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奖(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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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 等 奖 (10 名 ) 中 央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水 平 显 著 提 高 徐 赫 ( 评 价 局 ) 关 于 推 进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做 强 做 优 中 央 企 业 的 思 考 高 艳 霞 ( 评 价 局 ) 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王 志 学 ( 产 权 局 ) 国 资 监 管 中 的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研 究 郑 磊 ( 监 事 会 工 作 局 ) 对 中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特 点 及 问 题 的 分 析 李 拥 军 ( 钢 铁 协 会 ) 德 国 企 业 内 部 审 计 向 价 值 管 理 转 型 研 究 汤 睿 ( 评 价 局 ) 赴 江 西 旱 塘 村 调 研 实 践 报 告 蒋 怡 ( 研 究 局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研 究 李 光 林 ( 收 益 局 ) 2010 年 度 中 央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情 况 报 告 钟 弦 ( 产 权 局 ) 对 小 金 库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责 任 追 究 的 思 考 匡 永 生 ( 评 价 局 )

2 中 央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水 平 显 著 提 高 徐 赫 资 金 是 企 业 运 转 的 血 液, 决 定 企 业 资 源 配 置 和 风 险 管 控 能 力 近 年 来, 中 央 企 业 高 度 重 视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工 作, 通 过 完 善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强 化 资 金 使 用 预 算 约 束, 推 进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等 措 施, 资 金 归 集 规 模 逐 年 扩 大, 资 金 保 障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资 金 管 理 水 平 显 著 提 高 一 中 央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力 度 进 一 步 加 大 截 止 2010 年 末, 有 97 家 企 业 实 施 不 同 程 度 的 集 团 层 面 资 金 集 中, 占 全 部 120 家 中 央 企 业 总 户 数 的 85%, 主 要 分 为 两 类 : 一 类 是 中 国 石 油 中 国 宝 钢 等 63 家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度 相 对 较 高, 通 过 财 务 公 司 或 资 金 结 算 中 心 实 现 了 集 团 一 级 资 金 集 中 管 控 和 统 一 运 作,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工 作 不 断 深 化 ; 第 二 类 是 东 风 汽 车 华 侨 城 港 中 旅 集 团 等 34 家 企 业 通 过 虚 拟 资 金 池 或 网 银 系 统 实 现 了 子 企 业 二 级 资 金 集 中, 集 团 可 以 查 询 或 监 控 资 金 运 转 情 况 根 据 2010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截 至 2010 年 末,97 家 企 业 资 产 总 额 23.6 万 亿 元, 其 中 : 货 币 资 金 占 13% 货 币 资 金 较 大 的 前 3 家 分 别 是 :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石 油 中 船 重 工 ; 负 债 总 额 14.3 万 亿 元, 其 中 带 息 负 债 占 49% 带 息 负 债 较 大 的 前 3 家 分 别 是 : 国 家 电 网 中 国 华 能 中 国 大 唐 2010 年 末,97 家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总 额 1.8 万 亿 元, 其 中 通 过 财 务 公 司 集 中 资 金 占 46.2% 已 实 现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的 97 家 企 业 中, 资 金 集 中 度 达 到 50% 以 上 的 企 业 占 49.5%, 其 中 : 达 到 80% 以 上 的 企 业 占 24.7%; 低 于 50% 的 企 业 占 50.5% 二 中 央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模 式 不 断 创 新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模 式 受 企 业 集 团 组 织 结 构 业 务 特 点 平 台 基 础 银 行 布 局 及 网 络 设 施 等 多 种 因 素 制 约, 从 已 实 行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的 中 央 企 业 情 况 看, 主 要 有 以 下 三 种 类 型 : ( 一 ) 财 务 公 司 模 式 在 现 有 政 策 和 法 律 环 境 下, 财 务 公 司 是 企 业 集 团 实 施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比 较 理 想 的 操 作 平 台 截 至 目 前, 已 有 45 家 企 业 设 立 了 财 务 公 司, 占 已 开 展 资 金 集 中 企 业 户 数 的 55% 中 国 石 油 实 行 大 司 库 管 理, 以 财 务 公 司 为 平 台, 逐 步 实 现 全 球 结 算 集 中 管 理, 对 外 资 金 收 入 采 取 实 时 归 集 方 式, 由 财 务 公 司 在 集 团 内 部 逐 级 归 集 ; 对 外 资 金 支 付 由 财 务 公 司 对 外 统 一 支 付, 实 现 所 有 支 付 信

3 息 全 面 归 集 中 国 石 化 财 务 公 司 与 各 合 作 银 行 建 立 财 银 直 连 接 口, 各 企 业 资 金 收 入 进 入 银 行 系 统 时, 通 过 总 分 账 户 体 系 自 动 全 额 实 时 汇 集 到 财 务 公 司 在 商 业 银 行 的 账 户, 同 时 经 由 财 银 直 连 接 口 将 资 金 收 入 信 息 同 步 记 入 企 业 在 财 务 公 司 账 户 企 业 发 生 对 外 支 付 时, 通 过 集 团 资 金 信 息 网 将 支 付 信 息 提 交 到 财 务 公 司, 经 由 财 银 直 联 接 口 发 送 给 商 业 银 行, 以 企 业 分 账 户 的 名 义 办 理 对 外 支 付 中 国 中 粮 从 2003 年 开 始, 财 务 公 司 通 过 自 身 与 商 业 银 行 的 银 企 直 联 系 统 建 立 资 金 集 中 网 络, 要 求 成 员 单 位 在 财 务 公 司 联 网 银 行 开 立 结 算 账 户 并 与 财 务 公 司 联 网 财 务 公 司 于 每 日 末 归 集 成 员 单 位 超 过 留 存 余 额 的 银 行 存 款, 并 在 次 日 按 照 成 员 单 位 的 使 用 计 划 下 拨 资 金, 成 员 单 位 的 对 外 结 算 由 其 开 户 银 行 办 理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兵 器 装 备 集 团 与 中 国 电 科 实 行 收 支 分 线 管 理, 在 银 行 开 立 只 收 不 支 账 户 和 只 支 不 收 账 户, 通 过 网 银 系 统 进 行 监 管, 定 期 进 行 资 金 归 集 与 划 拨 东 方 电 气 在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两 个 资 金 集 中 池, 分 别 归 集 上 市 公 司 和 非 上 市 公 司 的 资 金 ( 二 ) 资 金 结 算 中 心 模 式 资 金 结 算 中 心 是 早 期 比 较 常 见 的 资 金 集 中 方 式, 现 已 不 完 全 符 合 结 算 规 范 要 求, 目 前 在 建 筑 企 业 和 科 研 企 业 中 应 用 较 为 普 遍, 约 有 18 家 企 业 中 国 中 交 中 国 中 铁 中 国 铁 建 资 金 归 集 采 取 收 支 两 条 线 按 地 区 由 各 分 结 算 中 心 进 行 归 集 的 方 式 各 分 子 公 司 在 所 属 结 算 中 心 开 立 内 部 账 户, 在 银 行 开 立 专 用 收 款 账 户 和 专 用 付 款 账 户 企 业 将 营 业 收 入 等 所 得 款 项 存 入 专 用 收 款 账 户, 再 主 动 汇 入 或 者 由 结 算 中 心 主 动 划 收 至 内 部 账 户 ; 当 企 业 有 付 款 需 求 时, 通 过 资 金 结 算 系 统 委 托 结 算 中 心 把 款 项 通 过 专 用 付 款 账 户 划 至 外 部 单 位 中 国 航 材 资 金 结 算 中 心 对 下 属 公 司 逐 一 核 定 周 资 金 需 求 量, 对 于 超 出 限 额 的 部 分, 每 周 五 予 以 归 集, 同 时 要 求 各 公 司 于 每 周 四 前 向 结 算 中 心 提 交 下 一 周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结 算 中 心 根 据 审 批 结 果, 于 每 周 一 完 成 资 金 下 拨 ( 三 ) 网 银 系 统 或 资 金 池 模 式 目 前 34 家 企 业 借 助 商 业 银 行 系 统 实 施 不 同 程 度 的 资 金 归 集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电 信 总 部 通 过 合 作 银 行 结 算 系 统, 将 各 省 公 司 的 沉 淀 资 金 归 集 到 集 团 总 部, 由 总 部 按 照 资 金 集 中 统 一 调 配 分 级 管 理 有 偿 使 用 的 原 则 进 行 统 一 调 度 华 润 集 团 于 2009 年 8 月 起 正 式 启 动 资 金 集 中, 利 用 银 行 和 信 托 公 司 平 台, 采 取 定 时 归 集 定 时 下 拨 实 时 归 集 联 动 支 付 定 时 归 集 代 理 支 付 等 形 式 间 接 实 现 集 团 整 体 资 金 集 中 中 国 水 电 实 行 两 级 资 金 池 管 理, 首 先 子 公 司 所 属 各 单 位 的 资 金 收 入, 通 过 网 银 系 统 上 划 至 子 公 司 本 部 归 集 账 户, 公 司 总 部 再 将 各 子 公 司 已 集 中 资 金, 上 划 至 公 司 总 部 归 集 账 户, 从 而 形 成 公 司 总 部 和 子 公 司 本 部 ( 包 括 国 际 分 部 ) 两 级 资 金 归 集 的 现 金 池

4 三 中 央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取 得 积 极 成 效 ( 一 ) 通 过 资 金 集 约 化 管 理, 集 团 资 金 风 险 控 制 体 系 逐 步 建 立 一 是 强 化 银 行 账 户 受 控 管 理, 确 保 账 户 资 金 集 中 受 控 中 煤 集 团 自 2003 年 实 施 资 金 管 理 以 来 先 后 撤 销 了 1,249 个 银 行 账 户, 银 行 账 户 精 简 到 930 个 ; 国 家 电 网 2010 年 末 银 行 账 户 9,877 个, 比 2008 年 末 减 少 1,500 个 ; 二 是 推 行 资 金 预 算 管 理, 加 强 资 金 流 全 过 程 管 控 中 国 中 粮 中 国 中 化 等 企 业 集 团 总 部 通 过 资 金 预 算 管 理, 实 现 对 未 来 资 金 流 量 的 事 前 把 握, 增 强 资 金 统 一 调 配 能 力 ;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以 现 金 流 平 衡 为 核 心, 通 过 财 务 快 报 月 度 滚 动 资 金 预 算 和 网 银 监 控 系 统 等 方 式 监 控 成 员 单 位 现 金 流 变 动 情 况, 强 化 预 算 执 行 刚 性 ; 中 航 集 团 坚 持 过 程 管 理 有 效 监 控 系 统 联 动 推 进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由 集 团 公 司 对 所 属 单 位 年 度 资 金 预 算 进 行 审 批, 要 求 所 属 单 位 根 据 资 金 预 算 提 前 做 好 筹 资 方 案 ; 三 是 合 理 调 控 融 资 规 模, 确 保 总 量 平 衡 存 贷 比 例 航 天 科 技 通 过 内 贷 贴 息 等 鼓 励 措 施, 扩 大 内 部 贷 款 规 模, 盘 活 沉 淀 资 金, 降 低 外 部 银 行 借 款 比 例, 在 减 少 利 息 支 出, 提 高 资 金 效 益 的 同 时, 有 效 控 制 了 负 债 水 平, 资 产 负 债 率 由 2006 年 的 72.4% 下 降 到 2010 年 的 59%; 中 国 水 电 中 国 中 交 中 国 通 用 等 企 业 通 过 对 融 资 计 划 实 施 集 中 管 理, 在 信 贷 投 向 上 有 保 有 压, 合 理 调 控 各 单 位 融 资 规 模 及 存 贷 比 率 和 结 构, 从 而 提 高 公 司 总 部 对 融 资 规 模 的 整 体 协 调 和 掌 控 能 力 ( 二 ) 通 过 统 筹 管 理 和 配 置 资 金, 为 企 业 发 展 提 供 融 资 保 障 一 是 多 数 企 业 通 过 实 行 银 行 授 信 和 融 资 计 划 的 集 中 管 理 中 国 中 冶 建 立 了 总 部 对 总 行 总 部 协 调 子 公 司 总 行 协 调 分 行, 总 分 联 动 的 整 体 授 信 模 式, 由 总 部 选 择 合 作 银 行, 总 部 与 总 行 确 定 集 团 授 信 总 额 授 信 品 种 和 费 用, 总 部 给 子 公 司 分 配 授 信 额 度, 总 行 协 调 分 行 落 实 授 信 融 资 ; 国 投 充 分 利 用 集 团 整 体 信 贷 优 势,10 亿 元 以 上 的 投 资 项 目 均 由 总 部 统 一 组 织 银 团 融 资, 截 至 2010 年 底 成 功 得 到 17 个 银 团 贷 款, 融 资 金 额 超 过 700 亿 元, 减 少 股 东 担 保 超 过 300 亿 元 ; 中 电 投 与 各 银 行 累 计 签 订 4,800 亿 元 的 授 信 协 议, 为 公 司 发 展 提 供 了 稳 定 的 资 金 保 障 ; 中 国 建 筑 全 集 团 银 行 授 信 额 度 已 突 破 3000 亿 元, 是 2005 年 末 全 集 团 的 授 信 额 度 537 亿 元 的 5.5 倍 ; 二 是 企 业 通 过 开 展 融 资 租 赁 售 后 回 租 产 业 基 金 保 理 融 资 等 新 融 资 模 式, 增 强 资 金 保 障 能 力 中 核 集 团 2010 年 签 署 了 国 内 首 单 核 电 项 目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 中 航 工 业 由 财 务 公 司 与 多 家 银 行 合 作 共 同 开 展 集 团 成 员 单 位 应 收 账 款 保 理 融 资 业 务, 通 过 统 一 条 款 统 一 利 率 与 统 一 打 包, 降 低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改 善 了 企 业 经 营 现 金 流 ; 中 广 核 集 团 持 续 创 新 融 资 模 式,2010 年 与 有 关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签 订 了 70 亿 元 的 保 险 债 权 计 划 ; 三 是 集 中 存 量 资 金 开 展 信 贷 业 务, 置 换 外 部 贷 款, 提 高 了

5 存 量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中 国 中 冶 定 期 组 织 子 公 司 利 用 自 身 资 金 偿 还 存 量 贷 款, 积 极 推 动 股 份 总 部 票 据 集 中 和 财 务 公 司 贴 现 转 贴 现 的 有 机 结 合,2010 年 通 过 财 务 公 司 贴 现 和 股 份 公 司 总 部 集 中 票 据 近 50 亿 元, 替 换 外 部 贷 款 37 亿 元, 使 集 团 资 产 负 债 率 下 降 了 0.24 个 百 分 点 ; 中 航 油 集 团 通 过 资 金 的 统 一 调 剂, 在 经 营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的 同 时, 存 贷 款 规 模 大 幅 度 下 降, 融 资 余 额 在 2 年 内 下 降 了 23.0% ( 三 ) 运 用 多 种 资 金 筹 措 方 式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降 低 资 金 成 本 一 是 直 接 融 资 调 剂 资 金 使 用, 有 效 节 约 财 务 费 用 兵 器 装 备 集 团 将 资 金 管 理 工 作 覆 盖 到 了 三 四 级 子 企 业, 通 过 内 部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减 少 外 部 贷 款 400 余 亿 元, 累 计 节 省 财 务 费 用 超 过 20 亿 元 国 家 电 网 2008 年 年 累 计 引 入 低 成 本 资 金 3,906 亿 元, 低 成 本 融 资 占 全 部 带 息 债 务 的 比 重 由 2007 年 末 的 17.7% 提 高 到 2010 年 末 的 49.4%, 累 计 节 约 利 息 支 出 130 亿 元 ; 中 航 工 业 制 定 了 内 部 融 资 银 行 贷 款 债 券 融 资 在 债 务 融 资 总 额 中 各 占 1/3 的 融 资 结 构 调 整 目 标, 近 年 来 通 过 低 成 本 融 资 共 节 省 财 务 费 用 20 亿 元 ; 二 是 充 分 利 用 多 地 资 本 市 场 优 势, 降 低 资 金 成 本 中 国 中 化 利 用 海 外 美 元 融 资 成 本 低 的 历 史 时 机, 成 功 发 行 20 亿 美 元 全 球 债 券, 打 开 海 外 债 券 市 场 融 资 窗 口 ; 中 国 建 筑 2010 年 11 月 上 旬 在 香 港 成 功 发 行 中 海 发 展 10 年 期 10 亿 美 元 债 券, 不 但 抓 住 了 最 佳 发 行 时 机, 亦 取 得 了 年 息 5.5% 的 优 惠 发 行 成 本, 在 国 内 地 产 业 处 于 调 控 的 低 迷 阶 段, 显 示 了 国 际 资 本 市 场 对 中 海 地 产 发 展 前 景 及 品 牌 价 值 的 认 可, 相 比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资 金 成 本 较 低 中 核 集 团 所 属 上 市 公 司 中 核 科 技 2010 年 实 现 再 融 资 3 亿 元, 并 通 过 收 购 香 港 上 市 公 司, 使 得 中 核 国 际 借 壳 上 市, 实 现 再 融 资 4.27 亿 港 元 ( 四 ) 打 造 资 金 管 理 技 术 平 台, 提 高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效 率 中 国 石 油 目 前 已 归 集 管 理 境 内 外 成 员 企 业 在 57 个 国 家 210 家 银 行 42 个 币 种 的 1104 个 账 户 信 息, 并 通 过 北 京 香 港 新 加 坡 和 迪 拜 的 四 个 外 汇 资 金 池 归 集 全 球 资 金, 由 于 跨 境 及 外 汇 管 制 等 原 因, 虽 尚 未 做 到 全 部 境 外 资 金 的 物 理 集 中, 但 能 够 通 过 信 息 化 手 段 实 时 监 控 大 额 境 外 资 金 的 收 支 情 况 中 国 五 矿 从 1999 年 起 自 行 开 发 了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系 统, 通 过 国 际 结 算 子 系 统 人 民 币 结 算 子 系 统 票 据 业 务 子 系 统 账 户 管 理 子 系 统 等, 实 现 了 京 内 企 业 结 算 业 务 和 现 金 管 理 的 集 中 管 理 ;2008 年 起, 又 在 原 有 系 统 的 基 础 上, 开 发 了 银 企 直 连 系 统 电 子 商 业 汇 票 系 统 和 自 主 结 售 汇 系 统, 并 将 整 个 系 统 由 C/S 架 构 改 造 为 B/S 机 构, 使 得 该 系 统 由 京 内 向 京 外 延 伸, 为 将 资 金 管 理 覆 盖 到 京 外 企 业 奠 定 了 基 础 港 中 旅 集 团 引 进 CBS 系 统 与 各 家 银 行 建 立 银 企 直 联, 基 本 实 现 了 集 团 与 板 块 公 司 板 块 公 司 与 属 下 公 司 层 级 管 理 的 集 中 账 户 管 控 模 式 与 此 同 时, 通 过 CBS 系 统 还 能 实 现 包 括 账 户 管 理 系 统 直

6 联 支 付 结 算 内 部 计 价 资 金 预 算 报 表 管 理 功 能 等 四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 一 ) 存 贷 双 高 现 象 依 然 突 出 根 据 决 算 报 表,2010 年 12 月 31 日 120 户 中 央 企 业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亿 元, 贷 款 余 额 亿 元, 其 中 56 家 企 业 的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大 于 其 外 部 负 债 余 额, 银 行 账 户 多 资 金 沉 淀 多 是 主 要 原 因 此 外, 冶 金 总 局 有 色 集 团 等 23 家 企 业 尚 未 开 展 资 金 集 中 工 作, 部 分 企 业 虽 实 施 了 资 金 集 中, 但 覆 盖 面 小 资 金 集 中 度 不 高, 资 金 集 中 工 作 还 需 要 进 一 步 推 动 ( 二 ) 财 务 公 司 发 展 迫 切 需 要 相 关 政 策 支 持 一 是 在 存 款 准 备 金 率 政 策 财 务 公 司 存 款 来 源 于 集 团 成 员 单 位, 而 成 员 单 位 资 金 主 要 来 源 于 银 行, 目 前 银 行 要 缴 纳 16.5% 至 20% 的 准 备 金, 财 务 公 司 要 缴 纳 15% 准 备 金 就 资 金 来 源 看, 财 务 公 司 存 款 存 在 缴 纳 双 重 准 备 金 的 情 况 ; 二 是 税 收 政 策 财 务 公 司 存 款 和 信 贷 限 定 于 集 团 内 部, 成 员 单 位 存 款 资 金 主 要 来 源 于 银 行, 存 在 重 复 征 收 营 业 税 问 题 ; 三 是 分 支 机 构 设 立 审 批 为 实 施 资 金 集 中, 财 务 公 司 需 要 在 成 员 单 位 所 在 地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尽 管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允 许 财 务 公 司 开 设 分 公 司, 但 监 管 中 出 于 控 制 风 险 的 考 虑, 目 前 暂 不 批 准 成 立 分 公 司 此 外, 由 于 没 有 联 行 号, 财 务 公 司 不 能 直 接 参 与 人 民 银 行 清 算, 只 能 通 过 商 业 银 行 代 理 清 算,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资 金 结 算 的 效 率 ( 三 ) 资 金 结 算 中 心 存 在 较 大 局 限 性 集 团 总 部 和 所 属 企 业 均 为 独 立 企 业 法 人, 通 过 资 金 结 算 中 心 集 中 资 金, 在 法 律 意 义 上 属 于 企 业 间 资 金 拆 借, 存 在 一 定 的 法 律 风 险 同 时, 资 金 结 算 中 心 不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地 位, 不 能 实 行 对 外 资 金 结 算, 客 观 上 也 难 以 实 施 有 效 资 金 集 中 管 控 此 外, 结 算 中 心 向 子 公 司 支 付 利 息 时 无 税 务 发 票, 存 在 较 大 纳 税 风 险 ( 四 ) 上 市 公 司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严 重 受 限 财 务 公 司 一 般 是 集 团 母 公 司 控 股 的 法 人 单 位, 为 防 止 上 市 公 司 向 大 股 东 输 送 利 益, 国 内 部 分 地 区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采 取 一 刀 切 的 方 式, 禁 止 上 市 公 司 将 资 金 存 入 财 务 公 司 香 港 联 交 所 规 定, 上 市 公 司 与 财 务 公 司 之 间 的 存 款 业 务 构 成 关 联 交 易, 须 经 过 独 立 股 东 表 决 获 得 交 易 豁 免 额 度 由 于 香 港 投 资 者 对 国 内 财 务 公 司 的 认 知 度 不 高, 财 务 公 司 与 上 市 公 司 的 金 融 服 务 协 议 很 难 得 到 独 立 股 东 大 会 的 表 决 通 过 2010 年 华 润 2 家 香 港 上 市 公 司 就 未 获 得 独 立 股 东 投 票 认 可, 只 能 作 为 借 款 方 参 与 资 金 调 剂 ( 五 ) 境 外 资 金 难 以 有 效 实 施 集 中 管 理 按 照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财 务 公 司 不 能 从 事 离 岸 业 务, 加 上 受 所 在 国 家 地 区 的 外 汇 管 制 等 原 因, 多 数 企 业 无 法 以 财 务 公 司 为 平 台 对 境 外 资 金 进 行 集 中 收 付 跨 境 结 算, 境 外 资 金

7 难 以 集 中 管 理 ( 六 ) 建 筑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受 宏 观 政 策 影 响 较 大 2009 年 以 来, 中 国 银 监 会 相 继 发 布 了 两 办 法 一 指 引 等 一 系 列 制 度, 要 求 加 强 项 目 信 贷 资 金 监 管, 并 采 取 贷 款 人 受 托 支 付 方 式 管 控 项 目 资 金 建 筑 施 工 项 目 发 包 业 主 对 在 建 项 目 资 金 采 取 封 闭 式 监 管, 致 使 很 大 部 分 结 算 资 金 因 委 托 支 付 无 法 流 入 施 工 企 业, 造 成 施 工 企 业 应 收 账 款 增 加, 同 时 对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工 作 也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据 统 计,2011 年 一 季 度 末, 中 国 中 铁 中 国 铁 建 等 企 业 受 铁 路 部 门 监 管 的 资 金 达 亿 元, 难 以 集 中 ( 七 ) 部 分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力 度 不 够 一 是 部 分 企 业 银 行 账 户 仍 然 较 多 部 分 企 业 账 户 清 理 工 作 量 大, 涉 及 银 行 单 位 等 多 方 利 益, 账 户 分 布 国 内 多 家 银 行, 难 以 实 施 有 效 统 一 监 控 二 是 部 分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不 彻 底 部 分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工 作 仅 覆 盖 到 二 级 单 位, 二 级 以 下 单 位 的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工 作 尚 未 开 展 三 是 部 分 企 业 资 金 管 控 力 度 不 够 部 分 企 业 目 前 虽 实 现 了 资 金 的 集 中, 但 集 团 对 成 员 单 位 自 有 资 金 的 使 用 缺 乏 有 效 管 控, 监 督 控 制 能 力 弱 四 是 部 分 企 业 资 金 预 算 管 理 流 于 形 式 部 分 企 业 资 金 预 算 管 理 不 到 位, 预 算 外 资 金 支 出 与 使 用 未 得 到 严 格 控 制 与 管 理 五 是 部 分 企 业 整 体 信 息 化 水 平 较 低, 信 息 平 台 建 设 滞 后, 难 以 满 足 集 团 业 务 发 展 和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需 求 五 下 一 步 工 作 建 议 ( 一 ) 进 一 步 加 大 集 团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创 新 的 力 度 建 议 督 促 和 指 导 企 业 进 一 步 加 大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创 新, 特 别 是 在 国 家 信 贷 政 策 收 紧 的 形 势 下, 不 断 优 化 集 中 管 理 模 式 和 途 径, 参 考 跨 国 公 司 司 库 的 管 理 体 系 和 管 理 经 验, 健 全 细 化 资 金 管 理 职 能, 建 设 先 进 规 范 完 善 的 资 金 管 理 体 系, 不 断 扩 大 资 金 集 中 规 模 和 范 围, 加 快 内 部 资 金 融 通, 减 少 资 金 沉 淀, 提 升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同 时, 还 应 注 重 从 知 识 体 系 综 合 素 质 和 从 业 经 验 等 方 面 培 养 企 业 内 部 资 金 管 理 人 才 队 伍, 加 强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 二 ) 督 促 和 指 导 企 业 进 一 步 加 强 资 金 集 中 管 控 建 议 进 一 步 细 化 工 作 要 求 和 工 作 目 标, 通 过 财 务 决 算 批 复 等 方 式 要 求 企 业 尽 快 建 立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体 系, 开 展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考 核, 资 金 集 中 要 覆 盖 企 业 所 有 子 企 业 和 所 有 业 务 此 外, 建 议 统 一 明 确 已 成 立 财 务 公 司 资 金 集 中 度 的 计 算 口 径 统 一 为 : 财 务 公 司 吸 收 存 款 /( 集 团 合 并 表 货 币 资 金 + 财 务 公 司 吸 收 存 款 - 财 务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100%, 未 成 立 财 务 公 司 的 集 团 资 金 集 中 度 计 算 口 径 为 : 集 团 资 金 集 中 总 额 / 集 团 合 并 表 货 币 资 金 *100% 目 前 部 分 企 业 按 照 可 归 集 资 金 总 额 占 集 团 货 币 资 金 的 比 重 计 算 资 金 集 中

8 度, 即 将 上 市 公 司 资 金 海 外 资 金 保 证 金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等 扣 除 后 进 行 资 金 集 中 度 计 算, 难 以 全 面 反 映 资 金 管 理 水 平 ( 三 ) 密 切 跟 踪 国 家 外 汇 政 策 的 变 化, 积 极 研 究 境 外 资 金 归 集 模 式 和 流 程 建 议 开 展 企 业 集 团 境 外 资 金 集 中 的 试 点 工 作, 通 过 允 许 财 务 公 司 在 香 港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或 允 许 境 外 成 员 单 位 在 财 务 公 司 开 立 离 岸 账 户 等 方 式, 逐 步 实 现 集 团 企 业 境 外 资 金 的 集 中 管 理 ( 四 ) 进 一 步 研 究 论 证 上 市 与 非 上 市 公 司 资 金 集 中 的 有 效 途 径 督 促 和 指 导 企 业 不 断 优 化 现 有 资 金 管 理 体 系 的 金 融 服 务 方 案, 完 善 对 上 市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平 台, 从 集 团 和 上 市 公 司 的 共 同 利 益 出 发 满 足 上 市 公 司 个 性 化 的 资 金 管 理 需 求, 得 到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小 股 东 的 认 可, 从 而 尽 早 恢 复 上 市 公 司 的 资 金 集 中 ( 五 ) 进 一 步 加 强 政 策 协 调 和 研 究 工 作 推 动 证 监 会 银 监 会 等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在 制 定 涉 及 财 务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政 策 和 实 施 日 常 监 管 时 考 虑 到 财 务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区 别 对 待, 分 类 监 管

