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J Chin Med 13(2): 81-88, 2002 固 本 解 鬱 法 論 治 中 風 後 抑 鬱 症 (poststroke depression) 對 照 研 究 劉 慶 憲 1,2 宋 永 建 3 1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中 醫 醫 院 神 經 內 科 浙 江, 平 湖, 中 國 2 上 海 第 二 醫 科 大 學 2002 屆 高 級 醫 師 班 3 上 海 第 二 醫 科 大 學 附 屬 瑞 金 醫 院 神 經 內 科 浙 江, 上 海, 中 國 (2001 年 11 月 15 日 受 理,2002 年 4 月 9 日 收 校 訂 稿,2002 年 4 月 11 日 接 受 刊 載 ) 觀 察 臨 床 固 本 解 鬱 法 與 中 風 後 抑 鬱 症 (poststroke depression, PSD) 症 狀 改 善 的 關 係 162 例 PSD 患 者 服 用 心 脾 解 鬱 湯 治 療 為 治 療 組,150 例 採 用 阿 米 替 林 為 對 照 組, 療 程 均 為 4 週 治 療 組 對 PSD 按 密 爾 頓 抑 鬱 量 表 (HAMD) 評 價 的 總 分 及 其 中 4 個 因 數 等 抑 鬱 狀 態 改 善 較 對 照 組 明 顯, 不 良 反 應 減 少 (P < 0.01 or P < 0.05) PSD 發 生 的 病 理 學 基 礎 是 腦 出 血 或 梗 死, 心 脾 解 鬱 湯 較 傳 統 抗 抑 鬱 藥 對 PSD 療 效 明 顯, 且 無 明 顯 不 良 反 應 關 鍵 字 : 固 本 解 鬱, 中 風 後 抑 鬱 症, 心 脾 解 鬱 湯, 阿 米 替 林 前 言 中 風 後 抑 鬱 症 (poststroke depressin, PSD) 在 腦 血 管 意 外 中 的 高 發 生 率 (25-79%) 1 及 其 對 康 復 的 不 利 影 響, 近 年 來 學 者 始 認 識 PSD 是 影 響 預 後 的 重 要 因 素 2 本 研 究 對 774 例 中 風 後 發 生 PSD 的 312 例 患 者 採 用 固 本 解 鬱 法 論 治, 並 與 經 典 的 治 療 藥 物 阿 米 替 林 對 比, 對 它 們 的 療 效 和 不 良 反 應 作 臨 床 觀 察 和 評 價, 現 報 道 分 析 如 下 一 一 般 資 料 材 料 與 方 法 收 集 1998 年 5 月 ~2001 年 8 月 間 在 我 們 二 家 醫 院 神 經 內 科 病 房 或 門 診 治 療 的 中 風 患 者 774 例 進 行 篩 選 聯 絡 人 : 劉 慶 憲,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中 醫 醫 院 神 經 內 科,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城 區 當 湖 西 路 1 號 ( 郵 政 碼 :314200) 電 話 :(86-573) 5127793, E-mail: liuqingxian@21cn.com
82 固 本 解 鬱 法 論 治 中 風 後 抑 鬱 症 對 照 研 究 確 診 為 PSD 312 例, 其 中 男 170 例, 女 142 例 ; 年 齡 28~78 歲, 平 均 (63.45±13.20) 歲 ; 腦 出 血 112 例, 腦 梗 死 176 例, 混 合 性 24 例 ; 中 風 後 發 生 抑 鬱 症 的 時 間 : 中 風 後 15~30 天 者 215 例 ( 占 68.91%),30~60 天 者 97 例 ( 占 31.09%) 二 臨 床 證 型 PSD 是 繼 肢 體 偏 癱 先 煩 躁 不 安 