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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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錄 ( 一 ) 04 ( 二 ) 認 識 生 命 的 實 相 04 ( 三 ) 生 從 何 處 來? 死 往 何 處 去? 10 ( 四 ) 佛 教 徒 的 生 死 觀 12 ( 五 ) 如 何 面 對 死 亡? 如 何 使 得 死 亡 有 尊 嚴?15 佛 化 奠 祭 ( 一 ) 前 言 22 ( 二 ) 冥 陽 兩 利 的 莊 嚴 佛 事 25 ( 三 ) 臨 終 關 懷 要 領 27 ( 四 ) 基 本 處 理 流 程 34 ( 五 ) 預 做 準 備, 減 少 遺 憾 39 為 什 么 要 做 佛 事 ( 一 ) 前 言 42 ( 二 ) 什 么 是 做 佛 事? 42 ( 三 ) 請 出 家 人 做 佛 事 有 什 么 用 處? 44 ( 四 ) 臨 命 終 時 怎 么 辦? 45 ( 五 ) 亡 靈 是 什 么? 47

2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三 ) 超 度 活 人 69 ( 四 ) 念 佛 超 度 73 ( 五 ) 自 度 度 人 75 附 錄 聖 嚴 法 師 簡 介 80 四 眾 佛 子 共 勉 語 82

3 ( 一 ) 生 與 死, 是 一 個 廣 泛 而 深 入 的 題 目 不 同 的 人, 有 不 同 的 看 法 想 法 及 立 場 這 個 主 題, 在 近 三 十 年 來, 漸 漸 受 到 東 西 方 人 士 的 重 視, 有 許 多 的 學 者, 從 哲 學 宗 教 醫 學 等 多 角 度 的 立 場 來 探 討 ; 我 則 是 從 佛 法 的 觀 點 與 對 佛 法 的 認 識, 將 我 對 生 死 的 體 驗 及 觀 察, 來 加 以 說 明 ( 二 ) 認 識 生 命 的 實 相 1. 由 生 命 的 無 奈 無 所 依 賴 及 無 所 適 從, 轉 變 為 生 命 的 可 愛 可 貴 與 自 我 的 肯 定 很 多 人 對 生 命 的 感 受 是 負 面 的, 認 為 生 命 是 無 奈 的 受 罪 的, 是 一 種 負 擔, 這 是 不 瞭 解 佛 法 所 造 成 的 偏 見 佛 說 : 人 身 難 得, 佛 法 難 聞 要 開 悟 成 佛, 成 就 法 身 慧 命, 只 有 在 人 的 生 命 過 程 中, 用 我 們 這 個 色 身 ( 肉 體 的 生 命 ), 聽 聞 佛 法 修 行 佛 法, 才 能 達 成 修 行 的 目 的 或 許 很 多 人 認 為, 修 行 只 能 到 佛 國 淨 土 去 修, 這 種 觀 念 其 實 是 錯 誤 的 因 為 諸 佛 都 是 在 人 間 修 行 成 佛, 不 是 以 其 他 類 別 的 眾 生 形 態 成 佛 因 此, 必 須 先 要 有 人 的 身 體 之 后, 才 能 發 心, 發 菩 薩 心, 修 菩 薩 道, 然 后 成 佛 所 以 說, 生 而 為 人 是 最 可 貴 的 2. 生 命 的 出 生 與 死 亡, 關 係 密 切, 不 可 分 割 出 生 之 時 已 確 定 了 死 亡 的 必 然 到 臨 生 未 必 可 喜, 死 未 必 可 哀, 生 命 若 無 尊 嚴, 何 喜 之 有? 死 亡 若 有 尊 嚴, 又 何 必 悲 哀? 如 果 知 道 生 與 死 是 必 然 的 過 程, 那 么, 生 命 的 本 身 就 是 尊 嚴 因 此, 生 存 並 不 麻 煩 可 憐, 死 亡 也 不 需 要 覺 得 悲 哀 悽 苦, 而 是 要 看 我 們 對 生 存 及 死 亡 的 態 度 而 定 4 5

4 如 果 生 存 生 活 得 沒 有 尊 嚴, 那 死 亡 有 什 么 好 可 惜 的? 生 命 又 有 什 么 可 喜 的? 相 反 的, 如 果 死 得 很 有 尊 嚴, 那 死 亡 又 有 什 么 值 得 悲 哀 的 呢? 3. 生 命 的 尊 嚴, 是 從 活 得 有 意 義 有 價 值 有 目 標 之 中 來 體 驗 和 顯 示 人 的 生 命, 就 是 生 與 死 之 間 的 一 個 階 段 一 個 過 程 生 命 的 尊 嚴, 可 以 從 倫 理 的 關 係 社 會 的 角 度 歷 史 的 判 斷 哲 學 的 理 論 以 及 宗 教 的 信 仰 等 多 方 面 來 確 立 以 下 從 佛 教 徒 的 立 場 來 討 論 生 命 的 意 義 價 值 與 目 標 : (1) 生 命 的 意 義 從 佛 教 的 立 場 來 看, 生 命 是 為 了 受 報 和 還 願 而 存 在 的 過 去 許 過 的 願, 一 定 要 實 踐 承 諾 ; 過 去 造 的 業, 必 須 要 受 報 因 此, 也 可 以 說 生 命 是 由 于 因 果 的 事 實 而 存 在 的 (2) 生 命 的 價 值 生 命 的 價 值, 並 不 是 由 客 觀 的 他 人 來 評 估 判 斷 確 立 的, 而 是 自 己 負 起 責 任, 完 成 一 生 中 必 須 要 完 成 的 責 任, 同 時 盡 量 運 用 有 限 的 生 命, 做 最 大 的 奉 獻 每 個 人 在 世 界 上, 都 扮 演 着 許 多 不 同 的 角 色, 可 能 是 父 母 夫 妻 兒 女, 也 可 能 是 老 師 學 生 等, 都 必 須 盡 心 盡 力 盡 自 己 的 力 量, 用 物 質 的 精 神 的 種 種 能 力, 奉 獻 于 身 邊 的 少 數 人, 乃 至 于 社 會 國 家 全 世 界 的 多 數 人, 而 不 求 任 何 回 饋, 這 就 是 生 命 的 價 值 這 種 自 利 與 利 人 的 工 作, 便 是 在 行 菩 薩 道 (3) 生 命 的 目 標 生 命 需 要 有 個 大 方 向, 來 做 為 自 己 永 恆 的 歸 宿 佛 教 徒 是 要 將 自 己 所 有 的 一 切, 都 分 享 給 他 人, 把 所 有 功 德 迴 向 給 一 切 眾 生 ; 同 時 要 不 斷 發 願, 願 能 夠 自 我 成 長 與 自 我 消 融, 以 圓 融 與 超 越 的 態 度, 做 永 無 止 盡 的 奉 獻 如 果 建 立 6 7

5 了 這 樣 的 目 標, 不 論 人 生 是 長 是 短, 都 是 極 有 尊 嚴 的 4. 生 命 與 死 亡 是 一 體 的 兩 面, 所 以 生 存 與 死 亡, 都 是 無 限 時 空 中 的 必 然 現 象 (1) 生 是 權 利, 死 也 是 權 利 ; 生 是 責 任, 死 也 是 責 任 活 着 的 時 候, 接 受 它 運 用 它 ; 結 束 的 時 候, 接 受 它 面 對 它 所 以 對 于 癌 症 末 期 的 病 人, 我 會 勸 勉 他 們 說 : 不 要 等 死 怕 死, 多 活 一 天 一 分 一 秒 都 是 好 的, 珍 惜 活 着 的 生 命 因 為 生 存 和 死 亡, 都 是 無 限 時 間 之 中 的 必 然 現 象 ; 不 應 該 死 的 時 候 不 應 求 死, 必 須 要 死 的 時 候, 貪 生 也 沒 有 用 (2) 生 與 死 息 息 相 關 每 個 人 從 知 道 有 生 命 的 事 實 那 一 天 開 始, 就 要 有 面 對 死 亡 來 臨 的 心 理 準 備 死 亡 的 發 生, 可 能 是 親 友, 也 可 能 是 自 己, 而 且 隨 時 都 可 能 發 生 ; 這 並 不 是 讓 我 們 恐 懼 死 亡, 用 死 亡 嚇 唬 大 家, 而 是 如 果 從 小 就 知 道 死 亡 的 事 實, 便 能 幫 助 我 們 智 慧 成 長 釋 迦 牟 尼 佛 在 年 輕 的 時 候, 就 是 發 現 生 老 病 死 的 生 命 事 實, 才 促 使 他 出 家 修 行, 最 后 得 到 大 智 慧, 進 而 拯 救 全 世 界 人 類 死 亡 何 時 會 發 生, 沒 有 人 知 道 ; 因 此, 知 道 它 會 來 臨, 但 是 不 必 憂 慮 死 亡 的 事 實 會 在 何 時 發 生, 只 要 是 活 着 的 一 天, 就 珍 惜 生 命, 盡 自 己 的 責 任, 努 力 奉 獻 我 有 位 在 家 弟 子, 他 深 信 命 理, 曾 請 了 多 位 相 命 師 為 他 算 命, 都 說 他 只 能 活 到 六 十 九 歲, 到 了 那 一 年, 他 把 工 作 辭 去, 財 產 分 掉, 等 待 死 亡 的 來 臨 可 是 第 二 年 仍 然 活 着, 于 是 很 后 悔 地 來 問 我 說 : 師 父 啊! 我 應 該 要 死 怎 么 沒 死 呢? 您 知 道 什 么 原 因 嗎? 我 說 : 也 許 你 做 好 事 積 了 德, 改 變 了 死 亡 的 時 間 8 9

6 我 利 用 這 個 機 會 勸 他 說 : 不 要 怕 死 等 死, 活 一 天 就 盡 一 天 的 責 任 及 奉 獻, 不 去 管 什 么 時 候 會 死, 只 要 運 用 你 寶 貴 的 生 命 好 好 活 下 去 結 果 他 一 直 活 到 八 十 六 歲 才 去 世 ( 三 ) 生 從 何 處 來? 死 往 何 處 去? 許 多 人 從 哲 學 和 宗 教 信 仰 的 立 場, 建 立 生 與 死 的 理 論 和 觀 念 ; 也 有 人 相 信 神 通, 用 宿 命 通 天 眼 通, 看 過 去 及 未 來 ; 凡 此 種 種 都 只 是 人 們 的 一 種 希 望 看 法 和 追 求, 其 實 並 不 可 靠 整 體 而 言, 泛 神 論 的 哲 學 認 為 生 命 來 自 于 整 體 的 神, 死 亡 又 歸 于 整 體 的 神 唯 物 論 的 哲 學, 認 為 生 死 都 是 物 質 現 象, 生 如 燈 燃, 死 如 燈 滅 中 國 的 儒 家 學 者 曾 說 : 朝 聞 道, 夕 死 可 矣! 又 說 : 生 死 由 命 聽 天 由 命, 也 就 是 說, 生 死 是 由 命 決 定 的, 雖 然 孔 子 也 說 :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但 是 事 實 上 儒 家 並 未 進 一 步 說 明 生 命 是 什 么 老 子 則 說 : 出 生 入 死 出 生 一 定 會 入 死 ; 又 說 : 人 之 生, 動 之 死 地 當 人 生 的 時 候, 死 亡 這 條 路 已 經 開 始 在 動 了 因 此, 老 子 叫 我 們 不 必 擔 心 生 與 死 的 問 題, 只 要 尊 道 而 貴 德 夫 莫 之 命 而 常 自 然, 也 就 是 說, 只 要 有 道 德, 至 于 人 的 生 死, 讓 它 自 然 即 可, 這 是 相 當 有 道 理 的 西 方 的 宗 教 不 相 信 人 有 過 去 世, 他 們 認 為 人 的 生 命 是 由 上 帝 所 創 造 賜 予 的, 死 亡 時 也 是 因 上 帝 的 召 喚 而 回 天 國 去 一 切 由 上 帝 支 配, 不 必 擔 心 着 生 與 死, 這 也 算 是 快 樂 又 幸 運 的 事 10 11

