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語言的魔鏡窺探老子守柔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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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俊 宏 等 / 南 臺 學 報 第 38 卷 第 4 期 2013 年 12 月 149 160 149 從 語 言 的 魔 鏡 窺 探 老 子 守 柔 意 蘊 1 陳 俊 宏 *2 盧 詩 青 1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2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教 育 學 系 *ching4646@yahoo.com.tw 摘 要 老 子 學 說 所 展 現 的 生 命 圖 像, 藉 由 語 言 的 魔 鏡 幻 化 出 光 彩 的 智 慧 身 影 其 詭 言 闡 述 出 守 柔 學 說, 可 分 別 從 守 靜 致 虛 處 下 不 爭 自 然 無 為 論 述 老 子 守 靜 致 虛 的 修 養 工 夫 可 由 心 知 破 除 虛 己 容 物 以 虛 靜 觀 三 方 面 得 到 更 為 細 緻 的 說 明 ; 而 處 下 不 爭 可 藉 由 上 善 若 水 致 柔 專 氣 知 足 常 足 三 途 徑 來 達 成 ; 自 然 無 為 則 藉 由 自 然 無 為 自 然 無 為 三 組 概 念 形 成 關 鍵 詞 : 老 子 語 言 的 魔 鏡 Exploring the Significance of Lao Zi s Retaining the Suppleness from the Magic Mirror of Language 1 Chun-Hung Chen, 2 Shih-Ching Lu 1 Department of Accounting, Chao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 Department of Language and Literacy Education,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Abstract Lao Zi s doctrine represents life image metamorphosed into colorful presence of wisdom through the magic mirror of language. In particular, in the discourse Quei Yen (paradoxical statements), the theory of retaining suppleness emerges. This theory is trifocal: retaining quietude to reach the void, being humble and avoiding contention and following the rules of nature and letting things take their own course. In effect, the method of accomplishing these goals in this theory is further depicted. The cultivation required for retaining quietude to reach the void can be understood thoroughly from the following principles : knowing by heart to expunge myth, humbling oneself to accommodate others and being perceptive prior examining in tranquility. The achievement of being humble and avoiding contention lies in three approaches : the top virtue resulting from behaving like water, focusing on suppleness and reinforcing chi, and learning to be content and being always content. And the conceptualization of following the rules of nature and letting things take their own course is realized by three sets of ideas: nature, inaction and letting go naturally. Keyword: Lao Zi, Mirror of the Language Received: Aug. 24, 2012; accepted: Dec., 2013. Corresponding author: S.-C. Lu

150 陳 俊 宏 等 / 南 臺 學 報 第 38 卷 第 4 期 2013 年 12 月 149 160 壹 前 言 語 言 學 家 和 人 類 學 家 都 企 圖 將 符 號 結 構 當 成 一 種 社 會 結 構 的 詮 釋 手 段 1 索 緒 爾 (Ferdinand de Saussure,1895-1913) 的 符 號 學 讓 我 去 中 心 化, 使 我 們 第 一 次 認 識 到 自 己 是 被 歷 史 文 化 建 構 而 來 的 索 緒 爾 主 張, 符 號 = 符 徵 ( 實 質 符 號 ) 符 旨 ( 符 號 的 心 理 概 念 ) 唯 有 當 符 號 在 語 言 或 系 統 的 關 係 中 被 理 解 時, 才 能 創 造 意 義 語 言 (langue) 無 可 避 免 地 受 限 於 社 會 與 文 化 脈 絡, 在 其 中, 語 言 的 言 語 (parole)( 特 定 的 言 辭 ) 得 以 運 作 2 其 導 致 的 結 果 是, 一 個 符 號, 可 以 被 抽 離 它 的 顯 義 而 變 成 一 個 被 堆 積 上 去 的 新 的 蘊 義 (connotation) 若 從 老 子 道 可 道, 非 常 道 這 句 話 來 看, 語 言 和 常 道 之 間 似 乎 存 在 著 無 法 兩 立 的 關 係 : 可 以 言 說 的 不 是 常 道, 常 道 是 不 可 言 說 的 因 為 老 子 不 但 主 張 道 超 越 一 般 名 言, 名 言 不 足 以 傳 達 常 道 的 真 實 內 涵, 而 且 認 為 體 道 的 聖 人 也 應 該 法 道 的 自 然, 行 不 言 之 教 老 子 一 書 精 彩 之 處 即 為 此 不 可 言 說 的 正 言 若 反 語 言 風 格 老 子 學 說 所 展 現 的 生 命 圖 像, 象 徵 柔 的 堅 韌 力 量 藉 由 語 言 的 魔 鏡 3 幻 化 出 光 彩 的 智 慧 身 影, 老 子 採 用 詭 言 的 方 式 道 盡 辯 證 的 真 理 因 老 子 辯 證 的 思 維 特 色, 乃 是 表 現 在 正 言 若 反 的 語 言 哲 學, 此 即 後 來 莊 子. 齊 物 論 裡 有 文 曰 : 丘 也 與 女, 皆 夢 也 ; 予 謂 女 夢, 亦 夢 也 ; 是 其 言 也, 其 名 為 弔 詭, 弔 詭 即 詭 譎 奇 詭 之 意, 在 老 子 書 中 有 許 多 論 述 都 屬 於 詭 辭, 這 些 詭 辭 不 是 邏 輯 的 詭 辭 (logic paradox), 不 能 以 邏 輯 的 思 考 模 式 來 看 待, 而 是 辯 證 的 詭 辭 (dialectical paradox), 亦 即 都 是 通 過 辯 證 的 思 維 所 產 生 的 詭 辭 4 另, 老 子 文 章 中 出 現 繁 多 的 多 句 並 對 5, 文 學 上 的 美 感 內 含 時 代 所 誘 發 的 機 緣 而 對 偶 造 句 的 形 式 頻 仍 以 及 專 注, 在 實 質 上 將 造 成 思 想 模 式 及 內 容 的 影 響 6 本 文 擬 藉 由 老 子 一 書 中 語 言 的 魔 鏡, 揭 開 老 子 守 柔 的 幽 微 深 切 意 蘊 就 如 聖 經. 