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 暴 力 的 公 共 政 治 : 香 港 经 验 与 中 国 模 式 夏 循 祥 中 山 大 学 社 会 学 与 人 类 学 学 院 通 讯 地 址 :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新 港 西 路 135 号,510275 电 话 : +86-20-84113167, 18689440867 Email: xiaxx2000@163.com
非 暴 力 的 公 共 政 治 : 香 港 经 验 与 中 国 模 式 摘 要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界 存 在 着 一 定 的 将 中 国 模 式 与 西 方 模 式 对 立 的 倾 向, 因 而 为 评 估 中 国 模 式 的 经 验 与 教 训 带 来 了 一 定 的 难 度 作 为 内 在 的 他 者, 香 港 能 够 为 中 国 模 式 的 发 展 提 供 实 然 的 经 验 与 参 照 香 港 利 东 街 居 民 以 非 暴 力 社 会 运 动 的 形 式 参 与 城 市 拆 迁 与 规 划 的 历 程, 为 内 地 城 市 拆 迁 中 屡 屡 出 现 的 暴 力 事 件 提 供 了 很 好 的 反 思 性 经 验 而 香 港 政 府 公 民 社 会 组 织 以 及 社 会 个 体 对 非 暴 力 的 公 共 政 治 的 共 同 追 求 和 维 护, 为 我 们 讨 论 中 国 模 式 的 政 治 维 度 带 来 了 重 要 的 启 示 关 键 词 : 暴 力 ; 香 港 经 验 ; 公 共 政 治 ; 城 市 拆 迁 ; 中 国 模 式 Public Politics without Violence: Reflection on the Political Dimension of Chinese Model Based on Hong Kong Experience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Model needs more reflection and discussion. The disposition that set Chinese model on the opposition to Western model makes the comparison and reflection difficult. As an inner other of China, Hong Kong s public politics provide a parameter and experience of isness for Chinese model while bypass the trap of oughtness. The residents in Leetung Street of Hong Kong launched a famous social movement to participate the urban renewal and planning in a non-violent way, which can be a good lesson for mainland China where there are many violent events in urbanization. It is the common pursuit and maintenance for non-violence of Hong Kong government, public institutions, civil society, and individuals that brought us some important enlightenment for the political dimension of Chinese model. Key words:non-violence; Hong Kong experience; public politics; urban renewal; Chinese model 基 金 : 本 研 究 获 得 中 山 大 学 港 澳 台 研 究 中 心 以 及 港 澳 与 内 地 合 作 发 展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的 资 助, 并 受 中 央 高 校 基 本 科 研 业 务 费 专 项 资 金 之 中 山 大 学 环 南 中 国 海 研 究 计 划 (1309112) 中 山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培 育 项 目 (1209049)[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1209049,1309112)] 支 持 致 谢 : 论 文 写 作 和 投 稿 过 程 中 受 到 过 高 丙 中 李 荣 荣 郑 少 雄 等 诸 多 师 友 的 建 议 和 批 评, 也 曾 在 会 议 发 表 时 受 到 香 港 大 学 吕 大 乐 教 授 的 指 点 在 此 表 示 诚 挚 的 谢 意, 但 文 责 自 负
引 言 : 中 国 模 式 及 其 讨 论 30 年 多 来, 中 国 的 发 展 令 人 瞩 目, 公 共 政 治 发 生 了 一 系 列 可 喜 的 变 化, 普 通 人 在 政 治 社 会 和 经 济 方 面 享 有 的 自 由 与 权 利 正 在 得 到 越 来 越 多 的 尊 重 和 保 证 基 于 中 国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在 经 济 发 展 方 面 的 成 功, 国 外 学 者 或 国 际 舆 论 率 先 从 国 际 比 较 的 角 度, 提 出 了 北 京 共 识 (Ramo, 2004), 并 在 多 元 现 代 性 选 择 (Sachsenmaier, 等,2009) 的 高 度 上 来 思 考 总 结 和 研 究 中 国 模 式 中 国 道 路 中 国 经 验 ( 王 新 颖,2011), 因 为 中 国 模 式 不 仅 属 于 中 国 历 史, 也 属 于 世 界 历 史 ( 郑 永 年,2011, 前 言 第 1 页 ) 一 些 来 自 于 不 同 学 科 的 国 内 外 知 名 学 者, 如 吴 敬 琏 秦 晖 黄 亚 生 等 也 试 图 通 过 辩 论 与 反 思 来 促 使 我 们 更 加 全 面 地 来 看 待 中 国 模 式 的 发 展 与 承 继 ( 何 迪, 鲁 利 玲,2012; 潘 维,2009) 毋 庸 置 疑, 支 撑 着 中 国 模 式 的 政 府 管 治 理 念 和 能 力 依 然 存 在 诸 多 问 题, 如 快 速 城 市 化 的 征 地 拆 迁 虽 然 有 不 少 政 府 开 发 商 和 百 姓 三 赢 的 拆 迁, 但 各 级 城 市 出 现 了 不 少 政 府 动 用 武 警 等 公 权 力 开 发 商 采 取 身 体 暴 力, 进 行 强 制 拆 迁 暴 力 野 蛮 逼 迁, 以 及 居 民 或 以 暴 制 暴 或 用 生 命 来 捍 卫 自 身 利 益 等 众 多 公 共 事 件 某 些 地 方 政 府 官 员 在 政 绩 或 私 利 的 驱 动 下, 在 未 进 行 拆 迁 安 置 征 得 群 众 一 致 同 意 之 下 便 强 行 征 地 拆 迁 等 行 为, 严 重 危 害 到 群 众 利 益 和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个 别 开 发 商 有 恃 无 恐, 雇 佣 没 有 拆 迁 资 质 的 公 司 甚 至 黑 恶 势 力, 对 拒 绝 拆 迁 的 所 谓 钉 子 户, 采 取 恐 吓 威 逼 停 水 断 电 非 法 限 制 人 身 自 由 等 手 段 进 行 强 制 拆 迁, 如 广 州 荔 湾 区 强 制 拆 迁 案 件 1 ; 或 者 施 以 打 砸 烧 等 威 胁 手 段, 在 风 高 月 黑 之 时, 强 行 入 户 将 酣 睡 的 居 民 抬 出, 瞬 间 就 将 房 屋 夷 为 平 地, 而 强 行 逼 迁, 如 北 京 的 斧 头 帮 打 砸 事 件 贵 州 暴 力 拆 迁 引 致 群 众 堵 路 案 3 更 有 甚 者, 某 些 不 法 开 发 商 还 屡 屡 以 伤 害 或 剥 夺 拒 迁 户 生 命 的 方 法 来 报 复 或 暴 力 逼 迁, 如 重 庆 市 的 最 牛 开 发 商 雇 凶 杀 人 案 4 湖 北 宜 昌 开 发 商 雇 凶 伤 害 案 5 而 普 通 百 姓 为 维 护 自 己 的 切 身 利 益, 保 全 自 己 赖 以 生 存 的 土 地 房 屋, 要 么 以 暴 制 暴, 如 辽 宁 本 溪 的 拆 迁 杀 人 案 6 江 苏 宿 迁 的 拆 迁 杀 人 案 7 ; 要 么 以 自 杀 自 焚 等 极 端 方 式 进 行 抗 议, 如 四 川 唐 福 珍 自 焚 事 件 8, 要 么 以 聚 众 围 堵 暴 力 打 砸 等 非 法 手 段 对 抗 暴 力, 如 昆 明 螺 蛳 湾 事 件 9 上 述 贵 州 暴 力 拆 迁 引 致 群 众 堵 路 事 件 然 而, 普 通 老 百 姓 在 官 商 勾 结 的 生 存 2 1 羊 城 晚 报, 2009-01-09 2 新 京 报,2009-07-29 3 新 京 报 中 国 新 闻 社 会 /A21,2009-12-01 4 中 国 新 闻 社,2009-11-11 5 楚 天 都 市 报,2009-01-09 6 新 快 报,2009-09-17 7 中 国 新 闻 社,2009-05-31 8 新 京 报 中 国 新 闻 社 会 /A15,2009-12-06 9 中 国 新 闻 网,2009-11-21
