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legal review
|
|
|
- 毖兵 米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欢 迎 投 稿 邮 件 退 订 推 荐 给 同 仁 PDF 下 载 2016 年 08 月 总 第 一 百 零 八 期 新 闻 和 交 易 News & Deals 深 港 通 联 合 公 告 出 台 不 设 总 额 度 限 制 网 约 工 劳 动 争 议 第 一 案 开 庭 : 私 厨 诉 求 确 认 劳 动 关 系 热 点 透 视 Hot Issues 德 勤 视 点 跨 境 派 遣 下 常 设 机 构 那 些 事 热 点 评 析 经 济 新 常 态 下 的 债 券 违 约 现 状 评 析 新 法 速 评 明 确 定 位 风 控 先 行 浅 析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管 理 规 定 ( 征 求 意 见 稿 ) 新 法 速 评 网 络 安 全 立 法 加 速 2016 网 络 安 全 领 域 大 事 记 案 例 解 析 Case Study 专 栏 - 税 是 税 非 营 改 增 后 增 值 税 差 额 征 税 及 开 票 政 策 解 析 专 栏 - 丽 言 并 购 借 壳 上 市 的 紧 箍 咒 来 了? 解 读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2016 年 征 求 意 见 稿 专 栏 - 玲 析 知 产 充 分 运 用 酌 定 赔 偿 方 法 实 现 知 识 产 权 充 分 赔 偿 反 垄 断 重 庆 新 日 日 顺 家 电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等 三 公 司 价 格 垄 断 案 评 论 反 垄 断 解 读 国 内 家 电 行 业 价 格 垄 断 第 一 案 海 尔 子 公 司 价 格 垄 断 协 议 案 金 杜 劳 动 法 专 栏 King & Wood Mallesons Employment Column 中 专 生 实 习 : 特 别 群 体, 特 殊 管 理 新 闻 和 交 易 深 港 通 联 合 公 告 出 台 不 设 总 额 度 限 制 深 港 通 联 合 公 告 出 台 不 设 总 额 度 限 制 近 日, 国 资 委 财 政 部 证 监 会 联 合 印 发 关 于 国 有 控 股 混 合 所 有 制 企 业 开 展 员 工 持 股 试 点 的 意 见 ( 下 称 意 见 ) 意 见 规 定 了 主 业 处 于 充 分 竞 争 行 业 和 领 域 的 商 业 类 企 业 等 四 项 试 点 企 业 条 件, 明 确 了 员 工 入 股 和 股 权 管 理 的 各 项 要 求 根 据 意 见, 员 工 持 股 总 量 原 则 上 不 高 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0%, 单 一 员 工 持 股 比 例 不 高 于 1%; 保 证 国 有 股 东 控 股 地 位, 其 持 股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34% 意 见 还 强 调 以 岗 定 股, 支 持 关 键 技 术 岗 位 管 理 岗 位 和 业 务 岗 位 人 员 持 股 意 见 提 出, 首 批 试 点 中 央 企 子 公 司 数 量 为 10 家, 地 方 国 企 为 5 到 10 家 ; 首 批 试 点 原 则 上 在 2016 年 启 动 实 施, 到 2018 年 年 底 进 行 阶 段 性 总 结, 视 情 况 适 时 扩 大 试 点 ( 来 源 :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Joint Announcement on Shenzhen-Hong Kong Stock Connect Issued with No Limitation on the Total Quota 1/22
2 Currently,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and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have signed a joint announcement together with the approval in principal of the interconnected mechanism for Shenzhen and Hong Kong stock markets to be established by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the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and the Hong Kong Securities Clearing Company Limited. As preparation will be made in around 4 months after the promulgation date of the Announcement and before the official implementation of relevant programme, specific time for the official implementation will be announced separately later. According to the Announcement, after the launch of the Shenzhen-Hong Kong Stock Connect, the stock markets between the Mainland and Hong Kong under the interconnected mechanism comprise the interconnection with Shanghai stocks, the interconnection with Hong Kong stocks under the Shanghai-Hong Kong Stock Connect, the interconnection with Shenzhen stocks and the interconnection with Hong Kong stocks under the Shenzhen-Hong Kong Stock Connect. The Announcement provides for the investment objects and quotas and specifies that the Shenzhen-Hong Kong Stock Connect is not subject to any limitation on the total quota and the daily quota shall, with reference to the current standards applicable to the Shanghai-Hong Kong Stock Connect, be CNY13 billion for the Shenzhen-Hong Kong Stock Connect and CNY10.5 billion for the interconnection with Hong Kong stocks under the Shenzhen-Hong Kong Stock Connect. Both parties may make proper adjustments to the investment quota based on the actual operations. And the elimination of the total quota set for the Shanghai-Hong Kong Stock Connect shall take into effect as of the date of Announcement. (Source: 三 部 门 明 确 融 资 租 赁 货 物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问 题 近 日, 财 政 部 等 三 部 门 联 合 下 发 关 于 融 资 租 赁 货 物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下 称 通 知 ) 通 知 称,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全 国 开 展 融 资 租 赁 货 物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试 点 的 通 知 第 一 条 第 一 项 中 的 融 资 租 赁 企 业 金 融 租 赁 公 司 及 其 设 立 的 项 目 子 公 司, 包 括 融 资 租 赁 企 业 金 融 租 赁 公 司, 以 及 上 述 企 业 公 司 设 立 的 项 目 子 公 司 其 中, 融 资 租 赁 企 业, 是 指 经 商 务 部 批 准 设 立 的 外 商 投 资 融 资 租 赁 公 司 经 商 务 部 和 国 税 总 局 共 同 批 准 开 展 融 资 业 务 试 点 的 内 资 融 资 租 赁 企 业 经 商 务 部 授 权 的 省 级 商 务 主 管 部 门 和 国 家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批 准 的 融 资 租 赁 公 司 ; 金 融 租 赁 公 司, 是 指 中 国 银 监 会 批 准 设 立 的 金 融 租 赁 公 司 ( 来 源 : 财 政 部 ) Export Tax Rebate Policies on Goods under Financing Lease Specified Recently, three departments including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have jointly issued the Circular on Issues concerning Export Tax Rebate Policies on Goods under Financing Lease (the "Circular"). According to the Circular, the financing lease enterprises, financial lease companies as well as the project subsidiaries established by them, stipulated in Item 1 of Article 1 of the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on Carrying out the Pilot Program of Export Tax Rebate Policies on Goods under Financing Lease Nationwide, shall include financing lease enterprises, financial lease companies as well as the project subsidiaries established by the aforesaid enterprises and companies. The financing lease companies refer to the foreign-funded financing lease companies established with the approval of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the domestic-funded financing lease enterprises approved jointly by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to carry out the pilot program of financing business, and financing lease companies approved by the competent provincial commerce authorities authorized by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by the national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s, while the financial lease companies refer to financial lease companies established with the approval of the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Source: 三 部 门 : 国 企 员 工 持 股 试 点 年 内 启 动 2/22
3 近 日, 国 资 委 财 政 部 证 监 会 联 合 印 发 关 于 国 有 控 股 混 合 所 有 制 企 业 开 展 员 工 持 股 试 点 的 意 见 ( 下 称 意 见 ) 意 见 规 定 了 主 业 处 于 充 分 竞 争 行 业 和 领 域 的 商 业 类 企 业 等 四 项 试 点 企 业 条 件, 明 确 了 员 工 入 股 和 股 权 管 理 的 各 项 要 求 根 据 意 见, 员 工 持 股 总 量 原 则 上 不 高 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0%, 单 一 员 工 持 股 比 例 不 高 于 1%; 保 证 国 有 股 东 控 股 地 位, 其 持 股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34% 意 见 还 强 调 以 岗 定 股, 支 持 关 键 技 术 岗 位 管 理 岗 位 和 业 务 岗 位 人 员 持 股 意 见 提 出, 首 批 试 点 中 央 企 子 公 司 数 量 为 10 家, 地 方 国 企 为 5 到 10 家 ; 首 批 试 点 原 则 上 在 2016 年 启 动 实 施, 到 2018 年 年 底 进 行 阶 段 性 总 结, 视 情 况 适 时 扩 大 试 点 ( 来 源 :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Pilot Program of Shareholding by Employees in State-owned Enterprises to be Initiated in 2016 Recently, the 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have jointly issued the Opinions on Implementing the Pilot Program of Shareholding by Employees in State-controlled Mixed Ownership Enterprises (the "Opinions"). The Opinions stipulate four conditions for enterprises eligible for the pilot program, including commercial enterprises whose main business is conducted in a fully competitive industry and sector, and also specify various requirements on the employees' participation and the equity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the Opinions, the total shares held by employees shall not be higher than 30% of the total capital of enterprises in principle and the shares held by each employee shall be no more than 1%; the position of state-owned shareholders shall be secured with the holding proportion 34% at least. Besides, the Opinions emphasize that shares held by employees shall be determined based on their positions, as the shareholding is encouraged for employees in the key technical, management and business positions. The Opinions also mention that 10 subsidiaries of centrallyadministere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s well as another five to ten loc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 will be included in the pilot program firstly; in principle, the pilot program will be initiated and implemented within 2016 and will be concluded for this stage by the end of 2018, when the scope of the pilot program may be expand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s. (Source: 证 监 会 就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管 理 规 定 等 征 意 近 日, 证 监 会 修 订 更 名 了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管 理 规 定 ( 征 求 意 见 稿 ) 并 起 草 了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子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指 标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征 求 意 见 稿 ) ( 下 称 征 求 意 见 稿 ), 向 社 会 公 开 征 求 意 见, 意 见 反 馈 截 止 于 9 月 12 日 征 求 意 见 稿 主 要 包 括 风 险 控 制 指 标 及 风 险 准 备 金 机 制 净 资 本 指 标 风 险 资 本 指 标 风 控 指 标 的 控 制 机 制 和 适 用 范 围 五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其 中, 在 风 险 资 本 指 标 方 面, 征 求 意 见 稿 规 定 :1. 引 导 去 非 标 化, 提 升 资 产 管 理 能 力 2. 限 制 产 品 嵌 套, 抑 制 资 金 脱 实 向 虚 3. 控 制 业 务 风 险, 加 强 对 投 资 者 的 保 护 水 平 4. 覆 盖 子 公 司 下 设 机 构 私 募 业 务 5. 支 持 子 公 司 在 基 金 公 司 框 架 下 差 异 化 发 展 二 级 市 场 投 资 业 务 ( 来 源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Comments Sought for Administrative Provisions on Subsidiaries of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 Recently,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has revised and renamed the Administrative Provisions on the Subsidiaries of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 (Draft for Comment) and also has drafted and promulgated the Interim Administrative Provisions on Risk Control Indicators of Assets Management Subsidiaries for Specific Clients of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 (Draft for Comment) (the "Draft for Comment") for public comments before September 12, The Draft for Comment primarily consists of information on five aspects, including risk control indicators and risk loss reserves mechanism, net capital indicators, risk capital indicators, control mechanism and application scope of risk control indicators. As in case of risk capital indicators, the Draft for Comment provides that the first is to guide the "elimination of the unstandardized" and improve the assets management capacity; the next is to restrict 3/22