雅 各 書 的 提 醒 : 因 為 聽 道 而 不 行 道 的, 就 像 人 對 著 鏡 子 看 自 己 本 來 的 面 目, 看 見 走 後, 隨 即 忘 了 他 的 相 貌 如 何 ( 雅 二 22~24) 我 們 實 在 需 要 以 老 子 的 話 語, 不 斷 地 攬 鏡 自 照, 為 生 命 開 啟 嶄 新 的 一 頁 老 子 一 書 其 詭 言 闡 述 處 下 不 爭 中 守 靜 致 虛 的 主 體 修 證, 以 自 然 無 為 方 式 契 合 於 大 道 之 微 妙 玄 通 1 見 Nicholas Mirzoeff 著, 陳 芸 芸 譯 : 視 覺 文 化 導 論 ( 台 北 : 韋 伯 文 化 國 際 出 版 有 限 公 司,2004 年 ), 頁 17 2 見 Jeff Lewis 著, 邱 誌 勇 許 夢 芸 譯, 細 說 文 化 研 究 基 礎 ( 台 北 : 韋 伯 文 化 國 際 出 版 有 限 公 司,2008 年 ), 頁 244 3 心 理 學 上 有 名 的 鏡 子 理 論, 說 明 眼 睛 明 亮, 指 人 獲 至 了 從 外 面 看 自 己 的 能 力 鏡 子 理 論, 又 稱 鏡 緣 或 鏡 像 階 段 (the mirror stage), 由 法 國 精 神 分 析 巨 擘 拉 岡 (Jacques Lacan, 1901~1981), 在 1936 年 首 次 提 出 拉 岡 認 為 鏡 像 是 塑 造 自 我 的 第 一 階 段 嬰 孩 從 六 個 月 到 十 八 個 月, 會 對 自 己 的 鏡 像 顯 出 莫 大 的 興 趣, 試 圖 藉 由 鏡 像 所 提 供 的 完 形 (Gestalt), 來 實 現 自 己 期 望 成 熟 的 目 的 鏡 像 理 論 可 看 作 是 一 種 認 同 作 用, 不 過 精 神 分 析 學 者 不 斷 強 調 走 出 鏡 像 的 重 要 拉 岡 解 釋, 當 主 體 透 過 鏡 像 來 認 識 自 己, 其 實 是 藉 由 他 者, 才 認 識 到 自 己 的 存 在, 雖 然 鏡 像 過 程 幫 助 嬰 兒 發 現 自 我, 拉 岡 強 調 經 由 鏡 中 認 識 的 自 我, 並 不 是 真 實 的, 而 是 一 種 鏡 中 幻 象 人 類 就 是 透 過 這 樣 彼 此 照 鏡 子, 在 不 斷 的 人 際 互 動 中, 形 成 自 我 形 像 可 惜, 人 類 的 價 值 觀, 多 半 扭 曲 變 質, 因 此 沒 有 一 個 生 命 不 曾 被 局 限 孩 子 多 半 會 承 受 來 自 長 輩 的 不 當 教 導 和 影 響, 這 些 不 良 的 童 年 經 驗, 全 都 內 化 為 自 我 的 一 部 分 本 文 所 指 的 魔 鏡 與 鏡 像 理 論 不 同 4 見 李 美 燕, 老 子 人 本 思 想 的 教 育 意 義 ( 屏 東 : 國 立 屏 東 師 範 學 院,2000 年 ), 頁 29 5 在 老 子 中 多 句 並 對 的 例 子 有 四 十 八 例, 詳 見 劉 福 增 老 子 哲 學 新 論 (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9 年 3 月 初 版 ), 頁 174-176 6 同 前 註, 頁 184-209

陳 俊 宏 等 / 南 臺 學 報 第 38 卷 第 4 期 2013 年 12 月 149 160 151 根 據 說 文 解 字 注 曰 : 凡 木 曲 者 可 直, 直 者 可 曲 曰 柔 7 然 而, 柔 的 語 言 在 老 子 哲 學 中, 更 百 轉 千 折 幻 化 成 豐 富 的 內 涵 貴 柔 和 柔 弱 8 可 說 是 老 子 的 重 要 宗 旨 而 老 子 守 柔 思 想, 並 非 教 人 以 孱 弱 身 軀 抵 擋 強 勢 力 量 卻 是 通 過 自 然 無 為 方 式 臻 於 虛 柔 容 物 之 境 以 下 將 分 別 以 致 虛 守 靜 處 下 不 爭 自 然 無 為 三 方 面 論 述 老 子 守 柔 思 想 : 貳 致 虛 守 靜 老 子 以 其 慣 用 弔 詭 的 語 言 探 究 萬 物 生 死 存 亡 之 道, 總 而 言 之 : 人 之 生 也 柔 弱, 其 死 也 堅 強 萬 物 草 木 之 生 也 柔 脆, 其 死 也 枯 槁 故 堅 強 者 死 之 徒, 柔 弱 者 生 之 徒 是 以 兵 強 則 不 勝, 木 強 則 兵 強 大 處 下, 柔 弱 處 上 ( 七 十 六 章 ) 綜 觀 生 命 之 存 亡 消 逝, 老 子 認 為 柔 弱 樣 態 才 是 生 命 長 久 存 在 的 表 徵, 而 萬 物 表 現 出 堅 強 之 樣 態, 反 而 是 趨 向 死 亡 消 逝 之 跡 象 9 因 此, 老 子 以 柔 弱 驗 證 聖 人 蕩 相 遣 執 的 生 命 修 成, 並 由 此 證 成 道 柔 弱 姿 態 老 子 這 種 由 生 命 的 通 澄 明 徹 以 達 成 萬 物 常 保 的 主 張, 可 以 由 致 虛 守 靜 的 修 養 工 夫 得 到 更 為 細 緻 的 說 明 本 文 將 分 別 從 以 下 三 點, 闡 述 致 虛 守 靜 在 老 子 守 柔 思 想 中 的 義 蘊 一 心 知 破 除 老 子 生 命 智 慧 的 澄 明, 得 力 於 損 之 又 損 的 修 養 工 夫 老 子 曰 : 物 或 損 之 而 益, 或 益 之 而 損 ( 四 十 二 章 ) 為 學 日 益, 為 道 日 損 損 之 又 損, 以 至 於 無 為 無 為 而 無 不 為 取 天 下 常 以 無 事, 及 其 有 事, 不 足 以 取 天 下 ( 四 十 八 章 ) 10 天 之 道, 其 猶 張 弓 與? 高 者 抑 之, 下 者 舉 之 ; 有 餘 者 損 之, 不 足 者 補 之 天 之 道, 損 有 餘 而 補 不 足 人 之 道, 則 不 然, 損 不 足 以 奉 有 餘 ( 七 十 七 章 ) 11 以 上 三 章 提 及 損 這 個 詞 老 子 認 為, 道 有 自 然 均 衡 的 原 則, 不 用 偏 私 的 態 度 對 待 萬 物 老 子 亦 曰 : 天 地 不 仁, 以 萬 物 為 芻 狗 聖 人 不 仁, 以 百 姓 為 芻 狗 然 而, 人 們 往 往 違 反 天 道, 掠 奪 萬 物 以 滿 足 自 己 的 欲 望 因 此, 老 子 勸 諫 侯 王 能 消 除 欲 望 與 成 見, 不 巧 取 豪 奪 百 姓 財 產 勞 力 並 箝 制 百 姓 人 身 自 由 老 子 亦 說 : 為 道 日 損 由 於, 世 界 的 知 識 積 累 是 人 心 背 離 的 成 因, 因 此 老 子 主 張 消 解 並 建 構 名 言 概 念 並 通 過 消 融 種 種 的 人 為 造 作 和 心 知 定 執, 與 道 相 契 合 達 成 生 命 桎 梏 的 解 脫 老 子 認 為, 人 之 本 然 乃 素 樸 天 真, 與 道 玄 同, 而 物 我 相 容 無 分 但 是, 當 人 開 始 依 賴 於 以 名 言 概 念 把 握 世 界 後, 漸 漸 的 走 入 逐 物 不 返 的 窘 境, 並 且 隨 著 文 明 的 發 展, 人 們 沉 溺 於 各 種 官 能 習 氣 中, 而 身 陷 7 見 漢. 許 慎 撰, 清. 段 玉 裁 注, 民 國. 