9 关 于 推 进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做 强 做 优 中 央 企 业 的 思 考 高 艳 霞 摘 要 管 理 是 企 业 永 恒 的 主 题, 创 新 是 企 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的 动 力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自 上 世 纪 20 年 代 在 通 用 电 气 通 用 汽 车 杜 邦 公 司 等 企 业 的 管 理 中 运 用 以 来, 很 快 就 成 为 现 代 大 型 企 业 普 遍 使 用 的 重 要 管 理 工 具 国 资 委 十 二 五 规 划 明 确 提 出 做 强 做 优, 培 育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世 界 一 流 企 业 的 目 标 一 流 的 企 业 需 要 一 流 的 管 理, 从 而 使 在 中 央 企 业 推 行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这 一 先 进 管 理 工 具, 充 分 发 挥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的 事 前 预 测 规 划 事 中 约 束 控 制 和 事 后 考 评 反 馈 功 能, 实 现 企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特 别 是 在 当 前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尚 未 消 退 世 界 经 济 存 在 着 大 量 不 确 定 性 的 情 况 下, 这 一 工 作 显 得 尤 为 迫 切 本 文 从 中 央 企 业 内 外 部 环 境 分 析 入 手, 阐 述 了 推 进 中 央 企 业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与 必 要 性, 同 时 结 合 当 前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实 践 中 存 在 的 不 足, 从 中 央 企 业 和 出 资 人 两 个 层 面 对 如 何 推 进 中 央 企 业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提 出 了 政 策 建 议 随 着 世 界 经 济 全 球 化 网 络 化 步 伐 加 快, 为 应 对 瞬 息 万 变 的 外 部 环 境 和 更 为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许 多 管 理 先 进 的 大 型 企 业 都 在 外 部 环 境 促 使 和 内 部 管 理 提 升 要 求 的 双 重 作 用 下, 将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作 为 提 升 竞 争 能 力 和 防 范 运 营 风 险 的 重 要 管 理 工 具 一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是 现 代 企 业 稳 健 持 续 运 行 的 必 然 选 择 ( 一 )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是 企 业 有 效 应 对 复 杂 多 变 的 外 部 环 境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基 础 当 今 的 世 界 经 济 越 来 越 呈 现 出 复 杂 多 变 的 特 征, 特 别 是 从 2008 年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爆 发 以 来, 世 界 经 济 复 苏 进 程 异 常 曲 折 缓 慢, 西 方 主 要 经 济 体 受 欧 洲 国 家 主 权 债 务 危 机 美 国 经 济 复 苏 缓 慢 等 影 响,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的 可 持 续 性 面 临 挑 战, 为 世 界 经 济 的 回 复 发 展 蒙 上 阴 影, 企 业 所 面 临 的 外 部 生 存 环 境 存 在 着 大 量 的 不 确 定 性, 由 此 引 发 的 风 险 成 为 企 业 经 营 发 展 中 的 最 大 威 胁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作 为 企 业 为 实 现 其 战 略 目 标 而 采 取 的 以 预 测 决 策 为 方 法 以 现 有 资 源 为 基 础 以 网 络 与 信 息 技 术 为 手 段 的 综 合 管 理 系 统, 以 其 合 理 预 测 提 前 防 范 有 效 控 制 跟

10 踪 调 整 的 特 点, 不 但 通 过 事 先 对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市 场 变 化 等 外 部 环 境 的 预 测 研 判, 有 效 提 高 了 企 业 风 险 预 警 和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为 及 早 发 现 风 险 并 及 时 控 制 和 化 解 风 险 奠 定 了 良 好 基 础 ; 而 且 通 过 一 系 列 的 过 程 管 理 和 分 析 调 整, 兼 顾 了 资 源 与 发 展 质 量 与 风 险 速 度 与 效 益, 促 进 了 企 业 战 略 的 实 现 和 持 续 的 发 展 ( 二 )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是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提 升 增 强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有 效 保 障 在 市 场 机 制 对 资 源 配 置 的 基 础 性 作 用 日 益 增 强 的 今 天, 企 业 作 为 一 个 运 用 其 资 源 实 现 战 略 目 标 的 主 体, 充 分 利 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具, 具 体 化 其 战 略, 合 理 化 配 置 其 资 源, 标 准 化 其 控 制, 制 度 化 其 调 整, 增 强 了 企 业 战 略 和 决 策 的 执 行 力, 提 高 了 企 业 资 产 的 运 营 效 率, 提 高 了 对 生 产 经 营 成 本 费 用 以 及 重 大 投 融 资 行 为 重 大 合 同 签 订 高 风 险 业 务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管 控 能 力, 促 进 了 内 部 各 业 务 单 元 和 生 产 要 素 的 系 统 集 成 能 力, 全 面 提 升 了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的 水 平 和 科 学 性, 增 强 了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的 软 实 力 和 核 心 竞 争 实 力 ( 三 )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是 企 业 落 实 受 托 责 任 实 现 国 有 资 本 保 值 增 值 的 重 要 手 段 在 现 代 企 业 中,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存 在 于 企 业 各 个 管 理 层 级, 如 何 提 高 企 业 运 营 的 透 明 度, 克 服 企 业 内 部 人 控 制, 保 障 上 一 级 出 资 人 的 权 益 实 现 企 业 集 团 整 体 利 益 最 大 化, 已 成 为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的 一 个 重 要 课 题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通 过 授 权 执 行, 以 及 预 算 目 标 的 制 定 结 果 考 核 激 励 等 机 制, 促 进 了 企 业 内 部 治 理 结 构 的 清 晰 完 善, 为 落 实 各 管 理 层 级 的 经 营 管 理 权 利 和 资 本 保 值 增 值 责 任 提 供 了 制 度 保 障 同 时, 上 一 管 理 层 级 以 全 面 预 算 为 手 段, 通 过 对 下 一 管 理 层 级 年 度 预 算 目 标 重 大 投 融 资 项 目 高 风 险 业 务 等 的 审 核 和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可 以 事 先 了 解 下 级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动 态 经 营 目 标 资 源 配 置 和 管 控 等 信 息, 把 握 下 一 级 企 业 的 运 营 管 理 脉 络 和 资 金 流 向, 增 强 集 团 管 控 能 力, 促 进 集 团 整 体 资 产 的 保 值 增 值, 提 升 集 团 整 体 的 价 值 创 造 能 力 ( 四 )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是 企 业 适 应 经 济 全 球 化 进 程 和 网 络 技 术 快 速 发 展 要 求 必 须 采 用 的 先 进 管 理 工 具 随 着 经 济 全 球 化 和 网 络 化 进 程 不 断 加 快, 世 界 已 成 为 一 个 资 源 共 享 相 互 关 联 多 元 发 展 的 统 一 经 济 体 为 适 应 当 前 世 界 经 济 的 这 一 发 展 趋 势 以 及 科 学 技 术 的 飞 速 发 展 和 市 场 竞 争 的 日 益 激 烈, 企 业 原 有 的 经 营 管 理 理 念 和 商 业 运 营 模 式 正 在 发 生 深 刻 的 变 革, 企 业 的 资 源 配 置 方 式 也 受 到 了 这 一 发 展 趋 势 的 深 远 影 响, 从 而 使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成 为 现 代 企 业 在 全 球 范 围 内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提 高 运 行 质 量 改 善 经 营 效 益 加 强 风 险 管 控 引 导 和 约 束 企 业 经 济 行 为 的 有 效 管 理 工 具 和 管 理 机 制

11 二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现 状 难 以 支 撑 中 央 企 业 做 强 做 优 近 年 来, 中 央 企 业 普 遍 认 识 到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对 于 企 业 加 强 风 险 管 控 提 高 竞 争 实 力 的 作 用, 大 力 开 展 管 理 创 新, 努 力 推 进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一 些 国 际 化 程 度 较 高 管 理 先 进 的 大 型 中 央 企 业, 与 国 际 先 进 管 理 理 念 接 轨, 构 建 了 适 合 本 企 业 特 点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实 现 了 预 算 管 理 与 发 展 战 略 业 务 模 式 资 源 配 置 风 险 管 控 等 的 有 机 结 合, 为 企 业 实 现 稳 健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了 重 要 支 撑 但 从 总 体 看, 当 前 中 央 企 业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开 展 并 不 均 衡, 尚 有 部 分 企 业 的 预 算 管 理 方 式 不 能 适 应 企 业 做 强 做 优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影 响 了 企 业 的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内 部 资 源 整 合 优 化, 严 重 制 约 了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的 提 升 ( 一 ) 部 分 企 业 对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认 识 不 到 位, 管 理 体 制 不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作 为 企 业 合 理 配 置 资 源 有 效 规 避 风 险 的 重 要 管 理 方 法, 得 到 了 越 来 越 多 企 业 的 重 视 与 采 用 有 资 料 显 示, 西 方 国 家 90% 以 上 的 企 业 都 采 用 了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具 但 从 目 前 中 央 企 业 情 况 看, 仍 有 部 分 企 业 没 有 充 分 认 识 到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的 重 要 作 用, 或 尚 未 建 立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制, 内 部 预 算 管 理 机 构 不 健 全, 人 员 配 备 不 到 位, 职 责 权 限 不 明 确, 内 部 协 调 关 系 不 顺 畅 ; 或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不 健 全, 制 度 流 于 形 式, 未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严 重 制 约 了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作 用 的 发 挥 ( 二 ) 部 分 企 业 预 算 目 标 与 战 略 脱 节, 各 类 专 业 预 算 互 不 衔 接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是 以 企 业 战 略 管 理 为 指 引 以 实 现 企 业 战 略 为 目 标 的 管 理 工 具 但 目 前 部 分 企 业 是 为 编 制 预 算 而 编 制 预 算, 预 算 与 战 略 脱 节, 对 企 业 战 略 实 施 没 有 任 何 推 进 作 用, 预 算 管 理 形 同 虚 设 同 时, 还 有 部 分 企 业 未 能 形 成 协 调 一 致 的 内 部 预 算 管 理 关 系, 全 员 参 与 意 识 不 强, 内 部 各 部 门 沟 通 不 畅, 全 面 预 算 仅 限 于 财 务 预 算, 缺 乏 生 产 销 售 投 资 等 各 有 关 部 门 的 积 极 配 合, 业 务 预 算 与 财 务 预 算 不 衔 接, 预 算 管 理 没 有 充 分 融 入 到 业 务 流 程, 导 致 预 算 对 战 略 的 支 撑 功 能 严 重 弱 化 ( 三 ) 部 分 企 业 预 算 执 行 缺 乏 刚 性, 预 算 的 控 制 作 用 难 以 充 分 发 挥 预 算 是 否 具 有 刚 性 和 权 威 性, 是 预 算 作 用 能 否 有 效 发 挥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部 分 企 业 的 管 理 仅 限 于 编 制 预 算,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预 算 并 未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预 算 刚 性 约 束 不 足, 对 成 本 费 用 现 金 流 量 担 保 投 融 资 金 融 衍 生 品 业 务 等 重 大 事 项 缺 乏 有 效 控 制, 存 在 大 量 预 算 外 开 支 ; 同 时, 部 分 企 业 的 预 算 管 理 对 于 外 部 环 境 变 化 也 未 建 立 起 应 有 的 及 时 反 馈 机 制, 不 但 预 算 执 行 差 异 率 大, 而 且 预 算 管 理 对 风 险 的 快 速 反 应 和 应 对 功 能 难 以 有 效 发 挥 ( 四 ) 部 分 企 业 预 算 管 理 未 形 成 闭 环, 缺 乏 应 有 的 激 励 作 用 闭 环 管 理 是 实 现 全 面 预 算 价 值 创 造 作 用 的 基 本 保 障 部 分 企 业 在 完 成 预 算 编 制 工 作 后, 缺 乏 对

12 预 算 执 行 关 键 环 节 与 预 算 执 行 最 终 结 果 的 监 督 与 考 核, 也 未 建 立 起 预 算 执 行 与 内 部 人 员 收 入 分 配 的 考 核 挂 钩 机 制 和 非 合 理 偏 差 问 责 机 制, 导 致 预 算 执 行 好 坏 一 个 样, 完 成 与 否 一 个 样, 全 面 预 算 奖 优 罚 劣 的 激 励 与 约 束 作 用 难 以 有 效 发 挥 三 从 企 业 角 度 构 建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应 把 握 的 重 点 内 容 在 当 前 世 界 经 济 一 体 化 以 及 市 场 竞 争 异 常 激 烈 的 情 况 下, 企 业 如 果 不 能 充 分 利 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具, 将 失 去 与 国 内 外 其 他 企 业 特 别 是 国 际 先 进 企 业 一 较 长 短 的 能 力 为 此, 中 央 企 业 应 当 紧 紧 围 绕 培 育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世 界 一 流 企 业 目 标, 密 切 结 合 外 部 经 济 环 境 变 化 和 内 部 管 理 实 际, 构 建 与 自 身 经 营 管 理 特 点 相 适 应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在 中 央 企 业 构 建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框 架 过 程 中, 应 着 重 把 握 以 下 关 键 内 容 : ( 一 ) 树 立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理 念, 充 分 认 识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功 能 充 分 认 识 是 企 业 开 展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的 内 生 动 力 企 业 若 想 做 好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必 须 从 企 业 的 主 要 管 理 者 到 基 层 员 工 都 充 分 认 识 到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对 做 强 做 优 提 升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的 重 要 作 用, 并 自 发 的 加 强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完 善 组 织 体 系, 规 范 工 作 流 程, 落 实 工 作 责 任, 营 造 出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的 工 作 氛 围 ; 同 时 自 觉 树 立 全 员 全 方 位 全 过 程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理 念, 以 全 员 为 基 础, 全 过 程 为 标 准, 全 方 位 为 要 求, 将 企 业 的 人 财 物 全 部 纳 入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统 一 协 调 配 置 内 部 资 源, 充 分 发 挥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的 执 行 效 率 与 效 果 ( 二 ) 坚 持 价 值 导 向, 预 算 要 与 企 业 战 略 紧 密 衔 接 价 值 创 造 是 企 业 存 续 的 终 极 目 标, 战 略 是 企 业 实 现 其 价 值 创 造 目 标 的 文 字 化 要 求, 全 面 预 算 则 是 企 业 实 现 其 价 值 创 造 目 标 与 战 略 的 重 要 手 段 从 某 种 意 义 上 说, 如 果 没 有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企 业 的 目 标 实 现 能 力 会 受 到 削 弱 ; 如 果 没 有 价 值 创 造 导 向, 没 有 长 期 战 略 目 标,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就 会 失 去 方 向, 失 去 存 在 的 价 值 和 意 义 为 此, 企 业 构 建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必 须 围 绕 价 值 创 造 导 向, 紧 密 衔 接 企 业 战 略 规 划 国 际 上 一 些 管 理 先 进 的 大 型 跨 国 公 司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实 践, 也 为 我 们 提 供 了 可 供 借 鉴 的 经 验 如 荷 兰 壳 牌 石 油 公 司 道 达 尔 公 司 等 跨 国 公 司, 都 是 在 先 行 制 定 了 清 晰 可 行 的 企 业 战 略 的 基 础 上, 在 战 略 规 划 指 引 下, 制 订 具 体 的 年 度 预 算 目 标, 并 在 年 度 预 算 目 标 约 束 下, 以 价 值 创 造 能 力 作 为 衡 量 标 准 来 配 置 资 源, 组 织 生 产 经 营, 进 行 项 目 取 舍, 开 展 考 核 评 价 等 工 作 ( 三 ) 清 醒 认 识 生 存 发 展 阶 段, 明 确 预 算 管 控 重 点 企 业 的 不 同 发 展 阶 段, 具 有 不 同 的 发 展 与 管 控 重 点 概 括 的 可 以 将 企 业 的 整 个 生 命 周 期 划 分 为 四 个 发 展 阶 段 : 即 初 创 期 成 长 期 成 熟 期 衰 退 期 在 构 建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时,

13 企 业 应 当 客 观 分 析 其 所 处 的 发 展 阶 段, 并 针 对 不 同 发 展 时 期 的 管 理 重 点, 构 建 与 其 生 命 周 期 相 适 应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控 模 式 如 在 初 创 期 的 企 业, 为 应 对 其 资 本 金 不 足 的 风 险, 应 构 建 以 资 本 预 算 为 起 点 的 预 算 管 理 模 式 ; 成 长 期 的 企 业, 为 获 得 市 场 的 认 同, 取 得 更 大 的 发 展, 应 构 建 以 销 售 为 起 点 的 预 算 管 理 模 式 ; 成 熟 期 的 企 业, 为 缓 解 其 经 营 压 力 并 获 得 持 续 发 展, 应 构 建 以 成 本 控 制 为 起 点 的 预 算 管 理 模 式 ; 衰 退 期 的 企 业, 现 金 流 成 为 企 业 最 大 的 困 难, 企 业 应 在 积 极 转 型 寻 找 新 的 生 命 力 的 同 时, 构 建 以 现 金 流 量 为 起 点 的 预 算 管 理 模 式 ( 四 ) 坚 持 刚 柔 结 合, 避 免 僵 化 预 算 企 业 的 运 营 管 理 是 时 刻 随 着 外 部 市 场 环 境 的 变 化 而 变 化 的, 从 而 以 企 业 运 营 为 依 托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也 是 动 态 的, 随 着 企 业 战 略 调 整 和 业 务 流 程 改 变 而 变 化 调 整 为 此, 在 企 业 内 外 部 环 境 相 对 稳 定 市 场 平 稳 的 情 况 下, 企 业 可 以 采 用 固 定 预 算 等 编 制 方 法, 制 定 权 威 性 较 强 的 预 算 管 理 措 施, 增 强 预 算 执 行 的 刚 性 ; 当 企 业 内 外 部 环 境 不 确 定 因 素 较 多 市 场 波 动 较 大 的 情 况 下, 则 应 顺 应 内 外 环 境 的 变 化, 采 用 滚 动 的 预 算 编 制 方 法, 加 强 对 预 算 执 行 的 监 控 与 适 时 调 整, 以 增 强 预 算 对 企 业 实 际 运 营 的 指 导 与 约 束, 增 强 预 算 的 柔 性 ( 五 ) 科 学 设 计 预 算 考 核 指 标, 实 现 闭 环 管 理 闭 环 管 理 是 实 现 全 面 预 算 价 值 创 造 作 用 的 基 本 保 障 要 充 分 发 挥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的 作 用, 必 须 设 计 科 学 的 预 算 考 核 指 标, 客 观 评 价 预 算 完 成 情 况, 落 实 预 算 考 核 责 任, 实 现 预 算 闭 环 管 理 在 预 算 考 核 指 标 设 计 过 程 中, 要 围 绕 企 业 战 略 与 经 营 活 动, 确 保 通 过 绩 效 管 理 推 进 内 部 各 部 门 和 员 工 的 行 为 与 企 业 的 整 体 发 展 目 标 相 一 致 ; 考 核 指 标 体 系 应 包 含 不 同 利 益 相 关 者 的 指 标, 以 增 强 客 户 满 意 度, 提 高 与 供 应 商 的 协 作 关 系, 营 造 优 良 的 外 部 竞 争 环 境 ; 通 过 对 标 管 理, 关 注 那 些 具 有 领 先 性 和 持 续 性 特 征 的 指 标, 以 激 励 企 业 持 续 改 进 ( 六 ) 加 强 信 息 化 建 设, 支 撑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当 今 时 代 科 学 技 术 飞 速 发 展, 企 业 经 营 环 境 复 杂 多 变, 内 部 管 理 要 求 不 断 提 高 为 有 效 应 对 内 外 环 境 的 快 速 变 化, 充 分 发 挥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合 理 预 测 提 前 防 范 有 效 控 制 的 功 能, 必 须 依 靠 现 代 的 信 息 化 管 理 手 段 中 央 企 业 的 财 务 信 息 化 建 设 已 有 二 十 多 年 的 历 史, 但 信 息 化 管 理 不 成 系 统 存 在 信 息 孤 岛 等 问 题 普 遍 存 在 为 推 进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企 业 必 须 研 究 并 建 立 基 于 网 络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信 息 支 撑 系 统, 提 高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的 精 度 与 自 动 化 程 度

14 四 从 出 资 人 角 度 推 进 企 业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的 几 点 思 考 推 进 企 业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既 是 现 代 企 业 竞 争 与 发 展 的 需 要, 又 是 做 强 做 优 培 育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世 界 一 流 企 业 的 需 要 在 推 进 中 央 企 业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中, 国 资 委 作 为 中 央 企 业 出 资 人, 可 以 着 力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进 行 推 动 : ( 一 ) 明 确 不 同 的 预 算 管 理 层 次, 处 理 好 出 资 人 与 企 业 之 间 的 关 系 出 资 人 预 算 管 理 与 企 业 预 算 管 理 是 分 属 不 同 层 次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活 动 为 此, 在 从 出 资 人 角 度 推 进 中 央 企 业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中, 首 先 应 当 划 清 出 资 人 与 企 业 之 间 的 职 责 边 界, 明 确 双 方 的 职 责 定 位, 做 到 既 推 动 得 力, 监 督 到 位 ; 又 不 越 位, 影 响 企 业 自 主 的 生 产 经 营 一 是 要 从 出 资 人 角 度 加 强 对 企 业 开 展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的 推 动 和 指 导 力 度 ; 二 是 严 格 对 企 业 预 算 报 告 的 审 核, 特 别 是 要 强 化 对 企 业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投 资 决 策 高 风 险 业 务 成 本 费 用 控 制 资 金 使 用 与 控 制 环 节 等 重 大 预 算 事 项 的 审 核, 对 预 算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提 出 明 确 要 求, 对 存 在 的 风 险 提 示 企 业 严 加 关 注 ; 三 是 加 强 对 企 业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的 督 促 与 检 查 ; 四 是 加 强 对 企 业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控 与 分 析 ; 五 是 加 强 对 审 核 提 示 相 关 问 题 的 整 改 与 落 实 情 况 监 督, 形 成 闭 环 管 理 ( 二 ) 推 动 企 业 提 升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职 责 定 位, 探 索 创 新 预 算 管 理 手 段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承 担 了 应 对 动 荡 经 济 环 境 推 进 全 球 化 发 展 鼓 励 股 东 价 值 创 造 提 升 财 务 管 理 效 率 和 效 力 等 职 能, 是 企 业 的 管 理 核 心 之 一 为 此, 国 资 委 应 从 出 资 人 角 度, 结 合 中 央 企 业 全 球 化 集 团 化 发 展 趋 势 以 及 做 大 做 强 主 业 等 实 际 状 况, 不 断 推 动 企 业 高 度 重 视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自 觉 提 升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在 企 业 管 理 中 的 职 责 定 位, 以 充 分 发 挥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的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与 风 险 方 法 作 用 ; 同 时, 推 动 企 业 积 极 创 新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方 法, 如 基 于 触 发 事 件 的 情 景 规 划 方 法, 即 在 对 未 来 市 场 进 行 情 景 规 划 的 基 础 上, 准 备 多 套 预 算 方 案, 并 通 过 跟 踪 预 先 设 定 的 触 发 指 标 来 决 定 是 否 启 用 预 案 ; 二 是 零 基 预 算 方 法, 探 索 引 导 中 央 企 业 在 归 零 基 础 上 制 定 切 实 合 理 的 财 务 预 算, 从 而 使 得 新 一 年 的 预 算 制 定 不 受 上 一 年 的 约 束, 更 符 合 实 际 的 市 场 状 况 以 及 公 司 策 略 的 要 求 ; 三 是 滚 动 预 算 和 季 度 预 算 方 法, 即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财 务 状 况 进 行 滚 动 预 测, 并 对 财 务 预 算 进 行 按 季 度 地 及 时 调 整, 而 不 是 拘 泥 于 年 初 既 定 的 预 算 方 案 等 ( 三 ) 差 别 对 待, 分 类 推 进 企 业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由 于 中 央 企 业 自 身 的 经 营 特 点 经 营 环 境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深 度 等 均 存 在 差 异, 从 出 资 人 角 度 推 进 企 业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应 当 在 认 真 分 析 企 业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的 基 础 上, 承 认 并 充 分 考 虑 行 业 间 企 业 间 的 差 异, 差 别 对 待, 分 类 推 进, 不 搞 一 刀 切

15 对 于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开 展 较 好 的 企 业, 应 以 推 动 企 业 以 价 值 创 造 为 引 导 以 战 略 为 指 引 细 化 并 充 分 衔 接 各 类 专 业 预 算, 深 化 预 算 执 行 分 析 持 续 优 化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等 作 为 重 点 工 作 内 容 ; 对 于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尚 不 完 善 的 企 业, 应 以 推 动 企 业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作 为 重 点 工 作 内 容 ( 四 ) 加 强 预 算 执 行 监 督 评 价, 推 动 企 业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作 用 充 分 发 挥 只 有 符 合 企 业 实 际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才 能 充 分 发 挥 其 效 能 在 推 动 企 业 建 立 完 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的 过 程 中, 出 资 人 应 当 注 意 通 过 加 强 推 动 引 导 强 化 预 算 审 核 开 展 预 算 执 行 监 督 评 价 等 手 段, 推 动 企 业 减 少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中 的 形 式 主 义, 充 分 发 挥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的 作 用, 并 监 督 企 业 做 到 : 一 是 制 定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企 业 发 展 实 际 并 服 务 于 战 略 规 划, 不 能 简 单 照 搬 其 他 企 业 的 东 西 ; 二 是 制 定 的 年 度 预 算 目 标 符 合 国 内 外 市 场 形 势 和 政 策 走 向, 符 合 行 业 发 展 方 向 和 企 业 自 身 生 产 经 营 实 际 ; 三 是 制 定 的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要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切 忌 将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成 为 墙 上 挂 的 嘴 上 说 的 制 度 ; 四 要 做 好 企 业 内 部 计 划 生 产 销 售 投 资 等 各 有 关 部 门 的 协 调 配 合, 保 证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与 程 序 得 到 切 实 有 效 的 执 行

16 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王 志 学 2010 年, 国 务 院 印 发 了 关 于 促 进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的 意 见,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力 度 进 一 步 加 大 一 方 面,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中 国 包 装 等 6 户 原 中 央 企 业 重 组 并 入 诚 通 集 团 等 4 户 中 央 企 业 成 为 其 全 资 子 企 业, 原 鞍 钢 集 团 和 攀 钢 集 团 联 合 重 组, 原 新 时 代 集 团 和 节 能 投 合 并 重 组, 新 设 国 新 公 司, 使 中 央 企 业 户 数 由 年 初 的 129 户 减 少 为 122 户 ; 另 一 方 面, 中 央 企 业 通 过 无 偿 划 转 对 外 收 购 等 方 式 实 施 并 购, 通 过 协 议 转 让 资 产 置 换 等 方 式 进 行 内 部 重 组 整 合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通 过 进 场 交 易 清 算 注 销 等 方 式 清 理 辅 业 精 干 主 业, 取 得 了 积 极 效 果 全 年 中 央 企 业 共 发 生 上 述 并 购 事 项 1799 宗, 涉 及 金 额 亿 元 一 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基 本 情 况 ( 一 ) 通 过 无 偿 划 转 方 式 实 施 的 并 购 重 组 情 况 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通 过 无 偿 划 转 方 式 实 施 的 并 购 重 组 共 260 项, 涉 及 净 资 产 合 计 亿 元 其 中, 中 央 企 业 向 地 方 无 偿 划 转 事 项 9 项, 涉 及 净 资 产 合 计 5.93 亿 元 ; 地 方 向 中 央 企 业 无 偿 划 转 事 项 211 项, 涉 及 净 资 产 合 计 亿 元 ; 中 央 企 业 之 间 无 偿 划 转 股 权 5 项, 涉 及 净 资 产 合 计 亿 元 ; 中 央 企 业 内 部 采 用 无 偿 划 转 方 式 实 施 的 重 组 整 合 35 项, 涉 及 净 资 产 合 计 亿 元 从 中 央 企 业 与 地 方 之 间 的 并 购 重 组 情 况 来 看, 近 几 年 中 央 企 业 向 地 方 无 偿 划 转 事 项 呈 逐 年 减 少 趋 势, 地 方 向 中 央 企 业 无 偿 划 转 事 项 呈 逐 年 增 多 趋 势 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向 地 方 无 偿 划 转 涉 及 净 资 产 值 同 比 减 少 了 94.64%, 地 方 向 中 央 企 业 无 偿 划 转 涉 及 净 资 产 值 同 比 增 加 了 98.98% 地 方 向 中 央 企 业 无 偿 划 转 事 项 主 要 集 中 在 电 力 行 业, 国 家 电 网 南 方 电 网 两 家 中 央 企 业 无 偿 接 收 地 方 农 电 企 业 等 电 力 企 业 共 187 户, 涉 及 净 资 产 值 亿 元 通 过 无 偿 划 转, 有 效 提 高 了 产 业 集 中 度 同 时 表 明 中 央 企 业 在 并 购 重 组 中 资 金 技 术 管 理 等 优 势 明 显 增 强, 地 方 企 业 更 愿 意 通 过 并 入 中 央 企 业, 加 快 企 业 发 展, 进 而 带 动 地 方 经 济 增 长 此 外, 经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批 准,7 户 中 央 企 业 通 过 无 偿 划 转 方 式 对 子 企 业 控 股 的 11 家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进 行 了 调 整, 其 中 7 家 通 过 划 转 缩 短 了 管 理 级 次,3 家 直 接 将 子 企 业 持 股 变 更 为 集 团 公 司 持 股