4 nested products and curb the circumstance where funds break away from actual industries into virtual industries; the third is to control business risks and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for investors; the fourth is to cover private equity business conducted by the sub-institutions of subsidiaries; and the last is to support subsidiaries to develop secondary market investments in a differentiated way under the framework of fund companies. (Source: 人 社 部 就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条 例 公 开 征 意 近 日, 人 社 部 发 布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条 例 ( 征 求 意 见 稿 ) ( 下 称 征 求 意 见 稿 ), 面 向 社 会 征 求 意 见, 意 见 反 馈 截 止 于 9 月 8 日 征 求 意 见 稿 共 八 章 58 条, 包 括 总 则 劳 动 者 求 职 与 流 动 用 人 单 位 招 聘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公 共 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监 督 与 管 理 法 律 责 任 等 其 中, 征 求 意 见 稿 规 定, 从 事 经 营 性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应 申 请 行 政 许 可, 取 得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许 可 证, 并 在 许 可 的 业 务 范 围 内 开 展 活 动 征 求 意 见 稿 明 确, 外 国 公 司 企 业 等 拟 在 中 国 境 内 从 事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活 动 的, 应 与 中 国 的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机 构 合 资 或 合 作 经 营 设 立 中 外 合 资 或 合 作 机 构, 不 得 设 立 外 商 独 资 机 构 此 外, 征 求 意 见 稿 还 从 多 方 面 对 监 管 作 出 规 定, 并 列 明 了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 来 源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 Public Comments Sought for Human Resources Market Regulations Recently, the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has promulgated the Human Resources Market Regulations (Draft for Comment) (the "Draft for Comment") to seek comments from the public before September 8, The Draft for Comment consists of 58 articles in eight chapters, including the General Provisions, Job-Seeking and Flow of Workers, Recruitment of Employers, Human Resources Services, Public Employment and Talents Related Service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and Liabilities etc. It is stipulated in the Draft for Comment that companies engaging in commercial human resources services shall apply for the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acquire the human resources service permit and carry out business activities within the permitted business scope. In addition, the Draft for Comment states that foreign companies that intend to engage in activities in relation to human resources services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China shall collaborate with Chinese human resources service agencies to set up Sino-foreign joint venture or cooperative agencies through joint capital or collaborative operation, and shall not establish any wholly foreign-owned agency. Finally, the Draft for Comment provides for the supervision 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s with relevant liabilities clarified. (Source: 新 闻 和 交 易 网 约 工 劳 动 争 议 第 一 案 开 庭 : 私 厨 诉 求 确 认 劳 动 关 系 网 约 工 劳 动 争 议 第 一 案 开 庭 : 私 厨 诉 求 确 认 劳 动 关 系 8 月 10 日 上 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法 院 开 庭 审 理 一 起 网 约 工 劳 动 争 议 案 原 告 孙 先 生 起 诉 上 海 乐 快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乐 快 信 息 ) 要 求 确 认 劳 动 关 系, 支 付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经 济 补 偿 金 1 万 元 未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的 双 倍 工 资 差 额 2 万 元 加 班 费 2 万 余 元, 并 要 求 公 司 补 缴 社 会 保 险 4/22
5 2014 年 4 月 15 日, 孙 先 生 供 职 于 乐 快 信 息 旗 下 的 好 厨 师 APP 平 台, 每 月 工 资 5000 元, 岗 位 为 厨 师, 每 天 工 作 时 间 为 10 时 至 18 时 由 于 乐 快 信 息 与 孙 先 生 未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也 未 为 他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支 付 加 班 费 安 排 休 年 假 等, 并 在 2015 年 10 月 28 日 与 孙 先 生 解 除 了 协 议, 孙 先 生 申 请 劳 动 仲 裁, 要 求 确 认 劳 动 关 系, 乐 快 信 息 支 付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经 济 补 偿 金 未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的 双 倍 工 资 差 额 加 班 费 等 共 5.2 万 余 元, 并 补 缴 社 会 保 险 仲 裁 期 间, 乐 快 信 息 辩 称, 双 方 签 订 的 是 商 务 合 作 协 议, 孙 先 生 通 过 好 厨 师 APP 平 台,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提 供 服 务, 是 否 接 单 及 工 作 时 间 均 由 孙 先 生 自 行 掌 握, 他 不 坐 全 班, 也 不 接 受 公 司 管 理 孙 先 生 通 过 接 单 获 得 奖 励, 双 方 并 非 劳 动 关 系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随 后 作 出 仲 裁 裁 决, 以 孙 先 生 与 乐 快 信 息 之 间 不 存 在 劳 动 关 系 为 由, 驳 回 了 孙 先 生 的 仲 裁 请 求 因 不 服 该 仲 裁 裁 决, 孙 先 生 将 乐 快 信 息 告 上 了 法 庭 据 悉, 另 有 林 先 生 郑 先 生 邓 先 生 赵 先 生 白 先 生 郭 先 生 等 6 人, 也 以 相 同 事 由 将 乐 快 信 息 起 诉 至 朝 阳 区 法 院 该 院 依 法 合 并 审 理 白 先 生 介 绍, 在 入 职 前 需 厨 师 通 过 面 试, 如 果 没 有 厨 师 证 则 要 求 现 场 试 做 一 个 菜, 得 到 经 理 认 可 并 经 过 入 职 培 训 和 考 核 后, 就 可 以 正 式 上 班 每 天 早 上 九 点 前 厨 师 需 要 去 公 司 报 道, 由 店 长 决 定 派 单, 派 单 后 厨 师 不 能 拒 绝, 如 果 拒 绝 会 扣 工 资 或 被 开 除 双 方 约 定 的 基 本 工 资 是 5000 元, 提 成 是 每 笔 单 费 的 50%, 公 司 每 月 15 日 发 上 个 自 然 月 的 工 资, 含 保 底 工 资 和 提 成 而 没 有 接 到 派 工 单 的 厨 师, 需 穿 上 工 服 去 街 上 发 传 单 乐 快 信 息 的 代 理 律 师 介 绍, 乐 快 信 息 与 厨 师 签 订 的 协 议, 约 定 了 双 方 是 商 务 合 作 关 系, 其 无 须 接 受 公 司 的 管 理, 与 公 司 也 不 存 在 人 身 隶 属 关 系 根 据 协 议, 双 方 的 合 作 方 式 是 客 户 要 求 上 门 服 务, 所 收 取 的 相 关 费 用 由 厨 师 自 行 收 取, 不 交 给 公 司 公 司 没 有 相 关 调 派 情 况, 也 不 进 行 劳 动 管 理 和 考 勤 管 理 厨 师 的 接 单 方 式 有 抢 单 也 有 派 单, 两 种 方 式 并 存, 厨 师 可 以 拒 绝 厨 师 不 需 要 坐 班, 固 定 点 是 为 了 方 便 他 们 拿 材 料 工 具 客 户 下 单 后 公 司 电 话 派 单,APP 偶 尔 出 现 故 障 的 情 况 下, 就 人 工 派 单 公 司 没 有 工 作 量 要 求, 也 没 有 最 低 接 单 数 量 限 制, 菜 品 的 奖 金 对 半 分 公 司 也 没 有 奖 惩, 只 在 协 议 中 约 定 了 客 户 给 差 评 后 公 司 有 权 解 除 合 作 关 系, 对 客 户 造 成 损 害 的 要 承 担 责 任, 损 害 赔 偿 个 人 负 责 本 案 未 当 庭 宣 判 ( 来 源 : 正 义 网 ) 手 游 推 广 中 使 用 微 微 一 笑 很 倾 城 关 键 词 被 诉 不 正 当 竞 争 北 京 大 神 圈 文 化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以 微 微 一 笑 很 倾 城 游 戏 改 编 权 人 身 份 起 诉 广 州 网 易 计 算 机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等 在 手 游 倩 女 幽 魂 宣 传 推 广 中 构 成 不 正 当 竞 争, 要 求 被 告 停 止 不 正 当 竞 争 赔 偿 经 济 损 失 2000 万 元 等 日 前, 海 淀 法 院 受 理 了 此 案 大 神 圈 公 司 诉 称, 微 微 一 笑 很 倾 城 为 知 名 作 品, 书 中 人 物 如 肖 奈 一 笑 奈 何 贝 微 微 芦 苇 微 微 均 为 知 名 的 人 物 名 原 告 经 授 权 取 得 了 将 该 作 品 改 编 为 游 戏 的 权 利 原 告 发 现, 被 告 于 2016 年 5 月 上 线 运 营 的 倩 女 幽 魂 手 游, 使 用 微 微 一 笑 很 倾 城 游 戏 微 微 一 笑 很 倾 城 手 游 等 多 个 关 键 词 在 手 机 百 度 苹 果 应 用 商 店 Appstore 中 进 行 搜 索 推 广, 还 在 其 手 游 下 载 网 站 (qnm.163.com) 页 面 中 使 用 微 微 一 笑 很 倾 城 小 说 封 面 人 物 图 像 以 及 小 说 人 物 名 一 笑 奈 何 等 进 行 宣 传, 使 游 戏 玩 家 可 将 被 告 手 游 与 微 微 一 笑 很 倾 城 在 游 戏 改 编 方 面 相 关 联, 构 成 仿 冒 和 虚 假 宣 传 目 前, 此 案 正 在 进 一 步 审 理 中 ( 来 源 : 海 淀 法 院 网 ) 外 籍 演 员 索 劳 务 费 胜 诉 被 告 不 服 称 原 告 曾 罢 演 4 名 外 籍 马 戏 演 员, 因 被 拖 欠 工 资, 将 公 司 诉 至 法 院 一 审 法 院 判 处 公 司 支 付 款 项, 公 司 不 服, 上 诉 至 市 一 中 院 近 日, 一 中 院 开 庭 审 理 此 案, 双 方 未 能 达 成 调 解 5/22
6 据 了 解, 凯 特 洛 夫 等 4 名 外 籍 来 华 演 出 人 员 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 与 华 娱 演 乐 ( 北 京 ) 国 际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合 同 书, 约 定 受 雇 在 中 国 从 事 马 戏 表 演 演 出 时 间 段 分 别 为 2015 年 1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4 月 至 2015 年 10 月 演 员 月 工 资 为 1000 美 元 凯 特 洛 夫 因 公 司 拖 欠 工 资, 将 公 司 诉 至 法 院, 要 求 支 付 5500 美 元 劳 务 费 8700 元 住 宿 费 2500 元 回 国 机 票 费 及 250 元 翻 译 费 由 于 其 余 3 人 诉 讼 标 的 与 本 案 系 同 一 种 类, 故 法 院 在 经 当 事 人 同 意 后 将 4 案 合 并 审 理 在 一 审 中, 公 司 认 为 凯 特 洛 夫 等 人 应 先 提 供 劳 务, 公 司 后 支 付 工 资 ; 凯 特 洛 夫 等 人 曾 罢 演,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等 一 审 法 院 经 审 理 后, 支 持 了 凯 特 洛 夫 等 人 的 诉 求 华 娱 演 乐 公 司 不 服, 提 出 上 诉 2016 年 8 月, 一 中 院 开 庭 审 理 此 案, 双 方 未 能 在 法 庭 主 持 下 达 成 调 解, 该 案 未 当 庭 宣 判 ( 来 源 : 京 华 时 报 ) 老 诚 一 锅 文 字 及 图 形 引 发 商 标 权 纠 纷 老 诚 一 锅 ( 北 京 )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以 侵 害 其 对 老 诚 一 文 字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和 羊 骨 图 标 图 形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为 由, 分 别 将 北 京 燚 空 间 餐 饮 有 限 公 司 诉 至 法 院, 要 求 求 判 令 被 告 停 止 侵 权 行 为 并 赔 偿 经 济 损 失 5 万 元 日 前, 海 淀 法 院 受 理 了 这 两 起 案 件 二 案 原 告 诉 称, 其 分 别 为 老 诚 一 文 字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人 和 羊 骨 图 标 图 形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人, 使 用 商 品 为 第 43 类 : 餐 厅 ; 咖 啡 馆 ; 饭 店 ; 酒 吧 ; 住 所 ; 自 助 餐 馆 ; 流 动 饮 食 供 应 二 原 告 将 该 注 册 商 标 授 权 130 家 餐 厅 用 以 经 营 老 诚 一 锅 羊 蝎 子 火 锅, 该 商 标 产 品 具 有 极 高 的 品 牌 效 应, 目 前 在 北 京 及 辽 宁 天 津 陕 西 等 十 余 个 省 市 具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但 是,2016 年 6 月 二 原 告 发 现 被 告 在 其 餐 厅 招 牌 上 擅 自 使 用 与 原 告 老 诚 一 商 标 相 近 似 的 文 字 老 诚 一 锅 以 及 羊 骨 图 标 的 图 形 注 册 商 标 二 原 告 认 为, 被 告 的 行 为 足 以 使 普 通 消 费 者 产 生 误 认, 造 成 混 淆 其 行 为 侵 犯 了 原 告 享 有 的 商 标 专 用 权, 同 时 给 原 告 造 成 了 经 济 损 失 目 前, 此 案 正 在 进 一 步 审 理 中 ( 来 源 : 海 淀 法 院 网 ) 产 假 后 被 离 职 女 职 工 维 权 近 日,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人 民 法 院 劳 动 争 议 庭 审 结 一 起 女 职 员 产 假 后 离 职 起 诉 索 赔 的 劳 动 争 议 案 件, 法 院 支 持 了 劳 动 者 的 大 部 分 诉 讼 请 求 马 女 士 于 2014 年 3 月 1 日 入 职 某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约 定 月 工 资 为 3500 元, 另 外 每 月 发 放 1700 元 房 补, 公 司 未 为 马 女 士 缴 纳 社 保,2015 年 2 月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后, 双 方 未 再 续 签 劳 动 合 同, 后 马 女 士 检 查 出 怀 有 身 孕, 到 2015 年 6 月, 马 女 士 为 了 保 胎 请 假 回 家,2015 年 10 月, 马 女 士 产 下 一 女, 但 当 马 女 士 产 假 过 后 回 到 公 司 要 求 上 班, 公 司 却 不 让 她 进 门, 马 女 士 无 奈 只 得 回 家, 等 了 一 段 时 间 后, 公 司 依 然 不 为 马 女 士 安 排 工 作, 马 女 士 于 是 以 公 司 未 为 其 缴 纳 社 保 未 足 额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为 由 向 公 司 邮 寄 了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通 知, 后 向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劳 动 争 议 人 事 委 员 会 提 起 劳 动 仲 裁, 要 求 公 司 支 付 其 医 药 费 房 补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经 济 补 偿 金 等 共 计 近 五 万 元 仲 裁 委 只 支 持 了 马 女 士 的 部 分 诉 讼 请 求, 马 女 士 不 服, 向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庭 审 中, 马 女 士 主 张 公 司 未 为 其 缴 纳 生 育 保 险, 导 致 其 无 法 享 受 生 育 保 险 待 遇, 且 公 司 不 让 其 进 入 大 门, 未 为 其 安 排 工 作, 导 致 其 无 法 继 续 工 作, 公 司 则 主 张 马 女 士 与 公 司 约 定 了 公 司 无 需 为 其 缴 纳 社 保, 且 马 女 士 是 无 故 旷 工, 同 意 支 付 房 补, 但 不 同 意 其 他 诉 讼 请 求 法 院 认 为,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依 法 为 劳 动 者 缴 纳 生 育 保 险, 未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缴 纳 生 育 保 险 的,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生 育 保 险 规 定 的 项 目 和 标 准 支 付 女 职 工 生 育 保 险 待 遇 ; 生 育 保 险 待 遇 包 括 生 育 医 疗 费 用 和 生 育 津 贴 本 案 中, 马 女 士 在 职 期 间, 公 司 未 为 其 依 法 缴 纳 生 育 保 险, 公 司 应 当 支 付 马 女 士 相 应 的 生 育 保 险 待 遇, 故 公 司 应 当 支 付 马 女 士 产 前 检 查 费 用 及 6/22
7 生 育 医 疗 费 用 关 于 经 济 补 偿 金 一 节 原 告 在 职 期 间, 被 告 未 为 原 告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原 告 以 此 为 由 提 出 离 职,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金 的 情 形, 故 被 告 应 当 支 付 原 告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经 济 补 偿 金 对 于 房 补, 该 项 诉 请 不 属 于 法 院 劳 动 争 议 案 件 处 理 的 范 围, 但 鉴 于 公 司 同 意 支 付, 本 院 对 此 不 持 异 议 判 决 下 达 后, 双 方 均 未 上 诉, 现 该 判 决 已 经 生 效 ( 来 源 : 首 都 政 法 综 治 网 ) 热 点 透 视 德 勤 视 点 跨 境 派 遣 下 常 设 机 构 那 些 事 徐 文 惠 全 球 雇 主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全 国 领 导 人 近 年 来, 随 着 跨 境 业 务 的 迅 猛 发 展, 外 国 公 司 派 遣 人 员 到 中 国 境 内 提 供 劳 务 的 情 形 日 渐 增 多, 非 居 民 企 业 与 个 人 的 税 收 征 管 逐 步 升 温 实 务 中, 对 于 被 派 遣 来 华 的 外 籍 人 员 是 否 须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不 少 企 业 存 在 理 解 上 的 误 区 常 见 的 误 区 比 如 : 外 籍 人 士 来 华 时 间 少 于 税 收 协 定 中 183 天 豁 免 期 限, 即 可 自 动 享 受 税 收 协 定 待 遇, 免 于 在 中 国 缴 纳 个 税 基 于 上 述 理 解, 部 分 企 业 为 了 享 受 协 定 待 遇, 在 特 定 项 目 上 会 安 排 不 同 外 籍 员 工 轮 流 来 华 短 期 工 作, 以 确 保 每 个 人 在 华 逗 留 天 数 低 于 183 天, 却 忽 视 了 该 项 目 或 服 务 本 身 形 成 常 设 机 构 的 潜 在 风 险 而 常 设 机 构 一 旦 形 成, 则 不 仅 会 牵 涉 被 派 遣 人 员 的 个 税 申 报 义 务, 也 可 能 会 产 生 企 业 所 得 税 等 问 题 事 实 上, 针 对 跨 境 派 遣 下 的 常 设 机 构 风 险, 各 地 税 务 机 关 均 加 强 了 征 收 及 监 管 力 度, 定 期 对 辖 区 企 业 开 展 各 种 个 税 自 查 或 专 项 稽 查 2016 年 以 来, 此 类 税 务 检 查 的 频 率 明 显 提 高, 范 围 显 著 扩 大 例 如,2016 年 上 半 年 北 京 就 部 署 了 常 设 机 构 的 专 项 检 查 为 了 帮 助 企 业 应 对 税 务 风 险, 本 文 将 结 合 最 新 稽 查 动 态 与 风 险 管 控, 深 入 分 析 被 派 遣 来 华 人 员 的 常 设 机 构 问 题, 希 望 为 企 业 提 供 有 益 的 参 考 何 为 税 收 协 定 待 遇 "? 为 了 避 免 双 重 征 税 以 及 防 止 偷 漏 税, 中 国 已 经 与 很 多 国 家 ( 或 地 区 ) 签 订 了 双 边 税 收 协 定 ( 或 税 收 安 排 ) 通 常, 双 边 税 收 协 定 会 给 予 协 定 国 居 民 纳 税 人 一 个 较 长 的 在 华 免 征 个 税 的 逗 留 期 限, 即 : 如 果 非 中 国 居 民 纳 税 人 ( 通 常 为 外 籍 人 士 ) 在 中 国 大 陆 的 实 际 天 数 不 超 过 税 收 协 定 约 定 的 183 天 且 工 资 薪 金 不 是 由 中 国 境 内 企 业 或 该 外 籍 人 士 海 外 雇 主 在 中 国 的 常 设 机 构 支 付 或 承 担, 那 么 这 笔 工 资 薪 金 收 入 可 以 免 于 缴 纳 中 国 个 人 所 得 税 也 就 是 所 谓 税 收 协 定 待 遇 对 于 临 时 来 华 或 者 短 期 外 派 的 外 籍 人 士, 税 收 协 定 待 遇 无 疑 是 最 直 接 有 效 的 税 收 筹 划 手 段 如 何 享 受 上 述 税 收 协 定 待 遇, 已 成 为 众 多 跨 国 公 司 以 及 外 籍 人 士 日 益 关 注 的 问 题 而 满 足 税 收 协 定 待 遇 的 必 要 条 件 之 一, 就 是 境 外 公 司 在 华 没 有 形 成 常 设 机 构 何 为 常 设 机 构 "? 根 据 经 济 合 作 与 发 展 组 织 关 于 对 所 得 和 财 产 避 免 双 重 征 税 的 协 定 范 本 和 联 合 国 关 于 发 达 国 家 与 发 展 中 国 家 间 避 免 双 重 征 税 的 协 定 范 本, 常 设 机 构 的 定 义 为 企 业 进 行 全 部 或 部 分 营 业 的 固 定 营 业 场 所 中 国 对 外 签 订 的 税 收 协 定 也 采 用 了 上 述 定 义 常 设 机 构 的 概 念 主 要 用 于 确 定 缔 约 国 一 方 对 缔 约 国 另 一 方 企 业 利 润 的 征 税 权 即, 按 此 确 定 在 什 么 情 况 下 中 国 税 务 机 关 可 以 对 境 外 居 民 企 业 征 税 根 据 协 定 第 七 条 的 规 定, 中 国 不 得 对 境 外 居 民 企 业 的 利 润 征 税, 除 非 该 企 业 通 过 其 设 7/22