压 力 之 下, 就 连 以 死 抗 争 都 无 法 抵 挡 暴 力 拆 迁 的 脚 步 至 于 城 市 拆 迁 在 各 地 引 发 的 大 量 群 体 性 上 访, 更 加 难 以 胜 数, 成 为 中 国 模 式 不 可 否 认 的 污 点 学 术 需 要 批 评, 也 需 要 论 争 承 认 有 一 个 中 国 模 式, 不 等 于 对 它 百 分 之 百 的 推 崇, 更 不 等 于 要 永 远 保 持 这 个 模 式 继 续 运 行 下 去 ( 丁 学 良,2011b:XI) 正 因 如 此, 郑 永 年 (2011) 总 结 了 中 国 模 式 的 经 验 与 困 局 ; 丁 学 良 (2011b) 则 列 举 了 对 中 国 模 式 的 赞 成 与 反 对 国 内 社 会 科 学 界 更 应 该 自 觉 讨 论 总 结 反 思, 如 此 才 能 真 正 发 展 中 国 模 式, 早 日 实 现 中 华 文 明 的 伟 大 复 兴 然 而 令 人 遗 憾 的 是, 中 国 模 式 的 成 功 之 处 遮 蔽 了 一 些 本 应 雪 亮 的 眼 睛 国 内 太 多 的 讨 论 和 报 导, 经 常 或 是 无 意 或 是 有 意 地 把 这 两 者 混 为 一 谈 一 些 社 会 科 学 从 业 者 不 仅 对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背 后 的 社 会 与 环 境 代 价 ( 如 普 遍 性 的 雾 霾 ) 视 而 不 见, 甚 至 是 为 公 共 治 理 中 可 以 避 免 的 错 误 和 问 题 进 行 无 条 件 辩 护 如 王 绍 光 (2010) 提 出 了 体 制 自 觉 和 体 制 自 信, 指 出 中 国 这 套 体 制 本 身 也 变 成 我 们 文 化 的 一 部 分 了, 但 我 们 很 多 知 识 分 子 指 责 中 国 体 制 有 问 题 这 个 体 制 在 一 个 超 大 型 的 国 家 运 作 这 么 多 年, 总 体 表 现 不 错, 里 面 一 定 有 成 功 的 地 方 值 得 总 结 的 地 方 这 也 绝 对 正 确, 没 人 否 认 但 他 接 着 说 : 可 是 我 们 很 多 知 识 分 子 不 承 认, 反 而 把 发 展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一 些 正 常 问 题 视 为 体 制 的 弊 病, 动 辄 指 责 体 制, 完 全 是 因 为 不 自 觉, 不 自 信 ( 王 绍 光,2010) 这 就 很 难 令 人 信 服 了 首 先, 承 认 和 总 结 成 功 之 处 不 等 于 可 以 对 不 足 之 处 视 而 不 见, 批 评 中 国 模 式 也 不 等 于 完 全 否 定 其 成 功 之 处 其 次, 什 么 问 题 正 常? 什 么 问 题 不 正 常? 这 些 问 题 是 否 可 以 被 改 正 被 避 免? 体 制 如 何 自 觉? 怎 样 自 信? 王 文 都 没 说 清 楚 在 公 民 社 会 复 兴 之 全 球 风 潮 的 影 响 下, 汉 语 世 界 论 者 也 开 始 援 引 civil society 之 理 念, 并 认 为 公 民 社 会 可 以 成 为 中 国 公 共 政 治 的 一 个 发 展 方 向 或 路 径 ( 亚 历 山 大, 邓 正 来, 2006:10) 在 过 去 20 年 里, 公 民 社 会 从 西 方 语 言 进 入 到 中 国 的 学 术 语 言, 再 变 为 媒 体 新 媒 体 非 营 利 组 织 的 日 常 语 言 这 是 一 个 有 目 共 睹 的 事 实 2008 年 5 月 12 日 汶 川 大 地 震 发 生 之 后, 中 国 社 会 的 志 愿 服 务 志 愿 捐 献 出 现 了 井 喷 现 象 : 一 时 间 整 个 社 会 都 在 谈 志 愿 者 公 民 社 会 朱 健 刚 陈 健 民 (2009) 对 这 个 历 史 时 刻 有 一 个 简 短 的 综 述 :2008 年, 在 5 12 汶 川 地 震 救 灾 及 灾 后 重 建 过 程 中, 我 们 可 以 看 到 中 国 几 乎 所 有 重 要 的 民 间 公 益 组 织 以 及 数 以 百 万 计 的 志 愿 者 的 身 影, 媒 体 称 之 为 中 国 NGO 第 一 次 集 体 亮 相, 更 有 人 指 出 这 是 中 国 公 民 社 会 元 年 ( 徐 永 光,2008) 虽 然 对 于 中 国 是 否 已 经 迈 进 了 公 民 社 会 的 门 槛, 学 界 仍 有 不 同 的 评 价 和 争 议 ( 高 丙 中, 袁 瑞 军,2008; 王 名,2008; 陈 健 民,2009), 但 在 今 天 的 中 国 大 陆, 众 多 公 民 社 会 组 织 的 出 现 以 及 公 民 社 会 重 新 成 为 公 共 话 语 的 一 部 分 却 是 学 界 的 共 识 ( 朱 健 刚 陈 健 民,2009) 由 于 公 民 社 会 理 念 来 自 于 西 方, 并 且 对 中 国 公 共 政 治 的 某 些 方 面 提 出 了 批 评, 有 些 学 界 政 界 人 士 开 始 强 调 中 西 模 式 的 差 异, 将 其 视 为 洪 水 猛 兽 如 郑 杭 生 (2011) 认 为 那 种 把 国 家 与 社 会 对 立 起 来 的 观 点 根 本 不 适 合 中 国 的 社 会 建 设 和 社 区 建 设, 是 一 种 无 根 的 观 点, 因 为 它 在 中 国 社 会 既 没 有 历 史 的 根 基, 也 没 有 现 实 的 根 基 他 在 一 系 列 文 章 中 提 出 了 要 以 理 论 自 觉 跳 出 西 方 理 论 框 架 的 束 缚 ( 郑 杭 生,2010) 时 任 中 央 综 治 委 副 主 任
中 央 政 法 委 秘 书 长 的 周 本 顺 (2011) 更 是 提 出 要 警 惕 西 方 公 民 社 会 的 陷 阱, 防 止 误 信 误 传 甚 至 落 入 某 些 西 方 国 家 为 我 们 设 计 的 所 谓 公 民 社 会 的 陷 阱 清 华 大 学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韩 冬 雪 (2011) 则 认 为 : 一 味 奉 行 拿 来 主 义, 必 然 造 成 水 土 不 服 建 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管 理 体 系, 首 要 问 题 是 破 除 对 西 方 社 会 管 理 的 迷 思 这 也 都 没 错 提 倡 公 民 社 会 理 念 的 学 者 也 承 认 可 能 存 在 的 水 土 不 服 问 题, 注 意 到 了 中 国 公 民 社 会 兴 起 后 可 能 引 发 的 问 题 如 俞 可 平 (2006) 就 提 出 要 防 止 民 间 组 织 成 为 政 府 的 对 立 面 但 韩 文 又 继 续 指 出 : 实 际 上, 从 人 类 历 史 来 看, 类 似 中 国 这 种 处 于 巨 大 转 型 期 的 超 大 型 国 家, 出 现 各 种 类 型 的 社 会 矛 盾 运 动 非 但 不 是 什 么 病 态, 恰 恰 正 是 社 会 发 展 的 动 力 ( 韩 冬 雪,2011)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俞 可 平 发 出 的 民 主 是 个 好 东 西 ( 闫 健,2006) 论 调 在 社 会 各 界 一 度 掀 起 的 轩 然 大 波, 已 悄 然 不 见 对 于 影 响 如 此 之 大 的 中 国 模 式, 显 然 不 能 只 靠 片 面 的 自 觉 和 内 部 的 探 讨, 而 必 须 通 过 对 话 ( 赵 启 正 等,2010) 辩 论 ( 丁 学 良,2011a) 和 反 思 ( 何 迪, 鲁 利 玲 ), 或 者 找 到 合 适 的 参 照 物, 通 过 对 他 者 的 理 解, 绕 道 来 理 解 自 我,( 拉 比 诺,2008:17) 由 此 推 进 中 国 模 式 的 改 进 和 革 新, 才 是 对 中 国 模 式 最 好 的 捍 卫 扬 弃 和 发 展 笔 者 绝 对 不 敢 苟 同 那 些 将 社 会 