17 ( 二 ) 通 过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实 施 的 并 购 重 组 情 况 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通 过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实 施 的 并 购 重 组 共 388 项, 较 2009 年 增 加 了 314 项, 增 幅 %, 成 交 金 额 合 计 亿 元, 较 2009 年 减 少 了 亿 元, 减 幅 49.45% 其 中 : 中 央 企 业 内 部 重 组 涉 及 的 协 议 转 让 项 目 367 项, 较 2009 年 增 加 了 318 项, 增 幅 %, 成 交 金 额 合 计 亿 元, 较 2009 年 减 少 了 亿 元, 减 幅 52.76% 中 央 企 业 之 间 的 协 议 转 让 项 目 19 项, 与 2009 年 持 平, 成 交 金 额 合 计 亿 元, 较 2009 年 增 加 了 亿 元, 增 幅 % 中 央 企 业 所 持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的 协 议 转 让 项 目 2 项, 较 2009 年 减 少 了 4 项, 减 幅 66.67%, 成 交 金 额 合 计 5.1 亿 元, 较 2009 年 减 少 了 亿 元, 减 幅 92.94% 协 议 转 让 项 目 的 大 幅 增 加 表 明 中 央 企 业 内 部 重 组 整 合 力 度 加 大 整 合 步 伐 加 快 ( 三 ) 通 过 进 场 交 易 方 式 实 施 的 并 购 重 组 情 况 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通 过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挂 牌 交 易 项 目 共 901 个, 成 交 金 额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31.52% 其 中, 属 于 国 有 及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之 间 的 重 组 项 目 242 个, 占 26.86%, 成 交 金 额 亿 元, 占 46.58%; 属 于 非 国 有 资 本 参 与 的 重 组 项 目 689 个, 占 73.14%, 成 交 金 额 亿 元, 占 53.42% 从 行 业 分 布 来 看, 中 央 企 业 通 过 进 场 交 易 方 式 实 施 的 重 组 主 要 集 中 在 金 融 工 业 制 造 交 通 运 输 社 会 服 务 和 房 地 产 业, 以 上 五 个 行 业 企 业 成 交 金 额 占 成 交 总 额 的 89% ( 四 ) 通 过 资 产 置 换 方 式 实 施 的 并 购 重 组 情 况 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通 过 资 产 置 换 方 式 实 施 的 并 购 重 组 共 3 项, 涉 及 金 额 亿 元 分 别 为 中 国 钢 研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与 其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安 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资 产 置 换, 涉 及 金 额 2.64 亿 元 ;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所 属 江 南 机 器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与 其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成 都 银 河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资 产 置 换, 涉 及 金 额 1.29 亿 元 ; 鞍 钢 集 团 公 司 与 其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攀 钢 钒 钛 进 行 资 产 置 换, 涉 及 金 额 亿 元 资 产 置 换 成 为 中 央 企 业 内 部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的 新 方 式 ( 五 ) 通 过 清 算 注 销 方 式 进 行 的 内 部 整 顿 情 况 根 据 产 权 登 记 数 据,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通 过 清 算 注 销 方 式 进 行 内 部 整 顿 共 247 户, 涉 及 净 资 产 亿 元 注 销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清 理 辅 业 和 压 缩 企 业 管 理 层 级 从 清 算 注 销 企 业 所 属 中 央 企 业 集 团 看, 共 涉 及 67 家 中 央 企 业 注 销 户 数 最

18 多 的 3 家 中 央 企 业 为 : 中 石 油 集 团 (55 户 ) 中 铁 物 资 集 团 (15 户 ) 和 中 国 恒 天 集 团 (13 户 ) 从 清 算 注 销 企 业 所 属 行 业 看,83 户 为 工 业 生 产 企 业, 其 余 均 为 第 三 产 业 从 清 算 注 销 企 业 级 次 看, 二 级 企 业 31 户, 占 12.55%,3 级 企 业 132 户, 占 53.44%, 四 级 及 以 下 企 业 84 户, 占 34.01% 二 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值 得 关 注 的 重 点 与 2009 年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情 况 相 比,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具 有 内 部 协 议 转 让 增 多 海 外 并 购 势 头 强 劲 资 产 置 换 方 式 创 新 和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力 度 加 大 等 特 点, 但 同 时 也 产 生 了 一 些 值 得 关 注 的 问 题 ( 一 ) 采 用 内 部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进 行 的 重 组 整 合 大 幅 增 长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为 适 应 中 央 企 业 集 团 公 司 内 部 重 组 整 合 的 需 要, 及 时 调 整 了 产 权 管 理 规 则, 下 发 了 关 于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产 权 协 议 转 让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国 资 发 产 权 [2010]11 号 ), 将 部 分 协 议 转 让 的 审 批 权 下 放 到 了 中 央 企 业 这 一 政 策 简 化 了 中 央 企 业 内 部 重 组 程 序, 对 推 动 中 央 企 业 重 组 整 合 缩 短 管 理 链 条 理 顺 产 权 关 系 提 高 资 源 配 置 效 率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 二 ) 采 用 资 产 置 换 方 式 进 行 的 重 组 整 合 日 趋 增 多 随 着 中 央 企 业 集 团 内 部 重 组 整 合 步 伐 的 加 快, 重 组 方 式 多 样 且 不 断 创 新, 其 中, 以 资 产 置 换 方 式 进 行 的 重 组 整 合 事 项 日 趋 增 多 如 : 鞍 钢 集 团 将 持 有 的 矿 山 公 司 股 权 与 其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攀 钢 钒 钛 所 持 有 的 钢 铁 业 务 相 关 资 产 股 权 进 行 置 换, 涉 及 金 额 亿 元, 打 造 了 以 矿 山 业 务 为 核 心 的 攀 钢 矾 钛 和 以 钢 铁 业 务 为 核 心 的 鞍 钢 股 份 两 大 上 市 公 司 平 台, 实 现 了 原 鞍 钢 与 攀 钢 的 业 务 实 质 性 整 合 ( 三 ) 海 外 并 购 势 头 强 劲 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海 外 并 购 势 头 强 劲, 且 主 要 集 中 在 能 源 矿 产 类 企 业 据 统 计,2010 年 中 国 企 业 完 成 海 外 并 购 交 易 55 项, 披 露 的 海 外 并 购 交 易 总 额 亿 美 元 其 中, 大 部 分 海 外 并 购 交 易 是 由 中 央 企 业 主 导 完 成 的, 在 前 十 大 海 外 并 购 案 例 中, 中 央 企 业 主 导 的 就 有 5 家, 分 别 是 中 石 化 以 46.5 亿 美 元 收 购 美 国 康 菲 石 油 公 司 持 有 的 加 拿 大 Syncrude 油 砂 项 目 9.03% 的 股 权 中 海 油 以 35.3 亿 美 元 收 购 阿 根 廷 泛 美 能 源 股 权 中 石 油 以 31 亿 美 元 收 购 澳 大 利 亚 Arrow Energy 股 权 中 海 油 以 31 亿 美 元 收 购 阿 根 廷 Bridas 股 权 武 钢 集 团 以 8 亿 美 元 收 购 澳 大 利 亚 RML 股 权 仅 此 5 项 海 外 并 购 交 易 额 就 占 全 国 海 外 并 购 交 易 总 额 的 50% 以 上 中 央 企 业, 特 别 是 能 源 矿 产 类 企 业 实 施 海 外 并 购, 符 合 国

19 家 鼓 励 和 支 持 有 实 力 企 业 走 出 去 的 政 策 导 向, 通 过 海 外 并 购 和 国 际 化 战 略, 不 仅 能 够 获 得 能 源 和 矿 产 资 源, 还 可 以 引 进 先 进 技 术 和 开 拓 国 际 市 场, 有 利 于 打 造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世 界 一 流 企 业 ( 四 ) 钢 铁 行 业 并 购 重 组 取 得 积 极 进 展 2010 年, 国 务 院 印 发 了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的 意 见 和 钢 铁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着 力 推 动 钢 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优 化 升 级, 切 实 增 强 企 业 素 质 和 国 际 竞 争 力, 加 快 钢 铁 产 业 由 大 到 强 的 转 变 在 此 政 策 引 导 下, 中 央 企 业 钢 铁 行 业 并 购 重 组 取 得 积 极 进 展, 鞍 钢 与 攀 钢 实 现 了 联 合 重 组, 钢 铁 行 业 中 央 企 业 由 4 个 变 为 3 个, 通 过 重 组 整 合, 两 集 团 实 现 了 矿 产 资 源 技 术 资 源 等 优 势 互 补, 优 化 了 资 源 配 置, 推 动 了 产 业 升 级 同 时, 地 方 钢 铁 企 业 区 域 内 整 合 全 面 启 动, 继 河 北 钢 铁 集 团 山 东 钢 铁 集 团 成 立 后,2010 年 由 4 家 天 津 国 有 钢 铁 企 业 组 建 的 渤 海 钢 铁 集 团 正 式 成 立 下 一 步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整 合 的 重 点 将 转 向 跨 区 域 整 合, 而 由 于 地 方 优 势 钢 铁 企 业 在 省 外 寻 找 产 能 转 移 的 落 脚 点 比 较 困 难, 跨 区 域 重 组 整 合 的 重 任 将 主 要 由 中 央 企 业 承 担 ( 五 ) 在 并 购 重 组 中 引 入 民 间 资 本 工 作 开 始 起 步 2010 年, 国 务 院 连 续 下 发 了 关 于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投 资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投 资 健 康 发 展 重 点 工 作 分 工 的 通 知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通 知 精 神, 中 央 企 业 在 并 购 重 组 中 积 极 引 进 民 间 资 本, 相 关 工 作 开 始 起 步 如 : 中 石 油 计 划 在 未 来 五 年 内 吸 纳 国 内 民 间 投 资 2118 亿 元, 进 入 海 外 勘 探 开 发 和 管 道 国 内 炼 油 与 化 工 成 品 油 销 售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装 备 制 造 建 设 等 业 务 领 域, 在 做 大 业 务 的 同 时, 实 现 与 民 间 资 本 的 互 利 双 赢 航 天 科 工 集 团 将 在 北 京 市 投 资 百 余 亿 元, 建 设 北 京 航 天 产 业 园 区, 在 实 现 高 新 科 技 成 果 产 业 化 的 同 时, 积 极 引 进 民 间 资 本, 推 进 军 民 融 合 发 展 战 略 ( 六 ) 并 购 重 组 过 程 中 税 收 负 担 沉 重 中 央 企 业 在 并 购 重 组 过 程 中 主 要 涉 及 增 值 税 和 所 得 税, 除 了 对 外 转 让 变 现 和 对 外 以 资 产 ( 股 权 ) 出 资 入 股 等 经 济 行 为 涉 及 税 收 难 以 免 除 外, 在 通 过 无 偿 划 转 和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进 行 内 部 重 组 整 合 时 税 收 负 担 也 较 为 沉 重 按 照 现 行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企 业 国 有 产 权 无 偿 划 转 的 划 入 方 应 按 照 视 同 接 受 捐 赠 行 为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而 划 出 方 却 没 有 相 应 的 税 收 抵 扣 ; 同 时, 虽 然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对 集 团 公 司 内 部 部 分 协 议 转 让 事 项 豁 免 了 资 产 评 估, 但 转 让 方 需 按 照 转 让 产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值 的 差 额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如 在 招 商 局 整 合 内 部 企 业 所 持 招 商 银 行 招 商 证 券 股 权 过 程 中, 若 采 取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进 行, 涉 及 税 费 合 计 约 148 亿 元, 若 采 取 无 偿 划 转 方

20 式 进 行, 涉 及 税 费 合 计 约 150 亿 元 再 如 在 中 航 工 业 的 专 业 化 重 组 整 合 上 市 过 程 中, 很 多 情 况 下 采 取 将 企 业 部 分 股 权 资 产 注 入 到 上 市 公 司 的 方 式, 按 照 现 行 税 收 政 策, 需 要 对 注 入 上 市 公 司 的 企 业 股 权 资 产 进 行 评 估 确 价, 据 测 算, 西 飞 国 际 重 组 预 计 涉 及 的 应 缴 纳 增 值 税 高 达 3.7 亿 元, 东 安 动 力 重 组 预 计 涉 及 的 应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3 亿 元 而 上 述 重 组 行 为 均 属 于 集 团 公 司 内 部 重 组 整 合, 整 合 后 各 类 资 产 的 用 途 也 不 会 发 生 改 变, 沉 重 的 税 收 负 担 增 加 了 企 业 的 改 革 成 本, 部 分 重 组 项 目 甚 至 因 此 而 无 法 继 续 推 进 ( 七 ) 涉 及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重 组 的 内 幕 信 息 管 理 亟 待 加 强 中 央 企 业 围 绕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的 重 组 整 合 事 项 涉 及 资 产 比 重 较 高 涉 及 金 额 较 大 涉 及 面 较 广, 而 部 分 中 央 企 业 在 上 市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管 理 上 意 识 淡 薄, 高 淳 陶 瓷 和 西 飞 国 际 涉 及 的 案 件, 都 是 由 于 内 幕 交 易 造 成 的 缺 乏 内 幕 信 息 保 密 意 识, 一 是 会 导 致 相 关 内 幕 交 易 人 员 受 到 处 置 ; 二 是 会 耽 误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重 组 进 程, 加 大 并 购 重 组 成 本 ; 三 是 会 对 中 央 企 业 形 象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因 此, 加 强 上 市 公 司 国 有 股 东 内 幕 信 息 管 理, 提 高 内 幕 信 息 保 密 意 识, 是 必 须 予 以 重 视 的 问 题 三 相 关 建 议 为 进 一 步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有 关 加 快 调 整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促 进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的 精 神, 做 强 做 优 中 央 企 业 和 培 育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世 界 一 流 企 业,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应 当 继 续 加 强 对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工 作 的 监 督 与 指 导, 积 极 协 调 解 决 并 购 重 组 工 作 中 的 有 关 问 题, 扎 实 推 进 中 央 企 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 一 ) 加 强 对 重 点 行 业 并 购 重 组 工 作 的 指 导 和 支 持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的 意 见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培 育 和 发 展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的 决 定 明 确 提 出, 以 汽 车 钢 铁 水 泥 机 械 制 造 电 解 铝 稀 土 等 行 业 为 重 点, 推 动 优 势 企 业 实 施 强 强 联 合 跨 地 区 兼 并 重 组, 培 养 一 批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推 动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重 点 培 育 和 发 展 节 能 环 保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生 物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新 能 源 汽 车 等 产 业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应 当 在 优 化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加 快 建 设 世 界 一 流 企 业 的 过 程 中, 重 点 对 以 上 行 业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予 以 指 导 和 支 持 : 一 是 分 行 业 开 展 专 题 调 研, 了 解 全 行 业 现 状 和 相 关 中 央 企 业 情 况 ; 二 是 加 强 对 相 关 中 央 企 业 的 指 导, 将 央 企 发 展 与 国 家 战 略 结 合 起 来, 引 导 中 央 企 业 率 先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发 展 战 略 ; 三 是 对 相 关 行 业 中 央 企 业 重 组 整 合 改 革 发 展 给 予 政 策 支 持, 如 使 用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资 金 给 予 适 当 扶 持, 针 对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研 发 成 本 高 的 特 点 采 用 更 加 灵 活 形 式 多 样 的 考 核 方 法 等

21 ( 二 ) 及 时 调 整 完 善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的 新 趋 势 和 新 问 题, 及 时 调 整 完 善 相 关 制 度 办 法, 促 进 和 规 范 中 央 企 业 开 展 并 购 重 组 工 作 一 是 针 对 中 央 企 业 海 外 并 购 势 头 强 劲 的 特 点, 加 强 中 央 企 业 海 外 并 购 管 理 和 境 外 国 有 资 产 监 管, 在 已 经 出 台 中 央 企 业 境 外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和 中 央 企 业 境 外 国 有 产 权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基 础 上, 尽 快 出 台 有 关 实 施 细 则 ; 二 是 针 对 中 央 企 业 涉 及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重 组 内 幕 信 息 保 密 意 识 不 强 的 问 题, 加 强 上 市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管 理, 尽 快 出 台 有 关 制 度 办 法 ( 三 ) 积 极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在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过 程 中 积 极 引 入 民 间 资 本, 有 利 于 建 立 和 完 善 相 互 制 衡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有 利 于 发 挥 国 有 资 本 的 带 动 力 和 实 现 与 民 间 资 本 的 互 利 共 赢, 有 利 于 构 建 各 类 资 本 和 谐 发 展 的 良 好 氛 围, 为 打 造 世 界 一 流 企 业 提 供 良 好 的 社 会 环 境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应 当 鼓 励 中 央 企 业 不 断 创 新 方 式, 灵 活 采 用 出 资 入 股 进 场 交 易 增 资 扩 股 发 行 可 转 债 等 多 种 形 式 吸 引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中 央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 要 求 中 央 企 业 在 吸 引 民 间 资 本 过 程 中 要 遵 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维 护 各 类 出 资 人 企 业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护 企 业 和 社 会 的 稳 定 ( 四 ) 积 极 协 调 解 决 并 购 重 组 税 收 问 题 税 收 问 题 情 况 较 为 复 杂 对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中 涉 及 的 无 偿 划 转 和 协 议 转 让 等 国 有 产 权 变 动 事 项, 国 资 监 管 机 构 主 要 关 注 其 定 价 问 题, 是 否 存 在 国 有 资 产 流 失 ; 而 税 务 部 门 为 维 护 国 家 利 益, 保 证 税 收 收 入, 进 行 相 关 纳 税 调 整 ( 税 基 评 估 ), 也 是 其 职 责 所 在 ( 西 方 国 家 在 税 务 部 门 专 设 税 务 评 估 师, 属 公 务 员 序 列 ) 因 此, 从 税 收 公 平 原 则 来 看, 单 纯 对 国 有 企 业 实 行 减 免 税 政 策 似 有 失 公 平 在 以 往 中 央 企 业 整 体 改 制 上 市 中, 因 大 量 的 评 估 增 值 导 致 的 税 收 负 担 问 题, 是 通 过 专 项 写 入 改 制 方 案 并 报 国 务 院 同 意 进 行 减 免 的 方 式 解 决 的 但 对 前 述 以 外 中 央 企 业 因 重 组 整 合 涉 及 的 税 负 问 题, 目 前 尚 无 合 适 的 解 决 途 径 当 前, 我 国 正 处 于 转 变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加 快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重 要 阶 段, 中 央 企 业 重 组 整 合 的 任 务 相 当 繁 重, 对 因 此 产 生 的 税 负 问 题,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予 以 重 视 并 积 极 协 调 解 决

22 国 资 监 管 中 的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研 究 郑 磊 摘 要 本 文 以 出 资 人 的 视 角 研 究 国 资 监 管 中 的 战 略 管 控 问 题 回 顾 了 出 资 人 参 与 公 司 治 理, 实 施 战 略 管 控 的 理 论 渊 源 和 发 展 脉 络, 从 股 东 参 与 公 司 治 理 的 角 度 为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提 供 理 论 依 据 阐 述 了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的 内 涵 实 质 以 及 国 资 委 对 中 央 企 业 战 略 管 控 的 现 实 意 义, 提 出 了 战 略 管 控 体 系 构 成 设 想, 最 后 建 议 推 进 十 二 五 战 略 实 施 过 程 中,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应 关 注 的 八 个 重 点 问 题 关 键 词 战 略 管 控, 国 资 监 管, 十 二 五 规 划 国 资 委 成 立 以 来, 围 绕 中 央 企 业 科 学 发 展 的 战 略 目 标, 不 断 强 化 战 略 导 向 和 引 领 功 能, 以 关 于 推 进 国 有 资 本 调 整 和 国 有 企 业 重 组 的 指 导 意 见 中 央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和 规 划 管 理 办 法 等 一 系 列 政 策 推 进 企 业 联 合 重 组,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提 高 产 业 集 中 度, 鼓 励 集 团 整 体 改 制 上 市, 推 动 国 有 资 本 向 关 系 国 家 安 全 和 国 民 经 济 命 脉 的 重 要 行 业 和 关 键 领 域 集 中, 向 国 有 经 济 具 有 竞 争 优 势 的 行 业 和 未 来 可 能 形 成 主 导 产 业 的 领 域 集 中, 向 具 有 较 强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大 公 司 大 企 业 集 团 集 中, 向 企 业 主 业 集 中 中 央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抗 风 险 能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由 此 迅 速 提 升, 大 大 增 强 了 国 有 经 济 的 影 响 力 带 动 力 和 控 制 力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资 委 又 提 出 做 强 做 优 中 央 企 业 培 育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世 界 一 流 企 业 的 战 略 目 标 以 及 转 型 升 级 科 技 创 新 国 际 化 经 营 人 才 强 企 和 谐 发 展 的 五 大 战 略, 为 未 来 五 年 中 央 企 业 的 发 展 指 明 了 方 向 应 当 看 到, 在 战 略 目 标 基 本 明 确 的 情 况 下, 中 央 企 业 的 战 略 实 施 是 否 符 合 国 资 战 略 布 局 的 要 求, 关 乎 整 个 国 资 监 管 事 业 的 成 败 在 这 一 挑 战 面 前, 作 为 出 资 人 的 国 资 委 的 战 略 管 控 功 能 就 显 得 至 关 重 要 本 文 的 研 究 视 角 集 中 于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的 内 涵 梳 理, 以 及 如 何 通 过 战 略 管 控 使 中 央 企 业 建 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发 展 规 划, 适 应 经 营 环 境 的 变 化 和 产 业 发 展 的 企 业 战 略, 并 将 其 落 实 到 企 业 层 级 的 十 二 五 规 划 和 专 项 规 划 编 制 中, 实 现 科 学 发 展 一 股 东 治 理 至 上 :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的 理 论 渊 源 理 解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的 内 涵 实 质, 首 先 有 必 要 了 解 其 理 论 背 景 和 发 展 脉 络

23 继 1932 年 Berle 和 Means 提 出 公 司 所 有 权 与 控 制 权 相 分 离 的 学 说, 开 创 以 委 托 - 代 理 关 系 为 基 本 特 征 的 现 代 公 司 治 理 理 论 之 后, 股 权 集 中 下 的 出 资 人 行 使 1 公 司 控 制 权 曾 长 期 受 到 法 律 体 系 和 主 流 观 点 的 排 斥, 在 欧 美 国 家, 公 司 股 权 走 向 分 散 化, 出 资 人 逐 渐 远 离 公 司 权 力 核 心, 董 事 会 ( 管 理 层 ) 掌 握 了 几 乎 全 部 决 策 权, 以 至 于 持 有 大 型 企 业 股 票 超 过 1% 的 单 个 出 资 人 都 很 少 2, 强 管 理 者 弱 所 有 者 成 为 一 种 普 遍 存 在 的 公 司 治 理 模 式 分 散 的 出 资 人 通 常 缺 乏 一 致 行 动 的 主 张, 仅 仅 借 助 资 本 市 场 用 脚 投 票 对 管 理 层 进 行 约 束 显 然 是 脆 弱 而 滞 后 的 正 因 于 此, 滋 生 了 大 量 诸 如 逆 向 选 择 和 道 德 风 险 之 类 的 代 理 人 问 题, 出 资 人 权 力 逐 渐 被 虚 置 和 空 壳 化 20 世 纪 70 年 代 以 后, 随 着 养 老 基 金 共 同 基 金 等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发 展 壮 大, 为 了 防 范 代 理 人 把 持 而 导 致 公 司 运 营 失 控, 公 司 股 权 重 新 回 归 集 中, 股 东 治 理 至 上 的 思 潮 开 始 兴 起 Demsetz & Lehn(1985) 选 取 了 美 国 主 要 经 济 部 门 的 511 家 企 业 的 公 司 治 理 进 行 实 证 研 究, 通 过 对 公 司 价 值 最 大 化 潜 在 控 制 系 统 管 制 和 潜 在 收 益 四 个 方 面 的 分 析, 认 为 出 资 人 的 剩 余 控 制 权 和 剩 余 索 取 权 是 股 权 集 中 的 主 要 动 因 3 ;La Porta 等 人 (1999) 对 49 个 国 家 最 大 10 家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集 中 度 的 横 向 研 究 表 明, 股 权 结 构 在 世 界 范 围 内 都 是 趋 于 集 中 的, 即 使 是 股 权 结 构 较 为 分 散 的 英 美 两 国, 其 股 权 集 中 度 也 达 到 了 20% 左 右 4 Steen Thomsen 和 Tobin Pedesen 检 验 了 产 业 与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集 中 度 的 关 系, 发 现 公 司 演 进 路 线 与 股 权 集 中 度 存 在 正 相 关 关 系 5 这 些 发 现 彻 底 动 摇 了 股 权 分 散 这 一 传 统 公 司 治 理 的 基 础, 使 公 司 治 理 研 究 进 入 了 以 公 司 股 权 集 中 和 股 东 治 理 为 基 础 的 新 阶 段 与 此 相 适 应, 出 资 人 以 前 所 未 有 的 积 极 态 度, 在 公 司 治 理 中 谋 求 更 多 的 话 语 权, 进 而 拓 展 了 改 变 公 司 权 力 配 置 的 决 策 空 间 6, 特 别 是 通 过 战 略 管 控 对 公 司 施 加 影 响 因 为 公 司 利 益 更 多 地 与 出 资 人 利 益 挂 钩, 战 略 管 控 会 使 管 理 层 的 行 动 更 多 地 满 足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的 需 要, 这 样 出 资 人 对 自 身 利 益 的 主 观 追 求 就 会 导 致 代 理 成 本 减 少 的 客 观 结 果 20 世 纪 90 年 代, 美 国 机 构 投 资 者 总 体 上 已 持 有 所 有 上 市 公 司 近 一 半 的 股 权, 并 主 动 介 入 重 大 事 项 表 决 强 化 监 督 管 控 机 制 以 及 影 响 高 1 如 美 国 1933 年 通 过 的 Glass-steagall 法 案 禁 止 银 行 等 机 构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大 量 股 票 ;1934 年 颁 布 的 证 券 交 易 法 则 规 定 任 何 基 金 股 东 都 不 得 进 入 公 司 董 事 会 或 控 制 和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2 参 见 马 克 洛 著, 郑 文 通 等 译 : 强 管 理 者 弱 所 有 者, 上 海 远 东 出 版 社,1999 年 3 Demsetz, H. and Lehn K. The Structure of Corporate Ownership:Causes and Consequences [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La Porta,R.,Lopez-de-Silanes,F.,Shleifer,A., Corporate Ownership around the worid.journal of Finance, Steen Thomsen and Torren Pedersen. Industry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J].International Review of Law and Economics, 张 文 魁 :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政 治 机 制 及 股 东 董 事 经 理 之 间 的 权 力 配 置, 改 革

24 层 管 理 人 员 聘 任 等 7 相 关 实 证 研 究 发 现, 出 资 人 在 战 略 管 控 方 面 确 实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年 OECD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的 问 世, 正 式 标 志 着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有 了 公 认 的 范 本 和 指 南 二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的 内 涵 和 现 实 意 义 何 为 战 略 管 控? 简 言 之, 战 略 管 控 就 是 通 过 一 定 的 管 理 手 段 对 公 司 战 略 管 理 行 为 实 施 指 引 和 约 束 的 机 制 战 略 管 控 和 战 略 管 理 是 两 个 不 同 的 概 念, 战 略 管 控 着 眼 于 战 略 实 施 当 中 相 关 利 益 主 体 之 间 的 权 责 划 分, 以 及 采 取 何 种 手 段 保 证 其 在 轨 运 行, 解 决 的 是 企 业 未 来 该 做 什 么, 不 该 做 什 么, 什 么 时 间 做, 配 置 多 少 资 源 去 做, 要 做 到 什 么 程 度 的 问 题 ; 而 战 略 管 理 则 是 为 了 实 现 目 标 而 采 取 的 行 动, 解 决 的 如 何 去 做 的 问 题 在 企 业 战 略 谱 系 中, 前 者 是 基 础 和 保 障, 后 者 是 源 泉 和 动 力 缺 乏 良 好 战 略 管 控 的 公 司, 即 使 有 完 备 的 管 理 体 系, 也 会 失 去 方 向 感 和 护 航 装 置 ; 同 样, 没 有 战 略 管 理 体 系 的 畅 通, 单 纯 的 战 略 管 控 也 必 然 缺 乏 抓 手 和 内 容 中 央 企 业 是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支 柱, 也 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推 进 国 家 战 略 的 主 力 军, 资 金 技 术 人 才 信 息 品 牌 等 优 势 明 显, 产 业 控 制 力 影 响 力 带 动 力 和 根 植 性 强, 对 国 计 民 生 影 响 重 大 不 仅 面 对 着 纷 繁 变 幻 的 外 部 环 境, 担 负 着 经 济 社 会 和 谐 发 展 的 多 重 责 任, 而 且 有 能 力 调 动 庞 大 的 社 会 经 济 资 源 体 系 国 资 委 作 为 国 有 资 本 出 资 人 代 表, 以 中 央 企 业 为 监 管 对 象, 其 挑 战 之 大 压 力 之 巨, 无 疑 决 定 了 战 略 管 控 的 难 度 和 复 杂 性 如 前 文 所 述,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是 当 代 公 司 治 理 的 重 要 环 节, 那 么 对 于 中 央 企 业 也 不 例 外 国 资 委 的 战 略 管 控 权, 从 根 本 上 说 是 资 本 的 权 利, 是 出 资 者 的 权 利 资 本 的 权 利 要 求 资 本 的 增 值, 出 资 者 的 权 利 则 要 求 实 现 出 资 人 特 定 的 战 略 目 标, 即 通 过 战 略 管 控 统 一 思 想, 推 动 国 有 经 济 布 局 和 结 构 的 战 略 性 调 整, 促 进 企 业 产 业 和 产 品 的 结 构 性 调 整, 增 强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完 成 企 业 价 值 的 有 效 创 造 和 分 配, 实 现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运 营 和 保 值 增 值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包 含 了 为 实 现 国 资 监 管 目 标 所 采 取 的 用 于 监 督 指 导 中 央 企 业 战 略 规 划 和 战 略 管 理 执 行 情 况 的 一 系 列 政 策 程 序 和 方 法, 是 对 战 略 管 理 的 管 理, 也 是 中 央 企 业 战 略 规 划 落 地 的 有 效 手 段 战 略 的 制 定 不 过 是 战 略 管 控 体 系 的 起 点, 而 战 略 的 落 地 与 执 行 更 具 有 决 定 意 义 战 略 从 制 定 到 执 行 的 整 个 过 程 成 败 关 键 便 是 能 否 对 企 业 战 略 施 以 有 效 的 管 理 + 控 制, 这 已 成 为 保 证 央 企 集 团 做 优 7 据 统 计, 从 1987 年 到 1994 年, 美 国 养 老 基 金 就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问 题 提 交 了 463 项 议 案 大 股 东 议 案 所 获 得 的 支 持 率 也 越 来 越 高, 根 据 Gillan & Starks(2001) 的 研 究, 大 股 东 议 案 的 支 持 率 是 个 人 投 资 者 议 案 的 1.75 倍 8 Shleifer & Vishney(1986) Grossman & Hart(1980) Luc Renneboog(1997) 均 发 现 股 权 集 中 度 越 高,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替 换 速 度 就 越 高 特 别 是 对 战 略 执 行 不 力 的 公 司 高 层 管 理 者 的 更 换 频 率 更 高