8 在 中 国 的 常 设 机 构 进 行 营 业 通 常, 常 设 机 构 具 备 三 个 特 点 :(1) 营 业 场 所 是 实 质 存 在 的 ;(2) 营 业 场 所 是 相 对 固 定 的, 并 且 在 时 间 上 具 有 一 定 的 持 久 性 ;(3) 全 部 或 部 分 的 营 业 活 动 是 通 过 该 营 业 场 所 进 行 的 常 设 机 构 按 类 型 可 分 为 固 定 场 所 型 常 设 机 构 (Fixed Place PE) 代 理 型 常 设 机 构 (Agency PE) 建 筑 型 常 设 机 构 (Construction PE), 以 及 劳 务 型 常 设 机 构 (Service PE) 其 中, 海 外 派 遣 来 华 人 员 在 中 国 境 内 长 期 提 供 服 务, 有 可 能 使 境 外 非 居 民 企 业 在 中 国 劳 务 型 常 设 机 构 由 于 篇 幅 所 限, 以 下 将 重 点 围 绕 劳 务 型 常 设 机 构 展 开 讨 论 被 派 遣 人 员 与 劳 务 型 常 设 机 构 " 真 实 雇 主 原 则 在 判 定 被 派 遣 人 员 的 活 动 是 否 在 中 国 构 成 常 设 机 构 时, 很 重 要 的 一 点 是 判 定 被 派 遣 人 员 的 真 实 雇 主 2013 年 19 号 公 告 再 次 强 调 了 实 质 大 于 形 式 的 概 念, 明 确 提 出 两 步 审 查 标 准, 以 判 定 被 派 遣 人 员 在 经 济 意 义 上 究 竟 受 雇 于 作 为 派 遣 方 的 非 居 民 企 业, 还 是 作 为 接 收 方 的 中 国 境 内 企 业 其 中, 基 本 判 定 因 素 着 重 于 考 察 被 派 遣 个 人 与 作 为 派 遣 方 的 非 居 民 企 业 之 间 的 关 系 ; 两 者 之 间 是 否 仍 存 在 实 质 意 义 上 的 雇 佣 关 系 五 项 参 考 因 素 则 在 更 大 程 度 上 关 注 与 派 遣 方 与 接 收 方 之 间 的 财 务 安 排, 以 判 定 作 为 派 遣 方 的 非 居 民 企 业 是 否 因 为 这 类 安 排 而 取 得 收 益 依 据 两 步 审 查 标 准, 若 被 派 遣 人 员 被 判 定 受 雇 于 非 居 民 企 业, 则 可 能 在 境 内 形 成 常 设 机 构 如 何 判 断 是 否 形 成 劳 务 型 常 设 机 构? 通 常, 双 边 税 收 协 定 缔 约 国 一 方 企 业 派 其 雇 员 或 其 雇 佣 的 其 他 人 员 到 缔 约 对 方 提 供 劳 务, 仅 以 任 何 十 二 个 月 内 这 些 人 员 为 从 事 劳 务 活 动 在 对 方 停 留 连 续 或 累 计 超 过 六 个 月 或 183 天 的 构 成 常 设 机 构 同 时,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和 新 加 坡 共 和 国 政 府 关 于 对 所 得 避 免 双 重 征 税 和 防 止 偷 漏 税 的 协 定 及 议 定 书 条 文 解 释 ( 国 税 发 [2010]75 号 ) 规 定 : 同 一 企 业 从 事 的 有 商 业 相 关 性 或 连 贯 性 的 若 干 个 项 目 应 视 为 同 一 项 目 或 相 关 联 的 项 目, 具 体 计 算 时, 应 按 所 有 雇 员 为 同 一 个 项 目 提 供 劳 务 活 动 不 同 时 期 在 中 国 境 内 连 续 或 累 计 停 留 的 时 间 来 掌 握 换 言 之, 如 果 不 同 外 籍 人 士 被 视 为 在 同 一 项 目 上 提 供 劳 务 服 务, 应 自 企 业 派 其 雇 员 为 实 施 服 务 项 目 第 一 次 抵 达 中 国 之 日 期 起 至 完 成 并 交 付 服 务 项 目 的 日 期 止 作 为 整 个 期 间, 计 算 所 有 人 员 在 中 国 境 内 的 累 计 停 留 天 数, 从 而 判 定 是 否 形 成 劳 务 型 常 设 机 构 因 此, 即 使 每 个 外 籍 员 工 的 天 数 均 小 于 183 天, 但 所 有 人 的 累 计 天 数 仍 可 能 超 过 协 定 约 定 的 六 个 月 或 183 天, 从 而 产 生 劳 务 型 常 设 机 构... <<< 部 分 全 文 如 上 阅 读 全 文 热 点 透 视 热 点 评 析 经 济 新 常 态 下 的 债 券 违 约 现 状 评 析 霍 伟 [1] 北 京 市 中 伦 律 师 事 务 所 近 期, 东 北 特 钢 债 券 的 连 环 违 约 再 次 将 债 券 违 约 推 到 了 风 口 浪 尖 对 此, 人 民 日 报 于 8 月 5 日 刊 文 指 出, 当 地 政 府 主 承 销 商 和 投 资 人 能 否 通 过 市 场 规 则 和 法 治 方 式 达 成 共 识 破 解 困 局, 考 验 各 方 智 慧 根 据 Wind 资 讯 统 计 显 示, 自 2014 年 3 月 11 超 日 债 违 约 以 来, 截 至 2016 年 8 月 10 日, 共 有 65 只 债 券 兑 付 违 约, 而 其 中 2016 年 的 债 券 违 约 数 量 就 已 经 达 到 了 41 只, 涉 及 20 家 发 行 主 体, 违 约 金 额 亿 元, 无 论 是 违 约 数 量 和 违 约 金 额, 均 已 超 过 2015 年 全 年 的 两 倍 在 经 济 新 常 态 下, 随 着 经 济 形 势 的 持 续 低 迷 和 供 给 侧 结 构 性 改 革 的 全 面 推 进, 债 券 违 约 将 不 可 避 免 地 成 为 我 国 债 券 市 场 的 常 态 化 现 象 8/22
9 鉴 于 此, 针 对 近 期 债 券 市 场 违 约 事 件 频 发 的 现 象, 本 文 拟 结 合 相 关 债 券 违 约 案 例, 对 当 前 我 国 债 券 违 约 的 特 征 债 券 违 约 纠 纷 的 主 要 类 型 债 券 违 约 处 置 的 特 点 等 进 行 分 析, 以 期 对 充 分 认 识 当 前 债 券 违 约 的 现 状 有 所 裨 益 一 我 国 当 前 债 券 违 约 的 主 要 特 征 总 体 而 言, 我 国 当 前 的 债 券 违 约 呈 现 出 违 约 债 券 类 型 多 样 化 发 行 主 体 性 质 多 样 化 行 业 领 域 多 样 化 违 约 规 模 扩 大 化 违 约 风 险 多 样 化 等 特 点 具 体 表 现 如 下 : 第 一, 违 约 债 券 类 型 多 样 化 就 当 前 已 发 生 的 债 券 违 约 事 件 来 看, 违 约 债 券 几 乎 涉 及 银 行 间 和 交 易 所 两 大 债 券 市 场 的 大 部 分 债 券 类 型,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公 司 债 企 业 债 ( 中 央 企 业 债 地 方 企 业 债 ) 中 期 票 据 短 期 融 资 券 超 短 期 融 资 券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中 小 企 业 集 合 票 据 等 第 二, 发 行 主 体 性 质 多 样 化 从 违 约 债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来 看, 既 包 括 民 营 企 业, 也 包 括 中 央 国 企 ( 或 央 企 子 公 司 ) 和 地 方 国 企 10 中 钢 债 15 华 昱 CP 桂 有 色 PPN002 东 北 特 钢 系 列 债 券 等 债 券 违 约 事 件 的 发 生, 打 破 了 国 企 特 别 是 央 企 的 刚 性 兑 付 神 话 第 三, 涉 及 的 行 业 领 域 多 样 化 从 违 约 企 业 所 属 的 行 业 来 看, 主 要 涉 及 钢 铁 煤 炭 水 泥 有 色 金 属 船 舶 制 造 航 运 物 流 食 品 光 伏 电 力 包 装 等 其 中, 煤 炭 钢 铁 光 伏 有 色 金 属 等 行 业 的 债 券 违 约 主 要 是 由 于 行 业 产 能 过 剩, 该 类 违 约 债 券 的 发 行 人 多 为 央 企 和 地 方 国 企 第 四, 债 券 违 约 规 模 扩 大 化 速 度 加 快 化 2015 年 国 内 共 有 18 只 债 券 发 生 违 约, 违 约 金 额 亿 元 ; 而 进 入 2016 年, 债 券 实 质 违 约 大 规 模 加 速, 仅 至 8 月 上 旬, 已 发 生 41 起, 违 约 金 额 亿 元 无 论 是 违 约 债 券 的 数 量, 还 是 违 约 债 券 的 金 额, 均 已 超 过 2015 年 全 年 的 两 倍 第 五, 债 券 违 约 风 险 多 样 化 从 引 发 债 券 违 约 的 风 险 类 型 来 看, 主 要 包 括 行 业 性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经 营 不 善 风 险 管 理 层 风 险 和 系 统 性 风 险 [2] 事 实 上, 债 券 违 约 的 发 生, 往 往 是 几 种 风 险 相 互 交 织 的 结 果 二 债 券 违 约 纠 纷 的 主 要 类 型 债 券 的 发 行, 除 涉 及 发 行 人 与 债 券 持 有 人 外, 还 会 涉 及 承 销 商 律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中 介 或 服 务 机 构 相 应 地, 债 券 违 约 除 会 产 生 债 券 持 有 人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典 型 纠 纷 外, 承 销 商 律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甚 至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主 体 都 有 可 能 会 卷 入 其 中, 诱 发 多 种 次 生 纠 纷 在 我 国 当 前 债 券 违 约 频 发 的 情 况 下, 因 债 券 违 约 产 生 的 纠 纷 类 型 也 呈 现 出 多 样 化 趋 势 以 纠 纷 主 体 为 划 分 标 准, 债 券 违 约 纠 纷 主 要 包 括 如 下 类 型 : 第 一, 债 券 持 有 人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纠 纷 由 于 债 券 违 约 主 要 表 现 为 发 行 人 未 能 依 约 兑 付 到 期 利 息 或 者 本 息, 因 此, 债 券 持 有 人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纠 纷 是 最 常 见 也 是 最 主 要 的 债 券 违 约 纠 纷 类 型 第 二, 债 券 持 有 人 与 受 托 管 理 人 之 间 的 纠 纷 这 类 纠 纷 主 要 是 因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未 能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或 者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的 约 定 履 行 职 责 而 引 起 的 在 11 超 日 债 中, 投 资 者 即 以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按 照 募 集 说 明 书 以 及 其 与 上 海 超 日 太 阳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的 约 定 全 面 履 行 自 己 的 义 务 为 由, 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要 求 被 告 赔 偿 其 投 资 损 失 [3] 第 三, 债 券 持 有 人 与 中 介 机 构 之 间 的 纠 纷... <<< 部 分 全 文 如 上 阅 读 全 文 9/22
10 热 点 透 视 新 法 速 评 明 确 定 位 风 控 先 行 浅 析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管 理 规 定 ( 征 求 意 见 稿 ) 杨 春 宝 孙 瑱 北 京 大 成 ( 上 海 ) 律 师 事 务 所 前 言 自 中 国 证 监 会 于 2012 年 颁 行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以 下 简 称 暂 行 规 定 ) 允 许 公 募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成 立 子 公 司 以 来, 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纷 纷 成 立 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子 公 司 ), 业 务 发 展 迅 速 ; 经 过 近 4 年 的 发 展, 暂 行 规 定 很 显 然 已 无 法 满 足 对 于 飞 速 发 展 的 子 公 司 的 监 管 要 求 在 此 背 景 下, 证 监 会 拟 对 暂 行 规 定 进 行 修 订, 并 更 名 为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子 公 司 管 理 规 定 ( 以 下 简 称 管 理 规 定 ), 于 近 期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征 求 意 见 从 管 理 规 定 的 修 订 说 明 不 难 看 出, 监 管 层 的 修 订 思 路 是 以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风 险 防 范 和 内 部 控 制 为 核 心, 同 时 对 子 公 司 作 为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的 专 业 化 补 充 和 协 同 这 一 定 位 加 以 明 确 本 文 拟 对 管 理 规 定 的 重 点 修 订 内 容 进 行 分 析 点 评, 以 期 对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日 常 运 营 以 及 合 规 与 风 控 制 度 建 设 提 供 一 些 参 考 一 业 务 经 营 1 放 宽 业 务 范 围 和 组 织 形 式 管 理 规 定 第 二 条 增 加 了 子 公 司 的 业 务 范 围, 即 子 公 司 除 可 经 营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基 金 销 售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许 可 的 业 务 外, 还 可 从 事 私 募 股 权 基 金 管 理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业 务 而 在 组 织 形 式 上, 子 公 司 应 为 公 司 法 人, 即 子 公 司 不 仅 可 以 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还 可 以 是 股 份 公 司 点 评 : 我 们 理 解, 监 管 层 鼓 励 子 公 司 从 事 私 募 股 权 基 金 管 理 及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业 务, 从 本 质 上 说 有 两 个 目 的, 一 是 为 了 实 现 子 公 司 的 专 业 化 经 营, 不 再 从 事 母 公 司 的 证 券 基 金 管 理 业 务, 二 是 为 了 鼓 励 子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即, 只 要 是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业 务, 均 可 经 营, 无 须 繁 琐 的 许 可 审 批 流 程 2 禁 止 同 业 竞 争 管 理 规 定 第 四 条 和 第 十 二 条 均 对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与 其 子 公 司 之 间, 以 及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各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同 业 竞 争 做 出 了 禁 止 性 规 定 其 中, 第 四 条 为 原 则 性 规 定 ; 而 第 十 二 条 则 具 体 到 子 公 司 的 设 立, 即 子 公 司 的 设 立 文 件 中 应 包 含 子 公 司 发 展 方 向 经 营 范 围 符 合 公 司 整 体 发 展 战 略, 以 及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说 明 文 件 点 评 : 虽 然, 暂 行 规 定 的 征 求 意 见 稿 规 定 了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与 其 子 公 司 受 同 一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控 制 的 子 公 司 之 间 不 得 进 行 同 业 竞 争, 但 最 终 施 行 的 版 本 中 却 删 除 了 这 一 条 然 而, 事 实 证 明, 不 对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与 其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同 业 竞 争 进 行 禁 止 是 无 法 避 免 利 益 冲 突 和 利 益 输 送 的 ; 因 而, 此 次 的 管 理 规 定 不 仅 确 立 了 禁 止 同 业 竞 争 的 原 则, 并 且 还 规 定 了 子 公 司 的 设 立 文 件 中 应 包 含 不 进 行 同 业 竞 争 的 相 关 材 料, 即, 子 公 司 应 对 不 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及 归 属 于 同 一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的 其 他 子 公 司 进 行 同 业 竞 争 做 出 书 面 承 诺 3 业 务 资 质 如 前 文 所 述, 管 理 规 定 第 二 条 拓 展 了 子 公 司 的 业 务 范 围, 于 是, 管 理 规 定 第 十 三 条 便 相 应 规 定 了 子 公 司 经 营 相 关 业 务 时 应 依 法 申 请 相 关 的 业 务 资 格 点 评 : 私 募 股 权 基 金 管 理 为 子 公 司 新 增 的 可 经 营 的 业 务, 而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私 募 股 权 基 金 管 理 机 构 应 向 基 金 业 协 会 申 请 登 记 为 私 募 股 权 基 金 管 理 人 ; 同 时, 在 募 集 基 金 产 品 时, 还 应 向 基 金 业 协 会 履 行 产 品 备 案 手 续 因 此, 管 理 规 定 相 应 地 对 子 公 司 的 相 关 业 务 资 质 提 出 了 要 求 二 母 公 司 管 控 10/22
11 暂 行 规 定 仅 规 定 了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应 控 股 子 公 司, 却 未 对 其 持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因 此,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可 选 择 相 对 或 绝 对 控 股 [1] 子 公 司 而 此 次 的 管 理 规 定 第 十 一 条 则 明 确,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必 须 绝 对 控 股 子 公 司, 即 其 所 持 有 的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51% 同 时, 管 理 规 定 第 十 五 条 和 十 九 条 还 分 别 规 定 了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作 为 子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对 子 公 司 的 管 控 职 责, 以 及 在 利 益 冲 突 和 信 息 泄 露 方 面 的 防 范 义 务... <<< 部 分 全 文 如 上 阅 读 全 文 热 点 透 视 新 法 速 评 网 络 安 全 立 法 加 速 2016 网 络 安 全 领 域 大 事 记 杨 洪 泉 安 杰 律 师 事 务 所 网 络 安 全 无 疑 是 我 国 社 会 近 年 来 较 为 关 注 的 热 点 话 题 之 一 在 网 络 安 全 领 域, 中 国 政 府 在 2016 年 继 续 了 近 几 年 的 快 速 立 法 节 奏, 网 络 安 全 立 法 框 架 呼 之 欲 出 ; 国 内 企 业 及 行 业 组 织 均 积 极 建 言 ; 外 国 企 业 以 及 政 府 亦 密 切 关 注 中 国 网 络 安 全 立 法 进 程, 并 评 估 对 其 在 华 投 资 的 影 响 本 文 梳 理 了 2016 年 截 至 目 前 中 国 在 网 络 安 全 领 域 的 若 干 重 大 事 件 网 络 安 全 法 二 审 稿 公 布 2016 年 6 月,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一 次 会 议 对 网 络 安 全 法 草 案 二 次 审 议 稿 进 行 了 审 议 该 草 案 已 向 社 会 公 布 并 征 求 意 见 据 媒 体 报 道, 该 网 络 安 全 法 有 望 在 年 内 出 台 与 草 案 一 审 稿 相 比, 草 案 二 审 稿 值 得 注 意 的 变 化 有 :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的 定 义 有 所 缩 小, 在 一 审 稿 中, 该 定 义 除 包 括 公 共 通 信 广 播 电 视 传 输 等 服 务 的 基 础 信 息 网 络, 能 源 交 通 水 利 金 融 等 重 要 行 业 和 供 电 供 水 供 气 医 疗 卫 生 社 会 保 障 等 公 共 服 务 领 域 的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军 事 网 络, 设 区 的 市 级 以 上 国 家 机 关 等 政 务 网 络 外, 还 包 括 用 户 数 量 众 多 的 网 络 服 务 提 供 者 所 有 或 者 管 理 的 网 络 和 系 统 由 于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适 用 的 监 管 条 件 更 为 严 格, 很 多 互 联 网 和 技 术 企 业 曾 较 为 担 忧 上 述 用 户 数 量 众 多 的 网 络 服 务 提 供 者 所 有 或 者 管 理 的 网 络 和 系 统 的 表 述 过 于 广 泛 并 适 用 于 这 些 企 业, 从 而 增 加 为 符 合 相 关 监 管 条 件 的 成 本 在 二 审 稿 中,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被 简 化 为 一 旦 遭 到 破 坏 丧 失 功 能 或 者 数 据 泄 露, 可 能 严 重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国 计 民 生 公 共 利 益 的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不 再 以 用 户 数 量 作 为 判 断 是 否 构 成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的 标 准 与 此 同 时, 二 审 稿 中 还 规 定 国 家 鼓 励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以 外 的 网 络 运 营 者 自 愿 参 与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保 护 体 系 二 审 稿 新 增 了 网 络 运 营 者 开 展 经 营 和 服 务 活 动,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遵 守 社 会 公 德 商 业 道 德, 诚 实 信 用, 履 行 网 络 安 全 保 护 义 务, 接 受 政 府 和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承 担 社 会 责 任 的 规 定, 并 要 求 网 络 运 营 者 留 存 网 络 日 志 不 得 少 于 六 个 月, 以 及 网 络 运 营 者 对 有 关 部 门 依 法 实 施 的 监 督 检 查 应 当 予 以 配 合 的 规 定... <<< 部 分 全 文 如 上 阅 读 全 文 案 例 解 析 专 栏 - 税 是 税 非 营 改 增 后 增 值 税 差 额 征 税 及 开 票 政 策 解 析 11/22
