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優活年年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0401優活年年"

Transcription

1 臺 灣 金 控 集 團 聰 方案 方案說明 方案 松柏長青 年年發 歲的王小姐選擇投保方案 樂活人生 + 年年發 方案 方案 珍愛人生 + 年年發 保 長青守護 + 年年發 年年發還本 終身保險 保險金額 萬元 繳費年期 6年 松柏長青終身 醫療健康保險 額 住院醫療日 元, 年 繳費年期 運用 年年發還本終身保險 每年領回的生存金支應健康保險 的續期保險費 自第8 保單年度 起即可完全用生存金支應續期保 險 費 年 繳 費 期 滿 後 每 年 繼 續 領 回, 元 輕 鬆 完 成退休金及醫療保險保障規劃 第頁/共頁.廣告

2 範 例 說 明 第 年 方 案 第 年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 繳 費 6 年 )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6 年 商 品 組 合 第 7 年 第 8 年,,6 7,96,8,66,9, 松 柏 長 青 終 身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歲 的 王 小 姐 投 保 臺 銀 人 壽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保 險 金 額 萬 元, 繳 費 年 期 6 年, 折 扣 後 年 繳 保 險 費 元 ( 轉 帳 折 扣 %+ 高 保 額 折 扣 %)+ 臺 銀 人 壽 松 柏 長 青 終 身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元, 繳 費 年 期 年, 折 扣 後 年 繳 保 險 費 元 ( 轉 帳 折 扣 %), 此 二 項 商 品 主 要 保 障 如 下 :... 第 年 第 年 歲,,, 祝 壽 金 松 柏 長 青 終 身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 繳 費 年 ) 保 單 年 度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6 年 第 7 年 第 8 年 第 年 (a) 松 柏 長 青 (b) 每 年 應 繳 總 保 費 (a)+(b)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c),,6 7,96,8,66,9,, 每 年 應 繳 總 保 費 扣 除 後 之 差 額 ( 註 ) (a)+(b)-(c) 86,6 8,7 8,8 79,6 76,7 7,9,986 醫 療 保 障 住 院 醫 療 保 險 金 第 ~ 日 :, 元 / 日 第 ~6 日 :,8 元 / 日 加 護 病 房 安 寧 病 房 保 險 金,8 元 / 日 住 院 前 後 門 診 保 險 金 元 / 日 住 院 療 養 + 保 險 金 + 保 險 金 保 險 金 + 醫 療 保 險 金 + 醫 療 保 險 金 +, 元 / 日 燒 燙 傷 病 房 7, 元 / 日 7 元 / 日 住 院 手 術 7, 元 / 次 門 診 手 術,8 元 / 次 特 定 器 官 移 植 手 術 醫 療 保 險 金, 元 / 次 健 康 增 值 保 險 金 %~6% 累 計 給 付 總 額 最 高 為 萬 元 ( 註 ) 註 : 王 小 姐 選 擇 運 用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每 年 領 回 的 支 應 松 柏 長 青 終 身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的 續 期 保 險 費, 自 第 8 保 單 年 度 起 可 完 全 用 支 應 續 期 保 險 費, 年 繳 費 期 滿 後, 每 年 繼 續 領 回, 元, 直 至 被 保 險 人 身 故 或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之 保 單 週 年 日 實 際 入 帳 日 與 續 期 保 險 費 之 扣 款 日 ( 或 帳 戶 ) 不 盡 相 同, 扣 款 帳 戶 仍 請 預 留 每 年 應 繳 之 足 額 總 保 費, 以 免 影 響 權 益 註 : 臺 銀 人 壽 松 柏 長 青 終 身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註 : 祝 壽 保 險 金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所 繳 保 險 費 的 退 還 或 其 加 計 利 息 的 退 還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及 保 單 條 款 註 : 投 保 規 則 及 年 繳 費 率 表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第 頁 / 共 頁. 廣 告

