧 场 和 天 然 地, 未 发 现 因 试 验 线 路 的 影 响 而 使 草 的 颜 色 高 度 或 生 长 密 度 上 有 何 不 同, 也 没 听 说 牧 场 主 提 出 任 何 抱 怨 或 意 见, 怀 疑 到 其 作 物 草 地 及 天 然 植 物 受 到 线 路 的 影 响 在 放 牧 季 节, 牛 群 被 放 牧 在 牧 场 或 天 然 草 地 大 部 分 牧 场 包 括 了 线 路 走 廊 和 线 段 32 试 验 间 隔 内 的 两 侧 因 此 试 验 中 心 的 工 作 人 员 有 许 多 机 会 观 察 到 牛 群 的 行 为 : 无 论 什 么 天 气, 牛 群 都 能 自 由 地 在 试 验 线 路 下 面 和 附 近 行 走, 它 们 对 电 压 的 变 化 明 显 地 没 有 反 应, 这 种 变 化 在 阶 段 性 试 验 中 是 经 常 发 生 的 要 从 动 物 的 表 现 作 出 结 论 是 很 困 难 的, 因 为 动 物 一 般 说 来 都 能 适 应 不 寻 常 的 环 境 在 试 验 中 心 的 院 子 里 观 察 到 一 个 有 趣 的 例 子, 鸟 在 127mm 汇 流 排 上 作 巢 它 们 显 然 知 道 要 沿 着 等 电 位 活 动, 甚 至 当 汇 流 排 充 电 至 600kV 时, 它 们 也 能 自 由 地 进 入 或 离 开 鸟 巢 本 工 程 项 目 与 葛 沪 龙 政 直 流 线 路 运 行 之 后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相 似, 根 据 国 内 外 已 投 入 运 行 的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和 试 验 项 目 的 研 究 情 况 分 析, 本 项 目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7.4 生 态 影 响 的 防 护 和 保 护 措 施 生 态 影 响 的 防 护 原 则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特 点, 结 合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的 规 定, 本 工 程 生 态 影 响 的 防 护 原 则 是 : (1) 自 然 资 源 损 失 的 补 偿 原 则 : 评 价 区 内 自 然 资 源 ( 主 要 指 乔 灌 草 等 植 被 资 源 和 土 壤 资 源 ) 会 由 于 项 目 施 工 和 运 行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耗 损, 属 于 景 观 组 分 中 的 环 境 资 源 部 分, 具 备 一 定 的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因 而 必 须 执 行 自 然 资 源 损 失 的 补 偿 原 则

368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2) 自 然 系 统 中 受 损 区 域 恢 复 原 则 : 项 目 实 施 后, 改 变 局 部 区 域 用 地 格 局, 影 响 了 原 有 自 然 系 统 的 功 能, 同 时 还 会 引 起 水 土 流 失, 因 此 应 采 取 措 施 减 少 这 种 功 能 损 失 (3) 凡 涉 及 到 敏 感 地 区 和 珍 稀 濒 危 物 种 等 类 生 态 因 子 发 生 不 可 逆 影 响 时 必 须 提 出 可 靠 的 保 护 措 施 和 方 案 ; (4) 凡 涉 及 需 要 保 护 的 生 物 物 种 和 敏 感 地 区, 必 须 制 定 补 偿 措 施 加 以 保 护 生 态 影 响 的 保 护 措 施 本 工 程 的 实 施 必 将 对 项 目 建 设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对 于 可 能 出 现 的 生 态 问 题, 应 该 采 取 积 极 的 避 让 减 缓 补 偿 和 重 建 措 施 按 照 生 态 恢 复 的 原 则 其 优 先 次 序 应 遵 循 避 让 减 缓 补 偿 和 重 建 的 顺 序, 能 避 让 的 尽 量 避 让, 对 不 能 避 让 的 情 况 则 采 取 措 施 减 缓, 减 缓 不 能 生 效 的, 就 应 有 必 要 的 补 偿 和 重 建 方 案 尽 可 能 在 最 大 程 度 上 避 让 潜 在 的 不 利 生 态 影 响 设 计 阶 段 生 态 影 响 防 护 措 施 (1) 路 径 选 择 时 应 尽 量 避 让 自 然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风 景 名 胜 区 林 地 和 基 本 农 田 等 生 态 敏 感 区 域, 对 未 能 避 让 的 林 区 采 用 高 跨 的 方 式 通 过 (2) 线 路 采 用 全 方 位 高 低 腿 铁 塔 改 良 型 基 础 紧 凑 型 设 计, 尽 量 少 占 土 地 减 少 土 石 方 开 挖 量 及 水 土 流 失,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3) 设 计 中 应 严 格 执 行 尽 量 不 占 少 占 基 本 农 田 的 用 地 原 则, 在 下 一 设 计 阶 段 针 对 工 程 塔 基 用 地 进 行 进 一 步 优 化, 将 占 用 的 基 本 农 田 数 量 最 小 化 (4) 设 计 阶 段 尽 量 优 化 路 线, 少 占 用 林 地, 对 于 占 用 的 林 地,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林 业 局 颁 发 的 森 林 植 被 恢 复 费 征 收 使 用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向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交 纳 森 林 恢 复 费 用, 专 门 用 于 森 林 恢 复 生 态 系 统 的 保 护 措 施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措 施 (1) 下 一 阶 段 设 计 中, 进 一 步 优 化 杆 塔 设 计 和 线 路 走 廊 宽 度, 减 少 永 久 占 地 (2)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的 规 定, 在 施 工 中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教 育 和 监 督, 严 禁 在 植 被 较 好 的 区 域 毁 林 采 石 采 砂 采 土 以 及 其 他 毁 林 行 为 (3) 统 筹 规 划 施 工 布 置, 减 少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尽 可 能 选 择 植 被 稀 疏 处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施 工 临 时 道 路 牵 张 场 塔 基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等 恢 复 原 有 土 地 功 能 (4) 经 过 植 被 较 好 的 区 域 时 应 采 取 砍 伐 量 和 林 地 破 坏 相 对 较 小 的 飞 艇 架 线 工 艺

369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5) 塔 基 施 工 时 应 尽 量 保 存 开 挖 处 的 熟 化 土 和 表 层 土, 并 分 开 堆 放, 回 填 时 应 按 照 土 层 的 顺 序 回 填, 松 土 施 肥, 缩 短 植 被 恢 复 时 间 和 增 加 恢 复 效 果 (6) 植 被 恢 复 时, 应 根 据 当 地 土 壤 和 气 候 条 件, 选 择 当 地 乡 土 植 物 进 行 恢 复, 杜 绝 引 进 外 来 物 种 (7) 施 工 人 员 应 该 严 禁 吸 烟 或 进 行 其 他 容 易 引 发 火 灾 的 行 为, 并 安 排 专 人 监 督 运 行 期 为 满 足 输 电 线 路 正 常 运 行 需 对 导 线 下 方 与 树 木 垂 直 距 离 小 于 7m 树 木 的 树 冠 进 行 定 期 修 剪, 防 止 导 线 因 为 热 胀 冷 缩 下 垂 后 造 成 火 灾 草 地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措 施 (1) 为 保 护 草 地, 本 环 评 要 求 设 计 单 位 在 下 一 阶 段 设 计 中 进 一 步 优 化 塔 形 设 计 减 少 草 地 占 地 面 积 (2) 及 时 复 草 大 多 数 草 原 地 区,6-9 月 份 是 牧 草 生 长 旺 盛 的 季 节, 施 工 期 尽 量 避 免 这 个 时 期, 避 免 影 响 草 原 动 物 的 觅 食 ; 施 工 结 束 及 时 复 草, 避 免 造 成 食 物 的 减 少 (3)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减 少 风 沙 侵 蚀 尤 其 是 冬 季, 北 方 风 沙 严 重, 松 散 土 料 极 易 随 风 流 失, 不 易 露 天 大 量 堆 放 (4) 运 输 含 尘 量 大 的 物 质 时 必 须 有 蓬 遮 盖, 减 少 粉 尘 飞 扬 (5) 加 强 对 施 工 队 伍 的 管 理, 严 格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教 育 施 工 人 员 注 意 保 护 环 境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避 免 施 工 机 械 人 员 对 占 用 场 地 周 围 其 他 草 地 的 破 坏 (6) 施 工 注 意 防 火 施 工 人 员 应 该 严 禁 吸 烟 或 进 行 其 他 容 易 引 发 火 灾 的 行 为, 并 有 专 人 监 督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措 施 (1) 对 于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采 用 喷 淋 措 施 加 以 防 范 ; (2) 严 禁 向 珠 江 纵 江 东 江 牛 栏 江 等 水 系 排 放 施 工 废 水 机 械 和 车 辆 冲 洗 应 尽 量 要 求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到 附 近 专 门 清 洗 点 或 修 理 点 进 行 清 洗 和 修 理 ; (3) 施 工 期 制 定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若 出 现 机 械 倾 覆 漏 油 等 风 险 事 故, 须 及 时 对 油 污 进 行 收 集, 防 止 对 保 护 区 内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 (4)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物 品 等 不 得 肆 意 堆 放, 并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进 入 水 体

370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措 施 (1) 为 了 保 护 耕 地, 本 环 评 要 求 设 计 单 位 在 下 一 阶 段 设 计 中 进 一 步 优 化 塔 形 设 计 减 少 耕 地 占 地 面 积, 且 占 用 耕 地 要 以 边 角 田 地 为 主 (2)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建 议 尽 量 在 秋 收 以 后 或 冬 季 进 行 保 护 区 工 程 的 施 工, 以 减 少 农 业 生 产 损 失 (3) 及 时 复 耕 对 于 永 久 占 用 的 农 业 用 地, 在 施 工 中 应 保 存 表 层 的 土 壤, 分 层 堆 放, 用 于 新 开 垦 耕 地, 劣 质 地 或 者 其 他 耕 地 的 土 壤 改 良 对 于 临 时 占 用 的 农 业 土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要 采 取 土 壤 恢 复 措 施, 如 种 植 绿 肥 作 物 等 增 强 土 壤 肥 力 此 外, 对 耕 地 受 影 响 的 农 民 应 及 时 规 定 补 偿 (4) 占 用 农 田 的 补 偿 措 施 为 保 持 农 田 的 数 量 平 衡, 当 地 政 府 应 负 责 开 垦 与 所 占 耕 地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做 好 农 田 调 整 补 划 工 作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时 要 求 业 主 应 按 照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相 关 的 征 地 手 续, 并 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 由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按 土 地 法 规 修 改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并 按 照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补 充 划 入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基 本 农 田 (5)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尤 其 是 夏 季, 天 气 易 变 雨 水 较 多, 松 散 土 料 极 易 随 水 流 失, 不 易 露 天 大 量 堆 放 (6) 加 强 对 施 工 队 伍 的 管 理, 严 格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教 育 施 工 人 员 注 意 保 护 环 境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避 免 施 工 机 械 人 员 对 占 用 场 地 周 围 其 他 农 田 的 破 坏 城 镇 / 村 落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措 施 (1) 工 程 占 用 城 镇 / 村 落 生 态 系 统 时, 严 格 在 规 划 范 围 内 进 行, 对 破 坏 了 原 有 的 植 被 和 动 物 的 栖 息 地 要 及 时 恢 复 (2) 施 工 前 应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意 识 的 宣 传 教 育, 在 施 工 期 避 免 或 尽 量 减 少 垃 圾 和 污 水 的 排 放 植 物 保 护 措 施 避 免 措 施 在 施 工 期 选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手 段, 减 少 开 挖 土 石 方 量 以 及 砍 伐 量, 及 时 清 除 多 余 的 土 方 和 石 料, 严 禁 就 地 倾 倒 覆 压 植 被, 同 时 采 取 护 坡 挡 土 墙 等 防 护 措 施, 及 时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可 将 施 工 期 对 当 地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减 少 到 最 小 程 度

371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1) 耕 地 和 林 地 附 近 施 工 时, 施 工 活 动 要 保 证 在 征 地 范 围 内 进 行, 施 工 便 道 及 临 时 占 地 要 尽 量 缩 小 范 围 减 少 对 耕 地 的 占 用, 加 强 对 林 草 地 的 保 护 (2) 施 工 过 程 中 需 要 砍 伐 通 道 处 林 木 时, 应 与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联 系, 办 理 砍 伐 证 明 恢 复 与 补 偿 措 施 (1) 对 于 占 用 耕 地 部 分 的 表 层 土 予 以 收 集 保 存, 施 工 结 束 后 及 时 清 理 松 土 覆 盖 耕 作 土, 复 耕 或 选 择 当 地 适 宜 植 物 及 时 恢 复 绿 化 (2) 在 开 挖 的 工 程 中, 如 发 现 有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要 及 时 报 告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立 即 组 织 挽 救, 在 环 境 保 护 经 费 预 算 中 要 安 排 国 家 保 护 物 种 保 护 经 费, 用 于 紧 急 抢 救 和 监 测 工 作 之 用 (3) 对 被 工 程 占 用 的 天 然 保 护 林 和 生 态 公 益 林, 建 议 林 业 部 门 根 据 当 地 林 业 发 展 规 划, 积 极 协 助 公 路 部 门 利 用 河 流 两 岸 农 田 道 路 和 宜 林 地 进 行 造 林 补 偿 (4) 绿 化 草 种 树 种 的 选 择 : 在 适 地 适 树 适 地 适 草 的 原 则 下, 应 对 各 地 区 的 地 形 土 壤 和 气 候 条 件 经 过 详 细 的 调 查 以 当 地 优 良 乡 土 树 种 为 主, 适 当 引 进 新 的 优 良 树 种 草 种, 保 证 绿 化 栽 植 的 成 活 率 管 理 措 施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都 应 进 行 生 态 影 响 的 监 测 或 调 查 在 施 工 期, 主 要 对 涉 及 敏 感 点 的 施 工 区 域 进 行 监 测 ; 还 要 加 强 对 区 域 性 分 布 的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调 查,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若 发 现 有 重 点 保 护 对 象, 及 时 上 报 主 管 部 门, 迁 地 保 护 运 行 期 主 要 监 测 生 境 的 变 化, 植 被 的 变 化 以 及 生 态 系 统 整 体 性 变 化 通 过 监 测, 加 强 对 生 态 的 管 理, 在 工 程 管 理 机 构, 应 设 置 生 态 管 理 人 员, 建 立 各 种 管 理 及 报 告 制 度, 开 展 对 工 程 影 响 区 的 环 境 教 育,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环 境 意 识 通 过 动 态 监 测 和 完 善 管 理, 使 生 态 向 良 性 或 有 利 方 向 发 展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的 保 护 措 施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可 能 分 布 有 21 种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现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应 上 报 当 地 的 主 管 部 门 在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物 种 和 地 方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物 种 的 天 然 集 中 分 布 区 域, 应 当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建 立 自 然 保 护 区 ; 在 其 他 区 域,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野 生 植 物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可 以 根 据 实

372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际 情 况 建 立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和 地 方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的 保 护 点 或 者 设 立 保 护 标 志 野 生 植 物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监 视 监 测 环 境 对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生 长 和 地 方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生 长 的 影 响, 并 采 取 措 施, 维 护 和 改 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和 地 方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的 生 长 条 件 野 生 植 物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有 关 单 位 对 生 长 受 到 威 胁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和 地 方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应 当 采 取 拯 救 措 施, 保 护 或 者 恢 复 其 生 长 环 境, 必 要 时 应 当 建 立 繁 育 基 地 种 质 资 源 库 或 者 采 取 迁 地 保 护 措 施 动 物 保 护 措 施 避 免 及 减 缓 措 施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保 护 意 识, 严 禁 捕 猎 野 生 动 物 施 工 人 员 必 须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尤 其 在 占 用 水 域 路 段 施 工 时, 严 禁 捕 捉 两 栖 类 与 爬 行 类 在 跨 河 架 线 施 工 过 程 中, 由 于 水 域 及 附 近 两 栖 爬 行 类 动 物 活 动 较 频 繁, 所 以 要 做 好 施 工 污 水 的 处 理 工 作, 禁 止 将 施 工 废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此 外, 施 工 材 料 的 堆 放 也 要 远 离 水 源, 运 输 材 料 时 也 要 做 好 遮 挡, 以 免 对 这 些 动 物 的 生 境 造 成 污 染 施 工 过 程 中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避 免 对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的 影 响 应 做 好 施 工 方 式 和 时 间 的 计 划, 并 力 求 避 免 在 晨 昏 和 正 午 进 行 噪 声 较 大 的 施 工 活 动 为 最 大 程 度 的 减 少 本 工 程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在 接 近 山 区 林 地 的 施 工 段, 要 避 开 大 型 哺 乳 动 物 的 孕 期, 以 免 惊 扰 动 物, 影 响 其 繁 殖 为 消 减 施 工 队 伍 对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要 标 明 施 工 活 动 区, 严 令 禁 止 到 非 施 工 区 域 活 动, 尤 其 要 禁 止 在 非 施 工 区 点 火 狩 猎 等 恢 复 与 补 偿 措 施 对 塔 基 临 时 施 工 区 以 及 牵 张 场 人 抬 道 路 施 工 临 时 道 路 等 应 尽 好 地 做 好 植 被 恢 复 工 作, 以 尽 量 减 少 生 境 破 坏 对 动 物 的 不 利 影 响, 有 利 于 动 物 适 应 新 的 生 境 管 理 措 施 从 保 护 生 态 与 环 境 的 角 度 出 发, 建 议 本 工 程 建 设 前, 尽 量 做 好 施 工 规 划 前 期 工 作 ; 施 工 期 间 加 强 临 时 施 工 场 所 的 防 护,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管 理, 减 少 水 体 污 染, 降 低 野 生 动 物 生 境 的 受 污 染 程 度 ; 做 好 工 程 完 工 后 生 态 的 恢 复 工 作, 以 尽 量 减 少 因 植