12 赵 国 庆 中 汇 税 务 集 团 2016 年 5 月 1 日 开 始,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推 行 全 行 业 营 改 增 试 点, 为 适 应 营 改 增 试 点 的 需 要,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出 台 了 对 部 分 行 业 或 某 些 业 务 可 实 行 差 额 征 税 的 政 策, 有 关 差 额 征 税 开 票 政 策 也 陆 续 出 台 以 下 便 对 营 改 增 后 增 值 税 差 额 征 税 及 其 开 票 政 策 进 行 梳 理 与 分 析 一 增 值 税 差 额 征 税 ( 一 ) 政 策 规 定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及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全 面 推 开 营 改 增 试 点 有 关 劳 务 派 遣 服 务 收 费 公 路 通 行 费 抵 扣 等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可 知, 营 改 增 差 额 征 税 是 指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应 税 服 务 的 纳 税 人,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营 业 税 差 额 征 税 的 政 策 规 定,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支 付 给 规 定 范 围 纳 税 人 的 规 定 项 目 价 款 后 的 不 含 税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的 征 税 方 法 ( 二 ) 差 额 征 税 营 改 增 前 实 行 差 额 征 收 营 业 税 的, 在 营 改 增 后 只 是 保 留 了 部 分, 此 外, 相 关 政 策 也 对 其 他 特 殊 事 项 作 了 相 应 规 定 根 据 财 税 号 和 财 税 号 的 相 关 规 定, 对 增 值 税 差 额 征 税 情 况 归 纳 如 下 : 差 额 征 税 项 目 汇 总 类 型 1. 金 融 商 品 转 让 2. 经 纪 代 理 服 务 3. 融 资 租 赁 4. 融 资 性 售 后 回 租 服 务 5. 电 信 企 业 为 公 益 性 机 构 接 受 捐 款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卖 出 价 扣 除 买 入 价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金 融 商 品 转 让,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向 委 托 方 收 取 并 代 为 支 付 的 政 府 性 基 金 或 者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向 委 托 方 收 取 的 政 府 性 基 金 或 者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可 以 开 具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以 收 取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支 付 的 借 款 利 息 发 行 债 券 利 息 和 车 辆 购 置 税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 不 含 本 金 ), 扣 除 对 外 支 付 的 借 款 利 息 发 行 债 券 利 息 后 的 余 额 作 为 销 售 额 以 其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支 付 给 公 益 性 机 构 捐 款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其 接 受 的 捐 款,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6.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销 售 房 地 产 项 目 7. 转 让 2016 年 4 月 30 日 前 取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8. 建 筑 服 务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开 发 的 房 地 产 项 目,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受 让 土 地 时 向 政 府 部 门 支 付 的 土 地 价 款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注 意, 选 择 简 易 计 税 方 法 的 房 地 产 老 项 目 除 外 选 择 适 用 简 易 计 税 方 法,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减 去 取 得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原 价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按 照 5% 的 征 收 率 计 算 缴 纳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跨 县 ( 市 ) 提 供 建 筑 服 务, 适 用 一 般 计 税 方 法 计 税 的, 应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为 销 售 额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纳 税 人 应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支 付 的 分 包 款 后 的 余 额 预 缴 税 款 适 用 简 易 计 税 方 法 的,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支 付 的 分 包 款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并 按 此 计 税 方 法 在 建 筑 服 务 发 生 地 预 缴 税 款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 前 取 得 的 不 动 产 ( 不 含 自 建 ), 适 用 一 般 计 税 方 法 计 税 的,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减 去 该 项 不 动 产 购 置 原 价 或 者 取 得 不 动 产 时 的 作 价 后 的 余 额 预 缴 增 值 税 适 用 简 易 计 税 方 法 计 税 的, 以 全 部 收 入 减 去 该 项 不 动 产 购 置 原 价 或 者 取 得 不 动 产 时 的 作 价 后 的 余 额 预 缴 税 款, 向 机 构 所 在 地 的 主 管 国 税 机 关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12/22
13 9. 转 让 不 动 产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2016 年 5 月 1 日 后 取 得 ( 不 含 自 建 ) 的 不 动 产, 应 适 用 一 般 计 税 方 法,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减 去 该 项 不 动 产 购 置 原 价 或 者 取 得 不 动 产 时 的 作 价 后 的 余 额 按 照 5% 的 预 征 率 预 缴 税 款, 向 机 构 所 在 地 的 主 管 国 税 机 关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取 得 ( 不 含 自 建 ) 的 不 动 产, 应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减 去 该 项 不 动 产 购 置 原 价 或 者 取 得 不 动 产 时 的 作 价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按 照 5% 的 征 收 率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纳 税 人 应 按 照 上 述 计 税 方 法 向 不 动 产 所 在 地 的 主 管 地 税 机 关 预 缴 税 款, 向 机 构 所 在 地 主 管 国 税 机 关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其 他 个 人 销 售 其 取 得 ( 不 含 自 建 ) 的 不 动 产 ( 不 含 其 购 买 的 住 房 ), 应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减 去 该 项 不 动 产 购 置 原 价 或 者 取 得 不 动 产 时 的 作 价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按 照 5% 的 征 收 率 缴 纳 增 值 税 北 京 市 上 海 市 广 州 市 和 深 圳 市,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将 购 买 2 年 以 上 ( 含 2 年 ) 的 非 普 通 住 房 对 外 销 售 的, 以 销 售 收 入 减 去 购 买 住 房 价 款 后 的 差 额 按 照 5% 的 征 收 率 缴 纳 增 值 税 10. 航 空 运 输 业 11. 一 般 纳 税 人 提 供 客 运 场 站 服 务 12.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公 司 13. 旅 游 服 务 14. 劳 务 派 遣 服 务 15. 安 全 保 护 服 务 16.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中 收 取 自 来 水 水 费 航 空 运 输 企 业 的 销 售 额, 应 扣 除 代 收 的 机 场 建 设 费 和 代 售 其 他 航 空 运 输 企 业 客 票 而 代 收 转 付 的 价 款 以 其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支 付 给 承 运 方 运 费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销 售 额 不 包 括 以 下 资 金 项 目 : 按 规 定 提 取 的 证 券 结 算 风 险 基 金 ; 代 收 代 付 的 证 券 公 司 资 金 交 收 违 约 垫 付 资 金 利 息 ; 结 算 过 程 中 代 收 代 付 的 资 金 交 收 违 约 罚 息 可 以 选 择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向 旅 游 服 务 购 买 方 收 取 并 支 付 给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的 住 宿 费 餐 饮 费 交 通 费 签 证 费 门 票 费 和 支 付 给 其 他 接 同 旅 游 企 业 的 旅 游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向 旅 游 服 务 购 买 方 收 取 并 支 付 的 上 述 费 用,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可 以 开 具 普 通 发 票 可 以 选 择 差 额 纳 税,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代 用 工 单 位 支 付 给 劳 务 派 遣 员 工 的 工 资 福 利 和 为 其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代 用 工 单 位 支 付 给 外 派 员 工 的 工 资 福 利 和 为 其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向 服 务 接 收 方 收 取 的 自 来 水 水 费, 以 扣 除 其 对 外 支 付 的 自 来 水 水 费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按 照 简 易 计 税 办 法 依 3% 的 征 收 率 计 算 缴 纳 增 值 税 二 差 额 征 税 开 票 分 析 ( 一 ) 政 策 规 定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有 关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事 项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2016 年 23 号 公 告 ) 第 四 条 规 定, 按 照 现 行 政 策 规 定 适 用 差 额 征 税 办 法 缴 纳 增 值 税, 且 不 得 全 额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 纳 税 人 自 行 开 具 或 者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时, 通 过 新 系 统 中 差 额 征 税 开 票 功 能, 录 入 含 税 销 售 额 ( 或 含 税 评 估 额 ) 和 扣 除 额,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税 额 和 不 含 税 金 额, 备 注 栏 自 动 打 印 差 额 征 税 字 样, 发 票 开 具 不 应 与 其 他 应 税 行 为 混 开 ( 二 ) 开 票 分 析 1. 开 票 情 况 由 以 上 政 策 规 定 可 知, 差 额 征 税 可 分 为 两 种 开 票 方 式, 分 别 为 差 额 征 税 全 额 开 票 差 额 征 税 差 额 开 票 纳 税 人 ( 自 开 ) 或 税 务 机 关 ( 代 开 ) 对 于 适 用 差 额 征 税 且 不 得 全 额 开 具 增 值 税 ( 专 用 ) 发 票 的 项 目, 可 分 别 按 以 下 三 种 方 式 开 具 发 票 : 开 票 13/22
14 开 票 方 式 具 体 内 容 开 票 功 能 税 率 计 税 基 础 涉 及 服 务 通 过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中 差 额 征 税 差 额 征 税 开 *** 税 额 =( 含 税 销 售 额 - 转 让 不 动 产 方 式 一 开 票 功 能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票 功 能 扣 除 额 )/(1+ 税 率 或 征 收 率 ) 税 率 ( 征 收 率 ) 通 过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中 正 常 开 票 正 常 开 票 功 对 应 的 税 率 税 额 =( 含 税 销 售 额 - 经 纪 代 理 服 务 旅 游 功 能,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能 或 征 收 率 扣 除 额 )/(1+ 税 率 ) 服 务 劳 务 派 遣 融 方 式 二 相 应 成 本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部 分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税 率 资 租 赁 和 融 资 性 售 后 用 发 票, 就 差 额 扣 除 部 分 开 具 增 值 税 普 通 回 租 业 务 等 服 务 可 选 发 票 择 该 开 票 方 式 通 过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中 正 常 开 票 正 常 开 票 功 对 应 的 税 率 税 额 = 含 税 销 几 乎 涉 及 所 有 差 额 征 方 式 三 功 能,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全 额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能 或 征 收 率 售 额 /(1+ 税 率 或 征 收 率 ) 税 率 ( 或 征 税 服 务 收 率 ) 注 意 : 部 分 地 区 国 税 部 门 对 可 使 用 差 额 开 票 功 能 的 项 目 另 有 规 定, 则 需 按 当 地 的 规 定 执 行 2. 案 例 分 析 例 1: 某 纳 税 人 销 售 商 品 房 适 用 差 额 征 税 含 税 销 售 额 100 万 元, 扣 除 额 80 万 元, 征 收 率 5% 发 票 开 具 方 法 如 下 : 第 一 步, 进 入 开 票 页 面, 点 击 页 面 上 方 差 额 按 钮 ; 第 二 步, 录 入 扣 除 额 80 万 元 ; 第 三 步, 发 票 金 额 栏 录 入 含 税 销 售 额 100 万 元,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金 额 ( 不 含 税 ) 和 税 额, 填 写 在 相 应 栏 次 计 算 过 程 如 下 : 现 增 值 税 =( ) 5%/(1+5%)= 元 金 额 ( 不 含 税 )= = 元 应 注 意 的 是 : 部 分 地 区 国 税 部 门 对 可 使 用 差 额 开 票 功 能 的 项 目 另 有 规 定, 则 需 按 当 地 的 规 定 执 行 例 2:A 公 司 为 劳 务 派 遣 公 司,5 月 份 向 B 公 司 派 遣 劳 务 人 员 提 供 劳 务 服 务, 收 取 服 务 费 元, 其 中 支 付 给 劳 务 派 遣 员 工 的 工 资 福 利 和 为 其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为 6300 元 发 票 开 具 方 法 如 下 : 第 一 步, 选 择 新 系 统 中 正 常 开 票 功 能 第 二 步, 金 额 录 入 含 税 销 售 额 4200 元 及 税 率 5% 第 三 步,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税 额 和 金 额 ( 不 含 税 ),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按 同 样 的 方 法 开 具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14/22
15 计 算 过 程 如 下 : 销 售 额 = =4200 元 差 额 纳 税 申 报 税 额 =( ) (1+5%) 0.5%=200 元 例 3: A 建 筑 公 司 为 一 般 纳 税 人, 采 用 简 易 计 税 方 式 收 取 B 公 司 工 程 款 100 万 元, 支 付 C 公 司 分 包 款 80 万 元,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发 票 开 具 方 法 如 下 : 第 一 步, 选 择 新 系 统 中 正 常 开 票 功 能 第 二 步, 金 额 录 入 含 税 销 售 额 100 万 元 及 税 率 3% 第 三 步,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税 额 和 金 额 ( 不 含 税 ) 计 算 过 程 如 下 : 差 额 纳 税 申 报 税 额 =( ) (1+3%) 3%= 元 ; 票 面 税 额 = (1+3%) 3%= 元 票 面 金 额 ( 不 含 税 )= = 元 三 差 额 征 税 开 票 指 引 ( 一 ) 各 地 规 定 由 于 目 前 全 面 营 改 增 尚 属 于 初 步 推 行 阶 段, 在 增 值 税 差 额 征 税 及 其 后 续 开 票 等 问 题 上 缺 少 实 际 经 验, 各 地 对 于 差 额 征 税 的 具 体 规 15/22