3 保 障 內 容 下 表 保 障 項 目 及 給 付 內 容 之 詳 細 說 明 及 限 制,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及 保 單 條 款 松 柏 長 青 保 障 項 目 住 院 醫 療 保 險 金 加 護 病 房 保 險 金 燒 燙 傷 病 房 保 險 金 安 寧 病 房 保 險 金 住 院 前 後 門 診 保 險 金 住 院 診 療 前 二 週 內 及 出 院 後 二 週 內 ( 含 入 院 及 出 院 當 日 ) 住 院 療 養 保 險 金 住 院 手 術 醫 療 保 險 金 門 診 手 術 醫 療 保 險 金 特 定 器 官 移 植 手 術 醫 療 保 險 金 心 臟 肺 臟 胰 臟 腎 臟 或 肝 臟 移 植 手 術 給 付 內 容 第 ~ 日 :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倍 實 際 住 院 日 數 ( 含 入 院 及 出 院 當 日 ) 第 ~6 日 :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倍 實 際 住 院 日 數 ( 含 入 院 及 出 院 當 日 )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倍 實 際 住 進 加 護 病 房 日 數 ( 含 轉 進 及 轉 出 當 日 )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倍 實 際 住 進 燒 燙 傷 病 房 日 數 ( 含 轉 進 及 轉 出 當 日 )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倍 實 際 住 進 安 寧 病 房 日 數 ( 含 轉 進 及 轉 出 當 日 )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 實 際 門 診 日 數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 實 際 住 院 日 數 ( 含 入 院 及 出 院 當 日 )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倍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倍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倍 上 述 第 ~9 項 之 各 項 保 險 金 其 累 計 總 額 達 所 投 保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之, 倍 時, 本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健 康 增 值 保 險 金 祝 壽 保 險 金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身 故 保 險 金 所 繳 保 險 費 的 退 還 生 存 保 險 金 祝 壽 保 險 金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的 退 還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在 無 理 賠 紀 錄 期 間 內 未 曾 申 領 上 述 第 ~9 項 保 險 金 之 一 者, 按 下 表 中 該 期 間 所 對 應 之 增 額 比 率 給 付 上 述 第 ~9 項 保 險 金 無 理 賠 紀 錄 期 間 增 額 比 率.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倍 扣 除 上 述 第 ~ 項 累 計 已 給 付 之 各 項 保 險 金 後 之 餘 額. 如 第 ~ 項 累 計 已 給 付 之 各 項 保 險 金 總 額 達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的. 倍, 臺 銀 人 壽 不 再 給 付 祝 壽 保 險 金 或 身 故 保 險 金. 第 ~6 保 單 年 度 :,688 保 險 金 額 ( 萬 ).% 保 單 經 過 年 度 數. 第 7 保 單 年 度 起 : 保 險 金 額.% 保 險 金 額 倍 年 ( 含 ) 以 上 但 未 滿 年 年 ( 含 ) 以 上 但 未 滿 年 年 ( 含 ) 以 上 但 未 滿 年 年 ( 含 ) 以 上 但 未 滿 6 年 6 年 ( 含 ) 以 上 % % % % 6%. 繳 費 期 間 內 :Max{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扣 除 已 領 取 之 生 存 保 險 金 總 和 後 之 餘 額 }. 繳 費 期 滿 後 :Max{ 保 險 金 額,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扣 除 已 領 取 之 生 存 保 險 金 總 和 後 之 餘 額 }. 保 險 年 齡 未 達 6 歲 者 :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臺 銀 人 壽 給 付 祝 壽 保 險 金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或 退 還 所 繳 保 險 費 或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後,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第 頁 / 共 頁. 廣 告

4 範 例 說 明 第 年 方 案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 繳 費 6 年 ) 商 品 組 合 珍 愛 人 生 殘 廢 照 護 終 身 保 險 +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歲 的 王 小 姐 投 保 臺 銀 人 壽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保 險 金 額 萬 元, 繳 費 年 期 6 年, 折 扣 後 年 繳 保 險 費 元 ( 轉 帳 折 扣 %+ 高 保 額 折 扣 %)+ 臺 銀 人 壽 珍 愛 人 生 殘 廢 照 護 終 身 保 險 保 險 金 額 8 萬 元, 繳 費 年 期 年, 折 扣 後 年 繳 保 險 費,97 元 ( 轉 帳 折 扣 %), 此 二 項 商 品 主 要 保 障 如 下 :...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6 年 第 7 年 第 8 年 第 年 第 年 歲,,6 7,96,8,66,9,,,, 祝 壽 金 珍 愛 人 生 殘 廢 照 護 終 身 保 險 ( 繳 費 年 ) 保 單 年 度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6 年 第 7 年 第 8 年 第 年 (a) 珍 愛 人 生 (b),97,97,97,97,97,97,97,97,97 每 年 應 繳 總 保 費 (a)+(b) 87, 87, 87, 87, 87, 87,,97,97,97 (c),,6 7,96,8,66,9,, 每 年 應 繳 總 保 費 扣 除 後 之 差 額 ( 註 ) (a)+(b)-(c) 87, 8,989 8,7 79,9 77,9 7,86 6,9 醫 療 保 障 殘 廢 保 險 金 9 萬 元 ~8 萬 元 ( 一 次 給 付 ) 殘 廢 生 活 扶 助 保 險 金.8 萬 元 ~.6 萬 元 / 每 月 給 付 + + ( 至 少 給 付 個 月 或 直 至 被 保 險 人 身 故 或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之 保 單 週 年 日 為 止 ) 復 健 補 償 保 險 金 8 萬 元 ( 一 次 給 付 ) 註 : 王 小 姐 選 擇 運 用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每 年 領 回 的 支 應 珍 愛 人 生 殘 廢 照 護 終 身 保 險 的 續 期 保 險 費, 自 第 8 保 單 年 度 起 可 完 全 用 支 應 續 期 保 險 費, 年 繳 費 期 滿 後, 每 年 繼 續 領 回, 元, 直 至 被 保 險 人 身 故 或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之 保 單 週 年 日 實 際 入 帳 日 與 續 期 保 險 費 之 扣 款 日 ( 或 帳 戶 ) 不 盡 相 同, 扣 款 帳 戶 仍 請 預 留 每 年 應 繳 之 足 額 總 保 費, 以 免 影 響 權 益 註 : 祝 壽 保 險 金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的 退 還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及 保 單 條 款 註 : 投 保 規 則 及 年 繳 費 率 表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第 頁 / 共 頁. 廣 告