7 ( 四 ) 佛 教 徒 的 生 死 觀 佛 教 徒 相 信 有 過 去 世, 但 是, 生 從 哪 裡 來? 是 否 要 透 過 神 通 去 知 道 呢? 不 需 要, 因 為 過 去 的 生 命 是 無 限 的, 無 法 追 究 一 生 又 一 生 究 竟 是 從 哪 裡 來 佛 教 主 張 只 要 好 好 做 最 大 的 奉 獻 最 好 的 修 行, 其 他 的, 該 怎 么 樣 就 怎 么 樣, 一 切 順 其 自 然 1. 生 命 是 無 窮 時 空 中 的 一 個 段 落 我 們 現 世 的 這 個 階 段, 只 是 在 無 窮 的 無 限 的 生 命 過 程 中 的 一 個 段 落 而 已 就 如 同 不 斷 在 旅 行, 前 一 天 在 台 灣, 后 一 天 可 能 就 到 了 美 國 香 港 等 地, 經 常 在 不 同 的 地 方, 出 現 又 消 失 ; 生 命 也 是 一 樣, 當 一 期 生 命 的 過 程 告 一 段 落, 另 一 期 的 生 命 過 程 正 等 待 着 去 接 受 因 此, 死 亡 不 等 于 生 命 的 結 果 2. 生 命 是 生 滅 現 象, 又 分 為 三 類 (1) 剎 那 生 滅 剎 那, 就 是 在 極 短 的 時 間 之 中 我 們 的 心 理 及 生 理, 包 括 身 體 的 細 胞 組 織 以 及 心 念 等, 經 常 都 在 生 起, 經 常 在 消 失, 不 斷 地 新 陳 代 謝, 不 斷 地 變 動, 有 生 有 死, 有 起 有 滅 (2) 一 期 生 滅 從 人 的 出 生 到 人 的 死 亡 這 個 過 程, 是 一 期 或 一 個 階 段 的 生 與 死 (3) 三 世 生 滅 包 括 無 限 過 去 的 三 世, 無 窮 未 來 的 三 世, 與 目 前 現 在 的 三 世 也 就 是 過 去 的 過 去 未 來 現 在, 未 來 的 過 去 未 來 現 在, 現 在 的 過 去 未 來 現 在 而 以 這 一 生 的 現 階 段 來 說, 前 生 未 來 及 現 在, 就 是 三 世 生 命 這 樣 的 觀 念 和 理 論, 能 為 我 們 帶 來 希 望 及 安 慰, 也 為 我 們 指 出 在 此 生 中, 必 須 繼 續 活 下 去 的 理 由 不 應 當 死 的 時 候, 企 圖 以 自 殺 結 束 12 13

8 生 命 是 對 過 去 不 負 責 任, 對 現 在 不 盡 責, 甚 至 可 能 擾 亂 未 來 的 前 途 3. 生 與 死 的 昇 華 現 象, 分 為 三 個 類 別, 也 可 以 說 是 三 個 段 落 (1) 凡 夫 眾 生 的 分 段 生 死 分 段 就 是 一 個 階 段 一 個 階 段, 一 個 過 程 一 個 過 程, 一 生 又 一 生 ; 從 生 到 死, 從 死 到 生 凡 夫 僅 僅 停 留 在 這 個 階 段, 只 有 生 死, 沒 有 提 昇 生 命 的 意 義 和 品 質 (2) 聖 者 的 變 易 生 死 由 菩 薩 的 階 段 或 羅 漢 的 果 位, 乃 至 到 成 佛 的 層 次, 一 級 一 級 不 斷 地 提 昇, 這 叫 作 變 易 也 是 由 于 用 佛 法 來 修 行 成 長, 提 昇 生 命 品 質, 因 此, 慈 悲 和 智 慧 的 功 德 身 不 斷 在 淨 化 (3) 大 涅 槃 的 不 生 不 死 前 面 兩 種 都 是 有 生 有 死, 但 是 到 了 成 佛 的 果 位, 也 就 是 大 涅 槃 境 界 時, 便 已 超 越 肉 身, 實 證 法 身, 達 到 絕 對 的 不 生 也 不 死, 並 且 能 以 種 種 身 分, 普 遍 地 出 現 在 所 有 眾 生 的 生 死 苦 海 之 中, 雖 然 還 有 生 死 的 現 象, 但 是 已 經 沒 有 生 死 的 執 着 煩 惱 與 不 安 了 ( 五 ) 如 何 面 對 死 亡? 如 何 使 得 死 亡 有 尊 嚴? 1. 死 亡 的 三 種 層 次 以 禪 修 者 的 立 場 來 看, 死 亡 可 以 分 為 三 個 層 次 或 三 種 態 度 : (1) 隨 業 生 死 生 和 死, 自 己 作 不 了 主, 迷 迷 糊 糊 由 他 生, 由 他 死 ; 生 死 茫 然, 醉 生 夢 死 (2) 自 主 生 死 清 楚 地 知 道 生 與 死, 活 要 好 好 地 活, 死 要 勇 敢 地 死 ; 活 得 快 樂, 死 得 干 脆 (3) 超 越 生 死 雖 然 有 生 有 死, 但 是 14 15

9 對 于 已 經 解 脫 超 越 生 死 大 悟 徹 底 的 人 來 講, 生 不 以 貪 為 生, 死 不 以 怕 為 死 ; 生 與 死 不 僅 僅 相 同, 甚 至 根 本 沒 有 這 樣 的 事 2. 以 感 恩 歡 喜 心 面 對 能 生 則 必 須 求 生, 非 死 不 可 則 當 歡 喜 地 接 受 ; 感 恩 生 存, 也 當 感 謝 死 亡 努 力 求 生, 生 存 時 要 提 昇 生 命 的 品 質, 淨 化 自 己 的 心 靈 但 不 可 求 死, 也 不 用 怕 死, 對 死 亡 要 存 有 感 謝 的 心, 因 為 死 亡 能 使 自 己 放 下 此 生 千 萬 種 的 責 任, 帶 着 一 生 的 功 德, 迎 向 一 個 充 滿 着 希 望 和 光 明 的 生 命 旅 程 3. 對 未 來 充 滿 希 望 生 死 的 現 象, 猶 如 日 出 與 日 沒 日 沒 時, 只 是 太 陽 在 地 平 線 上 消 失, 其 本 身 並 不 會 消 失 ; 日 出 時, 只 是 太 陽 在 地 平 線 上 升 起, 其 本 身 一 直 高 懸 于 太 虛 空 中 人 的 肉 體 雖 然 有 生 與 死 的 現 象, 然 而, 人 人 本 具 之 清 淨 佛 性, 永 遠 如 日 在 中 天 因 此, 死 亡 不 是 可 怕 可 悲 的, 不 必 畏 懼 它 ; 對 我 們 的 未 來, 應 該 充 滿 着 希 望 當 以 喜 悅 的 心, 勇 敢 地 面 對 死 亡 接 受 死 亡 對 于 自 己 一 生 的 行 為, 不 論 是 善 是 惡, 都 要 感 謝, 因 為 那 是 歷 練 的 經 驗, 應 當 無 怨 無 悔 無 瞋 無 傲 過 去 的 已 成 過 去, 迎 向 光 明 的 未 來, 此 時 最 為 重 要 4. 修 行 而 隨 願 隨 念 往 生 往 生 時 的 心 & 態, 有 六 種 因 素 可 以 決 定 死 亡 后 未 來 的 前 途 : (1) 隨 業 善 業 惡 業, 哪 一 種 較 重, 就 到 哪 個 地 方 去 (2) 隨 重 受 完 重 業 的 果 報, 依 次 再 受 輕 業 的 果 報 (3) 隨 習 未 做 大 善 大 惡, 但 有 特 殊 強 烈 的 習 氣, 命 終 時, 便 隨 習 氣 的 趣 向 而 投 16 17

10 生 他 處 (4) 隨 緣 哪 一 種 因 緣 先 成 熟, 就 到 哪 裡 去 (5) 隨 念 由 臨 命 終 時 的 心 念 傾 向, 決 定 去 處 (6) 隨 願 臨 命 終 者 的 心 願 是 什 么, 就 決 定 死 亡 后 到 哪 裡 去 佛 教 徒 是 要 修 行 到 隨 念 隨 願, 如 果 變 成 了 隨 業 隨 重 隨 習 隨 緣, 那 是 非 常 可 憐 的 6 在 平 安 寧 靜 中 往 生 死 亡 的 尊 嚴, 原 則 是 不 能 違 背 平 安 與 寧 靜, 不 讓 臨 終 的 人 痛 苦 地 走 ; 不 論 是 肉 體 上 或 精 神 上 的 痛 苦, 都 對 死 亡 的 人 有 害 無 益 平 安 地 死 亡, 即 是 死 亡 的 尊 嚴, 切 忌 慌 亂 地 用 器 械 搶 救, 不 可 呼 天 搶 地 地 哭 喊 重 要 的 是, 讓 他 平 安 寧 靜 祥 和 溫 馨 地 離 開 人 間 ( 一 九 九 六 年 十 月 二 十 七 日, 講 于 紐 約 東 初 禪 寺, 姚 世 莊 居 士 整 理, 本 文 收 錄 于 平 安 的 人 間 ) 5. 為 臨 命 終 者 助 念 臨 命 終 的 人, 如 果 已 陷 入 昏 迷, 失 去 自 主 自 知 的 能 力, 親 友 應 當 以 虔 誠 安 定 的 心, 為 他 誦 經 持 咒 念 佛 菩 薩 聖 號, 或 者 在 他 旁 邊 禪 修, 以 定 力 和 信 力, 幫 助 他 的 神 識 免 于 茫 然, 免 于 昏 亂, 而 能 得 到 安 定, 迎 向 光 明, 這 樣 才 不 會 使 亡 者 下 墮, 而 能 超 生 18 19

11 佛 化 奠 祭

12 佛 化 奠 祭 ( 一 ) 前 言 人 生 的 有 始 有 終, 正 如 自 然 界 的 一 切 現 象, 有 起 必 有 滅, 有 生 必 有 死 所 以 從 出 生 到 死 亡, 乃 是 人 生 的 必 經 過 程, 也 是 宇 宙 的 自 然 現 象 雖 然 面 臨 生 死 交 界 時 的 親 情 友 誼, 都 有 深 長 的 哀 慟, 但 也 是 無 可 奈 何 的 事 實 因 此 人 生 必 須 慎 其 始 而 善 其 終, 養 其 生 而 尊 其 亡 既 要 有 生 存 的 尊 嚴, 也 當 要 有 死 亡 的 尊 嚴 ; 生 逢 其 時 地, 死 得 其 安 慰, 才 能 彰 顯 生 命 的 價 值 和 死 亡 的 意 義, 才 能 彌 補 生 離 死 別 的 遺 憾 以 佛 教 的 觀 點 來 看 生 命 的 過 程, 出 生 時 固 然 是 抱 有 無 限 的 希 望 而 來, 死 亡 時 同 樣 也 是 抱 着 似 錦 的 前 景 而 去 所 以, 人 生 的 結 束, 不 是 喜 事, 也 不 是 喪 事, 而 是 一 件 莊 嚴 的 佛 事 任 何 一 種 習 俗 的 形 成, 均 有 其 時 代 背 景 及 社 會 環 境 的 影 響, 中 國 文 化 注 重 倫 理 及 孝 道, 實 在 是 我 國 的 民 族 遺 產, 但 在 喪 葬 禮 儀 方 面, 有 許 多 情 節 已 和 現 代 文 明 脫 節, 甚 至 有 些 國 際 的 電 視 媒 體, 將 台 灣 的 葬 禮 場 面, 當 作 奇 風 異 俗 的 怪 談, 向 他 們 的 觀 眾 介 紹 而 在 我 們 國 內 的 當 事 人, 往 生 者 已 無 機 會 有 所 主 張, 往 生 者 的 家 屬, 多 半 唯 有 順 從 古 老 的 習 俗 ; 少 數 人 雖 然 有 心 對 于 往 生 者 的 后 事, 做 得 更 有 尊 嚴, 卻 又 不 知 從 何 着 手 故 于 絕 對 多 數 的 喪 葬 儀 典, 除 了 盡 可 能 在 表 面 排 場 喧 鬧, 實 際 上, 並 沒 有 給 予 往 生 者 應 有 的 尊 嚴, 也 不 能 給 予 生 者 當 得 的 安 慰 故 在 儀 典 進 行 中 感 到 茫 然 的 憂 戚, 儀 典 完 成 后 更 加 一 分 傷 感 與 悲 哀 每 逢 所 謂 吉 日, 殯 葬 場 所 往 往 不 敷 使 用, 以 致 盡 量 縮 短 喪 禮 時 間, 草 草 了 事, 靈 柩 也 只 得 停 于 附 近 的 街 邊 巷 口, 平 添 最 后 告 別 的 遺 22 23