16 定 较 少, 大 多 尚 未 完 善, 且 存 在 差 异 特 别 是 对 于 差 额 征 税 差 额 开 票, 部 分 国 税 另 有 规 定 针 对 这 一 问 题,, 以 下 对 于 各 地 差 额 征 税 开 票 规 定 进 行 了 简 单 的 梳 理 汇 总 1. 深 圳 国 税 差 额 征 税 开 票 规 定 ( 深 圳 国 税 ) 服 开 开 务 类 纳 税 人 类 型 票 功 发 票 开 具 票 方 型 能 式 按 照 卖 1. 金 融 商 品 转 一 般 纳 税 人 正 常 开 票 功 能 出 价 依 6% 的 税 率 全 额 开 具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让 <<< 部 分 全 文 如 上 阅 读 全 文 案 例 解 析 专 栏 - 丽 言 并 购 借 壳 上 市 的 紧 箍 咒 来 了? 解 读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2016 年 征 求 意 见 稿 李 艳 丽 中 伦 律 师 事 务 所 摘 要 : 本 文 主 要 从 借 壳 上 市 的 定 义 界 定 标 准 和 相 关 法 规 对 借 壳 上 市 要 求 的 变 化 等 角 度 对 借 壳 上 市 这 种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重 组 的 方 式 进 行 分 析, 特 别 对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2016 年 征 求 意 见 稿 )( 以 下 简 称 2016 年 征 求 意 见 稿 ) 中 的 条 文 进 行 解 读, 以 期 能 使 读 者 对 借 壳 上 市 发 展 过 程 和 最 新 趋 势 有 进 一 步 的 了 解 自 1993 年 国 内 A 股 资 本 市 场 首 次 出 现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重 组 的 案 例 起, 到 2015 年 已 有 1800 多 个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重 组 项 目, 涉 及 金 额 高 达 1 万 亿 美 金 [1] 按 照 市 场 上 主 流 的 认 识, 上 市 公 司 的 并 购 重 组 从 交 易 类 型 分 主 要 包 括 产 业 并 购 借 壳 上 市 和 整 体 上 市 三 种 类 型 本 文 主 要 从 借 壳 上 市 的 定 义 界 定 标 准 和 相 关 法 规 对 借 壳 上 市 要 求 的 变 化 等 角 度 对 借 壳 上 市 这 种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重 组 的 方 式 进 行 分 析, 特 别 对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2016 年 征 求 意 见 稿 )( 以 下 简 称 2016 年 征 求 意 见 稿 ) 中 的 条 文 进 行 解 读, 以 期 能 使 读 者 对 借 壳 上 市 发 展 过 程 和 最 新 趋 势 有 进 一 步 的 了 解 借 壳 上 市 一 般 是 指 由 借 壳 方 的 股 东 先 收 购 壳 公 司 控 股 权, 然 后 通 过 资 产 出 售 资 产 置 换 等 方 式 将 壳 公 司 剥 离 成 净 壳, 同 时 将 借 壳 方 的 资 产 通 过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资 产 置 换 吸 收 合 并 等 方 式 注 入 壳 公 司, 实 现 借 壳 上 市 借 壳 上 市 与 产 业 并 购 的 区 别 在 于, 借 壳 上 市 的 并 购 方 是 第 三 方, 而 产 业 并 购 的 并 购 方 往 往 是 上 市 公 司 的 主 动 行 为 ; 借 壳 上 市 后 上 市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变 更 为 借 壳 方 的 股 东, 而 产 业 并 购 一 般 不 会 发 生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变 更 的 情 形 16/22
17 借 壳 上 市 与 整 体 上 市 的 相 同 点 在 于, 都 是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壳 资 源 进 行 重 新 配 置, 通 过 把 资 产 装 入 上 市 公 司 实 现 间 接 上 市 不 同 点 在 于 借 壳 上 市 中, 第 三 方 获 得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 而 整 体 上 市 中, 借 壳 方 往 往 是 上 市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企 业 本 身 已 拥 有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由 于 国 内 证 券 发 行 采 取 核 准 制, 严 格 的 审 核 条 件 致 使 很 多 企 业 不 能 完 全 满 足 上 市 条 件, 再 加 上 上 市 审 核 进 度 也 会 根 据 经 济 情 况 和 政 策 导 向 不 时 暂 停 或 放 缓, 以 及 有 些 行 业 如 房 地 产 等 的 特 殊 属 性, 导 致 很 多 希 望 尽 快 进 入 国 内 资 本 市 场 的 企 业 只 能 采 用 借 壳 上 市 或 不 适 用 借 壳 上 市 的 规 定 但 实 际 取 得 上 市 公 司 壳 资 源 的 方 式 完 成 如 何 认 定 构 成 借 壳 上 市, 在 2011 年 修 订 并 实 施 的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2] 第 十 二 条 进 行 了 首 次 明 确, 自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之 日 起, 上 市 公 司 向 收 购 人 购 买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前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100% 以 上 的, 除 符 合 本 办 法 第 十 条 第 四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要 求 外, 上 市 公 司 购 买 的 资 产 对 应 的 经 营 实 体 持 续 经 营 时 间 应 当 在 3 年 以 上, 最 近 两 个 会 计 年 度 净 利 润 均 为 正 数 且 累 计 超 过 人 民 币 2000 万 元 上 市 公 司 购 买 的 资 产 属 于 金 融 创 业 投 资 等 特 定 行 业 的, 由 中 国 证 监 会 另 行 规 定 概 言 之, 三 个 标 准 如 果 同 时 满 足, 就 构 成 借 壳 上 市, 包 括 控 制 权 变 更, 上 市 公 司 向 收 购 人 购 买 资 产 总 额 占 比 超 过 100%, 以 及 置 入 资 产 的 财 务 和 企 业 性 质 要 求 随 后,2014 年 修 订 并 实 施 的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2014 年 重 组 办 法 )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借 壳 上 市 的 标 准 包 括 (1) 借 壳 方 的 主 体 由 收 购 人 明 确 为 收 购 人 及 关 联 人 ;(2) 原 2011 年 版 本 对 置 入 资 产 的 财 务 和 企 业 性 质 要 求 修 改 为 应 符 合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 证 监 会 令 第 32 号 )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3 ) 明 确 禁 止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借 壳 有 些 借 壳 方 为 了 避 免 触 发 上 述 借 壳 上 市 的 标 准 和 要 求, 往 往 从 不 同 时 满 足 上 述 两 个 标 准 -- 控 制 权 变 更 和 向 收 购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购 买 资 产 总 额 占 比 超 过 100% 的 角 度 做 文 章 相 比 于 资 产 总 额 的 数 值 标 准, 控 制 权 不 发 生 变 更 往 往 更 容 易 调 控 例 如, 原 上 市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各 种 配 套 融 资 的 方 式, 把 稀 释 的 股 权 再 买 回 去 ; 或 者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亲 属 朋 友 或 其 他 方 通 过 形 成 一 致 行 动 人 关 系, 使 得 控 制 权 不 发 生 变 更 ; 或 者 借 壳 方 的 股 东 在 借 壳 前 先 将 其 持 有 拟 借 壳 资 产 的 股 权 分 散, 防 止 在 借 壳 后 导 致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生 变 更... <<< 部 分 全 文 如 上 阅 读 全 文 案 例 解 析 专 栏 - 玲 析 知 产 充 分 运 用 酌 定 赔 偿 方 法 实 现 知 识 产 权 充 分 赔 偿 张 玲 玲 北 京 知 识 产 权 法 院 摘 要 : 酌 定 赔 偿 不 是 法 定 赔 偿 酌 定 赔 偿 是 在 原 告 损 失 被 告 获 利 无 法 精 确 计 算 的 情 况 下, 在 一 定 证 据 基 础 上, 运 用 相 应 的 计 算 方 法, 考 虑 被 侵 害 的 知 识 产 权 的 相 应 市 场 价 值 后 估 算 赔 偿 数 额 的 一 种 赔 偿 方 式, 其 不 受 法 定 赔 偿 最 高 额 的 限 制, 能 够 较 好 的 实 现 知 识 产 权 充 分 赔 偿 知 识 产 权 损 害 赔 偿 数 额 低, 侵 权 救 济 不 足, 赢 了 官 司 丢 了 市 场 的 局 面, 使 得 知 识 产 权 损 害 赔 偿 数 额 如 何 确 定, 成 为 一 直 以 来 实 务 届 和 理 论 界 非 常 关 注 的 问 题 如 何 破 解, 学 者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提 出 解 决 的 路 径 本 文 仅 从 司 法 实 践 出 发, 结 合 案 例, 提 出 运 用 酌 定 赔 偿 的 方 法 来 实 现 知 识 产 权 的 充 分 赔 偿, 从 而 实 现 对 侵 害 知 识 产 权 的 权 利 救 济 一 知 识 产 权 损 害 赔 偿 数 额 确 定 的 法 律 依 据 17/22
18 我 国 现 行 知 识 产 权 部 门 法 均 对 赔 偿 数 额 的 确 定 给 予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同 时, 司 法 解 释 进 行 了 具 体 的 细 化, 以 便 于 在 各 案 中 能 够 具 体 操 作 专 利 法 商 标 法 和 著 作 权 法 对 于 赔 偿 数 额 的 确 定 虽 有 细 微 差 异, 但 思 路 基 本 一 致, 本 文 以 商 标 法 为 例 进 行 探 讨 2013 年 商 标 法 第 六 十 三 条 规 定, 侵 犯 商 标 专 用 权 的 赔 偿 数 额, 按 照 权 利 人 因 被 侵 权 所 受 到 的 实 际 损 失 确 定 ; 实 际 损 失 难 以 确 定 的, 可 以 按 照 侵 权 人 因 侵 权 所 获 得 的 利 益 确 定 ; 权 利 人 的 损 失 或 者 侵 权 人 获 得 的 利 益 难 以 确 定 的, 参 照 该 商 标 许 可 使 用 费 的 倍 数 合 理 确 定 权 利 人 因 被 侵 权 所 受 到 的 实 际 损 失 侵 权 人 因 侵 权 所 获 得 的 利 益 注 册 商 标 许 可 使 用 费 难 以 确 定 的, 由 人 民 法 院 根 据 侵 权 行 为 的 情 节 判 决 给 予 三 百 万 元 以 下 的 赔 偿 由 此 可 见, 商 标 法 对 于 赔 偿 是 有 顺 位 要 求 的, 即 首 先 按 照 实 际 损 失 确 定, 在 实 际 损 失 难 以 确 定 时, 可 以 按 照 侵 权 获 得 的 利 益 确 定 ; 在 前 两 者 难 以 确 定 时 可 参 照 商 标 许 可 使 用 费 的 倍 数 ; 在 前 三 者 均 难 以 确 定 的, 可 根 据 侵 权 行 为 的 情 节 判 决 给 予 三 百 万 元 以 下 赔 偿, 即 法 定 赔 偿 现 行 商 标 法 司 法 解 释 是 2002 年 起 实 施, 其 针 对 的 虽 然 是 2001 年 的 商 标 法, 但 鉴 于 该 司 法 解 释 仍 为 有 效 司 法 解 释, 在 目 前 的 司 法 实 践 中 依 然 可 以 作 为 法 律 适 用 的 依 据 商 标 法 司 法 解 释 对 于 实 际 损 失 的 计 算 规 定 为 因 侵 权 所 造 成 商 品 销 售 量 减 少 量 或 侵 权 商 品 销 售 量 乘 以 该 注 册 商 标 商 品 的 单 位 利 润 ; 侵 权 所 获 得 的 利 益 可 以 根 据 侵 权 商 品 销 售 量 与 该 商 品 单 位 利 润 乘 积 计 算, 该 商 品 单 位 利 润 无 法 查 明 的, 按 照 注 册 商 标 商 品 的 单 位 利 润 计 算 法 定 赔 偿 考 虑 的 因 素 为 侵 权 行 为 的 性 质 期 间 后 果 商 标 的 声 誉, 商 标 使 用 许 可 费 的 数 额, 商 标 使 用 许 可 的 种 类 时 间 范 围 及 制 止 侵 权 行 为 的 合 理 开 支 等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二 司 法 实 践 中 知 识 产 权 损 害 赔 偿 计 算 的 难 点 和 存 在 的 问 题 从 上 述 法 律 及 司 法 解 释 的 规 定 可 知, 计 算 知 识 产 权 损 害 赔 偿 数 额 的 关 键 在 于, 确 定 商 品 销 售 数 量 和 商 品 单 位 利 润 以 及 许 可 使 用 费 如 果 这 三 个 数 值 能 够 确 定, 基 本 可 以 计 算 出 赔 偿 数 额 但 是, 这 三 个 数 值 的 举 证 及 查 明 成 为 损 害 赔 偿 计 算 中 的 难 点 ( 一 ) 关 于 商 品 销 售 数 量 的 举 证 及 查 明 从 司 法 实 践 来 看, 在 案 件 中 当 事 人 几 乎 是 无 法 完 成 举 证 证 明 因 侵 权 所 造 成 商 品 销 售 量 减 少 量, 这 不 仅 是 因 为 要 证 明 因 侵 权 所 造 成 的 销 售 量 的 减 少 量 需 要 确 定 侵 权 之 前 的 销 售 量 和 侵 权 行 为 发 生 后 的 销 售 量 两 个 端 值, 还 需 要 确 定 减 少 量 与 侵 权 行 为 之 间 的 因 果 关 系 及 比 例 系 数 同 时, 权 利 人 通 过 各 种 经 营 举 措 及 商 品 自 身 的 优 势, 其 销 售 数 量 未 必 会 因 为 侵 权 行 为 的 发 生 而 减 少, 有 时 还 会 出 现 每 年 递 增 的 局 面 此 外, 在 计 算 实 际 损 失 时, 即 便 可 以 通 过 侵 权 商 品 销 售 量 乘 以 注 册 商 标 商 品 的 单 位 利 润, 但 侵 权 商 品 的 销 售 数 量 亦 同 样 存 在 原 告 举 证 难 的 问 题 司 法 实 践 中, 原 告 一 般 会 就 被 告 侵 权 商 品 的 销 售 数 量 请 求 法 院 调 查 取 证 如 果 涉 及 到 通 过 电 商 平 台 销 售 商 品 的, 调 查 取 证 主 要 面 临 两 个 难 点, 一 个 是 电 商 平 台 保 存 销 售 数 据 的 时 长 不 一 定 能 够 覆 盖 侵 权 时 长, 有 的 电 商 平 台 仅 保 存 近 三 个 月 的 销 售 数 据 ; 另 一 个 难 点 是 电 商 平 台 销 售 的 商 品 仅 有 商 品 名 称, 没 有 具 体 型 号, 不 能 确 定 具 体 侵 权 商 品 例 如, 在 3M 公 司 专 利 侵 权 案 件 [1] 中, 法 院 依 权 利 人 申 请 向 京 东 商 城 天 猫 商 城 均 发 出 了 协 助 司 法 调 查 函, 但 前 者 回 馈 是 没 有 保 存 数 据, 后 者 是 提 供 了 被 告 销 售 的 全 部 口 罩 商 品 的 数 据, 但 无 法 确 定 具 体 型 号, 导 致 该 份 销 售 数 据 无 法 成 为 计 算 赔 偿 数 额 的 依 据 如 果 涉 及 到 传 统 销 售 渠 道 销 售 侵 权 商 品, 原 告 的 举 证 能 力 就 更 弱 从 法 律 上 讲, 商 标 法 规 定 在 权 利 人 已 经 尽 力 举 证, 而 与 侵 权 行 为 相 关 的 账 簿 资 料 主 要 由 侵 权 人 掌 握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责 令 侵 权 人 提 供 与 侵 权 行 为 相 关 的 账 簿 资 料 ; 侵 权 人 不 提 供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的 账 簿 资 料 的, 人 民 法 院 可 以 参 考 权 利 人 的 主 张 和 提 供 的 证 据 判 定 赔 偿 数 额 目 前, 有 些 法 院 已 经 开 始 在 案 件 中 通 过 裁 定 的 形 式 责 令 一 方 当 事 人 提 供 其 掌 握 的 对 己 不 利 的 证 据, 但 关 于 这 种 裁 定 的 法 律 后 果 如 何 执 行 等 还 需 要 在 实 践 中 进 一 步 探 索 此 外, 关 于 销 售 数 量 的 证 明, 权 利 人 还 可 以 通 过 对 公 开 数 据 依 据 一 定 的 逻 辑 关 系 进 行 科 学 的 计 算 得 出 例 如, 在 港 中 旅 商 标 侵 权 及 不 正 当 竞 争 案 [2] 中, 判 决 认 为 张 家 界 市 永 定 区 地 方 税 务 局 核 定 的 被 告 公 司 年 度 开 具 发 票 实 际 缴 销 金 额 分 别 为 元 元, 该 统 计 数 据 基 本 能 反 映 该 公 司 的 旅 游 营 业 收 入, 即 通 过 交 税 金 额 来 推 算 营 业 收 入... <<< 部 分 全 文 如 上 阅 读 全 文 18/22
19 案 例 解 析 反 垄 断 重 庆 新 日 日 顺 家 电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等 三 公 司 价 格 垄 断 案 评 论 谢 冠 斌 金 毅 北 京 市 立 方 律 师 事 务 所 2016 年 8 月 8 日, 上 海 市 物 价 局 对 重 庆 新 日 日 顺 家 电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重 庆 海 尔 家 电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重 庆 海 尔 电 器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等 三 家 公 司 达 成 并 实 施 价 格 垄 断 协 议 案 做 出 行 政 处 罚, 认 定 上 述 三 家 公 司 与 上 海 地 区 经 销 商 达 成 并 实 施 限 定 向 第 三 人 转 售 商 品 最 低 价 格 垄 断 协 议, 分 别 处 以 上 一 年 度 相 关 销 售 额 百 分 之 三 的 罚 款, 合 计 万 元 上 海 发 改 委 2016 年 8 月 12 日 在 其 官 方 网 站 公 开 了 本 案 的 处 罚 决 定 书 [1] 本 案 是 一 起 限 制 转 售 价 格 案, 国 家 发 改 委 及 地 方 各 级 价 格 和 反 垄 断 执 法 机 关 此 前 已 经 成 功 地 处 理 过 多 起 类 似 的 纵 向 垄 断 协 议 案 件 此 次 调 查 有 以 下 两 个 方 面 值 得 关 注 : 一 经 营 者 单 方 做 出 的 价 格 调 控 文 件 构 成 垄 断 协 议, 业 务 经 理 与 经 销 商 的 日 常 沟 通 被 采 纳 为 认 定 案 件 事 实 的 证 据 构 成 本 案 中 纵 向 垄 断 协 议 的 达 成 和 实 施 包 括 至 少 两 类 文 件, 一 类 是 涉 案 经 营 者 与 经 销 商 签 订 的 协 议, 例 如 海 尔 产 品 经 销 总 合 同 奖 励 协 议 保 证 金 协 议 书 等, 另 一 类 是 涉 案 经 营 者 单 方 做 出 的 价 格 调 控 文 件, 例 如 要 求 经 销 商 执 行 统 一 指 导 价 销 售 的 各 类 销 售 政 策 和 通 知 要 求 经 销 商 不 得 窜 货 乱 价 的 各 类 管 理 公 函 沟 通 函 通 知 函 等, 甚 至 包 括 涉 案 经 营 者 的 产 品 经 理 和 客 户 经 理 在 微 信 群 中 对 经 销 商 提 出 的 按 照 限 价 表 调 整 价 格 的 要 求 根 据 反 垄 断 法 第 十 三 条 第 二 款, 垄 断 协 议, 是 指 排 除 限 制 竞 争 的 协 议 决 定 或 者 其 他 协 同 行 为 其 中 的 决 定 或 其 他 协 同 行 为 均 有 可 能 以 单 方 文 件, 甚 至 口 头 通 知 的 形 式 出 现 本 案 中 将 涉 案 经 营 者 单 方 发 布 的 价 格 调 控 文 件 认 定 为 纵 向 垄 断 协 议 的 构 成 部 分, 与 反 垄 断 法 的 规 定 是 一 致 的 现 实 中, 采 用 通 知 公 函 口 头 告 知 等 形 式 对 经 销 商 的 价 格 窜 货 行 为 进 行 约 束, 是 上 游 厂 商 比 较 常 用 的 方 式, 并 非 只 有 双 方 签 订 的 协 议, 也 并 非 只 有 书 面 文 件 才 会 构 成 处 罚 依 据 本 案 中, 执 法 机 关 还 将 微 信 群 发 的 限 价 通 知 采 纳 为 证 据, 这 也 对 经 营 者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合 规 要 求, 不 仅 要 在 合 同 层 面 合 规, 对 于 直 接 与 经 销 商 接 触 的 产 品 经 理 客 户 经 理 的 日 常 行 为, 也 应 纳 入 合 规 视 野 二 经 营 者 受 到 反 垄 断 调 查, 其 母 公 司 及 集 团 公 司 均 可 能 存 在 潜 在 的 反 垄 断 合 规 风 险 企 业 应 关 注 关 于 认 定 经 营 者 垄 断 行 为 违 法 所 得 和 确 定 罚 款 的 指 南 中 关 于 经 营 者 范 围 的 规 定 笔 者 注 意 到, 本 案 受 到 查 处 的 三 家 企 业, 分 别 是 海 尔 旗 下 三 家 销 售 公 司 的 上 海 分 公 司 本 次 并 未 处 罚 其 母 公 司 或 集 团 公 司, 但 这 并 不 代 表 其 母 公 司 或 集 团 公 司 不 存 在 反 垄 断 合 规 风 险 仔 细 阅 读 处 罚 决 定 书, 不 难 发 现 其 中 有 这 样 的 认 定, 当 事 人 由 海 尔 出 资, 在 上 海 地 区 分 渠 道 及 产 品 线 以 各 自 名 义 与 下 游 经 销 商 零 售 商 签 订 经 销 合 同, 这 里 有 两 个 重 要 事 实 值 得 注 意 : 第 一, 由 海 尔 出 资, 有 两 种 可 能, 一 种 可 能 是 海 尔 集 团 持 有 涉 案 经 营 者 一 定 比 例 的 股 权, 但 未 达 到 具 有 控 制 权 的 标 准 ; 另 一 种 可 能 是 海 尔 集 团 对 涉 案 经 营 者 具 有 控 制 权... <<< 部 分 全 文 如 上 阅 读 全 文 案 例 解 析 反 垄 断 解 读 国 内 家 电 行 业 价 格 垄 断 第 一 案 海 尔 子 公 司 价 格 垄 断 协 议 案 19/22