矛 盾 视 为 社 会 发 展 的 动 力 的 看 法, 因 为 不 是 所 有 的 社 会 矛 盾 都 能 够 推 动 社 会 发 展 文 化 大 革 命 给 我 们 的 教 训 已 经 足 够 惨 痛 ; 或 者 说 我 们 能 够 找 到 更 好 的 方 法 去 发 展 社 会 而 不 是 任 由 社 会 矛 盾 无 限 制 积 累 一 个 以 到 新 中 国 成 立 100 年 时 建 成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的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国 家 ( 胡 锦 涛,2011) 为 发 展 目 标 国 际 地 位 日 趋 上 升 本 应 无 比 珍 视 公 民 生 命 和 基 本 权 利 的 负 责 任 的 大 国, 显 然 不 能 将 类 似 的 社 会 矛 盾 尤 其 是 公 权 力 引 发 的 暴 力 事 件 视 为 社 会 发 展 的 动 力 在 中 西 模 式 被 对 立 的 情 境 下, 本 文 试 图 跳 出 理 想 或 预 设 模 式 的 陷 阱, 不 辩 论 概 念 的 内 涵, 也 不 追 求 应 然 之 理 念, 即 我 们 先 不 以 西 方 为 参 照 物 来 设 定 中 国 应 该 是 什 么 样 以 防 止 遭 到 西 化 的 批 评, 只 用 经 验 说 话, 看 看 我 们 中 国 人 可 以 有 什 么 样 的 公 共 政 治 本 文 通 过 展 示 香 港 利 东 街 居 民 社 会 运 动 的 历 程, 来 看 看 中 国 模 式 的 政 治 维 度 存 在 的 优 劣 成 败 : 作 为 中 国 人, 我 们 是 否 可 以 在 不 采 取 西 式 民 主 的 前 提 下, 也 拥 有 不 暴 力 的 公 共 政 治? 如 果 可 以, 那 么 如 何 才 能 不 暴 力? 如 何 能 够 维 持 不 暴 力? 现 代 化 必 定 是 多 元 的 因 此 本 文 不 是 要 找 到 所 谓 的 第 三 条 道 路 ( 吉 登 斯,2000), 而 只 是 希 望 通 过 以 香 港 这 样 一 个 内 在 的 他 者 为 参 照 体 系, 超 越 中 西 模 式 的 对 立 来 讨 论 反 思 中 国 模 式 本 文 所 指 的 暴 力, 是 指 公 权 力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非 法 或 违 反 程 序, 成 为 权 力 性 暴 力 而 引 起 的 对 普 通 人 身 体 或 生 命 的 直 接 侵 犯 或 伤 害, 或 对 其 物 质 财 产 进 行 非 法 伤 害 和 破 坏 的 具 体 行 动, 以 及 由 此 而 引 发 的 普 通 人 所 实 施 的 报 复 或 对 抗 一 香 港 作 为 内 在 的 他 者 笔 者 认 为, 香 港 可 以 定 义 为 中 国 一 个 内 在 的 他 者 (an inner other), 具 有 方 法 论 上 的 意 义 说 其 内 在, 是 因 为 无 论 是 从 政 治 意 义 还 是 地 理 意 义 上 来 说, 香 港 都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一 个 天 然 的 内 在 的 部 分 说 是 他 者, 是 因 为 香 港 与 其 他 的 中 国 城 市 相 较, 具 有 非 常 明 显 的 相 异 性 (alterity) ( 拉 波 特 和 奥 弗 林,2009:8-15) 这 些 相 异 性 表 现 在 以 下 一 些 方 面 : 第 一,150 年 的 殖 民 统 治 使 香 港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制 度 等 方 面 深 深 地 打 上 了 英 国 的 烙 印, 这 体 现 在 尊 重 自 由 尊 重 权 利 的 价 值 观 上, 也 体 现 了 文 明 而 规 范 的 现 代 科 层 制 建 设 上, 也 体 现 在 两 文 三 语 1 教 育 节 日 的 设 置 ( 蔡 志 祥,2005) 等 日 常 生 活 层 面 但 是 英 国 人 没 有 破 坏 原 有 的 传 统 文 化 ( 蔡 荣 芳,2001:31), 香 港 也 没 有 经 历 过 社 会 主 义 运 动 和 改 造, 尤 其 是 文 化 大 革 命 所 带 来 的 文 化 与 精 神 上 的 那 种 断 裂 感 所 以, 香 港 保 留 了 大 量 物 质 的 和 非 物 质 的 中 国 传 统 文 化 ( 陈 蒨,1997) 第 二,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设 置 和 基 本 法 的 制 定, 使 香 港 与 中 国 其 他 城 市 行 政 区 划 都 实 行 不 一 样 的 管 治 方 针 这 使 香 港 表 现 出 了 不 一 样 的 政 治 生 态 香 港 虽 然 行 政 独 大, 但 立 法 行 政 司 法 三 权 基 本 分 立, 政 党 与 政 治 生 活 热 闹 非 凡, 风 云 变 幻 ( 周 平,2004) 香 港 是 中 国 乃 至 亚 洲 有 着 最 多 示 威 游 行 和 社 会 运 动 的 城 市 各 种 抗 争 频 繁 出 现, 社 会 运 动 ( 行 动 ) 成 为 家 常 便 饭 不 仅 如 此, 香 港 的 特 首 和 立 法 会 议 员 双 普 选 也 被 提 上 了 议 事 日 程, 必 定 是 中 国 第 一 个 最 高 行 政 官 员 和 最 高 权 力 机 关 实 行 普 选 的 城 市 但 示 威 之 城 的 香 港 却 比 任 何 一 个 其 他 中 国 城 市 都 更 稳 定 更 有 吸 引 力 第 三, 香 港 政 府 廉 洁 高 效 以 及 崇 尚 法 治 的 形 象 已 经 从 电 影 电 视 和 报 刊 杂 志 等 各 种 渠 道, 进 入 内 地 普 通 老 百 姓 的 视 野 香 港 廉 政 公 署 成 为 内 地 人 对 纪 委 反 贪 局 等 权 力 监 督 机 制 的 一 2 种 非 常 理 想 的 向 往 而 香 港 媒 体 所 持 有 的 开 放 自 由 的 状 态 也 令 国 内 新 闻 从 业 者 艳 羡 不 已 ( 参 阅 斯 雄, 2006) 而 这 些, 都 成 为 了 政 治 和 经 济 权 力 的 有 力 制 约 第 四, 从 香 港 的 国 际 地 位 和 作 用 来 看, 它 是 一 个 完 全 融 入 全 球 资 本 主 义 市 场 体 系 并 在 世 界 城 市 体 系 中 占 有 重 要 位 置 的 中 国 城 市, 是 一 个 政 治 上 不 独 立 自 然 资 源 有 限 的 独 立 经 济 体 1970 年 代, 香 港 凭 借 其 地 理 优 势 ( 东 西 方 通 道 天 然 良 港 ) 以 及 特 殊 的 政 治 经 济 地 位, 与 台 湾 新 加 坡 韩 国 一 起 成 为 腾 飞 的 亚 洲 四 小 龙 多 年 来, 香 港 一 直 都 是 中 国 的 远 洋 航 运 中 心 生 产 管 理 中 心 贸 易 中 心 金 融 中 心 及 商 业 服 务 中 心, 是 全 球 最 繁 忙 的 货 柜 港 因 此, 一 些 西 方 城 市 研 究 者 将 香 港 列 为 世 界 性 城 市 或 国 际 性 城 市 如 沙 森 认 为 香 港 与 纽 约 伦 敦 和 东 京 等 城 市 共 同 构 成 了 一 个 相 互 连 接 之 中 心 的 全 球 系 统 ( 沙 森,2005) 弗 里 德 曼 (Friedmann,1986) 则 将 香 港 列 为 半 边 陲 国 家 中 第 二 等 级 的 世 界 城 市, 是 中 国 唯 一 入 选 的 城 市 卡 斯 特 (2003:477) 则 认 为 香 港 - 深 圳 - 广 州 - 珠 海 - 澳 门 大 都 会 将 是 21 世 纪 初 期 主 要 的 金 融 与 商 业 中 心 之 一, 并 导 致 先 进 服 务 业 全 球 地 理 形 势 的 重 大 重 新 安 排 香 港 的 这 一 城 市 地 位 使 其 城 市 治 理 必 须 体 现 世 界 政 治 的 一 般 发 展 取 向, 如 追 求 民 主 自 由 文 明 非 暴 力 等, 否 则 其 在 世 界 城 市 体 系 的 地 位 就 会 受 到 极 大 影 响, 可 能 会 失 去 其 城 市 权 力 而 由 全 球 城 市 沦 为 边 陲 城 市 ( Skeldon,1997) 第 五, 香 港 是 中 国 一 个 特 殊 的 地 理 和 文 化 边 界, 中 国 文 化 和 西 方 文 化 在 这 里 结 合 得 非 常 1 指 中 文 英 文 两 种 书 面 语 言, 以 及 英 语 粤 语 和 普 通 话 三 种 口 头 语 言 2 香 港 廉 洁 之 都 如 何 炼 成? 南 方 都 市 报 港 澳,2014-02-18
