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事 案 例 的 水 下 實 際 偵 蒐 技 術 - 以 海 天 使 輪 與 德 興 輪 為 例 Underwater Technology Used for Inspection and Investigation in Marine Accidents * 文 展 權 ** 陳 彥 宏 摘 要 臺 灣 四 面 環 海, 經 貿 活 動 和 工 業 發 展 所 需 資 源 運 送 仰 賴 海 運 運 送 依 據 交 通 部 門 的 海 事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台 灣 平 均 每 年 計 有 近 三 百 起 海 事 案 例, 每 年 船 沉 約 四 十 艘 這 樣 的 海 事 風 險, 對 於 島 國 台 灣 是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的 為 了 避 免 未 來 海 事 事 故 的 再 發 生 以 及 為 了 保 障 海 洋 環 境, 一 個 有 系 統 的 海 事 調 查 程 序 就 顯 得 很 重 要 依 據 IMO A.1075(28) 決 議 案 有 關 調 查 指 南 之 規 範, 在 蒐 集 證 據 海 難 現 場 之 檢 查 蒐 集 或 記 錄 實 體 證 據 證 人 資 訊 審 閱 文 件 程 序 與 紀 錄 實 證 調 查 重 建 與 分 析 關 聯 分 析 安 全 分 析 等 等 都 有 其 一 定 的 要 求 台 灣 目 前 的 海 事 調 查 機 制 是 有 的, 但 離 IMO 所 規 範 的 完 整 程 序 似 乎 還 有 一 段 的 距 離, 特 別 是 在 整 合 外 部 技 術 與 資 源 方 面 仍 有 欠 缺 致 使 在 海 事 調 查 與 海 事 評 議 的 工 作 上, 似 乎 總 缺 了 一 塊 實 體 的 證 據 資 料 來 做 論 斷 的 佐 證 為 此, 本 研 究 以 一 艘 惡 劣 天 後 下 的 沉 船 事 故 以 及 一 艘 碰 撞 後 沉 船 的 海 事 事 故 為 案 例, * ** 本 文 原 發 表 於 2014 海 難 搜 救 國 際 研 討 會 (2014 年 11 月 4-5 日,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交 通 部 : 台 北, pp165-189), 承 蒙 同 意 轉 載, 謹 此 致 謝 文 展 權 Chan-chuan Wen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航 運 技 術 系 助 理 教 授 兼 水 下 搜 尋 暨 船 舶 交 通 資 源 中 心 主 任 海 事 調 查 與 鑑 定 中 心 執 行 長 中 山 科 學 研 究 院 水 下 科 技 組 副 研 究 員 英 國 Dundee 大 學 遙 感 探 測 碩 士 Email: wencc@webmail.nkmu.edu.tw 陳 彥 宏 Solomon Chen, AFRIN, MNI, CMILT, Maritime Arbitrator, Lead Auditor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航 運 技 術 系 副 教 授 兼 海 事 安 全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航 輪 漁 技 職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海 事 調 查 與 鑑 定 中 心 主 任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海 洋 事 務 研 究 委 員 會 研 究 委 員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會 秘 書 長 廈 門 大 學 南 海 研 究 院 研 究 員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海 洋 事 務 研 究 所 兼 任 副 教 授, 英 國 威 爾 斯 大 學 海 洋 事 務 與 國 際 運 輸 學 博 士 Email: solomon@safetysea.org 1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雙 月 刊 (February 2015) ISSN 2077-8759 透 過 案 例 資 料 分 析 研 判 沉 船 位 置, 並 藉 由 高 精 度 的 水 下 科 技 標 定 沉 船 位 置 觀 測 沉 船 外 觀 及 週 遭 海 床 狀 況 ; 並 透 過 水 下 無 人 載 具 拍 攝 沉 船 外 觀 完 成 沉 船 位 置 標 定 及 水 下 攝 影 驗 證 作 業 期 望 能 作 為 台 灣 未 來 海 事 調 查 過 程 有 關 水 下 證 據 取 得 的 一 種 參 考 模 式 Abstract Surrounded by sea, Taiwan mainly relies on maritime transport to supply resources for its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industrial development. With so many ships in Taiwan s Waters, any maritime accidents will impose high risk to Taiwan s transport systems, economy and environment. According to the Government s maritime accident statistics, on average there are about three hundred accidents and forty ships sunk annually. To prevent marine casualties and marine incidents, it is important and critical to adopt a systematic maritime safety investigation approach. The approach, according to IMO A.1075(28): Guidelines to assist investigator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asualty Investigation Code, should include collection of evidence, inspection of casualty site, gathering or recording physical evidence, witness information, reviewing of documents, procedures and records, conducting specialized studies, reconstruction and analysis, safety analysis, and reporting. There exists a mechanism for Taiwan's maritime accidents investigation; however, it significantly deviates from IMO s requirements. In particular, it lacks an integration of external technologies and resources, which has resulted in insufficient evidence to assist in and support the investigation.