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 謝 年 屆 七 十 六, 仍 有 善 因 緣 自 東 海 大 學 EMBA 99 年 班 完 成 碩 士 學 位, 內 心 無 比 欣 悅 與 感 恩 欣 悅 於 自 己 學 無 止 境 的 信 念, 身 體 力 行, 領 悟 更 深, 瞭 然 要 更 謙 卑 的 不 斷 學 習 ; 感 恩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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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東 海 大 學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研 究 所 )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之 研 究 -- 以 北 中 寮 農 村 為 例 A Research on Models of Taiwan Rural Regeneration --Taking North Chungliao Rural Villages as Example 指 導 教 授 : 許 恩 得 博 士 研 究 生 : 廖 修 霖 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07 月
2 誌 謝 年 屆 七 十 六, 仍 有 善 因 緣 自 東 海 大 學 EMBA 99 年 班 完 成 碩 士 學 位, 內 心 無 比 欣 悅 與 感 恩 欣 悅 於 自 己 學 無 止 境 的 信 念, 身 體 力 行, 領 悟 更 深, 瞭 然 要 更 謙 卑 的 不 斷 學 習 ; 感 恩 於 學 校 師 長 同 學 親 友 與 家 人, 在 我 進 修 歷 程 中 的 教 導 協 助 鼓 勵 與 支 持 這 本 論 文 的 寫 作, 其 實 在 我 註 冊 入 學 前 選 修 的 賽 局 理 論 課 程 就 已 開 始, 授 課 老 師, 也 是 我 的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許 恩 得 博 士, 從 我 的 多 次 作 業 與 Power Point 報 告 中, 了 解 我 與 內 人 自 2003 年 從 台 北 市 移 居 北 中 寮 後, 對 當 地 農 村 農 業 及 學 童 課 外 義 務 教 學 關 注 甚 深, 因 而 安 排 校 外 教 學 參 訪 當 地 社 區 及 學 校, 並 確 定 論 文 題 目 及 寫 作 方 向 其 間 幾 番 研 討 修 訂, 至 口 試 時, 口 試 委 員 林 豐 智 博 士 林 財 丁 博 士 陳 榮 俊 博 士 等 老 師, 更 深 入 檢 視 批 評 指 正, 乃 有 這 本 論 文 之 最 後 訂 正, 謹 對 諸 位 口 試 委 員 深 致 感 恩 之 忱 此 中 亦 要 特 別 感 謝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陳 榮 俊 組 長 提 供 許 多 有 關 農 村 再 生 的 第 一 手 珍 貴 資 料, 並 安 排 隨 同 水 保 局 專 員 羅 光 傑 賴 翠 媛 等 訪 問 農 村 社 區, 親 與 社 區 人 士 訪 談 瞭 解 實 際 境 況 這 本 論 文 的 排 版 校 正 則 要 特 別 感 謝 許 恩 得 博 士 的 學 生 張 琇 婷 同 學 的 協 助 最 後 更 要 感 謝 我 的 賢 內 助 劉 碧 麗 為 夫 君 的 犧 牲 奉 獻
3 論 文 名 稱 :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之 研 究 -- 以 北 中 寮 農 村 為 例 校 所 名 稱 : 東 海 大 學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研 究 所 ) 畢 業 時 間 :2012 年 07 月 研 究 生 : 廖 修 霖 指 導 教 授 : 許 恩 得 博 士 論 文 摘 要 : 在 台 灣 的 經 濟 發 展 過 程 中, 政 府 採 取 以 農 業 支 援 工 業 之 政 策, 促 成 台 灣 的 經 濟 起 飛, 贏 得 台 灣 奇 蹟 的 美 譽 台 灣 農 業 對 台 灣 經 濟 的 發 展, 扮 演 了 重 要 的 角 色 2002 年 台 灣 加 入 WTO, 政 府 基 於 台 灣 經 濟 整 體 發 展 與 參 與 國 際 自 由 貿 易 之 考 量, 再 度 犧 牲 台 灣 的 農 業 及 農 產 品 的 發 展, 以 支 援 我 國 工 商 業 在 國 際 市 場 的 利 益 台 灣 農 村 在 盡 了 以 農 扶 工 重 任 之 後, 卻 因 政 府 當 局 缺 乏 適 當 的 農 業 政 策, 導 致 我 國 的 農 村 與 農 業 的 發 展 陷 入 困 境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即 在 探 討 台 灣 的 農 村 與 農 業 因 應 國 際 競 爭 與 台 灣 社 會 變 遷 之 模 式 本 研 究 的 主 軸, 是 以 總 統 於 2010 年 8 月 4 日 公 布 實 施 的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為 法 源 依 據 ; 配 合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訂 頒 的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與 培 根 計 畫 配 套 措 施 為 實 施 依 據 ; 以 競 合 策 略 (Co-opetition) 為 理 論 基 礎, 並 觀 察 台 灣 近 四 百 年 的 農 業 演 變 史, 進 而 提 出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本 研 究 發 現,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為 : 在 地 培 根 在 地 產 業 在 地 文 創 與 在 地 教 育 等 四 大 方 向, 並 營 造 社 區 總 體 健 康 與 安 定, 改 造 農 村 老 人 在 地 照 顧 與 居 家 服 務, 提 供 年 輕 子 弟 返 鄉 的 發 展 環 境, 實 踐 將 文 創 產 業 與 教 育 融 合 並 在 地 化 的 目 標 本 研 究 之 結 論 可 以 作 為 台 灣 執 政 當 局 各 農 村 再 生 策 略 之 參 考 關 鍵 詞 : 農 村 再 生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培 根 計 畫 i
4 Title of Thesis:A Research on Models of Taiwan Rural Regeneration--Taking North Chungliao Rural Villages as Example Name of Institute:Executive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Graduation Time:07/ 2012 Student Name:Hsiu-lin (Samuel) Liao Advisor Name:Dr. En-Te Hsu Abstract: In the course of Taiwan s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government had taken a policy of enabling the agriculture to support the industrial progress, resulting in the taking-off of Taiwan s economy and the winning of the fame of Taiwan Miracle around the world. Taiwan s agriculture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to Taiwan s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2002 Taiwan joined WTO as a member under the government consideration of Taiwan s integ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participating in the international free trade, for which Taiwan agriculture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s have been sacrificed again for supporting our country s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interest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ing. However, owing to lack of proper agriculture policy by the government, the development of our rural village and agriculture have been fallen into difficult situation after having been extending the importantcapacity of agriculture in supporting industry. The major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xplore various kinds of models for Taiwan rural village and agriculture in responding to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and the vicissitudes of Taiwan society. The driving shaft of this study is on the Rural Regeneration Act, promulgated by the President on August 4, 2010, as legal sources of law in general. Meanwhile two subsidiary bills, Rural Regeneration Plan and Empowerment Plan, prepared by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Bureau, Council of Agriculture, were published, following the main act, as legal complement of the law in performance. As to the theory basis of this article, Co-opetition has been appropriated. Consequently, overview has been made on the changing history of Taiwan agriculture during the recent 400 years, and as a result, the Models of Taiwan Rural Regeneration are submitted herewith for further observation. This study eventually found that the Models of Taiwan Rural Regeneration are in four directions, namely Domestic Empowerment Plan, Domestic Agriculture Products, Domestic Culture Creativity, and Domestic Education on Senior High School for Agriculture. Furthermore, the models of rural regeneration would bring up the structure of community health and security as a ii
5 whole, the revival of residence and medical care for the elderly rural citizen, environmental reconstruction to encourage the young people returning to their native village, and finally to build up the creativity for culture business, agriculture products, and education, facilitating for the target of combining in domestic operation. The conclusion of this study can be utilized for reference by Taiwan government when establishing rural regeneration strategy for every rural area. Key words:rural Regeneration, Rural Regeneration Plan, Empowerment Plan iii
6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1 第 一 節 研 究 緣 起...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2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4 第 一 節 農 村 再 生 的 法 源 依 據...5 第 二 節 台 灣 農 業 歷 史 演 化 與 台 灣 農 村 經 濟 變 遷 之 關 係...8 第 三 節 競 合 策 略 第 四 節 國 家 競 爭 戰 略 第 五 節 國 內 外 農 村 再 生 案 例 第 六 節 國 外 學 者 獻 議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範 圍 第 一 節 以 史 為 師 因 古 鑑 今 第 二 節 現 階 段 台 灣 農 村 的 主 要 困 境 第 四 章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第 一 節 活 化 在 地 培 根 第 二 節 發 展 在 地 產 業 第 三 節 提 昇 在 地 文 創 第 四 節 深 植 在 地 高 教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展 望 第 一 節 結 論 第 二 節 展 望 參 考 文 獻 iv
7 圖 次 圖 2-1 台 灣 農 村 經 濟 歷 史 演 變 圖...8 圖 2-2 價 值 網...21 圖 2-3 農 村 再 生 政 府 角 色 價 值 網...23 圖 2-4 農 村 再 生 社 區 及 居 民 價 值 網...26 圖 2-5 上 勝 町 經 濟 循 環 圖...44 圖 2-6 上 勝 町 產 業 簡 圖...45 圖 2-7 樹 葉 變 事 業 歷 程 圖...46 圖 2-8 上 勝 町 產 業 循 環 圖...48 圖 4-1 農 村 再 生 產 業 與 教 育 價 值 網 v
8 表 次 表 2-1 日 本 農 村 老 年 人 口 比 較 表...72 表 2-2 日 本 農 田 與 農 業 預 算 對 其 他 國 家 之 比 較 表 (2005 年 )...72 表 3-1 中 寮 鄉 歷 年 人 口 數 統 計 表...75 表 3-2 中 寮 鄉 老 年 人 口 比 較 表...78 表 4-1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工 作 項 目 表...86 表 4-2 參 與 創 新 鄉 ( 農 ) 村 社 區 人 文 發 展 計 畫 數 量 表...92 表 農 村 社 區 種 子 訓 練 實 際 參 與 人 次 表...93 表 4-4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各 階 段 課 程 表...96 表 4-5 各 縣 市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統 計 表 統 計 至 101/06/ 表 4-6 北 中 寮 七 村 之 宮 廟 分 布 與 宗 教 生 活 vi
9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緣 起 台 灣 農 村 在 1950 至 1960 年 代, 以 農 業 支 援 工 業 發 展, 以 出 口 農 產 品 來 進 口 工 業 原 料, 發 展 工 業 產 品, 促 成 台 灣 的 經 濟 起 飛, 當 時 農 業 的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GDP), 幾 乎 占 有 全 國 的 30% 1 但 自 1963 年 以 後, 工 業 生 產 毛 額 已 超 過 農 業 ;1970 至 1980 年 代, 台 灣 的 主 要 出 口 已 由 農 業 產 品 轉 向 工 業 產 品, 農 村 大 量 人 力 亦 轉 而 投 入 工 業 生 產, 農 村 與 農 業 出 現 危 機 2 政 府 雖 已 警 覺 到 農 村 衰 退 的 問 題, 由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推 動 城 鄉 新 風 貌 等 建 設 計 畫, 但 仍 以 都 市 觀 點 來 進 行, 且 僅 偏 重 於 少 數 地 區 或 專 注 於 重 點 硬 體 建 設, 未 有 以 農 為 本 的 整 體 發 展 規 劃, 欠 缺 人 文 營 造 等 軟 體 建 設, 農 村 環 境 風 貌 在 硬 體 開 發 中 亦 遭 到 破 壞 年 台 灣 加 入 WTO 4, 政 府 基 於 台 灣 經 濟 整 體 發 展 與 參 與 國 際 自 由 貿 易 之 考 量, 再 度 犧 牲 台 灣 的 農 業 及 農 產 品 的 發 展, 以 支 援 我 國 工 商 業 在 國 際 市 場 的 利 益 而 早 年 以 農 扶 工, 功 在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的 農 民, 現 在 多 已 垂 垂 老 矣, 且 農 村 年 輕 人 力 外 流, 令 這 些 農 業 戰 場 老 兵, 無 法 功 成 身 退 以 頤 養 安 老, 仍 見 老 夫 老 妻 相 伴, 駕 著 微 弱 動 力 的 鐵 牛 車 上 山 下 坡, 為 生 活, 甚 至 為 隔 代 教 養 的 孫 子 孫 女 往 返 於 顛 簸 的 山 路, 這 幾 乎 就 是 現 代 版 大 多 數 農 村 與 老 農 的 生 活 寫 照 5 以 1999 年 的 921 大 地 震 受 創 最 嚴 重 的 南 投 縣 中 寮 鄉 為 例 ; 中 寮 鄉 地 理 上 自 然 分 成 南 北 兩 個 區 域 -- 南 中 寮 與 北 中 寮, 中 間 有 諸 多 山 嶺 隔 離 南 中 寮 屬 行 政 區, 擁 有 鄉 公 所 及 戶 政 所 等 行 政 機 構, 北 中 寮 居 民 辦 理 戶 籍 等 資 料 須 穿 越 蜿 蜒 曲 折, 登 高 下 谷 之 山 路, 車 程 約 莫 分 鐘, 才 能 抵 達 行 政 區 的 南 中 寮 北 中 寮 經 歷 過 大 地 震 的 摧 殘 夢 靨, 十 年 後, 居 民 已 逐 漸 走 出 災 難 的 陰 霾, 學 校 亦 教 導 學 子 面 對 陽 光, 將 震 後 的 陰 影 拋 諸 腦 後, 迎 向 希 望 的 未 來 6 但 先 天 環 境 的 限 制, 年 輕 人 只 好 到 外 地 謀 生, 甚 至 婚 後 育 兒 養 女 的 責 任 也 丟 給 年 邁 父 母 去 承 1 湯 曉 虞 著 台 灣 的 農 村 P.12 農 村 風 貌 的 特 色 與 變 化 2 網 路 維 基 百 科 台 灣 農 業 發 展 史 3 陳 榮 俊 著 農 村 規 劃 指 標 對 農 村 再 生 先 期 規 畫 之 驗 證 P.1 緒 論 4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5 以 南 投 縣 北 中 寮 農 村 為 例, 只 有 在 逢 年 過 節 才 得 見 年 輕 子 弟 返 鄉 作 客 小 聚 6 美 國 盲 聾 女 作 家 教 育 家 海 倫 凱 勒 (Helen Keller) 名 句 : Keep your face to the sunshine and you cannot see a shadow. 另 美 國 名 詩 人 惠 特 曼 (Walt Whitman) 亦 有 相 似 說 法 : Keep your face always toward the sunshine - and shadows will fall behind you. 1
10 擔 7, 因 之, 隔 代 教 養 成 為 此 地 農 村 的 普 遍 現 象 北 中 寮 缺 少 水 耕 稻 田, 全 境 八 九 成 為 山 嶺 或 山 坡 地, 在 山 中 耕 耘, 或 於 農 路 開 著 鐵 牛 車 負 載 的, 幾 乎 見 不 到 年 輕 人 另 一 個 特 色 是 外 籍 媽 媽, 約 占 總 人 口 的 兩 成, 她 們 是 農 村 的 重 要 支 柱, 為 農 村 帶 來 新 生 代 的 孩 童, 但 由 於 語 言 隔 閡, 變 成 弱 勢 中 的 弱 勢, 似 乎 我 們 的 社 會 並 未 給 予 應 有 的 尊 重, 因 而 離 子 拋 夫 者 亦 有 所 聞, 重 增 隔 代 教 養 的 壓 力 北 中 寮 地 方 一 般 家 庭 的 收 入, 多 仰 賴 婦 女 的 工 作 收 入 ; 遍 佈 鄉 間 的 檳 榔 樹, 是 本 地 婦 女 主 要 的 工 作 依 靠, 雖 然 工 資 極 低, 從 清 晨 至 黃 昏, 不 過 三 四 百 元 的 收 入, 但 對 其 家 計 已 不 無 小 補 剪 檳 榔 不 須 特 殊 技 術 與 經 驗, 人 人 可 做, 採 收 期 亦 長 達 七 八 個 月 (5-9 月 為 空 窗 期 ) 但 檳 榔 樹 漸 遭 砍 伐 8, 剪 檳 榔 的 工 作 亦 已 僧 多 粥 少, 必 須 一 大 早 即 前 往 排 隊, 爭 取 工 作 機 會 而 其 他 農 作 物 於 婦 女 助 益 不 多, 如 香 蕉 多 為 農 家 自 採 自 收 自 送 集 貨 場 ; 柳 丁 盛 產 期 短, 常 遇 敗 市 9, 令 農 家 入 不 敷 出, 無 力 對 外 僱 工 傳 統 產 業 的 外 銷 廠 商 僅 有 一 家 10, 容 納 工 作 人 數 仍 有 限, 又 屬 傳 統 Textile 產 業, 員 工 須 有 針 車 車 縫 基 礎, 或 經 培 訓 之 後 始 能 勝 任 且 農 村 婦 女 就 業 並 非 單 一 問 題, 非 單 一 公 司 或 單 一 團 體 所 能 獨 力 解 決, 而 需 併 同 整 體 農 村 問 題 來 探 討 規 畫, 如 老 人 問 題 教 育 問 題 土 地 問 題 建 設 問 題 青 年 就 業 問 題 產 業 與 經 濟 問 題 等, 做 通 盤 的 整 體 考 量, 此 即 本 研 究 之 探 討 緣 起 也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乃 在 探 討 台 灣 的 農 村 與 農 業 對 國 際 競 爭 與 台 灣 社 會 變 遷 7 自 由 時 報 引 據 南 投 縣 政 府 民 政 處 的 統 計, 至 該 年 8 月 底 止, 縣 內 老 年 人 口 7 萬 1342 人, 佔 全 縣 52 萬 7774 人 的 13.52% 其 中 又 以 中 寮 鄉 老 年 人 口 比 率 最 高, 佔 全 鄉 人 口 19.52%, 幾 乎 要 邁 入 超 高 齡 社 會 ; 其 次 鹿 谷 鄉 18.36% 集 集 鎮 18.06% 魚 池 鄉 17.56% 國 姓 鄉 % 名 間 鄉 15.19% 竹 山 鎮 14.53%, 這 些 鄉 鎮 均 已 步 入 高 齡 社 會 8 檳 榔 樹 似 乎 遭 受 汙 名 化, 因 其 根 淺, 認 為 是 土 石 流 元 兇 但 以 中 寮 鄉 山 坡 地 觀 察, 有 檳 榔 樹 的 反 而 沒 有 土 石 流, 因 為 主 根 深 植, 細 根 橫 爬, 滿 佈 地 面, 看 似 淺 根, 實 則 發 揮 護 土 功 能 農 民 笑 稱 論 者 是 坐 在 冷 氣 房 裡 憑 空 想 像, 為 了 禁 絕 吃 檳 榔 而 汙 衊 檳 榔 樹, 似 有 失 公 允 9 柳 丁 成 熟 上 市 先 從 南 部 開 始, 價 格 最 好, 產 期 逐 漸 北 移, 至 中 部 即 入 盛 產 期, 價 格 滑 落, 常 收 入 不 敷 成 本, 農 民 謂 之 敗 市 10 即 大 弘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2004 年 自 台 北 遷 入 中 寮, 生 產 線 亦 自 上 海 遷 回 北 中 寮, 原 有 員 工 16 人, 多 為 當 地 高 齡 婦 女, 主 要 產 品 為 銷 往 美 國 之 Attic Tent ( 閣 樓 罩 ), 屬 節 能 產 品 2007 年 增 闢 手 工 布 包 及 手 工 香 皂 部 門 惟 2011 年 初 開 始, 台 灣 原 物 料 價 格 大 漲, 加 上 台 幣 急 速 升 值, 反 映 到 Attic Tent 之 FOB 價 時, 漲 幅 超 過 15%, 而 國 際 原 油 價 格 下 降, 故 未 能 為 美 國 客 戶 所 接 受, 因 而 自 7 月 起,Attic Tent 暫 停 生 產, 等 待 協 商, 亦 寄 望 農 曆 年 過 後 原 物 料 價 格 能 夠 回 跌, 不 期 政 府 油 電 價 格 反 而 帶 頭 雙 漲, 連 帶 國 內 物 價 全 面 跟 進 飛 漲, 故 至 今 仍 無 條 件 與 國 外 客 戶 恢 復 談 判 除 手 工 布 包 部 門 外, 大 部 分 員 工 皆 於 家 中 待 業, 雖 有 人 多 次 前 往 南 投 市 工 業 區 應 徵, 但 均 因 年 齡 因 素 ( 中 高 齡 ) 未 獲 採 用 2
11 的 因 應 之 道 農 村 (Rural Village) 的 涵 義, 內 外 廣 略, 頗 有 差 殊, 而 再 生 (Regeneration) 的 條 件 與 云 為, 亦 是 大 小 淺 深, 各 擅 勝 場, 無 論 如 何 周 全 的 研 究, 皆 不 能 面 面 俱 到, 或 以 一 法 一 理 來 遍 窺 全 豹 尤 其 台 灣 自 1624 年 以 來, 歷 經 荷 西 殖 民 明 鄭 王 朝 清 治 日 治 以 至 中 華 民 國, 三 百 八 十 餘 年 之 間, 農 村 的 農 地 拓 墾 與 地 權 田 賦 租 佃 的 興 替, 兵 農 與 軍 糧 相 互 影 響 的 農 業 政 策, 以 及 農 產 品 與 經 貿 的 密 切 關 係, 在 在 皆 影 響 於 台 灣 農 村 的 形 成 演 變 與 發 展 11 因 此, 本 研 究 乃 另 以 專 章 12, 針 對 台 灣 自 荷 西 殖 民 以 來 的 歷 史 與 歷 代 的 農 業 政 策 作 一 回 顧, 並 探 究 其 對 台 灣 農 村 經 濟 變 遷 之 影 響, 再 以 之 與 北 中 寮 農 村 之 實 際 理 地 相 照 應, 另 參 研 台 灣 其 他 農 村 乃 至 國 外 的 經 驗 13, 提 出 能 適 用 於 北 中 寮 農 村 再 生 的 具 體 方 略, 一 步 一 腳 印, 理 論 與 實 際 結 合, 期 能 作 為 台 灣 其 他 地 區 之 農 村 再 生 策 略 的 參 考, 俾 各 依 本 身 的 環 境 與 特 性, 創 造 適 合 於 自 己 農 村 特 色 的 再 生 方 案 畢 竟 台 灣 農 村 的 再 生, 仍 需 依 靠 農 村 本 身 全 體 成 員 的 自 覺 與 付 出, 方 能 有 所 改 變, 而 外 界 的 支 持 與 協 助, 更 有 賴 於 住 民 本 身 能 令 外 界 感 動 的 眞 實 表 現 農 村 住 民 的 自 覺 表 現 與 真 情 付 出, 主 要 源 於 對 所 居 住 土 地 與 耕 作 農 地 的 歷 史 感 情, 尤 其 是 先 人 歷 盡 千 辛 萬 苦, 排 除 困 難 的 開 拓 歷 程, 有 深 刻 的 認 識 與 瞭 解, 因 而 產 生 珍 惜 熱 愛 與 護 持 的 真 摯 情 懷 11 李 筱 峰 林 呈 蓉 編 著 台 灣 史 ; 陳 郁 秀 編 著 鑽 石 台 灣 多 元 歷 史 篇 ;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 廖 宜 方 著 圖 解 台 灣 史 等 綜 合 評 述 12 即 本 文 第 二 章 第 二 節 從 台 灣 歷 史 演 化 研 究 其 對 台 灣 農 村 經 濟 變 遷 的 影 響 13 主 要 為 日 本 四 國 德 島 縣 上 勝 町 的 樹 葉 變 事 業 的 案 例 3
12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農 村 再 生 (Rural Regeneration) 的 文 獻 探 討, 需 要 先 確 定 論 述 的 理 論 基 礎 架 構, 才 能 各 依 內 外 條 件, 創 造 適 合 於 自 己 農 村 特 色 的 再 生 模 式 與 方 案 而 本 文 的 理 論 架 構, 乃 是 以 競 合 策 略 (Co-opetition) 14 為 基 礎 蓋 從 台 灣 十 七 世 紀 以 來 近 四 百 年 的 演 變 史 觀 察, 不 同 族 群 的 入 侵 佔 據 統 治 爭 奪 或 遷 徙, 都 與 台 灣 的 土 地, 包 括 山 地 與 平 地, 及 其 產 出 的 林 木 與 鹿 皮 15, 墾 殖 的 農 地 與 農 產 品, 有 著 密 切 的 關 聯 16, 且 是 一 串 漫 長 的 競 合 關 係 的 歷 程 因 此, 本 章 對 農 村 再 生 相 關 文 獻 的 探 討, 共 以 五 節 來 分 別 敘 述 ; 第 一 節 介 紹 農 村 再 生 的 法 源 基 礎, 亦 即 政 府 前 後 所 訂 頒 之 相 關 法 令 ; 第 二 節 說 明 台 灣 農 業 的 歷 史 演 化 對 台 灣 農 村 經 濟 變 遷 之 影 響 ; 第 三 節 敘 述 與 賽 局 理 論 相 關 之 競 合 策 略, 如 何 在 農 村 再 生 之 思 維 與 推 行, 做 為 策 略 的 指 導 方 針 ; 第 四 節 則 簡 介 農 村 再 生 之 國 內 外 實 施 案 例, 以 為 推 行 農 村 再 生 政 策 之 參 考 ; 國 外 部 份, 特 別 舉 出 日 本 四 國 德 島 縣 之 上 勝 町 農 村, 將 樹 葉 變 為 事 業 的 實 例, 亦 即 17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一 書 所 記 敘 的 為 主 題 ; 國 內 部 分 則 以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與 遠 見 雜 誌 合 作, 分 別 於 2010 年 與 2011 年 出 版 專 集 18, 及 之 前 農 委 會 舉 辦 的 十 大 經 典 農 漁 村 選 拔, 介 紹 別 具 特 色 的 農 村 樣 貌 與 感 動 人 心 的 農 村 再 生 真 實 故 事, 值 得 其 他 農 村 引 為 借 鏡 者, 略 舉 數 例 為 藍 本 加 以 探 討 其 間 亦 有 幾 處 農 村 社 區, 為 其 農 村 再 生 的 實 施 與 發 展, 嘗 與 北 中 寮 社 區 相 互 參 訪, 彼 此 關 懷, 並 保 持 聯 繫 者 19, 主 事 者 用 心 深 切, 頗 令 人 由 衷 感 動 再 如 南 投 縣 北 中 寮 爽 文 國 中 教 導 主 任 王 政 忠, 以 老 師, 你 會 不 會 回 來 一 書, 敘 述 其 如 何 改 變 學 生 學 習 心 態 的 過 程 ; 另 有 書 中 尚 未 提 及, 或 非 屬 爽 文 國 中 單 一 範 圍, 而 涵 蓋 北 中 寮 其 他 三 所 14 詳 許 恩 得 譯,Adam M. Brandenburger 與 Barry J. Nalebuffu 原 著 之 競 合 策 略 15 曹 永 和 著 近 世 台 灣 鹿 皮 貿 易 考 16 廖 宜 方 著 圖 解 台 灣 史 ;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17 該 書 作 者 為 將 樹 葉 變 為 事 業 的 橫 石 知 二 年 出 版 遇 見 台 灣 真 實 的 感 動 ;2011 年 再 出 版 看 見 台 灣 向 前 的 生 命 力 19 如 苗 栗 縣 苑 裡 鎮 藺 草 協 會 葉 文 輝 理 事 長 ; 南 投 縣 埔 里 鎮 紙 教 堂 園 區, 新 故 鄉 廖 嘉 展 理 事 長 賢 伉 儷 ; 南 投 縣 信 義 農 會 張 正 勝 廠 長 ; 雲 林 縣 政 府 計 劃 處 輔 導 後 棟 山 之 藍 染 植 物 染 協 會 4
13 國 小 及 地 方 社 區 者, 仍 可 見 證 學 校 教 育 與 地 方 產 業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並 與 書 中 故 事 相 關 聯 的 其 他 事 例 20, 對 農 村 再 生 措 施 的 影 響 與 加 乘 的 互 補 效 果 第 一 節 農 村 再 生 的 法 源 依 據 第 二 次 政 黨 輪 替 後, 行 政 院 於 2008 年 7 月 去 函 立 法 院, 將 原 送 審 的 農 村 改 建 條 例 草 案 撤 回, 另 於 同 年 10 月 提 出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草 案, 經 立 法 院 討 論 修 正 後, 於 2010 年 7 月 14 日 三 讀 通 過,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正 式 完 成 立 法, 並 於 2010 年 8 月 4 日 經 總 統 公 告 施 行 21 自 2007 年 6 月 行 政 院 院 會 通 過 農 村 改 建 條 例 草 案 並 送 請 立 法 院 審 議, 次 年 行 政 院 撤 回 該 草 案, 改 送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草 案, 至 2010 年 7 月 立 法 院 三 讀 通 過, 正 式 成 為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前 後 三 年 期 間, 這 三 個 條 例 或 草 案, 實 為 當 時 最 重 要 的 農 村 發 展 三 法 案, 蓋 最 後 完 成 立 法 的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其 內 容 與 前 面 的 農 村 改 建 條 例 草 案 與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草 案 或 多 或 少 皆 有 延 伸 或 取 捨 的 痕 跡 本 文 意 不 在 比 較 其 間 的 優 劣 或 何 者 較 合 符 農 村 發 展 之 規 劃 旨 趣, 惟 認 為 實 施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規 劃 時, 似 應 兼 容 三 個 法 案 之 立 案 精 神 與 長 處, 以 產 生 互 補 效 果, 因 為 各 方 對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月 旦 風 評, 或 因 各 有 立 場, 亦 是 譽 毀 互 見 22 考 農 村 改 建 條 例 草 案 乃 是 由 經 建 會 主 導 推 動, 而 後 由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負 責 執 行 2007 年 行 政 院 院 會 通 過 農 村 改 建 條 例 草 案 時, 亦 同 時 通 過 農 村 改 建 方 案 之 配 套 執 行 措 施, 並 由 內 政 部 土 地 重 劃 工 程 局 於 如 由 胡 慶 桐 理 事 長 領 銜 之 台 灣 朝 鮮 經 貿 協 會 ( 台 朝 協 會 ), 於 數 度 專 程 探 訪 北 中 寮 之 後, 經 理 監 事 及 會 員 捐 款 成 立 中 寮 專 案, 補 助 六 所 學 校 樂 團 或 球 隊 經 費 及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 台 朝 協 會 另 亦 邀 請 南 投 市 漳 興 國 小 八 人 小 樂 團, 至 台 北 世 貿 於 歡 迎 厄 瓜 多 前 總 統 及 中 南 美 駐 台 大 使 之 晚 宴 上, 演 奏 台 灣 與 世 界 名 曲 ; 東 海 大 學 EMBA 與 五 十 嵐 ( 同 學 馬 雅 芬 為 其 總 經 理 ) 聯 合 舉 辦 送 愛 心 到 中 寮 活 動, 並 贊 助 學 校 樂 團 經 費 ; 台 北 大 華 嚴 寺 海 雲 和 尚, 兩 度 分 別 邀 請 北 中 寮 清 水 國 小 與 爽 文 國 中 大 樂 團 前 往 林 口 體 育 場, 於 第 七 屆 (2010 年 ) 與 第 八 屆 (2011 年 ) 之 世 界 佛 教 青 年 僧 伽 協 會 台 灣 大 會 (World Buddhist Sangha Youth General Conference, Taiwan) 中 演 出, 並 負 擔 全 部 交 通 食 宿 及 暢 遊 台 北 市 之 費 用 ; 大 華 嚴 寺 另 自 2011 年 起 支 援 爽 文 國 中 三 天 兩 夜 之 暑 期 少 年 棒 球 營 訓 練 活 動, 負 責 廚 房 超 過 百 人 食 用 之 三 餐 飲 食 21 陳 榮 俊 著 農 村 規 劃 指 標 對 農 村 再 生 先 期 規 畫 之 驗 證 P.3 22 Google 網 路 有 關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之 搜 尋 5
14 年 10 月 推 出 農 村 改 建 方 案 農 村 社 區 公 共 設 施 改 善 之 規 劃 23, 以 加 速 推 動 相 關 之 農 村 改 建 工 作 亦 見 二 次 政 黨 輪 替 前, 行 政 院 已 預 見 農 村 改 造 之 急 迫 需 求, 而 於 立 法 院 尚 在 審 議 改 建 草 案 時, 即 已 積 極 推 展 改 建 方 案 台 灣 農 村 發 展 之 受 到 政 府 重 視, 實 始 於 1999 年 的 921 大 地 震 後 推 出 之 921 震 災 重 建 暫 行 條 例, 亦 是 政 府 首 度 正 視 農 村 整 體 之 規 劃 不 過, 在 921 震 災 重 建 之 前, 行 政 院 文 建 會 於 1994 年 10 月 間 已 先 提 出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理 念, 至 2003 年 以 後,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已 成 為 當 時 國 家 建 設 的 重 要 政 策, 從 文 建 會 921 重 建 委 員 會 經 建 會 內 政 部 經 濟 部 到 民 間 相 關 機 構, 皆 朝 凝 聚 社 區 意 識, 鼓 勵 居 民 參 與, 發 揮 住 民 創 造 力 量, 以 改 善 社 區 生 活 環 境, 建 立 社 區 文 化 特 色, 注 入 社 區 再 生 活 力, 並 延 續 至 行 政 院 挑 戰 2008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中 之 新 故 鄉 社 區 營 造 計 畫, 運 用 總 體 營 造 精 神, 利 用 在 地 資 源, 引 入 人 才 及 創 意, 協 助 地 方 發 展 具 獨 特 性 之 文 化 產 業 24 從 而 可 知,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之 立 法, 實 乃 歷 年 政 府 各 部 門 相 關 政 策 與 法 案 之 綜 合 結 果, 特 別 是 文 建 會 當 時 前 後 任 兩 位 主 委 陳 郁 秀 ( ) 與 陳 其 南 ( ) 25 及 其 後 所 延 續 推 動 的 社 區 文 化 建 設, 對 農 村 的 發 展 與 再 生 影 響 甚 為 深 遠, 因 此, 在 瞭 解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的 推 動 措 施 之 前, 有 必 要 對 文 建 會 的 前 行 26 基 礎 做 一 省 視 27 文 建 會 在 那 個 年 代, 與 農 村 有 關 而 著 力 最 深 的 政 策 是, 在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大 目 標 下 所 推 動 的 一 連 串 措 施, 希 望 從 基 層 展 現 農 村 自 主 的 文 化 活 力, 包 括 社 區 藝 文 發 展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社 區 文 化 再 造 改 善 藝 文 環 境 保 存 地 方 文 化 資 產, 進 而 振 興 文 化 產 業 同 時 也 開 始 關 注 民 俗 藝 文 之 保 存 傳 承 與 發 展, 古 蹟 與 歷 史 建 築 之 保 存 活 化 及 再 利 用, 並 推 動 與 世 界 遺 產 相 接 軌 而 自 然 文 化 景 觀 的 維 護 文 化 環 境 軟 體 的 建 設, 如 相 關 文 化 法 規 的 研 修 文 化 人 力 資 源 的 培 育 以 及 心 靈 23 網 路 內 政 部 土 地 重 劃 工 程 局 於 2007 年 10 月 發 表 之 Power Point 24 楊 明 珠 譯, 三 井 物 產 戰 略 研 究 所 編 著 城 鄉 總 體 營 造 之 路 推 薦 序 作 者 : 陳 郁 秀 郭 瑤 琪 張 景 森 余 政 憲 林 義 夫 等 諸 專 家 之 綜 合 意 見 此 段 亦 是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概 念 之 闡 釋 25 兩 人 皆 具 深 厚 之 文 化 與 藝 術 學 養 及 背 景, 故 而 有 波 爛 壯 闊 之 文 化 創 新 政 策 之 推 展 26 前 行 乃 佛 家 語, 指 正 行 修 法 前 的 準 備 基 礎 功 夫, 引 喻 文 建 會 為 社 造 建 立 的 基 礎 27 陳 榮 俊 著 農 村 規 劃 指 標 對 農 村 再 生 先 期 規 畫 之 驗 證 P 對 文 建 會 的 功 勞 亦 不 吝 予 美 言, 亦 可 概 見 水 保 局 之 涵 容 心 量 6
15 活 化 工 程 與 人 文 關 懷 的 推 動, 都 予 人 耳 目 一 新 的 驚 奇 為 了 落 實 法 源 依 據, 文 建 會 更 研 擬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法 ( 草 案 ), 以 宣 示 政 策 執 行 的 決 心, 突 破 現 有 法 規 的 限 制, 協 助 文 化 創 意 事 業 與 產 業 之 消 費 市 場 最 後 目 標 在 完 成 新 故 鄉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因 為 心 之 所 在, 即 是 故 鄉 ; 具 體 而 微 的 行 動 即 是 擬 定 各 種 可 行 的 計 畫 與 方 案, 如 在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與 閒 置 空 間 再 利 用 之 計 畫 下, 完 擬 了 鐵 道 藝 術 網 路 計 畫 與 華 山 藝 文 特 區 計 畫, 並 輔 導 與 鼓 勵 地 方 政 府 推 動 閒 置 空 間 活 化 再 利 用 工 作, 或 以 之 建 立 為 地 方 文 化 館 ; 或 結 合 地 方 文 化 館, 輔 導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與 產 品 之 研 發 與 經 營 對 於 九 二 一 災 區 的 農 村, 則 設 法 轉 危 機 為 商 機, 從 事 九 二 一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開 發 工 程, 培 訓 社 區 導 覽 解 說 人 才 培 育 社 區 藝 文 人 才 與 提 倡 文 化 服 務 替 代 役 之 訓 練 及 運 用 ; 最 終 則 導 入 國 際 文 化 交 流, 建 構 主 體 多 元 創 意 的 文 化 台 灣 28 對 於 台 灣 農 村 的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概 念, 文 建 會 已 開 其 先 端, 且 嘗 草 擬 社 區 營 造 條 例 ( 草 案 ) 及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法 ( 草 案 ) 以 為 民 眾 參 與 的 法 源 依 據 ; 其 中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法 ( 草 案 ) 在 經 過 七 年 六 種 版 本 的 角 力 拉 鋸 後, 終 於 2010 年 1 月 經 立 法 院 三 讀 通 過, 同 年 2 月 總 統 公 布 實 施 而 社 區 營 造 條 例 ( 草 案 ), 雖 未 能 進 入 實 質 的 立 法 階 段, 但 這 種 由 民 間 自 發 的 實 踐 過 程, 開 始 在 民 間 社 會 發 酵, 由 下 而 上, 影 響 了 政 府 的 施 政 計 畫 29 有 關 農 村 發 展 的 政 策 與 措 施, 文 建 會 似 已 功 成 退 居 身 後, 而 由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以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的 尚 方 寶 劍 為 法 源 基 礎, 從 人 力 培 育 的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著 手, 以 農 村 社 區 為 單 元, 針 對 個 別 農 村 特 性 及 需 求, 分 階 段 開 設 培 訓 課 程, 以 培 育 造 就 農 村 專 業 人 力 30 依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第 九 條 的 規 定, 農 村 社 區 在 地 組 織 及 團 體, 於 擬 定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前, 應 先 接 受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之 訓 練, 明 定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乃 是 以 農 村 社 區 居 民 為 培 植 對 象 的 人 力 培 育 計 畫, 且 列 為 提 報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之 必 要 條 件 整 理 自 文 建 會 出 版 之 2004 文 化 白 皮 書 29 陳 榮 俊 著 農 村 規 劃 指 標 對 農 村 再 生 先 期 規 畫 之 驗 證 摘 要 30 依 培 根 計 畫 規 定, 需 經 過 關 懷 進 階 核 心 再 生 等 四 個 階 段 的 課 程 培 訓 31 陳 榮 俊 著 農 村 規 劃 指 標 對 農 村 再 生 先 期 規 畫 之 驗 證 引 用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及 中 興 大 學
16 因 之,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由 草 案 之 提 出 至 正 式 通 過 立 法, 其 間 各 方 雖 有 不 同 看 法 與 意 見, 仍 有 待 日 後 之 異 中 求 同, 力 求 完 備, 但 農 村 發 展 人 力 培 育 之 首 度 有 法 源 依 據, 亦 是 開 其 先 例, 足 堪 欣 慰 的 大 事, 實 值 得 善 加 珍 惜 第 二 節 台 灣 農 業 歷 史 演 化 與 台 灣 農 村 經 濟 變 遷 之 關 係 資 料 來 源 : 參 照 廖 宜 方 著 圖 解 台 灣 史 編 繪 圖 2-1 台 灣 農 村 經 濟 歷 史 演 變 圖 一 荷 西 殖 民 時 期 ( ) 計 38 年 1624 年 荷 蘭 人 撤 出 澎 湖, 入 據 大 員 ( 台 灣 ) 之 熱 蘭 遮 城 ( 原 奧 蘭 治 要 塞 ),1628 年 西 班 牙 人 佔 領 淡 水,1642 年 西 班 牙 人 戰 敗, 荷 蘭 人 宣 稱 統 治 全 台 32, 也 讓 台 灣 從 此 躍 上 國 際 舞 台 33 荷 蘭 在 台 灣 之 經 貿 與 農 墾, 乃 是 以 台 灣 為 對 中 國 大 陸 日 本 韓 國 與 東 南 亞 的 轉 口 據 點 ; 轉 口 產 品 有 中 國 的 絲 織 品 陶 器 黃 金 ; 日 本 的 白 銀 ; 荷 蘭 的 金 屬 農 村 再 生 與 地 景 環 境 規 劃 學 術 研 討 會, 賴 翠 媛 陳 榮 俊 姜 善 鑫 共 同 提 出 之 農 村 再 生 試 辦 及 培 根 計 畫 對 社 區 居 民 的 影 響 探 討 32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荷 蘭 人 挑 戰 西 班 牙 威 權 P.44- P 陳 郁 秀 編 著 鑽 石 台 灣 多 元 歷 史 篇 P.35 8