20 马 辰 仕 达 崔 君 凤 汉 坤 律 师 事 务 所 2016 年 8 月 12 日,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发 改 委 ) 在 其 网 站 公 布 了 一 则 新 闻 该 新 闻 称, 上 海 市 物 价 局 对 重 庆 新 日 日 顺 家 电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重 庆 海 尔 家 电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重 庆 海 尔 电 器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等 三 家 公 司 达 成 并 实 施 价 格 垄 断 协 议 案 依 法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合 计 罚 款 1, 万 元 本 案 为 发 改 委 反 垄 断 执 法 部 门 对 家 电 行 业 处 罚 的 第 一 案 本 文 将 重 点 分 析 本 案 背 后 隐 含 的 反 垄 断 法 律 问 题, 并 探 索 未 来 反 垄 断 执 法 部 门 对 家 电 行 业 的 执 法 趋 势 一. 案 情 简 介 2015 年, 上 海 市 物 价 局 经 举 报 就 重 庆 新 日 日 顺 家 电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重 庆 海 尔 家 电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重 庆 海 尔 电 器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等 三 家 公 司 对 经 销 商 进 行 严 格 的 价 格 控 制 实 施 价 格 垄 断 行 为 展 开 调 查 调 查 发 现,2012 年 以 来, 上 述 三 家 公 司 通 过 发 布 销 售 政 策 向 经 销 商 发 送 市 场 秩 序 管 理 公 函 与 经 销 商 签 订 含 有 限 价 要 求 的 经 销 协 议 等 手 段, 要 求 下 游 经 销 商 和 零 售 商 执 行 统 一 指 导 价 统 一 零 售 价, 通 过 发 布 零 售 限 卖 价 指 导 书 ( 价 值 链 表 ) 口 头 和 微 信 通 知 等 方 式, 规 定 冰 箱 空 调 吸 油 烟 机 等 产 品 的 供 价 零 售 限 卖 价 最 低 成 交 价, 并 对 乱 价 窜 货 的 经 销 商 给 予 罚 款 暂 停 供 货 停 止 合 作 等 处 罚 上 海 市 物 价 局 认 为, 三 家 公 司 与 其 上 海 地 区 经 销 商 属 于 独 立 市 场 主 体, 两 者 存 在 纵 向 交 易 关 系, 三 家 公 司 的 行 为 构 成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反 垄 断 法 ( 以 下 简 称 反 垄 断 法 ) 第 十 四 条 第 ( 二 ) 项 和 反 价 格 垄 断 规 定 第 八 条 第 ( 二 ) 项 规 定 的 限 定 向 第 三 人 转 售 商 品 最 低 价 格 的 垄 断 协 议, 排 除 限 制 了 市 场 价 格 竞 争, 扰 乱 了 正 常 的 市 场 竞 争 秩 序, 损 害 了 其 他 经 营 者 和 消 费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决 定 分 别 对 三 家 公 司 处 以 上 一 年 度 营 业 额 3% 的 罚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1, 万 元 二. 案 件 反 映 的 法 律 问 题 根 据 上 海 市 物 价 局 公 布 的 处 罚 决 定 书, 本 案 中 三 家 公 司 制 定 各 项 规 定 和 措 施 的 核 心 目 的 是 禁 止 乱 价 禁 止 窜 货, 主 要 涉 及 纵 向 垄 断 协 议 中 的 限 定 最 低 转 售 价 格 和 纵 向 地 域 限 制 1. 禁 止 乱 价 和 禁 止 窜 货 的 含 义 纵 向 协 议 是 指 市 场 上 处 于 不 同 经 济 阶 段 企 业 间 的 协 议, 如 生 产 商 与 经 销 商 之 间 的 协 议 与 竞 争 者 之 间 的 横 向 协 议 不 同, 纵 向 协 议 的 特 点 是 协 议 双 方 的 给 付 具 有 互 补 性, 即 一 方 提 供 商 品, 另 一 方 支 付 价 格 纵 向 协 议 对 市 场 的 影 响 具 有 两 面 性, 既 可 能 有 利 于 提 高 经 济 效 率, 又 可 能 排 除 限 制 市 场 竞 争 根 据 协 议 内 容, 纵 向 协 议 通 常 有 以 下 几 种, 至 于 是 否 构 成 垄 断 协 议 则 需 要 具 体 分 析 :(1) 固 定 转 售 价 格 协 议 ;(2) 限 定 最 低 转 售 价 格 协 议 ;(3) 价 格 推 荐 协 议 ( 建 议 价 指 导 价 等 );(4) 地 域 / 客 户 限 制 协 议 ;(5) 搭 售 / 捆 绑 销 售 协 议 ;(6) 排 他 供 应 / 购 买 协 议 等 禁 止 乱 价, 是 指 生 产 商 / 品 牌 商 在 与 经 销 商 签 订 经 销 协 议 时, 常 常 对 价 格 作 出 约 定 或 限 制, 要 求 或 建 议 经 销 商 按 该 价 格 销 售 产 品, 不 得 随 意 变 更 禁 止 窜 货, 主 要 是 指 生 产 商 / 品 牌 商 在 与 经 销 商 签 订 经 销 协 议 时, 禁 止 某 一 区 域 经 销 商 将 本 应 在 自 己 区 域 内 销 售 的 产 品 销 售 到 其 他 同 一 品 牌 经 销 商 的 经 销 区 域... <<< 部 分 全 文 如 上 阅 读 全 文 20/22
21 金 杜 劳 动 法 专 栏 中 专 生 实 习 : 特 别 群 体, 特 殊 管 理 姜 俊 禄 刘 畅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小 张 是 深 圳 的 一 名 在 校 中 专 生 临 近 毕 业, 学 校 组 织 他 所 就 读 的 机 械 加 工 专 业 的 全 体 同 学 到 当 地 一 家 知 名 的 零 件 制 造 公 司 参 加 为 期 六 个 月 的 顶 岗 实 习 通 过 在 学 校 两 年 多 的 专 业 学 习 和 过 去 的 实 习 经 历, 小 张 已 经 掌 握 了 一 些 实 操 经 验, 此 次 实 习 他 被 安 排 在 模 具 加 工 流 水 线 上 操 作 机 床 在 实 习 过 程 中, 小 张 发 现, 公 司 并 未 与 他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并 且, 尽 管 他 与 公 司 正 式 员 工 的 工 作 内 容 非 常 相 似, 但 他 每 月 获 得 的 实 习 报 酬 却 比 正 式 员 工 低 这 些 做 法 令 他 感 到 有 些 疑 惑 小 张 参 与 的 实 习 活 动 所 映 射 的 是 当 前 一 种 普 遍 的 社 会 现 象, 通 常 不 涉 及 劳 动 关 系 的 建 立, 故 不 受 制 于 劳 动 法 规 范 在 实 践 中, 以 劳 动 力 密 集 型 生 产 行 业 为 代 表 的 部 分 企 业 常 常 聘 用 中 专 学 生 完 成 短 期 实 习 工 作, 主 要 目 的 在 于 降 低 因 雇 用 正 式 员 工 而 产 生 的 工 资 社 会 保 险 等 人 力 资 源 成 本 针 对 实 习 生 管 理,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 联 合 发 布 了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实 习 管 理 规 定 ( 规 定 ) 这 一 实 习 生 管 理 新 规 的 适 用 人 群 范 围 除 了 包 含 实 施 全 日 制 学 历 教 育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还 包 括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以 下, 我 们 从 新 规 下 的 重 点 规 定 出 发, 帮 助 企 业 了 解 实 习 生 管 理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其 实 践 操 作 的 合 规 性 规 定 下 的 三 类 实 习 活 动 基 于 学 生 在 实 习 过 程 中 参 与 劳 动 深 度 的 不 同, 规 定 将 实 习 活 动 划 分 为 认 识 实 习 跟 岗 实 习 及 顶 岗 实 习 三 类 具 体 来 说 : 认 识 实 习 是 指 职 业 学 校 组 织 学 生 到 实 习 单 位 进 行 的 参 观 观 摩 和 体 验 活 动 这 类 实 习 通 常 属 于 学 生 较 为 浅 显 的 接 触 劳 动 的 过 程, 并 不 实 际 输 出 劳 动 成 果 跟 岗 实 习 是 指 学 生 在 职 业 学 校 的 组 织 下, 受 专 业 人 员 指 导 参 与 实 习 单 位 的 部 分 辅 助 工 作 的 活 动 跟 岗 实 习 生 通 常 尚 不 具 有 独 立 操 作 能 力, 不 能 完 全 适 应 实 习 岗 位 要 求 顶 岗 实 习 是 指 已 初 步 具 备 实 践 岗 位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的 学 生, 在 相 应 岗 位 相 对 独 立 地 参 与 实 际 工 作 的 活 动 在 三 类 实 习 活 动 中, 这 类 人 员 的 劳 动 参 与 程 度 最 深 规 定 就 企 业 对 上 述 各 类 实 习 生 的 招 用 与 管 理 提 出 了 不 同 的 要 求, 其 中 有 关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的 限 制 最 为 严 格 企 业 招 用 顶 岗 实 习 生 有 何 限 制? 规 定 就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的 招 用 与 管 理 提 出 了 下 述 要 求, 值 得 企 业 注 意 : 顶 岗 实 习 生 的 人 数 :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的 人 数 不 超 过 实 习 单 位 在 岗 职 工 总 数 的 10%, 在 具 体 岗 位 顶 岗 实 习 的 学 生 人 数 不 高 于 同 类 岗 位 在 岗 职 工 总 人 数 的 20% 顶 岗 实 习 生 的 实 习 期 限 : 学 生 的 实 习 时 间 根 据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确 定, 其 中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的 实 习 期 限 一 般 为 6 个 月 顶 岗 实 习 生 的 报 酬 : 对 于 顶 岗 学 生 的 实 习 报 酬, 实 习 单 位 需 参 考 本 单 位 相 同 岗 位 的 报 酬 标 准 和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的 工 作 量 工 作 强 度 工 作 时 间 等 因 素 合 理 确 定, 且 原 则 上 不 低 于 本 单 位 相 同 岗 位 试 用 期 工 资 标 准 的 80% 实 习 单 位 21/22
22 学 校 和 学 生 需 在 三 方 协 议 中 明 确 约 定 报 酬 标 准 及 支 付 方 式 由 上 可 见, 一 般 情 况 下, 只 要 企 业 确 保 向 实 习 生 提 供 的 实 习 报 酬 不 低 于 同 岗 位 员 工 试 用 期 工 资 的 80%, 其 在 确 定 实 习 报 酬 的 具 体 数 额 时 被 赋 予 了 一 定 的 灵 活 度 在 小 张 的 处 境 中, 其 所 获 报 酬 低 于 同 岗 位 正 式 员 工 的 劳 动 报 酬 标 准 是 被 上 述 规 定 所 允 许 的 企 业 与 实 习 生 存 在 劳 动 关 系 吗? 企 业 与 实 习 生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劳 动 关 系 向 来 是 实 践 中 存 在 争 议 的 话 题 关 于 贯 彻 执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若 干 问 题 的 意 见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在 校 生 利 用 业 余 时 间 勤 工 助 学, 不 视 为 就 业, 未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可 以 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大 部 分 地 区 的 司 法 实 践 对 上 述 观 点 进 行 了 确 认 一 般 来 说, 在 校 学 生 与 实 习 单 位 通 常 会 被 视 为 存 在 劳 务 关 系 并 受 制 于 合 同 法 约 束, 除 非 双 方 已 经 签 订 了 书 面 劳 动 合 同 因 此, 企 业 招 用 实 习 生 时 通 常 不 与 其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以 避 免 被 认 定 为 构 成 劳 动 关 系 承 担 用 人 单 位 相 关 义 务 的 法 律 风 险 实 习 责 任 保 险 根 据 规 定 要 求, 职 业 学 校 和 实 习 单 位 应 负 责 为 学 生 购 买 实 习 责 任 保 险 保 险 费 用 可 从 职 业 学 校 的 学 费 中 列 支, 或 由 学 校 和 实 习 单 位 通 过 协 议 约 定 由 实 习 单 位 承 担, 但 禁 止 向 学 生 另 行 收 取 或 从 其 实 习 报 酬 中 抵 扣 该 等 费 用 在 实 习 活 动 中, 考 虑 到 在 实 习 生 受 到 意 外 伤 害 的 情 形 下, 实 习 单 位 受 制 于 民 事 侵 权 案 件 中 的 人 身 损 害 赔 偿 规 则 而 需 以 雇 主 身 份 承 担 责 任, 在 实 践 中, 由 实 习 单 位 承 担 上 述 保 险 费 用 以 降 低 潜 在 经 济 损 失 的 做 法 更 为 常 见 对 于 在 保 险 赔 付 范 围 以 外 的 情 形 或 者 超 出 保 险 赔 付 额 度 的 部 分, 实 习 单 位 与 职 业 学 校 有 必 要 在 实 习 协 议 中 就 责 任 承 担 事 宜 达 成 书 面 约 定, 尽 可 能 避 免 在 实 习 生 发 生 人 身 伤 害 事 故 的 情 形 下 就 责 任 分 配 问 题 发 生 争 议 实 践 中, 通 常 的 处 理 方 式 是 由 存 在 过 错 的 一 方 承 担 上 述 责 任 招 用 普 通 高 校 实 习 学 生 的 注 意 事 项 由 于 规 定 所 适 用 的 实 习 生 范 围 仅 限 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普 通 高 校 学 生 的 实 习 活 动 不 属 于 规 定 的 规 制 对 象 对 于 这 类 实 习 活 动, 企 业 依 然 可 以 考 虑 与 学 生 所 在 学 校 进 行 充 分 沟 通, 通 过 签 订 的 协 议 方 式 明 确 相 关 实 习 安 排 此 外, 企 业 可 以 为 学 生 购 买 人 身 意 外 保 险 等 商 业 保 险, 通 过 这 一 替 代 性 支 付 的 方 式, 降 低 学 生 在 实 习 活 动 中 发 生 事 故 的 情 形 下 企 业 自 身 可 能 承 担 的 经 济 赔 偿 基 于 大 量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的 未 成 年 身 份, 以 规 定 为 代 表 的 国 家 地 方 政 策 向 该 等 相 对 弱 势 的 群 体 提 供 了 特 殊 的 保 护 实 习 生 的 招 用 与 管 理 在 劳 动 法 的 规 范 范 围 之 外, 与 针 对 一 般 员 工 的 劳 动 用 工 管 理 存 在 一 定 差 异 企 业 有 必 要 对 这 类 人 群 予 以 特 别 关 注, 保 证 实 习 生 使 用 的 规 范 性, 降 低 可 能 面 临 的 法 律 风 险 22/22
目 录 CONTENTS 国 枫 动 态 GRANDWAY NEWS... 2 国 枫 所 与 律 商 联 讯 联 合 主 办 沙 龙 活 动 圆 满 举 行... 2 The salon activity jointly organized by the Grandway and LexisNex
国 枫 周 刊 GRANDWAY WEEKLY 2016 年 第 12 期 总 第 389 期 2016/04/01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 北 京 - 上 海 - 深 圳 - 成 都 - 西 安 ) Grandway Law Offices (Beijing-Shanghai-Shenzhen-Chengdu-Xi'an)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601988 2010 040 113001 2010 8 26 2010 8 12 2010 8 26 15 15 2010 15 0 0 15 0 0 6035 20022007 20012002 19992001 200720081974 1999 2010 20082008 2000 197
BANK OF CHINA LIMITED 3988 2010 8 26 ** ** *** # Alberto TOGNI # # # * # 1 601988 2010 040 113001 2010 8 26 2010 8 12 2010 8 26 15 15 2010 15 0 0 15 0 0 6035 20022007 20012002 19992001 200720081974 1999
Microsoft Word - 2015专业学位培养方案.doc
北 京 工 商 大 学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2015 年 ) 研 究 生 部 2015 年 9 月 目 录 经 济 学 院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金 融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3 金 融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计 划 安 排 表... 5 保 险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6 保 险 硕 士
untitled
and Due Diligence M&A in China Prelude and Due Diligence A Case For Proper A Gentleman s Agreement? 1 Respect fo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mandatory under law? CRITICAL DOCUMENTS is driven by deal structure:
Microsoft Word - bxyj2007_01_zongdi225.doc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统 领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23 号 文 件 全 面 提 高 保 险 业 服 务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能 力 吴 定 富 (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北 京 100032) [ 摘 要 ]2006 年, 我 国 保 险 业 社 会 地 位 稳 步 提 高, 国 际 影 响 力 不 断 扩 大, 发 展 环 境 日 益
Microsoft PowerPoint - FY Q Results.ppt [互換モード]
FY3-2012 3 rd Quarter Results Tokyo Stock Exchange / Nagoya Stock Exchange 8593 Results announcement date : February 3, 2012 Inquiries: Corporate Communications Department Tel 81+3-6865-3002, Fax: 81+3-6895-5306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发 布 2014 年 中 国 最 美 休 闲 乡 村 和 中 国 美 丽 田 园 推 介 结 果 的 通 知 /27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开 展 全 国 十 佳 农 民 2014 年 度 资 助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32 农 业 部 办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NONGYEBU GONGBAO 2014 年 第 11 期 ( 总 第 134 期 ) 目 录 通 知 决 定 农 业 部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加 强 食 用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4 农 业 部 财 政 部 银 监 会 关 于 选 择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扎 赉 特 旗 等 4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Equity Financing for Early-Stage Companies in China Ning Jia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Tsinghua University CARE Conference Understanding China s Capital Markets June 2014 1 Development of China
MACRO ECONOMY AND MICRO OPERATION 2016 ( 30%~50% ; 1 ) ; : ? 80 : 1993 ; ; ( ) ; 1. ;2014 ( 1 ) ( ) 105
MACRO ECONOMY AND MICRO OPERATION * The Basic Connotation and Policy Suggestions on the Structural Reform of Agricultural Supply Side : ; 100872 Kong Xiangzhi Abstract: The field of agriculture of supply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调 整 2015 年 农 业 部 百 家 重 点 批 发 市 场 信 息 采 集 点 的 通 知 /26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公 布 2014 年 畜 禽 标 准 化 示 范 场 的 通 知 /29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草 原 畜 牧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NONGYEBU GONGBAO 2014 年 第 12 期 ( 总 第 135 期 ) 目 录 重 要 文 件 中 办 国 办 印 发 关 于 引 导 农 村 土 地 经 营 权 有 序 流 转 发 展 农 业 适 度 规 模 经 营 的 意 见 /4 通 知 决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主 办 主 编 陈 邦 勋
