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臣配料(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扩产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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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常州市武进天源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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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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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编号: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目录

目 录 1 前 言 任 务 由 来 项 目 特 点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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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PS2011

目录

国家环保总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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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表 一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年 出 栏 生 猪 3000 头 项 目 总 投 资 317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磐 安 县 玖 玖 隆 家 庭 农 场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磐 安 县 胡 宅 乡 塘 田 村 九 龙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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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山圣水天苑项目

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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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 任务由来和编制依据

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34号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近 年 来 随 着 化 学 制 药 业 生 物 医 药 微 电 子 工 业 国 防 工 业 飞 速 发 展, 药 用 辅 料 诊 断 试 剂 高 纯 试 剂 需 求 量 也 逐 年 大 幅 增 加 在 此 背 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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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嘴子公示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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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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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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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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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前 言 7 月 委 托 我 院 负 责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接 受 委 托 后, 我 院 立 即 组 织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对 本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了 实 地 踏 勘, 调 查 项 目 实 际 建 设 情 况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目 录 1 前 言 建 设 项 目 背 景 及 环 评 工 作 过 程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编 制 目 的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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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引 言 概 论 项 目 背 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评 价 类 别 与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表 一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安 吉 美 颂 广 场 三 期 建 设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安 吉 美 颂 旅 游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灵 峰 街 道 浮 玉 路 西 侧 云 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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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一 项 目 概 要 及 任 务 由 来 前 言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纳 米 粉 体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其 于 2012 年 在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桥 头 路 1 号 建 设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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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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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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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 一 章 总 论 项 目 由 来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评 价 重 点 及 其 评 价

航津路(浦东北路-杨高北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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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项 目 由 来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 产 业 政 策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及 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上海市金山区众仁老年护理医院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章 总论

3 项 目 特 点 ⑴ 本 项 目 属 新 建 综 合 性 医 院 项 目, 建 设 前 期 场 地 为 平 整 后 空 地, 无 原 有 污 染 源 问 题 ⑵ 本 项 目 属 于 综 合 性 大 型 医 院, 规 模 大, 建 成 后 门 诊 量 病 床 数 多, 医 疗 废 水 医 疗 垃 圾


前 言 前 言 1 建 设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邹 城 市 特 力 机 械 工 具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邹 城 市 中 心 店 镇 机 电 产 业 园 华 润 路 与 吉 祥 路 交 叉 口 西 北, 公 司 于 2015 年 投 资 5600 万 元 建 设 机 械 装 备 制 造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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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北 京 欣 国 环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苏州奥村阀门有限公司

附件二:

7.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Microsoft Word - ……封面

目 录 3.12 工 程 分 析 小 结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概 况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Transcription: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809 号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公 示 版 ) 建 设 单 位 :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上 海 环 境 节 能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二 月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人 员 名 单 表 编 制 主 持 人 姓 名 职 ( 执 ) 业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登 记 ( 注 册 证 ) 编 号 专 业 类 别 陆 幼 璋 0010771 B18090350400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类 本 人 签 名 序 号 姓 名 职 ( 执 ) 业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登 记 ( 注 册 证 ) 编 号 编 制 内 容 本 人 签 名 1 陆 幼 璋 0010771 B18090350400 前 言 总 则 原 有 工 程 项 目 回 顾 项 目 概 况 工 程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情 况 2 孙 子 明 00016312 B18090290500 3 吕 云 龙 00016344 B18090301000 4 罗 胜 0001947 B180903702 5 清 洁 生 产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概 况 产 业 政 策 与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和 可 行 性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与 建 议 6 7 8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建 设 背 景... 1 1.2 项 目 特 点... 1 1.3 环 评 工 作 流 程... 2 1.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1.5 评 价 主 要 结 论... 3 2 总 则... 4 2.1 编 制 依 据... 4 2.2 评 价 指 导 思 想 和 目 的... 8 2.3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9 2.4 环 境 功 能 区 和 评 价 标 准... 11 2.5 评 价 等 级 和 范 围... 17 2.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工 作 流 程... 27 3 原 有 工 程 项 目 回 顾... 28 3.1 原 有 工 程 概 况... 28 3.2 原 有 工 程 环 保 手 续 履 行 情 况... 29 3.3 原 有 项 目 工 程 概 况... 30 3.4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及 公 用 工 程 消 耗... 33 3.5 原 有 工 程 物 料 贮 存 情 况... 34 3.6 原 有 工 程 生 产 工 艺 情 况... 35 3.7 原 有 工 程 给 排 水 情 况... 37 3.8 原 有 工 程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39 3.9 原 有 工 程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46 3.10 环 境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47 3.11 现 有 项 目 合 规 性 分 析... 49 3.12 现 有 项 目 环 保 问 题 及 整 改 措 施 汇 总... 51 4 项 目 概 况... 52 4.1 项 目 名 称 及 性 质... 52 4.2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地 点... 52 4.3 项 目 行 业 类 别 及 代 码... 52 4.4 投 资 总 额... 52 4.5 产 品 方 案 及 规 模... 52 4.6 工 程 内 容 及 主 要 设 备... 54 4.7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及 理 化 性 质... 57 4.8 公 用 工 程... 60 4.9 物 料 贮 存 及 运 输... 69 4.10 工 程 依 托 可 行 性 分 析... 70 5 工 程 分 析... 71 5.1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72 5.2 源 强 分 析... 84 5.3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分 析... 99 6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04 6.1 总 体 原 则... 104 6.2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析... 104 6.3 清 洁 生 产 目 标... 106 6.4 小 结... 107 7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评 价... 108 7.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 108 7.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116

7.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118 7.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 121 7.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125 7.6 小 结... 129 8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概 况... 131 8.1 地 理 位 置... 131 8.2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131 8.3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134 8.4 生 态 资 源 状 况... 135 9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37 9.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37 9.2 污 水 纳 管 排 放 可 行 性 分 析... 148 9.3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49 9.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52 9.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54 1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68 10.1 风 险 识 别... 168 10.2 源 项 分 析... 170 10.3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分 析... 172 10.4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187 10.5 企 业 现 有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87 10.6 应 完 善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88 10.8 企 业 现 有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与 应 急 措 施... 189 10.9 应 完 善 的 应 急 预 案... 191 10.10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193 11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和 可 行 性 分 析... 194 11.1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和 可 行 性 分 析... 194 11.2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和 可 行 性 分 析... 199 11.3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和 效 果 分 析... 202 11.4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措 施 和 合 理 性 分 析... 202 12 产 业 政 策 与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204 12.1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204 12.2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204 12.3 小 结... 207 13 总 量 控 制... 208 13.1 总 量 控 制 原 则... 208 13.2 总 量 控 制 概 况... 209 13.3 总 量 控 制 方 案... 210 13.4 小 结... 210 14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211 14.1 环 境 管 理... 211 14.2 环 境 监 理... 214 14.3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216 14.4 小 结... 219 15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221 15.1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221 15.2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221 15.3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221 15.4 小 结... 222 16 公 众 参 与... 223 16.1 工 作 依 据 目 的 和 原 则... 223

16.2 公 众 参 与 总 体 方 案 概 述... 223 16.3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过 程... 224 16.4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分 析 与 答 复... 238 16.5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总 结... 243 16.6 小 结... 245 17 结 论 与 建 议... 246 17.1 本 项 目 概 况... 246 17.2 原 有 项 目 回 顾 评 价 结 论... 246 17.3 产 业 政 策 相 符 性... 247 17.4 规 划 符 合 性... 247 17.5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结 论... 248 17.6 污 染 物 防 治 对 策 及 排 放 达 标 性... 249 17.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252 17.8 总 量 控 制... 253 17.9 清 洁 生 产... 254 17.10 公 众 参 与... 254 17.11 总 结 论 及 建 议... 255

1 前 言 1.1 项 目 建 设 背 景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威 廉 臣 或 企 业 ) 成 立 于 1995 年 12 月, 厂 址 位 于 上 海 市 闵 行 经 济 开 发 区 江 城 路 3823 号,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生 产 焦 糖 着 色 剂, 销 售 自 产 产 品 的 外 国 法 人 独 资 企 业, 其 生 产 的 焦 糖 着 色 剂 产 品 主 要 用 于 可 乐 酱 油 甜 食 香 味 混 合 剂 等 食 品, 属 食 品 添 加 剂 企 业 建 厂 之 初 仅 从 事 生 产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5000 吨 / 年 ; 同 时 为 了 拓 展 产 品 适 用 面, 企 业 在 2008 年 引 进 了 粉 末 状 焦 糖 着 色 剂,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480 吨 / 年 ; 上 述 生 产 内 容 的 环 保 手 续 齐 全 自 2008 年 起, 因 厂 区 内 现 有 的 2 台 10m 3 反 应 釜 设 备 老 化 而 导 致 其 年 检 结 果 无 法 满 足 生 产 要 求, 故 企 业 对 上 述 两 台 设 备 实 施 报 废, 并 在 现 有 液 体 产 品 车 间 预 留 区 域 内 新 增 2 台 20m 3 反 应 釜 ; 同 期 为 了 满 足 市 场 对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的 需 求, 企 业 将 该 产 品 的 生 产 能 力 扩 增 至 25000 吨 / 年, 并 对 亚 硫 酸 铵 法 制 备 配 方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同 时, 为 了 配 合 产 品 扩 产 和 配 方 调 整, 厂 区 内 相 应 的 配 套 设 施 同 期 进 行 了 改 造 上 述 建 设 内 容 均 属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的 要 求, 企 业 委 托 上 海 环 境 节 能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根 据 现 行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本 项 目 属 L 石 化 化 工 -----85 饲 料 添 加 剂 食 品 添 加 剂 及 水 处 理 剂 等 制 造 类, 且 不 属 于 单 纯 混 合 或 分 装 的, 故 应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项 目 特 点 (1) 工 程 特 点 根 据 课 题 组 现 场 勘 查 及 企 业 提 供 的 资 料 可 知, 至 目 前,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建 设 内 容 已 全 部 投 入 运 营, 本 项 目 属 补 办 环 评 (2) 环 境 特 点 项 目 位 于 国 家 级 保 留 工 业 区 闵 行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内, 同 时 地 属 黄 浦 江 上 游 饮 用 水 水 源 准 保 护 区 范 围 1