17 藥 材 ; 巴 達 維 亞 的 香 料 胡 椒 琥 珀 麻 布 棉 花 鴉 片 錫 鉛 ; 印 度 的 棉 布 34, 與 台 灣 產 製 出 口 的 白 糖 紅 糖 鹿 皮 鹿 肉 鹿 角 籐 米 大 麻 ; 其 中 鹿 皮 占 極 大 比 例 35 而 對 台 灣 農 業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的 厥 為 農 田 的 墾 殖 ; 即 招 募 從 大 陸 逃 難 來 台 之 漢 人 數 千 人, 每 三 口 之 家 發 給 一 條 水 牛, 開 墾 沼 澤 地 及 山 坡 地, 以 耕 種 稻 米 與 甘 蔗 36 並 將 其 取 自 原 住 民 之 田 地 放 租 予 漢 人, 名 為 王 田, 漢 人 則 為 佃 農 37 墾 殖 面 積 (1656 年 止 ) 38 蔗 田 1,837.3 Morgen 39, 稻 田 6,514.4 Morgen, 總 計 達 9,756 公 頃 而 田 賦 之 開 徵, 稻 農 為 收 成 之 10%, 蔗 農 則 免 繳 40 二 鄭 氏 王 朝 時 期 ( ) 計 21 年 荷 蘭 台 灣 長 官 揆 一 (Frederick Coyett) 讓 出 台 灣 予 鄭 成 功 42, 鄭 成 功 獲 南 明 永 曆 帝 敕 封 為 延 平 郡 王 惟 未 及 一 年 即 以 39 歲 之 壯 齡 病 逝 鄭 氏 王 國 仿 明 朝 政 治 經 濟 體 制 與 文 教 典 章 制 度, 加 上 漢 移 民 引 進 的 宗 教 信 仰 與 習 俗, 使 台 灣 逐 漸 成 為 以 漢 人 為 主 的 社 會 鄭 成 功 孫 鄭 克 塽 降 清 一 如 荷 蘭 人, 鄭 王 朝 之 經 貿 措 施 44, 亦 以 台 灣 為 據 點, 經 營 轉 口 貿 易 並 以 台 灣 年 產 約 5 萬 擔 的 糖 與 10 萬 張 鹿 皮 之 三 成, 換 取 英 國 鐵 器 與 火 槍 45 ( 一 ) 農 業 政 策 34 廖 宜 方 著 圖 解 台 灣 史 十 七 世 紀 台 灣 轉 口 與 出 口 貿 易 P.66/67 35 據 1634 年 統 計, 輸 日 鹿 皮 有 111,840 張,1638 年 增 至 151,010 張 - 詳 曹 永 和 著 近 世 台 灣 鹿 皮 貿 易 考 P.080 表 : 台 灣 產 革 皮 載 運 表 ( 荷 蘭 船 所 載 ) 36 台 灣 本 無 牛 隻, 荷 人 自 大 陸 與 印 度 引 牛 入 台, 始 於 島 上 大 量 繁 衍 - 詳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P.54- P 網 路 維 基 百 科 台 灣 的 經 濟 發 展 與 對 外 貿 易 38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P.57(morgen 為 荷 蘭 地 積 單 位 ) 39 1 Morgen = 公 頃 40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P.57( 因 甘 蔗 外 銷 日 本 波 斯 巴 達 維 亞, 成 為 經 濟 作 物, 年 產 量 從 1637 年 之 三 千 至 四 千 擔, 增 為 1650 年 之 兩 萬 至 三 萬 擔 ) 41 網 路 維 基 百 科 台 灣 經 濟 史 42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P.66/67 及 蔡 文 引 述 揆 一 的 被 忽 視 的 台 灣 43 陳 郁 秀 編 著 鑽 石 台 灣 多 元 歷 史 篇 P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第 三 章 貿 易 網 鄭 成 功 治 下 的 台 灣 P. 68-P 網 路 維 基 百 科 台 灣 農 業 發 展 史 及 台 灣 的 經 濟 發 展 與 對 外 貿 易 9
18 據 台 初 期, 為 解 決 其 兵 民 糧 食 問 題, 實 施 寓 兵 於 農 政 策, 並 頒 布 八 條 拓 墾 條 款, 重 點 有 三 : 1 圈 地 限 制 - 政 府 官 員 家 屬 可 於 無 主 荒 地 圈 置 田 莊 ; 官 兵 亦 可 於 駐 防 汛 地 劃 置 莊 園 限 制 無 主 荒 地, 所 以 保 護 原 住 民 及 先 來 漢 人 權 益, 避 免 衝 突 發 生 2 山 林 陂 地 之 保 護 - 圈 地 及 汛 地 皆 須 備 圖 呈 報 以 定 賦 稅, 並 就 地 保 護 耕 墾 地 之 山 林 陂 池, 以 避 免 強 取 豪 奪 3 墾 地 稽 查 - 土 地 開 墾 皆 需 向 官 方 呈 報 土 地 面 積, 始 准 予 進 行 為 長 遠 經 濟 利 益, 特 別 強 調 保 護 森 林 與 陂 池 46 ( 二 ) 屯 墾 制 度 鄭 氏 時 代 的 屯 田 分 為 三 大 類 : 第 一 類 為 接 收 荷 蘭 時 代 之 王 田 以 為 鄭 氏 政 府 的 官 田 ; 第 二 類 係 由 鄭 氏 宗 室 文 武 官 員 與 有 力 人 士 招 佃 開 墾 之 私 有 田 園, 是 為 私 田 ; 第 三 類 為 駐 防 各 地 營 兵, 於 駐 地 開 墾 而 成 之 田 園, 是 為 營 盤 田 官 田 之 耕 者 為 官 佃, 牛 種 與 耕 具 均 由 官 給, 埤 圳 官 築, 佃 丁 則 須 向 官 方 繳 納 田 租 私 田 之 招 佃 耕 墾, 只 給 牛 種, 由 業 主 收 租 後 另 向 官 方 納 稅 營 盤 田 則 由 鄭 氏 鎮 營 士 兵 自 耕 自 給 當 時 的 拓 墾 以 臺 南 地 區 為 重 心, 漸 次 向 外 開 展, 南 至 鳳 山 恆 春, 北 迄 嘉 義 雲 林 彰 化 埔 里 苗 栗 新 竹 淡 水 但 多 呈 點 狀 分 佈, 尚 未 達 到 全 面 的 拓 墾 47 ( 三 ) 中 後 期, 實 施 陳 永 華 之 準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1 台 灣 農 產 重 心 由 糖 轉 米, 以 應 軍 需 民 食 過 去 作 為 外 貿 主 力 產 品 的 蔗 糖 產 量 下 降 至 荷 蘭 時 代 的 20% 年, 陳 永 華 隨 屯 田 而 興 水 利 之 政 策, 促 使 漢 人 移 往 今 高 雄 方 向 發 展 3 鄭 王 朝 末 期,1683 年 的 台 灣 墾 田 已 增 至 三 萬 餘 甲, 但 清 領 的 1684 年 官 府 列 冊 有 案 者 僅 有 1 萬 8 千 甲, 蓋 將 士 開 墾 的 將 軍 田 都 變 成 了 隱 田 46 網 路 維 基 百 科 台 灣 農 業 發 展 史 及 台 灣 的 經 濟 發 展 與 對 外 貿 易 47 有 鄭 成 功 開 之, 陳 永 華 營 之 之 譽, 詳 維 基 百 科 台 灣 農 業 發 展 史 及 台 灣 的 經 濟 發 展 與 對 外 貿 易 10
19 鄭 氏 王 朝 在 台 實 施 寓 兵 於 農 政 策, 農 閒 時 從 事 軍 事 訓 練, 遇 有 戰 事, 便 可 即 時 備 戰 ; 若 無 戰 事, 則 下 田 耕 種, 僅 留 十 之 一 人 力 為 瞭 望 警 備 此 一 政 策, 使 軍 隊 自 耕 自 食, 且 就 近 監 視 原 住 民 動 靜, 以 維 護 漢 人 安 全, 亦 為 運 用 組 織 及 勞 動 力 屯 墾 各 地, 以 促 進 農 業 發 展 也 而 屯 墾 制 度 的 實 施, 讓 軍 民 糧 食 供 應 充 足, 且 有 助 於 土 地 開 墾 及 農 業 發 展, 實 施 成 效 頗 為 顯 著 唯 相 對 於 原 住 民 而 言, 其 生 存 空 間 在 荷 蘭 退 出 臺 灣 之 後 並 未 恢 復, 反 而 增 加 了 他 們 的 生 存 危 機 鄭 氏 王 朝 雖 僅 有 22 年 即 亡 於 清 朝, 但 數 千 明 朝 遺 民, 以 海 島 抗 中 原, 在 台 灣 建 立 郡 縣 制 度, 推 廣 儒 家 教 育, 使 台 灣 漸 成 井 然 有 序 的 漢 人 社 會, 影 響 至 為 深 遠 48 因 此 德 國 學 者 魏 斯 評 論 稱 : 對 於 台 灣, 中 國 血 統 和 文 化 的 進 入, 是 一 件 劃 時 代 的 事 件 而 清 朝 時 代 的 台 灣 欽 差 大 臣 沈 葆 楨, 輓 鄭 成 功 的 對 聯, 亦 頗 能 道 出 鄭 成 功 的 悲 壯 一 生 : 開 萬 古 得 未 曾 有 之 奇, 洪 荒 留 此 山 川, 作 遺 民 世 界 ; 極 一 生 無 可 如 何 之 遇, 缺 憾 還 諸 天 地, 是 創 格 完 人 三 清 治 時 期 ( ) 計 212 年 ( 一 ) 清 領 初 期 的 治 台 政 策 當 初 清 政 府 之 取 台, 主 要 在 遏 止 鄭 氏 勢 力 的 威 脅, 因 之, 領 台 初 期 亦 以 防 範 為 主, 不 僅 限 制 人 民 渡 海 移 民 台 灣, 更 不 准 已 來 台 移 民 進 入 台 灣 山 地 開 墾 49 甚 而 曾 考 慮 是 否 放 棄 此 一 離 島, 以 免 派 駐 大 批 軍 力 防 制 反 叛, 而 耗 去 龐 大 軍 費 50 清 初 九 十 年 期 間, 更 不 准 新 移 民 攜 眷 渡 台, 造 成 婦 女 奇 缺, 人 口 結 構 嚴 重 失 衡 現 象 51 然 而 清 廷 最 後 不 得 不 廢 除 海 禁, 主 要 基 於 三 個 不 得 不 然 的 理 由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P 陳 郁 秀 編 著 鑽 石 台 灣 多 元 歷 史 篇 清 領 時 期 P 廖 宜 方 著 圖 解 台 灣 史 滿 清 王 朝 的 治 台 政 策 P 年 ( 康 熙 六 十 年 ), 全 台 漢 人 26 萬 人, 府 城 內, 部 分 舊 移 民 尚 有 女 眷, 城 外 南 北 數 百 村 庄, 女 性 不 到 千 人 距 諸 羅 縣 ( 嘉 義 ) 城 五 十 里 之 大 埔 庄, 全 村 人 口 257 人, 女 性 僅 1 人, 男 性 60 歲 以 上 者 僅 1 人,16 歲 以 下 者 未 有 一 人 52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清 朝 治 下 的 台 灣 P
20 1 中 國 亟 需 進 口 白 銀 和 銅 來 鑄 幣, 俾 使 經 濟 運 轉 順 暢 2 多 山 之 福 建 與 廣 東 居 民, 靠 捕 魚 與 出 口 本 地 產 品 如 絲 茶 木 材 等 為 生, 四 十 年 海 禁 已 使 居 民 生 活 苦 不 堪 言 3 清 廷 本 身 亦 需 要 新 財 源 以 挹 注 征 戰 耗 竭 之 國 庫 故 而 康 熙 同 意 將 禁 制 地 界 予 以 外 遷 至 近 海 處, 若 地 方 當 局 課 徵 規 費 關 稅, 即 可 恢 復 捕 魚 及 貿 易 次 年 (1685) 並 於 上 海 寧 波 廈 門 廣 州 四 地 分 設 海 關 所, 課 徵 關 稅, 外 國 航 運 業 亦 利 用 此 四 處 海 關 重 啟 對 華 貿 易 清 廷 即 因 而 售 賣 23 船 台 灣 糖 予 日 本, 換 取 白 銀 ( 二 ) 海 禁 解 除 後 的 台 灣 拓 墾 與 貿 易 海 禁 解 除 後 的 對 台 貿 易, 清 廷 大 致 採 行 港 對 港 的 直 接 貿 易 方 式, 指 定 福 建 三 港 直 接 對 台 灣 三 港, 即 福 建 的 蚶 江 對 鹿 港, 福 州 對 淡 水, 廈 門 對 鹿 耳 門 此 一 限 制 至 才 廢 除 十 九 世 紀 中 葉 之 前, 兩 地 貿 易 概 由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之 需 求 主 導 ; 台 灣 出 口 大 陸 的 商 品 主 要 為 米 花 生 油 糖 大 麻 靛 青 染 料 之 類 農 產 品, 從 大 陸 進 口 的 僅 有 少 量 之 棉 布 鐵 器 草 藥 之 類 物 品 兩 岸 組 成 名 為 郊 之 非 正 式 行 會 從 事 貿 易, 台 灣 境 內 有 北 郊 南 郊 及 糖 郊 等 三 郊, 劃 分 大 陸 對 應 之 地 域 ; 北 郊 對 寧 波 上 海 牛 莊 煙 臺 天 津, 南 郊 對 金 門 廈 門 漳 州 泉 州 香 港 汕 頭 澳 門, 而 糖 郊 則 由 糖 業 大 王 李 勝 興 所 主 導 成 立, 控 制 了 當 時 台 灣 大 部 分 的 糖 業 清 初 台 灣 只 有 南 部 聚 居 較 多 漢 人, 十 八 世 紀 下 半 葉, 中 北 部 亦 相 繼 開 發, 平 原 多 已 成 為 農 田, 官 府 登 記 的 耕 地 面 積 有 6 萬 甲 十 九 世 紀 起, 移 民 另 朝 丘 陵 與 山 區 拓 墾, 但 為 規 避 賦 稅, 多 半 呈 報 不 實 1895 年 後, 日 本 徹 底 清 查 耕 地, 所 得 面 積 達 77 萬 甲 2002 年 台 灣 的 耕 地 面 積 則 約 有 87 萬 甲 53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清 朝 治 下 的 台 灣 P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清 朝 治 下 的 台 灣 P
21 55 ( 三 ) 漢 人 農 業 拓 墾 方 式 與 原 住 民 之 關 係 漢 人 大 規 模 移 民 拓 墾, 壓 縮 原 住 民 生 存 空 間, 而 原 住 民 土 地 大 量 流 失, 則 危 及 部 落 生 存 命 脈, 令 原 住 民 社 會 結 構 與 文 化 體 系 皆 遭 受 嚴 重 衝 擊, 亦 造 成 雙 方 衝 突 清 廷 雖 禁 止 漢 人 侵 占 買 賣 或 藉 由 通 婚 獲 取 原 住 民 番 地, 但 仍 無 法 抑 制 漢 人 的 侵 墾 為 兼 顧 漢 人 開 墾 的 趨 勢, 與 保 護 原 住 民 的 地 權, 乃 逐 漸 形 成 番 大 租 的 地 權 型 態, 亦 即 從 漢 人 的 土 地 大 小 租 模 式 移 植 而 來, 形 成 番 產 漢 佃, 實 際 由 漢 人 主 導 的 租 佃 制 度 56 ( 四 ) 清 代 台 灣 的 地 權 關 係 鄭 氏 晚 期 及 清 領 之 初, 臺 灣 的 拓 墾 地 權 已 逐 漸 形 成 業 主 ( 大 租 戶 ) 田 主 ( 小 租 戶 ) 與 佃 農 三 層 關 係 1 業 主 ( 大 租 戶 ): 即 最 先 向 官 府 申 請 墾 照 從 事 開 墾 的 墾 戶, 向 政 府 繳 納 稅 額, 官 府 則 賦 予 土 地 所 有 權, 即 土 地 名 義 上 的 所 有 人 2. 田 主 ( 小 租 戶 ): 為 承 墾 土 地 的 第 一 代 佃 農, 與 業 主 簽 約 以 保 障 土 地 之 經 營 權 小 租 戶 占 農 業 人 口 比 例 超 過 25% 3. 佃 農 : 由 田 主 讓 渡 土 地 耕 作 權, 雙 方 簽 訂 農 作 物 分 配 契 約 此 為 實 際 投 入 農 業 生 產 者, 占 農 業 人 口 約 70% 通 常 田 主 要 求 之 田 租 高 達 40-50%, 名 義 上 係 作 為 其 改 善 荒 地 之 付 出 1888 年 臺 灣 改 設 行 省, 首 任 巡 府 劉 銘 傳 發 現 臺 灣 田 賦 逃 漏 嚴 重, 又 有 隱 田 及 大 小 租, 致 賦 稅 無 法 核 實 徵 收, 故 開 始 土 地 清 丈, 並 欲 消 除 大 租 戶 一 田 多 主 現 象, 即 改 由 小 租 戶 繳 納 正 供 ( 主 稅 ), 就 田 問 賦, 唯 阻 力 過 大, 乃 改 行 大 租 減 四 留 六, 55 廖 宜 方 著 圖 解 台 灣 史 P.90/91 56 廖 宜 方 著 圖 解 台 灣 史 P.92/93 13
22 承 認 大 租 權 57 ; 確 定 小 租 戶 為 業 主, 田 賦 改 由 其 繳 納, 成 為 名 符 其 實 的 地 主 58 ( 五 ) 晚 清 台 灣 社 會 文 化 的 變 遷 貿 易 往 來 之 產 品 數 量 與 消 長, 常 可 看 出 產 業 與 社 會 文 化 的 變 遷 情 形 ; 就 台 灣 自 大 陸 進 口 的 商 品, 亦 可 看 出 台 民 的 生 活 需 求 品 味 與 嗜 好, 以 及 對 原 鄉 文 化 的 依 附 程 度 但 台 灣 移 民 將 原 鄉 傳 統 社 會 與 文 化 元 素 移 植 來 台 後, 卻 孕 育 出 異 於 原 鄉, 另 具 本 地 特 性 的 社 會, 形 成 台 民 獨 特 的 庶 民 文 化 晚 清 對 西 方 列 強 開 放 通 商, 台 灣 亦 掌 握 開 放 貿 易 之 契 機, 以 茶 糖 樟 腦 為 台 灣 外 銷 的 主 力 農 產 品 晚 清 台 灣 開 放 通 商 後, 西 方 商 人 在 北 部 丘 陵 試 種 茶 葉 成 功, 加 工 後 暢 銷 美 國 市 場 樟 腦 則 為 歐 美 民 生 消 費 製 品 原 料, 頗 受 各 國 工 業 重 視 茶 與 樟 腦 兩 項 新 開 發 產 品, 與 歷 史 悠 久 之 蔗 糖, 同 成 為 台 灣 的 外 銷 主 力, 皆 透 過 外 商 之 貿 易 網 絡 而 行 銷 世 界 各 地 以 出 口 值 比 較, 糖 的 出 口 量 最 大, 但 單 價 低, 故 出 口 值 居 中 ; 茶 的 出 口 量 居 次, 單 價 高, 出 口 值 反 居 第 一 ; 樟 腦 則 出 口 量 最 低, 但 價 格 比 糖 高 總 之, 清 治 時 期 的 土 地 拓 墾, 頗 影 響 政 治 經 濟 與 社 會 文 化 的 發 展, 原 始 草 原, 化 為 精 耕 田 園, 生 產 大 量 農 產 品 輸 往 對 岸, 再 從 內 地 輸 入 日 常 生 活 用 品, 兩 岸 自 然 形 成 區 域 分 工 的 體 制 因 此, 農 業 生 產 與 兩 岸 貿 易 成 為 台 灣 經 濟 的 兩 大 支 柱 而 臺 灣 農 地 經 過 劉 銘 傳 丈 量 後, 地 籍 與 戶 籍 皆 較 清 楚, 土 地 所 有 權 亦 較 確 定, 就 田 問 賦, 百 姓 負 擔 減 輕, 清 出 隱 田, 一 律 上 稅, 財 政 亦 因 此 獲 致 改 善 惟 在 原 住 民 駐 地 的 拓 墾, 卻 令 原 住 民 部 落 整 體 性 面 臨 瓦 解, 淪 為 漢 人 社 會 經 濟 體 系 之 邊 緣 人 原 住 民 雖 嘗 試 調 整 原 有 的 社 會 文 化 形 態, 學 習 定 居 農 耕, 但 社 會 文 化 與 習 俗 不 同, 從 游 耕 轉 為 精 耕 實 不 容 易, 最 後 代 價 是 失 去 土 地 至 於 茶 糖 樟 腦 產 業 的 興 起, 亦 帶 動 了 全 台 的 經 濟 發 展, 如 暢 銷 美 國 市 場 的 茶 葉, 以 薰 花 加 工, 亦 間 接 帶 動 了 花 卉 產 業 的 發 展 ; 生 長 在 山 區 的 茶 與 樟 腦, 雇 用 許 多 人 力 採 收 ; 水 路 運 輸 交 通 產 業 亦 連 帶 蓬 勃 發 展 ; 整 體 貿 易 結 構 開 始 轉 型, 57 即 大 租 戶 保 留 大 租 十 分 之 六, 小 租 戶 少 納 大 租 十 分 之 四, 中 華 民 國 時 期 的 三 七 五 減 租 措 施 與 此 段 地 權 關 係 頗 有 淵 源 58 廖 宜 方 著 圖 解 台 灣 史 P
23 外 銷 市 場 擴 展 至 日 本 東 南 亞 歐 美, 貿 易 更 形 繁 榮, 成 為 晚 清 外 貿 最 發 達 的 地 區 另 茶 糖 樟 腦 的 外 貿, 亦 令 台 灣 藉 由 外 商 而 認 識 世 界 商 情 資 訊, 逐 步 建 立 勢 力, 取 代 外 商 另 為 因 應 變 動 的 世 局, 地 方 官 亦 常 藉 助 民 間 力 量 開 拓 山 林, 台 灣 的 大 家 族 更 因 而 獨 占 茶 與 樟 腦 產 業 的 利 益, 成 為 新 興 的 豪 紳 又 因 茶 與 樟 腦 產 地 在 中 北 部, 吸 引 眾 多 人 口 與 資 金 投 入, 使 北 部 的 商 業 地 位 日 益 提 升, 劉 銘 傳 甚 而 將 省 會 由 南 移 北, 扭 轉 了 台 灣 南 重 北 輕 的 態 勢 59 四 日 治 時 期 ( ) 計 51 年 60 ( 一 ) 日 治 時 期 的 農 業 發 展 1895 年 日 本 因 馬 關 條 約 而 取 得 台 灣 的 統 治 權, 至 1945 年 戰 敗 退 出 台 灣, 五 十 一 年 的 殖 民 統 治, 日 本 在 台 灣 發 展 出 一 套 獨 特 的 統 治 與 經 濟 發 展 模 式, 對 近 代 台 灣 社 會 的 塑 造 有 重 大 的 影 響 ;1895 年 至 1930 年 代, 採 取 的 是 工 業 日 本, 農 業 台 灣 政 策 ;1930 年 代 以 後, 改 採 工 業 台 灣, 農 業 南 洋 的 新 模 式 日 治 後 期 台 灣 的 稻 作 與 蔗 作 相 互 爭 地, 而 台 灣 蓬 萊 米 對 日 本 輸 出 亦 驟 增,1934 年 曾 達 721,000 公 噸 的 最 高 紀 錄, 占 同 年 台 灣 稻 米 總 生 產 量 的 55.8% 台 灣 總 督 府 為 改 變 以 稻 米 為 重 心 的 單 一 作 物 生 產 體 制, 亦 嘗 對 台 灣 稻 米 生 產 採 取 抑 制 政 策, 並 獎 勵 稻 田 轉 作, 故 而 台 灣 的 農 業 經 營 發 生 變 化 1937 年 中 日 戰 爭 爆 發, 台 灣 的 經 濟 發 展 進 入 戰 時 經 濟 統 制 階 段, 各 種 作 物 以 供 應 軍 需 為 第 一 優 先, 因 而 促 成 台 灣 農 業 的 多 角 化 高 度 化 與 計 畫 化 發 展 台 灣 總 督 府 首 先 訂 定 台 灣 重 要 農 作 物 增 產 十 年 計 畫, 繼 之 頒 行 台 灣 米 穀 移 出 管 理 令, 並 設 立 米 穀 局 將 台 米 的 對 日 輸 出 改 由 政 府 統 制 經 營, 以 因 應 戰 時 經 濟 動 員 的 需 要 工 業 產 品 亦 以 島 內 自 產 自 給 為 目 標, 至 1939 年 台 灣 的 工 業 產 值 已 開 始 凌 駕 農 業 產 值, 此 是 台 灣 工 業 發 展 的 新 里 程 碑 實 則 蔗 糖 本 即 為 日 本 大 量 進 口 的 必 需 品, 是 總 督 府 與 日 本 資 本 家 所 關 心 的 產 業, 故 一 直 受 到 鼓 勵 扶 持, 因 此 矢 59 風 水 輪 流 轉, 今 日 台 灣 卻 是 北 重 南 輕 60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P
24 內 原 忠 雄 在 他 的 帝 國 主 義 下 の 台 灣 中 稱 之 為 台 灣 糖 業 帝 國 主 義 61 ( 二 ) 日 本 在 台 灣 的 土 地 與 耕 地 政 策 日 本 領 台 之 後, 即 決 意 在 台 灣 建 立 近 代 社 會, 首 要 工 作 為 確 立 單 一 明 確 的 土 地 所 有 權 制 度 如 前 面 所 舉 鄭 氏 與 清 領 時 期, 台 灣 的 土 地 所 有 權 制 度 相 當 混 亂, 日 本 領 台 時 亦 然, 名 目 上 土 地 屬 於 豪 族 大 地 主 的 大 租 戶, 實 際 上 卻 由 小 租 戶 掌 控 佃 農 收 成 的 糧 食, 以 租 穀 形 式 繳 小 租 予 經 營 拓 墾 的 小 租 戶, 小 租 戶 再 向 大 租 戶 繳 納 大 租, 大 租 戶 再 向 政 府 繳 納 地 租, 結 構 複 雜 但 此 種 複 雜 結 構 並 非 一 成 不 變, 小 租 戶 與 大 租 戶 皆 可 任 意 讓 渡 土 地, 造 成 土 地 一 佃 數 主, 幾 個 小 租 戶 在 同 一 土 地 上 經 營 的 混 亂 現 象, 也 容 易 造 成 隱 田 隱 匿 報 稅 台 灣 的 土 地 私 有 制 從 未 真 正 建 立, 清 末 劉 銘 傳 曾 開 土 地 調 查 之 先 河, 推 行 丈 量 土 地 與 丈 量 清 賦, 揭 發 隱 田, 確 立 土 地 所 有 權, 惜 土 地 調 查 命 令 無 法 貫 徹, 官 吏 且 以 揭 發 隱 田 而 強 行 索 賄, 引 發 民 怨 第 四 任 台 灣 總 督 兒 玉 源 太 郎 的 民 政 長 官 後 藤 新 平, 於 1898 年 九 月, 為 確 立 台 灣 近 代 的 土 地 制 度, 成 立 臨 時 台 灣 土 地 調 查 局, 藉 土 地 調 查 以 重 新 確 立 新 土 地 的 權 利 及 義 務 關 係 總 督 府 編 列 土 地 調 查 預 算, 調 查 結 果 發 現 全 台 有 26 萬 6 千 甲 隱 田, 多 強 奪 自 原 住 民 而 成 為 無 斷 ( 未 經 許 可 ) 的 開 墾 地 總 督 府 對 這 些 隱 田 並 未 採 取 沒 收 或 處 罰 措 施, 反 而 致 力 於 解 決 36 萬 7 千 甲 田 地 的 大 租 戶 與 小 租 戶 的 雙 重 所 有 權 問 題 ; 日 本 政 府 於 1904 年 採 取 買 斷 大 租 權 的 方 式, 即 利 用 發 行 公 債 作 為 贖 買 土 地 之 代 價, 以 支 付 大 租 權 者, 一 舉 消 除 大 地 主 的 土 地 所 有 權 62 日 本 帝 國 議 會 議 員 竹 越 與 三 郎 對 此 一 措 施, 將 大 租 戶 的 土 地 所 有 權 賦 予 耕 作 者 的 政 策, 曾 讚 譽 其 有 如 廢 籓 置 縣 一 樣 的 壯 舉 經 過 土 地 調 查 丈 量 後, 查 出 先 前 未 登 錄 於 政 府 課 稅 清 冊 的 土 地 有 25 萬 7810 甲, 而 台 灣 的 耕 地 總 面 積 則 評 定 為 77 萬 7850 甲, 倍 增 於 清 領 時 期 1903 年 至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P ; 許 極 燉 著 台 灣 近 代 發 展 史 P 此 一 措 施,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於 實 施 耕 者 有 其 田 政 策 時 即 曾 藉 用, 惟 並 非 以 現 金 收 購, 而 以 發 放 公 營 企 業 股 票 及 公 債 支 應 16
25 年 的 土 地 稅 收 即 增 加 3.24 倍 相 對 於 日 本 本 土 的 地 租 課 徵 25.5%, 台 灣 只 課 徵 5%, 朝 鮮 則 不 到 3.9% 想 見 日 本 為 了 促 進 台 灣 及 朝 鮮 的 近 代 化, 亦 頗 費 盡 心 思 63 ( 三 ) 日 本 財 閥 的 投 入 與 台 灣 對 外 貿 易 的 擴 張 後 藤 的 土 地 調 查 產 生 了 許 多 台 人 大 地 主, 也 讓 殖 民 政 府 擁 有 許 多 無 主 的 林 地 與 可 耕 地, 藉 以 吸 引 日 本 資 金 流 入 台 灣 至 1926 年, 已 有 五 百 多 家 日 本 公 司 在 台 設 立 營 業 所, 使 台 灣 成 為 帝 國 經 濟 中 的 珍 貴 資 源 為 掌 控 台 灣 的 糖 產 來 源, 日 本 公 司 以 低 價 向 總 督 府 買 下 廣 大 的 農 地 ( 大 部 分 位 於 中 南 部 沿 海 平 原 ), 闢 為 大 面 積 之 甘 蔗 園 至 1902 年, 已 於 島 上 投 資 建 設 八 座 糖 廠, 台 灣 殖 民 政 府 亦 提 供 多 種 優 惠 補 助 予 大 甘 蔗 園, 以 科 學 耕 法 增 加 糖 產 到 1939 年, 台 灣 已 成 為 世 界 第 七 大 糖 產 地 日 本 治 台 五 十 一 年, 過 去 論 者 或 因 異 族 殖 民, 或 因 抗 日 情 懷 而 多 所 貶 抑, 亦 有 功 過 參 半 之 論 者 唯 近 代 國 內 外 文 獻 開 放, 持 正 面 評 論 之 比 例 者 頗 有 增 多 之 勢 年 中 國 爆 發 盧 溝 橋 事 變, 從 此 台 灣 亦 捲 入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的 亂 局 ; 台 灣 學 生 邊 接 受 日 本 教 育, 邊 躲 避 美 軍 空 襲 轟 炸, 常 目 睹 美 軍 飛 機 低 空 朝 載 客 的 火 車 掃 射, 南 投 市 區 房 屋 更 是 彈 痕 累 累 ; 南 投 市 緊 鄰 糖 廠 的 鳳 梨 工 廠 遭 遇 漫 天 而 來 的 美 空 軍 B29 長 程 轟 炸 機 突 襲 轟 炸, 瞬 間 煙 火 騰 空, 滿 天 通 紅, 連 燒 數 日 1945 年 日 本 投 降, 台 灣 由 中 國 接 收 託 管, 感 覺 中 彷 佛 進 入 另 一 個 比 日 據 時 代 更 嚴 苛 的 殖 民 年 代 此 是 後 話 五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時 期 (1945 -) ( 一 ) 台 灣 的 農 業 成 長 時 期 ( ) 年 台 灣 農 業 快 速 成 長 並 支 援 工 業 發 展, 促 成 台 灣 的 經 濟 起 飛 台 灣 63 蔡 石 山 著, 黃 中 憲 譯 海 洋 台 灣 P 如 締 造 台 灣 の 日 本 人 台 灣 經 濟 史 中 的 台 灣 總 督 府 等 65 網 路 維 基 百 科 台 灣 農 業 發 展 史 ; 許 極 燉 著 台 灣 近 代 發 展 史 17
26 農 村 由 於 實 施 耕 者 有 其 田 政 策, 大 部 分 農 民 成 為 自 耕 農, 提 高 從 農 意 願, 加 以 政 府 戮 力 推 行 農 業 推 廣 計 畫, 擴 增 生 產 設 施, 改 善 生 產 技 術, 因 此 各 種 作 物 產 量 大 為 提 高 此 一 時 期 的 農 作 產 品 如 : 蘆 筍 高 樑 香 蕉 玉 米 柑 橘 鳳 梨 大 豆 麻 類 樹 薯 花 生 洋 蔥 茶 葉 菸 草 小 麥 甘 藷 稻 米 洋 菇 及 甘 蔗 等, 均 有 豐 盛 的 收 穫 1954 年 開 始, 政 府 實 施 四 年 經 濟 建 設 計 畫, 共 實 施 四 期, 以 促 進 台 灣 工 業 化 為 目 標 ; 初 期 以 出 口 農 產 品 的 外 匯 收 入 來 進 口 工 業 原 料, 發 展 工 業 產 品, 即 所 謂 以 進 口 替 代 的 方 式 發 展 工 業 出 口 的 農 產 品 米 糖 香 蕉 蘆 筍 洋 菇 等 之 外, 亦 帶 動 農 產 品 加 工 的 食 品 出 口, 而 廣 大 的 農 村 社 會 也 成 為 當 時 工 業 產 品 的 銷 售 市 場, 因 此 這 一 時 期 的 農 業 發 展 對 台 灣 的 經 濟 貢 獻 功 不 可 沒 但 國 內 工 業 產 品 的 市 場 狹 小, 自 然 轉 為 以 出 口 外 銷 方 式 來 發 展, 農 村 龐 大 人 力 亦 轉 而 投 入 工 業 產 品 之 生 產, 至 1963 年 代, 工 業 生 產 毛 額 已 超 過 農 業 的 生 產 ( 二 ) 農 業 衰 退 時 期 ( ) 年 至 1980 年 台 灣 的 主 要 出 口 由 農 業 產 品 轉 為 工 業 產 品, 農 工 發 展 開 始 失 去 平 衡, 而 由 於 農 村 大 量 人 力 的 流 失, 農 業 經 營 多 從 專 業 轉 變 為 兼 業, 農 村 的 農 業 經 營 出 現 危 機 而 為 了 解 決 當 時 的 農 村 困 難, 政 府 提 出 多 項 對 策, 如 : 年 宣 布 加 速 農 村 建 設 九 大 重 要 措 施 年 設 置 糧 食 平 準 基 金 實 施 保 證 價 格 計 畫 收 購 稻 穀 年 頒 行 農 業 發 展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年 推 行 提 高 農 民 所 得 加 強 農 村 建 設 方 案 及 設 置 農 業 機 械 化 基 金 促 進 農 業 全 面 機 械 化 計 畫 等, 諸 多 重 要 措 施, 惜 未 能 徹 底 執 行, 故 農 業 發 展 的 困 境 仍 未 能 全 面 紓 解 ( 三 ) 農 業 變 革 時 期 ( ) 仝 上 67 網 路 維 基 百 科 台 灣 農 業 發 展 史 ; 許 極 燉 著 台 灣 近 代 發 展 史 18
27 台 灣 農 業 衰 退, 工 業 產 品 則 出 口 旺 盛, 引 來 外 國 政 府 壓 迫 農 產 品 開 放 進 口, 因 此 國 外 農 產 品 由 開 放 而 傾 銷, 農 產 貿 易 的 逆 差 急 速 增 加, 農 業 生 產 持 續 衰 退, 農 業 發 展 遭 受 嚴 重 打 擊, 農 村 社 會 經 濟 面 臨 嚴 重 危 機, 乃 引 發 農 民 的 自 力 救 濟 運 動, 農 民 接 連 不 斷 上 街 遊 行 抗 議, 要 求 政 府 解 決 農 民 所 遭 遇 的 困 境 因 此, 政 府 於 1982 年 又 推 行 加 強 基 層 建 設 提 高 農 民 所 得 方 案 培 育 八 萬 農 業 大 軍 發 展 精 緻 農 業 等 多 項 措 施, 但 因 執 行 不 力, 效 果 仍 然 不 彰 而 在 國 際 農 產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衝 擊 下, 大 量 外 國 農 產 品 持 續 入 侵, 尤 以 美 國 的 大 宗 穀 物 的 傾 銷 為 最 有 得 必 有 失, 美 國 為 台 灣 工 業 產 品 外 銷 的 最 大 市 場, 投 桃 報 李, 不 得 不 接 受 美 國 的 諸 多 要 求, 如 簽 訂 中 華 食 米 外 銷 協 定, 以 限 制 台 灣 稻 米 的 外 銷 市 場 同 時 國 人 消 費 習 慣 的 改 變, 亦 使 得 農 業 政 策 受 到 嚴 重 的 考 驗 政 府 於 無 計 可 施 之 下, 從 1984 年 起 實 施 稻 田 轉 作 措 施, 甚 而 鼓 勵 休 耕 屋 漏 偏 逢 連 夜 雨, 後 又 面 臨 加 入 關 稅 暨 貿 易 總 協 定 (GATT) 及 後 續 的 WTO 困 境, 只 得 犧 牲 農 業 以 照 顧 整 體 經 濟 利 益, 甚 至 政 治 利 益 探 討 台 灣 農 業 與 農 村 經 濟 之 歷 史 演 變, 主 要 在 瞭 解 台 灣 於 各 個 不 同 時 期 的 農 經 措 施, 與 外 貿 往 來 關 係, 及 台 灣 在 不 同 朝 代, 不 同 政 權 統 治 下, 所 扮 演 的 國 際 經 濟 戰 略 角 色, 進 而 思 維 面 對 當 前 全 球 化 環 境 的 空 前 挑 戰, 如 何 維 繫 發 展 台 灣 農 村 的 命 脈, 亦 即 以 古 鑑 今, 融 合 先 人 經 驗, 援 引 為 今 日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措 施 的 重 要 借 鏡 68 第 三 節 競 合 策 略 競 合 (Co-opetition) 一 詞 源 自 網 威 (Novell) 創 辦 人 雷 諾 達 (Ray Noorda) 將 合 作 (Cooperation) 與 競 爭 (Competition) 兩 個 字 及 其 概 念 結 合 為 競 合 (Co-opetition) 而 創 出 新 詞, 並 解 釋, 在 商 場 上 必 須 同 時 合 作 與 競 爭 競 合 策 略 一 書 作 者 Adam M.Brandenburger 與 Barry J.Nalebuff 乃 將 這 個 複 合 新 68 參 酌 羅 致 政 主 編 ECFA 大 衝 擊 : 台 灣 的 危 機 與 挑 戰 導 論 之 前 言 19
28 詞 Co-opetition 作 為 書 名, 透 過 賽 局 理 論 找 尋 結 合 競 爭 與 合 作 的 方 法, 因 而 對 商 場 的 思 考 方 法 產 生 突 破 性 的 重 大 變 革 競 合 策 略 的 觀 點 較 能 掌 握 當 今 社 會 所 提 供 的 機 會, 而 賽 局 理 論 則 協 助 我 們 超 越 單 純 競 爭 或 合 作 的 想 法, 進 而 達 到 競 合 策 略 的 觀 點 69 在 前 述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之 立 法 過 程, 及 之 後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以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由 下 而 上 之 經 營 推 動, 其 間 政 府 部 門 學 術 團 體 民 間 組 織 乃 至 個 別 農 村 社 區 之 間, 處 處 皆 見 或 顯 或 微 的 競 爭 與 合 作 關 係, 亦 即 競 合 策 略 的 角 力 與 運 用 而 其 實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自 2004 年 就 已 開 始 試 辦, 並 成 為 台 灣 鄉 村 地 區 最 具 全 面 性 與 系 統 性 的 社 造 在 地 培 力 計 畫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亦 從 政 策 面 制 度 面 與 執 行 面 建 立 相 關 管 理 與 作 業 系 統, 且 更 著 重 於 質 化 的 面 向 以 思 考 培 訓 成 效 ; 蓋 因 社 區 的 社 造 培 訓 工 作 就 如 同 教 育 事 業 一 樣, 同 屬 於 良 心 事 業, 許 多 執 行 細 節 均 須 因 人 因 地 制 宜 辦 理, 無 法 全 然 以 條 文 管 理 之, 因 而 此 競 合 策 略 在 這 裡 就 更 有 其 實 質 上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舉 凡 社 區 潛 能 的 發 揮, 農 村 本 身 的 附 加 價 值, 社 區 資 源 的 差 異 與 競 爭 力 的 優 劣, 處 處 皆 與 農 村 社 區 民 眾, 特 別 是 社 區 意 見 領 袖 的 競 合 思 維 有 著 密 切 的 關 係 70 競 合 策 略 一 書 的 作 者 乃 是 以 商 場 賽 局 的 參 賽 者 之 間 的 競 爭 與 合 作 要 素 為 論 述 基 準, 並 建 構 商 場 賽 局 的 地 圖 - 價 值 網 (Value Net) 以 具 體 展 現 商 場 賽 局 的 全 貌, 亦 即 參 賽 者 之 間 彼 此 的 相 對 位 置 與 相 互 依 賴 的 關 係 此 一 賽 局 地 圖 價 值 網 (Value Net), 不 僅 只 限 定 於 商 場 參 賽 者 的 競 爭 與 合 作 關 係, 因 其 參 賽 者 除 本 身 之 外, 尚 包 括 顧 客 與 供 應 商, 及 互 補 者 與 競 爭 者 ; 對 農 村 再 生 的 運 作 而 言, 亦 可 以 商 場 賽 局 的 模 式 予 以 融 會 應 用 價 值 網 (Value Net) 的 一 般 商 業 賽 局 如 圖 : 69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第 一 章 之 經 營 新 思 維 與 賽 局 理 論 70 整 理 自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編 印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暨 培 根 團 隊 考 核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計 畫 摘 要 71 依 據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第 二 章 之 價 值 網 書 中 原 圖 重 繪 20
29 顧 客 競 爭 者 公 司 互 補 者 供 應 商 資 料 來 源 :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圖 2-2 價 值 網 一. 價 值 網 圖 2-2 的 價 值 網 (Value Net) 顯 示 全 部 參 賽 者 之 間 的 交 互 影 響 關 係, 價 值 網 的 縱 切 面 是 公 司 的 顧 客 與 供 應 商, 原 料 人 力 等 資 源 從 供 應 商 流 到 公 司, 而 產 品 與 服 務 則 從 公 司 流 到 顧 客 ; 產 品 等 回 收 的 金 錢 則 是 相 反 的 方 向, 從 顧 客 到 公 司, 再 從 公 司 到 供 應 商 價 值 網 的 水 平 切 面 是 公 司 的 競 爭 者 與 互 補 者, 兩 者 如 何 認 定, 頗 堪 玩 味 ; 大 體 上 假 如 顧 客 因 擁 有 其 他 參 賽 者 的 產 品 而 提 高 對 你 的 產 品 的 評 價 時, 該 參 賽 者 就 是 你 的 互 補 者 ; 反 之, 假 如 顧 客 因 擁 有 其 他 參 賽 者 的 產 品 而 降 低 對 你 的 產 品 的 評 價 時, 該 參 賽 者 就 是 你 的 競 爭 者 上 述 互 補 者 或 競 爭 者 的 辨 認 方 法, 乃 是 要 以 顧 客 的 觀 點 來 看 事 情, 並 且 自 問 : 顧 客 再 買 甚 麼 可 以 使 我 的 產 品 對 他 們 產 生 更 多 的 價 值? 顧 客 只 在 乎 最 後 的 結 果, 而 不 在 乎 哪 一 個 產 業, 因 此 以 顧 客 的 觀 點 去 辨 認 競 爭 者 才 是 正 確 的 方 法 72 和 顧 客 一 樣, 賽 局 的 供 應 商 也 有 兩 面 ; 假 如 供 應 商 因 提 供 其 他 參 賽 者 資 源, 而 提 高 對 你 提 供 資 源 的 吸 引 力 時, 該 參 賽 者 就 是 你 的 互 補 者 ; 反 之, 假 如 供 應 72 整 理 自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第 二 章 價 值 網 21
30 商 因 提 供 其 他 參 賽 者 資 源, 而 降 低 對 你 提 供 資 源 的 吸 引 力 時, 該 參 賽 者 就 是 你 的 競 爭 者 爭 取 供 應 商 常 常 超 越 產 業 的 界 限, 許 多 公 司 都 是 其 供 應 商 的 競 爭 者 與 互 補 者, 尤 其 在 我 們 邁 入 資 訊 經 濟 的 時 代, 供 給 面 的 互 補 將 日 益 重 要, 因 此, 價 值 網 展 現 在 商 場 賽 局 中 的 兩 個 基 本 對 稱 性, 在 縱 切 面, 顧 客 與 供 應 商 扮 演 對 稱 的 腳 色, 在 創 造 價 值 上 同 樣 重 要, 即 與 供 應 商 共 事 和 傾 聽 顧 客 聲 音 具 有 一 樣 的 價 值 ; 在 橫 切 面, 另 有 一 個 對 稱 性, 即 互 補 者 與 競 爭 者, 在 前 文 給 兩 者 的 定 義 時, 對 互 補 者 給 予 加 分, 而 給 競 爭 者 減 分, 其 實 兩 者 也 可 能 扮 演 翻 版 的 角 色, 因 此, 我 們 很 容 易 只 注 意 到 一 部 份 而 錯 過 其 他 的 部 分, 價 值 網 的 四 種 參 賽 者 的 互 動 與 對 稱 性, 正 好 可 以 對 抗 此 種 偏 見 對 每 一 種 事 業 而 言, 尤 其 本 文 的 主 題 農 村 再 生 中 的 農 村 社 區, 可 以 就 多 重 觀 點, 將 自 身 置 於 中 央, 然 後 環 視 顧 客 供 應 商 競 爭 者 與 互 補 者, 進 而 更 審 視 顧 客 的 顧 客, 供 應 商 的 供 應 商, 競 爭 者 的 競 爭 者, 互 補 者 的 互 補 者, 以 價 值 網 的 網 絡, 加 上 競 合 策 略 的 思 維, 來 發 展 農 村 再 生 的 競 合 關 係 73 農 村 再 生 的 競 合 策 略 之 中 心 主 體 在 農 村 社 區 與 社 區 居 民 ( 農 民 ), 而 在 此 戰 略 中 的 競 爭 者 供 應 者 互 補 者 與 顧 客 等 參 賽 者, 較 諸 一 般 的 商 業 公 司 團 體 的 相 互 關 係 將 更 為 錯 綜 複 雜, 包 含 了 許 多 無 法 迴 避 的 參 賽 者 74, 而 且 某 些 參 賽 者 都 扮 演 著 多 重 的 角 色 特 別 是 政 府 ( 在 台 灣 就 包 括 中 央 政 府 與 地 方 縣 市 政 府 及 鄉 鎮 公 所 ) 層 面, 因 為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與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的 法 律 關 係, 同 時 扮 演 了 顧 客 供 應 者 競 爭 者 與 互 補 者 的 多 重 角 色 身 分, 政 府 可 以 視 狀 況 與 政 策 的 變 動 選 擇 把 重 點 放 在 哪 一 部 份 因 此, 依 據 現 有 的 法 令 規 章, 與 周 邊 眾 多 的 交 集 關 係, 農 村 再 生 的 競 合 策 略 所 涉 及 的 項 目, 就 不 僅 是 前 文 一 再 強 調 的 各 型 價 值 網 中 的 參 賽 者 (Players) 角 色 而 已, 而 應 擴 及 評 估 參 賽 者 的 自 身, 在 此 一 價 值 網 中 有 多 少 附 加 價 值 (Added Values), 參 賽 的 賽 局 規 則 (Rules) 有 哪 些? 以 農 村 或 社 區 作 為 一 個 Player( 參 賽 者 ), 能 運 用 甚 麼 73 整 理 自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第 二 章 之 活 用 價 值 網 74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第 二 章 第 四 項 扮 演 多 重 角 色 中 用 語 22
31 樣 的 戰 術 (Tactics), 贏 得 參 賽 者 的 信 任 與 配 合, 為 自 己 的 農 村 社 區 謀 求 最 大 的 利 益, 同 時 也 能 幫 助 其 他 農 村 社 區 獲 益 ; 這 就 需 要 深 一 層 探 討 整 個 賽 局 所 牽 涉 的 界 限 範 圍 (Scope) 所 在 綜 合 上 述 五 項 決 定 賽 局 的 參 預 之 競 合 基 本 要 素, 可 歸 納 組 合 成 PARTS 一 字, 代 表 賽 局 參 賽 者 (Players) 附 加 價 值 (Added Values) 規 則 (Rule) 戰 術 (Tactics) 與 範 圍 (Scope) 等 五 大 要 素 的 認 知 與 機 制 75 此 中 居 於 重 要 的 主 導 地 位 的 政 府, 其 扮 演 的 多 重 角 色 與 身 分, 請 參 閱 下 舉 之 農 村 再 生 政 府 角 色 價 值 網 圖 2-3 顧 客 政 府 採 購 農 產 品 社 區 營 造 購 買 農 保 競 爭 者 政 府 制 定 法 規 管 理 其 他 參 賽 者 農 村 社 區 居 民 互 補 者 政 府 代 訓 人 才 實 施 基 礎 建 設 供 應 者 政 府 提 供 資 金 農 村 教 育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參 酌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及 農 村 再 生 資 料 整 理 圖 2-3 農 村 再 生 政 府 角 色 價 值 網 二 農 村 再 生 政 府 角 色 價 值 網 政 府 於 農 村 再 生 體 系 中 依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精 神, 主 要 分 為 三 個 層 次 ; 在 中 央 為 位 於 南 投 市 中 興 新 村 之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在 地 方 則 為 縣 市 政 府, 在 基 75 整 理 自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第 三 章 賽 局 理 論 加 上 農 村 再 生 的 法 律 關 係 23
32 層 則 為 參 與 農 村 再 生 之 農 村 社 區 76 位 居 中 央 層 次 的 水 保 局 轄 下, 全 台 分 為 六 個 分 局, 每 一 分 局 掌 管 的 縣 市 視 其 幅 員 與 地 域 難 易 而 定 六 個 分 局 均 由 水 保 局 原 來 所 轄 的 第 一 至 第 六 工 程 所, 於 2008 年 3 月 升 格 為 台 北 台 中 南 投 台 南 台 東 與 花 蓮 等 六 個 分 局, 分 配 範 圍 由 北 而 南 而 東 如 下 77 : ( 一 ) 台 北 分 局 : 原 為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一 工 程 所, 工 作 轄 區 涵 蓋 宜 蘭 新 北 市 ( 原 台 北 縣 ) 桃 園 新 竹 四 縣 及 基 隆 新 竹 兩 市 ( 二 ) 台 中 分 局 : 原 為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二 工 程 所, 轄 區 包 括 原 台 中 縣 台 中 市 苗 栗 縣 ( 三 ) 南 投 分 局 : 原 為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三 工 程 所, 轄 區 有 南 投 縣 彰 化 縣 雲 林 縣 嘉 義 縣 市 ( 四 ) 台 南 分 局 : 原 為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四 工 程 所, 轄 區 為 台 南 市 高 雄 市 屏 東 縣 澎 湖 縣 金 門 縣 ( 五 ) 台 東 分 局 : 原 為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五 工 程 所, 轄 有 台 東 縣, 幅 員 地 形 特 殊 ( 六 ) 花 蓮 分 局 : 原 為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六 工 程 所, 工 作 地 區 為 花 蓮 縣 轄 內 十 三 鄉 鎮 市, 主 要 為 原 住 民 鄉 村 地 區 若 就 政 府 行 政 層 級 區 劃 而 言,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所 舉 之 政 府 層 級 似 有 所 遺 漏 忽 略, 即 未 正 式 將 鄉 鎮 公 所 與 村 里 長 列 入 行 政 執 行 範 圍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雖 有 配 合 區 域 性 農 業 發 展 政 策, 應 整 合 政 府 各 部 門 在 農 村 社 區 實 施 之 各 項 建 設 及 計 畫 之 要 求 78, 亦 規 定 直 轄 市 或 縣 市 主 管 機 關 應 徵 詢 轄 內 鄉 鎮 市 公 所 意 見 79, 但 以 台 灣 農 村 地 方 政 治 與 人 際 生 態 關 係 而 言, 鄉 鎮 長 與 村 里 長 可 能 有 未 受 尊 重 之 感, 甚 或 農 村 再 生 執 行 與 輔 導 單 位, 有 意 無 意 間 未 為 告 知 參 與, 使 其 脫 離 了 Players 的 角 色, 忽 略 了 無 法 迴 避 的 參 賽 者 之 原 理 原 則, 忘 失 競 合 策 略 76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第 二 條 及 第 三 條 77 水 保 局 各 分 局 網 站 78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第 五 條 79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第 八 條 24
33 中 人 和 的 要 素 綜 上 所 述, 農 村 再 生 的 競 合 關 係, 除 前 面 繪 舉 政 府 於 農 村 再 生 價 值 網 居 於 多 重 關 鍵 角 色 外, 最 重 要 的 主 角 仍 然 是 農 村 再 生 本 身 以 及 農 村 社 區 中 之 全 體 居 民 ; 將 自 己 的 農 村 社 區 與 居 民 置 之 於 價 值 網 的 中 心, 與 顧 客 供 應 者 互 補 者 及 競 爭 者 建 立 明 確 的 分 際, 並 納 入 以 橘 黃 色 顯 示 圓 圈 的 團 圓 之 內, 可 以 更 清 楚 地 認 清 本 身 所 扮 演 的 參 賽 者 (Player) 地 位, 從 而 可 以 認 知 自 身 在 這 個 大 環 境 中 的 附 加 價 值 (Added Value) 理 解 農 村 再 生 的 相 關 規 則 (Rule) 如 何 善 用 戰 術 (Tactics) 以 及 組 合 在 一 起 的 範 圍 (Scopes), 這 就 構 成 了 PARTS, 亦 就 是 構 成 了 整 體 的 要 素 80 三 農 村 再 生 社 區 及 居 民 價 值 網 顧 客 政 府 城 市 居 民 市 場 觀 光 客 其 他 農 村 競 爭 者 政 府 市 場 其 他 農 村 農 村 社 區 及 居 民 互 補 者 農 會 培 根 機 構 其 他 農 村 供 應 者 政 府 原 料 商 水 電 公 司 80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第 三 章 賽 局 的 要 素 25