13 佛 化 奠 祭 憾, 也 為 他 人 造 成 不 便 若 以 佛 教 的 觀 點 而 言, 日 日 都 是 好 日, 便 沒 有 問 題 了 法 鼓 山 為 了 提 倡 禮 儀 環 保, 發 揚 中 國 固 有 的 倫 理 精 神, 並 以 佛 教 的 信 仰 和 現 代 人 的 立 場, 推 動 慎 終 追 遠 和 冥 陽 兩 利 的 佛 化 奠 祭, 在 簡 化 節 約 惜 福 培 福 的 原 則 下, 完 成 隆 重 肅 穆 整 齊 祥 和 而 又 莊 嚴 的 佛 事 對 往 生 者 做 懇 切 的 追 思 及 虔 敬 的 祈 福, 對 其 家 屬 親 友 也 能 達 到 安 慰 及 關 懷 的 目 的 讓 人 們 感 受 到 人 生 的 終 點, 不 是 生 命 的 結 束, 乃 是 無 限 的 延 伸 以 及 圓 滿 的 連 續 我 們 勸 請 佛 教 徒 們 來 響 應 佛 化 奠 祭, 也 希 望 凡 是 願 意 接 受 佛 化 喪 儀 的 社 會 大 眾, 都 來 接 受 我 們 的 服 務 這 項 儀 典 的 靈 堂, 係 用 佛 教 的 方 式 布 置, 富 有 莊 嚴 柔 和 溫 馨 的 氣 氛 ; 參 加 儀 典 者, 希 望 一 律 穿 着 黑 色 的 長 袖 衣 褲 對 往 生 者 而 言, 靈 堂 即 是 前 往 西 方 佛 國 的 起 站 ; 對 生 者 而 言, 是 共 同 來 此, 恭 送 未 來 的 佛 陀, 前 往 西 方 的 淨 土 ( 二 ) 冥 陽 兩 利 的 莊 嚴 佛 事 1. 什 么 是 佛 事? 廣 義 的 說, 凡 是 信 佛 之 事 求 佛 之 事 成 佛 之 事, 都 是 佛 事 佛 說 人 人 都 有 成 佛 的 可 能, 只 要 能 信 仰 佛 所 說 的 成 佛 方 法 並 照 着 去 做, 必 將 可 以 成 佛 佛 事 的 範 圍 有 狹 有 廣, 所 謂 佛 法 無 邊, 就 是 說 成 佛 的 方 法 非 常 多 佛 事 的 主 要 對 象 是 人, 以 福 慧 雙 修 為 目 標, 其 中 讀 經 課 誦 聞 法 講 經 念 佛 拜 佛 打 坐 是 修 慧 ; 布 施 忍 辱 持 戒 供 養 三 寶 孝 敬 父 母 敬 事 師 長 普 施 貧 病 是 修 福 必 須 福 慧 雙 修, 才 是 佛 法 所 說 做 佛 事 的 正 途 佛 法 的 超 度 對 象, 是 以 活 人 為 中 心, 如 果 24 25

14 佛 化 奠 祭 平 時 不 修 行, 臨 時 抱 佛 腳, 雖 然 也 有 功 德, 但 不 及 平 時 準 備 的 落 實 可 靠 ; 如 果 自 己 不 做 佛 事, 死 后 由 親 友 請 人 來 代 做, 功 效 則 又 差 多 了 地 藏 經 中 說, 為 先 亡 眷 屬 做 任 何 佛 事, 七 分 功 德, 生 者 可 得 六 分, 而 往 生 者 僅 得 其 一, 所 以 我 們 應 該 在 生 之 時, 自 己 多 做 佛 事 2. 放 下 萬 緣, 一 心 念 佛 學 佛 的 工 夫, 主 要 是 靠 平 時 的 修 行 假 如 平 時 沒 有 修 持 佛 法, 臨 命 終 時, 尚 有 一 個 補 救 之 道, 就 是 根 據 隨 念 往 生 的 道 理, 勸 病 危 者 放 下 萬 緣, 一 心 念 佛, 不 要 心 慌 意 亂, 也 不 要 貪 戀 家 屬 親 友 和 產 業 財 物 請 大 家 一 起 助 念, 讓 臨 終 者 的 心 念, 融 入 虔 敬 懇 切 的 念 佛 聲 中 如 此, 死 后 當 可 往 生 佛 國 淨 土, 假 如 壽 數 未 盡, 也 能 以 此 念 佛 功 德, 使 病 者 早 日 康 復 福 壽 增 長 為 往 生 者 所 做 的 佛 事, 要 以 虔 誠 恭 敬 肅 穆 莊 嚴 的 心 情 來 做 請 家 屬 親 友 盡 可 能 全 體 參 加, 能 夠 跟 隨 持 誦 最 好, 或 是 隨 眾 參 與 聆 聽 禮 拜 也 可 往 生 者 家 屬 親 友 的 虔 誠 恭 敬, 可 以 感 應 諸 佛 菩 薩 的 慈 悲 願 力, 給 予 往 生 者 佛 法 的 救 濟 及 開 導, 化 解 煩 惱 的 業 力, 得 以 超 生 離 苦 如 果 家 屬 親 友 對 于 佛 事 漠 不 關 心, 既 不 參 與, 也 不 禮 敬, 對 往 生 者 的 功 用, 縱 然 是 有, 也 極 其 輕 微, 所 以, 真 正 的 佛 事 是 要 大 家 親 自 去 做 ( 三 ) 臨 終 關 懷 要 領 1. 助 念 的 方 法 根 據 觀 無 量 壽 經, 阿 彌 陀 佛 在 最 初 發 願 時, 曾 開 殊 勝 方 便 : 雖 十 惡 五 逆 之 人, 于 臨 命 終 時, 如 教 他 念 佛, 令 聲 不 絕, 具 足 十 念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即 得 往 生 淨 土 因 此, 對 26 27

15 佛 化 奠 祭 病 危 者 而 言, 首 先 要 使 他 知 道 並 相 信, 只 要 念 佛 必 生 淨 土 勸 他 念 佛, 也 助 他 念 佛, 助 他 至 心 稱 念 彌 陀 聖 號, 此 即 是 借 着 助 念 者 的 力 量 加 上 佛 的 本 願 力, 使 臨 命 終 的 人 往 生 淨 土 助 念 的 方 式, 可 分 成 兩 個 段 落 : (1) 對 神 智 尚 清 楚 者 應 先 說 法 安 慰, 勸 導 一 心 念 佛, 由 出 家 法 師 或 助 念 領 眾 居 士 或 是 家 屬 宣 說 : 某 某 ( 居 士 ), 現 在 請 你 什 么 也 不 要 想, 清 楚 地 聽 幾 句 佛 法 佛 說 人 有 生 老 病 死, 這 是 必 然 現 象, 所 以 對 于 死 亡 不 必 害 怕 ; 離 開 人 間 后, 若 能 往 生 西 方 佛 國, 是 最 幸 福 現 在, 用 你 一 生 中 所 做 一 切 善 事 的 功 德, 求 生 佛 國, 一 心 稱 念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如 果 你 還 不 該 往 生, 阿 彌 陀 佛 是 大 醫 生, 他 會 使 你 馬 上 恢 復 健 康 的 現 在, 大 眾 來 為 你 助 念, 你 能 念, 就 小 聲 跟 我 們 念, 不 能 念 的 話, 就 聽 着 我 們 念 的 佛 號, 心 裡 跟 着 默 念 什 么 都 不 要 想 了, 一 心 祈 求 阿 彌 陀 佛 來 接 引 你 往 生 佛 國 淨 土 (2) 對 病 危 而 神 智 不 清 者 雖 然 病 者 已 神 智 不 清, 仍 要 為 他 開 示 佛 法 所 謂 神 智 不 清, 可 分 兩 種 : 一 是 身 體 雖 不 能 動 眼 睛 不 能 看 嘴 巴 不 能 說, 但 心 裡 還 是 清 清 楚 楚, 耳 朵 可 能 還 聽 得 到, 所 以 當 他 是 神 智 清 楚, 可 以 對 他 做 簡 短 的 開 示 二 是 已 經 斷 氣, 在 生 理 上 屬 于 死 亡 者, 但 他 的 神 識 卻 可 能 認 為 自 己 仍 然 活 着, 或 仍 守 住 遺 體 沒 有 離 開, 因 此, 還 是 要 為 他 說 法 助 念 既 然 我 們 知 道 人 死 后, 神 識 並 未 立 即 離 開 身 體, 所 以 正 常 的 助 念 時 間 是 八 至 十 二 小 時, 不 可 以 隨 便 念 幾 句 就 了 事 助 念 者 要 分 數 組, 一 組 以 每 兩 個 小 時 輪 流 助 念 念 的 時 候, 助 念 者 本 身 要 專 注 一 意, 聲 音 要 整 齊 清 楚, 不 要 太 快 太 高 聲, 也 不 要 悲 悽 或 急 躁, 以 莊 嚴 肅 28 29

16 佛 化 奠 祭 穆 和 諧 安 寧 的 聲 音, 輕 輕 地 念, 使 病 人 能 在 安 詳 恬 靜 怡 悅 自 在 的 情 況 下 往 生 至 于 有 人 用 念 佛 的 錄 音 帶 助 念, 因 錄 音 帶 沒 有 心, 所 以 效 果 有 限 ; 以 人 助 念, 尤 其 是 家 屬 虔 敬 助 念, 效 果 較 佳, 因 可 借 助 念 者 的 願 心 信 心, 來 感 通 阿 彌 陀 佛 的 願 力 錄 音 帶 雖 能 帶 動 病 者 念 佛, 但 其 氣 氛 及 功 效 與 有 人 助 念 相 比, 則 大 不 相 同, 除 非 不 得 已, 最 好 不 用 錄 音 帶 替 代 助 念 2. 正 確 處 理 遺 體 的 方 式 站 在 佛 法 的 立 場, 病 者 氣 絕 后, 鼻 息 雖 斷, 但 神 識 卻 尚 未 離 去, 須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通 身 冷 透, 神 識 出 離, 才 算 死 亡 在 神 識 未 去 之 前, 心 靈 正 是 最 痛 苦 的 時 刻, 此 時 家 屬 的 哭 泣 聲 和 任 何 不 當 的 碰 觸 遺 體, 都 會 增 添 往 生 者 的 痛 苦, 為 讓 往 生 者 能 夠 善 終, 最 好 是 在 他 身 邊 安 靜 念 誦 阿 彌 陀 佛 聖 號, 因 為 佛 經 告 訴 我 們, 臨 終 的 往 生 者 只 要 聽 到 一 句 佛 號, 就 不 致 于 墮 落 惡 道 受 苦 一 般 人 處 理 遺 體 常 犯 的 錯 誤, 除 了 病 人 一 斷 氣, 馬 上 就 悲 哀 啼 哭 外, 尚 有 摟 抱 病 人 嚎 啕 任 意 搬 動 勉 強 其 正 寢 急 着 為 之 沐 浴 更 衣 注 射 強 心 針 等, 這 些 舉 動 會 愛 之 反 害 之 另 外, 中 國 人 有 在 外 往 生 不 能 回 家 的 觀 念, 以 致 許 多 家 屬 急 着 將 病 危 者 由 醫 院 送 回 家, 讓 病 者 飽 受 身 心 折 騰 事 實 上, 在 外 往 生 者 的 遺 體 不 得 返 家 的 觀 念, 是 不 近 人 情 的, 家 屬 不 要 因 為 迷 信, 造 成 生 者 往 生 者 都 遺 憾 的 情 況 由 于 神 識 未 去, 若 執 着 遺 體, 往 生 者 所 感 受 的 痛 苦, 與 常 人 無 異 常 人 還 可 呼 痛 喊 救, 全 力 抗 拒 但 對 神 識 尚 在 的 往 生 者 而 言, 雖 痛 徹 骨 髓, 卻 有 口 難 言, 同 時 因 生 者 不 瞭 解 臨 終 常 識, 而 導 致 往 生 者 因 遭 受 痛 苦 而 心 生 憎 恨, 30 31

17 佛 化 奠 祭 使 得 神 識 墮 落 惡 道, 這 絕 非 往 生 者 家 屬 所 願 見 為 了 維 護 人 道, 善 盡 孝 道, 在 病 人 氣 絕 神 識 尚 未 離 去 的 八 小 時 內, 病 室 宜 維 持 肅 靜, 盡 量 不 要 有 上 述 種 種 冒 然 舉 動, 以 維 護 其 神 識 得 到 安 寧 但 是, 佛 教 的 觀 念 是 富 有 彈 性 的, 在 特 殊 狀 況 下, 還 是 可 以 彈 性 變 通 的 例 如 : 在 生 前 預 立 遺 囑 做 器 官 捐 贈, 這 是 菩 薩 道 捨 己 救 人 的 精 神, 不 但 不 會 妨 礙 往 生 佛 國, 反 而 是 往 生 佛 國 的 增 上 緣 或 者 是 若 不 及 時 入 殮 殯 葬, 會 對 公 共 衛 生 造 成 污 染 及 感 染 時, 亦 應 立 即 處 理 遺 體 另 外, 一 般 人 認 為 遇 到 空 難 水 災 車 禍 火 災 地 震 戰 爭, 或 是 其 他 各 種 意 外 死 亡, 就 是 橫 死, 其 實 這 是 錯 誤 的 看 法 他 們 的 死 亡 其 實 是 代 眾 生 受 報, 因 此 是 現 身 說 法 的 菩 薩, 是 以 生 命 來 給 我 們 做 教 材 的 老 師 我 們 應 該 感 恩 他 們, 並 為 他 們 祈 福, 他 們 都 是 菩 薩, 當 然 都 會 往 生 善 處 佛 教 重 視 對 待 死 亡 的 尊 嚴, 是 在 于 希 望 人 們 處 理 喪 事 的 心 態 要 莊 重 恭 敬, 並 不 在 于 拘 泥 于 某 種 一 成 不 變 的 形 式 3. 喪 儀 宜 簡 樸 隆 重 佛 化 的 喪 儀 應 該 隆 重 簡 樸, 除 司 禮 者 外, 主 體 應 該 是 主 持 此 項 儀 式 的 法 師 或 居 士 帶 領 大 家 為 往 生 者 誦 經 參 與 的 大 眾 均 應 人 手 一 冊 佛 經 跟 着 持 誦 持 誦 的 內 容, 最 好 是 簡 短 的 經 文 及 偈 頌, 如 心 經 往 生 咒 讚 佛 偈 佛 號 迴 向 偈 等 ; 然 后 由 主 持 者 介 紹 往 生 者 的 生 平, 及 其 為 善 利 人 學 佛 的 功 德, 並 做 簡 短 的 開 示, 一 則 度 化 往 生 者 超 生 佛 國 淨 土, 同 時 也 安 慰 啟 發 往 生 者 的 家 屬 親 友, 聞 法 修 行 因 此 佛 化 喪 儀, 既 是 幫 助 往 生 者 走 上 成 佛 之 道 的 起 點 或 過 程, 也 是 生 者 修 學 佛 法 32 33

