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人壽Cathay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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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銀行)銷售○○投信「○○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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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投信 基金受益人印鑑卡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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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博邁投信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康和投顧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先鋒投顧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大華銀投信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鋒裕匯理投顧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兆豐投信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日盛

路博邁投顧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康和投顧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先鋒投顧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大華銀投顧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鋒裕投顧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兆豐投信不多於 1.0% 未達兩百萬未達一百萬 日盛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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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穩鑽-壽險-v1

國泰人壽富貴保本投資鏈結壽險(甲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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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持有本基金期間之經理費分成 : 不多於 1,000 元 (100,000*1%=1,000 元 ) 3. 其他報酬 : 本公司 106 年度自境外基金機構獲得贊助達 100 萬元揭露門檻,107 年預估未達 100 萬元揭露門檻 本公司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係自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總代理人及境外基

[ 柏瑞投信報酬揭露 ] 1.(1) 柏瑞環球基金 ( 股票型 )( 版 ) 柏瑞環球基金 - 柏瑞歐洲小型公司股票基金 1.80% 柏瑞環球基金 - 柏瑞歐洲股票基金 1.80% 柏瑞環球基金 - 柏瑞大中華股票基金 1.80% 柏瑞環球基金 - 柏瑞環球新興市場精選股票基金


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洲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歐洲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太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

國泰人壽Cathay Life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台灣人壽金采保本外幣變額壽險

以下是聯博基金公司 2013 年 AT/BT/AD 級股基金配息基準日及一覽表 月份 配息基準日 2013 年 01 月 01 月 30 日 01 月 31 日 2013 年 02 月 02 月 27 日 02 月 28 日 2013 年 03 月 03 月 27 日 03 月 28 日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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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照護手冊

險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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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

( 二 ) 帳戶型附約保險費 : 係指附加於本契約之帳戶型附約每月應扣除的保險費 十一 部分提領費用 : 係指本公司依本契約第二十條約定於要保人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時, 自給付金額中所收取之費用 其金額按附表所載之方式計算 十二 首次投資配置金額 : 係指依下列順序計算之金額 : ( 一 ) 要保人

( ) (1) (2) (3)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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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Reports - 分配型基金組成項目表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 保單紅利部份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 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要保人若於會計年度終了日前終止契約 停失效 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 則於次一會計年度起之紅利發放日不發放年度紅利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定義本契約所稱 保險金額, 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 倘爾後該保額有所變更,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 保險金額 本契約所稱 保險年齡, 係以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之, 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本契約所稱 繳費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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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_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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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時-安達Chubb-BR DM泰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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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OY_980801_國華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_98A_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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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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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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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要保人所交付之躉繳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 ; ( 二 ) 扣除首次投資配置日前, 本契約應扣除之保單管理費 ; ( 三 ) 加上按前二目之每日淨額, 依本公司每月第一個營業日所宣告計價幣別之貨幣帳戶年利率, 逐日以日單利計算至首次投資配置日之前ㄧ日止之利息 十三 本契約所稱 首次投資

0401優活年年

ISA500

附件一 : 投資標的表 一 成長平台投資標的 ( 一 ) 母基金 國泰中國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級別 ) 復華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復華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復華新興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A 類型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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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10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富邦人壽鍾愛美年外幣終身健康保險 給付項目 :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本保險為外幣保單, 本公司所收付之款項均以美元計價, 且不得與任何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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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人壽現行商品

保單契約條款

ESB /5 二 扣除要保人依第十一條申請減少之金額 三 每日依前二目之淨額加計按宣告利率以單利法計算之金額 第二保單年度及以後 : 一 保單年度初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二 扣除要保人依第十一條申請減少之金額 三 每日依前二目之淨額加計按宣告利率以單利法計算之金額 年金給付的開始 第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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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險

新 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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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

遠雄人壽保單契約條款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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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銷售條款

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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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瑞投信報酬揭露 ] 1.(1) 柏瑞環球基金 ( 股票型 )( 版 ) 註 : 與柏瑞環球基金 - 柏瑞美國研究增值核心股票基金 ( 原名為柏瑞環球基金 - 柏瑞美國股票 基金 ) 通路報酬相同之基金為 : 基金名稱 經理費率 ( 每年 ) 柏瑞環球基金 - 柏瑞新興歐洲股票

條款

保險公司應負責任的開始第三條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第一期保險費時,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第一期保險費時開始 但本公司同意承保前而被保險人身故時, 本公司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本公司自預收第一期

條款


0622_富邦投信_VIX教戰手冊

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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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收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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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基金月報 安聯全球新興市場高股息基金 -AT 累積類股 ( 美元 ) 2016 年 10 月 31 日 Allianz GEM Equity High Dividend - AT - USD ( 原 : 安聯金磚四國股票基金 ) 基金簡介 本基金投資政策乃將資產投資於全球新興股票市場, 並以 潛在股

註 元大寶來投信投信元大元大系列基金之明細表 基金名稱 基金類型 經理費率 ( 每年 ) 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國內股票型 元大寶來高科技基金 1.60% 0.112% 國內平衡型 元大寶來雙盈基金 1.00% 0.07% 貨幣市場型 元大寶來萬泰貨幣市場基金 0.07% 0.021% 海外股票型 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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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852) (852)

費中扣繳 ; 其後每屆保單週月日時, 依當時保單帳戶內各項投資標的價值比例扣繳之 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者, 其第一次保險成本, 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 自次一保單週月日由保單帳戶價值中扣繳 ( 日數不足一月者, 按日數比例計算之 ) 十三 淨保險費 : 係指要保人繳交之保險費扣除

% 1 (10%) (MTN)(8%) (4%) (4%) (2%) (ABS/MBS)(1%) (1%) 1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35% 35% 10% 8% 4% 4% 2% 1% 1% 政府債券 政策性銀行債券 企業債券 中期票

Transcription:

國泰人壽新富貴保本投資鏈結型保險 ( 甲型 ) ( 第 12 期 ) 投資型保險 ( 滿期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投資收益給付 ( 僅適用含投資收益設計之投資標的 )) 備查文號 : 中華民國 99 年 05 月 13 日國壽字第 99050393 號 中華民國 106 年 08 月 10 日國壽字第 106080001 號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商品說明書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保險公司名稱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說明書發行日期 :106 年 08 月 要保人可透過免費服務電話 (0800-036-599) 或本公司網站 (www.cathayholdings.com/life) 總公司 分公司及通訊處所提供之電腦查閱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若您投保本商品有金融消費爭議, 請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本公司將於收受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作回覆 若您不接受本公司之處理結果或本公司逾期未為處理, 您可以在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 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