1.3 环 评 工 作 流 程 表 1.3-1: 项 目 环 评 工 作 时 间 节 点 明 细 序 号 工 作 内 容 实 施 时 间 1 建 设 单 位 正 式 委 托 2015 年 5 月 4 日 2 第 一 次 网 上 信 息 发 布 2015 年 5 月 6 日 3 4 5 课 题 组 现 场 勘 查, 研 究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进 行 初 步 的 工 程 分 析 根 据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结 果, 进 行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和 评 价 因 子 的 筛 选, 并 制 定 监 测 方 案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开 展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2015 年 5 月 10 日 ~2015 年 6 月 5 日 2015 年 6 月 8 日 ~2015 年 6 月 15 日 2015 年 6 月 17 日 ~2015 年 7 月 10 日 6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初 稿 2015 年 5 月 10 日 ~2015 年 7 月 22 日 7 8 9 环 评 初 稿 基 本 完 成, 进 行 第 二 次 网 上 信 息 公 示, 并 在 新 民 晚 报 社 区 版 [ 闵 行 ] 和 奉 贤 报 发 布 项 目 环 评 信 息,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敏 感 点 张 贴 公 告 开 展 现 场 问 卷 调 查, 并 书 面 征 询 评 价 范 围 内 部 分 医 院 学 校 等 敏 感 类 机 构 编 制 完 成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并 在 上 进 行 报 批 前 全 文 公 示 1.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015 年 7 月 24 日 ~2015 年 8 月 14 日 2015 年 8 月 7 日 ~2015 年 8 月 17 日 2015 年 8 月 18 日 本 项 目 为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产 品 扩 产 和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按 生 产 工 艺 不 同 分 为 亚 硫 酸 铵 法 氨 法 和 普 通 法, 主 要 步 骤 包 括 进 料 反 应 冷 却 过 滤 和 灌 装 由 于 产 品 用 各 物 料 基 本 全 部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进 行 进 料,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关 注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自 反 应 过 程, 经 各 自 净 化 设 施 处 理 后 有 组 织 排 放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会 排 放 多 股 生 产 废 水, 其 水 质 波 动 较 大, 经 调 节 匀 质 后 形 成 混 合 废 水, 经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并 纳 管 排 放 项 目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均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本 项 目 作 为 扩 建 和 技 术 改 造 工 程, 大 部 分 依 托 现 有 设 备, 新 增 设 备 主 要 布 置 于 生 产 车 间 和 锅 炉 房 内, 经 减 振 和 厂 房 隔 声 后, 可 实 现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 本 项 目 涉 及 新 增 2 类 原 辅 材 料 的 使 用, 其 贮 存 依 托 储 罐, 位 于 新 增 储 罐 区 内 ; 而 成 品 和 糖 浆 原 料 用 储 罐 均 在 原 有 数 量 的 基 础 上 按 需 增 加 ; 其 余 原 辅 材 料 的 贮 存 均 依 托 现 有 贮 存 场 所 ;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的 风 险 源 增 加, 但 仍 不 涉 及 重 大 危 险 源, 同 时 由 于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厂 区 内 贮 存 的 原 辅 材 料 大 部 分 属 无 机 盐 溶 液 和 难 挥 发 性 酸 或 碱, 仅 氨 水 储 罐 涉 及 贮 存 会 释 放 有 毒 气 体 氨 的 原 料, 其 发 生 泄 漏 是 本 项 目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在 采 取 了 一 2

定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并 制 定 了 有 效 的 应 急 预 案 后, 其 事 故 风 险 处 于 可 接 受 水 平 1.5 评 价 主 要 结 论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的 有 关 产 业 政 策 和 发 展 方 向, 也 符 合 上 海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闵 行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发 展 规 划 的 相 关 定 位 和 布 局 要 求 ;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总 体 良 好 ;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可 行 有 效, 确 保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使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基 本 保 持 不 变 ;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可 达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也 基 本 做 到 了 环 境 效 益 与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的 统 一 ;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明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大 多 数 敏 感 目 标 同 意 本 项 目 建 设 因 此, 本 项 目 在 下 一 步 实 施 过 程 中, 应 落 实 本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有 关 措 施 和 各 项 建 议, 并 严 格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制 度 总 体 来 看, 从 环 保 角 度 而 言,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3

2 总 则 2.1 编 制 依 据 2.1.1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2015.1.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2003.9.1;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2016.1.1;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6.1;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法 ( 修 订 版 ),2013.6.29;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1997.3.1;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2012.7.1;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2009.1.1; (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1998] 第 253 号,1998.11.29; (10)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国 务 院 国 发 [2005]39 号 文, 2005.12.3; (11)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颁 发,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5 号,2015.9.1; (12)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1 号,2008.8.1; (1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2015] 第 3 号, 2015.6.1; (14)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0]113 号 文, 2010.9.28; (15)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2011] 第 591 号,2011.12.1; (16)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境 保 护 部 办 公 厅 环 办 [2012]5 号,2012.1.10; (17)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商 务 4

部 令 [2015] 第 22 号,2015.3.10; (18)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2]77 号 文,2012.7.3; (19)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2]98 号 文,2012.8.7; (20) 关 于 发 布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编 制 要 求 > 的 公 告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2 年 第 51 号,2012.8.15; (21) 关 于 印 发 <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2]130 号,2012.10.29; (22) 关 于 印 发 < 化 学 品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3]20 号,2013.2.7; (23)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目 录 (2013 年 修 正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2013] 第 21 号,2013.5.1; (24) 关 于 印 发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的 通 知, 环 境 保 护 部 办 公 厅 环 办 [2013]103 号,2013.11.14; (25)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国 发 [2011]26 号,2011.8.31; (26) 关 于 印 发 循 环 经 济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通 知, 发 改 环 资 [2007]1815 号,2007.6.27; (27)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的 若 干 意 见, 国 发 [2005]22 号,2005.7.2; (28)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国 发 [2011]35 号,2011.10.17; (29)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国 发 [2011]42 号, 2011.12.15; (30)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环 发 [2015]4 号,2015.1.8; (31)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管 理 办 法,2015.6.5; (32)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颁 发,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2015] 第 35 号,2015.7.13 5

2.1.2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1) 上 海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2004] 第 23 号,2004.7.1; (2) 上 海 市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保 护 法 > 办 法,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2004] 第 24 号,2004.7.1; (3) 上 海 市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2006] 第 56 号, 2006.4.1; (4)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上 海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2015.7.1; (5) 上 海 产 业 发 展 重 点 支 持 目 录 (2008),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沪 府 办 发 [2008]41 号,2008.9.17; (6) 进 一 步 完 善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中 信 息 发 布 工 作,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评 [2010]38 号,2010.1.29; (7) 上 海 市 建 设 项 目 及 规 划 环 评 文 件 编 制 格 式 要 求 ( 试 行 ),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评 [2011]147 号,2011.5.5; (8) 关 于 本 市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关 于 发 布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编 制 要 求 > 的 公 告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评 [2012]300 号,2012.9.1; (9)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固 体 废 物 章 节 编 制 技 术 要 求 的 通 知,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评 [2012]462 号,2012.11.30; (10) 上 海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上 海 市 人 民 代 表 常 务 委 员 会,2014.10.1; (11) 上 海 市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3-2017), 沪 府 发 [2013]83 号,2013.11.7; (12) 关 于 印 发 本 市 十 二 五 期 间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的 实 施 意 见 ( 试 行 ) 的 通 知, 沪 环 保 评 [2012]6 号,2012.1.4; (13)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发 布 < 关 于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的 指 导 意 见 (2013 年 版 )> 的 通 知,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评 [2013]201 号,2013.6.1; (14) 上 海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扩 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评 估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评 [2013]203 号,2013.5.7; (15) 上 海 市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实 施 要 点, 6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评 [2013]528 号,2014.1.1; (16)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颁 布 上 海 市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划 的 通 知,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防 [2012]37 号,2012.2.7; (17) 上 海 市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办 法,2003.3.1 2.1.2 技 术 规 范 及 技 术 导 则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HJ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HJ2.4-2009);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7)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14); (8)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 (9) 食 品 添 加 剂 焦 糖 色 ( 亚 硫 酸 铵 法 氨 法 普 通 法 ) (GB8817-2001) 2.1.3 相 关 规 划 文 件 (1) 上 海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0-2020), 上 海 市 城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 (2) 上 海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2011 年 修 订 版 ),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防 [2011]250 号 ; (3) 上 海 市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使 用 区 划 (2012 年 修 订 版 )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防 [2012]37 号 ; (4) 上 海 市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2011 年 修 订 版 ),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自 [2011]251 号 ; (5)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沪 府 发 [2012]27 号 ; (6)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闵 行 区 人 民 7

政 府 ; (7) 闵 行 区 十 二 五 生 态 建 设 与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 (8) 上 海 工 业 产 业 导 向 和 布 局 指 南 (2007 年 修 订 本 ), 上 海 市 经 济 委 员 会, 2007.7; (9) 上 海 工 业 及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指 导 目 录 和 布 局 指 南 (2014 年 ), 上 海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 (10) 上 海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负 面 清 单 及 能 效 指 南 (2014 版 ), 上 海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统 计 局 上 海 市 节 能 监 察 中 心 上 海 市 能 效 中 心 2.1.4 项 目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1)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环 评 报 告 及 相 应 的 批 复 ; (2)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报 告 ; (3)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2.2 评 价 指 导 思 想 和 目 的 2.2.1 评 价 指 导 思 想 (1) 认 真 执 行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满 足 环 保 部 门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以 确 保 项 目 建 设 与 污 染 控 制 同 步 实 施, 在 发 展 经 济 的 同 时, 保 护 环 境,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2) 通 过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识 别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因 素 和 程 度, 结 合 上 海 城 市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区 域 相 关 规 划,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与 地 区 社 会 经 济 产 业 结 构 和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相 容 性, 从 环 保 角 度 评 价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3) 评 价 坚 持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节 能 减 排 总 量 控 制 的 环 保 原 则, 分 析 企 业 潜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力 争 通 过 环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提 高 企 业 的 污 染 控 制 水 平 (4) 通 过 对 原 有 项 目 的 回 顾 评 价, 分 析 原 有 项 目 的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原 有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靠 性 及 存 在 的 问 题, 并 提 出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5) 加 强 项 目 的 工 程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实 现 对 污 染 物 的 有 效 治 理 及 达 标 排 放 8

(6) 本 环 评 将 充 分 利 用 评 价 区 近 期 有 效 的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并 补 充 必 要 的 现 状 监 测, 以 缩 短 工 作 时 间,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2.2.2 评 价 工 作 目 的 (1) 根 据 原 有 的 环 保 手 续 文 件, 并 结 合 企 业 实 际 的 发 展 情 况, 梳 理 原 有 工 程 的 建 设 运 行 和 排 污 情 况, 并 结 合 本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提 出 具 有 可 行 性 和 针 对 性 的 以 新 带 老 整 改 措 施 ; (2)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分 析, 确 定 项 目 的 污 染 特 征,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及 其 产 生 量, 以 及 实 施 治 理 措 施 后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 (3) 通 过 监 测 调 查, 掌 握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和 社 会 环 境 特 征 以 及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水 平, 了 解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观 点 和 要 求 ; (4) 进 行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说 明 本 项 目 对 周 边 主 要 环 境 要 素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 (5)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分 析 项 目 可 能 发 生 事 故 的 类 型 概 率, 预 测 发 生 事 故 后 的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明 确 项 目 风 险 的 可 接 受 水 平, 分 析 现 有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的 可 行 性, 补 充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措 施 ; (6) 对 环 保 措 施 技 术 可 行 性 进 行 分 析, 提 出 进 一 步 控 制 和 环 节 污 染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建 议, 同 时 结 合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和 公 众 意 见, 得 出 明 确 的 评 价 结 论, 作 为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的 依 据 2.3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2.3.1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1)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识 别 本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负 电 反 应 [ 亚 硫 酸 铵 法 ] 正 电 反 应 [ 氨 法 ] 天 然 气 锅 炉 以 及 粉 体 车 间 间 接 热 风 炉 锅 炉 废 气 运 行 时 排 放 的 废 气, 其 中 负 电 反 应 和 正 电 反 应 废 气 经 收 集 后 依 托 各 自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后 15m 高 空 排 放, 而 天 然 气 锅 炉 废 气 经 收 集 后 15m 直 排, 粉 体 车 间 间 接 热 风 炉 锅 炉 废 气 经 收 集 后 22m 直 排 因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厂 区 内 氨 水 储 罐 的 年 周 转 次 数 增 加, 故 其 呼 吸 废 气 也 会 随 之 增 加, 此 类 废 气 经 呼 吸 管 道 收 集 后 排 入 1 个 水 桶 内, 经 水 洗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会 9