373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水 质 污 染 等 对 动 物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要 定 期 对 兽 类 分 布 较 多 路 段 林 地 密 集 区 加 强 跟 踪 监 测, 对 其 中 受 影 响 的 兽 类 采 取 一 定 的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间 加 强 临 时 施 工 场 所 的 防 护,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管 理, 减 少 水 体 污 染, 降 低 野 生 动 物 生 境 的 受 污 染 程 度 ; 做 好 工 程 完 工 后 生 态 的 恢 复 工 作, 以 尽 量 减 少 因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水 质 污 染 等 对 动 物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在 项 目 区 内 特 别 是 在 林 分 好 人 为 干 扰 较 少 区 域 附 近 设 置 告 示 牌 和 警 告 牌, 提 醒 施 工 人 员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及 其 栖 息 地 生 态 环 境, 加 强 对 项 目 区 内 的 生 态 保 护, 严 格 按 照 规 章 制 度 执 法, 加 强 公 众 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保 护 意 识 教 育 ; 严 禁 捕 猎 野 生 动 物 和 破 坏 动 物 生 境 的 行 为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的 保 护 措 施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结 合 资 料 调 查 穿 越 敏 感 区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等, 评 价 区 内 可 能 出 现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有 22 种, 均 为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主 要 出 现 在 沿 线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湿 地 公 园 以 及 林 分 较 好 的 区 域 施 工 期 如 发 现 珍 稀 保 护 动 物 应 采 取 妥 善 措 施 进 行 保 护, 特 别 是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湿 地 公 园 附 近 区 域, 一 旦 发 现 珍 稀 动 物 应 及 时 联 系 保 护 区 管 委 会 或 地 方 林 业 部 门, 采 取 适 当 措 施 保 护, 不 得 杀 害 和 损 伤 珍 稀 保 护 动 物 对 受 伤 的 珍 稀 动 物 应 及 时 联 系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部 门, 及 时 救 治 运 行 期 加 强 对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的 监 测 换 流 站 和 接 地 极 的 保 护 措 施 (1) 送 端 换 流 站 受 端 换 流 站 和 接 地 极 区 域 主 要 为 林 地 和 耕 地, 应 尽 量 减 少 土 地 的 占 地,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场 地, 减 少 对 植 被 的 破 坏 (2) 施 工 过 程 中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避 免 对 周 围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的 影 响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保 护 措 施 设 计 阶 段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保 护 措 施 在 项 目 设 计 阶 段, 路 径 选 择 应 综 合 考 虑 各 类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位 置 及 功 能, 科 学 选 线, 严 格 论 证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最 大 限 度 地 避 让 自 然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风 景 名 胜 区 重 要 湿 地 等 生 态 敏 感 区, 避 免 项 目 建 设 造 成 难 以 挽 回 的 环 境 损 失 占 地 应 遵 循 各 项 法 律 法 规, 严 格 控 制 占 地 施 工 等 行 为, 避 免 其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结 构 功 能 造 成 威 胁

374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保 护 措 施 (1) 对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保 护 措 施 1) 针 对 施 工 期 对 野 生 动 物 造 成 的 干 扰, 建 议 施 工 管 理 设 计 方, 施 工 前 到 实 地 勘 察, 充 分 做 好 前 期 工 作, 科 学 规 划 精 心 组 织 缩 短 工 期, 减 少 施 工 期 对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地 的 扰 动 和 破 坏, 降 低 施 工 噪 声 的 惊 扰, 避 免 非 法 捕 捉 或 猎 杀 野 生 动 物 等 的 行 为 对 重 点 调 查 区 的 野 生 动 物 进 行 监 测, 记 录 发 现 的 物 种 及 其 个 体 数 量, 以 便 及 时 掌 握 输 电 线 路 周 边 区 域 野 生 动 物 的 情 况 监 测 应 由 保 护 区 相 关 专 业 的 技 术 人 员 开 展, 也 可 委 托 有 相 应 技 术 力 量 的 科 研 院 所 实 施 监 测, 以 保 证 数 据 的 准 确 及 科 学 性 2) 龙 滩 水 库 及 其 汇 入 河 流 是 属 珠 江 流 域 的 西 江 水 系, 拟 建 工 程 的 运 输 行 使 过 程 当 中 若 发 生 碰 撞 侧 翻 事 故, 工 程 三 废 乱 丢 乱 弃 到 库 区 周 边, 这 些 都 会 对 湿 地 产 生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损 害 须 加 强 工 程 施 工 的 监 理, 避 免 发 生 类 似 风 险 在 施 工 期 还 要 严 格 控 制 土 石 方 的 开 挖 和 填 埋, 避 免 用 地 范 围 附 近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或 其 他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遭 受 破 坏 或 者 掩 埋 3)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人 员 数 量,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意 识 教 育 和 法 制 宣 传, 建 议 在 项 目 施 工 前 由 施 工 单 位 邀 请 相 关 环 保 专 家 举 办 一 次 施 工 环 境 保 护 知 识 讲 座 并 分 发 宣 传 资 料, 让 施 工 人 员 了 解 保 护 区, 了 解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保 护 区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等 施 工 单 位 应 根 据 保 护 区 管 理 的 有 关 要 求, 在 保 护 区 出 入 路 口 及 沿 途 均 要 设 置 宣 传 牌 或 警 示 牌, 共 6 块 4)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应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盗 猎 野 生 动 物 ; 严 格 控 制 野 外 用 火, 防 止 火 灾 发 生 ; 严 禁 随 意 砍 伐 林 木 和 采 挖 植 物 ;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范 围, 禁 止 超 范 围 使 用 土 地, 尤 其 是 有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分 布 的 用 地 范 围 更 应 反 复 核 准 施 工 期 间, 保 护 区 管 理 部 门 应 派 专 职 人 员 进 驻 施 工 现 场, 加 强 巡 视 和 监 督 5) 积 极 采 取 施 工 期 防 治 污 染 的 措 施 : 路 面 经 常 洒 水 保 持 一 定 湿 度, 防 止 地 面 扬 尘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碎 砖 石 残 渣 建 筑 垃 圾 等, 必 须 将 建 筑 材 料 外 运 至 保 护 区 外 垃 圾 处 理 厂, 防 止 对 景 观 和 当 地 环 境 的 危 害 6)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期, 减 少 对 野 生 动 物 尤 其 是 鸟 类 的 影 响 尽 量 避 免 在 动 物 繁 殖 高 峰 期 ( 4~6 月 ) 施 工 作 业, 尽 量 避 开 夜 间 施 工 在 鸟 类 的 主 要 迁 徙 季 节 ( 春 秋 季 ), 严 格 控 制 夜 间 光 源 使 用 量, 尤 其 是 在 有 大 雾 小 雨 或 强 逆 风 的 夜 晚, 应 该 停 止 施 工 建 议 在 鸟 类 非 迁 徙 季 节 爆 破 放 坡

375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7) 重 点 调 查 区 内 目 前 已 发 现 15 种 外 来 入 侵 植 物 和 一 些 列 入 有 害 生 物 名 录 ( 名 单 ) 的 植 物, 项 目 的 建 设, 无 疑 为 这 些 外 来 入 侵 植 物 的 继 续 蔓 延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因 此, 要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防 止 外 来 入 侵 植 物 因 项 目 建 设 进 一 步 蔓 延 8)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均 应 开 展 对 重 点 调 查 区 动 物 的 监 测, 尤 其 是 在 鸟 类 迁 徙 季 节 建 议 委 托 有 相 应 技 术 力 量 的 科 研 院 所 对 重 点 调 查 区 进 行 为 期 5 年 的 监 测, 以 便 及 时 掌 握 输 电 线 路 对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程 度 并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9) 建 设 单 位 要 确 保 依 据 国 家 和 自 治 区 制 定 的 政 策, 按 照 合 理 的 标 准 进 行 补 偿 工 作 占 用 群 众 林 地 林 木 的, 要 及 时 足 额 的 支 付 补 偿 费 用, 禁 止 降 低 标 准 补 偿 和 拖 延 补 偿 时 间 等 侵 害 相 关 利 益 群 体 合 法 利 益 的 事 件 发 生, 以 避 免 和 相 关 群 众 产 生 矛 盾 项 目 开 工 之 前, 建 设 单 位 要 与 保 护 区 管 理 部 门 签 订 有 关 保 护 补 偿 协 议, 并 及 时 履 行 协 议 和 应 尽 义 务 10) 优 化 设 计 减 少 破 坏, 做 好 植 被 恢 复 与 绿 化 工 作 (2) 对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保 护 措 施 1) 施 工 场 地 要 远 离 牛 栏 江, 并 划 定 明 确 的 施 工 范 围, 不 得 随 意 扩 大 2)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工 序 与 工 期, 避 免 暴 雨 频 发 季 节 施 工, 雨 天 禁 止 开 挖 施 工, 河 道 内 施 工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 采 取 各 种 预 防 措 施, 将 水 土 流 失 控 制 在 最 小 程 度 3) 视 塔 基 周 围 情 况, 适 当 采 取 工 程 措 施, 及 时 排 走 施 工 场 地 的 雨 水, 对 牛 栏 江 采 用 一 档 跨 越, 减 轻 生 态 干 扰 4) 对 开 挖 土 方 临 时 堆 放 时, 临 时 堆 土 要 采 用 编 织 袋 进 行 围 挡, 用 土 工 布 进 行 覆 盖, 减 少 大 风 及 降 雨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5) 施 工 完 成 后, 对 临 时 占 地 进 行 恢 复, 禁 止 向 水 体 倾 倒 弃 土 弃 渣, 弃 渣 选 择 背 向 水 体 凹 地 妥 善 处 置, 对 开 挖 面 弃 土 石 ( 渣 ) 存 放 地 的 裸 露 表 面 采 取 适 当 工 程 和 植 物 措 施, 6)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教 育, 使 施 工 人 员 了 解 到 水 源 地 保 护 的 重 要 性, 施 工 过 程 中 禁 止 捕 捞, 严 禁 对 水 生 生 物 栖 息 地 的 人 为 破 坏 (3) 对 深 圳 铁 岗 - 石 岩 水 库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保 护 措 施 1) 施 工 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建 设 施 工 单 位 除 必 需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要 求 的 污 染 处 理 和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开 展 有 关 生 态 防 护 工 作 外, 施 工 期 还 需 做 到 :

376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1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尽 量 少 破 土, 少 破 坏 湿 地 植 被, 少 占 用 土 地 资 源, 不 污 染 水 资 源 和 湿 地 环 境 2 施 工 期 间, 应 选 用 低 噪 音 施 工 设 备, 对 高 噪 音 的 施 工 设 备 必 须 封 闭 使 用 或 四 周 加 设 隔 音 屏 障 降 低 其 使 用 时 产 生 的 噪 音 对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的 影 响, 文 明 施 工, 工 程 爆 破 工 程 车 辆 运 输 等 应 控 制 噪 音 及 粉 尘, 减 少 对 附 近 的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3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和 森 林 防 火 工 作 : 施 工 前, 制 定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特 别 是 高 压 线 跨 越 石 岩 水 库 附 近, 重 点 做 好 输 电 线 路 铁 塔 工 地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 施 工 时 严 格 执 行 上 述 方 案, 减 少 施 工 场 地 的 水 土 流 失 此 外, 要 注 意 做 好 森 林 防 火 工 作 4 施 工 时 将 堆 渣 设 在 保 护 区 外 和 控 制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污 水 排 入 水 体 避 免 施 工 漏 油 工 程 污 水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5 严 格 控 制 人 员 驻 地 工 场 和 仓 库 等 使 用 面 积, 合 理 规 划 公 路 便 道 等, 尽 可 能 使 用 现 有 的 道 路, 减 少 施 工 临 时 用 地 7 施 工 期 严 格 遵 守 保 护 区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在 施 工 前, 应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保 护 区 和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方 面 的 知 识 宣 传 和 教 育,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范 围, 严 禁 非 法 猎 杀 野 生 动 物, 禁 止 毁 坏 建 设 用 地 以 外 的 林 木 资 源 8 施 工 车 辆 在 保 护 内 尽 量 不 要 鸣 笛, 以 免 惊 扰 鸟 类 因 铁 岗 - 石 岩 湿 地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有 冬 候 鸟 的 分 布, 因 此, 施 工 工 期 尽 可 能 避 开 冬 季 9 生 态 监 测 :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资 质 单 位 对 保 护 区 进 行 施 工 生 态 跟 踪 监 测 监 测 内 容 包 括 : 施 工 建 设 对 评 价 区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群 数 量 与 分 布 的 干 扰 现 状 对 自 然 植 被 及 珍 稀 植 物 分 布 现 状 的 破 坏 及 干 扰 程 度 人 为 活 动 区 域 范 围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的 设 置 对 周 围 植 被 的 影 响 等,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2) 运 营 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制 定 巡 线 生 态 保 护 方 案 : 对 线 路 巡 线 工 作 人 员, 应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教 育, 爱 护 保 护 区 一 草 一 木, 严 禁 猎 杀 野 生 动 物, 禁 止 非 法 砍 伐 林 木 2 制 定 应 急 处 理 方 案 : 特 高 压 线 路 对 保 护 区 可 能 产 生 的 事 故 ( 如 线 路 火 灾 等 ), 制 定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避 免 事 故 对 保 护 区 的 负 面 影 响 3 做 好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 运 营 单 位 委 托 资 质 单 位 对 保 护 区 进 行 运 营 期 的 生 态 监 测 监 测 内 容 包 括 输 电 线 路 对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群 数 量 与 分 布 的 干 扰 现 状 对 自 然 植 被 及 珍 稀 植 物 分 布 现 状 的 破 坏 及 干 扰 程 度 等 3) 生 态 影 响 的 恢 复

377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重 点 做 好 施 工 期 的 水 土 保 护 裸 露 地 和 边 坡 复 绿 等 生 态 恢 复 工 作 风 景 名 胜 区 保 护 措 施 (1) 减 轻 对 资 源 破 坏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由 于 项 目 建 设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不 会 对 景 区 的 景 点 资 源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对 景 点 资 源 方 面 不 做 相 应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2) 减 轻 对 景 观 视 线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项 目 建 设 对 景 观 的 主 要 影 响 表 现 在 运 营 期 铁 塔 和 线 路 与 周 围 的 景 观 之 间 形 成 的 冲 突, 对 景 观 视 线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建 议 加 强 对 线 路 及 变 电 站 周 边 山 体 的 植 被 抚 育 和 绿 化 美 化 工 程, 改 善 该 段 区 域 的 景 观 环 境, 降 低 铁 塔 线 路 等 的 敏 感 度 既 可 减 小 电 线 线 路 对 景 观 的 影 响, 也 可 改 善 该 区 域 植 被 覆 盖 较 差 石 漠 化 严 重 的 现 状 为 保 证 项 目 运 营 后 的 安 全 性, 在 风 景 区 内 的 铁 塔 应 增 设 专 门 的 防 雷 防 震 设 施 和 接 地 装 置, 提 高 线 路 铁 塔 的 维 护 和 检 查 频 率, 避 免 各 种 事 故 的 发 生 对 风 景 区 造 成 新 的 影 响 和 破 坏 (3) 减 轻 对 游 览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1) 预 防 或 减 轻 对 服 务 基 地 的 影 响 重 点 是 减 轻 滇 广 线 线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对 风 景 名 胜 区 服 务 基 地 的 建 设 和 环 境 卫 生 等 影 响 主 要 措 施 是 建 议 施 工 建 材 运 输 尽 量 在 夜 间 运 输, 保 持 车 辆 的 外 观 清 洁, 运 输 时 要 用 遮 雨 蓬 遮 盖, 减 小 扬 尘 的 产 生 2) 预 防 或 减 轻 对 游 赏 线 路 和 游 赏 活 动 的 影 响 由 于 项 目 建 设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不 会 对 景 区 的 游 赏 线 路 和 游 赏 活 动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对 游 赏 线 路 和 游 赏 活 动 方 面 不 做 相 应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4) 减 轻 对 环 境 污 染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施 工 占 地 :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堆 场 等 都 应 选 择 在 隐 蔽 性 好 的 易 于 恢 复 的 地 段 修 建, 不 得 随 处 搭 建 和 设 置, 尽 量 不 占 用 自 然 植 被, 减 少 对 自 然 环 境 的 破 坏 ;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遗 留 的 施 工 便 道 进 行 维 修, 作 为 周 边 居 民 点 的 农 耕 道 路, 对 临 时 堆 料 场 地 塔 基 开 挖 时 破 坏 的 区 域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以 减 少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保 持 良 好 的 景 观 环 境 固 体 废 物 : 位 于 风 景 区 内 的 基 础, 不 允 许 爆 破 施 工, 需 采 用 人 工 开 挖 另 外, 用 铁 塔 高 低 基 础 配 合 来 调 整 塔 脚 与 地 形 的 高 差, 减 少 塔 基 开 挖 面 积, 从 而 减 少 了 土 石 方