5 保 障 內 容 下 表 保 障 項 目 及 給 付 內 容 之 詳 細 說 明 及 限 制,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及 保 單 條 款 保 障 項 目 給 付 內 容 保 險 金 額 %~% 殘 廢 保 險 金 殘 廢 等 級 給 付 比 例 第 級 % 第 級 9% 第 級 8% 第 級 7% 第 級 6% 第 6 級 % 第 7 級 第 8 級 % % % 第 9 級 第 級 第 級 % % * 被 保 險 人 因 疾 病 或 傷 害 致 成 保 險 單 條 款 附 表 殘 廢 程 度 與 保 險 金 給 付 表 所 列 第 ~ 級 殘 廢 程 度 之 一 者, 臺 銀 人 壽 按 保 險 金 額 上 表 所 列 給 付 比 例 計 算 所 得 之 金 額 給 付 殘 廢 保 險 金 珍 愛 人 生 殘 廢 生 活 扶 助 保 險 金 ( 每 月 給 付 ) 復 健 補 償 保 險 金. 保 險 金 額 % %~% ( 按 下 表 所 列 給 付 比 例 計 算 ). 至 少 給 付 個 月, 最 高 以 保 險 金 額 的 倍 為 限 殘 廢 等 級 第 級 第 級 第 級 第 級 給 付 比 例 % 9% 8% 7% 殘 廢 等 級 第 級 % 第 級 6% 第 6 級 % * 被 保 險 人 因 疾 病 或 傷 害 致 成 保 險 單 條 款 附 表 殘 廢 程 度 與 保 險 金 給 付 表 所 列 第 ~6 級 殘 廢 程 度 之 一 者, 自 診 斷 確 定 殘 廢 之 日 起, 每 屆 滿 保 單 週 月 日 仍 生 存 者, 臺 銀 人 壽 每 月 按 保 險 金 額 的 % 上 表 所 列 給 付 比 例 計 算 殘 廢 生 活 扶 助 保 險 金, 直 至 被 保 險 人 身 故 或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之 保 單 週 年 日 為 止, 至 少 給 付 個 月 * 本 項 保 險 金 每 月 給 付 金 額 最 高 以 保 險 金 額 的 % 為 限, 累 積 給 付 金 額 最 高 以 保 險 金 額 的 倍 為 限 保 險 金 額 % 給 付 比 例 第 級 第 級 第 級 第 級 第 6 級 * 被 保 險 人 因 疾 病 或 傷 害 致 成 保 險 單 條 款 附 表 殘 廢 程 度 與 保 險 金 給 付 表 所 列 第 ~6 級 殘 廢 程 度 之 一 者, 臺 銀 人 壽 按 保 險 金 額 的 % 給 付 復 健 補 償 保 險 金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的 退 還.Max{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之.6 倍 }. 保 險 年 齡 未 達 6 歲 者 :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6 祝 壽 保 險 金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Max{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之.6 倍 } 生 存 保 險 金. 第 ~6 保 單 年 度 :,688 保 險 金 額 ( 萬 ).% 保 單 經 過 年 度 數. 第 7 保 單 年 度 起 : 保 險 金 額.% 祝 壽 保 險 金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的 退 還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保 險 金 額 倍. 繳 費 期 間 內 :Max{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扣 除 已 領 取 之 生 存 保 險 金 總 和 後 之 餘 額 }. 繳 費 期 滿 後 :Max{ 保 險 金 額,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扣 除 已 領 取 之 生 存 保 險 金 總 和 後 之 餘 額 }. 保 險 年 齡 未 達 6 歲 者 :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臺 銀 人 壽 給 付 祝 壽 保 險 金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或 退 還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後,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第 頁 / 共 頁. 廣 告

6 範 例 說 明 第 年 方 案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 繳 費 6 年 ) 商 品 組 合 樂 活 人 生 長 期 照 顧 終 身 保 險 +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歲 的 王 小 姐 投 保 臺 銀 人 壽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保 險 金 額 萬 元, 繳 費 年 期 6 年, 折 扣 後 年 繳 保 險 費 元 ( 轉 帳 折 扣 %+ 高 保 額 折 扣 %)+ 臺 銀 人 壽 樂 活 人 生 長 期 照 顧 終 身 保 險 保 險 金 額.7 萬 元, 繳 費 年 期 年, 折 扣 後 年 繳 保 險 費,7 元 ( 轉 帳 折 扣 %), 此 二 項 商 品 主 要 保 障 如 下 :...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6 年 第 7 年 第 8 年 第 年 第 年 歲,,6 7,96,8,66,9,,,, 祝 壽 金 樂 活 人 生 長 期 照 顧 終 身 保 險 ( 繳 費 年 ) 保 單 年 度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6 年 第 7 年 第 8 年 第 年 (a) 樂 活 人 生 (b),7,7,7,7,7,7,7,7,7 每 年 應 繳 總 保 費 (a)+(b) 86,7 86,7 86,7 86,7 86,7 86,7,7,7,7 (c),,6 7,96,8,66,9,, 每 年 應 繳 總 保 費 扣 除 後 之 差 額 ( 註 ) (a)+(b)-(c) 86,7 8,99 8,667 79, 76,6 7,7 6, 醫 療 保 障 長 期 照 顧 一 次 保 險 金 7 萬 元 ( 以 給 付 一 次 為 限 ) + 長 期 照 顧 分 期 保 險 金.7 萬 元 8 次 ( 註 ) ( 最 高 給 付 6 萬 元 ) 豁 免 保 險 費 符 合 長 期 照 顧 狀 態 期 間 或 達 ~ 級 殘 廢, 豁 免 保 險 費 註 : 王 小 姐 選 擇 運 用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每 年 領 回 的 支 應 樂 活 人 生 長 期 照 顧 終 身 保 險 的 續 期 保 險 費, 自 第 8 保 單 年 度 起 可 完 全 用 支 應 續 期 保 險 費, 年 繳 費 期 滿 後, 每 年 繼 續 領 回, 元, 直 至 被 保 險 人 身 故 或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之 保 單 週 年 日 實 際 入 帳 日 與 續 期 保 險 費 之 扣 款 日 ( 或 帳 戶 ) 不 盡 相 同, 扣 款 帳 戶 仍 請 預 留 每 年 應 繳 之 足 額 總 保 費, 以 免 影 響 權 益 註 : 臺 銀 人 壽 樂 活 人 生 長 期 照 顧 終 身 保 險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註 : 祝 壽 保 險 金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的 退 還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及 保 單 條 款 註 : 投 保 規 則 及 年 繳 費 率 表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第 6 頁 / 共 頁. 廣 告

