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谁来管理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总原则是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会计法 第七条规定,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考点二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范围 ( 多选 ) 1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谁来管理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总原则是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会计法 第七条规定,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考点二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范围 ( 多选 ) 1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

Transcription

1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考点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 多选 )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包括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考点二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 多选 ) ( 一 ) 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1. 制定主体 : 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 范围 :1999 年 10 月 31 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自 200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3. 会计法地位 : 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4. 立法宗旨 : 规范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 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秩序 5 范围: 会计法 注册会计师法 ( 二 ) 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1. 制定主体 : 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 或批准发布 2. 制定依据 : 会计法 3. 范围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 ( 三 )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选择 )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 会计法 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 会计部门规章会计部门规章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规定的程序, 由财政部制定, 并由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具体包括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代理记帐管理办法 2. 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规范性文件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 具体包括 :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 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企业财务通则 第 1 页共 71 页

2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谁来管理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总原则是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会计法 第七条规定,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考点二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范围 ( 多选 ) 1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最基本的职能 ) 2 会计市场管理 3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4 会计监督检查 考点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 判断 )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的, 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 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经历 ( 任职条件 : 或者的关系 ) 担任总会计师应当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 3 年 考点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 一 ) 会计法 规定 1.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 ; 2. 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完整 ; 3. 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不得授意 指使 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 二 )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 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 也称法人代表 ): 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 ( 经理 ) 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 国有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 二是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形式职权的负责人 : 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第三节会计核算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考点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 一 )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8 项 1. 真实性 第 2 页共 71 页

3 指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 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内容完整 2. 相关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 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为评价或者预测 3. 明晰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 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 可比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 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 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 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 判断 )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 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 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 相互可比 5. 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 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而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如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 判断 ) 6. 重要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7. 谨慎性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 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 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 判断 ) 8. 及时性 及时性是指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 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 二 ) 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 什么是会计资料? 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 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 包括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 多选 ) 2. 符合谁的规定? 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3. 造假是什么行为? 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1) 伪造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2) 变造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是指用涂改 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等的真实内容, 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即篡改事实 ( 三 ) 会计核算的内容 1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 财物的收发, 增减和使用 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第 3 页共 71 页

4 4 资本 基金的增减 5 收入 支出 费用 成本的计算 6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 其他事项 考点二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前后各期应当一致, 不得随意变更 ; 确有必要变更的, 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变更, 并将变更的原因 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 一是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 二是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 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考点三会计年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单选 ) 会计期间分为 : 月度 季度 半年度 年度 ( 多选 ) 我国的会计年度所以采用公历制 考点四记账本位币的规定 会计法 规定,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 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考点五会计文字记录的规定 ( 一 ) 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 判断 ) 会计法 规定,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根据这一规定, 在我国境内所有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记录都必须使用中文 ( 二 ) 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 判断 ) 要点 : 同时使用 使用中文是前提, 可以同时使用民族自治地区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 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 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备选性的, 不能理解为可以使用中文, 也可以使用其他通用文字 ( 判断 ) 考点六会计凭证的规定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 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首要环节 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 一 ) 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 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 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 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 单选 ) 1. 原始凭证的内容 : (1) 凭证名称 ; (2) 填制凭证的日期 ; (3) 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 (4) 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 第 4 页共 71 页

5 (6) 经济业务内容 (7) 数量 单价和金额 2. 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各单位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时, 要求做到内容真实 项目完整 填制及时 书写清楚 会计基础规范 第四十八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 ( 一 )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 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 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 二 )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 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三 )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 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 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 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 四 )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 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 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 必须用双面复写纸 ( 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 ) 套写, 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当加盖 作废 戳记, 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不得撕毁 ( 五 ) 发生销货退回的, 除填制退货发票外, 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 退款时, 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 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 六 ) 职工借款凭据, 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 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 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 七 )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 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怔附件 :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 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 日期和文件字号 ( 八 ) 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 (1) 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2) 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 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 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 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 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 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 二 ) 记账凭证的内容 1. 记账凭证 :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 确定会计分录, 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2. 记账凭证的编制 两点规定 : 一是记账凭证编制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 ; 二是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必须是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 ( 判断 ) (1) 填制记帐凭证时, 应当对记帐凭证连续编号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帐凭证的, 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写 (2) 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 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 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 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3) 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 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4)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 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 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3 记帐凭证的审核记帐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 编制依据是否真实, 填写项目是否齐全, 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书写是否清楚 第 5 页共 71 页

6 考点七会计账簿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 明细账 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 并逐日结出余额 1 登记帐簿的依据: 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 按照记账规则登记会计账簿 包括 : 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 ; 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 缺号 跳行的, 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 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在更正处盖章, 以明确责任等等 3.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 其会计账簿的登记 更正, 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 禁止账外设账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 核算, 不得私设账外账 5 账目核对要做到 : 账实相符 账证相符 账账相符 账表相符 6 结帐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帐, 不得提前或者延迟 年度结帐日为公历年度的每年 12 月 31 日, 半年度 季度和月度结帐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 每季 每月的最后一天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六十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是 : ( 一 ) 登记会计账簿时, 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 编号 业务内容摘要 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 ; 做到数字准确 摘要清楚 登记及时 字迹工整 ( 二 ) 登记完毕后, 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并注明已经登帐的符号, 表示已经记账 ( 三 ) 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 不要写满格 ; 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 四 ) 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圆珠笔 ( 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 ) 或者铅笔书写 ( 五 ) 下列情况, 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 1. 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 冲销错误记录 ; 2.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帐页中, 登记减少数 ; 3. 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 如未印明余额方面的, 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 4.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 六 ) 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 不得跳行 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 隔页, 应当将空行 空页划线注销, 或者注明 此行空白 此页空白 字样, 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七 ) 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 结出余额后 应当在 借或贷 等栏内写明 借 或者 贷, 等字样 没有余额的账户, 应当在 借或贷 等栏内写 平 字, 并在余额栏内用 0 表示 ( 八 )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 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 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 并在摘要栏内注明 过次页 和 承前页 字样 ; 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 并在摘要栏内注明 承前页 字样 考点八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 一 )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和其他单位向有关各方面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其在某一特定日期 第 6 页共 71 页

7 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的文件 根据 会计法 和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的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 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其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 多选 ) ( 二 )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 各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1 财务会计报告的提供对象 各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对象, 向本单位 本单位的有关财务关系人 ( 如投资者 债权人 ) 以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 ( 如财政部门 税务部门 ) 等提供, 以便于有关的财务关系人及政府部门及时了解经营和业务活动情况, 据此作出相关决策 2 财务会计报告的提供期限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 半年度 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 3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 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 判断 ) 4 会计法 第十九条单位提供的担保 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 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 三 ) 财务会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凡是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 在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 需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 四 ) 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程序和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签名并盖章 ; 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 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 多选 )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考点十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 1.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 (1) 会计凭证类 : 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汇总凭证, 其他会计凭证 ; (2) 会计账簿类 : 总账 明细账 日记账 固定资产卡片账 辅助账簿, 其他会计账簿 ; (3) 财务报告类 : 月度 季度 年度财务报告, 包括会计报表 附表 附注及文字说明, 其他财务报告 ; (4) 其他类 :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对账单 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注意 : 财务预算 计划 制度等文件材料不属于会计档案 2. 应当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一年期满后, 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继续保管 ; 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 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 并办理登记手续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 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3. 保管的期限 第 7 页共 71 页

8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 年 5 年 10 年 15 年和 25 年五类,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三个永久 : 年度财务报告 ( 决算 )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请册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 25 年 其余凭证 账是 15 年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对账单 5 年 月 季报 3 年 4. 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 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 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 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 对于国家机关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 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 对于财政部门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不得销毁, 应当单独抽出立卷, 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 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四节会计监督我国已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包括单位内部监督 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和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 考点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 一 )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 完整, 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 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 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其本质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 ( 单选 ) ( 二 )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 ;( 单选 ), 并非审计人员 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 单选 ) 根据 会计法 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 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 单选 ) ( 三 )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 经办人员 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并相互分离 相互制约 2. 重大对外投资 资产处置 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 应当明确其决策和执行程序, 并体现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的要求 3. 财产清查的范围 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 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 四 )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职权 1. 对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 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 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 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 应当及时处理 ; 无权处理的, 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请求查明原因, 做出处理 第 8 页共 71 页

9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 1 内部控制的内容货币资金 实物资产 对外投资 工程项目 采购与付款 筹资 销售与收款 成本与费用 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2 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 授权批准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 预算控制 财产保全控制 风险控制 内部报告控制 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不相容职务 : 出纳与记帐 业务与记帐 业务经办与业务审批 业务审批与记帐 财务保管与记帐 业务经办与财务保管 业务操作与业务复核等 3 企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有全面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 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 4 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五个要素 考点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 一 )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 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 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 是一种外部监督 ( 二 )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我国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规定, 除财政部门外, 审计 税务 人民银行 证券监管 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 三 )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 1.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 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 各单位必须依法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不得拒绝 隐匿 谎报 2 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 (1) 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检查 (2) 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的检查 (3) 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 对公司 企业会计核算情况的监督检查 (5) 对各单位会计档案的监督检查 (6) 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7)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考点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 一 )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 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此外, 单位和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 也属于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范畴 ( 二 )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 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第 9 页共 71 页

10 2.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 :: (1) 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出具审计报告 ; (2) 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 ; (3) 办理企业合并 分立 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 ; (4)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规定: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依法对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 指导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 一 ) 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 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考虑如下因素 : 1. 单位规模的大小 ; 2. 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 3. 经营管理的要求 ( 最基本的 ) ( 二 ) 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 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不同于通常所说的会计主管 主管会计 主办会计 ( 判断 ) 会计岗位设置原则 : 可以一人一岗 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 判断 ) 会计岗位 : 稽核 档案管理 ( 三 ) 内部稽核制度的主要内容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 ; 稽核工作的职责 权限 ; 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 会计报表的方法等 考点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 范围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规定, 即国家机关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 2. 内容 :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 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考点三代理记账 ( 一 ) 代理记账的概念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 二 )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 多选 ) 1.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进行会计核算 2.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 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与委托人签名并盖章 ) 3. 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 4.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 10 页共 71 页

11 ( 三 )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 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 补充的原始凭证, 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补充 ( 四 )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 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遵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 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 提供不实会计资料, 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 应当拒绝 4.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考点四会计从业资格 ( 一 ) 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 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 是进入会计职业的 门槛 ( 二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在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公司 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 1.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2. 出纳 ; 3. 稽核 ; 4. 资本 基金核算 ; 5. 收入 支出 债权债务核算 ; 6. 工资 成本费用 财务成果核算 ; 7. 财产物资的收发 增减核算 ;( 非收发人员 ) 8. 总账 ; 9.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 10.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 三 )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2.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3. 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 ( 含中专, 下同 ) 会计类专业学历 ( 或学位 ) 的, 自毕业之日起 2 年内 ( 含 2 年 ), 免试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 ( 或者珠算五级 ) 会计类专业包括 : 会计学 会计电算化 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审计学 财务管理 理财学 ( 四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 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 90 日内, 填写注册登记表, 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 系统的会 第 11 页共 71 页

12 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2. 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 6 个月的, 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 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 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 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 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 日内 4. 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 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 五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 有组织的理论知识 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 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 : (1) 针对性, 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 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 解决实际问题 ; (2) 适应性, 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 学以致用 ; (3) 灵活性, 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方法 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包括 : (1) 会计理论继续教育 (2) 政策法规继续教育 (3) 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 (4) 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3.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 ( 面授 ) 时间累计不得少于 24 小时 考点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一 ) 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分会计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 ( 高级职务 ) 会计师( 中级职务 ) 助理会计师 会计员( 初级职务 ) ( 二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 分类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 初级 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初级 中级会计资格是一种通过考试确认担任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制度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 : 中级会计实务 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 须经考试合格后, 方可参加评审 考试科目为 : 高级会计实务 2. 初中级资格的报名条件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 报考不同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还应具备报考相应档次资格的具体条件 第 12 页共 71 页