增 设 厌 氧 塔 和 水 解 池 等 废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且 纳 入 废 水 处 理 站 内 的 污 废 水 量 也 会 有 所 增 加, 故 其 运 营 臭 气 也 会 随 之 增 加, 此 类 臭 气 产 生 量 较 小, 无 组 织 排 入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中 各 废 气 污 染 物 在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处 理 措 施 和 排 放 方 式 后, 对 地 区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轻 微, 不 会 改 变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当 发 生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短 时 间 内 对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在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控 制 措 施 后,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有 限 (2) 水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企 业 厂 区 内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制, 厂 房 内 实 行 污 废 分 流 制 企 业 生 产 废 水 经 收 集 后 全 部 纳 入 废 水 处 理 站 内 进 行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纳 管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单 独 收 集 后 直 接 纳 管 排 放, 罐 区 初 期 雨 水 排 入 废 水 处 理 站 内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纳 管 排 放 故 不 会 对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3) 声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本 项 目 的 扩 建 大 部 分 依 托 原 有 设 备, 新 增 设 备 设 备 全 部 布 置 于 车 间 内, 经 减 振 墙 体 隔 声 后, 可 实 现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4)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识 别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各 类 固 废 废 液 分 类 收 集 后 委 托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不 排 放, 不 会 对 区 域 环 境 产 生 直 接 影 响 (5)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本 项 目 潜 在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污 染 源 是 生 产 区 仓 储 区 废 水 处 理 区 可 能 发 生 的 物 料 泄 漏 和 排 污 管 线 发 生 的 渗 漏 等 上 述 场 所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渗 措 施, 以 确 保 生 产 及 事 故 状 态 下, 不 对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6)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企 业 厂 区 内 贮 存 的 原 辅 材 料 大 部 分 属 无 机 盐 溶 液 和 难 挥 发 性 酸 或 碱, 仅 氨 水 储 罐 涉 及 贮 存 会 释 放 有 毒 气 体 氨 的 原 料, 其 发 生 泄 漏 是 本 项 目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2.3.2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根 据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本 报 告 筛 选 的 评 价 因 子 见 表 2.3-1 10

表 2.3-1: 评 价 因 子 项 目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环 境 空 气 SO 2 NO 2 PM 10 PM 2.5 NH 3 SO 2 NO X 烟 尘 烟 气 黑 度 NH 3 臭 气 浓 度 SO 2 ph 水 温 溶 解 氧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地 表 水 环 境 六 价 铬 COD BOD 5 硫 化 物 ph 色 度 COD Cr BOD 5 SS 总 磷 总 氮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COD NH 3 -N 总 磷 总 氮 硫 酸 盐 和 氨 氮 石 油 类 挥 发 酚 氰 化 物 NH 3 -N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悬 浮 物 砷 硒 镉 铜 铁 镍 铅 锌 汞 地 下 水 环 境 ph 值 色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氨 氮 氰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挥 发 酚 总 硬 度 六 价 铬 砷 镉 铅 铜 铁 锰 镍 锌 汞 臭 和 味 肉 眼 可 见 物 亚 硝 酸 盐 COD NH 3 -N 硫 酸 盐 --- 氮 硝 酸 盐 氮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半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SVOCs) 土 壤 环 境 ph 值 总 氰 化 物 锑 砷 铍 铬 铜 铅 镍 硒 银 锌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半 挥 发 性 --- --- 有 机 物 (SVOCs) 铊 镉 汞 环 境 噪 声 Leq(A) Leq(A) --- 固 体 废 物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 环 境 风 险 --- 20% 氨 水 储 罐 --- 2.4 环 境 功 能 区 和 评 价 标 准 2.4.1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 空 气 环 境 根 据 上 海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2011 年 修 订 版 ),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属 环 境 空 气 二 类 功 能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具 体 详 见 附 图 3-a (2) 地 表 水 环 境 根 据 上 海 市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2011 年 修 订 版 ),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体 属 III 类 水 体, 属 于 黄 浦 江 上 游 饮 用 水 准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水 环 境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具 体 见 附 图 3-a (3)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上 海 市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划 (2011 年 修 订 版 ),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声 环 境 区 划 具 体 见 附 图 3-b 11

(4) 地 下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本 报 告 使 用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对 项 目 区 域 内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评 价 (5) 土 壤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本 报 告 使 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和 展 览 会 用 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 暂 行 ) (HJ350-2007) 对 项 目 区 域 内 的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评 价 2.4.2 评 价 标 准 2.4.2.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企 业 所 在 区 域 内 的 大 气 常 规 污 染 因 子 SO 2 NO 2 PM 10 和 PM 2.5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 特 征 污 染 因 子 氨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一 次 值 表 2.4-1: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基 本 浓 度 限 值 污 染 物 名 称 取 值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来 源 年 平 均 30μg/m 3 二 氧 化 硫 (SO 2 ) 24 小 时 平 均 150μg/m 3 1 小 时 平 均 500μg/m 3 年 平 均 40μg/m 3 二 氧 化 氮 (NO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2 ) 24 小 时 平 均 80μg/m 3 (GB3095-2012) 1 小 时 平 均 200μg/m 3 二 级 标 准 PM 10 年 平 均 70μg/m 3 24 小 时 平 均 150μg/m 3 PM 2.5 年 平 均 35μg/m 3 24 小 时 平 均 75μg/m 3 氨 一 次 值 0.20mg/m 3 (TJ36-79)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上 海 市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2011 修 订 版 ), 企 业 厂 区 北 侧 的 工 农 河 河 段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质 标 准 12

表 2.4-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1 ph( 无 量 纲 ) 6~9 2 溶 解 氧 5 3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6 4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20 5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BOD 5 ) 4 6 氨 氮 (NH 3 -N) 1.0 7 总 磷 ( 以 P 计 ) 0.2 8 总 氮 1.0 9 铜 1.0 10 锌 1.0 11 氟 化 物 1.0 12 硒 0.01 13 砷 0.05 14 汞 0.0001 15 镉 0.005 16 六 价 铬 0.05 17 铅 0.05 18 氰 化 物 0.02 19 挥 发 酚 0.005 20 石 油 类 0.05 21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0.2 22 铁 0.3 23 镍 0.02 24 硫 化 物 0.2 (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关 于 上 海 闵 行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上 海 市 环 保 局, 沪 环 保 许 管 [2006]1430 号 ), 闵 行 经 济 开 发 区 范 围 内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应 整 体 符 合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1993)Ⅳ 类 水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场 地 内 地 下 水 中 的 VOCs 和 SVOCs 均 未 检 出 或 低 于 检 出 限 表 2.4-3: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Ⅰ Ⅱ Ⅲ Ⅳ Ⅴ 1 色 度 5 5 15 25 >25 2 ph 6.5~8.5 5.5~6.5 8.5~9 <5.5 >9 3 氨 氮 0.02 0.02 0.2 0.5 >0.5 13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Ⅰ Ⅱ Ⅲ Ⅳ Ⅴ 4 砷 0.005 0.01 0.05 0.05 >0.05 5 汞 0.00005 0.0005 0.001 0.001 >0.001 6 六 价 铬 0.005 0.01 0.05 0.1 >0.1 7 铅 0.005 0.01 0.05 0.1 >0.1 8 镉 0.0001 0.001 0.01 0.01 >0.01 9 铁 0.1 0.2 0.3 1.5 >1.5 10 锰 0.05 0.05 0.1 1.0 >1.0 11 锌 0.05 0.5 1.0 5.0 >5.0 12 镍 0.005 0.05 0.05 0.1 >0.1 (4)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关 于 上 海 闵 行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上 海 市 环 保 局, 沪 环 保 许 管 [2006]1430 号 ), 闵 行 经 济 开 发 区 范 围 内 的 土 壤 环 境 应 整 体 符 合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二 级 同 时, 本 报 告 也 将 使 用 展 览 会 用 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 暂 行 ) (HJ350-2007) 和 上 海 市 场 地 土 壤 环 境 健 康 风 险 评 估 筛 选 值 ( 试 行 ) 进 行 评 价 本 项 目 所 在 场 地 内 土 壤 中 的 VOCs 和 SVOCs 均 未 检 出 或 低 于 检 出 限 表 2.4-4: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kg 土 壤 ph 值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项 目 自 然 背 景 <6.5 6.5~7.5 >7.5 >6.5 镉 0.20 0.30 0.30 0.60 1.0 汞 0.15 0.30 0.50 1.0 1.5 砷 水 田 15 30 25 20 30 旱 地 15 40 30 25 40 铜 农 田 等 35 50 100 100 400 果 园 / 150 200 200 400 铅 35 250 300 350 500 铬 水 田 90 250 300 350 400 旱 地 90 150 200 250 300 锌 100 200 250 300 500 镍 40 40 50 60 200 六 六 六 0.05 0.05 1.0 滴 滴 涕 0.05 0.05 1.0 14

表 2.4-5: 展 览 会 用 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 暂 行 ) 单 位 :mg/kg 序 号 项 目 级 别 A 级 B 级 1 砷 20 80 2 镉 1 22 3 铬 190 610 4 铜 63 600 5 铅 140 600 6 镍 50 2400 7 锌 200 1500 8 汞 1.5 50 9 滴 滴 涕 1 / 10 六 六 六 1 / 表 2.4-6: 上 海 市 场 地 土 壤 环 境 健 康 风 险 评 估 筛 选 值 ( 试 行 )(mg/kg) 序 号 污 染 物 非 敏 感 用 地 1 锑 63 2 砷 ( 无 机 ) 20 3 铍 26 4 镉 31 5 三 价 铬 10000 6 六 价 铬 5.1 7 铜 6303 8 铅 400 9 镍 244 10 锡 10000 11 硒 780 12 银 788 13 铊 1.6 14 锌 10000 15 汞 11.2 16 钼 775 17 钴 7.1 (5)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地 为 上 海 市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划 明 确 的 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且 厂 区 相 邻 的 江 城 路 和 天 宁 路 均 属 城 市 支 路, 故 厂 界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3 类 区 标 准 15