國泰人壽新富貴保本投資鏈結型保險 ( 甲型 ) 注意事項 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 其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之投資績效不保證未來之投資收益, 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 本公司不負投資盈虧之責, 要保人投保前應詳閱本說明書 本商品之滿期最低保證報酬結構型債券 ( 投資標的名稱詳見本商品說明書第 1 頁 ) 須持有至到期日時, 始可享有該投資標的發行或保證機構所提供之保證, 要保人如有中途轉出 贖回或提前解約, 均不在其保證範圍, 要保人應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及相關費用 要保人於選定該項投資標的前, 應確定已充分瞭解其風險與特性 本商品所連結之非結構型債券 - 貨幣市場型基金 ( 投資標的名稱詳見本商品說明書第 1 頁 ) 無保證投資收益, 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本金 要保人應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及相關費用 要保人於選定該項投資標的前, 應確定已充分瞭解其風險與特性 本保險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 隱匿或不實,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與其他在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負責 請注意您的保險業務員是否主動出示 人身保險業務員登錄證 及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機構所發之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合格證 投保本商品除需承擔投資風險外, 當配置之投資標的為外幣計價者, 尚需承擔匯率風險, 各項給付之金額均需以當時外幣兌換新臺幣之匯率計算 保單帳戶價值之通知 : 本公司將按要保人約定之方式, 每月寄發書面或電子對帳單告知要保人保單帳戶價值等相關重要通知事項, 要保人亦可於國泰人壽網站 (www.cathayholdings.com/life) 中查詢 保單帳戶價值可能因費用和投資績效變動, 造成損失或為零 ; 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 本公司不保證本保險將來之收益 稅法相關規定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投資報酬及給付金額 投資型保險商品之專設帳簿記載投資資產之價值金額不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除前述投資部分外, 保險保障部分依保險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受 保險安定基金 之保障 本商品本期係由國泰人壽發行, 除由國泰人壽銷售外, 亦可由保險經紀人公司 保險代理人公司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銷售, 惟國泰人壽保有本商品最後承保與否之權利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 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 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 相關實質課稅原則案例, 可至本公司官方網站首頁查詢 臺北市仁愛路四段二九六號 簽章日期 : 106 年 08 月 21 日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本項重要特性陳述係依主管機關所訂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辦理, 可幫助您瞭解以決定本項商品是否切合您的需要 : (1) 您的保單帳戶餘額是由您所繳保險費金額及投資報酬, 扣除保單相關費用 借款本息及已解約或已給付金額來決定 (2) 若一旦早期解約, 您可領回之解約金有可能小於已繳之保費 契約撤銷權 :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本保險之詳細說明 : 一 國泰人壽新富貴保本投資鏈結型保險 ( 甲型 ) 投資標的說明 1. 結構型債券 ( 簡介請參考本說明書第 7~8 頁 ) 投資標的名稱 : 十年期紐幣計價股票指數連結結構型商品 ( 無擔保及無保證機構 ) 發行機構之名稱及地址 :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由其倫敦分行發行 ( 以下簡稱 澳盛銀行 ), 地址 :28th Floor, 40 Bank Place, Canary Wharf, London, United Kingdom 保證機構 : 本債券由澳盛銀行負責清償投資本金 滿期最低保證報酬與投資收益 發行人之名稱 電話及地址 :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 ( 以下簡稱 澳盛銀行台北分行 ), 電話 :02-8722-5000, 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7 號 17 樓 投資組合報酬率連結標的 : 日本東證股價指數 (TOPIX Index) 選擇投資標的之理由 : 本投資標的為澳盛銀行發行之結構型債券, 投資標的滿期 100% 保本且享有最低保證報酬, 另配合市場特性以絕對報酬率公式計算投資組合報酬率 計價幣別 : 紐幣 (NZD) 本投資標的風險程度為 保守型 2. 非結構型債券 - 貨幣市場型基金 ( 僅供契約復效時鏈結 )( 簡介請參考本說明書第 8~9 頁 ) 提供復效時鏈結之投資標的評選原則及理由 : 以結構型債券發行之幣別為主, 並考量投資標的規模 過去投資績效, 選擇表現相對較佳且穩健的投資標的 本公司有權中途增加 減少及變更投資標的, 增加 減少及變更標的原則及理由同前項 投資標的名稱 計價幣別如下表 : 投資標的名稱投資標的種類投資機構 富達基金 - 美元現金基金 ( 美元累積 ) 瑞銀 ( 盧森堡 ) 澳幣基金 投資機構資料如下表 : 貨幣市場型 貨幣市場型 管理機構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地址 :2a, Rue Albert Borschette BP 2174 L-1021 Luxembourg 瑞銀基金管理 ( 盧森堡 ) 股份有限公司 (UBS Fund Management(Luxembourg) S.A.) 地址 :33 A avenue J.F. Kennedy,L-1855 Luxembourg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瑞銀基金管理 ( 盧森堡 ) 股份有限公司 計價幣別 美元 澳幣 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 在臺總代理人富達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 :0800-009-911 按 2 網址 :www.fidelity.com.tw 地址 :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68 號 11 樓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 :(02) 8758-6938 網址 :www.ubs.com/taiwanfunds 地址 : 台北市松仁路 7 號 5 樓 無 無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1

二 保險費交付原則 : 本保險之保險費交付方式限躉繳, 所繳保險費最低限制為新臺幣 30 萬元, 最高為新臺幣 5,000 萬元 三 保險給付項目及條件 :( 詳見保險單條款第九 十七 十八 十九條, 投資範例說明請見第 11 頁 ) 1. 投資收益的計算與給付 保險單條款第九條 本保險本期無投資收益給付 2.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返還 保險單條款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訂立本契約時, 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 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 不包含其屬投資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 3.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保險單條款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險單條款附表一所列之完全殘廢等級之一, 並經完全殘廢診斷確定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之一者,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4. 滿期保險金的給付 保險單條款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於保險單上所載投資標的運用期屆滿時仍生存且本契約仍有效時, 投資機構將依保險單條款附件一所列 滿期保證金額計算公式 計得之金額交付本公司, 本公司應於收到前述金額及受益人申請文件後十日內給付滿期保險金,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四 本險相關費用說明 : 本保險之相關費用說明請參考本說明書第 4 頁 五 契約撤銷權 :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六 保險單借款 :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 其可借金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帳戶價值之六十 %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2

投保規定 一 保險期間 : 自投保始期至投資標的運用期滿 二 繳費方式 : 限躉繳 三 年齡限制 : 被保險人 15 足歲至 75 歲為止 ; 要保人實際年齡須年滿 7 足歲 四 所繳保險費限制 : 最低限制為新臺幣 30 萬元, 最高以新臺幣 5,000 萬元為上限 五 基本保額限制 ( 新臺幣 ):( 基本保額以萬為單位並需同時符合下面兩項條件 ) 投保年齡 15 足歲 ~40 歲 41~65 歲 66~70 歲 71~75 歲限制 基本保額/ 保費 註 0.3~1 0.15~1 0.15~1 0.01~1 比例限制基本保額限制 ( 萬 ) 10~1,000 10~1,000 10~500 10~500 註 : 符合金管會訂定之 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得申請減少基本保額, 但是減額後的基本保額, 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 其減少部分視為終止契約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得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性證明, 經本公司同意後依相關辦法申請增加基本保額 六 繳費規定 : 1. 限躉繳 2. 以本公司指定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或匯撥 / 劃撥方式繳納 3. 匯撥 / 劃撥單據正本需繳回本公司入帳 七 附約附加規定 : 不可附加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3