深 入 和 自 然 从 理 论 上 看, 边 界 具 有 某 种 潜 在 的 能 力, 它 可 以 成 为 对 文 化 进 行 观 察 的 自 由 试 验 场 而 且, 在 边 境 地 区, 不 仅 可 以 引 入 新 的 文 化 成 分, 由 不 同 文 化 混 杂 而 成 的 新 的 文 化 规 则 也 将 得 到 认 可 (Turner,1982:28 引 自 赫 茨 菲 尔 德,2009:160) 如 此 看 来, 在 边 界 地 区, 不 同 的 文 化 可 以 在 大 庭 广 众 之 下 展 现 自 己, 用 汉 内 兹 的 话 来 说 就 是 文 化 与 文 化 相 加, 而 不 是 文 化 与 文 化 相 对 立 ( 赫 茨 菲 尔 德,2009:160) 一 种 文 化 的 性 格 不 是 天 然 就 存 在 的, 也 不 是 一 成 不 变 的, 而 是 通 过 与 其 他 文 化 的 不 断 涵 化 来 丰 富, 通 过 不 断 交 流 而 保 持, 通 过 不 断 地 创 造 和 转 换 而 发 展 的 从 他 者 的 角 度 来 审 视, 香 港 文 化 不 是 单 纯 的 中 国 文 化, 更 不 是 单 纯 的 西 方 文 化, 也 不 是 两 者 的 简 单 交 汇, 它 是 香 港 这 块 土 地 上 用 历 史 经 验 嫁 接 这 两 种 文 化 之 后 自 然 生 长 出 来 的 独 特 的 多 元 文 化 而 这 种 特 色, 是 中 国 其 他 任 何 一 个 内 地 城 市 都 不 曾 拥 有 的 在 这 个 意 义 上 来 讲, 香 港 有 理 由 成 为 西 方 观 察 中 国 和 中 国 观 察 西 方 的 最 佳 地 点, 应 该 并 且 能 够 在 中 国 对 西 方 的 理 解 以 及 西 方 对 中 国 的 理 解 两 方 面 都 做 出 独 特 贡 献 一 方 面, 香 港 能 够 为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和 政 治 实 践 提 供 内 地 城 市 现 在 所 无 法 提 供 的 公 共 政 治 的 经 验 模 式 和 案 例 另 一 方 面, 其 与 内 地 政 治 上 ( 都 是 威 权 主 义 政 体 ) 文 化 上 ( 都 是 以 中 国 人 为 主 的 儒 家 文 化 底 蕴 ) 的 同 源 一 脉, 又 能 够 使 我 们 在 进 行 模 式 比 较 时 跨 越 与 西 方 政 体 之 间 种 种 差 异 的 鸿 沟, 避 免 遭 致 意 识 形 态 方 面 的 批 评 因 此, 香 港 可 以 视 为 中 国 式 政 治 文 化 与 西 方 政 治 文 化 互 相 涵 化 的 桥 头 堡 和 窗 口, 是 一 块 已 经 结 出 果 实 的 试 验 田 因 此, 本 研 究 选 取 香 港 的 城 市 拆 迁 案 例 来 反 思 当 前 中 国 的 公 共 政 治 二 香 港 居 民 如 何 参 与 公 共 政 治? 利 东 街 位 于 香 港 岛 的 中 心 地 带 湾 仔 旧 区, 其 作 为 喜 帖 街 或 印 刷 街 的 主 题 特 色, 是 在 香 港 乃 至 中 国 其 他 地 方 找 不 到 的 20 世 纪 70 年 代, 小 商 户 在 没 有 规 划 的 情 况 下, 逐 渐 聚 集 在 这 条 街, 开 始 印 刷 月 历 红 包 袋 及 春 联 等 而 盛 行 一 时, 被 称 为 印 刷 街 80 年 代, 商 户 们 开 始 转 型 求 存 印 制 喜 帖 由 于 店 家 们 都 喜 欢 把 喜 帖 红 包 袋 等 陈 列 在 店 铺 前, 因 此 满 街 都 是 红 红 的 琳 琅 满 目 的 缤 纷 景 观 让 喜 帖 街 声 名 大 噪, 创 造 了 利 东 街 最 辉 煌 的 年 代 由 于 整 条 街 道 同 类 商 铺 集 中, 能 够 为 顾 客 提 供 更 多 选 择, 于 是 成 为 本 地 人 采 购 印 刷 品 的 首 选 之 地 不 少 海 外 游 客 也 慕 名 而 来, 购 买 一 些 富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印 刷 品 留 作 纪 念 在 很 多 香 港 人 眼 中, 喜 帖 街 是 本 土 经 济 旧 区 文 化 和 社 区 网 络 的 典 型 代 表 1 利 东 街 运 动 过 程 暗 合 了 社 会 戏 剧 的 四 个 阶 段 2 第 一 阶 段,1997 年 10 月, 政 府 将 利 东 街 及 其 周 边 划 分 为 重 建 区, 却 悬 而 未 决 重 建 计 划 带 来 了 各 种 威 胁 : 金 融 危 机 和 楼 市 的 跌 宕 起 伏 让 业 主 担 心 物 业 卖 不 出 好 价 钱, 或 放 弃 维 修 和 改 善, 或 贪 图 赔 偿 而 赶 走 租 户, 使 租 户 处 于 生 活 环 境 的 恶 化 和 生 活 的 不 确 定 性 的 状 态 ; 商 户 们 更 担 心 行 业 经 济 流 失 ; 关 注 城 市 规 划 和 社 会 文 化 的 人 士 则 担 心 推 土 机 式 重 建 将 毁 掉 旧 区 社 区 网 络 和 本 土 经 济, 使 相 对 稳 定 的 社 1 利 东 街 运 动 较 为 详 细 的 版 本, 请 参 见 夏 循 祥 陈 健 民 (2014) 2 在 维 克 多 特 纳 (2007:29-34) 看 来, 社 会 戏 剧 是 社 会 中 固 有 冲 突 的 一 种 结 果, 是 张 力 激 增 的 公 共 事 件, 具 备 四 个 主 要 阶 段 1, 规 范 支 配 的 常 规 社 会 关 系 的 破 裂 2, 危 机, 是 处 于 社 会 过 程 中 更 稳 定 或 更 不 稳 定 阶 段 之 间 的 一 个 阈 限 3, 为 了 控 制 危 机 的 蔓 延 所 采 取 的 补 救 行 为 4, 要 么 就 是 社 会 群 体 的 重 新 整 合, 要 么 就 是 对 分 裂 进 行 社 会 性 承 认 并 使 其 合 法 化
会 秩 序 和 社 会 关 系 面 临 着 破 裂 第 二 阶 段,2003 年 10 月, 市 区 重 建 局 ( 以 下 简 称 市 建 局 ) 宣 布 正 式 启 动 H15 项 目 破 裂 转 化 为 危 机 的 标 志 一 部 分 人 必 须 离 开 湾 仔, 一 部 分 人 必 须 寻 找 新 的 商 铺, 还 有 一 部 分 人 被 迫 改 变 生 活 计 划 虽 然 小 部 分 长 者 因 为 重 建 很 快 申 请 到 了 公 屋, 但 大 部 分 街 坊 认 为 当 局 没 有 正 确 地 行 使 权 力, 于 是 在 社 工 的 帮 助 下 成 立 了 志 愿 组 织 H15 关 注 组, 开 始 与 当 局 交 涉, 协 商 保 留 具 有 浓 厚 香 港 味 的 喜 帖 街 运 动 最 激 烈 时, 关 注 组 经 常 出 席 的 成 员 有 近 百 人, 除 了 通 过 请 愿 游 行 和 游 说 议 员 等 方 式 与 市 建 局 城 市 规 划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城 规 会 ) 和 立 法 会 等 权 力 部 门 沟 通 交 涉 外, 还 在 专 业 人 士 帮 助 下 提 交 了 香 港 历 史 上 首 个 由 下 而 上, 居 民 设 计 的 重 建 方 案 哑 铃 方 案 2 第 三 阶 段, H15 关 注 组 作 为 社 会 运 动 组 织 继 续 进 行 抗 争, 而 政 府 则 根 据 抗 争 不 断 调 整 对 策 2005 年 11 月 至 2006 年 底, 市 建 局 依 据 收 回 土 地 条 例 强 行 收 回 了 全 部 业 权, 并 按 照 既 定 程 序 展 开 后 续 工 作 当 然, 为 了 赢 得 居 民 的 服 从 和 社 会 的 认 可, 当 局 对 重 建 计 划 进 行 了 一 些 修 改, 例 如 确 定 姻 园 主 题 降 低 整 体 发 展 密 度 和 高 度, 以 及 提 出 社 会 企 业 等, 以 期 尽 可 能 对 双 方 关 系 进 行 补 救 这 是 一 个 宣 称 文 明 的 权 力 体 系 所 必 须 做 到 的 这 期 间, 关 注 组 动 用 所 有 能 够 利 用 的 方 式 和 渠 道 向 既 有 权 力 体 系 发 起 各 种 挑 战, 并 开 展 一 系 列 活 动, 例 如 利 东 节 征 文 比 赛 电 影 放 映 会 和 文 化 导 赏 团 等 具 有 教 育 意 义 的 文 化 战 争, 并 与 其 他 保 育 活 动 呼 应 以 引 起 思 考 和 辩 论, 始 终 将 利 东 街 运 动 保 留 在 香 港 主 要 社 会 议 题 中 对 此, 市 建 局 也 作 出 回 应, 采 纳 了 哑 铃 方 案 的 部 分 创 意, 并 于 2007 年 5 月 获 得 城 规 会 通 过 此 后, 市 建 局 开 始 清 拆 利 东 街, 引 发 了 10 月 5 日 的 青 年 阻 街 行 动 11 月, 关 注 组 与 新 任 规 划 发 展 局 局 长 林 郑 月 