34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自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及 農 村 再 生 資 料 圖 2-4 農 村 再 生 社 區 及 居 民 價 值 網 農 村 社 區 及 居 民 在 農 村 再 生 的 運 作 上 實 處 於 關 鍵 的 地 位,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與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均 特 別 指 出 由 下 而 上 的 運 作 方 式, 亦 即 社 區 與 居 民 的 全 程 參 與 第 四 節 國 家 競 爭 戰 略 台 灣 農 業 近 十 幾 年 來 的 發 展, 有 兩 件 最 重 要 的 國 際 事 務, 對 於 國 家 的 對 外 競 爭 影 響 頗 鉅 ; 其 一 為 2002 年 1 月 1 日 繼 中 國 之 後 正 式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簡 稱 WTO) 81, 其 二 為 2010 年 6 月 29 日 與 中 國 簽 訂 海 峽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簡 稱 ECFA) 82 一 WTO 的 農 業 規 範 WTO 的 正 式 會 員 國 ( 地 區 ) 截 至 止 共 有 155 個, 觀 察 員 29 個 ; 觀 察 員 國 包 括 俄 羅 斯 阿 富 汗 利 比 亞 伊 朗 伊 拉 克 葉 門 等, 其 中 俄 羅 斯 自 1993 年 即 已 開 始 申 請 加 入, 歷 經 18 年, 終 於 與 各 會 員 國 完 成 談 判, 而 於 獲 得 入 會 批 准, 成 為 正 式 會 員 已 指 日 可 期 83 之 所 以 舉 出 俄 羅 斯 等 國 家 尚 停 留 在 觀 察 員 身 分 一 事, 意 在 說 明 台 灣 的 特 殊 政 經 環 境, 終 能 於 加 入 WTO 成 為 正 式 會 員, 雖 是 以 台 澎 金 馬 個 別 關 稅 領 域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名 義 加 入, 雖 有 委 屈, 但 有 機 會 加 入 正 式 的 國 際 組 織, 總 是 得 來 不 易 的 成 果 加 入 WTO, 其 實 對 台 灣 的 農 產 品, 尤 其 稻 米 的 生 產 與 進 出 口 是 不 利 的, 但 基 81 此 為 WTO 經 幕 後 角 力 協 商 的 安 排, 顧 及 中 國 顏 面, 屈 從 其 要 求, 使 台 灣 讓 中 國 先 一 天 入 會 82 於 中 國 重 慶 第 五 次 江 陳 會 談 中 簽 訂,2010 年 8 月 17 日 立 法 院 則 以 通 籃 包 裹 三 讀 通 過 WTO 網 站 資 料 26
35 於 台 灣 經 濟 的 整 體 發 展 與 國 際 自 由 貿 易 的 參 與 及 推 廣, 則 在 農 業 方 面 似 亦 不 得 不 有 所 取 捨 ; 此 亦 是 台 灣 的 農 業 與 農 村 第 二 度 以 農 扶 工, 為 工 商 業 的 國 際 利 益 而 付 出 的 重 大 犧 牲 84 WTO 有 關 農 業 的 規 範 乃 是 經 由 杜 哈 發 展 議 程 ( 又 稱 杜 哈 回 合 談 判 ) (Doha Development Agenda, DDA) 中, 有 關 農 業 議 題 的 談 判 所 訂 出 85 杜 哈 回 合 有 關 農 業 議 題 的 談 判, 自 2000 年 開 始 至 今 已 逾 十 年 86, 由 於 會 員 國 的 農 業 問 題 各 自 有 很 大 的 差 異, 無 法 取 得 一 致 的 協 議, 最 後 由 WTO 農 業 談 判 主 席 Crawford Falcorner 於 2008 年 底 提 出 減 讓 模 式 草 案 87 基 於 此 一 減 讓 模 式, 我 國 必 須 調 降 農 產 品 關 稅, 依 照 WTO 協 定, 逐 期 開 放 市 場, 取 消 扭 曲 生 產 與 貿 易 的 農 業 補 貼 等 保 護 措 施, 在 一 定 期 限 內 走 向 開 放 式 的 發 展 環 境, 也 必 須 接 受 外 來 農 產 品 的 競 爭 與 衝 擊 然 而 台 灣 在 農 田 方 面 的 生 產, 難 以 與 土 地 及 勞 力 低 廉 的 國 家 競 爭, 但 在 農 業 基 礎 建 設 人 才 資 源 與 農 業 科 技 研 究 等 方 面, 則 仍 具 有 競 爭 發 展 的 利 基 與 比 較 利 益, 因 此, 認 知 此 一 情 勢, 重 新 思 考 農 業 發 展 方 向 與 國 際 戰 略 佈 局, 即 可 在 國 際 農 業 價 值 鏈 中 佔 得 一 席 重 要 的 地 位 88 二 ECFA 的 思 維 與 抉 擇 89 本 研 究 在 前 文 中 曾 特 別 提 出 將 另 以 專 章 90, 針 對 台 灣 自 荷 西 殖 民 以 來 的 農 業 政 策 及 其 對 台 灣 農 村 經 濟 變 遷 之 影 響 作 一 回 顧, 並 說 明 農 村 住 民 對 所 居 住 土 地 與 耕 作 農 地 的 歷 史 感 情, 以 及 先 人 辛 苦 開 拓 的 歷 程, 有 深 刻 的 認 識 與 瞭 解, 才 能 產 生 珍 惜 熱 愛 與 護 持 的 真 摯 情 懷 ECFA 之 可 能 對 台 灣 經 濟 產 生 衝 擊, 成 為 社 會 84 許 忠 信 著 ECFA 東 西 向 貿 易 對 台 灣 之 衝 擊 P 經 濟 奇 蹟 時 期 ; 羅 致 政 主 編 ECFA 大 衝 擊 : 台 灣 的 危 機 與 挑 戰 導 論 之 前 言 85 杜 哈 回 合 談 判 主 要 議 題, 除 農 業 議 題 外, 尚 包 括 非 農 產 品 市 場 進 入 議 題 (Non-Agricultural Market Access, NANA) 服 務 業 貿 易 議 題 智 慧 財 產 權 議 題 貿 易 規 則 議 題 貿 易 便 捷 化 議 題 及 其 他 議 題, 而 爭 議 最 多 的 為 農 業 議 題 86 其 實 農 業 議 題 的 爭 執 自 1987 年 烏 拉 圭 回 合 談 判 已 開 其 端 87 草 案 內 容 請 詳 楊 明 憲 著 WTO 農 業 協 定 與 減 讓 模 式 對 我 國 稻 米 價 格 支 持 政 策 之 影 響 與 改 革 ( 貿 易 政 策 論 叢 第 15 期 ) 88 陳 希 煌 著 加 入 WTO 後 台 灣 農 業 的 國 際 運 籌 戰 略 89 本 文 第 一 章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90 詳 本 文 第 二 章 第 二 節 台 灣 農 業 歷 史 演 化 與 台 灣 農 村 經 濟 變 遷 之 關 係 27
36 輿 論 焦 點 之 後, 論 者 亦 頗 有 持 相 同 觀 點 者 91, 認 為 面 對 台 灣 當 前 與 中 國 的 政 經 關 係 與 發 展, 應 先 回 顧 台 灣 自 荷 西 時 代 以 來 的 經 濟 發 展 史, 瞭 解 台 灣 在 不 同 時 期 與 不 同 國 際 的 經 濟 戰 略, 以 作 為 與 中 國 及 世 界 各 國 經 濟 往 來 的 競 爭 戰 略 參 考 當 今 政 府 在 經 過 幾 次 江 陳 會 但 尚 未 在 國 內 取 得 共 識 前, 即 迫 不 及 待 的 於 與 中 國 簽 訂 ECFA, 其 見 諸 媒 體 的 論 述 理 由 主 要 有 二 ; 一 者, 認 為 與 中 國 簽 訂 ECFA 後, 有 助 於 藉 中 國 關 係 與 其 他 國 家 洽 簽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Free Trade Agreement, 簡 稱 FTA); 二 者, 面 對 東 協 十 國 ( 中 國 ) 或 + 3( 中 日 韓 ), 台 灣 與 中 國 簽 訂 ECFA 可 因 而 藉 由 中 國 的 連 結, 避 免 被 東 協 邊 緣 化 這 兩 大 理 由, 從 ECFA 簽 約 後 近 兩 年 之 發 展 來 看, 並 未 見 到 有 何 預 期 的 成 效, 尤 其 在 農 業 貿 易 方 面, 並 未 有 實 質 的 幫 助, 反 而 增 加 了 中 國 劣 質 與 不 安 全 農 產 品 的 侵 入 台 灣 因 之, 台 灣 原 想 藉 重 中 國 的 協 助 與 其 他 國 家 簽 訂 FTA, 殊 不 知 中 國 其 實 是 阻 撓 台 灣 簽 約 的 主 要 因 素 且 商 業 週 刊 1180 期 ( ) 解 密 ECFA 早 收 清 單 的 中 台 比 率 為 (539:267) 93, 而 其 中 亦 有 台 灣 高 競 爭 力 的 產 業 入 選, 不 免 有 故 意 誤 導 錯 覺 之 嫌 在 全 球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趨 勢 下, 這 也 是 兩 個 國 家 共 同 市 場 的 競 爭, 台 灣 要 的 不 應 該 僅 只 是 中 國 市 場, 更 要 爭 未 來 的 競 爭 力 台 灣 在 第 一 回 合 似 是 贏 了 數 字, 得 到 短 利, 卻 看 不 到 長 期 的 競 爭 策 略 與 中 國 雖 有 ECFA 的 簽 訂 並 進 行 農 產 品 自 由 貿 易, 中 國 一 些 省 市 官 員 亦 常 藉 來 台 參 訪 兼 招 商 之 便, 公 開 於 媒 體 之 前 承 諾 採 購 大 量 的 特 定 農 產 品, 但 真 正 依 口 頭 宣 示 進 行 採 購 者 仍 屬 有 限, 且 此 種 政 治 力 的 市 場 操 作, 隨 時 都 有 可 能 因 政 治 目 的 已 達 成, 或 其 他 因 素 而 發 生 變 卦, 扭 曲 市 場 機 能 所 暫 時 釋 放 出 來 的 利 多 訊 息, 誤 導 台 灣 國 內 農 民 因 預 期 心 理 而 盲 目 增 植 或 搶 種 特 定 農 產 品, 如 柳 丁 等 果 樹, 而 陷 入 虛 幻 不 實 的 中 國 市 場 需 求 此 種 情 形 亦 可 能 打 亂 了 原 本 對 其 他 國 際 市 場 的 91 如 許 忠 信 的 ECFA 東 西 向 貿 易 對 台 灣 之 衝 擊 與 羅 致 政 主 編 之 ECFA 大 衝 擊 : 台 灣 的 危 機 與 挑 戰 均 將 台 灣 歷 史 分 為 荷 西 明 鄭 清 領 日 治 與 中 華 民 國 時 期, 惟 許 文 另 將 中 民 國 分 成 兩 段, 為 中 華 民 國 時 期,1949 迄 今 為 中 華 民 國 在 台 灣 時 期, 以 突 顯 1949 之 後 已 兩 岸 分 治 許 羅 兩 文 皆 有 相 當 篇 幅 的 論 述, 頗 值 得 覽 讀 參 考 92 東 協 十 國 為 文 萊 印 尼 柬 埔 塞 老 撾 緬 甸 馬 來 西 亞 菲 律 賓 新 加 坡 泰 國 及 越 南 93 其 中 農 漁 產 品 有 18 項, 包 括 其 它 活 魚 其 它 生 鲜 魚 其 它 冷 藏 冷 凍 魚 生 鲜 甲 魚 蛋 鲜 蘭 花 金 針 菇 香 蕉 柳 橙 檸 檬 哈 密 瓜 火 龍 果 及 茶 葉 等 28
37 推 銷 策 略, 而 且 已 有 許 多 媒 體 報 導 的 事 例 發 生 94 另 有 極 為 重 要, 卻 又 非 目 前 的 ECFA 約 定 能 受 台 灣 掌 握 的 三 個 問 題 : 一 為 對 中 國 進 入 台 灣 的 農 產 品 之 安 全 把 關 與 疫 病 防 治, 特 別 是 透 過 走 私 而 流 入 台 灣 者 ; 二 為 台 灣 優 良 農 產 品 品 種 與 農 業 產 銷 技 術 的 外 流 中 國, 造 成 中 國 農 產 品 藉 台 打 台, 在 國 際 市 場 造 成 劇 烈 的 競 爭 ; 三 為 中 國 對 台 灣 農 產 品 的 侵 權 與 仿 冒, 如 仿 冒 台 灣 水 果, 以 台 灣 地 名 搶 先 註 冊 農 產 品 商 標 ( 如 阿 里 山 茶 池 上 米 黑 珍 珠 等 ), 實 防 不 勝 防 95 中 央 社 新 聞 網 報 導 96, 群 策 會 舉 辦 台 灣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研 討 會, 與 會 學 者 質 疑 兩 岸 簽 署 ECFA(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 弊 大 於 利 清 華 大 學 社 會 所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洪 財 隆 認 為,ECFA 不 等 同 自 由 貿 易, 本 質 上 是 政 治 協 議 ; 政 府 應 該 積 極 推 動 與 美 日 歐 簽 署 FTA(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 台 灣 團 結 聯 盟 黨 主 席 黃 昆 輝 也 說, 馬 政 府 說 的 ECFA 大 餅, 經 濟 效 益 都 沒 出 現 三 國 家 的 競 爭 戰 略 攸 關 前 述 WTO 與 ECFA 問 題 對 台 灣 農 業 經 濟 與 農 村 生 存 的 影 響, 政 府 與 國 人 都 應 該 站 在 國 家 的 高 度, 在 全 球 貿 易 自 由 化 趨 勢 無 可 避 免 的 大 環 境 下, 及 早 研 擬 出 安 內 攘 外 的 國 家 競 爭 戰 略 如 國 人 所 瞭 解,WTO 乃 是 不 屬 於 聯 合 國 周 邊 組 織 的 國 際 組 織, 雖 非 聯 合 國 會 員 亦 可 加 入, 其 宗 旨 在 追 求 更 自 由 之 貿 易 以 提 昇 生 活 水 準, 並 兼 顧 資 源 之 最 適 運 用 與 地 球 之 永 續 發 展 及 環 境 保 護, 且 以 法 律 規 範 會 員 國 間 之 貿 易 行 為 與 其 內 部 之 架 構, 故 其 本 身 即 具 有 法 律 人 格 台 灣 雖 較 中 國 晚 一 日 加 入 WTO, 但 兩 國 間 之 貿 易 行 為 即 須 受 到 WTO 的 法 律 規 範, 包 括 與 中 國 簽 訂 之 ECFA 因 之, 台 灣 即 應 善 用 WTO 與 其 他 國 際 經 貿 組 織 間 之 合 作 與 交 流, 以 WTO 法 律 規 範 來 與 中 國 交 往, 促 成 與 中 國 經 貿 關 係 之 正 常 化, 蓋 因 在 WTO 此 一 多 邊 國 際 組 織 之 內, 亦 允 許 雙 邊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與 區 域 性 經 濟 整 合 之 存 在, 雖 然 自 94 參 見 吳 榮 杰 ECFA 與 兩 岸 農 業 交 流 對 台 灣 農 業 的 可 能 衝 擊 與 因 應 策 略, 收 錄 於 羅 致 政 主 編 之 ECFA 大 衝 擊 : 台 灣 的 危 機 與 挑 戰 第 七 章 95 同 上 96 中 央 社 記 者 林 孟 汝 報 導 29
38 由 貿 易 協 定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整 合 之 形 成 常 會 有 政 治 上 之 考 量 97 思 考 台 灣 的 國 家 競 爭 戰 略, 基 本 上 仍 須 先 回 到 競 合 策 略 (Co-opetition) 中 有 關 如 何 改 變 賽 局 的 PARTS 要 素 之 運 用, 以 便 認 知 國 家 當 今 在 WTO ECFA 問 題 等 環 圍 著 的 國 際 賽 局, 如 何 讓 台 灣 自 己 加 入 賽 局 成 為 參 賽 者, 看 看 賽 局 將 如 何 改 變 今 天 的 台 灣 社 會, 由 於 政 府 很 多 資 訊 不 夠 透 明, 與 國 外 之 談 判 亦 常 有 閉 門 自 秘, 未 能 廣 諮 社 會 各 方 專 業 意 見 的 情 事, 甚 覺 可 惜 談 判 策 略 固 可 以 秘 而 不 宣, 但 談 判 進 程 等 資 訊 實 有 讓 國 人 公 開 瞭 解 之 必 要 本 來 台 灣 在 WTO 架 構 下 與 中 國 及 東 南 亞 國 協 經 貿 往 來 已 能 使 彼 此 互 利, 如 與 東 協 之 貿 易, 於 2000 年 入 超 17.5 億 美 元,2002 年 縮 小 到 2.2 億 美 元, 加 入 WTO 後 轉 為 出 超, 至 2008 年 攀 升 到 出 超 億 美 元, 顯 示 東 協 對 台 灣 之 貿 易 障 礙, 在 台 灣 加 入 WTO 後 已 大 部 分 為 WTO 規 範 所 排 除 東 協 + 1( 中 國 ) 雖 可 讓 中 國 以 零 關 稅 進 入 東 協, 台 灣 若 依 WTO 規 範, 平 均 稅 率 約 為 4%, 而 其 實 由 於 東 協 本 身 並 無 相 關 產 業, 菲 律 賓 有 半 數 產 業 已 是 零 關 稅, 泰 國 亦 有 80% 之 稅 率 僅 為 1% 98 故 台 灣 與 中 國 簽 訂 ECFA 後, 是 否 能 對 台 灣 與 東 協 之 間 有 所 助 益, 兩 年 來 並 未 見 其 有 何 顯 現 從 這 一 段 與 中 國 的 六 次 江 陳 會 談 及 最 後 終 於 完 成 的 ECFA 協 議 簽 署,WTO 的 入 會 申 請 及 與 中 國 的 一 日 之 差 先 後 入 會 等 談 判 過 程, 其 實 各 方 都 已 經 在 有 形 無 形 之 間, 運 用 了 競 合 策 略 之 互 動 與 謀 略 台 灣 以 小 博 大, 備 嘗 艱 辛, 本 宜 集 結 朝 野 力 量, 可 惜 政 府 卻 未 能 集 合 民 間 可 用 的 人 力 參 與 談 判 探 討 台 灣 的 農 業 農 產 與 中 國 在 ECFA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中 國 固 然 是 台 灣 的 重 要 市 場, 但 也 是 台 灣 在 國 際 貿 易 上 的 主 要 競 爭 者 之 一, 而 且 相 互 間 缺 少 互 補 者 的 性 質 根 據 台 灣 關 稅 總 局 的 統 計, 以 政 府 於 2008 年 就 任 前 後 的 資 料 比 較, 台 灣 對 中 國 的 農 產 品 進 出 口 一 直 是 處 於 逆 差 狀 態 的, 如 台 灣 出 口 到 中 國 有 億 美 元, 從 中 國 進 口 則 達 億 美 元, 而 馬 政 府 就 任 後 的 短 短 不 到 一 年 之 間, 出 口 到 97 參 閱 許 忠 信 之 ECFA 東 西 向 貿 易 對 台 灣 之 衝 擊 第 三 章 現 在 台 灣 之 國 際 法 律 環 境 98 許 忠 信 著 ECFA 東 西 向 貿 易 對 台 灣 之 衝 擊 東 協 加 中 國 自 由 貿 易 區 對 我 國 之 影 響 30
39 中 國 為 3.38 億 美 元, 自 中 國 進 口 6.30 億 美 元 99 而 同 期 間 台 灣 中 國 日 本 美 國 在 水 果 及 其 產 製 品 進 出 口 總 值 之 比 較 來 看, 台 灣 出 口 到 中 國 為 1,942 萬 美 元, 從 中 國 進 口 3.43 億 美 元, 出 口 到 日 本 為 2.97 億 美 元, 出 口 到 美 國 亦 有 1.33 億 美 元 出 口 到 中 國 為 1,694 萬 美 元, 從 中 國 進 口 為 3,230 萬 美 元, 出 口 到 日 本 2,426 萬 美 元, 出 口 到 美 國 1,214 萬 美 元 100 上 述 台 灣 自 中 國 進 口 的 農 產 品 數 字, 並 未 把 經 由 海 上 走 私 的 部 分 計 算 在 內, 且 在 ECFA 架 構 下, 台 中 之 間 因 農 產 品 同 質 性 太 高, 加 上 某 些 台 商 將 台 灣 新 開 發 的 農 產 品 種 暗 中 帶 往 中 國 種 植, 形 成 與 台 灣 競 爭 的 局 面, 甚 而 反 銷 回 台 灣, 打 擊 到 台 灣 本 土 的 在 地 農 產 業, 所 以 在 台 灣 與 中 國 兩 岸 之 間, 即 甚 難 找 到 互 補 的 功 能 101 另 外 在 WTO 規 範 下, 台 灣 的 地 位 與 各 國 的 經 貿 關 係, 反 而 比 ECFA 的 運 作 關 係 更 容 易 獲 致 相 互 的 尊 重, 雖 然 一 如 本 文 前 面 提 到, 東 協 對 台 灣 之 貿 易 障 礙, 在 台 灣 加 入 WTO 後 已 大 部 分 為 WTO 規 範 所 排 除, 但 台 灣 在 農 產 品 的 貿 易 上 仍 須 做 出 相 當 的 退 讓 才 能 有 互 利 互 補 的 效 果 102 不 過, 要 與 東 協 或 日 韓 進 一 步 談 判 FTA, 因 中 國 以 其 龐 大 的 國 內 市 場 為 誘 餌, 出 手 阻 撓, 恐 非 能 輕 易 獲 致 解 決, 綜 觀 政 府 對 ECFA FTA 與 TIFA 之 談 判 歷 史 與 談 判 策 略, 似 皆 未 作 策 略 思 考 即 匆 忙 應 對, 甚 而 急 躁 地 自 我 顯 露 出 底 牌, 予 談 判 對 手 有 可 乘 之 機 本 節 所 論 述 之 國 家 競 爭 戰 略, 乃 屬 於 高 層 次 之 政 府 戰 略, 將 影 響 台 灣 農 業 競 爭 的 方 向 與 結 果, 故 應 以 國 家 高 度 進 行 戰 略 規 劃 茲 就 攸 關 農 業 產 業 與 農 村 再 生 措 施 者, 分 成 數 項 重 點, 列 述 於 後, 冀 能 有 助 於 台 灣 農 業 之 生 存 發 展 103 ( 一 ) 重 視 區 域 經 濟 整 合, 規 劃 洽 簽 FTA 的 整 體 策 略 99 新 世 紀 智 庫 論 壇 第 46 期 / 楊 平 世 面 對 台 灣 中 國 農 產 品 貿 易 大 逆 差 下 ECFA 對 台 灣 農 業 的 衝 擊 引 用 關 稅 總 局 及 資 料 編 制 之 台 灣 中 國 農 產 品 進 出 口 總 值 之 比 較 表 及 台 灣 中 國 日 本 美 國 在 水 果 及 其 產 製 品 進 出 口 總 值 之 比 較 表 100 仝 上, 亦 顯 示 台 中 之 間 的 農 產 品 進 出 口 逆 差 之 嚴 重 101 反 倒 是 東 協 國 家 因 與 台 灣 的 緯 度 不 同, 農 產 品 自 然 形 成 種 類 與 外 觀 的 區 隔, 較 易 成 為 互 利 的 互 補 者 角 色 但 若 真 正 進 行 FTA 談 判, 則 應 從 與 台 灣 具 互 補 性 較 高 之 國 家 開 始 102 許 忠 信 著 ECFA 東 西 向 貿 易 對 台 灣 之 衝 擊 第 九 章 WTO 已 提 供 我 們 足 夠 之 國 際 化 空 間 103 林 建 甫 呂 帛 宴 合 著 後 ECFA 時 期 臺 灣 參 與 區 域 整 合 之 策 略 ( 國 家 政 策 研 究 基 金 會 ) 31
40 台 灣 歷 年 來 的 經 濟 發 展, 因 島 國 的 特 殊 環 境 因 素, 須 仰 賴 國 際 貿 易 相 助 者 甚 多, 而 在 全 球 化 的 產 業 競 爭 中, 產 業 分 工 已 經 跨 越 國 界, 趨 向 區 域 整 合, 如 歐 盟 東 協 十 國 +1 或 +3 北 美 自 由 貿 易 區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 NAFTA-1994) 104 等, 皆 是 透 過 區 域 整 合 的 力 量 厚 植 本 身 的 經 濟 實 力 東 協 另 亦 發 起 區 域 綜 合 經 濟 夥 伴 協 定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RCEP), 邀 請 東 協 以 外 的 國 家 加 入 ; 亞 洲 國 家 駐 美 外 交 官 員 即 表 示, 台 灣 應 全 力 爭 取 加 入 的 機 會, 因 為 其 中 有 不 少 國 家 願 意 和 台 灣 簽 署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FTA) 亞 洲 國 家 駐 美 外 交 人 士 亦 表 示, 中 國 希 望 推 動 東 協 加 三 的 FTA; 日 本 則 希 望 把 紐 澳 包 括 進 來, 以 免 中 國 影 響 力 過 大 最 後 東 協 折 衷 發 起 RCEP, 除 了 東 協 加 三, 還 包 括 紐 澳 與 印 度, 同 時 主 張 這 個 多 邊 FTA 應 採 取 開 放 態 度, 故 未 來 歡 迎 其 他 國 家 加 入 多 位 亞 洲 外 交 人 士 指 出, 台 灣 在 和 其 他 國 家 簽 署 雙 邊 FTA 時, 容 易 受 到 中 國 壓 力, 所 以 應 該 同 時 追 求 加 入 區 域 多 邊 組 織, 除 了 美 國 發 起 的 泛 太 平 洋 戰 略 經 濟 夥 伴 關 係 協 定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 之 外, 台 灣 應 更 積 極 表 達 加 入 區 域 綜 合 經 濟 夥 伴 協 定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RCEP) 的 真 誠 意 願 105 台 灣 既 與 中 國 簽 署 兩 岸 經 濟 架 構 協 議 (ECFA), 應 深 知 如 何 透 過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拓 展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並 深 入 探 討 如 何 維 持 台 灣 在 全 球 產 業 分 工 體 系 的 優 勢, 進 而 與 各 區 域 經 濟 體 的 個 別 成 員 舖 建 FTA 的 入 門 捷 徑 此 一 戰 略 方 向, 應 考 慮 各 區 域 經 濟 體 個 別 成 員 的 不 同 特 性, 依 序 對 美 歐 日 等 主 要 市 場 及 東 亞 重 要 經 濟 體 東 協 的 主 要 成 員 新 加 坡 泰 國 馬 來 西 亞 等 及 韓 國, 進 行 洽 簽 FTA, 雖 可 能 遭 遇 中 國 的 阻 撓, 但 仍 可 細 膩 運 用 國 際 情 勢 的 變 化, 巧 妙 地 予 以 化 解 美 國 本 來 若 美 國 與 台 灣 洽 簽 TIFA 成 功, 將 具 有 示 範 性 效 果 而 影 響 後 續 國 家 的 洽 簽 104 由 美 國 加 拿 大 和 墨 西 哥 3 國 組 成, 達 成 協 議, 同 年 正 式 簽 署, 協 定 正 式 生 效 105 自 由 時 報 電 子 報 台 灣 推 動 FTA 亞 洲 國 家 建 議 : 應 叩 關 東 協 RCEP 106 林 建 甫 呂 帛 宴 合 著 後 ECFA 時 期 臺 灣 參 與 區 域 整 合 之 策 略 ( 國 家 政 策 研 究 基 金 會 ) 32
41 美 國 拋 出 美 牛 為 TIFA 的 先 決 條 件 之 說, 引 起 台 灣 國 內 超 過 70% 民 眾 的 反 感 與 抗 議, 政 府 實 可 善 用 民 氣, 如 韓 國 與 美 國 洽 簽 FTA 的 作 法, 要 求 美 國 併 入 TIFA 一 起 洽 談, 何 況 TIFA 尚 是 一 種 架 構 的 安 排 協 商, 並 不 等 於 FTA 韓 國 拉 高 美 牛 進 口 門 檻 的 籌 碼, 歷 經 漫 長 的 談 判, 換 來 了 汽 車 紡 織 機 械 及 電 子 業 的 優 惠 市 場 ; 而 台 灣 卻 自 曝 底 線, 一 如 ECFA 會 談, 還 沒 有 結 論 就 急 著 宣 布 洽 簽 時 限, 美 國 看 在 眼 裡, 令 後 續 的 TIFA 談 判 受 制 於 美 國 韓 國 可 謂 善 用 PARTS 戰 略 者, 扮 演 優 秀 的 參 賽 者 (Player), 提 昇 本 身 產 品 的 附 加 價 值 (Added Value), 藉 諸 民 意, 改 變 了 賽 局 的 談 判 規 則 (Rules), 製 造 迷 霧, 靈 活 談 判 戰 術 (Technics) 的 運 作, 終 而 擴 大 其 FTA 的 適 用 範 圍 (Scope) 就 國 際 商 務 貿 易 談 判 而 言, 要 有 隨 時 準 備 改 變 賽 局, 更 大 的 賽 局, 以 面 對 新 的 挑 戰 之 方 略 107 美 韓 的 FTA 談 判 對 農 業 的 開 放, 除 稻 米 外 是 全 面 性 的 108, 稻 米 是 韓 國 的 政 治 紅 線 而 被 排 除, 而 其 他 大 多 數 農 產 品 都 對 美 國 開 放, 韓 國 再 針 對 農 業 部 門 進 行 國 內 調 整, 如 提 供 農 民 收 入 補 貼 鼓 勵 農 民 脫 離 原 有 的 產 業 或 升 級 而 且 敏 感 的 農 產 品 開 放 是 漸 進 和 小 心 估 算 過 的, 以 便 政 府 有 時 間 調 整 政 策 依 據 美 經 濟 智 庫 皮 特 森 中 心 資 深 研 究 員 Jeffrey J. Schott( 夏 特 ) 的 分 析, 韓 國 的 貿 易 策 略 很 成 功, 是 亞 洲 少 數 同 時 和 美 國 及 歐 盟 完 成 FTA 協 定 的 國 家, 享 有 極 大 的 市 場 優 勢, 連 東 京 都 感 受 到 壓 力 美 國 與 中 國 都 是 今 日 世 界 的 霸 權 國 家, 都 喜 歡 按 照 自 己 的 思 維 觀 念 作 略 方 式, 乃 至 國 家 利 益, 指 揮 控 制 弱 小 國 家 台 灣 地 理 人 口 雖 小, 但 仍 大 於 聯 合 國 半 數 的 會 員 國, 在 美 國 領 軍 的 自 由 世 界 陣 容 與 蘇 聯 為 首 的 共 產 集 權 世 界 對 抗 圍 堵 的 冷 戰 年 代, 亦 發 揮 了 戰 略 上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地 位, 尤 其 過 去 在 經 濟 發 展 的 奇 蹟 表 現, 更 是 舉 世 聞 名 稱 道 雖 然 今 非 昔 比, 但 台 灣 的 戰 略 地 位 與 經 濟 影 響 力 仍 在, 台 灣 政 府 實 無 需 如 此 卑 躬 以 事 大 國, 美 中 有 求 於 台 灣 的 並 107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第 九 章 隨 時 準 備 改 變 自 由 時 報 A2 版, 台 想 入 TPP, 可 借 鏡 美 韓 自 貿 協 定 ( 駐 美 特 派 員 曹 郁 芬, 華 府 專 訪 美 經 濟 智 庫 皮 特 森 中 心 資 深 研 究 員 夏 特 --Jeffrey J. Schott, 夏 特 建 議 : 美 台 可 透 過 APEC, 恢 復 雙 邊 談 判 ) 33
42 不 少 於 台 灣 的 需 要, 但 能 不 卑 不 亢, 在 談 判 桌 上 有 堅 持, 也 有 協 商, 善 用 競 合 策 略, 應 可 一 改 近 年 來 台 灣 人 民 所 受 的 委 屈 與 壓 抑, 而 揚 眉 吐 氣 也 前 國 安 會 副 秘 書 長 張 榮 豐 即 指 出 109, 應 該 是 台 美 先 重 啟 TIFA( 台 美 貿 易 暨 投 資 架 構 協 定 ), 不 應 本 末 倒 置, 弄 錯 方 向? 且 TIFA 與 FTA(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 是 兩 件 不 同 的 事, 政 府 卻 刻 意 誤 導, 實 犯 了 非 常 嚴 重 的 戰 略 錯 誤 走 文 至 此, 也 不 禁 想 起 早 年 的 葉 公 超 等 先 賢, 在 台 灣 風 雨 飄 搖 的 時 代, 以 無 私 的 器 識 與 大 無 畏 的 氣 度, 折 衝 於 外 交 戰 場, 至 今 猶 令 屬 於 老 一 代 的 人, 感 念 無 已 2 韓 國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一 所 所 長 張 榮 豐 , 於 接 受 自 由 時 報 記 者 鄒 景 雯 專 訪 時 表 示, 總 統 必 須 處 理 戰 略 層 次 的 未 來 問 題, 而 非 執 行 層 次 的 眼 前 問 題 今 後 十 年, 台 灣 面 臨 人 口 結 構 的 變 遷 全 球 化 知 識 經 濟 政 治 制 度 當 前 市 場 機 制 的 缺 失 等 五 個 面 向 的 衝 擊, 如 果 不 能 積 極 因 應, 台 灣 將 極 為 危 險 其 中, 張 榮 豐 特 別 指 出, 在 中 國 走 向 國 際, 加 入 世 界 競 爭, 衝 擊 的 不 只 是 台 灣, 但 比 較 台 灣 與 韓 國 的 產 業 或 經 濟, 顯 示 : (1) 單 位 勞 動 生 產 力 : 韓 國 大 幅 攀 升, 台 灣 緩 步 跟 隨 ; (2) 製 造 業 附 加 價 值 率 : 韓 國 緩 步 下 滑, 台 灣 顯 著 下 降 ; (3) 品 牌 發 展 : 韓 國 品 牌 轉 型 成 功, 台 灣 剛 起 步 ; (4) 研 發 成 果 : 韓 國 專 利 多 元, 且 較 具 價 值, 台 灣 專 利 集 中, 以 製 程 居 多 ; (5) 政 府 研 發 補 助 : 韓 國 比 重 低, 企 業 自 主, 台 灣 比 重 高, 以 財 團 法 人 為 主 台 灣 的 大 學 生 之 所 以 抱 怨 起 薪 只 有 28,000 元, 韓 國 則 有 48,000 元, 從 上 述 五 點 比 較, 已 可 思 之 過 半 矣 至 於 未 來 十 年 台 灣 面 臨 的 挑 戰, 即 是 前 面 開 頭 所 講 的, 可 以 從 人 口 結 構 的 變 遷 全 球 化 知 識 經 濟 政 治 制 度 當 前 市 場 機 制 的 缺 失 等 五 個 面 向 的 未 來 事 件 表 (Future Events) 112 來 看 其 挑 戰 任 何 國 家 在 制 定 經 濟 109 自 由 時 報 A4 版 張 榮 豐 : 美 牛 換 TIFA, 馬 政 府 嚴 重 錯 誤 110 亦 是 前 國 安 會 秘 書 長 自 由 時 報 A5 版 星 期 專 訪 - 台 灣 需 要 有 戰 略 眼 光 的 總 統 112 係 對 未 來 事 件 的 策 略 規 劃, 台 灣 戰 略 模 擬 學 會 有 專 業 課 程 可 茲 研 習 34
43 發 展 策 略 時, 應 先 探 討 人 口 結 構 的 變 遷, 以 為 策 略 設 計 的 機 軸 (Backbone), 人 口 結 構 變 遷 會 以 少 子 化 勞 動 人 口 比 重 下 降 老 年 化 等 面 向 呈 現 113, 而 台 灣 的 農 村 已 提 早 顯 現 美 韓 自 貿 協 定 曾 面 臨 韓 國 國 內 強 力 的 反 對 聲 浪, 台 灣 也 會 有 這 種 問 題, 韓 國 是 如 何 克 服 的 ? 夏 特 的 回 應 說 明, 韓 美 簽 署 自 貿 協 定 的 構 想, 是 外 交 通 商 部 長 韓 昇 洙 於 2000 年 提 出 來 的, 他 後 來 擔 任 過 韓 國 總 理 和 駐 美 大 使, 非 常 憂 心 韓 國 工 業 競 爭 力 的 流 失, 跟 不 上 中 國 的 腳 步, 所 以 希 望 韓 國 能 改 革 而 與 當 時 的 韓 國 第 一 大 貿 易 夥 伴 美 國 簽 署 FTA 可 以 達 成 這 個 目 標, 惟 是 時 韓 國 內 部 沒 有 人 支 持 夏 特 和 韓 部 長 共 同 作 了 研 究 報 告, 並 翻 譯 成 韓 文, 但 這 份 報 告 躺 了 好 幾 年 另 外 農 業 問 題 也 讓 自 貿 協 定 在 前 幾 年 的 談 判 毫 無 進 展 不 過 當 韓 國 開 始 內 部 農 業 改 革 時, 美 國 貿 易 代 表 署 注 意 到 了, 雙 方 經 兩 年 諮 商 後 決 定 開 始 談 判, 由 於 準 備 充 分, 正 式 談 判 不 到 一 年 半 就 完 成 116 夏 特 分 析, 雖 然 農 業 問 題 很 大, 但 韓 國 每 天 面 臨 中 國 的 競 爭 壓 力, 加 上 多 邊 經 貿 組 織 也 在 談 農 業, 因 而 韓 國 開 始 思 索 並 進 行 農 業 改 革, 最 終 讓 農 業 不 再 成 為 談 判 障 礙 所 以 美 韓 在 談 判 過 程 很 小 心, 不 希 望 因 為 經 貿 談 判 失 敗 而 損 害 同 盟 關 係 因 此, 除 非 雙 方 已 準 備 妥 善, 經 貿 談 判 絕 不 能 因 政 治 動 機 而 展 開, 否 則 可 能 損 害 雙 方 的 戰 略 利 益 117 美 韓 自 貿 協 定 是 個 指 標 性 的 協 定, 全 面 而 創 新, 已 成 為 美 國 對 外 談 判 泛 太 平 洋 經 濟 戰 略 夥 伴 協 定 (TPP) 的 範 本, 所 以 夏 特 建 議, 包 括 台 灣 在 內, 想 要 加 入 TPP 的 國 家, 都 應 該 詳 細 研 究 美 韓 自 貿 協 定 的 內 容 少 子 化 與 老 年 化 的 趨 勢, 在 台 灣 農 村 尤 為 顯 著, 乃 政 府 在 擬 定 農 村 再 生 與 發 展 策 略 時 所 必 須 深 刻 思 考 與 關 注 者 114 這 是 自 由 時 報 駐 美 特 派 員 曹 郁 芬 專 訪 夏 特 的 第 三 道 大 問 題 115 據 曹 郁 芬 介 紹, 夏 特 從 2000 年 接 受 韓 國 外 交 通 商 部 長 韓 昇 洙 邀 請, 作 美 韓 自 貿 協 定 研 究 一 路 參 與 美 韓 談 判 過 程, 是 美 國 最 瞭 解 美 韓 自 貿 協 定 的 經 濟 學 者 之 一 116 處 處 俱 見 韓 方 的 農 業 改 革 決 心 與 為 談 判 而 充 分 準 備 的 用 心 117 夏 特 認 為 美 台 在 亞 太 經 合 會 進 行 建 設 性 的 互 動 很 重 要, 要 讓 溝 通 不 斷, 希 望 能 藉 此 恢 復 雙 邊 的 貿 易 談 判 夏 特 稱, 事 實 上 他 們 針 對 這 些 問 題, 已 向 台 灣 經 貿 首 長 提 出 很 具 體 的 建 議 118 韓 國 為 了 與 美 國 談 判 簽 訂 FTA, 先 從 內 部 改 革 農 業, 並 預 為 農 民 可 能 遭 遇 的 損 失 作 補 償 的 準 備, 農 民 自 然 願 意 配 合 反 觀 台 灣 的 農 業 政 策, 農 委 會 可 以 補 助 曇 花 一 現 的 花 博 35 億 元, 而 不 會 拿 來 為 稻 農 收 購 公 糧 其 實 農 委 會 補 助 北 市 花 博 億 元, 占 整 體 花 博 經 費 近 四 成, 35
44 3 歐 盟 2008 年 的 金 融 海 嘯 之 後, 在 亞 非 南 美 等 非 先 進 國 家 突 然 出 現 金 磚 五 國 (BRICS), 即 Brazil( 巴 西 ) Russia( 俄 羅 斯 ) India( 印 度 ) China( 中 國 ) South Africa ( 南 非 ) 119, 繼 亞 洲 四 小 龍 之 後, 世 人 視 之 為 明 日 之 星, 頗 寄 以 新 的 希 望 與 此 同 時, 一 向 光 鮮 亮 麗, 常 與 美 國 唱 對 台 的 歐 盟 25 國, 也 出 現 了 歐 豬 五 國 (PIIGS) 120, 即 葡 萄 牙 (Portugal) 愛 爾 蘭 (Ireland) 義 大 利 (Italy) 希 臘 (Greece) 與 西 班 牙 (Spain) 五 個 南 歐 體 質 較 差 的 經 濟 體, 卻 自 2009 年 12 月 開 始 給 歐 盟 帶 來 了 歐 債 trouble, 至 今 猶 讓 歐 盟 傷 透 腦 筋 至 於 歐 豬 五 國 引 起 的 歐 債 風 暴, 不 論 其 最 後 如 何 解 決, 歐 盟 仍 是 台 灣 必 須 正 視 的 重 要 區 域 經 濟 體, 惟 歐 盟 屬 於 多 國 的 貿 易 組 織, 區 域 內 合 作, 區 域 外 競 爭, 在 意 見 統 合 上 難 度 較 高, 加 以 台 歐 雙 方 經 濟 發 展 的 程 度 不 同, 對 於 關 稅 調 降 的 緩 衝 期 立 場 自 亦 有 異, 要 在 短 時 間 內 順 利 洽 簽 FTA 的 難 度 也 較 高 檢 視 歐 盟 從 2007 年 後 即 與 亞 洲 國 家, 尤 其 與 新 興 市 場, 積 極 洽 簽 FTA, 但 歐 盟 對 台 灣 的 態 度 卻 有 所 保 留, 主 要 是 受 中 國 態 度 的 影 響, 且 至 目 前 為 止, 美 日 等 主 要 國 家 皆 尚 未 與 台 灣 開 始 洽 談 FTA, 因 此 須 多 頭 並 進, 才 會 有 較 大 的 進 展 以 互 惠 效 果 考 量, 台 灣 與 歐 盟 雙 方 都 曾 對 簽 訂 FTA 進 行 評 估, 評 估 結 果 認 為 雙 方 皆 會 蒙 受 其 利 東 協 有 關 東 協 及 東 協 發 起 的 區 域 綜 合 經 濟 夥 伴 協 定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RCEP), 因 各 國 發 展 程 度 不 同, 人 均 所 得 差 距 尤 大, 故 意 見 整 合 難 度 甚 高, 所 以 未 來 最 佳 的 策 略 應 是 以 點 突 破, 先 選 擇 簽 訂 機 會 農 糧 署 坦 承 花 博 真 正 用 來 買 花 的 經 費 僅 有 6-8 億 元 119 金 磚 五 國 乃 取 該 五 國 之 第 一 個 英 文 字 母, 合 成 BRICS( 英 文 磚 之 諧 音 ), 突 顯 其 經 濟 發 展 表 現 120 歐 豬 五 國 亦 取 該 五 國 之 第 一 個 英 文 字 母, 合 成 PIIGS( 英 文 豬 之 諧 音 ), 做 負 面 之 比 喻 也 121 依 據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2008 年 的 評 估, 台 灣 會 產 生 億 美 元 的 效 應, 主 要 對 零 件 汽 車 及 紡 織 產 業 幫 助 較 大 ; 歐 盟 也 可 望 在 農 業 等 優 勢 產 業 上 獲 利 另 詳 林 建 甫 呂 帛 宴 合 著 後 ECFA 時 期 臺 灣 參 與 區 域 整 合 之 策 略 ( 國 家 政 策 研 究 基 金 會 ) 36
45 較 高 的 單 一 國 家 率 先 進 行 談 判, 再 循 相 同 模 式 向 其 他 國 家 推 展 122 蓋 東 協 多 為 發 展 快 速 的 新 興 經 濟 體, 於 經 歷 過 2008 年 亞 洲 金 融 風 暴 後, 各 國 經 濟 體 質 都 有 明 顯 改 善, 加 以 東 南 亞 復 甦 趨 勢 明 顯, 未 來 的 消 費 潛 力 頗 為 可 觀, 且 台 灣 與 東 協 產 業 結 構 有 其 互 補 性, 台 灣 主 要 優 勢 產 業 集 中 在 電 子 與 工 業 產 品, 而 東 協 優 勢 則 是 農 業 原 物 料 及 部 分 工 業 等, 因 此 雙 方 談 判 可 針 對 彼 此 優 勢 的 產 業 進 行 讓 步, 降 低 洽 簽 FTA 的 協 商 成 本 如 以 泰 國 為 例,90 年 代 台 灣 政 府 為 減 少 對 中 國 的 貿 易 依 賴, 大 力 推 行 南 進 政 策, 至 今 台 商 投 資 泰 國 金 額 已 超 過 120 億 美 元, 對 泰 國 的 經 營 程 度 甚 深 但 泰 國 農 業 一 直 佔 有 強 大 的 競 爭 優 勢, 除 稻 米 木 薯 出 口 佔 全 球 第 一 外, 更 有 水 果 及 蔬 菜 等, 其 生 產 成 本 皆 低 於 台 灣, 故 台 灣 農 業 必 須 積 極 進 行 轉 型, 除 將 傳 統 農 業 朝 精 緻 化 方 向 發 展 外, 亦 可 利 用 台 灣 較 具 競 爭 力 的 工 業 與 行 銷 能 力, 結 合 國 內 質 優 的 農 產 品 與 泰 國 台 商 整 合, 替 台 灣 農 業 尋 找 新 的 出 路 新 加 坡 產 業 結 構 集 中 在 服 務 及 製 造 部 門, 農 業 所 佔 的 比 例 微 乎 其 微, 未 來 台 灣 品 質 優 良 的 農 產 品, 更 有 機 會 擴 展 到 新 加 坡 市 場 另 因 新 加 坡 為 東 南 亞 貿 易 運 輸 及 金 融 的 樞 紐, 比 例 非 常 高 的 貨 物 皆 透 過 新 加 坡 轉 運, 因 此, 台 灣 可 充 分 利 用 該 平 台 與 區 域 進 行 整 合 再 者 新 加 坡 政 府 對 洽 簽 FTA 態 度 亦 最 為 積 極, 雙 方 談 判 應 較 容 易 進 行, 如 能 順 利 與 新 加 坡 簽 訂 FTA, 則 與 東 協 其 他 國 家 進 行 協 商, 將 有 較 大 的 機 會 惟 台 灣 必 須 有 所 警 惕 者, 乃 是 新 加 坡 自 2006 年 與 南 韓 之 FTA 生 效 之 後, 對 南 韓 商 品 進 口 呈 現 快 速 上 升 之 勢,2008 年 對 韓 進 口 成 長 率 達 31.6%, 但 對 於 產 品 特 性 相 近 的 台 灣, 新 加 坡 對 台 進 口 硬 是 逆 勢 萎 縮 了 0.5%, 顯 示 南 韓 產 業 正 快 速 搶 食 東 南 亞 市 場, 台 灣 亟 需 加 快 與 新 加 坡 洽 簽 的 行 動, 勿 因 與 中 國 簽 訂 ECFA, 及 開 放 美 牛 而 忽 視 乃 至 捨 棄 東 協 的 龐 大 市 場 5 日 本 中 國 人 因 二 戰 日 本 侵 華 的 情 結, 仇 日 與 反 日 活 動 情 事 在 中 國 時 有 所 聞, 因 此, 日 本 廠 商 頗 了 解, 透 過 與 台 灣 簽 訂 FTA 的 平 台 與 台 灣 廠 商 結 合, 有 助 於 日 本 對 中 122 林 建 甫 呂 帛 宴 合 著 後 ECFA 時 期 臺 灣 參 與 區 域 整 合 之 策 略 ( 國 家 政 策 研 究 基 金 會 ) 37
46 國 市 場 的 推 展 日 本 是 台 灣 的 第 二 大 貿 易 夥 伴, 在 產 業 結 構 中, 日 本 多 屬 台 灣 的 上 游 產 業, 若 FTA 簽 訂 後, 雙 方 的 上 下 游 垂 直 分 工 可 望 有 更 緊 密 的 結 合, 而 令 雙 方 受 惠 再 者, 日 本 的 經 貿 實 力, 實 具 有 主 導 東 亞 事 務 的 地 位, 若 日 本 參 與 東 協 + 3, 則 其 在 東 協 之 影 響 力 將 更 為 明 顯 因 之, 為 台 灣 在 東 協 的 發 展, 與 日 本 早 日 簽 訂 FTA, 對 其 他 經 濟 體 將 具 有 象 徵 意 義, 可 助 台 灣 加 速 與 其 他 國 家 的 談 判 進 程 123 此 外, 為 因 應 國 際 農 產 貿 易 自 由 化, 台 灣 更 應 重 視 日 本 市 場, 積 極 進 行 農 業 產 業 結 構 的 調 整 措 施, 以 品 質 優 良 及 衛 生 安 全 但 價 格 相 對 較 高 的 農 產 品, 作 為 日 本 與 歐 美 等 高 所 得 溫 帶 國 家 等 外 銷 市 場 的 長 期 經 營 目 標, 而 與 東 協 及 中 國 市 場 有 所 區 隔, 以 另 闢 台 灣 農 產 品 的 國 際 競 爭 市 場 124 ( 二 ) 調 整 農 業 產 業 結 構, 布 局 全 球 墨 西 哥 加 入 NAFTA 於 1994 年 生 效 後, 不 到 十 年 即 已 成 為 世 界 第 七 大 出 口 國, 而 外 國 對 墨 西 哥 之 投 資 亦 成 長 3.5 倍 125, 故 截 至 2008 年 為 止, 墨 西 哥 之 出 口 額 已 增 長 至 簽 訂 NAFTA 時 的 五 倍 美 墨 兩 國 地 理 緯 度 與 工 業 水 準 差 距 甚 大, 本 應 有 相 當 的 互 補 性, 但 在 企 業 規 模 擴 大, 美 國 大 企 業 亦 侵 入 後, 雖 總 出 口 額 增 加,GDP 增 長, 但 獲 益 者 僅 為 大 企 業 家, 墨 西 哥 中 小 企 業 有 7,500 家 倒 閉, 農 民 130 萬 人 失 業, 七 成 農 民 生 活 困 頓, 造 成 墨 西 哥 每 年 有 50 萬 人 赴 美 打 工, 而 貧 富 差 距 更 加 擴 大 126 另 香 港 自 從 與 中 國 於 2003 年 簽 訂 CEPA 初 始 協 議 至 今, 以 循 序 漸 進 模 式, 雙 方 已 簽 署 7 份 協 議 ( 初 始 協 議 及 6 份 補 充 協 議 ), 以 下 簡 稱 為 CEPA-1 至 CEPA-7 中 國 為 了 深 化 與 香 港 的 經 濟 合 作, 設 計 CEPA 成 為 一 開 放 性 的 制 度 性 安 排, 因 此, 隨 著 兩 地 合 作 關 係 的 拓 展,CEPA 也 不 斷 增 加 與 發 展 新 的 協 議 項 目 迄 今 7 份 CEPA 協 議 的 簽 署 時 間, 分 別 於 ( 第 一 階 段,CEPA-1) ( 第 二 階 段,CEPA-2) ( 第 三 階 段,CEPA-3) ( 第 四 階 段,CEPA-4) 123 林 建 甫 呂 帛 宴 合 著 後 ECFA 時 期 臺 灣 參 與 區 域 整 合 之 策 略 ( 國 家 政 策 研 究 基 金 會 ) 124 吳 榮 杰 ECFA 與 兩 岸 農 業 交 流 對 台 灣 農 業 的 可 能 衝 擊 與 因 應 策 略, 收 錄 於 羅 致 政 主 編 ECFA 大 衝 擊 : 台 灣 的 危 機 與 挑 戰 第 七 章 125 可 享 受 免 稅 輸 入 美 加 也 126 許 忠 信 著 ECFA 東 西 向 貿 易 對 台 灣 之 衝 擊 P
47 ( 第 五 階 段,CEPA-5) 及 ( 第 六 階 段,CEPA-6) 而 執 行 日 期 則 分 別 於 (CEPA-1) (CEPA-2) (CEPA-3) (CEPA-4) (CEPA-5) (CEPA-6) 及 (CEPA-7) 自 2006 年 元 月 起, 中 國 對 原 產 於 香 港 的 進 口 貨 物 已 全 面 實 施 零 關 稅 制 度 然 而, 根 據 香 港 海 關 統 計 工 業 貿 易 署 的 資 料, 年 期 間, 香 港 本 地 產 品 出 口 至 中 國 的 貨 值,5 年 平 均 值 為 396 億 港 元, 其 中 真 正 利 用 到 CEPA 零 關 稅 之 優 惠 政 策 的 貨 值,5 年 平 均 值 僅 31 億 港 元, 占 7.8% 顯 示 年, 香 港 本 地 產 品 銷 售 中 國 每 100 元 中, 只 有 7.8 元 是 利 用 CEPA 零 關 稅 之 原 產 地 優 惠 的 管 道, 可 知 香 港 本 地 產 品 利 用 零 關 稅 優 惠 的 部 分 其 實 非 常 少 另 根 據 香 港 工 業 貿 易 署 政 府 統 計 處 於 2007 年 所 進 行 的 港 商 調 查 ( 樣 本 涵 蓋 約 8,903 家 機 構, 整 體 回 收 率 達 75%), 也 得 到 類 似 的 結 果 調 查 發 現, 只 有 4% 曾 利 用 過 CEPA 零 關 稅 優 惠,96% 表 示 沒 有 申 請 或 使 用 零 關 稅, 在 所 有 回 卷 廠 商 中, 認 為 原 產 地 規 則 對 其 產 生 困 難 的 比 例 高 達 92%, 這 是 造 成 執 行 零 關 稅 成 效 不 佳 的 主 要 因 素 127 再 者, 香 港 除 房 地 產 因 中 資 炒 作 而 高 漲 外, 企 業 在 CEPA 的 誘 引 下 大 量 投 資 珠 江 三 角 洲, 使 香 港 製 造 業 之 產 業 優 勢, 不 再 勝 過 珠 江 三 角 洲, 製 造 業 就 業 人 數 與 薪 資 皆 下 降, 對 中 國 出 口 亦 衰 退, 因 而 失 業 人 數 增 加 ; 根 據 香 港 公 布 之 資 料, 香 港 貧 窮 人 口 從 2003 年 的 116 萬 人, 增 加 到 2009 年 上 半 年 的 123 萬 人, 為 歷 來 最 高 數 字, 貧 富 差 距 顯 著 增 大 128 前 舉 墨 西 哥 與 美 加 及 香 港 與 中 國 的 顯 例, 實 值 得 台 灣 深 自 警 惕, 台 中 之 ECFA 簽 訂, 猶 如 香 港 之 CEPA 初 始 協 議 (CEPA-1), 已 經 歷 有 兩 年, 而 中 國 的 作 法 就 如 同 香 港 一 樣 放 長 線 釣 魚, 慢 慢 隨 著 兩 地 合 作 關 係 的 拓 展, 再 不 斷 增 加 與 發 展 新 的 協 議 項 目, 但 仍 繼 續 阻 撓 台 灣 與 其 他 國 家 的 FTA 洽 簽 因 此, 台 灣 的 第 二 項 國 家 競 爭 戰 略, 應 從 調 整 台 灣 農 業 的 產 業 結 構, 放 眼 全 球 布 局, 一 如 早 年 的 貿 易 界 同 儕, 行 囊 中 塞 滿 新 開 發 樣 品, 經 常 隻 身 遠 渡 重 洋 與 歐 美 及 日 本 客 戶 洽 127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第 一 研 究 所 林 昱 君 副 研 究 員 著 中 國 與 香 港 CEPA 協 議 之 內 涵 與 效 應 評 析 原 載 於 經 濟 前 瞻 雙 月 刊, 第 125 期,2009 年 9 月 5 日 128 許 忠 信 ECFA 東 西 向 貿 易 對 台 灣 之 衝 擊 引 據 經 濟 日 報 A15 版 39