費用說明 一 投資型壽險保單保險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一覽表 ( 單位 : 新臺幣元或 %) 一 保費費用 二 保險相關費用 費用項目 收取標準未滿新臺幣 100 萬元 5.5% 新臺幣 100 萬元 ( 含 ) 以上 5.2% 1. 保單管理費 無 2. 保險成本 詳如保險單條款附件三, 由要保人所繳交之保險費中一次扣繳 三 投資相關費用 1. 投資標的申購費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2. 投資標的經理費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3. 投資標的保管費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4. 投資標的贖回費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5. 投資標的轉換費無 6. 其他費用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四 解約及部分提領費用 1. 解約費用無 2. 部分提領費用無 五 其他費用無 二 投資型壽險保單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收取表 結構型債券 : 無 非結構型債券 - 貨幣市場型基金 ( 僅供契約復效時鏈結 ) 投資標的名稱 投資標的種類 申購手續費 最高投資標的經理費每年 (%) 最高投資標的保管費每年 (%) 贖回手續費 富達基金 - 美元現金基金 ( 美元累積 ) 貨幣市場型 無 0.40 0.35 無 瑞銀 ( 盧森堡 ) 澳幣基金 貨幣市場型 無 0.58 0.14 無 註一 : 上述各投資標的經理費及投資標的保管費係以 106 年 4 月之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或各投資機構所提供之資料為準 惟各投資機構保有日後變更收費標準之權利, 實際 收取費用仍應以當時投資標的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之所載或投資機構通知者為準 註二 : 投資標的經理費及投資標的保管費已由投資標的淨值中扣除, 並不另外向客戶收取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4

三 自投資機構取得之報酬 費用 折讓等各項利益 1. 結構型債券 種類費率收取時點收取方式收取人 分銷費用 收取費率不超過本商品發行總金額之 5.0% 於投資配置日收取 由發行機構支付予國泰人壽 國泰人壽 分銷報酬 / 分銷折讓無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 2. 非結構型債券 - 貨幣市場型基金 ( 僅供契約復效時鏈結 ) 基金公司 ( 或總代理人 / 境外基金機構 ) 支付投資機構通路服務費分成富達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不多於 1% 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不多於 1% 註 1: 各在臺總代理人代理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明細請詳見商品說明書第 1 頁 註 2: 未來本商品連結標的變動或相關通路報酬變動時, 將揭露於 國泰人壽官方網站 / 會員專區 ( 網址 :http://www.cathayholdings.com/life) 此項通路報酬收取與否並不影響投資標的淨值, 亦不會額外增加要保人實際支付之費用 範例說明 配合本商品特性, 如投資至富達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之境外基金, 本公司自富達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代理之境外基金管理公司收取不多於 1% 之通路服務費分成 故台端購買本商品, 其中每投資 1,000 元於富達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之境外基金, 本公司每年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1. 由台端額外所支付之費用 :0 元 2. 由富達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代理之境外基金管理公司支付 : ( 相關費用係均由基金公司原本收取之經理費 管理費 分銷費等相關費用中提撥部分予保險公司, 故不論是否收取以下費用, 均不影響基金淨值 ) 台端持有基金期間之通路服務費分成 : 不多於 10 元 (1,000*1%=10 元 ) 本公司辦理投資型保單業務, 因該類保險商品提供基金標的作投資連結, 故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總代理人及境外基金機構支付通路報酬 ( 含各項報酬 費用及其他利益等, 且該通路報酬收取與否並不影響基金淨值, 亦不會額外增加要保人實際支付之費用 ), 以因應其原屬於上述機構所應支出之客戶服務及行政成本 惟因各基金性質不同且各基金公司之行銷策略不同, 致本公司提供不同基金供該投資型保單連結時, 自各基金公司收取通路報酬之項目及金額因而有所不同 請台端依個人投資目標及基金風險屬性, 慎選投資標的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5

保險成本費率表 (10 年期 ) 單位 : 新臺幣元 / 每 10 萬淨危險保額 年齡 男性 女性 年齡 男性 女性 15 1,078 426 46 5,577 2,776 16 1,131 442 47 6,036 3,018 17 1,158 453 48 6,537 3,282 18 1,163 461 49 7,085 3,572 19 1,166 465 50 7,685 3,895 20 1,170 469 51 8,343 4,254 21 1,176 474 52 9,062 4,656 22 1,187 482 53 9,848 5,106 23 1,205 495 54 10,705 5,607 24 1,232 513 55 11,638 6,163 25 1,269 537 56 12,650 6,780 26 1,319 568 57 13,748 7,458 27 1,381 605 58 14,935 8,202 28 1,458 648 59 16,217 9,013 29 1,548 696 60 17,597 9,897 30 1,652 748 61 19,082 10,858 31 1,770 805 62 20,677 11,904 32 1,902 866 63 22,385 13,045 33 2,048 933 64 24,213 14,291 34 2,209 1,005 65 26,164 15,653 35 2,383 1,084 66 28,241 17,139 36 2,573 1,171 67 30,446 18,757 37 2,778 1,268 68 32,779 20,515 38 2,999 1,377 69 35,238 22,416 39 3,239 1,499 70 37,821 24,467 40 3,498 1,637 71 40,523 26,672 41 3,779 1,790 72 43,334 29,032 42 4,083 1,959 73 46,246 31,551 43 4,413 2,143 74 49,245 34,226 44 4,769 2,340 75 52,314 37,056 45 5,157 2,551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6

投資標的簡介 ( 相關資料如有變動, 請參考本公司網站查詢最新資料 ) 一 滿期最低保證報酬結構型債券 投資標的名稱 : 十年期紐幣計價股票指數連結結構型商品 ( 無擔保及無保證機構 ) 本結構型債券信用評等 : 標準普爾 (S&P)AA- 本保險須 100% 投資於結構型債券 發行機構之名稱及地址 :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由其倫敦分行發行 ( 以下簡稱 澳盛銀行 ), 地址 :28th Floor, 40 Bank Place, Canary Wharf, London, United Kingdom 保證機構 : 本債券由澳盛銀行負責清償投資本金 滿期最低保證報酬與投資收益 發行人之名稱 電話及地址 :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 ( 以下簡稱 澳盛銀行台北分行 ), 電話 :02-8722-5000, 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7 號 17 樓 發行機構信用評等 : 穆迪 (Moody s)aa3/ 標準普爾 (S&P)AA-/ 惠譽 (Fitch)AA- 發行量 : 不低於 100 萬紐幣 ( 預估 ) 投資組合報酬率鏈結標的 : 日本東證股價指數 (TOPIX Index) 投資配置日 :2017/9/29 債券發行日 :2017/9/29, 投資年期 :10 年期 債券到期日 :2027/9/29 觀察日 :2018/9/29 2019/9/29 2020/9/29 2021/9/29 2022/9/29 2023/9/29 2024/9/29 2025/9/29 2026/9/29 2027/9/22 等 10 個觀察日, 前述日期如非東京證券交易所預定之正常交易日, 則觀察日順延之 計價幣別 : 紐幣 (NZD) 滿期保證金額計算公式 : 滿期當時保單帳戶之投資標的單位數 100( 紐幣金額 ) {1 + Max[ 保證投資報酬率 (45.5%), 參與率 (20%) 投資組合報酬率 ] }, 再根據給付日前一營業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投資標的計價貨幣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 將應給付之金額轉換為等值新臺幣 1. 投資組合報酬率 : 取每年日本東證股價指數絕對報酬率之平均, 1 即日本東證股價指數絕對報酬率 (t) 10 10 t 1 2. 絕對報酬率 (t) = ABS{( 第 t 個觀察日之收盤指數 / 第 t-1 個觀察日之收盤指數 )- 1},t = 1,2,,10 註 : 第 0 個觀察日之收盤指數係指投資配置日之收盤指數 ;ABS 係指絕對值 滿期保證金額以投資標的計價貨幣四捨五入計算至元以下小數點第二位 本公司會將相關數值, 於投資配置日後以 投資配置專用信函 通知要保人 保戶亦可透過本公司網頁 (www.cathayholdings.com/life) 及免付費保戶服務電話 (0800-036-599) 查詢相關資訊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7