18 佛 化 奠 祭 弘 法 利 生 的 大 好 機 會 基 于 節 約 及 方 便 原 則, 家 祭 和 公 祭 前 后 時 間 不 需 超 過 一 小 時, 最 多 一 個 半 小 時 至 于 用 中 西 樂 隊 或 儀 仗 花 車 等 場 面, 都 是 虛 榮 鋪 張, 此 舉 對 非 佛 教 徒 雖 有 慰 靈 作 用, 但 對 佛 教 徒 則 反 而 會 擾 亂 往 生 者 一 心 求 生 佛 國 淨 土 對 于 佛 教 徒, 遺 體 的 處 理, 一 般 大 眾 多 採 土 葬 和 火 葬, 不 過 以 目 前 的 社 會 形 態 而 言, 火 葬 是 比 較 理 想 的 方 式, 一 則 清 潔 簡 單, 二 則 將 火 化 后 之 骨 灰 寄 存 寺 院 塔 中, 讓 亡 者 親 近 三 寶 聽 聞 佛 法, 實 為 一 舉 數 得 總 之, 佛 教 的 葬 儀 是 以 簡 樸 莊 嚴 隆 重 為 原 則 ( 四 ) 基 本 處 理 流 程 1. 臨 終 處 理 (1) 送 醫 急 救 無 效 者, 如 果 醫 院 設 有 助 念 室, 同 意 家 屬 助 念, 可 視 病 者 或 家 屬 意 願, 留 院 或 返 家 如 果 醫 院 不 允 許 助 念 行 為, 可 視 情 況 將 病 者 在 彌 留 之 際 ( 即 使 已 往 生 也 無 礙 ), 將 病 者 送 回 家 中 安 頓 (2) 往 生 者 斷 氣 后, 家 屬 不 可 拉 扯 啼 哭, 也 不 必 急 着 催 找 葬 儀 社 ; 可 聯 絡 發 心 蓮 友 助 念, 全 心 念 佛 (3) 可 為 往 生 者 蓋 上 往 生 被, 遺 體 頭 朝 內 腳 朝 外, 並 恭 請 西 方 三 聖 像, 置 放 在 屋 內 清 淨 之 處, 幫 助 大 眾 提 起 正 念 (4) 經 過 八 至 十 小 時 后, 才 替 往 生 者 淨 身 更 衣 及 移 至 大 廳 ( 或 送 殯 儀 館 存 放 ) (5) 遺 體 四 周 用 線 牽 圍, 再 掛 上 黃 布 幃 幔 在 幃 幔 前, 設 置 靈 桌, 可 以 用 四 方 桌 鋪 蓋 黃 布, 桌 上 一 對 鮮 花 供 果 蓮 花 燈 或 一 對 蠟 燭 一 個 香 爐 一 杯 供 水, 再 加 上 往 生 者 的 蓮 位 即 可 不 需 要 拜 腳 尾 飯 燒 腳 尾 34 35

19 佛 化 奠 祭 錢 2. 入 殮 (1) 入 殮 時 家 屬 必 須 至 誠 念 佛, 不 要 啼 哭 或 談 笑 (2) 往 生 者 所 穿 衣 服, 依 惜 福 觀 念, 以 整 潔 大 方 為 原 則, 舊 衣 洗 淨 亦 可, 不 必 依 俗 穿 着 五 七 層 服 裝, 以 免 浪 費 又 損 福 (3) 不 必 為 往 生 土 葬 者 配 戴 生 前 喜 愛 的 飾 品 配 件 等, 因 為 會 增 加 神 識 執 着 3. 守 喪 期 間 (1) 往 生 者 往 生 后, 最 好 從 過 世 的 那 一 刻 起, 便 以 佛 號 不 斷 地 為 他 助 念 (2) 能 夠 在 七 七 四 十 九 天 之 中, 每 天 做 佛 事 最 好, 否 則 往 生 后 的 頭 七 天 或 三 天, 乃 至 僅 僅 一 天, 或 者 每 逢 七 期 那 一 天 做 佛 事, 都 是 好 的, 可 視 個 人 的 狀 況 決 定 (3) 想 要 超 度 先 亡 眷 屬, 可 以 恭 敬 供 養 諸 佛 菩 薩, 讀 誦 受 持 諸 種 佛 經 ; 或 是 布 施 供 養 出 家 僧 眾 (4) 往 生 者 眷 屬 可 以 發 心 在 四 十 九 日 內, 吃 素 念 佛 淨 守 五 戒 ( 不 殺 生 不 偷 盜 不 邪 淫 不 妄 語 不 飲 酒 及 不 食 五 辛 ), 並 持 續 為 往 生 者 誦 經 念 佛 或 做 超 薦 印 經 布 施 供 養 等 佛 事, 將 功 德 迴 向 給 往 生 者, 如 此 冥 陽 均 能 蒙 受 法 益 4. 告 別 式 (1) 靈 堂 的 布 置 宜 肅 穆 莊 嚴 高 雅 樸 素, 不 用 鼓 樂 喧 鬧 (2) 眷 屬 的 喪 服, 一 律 以 長 袖 黑 色 衣 鞋, 取 代 不 合 時 宜 的 麻 衣 草 鞋, 並 以 素 色 念 珠 做 為 帶 孝, 一 則 可 隨 時 念 佛 迴 向 往 生 者, 二 則 于 守 孝 期 間, 不 致 因 出 入 其 他 場 合, 招 致 他 人 忌 諱 或 不 快 (3) 前 來 祭 悼 的 親 友, 均 着 黑 色 衣 鞋, 36 37

20 佛 化 奠 祭 不 必 戴 頭 巾 臂 巾 腰 巾 等 (4) 不 要 以 殺 生 的 葷 腥 招 待 親 友, 更 不 可 以 酒 肉 葷 腥 來 祭 祀 往 生 者, 靈 前 應 以 香 花 蔬 果 素 食 供 養 (5) 懇 辭 花 籃 花 圈 輓 幛 如 果 親 友 致 送 奠 儀, 除 了 由 于 家 屬 貧 苦 而 留 着 喪 葬 費 用 及 生 活 所 需 之 外, 最 好 悉 數 移 做 供 養 三 寶 弘 法 利 生 及 公 益 慈 善 等 用 途, 將 此 功 德 迴 向 往 生 者 (6) 報 告 往 生 者 生 平 功 德, 讓 參 與 者 知 道 往 生 者 生 前 的 善 德, 使 往 生 者 覺 得 此 生 不 虛 度, 並 激 發 后 人 見 賢 思 齊 之 心 宣 讀 內 容 可 包 括 生 歿 的 年 月 日 籍 貫 皈 依 受 戒 的 時 地 及 其 法 名 行 善 事 蹟 修 持 狀 況 家 屬 榮 譽, 由 年 長 位 尊 者 或 司 儀 或 者 主 持 此 項 儀 式 的 法 師 當 眾 宣 讀, 以 三 至 五 分 鐘 為 宜 5. 出 殯 送 殯 (1) 由 主 持 的 法 師 或 居 士 說 法 起 靈 眷 屬 扶 柩 隨 同 靈 車, 親 友 隨 后 (2) 勿 用 擴 音 器 沿 街 喧 鬧, 但 應 于 靈 車 內 播 放 佛 號 錄 音 帶, 並 隨 車 念 佛 (3) 送 殯 時, 不 要 沿 街 撒 買 路 錢, 否 則 不 但 有 違 環 保 原 則, 而 且 紙 錢 飛 入 路 旁 人 家, 也 會 引 起 屋 主 的 不 快 (4) 全 部 過 程 應 當 保 持 肅 穆 莊 嚴 威 儀 整 齊, 以 表 達 對 三 寶 的 虔 敬 和 對 往 生 者 的 追 思 ( 五 ) 預 做 準 備, 減 少 遺 憾 一 般 人 都 是 在 往 生 后, 依 靠 家 屬 做 佛 事 超 薦 救 度, 或 以 做 佛 事 裝 點 場 面 其 實 生 前 靠 自 己 學 佛 修 持, 要 比 往 生 后 靠 家 屬 超 薦, 容 易 得 多 也 保 險 得 多 所 以 要 在 臨 終 之 前, 為 自 己 做 38 39

21 佛 化 奠 祭 功 德, 讓 自 己 生 歡 喜 心 虔 誠 心 懺 悔 心 念 佛 心 如 果 在 身 體 健 康 時, 自 己 能 發 心 修 行 植 福 念 經 齋 戒 禮 佛 發 大 願, 加 上 臨 終 助 念, 必 然 往 生 有 分 為 了 避 免 家 人 處 理 失 當, 影 響 往 生 大 事, 平 日 就 應 該 將 自 己 的 意 旨, 明 白 囑 咐 家 人, 交 代 清 楚 最 好 先 預 立 遺 囑, 不 要 認 為 談 臨 終 事 宜 不 吉 祥 而 忌 諱 不 提 如 果 自 知 病 重, 可 以 吩 咐 家 人, 凡 來 探 病 問 候 者, 皆 請 他 們 幫 忙 念 佛, 不 要 閒 談 雜 話 佛 經 說 念 佛 功 德 不 可 思 議 : 念 一 句 佛 號, 能 消 多 劫 生 死 重 罪 因 此, 念 佛 能 超 薦 鬼 神 亡 靈 化 解 冤 結 消 除 業 障, 使 自 己 能 順 利 往 生 極 樂 世 界 ( 本 文 為 法 鼓 山 助 念 團 編 撰 ) 為 什 么 要 做 佛 事 40

22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 一 ) 前 言 一 般 人 是 為 了 慎 終 追 遠 報 答 親 恩, 或 是 為 了 超 度 眷 屬 紀 念 故 友, 或 是 為 了 植 福 延 壽 消 災 免 難 等 等 的 因 緣, 來 做 一 番 莊 嚴 而 隆 重 的 佛 事 我 們 花 費 了 很 多 的 物 力 財 力 和 人 力, 來 成 就 此 一 善 舉, 但 是, 真 正 做 佛 事 的 意 義, 我 們 完 全 瞭 解 嗎? 請 細 心 地 把 這 篇 文 章 讀 完, 那 么, 這 堂 佛 事 就 更 有 意 義, 更 有 功 德 了 因 為 這 裡 將 介 紹 佛 事 的 定 義 佛 事 的 用 處 死 亡 的 問 題 亡 靈 的 性 質, 以 及 誦 經 禮 懺 放 焰 口 等 的 意 義 ( 二 ) 什 么 是 做 佛 事? 廣 義 地 說, 凡 是 做 信 佛 之 事 求 佛 之 事 成 佛 之 事, 都 叫 做 佛 事 佛 說 人 人 都 有 成 佛 的 可 能, 只 要 你 能 信 仰 佛 所 說 的 成 佛 方 法, 依 法 實 行, 必 將 可 以 成 佛 所 以 佛 事 的 範 圍 有 狹 有 廣, 所 謂 佛 法 無 邊, 就 是 廣 義 成 佛 的 方 法 之 多, 多 得 不 勝 枚 舉, 例 如 : 拜 佛 念 佛 行 善 止 惡, 說 佛 所 說 的 話, 行 佛 所 行 的 事 要 做 到 持 一 切 淨 戒, 無 一 淨 戒 不 持 ; 修 一 切 善 法, 無 一 善 法 不 修 ; 度 一 切 眾 生, 無 一 眾 生 不 度 換 句 話 說, 就 是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也 就 是 積 極 地 自 救, 尚 要 積 極 地 救 人 因 為 佛 教 主 張 成 佛 要 從 建 立 一 個 完 美 的 人 格 開 始, 所 以 先 要 勸 人 不 殺 生 不 偷 盜 不 犯 他 人 妻 女 不 欺 誑 不 酗 酒, 這 與 儒 家 的 五 常 : 仁 義 禮 信 智, 非 常 相 近 進 一 步 要 使 人 成 為 超 出 于 凡 夫 之 上 的 聖 人, 佛 教 所 說 的 聖 人, 是 指 解 脫 了 人 間 種 種 苦 惱 的 人, 例 如 : 生 與 死 老 與 病 等 等, 這 些 苦 惱 解 脫 以 后 的 境 界, 便 是 佛 教 的 目 的 如 何 達 到 解 脫 生 死 苦 惱 的 目 的, 那 就 要 信 42 43