魯 實 先 正 補 : 說 文 解 字 注,( 台 北 : 黎 明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89 年 9 月 增 訂 四 版 ), 頁 254 8 柔 弱 是 道 的 基 本 表 現 和 作 用, 它 實 際 上 已 不 侷 限 於 與 剛 強 相 對 立 的 狹 義, 而 成 為 老 子 概 括 一 切 從 屬 的 次 要 的 方 面 之 哲 學 概 念 老 子 認 為, 柔 弱 是 萬 物 具 有 生 命 力 的 表 現, 也 是 真 正 有 力 量 的 象 徵 雖 然, 道 並 不 以 積 極 的 方 式 創 生 萬 物, 但 是 道 通 過 不 長 不 宰 的 方 式, 使 天 下 萬 物 自 生 自 化, 以 達 到 天 地 間 柔 和 之 境 老 子 亦 認 為, 聖 人 應 當 取 法 於 道, 以 柔 消 解 一 切 對 立 緊 張, 由 弱 包 容 一 切 相 異 差 別 並 且 通 過 蕩 相 遣 執 融 通 淘 汰 的 工 夫, 使 紛 亂 的 人 世 能 重 回 原 初 的 素 樸 天 真, 以 期 能 重 返 周 行 不 殆 大 道 的 懷 抱 9 王 邦 雄, 老 子 的 哲 學 (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90 年 ), 頁 116 10 在 四 十 八 章 中, 老 子 提 出 了 為 學 日 益, 為 道 日 損 的 觀 點 這 個 觀 點 往 往 引 起 許 多 批 評 有 學 者 認 為, 由 於 老 子 哲 學 強 調 道 的 優 先 性 與 必 要 性 ; 因 此, 當 老 子 主 張 為 道 日 損 時, 所 表 現 的 是 對 學 的 排 斥 基 於 這 種 看 法, 某 些 學 者 將 老 子 打 入 反 智 主 義, 並 且 指 稱 老 子 哲 學 是 人 類 文 明 發 展 的 阻 力 然 而, 這 種 詮 釋 是 否 能 真 的 切 合 老 子 此 段 章 句 的 解 讀 呢? 實 則 不 然, 此 乃 由 於 老 子 在 此 並 不 是 要 由 為 道 日 損 以 否 定 為 學 日 益 的 價 值, 而 是 在 於 指 出 為 學 與 為 道 實 乃 屬 於 兩 種 不 同 性 質 的 工 夫 老 子 由 心 上 而 言 損 益 11 在 七 十 七 章 中, 損 的 用 法 是 在 於 說 明 天 之 道 有 其 使 萬 物 自 然 均 衡 的 方 式

152 陳 俊 宏 等 / 南 臺 學 報 第 38 卷 第 4 期 2013 年 12 月 149 160 其 中 這 是 因 為 人 們 由 自 我 建 立 的 名 言 概 念, 構 築 出 封 限 自 我 的 心 知 障 弊 因 此, 人 必 須 先 消 除 種 種 心 知 罣 障, 並 且 擺 脫 官 能 習 氣 的 欲 望, 才 能 解 開 束 縛 自 身 的 生 命 枷 鎖 二 虛 己 容 物 老 子 由 致 虛 守 靜 的 修 養 工 夫, 開 展 自 由 豁 達 的 心 胸, 使 物 我 合 一, 和 諧 無 礙 這 種 由 以 物 觀 物 的 形 上 慧 見, 使 世 人 藉 此 修 養 工 夫 證 成 生 命 功 德 老 子 曰 : 善 行 無 轍 跡, 善 言 無 瑕?, 善 數 不 用 籌 策, 善 閉 無 關 楗 而 不 可 開, 善 結 無 繩 約 而 不 可 解, 是 以 聖 人 常 善 救 人, 故 無 棄 人 ; 常 善 救 物, 故 無 棄 物 ; 是 謂 襲 明 故 善 人 者 不 善 人 之 師, 不 善 人 者 善 人 之 資 不 貴 其 師, 不 愛 其 資, 雖 智 大 迷, 是 謂 要 妙 ( 二 十 七 章 ) 聖 人 無 常 心, 以 百 姓 心 為 心 善 者 吾 善 之, 不 善 者 吾 亦 善 之, 德 善 信 者 吾 信 之, 不 信 者 吾 亦 信 之, 德 信 聖 人 在 天 下, 歙 歙 焉 為 天 下 渾 其 心 百 姓 皆 注 其 耳 目, 聖 人 皆 孩 之 ( 四 十 九 章 ) 由 於 萬 物 自 有 其 存 在 價 值, 聖 人 虛 己 容 物, 不 因 個 人 主 觀 的 價 值 判 斷 而 強 加 於 百 姓 身 上 聖 人 不 將 自 身 侷 限 在 善 與 不 善 的 全 然 二 分 中, 而 是 由 主 觀 成 心 的 消 解 化 除, 使 萬 有 都 能 呈 現 自 身 價 值 換 言 之, 老 子 洞 見 了 人 心 存 在 評 斷 事 物 的 尺, 往 往 打 著 真 理 之 名 相 互 攻 訐 因 此, 老 子 屢 屢 提 出 規 勸, 指 出 人 應 該 超 拔 於 善 惡 是 非 高 下 美 醜 等 等 的 兩 端 偏 見 這 種 想 法 在 莊 子 中 得 到 了 更 大 的 發 揮, 齊 物 論 曰 : 是 亦 彼 也, 彼 亦 是 也 彼 亦 一 是 非, 此 亦 一 是 非 果 且 有 彼 是 乎 哉? 果 且 無 彼 是 乎 哉? 彼 是 莫 得 其 偶, 謂 之 道 樞, 莊 子 認 為 明 達 於 道 的 聖 人 真 人 神 人, 都 曉 得 彼 是 方 生 之 說, 是 非 往 往 來 自 於 兩 照 觀 點 之 不 同, 如 果 陷 入 了 是 非 對 錯 的 言 語 攻 訐 之 中, 那 無 異 是 耗 損 生 命 又 無 法 解 決 問 題 的 方 式 因 此, 有 道 之 人 必 是 能 入 於 是 非 兩 忘 之 境 者 也 就 是 說, 老 子 哲 學 通 過 善 惡 是 非 高 下 美 醜 之 對 舉, 以 彰 顯 價 值 的 根 源 不 在 於 兩 端 邊 見 的 做 法, 到 了 莊 子 哲 學 中, 則 通 過 兩 忘 以 化 其 道, 而 渾 化 為 一 了 從 前 述 的 討 論 可 知, 在 老 子 守 柔 思 想 中, 致 虛 守 靜 的 工 夫 乃 是 聖 人 取 法 於 道 之 無 為 以 化 育 萬 物, 而 由 主 體 生 命 之 德 的 修 證, 以 證 成 天 地 萬 物 本 有 其 自 身 的 存 在 價 值 此 一 生 命 理 想 的 實 踐 歷 程, 一 方 面 得 力 於 以 物 觀 物 的 形 上 慧 見, 使 萬 物 都 能 呈 現 本 然 面 貌, 而 不 致 於 被 偏 見 扭 曲 ; 另 一 方 面, 通 過 損 之 又 損 的 工 夫, 則 是 消 融 有 執 偏 見, 而 使 得 不 受 心 知 欲 望 之 左 右, 達 到 虛 己 容 物 的 生 命 境 界 三 以 虛 靜 觀 老 子 對 於 形 上 慧 見 當 然 不 僅 止 於 對 自 然 現 象 的 觀 察 與 說 明 因 此, 柔 弱 者 生 之 徒 的 統 合 性 論 斷, 主 要 還 是 要 返 回 主 體 生 命 境 界 的 證 成 如 此 方 能 使 形 上 的 洞 見 落 實 於 具 體 生 命 的 實 踐 中 因 此, 針 對 於 周 文 疲 弊 後 的 價 值 失 序 天 下 大 亂, 老 子 苦 心 勸 諫 侯 王 法 道 之 自 然 無 為, 希 望 能 解 除 天 下 蒼 生 桎 梏, 還 予 百 姓 重 新 自 生 自 化 之 生 機 12 老 子 曰 : 致 虛 極 守 靜 篤 萬 物 並 作, 吾 以 觀 復 夫 物 芸 芸, 各 復 歸 其 根 歸 根 曰 靜, 是 謂 復 命 ; 復 命 曰 常, 知 常 曰 明 不 知 常, 妄 作 凶 知 常 容, 容 乃 公, 公 乃 王, 13 王 乃 天, 天 乃 道, 道 乃 久, 沒 身 不 殆 ( 十 六 章 ) 本 段 文 字 由 致 虛 守 靜 的 修 養 工 夫 展 開, 由 虛 靜 觀 物 而 見 萬 物 生 生 之 往 復 循 環, 並 由 觀 變 而 知 常, 體 悟 天 長 地 久 之 道, 乃 在 於 能 容 馮 友 蘭 先 生 表 示, 致 虛 極 守 靜 篤 即 意 味 著, 必 須 常 保 內 心 的 12 哲 學 的 產 生 與 其 所 處 的 時 空 環 境 緊 密 相 連 胡 適 先 生 曾 說 : 我 述 老 子 的 哲 學, 先 說 他 的 政 治 學 說 我 的 意 思 是 要 人 知 道 哲 學 思 13 想 並 不 是 懸 空 發 生 的 見 胡 適, 中 國 古 代 哲 學 史 卷 一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61 年 ), 頁 49 近 代 學 者 馬 敘 倫 與 勞 健 則 主 張 將 公 乃 王 改 為 公 乃 周 或 公 乃 全 馬 敘 倫 說 : 弼 注 曰 : 蕩 然 公 平, 則 乃 至 於 無 所 不 周 普 也 無 所 不 周 普, 則 乃 至 於 同 乎 天 也 蓋 王 本 王 字 作 周 周 字 壞 脫 成 王 讀 者 以 王 字 不 可 通, 故 龍 興 碑 改 王 為 生 耳 又 勞 健 說 : 此 二 字 王 蓋 即 全 字 之 僞 公 乃 全, 全 乃 天, 全 天 為 韻, 王 弼 注 云 : 周 普 是 也 見 吳 怡, 新 譯 老 子 解 義 ( 臺 北 : 三 民 書 局,2005 年 ), 頁 113