債券到期後本公司付款日 : 債券到期日後, 公司會於收到投資標的發行機構交付相關金額及受益人申請文件後十日內給付 贖回費用率 : 無 發行機構付給保險公司之管銷費用與相關費用 : 由澳盛銀行於投資配置日支付予國泰人壽, 收取費率不超過結構型債券發行總金額之 5.0%( 每年以 0.5% 為上限, 十年合計不超過 5.0%) 次級市場報價機構 : 提前贖回之報價由澳盛銀行台北分行透過 境外結構型商品資訊觀測站 提供 ( 網址為 http://structurednotes.tdcc.com.tw), 本公司亦將該報價揭露於公司網頁, 以提供保戶查詢 相關之投資風險揭露 : 信用風險 提前贖回之市場價格 ( 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 風險 匯率風險 利率風險 法律風險 其它注意事項 ( 詳細資料請參考本說明書第 12 頁 ) 澳盛銀行如無法依約定條件支付投資收益或投資本金, 而使結構型債券發生違約的情形時, 本公司將立即通知要保人, 並基於要保人之利益向澳盛銀行追償 發行不成立之情形 ( 詳見保險單條款第三十七條 ) 若本結構型債券之發行機構或債券本身之信用評等於投資配置日 ( 不含 ) 前有信用評等不足之情事, 要保人得依相關規定行使各項權利 本保險結構型債券之滿期保證收益屬海外所得, 適用最低稅負制之規範 二 非結構型債券 - 貨幣市場型基金 ( 僅供契約復效時鏈結 ) 要保人就所選擇之投資標的, 了解並同意為協助防制洗錢交易 短線交易及公開說明書或相關法規所規定之投資交易應遵循事項, 主管機關或投資機構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為確認要保人身份及遵守上述要求所需之資料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和境外基金禁止短線交易及其它異常交易, 依照各投資機構之相關規定, 當投資機構如認為任何要保人違反短線交易限制時, 可保留限制或拒絕受理該等要保人所提出之基金申購或轉換申請之權利或向該等要保人收取短線交易費用, 相關短線交易限制請詳閱各基金之公開說明書 境外基金之相關資訊, 如總代理人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 管理機構 保管機構等相關事業之說明 境外基金簡介等主管機關規定揭露之事項, 請參考各境外基金總代理人提供之投資人須知 境外基金之投資人須知 財務報告 公開說明書等最新相關資訊, 可至本公司網站 或本商品說明書所載之各總代理人網址, 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 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announce.fundclear.com.tw/mopsfundweb/)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財務報告 公開說明書等最新相關資訊, 可至本公司網站 或本商品說明書所載之各經理機構網址中查詢 風險報酬等級說明 : 依各總代理人及經理機構針對基金之價格波動風險程度, 依基金投資標的風險屬性和投資地區市場風險狀況, 由低至高編制為 RR1( 風險低級 ) RR2( 風險中低級 ) RR3( 風險中級 ) RR4( 風險中高級 ) RR5( 風險高級 ) 五個風險報酬等級 ( 或稱風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8

險收益等級 ), 投資共同基金之盈虧尚受到國際金融情勢震盪和匯兌風險影響, 本項風險 報酬等級僅供參考 各總代理人及經理機構得因法令規定或經內部檢視分析後予以調整 契約復效時, 須 100% 重新投資於下表中與結構型債券相同計價幣別之投資標的, 若無 相同計價幣別之投資標的時, 則將投資於富達基金 - 美元現金基金 ( 美元累積 ) 投資標的基本資料 :( 資料日期 :106/4/28) 富達基金 - 美元現金基金 ( 美元累積 ) 投資機構基金型態 種類核准發行總面額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開放式 無上限 S.A. 貨幣市場型計價幣別投資地區風險報酬等級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 美元北美 RR1 無 基金經理人 Tim Foster 投資目標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經理人簡介學歷 : 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管理學士經歷 :Foster 在 2003 年加入富達,2003 至 2007 年擔任富達投資的分析師,2007 年起擔任基金經理人 主要投資於以美元為單位之債務證券及其他被許可之資產 本基金投資海外, 相關訊息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 投資理財 瑞銀 ( 盧森堡 ) 澳幣基金 投資機構 基金型態 種類 核准發行總面額 開放式 瑞銀基金管理 ( 盧森堡 ) 股份有限公司無上限貨幣市場型計價幣別投資地區風險報酬等級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 澳幣全球 RR1 無 基金經理人瑞士銀行, 瑞銀資產管理 投資目標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經理人簡介 由 UBS 全球專業經理人組成之投資團隊 本基金三分之二的淨資產將按風險分散原則投資於貨幣市場商品 債券 票券, 以及其他固定與變動利率之有擔保及無擔保投資 主要包含優質銀行的定存單 優質企業所發行之商業本票, 以及由優質發行機構所發行或保證之其他固定或變動利率之貨幣市場商品 本基金之資產亦可以投資於國庫券 其他債務證券以及商品, 以及銀行見票即付存款與定期存款 本基金投資海外, 相關訊息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 投資理財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9

投資標的規模 投資績效與風險係數 (1) 投資績效係指投資標的在該期間之計價幣別累積 ( 含息 ) 報酬率, 並未考慮匯率因素 (2) 標準差係用以衡量投資績效之波動程度 ; 一般而言, 標準差越大, 表示淨值的漲跌較為大, 風險程度也相較大 (3) 資料日期 :106/4/28, 資產規模日期為 106/3/31 (4) 資料來源 : 晨星及各投資機構提供 投資標的名稱 富達基金 - 美元現 金基金 ( 美元累積 ) 瑞銀 ( 盧森堡 ) 澳幣基金 資產規模 1,348 百萬美元 262 百萬澳幣 計價幣別 投資績效 (%) 年化標準差 (%) 成立 1 年 2 年 3 年 1 年 2 年 3 年至今 成立至今 美元 0.21 0.26 0.31 0.82 0.06 0.05 0.04 0.14 澳幣 1.33 2.95 5.11 4.33 0.08 0.08 0.12 0.26 相關之投資風險揭露 : 經濟 產業景氣循環 政治與法規變動之風險 集中度風險 流 動性風險 匯率風險等 ( 詳細資料請見本商品說明書第 12 頁 )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10