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wo marine casualties, caused by weather damage and collision, employing underwater technologies such as high precision acoustic positioning system, multi-beam echo sounder, side scan sonar system, and remotely operated vehicle.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aim to provide a model of marine casualty investigation for Taiwan. 一 前 言 臺 灣 四 面 環 海, 其 經 貿 活 動 和 工 業 發 展 所 需 資 源 之 運 送 均 以 海 運 為 主, 依 據 交 通 統 計 處 交 通 統 計 月 報 之 統 計 資 料 顯 示,102 年 度 我 國 經 由 海 運 運 輸 之 進 出 口 貨 物 量 所 佔 百 分 比 高 達 99.49% 大 量 的 商 船 及 漁 船 航 行 穿 梭 在 臺 灣 附 近 海 域, 加 上 兩 岸 直 航 後, 臺 灣 與 大 陸 之 眾 多 直 航 船 舶 與 漁 船 往 來 作 業 其 間, 相 對 地 加 大 臺 灣 海 域 之 海 難 事 件 風 險 2
此 外, 近 年 來 休 閒 風 氣 之 盛 行, 為 數 不 少 的 休 閒 漁 船 海 釣 船 賞 鯨 賞 豚 客 船 等 船 隻, 又 更 增 加 船 舶 發 生 海 難 之 風 險 海 事 風 險 海 事 案 例 是 無 法 避 免 的, 誠 所 謂 事 故! 有 一 天 就 變 成 故 事 遺 忘 了 故 事, 就 又 可 能 衍 生 新 的 事 故, 然 後 就 又 有 新 的 故 事...! 於 是, 事 故 與 故 事 就 如 此 生 滅 相 續 不 斷 1 但 是, 往 好 處 看, 誠 如 詩 經 小 雅 鶴 鳴 : 他 山 之 石, 可 以 攻 玉 ; 論 語 述 而 : 三 人 行, 必 有 我 師 焉, 擇 其 善 者 而 從 之, 其 不 善 者 而 改 之 戰 國 策 楚 策 四 : 見 兔 而 顧 犬, 未 為 晚 也 ; 亡 羊 而 補 牢, 未 為 遲 也 等 所 寓 者, 同 其 理 矣, 而 透 過 海 事 調 查 進 行 海 事 案 例 研 究 之 目 的 亦 同 國 際 公 約 中 有 關 海 事 調 查 之 規 範 算 是 完 備 的, 例 如 較 早 期 的 A.849(20) 2 決 議 案 A.884(21) 3 決 議 案 MSC/Circ.1058, MEPC/Circ.400 通 函 4, 以 及 較 新 的 MSC.255(84) 5 決 6 議 案 MSC-MEPC.3/Circ.2 通 函 與 A.1075(28) 7 決 議 案 都 是 直 接 規 範 締 約 國 在 有 關 海 事 調 查 的 一 些 規 範 與 準 則 除 此 之 外, 依 據 IMO A.1070(28) 8 決 議 案 國 際 海 事 組 織 準 法 律 文 件 履 行 章 程 (IMO Instruments Implementation Code (III CODE)) 中 有 關 船 旗 國 調 查 (Flag State investigations) 之 規 定, 建 議 船 旗 國, 應 保 證 可 隨 時 獲 取 有 關 證 據 收 集 方 面 的 專 業 技 術 1 2 3 4 5 6 7 8 陳 彥 宏, April 2012, 沉 不 完 的 船 出 不 完 的 事,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TAMSS Bimonthly - Vol. 3 No. 2,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會, 基 隆, pp65-68. Resolution A.849(20), Code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marine casualties and incidents, A 20/Res.849, 1 December 1997, IMO: London. Resolution A.884(21), Amendments to the code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marine casualties and incidents (resolution A.849(20)), A 21/Res.884, 4 February 2000, IMO: London. MSC/Circ.1058, MEPC/Circ.400, Interim guidelines to assist flag States and other substantially interested States to establish and maintain and effective framework for consultation and co-operation in marine casualty investigations, 16 December 2002, IMO: London. MSC255(84), Adoption of the code of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nd recommended practices for a safety investigation into a marine casualty or marine incident (Casualty Investigation Code), MSC 84/24/Add.1, adopted on 16 May 2008, IMO: London. MSC-MEPC.3/Circ.2, CASUALTY-RELATED MATTERS - Code of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nd Recommended Practices for a Safety Investigation into a Marine Casualty or Marine Incident, 13 June 2008, IMO: London. Resolution A.1075(28), Guidelines to assist investigator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asualty Investigation Code (Resolution MSC.255(84)), Adopted on 4 December 2013, A 28/Res.1075, 24 February 2014, IMO: London. Resolution A.1070(28), Adopted on 4 December 2013, (Agenda item 10), IMO Instruments Implementation Code (III CODE), A 28/Res.1075, 10 December 2013, IMO: London. 