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碩士簡章(總則草案) 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104-2碩士簡章(總則草案)-1031201.doc"

Transcription

1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 總 則 ) 壹 報 考 資 格 : 一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本 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或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獲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學 士 班 應 屆 畢 業 生, 且 符 合 本 簡 章 各 所 組 分 則 另 定 之 特 定 報 考 條 件 者 二 具 有 報 考 大 學 碩 士 班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且 符 合 本 簡 章 中 各 所 另 定 特 定 報 考 資 格 者 三 持 國 外 學 歷 報 考 者, 除 依 本 條 規 定 辦 理 外, 應 依 教 育 部 頒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及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四 持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報 考 者, 除 依 本 條 規 定 辦 理 外, 應 依 教 育 部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及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五 外 國 學 生 及 僑 生 不 得 申 請 就 讀 本 校 所 辦 理 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但 外 國 學 生 在 臺 已 具 有 合 法 居 留 身 分 者 或 其 就 讀 之 班 別 屬 經 本 部 專 案 核 准 之 課 程 者, 不 在 此 限 六 錄 取 者 應 於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104 年 9 月 ) 註 冊 入 學, 屆 時 未 具 備 入 學 資 格 者 或 依 法 不 能 入 學 者, 一 律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學 歷 ( 同 等 學 力 ) 資 格 不 合 者, 請 勿 報 名 七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甄 試 招 生 錄 取 生 並 已 完 成 報 到 者, 如 欲 報 考 本 項 招 生 考 試, 應 於 報 名 前 先 申 請 放 棄 甄 試 錄 取 資 格 否 則 一 經 查 出 即 取 消 本 項 招 生 考 試 報 考 資 格 ; 錄 取 後 始 查 出 者, 取 消 本 項 招 生 考 試 錄 取 資 格, 報 名 費 概 不 退 還 貳 修 業 年 限 : 報 考 各 系 所 碩 士 班 不 分 組 及 一 般 生 組, 修 業 年 限 為 1 至 4 年 ; 報 考 各 系 所 在 職 生 組 或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所 組, 修 業 年 限 為 1 至 5 年 請 注 意 : 考 生 目 前 雖 在 職 中, 但 只 要 是 報 考 一 般 生 組 不 分 組 及 一 般 生 組 經 錄 取 入 學 後, 其 修 業 年 限 即 為 1 至 4 年 參 報 名 相 關 規 定 : 所 有 考 生 一 律 網 路 報 名, 可 同 時 報 考 多 所 組 ( 不 限 所 組 數 ), 相 關 複 試 及 錄 取 報 到 規 定, 請 務 必 詳 閱 簡 章 第 陸 條 及 第 捌 條 內 容 考 生 上 網 報 名 前, 應 先 詳 閱 簡 章 各 系 所 組 報 考 資 格 規 定, 確 認 資 格 符 合 始 上 網 報 名, 並 應 審 慎 確 實 登 錄 報 名 資 格 相 關 資 料, 如 有 不 實, 相 關 法 律 責 任, 均 由 考 生 自 負 若 於 錄 取 後 因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被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 總 則 ) 第 1 頁, 共 15 頁

2 考 生 應 自 負 責 任 並 不 得 異 議 一 完 成 報 名 要 件 : ( 一 ) 網 路 報 名 完 成 確 認 ( 請 詳 閱 簡 章 - 參 報 名 相 關 規 定 : 三 報 名 程 序 ( 一 ) 上 網 輸 入 報 名 資 料 ) ( 二 ) 完 成 繳 費 手 續 ( 請 詳 閱 簡 章 - 參 報 名 相 關 規 定 : 三 報 名 程 序 ( 三 ) 報 名 費 及 繳 費 方 式 ) ( 三 ) 報 名 表 件 : 除 持 外 國 學 歷 大 陸 學 歷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考 生 報 考 傳 統 醫 藥 研 究 所 衛 生 福 利 研 究 所 乙 組 臨 床 護 理 研 究 所 社 區 健 康 照 護 研 究 所 各 組 醫 學 生 物 技 術 暨 檢 驗 學 系 碩 士 班 在 職 生 組 急 重 症 醫 學 研 究 所 甲 組 腦 科 學 研 究 所 各 組 公 共 衛 生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醫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乙 組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各 組 生 技 醫 療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學 位 學 程 應 將 報 名 表 件 依 規 定 裝 袋, 並 依 本 校 規 定 收 件 方 式 及 期 限 送 達 本 校 外 ; 其 餘 考 生 均 不 須 寄 交 報 名 表 件 ( 請 詳 閱 簡 章 - 參 報 名 相 關 規 定 : 三 報 名 程 序 ( 二 ) 報 名 表 件 繳 交 ( 大 部 份 考 生 不 必 繳 交 ) 生 技 醫 療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學 位 學 程 並 須 依 附 錄 一 簡 章 分 則 規 定, 將 相 關 資 料 上 傳 至 政 治 大 學 網 路 書 審 系 統 二 報 名 時 間 : 自 103 年 12 月 22 日 上 午 9 點 起 至 103 年 12 月 30 日 下 午 5 點 止 ( 逾 期 恕 不 受 理 ) 報 名 資 格 確 認 查 詢 : 考 生 得 自 104 年 1 月 12 日 起, 於 本 校 報 名 系 統 考 生 專 區 \ 報 名 資 格 審 查 查 詢 報 名 資 格 審 核 結 果 資 格 不 符 之 考 生, 將 以 電 話 通 知 辦 理 後 續 退 費 事 宜 三 報 名 程 序 : ( 一 ) 上 網 輸 入 報 名 資 料 : 所 有 考 生 均 須 至 本 校 網 站 報 名 系 統 輸 入 報 名 資 料, 並 完 成 傳 送 資 料 報 名 確 認 後, 考 生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即 不 能 修 改 ( 確 有 需 要 請 於 報 名 時 間 內 洽 綜 合 業 務 組 處 理 ), 報 名 所 組 及 選 考 科 目 可 於 報 名 時 間 內 至 報 名 系 統 之 考 生 專 區 \ 增 加 報 名 所 組 修 改 為 免 增 加 報 名 系 統 修 改 負 荷, 務 請 考 生 審 慎 確 實 登 錄 資 料, 並 詳 閱 報 考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之 相 關 規 定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如 有 特 殊 需 求 者, 請 於 報 名 系 統 需 協 助 項 目 欄 位 填 寫 需 協 助 事 項, 並 請 務 必 與 本 校 綜 合 業 務 組 聯 絡 告 知 ; 因 突 發 傷 病 需 特 殊 協 助 者, 請 於 筆 試 或 口 試 日 前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向 本 校 綜 合 業 務 組 提 出 申 請, 經 相 關 程 序 審 議 後 協 助 考 場 ( 總 則 ) 第 2 頁, 共 15 頁

3 安 排 ( 二 ) 報 名 表 件 繳 交 ( 大 部 份 考 生 不 必 繳 交 ): 持 外 國 學 歷 大 陸 學 歷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考 生 報 考 傳 統 醫 藥 研 究 所 衛 生 福 利 研 究 所 乙 組 臨 床 護 理 研 究 所 社 區 健 康 照 護 研 究 所 各 組 醫 學 生 物 技 術 暨 檢 驗 學 系 碩 士 班 在 職 生 組 急 重 症 醫 學 研 究 所 甲 組 腦 科 學 研 究 所 各 組 公 共 衛 生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醫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乙 組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各 組 生 技 醫 療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學 位 學 程 請 依 下 列 說 明 寄 交 報 名 表 件 其 餘 考 生 均 不 須 寄 交 報 名 表 件, 只 要 完 成 網 路 報 名 及 繳 費 即 可, 唯 若 獲 錄 取, 須 於 報 到 時 補 繳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已 畢 業 生 為 學 位 證 書 影 本 應 屆 畢 業 生 為 學 生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符 合 提 前 畢 業 標 準 者 為 歷 年 中 文 成 績 單, 並 由 就 讀 學 校 註 記 該 生 成 績 符 合 提 前 畢 業 標 準 ) 報 考 多 所 組 考 生, 請 依 前 述 說 明 自 行 判 斷 報 考 之 各 所 組 別, 那 些 所 組 須 寄 交 報 名 表 件, 那 些 不 須 寄 交 考 生 本 人 為 在 職 人 士, 但 並 非 報 考 在 職 組 或 在 職 專 班 或 其 他 規 定 要 繳 件 之 系 所 組, 且 亦 非 持 外 國 大 陸 學 歷 或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者, 則 不 須 寄 交 報 名 表 件 1. 選 擇 列 印 報 名 表 : 以 A4 白 紙 列 印 報 名 表 ( 一 ) 報 名 表 ( 二 ) 學 歷 ( 同 等 學 力 ) 及 繳 費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黏 貼 單 招 生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等 三 項 表 單 (1) 報 名 表 ( 一 ): 請 上 網 填 寫 報 名 表, 完 成 傳 送 資 料 後, 以 A4 白 紙 列 印, 核 對 無 誤 後, 親 自 簽 名 並 貼 妥 2 吋 正 面 半 身 脫 帽 相 片 及 國 民 身 份 證 ( 或 護 照 ) 正 反 面 影 本 (2) 報 名 表 ( 二 ) 學 歷 ( 同 等 學 力 ) 及 繳 費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黏 貼 單 : 請 上 網 以 A4 白 紙 列 印, 貼 妥 銀 行 繳 款 收 據 或 ATM 交 易 明 細 表 影 本, 以 及 學 歷 ( 同 等 學 力 ) 證 件 影 印 本 若 學 歷 ( 同 等 學 力 ) 文 件 過 多 或 太 大, 可 不 用 粘 貼, 改 裝 訂 於 報 名 表 ( 二 ) 後 (3) 招 生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 ( 總 則 ) 第 3 頁, 共 15 頁

4 網 路 報 名 完 成 後, 將 招 生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黏 貼 於 B4 大 小 信 封 或 紙 箱 上, 並 將 各 項 報 名 表 件 依 序 排 列, 左 上 角 用 長 尾 夾 或 迴 紋 針 固 定 (4) 國 內 外 學 歷 ( 同 等 學 力 ) 證 件 影 印 本 補 充 說 明 : A. 大 學 畢 業 者 : 繳 交 ( 粘 貼 或 裝 訂 )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影 印 本 B. 應 屆 畢 業 生 : 繳 交 ( 粘 貼 或 裝 訂 ) 學 生 證 正 反 面 影 印 本 C. 符 合 提 前 畢 業 標 準 者 : 繳 交 ( 粘 貼 或 裝 訂 ) 歷 年 中 文 成 績 單, 並 由 就 讀 學 校 註 記 該 生 成 績 符 合 提 前 畢 業 標 準 D.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者, 依 下 列 符 合 資 格 要 件 繳 交 相 關 證 件 影 印 本 : (A) 在 學 士 班 肄 業, 僅 未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因 故 退 學 或 休 學, 自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始 日 起 算 已 滿 二 年,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B) 修 滿 學 士 班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自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末 日 起 算 已 滿 一 年,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C) 在 大 學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六 年 ( 含 實 習 ) 以 上 之 學 士 班 修 滿 四 年 課 程, 且 已 修 畢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128 學 分 以 上 者, 應 繳 交 下 列 證 明 文 件 : a. 學 生 證 或 修 業 證 明 書 影 印 本 b.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修 習 學 分 證 明 書, 並 由 就 讀 學 校 註 記 該 生 已 修 畢 該 系 應 修 學 分 128 學 分 以 上 (D)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其 為 三 年 制 者 經 離 校 二 年 以 上 ; 二 年 制 或 五 年 制 者 經 離 校 三 年 以 上 ; 取 得 專 科 進 修 ( 補 習 ) 學 校 資 格 ( 須 為 資 格 證 明 書, 非 結 業 證 書 ) 專 科 進 修 學 校 畢 業 或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程 度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者, 比 照 二 年 制 專 科 辦 理 依 前 列 資 格 報 名 者 應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書 (E) 下 列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或 具 技 能 檢 定 證 者 : a.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一 二 三 等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應 繳 交 及 格 證 書 b.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相 當 等 級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應 繳 交 及 格 證 書 c. 取 得 甲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甲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曾 從 事 工 作 經 驗 三 年 以 上 者, 應 繳 交 證 書 及 證 明 文 件 d. 技 能 檢 定 職 類 以 乙 級 為 最 高 級 別 者, 取 得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乙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五 年 以 上 者, 應 繳 交 證 書 及 證 明 文 件 (F) 曾 於 大 學 校 院 擔 任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於 專 科 學 校 擔 任 專 業 及 技 術 教 師, 或 於 職 業 學 校 擔 任 技 術 及 專 業 教 師, 經 大 學 校 ( 總 則 ) 第 4 頁, 共 15 頁