陳 俊 宏 等 / 南 臺 學 報 第 38 卷 第 4 期 2013 年 12 月 149 160 153 安 靜, 才 能 認 識 事 物 的 真 相 14 老 子 曰 : 自 知 者 明 ( 三 十 三 章 ), 若 要 達 到 物 我 相 容 和 諧 不 傷 的 自 然 境 界, 則 須 從 自 心 的 虛 靜 明 澈 做 起 老 子 認 為, 人 受 心 知 欲 望 的 沾 染, 則 將 以 成 心 偏 見 看 待 萬 物, 使 萬 物 之 本 然 面 貌 受 到 扭 曲 因 此, 老 子 要 人 滌 除 玄 覽 ( 十 章 ), 使 人 滌 除 心 中 種 種 有 執 妄 見, 讓 此 心 能 超 越 變 化 生 滅 的 流 轉 現 象, 使 萬 物 如 如 呈 現 這 種 消 融 我 執 我 見 而 讓 萬 物 在 我 心 中 不 致 於 變 形 扭 曲 的 修 養 工 夫, 亦 即 是 老 子 以 物 觀 物 的 慧 見, 而 這 種 慧 見 在 莊 子 哲 學 中 得 到 更 廣 泛 的 發 揮 15 老 子 曰 : 修 之 於 身, 其 德 乃 真 ; 修 之 於 家, 其 德 乃 餘 ; 修 之 於 鄉, 其 德 乃 長 ; 修 之 於 國, 16 其 德 乃 豐 ; 修 之 於 天 下, 其 德 乃 普 故 以 身 觀 身, 以 家 觀 家, 以 鄉 觀 鄉, 以 國 觀 國, 以 天 下 觀 天 下 吾 何 以 知 天 下 然 哉? 以 此 ( 五 十 四 章 ) 老 子 將 身 家 國 天 下 並 舉, 而 言 人 之 德 性 修 證 歷 程, 在 文 句 的 結 構 上, 與 大 學 所 謂 : 修 身, 齊 家, 治 國, 平 天 下 頗 有 雷 同 之 處 然 而, 老 子 畢 竟 不 在 於 積 極 創 建 一 統 天 下 的 不 朽 功 業, 在 其 小 國 寡 民 的 主 張 中, 我 們 明 顯 可 以 發 現, 老 子 哲 學 並 不 曾 以 建 立 天 下 一 統 的 大 國 為 志 業 換 言 之, 儒 家 剛 建 雄 成 的 義 理 性 格 與 老 子 柔 順 處 世 的 觀 點 並 不 相 同 所 以, 當 大 學 以 平 天 下 為 生 命 理 想 之 實 現 時, 老 子 卻 是 透 顯 以 物 觀 物 的 智 慧 而 言 觀 天 下 這 一 點 或 也 可 以 說 是 儒 道 兩 家 義 理 性 格 上 的 基 本 分 歧 老 子 認 為, 人 可 以 通 過 滌 除 玄 覽 的 修 養 工 夫, 使 此 心 虛 靜 明 照, 進 而 朗 現 天 地 萬 物 之 本 來 面 貌, 肯 定 萬 有 自 有 其 本 然 的 存 在 價 值 這 種 以 物 觀 物 的 慧 見, 並 不 是 由 感 官 知 覺 的 觀 察 把 捉, 也 不 是 以 名 言 概 念 的 理 解 分 析, 而 是 使 人 化 除 了 有 執 偏 見 的 自 我 封 限, 讓 萬 物 能 如 其 所 如 的 顯 現 自 身 由 於 聖 人 能 致 虛 守 靜, 使 萬 物 皆 能 顯 現 其 自 身 之 價 值 因 此, 聖 人 能 不 以 一 己 專 斷, 試 圖 宰 制 萬 有, 抹 滅 萬 物 本 然 生 存 意 義 相 對 的, 在 此 一 虛 靜 寂 照 的 慧 見 中, 聖 人 是 以 虛 己 容 物 的 方 式, 包 容 天 地 萬 物 不 過,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以 物 觀 物 的 虛 明 圓 融 並 非 人 云 亦 云 的 隨 波 逐 流 誠 如 陳 德 和 所 言, 此 生 命 境 界 的 圓 滿 開 顯, 必 首 先 表 現 物 我 或 小 大 對 揚 的 緊 張 性 以 凸 顯 其 超 越 性 17 換 言 之, 老 子 通 過 致 虛 守 靜 以 包 容 萬 物 的 修 養 工 夫, 並 非 善 惡 不 分, 而 是 在 善 惡 雙 遣 之 後 透 顯 萬 物 真 誠 參 處 下 不 爭 由 於 老 子 觀 察 自 然 生 命 的 存 在 面 貌, 往 往 是 以 柔 弱 為 生 命 之 樣 態, 而 以 剛 強 為 死 亡 消 逝 的 樣 態 ; 並 且 洞 見 社 會 整 體 痛 苦 的 來 源, 在 於 感 官 欲 望 的 競 逐, 與 心 知 障 弊 所 引 起 的 各 種 對 立 摩 擦 爭 鬥 因 此, 老 子 提 出 守 柔 思 想, 由 處 下 不 爭 化 解 人 世 的 紛 擾 糾 葛 纏 繞 以 心 知 障 弊 的 消 融, 解 除 人 間 種 種 的 對 立 緊 張 老 子 由 自 然 萬 象 的 觀 察 激 發 生 命 意 義 的 探 尋, 而 將 形 上 思 辨 落 實 於 生 命 的 修 證 中 針 對 周 文 疲 弊 後 的 價 值 失 序 與 社 會 動 盪, 老 子 期 望 透 過 上 層 政 治 力 量 的 改 革, 而 使 飽 受 顛 沛 流 離 宰 制 役 使 的 天 下 蒼 生 能 解 下 生 命 的 枷 鎖, 使 失 序 的 社 會 能 重 回 自 然 和 諧 美 好 一 上 善 若 水 此 是 由 心 知 的 超 越 到 物 我 的 相 容 無 傷 在 這 一 點 中, 本 文 將 從 水 的 處 下 不 爭 謙 柔 能 容, 而 討 論 老 子 守 柔 思 想 的 義 蘊 老 子 曰 : 14 馮 友 蘭, 中 國 哲 學 史 新 編 第 二 冊 ( 台 北 : 藍 燈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1 年 ), 頁 57 15 德 充 符 曰 : 人 莫 鑒 於 流 水 而 鑒 於 止 水 唯 止 能 止 眾 止 平 者, 水 停 之 盛 也 其 可 以 為 法 也, 內 保 之 而 外 不 蕩 也 ; 應 16 帝 王 曰 : 至 人 之 用 心 若 鏡, 不 將 不 迎, 應 而 不 藏, 故 能 勝 物 而 不 傷 ; 而 天 道 也 曰 : 聖 人 之 心 靜 乎! 天 地 之 鑑 也, 萬 物 之 鏡 也 莊 子 這 種 以 止 水 或 明 鏡 比 喻 人 心 的 想 法, 可 以 說 是 承 襲 老 子 以 物 觀 物 的 智 慧 陳 德 和, 論 莊 子 哲 學 的 道 心 理 境, 鵝 湖 學 誌 第 24 期,2000 年 6 月 此 處, 王 弼 河 上 公 注 本 作 國, 其 餘 如 韓 非 傅 奕 吳 澄 魏 源 作 邦 見 吳 怡, 新 譯 老 子 解 義, 頁 345 17 見 陳 德 和, 論 莊 子 哲 學 的 道 心 理 境, 鵝 湖 學 誌 第 24 期, 台 北 :2000 年 6 月, 頁 3