焦 慮, 隨 後 轉 入 抑 鬱 狀 態 症 見 驚 恐 膽 怯 神 志 恍 惚 悲 觀 厭 世 諱 疾 忌 醫 ; 軀 體 化 症 狀 以 寐 差 ( 包 括 入 睡 困 難 睡 眠 不 深 和 早 醒 ) 多 見, 伴 有 納 呆 噁 心 腹 脹 便 秘 ( 胃 腸 道 症 狀 ), 或 感 覺 忽 冷 忽 熱 麻 木 疼 痛 遊 走 性 不 適 等 ; 時 有 胸 悶 心 悸 頭 暈 言 行 遲 滯 睡 眠 障 礙 絕 望 厭 世 多 為 其 主 症, 舌 淡 暗, 苔 薄 白, 脈 弦 細 為 肝 鬱 心 怯 血 虛 之 證 本 型 共 191 例 中 風 後 期 發 生 的 PSD 起 病 較 緩 慢, 面 色 少 華 言 行 遲 鈍 納 差 乏 力 無 欲 淡 漠 少 寐 健 忘 或 憂 思 多 慮 輕 生 厭 世, 甚 至 自 殺 行 為, 多 舌 質 淡 暗 或 胖, 苔 薄 白 或 膩, 脈 細 弱 無 力 此 為 心 脾 兩 虛, 氣 血 兩 虧 之 證 本 型 共 82 例 少 數 無 症 狀 性 腦 梗 死 後 發 生 的 PSD 常 被 漏 診 或 不 被 重 視, 臨 床 以 精 神 症 狀 為 首 發 的 抑 鬱 三 聯 征 : 情 緒 低 落 思 維 遲 鈍 和 言 行 減 少, 有 時 輕 偏 癱 感 覺 障 礙 語 言 障 礙 及 病 理 徵 等 神 經 系 統 陽 性 體 徵, 舌 淡 略 有 瘀 點 或 色 偏 暗, 脈 弦 細, 多 為 鬱 憂 日 久, 耗 氣 傷 血 所 致 氣 血 虛 瘀 本 型 共 39 例 三 顱 CT or/& MRI 檢 查 病 損 及 左 半 球 159 例 (50.96%), 損 及 右 半 球 60 例 (19.23%), 損 及 雙 側 半 球 72 例 (23.01%), 損 及 腦 幹 與 小 腦 21 例 (6.73%), 其 中 位 於 皮 質 病 大 多 見 於 額 葉 或 顳 葉, 多 發 性 梗 死 見 於 基 底 節 區 及 側 腦 室 旁 或 與 皮 質 共 存 四 診 斷 與 入 組 標 準 中 風 至 入 組 治 療 時 間 為 15-60(27.25±4.48) 天 PSD 的 診 斷 與 入 組 標 準 : ( 一 ) 符 合 中 國 精 神 疾 病 分 類 方 案 與 診 斷 標 準 (CCMD-Ⅱ -R) 腦 器 質 性 精 神 障 礙 抑 鬱 狀 態 的 診 斷 標 準 3 症 狀 標 準 : 以 心 境 低 落 為 主 要 特 徵 且 持 續 時 間 至 少 2 週, 在 此 期 間 至 少 有 以 下 症 狀 中 的 四 項,(1) 對 日 常 活 動 喪 失 興 趣 或 無 愉 快 感 ;(2) 精 力 明 顯 減 退, 無 原 因 的 持 續 疲 乏 感 ;(3) 精 神 運 動 性 遲 滯 或 活 動 明 顯 減 少 ;(4) 自 我 評 價 過 低, 或 自 責, 或 有 內 閣 感, 可 達 妄 想 程 度 ;(5) 聯 想 困 難, 或 自 覺 思 考 能 力 顯 著 下 降 ;(6) 反 覆 出 現 死 亡 的 念 頭, 或 有 自 殺 行 為 ;(7) 失 眠, 可 早 醒, 或 睡 眠 過 多 ;(8) 食 欲 不 振, 或 體 重 明 顯 減 輕 ;(9) 性 慾 明 顯 減 退 ( 二 ) 根 據 漢 密 爾 頓 抑 鬱 量 表 4 (Hamilaton Depression Scale, HAMD) 評 定, 總 分 8 分 它 通 過 對 病 人 的 行 為 觀 察, 直 接 對 話 及 向 知 情 者 瞭 解 情 況 來 進 行 評 定, 評 定 的 時 間 範 圍 為 過 去 一 週, HAMD 的 大 部 分 專 案 採 用 0-4 五 級 評 分 法,0 分, 無 ;1 分, 輕 度 ;2 分, 中 度 ;3 分, 重 度 ;4 分, 極 重 度 少 數 專 案 採 用 0-2 三 級 評 分 法,0 分, 無 ;1 分, 輕 - 中 度 ;2 分, 重 度 共 有 24 項 具 體 評 分 標 準 ( 每 項 分 五