25 做 强 的 必 要 条 件 战 略 管 控 模 式 是 出 资 人 以 资 本 或 非 资 本 手 段 对 中 央 企 业 战 略 实 施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和 指 引, 要 求 对 中 央 企 业 研 发 营 销 生 产 管 理 等 具 体 战 略 进 行 规 划 部 署 或 提 出 考 核 要 求, 评 价 其 战 略 执 行 的 优 劣, 战 略 管 控 的 具 体 方 式 程 度 取 决 于 国 资 委 的 战 略 意 图 和 国 有 资 产 的 布 局 要 求 为 了 追 求 战 略 的 协 同 效 应 和 增 强 效 应, 战 略 管 控 可 能 有 进 有 退, 也 可 能 为 长 期 的 全 局 的 目 标 而 牺 牲 短 期 的 局 部 的 利 益 如 2010 年 国 资 委 坚 决 执 行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和 宏 观 调 控 的 政 策, 要 求 78 家 中 央 企 业 加 快 调 整 步 伐, 有 序 退 出 房 地 产 业 这 种 战 略 管 控 就 体 现 了 以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为 重 的 长 远 考 虑 三 国 资 委 角 色 调 整 : 从 规 划 发 展 向 战 略 管 控 转 变 从 中 央 企 业 十 一 五 发 展 规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看, 战 略 实 施 过 程 还 存 在 着 诸 多 不 足, 如 : 核 心 技 术 研 发 人 才 和 投 入 不 足, 由 于 核 心 技 术 受 制 于 人 导 致 无 法 向 产 业 链 高 端 延 伸 ; 部 分 中 央 企 业 管 理 机 制 不 健 全, 存 在 经 营 风 险 和 管 理 漏 洞 ; 部 分 中 央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不 清 晰, 偏 爱 规 模 的 盲 目 扩 张, 忽 视 整 合 后 管 理 提 升 ; 少 数 中 央 企 业 本 位 主 义 严 重, 缺 乏 跨 行 业 跨 地 区 的 产 业 链 整 合 与 并 购 重 组 意 识, 导 致 业 务 割 据, 重 复 投 资 建 设, 规 模 过 小 ; 部 分 中 央 企 业 资 源 消 耗 过 高, 环 境 污 染 严 重, 缺 乏 循 环 经 济 的 经 营 理 念, 等 等 归 纳 之, 上 述 不 足 的 根 源 一 是 贪 大, 二 是 冒 进, 三 是 短 视 那 么, 如 何 实 现 战 略 规 划 的 规 范 和 调 整, 使 中 央 企 业 规 避 此 类 倾 向, 回 归 又 好 又 快 的 发 展 轨 道? 笔 者 认 为, 战 略 管 控 体 系 建 设 是 出 资 人 参 与 公 司 治 理 向 更 高 层 次 迈 进 的 集 中 体 现, 是 企 业 战 略 成 功 的 最 根 本 保 证 因 此, 国 资 委 的 角 色 可 尝 试 从 企 业 规 划 发 展 管 理 逐 步 过 渡 到 战 略 管 控 在 战 略 管 控 中 不 仅 涉 及 企 业 规 划 发 展 问 题, 而 且 要 将 制 定 出 的 战 略 付 诸 实 施 的 监 督 和 引 导, 实 现 全 过 程 的 管 理 同 时, 除 了 战 略 规 划 外, 还 要 考 虑 如 何 使 战 略 落 地, 并 针 对 出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战 略 思 考, 乃 至 对 战 略 作 出 适 当 的 修 正 结 合 新 的 国 资 监 管 目 标 和 中 央 企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战 略,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体 系 至 少 应 包 含 五 个 组 成 部 分 : 1. 构 建 核 心 战 略 聚 焦 体 系 对 中 央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形 成 统 一 的 认 知 和 理 解, 建 立 共 同 的 思 考 体 系 共 同 的 行 动 指 南 甚 至 共 同 的 核 心 价 值 观 2. 构 建 分 级 实 施 体 系 不 同 管 理 层 次 扮 演 不 同 的 战 略 角 色 其 中 国 资 委 确 定 基 本 的 共 性 的 战 略 框 架 产 业 布 局 以 及 重 大 资 源 投 入, 中 央 企 业 确 定 集 团 内 部 的 资 源 配 置 和 产 品 线 组 合

26 3. 实 现 流 程 再 造 科 学 设 计 核 心 竞 争 力 管 控 流 程 战 略 规 划 管 控 流 程 资 源 配 置 管 控 流 程 并 购 整 合 管 控 流 程 等, 督 促 中 央 企 业 在 中 长 期 战 略 规 划 的 基 础 之 上, 进 一 步 将 其 细 化 为 年 度 经 营 管 理 计 划, 使 得 价 值 链 系 统 集 成 成 为 战 略 制 高 点 4. 保 持 战 略 柔 性 运 用 差 异 分 析 模 型 绩 效 预 警 系 统 平 衡 计 分 卡 等 战 略 工 具 对 战 略 实 施 开 展 及 时 有 效 的 诊 断 评 估 与 控 制, 跟 踪 重 大 例 外 事 项, 适 时 调 整 战 略 实 施 的 偏 差, 对 战 略 实 行 动 态 反 思 和 动 态 更 新 在 推 进 十 二 五 战 略 实 施 过 程 中, 建 议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可 关 注 八 个 方 面 : 一 是 以 前 瞻 性 产 业 分 析 进 行 战 略 定 位, 保 证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与 宏 观 形 势 发 展 动 向 产 业 走 向 和 技 术 变 革 方 向 保 持 一 致 ; 二 是 通 过 竞 争 力 分 析 确 立 主 业 发 展 优 先 序 列, 使 企 业 在 发 展 中 实 现 转 型 升 级 ; 三 是 要 求 企 业 强 化 科 技 创 新 和 管 理 创 新, 建 立 符 合 自 身 特 点 的 商 业 模 式, 实 现 技 术 升 级, 参 与 高 水 平 竞 争 ; 四 是 优 化 核 心 资 源 配 置, 提 高 管 控 效 率 ; 五 是 实 施 强 强 联 合 和 优 势 整 合, 推 动 重 点 产 业 跨 越 式 发 展 ; 六 是 通 过 制 度 性 安 排 组 织 体 系 构 建 考 核 机 制 和 评 估 流 程 的 完 善, 促 进 企 业 战 略 规 划 执 行 到 位 ; 七 是 帮 助 企 业 开 辟 国 际 化 经 营 路 径, 保 证 国 内 国 际 两 个 市 场 均 衡 发 展 ; 八 是 兼 顾 投 资 人 业 绩 考 核 与 监 管 均 衡, 引 导 企 业 重 视 人 才 培 养 社 会 责 任 以 及 和 谐 发 展 出 资 人 的 战 略 管 控, 还 有 不 少 问 题 有 待 进 一 步 探 索 和 研 究 比 如 : 如 何 进 一 步 完 善 战 略 目 标 值 的 量 化 确 定 机 制, 使 确 定 的 目 标 值 更 加 科 学 合 理 ; 如 何 引 导 企 业 进 一 步 树 立 核 心 战 略 意 识, 提 高 资 本 经 营 效 率 和 价 值 创 造 能 力 ; 如 何 根 据 不 同 企 业 的 不 同 特 点, 进 一 步 提 高 战 略 落 地 的 分 类 考 核 ; 如 何 针 对 企 业 战 略 管 理 的 短 板, 有 效 地 实 施 精 准 预 先 控 制 和 事 后 考 核 ; 如 何 引 导 企 业 加 强 业 绩 考 核 与 战 略 发 展 规 划 的 衔 接,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 如 何 实 现 短 期 激 励 与 中 长 期 激 励 相 结 合, 引 导 企 业 避 免 短 期 行 为, 等 等 这 需 要 出 资 人 进 一 步 加 强 战 略 管 控 的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性, 对 企 业 的 具 体 情 况 进 行 全 方 位 的 诊 断 剖 析 与 深 度 提 炼 以 公 正 客 观 专 业 的 视 角, 进 行 现 状 诊 断 对 标 借 鉴 战 略 定 位 规 划 目 标 和 监 督 机 制 设 定, 提 高 战 略 管 控 的 应 用 价 值 当 然, 中 央 企 业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战 略 管 控, 要 务 实 可 行 这 就 需 要 注 重 对 企 业 资 源 与 能 力 加 以 研 究, 同 时, 以 前 瞻 性 的 视 角, 对 企 业 发 展 路 径 进 行 谋 划, 进 一 步 树 立 企 业 未 来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相 应 实 施 发 展 目 标 设 定 重 点 业 务 定 位 核 心 资 源 匹 配 等 战 略 管 控 手 段, 使 企 业 既 全 面 了 解 自 己 的 现 有 能 力, 又 对 未 来 的 发 展 有 非 常 明 确 的 预 期 和 思 路, 确 保 逐 步 提 升 管 理 效 能, 增 强 市 场 竞 争 力, 进 而 推 动 规 划 目 标 的 实 现

27 参 考 文 献 1 Demsetz, H. and Lehn K. The Structure of Corporate Ownership :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85,93. 2 Steen Thomsen and Torren Pedersen. Industry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J].International Review of Law and Economics,1998,18. 3 Robert H. McGuckin and Sang V. Nguyen, The impact of ownership changes:a view from labor markets [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2001,19. 4 季 晓 云 : 公 司 治 理 模 式 的 国 际 比 较 及 启 示, 江 苏 商 论, 张 涛 : 解 读 十 二 五 规 划 : 央 企 企 业 战 略 转 型 四 途 径, 赛 迪 顾 问 研 究 报 告

28 对 中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特 点 及 问 题 的 分 析 李 拥 军 钢 铁 企 业 规 模 大 型 化 和 全 球 范 围 内 兼 并 重 组 己 成 为 世 界 钢 铁 行 业 发 展 演 变 的 规 律 和 必 然 趋 势 国 内 钢 铁 企 业 的 联 合 重 组 是 实 现 企 业 迅 速 成 长 的 有 效 途 径 对 我 国 1998 年 以 来 特 别 是 2006 年 以 来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事 件 进 行 剖 析, 可 以 较 为 系 统 地 总 结 出 对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的 基 本 模 式 基 本 特 点 一 我 国 对 企 业 重 组 赋 予 了 较 多 的 社 会 期 望 国 内 学 术 界 钢 铁 业 界 对 钢 铁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的 正 面 效 应 给 予 充 分 的 肯 定, 如 普 遍 认 为 钢 铁 企 业 横 向 重 组 能 够 实 现 规 模 经 济 效 益, 如 通 过 规 模 采 购, 可 以 大 幅 度 降 低 原 料 采 购 成 本 ; 能 够 提 高 在 国 际 上 下 游 市 场 的 谈 判 地 位 ; 能 够 提 高 钢 铁 产 业 集 中 度, 避 免 无 序 竞 争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从 本 地 区 的 发 展 角 度 通 常 提 倡 将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与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相 结 合, 将 企 业 重 组 与 优 化 产 业 空 间 布 局 相 结 合, 其 目 的 是 壮 大 本 地 区 钢 铁 工 业 的 规 模, 提 高 本 地 区 钢 铁 工 业 发 展 水 平, 优 化 本 地 区 的 产 业 结 构, 壮 大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实 力 因 此, 中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与 国 外 同 类 重 组 事 件 相 比, 被 赋 予 了 更 多 的 社 会 性 期 望 这 些 期 望 的 出 发 点 是 好 的, 但 如 果 将 淘 汰 落 后 无 序 竞 争 上 下 游 价 格 谈 判 等 与 国 家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法 制 环 境 市 场 体 制 建 设 进 出 口 体 制 等 诸 多 因 素 相 关 联 的 行 业 发 展 问 题 与 企 业 重 组 直 接 挂 钩, 甚 至 将 推 进 企 业 重 组 作 为 解 决 诸 多 产 业 问 题 的 充 要 条 件 则 未 免 有 些 牵 强, 也 容 易 造 成 部 分 地 区 为 了 重 组 而 重 组 同 时 将 许 多 产 业 发 展 问 题 归 结 于 集 中 度 问 题, 进 而 为 了 提 高 集 中 度 而 推 进 企 业 重 组, 这 本 身 并 无 助 于 这 些 产 业 发 展 问 题 的 解 决 国 外 同 类 型 重 组 事 件, 其 重 组 的 目 的 及 效 果 更 多 的 是 实 现 规 模 效 益 和 提 高 在 目 标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借 鉴 国 外 企 业 并 购 的 成 功 经 验, 本 研 究 更 倾 向 于 还 原 企 业 重 组 本 来 的 经 济 功 能 与 社 会 功 能, 即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的 兼 并 重 组 对 企 业 个 体 的 意 义 就 是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获 得 较 为 理 想 的 市 场 竞 争 地 位, 进 而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提 高 企 业 赢 利 能 力 ; 对 整 个 钢 铁 产 业 的 意 义 是 通 过 培 育 钢 铁 产 业 领 军 型 企 业, 提 高 优 势 企 业 集 团 的 行 业 控 制 力, 进 而 优 化 钢 铁 产 业 组 织 结 构 二 中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类 型 及 模 式 国 内 钢 铁 产 业 兼 并 重 组 经 历 一 个 从 救 济 式 兼 并 到 战 略 式 兼 并, 从 不 成 熟 兼 并

29 到 较 规 范 兼 并, 从 政 府 主 导 重 组 到 政 府 引 导 与 企 业 自 主 选 择 相 结 合 的 国 有 资 本 民 营 资 本 和 海 外 资 本 共 同 参 与 的 发 展 历 程 1. 重 组 的 基 本 形 式 钢 铁 企 业 的 重 组 类 型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形 式 : ⑴ 从 资 本 性 质 区 分 :1 国 有 钢 铁 企 业 的 重 组 ;2 外 资 进 入 国 有 或 民 营 钢 铁 企 业 ;3 国 有 与 民 营 钢 铁 企 业 的 重 组 ⑵ 从 表 现 形 式 区 分 :1 中 央 钢 铁 企 业 的 重 组 ( 如 鞍 钢 对 攀 钢 的 重 组 );2 宝 钢 武 钢 等 中 央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地 方 钢 铁 企 业 ;3 地 方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4 民 营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国 有 钢 铁 企 业 ;5 外 资 参 股 国 有 或 民 营 钢 铁 企 业 ;6 国 有 钢 铁 企 业 整 合 民 营 钢 铁 企 业 ⑶ 从 是 否 跨 区 域 区 分 :1 区 域 内 重 组 ( 主 要 指 省 内 重 组 );2 跨 区 域 重 组 ( 主 要 批 跨 省 重 组 ) ⑷ 从 重 组 目 的 区 分 :1 追 求 规 模 扩 张, 成 为 钢 铁 产 业 领 军 型 企 业 ;2 调 整 产 品 结 构 ;3 财 务 投 资 ⑸ 从 资 本 调 整 方 式 区 分 :1 中 央 企 业 间 资 产 的 无 偿 划 拨 ;2 地 方 政 府 主 导 的 区 域 内 国 有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3 中 央 钢 铁 企 业 出 资, 地 方 政 府 控 股 的 钢 铁 企 业 以 现 有 资 源 入 股 的 重 组 ;4 宝 钢 武 钢 等 中 央 钢 铁 与 地 方 钢 铁 企 业 ( 或 拥 有 控 股 权 的 国 资 委 ) 围 绕 新 建 项 目 共 同 出 资 组 建 新 公 司 的 重 组 ;5 民 营 钢 企 间 相 互 参 股 或 一 方 控 股 的 重 组 ⑹ 从 重 组 后 企 业 是 否 进 行 资 源 整 合 的 角 度 区 分 :1 松 散 型 重 组, 即 企 业 重 组 连 基 本 的 资 本 ( 股 权 ) 整 合 都 不 涉 及 ( 如 鞍 钢 与 本 钢 的 重 组 )2 战 略 性 重 组, 即 企 业 重 组 仅 涉 及 到 资 本 ( 股 权 ) 的 整 合, 双 方 更 多 体 现 为 战 略 层 面 的 合 作, 但 不 涉 及 销 售 采 购 财 务 人 事 等 诸 多 方 面 的 整 合, 没 有 建 立 有 效 的 集 团 管 控 模 式 ; 紧 密 型 重 组, 即 企 业 重 组 不 仅 涉 及 资 本 ( 股 权 ) 的 整 合, 在 销 售 采 购 财 务 人 事 等 方 面 亦 进 行 全 面 整 合, 通 过 建 立 完 成 的 集 团 管 控 体 系, 使 重 组 后 的 企 业 完 全 成 为 一 个 相 互 融 合 的 新 整 体 2. 钢 铁 企 业 横 向 式 重 组 对 中 国 钢 铁 产 业 所 发 生 的 兼 并 重 组 案 例 进 行 分 析, 我 们 可 以 看 到, 中 国 钢 铁 企 业 间 的 兼 并 重 组 从 主 体 业 务 角 度 看 属 于 横 向 重 组 2005 年 前, 国 内 十 多 家 钢 铁 企 业 主 要 是 横 向 并 购 形 式 的 强 弱 联 合, 并 且 具 有 区 域 性 限 制 的 钢 铁 企 业 强 弱 联 合 重 组 横 向 并 重 组 是 中 国 钢 铁 产 业 钢 铁 市 场 发 展 到 一 定 阶 段, 实 现 规 模 经 济 的 必 然 选 择 规 模 经 济 是 指 企 业 在 一 定 限 度 内, 生 产 和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而 使 单 位 产 品 的

30 成 本 下 降, 利 润 达 到 最 大 化 的 现 象 并 购 的 规 模 经 济 效 应 主 要 来 自 于 三 个 方 面 : 1 资 源 效 应 生 产 要 素 的 充 分 利 用, 使 资 源 利 用 率 得 到 提 高 ;2 专 业 效 应 因 为 规 模 扩 大, 企 业 分 工 进 一 步 细 化, 各 个 生 产 单 元 ( 生 产 基 地 ) 实 行 专 业 化 生 产, 从 而 提 高 技 术 熟 练 程 度 和 劳 动 生 产 率, 降 低 产 品 成 本 ;3 学 习 效 应 通 过 重 组, 优 势 企 业 向 劣 势 企 业 传 递 先 进 的 技 术 和 管 理 经 验, 缩 短 其 学 习 的 时 间, 降 低 了 学 习 成 本, 提 高 整 体 的 技 术 和 管 理 水 平 ;4 降 低 采 购 销 售 费 用 企 业 规 模 扩 大 后, 更 大 量 的 采 购 将 降 低 其 采 购 成 本, 同 时 通 过 合 并 销 售 渠 道, 可 以 节 省 大 量 的 销 售 费 用 钢 铁 企 业 横 向 重 组 的 社 会 效 果 体 现 在 以 下 四 个 方 面 :1 横 向 并 购 是 优 化 钢 铁 行 业 组 织 结 构 的 最 基 本 手 段, 也 是 优 势 钢 铁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实 现 规 模 经 济 效 益 的 发 展 需 要 如 相 邻 钢 铁 企 业 的 横 向 重 组 能 够 形 成 一 定 的 区 域 优 势, 并 产 生 集 聚 效 应 ;2 横 向 并 购 的 优 点 是 有 利 于 优 势 企 业 迅 速 地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提 高 企 业 的 市 场 竞 争 地 位, 并 有 利 于 各 种 市 场 资 源 向 优 势 企 业 集 中 ;3 成 功 的 横 向 并 购, 有 利 于 打 破 现 有 钢 铁 市 场 资 源 的 分 布 格 局, 实 现 钢 铁 企 业 间 同 质 资 源 的 共 享 异 质 资 源 的 互 补 与 融 合, 避 免 对 已 有 资 源 的 浪 费 和 在 可 获 得 资 源 方 面 的 重 复 建 设, 在 此 基 础 上 强 化 和 突 显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保 证 企 业 能 够 获 取 新 的 更 独 特 的 竞 争 优 势, 赢 得 更 优 越 更 持 久 的 竞 争 地 位 横 向 重 组 中 的 企 业 在 基 本 业 务 流 程 存 在 着 相 似 性 同 质 性, 有 利 于 兼 并 企 业 在 较 短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各 项 业 务 流 程 整 合 再 造 ; 但 这 种 相 似 性 要 求 重 组 企 业 只 有 实 现 资 源 整 合, 建 立 较 为 高 效 的 集 团 管 控 体 系 才 能 实 现 资 源 共 享 与 互 补 如 果 企 业 之 间 不 能 实 现 深 层 次 资 源 整 合, 那 么 横 向 重 组 只 能 是 数 量 上 的 简 单 相 加 3.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模 式 日 趋 多 样 化 目 前 钢 铁 企 业 的 主 要 并 购 重 组 模 式 包 括 分 为 以 下 几 种 :1 逐 步 推 进, 将 并 购 过 程 大 体 分 为 四 个 步 骤 : 第 一 步 是 企 业 名 称 及 产 品 品 牌 的 统 一, 第 二 步 是 企 业 领 导 层 的 统 一, 第 三 步 是 实 现 企 业 产 权 的 整 合, 第 四 步 是 实 现 企 业 资 源 的 整 合 ;2 产 权 整 合 为 先 导, 第 一 步 是 产 权 股 权 的 整 合, 比 如 同 省 的 几 家 大 型 钢 铁 公 司 同 隶 属 于 省 国 资 委, 则 可 先 将 目 标 企 业 的 全 部 国 有 资 产 整 体 划 归 并 购 企 业, 第 二 步 是 企 业 资 源 整 合 这 一 模 式 适 用 于 同 一 省 市 国 资 委 管 辖 下 的 钢 铁 集 团 ;3 直 接 实 现 多 元 化 股 权, 即 直 接 引 入 省 外 的 民 营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后 的 新 集 团 股 权 结 构 一 步 就 位, 随 后 视 重 组 事 态 的 发 展 逐 步 进 行 企 业 资 源 整 合 ( 如 民 营 钢 铁 企 业 建 龙 在 企 业 重 组 方 面 既 有 成 功 案 例, 又 有 失 败 案 例 ) 此 外, 随 着 我 国 资 本 市 场 的 发 展, 以 换 股 增 发 新 股 等 方 式 筹 集 重 组 资 金, 包 括 实 现 整 体 上 市 也 正 成 为 一 种 趋 势 钢 铁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形 式 的 多 样 化, 能 够 针

31 对 不 同 优 势 钢 铁 企 业 自 身 的 发 展 特 点 及 各 个 区 域 的 不 同 经 济 政 策 而 采 用 个 性 化 的 战 略, 使 并 购 重 组 的 行 为 进 行 的 更 彻 底 和 更 有 效 率, 这 对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并 购 后 经 营 绩 效 的 提 高 具 有 重 要 的 理 论 和 现 实 意 义, 也 更 能 突 破 当 地 政 府 所 造 成 的 并 购 重 组 壁 垒 和 当 地 市 场 准 入 条 件 等 一 系 列 限 制 等 三 中 国 企 业 重 组 与 国 外 企 业 并 购 的 区 别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与 国 外 钢 铁 企 业 并 购 相 比, 有 许 多 差 别, 分 析 角 度 不 同, 所 看 到 的 差 别 亦 有 所 不 同, 这 些 差 别 亦 体 现 为 中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的 特 殊 性 1. 重 组 的 市 场 化 差 别 从 产 权 和 并 购 的 本 质 重 组 过 程 看, 最 大 的 差 别 体 现 在 三 个 方 面 : ⑴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特 别 是 欧 洲 国 家 从 20 世 纪 80 年 代 起,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产 权 结 构 发 生 了 根 本 性 变 化, 即 欧 洲 各 个 国 家 的 国 有 控 股 或 国 有 独 资 钢 铁 企 业 全 部 私 营 化, 其 股 票 可 以 在 证 券 市 场 自 由 买 卖, 从 而 为 欧 洲 钢 铁 企 业 并 购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资 本 交 易 条 件 而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多 为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政 府 作 为 最 大 的 股 东 在 企 业 重 组 中 必 然 面 临 着 股 权 的 重 新 调 整, 各 级 政 府 作 为 不 同 层 级 的 国 有 产 权 所 有 者 参 与 重 组 ⑵ 从 中 国 多 数 钢 铁 企 业 现 有 股 权 结 构 看, 由 于 占 据 绝 对 比 重 的 国 有 股 没 有 成 为 流 通 股, 钢 铁 企 业 的 控 制 权 调 整 很 难 通 过 资 本 市 场 ( 证 券 市 场 ) 的 自 由 交 易 来 得 以 实 现, 这 也 客 观 决 定 了 敌 意 收 购 在 我 国 难 以 发 展 因 此, 参 照 西 方 钢 铁 企 业 并 购, 中 国 钢 铁 企 业 的 兼 并 重 组 尚 处 于 起 步 阶 段 ⑶ 国 外 钢 铁 企 业 并 购 必 然 存 在 着 股 权 的 市 场 化 交 易 ( 亦 可 称 为 资 本 交 易 ) 在 股 权 调 整 完 成 后, 新 集 团 必 然 存 在 着 资 源 整 合, 必 然 要 建 立 一 套 较 为 完 整 的 集 团 管 控 体 系, 以 保 证 新 集 团 作 为 一 个 统 一 整 体 进 行 运 行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在 产 权 调 整 基 本 是 中 央 部 委 和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之 间 的 资 产 划 拨, 很 少 在 资 本 市 场 上 进 行 产 权 的 交 易 河 北 钢 铁 集 团 也 是 在 完 成 国 有 产 权 的 调 整 后, 才 在 资 本 市 场 对 所 属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了 资 本 整 合 同 时, 我 国 多 数 企 业 重 组 后, 没 有 建 立 起 一 套 完 整 的 集 团 管 控 体 系, 没 有 发 挥 出 重 组 后 资 源 的 协 调 与 互 补 效 果 2. 政 府 在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中 的 角 色 差 异 (1) 政 府 参 与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的 程 度 不 同 在 欧 美 国 家, 企 业 并 购 的 主 体 是 企 业, 并 购 是 企 业 的 市 场 行 为, 政 府 在 并 购 中 的 作 用 更 多 以 监 督 为 主, 主 要 表 现 为 :1 政 府 一 般 不 直 接 参 与 并 购 活 动, 但 政 府 通 过 对 企 业 并 购 的 管 制 来 规 范 企 业 的 并 购 行 为, 对 一 国 市 场 结 构 的 形 成 及 变 化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2 政 府 对 企 业 并 购 进 行 管 制 的 基 本 出 发 点 是 既 反 对 高 度 垄 断,