48 商 外 銷 訂 單 雖 今 日 年 歲 漸 高, 不 適 遠 行, 但 永 遠 有 創 新 產 品 的 努 力 與 不 服 輸 精 神, 卻 仍 可 適 用 於 今 日 競 爭 更 激 烈 的 全 球 產 業 中 以 下 為 農 業 產 業 結 構 調 整 與 全 球 布 局 的 戰 略 思 維 方 向 : 調 整 農 業 產 業 政 策 農 業 是 多 元 功 能 的 產 業, 包 括 生 產 生 態 與 生 活 三 大 功 能, 惟 過 去 的 農 業 政 策 多 偏 重 於 農 業 的 生 產 功 能, 強 調 農 業 的 產 業 生 產 力 與 生 產 效 率 的 提 昇, 而 較 忽 略 農 業 在 生 態 與 生 活 方 面 的 非 生 產 性 多 元 功 能 未 來 農 業 的 產 業 政 策, 應 以 提 昇 境 內 農 業 的 國 際 競 爭 力 為 核 心 目 標, 包 括 價 格 與 非 價 格 競 爭 力 ; 價 格 競 爭 力 須 從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與 提 升 生 產 效 率 著 手 ; 非 價 格 競 爭 力 則 在 創 造 國 產 農 產 品 在 國 際 市 場 的 市 場 區 隔, 包 括 品 質 與 創 新 所 塑 造 出 來 的 產 品 形 象 而 台 灣 可 耕 地 面 積 不 大, 農 戶 平 均 面 積 小, 不 能 與 美 加 澳 巴 西 阿 根 廷 等 國 家 之 生 產 規 模 經 濟 相 比, 加 以 台 灣 土 地 價 格 與 勞 動 工 資 高 昂, 農 業 生 產 成 本 較 高, 無 法 以 價 格 競 爭 力 在 農 產 品 國 際 市 場 一 爭 長 短 故 應 從 非 價 格 競 爭 力, 亦 即 從 品 質 差 異 化 及 創 新 需 求 上, 以 優 質 產 品 與 品 牌, 進 行 市 場 區 隔, 在 注 重 生 活 品 味, 健 康 意 識 較 濃 厚 的 消 費 群 中, 建 立 購 買 者 的 消 費 意 願 信 任 與 忠 誠 度, 則 無 需 斤 斤 於 中 國 市 場 的 壓 力 2. 提 升 農 產 附 加 價 值, 拓 展 外 銷 通 路 台 經 研 究 院 六 所 所 長 楊 家 彥 指 出 130,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現 在 面 臨 兩 個 麻 煩 的 問 題, 一 是 太 過 依 賴 中 國 市 場, 一 是 對 新 機 會 的 掌 握 不 如 人, 因 此 出 口 衰 退 比 鄰 國 嚴 重, 現 在 必 須 急 起 直 追 他 說 的 新 機 會 就 是 指 的 東 協, 日 韓 老 早 就 布 局 了, 所 以 出 口 相 對 穩 定, 而 台 灣 出 口 太 過 集 中 少 數 產 品 及 市 場 ; 當 初 布 局 比 別 人 慢, 現 在 要 急 起 直 追 比 較 辛 苦, 但 不 代 表 沒 有 希 望 台 灣 的 經 濟 發 展 路 線 有 兩 條, 部 分 大 企 業 跟 中 國 連 結, 靠 中 國 的 大 市 場 也 許 有 機 會 擠 身 國 際 級 ; 但 中 小 企 業 多 樣 差 異 化, 很 多 不 需 要 中 國, 小 市 場 就 足 以 養 活 但 現 在 政 府 好 像 一 直 無 法 針 對 第 二 條 路 拿 129 參 考 吳 榮 杰 ECFA 與 兩 岸 農 業 交 流 對 台 灣 農 業 的 可 能 衝 擊 與 因 應 策 略, 羅 致 政 編 輯 於 ECFA 大 衝 擊 : 台 灣 的 危 機 與 挑 戰 第 七 章 P 自 由 時 報 星 期 專 訪 記 者, 鄭 琪 芳 專 訪 金 融 風 暴 恐 重 演, 苦 日 子 來 了 40
49 出 辦 法, 都 以 為 只 有 跟 中 國 連 結 一 條 路 最 近 政 府 竟 然 說, 希 望 ECFA 能 在 一 二 年 內 簽 完 這 是 失 敗 的 策 略, 如 此 一 急 就 談 不 到 好 的 條 件 ; 我 們 急 是 經 濟 動 機, 中 國 急 是 政 治 動 機, 如 果 我 們 緩 了, 他 們 就 會 開 始 急 了, 就 會 釋 放 比 較 優 渥 的 條 件 所 以, 這 個 時 候 反 而 應 該 慢 下 來, 如 果 他 們 刁 難, 我 們 就 回 過 頭 把 中 小 企 業 的 發 展 環 境 弄 好 問 到 : 台 灣 全 球 布 局 比 別 人 慢, 是 否 跟 過 去 著 重 中 國 連 結 有 關? 他 說 : 對, 等 於 把 大 部 份 資 源 跟 機 會 孤 注 一 擲, 押 在 特 定 市 場, 當 這 個 市 場 掉 下 來, 一 定 跟 著 倒 下 去 另 外 我 們 還 有 內 部 問 題, 只 要 立 場 跟 執 政 者 不 一 樣, 就 會 被 打 為 另 一 個 集 團 政 治 上 的 對 立, 讓 大 家 沒 有 辦 法 凝 聚 共 識, 這 樣 只 會 讓 我 們 的 處 境 更 糟, 就 像 歐 盟 內 部 的 多 頭 馬 車 一 樣, 如 果 繼 續 內 耗 下 去, 對 台 灣 也 是 不 利 因 此, 健 全 多 元 的 產 銷 通 路, 可 促 進 農 產 品 價 格 131, 形 成 機 制 的 運 作, 避 免 農 產 品 價 格 遭 受 炒 作, 減 少 或 緩 和 農 產 品 價 格 異 常 波 動 現 象 農 產 品 出 口, 有 利 於 紓 解 國 內 農 業 受 農 產 品 自 由 化 的 負 面 衝 擊, 避 免 國 內 農 業 資 源 非 充 分 就 業, 及 農 民 所 得 惡 化 的 困 擾 因 之, 政 府 宜 協 助 農 民 進 行 海 外 市 場 研 究, 提 供 國 際 市 場 資 訊, 強 化 國 家 形 象, 幫 助 農 產 品 提 昇 附 加 價 值, 以 促 成 國 產 農 產 品 之 出 口 加 強 農 業 教 育, 確 保 食 品 安 全 台 灣 的 農 村 及 農 民 最 欠 缺 的 就 是 有 系 統 的 農 業 教 育, 因 為 老 一 輩 的 農 民 過 去 失 學 者 多, 中 年 的 第 二 代 在 農 村 謀 生 不 易, 多 外 出 謀 職, 而 第 三 代 常 是 由 老 一 輩 照 顧 的 隔 代 教 養 居 多 以 南 投 縣 中 寮 鄉 為 例, 接 受 現 代 教 育 程 度 最 高 的, 少 數 大 學 剛 畢 業, 或 尚 在 大 學 就 讀, 其 餘 最 多 的 是 在 高 中 國 中 與 小 學, 因 此, 難 得 找 到 可 施 以 農 業 教 育 的 年 輕 農 民 但 農 業 的 確 需 要 有 經 過 培 育 的 專 業 農 業 人 才, 始 能 讓 沉 寂 的 農 村 農 業 帶 來 一 絲 生 氣 與 商 機, 此 則 有 賴 於 政 府 的 用 心 與 有 心 人 士 的 關 注 與 付 出 農 產 品 的 衛 生 安 全 是 優 質 的 農 產 品 不 可 或 缺 的 必 要 條 件, 為 確 保 國 產 農 產 品 131 詳 吳 榮 杰 ECFA 與 兩 岸 農 業 交 流 對 台 灣 農 業 的 可 能 衝 擊 與 因 應 策 略 P 仝 上,P
50 的 安 全, 政 府 應 建 構 安 全 的 維 護 控 管 體 系 此 則 與 農 村 的 農 業 教 育 有 關, 如 何 鼓 勵 農 家 子 弟 在 外 求 學 之 後, 願 意 鮭 魚 洄 流, 返 鄉 從 事 農 業 事 業, 則 有 待 政 府 的 特 殊 農 業 教 育 規 劃 與 實 施 這 部 分 將 留 待 後 面 第 四 章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時, 再 詳 加 論 述 133 ( 三 ) 積 極 完 成 國 土 規 劃 等 相 關 立 法 近 十 幾 年 來, 台 灣 幾 乎 每 年 都 遭 逢 各 種 大 小 風 水 土 石 流 等 災 害, 特 別 是 豪 雨 134, 常 引 起 山 洪 暴 發, 引 發 土 石 流, 沖 毀 道 路 橋 梁, 淹 沒 農 田 房 舍 等 災 害 豪 大 雨 發 生 頻 率 最 高 的 季 節, 平 均 集 中 在 5-6 月 的 梅 雨 季 與 7-9 月 的 颱 風 季 過 去 農 業 損 失 以 2005 年 的 612 水 災 與 2006 年 的 69 水 災 最 為 嚴 重, 前 者 的 農 業 損 失 達 21 億 7,700 萬 元 135 其 他 耳 熟 能 詳 的 如 : 的 艾 倫 颱 風 ( 八 七 水 災 ) 的 格 樂 禮 颱 風 的 賽 洛 瑪 颱 風 的 琳 恩 颱 風 月 底 的 賀 伯 颱 風 的 納 莉 颱 風 的 敏 督 利 颱 風, 都 造 成 嚴 重 的 災 害 而 莫 拉 克 颱 風 的 八 八 水 災, 全 台 傷 亡 損 害, 更 是 難 以 估 計 政 府 每 年 花 在 災 後 重 建 與 救 補 助 的 費 用, 可 能 超 過 百 億 元, 學 者 專 家 皆 希 望 政 府 釜 底 抽 薪, 從 國 土 規 劃 與 國 土 復 育 著 手, 從 根 本 解 決 每 年 的 水 風 災 害 問 題, 惜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報 送 行 政 院 審 查 的 國 土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法 草 案 與 總 說 明, 及 之 後 據 以 修 正 並 仍 由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於 報 請 行 政 院 審 查 的 國 土 計 畫 法 草 案, 卻 一 直 躺 在 立 法 院 另 行 政 院 於 2004 年 提 出 的 國 土 復 育 條 例, 在 立 法 院 已 被 擱 置 43 次, 行 政 院 另 提 出 替 代 方 案 國 土 復 育 策 略 方 案 暨 行 動 計 畫,2008 年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又 以 影 響 國 家 發 展 規 避 民 意 機 關 監 督 為 由, 決 議 停 止 執 行 136 若 國 土 規 劃 立 法 棄 而 不 顧, 不 能 從 根 本 治 理 水 患, 消 彌 人 為 疏 失, 則 農 村 133 包 括 國 土 計 畫 法 草 案 ( 前 身 為 國 土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法 草 案 ) 及 國 土 復 育 條 例 134 依 中 央 氣 象 局 標 準, 每 小 時 雨 量 達 15 毫 米,24 小 時 累 積 雨 量 達 50 毫 米 以 上, 稱 為 大 雨, 達 130 毫 米 以 上, 稱 為 豪 雨 135 網 路 台 灣 大 百 科 全 書 水 災 flood disaster 條 自 由 時 報 電 子 報 生 活 新 聞 土 石 流 吞 噬 國 土 復 育 路 迢 迢 ;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網 站 國 土 計 畫 法 草 案 及 國 土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法 草 案 及 總 說 明 42
51 再 生 政 策 之 推 動 將 事 倍 功 半, 甚 而 如 此 次 (2012 年 6 月 9-12 日 ) 暴 雨 襲 台 137, 全 台 各 地 土 石 流 與 洪 水 的 災 害 頻 傳, 過 去 農 村 再 生 所 創 造 出 來 的 成 果, 皆 得 重 新 再 來, 令 人 何 等 心 疼 與 不 捨 中 央 大 學 環 工 所 榮 譽 教 授 歐 陽 嶠 暉 指 出 138, 大 台 北 地 區 雨 水 下 水 道 設 計, 為 五 年 發 生 一 次 降 雨 強 度 頻 率, 標 準 為 每 小 時 78.8 毫 米 雨 量 ; 桃 園 縣 雨 水 下 水 道 設 計 標 準, 只 能 承 受 每 小 時 約 50 毫 米 雨 量, 可 能 降 到 每 四 年 發 生 一 次 的 降 雨 強 度 頻 率, 而 的 降 雨 可 能 是 數 十 年 發 生 一 次 的 頻 率 而 各 縣 市 大 都 選 擇 三 至 五 年 發 生 一 次 的 降 雨 強 度 規 劃, 主 要 是 基 於 成 本 考 量, 一 旦 降 雨 太 大, 淹 水 難 以 避 免 另 長 期 研 究 台 灣 氣 候 變 遷 的 師 大 地 理 系 副 教 授 洪 致 文 認 為, 近 十 幾 年 來 一 再 出 現 的 豪 大 雨 災 難 事 件, 在 統 計 上 往 往 被 視 為 氣 候 變 遷 下, 人 們 難 以 掌 握 的 離 群 值 事 實 上, 這 些 所 謂 的 離 群 值 的 不 斷 出 現, 也 曾 於 歷 史 上 發 生 過, 但 水 利 單 位 的 防 洪 設 計, 常 只 使 用 最 近 二 三 十 年 之 雨 量 紀 錄 來 計 算, 兩 者 有 落 差 他 分 析 發 現, 台 灣 在 1930 到 1960 年 間 是 多 雨 期,1960 到 1990 年 間 進 入 少 雨 期,1990 年 後 又 進 入 多 雨 期 許 多 在 過 去 未 被 開 發 的 滯 洪 用 地 河 川 地, 陸 續 被 利 用, 讓 它 們 在 多 雨 期 來 臨 時, 必 須 重 新 面 對 大 自 然 的 考 驗 綜 合 而 言, 台 灣 過 去 洪 水 導 致 災 害 的 原 因, 有 自 然 的 因 素, 也 有 人 為 的 因 素, 在 氣 候 與 環 境 變 遷 下, 更 激 化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尤 以 極 端 天 氣 的 衝 擊 與 人 為 的 土 地 不 當 使 用, 所 引 發 的 水 土 複 合 型 災 害 139, 對 國 土 環 境 的 衝 擊 與 威 脅, 更 需 要 政 府 及 早 應 變 140 此 次 災 情 全 台 各 縣 市 無 一 倖 免, 回 顧 莫 拉 克 八 八 水 災, 小 林 滅 村, 記 憶 猶 新, 對 於 國 土 規 劃, 政 府 與 立 法 院 皆 有 責 任 重 新 深 入 檢 討, 137 南 部 屏 東 等 地 9 日 即 已 開 始 豪 雨 淹 水,11 12 日 已 遍 及 全 台 各 縣 市, 無 一 倖 免 自 由 時 報 A3 版 雨 量 飆 破 表, 雨 水 下 水 道 吞 不 下 ( 記 者 劉 力 仁 林 嘉 琪 曾 韋 禎 報 導 ) 139 其 災 害 型 態 由 過 去 單 純 局 部 區 域 之 洪 水 或 土 砂 災 害, 轉 變 為 大 規 模 區 域 之 土 砂 洪 水 複 合 型 災 害, 即 崩 塌 土 石 流 洪 水 及 二 種 以 上 之 複 合 類 型 (2011/04/21 農 委 會 莫 拉 克 八 八 水 災 專 案 調 查 報 告 140 另 詳 2011 年 台 灣 氣 候 變 遷 科 學 報 告 第 六 章 氣 候 變 遷 與 災 害 衝 擊 ( 國 家 災 害 防 救 科 技 中 心 陳 亮 全 林 李 耀 陳 永 明 張 志 新 陳 韻 如 江 申 于 宜 強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大 氣 科 學 系 周 仲 島 ; 及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成 大 水 利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游 保 杉 等 合 著 ) 43
52 並 儘 速 完 成 立 法, 其 重 要 性 絕 非 其 他 議 題 之 可 比 擬 也 第 五 節 國 內 外 農 村 再 生 案 例 一 國 外 案 例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141: -- 日 本 四 國 德 島 縣 上 勝 町 之 農 村 再 生 實 例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繪 製 自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圖 2-5 上 勝 町 經 濟 循 環 圖 141 本 書 作 者 為 將 樹 葉 變 成 事 業 的 橫 石 知 二 先 生 44
53 142 ( 一 ) 上 勝 町 基 本 資 料 1. 總 面 積 : 平 方 公 里,85.6% 為 山 林 覆 蓋 2. 人 口 :1950 年 -6,559 人,1979 年 - 約 3,000 人,2005 年 -1,955 人,2007 年 -2,049 人 3. 環 境 : (1) 半 數 為 農 家, 每 2 人 就 有 一 人 為 65 歲 以 上 老 人 (2) 年 輕 人 口 外 移, 高 齡 化 嚴 重 (3) 柑 橘 削 價 競 爭, 農 產 林 業 停 滯 (4) 入 不 敷 出, 失 去 生 活 信 心, 人 人 自 卑 而 無 助 (5) 人 口 嚴 重 流 失 長 期 財 政 惡 化 面 臨 廢 村 危 機 143 ( 二 ) 上 勝 町 小 檔 案 資 料 來 源 : 橫 石 知 二 網 站 圖 2-6 上 勝 町 產 業 簡 圖 142 整 理 自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一 書 P 取 材 自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網 頁 資 料 45
54 144 ( 三 ) 危 機 變 轉 機 零 下 12 度 寒 害, 柑 橘 樹 枯 死, 農 損 慘 重, 橫 石 知 二 遂 推 動 高 冷 蔬 菜 栽 培, 包 括 青 蔥 菠 菜 番 薯 乾 野 澤 菜 香 菇, 品 項 由 8 個 逐 漸 增 加 到 24 個, 銷 售 額 : 第 一 年 1.14 億 日 圓, 第 二 年 1.33 億 日 圓, 爾 後 每 年 增 加 1 億 日 圓, 至 1996 年 達 16 億 日 圓, 橫 石 因 而 漸 獲 町 內 農 友 信 賴 145 ( 四 ) 發 現 新 商 機 橫 石 至 大 阪 壽 司 店 用 餐, 啟 動 賣 妻 物 Tsuma Mono ( 葉 子 ) 意 念, 但 得 到 冷 淡 回 應 他 乃 收 集 資 訊, 說 服 四 位 農 家 試 種, 並 成 立 彩 事 業, 因 上 勝 町 自 然 環 抱, 四 處 都 是 綠 葉 年, 以 彩 為 商 標 上 市, 卻 完 全 賣 不 出 橫 石 為 獲 取 know how, 頻 上 高 級 日 式 料 理 店 消 費, 勤 作 筆 記 1988 年, 感 動 一 家 常 光 顧 之 料 理 店 廚 師, 邀 請 入 後 場, 學 習 完 整 之 know how 146 ( 五 ) 葉 子 改 變 了 這 個 農 村 資 料 來 源 : 引 用 自 筆 者 編 寫 整 理 之 Power Point 147 圖 2-7 樹 葉 變 事 業 歷 程 圖 1. 橫 石 學 以 致 用, 向 農 家 傳 達 彩 商 品 之 嚴 格 規 範, 辦 理 講 習 訓 練, 提 144 整 理 自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一 書 P , 整 理 自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一 書 P 整 理 自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一 書 P ,84-87, 上 表 引 用 自 筆 者 編 寫 整 理 之 Power Point 46
55 昇 農 民 品 質 觀 念 2. 彩 會 員 由 初 期 4 家 已 增 加 到 134 戶 3. 橫 石 走 訪 全 日 本 47 督 道 府 縣, 具 購 買 潛 力 之 商 家 客 戶, 確 定 品 級 與 需 求, 再 與 拍 賣 場 交 涉 4. 彩 事 業 蒸 蒸 日 上, 上 勝 町 居 民, 尤 其 老 人, 工 作 繁 忙, 收 入 大 增, 自 尊 又 自 信 148 ( 六 ) 賣 葉 子 成 功 的 關 鍵 因 素 1. 轉 負 面 思 考 為 正 面 思 考, 以 建 立 自 信 (1) 鄉 村 有 許 多 都 市 沒 有 的 資 源 特 色 與 優 勢 (2) 高 齡 者 具 備 農 業 知 識 的 優 勢 與 極 不 服 輸 的 個 性 (3) 獨 有 的 自 然 環 境 對 大 多 數 外 地 遊 客 充 滿 魅 力 2. 來 自 外 地 的 企 劃 人 才 共 同 參 與 (1) 透 過 外 地 人 的 思 考 角 度, 認 識 當 地 優 勢 與 缺 失 (2) 借 重 外 地 歷 練 與 經 驗, 導 入 新 思 維 (3) 改 變 現 狀, 並 規 劃 出 多 元 化 的 地 方 發 展 願 景 3. 營 造 居 民 商 品 及 地 域 的 表 現 舞 台 (1) 老 人 重 新 認 定 自 己 的 存 在 價 值 (2) 居 民 對 未 來 懷 抱 新 希 望, 開 發 新 品 種 拓 展 事 業 (3) 商 品 ( 樹 葉 ) 賣 給 需 要 的 人, 為 商 品 找 到 舞 台, 獲 得 應 有 的 價 值 4. 跳 脫 官 僚 思 維, 居 民 產 品 與 事 業 一 起 成 長 (1) 突 破 與 改 變 現 狀, 高 齡 者 亦 學 習 運 用 電 腦 (2) 接 收 與 發 送 情 報 資 訊, 掌 握 市 場 與 產 品 動 態, 以 調 節 產 銷, 平 衡 市 場 價 格 一 如 橫 石 知 二 在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的 前 言 149 中 說 的, 上 勝 町 彩 148 整 理 自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一 書 P , , , 整 理 自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一 書 前 言 P
56 事 業 的 成 功, 乃 是 因 為 每 一 戶 農 家 都 是 業 主, 都 是 由 老 奶 奶 親 自 採 收 葉 片, 整 齊 地 包 裝 後 送 往 農 協, 再 出 貨 到 全 國 各 地 的 蔬 果 市 場, 最 後 分 送 至 日 本 料 理 店 溫 泉 旅 舘 飯 店 便 當 工 廠 等 處, 裝 飾 全 國 的 料 理 而 當 初 橫 石 知 二 之 所 以 把 葉 子 當 成 事 業 來 經 營, 即 是 不 斷 思 考 是 否 有 農 村 女 性 或 年 長 者 也 能 輕 鬆 勝 任 的 工 作, 而 葉 子 重 量 輕, 即 便 是 上 了 年 紀 的 老 奶 奶 也 能 輕 鬆 處 理, 又 是 上 勝 町 好 幾 座 山 頭 可 由 農 家 來 栽 植 採 收 的 橫 石 特 別 點 出, 目 前 日 本 各 地 的 小 型 鄉 鎮 與 村 落, 多 半 都 面 臨 嚴 峻 的 財 政 赤 字 的 考 驗, 若 懂 得 活 用 該 地 具 有 價 值 的 資 源, 無 論 位 於 何 處, 必 定 都 能 創 造 出 重 生 的 奇 蹟 資 料 來 源 : 筆 者 依 據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內 容 編 製 圖 2-8 上 勝 町 產 業 循 環 圖 ( 七 ) 橫 石 知 二 (Yokoishi Tomoji) 來 台 現 身 說 法 這 個 故 事 的 靈 魂 人 物 為 橫 石 知 二 先 生, 他 在 所 著 作 的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一 書 中, 詳 述 他 如 何 與 村 民 合 力, 將 這 個 原 為 日 本 最 落 後 的 農 村 - 上 勝 町, 轉 變 成 農 民 收 入 非 常 豐 富 的 農 村 橫 石 知 二 於 2010 年 9 月 15 日 應 農 委 會 與 生 產 力 中 心 之 邀, 以 彩 株 式 會 社 執 行 董 事 身 分, 專 程 來 台 參 加 於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國 際 會 議 廳 舉 辦 之 99 年 建 構 農 業 經 營 管 理 輔 導 示 範 制 度 計 畫 - 日 本 專 家 訪 台 交 流 暨 建 立 農 業 中 衛 體 系 期 中 研 討 會, 由 農 委 會 企 劃 處 莊 玉 雯 處 長 主 持, 農 委 會 農 田 水 利 處 胡 忠 一 副 處 長 擔 任 翻 譯 橫 石 於 會 中 做 了 兩 場 專 題 演 講, 一 為 上 勝 町 葉 子 48
57 事 業 經 營 模 式 分 享, 介 紹 葉 子 事 業 的 經 營 理 念 葉 子 事 業 營 運 模 式 及 角 色 分 工 與 葉 子 事 業 成 功 關 鍵 要 素 ; 另 一 主 題 為 農 村 高 齡 化 人 力 應 用, 以 分 享 農 村 高 齡 化 人 力 運 用 的 經 營 實 例, 並 作 為 台 灣 農 業 高 齡 化 人 力 在 未 來 可 開 創 之 新 事 業 及 經 營 發 展 方 向 之 建 議 橫 石 於 研 討 會 之 前 已 由 農 委 會 安 排 參 訪 幾 處 農 村, 因 此 研 討 會 亦 安 排 由 橫 石 作 參 訪 心 得 分 享, 且 對 於 在 台 灣 的 參 訪 點 提 出 改 善 建 議 150 二 國 內 農 村 再 生 實 例 ( 一 ) 雲 林 縣 古 坑 鄉 華 山 村 台 灣 咖 啡 的 故 鄉 1. 華 山 咖 啡 有 台 灣 咖 啡 新 故 鄉 之 美 譽 華 山 村 三 面 環 山, 海 拔 1204 公 尺 的 大 尖 山 穩 坐 於 東, 小 丘 左 右 環 抱, 村 民 即 居 住 於 底 部, 故 舊 名 大 湖 底 庄, 村 內 有 華 山 溪 與 科 角 溪 貫 流 其 間, 自 高 俯 瞰, 屋 舍 如 舟, 若 星 羅 棋 布 其 中 高 溫 多 風, 溫 度 變 化 亦 大, 夏 雨 冬 旱, 全 區 海 拔 介 於 公 尺, 位 處 北 緯 23.5 度, 成 為 咖 啡 生 長 的 一 流 環 境, 因 此, 日 本 人 引 進 衣 索 比 亞 的 阿 拉 比 卡 品 種 咖 啡 來 栽 植, 終 而 馴 化 成 道 地 的 台 灣 咖 啡 連 結 華 山 在 地 的 歷 史 因 緣 與 天 成 佳 景, 將 咖 啡 的 個 性 與 聯 想, 轉 換 成 在 地 的 主 體 產 業, 令 今 日 的 華 山, 有 上 百 家 咖 啡 坊 與 民 宿, 散 佈 在 無 盡 的 綠 意 中 2. 從 土 石 流 災 後 再 度 站 起 來 之 社 區 典 範 古 坑 及 華 山 地 區 早 期 的 農 特 產 品 有 茶 葉 ( 金 萱 與 烏 龍 ) 檳 榔 及 桂 竹 ( 古 坑 山 區 的 造 紙 原 料 ) 等, 但 1999 年 的 921 大 地 震 與 2001 年 的 納 莉 颱 風, 與 2002 年 間 的 土 石 流, 接 連 摧 殘 席 捲 家 園 與 賴 以 維 生 的 耕 地, 導 致 遍 地 荒 蕪 但 土 石 流 並 未 沖 毀 華 山 村 民 的 營 造 家 鄉 熱 情, 反 而 激 起 深 耕 家 鄉 土 地 的 信 心, 在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的 全 力 建 設 下, 以 生 態 工 法 就 地 取 材, 進 行 土 石 流 防 治 工 程, 並 成 立 華 山 土 石 流 教 學 園 區, 實 物 解 說 土 石 流 災 害 成 因 與 防 砂 壩 等 構 造 150 取 材 自 農 委 會 邀 請 日 本 橫 石 訪 台 參 加 研 討 會 之 資 料 151 古 坑 華 山 :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編 印 2007 十 大 經 典 農 漁 村 P 及 樂 活 農 村 P
58 在 教 學 園 區 可 觀 賞 水 保 局 整 治 河 川 而 形 成 的 十 層 黃 金 瀑 布, 溪 水 滾 滾 奔 流 而 下, 成 為 壯 觀 的 觀 光 景 點, 兼 具 治 川 防 洪 的 功 能 華 山 村 民 亦 砍 伐 部 分 檳 榔, 或 利 用 間 作 方 式, 將 咖 啡 樹 種 在 檳 榔 樹 下, 如 今 咖 啡 原 鄉 名 號 已 打 響, 一 個 月 的 台 灣 咖 啡 節 活 動, 引 來 每 天 三 萬 人 的 人 潮, 為 地 方 創 造 了 超 過 15 億 元 的 商 機 3. 重 建 總 體 營 造 與 文 化 陶 藝 文 學 結 合 的 社 區 咖 啡 香 醇 之 餘, 華 山 亦 不 忘 文 化 陶 藝 文 學 等 心 靈 層 面 資 產 的 重 建 與 維 護, 雲 林 文 學 步 道 音 樂 步 道 咖 啡 步 道 雅 竹 原 始 步 道 磚 造 藝 術 地 標 入 口 意 象 觀 景 平 台 口 袋 公 園 等 藝 文 標 誌 的 建 設, 以 及 傳 統 產 業 文 物 如 手 工 造 紙 工 藝 打 石 文 化 的 保 存 與 弘 揚 其 中 文 學 步 道 賦 詩 歸 的 詩 文 氣 質, 亦 創 造 出 每 年 舉 辦 詩 人 節 的 獨 特 風 雅 這 些 當 地 社 區 的 形 象 與 意 象, 加 上 水 土 保 持 魅 力 的 農 村 建 設 成 果, 結 合 藝 術 文 化 中 的 交 趾 陶 與 手 工 造 紙 藝 術, 打 石 砌 成 的 百 年 古 厝, 重 增 華 山 的 魅 力 152- ( 二 ) 花 蓮 縣 光 復 鄉 大 馬 太 鞍 社 區 縱 谷 山 水 秀 1. 花 東 縱 谷 溼 地, 渾 然 天 成, 垣 塘 蛙 鳴, 處 處 生 機 馬 太 鞍 位 處 馬 錫 山 腳 下, 山 下 廣 達 十 二 公 頃 的 沼 澤 地, 即 為 阿 美 族 部 落 世 代 農 漁 耕 之 地, 是 一 個 豐 富 美 麗 的 生 態 天 堂, 隱 身 於 花 東 中 央 山 脈 與 海 岸 山 脈 間 的 縱 谷 之 中, 由 中 央 山 脈 的 高 山 急 流 沖 積 扇, 與 地 底 的 千 年 伏 流 共 同 孕 育 而 成 由 沖 積 扇 與 豐 沛 的 伏 流, 及 由 地 底 湧 泉 形 成, 蜿 蜒 於 馬 錫 山 下 的 芙 東 溪, 造 就 出 渾 然 天 成 的 濕 地 生 態, 上 百 種 水 生 植 物, 與 隱 藏 於 溪 流 沼 澤 中 的 蟲 蛙 魚 蟹, 及 覓 食 的 野 鳥, 合 組 成 生 趣 盎 然 的 寶 地, 現 今 仍 保 留 著 與 大 自 然 和 諧 共 處 的 特 有 生 活 文 化 馬 太 鞍 地 名 出 自 阿 美 族 語, 原 意 為 樹 豆, 阿 美 族 人 視 之 為 珍 品, 因 而 四 處 播 撒 種 子, 使 成 為 長 滿 樹 豆 的 地 方 而 得 名 馬 太 鞍 與 鄰 近 的 大 興 152 花 蓮 馬 太 鞍 : 2007 十 大 經 典 農 漁 村 P 及 樂 活 農 村 P
59 大 全 富 豐 三 村, 共 同 組 成 了 馬 太 鞍 生 機 村, 俱 是 縱 谷 山 水 秀 的 演 出 主 角 這 個 孕 育 特 殊 人 文 內 涵 和 自 然 景 觀 的 地 區, 也 因 政 府 近 年 大 力 推 動 休 閒 觀 光 農 業 與 無 毒 農 業, 而 使 村 落 的 生 產 品 質 提 昇, 並 結 合 傳 統 與 據 有 特 色 的 食 材, 如 山 蘇 箭 竹 筍 馬 太 鞍 樹 豆 紅 黑 糯 米 及 各 種 野 菜, 研 發 出 諸 多 副 產 品, 農 業 結 合 觀 光 與 有 機 美 食, 創 造 出 優 質 的 休 閒 農 場 條 件 而 更 重 要 的 是 阿 美 族 原 住 民 文 化 河 洛 文 化 客 家 文 化 與 生 態 保 育 的 融 合 2. 阿 美 族 傳 統 文 化 的 豐 年 祭, 感 謝 神 靈 的 賜 予 豐 收 豐 年 祭 對 阿 美 族 人 而 言, 遠 比 農 曆 春 節 更 受 重 視, 每 年 七 八 月 間, 由 族 裡 的 長 老 與 幹 部 決 定 當 年 的 祭 期, 讓 族 人 感 謝 神 靈 賜 予 豐 收 的 一 年, 並 祈 求 來 年 五 榖 豐 收, 全 族 平 安 傳 統 豐 年 祭 原 是 慶 祝 小 米 豐 收 的 感 恩 慶 祖 祭 典, 耕 種 小 米 從 整 地 到 收 割 入 倉 的 過 程 中, 各 階 段 皆 有 其 儀 式 與 禁 忌, 要 待 入 倉 完 成 後, 部 落 才 舉 行 感 性 的 感 恩 祭 活 動, 亦 即 今 日 的 豐 年 祭 整 個 祭 典 過 程, 都 有 其 嚴 格 的 規 範, 所 呈 現 的 是 對 傳 統 文 化 的 尊 重, 表 示 阿 美 族 的 文 化 代 代 傳 承, 永 世 不 歇, 此 亦 是 族 群 文 化 交 流 與 融 通 的 媒 介 3. 日 據 時 代 重 要 製 糖 區, 蔗 工 文 史 的 回 憶, 引 領 文 化 的 不 斷 演 進 富 豐 社 區 是 日 據 時 期 甘 蔗 的 故 鄉, 也 是 大 和 的 中 心, 有 甚 多 來 自 西 部 的 助 耕, 而 後 洛 腳 生 根 的 客 家 移 民 大 富 車 站 因 糖 而 興 盛, 亦 因 台 灣 糖 業 的 沒 落 而 剝 落 文 史 藝 術 工 作 者 每 年 一 次 的 吃 米 粉 喝 擂 茶 看 畫 展 活 動, 邀 請 各 地 藝 術 家 來 此 作 客, 由 居 民 招 待 食 宿, 而 會 後 藝 術 作 品 則 留 在 社 區 : 蕭 邦 樂 曲 迴 盪 於 縱 谷, 藝 術 畫 作 則 長 留 於 車 站 內, 使 地 域 文 化 藝 術 無 有 藩 籬 在 馬 太 鞍 村 落 社 區, 只 有 分 享 與 感 動, 顯 現 居 民 對 故 鄉 的 凝 聚 力, 此 由 其 間 的 生 態 保 育 工 作 者 部 落 文 化 發 揚 者 地 方 歷 史 研 究 者 社 區 活 動 推 行 者 傳 統 藝 術 耕 耘 者 等 志 願 工 作 者 的 奉 獻 與 熱 情, 互 動 與 激 盪 之 間, 深 切 體 認 出 馬 太 鞍 何 者 該 變, 何 者 不 該 變, 憑 社 區 眾 人 之 力 與 熱 忱, 使 這 塊 土 地 獲 致 重 生 51
60 ( 三 ) 苗 栗 縣 大 湖 鄉 栗 林 村 薑 麻 園 三 義 鄉 雙 潭 地 區 風 情 萬 種 薑 麻 園, 人 文 薈 萃 西 湖 溪 1. 雲 海 繚 繞, 人 間 仙 居 ; 林 山 掩 映, 天 工 巧 藝 薑 麻 園 地 區 係 由 兩 個 緊 鄰 的 村 落, 共 同 組 成 的 社 區, 位 於 苗 栗 的 130 縣 道 上, 為 雞 冠 山 之 縱 谷, 東 邊 是 大 湖 鄉 栗 林 村, 西 側 則 是 三 義 鄉 雙 潭 村 以 關 刀 山 系 周 圍 山 區 的 自 然 景 觀 為 背 景, 平 均 海 拔 600 公 尺 以 上, 西 側 可 觀 望 三 義 通 宵 的 淺 丘 陵 地 及 台 灣 海 峽 ; 南 側 可 遠 眺 卓 蘭 大 安 溪 沖 積 平 原 台 中 豐 原 ; 東 側 可 潛 窺 大 寮 山 馬 拉 邦 山 系 雪 山 大 霸 尖 山 ; 實 為 一 處 景 觀 豐 富 的 地 理 觀 景 點, 可 親 自 領 略 雲 海 翻 騰 氣 象 萬 千 的 壯 闊 絢 麗, 景 緻 日 夜 迷 人, 幌 若 世 外 桃 源 薑 麻 園 因 生 薑 而 得 名, 客 語 的 生 薑 發 音 為 薑 麻, 前 清 時 代, 先 民 因 樟 油 的 生 產 而 來 此 落 腳, 此 地 乃 成 為 樟 腦 油 集 散 及 加 工 地 區, 工 廠 周 邊 種 植 甚 多 生 薑, 拓 墾 生 活 艱 辛, 生 薑 好 種 又 味 美, 為 客 家 族 群 的 重 要 入 菜 佐 饌, 因 而 紛 紛 各 引 薑 種 回 去 植 栽 於 各 自 的 園 區, 並 將 此 區 稱 為 薑 麻 園 至 於 雙 潭 社 區 則 與 馳 名 遐 邇 的 三 義 木 雕 有 深 厚 淵 源, 受 恬 靜 山 林 吸 引, 眾 多 藝 術 工 作 者 乃 以 之 為 創 作 基 地, 農 村 與 藝 術 匯 流, 平 添 休 閒 觀 光 的 新 貌 與 風 采 栗 林 村 的 薑 麻 園 區, 四 季 各 有 特 殊 的 代 表 作 ; 春 季 為 聖 衡 宮 春 節 活 動 及 桐 花 祭 ; 夏 季 有 投 桃 報 李 孝 親 行 之 旅 活 動 ; 秋 季 慶 祝 關 聖 帝 君 聖 誕 及 高 接 梨 品 嘗 活 動 ; 冬 季 則 賞 聞 薑 園 芳 香 ( 櫻 花 桃 花 李 花 ) 迎 聖 誕 活 動 聖 衡 宮 為 130 縣 道 沿 線 的 信 仰 中 心, 已 與 社 區 文 教 結 為 一 體, 信 徒 遍 及 大 湖 卓 蘭 三 義 銅 鑼 等 地 區, 春 節 期 間, 社 區 即 總 動 員 到 廟 裡 當 義 工, 並 自 發 性 地 提 供 薑 茶, 大 年 初 一 就 有 三 萬 人 潮 湧 進, 顯 見 香 火 鼎 盛 聖 衡 宮 香 油 錢 亦 回 饋 社 區, 建 設 社 區 公 園 與 暸 望 台 等 設 施, 蔚 為 宗 教 文 化 之 特 色 153 薑 麻 園 : 2007 十 大 經 典 農 漁 村 P 及 樂 活 農 村 P ;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出 版 遠 見 雜 誌 出 刊 遇 見 台 灣 真 實 的 感 動 P
61 2. 鼓 勵 漂 鳥 歸 巢 還 鄉, 經 營 觀 光 果 園 觀 光 果 園 多 栽 種 桃 李, 品 種 有 熱 帶 水 蜜 桃 甜 桃 蘋 果 桃 鶯 歌 桃 ; 黃 肉 李 桃 接 李 白 玉 李 紅 肉 李 等 果 園 菊 園 結 合 山 莊 民 宿 餐 廳, 別 具 一 格 如 劉 家 三 兄 妹, 原 來 均 離 鄉 在 外 工 作, 母 親 過 世 後, 為 一 圓 母 親 生 前 在 薑 麻 園 開 店 之 心 願, 老 二 首 先 放 棄 台 北 工 作, 返 鄉 開 設 菊 園 餐 廳, 以 紀 念 母 親 ( 母 親 名 字 中 有 一 菊 字 ), 隨 後 小 妹 亦 回 鄉, 將 舊 有 豬 舍 改 建 成 鍾 鼎 山 林 咖 啡, 大 哥 則 開 設 山 林 居 民 宿, 三 兄 妹 同 心 返 鄉, 終 成 地 方 佳 話, 亦 見 前 農 委 會 蘇 嘉 全 主 委 推 動 之 新 農 業 運 動 - 漂 鳥 計 畫, 在 薑 麻 園 已 產 生 回 響, 接 引 回 鄉 築 巢 者 共 有 26 人, 為 整 體 農 村 注 入 新 的 活 力 與 生 氣 ( 四 ) 南 投 縣 魚 池 鄉 大 雁 村 澀 水 社 區 紅 茶 陶 藝 民 宿 村 地 震 後 聚 落 重 建, 導 入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驚 天 一 變, 成 世 外 桃 源 澀 水 社 區 位 於 中 潭 公 路 大 雁 隧 道 西 側, 海 拔 高 度 約 600 公 尺, 為 魚 池 鄉 內 之 盆 地 聚 落, 從 高 空 鳥 瞰, 宛 若 綻 放 的 蓮 花 山 谷 地 形, 住 家 分 布 於 蓮 心 與 花 瓣 底 部, 居 民 約 230 多 人, 亦 是 全 魚 池 鄉 人 口 最 少 的 村 落 ; 盆 地 內 澀 水 溪 與 桃 米 溪 流 貫 其 間, 四 面 山 巒 圍 繞, 擁 有 多 處 尚 未 開 發 之 溪 谷 流 瀑 澀 水 名 稱 有 兩 種 說 法 : 一 為 山 間 常 滲 出 泉 水, 滲 出 水 台 語 稱 為 泄 水, 故 名 ; 另 一 說 法 為, 早 期 泉 水 因 土 壤 含 鐵 量 高, 水 質 喝 來 確 有 澀 味, 故 名 澀 水 921 大 地 震 對 澀 水 人 來 說, 是 個 天 崩 地 裂 的 驚 懼 夜 晚, 是 個 刻 骨 銘 心 的 沉 痛 記 憶, 但 亦 是 讓 世 人 重 新 認 識 澀 水 的 契 機 舊 日 夯 土 為 牆 的 土 角 厝, 約 有 80% 於 一 夜 之 間 頃 屺 倒 塌 村 長 邱 長 盛 說, 恢 復 家 園 的 工 作 千 頭 萬 緒, 在 重 建 過 程 中, 他 與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理 事 長 蘇 水 定, 集 合 社 區 全 體 力 量, 在 社 區 信 仰 中 心 金 天 宮 開 會 至 少 200 次, 每 次 都 由 居 民 輪 流 當 主 席, 各 人 皆 有 發 言 權, 154 魚 池 澀 水 社 區 : 2007 十 大 經 典 農 漁 村 P 及 樂 活 農 村 P 筆 者 偕 同 內 人 曾 應 水 保 局 之 邀, 陪 同 美 國 一 對 記 者 夫 婦 Mr & Mrs Sandra 往 訪 鹿 谷 大 雁 山 茶 園 及 澀 水 社 區 陶 窯, 並 有 北 中 寮 清 水 國 小 4 名 學 生 ( 二 男 二 女 ) 隨 行 實 習 與 美 記 者 英 語 交 談,Mrs Sandr 回 美 後, 曾 數 度 其 在 媒 體 發 表 之 訪 台 文 章 分 享 53
62 彼 此 相 互 尊 重, 在 一 致 的 共 識 下, 才 有 澀 水 今 日 的 重 生 另 蘇 水 定 理 事 長 回 憶 說,921 地 震 時, 半 夜 裡 倉 皇 從 瓦 礫 堆 中 逃 出, 隔 日 在 晨 光 中 看 見 家 園 殘 破 景 象, 在 悲 傷 中 送 走 親 人 與 朋 友, 讓 他 覺 得 這 條 命 是 撿 回 來 的, 也 讓 他 心 中 祈 願, 今 生 在 世 為 人, 將 頃 盡 所 能 為 社 區 與 家 園 奉 獻 心 力, 無 私 無 我, 若 能 留 給 下 一 代 更 美 好 更 富 足 的 社 區, 亦 死 而 無 憾 因 此,921 的 危 機, 震 醒 了 澀 水 社 區, 變 成 轉 機, 老 天 賜 給 澀 水 蓮 座 的 地 形, 澀 水 人 也 散 發 出 一 顆 蓮 花 的 心, 將 這 裡 的 一 切 與 人 分 享 其 實 澀 水 再 平 凡 不 過, 只 是 有 一 群 憨 厚 的 庄 腳 人 在 這 裡 生 活 2. 大 雁 澀 水 居 民 的 紅 茶 產 業, 透 過 巧 思, 台 灣 紅 玉, 獨 領 風 騷 澀 水 社 區 早 期 以 種 水 稻 為 主,1950 年 代, 阿 薩 姆 紅 茶 興 起, 村 民 紛 紛 改 種 紅 茶, 紅 茶 成 了 澀 水 最 馳 名 的 農 特 產 業 紅 茶 源 自 日 據 時 代 的 開 發, 日 人 以 此 地 之 氣 候 溫 濕 度 與 土 壤, 適 宜 種 植, 乃 從 印 度 偷 帶 回 來 阿 薩 姆 茶 紅 茶 在 此 落 腳, 之 後 曾 是 日 本 皇 室 獨 享 的 貢 品, 今 日 地 方 則 以 自 創 的 澀 水 皇 茶 品 牌 打 響 名 號 二 戰 後 地 方 匠 心 獨 運, 以 緬 甸 種 大 業 紅 茶, 與 台 灣 野 生 老 山 茶 配 種, 歷 經 58 次 研 發 後, 台 茶 18 號 於 焉 誕 生, 並 得 台 灣 紅 玉 美 名 惟 過 去 亦 曾 蕭 條 一 時, 茶 園 為 檳 榔 所 取 代,921 地 震 後, 居 民 決 心 尋 回 原 屬 於 自 己 的 產 業, 讓 澀 水 紅 茶 再 度 站 上 國 際 舞 台 3. 澀 水 窯, 集 燒 陶 經 驗, 捏 陶 趣 遊 人 滿 載 不 知 歸 澀 水 盆 地 土 質 適 合 製 陶, 早 期 即 有 一 家 迴 仔 窯, 以 生 產 生 活 陶 器 營 生, 後 塑 膠 製 品 問 世, 迴 仔 窯 因 而 沒 落 歇 業 ;921 地 震 災 後, 居 民 在 國 立 手 工 藝 研 究 院 的 協 助 下 重 造 柴 窯, 並 捐 地 成 立 社 區 窯 陶 創 作 教 室, 利 用 澀 水 產 的 白 仙 土 從 事 陶 藝 創 作, 遠 赴 鶯 歌 發 展 的 國 寶 級 師 傅, 亦 放 棄 高 薪, 返 鄉 貢 獻 所 學, 由 傳 統 祡 窯 火 光 中 淬 煉 出 真 心 奉 獻, 成 就 出 澀 水 文 化 藝 術 的 新 風 貌, 並 吸 引 遊 客 前 往 體 驗 捏 陶 的 樂 趣 竹 藝 也 是 澀 水 傳 統 藝 術 的 一 大 特 色, 從 傳 統 建 築 日 常 生 活 用 具, 到 竹 編 藝 品, 皆 為 地 方 耆 老 保 留 下 來, 使 年 輕 後 輩 得 以 欣 賞 自 然 材 質 的 樸 拙 古 韻 54
63 另 有 透 過 攝 氏 500 度 高 溫, 連 燒 15 天 的 炭 化 技 術, 亦 是 澀 水 的 高 水 準 工 藝 品 質, 曾 讓 日 本 商 社 訂 單 接 踵 而 來 竹 炭 一 村 在 澀 水 皇 茶 之 後, 再 度 攻 佔 海 外 市 場, 印 證 澀 水 的 產 業 魅 力 ( 五 ) 花 蓮 縣 瑞 穗 鄉 舞 鶴 社 區 155 舞 鶴 傳 奇 風 華 再 現 1. 東 台 灣 秀 麗 山 城 秀 姑 巒 溪 環 繞 其 中, 有 山 林 風 光 之 美 花 東 縱 谷 渾 然 天 成, 堪 稱 地 傑 人 靈, 在 入 選 的 十 大 農 漁 村 中, 它 就 孕 育 出 了 三 處 農 村 社 區 : 即 花 蓮 光 復 鄉 的 馬 太 鞍 社 區 台 東 鹿 野 鄉 的 永 安 社 區 以 及 現 在 正 介 紹 的 花 蓮 瑞 穗 鄉 的 舞 鶴 社 區 花 東 縱 谷 係 由 海 洋 板 塊 與 歐 亞 大 陸 板 塊 撞 擊 而 成, 而 舞 鶴 村 所 在 的 舞 鶴 台 地, 正 好 位 於 兩 大 板 塊 的 中 央, 東 側 屬 海 洋 板 塊 的 海 岸 山 脈, 西 側 則 為 大 陸 板 塊 的 中 央 山 脈, 舞 鶴 台 地 即 居 於 縱 谷 的 中 心, 且 有 東 部 第 一 大 川, 也 是 唯 一 穿 過 海 岸 山 脈 奔 流 入 海 的 秀 姑 巒 溪, 與 其 支 流 紅 葉 溪 南 北 環 抱 著 舞 鶴 村, 歷 經 千 萬 年 的 沖 刷 累 積, 形 成 獨 特 的 河 階 地 形, 亦 使 舞 鶴 村 擁 有 花 蓮 景 色 最 秀 麗, 風 情 極 多 元 的 坡 地 農 村 就 因 地 理 環 境 特 殊, 舞 鶴 台 地 上 的 四 季 晨 昏 日 夜 景 緻, 一 夕 數 變, 或 曙 光 乍 現, 或 雲 霧 飄 渺, 俱 皆 令 人 著 迷 舞 鶴 村 最 早 的 居 民 是 以 魚 獵 為 生 的 阿 美 族, 直 至 日 據 時 期 始 有 漢 人 移 入 拓 墾, 目 前 由 三 個 原 住 民 部 落 組 成, 即 迦 納 納 馬 立 雲 與 掃 叭 頂 但 舞 鶴 這 個 頗 具 詩 意 的 名 字, 則 源 於 日 本 人 對 其 原 鄉 鄉 愁 的 移 情, 因 為 這 裡 的 地 形 頗 與 日 本 的 舞 鶴 村 相 似 2. 金 萱 烏 龍 翠 玉 大 葉 烏 龍 綠 粉 茶 紅 玉 馳 名 由 於 舞 鶴 台 地 的 地 理 環 境 特 殊, 氣 候 土 質 均 甚 適 合 種 植 茶 樹, 但 茶 樹 種 植 要 推 遲 至 1970 年 間 始 於 舞 鶴 台 地 推 廣 日 據 時 期, 因 舞 鶴 村 接 近 北 回 歸 線, 且 又 臨 海, 氣 候 濕 暖, 日 人 視 為 種 植 咖 啡 的 絕 佳 之 地, 乃 於 1931 年 成 立 155 花 蓮 舞 鶴 社 區 : 2007 十 大 經 典 農 漁 村 P 及 樂 活 農 村 P ;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出 版 遠 見 雜 誌 出 刊 遇 見 台 灣 真 實 的 感 動 P
64 住 田 咖 啡 株 式 會 社, 在 迦 納 納 部 落 現 址 植 栽 阿 拉 比 卡 咖 啡 原 豆, 產 出 的 優 質 咖 啡 曾 作 為 日 本 皇 室 的 貢 品, 咖 啡 的 開 發 亦 頗 具 規 模 惜 二 戰 後 咖 啡 內 銷 無 門, 外 銷 無 路, 不 得 已 作 物 被 迫 改 弦 易 轍, 香 茅 鳳 梨 樹 薯 俱 曾 嘗 試 ; 香 茅 價 格 由 盛 而 衰, 鳳 梨 則 因 本 地 土 質 屬 酸 性 黏 土, 不 適 合 鳳 梨 生 長 ; 樹 薯 頗 見 成 效, 但 極 耗 損 地 力, 非 地 方 產 業 長 久 發 展 之 有 利 選 項 1970 年 間, 政 府 經 評 估 後, 開 始 鼓 勵 舞 鶴 民 眾 種 植 高 經 濟 價 值 的 茶, 從 此 金 萱 烏 龍 翠 玉 大 葉 烏 龍 等 半 發 酵 茶 種, 迅 速 以 天 鶴 茶 品 牌 打 響 國 內 外 名 氣, 而 為 求 永 續 經 營, 舞 鶴 居 民 亦 配 合 政 府 推 動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將 原 本 種 茶 的 土 地, 築 道 修 溝 整 治 地 貌, 忍 一 時 的 收 入 銳 減, 換 得 長 治 久 安 的 堅 實 基 礎 舞 鶴 村 在 茶 產 業 穩 定 下 來 之 後, 想 到 日 本 人 留 下 的 原 生 百 年 老 咖 啡 樹, 要 以 舞 鶴 咖 啡 的 名 號, 再 次 讓 家 鄉 揚 眉 吐 氣 ;20 公 頃 的 種 植 面 積, 讓 這 個 山 村 周 圍, 充 滿 咖 啡 與 茶 混 合 的 濃 醇 香 氣 此 外, 知 名 的 瑞 穗 牧 場, 以 中 央 山 脈 濾 淨 的 泉 水, 滋 養 鮮 綠 的 牧 草, 潤 澤 出 高 品 質 的 鮮 乳, 為 舞 鶴 的 茶 與 咖 啡 憑 添 幾 許 濃 郁 香 醇 3. 卑 南 巨 石 文 化 遺 跡 - 譽 稱 千 年 石 柱 的 掃 叭 石 柱 舞 鶴 台 地 舊 稱 掃 叭 頂, 農 產 產 業 之 外, 更 有 精 彩 的 人 文 歷 史, 而 矗 立 於 台 地 上, 有 千 年 石 柱 之 譽 的 兩 根 掃 叭 石 柱, 高 六 公 尺, 為 卑 南 文 化 遺 跡, 已 有 三 千 年 歷 史, 阿 美 族 人 視 之 為 聖 石, 亦 是 花 蓮 重 要 史 前 遺 址, 也 已 指 定 為 三 級 古 蹟 掃 叭 石 柱 一 直 是 花 東 縱 谷 上 的 神 秘 景 點, 站 在 掃 叭 石 柱 旁, 面 相 遠 方 的 紅 葉 溪 谷, 見 山 巒 層 疊 相 連, 別 是 一 番 勝 景 以 上 所 舉 較 早 期 之 五 處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實 例 156, 若 有 機 緣 親 臨 造 訪, 將 可 感 受 到 社 區 所 呈 現 之 生 命 力 其 後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分 別 於 2010 年 及 2011 年 與 遠 見 雜 誌 合 作, 編 輯 出 版 遇 見 台 灣 真 實 的 感 動 與 看 見 台 灣 向 前 的 生 命 力, 重 點 介 紹 其 他 社 區 之 農 村 再 生 事 例, 皆 有 令 人 感 動 之 耕 耘 事 蹟 此 中 處 處 嶄 露 台 灣 農 村 之 生 命 韌 力 156 即 2007 十 大 經 典 農 漁 村 及 樂 活 農 村 中 所 介 紹 者, 此 五 處 社 區 皆 具 備 農 村 再 生 條 件 56