劉 慶 憲 宋 永 建 83 級 或 三 級 評 分 ):(1) 抑 鬱 情 緒 (1 分 : 只 在 問 及 時 才 訴 說 ;2 分 : 談 話 中 自 發 地 表 達 ;3 分 : 不 用 言 語 也 可 從 表 情 姿 勢 聲 音 或 欲 哭 中 流 露 出 這 種 情 緒 ;4 分 : 病 人 的 自 我 發 言 語 表 情 動 作 幾 乎 完 全 表 現 為 這 種 情 緒 );(2) 有 罪 惡 感 (1 分 : 責 備 自 己 連 累 別 人 ;2 分 : 認 為 自 己 犯 罪 或 反 覆 思 考 以 往 的 過 失 各 錯 誤 ;3 分 : 認 為 目 前 的 病 是 對 自 己 罪 惡 的 懲 罰, 或 有 罪 惡 妄 想 ;4 分 : 罪 惡 妄 想 伴 有 指 責 或 威 脅 性 幻 覺 );(3) 自 殺 (1 分 : 覺 得 活 著 沒 有 意 義 ;2 分 : 希 望 自 己 已 經 死 去, 經 常 想 到 與 死 有 關 的 事 ;3 分 : 消 極 觀 念 ;4 分 : 嚴 重 自 殺 行 為 );(4) 入 睡 困 難 (1 分 : 主 訴 有 入 睡 困 難, 上 床 半 小 時 後 仍 不 能 入 睡 ;2 分 : 主 訴 每 晚 均 有 入 睡 困 難 );(5) 睡 眠 不 深 (1 分 : 睡 眠 汪, 多 惡 夢 ;2 分 : 半 夜 12 時 以 前 曾 醒 來, 不 含 上 廁 所 );(6) 早 醒 (1 分 : 比 平 時 早 醒 1 小 時, 但 能 重 新 入 睡 ;2 分 : 早 醒 後 無 法 重 新 入 睡 );(7) 工 作 與 興 趣 (1 分 : 提 問 時 才 訴 述 ;2 分 : 自 發 地 直 接 或 間 接 表 達 對 活 動 工 作 或 學 習 失 去 興 趣 ;3 分 : 活 動 時 間 減 少 或 成 效 下 降 ;4 分 : 因 目 前 疾 病 而 停 止 工 作, 住 院 患 者 不 參 加 任 何 活 動 或 沒 有 他 人 幫 助 便 不 能 完 成 病 室 日 常 事 務 );(8) 阻 滯 ( 言 語 思 維 行 為 遲 鈍, 指 思 維 和 言 語 緩 慢, 注 意 力 難 以 集 中, 主 動 性 減 退 1 分 : 精 神 檢 查 中 發 現 輕 度 阻 滯 ;2 分 : 精 神 檢 查 中 發 現 明 顯 阻 滯 ;3 分 : 精 神 檢 查 進 行 困 難 ;4 分 : 完 全 不 能 回 答 問 題 木 僵 );(9) 激 越 (1 分 : 檢 查 時 有 些 心 神 不 寧 ;2 分 : 明 顯 心 神 不 定 或 小 動 作 多 ;3 分 : 不 能 靜 坐, 檢 查 中 曾 起 立 ;4 分 : 搓 手 咬 指 甲 扯 頭 髮 咬 嘴 唇 );(10) 精 神 性 焦 慮 (1 分 : 問 及 時 訴 述 ;2 分 : 自 發 地 表 達 ;3 分 : 表 情 和 言 語 流 露 出 明 顯 憂 慮 ;4 分 : 明 顯 驚 恐 );(11) 軀 體 性 焦 慮 ( 指 焦 慮 的 生 理 症 狀, 包 括 口 乾 腹 脹 腹 瀉 打 呃 腹 絞 痛, 心 悸, 頭 痛 等 1 分 : 輕 度 ;2 分 : 中 度 : 有 肯 定 的 上 述 症 狀 ;3 分 : 重 度, 上 述 症 狀 嚴 重, 影 響 生 活 或 需 要 處 理 ;4 分 : 嚴 重 影 響 生 活 與 活 動 );(12) 胃 腸 道 症 狀 (1 分 : 食 慾 減 退, 但 不 需 他 人 鼓 勵 便 自 行 進 食 ;2 分 : 進 食 需 他 人 催 促, 或 請 求 和 需 要 應 用 瀉 藥 或 助 消 化 藥 );(13) 全 身 症 狀 (1 分 : 四 肢 背 部 或 頸 部 沈 重 感, 背 痛 頭 