378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量, 利 用 了 原 状 土 的 凝 聚 力, 提 高 了 基 础 承 载 力, 也 减 少 了 对 耕 地 表 层 的 破 坏 少 量 的 弃 土 要 运 出 风 景 名 胜 区 废 水 : 做 好 施 工 场 地 排 水 工 作, 防 止 雨 水 夹 带 泥 沙 排 入 樟 江 河 对 施 工 产 生 的 废 水 应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排 放 方 案, 禁 止 将 废 水 随 意 排 放 或 排 向 水 域 粉 尘 污 染 : 运 输 车 辆 要 保 持 清 洁, 同 时 对 旅 游 公 路 必 须 经 常 洒 水, 定 期 清 扫, 避 免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较 大 的 扬 尘 噪 声 污 染 : 工 程 运 输 车 辆 在 夜 间 行 驶 中 必 须 限 速 禁 鸣 ; 对 必 须 进 行 的 连 续 高 噪 声 的 施 工 作 业 应 在 事 前 向 有 关 方 面 申 报, 经 同 意 后 方 可 施 工 ; 加 强 设 备 的 维 护 和 保 养, 保 持 机 械 润 滑, 降 低 运 行 噪 音, 对 扰 动 较 大 的 机 械 设 备 使 用 减 震 机 座 降 低 噪 音 ; 选 用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的 施 工 用 具, 从 根 本 上 降 低 噪 声 源 森 林 公 园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与 森 林 公 园 管 理 机 构 的 沟 通, 协 同 制 定 详 细 施 工 方 案, 明 确 施 工 中 的 生 态 保 护 与 恢 复 要 求, 严 格 按 生 态 保 护 设 计 要 求 施 工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范 围, 严 格 划 定 施 工 界 限, 减 少 对 生 态 环 境 和 风 景 资 源 的 影 响 ; 施 工 结 束 后, 恢 复 植 被, 做 好 复 绿 工 作 施 工 前 核 查 森 林 公 园 内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施 工 区 应 注 意 避 免, 塔 基 应 与 之 保 持 30m 以 上 距 离, 并 采 取 有 效 的 围 挡 措 施 ; 线 路 杆 塔 施 工 定 位 应 在 专 业 人 员 监 管 下 进 行, 对 塔 位 附 近 长 势 好 幼 树, 实 施 异 地 移 栽 工 程 线 路 塔 基 选 址 应 避 开 植 被 集 中 分 布 区, 临 时 占 地 利 用 植 被 空 隙, 多 采 用 高 塔 跨 越, 减 少 砍 伐, 减 少 对 地 表 植 被 的 占 用 与 破 坏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雨 季 施 工, 为 减 少 对 森 林 公 园 内 留 鸟 候 鸟 的 影 响, 施 工 时 间 要 尽 可 能 避 开 春 秋 季, 早 8 点 以 前 晚 8 点 以 后 禁 止 施 工 ; 森 林 公 园 施 工 时, 要 避 开 旅 游 高 峰 时 段 与 重 要 节 假 日, 减 少 对 旅 游 活 动 的 干 扰 施 工 线 路 在 森 林 公 园 内 施 工 要 选 取 声 源 强 度 和 声 功 率 小 的 施 工 设 备 和 工 艺, 降 低 作 业 噪 声, 禁 止 爆 破 施 工, 禁 止 施 工 机 械 的 强 光 照 射 以 免 影 响 夜 行 动 物 活 动 禁 止 施 工 人 员 滥 捕 滥 猎, 野 生 动 物 误 入 施 工 区 域 时, 施 工 人 员 不 得 恐 吓 驱 散, 应 采 取 喂 食 诱 导 等 措 施, 将 其 引 出 施 工 区 ; 并 加 强 与 保 护 区 管 理 机 构 合 作, 救 助 施 工 期 遇 到 的 受 伤 的 野 生 动 物, 尤 其 是 褐 翅 鸦 鹃 苍 鹰 等 受 保 护 鸟 类

379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穿 越 处 有 2 株 栽 培 的 樟 树 崖 山 森 林 公 园 穿 越 处 有 1 株 栽 培 的 樟 树, 建 议 在 工 程 建 设 之 前 选 择 适 当 地 点, 完 成 迁 地 保 护 工 作 建 议 对 大 屏 嶂 森 林 公 园 九 洞 森 林 公 园 以 及 清 溪 ( 银 瓶 山 ) 森 林 公 园 的 总 体 规 划 进 行 修 编, 降 低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营 对 森 林 公 园 的 影 响 湿 地 公 园 保 护 措 施 禁 止 在 湿 地 公 园 内 建 设 施 工 营 地,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干 扰 与 破 坏 施 工 期 避 开 春 末 夏 初 等 鸟 繁 殖 旺 季, 避 开 早 晚 鸟 类 集 中 活 动 时 段, 且 要 避 开 旅 游 高 峰 时 段 与 重 要 节 假 日, 减 少 对 旅 游 环 境 的 干 扰 科 学 合 理 设 计 塔 基 选 址, 塔 基 和 临 时 占 地 要 占 用 裸 地 与 草 地, 禁 止 占 用 湿 地, 并 要 对 施 工 场 地 较 近 湿 地 植 被 采 取 围 挡 ; 河 道 内 或 湿 地 水 域 施 工 全 过 程 实 施 围 隔, 避 免 对 水 域 环 境 与 生 物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加 强 水 土 保 持, 湿 地 公 园 内 不 得 设 置 取 弃 土 场, 施 工 弃 渣 外 运 至 湿 地 公 园 外 减 少 堆 压 植 被 破 坏 ; 同 时 配 备 围 挡 不 透 水 覆 盖 物 等 相 关 水 保 设 施, 应 对 不 良 天 气 状 况 利 用 本 地 种, 乔 灌 草 结 合, 就 地 完 成 临 时 占 地 的 生 态 修 复, 减 少 施 工 对 野 生 动 物 与 鱼 类 生 境 的 破 坏 加 强 管 理 与 教 育, 禁 止 施 工 工 人 进 入 湿 地 核 心 区, 禁 止 在 湿 地 公 园 的 滥 捕 滥 猎 滥 采 的 行 为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场 地 要 远 离 流 溪 河 新 丰 江, 并 划 定 明 确 的 施 工 范 围, 不 得 随 意 扩 大 合 理 协 调 安 排 施 工 工 序 与 工 期, 避 免 暴 雨 频 发 季 节 施 工, 及 时 根 据 天 气 预 报 调 整 施 工 工 序, 雨 天 禁 止 开 挖 施 工, 河 道 内 施 工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 采 取 各 种 预 防 措 施, 将 水 土 流 失 控 制 在 最 小 程 度, 减 轻 对 水 源 地 的 污 染 视 塔 基 周 围 情 况, 适 当 采 取 工 程 措 施, 及 时 排 走 施 工 场 地 的 雨 水, 对 牛 栏 江 采 用 一 档 跨 越, 减 轻 生 态 干 扰 对 开 挖 土 方 临 时 堆 放 时, 临 时 堆 土 要 采 用 编 织 袋 进 行 围 挡, 用 土 工 布 进 行 覆 盖, 减 少 大 风 及 降 雨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完 成 后, 对 临 时 占 地 进 行 恢 复, 禁 止 向 水 体 倾 倒 弃 土 弃 渣, 弃 渣 选 择 背 向 水 体 凹 地 妥 善 处 置, 对 开 挖 面 弃 土 石 ( 渣 ) 存 放 地 的 裸 露 表 面 采 取 适 当 工 程 和 植 物 措 施

380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教 育, 使 施 工 人 员 了 解 到 水 源 地 保 护 的 重 要 性, 施 工 过 程 中 禁 止 捕 捞, 严 禁 对 水 生 生 物 栖 息 地 的 人 为 破 坏 景 观 保 护 措 施 (1) 避 让 措 施 1) 塔 基 应 尽 可 能 减 少 占 地 面 积, 塔 型 应 减 小 空 间 体 量, 配 合 植 被 修 复, 减 少 施 工 过 程 中 土 地 裸 露 引 起 的 视 觉 突 兀 2) 根 据 工 程 的 实 际 情 况, 线 路 穿 越 生 态 完 整 性 较 好, 观 赏 度 高 的 的 自 然 景 观 时, 应 适 当 的 改 变 铁 塔 的 位 置, 利 用 距 离 来 减 弱 输 电 线 路 以 及 铁 塔 对 视 觉 的 冲 击, 并 利 用 自 然 山 体 阻 隔 视 线 (2) 减 缓 措 施 1) 工 程 涉 及 景 点 时, 输 电 线 路 在 选 择 铁 塔 呼 高 时, 应 尽 量 降 低 塔 高, 只 需 满 足 导 线 与 树 木 ( 考 虑 自 然 生 长 高 度 ) 之 间 的 垂 直 距 离 不 小 于 7.0m 且 保 证 线 路 下 方 植 被 不 遭 到 破 坏 即 可, 即 塔 高 要 尽 量 低 2) 根 据 大 量 已 建 工 程 经 验, 新 架 设 的 铁 塔 表 面 镀 有 金 属 锌, 在 太 阳 光 的 照 射 下 闪 闪 发 光, 容 易 引 起 人 们 的 注 意, 并 造 成 很 强 的 视 觉 冲 击, 因 此, 将 景 区 内 的 铁 塔 表 面 处 理 成 灰 暗 色 可 以 减 少 视 觉 冲 击 程 度 ; 同 样, 可 将 输 电 线 表 面 也 处 理 成 灰 暗 色 3) 铁 塔 靠 近 观 景 点 侧 可 种 植 该 地 区 地 带 性 植 被 类 型 群 落 的 优 势 种 类, 起 到 阻 隔 视 线 的 作 用 4) 在 景 区 范 围 内 施 工 作 业 时, 尤 其 在 江 面 跨 越 时 该 段 线 路 采 用 高 跨 方 式 通 过, 架 线 时 应 采 用 飞 艇 或 其 它 较 先 进 的 方 式 进 行, 减 少 作 业 时 间 以 防 作 业 时 间 过 长 对 景 区 观 赏 度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7.5 生 态 管 理 监 理 与 监 测 生 态 管 理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在 工 程 管 理 机 构 之 中 应 设 置 专 门 环 保 机 构, 安 排 专 业 环 保 人 员 负 责 各 标 段 施 工 中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工 程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由 领 导 组 织 实 施 协 助 咨 询 等 五 部 分 机 构 组 成 各 机 构 间 应 紧 密 联 系 分 工 明 确 相 互 独 立 互 相 协 调 施 工 期 生 态 管 理 本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应 选 择 具 有 较 强 的 生 态 保 护 意 识 和 掌 握 飞 艇 架 线 等 有 利 于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新 技 术 的 施 工 单 位, 并 将 跨 ( 穿 ) 越 的 每 个 生 态 敏 感 区 划 在 一 个 标 段

381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施 工 前 对 施 工 人 员 和 监 理 人 员 进 行 生 态 保 护 教 育, 施 工 过 程 中 做 好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工 作, 并 请 敏 感 区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该 范 围 内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的 全 程 跟 踪 检 查 和 监 督, 配 合 建 设 单 位 开 展 环 境 保 护 的 技 术 指 导, 协 调 处 理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林 地 恢 复 等 相 关 问 题 在 施 工 设 计 文 件 中 详 细 说 明 施 工 期 应 注 意 的 环 保 问 题, 并 按 标 段 将 记 录 整 理 成 册, 严 格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按 设 计 文 件 施 工, 特 别 是 按 环 保 设 计 要 求 施 工 建 设 方 在 施 工 期 间 应 有 专 人 负 责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对 施 工 中 的 每 一 道 工 序 都 应 检 查 是 否 满 足 环 保 要 求, 并 不 定 期 地 对 各 施 工 点 位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在 生 态 敏 感 区 进 行 施 工 时, 施 工 前 期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相 关 管 理 条 例 管 理 办 法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等 内 容 进 行 培 训, 规 范 施 工 队 伍 行 为 和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运 行 期 生 态 管 理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特 点, 在 运 行 主 管 单 位 分 设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生 态 环 境 管 理 科 室 的 职 能 为 : (1) 制 定 和 实 施 各 项 生 态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计 划 ; (2) 建 立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数 据 档 案 及 生 态 信 息 网 络, 并 定 期 向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汇 报 ; (3) 不 定 期 地 巡 查 线 路 各 段, 特 别 注 意 保 护 环 境 保 护 对 象,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不 被 破 坏, 保 证 保 护 生 态 与 工 程 运 行 相 协 调 ; (4) 协 调 配 合 上 级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所 进 行 的 环 境 调 查, 生 态 调 查 等 活 动 生 态 监 理 环 境 监 理 是 环 境 管 理 的 重 要 内 容, 是 指 环 境 监 理 机 构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授 权 或 受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委 托, 依 法 对 辖 区 内 的 污 染 源 及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对 生 态 破 坏 事 件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取 证, 并 参 与 处 理 执 法 人 员 设 置 环 境 监 理 由 环 境 监 理 总 工 程 师 负 责 制 监 理 职 责 监 理 工 程 师 合 同 条 款 对 工 程 活 动 中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其 职 责 如 下 : (1) 监 督 承 包 商 环 保 合 同 条 款 的 执 行 情 况, 并 负 责 解 释 环 保 条 款, 对 重 大 环 境 问 题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和 报 告

382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2) 发 现 并 掌 握 工 程 施 工 中 的 环 境 问 题, 下 达 监 测 指 令 对 监 测 结 果 进 行 分 析 研 究, 并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改 善 方 案 (3) 参 加 承 包 商 提 出 的 技 术 方 案 和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的 审 查 会 议, 就 环 保 问 题 提 出 改 建 意 见 审 查 承 包 商 提 出 的 可 能 造 成 的 施 工 材 料 设 备 清 单 及 其 所 列 环 保 指 标 (4) 协 调 业 和 和 承 包 商 之 间 的 关 系, 处 理 合 同 中 有 关 环 保 部 分 的 违 约 事 件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按 索 赔 程 序 公 正 的 处 理 好 环 保 方 面 的 双 方 索 赔 (5) 对 现 场 出 现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处 理 结 果 作 出 记 录, 每 月 向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提 交 月 报 表, 根 据 积 累 的 有 关 资 料 整 理 环 境 监 理 档 案, 每 半 年 提 交 一 份 环 境 监 理 评 估 报 告 (6) 参 加 工 程 的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对 已 完 成 的 工 程 责 令 清 理 和 恢 复 现 场 监 理 范 围 及 工 作 内 容 环 境 监 理 的 工 作 范 围 包 括 所 有 承 包 商 的 施 工 现 场 工 作 场 地 生 活 营 地 施 工 道 路 等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的 区 域 环 境 监 理 的 具 体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监 督 保 护 区 内 施 工 占 地 及 占 用 农 田 的 复 耕 情 况, 加 强 自 然 保 护 区 知 识 和 法 律 宣 传 工 作, 监 督 自 然 保 护 区 周 围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本 工 程 在 监 控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重 要 湿 地 等 生 态 敏 感 区 及 野 生 生 物 重 要 保 护 地 带 施 工 时, 施 工 人 员 应 注 意 对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保 护 施 工 前 应 邀 请 上 述 敏 感 区 专 业 人 员 对 施 工 区 及 施 工 可 能 涉 及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进 行 普 查, 普 查 结 果 应 予 以 记 录 如 发 现 散 生 的 国 家 Ⅰ Ⅱ 级 保 护 植 物 应 进 行 挂 牌 和 标 记, 并 进 行 避 让 如 无 法 避 让,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进 行 迁 地 保 护, 迁 地 保 护 由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负 责 实 施 和 管 理, 迁 地 要 遵 守 就 近 保 护 原 则, 并 保 护 迁 地 保 护 植 物 的 成 活 率 施 工 时 禁 止 猎 杀 兽 类 鸟 类 和 捕 蛇 捉 蛙, 施 工 过 程 中 遇 到 鸟 蛇 等 动 物 的 卵 ( 蛋 ) 应 妥 善 移 置 到 附 近 类 似 的 环 境 中 生 态 监 测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监 测 可 委 托 相 关 单 位 完 成, 由 于 工 程 对 生 态 的 影 响 具 有 相 似 性, 重 点 监 测 本 工 程 穿 越 生 态 敏 感 区, 各 项 监 测 内 容 如 下 : (1) 植 物 监 测 1) 监 测 点 位 的 布 置 监 测 点 选 择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输 电 线 路 走 廊 的 正 下 方 和 输 电 线 路 极 导 线 外 0-50m 处, 选 择 1-2 个 样 方 进 行 监 测, 根 据 群 落 类 型 确 定 样 方 大 小 2) 监 测 内 容