投資範例說明投資標的運用期屆滿日保單帳戶價值及投資標的運用期屆滿日後滿期保險金領取狀況情境 : 假設甲君為 30 歲男性, 躉繳新臺幣 50 萬元投保 國泰人壽新富貴保本投資鏈結型保險 ( 甲型 ), 基本保額為新臺幣 15 萬元, 投資標的運用期間為 10 年, 扣除費用後, 以 22.50: 1 之匯率換匯為紐幣並持有至投資標的運用期屆滿日, 且於保險期間內沒有單位贖回的情形及不考慮利息, 則投資標的運用期屆滿日之滿期保險金如下圖所示 : 假設男性,30 歲, 基本保額為新臺幣 15 萬元, 保險費新臺幣 50 萬元計算 保證投資報酬率 :45.5% 參與率 :20% 保險費新臺幣 $500,000 元 保險成本新臺幣 $2,478 元 淨保險費新臺幣 $470,022 元 保費費用 (5.5%) 新臺幣 $27,500 元 投資配置日之投資標的價值利息紐幣 $20,889.87+ 22.50 100 紐幣換算一單位 共 208.8987 單位 進行投資 紐幣 ( 假設匯率 22.50:1 ) 假設投資組合報酬率 = 0% MAX(45.5%,20% 0%)= 45.5% 滿期保證金額 ( 紐幣 ) 208.8987( 單位 ) 100( 紐幣金額 ) (1+ 45.5%) =30,394.76 註假設匯率 滿期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 新臺幣 ) 年複利以保險費計算以淨保險費計算 24.00 729,474 3.85% 4.49% 22.50 683,882 3.18% 3.82% 16.46 500,298 0.01% 0.63% 註 : 本公司給付滿期保險金之匯率計算方式, 係根據給付日前一營業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投資標的計價貨幣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 將應給付之金額轉換為等值新臺幣 以上範例說明假設保戶持有至滿期日且於保險期間內沒有單位數贖回的情形 不考慮利息, 而實際交易時會依市場匯率變動而有所不同, 保戶須自行承擔匯率風險 結構型債券滿期前如申請提前贖回, 將可能導致您可領回的金額低於原始投資金額 ( 在最壞情形下, 領回金額甚至可能為零 ), 或者根本無法進行贖回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11

投資標的之投資風險揭露一 結構型債券之風險揭露 1. 信用風險 : 本公司係以分離帳戶獨立記載保戶之保單帳戶價值, 本保險 100% 投資於澳盛銀行發行之結構型債券, 而到期時之履行交付投資本金與收益之義務係由澳盛銀行負責履行, 保戶必須承擔該銀行之信用風險, 如該銀行無法履行責任時, 將造成保戶損失 2. 提前贖回之市場價格 ( 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 風險 : 本保險須持有至結構型債券到期日, 始享有滿期保證收益 結構型債券到期前如申請提前贖回, 將可能導致您可領回的金額低於原始投資金額 ( 在最壞情形下, 領回金額甚至可能為零 ), 或者根本無法進行贖回 提前贖回之市場價格 ( 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 會受市場利率等因素影響, 由澳盛銀行依當時市場狀況決定 3. 匯率風險 : (1) 匯兌風險 : 本保險相關款項之收付均以新臺幣為之, 保戶須自行承擔就商品貨幣 ( 新臺幣 ) 與其他貨幣進行兌換時所生之匯率變動風險 (2) 政治風險 : 計價貨幣之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政治因素 ( 如戰爭 ) 而受影響 (3) 經濟變動風險 : 計價貨幣之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經濟因素 ( 經濟政策法規的調整 通貨膨脹 市場利率調整等 ) 而受影響 4. 利率風險 : 本保險結構型債券之市場價格 ( 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 將受發行幣別利率變動所影響 ; 在投資標的運用期內當該幣別利率調升時, 債券之市場價格 ( 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 有可能下降, 並有可能低於投資本金 ; 當該幣別利率調降時, 債券之市場價格 ( 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 有可能上漲, 並有可能獲得額外收益 5. 法律風險 : 本保險結構型債券滿期保本之償付與最低保證價值之支付等, 均為澳盛銀行所應履行之義務, 故於要保人辦理部分提領 終止契約 受益人申請 ( 身故或滿期 ) 保險金之給付時, 除本公司應給付之淨危險保額 ( 係指本契約之基本保額 ) 部分外, 本公司不負責保證該投資標的發行機構與保證機構之履行, 保戶須承擔投資標的發行機構違約不償付 因適用法律變更致無法贖回 無法給付金額或因適用法律稅法變更致稅負變更等風險 6. 其它注意事項 : (1) 稅法相關規定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投資報酬及給付金額 (2) 投資型保險商品之專設帳簿記載投資資產之價值金額不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除前述投資部分外, 保險保障部分依保險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受 保險安定基金 之保障 (3) 本保險為非存款商品, 不受 存款保險 之保障 二 非結構型債券之風險揭露 - 貨幣市場型基金 1. 國內外經濟 產業景氣循環 政治與法規變動之風險 2. 投資標的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 3. 投資地區證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之風險 4. 投資地區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 5. 投資標的發行或管理機構有解散 破產 撤銷等事由, 不能繼續擔任該投資標的發行或管理機構之職務者, 雖然投資標的發行或管理機構之債權人不得對該投資標的資產請求扣押或強制執行, 但該投資標的仍可能因為清算程序之進行而有資金短暫凍結無法及時反映市場狀況之風險 6. 投資具風險, 此一風險可能使投資金額發生虧損, 且最大可能損失為其原投資金額全部無法回收 7. 本保險不提供未來投資收益 撥回資產或保本之保證 另投資標的的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可能由投資標的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 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 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投資標的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率不代表投資標的報酬率, 且過去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率不代表未來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率, 投資標的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12

波動 部分投資標的進行收益分配前或資產撥回前未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 詳情請參閱投資標的公開說明書或月報 8. 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 其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之投資績效不保證未來之投資收益, 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 本公司不負投資盈虧之責 9. 保單帳戶價值可能因費用和投資績效變動, 造成損失或為零 ; 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 本公司不保證本保險將來之收益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13