13 (1)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会计工作满 5 年 ;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会计工作满 4 年 ;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从事会计工作满 2 年 ; 4 取得硕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 1 年 ; 5 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说的学历, 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 ;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 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考点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1. 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 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根据规定,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 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 费用 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 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 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 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会计岗位一般分为 : 总会计师, 会计机构负责人, 出纳, 稽核, 核算, 总账,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会计电算化和会计档案管理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 属于会计岗位 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 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三种不属于会计岗位情况 :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 不属于会计岗位 医院门诊等收费员, 药品库房记账员, 商场收银员所从事的工作不属于会计岗位 单位内部审计, 社会审计, 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考点七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会计工作交接, 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时, 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 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 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 一 ) 交接的范围 1. 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 需要接替或代理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 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 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 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 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 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 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二 ) 交接的程序 1.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 结出余额, 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 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 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第 13 页共 71 页

14 (4) 编制移交清册, 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 公章 现金 有价证券 支票簿 发票 文件 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 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 数据盘 磁带等内容 (5)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移交时, 应将财务会计工作 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 移交点收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 (1) 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 不得短缺, 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 白条顶库 现象时, 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 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 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 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不得遗漏 如有短缺, 必须查清原因, 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 由移交人负责 (4)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如有未达账项, 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 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 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 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 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 个人核对 (5) 公章 收据 空白支票 发票 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 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 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 方可交接 3. 专人负责监交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 (1)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由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监交 (2)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办理交接手续, 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 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2)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 不得擅自另立账簿, 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 内容完整 (3) 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 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一份 ( 三 ) 交接人员的责任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合法性 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 真实性 完整性方面的问题, 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第六节法律责任考点一法律责任概述法律责任, 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两种责任形式 : 一是行政责任 ; 一是刑事责任 ( 一 )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 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第 14 页共 71 页

15 1.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 对其认为其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 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对行政处罚的种类以及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处罚的原则等作出了如下具体规定 :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行政拘留 此外还有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多选 2. 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 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行政处分的形式有 :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级 ; 撤职 ; 开除等 ( 二 )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 (1) 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 ; 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 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规定追究 ; 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 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 可以判处死刑, 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2.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主要包括 : (1) 主刑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 只能独立适用, 不能附加适用, 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 主刑分为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 ( 多选 ) (2) 附加刑 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也就是说, 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分为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对犯罪的外国人, 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考点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 一 )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多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规定, 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会计行为包括 : 1.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 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 未按照规定填制 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 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 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 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 致使会计资料毁损 灭失的行为 9.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 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 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 第 15 页共 71 页

16 ( 二 )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规定, 上述各种违法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 与行政处罚区分 ) 1. 责令限期改正 所谓责令限期改正, 是指要求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 停止违法行为 2. 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 情节及危害程度, 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 有权对单位并处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五 ),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两二 ) 3. 给予行政处分 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视情节轻重,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降职 撤职 留用察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 4.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工作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法 第四十条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做假账,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 贪污, 挪用公款, 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 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 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三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 一 ) 行为特征 1. 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 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 编制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 2. 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 是指采取涂改 挖补以及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3. 伪造会计账簿的行为, 是指违反 会计法 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根据伪造或者变造的虚假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簿, 或者不按要求登记账簿, 或者对内对外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 计量方法等手段编造虚假的会计账簿的行为 4. 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 是指采取涂改 挖补或者其他手段改变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的行为 5.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是指违反 会计法 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根据虚假的会计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对财务会计报告擅自进行没有依据的修改的行为 ( 二 ) 刑事责任刑法 : 偷税罪 ( 单选 ) 条件 1: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 10%-30%, 并且偷税数额在 1-10 万元或者二次因偷税受到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罚 1: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并处偷税数额 1-5 倍罚金 条件 2: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 30% 以上, 并且税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处罚 2:3-7 年有期徒刑, 并处偷税数额 1-5 倍罚金 第 16 页共 71 页

17 ( 三 ) 行政责任 1. 通报 2. 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单位并处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 3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单选 ) 3. 行政处分 4.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点四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注意隐匿和故意销毁的区别 ( 判断 ) 隐匿, 是指故意转移 隐藏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所谓故意销毁, 是指故意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予以销毁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 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可以对单位并处 5 千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 3 千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 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 对其中的会计人员, 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点五授意 指使 强令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 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注意授意 指使 强令的区别 ( 判断 ) 所谓授意, 是指暗示他人按其意思行事 ; 所谓指使, 是指通过明示方式, 指示他人按其意思行事 ; 所谓强令, 是指明知其命令是违反法律的, 而强迫他人执行其命令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授意 指使 强令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 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尚不构成犯罪的, 可以处 5 千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 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 撤职 开除的行政处分 考点六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 抵制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打击报复主要是指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 抵制违反 会计法 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 通过降级 撤职 调动工作岗位 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 一 ) 刑事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规定, 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 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二 ) 行政责任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三 ) 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 多选 ) 第 17 页共 71 页

18 1. 恢复其名誉 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名誉受到损害的, 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要求打击报复者向遭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赔礼道歉, 并澄清事实,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2. 恢复原有职位 级别 会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 被调离工作岗位 解聘或者开除的, 应当在征得会计人员同意的前提下, 恢复其工作 ; 被撤职的, 应当恢复其原有职务 ; 被降级的应当恢复其原有级别 考点七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一 ) 涉及审计法 商业银行法 证券法 保险法 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税收征管法 : 会计资料 : 限期改正, 不改正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 严重的, 元的罚款 偷税 : 条件 :10% 以下, 或者不满 1 万元处罚 : 追缴税款, 处以偷税数额 5 倍以下罚款 ( 单选 ) ( 二 ) 都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 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但对于同一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 18 页共 71 页

19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考点一 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 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 信用卡和汇兑 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 城市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 ( 以下简称银行 ) 以及单位 ( 含个体工商户 ) 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 其中,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 多选 ) 支付结算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支票 ;(2) 银行本票 ;(3) 银行汇票 ;(4) 商业汇票 ;(5) 汇兑 ;(6) 委托收款 ;(7) 托收承付 :(8) 信用卡 ;(9) 信用证 ( 多选 ) 适用于同城的结算方式 : 银行本票 支票适用于异地的结算方式 : 汇兑 托收承付同城异地皆可使用的结算方式 :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委托收款 考点二 支付结算的原则 1. 恪守信用, 履约付款原则 2. 谁的钱进谁的账 由谁支配原则 对存款人的资金, 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 必须由其自由支配 3. 银行不垫款原则 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 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 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考点三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 单位 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 票据无效 ; 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 银行不予受理 2. 单位 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的规定开立 使用账户 除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 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 扣划款项, 不得停止单位 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3.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 不得伪造 变造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 为签名 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 单位 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 为该单位 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多选 )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 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4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 出票或者签发日期 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更改的票据无效 ; 更改的结算凭证, 银行不予受理 ( 多选 )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 原记载人可以更改, 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 判断 ) 第 19 页共 71 页

20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 二者必须一致, 否则银行不予 受理 ( 判断 ) 考点四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 多选 ) 1.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不得自造简化字 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 也应受理 如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 佰 仟 万 亿 元 角 分 零 整 ( 正 ) 等字样 不得用一 二 ( 两 )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廿 毛 另( 或 0) 填写, 不得自造简化字 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 也应受理 2.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 元 为止的, 在 元 之后应写 整 ( 或 正 ) 字 ; 到 角 为止的, 在 角 之后可以不写 整 ( 或 正 ) 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 分 的, 分 后面不写 整 ( 或 正 ) 字 例如 : 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整 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壹角 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壹角陆分 3.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 人民币 字样, 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 人民币 字样填写, 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 人民币 字样的, 应加填 人民币 三字 4.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 0 时, 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 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如下 : (1)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 0 时, 中文大写金额要写 零 字 如 , 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 0 时, 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 零 字 如 , 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 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 0 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 0, 万位 元位也是 0, 但千位 角位不是 0 时, 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 零 字, 也可以不写零字 例如, 写成 : 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 : 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 ; 例如, 写成 : 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 : 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4) 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 0, 而分位不是 0 时, 中文大写金额 元 后面应写 零 字 例如 : , 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 ; 又例如, , 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5.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 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 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6.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 判断 ) 例如 10 月 20 日, 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 见十加零 2 月 12 日, 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 ; 在填写月 日时, 月为壹 贰和壹拾的, 日为壹至玖和壹拾 贰拾和叁拾的, 应在其前加 零 ; 日为拾壹至拾玖的, 应在其前面加 壹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 银行不予受理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 银行可予受理 ; 但由此造成损失的, 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 判断 ) 第 20 页共 71 页

21 第二节现金管理考点一 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1 职工工资 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 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 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 文化艺术 体育等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 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使用现金结算的起点为 1000 元, 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 报国务院备案 考点二 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使用的限额, 是指为了保证开户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 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 报开户银行审批 原则上以开户单位 3~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放宽, 但最多不得超过 1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各单位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 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由开户银行核定 考点三 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1 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2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 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 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 即坐支 )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考点一 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 一 ) 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 二 ) 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1. 银行结算账户按其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以自然人名义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因使用借记卡 信用卡在银行或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 : 1 办理人民币业务 2 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3 是活期存款账户 ( 三 )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第 21 页共 71 页

22 1. 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 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除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 守法原则 4. 存款保密原则 即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 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 除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考点二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变更和撤销 ( 一 )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 申请 : 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 应填制开户申请书, 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2. 核准与备案 : (1) 核准 : 基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 QFII 专用存款账户 (2) 备案 : 一般存款账户 其他专用账户 因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 预留签章 : 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 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 4. 签发开户登记证 ( 基本存款账户 )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 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符合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 ( 跨省 市 县 )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自正式开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后, 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 二 )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 多选 ) 变更 : 指存款人名称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址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的变更 存款人更改名称, 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 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 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 应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 三 ) 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 被撤并 解散 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 2. 注销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 3.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 4. 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注意 : 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 不得申请撤销银行账户 考点三 基本存款账户 ( 一 ) 基本存款账户的概念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 二 ) 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 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 三 ) 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第 22 页共 71 页

23 1.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根据规定,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 企业法人 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军队 武警部队 居民社区委员会 民办非企业组织 ( 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 福利院 医院 ) 等 同时, 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 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 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 也允许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主要包括非法人企业 ( 如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 ) 外国驻华机构 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如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 招待所 幼儿园 ) 等 ( 个体工商户 ) 基本存款账户属于核准类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唯一性进行审核 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必须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为前提, 必须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办理开户手续, 并在基本存款账户登记证上进行相应登记 考点四 一般存款账户 ( 一 ) 一般存款账户的概念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 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 二 ) 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 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 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 属于备案类账户, 银行应于开户之日其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并应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日气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考点五 专用存款账户 ( 一 ) 专用存款账户的概念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 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 二 ) 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1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 财政预算外资金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期货交易保证金的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 基本建设资金 更新改造资金 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 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4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 只收不付, 不得支取现金 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 只付不收, 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 三 ) 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其中预算账户属于核算类账户, 预算账户以外的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属于备案类账户, 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 并于开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并自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考点六 临时存款账户 第 23 页共 71 页

24 ( 一 ) 临时存款账户的概念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 二 ) 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临时存款账户用于设立临时机构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注册验资而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 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属于备案类账户, 其他临时存款账户属于核准类账户 银行自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考点七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一 )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 消费 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二 )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 ; 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 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 判断 )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属于备案类账户, 银行应于开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考点一 票据概述 ( 一 ) 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票据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所规定的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 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 狭义 ) 在我国, 票据包括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银行本票和支票 ( 多选 ) ( 二 ) 票据的法律特征 1. 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 第 24 页共 71 页