3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雙 月 刊 (February 2015) ISSN 2077-8759 植 基 於 此, 本 研 究 在 以 探 究 台 灣 歷 年 的 海 事 案 例 為 基 礎 素 材 的 原 則 下, 從 海 事 調 查 的 蒐 證 角 度 出 發, 並 以 本 研 究 團 隊 過 去 以 寶 拉 麗 絲 號 (MV Polaris) 實 際 從 事 的 沉 沒 船 舶 的 船 體 殘 骸 搜 尋 工 作 為 案 例, 透 過 案 例 資 料 研 判 沉 船 位 置, 並 藉 由 高 精 度 音 響 定 位 系 統 (High Precision Acoustic Positioning System) 多 波 束 聲 納 (Multi-beam Echo Sounder) 精 確 的 標 定 沉 船 位 置 初 略 外 觀 及 週 遭 水 深 ; 並 透 過 側 掃 聲 納 (Side Scan Sonar System) 觀 測 沉 船 外 觀 及 週 遭 海 床 狀 況 ; 最 後 使 用 水 下 無 人 載 具 (Remotely Operated Vehicle, ROV) 拍 攝 沉 船 外 觀 完 成 沉 船 位 置 標 定 及 水 下 攝 影 驗 證 作 業 圖 1-1 MV Polaris 與 主 要 設 備 清 單 二 台 灣 海 事 案 例 概 說 9 依 據 交 通 部 門 的 海 事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 詳 如 表 2-1 表 2-2) 10, 台 灣 平 均 每 年 計 有 260.3 起 海 事 案 例, 其 中 以 機 械 故 障 類 居 首, 平 均 每 年 75.3 起, 佔 28.92%; 其 次 為 碰 撞, 平 均 每 年 60.8 起, 佔 23.34%; 失 火, 平 均 每 年 21.3 起 8.19%; 觸 礁 或 擱 淺, 平 均 每 年 21.2 起, 佔 8.16% 平 均 每 年 傷 亡 數 為 受 傷 25.7 人 失 蹤 35.8 人 死 亡 33.4 人 ; 船 損 113.4 艘 船 沉 38.9 艘 11 9 10 11 本 節 部 分 文 字 取 材 自 交 通 部 航 政 司 委 託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2013.10-2014.09) 執 行 之 海 運 安 全 整 體 研 析 及 管 理 策 略 研 究 期 末 報 告 書 台 灣, 過 去 在 有 關 海 事 案 例 與 海 難 救 助 方 面 的 研 究 其 實 也 有 不 少, 但 大 多 植 基 於 交 通 部 門 的 立 場 漁 業 部 門 的 立 場 抑 或 是 海 巡 部 門 的 立 場 而 做 然 而, 囿 於 台 灣 的 交 通 部 漁 業 署 海 巡 署, 三 者 權 責 不 同, 所 關 心 的 重 點 不 同, 所 做 出 來 的 海 事 案 例 自 然 就 有 所 不 同 綜 合 比 對 這 三 個 單 位 多 所 重 疊 的 海 事 案 例 資 料 庫, 雖 然 可 以 略 窺 台 灣 海 事 的 概 況, 但 很 遺 憾 的 並 非 全 貌, 亦 非 真 相, 更 何 況 有 些 海 事 案 例 並 不 會 循 此 三 個 機 構 報 告 或 登 錄, 也 就 成 為 遺 珠 註 : 其 他 類 型 事 故 佔 21.25%, 因 事 故 型 態 多 樣, 不 列 入 排 序 失 蹤 類 在 2002 年 以 前 資 料 欠 缺 4
表 2-1 交 通 部 門 1993~2013 海 事 案 例 事 故 類 型 統 計 彙 整 合 計 碰 撞 與 其 他 觸 礁 或 機 械 故 非 常 變 失 火 爆 炸 洩 漏 傾 覆 物 碰 撞 擱 淺 障 故 絞 擺 其 他 1993 299 69-19 20 0 9 4 102 9 6 61 1994 280 87-21 14 1 13 4 74 6 4 56 1995 214 53-23 18 0 5 5 68 3 4 35 1996 301 65-25 23 1 13 14 106 0 3 51 1997 306 68-32 21 4 5 3 119 7 6 41 1998 295 66-22 19 0 14 4 101 14 8 47 1999 315 77-29 36 2 11 6 91 11 3 49 2000 287 74-19 28 0 16 6 76 7 9 52 2001 276 52-15 20 2 18 8 61 13 5 82 2002 254 42-16 26 2 11 3 67 2 5 80 2003 276 51-17 33 0 11 0 81 17-66 2004 288 57-15 29 0 18 2 94 8-65 2005 313 67-29 28 0 15 9 95 9-61 2006 238 48-20 17 3 13 5 63 6-63 2007 235 40-19 26 0 5 5 65 8-67 2008 229 61-30 20 1 7 10 45 4-51 2009 221 49-28 20 0 5 3 60 3-53 2010 250 77-21 22 0 1 3 80 6-40 2011 233 47 15 19 12 5 2 6 69 9-49 2012 166 36 13 11 6 1 4 6 32 4-53 2013 191 44 18 16 10 0 0 14 32 17-40 小 計 5467 1230 46 446 448 22 196 120 1581 163 53 1162 平 均 260.3 58.6 14.0 21.2 21.3 1.1 9.8 5.7 75.3 7.8 5.3 55.3 百 分 比 100.00% 22.50% 0.84% 8.16% 8.19% 0.40% 3.59% 2.19% 28.92% 2.98% 0.97% 21.25% 60.8 起 23.34%*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自 歷 年 中 華 民 國 交 通 統 計 要 覽 : 交 通 部 航 港 局 海 事 案 件 註 :2003 年 起 交 通 部 刪 除 絞 擺 類 統 計 分 類 ;2011 年 起 交 通 部 區 分 碰 撞 為 船 與 船 碰 撞 以 及 船 與 其 他 物 碰 撞 註 *: 合 併 船 與 船 碰 撞 以 及 船 與 其 他 物 碰 撞 計 算 百 分 比 表 2-2 交 通 部 門 1993-2013 海 事 案 例 人 員 傷 亡 及 船 體 損 害 統 計 彙 整 人 員 傷 亡 ( 人 ) 船 體 損 害 ( 艘 ) 船 員 旅 客 船 體 損 害 受 傷 失 蹤 死 亡 受 傷 失 蹤 死 亡 船 損 船 沉 1993 7-54 - - - 137 41 1994 13-32 - - - 153 43 1995 4-30 - - - 95 39 1996 8-75 - - - 142 35 1997 6-15 - - - 143 19 1998 7-42 - - - 120 40 1999 13-44 - - - 133 68 2000 10-112 - - - 142 64 2001 50-36 - - - 105 44 2002 13-29 - - - 81 41 2003 15 35 12 - - - 126 44 2004 20 18 23 1 2 1 129 46 2005 11 43 15 75 2 6 146 68 2006 19 25 12 0 2 1 124 41 2007 17 29 21 2 0 1 94 33 2008 33 52 18 1 0 0 90 38 2009 12 73 13 0 0 2 94 23 2010 7 26 13 0 0 1 57 28 2011 12 45 21 34 4 11 74 18 2012 19 21 15 0 0 1 95 16 2013 7 16 17 0 0 1 101 27 小 計 303 383 649 113 10 25 2381 816 平 均 14.4 34.8 30.9 11.3 1.0 2.5 113.4 38.9 平 均 * 25.7 35.8 33.4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自 歷 年 中 華 民 國 交 通 統 計 要 覽 : 交 通 部 航 港 局 海 事 案 件 註 *: 合 併 船 員 與 旅 客 計 算 平 均 百 分 比 5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雙 月 刊 (February 2015) ISSN 2077-8759 在 1993-2013 年 的 交 通 部 門 的 海 事 案 例 統 計 中, 依 船 舶 種 類 簡 單 區 分 為 商 船 漁 船 及 其 他 類 其 中 商 船 海 事 案 例 平 均 每 年 112.2 起, 佔 交 通 部 門 的 海 事 案 例 統 計 43.11%; 漁 船 海 事 案 例 平 均 每 年 145.1 起, 佔 交 通 部 門 的 海 事 案 例 統 計 55.75% 商 船 海 事 案 例 類 型 以 碰 撞 類 居 首, 平 均 每 年 43.8 起, 佔 39.03%; 其 次 為 觸 礁 或 擱 淺, 平 均 每 年 佔 11.5 起 10.22% 機 械 故 障 類 平 均 每 年 11.0 起, 佔 9.76%; 非 常 變 故 類 平 均 每 年 4.3 起, 佔 3.86% 12 ( 詳 如 表 2-3) 表 2-3 交 通 部 門 1993-2013 商 船 海 事 案 例 事 故 類 型 統 計 彙 整 商 船 合 計 碰 撞 與 其 他 物 觸 礁 或 擱 機 械 故 非 常 變 失 火 爆 炸 洩 漏 傾 覆 碰 撞 淺 障 故 絞 擺 其 他 1993 146 47-9 2 0 5 3 27 0 2 51 1994 134 63-14 0 0 3 0 12 2 1 39 1995 88 37-9 0 0 1 2 12 3 1 23 1996 121 45-13 3 0 7 0 11 0 1 41 1997 120 48-21 1 3 3 0 7 4 2 31 1998 129 48-8 2 0 4 1 11 12 3 40 1999 137 58-14 2 0 3 1 18 5 0 36 2000 124 60-8 3 0 1 0 11 3 3 35 2001 147 40-8 4 0 4 3 12 7 0 69 2002 126 28-10 3 0 2 1 8 2 3 69 2003 95 35-6 4 0 2 0 9 5-34 2004 106 37-7 1 0 4 1 9 5-42 2005 113 45-19 2 0 2 2 6 1-36 2006 92 31-9 2 1 1 0 10 5-33 2007 86 30-9 1 0 2 2 4 6-32 2008 98 47-15 2 0 1 4 3 4-22 2009 95 29-22 4 0 1 0 10 3-26 2010 122 65-14 2 0 1 1 18 3-18 2011 113 36 15 11 3 0 1 1 17 6-23 2012 82 25 13 7 0 1 3 1 9 2-22 2013 82 23 15 8 0 0 0 2 6 13-15 小 計 2357 877 28 241 41 5 51 25 230 91 16 737 平 均 112.2 41.8 14.0 11.5 2.1 0.3 2.6 1.2 11.0 4.3 1.6 35.1 百 分 比 100.00% 37.21% 1.82% 10.22% 1.74% 0.21% 2.16% 1.06% 9.76% 3.86% 0.68% 31.27% 43.8 起 39.03%*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自 歷 年 中 華 民 國 交 通 統 計 要 覽 : 交 通 部 航 港 局 海 事 案 件 註 *: 合 併 船 與 船 碰 撞 以 及 船 與 其 他 物 碰 撞 計 算 百 分 比 漁 船 海 事 案 例 類 型 以 機 械 故 障 類 居 首, 平 均 每 年 63.7 起, 佔 43.90%, 其 次 為 失 火 類, 平 均 每 年 19.2 起 佔 13.22% 碰 撞 類 平 均 每 年 16.1 起, 佔 11.09%; 觸 礁 或 擱 淺 類 平 均 每 年 9.3 起, 佔 6.40% 13 ( 詳 如 表 2-4) 12 13 註 : 其 他 類 平 均 每 年 35.1 起, 佔 31.72%, 因 事 故 型 態 多 樣, 不 列 入 排 序 註 : 其 他 類 平 均 每 年 19.5 起, 佔 13.42%, 因 事 故 型 態 多 樣, 不 列 入 排 序 6