23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仰 佛 所 說 的 方 法, 照 着 去 實 踐 看 經 誦 經 聽 經, 便 是 看 的 誦 的 聽 的 解 脫 生 死 乃 至 成 佛 的 方 法 所 以, 真 正 的 佛 事, 是 要 大 家 自 己 來 做 但 是, 對 于 不 懂 佛 法 不 會 修 行 的 人 們, 遇 到 他 的 父 母 親 友 死 亡 時, 在 沒 有 辦 法 之 中, 只 有 請 出 家 人 代 做 佛 事, 的 確 也 有 用 處 本 文 所 講 的 佛 事, 大 部 分 便 是 側 重 于 這 種 狹 義 性 方 面 的 說 明 ( 三 ) 請 出 家 人 做 佛 事 有 什 么 用 處? 出 家 人 是 修 持 佛 法 的 人, 也 是 弘 揚 佛 法 的 人 ; 是 職 業 的 修 行 者, 也 是 職 業 的 弘 法 者 因 他 們 做 的 佛 事 有 功 于 人, 也 有 德 于 己, 我 們 供 給 他 們 的 生 活 所 需, 使 得 他 們 安 心 地 做 佛 事, 也 就 間 接 地 有 了 功 德 所 以 佛 說 出 家 的 僧 尼, 是 眾 人 的 功 德 福 田 雖 然 佛 法 的 修 行 者, 的 確 重 視 臨 命 終 時 的 補 救 法 門, 但 是, 本 來 出 家 人 的 職 責, 並 非 專 為 超 度 亡 靈, 甚 至 可 說, 出 家 人 要 超 度 的 主 要 對 象, 是 活 人 而 非 死 人 ( 四 ) 臨 命 終 時 怎 么 辦? 人 在 出 生 的 時 候, 就 已 決 定 了 死 亡 的 命 運, 所 以, 生 的 情 景 未 必 可 喜, 死 的 情 景 也 未 必 可 哀 以 佛 法 來 說, 若 不 出 離 生 死, 都 是 可 憐 憫 者! 因 此, 信 佛 學 佛 的 人, 平 日 所 做 的 佛 事, 在 臨 命 終 時 最 能 得 力 平 日 修 行 有 素, 命 終 之 后, 必 可 出 離 生 死 的 凡 界, 往 生 佛 國 的 淨 土 人 死 之 后 的 去 向, 有 三 種 力 量 來 決 定 他 的 上 升 或 下 墮 :(1) 隨 重, 隨 着 各 自 所 造 的 善 惡 諸 業 中 最 重 大 者, 先 去 受 報 (2) 隨 習, 隨 着 各 自 平 日 最 難 革 除 的 某 種 習 氣, 先 到 同 類 44 45

24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相 引 的 環 境 中 去 投 生 (3) 隨 念, 隨 着 各 自 臨 命 終 時 的 念 頭 所 歸, 而 去 受 生 六 道, 或 生 佛 國 淨 土 由 于 如 此 的 原 因, 佛 教 主 張 人 們 應 當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應 當 革 除 不 良 的 習 氣, 應 當 着 重 平 日 的 心 念, 乃 至 念 念 不 忘 佛 法 僧 三 寶, 念 念 要 將 自 己 所 做 的 一 切 功 德, 做 為 往 生 佛 國 淨 土 的 資 本 和 道 糧 學 佛 的 工 夫, 主 要 是 靠 平 時 的 修 行 皈 依 三 寶, 受 持 五 戒, 供 養 布 施, 禮 懺 誦 經, 救 濟 貧 病, 造 福 社 會 假 如 平 時 沒 有 修 學 佛 法, 臨 命 終 時, 尚 有 一 個 補 救 之 道, 那 就 是 根 據 隨 念 往 生 的 道 理, 勸 他 一 心 念 佛, 勸 他 萬 念 放 下, 切 切 不 要 怕 死, 切 切 不 要 貪 戀 家 屬 親 友 和 產 業 財 物, 切 切 不 要 心 慌 意 亂, 應 該 一 心 念 佛, 念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若 已 無 力 出 聲 念, 則 在 心 中 默 念, 他 的 親 屬 如 果 真 的 愛 他, 那 就 不 可 在 他 彌 留 之 際 放 聲 大 哭, 因 為 那 只 有 增 加 他 痛 苦 和 下 墮 的 可 能 並 且 要 勸 大 家 陪 伴 念 佛, 使 得 臨 終 之 人 的 心 念, 融 洽 于 一 片 虔 敬 懇 切 的 念 佛 聲 中 若 能 如 此, 死 后 當 可 往 生 佛 國 淨 土, 若 其 壽 數 未 盡, 也 能 以 此 念 佛 功 德, 使 他 早 日 康 復, 福 壽 增 長 人 將 命 終, 或 坐 或 臥, 側 臥 仰 臥, 均 以 他 自 己 感 到 舒 適 為 宜 若 已 昏 迷 而 尚 未 斷 氣 時, 切 勿 因 他 有 便 溺 沾 身 就 為 他 洗 澡 或 擦 拭, 以 免 增 加 他 的 痛 苦 瞋 惱, 而 影 響 到 死 后 的 去 路 命 終 之 后, 鼻 息 雖 斷, 只 要 尚 存 一 絲 暖 氣, 他 的 神 識 仍 未 脫 離 肉 體, 一 般 須 經 過 八 至 十 二 小 時, 才 可 為 他 沐 浴 更 衣 若 用 火 化, 最 好 是 在 二 十 四 小 時 后 ( 五 ) 亡 靈 是 什 么? 人 死 之 后, 若 不 超 凡 入 聖, 一 般 說 來, 便 46 47

25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成 了 亡 靈 現 在 說 到 超 度 亡 靈, 先 要 說 明 亡 靈 的 性 質 人 死 之 后 的 生 命 主 體, 稱 為 亡 靈 民 間 一 般 的 觀 念, 認 為 人 死 之 后 即 是 鬼, 而 且 永 遠 做 鬼 ; 佛 教 沒 有 這 樣 的 觀 念, 否 則, 就 談 不 上 超 度 二 字 了 佛 教 看 凡 界 的 眾 生, 共 分 為 天 人 阿 修 羅 鬼 旁 生 ( 牛 馬 蚊 蟻 等 動 物 ) 地 獄 等 六 大 類, 在 此 六 類 之 中 生 來 死 去, 又 死 去 生 來, 稱 為 六 道 輪 迴, 所 以, 人 死 之 后, 僅 有 六 分 之 一 的 可 能 成 為 鬼 佛 教 使 人 超 出 並 度 脫 了 這 六 道 輪 迴 的 生 死 之 外, 即 稱 為 超 度 但 是, 凡 夫 在 死 后, 除 了 罪 大 惡 極 的 人, 立 即 下 地 獄, 善 功 極 多 的 人, 立 即 生 天 界 之 外, 一 般 的 人, 並 不 能 夠 立 即 轉 生 未 轉 生 的 亡 靈, 卻 不 是 鬼, 那 在 佛 教 稱 為 中 有 身 或 名 中 陰 身, 即 是 在 死 后 至 轉 生 過 程 間 的 一 種 身 體, 這 個 中 陰 身, 往 往 就 被 一 般 人 誤 稱 為 鬼 魂, 其 實 它 是 一 種 附 着 于 微 少 氣 體 而 存 在 的 靈 質, 並 不 是 鬼 魂 中 陰 身 的 時 間, 通 常 是 四 十 九 日, 在 這 階 段 之 中, 等 待 轉 生 機 緣 的 成 熟 所 以, 人 死 之 后 的 七 個 七 期 之 中, 親 友 們 為 他 做 佛 事, 有 很 大 的 效 用 若 以 亡 者 在 生 時 最 心 愛 的 財 物, 供 施 佛 教, 救 濟 貧 病, 並 且 稱 說 這 是 為 了 某 某 亡 者 超 生 而 做 的 功 德, 亡 者 即 可 因 此 而 投 生 更 好 的 去 處 所 以 佛 教 主 張 超 度 亡 靈, 最 好 是 在 七 七 期 中 如 果 過 了 七 期 之 后 再 做 佛 事, 當 然 還 是 有 用, 但 那 只 能 增 加 他 的 福 分, 卻 不 能 改 變 他 已 生 的 類 別 了 假 如 一 個 人 在 生 作 惡 很 多, 注 定 來 生 要 做 牛 或 做 豬, 當 他 死 后 的 七 七 期 中, 若 有 親 友 為 他 大 做 佛 事, 並 使 他 在 中 陰 身 的 階 段 聽 到 了 出 家 人 誦 經, 因 此 而 知 道 了 一 些 佛 法 的 道 理, 當 下 悔 過, 立 意 向 善, 他 就 可 能 免 去 做 牛 做 豬 而 重 生 為 人 了 ; 如 果 當 他 已 經 48 49

26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生 于 牛 群 豬 欄 之 后, 再 為 他 做 佛 事, 那 只 能 改 善 這 條 牛 或 這 頭 豬 的 生 活 環 境, 使 之 食 料 富 足, 不 事 勞 作, 乃 至 免 除 一 刀 之 苦, 被 人 放 生 ; 如 已 生 在 人 間, 便 能 使 他 身 體 健 康, 親 友 愛 護, 事 業 順 利 ; 如 已 生 到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也 能 使 他 蓮 位 的 品 級 昇 高, 早 日 成 佛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一 般 人 以 為, 做 佛 事 是 出 家 僧 尼 的 事, 其 實, 這 僅 說 對 了 一 半, 因 為 出 家 人 固 然 要 做 佛 事, 如 果 我 們 想 得 到 佛 法 的 受 用, 必 須 也 要 自 己 來 做 佛 事 與 其 等 到 死 后 由 親 友 們 為 我 們 做 佛 事, 何 不 趁 活 着 的 時 候, 親 自 做 些 佛 事 呢? 佛 法 的 超 度 對 象, 主 要 是 活 人, 如 果 平 時 不 修 行, 臨 死 抱 佛 腳, 功 效 雖 也 可 觀, 但 已 不 及 平 時 準 備 來 的 落 實 可 靠 了 ; 如 果 自 己 不 做 佛 事, 死 后 由 親 友 請 了 僧 尼 來 代 做, 功 效 自 然 又 差 兩 層 了 所 以 地 藏 菩 薩 本 願 功 德 經 ( 以 下 略 稱 地 藏 經 ) 中 說 : 若 由 活 人 超 度 亡 者, 亡 者 只 能 得 到 其 中 七 分 之 一 的 功 德, 其 余 的 六 分 功 德, 仍 由 做 佛 事 的 活 人 所 得 因 此, 我 要 勸 眾 人, 既 來 佛 寺 請 出 家 人 做 佛 事, 必 定 對 佛 教 存 有 敬 意, 如 果 尚 未 皈 依 佛 教, 歡 迎 早 日 皈 依, 皈 依 之 后, 再 慢 慢 地 理 解 佛 法, 如 法 修 行, 豈 不 更 好? 請 僧 尼 做 佛 事, 是 為 超 度 我 們 的 親 友, 或 為 安 慰 我 們 對 已 故 親 友 的 懷 念 之 心, 所 以 這 一 佛 事 的 主 動 者, 就 是 我 們 自 己 佛 法 講 求 誠 心, 有 誠 心 即 有 效 應, 誦 經 拜 懺 的 出 家 人, 固 然 要 至 誠 懇 切 地 做, 我 們 請 求 他 們 誦 經 拜 懺 的 心 也 要 非 常 地 虔 敬, 要 深 深 地 相 信 他 們 所 做 的 佛 事, 必 能 使 亡 者 得 到 很 大 的 利 益 佛 法 講 求 感 應, 感 應 的 動 力, 就 是 至 誠 心, 誠 意 的 深 淺, 可 以 決 定 感 應 的 大 小, 如 人 50 51