5 級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得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碩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 詳 見 附 錄 五 -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 (G) 大 學 經 教 育 部 核 可 後, 就 專 業 領 域 具 卓 越 成 就 表 現 者, 經 校 級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得 准 其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碩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 詳 見 附 錄 五 -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 E. 持 國 外 學 歷 報 考 者, 報 名 時 須 檢 具 下 列 文 件 : (A) 經 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之 國 外 學 歷 證 件 影 本 一 份 ( 非 英 文 者 請 另 附 中 譯 本 )( 無 法 於 期 限 內 繳 交 者, 應 填 具 切 結 書, 錄 取 後 應 依 本 校 規 定 期 限 繳 驗 正 本 ) (B) 經 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之 國 外 學 歷 歷 年 成 績 證 明 影 本 影 本 一 份 ( 非 英 文 者 請 另 附 中 譯 本 )( 無 法 於 期 限 內 繳 交 者, 應 填 具 切 結 書, 錄 取 後 應 依 本 校 規 定 期 限 繳 驗 正 本 ) (C) 入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核 發 之 入 出 國 紀 錄 ( 應 包 括 國 外 學 歷 修 業 之 起 迄 期 間 ) 一 份, 但 申 請 人 係 外 國 人 僑 民 者 免 附 F. 持 大 陸 學 歷 報 考 者, 報 名 時 須 檢 具 下 列 文 件 : (A) 畢 業 證 ( 明 ) 書 肄 業 者 應 檢 附 大 陸 地 區 公 證 處 公 證 屬 實 之 肄 業 證 ( 明 ) 書 歷 年 成 績 證 明 及 公 證 書 影 本 公 證 書 經 行 政 院 設 立 或 指 定 之 機 構 或 委 託 之 民 間 團 體 驗 證 與 大 陸 地 區 公 證 處 原 發 副 本 相 符 之 文 件 影 本 (B) 學 位 證 ( 明 ) 書 及 歷 年 成 績 但 高 等 學 校 或 機 構 專 科 學 歷, 得 免 檢 具 學 位 證 ( 明 ) 書 (C) 前 二 目 文 件 須 經 大 陸 地 區 證 明 屬 實 之 證 明 文 件 (D) 碩 士 以 上 學 歷 者, 並 應 檢 具 學 位 論 文 (E) 若 (A)(B) 經 教 育 部 認 定 有 疑 義 時, 須 補 交 經 大 陸 地 區 公 證 處 公 證 屬 實 之 公 證 書 影 本 及 公 證 書 經 行 政 院 設 立 或 指 定 之 機 構 或 委 託 之 民 間 團 體 驗 證 與 大 陸 地 區 公 證 處 原 發 副 本 相 符 之 文 件 影 本 2. 其 他 報 名 應 備 文 件 及 各 招 生 單 位 規 定 繳 交 之 資 料 : 請 依 簡 章 分 則 所 列 報 名 應 備 文 件 及 各 招 生 單 位 規 定 繳 交 資 料 辦 理, 如 : 在 職 證 明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證 照 影 本 或 審 查 資 料 ( 推 薦 函 自 傳 讀 書 計 畫 學 經 歷 表 在 職 進 修 同 意 書 等 格 式 請 至 本 校 網 站 招 生 訊 息 碩 士 ( 專 ) 班 招 生 簡 章 及 報 名 表 格 下 載 下 載 ) 3. 裝 袋 郵 寄 : 各 項 應 備 報 名 表 件 及 相 關 資 料, 以 B4 信 封 裝 袋 彌 封, 封 面 貼 妥 自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列 印 之 招 生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請 將 本 款 所 列 之 各 項 報 名 表 件 依 序 排 列 ( 證 件 不 實 者, 法 律 責 任 自 負 ), 左 上 角 用 長 尾 夾 或 迴 紋 針 固 定, 放 入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內, 於 報 名 收 件 期 限 前 以 限 時 掛 號 郵 寄 ( 以 中 華 郵 政 國 內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或 親 自 送 件 ( 收 件 期 限 當 日 下 午 5 點 前 ) 至 收 件 地 址 每 一 報 ( 總 則 ) 第 5 頁, 共 15 頁

6 名 信 封 袋 以 裝 一 人 一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之 報 考 表 件 為 限 ( 報 考 多 所 組 者 應 依 所 組 分 別 裝 袋 ), 封 袋 前 敬 請 確 實 檢 查 4. 報 名 表 件 收 件 日 期 及 方 式 : 103 年 12 月 30 日 下 午 5 點 前 以 限 時 掛 號 郵 寄 至 本 校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收 逾 期 一 律 退 件, 考 生 請 慎 重 選 擇 送 達 方 式 (1) 由 郵 局 寄 送 者 : 以 中 華 郵 政 國 內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不 受 理, 非 以 限 時 掛 號 寄 送 致 發 生 遺 失 或 遲 誤 情 形 者, 責 任 自 負 (2) 由 民 間 郵 務 或 快 遞 公 司 寄 送 者 : 務 請 指 定 於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 103 年 12 月 30 日 ) 下 午 5 點 前 送 達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三 樓 綜 合 業 務 組 辦 公 室 登 錄 收 件, 逾 時 不 予 受 理 ( 非 上 班 日 不 收 件 ) (3) 自 行 送 件 者 : 應 於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103 年 12 月 30 日 ) 下 午 5 點 前, 將 封 妥 之 報 名 信 封 送 達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三 樓 教 務 處 綜 合 業 務 組 登 錄 收 件 ( 收 件 時 不 予 審 核 ),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非 上 班 日 不 收 件 ) (4) 報 名 表 收 件 地 址 : 台 北 市 北 投 區 立 農 街 二 段 155 號,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 三 ) 報 名 費 及 繳 費 方 式 : 1. 初 試 報 名 費 : (1) 報 考 每 一 所 組 新 台 幣 1,200 元 整 (2)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 報 名 費 全 免, 惟 報 名 後 請 將 各 級 政 府 開 具 之 低 收 入 證 明 文 件 ( 非 清 寒 證 明 ) 影 本 ( 並 於 空 白 處 書 明 姓 名 報 考 之 全 部 所 組 名 稱 聯 絡 手 機 ), 於 103 年 12 月 30 日 下 午 5 時 前 傳 真 至 綜 合 業 務 組 , 未 傳 真 者 視 同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合 (3)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 報 考 每 一 所 組 新 台 幣 840 元 整, 報 名 後 請 將 各 級 政 府 開 具 之 中 低 收 入 證 明 文 件 ( 非 清 寒 證 明 ) 影 本 ( 並 於 空 白 處 書 明 姓 名 報 考 之 全 部 所 組 名 稱 聯 絡 手 機 ), 於 103 年 12 月 30 日 下 午 5 時 前 傳 真 至 綜 合 業 務 組 , 未 傳 真 者 視 同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合 2. 初 試 報 名 費 繳 費 帳 號 及 方 式 : (1) 繳 費 帳 號 : A. 每 一 所 組 之 網 路 報 名 程 序 完 成 並 確 認 送 出 後, 系 統 會 自 動 產 生 一 組 16 碼 帳 號 ( 本 校 指 定 之 第 一 銀 行 帳 戶 ) 須 繳 費 之 考 生 請 將 報 名 費 新 台 幣 1,200 元 整 (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840 元 整 ) 存 入 免 寄 交 表 件 者, 報 名 完 成 後, 繳 費 帳 號 會 直 接 顯 示 在 報 考 所 組 別 網 頁 頁 面 ; 須 寄 交 表 件 者, 報 名 完 成 並 列 印 報 名 表 件 後, 繳 費 帳 號 會 顯 示 在 報 名 表 ( 二 ) 上 ( 報 名 完 成 後, 亦 可 重 新 進 入 報 名 系 統, 於 考 生 專 區 \ 報 考 所 組 資 訊 下 查 閱 ) ( 總 則 ) 第 6 頁, 共 15 頁

7 B. 同 時 報 考 多 個 所 組 者, 系 統 會 分 別 產 生 各 組 之 16 碼 帳 號, 考 生 請 將 報 名 費 依 報 名 表 上 之 各 組 不 同 16 碼 帳 號 分 次 存 入 C. 請 勿 將 不 同 所 組 或 不 同 考 生 之 報 名 費 存 入 同 一 帳 號, 以 免 因 稽 核 程 序 延 誤 影 響 報 名 資 格 (2) 繳 費 方 式 : A. 臨 櫃 繳 款 : 直 接 至 第 一 銀 行 各 分 行 辦 理 無 摺 存 款 開 戶 銀 行 : 第 一 銀 行 士 林 分 行 銀 行 戶 名 :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招 生 專 戶 存 款 帳 號 :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自 動 產 生 之 16 碼 帳 號 非 第 一 銀 行 之 行 庫 無 法 辦 理 臨 櫃 無 摺 存 款 B. 非 第 一 銀 行 自 動 櫃 員 機 (ATM) 轉 帳 : 第 一 銀 行 銀 行 代 碼 007, 轉 入 帳 號 為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自 動 產 生 之 16 碼 帳 號 C. 第 一 銀 行 自 動 櫃 員 機 : 請 點 選 繳 款 選 項 (3) 查 詢 繳 費 情 形 : 查 詢 網 路 報 名 繳 費 狀 況 操 作 步 驟 : 請 於 隔 日 至 第 一 銀 行 網 站 首 頁 \ 右 側 快 速 連 結 : 第 e 學 雜 費 入 口 網 \ 頁 面 左 邊 各 項 繳 費 查 詢 選 項 \ 請 輸 入 繳 款 帳 號 16 碼 繳 費 後, 需 隔 日 方 可 查 詢 若 未 即 時 列 印 繳 款 單 之 考 生, 可 至 銀 行 刷 交 易 明 細, 列 印 銀 行 交 易 明 細 操 作 ATM 轉 帳 前 請 先 檢 查 自 己 存 款 餘 額 如 報 名 費 金 額 輸 入 錯 誤, 將 無 法 扣 款 成 功 交 易 明 細 表 交 易 金 額 及 手 續 費 欄 呈 現 0 沒 有 扣 款 紀 錄, 即 表 示 轉 帳 未 成 功, 請 重 新 操 作 四 退 件 及 退 費 說 明 ( 退 費 作 業 流 程 約 1 個 半 月 ): ( 一 ) 因 繳 交 表 件 不 齊 學 經 歷 不 符 報 名 規 定 報 名 費 不 足 或 未 繳 等 因 素 致 報 名 資 格 不 合 者, 本 校 不 予 受 理 報 名 並 將 原 件 退 回, 其 責 任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已 繳 交 之 報 名 費 扣 除 伍 佰 元 ( 審 核 及 行 政 作 業 等 費 用 ), 餘 額 退 還 ( 請 務 必 至 本 校 網 站 招 生 訊 息 -> 碩 士 ( 專 ) 班 招 生 -> 簡 章 及 報 名 表 格 下 載 下 載 報 名 費 退 費 申 請 書 填 寫 後 傳 真 至 綜 合 業 務 組 收, 否 則 無 法 退 費 ) ( 二 ) 報 名 費 已 繳 但 報 名 資 料 未 寄 送 或 延 誤 送 達 者 一 律 退 件, 已 繳 交 之 報 名 費 扣 除 貳 佰 元 ( 行 政 作 業 費 用 ) 餘 數 退 還 ( 請 務 必 至 本 校 網 站 招 生 訊 息 -> 碩 士 ( 專 ) 班 招 生 -> 簡 章 及 報 名 表 格 下 載 下 載 報 名 費 退 費 申 請 書 填 寫 後 傳 真 至 綜 合 業 務 組 收, 否 則 無 法 退 費 ) ( 總 則 ) 第 7 頁, 共 15 頁

8 ( 三 ) 因 其 他 重 大 因 素 擬 主 動 申 請 退 件 者, 須 於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作 業 開 始 前 提 出, 並 請 務 必 至 本 校 網 站 招 生 訊 息 -> 碩 士 ( 專 ) 班 招 生 -> 簡 章 及 報 名 表 格 下 載 下 載 報 名 費 退 費 申 請 書 填 寫 後 傳 真 至 綜 合 業 務 組 收, 經 本 校 核 定 後 始 得 辦 理 退 件, 並 依 本 校 核 定 金 額 辦 理 退 費 ( 四 ) 本 校 訂 於 104 年 1 月 12 日 後 開 放 考 生 網 路 查 詢 報 名 資 格 審 查 結 果, 並 以 電 話 通 知 資 格 不 符 之 考 生, 辦 理 後 續 退 費 事 宜 ( 五 )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甄 試 招 生 錄 取 生 並 已 完 成 報 到 者, 如 欲 報 考 本 項 招 生 考 試, 應 於 報 名 前 先 申 請 放 棄 甄 試 錄 取 資 格 否 則 一 經 查 出 即 取 消 本 項 招 生 考 試 報 考 資 格 ; 錄 取 後 始 查 出 者, 取 消 本 項 招 生 考 試 錄 取 資 格, 報 名 費 概 不 退 還 肆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名 額 及 相 關 規 定 : 一 本 校 各 招 生 單 位 之 招 生 名 額 及 相 關 規 定, 詳 見 附 錄 一 ( 各 招 生 單 位 分 則 ) 二 本 校 與 國 外 數 所 知 名 大 學 簽 訂 雙 學 位 合 約, 如 與 英 國 The University of Dundee University of Glasgow 有 雙 碩 士 學 位 伍 准 考 證 相 關 規 定 : (104 年 2 月 2 日 起 考 生 上 網 列 印, 不 另 郵 寄 ) 一 符 合 報 名 資 格 考 生, 請 於 104 年 2 月 2 日 起 自 行 至 本 校 招 生 報 名 系 統 \ 考 生 專 區 \ 筆 試 准 考 證 下 載 列 印 准 考 證, 並 詳 閱 各 項 相 關 規 定 ( 筆 試 考 場 電 子 計 算 機 限 用 型 式 等 ), 試 場 分 配 表 及 試 場 配 置 圖 訂 於 104 年 2 月 2 日 起 一 併 公 告 及 提 供 下 載 列 印 二 考 生 對 於 各 項 資 訊 有 疑 義 者, 請 撥 考 生 服 務 電 話 :(02) 轉 分 機 傳 真 (02) 查 詢 或 親 洽 本 校 綜 合 業 務 組 三 考 生 如 因 未 詳 閱 網 路 列 印 准 考 證 及 筆 試 各 項 規 定, 致 延 誤 考 試 或 違 反 相 關 規 定 者, 責 任 自 負, 並 不 得 要 求 任 何 補 救 措 施 四 考 生 參 加 筆 試 時, 應 同 時 攜 帶 附 照 片 之 身 份 證 件 ( 如 國 民 身 份 證 駕 照 有 照 片 健 保 卡 等 ) 及 准 考 證 備 驗 陸 考 試 日 期 地 點 及 相 關 規 定 : 一 初 試 : ( 一 ) 初 試 項 目 : 1. 筆 試 : 日 期 :104 年 2 月 14 日 ( 週 六 ): 各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筆 試 日 期 及 科 目 節 次 配 置 詳 見 簡 章 附 錄 二 考 場 配 置 表 ( 考 試 地 點 及 樓 別 教 室 ) 於 104 年 2 月 2 日 網 路 公 告 同 時 報 考 多 系 所 組 之 考 生, 請 自 行 考 量 各 系 所 組 考 試 日 ( 總 則 ) 第 8 頁, 共 15 頁