32 又 避 免 过 度 竞 争, 维 护 市 场 的 有 效 竞 争, 其 宗 旨 实 质 上 就 是 为 了 实 现 产 业 组 织 的 合 理 化 ;3 不 同 的 国 家 政 府 管 制 的 出 发 点 存 在 着 很 大 的 差 别, 这 是 由 各 国 不 同 的 历 史 背 景 和 经 济 发 展 条 件 所 决 定 的 美 英 德 法 等 先 行 发 达 国 家 要 着 力 解 决 的 问 题 是 在 规 模 经 济 的 基 础 上 形 成 的 垄 断 的 危 害, 而 日 本 作 为 后 起 的 发 达 国 家 的 管 制 倾 向 一 开 始 就 是 如 何 提 高 规 模 经 济 的 水 平 ;4 同 一 国 家 在 不 同 的 经 济 发 展 阶 段 政 府 管 制 的 重 点 存 在 着 明 显 的 变 化, 这 取 决 于 一 国 的 资 源 享 赋 状 况 所 处 的 经 济 发 展 阶 段 以 及 国 内 外 经 济 形 势 近 年 来, 随 着 世 界 经 济 一 体 化 的 发 展, 发 达 国 家 都 把 争 夺 全 球 市 场 作 为 目 标, 加 紧 扶 持 垄 断 企 业, 放 宽 了 对 并 购 的 管 制, 尤 其 是 对 参 与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的 并 购 还 从 政 策 上 加 以 支 持, 这 是 一 种 重 要 趋 势 我 国 参 与 企 业 重 组 的 大 多 数 钢 铁 企 业 属 于 国 有 控 股 或 国 有 独 资 企 业, 各 级 国 资 委 通 常 是 各 大 钢 铁 企 业 的 最 大 股 东, 因 此, 政 府 以 股 东 的 身 份 参 与 企 业 重 组 活 动 也 是 顺 理 成 章 的 但 政 府 以 国 有 资 产 所 有 者 代 表 和 行 政 管 理 者 双 重 身 份 参 与 企 业 重 组, 则 会 导 致 政 府 过 度 的 行 政 干 预, 必 然 会 破 坏 市 场 游 戏 规 则, 不 利 于 企 业 并 购 活 动 的 健 康 发 展 (2) 我 国 中 央 与 地 方 政 府 在 重 组 目 标 上 存 在 差 异 目 前 各 级 政 府 都 在 积 极 推 动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工 作, 但 是 中 央 政 府 与 地 方 政 府 在 重 组 目 标 上 存 在 一 定 的 偏 差 中 央 政 府 积 极 推 动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更 多 地 着 眼 于 全 国 范 围 内 钢 铁 产 能 的 优 化 布 局, 着 眼 于 全 国 领 军 型 钢 铁 企 业 的 培 育, 着 眼 于 提 高 钢 铁 产 业 的 竞 争 力 这 意 味 着 中 央 政 府 并 不 支 持 每 一 个 地 方 ( 更 确 切 地 说 每 一 个 省 ) 都 把 钢 铁 产 业 做 大 做 强, 这 意 味 着 中 央 政 府 对 各 地 方 钢 铁 产 业 的 发 展 是 有 保 有 压 地 方 政 府 积 极 推 进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其 根 本 性 目 标 是 实 现 地 区 钢 铁 产 业 效 益 最 大 化 特 别 在 钢 铁 行 业 低 水 平 产 能 严 重 过 剩 经 济 效 益 不 断 下 滑 中 央 调 控 政 策 不 断 出 台 的 情 况 下, 地 方 政 府 不 再 盲 目 鼓 励 中 小 钢 铁 企 业 特 别 是 民 营 企 业 投 资 上 项 目, 而 是 转 而 开 始 积 极 支 持 本 地 钢 铁 企 业 寻 求 开 展 横 向 并 购 活 动, 提 高 本 区 域 内 钢 铁 企 业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占 有 率 其 中, 钢 铁 产 业 优 势 不 明 显 但 市 场 潜 力 大 发 展 条 件 好 的 地 区, 如 广 东 广 西, 愿 意 让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来 重 组 本 地 区 钢 铁 企 业, 以 达 到 在 淘 汰 当 地 落 后 产 能 的 同 时, 在 本 地 区 培 育 新 的 现 代 化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 在 钢 铁 企 业 分 散 但 总 体 产 业 规 模 较 大 的 省 份 ( 如 河 北 山 东 ), 地 方 政 府 则 倾 向 于 推 动 省 内 钢 铁 企 业 进 行 区 域 性 的 横 向 重 组, 培 育 出 本 地 区 的 大 型 钢 铁 集 团 中 央 政 府 基 于 中 国 钢 铁 产 业 产 能 结 构 性 过 剩 的 判 断 更 倾 向 于 通 过 企 业 重 组 进 行 存 量 调 整 ;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则 热 衷 于 通 过 重 组 进 行 增 量 调 整, 即 壮 大 本 地 区 钢 铁 工 业 规 模 与 实 力 武 钢 对 广 西 柳 钢 的 重 组 是 以 防 城 港 项 目 为 依 托, 宝 钢 对 广 东 地 方 钢 铁 工 业 的 重 组 是 以 湛 江 项 目 为 依 托 如 果 这 两 个 项 目 不 能 顺 利 实 施, 则 意

33 味 着 双 方 依 托 建 设 项 目 而 成 立 的 广 西 钢 铁 集 团 广 东 钢 铁 集 团 缺 少 存 续 的 合 理 性, 企 业 重 组 则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风 险 3. 中 外 企 业 重 组 所 处 市 场 需 求 环 境 的 差 异 国 外 钢 铁 企 业 的 并 购 重 组 多 是 在 市 场 规 律 的 驱 使 下 进 行 的, 当 钢 铁 行 业 处 于 饱 和 发 展 状 态 时, 即 资 源 环 境 上 处 于 供 大 于 求 的 状 态, 优 势 企 业 通 过 并 购 进 行 存 量 资 源 优 化, 从 供 需 效 果 上 看 就 是 扭 转 供 大 于 求 的 局 面, 实 现 供 需 基 本 平 衡 因 此,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企 业 并 购 周 期 往 往 与 经 济 周 期 是 一 致 的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属 于 在 社 会 供 需 总 量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的 环 境 下 所 进 行 的 存 量 资 源 增 量 资 源 的 协 调 重 组 2000 年, 我 国 粗 钢 表 观 消 费 量 仅 为 1.4 亿 吨 ( 粗 钢 产 量 仅 为 1.3 亿 吨 ), 此 后 10 年 钢 铁 供 需 总 量 规 模 持 续 扩 大,2010 年 粗 钢 表 观 消 费 量 已 达 6.2 亿 吨 以 上 ( 粗 钢 产 量 达 到 6.26 亿 吨 ) 市 场 需 求 总 量 的 持 续 扩 大, 降 低 了 钢 铁 企 业 市 场 竞 争 压 力 ; 企 业 由 于 经 营 状 况 尚 好, 多 数 企 业 倾 向 于 重 组 其 他 企 业, 而 不 希 望 被 重 组 2005 年 后, 在 市 场 供 需 总 量 呈 现 大 幅 度 增 长 的 前 提 下 由 于 国 家 政 策 导 向,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事 件 逐 步 增 多, 但 多 数 重 组 事 件 既 与 优 势 企 业 急 于 扩 张 的 雄 心 相 关 联, 更 与 各 级 政 府 的 强 力 推 进 相 关 联 因 此,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的 重 组 通 常 与 政 府 的 有 关 政 策 密 切 相 关, 具 有 政 策 性 周 期 的 特 点, 即 摆 脱 不 开 政 府 及 其 政 策 的 指 导 4. 国 有 钢 铁 企 业 对 外 重 组 存 在 特 殊 制 度 动 因 国 有 钢 铁 企 业 由 于 其 产 权 结 构 的 特 殊 性, 决 定 了 其 在 企 业 重 组 中 存 在 着 特 殊 的 制 度 动 因 首 先 是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的 动 因 由 于 国 有 企 业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受 控 于 代 表 政 府 行 使 出 资 人 的 各 级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委 员 会, 在 这 种 特 殊 的 管 理 体 制 下, 根 据 企 业 的 资 产 规 模 和 行 业 排 名 进 行 分 级 管 理 企 业 自 身 为 保 持 或 提 高 相 关 考 核 指 标 的 排 序, 往 往 倾 向 于 进 行 单 纯 扩 大 企 业 规 模 的 重 组 ; 其 次 是 企 业 管 理 者 本 位 利 益 的 动 因 由 于 各 级 国 资 委 对 国 有 企 业 领 导 者 ( 管 理 者 ) 的 激 励 机 制 往 往 与 企 业 规 模 密 切 相 关, 企 业 规 模 的 扩 大 能 够 带 来 领 导 者 权 力 的 扩 大 和 利 益 的 增 加, 因 此 国 有 企 业 领 导 者 存 在 着 通 过 对 外 重 组 扩 大 企 业 规 模 的 动 机 ; 第 三 是 政 府 干 预 的 原 因 我 国 的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是 在 三 十 多 年 的 改 革 开 放 进 程 中 逐 步 确 立 和 完 善 起 来 的, 在 不 考 虑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作 为 国 有 钢 铁 企 业 出 资 人 的 角 色 前 提 下,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在 经 济 发 展 和 改 革 中 依 然 具 有 极 其 重 要 的 地 位 地 方 政 府 更 多 的 关 心 企 业 的 税 收 水 平 就 业 人 数 等 社 会 效 益 指 标 地 方 政 府 出 于 提 高 本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的 考 虑, 往 往 对 企 业 并 购 活 动 进 行 干 预, 这 种 干 预 更 容 易 强 加 给 国 有 企 业 因 此, 国 有 企 业 可 能 会 由 于 政 府 干 预 的 原 因 进 行 并 购

34 四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中 的 问 题 在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中, 存 在 着 诸 多 问 题, 从 提 高 重 组 绩 效 的 角 度 看, 其 中 最 为 突 出 的 问 题 有 三 个 问 题 一 : 重 组 后 缺 少 有 效 的 资 源 整 合 手 段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的 进 一 步 深 入 和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我 国 的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事 件 逐 渐 呈 递 增 态 势 但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后 的 绩 效 并 不 明 显, 原 因 在 于 重 组 购 后 的 资 源 整 合 未 取 得 实 质 性 进 展 在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中 仅 仅 形 成 低 层 次 的 外 部 联 合, 并 不 能 充 分 形 成 规 模 和 协 同 效 应, 重 组 双 方 未 出 现 共 赢 的 结 果, 导 致 了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的 效 果 相 对 低 下 (1)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后 的 整 合 不 力 所 带 来 的 负 面 影 响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中 各 方 企 业 在 没 有 发 生 重 组 以 前, 各 自 形 成 了 独 具 特 色 的 发 展 理 念 企 业 文 化 财 务 管 理 体 制 和 内 控 制 度 等, 因 此 企 业 重 组 完 成 后, 重 组 企 业 与 被 重 组 企 业 间 的 资 源 整 合 是 提 升 企 业 重 组 绩 效 的 基 本 前 提 如 果 并 购 后 的 两 个 企 业 依 然 存 在 联 而 不 合 的 现 象, 依 然 是 在 原 有 体 制 的 基 础 上 各 自 为 政, 则 重 组 所 期 望 的 一 系 列 目 标 规 模 经 济 效 应 内 部 化 产 生 的 成 本 竞 争 优 势 和 管 理 体 系 的 协 同 效 应 将 难 以 实 现 (2) 资 源 整 合 缺 乏 系 统 性 我 国 企 业 较 为 重 视 企 业 重 组 前 期 行 为, 对 重 组 后 的 企 业 资 源 整 合 重 视 得 不 够, 这 将 导 致 钢 铁 企 业 在 重 组 后 整 合 效 应 发 挥 的 不 到 位 ; 重 组 后 的 新 企 业 不 仅 不 能 够 从 兼 并 重 组 中 实 现 相 应 的 协 同 效 应, 而 且 还 是 各 自 为 政 地 发 展 ; 同 时 由 于 重 组 各 方 的 整 合 摩 擦 而 使 管 理 成 本 加 大, 甚 至 影 响 到 自 身 原 先 的 发 展 思 路, 更 为 严 重 的 可 能 拖 垮 原 先 的 优 势 钢 铁 企 业 所 以, 深 入 推 进 重 组 后 企 业 在 管 理 体 制 财 务 会 计 经 营 理 念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整 合, 对 于 企 业 迅 速 跨 过 重 组 后 的 磨 合 期, 避 免 由 于 并 购 重 组 后 整 合 不 到 位 所 引 起 的 经 营 绩 效 下 降 交 易 成 本 增 加, 较 快 实 现 并 购 重 组 后 的 经 营 绩 效 的 提 高, 具 有 举 足 轻 重 的 地 位 钢 铁 企 业 并 购 后 的 整 合 是 一 个 艰 巨 而 复 杂 的 系 统 工 程, 涉 及 到 并 购 企 业 方 方 面 面 的 内 容, 不 能 单 一 去 看 待 任 何 一 个 问 题, 它 们 之 间 是 相 互 关 联 的, 而 对 其 中 任 何 一 方 面 整 合 的 失 败 都 将 会 导 致 整 个 并 购 的 失 败, 使 企 业 在 并 购 后 陷 入 困 境, 更 谈 不 上 实 现 钢 铁 企 业 并 购 的 战 略 目 标 重 组 后 不 能 系 统 的 进 行 整 合 将 会 影 响 整 合 的 效 果, 也 不 能 通 过 对 本 企 业 和 目 标 企 业 各 自 所 拥 有 的 资 源 和 能 力 的 整 合 创 建 出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如 果 企 业 重 组 后 不 重 视 基 于 企 业 重 组 后 整 合 的 核 心 能 力 的 提 高, 仍 然 按 照 重 组 前 的 态 度 方 法 行 事, 企 业 重 组 失 败 的 结 局 就 不 可 避 免 这

35 就 需 要 从 重 组 后 的 整 合 能 力 上 着 手, 努 力 提 高 企 业 并 购 后 的 整 合 效 能, 取 得 整 合 的 实 质 性 进 展, 系 统 的 考 虑 整 合 因 素 (3) 资 源 整 合 的 实 质 是 解 决 多 重 资 本 结 构 性 质 带 来 的 利 益 冲 突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的 资 本 结 构 性 质 比 较 复 杂, 主 要 有 以 宝 钢 鞍 钢 武 钢 为 代 表 的 大 型 央 企 集 团 ; 以 重 钢 本 钢 酒 钢 山 钢 包 钢 等 为 代 表 的 省 属 地 方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集 团 ; 以 沙 钢 日 照 钢 铁 建 龙 钢 铁 中 信 泰 富 为 代 表 的 大 型 民 营 钢 铁 企 业 集 团 ; 此 外, 还 有 市 / 县 属 钢 铁 企 业 集 体 钢 铁 企 业 小 型 民 营 钢 铁 企 业 等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资 本 结 构 的 复 杂 程 度 非 任 何 国 家 可 以 比 拟 的 企 业 的 资 本 结 构 性 质 不 同, 代 表 的 利 益 集 团 就 不 同, 企 业 的 并 购 重 组 最 困 难 的 就 是 如 何 解 决 各 方 利 益 之 间 的 矛 盾 企 业 重 组 后 的 资 源 整 合 所 涉 及 的 利 益 冲 突 包 括 :1 税 收 冲 突 在 我 国 现 行 的 财 税 体 制 中, 央 企 的 税 收 上 交 中 央, 地 方 国 有 钢 企 的 税 收 交 地 方, 一 旦 央 企 重 组 地 方 钢 企, 税 收 的 分 配 成 为 利 益 集 团 双 方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多 数 钢 铁 企 业 在 其 所 在 地 都 是 纳 税 大 户, 并 在 带 动 当 地 相 关 产 业 发 展 等 方 面 发 挥 着 巨 大 的 作 用 有 的 地 方 和 企 业 在 研 究 重 组 整 合 有 关 问 题 时, 担 心 重 组 整 合 后 统 一 了 发 展 规 划, 不 在 本 地 区 发 展 将 影 响 该 地 区 的 财 政 收 入, 因 此 只 愿 意 搞 松 散 型 企 业 集 团, 不 愿 意 进 行 资 源 整 合, 更 不 愿 意 将 本 地 区 企 业 作 为 新 集 团 内 的 一 个 生 产 单 元 而 存 在, 从 而 形 成 了 优 势 钢 铁 企 业 跨 省 市 跨 地 区 重 组 的 利 益 障 碍 ;2 重 组 后 的 人 事 安 排 也 关 系 到 企 业 高 层 管 理 者 的 直 接 利 益, 处 于 对 自 己 利 益 的 保 护, 各 利 益 集 团 各 怀 心 事, 对 重 组 整 合 的 推 动 很 不 利 2005 年 鞍 钢 和 本 钢 合 并 组 建 鞍 本 钢 铁 集 团, 鞍 钢 属 于 央 企, 本 钢 是 辽 宁 省 属 大 型 钢 铁 集 团 两 个 企 业 相 隔 很 近, 各 种 资 源 和 产 能 可 以 实 现 优 势 互 补, 应 该 是 一 种 很 完 美 的 结 合 但 是, 自 从 挂 牌 以 来 虽 然 合 并 了 生 产 统 计 报 表, 但 双 方 迟 迟 未 进 行 资 源 整 合, 其 根 本 性 原 因 是 两 者 的 资 本 结 构 性 质 存 在 差 异 问 题 二 : 纵 向 重 组 力 度 不 足 在 信 息 不 对 称 和 外 部 性 的 情 况 下, 信 息 的 获 得 价 格 的 发 现 以 及 交 易 的 谈 判 都 是 要 付 出 成 本 的, 这 些 就 是 价 格 机 制 的 成 本, 也 就 是 交 易 费 用 市 场 和 企 业 是 资 源 分 配 的 两 种 可 替 代 手 段, 企 业 作 为 市 场 交 易 的 替 代 物, 可 以 以 低 于 市 场 水 平 的 交 易 费 用 和 成 本 得 到 所 需 要 的 资 源 通 过 纵 向 重 组 可 以 将 原 先 的 市 场 交 易 内 部 化, 用 内 部 行 政 的 手 段 替 代 外 部 市 场 手 段, 将 不 确 定 的 市 场 关 系 转 为 确 定 的 内 部 关 系, 从 而 能 够 大 幅 度 的 降 低 交 易 费 用 和 交 易 风 险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纵 向 重 组 的 效 果 主 要 体 现 在 实 现 重 组 后 企 业 交 易 成 本 降 低 的 目 的 上, 具 体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降 低 了 议 价 成 本 纵 向 整 合 使 纵 向 企 业 之

36 间 在 不 同 的 生 产 阶 段 上 建 立 了 协 同 性 联 系, 企 业 不 必 去 寻 找 供 应 者 和 销 售 商 并 与 之 进 行 价 格 谈 判, 而 通 过 内 部 操 作 即 可 使 原 材 料 和 中 间 产 品 的 供 给 得 到 保 证, 并 减 少 了 企 业 对 供 应 商 和 零 售 商 的 依 赖 程 度, 有 效 地 降 低 了 议 价 成 本 采 购 成 本 销 售 费 用 等 相 关 成 本 ;2 降 低 了 履 约 成 本 由 于 市 场 的 不 确 定 性, 订 立 合 同 对 交 易 双 方 而 言 是 一 种 承 诺, 虽 然 合 同 本 身 并 不 能 保 证 对 方 对 合 同 条 款 的 履 约 行 为, 但 可 以 作 为 诉 诸 法 律 的 有 效 凭 据 因 此, 交 易 双 方 都 在 谈 判 和 签 订 合 同 时 强 调 契 约 的 履 行, 并 愿 意 为 此 付 出 一 定 的 监 督 和 履 约 成 本 纵 向 整 合 使 外 部 交 易 转 换 为 企 业 内 部 供 产 或 购 销 的 行 为, 减 少 了 监 督 合 约 履 行 的 成 本 及 违 约 风 险 ;3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道 德 风 险 的 发 生 由 于 合 约 的 不 完 备 性 及 信 息 的 不 对 称 性, 市 场 交 易 随 时 有 可 能 会 发 生 道 德 风 险 一 般 来 说, 合 约 不 完 备 性 源 于 事 前, 而 战 略 决 策 失 误 的 风 险, 不 仅 来 自 事 前 的 不 确 定 性, 也 来 自 事 后 的 不 确 定 性 企 业 通 过 纵 向 重 组 实 现 一 体 化 经 营 能 显 著 弥 补 合 约 的 不 完 备 性, 其 优 势 在 于 利 用 行 政 命 令 解 决 内 部 分 歧 的 利 益 协 调 机 制, 制 定 有 效 的 内 控 制 度 能 使 企 业 在 保 障 利 益 方 面 获 得 更 大 的 安 全 性 由 于 我 国 钢 铁 企 业 所 拥 有 的 矿 山 自 产 铁 矿 石 占 全 国 铁 矿 石 产 量 的 比 重 不 到 30%, 而 国 内 铁 矿 石 自 给 率 不 到 50%, 即 中 国 钢 铁 企 业 自 产 铁 矿 石 占 其 铁 矿 石 需 求 总 量 应 不 超 过 15% 因 此, 中 国 钢 铁 企 业 的 纵 向 重 组 的 关 键 点 是 要 实 现 与 上 游 原 料 产 业 的 纵 向 重 组, 其 意 义 在 于 :1 铁 矿 石 作 为 重 要 的 基 础 材 料 资 源, 国 家 应 从 构 建 稳 定 的 上 下 游 产 业 链 角 度 在 铁 矿 石 资 源 开 发 方 面 适 度 向 钢 铁 企 业 倾 斜, 将 更 多 的 可 开 发 资 源 归 属 到 国 家 重 点 扶 持 的 优 势 钢 铁 企 业 手 中 ;2 国 内 铁 矿 石 现 货 交 易 市 场 的 存 在 表 面 看 是 在 用 市 场 的 手 段 优 化 这 两 个 行 业 之 间 的 供 需 关 系, 实 现 资 源 的 合 理 配 置, 但 这 种 完 全 市 场 化 的 上 下 游 产 业 间 的 交 易 方 式 更 适 用 于 一 个 相 对 封 闭 的 国 内 市 场 鉴 于 中 国 钢 铁 工 业 对 进 口 铁 矿 石 依 存 度 已 达 50% 以 上, 国 内 铁 矿 石 采 选 业 与 钢 铁 冶 炼 业 之 间 高 度 市 场 化 的 运 作 模 式 只 会 使 双 方 之 间 利 益 的 博 弈 更 为 复 杂 ;3 提 倡 黑 色 金 属 矿 采 选 业 与 黑 色 金 属 冶 炼 及 压 延 加 工 业 在 投 资 及 资 本 上 融 合, 而 不 是 将 黑 色 金 属 矿 采 选 业 黑 色 金 属 冶 炼 及 压 延 加 工 业 作 为 两 个 割 裂 的 行 业 来 对 待 国 家 应 鼓 励 钢 铁 企 业 采 用 资 本 的 手 段 将 两 个 高 度 关 联 性 的 行 业 纳 入 到 一 个 相 对 封 闭 的 企 业 运 行 体 系 当 中, 用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模 式 替 代 两 个 关 联 产 业 间 的 市 场 模 式 从 而 减 少 铁 矿 石 现 货 市 场 的 交 易 量 规 模, 避 免 国 内 铁 矿 石 现 货 价 格 的 频 繁 波 动 事 实 将 会 证 明 : 用 企 业 手 段 管 理 这 两 个 具 有 高 度 相 关 性 的 行 业, 其 效 果 将 优 于 市 场 手 段 行 政 手 段 干 预 下 的 行 业 对 话 与 行 业 协 调 问 题 三 : 对 超 级 钢 铁 企 业 的 集 团 管 理 模 式 尚 在 探 索 之 中

37 加 大 中 国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力 度 必 然 会 催 生 出 一 批 超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集 团 中 国 超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集 团 的 管 理 模 式 一 定 要 符 合 中 国 国 情, 简 而 言 之 是 要 探 索 出 一 套 中 国 独 有 的 超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集 团 管 理 模 式 但 目 前 国 内 对 超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集 团 的 管 理 在 理 论 研 究 模 式 探 索 等 方 面 都 存 在 着 欠 缺 对 企 业 的 兼 并 重 组 所 要 实 现 的 目 标 尚 停 留 规 模 扩 张 的 层 面 上, 对 实 现 了 规 模 经 营 后 如 何 解 决 企 业 业 务 流 程 重 组 等 相 关 问 题 缺 乏 有 效 的 成 功 模 式 五 相 关 政 策 建 议 从 提 高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效 益 的 角 度 出 发, 国 家 在 推 进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方 面 有 必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有 所 举 措 : 1. 国 有 钢 铁 企 业 产 权 的 市 场 化 言 论 有 铁 公 允 20 世 纪 80 年 代 以 前, 欧 洲 多 数 国 家 的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多 为 国 有 控 制 在 这 种 产 权 结 构 下, 欧 洲 钢 铁 工 业 的 并 购 历 程 明 显 滞 后 于 美 国 与 日 本 但 这 向 我 们 揭 示 了 如 下 问 题 :1 在 任 何 一 个 市 场 经 济 较 为 发 达 的 国 家, 国 有 产 权 企 业 的 并 购 滞 后 于 非 国 有 产 权 企 业 的 并 购 ;2 市 场 经 济 在 发 达 的 国 家, 在 涉 及 国 有 产 权 的 企 业 重 组 中, 政 府 必 然 要 参 与 其 中, 并 发 挥 导 向 作 用 我 们 的 专 家 学 者 过 于 强 调 西 方 国 家 企 业 并 购 的 市 场 化 行 为, 但 却 忽 视 了 在 西 方 国 有 产 权 并 购 中, 政 府 如 果 是 产 权 所 有 者, 政 府 必 然 要 参 与 国 有 企 业 产 权 交 易 国 内 部 分 学 者 通 常 将 各 级 政 府 参 与 企 业 重 组 活 动 定 义 为 企 业 重 组 中 的 行 政 化 倾 向 ( 个 别 学 者 定 义 为 重 组 中 的 政 治 色 彩 ), 认 为 政 府 参 与 企 业 重 组, 会 使 企 业 重 组 带 有 强 烈 的 政 治 色 彩, 即 重 组 除 了 要 实 现 提 高 企 业 经 营 绩 效 的 目 标 外, 还 会 有 一 定 的 政 治 目 的 掺 加 其 中 我 国 部 分 学 者 提 出 要 真 正 实 现 重 组 后 企 业 的 经 营 绩 效 以 及 协 同 效 应, 就 要 大 力 推 进 钢 铁 企 业 之 间 市 场 化 的 并 购 重 组, 为 此 就 要 改 变 钢 铁 企 业 产 权 结 构, 即 将 国 有 钢 铁 企 业 产 权 市 场 化 他 们 认 为 : 通 过 实 现 产 权 市 场 化, 能 够 有 效 带 动 钢 铁 企 业 的 发 展 获 利, 产 权 市 场 化 也 是 并 购 重 组 市 场 化 的 基 础, 才 能 推 进 优 势 资 源 在 并 购 重 组 的 方 式 下 流 向 由 市 场 决 定 的 高 效 率 的 钢 铁 企 业, 从 而 使 并 购 重 组 有 了 明 确 的 发 展 方 向, 对 于 并 购 后 钢 铁 企 业 的 经 营 绩 效 提 高 具 有 不 可 忽 视 的 促 进 作 用 本 文 认 为 上 述 说 法 有 失 公 允 过 分 强 调 国 有 钢 铁 企 业 产 权 的 市 场 化, 有 可 能 导 致 国 有 产 权 及 国 有 资 产 流 失 我 国 的 特 殊 国 情 决 定 了 我 国 的 企 业 重 组 一 方 面 要 借 鉴 西 方 企 业 并 购 的 成 功 经 验, 另 一 方 面 要 结 合 中 国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现 有 产 权 结 构, 走 出 一 条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重 组 之 路, 其 核 心 是 平 衡 各 级 政 府 在 国 有 企 业 产 权 交 易 中 的 基 本 利 益, 实 现 各 级 国 有 产 权 在 一 个 规 范 化 的 市 场 条 件 下 的 自 由 重 组 2. 建 立 不 同 层 次 国 有 产 权 交 易 的 协 调 机 制

38 各 级 政 府 对 国 有 企 业 的 国 有 资 本 或 国 有 股 权 拥 有 管 理 权, 同 时 也 拥 有 收 益 权 统 一 各 级 政 府 在 国 有 产 权 管 理 方 面 的 利 益 导 向, 可 进 行 如 下 尝 试 : 一 是 让 地 方 政 府 分 享 所 有 权 收 益, 按 股 权 获 得 利 润 分 成 ; 二 是 建 立 国 有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中 央 级 企 业 的 国 有 产 权 与 其 他 地 方 级 产 权 ( 省 级 市 级 ) 可 以 通 过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实 现 有 偿 转 移, 而 不 是 现 在 所 通 行 的 无 偿 划 拨 从 理 论 上, 上 述 两 种 做 法 有 利 于 正 确 处 理 中 央 和 地 方 的 投 资 关 系, 有 利 于 打 破 行 政 壁 垒, 将 国 有 产 权 向 优 势 企 业 集 中, 促 进 国 有 资 产 的 保 值 升 值 3. 建 立 和 完 善 钢 铁 产 业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市 场 改 变 钢 铁 产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加 速 非 流 通 股 的 流 通 化 进 程 随 着 流 通 股 比 例 的 增 大 和 通 过 流 通 市 场 进 行 接 管 限 制 的 放 松, 还 应 当 尽 快 修 改 证 券 法 中 的 不 适 合 部 分, 鼓 励 那 些 有 实 力 的 大 型 钢 铁 上 市 公 司 通 过 敌 意 和 善 意 的 方 式 在 资 本 市 场 展 开 公 司 的 并 购 重 组 行 为, 通 过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市 场 化, 加 速 发 挥 钢 铁 产 业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活 动 在 实 现 国 民 经 济 战 略 性 大 调 整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和 改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鉴 于 中 国 多 数 钢 铁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弱, 技 术 开 发 以 引 进 吸 收 为 主,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技 术 及 产 品 相 对 较 少 等 现 状, 我 们 更 应 该 把 提 高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作 为 中 国 钢 铁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的 基 本 目 标 不 把 培 育 核 心 竞 争 力 作 为 企 业 重 组 的 基 本 目 标, 那 么 一 些 钢 铁 企 业 集 团 即 使 通 过 规 模 扩 张 占 据 了 相 当 多 的 市 场 份 额, 也 同 样 缺 少 发 展 后 劲, 同 样 难 以 形 成 独 有 的 竞 争 优 势 在 市 场 竞 争 环 境 较 为 激 烈 甚 至 恶 劣 时, 很 可 能 会 陷 于 经 营 困 境, 这 样 一 来 规 模 扩 张 不 仅 没 有 给 企 业 带 来 规 模 效 益 和 竞 争 力 的 提 高, 相 反 却 成 为 了 企 业 经 营 的 负 担 国 内 一 些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后 并 没 有 获 得 预 期 效 果, 究 其 原 因, 是 由 于 重 组 企 业 对 被 重 组 企 业 缺 乏 有 效 的 资 源 整 合 借 鉴 国 外 钢 铁 企 业 在 管 理 技 术 采 购 营 销 等 能 力 整 合 上 的 经 验 和 做 法, 对 推 动 中 国 钢 铁 业 重 组 确 保 重 组 成 功 具 有 积 极 的 现 实 意 义 4. 重 组 后 的 企 业 要 进 行 企 业 资 源 整 合 通 过 兼 并 重 组 实 现 规 模 扩 张 的 企 业 相 当 于 在 企 业 内 部 增 加 了 新 的 流 程, 而 资 产 的 剥 离 以 及 企 业 的 分 立 则 减 少 了 现 有 的 流 程, 企 业 现 有 职 能 部 门 的 外 包 或 虚 拟 化 也 改 变 了 企 业 的 现 有 流 程 ; 而 且 当 企 业 规 模 迅 速 扩 大 时, 如 果 企 业 的 管 理 水 平 没 有 同 步 提 高, 那 么 规 模 扩 张 所 带 来 的 新 增 效 益 有 可 能 会 被 管 理 成 本 的 上 升 所 抵 消 因 此, 进 行 资 产 重 组 的 企 业 都 需 要 对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重 新 设 计 衡 量 资 源 整 合 成 功 与 否, 主 要 是 看 反 映 企 业 绩 效 的 关 键 性 指 标 ( 如 产 品 质 量 对 市 场 的 反 应 速 度 成 本 员 工 工 作 效 率 和 顾 客 满 意 度 等 ) 是 否 得 到 改 善 提 高