11期(copy)
中 国 农 学 通 报 2014,30(11):29-33 Chinese Agricultural Science Bulletin 海 洋 渔 业 上 市 企 业 内 在 价 值 评 估 探 讨 基 于 DDM 和 市 盈 率 模 型 王 颖, 周 露 ( 上 海 海 洋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上 海 201306) 摘 要 : 近 期 国 务 院 发 布 关 于 促 进 海 洋 渔
LH_Series_Rev2014.pdf
REMINDERS Product information in this catalog is as of October 2013. All of the contents specified herein are subject to change without notice due to technical improvements, etc. Therefore, please check
关 于 本 报 告 欢 迎 阅 读 中 国 港 中 旅 集 团 公 司 香 港 中 旅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发 布 的 第 六 份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本 报 告 全 面 阐 述 了 中 国 港 中 旅 集 团 服 务 于 客 户 员 工 伙 伴 社 会 环 境 等 利 益 相 关
中 国 港 中 旅 集 团 公 司 2015 企 业 社 会 责 2015 任 本 报 告 采 用 环 保 纸 印 制 报 告 中 国 港 中 旅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关 于 本 报 告 欢 迎 阅 读 中 国 港 中 旅 集 团 公 司 香 港 中 旅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发 布 的 第 六 份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本 报 告 全 面 阐 述 了 中 国
untitled
1.01 (accounts) (affiliated company) (announcement) 16.17 (Application Proof) (approved share registrar) 12 (Articles) (asset-backed securities) (associate) 20.06(2)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 5.24 (balance
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研究所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政 治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s Chinese Culture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赴 大 陸 投 資 風 險 及 其 因 應 之 道 Investment Risks and its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國 立 屏 東 大 學 不 動 產 經 營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鄭 博 文 博 士 台 灣 與 大 陸 住 宅 政 策 之 法 律 保 障 研 究 生 : 呂 芳 雄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台 灣 與 大 陸 住 宅 政 策 之 保 障 謝 誌 名 師 指 導 片 刻, 勝 君 苦 讀 終 日 對 於 離 開 學 校 相 當 多 年 又 坐 五
MEMO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訓 常 設 委 員 會 二 零 一 四 年 週 年 報 告 二 零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目 錄 週 年 報 告... 1 附 件 1 : 法 律 執 業 者 條 例 第 74A 條... 7 附 件 2 :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訓 常 設 委 員 會 成 員... 9 附 件 3 :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法
Microsoft Word - SH090330.doc
2009 年 3 月 30 日 環 球 指 數 上 周 收 市 價 一 星 期 變 化 百 分 率 四 星 期 變 化 百 分 率 恆 生 指 數 14,119.50 +1285.99 +10.02% +1307.93 +10.21% 國 企 指 數 8,481.22 +985.26 +13.14% +1578.38 +22.87% 上 海 綜 合 指 數 2,374.44 +93.35 +4.09%
untitled
20 90 1998 2001 1 Abstract Under the environment of drastic competitive market, risk and uncertainty that the enterprise faces are greater and greater, the profit ability of enterprise assets rises and
a b
38 3 2014 5 Vol. 38 No. 3 May 2014 55 Population Research + + 3 100038 A Study on Implementation of Residence Permit System Based on Three Local Cases of Shanghai Chengdu and Zhengzhou Wang Yang Abstract
1 引言
中 国 经 济 改 革 研 究 基 金 会 委 托 课 题 能 力 密 集 型 合 作 医 疗 制 度 的 自 动 运 行 机 制 中 国 农 村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的 现 状 与 发 展 的 研 究 课 题 主 持 人 程 漱 兰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农 业 与 农 村 发 展 学 院 课 题 组 2004 年 4 月 2005 年 4 月 1 课 题 组 成 员 名 单 主 持
LEVEL NAME DATE OF EFFECTIVENESS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 Decision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Revising and Repealing Some Administ
NEWSLETTER CHINA LEGAL UPDATE APRIL 2017 WWW.GARRIGUES.CN APRIL 2017 LEVEL NAME DATE OF EFFECTIVENESS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 Decision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Revising and Repealing
,,,,,,,,,,,,,,,,,,,,,,,,,, :? ,, :,,?,, : ; ; ; 2003,,, 196,,,,,,, 10,,,,,? 77
Ξ :,,; ; ;; :,,,, 1,,,,, 10, 2 QFII A, 3, :, Ξ, 1 :, () 2001 3, 2 2002 10 22 5 20 3 2003 6 12, 4 QFII :,, 76 2001,1, 2003 6 12, QFII ,,,,,,,,,,,,,,,,,,,,,,,,,, :? 1993 148,, :,,?,, : ; ; ; 2003,,, 19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DAC8FDB7BDBE57C9CFD6A7B8B6D6AEB7A8C2C98696EE7DCCBDBEBF2E646F63>
題 目 : 第 三 方 網 上 支 付 之 法 律 問 題 探 究 Title:A study on legal issues of the third-party online payment 姓 名 Name 學 號 Student No. 學 院 Faculty 課 程 Program 專 業 Major 指 導 老 師 Supervisor 日 期 Date : 王 子 瑜 : 1209853J-LJ20-0021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CONTENTS Summary for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2004 OVERVIEW
CHINA SECURITIES REGISTRATION AND SETTLEMENT STATISTICAL YEARBOOK 2004 Edited by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国水泥窑协同处置概况
中 国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概 况 Overview on Waste Co-processing in Cement Kilns in China 中 国 水 泥 协 会 孔 祥 忠 KONG Xiangzhong China Cement Association 一 中 国 水 泥 产 能 情 况 Cement Production in China 截 至 2012 年 6 月 底,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周年报告 2013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训 常 设 委 员 会 二 零 一 三 年 周 年 报 告 二 零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目 录 周 年 报 告 1 附 件 1 : 法 律 执 业 者 条 例 第 74A 条 5 附 件 2 :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训 常 设 委 员 会 成 员 8 附 件 3 :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法 学 士 课 程 报
Chinese oil import policies and reforms 随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目 前 中 国 石 油 消 费 总 量 已 经 跃 居 世 界 第 二 作 为 一 个 负 责 任 的 大 国, 中 国 正 在 积 极 推 进 能 源 进 口 多 元 化, 鼓 励 替 代
Chinese oil import policies and reforms SINOPEC EDRI 2014.8 Chinese oil import policies and reforms 随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目 前 中 国 石 油 消 费 总 量 已 经 跃 居 世 界 第 二 作 为 一 个 负 责 任 的 大 国, 中 国 正 在 积 极 推 进 能 源 进 口 多 元 化,
Microsoft Word - 刘藤升答辩修改论文.doc
武 汉 体 育 学 院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全 日 制 硕 士 ) 社 会 需 求 视 角 下 武 汉 体 院 乒 乓 球 硕 士 研 究 生 就 业 状 况 研 究 研 究 生 : 刘 藤 升 导 师 : 滕 守 刚 副 教 授 专 业 : 体 育 教 育 训 练 学 研 究 方 向 : 乒 乓 球 教 学 训 练 理 论 与 方 法 2015 年 5 月 分 类 号 : G8 学 校 代
1 2 3 GARCH GARCH α > 0 α i > 0 p α i + q β j < 1 i = 1 j = 1 α < 0 β < 0 p α i + q β j < 1 i = 1 j = 1 1. GARCH α + β > 1 α β α > 0 β < 1 α + β > 1 4
27 6 2017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Social Science Edition Vol. 27 No. 6 2017 GARCH 1 2 2 1. 4750002. 475000 2016 6 6 GARCH GARCH F832. 51 A 1671-3842201706 - 0129-11 GARCH 1 2 EARCH 3 4 17BJY194 1
WHO % http / /www. who. int /gho /en
* * 100033 * 2015 KT201512 87 2017 1 WHO 2004 2013 4. 2 7. 3 6. 5% 1 2 2015 12 54 1 http / /www. who. int /gho /en 2015-06 - 30 2 7 88 71% 80% 2012 2 500 HIV /AIDS 70% 160 120 2014 15 ~ 24 1. 2% 3. 8%
Microsoft Word - A_Daily20160229
高 曉 慶, Stanley Kao 陳 漢 輝, Freddy Chan 申 萬 宏 源 研 究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申 萬 宏 源 A 股 每 日 資 訊 - Shenwan Hongyuan A-Share Daily Notes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016 年 2 月 29 日 星 期 一 (852)
招生宣传册
金 融 学 院 S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金 融 专 业 硕 士 财富管理方向 招生简章 目 录 学 校 概 况 / 2 学 院 介 绍 / 5 院 长 寄 语 / 7 项 目 概 况 / 8 课 程 设 置 / 9 部 分 师 资 / 10 学 生 概 况 / 12 学 生 感 言 / 13 招 生 信 息 / 15 1 财 富
Microsoft Word - A_Daily20160329
高 曉 慶, Stanley Kao 陳 漢 輝, Freddy Chan 申 萬 宏 源 研 究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申 萬 宏 源 A 股 每 日 資 訊 - Shenwan Hongyuan A-Share Daily Notes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016 年 3 月 29 日 星 期 二 (852)
2005 Research on the Lucre, Risk, and Development of Native Bankcard Business 2005 3 2003 6.5 45 18, WTO SWOT I Abstract Research on the Lucre, Risk, and Development of Native Bankcard Business Research
Questions and Answers
Questions and Answers June 5, 2014 能 否 把 财 务 法 务 和 HR 岗 位 认 定 为 辅 助 性 岗 位? A: 需 要 看 公 司 的 性 质 营 业 范 围 以 及 财 务 法 务 和 HR 岗 位 在 其 中 扮 演 的 角 色 We have 2 questions regarding the auxiliary: 1. For supporting
,, :, ;,,?, : (1), ; (2),,,, ; (3),,, :,;; ;,,,,(Markowitz,1952) 1959 (,,2000),,, 20 60, ( Evans and Archer,1968) ,,,
: : : 3 :2004 6 30 39 67,, 2005 1 1 2006 12 31,,, ( Evans and Archer) (Latane and Young) (Markowitz) :,,, :?,?,,,, 2006 12 31, 321, 8564161,53 1623150, 18196 % ; 268 6941110, 81104 %, 50 %,,2006,,,200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20A8E2A9A4A6CAA67EB4C1A5BDABCAADB12E646F63>
計 畫 編 號 :EPA-100-FA11-03-A073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委 託 研 究 兩 岸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交 流 暨 碳 權 交 易 合 作 評 估 期 末 報 告 計 畫 執 行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綠 色 生 產 力 基 金 會 計 畫 主 持 人 : 林 冠 嘉 協 同 主 持 人 : 顏 秀 慧 計 畫 執 行 人 員 : 江 國 瑛 連 奕
目 录 CONTENTS 国 枫 凯 文 动 态 GRANDWAY NEWS... 3 国 枫 凯 文 入 选 钱 伯 斯 资 本 市 场 第 一 等 律 师 事 务 所... 3 国 枫 凯 文 名 列 商 法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创 业 板 IPO 项 目 优 秀 律 师 事 务 所 第 二
国 枫 凯 文 周 刊 GRANDWAY WEEKLY 2014 第 14 期 总 第 297 期 2014/04/18 北 京 国 枫 凯 文 律 师 事 务 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1 号 写 字 楼 Address: Floor5/12, Tower A, No.1 Financial A 座 5 12 层 Street,
Microsoft PowerPoint - ~6631638.ppt
Fixed Income 1 Why Investing in bonds? 2 CPY Fixed Income Department Overview Professional and experienced team Top-notch client-focused services Offering diversified fixed income products Unique short
foreign trade controlling organization before order confirmation. Moreover contract cancelling after verification must be handled within the validity
Journal of Chin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Vol.38-2008.6 The Practice of Customs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Pattern of Bonded Processing Goods in China Lisa Liang Lecturer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icrosoft Word - A_Daily20151103
陳 鳳 珠, Ellie Chan 高 曉 慶, Stanley Kao 申 萬 宏 源 研 究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申 萬 宏 源 A 股 日 評 - Shenwan Hongyuan A-Share Daily Notes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015 年 11 月 3 日 星 期 二 (852) 2509-8431
建 置 二 手 物 品 交 換 資 訊 整 合 平 台 專 案 計 畫 計 畫 期 末 報 告 基 本 資 料 表 甲 委 辦 單 位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乙 執 行 單 位 環 資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丙 年 度 102 年 度 計 畫 編 號 EPA-102-FA11-03-A2
建 置 二 手 物 品 交 換 資 訊 整 合 平 台 專 案 計 畫 計 畫 編 號 :EPA-102-FA11-03-A288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 民 國 102 年 9 月 4 日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受 託 單 位 : 環 資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計 畫 經 費 : 貳 佰 貳 拾 萬 元 整 計 畫 主 持 人 : 薛 安 聿 執 行 人 員 : 陳 盈 中 鄒
ABSTRACT ABSTRACT Based on analyzing public corporation in foreign countries, this paper studies basic theories of public legal establishment, with our country s reality in the social transferring period
目 錄 前 言 ------------------------------------------------------1 壹 問 責 制 概 述 --------------------------------------------2 貳 問 責 制 度 的 法 律 依 據 --------
2013 Cross-strait Academic Conference on Enhancement of Public Governance 完 善 政 府 管 治 機 制 蘇 元 應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治 安 警 察 局 09/10/2013 澳 門 Macao 目 錄 前 言 ------------------------------------------------------1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3A8C9F2CEC4BEA9A3A9D6D0B9FAB4B4D2B5B7E7CFD5CDB6D7CAB7A2D5B9>