重要條款摘要國泰人壽新富貴保本投資鏈結型保險 ( 甲型 ) 名詞定義第二條名詞定義本契約名詞定義如下 : 一 基本保額 : 係指本契約所載明之投保金額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得申請增加或減少基本保額 惟增加基本保額, 需經本公司同意 ; 減少後之基本保額, 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 如該基本保額有所變更時, 以變更後之基本保額為準 二 淨危險保額 : 係指本契約之基本保額 三 保險金額 : 係指本公司於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殘廢所給付之金額 該金額以淨危險保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兩者之總和給付, 其中, 保單帳戶價值係以受益人檢齊申請身故 完全殘廢保險金之所須文件並送達本公司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計算 四 保險費 : 係指要保人所繳付之躉繳保險費, 且繳交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三十萬元, 最高不得逾投保當時本公司所規定之上限 五 保費費用 : 係指因本契約簽訂及運作所產生並自保險費中扣除之相關費用, 包含核保 發單 銷售 服務及其他必要費用 保費費用之金額為要保人繳付之保險費乘以附件二相關費用一覽表中 保費費用表 所列之百分率所得之數額 六 保險成本 : 係指提供被保險人本契約生效日起至滿期日止之身故 完全殘廢保障所需的成本 ( 標準體之費率表如附件三 ), 並由要保人所繳交之保險費中一次扣繳 七 保單價值準備金 : 係指本公司為提供被保險人身故 喪葬費用或完全殘廢保障, 自保險成本中所提存之款項 八 淨保險費 : 係指要保人繳交之保險費扣除保險成本及保費費用後的餘額 九 淨保險費本息 : 係指自本公司實際收受保險費之日起, 每月按三家銀行當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活期存款利率之平均值, 將淨保險費加計以日單利計算至投資配置日前一日利息之總額 十 投資配置日 : 係指本公司將保單帳戶價值配置於附件一所示之投資標的 ( 結構型債券 ) 之日, 並經記載於保險單上者 十一 實際收受保險費之日 : 係指本公司實際收到保險費及要保人匯款或劃撥單據之日 若要保人以自動轉帳繳交保險費者, 則為扣款成功且款項匯入本公司帳戶, 並經本公司確認收款明細之日 ; 本公司應於款項匯入本公司帳戶二個營業日內確認收款明細 十二 投資標的 : 係指本契約提供要保人累積保單帳戶價值之投資工具, 其內容如附件一及附件四 十三 資產評價日 : 係指個別投資標的報價市場報價或證券交易所營業之日期, 且為我國境內銀行及本公司之營業日 十四 投資標的運用期 : 係指自投資配置日起算, 附件一所示之投資標的 ( 結構型債券 ) 之運用期間, 並經記載於保險單上者 十五 投資標的運用期經過年度 : 係指自投資配置日起算所經過之年度數 十六 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 係指投資標的於資產評價日實際交易所採用之每單位 淨資產價值或市場價值 本契約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將公告於本公司網站 十七 投資標的價值 : 係指以原投資標的計價幣別作為投資標的之單位基準, 其價值係依本契約項下各該投資標的之單位數乘以其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所得之值 十八 保單帳戶價值 : 係指以新臺幣為單位基準, 其價值係依本契約投資標的價值加上尚未投入投資標的之金額 ; 但於投資配置日前, 係指依第九款方式計算至計算日之金額 十九 投資標的單位數 : ( 一 ) 附件一所示之投資標的 ( 結構型債券 ): 係指本公司於投資配置日將前一日之保單帳戶價值,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14

依第八條之約定轉換為投資標的計價貨幣, 並以每一百元計價貨幣換算一單位所計得之單位數 日後若有部分提領或本公司依第二十七條約定以保單帳戶價值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之情事者, 投資標的單位數則為提領或扣抵後保單帳戶內剩餘之單位數 ( 二 ) 附件四所示之投資標的 ( 非結構型債券 ): 係指本公司於本契約效力恢復後, 將實際收受之金額, 依第八條之約定轉換為投資標的計價貨幣, 除以本公司確認收款明細後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所得之單位數 日後若有部分提領或本公司依第二十七條約定以保單帳戶價值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之情事者, 投資標的單位數則為提領或扣抵後保單帳戶內剩餘之單位數 二十 滿期保證金額 : 係指投資機構保證於投資標的運用期屆滿時, 依附件一 滿期保證金額計算公式 計算之金額 但投資標的運用期屆滿前, 如有申請部分提領或本公司依第二十七條約定以保單帳戶價值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之情事者, 滿期保證金額應依申請部分提領或扣抵之金額占當時保單帳戶價值之比例減少之 二十一 三家銀行 : 係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但若因故需變更時, 則以本公司向主管機關陳報之銀行為準 二十二 保管銀行 : 係指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但若因故需變更時, 則以本公司向主管機關陳報之銀行為準 二十三 投資機構 : 係指本契約附件一所示之投資標的 ( 結構型債券 ) 之發行機構或本契約附件四所示之投資標的 ( 非結構型債券 ) 之經理機構或管理機構, 或前述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總代理人 二十四 保險年齡 : 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 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以後每經過一個保險單年度加算一歲 第六條本契約效力的恢復本契約停止效力後, 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 申請復效 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 並經要保人交付至少相當於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後,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 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 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 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 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絕者, 視為同意復效, 並經要保人交付第二項約定之金額後,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 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 於交齊可保證明, 並繳交第二項約定之金額後,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開始恢復其效力 第二項 第五項及第六項交付之金額扣除保單價值準備金後之餘額, 本公司於實際入帳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 配置於附件四之投資標的 本契約因第二十七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 除復效程序依前七項約定辦理外, 如有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及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和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 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契約若尚有保單帳戶價值時, 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帳戶價值 有下列情形之ㄧ者, 本公司得變更附件四之投資標的, 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 一 本公司陳報主管機關變更投資標的者 二 投資標的有因故解散 清算或因合併而消滅者 三 投資標的停止提供本契約鏈結者 第八條貨幣單位與匯率計算本契約保險費及各項費用之收取 給付各項保險金 投資收益 返還保單帳戶價值 償付解約金 部分提領金額及支付 償還保險單借款, 應以新臺幣為貨幣單位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15

本契約匯率計算方式約定如下 : 一 淨保險費本息投資配置 : 本公司根據投資配置日前四營業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賣出即期匯率平均值計算 二 給付投資收益 : 本公司根據開放申領日之前一營業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計算 三 給付各項保險金 解約金 部分提領金額及返還保單帳戶價值 : 本公司根據給付日前一營業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計算 四 復效投資配置 : 本公司根據實際收受保險費之日次一個資產評價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賣出即期匯率平均值計算 五 第二條第十八款之投資標的價值 : 本公司根據計算日前一營業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計算 前項之匯率參考機構係指三家銀行, 但本公司得變更上述匯率參考機構, 惟必須提前十日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 第十一條保單帳戶價值之通知本公司應於投資機構送達交易確認資料之日起三個營業日內, 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交易確認書 ( 投資配置通知信函或給付通知信函 ) 予要保人, 並應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將保單帳戶價值及其異動 投資標的單位數 投資收益及滿期保證金額等事項, 按月依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 第十四條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如累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 要保人得向本公司提出申請部分提領其保單帳戶價值, 但每次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元且提領後的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三萬元 本公司得報主管機關調整部分提領金額之限制, 並應通知要保人 要保人申請部分提領時, 按下列方式處理 : 一 要保人必須在申請文件中指明部分提領的投資標的單位數 二 本公司以收到前款申請文件後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為準計算部分提領的保單帳戶價值 三 本公司將於收到要保人之申請文件後一個月內, 支付部分提領的金額 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 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經部分提領後, 將按部分提領金額等值減少, 本契約之基本保額不受影響 第二十四條除外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 一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殘廢 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完全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十五條情形致被保險人完全殘廢時, 本公司按第十九條的約定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時, 本公司依據要保人或受益人檢齊所須文件送達本公司次一個資產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及保單價值準備金二者之和, 依照約定返還予應得之人 如被保險人身故且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致無法領取時, 則將保單帳戶價值及保單價值準備金二者之和, 退還予要保人之法定繼承人 第二十七條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 其可借金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帳戶價值之六十 % 當未償還之借款本息, 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之八十 % 時, 本公司應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 ; 如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之九十 % 時, 本公司應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償還借款本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16

息, 要保人如未於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二日內償還時, 本公司將以保單帳戶價值扣抵之 但若要保人尚未償還借款本息, 而本契約累積的未償還之借款本息已超過保單帳戶價值及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和時, 本公司將立即扣抵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要保人如未於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三十日內償還不足扣抵之借款本息時, 本契約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效力 本公司於本契約累積的未償還借款本息已超過保單帳戶價值及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和, 且未依前項約定為通知時, 於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人未償還不足扣抵之借款本息者, 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第二十八條不分紅保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17