39 对 钢 铁 企 业 纵 向 重 组 而 言, 上 下 游 企 业 属 于 不 同 产 业, 各 企 业 之 间 是 由 一 系 列 相 关 联 的 资 源 组 成 的 集 合 体, 各 企 业 竞 争 优 势 源 自 企 业 所 拥 有 的 资 源, 尤 其 是 一 些 异 质 性 资 源, 而 这 些 资 源 经 过 整 合, 可 以 使 重 组 后 的 新 企 业 拥 有 不 同 先 前 的 独 特 的 竞 争 能 力 企 业 资 源 整 合 是 以 培 育 核 心 竞 争 力 为 重 点, 对 企 业 流 程 和 组 织 结 构 进 行 根 本 性 的 再 思 考 和 彻 底 的 再 设 计, 以 达 到 组 织 业 绩 的 巨 大 提 高 企 业 通 过 业 务 流 程 重 组 来 整 合 企 业 内 外 部 资 源, 将 所 获 取 的 外 部 资 源 固 化 于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之 中, 对 不 能 增 加 价 值 的 流 程 及 活 动 予 以 删 除 分 离, 或 者 外 包 出 去 结 束 语 企 业 重 组 虽 然 是 以 企 业 为 主 体 的 经 济 活 动, 但 大 型 钢 铁 企 业 的 重 组 涉 及 方 方 面 面 的 因 素 推 动 钢 铁 企 业 重 组, 一 方 面 是 协 调 好 各 种 因 素 的 关 系, 实 现 企 业 产 权 结 构 的 调 整 ; 另 一 方 面 重 组 后 的 企 业 更 要 进 行 资 源 的 整 合, 缺 少 有 效 的 企 业 资 源 整 合, 企 业 重 组 将 流 于 形 式 钢 铁 企 业 通 过 资 源 整 合 所 建 立 的 某 一 时 期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在 不 同 时 期 是 各 不 相 同, 在 不 同 企 业 是 各 不 相 同 但 有 一 点 又 是 相 同 的, 即 重 组 后 的 企 业 应 该 具 有 发 展 的 动 态 的 更 新 优 势, 从 根 本 上 培 育 和 形 成 企 业 的 组 织 创 新 变 革 能 力 和 员 工 群 体 性 竞 争 优 势, 形 成 体 系 性 的 综 合 竞 争 力

40 德 国 企 业 内 部 审 计 向 价 值 管 理 转 型 研 究 汤 9 睿 摘 要 德 国 企 业 开 展 内 部 审 计 已 有 百 年 历 史, 经 过 了 六 个 主 要 的 发 展 阶 段, 基 本 形 成 了 一 套 具 有 德 国 特 征 的 以 提 高 企 业 价 值 为 核 心 的 内 部 审 计 体 系 本 文 在 赴 德 国 企 业 实 地 考 察 的 基 础 上, 总 结 德 国 内 部 审 计 的 发 展 历 程, 归 纳 当 前 德 国 价 值 管 理 型 内 部 审 计 体 系 在 组 织 架 构 业 务 范 围 程 序 方 法 人 员 素 质 等 方 面 的 特 征, 为 我 们 推 动 中 央 企 业 的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发 展 提 出 了 一 些 建 议 企 业 内 审 是 企 业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中 的 重 要 内 容, 是 集 监 督 评 价 服 务 为 一 体 的 管 理 诊 断 与 咨 询 活 动, 是 企 业 创 造 价 值 环 节 中 的 一 环 在 我 国 以 往 的 内 审 实 践 中, 常 常 存 在 一 种 认 识 上 的 误 区, 即 把 内 审 仅 仅 作 为 监 督 部 门 甚 至 是 消 耗 性 部 门 来 看 待, 认 为 内 审 只 是 在 事 后 来 发 挥 挑 毛 病 的 作 用 在 企 业 市 场 化 进 程 已 达 较 高 程 度 的 今 天, 这 种 对 内 审 的 不 全 面 认 识, 既 不 适 应 企 业 以 创 造 股 东 价 值 为 核 心 目 标 的 发 展 要 求, 也 不 符 合 国 际 上 先 进 的 内 部 审 计 理 念, 有 必 要 通 过 研 究 西 方 先 进 国 家 的 企 业 内 审 情 况, 为 推 动 我 国 企 业 特 别 是 中 央 企 业 的 内 审 发 展 提 供 借 鉴 为 此, 笔 者 随 团 赴 德 国 考 察 研 究 了 德 国 企 业 的 内 审 工 作, 研 究 了 德 国 内 审 发 展 演 变 的 历 程 和 当 前 价 值 管 理 型 内 审 的 主 要 特 征, 对 中 央 企 业 内 审 发 展 提 出 了 几 项 建 议 一 德 国 内 部 审 计 的 发 展 历 程 1875 年, 钢 铁 工 业 巨 头 克 虏 伯 公 司 设 立 了 德 国 第 一 个 现 代 内 审 部 门 在 此 后 的 130 多 年 时 间 里, 随 着 企 业 经 营 环 境 的 持 续 变 迁, 内 审 也 在 不 断 发 展 目 前 德 国 无 论 是 私 营 企 业 还 是 国 有 企 业, 绝 大 多 数 都 设 有 内 审 部 门 配 备 专 职 内 审 人 员, 全 国 现 有 内 审 从 业 人 员 超 过 5 万 人 德 国 学 术 界 普 遍 认 为, 内 审 在 德 国 共 经 历 了 以 下 六 个 发 展 阶 段 : ( 一 ) 初 期 发 展 阶 段 (20 世 纪 初 -20 世 纪 中 期 ) 20 世 纪 初, 随 着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的 逐 步 扩 大, 一 批 大 型 企 业 在 德 国 迅 速 崛 起, 高 层 管 理 者 再 也 无 法 像 过 去 一 样 对 所 有 的 经 营 活 动 亲 自 过 问, 分 权 管 理 和 多 级 控 制 等 管 理 模 式 的 出 现, 使 企 业 在 加 强 财 务 监 督 方 面 的 需 求 变 得 越 发 迫 切, 单 纯 依 靠 外 部 审 计 力 量 已 无 法 实 时 满 足 管 理 当 局 的 需 要 在 这 样 的 背 景 下, 内 审 岗 位 在 大 型 企 业 中 应 运 而 生 在 9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公 司 王 加 同 志 中 国 电 信 集 团 公 司 郝 善 勇 同 志 对 本 文 提 供 了 十 分 重 要 的 帮 助

41 这 一 时 期, 企 业 内 审 工 作 实 质 上 履 行 的 是 会 计 监 督 职 能, 其 任 务 主 要 集 中 于 查 错 防 弊 内 部 审 计 师 会 对 企 业 财 务 会 计 核 算 资 料 账 簿 报 表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进 行 审 计, 并 确 保 上 述 资 料 的 编 制 符 合 国 家 财 税 部 门 相 关 法 规 在 财 务 检 查 的 基 础 上, 内 部 审 计 师 也 会 对 企 业 资 产 安 全 的 保 障 能 力 予 以 关 注, 并 就 如 何 进 一 步 扩 大 盈 利 空 间 提 出 相 关 意 见 ( 二 ) 适 应 国 际 化 进 程 阶 段 (20 世 纪 中 期 -60 年 代 ) 二 战 结 束 后, 国 际 经 贸 往 来 日 趋 频 繁, 大 型 企 业 的 国 际 化 进 程 有 所 加 快 国 际 化 经 营 在 帮 助 企 业 迅 速 扩 大 资 源 占 有 有 效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的 同 时, 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加 大 了 企 业 的 经 营 风 险 在 国 际 化 进 程 中, 企 业 的 资 金 需 求 有 所 增 长, 与 美 英 等 国 相 比, 德 国 国 内 资 本 市 场 的 总 体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企 业 主 要 依 靠 银 行 贷 款 等 间 接 融 资 方 式 解 决 资 金 缺 口 受 此 影 响, 商 业 银 行 和 企 业 之 间 的 关 系 变 得 日 益 紧 密, 商 业 银 行 逐 步 成 为 企 业 财 务 资 料 的 重 要 使 用 者, 对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的 影 响 力 也 逐 渐 增 大 针 对 这 一 趋 势, 德 国 企 业 内 审 的 工 作 职 能 开 始 向 多 元 化 方 向 发 展, 除 继 续 做 好 财 务 检 查 外, 内 审 部 门 还 将 注 意 力 逐 步 转 向 防 控 经 营 风 险 等 方 面, 以 适 应 国 际 化 发 展 的 需 要 ( 三 ) 科 学 化 和 系 统 化 阶 段 (20 世 纪 60 年 代 -70 年 代 ) 1958 年 以 前, 德 国 各 企 业 按 照 自 行 设 定 的 方 式 开 展 内 审 工 作, 尽 管 部 分 企 业 的 内 审 实 务 已 达 到 了 较 高 水 平, 但 这 些 企 业 毕 竟 是 少 数 为 了 进 一 步 促 进 和 规 范 内 审 发 展, 改 变 各 企 业 内 审 工 作 质 量 参 差 不 齐 的 状 况, 德 国 于 1958 年 成 立 内 审 协 会, 指 导 和 支 持 德 国 内 审 发 展, 促 进 内 审 工 作 科 学 化 系 统 化 标 准 化, 提 高 内 审 机 构 和 人 员 在 企 业 中 以 及 在 全 社 会 中 的 影 响 力 目 前, 德 国 内 审 协 会 拥 有 来 自 不 同 行 业 的 2400 余 名 会 员, 其 中 个 人 会 员 1800 余 名 企 业 和 公 共 机 构 会 员 600 余 名, 在 德 国 DAX 指 数 30 家 成 份 股 公 司 中,29 家 是 内 审 协 会 会 员 德 国 内 审 协 会 成 立 后, 内 审 不 应 局 限 于 财 务 检 查 的 理 念 得 到 推 广, 内 审 人 员 理 论 水 平 和 实 务 能 力 持 续 提 升, 企 业 的 内 审 工 作 也 取 得 了 较 大 进 步 ( 四 ) 向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延 伸 阶 段 (20 世 纪 70 年 代 -90 年 代 ) 内 部 控 制 是 企 业 防 范 经 营 风 险 个 人 舞 弊 的 防 火 墙, 建 立 科 学 有 效 的 内 控 体 系 是 企 业 提 升 风 险 防 范 能 力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达 成 的 必 要 条 件 自 20 世 纪 70 年 代 起, 德 国 企 业 开 始 逐 步 将 检 验 内 控 有 效 性 纳 入 内 审 部 门 工 作 范 围 德 国 企 业 的 内 部 控 制 重 点 包 括 关 键 岗 位 分 离 保 密 授 权 单 据 数 量 及 金 额 复 核 计 算 机 密 码 设 置 等, 内 审 工 作 人 员 会 对 企 业 内 控 制 度 的 适 当 性 有 效 性 严 密 性 以 及 制 度 执 行 的 准 确 性 等 进 行 评 价, 并 提 出 完 善 和 改 进 建 议 ( 五 )IT 审 计 应 用 阶 段 (20 世 纪 90 年 代 -21 世 纪 初 ) 进 入 20 世 纪 90 年 代, 随 着 计 算 机 和 网 络 技 术 的 飞 速 发 展,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在 德 国 企 业 中 得 到 广 泛 应

42 用 为 适 应 新 的 环 境, 企 业 内 审 部 门 开 始 利 用 信 息 化 手 段 采 集 和 分 析 经 营 数 据, 对 业 务 流 程 开 展 实 时 监 控, 以 提 高 审 计 工 作 效 率, 扩 大 内 审 工 作 覆 盖 面, 使 企 业 风 险 防 控 工 作 更 加 系 统 化, 这 种 发 展 被 称 为 IT 支 持 审 计 同 时, 银 行 通 信 等 部 分 行 业 大 量 使 用 信 息 技 术 开 展 业 务, 对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性 可 靠 性 检 查, 成 为 这 些 企 业 内 审 的 重 要 内 容, 对 IT 系 统 的 审 计 应 运 而 生 IT 系 统 的 介 入, 对 内 部 审 计 从 业 人 员 的 知 识 结 构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 六 ) 内 审 工 作 外 包 阶 段 (21 世 纪 初 至 今 ) 在 过 去 10 年 里, 为 了 进 一 步 提 升 内 审 工 作 独 立 性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部 分 德 国 企 业 开 始 尝 试 将 内 审 工 作 外 包, 或 将 内 审 部 门 组 建 为 专 业 子 企 业, 甚 至 分 割 独 立 出 去 这 样 一 来, 审 计 机 构 独 立 性 更 强, 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时 的 压 力 更 小, 审 计 意 见 落 实 时 所 遇 到 的 阻 力 也 更 小 但 另 一 方 面, 作 为 外 包 单 位 的 审 计 机 构 有 其 自 身 的 利 益 诉 求, 通 常 在 为 企 业 提 供 内 审 服 务 的 基 础 上 还 会 努 力 承 揽 更 多 业 务, 这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又 可 能 降 低 内 审 工 作 质 量 因 此, 德 国 国 内 对 这 种 外 包 做 法 还 存 在 争 议, 目 前 只 有 少 数 企 业 实 施 了 内 审 外 包, 并 未 得 到 广 泛 推 广 二 德 国 价 值 管 理 型 内 部 审 计 的 特 征 经 历 了 上 述 历 史 发 展 阶 段 后, 德 国 企 业 内 审 的 目 标 定 位 工 作 理 念 工 作 领 域 及 方 式 方 法 不 断 转 变 和 丰 富, 内 审 已 逐 步 发 展 为 以 提 升 企 业 价 值 为 核 心 目 标 的 监 督 评 价 控 制 和 咨 询 活 动 按 照 德 国 内 审 协 会 (DIIR) 的 定 义, 内 审 部 门 提 供 独 立 和 客 观 的 审 查 ( 保 证 ) 与 咨 询 服 务, 目 的 在 于 创 造 价 值 和 改 进 企 业 流 程,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通 过 使 用 系 统 的 目 标 明 确 的 方 法, 评 估 并 帮 助 改 善 企 业 的 风 险 管 理 控 制 领 导 和 监 督 流 程 的 有 效 性, 以 此 来 支 持 企 业 和 机 构 达 成 其 目 标 在 此 定 义 下, 德 国 内 审 的 核 心 目 标 是 提 高 企 业 价 值, 内 审 的 组 织 架 构 业 务 范 围 程 序 方 法 人 员 素 质 等 都 具 有 较 明 显 的 价 值 管 理 特 征 ( 一 ) 内 审 的 目 标 定 位 是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价 值 德 国 内 审 最 初 也 是 出 于 组 织 内 部 查 错 防 弊 控 制 财 务 收 支 的 需 要 而 建 立 的, 但 是 随 着 企 业 经 营 的 多 元 化 和 复 杂 化, 企 业 所 面 临 的 风 险 日 益 增 大, 企 业 内 部 需 要 一 个 独 立 客 观 的 部 门 不 断 评 估 经 营 风 险, 评 估 和 改 进 运 营 流 程 中 的 缺 陷 环 节, 一 个 仅 提 供 监 督 服 务 的 内 审 部 门 已 无 法 适 应 现 代 企 业 发 展 的 需 要 在 这 种 要 求 下, 德 国 内 审 的 目 标 定 位 逐 步 转 向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价 值, 具 体 包 括 : 帮 助 企 业 确 定 正 确 的 发 展 战 略 预 测 和 控 制 企 业 风 险 保 证 企 业 有 效 利 用 现 有 的 经 济 资 源 确 保 企 业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章 制 度 的 要 求 等 相 应 的, 内 审 目 标 的 多 元 化 也 促 进 了 审 计 理 念 的 改 变, 内 部 审 计 应 该 为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提 供 服 务 并 创 造 价 值 已 成 为 内 审 工 作 的 指 导 思 想 目 前 在 德 国,

43 内 审 人 员 已 不 是 单 纯 意 义 上 的 监 督 者, 他 们 更 大 程 度 上 是 企 业 风 险 的 防 护 者, 发 现 风 险 领 域 并 与 相 关 人 员 一 同 致 力 于 问 题 的 解 决 ; 同 时 他 们 也 是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师, 不 断 发 掘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中 的 改 进 空 间, 为 各 部 门 提 出 积 极 的 建 议 比 如 法 兰 克 福 机 场 内 审 的 工 作 目 标 是 确 保 公 司 运 营 全 过 程 的 合 法 安 全 和 经 济, 对 公 司 内 部 整 体 监 控 系 统 的 有 效 性 和 效 率 性 进 行 检 查, 不 断 推 动 运 营 流 程 优 化 ( 二 ) 内 审 机 构 具 有 独 立 而 且 较 高 的 组 织 地 位 为 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范 围 能 够 满 足 审 计 目 标 要 求, 确 保 审 计 结 果 公 正 客 观 实 用, 内 审 部 门 必 须 具 备 一 定 的 权 威 性 和 独 立 性 这 不 仅 要 求 内 审 机 构 具 有 独 立 并 且 足 够 高 的 组 织 地 位, 而 且 要 保 证 内 审 人 员 在 执 行 审 计 时 能 够 保 持 独 立 德 国 在 制 度 设 计 和 组 织 设 置 层 面 保 证 了 内 审 部 门 具 有 较 高 的 地 位 和 权 威 性 最 近 十 多 年 来, 德 国 先 后 出 台 企 业 监 控 和 透 明 法 (KonTraG,1998 年 ) 公 司 治 理 法 典 (DCGK,2003 年 ) 透 明 度 及 公 开 法 (TransPuG,2003 年 ) 最 低 风 险 管 理 要 求 (MaRisk,2005 年 ) 财 会 革 新 法 案 (BilMoG,2009 年 ) 等 法 律 法 规, 并 根 据 欧 盟 第 8 号 公 司 法 指 令 ( 修 订 版 ), 修 订 了 商 法 典 和 公 司 法, 明 确 了 企 业 董 事 会 对 组 织 有 效 的 内 审 工 作 和 内 部 监 控 体 系 的 责 任 在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支 持 下, 德 国 企 业 内 审 部 门 一 般 直 接 向 董 事 会 负 责 ( 通 常 是 由 董 事 长 直 接 领 导 ), 具 有 较 高 的 组 织 地 位, 可 以 对 所 有 部 门 和 所 有 人 员 进 行 审 计 ; 同 时, 在 董 事 长 授 权 的 支 持 下, 内 审 部 门 提 出 的 整 改 建 议 会 被 被 审 计 部 门 即 时 采 纳 比 如, 在 法 兰 克 福 机 场, 中 心 审 计 部 隶 属 于 董 事 长, 其 工 作 直 接 向 董 事 长 负 责 此 外, 在 内 审 人 员 独 立 性 方 面, 许 多 德 国 企 业 对 内 审 部 门 实 行 轮 岗 制, 这 样 既 可 以 避 免 内 审 人 员 长 期 审 计 相 同 业 务 和 人 员 而 产 生 徇 私 舞 弊 的 可 能 性, 也 有 利 于 将 内 审 人 员 培 养 成 了 解 业 务 的 综 合 性 人 才, 同 时 还 能 增 进 内 审 部 门 与 其 他 部 门 的 交 流, 为 内 部 审 计 创 造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常 见 的 德 国 企 业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设 置 图 企 业 领 导 层 ( 董 事 长 )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部 门 一 部 门 二 行 政 管 理 ( 三 ) 内 审 业 务 范 围 涵 盖 企 业 经 营 活 动 方 方 面 面 从 20 世 纪 80 年 代 以 来, 德 国 内 审 为 更 好 地 发 挥 协 助 企 业 创 造 价 值 的 作 用, 其 业 务 范 围 逐 渐 由 财 务 收 支 转 向 内 控 评 价 风 险 防 范 和 经 营 审 计, 所 涉 及 的 领 域 也 从 单 一 的 会 计 数 据 转 向 企 业

44 经 营 活 动 的 方 方 面 面, 包 括 战 略 制 定 生 产 管 理 供 应 链 人 力 资 源 投 资 并 购 IT 等 等 这 种 转 变 是 一 个 与 企 业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过 程 : 在 内 部 审 计 发 展 的 初 级 阶 段, 审 计 范 围 侧 重 于 财 务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以 帮 助 经 营 者 依 据 真 实 情 况 做 出 妥 当 决 策 ; 随 着 企 业 内 控 制 度 的 不 断 建 立 健 全, 内 审 工 作 开 始 向 对 内 控 系 统 的 评 价 转 移, 用 以 保 障 企 业 建 立 的 各 项 流 程 和 制 度 能 够 有 效 地 经 济 地 发 挥 作 用, 保 障 企 业 规 范 有 序 开 展 生 产 经 营, 有 效 利 用 资 源 保 全 资 产 遵 守 法 规 并 提 供 可 靠 而 完 整 的 信 息 ; 但 是, 规 范 有 序 的 经 营 并 不 必 然 会 给 企 业 创 造 价 值, 因 此 德 国 企 业 内 部 审 计 逐 渐 发 展 为 经 营 审 计, 以 帮 助 企 业 实 现 为 股 东 创 造 价 值 的 最 终 目 标 所 谓 经 营 审 计, 是 对 企 业 的 所 有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进 行 全 面 审 查 和 评 价, 以 发 现 各 业 务 环 节 潜 在 的 风 险 和 存 在 的 问 题, 挖 掘 提 升 空 间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促 进 防 范 风 险 提 高 效 率 增 加 盈 利, 为 企 业 创 造 价 值 例 如, 法 兰 克 福 机 场 内 审 部 门 每 年 会 针 对 机 场 的 安 保 措 施 进 行 检 查, 确 保 有 关 流 程 能 保 障 机 场 的 安 全 运 营 ( 这 对 于 机 场 而 言 是 最 重 要 的 因 素 ), 同 时 会 对 设 备 采 购 人 力 资 源 航 空 合 作 等 管 理 事 项 进 行 审 计, 对 有 关 管 理 流 程 中 的 低 效 率 环 节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 德 国 宝 马 汽 车 公 司 内 审 部 门 要 对 企 业 的 全 球 生 产 设 施 布 局 和 供 应 商 分 布 进 行 评 估 并 提 出 调 整 建 议, 以 防 范 供 应 链 断 货 风 险 降 低 配 件 采 购 及 运 输 成 本 ; 德 国 电 信 内 审 部 门 要 对 IT 系 统 建 设 和 并 购 项 目 进 行 审 查, 以 保 障 投 资 符 合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实 现 投 资 价 值 ( 四 ) 内 审 程 序 与 方 法 体 现 风 险 导 向 全 程 覆 盖 和 IT 支 持 在 审 计 程 序 和 方 法 上, 德 国 内 审 具 有 三 方 面 特 点 : 一 是 风 险 导 向 由 于 业 务 范 围 涵 盖 了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的 各 个 环 节, 为 了 保 证 有 限 的 审 计 资 源 得 以 有 效 利 用, 内 审 通 常 是 根 据 企 业 内 各 领 域 发 生 风 险 的 概 率, 以 及 各 领 域 的 价 值 大 小 来 确 定 审 计 对 象 内 容 和 时 间 德 国 德 勤 在 协 助 德 国 企 业 开 展 内 审 工 作 的 过 程 中, 提 出 了 内 部 审 计 价 值 图 和 内 部 审 计 风 险 图 的 概 念, 引 导 企 业 内 审 部 门 根 据 企 业 自 身 经 营 特 点, 寻 找 价 值 提 升 可 能 性 大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大 或 风 险 影 响 大 的 领 域, 重 点 投 入 审 计 力 量, 提 高 审 计 的 投 入 产 出 比 法 兰 克 福 机 场 在 内 审 计 划 中, 对 需 要 审 计 的 项 目 进 行 风 险 和 价 值 排 序, 优 先 保 障 红 色 任 务 二 是 全 程 覆 盖 德 国 内 审 是 一 种 集 事 前 事 中 事 后 审 计 为 一 体 的 全 过 程 审 计 从 事 前 看, 在 一 些 重 大 事 项 ( 如 生 产 能 力 布 局 投 资 并 购 等 ) 实 施 前, 内 审 部 门 要 提 出 独 立 的 咨 询 意 见 ; 从 事 中 看, 内 审 部 门 要 定 期 评 估 有 关 内 控 和 运 营 流 程 有 效 性, 提 出 改 进 措 施 ; 从 事 后 看, 内 审 部 门 要 对 经 营 活 动 成 果 进 行 评 估, 并 对 审 计 意 见 整 改 进 行 跟 踪 落 实 三 是 广 泛 应 用 IT 手 段 德 国 绝 大 多 数 企 业 都 采 用 了 计 算 机 辅 助 审 计, 实 现 常 规 审 计 程 序 自 动 化 及 对 海 量 数 据 进 行 处 理, 提 高 审 计 覆 盖 面 同 时, 一 些 企 业 还 根 据 自 身 需 要 开 发 审 计 软 件, 如 奔 驰 公 司 特 别 开 发 了 一 个 软 件 系 统, 建 立 了 开 展 内 审 工 作 相

45 关 的 资 料 库, 方 便 内 审 人 员 制 定 审 计 计 划 ; 法 兰 克 福 机 场 专 门 设 计 了 一 个 黑 客 攻 击 系 统, 查 找 机 场 安 保 信 息 系 统 中 的 漏 洞 需 特 别 注 意 的 是, 尽 管 德 国 企 业 内 审 业 务 范 围 涵 盖 了 经 营 活 动 各 方 面 全 过 程, 但 其 内 审 部 门 本 质 上 还 是 保 持 独 立 角 色, 其 提 出 的 事 前 咨 询 事 中 改 进 建 议 和 事 后 评 价, 均 是 给 决 策 层 和 管 理 层 提 供 的 第 三 方 参 考, 而 具 体 的 决 策 执 行 和 整 改, 均 由 决 策 层 管 理 层 及 具 体 业 务 部 门 做 出, 内 审 部 门 不 直 接 参 与 或 干 预 其 有 关 活 动 ( 五 ) 内 审 人 员 素 质 要 求 高 专 业 背 景 宽 泛 从 人 员 基 本 素 质 看, 虽 然 德 国 对 内 审 从 业 人 员 的 学 历 专 业 经 验 等 没 有 专 门 的 法 律 规 定, 但 实 际 上 德 国 企 业 对 内 审 人 员 的 素 质 要 求 较 高, 一 般 都 是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熟 练 掌 握 必 要 的 外 语 和 计 算 机 技 术 如 奔 驰 公 司 要 求 内 审 人 员 掌 握 2-3 门 外 语, 熟 悉 两 国 以 上 的 法 律 文 化, 熟 练 掌 握 必 要 的 IT 技 术, 具 备 领 导 才 能 等 从 专 业 背 景 看, 德 国 企 业 内 审 人 员 专 业 背 景 逐 步 拓 宽, 不 再 局 限 于 财 经 专 业, 而 是 来 自 经 济 金 融 会 计 法 律 管 理 市 场 营 销 信 息 工 程 企 业 主 业 专 业 领 域 等, 这 种 人 员 结 构 一 方 面 是 为 了 适 应 日 益 广 泛 的 内 审 业 务 范 围 需 要, 另 一 方 面 也 可 以 发 挥 不 同 专 业 的 协 同 效 应, 更 好 地 在 审 计 咨 询 过 程 中 提 出 多 角 度 专 业 性 的 建 议 如 法 兰 克 福 机 场 中 心 审 计 部 的 14 名 专 业 审 计 师 中,7 名 来 自 经 济 管 理 领 域,6 名 来 自 技 术 领 域, 1 名 来 自 IT 领 域 从 审 计 人 员 的 后 续 培 养 看, 德 国 企 业 十 分 重 视 内 审 人 员 的 专 业 素 质 培 养, 企 业 内 部 每 年 均 会 组 织 形 式 多 样 针 对 性 强 的 培 训, 德 国 内 审 协 会 每 年 也 会 组 织 多 次 研 讨, 促 进 信 息 共 享 和 经 验 交 流, 帮 助 成 员 更 好 地 适 应 不 断 变 化 的 审 计 要 求 此 外, 内 审 部 门 在 执 行 一 些 特 定 任 务 时, 还 会 聘 请 外 部 专 家 机 构, 进 行 内 审 外 包, 临 时 补 充 专 业 力 量 三 几 点 启 示 参 考 德 国 企 业 内 审 发 展 经 验, 在 推 动 中 央 企 业 内 审 向 价 值 管 理 转 型 过 程 中, 有 几 点 启 示 值 得 借 鉴 ( 一 ) 明 确 内 审 的 价 值 管 理 定 位, 支 持 和 推 动 内 审 部 门 逐 步 开 展 咨 询 服 务 经 过 近 年 来 的 发 展, 中 央 企 业 内 审 部 门 的 监 督 评 价 职 能 日 益 完 善, 为 企 业 规 范 经 营 发 挥 了 保 障 作 用, 一 些 企 业 也 在 审 计 的 基 础 上 探 索 开 展 具 有 咨 询 服 务 特 点 的 内 审 业 务, 如 成 本 管 理 专 项 审 计 调 查 等, 但 多 数 企 业 还 没 有 将 内 审 的 目 标 提 升 到 价 值 创 造 的 高 度, 内 审 部 门 实 际 上 也 还 仅 定 位 在 监 督 评 价 上, 没 有 发 挥 咨 询 服 务 功 能 从 德 国 的 经 验 看, 随 着 企 业 不 断 发 展, 以 创 造 价 值 为 核 心 目 标 的 内 审 已 经 成 为 企 业 的 内 在 需 要, 而 开 展 咨 询 服 务 则 是 内 审 直 接 创 造 价 值 的 手 段 借 鉴 德 国