25 2. 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 3. 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 4. 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 ; 5. 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付款人即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 ; 6. 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 ( 三 ) 票据的功能 1. 支付功能 2. 汇兑功能 3. 结算功能 4. 信用功能 5. 融资功能 ( 四 ) 票据法律关系票据法律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在票据的签发和转让等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注意 : 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 一般来说, 票据关系的发生总是以票据的基础关系为原因和前提的, 但是, 票据关系一经发生, 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 基础关系是否存在 是否有效, 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 ( 五 ) 票据的当事人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 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 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 1. 分类 : 票据当事人包括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 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 包括出票人 付款人和收款人 ( 多选 ) 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 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 义务的当事人, 包括承兑人 背书人 被背书人 保证人等 ( 多选 ) 除基本当事人外, 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 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 ( 判断 ) 2. 定义 :( 判断 ) (1) 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 (2) 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 又称票据权利人 ; (3) 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 (4) 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 ; (5) 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 在票据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 (6) 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 ; (7) 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 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 ( 六 ) 票据权利与义务 1. 票据权利 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 本票的出票人 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 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 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 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 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 第 25 页共 71 页

26 人 背书人 2. 票据责任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 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 ( 如出票 背书 承兑等 ) 而应承担的义务, 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 七 ) 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规定的票据行为则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 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包括出票 背书 承兑和保证四种 1.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 2. 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 ( 八 ) 票据签章票据签章是指票据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 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的行为 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 也是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不可缺少的应载事项 如果缺少此项内容, 则该项票据行为无效 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 ; 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 应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 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 九 ) 票据记载事项分类 : 绝对记载事项, 相对记载事项, 和任意记载事项 1. 绝对记载事项为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事项, 如不记载, 则票据无效 ( 判断 ) 2. 相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 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使票据失效的事项 ( 判断 ) 如汇票上没有记载付款日期的, 视为见票即付 ;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 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等即属于相对记载事项 ( 多选 ) 第 26 页共 71 页

27 3.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 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 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 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 不得转让 字样的, 汇票不得转让 非法定记载事项, 是指 票据法 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 但是该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法律效力 ( 十 ) 票据丧失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 遗失 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 公示催告 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1. 挂失止付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 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 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 2. 公示催告公示催告, 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 逾期未申报者, 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3. 普通诉讼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 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 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 无须公示催告, 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点二 支票 ( 一 ) 支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第 27 页共 71 页

28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为出票人 付款人和收款人 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支票主要用于同城转帐结算, 在异地不能使用 ; 支票没有金额限制 2007 年 7 月 8 日, 支票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互通使用 ( 二 ) 支票的基本规定 1.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 普通支票, 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也可用于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 为划线支票, 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不能支取现金 2. 支票的出票人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 可以使用支票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 票据法 第八十六条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 经出票人授权, 可以补记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 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 出票人的营业场所 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3. 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 没有收款人名称 付款地 付款日期, 但有金额 ) 表明 支票 的字样 ;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 确定的金额 ; 付款人名称 ; 出票日期 ; 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任何一项的, 支票都为无效 支票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 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4. 支票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 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5.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日,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 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付款人不予付款 第 28 页共 71 页

29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 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该记载无效 6.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 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7. 存款人领购支票, 必须填写 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 并签章, 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 存款账户结清时, 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 三 ) 支票签发的规定 1. 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 2. 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 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 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 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该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 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5. 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 使用支付密码的, 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6.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 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使用支付密码地区, 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银行应予以退票, 并按票面金额处以 5% 但不低于 元的罚款 ;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 2% 的赔偿金 对屡次签发的, 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 四 ) 支票的兑付手续 1. 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 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 应作委托收款背书, 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 记载 委托收款 字样 背书日期, 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 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3. 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 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 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出票人开户银行 4. 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 应在支票背面 收款人签章 处签章, 持票人为个人的, 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 号码及发证机关 ( 五 ) 支票填制要求 1. 签发日期应填写实际出票日期, 支票正联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支票存根部分出票日期可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 判断 ) 在支票正联用大写填写出票日期时, 为防止变造支票的出票日期, 在填写月 日时应注意 : (1) 月为壹 贰的, 日为壹至玖的, 应在其前加 零 月为壹拾的, 日为和壹拾 贰拾和叁拾的, 应在其前加 零 (2) 日为拾壹至拾玖的, 应在其前加 壹 如 1 月 15 日, 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再如 10 月 20 日, 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第 29 页共 71 页

30 2. 收款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预留银行印鉴中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如是本单位自行提取现金可填为 本单位 3. 大写金额应紧接 人民币 书写, 不得留有空白, 以防加填 ; 大小写金额要对应, 要按规定书写 4.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 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 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5. 如实写明用途, 存根联与支票正联填写的用途应一致 6. 在签发人签章处按预留银行印鉴分别签章, 签章不能缺漏 7. 现金支票签发后, 将支票从存根联与正联之间骑缝线剪开, 正联交给收款人办理提现, 存根联留下作为记账依据 考点三 商业汇票 ( 一 ) 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二 ) 商业汇票的分类 特点及使用范围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其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 商业汇票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款项结算 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均属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企业, 以承兑人的企 第 30 页共 71 页

31 业信誉作为付款保证 ; 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银行, 以承兑银行的信誉作为付款保证 因此,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保证性一般来讲低于银行承兑汇票, 它取得贴现贷款的难度也较银行承兑汇票大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 10 日, 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第九十四条贴现 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 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 1 日的利息计算 承兑人在异地的, 贴现 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 3 天的划款日期 ( 三 ) 商业汇票的记载事项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 表明 商业承兑汇票 或 银行承兑汇票 的字样 ;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 确定的金额 ; 付款人名称 ; 收款人名称 ; 出票日期 ; 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 商业汇票无效 与银行汇票不同点 :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 出票金额 ; ( 四 )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自汇票到期日起 10 日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 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考点四 银行汇票 ( 一 ) 银行汇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 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人的票据 第 31 页共 71 页

32 单位和个人在异地 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 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 多选 ) ( 二 ) 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1.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 标明 现金 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提取现金 ( 判断 ) 2.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银行汇票的付款地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 ( 判断 ) 3.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 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 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 表明 银行汇票 的字样 ;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 出票金额 ; 付款人名称 ; 收款人名称 ; 出票日期 ; 出票人签章等 欠缺记载以上事项之一的, 银行汇票无效 ( 多选 ) ( 没有付款日期和付款地 ) 银行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未在汇票上记载, 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 汇票仍然有效 未记载的事项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来补充确定 : 付款日期 ; 付款地 ; 出票地 银行汇票的非法定记载事项, 根据 票据法 的规定, 汇票上可以记载本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 但是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法律规定以外的事项主要是指与汇票的基础关系有关的事项, 如签发票据的原因或用途 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等 5.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 个月 ( 见票即付 )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 代理付款人 ( 银行 ) 不予受理 ( 单选 ) 6. 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但填明 现金 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 多选 ) 7. 填明 现金 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 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未填明 现金 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 不得挂失止付 8. 银行汇票丧失, 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 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 三 ) 申办银行汇票的基本程序和规定 1. 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 应向出票银行填写 银行汇票申请书, 填明收款人名称 汇票金额 申请人名称 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 其签章为预留银行印签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 不得在 银行汇票申请书 上填明 现金 字样 ( 判断 ) 2. 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 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 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 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 多选 ) 3. 签发转账银行汇票, 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 但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兑付银行汇票的商业银行, 向设有分支机构地区签发转账银行汇票的除外 ;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 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 判断 ) 4. 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5.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 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6. 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 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 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 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 四 ) 兑付银行汇票的基本程序和规定 1. 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 应进行审查 2. 收款人对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审查无误后, 应在出票金额以内, 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 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 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 银行不予受理 银行汇 第 32 页共 71 页

33 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 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3.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 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缺少任何一联, 银行不予受理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 应在汇票背面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 处签章, 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 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 考点五 银行本票 ( 一 ) 银行本票的概念和种类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 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 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 1000 元 5000 元 1 万元和 5 万元 ( 二 ) 银行本票的使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 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 注明 现金 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 三 ) 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 表明 银行本票 的字样 ;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 确定的金额 ; 收款人的名称 ; 出票日期 ; 出票人签章 欠缺上列六项内容之一的, 银行本票无效 ( 四 )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2 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 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考点六 信用卡 ( 一 ) 概念和种类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 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 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 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 二 ) 使用范围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 单位卡的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不得缴存现金, 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 单位卡不得用于 10 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 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考点七 汇兑 ( 一 ) 概念和种类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信汇 电汇两种 ( 二 ) 使用范围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 三 ) 记载事项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 表明 信汇 或 电汇 的字样 ;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 确定的金额 ; 收款人名称 ; 汇款人名称 ; 汇入地点 汇入行名称 ; 汇出地点 汇出行名称 ; 委托日期 ; 汇款人签章 ( 四 ) 办理要求汇出银行受理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 经审查无误后, 应及时向汇入银行办理汇款, 并向汇 第 33 页共 71 页

34 款人签发汇款回单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 不得作为该笔汇款已经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 应将汇给其的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 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 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申请撤销时, 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及原信 电汇回单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 应即办理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 经过 2 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 应主动办理退汇 第 34 页共 71 页

35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收概述 考点一 税收的概念 ( 一 ) 税收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 凭借政治权利, 按照预先规定的标准, 强制地 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 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 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 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经济 维护国家政权和国家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 二 ) 税收的特征 ( 多选 ) 1 强制性 2 无偿性 3 固定性 ( 三 ) 税收的分类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 税收可以分为以下五大类 : 1. 流转税, 即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主要包括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 关税等 这类税收的特点是以商品流转额或非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在生产经营及销售环节征收, 收入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 对价格变化较为敏感 ( 多选 ) 2. 所得税, 即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其特点是能够直接调节纳税者的收入, 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3. 财产税, 即以法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包括房产税 车船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4. 行为税, 也称为特定行为税, 是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行为税主要包括印花税 车辆购置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等 5. 资源税, 即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属于资源税 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可分为中央税 地方税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1 中央税, 是指由中央立法 收入划归中央并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的税收 例如, 关税, 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 消费税, 铁道部门 各银行总行 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 地方税, 是指由中央统一立法或授权立法 收入划归地方并由地方负责征收管理的税收 例如,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车船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 城市房地产税 契税 土地增值税等 3 中央地方共享税, 是指税收收入支配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或法定方式分配的税收 例如,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资源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 ( 四 ) 关于税法的渊源 1 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例如 : 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征管法 等 2 税收授权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 如我国税收的实体法体系 ( 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等 20 多个暂行条例 ) 第 35 页共 71 页

36 3 税收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如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条例, 个人所得税条例 等 4 税收地方性法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5 税收规章 1 税收部门规章 : 国务院的部 委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 制定的 2 税收地方政府规章 :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 五 ) 税法的构成要素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第二节主要税种考点一 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地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 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 一 ) 基本规定: 1 销售货物: 指有形动产, 包括电力 热力 气体在内, 销售不动产为营业税 ; 2 应税劳务: 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 ; 3 进口货物 ( 二 ) 特殊规定: 1 视同销售: 1 代销 ; 2 货物移送 ( 同一县 ( 市 ) 除外 ) 3 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 ( 库存商品 ) 用于非应税项目 ( 在建工程 ) 投资 分红 职工福利 赠送 4 购买的货物 ( 原材料 ) 用于投资 分红 赠送是视同销售, 但是用于非应税项目 ( 在建工程 ) 职工福利 毁损 盘亏不是视同销售, 而是进项税额转出 2 混合销售:1 同时向一个购买方取得 2 销售额 >50% 收增值税, 50% 收营业税 3 兼营非应税劳务:1 不同时向一个购买方取得 2 分得开分收增值税营业税 ; 分不开一并征收增值税关于纳税人的认定 第 36 页共 71 页

37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 生产 提供应税劳务及为主的 : 年应税销售额 50 万 2 其他的 : ⑴ 年应税销售额 80 万或 ⑵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但为 1 个人 2 非企业性单位 3 不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也视同小规模纳税 1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 生产/ 加工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账簿健全, 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 进项税, 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且年应税销售额 >30 万 3 非企业性单位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 人 关于增值税的税率及计算 ( 一 ) 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 = 销售额 税率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 如为含税销售额 则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1+ 税率 如是普通发票也为含税销售额 ( 二 ) 税率 1 基本税率 17%: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还包括运费收入 2 低税率 13%: 销售粮油 水煤气 图报志 农 ( 农机零部件除外 ) 肥料 农业产品等 3 进项税额 = 购进额或买价或运输费用金额 税率或扣除率 ( 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 ) 1 基本税率 17%: 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额 = 购进额 税率 17% 2 扣除率 13%: 购免税农业产品 ( 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均可 ) 进项税额 = 买价 扣除率 13% 3 扣除率 7%: 支付的运输费, 须取得运单 ( 普通发票 ) 为 ( 运费 + 建设基金 )*7%, 其他杂费不可扣进项税额 = 运输费用金额 ( 运费 + 建设基金 ) 扣除率 7% 4 当期应纳增值税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第 37 页共 71 页