表 2-4 交 通 部 門 1993-2013 漁 船 海 事 案 例 事 故 類 型 統 計 彙 整 漁 船 合 計 碰 撞 與 其 他 觸 礁 或 機 械 故 非 常 變 失 火 爆 炸 洩 漏 傾 覆 物 碰 撞 擱 淺 障 故 絞 擺 其 他 1993 153 22-10 18 0 4 1 75 9 4 10 1994 146 24-7 14 1 10 4 62 4 3 17 1995 126 16-14 18 0 4 3 56 0 3 12 1996 180 20-12 20 1 6 14 95 0 2 10 1997 186 20-11 20 1 2 3 112 3 4 10 1998 166 18-14 17 0 10 3 90 2 5 7 1999 178 19-15 34 2 8 5 73 6 3 13 2000 163 14-11 25 0 15 6 65 4 6 17 2001 129 12-7 16 2 14 5 49 6 5 13 2002 128 14-6 23 2 9 2 59 0 2 11 2003 170 14-8 29 0 9 0 69 12-29 2004 175 19-7 28 0 14 0 84 3-20 2005 193 22-10 26 0 13 7 86 8-21 2006 143 16-10 15 2 11 5 53 1-30 2007 146 10-10 25 0 3 3 59 2-34 2008 123 10-14 16 1 6 6 42 0-28 2009 120 17-5 16 0 4 3 50 0-25 2010 123 11-7 18 0 0 2 61 3-21 2011 113 10 0 6 9 5 0 5 50 3-25 2012 82 10 0 4 6 0 1 5 23 2-31 2013 105 20 2 7 10 0 0 12 25 4-25 小 計 3048 338 0 195 403 17 143 94 1338 72 37 409 平 均 145.1 16.1 0.0 9.3 19.2 0.9 7.2 4.5 63.7 3.4 3.7 19.5 百 分 比 100.00% 11.09% 0.07% 6.40% 13.22% 0.56% 4.69% 3.08% 43.90% 2.36% 1.21% 13.42% 11.15%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自 歷 年 中 華 民 國 交 通 統 計 要 覽 : 交 通 部 航 港 局 海 事 案 件 註 *: 合 併 船 與 船 碰 撞 以 及 船 與 其 他 物 碰 撞 計 算 百 分 比 整 體 而 言, 從 1993-2013 間 21 年 的 海 事 案 例 統 計 看 台 灣 的 海 事 安 全 現 況, 是 呈 現 一 個 非 常 健 康 與 正 面 的 趨 緩 走 向 ( 圖 2-1), 不 論 係 從 逐 年 的 趨 勢 檢 驗 二 階 段 的 趨 勢 檢 驗 (1993-2003, 2004-2013) 三 階 段 的 趨 勢 檢 驗 (1993-1999, 2000-2006, 2007-2013) 四 階 段 的 趨 勢 檢 驗 (1993-1998, 1999-2003, 2004-2008, 2009-2013), 其 結 果 都 是 一 致 的 ( 圖 2-2 至 2-4) 7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雙 月 刊 (February 2015) ISSN 2077-8759 圖 2-1 1993-2013 年 船 舶 海 事 案 例 之 趨 勢 圖 2-2 1993-2013 年 船 舶 海 事 案 例 二 階 段 的 趨 勢 檢 驗 圖 2-3 1993-2013 年 船 舶 海 事 案 例 三 階 段 的 趨 勢 檢 驗 圖 2-4 1993-2013 年 船 舶 海 事 案 例 四 階 段 的 趨 勢 檢 驗 三 海 事 調 查 的 取 證 國 際 海 事 組 織 (IMO) 為 避 免 海 事 事 故 再 度 發 生 及 確 認 事 故 之 發 生 原 因 並 作 出 安 全 上 之 必 要 建 議, 自 1968 年 通 過 A.173(ES.IV) 海 事 調 查 決 議 案 起, 分 別 採 納 施 行 相 關 海 事 安 全 調 查 決 議 案, 經 合 併 補 充 及 發 展 相 關 決 議 案, 國 際 海 事 組 織 於 2008 年 5 月 16 日 採 納 MSC.255(84) 14 號 決 議 案 海 上 事 故 和 事 件 安 全 調 查 國 際 標 準 和 推 薦 做 法 章 程 (Code of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nd Recommended Practices for a Safety Investigation into a Marine Casualty or Marine Incident), 簡 稱 海 事 調 查 章 程 (Casualty Investigation Code) 國 際 海 事 組 織 海 事 安 全 委 員 會 也 將 本 章 程 納 入 國 際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約 之 第 XI-I/6 14 MSC255(84), Adoption of the code of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nd recommended practices for a safety investigation into a marine casualty or marine incident (Casualty Investigation Code), MSC 84/24/Add.1, adopted on 16 May 2008, IMO: London. 8
條, 使 該 章 程 成 為 強 制 性 的 規 定, 並 於 2010 年 元 月 1 日 生 效 實 施, 為 海 上 事 故 和 事 件 的 調 查 與 分 析 提 供 了 明 確 的 法 律 框 架 15 海 事 調 查 章 程 可 分 為 三 個 部 份, 其 中 第 I 部 份 ( 一 般 規 定 ) 及 第 II 部 分 ( 強 制 性 標 準 ) 屬 強 制 性 規 定, 第 III 部 份 ( 推 薦 做 法 ) 則 屬 推 薦 性 的 指 導 與 解 釋 值 得 一 提 地, 該 章 程 引 入 了 獨 立 的 海 事 安 全 調 查 模 式, 其 所 定 義 的 海 事 安 全 調 查 係 指 以 防 止 事 故 再 次 發 生 為 主 要 目 的 之 調 查 強 制 性 標 準 規 定 海 事 安 全 調 查 應 獨 立 於 民 事 刑 事 及 以 處 罰 為 目 的 之 行 政 調 查, 並 要 求 各 國 家 要 保 證 調 查 人 員 進 行 公 平 客 觀 的 調 查, 不 被 任 何 可 能 受 調 查 結 果 影 響 之 人 員 或 組 織 的 干 涉 海 事 調 查 章 程 的 強 制 性 標 準 提 出 了 以 下 幾 項 要 求 : 1. 強 制 要 求 船 旗 國 (Flag State) 必 須 對 所 有 重 大 海 事 事 故 ( 如 死 亡 船 舶 全 損 以 及 重 大 環 境 污 染 等 ) 進 行 調 查 2. 船 旗 國 應 與 其 他 具 實 質 利 益 國 (substantially interested State) 協 商 實 施 海 事 調 查 3. 所 有 實 質 利 益 國 都 須 盡 力 配 合 海 事 調 查 國 ; 海 事 調 查 國 也 應 盡 可 能 為 實 質 利 益 國 家 提 供 參 與 調 查 的 機 會 4. 海 事 調 查 國 應 將 重 大 海 事 事 故 的 正 式 調 查 報 告 提 交 予 國 際 海 事 組 織 5. 