痛 肌 肉 痛 全 身 乏 力 或 疲 倦 ;2 分 : 症 狀 明 顯 );(14) 性 症 狀 ( 指 性 慾 減 退, 月 經 紊 亂 等 1 分 : 輕 度 ;2 分 : 重 度 ;3 分 : 不 能 肯 定 或 該 專 案 對 被 評 者 不 合 適 不 計 入 總 分 );(15) 疑 病 (1 分 : 對 身 體 過 分 關 注 ;2 分 : 反 覆 考 慮 健 康 問 題 ;3 分 : 有 疑 病 妄 想 ;4 分 : 伴 幻 覺 的 疑 病 妄 想 );(16) 體 重 減 輕 (1 分 : 一 週 內 體 重 減 輕 0.5 Kg 以 上 ;2 分 : 一 週 內 體 重 減 輕 1.0 Kg 以 上 );(17) 自 知 力 (0 分 : 知 道 自 己 有 病, 表 現 為 憂 鬱 ;1 分 : 知 道 自 己 有 病, 但 歸 昝 伙 食 太 差 環 境 問 題 工 作 過 忙 病 毒 感 染 或 需 休 息 ;2 分 : 完 全 否 認 有 病 );(18) 日 夜 變 化 ( 如 果 症 狀 在 早 晨 或 傍 晚 加 重, 先 指 出 是 哪 一 種, 然 後 按 其 變 化 程 度 評 分 1 分 : 輕 度 變 化 ;2 分 : 重 度 變 化 );(19) 人 格 解 體 或 現 實 解 體 ( 指 非 真 實 感 或 虛 無 妄 想 1 分 : 問 及 時 才 訴 述 ;2 分 : 自 然 訴 述 ;3 分 : 有 虛 無 妄 想 ;4 分 : 伴 幻 覺 無 妄 想 );(20) 偏 執 症 狀 (1 分 : 有 猜 疑 ;2 分 : 有 牽 連 觀 念 ;3 分 : 有 關 係 妄 想 或 被 害 妄 想 ;4 分 : 伴 有 幻 覺 的 關 係 妄 想 或 被 害 妄 想 ); (21) 強 迫 症 狀 ( 指 強 迫 思 維 或 強 迫 行 為 1 分 : 問 及 時 才 訴 述 ;2 分 : 自 發 訴 述 );(22) 能 力 減 退 感 (1 分 : 僅 於 提 問 時 才 引 出 主 觀 體 驗 ;2 分 : 主 動 表 示 有 能 力 減 退 感 ;3 分 : 需 鼓 勵, 指 導 和 安 慰 才 能 完 成 病 室 日 常 事 物 或 個 人 衛 生 ;4 分 : 穿 衣 梳 洗 進 食 舖 床 或 個 人 衛 生 均 需 他 人 協 助 );(23) 絕 望 感 (1 分 : 有 時 懷 疑 情 況 是 否 會 好 轉, 但 解 釋 後 能 接 受 ;2 分 : 持 續 感 到 沒 有 希 望, 但 解 釋 後 能 接 受 ;3 分 : 對 未 來 感 到 灰 心 悲 觀 和 失 望, 解 釋 後 不 能 解 除 ;4 分 : 自 動 地 反 覆 訴 述 我 的 病 不 會 好 了 或 諸 如 此 類 的 情 況 );(24) 自 卑 感 (1 分 : 僅 在 詢 問 時, 訴 述 有 自 卑 感 ;2 分 : 自 動 地 訴 述 有 自 卑 感 ;3 分 : 病 人 自 動 訴 述 我 一 無 是 處 或 低 人 一 等 程 度 較 重 4 分 : 自 卑 感 達 妄 想
84 固 本 解 鬱 法 論 治 中 風 後 抑 鬱 症 對 照 研 究 的 程 度 ) 焦 慮 / 軀 體 化 : 由 10 11 12 15 17 等 專 案 組 成 ; 睡 眠 障 礙 : 由 4 5 6 等 專 案 組 成 ; 思 維 言 語 行 為 遲 滯 : 由 1 7 8 14 等 專 案 組 成 ; 失 去 生 活 信 心 : 由 2 3 22 23 24 等 專 案 組 成 ( 三 ) 無 嚴 重 的 心 肝 腎 病 變 史, 無 精 神 疾 病 及 癲 癇 病 史, 無 藥 物 過 敏 史 ; ( 四 ) 入 組 前 血 尿 常 規 及 肝 腎 功 能 均 無 異 常 將 患 者 隨 機 分 成 兩 組, 治 療 組 162 例, 對 照 組 150 例, 兩 組 年 齡 性 別 中 風 