3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及涉及项目见下图 :( 重点 )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 税率 正数 负数 准予抵扣 不准予抵扣 含税销售额 (1+ 税率 ) 应纳税额 留抵税额 当期不可抵扣 进项税转出 凭票抵扣税额 计算抵扣税额 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专用缴款书 购进农产品 运输费用 ( 三 ) 小规模纳税人 : 当期应纳增值税 = 销售额 ( 不含税的 ) 征收率 ( 和购进无关 ) 1 只能开普通发票( 为含税销售额, 需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 2 征收率:3%( 自 起调整 ) ( 四 ) 进口货物 1 进口环节: 为进项税 1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 适用税率 2 关税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 2 销售环节: 应纳税额 = 销项税 - 进项税 ( 五 )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 发生时间 销货或应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先开具发票的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为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当天开具发票当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 纳税期限:1 日 3 日 5 日 10 日 15 日 1 个月或 1 个季度 ( 仅适于小规模纳税人 ) 3 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 :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分别申报, 经批准, 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申报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 : 开具外管证 : 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第 38 页共 71 页

39 非固定业户 : 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 : 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未开具证明 : 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 考点二 : 消费税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主要有 : 从量定额征收 从价定率征收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三种方式 1.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差异方面 增值税 消费税 征税范围 (1)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 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 (1) 生产应税消费品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 进口应税消费品 (4) 零售应税消费品 纳税环节 多环节征收, 同一货物在生产 批发 零售 进出口多环节征收 纳税环节相对单一 : 在零售环节交税的金银首饰 钻石 钻石饰品在生产 批发 进口环节不交消费税 其他在进口环节 生产 ( 出厂环节 ; 特殊为移送环节 ) 交消费税的消费品在之后批发 零售环节不再交纳消费税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 只有从价定率计税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 包括从价定率计税 从量定额计税 复合计税 与价格的关系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税收收入的归属 进口环节海关征收的增值税的全部属于中央 ; 其他环节税务机关征收的增值税收入由中央地方共享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纳税环节对比 : 环节 增值税 消费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 缴纳 缴纳 ( 金 银 钻除外 ) 生产应税消费品出厂销售 缴纳 缴纳 ( 金 银 钻除外 )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无 无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货物 无 缴纳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 分红 赠送 职工福利 缴纳 缴纳 个人消费 基建工程 批发应税消费品 缴纳 缴纳 (2009 年 5 月起限于卷烟 ) 第 39 页共 71 页

40 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税目 子目 注意事项 掌握卷烟生产 ( 出厂 ) 进口 委托加工环节的复合 ( 一 ) 烟 1. 卷烟 2. 雪茄烟 3. 烟丝 计税方法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 适用税率为 5%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 ( 二 ) 酒及酒精 1. 白酒 2. 黄酒 3. 啤酒 4. 其他酒 5. 酒精 掌握白酒的复合计税方法注意啤酒 (220 元 / 吨和 250 元 / 吨 ) 黄酒的税率饮食业 商业 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 ( 啤酒坊 ) 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 应当按 250 元 / 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果啤属于啤酒税目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三 ) 化妆品 含成套化妆品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不含舞台 戏剧 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 卸妆油 油彩 ( 四 )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与金 银 铂金 钻相关的首饰和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税率 5%; 其他与金 银 铂金 钻无关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 ( 出厂 ) 进口 委托加工环节纳税, 税率为 10% ( 五 ) 鞭炮焰火 不含体育用的发令纸 鞭炮药引线 1. 汽油 ( 六 ) 成品油 2. 柴油生物柴油, 以及植物性润滑油 动物性润滑油, 已 3. 石脑油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4. 溶剂油各子目计税时, 吨与升之间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 5. 润滑油整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6. 航空煤油 7. 燃料油 含摩托车 汽车与农用拖拉机 收割机等通用轮胎 ; ( 七 ) 汽车轮胎 不含农用拖拉机 收割机等专用轮胎 子午线轮胎 免征消费税, 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含 9 座内乘用车 10~23 座内中型商用客车 ( 按额 ( 八 ) 小汽车 1. 乘用车定载客区间值下限确定 ) 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 雪 2. 中轻型商用客车地车 卡丁车 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 围, 不征消费税 ( 九 ) 摩托车 ( 十 ) 高尔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尔夫球 高尔夫球杆 高尔夫球包 ( 袋 ) 高尔夫球杆的杆头 杆身和握把 ( 十一 ) 高档手表 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 元以上的手表 ( 十二 ) 游艇 本税目只涉及机动艇 ( 十三 ) 木制一 关键词 : 木制 ; 一次性 第 40 页共 71 页

41 次性筷子 ( 十四 ) 实木地 板 含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 实木指接地板 实木复合 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 天棚的侧端面为榫 槽的实 木装饰板, 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生产的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进口消费品应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 金银首饰 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3 纳税期限:1 日 3 日 5 日 10 日 15 日 1 个月或 1 个季度 ( 与增值税同 ) 4 纳税地点: 销售应税消费品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 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 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考点三营业税 税目 税率 注意问题 交通运输业 3% 包括陆路运输 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 管道运输 装卸搬运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 均属此税目的征税范围远洋运输业的程租 期租和航空运输业的湿租业务属于此税目自 2005 年 6 月 1 日起, 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 3% 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建筑业 3% 包括建筑 安装 修缮 装饰 其他工程作业注意营业税修缮 ( 不动产 构筑物 ) 与增值税修理的划分报装环节一次收取的管道煤气集资费按此税目缴纳营业税 金融保险业 5% 金融包括贷款 融资租赁 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的离岸银行业务, 应在我国缴纳营业税 邮电通信业 3% 注意邮政业务中报刊发行 邮务物品销售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区别注意电信业务里电信物品销售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文化体育业 3% 文化业包括表演 播映 经营游览场所 ( 动植物园 ) 展览 培训 文学艺术科技讲座 图书资料借阅等业务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 体育比赛提供场所, 不属于此税目, 应按 服务业 租赁 征税 娱乐业 5%~20% 包括夜总会 歌厅 舞厅 射击 狩猎 跑马 游戏 高尔夫 保龄球 台球 网吧 游艺 电子游戏厅等, 娱乐业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在 5%~20% 幅度内确定 服务业 5% 包括 : 代理业 旅店业 饮食业 旅游业 仓储业 租赁业 广告业 其他服务业远洋运输业的光租和航空运输业的干租业务属于此税目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照 服务业 旅游业 征税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 应按 服务业 租赁 项目征 第 41 页共 71 页

42 转让无形资产 5% 销售不动产 5% 收营业税无船承运业务按照 服务业 代理业 税目征税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 应按照 服务业 税目全额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 饲养动物的行为, 应按照 服务业 税目征税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 转让商标权 转让专利权 转让非专利技术 出租电影拷贝 转让著作权 转让商誉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 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 不征收营业税 投资后转让该项股权, 也不征收营业税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以不动产投资入股, 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 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 不征收营业税 投资后转让该项股权, 也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期限 :5 日 10 日 15 日 1 个月或 1 个季度纳税地点 : 提供应税劳务 : 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提供建筑业劳务 : 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转让无形资产 : 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转让 出租土地使用权 : 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销售 出租不动产 : 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 : 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考点四企业所得税关于纳税人和税率 :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除外, 按实行地和居住地管辖权原则 : 居民企业 ( 管理机构在 境内 ) 非居民企业 ( 管理机构在境外 ) 境内成立的境外成立的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 ( 境内与机构 场所有联系的境外的所得 ) 税率 25% 1 设机构 场所境内所得 + 与机构 场所有联系的境外所得 2 未设机构 场所或虽设机构 场所但与机构 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只有境内所得 税率 ( 一般为 25%, 符合条 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为 20%) 税率为 10%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 15% 第 42 页共 71 页

43 1 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 弥补亏损 解释 1 收入总额是指税法规定的 9 项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劳务收入等 ),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的范围 ( 哪些项目可以扣除 哪些项目不能扣除 ) 和限额扣除标准 ( 如业务招待费 广告费等项目 ) 计算的扣除金额 2 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1) 纳税调整增加额 1 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 但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项目金额 ( 如税收滞纳金 工商部门的罚款 ); 2 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 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 ( 如业务招待费 广告费的超标部分 ); 3 未计或者少计的应税收益 (2) 纳税调整减少额 1 弥补以前年度 (5 年内 ) 未弥补的亏损额 ; 2 减税或者免税收益 收入的界定具体规定 征税收入 1 销售货物收入 (1) 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 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 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 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 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4)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 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6)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 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7)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 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 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9)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 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10) 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 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11) 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 不属于捐赠, 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第 43 页共 71 页

44 2 提供劳务收入 3 转让财产收入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4 股息 红利等除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按照被投资权益性投资收益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 5 利息收入现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 6 租金收入现 7 特许使用费收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财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及将货物 财产 劳务用于捐赠 偿债 赞助 集资 广告 样品 职工福利 9 视同销售收入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 应当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 10 其他收入应收款项 债务重组收入 补偿收入 违约金收入 汇兑收益等 1 财政拨款 (1) 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 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 2 依法收取并纳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入财政管理的行民政府及其财政 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政事业性收费 政收费,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府性基金 (2) 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 收费, 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1) 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 国务院规定的 (2) 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其他不征税收入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 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到期兑现的利息免税, 不包括中途转让的收益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 在中国境内设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立机构 场所的非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 第 44 页共 71 页

45 构 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股息 红利等 权益性投资收益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释 企业以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 生 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 减按 90% 计入收入总 额 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 应重点关注的项目 成本 生产经营成本 工资薪金总额 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 销售费用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销售佣金 费用 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 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研究开发经费 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 借款费用 销售税金及附加 ( 六税一费 ) 消费税 营业税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 关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准予扣除 税金 价外税 增值税不能扣除 列入管理费用的税金 企业缴纳的房产税 车船税 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等, 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 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损失 净损失 ( 企业发生的损失, 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 ) 营业外支出 禁止扣除的项目税收滞纳金 罚金 罚款 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捐赠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 有扣除限额, 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计算公式 1 业务招待费 60% 业务招待费 2 销售 ( 营业 ) 收入 5 扣除限额为两个指标的较小者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销售 ( 营业 ) 收入 15% 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 14% 工会经费工资薪金总额 2% 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总额 2.5% 补充养老保险费工资薪金总额 5% 补充医疗保险费工资薪金总额 5% 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利润总额 12% 销售佣金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5% 特殊规定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 45 页共 71 页

46 不得扣除, 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准予全额扣除, 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向关联方的借款利息税收滞纳金罚金 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纳税人通过非 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的捐赠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支出环保专项资金财产保险费汇兑损失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 = 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 (1 - 标准比例 关联债资比例 ) 金融企业 (5:1) 其他企业 (2:1) 纳税人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环保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 不得扣除不包括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 第 46 页共 71 页

47 分期扣除加计扣除,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免应纳税额 ( 而非应纳税所得额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 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 跨年度租赁的, 只能扣除当年的租赁费 除 研究开发费用 实际发生额 50% 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 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 资 100% 创业投资企业 投资额 70% 不足抵扣的, 可以 在以后纳税年度 结转抵扣 购置并实际使用 环境 投资额 10% 当年不足抵免的, 保护 节能节水 安全生 可以在以后 5 个 产 等专用设备 纳税年度结转抵 免 解释 1 在计算 业务招待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的扣除限额时, 销售 ( 营业 ) 收入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 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租金收入 视同销售收入等, 即会计核算中的 主营业务收入 和 其他业务收入, 但不包括 营业外收入 解释 2 在计算 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的扣除限额时, 工资薪金总额 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解释 3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解释 4 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 在计算会计利润时, 研发费用已计入管理费用全额扣除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研发费用再加扣 50%, 即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 5 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 允许据实计算扣除 ; 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 再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 加计扣除 解释 6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 年以上的, 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 70% 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 7 企业 购置并实际使用 规定的 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 安全生产 等专用设备的, 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 当年不足抵免的, 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1 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 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 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 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的, 应当就其所设机构 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但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以机构 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场所的, 或虽设立机构 场所, 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联系的所得, 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 纳税期限 第 47 页共 71 页