海 事 調 查 國 應 將 正 式 海 事 調 查 報 告 向 公 眾 與 業 界 公 開 海 事 調 查 章 程 第 III 部 分 推 薦 做 法 方 面, 強 調 安 全 調 查 之 目 的 僅 在 於 保 障 海 上 安 全, 而 非 追 究 責 任 或 進 行 處 罰 該 規 則 所 以 強 調 海 事 安 全 調 查 的 獨 立 性 原 則, 係 因 部 分 國 家 的 海 事 調 查 工 作 是 由 制 定 並 執 行 法 規 的 機 構 在 執 行 海 事 調 查 工 作, 而 非 由 完 全 公 正 獨 立 的 機 構 執 行, 恐 導 致 海 事 調 查 結 果 不 能 完 全 公 正, 有 些 因 素 或 肇 因 可 能 將 因 此 而 忽 略 海 事 調 查 章 程 之 推 薦 做 法, 述 明 了 安 全 調 查 單 位 的 責 任, 並 確 立 了 獨 立 自 主 注 重 因 果 關 係 調 查 優 先 安 全 調 查 範 圍 及 國 際 合 作 等 調 查 的 基 本 原 則 ; 另 就 海 事 事 故 和 意 外 事 件 調 查 ( 除 重 大 海 事 外 ) 船 旗 國 與 個 別 實 質 利 益 國 進 行 協 議 時 應 考 慮 因 素 非 法 干 擾 行 為 通 知 各 方 當 事 人 啟 始 調 查 統 籌 調 查 證 據 收 集 資 訊 保 密 證 人 與 當 事 人 保 證 初 稿 與 最 終 報 告 及 海 事 案 件 重 啟 調 查 等 項, 分 章 給 予 指 導 性 建 議 15 有 關 海 事 調 查 的 主 要 IMO 文 件 發 展 流 程 包 括 :A.173(ES.IV) A.440(XI) A.637(16) A.849(20) A.884(21) MSC/Circ.1058, MEPC/Circ.400 MSC.255(84) MSC-MEPC.3/Circ.2 A.1075(28) 等 9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雙 月 刊 (February 2015) ISSN 2077-8759 為 能 有 效 執 行 海 事 調 查,IMO 在 2013 年 的 第 28 次 大 會 中 通 過 A.1075(28) 號 協 助 調 查 員 施 行 海 事 調 查 章 程 (MSC.255(84) 決 議 案 ) 之 準 則 決 議 案 16, 其 中 在 第 五 章 調 查 程 序 中 載 明 有 關 蒐 集 證 據 (Collection of evidence) 海 難 現 場 之 檢 查 (Inspection of casualty site) 以 及 蒐 集 或 記 錄 實 體 證 據 (Gathering or recording physical evidence) 的 相 關 準 則 並 特 別 強 調 有 關 發 生 海 難 或 海 上 事 故 水 路 之 調 查, 暨 船 舶 殘 骸 之 水 下 檢 驗 與 攝 影 的 現 場 查 驗 的 工 作 17 四 海 天 使 案 例 載 重 噸 6,529 船 長 97.6 公 尺 的 泰 國 籍 海 天 使 (MV Sea Angel) 貨 輪 於 2010 年 1 月 20 日 自 馬 來 西 亞 (Kuala Limbang, Sarawak) 裝 載 1,377 支 馬 來 西 亞 原 木 擬 駛 往 中 國 張 家 港 卸 貨 1 月 26 日 清 晨, 航 向 000 航 速 7 節, 持 續 遭 遇 強 風 惡 浪, 於 05:30 時, 在 估 計 位 置 23 39N 119 51E, 船 舶 瞬 間 向 左 傾 側, 船 長 宣 布 棄 船, 並 透 過 VHF 發 送 MAYDAY 遇 險 信 號 約 莫 5-10 分 鐘 船 舶 傾 覆 沉 沒 1 月 26 日 07:59, 海 巡 署 接 獲 國 搜 中 心 轉 基 隆 海 岸 電 台 通 報 : 印 尼 籍 TRANS TENANG 貨 輪 於 23 39N 119 51E( 雲 林 麥 寮 西 南 方 約 20 浬 ) 發 現 乙 艘 漁 船 下 沉 中, 船 上 2 人, 立 即 派 飛 機 前 往 救 援, 並 請 海 巡 署 就 近 派 艇 救 援, 海 巡 署 除 派 遣 6007, 3569, 10020, 10007, 3563 等 多 艘 船 前 往 救 援 外, 並 請 台 中 漁 業 電 台 廣 播 附 近 漁 船 協 助 搜 尋 本 案 船 上 共 19 名 ( 泰 國 籍 印 度 籍 ) 船 員, 合 計 9 人 被 救 起,2 人 死 亡 8 人 失 蹤 18, 19 2010 年 4 月, 本 研 究 團 員 於 受 船 東 泰 國 Sinsimon Navigation 公 司 委 託 執 行 沉 船 位 置 標 定 及 水 下 攝 影 驗 證 作 業 經 過 兩 天 的 航 行 與 作 業, 本 作 業 使 用 Kongsberg EM 710 多 波 束 聲 納 精 確 的 標 定 沉 船 位 置 初 略 外 觀 及 週 遭 水 深 ; 並 透 過 Edge Tech 4200 側 掃 聲 納 清 楚 的 觀 測 到 沉 船 外 觀 及 週 遭 海 床 狀 況 ; 最 後 使 用 Seaeye Panther XT 工 作 級 水 下 無 人 載 具 (Remotely-Operated Vehicle, ROV) 清 楚 的 在 23 42 47.46 N, 119 53 27.66 E, 水 深 -86 公 尺 處 拍 攝 到 沉 船 的 船 名 及 外 觀 具 體 成 果 分 述 如 下 : 16 17 18 19 Resolution A.1075(28), Adopted on 4 December 2013, (Agenda item 10), Guidelines to Assist Investigator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asualty Investigation Code (Resolution Msc.255(84)), A 28/Res.1075, 24 February 2014, IMO: London. Resolution A.1075(28),5.6.1: Inspection and documentation of the casualty site and/or places of interest for the investigation can include inspection of the ship/ships involved, a fairway where the casualty or incident occurred, and underwater survey and filming of the wreckage of a ship. 空 偵 機 吊 掛 6 人 ( 死 亡 1 人 ) 海 鷗 直 升 機 吊 掛 5 人 ( 含 1 人 死 亡 ) 註 : 本 案 案 情 資 料 參 考 海 巡 署 勤 指 中 心 以 及 航 港 局 南 部 航 務 中 心 海 事 案 例 資 料 徐 國 鈞, 陳 彥 宏, August 2011, GPS 衛 星 浮 標 應 用 在 海 難 搜 救 之 實 證 研 究,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TAMSS Bimonthly - Vol. 2 No. 4,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會, 基 隆, pp51-67. 10