27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撞 鐘, 重 重 地 撞, 便 大 大 地 響 ; 輕 輕 地 撞, 便 低 低 地 響 因 此, 同 樣 做 一 場 佛 事, 所 得 的 效 果, 則 因 誠 心 的 差 異 而 有 大 小 不 同 佛 教 主 張 大 家 親 自 做 佛 事 的 原 因 也 在 于 此, 所 謂 各 人 吃 飯 各 人 飽, 各 人 生 死 各 人 了 由 他 人 代 做 佛 事, 在 受 用 上 差 得 太 多, 所 以 萬 一 自 己 未 及 信 佛 學 佛 便 亡 故 了, 則 以 有 血 統 關 係 的 親 人 代 做 最 好, 所 謂 母 子 連 心, 在 生 時 容 易 相 互 感 應, 死 亡 后 的 親 情 之 間, 也 最 能 引 發 至 誠 懇 切 之 心 所 以, 地 藏 菩 薩 在 過 去 很 遠 的 時 劫 中, 曾 經 數 度 為 孝 女, 每 次 均 以 至 誠 心 為 亡 母 做 佛 事, 拜 佛 供 佛 念 佛 求 佛, 感 得 佛 或 羅 漢 等 的 指 引, 而 使 亡 母 獲 得 超 度 如 果 沒 有 骨 肉 至 親, 或 者 不 是 骨 肉 至 親, 那 么, 與 亡 者 生 前 有 關 係 的 人, 要 比 無 關 係 的 人, 更 容 易 引 發 虔 誠 心, 更 容 易 產 生 感 應 的 效 果 因 此 我 要 奉 勸 大 眾, 既 然 來 佛 寺 禮 請 僧 尼 做 佛 事, 做 佛 事 的 中 心 者 就 是 自 己 和 自 己 的 家 人 親 友, 而 不 是 僧 尼 僧 尼 做 佛 事 是 他 們 的 日 常 功 課, 我 們 做 佛 事 是 為 了 超 度 親 友 的 亡 靈 照 理, 我 們 和 家 人 親 友 都 該 參 加 誦 經 拜 懺, 如 果 不 會 的 話, 至 少 要 在 這 天 齋 戒 沐 浴, 摒 除 葷 腥 淫 欲, 專 念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佛 經 是 佛 所 說 的 信 佛 學 佛, 而 至 成 佛 的 方 法 方 法 無 邊, 所 以 佛 經 的 數 量 和 名 目 也 很 多 在 我 們 這 裡, 最 適 用 和 最 通 行 的, 則 有 華 嚴 經 法 華 經 地 藏 經 藥 師 經 金 剛 經 阿 彌 陀 經 心 經 等 誦 經 的 起 源, 出 于 印 度 釋 迦 牟 尼 佛 的 時 52 53

28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代 當 時 的 佛 經, 既 沒 有 印 刷 本, 也 不 用 抄 寫 本, 都 是 靠 着 以 口 傳 口 地 口 口 相 傳, 所 以, 要 聽 佛 的 弟 子 們 代 佛 說 法, 往 往 是 聽 他 們 將 所 曾 聽 過 而 已 熟 記 的 佛 經 背 誦 出 來, 自 己 要 想 熟 記 某 一 部 佛 經, 也 得 下 工 夫 把 它 背 誦 出 來, 久 而 久 之, 誦 經 便 成 了 學 習 佛 法 和 宣 傳 佛 法 的 基 本 工 作 但 是, 佛 教 徒 為 何 要 把 某 一 部 經, 誦 到 爛 熟 之 后, 還 要 在 佛 像 之 前 一 遍 又 一 遍 地 誦 呢? 這 有 兩 層 理 由 : 1. 把 佛 經 當 作 一 面 鑑 察 我 們 心 行 標 準 的 鏡 子 凡 夫 難 保 自 己 不 犯 錯, 有 時 犯 了 錯, 尚 不 能 知 錯 改 錯, 但 當 面 對 佛 像, 口 誦 佛 經 之 時, 就 如 同 聽 到 佛 在 親 口 說 法 來 教 誡 我 們 一 樣, 使 我 們 一 次 又 一 次 地 策 勵 修 行 已 經 犯 的 過 錯, 趕 快 改 正 ; 尚 未 犯 的 過 錯, 決 心 不 犯 ; 已 經 修 的 善 功, 努 力 增 加 ; 尚 未 修 的 善 功, 立 志 去 修 這 像 一 位 愛 美 的 女 士, 閨 房 中 有 了 鏡 子, 出 門 時 也 要 隨 身 攜 帶 鏡 子, 早 晨 照 過 鏡 子, 偶 一 動 作 之 后 又 要 再 照 鏡 子, 今 天 照 了 鏡 子, 明 天 后 天 大 后 天, 乃 至 明 年 后 年, 還 是 要 照 鏡 子, 那 無 非 是 為 了 要 保 持 或 增 加 她 面 容 的 整 潔 美 麗 而 已 2. 將 誦 經 當 作 代 佛 說 法 的 神 聖 使 命 佛 法 的 主 要 對 象 是 人, 除 了 人 之 外, 六 道 眾 生 之 中, 尚 有 天 神 鬼, 以 及 少 數 的 旁 生 或 畜 生 ( 動 物 ), 也 能 信 受 佛 法 所 以, 雖 在 無 人 之 處, 或 在 無 人 聽 懂 所 誦 的 經 義 之 處, 只 要 有 人 誦 經, 就 有 異 類 的 天 神 鬼 畜 生, 來 聽 我 們 誦 經 天 神 鬼 三 類 的 眾 生, 以 及 部 分 的 旁 生, 均 有 或 大 或 小 的 神 通, 我 們 誦 經 之 時, 只 要 專 心 至 誠, 即 能 感 應 他 們 來 聽 經 若 為 亡 故 的 親 友 做 佛 事 誦 經, 我 們 的 誠 意 初 動, 親 友 的 亡 靈 就 已 得 到 了 消 息, 必 定 會 如 期 54 55

29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前 往 聽 經 ; 亡 靈 的 靈 性 特 別 高, 縱 然 在 生 之 時 從 未 聽 過 一 句 佛 法, 死 后 聽 經, 也 能 依 其 善 根 通 解 信 受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拜 懺, 又 稱 為 禮 懺, 就 是 禮 拜 諸 佛 菩 薩, 懺 悔 自 己 的 一 切 罪 業 凡 夫 的 言 語 行 動, 如 果 加 以 深 切 仔 細 考 察, 可 以 說 經 常 都 在 犯 罪 造 業 凡 夫 的 生 死 輪 迴, 即 是 由 于 各 自 所 造 的 業 力 所 牽 引, 如 在 過 去 世 中 不 曾 造 下 罪 業, 現 在 便 不 會 再 做 凡 夫, 如 果 今 生 斷 除 了 一 切 罪 業, 當 下 就 是 聖 人 的 境 界 凡 夫 是 很 苦 惱 的, 對 于 過 去 生 中 所 帶 來 的 罪 業, 無 可 奈 何 ; 對 于 今 生 已 造 的 罪 業, 也 無 可 奈 何 ; 從 今 以 后 要 想 不 再 繼 續 造 罪, 仍 是 毫 無 可 能 因 此, 我 們 偉 大 的 佛 陀, 即 以 大 慈 悲 心, 為 凡 夫 眾 生, 說 了 一 個 懺 悔 罪 業 的 法 門 前 面 所 說 的 誦 經, 是 讓 我 們 對 着 佛 法 的 鏡 子 來 照, 現 在 所 說 的 懺 悔, 是 教 我 們 把 自 己 的 心 放 進 佛 法 的 水 中 去 洗 拜 懺 的 功 用, 即 在 于 洗 刷 我 們 這 顆 染 污 着 罪 垢 的 心 所 以, 對 佛 懺 悔, 並 不 是 求 佛 赦 罪, 而 是 求 佛 證 明, 向 佛 坦 白 自 己 所 作 的 罪 業, 下 定 決 心, 不 再 故 意 作 惡 對 他 不 起 稱 為 懺, 對 己 認 錯 稱 為 悔 佛 菩 薩 是 如 此 的 偉 大 慈 悲 與 清 淨 圓 滿, 佛 菩 薩 希 望 我 們 也 成 為 偉 大 慈 悲 與 清 淨 圓 滿 的 聖 人, 而 我 們 卻 仍 在 自 作 自 受 的 罪 業 中 打 滾, 所 以 要 懺 悔 我 們 拜 懺 的 作 用, 即 是 洗 刷 自 己 的 罪 業 之 心, 好 像 是 從 沙 裡 淘 金, 漸 漸 地 將 沙 淘 去, 就 得 着 了 黃 金 ; 我 們 向 佛 拜 懺, 漸 漸 地 將 罪 垢 懺 除, 就 得 着 了 清 淨 的 解 脫 之 心 中 國 佛 教 的 各 種 懺 法 儀 軌, 是 由 許 多 祖 師 56 57

30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根 據 佛 經 編 成 的, 最 盛 行 的, 則 有 梁 皇 寶 懺 三 昧 水 懺 大 悲 懺 藥 師 懺 淨 土 懺 地 藏 懺 千 佛 懺 等 修 這 些 懺 法 的 人, 歷 代 以 來, 均 有 很 多 靈 驗 傳 載, 的 確 可 謂 功 不 唐 捐 拜 懺, 最 好 是 自 己 親 自 來 做, 如 果 尚 未 學 會, 或 者 覺 得 拜 的 尚 不 夠 多, 禮 請 僧 尼 來 做, 或 代 亡 故 的 親 友 來 做, 自 然 也 有 功 德, 其 中 的 道 理, 則 與 誦 經 相 同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焰 口, 是 指 鬼 道 之 中 的 餓 鬼 鬼 道 眾 生 共 分 為 三 等 :(1) 在 生 之 時, 做 了 很 多 善 事, 若 投 為 鬼, 便 成 福 德 大 力 的 多 財 鬼, 一 般 人 所 信 的 城 隍 及 土 地 等 神 祇, 即 屬 于 此 類 鬼 神 (2) 在 生 時 做 的 善 事 不 多, 若 投 為 鬼, 便 成 薄 福 少 力 的 少 財 鬼, 一 般 所 信 的 鬼, 多 半 就 是 此 類 (3) 在 生 時 慳 貪 吝 嗇, 一 毛 不 拔, 專 佔 他 人 的 便 宜, 若 投 為 鬼, 便 成 無 福 無 力 的 餓 鬼, 一 般 人 所 說 的 孤 魂 野 鬼 之 中, 即 有 餓 鬼 這 一 類 鬼 的 食 量 極 大, 喉 管 卻 極 細, 有 了 食 物 也 難 以 果 腹, 何 況 由 于 業 報 的 關 係, 他 們 很 難 見 到 食 物, 縱 然 得 到 了 可 口 的 食 物, 進 口 之 時, 卻 又 變 成 了 臭 穢 的 膿 血, 所 以 他 們 常 受 餓 火 中 燒, 烈 焰 從 口 而 出, 故 名 焰 口 佛 陀 慈 悲, 說 了 好 多 種 神 咒, 例 如 滅 業 障 真 言 變 食 真 言 開 咽 喉 真 言 等 凡 是 依 法 誦 持 這 些 真 言 神 咒 之 時, 被 召 請 前 來 的 餓 鬼 們, 就 可 仗 佛 的 神 通 願 力 而 飽 餐 一 頓, 飽 餐 之 后, 再 為 他 們 宣 揚 佛 法, 勸 他 們 皈 依 佛 法 僧 三 寶, 為 他 們 傳 授 三 昧 耶 密 戒, 永 脫 鬼 道 的 苦 惱, 這 就 是 放 焰 口 的 作 用 和 目 的 因 此, 放 焰 口 對 于 鬼 道 來 說, 等 于 是 無 限 制 的 放 賑, 所 以 又 叫 作 施 食 如 果 我 們 的 亡 者 親 友, 並 未 墮 落 于 餓 鬼 道 中, 放 焰 口 就 相 58 59

31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同 于 代 他 們 做 了 放 賑 濟 苦 的 功 德, 所 以 也 是 有 用 的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一 般 人 誤 將 做 佛 事 看 成 專 為 亡 者 而 設 的 儀 式 因 此, 我 要 再 度 告 訴 各 位 : 佛 法 的 主 要 對 象 是 為 活 人 而 非 亡 者, 為 亡 靈 超 度, 乃 是 一 種 補 救 的 辦 法, 不 是 佛 教 的 中 心 工 作 所 以, 做 佛 事 宜 在 生 前, 親 友 往 生 固 然 要 做 佛 事, 結 婚 生 產 禳 災 祛 病 祝 壽 謀 職 開 張 交 易 建 造 安 居 行 商 等 等, 也 都 應 該 做 佛 事 修 功 積 德, 行 善 致 福, 做 佛 事 豈 僅 為 了 度 亡 而 已? 佛 法 能 致 現 生 之 福, 能 致 后 生 之 福, 能 致 人 天 富 貴 的 世 間 福 果, 尤 其 能 致 福 智 圓 滿 的 究 竟 佛 果 民 間 習 俗 以 為, 誦 經 拜 懺 可 給 鬼 魂 在 陰 間 當 作 錢 用, 又 焚 燒 紙 庫 錫 箔 及 冥 票, 為 鬼 魂 增 加 財 富 其 實, 佛 法 門 中, 沒 有 這 種 觀 念 誦 經 拜 懺 是 為 亡 者 超 度 增 福, 亡 者 死 了 也 不 一 定 入 于 鬼 道, 鬼 道 的 眾 生 也 用 不 着 人 間 給 他 們 錢 用, 錢 僅 是 人 間 貿 易 的 媒 介 物 焚 化 紙 錢 也 僅 是 中 國 自 漢 唐 之 世 流 傳 下 來 的 民 間 風 俗 而 已 人 死 之 后, 若 不 解 脫 生 死, 也 只 有 六 分 之 一 的 可 能 生 于 鬼 道, 所 以 請 不 要 以 為 我 們 的 親 友 死 后 就 成 了 鬼, 應 以 虔 誠 心 祈 禱 佛 法 的 加 護, 加 護 亡 親 故 友, 超 生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至 少 也 該 盼 望 他 們 生 于 人 間 或 生 于 天 上 才 是 在 中 國 大 陸, 尚 有 一 種 風 俗, 即 是 男 人 死 了, 要 請 和 尚 做 一 場 過 渡 橋 或 破 地 獄 的 佛 事, 女 人 死 了, 則 做 一 場 破 血 湖 的 佛 事 這 在 佛 法 中 也 無 根 據, 佛 教 既 不 以 為 人 死 之 后 必 墮 地 獄, 何 以 一 定 要 把 新 死 的 亡 靈 引 到 地 獄 中 的 奈 河 及 血 湖 中 去 走 一 趟 呢? 所 以, 我 要 奉 勸 本 文 的 讀 者, 應 當 自 己 來 60 61