154 陳 俊 宏 等 / 南 臺 學 報 第 38 卷 第 4 期 2013 年 12 月 149 160 上 善 若 水 水 善 利 萬 物 而 不 爭, 處 眾 人 之 所 惡, 故 幾 於 道 居 善 地, 心 善 淵, 與 善 仁, 言 善 信, 正 善 治, 事 善 能, 動 善 時 夫 唯 不 爭, 故 無 尤 ( 八 章 ) 天 下 莫 柔 弱 於 水, 而 攻 堅 強 者 莫 之 能 勝, 以 其 無 以 易 之 弱 之 勝 強, 柔 之 勝 剛, 天 下 莫 不 知 莫 能 行 是 以 聖 人 云 : 受 國 之 垢, 是 謂 社 稷 主 ; 受 國 不 祥, 是 為 天 下 王 正 言 若 反 ( 七 十 八 章 ) 老 子 以 水 比 喻 道, 乃 是 取 水 之 特 性 在 於 能 處 下 善 柔 不 爭 而 能 潤 物 老 子 理 想 中 的 聖 人, 也 被 期 望 為 能 具 有 處 下 不 爭 的 特 性 這 是 由 於 老 子 洞 見 生 命 的 對 立 和 緊 張, 往 往 正 是 來 自 於 人 的 計 較 和 不 滿 足 由 水 能 處 眾 人 之 所 惡, 以 及 老 子 所 言 之 聖 人 乃 針 對 有 位 之 侯 王 而 發, 這 以 上 兩 點 可 知, 老 子 認 為 理 想 的 國 君 不 在 於 身 居 高 位 而 役 使 百 姓 相 對 的, 侯 王 當 自 我 修 養 其 德, 使 自 身 能 放 下 自 尊 自 貴 的 身 段, 而 以 不 矜 不 伐 之 胸 懷, 消 解 一 切 自 我 固 執 的 排 他 心 態 如 此 一 來, 才 能 容 物 潤 物, 而 使 百 姓 蒙 受 其 利 由 於 春 秋 戰 國 之 際 的 諸 侯 國 君, 多 半 是 為 了 自 身 的 利 益 而 爭 逐 權 位 奔 競 財 貨 在 此 情 況 下, 彼 此 相 互 爭 奪, 各 自 均 以 成 為 壓 倒 對 方 的 大 國 為 目 標, 而 真 正 受 苦 的 卻 是 黎 民 百 姓 老 子 痛 陳 時 弊, 而 認 為 理 想 的 國 君 應 當 放 棄 自 我 膨 脹 的 心 理, 而 能 避 高 處 下, 其 治 國 當 法 道 之 自 然 無 為, 在 潛 移 默 化 中, 使 萬 民 能 普 遍 得 到 照 顧 老 子 以 水 德 比 喻 君 德, 而 得 出 不 爭, 故 無 尤 的 結 論 這 不 僅 反 映 了 老 子 對 整 個 時 代 課 題 的 特 殊 見 解, 也 同 時 可 以 視 為 是 生 命 修 證 中 一 個 普 遍 可 行 的 實 踐 原 則 老 子 由 水 德 之 處 下 不 爭 潤 物 為 喻, 其 意 在 於 消 解 吾 人 生 命 中 的 自 我 膨 脹 有 為 造 作 當 人 之 愛 己 越 勝, 則 越 是 自 尊 自 貴 自 誇, 而 無 法 容 物, 習 於 排 他 正 因 為 人 之 自 貴 自 誇, 是 以 往 往 有 強 出 頭 的 傾 向, 而 與 人 產 生 爭 鬥 摩 擦 然 而, 誠 如 老 子 對 於 生 命 生 存 樣 態 的 洞 見, 剛 強 者 乃 消 逝 滅 亡 者 之 樣 態 人 由 自 我 膨 脹 所 引 起 的 鬥 爭 摩 擦, 往 往 正 是 人 之 所 以 衰 敗 的 前 因 所 謂 物 狀 則 老, 生 命 之 可 長 可 久 乃 在 於 能 虛 己 容 物 老 子 以 水 德 為 喻, 正 是 要 人 能 消 除 自 我 的 封 限, 敞 開 容 物 之 胸 襟 對 於 勸 諫 侯 王 取 法 水 德 以 安 立 天 下 的 觀 點, 老 子 亦 知, 所 言 之 理 雖 容 易 理 解, 但 是 人 卻 往 往 無 法 切 實 履 行 因 此 說 : 弱 之 勝 強, 柔 之 勝 剛, 天 下 莫 不 知 莫 能 行 這 正 是 因 為 人 往 往 堅 持 自 我 的 存 在 意 義, 而 企 圖 強 加 自 我 的 價 值 觀 於 他 人 之 上 的 緣 故 老 子 無 意 教 人 拋 棄 自 我, 而 是 教 人 消 融 由 我 執 所 引 起 的 各 種 偏 見 侷 限, 與 私 心 佔 有 所 謂 處 下 不 爭, 也 並 非 教 人 一 味 的 怯 弱 退 讓, 而 是 教 人 解 除 有 意 佔 有 的 欲 望 由 此 可 知, 老 子 之 守 柔 思 想, 其 意 乃 在 於 使 人 能 收 拾 自 我 的 膨 脹, 而 能 重 返 生 命 的 素 樸 自 然 二 致 柔 專 氣 老 子 以 為, 生 命 的 自 我 實 現 不 在 於 強 人 所 難, 也 不 在 於 為 了 強 調 自 己 的 存 在 感 而 抑 制 他 人 的 生 存 空 間 從 道 之 自 然 無 為 與 水 之 貴 柔 潤 物, 老 子 教 給 人 的 是, 生 命 之 德 的 證 成 在 於 能 虛 己 容 物, 處 下 不 爭 這 即 是 由 主 體 生 命 的 澄 明, 而 能 將 各 種 物 我 的 對 立 緊 張 都 一 一 化 除 如 此 一 來, 則 可 以 由 人 之 重 返 自 然 素 樸, 而 敞 開 天 清 地 寧 的 自 然 和 諧 王 邦 雄 先 生 以 為, 致 虛 守 靜 乃 在 於 為 道 日 損, 破 除 心 知 定 執, 而 專 氣 致 柔 的 不 欲 以 靜, 則 是 避 開 物 狀 則 老 的 不 道 早 已 18 本 文 則 在 此 一 基 礎 上, 進 一 步 指 出, 老 子 之 守 柔 思 想 不 僅 在 於 自 我 生 命 的 安 頓, 更 在 於 還 給 天 地 萬 物 自 由 自 在 的 生 存 空 間 老 子 曰 : 載 營 魄 抱 一, 能 無 離 乎? 專 氣 致 柔, 能 嬰 兒 乎? 滌 除 玄 覽, 能 無 疵 乎? 愛 民 治 國, 能 無 知 乎? 天 門 開 闔, 能 無 雌 乎? 明 白 四 達, 能 無 為 乎? 生 之 畜 之, 生 而 不 有, 為 而 不 恃, 長 而 不 宰, 是 謂 玄 德 ( 十 章 ) 天 下 之 至 柔, 馳 騁 天 下 之 至 堅 無 有 入 無 閒, 吾 是 以 知 無 為 之 有 益 不 言 之 教, 無 為 之 益, 天 下 18 王 邦 雄, 老 子 的 哲 學 (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90 年 ), 頁 131

陳 俊 宏 等 / 南 臺 學 報 第 38 卷 第 4 期 2013 年 12 月 149 160 155 希 及 之 ( 四 十 三 章 ) 馮 友 蘭 先 生 認 為 專 氣 就 是 摶 氣, 並 且 表 示 這 個 氣 包 括 後 來 所 說 的 形 氣 和 精 氣 19 但 專 氣 致 柔 卻 是 指 凝 聚 人 之 生 命 本 真 不 使 散 失, 而 由 心 知 障 弊 的 超 越, 使 生 命 重 歸 與 天 地 萬 物 自 然 委 順 的 柔 和 美 好 由 於, 老 子 認 為, 束 縛 於 人 的 生 命 枷 鎖, 當 人 心 能 超 拔 於 心 知 俗 見 的 自 我 封 限 之 後, 自 能 將 糾 葛 纏 繞 的 種 種 窒 礙 化 除 因 此 說, 以 天 下 至 柔 馳 騁 天 下 至 堅, 這 即 是 由 心 的 超 拔 而 快 意 馳 騁 於 人 間 三 知 足 常 足 老 子 致 虛 守 靜 處 下 不 爭 之 道, 乃 在 於 教 人 由 超 拔 於 心 知 定 執 之 封 限, 而 復 返 於 生 命 之 自 然 素 樸 老 子 深 知, 競 逐 於 名 利 權 位 的 行 為, 只 是 使 人 生 命 散 落 於 外 物 的 追 逐 中 當 人 越 是 沉 溺 於 向 外 追 逐, 人 之 生 命 就 越 顯 困 頓 不 安, 此 乃 由 於 生 命 外 逐 的 茫 昧, 使 人 迷 失 了 本 性 的 素 樸 天 真, 而 背 離 了 安 立 天 地 萬 物 價 值 意 義 的 大 道 所 致 老 子 曰 : 吾 所 以 有 大 患 者, 為 吾 有 身, 及 吾 無 身, 吾 有 何 患?( 十 三 章 ) 五 色 令 人 目 盲, 五 音 令 人 耳 聾, 五 味 令 人 口 爽, 馳 騁 畋 獵 令 人 心 發 狂, 難 得 之 貨 令 人 行 妨 是 以 聖 人 為 腹 不 為 目, 故 去 彼 取 此 ( 十 二 章 ) 知 足 不 辱, 知 止 不 殆, 可 以 長 久 ( 四 十 四 章 ) 禍 莫 大 於 不 知 足, 咎 莫 大 於 欲 得, 故 知 足 之 足 常 足 矣 ( 四 十 六 章 ) 不 尚 賢, 使 民 不 爭 不 貴 難 得 之 貨, 使 民 不 為 盜 不 見 可 欲, 使 民 心 不 亂 是 以 聖 人 之 治, 虛 其 心, 實 其 腹, 弱 其 志, 強 其 骨 ; 常 使 民 無 知 無 欲, 使 夫 智 者 不 敢 為 也 為 無 為, 則 無 不 治 ( 三 章 ) 故 聖 人 云 : 我 無 為 而 民 自 化, 我 好 靜 而 民 自 正, 我 無 事 而 民 自 富, 我 無 欲 而 民 自 樸 ( 五 十 七 章 ) 老 子 指 出, 生 命 的 困 頓 往 往 來 自 於 人 對 身 體 感 官 之 欲 的 執 迷 而 無 法 超 拔 老 子 以 人 之 執 迷 感 官 欲 望 之 競 逐 為 患 因 此, 屢 屢 以 生 命 的 外 逐 耗 損 為 戒 當 人 迷 失 於 色 