46 经 验, 我 们 应 明 确 将 价 值 管 理 作 为 内 审 的 核 心 目 标, 支 持 推 动 中 央 企 业 内 审 部 门 根 据 企 业 自 身 特 点, 逐 步 开 展 咨 询 工 作 ( 二 ) 提 升 内 审 部 门 在 组 织 中 的 地 位, 提 高 内 审 独 立 性 和 权 威 性 据 中 国 内 审 协 会 对 821 家 设 置 了 内 审 机 构 的 国 有 企 业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隶 属 于 董 事 会 的 占 19.98%; 隶 属 于 监 事 会 的 占 3.53%; 隶 属 于 总 经 理 的 占 42.02%; 隶 属 于 副 总 经 理 或 总 会 计 师 的 占 20.83%; 与 纪 检 监 察 合 署 办 公 的 占 13.64% 此 外, 一 些 企 业 还 没 有 设 置 独 立 的 内 审 机 构, 只 在 财 务 部 门 设 置 了 内 审 岗 从 数 据 结 果 看, 我 国 企 业 内 审 部 门 多 数 是 经 营 层 内 部 下 属 机 构, 而 在 德 国, 半 数 以 上 企 业 的 内 审 部 门 直 接 隶 属 于 董 事 会, 并 且 德 国 从 法 律 上 规 定 了 董 事 会 对 组 织 有 效 内 审 工 作 的 责 任 相 对 而 言, 我 国 企 业 内 审 部 门 独 立 性 和 权 威 性 较 弱, 这 与 我 国 公 司 治 理 的 整 体 发 展 阶 段 是 密 切 相 关 的 为 更 好 地 发 挥 内 审 部 门 的 监 督 评 价 控 制 和 咨 询 作 用, 我 们 应 推 动 提 高 内 审 部 门 在 组 织 中 的 地 位, 对 于 设 立 董 事 会 的 企 业, 内 审 部 门 应 直 接 隶 属 董 事 会 或 其 下 属 审 计 委 员 会 ; 对 尚 未 设 立 董 事 会 的 企 业, 也 应 确 保 内 审 机 构 独 立 性, 赋 予 其 向 最 高 管 理 层 和 出 资 人 直 接 汇 报 的 权 利 ( 三 ) 拓 宽 内 审 工 作 范 围, 推 广 先 进 的 内 审 工 作 程 序 与 方 法 从 工 作 范 围 看, 目 前 多 数 中 央 企 业 内 审 工 作 主 要 还 是 以 财 务 收 支 审 计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为 主, 部 分 企 业 正 在 探 索 根 据 经 营 需 要 开 展 特 色 审 计 业 务, 如 工 程 审 计 项 目 管 理 审 计 等 这 种 探 索 与 德 国 企 业 开 展 的 经 营 审 计 一 样, 都 是 由 企 业 内 在 需 求 引 发 的 以 提 升 企 业 价 值 为 导 向 的 具 有 咨 询 性 质 的 业 务 对 于 企 业 这 种 内 在 的 拓 宽 内 审 工 作 领 域 的 需 求, 应 加 以 鼓 励 和 帮 助, 积 极 稳 妥 地 推 动 企 业 在 自 发 的 基 础 上 实 现 内 审 向 价 值 管 理 的 转 型 从 内 审 程 序 与 方 法 看, 不 少 企 业 都 在 开 展 风 险 导 向 全 程 审 计 以 及 IT 支 持 审 计 的 探 索, 这 些 程 序 与 方 法 在 德 国 和 世 界 其 他 先 进 企 业 中 都 被 广 泛 使 用, 是 国 际 内 审 工 作 的 先 进 经 验, 对 于 帮 助 中 央 企 业 提 高 内 审 工 作 效 率 发 挥 内 审 作 用 具 有 很 大 帮 助, 我 们 应 积 极 加 以 推 广 需 指 出 的 是, 在 拓 宽 工 作 范 围 逐 步 实 现 全 程 审 计 的 同 时, 应 特 别 注 意 把 握 内 审 部 门 的 独 立 定 位, 保 持 客 观 中 立 的 第 三 方 监 督 角 色, 避 免 监 督 咨 询 与 决 策 执 行 混 为 一 体 ( 四 ) 扩 展 内 审 人 才 专 业 背 景, 适 应 新 的 业 务 要 求 从 德 国 经 验 以 及 部 分 中 央 企 业 已 有 的 探 索 看, 内 审 部 门 要 想 切 实 发 挥 价 值 管 理 作 用 有 效 开 展 新 领 域 的 业 务, 仅 仅 靠 财 务 会 计 知 识 是 远 远 不 够 的, 必 须 具 有 与 新 业 务 相 关 的 人 才 储 备 而 目 前 大 多 数 中 央 企 业 的 内 审 部 门, 人 才 还 主 要 来 源 于 财 经 领 域, 缺 少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经 验 我 们 应 推 动 企 业 拓 宽 内 审 部 门 的 人 才 来 源, 适 当 建 立 经 营 管 理 部 门 和 内 审 部 门 的 人 才 轮 岗 机 制, 让 行 家 里 手 来 发 现 问 题 提 出 建 议, 这 样 才 能 真 正 发 挥 好 内 审 的 管 理 咨 询 作 用

47 ( 五 ) 加 强 内 审 人 员 培 训, 不 断 提 高 内 审 人 员 素 质 随 着 内 审 工 作 内 容 不 断 增 加 工 作 方 法 不 断 创 新, 现 有 内 审 人 员 的 素 质 必 须 相 应 提 升 才 能 适 应 新 的 要 求 我 们 应 推 动 企 业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内 审 人 员 培 训, 建 立 内 审 知 识 库, 帮 助 内 审 人 员 不 断 提 高 专 业 素 质 拓 宽 知 识 面, 更 好 地 履 行 内 审 工 作 职 责, 同 时, 我 们 也 可 利 用 国 资 委 这 个 较 高 层 次 的 管 理 平 台, 组 织 中 央 企 业 内 审 部 门 相 互 交 流 学 习, 推 广 先 进 实 践, 提 升 中 央 企 业 内 审 队 伍 整 体 素 质, 提 高 内 审 工 作 水 平

48 赴 江 西 旱 塘 村 调 研 实 践 报 告 蒋 怡 在 委 直 属 机 关 团 委 的 组 织 下, 我 于 2011 年 5 月 日 参 加 了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团 工 委 组 织 的 百 村 调 研 实 践 活 动 此 次 调 研 实 践 活 动 的 目 的 是 推 动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青 年 深 入 基 层 深 入 农 村, 了 解 国 情 社 情 民 情 ; 增 进 青 年 对 基 层 和 群 众 的 感 情, 加 强 作 风 锤 炼 ; 提 升 青 年 工 作 能 力 增 长 才 干 和 见 识 来 自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94 个 部 门 的 530 名 青 年 分 三 批 深 入 18 个 省 100 个 村 开 展 调 研 实 践 活 动, 其 中 来 自 国 资 委 的 十 名 青 年 被 编 入 百 村 调 研 第 二 批 第 四 团, 赴 江 西 赣 州 萍 乡 4 县 6 村, 与 农 民 同 吃 同 住 同 劳 动, 深 入 开 展 调 研 实 践 活 动 我 所 在 的 小 组 一 行 8 人 进 驻 了 赣 州 市 赣 县 江 口 镇 旱 塘 村 驻 村 期 间, 我 们 胸 怀 责 任 和 重 托, 严 守 调 研 纪 律, 发 扬 务 实 作 风, 走 进 农 户, 深 入 了 解 了 他 们 的 实 际 困 难 和 需 求, 完 成 了 对 旱 塘 村 ( 行 政 村 ) 和 10 户 农 家 的 问 卷 调 查 ; 走 访 慰 问 困 难 户 和 五 保 户, 为 他 们 送 去 大 米 花 生 油 等 生 活 必 需 品 ; 零 距 离 接 触 基 层 干 部, 先 后 与 大 学 生 村 官 村 致 富 带 头 人 县 三 送 工 作 组 成 员 镇 村 干 部 座 谈 交 流 ; 走 进 学 校, 与 旱 塘 明 德 小 学 的 学 生 们 一 起 上 了 一 堂 题 为 我 的 梦 想 的 主 题 班 会, 走 访 慰 问 了 村 里 的 两 家 幼 儿 园, 给 孩 子 们 送 去 了 礼 物 和 关 爱 ; 走 进 田 间 地 头, 为 蔬 菜 大 棚 封 边 填 土, 体 验 农 业 生 产 劳 动 通 过 调 研 实 践, 我 们 深 入 了 解 了 农 村 的 实 际 情 况, 切 身 体 验 了 农 民 的 辛 劳 疾 苦, 认 真 思 考 了 农 业 发 展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发 现 了 农 村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中 的 一 些 亮 点, 感 触 颇 深, 收 获 良 多 现 将 旱 塘 村 有 关 情 况 及 个 人 体 会 与 思 考 报 告 如 下 : 一 旱 塘 村 发 展 中 的 三 大 亮 点 旱 塘 村 位 于 江 口 镇 中 部, 平 江 河 畔, 因 晴 三 天 干 旱, 雨 三 天 成 塘 而 得 名 如 今 的 旱 塘 村, 旧 貌 换 新 颜, 村 内 道 路 水 利 设 施 完 善, 水 泥 硬 化 主 干 道 通 达 11 个 村 小 组, 全 村 90% 的 农 田 可 以 灌 溉 ; 依 山 傍 水, 绿 树 环 绕, 民 风 淳 朴 旱 塘 村 现 有 农 户 625 户,2592 人 ; 有 1 所 完 小,3 所 幼 儿 园,2 家 卫 生 所 ; 现 有 耕 地 1273 亩, 鱼 塘 152 亩, 山 林 3538 亩 ( 一 ) 新 农 村 建 设 助 旱 塘 村 焕 发 生 机 年 期 间, 国 土 资 源 部 在 旱 塘 村 实 施 了 以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为 主

49 要 内 容 的 重 点 帮 扶, 两 年 共 投 入 资 金 万 元, 实 施 田 水 路 林 村 综 合 整 治, 积 极 探 索 土 地 整 理 与 新 农 村 建 设 相 结 合 的 新 路 子, 已 经 修 好 路 基 5.5 公 里, 全 村 改 水 改 厕 改 路 比 率 达 95% 以 上, 拆 除 空 心 房 面 积 平 方 米, 建 成 村 公 所 图 书 室 等 社 区 服 务 设 施, 发 展 太 空 莲 100 亩, 加 工 橙 基 地 4500 亩 旱 塘 村 在 新 农 村 建 设 中 始 终 贯 穿 和 谐 文 化 创 建 这 一 主 线, 兴 建 了 香 樟 园 义 竹 亭 忠 孝 亭 感 恩 亭 诚 信 园 求 知 园 及 和 谐 广 场 等 寓 教 育 和 休 闲 为 一 体 的 文 化 景 观, 家 家 户 户 的 院 门 上 都 镶 刻 着 歌 颂 新 农 村 赞 美 新 生 活 的 嵌 名 宅 第 联 ; 旱 塘 大 道 安 装 了 46 盏 太 阳 能 路 灯, 新 建 和 谐 社 区 和 农 家 书 屋 三 网 合 一 农 民 就 业 创 业 培 训 中 心 经 过 两 年 的 努 力, 旱 塘 村 的 基 础 设 施 得 到 全 面 改 善, 村 容 村 貌 焕 然 一 新, 村 民 基 本 生 产 生 活 条 件 得 到 显 著 提 升, 成 为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整 村 推 进 示 范 点 ( 二 ) 三 送 活 动 成 效 显 著 为 积 极 响 应 赣 州 市 委 提 出 的 10 万 机 关 干 部 下 基 层 开 展 三 送 活 动 的 号 召, 赣 县 县 委 于 2010 年 底 开 始 了 为 期 1 年 的 千 名 机 关 干 部 下 基 层 送 政 策 释 民 惑 送 温 暖 聚 民 心 送 服 务 解 民 难 的 三 送 活 动 三 送 工 作 组 帮 助 旱 塘 村 建 立 了 覆 盖 全 村 的 动 态 化 的 户 情 管 理 系 统, 包 括 村 情 档 案 户 情 档 案 个 私 企 业 档 案 和 社 会 组 织 档 案 ; 建 立 了 群 众 诉 求 表 达 解 决 机 制, 通 过 值 班 定 点 联 系 走 访 和 意 见 箱 等 方 式 收 集 群 众 意 见, 通 过 镇 村 组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和 上 下 左 右 联 动 机 制 解 决 诉 求 ; 建 立 了 群 众 评 议 评 价 机 制, 将 三 送 活 动 开 展 情 况 纳 入 干 部 个 人 绩 效 考 核, 由 每 人 定 点 联 系 的 20 户 包 扶 农 户 进 行 测 评 打 分, 将 测 评 结 果 与 干 部 个 人 评 先 评 优 和 提 拔 重 用 挂 钩 三 送 活 动 有 力 推 动 了 农 村 的 安 全 和 谐 稳 定, 目 前 旱 塘 村 实 现 了 零 上 访 ; 推 动 了 农 业 农 村 现 代 化, 三 送 工 作 小 组 帮 助 村 民 解 决 项 目 资 金 共 计 30 多 万 元, 开 展 技 能 培 训 5 期 ; 推 动 了 农 村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和 农 村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 三 ) 受 益 产 业 转 移, 返 乡 村 民 日 益 增 多 长 期 以 来 赣 县 经 济 发 展 滞 后, 产 业 结 构 单 一, 大 量 农 村 剩 余 劳 动 力 流 入 沿 海 地 区 近 年 来, 随 着 沿 海 地 区 加 快 劳 动 密 集 型 产 业 的 转 出, 交 通 便 捷 和 拥 有 大 量 熟 练 技 工 成 为 赣 县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的 优 势 所 在 我 们 在 调 研 中 发 现, 越 来 越 多 曾 经 长 期 在 沿 海 打 工 的 村 民 近 两 年 都 选 择 留 在 了 家 乡 他 们 有 的 在 当 地 的 制 衣 厂 制

50 鞋 厂 电 子 加 工 企 业 上 班, 有 的 则 利 用 自 己 学 到 的 技 术 掌 握 的 信 息 资 源, 购 置 简 单 的 设 备 开 起 了 家 庭 作 坊, 从 事 服 装 来 料 加 工 目 前 旱 塘 村 现 有 相 对 较 大 规 模 的 制 衣 厂 3 家, 我 们 走 访 的 郭 芳 桂 创 办 的 制 衣 厂 就 是 其 中 的 一 家 现 年 41 岁 的 郭 芳 桂 原 本 与 妻 子 长 期 在 广 东 打 工 随 着 父 母 日 益 年 迈, 难 以 照 料 2 个 孩 子, 为 了 照 顾 父 母 及 孩 子,2010 年 夫 妻 俩 通 过 打 工 认 识 的 朋 友 获 得 了 服 装 订 单, 在 自 家 开 办 了 小 型 制 衣 厂 初 期 仅 3 4 名 员 工, 逐 渐 发 展 到 现 在 员 工 人 数 已 达 15 人, 拥 有 23 台 缝 纫 机 2 台 打 边 机 1 台 分 线 机 和 1 台 冚 机, 年 产 值 万 元 二 旱 塘 村 发 展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近 两 年 来 旱 塘 村 已 经 发 展 成 为 生 产 发 展 生 活 富 裕 乡 风 文 明 村 容 整 洁 管 理 民 主 的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文 明 新 村 然 而, 它 在 发 展 中 也 遭 遇 到 一 些 困 难, 存 在 着 一 些 问 题,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四 个 方 面 : ( 一 ) 农 村 人 员 结 构 不 合 理, 留 守 老 人 和 留 守 儿 童 问 题 凸 显 旱 塘 村 现 有 村 民 2592 人, 其 中 劳 力 1050 人 ( 在 家 435 人, 外 出 务 工 615 人 ), 老 人 728 人, 学 龄 前 儿 童 236 人,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在 校 生 312 人 ; 其 中 老 人 和 孩 子 占 全 村 留 守 人 数 的 65%,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占 全 村 劳 力 的 59% 虽 较 之 上 世 纪 九 十 年 代, 外 出 务 工 人 数 已 有 所 减 少, 但 目 前 大 部 分 农 村 青 壮 年 劳 力 仍 以 外 出 务 工 为 主 要 谋 生 手 段, 背 井 离 乡, 长 期 在 外, 每 年 只 在 春 节 期 间 返 乡 探 亲, 留 守 老 人 和 留 守 儿 童 问 题 日 益 凸 显 我 所 住 的 丁 大 叔 家 就 是 这 种 情 况, 丁 大 叔 今 年 已 届 65 岁, 和 老 伴 孙 子 三 人 共 同 生 活 多 年 他 的 两 个 儿 子 儿 媳 均 外 出 打 工, 两 个 女 儿 已 出 嫁 到 邻 县 与 丁 大 叔 夫 妇 俩 相 依 为 命 的 是 11 岁 的 孙 子 丁 家 杰, 在 读 五 年 级 当 我 问 他 们 想 不 想 自 己 的 孩 子 或 父 母 时, 他 们 都 满 含 深 情 地 回 答 : 想 当 问 到 怎 么 想 时, 他 们 拿 出 了 相 册, 指 给 我 看 谁 是 儿 子, 谁 是 妈 妈... ( 二 ) 农 民 种 粮 积 极 性 普 遍 不 高 我 们 在 走 访 中 发 现, 虽 然 中 央 和 地 方 陆 续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的 支 农 惠 家 政 策, 农 民 种 粮 的 积 极 性 也 有 所 改 善, 但 仍 然 不 高 经 了 解, 一 是 人 均 耕 地 面 积 小, 只 有 0.6 分 田, 就 算 收 成 好, 也 赚 不 了 多 少 钱 二 是 风 险 高, 平 江 河 堤 太 低, 每 年 汛 期 时 会 淹 没 大 量 农 田, 造 成 绝 收, 需 加 高 河 堤, 修 复 闸 门 ; 暑 期 时 普 遍 干 旱 缺 水, 主 要 靠 抽 水 灌 溉, 增 加 了 成 本, 需 要 整 修 旱 塘 水 库, 水 利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滞 后

51 已 经 严 重 影 响 到 了 农 业 生 产 的 积 极 性 三 是 投 入 大, 见 效 慢 现 在 农 资 价 格 不 断 上 涨, 增 加 了 农 业 生 产 成 本, 农 资 成 本 涨 价 与 粮 食 涨 价 严 重 失 衡, 投 入 产 出 比 不 高 四 是 青 壮 年 劳 力 大 量 外 出 务 工, 留 在 村 里 的 劳 力 大 多 为 老 弱 病 残 幼 等, 劳 动 能 力 不 强, 受 教 育 程 度 不 高, 运 用 科 技 知 识 能 力 欠 缺, 采 取 传 统 种 粮 方 式 只 能 勉 强 维 持 家 庭 生 计, 田 地 少 的 农 户 家 庭 甚 至 购 粮 吃 饭 通 过 走 访 调 查 我 们 了 解 到, 外 出 务 工 收 入 已 经 成 为 农 民 家 庭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种 粮 种 菜 也 只 是 满 足 自 给 自 足, 或 者 小 额 收 入 ; 很 多 农 村 土 地 或 荒 弃 无 人 耕 种, 或 转 给 亲 戚 朋 友 耕 种 ( 三 ) 农 村 公 共 卫 生 环 境 亟 待 改 善 旱 塘 村 公 共 卫 生 尚 无 统 一 管 理, 垃 圾 被 随 意 丢 弃 堆 放, 村 委 会 后 10 多 亩 的 深 水 潭, 成 了 村 民 生 活 垃 圾 倾 倒 的 主 要 场 所, 蚊 蝇 滋 生, 臭 气 熏 天, 既 有 损 村 容 村 貌, 也 对 村 民 健 康 造 成 影 响 通 过 走 访 才 知 道 此 地 是 大 家 约 定 俗 成 的 垃 圾 丢 弃 点 村 委 会 往 东 走 500 米, 是 镇 里 的 垃 圾 焚 烧 厂, 不 仅 有 现 代 化 的 垃 圾 焚 烧 设 备 以 及 垃 圾 运 送 车, 还 有 专 职 工 人 据 焚 烧 厂 的 负 责 人 介 绍, 这 个 垃 圾 焚 烧 厂 主 要 是 处 理 圩 镇 及 最 近 三 个 乡 村 的 垃 圾 ( 不 包 括 旱 塘 村 ), 每 天 运 送 过 来 的 垃 圾 大 概 有 20 多 吨, 而 这 个 小 小 的 焚 烧 厂 的 日 处 理 量 只 有 3-5 吨, 处 理 不 掉 的 垃 圾 他 们 就 会 送 到 离 村 很 远 的 一 个 山 边 的 天 然 坑 进 行 简 易 填 埋 按 现 在 垃 圾 的 产 生 速 度, 负 责 人 担 忧 的 说, 估 计 只 能 维 持 7 8 年 目 前 这 个 焚 烧 厂 面 临 的 最 大 问 题 就 是 资 金 短 缺 以 及 日 益 增 多 的 垃 圾 量 ( 四 ) 农 村 文 化 娱 乐 活 动 相 对 贫 乏 旱 塘 村 民 的 生 活 简 单 规 律, 日 出 而 作, 日 落 而 息, 看 电 视 成 了 生 活 中 最 主 要 的 文 化 娱 乐 活 动, 还 有 每 年 一 次 的 舞 龙, 每 年 放 3-4 场 电 影 在 我 入 住 的 丁 大 叔 家, 大 叔 每 天 要 去 田 间 劳 动, 晚 上 看 看 新 闻 联 播, 了 解 下 国 际 国 内 形 势 ; 阿 姨 一 早 去 集 市 上 卖 些 自 家 种 的 蔬 菜, 然 后 准 备 一 日 三 餐 ; 孙 子 更 辛 苦,6:50 就 背 着 沉 重 的 书 包 去 上 学, 中 午 12:15 才 能 赶 回 家 吃 午 饭, 饭 后 又 急 急 赶 回 学 校, 下 午 要 到 5 点 以 后 才 能 回 家, 做 完 作 业 也 就 该 休 息 了 这 就 是 一 家 三 口 一 天 的 活 动 内 容

52 三 体 会 与 思 考 ( 一 ) 农 村 留 守 老 人 和 留 守 儿 童 问 题 亟 需 关 注 与 解 决 留 守 老 人 和 留 守 儿 童 业 已 成 为 目 前 农 村 普 通 存 在 的 一 种 社 会 现 象 这 种 家 庭 结 构 的 畸 形, 会 产 生 一 系 列 严 重 的 社 会 问 题 留 守 老 人 们 不 仅 指 望 不 上 自 己 成 年 子 女 的 照 顾, 还 要 承 担 照 料 孙 辈 的 重 责 ; 随 着 老 人 们 年 龄 的 日 益 增 大 和 身 体 健 康 的 每 况 愈 下, 对 孙 辈 的 照 料 也 将 力 不 从 心, 而 自 身 的 养 老 问 题 又 该 如 何 解 决? 留 守 儿 童 们 虽 然 能 够 从 爷 爷 奶 奶 身 上 获 得 关 爱, 但 却 缺 少 了 来 自 父 母 的 情 感 沟 通 ; 他 们 很 难 从 日 益 年 迈 且 文 化 知 识 水 平 不 高 的 爷 爷 奶 奶 身 上 获 得 全 面 科 学 的 照 顾 和 思 想 启 蒙 与 学 习 指 导 在 这 种 环 境 中 成 长 起 来 的 孩 子 们, 很 可 能 会 因 缺 失 管 束 与 引 导 而 受 到 社 会 上 一 些 负 面 因 素 的 影 响 从 而 走 上 歧 途, 或 是 不 爱 学 习 早 早 辍 学 随 父 母 外 出 打 工 赚 钱, 成 为 游 走 城 市 的 新 一 拨 农 民 工 如 何 吸 引 他 们 的 父 母 回 到 家 乡 还 原 一 个 完 整 的 家 庭, 需 要 我 们 进 行 深 入 地 思 考 一 是 大 力 发 展 农 业, 改 善 农 村 水 利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提 高 农 民 种 粮 的 积 极 性 二 是 积 极 迎 接 产 业 转 移, 吸 引 更 多 的 村 民 返 乡 创 业 或 务 工 三 是 大 力 加 强 农 村 公 共 卫 生 和 文 化 建 设, 营 造 优 美 的 公 共 卫 生 环 境, 开 展 丰 富 多 彩 的 文 化 娱 乐 活 动, 吸 引 更 多 的 青 壮 年 劳 力 留 在 家 乡 ( 二 ) 积 极 探 索 加 强 农 村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的 新 思 路 赣 县 县 委 正 在 开 展 的 三 送 工 作, 是 创 新 农 村 社 会 管 理 加 强 农 村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实 现 农 村 和 谐 稳 定 的 一 种 有 益 尝 试 他 们 变 被 动 服 务 为 主 动 服 务, 变 群 众 上 访 为 干 部 下 访, 改 变 了 以 往 群 众 有 事 找 政 府 围 着 政 府 转 的 状 况, 进 一 步 畅 通 了 群 众 反 映 利 益 诉 求 的 渠 道, 在 第 一 时 间 掌 握 群 众 的 矛 盾 纠 纷 和 利 益 诉 求, 特 别 是 每 位 干 部 与 农 户 结 成 帮 扶 对 子, 在 宣 讲 政 策 帮 助 村 民 提 高 对 政 策 理 解 力 执 行 力 的 同 时, 对 他 们 最 关 心 最 直 接 最 现 实 的 利 益 问 题, 采 取 切 实 措 施 进 行 及 时 恰 当 的 回 应 和 疏 导, 也 有 助 于 进 一 步 增 进 党 员 干 部 与 基 层 群 众 的 感 情, 密 切 干 群 关 系 目 前, 旱 塘 村 没 有 赴 市 赴 省 赴 京 等 非 正 常 上 访, 更 没 有 集 体 访, 真 正 实 现 了 零 上 访 三 送 工 作 组 还 针 对 旱 塘 村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较 多 服 务 存 在 盲 点 的 情 况, 依 据 户 情 档 案 建 立 了 农 ( 居 ) 民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通 过 手 机 短 信 定 期 发 送 一 些 致 富 信 息 危 情 信 息 灾 害 天 气 科 技 信 息 选 民 登 记 祝 福 祝 愿 等 信 息, 为 在 外 务 工 人 员 提 供 服 务, 让 他 们 感 受 到 浓 浓 的 乡 情 ; 在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聚 居

53 地 建 立 同 乡 会, 请 有 公 信 力 的 乡 贤 担 任 会 长, 加 强 对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的 管 理 和 服 务 ; 帮 助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排 忧 解 难, 如 在 外 务 工 人 员 被 拖 欠 工 资, 需 要 当 地 人 保 局 帮 助 解 决, 三 送 工 作 组 就 会 通 过 向 县 人 保 局 汇 报, 请 县 人 保 局 与 当 地 人 保 局 沟 通, 给 予 帮 助 解 决 结 语 通 过 此 次 调 研 实 践 活 动, 我 们 深 入 基 层 深 入 农 村, 进 一 步 加 深 了 对 我 国 国 情 社 情 民 情 的 了 解 ; 密 切 了 与 基 层 和 群 众 的 关 系, 增 进 了 与 他 们 之 间 的 感 情 ; 开 阔 了 眼 界, 增 长 了 见 识, 更 加 深 切 地 体 会 到 肩 负 的 责 任 与 使 命, 充 分 认 识 到, 在 今 后 的 工 作 中, 必 须 进 一 步 强 化 全 局 观 念 和 大 局 意 识, 加 深 对 党 的 方 针 政 策 路 线 的 理 解, 进 而 更 加 坚 定 走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道 路 的 信 心 和 决 心 ; 必 须 进 一 步 加 强 调 查 研 究, 特 别 是 研 究 局 的 同 志 们, 更 需 要 经 常 深 入 基 层 深 入 企 业 开 展 调 研, 了 解 掌 握 实 际 情 况, 当 好 委 领 导 的 参 谋 助 手 ; 必 须 进 一 步 坚 持 因 地 制 宜 科 学 发 展 的 原 则, 在 制 定 政 策 和 指 导 工 作 时, 既 要 严 格 遵 循 市 场 经 济 规 律 行 业 发 展 规 律 企 业 发 展 规 律 和 国 资 监 管 规 定, 更 要 充 分 考 虑 每 个 地 区 每 个 行 业 每 个 企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和 不 同 特 点, 以 推 动 国 资 监 管 工 作 和 国 有 企 业 的 健 康 科 学 发 展