娥 进 行 会 谈 后, 再 次 提 交 方 案, 要 求 保 留 中 段 唐 楼 并 减 少 停 车 位 12 月 23 日, 因 为 市 建 局 开 始 清 拆 尚 存 争 议 的 中 段 唐 楼, 关 注 组 成 员 叶 女 士 在 街 头 进 行 无 限 期 绝 食 表 示 抗 议, 并 要 求 政 府 高 层 干 预 此 事 几 位 高 层 官 员 均 对 其 表 示 了 慰 问, 但 认 为 项 目 不 能 因 为 有 人 绝 食 就 停 下 2008 年 1 月 11 日, 城 规 会 否 决 了 居 民 的 改 正 方 案 同 年 3 月, 利 东 街 地 盘 建 筑 被 全 部 清 除, 保 育 运 动 基 本 宣 布 失 败 第 四 阶 段, 随 着 中 段 唐 楼 的 被 拆, 利 东 街 运 动 成 为 了 历 史, 但 是 H15 关 注 组 被 保 留 下 来 由 于 与 政 府 在 城 市 意 义 方 面 存 在 不 可 挽 回 的 分 歧, 无 法 达 到 重 新 整 合 的 状 态, 关 注 组 一 边 研 究 如 何 才 能 遏 制 市 建 局, 为 以 后 面 临 重 建 的 街 坊 争 取 可 能 的 权 益, 例 如 楼 换 楼 优 先 1 是 1 H15 包 括 湾 仔 利 东 街 麦 加 力 歌 街 等 8 条 街 道, 占 地 8 900 平 方 米, 是 市 区 重 建 以 来 最 大 的 发 展 项 目, 发 展 成 本 预 计 35.75 亿 元, 涉 及 647 个 业 权 100 多 家 小 商 铺 930 个 家 庭 2 000 多 名 居 民, 赔 偿 费 用 约 为 17.3 亿 元 2 该 方 案 一 可 以 防 止 原 方 案 中 大 型 商 场 所 引 起 的 屏 风 效 应, 二 可 以 保 留 具 有 历 史 意 义 的 中 段 唐 楼, 并 找 出 空 间 给 新 建 的 楼 宇 及 其 他 社 区 设 施, 三 可 以 让 愿 意 留 在 利 东 街 的 居 民 可 以 选 择 复 修 楼 宇 或 补 回 楼 龄 差 价 购 买 新 楼, 从 而 保 持 喜 帖 街 的 社 区 网 络 产 业 特 色 和 行 业 规 模 ; 四 是 保 留 和 清 拆 方 式 混 合 使 用, 解 决 了 市 建 局 资 金 问 题, 商 业 利 润 也 不 至 于 受 损 该 方 案 两 头 高 中 间 低, 形 似 哑 铃, 因 此 被 称 为 哑 铃 方 案 参 见 : 多 赢 方 案 : 落 实 以 人 为 本, 缔 造 可 持 续 发 展 湾 仔, 网 址 :http://wanchai.no-ip.org/proposal, 最 后 访 问 时 间 为 2010 年 1 月 20 日
回 迁 等 政 策, 一 边 开 始 思 考 组 织 自 身 存 在 的 前 途 关 注 组 最 终 成 功 申 请 到 一 笔 40 多 万 元 的 扶 贫 基 金, 成 为 比 较 正 式 的 公 民 社 会 组 织, 主 要 在 重 建 领 域 进 行 政 策 咨 询 和 公 民 教 育 关 注 组 的 主 要 组 成 为 街 坊 和 义 工 参 与 街 坊 的 成 分 比 较 多 元, 有 商 铺 和 住 宅 业 主 住 宅 和 商 铺 租 客 和 业 主 兼 住 户 ; 从 经 济 地 位 来 看, 有 富 人, 有 穷 人, 也 有 中 产 阶 级 ; 从 职 业 上 看, 有 专 业 人 士 学 者 家 庭 主 妇 和 小 业 主 这 种 多 元 的 阶 级 成 分 显 示 了 香 港 社 会 组 织 的 内 部 构 成 与 外 部 结 构 的 特 点 从 关 注 组 与 整 体 社 会 的 联 系 来 看, 可 以 发 现 其 周 边 有 多 层 次 和 多 元 的 组 织 网 络 关 注 市 区 重 建 文 化 保 育 等 议 题 的 香 港 公 民 社 会 组 织 和 个 人 几 乎 都 曾 在 利 东 街 投 入 过 力 量 和 资 源 第 一 层 次 是 社 区 网 络 地 区 性 社 会 组 织 第 二 层 次 是 广 义 的 公 民 社 会, 包 括 学 生 社 团 ( 如 香 港 中 文 大 学 学 生 会 ) NGO 组 织 专 业 组 织 ( 如 建 筑 师 学 会 ) 媒 体 ( 包 括 大 众 媒 体 和 小 众 媒 体 ) 艺 术 团 体, 还 有 知 识 分 子 学 者 等 第 三 层 次 是 议 会 和 政 府 部 门 第 四 层 次 是 超 国 家 组 织, 如 联 合 国 教 科 文 组 织 这 几 个 层 次 互 有 交 叉, 并 不 是 绝 然 的 划 分 义 工 是 贯 穿 这 些 层 次 的 一 种 超 越 性 身 份, 因 为 他 们 可 以 属 于 某 个 组 织, 也 可 属 于 多 个 组 织, 也 可 能 不 属 于 任 何 组 织, 也 可 以 只 以 个 人 身 份 义 工 也 不 一 定 是 精 英 人 士, 但 凡 有 志 于 公 共 事 业 和 公 共 利 益 的 人, 无 论 男 女 老 少 高 低 贵 贱, 都 可 以 加 入 到 关 注 组 的 活 动 或 行 动 中 来 这 其 中 包 括 知 识 分 子 议 员 学 者 艺 术 家 等, 也 包 括 综 援 领 取 者 底 层 工 人 和 无 业 人 士, 甚 至 包 括 现 职 公 务 员 关 注 组 主 要 的 行 动 模 式 有 : 第 一, 常 规 性 行 动, 包 括 游 说 权 力 机 构 游 行 请 愿 及 社 会 动 员 等 ; 第 二, 艺 术 的 行 动, 即 关 注 组 在 团 体 的 协 助 下, 以 纪 录 片 书 籍 主 题 文 化 衫 摄 影 展 览 故 事 会 行 为 艺 术 等 形 式 为 载 体 来 表 现 抗 争 ; 第 三, 建 设 性 行 动, 即 指 通 过 工 作 坊 公 众 咨 询 文 化 导 赏 等 各 种 形 式, 提 出 与 政 府 不 一 样 的 重 建 策 略 城 市 规 划 理 念, 并 就 相 关 政 策 提 出 建 设 性 批 评 和 替 代 性 方 案 ; 第 四, 公 民 不 服 从 行 动, 即 指 以 自 我 限 制 的 非 暴 力 的 不 合 作 的 和 平 行 动 来 表 达 不 服 从, 如 阻 止 施 工 街 头 绝 食, 这 种 行 动 在 媒 体 的 关 注 下 能 够 迫 使 政 府 尽 快 作 出 正 式 回 应, 或 者 引 起 更 大 的 关 注 ; 第 五, 进 行 公 民 教 育, 以 帮 助 重 建 区 街 坊 了 解 并 理 解 市 区 重 建 ( 夏 循 祥,2010) H15 关 注 组 因 街 道 被 挪 用 而 起, 在 香 港 社 会 创 造 了 一 系 列 公 共 事 件, 形 成 了 具 有 较 大 影 响 的 社 会 运 动 然 而, 最 让 笔 者 反 思 的 是, 在 这 样 一 场 旷 日 持 久 声 势 浩 大 的 社 会 运 动 中, 没 有 出 现 任 何 的 暴 力 行 为 而 笔 者 在 香 港 进 行 的 田 野 调 查 期 间 的 2006-2008 年, 其 他 各 种 社 会 运 动 也 基 本 没 有 出 现 暴 力 行 为 与 内 地 的 城 市 拆 迁 相 比, 这 种 非 暴 力 的 公 共 政 治, 确 实 令 人 向 往 这 使 得 本 文 开 始 探 究 非 暴 力 的 公 共 政 治 文 化 在 香 港 是 如 何 养 成 的 三 非 暴 力 是 如 何 养 成 的? 从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角 度, 香 港 社 会 受 到 三 种 结 构 性 权 力 的 制 约 : 资 本 的 权 力, 包 括 区 域 内 资 本 和 国 际 资 本 ; 国 家 政 治 体 制 以 及 内 部 权 力 结 构 (Gill and Law, 1988:83-102) 从 国 际 资 本 权 力 来 看, 香 港 在 世 界 城 市 体 系 中 的 位 置 使 其 城 市 治 理 必 须 体 现 当 代 政 治 的 一 般 发 展 取