48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 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年终汇算清缴, 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 或者由于合并 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 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 12 个月的, 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 纳税申报企业按月或按季预缴的, 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 15 日内, 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 5 个月内, 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并汇算清缴, 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考点五个人所得税一 关于纳税人 1 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虽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期满 1 年 ( 境内外所得无限纳税 ) 2 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期不满 1 年 ( 境内所得有限纳税 ) 3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 关于征税对象和计算 1 工资薪金所得 : 按月征收 项目公式税率及例题 工资 薪金 所得 1 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 X= 每月工资薪金所得 减除费用额 (3500)( 境内工作的中国公民 )( 而外籍人员和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减除费用额 4800) 2 应纳税额 =X*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率 适用 7 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 率为 3%-45%, 表及例题见 教材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 : 按年征收 项目公式税率及例题 1 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 X=( 全年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 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及损失 ) 2 应纳税额 =X* 适用税率 - 速算扣 除率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为 5%-35%, 表及例题见教材 第 48 页共 71 页

49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 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 1 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 X=( 全年收入总额 - 必要费用 12*2000) 2 应纳税额 =X*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率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为 5%-35%, 表及例题见教材 3 劳务报酬 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 财产租赁 财产转让 利息股息红利 偶然 其他所 得 : 按次征收 项目 公式 假定每次收入为 X 劳务报酬 特许权使用费 财产租赁所得 ( 税率 20%): 须减除费用 1 X 4000 元, 则应纳税额 = (X-800)*20% 2 X>4000 元, 则应纳税额 =X (1-20%)*20% 假定每次收入为 X 稿酬所得 ( 税率 20% 减征 30% 为税额式减免 ): 须减除 费用 1 X 4000 元, 则应纳税额 = (X-800)*20%*(1-30%) 2 X>4000 元, 则应纳税额 =X (1-20%)*20%*(1-30%) 财产转让 利息股息红利 偶然 其他所得 ( 税率 20%): 无须减除费用, 但财产转让可减合理费用 假定每次收入为 X 额 =X*20% 则应纳税 第三节税收征管 考点一 税收征管内容 : 税收征管包括 : 税务登记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税务检查 法律责任等环节 考点二 税务登记 ( 一 ) 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 对纳税人的生产 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 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 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 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 单选 ) ( 二 ) 税务登记的范围 ( 多选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规定, 凡有法律 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 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 第 49 页共 71 页

50 各类纳税人, 均应当依照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除国家机关 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其他主体均应办理纳税登记 ( 判断 )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 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 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 三 ) 税务登记的种类包括 : 开业登记 ; 变更登记 ; 停业 复业登记 ; 注销登记 ;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 多选 ) 1. 开业登记 ( 设立税务登记 ) 设立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依法成立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 为确认其纳税人的身份, 纳入国家税务管理体系而到税务机关进行的登记 (1) 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地点企业,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 经营的场所,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 经营的事业单位, 向生产 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 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 (2) 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日内 ( 单选 ) 税收征管法 第十五条企业,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 经营的场所,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 经营的事业单位 ( 以下统称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 持有关证件, 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 30 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3) 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 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 1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 2 有关部门的批准设立文件 3 有关合同 章程 协议书 ; 4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第 50 页共 71 页

51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 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6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 7 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8 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 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登记证 ---- 在银行开立账户 2. 变更税务登记 (1) 概念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 因登记内容发生变化, 需要对原有登记内容进行更改, 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税务登记 (2) 时限要求 日 ( 单选 )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 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 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 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 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 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 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 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 2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 3 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 登记证正 副本和登记表等 ); 4 其他有关资料 (4) 变更表或证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 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 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 判断 ) 3. 停业 复业登记 (1) 停业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经确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 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 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判断 ) 停业申请登记表 --- 结清应纳税款 滞纳金 罚款 ---- 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 发票领购簿 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2) 复业登记 (3) 延长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 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并如实填写 停 复业报告书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 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 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 应当按照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4.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 开具证明 ---- 所在地税务机关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 ( 市 ) 临时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的, 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实行一地一证原则, 第 51 页共 71 页

52 即纳税人每到一县 ( 市 ) 都要开具一份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 报验登记 --- 营业地税务机关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接受税务管理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 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并结清税款 缴销发票 5. 注销登记 (1) 概念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终止纳税义务时, 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 (2) 类型 时限 1 纳税人发生解散 破产 撤销以及其他情形,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 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2 纳税人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 15 日内, 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单选 ) 3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因住所 经营地点变动, 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 经营地点变动前, 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并在 30 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单选 ) ( 四 ) 税务登记证件及主管机关 1. 税务登记证的作用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 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 (1) 开立银行账户 ; (2) 申请减税 免税 退税 ; (3) 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延期缴纳税款 ; (4) 领购发票 ; (5)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6) 办理停业 歇业 ; (7) 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 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天 (1) 税务登记机关对已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 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税务登记证件每年验审一次, 每 3 年换证一次 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并收回有关税收登记证件及发票 (2)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 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 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3)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 应当在 1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作废 同时, 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4) 银行账户管理 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5 日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 ; 发生变化的, 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第 52 页共 71 页

53 考点三 发票管理 ( 一 ) 发票的概念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 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 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 税收征收管理法 规定,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 负责发票印刷 领购 开具 取得 保管 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 二 ) 发票的种类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 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1) 行业发票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 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 商业批发统一发票 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 ; 第 53 页共 71 页

54 (2) 专用发票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 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 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3. 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 保险企业的存贷 汇兑 转账凭证 保险凭证 ; 国有邮政 电信企业的邮票 邮单 话务 电报收据 ; 国有铁路 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 国有公路 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 货票等 ( 三 ) 发票的印刷 1 发票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 2 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 3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 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发票监制章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 4 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 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 有实际需要的, 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 四 ) 发票的领购 1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人, 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2 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 填写 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 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 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 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 发给发票领购簿 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 数量以及购票方式, 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3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4 临时到本省 自治区 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 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购经营地的发票 临时在本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内跨市 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 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5 税务机关对外省 自治区 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 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 1 万元的保证金, 并限期缴销发票 第 54 页共 71 页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1 第一节会计机构的设置 2 第二节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3 第三节会计工作交接 4 第四节会计从业资格 5 第五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 2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1 第一节会计机构的设置 2 第二节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3 第三节会计工作交接 4 第四节会计从业资格 5 第五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 2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Provided by Academy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APA) 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六讲 :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讲师 :Tina ACCAspace 中国 ACCA 国际注册会计师教育平台 Copyright ACCAspace.com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1 第一节会计机构的设置

More information

2004 600099 2004 1 1 3 4 4 7 8 25 1 600099 2004 1 LINHAI CO., LTD. LH 2 600099 3 14 14 225300 http://www.linhai.cn lh.tz@public.tz.js.cn 4 5 14 0523 6551888-2228 0523 6551403 2 600099 2004 LHDLTZ@PUB.TZ.JSINFO.NET

More information

例题 1 多选题 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A. 国有企业 B. 集体企业 C. 个体工商户 D. 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 ABD 解析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 2 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下列企业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A. 设在北京市的某国有

例题 1 多选题 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A. 国有企业 B. 集体企业 C. 个体工商户 D. 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 ABD 解析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 2 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下列企业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A. 设在北京市的某国有 四 企业所得税 ( 一 )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 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注意 国家机关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 居民企业 :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 或者依照外国 ( 地区 ) 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More information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04 OO 11 11 OO 1 3 4 5 6 7 9 24 2 1 JINZHOU PORT CO.,LTD. JZP 2 A 600190 B B 900952 3 1 121007 HTTP://WWW.JINZHOUPORT.COM JZP@JINZHOUPORT.COM 4 5 1 86 416 3586462 86 416 3582431 WJ@JINZHOUPORT.COM 86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 年 1 月 21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 1993 年 12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的决定 修 1999 年 10 月 31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 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More information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 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 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 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 做出显著成绩 的会计人员, 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 第八条国家实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 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 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 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 做出显著成绩 的会计人员, 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 第八条国家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 加强经 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公司 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组 织 ( 以下统称单位 ) 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并保证其真实 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5A48524D B4A46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BBE1BCC6B7A8>

<4D F736F F D205A48524D B4A46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BBE1BCC6B7A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 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公司 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 以下统称单位 ) 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并保证其真实 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 1999 年 10 月 31 日 (1985 年 1 月 21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 1993 年 12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的决定 修正 1999 年 10 月 31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三章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 抵制违反本法规定 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 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 做出显著 成绩的会计人员, 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实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 抵制违反本法规定 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 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 做出显著 成绩的会计人员, 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99 年 10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24 号主席令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 加 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 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公司 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 ( 以下统称单位 ) 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臵会计账簿, 并保证其真实 完整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2012 2 2013 3 2013 6 6001000 5020 6000000 6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620000 500000 120000 1 2012 3 2012 4 1 2 2012 5 2012 6 1 2 3 10 2012 7 2012 8 3 20 250000 250000 100000 5 20000 20000 4 2012 9 2012

More information

设置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负责人 未设置会计机构 会计主管人员 2. 任职资格 会计法 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 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的, 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 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经历 可以任职

设置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负责人 未设置会计机构 会计主管人员 2. 任职资格 会计法 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 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的, 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 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经历 可以任职 一 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会计机构 ; 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 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 一 ) 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有三种 : (1)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 (2) 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 ; (3) 实行代理记账 一个单位是否设立会计机构, 取决于三方面的要素

More information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4 --------------------------------------------3 ------------------------------4 ----------------------------6 ------------------------------ ---------7 ------------------------------------------------9

More information

范 本

范  本 2017 1 2 3 4 5 + 6 7 2017 12978.28 12662.37 315.91 12717.02 10 61.26 190 2017 12662.37 2016 5972.09 6690.28 112.03% 2017 6000 12401.11 97.94% 10 0.08% 61.26 0.48% 190 1.5% 1 6401.11 2016 5822.09 579.02

More information

2. 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1) 伪造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即无中生有 (2) 变造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

2. 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1) 伪造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即无中生有 (2) 变造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 第三节会计核算 一 会计核算总体要求 ( 一 ) 会计核算的依据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 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会计账 簿,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注意 1.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包括引起或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 知识链接 经济业务事项包括 : 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 经济业务又称经济交易 : 经济组织与外部 交换行为

More information

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现行会计法是 1999 年 10 月 31 日修订, 并于 2000 年 7 月 1 日施行 地位 : 会计法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 ; 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 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 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 是会计机构 ; 会计工

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现行会计法是 1999 年 10 月 31 日修订, 并于 2000 年 7 月 1 日施行 地位 : 会计法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 ; 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 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 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 是会计机构 ; 会计工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概况本章为历年考试的重点章节, 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及不定项选择题, 分值在 30~35 分之间 本章以 会计法 为主线进行编写, 涵盖了 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内容, 整体难度较低, 是考生容易拿分的章节, 本章重点为第三节 第五节 学习本章时要先梳理知识点间的关系, 再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Provided by Academy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APA) 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讲讲师 :Tina ACCAspace 中国 ACCA 国际注册会计师教育平台 Copyright ACCAspace.com 知识架构梳理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会计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六节法律责任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2013 8 14 2015 4 3 10015000 10003 600 3 ; 3 5 ; 3 ; ; ; ; ; 3 1 5 7*24 3 3 5 1 ; 1 3 1 10 3 2015 4 3 1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金融业务许可证号码存管业务负责部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姓名 存管银行业务负责人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More information

(4) 编制移交清册 (5)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移交时, 应将财务会计工作 重大财务收支问 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例题 13 多选题 会计人员移交前必须做好的工作包括 ( ) A.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 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B.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