32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做 佛 事, 並 明 白 為 何 要 做 佛 事, 當 做 什 么 佛 事 ( 附 記 : 本 文 係 應 台 北 善 導 寺 十 普 寺 華 嚴 蓮 社 松 山 寺 等 各 大 道 場 之 命 而 寫 一 九 六 七 年 三 月 初 版, 以 六 十 四 開 本, 印 贈 前 往 寺 院 做 佛 事 的 齋 主, 以 導 正 信 嗣 后 香 港 星 馬 各 地 有 人 大 量 印 贈, 台 灣 亦 有 不 少 善 心 之 士, 陸 續 印 贈 本 文 收 錄 于 學 佛 知 津 )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62

33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因 為 清 明 報 恩, 許 多 人 為 先 亡 親 友 立 牌 位 超 度 所 以 今 晚 的 開 示 是 超 度 共 有 兩 大 類 : 對 亡 靈 的 超 度 與 對 生 者 的 超 度 超 度 的 意 義, 是 用 佛 法 的 理 解 和 實 踐 信 仰 和 經 驗, 使 人 從 苦 難 中 獲 得 安 樂, 從 危 險 中 獲 得 安 全, 從 束 縛 中 獲 得 解 脫 有 位 從 高 雄 來 的 居 士, 今 天 下 午 超 度 了 我, 因 他 見 我 既 瘦 且 弱, 有 氣 無 力, 工 作 又 是 那 般 繁 重, 相 信 我 一 定 活 得 很 痛 苦, 所 以 選 送 我 一 桶 健 康 衛 生 很 營 養 的 精 製 清 香 油, 讓 我 吃 得 健 康 起 來 可 知 我 是 被 他 超 度 了, 我 也 應 該 來 超 度 你 們 ( 二 ) 超 度 亡 靈 在 一 般 中 國 人 的 印 象 裡, 所 謂 超 度 做 佛 事, 是 指 為 亡 者 做 念 佛 誦 經 拜 懺 蒙 山 施 食 焰 口 施 食 等 儀 式, 乃 是 以 佛 力 超 薦, 使 亡 者 往 生 佛 國 或 轉 生 善 道 因 此, 對 中 國 人 而 言, 超 度 有 兩 種 意 義 : (1) 是 為 了 隨 俗, 家 中 若 有 親 人 過 世, 習 慣 上 應 該 延 請 僧 尼 或 道 士 來 念 幾 卷 經, 舉 行 幾 次 宗 教 儀 式, 方 能 覺 得 心 安, 否 則 不 僅 會 遭 親 友 議 論, 也 似 內 心 欠 缺 了 什 么 請 問 這 是 為 了 超 度 活 人, 抑 或 是 真 為 超 度 亡 者? 實 在 相 當 曖 昧 為 自 求 安 心 才 延 請 僧 道 念 經 超 度, 此 人 不 一 定 相 信 對 亡 者 有 用, 只 是 不 敢 違 背 習 俗 (2) 是 真 為 超 度 亡 靈, 相 信 佛 法 能 使 先 亡 超 生 離 苦, 在 臨 命 終 時 為 他 助 念 頭 七 期 間, 天 天 念 經, 七 七 之 內, 常 做 佛 事, 遍 修 供 養, 佛 經 中 所 說 的 道 理 及 所 稱 的 佛 菩 薩 聖 號, 皆 可 使 亡 靈 聽 到 聽 懂, 將 心 中 的 怨 恨 情 結 放 不 下 捨 不 得 及 種 種 的 執 着, 使 之 心 開 64 65

34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意 解, 不 墮 惡 道 而 得 上 生 善 道, 善 根 深 的 就 能 往 生 極 樂 世 界 阿 彌 陀 佛 的 淨 土, 或 依 佛 菩 薩 等 的 慈 悲 願 力, 薦 拔 亡 者 出 離 苦 趣, 此 可 以 地 藏 經 所 說 為 代 表 佛 經 中 所 見 超 度 亡 靈 的 方 法, 可 以 例 舉 兩 則 如 下 : (1) 盂 蘭 盆 經, 此 經 是 釋 尊 為 目 犍 連 尊 者 超 度 其 已 墮 餓 鬼 道 中 的 亡 母 而 說 超 度 的 方 法, 是 于 七 月 十 五 日 僧 自 恣 時, 具 飯 百 味 五 果, 汲 灌 盆 器 香 油 錠 燭 床 敷 臥 具, 盡 世 甘 美 以 着 盆 中, 供 養 十 方 大 德 僧 眾 其 有 供 養 此 等 自 恣 僧 者, 現 在 父 母 七 世 父 母 六 種 親 屬, 得 出 三 塗 之 苦, 應 時 解 脫, 衣 食 自 然 若 復 有 人, 父 母 現 在 者, 福 樂 百 年 ; 若 已 亡, 七 世 父 母 生 天, 自 在 化 生, 入 天 華 光, 受 無 量 快 樂 這 是 以 七 月 十 五 日 供 僧 功 德 為 超 度 先 亡 的 佛 事, 並 未 在 供 僧 時 要 求 僧 眾 為 亡 者 誦 經 念 佛 (2) 地 藏 經 在 中 國 佛 教 圈 中, 流 傳 得 相 當 深 廣, 因 其 提 倡 孝 親 思 想, 又 提 倡 慎 終 追 遠 超 度 亡 親 的 法 門, 故 也 特 別 受 到 以 儒 家 文 化 為 背 景 的 中 華 民 族 所 推 崇 在 地 藏 經 卷 上 忉 利 天 宮 神 通 品 有 云 : 閻 浮 提 造 惡 眾 生, 新 死 之 者, 經 四 十 九 日 后, 無 人 繼 嗣, 為 作 功 德, 救 拔 苦 難, 生 時 又 無 善 因, 當 據 本 業, 所 感 地 獄 地 藏 經 卷 中 利 益 存 亡 品 又 云 : 若 能 更 為 身 死 之 后, 七 七 日 內, 廣 造 眾 善, 能 使 是 諸 眾 生, 永 離 惡 趣, 得 生 人 天 受 勝 妙 樂 又 云 : 冥 冥 遊 神, 未 知 罪 福, 七 七 日 內, 如 癡 如 聾 是 命 終 人, 未 得 受 生, 在 七 七 日 內, 念 念 之 間, 望 諸 骨 肉 眷 屬, 與 造 福 力 救 拔, 過 是 日 后, 隨 業 受 報 這 都 是 說 明, 人 在 死 亡 后 的 四 十 九 天 之 內, 希 望 能 有 親 友 眷 屬, 為 之 祈 福 超 度, 過 了 這 段 時 66 67

35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日, 則 已 轉 生, 隨 業 受 報 去 了, 超 度 雖 仍 有 些 用 處, 但 已 不 立 即 有 用 特 別 是 在 頭 七 期 內, 更 為 重 要, 地 藏 經 卷 中 如 來 讚 歎 品 云 : 假 令 諸 識 分 散, 至 氣 盡 者, 乃 至 一 日 二 日 三 日 四 日, 至 七 日 以 來, 但 高 聲 白 ( 宣 布 為 亡 者 修 福 行 善 ), 高 聲 讀 經, 是 人 命 終 之 后, 宿 殃 重 罪, 至 于 五 無 間 罪, 永 得 解 脫 此 乃 說 明 人 死 之 后 在 頭 七 期 間 超 度 最 好 不 過, 最 有 效 的 超 度 是 在 生 前 自 己 修 行, 所 以 地 藏 經 卷 中 利 益 存 亡 品 云 : 命 終 之 后, 眷 屬 小 大, 為 造 福 利, 一 切 聖 事, 七 分 之 中 而 乃 獲 一, 六 分 功 德, 生 者 自 利 以 是 之 故, 未 來 現 在, 善 男 女 等, 聞 健 自 修, 分 分 己 獲 若 于 生 前 尚 未 信 佛, 未 修 善 法, 死 后 七 七 之 內 的 中 陰 身 階 段, 才 需 要 親 屬 代 為 修 福 超 度 如 在 生 前, 早 已 信 仰 佛 法, 念 佛 迴 向 求 願 往 生 西 方 淨 土, 臨 命 終 時, 便 有 西 方 三 聖 彌 陀 觀 音 勢 至 一 佛 二 菩 薩 來 迎 接 引, 親 人 善 友 為 他 助 念, 等 于 給 他 送 行, 使 他 信 心 增 長, 蓮 位 高 昇 故 在 諸 經 論 中, 無 不 諄 諄 教 誨, 人 們 當 于 在 生 之 際, 及 時 修 行 ( 三 ) 超 度 活 人 超 度 活 人, 第 一 重 要 釋 迦 牟 尼 佛 成 道 之 后, 所 說 經 法, 諸 部 大 小 乘 經 的 主 要 對 象, 乃 是 人 間 的 七 眾 弟 子, 其 次 是 天 神, 故 稱 佛 為 天 人 之 師 及 人 天 教 主 大 乘 經 中 如 華 嚴 經 法 華 經 的 會 眾, 除 了 諸 佛 菩 薩 及 二 乘 聖 者, 便 是 人 間 的 七 眾 及 八 部 天 眾 三 塗 惡 道 的 鬼 畜 生 地 獄 的 眾 生, 便 無 福 報 參 與 盛 會 雖 有 地 藏 經 卷 中 如 來 讚 歎 品 曾 說 : 世 尊 普 告 諸 佛 世 界 一 切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及 天 龍 鬼 神 人 68 69

36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非 人 等, 聽 吾 今 日, 稱 揚 讚 歎 地 藏 菩 薩 摩 訶 薩 可 是 此 中 的 鬼 神, 是 指 多 福 鬼, 不 是 罪 惡 鬼 或 餓 鬼, 應 被 視 為 地 居 天 及 空 居 天 因 此 地 藏 經 卷 中 如 來 讚 歎 品 又 說 : 宣 說 地 藏 菩 薩 利 益 人 天 因 果 等 事 為 汝 略 說 地 藏 菩 薩 利 益 人 天 福 德 之 事 無 量 壽 經 也 是 為 了 開 化 一 切 諸 天 人 民 而 說 特 別 強 調 利 益 人 天, 這 都 表 示 佛 法 的 超 度 主 要 是 人, 次 要 是 天 此 在 增 一 阿 含 經 卷 三 六, 明 言 佛 出 世 時, 為 人 天 廣 演 教 法, 得 至 涅 槃, 然 而, 眾 生 在 地 獄 中 在 畜 生 中 在 餓 鬼 中 生 在 邊 地 在 長 壽 天 者, 都 是 不 聞 不 睹 增 一 阿 含 經 卷 二 六 云 : 諸 佛 世 尊, 皆 出 人 間 以 人 類 的 身 體 成 佛, 也 以 人 類 為 其 攝 化 的 主 要 對 象, 所 以 佛 的 第 一 位 在 家 弟 子 耶 輸 伽 的 父 親 是 人, 佛 在 鹿 野 苑 初 轉 法 輪 所 度 的 五 位 比 丘 弟 子 是 人, 佛 的 常 隨 眾 一 千 二 百 五 十 位 大 阿 羅 漢 全 是 人, 乃 至 臨 入 涅 槃 之 際 所 度 的 最 后 一 位 一 百 二 十 歲 的 老 弟 子 須 跋 陀 羅 也 是 人 可 見 歷 史 上 的 釋 迦 牟 尼 佛, 以 及 與 佛 相 關 的 僧 俗 七 眾, 無 一 不 是 人 類 即 使 是 將 來 彌 勒 佛 下 生 人 間 之 際, 他 在 兜 率 內 院 的 那 群 弟 子, 也 都 要 下 生 人 間, 以 人 類 的 身 分, 聽 聞 佛 法, 證 解 脫 道 對 生 者 的 超 度, 意 思 是 運 用 佛 法 信 解 修 證, 超 越 三 界 的 火 宅, 度 過 生 死 的 苦 海 火 宅 的 譬 喻, 出 自 法 華 經. 譬 喻 品 : 三 界 無 安, 猶 如 火 宅 眾 苦 充 滿, 甚 可 怖 畏, 常 有 生 老 病 死 憂 患, 如 是 等 火, 熾 燃 不 息 故 以 羊 車 鹿 車 大 白 牛 車, 比 喻 佛 說 二 乘 三 乘 唯 一 佛 乘 的 方 便 法 及 究 竟 法, 來 將 眾 生 度 離 三 界 生 死 火 宅 苦 海 的 譬 喻, 出 典 有 多 處 :(1) 法 華 經