383 生 态 评 价 专 章 监 测 输 电 线 路 正 下 方 的 植 物 种 类 及 生 理 生 态 指 标 与 极 导 线 外 具 有 可 比 性 的 样 方 群 落 中 的 相 关 指 标 是 否 有 差 别 3) 监 测 时 间 工 程 施 工 期 监 测 1 次, 运 行 期 监 测 1 次 (2) 鸟 类 监 测 1) 监 测 点 位 的 布 置 监 测 点 选 择 在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深 圳 铁 岗 - 石 岩 水 库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施 工 区 附 近 2) 监 测 内 容 监 测 输 电 线 路 对 鸟 类 迁 徙 数 量 种 群 分 布 及 对 鸟 类 起 飞 和 降 落 的 影 响 3) 监 测 时 间 候 鸟 迁 徙 和 越 冬 期 (3) 兽 类 类 监 测 1) 监 测 点 位 的 布 置 监 测 点 布 置 在 龙 滩 自 然 保 护 区 牛 栏 江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深 圳 铁 岗 - 石 岩 水 库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施 工 区 附 近 2) 监 测 内 容 噪 声 监 测 内 容 为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3) 监 测 时 间 工 程 施 工 期 监 测 1 次, 运 行 期 监 测 1 次 (4) 水 土 流 失 监 测 1) 监 测 点 位 的 布 置 依 据 地 形 地 质 条 件, 对 塔 基 弃 渣 处 置 点 等 区 域 进 行 布 点 监 测 2) 监 测 内 容 工 程 影 响 区 域 内 水 土 流 失 状 况 成 因 类 型 等, 工 程 所 采 取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绿 化 措 施 及 措 施 的 实 施 效 果 3) 监 测 时 间 从 施 工 准 备 期 开 始 到 运 行 投 产 后 1 年 建 设 期 监 测 频 次 每 年 监 测 6-8 次, 分 别 在 3,4,5,6,7,8,9,10 月 各 监 测 一 次 ; 运 行 期 每 年 监 测 4-6 次, 分 别 在 4,5,6, 7,8,9 月 各 监 测 一 次, 其 中, 暴 雨 ( 一 天 降 雨 量 大 于 50mm) 时 加 测 1 次

384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8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本 工 程 除 主 体 设 计 中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外, 还 需 采 取 一 系 列 预 防 保 护 及 治 理 性 措 施 8.1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分 析 工 程 在 设 计 施 工 运 行 阶 段 均 采 取 了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具 体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3.5 节 这 些 措 施 是 根 据 本 工 程 特 点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规 范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拟 定 的, 并 从 工 程 选 址 选 线 设 计 施 工 运 行 各 阶 段 针 对 各 种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规 定 了 相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基 本 符 合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中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基 本 原 则, 即 预 防 减 缓 补 偿 恢 复 的 原 则 体 现 了 预 防 为 主 环 境 友 好 的 设 计 理 念 8.2 措 施 的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换 流 站 在 设 计 过 程 中 采 取 了 严 格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工 程 投 运 后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声 环 境 影 响 等 均 能 符 合 国 家 环 保 标 准 要 求, 对 周 围 居 民 影 响 较 小 换 流 站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于 站 内 绿 化 或 喷 洒 道 路, 不 外 排 事 故 油 污 水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回 收 处 理, 不 对 外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没 有 影 响, 措 施 合 理 可 行 换 流 变 压 器 采 用 本 体 封 闭 (Box-in), 较 大 地 降 低 声 环 境 影 响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通 过 优 化 路 径 和 导 线 设 计, 提 高 线 路 材 料 加 工 工 艺 水 平, 控 制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或 拆 迁, 尽 量 减 小 对 沿 线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对 于 跨 地 区 的 本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工 程 所 采 取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先 进, 有 效 合 理 除 此 以 外, 工 程 还 应 采 取 以 下 一 些 环 保 措 施 8.3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设 计 阶 段 环 保 措 施 (1) 换 流 站 增 高 换 流 站 部 分 围 墙 : 新 松 换 流 站 西 北 侧 围 墙 加 高 至 5m, 长 约 230m; 东 方 换 流 站 除 西 北 侧 围 墙 外, 换 流 站 围 墙 均 加 高, 其 中 北 侧 和 南 侧 围 墙 加 高 至 10m, 长 分 别 约 420m 和 640m, 东 侧 围 墙 加 高 至 5m, 长 约 390m (2) 直 流 线 路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本 工 程 一 般 线 路 段 ( 水 平 排 列 ) 导 线 在 居 民 区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21m 时, 线 下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不 满 足 居 民 区 15kV/m 限 值 要 求 为 保 证 线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居 民 区 合 成 电 场 满 足 限 值 要 求, 设 计 上 可 采 取 通 过 拆 迁 或 抬 高 导 线 的 方 式 : 在 线 高 21m 极 间 距 分 别 为 22m 23.5m 和 26m 时, 其 拆 迁 范 围 应 为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外 18m 17m

385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6m 的 范 围 ; 或 者 分 别 将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分 别 抬 高 到 26m 26m 和 25m, 在 此 高 度 下,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均 低 于 15 kv/m 在 其 他 导 线 高 度 下, 为 满 足 线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零 星 房 屋 满 足 15kV/m 的 限 值 要 求, 设 计 上 也 可 通 过 拆 迁 或 抬 高 导 线 的 方 式 进 行, 以 保 证 居 民 房 屋 等 电 磁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达 标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线 路 一 般 路 段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期 生 态 保 护 重 点 是 生 态 保 护 教 育 施 工 生 态 管 理 塔 基 及 换 流 站 施 工 场 地 周 边 的 生 态 防 护 受 保 护 植 物 的 生 态 围 挡 及 施 工 后 期 的 生 态 恢 复 (1) 生 态 保 护 意 识 教 育 加 强 对 管 理 人 员 和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态 保 护 意 识 教 育, 加 强 生 态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宣 传, 要 求 文 明 施 工, 不 得 开 展 滥 采 滥 挖 滥 伐 等 植 被 破 坏 活 动, 在 生 态 敏 感 区 施 工 时, 尤 其 需 要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监 督 管 理 (2) 规 范 施 工 方 式 塔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合 理 组 织, 选 择 科 学 的 施 工 方 式,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面 积 ; 保 护 区 外 边 界 附 近 的 施 工, 牵 张 场 地 安 排 在 区 外 进 行 ; 根 据 实 地 情 况, 采 取 斜 拉 牵 张 等 占 地 面 积 小, 对 植 被 干 扰 较 小 的 牵 张 方 式 ; 严 格 按 设 计 的 占 地 面 积 样 式 要 求 开 挖, 避 免 大 规 模 开 挖 ; 施 工 人 员 和 机 械 不 得 在 规 定 区 域 外 随 意 活 动 和 行 驶, 缩 小 施 工 作 业 范 围, 固 定 机 械 与 车 辆 行 驶 路 线 ; 施 工 材 料 有 序 堆 放, 减 少 对 塔 基 周 围 生 态 的 破 坏 ;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集 中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合 理 处 置 施 工 基 础 开 挖 多 余 的 土 石 方, 不 允 许 就 地 倾 倒 换 流 站 工 程 全 部 在 站 内 完 成, 施 工 完 成 后 应 对 站 内 扰 动 部 分 进 行 处 理 整 治 采 取 表 土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中, 要 进 行 表 土 剥 离, 将 表 土 和 熟 化 土 分 开 堆 放, 并 按 原 土 层 顺 序 回 填, 用 于 后 期 植 被 恢 复 线 路 经 过 林 地 果 园 时, 采 用 较 小 塔 型 采 取 高 塔 跨 越 加 大 铁 塔 档 距 等 措 施 并 选 择 影 响 最 小 区 域 通 过, 按 照 树 木 自 然 生 长 高 度 设 置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减 少 建 塔 数 量, 以 减 少 占 地 和 林 木 砍 伐, 减 少 对 生 态 环 境 和 景 观 的 破 坏 (3) 施 工 占 地 植 被 保 护 与 恢 复 线 路 施 工 中, 避 让 林 木 密 集 区 与 成 片 关 键 物 种 分 布 区, 严 格 控 制 沿 线 林 木 的 砍 伐 数 量, 对 于 无 法 避 让 地 段, 可 采 取 加 高 塔 身 缩 小 输 电 走 廊 宽 度 等 措 施, 以 减 少 运 营 期 控 高 措 施 导 致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 征 地 范 围 之 外 及 不 影 响 施 工 的 林 木 与 植 被 应 严 禁 破

386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坏 对 施 工 中 破 坏 的 林 地 和 草 地 要 进 行 人 工 补 种 和 抚 育, 开 展 就 地 或 异 地 生 态 补 偿, 面 积 不 得 小 于 被 占 用 和 破 坏 的 林 草 地 面 积 对 永 久 占 地, 换 流 站 内 应 根 据 地 形 地 势, 适 度 加 强 绿 化 ; 塔 基 占 地 实 质 上 仅 限 于 四 个 支 撑 脚, 其 它 地 方 进 行 植 被 自 然 恢 复, 促 进 塔 基 附 近 植 被 和 地 貌 恢 复 原 貌 永 久 占 地 开 挖 部 分 的 表 土 要 进 行 剥 离, 采 用 土 工 布 覆 盖 进 行 防 护 以 减 少 水 蚀, 施 工 结 束 后 作 为 开 挖 占 地 的 植 被 恢 复 用 土 对 牵 张 场 地 等 临 时 占 地, 施 工 后 期, 应 尽 快 实 施 植 被 生 态 恢 复, 并 加 强 抚 育 管 理 ; 对 其 他 临 时 占 地, 采 用 土 地 整 治 撒 播 种 草 种 植 灌 木 等 措 施, 施 工 后 期 恢 复 原 有 占 地 类 型 对 于 新 修 临 时 道 路, 应 避 让 树 木, 减 少 林 木 砍 伐, 避 免 硬 化, 减 少 径 流 系 数, 降 低 水 土 流 失 量 在 工 程 施 工 结 束 后, 临 时 道 路 占 用 的 林 地 应 及 时 进 行 整 治 与 恢 复 ; 对 于 草 地 和 荒 地, 可 播 种 一 些 草 籽 或 种 植 灌 木 (4) 动 物 保 护 措 施 根 据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规 律, 合 理 规 划 协 调 施 工 工 期, 最 大 限 度 避 开 野 生 动 物 的 重 要 生 理 活 动 期 ( 如 繁 殖 期 迁 徙 期 等 ) 合 理 控 制 施 工 范 围, 控 制 施 工 噪 声, 减 轻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不 良 影 响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等 需 要 修 理 或 维 护 时, 安 排 在 敏 感 区 外 进 行, 减 小 直 接 干 扰 重 视 夜 间 运 输 车 辆 灯 光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区 及 频 繁 出 没 线 段, 要 合 理 设 置 交 通 运 输 线 路, 减 轻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干 扰, 严 格 禁 止 在 敏 感 区 界 的 夜 间 施 工 生 态 敏 感 区 段 环 保 措 施 详 见 第 7.4 节 水 源 保 护 区 段 环 保 措 施 (1)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场 地 要 尽 量 远 离 水 体, 并 划 定 明 确 的 施 工 范 围, 不 得 随 意 扩 大, 施 工 临 时 道 路 要 尽 量 利 用 已 有 道 路 ; 施 工 营 地 安 置 于 保 护 区 外, 尽 可 能 利 用 当 地 的 生 活 设 施, 不 在 保 护 区 内 建 设 宿 营 地 (2) 线 路 穿 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时 应 采 用 高 跨 方 式 通 过, 应 尽 量 利 用 地 形 抬 升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加 大 两 塔 之 间 的 间 距, 尽 量 减 少 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立 塔 的 数 量,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造 成 的 扰 动 和 植 被 破 坏 面 积 ; 在 跨 越 保 护 区 水 域 时, 采 用 一 档 跨 越, 不 在 河 流 内 岸 和 河 道 中 立 塔 ; 优 化 杆 塔 定 位, 塔 基 应 尽 量 落 在 植 被 稀 疏 并 且 便 于 施 工 区 域, 减 少 塔 基 施 工 阶 段 造 成 的 扰 动 和 破 坏

387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3) 河 流 两 岸 的 塔 基 尽 量 利 用 地 形 采 用 全 方 位 高 低 腿 设 计, 塔 基 周 围 修 筑 护 坡 排 水 沟 等 工 程 措 施 ; 施 工 时 应 先 设 置 临 时 拦 挡 措 施, 后 进 行 工 程 建 设 (4) 严 禁 向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水 体 排 放 废 污 水, 加 强 管 理, 防 止 无 组 织 排 放 (5) 施 工 中 临 时 堆 土 点 应 远 离 跨 越 的 水 体, 及 时 采 取 挡 护 措 施 ; 严 禁 向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水 体 排 放 工 程 弃 土 废 泥 浆 废 弃 的 混 凝 土 生 活 垃 圾 等 施 工 废 渣 ;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集 中 后 清 运 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固 体 废 物 应 及 时 清 理 并 运 出 水 源 保 护 区 外 妥 善 处 置 (6)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抓 紧 时 间 完 成 施 工 内 容, 尽 量 避 免 雨 季 施 工, 如 无 法 完 全 避 开 雨 季, 则 采 取 临 时 挡 护 和 覆 盖 的 措 施 架 线 时 采 用 飞 艇 或 其 它 较 先 进 的 方 式 进 行 (7) 施 工 结 束 后 立 即 对 施 工 扰 动 区 域 及 时 进 行 迹 地 恢 复, 降 低 水 土 流 失 (8) 突 发 事 故 处 理 措 施 :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检 修 和 维 护, 避 免 漏 油 ; 设 立 施 工 机 械 漏 油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配 备 必 要 的 器 材 和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发 生 漏 油 事 故 时 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及 时 收 集, 然 后 交 由 有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妥 善 处 置 (9)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 强 化 环 保 意 识, 加 强 施 工 期 间 的 环 境 管 理,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境 保 护 教 育, 施 工 过 程 中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规 定 和 本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中 的 要 求 进 行 施 工 ; 施 工 工 序 要 安 排 科 学 合 理, 土 建 施 工 一 次 到 位, 避 免 重 复 开 挖 运 行 期 环 保 措 施 除 应 加 强 运 行 管 理 和 宣 传 教 育 外, 还 应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换 流 站 和 输 电 线 路 投 运 后, 应 进 行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工 作, 结 合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数 据, 对 换 流 站 和 线 路 周 边 合 成 电 场 噪 声 超 标 的 居 民 点 以 及 换 流 站 周 边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磁 感 应 强 度 超 过 标 准 限 值 的 居 民 点 应 采 取 拆 迁 等 有 效 措 施, 确 保 居 民 生 活 环 境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8.4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及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本 工 程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见 下 表

388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表 8-1 工 程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表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工 程 量 1 2 文 明 施 工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投 资 ( 万 元 ) 换 流 站 输 电 线 路 合 计 ( 万 元 ) 环 保 教 育 培 训 人 次 施 工 场 地 围 栏 m 棕 垫 隔 离 m 彩 条 布 隔 离 m 固 废 处 理 t 洒 水 降 尘 t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t 换 流 变 box-in 台 加 高 围 墙 m 事 故 油 池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套 水 土 保 持 投 资 ( 包 括 工 程 措 施 植 物 措 施 临 时 措 施 及 独 立 费 用 ) 项 铁 塔 抬 高 费 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费 项 施 工 期 环 保 监 理 费 用 项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费 项 环 保 投 资 合 计 工 程 总 投 资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1.27%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效 益 随 着 我 国 工 业 化 城 镇 化 的 深 入 推 进, 能 源 资 源 消 耗 持 续 增 加,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压 力 继 续 加 大 为 切 实 改 善 空 气 质 量,2013 年 国 务 院 发 布 了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3]37 号 文 ), 明 确 提 出 经 过 五 年 努 力, 全 国 空 气 质 量 总 体 改 善, 重 污 染 天 气 较 大 幅 度 减 少 ; 京 津 冀 长 三 角 珠 三 角 等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明 显 好 转, 力 争 实 现 煤 炭 消 费 总 量 负 增 长, 通 过 逐 步 提 高 接 受 外 输 电 比 例 等 措 施 替 代 燃 煤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是 国 家 能 源 局 加 快 推 进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12 条 重 点 输 电 通 道 之 一, 工 程 的 建 设 较 好 的 落 实 了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不 仅 可 以 保 证 将 滇 西 北 水 电 送 至 珠 三 角 地 区, 还 可 促 进 珠 三 角 地 区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采 用 特 高 压 直 流 长 距 离 输 送 清 洁 安 全 的 电 力 能 源, 可 使 我 国 珠 三 角 地 区 少 建 一 些 火 电 厂, 甚 至 关 停 一 些 能 耗 大 效 率 低 污 染 重 的 中 小 型 火 电 厂, 降 低 这 些 地 区 的 环 境 污 染,