9 期 及 時 間, 因 考 生 成 績 之 計 算, 僅 採 計 有 到 考 系 所 組 之 科 目 成 績, 他 系 所 組 未 到 考 之 科 目 概 以 缺 考 論, 考 生 不 得 要 求 採 計 已 到 考 相 同 科 目 之 成 績 ( 無 論 科 目 命 題 內 容 是 否 相 同 ), 未 能 同 時 應 考 者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不 得 要 求 退 費 傳 統 醫 藥 研 究 所 衛 生 福 利 研 究 所 乙 組 臨 床 護 理 研 究 所 社 區 健 康 照 護 護 理 研 究 所 各 組 腦 科 學 研 究 所 各 組 公 共 衛 生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醫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乙 組 生 技 醫 療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學 位 學 程 初 試 為 審 查, 無 筆 試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各 組 初 試 為 審 查 及 筆 試 2. 審 查 : 傳 統 醫 藥 研 究 所 衛 生 福 利 研 究 所 乙 組 臨 床 護 理 研 究 所 社 區 健 康 照 護 護 理 研 究 所 各 組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一 般 生 腦 科 學 研 究 所 各 組 醫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乙 組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各 組 生 技 醫 療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學 位 學 程 初 試 含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 詳 見 附 錄 一 各 招 生 單 位 分 則 ) ( 二 ) 初 試 通 過 者 始 得 參 加 複 試 ( 三 ) 初 試 合 格 名 單 及 複 試 相 關 訊 息 ( 複 試 報 到 時 間 地 點 等 ): 1. 初 試 合 格 名 單 公 告 日 期 : (1) 生 技 醫 療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學 位 學 程 預 定 104 年 3 月 17 日 ( 複 試 時 間 地 點 另 訂 104 年 3 月 18 日 於 本 校 招 生 訊 息 最 新 消 息 公 告 ) (2) 餘 各 招 生 單 位 均 預 定 104 年 3 月 13 日 ( 複 試 時 間 地 點 訂 同 日 下 午 於 本 校 招 生 訊 息 最 新 消 息 公 告 ) 2. 初 試 合 格 名 單 公 告 方 式 : 於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3 樓 公 佈 欄 張 貼 及 本 校 招 生 訊 息 最 新 消 息 網 頁 公 告 ( 榜 示 內 容 含 考 生 准 考 證 號 及 姓 名 ) ( 四 ) 考 生 對 初 試 成 績 如 有 疑 義, 應 於 104 年 3 月 18 日 前 ( 生 技 醫 療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學 位 學 程 為 104 年 3 月 20 日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提 出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逾 期 或 口 頭 申 請 概 不 受 理 請 使 用 本 校 規 定 之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書 ( 請 至 招 生 訊 息 \ 碩 士 班 \ 簡 章 及 報 名 表 格 下 載 ), 自 行 黏 貼 郵 票 填 妥 收 件 人 姓 名 住 址, 連 同 成 績 通 知 單, 以 掛 號 函 寄 本 校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以 憑 查 覆 複 查 科 目 為 各 筆 試 科 目 或 審 查 成 績, 費 用 為 每 科 新 台 幣 50 元 整 二 複 試 ( 口 試 ): ( 一 ) 複 試 期 間 :104 年 3 月 19 日 ( 週 四 ) 至 3 月 22 日 ( 週 日 ) 舉 行 各 系 所 組 確 定 複 試 日 期 報 到 時 間 及 地 點, 訂 於 104 年 3 月 13 日 下 ( 總 則 ) 第 9 頁, 共 15 頁

10 午 ( 生 技 醫 療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學 位 學 程 另 於 104 年 3 月 18 日 公 告 ) 於 本 校 招 生 訊 息 最 新 消 息 公 告, 符 合 複 試 資 格 考 生 應 自 行 上 網 詳 閱 ( 二 ) 複 試 報 名 費 : 參 加 複 試 考 生 應 於 口 試 前 完 成 繳 款 手 續, 未 繳 費 者 喪 失 參 加 複 試 資 格 1. 每 一 複 試 所 組 新 台 幣 500 元 整 2.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 報 名 費 全 免 3.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 每 一 複 試 所 組 新 台 幣 350 元 整 複 試 報 名 費 繳 費 帳 號 及 方 式 : 1. 繳 費 帳 號 : (1) 初 試 合 格 考 生 請 至 [ 考 生 專 區 ]\[ 複 試 表 件 下 載 ]\ 複 試 繳 款 帳 號 (16 碼 帳 號, 本 校 指 定 之 第 一 銀 行 帳 戶 ), 除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外, 將 複 試 報 名 費 新 台 幣 500 元 (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350 元 ) 整 存 入 該 帳 號, 未 繳 費 者 喪 失 複 試 資 格 (2) 同 時 取 得 多 個 所 組 複 試 資 格 者, 請 將 複 試 報 名 費 依 不 同 各 組 16 碼 帳 號 分 次 存 入 (3) 請 勿 將 不 同 所 組 或 不 同 考 生 之 複 試 報 名 費 存 入 同 一 帳 號, 以 免 因 稽 核 程 序 延 誤 影 響 複 試 資 格 2. 繳 費 方 式 : (1) 臨 櫃 繳 款 : 直 接 至 第 一 銀 行 各 分 行 辦 理 無 摺 存 款 (2) 開 戶 銀 行 : 第 一 銀 行 士 林 分 行 銀 行 戶 名 :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招 生 專 戶 存 款 帳 號 :[ 考 生 專 區 ]\[ 複 試 表 件 下 載 ]\ 複 試 繳 款 帳 號 ( 16 碼 帳 號 ) (3) 非 第 一 銀 行 之 行 庫 無 法 辦 理 臨 櫃 無 摺 存 款 (4) 非 第 一 銀 行 自 動 櫃 員 機 (ATM) 轉 帳 : 第 一 銀 行 銀 行 代 碼 007, 轉 入 帳 號 為 複 試 繳 款 帳 號 (16 碼 帳 號 ) 第 一 銀 行 自 動 櫃 員 機 : 請 點 選 繳 款 選 項 (5) 查 詢 繳 費 情 形 : 請 於 隔 日 至 第 一 銀 行 網 站 首 頁 \ 右 側 快 速 連 結 : 第 e 學 雜 費 入 口 網 \ 頁 面 左 邊 各 項 繳 費 查 詢 選 項 \ 請 輸 入 繳 款 帳 號 16 碼 ( 四 ) 複 試 通 知 單 : 符 合 複 試 資 格 考 生 請 於 104 年 3 月 13 日 ( 生 技 醫 療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學 位 學 程 為 104 年 3 月 18 日 ) 下 午 起 上 網 至 報 名 系 統 考 生 專 區 \ 複 試 表 件 下 載 列 印, 不 另 郵 寄 並 請 詳 閱 網 路 公 告 之 複 試 報 到 時 間 地 點 及 簡 章 所 列 有 關 複 試 應 備 文 件 及 相 關 注 意 事 項 等 ( 五 ) 考 生 如 因 未 詳 閱 複 試 通 知 單 及 簡 章 內 容, 或 未 利 用 網 路 查 詢 相 關 資 訊, 致 延 誤 考 試 或 違 反 相 關 規 定 者, 責 任 自 負, 並 不 得 要 求 任 何 補 救 措 施 ( 總 則 ) 第 10 頁, 共 15 頁

11 ( 六 ) 考 生 參 加 複 試 時, 除 報 考 單 位 規 定 應 繳 交 之 表 件 ( 請 詳 見 附 錄 一 招 生 單 位 分 則 ) 外, 應 攜 帶 附 照 片 之 身 分 證 件 及 複 試 通 知 單 備 驗, 並 依 規 定 時 間 地 點 親 自 準 時 報 到, 遲 到 逾 30 分 鐘 者 即 取 消 複 試 資 格 1. 各 所 組 同 一 複 試 報 到 時 間 內 各 考 生 實 際 口 試 順 序, 由 各 所 組 自 訂, 不 另 公 告, 惟 各 所 組 未 自 訂 順 序 者, 則 逕 依 准 考 證 號 ( 由 小 到 大 ) 順 序 口 試 2. 獲 本 校 多 個 系 所 組 複 試 資 格 者, 得 經 各 該 系 所 組 同 意 後, 由 各 該 系 所 組 調 整 其 複 試 報 到 時 間 或 同 一 複 試 報 到 時 間 內 之 實 際 口 試 順 序 若 因 系 所 組 不 同 意 調 整 或 調 整 後 仍 有 口 試 時 間 衝 突 者, 考 生 應 自 行 擇 定 口 試 系 所 組, 不 得 異 議 3. 考 生 因 同 時 報 考 其 他 學 校 或 其 他 個 人 因 素, 致 與 本 校 公 告 之 各 系 所 組 確 定 複 試 時 間 衝 突 者, 應 自 行 負 責, 本 校 不 另 安 排 及 調 整 時 間 柒 榜 示 : 一 榜 示 日 期 : 生 技 醫 療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學 位 學 程 預 定 104 年 4 月 9 日 ( 週 四 ) 餘 各 招 生 單 位 均 預 定 104 年 4 月 1 日 ( 週 三 ) 二 公 告 方 式 : ( 一 )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三 樓 公 告 欄 公 告 ( 二 ) 網 路 查 榜 : 本 校 招 生 訊 息 \ 最 新 消 息 網 頁 公 告 ( 三 ) 榜 示 內 容 含 考 生 准 考 證 號 及 姓 名 捌 錄 取 及 報 到 : 一 錄 取 相 關 規 定 : ( 一 ) 初 試 以 專 業 科 目 筆 試 總 成 績 ( 或 含 審 查 成 績 ) 為 準 ( 各 科 目 所 佔 百 分 比 及 初 試 佔 總 成 績 百 分 比, 均 依 本 簡 章 附 錄 一 各 招 生 單 位 分 則 ( 含 招 生 單 位 別 組 別 名 額 及 招 生 規 定 ) 規 定 計 分, 初 試 合 格 者 始 得 參 加 複 試 ( 二 ) 複 試 ( 口 試 ) 成 績 佔 總 成 績 百 分 比, 均 依 本 簡 章 附 錄 一 各 招 生 單 位 分 則 ( 招 生 單 位 別 組 別 名 額 及 招 生 規 定 ) 規 定 計 分 ( 三 ) 各 項 考 試 成 績 均 計 算 至 小 數 點 第 二 位 ( 第 三 位 四 捨 五 入 ) ( 四 ) 審 查 及 筆 試 各 科 成 績 如 有 缺 考 或 零 分 者, 不 得 參 加 複 試 ; 口 試 如 有 缺 考 或 成 績 零 分 者 亦 不 予 錄 取 ( 五 ) 各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由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之 達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依 總 成 績 高 低 序 錄 取, 錄 取 生 總 成 績 相 同 時, 以 口 試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口 試 成 績 亦 相 同 時, 由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之, 備 取 生 之 遞 補 亦 同 ( 六 ) 各 招 生 單 位 依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無 法 招 收 足 額 者, 得 經 本 校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減 少 錄 取 名 額, 未 足 額 錄 取 所 組 不 列 備 取 生 ( 總 則 ) 第 11 頁, 共 15 頁