向, 尤 其 是 非 暴 力 因 为 暴 力 会 遭 致 暴 力 的 报 复, 会 招 致 国 际 社 会 和 社 会 舆 论 的 谴 责 和 制 裁, 导 致 权 力 体 系 的 不 稳 定, 使 社 会 面 临 着 崩 溃 的 危 险, 其 在 世 界 城 市 体 系 的 地 位 就 会 受 到 极 大 影 响, 就 会 被 迫 靠 边 站 或 遭 到 取 代 ( 艾 伦 等,2009:228) 这 种 后 果 对 于 以 外 向 型 经 济 为 主 要 支 柱 的 香 港 来 说, 将 会 是 灾 难 性 的 香 港 的 内 部 权 力 结 构 对 暴 力 的 限 制 可 以 从 政 府 公 民 社 会 和 个 人 三 方 面 来 分 析 ( 一 ) 政 府 必 须 以 无 需 暴 力 的 权 力 ( 杰 克 曼,2005) 寻 求 政 策 的 实 施, 尽 量 做 足 程 序, 及 时 回 应 民 间 声 音 首 先, 公 共 咨 询 程 序 的 开 展 使 政 策 实 施 具 有 相 当 的 正 当 性 香 港 的 发 展 一 直 倾 向 于 采 用 全 面 收 购 与 清 拆 的 推 土 机 式 重 建, 长 时 期 以 来 缺 乏 有 系 统 的 规 划,( 龙 炳 颐,1997:244) 一 直 遭 致 各 种 反 对 但 香 港 政 府 承 袭 了 英 国 式 的 制 度 设 计, 公 共 项 目 的 决 策 一 般 都 有 公 共 咨 询 程 序 虽 然 这 种 咨 询 是 有 限 度 和 有 选 择 的, 结 果 也 无 需 向 公 众 负 责, 导 致 普 通 人 常 常 被 咨 询 过 程 所 排 除 或 忽 视 即 使 有 不 同 的 声 音, 也 很 难 得 到 反 映 不 过, 居 民 写 信 给 市 建 局 或 其 他 政 府 机 构 反 映 问 题, 基 本 上 都 会 收 到 正 式 的 回 信 表 示 回 应 或 拒 绝 笔 者 作 为 H15 项 目 蓝 屋 项 目 规 划 申 请 的 关 注 者, 就 曾 多 次 收 到 城 规 会 给 关 注 者 的 群 发 邮 件, 要 么 是 寄 来 会 议 记 录, 要 么 提 醒 其 继 续 关 注 该 规 划 申 请 讨 论 的 进 程 对 于 居 民 或 公 民 社 会 举 行 论 坛 或 见 面 会 的 邀 约, 市 建 局 或 规 划 署 等 公 共 部 门 也 尽 力 合 作, 派 员 参 加 他 们 之 间 进 行 过 多 次 对 话, 有 时 场 面 相 当 火 爆 如 2007 年 1 月 17 日 的 市 建 局 咨 询 会 上, 面 对 关 注 组 和 公 民 社 会 的 炮 轰, 市 建 局 地 区 总 监 一 度 非 常 难 堪, 有 些 失 态 但 他 旋 即 在 同 事 的 提 醒 下 恢 复 了 公 职 人 员 应 有 的 克 制 其 次, 政 府 尽 量 回 应 民 间 声 音, 并 有 限 度 让 步, 及 时 检 讨 公 共 政 策 因 为 利 东 街 及 其 他 重 建 区 的 街 坊 们 有 强 烈 的 意 愿, 因 为 关 注 组 在 各 类 行 动 中 所 体 现 出 来 的 战 斗 力, 更 因 为 社 会 舆 论 对 现 有 政 策 的 强 烈 批 判, 发 展 局 后 来 强 调 规 划 程 序 必 须 征 求 区 议 会 同 意, 逐 步 开 始 实 质 性 的 讨 论, 研 究 如 何 改 变 重 建 手 法, 例 如 检 讨 市 区 重 建 策 略 增 加 复 修 的 比 例 并 降 低 重 建 的 比 例 尽 量 维 持 本 土 经 济 模 式 落 实 居 民 回 迁 等 政 府 高 级 官 员 也 开 始 有 限 度 地 走 入 民 间 参 与 对 话 青 年 阻 街 事 件 后, 时 任 发 展 局 长 的 林 郑 月 娥 就 曾 亲 自 与 关 注 组 进 行 过 会 谈 第 三, 政 府 在 可 以 行 使 强 制 或 暴 力 手 段 的 时 候, 也 不 一 定 会 行 使 强 制 或 暴 力 手 段 香 港 政 府 坚 持 尽 量 赢 得 民 心 的 作 风, 在 拆 迁 前 往 往 会 给 居 民 较 长 的 时 间, 对 重 建 也 规 定 了 较 长 的 周 期 这 可 能 无 助 于 居 民 劣 势 的 改 善, 但 为 政 府 的 政 治 能 力 赢 得 了 合 法 性 巿 建 局 的 目 标, 是 用 约 六 年 的 时 间 完 成 每 一 个 项 目, 当 中 包 括 规 划 收 地 及 清 场 等, 并 且 以 私 人 协 商 方 式 收 购 受 影 响 的 业 权 在 讲 求 高 效 率 的 香 港, 也 算 得 上 宽 厚 了 政 府 和 居 民 会 多 次 就 搬 迁 和 赔 偿 进 行 双 方 讨 论, 一 定 会 等 到 所 有 居 民 都 迁 出 后 才 拆 迁 虽 然 有 过 几 次 动 用 执 达 吏 抬 走 居 民 的 例 子, 1 但 没 有 居 民 还 在 原 区 就 开 始 强 拆 的 案 例 利 东 街 事 件 中,2005 年 11 月 5 日, 居 民 业 权 全 部 被 收 回, 剩 下 的 街 坊 都 有 可 能 面 临 着 霸 占 官 地 的 诉 讼 2006 年 3 月 31 日 是 居 民 迁 出 的 最 后 期 限 但 鉴 于 利 东 街 运 动 的 影 响, 市 建 局 工 作 人 员 还 是 在 耐 1 笔 者 田 野 期 间 只 发 生 过 一 例, 即 2006 年 12 月, 市 建 局 派 执 达 吏 抬 走 大 角 咀 两 兄 弟
心 地 继 续 以 谈 判 为 主, 给 予 一 定 时 间 的 延 长, 并 没 有 动 用 强 制 搬 迁 手 段 这 也 是 为 什 么 利 东 街 运 动 中, 政 府 部 门 虽 然 招 致 如 潮 的 批 评, 却 没 完 全 失 去 全 社 会 的 信 任 的 原 因 第 四, 政 府 允 许 居 民 建 立 自 己 的 组 织, 并 允 许 这 类 组 织 在 符 合 法 律 精 神 和 程 序 的 基 础 上 采 取 反 对 和 抗 议 行 动, 从 而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缓 解 了 社 会 怨 恨 因 此 对 于 居 民 的 抗 议, 政 府 远 没 有 要 到 使 用 镇 压 手 段 的 程 度, 只 需 要 采 取 一 定 的 策 略 就 可 以 达 到 社 会 控 制 的 目 的 每 有 事 件 发 生, 政 府 想 到 的 是 采 取 改 革 措 施, 而 不 是 动 用 强 制 手 段 来 防 止 冲 突 的 传 播 与 事 件 的 公 开 事 实 上, 政 府 也 越 来 越 多 地 接 受 非 暴 力 抵 抗 这 不 仅 没 有 损 失 当 权 者 的 利 益 社 会 稳 定 和 经 济 发 展, 也 没 有 伤 害 无 权 者 的 基 本 利 益, 尤 其 是 没 有 出 现 暴 力 事 件 第 五, 作 为 合 法 的 暴 力 机 器, 警 方 始 终 保 持 中 立, 尽 量 不 使 矛 盾 激 化 在 公 民 社 会 成 熟 与 舆 论 自 由 的 香 港, 警 方 滥 权 是 非 常 大 的 公 共 事 件 一 旦 警 方 有 任 何 行 为 失 当, 就 会 成 为 公 民 社 会 谴 责 和 媒 体 报 道 的 目 标 警 方 负 责 人 也 必 须 出 席 立 法 会 接 受 质 询 和 调 查 因 此 在 政 府 与 街 坊 交 涉 谈 判 冲 突 的 过 程 中, 警 察 的 代 表 一 直 尽 量 居 于 中 间 立 场 对 于 关 注 组 在 街 头 悬 挂 横 幅 张 贴 标 语 举 行 记 者 会, 警 察 和 市 建 局 的 保 安 也 只 是 过 来 询 问, 并 不 采 取 诸 如 驱 赶 清 除 等 行 动, 没 有 激 化 民 间 情 绪 ( 二 ) 成 熟 的 公 民 社 会 本 身 是 一 种 能 够 有 效 制 约 暴 力 的 社 会 机 制 一 国 两 制 下 的 香 港 ( 夏 循 祥,2013), 因 为 有 媒 体 公 民 社 会 议 会 和 政 党 能 够 对 政 府 行 使 实 实 在 在 的 监 督 与 制 约, 而 民 众 也 有 长 期 抗 争 的 传 统, 令 政 府 只 要 动 用 武 力, 便 会 付 出 很 大 代 价 因 此, 政 府 在 面 对 来 自 底 层 民 众 的 抗 争 时, 需 要 不 断 强 调 和 平 稳 定 和 守 法, 并 主 动 约 束 政 府 行 为, 思 考 并 寻 求 以 非 暴 力 方 式 来 推 行 政 策 最 为 常 见 的 手 段 是 行 政 吸 纳 政 治 ( 金 耀 基,1985) 每 有 事 件 发 生, 政 府 想 到 的 是 采 取 改 革 措 施, 而 不 是 动 用 强 制 手 段 来 防 止 冲 突 的 传 播 与 事 件 的 公 开 公 民 社 会 不 单 能 够 限 制 政 府 的 暴 力, 也 能 够 限 制 社 会 运 动 领 域 的 暴 力 从 民 间 组 织 的 角 度 看, 也 经 常 发 生 普 通 民 众 采 用 暴 力 的 方 式 进 行 试 探 的 情 形 但 在 大 多 情 况 下, 即 使 民 众 被 迫 使 用 暴 力, 亦 得 不 到 同 情 2010 年, 香 港 80 后 青 年 反 高 铁 运 动 中 ( 夏 瑛,2014) 出 现 了 一 些 较 为 激 烈 的 行 动 吕 大 乐 教 授 立 刻 指 出 : 反 高 铁 的 围 堵 行 动 不 是 和 平 抗 争, 违 反 了 议 会 民 主 的 规 范 和 伦 理 1 这 一 批 评 在 社 会 运 动 界 引 起 了 很 大 反 响, 并 由 此 在 社 会 上 引 起 了 关 于 围 堵 行 动 是 否 属 于 暴 力 如 何 对 待 暴 力 等 诸 多 论 争 2 ( 三 ) 从 个 体 的 角 度 来 说, 法 治 观 念 和 文 明 理 念 已 经 深 深 扎 根 于 香 港 人 的 思 想 意 识 之 中, 尤 其 是 中 生 代 对 以 往 暴 力 