389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改 善 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 还 有 利 于 珠 三 角 地 区 火 电 厂 大 机 组 运 行 降 低 煤 耗, 缓 和 北 煤 南 送 的 运 输 压 力, 使 人 口 相 对 稠 密, 本 来 污 染 负 荷 就 大 的 珠 三 角 地 区 减 少 燃 煤 量, 减 少 该 区 域 电 厂 的 各 种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根 据 估 算, 工 程 建 成 后 每 年 可 至 少 减 少 珠 三 角 地 区 煤 炭 消 耗 520 万 吨 减 少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1900 万 吨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9400 吨, 节 能 减 排 效 益 明 显, 可 有 效 缓 解 珠 三 角 地 区 环 境 压 力 电 力 供 应 的 增 加, 还 将 提 高 城 市 及 农 村 用 电 水 平, 促 进 该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减 少 工 厂 小 锅 炉 的 用 煤 量, 对 改 善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将 起 到 积 极 的 作 用 虽 然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当 地 及 沿 线 自 然 环 境 造 成 一 些 影 响, 工 程 产 生 的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噪 声 等 对 周 围 环 境 也 将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 但 在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和 运 行 过 程 中 均 采 取 了 减 缓 这 些 不 利 影 响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使 上 述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国 家 环 境 标 准 的 要 求 社 会 效 益 云 南 省 水 资 源 丰 富, 开 发 条 件 优 越, 适 合 规 模 开 发 外 送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推 进 滇 西 北 水 电 的 规 模 化 开 发, 促 进 云 南 地 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同 时 可 使 得 清 洁 能 源 在 更 大 范 围 内 实 现 优 化 配 置, 对 于 缓 解 珠 三 角 地 区 能 源 供 需 矛 盾, 满 足 珠 三 角 地 区 电 力 需 求 及 经 济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根 据 研 究 结 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可 以 提 高 线 路 走 廊 的 输 送 能 力, 减 少 建 设 用 地, 特 别 是 对 于 土 地 资 源 贫 乏, 难 于 解 决 线 路 走 廊 的 地 区, 节 约 土 地 资 源 是 发 展 特 高 压 输 电 技 术 的 重 要 因 素 本 工 程 特 高 压 直 流 线 路 可 输 送 电 力 8000MW, 是 500kV 电 网 输 送 容 量 的 3~4 倍 左 右, 可 显 著 减 少 线 路 回 路 数, 降 低 线 路 走 廊 的 占 用 从 长 远 看, 特 高 压 输 电 节 约 走 廊 资 源 减 少 工 程 投 资 的 优 越 性 将 充 分 体 现 同 时,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表 明, 我 国 电 力 传 输 技 术 已 跃 升 到 新 的 高 度, 正 向 输 送 容 量 更 大 输 送 距 离 更 远 的 方 向 发 展 因 此,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具 有 明 显 的 社 会 效 益

390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9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工 程 的 建 设 会 对 所 经 地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和 自 然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在 施 工 期 间, 建 设 单 位 应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协 调 组 织 设 计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与 要 求 ; 为 保 证 各 项 措 施 与 要 求 得 以 切 实 落 实, 建 设 单 位 还 应 委 托 相 关 单 位 开 展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工 程 完 工 正 式 投 运 后,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的 管 理 规 定, 建 设 单 位 需 委 托 专 业 机 构 进 行 工 程 的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和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9.1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本 工 程 不 单 独 设 立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但 是 建 设 单 位 或 负 责 运 行 的 单 位 应 在 其 管 理 机 构 内 配 备 必 要 的 专 职 和 兼 职 人 员, 负 责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施 工 将 采 取 招 投 标 制 施 工 单 位 根 据 本 阶 段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招 标 要 求, 将 工 程 环 保 水 保 要 求 纳 入 投 标 文 件 中, 将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要 求 落 实 到 施 工 方 案 确 定 土 建 施 工 组 塔 架 线 设 备 安 装 等 各 个 环 节 环 保 监 理 单 位 依 据 监 理 合 同, 对 施 工 中 的 每 一 道 工 序 都 应 严 格 检 查 是 否 满 足 环 保 要 求, 并 不 定 期 地 对 施 工 点 进 行 抽 查 监 督 检 查 (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方 针 政 策 法 规 和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2) 制 定 本 工 程 施 工 中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负 责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实 施 的 监 督 和 日 常 管 理 (3) 收 集 整 理 推 广 和 实 施 工 程 建 设 中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的 先 进 工 作 经 验 和 技 术 (4) 组 织 和 开 展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施 工 活 动 中 应 遵 循 的 环 保 法 规 知 识 的 培 训, 提 高 全 体 员 工 文 明 施 工 的 认 识 (5) 负 责 日 常 施 工 活 动 中 的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做 好 工 程 用 地 区 域 的 环 境 特 征 调 查, 对 于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要 作 到 心 中 有 数 (6) 在 施 工 计 划 中 应 适 当 计 划 设 备 运 输 道 路, 以 避 免 影 响 当 地 居 民 生 活, 施 工 中 应 考 虑 保 护 生 态 和 避 免 水 土 流 失, 合 理 组 织 施 工 以 减 少 占 用 临 时 施 工 用 地 (7) 做 好 施 工 中 各 种 环 境 问 题 的 收 集 记 录 建 档 和 处 理 工 作 (8)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使 施 工 工 作 完 成 后 的 耕 地 恢 复 和 补 偿, 水 保 设 施 环 保 设 施 等 各 项 保 护 工 程 同 时 完 成

391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9) 工 程 竣 工 后, 将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完 成 情 况 上 报 当 地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和 水 保 主 管 部 门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应 执 行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使 用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本 建 设 项 目 正 式 投 产 运 行 前, 应 向 负 责 审 批 的 环 保 部 门 提 出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申 请, 提 交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1) 工 程 设 计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中 提 出 的 造 成 环 境 影 响 的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2) 核 查 实 际 工 程 内 容 方 案 设 计 变 更 情 况 和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变 化 情 况 (3)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基 本 情 况 及 变 更 情 况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及 其 他 环 境 保 护 规 章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5)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文 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及 其 审 批 文 件 中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及 其 效 果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与 应 急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及 其 有 效 性 (6)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等 电 磁 环 境 及 声 环 境 质 量 和 环 境 监 测 因 子 达 标 情 况 (7)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试 运 行 期 实 际 存 在 的 及 公 众 反 映 强 烈 的 环 境 问 题 (8)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落 实 情 况 运 行 期 环 境 管 理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特 点, 在 运 行 主 管 单 位 宜 设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配 备 相 应 专 业 的 管 理 人 员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各 自 的 岗 位 责 任 制 中 明 确 所 负 的 环 保 责 任 监 督 国 家 法 规 条 例 的 贯 彻 执 行 情 况, 制 订 和 贯 彻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监 控 本 工 程 主 要 污 染 源, 对 各 部 门 操 作 岗 位 进 行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和 考 核 环 境 管 理 的 职 能 为 : (1) 制 定 和 实 施 各 项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2) 建 立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噪 声 环 境 监 测 和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数 据 档 案, 并 定 期 向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报 (3) 掌 握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的 环 境 特 征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情 况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文 件, 做 好 记 录 建 档 工 作, 并 定 期 向 当 地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申 报 技 术 文 件 包 括 : 污 染 源 的 监 测 记 录 技 术 文 件 ; 污 染 控 制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的 设 计 和 运 行 管 理 文 件 ; 导 致 严 重 环 境 影 响 事 件 的 分 析 报 告 和 监 测 数 据 资 料 等

392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4) 检 查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及 时 处 理 出 现 的 问 题, 保 证 治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5) 不 定 期 地 巡 查 线 路 各 段, 特 别 是 各 环 境 保 护 对 象,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不 被 破 坏, 保 证 保 护 生 态 与 工 程 运 行 相 协 调 (6) 协 调 配 合 上 级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所 进 行 的 环 境 调 查, 生 态 调 查 等 活 动 环 境 管 理 培 训 应 对 与 工 程 项 目 有 关 的 主 要 人 员, 包 括 施 工 单 位 运 行 单 位 受 影 响 区 域 的 公 众, 进 行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和 政 策 方 面 的 培 训 与 宣 传, 从 而 进 一 步 增 强 施 工 运 行 单 位 的 环 保 管 理 的 能 力, 减 少 施 工 和 运 行 产 生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并 且 能 够 更 好 地 参 与 和 监 督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管 理 ; 提 高 人 们 的 环 保 意 识, 加 强 公 众 的 环 境 保 护 和 自 我 保 护 意 识 具 体 的 环 保 管 理 培 训 计 划 见 下 表 表 9-1 环 保 管 理 培 训 计 划 项 目 参 加 培 训 对 象 培 训 内 容 1.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的 有 关 知 识 环 境 保 护 2.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换 流 站 周 围 及 直 流 线 路 沿 线 的 居 民 知 识 和 政 策 3. 电 力 设 施 保 护 条 例 4. 其 他 有 关 的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规 定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培 训 水 土 保 持 和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9.2 环 境 监 理 建 设 单 位 或 负 责 运 行 的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其 他 相 关 人 员 施 工 及 其 他 相 关 人 员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6. 其 他 有 关 的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4.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名 录 5.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6. 其 他 有 关 的 地 方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工 程 进 行 专 项 环 境 监 理 的 目 的 是 确 保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地 方 规 章 及 主 体 设 计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中 的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得 到 完 全 落 实 根 据 环 办 [2012]131 号 文, 本 工 程 属 涉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进 行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建 设 单 位 应 向 监 理 单 位 明 确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范 围 时 间 及 职 责, 在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对 监 理 单 位 提 交 的 有 关 环 境 问 题 及 建 议 及 时 反 馈 给 相 关 建 设 方 并 协 调 处 理 解 决

393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施 工 单 位 应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及 相 关 设 计 资 料, 落 实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要 求, 配 合 监 理 单 位 完 成 现 场 检 查, 并 对 监 理 单 位 提 出 的 不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整 改 意 见 及 时 反 馈 并 进 行 纠 正 监 理 单 位 按 照 守 法 诚 信 公 正 科 学 的 准 则, 管 理 勘 测 设 计 科 学 试 验 合 同 和 施 工 图 纸 供 应 协 议 ; 全 面 管 理 工 程 承 建 合 同, 审 查 承 包 人 选 择 的 分 包 单 位 资 格 及 分 包 项 目, 并 报 业 主 批 准 ; 检 查 落 实 施 工 准 备 工 作, 审 批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进 度 计 划 技 术 措 施 和 作 业 规 程 工 艺 试 验 效 果 使 用 的 原 材 料 ; 对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和 要 求 的 落 实 进 行 监 督 监 理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1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批 复 要 求, 核 实 工 程 污 染 防 治 生 态 防 护 和 水 土 保 持 等 措 施 的 相 符 性, 监 督 其 建 设 情 况 ;2 检 查 并 监 督 工 程 建 设 期 间 废 污 水 噪 声 等 污 染 因 子 的 排 放 情 况 ;3 对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各 项 环 境 风 险 对 策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对 策 的 执 行 情 况 ;4 检 查 是 否 有 遗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协 助 处 理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等 监 理 内 容 详 见 下 表 表 9-2 环 境 监 理 内 容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理 对 象 监 理 内 容 项 目 是 否 经 国 家 发 改 委 核 准 或 审 批, 相 关 批 复 文 件 ( 包 括 环 评 批 复 用 地 1 相 关 批 复 文 件 批 复 水 保 批 复 文 物 林 木 砍 伐 行 洪 压 矿 等 ) 是 否 齐 备, 项 目 是 否 具 备 开 工 条 件 项 目 设 计 和 施 工 过 程 中, 项 目 的 性 质 规 模 选 址 平 面 布 置 工 艺 及 环 2 项 目 变 化 情 况 保 措 施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在 工 程 施 工 前, 监 理 人 员 和 施 工 单 位 人 员 一 同 实 地 调 查 各 塔 基 处 及 其 附 近 7m 内 植 被 状 况, 特 别 是 根 据 珍 稀 动 植 物 分 布 图 位 于 可 能 有 珍 稀 动 植 物 分 布 3 明 确 塔 位 地 段 的 塔 位 的 植 被 类 型 植 物 种 类 植 物 郁 闭 度 有 无 珍 稀 植 物 对 珍 稀 植 物 采 取 的 具 体 保 护 措 施 等 在 满 足 设 计 净 空 高 度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线 路 走 廊 内 的 树 木 均 不 需 要 砍 伐, 对 4 线 路 走 廊 清 理 部 分 超 高 需 砍 伐 的 树 木, 应 取 得 林 业 部 门 许 可 后 才 能 砍 伐 ; 并 根 据 核 定 的 砍 伐 数 量 面 积 及 是 否 满 足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进 行 现 场 监 理 施 工 临 时 场 地 确 临 时 道 路 材 料 场 牵 张 场 位 置 确 定 是 否 满 足 生 态 要 求, 临 时 占 地 范 围 是 5 定 否 超 出 设 计 要 求, 表 土 存 放 及 养 育 铁 塔 基 础 施 工 前 剥 离 表 土 装 袋 情 况 ; 基 础 开 挖 情 况 ; 施 工 机 具 和 砂 石 水 6 铁 塔 基 础 施 工 泥 塔 材 金 具 的 搬 运 情 况 ; 基 础 回 填 后, 废 弃 土 石 方 处 置 情 况 ; 塔 基 处 挡 土 墙 护 坡 挡 护 情 况 根 据 环 保 要 求, 复 核 设 计 资 料 上 位 于 不 同 功 能 区 的 铁 塔 高 度 和 最 低 允 许 高 铁 塔 高 度 及 导 线 7 度 能 否 满 足 要 求 ; 导 线 高 度 或 铁 塔 高 度 大 于 或 等 于 最 低 允 许 高 度 视 为 满 足 净 空 高 度 环 保 要 求 对 换 流 站 和 线 路 施 工 图 设 计 中 拆 迁 表 中 要 求 搬 迁 的 居 民 位 置 户 数 面 积 人 口 进 行 全 过 程 监 理, 明 确 搬 迁 居 民 的 搬 迁 去 向 及 资 金 情 况 ; 安 置 后 生 活 8 拆 迁 安 置 水 平 情 况 ; 居 民 搬 迁 后 是 否 出 现 毁 林 开 荒 和 生 态 破 坏 问 题 ;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时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并 提 出 处 置 意 见 ; 其 中 还 需 关 注 线 路 附 近 居 民 敏 感 目 标 的 变 化 9 三 同 时 制 度 主 要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的 同 步 性 10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与 事 故 应 急 设 施 与 措 施 如 变 电 站 事 故 油 池 的 落 实 11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施 工 线 路 与 沿 线 各 生 态 敏 感 区 位 置 关 系 变 化 情 况 ; 在 各 特 殊 敏 感 区 附 近 施 工 临 时 场 地 布 置 情 况 施 工 时 间 架 线 方 式 ; 区 内 施 工 机 械 停 放 清 洗 情 况 ;

394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序 号 监 理 对 象 监 理 内 容 区 内 临 时 堆 土 环 保 措 施 建 筑 垃 圾 及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情 况 等 12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措 施 项 目 施 工 时 遇 有 野 生 动 植 物 时 的 保 护 措 施 13 植 被 恢 复 施 工 场 地 清 理 及 土 地 整 治, 表 土 层 覆 盖, 植 被 抚 育 管 理 情 况 9.3 环 境 监 测 运 行 期 电 磁 环 境 声 环 境 和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及 调 查 可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完 成, 各 项 监 测 计 划 及 要 求 如 下 监 测 计 划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如 果 工 程 发 生 突 发 性 环 境 事 件, 应 进 行 跟 踪 监 测 调 查 运 行 期 表 9-3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要 求 一 览 表 监 测 内 容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项 目 合 成 电 场 在 换 流 站 厂 界 四 周 和 环 境 敏 感 点 处 布 本 工 程 完 成 后 正 式 投 产 设, 可 参 照 本 环 评 选 定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 后 第 一 年 内 结 合 竣 工 环 线 路 按 垂 直 线 路 布 置 监 测 断 面, 以 5m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一 次 间 隔 布 置 测 点, 至 50m 处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噪 声 新 松 换 流 站 和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界 四 周 换 流 站 附 近 及 线 路 沿 线 村 庄 各 布 设 l~3 个 点, 可 参 照 本 环 评 选 定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本 工 程 完 成 后 正 式 投 产 后 第 一 年 内 结 合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一 次 与 电 磁 监 测 同 时 进 行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表 9-4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要 求 一 览 表 时 期 环 境 问 题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负 责 部 门 或 单 位 监 测 频 率 尽 量 减 少 对 当 地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 避 绕 珍 稀 物 动 植 物 种 ; 集 中 堆 放 取 土 场 表 层 的 熟 土, 待 取 土 完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期 抽 查 毕 后 覆 盖 平 铺, 尽 快 恢 复 其 生 产 力 施 工 期 各 类 施 工 严 格 控 制 在 用 地 范 围 内 ;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进 行 ; 切 实 加 强 施 水 土 流 失 工 管 理 和 临 时 防 护,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期 可 能 造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期 抽 查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恢 复 原 有 植 被 形 态 ; 对 塔 基 道 路 等 永 久 占 环 保 临 时 占 地 地 要 按 照 占 一 补 一 的 原 则, 落 实 异 地 生 态 验 收 补 偿 措 施 环 保 部 门 运 行 期 抽 查 施 工 结 束 后 及 时 对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清 理 平 整 运 行 期 水 土 流 失 和 植 被 恢 复 ; 永 久 用 地 进 行 必 要 的 防 风 固 沙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运 行 期 抽 查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换 流 站 监 测 点 布 置 在 站 址 处 及 附 近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直 流 线 路 监 测 点 可 在 环 评 阶 段 确 定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列 表 中 选 择 有 代 表 性 的 点 进 行 监 测, 选 择 代 表 性 点 时 主 要 考 虑 已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适 当 考 虑 地 形 地 貌 特 征 和 行 政 区 分 布 特 点