表 2.4-7: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db(a) 2.4.2.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适 用 范 围 3 类 区 65 55 工 业 区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中 粉 体 车 间 排 放 的 粉 尘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 本 项 目 液 体 车 间 排 放 的 负 电 反 应 废 气 中 的 SO 2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 序 号 污 染 物 表 2.4-8: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GB16297-1996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率 kg/h 浓 度 mg/m 3 排 气 筒 二 级 高 度 标 准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DB31/933-2015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kg/h 1 颗 粒 物 ( 其 他 ) 120 22 9.32 30 1.5 2 SO 2 550 15 2.6 200 1.6 注 :22m 处 颗 粒 物 的 排 放 速 率 使 用 内 差 法 进 行 计 算 (2) 企 业 液 体 车 间 排 放 的 正 负 电 反 应 废 气 中 的 NH 3 和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4554-93) 表 2 标 准 ; 企 业 厂 界 NH 3 和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其 表 1 二 级 标 准 详 见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控 制 项 目 表 2.4-9: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厂 界 标 准 值 排 气 筒 排 放 标 准 值 二 级 新 扩 改 建 排 气 筒 高 度 标 准 值 1 氨 1.5mg/m 3 4.9kg/h 15m 2 臭 气 浓 度 20( 无 量 纲 ) 2000( 无 量 纲 ) (2) 企 业 原 有 粉 体 车 间 配 置 的 加 热 炉 属 于 锅 炉 设 备, 于 2010 年 6 月 与 本 项 目 轻 柴 油 锅 炉 一 并 进 行 了 油 改 气 工 程, 并 投 入 运 营 至 今, 故 该 设 备 2009 年 7 月 进 行 的 废 气 监 测 数 据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 31/387-2007);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厂 区 内 各 锅 炉 设 备 排 放 的 锅 炉 废 气 均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 31/387-2014) 表 2 锅 炉 类 别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表 2.4-10: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单 位 :mg/nm 3 氮 氧 化 物 ( 以 NO 2 计 ) 烟 气 黑 度 ( 林 格 曼 黑 度, 级 ) 监 控 位 置 标 准 来 源 燃 油 锅 炉 30 300 400 1.0 烟 囱 排 放 口 DB 31/387-2007 16

燃 气 锅 炉 20 20 150 1.0 DB 31/387-2014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企 业 生 产 废 水 经 收 集 后 纳 入 废 水 处 理 站, 经 预 处 理 后 纳 管 排 放 ;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纳 管 排 放 污 废 水 总 排 放 口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31/445-2009) 表 2.4-11: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mg/l 序 号 污 染 物 污 水 总 排 口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1 ph 6~9 2 色 度 ( 稀 释 倍 数 ) 60 3 悬 浮 物 400 4 氨 氮 40 5 化 学 需 氧 量 500 6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300 7 总 磷 8 8 总 氮 60 9 硫 酸 盐 500 10 氯 化 物 600 噪 声 排 放 及 控 制 标 准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区 标 准 表 2.4-12: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厂 界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适 用 范 围 厂 区 四 界 3 类 区 65 55 工 业 区 固 体 废 物 标 准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场 所 设 置 应 符 合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及 其 2013 年 修 改 单 2.5 评 价 等 级 和 范 围 2.5.1 大 气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导 则 推 荐 的 估 算 模 式 对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进 行 分 级 根 据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结 果,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包 括 负 电 反 应 废 气 正 电 反 应 废 气 液 体 车 间 天 然 气 锅 炉 废 气, 以 及 粉 体 车 间 加 热 炉 锅 炉 废 气 [ 属 以 新 带 老 改 造 内 容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的 要 求,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SCREEN3) 对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17

境 评 价 工 作 进 行 分 级, 项 目 各 大 气 污 染 因 子 的 最 大 地 面 质 量 浓 度 占 标 率 列 于 下 表 2.5-1 18

污 染 源 编 号 G1 污 染 源 负 电 反 应 废 气 污 染 物 表 2.5-1: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计 算 表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气 筒 高 度 (m) 排 气 量 (m 3 /h)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mg/m 3 ) 最 大 地 面 浓 (mg/m 3 )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出 现 位 置 (m) SO 2 0.398 0.5 2.45 10-2 4.9 三 级 15 4920 NH 3 7.37 10-3 0.2 4.53 10-4 0.23 三 级 G2 正 电 反 应 废 气 NH 3 1.51 10-3 15 1070 0.2 6.36 10-4 0.32 三 级 G3 G4 液 体 车 间 天 然 气 锅 炉 废 气 粉 体 车 间 加 热 炉 锅 炉 废 气 SO 2 0.038 0.5 1.43 10-3 0.29 NO 2 0.513 15 4475.34 0.2 1.93 10-2 9.66 109 三 级 烟 尘 0.034 0.45 1.28 10-3 0.28 三 级 SO 2 0.0045 0.5 3.29 10-4 0.07 NO 2 0.0639 22 524.45 0.2 4.67 10-3 2.33 94 三 级 烟 尘 0.009 0.45 6.57 10-4 0.15 三 级 说 明 : 上 述 计 算 中 不 考 虑 建 筑 物 下 洗 和 地 形 高 度 由 上 表 2.5-1 可 知,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最 大 地 面 质 量 浓 度 占 标 率 P max 为 9.66%, 由 于 P max <10%,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表,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表 2.5-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判 据 评 价 等 级 三 级 三 级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分 级 判 据 P max 80%, 且 D 10% 5km 其 他 P max <10% 或 D 10% < 污 染 物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同 时, 本 项 目 行 业 类 别 属 于 食 品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制 造 C-1495, 不 属 于 高 能 耗 行 业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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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中 规 定 :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污 水 排 放 量 污 水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受 纳 水 域 的 规 模 以 及 水 质 要 求 划 分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项 目 运 营 后, 生 产 过 程 排 放 的 废 水 经 收 集 后 纳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进 行 预 处 理, 并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并 纳 管 排 放, 最 终 纳 入 闵 行 水 质 净 化 厂 集 中 治 理, 不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 项 目 纳 管 水 质 可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31/445-2009) 排 放 限 值 因 此,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简 述,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重 点 对 纳 管 排 放 进 行 可 行 性 分 析 论 证 2.5.3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中 规 定 :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类 别 建 设 前 后 噪 声 级 的 变 化 程 度 和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划 分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项 目 所 在 厂 区 处 于 3 类 功 能 区 ; 对 照 导 则 确 定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2.5.4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中 规 定, 本 项 目 属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而 其 余 项 目 诸 如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污 水 排 放 量 和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等 项 目 的 分 级 情 况 如 下 表 表 2.5-3: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项 目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分 级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分 级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污 水 排 放 量 分 级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分 级 分 级 岩 土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K 10-4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分 级 为 中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多 含 水 层 系 统 且 层 间 水 力 联 系 较 密 切 的 地 区, 分 级 为 中 本 项 目 位 于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准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分 级 为 敏 感 本 项 目 污 废 水 排 放 量 <1000m 3 /d, 分 级 为 小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2[ 非 持 久 性 和 酸 碱 性 ],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分 级 为 中 等 对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表 6 中 的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原 应 为 一 级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HJ2.1-2011) 导 则 总 纲 规 定, 依 据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污 染 特 征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等 情 况 可 以 对 评 价 等 级 进 行 调 整, 由 于 本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较 小,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较 简 单, 且 该 地 区 非 地 下 水 饮 用 水 的 水 源 地, 故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调 整 为 二 级 21

2.5.5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加 工 运 输 使 用 或 贮 存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化 学 物 质 均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但 由 于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黄 浦 江 上 游 准 水 源 保 护 区, 属 于 敏 感 地 区, 故 评 价 等 级 应 为 一 级 评 价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HJ2.1-2011) 导 则 总 纲 规 定, 依 据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污 染 特 征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等 情 况 可 以 对 评 价 等 级 进 行 调 整, 由 于 本 项 目 扩 建 前 后, 大 部 分 原 辅 材 料 均 利 用 已 有 贮 存 设 施, 而 新 增 罐 区 内 仅 涉 及 贮 存 难 挥 发 性 酸 和 碱, 且 该 地 区 非 地 下 水 饮 用 水 的 水 源 地, 故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调 整 为 二 级 表 2.5-4: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一 览 表 序 号 评 价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1 空 气 环 境 三 级 以 反 应 废 气 排 气 筒 为 中 心, 半 径 2.5km 的 圆 形 范 围 2 地 表 水 环 境 简 述 厂 区 废 水 纳 管 口 3 声 环 境 三 级 厂 界 外 1m 4 地 下 水 环 境 二 级 项 目 周 边 20km 2 的 范 围 内 5 环 境 风 险 二 级 以 本 项 目 风 险 源 为 中 心, 半 径 3km 范 围 22

2.5.5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N 20 27 28 17 19 20 23 24 25 18 21 26 22 22 18 19 21 16 30 29 31 17 15 15 14 本 项 目 2 16 1 3 11 10 3 5 7 6 7 8 4 4 1 2 8 13 12 9 13 23 9 5 6 14 10 11 12 0m 500m 图 2.5-1: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及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示 意 图 1~ 31( 白 色 ) 住 宅 区 / 民 宅 1~23( 蓝 色 ) 敏 感 单 位 23