12 二 招 生 名 額 及 流 用 注 意 事 項 : ( 一 ) 本 簡 章 附 錄 一 各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招 生 名 額 欄 列 有 內 含 甄 試 名 額 及 台 聯 大 名 額 者, 其 預 定 錄 取 名 額 為 扣 除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甄 試 招 生 及 台 聯 大 碩 士 班 招 生 確 定 報 到 人 數 後 之 名 額 (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甄 試 備 取 生 遞 補 截 止 日 期 除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及 國 際 衛 生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為 103 年 12 月 5 日 護 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為 104 學 年 第 1 學 期 開 學 日 外, 其 餘 各 系 所 均 為 103 年 12 月 19 日 ) ( 二 ) 本 項 招 生 考 試 放 榜 前, 各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錄 取 不 足 額 時, 得 依 據 本 簡 章 附 錄 一 各 該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放 榜 前 流 用 原 則 欄 所 列 規 定, 由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流 用 之 ( 三 ) 本 項 招 生 考 試 放 榜 後, 各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缺 額, 得 依 據 本 簡 章 附 錄 一 各 該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放 榜 後 流 用 原 則 欄 所 列 規 定 流 用 之 甄 試 招 生 缺 額 之 流 用, 均 優 先 流 用 至 同 組, 同 組 無 備 取 可 遞 補 時 則 依 據 本 簡 章 附 錄 一 各 該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放 榜 後 流 用 原 則 欄 所 列 規 定 辦 理 三 報 到 注 意 事 項 : ( 一 ) 本 校 放 榜 後, 考 生 可 依 本 簡 章 柒 條 所 列 各 項 方 式 查 詢 是 否 錄 取 請 考 生 務 必 主 動 查 詢, 俾 以 獲 知 報 到 相 關 訊 息, 並 依 規 定 程 序 及 期 限 完 成 報 到 錄 取 生 逾 期 未 報 到 者,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救 措 施 ( 二 ) 同 時 經 本 校 多 個 系 所 組 正 取 或 備 取 獲 遞 補 資 格 之 考 生, 應 於 規 定 期 限 前 選 擇 一 系 所 組 報 到, 並 以 書 面 聲 明 放 棄 其 他 系 所 組 錄 取 資 格 ( 不 含 備 取 未 獲 遞 補 資 格 系 所 組 ), 否 則 各 系 所 組 錄 取 資 格 均 予 取 消 ( 三 ) 已 獲 錄 取 之 考 生 如 逾 104 年 4 月 20 日 仍 未 收 到 本 校 錄 取 及 報 到 通 知 函 者, 請 即 電 洽 (02) 轉 分 機 2268 或 親 洽 本 校 綜 合 業 務 組 申 請 補 發 ( 四 ) 備 取 生 僅 寄 送 備 取 通 知 函, 備 取 生 務 請 於 放 榜 後, 與 各 所 組 保 持 聯 絡 瞭 解 遞 補 情 形 ( 亦 可 於 本 校 網 站 招 生 訊 息 \ 碩 士 ( 專 ) 班 招 生 \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 考 生 專 區 \ 錄 取 考 生 報 到 查 詢, 唯 網 路 系 統 資 訊 非 即 時 更 新, 僅 供 參 考 ); 獲 遞 補 資 格 之 備 取 生, 各 錄 取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將 先 以 電 話 或 掛 號 信 函 等 方 式 聯 絡 報 名 時 之 寄 發 成 績 單 錄 取 通 知 等 地 址 行 動 電 話 電 話 及 帳 號 等 務 請 確 實 填 寫 ( 五 ) 考 生 因 地 址 填 載 不 詳 實 或 無 人 收 件 致 本 校 通 知 信 函 無 法 及 時 送 達, 或 未 利 用 本 校 提 供 各 項 榜 示 方 式 查 詢 或 未 收 到 錄 取 報 到 通 知 亦 未 洽 本 校 補 發, 致 延 誤 報 到 期 限 者, 責 任 概 由 考 生 自 負,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救 措 施 ( 六 ) 錄 取 生 應 依 本 校 報 到 通 知 規 定 及 程 序 辦 理 報 到 : 1. 正 取 生 及 獲 遞 補 資 格 之 備 取 生, 應 至 本 校 網 站 招 生 訊 息 \ 碩 士 ( 專 ) 班 招 生 \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 考 生 專 區 \ 錄 取 考 生 報 到 並 輸 入 報 到 相 關 資 料 ( 尚 未 獲 遞 補 之 備 取 生, 請 暫 勿 至 系 統 辦 理 報 到 ) 2. 資 料 輸 入 完 成 後 : ( 總 則 ) 第 12 頁, 共 15 頁

13 報 名 時 免 寄 件 者 : 請 列 印 繳 交 (1) 錄 取 生 報 到 切 結 書 (2) 報 到 補 繳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表, 該 表 件 須 將 報 名 時 填 寫 之 學 歷 證 明 粘 貼 或 裝 訂 於 後 已 畢 業 生 為 學 位 證 書 影 本 應 屆 畢 業 生 為 學 生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符 合 提 前 畢 業 標 準 者 為 歷 年 中 文 成 績 單, 並 由 就 讀 學 校 註 記 該 生 成 績 符 合 提 前 畢 業 標 準 報 考 報 名 時 須 寄 件 系 所 組 者 : 請 列 印 繳 交 (1) 錄 取 生 報 到 切 結 書 以 上 文 件 請 於 規 定 期 限 前 以 掛 號 郵 寄 ( 以 中 華 郵 政 國 內 郵 戳 為 憑 ) 方 式 或 親 自 送 達 錄 取 之 招 生 單 位 ( 系 所 組 ) 3. 完 成 各 招 生 單 位 ( 系 所 組 ) 規 定 之 其 他 報 到 要 件 ( 七 ) 正 取 生 及 獲 遞 補 資 格 之 備 取 生, 如 欲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請 至 本 校 網 站 招 生 訊 息 \ 碩 士 ( 專 ) 班 招 生 \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 考 生 專 區 \ 錄 取 考 生 報 到 下 載 填 寫 放 棄 入 學 切 結 書, 聲 明 放 棄 本 校 碩 士 班 錄 取 資 格 ( 八 ) 臨 床 護 理 研 究 所 各 組 社 區 健 康 照 護 研 究 所 在 職 生 組 醫 學 生 物 技 術 暨 檢 驗 學 系 碩 士 班 在 職 生 組 急 重 症 醫 學 研 究 所 甲 組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甲 組 錄 取 生 報 到 時 應 另 行 繳 交 在 職 進 修 同 意 書 ( 九 ) 辦 理 報 到 截 止 日 期 : 各 招 生 單 位 ( 所 組 ) 正 取 生 報 到 截 止 日 期 為 104 年 4 月 24 日 ( 週 五 ), 獲 遞 補 之 備 取 生 報 到 截 止 日 期 為 錄 取 單 位 遞 補 通 知 之 指 定 日 期 ; 備 取 生 最 後 遞 補 作 業 截 止 日 期 依 本 校 錄 取 通 知 辦 理 ( 十 ) 下 列 情 形 視 同 自 動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 1. 逾 本 校 規 定 期 限 未 辦 理 報 到 2. 逾 本 校 規 定 期 限 內 未 繳 交 錄 取 生 報 到 切 結 書 者 3. 在 職 生 組 錄 取 生 未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繳 交 在 職 進 修 同 意 書 者 4. 報 名 時 免 寄 件 者, 未 繳 交 報 到 補 繳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表 ( 須 粘 貼 或 裝 訂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5. 報 到 後 未 經 核 准 不 依 規 定 日 期 完 成 註 冊 手 續 者 前 列 情 形 一 律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或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救 措 施 ( 十 一 ) 錄 取 生 報 到 後 欲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者, 應 依 本 校 新 生 註 冊 報 到 通 知 ( 約 於 104 年 8 月 初 寄 發 ) 規 定 及 期 限 辦 理, 有 問 題 請 逕 洽 註 冊 組 轉 2203 ( 十 二 ) 錄 取 並 已 報 到 考 生 均 應 於 註 冊 時 繳 驗 學 歷 ( 同 等 學 力 ) 證 明 正 本, 若 發 現 有 學 歷 不 符 規 定 者, 即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於 註 冊 入 學 後 發 現 者 開 除 學 籍,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有 關 學 業 證 明 ; 如 係 畢 業 後 始 發 現 者, 除 勒 令 繳 銷 畢 業 證 書 外, 並 公 告 撤 銷 畢 業 資 格 玖 成 績 複 查 : 一 考 生 於 放 榜 後 對 考 試 成 績 如 有 疑 義, 應 於 104 年 4 月 15 日 前 ( 以 中 華 郵 政 國 內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提 出 申 請, 逾 期 或 口 頭 申 請 概 不 受 理 二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手 續 : 請 至 本 校 網 站 招 生 訊 息 -> 碩 士 ( 專 ) 班 招 生 - ( 總 則 ) 第 13 頁, 共 15 頁

14 > 簡 章 及 報 名 表 格 下 載 下 載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書, 並 填 明 收 件 人 姓 名 住 址, 連 同 成 績 通 知 單 正 本 ( 回 覆 時 寄 還 ) 及 郵 政 匯 票 ( 複 查 費 每 科 新 台 幣 50 元, 受 款 人 為 :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教 務 處 ), 以 掛 號 函 寄 本 校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俾 憑 查 覆 壹 拾 注 意 事 項 : 一 考 生 報 名 表 件 一 經 寄 出,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更 改 報 考 所 ( 組 ) 別 考 生 身 分 選 考 科 目 或 退 還 報 名 費, 考 生 繳 交 之 各 項 報 名 資 料 概 不 退 還 二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中 之 戶 籍 地 址 聯 絡 地 址 及 電 話 等 欄, 均 請 詳 實 填 寫, 並 務 請 填 寫 郵 遞 區 號 各 項 聯 絡 方 式 為 本 校 寄 發 各 項 通 知 用, 如 因 資 料 錯 誤 無 收 件 人 或 無 人 收 件 等 情 形, 致 影 響 考 生 權 益 時, 概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三 依 據 大 學 辦 理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招 生 審 核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 公 費 生 及 有 實 習 或 服 務 ( 役 ) 規 定 者 ( 如 醫 學 系 公 費 生 軍 警 校 院 生 師 範 校 院 公 費 生 現 役 軍 人 服 義 務 役 ( 含 替 代 役 ) 警 察 教 師 等 ) 能 否 報 考 及 就 讀, 須 自 行 依 有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四 本 簡 章 所 稱 離 校 年 數 之 計 算, 自 修 業 證 明 書 所 載 截 止 日 期 起 算 至 104 年 9 月 1 日 止 ; 專 業 訓 練 及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年 數 之 計 算, 以 專 業 訓 練 或 相 關 工 作 之 證 明 上 所 載 開 始 日 期 起 算 至 104 年 9 月 1 日 ( 生 技 醫 療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學 位 學 程 為 104 年 9 月 15 日 ) 仍 持 續 在 職 止 ( 報 名 時 尚 未 滿 規 定 年 限, 於 前 述 截 止 日 前 始 屆 滿 者, 須 於 註 冊 時 補 繳 證 明 ) 五 應 考 考 生 若 有 舞 弊 情 事, 經 本 校 查 獲 或 經 檢 舉 並 查 證 屬 實 者, 除 按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外, 並 函 請 其 就 讀 學 校 或 服 務 機 關 議 處 六 考 生 於 報 名 完 成 考 試 錄 取 或 報 到 後, 經 本 校 查 驗 或 經 檢 舉 發 現 考 生 有 下 列 情 事, 經 舉 證 並 查 證 屬 實 者, 即 取 消 報 名 考 試 及 錄 取 等 資 格, 繳 交 費 用 不 予 退 費,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 一 ) 報 考 資 格 不 符 規 定 ( 二 ) 繳 交 證 件 有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情 事 ( 三 ) 利 用 錄 取 資 格 謀 取 不 當 利 益 ( 四 ) 利 用 不 法 方 式 取 得 入 學 資 格 於 註 冊 後 始 發 現 者, 開 除 學 籍, 不 發 給 任 何 有 關 學 業 證 明 ; 畢 業 後 發 現 者, 除 勒 令 繳 銷 畢 業 證 書 外, 並 公 告 撤 銷 畢 業 資 格 七 考 生 應 遵 守 試 場 規 則 ( 詳 見 附 錄 三 ) 八 考 生 報 名 資 料 僅 作 為 本 校 招 生 試 務 及 相 關 研 究 使 用, 且 除 提 供 考 生 個 人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行 政 部 門 及 各 招 生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等 單 位 使 用 外, 餘 均 依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及 相 關 規 定 處 理 本 招 生 考 試 各 項 榜 示 內 容 含 考 生 准 考 證 號 及 姓 名 九 考 生 若 有 申 訴 事 項, 悉 依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招 生 考 試 考 生 申 訴 處 理 辦 法 ( 詳 見 ( 總 則 ) 第 14 頁, 共 15 頁

15 附 註 : 附 錄 四 ) 辦 理 ; 如 有 其 他 特 殊 狀 況 或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或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辦 理 一 本 簡 章 內 容 如 有 疑 義 或 查 詢 事 項, 請 洽 本 校 教 務 處 綜 合 業 務 組 ( 電 話 : (02) 轉 ) 二 有 關 各 招 生 單 位 所 務 課 程 教 師 專 業 領 域 等 查 詢 事 項 請 逕 洽 各 招 生 單 位 ( 系 所 組 電 話 號 碼 請 參 閱 附 錄 一 各 招 生 單 位 分 則 之 聯 絡 資 訊 欄 ) 三 本 校 新 生 各 項 資 訊 ( 學 雜 費 獎 助 學 金 住 宿 等 ) 均 請 於 本 校 首 頁 ( 點 選 未 來 學 生 之 新 鮮 人 須 知 查 詢 四 本 校 學 生 宿 舍 優 先 住 宿 身 份 如 下 列 所 示, 如 有 住 宿 需 求 請 向 各 輔 導 單 位 提 出 : ( 一 ) 身 心 障 礙 生 : 輔 導 單 位 為 心 理 諮 商 中 心 資 源 教 室 ( 二 )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 輔 導 單 位 為 學 務 處 生 活 事 務 暨 僑 生 輔 導 組 ( 總 則 ) 第 15 頁, 共 15 頁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臺 北 市 立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及 職 涯 發 展 中 心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壹 依 據 依 本 校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辦 理 貳 修 習 類 科 及 核 定 名 額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修 習 師 資 類 科 及 預 定 名 額 如 下 : 一 教 育 學 程 師 資 類 科 : (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學 年 度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推 廣 教 育 交 通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學 分 班 招 生 計 畫 依 據 : 依 據 大 學 法 26 條, 訂 定 本 計 畫 目 的 : 本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以 提 供 與 交 通 運 輸 專 業 有 關 機 構 在 職 人 員 之 進 修 環 境, 傳 授 交 通 管 理 交 通 工 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人事管理制度汇编*080429.doc