類 型 臨 床 分 型 發 病 時 間 及 抑 鬱 量 表 評 分 等, 經 統 計 學 處 理 兩 者 無 差 異 性 (P > 0.05) 五 治 療 方 法 對 照 組 : 每 天 早 晨 中 午 各 服 25 mg 阿 米 替 林 片 治 療 組 : 以 固 本 解 鬱 為 治 則, 心 脾 解 鬱 湯 系 歸 脾 湯 合 甘 麥 大 棗 湯 加 減 化 裁 而 成 : 甘 草 酸 棗 仁 茯 神 各 15 g, 小 麥 40 g, 大 棗 20 g, 當 歸 10 g, 遠 志 6 g, 柴 胡 9 g, 木 香 5 g 肝 鬱 血 虛 型 加 芍 藥 12 g; 心 脾 兩 虛 型 加 黨 參 10 g; 氣 血 虛 瘀 型 加 灸 黃 15 g 桃 仁 10 g 每 日 1 劑, 加 水 1000 ml 浸 泡 2 小 時, 文 火 煎, 取 汁 300 ml, 分 上 午 傍 晚 2 次 口 服 ( 間 隔 時 間 不 少 於 8 小 時 ) 兩 組 均 各 連 續 服 用 4 週 或 4 週 以 上, 一 個 療 程 為 4 週 每 位 患 者 治 療 開 始 停 用 其 他 具 有 抗 抑 鬱 或 抗 焦 慮 性 質 的 藥 物 治 療 前 後 分 別 檢 查 血 尿 常 規 和 肝 腎 功 能 六 療 效 評 價 應 用 HAMD 量 表 進 行 評 價, 在 治 療 前 與 治 療 後 的 2 週 4 週 末 各 測 定 1 次, 評 價 療 效 按 HAMD 減 分 率 標 準 : 減 分 率 90% 為 痊 愈 ; 減 分 率 在 60-89% 為 顯 效 ; 減 分 率 在 30-59% 為 好 轉 ; 減 分 率 <30% 為 無 效 為 更 客 觀 有 效 地 分 析 療 效, 本 組 資 料 還 對 HAMD 量 表 的 7 個 因 數 針 對 性 地 選 擇 反 映 本 病 的 4 個 因 數 ( 焦 慮 / 軀 體 化 睡 眠 障 礙 思 維 言 語 行 為 遲 滯 失 去 生 活 信 心 ) 進 行 評 測 與 分 析 七 統 計 分 析 根 據 評 定 結 果 資 料 性 質 不 同, 等 級 資 料 進 行 Ridit for Groups, 計 數 資 料 採 用 χ 2 Test, 當 有 樣 本 數 <5 時 採 用 G Test, 計 量 資 料 採 用 Paired t Test or Student t Test 等 統 計 學 處 理 一 治 療 效 果 結 果 ( 一 ) 治 療 效 果 兩 組 治 療 腦 卒 中 後 抑 鬱 症 療 效 見 表 1, 採 用 Ridit for groups 檢 驗,t = 2.39, 0.01< p < 0.05, 表 明 兩 組 相 比 療 效 有 顯 著 差 異 性 ( 二 ) 評 分 對 比
劉 慶 憲 宋 永 建 85 治 療 前 後 HAMD 總 分 及 4 因 數 評 分 結 果 見 表 2, 治 療 組 與 對 照 組 治 療 前 無 差 異 性 ; 治 療 組 組 內 Paired t test, 治 療 4 週 後 與 治 療 前 均 數 差 值 比 較 治 療 6 週 後 與 治 療 4 週 後 關 值 比 較, 均 p < 0.01, 表 明 百 憂 解 療 效 明 顯 ; 對 照 組 組 內 同 樣 Paired t test, 也 均 p < 0.01, 表 明 阿 米 替 林 療 效 明 顯 ; 治 療 組 與 對 照 組 進 行 組 間 方 差 齊 性 檢 驗, 然 後 進 行 治 療 4 週 後 及 6 週 後 兩 組 差 值 間 分 別 比 較, 經 Student t test, Δ p < 0.01,*P < 0.01, 說 明 兩 組 對 改 善 HMAD 及 4 因 數 方 面 有 顯 著 差 異 性 ( 三 ) 不 良 反 應 本 資 料 所 有 病 例 均 無 中 斷 治 療, 未 發 現 嚴 