表 2.5-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名 称 所 属 行 政 区 域 所 属 居 委 住 户 方 位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敏 感 目 标 特 征 敏 感 目 标 类 型 1 友 好 村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友 好 村 村 委 会 75 户 东 侧 2000m 居 住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2 景 谷 苑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红 旗 四 街 坊 居 委 会 200 户 东 侧 2900m 居 住 区 环 境 风 险 3 红 旗 三 村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红 旗 新 村 第 三 居 委 会 936 户 东 侧 3000m 居 住 区 环 境 风 险 4 东 川 苑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好 第 坊 文 馨 苑 居 委 会 620 户 东 侧 3000m 居 住 区 环 境 风 险 5 天 星 苑 137 户 东 南 侧 540m 居 住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6 昆 阳 住 宅 三 区 东 南 侧 640m 居 住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昆 阳 新 村 第 一 居 委 会 7 昆 阳 一 区 362 户 东 南 侧 67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8 昆 阳 住 宅 小 区 东 南 侧 85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9 雅 儒 园 ( 待 入 住 )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 / 东 南 侧 12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0 金 星 村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金 星 村 村 委 会 200 户 东 南 侧 16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1 友 好 村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友 好 村 村 委 会 107 户 东 南 侧 2700m 居 民 区 环 境 风 险 12 顾 家 宅 奉 贤 区 顾 家 宅 村 委 会 26 户 南 侧 2800m 居 民 区 环 境 风 险 13 祥 云 新 城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2000 户 南 侧 11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4 彭 渡 村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彭 渡 村 村 委 会 270 户 南 侧 13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5 吴 会 村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吴 会 村 村 委 会 220 户 西 侧 4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6 民 主 村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民 主 村 村 委 会 198 户 西 侧 16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7 同 心 村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同 心 村 村 委 会 253 户 西 北 侧 16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8 汇 桥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67 户 西 北 侧 2600m 居 民 区 环 境 风 险 19 元 峰 苑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西 北 侧 20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20 S32 小 区 ( 西 )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马 桥 居 委 会 513 户 北 侧 22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21 工 农 村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238 户 北 侧 12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22 S32 小 区 ( 东 )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马 桥 居 委 会 441 户 东 北 侧 24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24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名 称 所 属 行 政 区 域 所 属 居 委 住 户 方 位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敏 感 目 标 特 征 敏 感 目 标 类 型 23 马 桥 西 街 小 区 560 户 东 北 侧 2700m 居 民 区 环 境 风 险 24 西 新 路 15 弄 116 户 东 北 侧 2800m 居 民 区 环 境 风 险 25 东 新 街 2 弄 小 区 560 户 东 北 侧 2900m 居 民 区 环 境 风 险 26 马 桥 东 街 750 户 东 北 侧 2800m 居 民 区 环 境 风 险 27 富 岩 路 335 弄 小 区 东 北 侧 3100m 居 民 区 环 境 风 险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敬 南 居 委 会 520 户 28 富 岩 路 328 弄 小 区 东 北 侧 3200m 居 民 区 环 境 风 险 29 万 科 城 三 期 3400 户 东 北 侧 3000m 居 民 区 环 境 风 险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大 居 筹 备 组 30 马 桥 大 居 ( 在 建 ) 在 建 东 北 侧 15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31 友 好 村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143 户 东 北 侧 1200m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 2 上 海 华 宁 职 业 技 术 培 训 学 校 上 海 电 机 学 院 ( 闵 行 小 区 )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 / 东 侧 3000m 学 校 环 境 风 险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 / 东 侧 3000m 学 校 环 境 风 险 3 昆 阳 路 小 学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 / 东 南 侧 500m 学 校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4 闵 行 四 中 西 校 区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 / 东 南 侧 950m 学 校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5 华 哈 养 老 院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 / 东 南 侧 1300m 养 老 院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6 上 海 电 机 学 院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 / 东 南 侧 1600m 学 校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7 昆 阳 幼 儿 园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 / 东 南 侧 700m 学 校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8 江 川 地 段 医 院 碧 江 分 院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 / 东 南 侧 900m 医 院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9 新 华 皖 苏 希 望 小 学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西 南 侧 1200m 学 校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0 闵 行 昆 阳 医 院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西 南 侧 1100m 医 院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1 马 桥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邻 松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西 南 侧 1900m 医 院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2 民 办 新 华 幼 儿 园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西 南 侧 1200m 学 校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25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名 称 所 属 行 政 区 域 所 属 居 委 住 户 方 位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敏 感 目 标 特 征 敏 感 目 标 类 型 13 14 闵 行 区 青 少 年 实 践 教 育 基 地 上 海 闵 行 区 民 办 马 桥 小 学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西 南 侧 1300m 学 校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西 北 侧 300m 学 校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5 吴 会 村 中 心 幼 托 园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西 北 侧 550m 学 校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6 闵 行 区 马 桥 社 区 学 校 工 农 村 分 校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北 侧 1800m 学 校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17 上 海 马 桥 强 怒 小 学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东 北 侧 2900m 学 校 环 境 风 险 18 马 桥 居 委 红 十 字 卫 生 站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东 北 侧 2800m 医 院 环 境 风 险 19 马 桥 镇 卫 生 院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东 北 侧 3000m 医 院 环 境 风 险 20 马 桥 敬 老 院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东 北 侧 3200m 敬 老 院 环 境 风 险 21 马 桥 中 心 幼 儿 园 分 园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东 北 侧 2800m 学 校 环 境 风 险 22 马 桥 镇 人 口 学 校 闵 行 区 马 桥 镇 / / 东 北 侧 2700m 学 校 环 境 风 险 23 扩 伦 福 利 院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街 道 / / 南 侧 1400m 福 利 院 大 气 和 环 境 风 险 26

2.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工 作 流 程 本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工 作 流 程 见 图 2.6-1 图 2.6-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27

3. 原 有 工 程 项 目 回 顾 3.1 原 有 工 程 概 况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5 年 12 月, 是 一 家 专 业 生 产 焦 糖 着 色 剂 的 外 国 法 人 投 资 独 资 公 司 企 业 于 1996 年 7 月 投 资 1700 万 元 人 民 币, 选 址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闵 行 经 济 开 发 区 江 城 路 3823 号 厂 区, 新 建 生 产 厂 房 及 辅 助 用 房, 专 用 于 生 产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5000 吨 / 年 ; 该 厂 区 于 次 年 7 月 建 成 并 投 入 试 运 行,2002 年 9 月 生 产 线 达 到 设 计 产 能 并 同 期 完 成 三 同 时 竣 工 验 收 手 续 2007 年 11 月, 为 了 拓 展 产 品 适 用 面, 企 业 投 资 150 万 元 人 民 币, 新 建 1 套 200kg/h 压 力 式 喷 雾 干 燥 设 备 以 及 400m 2 单 层 轻 钢 结 构 仓 库, 设 计 粉 末 状 焦 糖 着 色 剂 480 吨 / 年 该 项 目 于 2008 年 5 月 建 成 并 投 入 试 运 行,2009 年 7 月 达 到 设 计 产 能 并 同 期 完 成 竣 工 验 收 手 续 自 2008 年 4 月 起 至 2010 年 8 月 止, 企 业 在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车 间 内 报 废 了 2 个 10m 3 反 应 釜 [ 因 压 力 容 器 年 检 无 法 满 足 生 产 要 求 ], 并 在 车 间 预 留 区 域 新 增 2 个 20m 3 反 应 釜 ; 同 时, 为 了 满 足 市 场 对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的 需 求, 企 业 在 单 批 次 产 量 增 加 的 基 础 上 又 增 加 了 各 产 品 的 年 批 次 数, 全 厂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的 生 产 量 逐 年 增 加, 至 2012 年 达 到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25000 吨 / 年 ; 同 期 为 了 配 合 产 品 扩 产 和 配 方 调 整, 厂 区 内 相 应 的 配 套 设 施 也 一 并 进 行 了 改 造 2013 年 5 月 企 业 对 亚 硫 酸 铵 法 液 体 焦 糖 色 产 品 工 艺 进 行 了 技 术 改 造 [ 配 方 调 整 ], 并 新 增 了 2 个 室 外 储 罐, 但 厂 区 内 的 生 产 能 力 仍 维 持 25000 吨 / 年 上 述 扩 建 和 改 造 内 容 已 涉 及 产 能 增 加 和 主 体 装 置 改 造,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应 重 新 报 批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 威 廉 臣 已 委 托 上 海 环 境 节 能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前 已 停 产 本 章 节 原 有 工 程 回 顾 内 容 主 要 针 对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车 间 2008 年 前 [ 即 未 进 行 扩 产 和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前 ] 以 及 粉 末 状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车 间 的 生 产 内 容 及 规 模 28

3.2 原 有 工 程 环 保 手 续 履 行 情 况 3.2.1 环 保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威 廉 臣 公 司 自 1995 年 成 立 以 来, 办 理 过 2 次 环 保 手 续 其 中 针 对 液 体 车 间 的 环 评 由 于 办 理 时 间 较 早, 存 在 报 告 与 批 文 等 文 件 缺 失 的 问 题 ; 而 企 业 粉 体 车 间 的 环 评 和 竣 工 验 收 文 件 齐 全 表 3.2-1: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环 保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序 号 1 2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内 容 环 评 批 复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200kg/h 焦 糖 色 素 压 力 式 喷 雾 干 燥 项 目 投 资 1700 万 元 人 民 币, 厂 区 占 地 8800m 2, 设 计 年 产 焦 糖 5000 吨 / 年 现 生 产 厂 房 南 侧, 新 建 1 套 200kg/h 焦 糖 色 素 压 力 式 喷 雾 干 燥 生 产 线 和 1 幢 400m 2 仓 库 ; 年 产 粉 末 状 焦 糖 色 素 480 吨 / 年 项 目 总 投 资 150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 万 元 闵 环 保 管 许 表 [2008]014 号 缺 失 审 批 时 间 2008.1.8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环 验 [2002]252 号 闵 环 保 管 许 验 [2009]281 号 验 收 时 间 2002.10.22 2009.7.11 审 批 单 位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环 保 局 3.2.2 原 有 工 程 环 保 手 续 履 行 情 况 由 于 公 司 在 成 立 初 期,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不 健 全, 环 保 文 件 资 料 保 管 不 妥 善, 导 致 了 公 司 早 期 环 评 文 件 和 批 复 丢 失 因 此 本 评 价 主 要 对 照 上 海 市 基 建 技 措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审 核 通 知 单 [96 审 -334], 逐 项 核 实 公 司 各 项 环 保 情 况 的 履 行 情 况 ; 而 企 业 2008 年 新 增 粉 末 状 焦 糖 着 色 剂 项 目, 则 直 接 对 照 批 复 内 容 具 体 如 下 : 表 3.2-2: 威 廉 臣 公 司 原 有 工 程 环 保 批 复 履 行 情 况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及 编 号 文 件 内 容 落 实 情 况 及 说 明 1 上 海 市 基 建 技 措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审 核 通 知 单 [96 审 -334] 同 意 建 设 [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申 请 表, 项 目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为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5000 吨 / 年 ] 每 天 产 生 130 吨 污 水 经 物 化 - 生 化 二 级 处 理 后 达 到 黄 浦 江 上 游 准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标 准 排 放, 排 污 总 量 通 过 有 偿 转 让 取 得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和 技 术 改 造 前, 企 业 全 厂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的 生 产 能 力 为 5000 吨 / 年 目 前 厂 区 内 该 产 品 的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已 达 到 25000 吨 / 年, 远 大 于 原 审 批 量,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本 次 环 评 将 补 办 扩 产 部 分 的 环 评 手 续 企 业 厂 区 内 污 废 水 在 该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时 已 接 入 闵 行 区 水 质 净 化 厂, 故 其 纳 管 标 准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29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及 编 号 文 件 内 容 落 实 情 况 及 说 明 2 关 于 威 廉 臣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200kg/h 焦 糖 色 素 压 力 式 喷 雾 干 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审 批 意 见 闵 环 保 管 许 表 [2008]014 号 3.3 原 有 项 目 工 程 概 况 3.3.1 原 有 工 程 内 容 根 据 企 业 实 际 的 运 营 情 况, 原 液 体 车 间 的 污 废 水 量 低 于 20t/d, 经 物 化 - 生 化 二 级 处 理 后 纳 管 排 放 ; 根 据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其 纳 管 水 质 可 达 标 排 放 原 液 体 车 间 配 套 的 锅 炉 采 用 轻 质 柴 油, 厂 区 内 设 备 均 属 低 噪 声 设 备, 根 采 取 燃 油 锅 炉 低 噪 声 设 备, 其 尾 气 据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厂 界 噪 声 的 排 噪 声 均 达 到 规 定 的 标 准 放 均 可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而 柴 油 锅 炉 尾 气 未 进 行 监 测 厂 区 内 雨 污 水 分 流 ; 生 产 废 水 纳 入 原 厂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并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严 禁 生 产 过 程 中 废 气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焦 糖 干 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等 废 气 应 收 集 处 理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后 高 空 排 放 项 目 使 用 清 洁 能 源, 排 放 的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等 污 染 物 应 达 到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387-2007) 项 目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采 取 减 振 吸 声 隔 噪 等 措 施,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区 标 准 废 物 应 按 固 废 法 和 本 市 有 关 规 定 分 别 妥 善 处 理 处 置 企 业 厂 区 内 雨 污 水 分 流, 粉 体 车 间 内 的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和 循 环 水 池 定 期 排 水 原 计 划 回 用 至 干 燥 炉 内 进 行 喷 雾, 但 经 实 际 检 测 后 得 知 其 水 质 达 不 到 产 品 要 求 而 不 适 合 再 次 喷 雾, 故 收 集 后 与 车 间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一 并 纳 入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内 处 理 达 标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并 纳 管 排 放 粉 末 状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设 施 属 封 闭 式 设 备, 整 个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基 本 100% 收 集 净 化 并 有 组 织 排 放 ; 焦 糖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收 集 后, 经 三 级 除 尘 处 理 后 22m 高 空 排 放, 根 据 监 测 数 据, 其 排 放 口 处 的 颗 粒 物 可 符 合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 间 接 热 风 炉 使 用 0# 柴 油, 其 尾 气 收 集 后 22m 高 空 排 放, 根 据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数 据, 其 排 放 口 处 的 各 污 染 物 均 可 符 合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387-2007) 注 : 由 于 2010.6 企 业 对 厂 区 内 进 行 了 天 然 气 管 道 铺 设, 并 拆 除 了 原 设 置 的 柴 油 储 罐, 故 同 期 粉 体 车 间 内 间 接 热 风 炉 所 使 用 的 燃 料 由 柴 油 更 换 为 天 然 气, 将 在 本 项 目 以 新 带 老 内 容 中 予 以 评 价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采 取 了 减 振 吸 声 隔 噪 措 施 ; 根 据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数 据,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值 可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区 标 准 根 据 企 业 生 产 情 况, 粉 体 车 间 生 产 过 程 无 固 废 产 生 ; 因 废 水 量 增 加 而 产 生 的 少 量 污 泥 由 资 质 单 位 妥 善 处 置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占 地 面 积 8800m 2, 建 筑 面 积 1313m 2 ( 包 括 2008 30