(4) 编制移交清册 (5)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移交时, 应将财务会计工作 重大财务收支问 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例题 13 多选题 会计人员移交前必须做好的工作包括 ( ) A.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 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B.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 三 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 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 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 一 ) 交接的范围 1.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 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 并办理交接手续 2.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 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 接手续 3.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任务五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设置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三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四会计从业资格五会计专业职务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 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设置依据 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 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一 会计机构的设置 ( 一 ) 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1. 考虑因素 (P50)

More information

( 7) 出票人签章 5. 实际结算金额和出票金额 ( 1)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 银行应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办理结算, 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 ( 2)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 银行不予受理 ; ( 3) 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

( 7) 出票人签章 5. 实际结算金额和出票金额 ( 1)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 银行应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办理结算, 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 ( 2)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 银行不予受理 ; ( 3) 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 一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 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 出票人 付款人 ( 代理付款人 ) 均是银行 2. 单位和个人 同城异地各种款项结算, 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3.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注意 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 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More information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小莫老师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小莫老师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小莫老师 EM:moxiaru@sunlands.com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 : 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 : 结算法律制度第三章 : 税收法律制度第四章 : 财政法律制度第五章 : 会计职业道德 2015-9-9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讲师 : 小莫老师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 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会计核算

More information

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

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 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 2015 年 11 月 27 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管理, 规范会计行为,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维护经济秩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 以下统称单位 ) 办理会计事务, 实施会计管理等相关活动, 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

More information

四 企业所得税 ( 一 )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四 企业所得税 ( 一 )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第十八讲企业所得税 主讲教师 : 田甜 四 企业所得税 ( 一 )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例题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中, 正确的是 ( ) A. 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B. 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

More information

  北京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真题

  北京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真题 每日推送精选考题及最新财经资讯敬请关注! 关注方式一 : 打开微信 点击右上角魔法棒 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关注 关注方式二 : 查找微信公众帐号 : 高顿网校 ( 微信号 :gaoduneclass), 关注即可 上海 2013 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财经法规 冲刺卷第一套 ( 多项选择 ) 二 多项选择题 ( 每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请将选定的答案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入括号内 多选 少选 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More information

课程简介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2

课程简介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2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如如老师 EM: wangruyi@sunlands.com 课程简介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2 考情分析 考试内容 架构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 这两年常考 ) 第五章 分值分布 20-35 20-30 20-35 10-15 5-10 内容 会计法律制度 结算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 财政法律制度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

附件2: 附件 2: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 会计法律 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如 1999 年 10 月 31 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 会计法 (2) 会计行政法规 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 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

More information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学习目标 1. 2. 3. 4. 5. 导言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 2. 2 3. 1 2 3 4 3 工程合同管理 1-1 A. B. C. D. C C C A B D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 1-1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授课教师 :@ 粉笔孙文静 粉笔会计 粉笔会计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考点 1: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 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More information

  北京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真题

  北京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真题 2008 08 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财经法规 真题及答案 一 单选题 ( 下列每小题 4 个备选答案中, 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请将所选择的正确答案的字母填 在题后的括号内 每小题 1 分, 共 10 分 ) 1. 在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属于( ) A 会计法规 B 会计行政法规 C 会计部门规章 D 会计规范性文件答案 :B 解析 : 总会计师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More information

业务招待费调增 = 30-18= 12 万元 ( 4) 捐赠支出应调增 = %= 19.2 万元 ( 5) 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 =300 2%= 6 万元, 实际拨缴 6 万元, 无需调整 ;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300 14%= 42 万元, 实际发生 46 万元, 应调增 4

业务招待费调增 = 30-18= 12 万元 ( 4) 捐赠支出应调增 = %= 19.2 万元 ( 5) 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 =300 2%= 6 万元, 实际拨缴 6 万元, 无需调整 ;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300 14%= 42 万元, 实际发生 46 万元, 应调增 4 六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 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注意 1. 纳税调整增加额 : ( 1) 会计利润已经扣除, 但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项目 ( 如税收滞纳金 行政罚款等 ), 应全额调增 ; ( 2)

More information

0 李静莎老师 < 生而为人 > - 进取 坚韧 开放 影响 - < 与众不同 >

0 李静莎老师 < 生而为人 > - 进取 坚韧 开放 影响 - < 与众不同 > 0 李静莎老师 1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节会计核算 第四节会计监督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六节法律责任 2 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一 会计机构的设置 二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三 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四 会计从业资格 五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 3 一 会计机构的设置 ( 一 ) 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会计机构,

More information

第六章 : 会计凭证 1 第一节 会计凭证概述 2 第二节 原始凭证 3 第三节 记账凭证 4 第四节 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2

第六章 : 会计凭证 1 第一节 会计凭证概述 2 第二节 原始凭证 3 第三节 记账凭证 4 第四节 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2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Provided by Academy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APA)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基础 第十四讲 : 会计凭证 ( 一 ) 讲师 :SaiLan ACCAspace 中国 ACCA 特许公认会计师教育平台 Copyright ACCAspace.com 第六章 : 会计凭证 1 第一节 会计凭证概述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第二节主要税种 ( 下 ) 消 费 税 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 消费税征收管理 消费税 ( 一 ) 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 二 )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税消费品 进口应税消

More information

,,,,, 5,,, :,,,,,, ( ), 6,,,,,,,,, 7,, ( ),,,,,,,,,, 8,,,,,,,,,,,,,,,,, 9,,,,, :, :, :, :,,,,,

,,,,, 5,,, :,,,,,, ( ), 6,,,,,,,,, 7,, ( ),,,,,,,,,, 8,,,,,,,,,,,,,,,,, 9,,,,, :, :, :, :,,,,, :. /.....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研究 * 万春 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实行法律监督, 符合人大制度关于权力监督制约的原理, 不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应有的诉讼地位和独立性 权威性, 体现了检察官客观性义务的要求, 具有基本法律依据 开展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应遵循严格限制并减少死刑 切实保障人权 维护公共利益 公平 及时 突出重点等原则 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中的诉讼地位不是公诉人, 而是法律监督者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备案审查

More information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本章考情分析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 营业税在我国正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营业税在 CPA 考试中的地位也会显著下降 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纳税 人不同 行为的税 目划分 以收 入差额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特殊项 目 税收优惠等, 是经常命题的知识点 易出单选题 多选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本章考情分析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 营业税在我国正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营业税在 CPA 考试中的地位也会显著下降 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纳税 人不同 行为的税 目划分 以收 入差额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特殊项 目 税收优惠等, 是经常命题的知识点 易出单选题 多选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Provided by Academy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APA) CPA 知识讲解 税法 第十六讲 : 营业税法 ( 一 ) 讲师 :Jennifer Chen ACCAspace 中国 ACCA 国际注册会计师教育平台 Copyright ACCAspace.com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More information

( 2) 会计市场过程监管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 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依据相关准则 制度和规范执行业务的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持续符合相关的资格和条件, 也属于会计市场运行管理的范畴 ( 3) 会计市场退出管理财政部门对在执业过程中有

( 2) 会计市场过程监管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 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依据相关准则 制度和规范执行业务的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持续符合相关的资格和条件, 也属于会计市场运行管理的范畴 ( 3) 会计市场退出管理财政部门对在执业过程中有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关系的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会计行政管 理 行业自律管理和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各有侧重相辅相成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一 ) 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More information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Shanghai Material Trading Centre Co., Ltd. 2003 Annual Report 2003 OO 2003 4 20 1 2 4 6 8 10 12 25 26 31 64 102 SHANGHAI MATERIAL TRADING CENTRE CO., LTD. SMTC 2550 522 (86) 021 62570000 8522 (86) 021

More information

三 税收法律关系 ( 一 )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由主体 客体和内容三部分组成 1. 主体 1 征税主体 2 纳税主体 2. 内容 :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 客体 : 税收法律关系指向的对象 ( 二 ) 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 税收法律关系 ( 一 )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由主体 客体和内容三部分组成 1. 主体 1 征税主体 2 纳税主体 2. 内容 :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 客体 : 税收法律关系指向的对象 ( 二 ) 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章内容主要是税法中的程序法, 各个征管环节皆有考点, 易在不定项选择题中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起出题, 所占分数在 10 分左右 本章内容较多, 但多数内容在从业考试中已经学过, 故学习起来难度不大, 应注意对数字的记忆 一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 税收征收管理法, 是指调整税收征收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 均适用

More information

记账凭证 附单据数 :5 核算单位 : 南京中鹏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日期 : 凭证号 : 记 摘要科目借方贷方 手续费 财务费用 _ 银行手续费 手续费 1002 银行存款 手续费 1002 银行存款 手续费 1002

记账凭证 附单据数 :5 核算单位 : 南京中鹏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日期 : 凭证号 : 记 摘要科目借方贷方 手续费 财务费用 _ 银行手续费 手续费 1002 银行存款 手续费 1002 银行存款 手续费 1002 附单据数 :5 凭证号 : 记 -001-1 手续费 560303 财务费用 _ 银行手续费 32.00 手续费 1002 银行存款 10.00 手续费 1002 银行存款 10.00 手续费 1002 银行存款 10.00 手续费 1002 银行存款 1.00 合计 : 32.00 31.00 附单据数 :5 凭证号 : 记 -001-2 手续费 1002 银行存款 1.00 合计 : 叁拾贰元整

More information

中银2015年第一期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说明书

中银2015年第一期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说明书 69,901.41 2016 / / A 56,100.00 80.26% 2019 2 28 AAA AAA B 8,450.00 12.09% 2019 2 28 AA AA 5,351.41 7.65% 2019 2 28 69,901.41 2019 2 28 A B 7.65% 2016 1 20 2016 2 26 2 A B 2016 1 8 3 4 2015 [2015] 320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RCRegulations.docx

Microsoft Word - PRCRegulations.docx 法规标题 : 发文单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日期 :2017 年 11 月 4 日实施日期 :2017 年 11 月 5 日 (2017 年 11 月 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 一 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作出修改 ( 一 ) 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 : ( 四 )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一 学校概况... 1 ( 一 ) 学校基本情况... 1 ( 二 )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3 二 2017 年部门决算报表... 4 ( 一 ) 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 4 ( 二 ) 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 6 ( 三 ) 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 8 ( 四 ) 高等学校财政拨

目录 一 学校概况... 1 ( 一 ) 学校基本情况... 1 ( 二 )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3 二 2017 年部门决算报表... 4 ( 一 ) 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 4 ( 二 ) 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 6 ( 三 ) 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 8 ( 四 ) 高等学校财政拨 上海财经大学 2017 年部门决算 2018 年 8 月 目录 一 学校概况... 1 ( 一 ) 学校基本情况... 1 ( 二 )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3 二 2017 年部门决算报表... 4 ( 一 ) 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 4 ( 二 ) 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 6 ( 三 ) 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 8 ( 四 ) 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 三 决算报表说明...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法律责任 会计法律支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 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会计关系 :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会计关系表现形式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资产负债表(gexh).xlsx

2016年资产负债表(gexh).xlsx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爱童行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 元 货币资金 1 2,999,711.28 3,239,718.89 短期借款 61 10,500.00 应收款项 3 应付工资 63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流动资产合计 20 2,999,711.28 3,239,718.89 其它流动负债 78 流动负债合计 80-10,500.00 固定资产原价

More information

第八章 账务处理程序 1 第一节 账务处理程序概述 2 第二节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3 第三节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4 第四节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2

第八章 账务处理程序 1 第一节 账务处理程序概述 2 第二节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3 第三节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4 第四节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2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Provided by Academy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APA)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基础 第十九讲 : 账务处理程序 讲师 :SaiLan ACCAspace 中国 ACCA 特许公认会计师教育平台 Copyright ACCAspace.com 第八章 账务处理程序 1 第一节 账务处理程序概述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第二节主要税种 ( 下 ) 消费税 消 费 税 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 消费税征收管理 ( 一 ) 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 二 )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生产应税消生产销售环费品节征收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委托加工应

More information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经 2018 年 2 月 2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集团公司 ) 的财务管理, 规范集团公司的财务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和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 ( 以下简称 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规范健康元集团旗下所有公司