7 保 障 內 容 下 表 保 障 項 目 及 給 付 內 容 之 詳 細 說 明 及 限 制,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及 保 單 條 款 保 障 項 目 給 付 內 容 長 期 照 顧 一 次 保 險 金 ( 註 ) 按 當 時 之 保 險 金 額 倍 ( 終 身 以 給 付 一 次 為 限 ) 樂 活 人 生 長 期 照 顧 分 期 保 險 金 ( 每 月 給 付 )( 註 ) 祝 壽 保 險 金 ( 註 )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身 故 保 險 金 ( 註 ) 按 當 時 之 保 險 金 額 倍 ( 按 月 給 付, 給 付 上 限 8 次 )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6 倍 - 已 領 取 之 長 期 照 顧 一 次 保 險 金 及 長 期 照 顧 分 期 保 險 金 總 和 豁 免 保 險 費 ( 註 ) 符 合 長 期 照 顧 狀 態 期 間 或 達 一 至 三 級 殘 廢, 豁 免 保 險 費 生 存 保 險 金. 第 ~6 保 單 年 度 :,688 保 險 金 額 ( 萬 ).% 保 單 經 過 年 度 數. 第 7 保 單 年 度 起 : 保 險 金 額.% 祝 壽 保 險 金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的 退 還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保 險 金 額 倍. 繳 費 期 間 內 :Max{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扣 除 已 領 取 之 生 存 保 險 金 總 和 後 之 餘 額 }. 繳 費 期 滿 後 :Max{ 保 險 金 額,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扣 除 已 領 取 之 生 存 保 險 金 總 和 後 之 餘 額 }. 保 險 年 齡 未 達 6 歲 者 :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臺 銀 人 壽 給 付 祝 壽 保 險 金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或 退 還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後,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註 : 被 保 險 人 於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經 醫 院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確 定 符 合 本 險 保 險 單 條 款 約 定 之 長 期 照 顧 狀 態, 並 於 免 責 期 屆 滿 時 仍 生 存 且 持 續 符 合 長 期 照 顧 狀 態 者, 臺 銀 人 壽 於 免 責 期 屆 滿 之 翌 日, 按 當 時 之 保 險 金 額 的 倍, 給 付 長 期 照 顧 一 次 保 險 金, 且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以 給 付 一 次 為 限 註 : 被 保 險 人 於 註 所 稱 免 責 期 屆 滿 時 仍 生 存 且 持 續 符 合 長 期 照 顧 狀 態 者, 臺 銀 人 壽 於 免 責 期 屆 滿 之 翌 日, 按 當 時 之 保 險 金 額 的 一 倍, 給 付 第 一 期 長 期 照 顧 分 期 保 險 金, 並 於 免 責 期 屆 滿 之 翌 日 起 每 屆 滿 一 個 月 之 日, 且 被 保 險 人 仍 生 存 並 持 續 符 合 長 期 照 顧 狀 態 時, 按 當 時 之 保 險 金 額 的 一 倍, 給 付 第 二 期 ( 含 ) 以 後 之 長 期 照 顧 分 期 保 險 金 惟 臺 銀 人 壽 累 計 給 付 長 期 照 顧 分 期 保 險 金 之 次 數 以 8 次 為 給 付 上 限 註 : 臺 銀 人 壽 給 付 祝 壽 保 險 金 身 故 保 險 金 其 中 之 一, 或 所 累 計 給 付 之 長 期 照 顧 分 期 保 險 金 次 數 已 達 8 次 者, 本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註 : 豁 免 保 險 費 僅 適 用 樂 活 人 生 長 期 照 顧 終 身 保 險, 並 不 適 用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或 附 加 及 併 同 出 單 之 其 他 任 何 保 險 契 約 ; 保 險 費 豁 免 期 間, 被 保 險 人 若 未 繼 續 符 合 長 期 照 顧 狀 態 時, 臺 銀 人 壽 即 停 止 豁 免 保 險 費 第 7 頁 / 共 頁. 廣 告