65 三 老 師, 你 會 不 會 回 來 -- 北 中 寮 的 學 校 教 育 與 農 村 社 區 結 合 的 農 村 再 生 事 例 這 本 書 的 作 者 王 政 忠 - 爽 文 國 中 教 導 主 任, 高 雄 師 大 公 費 畢 業 後 分 發 到 爽 文 國 中 實 習 任 教, 入 伍 服 兵 役, 以 為 從 此 就 可 逃 離 那 個 他 形 容 為 恍 如 動 物 園 般 的 偏 鄉 學 校 157, 不 意 發 生 的 921 大 地 震, 在 震 後 第 三 天, 將 他 從 金 門 服 役 的 部 隊 震 回 台 灣 來 探 望 原 先 實 習 的 學 校, 學 校 震 垮 了, 學 生 及 當 地 居 民 死 傷 慘 重, 學 生 一 見 到 他 就 抱 頭 痛 哭, 還 問 他 : 老 師, 你 會 不 會 回 來? 王 政 忠 老 師 的 心 碎 了,2000 年 4 月 退 伍, 他 回 到 爽 文 國 中, 留 下 來 了, 就 再 也 沒 有 離 開 他 現 在 想 回 答 當 時 抱 著 他 邊 哭 邊 問 的 孩 子 : 會 的, 我 會 的, 我 一 直 都 在, 不 曾 離 開 158 選 擇 留 下 來 的 這 十 幾 年, 卻 成 就 了 他 的 學 校 教 育 與 農 村 社 區 相 結 合 的 感 人 故 事 王 政 忠 老 師 在 老 師, 你 會 不 會 回 來 這 本 書 裡, 敘 述 他 在 北 中 寮 的 爽 文 國 中 將 近 十 五 年 的 教 學 期 間, 將 全 身 心 都 投 注 在 學 生 上 面 自 爽 中 畢 業 的 校 友, 最 大 的 已 大 學 畢 業, 並 服 完 兵 役, 最 小 的 去 (2011) 年 才 升 上 高 中 職, 而 絕 大 部 分 校 友 都 加 入 了 王 老 師 與 學 生 一 起 推 動 成 立 的 爽 中 青 年 軍 藉 由 這 個 體 制 外 的 組 織, 前 後 期 同 學 一 直 保 持 聯 繫, 母 校 或 社 區 有 事, 就 自 動 回 來 當 志 工, 而 且 一 切 活 動 都 由 青 年 軍 自 行 籌 畫 運 作, 坐 落 於 清 水 村 的 瀧 林 書 齋 159 就 提 供 給 青 年 軍 做 為 總 部, 他 們 在 這 裡 開 會 討 論, 作 成 決 定, 就 全 力 推 行 北 中 寮 的 孩 子 們 已 從 921 的 地 震 殤 痛 中 走 出 來, 並 學 習 感 恩 及 回 饋 去 (2011) 年 7 月 3 日 北 中 寮 四 校 聯 合 於 東 海 大 學 路 思 義 教 堂 舉 辦 關 懷 日 本 災 難 的 音 樂 演 奏 會, 亦 是 這 種 教 育 與 家 鄉 愛 的 發 揚 延 伸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的 推 展, 亟 需 有 年 輕 世 代 靈 性 之 愛 的 參 與 160, 方 能 持 續 綿 延 王 政 忠 老 師 亦 是 在 經 歷 過 幾 番 風 霜 後 才 達 到 目 前 的 境 地, 他 在 爽 中 將 近 15 年 的 生 涯 裡, 與 爽 中 學 生 爽 中 青 年 軍 157 老 師, 你 會 不 會 回 來 自 序 P. 16 及 爽 中 動 物 園 P 老 師, 你 會 不 會 回 來 自 序 P. 19 及 遠 離 P 瀧 林 書 齋 平 時 晚 間 皆 開 放 給 學 生 前 來 自 習 作 功 課, 並 有 師 長 輪 流 來 上 課 或 指 導 功 課 160 海 雲 繼 夢 法 師 我 們 只 有 一 個 選 擇 (Our Only Choice) 第 三 章 靈 性 經 濟 學 57
66 以 及 爽 中 所 在 地 的 廣 大 社 區, 是 如 何 激 發 出 愛 的 光 芒 的? ( 一 ) 九 二 一 大 地 震 的 呼 喚 王 政 忠 老 師 填 選 了 不 熟 悉 的 山 城 學 校 - 北 中 寮 的 爽 文 國 中, 作 為 他 師 大 公 費 分 發 實 習 的 地 方, 蔓 草 淹 沒 的 校 門, 露 肚 袒 胸 的 學 生, 恍 如 來 到 了 動 物 園 他 接 下 訓 育 組 長 ( 沒 有 訓 導 主 任 ) 的 工 作, 也 擔 任 本 科 國 文 老 師, 鑒 於 學 生 程 度 的 普 遍 低 落, 決 定 不 管 教 育 部 進 度 的 規 定, 耐 心 地 從 頭 開 始, 一 步 一 步 來, 課 餘 帶 孩 子 們 去 爌 窯 燜 番 薯 161, 去 河 裡 玩 潑 水, 慢 慢 取 得 孩 子 信 任, 導 正 他 們 的 言 行 他 逃 難 似 的 離 開 爽 中, 帶 著 解 脫 的 心 情 入 伍 服 役, 暗 下 決 心, 退 伍 後 必 須 設 法 調 離 這 個 恍 如 動 物 園 的 偏 鄉 學 校 但 是 九 二 一 大 地 震 後 第 三 天, 從 金 門 服 役 的 部 隊 趕 搭 災 區 士 官 兵 專 機, 回 到 中 寮 那 個 他 實 習 時 一 心 想 逃 離 的 學 校 探 望, 校 舍 倒 塌 全 毀, 石 塊 瓦 礫 遍 地, 學 生 抱 著 他 哀 號 追 問 ; 老 師, 你 當 完 兵 會 不 會 回 來 啦? 會 不 會? ( 二 ) 決 定 留 在 貧 窮 的 偏 鄉 學 校 退 伍 回 到 爽 中, 王 政 忠 老 師 受 到 新 校 長 謝 百 亮 的 依 重, 請 其 擔 任 教 務 主 任, 兩 人 教 育 理 念 一 致, 開 始 用 心 關 注 災 後 重 生 的 孩 子 心 理 與 行 為 狀 況 ; 試 著 去 理 解 拒 絕 學 習 的 背 後 所 隱 藏 的 恐 懼 ; 理 解 孩 子 以 偏 差 的 行 為 爭 取 更 多 關 注 的 動 機 ; 感 受 孩 子 因 為 家 庭 問 題 所 帶 來 的 負 面 思 惟 ; 更 貼 近 傾 聽 孩 子 因 孤 單 無 助 所 呈 現 的 冷 漠 與 狂 飆 耐 心 讓 孩 子 了 解 : 這 裡 窮 困 而 封 閉, 但 要 先 自 重 才 能 獲 得 尊 重 ; 這 裡 落 後 而 失 依, 但 要 先 自 愛 才 能 贏 得 珍 愛 ; 真 心 的 關 懷, 但 絕 不 棄 守 紀 律 的 底 線 ; 誠 懇 的 關 愛, 但 絕 不 鬆 手 規 矩 的 堅 持 162 ( 三 ) 成 就 之 實 證 1. 看 到 孩 子 成 長 地 震 後 的 第 一 次 畢 業 典 禮, 在 總 共 3 大 段 85 階 的 學 校 正 門 階 梯 上 舉 行, 以 大 地 為 舞 台, 全 校 120 位 學 生 就 以 級 級 石 階 為 席, 為 學 長 姐 送 行 畢 業 生 161 爌 窯 燜 番 薯, 那 是 多 麼 遙 遠 時 代 的 產 物, 現 代 即 令 是 在 鄉 間 亦 難 得 一 見 矣 162 老 師, 你 會 不 會 回 來 第 五 章 藍 圖 P
67 代 表 致 詞, 未 語 淚 先 流, 最 後 一 段 訴 說 令 人 動 容 : 我 知 道, 這 不 是 求 學 之 旅 的 最 後 一 階, 階 梯 之 上 有 綠 蔭, 綠 蔭 之 外 有 藍 天, 有 更 寬 更 廣 的 世 界 等 著 我 們 去 探 索, 有 更 高 的 階 梯 通 往 更 高 深 的 領 域 等 待 我 們 去 跨 越 只 有 往 上, 只 有 往 前, 每 個 人 心 中 那 座 希 望 工 程 才 會 真 正 實 現 學 生 在 畢 業 典 禮 的 秩 序 表 現 也 令 人 讚 嘆, 希 望 的 花 朵 開 了 慈 濟 認 養 重 建 的 新 校 舍 工 程 進 度 超 乎 預 期, 下 課 時 學 生 一 起 投 入 工 作, 校 長 主 任 老 師 也 一 起 參 與, 每 一 個 人 皆 懷 抱 難 以 名 狀 的 期 待, 學 校 也 開 始 進 行 希 望 工 程, 教 導 孩 子 學 習 感 恩 與 回 饋 新 校 舍 歷 經 十 個 多 月 趕 工 後, 嶄 新 落 成, 全 校 師 生 都 無 比 感 動 慈 濟 的 證 嚴 法 師 於 落 成 當 天 勉 勵 大 家 : 我 們 已 經 把 最 好 的 硬 體 給 了 你 們, 接 下 來 的 軟 體, 就 看 你 們 了 希 望 工 程 有 無 限 的 可 能, 卻 也 面 臨 無 限 的 挑 戰, 例 如 學 生 不 想 學, 就 要 想 盡 辦 法, 要 為 這 群 地 震 後 缺 乏 讀 書 動 力 的 孩 子, 引 發 一 些 學 習 的 動 機 更 上 一 層 樓 自 2003 年 起 至 2010 年, 全 校 實 施 語 文 抽 背 的 新 制 度, 每 年 不 斷 改 進 實 施 方 式, 並 嚴 格 要 求, 學 期 中 未 達 標 準 的, 就 利 用 寒 暑 假 補 助, 且 從 2011 年 開 始, 畢 業 校 友 - 爽 中 青 年 軍, 加 入 志 工 團 隊 參 與 協 助 語 文 抽 背 之 外, 亦 利 用 晨 光 時 間 實 施 英 文 單 字 分 級 檢 定 測 驗,2005 年 之 後, 表 現 優 異 同 學 輪 流 擔 任 檢 定 補 考 官 年 起, 此 項 計 畫 完 全 由 英 語 領 域 老 師 負 責 2010 年 起, 畢 業 前 未 完 成 英 檢 補 考 者, 不 列 入 免 試 入 學 薦 送 名 單 2011 年 寒 假 起, 爽 中 青 年 軍 亦 開 始 負 責 協 助 學 弟 妹 英 檢 補 考 孩 子 的 學 習, 逐 漸 步 入 正 軌 學 校 與 社 區 的 融 合 163 老 師, 你 會 不 會 回 來 第 五 章 藍 圖 P 同 一 時 間, 北 中 寮 的 清 水 國 小 與 爽 文 國 小, 亦 是 校 舍 全 倒, 分 別 在 進 行 重 建 工 作, 同 樣 展 現 了 師 生 胼 手 胝 足, 參 與 重 整 家 園 的 熱 忱 爽 文 國 小 由 佛 光 山 認 養 重 建, 清 水 國 小 由 教 育 部 自 籌 經 費 改 建 年 開 始, 廖 爺 爺 已 於 現 在 的 瀧 林 書 齋 樓 下 組 合 屋 進 行 英 文 義 務 教 學, 近 30 名 學 生 擠 在 一 間 小 教 室, 但 孩 子 們 似 亦 樂 在 其 中, 不 覺 擁 擠 之 苦 166 北 中 寮 其 他 三 所 國 小 永 和 爽 文 清 水 也 都 積 極 推 展 英 語 文 教 學, 儼 然 蔚 為 風 氣 59
68 (1). 四 校 策 略 聯 盟 與 社 區 融 合 爽 文 國 中 教 師 團 隊, 在 謝 百 亮 校 長 的 支 持 與 帶 領 下, 已 經 在 國 中 階 段 做 了 努 力, 於 是 與 清 水 國 小 林 宜 城 校 長 商 議, 開 始 推 動 北 中 寮 的 三 所 國 小 - 爽 文 國 小 清 水 國 小 及 永 和 國 小, 一 起 加 進 來, 讓 這 個 經 濟 力 貧 弱 地 區 的 孩 子, 也 都 擁 有 公 平 而 多 元 的 受 教 機 會 A 年, 由 合 辦 活 動 模 式 開 始, 辦 理 四 校 聯 合 運 動 會, 並 嘗 試 進 行 教 師 間 對 話 B 年, 針 對 榮 譽 制 度 藝 文 特 色 及 新 校 園 運 動 諸 議 題 取 得 共 識, 架 構 聯 合 成 果 展 之 策 略 聯 盟 計 畫, 希 望 能 為 學 區 學 生 創 造 更 多 學 習 機 會, 為 社 區 家 長 提 供 更 多 未 來 願 景, 更 為 北 中 寮 四 校 的 發 展 開 啟 新 希 望 的 窗 口 C 年, 第 一 次 四 校 藝 文 成 果 展 在 爽 文 國 中 舉 行, 大 小 孩 子 輪 番 上 台 展 現 學 習 成 果, 相 聲 戲 劇 樂 器 口 說 等 表 演, 乃 至 清 水 國 小 節 目 全 程 由 學 生 擔 任 主 持 及 串 場 (2006 年 起 爽 文 國 小 與 永 和 國 小 亦 跟 進 ), 令 近 百 位 家 長 臉 上 盈 溢 欣 慰 與 驕 傲, 亦 開 啟 學 校 與 社 區 家 長 緊 密 結 合 的 契 機 D 年 起 的 跳 蚤 市 場 活 動, 透 過 媒 體 的 報 導, 引 起 外 界 的 關 注 與 贈 品 的 贊 助, 更 帶 動 社 區 家 長 的 熱 烈 參 與 北 中 寮 四 校 策 略 聯 盟 下 的 跳 蚤 市 場 活 動, 學 生 是 以 多 元 學 習 的 成 就 來 換 取 二 手 商 品, 而 非 以 金 錢 作 為 衡 量 標 準, 所 以 期 許 孩 子 們 在 活 動 中 明 白 知 識 的 重 要 與 學 習 的 可 貴, 尤 其 在 這 樣 資 源 缺 乏 的 窮 鄉 僻 壤 E 到 2011 年, 學 生 逐 漸 將 外 在 的 獎 勵 內 化 為 積 極 的 學 習 動 機, 家 長 亦 逐 漸 由 不 瞭 解 進 而 轉 為 支 持 與 協 助, 社 區 團 體 更 逐 漸 由 疏 離 轉 變 167 為 參 與 乃 至 主 動 服 務 (2). 自 助 人 助, 外 聘 藝 文 老 師 與 志 工 老 師 的 熱 情 相 挺 167 整 理 自 老 師, 你 會 不 會 回 來 一 書 及 其 他 會 遇 之 回 顧 60
69 縣 政 府 的 教 育 經 費 不 足,, 制 度 使 然, 像 爽 中 這 樣 六 班 編 制 的 偏 鄉 小 型 學 校, 是 不 可 能 擁 有 音 樂 電 腦 童 軍 家 政 美 術 等 專 業 師 資 的, 北 中 寮 其 他 三 所 小 學 亦 如 此 因 此, 學 校 為 了 給 孩 子 一 個 公 平 多 元 的 學 習 機 會, 必 須 自 求 多 福, 而 外 聘 老 師 幾 乎 都 是 捨 命 陪 君 子 的 半 義 務 相 挺, 微 薄 的 鐘 點 費 恐 怕 都 不 足 以 cover 台 中 來 回 的 汽 油 消 耗 這 些 老 師 包 括 : A. 台 灣 室 內 絲 竹 樂 團 的 張 團 長 及 其 團 隊 協 助 成 立 訓 練 爽 中 國 樂 團 張 團 長 是 謝 校 長 之 後 的 廖 大 齊 校 長 延 聘 來 的, 成 軍 第 二 年 就 勇 敢 地 參 加 校 外 比 賽 B. 擔 任 美 術 版 畫 教 學, 早 期 的 蕭 白 賴 前 後 三 位 老 師, 現 任 的 林 老 師, 完 全 不 計 較 與 其 身 價 無 法 相 提 並 論 的 鐘 點 費 C. 拉 坏 的 陶 藝 家 林 老 師 廖 老 師 白 老 師 ( 國 中 退 休 老 師, 後 當 選 南 投 縣 陶 藝 協 會 理 事 長 ), 以 及 現 任 的 詹 老 師 ( 彰 化 縣 陶 藝 協 會 理 事 長 ), 讓 爽 中 學 生 得 到 校 外 許 多 獎 項 ( 四 ) 外 界 的 關 注 與 愛 心 贊 助 外 界 贊 助 對 象 已 不 限 於 爽 文 國 中, 而 擴 及 北 中 寮 另 三 所 國 小 及 南 中 寮 部 分 國 中 小 學 年, 爽 文 國 中 的 國 樂 團 外 聘 老 師 鐘 點 費 財 源 無 著, 由 當 地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的 創 辦 人 廖 爺 爺 廖 奶 奶 及 爽 中 家 長 會 長 魏 維 加 贊 助 支 應 ;2006 年 自 由 時 報 記 者 陳 鳳 麗 引 介 九 二 一 震 災 基 金 會 謝 志 誠 執 行 長 贊 助 20 萬 元, 讓 爽 中 的 國 樂 團 得 以 繼 續 維 持 下 去 年, 瀧 林 書 齋 轉 介 台 中 市 西 屯 扶 輪 社 予 清 水 國 小, 贊 助 清 水 國 小 的 絲 竹 樂 團 19 餘 萬 元 的 嶄 新 樂 器 與 大 鼓, 使 得 爽 文 國 中 樂 團 能 有 具 備 樂 團 基 礎 的 後 繼 團 員, 代 代 相 續 不 斷 年, 台 灣 朝 鮮 經 貿 協 會 ( 台 朝 協 會 ) 胡 慶 桐 理 事 長, 於 協 會 內 成 立 中 寮 專 案, 理 監 事 及 會 員 捐 款 贊 助 : 61
70 (1) 爽 文 國 中 樂 團 經 費 5 萬 元 (2) 爽 文 國 小 直 笛 樂 團 服 裝 更 新 費 5 萬 元 (3) 清 水 國 小 絲 竹 樂 團 教 師 鐘 點 費 5 萬 元 (4) 中 寮 國 中 成 立 排 球 隊 經 費 5 萬 元 2011 年 2 月 假 清 水 國 小 邀 請 北 中 寮 四 校 及 南 中 寮 永 康 國 小 中 寮 國 中 等 共 六 校 師 生 代 表 參 加 大 會 餐 聯 誼, 並 致 贈 學 生 助 學 金 每 校 每 班 級 3 人, 每 人 3,000 元, 總 計 超 過 30 萬 元 2011 年 9/10 月 再 比 照 辦 理 致 贈 助 學 金, 惟 申 請 者 較 少, 因 各 校 已 先 有 其 他 經 費 來 源, 故 避 免 重 複 使 用 善 款 也 4 台 朝 協 會 常 務 理 事, 鑫 眾 公 司 總 經 理 王 久 堂,2009 年 及 2010 年 三 度 捐 贈 該 公 司 煎 餅 食 材 八 千 人 份 給 南 北 中 寮 國 中 小 學 生 家 庭, 並 派 專 人 前 來 示 範 煎 烘 做 法 年 5 月, 東 海 大 學 EMBA 學 員 周 翠 蓮 邀 請 清 水 國 小 絲 竹 樂 團 至 台 中 表 演, 並 贊 助 樂 團 經 費 10 萬 元 年 6 月, 東 海 大 學 EMBA 及 五 十 嵐 聯 合 送 愛 心 到 中 寮, 由 五 十 嵐 提 供 自 助 餐 及 五 十 嵐 珍 珠 奶 茶 等 產 品 招 待 百 餘 位 北 中 寮 師 生 168, 並 於 觀 賞 爽 中 樂 團 表 演 後, 由 五 十 嵐 董 事 長 致 贈 樂 團 經 費 10 萬 元,EMBA 同 學 蘇 祥 緯 追 加 1 萬 元 7 台 北 大 華 嚴 寺 導 師 海 雲 繼 夢 和 尚 對 北 中 寮 教 育 的 支 持 : (1) 2010 年 8 月 全 國 齋 僧 大 會, 邀 請 清 水 國 小 樂 團 前 往 林 口 體 育 場 的 會 場 演 奏, 表 演 後 並 招 待 孩 子 們 遊 覽 台 北 市, 參 觀 故 宮 及 體 驗 淡 水 線 捷 運, 給 予 偏 鄉 的 中 寮 孩 子 極 大 的 鼓 勵 (2) 2011 年 9 月 全 國 齋 僧 大 會, 邀 請 爽 文 國 中 的 國 樂 團 前 往 林 口 體 育 場 表 演, 並 安 排 王 政 忠 主 任 主 持 教 育 專 題 討 論 議 題,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劉 碧 麗 168 並 示 範 五 十 嵐 珍 珠 奶 茶 之 製 造 過 程, 另 偏 鄉 學 子 增 長 見 聞 與 知 識 62
71 奶 奶 主 持 老 人 議 題 說 明 會, 會 後 與 去 年 一 樣 招 待 學 生 暢 遊 台 北 市 169 ( 五 ) 爽 中 青 年 軍 瀧 林 書 齋 與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的 匯 流 1 瀧 林 書 齋 (1). 義 務 輔 助 教 學 遠 在 爽 中 青 年 軍 成 軍 之 前, 瀧 林 書 齋 與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就 已 經 默 默 進 行 體 制 外 的 教 育 輔 助 工 作 瀧 林 書 齋 齋 主 廖 爺 爺 廖 奶 奶, 有 鑑 於 偏 鄉 地 方 教 育 資 源 缺 乏, 一 般 農 家 的 經 濟 條 件 亦 無 力 把 孩 子 送 去 補 習 班 做 課 後 輔 導, 而 農 家 的 家 庭 更 沒 有 孩 子 自 修 讀 書 的 環 境, 因 此, 與 清 水 國 小 的 林 宜 城 校 長, 爽 中 王 正 忠 主 任 研 商 如 何 利 用 瀧 林 書 齋 的 寬 敞 清 幽 空 間, 給 孩 子 一 個 課 後 免 費 輔 導 的 場 所, 最 後 決 定 了 如 下 的 安 排 170 A. 每 周 一 三 晚 上 7-9 點, 由 林 校 長 與 其 夫 人 麗 敏 老 師, 負 責 數 學 及 英 文 以 外 的 課 程, 以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與 國 中 一 年 級 為 對 象 林 校 長 為 新 數 學 專 家, 平 時 即 經 常 前 往 信 義 鄉 等 山 地 學 校 協 助 新 數 學 的 教 學, 相 當 忙 碌, 但 仍 設 法 抽 出 時 間 來 瀧 林 書 齋 B. 每 周 二 四 晚 上 同 一 時 間, 由 廖 爺 爺 負 責 英 語 文 教 學, 以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與 國 中 一 年 級 為 對 象 C. 每 周 三 下 午 1:30-3:00, 由 清 水 國 小 老 師 於 午 餐 後 帶 領 三 四 年 級 學 生 前 來 書 齋 學 習 英 文, 下 課 後 集 體 接 回 學 校 後 再 放 學 D. 每 周 四 早 上 為 清 水 國 小 的 晨 間 英 語 時 間, 廖 爺 爺 會 前 往 學 校 教 導 一 至 四 年 級 的 英 文, 集 中 在 學 校 的 中 廊 席 地 而 坐 上 課 E. 每 周 五 晚 上 為 國 中 二 三 年 級 學 生 時 間, 林 校 長 麗 敏 老 師 廖 爺 爺 於 書 齋 接 受 學 生 個 別 提 問, 必 要 時 再 向 全 體 學 生 講 解 國 中 二 三 年 級 每 周 一 至 周 四 晚 上, 皆 須 到 校 晚 自 習, 王 主 任 安 排 爽 中 老 師 輪 值 輔 導 功 課, 169 齋 僧 大 會 後 並 有 華 嚴 全 球 高 峰 論 壇 的 舉 行 170 惟 此 一 課 程 安 排, 因 廖 爺 爺 於 2010 年 6 月 考 取 東 海 大 學 EMBA-12 期, 在 東 海 幾 乎 每 晚 皆 有 選 課, 只 得 暫 時 停 掉 英 文 課, 而 由 林 校 長 與 麗 敏 老 師 獨 撐 大 樑, 繼 續 教 學 63
72 學 生 家 長 亦 輪 流 前 往 擔 任 志 工, 維 持 秩 序 與 安 全 F. 每 周 六 日 全 天 開 放, 由 就 讀 高 中 職 的 校 友 ( 後 來 的 爽 中 青 年 軍 ) 回 來 幫 助 學 弟 妹 功 課, 而 林 校 長 廖 爺 爺 也 會 不 定 期 出 現 171 (2). 書 齋 兼 顧 生 活 教 育 瀧 林 書 齋 於 2008 年 初 落 成, 為 一 棟 搭 蓋 於 組 合 屋 上 面 的 兩 層 樓 綠 色 木 造 建 築, 由 名 藝 術 家 台 北 藝 術 大 學 張 子 隆 教 授 設 計 建 造, 採 全 方 位 視 野 的 開 放 空 間, 令 建 築 與 大 自 然 相 結 合 設 計 時 即 已 規 劃 一 樓 為 教 學 與 會 議 之 用, 有 影 視 音 響 設 施, 頗 發 揮 其 教 學 與 聯 誼 的 功 能 其 實 在 瀧 林 書 齋 之 前, 樓 下 的 組 合 屋 於 2004 年 就 已 開 始 英 語 文 教 學, 但 因 學 生 人 數 不 斷 增 加, 教 室 已 容 納 不 下, 乃 有 瀧 林 書 齋 的 建 成 2004 年 迄 今, 廖 奶 奶 為 鼓 勵 孩 子 們 的 認 真 向 學, 曾 先 後 數 次 進 行 以 下 的 餐 飲 與 英 語 學 習 活 動 A. 吃 西 餐 學 習 西 餐 禮 儀 招 待 五 六 年 級 同 學 20 人 及 林 校 長 老 師 家 長 會 長 等 共 約 30 人, 至 中 興 新 村 交 流 道 附 近 之 田 園 餐 廳 花 珍 饌 聚 餐, 餐 廳 女 老 闆 特 別 邀 請 南 開 大 學 一 位 教 授 即 席 講 解 西 餐 的 餐 桌 禮 儀, 並 由 餐 廳 男 女 服 務 生 示 範 演 出 上 菜 禮 儀, 然 後 由 男 女 同 學 二 人 即 學 即 用, 客 串 實 習, 讓 同 學 們 了 解 真 正 的 西 餐 用 餐 是 有 一 定 的 規 矩, 不 遵 守 禮 儀 就 會 鬧 出 笑 話 來 餐 後 結 帳, 餐 廳 女 老 闆 為 感 念 書 齋 對 學 生 的 付 出, 表 示 她 們 也 要 盡 一 點 心 意, 參 與 在 地 教 育 的 關 懷, 因 此, 對 20 位 同 學 的 成 人 餐 只 收 兒 童 餐 的 價 格, 而 校 長 與 老 師 的 部 分 則 由 餐 廳 招 待 女 老 闆 的 體 貼 用 心, 讓 在 場 的 人 都 感 動 不 已, 好 多 人 且 眼 眶 含 著 淚 光 離 開 B. 吃 迴 轉 壽 司 學 習 日 式 禮 儀 以 小 五 六 及 國 一 為 對 象, 共 約 30 餘 人, 前 往 南 投 市 家 樂 福 商 圈 之 爭 鮮 迴 轉 壽 司 用 餐, 餐 廳 大 廚 師 於 點 餐 前 詳 細 講 解 相 關 禮 儀, 讓 學 生 認 識 異 國 文 化 中 的 日 式 禮 儀 至 於 學 生 可 點 選 的 壽 司 盤 數 則 以 期 末 測 驗 之 英 文 171 廖 爺 爺 因 在 東 海 亦 有 選 修 週 六 日 的 課 程, 所 以 向 孩 子 們 請 假, 待 EMBA 畢 業 再 恢 復 64
73 成 績 為 準, 各 人 五 盤 四 盤 或 三 盤 不 等, 若 配 額 已 滿, 仍 想 再 多 吃, 則 需 承 諾 餐 後 回 去 要 背 指 定 的 英 文 單 字 交 換, 每 盤 五 個 新 字 自 由 時 報 曾 對 此 活 動 報 導 稱 : 背 英 文 單 字 換 壽 司 172, 引 為 美 談 C. 吃 牛 排 餐 學 習 自 助 排 餐 禮 儀 以 沒 有 曠 課 為 資 格 條 件, 因 書 齋 鼓 勵 同 學 不 要 任 意 缺 課, 有 事 必 須 請 假, 所 以 合 格 人 數 約 有 20 人, 自 助 排 餐 餐 廳 由 同 學 票 選 決 定 吃 牛 排 共 舉 辦 兩 次, 皆 以 無 曠 課 為 必 要 條 件, 而 不 以 測 驗 成 績 換 食 物 數 量, 目 的 在 鼓 勵 同 學 保 持 不 缺 課 的 堅 持 精 神 D. 吃 麥 當 勞 學 習 速 食 禮 儀 對 都 市 的 孩 子 來 說, 進 出 麥 當 勞 猶 如 家 常 便 飯, 但 對 偏 鄉 的 孩 童 而 言, 仍 是 甚 為 稀 有 廖 爺 爺 固 然 在 清 水 國 小 義 務 教 英 文, 但 瀧 林 書 齋 的 吃 西 餐 吃 迴 轉 壽 司 吃 牛 排 對 大 多 數 孩 子 仍 然 無 從 分 享, 因 而 廖 奶 奶 與 學 校 老 師 研 擬 出 吃 麥 當 勞 的 辦 法, 每 學 年 終 了 的 暑 假 前, 學 校 擬 定 英 文 通 關 遊 戲 的 測 驗, 過 五 關 的 可 以 任 意 點 選 麥 當 勞 餐, 不 受 限 制 ; 通 過 一 關 至 四 關 的 各 有 規 範, 但 至 少 也 會 有 薯 條 或 薯 餅 可 吃 ; 至 於 老 師 部 分, 南 投 南 崗 的 麥 當 勞 表 示, 他 們 也 要 參 與 回 饋 地 方 教 育 的 義 舉, 因 此, 老 師 的 部 分 由 麥 當 勞 請 客 這 項 作 法 先 後 已 實 施 了 五 年, 每 次 都 由 麥 當 勞 送 往 北 中 寮 內 山 的 清 水 國 小, 再 由 各 班 領 回 教 室, 師 生 一 起 享 用, 老 師 都 會 不 厭 其 煩 地 告 訴 同 學, 要 感 恩 惜 福, 要 學 好 英 文 似 乎 清 水 國 小 的 孩 子 已 不 再 害 怕 英 文 了 173 E. 直 接 面 對 美 國 人 敢 於 開 口 2007/2008 年 間, 美 國 著 名 的 旅 遊 作 家 Mrs.Sandra 應 我 國 外 交 部 觀 光 局 之 邀, 兩 度 來 台 訪 問, 為 台 灣 做 深 度 報 導 第 二 次 指 定 地 區 為 南 投 縣 的 農 村, 並 由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負 責 安 排 接 待, 因 為 水 保 局 輔 導 的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172 自 由 時 報 2008 年 1 月 31 日 大 社 會 B6 版 爺 爺 教 英 文, 背 單 字 換 壽 司 ( 記 者 陳 鳳 麗 報 導 ) 173 目 的 只 要 孩 子 們 敢 開 口, 把 英 文 唸 出 來, 說 出 來 65
74 已 頗 有 可 觀 之 作 水 保 局 陳 組 長 邀 我 與 廖 奶 奶 全 程 參 與, 並 同 意 我 選 派 在 瀧 林 書 齋 學 英 文 的 四 位 同 學 陪 同 見 習 我 選 派 六 年 級 的 二 男 二 女 同 行, 進 行 一 場 兩 日 一 夜 的 學 習 之 旅 對 孩 子 們 來 說, 這 是 他 們 第 一 次 直 接 面 對 美 國 人 用 英 語 交 談, 是 最 好 的 直 接 學 習 機 會, 不 管 好 壞, 敢 於 開 口, 就 達 到 目 的 了, 而 對 Mrs.Sandral 來 說, 能 與 農 村 的 小 學 生 小 聚 兩 日, 額 外 發 現 偏 鄉 的 英 文 教 學, 亦 是 一 大 收 穫, 所 以 她 返 美 後 在 報 章 雜 誌 的 報 導, 特 別 詳 述 這 一 段 國 際 外 交 的 際 遇 此 次 的 農 村 之 行 共 訪 問 了 三 處 農 村 社 區, 包 括 鹿 谷 鄉 的 山 區 茶 園 與 入 選 十 大 經 典 農 漁 村 的 魚 池 鄉 大 雁 村 澀 水 社 區 174, 對 孩 子 們 而 言, 亦 是 難 得 的 校 外 學 習 之 旅 2009 年 美 國 Attic Tent 公 司 總 裁 偕 國 外 部 VP 到 訪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並 安 排 參 訪 清 水 國 小, 利 用 廖 爺 爺 晨 間 英 語 時 間 175 向 清 水 國 小 的 學 生 講 話 並 與 之 對 談, 學 生 勇 於 發 問 的 表 現 令 人 激 賞, 很 多 孩 子 都 敢 於 面 對 美 國 人, 開 口 說 英 語 了 2 爽 中 青 年 軍 2008 年 7 月 爽 中 青 年 軍 176 正 式 成 立, 總 部 就 設 在 瀧 林 書 齋, 隨 即 在 總 部 召 開 一 連 串 的 運 籌 會 議 177, 規 劃 如 何 進 行 : (1) 樟 平 溪 的 淨 溪 活 動 ; (2) 母 校 學 弟 妹 的 寒 暑 假 課 業 輔 導 ; (3) 母 校 每 年 兩 次 的 四 校 策 略 聯 盟 活 動 擔 任 服 務 志 工 ( 一 次 為 聯 合 運 動 會, 一 次 為 聯 合 成 果 展 及 跳 蚤 市 場 ); (4) 母 校 2009 年 起 的 三 天 兩 夜 國 小 棒 球 營 活 動, 擔 任 輔 導 學 弟 妹 之 志 工 ; (5) 社 區 服 務 工 作 的 規 劃 瀧 林 書 齋 成 為 爽 中 青 年 軍 經 常 聚 會 的 場 所, 廖 爺 爺 與 廖 奶 奶 亦 成 為 他 們 背 後 174 澀 水 社 區 概 況 已 於 前 文 略 作 介 紹 175 過 去 是 每 週 四 晨 間 定 為 廖 爺 爺 晨 間 英 語 時 間, 但 就 讀 東 海 EMBA-12 屆 之 後 即 暫 停 上 課, 深 覺 歉 然 176 爽 中 青 年 軍 成 員 由 歷 屆 爽 中 畢 業 同 學 組 成, 目 前 最 大 的 已 大 學 畢 業, 其 餘 尚 在 大 學 或 高 中 177 均 由 爽 中 青 年 軍 幹 部 自 主 運 作 66
75 的 支 持 力 量 3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每 年 寒 暑 假 皆 與 國 中 小 學 校 合 作, 前 往 學 校 義 務 教 受 學 生 布 包 書 袋 手 機 袋 等 之 DIY, 學 生 從 學 習 中 亦 開 始 有 回 饋 佈 施 的 觀 念 與 表 現, 目 前 已 知 有 三 位 同 學, 決 定 2012 年 大 學 畢 業 後 即 返 鄉 服 務, 布 工 坊 書 齋 與 青 年 軍 已 進 行 籌 備 規 劃 ; 瀧 林 書 齋 已 決 定 整 棟 建 築 皆 作 為 教 學 與 藝 文 活 動 之 用, 廖 爺 爺 與 廖 奶 奶 搬 出 書 齋 二 樓, 回 歸 於 樓 下 之 組 合 屋 居 住, 便 於 書 齋 之 整 體 規 劃 178 第 六 節 國 外 學 者 獻 議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於 2011 年 6 月 30 日 至 7 月 1 日 由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策 劃 舉 辦 了 一 場 盛 大 的 2011 農 村 再 生 國 際 研 討 會 (2011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Rural Regeneration), 邀 請 國 內 外 學 者 專 家 與 會, 並 發 表 多 篇 與 農 村 再 生 相 關 的 論 文 或 於 小 組 研 討 會 中, 以 口 頭 論 述 其 觀 點, 皆 各 有 其 獨 特 見 解, 頗 值 得 了 解 參 考 ; 國 外 學 者 來 自 不 同 國 家, 但 以 日 本 地 處 亞 洲 東 北, 與 台 灣 同 屬 島 國, 日 本 的 看 法 應 可 作 為 參 考, 故 先 介 紹 日 本 兩 位 學 者 之 論 述, 容 日 後 再 擴 及 歐 美 179 一. Masanori Azuma, Professor of Kogakuin University 提 議 Remodeling of Rural Village- The Combination of Taiwan leisure farm and Japan farm-stay garden, 即 結 合 台 灣 的 休 閒 農 莊 與 日 本 的 農 居 庭 園, 以 重 塑 農 村 的 形 象, 因 現 代 台 灣 已 跳 脫 舊 式 的 農 作, 逐 漸 發 展 為 休 閒 農 業 模 式 ; 休 閒 農 事 的 特 性, 在 於 能 吸 引 城 市 居 民 前 來 農 村 地 區, 除 可 採 購 農 產 品 外, 尚 可 體 驗 農 村 的 食 宿 景 觀 生 活 歷 史 文 物 特 殊 產 業, 乃 至 溫 泉 沐 浴, 雙 方 協 調 合 作, 即 能 促 進 地 區 的 共 同 利 益 而 日 本 的 農 居 庭 園 的 特 性, 起 因 於 日 本 城 市 居 民 喜 歡 那 些 學 自 德 國 小 花 園 178 廖 爺 爺 與 廖 奶 奶 之 前 即 居 住 於 樓 下 組 合 屋 179 以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編 印 之 2011 農 村 再 生 國 際 研 討 會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RuralRegeneration) 之 英 文 資 料 為 範 本 摘 要 譯 出 67
76 與 英 國 分 段 花 園 (Allotment Garden) 的 日 本 城 市 花 園, 由 城 市 花 園 而 連 結 到 地 處 山 區 獨 有 的 農 居 庭 園 ; 農 居 庭 園 係 利 用 山 區 荒 廢 的 土 地, 遊 客 住 於 農 村, 深 度 體 驗 農 事 生 活 結 合 地 區 活 化 的 目 標, 庭 園 通 常 皆 由 地 方 鄉 鎮 政 府 或 農 民 協 會 所 開 發, 此 所 以 許 多 庭 園 受 到 農 業 部 的 補 助, 每 一 建 築 區 約 平 方 呎, 休 閒 屋 約 平 方 呎, 內 有 小 廚 房 衛 浴 設 備, 頗 適 於 住 宿, 至 於 冷 氣 機 洗 衣 機 炊 具 微 波 爐 及 其 他 用 具, 則 視 個 別 需 要 由 住 客 自 行 準 備, 租 約 可 簽 1 年, 且 可 延 長 至 5 年 以 上 農 居 庭 園 通 常 位 於 遠 離 的 鄉 下, 公 路 車 程 約 1-2 小 時, 加 上 鄉 村 道 路 30 分 鐘, 使 用 者 謂 必 須 與 日 常 活 區 有 相 當 距 離, 以 躲 開 繁 忙 的 城 市 生 活, 逃 入 一 個 不 一 樣 的 環 境 此 種 農 居 庭 園, 一 般 每 月 要 使 用 兩 次, 每 週 末 即 可 看 到 許 多 遊 客 驅 車 湧 入 山 區, 而 遊 客 於 夏 季 多 會 停 留 一 週, 某 些 退 休 的 長 者 反 而 於 週 間 前 來 住 宿, 方 便 至 市 區 訪 視 孫 兒, 因 此, 顯 示 此 種 庭 園 兼 具 樂 活 與 教 養 的 雙 重 功 能 台 灣 休 閒 農 庄 的 關 鍵 點 在 於 : 如 何 讓 城 市 居 民 對 本 地 區 擁 有 特 殊 的 感 覺, 如 何 留 住 他 們 長 期 穩 定 的 來 訪, 以 及 如 何 增 加 他 們 的 消 費 日 本 農 居 庭 園 的 建 立, 可 有 經 常 與 長 期 到 訪 的 好 處, 並 可 提 昇 整 個 地 區 的 消 費 而 且 大 部 分 的 農 居 庭 園 使 用 者, 較 能 理 解 農 業 問 題 食 材 的 安 全 與 生 態 議 題, 可 與 農 村 保 持 長 久 的 聯 繫 兩 者 結 合, 可 促 進 農 庄 景 緻 的 更 新 休 閒 農 庄 多 由 團 體 而 非 由 個 人 操 作, 其 成 果 是 由 整 個 地 區 共 享, 因 此 團 體 的 特 性 變 得 極 為 重 要, 景 緻 的 更 新 需 自 團 體 開 始, 以 達 到 加 乘 的 效 果 日 本 農 居 庭 園 構 想 的 輸 入, 可 以 視 為 個 別 的 新 規 劃, 亦 可 併 於 地 方 造 景 的 更 新 計 畫 內 ; 藉 由 農 事 庭 園 規 劃 的 構 想, 農 居 庭 園 將 會 成 為 農 村 地 區 的 景 緻 焦 聚, 或 變 成 一 種 象 徵 欲 改 變 現 存 的 農 村 景 緻 需 花 費 一 些 時 間, 而 新 發 展 的 造 景 更 新, 相 形 之 下 較 為 簡 單 至 於 台 灣 農 村 的 再 造, 利 得 需 由 整 體 農 村 分 享, 而 非 由 某 些 機 構 單 獨 運 作, 從 歷 史 文 物 的 保 存 管 理, 引 人 入 勝 的 農 作 發 展 地 方 景 觀 的 建 立, 到 所 有 住 民 的 整 體 努 力, 皆 為 休 閒 農 業 園 區 改 進 吸 引 遊 客 能 力 的 基 本 要 件 地 方 特 性 是 由 農 村 全 體 成 員 來 建 立, 其 結 果 亦 須 由 全 體 住 民 分 享, 若 其 利 得 逕 由 少 數 或 某 些 人 操 弄, 68
77 則 會 產 生 嚴 重 的 問 題 提 及 休 閒 農 業 的 發 展, 景 觀 的 重 生 極 其 重 要, 須 由 全 體 住 民 共 同 合 作 始 能 有 成, 因 此 應 有 某 種 組 織 的 建 立, 以 便 所 有 住 民 皆 能 分 享 努 力 的 成 果, 否 則 長 遠 而 言, 景 觀 與 舒 適 的 農 村 環 境 將 無 法 持 久, 農 村 地 區 亦 會 趨 於 沒 落 另 亦 有 美 麗 與 完 善 再 造 的 農 村 遭 受 外 來 者 入 侵, 建 築 食 宿 設 施, 破 壞 與 消 耗 景 觀 謀 利 而 無 任 何 貢 獻 付 出 ; 此 種 情 形 應 盡 可 能 避 免 在 日 本 亦 曾 發 生 過, 在 一 個 滿 載 歷 史 文 物 與 秀 麗 景 觀 的 農 村, 因 觀 光 客 增 加, 旅 館 餐 廳 與 禮 品 店 亦 由 外 來 者 隨 處 建 立, 但 於 囊 括 當 地 的 在 地 歷 史 文 化 遺 產 後 即 行 離 去, 留 下 的 破 爛 設 施 卻 成 為 地 方 景 觀 的 負 擔, 可 謂 極 不 負 責 任 其 中 有 些 是 本 地 人 出 走 在 外 的 後 代, 返 家 從 故 鄉 搜 取 資 源 後 只 留 下 爛 攤 子 此 類 生 意 通 常 只 考 慮 個 人 利 益, 僅 提 供 低 品 質 的 服 務, 不 顧 本 地 形 象, 與 在 地 文 化 全 然 無 關, 結 果 令 遊 客 厭 惡, 地 方 吸 引 力 消 失, 有 人 稱 其 為 : 贏 者 馬 的 掠 奪 現 象 (phenomenon of winner s plundering) 休 閒 農 業 地 區 的 魅 力 即 是 農 村 的 魅 力, 目 標 應 聚 焦 於 自 然 農 村 景 觀 的 維 護, 而 非 人 造 設 施, 因 此, 應 珍 惜 現 存 的 自 然 景 觀 池 塘 河 流 等 等, 所 有 地 理 上 與 生 態 上 的 資 源 皆 應 善 加 保 存, 此 對 孩 童 的 教 育 至 為 重 要, 亦 對 遊 客 數 量 的 增 加 極 有 助 益 人 們 造 訪 農 村, 已 非 單 純 慕 其 農 業 之 名 而 來, 亦 是 為 其 特 殊 的 地 方 文 化 遺 產 而 來 傳 統 的 活 動 與 傳 統 藝 術, 如 舞 蹈 歌 唱 編 織 木 作 農 村 美 食 等 皆 具 吸 引 遊 客 來 到 農 村 的 魅 力 當 我 們 的 生 活 類 化 於 經 濟 發 展 時, 農 村 文 化 亦 即 隨 農 村 之 沒 落 而 沒 落, 值 得 吾 人 加 以 省 思 農 居 庭 園 的 另 一 個 隱 藏 功 能, 顯 現 於 日 本 的 東 北 地 震 (North-east Earthquake) 事 件 上, 該 次 地 震 造 成 巨 大 損 害, 有 一 段 很 長 時 間, 欠 缺 庇 護 之 所 與 維 生 食 物, 無 法 想 像 若 此 事 發 生 在 如 東 京 之 大 城 市, 農 村 地 區 的 人 口 損 失 已 涵 蓋 數 代, 而 多 數 東 京 住 民 皆 少 與 農 村 來 往, 在 鄉 下 卻 吾 人 提 供 遮 蔽 與 食 物, 如 若 使 用 農 居 庭 園, 城 市 居 民 或 能 找 到 他 們 的 第 二 個 家 鄉 台 灣 並 非 沒 有 自 然 災 害 之 地, 所 以 預 作 完 善 的 準 備 亦 是 最 基 本 的 事 69
78 二. Kentaro Yoshida, Professor, Enviromental Studies of Nagasaki University 以 "Post-disaster recovery and prospects for Japanese ar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 為 題, 指 出 日 本 災 後 的 農 業 與 農 村 之 恢 復 與 展 望, 頗 值 得 台 灣 引 為 借 鏡, 因 為 台 灣 與 日 本 一 樣, 都 是 常 要 面 對 地 震 颱 風 水 災 與 土 石 流 之 患 的 國 家, 每 次 災 後 的 農 業 與 農 村 損 害 都 非 常 嚴 重, 而 災 後 重 建 恢 復 的 工 作 更 是 千 頭 萬 緒, 常 常 是 舊 的 災 害 猶 未 恢 復, 新 的 災 害 卻 又 來 臨 農 業 與 農 村 地 區 的 持 續 發 展 為 日 本 最 關 切 的 重 要 政 策 目 標, 一 次 大 地 震 與 隨 後 而 來 的 放 射 性 問 題, 迫 使 日 本 社 會 面 對 從 大 災 難 恢 復 的 重 大 挑 戰, 因 此 有 必 要 對 地 震 前 後 的 日 本 農 業 與 農 村 狀 況 作 瞭 解 雖 然 農 業 生 產 占 GDP 的 比 率 還 不 到 1%, 但 農 業 區 塊 對 經 濟 與 就 業 的 衝 擊, 在 許 多 地 方 仍 是 很 重 要, 有 甚 多 正 負 面 的 不 同 因 素 影 響 到 日 本 的 農 業 與 農 村 地 區 的 未 來 展 望, 如 最 近 農 村 地 區 的 人 口 遽 減 與 老 年 加 速 的 問 題, 使 得 欲 維 持 農 村 的 小 而 美 社 群 與 農 業 生 產 更 加 困 難, 約 有 50% 的 農 村 社 區, 據 報 已 漸 喪 失 其 基 本 功 能, 如 最 起 碼 的 公 眾 服 務 再 者, 由 於 社 區 管 理 功 能 的 喪 失 與 荒 廢 造 林 地 之 蔓 延, 使 野 生 生 物 對 農 業 造 成 的 損 害 正 迅 速 增 加, 2007 年 估 計 農 產 的 損 失 約 達 200 億 日 圓 實 則 自 1990 年 代 以 來, 一 般 大 眾 已 甚 瞭 然 農 業 與 農 村 地 區 對 生 態 體 系 維 護 的 重 要, 因 之, 公 私 部 門 都 在 倡 導 農 村 旅 遊 以 及 與 城 市 之 互 動, 於 農 村 社 區 內 體 驗 農 業 活 動 的 直 接 付 費 計 畫, 亦 自 2000 年 就 已 開 始 實 施, 此 一 計 畫 的 特 色 在 於 促 進 社 群 基 礎 的 農 業, 以 維 護 生 態 體 系 的 功 能, 而 2000 年 代,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亦 已 實 施 過 類 似 的 計 畫,2009 年 的 歷 史 性 政 權 交 替, 日 本 的 民 主 黨 (Democratic Party) 加 速 推 行 轉 向 支 持 個 人 直 接 收 入 的 政 策, 以 便 達 成 較 高 的 個 人 滿 意 度, 以 及 生 態 體 系 功 能 的 維 護, 顯 而 易 見 的 日 本 農 業 積 極 面, 為 高 品 質 與 高 附 加 價 值 農 產 品 外 銷 的 提 昇, 而 週 邊 國 家 的 經 濟 成 長 與 日 本 食 物 知 名 度 的 擴 增, 亦 誘 發 對 日 本 農 產 品 的 需 求 不 過 東 日 本 大 地 震 (The Great East Japan Earthquake) 發 生 於 2011 年 3 月, 70
79 然 而 現 況 與 農 業 及 農 村 地 區 的 重 大 變 遷, 對 日 本 農 業 的 整 體 衝 擊 影 響, 狀 況 仍 然 不 很 清 楚, 亦 無 從 預 為 逆 料 未 來, 根 據 農 漁 森 林 部 (Ministry of the Agriculture, Forestry and Fisheries) 的 調 查 報 告, 估 計 全 部 農 業 地 區 因 海 嘯 引 發 洪 水 所 造 成 的 災 害, 在 面 臨 太 平 洋 海 岸 的 6 個 縣 區 之 農 地 損 害 達 到 23,000 ha 180 (2.6%), 復 因 Fukushima Daiichi Newclear Power Station( 福 島 第 一 核 電 站 ) 於 震 後 發 生 的 七 級 災 變, 影 響 到 廣 大 的 農 業 地 區, 放 射 性 物 質 的 外 洩 與 消 費 者 的 極 度 反 應, 造 成 運 輸 的 限 制 與 輻 射 量 檢 定 的 執 行, 並 使 核 電 廠 周 邊 的 農 業 營 作 遭 遇 困 難, 日 本 農 業 與 農 村 地 區 亟 需 戮 力 從 目 前 仍 在 承 受 的 嚴 重 損 害 中 恢 復 舊 觀 以 下 為 一 些 值 得 參 考 的 數 據 與 資 料 : ( 一 ) 日 本 農 業 現 況 1 產 量 農 地 農 家 逐 漸 下 降 ; 年 的 農 業 產 量 總 計 80,490 億 日 圓 牲 畜 :25,100 億 日 圓 (31%) 蔬 菜 :20,330 億 日 圓 (25%) 稻 米 :17,950 億 日 圓 (22%) 比 較 :1994 年 總 值 為 17,950 億 日 圓,2004 年 為 87,140 億 日 圓 3 農 業 佔 日 本 GDP 之 0.9% ( 日 本 GDP:4920,670 億 日 圓, 農 業 :44,290 億 日 圓 ) 年 普 查 發 現, 較 2005 年 嚴 重 下 降 : 農 場 牲 畜 數 :2,529,000 ( 減 少 11.2%) ( 其 中 商 業 農 場 1,632,000 占 6.9%) 商 業 農 場 人 口 :2,606,000 人 ( 下 降 22.3%) ( 平 均 年 齡 :65.8 歲 ) 每 戶 平 均 耕 地 : 由 1.9 ha 擴 增 為 2.2 ha 廢 耕 地 :396,000 ha ( 增 加 2.7%) 180 即 hectares ( 公 頃 ) 71
80 ( 二 ) 增 加 中 的 農 村 社 會 老 年 人 口 65 歲 以 上 之 老 農 人 口 急 速 增 加 中 : 181 表 2-1 日 本 農 村 老 年 人 口 比 較 表 年 份 農 村 老 年 農 民 比 率 33.3 % 52.9 % 61.6 % 老 年 占 日 本 人 口 比 率 12.1 % 17.4 % 23.1 % 資 料 來 源 : 依 據 原 作 者 資 料 製 表 ( 三 ) 日 本 的 農 業 安 全 政 策 原 則 在 : 1 提 昇 國 內 農 產 量 以 確 保 食 物 之 供 應 無 缺 ; 2 日 本 每 人 的 平 均 農 地 面 積 遠 小 於 西 方 國 家 ;( 日 本 的 農 業 主 要 為 勞 力 密 集 的 水 稻 耕 作 ) 3 日 本 政 府 有 效 運 用 其 農 業 預 算 (2005 會 計 年 度 占 國 家 總 預 算 之 2.6%), 以 增 進 食 物 供 應 能 量 4 農 田 與 農 業 預 算 對 其 他 國 家 之 比 較 (2005): 表 2-2 日 本 農 田 與 農 業 預 算 對 其 他 國 家 之 比 較 表 (2005 年 ) 國 家 日 本 美 國 歐 盟 英 國 農 地 面 積 ( 單 位 :1 萬 ha) ,719 10, 土 地 面 積 比 率 12.4% 18.4% 27.6% 27.3% 人 口 ( 單 位 : 百 萬 人 ) 每 人 農 地 面 積 ( 單 位 : 畝 ) 農 業 預 算 ( 單 位 : 十 億 日 圓 ) 2,256 3,306 6, 與 國 家 預 算 比 較 2.6% 1.2% 44.9% 1.2% 平 均 每 一 農 戶 之 農 業 預 算 平 均 每 一 公 頃 農 地 之 預 算 資 料 來 源 : 原 作 者 資 料 改 編 5 稻 米 種 植 面 積 與 產 量 之 改 變 (1) 2008 年 稻 米 ( 作 為 主 食 ) 生 產 面 積 為 1,596,000 公 頃, 較 上 一 年 減 少 43,000 公 頃 ; 181 依 據 原 作 者 資 料 製 表 72
81 (2) 稻 米 需 求 經 過 長 時 間 的 下 滑 後, 已 到 探 底 回 談 程 度 ; (3) 需 求 量 自 2007 年 7 月 至 2008 年 6 月, 已 增 長 至 8,550,000 頓, 較 上 一 年 增 加 170,000 頓 ( 增 加 2%); (4) 2007 會 計 年 度 每 人 稻 米 消 費 量, 於 經 歷 長 期 下 滑 後 平 均 增 加 0.4 公 斤 6 日 本 的 農 產 品 出 口 (1) 農 產 品 的 出 口 迅 速 增 加, 由 2000 年 的 1,360 億 日 圓, 增 加 到 2010 年 的 2,420 億 日 圓 : (2) 主 要 進 口 國 家 為 : 香 港 (25%) 美 國 (14%) 台 灣 (12%) 中 國 (11%) 南 韓 (9%) 73