年 新 建 的 400m 2 仓 库 面 积, 但 未 办 理 房 地 产 权 证 ), 其 中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区 域 面 积 约 577.5m 2 [ 单 层 结 构 ] 粉 末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区 域 面 积 约 300m 2 [ 四 层 结 构 ] 企 业 原 有 项 目 拥 有 职 工 及 管 理 人 员 12 人, 执 行 24 小 时 常 日 班 工 作 制 度, 全 年 工 作 250 天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和 技 术 改 造 前, 企 业 全 厂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为 :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5000 吨 / 年 粉 末 焦 糖 着 色 剂 480 吨 / 年 企 业 原 有 项 目 工 程 内 容 汇 总 于 下 表 : 表 3.3-1: 原 有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工 程 内 容 名 称 内 容 和 规 模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车 间 单 层 车 间, 面 积 577.5m 2, 设 置 有 2 个 10m 3 反 应 釜 1 个 20m 3 释 放 罐 和 1 个 20m 3 中 转 罐,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5000t/a 主 体 工 程 粉 末 状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车 间 四 层 车 间, 面 积 约 300m 3, 设 置 有 1 套 200kg/h 焦 糖 色 素 压 力 式 喷 雾 干 燥 生 产 线 及 辅 助 设 施,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480t/a 试 验 室 面 积 12.4m 2, 位 于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车 间 内, 进 行 焦 糖 着 色 剂 的 物 理 性 能 测 定 成 品 储 罐 区 室 外, 设 置 有 3 个 40m 3 成 品 储 罐 储 运 工 程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原 料 储 罐 区 1 室 外, 围 堰 面 积 89.28m 2, 设 置 有 1 个 33m 3 的 20% 氨 水 储 罐 1 个 20m 3 的 32%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储 罐 和 1 个 50m 3 的 54% 亚 硫 酸 氢 铵 溶 液 储 罐 糖 浆 贮 存 场 所 设 置 于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车 间 内, 包 括 1 个 70m 3 糖 浆 原 料 储 罐 化 学 品 仓 库 室 内, 面 积 35m 2, 贮 存 桶 装 消 泡 剂 袋 装 氯 化 钙 固 体 和 袋 装 氢 氧 化 钙 固 体 柴 油 储 罐 区 室 外, 围 堰 面 积 72.5m 2, 设 置 有 1 个 地 上 卧 式 柴 油 储 罐 供 水 由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供 给 供 电 由 市 政 电 网 供 给, 厂 区 内 设 置 有 10KV 配 电 室, 内 有 1 台 40KVA 变 压 器 冷 却 塔 设 置 有 2 台 12.5t/h 冷 却 塔, 冷 却 水 循 环 量 约 5T 锅 炉 房 面 积 70m 2, 设 置 有 1 台 2t/h 轻 柴 油 锅 炉 软 水 处 理 间 锅 炉 房 内, 布 置 有 2 套 软 水 制 备 装 置,1 用 1 备, 单 设 备 的 制 备 能 力 均 为 2t/h, 制 备 率 100% 纯 水 处 理 间 锅 炉 房 南 侧, 布 置 有 2 套 纯 水 制 备 装 置, 制 备 能 力 2 2t/h, 制 备 率 70% 双 碱 法 喷 淋 塔 1 套, 设 置 有 1 根 15m 排 气 筒 处 理 亚 硫 酸 铵 法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废 气 旋 风 除 尘 器 + 文 丘 里 洗 涤 装 置 + 水 幕 除 尘 器 净 用 于 粉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粉 化 设 施 1 套, 设 置 有 1 根 22m 排 气 筒 尘 回 收 和 净 化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暂 存 场 所 设 置 在 原 料 储 罐 区 1 内 水 喷 淋 塔 1 套, 设 置 有 1 根 15m 排 气 筒 水 吸 收 塔 1 套, 其 排 气 接 入 双 碱 法 喷 淋 塔 内, 未 设 置 单 独 排 气 筒 31 处 理 氨 法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废 气 亚 硫 酸 铵 法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反 应 时 排 放 的 泄 压 废 气 一 级 吸 收 双 碱 法 喷 淋 塔 废 水 处 理 池 [ 面 积 约 24.96m 2, 投 药 + 四 级 沉 淀 + 循 环 使 用 ] 废 水 处 理 站 [ 物 化 沉 淀 + 好 氧 生 化 ] 处 理 能 力 25t/d 石 膏 氧 化 沉 淀 区 域 [ 面 积 约 23.76m 2 ] 废 焦 糖 暂 存 区 [ 面 积 约 15m 2 ] 干 污 泥 暂 存 区 [ 面 积 约 5m 2 ]

3.3.2 原 有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列 于 下 表 所 示 : 表 3.3-2: 原 有 工 程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表 序 号 对 应 产 品 主 要 设 备 种 类 规 格 数 量 备 注 1 R3 反 应 釜 10m 3 1 专 用 于 生 产 亚 硫 酸 铵 法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产 品 专 用 于 生 产 氨 法 液 体 焦 2 R4 反 应 釜 10m 3 1 主 体 生 糖 着 色 剂 产 品 和 普 通 法 产 设 施 焦 糖 着 色 剂 3 释 放 罐 20m 3 1 配 套 R3 反 应 釜 4 中 转 罐 20m 3 1 配 套 R3 反 应 釜 5 冷 却 塔 12.5t/h 2 生 产 线 供 冷 设 施 液 体 焦 糖 6 燃 油 锅 炉 2t/h 1 生 产 线 供 热 设 施 着 色 剂 处 理 亚 硫 酸 铵 法 工 艺 废 7 双 碱 法 喷 淋 塔 / 1 气 [ 释 放 罐 泄 压 过 程 排 放 ] 处 理 双 碱 法 喷 淋 塔 内 废 双 碱 法 喷 淋 塔 废 水 8 / 1 水, 经 投 料 再 生 和 四 级 沉 处 理 池 环 保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设 施 处 理 氨 法 工 艺 废 气 9 水 喷 淋 塔 / 1 [ 生 产 时 反 应 釜 排 放 ] 处 理 亚 硫 酸 铵 法 工 艺 废 气 10 水 吸 收 塔 / 1 [ 生 产 时 反 应 釜 泄 压 排 放 ] 11 高 压 喷 雾 泵 7.5kw 1 进 料 雾 化 系 统 12 高 压 喷 枪 / 1 13 二 级 空 气 过 滤 器 / 1 14 间 接 热 风 炉 [ 燃 油 ] / 1 15 热 风 分 配 器 / 1 16 粉 末 焦 糖 干 燥 塔 / 1 17 着 色 剂 分 离 器 底 部 收 料 篮 / 1 18 塔 底 收 料 篮 / 1 19 旋 风 分 离 器 1 20 文 丘 里 洗 涤 装 置 1 21 喷 淋 除 尘 塔 1 22 循 环 水 槽 0.8m 3 1 23 水 处 理 软 水 制 备 装 置 2t/h 2[1 用 1 备 ] 24 设 施 纯 水 制 备 装 置 2t/h 2 25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废 水 处 理 站 / 1 空 气 加 热 系 统 干 燥 系 统 产 品 收 集 系 统 尾 气 处 理 系 统 5μm 过 滤 + 离 子 交 换 制 备 率 100% 5μm 过 滤 + 离 子 交 换 +RO 反 渗 透 制 备 率 70%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25t/d 采 用 物 化 + 生 化 工 艺 32

3.3.3 原 有 产 品 规 模 和 产 量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和 粉 末 焦 糖 着 色 剂, 其 中 前 者 属 间 歇 式 批 次 生 产, 后 者 属 连 续 生 产 表 3.3-3: 企 业 产 品 规 模 和 产 量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设 计 年 产 量 [t/a] 批 次 情 况 1 亚 硫 酸 铵 法 约 4515 430 批 次 / 年, 单 批 次 成 品 量 10.5t/a 2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氨 法 约 471 57 批 次 / 年, 单 批 次 成 品 量 8.25t/a 3 普 通 法 约 14 2 批 次 / 年, 单 批 次 成 品 量 6.8t/a 4 粉 末 焦 糖 着 色 剂 480 200kg/h, 年 生 产 2400h 3.4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及 公 用 工 程 消 耗 3.4.1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企 业 原 有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表 3.4-1: 原 有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 单 位 t) 产 品 种 类 原 辅 材 料 种 类 单 批 次 量 年 消 耗 量 亚 硫 酸 铵 法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产 品 氨 法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产 品 普 通 法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产 品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双 碱 法 喷 淋 塔 废 水 处 理 池 用 药 剂 废 水 处 理 站 用 药 剂 糖 浆 4.32 1857.6 54% 亚 硫 酸 氢 铵 溶 液 20.3 872.9 32%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0.47 202.1 消 泡 剂 0.01 4.3 纯 水 [ 自 行 制 备 ] 0.68 292.4 糖 浆 9.125 520.125 20% 氨 水 1.625 92.625 消 泡 剂 0.005 0.285 纯 水 [ 自 行 制 备 ] 1.40 79.8 糖 浆 8.545 17.09 32%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0.53 1.06 氯 化 钙 固 体 0.02 0.04 纯 水 [ 自 行 制 备 ] 1.815 3.63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 自 产 ] / 710 纯 水 [ 自 行 制 备 ] / 250 包 装 袋 / 2 万 只 氢 氧 化 钙 / 200 32%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 5 PAC / 11 PAM / 0.033 硫 酸 亚 铁 / 11 石 灰 / 16 33