8 範 例 說 明 第 年 方 案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 繳 費 6 年 ) 青 商 品 組 合 長 青 守 護 十 年 定 期 防 癌 健 康 保 險 +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王 小 姐 於 歲 時 投 保 臺 銀 人 壽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保 險 金 額 萬 元, 繳 費 年 期 6 年, 折 扣 後 年 繳 保 險 費 元 ( 轉 帳 折 扣 %+ 高 保 額 折 扣 %)+ 臺 銀 人 壽 長 青 守 護 十 年 定 期 防 癌 健 康 保 險 保 險 金 額 萬 元, 繳 費 年 期 年, 折 扣 後 年 繳 保 險 費 7,8 元 ( 轉 帳 折 扣 %), 此 二 項 商 品 主 要 保 障 如 下 :...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6 年 第 7 年 第 8 年 第 年 第 年 歲,,6 7,96,8,66,9,,,, 祝 壽 金 長 青 守 護 十 年 定 期 防 癌 健 康 保 險 ( 繳 費 年 ) 保 單 年 度 (a) 長 青 守 護 (b) 每 年 應 繳 總 保 費 (a)+(b) (c)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6 年 第 7 年 第 8 年 第 9 年 第 年 第 年 第 年 7,8 7,8, 7,8,6 7,8 7,96 7,8,8 7,8,66 7,8 8, 8, 8, 8, 8, 8, 7,8,9 7,8 7,8, 7,8 7,8, 7,8 7,8,,, 每 年 應 繳 總 保 費 扣 除 後 之 差 額 ( 註 ) (a)+(b)-(c) 8, 8,7 78,8 7,68 7,67,8, 醫 療 保 障 初 次 罹 患 低 侵 襲 性 癌 症 保 險 金 第 保 單 年 度 :9,8 元 第 保 單 年 度 以 後 : 萬 元 ( 以 給 付 一 次 為 限 ) 初 次 罹 患 侵 襲 性 癌 症 保 險 金 第 保 單 年 度 :9,8 元 + + 第 保 單 年 度 起 : 萬 元 ( 註 ) 初 次 罹 患 特 定 癌 症 保 險 金 第 保 單 年 度 起 :7 萬 元 ( 註 ) 註 : 王 小 姐 選 擇 運 用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每 年 領 回 的 支 應 長 青 守 護 十 年 定 期 防 癌 健 康 保 險 的 續 期 保 險 費, 自 第 8 保 單 年 度 起 可 完 全 用 支 應 續 期 保 險 費, 年 繳 費 期 滿 後, 每 年 繼 續 領 回, 元, 直 至 被 保 險 人 身 故 或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之 保 單 週 年 日 實 際 入 帳 日 與 續 期 保 險 費 之 扣 款 日 ( 或 帳 戶 ) 不 盡 相 同, 扣 款 帳 戶 仍 請 預 留 每 年 應 繳 之 足 額 總 保 費, 以 免 影 響 權 益 註 : 臺 銀 人 壽 給 付 初 次 罹 患 侵 襲 性 癌 症 保 險 金 初 次 罹 患 特 定 癌 症 保 險 金 後, 本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註 : 祝 壽 保 險 金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的 退 還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及 保 單 條 款 註 : 投 保 規 則 及 年 繳 費 率 表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第 8 頁 / 共 頁. 廣 告

9 保 障 內 容 下 表 保 障 項 目 及 給 付 內 容 之 詳 細 說 明 及 限 制, 請 參 閱 各 項 商 品 簡 介 及 保 單 條 款 保 障 項 目 給 付 內 容 初 次 罹 患 低 侵 襲 性 癌 症 保 險 金 ( 以 給 付 一 次 為 限 )( 註 ). 第 保 單 年 度 :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6 倍. 第 保 單 年 度 起 : 保 險 金 額 % 長 青 守 護 初 次 罹 患 侵 襲 性 癌 症 保 險 金 初 次 罹 患 特 定 癌 症 保 險 金. 第 保 單 年 度 :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6 倍. 第 保 單 年 度 起 : 保 險 金 額 % 自 第 保 單 年 度 起, 經 醫 院 醫 師 診 斷 確 定 初 次 罹 患 特 定 癌 症 者, 除 依 保 單 條 款 約 定 給 付 初 次 罹 患 侵 襲 性 癌 症 保 險 金 外, 另 給 付 保 險 金 額 的 7%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6 倍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6 倍 生 存 保 險 金. 第 ~6 保 單 年 度 :,688 保 險 金 額 ( 萬 ).% 保 單 經 過 年 度 數. 第 7 保 單 年 度 起 : 保 險 金 額.% 祝 壽 保 險 金 保 險 年 齡 達 歲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的 退 還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保 險 金 額 倍. 繳 費 期 間 內 :Max{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扣 除 已 領 取 之 生 存 保 險 金 總 和 後 之 餘 額 }. 繳 費 期 滿 後 :Max{ 保 險 金 額, 保 單 價 值 準 備 金, 年 繳 保 險 費 總 和 扣 除 已 領 取 之 生 存 保 險 金 總 和 後 之 餘 額 }. 保 險 年 齡 未 達 6 歲 者 :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臺 銀 人 壽 給 付 初 次 罹 患 侵 襲 性 癌 症 保 險 金 初 次 罹 患 特 定 癌 症 保 險 金 祝 壽 保 險 金 全 殘 廢 保 險 金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或 退 還 所 繳 保 險 費 加 計 利 息 後,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註 : 被 保 險 人 於 第 保 單 年 度 罹 患 低 侵 襲 性 癌 症 者, 給 付 保 險 金 後 本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 第 保 單 年 度 起 罹 患 低 侵 襲 性 癌 症 者, 給 付 保 險 金 後 本 契 約 仍 繼 續 有 效 第 9 頁 / 共 頁. 廣 告