事 件 的 创 伤 记 忆, 成 为 减 少 社 会 暴 力 的 一 个 有 效 条 件 1 2 吕 大 乐 : 冲 击 立 法 会 超 出 和 平 抗 争 范 围, 信 报,2010-01-19 蔡 子 强 : 需 要 世 代 对 话, 而 非 世 代 战 争, 明 报 中 国 /A32, 2010-01-21 叶 荫 聪 : 反 高 铁 从 来 没 有 冲 击 立 法 会 信 报 财 经 新 闻 时 事 评 论 /P17, 2010-01-22 马 国 明 : 选 择 性 谴 责 暴 力, 信 报 财 经 新 闻 文 化 /P45,2010-01-25 陈 巧 文 : 我 们 没 有 超 出 正 当 抗 争 范 围, 苹 果 日 报 论 坛 /A22,2010-01-25 沈 旭 晖 : 一 个 学 术 时 代 的 终 结 : 第 四 代 学 者 眼 中 的 吕 大 乐 昔 日 情 怀, 明 报 加 东 版 ( 多 伦 多 ) 周 日 话 题 /D04,2010-01-31 哲 学 人 民 : 批 评 的 知 性 和 德 性 回 应 沈 旭 晖, 明 报 加 东 版 ( 多 伦 多 ) 周 日 话 题 /D04, 2010-02-07 吕 大 乐 : 我 的 昔 日 情 怀, 明 报 观 点 /A29,2010-02-08 赵 善 轩 : 暴 力 问 政 的 时 代, 星 岛 日 报 名 师 Blog/F06,2010-05-20
香 港 也 曾 经 历 过 暴 力 时 代 但 1966 年 九 龙 骚 动 和 1967 年 暴 动 ( 余 汝 信,2012) 却 成 为 了 香 港 政 治 构 造 的 分 水 岭 (Lui and Stephen, 1997:97-113) 陈 健 民 在 为 笔 者 即 将 出 版 的 博 士 论 文 作 序 时 写 道 : 战 后 的 第 一 代 香 港 人 是 在 1949 年 前 后 逃 避 共 产 统 治 而 南 下 的 中 国 人 ; 这 代 人 经 历 过 中 日 战 争 和 国 共 内 战, 来 香 港 是 要 寻 求 平 凡 安 定 的 生 活 目 睹 大 陆 人 民 在 五 十 年 代 经 历 的 土 改 反 右 大 跃 进, 和 六 十 年 代 蔓 延 到 香 港 的 文 化 大 革 命 ( 引 至 反 英 的 暴 动 ), 那 一 代 的 香 港 人 特 别 惧 怕 暴 力, 分 外 珍 惜 港 英 建 立 的 法 制 和 安 定 繁 荣 的 社 会 他 们 教 育 下 一 代 时 亦 倾 向 温 和 实 务 远 离 政 治 因 此 1970 年 代 之 后, 香 港 的 政 治 和 社 会 生 活 都 开 始 摒 弃 暴 力, 绝 少 公 权 力 引 发 的 暴 力, 也 由 此 成 为 了 繁 荣 稳 定 文 明 的 国 际 明 星 城 市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当 今 的 香 港, 暴 力 虽 然 没 有 绝 迹, 但 任 何 暴 力 都 会 受 到 谴 责 哪 怕 是 超 出 香 港 地 域 之 外 的 暴 力 如 内 地 公 权 力 对 香 港 记 者 采 访 的 限 制 巴 基 斯 坦 政 府 对 民 众 的 镇 压 ; 哪 怕 只 是 符 号 的 暴 力 语 言 的 暴 力 如 对 性 工 作 者 综 援 领 取 者 的 污 名 化, 通 通 都 会 受 到 谴 责 虽 然 暴 力 是 最 容 易 发 起 的 行 动, 但 它 本 身 会 对 运 动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如 造 成 社 会 的 两 极 分 化 制 造 运 动 的 分 裂 吓 跑 同 情 者 等 ( 塔 罗,2005:128-9) 但 现 在 的 第 三 第 四 代 香 港 人 再 不 会 以 中 国 大 陆 作 为 参 考 对 象, 对 民 主 和 公 共 参 与 有 更 强 烈 的 诉 求 在 全 球 网 络 社 会 和 青 年 参 政 的 风 潮 中, 香 港 新 一 代 亦 积 极 投 入 各 种 社 会 运 动, 其 组 织 形 态 愈 来 愈 去 中 心 化, 行 动 的 方 式 亦 在 暴 力 边 沿 徘 徊 的 确, 无 权 者 面 对 强 大 的 权 力 集 团, 不 以 激 烈 的 方 式 实 难 以 抗 争, 所 以 暴 力 的 试 探 或 者 较 为 激 烈 的 不 合 作 也 是 经 常 存 在 的, 但 都 遭 到 了 法 律 的 惩 罚 如 2006 年 12 月, 因 反 对 政 府 清 拆 天 星 码 头, 一 位 抗 争 者 因 持 小 刀 划 破 天 星 码 头 施 工 围 场 的 丝 网, 被 控 刑 事 毁 坏, 罪 名 成 立 后 被 判 40 小 时 社 会 服 务 令 2007 年 8 月 1 日, 因 反 对 政 府 清 拆 皇 后 码 头, 两 位 本 土 行 动 成 员 在 与 警 方 对 峙 冲 突 时, 被 控 袭 击 在 正 当 执 行 职 务 的 警 务 人 员 罪, 后 分 别 入 狱 2 月 和 半 年 因 此 民 众 必 须 思 考 并 寻 求 以 非 暴 力 的 方 式 抗 衡 强 力 执 法, 运 用 各 种 文 明 的 符 号 击 破 对 方 利 东 街 居 民 运 动 的 轨 迹 充 分 表 明, 在 一 个 非 暴 力 的 权 力 体 系 下, 底 层 的 反 抗 与 斗 争 也 可 以 非 常 文 明 而 且 有 效 虽 然 暴 力 是 维 持 社 会 秩 序 的 一 种 手 段, 有 其 合 理 化 的 一 面 但 消 除 暴 力 已 经 是 现 代 文 明 建 立 秩 序 的 主 要 项 目 之 一 ( 鲍 曼,2002:274) 通 过 对 利 东 街 居 民 社 会 运 动 的 考 察, 我 们 明 白, 睿 智 的 当 权 者 不 会 轻 易 动 用 暴 力 来 获 取 服 从 他 们 可 以 利 用 意 识 形 态 霸 权 地 位 资 源 优 势 和 最 终 的 决 定 权 来 尽 力 维 持 原 有 的 权 力 结 构, 也 通 过 权 力 的 分 享 对 无 权 者 的 有 限 妥 协, 或 者 对 意 识 形 态 的 有 限 度 修 正, 来 重 新 获 得 权 威, 从 而 以 最 小 的 代 价 来 获 取 民 众 最 衷 心 的 支 持 四 香 港 经 验 对 中 国 模 式 的 启 示 面 对 多 元 的 社 会 矛 盾 和 冲 突, 如 何 实 现 有 效 而 和 平 的 公 共 治 理, 如 何 建 设 和 谐 社 会, 是 一 向 有 着 秩 序 情 结 ( 张 德 胜,2007) 的 儒 家 文 明 和 社 会 主 义 秩 序 观 所 必 须 正 视 的 一 个 现 实 课 题, 也 是 正 在 探 索 新 方 向 的 中 国 模 式 必 须 要 反 思 的 问 题
改 革 是 为 了 发 展, 发 展 需 要 稳 定 这 三 者 关 系 的 处 理 首 先 取 决 于 我 们 如 何 定 义 稳 定 稳 定 应 该 是 这 样 一 种 状 态, 即 国 家 权 力 得 到 合 法 行 使, 而 民 众 权 利 同 时 得 到 合 法 保 护 现 代 政 治 中 一 定 要 有 足 够 的 机 制, 使 不 同 群 体 合 法 的 表 达 权 和 发 展 权 都 得 到 应 有 的 尊 重 在 这 种 交 响 机 制 的 社 会 中, 不 同 声 音 都 可 以 被 听 到 失 败 的 一 方 尽 管 不 甘 心, 但 后 果 仍 可 接 受 只 要 双 方 都 在 法 律 的 框 架 下 采 取 行 动, 那 么 社 会 秩 序 就 会 保 持 稳 定 这 才 是 真 正 的 和 谐 如 果 一 个 社 会 总 是 出 现 同 样 的 社 会 矛 盾, 而 我 们 总 是 以 这 样 那 样 的 借 口 不 去 从 结 构 上 解 决 引 发 矛 盾 的 根 源, 那 就 不 是 社 会 发 展, 而 是 现 有 权 力 结 构 限 制 了 社 会 的 发 展! 我 们 也 相 信 国 情 确 有 不 同, 但 不 希 望 国 情 有 别 总 是 成 为 不 除 弊 革 新 的 挡 箭 牌 或 遮 羞 布 我 们 总 不 能 将 频 繁 发 生 的 暴 力 事 件 也 视 为 中 国 模 式 值 得 骄 傲 的 部 分 吧! 