圖 4.1: 多 音 束 聲 納 影 像 顯 示 M.V. Sea Angel 位 置 圖 4.2: 多 音 束 聲 納 影 像 顯 示 M.V. Sea Angel 各 船 體 主 結 構 位 置 圖 4.3: 多 音 束 聲 納 影 像 顯 示 M.V. Sea Angel 船 舶 長 與 寬 11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雙 月 刊 (February 2015) ISSN 2077-8759 圖 4.4:M.V. Sea Angel 沉 船 水 深 圖 圖 4.5: 多 音 束 聲 納 影 像 顯 示 從 M.V. Sea Angel 船 舶 殘 骸 前 方 檢 視 影 像 12
圖 4.6: 多 音 束 聲 納 影 像 顯 示 從 M.V. Sea Angel 殘 骸 左 舷 方 檢 視 影 像, 船 舶 仍 穩 坐 海 床 圖 4.7: 測 掃 聲 納 顯 示 殘 骸 前 艙 吊 桿 揚 起 13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雙 月 刊 (February 2015) ISSN 2077-8759 圖 4.8: 測 掃 聲 納 顯 示 殘 骸 前 艙 吊 桿 揚 起 並 向 左 舷 偏 移 圖 4.9-1: 測 掃 聲 納 顯 示 貨 載 原 木 散 落 沉 船 週 邊 海 床 14
圖 4.9-2: 測 掃 聲 納 顯 示 貨 載 原 木 散 落 沉 船 週 邊 海 床 圖 4. 10:ROV 施 放 路 徑 圖 4. 11:ROV 顯 示 船 尾 附 近 漁 網 圖 像 以 及 漁 網 纏 繞 ROV 情 形 15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雙 月 刊 (February 2015) ISSN 2077-8759 圖 4.12:ROV 擷 取 沉 船 船 艏 處 船 名 圖 相 圖 4.13:ROV 擷 取 沉 船 船 艏 處 船 名 圖 相 沉 船 殘 骸 經 本 研 究 團 隊 認 證 為 海 天 使 輪 M.V. Sea Angle, 並 獲 得 保 險 公 司 採 認 完 成 船 舶 全 損 相 關 理 賠 業 務 但 在 事 故 成 因 方 面, 前 艙 艙 蓋 消 失 的 海 天 使 輪, 是 否 意 涵 著 水 密 完 整 性 的 議 題? 也 是 否 意 涵 著 IMO 在 Derbyshire 海 難 事 故 後 一 系 列 有 關 散 裝 貨 船 艙 蓋 安 全 的 問 題? 還 是 僅 僅 就 是 惡 劣 天 候 的 問 題? 有 關 這 一 方 面 的 海 難 事 故 調 查, 還 是 需 要 深 入 探 討 的 另 外, 關 於 在 05:30 發 生 的 本 案, 船 長 為 什 麼 只 透 過 VHF 發 送 MAYDAY 遇 險 信 號? 為 什 麼 遲 至 07:59 海 巡 署 才 接 獲 國 搜 中 心 轉 基 隆 海 岸 電 台 通 報 有 印 尼 籍 貨 輪 發 現 乙 艘 漁 船 下 沉 中? 這 些 問 題 的 背 後, 或 許 才 是 2 人 死 亡 8 人 失 蹤 的 真 正 原 因 五 德 興 輪 案 例 載 重 噸 1393 總 長 65 公 尺 的 我 國 籍 貨 輪 金 門 運 補 船 德 興 輪,2011 年 10 月 27 日 17:45 由 金 門 料 羅 港 開 往 臺 灣 高 雄 港,2011 年 10 月 28 日 00:06 在 澎 湖 西 嶼 燈 塔 西 北 15 浬 海 域 (23 48 N 119 08.7 E), 與 載 重 噸 43093 總 長 235 公 尺 的 賴 比 瑞 亞 籍 全 貨 櫃 船 16
柯 春 輪 Taroko 發 生 碰 撞 海 事, 造 成 德 興 輪 沉 沒 00:53 分, 國 搜 中 心 轉 海 岸 電 台 通 報 海 巡 署 並 通 報 國 搜 中 心 空 勤 總 隊 等 機 關 協 同 救 援 海 巡 署 於 01:00 起 分 別 派 遣 10020, 臺 北 艦 偉 興 艦 前 往 救 援,02:30 國 防 部 亦 派 遣 子 儀 艦 前 往 支 援,02:37 基 隆 海 岸 電 台 表 示 另 有 三 艘 貨 輪 於 現 場 協 助 救 援 本 案 計 13 名 德 興 輪 船 員 落 海, 救 起 11 人, 其 中 9 人 生 還 2 人 死 亡 2 人 失 蹤 德 興 輪 與 柯 春 輪 Taroko 碰 撞 案 是 個 很 值 得 探 究 的 海 事 碰 撞 案, 德 興 輪 在 23:53 即 以 目 視 柯 春 輪 Taroko 距 離 5 海 浬 並 知 其 航 速 18 節, 並 以 VHF Ch16 試 圖 與 柯 春 輪 Taroko 聯 繫, 三 次 均 未 獲 得 回 應, 當 值 水 手 兼 實 習 生 提 議 是 否 要 迴 轉 一 圈 避 讓, 當 值 AB 認 為 左 右 各 有 漁 船 數 艘, 距 離 也 很 近, 若 要 避 讓 有 能 力 上 的 限 制 23:58 時, 兩 船 相 距 3 浬, 水 手 去 請 船 長 上 駕 駛 台, 船 長 上 駕 駛 台 以 後 再 次 以 VHF Ch16 聯 繫, 但 柯 春 輪 Taroko 仍 無 回 應, 隨 後 即 發 生 碰 撞 柯 春 輪 Taroko 方 面 是 於 23:30 時 即 已 發 現 德 興 輪 於 左 舷 前 方 12 海 浬 處,23:45 避 讓 漁 船 後 發 現 德 興 輪 於 左 舷 45 距 離 5 海 浬 因 右 舷 有 漁 船 二 艘, 故 未 採 行 行 動,00:00 時 CPA 警 報 器 響 起, 發 現 二 船 間 距 1.8 浬, 德 興 輪 有 橫 越 柯 春 輪 Taroko 的 跡 象, 是 時, 三 副 在 海 圖 室 寫 航 海 日 誌, 交 接 班 二 副 上 駕 駛 台, 發 現 狀 況 立 即 下 令 右 滿 舵 避 讓, 於 00:05 德 興 輪 右 舷 後 方 遭 撞 擊 而 致 沉 沒 上 述 的 海 事 報 告 事 故 陳 述 中, 德 興 輪 指 控 柯 春 輪 Taroko 呼 叫 不 應, 二 船 無 法 構 網 溝 通 ; 柯 春 輪 Taroko 則 指 出 其 行 為 係 完 全 遵 守 避 碰 章 程, 且 本 案 只 有 單 方 面 避 讓 然 而, 事 實 上, 本 案 中 二 船 似 乎 是 出 錯 在 違 反 STCW Code VIII 航 行 當 值 (watchkeeping) 規 定 中 有 關 當 值 安 排 (Standing Arrangements) 與 當 值 常 規 (Standing Orders) 的 最 根 本 的 問 題 事 發 後, 本 研 究 團 隊 成 員 於 10 年 30 日 受 船 東 委 託, 執 行 沉 船 位 置 搜 尋 及 標 定 作 業 為 完 成 作 業 需 求, 本 作 業 主 要 使 用 二 項 主 要 裝 備 : 多 波 束 聲 納 側 掃 聲 納, 分 為 二 個 階 段 進 行 其 中, 第 一 階 段 : 以 側 掃 聲 納 為 主, 目 的 是 利 用 其 高 效 率 的 海 床 掃 描 功 能, 與 斜 視 產 生 目 標 物 陰 影 的 工 作 特 性, 進 