Microsoft Word - 人事管理制度汇编*080429.doc 新 南 方 青 蒿 科 技 公 司 招 聘 管 理 制 度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第 一 章 招 聘 管 理 制 度 ( 青 蒿 行 字 [2007]10 号,2007 年 7 月 30 日 印 发, 青 蒿 字 [2008]13 号 修 订 ) 第 一 节 总 则 第 一 条 目 的 ( 一 ) 优 化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为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人 力 资 源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一 :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06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附 件 一 :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06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附 件 材 料 目 录 ㈠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㈡ 住 院 医 师 招 录 相 关 问 题 汇 总 ㈢ 同 济 大 学 2014 年 上 海 市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教 育 与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相 结 合 项 目 推 荐 免 试 生 招 生 招 录 计 划 ㈣ 同 济 大 学 2014 年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化學競賽Q&A

Microsoft Word - 化學競賽Q&A 清 華 盃 全 國 高 中 化 學 能 力 競 賽 Q&A 一 報 名 相 關 問 題 Q1: 我 好 擔 心 報 名 額 滿, 活 動 到 底 什 麼 時 候 開 始 報 名? A: 往 年 化 學 競 賽 報 名 約 在 8/30~9/18 之 間, 主 辦 單 位 會 盡 量 選 在 開 學 那 週 開 放 報 名, 依 照 過 往 經 驗 ( 大 概 十 天 便 會 額 滿 ), 去 年 (101

More information

六 經 百 家 之 說, 為 文 長 於 議 論, 風 格 簡 直 古 勁, 有 先 秦 遺 風 者 為 蘇 洵 (D) 世 說 新 語 本 屬 助 談 之 書, 係 東 漢 以 後 品 評 人 物, 好 尚 清 談 風 氣 下 的 產 物 (E) 臺 灣 通 史 記 載 起 自 隋 代, 終 於

六 經 百 家 之 說, 為 文 長 於 議 論, 風 格 簡 直 古 勁, 有 先 秦 遺 風 者 為 蘇 洵 (D) 世 說 新 語 本 屬 助 談 之 書, 係 東 漢 以 後 品 評 人 物, 好 尚 清 談 風 氣 下 的 產 物 (E) 臺 灣 通 史 記 載 起 自 隋 代, 終 於 1. 我 國 目 錄 學 之 祖, 別 錄 的 作 者 是 : (A) 劉 向 正 解 ] (B) 班 固 (C) 劉 勰 (D) 班 昭 (E) 淮 南 子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世 說 新 語 是 南 北 朝 筆 記 小 說 正 解 ] (B) 老 殘 遊 記 是 明 代 章 回 小 說 (C) 三 國 誌 是 元 代 歷 史 演 義 小 說 (D) 儒 林 外 史 是 清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45FA1B632303130C4EAB9F3D6DDBDF0C8DAD4CBD0D0B1A8B8E6A1B7B6A8B8E5>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45FA1B632303130C4EAB9F3D6DDBDF0C8DAD4CBD0D0B1A8B8E6A1B7B6A8B8E5> 21 年 贵 州 省 金 融 运 行 报 告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货 币 政 策 分 析 小 组 [ 内 容 摘 要 ] 21 年, 贵 州 省 克 服 了 特 大 旱 灾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实 现 了 经 济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基 本 完 成 十 一 五 规 划 的 主 要 目 标 任 务, 全 省 经 济 在 加 快 发 展 中 提 高 了 经 济

More information

陕 西 省 城 市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现 状 困 境 及 建 议 一 陕 西 省 城 市 社 区 管 理 现 状 分 析 ( 一 )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的 重 要 举 措 1. 高 度 重 视 社 区 的 社 会 管 理, 积 极 探 索 总 结 经 验 自 2000 年

陕 西 省 城 市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现 状 困 境 及 建 议 一 陕 西 省 城 市 社 区 管 理 现 状 分 析 ( 一 )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的 重 要 举 措 1. 高 度 重 视 社 区 的 社 会 管 理, 积 极 探 索 总 结 经 验 自 2000 年 . 21 田 丽 丽 摘 要 : 社 区 是 社 会 管 理 的 基 石, 加 强 和 创 新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已 成 为 当 前 社 区 建 设 的 重 要 任 务 之 一 陕 西 省 在 推 进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强 化 社 区 建 设 的 过 程 中, 通 过 多 项 举 措, 在 社 区 管 理 模 式 创 新 方 面 取 得 了 初 步 成 效, 但 是 城 市 社 区 形

More information

1-8章.indd

1-8章.indd 第一章 帽 子 问 题 帽子问题又称帽子颜色问题 是比较经典又非常有趣的逻辑问题之一 一个经典的问题原文如下 有 3 顶红帽子和 2 顶白帽子 现在将其中 3 顶给排成一列纵队的 3 个人 每人戴上 1 顶 每个人都只能看到自己前面的人的帽子 而看不到自己和自己后面的人的帽子 同时 3 个人也不知道剩下的 2 顶帽子的颜色 但他们都知道他们 3 个人的帽子是从 3 顶红帽子 2 顶白帽子中取出的 先问站在最后边的人

More information

事 業 單 位 改 組 或 轉 讓, 舊 勞 工 不 願 意 續 任 者, 可 否 請 求 資 遣 費? 工 或 與 勞 工 協 商 同 意 後 簽 訂 新 約, 以 穩 固 勞 雇 關 係 至 於 改 組 或 轉 讓 過 程 中, 被 商 定 留 用 之 勞 工, 如 因 其 勞 動 條 件 有

事 業 單 位 改 組 或 轉 讓, 舊 勞 工 不 願 意 續 任 者, 可 否 請 求 資 遣 費? 工 或 與 勞 工 協 商 同 意 後 簽 訂 新 約, 以 穩 固 勞 雇 關 係 至 於 改 組 或 轉 讓 過 程 中, 被 商 定 留 用 之 勞 工, 如 因 其 勞 動 條 件 有 勞 動 基 準 法 常 見 壹 勞 動 契 約 何 謂 雇 主 違 反 勞 動 契 約 或 勞 工 法 令, 致 有 損 害 勞 工 權 益 之 虞 勞 工 可 否 終 止 契 約, 請 求 資 遣 費? 勞 工 法 令 有 強 制 性 質, 勞 動 契 約 不 得 違 反 勞 工 法 令, 團 體 協 約 或 工 作 規 則, 雇 主 是 否 違 反 勞 動 契 約 或 勞 工 法 令, 應 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江湖行帮趣话

Microsoft Word - 江湖行帮趣话 1 2 小 引 江 湖 百 态, 五 行 八 作, 七 十 二 行, 是 我 国 自 古 以 来 小 生 产 经 济 的 产 物 工 匠 作 坊 商 贾 服 务 行 业 艺 人 江 湖 术 士 帮 会 匪 盗 娼 妓 形 形 色 色, 五 花 八 门 这 种 带 有 宗 法 式 的 行 业, 是 一 个 个 神 秘 的 王 国, 它 们 分 别 有 着 自 己 的 信 奉, 有 着 不 同 的 规

More information

德 华 安 顾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保 险 业 务 系 列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2014 版 ) 目 录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总 则 人 力 编 制 及 岗 位 职 责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考

德 华 安 顾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保 险 业 务 系 列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2014 版 ) 目 录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总 则 人 力 编 制 及 岗 位 职 责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考 德 华 安 顾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保 险 业 务 系 列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2014 版 ) 目 录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总 则 人 力 编 制 及 岗 位 职 责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考 核 制 度 薪 资 及 福 利 制 度 活 动 管 理 制 度 客 户 经 理 行 为 守 则 附 则

More information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杭 州 金 葵 ) 和 杭 州 金 锋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杭 州 金 锋 )( 以 下 合 称 交 易 对 方 ) 购 买 其 持 有 的 卓 诚 兆 业 100%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杭 州 金 葵 ) 和 杭 州 金 锋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杭 州 金 锋 )( 以 下 合 称 交 易 对 方 ) 购 买 其 持 有 的 卓 诚 兆 业 100%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证 券 代 码 :600237 证 券 简 称 : 铜 峰 电 子 编 号 : 临 2016-003 安 徽 铜 峰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及 全 体 监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More information

海大学字[2004]3号

海大学字[2004]3号 中 国 海 洋 大 学 文 件 海 大 人 字 2007 117 号 中 国 海 洋 大 学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二 七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 为 全 面 落 实 国 家 关 于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制 改 革 和 收 入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的 要 求, 切 实 做 好 学 校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工 作, 根 据 人 事 部 事 业 单 位 岗

More information

第 1期 楼彩霞 价值链视角下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101 竞争优势 二 商业模式理论与价值链理论的关系 什么是商业模式 国外学者 Dub n 2002 等 认 为 商 业 模 式 是 企 业 为 了 进 行 价 值 创 造 价 值 营销和价值提供所形成的企业结构及其合作伙伴网络

第 1期 楼彩霞 价值链视角下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101 竞争优势 二 商业模式理论与价值链理论的关系 什么是商业模式 国外学者 Dub n 2002 等 认 为 商 业 模 式 是 企 业 为 了 进 行 价 值 创 造 价 值 营销和价值提供所形成的企业结构及其合作伙伴网络 浙 第 21卷 第 1期 2014年 2月 江 传 媒 学 院 学 报 J u n l fzhe j ngun v e y fme d ndc mmun c n V l 21 N 1 Fe b u y 2014 价值链视角下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楼彩霞 摘 要 现在传媒企业的竞争已经不再依赖于一个产品或几个产品 建立强大的商业模式以应付未来 竞争显得尤为迫切 文章以价值链理论分析方法为基础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附 件 邮 政 行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 快 递 业 务 部 分 ) 2014 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邮 政 局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2013 年 9 月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邮 政 法 和 邮 政 行 业 统 计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More information

BSAP_ConsultChi05_1.indd

BSAP_ConsultChi05_1.indd 2016 1 A B 1 3 4 7 13 33 51 C D 1 2 1 2 3 4 6 5 3 4 5 1 2 3 4 6 1 7 1 1.1 1 8 2 1.2 9 1 1.3 10 1.4 1.5 2011-2030 11 1 1.6 12 2 13 2 2.1 14 3 15 16 2 4 17 2 5 18 19 2 1 2 3 4 1 2 3 20 6 21 2 7 22 23 24

More information

C 佟 某 委 托 中 介 为 其 征 婚 D 海 盈 房 地 产 公 司 委 托 律 师 事 务 所 代 其 办 理 登 记 事 项 8 根 据 民 法 通 则, 施 工 单 位 的 项 目 经 理 属 于 施 工 单 位 的 ( ) A 委 托 代 理 人 B 法 定 代 理 人 C 指 定 代

C 佟 某 委 托 中 介 为 其 征 婚 D 海 盈 房 地 产 公 司 委 托 律 师 事 务 所 代 其 办 理 登 记 事 项 8 根 据 民 法 通 则, 施 工 单 位 的 项 目 经 理 属 于 施 工 单 位 的 ( ) A 委 托 代 理 人 B 法 定 代 理 人 C 指 定 代 2014 年 一 级 建 造 师 法 律 法 规 考 前 演 练 题 温 馨 提 示 : 下 列 选 择 题 有 可 能 为 单 项 或 者 多 项 选 择 题. ( 参 考 答 案 讲 解 时 提 供 ) 1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属 于 ( ) A 行 政 法 规 B 一 般 法 律 C 司 法 解 释 D 部 门 规 章 2 法 律 之 间 对 同 一 事 项 新 的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rac_exp13.doc

Microsoft Word - prac_exp13.doc 示 例 十 三 審 題 和 立 意 四 年 級 學 習 單 元 審 題 和 立 意 ( 東 華 三 院 王 余 家 潔 紀 念 小 學 ) 一 學 習 目 標 透 過 閱 讀 不 同 類 型 的 文 章, 掌 握 審 題 和 立 意 的 方 法, 增 強 寫 作 及 說 話 的 能 力 ; 培 養 虛 心 謙 遜 關 懷 他 人 的 態 度, 以 及 肯 定 自 我 價 值 二 學 習 重 點 聆

More information

5 1 文 书 原 件 优 先 的 原 则 和 例 外 兼 评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民 事 诉 讼 证 据 的 若 干 规 定 第 69 条 / 纪 格 非 论 点 与 思 考 5 3 优 先 受 偿 权 是 什 么 权? 浅 谈 建 筑 工 程 优 先 受 偿 权 的 性 质 及 价

5 1 文 书 原 件 优 先 的 原 则 和 例 外 兼 评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民 事 诉 讼 证 据 的 若 干 规 定 第 69 条 / 纪 格 非 论 点 与 思 考 5 3 优 先 受 偿 权 是 什 么 权? 浅 谈 建 筑 工 程 优 先 受 偿 权 的 性 质 及 价 每 月 吹 风 4 律 师 的 社 会 理 想 是 什 么? / 顾 培 东 焦 点 与 视 线 5 没 有 反 对 的 声 音, 合 唱 怎 能 和 谐 访 陕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副 院 长 王 松 敏 / 千 古 洲 文 心 7 现 代 法 官 不 能 是 简 单 的 法 律 人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赵 庆 丽 法 官 的 便 民 情 怀 / 高 凌 燕 1 3

More information

早 期 療 育 教 保 人 員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醫 護 職 能 治 療 物 理 治 療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早 期 療 育 幼 兒 教 育 幼 兒 保 育 社 會 社 會 福 利 社 會 工 作 心 理 輔 導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或