82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範 圍 第 一 節 以 史 為 師 因 古 鑑 今 研 究 今 天 的 台 灣 農 村 現 況, 不 能 不 對 台 灣 的 歷 史 演 化, 及 其 對 台 灣 農 村 經 濟 的 變 遷 有 所 了 解, 此 即 以 史 為 師 與 因 古 鑑 今 的 質 化 研 究 方 法, 並 選 擇 具 代 表 性 之 農 村 為 參 訪 對 象, 親 自 與 社 區 人 士 面 對 面 訪 談 溝 通 另 以 農 村 的 時 代 變 遷 及 農 村 的 個 案 發 展 為 研 究 範 圍, 研 究 推 動 不 同 農 村 社 區 不 同 產 業 之 間 作 異 業 結 合 之 可 能 因 為 台 灣 近 四 百 年 來 的 歷 史, 就 是 一 段 與 世 界 諸 多 不 同 政 經 文 化 乃 至 種 族 融 合 的 歷 史, 其 間 特 別 歷 經 荷 西 殖 民 時 期 鄭 氏 王 朝 時 期 清 治 時 期 日 治 時 期 以 至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時 期 尤 其 年 間, 荷 西 至 日 治 時 期 結 束 的 台 灣 農 業 史, 其 實 是 以 經 濟 為 主 軸 的 發 展 史 而 不 同 政 權 興 替 之 間 的 經 貿 與 經 濟 活 動, 皆 影 響 到 台 灣 農 業 經 濟 的 發 展 方 向, 亦 涉 及 台 灣 較 為 特 殊 的 土 地 經 濟 活 動 與 複 雜 的 地 租 結 構 182, 從 而 影 響 1945 年 之 後 的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在 台 灣 施 行 的 農 村 土 地 政 策, 由 三 七 五 減 租 而 公 地 放 領, 乃 至 耕 者 有 其 田 諸 措 施 此 所 以 在 探 討 今 日 台 灣 農 村 之 再 生 問 題 時, 不 得 不 於 第 二 章 之 文 獻 探 討 加 以 回 顧 者 農 業 本 為 國 家 經 濟 的 基 本 產 業, 社 會 安 定 的 堅 固 基 石, 但 因 內 外 情 勢 的 變 動, 台 灣 農 業 一 度 成 為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下 的 孤 兒 幸 而 在 政 府 部 門 仍 有 慧 眼 獨 具 的 政 策 堅 持 農 業 工 作 人 員 的 埋 首 奉 獻 與 廣 大 農 民 的 辛 勤 付 出 配 合, 使 台 灣 農 村 與 農 業 在 台 灣 整 體 經 濟 發 展 中, 仍 扮 演 極 為 重 要 的 角 色 ; 其 中 特 別 值 得 一 提 且 應 予 讚 揚 的 公 部 門, 厥 為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所 屬 的 水 土 保 持 局, 長 年 參 予 並 協 助 推 動 台 灣 農 村 的 軟 硬 體 建 設, 且 政 策 執 行 前 後 一 貫, 不 受 政 黨 輪 替 的 影 響, 尤 屬 難 能 可 貴 雖 然 執 行 成 效 因 外 在 環 境 與 個 別 農 村 配 合 度 的 影 響, 仍 有 進 步 空 間, 但 對 農 村 安 定 和 諧 及 農 家 基 本 生 活 條 件 的 改 善, 輒 使 農 村 成 為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不 可 或 缺 的 幕 後 支 持 力 量 182 網 路 維 基 百 科 台 灣 經 濟 史 前 言 74
83 因 此, 本 章 從 歷 史 文 獻 與 農 村 發 展 個 案 的 探 討 中, 發 掘 台 灣 農 村 現 階 段 的 主 要 困 境 所 在, 這 些 困 境 率 皆 與 國 家 政 經 環 境 與 農 業 政 策 有 所 關 連, 因 此 第 二 節 現 階 段 台 灣 農 村 的 主 要 困 境, 即 為 本 研 究 於 深 入 探 討 台 灣 農 村 與 農 業 史 實 與 個 案 情 境 後, 所 得 出 之 總 結, 而 須 於 第 四 章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以 四 大 方 向 為 解 決 困 境 之 道 也 第 二 節 現 階 段 台 灣 農 村 的 主 要 困 境 1945 年 以 來, 半 個 多 世 紀 的 台 灣 農 業 與 農 村 經 濟 發 展, 歷 經 三 七 五 減 租 公 有 耕 地 放 領 耕 者 有 其 田 等 政 策 的 實 施, 以 及 在 工 業 產 品 出 口 導 向 的 年 代, 扮 演 後 勤 支 援 的 重 責 大 任 後, 似 已 功 成 身 退, 暫 別 歷 史 舞 台 的 聚 焦 但 台 灣 農 村 依 然 是 台 灣 社 會 的 安 定 磐 石, 整 個 台 灣 社 會 有 責 任 續 予 特 別 的 關 注, 了 解 當 前 社 會 農 村 所 面 臨 的 急 切 問 題, 而 同 伸 援 手 協 助 克 服 現 階 段 的 台 灣 農 村 困 境, 主 要 有 人 力 不 足 隔 代 教 養 農 產 滯 銷 與 農 村 生 態 等 方 面, 茲 略 予 簡 要 分 述 一 人 力 外 流, 勞 動 力 不 足 台 灣 農 村 勞 動 力 不 足, 主 要 因 為 年 輕 人 的 人 力 外 流, 而 年 輕 人 力 的 外 流, 並 不 是 年 輕 人 不 愛 家 鄉, 不 是 年 輕 人 不 願 留 在 農 村 與 老 一 輩 的 長 者 同 甘 共 苦, 而 是 留 在 農 村, 幾 乎 沒 有 工 作 謀 生 的 機 會, 只 好 向 外 謀 求 發 展 而 農 村 的 產 業, 靠 的 就 是 人 力 與 勞 動 力, 留 下 來 的 老 年 人 口, 不 得 不 擔 起 農 地 耕 作 的 重 任, 年 老 力 衰, 卻 是 最 大 的 天 敵 以 南 投 縣 中 寮 鄉 之 人 口 結 構 觀 察, 即 可 概 見 一 斑 表 3-1 中 寮 鄉 歷 年 人 口 數 統 計 表 歷 年 人 口 數 列 表 人 口 數 增 減 年 度 戶 數 男 女 合 計 百 分 比 39 3,137 8,240 8,037 16, % 40 3,169 8,492 8,302 16, % 41 3,250 8,725 8,529 17, % 備 考 75
84 表 3-1 中 寮 鄉 歷 年 人 口 數 統 計 表 ( 續 1) 歷 年 人 口 數 列 表 人 口 數 增 減 年 度 戶 數 男 女 合 計 百 分 比 備 考 42 3,306 8,988 8,814 17, % 43 3,355 9,383 9,121 18, % 44 3,412 9,642 9,450 19, % 45 3,515 10,015 9,866 19, % 46 3,550 10,282 10,168 20, % 47 3,634 10,537 10,438 20, % 48 3,685 10,939 10,751 21, % 49 3,740 11,155 11,054 22, % 50 3,804 11,398 11,301 22, % ,852 11,659 11,549 23, % ,906 12,001 11,904 23, % ,034 12,400 12,209 24, % ,126 12,707 12,512 25, % ,214 13,021 12,824 25, % ,241 13,286 13,022 26, % ,208 13,613 13,198 26, % ,428 14,381 13,404 27, % ,497 14,334 13,323 27, % 60 4,516 14,432 13,243 27, % 61 4,506 14,226 13,146 27, % 62 4,483 14,106 12,919 27, % 63 4,485 13,984 12,719 26, % 64 4,434 13,786 12,438 26, % 65 4,342 13,474 12,148 25, % ,312 13,269 11,958 25, % ,265 12,943 11,685 24, % ,200 12,632 11,386 24, % ,172 12,304 11,060 23, % ,171 12,152 10,843 22, % ,182 12,079 10,695 22, % ,201 12,030 10,620 22, % ,180 11,880 10,560 22, % ,210 11,716 10,421 22, % 0 76
85 表 3-1 中 寮 鄉 歷 年 人 口 數 統 計 表 ( 續 2) 歷 年 人 口 數 列 表 人 口 數 增 減 年 度 戶 數 男 女 合 計 百 分 比 備 考 75 4,217 11,436 10,232 21, % ,250 11,146 9,916 21, % ,339 10,965 9,583 20, % ,387 10,870 9,412 20, % ,385 10,676 9,266 19, % ,372 10,579 9,143 19, % ,385 10,494 9,054 19, % ,441 10,499 9,013 19, % ,538 10,406 8,834 19, % ,630 10,327 8,719 19, % ,679 10,244 8,498 18, % ,762 10,194 8,373 18, % ,775 9,991 8,261 18, % ,829 9,857 8,068 17, % ,964 9,741 7,947 17, % ,038 9,684 7,996 17, % ,088 9,559 7,835 17, % ,148 9,439 7,741 17, % ,185 9,336 7,695 17, % ,283 9,292 7,649 16, % ,346 9,182 7,581 16, % ,424 9,059 7,528 16, % ,517 8,960 7,485 16, % 98 5,610 8,914 7,491 16, % 99 5,623 8,799 7,384 16, % 100 5,648 8,705 7,300 16, % 101 5,649 8,632 7,251 15, % 資 料 來 源 : 中 寮 鄉 戶 政 事 務 所 從 表 3-1 可 以 看 出, 自 1950 年 至 1969 年 之 間, 每 年 人 口 皆 有 成 長 ;1950 年 為 16,277 人 ( 男 8,240, 女 8,037), 至 1969 年 達 最 高 峰 的 27,785 人 ( 男 14,334, 女 13,323) 此 後 即 連 年 下 降, 至 本 (2012) 年 最 低, 僅 有 15,883 人 ( 男 8,632, 女 7,251) ; 但 戶 口 數 則 每 年 呈 增 加 趨 勢,1950 年 為 3,137 戶,1969 年 4,428 戶, 77
86 2012 年 5,649 戶 ( 最 高 ), 且 自 2001 年 5,038 戶 之 後, 皆 逐 年 增 加 是 否 兄 弟 結 婚 後 分 家, 別 立 門 戶, 或 其 他 因 素, 上 帶 進 一 步 瞭 解 二 人 口 老 化, 隔 代 教 養 台 灣 農 村 的 年 輕 人, 為 了 生 存 不 得 不 離 鄉 背 井 到 外 地 謀 職, 甚 至 到 外 地 後 娶 妻 生 子, 無 力 養 育 子 女, 又 把 孩 子 留 給 家 鄉 的 老 人 做 伴, 農 村 的 產 業 道 路 上 開 著 鐵 牛 車 的 幾 乎 都 是 上 了 年 紀 的 銀 髮 阿 公 阿 嬤, 肩 負 生 產 與 隔 代 教 養 的 責 任 以 北 中 寮 而 言, 長 住 的 鄉 民 以 老 弱 婦 孺 居 多, 老 弱 加 上 貧 窮, 就 成 為 弱 勢 家 庭 以 中 寮 鄉 的 老 年 人 口 作 比 較 : 表 3-2 中 寮 鄉 老 年 人 口 比 較 表 年 齡 合 計 總 數 男 女 ,176 (19.996%) 資 料 來 源 : 中 寮 鄉 戶 政 事 務 所 65 歲 以 上 之 老 年 人 口 共 有 3,176 人, 占 有 % 比 率, 已 屬 高 齡 社 會 結 構 ; 其 中 歲 年 齡 層 有 720 人,90-99 歲 亦 有 102 人, 兩 者 合 計 822 人, 占 老 年 人 口 之 25.88% 比 率 另 64 歲 以 下 人 口 比 率 在 戶 籍 統 計 上 雖 有 80%, 但 有 多 少 年 輕 人 只 是 寄 籍 而 已, 並 無 實 際 資 料 可 資 比 較, 因 之, 若 將 寄 籍 之 年 輕 人 口 減 掉, 則 實 際 比 率 恐 已 達 到 超 高 齡 社 會 標 準 三 農 產 滯 銷, 生 計 困 頓 仍 以 北 中 寮 為 例, 在 年 代, 整 個 中 寮 鄉 與 台 灣 大 部 分 農 村 一 樣, 183 都 盛 產 香 蕉 外 銷 日 本 日 據 時 代, 中 寮 的 香 蕉 因 特 殊 的 口 感 而 被 指 定 為 進 貢 日 本 天 皇 的 貢 品, 故 亦 享 有 天 皇 蕉 之 美 譽 但 80 年 代 後, 繁 榮 一 時 的 全 台 香 蕉, 183 農 業 人 士 認 為 與 中 寮 的 地 理 與 氣 候 有 關 78
87 卻 因 1969 年 的 蕉 蟲 事 件 與 日 本 香 蕉 進 口 政 策 的 改 變 而 一 蹶 不 振 香 蕉 以 外 的 農 產 品 與 蕉 蟲 事 件 固 然 不 能 同 日 而 語, 但 產 量 不 足 時 入 不 敷 出, 盛 產 時 價 格 大 跌 的 敗 市 慘 況, 加 以 連 年 風 災 水 患 土 石 流 等 嚴 重 災 害 不 斷, 農 業 損 失 動 則 十 多 億 元, 常 令 農 民 無 語 問 蒼 天, 不 知 何 以 維 持 生 計 四 政 經 環 境 衝 擊 農 村 生 態 前 面 所 舉 發 生 於 1969 年 的 蕉 蟲 事 件 之 前, 台 灣 香 蕉 在 日 本 市 場 的 佔 有 率 達 90%, 創 造 了 台 灣 蕉 農 的 黃 金 歲 月 該 一 事 件 實 際 上 充 滿 了 政 治 恩 怨 情 仇, 日 本 香 蕉 進 口 業 者 甚 至 組 團 來 台, 希 望 化 解 其 中 恩 怨, 以 免 影 響 台 灣 蕉 農 與 日 本 業 者 的 權 益, 但 主 其 事 者 眼 光 智 慮 不 足, 反 而 給 了 台 灣 以 外 的 競 爭 國 家 一 個 天 賜 機 會, 向 日 本 政 府 力 爭 而 嚴 重 分 食 了 台 灣 獨 佔 市 場 的 大 餅 反 觀 目 前 的 台 灣 政 經 環 境, 雖 不 再 有 蕉 蟲 事 件 翻 版 的 趕 盡 殺 絕, 但 黨 派 派 系 鬥 爭 影 響 農 村 社 區 建 設 發 展 的 故 事 則 多 有 所 聞 上 述 現 階 段 農 村 的 主 要 困 境, 實 非 農 村 自 身 所 能 加 以 解 決, 而 需 政 府 在 農 村 政 策 上 的 調 整 始 能 排 除, 尤 其 攸 關 國 家 在 國 際 策 略 上 的 競 爭 戰 略, 在 在 俱 影 響 於 農 村 的 生 存 發 展, 故 第 二 章 第 四 節 之 國 家 競 爭 戰 略 之 研 究, 範 圍 即 涵 蓋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之 互 動 關 係 79
88 第 四 章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前 面 提 過, 農 村 再 生 政 策 推 行 的 法 源 為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得 來 不 易, 雖 然 其 中 仍 有 可 以 增 修 改 善 之 處 184, 但 第 一 次 有 較 完 整 的 法 源, 據 以 推 動 進 行, 實 應 加 以 珍 惜 過 去 有 關 農 村 建 設 農 村 改 造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等 計 畫 之 推 動, 常 受 地 方 政 治 角 力 的 影 響, 往 往 須 讓 民 意 代 表 插 上 一 腳, 作 為 其 服 務 地 方, 爭 取 預 算 的 政 績, 而 失 去 政 府 原 來 的 美 意, 造 成 未 能 符 合 公 平 正 義 的 原 則 185 農 村 再 生 的 實 行, 水 土 保 持 局 為 改 變 過 去 予 人 詬 病 的 作 法, 另 設 計 出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的 執 行 機 制, 真 正 地 依 法 行 政, 以 避 免 政 治 人 物 的 介 入, 而 達 到 預 期 效 果 一 般 而 言, 欲 取 得 地 方 人 物 的 共 識 確 實 不 易, 尤 以 涉 及 公 部 門 的 經 費 預 算 為 然, 因 此, 在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實 施 前 之 各 種 農 村 改 造 與 農 村 建 設 方 案 之 推 動, 不 論 以 何 種 名 目 申 請 施 行, 多 依 賴 外 來 的 學 術 機 構 或 顧 問 公 司 帶 領 進 行, 但 絕 大 部 分 皆 置 於 硬 體 的 建 設 或 美 化 環 境 的 預 算 分 配 上, 故 疊 床 架 屋 者 或 曇 花 一 現 者 所 在 多 有, 包 括 外 來 的 協 助 團 隊, 似 少 有 氣 度 胸 襟, 放 眼 於 永 續 經 營 之 層 面 上, 而 貪 圖 一 時 近 利, 未 能 作 長 遠 有 效 運 用 寶 貴 公 資 源 的 思 考, 此 亦 所 以 近 十 年 來 於 北 中 寮, 雖 以 瀧 林 書 齋 或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名 義 參 與 地 方 事 務, 卻 不 敢 絲 毫 動 念 公 部 門 資 源 的 緣 故 但 現 今 已 有 農 村 再 生 之 法 源 依 據, 若 為 社 區 整 體 利 益 與 發 展, 於 此 窮 鄉 僻 壤 之 北 中 寮 農 村 社 區, 資 源 實 較 缺 乏, 依 照 培 根 計 畫 之 規 定, 由 居 民 取 得 共 識, 按 部 就 班 參 與 培 根 計 畫 訓 練 課 程, 真 正 深 入 瞭 解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之 內 容, 再 依 據 社 區 擬 定 之 計 畫, 善 用 每 一 分 資 源, 拒 絕 浪 費, 則 接 受 公 部 門 的 資 助, 亦 心 安 理 得 ; 此 為 最 基 本 的 自 然 道 理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眾 多, 非 僅 擇 其 一 二 為 已 足, 要 看 個 別 農 村 之 條 件 與 特 性 而 定, 但 仍 應 著 眼 於 營 造 永 續 發 展 之 願 景 高 度, 以 人 本 規 劃 理 念, 提 昇 居 民 素 質, 184 陳 榮 俊 著 農 村 規 劃 指 標 對 農 村 再 生 先 期 規 劃 之 驗 證 一 書, 即 提 出 19 項 增 修 意 見, 寄 望 於 日 後 配 合 實 施 檢 討 時, 一 併 列 入 考 慮 予 以 增 修 185 仝 上 P.177 四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是 否 能 符 合 社 會 公 平 正 義? 80
89 深 化 人 文 素 養, 認 同 在 地 文 化, 建 設 優 質 環 境, 俾 能 創 造 農 村 地 方 經 濟 活 力, 激 發 熱 愛 鄉 土 之 深 心, 而 自 發 自 主 建 設 新 故 鄉 ; 此 中 之 核 心 價 值, 端 在 農 村 社 區 全 體 居 民 的 熱 忱 參 與, 以 及 自 願 終 身 學 習 的 情 懷 186 就 以 前 舉 農 村 之 個 別 發 展 歷 程 觀 之, 幾 乎 都 遭 遇 過 自 然 災 變, 如 地 震 颱 風 洪 水 或 土 石 流 的 侵 襲 破 壞, 才 從 谷 底 重 生 ; 他 們 都 在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立 法 之 前, 就 已 接 受 過 水 土 保 持 局 的 用 心 輔 導, 社 區 居 民 達 成 共 識, 共 同 參 與 社 區 改 造 重 生 的 工 程, 日 積 月 累, 點 滴 成 涓 流, 並 學 習 友 善 自 然 環 境, 與 自 然 環 境 和 平 共 處, 進 而 作 自 然 環 境 的 守 護 神 當 然, 農 村 特 性 資 源 環 境 條 件 各 有 差 別, 再 生 計 畫 內 容 與 執 行 策 略 亦 自 有 異, 而 成 果 展 現 時 間 也 長 短 不 一, 但 最 重 要 的 是 營 造 永 續 發 展 的 願 景 而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於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的 配 套 措 施, 即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推 行 後, 已 別 樹 一 格, 帶 動 農 村 學 習 再 生 的 風 潮, 並 陸 續 有 成 功 輔 導 的 案 例 產 出, 因 此, 於 分 疏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時, 不 得 不 藉 助 水 土 保 持 局 的 成 果, 另 立 一 節, 暫 以 活 化 在 地 培 根 名 之 第 一 節 活 化 在 地 培 根 水 土 保 持 局 持 續 推 動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多 年, 目 的 在 改 進 農 業 生 產 方 式 改 善 農 村 生 活 環 境 及 維 護 鄉 村 生 態 體 系, 以 創 造 農 村 經 濟 活 力, 並 提 升 居 民 自 主 規 劃 建 設 新 家 鄉 的 能 力, 進 而 縮 短 城 鄉 差 距 而 培 育 地 方 人 才, 激 發 社 區 潛 力, 重 新 審 視 農 村 本 身 之 附 加 價 值, 致 力 於 保 存 延 續 既 有 文 化 創 新 發 展 地 方 特 色 產 業 及 維 護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等, 尤 為 培 根 社 造 之 重 要 課 題 187 一 農 村 再 生 與 培 根 計 畫 188 ( 一 )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186 參 照 水 土 保 持 局 編 印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暨 培 根 團 隊 考 核 計 畫 改 寫 187 仝 上 第 一 章 : 前 言 188 仝 上 P. 2-4 至 P
90 2010 年 8 月 4 日 總 統 府 公 報 第 6934 號 公 布 之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雖 僅 有 38 條, 內 容 亦 有 不 夠 周 延 之 處, 但 已 是 多 年 來 第 一 次 比 較 具 體 的 農 村 再 生 法 源, 因 而 各 方 多 期 望 藉 此 消 除 過 去 未 能 以 農 民 為 本, 較 少 投 入 農 村 人 文 營 造 等 軟 體 建 設, 致 使 農 村 生 活 環 境 特 色 逐 漸 喪 失, 建 設 成 果 無 法 符 合 在 地 農 民 需 求 之 缺 失 水 土 保 持 局 亦 以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之 配 套 措 施, 期 以 更 多 資 源 作 合 理 分 配, 有 效 投 入 農 村 地 區, 使 老 舊 農 村 活 力 再 生, 農 村 公 共 設 施 閒 置 空 間 產 業 文 化 等 獲 致 整 體 改 善, 再 現 台 灣 農 村 之 綺 妮 風 貌, 進 而 帶 動 區 域 均 衡 發 展 條 例 第 五 條 規 定, 主 管 機 關 應 整 合 政 府 各 部 門 在 農 村 社 區 實 施 之 各 項 建 設 及 計 畫 主 管 機 關 在 中 央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實 際 規 劃 與 執 行 為 水 土 保 持 局 ), 在 直 轄 市 與 地 方 為 縣 市 政 府 平 心 而 論, 過 去 政 府 各 部 門 投 入 農 村 之 經 費 不 可 謂 不 多, 但 以 政 出 多 門 而 未 能 作 最 有 效 運 用 ( 二 )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以 積 極 擴 展 農 業 在 生 產 生 活 及 生 態 等 層 面 之 多 元 功 能, 以 生 產 優 質 安 全 之 農 產 品 提 供 自 然 舒 適 之 休 閒 氛 圍 建 立 和 諧 永 續 之 生 態 環 境 為 目 標 且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明 訂 各 級 主 管 機 關 應 加 強 農 村 社 區 之 規 劃 建 設 領 導 永 續 經 營 等 人 力 培 育 189, 因 此 透 過 蒐 集 歷 年 培 根 計 畫 問 卷 及 訪 談, 有 效 分 析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整 體 歷 程 之 執 行 成 效, 彙 整 其 他 公 部 門 推 行 社 區 培 訓 的 相 關 資 料, 以 探 討 其 與 培 根 計 畫 之 異 同 所 以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亦 針 對 培 根 團 隊 所 擬 訂, 以 之 考 核 其 輔 導 成 效 之 機 制, 設 計 優 良 培 根 團 隊 優 惠 辦 法, 期 誘 使 更 多 優 良 培 根 團 隊 參 與, 確 實 從 政 策 執 行 面 及 培 根 團 隊 面, 雙 向 提 升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整 體 的 執 行 成 效, 俾 供 未 來 執 行 的 參 考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衍 生 之 培 根 計 畫 項 目, 包 括 研 擬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之 評 估 模 式 分 析 探 討 培 根 計 畫 與 其 他 公 部 門 推 動 社 區 培 訓 之 異 同 建 置 培 根 團 隊 培 訓 輔 導 之 考 核 機 制 及 優 良 團 隊 優 惠 辦 法, 進 一 步 挑 選 出 優 良 培 根 團 隊, 依 據 優 189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第 三 十 條 82
91 惠 辦 法 予 以 鼓 勵, 期 讓 更 多 優 良 培 根 團 隊 參 與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190 二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之 演 變 培 根 計 畫 為 水 土 保 持 局 農 村 人 力 培 訓 計 劃 之 重 點 所 在, 目 的 在 透 過 鄉 村 培 根 人 力 深 耕 以 推 動 農 村 新 風 貌, 建 設 富 麗 農 村, 形 塑 經 典 農 漁 村 之 目 標 本 計 畫 至 2012 年 6 月 已 累 積 培 訓 了 1,940 個 社 區,88,006 人 次 191, 藉 此 強 化 溝 通 管 道, 掌 握 在 地 心 聲, 引 導 全 民 參 與 水 土 保 持, 建 立 在 地 人 自 我 管 理 社 區, 並 協 助 在 地 人 參 與 農 村 再 生 工 作 ( 一 ) 2004 年 鄉 村 營 造 人 力 培 訓 計 畫 192 : 2004 年 之 計 畫 係 以 實 驗 性 質, 針 對 民 眾 參 與 山 坡 地 管 理 及 鄉 村 營 造 人 才 培 訓 為 目 標, 冀 能 改 善 鄉 村 規 劃 的 過 程 與 實 質 內 容, 以 建 立 居 民 參 與 鄉 村 規 劃 的 機 制, 透 過 鄉 村 地 區 現 有 組 織, 如 鄉 鎮 公 所 村 里 辦 公 室 社 區 發 展 委 員 會 農 漁 會 等, 共 同 致 力 於 培 訓 之 推 動, 而 凝 聚 地 區 鄉 村 整 體 發 展 的 共 識 ( 二 ) 2005 年 鄉 村 營 造 人 力 培 訓 計 畫 此 為 深 根 ( 耕 ) 萌 芽 階 段, 期 透 過 專 家 學 者 與 在 地 居 民 的 直 接 交 流, 使 鄉 村 人 文 地 產 景 不 同 面 觀 的 議 題, 得 以 整 合 或 突 破, 以 落 實 行 政 院 台 灣 健 康 社 區 六 星 計 畫 之 鄉 村 營 造 精 神, 實 踐 由 下 而 上 的 鄉 村 永 續 經 營 目 標 因 此, 水 土 保 持 局 於 全 台 選 定 30 處 培 訓 點, 並 依 據 鄉 村 發 展 程 度 及 居 民 營 造 能 力 之 不 同, 分 別 開 設 76 小 時 之 關 懷 班 ( 封 閉 社 區 ) 進 階 班 ( 起 步 社 區 ) 成 長 班 ( 潛 力 社 區 ) 領 導 班 ( 成 熟 社 區 ) 等 班, 安 排 不 同 廣 度 與 深 度 之 培 訓 課 程, 使 更 貼 近 鄉 村 社 區 的 實 際 所 需, 同 時 也 排 定 示 範 鄉 村 社 區, 作 觀 摩 與 學 習 活 動, 讓 社 區 有 多 元 化 的 學 習 機 會 190 水 土 保 持 局 編 印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暨 培 根 團 隊 考 核 計 畫 P. 2-9 至 P 詳 表 4-5 各 縣 市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統 計 表 192 當 時 的 計 畫 係 結 合 民 眾 參 與 山 坡 地 管 理 83
92 ( 三 ) 2006 年 鄉 村 營 造 人 力 培 訓 計 畫 為 成 熟 普 及 階 段, 水 土 保 持 局 於 全 國 ( 含 澎 湖 縣 ) 建 立 95 處 培 訓 點, 針 對 139 個 社 區, 分 級 開 設 261 個 班 級 ( 包 括 關 懷 進 階 核 心 與 專 員 等 四 種 階 級 ), 總 課 程 時 數 高 達 4400 小 時, 以 推 動 更 全 面 性 的 與 制 度 化 的 培 訓 工 作, 進 而 建 立 台 灣 農 村 營 造 專 員 的 地 方 化 組 織 依 據 永 續 發 展 健 康 社 區 六 星 計 畫 與 新 農 業 運 動 等 政 策 目 標, 就 水 土 保 持 景 觀 生 態 地 方 產 業 等 三 大 面 向 定 為 培 訓 主 軸, 透 過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之 工 作 模 式, 以 觀 念 建 立 與 實 務 操 作 兼 具 之 培 訓 方 式, 實 際 在 農 村 內 推 動 自 主 規 劃 與 自 立 營 造 工 作 ( 四 ) 2007 年 鄉 村 營 造 培 根 計 畫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自 2004 年 起 辦 理 鄉 村 營 造 培 根 計 畫 至 2007 年 已 邁 入 第 4 年,2007 年 之 成 果 推 廣 收 割 階 段 於 全 國 6 個 培 訓 分 區 建 立 126 處 培 訓 點, 針 對 180 個 社 區, 分 級 開 設 197 個 班 級, 包 括 : 關 懷 進 階 核 心 與 專 員 班 等, 強 調 社 區 自 主 營 造 在 地 深 耕 的 精 神 特 別 加 強 水 土 保 持 及 改 善 鄉 村 環 境 之 教 育 與 宣 導, 並 推 動 民 眾 參 與 鄉 村 營 造 工 作, 建 立 民 眾 參 與 鄉 村 建 設 的 機 制, 孕 育 社 區 營 造 人 才, 以 提 昇 鄉 村 營 造 工 作 之 技 能 透 過 6 區 工 程 所 與 培 訓 小 組 的 積 極 深 耕 教 育 水 土 保 持 局 與 管 銷 中 心 的 管 理 與 行 銷, 中 央 與 地 方 的 分 工 合 作, 及 社 區 的 積 極 參 與 等, 均 讓 培 根 計 畫 顯 現 極 高 的 成 效 ( 五 ) 2008 年 鄉 村 營 造 培 根 計 畫 本 年 之 人 力 培 訓 課 程 除 關 懷 班 進 階 班 與 核 心 班 外, 另 配 合 愛 台 十 二 建 設 再 增 設 再 生 班, 目 的 在 培 訓 出 具 溝 通 管 理 農 村 規 劃 建 設 經 營 電 腦 文 書 能 力 之 農 村 再 生 專 員, 除 協 助 農 村 全 盤 了 解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之 相 關 執 行 方 法 外, 並 以 持 續 課 程 陪 伴 問 題 討 論 的 參 與 模 式, 與 農 村 居 民 同 心 協 力 撰 寫 出 具 社 區 願 景 形 態 居 民 特 性 與 需 求 的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84
93 ( 六 ) 2009 年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本 年 度 配 合 政 府 推 動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設 計 一 系 列 農 村 再 生 相 關 課 程, 開 課 班 別 分 為 : 關 懷 班 進 階 搬 核 心 班 再 生 班 與 農 村 再 生 專 員 班 等 主 要 協 助 社 區 凝 聚 共 識 構 築 農 村 發 展 夢 想, 撰 寫 出 具 自 我 社 區 獨 特 的 文 化 形 態 居 民 特 性 與 需 求 之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共 分 成 12 區 辦 理 培 訓, 在 全 國 各 地 444 個 社 區 開 課, 積 極 深 耕 培 育 農 村 營 造 知 能 ( 七 ) 2010 年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2010 年 度 係 農 村 再 生 願 景 茁 壯 階 段, 為 強 化 及 培 養 在 地 居 民 對 農 村 再 生 之 知 識 與 技 能, 於 相 關 課 程 規 劃, 以 延 續 去 年 度 之 系 列 課 程 為 培 訓 主 軸 為 深 化 地 方 自 主 性 之 運 作, 開 始 將 計 畫 執 行 由 水 土 保 持 局 各 分 局, 落 實 至 各 縣 市 政 府 著 手 推 動, 以 深 耕 農 村 再 生 之 願 景 綜 合 上 述 過 程,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自 2004 年 以 來, 由 深 耕 醞 釀 至 發 展 各 階 段, 皆 秉 持 農 村 永 續 發 展 之 理 念, 持 續 推 動 及 培 養 農 村 社 區 居 民 築 夢 家 園 之 能 力, 期 能 達 成 富 麗 新 農 村 及 農 村 再 生 之 目 標 ; 其 各 年 度 發 展 之 項 目 說 明 如 表 4-1 所 示 85
94 表 4-1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工 作 項 目 表 工 作 項 目 年 度 說 明 結 合 民 眾 參 與 山 坡 地 管 理 及 鄉 村 營 造 之 人 力 培 訓 計 畫 以 實 驗 性 質 針 對 民 眾 參 與 山 坡 地 管 理 及 鄉 村 營 造 人 才 培 訓 2. 分 成 初 級 營 造 點 及 專 業 營 造 點 兩 類 3. 培 訓 四 營 造 點 4. 以 整 理 鄉 村 社 區 現 有 資 源 5. 瞭 解 鄉 村 生 活 地 圖 6. 改 善 山 坡 地 管 理 與 初 步 營 造 概 念 為 主 1. 關 懷 進 階 成 長 與 領 導 等 四 班 農 鄉 村 營 造 人 力 培 訓 計 畫 處 培 訓 點 3. 依 人 文 地 產 景 不 同 面 觀 的 議 題 切 入 村 4. 凝 聚 鄉 村 居 民 共 識, 營 造 自 立 自 主 之 鄉 村 新 風 貌 再 生 培 鄉 村 營 造 人 力 培 訓 計 畫 關 懷 進 階 核 心 與 專 員 等 四 種 階 級 2. 建 立 台 灣 農 村 營 造 專 員 的 地 方 化 組 織 3. 以 水 土 保 持 景 觀 生 態 地 方 產 業 等 三 大 面 向 為 主 軸 根 計 畫 鄉 村 營 造 培 根 計 畫 全 國 各 地 分 6 區 辦 理 100 班 2. 結 合 產 官 學 界 推 動 鄉 村 營 造 人 力 培 訓 工 作 3. 加 強 行 銷 農 村 社 區 特 色, 以 宣 導 鄉 村 營 造 之 成 效 鄉 村 營 造 培 根 計 畫 關 懷 進 階 核 心 與 再 生 等 四 班 2. 培 訓 出 具 溝 通 管 理 農 村 規 劃 建 設 經 營 能 力 之 農 村 再 生 專 員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分 成 12 區 辦 理 培 訓, 在 全 國 各 地 444 個 社 區 開 課 2. 設 計 系 列 農 村 再 生 相 關 課 程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延 續 98 年 系 列 之 農 村 再 生 相 關 課 程 2. 已 由 水 保 局 各 分 局 落 實 至 各 縣 市 政 府 著 手 推 動 3. 目 前 報 名 數, 全 國 各 地 共 315 個 社 區 參 加 資 料 來 源 : 引 用 水 保 局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暨 培 根 團 隊 考 核 計 86
95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綜 上 所 述,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之 推 行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係 為 更 多 資 源 有 效 投 入 農 村 地 區, 使 老 舊 農 村 活 化 再 生, 讓 農 村 的 公 共 設 施 閒 置 空 間 及 農 村 基 本 設 施 等 獲 得 整 體 性 提 升, 以 強 調 農 村 產 業 自 然 生 態 與 生 活 環 境 之 共 同 規 劃 及 建 設, 建 立 農 村 再 生 相 關 社 區 組 織, 並 提 出 實 質 計 畫 與 經 營 發 展 策 略, 落 實 農 村 再 生 規 劃 的 工 作 而 培 根 計 畫 則 直 接 走 入 農 村, 進 行 社 造 培 力 與 賦 權, 推 動 民 眾 參 與 農 村 營 造 工 作, 建 立 民 眾 參 與 農 村 規 劃 的 機 制, 培 養 農 村 規 劃 的 知 識 與 技 術 ; 並 依 據 各 農 村 不 同 背 景 條 件 來 規 劃 在 地 化 課 程, 透 過 農 村 地 區 現 有 組 織, 共 同 致 力 於 培 訓 之 推 動, 凝 聚 地 區 農 村 整 體 發 展 的 共 識, 有 效 運 用 社 區 既 有 資 源, 俾 農 村 居 民 充 分 參 與 家 鄉 的 規 劃 設 計 與 建 設 過 程 193 三 不 同 部 會 培 訓 計 畫 之 異 同 前 文 曾 約 略 提 及,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之 培 根 計 畫 實 乃 長 年 歷 經 政 府 不 同 部 會 的 參 與 及 修 正, 最 後 會 歸 於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各 不 同 部 會 之 付 出, 終 而 造 就 出 現 行 的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之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茲 將 各 不 同 部 會 的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之 培 訓 計 畫, 列 述 於 後 以 為 參 考 ( 一 ) 營 建 署 體 系 營 建 署 於 擴 大 國 內 需 求 方 案 - 創 造 城 鄉 新 風 貌 計 劃 中,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 整 合 類 型 公 園 綠 地 系 統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城 鄉 公 共 生 活 空 間 地 方 文 化 特 色 空 間 都 市 夜 景 與 其 他 等 七 大 類 型 重 點 示 範 建 設 計 劃, 其 中 整 合 類 型 內 補 助 縣 市 政 府 辦 理 社 區 規 劃 師 駐 地 輔 導 制 度 乙 項, 即 為 營 建 署 體 系 之 社 區 培 訓 計 畫 193 參 照 水 土 保 持 局 編 印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暨 培 根 團 隊 考 核 計 畫 P. 3-1 至 P.3-18 改 寫 87
96 ( 二 ) 文 建 會 體 系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自 民 國 1997 年 揭 櫫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政 策 方 針 以 來, 有 關 與 社 區 互 動 之 機 制 與 主 題 亦 有 多 次 的 轉 變, 本 節 係 蒐 集 早 期 社 區 營 造 點 ( 員 ) 之 運 作 辦 法, 至 近 期 社 區 型 文 化 資 產 守 護 員 制 度 與 區 域 型 文 化 資 產 環 境 保 存 及 活 化 計 畫 等 三 項 工 作 進 行 探 討 : 1 社 區 營 造 點 與 社 區 營 造 員 係 為 落 實 推 動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工 作 計 劃, 透 過 專 業 工 作 團 體 ( 分 區 營 造 中 心 ) 之 設 置, 對 各 縣 市 社 區 營 造 點 進 行 因 地 制 宜 的 輔 導 協 調 人 才 培 育 社 造 課 程 研 發, 以 達 成 社 區 營 造 之 永 續 發 展 2 社 區 文 化 性 資 產 守 護 員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為 厚 植 社 群 的 文 化 公 民 意 識 建 構 社 區 文 化 資 產 守 護 網 作 為 文 化 資 產 通 報 系 統 的 基 本 骨 幹, 建 立 文 化 資 產 永 續 經 營 的 承 載 機 制, 特 招 募 社 區 文 化 資 產 守 護 員 及 設 置 文 資 網 連 絡 站 本 項 工 作 目 標 在 於 : 提 供 社 區 民 眾 了 解 清 楚 地 方 文 化 參 與 的 權 利 透 過 學 習 實 際 參 與, 享 受 社 區 文 化 資 產 的 權 力 與 負 起 關 心 的 責 任 管 理 社 區 文 化 資 產 的 義 務, 進 而 達 到 保 存 固 有 文 化 歷 史 痕 跡 的 社 區 文 化 資 產, 得 以 為 未 來 保 存 現 在, 且 就 地 方 特 質 進 一 步 地 集 思 廣 益 發 揮 各 種 想 像, 造 就 文 化 資 產 發 展 的 無 限 可 能 性 3 區 域 型 文 化 資 產 環 境 保 存 及 活 化 計 畫 本 計 畫 之 目 的 為 : 針 對 台 灣 重 要 古 蹟 歷 史 建 築 傳 統 聚 落 舊 城 區 歷 史 街 道 等 場 域 (site) 環 境, 進 行 完 整 性 之 保 存 維 護, 藉 由 提 昇 歷 史 資 產 之 活 化 經 營 與 管 理 品 質, 並 補 助 社 區 及 民 間 組 織, 協 助 引 導 在 地 居 民 推 動 其 理 念, 提 供 參 與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與 活 化 再 利 用 機 會, 促 進 居 民 投 入 參 與 的 意 願, 續 以 建 立 在 地 文 化 資 產 自 主 經 營 管 理 觀 念, 強 化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活 化 之 計 畫 成 效 與 文 化 內 涵 之 提 昇 展 現 政 府 對 文 化 資 產 工 作 的 施 政 作 為, 提 昇 有 形 文 化 資 產 及 無 形 文 化 資 產 之 整 合 保 護, 形 塑 臺 灣 意 象 保 存 集 體 記 憶 凸 顯 主 體 意 識, 建 立 全 民 之 在 地 認 同 與 文 化 意 識 88
97 ( 三 ) 教 育 部 體 系 1 永 續 校 園 教 育 部 為 配 合 於 行 政 院 永 續 發 展 委 員 會 中, 負 責 推 動 全 國 永 續 發 展 教 育 之 相 關 規 劃, 除 延 續 前 期 推 動 永 續 校 園 局 部 改 造 計 畫 六 年 期 的 整 體 校 園 環 境 教 育, 以 及 校 園 建 築 與 環 境 之 硬 體 改 造 外, 並 於 近 年 來 著 力 於 以 下 相 關 思 考, 以 期 對 新 世 代 之 校 園 建 設, 提 供 參 考 依 據 (1) 整 理 建 立 各 級 學 校 校 園 永 續 改 造, 相 關 執 行 過 程 與 成 果, 提 供 全 國 其 他 有 意 參 與 永 續 校 園 環 境 改 造 之 學 校 單 位 或 專 業 個 人, 作 為 評 鑑 基 礎 (2) 藉 由 硬 體 環 境 改 造 與 軟 體 教 學 課 程 研 發 等 手 段, 使 校 園 與 社 區 確 實 結 合, 並 提 供 施 行 永 續 發 展 教 育 之 最 佳 學 習 環 境, 進 而 整 合 每 一 社 區 與 學 校 成 為 永 續 台 灣 推 行 之 基 礎 (3) 應 用 建 設 永 續 校 園 改 造 之 相 關 工 程 技 術 與 概 念, 帶 動 研 發 與 技 術 提 昇, 協 助 產 業 轉 型, 與 國 際 思 潮 並 駕 齊 驅, 進 而 提 升 國 家 整 體 競 爭 力 (4) 以 整 合 社 區 意 識 文 化 傳 統 城 鄉 風 貌 地 域 生 態 休 閒 旅 遊 等 目 標, 共 同 創 造 推 行 永 續 台 灣 之 基 本 示 範 單 元 (5) 自 民 國 92 年 度 開 始 培 訓 規 劃 師, 以 提 供 建 議 與 輔 導 校 園 於 執 行 上 所 需 之 專 業 技 能, 並 於 民 國 93 年 度 開 始 針 對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進 行 培 訓, 以 便 於 計 畫 進 行 中 整 合 在 地 社 區 資 源, 建 立 校 園 與 社 區 永 續 發 展 機 制, 透 過 社 區 人 力 與 物 力 資 源, 完 成 永 續 改 造 之 推 廣 與 教 育 之 積 極 意 義 2 永 續 校 園 輔 導 團 與 環 境 規 劃 師 培 訓 其 中, 永 續 校 園 推 廣 獎 勵 與 改 造 輔 導 團 ( 中 區 ) 計 畫 係 架 構 於 永 續 校 園 推 廣 獎 勵 與 改 造 總 督 導 團 計 畫 之 下, 為 六 年 國 建 中 第 二 年 度 開 始 執 行 之 重 要 計 畫 配 合 教 育 部 推 行 永 續 校 園 改 造 方 案, 輔 導 永 續 校 園 改 造 申 請 獎 勵 補 助 計 畫 之 校 園, 同 時 並 包 含 實 行 小 班 小 校 新 建 校 舍 之 改 造, 進 行 正 確 之 永 續 校 園 改 造 小 規 模 重 點 改 造 ; 並 有 鑑 於 國 內 相 關 專 業 技 師 與 校 89
98 園 專 業 人 員 對 應 永 續 校 園 改 造 之 瞭 解 與 正 確 執 行 項 目 不 甚 瞭 解, 因 此 必 需 建 立 正 確 之 永 續 校 園 技 術 之 教 育 課 程, 配 合 總 督 導 團 計 畫, 針 對 接 受 過 綠 建 築 相 關 專 業 訓 練 與 講 習 之 建 築 師 進 行 培 訓, 透 過 60 小 時 之 專 業 課 程 教 材 之 傳 授, 將 原 本 為 綠 建 築 培 訓 完 成 之 建 築 師, 增 加 永 續 校 園 專 業 之 環 境 教 育 部 分 以 及 相 關 技 術 應 用, 進 而 能 夠 成 為 更 為 完 整 且 專 業 之 永 續 校 園 環 境 規 劃 師 ( 四 ) 農 委 會 體 系 ( 輔 導 處 ) 1 計 畫 屬 性 農 委 會 輔 導 處 承 接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委 辦 之 創 新 鄉 村 社 區 人 文 輔 導 顧 問 團 隊 計 畫 與 整 合 農 村 旅 遊 及 產 業 創 新 發 展 輔 導 顧 問 團 隊 計 畫, 計 畫 之 主 要 工 作 方 向 係 針 對 參 與 創 新 鄉 ( 農 ) 村 社 區 人 文 發 展 計 畫 之 各 級 農 會 承 辦 人 與 社 區 幹 部, 進 行 鄉 村 社 區 營 造 的 輔 導 工 作 回 顧 十 餘 年 來 台 灣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發 展, 公 部 門 辦 理 類 似 的 社 區 輔 導 與 培 訓 計 畫 其 實 是 相 當 的 多, 雖 然 各 單 位 切 入 之 社 區 議 題 或 許 不 同, 但 對 鄉 村 社 區 的 居 民 而 言, 其 實 際 生 活 是 全 面 的 整 合 性 思 考, 且 難 以 分 項 發 展 的, 這 也 形 成 政 府 資 源 是 否 重 複 投 入 社 造 工 作 的 疑 義 194 但 相 較 其 他 類 似 之 計 畫 而 言, 創 新 鄉 ( 農 ) 村 社 區 人 文 發 展 計 畫 與 其 相 關 計 畫 至 少 有 下 列 兩 項 特 點 : (1) 地 方 農 會 與 社 區 結 合 的 提 案 與 操 作, 也 是 在 農 會 體 系 中 推 動 農 村 社 區 營 造 的 基 礎 計 畫, 輔 導 對 象 以 農 會 承 辦 人 員 為 主 社 區 幹 部 為 輔 (2) 以 社 區 人 文 組 織 與 農 業 文 化 議 題 為 主 經 濟 與 環 境 面 向 為 輔 的 補 助 計 畫, 社 區 人 文 組 織 與 農 業 文 化 在 農 村 社 區 營 造 中, 是 不 容 易 被 形 塑 但 卻 極 為 重 要 的 基 礎 工 作 項 目 這 類 在 台 灣 農 村 中 進 行 社 造 紮 根 的 工 作, 雖 然 在 計 畫 執 行 績 效 上 難 以 具 體 量 化 呈 現, 但 卻 是 十 分 的 重 要 194 此 點 前 文 亦 曾 提 及 90