3.4.2 公 用 工 程 消 耗 表 3.4-2: 原 有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消 耗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消 耗 量 1 新 鲜 水 m 3 /a 7792.18 2 电 kw h/a 80000 3 0# 柴 油 [ 柴 油 锅 炉 使 用 ] t/a 50[ 最 大 小 时 耗 油 128kg/h] 4 0# 柴 油 [ 间 接 热 风 炉 使 用 ] t/a 72[ 最 大 小 时 耗 油 30kg/h] 3.5 原 有 工 程 物 料 贮 存 情 况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厂 区 室 外 内 共 设 置 有 3 个 储 罐 区, 分 别 为 成 品 储 罐 区 原 料 储 罐 区 1 和 柴 油 储 罐 区, 各 储 罐 区 内 的 储 罐 参 数 见 下 表 3.5-1; 而 企 业 糖 浆 储 罐 放 置 于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车 间 内, 该 储 罐 的 参 数 同 见 下 表 3.5-1 罐 区 名 称 成 品 储 罐 区 原 料 储 罐 区 1 柴 油 储 罐 区 糖 浆 储 罐 区 储 罐 名 称 表 3.5-1: 企 业 原 有 项 目 各 储 罐 的 主 要 参 数 汇 总 有 效 容 积 [m 3 ] 成 品 储 罐 40 20% 氨 水 储 罐 33 32%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储 罐 54% 亚 硫 酸 氢 铵 溶 液 储 罐 20 50 柴 油 储 罐 15 糖 浆 储 罐 70 储 罐 尺 寸 [ 单 位 :mm] 直 径 :3700 高 度 :4000 直 径 :3200 高 度 :4700 直 径 :3000 高 度 :3000 直 径 :3500 高 度 :5700 直 径 :2000 长 度 :5000 直 径 :4400 高 度 :4700 储 罐 数 量 罐 型 围 堰 情 况 贮 存 条 件 3 圆 柱 平 底 无 常 温 常 压 1 圆 柱 平 底 有 常 温 常 压 1 圆 柱 平 底 有 常 温 常 压 1 圆 柱 平 底 有 常 温 常 压 1 卧 式 有 常 温 常 压 1 圆 柱 平 底 液 体 车 间 室 内 常 温 常 压 企 业 消 泡 剂 和 氯 化 钙 等 物 料 贮 存 在 厂 区 化 学 品 仓 库 内, 该 仓 库 的 贮 存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表 3.5-2: 化 学 品 仓 库 内 贮 存 情 况 原 辅 材 料 名 称 包 装 方 式 及 规 格 贮 存 位 置 贮 存 量 消 泡 剂 25kg 塑 料 桶 6 桶 化 学 品 仓 库 氯 化 钙 固 体 25kg 麻 袋 6 袋 注 : 双 碱 法 喷 淋 塔 废 水 处 理 池 用 氢 氧 化 钙 在 厂 区 内 无 库 存, 需 要 添 加 时 由 供 应 商 运 送 至 厂 区 内 直 接 投 加 34

企 业 废 水 处 理 站 所 用 药 剂 种 类 包 括 PAC PAM 硫 酸 亚 铁 和 石 灰, 其 中 PAC 和 PAM 贮 存 于 污 泥 房 内, 而 硫 酸 亚 铁 和 石 灰 贮 存 于 废 水 处 理 站 辅 助 用 房 内 各 物 料 的 贮 存 情 况 见 下 表 所 示 : 表 3.5-3: 原 有 工 程 废 水 处 理 站 药 剂 贮 存 情 况 汇 总 原 辅 材 料 名 称 包 装 方 式 及 规 格 贮 存 位 置 贮 存 量 PAC 25kg 塑 料 袋 10 袋 污 泥 房 PAM 25kg 塑 料 袋 3 袋 硫 酸 亚 铁 25kg 麻 袋 废 水 处 理 站 50 袋 石 灰 25kg 麻 袋 辅 助 用 房 120 袋 3.6 原 有 工 程 生 产 工 艺 情 况 3.6.1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企 业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产 品 种 类 包 括 亚 硫 酸 铵 法 氨 法 和 普 通 法, 三 类 产 品 原 有 工 程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以 及 工 况 条 件 基 本 与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一 致, 其 工 程 分 析 内 容 可 见 后 文 第 五 章 描 述 注 : 亚 硫 酸 铵 法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在 本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的 配 方 进 行 了 调 整, 但 其 生 产 流 程 和 工 况 基 本 不 变 项 目 阶 段 原 有 项 目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属 间 歇 式 批 次 生 产, 原 有 项 目 的 各 产 品 生 产 周 期 见 下 表 所 示 : 产 品 名 称 亚 硫 酸 铵 法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氨 法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普 通 法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3.6.2 粉 末 焦 糖 着 色 剂 表 3.6-1: 原 有 项 目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各 产 品 生 产 周 期 汇 总 批 次 数 [ 批 次 / 年 ] 批 次 生 产 时 间 [h] 批 次 进 料 时 间 [h] 批 次 反 应 时 间 [h] 批 次 泄 压 时 间 [h] 批 次 冷 却 时 间 [h] 430 4.56 0.25 3.6 0.21 0.5 57 4.6 0.25 3.6 / 0.75 2 5.8 0.25 4.8 / 0.75 企 业 粉 末 焦 糖 着 色 剂 产 品 的 原 料 即 自 产 的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在 与 纯 水 进 行 混 合 调 配 至 含 水 率 50% 左 右 后, 经 过 滤 器 初 步 过 滤 后 依 托 高 压 雾 化 泵 将 液 体 喷 雾 成 细 小 的 液 滴, 形 成 水 雾 进 入 干 燥 塔 内 进 行 干 燥 处 理, 以 制 备 粉 末 状 成 品 粉 体 车 间 干 燥 塔 热 源 来 自 1 套 独 立 的 间 接 热 风 炉, 其 原 理 是 利 用 燃 料 燃 烧 产 生 热 量 通 过 换 热 器 间 接 加 热 经 过 滤 后 的 洁 净 空 气 至 220, 随 后 送 入 干 燥 塔 内 与 雾 化 后 的 液 体 35

焦 糖 着 色 剂 充 分 接 触 迅 速 干 燥 成 粉 末 状, 并 在 干 燥 塔 底 部 料 斗 处 进 行 成 品 收 集 该 间 接 热 风 炉 原 使 用 的 燃 料 为 0# 柴 油, 在 2010 年 6 月 厂 区 整 体 天 然 气 管 道 改 造 时 调 整 为 了 天 然 气 ; 调 整 后 的 热 风 炉 排 放 情 况 属 本 项 目 以 新 带 老 内 容, 将 在 后 文 中 对 其 进 行 达 标 和 影 响 分 析 粉 体 车 间 干 燥 塔 排 放 的 含 尘 废 气 将 送 入 1 套 旋 风 除 尘 器 内 进 行 粉 尘 分 离, 属 一 级 除 尘 净 化 设 施,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5% 以 上, 除 尘 器 收 集 后 的 粉 尘 将 集 中 在 旋 风 除 尘 器 底 部 回 收, 并 作 为 成 品 回 收 经 过 旋 风 除 尘 器 净 化 后 的 尾 气 中 的 粉 尘 含 量 已 较 低, 为 了 进 一 步 降 低 尾 气 中 粉 尘 的 浓 度, 企 业 在 后 续 又 设 置 了 文 丘 里 洗 涤 装 置 和 水 幕 除 尘 器 二 级 除 尘, 尾 气 经 上 述 净 化 后 最 终 至 22m 高 空 排 放 文 丘 里 洗 涤 装 置 和 水 幕 除 尘 器 均 采 用 湿 式 除 尘 工 艺, 前 者 利 用 文 丘 里 效 应 增 大 固 液 接 触 面 积 以 达 到 较 好 的 除 尘 效 率, 而 后 者 则 采 用 水 喷 淋 的 方 式 进 行 二 级 除 尘 ; 上 述 两 套 净 化 设 施 共 用 1 个 循 环 水 池, 该 水 池 体 积 约 0.8m 3, 由 尾 气 中 的 水 蒸 气 补 充 消 耗 量 ; 同 时, 循 环 水 池 内 喷 淋 水 每 周 更 换 一 次, 此 部 分 废 水 在 原 环 评 文 件 中 计 划 与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一 并 作 为 原 料 送 至 干 燥 塔 内 进 行 喷 雾 不 排 放 ; 但 在 粉 体 车 间 建 成 后, 上 述 两 股 废 水 经 企 业 实 际 检 测 后 得 知 其 水 质 达 不 到 产 品 要 求 而 不 适 合 再 次 喷 雾, 故 收 集 后 送 至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内 进 行 预 处 理, 最 终 达 标 排 放 粉 末 焦 糖 着 色 剂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见 下 所 示 : 36

空 气 加 热 系 统 柴 油 22m 有 组 织 排 放 锅 炉 废 气 间 接 热 风 炉 空 气 二 级 空 气 过 滤 220 热 空 气 进 料 雾 化 系 统 液 体 焦 糖 着 色 剂 22m 有 组 织 排 放 热 风 分 配 器 过 滤 器 高 压 雾 化 泵 引 风 机 尾 气 处 理 系 统 干 燥 塔 水 幕 除 尘 器 文 丘 里 洗 涤 装 置 旋 风 除 尘 器 干 燥 系 统 图 例 空 气 管 线 : 除 尘 水 管 线 : 物 料 管 线 : 成 品 循 环 水 槽 除 尘 废 液 废 水 处 理 站 纳 管 排 放 3.7 原 有 工 程 给 排 水 情 况 1) 用 水 情 况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场 地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图 3.6-1: 粉 末 焦 糖 着 色 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用 水 由 市 政 自 来 水 直 接 供 给, 年 用 水 量 共 计 7792.07t/a, 各 用 水 项 目 37

情 况 汇 总 于 下 表 所 示 : 表 3.7-1: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用 水 项 目 汇 总 表 ( 单 位 :t/a) 序 号 用 水 项 目 用 水 量 1 职 工 生 活 用 水 165 2 纯 水 制 备 用 水 2451.19 3 粉 体 产 品 设 备 清 洗 用 水 460 4 粉 体 车 间 循 环 水 槽 补 充 用 水 40 5 场 地 冲 洗 用 水 151.38 6 ICB 吨 桶 清 洗 用 水 12 7 软 水 制 备 用 水 825 8 水 处 理 设 备 离 子 交 换 柱 反 冲 用 水 327.5 9 冷 却 塔 补 充 用 水 55 10 设 备 补 充 用 水 水 喷 淋 塔 补 充 用 水 2565 11 水 吸 收 塔 补 充 用 水 80 12 绿 化 浇 灌 用 水 660 13 合 计 7792.07 注 : 表 3.7-1 中 各 用 水 项 目 的 计 算 依 据 见 后 文 表 4.8-1 所 列 的 计 算 依 据 2) 排 水 情 况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的 水 平 衡 图 见 工 程 分 析 章 节 图 4.8-1,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5500t/a, 收 集 后 纳 入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经 净 化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148.5t/a 纳 管 排 放, 最 终 纳 入 闵 行 水 质 净 化 厂 集 中 处 置 各 排 水 项 目 汇 总 于 下 表 : 表 3.7-2: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排 水 项 目 汇 总 ( 单 位 :t/a) 序 号 用 水 项 目 排 放 量 1 生 活 污 水 148.5 2 液 体 车 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1090 3 纯 水 制 备 尾 水 735.36 4 反 冲 废 水 327.5 5 粉 体 车 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460 6 粉 体 车 间 循 环 水 槽 定 期 排 水 40 7 场 地 冲 洗 废 水 136.14 8 IBC 吨 桶 清 洗 废 水 11 9 锅 炉 定 期 排 空 废 水 50 10 冷 却 塔 定 期 排 空 废 水 5 38