早 期 療 育 教 保 人 員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醫 護 職 能 治 療 物 理 治 療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早 期 療 育 幼 兒 教 育 幼 兒 保 育 社 會 社 會 福 利 社 會 工 作 心 理 輔 導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或 名 稱 :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機 構 專 業 人 員 資 格 及 訓 練 辦 法 修 正 日 期 : 民 國 103 年 01 月 17 日 法 規 類 別 : 行 政 > 衛 生 福 利 部 > 社 會 及 家 庭 目 第 1 條 本 辦 法 依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與 權 益 保 障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七 十 八 條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2 條 本 法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大 會 歡 迎 詞 裁 判 長 的 話 選 手 賽 前 準 備 清 單 賽 事 日 程 表 選 手 報 到 比 賽 日 - 大 會 服 務 關 門 時 間 台 東 關 門 時 間 轉 換 區 須 知 台 東 轉 換 區 須 知 自 行 車 檢 錄 轉 換 袋 台 灣 游 泳 公 里 游 泳

目 錄 大 會 歡 迎 詞 裁 判 長 的 話 選 手 賽 前 準 備 清 單 賽 事 日 程 表 選 手 報 到 比 賽 日 - 大 會 服 務 關 門 時 間 台 東 關 門 時 間 轉 換 區 須 知 台 東 轉 換 區 須 知 自 行 車 檢 錄 轉 換 袋 台 灣 游 泳 公 里 游 泳 目 錄 大 會 歡 迎 詞 裁 判 長 的 話 選 手 賽 前 準 備 清 單 賽 事 日 程 表 選 手 報 到 比 賽 日 - 大 會 服 務 關 門 時 間 台 東 關 門 時 間 轉 換 區 須 知 台 東 轉 換 區 須 知 自 行 車 檢 錄 轉 換 袋 台 灣 游 泳 公 里 游 泳 攻 略 台 灣 自 行 車 公 里 台 灣 路 跑 公 里 台 灣 補 給 站 台 東 游 泳 公 里

More information

人 員 分 配 完 畢 後, 分 配 訓 練 之 需 本 法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所 稱 分 發 機 關, 指 銓 敘 部 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本 法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所 稱 定 期 依 序, 指 分 發 機 關 或 申 請 舉 辦 考 試 機 關 於 下 次 該 項

人 員 分 配 完 畢 後, 分 配 訓 練 之 需 本 法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所 稱 分 發 機 關, 指 銓 敘 部 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本 法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所 稱 定 期 依 序, 指 分 發 機 關 或 申 請 舉 辦 考 試 機 關 於 下 次 該 項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法 施 行 細 則 修 正 日 期 : 民 國 103 年 08 月 25 日 法 規 類 別 : 考 試 > 考 選 部 >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目 第 1 條 本 細 則 依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二 十 七 條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2 條 本 法 第 一 條 所 稱 以 考 試 定 其 資 格 之 人 員,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实验室骨干教师评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实验室骨干教师评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 于 印 发 实 验 室 骨 干 教 师 评 聘 及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院 教 发 [2001]051 号 各 系 ( 部 ): 为 了 更 好 地 加 强 实 验 室 建 设, 保 证 实 验 设 备 的 完 好 运 行, 提 高 实 验 室 设 备 的 使 用 效 益, 为 突 出 学 科 特 色 和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的 发 展 提 供 良 好 的 服 务, 并 做 好 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report.doc

Microsoft Word - report.doc 作 品 來 源 : 仁 濟 醫 院 王 華 湘 中 學 學 生 指 導 老 師 : 傅 潤 偉 老 師 報 告 目 錄 第 一 章 : 引 言 1.1. 研 究 背 景 及 目 的 ----------------------------------------------------------------P.3-4 1.2. 研 究 對 象 及 原 因 ----------------------------------------------------------------P.5

More information

2 2. ( 4 ) =? 在 電 子 計 算 器 之 最 適 當 操 作 過 程 為 1 256 2256 23 2 5 6 4 2 5 6 2 3. ( 3 ) 乘 除 算 名 數 題 目 應 求 小 數 幾 位 以 下 四 捨 五 入 11 位 23 位 32 位 40 位 2 4. ( 3

2 2. ( 4 ) =? 在 電 子 計 算 器 之 最 適 當 操 作 過 程 為 1 256 2256 23 2 5 6 4 2 5 6 2 3. ( 3 ) 乘 除 算 名 數 題 目 應 求 小 數 幾 位 以 下 四 捨 五 入 11 位 23 位 32 位 40 位 2 4. ( 3 104 年 度 11400 商 業 計 算 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學 科 測 試 試 題 禁 止 攜 帶 任 何 計 算 工 具 本 試 卷 有 選 擇 題 80 題 單 選 選 擇 題 60 題, 每 題 1 分 ; 複 選 選 擇 題 20 題, 每 題 2 分, 測 試 時 間 為 100 分 鐘, 請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答 錯 不 倒 扣 ; 未 作 答 者, 不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3B4E5AA61B1D0BEC7BFC4A44AA655BBE2B0ECA544C3445FB5A3B8D6B3D0A740B1D0BEC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3B4E5AA61B1D0BEC7BFC4A44AA655BBE2B0ECA544C3445FB5A3B8D6B3D0A740B1D0BEC72E646F63> 壹 基 礎 篇 ( 修 辭 學 教 學 ) 教 學 設 計 : 廖 文 毅 老 師 一 譬 喻 法 ( 明 喻 法 暗 喻 法 借 喻 法 ) ( 一 ) 明 喻 法 : 在 詩 裡 面 運 用 -- 甲 像 乙 -- 這 樣 的 比 喻, 就 是 明 喻 法 例 如 : 一 鞭 炮 像 個 留 著 長 髮 的 小 妹 妹 二 風 真 像 位 舞 蹈 家 三 白 雲 像 一 位 魔 術 師 作 品

More information

105年公務員申領或侵占小額款項

105年公務員申領或侵占小額款項 公 務 員 詐 領 或 侵 占 小 額 款 項 宣 導 教 材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壹 前 言... 1 貳 案 例 類 型 分 析... 2 一 詐 領 差 旅 費... 2 二 詐 領 加 班 費... 4 三 詐 領 油 料 費... 8 四 詐 領 國 民 旅 遊 卡 休 假 補 助 費... 10 五 詐 領 鐘 點 費... 13 六 侵 占 公 用 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BEC7A67EABD7BADEB27ABEC7B07CB0AAB6A5B867B27ABAD3A468BEC7B57BA662C2BE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BEC7A67EABD7BADEB27ABEC7B07CB0AAB6A5B867B27ABAD3A468BEC7B57BA662C2BE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銘 傳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院 高 階 經 理 碩 士 學 程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 依 據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2.09.12) 決 議 通 過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BAD3A468AF5AC2B2B3B9A4BDA769AA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BAD3A468AF5AC2B2B3B9A4BDA769AAA9>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簡 章 壹 考 作 業 說 明 類 別 說 明 事 考 資 格 修 業 年 限 方 式 務 階 段 1.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內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具 有 學 士 學 位 ( 含 104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 或 具 有 入 學 大 學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 附 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CA4C6BFA4313035BEC7A67EABD7A4BDA5DFA5AEA8E0B6E9ABB4ACF9B669A5CEB1D0AB4FADFBC170A658BAC2BFEFC2B2B3B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CA4C6BFA4313035BEC7A67EABD7A4BDA5DFA5AEA8E0B6E9ABB4ACF9B669A5CEB1D0AB4FADFBC170A658BAC2BFEFC2B2B3B92E646F63> 彰 化 縣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教 保 員 聯 合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一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二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之 進 用 考 核 及 待 遇 辦 法 三 彰 化 縣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甄 選 委 員 會 決 議 貳 甄 選 類 別 及 名 額 一 甄 選 類 別 :

More information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满 足 学 生 个 性 化 学 习 需 求, 培 养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和 创 新 创 业 素 质, 在 编 制 2016 级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指 导 意 见 中, 对 原 有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2015 级 人 才 培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满 足 学 生 个 性 化 学 习 需 求, 培 养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和 创 新 创 业 素 质, 在 编 制 2016 级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指 导 意 见 中, 对 原 有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2015 级 人 才 培 教 务 2016 28 号 本 学 期, 在 学 校 深 入 开 展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活 动 的 指 引 下, 教 务 处 全 面 贯 彻 和 落 实 关 于 印 发 学 校 2016 年 十 项 重 点 工 作 责 任 分 解 表 的 通 知 ( 漳 职 院 办 2015 14 号 ) 和 漳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办 公 室 关 于 开 展 追 问 题 破 难 题 促 发

More information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组 织 工 作 相 关 材 料 汇 编 二 〇 一 二 年 二 月 目 录 学 校 相 关 文 件 :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见...3 关 于 建 立 组 织 员 制 度 的 意 见...6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在 职 教 工 党 支 部 书 记 待 遇 的 意 见...8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附 錄 九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 可 自 行 影 印 所 需 使 用 份 數 ) 甲 方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 乙 方 : 留 學 獎 學 金 甄 試 錄 取 者 ( 以 下 簡 稱 留 獎 生 ) ( 填 寫 時 務 請 詳 閱 契 約 內 容 ) 茲 經 甲 乙

More information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及 保 險 法 之 規 定 組 織 設 立, 定 名 為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以 辦 理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促 進 社 會 福 利 及 工 商 繁 榮 為 宗 旨 第 三 條 : 本 公 司 設 總

More information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美 國 頂 尖 醫 生 談 癌 症 - 太 珍 貴 了!! 我 可 以 向 你 們 保 證 以 下 的 内 容 100% 真 實, 請 您 一 定 耐 心 看 完 從 醫 15 年 來, 我 也 反 覆 告 訴 病 人 這 些 事 實, 但 是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聽, 更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相 信 或 許, 我 們 的 同 胞 們 真 的 需 要 清 醒 了 說 的 直 白 一 點, 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中 華 科 技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事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3 時 00 分 地 點 : 斜 坡 視 廳 教 室 主 席 : 湯 主 任 誌 龍 參 加 人 員 : 通 識 專 任 ( 詳 如 簽 到 名 冊 ) 應 到 人 數 : 56 人 出 席 人 數 : 39 位 缺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多 空 盈 家 合 約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委 任 契 約 立 契 約 書 人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凱 基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茲 因 甲 方 就 投 資 台 灣 地 區 發 行 之 有 價 證 券, 委 任 乙 方 提 供 投 資 諮 詢 顧 問 服 務 事 項, 乙 方 已 於 本 契 約 簽 訂 三 日 前 交 付

More information

高校发展动态

高校发展动态 2010 NO.29 2010 No.4 ( 29 ) 20010-06-30 2010 No.4 28 ) [0] 2010 () 2010 04 ( 29 ) 2010 6 30 (0459)6819372-8602 E-mail 2010 20+20 60% 32 : 30 70 7700 3% 61 2010 No.4( 29 ) [1] 2010 T T 2010 No.4( 29 ) [2]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BEC9AE76C45FA8E5A4BAAE652DBAF4B8F4AA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BEC9AE76C45FA8E5A4BAAE652DBAF4B8F4AAA92E646F63> 校 長 勉 語 近 年 來, 青 少 年 犯 罪 年 齡 逐 漸 降 低, 中 輟 生 遞 增, 情 緒 困 擾 行 為 偏 差 的 學 生 愈 來 愈 多, 不 但 增 加 教 師 們 教 學 的 困 難, 同 時 也 讓 教 師 在 班 級 經 營 上 力 不 從 心, 相 信 站 在 第 一 線 每 天 輔 導 青 少 年 的 高 中 導 師, 感 受 更 為 深 刻 的 確, 導 師 是 一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試 名 額 公 告 日 期...6 捌 成 績 計 算 方 式 及 通 知......6 玖 錄 取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地 质 工 程 系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6 学 年 我 系 将 在 总 结 过 去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今 年 学 院 以 抓 质 量 强 内 涵 促 改 革 调 结 构 建 品 牌 细 管 理 重 过 程 为 宗 旨, 以 规 范 管 理 深 化 内 涵 为

2016 年 地 质 工 程 系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6 学 年 我 系 将 在 总 结 过 去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今 年 学 院 以 抓 质 量 强 内 涵 促 改 革 调 结 构 建 品 牌 细 管 理 重 过 程 为 宗 旨, 以 规 范 管 理 深 化 内 涵 为 2016 年 地 质 工 程 系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6 年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5 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教 学 工 作 计 划 二 O 一 六 年 三 月 十 日 2016 年 地 质 工 程 系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6 学 年 我 系 将 在 总 结 过 去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今 年 学 院 以 抓 质 量 强 内 涵 促 改 革 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6BCADBBD8D2E4D3EBD1D0BE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6BCADBBD8D2E4D3EBD1D0BEBF2E646F63> 一 九 八 八 年 创 刊 回 忆 与 研 究 第 十 六 辑 上 海 市 新 四 军 历 史 研 究 会 浙 东 浙 南 分 会 编 二 O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1 ( 封 面 折 页 字 ) 编 委 会 顾 问 丁 公 量 丁 柯 吴 文 达 汪 志 荣 戚 南 强 李 国 经 主 编 陈 晓 光 副 主 编 葛 奇 忠 方 思 朋 编 委 ( 按 姓 氏 笔 画 为 序 ) 方 思 朋 王

More information

萧山中学课程建设方案.doc

萧山中学课程建设方案.doc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2 2 4 4 4 2 2 4 4 4 4 4 5 5 4 4 4 4 5 5 4 4 4 4 5 5 3 3 3 3 4(2) 4(2) 4(2) 4(2) 4 4 4 4 3 3 3 3 3 3 4 4 4 4 4(2) 4(2) 4(2) 4(2) 2 2 2 2 4 4 4 4 2 2 2 2 2