395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技 术 要 求 运 行 期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及 换 流 站 周 边 的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和 噪 声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可 委 托 相 关 单 位 完 成 监 测 范 围 应 与 工 程 实 际 建 设 的 影 响 区 域 相 符 合, 监 测 位 置 与 频 次 除 按 前 述 要 求 进 行 外, 还 应 满 足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输 变 电 工 程 (HJ )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生 态 影 响 类 (HJ/T ) 以 及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对 于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的 相 关 规 定 监 测 方 法 与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的 有 关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环 境 监 测 标 准 分 析 方 法 ; 其 成 果 应 在 原 始 数 据 基 础 上 进 行 审 查 校 核 综 合 分 析 后 整 理 编 印, 并 报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 监 测 单 位 应 对 监 测 成 果 的 有 效 性 负 责

396 公 众 参 与 10 公 众 参 与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的 建 设 不 可 避 免 地 对 周 边 环 境 会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还 会 不 同 程 度 的 干 扰 所 在 地 区 居 民 生 产 和 生 活 根 据 2003 年 9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2006 年 3 月 18 日 开 始 实 施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本 工 程 需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10.1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为 尽 可 能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对 当 地 自 然 环 境 和 社 会 环 境 的 影 响, 除 了 设 计 选 线 选 址 阶 段 充 分 听 取 当 地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期 间 还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特 点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本 次 环 评 采 用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第 一 次 网 上 公 告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第 二 次 公 示 采 用 报 纸 和 网 站 等 方 式 公 开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在 此 基 础 上, 采 用 发 放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的 方 式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具 体 如 下 : 表 10-1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一 览 表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时 间 参 与 形 式 公 告 载 体 及 工 作 内 容 环 评 信 息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和 云 2014 年 9 月 30 日 网 站 公 告 第 一 次 公 告 南 省 环 保 厅 网 站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环 评 简 本 公 告 2015 年 9 月 22 日 网 站 公 告 网 站 和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网 站 环 评 信 息 第 二 次 公 告 2015 年 9 月 23 日 网 站 公 告 云 南 省 环 保 厅 网 站 2015 年 9 月 24 日 报 纸 公 示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二 次 公 示 以 后 问 卷 调 查 10.2 第 一 次 公 告 云 南 经 济 日 报 (C3 版 ) 贵 州 都 市 报 (A20 版 ) 南 国 早 报 (129 版 ) 和 羊 城 晚 报 (A8 版 ) 评 价 人 员 在 工 程 附 近 村 庄 等 地 发 放 调 查 表 调 查 公 众 意 见 本 工 程 管 理 单 位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 正 式 委 托 评 价 单 位 开 展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2014 年 9 月 30 日, 环 评 单 位 在 管 理 单 位 网 站 发 布 了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第 一 次 公 告 ; 同 时, 根 据 云 南 省 环 保 厅 环 境 信 息 公 示 的 有 关 要 求, 环 评 单 位 在 云 南 省 环 保 厅 官 方 网 站 上 也 公 示 了 相 关 信 息 公 告 内 容 包 括 :1 建 设 项 目 的 名 称 及 概 要 ;2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3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5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6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397 公 众 参 与 图 建 设 单 位 网 站 一 次 公 示 图 云 南 省 环 保 厅 网 站 一 次 公 示 10.3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示 评 价 单 位 于 2015 年 9 月 下 旬 完 成 了 报 告 书 初 稿,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完 成 了 报 告 书 简 本 2015 年 9 月 22 日, 评 价 单 位 将 本 工 程 环 评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示 在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和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网 站 上, 供 公 众 查 阅 简 本 查 阅 方 法 : (1)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 进 入 主 页 点 击 主 页 右 边 中 间 部 分 环 评 公 示 进 入 页 面, 即 可 在 目 录 中 浏 览 简 本 简 本 地 址 : -

398 公 众 参 与 (2)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网 站 : 进 入 主 页 点 击 主 页 左 下 方 企 业 公 告 进 入 页 面, 即 可 浏 览 简 本 简 本 地 址 : 图 10-3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公 示 截 图 图 10-4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超 高 压 输 电 公 司 网 站 公 示 截 图

399 公 众 参 与 10.4 第 二 次 公 告 2015 年 9 月 24 日, 评 价 单 位 在 工 程 沿 线 的 各 省 ( 自 治 区 ) 级 报 纸 上 刊 登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第 二 次 公 告 另 外, 环 评 单 位 于 9 月 23 日 在 云 南 省 环 保 厅 网 站 上 也 进 行 了 二 次 公 示 二 次 公 示 的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1 项 目 概 要 ;2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3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及 拟 采 取 的 减 缓 措 施 ;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的 要 点 ; 5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及 形 式 ;6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7 征 询 公 众 意 见 起 止 时 间 图 10-5 云 南 省 环 保 厅 网 上 公 示

400 公 众 参 与 图 10-6 云 南 经 济 日 报 公 示 图 10-7 贵 州 都 市 报 公 示

401 公 众 参 与 图 10-8 南 国 早 报 公 示 图 10-9 广 东 羊 城 晚 报 公 示

402 公 众 参 与 10.5 公 众 调 查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期 间 征 询 意 见 本 工 程 在 各 阶 段 环 境 信 息 公 告 中, 均 提 出 了 向 公 众 征 询 意 见 等 事 项, 并 提 供 了 多 种 联 系 方 式 供 公 众 反 馈 意 见 评 价 单 位 第 一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后, 至 意 见 反 馈 截 止 日 期, 未 收 到 任 何 与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有 关 的 公 众 意 见 ; 简 本 公 开 后, 至 意 见 反 馈 截 止 日 期, 未 收 到 任 何 与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有 关 的 公 众 意 见 ; 第 二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后, 至 意 见 反 馈 截 止 日 期, 也 未 收 到 任 何 与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有 关 的 公 众 意 见 现 场 问 卷 调 查 (1) 调 查 时 间 在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网 上 公 布 环 评 简 本 第 二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等 工 作 之 后, 评 价 单 位 及 建 设 单 位 在 二 次 公 示 后 进 行 了 专 项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工 作 (2) 调 查 范 围 及 对 象 本 次 环 评 现 场 问 卷 调 查 范 围 主 要 为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及 及 换 流 站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居 住 生 活 或 工 作 的 公 众 或 团 体 ; 若 评 价 范 围 之 内 公 众 数 量 较 多, 则 选 择 从 工 程 方 向 尽 量 靠 近 直 流 线 路 或 换 流 站 的 点 位 进 行 调 查 ; 若 评 价 范 围 之 内 公 众 数 量 稀 少 时, 则 考 虑 沿 线 所 经 行 政 区 情 况 适 当 扩 大 调 查 范 围 进 行 现 场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从 而 使 公 众 了 解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以 及 工 程 建 设 中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等 主 要 内 容, 并 征 求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在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3) 调 查 方 式 本 次 调 查 方 式 为 现 场 发 放 调 查 表 现 场 询 问, 在 调 查 人 员 介 绍 解 释 的 基 础 上, 由 受 调 查 者 自 主 填 写 ; 对 于 不 能 自 己 填 写 或 不 愿 意 自 己 填 写 的 受 调 查 者, 调 查 人 员 在 征 得 其 同 意 的 前 提 下 根 据 其 回 答 内 容 填 写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样 张 见 下 图

403 公 众 参 与 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样 张 ( 个 人 )

404 公 众 参 与 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样 张 ( 团 体 )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本 工 程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向 公 众 征 求 意 见,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可 能 受 影 响 者 和 评 价 范 围 外 的 关 心 者 进 行 了 调 查, 使 公 众 了 解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以 及 工 程 建 设 中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等 主 要 内 容, 并 征 求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在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本 次 环 评 共 回 收 有 效 公 众 参 与 团 体 调 查 表 185 份,94.6% 的 团 体 支 持 工 程 建 设, 另 有 10 个 即 5.4% 的 团 体 对 此 表 示 无 所 谓 ; 回 收 有 效 个 人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845 份, 其 中 88.9% 的 公 众 表 示 支 持,8.5% 的 公 众 表 示 无 所 谓,2.6% 的 公 众 (22 人 ) 表 示 不 支 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10-2 和 表 10-3 表 10-2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 团 体 ) 统 计 一 览 表 行 政 区 云 南 省 贵 州 省 广 西 区 广 东 省 合 计 百 分 比 有 效 调 查 表 份 数 意 见 支 持 % 无 所 谓 % 不 支 持 %

405 公 众 参 与 表 10-3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调 查 ( 个 人 ) 结 果 统 计 一 览 表 省 份 云 南 省 贵 州 省 广 西 区 广 东 省 合 计 百 分 比 (%) 1 是 否 了 解 本 工 程 2 了 解 途 径 3 本 地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4 本 地 目 前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5 当 地 是 否 有 特 殊 区 域 6 本 工 程 会 产 生 哪 些 环 境 影 响 7 本 工 程 应 该 采 取 哪 些 环 保 措 施 8 对 本 项 目 的 态 度 是 % 否 % 当 地 媒 体 % 张 贴 公 示 % 本 调 查 表 % 其 它 % 好 % 一 般 % 不 好 % 不 知 % 大 气 % 噪 声 % 地 表 水 % 地 下 水 % 电 磁 % 生 态 环 境 % 固 体 废 物 % 其 它 % 没 有 % 不 知 道 % 有 % 有 哪 些 0 0.0% 废 水 % 扬 尘 % 噪 声 % 电 磁 % 生 态 % 固 体 废 物 % 无 影 响 % 达 标 % 征 地 和 拆 迁 补 偿 尽 量 少 占 耕 地 % % 少 砍 树 % 其 它 % 支 持 % 无 所 谓 % 不 支 持 %

406 公 众 参 与 10.6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据 上 述 各 项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中 了 解 到 的 公 众 意 见, 本 环 评 对 公 众 意 见 进 行 了 采 纳 与 否 的 说 明, 具 体 参 见 下 表 序 号 类 别 选 址 选 线 占 地 补 偿 环 境 影 响 表 10-4 公 众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意 见 建 议 及 采 纳 与 否 的 说 明 公 众 意 见 归 纳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与 否 的 说 明 意 见 归 纳 尽 量 避 开 居 民 区 避 免 房 屋 拆 迁, 不 得 分 割 村 庄, 不 得 跨 越 房 屋, 不 影 响 村 庄 发 展, 少 占 耕 地 少 砍 树 建 议 塔 基 沿 500 千 伏 兴 安 直 流 优 化 向 南 移, 尽 量 减 少 对 环 境 及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尽 量 避 让 玉 峰 农 业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室, 不 拆 为 好 ; 为 支 持 本 工 程 建 设, 同 意 拆 除 部 分 农 舍, 但 当 地 政 府 等 相 关 部 门 需 做 好 相 关 协 调 安 置 工 作, 做 到 拆 一 还 一, 不 影 响 正 常 生 产 生 活 施 工 期 间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以 及 征 地 拆 迁 必 须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补 偿, 合 理 安 置 妥 善 解 决 项 目 周 边 群 众 诉 求, 充 分 对 沿 线 社 区 居 民 进 行 调 查 先 协 调 再 动 工, 及 时 修 复 损 坏 道 路 时 清 理 施 工 迹 地, 文 明 施 工, 减 少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避 免 产 生 纠 纷, 尽 量 保 护 群 众 的 合 法 权 益 担 心 有 辐 射 和 噪 声 ; 减 少 电 磁 辐 射 和 噪 声 对 当 地 居 民 的 影 响, 保 证 达 标, 不 影 响 生 产 生 活 做 好 生 态 保 护 环 境 卫 生 等 工 作, 加 强 宣 传 与 有 关 人 员 沟 通 占 用 五 指 耙 森 林 公 园, 需 向 公 众 公 示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9 安 全 问 题 担 心 雷 击, 需 确 保 人 身 安 全 采 纳 线 路 下 阶 段 定 位 时 将 充 分 踏 勘, 避 让 居 民 密 集 区, 不 分 割 村 庄, 尽 可 能 避 让 沿 线 居 民 点, 减 少 跨 越 在 塔 基 定 位 时 尽 量 增 加 线 路 与 民 房 的 距 离, 合 理 规 划 施 工 方 案, 尽 量 减 少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和 对 村 庄 的 影 响 部 分 采 纳 工 程 设 计 在 下 一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塔 基 落 点, 尽 量 减 少 对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采 纳 工 程 设 计 在 下 一 阶 段 将 充 分 踏 勘, 尽 量 避 让, 如 若 拆 迁, 将 按 严 格 按 国 家 及 地 方 相 关 标 准, 合 理 补 偿 或 安 置 采 纳 将 按 严 格 按 国 家 及 地 方 相 关 标 准, 合 理 补 偿 或 安 置 采 纳 施 工 前 将 充 分 与 基 层 政 府 受 影 响 人 群 进 行 沟 通 协 调,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文 明 施 工, 通 过 采 取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降 低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施 工 完 工 后 及 时 清 理 施 工 迹 地, 恢 复 原 地 貌, 尽 量 保 护 群 众 的 合 法 权 益 本 工 程 已 对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可 能 受 影 响 公 众 进 行 了 公 众 意 见 抽 样 调 查 部 分 采 纳 我 国 输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环 境 执 行 标 准 限 值 比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推 荐 的 标 准 更 严 格 本 期 工 程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电 磁 及 噪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确 保 各 项 指 标 均 能 够 符 合 我 国 标 准 要 求 采 纳 建 设 单 位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输 变 电 工 程 环 保 方 面 宣 传 工 作, 工 程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减 少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本 工 程 已 采 用 网 上 公 示 登 报 公 示 等 方 式 公 开 工 程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采 纳 本 工 程 线 路 顶 端 架 设 有 避 雷 线, 每 基 铁 塔 敷 设 了 接 地 网, 雷 击 时 有 效 的 将 雷 电 流 导 入 大 地, 不 会 引 起 雷 击 事 故 ; 此 外, 工 程 将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技 术 规 范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设 计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避 让 居 民 点,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控 制 各 类 风 险, 确 保 项 目 施 工 及 运 行 期 的 村 民 人 身 安 全 10 其 它 避 开 祖 坟 不 影 响 当 地 风 水 不 采 纳 不 属 于 环 保 意 见 范 畴 10.7 公 众 意 见 回 访 本 次 收 集 到 的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中, 共 有 24 位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持 不 支 持 态 度 调 查 人 员 对 这 24 位 公 众 进 行 了 回 访, 回 访 方 式 为 现 场 回 访 及 电 话 回 访 ; 回 访 的 主 要 内 容 为 : 向 公 众 详 细 介 绍 工 程 选 址 线 原 则 现 阶 段 线 路 走 向 及 与 其 房 屋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407 公 众 参 与 系 可 能 的 环 境 影 响 及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同 时 宣 传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目 前 的 相 关 研 究 成 果 以 及 本 工 程 的 相 关 影 响 因 子 排 放 达 标 情 况 等 ; 经 沟 通 解 释, 其 中 2 人 表 示 支 持 本 工 程 建 设,22 人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详 见 下 表 本 环 评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进 一 步 做 好 公 众 沟 通 工 作, 争 取 公 众 对 输 变 电 工 程 这 一 有 利 于 全 社 会 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支 持 序 号 表 10-5 反 对 意 见 所 在 行 政 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吾 隘 村 拉 力 屯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南 丹 县 吾 隘 镇 江 河 社 区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贺 州 市 平 桂 管 理 区 沙 田 镇 桂 山 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步 头 镇 榕 木 村 9 组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清 塘 村 黄 家 湾 组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龙 门 县 地 派 镇 清 塘 村 桐 冈 楼 组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持 不 支 持 态 度 公 众 的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及 回 访 结 果 韦 某 荣 线 路 NE:20m 韦 某 拆 迁 户 谭 某 惠 线 路 S:100m 黄 某 建 线 路 NE:25m 罗 某 明 线 路 NE:45m 罗 某 新 线 路 NE:40m 叶 某 成 线 路 SE:15m 反 对 人 数 公 众 意 见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与 否 的 说 明 回 访 后 态 度 1 不 要 跨 越 房 屋 1 那 片 场 地 以 后 要 建 厂 房 1 担 心 安 全 问 题 离 当 地 村 民 生 产 生 活 场 所 太 近, 会 有 安 全 隐 患 现 有 线 路 从 村 庄 经 过, 线 行 下 方 每 年 对 树 木 进 行 削 冠 但 没 有 补 偿 ; 房 子 要 重 建, 移 走 现 有 高 压 线 口 述 现 有 线 路 补 偿 不 合 理 辐 射 大, 打 雷 有 影 响 采 纳 已 向 公 众 解 释, 本 工 程 现 阶 段 线 路 距 离 该 村 民 房 屋 约 20m, 不 跨 越 房 屋 ; 下 阶 段 塔 基 定 位 时 将 充 分 踏 勘, 尽 可 能 远 离 居 民 房 屋 不 采 纳 本 工 程 现 阶 段 线 路 跨 越 该 村 名 养 殖 场, 将 采 取 拆 迁 措 施 并 按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予 以 补 偿 ; 下 阶 段 塔 基 定 位 时 将 充 分 踏 勘, 尽 可 能 远 离 居 民 房 屋, 保 障 其 合 法 权 益 采 纳 线 路 距 离 该 村 民 房 屋 大 于 50m 回 访 人 员 已 向 公 众 宣 传 工 程 设 计 标 准 环 保 标 准, 减 轻 其 疑 虑 不 采 纳 此 距 离 下, 环 评 预 测 线 路 产 生 的 电 磁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均 满 足 国 家 标 准 要 求 ;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控 制 各 类 风 险, 确 保 项 目 施 工 及 运 行 期 的 村 民 人 身 安 全 在 下 一 阶 段 将 优 化 路 经, 尽 量 远 离 居 民 房 屋 不 采 纳 该 意 见 与 本 工 程 无 直 接 关 系 不 采 纳 该 意 见 与 本 工 程 无 直 接 关 系 不 采 纳 我 国 输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环 境 执 行 支 持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支 持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理 由 变 为 高 压 线 对 人 体 有 害 ;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理 由 变 为 高 压 线 对 人 体 不 好 ;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408 公 众 参 与 序 号 反 对 意 见 所 在 行 政 村 反 对 人 数 公 众 意 见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与 否 的 说 明 回 访 后 态 度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村 叶 某 旺 线 路 SE:15m 王 某 顺 拆 迁 户 叶 某 森 拆 迁 户 苏 某 江 拆 迁 户 标 准 限 值 比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推 荐 的 标 准 更 严 格 本 工 程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电 磁 及 噪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确 保 各 项 指 标 均 能 够 符 合 我 国 标 准 要 求 本 工 程 线 路 顶 端 架 设 有 避 雷 线, 每 基 铁 塔 敷 设 了 接 地 网, 雷 击 时 有 效 的 将 雷 电 流 导 入 大 地, 不 会 引 起 雷 击 事 故 建 议 进 一 步 加 强 宣 传 工 作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12 叶 某 光 拆 迁 户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13 叶 某 庆 拆 迁 户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14 叶 某 明 拆 迁 户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博 罗 县 龙 溪 镇 苏 村 村 叶 某 康 线 路 SE:25m 苏 某 群 线 路 SE:20m 苏 某 安 拆 迁 户 叶 某 亮 线 路 SE:10m 叶 某 仔 拆 迁 户 叶 某 旺 线 路 SE:20m 叶 某 连 拆 迁 户 苏 某 平 线 路 SE:50m 10 离 房 子 太 近 不 采 纳 该 段 线 路 所 经 区 域 通 道 较 窄, 附 近 有 苏 村 孙 屋 瓦 窑 埔 心 村 多 个 村 庄 以 及 已 建 ±500kV 兴 安 直 流 线 路 工 程 设 计 推 荐 路 径 选 择 基 本 平 行 于 已 建 兴 安 直 流 线 路 并 在 其 东 南 侧 走 线, 若 线 路 往 西 北 侧 偏 移, 则 需 交 叉 跨 越 该 直 流 线 路 并 进 入 孙 屋 瓦 窑 埔 心 村 范 围, 房 屋 亦 较 密 集 因 此, 在 通 道 狭 窄 同 时 兼 顾 线 路 安 全 运 行 因 素 的 情 况 下, 设 计 选 择 平 行 已 建 线 路 由 苏 村 西 侧 边 界 走 线, 并 将 拆 除 苏 村 西 侧 部 分 房 屋, 工 程 设 计 已 预 列 拆 迁 量 及 相 关 补 偿 费 用 在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如 拆 迁 或 抬 升 线 高 后, 环 评 预 测 线 路 产 生 的 电 磁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均 满 足 国 家 标 准 要 求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23 叶 某 稳 拆 迁 户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24 苏 某 添 线 路 SW:20m 1 距 离 房 子 太 近, 线 路 下 方 土 地 无 法 使 用 不 采 纳 该 公 众 房 屋 为 果 园 看 护 房, 位 于 苏 村 境 内, 而 该 公 众 属 于 龙 溪 镇 埔 心 村 岗 下 小 组 该 段 线 路 所 经 区 域 通 道 较 窄, 线 路 距 离 其 看 护 房 为 20m 在 此 距 离 下, 环 评 预 测 线 路 产 生 的 电 磁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均 满 足 国 家 标 准 要 求 输 电 线 路 不 征 用 线 路 走 廊 下 方 土 地, 不 会 改 变 线 路 土 地 使 用 功 能 经 回 访, 仍 维 持 原 态 度