54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研 究 李 光 林 一 引 言 建 立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是 在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下, 实 现 政 企 分 开 政 资 分 开 的 重 要 制 度 创 新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试 行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意 见 ( 国 发 [2007]26 号 ), 中 央 本 级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工 作 从 2008 年 起 开 始 实 施 经 过 积 极 探 索 稳 步 推 进, 初 步 建 立 了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体 系, 形 成 了 有 效 的 工 作 运 行 机 制, 为 推 动 中 央 企 业 的 改 革 重 组 加 快 解 决 中 央 企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中 的 体 制 性 机 制 性 问 题 发 挥 了 积 极 推 动 作 用 然 而, 在 理 论 研 究 和 实 际 工 作 中, 对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的 理 解 和 认 识 却 有 所 分 歧, 以 致 对 正 确 执 行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充 分 发 挥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功 能 和 作 用 产 生 影 响 本 文 拟 从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建 设 的 体 制 背 景 制 度 框 架 主 要 内 容 三 个 方 面 探 讨 对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的 理 解 以 资 商 榷 二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建 设 的 体 制 背 景 理 解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设, 首 先 要 充 分 了 解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设 相 关 的 政 策 环 境 和 体 制 背 景 笔 者 认 为,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设 能 够 顺 利 进 行 主 要 取 决 于 三 个 方 面 的 体 制 背 景 因 素 我 国 新 型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是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立 的 体 制 基 础, 我 国 复 式 预 算 管 理 体 制 的 提 出 和 完 善 是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立 的 重 要 保 障, 科 学 合 理 的 国 有 企 业 管 理 体 制 是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立 的 必 要 条 件 ( 一 ) 我 国 新 型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是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立 的 体 制 基 础 1993 年 党 的 十 四 届 三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建 立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若 干 问 题 的 决 定 提 出 了 国 家 统 一 所 有, 政 府 分 级 管 理, 企 业 自 主 经 营, 部 门 分 工 监 督 的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并 首 次 提 出 建 立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预 算 但 从 1993 年 到 2003 年, 虽 然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多 方 面 探 索, 也 做 了 大 量 的 课 题 研 究, 但 国 有

55 资 产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并 未 在 实 践 中 运 行 笔 者 认 为, 由 于 当 时 国 有 企 业 没 有 建 立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效 益 低 下 收 益 微 薄, 加 上 当 时 的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是 以 政 府 的 行 政 权 限 分 级 进 行 管 理 而 没 有 出 资 人 管 理 为 理 念 的 问 题,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预 算 缺 乏 科 学 合 理 的 体 制 基 础,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并 未 得 到 实 际 开 展 2003 年, 党 的 十 六 届 三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若 干 问 题 的 决 定 中 确 立 了 我 国 新 型 的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体 制, 即 中 央 与 地 方 分 别 成 立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分 别 代 表 国 家 对 所 出 资 企 业 履 行 出 资 人 职 责, 形 成 管 资 产 与 管 人 管 事 相 结 合, 责 权 利 相 统 一 的 新 型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并 明 确 提 出 建 立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笔 者 认 为, 无 论 从 十 六 届 三 中 全 会 决 定 中 规 定 的 内 容 还 是 从 我 国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法 中 的 相 关 条 款 规 定 都 可 以 看 出, 我 国 新 型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的 价 值 核 心 是 确 立 了 分 别 代 表 国 家 对 国 有 企 业 履 行 出 资 人 管 理 职 责 的 管 理 理 念 可 以 说, 正 是 由 于 国 有 企 业 出 资 人 制 度 的 确 立 才 使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得 以 有 效 实 施, 以 出 资 人 管 理 为 核 心 管 理 理 念 的 新 型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是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得 以 顺 利 开 展 的 体 制 基 础 和 前 提 2003 年,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成 立 不 久, 就 按 照 十 六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将 推 进 建 立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列 入 重 要 工 作 议 程 2007 年 9 月, 国 务 院 发 布 了 国 务 院 关 于 试 行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意 见, 明 确 提 出 中 央 本 级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从 2008 年 开 始 实 施, 此 规 定 标 志 着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工 作 取 得 重 大 突 破, 进 入 实 施 阶 段 2008 年 10 月,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法 颁 布, 通 过 国 家 立 法 的 形 式 规 定 了 我 国 新 型 的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体 制, 其 第 12 条 规 定 了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代 表 国 家 对 所 出 资 企 业 依 法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参 与 重 大 决 策 和 选 择 管 理 者 等 出 资 人 权 利, 并 用 第 6 章 一 整 章 篇 幅 规 定 了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内 容 可 以 说, 我 国 新 型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成 为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立 的 体 制 基 础 ( 二 ) 复 式 预 算 管 理 体 制 是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立 的 重 要 保 障 1993 年 党 的 十 四 届 三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建 立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若 干 问 题 的 决 定 首 次 提 出 了 改 进 和 规 范 复 式 预 算 制 度, 建 立 政 府 公 共 预 算 和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预 算 1994 年 预 算 法 及 预 算 法 实 施 条 例 中 进 一 步 规 定 各 级 政 府 预 算 按 照 复 式 预 算 编 制, 分 为 政 府 公 共 预 算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预 算 社 会 保 障 预 算 和 其 他 预 算 根 据 预 算 制 度 的 相 关 理 论, 复 式 预 算 是 指 将 全 部 预 算 收 支

56 按 照 经 济 性 质 归 类, 分 别 汇 编 成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预 算, 并 使 两 者 具 有 相 对 稳 定 的 对 应 关 系 其 相 对 于 单 式 预 算 最 大 的 优 点 就 是 改 善 预 算 资 金 的 管 理, 避 免 不 同 预 算 资 金 相 互 挤 占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是 政 府 预 算 的 组 部 分, 但 与 公 共 预 算 社 会 保 障 预 算 在 预 算 基 础 资 金 来 源 及 支 出 方 向 编 制 原 则 等 方 面 有 着 很 大 的 区 别 国 有 资 本 预 算 与 政 府 公 共 预 算 社 会 保 障 预 算 等 既 相 对 独 立 又 相 互 衔 接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作 为 政 府 复 式 预 算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它 不 仅 是 政 府 以 所 有 者 身 份 将 其 所 拥 有 或 支 配 的 经 济 资 源 用 于 资 本 性 投 入 的 收 支 计 划, 而 且 是 实 现 政 府 经 营 管 理 职 能 和 保 证 国 有 资 本 有 效 经 营 的 重 要 手 段 推 行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有 利 于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的 完 善,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优 化 国 有 企 业 资 源 配 置, 并 可 促 进 经 济 结 构 的 合 理 调 整 和 产 业 优 化 升 级, 提 高 国 有 资 本 的 凝 聚 力 和 竞 争 力 我 国 复 式 预 算 管 理 体 制 成 为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立 的 重 要 保 障 ( 三 ) 科 学 合 理 的 国 有 企 业 管 理 体 制 是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立 的 必 要 条 件 党 的 十 五 届 四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指 出, 政 府 对 国 家 出 资 兴 办 和 拥 有 股 份 的 企 业, 通 过 出 资 人 代 表 行 使 所 有 者 职 能, 按 出 资 额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重 大 决 策 和 选 择 经 营 管 理 者 等 权 利, 对 企 业 的 债 务 承 担 有 限 责 任, 不 干 预 企 业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追 溯 我 国 相 关 法 律 制 度 规 定 和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发 展 的 实 践 可 以 看 出, 我 国 国 有 企 业 在 不 同 的 历 史 阶 段 有 不 同 的 称 谓, 实 现 了 从 国 营 企 业 -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 国 有 企 业 -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 国 家 出 资 企 业 等 五 个 主 要 阶 段 的 演 进, 不 同 的 称 谓 反 映 了 不 同 时 期 企 业 的 管 理 理 念 2008 年,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法 将 国 有 企 业 的 称 谓 改 为 国 家 出 资 企 业, 进 一 步 确 立 和 完 善 了 国 有 企 业 的 出 资 人 制 度, 并 正 式 用 法 律 的 形 式 规 定 了 国 家 依 法 对 国 家 出 资 企 业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权 从 不 同 历 史 时 期 对 国 有 企 业 的 称 谓 可 以 看 出, 我 国 对 国 有 企 业 的 管 理 由 以 往 的 主 要 依 据 行 政 权 管 理 逐 步 向 依 据 出 资 人 权 利 等 产 权 管 理 转 变 为 了 探 索 履 行 公 司 法 赋 予 股 东 依 法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的 权 利 公 司 法 规 定 : 公 司 股 东 作 为 出 资 者 按 投 入 公 司 的 资 本 额 享 有 所 有 者 的 资 产 收 益 重 大 决 策 和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十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并 提 取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五 至 百 分 之 十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益 金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的, 可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57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上 一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和 法 定 公 益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和 法 定 公 益 金 后 所 余 利 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按 照 股 东 的 出 资 比 例 分 配 企 业 的 发 展 与 扩 张 离 不 开 资 金 的 支 持, 资 本 预 算 来 源 于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通 过 对 所 出 资 企 业 注 入 资 本 金 的 方 式 实 现 国 有 经 济 布 局 和 结 构 的 战 略 性 调 整, 促 进 国 有 企 业 的 改 革 发 展 国 有 资 本 的 收 益 同 样 应 当 主 要 用 于 国 家 出 资 企 业 的 持 续 发 展 笔 者 认 为, 科 学 合 理 的 国 有 企 业 管 理 体 制 是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立 的 必 要 条 件,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的 建 立 又 为 国 有 企 业 的 改 革 发 展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制 度 保 障 三 国 有 资 本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框 架 党 的 十 四 届 三 中 全 会 十 六 大 和 十 六 届 三 中 全 会 十 七 大 等 会 议 文 件 中 所 规 定 的 建 立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的 有 关 内 容 成 为 建 立 国 有 资 本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的 政 策 依 据 我 国 预 算 法 公 司 法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法 等 法 律 所 规 定 的 关 于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的 相 关 内 容,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试 行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意 见 等 文 件 也 对 建 立 国 有 企 业 的 出 资 人 制 度 落 实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权 做 出 相 应 规 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工 作 开 展 以 来, 财 政 部 和 国 资 委 陆 续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规 章 制 度, 初 步 形 成 了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一 是 在 国 家 法 律 层 面 上 : 预 算 法 公 司 法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分 别 从 建 立 复 式 预 算 管 理 体 制 落 实 国 有 企 业 的 出 资 人 权 利 中 的 收 益 管 理 权 完 善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等 内 容 为 建 立 健 全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提 供 了 法 律 依 据, 奠 定 了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的 法 律 基 础 二 是 行 政 法 规 层 面 上 : 预 算 法 实 施 条 例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试 行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意 见 等 相 关 行 政 法 规 构 成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中 行 政 法 规 部 分 的 重 要 内 容 三 是 在 部 门 规 章 层 面 上 :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正 在 抓 紧 研 究 制 订 相 关 部 门 规 章, 争 取 尽 快 制 订 发 布 四 是 部 门 规 范 性 文 件 层 面 上 : 财 政 部 国 资 委 联 合 印 发 了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收 取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财 企 [2007]309 号 ) 中 央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编 报 试 行 办 法 ( 财 企 [2007]304 号 )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建 议 草 案 编 报 办 法 ( 试 行 ) ( 国 资 发 产 权 [2008]46 号 ) 国 资 委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编 制 管 理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 国 资 发 收 益 [2009]84 号 ) 关 于 做 好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执 行 工 作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国 资 发 收 益 [2009]22 号 ) 关 于 做 好 中 央 企 业 2008 年 度 国 有

58 资 本 收 益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资 发 收 益 [2009]251 号 ) 等 部 门 规 范 性 文 件 构 成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中 贯 彻 执 行 的 重 要 内 容 五 是 内 部 试 行 的 专 项 支 出 规 范 性 文 件 :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应 对 财 务 危 机 支 出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灾 后 恢 复 重 建 支 出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技 术 创 新 及 产 业 化 支 出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债 转 股 企 业 支 出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重 组 整 合 支 出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六 是 中 央 企 业 内 部 建 立 的 本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以 上 不 同 层 次 的 各 项 法 律 规 章 制 度 为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工 作 的 顺 利 开 展 奠 定 了 制 度 基 础, 基 本 形 成 了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预 算 制 度 体 系 四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的 主 要 内 容 通 过 对 上 述 文 件 和 法 律 法 规 制 度 的 解 读,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主 要 规 定 了 以 下 内 容 : ( 一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是 出 资 人 的 预 算 是 国 家 以 所 有 者 身 份 依 法 取 得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并 对 所 得 收 益 进 行 分 配 而 发 生 的 各 项 收 支 预 算, 是 政 府 预 算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二 ) 建 立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目 的 建 立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是 为 了 增 强 政 府 的 宏 观 调 控 能 力, 完 善 国 有 企 业 收 入 分 配 制 度, 推 进 国 有 经 济 布 局 和 结 构 的 战 略 性 调 整, 集 中 解 决 国 有 企 业 发 展 中 的 体 制 性 机 制 性 问 题 ( 三 ) 建 立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指 导 思 想 通 过 对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的 合 理 分 配 及 使 用, 增 强 政 府 的 宏 观 调 控 能 力, 完 善 国 有 企 业 收 入 分 配 制 度, 促 进 国 有 资 本 的 合 理 配 置, 推 动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 四 ) 试 行 的 基 本 原 则 一 是 统 筹 兼 顾, 适 度 集 中 统 筹 兼 顾 企 业 自 身 积 累 自 身 发 展 和 国 有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及 国 民 经 济 宏 观 调 控 的 需 要, 适 度 集 中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合 理 确 定 预 算 收 支 规 模 二 是 相 对 独 立, 相 互 衔 接 既 保 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完 整 性 和 相 对 独 立 性, 又 保 持 与 政 府 公 共 预 算 的 相 互 衔 接 三 是 分 级 管 理 分 级 编 制, 根 据 条 件 逐 步 实 施 ( 五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入 制 度 1 主 要 内 容 主 要 来 源 于 国 家 出 资 企 业 上 交 的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包 括 : 国 有 独 资 企 业 按 规 定 上 交 国 家 的 利 润 ; 国 有 控 股 参 股 企 业 国 有 股 权 获 得 的 股 利 股 息 ; 企 业 国 有 产 权 转 让 收 入 ; 国 有 独 资 企 业 清 算 收 入 ( 扣 除 清 算 费 用 ), 以 及 国 有 控 股 参 股 企 业 国 有 股 权 分 享 的 企 业 清 算 收 入 ( 扣 除 清 算 费 用 ); 其 他 收 入

59 2 上 交 程 序 一 是 企 业 申 报 中 央 企 业 上 交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向 国 资 委 申 报, 填 写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申 报 表 应 交 利 润, 在 年 度 终 了 后 5 个 月 内, 由 中 央 企 业 一 次 申 报 ; 国 有 股 利 股 息, 在 股 东 会 ( 未 设 股 东 会 的 为 董 事 会 ) 表 决 日 后 30 个 工 作 日 内, 由 国 有 控 股 参 股 企 业 据 实 申 报, 并 附 送 股 东 会 的 决 议 文 件 国 有 产 权 转 让 收 入 在 签 订 产 权 转 让 合 同 后 30 个 工 作 日 内 由 相 关 企 业 申 报, 并 附 产 权 转 让 合 同 和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企 业 清 算 收 入 在 清 算 组 或 者 管 理 人 编 制 剩 余 财 产 分 配 方 案 后 30 个 工 作 日 内, 由 清 算 组 或 者 管 理 人 据 实 申 报 并 附 送 企 业 清 算 报 告 和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其 他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在 收 益 确 定 后 的 30 个 工 作 日 内, 由 有 关 单 位 申 报, 并 附 送 有 关 经 济 事 项 发 生 和 金 额 确 认 的 资 料 国 有 独 资 企 业 由 集 团 公 司 以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反 映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基 础 申 报 企 业 计 算 应 交 利 润 的 年 度 净 利 润, 可 以 抵 扣 以 前 年 度 未 弥 补 亏 损 国 有 控 股 参 股 企 业 应 付 国 有 投 资 者 的 股 利 股 息, 按 照 股 东 会 通 过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执 行 二 是 国 资 委 审 核, 财 政 部 复 核 国 资 委 在 收 到 企 业 上 报 的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申 报 表 及 相 关 材 料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出 审 核 意 见, 报 送 财 政 部 复 核, 财 政 部 在 15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出 复 核 意 见 三 是 下 发 上 交 通 知 国 资 委 根 据 财 政 部 同 意 的 审 核 结 果 向 所 监 管 企 业 下 达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上 交 通 知, 财 政 部 向 企 业 所 在 地 专 员 办 下 达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收 取 通 知, 专 员 办 向 企 业 开 具 非 税 收 入 一 般 缴 款 书 企 业 依 据 国 资 委 下 达 的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上 交 通 知 和 专 员 办 开 具 的 非 税 收 入 一 般 缴 款 书 办 理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交 库 手 续 四 是 企 业 按 时 上 交 ( 六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支 出 制 度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资 本 预 算 具 体 支 出 范 围 依 据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以 及 不 同 时 期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任 务, 统 筹 安 排 确 定 1. 基 本 原 则 一 是 引 导 带 动 原 则 资 本 预 算 应 当 适 度 集 中 资 金, 用 于 推 进 国 有 经 济 布 局 和 结 构 的 战 略 性 调 整, 引 导 国 有 资 本 向 国 民 经 济 关 键 行 业 和 特 殊 领 域 集 中, 充 分 发 挥 国 有 资 本 预 算 工 作 在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中 的 引 导 和 带 动 作 用 二 是 资 本 金 注 入 为 主 原 则 资 本 预 算 是 政 府 预 算 的 组 成 部 分, 但 又 不 同 于 一 般 的 政 府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中 央 企 业 资 本 预 算 支 出 应 当 以 资 本 金 注 入 为 主 三 是 注 重 效 益 原 则 中 央 企 业 资 本 预 算 支 出 主 要 包 括 资 本 性 支 出 费 用 性 支 出 和 其 他 支 出, 其 中, 以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主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支 出 要 突 出 国 有 资 本 保 值 增 值 和 讲 求 回 报 2. 主 要 内 容 一 是 资 本 性 支 出 : 根 据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国 有 经 济 布 局 和 结 构 调 整 国 有 企 业 发 展 要 求, 以 及 国 家 战 略 安 全 等 需 要, 安 排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包 括 向 新 设 企 业 注 入 国 有 资 本 金 向 现 有 企 业 增 加 资 本 性 投 入 向 公 司 制 企 业 认 购 股 权 股 份 等

60 方 面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二 是 费 用 性 支 出 : 用 于 弥 补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成 本 等 方 面 的 费 用 性 支 出 三 是 其 他 支 出 3. 工 作 程 序 国 资 委 根 据 下 年 度 预 算 收 入 和 预 算 支 出 范 围 重 点, 向 有 关 中 央 企 业 提 出 下 年 度 预 算 支 出 计 划 编 制 要 求 有 关 中 央 企 业 根 据 国 资 委 下 达 的 下 年 度 预 算 支 出 计 划 编 制 要 求, 申 报 本 企 业 下 年 度 预 算 支 出 计 划, 按 照 内 部 决 策 程 序 形 成 书 面 申 请 报 国 资 委 国 资 委 完 成 预 算 建 议 草 案 报 财 政 部 财 政 部 根 据 预 算 收 入 和 建 议 草 案, 综 合 平 衡 后, 编 制 预 算 草 案 报 国 务 院, 最 后 由 全 国 人 大 审 议 通 过 后, 财 政 部 批 复 国 资 委, 国 资 委 批 复 相 关 企 业 ( 七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编 制 制 度 根 据 国 资 委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编 制 管 理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 国 资 发 收 益 [2009]84 号 ),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资 本 预 算 编 制 工 作 要 遵 循 五 项 工 作 原 则 : 一 是 以 收 定 支, 列 收 列 支, 不 列 赤 字 ; 二 是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主, 资 本 预 算 主 要 用 于 推 进 国 有 经 济 布 局 和 结 构 的 战 略 性 调 整, 培 育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大 企 业 集 团 从 严 控 制 费 用 性 支 出 三 是 注 重 效 益 原 则, 资 本 预 算 支 出 要 突 出 国 有 资 本 保 值 增 值 和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注 重 回 报 四 是 规 范 透 明 原 则 ; 五 是 分 工 协 作 原 则 收 益 局 牵 头 协 调 有 关 业 务 厅 局 共 同 参 与 ( 八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执 行 制 度 国 资 委 下 发 了 关 于 做 好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执 行 工 作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国 资 发 收 益 [2009]22 号 ), 要 求 相 关 企 业 在 国 资 委 下 达 资 本 预 算 安 排 后 及 时 报 告 预 算 资 金 的 到 账 情 况 在 资 本 预 算 执 行 过 程 中, 建 立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或 项 目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报 告 制 度, 对 于 资 本 预 算 执 行 中 出 现 的 紧 急 或 重 大 情 况 及 时 向 国 资 委 报 告 相 关 企 业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用 途 和 报 经 国 资 委 备 案 的 资 本 预 算 使 用 计 划 使 用 预 算 资 金, 不 得 自 行 调 整 相 关 企 业 编 制 的 资 本 预 算 使 用 计 划 不 得 违 反 国 家 有 关 资 本 预 算 管 理 的 要 求, 不 得 挪 用 或 截 留 用 于 非 生 产 项 目 或 非 主 业 项 目 在 资 本 预 算 执 行 过 程 中, 受 生 产 经 营 或 重 大 政 策 环 境 变 化 影 响, 确 实 需 要 对 资 本 预 算 使 用 对 象 标 准 额 度 等 进 行 调 整 的, 应 当 向 国 资 委 提 出 调 整 申 请, 由 国 资 委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核 准 同 时, 国 资 委 建 立 中 央 企 业 资 本 预 算 执 行 监 督 检 查 制 度, 组 织 和 监 督 资 本 预 算 执 行, 确 保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安 全 规 范 和 高 效 ( 九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决 算 制 度 国 资 委 根 据 当 年 资 本 预 算 收 入 清 算 结 果, 在 对 资 本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进 行 调 整 的 基 础 上, 负 责 批 复 中 央 企 业 年 度 资 本 决 算 ( 十 ) 专 项 支 出 管 理 制 度 国 资 委 研 究 制 定 了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重 组 支 出 管 理 暂 行 暂 行 中 央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灾 后 恢 复 重 建 支 出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危 机 国 有 资 本 预 算 支 出 暂 行 规 定 中 央 企 业 债 转 股 股 权 回 购 资 本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等 相 关 制 度, 基 本 做 到 了 每 类 支 出 都 有 相 应 的 支

61 出 原 则 和 支 出 标 准 五 结 语 国 有 资 本 预 算 管 理, 通 过 以 增 量 带 动 存 量, 调 整 国 有 经 济 布 局,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引 导 国 有 资 本 向 关 系 国 家 安 全 和 国 民 经 济 命 脉 的 重 要 行 业 和 关 键 领 域 集 中, 提 高 资 源 配 置 效 率 为 了 切 实 做 到 资 源 配 置 的 高 效, 做 到 各 项 支 出 都 能 公 开 公 正 透 明, 规 范 操 作 在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建 立 过 程 中 要 准 确 把 握 制 度 的 基 本 定 位, 坚 持 与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法 26 号 文 件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相 衔 接 统 一, 牢 牢 把 握 出 资 人 管 理 定 位 的 思 路 确 保 制 度 和 程 序 的 公 开 透 明 好 的 制 度 是 引 导 工 作 之 舟 驶 向 成 功 彼 岸 的 指 路 明 灯 在 开 展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实 践 工 作 中, 我 们 只 有 正 确 理 解 国 家 建 立 这 项 工 作 的 体 制 基 础, 正 确 了 解 相 关 法 律 制 度 的 主 要 内 容, 结 合 具 体 情 况 制 订 出 适 合 的 规 范 性 制 度, 确 保 资 本 预 算 工 作 发 挥 更 大 效 用

62 2010 年 度 中 央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情 况 报 告 钟 弦 一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0 年 末, 登 记 企 业 总 户 数 户 其 中, 中 央 企 业 一 级 子 企 业 ( 注 10 二 级 子 企 业 三 级 及 以 下 子 企 业 户 数 分 别 为 117 户 ) 3450 户 户 和 5956 户, 分 别 占 登 记 总 户 数 的 0.59% 17.32% 52.19% 和 29.90% 登 记 企 业 在 东 部 中 部 西 部 地 区 按 户 数 所 占 比 例 分 别 为 66.65% 19.18% 14.17%, 按 占 有 国 有 资 本 数 额 比 例 分 别 为 78.68% 13.71% 7.61% 图 一 : 登 记 企 业 户 数 按 级 次 分 布 情 况 2010 年 度 登 记 企 业 总 户 数 较 2009 年 度 减 少 195 户 为 2006 年 度 以 来 登 记 户 数 首 次 出 现 减 少 其 中 办 理 注 销 登 记 企 业 为 1355 户, 减 少 企 业 的 数 量 主 要 集 中 在 三 级 及 以 下 子 企 业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 中 央 企 业 近 年 来 积 极 推 进 主 辅 分 离 辅 业 改 制 并 清 理 整 顿 对 外 投 资, 成 效 显 著 如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在 2010 年 度 完 成 808 户 辅 业 改 制 企 业 的 注 销 登 记 登 记 数 据 显 示 :2010 年 度 新 设 立 企 业 为 151 户, 其 中 国 有 企 业 15 户, 公 司 制 企 业 136 户, 分 别 占 新 设 企 业 总 数 的 9.93% 90.07% 新 设 企 业 占 有 国 有 资 本 数 额 亿 元 属 于 主 业 的 企 业 为 105 户, 占 有 国 有 资 本 数 额 亿 元, 注 10 : 截 至 2010 年 底, 中 央 企 业 数 量 应 为 122 家, 其 中 上 海 贝 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广 东 核 电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2 家 因 产 权 存 在 历 史 遗 留 问 题 未 登 记 ; 中 国 冶 金 地 质 总 局 中 国 煤 炭 地 质 总 局 等 2 户 因 属 于 事 业 法 人 未 登 记, 中 国 国 新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因 新 设 立 未 登 记

63 分 别 占 新 设 企 业 总 数 的 69.54% 和 79.20% 新 设 151 户 企 业 中, 有 33 户 企 业 属 于 新 兴 产 业, 占 有 国 有 资 本 数 额 亿 元, 分 别 占 新 设 企 业 总 数 的 21.85% 和 3.06% 其 中 : 新 能 源 29 户, 节 能 环 保 新 材 料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以 及 生 物 产 业 各 1 户 新 能 源 行 业 中 主 要 以 风 力 发 电 企 业 为 主, 主 要 由 中 国 国 电 集 团 公 司 等 中 央 企 业 出 资 设 立 二 重 组 改 制 进 展 积 极 登 记 企 业 中, 公 司 制 企 业 为 户, 国 有 企 业 为 5575 户, 其 他 企 业 为 267 户, 分 别 占 登 记 总 数 的 70.67% 27.99% 和 1.34% 2010 年 度 公 司 制 企 业 比 例 较 2009 年 度 增 加 了 1.24 个 百 分 点 其 中 : 中 央 企 业 一 级 子 企 业 二 级 子 企 业 三 级 及 以 下 子 企 业 中 的 公 司 制 企 业 户 数 依 次 是 32 户 1952 户 7460 户 和 4631 户, 其 所 占 比 例 分 别 为 27.35% 56.58% 71.77% 和 77.75%, 分 别 较 2009 年 度 增 长 了 和 0.94 个 百 分 点 全 部 中 央 企 业 中, 公 司 制 企 业 户 数 为 35 户, 所 占 比 例 为 28.69%, 较 2009 年 度 增 长 了 3.63 个 百 分 点 图 二 : 公 司 制 企 业 户 数 按 级 次 分 布 图

64 从 国 有 资 本 的 分 布 看, 登 记 企 业 中 公 司 制 企 业 占 有 国 有 资 本 数 额 所 占 比 例 为 56.73%, 其 中, 中 央 企 业 一 级 子 企 业 二 级 子 企 业 和 三 级 及 以 下 子 企 业 中 公 司 制 企 业 占 有 国 有 资 本 数 额 所 占 比 例 为 21.46% 74.56% 87.43% 和 91.84% 公 司 制 企 业 非 公 司 制 企 业 图 三 : 公 司 制 企 业 占 有 国 有 资 本 数 额 按 级 次 分 布 图 图 四 : 公 司 制 企 业 占 有 国 有 资 本 数 额 比 较 图 产 权 登 记 数 据 显 示, 中 央 企 业 公 司 制 改 造 进 展 积 极, 且 随 着 产 权 级 次 的 增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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