香 聲 味 名 利 等 各 種 欲 望 的 追 逐 中, 則 生 命 無 時 無 刻 不 處 於 無 法 滿 足 的 狀 態, 人 以 為 可 以 由 外 物 滿 足 自 身 的 欲 求, 卻 由 於 追 逐 不 得 而 更 加 失 落, 而 一 再 的 陷 入 追 求 循 環 中 正 是 由 於 此, 老 子 提 出 知 足 的 主 張, 並 認 為 唯 有 能 知 足, 才 能 避 免 無 謂 的 爭 端, 和 生 命 外 逐 的 一 去 不 返 換 言 之, 老 子 並 不 認 為, 可 以 由 外 物 的 獲 得 而 使 人 心 得 到 滿 足 人 心 的 安 頓, 乃 在 於 人 能 超 拔 於 與 物 流 轉 的 現 象 世 界, 使 心 不 隨 外 物 而 浮 動 不 安, 並 由 損 之 又 損 的 修 養 工 夫, 使 生 命 之 能 重 歸 素 樸 自 然, 而 於 此 獲 得 真 正 的 安 立 這 種 由 生 命 的 外 逐 而 走 向 內 斂 的 修 養 歷 程, 亦 即 是 老 子 由 專 氣 致 柔 而 處 下 不 爭 的 生 命 修 證 老 子 以 柔 弱 為 道 之 生 化 萬 物 之 作 用, 並 主 張 聖 人 當 取 法 道 之 處 下 不 爭, 防 止 由 爭 鬥 而 阻 斷 萬 物 生 機 由 此 可 知, 由 處 下 不 爭, 而 還 給 萬 物 生 生 不 息 之 生 機, 亦 即 是 老 子 守 柔 思 想 的 義 蘊 肆 自 然 無 為 自 然 無 為 是 老 子 哲 學 中 十 分 重 要 的 概 念 為 了 要 對 這 組 概 念 有 深 刻 的 掌 握, 以 下 分 別 考 察 自 然 19 馮 友 蘭, 中 國 哲 學 史 新 編 第 二 冊 ( 台 北 : 藍 燈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1 年 ), 頁 20-60

156 陳 俊 宏 等 / 南 臺 學 報 第 38 卷 第 4 期 2013 年 12 月 149 160 無 為 以 及 自 然 無 為 三 組 概 念 的 意 涵 加 以 討 論 一 自 然 老 子 所 說 的 自 然 顯 然 和 西 方 哲 學 所 說 的 物 理 自 然 或 自 然 現 象 不 同 老 子 所 言 之 自 然 乃 是 針 對 他 然 而 發, 是 自 然 而 然 自 己 如 此 的 意 思 老 子 曰 : 太 上 : 下 知 有 之, 其 次 親 而 譽 之, 其 次 畏 之, 其 次 侮 之 信 不 足 焉, 有 不 信 焉 悠 兮 其 貴 言, 功 成 事 遂, 百 姓 皆 謂 : 我 自 然 ( 十 七 章 ) 希 言 自 然 故 飄 風 不 終 朝, 驟 雨 不 終 日 孰 為 此 者? 天 地 天 地 尚 不 能 久, 而 況 於 人 乎? 故 從 事 於 道 者 : 道 者 同 於 道, 德 者 同 於 德, 失 者 同 於 失 同 於 道 者, 道 亦 樂 得 之 ; 同 於 德 者, 德 亦 樂 得 之 ; 同 於 失 者, 失 亦 樂 得 之 信 不 足 焉, 有 不 信 焉 ( 二 十 三 章 ) 人 法 地, 地 法 天, 天 法 道, 道 法 自 然 ( 二 十 五 章 ) 道 生 之, 德 畜 之, 物 形 之, 勢 成 之, 是 以 萬 物 莫 不 尊 道 而 貴 德 道 之 尊, 德 之 貴, 夫 莫 之 命 而 常 自 然 ( 五 十 一 章 ) 民 之 從 事, 常 於 幾 成 而 敗 之 慎 終 如 始, 則 無 敗 事, 是 以 聖 人 欲 不 欲, 不 貴 難 得 之 貨 ; 學 不 學, 復 眾 人 之 所 過, 以 輔 萬 物 之 自 然 而 不 敢 為 ( 六 十 四 章 ) 在 老 子 一 書 中, 自 然 一 詞 總 共 出 現 五 次 20 由 此 可 見, 老 子 並 未 將 自 然 21 的 概 念 視 為 物 理 自 然 或 自 然 現 象 使 用 其 終 極 關 懷 的 核 心 在 於 價 值 理 想 與 生 命 意 義 的 實 現, 而 非 宇 宙 真 際 的 探 索 因 此, 老 子 所 言 之 自 然, 並 不 從 自 然 世 界 的 探 索 出 發 之 故 自 然 這 一 概 念 在 老 子 哲 學 中, 一 方 面 是 顯 道 體 的 獨 立 自 主 ; 另 一 方 面, 自 然 也 是 指 聖 人 效 法 大 道 為 政 化 民 的 心 態, 並 由 此 使 萬 物 都 能 如 其 所 如 的 自 然 生 長 化 育 換 言 之, 自 然 即 是 常 道, 聖 人 取 法 道 之 自 然, 通 過 蕩 象 遣 執 融 通 淘 汰 的 修 養 工 夫, 化 除 生 命 中 的 種 種 有 意 而 為 虛 假 造 作, 敞 開 物 我 共 榮 的 開 放 世 界 這 即 是 老 子 自 然 之 意 涵 二 無 為 無 為 是 老 子 哲 學 中 的 一 個 重 要 概 念 在 老 子 一 書 中, 共 提 及 十 二 次 無 為 一 詞 在 這 十 章 中, 老 子 使 用 無 為 這 個 概 念, 都 直 接 或 間 接 的 與 聖 人 有 關 前 章 的 討 論 中 可 知, 老 子 的 對 話 對 象 為 侯 王, 是 以 老 子 所 言 之 聖 人 都 是 有 位 的 聖 人, 或 是 理 想 國 君 的 典 範 由 此 可 知, 無 為 的 概 念 是 與 侯 王 安 治 天 下 有 關 老 子 曰 : 天 下 皆 知 美 之 為 美, 斯 惡 已 ; 皆 知 善 之 為 善, 斯 不 善 已 故 有 無 相 生, 難 易 相 成, 長 短 相 較, 高 下 相 傾, 音 聲 相 和, 前 後 相 隨 是 以 聖 人 處 無 為 之 事, 行 不 言 之 教 萬 物 作 焉 而 不 辭 生 而 不 有, 為 而 不 恃, 功 成 而 弗 居 夫 唯 弗 居, 是 以 不 去 ( 二 章 ) 20 依 照 章 節 順 序 列 出 如 下 : (1) 由 侯 王 與 百 姓 的 關 係 而 言 自 然 ( 十 七 章 ) (2) 由 對 道 與 德 的 描 述 而 言 自 然 ( 二 十 三 章 二 十 五 章 和 五 十 一 章 ) (3) 由 聖 人 對 道 之 取 法 而 言 自 然 ( 六 十 四 章 ) 21 陳 德 和 曾 指 出, 自 然 一 詞 當 有 三 義 :(1) 自 然 是 指 自 己 如 此, 自 由 如 是, 不 受 人 我 宰 制 亦 不 宰 制 人 之 逍 遙 無 待 (2) 自 然 亦 表 示 天 清 地 寧 的 物 我 和 諧 (3) 由 為 天 下 谿 為 天 下 谷 知 足 守 柔 可 知, 自 然 乃 是 一 使 物 我 相 容 之 開 放 性 理 念 見 陳 德 和, 試 論 道 的 雙 重 性, 從 老 莊 思 想 詮 詁 莊 書 外 雜 篇 的 生 命 哲 學 ( 台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1993 年 ), 頁 179