本 研 究 认 为, 通 过 内 在 的 他 者 这 样 一 个 转 熟 为 生 的 视 角, 香 港 经 验 可 以 绕 过 概 念 与 理 念 上 应 然 的 陷 阱, 为 当 代 中 国 城 市 的 公 共 治 理 提 供 一 些 实 然 的 经 验 : 首 先, 香 港 经 验 告 诉 我 们, 在 非 民 主 制 度 下, 所 谓 一 管 就 死 一 放 就 乱 的 中 国 人 也 可 以 拥 有 没 有 暴 力 的 公 共 政 治 也 就 是 说 中 国 模 式 的 城 市 政 治 可 以 去 除 其 暴 力 成 分, 因 为 非 暴 力 的 公 共 政 治 已 经 在 香 港 一 个 中 国 人 的 城 市 得 到 了 证 明, 并 且 成 为 了 从 政 府 到 公 民 社 会 到 个 体 都 高 度 认 可 共 同 维 系 的 一 种 政 治 共 识 而 无 需 如 一 些 学 者 那 样 捍 卫 中 国 模 式 以 至 于 讳 疾 忌 医 其 次, 社 会 运 动 并 不 以 暴 力 为 目 的 在 香 港 天 星 码 头 皇 后 码 头 利 东 街 菜 园 村 等 地 先 后 上 演 的 大 规 模 抗 议 场 景 中, 抗 议 者 和 政 府 都 克 制 了 情 绪, 没 有 发 生 暴 力 事 件 哪 怕 是 面 对 着 国 家 暴 力 的 具 体 伤 害, 抗 议 者 也 不 能 以 暴 力 对 抗, 这 是 文 明 社 会 的 通 例 第 三, 公 民 社 会 组 织 与 网 络 没 有 推 动 暴 力 事 件 的 产 生 与 发 展, 而 是 强 有 力 地 限 制 了 暴 力 的 发 生 提 倡 和 推 动 公 民 社 会 建 设 的 学 者 和 实 践 者 也 没 有 将 国 家 与 社 会 对 立, 而 是 认 为 社 会 必 须 联 合 起 来 对 抗 国 家 或 假 国 家 之 名 的 不 必 要 的 恶 最 后, 这 种 非 暴 力 的 公 共 政 治 是 各 方 面 自 觉 努 力 维 系 的 结 果 政 府 社 会 和 个 人 都 能 够 主 动 通 过 社 会 舆 论 监 督 社 会 制 度 建 设 与 维 护 行 动 与 言 论 的 自 我 审 查 来 多 方 面 克 制 自 己 制 约 他 方 无 需 暴 力 的 权 力 虽 然 无 法 杜 绝 社 会 运 动 的 暴 力, 但 却 为 权 力 争 得 了 合 法 性 在 中 国 模 式 与 西 方 模 式 被 对 立 的 意 识 形 态 情 境 下, 香 港 社 会 运 动 的 治 理 经 验 为 我 们 展 示 了 中 国 模 式 需 要 并 且 可 以 改 进 的 一 个 维 度 : 在 权 力 的 实 施 过 程 中, 只 要 政 府 秉 承 非 暴 力 的 政 治 理 念, 使 无 权 者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参 与 决 策, 不 仅 可 以 使 决 策 符 合 大 部 分 人 的 利 益, 而 且 能 够 降 低 城 市 治 理 的 成 本, 使 暴 力 事 件 降 至 最 低 决 策 前 的 时 间 可 能 会 延 长, 但 实 施 过 程 中 因 为 不 再 有 反 对 意 见, 能 够 提 高 权 力 行 使 的 真 正 效 率 ( 夏 循 祥, 陈 健 民,2014) 这 些 经 验 既 是 香 港 社 会 各 界 的 共 识, 也 是 政 府 与 人 民 的 理 想 这 种 经 验 是 中 国 文 化 用 了 150 年 与 全 球 化 的 资 本 主 义 碰 撞 纠 缠 而 生 长 出 来 的 一 些 果 实 否 定 它, 既 是 在 否 定 西 方 文 明, 也 是 在 否 定 中 国 文 化 自 己, 也 是 违 背 了 一 国 两 制 的 本 意 社 会 科 学 致 力 于 通 过 自 我 反 思 和 开 放 式 的 公 共 过 程, 来 创 造 系 统 地 收 集 ( 证 据 ) 的 以 经 验 为 基 础 的 理 论 知 识 ( Neuman,2010:107) 因 此 社 会 科 学 不 是 领 导 旨 意, 不 是 社 会
舆 论, 更 不 能 只 靠 强 行 打 压 有 关 中 国 模 式 的 理 论 自 觉 必 须 建 基 于 大 量 的 经 验 证 据 严 密 的 逻 辑 系 统 的 思 考 之 上, 通 过 对 话 辩 论 和 反 思, 来 形 成 科 学 的 结 论, 才 能 真 正 达 到 理 论 自 觉 和 制 度 自 信 公 民 文 化 虽 然 是 西 方 政 治 思 想 的 产 物, 但 它 是 一 种 建 立 在 沟 通 和 说 服 基 础 上 的 多 元 文 化, 它 是 一 致 性 和 多 样 性 共 存 的 文 化, 它 是 允 许 变 革 但 必 须 有 节 制 地 进 行 的 文 化 ( 阿 尔 蒙 德, 维 巴,2008:7) 香 港 城 市 拆 迁 的 民 族 志 展 示 出 了 儒 家 社 会 土 壤 上 一 样 可 以 开 出 公 民 文 化 的 花 朵 在 香 港 儒 家 文 明 的 基 础 上, 公 民 文 化 得 到 了 很 好 的 展 示 在 自 由 法 治 等 制 度 性 保 障 上, 当 权 者 的 权 力 行 使 过 程, 首 先 是 非 暴 力 的, 同 时 表 现 出 寻 求 民 意 认 同 和 公 众 参 与 的 姿 态 而 无 权 者 为 追 求 包 括 文 化 认 同 社 区 网 络 本 土 经 济 集 体 记 忆 等 目 标 在 内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而 进 行 了 持 久 而 文 明 的 抗 争 这 些 抗 争 也 被 媒 体 呈 现 于 公 众 眼 前, 成 为 公 共 事 件, 构 成 政 治 与 权 力 实 践 的 外 在 表 现 虽 然 有 着 示 威 之 城 的 称 号, 但 在 国 际 社 会 和 香 港 人 自 己 的 眼 中, 香 港 是 一 个 非 常 有 秩 序 的 社 会 公 民 文 化 混 合 了 不 同 历 史 时 期 政 治 文 化 的 基 本 特 征, 既 具 有 传 统 部 族 村 落 自 我 封 闭 的 互 信, 又 具 有 对 统 一 国 家 和 专 业 化 中 央 政 府 机 构 的 认 同 和 忠 诚, 同 时 还 有 对 现 代 复 杂 的 政 治 系 统 和 决 策 过 程 的 参 与 意 识 和 要 求 ( 阿 尔 蒙 德, 维 巴,2008: 重 版 译 者 序 言 第 3 页 ) 香 港 经 验 告 诉 我 们, 在 中 国 建 立 公 民 文 化, 并 不 需 要 抛 弃 儒 家 文 明, 也 不 需 要 改 变 社 会 主 义 新 传 统 中 有 效 并 被 广 为 接 受 的 原 则 如 何 在 儒 家 文 明 和 社 会 主 义 传 统 上 建 立 符 合 当 代 中 国 政 治 的 公 民 文 化, 是 一 国 两 制 政 治 思 想 对 香 港 研 究 提 出 的 新 的 任 务 虽 然 香 港 这 个 中 西 合 璧 的 社 会 内 部, 有 着 与 大 陆 不 一 样 的 整 合 性 力 量, 比 如 独 特 的 习 俗 邻 里 关 系 宗 教 信 仰 等, 但 香 港 经 验 既 不 是 所 谓 的 西 方 陷 阱 会 将 中 国 带 入 我 们 一 向 害 怕 的 全 盘 西 化, 更 不 是 囿 于 国 情 的 盲 目 排 外 我 们 必 须 从 中 国 模 式 革 新 与 改 良 的 角 度 来 检 验 儒 家 文 明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与 西 方 政 治 理 念 如 对 公 民 社 会 的 开 放 式 容 纳 结 合 的 可 能 性, 从 而 做 出 有 利 于 中 国 长 远 发 展 的 学 术 和 政 策 判 断 正 因 如 此, 作 为 内 在 的 他 者, 香 港 经 验 具 有 了 方 法 论 上 的 重 要 意 义 参 考 文 献 Friedmann, John. The World City Hypothesis. Development and Change (SAGE, London, Beverly Hills and New Delhi), 1986 (17): 69-83. Gill, Stephen and David Law. The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 Perspectives, Problems and Policies.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8 Lui, Tai-lok and Stephen W.K.Chiu. The Structuring of Social Movements in Contemporary Hong Kong. China Information, 1997(1-2): 97-113. Neuman, W.Lawrence. Social Research Methods: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Approaches. 北 京 :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2010. Ramo, Joshua Cooper. The Beijing Consensus, London: The Foreign Policy Centre,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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