More information

( )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121.2 117.5 125.8 122.0 130.9 126.8 135.4 131.5 140.3 136.0 144.9 140.2 153.5 147.9 160.6 154.7 165.1 160.3 167.7 163.9 169.3 165.8 169.6 166.7 170.0 167.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A4.doc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A4.doc 九 评 共 产 党 大 纪 元 系 列 社 论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录 公 告 大 纪 元 发 表 系 列 社 论 九 评 共 产 党... 3 九 评 之 一 评 共 产 党 是 什 么... 4 前 言... 5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夺 取 和 维 持 政 权... 5 二. 以 谎 言 为 暴 力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A4-f4.doc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A4-f4.doc 九 评 共 产 党 大 纪 元 系 列 社 论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录 公 告 大 纪 元 发 表 系 列 社 论 九 评 共 产 党... 4 九 评 之 一 评 共 产 党 是 什 么... 4 前 言...5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夺 取 和 维 持 政 权... 5 二. 以 谎 言 为 暴 力

More information

理 论 探 索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五 点 思 考 余 路 [ 摘 要 ]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是 中 国 改 革 的 重 要 环 节, 其 影 响 力 和 难 度 不 亚 于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本 文 着 重 围 绕 推 进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应 考 虑 的 五 个 方 面

理 论 探 索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五 点 思 考 余 路 [ 摘 要 ]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是 中 国 改 革 的 重 要 环 节, 其 影 响 力 和 难 度 不 亚 于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本 文 着 重 围 绕 推 进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应 考 虑 的 五 个 方 面 目 录 理 论 探 索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五 点 思 考 1 信 息 交 流 省 编 办 刘 维 寅 副 主 任 到 我 市 对 市 县 政 府 机 构 改 革 工 作 进 行 实 地 评 估 11 我 市 部 分 部 门 试 点 实 行 部 门 内 部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13 我 市 三 项 措 施 确 保 机 构 编 制 监 督 活 动 常 态 化 14 基 层

More information

日 本 位 于 亚 洲 东 部, 太 平 洋 西 北 角, 是 我 国 东 方 的 一 个 岛 国 在 洪 积 世 ( 注 1) 的 大 部 分 时 期 内, 日 本 与 大 陆 相 连 大 约 在 洪 积 世 晚 期 至 冲 积 世 ( 注 2) 初 期, 日 本 各 地 发 生 海 进, 出 现

日 本 位 于 亚 洲 东 部, 太 平 洋 西 北 角, 是 我 国 东 方 的 一 个 岛 国 在 洪 积 世 ( 注 1) 的 大 部 分 时 期 内, 日 本 与 大 陆 相 连 大 约 在 洪 积 世 晚 期 至 冲 积 世 ( 注 2) 初 期, 日 本 各 地 发 生 海 进, 出 现 前 言 日 本 是 我 们 的 邻 国 文 献 可 考 的 两 国 关 系, 至 少 已 有 21 个 世 纪 古 代 日 本 文 化 的 发 展 晚 于 中 国, 而 日 本 民 族 却 能 在 固 有 文 化 的 基 础 上 对 外 国 文 化 采 取 选 择 吸 收 和 创 新 的 态 度, 形 成 自 己 独 特 的 文 化 封 建 末 期, 中 国 和 日 本 同 受 西 方 列 强 的

More information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高 职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的 创 新 与 实 践 1 李 选 芒 2 赵 居 礼 摘 要 高 职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的 重 点 是 明 确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构 建 适 应 培 养 目 标 的 课 程 体 系, 营 造 职 业 技 术 训 练 的 教 环 境, 建 设 双 师 结 构 的 师 资 队 伍 陕 西 工 业 职

More information

,,,,,,,,,,,,,, :,,,, 1 ?,,, :,,,?,,?, :,,,,,,,,,? :,, :,,?, :??, :,!,, 2 ,,,,,,,,,,,,,,,,,?,,,,,,,,,,,,,, :, 3 !?!?,!,!,, :,,,,,,,,,,,,,,,,,,,,,,,,,? :??,, 4 ,,,,,,, :?, :,,,,,,,,,,,,,, 5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let.doc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let.doc 九 评 共 产 党 大 纪 元 系 列 社 论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录 公 告 大 纪 元 发 表 系 列 社 论 九 评 共 产 党... 4 九 评 之 一 评 共 产 党 是 什 么... 5 前 言... 5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夺 取 和 维 持 政 权... 5 二. 以 谎 言 为 暴 力

More information

3 基 金 杠 杆 从 分 级 基 金 的 概 念, 我 们 知 道 了 分 级 基 金 的 A 份 额 是 每 年 获 得 固 定 收 益 的 稳 健 份 额,B 份 额 是 具 有 杠 杆 效 应 的 激 进 份 额 分 级 基 金 中 的 杠 杆 一 般 有 三 类 : 份 额 杠 杆 =(A

3 基 金 杠 杆 从 分 级 基 金 的 概 念, 我 们 知 道 了 分 级 基 金 的 A 份 额 是 每 年 获 得 固 定 收 益 的 稳 健 份 额,B 份 额 是 具 有 杠 杆 效 应 的 激 进 份 额 分 级 基 金 中 的 杠 杆 一 般 有 三 类 : 份 额 杠 杆 =(A 分 级 基 金 入 门 1 概 述 分 级 基 金 是 指 通 过 对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的 安 排, 将 基 金 份 额 分 成 预 期 收 益 与 风 险 不 同 的 两 类 或 多 类 份 额, 并 将 其 中 一 类 份 额 或 多 类 份 额 上 市 进 行 交 易 的 结 构 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通 常 所 谈 到 的 分 级 基 金 是 将 母 基 金 产 品 ( 可 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pingb5_let.doc

Microsoft Word - 9pingb5_let.doc 九 評 共 產 黨 大 紀 元 系 列 社 論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錄 公 告 大 紀 元 發 表 系 列 社 論 九 評 共 產 黨... 3 九 評 之 一 評 共 產 黨 是 甚 麼... 4 前 言... 4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奪 取 和 維 持 政 權... 5 二. 以 謊 言 為 暴 力

More information

103.06.23退休權益.ppt [相容模式]

103.06.23退休權益.ppt [相容模式] 臺 中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不 可 不 知 之 退 休 權 益 1 大 綱 一 退 休 撫 卹 理 論 二 現 行 退 休 制 度 (85 制 ) 三 再 任 停 止 領 受 月 退 休 金 及 優 惠 存 款 四 案 例 分 享 五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法 草 案 (90 制 ) 六 公 務 人 員 保 險 法 103 年 1 月 29 日 修 法 七 結 語 一 退 休 撫 卹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國文》試題評析.doc

Microsoft Word - 1.《國文》試題評析.doc 許 清 龍 老 師 試 題 評 析 國 文 試 題 評 析 / 命 中 事 實 100 學 年 度 私 醫 聯 招 的 國 文 科 考 題, 有 上 課 的 同 學 應 該 發 出 會 心 一 笑, 甚 至 狂 笑, 因 為 老 師 的 命 中 率 實 在 太 高 了 除 了 基 本 的 字 音 字 形 字 義 成 語 的 題 型 外, 時 序 的 題 型 考 了 干 支 判 別 題 目 完 全 可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 :,,,, ",,,,,,,,,,,,,,,,,,,,, 1 ,,,,,,,,,,,,,,, 1. 1. 1 (, ),,,,,,,,,,,, 2 ( ),,,,,,, ( ),,,, ( ),,,,,,,,,,, 3 1. 2,,,, ;, ;, ;,,,, ( ), :,,,,,,,,,, : 4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0(1 $%%& %& 234 %-%, 5&%6&633 & 3%%, 3-%, %643 -%%% :::; 7<9; %-%, 3$%$ :::;

$%%& ()*+, %&, %-&&%%,. $ %,, $,, & /$- 0(1 $%%& %& 234 %-%, 5&%6&633 & 3%%, 3-%, %643 -%%% :::; 7<9; %-%, 3$%$ :::; $%%& ()*+, %&, %-&&%%,. $ %,, $,, & /$- 0(1 $%%& %& 234 %-%, 5&%6&633 & 3%%, 3-%, %643 -%%%-- 7889 :::; 7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实 习 上 下 点 表 格 解 释 和 相 关 纪 律 要 求 : 1 表 格 中 所 有 名 词 都 为 简 称, 包 括 医 院 名 称 四 年 级 五 年 级 各 专 业 名 称 等 所 有 时 间 都 为 学 生 装 好 行 李 出 发 时 间, 请 提 前 0 分 钟 将 行 李 运 到

实 习 上 下 点 表 格 解 释 和 相 关 纪 律 要 求 : 1 表 格 中 所 有 名 词 都 为 简 称, 包 括 医 院 名 称 四 年 级 五 年 级 各 专 业 名 称 等 所 有 时 间 都 为 学 生 装 好 行 李 出 发 时 间, 请 提 前 0 分 钟 将 行 李 运 到 附 件 :.014 年 实 习 生 进 出 实 习 单 位 用 车 方 案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014 年 6 月 实 习 学 生 进 出 实 习 单 位 用 车 计 划 教 务 处 编 014 年 6 月 5 日 实 习 上 下 点 表 格 解 释 和 相 关 纪 律 要 求 : 1 表 格 中 所 有 名 词 都 为 简 称, 包 括 医 院 名 称 四 年 级 五 年 级 各 专 业 名

More information

简报158期.doc

简报158期.doc 党 员 干 部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简 报 第 15 期 ( 总 第 158 期 )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农 村 党 员 干 部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领 导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2012 年 10 月 31 日 喜 迎 十 八 大 威 海 市 组 织 开 展 系 列 主 题 宣 传 活 动 迎 接 党 的 十 八 大 一 是 发 挥 党 建 电 视 栏 目 作 用 强 化 宣 传

More information

zt

zt !" !"!"!###!$ !!" #$ %& ( $( )% &# *%!($!#!!%%!"%! &!)%!&"!* #($!& # (!! ?!!""#!$ % # & %!"#$%&"" ()))*)))+ (,)-#*),+./,),),)0 12122222+ (3333333+ 4),),),)0 (,)5677,+ ()))89))+ :;;5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A455C2E0BEC7A5CDA9DBA5CDC2B2B3B95FB448C2E0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A455C2E0BEC7A5CDA9DBA5CDC2B2B3B95FB448C2E05F2E646F63> 銘 傳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春 季 轉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春 季 轉 學 生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2.11.14) 決 議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2705 傳 真 :(02)28809706 一 律 網 路 填 表, 須 至 本 校 網 址 http://www.mcu.edu.tw/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9舞蹈獨招簡章98.10.27.doc

Microsoft Word - 99舞蹈獨招簡章98.10.27.doc 99 學 年 度 舞 蹈 學 系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 歡 迎 您 的 加 入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舞 蹈 學 系 單 獨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舞 蹈 學 系 簡 史 : 舞 蹈 學 系 之 前 身 為 中 國 文 化 學 院 之 五 年 制 舞 蹈 科, 設 立 於 1964 年 1966 年 秋 奉 教 育 部

More information

费 率 优 惠 期 限 内, 如 本 公 司 新 增 通 过 盈 米 财 富 代 销 的 基 金 产 品, 则 自 该 基 金 产 品 开 放 申 购 当 日 起, 将 同 时 开 通 该 基 金 上 述 优 惠 活 动 ( 二 ) 费 率 优 惠 期 限 自 2015 年 11 月 27 日 起

费 率 优 惠 期 限 内, 如 本 公 司 新 增 通 过 盈 米 财 富 代 销 的 基 金 产 品, 则 自 该 基 金 产 品 开 放 申 购 当 日 起, 将 同 时 开 通 该 基 金 上 述 优 惠 活 动 ( 二 ) 费 率 优 惠 期 限 自 2015 年 11 月 27 日 起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新 增 珠 海 盈 米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为 代 销 机 构 的 公 告 根 据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 与 珠 海 盈 米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盈 米 财 富 ) 签 订 的 代 销 协 议, 盈 米 财 富 将 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9A4ADA67EAFC5B0EABB79BEC7B4FAB5AAAED7A8F75FA5BFA6A1A8F75F39392E30342E323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9A4ADA67EAFC5B0EABB79BEC7B4FAB5AAAED7A8F75FA5BFA6A1A8F75F39392E30342E32362E646F63> 花 蓮 縣 九 十 九 年 國 中 小 學 生 基 本 學 力 檢 測 五 年 級 國 語 文 試 題 卷 一 美 在 關 愛 作 者 : 黃 宣 勳 走 進 大 自 然, 只 要 用 心 觀 察, 隨 時 隨 地 都 可 以 捕 捉 心 曠 神 怡 的 美 景 走 進 美 術 館 畫 廊 或 在 一 般 生 活 環 境, 只 要 用 心 觀 察, 也 可 以 接 觸 許 多 賞 心 悅 目 的 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4.doc

Microsoft Word - 4.doc 第 四 章 清 代 花 木 詩 的 藝 術 特 色 中 國 詩 歌 的 創 作 而 言 講 究 的 是 含 蓄 凝 練, 詩 人 創 作 時 往 往 不 是 直 書 情 感 與 思 想, 常 借 景 物 抒 情 言 志 景 物 為 客 觀 的 象 ; 詩 人 所 抒 發 的 情 與 所 言 的 志 為 主 觀 的 意, 兩 者 在 詩 中 的 密 切 的 結 合 造 就 意 象 的 存 在 大 自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申 請 入 學 簡 章 一 律 網 路 登 錄 後 郵 寄 報 名 表 地 址 : 81271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松 和 路 1 號 入 學 資 訊 網 址 : http://exam.nkuht.edu.tw 報 名 諮 詢 電 話 : 教 務 處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07)806-0505 轉 分 機