陳 俊 宏 等 / 南 臺 學 報 第 38 卷 第 4 期 2013 年 12 月 149 160 157 不 尚 賢, 使 民 不 爭 不 貴 難 得 之 貨, 使 民 不 為 盜 不 見 可 欲, 使 民 心 不 亂 是 以 聖 人 之 治, 虛 其 心, 實 其 腹, 弱 其 志, 強 其 骨 ; 常 使 民 無 知 無 欲, 使 夫 智 者 不 敢 為 也 為 無 為, 則 無 不 治 ( 三 章 ) 道 常 無 為, 而 無 不 為 侯 王 若 能 守 之, 萬 物 將 自 化 化 而 欲 作, 吾 將 鎮 之 以 無 名 之 樸 無 名 之 樸, 夫 亦 將 無 欲 不 欲 以 靜, 天 下 將 自 定 ( 三 十 七 章 ) 上 德 不 德, 是 以 有 德 ; 下 德 不 失 德, 是 以 無 德 ; 上 德 無 為, 而 無 以 為 ; 下 德 為 之, 而 有 以 為 ( 三 十 八 章 ) 由 上 述 引 文 可 知, 老 子 主 張 無 為 乃 是 道 之 所 以 化 育 萬 物 的 原 則, 因 此 有 位 的 侯 王 理 當 取 法 於 道, 以 無 為 安 天 下, 方 能 使 世 間 重 回 自 然 和 諧 之 美 好 劉 笑 敢 先 生 即 認 為, 老 子 之 無 為 是 聖 人 的 行 為 原 則, 特 別 是 取 天 下 治 天 下 蒞 天 下 的 方 式 22 然 而, 現 在 的 問 題 是 應 該 如 何 以 無 為 安 治 天 下 呢? 牟 宗 三 先 生 曾 指 出, 老 子 之 無 為 乃 是 針 對 有 為 而 發 23 在 那 個 天 下 無 道 的 時 代 裡, 人 民 百 姓 往 往 為 了 滿 足 諸 侯 國 君 個 人 的 私 利, 而 成 為 勞 力 財 產 的 被 犧 牲 者 老 子 深 知 人 民 的 苦 難, 也 洞 見 諸 侯 競 相 追 逐 國 富 兵 強 反 而 陷 入 無 止 盡 的 戰 爭 殺 戮 中 因 此, 老 子 哲 學 試 圖 止 息 逐 利 而 不 返 的 窘 境, 由 此 還 予 人 民 一 個 安 寧 的 生 活 環 境 通 過 無 為 而 能 達 到 無 不 為, 讓 百 姓 的 生 活 重 新 復 返 於 大 道 所 彰 顯 的 價 值 秩 序 中 綜 言 之, 老 子 主 張 聖 人 應 當 取 法 於 道 的 沖 虛 玄 德, 以 無 為 無 掉 生 命 的 負 擔, 由 虛 靈 清 靜 的 生 命 境 界, 敞 開 物 我 相 容 開 放 世 間 三 自 然 無 為 由 前 述 的 討 論 可 知, 自 然 與 無 為 都 是 老 子 哲 學 中 的 重 要 概 念 現 在 的 問 題 有 二 : 一 者, 當 自 然 與 無 為 合 而 言 之 時, 其 意 義 為 何? 二 者, 自 然 無 為 又 與 老 子 守 柔 思 想 有 何 關 係? 本 文 分 述 如 下 : 首 先, 就 前 文 第 一 點 可 知, 自 然 乃 是 最 高 的 價 值 典 範, 亦 即 是 萬 物 之 所 以 能 生 生 不 息 的 恆 常 之 道 無 為 則 是 針 對 有 為 而 發, 其 義 在 於 通 過 蕩 相 遣 執 的 工 夫, 無 掉 種 種 有 為 妄 作, 而 使 得 萬 物 能 如 其 所 如 自 生 自 長 換 言 之, 自 然 無 為 乃 是 指 周 行 不 殆 普 遍 存 在 於 天 地 之 間 的 道, 是 以 生 而 不 有, 為 而 不 恃, 功 成 而 弗 居 的 方 式, 無 掉 種 種 有 為 妄 作, 而 敞 開 足 以 使 萬 物 自 生 自 長 自 化 的 自 由 境 域 這 也 就 是 說, 自 然 無 為 其 義 即 是 以 遮 撥 他 然 有 為 的 方 式, 化 除 阻 礙 萬 物 生 機 的 種 種 障 礙, 而 使 萬 物 各 遂 其 事 各 暢 其 生 再 者, 自 然 無 為 又 與 老 子 守 柔 思 想 有 何 關 係? 蓋 由 於 道 以 自 然 無 為 的 作 用 方 式 生 化 天 地 萬 物, 使 天 地 萬 物 都 能 各 正 其 位 各 適 其 性 因 此 可 知, 在 老 子 哲 學 中, 道 並 非 以 剛 健 雄 成 的 方 式 創 生 萬 有, 而 是 以 不 塞 其 源 不 禁 其 性 的 方 式 輔 佐 萬 物 之 生, 這 即 是 莊 子 天 下 述 老 聃 之 道 時 所 言 : 以 濡 弱 謙 下 為 表, 以 空 虛 不 毀 萬 物 為 實 換 言 之, 弱 乃 沖 虛 之 道 的 姿 態, 其 目 的 在 不 毀 萬 物, 亦 即 善 成 善 利 萬 物 24 老 子 曰 : 反 者, 道 之 動, 弱 者, 道 之 用 ( 四 十 章 ) 天 下 之 至 柔, 馳 騁 天 下 之 至 堅 無 有 入 無 閒, 吾 是 以 知 無 為 之 有 益 不 言 之 教, 無 為 之 益, 天 下 希 及 之 ( 四 十 三 章 ) 22 劉 笑 敢, 老 子 (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 頁 117 23 牟 宗 三 先 生 曾 說, 老 子 之 道, 本 是 由 遮 而 顯, 故 名 之 曰 : 無 由 於 老 子 見 到 人 間 之 大 弊 在 於 有 為 干 涉 造 作, 故 以 作 為 動 詞 之 無, 無 掉 有 為, 無 掉 執 著, 而 使 萬 物 自 定 自 化 自 生 自 成 由 此 動 詞 之 無 所 顯 之 沖 虛 玄 德 之 境, 即 曰 道 自 然, 亦 可 以 名 詞 之 無 稱 之 牟 宗 三, 才 性 與 玄 理 (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1985 年 ), 頁 162-163 24 袁 保 新, 老 子 哲 學 之 詮 釋 與 重 建 (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1997 年 ),106 頁

158 陳 俊 宏 等 / 南 臺 學 報 第 38 卷 第 4 期 2013 年 12 月 149 160 在 老 子 哲 學 中, 遍 在 於 天 地 間 的 道, 只 是 以 自 然 無 為 的 方 式, 泯 除 事 物 的 對 立 糾 葛, 讓 萬 物 自 生 自 長 自 然 無 為 不 僅 指 道 之 全 體 大 用, 也 指 聖 人 法 道 而 行 的 工 夫 境 界 聖 人 法 道 之 自 然 無 為 以 安 立 天 下, 是 以 亦 效 法 道 之 沖 虛 玄 德, 以 讓 開 一 步 的 柔 弱 姿 態, 使 萬 有 能 自 生 自 長 換 言 之, 守 柔 之 意 義 並 不 是 要 人 膽 怯 懦 弱, 而 是 要 讓 人 先 無 掉 一 切 的 執 著, 方 能 由 自 己 的 無 為 成 就 萬 物 之 無 不 為 25 由 此 可 知, 老 子 守 柔 思 想 的 義 蘊 之 一, 即 是 主 張 人 當 取 法 道 之 自 然 無 為, 由 此 化 除 一 切 違 反 生 命 本 真 的 虛 假 造 作, 以 澄 清 自 己 的 生 命, 而 重 回 物 我 無 隔 的 素 樸 境 界 伍 結 語 老 子 學 說 所 展 現 的 生 命 圖 像, 藉 由 語 言 的 魔 鏡 幻 化 出 光 彩 的 智 慧 身 影 其 詭 言 闡 述 出 守 柔 學 說, 可 分 別 從 守 靜 致 虛 處 下 不 爭 自 然 無 為 論 述 老 子 守 靜 致 虛 的 修 養 工 夫 可 由 心 知 破 除 虛 己 容 物 以 虛 靜 觀 三 方 面 得 到 更 為 細 緻 的 說 明 : 綜 觀 生 命 之 存 亡 消 逝, 老 子 認 為 柔 弱 樣 態 才 是 生 命 長 久 存 在 的 表 徵, 而 萬 物 表 現 出 堅 強 之 樣 態, 反 而 是 趨 向 死 亡 消 逝 之 跡 象 老 子 生 命 智 慧 的 澄 明, 得 力 於 損 之 又 損 的 修 養 工 夫 因 此, 人 必 須 先 消 除 種 種 心 知 罣 障, 並 且 擺 脫 官 能 習 氣 的 欲 望, 才 能 解 開 束 縛 自 身 的 生 命 枷 鎖 致 虛 守 靜 的 工 夫 乃 是 聖 人 取 法 於 道 之 無 為 以 化 育 萬 物, 而 由 主 體 生 命 之 德 的 修 證, 以 證 成 天 地 萬 物 本 有 其 自 身 的 存 在 價 值 此 一 生 命 理 想 的 實 踐 歷 程, 一 方 面 得 力 於 以 物 觀 物 的 形 上 慧 見, 使 萬 物 都 能 呈 現 本 然 面 貌, 而 不 致 於 被 偏 見 扭 曲 ; 另 一 方 面, 通 過 損 之 又 損 的 工 夫, 則 是 消 融 有 執 偏 見, 而 使 得 不 受 心 知 欲 望 之 左 右, 達 到 虛 己 容 物 的 生 命 境 界 老 子 認 為, 人 可 以 通 過 滌 除 玄 覽 的 修 養 工 夫, 使 此 心 虛 靜 明 照, 進 而 朗 現 天 地 萬 物 之 本 來 面 貌, 肯 定 萬 有 自 有 其 本 然 的 存 在 價 值 這 種 以 物 觀 物 的 慧 見, 並 不 是 由 感 官 知 覺 的 觀 察 把 捉, 也 不 是 以 名 言 概 念 的 理 解 分 析, 而 是 使 人 化 除 了 有 執 偏 見 的 自 我 封 限, 讓 萬 物 能 如 其 所 如 的 顯 現 自 身 而 處 下 不 爭 可 藉 由 上 