中 国 风 险 投 资 发 展 现 状 Status Quo of Venture Capital in China 沈 文 京 科 技 部 科 研 条 件 司 SHEN Wenjing Division Chief Department of Facilities and Financial Support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摘 要 :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i ii Abstract The most important task in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is to encourage and help employees to develop their potential so that they can fully contribute to the organization s goals. The main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周年报告 2012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训 常 设 委 员 会 二 零 一 二 年 周 年 报 告 二 零 一 二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目 录 周 年 报 告... 1 附 件 1 : 法 律 执 业 者 条 例 第 74A 条... 6 附 件 2 :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训 常 设 委 员 会 成 员.... 8 附 件 3 :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法
2005 5,,,,,,,,,,,,,,,,, , , 2174, 7014 %, % 4, 1961, ,30, 30,, 4,1976,627,,,,, 3 (1993,12 ),, 2
3,,,,,, 1872,,,, 3 2004 ( 04BZS030),, 1 2005 5,,,,,,,,,,,,,,,,, 1928 716,1935 6 2682 1928 2 1935 6 1966, 2174, 7014 %, 94137 % 4, 1961, 59 1929,30, 30,, 4,1976,627,,,,, 3 (1993,12 ),, 2 , :,,,, :,,,,,,
10384 X0115071 UDC The Research For The Actuality And Development Stratagem Of The China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MBA) 2003 11 2003 12 2003 12 2 0 0 3 11 100 1991, WTO Abstract Abstract The Securities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活 羊 跨 省 调 运 监 管 工 作 的 通 知 /17 规 章 规 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公 告 第 2114 号 农 业 部 规 章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目 录 /1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主 办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NONGYEBU GONGBAO 2014 年 第 7 期 ( 总 第 130 期 ) 目 录 通 知 决 定 农 业 部 财 政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务 院 法 制 办 教 育 部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减 轻 农 民 负 担 工 作 的 意 见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办 公
标题
第 28 卷 摇 第 3 期 北 京 工 商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Vol. 28 No. 3 2013 年 5 月 JOURNAL OF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May 2013 基 于 财 务 视 角 的 上 市 百 货 公 司 竞 争 力 评 价 实 证 研 究 王 摇 健
- 2 -
2002 11 10384 9915064 UDC Money Trapping By the Listed Companies and Its Prevention MBA 2002 11 2002 12 2002 - 2 - Abstract In the first place, this paper defines the conduct of some listed companies which
Public Projects A Thesis Submitted to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National Kaohsiung Fir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Partial
Public Projects A Thesis Submitted to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National Kaohsiung Fir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Myers Majluf 1984 Lu Putnam R&D R&D R&D R&D
2018 1 156 1 2 2 1. 233030 2. 233030 2005 ~ 2015 A F830. 2 A 1008-2506 2018 01-0015-12 1 2015 1 2017-07-18 71540004 BBSLDQDKT2017B02 1990-1993 - 1964-1 15 2018 1 2025 2015 1 2011 2 + Myers Majluf 1984
UDC Hainan Airlines Investment Valuation Analysis (MBA) 厦门大学博硕士论文摘要库
10384 200015140 UDC Hainan Airlines Investment Valuation Analysis (MBA) 2003 3 2003 3 2003 9 2 0 0 3 3 1993 A B 8 1000 100 2002 10 11 501 473 560 85% 1999 2001 SWOT EBO Abstract Hainan Airlines, as the
案例正文:(幼圆、小三、加粗)(全文段前与段后0
案 例 正 文 : 1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FMIS 系 统 开 发 摘 要 : 本 案 例 描 述 一 家 大 型 商 业 银 行 自 主 开 发 战 略 性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的 过 程 该 系 统 不 仅 规 模 大, 而 且 业 务 类 型 复 杂, 项 目 启 动 时 的 系 统 目 标 具 有 高 度 不 确 定 性 项 目 独 特 之 处 是 业 务 专 家 在 项 目 中
1 CAPM CAPM % % Wippern, aGebhardt Lee Swaminathan % 5.10% 4.18% 2 3 1Gebhardt Lee Swa
Zingales 2000 Corporate finance is the study of the way firms are financed 1 2 3 1 2 3 4 1 2 1 1 1 CAPM CAPM 2001 2.42% 20002001 1.18% Wippern, 1966 2003aGebhardt Lee Swaminathan 2003 1 1998 2000 1 1998
WTO
10384 200015128 UDC Exploration on Design of CIB s Human Resources System in the New Stage (MBA) 2004 2004 2 3 2004 3 2 0 0 4 2 WTO Abstract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high and new technique
香港藝術發展局委託報告
香 港 藝 術 發 展 局 委 託 報 告 香 港 藝 團 與 內 地 交 流 資 料 結 集 和 分 析 A STUDY ON CULTURAL EXCHANGE OF LOCAL ARTS GROUPS WITH THE MAINLAND 終 期 報 告 香 港 大 學 文 化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2006 年 12 月 香 港 藝 團 與 內 地 交 流 資 料 結 集 和 分 析 許 焯
2005 3,? :; ;, ;,,,,,,1 % %,,,,, 1 %,,,, : () ;, ;,,,,,,,,,,,,, (2004) ( GBΠT ) 16 (2004), (2004) 47
: 3 ( 100836) :,, : :,,,,,,,,,,, ; (),,,,,??,??,,?,? 1982 1995,?,,?, 3 (2004) (Harry X. Wu) ;(:Measuring Output of Service Sector in China ; :16913107) (:; :70273058), 46 2005 3,? :; ;, ;,,,,,,1 % 1987
案例正文:(幼圆、小三、加粗)(全文段前与段后0
案 例 正 文 : 1 佛 山 照 明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分 析 摘 要 : 股 利 政 策 是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的 核 心 内 容 在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中, 坚 持 每 年 并 长 期 现 金 分 红 的 寥 寥 无 几, 而 佛 山 照 明 公 司 自 1993 年 上 市 以 来, 连 续 16 年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累 计 派 现 高 达 21.1 亿 元, 是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肥 料 登 记 行 政 审 批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28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秋 冬 种 农 业 生 产 用 种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30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公 布 2015 年 国 家 生 猪 核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NONGYEBU GONGBAO 2015 年 第 9 期 ( 总 第 144 期 ) 目 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主 办 重 要 文 件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农 村 承 包 土 地 的 经 营 权 和 农 民 住 房 财 产 权 抵 押 贷 款 试 点 的 指 导 意 见 /4 主 编 陈 邦 勋 常 务
Improv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Training of Civil Service by Applying Learn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Case Study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Ci
善 用 學 習 科 技 提 升 公 務 人 員 培 訓 之 效 能 : 以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學 習 科 技 之 建 構 與 運 用 為 例 蔡 璧 煌 鍾 廣 翰 摘 要 公 務 人 員 的 素 質 代 表 一 國 國 力, 除 攸 關 國 家 施 政 外, 也 影 響 國 家 整 體 之 發 展, 因 此 如 何 善 用 學 習 科 技 協 助 公 務 人 員 培 訓 與 管 理, 未 來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s degree A Study on Cross-border M&A of Chinese Enterprises Author s Name: JIA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中 国 大 陆 企 业 境 外 并 购 研 究 作 者 姓 名 : 学 科 专 业 : 导 师 姓 名 : 完 成 时 间 : 蒋 果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鲁 炜 二 八 年 四 月 二 十 日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我国原奶及乳制品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研究
密 级 论 文 编 号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我 国 原 奶 及 乳 制 品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研 究 Study on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 of Raw Milk and Dairy Products in China 申 请 人 : 段 成 立 指 导 教 师 : 叶 志 华 研 究 员 张 蕙 杰 研 究 员 申 请
01-article.doc
59 1990 (top-down) (bottom-up) 1980 ( ) 1970 ( ) ( ) ( ) 1990 ( ) 1970 60 ( ) 1977 66% 1986 31%(Hoshi, ( ) Kashyap and Scharfstein, 1990) 84 8 ( ) (firewall) ( ) ( ) 1980 ( (Savings and Loans Association))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A STUDY ON SYNERGY BUYING PRACTICE IN ABC COMPANY A Thesis Submitted to the Graduate School and MBA Center I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ABC 中 国 食 品 公 司 的 整 合 采 购 研 究 学 科 专 业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作 者 姓 名 :0113700719 指 导 教 师 : 答 辩 日 期 : 2013 年 12 月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二 一 四 年 一 月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 :, , ;,, 111 :,, ;,1997,,(2004), , , 82 % ( GDP 411 %614 %), ( ),, 43 %, 53 %, 111, ( ) 23 %, 25 %, 91
: :, :, 3 :,,,,,,,,,,,,, : 2002 2004,,,, : (1), ; (2),, : 20 80,,,, ;,, ;,,20 90,,, ;,,,,,,,,,,,, 4 3, ,,,,,,,,,, :, 1. 1 1. 2, ;,, 111 :,, ;,1997,,(2004), 2000 2002, 3620 6590, 82 % ( GDP 411 %614 %),
914-151014c
21 年 1 月 14 日 現 價 :HK$2.1 潜 在 上 升 空 间 :+19% 目 标 价 :HK$29.8 水 泥 行 業 安 徽 海 螺 水 泥 (914.HK) 華 東 的 一 流 水 泥 生 產 商 落 后 同 步 领 先 首 次 覆 蓋 財 務 資 料 一 覽 年 結 12 月 31 日 213 214 21E 216E 217E 收 入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262 6,79
音 卷 首 语 三 江 之 畔 袁 濮 岩 之 巅 袁 派 斯 雄 踞 遥 夜 阑 人 静 袁 拾 级 而 上 袁 登 濮 岩 而 至 派 斯 之 巅 袁 闻 学 子 言 野 派 斯 山 冶 遥 欣 然 环 顾 袁 瞰 万 家 灯 火 于 脚 底 袁 揽 九 天 星 斗 于 襟 怀 曰 心 潮 澎 湃 袁 清 风 拂 面 袁 思 绪 万 千 袁 遂 提 笔 为 派 斯 会 计 学 院 叶 会 人 会
4 Rodrigo Acuna R. and Augusto Iglesias P ~ 2000 DC 5 Mukul G. Asher
2015 9 INSURANCE STUDIES No. 9 2015 430072 F840. 61 DOI 10. 13497 /j. cnki. is. 2015. 09. 010 A 1004-3306 2015 09-0117 - 11 + 1997 26 DC Leimer 1994 1 Hurd and Shoven 1985 2 Feldstein and Samwick 2001
1.2 资 金 的 管 理 1.1 权 利 义 务 来 源 MOU 1.3 数 据 的 使 用 和 保 护 2 国 际 空 间 站 资 源 分 配 方 案 54
第 29 卷 第 12 期 全 球 科 技 经 济 瞭 望 Vol. 29 No. 12 2014 年 12 月 Global Science, Technology and Economy Outlook Dec. 2014 刘 阳 子 (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信 息 研 究 所, 北 京 ) 摘 要 : 空 间 探 索 既 复 杂 艰 巨 又 耗 资 甚 大, 因 此, 世 界 各 国 无
untitled
Safe Harbor This presentation contains statements of a forward-looking nature. These statements are made under the safe harbor provisions of the U.S. 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 of 1995. You
GDP = + + SNA
许宪春 GDP GDP 0086 4 GDP = + + SNA 993 008 5 03 GDP GDP = + + = + + + + - GDP GDP GDP GDP GDP = + + - + - = + + + 3 6 3 4 5 3 4 5 008 38 0 5 0 3 008 SNA European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Microsoft Word - Lv Kaiyan, Edmund HoiNgan Loi.doc
淺 析 美 國 博 彩 業 監 管 制 度 The Analysis of United States Casino Gaming Regulation 摘 要 隨 著 賭 牌 增 發 和 國 際 博 彩 集 團 的 進 入, 澳 門 博 彩 業 蓬 勃 發 展, 成 為 區 內 增 長 速 度 最 快 的 城 市 截 至 2007 年 底, 澳 門 博 彩 收 入 創 下 830 億 的 新 紀
% % % % % % % % : 11. 9: 12. 8:
Regional Economy [ ] [ ] [ ] F127 [ ] A [ ] 1006-5024 (2012 )04-0126 - 06 [ ] 2010 10JL10 [ ] ( 330077 ) 361005 Abstract Since the inception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licy in 1978 the industry structure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A Surve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vorable Local Conditions and Field, as well as the Artistic Decoration of Street Taking Hai An Road of Tainan City for Example Abstract It has been several decades
谢 辞 仿 佛 2010 年 9 月 的 入 学 发 生 在 昨 天, 可 一 眨 眼, 自 己 20 多 岁 的 两 年 半 就 要 这 么 匆 匆 逝 去, 心 中 真 是 百 感 交 集 要 是 在 古 代, 男 人 在 二 十 几 岁 早 已 成 家 立 业, 要 是 在 近 代, 男 人
我 国 中 小 板 上 市 公 司 IPO 效 应 存 在 性 检 验 及 原 因 分 析 姓 名 : 于 洋 指 导 教 师 : 黄 蕙 副 教 授 完 成 时 间 :2012 年 12 月 谢 辞 仿 佛 2010 年 9 月 的 入 学 发 生 在 昨 天, 可 一 眨 眼, 自 己 20 多 岁 的 两 年 半 就 要 这 么 匆 匆 逝 去, 心 中 真 是 百 感 交 集 要 是 在 古
Microsoft Word - Xinhua Far East_Methodology_gb_2003.doc
新 华 远 东 中 国 资 信 评 级 新 华 财 经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远 东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新 华 远 东 中 国 资 信 评 级 2003 年 电 子 邮 箱 评 级 总 监 联 系 电 话 [email protected] 钟 汶 权 CFA 852-3102 3612 8621-5306-1122 目 的 新 华 财 经 有 限 公 司 与 上 海 远 东 资 信 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