More information

post102drfgt6h9uo7qy04vgoawrulyu7n53e.doc

post102drfgt6h9uo7qy04vgoawrulyu7n53e.doc 102 10088 62 (023365-3737 http://www.tabf.org.tw 102 4 26 ------------------------------------------------------------1 ----------2 ------------------------------------------------------------------ 13

More information

時間:99年7月21日 晚上19:10

時間:99年7月21日 晚上19:10 2012 年 9 月 隊 刊 新 北 市 家 扶 中 心 展 愛 服 務 隊 主 任 : 周 大 堯 指 導 老 師 : 張 景 暉 隊 長 : 廖 偉 智 編 輯 : 文 宣 組 目 錄 隊 訊 P 2 ~ 5 親 代 伙 伴 培 訓 - 家 庭 伙 伴 行 前 會 莉 思 P 6 ~ 7 7/21~ 兒 童 親 職 分 擔 服 務 方 案 之 課 程 分 享 小 雲 P 8 ~ 9 最 近 的

More information

熟 因此 发展自助银行业务 有助于在公众和同业中树 的地区作为期 3 6 个月的市场调查和严密考察 考察的 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内容包括该地区的规划与发展 人口变动 消费和收入水 四是有利于提高银行业务及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自助 平等 如果发现是老化的城区 则会打退堂鼓 相反 若 网点 能使银行自身的管

熟 因此 发展自助银行业务 有助于在公众和同业中树 的地区作为期 3 6 个月的市场调查和严密考察 考察的 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内容包括该地区的规划与发展 人口变动 消费和收入水 四是有利于提高银行业务及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自助 平等 如果发现是老化的城区 则会打退堂鼓 相反 若 网点 能使银行自身的管 自助银行网点的选址方法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在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 以及银行业全球化的大背 刘镭彦 应有独立设备维护区 ( 加钞间 ) 景下 银行业的竞争已更多地体现在服务质量上 自助银 按自助设备的维护方式 可分为用墙体分隔出独立 行网点 ( 以下简称 自助网点 ) 设置作为银行业营销渠 设备维护区的穿墙式和与安装场地共享设备维护区的大 道建设和营业终端的布局方式之一 正是顺应这种潮流的 堂式 产物

More information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龙 岩 市 永 定 区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2015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4 月 26 日 - 1 - 目 录 第 一 章 重 要 提 示...- 3 - 第 二 章 释 义 及 重 要 提 示...- 3 - 第 三 章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4 - 第 四 章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5 - 第 五 章 董 ( 理 ) 事 会 报 告...-8-

More information

銘傳大學八十九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獨立招生簡章

銘傳大學八十九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獨立招生簡章 銘 傳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4.11.12) 決 議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2523 傳 真 :(02)28809774 一 律 網

More information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宏 策 展 翼 起 宏 图, 铸 鼎 立 远 策! 河 北 省 唯 一 一 家 专 业 金 融 律 师 事 务 所 河 北 宏 策 律 师 事 务 所 是 经 司 法 部 批 准 注 册 依 法 成 立 的 合 伙 制 律 师 事 务 所 宏 策 专 心 专 注 于 金 融 业 务, 尤 其 是 地 产 金 融 私 募 基 金 等 领 域 宏 策 拥 有 一 支 法 律 功 底 深 厚, 金 融 地

More information

新竹高中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新竹高中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國 立 新 竹 高 級 中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教 師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公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甄 選 作 業 要 點 等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貳 甄 選 科 別 及 需 用 名 額 : 計 7 科, 共

More information

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草案)

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草案) 全 國 新 住 民 火 炬 計 畫 行 動 方 案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1 日 內 政 部 台 內 移 字 第 1010932941 號 教 育 部 臺 國 ( 一 ) 字 第 1010112838B 號 會 銜 函 頒 101 年 7 月 24 日 內 政 部 核 定 修 正 一 計 畫 緣 起 隨 著 全 球 化 人 口 快 速 且 頻 繁 的 移 動, 我 國 人 跨 國 (

More information

十 二 本 班 報 名 人 數 超 過 50 人 時, 本 校 得 按 報 名 繳 費 先 後 次 序 決 定 上 課 人 選, 或 分 班 上 課 本 班 授 課 採 全 程 錄 影, 遠 道 學 員 可 申 請 錄 影 教 學 十 三 聯 絡 人 : 朱 庭 葦 小 姐 (0975-968958

十 二 本 班 報 名 人 數 超 過 50 人 時, 本 校 得 按 報 名 繳 費 先 後 次 序 決 定 上 課 人 選, 或 分 班 上 課 本 班 授 課 採 全 程 錄 影, 遠 道 學 員 可 申 請 錄 影 教 學 十 三 聯 絡 人 : 朱 庭 葦 小 姐 (0975-968958 大 葉 大 學 2015 年 中 小 學 校 長 主 任 專 業 成 長 培 訓 班 ( 第 八 期 ) 招 生 簡 章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補 助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活 動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二 主 辦 單 位 : 大 葉 大 學 教 育 專 業 發 展 研 究 所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三 開 設 班 別 :2015 年 中

More information

96轉學招生簡章

96轉學招生簡章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轉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招 生 公 告 網 址 :http://www.nknu.edu.tw/~course/curricu.htm 簡 章 上 網 日 期 :104 年 5 月 4 日 至 6 月 8 日 取 得 轉 帳 編 號 及 報 名 網 址 :http://140.127.40.201/transfer 報 名 費 :

More information

92年02月24 日本校92學年度研究所

92年02月24 日本校92學年度研究所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暨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編 印 單 位 :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地 址 : 24301 新 北 市 泰 山 區 工 專 路 84 號 電 話 :(02)2908-9899 分 機 4202 ~ 4205 專 線 : ( 02 ) 2901-0900 ; 2903-2007 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6\263\346\250\256\272\251\271C\253n\303s\250t\246C\254\241\260\312150K.doc)

(Microsoft Word - 2016\263\346\250\256\272\251\271C\253n\303s\250t\246C\254\241\260\312150K.doc) 單 車 漫 遊 南 瀛 系 列 活 動 之 2016 五 庫 150K 挑 戰 賽 報 名 簡 章 主 辦 單 位 : 南 瀛 單 車 發 展 協 進 會 籌 備 會 協 辦 單 位 : 張 世 賢 議 員 服 務 處 / 樂 活 單 車 出 租 中 心 / 阿 嬤 ㄟ ㄉㄠ 民 宿 / 愛 鄉 文 教 基 金 會 / 倫 雅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發 佈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1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7ADBBE1C6C0D0D0B5B3A1B232303136A1B333BAC520D0D0D2B5A1B0C1BDD1A7D2BBD7F6A1B1B9A4D7F7B7BDB0B8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7ADBBE1C6C0D0D0B5B3A1B232303136A1B333BAC520D0D0D2B5A1B0C1BDD1A7D2BBD7F6A1B1B9A4D7F7B7BDB0B8B5C4CDA8D6AA2E646F63>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行 业 开 展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黔 会 评 行 党 2016 3 号 各 党 支 部, 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贵 州 省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行 业 开 展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工 作 方 案 已 经 省

More information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报 告 第 一 章 重 要 提 示 本 行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负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本 行 于 2015 年 5 月 29

More information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报 名 登 记 手 续, 由 县 ( 市 区 )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建 立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籍 ( 三 ) 在 云 南 省 借 考 的 外 省 户 籍 考 生, 经 本 人 申 请, 持 户 籍 等 相 关 材 料, 到 借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报 名 登 记 手 续, 由 县 ( 市 区 )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建 立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籍 ( 三 ) 在 云 南 省 借 考 的 外 省 户 籍 考 生, 经 本 人 申 请, 持 户 籍 等 相 关 材 料, 到 借 附 件 1: 云 南 省 普 通 高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籍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参 加 云 南 省 普 通 高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生 的 考 籍 管 理 第 二 条 普 通 高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籍 管 理 包 括 考 生 的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资 格 报 名 审 核 及 变 更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1247 1249 1270 120 121 . 11901268 . [] 89 1986 []. 1969 1969 . 1991 14 2 1985 45 1986 [] 1991 0 0 876 0 0 1285 36 0 0 2 44 1993 6 . 1991 . . .. 1982 2 2223 1984

More information

课 题 指 导 : 陆 百 甫 ( 全 国 人 大 财 经 委 员 会 原 委 员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原 副 主 任 ) 课 题 组 成 员 : 李 命 志 ( 全 国 人 大 财 经 委 员 会 经 济 室 ) 孙 仁 宏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财 贸 经 济 研 究

课 题 指 导 : 陆 百 甫 ( 全 国 人 大 财 经 委 员 会 原 委 员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原 副 主 任 ) 课 题 组 成 员 : 李 命 志 ( 全 国 人 大 财 经 委 员 会 经 济 室 ) 孙 仁 宏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财 贸 经 济 研 究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资 助 项 目 2012 年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综 合 报 告 之 三 中 国 发 展 三 步 走 战 略 后 半 期 国 家 战 略 议 程 探 讨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综 合 报 告 课 题 组 2012 年 11 月 课 题 指 导 : 陆 百 甫 ( 全 国 人 大 财 经 委 员 会 原 委 员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原 副 主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张 文 宏 阮 丹 青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运 用 年 天 津 城 乡 居 民 社 会 网 的 问 卷 调 查 资 料, 对 市 民 和 农 民 的 社 会 支 持 网 进 行 了 比 较 研 究 我 们 的 研 究 发 现 :( ) 亲 属 在 城 乡 居 民 的 财 务 支 持 网 中 发 挥 着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 ) 亲 属 在 精 神 支 持 网 中 的 作 用 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鐵路佐級-國文(二)

Microsoft Word - 103鐵路佐級-國文(二) 103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等 別 : 佐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事 務 管 理 機 械 工 程 機 檢 工 程 電 力 工 程 電 子 工 程 養 路 工 程 科 目 :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一 單 一 選 擇 題 : 下 列 成 語, 沒 有 錯 別 字 的 選 項 是 : 手 屈 一 指 載 罪 立

More information

进修人员登记表

进修人员登记表 进 修 生 报 到 通 知 各 同 仁 单 位 : 经 过 审 查, 同 意 贵 单 位 同 志 到 我 院 相 应 科 室 进 修, 学 习 时 间 为 3 个 月 请 通 知 该 进 修 生 ( 详 见 附 表 名 单 ) 凭 本 通 知 及 单 位 介 绍 信 纸 质 版 进 修 申 请 表 ( 已 交 的 可 以 不 用 再 交 ) 进 修 人 员 管 理 协 议 书 于 2016 年 6

More information

背 景 资 料 水 浒 传 写 的 是 北 宋 宣 和 年 间 (1119~1121 前 后 ) 宋 江 等 聚 众 起 义 的 故 事 全 书 描 写 北 宋 末 年 以 宋 江 为 首 的 一 百 零 八 人 在 山 东 梁 山 泊 聚 义 的 故 事 故 事 在 宋 史 和 宋 人 笔 记 里

背 景 资 料 水 浒 传 写 的 是 北 宋 宣 和 年 间 (1119~1121 前 后 ) 宋 江 等 聚 众 起 义 的 故 事 全 书 描 写 北 宋 末 年 以 宋 江 为 首 的 一 百 零 八 人 在 山 东 梁 山 泊 聚 义 的 故 事 故 事 在 宋 史 和 宋 人 笔 记 里 水 浒 传 作 者 简 介 施 耐 庵 ( 约 1296~1370) 中 国 元 末 明 初 作 家 名 子 安, 一 说 名 耳 兴 化 ( 今 江 苏 兴 化 县 ) 人, 原 籍 苏 州 相 传 施 耐 庵 是 水 浒 传 的 作 者 明 嘉 靖 十 九 年 (1540), 高 儒 百 川 书 志 载 : 忠 义 水 浒 传 100 卷 钱 塘 施 耐 庵 的 本 罗 贯 中 编 次 嘉 靖

More information

佛教招〔2016〕9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内容及大纲的通知.doc

佛教招〔2016〕9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内容及大纲的通知.doc 佛 山 市 教 育 局 主 动 公 开 佛 教 招 2016 9 号 佛 山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调 整 面 向 全 市 招 收 艺 术 特 长 生 音 乐 专 业 考 试 内 容 及 大 纲 的 通 知 各 区 教 育 局, 市 直 属 学 校 : 广 东 省 普 通 高 考 艺 术 特 长 生 音 乐 专 业 基 础 技 能 测 试 的 总 分 合 成 方 面 从 今 年 起 进 行 调 整,

More information

19 20 21 22 23 24 25 产 品 出 口 企 业 当 年 减 半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财 产 转 让 收 益 分 期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技 术 开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的 核 准 财 政

19 20 21 22 23 24 25 产 品 出 口 企 业 当 年 减 半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财 产 转 让 收 益 分 期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技 术 开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的 核 准 财 政 序 号 批 次 项 目 名 称 设 定 依 据 或 备 注 1 第 一 批 2 (10 项 ) 3 2002.11 对 指 定 企 业 经 营 高 税 率 贵 重 产 品 出 口 退 税 的 对 列 名 企 业 销 售 以 出 顶 进 国 产 棉 退 ( 免 ) 税 的 对 列 名 炼 油 厂 销 售 以 产 顶 进 成 品 油 免 税 的 国 家 税 务 局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部 关 于 明

More information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More information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冀 政 函 2016 10 号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的 议 案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已 经 2016 年 2 月 23 日 省 政 府 第 76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提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More information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