善 若 水 致 柔 專 氣 知 足 常 足 三 途 徑 來 達 成 : 老 子 由 水 德 之 處 下 不 爭 潤 物 為 喻, 其 意 在 於 消 解 吾 人 生 命 中 的 自 我 膨 脹 有 為 造 作 當 人 之 愛 己 越 勝, 則 越 是 自 尊 自 貴 自 誇, 而 無 法 容 物, 習 於 排 他 老 子 以 水 德 為 喻, 正 是 要 人 能 消 除 自 我 的 封 限, 敞 開 容 物 之 胸 襟 專 氣 致 柔 則 指 凝 聚 人 之 生 命 本 真 不 使 散 失, 而 由 心 知 障 弊 的 超 越, 使 生 命 重 歸 與 天 地 萬 物 自 然 委 順 的 柔 和 美 好 老 子 更 提 出 知 足 的 主 張, 並 認 為 唯 有 能 知 足, 才 能 避 免 無 謂 的 爭 端, 和 生 命 外 逐 的 一 去 不 返 自 然 無 為 則 藉 由 自 然 無 為 自 然 無 為 三 組 概 念 形 成 : 自 然 這 一 概 念 在 老 子 哲 學 中, 一 方 面 是 顯 道 體 的 獨 立 自 主 ; 另 一 方 面, 自 然 也 是 指 聖 人 效 法 大 道 為 政 化 民 的 心 態, 並 由 此 使 萬 物 都 能 如 其 所 如 的 自 然 生 長 化 育 而 通 過 無 為 而 能 達 到 無 不 為, 讓 百 姓 的 生 活 重 新 復 返 於 大 道 所 彰 顯 的 價 值 秩 序 中 另 外, 自 然 無 為 不 僅 指 道 之 全 體 大 用, 也 指 聖 人 法 道 而 行 的 工 夫 境 界 聖 人 法 道 之 自 然 無 為 以 安 立 天 下, 是 以 亦 效 法 道 之 沖 虛 玄 德, 以 讓 開 一 步 的 柔 弱 姿 態, 使 萬 有 能 自 生 自 長 當 人 不 斷 的 在 知 識 技 術 上 追 求 精 確 性 與 專 門 性, 也 就 相 對 的 將 生 命 的 視 野 給 窄 化 為 一 個 個 科 學 的 類 門, 再 也 無 法 以 整 體 的 角 度 觀 照 人 與 天 地 萬 物 共 處 的 世 間 人 也 就 在 此 主 客 分 裂 的 格 局 中, 不 自 覺 的 與 自 然 開 始 產 生 割 裂 了 老 子 通 過 致 虛 守 靜 以 包 容 萬 物 的 修 養 工 夫, 並 非 善 惡 不 分, 而 是 在 善 惡 雙 遣 之 後 透 顯 萬 物 真 誠 此 種 由 生 命 的 外 逐 而 走 向 內 斂 的 修 養 歷 程, 亦 即 是 老 子 由 專 氣 致 柔 而 處 下 不 爭 的 生 命 修 證 最 後, 老 子 主 張 人 當 取 法 道 之 自 然 無 為, 由 此 化 除 一 切 違 反 生 命 本 真 的 虛 假 造 作, 以 澄 清 自 己 的 生 命, 重 回 素 樸 境 界 人 類 在 本 質 上 就 是 語 言 的 生 物, 26 語 言 陪 伴 我 們 智 慧 的 開 展 老 子 以 語 言 的 魔 鏡 正 言 若 反 的 語 言 風 格 成 就 其 獨 特 的 道 的 言 說, 貫 穿 其 中 的 精 彩 意 蘊 即 為 守 柔 學 說 25 陳 德 和, 從 老 莊 思 想 詮 詁 莊 書 外 雜 篇 的 生 命 哲 學 ( 台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1993 年 ), 頁 44 26 伽 達 默 爾 (H.G.Gadamer), 夏 鎮 平 等 譯, 哲 學 解 釋 學 ( 上 海 : 上 海 譯 文 出 版 社,1994 年 ), 頁 60

陳 俊 宏 等 / 南 臺 學 報 第 38 卷 第 4 期 2013 年 12 月 149 160 159 參 考 書 目 一 古 典 文 獻 資 料 ( 原 典 集 解 注 釋 ) 老 子, 台 北 : 台 灣 中 華 書 局,1984 年 漢 許 慎, 說 文 解 字, 台 北 : 黎 明 文 化 事 業 公 司,1992 年 清 郭 慶 藩 輯 著, 莊 子 集 釋, 台 北 : 華 正 書 局,1994 年 漢 帛 書 老 子, 台 北 : 河 洛 圖 書 出 版 社,1975 年 晉 王 弼, 老 子 指 略, 台 北 : 華 正 書 局 有 限 公 司,1983 年 二 當 代 中 文 專 著 ( 依 姓 名 筆 劃 排 列 ) 王 邦 雄, 老 子 的 哲 學,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90 年 王 邦 雄, 儒 道 之 間, 台 北 : 漢 光 文 化 公 司,1994 年 伍 至 學, 老 子 反 名 言 論, 台 北 : 唐 山 出 版 社,2002 年 牟 宗 三, 才 性 與 玄 理,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1985 年 牟 宗 三, 中 國 哲 學 十 九 講,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1983 年 李 美 燕, 老 子 人 本 思 想 的 教 育 意 義, 屏 東 : 國 立 屏 東 師 範 學 院,2000 年 伽 達 默 爾 (H.G.Gadamer), 夏 鎮 平 等 譯, 哲 學 解 釋 學, 上 海 : 上 海 譯 文 出 版 社,1994 年 胡 適, 中 國 古 代 哲 學 史 卷 一,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61 年 袁 保 新, 老 子 哲 學 之 詮 釋 與 重 建,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1997 年 高 亨, 老 子 正 詁,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96 年 許 抗 生, 老 子 研 究, 台 北 : 水 牛 出 版 社,1993 年 陳 鼓 應, 老 子 今 註 今 譯,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2000 年 陳 德 和, 從 老 莊 思 想 詮 詁 莊 書 外 雜 篇 的 生 命 哲 學, 台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1993 年 馮 友 蘭, 中 國 哲 學 史 增 訂 本 上 冊,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99 年 馮 友 蘭, 中 國 哲 學 史 新 編 第 二 冊, 台 北 : 藍 燈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1 年 劉 笑 敢, 老 子,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劉 福 增, 老 子 哲 學 新 論,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9 年 Jeff Lewis 著, 邱 誌 勇 許 夢 芸 譯, 細 說 文 化 研 究 基 礎, 台 北 : 韋 伯 文 化 國 際 出 版 有 限 公 司,2008 年 Nicholas Mirzoeff 著, 陳 芸 芸 譯, 視 覺 文 化 導 論, 台 北 : 韋 伯 文 化 國 際 出 版 有 限 公 司,2004 年 三 期 刊 論 文 葉 海 煙, 老 子 的 環 境 倫 理 觀, 簡 樸 思 想 與 環 保 哲 學, 台 北 : 立 緒 文 化 公 司,1997 年 陳 德 和, 論 莊 子 哲 學 的 道 心 理 境, 鵝 湖 學 誌 第 24 期, 台 北 :2000 年 6 月 陳 德 和, 論 牟 宗 三 對 人 間 道 家 的 哲 學 建 構 以 老 子 思 想 的 詮 釋 為 例, 揭 諦 第 三 期,2001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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