99 2 農 會 與 社 區 參 與 狀 況 就 輔 導 計 畫 而 言, 農 村 社 區 種 子 訓 練 為 其 主 要 工 作 項 目 之 一, 培 育 對 象 主 要 為 各 級 農 會 業 務 承 辦 人 員 與 參 與 創 新 鄉 ( 農 ) 村 社 區 人 文 發 展 計 畫 之 社 區 幹 部 若 以 99 年 度 之 培 訓 計 畫 為 例, 培 力 活 動 的 規 劃 係 以 農 村 組 織 與 社 區 資 源 面 向 為 主 農 村 旅 遊 與 產 業 文 化 面 向 為 輔, 每 次 兩 天 一 夜 的 活 動 中 兼 具 基 本 認 知 創 意 經 驗 與 試 作 體 驗 的 培 育 方 法, 亦 獲 得 地 方 人 士 的 熱 烈 參 與, 並 頗 受 好 評 農 會 組 織 發 展 有 其 歷 史 淵 源, 應 是 最 貼 近 農 民 生 活 與 生 產 活 動 的 地 方 人 民 團 體, 此 一 優 勢 應 有 助 於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在 農 村 地 區 的 推 展, 但 目 前 地 方 農 會 中 負 責 推 動 與 執 行 創 新 鄉 ( 農 ) 村 社 區 人 文 發 展 計 畫 的 承 辦 人 員, 以 推 廣 股 中 的 農 事 家 政 與 四 健 指 導 員 兼 任 居 多, 顯 見 農 村 社 區 營 造 在 農 會 體 系 中 被 重 視 的 程 度 仍 有 待 提 昇 在 與 農 會 承 辦 人 員 互 動 的 過 程 中, 仍 不 乏 聽 見 業 務 負 擔 沈 重 力 不 從 心 與 不 如 不 作 的 感 嘆, 如 果 農 會 妥 善 運 用 其 法 人 組 織 之 可 再 發 展 性, 體 認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對 於 農 村 社 區 的 正 面 助 益, 應 可 為 台 灣 農 村 注 入 另 一 股 活 水, 創 造 農 民 與 農 會 雙 贏 的 契 機 91
100 表 4-2 參 與 創 新 鄉 ( 農 ) 村 社 區 人 文 發 展 計 畫 數 量 表 年 度 參 與 之 地 方 農 會 數 參 與 之 社 區 數 社 區 類 型 各 類 型 社 區 數 關 懷 社 區 新 辦 社 區 30 續 辦 社 區 66 關 懷 社 區 新 辦 社 區 31 續 辦 社 區 72 關 懷 社 區 新 辦 社 區 30 續 辦 社 區 69 註 : 關 懷 社 區 : 五 年 內 未 曾 接 受 過 中 央 部 會 計 畫 補 助 的 社 區 新 辦 社 區 : 未 曾 接 受 過 農 委 會 整 合 鄉 村 社 區 組 織 計 畫 補 助 續 辦 社 區 : 曾 經 接 受 過 農 委 會 整 合 鄉 村 社 區 組 織 計 畫 補 助 資 料 來 源 : 引 用 水 保 局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暨 培 根 團 隊 考 核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92
101 表 農 村 社 區 種 子 訓 練 實 際 參 與 人 次 表 班 別 入 門 班 入 門 班 精 進 班 精 進 班 輔 導 員 輔 導 員 總 場 \ 單 位 ( 一 ) ( 二 ) ( 一 ) ( 二 ) 專 班 專 班 人 次 ( 一 ) ( 二 ) 場 數 農 會 未 開 辦 233 社 區 合 計 場 數 農 會 社 區 限 農 會 參 加 限 農 會 參 加 318 合 計 場 數 農 會 社 區 限 農 會 參 加 限 農 會 參 加 136 合 計 資 料 來 源 : 引 用 水 保 局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暨 培 根 團 隊 考 核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195 四 培 根 計 畫 之 執 行 培 根 計 畫 以 客 製 化 之 課 程, 透 過 做 中 學, 學 中 做, 來 建 立 農 村 社 區 民 眾 之 自 信, 而 自 主 參 與 農 村 發 展 機 制, 營 造 農 村, 以 達 到 農 村 活 化 再 生, 永 續 發 展 之 目 標 依 據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第 三 十 條 規 定, 社 區 擬 訂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前 須 先 接 受 培 根 計 畫 訓 練, 以 提 昇 社 區 居 民 參 與 度, 並 令 社 區 之 發 展 能 符 合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的 精 神 內 涵 及 在 地 特 殊 需 求, 使 培 訓 與 實 務 操 作 相 結 合, 達 到 訓 用 合 一 的 目 標 至 於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開 課 階 段 則 分 為 : 關 懷 班 進 階 班 核 心 班 再 生 班 ; 社 區 開 課 內 容 依 據 培 根 計 畫 之 開 課 階 段, 應 開 設 核 心 及 自 選 課 程 核 心 課 程 設 計 是 為 了 195 仝 上 P. 4-6 至
102 符 合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的 精 神 及 內 涵 自 選 課 程 由 培 訓 小 組 與 社 區 討 論 在 地 需 求 後 開 設, 結 訓 證 書 需 於 各 階 段 課 程 結 束 後 始 可 取 得, 亦 始 可 進 入 下 階 段 課 程, 由 培 根 小 組 協 助 輔 導 進 行 各 階 段 課 程 目 標 實 作 項 目 及 檢 核 點 分 述 如 下 : ( 一 ) 關 懷 班 建 立 農 村 居 民 初 步 參 與 農 村 再 生 的 概 念, 搭 配 課 程 實 作 可 補 助 工 作 坊 操 作 費 用 ; 其 檢 核 點 在 於 完 成 確 認 工 作 坊 型 式 時 間 與 地 點, 並 於 結 訓 後 上 傳 成 果, 方 可 進 入 下 階 段 課 程 ( 二 ) 進 階 班 引 導 社 區 居 民 逐 步 瞭 解 自 己 居 住 社 區 的 環 境 資 源 與 地 方 特 色, 強 化 在 地 認 同, 進 而 依 據 社 區 既 有 的 資 源 與 特 色, 討 論 出 農 村 社 區 發 展 的 願 景 與 議 題 ; 搭 配 課 程 實 作 可 獲 補 助 社 區 資 源 調 查 及 觀 摩 研 習 費 用 檢 核 點 : 需 完 成 社 區 資 源 調 查 紀 綠, 並 製 作 社 區 地 圖 SWOT 分 析 觀 摩 研 習 心 得, 於 結 訓 時 上 傳 成 果, 方 可 進 入 下 階 段 課 程 ( 三 ) 核 心 班 讓 居 民 從 討 論 凝 聚 共 識 規 劃 實 務 操 作, 體 驗 做 中 學, 學 中 做 的 樂 趣, 建 立 社 區 居 民 參 與 機 制, 擬 定 相 關 行 動 方 案, 並 建 構 農 村 永 續 發 展 的 核 心 價 值 ; 搭 配 課 程 實 作 可 獲 補 助 僱 工 購 料 及 活 化 活 動 之 費 用 檢 核 點 : 需 完 成 農 村 再 生 活 化 實 作 與 僱 工 購 料 實 作 課 程 社 區 公 約 ( 初 稿 或 宣 言 ) 社 區 願 景 圖 或 願 景 分 析, 並 於 結 訓 時 上 傳 成 果, 方 可 進 入 下 階 段 課 程 ( 四 ) 再 生 班 以 滾 動 式 討 論 方 式, 擴 大 居 民 參 與 及 強 化 共 識, 並 與 專 業 資 源 連 結 合 作, 以 修 正 出 更 符 合 社 區 願 景 與 自 主 規 劃 精 神 的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 搭 配 課 程 實 作 可 補 助 較 高 的 僱 工 購 料 及 活 化 活 動 經 費 94
103 檢 核 點 : 需 完 成 辦 理 社 區 會 議 或 社 區 大 會 討 論 並 初 擬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結 訓 時 上 傳 成 果, 方 可 進 入 下 階 段 課 程 ( 五 ) 農 村 再 生 專 員 班 為 獨 立 於 社 區 四 階 段 課 程 之 個 人 培 訓 班 別, 目 的 在 培 育 社 區 組 織 之 核 心 幹 部, 強 化 各 項 實 務 能 力, 並 提 升 其 溝 通 及 整 合 能 力 196 五 輔 導 團 隊 有 鑑 於 水 土 保 持 局 推 動 農 村 社 區 營 造 與 其 他 機 關 推 動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差 異 性, 本 計 畫 認 為 在 追 求 更 有 效 率 的 推 展 農 村 社 區 營 造 政 策 的 過 程 中, 培 根 團 隊 的 發 展 機 制 建 立 在 : 積 極 提 昇 社 區 自 主 學 習 整 合 各 項 資 源 的 運 用, 與 建 立 社 區 諮 詢 陪 伴 網 絡 等 三 個 要 素 之 上, 其 中 更 以 建 立 社 區 自 主 能 力 的 經 營 管 理 組 織 為 主 要 關 鍵 由 此 可 知, 培 根 團 隊 應 以 培 訓 鄉 村 人 才 建 立 學 習 社 區 輔 導 社 區 自 主 自 立 為 主 要 工 作 方 向 196 水 土 保 持 局 編 印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暨 培 根 團 隊 考 核 計 畫 P
104 表 4-4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各 階 段 課 程 表 班 別 核 心 課 程 類 別 自 選 課 程 類 別 課 程 目 標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及 相 關 法 規 介 紹 農 村 發 展 案 例 分 享 關 懷 班 6hr ( 共 3hr) 初 步 社 區 議 題 工 作 坊 建 立 農 村 居 民 初 步 農 村 營 造 與 農 村 再 生 之 概 念 社 區 資 源 及 議 題 現 勘 與 地 圖 製 農 村 營 造 概 念 及 各 項 發 展 實 1. 發 掘 在 地 議 題, 了 解 自 作 務 介 紹 己 居 住 的 社 區 資 源 及 在 地 社 區 SWOT 與 願 景 初 步 規 劃 ( 課 認 識 社 區 防 災 特 色 題 與 對 策 的 探 討 ) 2. 了 解 政 府 相 關 資 源 及 政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的 初 步 討 論 計 畫 書 寫 作 訓 練 進 階 班 策 社 區 計 畫 實 務 操 作 討 論 及 輔 26hr 氣 候 變 遷 與 低 碳 社 區 3. 認 識 農 村 營 造 相 關 的 操 導 作 策 略 與 方 法 社 區 營 造 經 驗 分 享 與 觀 摩 政 府 政 策 與 資 源 4. 學 習 其 他 社 區 的 經 驗 ( 共 20hr) 社 造 操 作 技 巧 與 方 法 5. 建 立 基 礎 的 計 畫 書 寫 作 其 他 依 社 區 需 求 之 初 階 課 程 能 力 生 態 社 區 概 念 與 實 務 社 區 願 景 分 析 及 規 劃 社 區 防 災 規 劃 1. 深 化 在 地 議 題 操 作 社 區 計 畫 實 務 操 作 討 論 及 輔 導 公 共 設 施 需 求 調 查 2. 建 立 社 區 願 景, 同 時 擬 低 碳 社 區 實 踐 方 法 農 村 多 元 發 展 規 劃 定 相 關 行 動 方 案 核 心 班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討 論 研 習 36hr 產 業 活 化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相 關 子 法 規 介 3. 強 化 農 村 營 造 的 實 務 操 紹 作 能 力 農 村 美 學 4. 培 養 關 注 並 處 理 社 區 公 社 區 僱 工 購 料 實 作 課 程 計 畫 撰 社 區 具 體 行 動 方 案 共 事 務 的 能 力 寫 及 操 作 ( 引 動 與 活 化 方 法 ) 5. 提 升 計 畫 書 寫 作 與 提 案 ( 共 27hr) 其 他 依 社 區 需 求 之 專 業 課 程 能 力 96
105 表 4-4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各 階 段 課 程 表 ( 續 ) 班 別 核 心 課 程 類 別 自 選 課 程 類 別 課 程 目 標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討 論 及 修 正 社 區 計 畫 實 務 操 作 討 論 及 輔 導 再 生 班 24hr 社 區 計 畫 現 場 實 做 輔 導 ( 共 18hr) 其 他 依 社 區 需 求 之 專 業 課 程 1. 檢 討 並 修 正 社 區 發 展 各 項 相 關 計 畫 2. 建 立 與 學 者 / 團 隊 間 的 密 切 互 動 關 係 與 對 話 能 力 計 畫 書 寫 作 與 提 案 農 村 營 造 發 展 脈 絡 與 實 務 1. 培 育 社 區 組 織 核 心 幹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撰 寫 農 村 再 生 社 區 財 務 預 算 規 劃 及 編 算 專 員 班 區 域 發 展 與 結 盟 12hr 溝 通 整 合 及 領 導 管 理 社 區 資 源 調 查 與 分 析 相 關 案 例 分 析 介 紹 電 腦 文 書 能 力 全 球 暖 化 與 氣 候 變 遷 議 題 社 區 議 題 診 斷 與 分 析 部, 強 化 實 務 能 力 2. 提 升 擔 任 社 區 外 部 連 結 窗 口 對 內 整 合 能 力 3. 協 助 社 區 課 程 之 進 行 4.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之 研 擬 資 料 來 源 : 引 用 水 保 局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暨 培 根 團 隊 考 核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97
106 表 4-5 各 縣 市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統 計 表 統 計 至 101/06/30 全 國 關 懷 進 階 核 心 再 生 結 訓 合 計 培 訓 提 出 再 通 過 再 核 定 再 分 局 縣 市 農 村 數 班 班 班 班 綠 生 計 畫 生 計 畫 生 計 畫 * 附 註 社 區 社 區 社 區 宜 蘭 縣 % 台 北 分 局 (254) 新 北 市 % 桃 園 縣 % 新 竹 縣 % 台 北 市 % 基 隆 市 % 新 竹 市 % 連 江 縣 % 台 中 分 局 苗 栗 縣 % 台 中 市 % 彰 化 縣 % 南 投 分 局 (734) 南 投 縣 % 雲 林 縣 % 嘉 義 縣 % 嘉 義 市 % 台 南 市 % 台 南 分 局 (485) 高 雄 市 % 屏 東 縣 % 澎 湖 縣 % 金 門 縣 % 台 東 分 局 (116) 台 東 縣 % 花 蓮 分 局 (101) 花 蓮 縣 % 總 計 % 補 充 說 明 : 1. 原 住 民 地 區 累 計 培 訓 369 社 區 ( 關 懷 149 個 進 階 92 個 核 心 59 個 再 生 19 個 結 訓 50 個 ) 2. 漁 村 地 區 累 計 培 訓 137 社 區 ( 關 懷 51 個 進 階 46 個 核 心 18 個 再 生 12 個 結 訓 12 個 ) 3. 離 島 地 區 累 計 培 訓 41 社 區 ( 關 懷 13 個 進 階 16 個 核 心 6 個 再 生 5 個 結 訓 1 個 ) 4. 全 國 累 計 參 訓 人 數 約 88,006 人 附 註 : 農 村 數 量 係 以 農 業 發 展 條 例 第 三 條 所 明 定 之 農 業 用 地 定 義 為 基 礎, 估 算 純 非 都 市 地 區 農 業 用 地 所 涵 蓋 之 村 里 數, 再 加 上 都 市 計 畫 區 以 農 業 為 主 體 之 村 里 數 98
107 上 一 節 就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的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與 培 根 計 畫 的 內 容 作 了 詳 盡 的 介 紹, 主 要 在 說 明, 各 種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中, 水 土 保 持 局 的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模 式 或 稱 培 根 計 畫 模 式, 應 是 具 有 規 劃 最 周 密, 人 力 資 源 最 龐 大, 預 算 資 源 最 豐 沛 的 再 生 條 件 之 施 行 模 式, 雖 其 過 程 相 當 繁 複, 階 段 層 級 嚴 格 劃 分, 欲 全 部 按 計 劃 完 成, 恐 需 花 費 漫 長 時 日 復 因 其 立 案 構 想, 跳 脫 過 去 由 上 而 下 之 指 導 方 式, 改 以 基 層 農 村 居 民, 自 發 自 主 的 由 下 而 上, 按 部 就 班 提 出 申 請 之 模 式, 一 些 較 弱 勢 農 村, 僅 有 老 人 留 住 鄉 下, 幾 無 年 輕 人 可 用, 面 對 浩 瀚 文 書 作 業, 恐 將 望 文 興 嘆 而 裹 足 不 前 故 為 此 類 農 村 計, 或 需 水 土 保 持 局 另 闢 蹊 徑, 個 案 協 助 解 決 以 下 第 二 節 至 第 四 節 之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構 想, 乃 以 在 地 產 業 在 地 文 創 與 在 地 高 教 三 者 為 三 足 鼎 立 基 礎 ; 蓋 產 業 所 以 照 顧 農 村 經 濟, 安 定 農 民 生 活, 兼 顧 銀 髮 資 深 公 民 之 尊 嚴 ; 文 創 則 在 保 護 歷 史 文 物 資 產, 維 護 地 方 生 態 環 境, 提 昇 生 活 品 質 ; 高 教 放 眼 在 地 高 職 教 育, 留 住 農 村 青 年 人 才, 引 領 人 才 回 流 三 者 俱 皆 立 基 於 在 地, 但 亦 未 跳 脫 培 根 計 畫 之 範 疇, 故 亦 非 有 意 以 營 火 之 光, 與 水 土 保 持 局 之 培 根 格 局 爭 一 日 之 輝 也, 祇 緣 於 農 村 再 生 競 合 世 局 中, 東 璧 西 壁, 水 連 天 碧, 高 高 山 頂 立, 深 深 海 底 行 爾 99
108 第 二 節 發 展 在 地 產 業 人 才 產 業 農 村 教 育 社 區 圖 4-1 農 村 再 生 產 業 與 教 育 價 值 網 前 面 章 節 中 曾 數 度 提 及 今 日 台 灣 農 村 所 面 臨 的 諸 多 困 境 中, 農 村 產 業 尤 顯 困 頓 蓋 產 業 為 農 村 經 濟 的 基 石, 與 農 村 勞 動 人 口 就 業 機 會 以 及 農 戶 所 得 息 息 相 關, 而 農 委 會 亦 有 優 良 農 地 保 護 農 業 經 營 專 區 劃 設 小 地 主 大 佃 農 及 稻 穀 收 購 價 格 調 高 之 推 動 197, 但 近 40 年 來 之 農 地 資 源, 持 續 轉 為 都 市 與 工 業 發 展 使 用, 年 間, 台 灣 耕 地 面 積 減 少 約 7 萬 公 頃, 而 稻 米 收 穫 面 積 更 自 1971 年 之 753,451 公 頃, 大 幅 減 為 2006 年 之 263,188 公 頃, 且 農 村 人 口 自 1971 年 之 657 萬 人, 減 為 2009 年 之 452 萬 人 尤 有 甚 者, 農 地 受 創 於 重 金 屬 ( 如 桃 園 八 德 市 彰 化 縣 彰 化 市 ) 農 地 徵 收 為 科 學 園 區 ( 如 苗 栗 縣 大 埔 鄉 ) 肥 料 與 農 藥 之 水 資 源 破 壞 198, 似 又 與 政 府 擬 議 之 農 村 農 地 照 顧 背 道 而 馳 之 所 以 引 述 前 一 段 吳 振 發 與 李 俊 霖 二 位 先 生 之 評 論, 意 在 說 明, 農 村 的 客 觀 環 境 與 條 件, 頗 受 政 治 因 素 影 響, 有 非 吾 人 所 能 掌 控 者 如 農 村 年 輕 人 口 外 移 流 失, 乃 是 緣 於 地 方 欠 缺 工 作 機 會, 而 中 老 年 長 者 留 住 於 鄉 間, 除 有 自 耕 農 地 者 外, 197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2011 農 國 際 研 討 會 論 文, 吳 振 發 勞 動 就 業 與 農 戶 所 得 - 談 農 村 綠 色 經 濟 產 業 198 仝 上 論 文 集 李 俊 霖 系 統 觀 點 下 之 台 灣 農 村 環 境 議 題 分 析 100
109 亦 甚 難 謀 得 一 份 工 作, 雖 有 社 工 人 士 鼓 勵 長 者 參 與 第 二 春 之 職 業 探 幽, 但 皆 苦 無 機 會, 所 以 多 在 望 梅 止 渴 之 尷 尬 境 況 省 視 一 些 農 村 社 區, 發 現 經 由 水 土 保 持 局 的 輔 導 後, 多 能 自 行 發 掘 本 地 社 區 之 產 業 條 件, 而 有 年 輕 人 迴 流, 重 返 家 鄉, 利 用 原 有 家 傳 土 地 再 行 創 業, 亦 有 頗 多 值 得 讚 嘆 之 成 功 案 例, 惟 多 屬 個 別 經 營, 尚 少 居 民 集 合 共 識, 一 起 參 與 之 顯 例 本 文 第 二 章 第 四 節 國 內 外 農 村 再 生 案 例 所 舉 日 本 德 島 縣 上 勝 町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故 事, 應 是 極 適 合 台 灣 一 些 欠 缺 觀 光 景 點 的 農 村 學 習 的 再 生 故 事 ; 一 個 在 1950 年 代 有 6,559 人, 到 2007 年 只 剩 下 2,049 人 的 山 地 村 庄, 面 積 109 平 方 里,85.6% 為 山 林 覆 蓋 的 山 地 鄉, 年 輕 人 口 外 移,65 歲 以 上 老 人 占 一 半 以 上, 比 現 在 的 南 投 縣 中 寮 鄉 還 老 化 得 更 嚴 重 199, 但 他 們 選 擇 了 老 奶 奶 都 能 做 的 葉 子 來 賣, 作 為 日 本 料 理 店 的 妻 物 (Tsuma mono), 結 果 整 個 村 子 的 人 都 有 工 作 而 賣 葉 子 成 功 的 關 鍵 因 素 在 於 200 : 一 轉 負 面 思 考 為 正 面 思 考, 建 立 自 信 ; 二 來 自 外 地 的 企 劃 人 才 共 同 參 與 ; 三 營 造 居 民 商 品 及 地 域 的 表 現 舞 台 ; 四 跳 脫 官 僚 思 維, 居 民 產 品 與 事 業 一 起 成 長 回 顧 這 一 段 賣 葉 子 的 故 事, 感 受 最 深 的 是, 當 初 橫 石 知 二 會 想 到 把 葉 子 當 作 事 業 來 賣, 是 他 不 斷 思 考, 是 否 有 農 村 女 性 或 年 長 者 也 能 輕 鬆 勝 任 的 工 作 而 葉 子 重 量 輕, 上 了 年 紀 的 老 奶 奶 也 能 輕 鬆 處 理, 所 以 就 一 頭 栽 進 去 做 了 201 在 台 灣 的 許 多 農 村 中, 也 找 得 出 近 似 的 案 例 來 對 比, 並 可 善 加 活 用 如 ; 雲 林 縣 古 坑 鄉 華 山 村 之 以 華 山 咖 啡 為 主 要 產 品, 而 有 台 灣 咖 啡 新 故 鄉 之 美 譽 ; 彰 化 縣 田 尾 鄉 打 簾 社 區, 成 為 全 台 灣 最 大 的 花 木 種 植 區 與 苗 木 盆 栽 專 業 區 ; 臺 東 縣 鹿 野 鄉 永 安 村 永 安 社 區, 是 東 台 灣 最 大 的 茶 鄉, 福 鹿 茶 帶 動 地 方 產 業 ; 南 投 縣 魚 池 鄉 大 雁 澀 水 居 民 的 紅 茶 產 業, 透 過 巧 思, 使 台 灣 紅 玉, 獨 領 風 騷 ; 花 蓮 縣 199 中 寮 鄉 老 年 人 口 占 19.52% ( 詳 附 註 6) 200 橫 石 知 二 著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P 仝 上,P
110 瑞 穗 鄉 舞 鶴 村 的 金 萱 烏 龍 翠 玉 大 葉 烏 龍 等 半 發 酵 茶 種, 迅 速 以 天 鶴 茶 品 牌 打 響 國 內 外 名 氣, 而 日 本 人 留 下 的 原 生 百 年 老 咖 啡 樹, 則 要 以 舞 鶴 咖 啡 的 名 號, 再 次 讓 家 鄉 揚 眉 吐 氣 日 本 的 德 島 縣 上 勝 町 是 以 作 為 日 本 料 理 店 妻 物 (Tsuma mono) 的 樹 葉 而 使 這 個 原 本 十 分 貧 窮, 找 不 到 工 作 的 山 鄉, 變 成 鄉 民 有 豐 富 收 入, 連 老 奶 奶 都 有 工 作 的 福 地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出 版, 遠 見 雜 誌 發 行 的 遇 見 台 灣 真 實 的 感 動 (2010) 與 看 見 台 灣 向 前 的 生 命 力 (2011) 中 所 舉 的 農 村 再 生 社 區, 也 都 是 抉 擇 了 至 少 一 種 產 物, 社 區 居 民 合 力 經 營, 打 造 出 來 的 產 業 新 故 鄉 在 地 產 業 近 年 來 的 另 一 種 發 展 為 異 業 結 合, 即 不 同 的 產 業 與 產 品, 為 了 發 揮 更 高 的 附 加 價 值, 或 為 了 互 補 不 足, 或 為 了 互 相 照 顧 提 攜, 而 不 純 然 以 營 利 為 考 量, 於 是 自 然 結 合 成 某 種 程 度 的 策 略 聯 盟, 亦 頗 符 合 本 節 所 揭 示 競 合 策 略 的 農 村 再 生 產 業 與 教 育 價 值 網 202 之 縱 橫 關 係 最 明 顯 的 合 作 事 例 為 南 投 縣 信 義 鄉 農 會 與 中 寮 鄉 的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之 產 品 合 作, 中 寮 阿 嬤 替 信 義 農 會 設 計 各 種 手 工 袋 產 品, 作 為 信 義 農 會 門 市 的 在 地 農 產 品 之 手 提 包 裝 袋, 手 提 袋 可 有 多 用 途, 且 可 重 複 使 用 另 有 苗 栗 縣 苑 裡 鎮 山 腳 社 區 的 藺 草 手 工 製 品, 與 雲 林 縣 古 坑 鄉 後 棟 山 社 區 的 藍 染 技 術, 經 中 寮 阿 嬤 的 聯 繫, 正 進 行 異 業 產 品 的 合 作 嘗 試, 或 能 作 為 其 他 農 村 產 業 合 作 跨 出 的 第 一 步 而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在 北 中 寮 與 地 方 農 村 社 區 之 結 合, 亦 構 成 在 地 產 業 之 另 一 發 展 途 徑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成 立 於 2006 年, 當 時 美 國 線 Attic Tent 產 品 訂 單 突 然 減 少, 工 廠 警 覺 到 美 國 市 場 狀 況 可 能 不 太 妙, 必 須 預 作 生 產 線 的 調 整 果 不 其 然, 2007 年 美 國 次 級 房 貸 (sub prime mortgage) 風 暴 發 生 203, 訂 單 大 受 影 響,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新 開 發 的 手 工 花 布 包 系 列 產 品 產 生 了 替 代 效 果, 令 中 寮 阿 嬤 員 工 仍 能 持 續 保 有 一 份 工 作, 而 且 由 於 國 內 媒 體 的 報 導, 引 起 韓 國 KBS 國 家 電 視 台 的 注 意, 202 見 圖 4-1 (P. 100) 203 次 年 亞 洲 金 融 風 暴 亦 接 踵 而 來 102
111 專 程 來 中 寮 跟 拍 一 個 星 期, 製 作 成 專 輯 於 KBS 的 亞 洲 人 物 誌 節 目 中 播 出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受 到 國 內 外 媒 體 的 關 注 報 導, 乃 更 積 極 投 入 與 地 方 教 育 的 連 結, 希 望 為 中 寮 的 教 育 環 境 盡 一 份 棉 薄 之 力 一 貼 心 設 計 關 注 學 子 溫 暖 整 個 中 寮 地 區 的 秋 冬, 天 寒 地 冷,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的 阿 嬤 與 未 來 的 阿 嬤 們 特 地 設 計 並 製 作 裡 面 襯 貼 泡 綿 的 坐 墊, 免 費 送 給 北 中 寮 四 校 與 南 中 寮 部 分 學 校 的 每 一 位 師 生 使 用, 寒 天 於 室 外 集 會 席 地 而 坐 時 即 可 以 避 寒 氣 保 溫 暖, 每 一 件 坐 墊 的 針 針 線 線 都 蘊 含 了 一 份 長 者 對 孩 子 的 疼 愛 深 情, 也 開 啟 了 產 業 關 懷 地 方 教 育 的 大 門 204 二 世 貿 商 展 推 銷 中 寮 名 氣 以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名 義 赴 台 北 世 貿 參 展 已 有 五 次, 兩 次 係 應 邀 代 表 中 寮 鄉 參 加 旅 遊 展, 三 次 與 位 於 台 中 工 業 區 的 喬 福 公 司 聯 合 參 展, 每 次 都 有 中 寮 阿 嬤 代 表 於 現 場 示 範 車 縫 布 包 產 品, 吸 引 參 觀 者 的 好 奇, 駐 足 觀 賞, 現 場 訂 購 者 為 數 亦 眾 多, 實 際 已 達 到 把 中 寮 推 銷 出 去 的 目 的 205 三 義 賣 產 品 贊 助 學 校 活 動 中 寮 偏 鄉 的 國 中 小 學, 多 屬 學 生 較 少 的 迷 你 學 校, 在 以 人 頭 決 定 學 校 經 費 預 算 的 教 育 主 管 官 署 思 維 中, 就 認 定 不 需 要 那 麼 多 的 預 算 經 費 但 學 校 仍 需 要 維 持 樂 團 美 術 工 藝 等 教 學, 這 些 師 資 都 靠 外 聘 學 有 專 長 的 老 師 來 擔 任, 而 教 育 單 位 的 預 算 不 足, 學 校 為 了 學 生 的 受 教 權, 只 好 自 行 設 法 向 外 籌 募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就 常 以 參 加 外 地 的 義 賣 活 動 幫 學 校 籌 經 費, 或 許 杯 水 車 薪, 但 總 是 一 份 關 懷 地 方 教 育 的 心 意 存 乎 其 中 206 四 結 合 社 團 推 廣 布 包 產 業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的 成 立, 因 係 手 工 製 作 為 主, 經 營 頗 為 不 易, 當 初 即 定 位 為 地 方 產 業, 盈 餘 所 得 作 為 地 方 教 育 基 金, 以 支 持 瀧 林 書 齋 的 教 育 開 銷, 204 產 業 參 與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工 作, 應 從 敦 親 睦 鄰 開 始 205 對 中 寮 阿 嬤 來 說, 也 是 了 解 外 面 世 界, 增 長 見 聞 的 好 機 會 206 產 業 關 懷 地 方, 融 入 地 方, 就 從 幫 助 在 地 學 校 開 始, 學 校 師 生 會 感 受 得 到 這 一 份 心 意 103
112 同 時 希 望 有 朝 一 日 主 持 者 退 休 後, 此 一 地 方 產 業 能 持 續 經 營 下 去 布 工 坊 與 信 義 鄉 農 會 門 市 部 們, 及 捕 里 鎮 新 故 鄉 文 教 基 金 會 的 紙 教 堂 已 建 立 多 年 的 伙 伴 關 係, 南 投 縣 觀 光 局 亦 將 布 工 坊 正 式 列 入 南 投 縣 之 觀 光 產 業 景 點 五 感 恩 關 懷 勇 敢 走 出 校 園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每 年 寒 暑 假 皆 與 國 中 小 學 校 合 作, 前 往 學 校 義 務 教 受 學 生 布 包 書 袋 手 機 袋 等 之 DIY, 學 生 從 學 習 中 亦 開 始 有 回 饋 佈 施 的 觀 念 與 表 現 第 三 節 提 昇 在 地 文 創 根 據 2010 年 1 月 7 日 立 法 院 三 讀 通 過 版 本 的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法 第 三 條 定 義 稱 : 本 法 所 稱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指 源 自 創 意 或 文 化 積 累, 透 過 智 慧 財 產 之 形 成 及 運 用, 具 有 創 造 財 富 與 就 業 機 會 之 潛 力, 並 促 進 全 民 美 學 素 養, 使 國 民 生 活 環 境 提 升 之 下 列 產 業 ; 總 共 有 16 項, 但 與 農 村 再 生 有 關 者 為 : 視 覺 藝 術 產 業 音 樂 及 表 演 藝 術 產 業 文 化 資 產 應 用 及 展 演 設 施 產 業 工 藝 產 業 產 品 設 計 產 業 設 計 品 牌 時 尚 產 業 建 築 設 計 產 業 創 意 生 活 產 業 另 外 第 一 條 稱 : 為 促 進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之 發 展, 建 構 具 有 豐 富 文 化 及 創 意 內 涵 之 社 會 環 境, 運 用 科 技 與 創 新 研 發, 健 全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人 才 培 育, 並 積 極 開 發 國 內 外 市 場, 特 制 定 本 法 第 二 條 亦 稱 : 政 府 為 推 動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應 加 強 藝 術 創 作 及 文 化 保 存 文 化 與 科 技 結 合, 注 重 城 鄉 及 區 域 均 衡 發 展, 並 重 視 地 方 特 色, 提 升 國 民 文 化 素 養 及 促 進 文 化 藝 術 普 及, 以 符 合 國 際 潮 流 在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法 草 案 的 立 法 說 明 中 則 解 釋 說 : 本 法 所 稱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其 定 義 係 參 考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對 於 文 化 產 業 及 英 國 對 於 創 意 產 業 之 定 義 茲 簡 述 如 下 : 一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對 文 化 產 業 (Cultural Industries) 所 為 之 定 義 : 結 合 創 作 生 產 與 商 業 之 內 容, 同 時 這 在 本 質 上 亦 具 有 無 形 資 產 與 文 化 概 念 之 特 104
113 性, 並 獲 得 智 慧 財 產 權 之 保 護, 其 形 式 可 以 是 貨 品 或 服 務 從 內 容 看, 文 化 產 業 亦 可 視 為 創 意 產 業 ; 或 在 經 濟 領 域 中, 稱 之 為 未 來 性 產 業 (Future Oriented Industries); 或 在 科 技 領 域 中, 稱 之 為 內 容 產 業 (Content Industries) 二 英 國 對 創 意 產 業 (Creative Industries) 所 為 之 定 義 : 創 意 產 業 源 於 個 人 之 創 造 力 技 能 與 才 華, 透 過 智 慧 財 產 之 形 成 與 運 用, 具 有 開 創 財 富 及 就 業 機 會 之 潛 力 (Those industries which have their origin in individual creativity, skill and talent and which have a potential for wealth and job creation through the generation and exploit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三 由 於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之 類 型 眾 多, 經 考 量 我 國 目 前 產 業 發 展 潛 力 及 未 來 產 業 趨 勢, 參 考 前 揭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英 國 之 相 關 定 義 與 分 類, 並 於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至 第 十 三 款 明 定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之 類 型, 第 一 項 第 十 四 款 概 括 規 定 賦 予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得 指 定 其 他 合 於 本 法 定 義 之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其 實 文 建 會 於 1995 年 的 文 化 產 業 研 討 會 中, 就 首 先 提 出 文 化 產 業 化, 產 業 文 化 化 的 構 想, 此 一 文 化 產 業 概 念, 隨 後 即 成 為 我 國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核 心, 在 全 球 化 與 科 技 化 兩 股 力 量 的 激 盪 下, 全 球 新 經 濟 型 態 已 轉 變 為 以 創 新 為 主 之 知 識 經 濟 型 態, 全 球 思 考, 在 地 行 動 更 成 為 二 十 一 世 紀 之 主 流 思 維, 因 此 於 2002 年 正 式 將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列 為 挑 戰 2008: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中 之 一 項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計 畫, 期 待 藉 由 結 合 藝 術 創 作 和 商 業 機 制, 創 造 具 本 土 文 化 特 色 之 產 品, 以 增 強 文 化 認 同 與 增 加 產 業 附 加 價 值 207 前 舉 之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範 例, 除 農 業 產 業 外, 亦 多 同 時 致 力 於 在 地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結 合 藝 術 創 作 與 商 業 機 制, 增 加 產 業 附 加 價 值, 如 : 雲 林 縣 古 坑 鄉 華 山 村 的 重 建 總 體 營 造 與 文 化 陶 藝 文 學 結 合 的 社 區 ;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港 邊 里, 原 是 本 地 傳 統 的 經 濟 產 業 之 牽 罟, 轉 形 成 為 本 地 的 文 化 及 經 濟 活 動 ; 苗 栗 縣 三 義 鄉 雙 潭 地 區 的 ㄚ 箱 寶 木 鴨 製 品 ; 南 投 縣 魚 池 鄉 大 雁 村 澀 水 社 區, 社 區 窯 陶 創 作 教 室, 利 用 澀 水 產 的 白 仙 土 從 事 陶 藝 創 作 ; 花 蓮 縣 瑞 穗 鄉 舞 鶴 村 的 卑 南 巨 207 文 建 會 編 印 2004 文 建 會 文 化 白 皮 書 第 三 章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之 推 動 105
114 石 文 化 遺 跡 - 譽 稱 千 年 石 柱 的 掃 叭 石 柱 ; 苗 栗 縣 苑 裡 鎮 山 腳 社 區 的 藺 草 手 工 藝 ; 南 投 縣 中 寮 鄉 清 水 村 的 藍 染 藝 術 ; 雲 林 縣 林 內 鄉 林 北 社 區 保 存 下 來 的 十 多 棟, 有 70 多 年 歷 史 的 老 菸 樓 橫 跨 濁 水 溪 之 鐵 路 大 橋 遺 留 下 來 的 百 年 橋 墩 ; 高 雄 市 燕 巢 區 金 山 社 區 的 烏 山 頂 泥 火 山 與 百 年 龍 眼 樹 群 等 台 灣 的 農 村 社 區, 隱 藏 有 為 數 極 多 的 歷 史 古 蹟 及 留 傳 下 來 的 工 藝 技 術 與 產 品, 都 是 極 為 珍 貴 的 文 化 資 產, 也 是 農 村 再 生 的 生 命 力 ; 以 北 中 寮 為 例, 由 地 方 人 士 組 成 的 文 創 組 織 與 團 體, 即 可 善 加 運 作, 以 為 文 創 產 業 之 發 揚 一 漳 平 溪 文 化 藝 術 協 會 ( 一 ) 於 2004 年 底 由 北 中 寮 在 地 居 民 發 起 籌 組, 以 在 地 文 史 及 特 殊 技 藝 等 文 化 資 產 的 保 存 維 護 發 揚 為 志 業, 參 加 會 員 包 括 本 地 國 中 小 校 長 與 老 師 地 方 人 士 地 方 藝 術 工 作 者 協 會 於 2005 年 5 月 22 日 正 式 成 立 ( 二 ) 協 會 出 刊 漳 平 溪 通 訊 季 刊, 除 報 導 在 地 農 村 學 校 動 態 外, 更 提 供 極 大 篇 幅 作 為 學 生 投 稿 創 作 園 地, 並 發 放 入 選 刊 登 作 品 學 生 之 獎 助 金, 鼓 勵 藝 文 創 作, 所 有 經 費 皆 由 熱 心 會 員 贊 助 ( 三 ) 爽 文 國 小 鄭 校 長 王 坤 愉 老 師 永 和 國 小 辜 志 鵬 老 師, 依 計 畫 進 行 編 撰 鄉 土 教 材 系 列 之 種 子 花 路 米 金 蛹 傳 奇 美 石 專 集 老 照 片 專 輯 等 書, 且 皆 已 出 版 ; 王 坤 愉 老 師 另 進 行 蝶 道 拍 攝 與 編 輯, 收 集 編 輯 中 寮 鄉 上 百 種 蝴 蝶 之 生 態 紀 錄, 先 存 入 光 碟 及 磁 碟, 再 籌 募 經 費 出 版 二 本 土 素 人 藝 術 家 李 旭 金 章 阿 伯 以 故 鄉 龍 眼 林 周 遭 景 物 為 題 材, 以 手 工 製 作 諸 多 宮 廟 三 合 院 青 果 市 場 茅 草 屋 921 地 震 後 之 產 物 鐵 皮 屋, 農 耕 用 具 鐵 犁 耙 子 篩 子 等, 作 工 精 細, 蘊 含 作 者 的 濃 厚 鄉 土 感 情 數 十 件 精 美 作 品, 現 專 櫃 收 集 存 放 於 爽 文 國 小 二 樓 一 間 展 示 教 室, 做 教 學 與 展 覽 之 用 106
115 三 內 城 梅 花 鼓 陣 獅 陣 921 地 震 後, 由 內 城 東 和 宮 陳 錦 陽 主 委 所 推 動, 訓 練 小 學 生 擔 任 鼓 手, 並 組 成 20 餘 人, 擁 有 兩 隻 獅 子 之 獅 陣, 配 合 宗 教 季 節 如 太 子 元 帥 誕 辰, 公 開 表 演 惜 陳 主 委 與 一 起 推 動 之 校 長 卸 任 後, 未 再 延 續 蓋 留 待 有 緣 也 四 客 家 戲 曲 及 歌 謠 北 中 寮 之 內 成 清 水 兩 村, 客 家 籍 居 民 佔 有 70%, 因 而 於 漳 平 溪 文 化 藝 術 協 會 之 後, 由 協 會 理 事 賴 傳 貴 發 起 成 立 中 寮 鄉 客 家 協 會, 並 獲 選 為 理 事 長, 積 極 推 動 客 家 文 化 與 客 家 戲 曲 之 發 揚, 每 周 定 期 於 客 家 協 會 教 練 歌 曲, 且 於 國 小 推 行 客 語 教 學, 舉 辦 客 語 及 客 家 歌 謠 競 賽, 另 更 推 廣 客 家 美 食 五 宗 教 生 活 空 間 北 中 寮 的 宗 教 生 活 與 宗 教 活 動 多 屬 台 灣 農 村 傳 統 的 宮 廟 或 土 地 公 信 仰, 北 中 寮 七 村 中, 每 一 村 至 少 都 有 一 座 宮 廟 或 庄 頭 廟, 大 小 與 主 要 神 祀 各 有 不 同, 而 老 年 長 者 因 年 輕 人 外 移, 宮 廟 活 動 乃 成 為 老 年 人 的 精 神 寄 託, 亦 是 傳 統 文 化 傳 承 極 重 要 的 一 環 ; 如 下 列 表 4-6 所 舉 北 中 寮 七 村 之 宮 廟 配 置, 可 以 了 解 農 村 之 宗 教 生 活 概 況 表 4-6 北 中 寮 七 村 之 宮 廟 分 布 與 宗 教 生 活 村 落 庄 頭 廟 主 祭 神 主 要 活 動 日 期 其 他 宮 廟 土 地 公 廟 永 和 村 永 興 宮 觀 世 音 菩 薩 農 曆 石 龍 宮 4 座 永 芳 村 勝 陽 宮 慚 愧 祖 師 座 龍 岩 村 / 爽 文 村 文 山 宮 觀 世 音 菩 薩 武 龍 宮 4 座 龍 安 村 龍 安 宮 三 山 國 王 01.15; 07.29; 萬 善 祠 2 座 09.24; 內 城 村 東 和 宮 太 子 元 帥 座 清 水 村 三 官 殿 三 官 大 帝 座 資 料 來 源 :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94 年 7 月 編 印 北 中 寮 七 村 整 體 營 造 模 式 調 查 規 劃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農 村 傳 統 宮 廟 與 土 地 公 廟 乃 是 地 方 居 民 生 活 信 仰 的 中 心 所 107
116 在, 亦 是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可 以 開 拓 的 一 環 台 灣 各 地 農 村 皆 有 各 自 的 歷 史 文 化 傳 承, 且 各 有 其 不 同 的 特 色, 這 些 文 化 特 色 正 是 農 村 再 生 的 重 要 資 產, 善 加 發 掘 推 廣 保 存, 將 有 助 於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的 順 利 完 成 第 四 節 深 植 在 地 高 教 台 灣 的 農 村 及 農 民 最 欠 缺 的 就 是 有 系 統 的 農 業 教 育, 因 為 老 一 輩 的 農 民 過 去 失 學 者 多, 中 年 的 第 二 代 在 農 村 謀 生 不 易, 多 外 出 謀 職, 而 第 三 代 常 是 由 老 一 輩 照 顧 的 隔 代 教 養 居 多 農 業 確 實 需 要 有 經 過 培 育 的 專 業 農 業 人 才, 始 能 讓 沉 寂 的 農 村 農 業 帶 來 一 絲 生 氣 與 商 機, 此 則 有 賴 於 政 府 相 關 部 門 與 地 方 有 心 人 士 的 關 注 與 付 出, 思 考 以 農 村 的 立 場, 如 何 建 立 完 善 的 農 業 教 育 體 系, 既 培 育 在 地 人 才, 亦 能 留 住 所 培 育 的 人 才, 為 家 鄉 的 農 村 再 生 付 出 心 力, 以 永 續 經 營 自 己 的 家 鄉, 蔚 為 代 代 傳 承 的 風 格 因 此, 台 灣 大 多 數 農 村 社 區 目 前 面 臨 的 最 大 困 境 為 年 輕 學 子 的 離 鄉 背 井, 到 外 地 念 高 中 或 高 職, 畢 業 後 即 使 未 能 繼 續 上 大 學, 亦 少 有 返 回 故 鄉 接 替 上 一 代 的 農 業 工 作, 主 要 為 欠 缺 與 農 地 相 處 的 自 然 感 情 其 實 有 不 少 孩 子 並 不 適 於 一 直 往 讀 書 方 向 走 下 去, 應 該 留 住 於 家 鄉 發 展 農 業 事 業 因 此, 教 育 部 應 可 與 農 委 會 協 調 研 究, 於 每 一 農 業 鄉 鎮, 或 鄰 近 鄉 鎮 結 合, 設 立 一 所 高 農 職 校, 配 合 預 定 實 施 的 12 年 義 務 教 育, 給 予 農 村 子 弟 一 個 耕 教 合 一 的 學 習 環 境, 並 設 置 優 厚 的 獎 助 學 金, 予 以 鼓 勵 如 此, 農 村 的 農 業 經 營 後 繼 有 人, 而 且 年 輕 學 子 從 農 耕 實 作 與 師 長 的 理 論 教 學 上, 互 為 驗 證, 亦 可 從 中 悟 出 改 進 農 耕 的 方 法 此 乃 解 決 農 村 人 力 流 失, 及 老 人 及 齡 退 休 的 問 題, 家 有 一 老, 猶 如 擁 有 一 寶, 老 一 輩 的 長 年 累 月 積 聚 下 來 的 實 作 經 驗, 可 與 後 輩 子 孫 一 起 探 討 泥 土 裡 的 秘 密, 亦 可 增 進 兩 代 之 間 的 感 情, 實 是 千 金 難 買 的 因 緣, 企 望 政 府 當 局 審 慎 研 究, 付 諸 一 行 政 府 教 育 當 局 的 觀 點 可 能 與 農 村 社 區 的 想 法 有 甚 大 落 差, 以 為 台 灣 人 口 結 構 108
117 已 趨 向 少 子 化, 一 些 偏 遠 鄉 村 的 迷 你 小 學 甚 至 面 臨 廢 校 命 運, 因 此, 可 能 認 為 在 地 高 教 之 議 不 切 實 際 而 不 列 入 考 慮 其 實 這 種 思 維 模 式 亦 是 以 都 市 人, 特 別 是 台 北 人 觀 點 看 鄉 下 農 村 的 需 求, 就 難 免 產 生 極 大 落 差 固 然 目 前 為 數 不 少 的 技 專 學 校 常 招 生 不 足, 但 教 育 當 局 並 未 深 入 探 討 其 真 正 原 因, 就 鄉 野 農 村 立 場 思 考, 若 二 技 或 五 專 學 生 畢 業 後 有 適 當 環 境, 讓 學 生 能 學 以 致 用, 盡 情 發 揮 所 學, 則 何 愁 學 生 來 源 不 足? 因 之, 本 研 究 發 現, 教 育 當 局 似 可 與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協 調, 研 擬 就 全 台 實 施 農 村 再 生 之 鄉 間, 擇 其 具 有 農 特 產 品 者, 列 入 考 量 先 行 試 辦, 如 北 中 寮 七 村 及 南 中 寮 11 村, 現 有 兩 所 國 中, 初 期 何 妨 以 北 中 寮 之 爽 文 國 中 來 試 辦, 先 增 設 高 職 部, 由 國 中 校 長 兼 任 高 職 部 主 任, 名 為 高 職, 實 以 農 業 為 主, 鼓 勵 在 地 國 中 畢 業 生 直 升 高 職 部, 爾 後 視 辦 理 狀 況, 再 升 格 為 高 職 農 校 上 述 四 大 方 向 之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實 施 進 行 同 時, 北 中 寮 以 瀧 林 書 齋 為 中 心 之 體 制 外 架 構, 其 實 已 隱 然 成 形, 足 以 作 為 在 地 培 根 在 地 產 業 在 地 文 創 與 在 地 高 教 等 四 大 目 標 之 輔 助 北 中 寮 學 校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瀧 林 書 齋 爽 中 青 年 軍 北 中 寮 社 區 資 料 來 源 : 依 據 北 中 寮 農 村 再 生 體 制 外 之 實 際 運 作 編 製 圖 4-2 北 中 寮 農 村 再 生 連 結 系 統 圖 圖 4-2 北 中 寮 農 村 再 生 連 結 系 統 圖 中 之 交 互 關 係, 乃 是 歷 經 多 年 運 作 所 產 生 109