10 臺銀人壽年年發還本終身保險(EL) 給付項目 生存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全殘廢保險金 中華民國年8月日壽險精字第號函備查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部分年齡可能發生累積所繳保險費扣除已領生存保險金給付後之金額超出身故保險金給付之情形 有關本保險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之利息計算方式 可至臺銀人壽網站參考本保險商品介紹說明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 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 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7% 最低.8% 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其 他相關資訊 包含臺銀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請洽臺銀人壽服務中心 免付費服務及申訴電話 或網站 網址 以保障您的權益 臺銀人壽松柏長青終身醫療健康保險(EG) 臺銀人壽珍愛人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EC) 給付項目 住院醫療保險金 加護病房保險金 燒燙傷病房保險 金 安寧病房保險金 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 住院療 養保險金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門診手術醫療保險 金 特定器官移植手術醫療保險金 健康增值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中華民國年月6日壽險精字第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年8月日依年6月日金管保壽字第98 號函修正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無解約金 本保險 疾病 之定義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 效日後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如被保險人投保時之保險 年齡為零歲且發生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公告之新生兒先天性代 謝異常疾病篩檢之疾病者 不受日之限制 本保險部分年齡可能發生累積所繳保險費超出身故保險金給付 之情形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 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 本商品之 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6% 最低.7% 如要詳細了解本商 品其他相關資訊 包含臺銀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請洽臺 銀人壽服務中心 免付費服務及申訴電話 或 網站 網址 以保障您的權益 給付項目 殘廢保險金 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復健補償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 息的退還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中華民國年6月日壽險精字第77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年8月日依年月9日金管保壽字第7 號函及年6月日金管保壽字第98號函修正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殘廢保險金 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及復健補償保險金之 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該三項保險金無解約金 有關本保險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之利息計算方式 可至 臺銀人壽網站參考本保險商品介紹說明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 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 本商品之 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 最低% 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 其他相關資訊 包含臺銀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請洽臺銀 人壽服務中心 免付費服務及申訴電話 或網 站 網址 以保障您的權益 臺銀人壽樂活人生長期照顧終身保險(EK) 臺銀人壽長青守護十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EM) 給付項目 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 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 祝壽保 險金 身故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中華民國年月8日壽險精字第9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年月日壽險精字第6號函備查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無解約金 本保險免責期為9日 本保險免責期係指被保險人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為 長期 照顧狀態 之日起算 且持續符合 長期照顧狀態 達9日之 期間 本保險所稱 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含 )起所發生之疾病 本保險部分年齡可能發生累積所繳保險費超出身故保險金給付 之情形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 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 本商品之 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 最低8 % 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其他 相關資訊 包含臺銀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請洽臺銀人壽 服務中心 免付費服務及申訴電話 或網站 網址 以保障您的權益 給付項目 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 保險金 初次罹患特定癌症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 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中華民國年9月8日壽險精字第8號函備查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癌症等待期間為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持續9日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無解約金 本保險 癌症 之定義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 日)起持續有效9日後 經醫院醫師藉由病理檢驗診斷確定人 體組織細胞有惡性細胞不斷生長 擴張及對組織侵害的特性 之惡性腫瘤或惡性白血球過多症 且確定符合最近採用之 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版本歸屬於惡性腫瘤或原位 癌之疾病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 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 本商品之 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6% 最低% 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其他 相關資訊 包含臺銀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請洽臺銀人壽 服務中心 免付費服務及申訴電話 或網站 網址 以保障您的權益 第頁/共頁.廣告