重 毒 副 反 應, 一 般 不 良 反 應 統 計 見 表 3, 兩 組 比 較 經 χ 2 Test/ G test( 有 樣 本 <5 時 ),P < 0.05 治 療 組 出 現 不 良 反 應 的 患 者, 給 予 辯 證 分 析, 中 藥 加 減 相 應 調 整, 症 狀 在 三 天 內 均 消 失 所 有 病 例 在 治 療 4 週 後 複 查 血 尿 常 規 和 肝 腎 功 能 均 無 異 常 Table 1. Curative Effect for Two groups Unit: case Cases Heal Salience effect Mend Inefficacy Rate in heal and salience effect (%) 162 84 43 20 15 78.40 150 62 30 41 17 61.33 Table 2. HAMD and 4 Factors were Given Marks Before and after Treatment Between Two Groups (x±s) Item Before Two weeks after Margin of two weeks after Four weeks after Margin of four weeks after HAMD 21.52±2.9 22.15±3.1 10.61±1.7 Δ 15.20±2.8 10.91±1.5 Δ 6.95±0.4 4.94±0.6* 8.76±1.2 5.67±1.3* 6.44±1.7 Sleeping 1.40±0.6 0.60±0.2 Δ 0.80±0.5 Δ 0.23±0.1* 0.37±0.2* barrier 1.42±0.6 0.91±0.3 0.51±0.4 0.55±0.2 0.36±0.2 Angst/body change 1.74±0.5 1.69±0.5 0.83±0.2 Δ 1.33±0.3 0.91±0.5 Δ 1.36±0.4 0.38±0.2* 0.74±0.2 0.45±0.1* 0.59±0.3 Spirit,words & deeds delay 2.35±0.7 2.40±0.7 1.38±0.5 Δ 1.82±0.5 0.97±0.4 Δ 0.58±0.3 0.67±0.3* 1.23±0.3 0.71±0.4* 0.59±0.3 Lose life s 1.91±0.5 0.90±0.3 Δ 1.01±0.3 Δ 0.51±0.3* 0.39±0.2* hope 1.22±0.4 1.46±0.3 0.24±0.2 0.95±0.4 0.51±0.3 Table 3. Statistics of badness feedback in two groups Unit:case Cases Stool Dry Mouth Bitter and Greasily Nausea Abnormity EKG Quiver Dazed and Headach 162 9 14 2 7 2 5 150 25 30 15 23 19 22 χ 2 / G 9.90 8.29 11.61 10.12 14.36 13.21
86 固 本 解 鬱 法 論 治 中 風 後 抑 鬱 症 對 照 研 究 討 論 PSD 是 中 風 後 常 並 發 的 精 神 障 礙 症 狀, 嚴 重 妨 礙 病 人 的 康 復 進 程 與 生 活 質 量, 其 發 病 率 有 文 獻 報 導 分 別 達 25~79% 和 67.7% 5, 但 尚 末 引 起 臨 床 醫 生 足 夠 重 視 PSD 發 生 機 制 尚 不 明 瞭 5 6 張 通 等 推 測 PSD 的 發 病 機 制 為 中 風 病 本 身 及 其 介 導 的 多 元 性 損 害 因 素 波 及 了 腦 內 含 5-HT 和 去 甲 腎 上 腺 能 神 經 組 織 的 解 剖 基 礎 和 生 化 代 謝, 而 致 