附件一 : 結構型債券投資機構及投資標的介紹 投資標的發行機構 :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Banking Group Limited) 概況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澳盛銀行 ) 成立於 1835 年, 逾 180 年歷史, 總部位於澳洲墨爾本 澳盛銀行是澳洲前 4 大銀行, 同時也是紐西蘭第 1 大銀行 澳盛銀行在過去 40 年間致力成為一家橫跨亞太區的亞太卓越銀行 (Super Regional Bank), 同時也是全世界市值排名前 25 名的銀行 (Banksdaily.com) 澳盛銀行為全球僅有數家獲評等為標準普爾信用評等 AA- 等級的銀行之一 澳盛銀行 2016 年名列於 Global Finance 環球金融雜誌評比全球最安全銀行前 50 名之中 澳盛銀行股票在澳洲證券交易所及紐西蘭證券交易所上市 信用評等穆迪 (Moody's): 長期債券評等 Aa3 / 標準普爾 (S&P): 長期債券評等 AA- / 惠譽 (Fitch): 長期債券評等 AA- ( 資料日期 : 2017 年 7 月 19 日 ) 投資標的 : 滿期最低保證報酬結構型債券 投資標的計價貨幣 : 紐幣 投資標的運用期 : 十年期 投資配置日 :2017 年 9 月 29 日 發行日 :2017 年 9 月 29 日 ( 即投資配置日 ) 滿期日 :2027 年 9 月 29 日 保證投資報酬率 :45.5% 參與率 :20% 投資收益 : 無 滿期保證金額計算公式 : 滿期當時保單帳戶之投資標的單位數 100( 紐幣金額 ) {1 + Max[ 保證投資報酬率 (45.5%), 參與率 (20%) 投資組合報酬率 ] }, 再根據給付日前一營業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投資標的計價貨幣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 將應給付之金額轉換為等值新臺幣 註 : 1. 投資組合報酬率 : 取每年日本東證股價指數絕對報酬率之平均, 1 即 10 日本東證股價指數絕對報酬率 (t) 10 t 1 2. 絕對報酬率 (t) = ABS{( 第 t 個觀察日之收盤指數 / 第 t-1 個觀察日之收盤指數 )- 1},t = 1,2,,10 註 : 第 0 個觀察日之收盤指數係指投資配置日之收盤指數 ;ABS 係指絕對值 3. 觀察日 :2018/9/29 2019/9/29 2020/9/29 2021/9/29 2022/9/29 2023/9/29 2024/9/29 2025/9/29 2026/9/29 2027/9/22 等 10 個觀察日, 前述日期如非東京證券交易所預定之正常交易日, 則觀察日順延之 滿期保證金額以投資標的計價貨幣四捨五入計算至元以下小數點第二位 本公司會將相關數值, 於投資配置日後以 投資配置專用信函 通知要保人 保戶亦可透過本公司網頁 (www.cathayholdings.com/life) 及免付費保戶服務電話 (0800-036-599) 查詢相關資訊 鏈結指數 : 本結構型債券投資組合報酬率鏈結日本東證股價指數 (TOPIX Index) 有關指數說明如下 : 日本東證股價指數也稱作 TOPIX 指數, 依據東京證券交易所第一部分所有上市公司所編製的市值加權平均指數 該指數包含一組具有 33 種不同產業的分類指數 此外, 該指數基期為 1968 年 1 月 4 日, 且基值為 100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18

滿期保證金額計算範例說明 ( 以下數據僅為假設供說明之用, 並不代表未來之實際報酬 ) (1) 投資標的運用期為十年期, 投資配置日為 2006 年 9 月 29 日 (2) 鏈結標的為日本東證股價指數 (TOPIX Index) (3) 投資配置日 2006 年 9 月 29 日日本東證股價指數 :1610.73 (4) 投資標的之計價幣別為紐幣 (5) 投資配置日之保單帳戶價值為 100 紐幣 ( 換算 1 單位 ) (6) 保證投資報酬率 :45.5%; 參與率 :20% 鏈結指數之觀察日收盤指數如下 : 觀察日 2006/9/29 ( 投資配置日 ) 鏈結指數收盤指數 1610.73 2007/9/29 1615.89 2008/9/29 1127.87 2009/9/29 904.00 2010/9/29 846.97 2011/9/29 762.30 2012/9/29 732.35 2013/9/29 1194.10 2014/9/29 1337.30 2015/9/29 1375.52 2016/9/22 1349.56 ( 註 : 上表日期如非東京證券交易所預定之正常交易日, 則觀察日順延之 ) 各觀察日絕對報酬率如下 : 觀察日 絕對報酬率 2007/9/29 0.32% 2008/9/29 30.20% 2009/9/29 19.85% 2010/9/29 6.31% 2011/9/29 10.00% 2012/9/29 3.93% 2013/9/29 63.05% 2014/9/29 11.99% 2015/9/29 2.86% 2016/9/22 1.89% 合計 150.40% ( 註 : 上表日期如非東京證券交易所預定之正常交易日, 則觀察日順延之 ) 1 投資組合報酬率 = 150.40%=15.04% 10 滿期保證金額 ( 紐幣 )=100 紐幣 [1+Max(45.5%,20% 15.04%)] =100 紐幣 [1+Max(45.5%,3.01%)] =100 紐幣 145.5% =145.5 紐幣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19

附件二 : 本契約相關費用 一 投資型壽險保單保險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一覽表 ( 單位 : 新臺幣元或 %) 一 保費費用 二 保險相關費用 三 投資相關費用 費用項目 1. 保單管理費無 收取標準 未滿新臺幣 100 萬元 5.5% 新臺幣 100 萬元 ( 含 ) 以上 5.2% 2. 保險成本詳如附件三, 由要保人所繳交之保險費中一次扣繳 1. 投資標的申購費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2. 投資標的經理費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3. 投資標的保管費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4. 投資標的贖回費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5. 投資標的轉換費無 6. 其他費用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四 解約及部分提領費用 1. 解約費用 無 2. 部分提領費用 無 五 其他費用 無 二 投資型壽險保單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收取表相關費用請參考本公司網站之商品說明書內容 : https://www.cathayholdings.com/life/web/pages/productinvest.html 相關費用得至基金資訊觀測站 (http://www.fundclear.com.tw) 或投資機構之網站查詢, 各投資機構就相關費用保有變更之權利, 其實際費用之規定及其收取情形以最新投資標的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所載或投資機構通知者為準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20