11 注意事項. 本簡介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 利給付項目. 本簡介保險商品詳細內容請詳閱保單條款. 本簡介契約條款樣張須於訂立契約前提供要保人至少三 日之審閱期間. 本簡介商品為保險商品 依保險法及相關規定受人身保 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本商品非銀行存款 無受存款保險 之保障.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 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 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 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 情事者 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第 十二條之一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 相關實務案例請參考 臺銀人壽網站首頁專區 揭露事項 臺銀人壽年年發還本終身保險(EL) 依據9..台財保字第96號令 分紅與不分紅人壽 保險單資訊揭露相關規範 辦理 i: CVm : Divt : GPt : Endt : 前一日曆年度之十二個月臺灣銀行 第一銀行與合作金庫三家 行庫每月初 每月第一個營業日 牌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 最高年利率之平均值 第 m 保單年度之年末解約金 第 t 保單年度之可能紅利金額 (不分紅人壽保險單此項數值為 ) 第 t 保單年度之年繳保險費 第 t 保單年度之生存保險金 提供下列三個主要年齡第m保單年度末之商品成本分析表 保單年度末 投保年齡 保單年度末 男性 歲 9% % % 9% 歲 9% % % 6歲 9% % % 投保年齡 女性 歲 9% % % 9% 9% 歲 9% % % 9% 9% 6歲 9% % % 9% 上表顯示 臺銀人壽年年發還本終身保險 提前解約對保戶不利 臺銀人壽珍愛人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EC) 依據9..台財保字第96號令 分紅與不分紅人壽 保險單資訊揭露相關規範 辦理 i: CVm : Divt : GPt : Endt : 前一日曆年度之十二個月臺灣銀行 第一銀行與合作金庫三家 行庫每月初 每月第一個營業日 牌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 最高年利率之平均值 第 m 保單年度之年末解約金 第 t 保單年度之可能紅利金額 (不分紅人壽保險單此項數值為 ) 第 t 保單年度之年繳保險費 第 t 保單年度之生存保險金 但無生存保險金之給付者 其 值為 提供下列三個主要年齡第m保單年度末之商品成本分析表 以繳費期間年為例 保單年度末 投保年齡 保單年度末 男性 歲 % 7% 8% 9% 歲 7% 9% % 6歲 6% 7% 7% 投保年齡 女性 歲 8% % % % % 歲 % % 6% 8% 7% 6歲 % 69% 7% 7% 上表顯示 臺銀人壽珍愛人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提前解約對保戶不利 第頁/共頁.廣告

12 臺 灣 金 控 集 團 第頁/共頁.廣告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230 1999/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230 1999/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診 療 項 目 代 碼 健 保 支 付 點 數 價 格 參 考 起 日 價 格 參 考 迄 日 中 文 項 目 名 稱 英 文 項 目 名 稱 備 註 一 般 門 診 診 察 費 醫 院 門 診 診 察 費 ( 不 含 00101B 260 2016/4/1 牙 科 門 診 ) 2. 地 區 醫 院 (1) 處 方 交 付 特 約 藥 局 調 劑 一 般 門 診 診 察 費 醫 院 門 診 診 察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 號 :L/M (22) to HP 74 (C) Pt VIII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4 /20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告, 所 有, 包 括 正 在 休 假 或 不 在 本 港 的, 均 應 得 知 通 告 內 容 ) 公 務 員 房 屋 津 貼 目 的 本 通 告 公 布 居 所 資 助 津 貼 自 置 居 所 津 貼 租

More information

台壽定期壽險

台壽定期壽險 康 健 人 壽 從 齒 健 康 定 期 健 康 保 險 - 加 值 型 十 五 年 期 內 容 摘 要 一 審 閱 期 間 : 不 得 少 於 三 日 二 當 事 人 資 料 : 要 保 人 及 保 險 公 司 三 契 約 重 要 內 容 : ( 一 ) 契 約 撤 銷 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 險 責 任 之 開 始 與 契 約 效 力 停 止 恢 復 及 終 止 事 由 ( 第 4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BAE60C0492DC2B2A4B62D30332DA5FEB773ADD3A448B6CBAE60AB4FC049BA5BAAFEA55BB1F8B4D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BAE60C0492DC2B2A4B62D30332DA5FEB773ADD3A448B6CBAE60AB4FC049BA5BAAFEA55BB1F8B4DA2E646F63> 免 費 保 戶 服 務 電 話 :0800-880550 資 訊 公 開 查 詢 : http://www.zurich.com.tw 免 費 申 訴 電 話 :0800-501888 消 費 者 可 至 本 公 司 總 分 支 機 構 網 址 查 閱 或 索 取 書 面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本 商 品 經 本 公 司 合 格 簽 署 人 員 檢 視 其 內 容 業 已 符 合 一 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3_264321M11AHCB07-A.doc

Microsoft Word - 13_264321M11AHCB07-A.doc 全 球 人 壽 防 癌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契 約 條 款 核 准 文 號 : 台 財 保 第 882416623 號 函 核 准 日 期 :88 年 10 月 27 日 修 正 文 號 : 依 103.1.22 金 管 保 壽 字 第 10202131810 號 函 修 正 修 正 日 期 :103 年 5 月 1 日 給 付 項 目 : 第 一 次 罹 患 癌 症 保 險 金 癌 症 住 院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身障四等-會計學

Microsoft Word - 104身障四等-會計學 104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考 試 別 :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等 別 : 四 等 考 試 類 科 :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科 目 : 會 計 學 概 要 一 甲 公 司 X5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帳 款 帳 齡 分 析 表 如 下 : 帳 齡 期 間 金 額 預 估 回 收 率 未 到 期 $350,000 99%

More information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 號 :L/M (2) to HP 74 (C) Pt VIII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4 /205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告, 所 有, 包 括 正 在 休 假 或 不 在 本 港 的, 均 應 得 知 通 告 內 容 ) 公 務 員 房 屋 津 貼 目 的 本 通 告 公 布 居 所 資 助 津 貼 自 置 居 所 津 貼 租 金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TRC20_?d???H???w???????G?Q?~?w???O?I_1030501)

(TRC20_?d???H???w???????G?Q?~?w???O?I_1030501) 康 健 人 壽 歡 喜 防 癌 二 十 年 定 期 保 險 內 容 摘 要 樣 本 一 審 閱 期 間 : 不 得 少 於 三 日 二 當 事 人 資 料 : 要 保 人 及 保 險 公 司 三 契 約 重 要 內 容 : ( 一 ) 契 約 撤 銷 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 險 責 任 之 開 始 與 契 約 效 力 停 止 恢 復 及 終 止 事 由 ( 第 4 條 第 6 條 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0410_1304_