409 公 众 参 与 10.8 公 众 参 与 的 合 法 性 有 效 性 代 表 性 和 真 实 性 程 序 合 法 性 分 析 本 次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过 程 严 格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及 各 省 ( 市 自 治 区 ) 公 众 参 与 管 理 要 求, 在 接 受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后 7 日 内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 在 完 成 报 告 书 简 本 并 公 开 后,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 公 示 结 束 后 对 相 关 公 众 和 团 体 进 行 了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整 个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程 序 是 合 法 的 形 式 有 效 性 分 析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的 主 要 形 式 : 在 公 众 网 站 当 地 公 开 发 行 报 纸 基 层 公 告 栏 张 贴 公 告 进 行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及 现 场 发 放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征 询 公 众 意 见, 形 式 是 有 效 的 对 象 代 表 性 分 析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个 人 调 查 表 845 份, 其 中 61.4% 为 50m 范 围 内 的 公 众,38.3% 为 200m 范 围 内 的 公 众 ; 团 体 调 查 表 184 份, 调 查 对 象 具 有 代 表 性 结 果 真 实 性 分 析 参 与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的 公 众 在 了 解 本 工 程 的 情 况 下, 自 愿 真 实 地 填 写 了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是 真 实 的 10.9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网 上 发 布 环 评 信 息 和 公 开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报 纸 上 进 行 环 境 信 息 公 告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张 贴 环 评 信 息 等 方 式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信 息 公 开 ; 采 取 现 场 发 放 调 查 表 进 行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因 此,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程 序 合 法 形 式 有 效 建 设 单 位 下 阶 段 应 继 续 做 好 与 公 众 沟 通 工 作, 争 取 公 众 对 输 变 电 工 程 这 一 有 利 于 全 社 会 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工 作 的 支 持

410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11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11.1 工 程 概 况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包 括 : 新 建 送 端 ±800kV 新 松 换 流 站 及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线 路 受 端 ±800kV 东 方 换 流 站 ( 包 括 换 流 站 配 套 的 接 地 极 接 地 极 线 路 ) 和 ±800kV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约 1928km 工 程 涉 及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和 广 东 4 个 省 ( 区 ) (1) 送 端 ±800kV 新 松 换 流 站 和 配 套 接 地 极 线 路 新 松 换 流 站 位 于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剑 川 县 城 西 南 方 向 12km 处 的 剑 川 县 羊 岑 乡 新 松 村 换 流 站 建 设 规 模 : 直 流 电 压 等 级 ±800kV, 输 送 容 量 5000MW; 换 流 变 压 器 按 24 台 单 相 双 绕 组 变 压 器 考 虑, 另 设 4 台 备 用, 单 台 容 量 250MVA;±800kV 双 极 出 线 1 回 ;500kV 交 流 出 线 按 8 回 考 虑, 本 期 8 回 ; 阀 组 接 线 按 双 极 每 极 两 个 12 脉 动 阀 组 串 联 考 虑 ; 容 性 无 功 补 偿 总 容 量 3040Mvar, 分 为 4 大 组 16 小 组, 每 小 组 容 量 为 190Mvar;3 组 高 抗 本 期 一 次 建 成, 分 别 至 托 巴 2 回 500kV 出 线 装 设 2 120Mvar 高 抗, 换 流 站 母 线 装 设 1 210Mvar 高 抗, 站 用 变 低 压 侧 装 设 6 组 60Mvar 电 抗 器 ; 全 站 3 回 站 用 电 源, 其 中 2 台 35/10kV 站 用 变 ( 单 台 容 量 10 MVA) 由 站 内 500/35kV 降 压 变 ( 单 台 容 量 250MVA) 低 压 侧 引 接, 另 1 回 由 站 外 剑 川 220kV 变 电 站 35kV 配 电 装 置 引 接 接 地 极 线 路 : 接 地 极 线 路 起 于 新 松 换 流 站, 止 于 顺 州 接 地 极 方 案 路 径 长 约 100km, 途 经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剑 川 县 鹤 庆 县 洱 源 县 和 永 胜 县, 全 线 单 回 路 架 设 (2) 受 端 ±800kV 东 方 换 流 站 和 配 套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极 线 路 东 方 换 流 站 位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松 岗 街 道 换 流 站 为 交 直 流 合 建 站 建 设 规 模 为 : 直 流 电 压 等 级 ±800kV, 输 送 容 量 5000MW; 换 流 变 压 器 按 24 台 单 相 双 绕 组 变 压 器 考 虑, 另 设 4 台 备 用, 单 台 容 量 240MVA;± 800kV 双 极 出 线 1 回 ; 阀 组 接 线 按 双 极 每 极 两 个 12 脉 动 阀 组 串 联 考 虑 ;500kV 交 流 滤 波 器 及 并 联 电 容 器 组 3178MVar, 分 为 4 个 大 组 14 个 小 组, 每 个 小 组 容 量 约 227MVar 大 组 容 量 794.5MVar; 交 流 侧 本 期 建 设 500kV 交 流 变 压 器 MVA,500kV 交 流 出 线 6 回, 每 台 交 流 主 变 低 压 侧 装 设 2 60Mvar 35kV 低 压 电 容 器 ; 不 装 设 高 压 并 联 电 抗 器 ; 规 划 1 组 500kV 专 用 变 压 器, 其 35kV 侧 专 用 于 引 接 2 台 ±100Mvar STATCOM 装 置, 本 期 不 装 设 ; 全 站 3 回 站 用 电 源, 其 中 2 回 由 站 内 500kV 交 流 变 压 器 35kV 侧

411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引 接, 经 站 内 2 台 35kV/10kV 站 用 变 压 器 降 压 后, 低 压 侧 10kV 采 用 电 缆 接 入 站 用 10kV 系 统 ; 另 1 回 由 站 外 220kV 塘 尾 变 电 站 的 110kV 配 电 装 置 引 接 接 地 极 : 长 翠 村 极 址 位 于 广 东 省 河 源 市 连 平 县 田 源 镇, 现 状 为 农 田, 种 植 水 稻 花 生 玉 米 等 农 作 物 极 址 采 用 浅 埋 环 型 接 地 极 型 式, 同 心 双 圆 环 布 置, 外 / 内 环 半 径 分 别 为 325m/225m 接 地 极 线 路 : 接 地 极 线 路 起 于 东 方 换 流 站, 止 于 长 翠 村 接 地 极 方 案 路 径 长 约 240km, 其 中 与 直 流 线 路 共 塔 架 设 段 约 114km 途 经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东 莞 市 惠 州 市 ( 仲 恺 高 新 区 博 罗 县 龙 门 县 ) 韶 关 市 ( 新 丰 县 ) 和 河 源 市 ( 连 平 县 ) (3)±800kV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起 于 云 南 省 大 理 州 剑 川 县 的 ±800kV 新 松 换 流 站, 止 于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松 岗 街 道 办 的 ±800kV 东 方 换 流 站 线 路 额 定 电 流 3125A, 输 送 容 量 5000MW; 路 径 全 长 约 1928km, 单 回 架 设 线 路 经 过 云 南 省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122 km) 丽 江 市 (24 km) 楚 雄 彝 族 自 治 州 (167 km) 昆 明 市 (109 km) 和 曲 靖 市 (146 km) 的 16 个 县 ( 区 ), 共 568km;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75km) 黔 西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183km) 和 黔 南 布 依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 18km) 的 9 个 县 ( 区 ), 共 276km;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266km) 来 宾 市 (48km) 柳 州 市 (130km) 桂 林 市 (92km) 和 贺 州 市 (102km) 的 16 个 县 ( 区 ), 共 638km;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73km) 清 远 市 (150km) 广 州 市 (35km) 惠 州 市 (120km) 东 莞 市 (42km) 和 深 圳 市 (26km) 的 12 个 县 ( 区 ), 共 446km 11.2 工 程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和 符 合 性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的 建 设 可 满 足 云 南 省 滇 西 北 地 区 富 余 水 电 送 出 要 求 满 足 广 东 电 网 用 电 增 长 需 要 缓 解 珠 三 角 地 区 环 境 压 力, 是 国 家 实 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加 快 建 设 速 度 的 十 二 条 输 电 通 道 之 一 工 程 建 设 十 分 必 要 根 据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以 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第 21 号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本 工 程 属 于 第 一 类 鼓 励 类 中 的 500 千 伏 及 以 上 交 直 流 输 变 电 类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相 关 电 网 规 划 要 求 符 合 沿 线 城 市 相 关 规 划, 穿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取 得 了 相 应 主 管 部 门 的 书 面 意 见

412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11.3 环 境 现 状 工 程 自 西 向 东 跨 越 云 贵 高 原 广 西 盆 地 到 广 东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总 体 海 拔 逐 渐 降 低 全 线 海 拔 在 1000m 以 下 的 路 径 占 62% 1000~2000m 之 间 的 路 径 占 16%,2000~3500m 之 间 的 路 径 占 22% 工 程 沿 线 涉 及 澜 沧 江 流 域 长 江 流 域 和 珠 江 流 域 工 程 云 南 段 属 低 纬 高 原 山 地 季 风 气 候 贵 州 段 属 于 亚 热 带 高 原 季 风 湿 润 气 候 广 西 段 属 中 南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工 程 广 东 段 属 热 带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07~0.8kV/m,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80%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05~0.69kV/m 各 测 点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监 测 结 果 均 小 于 25kV/m,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80% 值 监 测 结 果 均 小 于 15kV/m 的 控 制 指 标 本 工 程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执 行 1 类 标 准 的 监 测 点 中,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4.0~54.4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1.4~43.8dB(A); 执 行 2 类 标 准 的 监 测 点 中,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9.0~58.9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6.8~49.1dB(A); 执 行 3 类 标 准 的 监 测 点 中,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46.0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42.2dB(A); 执 行 4a 类 标 准 的 监 测 点 中,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4.7~60.2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2.0~48.1dB(A) 各 监 测 点 均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新 松 换 流 站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80%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1~0.12kV/m,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1~0.15kV/m 工 频 电 场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59~0.61V/m 工 频 磁 场 均 为 0.08μT 换 流 站 各 项 电 磁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值 均 低 于 相 应 限 值 要 求 新 松 换 流 站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5.4~35.6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3.3~33.6dB(A), 低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址 及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80%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12~0.37kV/m,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最 大 值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18~0.42kV/m, 工 频 电 场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为 0.2~2.6V/m 工 频 磁 场 均 为 ~0.0219μT 换 流 站 各 项 电 磁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值 均 低 于 相 应 限 值 要 求 东 方 换 流 站 及 周 边 各 噪 声 敏 感 目 标 昼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7.0~43.9dB(A), 夜 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36.1~40.9dB(A), 低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413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1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电 磁 环 境 (1) 换 流 站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类 比 换 流 站 站 界 各 测 点 合 成 电 场 80% 值 监 测 值 和 最 大 值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和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均 满 足 应 标 准 的 要 求 本 工 程 新 松 换 流 站 东 方 换 流 站 投 入 运 行 后, 站 界 和 周 边 居 民 类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能 够 满 足 相 应 评 价 标 准 的 要 求 (2) 直 流 线 路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一 般 线 路 段 ( 水 平 排 列 ):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在 18m( 农 业 耕 作 区 对 地 最 低 高 度 ) 及 以 上 时, 线 路 运 行 产 生 的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均 满 足 控 制 指 标 30kV/m 限 值 要 求 当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为 18m 极 间 距 为 22m 23.5m 和 26m 时, 在 距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分 别 为 20m 19m 18m 处, 线 路 运 行 产 生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降 到 15 kv/m 以 下 ; 上 述 同 样 极 间 距 下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21m 时 ( 居 民 区 对 地 最 低 高 度 ), 线 下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不 满 足 居 民 区 15kV/m 限 值 要 求, 在 距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分 别 为 18m 17m 16m 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才 降 到 15 kv/m 以 下 ; 当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分 别 达 到 26m 26m 和 25m 时,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均 低 于 15 kv/m 2) 一 般 线 路 段 ( 垂 直 排 列 ): 导 线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为 24m 线 路 极 间 距 为 19m 时 运 行 产 生 的 最 大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分 别 为 11.06kV/m, 最 大 值 出 现 在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处 线 路 产 生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全 都 低 于 15 kv/m 在 此 对 地 高 度 下, 无 论 是 居 民 区 和 非 居 民 区, 线 路 产 生 的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均 满 足 相 应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3) 并 行 线 路 段 : 根 据 预 测 分 析, 本 工 程 与 其 它 直 流 线 路 并 行 时, 并 行 线 路 段 外 侧 合 成 电 场 基 本 不 受 并 行 线 路 影 响 声 环 境 (1) 换 流 站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新 松 换 流 站 和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均 能 满 足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 换 流 站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贡 献 值 和 背 景 值 叠 加 后, 其 贡 献 值 均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相 应 限 值 要 求 (2) 直 流 线 路