行 沉 船 搜 尋 及 前 段 的 辨 識 作 業 第 二 階 段 : 使 用 多 音 束 測 深 系 統 所 提 供 高 解 析 度 地 形, 描 繪 沉 船 的 三 維 影 像, 作 為 進 一 步 驗 證 的 參 考 經 過 11 月 4 日 搜 尋 作 業, 側 掃 聲 納 影 像 明 確 指 出 沉 船 地 理 位 置 及 周 遭 海 床 地 貌 ; 藉 由 影 像 併 合 後 的 圖 幅, 可 將 沉 船 周 遭 海 床 與 物 件 的 分 佈 做 初 步 的 描 述, 提 供 後 續 驗 證 評 估 或 水 下 作 業 參 考 但 受 限 於 當 地 季 節 性 海 況 以 及 載 具 限 制, 無 法 順 利 進 行 第 二 階 段 的 調 查 因 此 擇 期 使 用 與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產 學 合 作 研 究 船 - 寶 拉 麗 絲 號 於 2012 年 2 月 23 日 下 午 4 點 至 第 一 階 段 標 定 地 點, 以 高 解 析 度 多 音 束 海 床 測 繪 技 術 與 側 掃 聲 納 聯 合 使 用, 順 利 描 繪 出 船 體 外 型 及 周 遭 海 床 聲 納 影 像 具 體 成 果 分 述 如 下 : 17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雙 月 刊 (February 2015) ISSN 2077-8759 依 據 最 終 聲 納 探 測 結 果, 沉 船 座 落 於 經 緯 度 為 23 48 8.28 N, 119 08 27.68 E 處 (WGS_84), 水 深 -68 公 尺 海 床 上, 距 離 澎 湖 西 嶼 燈 塔 41.2 公 里 ( 圖 5.1) 周 遭 海 床 上 散 佈 13 個 物 件, 研 判 為 貨 櫃, 分 別 利 用 以 下 幾 個 聲 納 影 像 來 說 明 目 標 物 辨 識 及 船 體 目 前 於 海 床 上 的 狀 態 ( 圖 5.2~ 圖 5.8) 圖 5.1: 沉 船 位 置 圖 圖 5.2: 德 興 輪 周 邊 海 床 聲 納 影 像 圖 1, 低 角 度 俯 視 沉 船, 因 側 掃 聲 納 的 斜 視 工 作 原 理, 造 成 沉 船 後 方 出 現 陰 影 區, 其 他 散 落 物 件 亦 由 此 工 作 原 理 予 以 判 別 18
圖 5.3: 德 興 輪 周 邊 海 床 聲 納 影 像 圖 2, 高 角 度 俯 視 沉 船, 顯 示 船 體 甲 板 面 及 船 體 完 整, 前 甲 板 艙 因 貨 櫃 脫 離, 顯 示 出 凹 陷 的 特 徵 圖 5.4: 德 興 輪 周 邊 海 床 聲 納 影 像 圖 3, 藉 由 量 測 陰 影 寬 度, 船 體 長 度 為 60.2 公 尺, 寬 度 11.04 公 尺 19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雙 月 刊 (February 2015) ISSN 2077-8759 圖 5.5: 德 興 輪 聲 納 陰 影 說 明 1, 顯 示 船 首 及 船 尾 的 桅 杆 仍 舊 矗 立, 船 舷 欄 杆 由 高 頻 率 的 側 掃 聲 納 掃 瞄 下 一 覽 無 遺 圖 5.6: 德 興 輪 聲 納 陰 影 說 明 2, 量 測 桅 杆 陰 影, 顯 示 距 離 海 床 高 度 12.93 公 尺 20
圖 5.7: 多 音 束 聲 納 影 像 說 明 1, 船 體 座 落 於 海 床 上 其 方 位 角 35 度 ( 正 北 為 0 度 ) 圖 5.8: 多 音 束 聲 納 影 像 說 明 2, 由 前 甲 板 面 的 特 徵, 判 斷 船 體 傾 角 20 度, 向 西 南 方 向 傾 斜 21
台 灣 海 事 安 全 與 保 安 研 究 學 刊 雙 月 刊 (February 2015) ISSN 2077-8759 圖 5.9: 多 音 束 聲 納 影 像 說 明 3, 由 相 對 於 海 床 高 度 的 比 較, 船 尾 聲 波 觸 及 到 的 資 料 顯 示 船 尾 桅 杆 距 離 海 床 12 公 尺, 前 甲 板 處 顯 示 下 凹 的 貨 艙, 呼 應 圖 5.6 的 說 法 由 以 上 聲 納 資 料 顯 示 與 船 東 提 供 資 料 對 照, 資 料 顯 示 探 測 船 隻 的 三 維 尺 寸 與 特 徵, 皆 與 沉 沒 的 德 興 輪 吻 合, 沉 船 座 落 於 經 緯 度 為 23 48 8.28 N, 119 08 27.68 E 處 (WGS_84), 水 深 -68 公 尺 海 床 上, 由 探 測 的 資 料 顯 示, 船 體 以 向 西 南 側 傾 20 度 的 姿 態 直 立 坐 底, 桅 杆 離 海 床 面 12.95 公 尺, 走 向 35 度, 由 聲 納 影 像 交 互 比 對 及 分 析 結 果, 船 體 尚 稱 完 整, 周 遭 海 床 200 公 尺 半 徑 內 散 佈 十 幾 個 目 標 物, 推 斷 為 脫 離 自 船 體 的 貨 櫃 六 結 論 海 事 調 查 的 目 的 在 於 透 過 從 人 員 環 境 設 備 過 程 與 程 序 組 織 與 外 在 影 響 等 五 個 層 面 對 海 難 事 件 及 意 外 事 故 的 一 系 列 系 統 化 探 討 造 成 因 素 安 全 課 題 安 全 缺 失 的 調 查, 並 考 慮 到 有 效 分 析 與 預 防 行 動, 防 止 類 似 海 難 及 海 上 事 故 之 再 發 生, 以 提 昇 整 體 的 海 事 安 全 與 避 免 海 洋 環 境 遭 受 傷 害 依 據 IMO A.1075(28) 決 議 案 有 關 調 查 指 南 之 規 範, 在 蒐 集 證 據 海 難 現 場 之 檢 查 蒐 集 或 記 錄 實 體 證 據 證 人 資 訊 審 閱 文 件 程 序 與 紀 錄 實 證 調 查 重 建 與 分 析 關 聯 分 析 安 全 分 析 等 等 都 有 其 一 定 的 要 求 台 灣 目 前 的 海 事 調 查 機 制 是 有 的, 但 離 IMO 所 規 範 的 完 整 程 序 似 乎 還 有 一 段 的 距 離, 特 別 是 在 整 合 外 部 技 術 與 資 源 方 面 仍 有 欠 缺 致 使 在 海 事 調 查 與 海 事 評 議 的 工 作 上, 似 乎 總 缺 了 一 塊 實 體 的 證 據 資 料 來 做 論 斷 的 佐 證 22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不 在 於 推 論 此 二 海 事 案 例 的 責 任 與 疏 失 比 例, 僅 提 供 本 研 究 團 隊 在 此 二 沉 船 搜 尋 案 例 中 的 發 現 與 證 據 資 料 供 有 關 單 位 作 為 未 來 在 海 事 調 查 與 鑑 定 中 的 取 證 參 考, 相 信 在 有 關 沉 船 海 事 案 例 的 調 查 與 鑑 定 程 序 中, 如 果 能 佐 以 詳 細 的 船 體 結 構 與 殘 骸 及 貨 物 的 狀 況 與 分 布 分 析, 應 該 更 能 還 原 事 故 的 主 從 肇 因 及 關 聯 因 素, 對 於 建 立 台 灣 未 來 的 海 事 調 查 機 制 應 能 有 所 貢 獻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