神 經 遞 質 5-HT 和 腎 上 腺 能 激 素 大 量 7 釋 放, 後 繼 再 攝 取, 合 成 等 代 謝 障 礙 並 耗 竭, 繼 而 轉 入 抑 鬱 狀 態 的 病 理 生 理 學 基 礎 ; 而 范 長 河 等 認 為, 血 清 IL-6( 白 介 素 -6) 及 TNFα ( 腫 瘤 壞 死 因 數 -α ) 水 平 均 與 HAMD 總 分 及 焦 慮 / 軀 體 化 睡 眠 障 礙 絕 望 感 因 數 有 明 顯 正 相 關 係 ; 此 外 PSD 還 與 中 風 後 肢 體 癱 瘓 生 活 能 力 下 降 寂 寞 感 害 怕 增 加 家 庭 和 社 會 負 擔 等 心 理 有 關 5 對 於 PSD 的 治 療, 傳 統 的 三 環 類 和 四 環 類 抗 抑 鬱 藥 是 通 過 抑 制 突 觸 前 膜 對 去 甲 腎 上 腺 素 和 5-HT 的 再 攝 取 提 高 突 觸 間 隙 單 胺 類 神 經 遞 質 而 產 生 抗 抑 鬱 作 用, 但 有 明 顯 的 口 乾 便 秘 及 心 臟 傳 導 阻 滯 等 不 良 反 應 ( 見 表 3), 臨 床 使 用 因 此 受 到 限 制 6 而 其 他 的 抗 抑 鬱 藥 物 存 在 比 較 嚴 重 的 胃 腸 道 反 應, 對 焦 慮 與 軀 體 症 狀 效 果 則 較 差 中 醫 認 為 心 藏 神, 主 血 ; 脾 主 思, 統 血 中 風 後 蝸 僻 不 遂, 精 神 壓 抑, 情 志 不 暢 鬱 思 過 度, 則 勞 心 傷 脾 PSD 系 肝 鬱 氣 滯 心 脾 兩 虛 脾 氣 虧 虛 心 血 暗 耗 致 心 失 所 養 神 不 守 舍, 而 出 現 神 志 失 常 的 各 種 精 神 症 狀 虛 為 本, 鬱 為 標, 法 當 固 本 解 鬱 自 擬 心 脾 解 鬱 湯, 乃 歸 脾 湯 合 甘 麥 大 棗 湯 化 裁 而 成 酸 棗 仁 甘 草 為 主, 養 肝 血, 安 心 神, 和 中 緩 急 ; 輔 以 茯 神 小 麥 養 心 寧 神 ; 柴 胡 條 達 肝 氣 疏 解 肝 鬱 ; 佐 當 歸 不 僅 增 強 解 鬱 之 效, 且 能 活 血 養 肝 陰 生 心 血 ; 大 棗 補 益 脾 氣, 緩 肝 急, 並 治 脾 虛 ; 遠 志 交 通 心 腎 而 定 志 寧 心 ; 木 香 疏 肝 理 氣, 醒 脾 調 中, 乃 三 焦 氣 分 之 藥, 能 升 降 諸 氣, 以 防 益 氣 補 血 藥 滋 膩 滯 氣, 有 礙 脾 胃 運 化 之 能 故 心 脾 解 鬱 湯 為 養 心 益 脾 與 疏 肝 開 鬱 並 進 之 方 ( 益 氣 養 血 與 攻 鬱 伐 瘀 相 融 之 劑 ), 有 益 氣 補 血 健 脾 和 中 解 鬱 安 神 舒 暢 氣 機 之 功 且 本 方 能 柔 肝 滋 腎 制 陽, 以 制 肝 腎 陰 虧 陽 亢 之 風 火, 此 為 標 本 源 三 者 同 治, 收 效 滿 意 ( 見 表 1, 表 2) 現 代 藥 理 學 研 究 表 明, 柴 胡 具 有 抗 焦 慮 及 鎮 靜 安 眠 作 用 7 ; 遠 志 獲 神 當 歸, 有 鎮 靜 抗 驚 厥 作 用, 臨 床 可 用 於 治 療 失 眠 神 經 衰 弱 症 精 神 分 裂 症 8 本 組 資 料 顯 示 採 用 中 醫 辯 證 分 析, 以 心 脾 解 鬱 湯 治 療 PSD 不 僅 效 果 明 顯 優 於 阿 米 替 林 (P < 0.05), 而 且 不 良 反 應 較 之 顯 著 減 少 (P < 0.05), 值 得 臨 床 重 視 並 加 以 應 用 誌 謝 謹 向 指 導 本 論 文 完 成 的 導 師 上 海 第 二 醫 科 大 學 教 授 附 屬 瑞 金 醫 院 神 經 內 科 副 主 任 宋 永 健 主 任 醫 師 以 及 提 供 統 計 幫 助 的 上 海 第 二 醫 科 大 學 藥 理 學 教 授 陳 明 女 士 表 示 衷 心 感 謝!