More information

第七章 会计账簿 1 第一节 会计账簿概述 2 第二节 会计账簿的启用与登记要求 3 第三节 会计账簿的格式与登记要求 4 第四节 对账与结账 5 第五节 错账与更正的方法 6 第六节 会计账簿的更换与保管 2

第七章 会计账簿 1 第一节 会计账簿概述 2 第二节 会计账簿的启用与登记要求 3 第三节 会计账簿的格式与登记要求 4 第四节 对账与结账 5 第五节 错账与更正的方法 6 第六节 会计账簿的更换与保管 2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Provided by Academy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APA)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基础 第十六讲 : 会计账簿 ( 一 ) 讲师 :SaiLan ACCAspace 中国 ACCA 特许公认会计师教育平台 Copyright ACCAspace.com 第七章 会计账簿 1 第一节 会计账簿概述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2018 年 CPA 税法 基础班 讲师 : 陈英老师 会计学堂出品 六 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所得税处理 1 关于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接收项目 (1) 接收政府投资资产 企业所得税处理 不属于收入范畴, 按国家资本金处理 资产计税基础按实际接收价确定 (2) 接收政府指定用途资产财政性资金性质的, 作为不征税收入 并入当期应税收入 如果政府没有确 (3) 接收政府无偿划入资产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 会计法律 法 ( 会计法 和 注册会计师法 ) 1.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最高权力机关 ) 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2.1999 年 l0 月 31 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 会计法, 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More information

2018 年 初级职称考试 经济法基础 再攻 20分 第一单元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部分考点综述 考点 1 会计机构的设置 1.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会计机构, 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 应当委托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018 年 初级职称考试 经济法基础 再攻 20分 第一单元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部分考点综述 考点 1 会计机构的设置 1.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会计机构, 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 应当委托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018 年 初级职称考试 经济法基础 再攻 20分 第一单元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部分考点综述 考点 1 会计机构的设置 1.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会计机构, 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 应当委托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的, 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More information

入课堂先评进分哦~ 2 进勤~ 评分代表出

入课堂先评进分哦~ 2 进勤~ 评分代表出 < 生而为人 > 进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小新老师 - 进取 坚韧 开放 影响 - 1 入课堂先评进分哦~ 2 进勤~ 评分代表出 传说人文初祖之黄帝的后代 进山西财经三晋萌萌大学 : 双尚德机构注册会计哒的妹子告别人生学位 初狐逻在线师 一个级职称学院尚德机构汉族并州狮子座 A 型血 3 进如果事实是 全书每一句话都会考 4 C 前言 ONTENTS 进课程简介学习方法 2 1 5 一 考法

More information

2 1 4 0 0 0 0 1 8 2 7 1 0 4 0 2 3 0 0 1 0 0 8 0 0 1 通知书号码 :0121400001827104 缴款单位 / 个人 谢福 操作员电话 26534164 转账 附加信息及用途栏 或 备注栏 中填写内容 深圳非税 0230010080010121400001827104 1. 非税收入缴款不支持 ATM 机转账 收户进行转账而办理缴款在进行转账时需注意

More information

2 1 4 0 0 0 0 2 4 6 0 1 1 0 0 2 3 0 0 1 0 0 8 0 0 1 通知书号码 :0121400002460110 缴款单位 / 个人 罗俊平 操作员电话 26534164 转账时必须填写的信息 深圳非税 0230010080010121400002460110 非税收入代收账户, 届时我市非税收入需缴交至新代收账户中为保障缴款人缴费顺利, 现设定 2015 年

More information

AA+ AA % % 1.5 9

AA+ AA % % 1.5 9 2014 14 01 124753 2014 6 23 AA+ AA+ 2013 12 31 376.60 231.36 227.85 38.57% 2013 4.36 4.75 4.67 2011-2013 9.18 6.54 4.67 6.80 12 56.64% 1.5 9 2013 12 31 376.60 231.36 227.85 38.57% 2013 4.36 4.75 4.67 2013

More information

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三年的考试中, 本章平均分值为 19 分 可以命制各种题型 : 既可能单独出题, 也可能与其他税种 征管法等混合出题 主要以单选 多选 综合题为主, 与其他税种混合出的综合题具有较 高的难度 本章知识点的内涵和外延彰显其综合性 :(1) 企业所得税的考试命题往

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三年的考试中, 本章平均分值为 19 分 可以命制各种题型 : 既可能单独出题, 也可能与其他税种 征管法等混合出题 主要以单选 多选 综合题为主, 与其他税种混合出的综合题具有较 高的难度 本章知识点的内涵和外延彰显其综合性 :(1) 企业所得税的考试命题往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Provided by Academy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APA) CPA 知识讲解 税法 第二十九讲 : 企业所得税 - 纳税义务人 税率 征税对象与应纳税所得额 ( 一 ) 讲师 :Jennifer Chen ACCAspace 中国 ACCA 国际注册会计师教育平台 Copyright ACCAspace.com

More information

42 2 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 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 2000 年 6 月 21 日国务院颁布的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1990 年 12 月 31 日国务院颁布的 总会计师条例 等 3 会计部门规章会计

42 2 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 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 2000 年 6 月 21 日国务院颁布的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1990 年 12 月 31 日国务院颁布的 总会计师条例 等 3 会计部门规章会计 三 会计法律制度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核算的要求 会计机构的设置及对会计人员的规定, 了解我国会计监督体系, 学会用会计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人李某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会计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原从事总账登记工作的赵某被调到稽核岗位协助另一位稽核员进行稽核工作, 使该工作岗位一岗两人 市财政部门要求到该公司进行检查, 公司领导以

More information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 15... 17... 27... 28... 29... 30... 34... 35... 36... 40... 41... 4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序号项目金额 ( 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5,651,766.19

More information

第十节 税收优惠 一 增值税暂 行条例 规定的免税项 目 ( 一 ) 农业 生产者销售的 自产农产品 ; 农业, 是指种植业 养殖业 林业 牧业 水产业 农产品, 是指农业初级产品 ( 二 ) 避孕药品和 用具 ; ( 三 ) 古旧图书 ;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 四 ) 直接 用于

第十节 税收优惠 一 增值税暂 行条例 规定的免税项 目 ( 一 ) 农业 生产者销售的 自产农产品 ; 农业, 是指种植业 养殖业 林业 牧业 水产业 农产品, 是指农业初级产品 ( 二 ) 避孕药品和 用具 ; ( 三 ) 古旧图书 ;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 四 ) 直接 用于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Provided by Academy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APA) CPA 知识讲解 税法 第十二讲 : 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讲师 :Jennifer Chen ACCAspace 中国 ACCA 国际注册会计师教育平台 Copyright ACCAspace.com 第十节 税收优惠 一 增值税暂

More information

有序的会计基础工作, 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和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各地区 各部门在实施 规范 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 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范

有序的会计基础工作, 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和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各地区 各部门在实施 规范 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 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关于印发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的通知财会字 (1996)19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 局 ), 国务院有关部 委 局 总公司财务司 :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我部制定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以下简称 规范 ), 现予以发布, 请根据本地区 本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的实际组织实施 实施中的有关要求如下 : 一

More information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关于印发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的通知 财会字 (1996)19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 局 ), 国务院有关部 委 局 总公司财务司 :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我部制定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以下简称 规范 ), 现予以发布, 请根据本地区 本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的实际组织实施 实施中的有关要求如下 : 一

More information

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 ( 包括外 3. 融资租赁服务 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 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 余额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不含本金 ), 扣除对外支付的 4. 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借款利息 ( 包括外汇借

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 ( 包括外 3. 融资租赁服务 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 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 余额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不含本金 ), 扣除对外支付的 4. 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借款利息 ( 包括外汇借 税法稳拿 20 分系列考点 知识点 1: 增值税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考试分值 3 分左右 题型 客观题 主观题 掌握程度 掌握 提示 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属于视同销售, 进项税不得抵扣, 如果抵扣了进项税, 要做进项税转出, 这个需要特别注意一下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 1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ED0CBD2B5D2F8D0D C4EAC4EAB6C8B1A8B8E62E646F63>

<4D F736F F D ED0CBD2B5D2F8D0D C4EAC4EAB6C8B1A8B8E62E646F63>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七 1 288,641,167,616.20 171,904,287,270.24 存放同业款项 七 2 39,867,259,259.44 42,364,548,942.56 贵金属

More information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 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 以下简称各 单位 ), 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 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 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 以下简称各 单位 ), 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 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12-01-10 00:00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文件 财会字 [1998] 32 号 关于印发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 局 ) 档案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 机构,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发布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自 1984 年实施以来, 对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

More information

第二条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 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 织 ( 以下简称各单位 ), 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 监督 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 归档 保

第二条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 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 织 ( 以下简称各单位 ), 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 监督 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 归档 保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 ( 财会字 [1998]32 号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 局 ) 档案局, 新疆建设兵团,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发布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自 1984 年实施以来, 对加强单位 会计档案管理 促进会计工作为单位经济和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More information

单选题 甲便利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 年第四季度零售商品取得收入 元, 将一批外购商品无偿赠送给物业公司用于社区活动, 该批商品的含税价格 721 元, 已知, 增值税征收率为 3%, 计算甲便利店第四季度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 正确的是 ( ) A [103 00

单选题 甲便利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 年第四季度零售商品取得收入 元, 将一批外购商品无偿赠送给物业公司用于社区活动, 该批商品的含税价格 721 元, 已知, 增值税征收率为 3%, 计算甲便利店第四季度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 正确的是 ( ) A [103 00 单选题 王某于某年 12 月因业绩优秀, 获得第四季度奖金 3 000 元, 当月工资收入 4 000 元, 则王某 12 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 ) 元 A (4000-3500)*3%+3000*10%-105=210 B (4000-3500)*3%+3000*3%=105 C (4000+3000-3500)*10%-105=245 D (4000-3500)*3%=15 答案 :C 解析 :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 草案 ) 一 将第一条修改为 :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为居民个人, 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为非居民个人, 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 将第二条第二项

More information

教师简介 : 宋航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 : 会计准则 税收 3 主要知识点 1 纳税人 2 征税范围 3 税率和征收率 4 计税方法 5 销售额的确定 6 纳税地点 7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8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4 2

教师简介 : 宋航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 : 会计准则 税收 3 主要知识点 1 纳税人 2 征税范围 3 税率和征收率 4 计税方法 5 销售额的确定 6 纳税地点 7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8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4 2 建筑及房地产行业营改增解析 主讲教师 : 宋航 1 课程简介 主要内容 : 对建筑 房地产行业营改增政策进行解析适宜对象 : 公司财务人员 税务人员 2 1 教师简介 : 宋航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 : 会计准则 税收 3 主要知识点 1 纳税人 2 征税范围 3 税率和征收率 4 计税方法 5 销售额的确定 6 纳税地点 7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8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4 2 1 纳税人

More information

2007年石家庄铁道学院毕业生流向地域分析

2007年石家庄铁道学院毕业生流向地域分析 2015 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5 毕业生分专业就业率统计表...6 三 毕业生就业流向...6 1 毕业生就业地域流向总体分布 ( 与该地域毕业生源数对比 )...7 2 毕业生省外就业地域流向分布...7 3 毕业生分专业就业地域流向...8 4 毕业生就业行业分布...8 5 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情况...8 6 特殊身份毕业生 ( 学生党员 学生干部 少数民族学生 特困生

More information

表 1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一 本年收入 3, 一 本年支出 3,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 公共安全支出 3, , 政府性基金预

表 1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一 本年收入 3, 一 本年支出 3,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 公共安全支出 3, , 政府性基金预 表 1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一 本年收入 3,617.72 一 本年支出 3,617.72 3,617.7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617.72 公共安全支出 3,180.06 3,180.0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教育支出 6.18 6.1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0.92 250.92

More information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 1 章会计法律制度第 1 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一 会计法律制度概念 1. 制定部门 : 是与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 内容 : 世界 : 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规章我国 : 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地方性会计法规 3. 作用 : 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4. 会计关系 : 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舟山市**(部门名称)部门预算