附件三 : 保險成本費率表 年齡 單位 : 新臺幣元 / 每 10 萬淨危險保額 男性 女性 6 年期 7 年期 8 年期 9 年期 10 年期 6 年期 7 年期 8 年期 9 年期 10 年期 15 643 756 867 974 1,078 250 297 342 385 426 16 698 811 920 1,027 1,131 269 315 359 401 442 17 727 839 948 1,054 1,158 282 327 371 413 453 18 731 843 952 1,058 1,163 291 336 378 420 461 19 733 844 953 1,060 1,166 295 338 381 423 465 20 732 844 953 1,062 1,170 294 338 381 424 469 21 731 843 954 1,065 1,176 292 336 380 426 474 22 730 844 957 1,071 1,187 289 335 382 431 482 23 731 847 964 1,083 1,205 289 337 387 439 495 24 735 854 976 1,101 1,232 291 342 396 453 513 25 743 868 996 1,129 1,269 298 353 411 473 537 26 757 888 1,025 1,168 1,319 310 369 432 498 568 27 778 918 1,064 1,219 1,381 327 391 459 530 605 28 807 958 1,115 1,282 1,458 348 418 490 567 648 29 846 1,008 1,179 1,358 1,548 374 448 527 609 696 30 895 1,070 1,254 1,448 1,652 403 483 567 655 748 31 955 1,143 1,341 1,550 1,770 434 520 611 705 805 32 1,023 1,227 1,440 1,665 1,902 468 560 657 759 866 33 1,101 1,320 1,550 1,793 2,048 503 603 707 817 933 34 1,187 1,423 1,671 1,933 2,209 542 648 760 879 1,005 35 1,280 1,534 1,802 2,085 2,383 582 697 818 947 1,084 36 1,381 1,655 1,945 2,250 2,573 626 750 882 1,021 1,171 37 1,490 1,786 2,099 2,429 2,778 673 808 951 1,104 1,268 38 1,607 1,928 2,267 2,623 2,999 726 872 1,029 1,196 1,377 39 1,736 2,082 2,448 2,833 3,239 784 944 1,116 1,300 1,499 40 1,875 2,250 2,645 3,061 3,498 850 1,026 1,215 1,418 1,637 41 2,027 2,432 2,858 3,307 3,779 924 1,118 1,326 1,550 1,790 42 2,192 2,629 3,089 3,574 4,083 1,009 1,222 1,452 1,698 1,959 43 2,370 2,842 3,339 3,862 4,413 1,105 1,340 1,592 1,860 2,143 44 2,563 3,073 3,609 4,174 4,769 1,214 1,472 1,746 2,036 2,340 45 2,771 3,322 3,901 4,512 5,157 1,334 1,615 1,912 2,224 2,551 46 2,996 3,591 4,218 4,880 5,577 1,466 1,770 2,089 2,424 2,776 47 3,239 3,883 4,562 5,279 6,036 1,606 1,933 2,276 2,637 3,018 48 3,504 4,201 4,938 5,715 6,537 1,752 2,104 2,473 2,864 3,282 49 3,792 4,549 5,348 6,193 7,085 1,904 2,283 2,684 3,112 3,572 50 4,109 4,930 5,799 6,716 7,685 2,062 2,473 2,912 3,384 3,895 51 4,456 5,349 6,293 7,290 8,343 2,230 2,680 3,165 3,688 4,254 52 4,838 5,809 6,836 7,919 9,062 2,416 2,912 3,450 4,030 4,656 53 5,259 6,316 7,431 8,608 9,848 2,626 3,177 3,773 4,416 5,106 54 5,722 6,872 8,085 9,362 10,705 2,871 3,482 4,142 4,850 5,607 55 6,231 7,482 8,799 10,184 11,638 3,155 3,832 4,560 5,336 6,163 56 6,790 8,149 9,578 11,078 12,650 3,482 4,229 5,027 5,876 6,780 57 7,401 8,877 10,427 12,050 13,748 3,852 4,671 5,544 6,472 7,458 58 8,069 9,670 11,348 13,103 14,935 4,261 5,158 6,112 7,125 8,202 59 8,794 10,531 12,347 14,242 16,217 4,706 5,687 6,729 7,837 9,013 60 9,583 11,464 13,428 15,473 17,597 5,186 6,259 7,399 8,610 9,897 61 10,438 12,475 14,596 16,799 19,082 5,704 6,878 8,125 9,451 10,858 62 11,366 13,568 15,857 18,228 20,677 6,264 7,550 8,916 10,367 11,904 63 12,370 14,750 17,216 19,763 22,385 6,875 8,285 9,781 11,367 13,045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21

年齡 男性 女性 6 年期 7 年期 8 年期 9 年期 10 年期 6 年期 7 年期 8 年期 9 年期 10 年期 64 13,458 16,027 18,681 21,412 24,213 7,546 9,092 10,730 12,462 14,291 65 14,635 17,405 20,256 23,179 26,164 8,287 9,981 11,772 13,663 15,653 66 15,908 18,889 21,946 25,068 28,241 9,106 10,960 12,917 14,976 17,139 67 17,283 20,486 23,757 27,082 30,446 10,010 12,038 14,172 16,412 18,757 68 18,764 22,200 25,693 29,225 32,779 11,006 13,220 15,545 17,978 20,515 69 20,358 24,036 27,756 31,498 35,238 12,099 14,515 17,042 19,678 22,416 70 22,070 25,998 29,949 33,899 37,821 13,296 15,927 18,671 21,521 24,467 71 23,904 28,089 32,273 36,428 40,523 14,605 17,466 20,437 23,510 26,672 72 25,864 30,311 34,727 39,079 43,334 16,031 19,136 22,347 25,651 29,032 73 27,954 32,665 37,308 41,848 46,246 17,583 20,946 24,406 27,948 31,551 74 30,177 35,150 40,013 44,724 49,245 19,269 22,903 26,621 30,405 34,226 75 32,532 37,764 42,834 47,698 52,314 21,096 25,012 28,996 33,020 37,056 76 35,021 40,502 45,762 50,754 55,435 23,071 27,280 31,531 35,794 40,033 77 37,639 43,357 48,784 53,874 58,586 25,201 29,708 34,227 38,721 43,148 78 40,384 46,319 51,885 57,038 61,741 27,489 32,299 37,081 41,792 46,386 79 43,247 49,375 55,047 60,224 64,875 29,941 35,052 40,088 44,998 49,730 80 46,221 52,509 58,249 63,405 67,958 32,557 37,965 43,238 48,320 53,157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22

附件四 : 非結構型債券投資標的介紹 本表之投資標的僅限於契約復效時鏈結 : 本契約復效時將重新投資於下表中與附件一所載相同計價幣別之投資標的, 若無相同計價幣別之投資標的 時, 則將投資於富達基金 - 美元現金基金 ( 美元累積 ) 投資標的名稱投資標的種類投資機構計價幣別 富達基金 - 美元現金基金 ( 美元累積 ) 瑞銀 ( 盧森堡 ) 澳幣基金 貨幣市場型 貨幣市場型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瑞銀基金管理 ( 盧森堡 ) 股份有限公司 美元 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 因本表之投資標的無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 故契約條款內有關投資收益之約定, 對於本表之投資標的不適用 澳幣 無 無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23

附表一 : 完全殘廢程度表 項別一二三四五六七 殘廢程度雙目均失明者 ( 註 1)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永久喪失咀嚼 ( 註 2) 或言語 ( 註 3) 之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 註 4)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 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 終身不能從事任何 工作, 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 註 5) 註 : 1. 失明的認定 (1) 視力的測定, 依據萬國式視力表, 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 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 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 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 不在此限 2. 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 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 除流質食物外, 不能攝取者 3. 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 齒舌音 口蓋音 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 有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4. 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 因重度神經障害, 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 全須他人扶助者 上述 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 係指食物攝取 大小便始末 穿脫衣服 起居 步行 入浴等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24

總公司 :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296 號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 :0800-036-599 網址 :www.cathayholdings.com/life 本商品說明書僅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單條款為準 賜教處 :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 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25( 最末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