劉 慶 憲 宋 永 建 87 參 考 文 獻 1. Gordon W A. Hibbord M R. Poststroke depression: on examination of the list. Arch phys MED Rehabil, 78:658-661, 1997. Clark MS. Smith DS. 2. The effects of depression and abnormal illness behaviour on outcome following rehabilitation from stroke. Clin Rerehabi,12:73-78, 1998. 3. 中 華 醫 學 會 精 神 科 分 會, 各 類 精 神 疾 病 臨 床 診 斷 標 準, 中 華 神 經 精 神 科 雜 誌,19:318-320,1986 4. 張 培 琰 吉 中 孚, 精 神 病 診 斷 治 療 學, 中 國 醫 藥 出 版 社,pp.221-224,1998 5. 賈 豔 濱 周 遷 璋, 首 發 中 風 後 抑 鬱 相 關 因 素 的 臨 床 研 究, 中 國 神 經 精 神 疾 病 雜 誌,24:66-68,1998 6. 張 通 孟 家 眉, 中 風 後 抑 鬱 的 前 瞻 性 研 究, 中 華 精 神 科 雜 誌,29:73-75,1996 7. 范 長 河 謝 光 榮 陳 風 華 等, 抑 鬱 症 患 者 血 清 炎 症 細 胞 因 數 與 急 性 期 反 應 蛋 白 水 平 及 意 義, 中 國 神 經 精 神 疾 病 雜 誌,26:272-274,2000 8. 張 豐 強 李 岩 李 曉 銳 等, 現 代 中 藥 臨 床 手 冊, 上 海 科 學 普 及 出 版 社,p.29,1996 9. 張 豐 強 李 岩 李 曉 銳 等, 現 代 中 藥 臨 床 手 冊, 上 海 科 學 普 及 出 版 社,p.221,p.144,p.252,1996
88 固 本 解 鬱 法 論 治 中 風 後 抑 鬱 症 對 照 研 究 J Chin Med 13(2): 81-88, 2002 STUDY OF POSTSTROKE DEPRESSION TREATED BY THERAPY OF CONSTITUTION CONSOLIDATING AND DEPRESSION SMOOTHING Qing-Xian Lin 1,2 and Yon-Jian Shong 3 1 Pinhu Hospit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inhu, Zhejiang, China 2 High-level Doctor Class, Shanghai Second Medical University 3 Reijing Hospital, Shanghai Second Medical University, Shanghai, Zhejiang, China (Received 15 th November 2001, revised Ms received 9 th April 2002, accepted 11 th April 2002) To investiga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herapy constitution consolidating and depression smoothing ( 固 本 解 鬱 法 ) and the improvement of poststroke depression (PSD). 162 patients with PSD in group took tonic to the heart and spleen & smooth depression decoction ( 心 脾 解 鬱 湯 ), 150 patients with PSD in control group took amitriptyline. The course was 4 weeks. After patients with PSD had been treated for 2,4 weeks, respectively, the total mark and the mark of each of our factors assessed by HAMD in group were significatly lower than thosein control group (P < 0.01), The side effects of group were less than those of control group (P < 0.05). The base pathogenesis of PSD is related to cerebral infarction or hemorrhage after apoplexy. The therapeutic effect of tonic to the heart and spleen & smooth depression decoction ( 心 脾 解 鬱 湯 ) on PSD is superior to that of traditional anti-depression drugs, without obvious side effects. Key Words: Poststroke depression, Consolidate the constitution and smoothing depression method, Tonic to the heart and spleen & smooth depression decoction, Amitriptyline.
劉 慶 憲 宋 永 建 89 Correspondence to: Qing-Xian Liu, Pinhu Hospit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Zhejing. TEL: (86-573) 5127793, E-mail: liuqingxian@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