2015年舟山市**(部门名称)部门预算 中国 ( 舟山 )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2017 年部门预算 一 中国 ( 舟山 )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概况 ( 一 ) 主要职能 ( 二 )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况说明 二 中国 ( 舟山 )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2017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 ( 一 ) 关于中国 ( 舟山 )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2017 年收支预算 情况的总体说明 情况说明 ( 二 ) 关于中国 ( 舟山 )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2017

More information

2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了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了解会计机构的设置 掌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熟悉会计工作交接 了解会计从业资格 了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 了解法律责任概述 熟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

2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了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了解会计机构的设置 掌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熟悉会计工作交接 了解会计从业资格 了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 了解法律责任概述 熟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1 R E PT A H C 学习 目 标 1.1.1 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1.2 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2.1 了解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1.2.2 了解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1.2.3 熟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3.1 了解总体要求 1.3.2 了解会计凭证 1.3.3 了解会计账簿 1.3.4 熟悉财务报表 1.3.5 掌握会计档案管理 1.4.1 熟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More information

5. 减免税款 专栏,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 6. 销项税额 专栏, 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 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 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扣缴的增值税额 ; 7. 出口退税 专栏, 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

5. 减免税款 专栏,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 6. 销项税额 专栏, 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 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 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扣缴的增值税额 ; 7. 出口退税 专栏, 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 征求意见稿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和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 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 一 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 应交税费 科目下设置 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 等明细科目 ( 一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 应交增值税 明细账内设置 进项税额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全真模拟卷7

2015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全真模拟卷7 2016 年会计从业考试 财经法规 模拟卷 7 一 单项选择题 ( 下列各题备选答案中, 请从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 本类题共 20 个小题, 每小题 1 分, 共 20 分 多选 错选 不选均不得分 ) 1. 根据 会计法 的规定, 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部门是 ( ) A.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B. 中国会计学会 C. 国务院财政部门 D.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 在财政法的体系中, 处于核心法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以下称境内 ) 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 以下称应税服务 ) 的单位和个人, 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 是指企业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 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以下称境内 ) 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More information

考试内容 能力等级 一 税法总论 ( 一 ) 税法的概念及税收法律关系 1. 税法的概念 1 2. 税收法律关系 1 3.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 ( 二 ) 税法原则 1. 税法基本原则 1 3. 税法适用原则 1 ( 三 ) 税法要素 1. 纳税义务人 1 2. 征税对象 1 3. 税目 1

考试内容 能力等级 一 税法总论 ( 一 ) 税法的概念及税收法律关系 1. 税法的概念 1 2. 税收法律关系 1 3.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 ( 二 ) 税法原则 1. 税法基本原则 1 3. 税法适用原则 1 ( 三 ) 税法要素 1. 纳税义务人 1 2. 征税对象 1 3. 税目 1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专业阶段考试 ( 税法 )(2018 年 ) 考试目标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 理解 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坚守职业价值观 遵循职业道德 坚持职业态度, 解决实务问题 1. 税法与税制相关的基本原理 ; 2. 现行各实体税种的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税率 计税依据 纳税环节 纳税地点和税收优惠等相关规定 ; 3. 不同企业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税种及应纳税额计算

More information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合并 ) 2018 年 5 月 31 日 单位 : 元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货币资金 1 29,531, , ,371, ,552, ,475, , ,9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合并 ) 2018 年 5 月 31 日 单位 : 元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货币资金 1 29,531, , ,371, ,552, ,475, , ,9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合并 ) 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 元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货币资金 1 29,531,428.79 649,445.85 1,371,408.03 31,552,282.67 21,716,393.96 695,700.05 1,659,660.79 24,071,754.80 短期借款 61 短期投资 2 应付款项 62 应收款项

More information

7 2

7 2 1 财务报表报表内容 1 7 2 当期净利润 ;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所有者投入资本 ; 利润分配 ; 所有者内部结转 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本期利润的分配 13 所有者权益 ( 股东权益 ) 变动表的要点 根据变动性质反映 ( 原按组成项目反映 ): 包括 : 原利润分配表中的项目反映在该表中 包括 : 3 资金从哪里来资金投资在哪里 股东企业管理层股东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More information

9.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 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 ( ) A. 不做假账 B. 保证单位财务活动符合法律 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规定 C. 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D. 不设账外账 10. 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 ( ) 内, 不得重新取得会计

9.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 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 ( ) A. 不做假账 B. 保证单位财务活动符合法律 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规定 C. 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D. 不设账外账 10. 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 ( ) 内, 不得重新取得会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章节习题 一 单选题 1. 目前我国实行的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属于 ( ) A. 会计行政法规 B. 会计基本法 C. 地方性会计法规 D. 会计部门规章 2.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的原则是 ( ) A. 分级领导, 统一管理 B. 单位管理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C. 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D. 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3. 下列不属于会计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More information

  北京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真题

  北京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真题 每日推送精选考题及最新财经资讯敬请关注! 关注方式一 : 打开微信 点击右上角魔法棒 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关注 关注方式二 : 查找微信公众帐号 : 高顿网校 ( 微信号 :gaoduneclass), 关注即可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财经法规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章节习题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 单项选择题 1.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 发生改变法定代表人 增加注册资金 ( 资本 ) 的情形, 应当办理

More information

资产负债表 会民非 01 表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爱心直达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 元 资产 行次 年初数期末数年初数期末数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次爱心直达爱心直达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货币资金 1 543, , 短期借

资产负债表 会民非 01 表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爱心直达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 元 资产 行次 年初数期末数年初数期末数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次爱心直达爱心直达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货币资金 1 543, , 短期借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爱心直达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 元 年初数期末数年初数期末数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次爱心直达爱心直达 货币资金 1 543,982.16 649,445.85 短期借款 61 其他应收款 160.00 其他应付款 流动资产合计 20 543,982.16 649,605.85 其它流动负债 78 流动负债合计 80 - 减 : 累计折价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会计首先表现为 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 即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包括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地方性法 规 会计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会计首先表现为 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 即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包括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地方性法 规 会计 郑重声明 : 各位学员, 大家好! 基础会计 财经法规 这 2 门课程的考试大纲, 供大家参考, 学习, 大家不能错误的认为这就是考试的范围或重点, 这种想法很不正确, 大家一定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以书本结合大纲的形式去学习, 再配合练习题, 相信大家有付出一定会有收获的, 预祝各位学员, 在全国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祝各位学习愉快! 大家加油! 书山有路勤为径, 学海无涯苦作舟!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BE1BCC6BBF9B4A1B9A4D7F7B9E6B7B6>

<4D F736F F D20BBE1BCC6BBF9B4A1B9A4D7F7B9E6B7B6> 财政部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 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规 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 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More information

讲座内容 银行招考财会考情介绍 银行招考财会真题解析 银行招考财会备考指导

讲座内容 银行招考财会考情介绍 银行招考财会真题解析 银行招考财会备考指导 银行招聘考试真题解析 -- 财会 讲座内容 银行招考财会考情介绍 银行招考财会真题解析 银行招考财会备考指导 财会考情介绍 我的几个问题 财会考情 - 啥特点 财会考情 - 多不多 科目 题量 比例 行测 45 32% 经济 9 6% 金融 18 12% 法律 11 8% 会计 8 6% 管理 5 4% 计算机 7 5% 公基 建行常识 14 10% 市场营销 8 6% 英语 15 11% 总量 140

More information

  北京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真题

  北京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真题 2009 09 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财经法规 真题 一 单选题 1. 财经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 A. 财经法律的立法者 B. 财经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 C. 财经法律的实施者 D. 经济活动参加者 2. 2007 年 10 月 10 日, 支票日期大写 ( ) A. 贰零零柒年拾月拾日 B. 贰零零柒年壹拾月壹拾日 C. 贰零零柒年拾月壹拾日 D. 贰零零柒年零壹拾月零壹拾日 3. (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 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十五条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依法行

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 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十五条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依法行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会字 [1996]19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 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 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考点精讲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知识点切片 : 知识点编号:0527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 会计法律制度概念 ( ) 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 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例题 判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考点精讲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知识点切片 : 知识点编号:0527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 会计法律制度概念 ( ) 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 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例题 判 会计证 财经法规 通关宝典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考点精讲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知识点切片 : 知识点编号:0527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 会计法律制度概念 ( ) 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 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例题 判断题 会计法律制度, 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 A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6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7 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7 二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7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1 一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1 二 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管理...16 三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9 第三节会计核算...2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6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7 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7 二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7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1 一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1 二 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管理...16 三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9 第三节会计核算...2 财经法规与 职业道德 (2017 新大纲版 )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6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7 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7 二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7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1 一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1 二 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管理...16 三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9 第三节会计核算...23 一 总体要求...23 二 会计凭证...27 第四节会计监督...36

More information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 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 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 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 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 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 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 79 号 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 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修 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公布,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 2015 年 12 月 11 日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 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More information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合并 )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单位 : 元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货币资金 1 28,565, , ,239, ,348, ,425, , ,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合并 )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单位 : 元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货币资金 1 28,565, , ,239, ,348, ,425, , ,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合并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 元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货币资金 1 28,565,248.09 543,982.16 3,239,718.89 32,348,949.14 29,531,428.79 649,445.85 1,371,408.03 31,552,282.67 短期借款 61 短期投资 2 应付款项 62 10,500.00

More information

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寺院财产管理研究

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寺院财产管理研究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寺院财产管理研究姓名 : 明成满申请学位级别 : 博士专业 : 专门史指导教师 : 刘进宝 20080509 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寺院财产管理研究

More information

2013年资产负债表(gexh)1.xlsx

2013年资产负债表(gexh)1.xlsx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合并 ) 2013 年 12 月 31 日单位 : 元 货币资金 1 19,237,784.95 1,885,912.61 21,123,697.56 21,210,284.40 3,360,153.90 24,570,438.30 短期借款 61 - 其他应收款 16,142.00 48,468.00 5,000.00 157,758.47 162,758.47

More information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关于印发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的通知 财会字 1996 19 号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 局 ), 国务院有关部 委 局 总公司财务司 :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我部制定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以下简称 规范 ), 现予以发布, 请根据本地区 本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的实际组织实施 实施中的有关要求如下 : 一 要广泛宣传学习 规范

More information

河南省审计机关

河南省审计机关 鹿审 2015 11 号 鹿邑县审计局关于转发 河南省审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和 河南省审计机关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的通知 局各股室 : 现将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审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和 河南省审计机关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More information

(5)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 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不征收增值税 2. 视同销售货物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或发生应税行为 : (1)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 (2) 销售代销货物 ;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

(5)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 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不征收增值税 2. 视同销售货物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或发生应税行为 : (1)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 (2) 销售代销货物 ;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 第二章增值税法 序号 考点 考频 考点一 增值税征税范围 考点二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三 简易计税方法 考点四 增值税税收优惠 考点一 2017 税法 高频考点 : 增值税征税范围 我们一起来学习 2017 年 税法 高频考点 : 增值税征税范围 本考点属于 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的内容 内容导航 : 1.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考频分析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全真模拟卷8

2015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全真模拟卷8 2016 年会计从业考试 财经法规 模拟卷 8 一 单项选择题 ( 下列各题备选答案中, 请从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 本类题共 20 个小题, 每小题 1 分, 共 20 分 多选 错选 不选均不得分 ) 1. 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 的规定,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税 B. 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税 C.

More information

10.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 包括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 从公正 立场为政府和纳税人服务的职业道德 新增 014 年大纲 015 年大纲 考试内容 能力等 考试内容 能力等 主要变化 级 级 ( 一 ) 税法总论 ( 一 ) 税法总论 1. 税法的目标 1 税法的目标 1 (1) 税

10.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 包括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 从公正 立场为政府和纳税人服务的职业道德 新增 014 年大纲 015 年大纲 考试内容 能力等 考试内容 能力等 主要变化 级 级 ( 一 ) 税法总论 ( 一 ) 税法总论 1. 税法的目标 1 税法的目标 1 (1) 税 015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税法 科目专业阶段考试大纲变化对比表 测试目标 考试目标 主要变化 本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下列能力 :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 理解 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坚守职业价值观 遵循职业道德 坚持职业态度, 解决实务问题 1. 熟悉税法与税制相关的基本原理 ; 1. 税法与税制相关的基本原理 ;. 掌握现行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税率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