37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壽 量 品 云 : 我 見 諸 眾 生, 沒 在 于 苦 海 (2) 楞 嚴 經 卷 四 云 : 引 諸 沉 冥, 出 于 苦 海 (3) 大 乘 本 生 心 地 觀 經 云 : 常 于 生 死 苦 海 中, 作 大 船 師 濟 群 生 若 從 其 前 后 因 果 來 看, 火 宅 是 貪 瞋 等 的 煩 惱, 苦 海 是 生 死 等 的 果 報 眾 生 若 不 及 時 修 學 佛 法, 超 脫 三 界 的 生 死 苦 海, 便 只 有 永 遠 由 于 煩 惱 而 造 業, 由 于 造 業 而 受 苦 報, 在 受 苦 報 之 時 又 因 有 煩 惱 而 造 業, 然 后 再 受 苦 報, 如 此 周 而 復 始, 生 死 流 轉, 就 像 是 浮 沉 在 無 邊 的 大 海 中 一 樣 在 此 茫 茫 的 生 死 苦 海 中, 如 何 抽 身 上 岸, 便 不 得 不 靠 佛 法 慈 航 的 救 濟, 那 便 是 依 靠 佛 說 的 三 皈 五 戒 十 善 具 足 戒 菩 薩 戒, 乃 至 戒 定 慧 三 學, 以 及 六 度 四 攝, 自 利 利 他 佛 陀 最 初 在 鹿 野 苑 說 法, 轉 的 便 是 苦 集 滅 道 四 諦 法 輪 知 道 有 苦, 便 不 再 造 作 受 苦 的 因, 要 想 根 本 上 把 苦 滅 絕, 就 該 修 證 八 正 道 三 十 七 菩 提 道 品, 以 及 三 學 六 度 等 一 切 法 門, 不 僅 自 求 滅 苦, 也 要 助 人 滅 苦, 自 利 者 必 會 利 人 以 上 所 舉 的 專 有 名 詞, 請 查 佛 學 詞 典, 或 看 佛 法 概 論 及 佛 教 入 門 等 書 我 們 應 該 學 懂 它 們, 運 用 它 們, 來 自 度 度 人 ( 四 ) 念 佛 超 度 最 容 易 的 超 度 法 門 是 念 佛, 不 論 時 地, 不 揀 根 基, 只 要 念 佛, 便 得 利 益, 若 以 目 的 而 論, 西 方 彌 陀 淨 土 的 念 佛 法 門, 不 用 諱 言, 確 是 以 死 后 往 生 極 樂 世 界 為 主 但 是 阿 彌 陀 經 也 說, 那 是 一 部 一 切 諸 佛 所 護 念 經,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聞 是 經 受 持 者, 及 聞 諸 佛 名 者, 是 諸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皆 為 一 切 諸 佛 之 所 護 念, 皆 得 不 退 轉 于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法 華 經 云 : 念 佛 一 聲, 罪 滅 河 72 73

38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沙 念 任 何 一 佛, 皆 能 罪 滅 除 愆, 消 災 免 難, 得 現 在 利 益, 也 得 后 世 利 益 觀 無 量 壽 經 也 說 : 合 掌 叉 手, 稱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稱 佛 名 故, 除 五 十 億 劫 生 死 之 罪 該 經 又 說 : 至 心 稱 佛 名 故, 于 念 念 中, 除 八 十 億 劫 生 死 之 罪 又 說 : 若 念 佛 者, 當 知 是 人, 則 是 人 中 芬 陀 利 華 ( 清 淨 蓮 華 ), 觀 世 音 菩 薩 大 勢 至 菩 薩, 為 其 勝 友, 當 坐 道 場, 生 諸 佛 家 念 佛 的 人, 他 的 人 格 高 尚 淨 潔, 猶 如 人 中 的 蓮 花, 當 然 便 是 自 利 利 人 的 表 徵 了 無 量 壽 經 卷 下 有 云 : 其 有 得 聞 彼 ( 阿 彌 陀 ) 佛 名 號, 歡 喜 踴 躍, 乃 至 一 念, 當 知 此 人, 為 得 大 利, 是 則 具 足 無 上 功 德 聞 佛 名 號 心 生 歡 喜, 乃 至 僅 僅 一 念, 也 得 無 上 功 德, 何 況 常 常 念 佛, 隨 處 念 佛 永 明 延 壽 禪 師 的 宗 鏡 錄 中, 常 常 說 到 : 一 念 相 應 一 念 佛, 念 念 相 應 念 念 佛 只 要 念 佛, 不 論 散 心 專 心, 都 有 功 德, 專 精 一 心 當 然 好, 散 心 念 佛 也 不 錯, 只 要 想 念 就 念, 念 念 都 好 一 念 念 佛, 一 念 即 從 惡 業 妄 想 獲 得 超 度, 念 念 念 佛, 念 念 都 從 惡 業 妄 想 獲 得 超 度, 有 人 是 一 分 鐘 的 超 度, 有 些 人 是 一 小 時 一 天 的 超 度, 諸 位 在 此 念 七 天 佛, 便 是 七 天 的 超 度 隨 喜 組 的 菩 薩 們 隨 喜 一 炷 兩 炷 香 的 時 段 中, 口 清 淨 耳 清 淨 眼 清 淨, 便 是 從 閒 言 雜 語 吵 吵 鬧 鬧 眼 花 繚 亂 的 塵 勞 世 界, 得 到 片 段 時 刻 的 超 度 了 至 于 求 得 永 久 超 度, 是 指 大 悟 徹 底 的 大 解 脫 人, 那 是 要 付 出 持 久 的 長 遠 心, 常 行 菩 薩 道, 日 日 增 長 智 慧, 時 時 心 懷 慈 悲, 自 度 度 人 ( 五 ) 自 度 度 人 迷 人 須 仗 佛 度, 悟 人 乃 是 自 度, 起 步 時 可 74 75

39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靠 他 度, 既 上 了 路, 有 了 方 向, 就 要 學 着 佛 菩 薩 的 悲 願, 發 願 自 度 度 人 我 曾 見 過 一 位 老 人, 尚 沒 有 努 力 念 佛 修 行, 我 去 勸 他, 他 卻 說 準 備 讓 他 兒 孫 在 他 過 世 后 來 超 度 我 也 認 識 他 的 兒 孫, 都 很 孝 順, 我 問 他 們 的 意 見, 他 們 幾 乎 異 口 同 聲 地 回 答 : 當 然 是 應 該 的, 到 時 候 要 拜 託 師 父 您 來 誦 經 念 佛, 替 他 老 人 家 超 度 他 們 都 指 望 出 家 師 父 給 予 超 度 此 次 打 的 是 清 明 報 恩 佛 七 報 什 么 恩? 報 所 有 一 切 恩, 主 要 是 親 恩 以 何 相 報? 以 超 度 來 報 恩 超 度 誰 呢? 超 度 亡 靈, 也 超 度 自 己 實 則 是 由 于 超 度 自 己 的 念 佛 功 德, 使 得 已 故 的 親 友 先 亡, 也 獲 得 超 度 不 僅 超 度 了 自 己, 超 度 了 亡 靈, 更 由 于 諸 位 的 修 行, 改 善 了 你 的 身 口 意 三 業 的 行 為, 回 家 之 后, 或 在 工 作 場 所, 也 會 以 智 慧 及 慈 悲 影 響 與 你 們 相 關 的 每 一 個 人, 所 以 也 連 帶 着 超 度 了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親 友 及 同 事 們, 真 是 功 德 無 量 打 完 佛 七, 回 到 原 來 的 生 活 中 你 們 自 己 的 觀 念 人 格 言 語 舉 止 待 人 接 物, 都 要 帶 點 念 佛 人 的 味 道, 那 是 智 慧 慈 悲 的 精 神, 那 便 是 表 現 了 自 己 被 超 度 也 能 超 度 人 的 化 世 功 能 ( 一 九 九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農 禪 寺 清 明 報 恩 佛 七 第 四 晚 開 示 ) 76 77

40 附 錄

41 人 間 比 丘 聖 嚴 法 師 ( 一 九 三 ~ 二 九 ), 自 喻 為 風 雪 中 的 行 腳 僧, 曾 獲 天 下 雜 誌 遴 選 為 四 百 年 來 台 灣 最 具 影 響 力 的 五 十 位 人 士 之 一 一 九 四 三 年 法 師 于 江 蘇 狼 山 出 家, 歷 經 經 懺 軍 旅 生 涯, 十 年 后 再 度 出 家 不 論 六 年 閉 關 苦 修 日 本 留 學 美 國 弘 法, 或 是 開 創 法 鼓 山, 總 是 在 無 路 中 找 出 路, 在 艱 辛 中 顯 悲 願, 在 堅 毅 中 見 禪 慧 ; 他 的 生 命, 就 是 一 場 實 踐 佛 法 的 歷 程 為 了 提 高 佛 教 地 位 及 僧 眾 素 質, 法 師 四 十 歲 毅 然 赴 日 留 學 一 九 七 五 年 取 得 東 京 立 正 大 學 博 士 學 位, 歷 任 台 北 文 化 大 學 東 吳 大 學 等 校 教 授, 以 及 中 華 學 術 院 佛 學 研 究 所 所 長 美 國 佛 教 會 副 會 長 譯 經 院 院 長, 並 創 辦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所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法 鼓 佛 教 學 院 法 鼓 大 學, 培 養 佛 教 高 等 研 究 人 才 一 九 八 九 年 擘 建 法 鼓 山, 歷 經 十 六 年, 終 于 在 二 五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舉 行 開 山 大 典 此 世 界 佛 教 教 育 園 區 旨 在 推 動 學 術 研 究 修 行 弘 化 關 懷 照 顧 等 工 作, 並 逐 步 擴 建 海 內 外 弘 法 禪 修 文 化 教 育 關 懷 的 組 織 體 系 目 前 于 台 灣 各 地 及 歐 亞 美 澳, 亦 廣 設 禪 修 中 心 為 弘 傳 漢 傳 佛 教, 法 師 並 于 二 五 年 開 創 繼 起 漢 傳 禪 佛 教 的 中 華 禪 法 鼓 宗 法 師 長 年 奔 波 美 台 兩 地, 密 集 應 邀 至 世 界 各 地 指 導 禪 修, 為 國 際 知 名 禪 師 秉 承 臨 濟 及 曹 洞 兩 系 法 脈, 以 自 然 生 動 的 方 法 隨 機 應 教, 跨 越 文 化 藩 籬, 吸 引 了 無 數 東 西 方 人 士 近 年 來, 更 經 常 與 科 技 藝 術 文 化 等 領 域 之 菁 英 進 行 對 談, 乃 至 與 不 同 宗 教 進 行 和 平 合 作, 深 獲 海 內 外 各 界 尊 崇 除 此, 法 師 擅 長 以 現 代 人 的 語 文 普 傳 佛 法, 至 今 已 有 中 英 日 文 著 作 百 余 種, 先 后 獲 頒 中 山 文 藝 獎 中 山 學 術 獎 終 身 文 化 貢 獻 獎 等 ; 其 中 多 種 著 作 被 轉 譯 流 布 世 界 各 地 法 師 教 法 以 心 靈 環 保 為 核 心, 立 基 于 漢 傳 佛 教 的 傳 統, 不 斷 朝 國 際 化 多 元 化 的 目 標 邁 進, 擔 負 起 現 代 佛 教 繼 往 開 來 的 人 間 使 命 80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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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公 司 代 码 :601231 公 司 简 称 : 环 旭 电 子 环 旭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1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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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的 70% 连 南 县 的 瑶 族. 有 排 瑶 过 山 瑶 排 瑶 6 万 多 人 住 在 三 排 南 岗 i 雨 水 大 麦 山 大 坪 香 坪 盘 石 金 坑 8 个 乡 镇. 形 成 了 占 全 县 面 积 80% 的 聚 居 地 << 连 州 志 } 卷 八 排 瑶 志 曰 在 连 者 居 住 地 域 与 文 化 变 迁 一 一 以 广 东 瑶 族 为 例 赵 家 旺 * 中 国 是 个 多 民 族 国 家. 共 有 56 个 民 族. 其 中 少 数 民 族 有 归 个 根 据 1990 年 的 人 口 普 查. 全 国 总 人 口 11 亿 3 千 多 万 人. 汉 族 10 忆 4 千 多 万 人. 占 全 国 总 人 口 的 90% 多. 少 数 民 族 人 口 不 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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