118 的 自 然 結 果 ; 瀧 林 書 齋 居 中 為 核 心 焦 點, 實 因 書 齋 長 年 免 費 提 供 社 區 及 學 校 學 生 課 後 自 習 的 開 放 空 間, 並 訂 定 時 間, 由 專 人 輔 導 學 生 英 文 數 學 等 課 程, 成 為 體 制 外 之 義 務 教 學 園 地 書 齋 之 維 持 經 費, 由 左 側 之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以 所 產 製 之 手 工 布 包 等 產 品, 銷 售 後 之 利 潤 所 得 來 支 應 書 齋 亦 是 右 側 之 爽 中 青 年 軍 總 部 所 在, 為 青 年 軍 幕 後 之 重 要 支 持 者,2012 年 暑 期 之 後, 書 齋 將 交 由 青 年 軍 在 外 地 求 學, 現 已 大 學 畢 業, 即 將 返 鄉 服 務 之 二 三 位 成 員, 負 責 籌 畫 一 切 活 動 青 年 軍 亦 與 學 校 師 長 保 持 聯 繫, 接 受 師 長 的 指 導, 投 身 在 地 社 區 服 務 而 布 工 坊 提 拱 社 區 婦 女 就 業 機 會, 協 助 安 定 家 計, 且 與 學 校 維 持 聯 繫, 提 拱 學 校 資 源 及 學 生 DIY 教 學 與 實 習 機 會 北 中 寮 地 區 的 五 大 在 地 團 體, 自 然 形 成 農 村 再 生 的 在 地 連 結 110
119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展 望 第 一 節 結 論 研 究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最 後 歸 結 於 在 地 培 根 在 地 產 業 在 地 文 創 與 在 地 高 職 等 四 大 方 向 在 地 培 根 乃 以 政 府 訂 頒 之 農 村 再 生 條 例 與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為 基 礎, 由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策 畫 培 訓 農 村 居 民, 經 歷 關 懷 進 階 核 心 再 生 等 四 個 階 段 之 教 育, 讓 居 民 親 自 瞭 解 內 容 並 參 與 再 生 規 劃, 亦 即 教 導 如 何 釣 魚, 而 非 單 純 的 給 魚 吃, 意 義 至 為 重 大 在 地 產 業 則 依 個 別 農 村 之 產 業 特 色, 發 展 最 適 宜 之 產 品, 或 與 其 他 農 村 結 盟, 異 業 結 合, 創 造 最 有 利 之 條 件 在 地 文 創 亦 是 著 眼 於 個 別 農 村 之 歷 史 與 文 化 資 源, 結 合 地 方 人 士, 或 善 用 宗 教 活 動 空 間, 創 造 具 有 特 色 之 文 創 產 業, 最 能 凝 聚 農 村 社 區 之 共 識 與 期 望 在 地 高 職 之 目 的, 乃 是 企 盼 政 府 重 視 農 村 年 輕 人 力 之 外 流, 朝 一 鄉 鎮 一 高 職, 或 鄰 近 鄉 鎮 結 合 為 一 高 職 之 方 向, 培 植 在 地 農 業 人 才, 並 留 住 人 才 之 目 標 規 劃, 此 為 在 地 實 用 之 教 育 原 則, 需 要 政 府 用 心 參 與 也 這 四 大 方 向 之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將 可 營 造 社 區 總 體 健 康 與 安 定, 改 造 農 村 老 人 在 地 照 顧 與 居 家 服 務, 提 供 年 輕 子 弟 返 鄉 的 發 展 環 境, 實 踐 將 文 創 產 業 與 教 育 融 合 並 在 地 化 的 目 標 第 二 節 展 望 農 村 再 生 模 式 的 四 大 方 向 雖 可 引 導 農 村 脫 離 困 境 而 重 生, 但 長 久 以 來 的 政 府 政 策, 多 以 犧 牲 農 業 來 支 持 工 商 利 益, 在 農 村 已 為 國 家 整 體 經 濟 發 展 做 出 重 大 犧 牲 之 餘, 政 府 應 適 時 提 供 農 村 與 農 業 之 未 來 展 望 208 一 確 立 農 村 發 展 政 策 生 長 在 台 灣 農 村 的 農 民, 一 向 就 是 那 麼 認 命, 只 要 有 田 可 耕, 有 山 可 植, 耕 植 的 農 產 品 賣 得 出 去, 能 得 三 餐 溫 飽, 就 已 經 滿 足 猶 記 得 孩 提 時 代, 農 民 得 挑 著 稻 穀 到 農 會 去 換 黑 煙 塵 肥 料, 政 府 說 多 少 就 多 少 時 至 今 世, 放 眼 鄉 村 景 208 詳 吳 榮 杰 ECFA 與 兩 岸 農 業 交 流 對 台 灣 農 業 的 可 能 衝 擊 與 因 應 策 略,P
120 象, 似 曾 相 識, 卻 又 有 些 差 別, 但 認 命 的 本 質 猶 然 未 變 台 灣 的 農 民 農 村 農 業 等 三 農, 多 次 扮 演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的 推 手, 但 從 中 獲 得 龐 大 利 益 的 大 企 業 家 都 市 人 與 政 府, 似 都 忘 記 了 這 一 段 三 農 的 秘 辛, 因 此, 受 過 三 農 之 惠 的 現 代 人 與 政 府, 有 義 務 與 責 任, 為 三 農 付 出 一 些 心 意, 至 少 在 日 漸 稀 有 的 農 村 之 寶 - 老 209 農 尚 存 的 時 候, 讓 他 們 能 親 眼 目 睹 政 府 為 他 們 設 想 推 動 新 的 農 村 發 展 政 策, 這 是 最 真 實 的 國 家 戰 略. 二 三 生 與 三 農 的 生 命 改 造 在 農 業 多 元 功 能 的 三 生 - 生 產 生 態 與 生 活 中, 從 生 活 面 向 而 言, 未 來 的 農 業 宜 朝 全 民 農 業 的 方 向 發 展, 真 正 朝 生 產 生 態 生 活 等 三 生 更 遠 大 的 目 標 範 圍 開 展, 從 提 昇 農 民 生 活 品 質, 提 供 優 質 安 全 的 農 產 品, 到 保 育 農 村 生 態 資 源, 創 新 及 增 大 農 產 品 附 加 價 值, 以 確 立 農 業 的 競 爭 力, 使 農 民 增 加 收 入 所 得, 身 心 靈 獲 得 舒 放, 改 變 老 農 的 一 生 政 府 尤 須 真 心 規 劃 農 村 地 方 的 基 礎 設 施, 創 造 鄉 村 地 方 的 就 業 機 會, 真 正 縮 短 城 鄉 差 距 210 三 發 展 休 閒 農 業 鄉 村 旅 遊 與 微 型 鄉 村 企 業 農 業 國 際 貿 易 的 自 由 化, 勢 必 給 農 村 帶 來 失 業 或 不 充 分 就 業 的 壓 力, 休 閒 農 業 與 鄉 村 旅 遊, 可 以 創 造 鄉 村 地 方 的 工 作 機 會, 並 可 增 加 農 產 品 的 附 加 價 值, 惟 須 兼 顧 地 方 生 態 環 境 資 源 的 維 護 與 保 育 至 於 微 型 企 業 的 引 進, 可 與 地 方 傳 統 產 業 相 結 合, 尤 其 是 傳 統 手 工 藝 的 傳 承 與 教 學, 既 可 保 存 地 方 歷 史 文 化 遺 產, 且 可 創 造 鄉 村 居 民 的 產 業 收 入, 應 可 善 加 規 劃 推 行 論 語 子 路 篇 : 樊 遲 請 學 稼, 子 曰 : 吾 不 如 老 農 請 學 為 圃 曰 : 吾 不 如 老 圃 210 吳 榮 杰 ECFA 與 兩 岸 農 業 交 流 對 台 灣 農 業 的 可 能 衝 擊 與 因 應 策 略 P 仝 上,P
121 212 四 以 社 區 整 體 營 造 作 為 鄉 村 發 展 基 礎 歐 盟 的 鄉 村 社 區 營 造 試 驗 頗 值 得 吾 人 研 究 參 考, 歐 盟 自 1994 年 起 即 開 始 推 行 一 系 列 的 鄉 村 經 濟 發 展 行 動 串 聯 (Leader) 的 實 驗 計 畫, 鼓 勵 各 地 區 依 據 在 地 需 求 與 地 方 特 性, 作 為 發 展 規 劃 的 基 礎, 並 由 地 方 自 主 規 劃, 政 府 配 合 推 行, 頗 類 似 台 灣 目 前 由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推 動 的, 由 下 而 上 的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中 之 培 根 計 畫 的 執 行 歐 盟 此 波 歐 債 風 暴 中, 德 國 不 但 未 受 波 及, 且 獨 領 風 騷, 在 歐 元 區 中 失 業 率 一 再 創 新 低 緣 以 德 國 自 2003 年 起 即 推 動 一 系 列 之 勞 動 市 場 改 革, 重 點 包 括 改 善 就 業 創 造 計 畫, 強 制 失 業 登 記 以 請 領 補 助, 鼓 勵 參 加 職 業 訓 練, 推 出 低 薪 工 作 以 結 合 失 業 救 助 與 社 會 福 利 津 貼, 並 特 別 提 供 老 人 就 業 誘 因 等 措 施 尤 以 老 人 (55-64 歲 ) 勞 動 參 與 率, 在 2003 年 6 月 不 及 40%, 至 2011 年 底 則 已 達 到 60.8%, 德 國 的 競 爭 策 略 真 可 為 台 灣 政 府 引 為 借 鏡 也 213 農 村 社 區 的 整 體 營 造 與 農 業 產 業 的 發 展, 看 似 屬 於 農 業 部 門 為 主 的 職 責, 實 際 運 作 則 與 內 政 環 保 教 育 衛 生 醫 療 交 通 經 貿 等 部 門 皆 有 關 聯, 因 此, 農 業 政 策 已 不 能 自 限 於 傳 統 的 思 維 而 獨 立 負 責, 必 須 是 跨 部 會 的 協 調 與 整 合 才 能 順 利 推 動, 特 別 是 在 新 的 國 際 環 境 競 爭 之 下, 更 需 要 共 同 維 繫 台 灣 農 業 的 核 心 價 值, 以 精 緻 農 業 與 糧 食 安 全 的 區 隔 品 質, 因 應 全 球 化 自 由 貿 易 的 挑 戰 與 衝 擊 214 台 灣 農 村 再 生 的 展 望, 固 然 亟 需 政 府 相 關 部 門 的 用 心 與 投 入, 農 村 社 區 本 身 的 居 民 與 團 體, 尤 須 有 為 鄉 里 故 居 奉 獻 的 熱 誠 與 作 為, 蓋 自 助 而 後 人 助 前 文 第 四 章 末 尾 所 舉 之 圖 4-2 北 中 寮 農 村 再 生 連 結 系 統 圖 中 之 瀧 林 書 齋 與 中 寮 阿 嬤 布 工 坊, 今 (2012) 年 六 七 月 份, 更 進 一 步 藉 由 企 業 參 訪, 強 化 體 制 外 教 學 之 彈 性 運 作 效 果 ; 書 齋 男 女 主 人 廖 爺 爺 與 廖 奶 奶, 因 廖 爺 爺 在 東 海 大 學 EMBA 之 同 學 人 際 資 源, 已 安 排 了 三 場 企 業 參 防, 讓 十 餘 位 從 書 齋 出 去 的 國 高 中 職 同 學, 學 習 領 會 在 學 校 正 統 教 學 中 無 法 獲 得 的 經 驗 與 知 識 212 仝 上,P 詳 參 自 由 時 報 A7 國 際 財 經 版, 歐 陽 書 劍 經 濟 改 革 後 的 德 國 奇 蹟 專 論 214 吳 榮 杰 ECFA 與 兩 岸 農 業 交 流 對 台 灣 農 業 的 可 能 衝 擊 與 因 應 策 略 P
122 ( 一 ) 參 訪 台 中 市 科 學 園 區 的 祐 祥 直 升 飛 機 公 司 由 副 總 經 理 廖 珮 君 接 待 ( 總 經 理 林 正 祥 出 國 ), 技 術 部 門 作 詳 細 簡 報, 並 示 範 水 陸 兩 用 救 生 亭 之 陸 上 操 作, 另 亦 參 觀 雙 人 座 直 升 機 之 結 構 與 操 作, 及 試 坐 靜 止 中 之 直 升 機 此 為 全 體 同 學 之 首 次 經 驗 ( 二 ) 參 訪 名 間 鄉 松 柏 嶺 之 三 山 國 家 公 園 服 務 中 心 聽 取 電 影 簡 報, 並 參 觀 製 茶 過 程, 弓 鞋 國 小 吳 秀 美 校 長 親 帶 兩 名 五 年 級 學 生, 表 演 正 統 泡 茶 藝 術 與 喝 茶 禮 儀, 吳 校 長 亦 作 重 點 講 解 弓 鞋 國 小 全 校 師 生 已 全 然 融 入 社 區 產 業, 扮 演 台 灣 茶 藝 文 化 之 護 持 者 角 色 ( 三 ) 參 觀 南 投 工 業 區 之 東 毓 油 壓 機 械 工 廠 由 東 海 EMBA 同 學 楊 琍 湄 接 待 簡 報 參 觀 工 廠, 並 主 持 Q&A 會 談, 同 學 們 發 言 極 為 踴 躍, 所 提 問 題 亦 極 有 深 度, 讓 主 持 人 深 為 感 動, 並 PO 文 照 片 至 東 海 網 站 與 Facebook, 大 加 讚 揚 因 此, 農 村 再 生 的 推 展, 需 要 各 方 的 合 作 參 與, 尤 其 要 重 視 新 生 代 的 教 育 培 養, 以 期 代 代 相 傳, 綿 延 永 續 發 展 114
123 參 考 文 獻 [ 中 文 文 獻 ] 1 Adam M.Brandenburger 與 Barry J.Nalebuff 合 著 (1996), 許 恩 得 譯, 競 合 策 略 (Co-opetition, 初 版 12 刷 ), 台 灣 : 台 灣 培 生 ( 原 文 於 1996 年 出 版 ) Choice, 台 灣 : 空 庭 書 苑 2 Stephen P.Robbins 與 Timothy A. Judge 原 著 (2011 三 版 ), 林 財 丁 譯, 組 織 行 為 (Essentials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9 th ed.), 美 國 :Pearson Education Inc.( 原 文 於 2008 年 出 版 ) 3 大 葉 大 學 造 形 藝 術 學 系 承 辦 (2004), 2004 年 同 村 協 力 鄉 村 振 興 國 際 研 討 會 - 論 文 集 4 中 國 武 漢 華 中 農 業 大 學 (2007), 海 峽 兩 岸 農 業 生 物 質 能 開 發 利 用 與 新 農 村 建 設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5 中 華 鄉 村 發 展 學 會 出 版 (2003), 鄉 村 發 展 (Rural Development Perspectives, 第 四 期 ) 6 中 興 大 學 景 觀 與 遊 憩 學 位 學 程 主 辦,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內 政 部 土 地 重 劃 工 程 處 及 中 興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處 協 辦 (2012), 2012 農 村 規 劃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摘 要 集 7 天 下 編 輯 (2011), 發 現 台 灣, 台 灣 : 天 下 8 王 政 忠 (2011 年 ), 老 師, 你 會 不 會 回 來 ( 初 版 ), 台 灣 : 時 報 9 台 灣 省 政 府 農 林 廳 發 行 (2005), 台 灣 農 業 新 貌 10 弘 道 老 人 福 利 基 金 會 支 持 研 究 (2000), 台 灣 地 區 老 人 照 顧 對 策 - 居 家 服 務 之 研 究, 台 灣 : 台 灣 省 諮 議 會 編 印 11 行 政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2004), 2004 年 文 化 白 皮 書 12 何 義 麟 (2011), 失 內 原 忠 雄 及 其 帝 囯 主 義 下 の 台 湾, 出 版 地 : 台 灣 115
124 13 李 筱 峰 林 呈 蓉 (2003), 台 灣 史, 台 灣 : 華 立 圖 書 14 海 雲 繼 夢 法 師 (2010),Ven. Sakya Longyen 英 譯, 我 們 只 有 一 個 選 擇 Our Only 15 曹 永 和 著, 陳 宗 仁 校 注 (2011), 近 世 台 灣 鹿 皮 貿 易 考 16 許 忠 信 (2010), ECFA 東 西 向 貿 易 對 台 灣 之 衝 擊, 台 灣 : 新 學 林 17 陳 郁 秀 (2010), 鑽 石 台 灣 - 多 元 歷 史 篇, 台 灣 : 玉 山 社 18 陳 榮 俊 (2011), 農 村 規 劃 指 標 對 農 村 再 生 先 期 規 畫 之 驗 證, 中 興 大 學 水 土 保 持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學 位 論 文 19 陳 榮 俊 總 編 輯 (2007), 2007 台 灣 十 大 經 典 農 漁 村 (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出 版 ) 20 彭 明 輝 (2011), 糧 食 危 機 關 鍵 報 告 - 台 灣 觀 察, 台 灣 : 商 周 21 湯 曉 虞 (2008), 台 灣 的 農 村, 台 灣 : 遠 足 文 化 22 費 德 廉 羅 效 德 編 (2011), 看 見 十 九 世 紀 台 灣, 台 灣 : 如 果 大 雁 23 黃 文 雄 (2009), 楊 碧 川 譯 締 造 台 灣 的 日 本 人 ( 締 造 台 灣 の 日 本 人, 初 版 次 ), 台 灣 : 前 衛 ( 原 文 於 2009 年 出 版 ) 24 黃 明 耀 總 策 劃 (2010), 遇 見 台 灣 真 實 的 感 動, 台 灣 :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出 版 天 下 遠 見 25 黃 明 耀 總 策 劃 (2011), 看 見 台 灣 向 前 的 生 命 力, 台 灣 :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出 版 天 下 遠 見 26 黃 紹 恆 (2010), 台 灣 經 濟 史 中 的 台 灣 總 督 府, 台 灣 : 遠 流 27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編 印 (2007), 2007 台 灣 十 大 經 典 農 漁 村, 台 灣 : 出 版 者 28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編 印 (2007), 樂 活 農 村, 台 灣 : 出 版 者 29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編 印 (2011),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暨 培 根 團 隊 考 核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30 廖 宜 方 (2011), 圖 解 台 灣 史 ( 初 版 ), 台 灣 : 易 博 士 116
125 31 劉 健 哲 主 持, 私 立 亞 洲 大 學 執 行 (2009),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98 年 度 科 技 計 畫 研 究 報 告 之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 德 國 經 驗 之 研 究 (A Study On German Rural Regeneration and Its Implication for Taiwan) 32 蔡 石 山 (2009), 黃 中 憲 (2011) 譯, 海 洋 台 灣 : 歷 史 上 與 東 西 洋 的 交 接 (Maritim Taiwan:Historical Encounters with the East and West 初 版 ), 台 灣 : 聯 經 ( 原 文 於 2009 年 出 版 ) 33 蔡 英 文 競 選 總 統 所 提 (2011), 十 年 政 綱 - 未 來 十 年 台 灣 發 展 政 策 綱 領 34 橫 石 知 二 (2007 年 ) 原 著, 張 凌 虛 譯, 對 了, 就 來 賣 葉 子! (そうだ 葉 っぱを 売 ろう!, 初 版 ), 日 本 : 高 寶 ( 原 文 於 2007 年 出 版 ) 35 賴 翠 媛 (2011), 農 村 高 齡 者 參 與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意 願 之 研 究, 南 開 大 學 福 祉 科 技 與 服 務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36 羅 致 政 主 編 (2010), ECFA 大 衝 擊 : 台 灣 的 危 機 與 挑 戰, 台 灣 : 新 台 灣 國 策 智 庫 37 嚴 長 壽 (2011 年 ), 教 育 應 該 不 一 樣 ( 初 版 ), 台 灣 : 天 下 遠 見 [ 電 子 媒 體 ] 1 網 站 中 文 編 輯, 產 業 與 經 濟 / 臺 灣 近 代 農 業 之 發 展, 維 基 百 科, 期 數?, 公 開 網 站, 來 源 : 歷 史 文 化 學 習 網, [ 會 議 及 座 談 會 的 會 議 記 錄 ] 1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Rural Regeneration 演 講 及 論 文 集, 農 村 再 生 國 際 研 討 會, 台 北 : 農 委 會 水 保 局 [ 英 文 文 獻 ] 1 Baldock,D anddwyer,j andlowe,p andpetersen,j.e andward,n and IEEP(2001), The Nature Of Rural Development:Towards A Sustainable Integrated 117
126 Rural Policy In Europe, IEEP, 2001,ISBN , Published by The Centre for Rural Economy, Web site: 2 Osborne,S.P.and Beattie,R.S. and Arthur P. Williamson, November(2002), Community involvement in rural regeneration partnerships in the UK- Evidence from Engl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Scotland., 6 November 2002, by Joseph Rowntree Foundation 3 Watson, J. (2008), Strategy:An Introduction to Game Theory(2 nd Ed), 美 國 :W.W. Norton & Company, Inc. 11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BD720B14DC344325FA4A4B0EAA46AB3B0A7EBB8EAB867C0E7BBD9C3AAA4A7B0CFB0ECAE74B2A7ACE3A8732DB0F5A6E6A6A8AA47B3F8A769AED12E646F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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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社 會 文 化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現 階 段 客 家 文 化 資 產 傳 承 之 研 究 以 桃 園 縣 觀 音 鄉 為 例 研 究 生 : 鍾 春 枝 指 導 教 授 : 張 翰 璧 博 士 閔 宇 經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年 六 月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圖 書 館 碩 博 士 論 文 電 子 檔 授 權 書 (100 年 9 月 最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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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Projects A Thesis Submitted to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National Kaohsiung Fir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Partial
Public Projects A Thesis Submitted to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National Kaohsiung Fir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MACRO ECONOMY AND MICRO OPERATION 2016 ( 30%~50% ; 1 ) ; : ? 80 : 1993 ; ; ( ) ; 1. ;2014 ( 1 ) ( ) 105
MACRO ECONOMY AND MICRO OPERATION * The Basic Connotation and Policy Suggestions on the Structural Reform of Agricultural Supply Side : ; 100872 Kong Xiangzhi Abstract: The field of agriculture of sup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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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目 : 第 三 方 網 上 支 付 之 法 律 問 題 探 究 Title:A study on legal issues of the third-party online payment 姓 名 Name 學 號 Student No. 學 院 Faculty 課 程 Program 專 業 Major 指 導 老 師 Supervisor 日 期 Date : 王 子 瑜 : 1209853J-LJ20-0021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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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政 治 經 濟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客 家 花 布 產 業 發 展 之 研 究 : 以 資 源 基 礎 的 觀 點 研 究 生 : 李 怡 萱 指 導 教 授 : 周 錦 宏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二 月 本 論 文 獲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98 年 度 客 家 研 究 優 良 博 碩 士 論 文 獎 助 行 政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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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4 GCC % 5% % 2. 67% 0. % 00mm % % %. 2% ~ 06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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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MASTER S DEGREE DISSERTATION 80 后 女 硕 士 生 择 偶 现 状 以 武 汉 市 七 所 高 校 为 例 POST-80S FEMALE POSTGRADUATE MATE SELECTION STATUS STUDY TAKE WUHAN SEVEN UNIVERS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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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Research on the Lucre, Risk, and Development of Native Bankcard Business 2005 3 2003 6.5 45 18, WTO SWOT I Abstract Research on the Lucre, Risk, and Development of Native Bankcard Business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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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95)030.902 從 國 際 產 業 分 工 觀 點 探 討 台 中 港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的 經 營 策 略 委 託 機 關 :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研 究 單 位 : 靜 宜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 所 ) 中 華 民 國 9 5 年 0 9 月 編 號 :(95)030.902 從 國 際 產 業 分 工 觀 點 探 討 台 中 港 自 由
厦 门 大 学 学 位 论 文 原 创 性 声 明 本 人 呈 交 的 学 位 论 文 是 本 人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独 立 完 成 的 研 究 成 果 本 人 在 论 文 写 作 中 参 考 其 他 个 人 或 集 体 已 经 发 表 的 研 究 成 果, 均 在 文 中 以 适 当 方
学 校 编 码 :10384 分 类 号 密 级 学 号 : UDC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浙 江 省 人 事 考 试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策 略 探 析 An Explor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Personnel Examination Emergency Strategy 姜 海 峰 指 导 教 师 姓 名 : 王 玉 琼 教 授 专 业 名 称 : 公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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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经 济 改 革 研 究 基 金 会 委 托 课 题 能 力 密 集 型 合 作 医 疗 制 度 的 自 动 运 行 机 制 中 国 农 村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的 现 状 与 发 展 的 研 究 课 题 主 持 人 程 漱 兰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农 业 与 农 村 发 展 学 院 课 题 组 2004 年 4 月 2005 年 4 月 1 课 题 组 成 员 名 单 主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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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吳 大 學 國 際 經 營 與 貿 易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蔣 成 博 士 東 南 亞 華 語 文 教 育 市 場 之 探 討 - 以 印 度 尼 西 亞 為 例 The Research of Chinese Education Market in Southeast Asia- Take Indonesia for Example 研 究 生 : 曾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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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Since 1980 s, the Coca-Cola came into China and developed rapidly. From 1985 to now, the numbers of bottlers has increased from 3 to 23, and
Abstract Since 1980 s, the Coca-Cola came into China and developed rapidly. From 1985 to now, the numbers of bottlers has increased from 3 to 23, and increases ulteriorly. When the Coca-Cola company c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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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tec Classic Mexican Restaurant 阿 茲 特 克 墨 西 哥 經 典 美 食 2009 參 訪 紀 實 Lily Lin 林 筱 莉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Institute of Creative Industry Design 1 Outline Abstract. 3 1. The story of Aztec 1.1 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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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 2018 2 2010 250100 2010 D0-05 X2 A 1671-7287 2018 01-0023-16 20 80 2009 1 2010 2 1. 2010 2012 2015 2017-12-10 1965-1. J. 2010 2 45-66. 2 2010 2016 100~ 150 39 72 23 2010 15 20 90 16 / 21 17 21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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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第 17 期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服 务 贸 易 服 务 外 包 的 实 施 意 见 发 展 目 标 到 2017 年, 全 市 服 务 贸 易 进 出 口 总 额 突 破 300 亿 美 元, 年 均 增 长 速 度 达 到 30% 离 岸 服 务 外 包 执 行 额 突 破 30 亿 美 元, 年 均 增 长 速 度 达 到 30% 到 2020 年,
一段“蝶蝶”上休的生命教育故事
一 段 蝶 蝶 不 休 的 生 命 教 育 故 事 幼 兒 園 生 命 教 育 之 實 踐 歷 程 幼 兒 教 保 研 究 期 刊 2010 第 4 期 李 麗 娟 姚 維 芬 陳 宜 君 陳 萱 蔡 佩 其 劉 秋 燕 鄭 莉 君 四 季 藝 術 兒 童 教 育 機 構 教 研 中 心 四 季 藝 術 幼 稚 園 摘 要 本 研 究 以 做 中 學 之 蝴 蝶 飼 養 教 學 實 踐 活 動, 探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文 學 院 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Master of Arts Thesis Graduate School of History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Chinese Culture University 聊 齋 誌 異 研 究 從 聊 齋 誌 異 看 蒲 松 齡 的 社 會 批 判 觀 The Study of Liaozhai Zhiyi-Discussion
兩岸青年人國際觀比較分析
兩 岸 青 年 人 國 際 觀 比 較 分 析 杜 谷 文 ( 廈 門 大 學 臺 灣 研 究 院 中 外 政 治 制 度 2008 級 碩 士 研 究 生 ) 摘 要 青 年 人 的 國 際 觀 不 但 影 響 到 青 年 人 自 身 的 競 爭 力, 而 且 是 國 家 和 民 族 未 來 價 值 觀 的 主 體, 所 以 還 影 響 到 國 家 和 民 族 的 未 來 本 文 通 過 對 國
ABSTRACT ABSTRACT Based on analyzing public corporation in foreign countries, this paper studies basic theories of public legal establishment, with our country s reality in the social transferring period
03施琅「棄留臺灣議」探索.doc
38 93 43 59 43 44 1 2 1621 1645 1646 3 1647 1649 4 1 1996 12 121 2 1988 1 54---79 3 1990 2 39 4 1987 8 16 19 1649 27---28 45 1651 5 1656 1662 1664 1667 1668 6 1681 1683 7 13 1958 2 1651 2002 11 67 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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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PEC之發展背景、宗旨目標與組織架構
貿 易 救 濟 相 關 議 題 之 實 務 探 討 與 廠 商 觀 點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1 第 二 節 研 究 內 容 及 架 構... 2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及 工 作 規 範... 3 第 二 章 從 廠 商 觀 點 看 我 國 貿 易 救 濟 制 度...5 第 一 節 前 言... 5 第 二 節 我 國 進 口 救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s degree A Study on Cross-border M&A of Chinese Enterprises Author s Name: JIA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中 国 大 陆 企 业 境 外 并 购 研 究 作 者 姓 名 : 学 科 专 业 : 导 师 姓 名 : 完 成 时 间 : 蒋 果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鲁 炜 二 八 年 四 月 二 十 日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中國博物館的行政體制與發展現況
1949 1949 21 1955 50 27 28 1958 1961 350 1962 221 2005 1983 (ICOM) 29 1 1988 (2001)(2002) 1 2002 30 (2003) (GA27-2002) (2003) (2004) (2005) (2007) 1 3 31 4 30 5 31 (GA27-2002) 1. 31 2008 3 20% 60% 80%
310 日治時期前臺灣醫療發展之探討 逐漸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因此臺灣早期醫療的發 臺灣的歷史發展 自明朝時期荷蘭 西班牙 展即是以原始醫療及從中國大陸傳習至臺灣的中 來臺灣發展之後 臺灣的史料記載才逐漸多了起 醫體系為主 而此時期來臺灣之中醫師 其技術 至清朝 從中國大陸移民來臺的人數大量增加 水平
309 J Chin Med Special Edition (2): 309-320, 2014 DOI: 10.3966/101764462014122502017 日治時期前臺灣醫療發展之探討 張加昇 蘇奕彰 * 中國醫藥大學中醫學系博士班 台中 台灣 本文探討從 17 世紀荷蘭 西班牙占領時期以及明清統治時期的關於臺灣早期醫療發展事 項的記載 以及中醫在臺灣早期發展之成果 在臺灣的歷史發展之中
東吳大學
律 律 論 論 療 行 The Study on Medical Practice and Coercion 林 年 律 律 論 論 療 行 The Study on Medical Practice and Coercion 林 年 i 讀 臨 療 留 館 讀 臨 律 六 礪 讀 不 冷 療 臨 年 裡 歷 練 禮 更 老 林 了 更 臨 不 吝 麗 老 劉 老 論 諸 見 了 年 金 歷 了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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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屏 東 地 區 孕 婦 實 施 胎 教 的 經 驗 歷 程 之 探 討 An Enquiry into Pregnant Women s Pre-natal Training Experiences at Pintung Area 研 究 生 : 莊 秀 全 撰 指 導 教 授 : 許 秀 月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十 二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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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 班 別 : 目 錄 一 給 中 三 同 學 的 信 1 二 給 家 長 的 話 2 三 選 科 秘 笈 3 四 學 生 多 元 出 路 及 最 低 入 學 要 求 4 五 大 學 一 般 入 學 及 科 目 的 特 別 要 求 5-7 六 選 科 與 就 業 8 七 2014-15 年 度 中 三 新 高 中 學 制 選 科 活 動 一 覽 表 9 八 2014-15 年 度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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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 P.3 P.5 P.7 P.8 P.9 P.10 P.11 P.13 P.15 P.17 P.18 P.20 P.22 P.24 English Language I. Aims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curriculum at senior level to broaden and deepen the language competencies lear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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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目 : 隨 團 訪 澳 內 地 旅 客 與 澳 門 旅 遊 業 者 對 旅 遊 相 關 法 律 的 認 知 ---- 從 旅 遊 糾 紛 的 角 度 出 發 Title:Study on Cognition of Laws on Tourism Dispute between Package-tour Visitors from Mainland China and Local Tourist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A STUDY ON SYNERGY BUYING PRACTICE IN ABC COMPANY A Thesis Submitted to the Graduate School and MBA Center I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ABC 中 国 食 品 公 司 的 整 合 采 购 研 究 学 科 专 业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作 者 姓 名 :0113700719 指 导 教 师 : 答 辩 日 期 : 2013 年 12 月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二 一 四 年 一 月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Executive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National Chung Hsing University Master Degree Thesis The Crisis and Opportunity of Taiwan Gaming Industry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高 階 經 理 人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台 灣 遊 戲 產 業 發 展 之 危 機 與 轉 機 The Crisis and Opportunity of Taiwan Gaming Industry 指 導 教 授 : 王 精 文 Ching-Wen Wang 研 究 生 : 張 家 銘 Chia-Ming Chang 中 華 民 國 一 O 四
香港藝術發展局委託報告
香 港 藝 術 發 展 局 委 託 報 告 香 港 藝 團 與 內 地 交 流 資 料 結 集 和 分 析 A STUDY ON CULTURAL EXCHANGE OF LOCAL ARTS GROUPS WITH THE MAINLAND 終 期 報 告 香 港 大 學 文 化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2006 年 12 月 香 港 藝 團 與 內 地 交 流 資 料 結 集 和 分 析 許 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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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ii Abstract The most important task in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is to encourage and help employees to develop their potential so that they can fully contribute to the organization s goals. The 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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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論 文 獲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99 年 客 家 研 究 優 良 博 碩 士 論 文 獎 助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設 計 運 算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人 物 類 數 位 典 藏 加 值 應 用 之 研 究 - 以 桃 園 縣 客 家 文 化 館 之 鄧 雨 賢 文 化 加 值 產 品 設 計 為 例 A Study of Value-added Applications in Digital Archiving: Deng Yu-Shian's memorabilia
2 特 殊 教 育 與 復 健 學 報 緒 論 每 到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升 學 大 專 校 院 甄 試 的 簡 章 公 佈 時, 高 中 職 老 師 都 可 以 聽 到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問 : 為 什 麼 學 系 這 麼 少? 部 分 學 生 因 選 擇 少 而 不 參 加 甄 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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