序 号 用 水 项 目 排 放 量 11 水 喷 淋 塔 废 水 2565 12 水 吸 收 塔 定 期 排 放 废 水 80 13 合 计 5648.5 3.8 原 有 工 程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3.8.1 废 气 污 染 物 1) 液 体 车 间 企 业 原 有 液 体 车 间 内 产 生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包 括 负 电 反 应 废 气 正 电 反 应 废 气 和 柴 油 锅 炉 废 气 ; 液 体 车 间 在 2002 年 竣 工 验 收 时 未 对 其 车 间 内 排 放 的 各 股 废 气 进 行 监 测, 且 企 业 在 后 期 生 产 过 程 中 也 尚 未 进 行 过 例 行 监 测 至 目 前, 企 业 已 完 成 了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改 扩 建 和 技 术 改 造 工 程, 即 现 状 已 不 具 备 补 测 的 条 件 由 于 原 有 项 目 的 单 批 次 投 加 量 为 本 项 目 的 50%, 故 理 论 上 其 工 艺 废 气 的 单 批 次 排 放 量 为 本 项 目 的 50%, 结 合 原 有 项 目 的 年 生 产 批 次 数, 核 算 原 有 项 目 年 排 放 量 而 锅 炉 废 气 则 根 据 工 业 源 产 污 系 数 手 册 进 行 估 算, 即 燃 烧 1 吨 柴 油, 产 生 废 气 26018.03m 3 烟 尘 0.26kg 产 生 二 氧 化 硫 19Skg [ 根 据 普 通 柴 油 (GB252-2011) 中 各 型 号 的 柴 油 的 含 硫 率 均 不 大 于 0.035%, 故 S 取 0.0035] 产 生 氮 氧 化 物 3.67kg 表 3.8-1: 原 有 液 体 车 间 废 气 污 染 物 情 况 汇 总 序 号 废 气 污 染 物 种 类 污 染 因 子 治 理 措 施 年 排 放 量 t/a SO 2 [ 反 应 釜 泄 压 ] 水 吸 收 + 0.028 1 负 电 反 应 废 气 NH 3 双 碱 喷 淋 ;[ 释 放 罐 泄 压 ] 双 碱 喷 淋 0.00053 臭 气 浓 度 15m 有 组 织 排 放 / 2 正 电 反 应 废 气 NH 3 水 喷 淋 吸 收 0.00039 臭 气 浓 度 15m 有 组 织 排 放 / 烟 尘 0.013 3 锅 炉 废 气 SO 2 直 排 0.033 NO X 15m 有 组 织 排 放 0.18 烟 气 黑 度 / 2) 粉 体 车 间 企 业 粉 体 车 间 内 产 生 的 主 要 废 气 污 染 物 包 括 粉 体 车 间 粉 尘 和 间 接 热 风 炉 锅 炉 废 气, 其 中 粉 尘 的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颗 粒 物 ( 其 他 ), 经 旋 风 除 尘 + 文 丘 里 洗 涤 + 水 幕 除 尘 净 化 后 22m 高 空 排 放 ; 间 接 热 风 炉 锅 炉 废 气 的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烟 尘 SO 2 NO X 和 烟 气 黑 度, 39

经 收 集 后 22m 高 空 排 放 根 据 2009 年 7 月 7 日 [ 竣 工 验 收 ] 闵 行 区 环 境 监 测 二 站 以 及 2015 年 6 月 17 日 和 2015 年 6 月 24 日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对 企 业 粉 体 车 间 废 气 排 放 口 的 监 测 结 果, 企 业 粉 体 车 间 粉 尘 排 放 口 处 颗 粒 物 ( 其 他 ) 的 浓 度 和 速 率 可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 同 时 也 可 符 合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 而 间 接 热 风 炉 锅 炉 废 气 达 到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387-2007), 由 于 间 接 热 风 炉 所 使 用 的 燃 料 在 2010 年 6 月 更 换 为 天 然 气, 并 沿 用 至 今, 调 整 后 的 锅 炉 废 气 达 标 情 况 分 析 见 后 文 以 新 带 老 章 节 表 3.8-2: 粉 体 车 间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污 染 源 粉 体 车 间 粉 尘 粉 体 车 间 间 接 热 风 炉 锅 炉 废 气 监 测 时 间 2009.7.7 2015.6.17 监 测 机 构 闵 行 区 环 境 监 测 二 站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监 测 项 目 排 放 浓 度 mg/m 3 监 测 结 果 排 放 速 率 kg/h 颗 粒 物 16 0.11 颗 粒 物 2015.6.24 颗 粒 物 2009.7.7 闵 行 区 环 境 监 测 二 站 11.4 0.0679 4.45 0.0266 6.51 0.0388 6.41 0.0389 6.75 0.0410 9.25 0.0573 GB 16297-1996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120mg/m 3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9.32kg/h 烟 尘 29 0.012 30 SO 2 155 0.0633 300 排 放 标 准 NO X 107 0.0437 400 烟 气 黑 <1.0 1.0 度 DB 31/933-2015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30mg/m 3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1.5kg/h / 3) 无 组 织 废 气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来 自 氨 水 储 罐 呼 吸 废 气 柴 油 储 罐 呼 吸 废 气 和 废 水 处 理 站 运 营 臭 气 其 中 氨 水 储 罐 呼 吸 废 气 经 专 用 管 道 收 集 后, 通 入 1 个 水 桶 内 进 行 水 洗 吸 收, 并 最 终 无 组 织 排 至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中 ; 而 柴 油 储 罐 呼 吸 废 气 和 废 水 处 理 站 废 气 均 未 设 置 净 化 措 施, 直 接 无 组 织 排 至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中 企 业 尚 未 进 行 过 各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厂 界 浓 度 监 测 工 作, 本 报 告 将 主 要 利 用 经 验 公 式 对 各 呼 吸 废 气 进 行 估 算, 具 体 如 下 :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设 置 的 氨 水 储 罐 和 柴 油 储 罐 均 属 固 定 罐, 其 日 常 存 放 及 装 卸 过 程 中 产 40

生 的 大 小 呼 吸 排 气 本 报 告 使 用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系 统 经 验 公 式 进 行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固 定 罐 大 呼 吸 排 放 量 : L W =4.188 10-7 M P K N K C 式 中 : L W 储 罐 的 大 呼 吸 损 失 (kg/m 3 投 入 量 ); M 罐 内 蒸 气 的 分 子 量 ; P 在 大 量 液 体 状 态 下, 真 实 的 蒸 气 压 力 (Pa) K N 周 转 因 子 ( 无 量 纲 ); K[ 年 周 转 次 数 ] 36,K N =1;36<K 220,K N =11.467 K -0.7026 ;K>220,K N =0.26 K C 产 品 因 子, 取 1.0 储 罐 名 称 表 3.8-3: 原 有 项 目 储 罐 大 呼 吸 排 气 计 算 结 果 汇 总 污 染 因 子 数 量 ( 个 ) 分 子 量 蒸 汽 分 压 (Pa) 单 个 储 罐 年 周 转 次 数 ( 次 /a) 大 呼 吸 损 失 量 (kg/a) 氨 水 储 罐 氨 1 17 30400 4 28.57 柴 油 储 罐 非 甲 烷 总 烃 1 200 667 9 7.54 固 定 罐 小 呼 吸 排 放 量 : L B P 0.191 M 100910 P 0.68 D 1.73 H 0.51 T 0.45 F P C K C 式 中 :L B 储 罐 的 小 呼 吸 排 放 量 (kg/a); D 罐 的 直 径 (m); H 平 均 蒸 气 空 间 高 度 (m); T 一 天 之 内 的 平 均 温 度 差 ( ), 取 8 ; F P 涂 层 因 子 ( 无 量 纲 ), 取 1.25; C 用 于 小 直 径 罐 的 调 节 因 子 ( 无 量 纲 ) 直 径 在 0~9m 之 间 的 罐 体,C=1-0.0123(D-9) 2 ; 直 径 大 于 9m,C=1 41

储 罐 名 称 污 染 因 子 表 3.8-4: 储 罐 小 呼 吸 排 气 计 算 结 果 汇 总 数 量 ( 个 ) D (m) H (m) C 小 呼 吸 排 放 量 (kg/a) 氨 水 储 罐 氨 1 3.2 0.5 0.586 17.97 柴 油 储 罐 非 甲 烷 总 烃 1 2.0 0.5 0.397 3.72 由 上 文 描 述 可 知,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呼 吸 废 气 中 氨 的 年 排 放 量 为 46.54kg/a, 由 于 现 状 末 端 仅 依 托 水 桶 水 洗 净 化, 其 净 化 效 率 较 低 取 30%, 即 最 终 无 组 织 排 入 大 气 环 境 中 的 氨 量 为 32.58kg/a; 水 桶 内 的 水 洗 液 定 期 更 换, 更 换 后 的 废 液 依 托 人 工 倒 入 废 水 处 理 站 进 水 口, 经 预 处 理 后 纳 管 排 放 ; 而 呼 吸 废 气 中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年 排 放 量 为 11.26kg/a 3.8.2 废 水 污 染 物 企 业 原 有 工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种 类 共 计 12 类, 具 体 情 况 见 前 文 表 3.7-2 其 中, 除 却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纳 管 外, 其 余 11 类 生 产 废 水 经 收 集 后 纳 入 收 集 池 内 混 合 后, 进 入 后 续 净 化 处 理 后 纳 管 排 放, 该 处 理 站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见 下 图 所 示 : 石 灰 / 亚 铁 /PAM PAC/PAM 调 节 池 中 和 沉 淀 池 接 触 氧 化 池 混 凝 沉 淀 池 纳 管 排 放 污 泥 池 压 滤 机 污 泥 流 向 废 水 流 向 干 污 泥 外 运 图 3.8-1: 企 业 原 有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流 程 图 原 有 工 程 废 水 处 理 站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25t/d, 各 构 筑 物 参 数 如 下 表 所 示 : 表 3.8-5: 原 有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站 构 筑 物 参 数 汇 总 构 筑 物 名 称 参 数 停 留 时 间 备 注 调 节 池 L B H=4m 4m 5m 大 于 24h 半 地 下 式 构 筑 物 中 和 沉 淀 池 L B H=3m 2m 3.5m, 有 效 深 度 3m, 有 效 容 积 18m 3 17h 全 地 上 式 构 筑 物 接 触 氧 化 池 L B H=3m 4m 3.5m, 有 效 深 度 3m, 有 效 容 积 36m 3 34.6h 半 地 下 式 构 筑 物 混 凝 沉 淀 池 L B H=3m 1.5m 3.5m, 有 效 深 度 3m, 有 效 容 积 13.5m 3 17h 半 地 下 式 构 筑 物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