414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本 工 程 运 行 以 后, 直 流 线 路 沿 线 地 区 敏 感 目 标 均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相 应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水 环 境 (1) 生 活 污 水 换 流 站 工 程 运 行 期 对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是 运 行 期 站 内 工 作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新 松 换 流 站 和 东 方 换 流 站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均 约 2m 3 /d 新 松 换 流 站 和 东 方 换 流 站 的 生 活 污 水 通 过 管 道 收 集 并 送 至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内, 处 理 工 艺 为 二 级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法,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站 区 绿 化 道 路 喷 洒, 不 外 排, 不 会 对 当 地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2) 循 环 冷 却 水 东 方 换 流 站 站 内 换 流 阀 冷 却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换 流 阀 内 冷 却 水 处 理 系 统 换 流 阀 外 冷 却 水 处 理 系 统 两 个 部 分 东 方 换 流 站 阀 外 冷 却 系 统 采 用 闭 式 冷 却 塔 喷 淋 水 循 环 系 统, 热 量 通 过 闭 式 冷 却 塔 交 换 换 流 站 循 环 冷 却 水 集 中 排 放 至 生 产 废 水 集 水 池, 由 集 水 池 内 潜 水 排 污 泵 提 升 后 通 过 压 力 排 水 管 道 排 至 五 指 耙 水 库 西 北 侧 田 洋 六 路 的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循 环 冷 却 水 属 于 清 净 下 水, 不 会 对 附 近 地 表 水 环 境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生 态 总 体 来 说, 本 工 程 对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动 植 物 和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影 响 有 限, 在 采 取 必 要 的 具 有 针 对 性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后, 该 建 设 项 目 对 区 域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能 够 控 制 在 可 以 接 受 的 水 平, 满 足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11.5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投 资 本 工 程 换 流 站 在 设 计 过 程 中 采 取 了 严 格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工 程 投 运 后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声 环 境 影 响 等 均 能 符 合 国 家 环 保 标 准 要 求, 对 周 围 居 民 影 响 较 小 换 流 站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于 站 内 绿 化 或 喷 洒 道 路, 不 外 排 事 故 油 污 水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回 收 处 理, 不 对 外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没 有 影 响, 措 施 合 理 可 行 换 流 变 压 器 采 用 本 体 封 闭 (Box-in), 较 大 地 降 低 声 环 境 影 响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通 过 优 化 路 径 和 导 线 设 计, 提 高 线 路 材 料 加 工 工 艺 水 平, 控 制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或 拆 迁, 尽 量 减 小 对 沿 线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对 于 跨 地 区 的 本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工 程 所 采 取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先 进, 有 效 合 理

415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除 此 以 外, 工 程 还 应 采 取 以 下 一 些 环 保 措 施 设 计 阶 段 环 保 措 施 (1) 换 流 站 增 高 换 流 站 部 分 围 墙 : 新 松 换 流 站 西 北 侧 围 墙 加 高 至 5m, 长 约 230m; 东 方 换 流 站 除 西 北 侧 围 墙 外, 换 流 站 围 墙 均 加 高, 其 中 北 侧 和 南 侧 围 墙 加 高 至 10m, 长 分 别 约 420m 和 640m, 东 侧 围 墙 加 高 至 5m, 长 约 390m (2) 直 流 线 路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本 工 程 一 般 线 路 段 ( 水 平 排 列 ) 导 线 在 居 民 区 对 地 最 小 高 度 21m 时, 线 下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不 满 足 居 民 区 15kV/m 限 值 要 求 为 保 证 线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居 民 区 合 成 电 场 满 足 限 值 要 求, 设 计 上 可 采 取 通 过 拆 迁 或 抬 高 导 线 的 方 式 : 在 线 高 21m 极 间 距 分 别 为 22m 23.5m 和 26m 时, 其 拆 迁 范 围 应 为 极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外 18m 17m 16m 的 范 围 ; 或 者 分 别 将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分 别 抬 高 到 26m 26m 和 25m, 在 此 高 度 下, 地 面 合 成 电 场 均 低 于 15 kv/m 在 其 他 导 线 高 度 下, 为 满 足 线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零 星 房 屋 满 足 15kV/m 的 限 值 要 求, 设 计 上 也 可 通 过 拆 迁 或 抬 高 导 线 的 方 式 进 行, 以 保 证 居 民 房 屋 等 电 磁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达 标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线 路 一 般 路 段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期 生 态 保 护 重 点 是 生 态 保 护 教 育 施 工 生 态 管 理 塔 基 及 换 流 站 施 工 场 地 周 边 的 生 态 防 护 受 保 护 植 物 的 生 态 围 挡 及 施 工 后 期 的 生 态 恢 复 (1) 生 态 保 护 意 识 教 育 加 强 对 管 理 人 员 和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态 保 护 意 识 教 育, 加 强 生 态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宣 传, 要 求 文 明 施 工, 不 得 开 展 滥 采 滥 挖 滥 伐 等 植 被 破 坏 活 动, 在 生 态 敏 感 区 施 工 时, 尤 其 需 要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监 督 管 理 (2) 规 范 施 工 方 式 塔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合 理 组 织, 选 择 科 学 的 施 工 方 式,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面 积 ; 保 护 区 外 边 界 附 近 的 施 工, 牵 张 场 地 安 排 在 区 外 进 行 ; 根 据 实 地 情 况, 采 取 斜 拉 牵 张 等 占 地 面 积 小, 对 植 被 干 扰 较 小 的 牵 张 方 式 ; 严 格 按 设 计 的 占 地 面 积 样 式 要 求 开 挖, 避 免 大 规 模 开 挖 ; 施 工 人 员 和 机 械 不 得 在 规 定 区 域 外 随 意 活 动 和 行 驶, 缩 小 施 工 作 业 范 围, 固 定 机 械 与 车 辆 行 驶 路 线 ; 施 工 材 料 有 序 堆 放, 减 少 对 塔 基 周 围 生 态 的 破 坏 ;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集 中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合 理 处 置 施 工 基 础 开 挖 多 余

416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的 土 石 方, 不 允 许 就 地 倾 倒 换 流 站 工 程 全 部 在 站 内 完 成, 施 工 完 成 后 应 对 站 内 扰 动 部 分 进 行 处 理 整 治 采 取 表 土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中, 要 进 行 表 土 剥 离, 将 表 土 和 熟 化 土 分 开 堆 放, 并 按 原 土 层 顺 序 回 填, 用 于 后 期 植 被 恢 复 线 路 经 过 林 地 果 园 时, 采 用 较 小 塔 型 采 取 高 塔 跨 越 加 大 铁 塔 档 距 等 措 施 并 选 择 影 响 最 小 区 域 通 过, 按 照 树 木 自 然 生 长 高 度 设 置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减 少 建 塔 数 量, 以 减 少 占 地 和 林 木 砍 伐, 减 少 对 生 态 环 境 和 景 观 的 破 坏 (3) 施 工 占 地 植 被 保 护 与 恢 复 线 路 施 工 中, 避 让 林 木 密 集 区 与 成 片 关 键 物 种 分 布 区, 严 格 控 制 沿 线 林 木 的 砍 伐 数 量, 对 于 无 法 避 让 地 段, 可 采 取 加 高 塔 身 缩 小 输 电 走 廊 宽 度 等 措 施, 以 减 少 运 营 期 控 高 措 施 导 致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 征 地 范 围 之 外 及 不 影 响 施 工 的 林 木 与 植 被 应 严 禁 破 坏 对 施 工 中 破 坏 的 林 地 和 草 地 要 进 行 人 工 补 种 和 抚 育, 开 展 就 地 或 异 地 生 态 补 偿, 面 积 不 得 小 于 被 占 用 和 破 坏 的 林 草 地 面 积 对 永 久 占 地, 换 流 站 内 应 根 据 地 形 地 势, 适 度 加 强 绿 化 ; 塔 基 占 地 实 质 上 仅 限 于 四 个 支 撑 脚, 其 它 地 方 进 行 植 被 自 然 恢 复, 促 进 塔 基 附 近 植 被 和 地 貌 恢 复 原 貌 永 久 占 地 开 挖 部 分 的 表 土 要 进 行 剥 离, 采 用 土 工 布 覆 盖 进 行 防 护 以 减 少 水 蚀, 施 工 结 束 后 作 为 开 挖 占 地 的 植 被 恢 复 用 土 对 牵 张 场 地 等 临 时 占 地, 施 工 后 期, 应 尽 快 实 施 植 被 生 态 恢 复, 并 加 强 抚 育 管 理 ; 对 其 他 临 时 占 地, 采 用 土 地 整 治 撒 播 种 草 种 植 灌 木 等 措 施, 施 工 后 期 恢 复 原 有 占 地 类 型 对 于 新 修 临 时 道 路, 应 避 让 树 木, 减 少 林 木 砍 伐, 避 免 硬 化, 减 少 径 流 系 数, 降 低 水 土 流 失 量 在 工 程 施 工 结 束 后, 临 时 道 路 占 用 的 林 地 应 及 时 进 行 整 治 与 恢 复 ; 对 于 草 地 和 荒 地, 可 播 种 一 些 草 籽 或 种 植 灌 木 (4) 动 物 保 护 措 施 根 据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规 律, 合 理 规 划 协 调 施 工 工 期, 最 大 限 度 避 开 野 生 动 物 的 重 要 生 理 活 动 期 ( 如 繁 殖 期 迁 徙 期 等 ) 合 理 控 制 施 工 范 围, 控 制 施 工 噪 声, 减 轻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不 良 影 响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等 需 要 修 理 或 维 护 时, 安 排 在 敏 感 区 外 进 行, 减 小 直 接 干 扰 重 视 夜 间 运 输 车 辆 灯 光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区 及 频 繁 出 没 线 段, 要 合 理 设 置 交 通 运 输 线 路, 减 轻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干 扰, 严 格 禁 止 在 敏 感 区 界 的 夜 间 施 工

417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生 态 敏 感 区 段 环 保 措 施 详 见 第 7.4 节 水 源 保 护 区 段 环 保 措 施 (1)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场 地 要 尽 量 远 离 水 体, 并 划 定 明 确 的 施 工 范 围, 不 得 随 意 扩 大, 施 工 临 时 道 路 要 尽 量 利 用 已 有 道 路 ; 施 工 营 地 安 置 于 保 护 区 外, 尽 可 能 利 用 当 地 的 生 活 设 施, 不 在 保 护 区 内 建 设 宿 营 地 (2) 线 路 穿 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时 应 采 用 高 跨 方 式 通 过, 应 尽 量 利 用 地 形 抬 升 导 线 对 地 高 度, 加 大 两 塔 之 间 的 间 距, 尽 量 减 少 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立 塔 的 数 量,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造 成 的 扰 动 和 植 被 破 坏 面 积 ; 在 跨 越 保 护 区 水 域 时, 采 用 一 档 跨 越, 不 在 河 流 内 岸 和 河 道 中 立 塔 ; 优 化 杆 塔 定 位, 塔 基 应 尽 量 落 在 植 被 稀 疏 并 且 便 于 施 工 区 域, 减 少 塔 基 施 工 阶 段 造 成 的 扰 动 和 破 坏 (3) 河 流 两 岸 的 塔 基 尽 量 利 用 地 形 采 用 全 方 位 高 低 腿 设 计, 塔 基 周 围 修 筑 护 坡 排 水 沟 等 工 程 措 施 ; 施 工 时 应 先 设 置 临 时 拦 挡 措 施, 后 进 行 工 程 建 设 (4) 严 禁 向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水 体 排 放 废 污 水, 加 强 管 理, 防 止 无 组 织 排 放 (5) 施 工 中 临 时 堆 土 点 应 远 离 跨 越 的 水 体, 及 时 采 取 挡 护 措 施 ; 严 禁 向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水 体 排 放 工 程 弃 土 废 泥 浆 废 弃 的 混 凝 土 生 活 垃 圾 等 施 工 废 渣 ;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集 中 后 清 运 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固 体 废 物 应 及 时 清 理 并 运 出 水 源 保 护 区 外 妥 善 处 置 (6)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抓 紧 时 间 完 成 施 工 内 容, 尽 量 避 免 雨 季 施 工, 如 无 法 完 全 避 开 雨 季, 则 采 取 临 时 挡 护 和 覆 盖 的 措 施 架 线 时 采 用 飞 艇 或 其 它 较 先 进 的 方 式 进 行 (7) 施 工 结 束 后 立 即 对 施 工 扰 动 区 域 及 时 进 行 迹 地 恢 复, 降 低 水 土 流 失 (8) 突 发 事 故 处 理 措 施 :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检 修 和 维 护, 避 免 漏 油 ; 设 立 施 工 机 械 漏 油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配 备 必 要 的 器 材 和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发 生 漏 油 事 故 时 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及 时 收 集, 然 后 交 由 有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妥 善 处 置 (9)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 强 化 环 保 意 识, 加 强 施 工 期 间 的 环 境 管 理,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境 保 护 教 育, 施 工 过 程 中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规 定 和 本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中 的 要 求 进 行 施 工 ; 施 工 工 序 要 安 排 科 学 合 理, 土 建 施 工 一 次 到 位, 避 免 重 复 开 挖

418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运 行 期 环 保 措 施 除 应 加 强 运 行 管 理 和 宣 传 教 育 外, 还 应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换 流 站 和 输 电 线 路 投 运 后, 应 进 行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工 作, 结 合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数 据, 对 换 流 站 和 线 路 周 边 合 成 电 场 噪 声 超 标 的 居 民 点 以 及 换 流 站 周 边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磁 感 应 强 度 超 过 标 准 限 值 的 居 民 点 应 采 取 拆 迁 等 有 效 措 施, 确 保 居 民 生 活 环 境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本 工 程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占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1.27% 11.6 公 众 参 与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中, 采 用 网 上 发 布 环 评 信 息 和 公 开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报 纸 上 刊 登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张 贴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等 方 式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信 息 公 开, 并 采 取 了 现 场 发 放 调 查 表 进 行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程 序 合 法 形 式 有 效 终 上 述,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具 有 代 表 性 结 果 真 实 建 设 单 位 下 阶 段 应 继 续 做 好 与 公 众 沟 通 工 作, 争 取 公 众 对 输 变 电 工 程 这 一 有 利 于 全 社 会 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工 作 的 支 持 11.7 总 体 评 价 结 论 滇 西 北 至 广 东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的 建 设 可 满 足 云 南 省 滇 西 北 地 区 富 余 水 电 送 出 要 求 满 足 广 东 电 网 用 电 增 长 需 要 缓 解 珠 三 角 地 区 环 境 压 力, 是 国 家 实 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加 快 建 设 速 度 的 十 二 条 输 电 通 道 之 一 工 程 建 设 十 分 必 要 本 工 程 换 流 站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均 不 在 城 市 规 划 范 围 内, 符 合 地 方 城 市 规 划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和 其 他 相 关 规 划 本 工 程 在 设 计 施 工 运 行 过 程 中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分 别 采 取 一 系 列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使 工 程 产 生 的 合 成 电 场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噪 声 等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的 要 求 在 上 述 措 施 和 要 求 落 实 后, 本 工 程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有 效 可 行, 可 将 工 程 施 工 带 来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轻 到 满 足 国 家 规 定 的 要 求 因 此, 从 环 保 角 度 来 看, 该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419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11.8 建 议 (1) 在 下 一 步 设 计 中, 应 进 一 步 优 化 线 路 路 径, 尽 量 避 让 或 远 离 生 态 敏 感 区 域 和 水 源 保 护 区 ; 应 特 别 重 视 在 各 类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加 强 措 施 落 实 和 监 管 工 作 ; 尽 量 避 让 民 房 密 集 区 域 ( 特 别 是 广 东 段 ), 以 降 低 对 沿 线 民 众 的 影 响 (2) 工 程 建 成 后 要 及 时 组 织 竣 工 验 收, 对 竣 工 验 收 中 发 现 的 环 保 问 题 要 及 时 提 出 处 置 措 施 及 处 置 时 间 安 排

目 录 目 录 前 言... 1 第 一 章 总 则... 7 1.1 评 价 目 的... 7 1.2 编 制 依 据... 7 1.2.1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7 1.2.2 地 方 法 规 规 章 及 相 关 规 划... 9 1.2.3 技 术 性 依 据... 9 1.2.4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其 它 依 据... 10 1.3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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