Microsoft Word - 30410_1304_ 頁 次 :4-1 104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驗 船 師 引 水 人 第 一 次 食 品 技 師 考 試 高 等 暨 普 通 考 試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考 試 普 通 考 試 地 政 士 專 責 報 關 人 員 保 險 代 理 人 保 險 經 紀 人 及 保 險 公 證 人 考 試 試 題 等 別 : 普 通 考 試 類 科 : 人 身 保 險 經 紀 人

More information

保 健 服 務 領 導 全 球 信 諾 集 團 1 9 8 2 I N A C o r p o r a t i o n Connecticut General Corporation 200 2013 30 8,000 500 103 A.M. Best A () A2 () A+ () A ()

保 健 服 務 領 導 全 球 信 諾 集 團 1 9 8 2 I N A C o r p o r a t i o n Connecticut General Corporation 200 2013 30 8,000 500 103 A.M. Best A () A2 () A+ () A () 保 健 服 務 領 導 全 球 信 諾 集 團 1 9 8 2 I N A C o r p o r a t i o n Connecticut General Corporation 200 2013 30 8,000 500 103 A.M. Best A () A2 () A+ () A () 2013 Connecticut Gener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 信 諾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頁 次 :4-2 13 團 體 協 約 為 定 期 者, 其 期 限 不 得 超 過 多 少 年? 1 年 2 年 3 年 4 年 14 勞 資 雙 方 應 本 誠 實 信 用 原 則, 進 行 團 體 協 約 之 協 商 ; 對 於 他 方 所 提 團 體 協 約 之 協 商, 無 正 當 理 由

頁 次 :4-2 13 團 體 協 約 為 定 期 者, 其 期 限 不 得 超 過 多 少 年? 1 年 2 年 3 年 4 年 14 勞 資 雙 方 應 本 誠 實 信 用 原 則, 進 行 團 體 協 約 之 協 商 ; 對 於 他 方 所 提 團 體 協 約 之 協 商, 無 正 當 理 由 頁 次 :4-1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初 等 考 試 試 題 等 別 : 初 等 考 試 類 科 : 勞 工 行 政 科 目 : 勞 工 行 政 與 勞 工 法 規 大 意 考 試 時 間 : 1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本 試 題 為 單 選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本 科 目 共 50 題, 每 題 2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PURPOSE

PURPOSE 檔 號 : HP 656/ 5/ 9 電 話 號 碼 : 2810 3615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函 第 5/201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函, 全 體 公 務 員 均 應 閱 讀 )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目 的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已 宣 布 推 售 新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單 位 該 項 目 是 一 項 公 共 房 屋 福 利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atalog014116.doc

Microsoft Word - catalog014116.doc 衛 生 勞 動 篇 公 告 及 送 達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16 日 健 保 醫 字 第 0970002236 號 主 旨 : 修 正 特 約 物 理 治 療 所 醫 療 服 務 點 數 申 報 格 式 為 特 約 物 理 治 療 所 及 特 約 職 能 治 療 所 醫 療 服 務 點 數 申 報 格 式, 如 附 件, 前 開 自 97 年 7 月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國泰人壽公教人員專屬長照保險-20160224-1

國泰人壽公教人員專屬長照保險-20160224-1 公 教 人 員 照 顧 好 長 照 守 護 樂 逍 遙 國 泰 人 壽 公 教 人 員 專 屬 長 照 保 險 商 品 國 泰 人 壽 守 護 公 教 長 期 照 顧 健 康 保 險 給 付 項 目 : 長 期 照 顧 復 健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金 豁 免 保 險 費 ( 本 保 險 因 費 率 計 算 已 考 慮 脫 退 率, 故 無 解 約 金 ) 備 查 文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

英屬百慕達商友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英屬百慕達商友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H-086 ( NMR) 英 屬 百 慕 達 商 友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友 邦 人 壽 友 實 在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申 訴 專 線 :0800012666 傳 真 :02-66056099 電 子 信 箱 (E-mail): tw.customer@aia.com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0 3 月

More information

臺灣期貨交易所「期貨商品造市者制度」簡介

臺灣期貨交易所「期貨商品造市者制度」簡介 專 題 一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期 貨 商 品 造 市 者 制 度 簡 介 壹 設 置 緣 由 期 交 所 楊 朝 舜 ( 組 長 ) 造 市 者 制 度 係 由 市 場 特 定 參 與 者 申 請 擔 任 造 市 者 (market maker), 於 交 易 市 場 擔 負 提 供 買 賣 報 價 之 責 任, 促 成 市 場 交 易, 以 提 昇 市 場 流 動 性 與 交 易 量 我

More information

台灣人壽團體防癌保險_GCI

台灣人壽團體防癌保險_GCI 台 灣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台 灣 人 壽 團 體 防 癌 保 險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1. 初 次 罹 患 癌 症 保 險 金 2. 癌 症 住 院 醫 療 保 險 金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100 大 商 發 一 字 第 012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20 日 金 管 保 壽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職災補償實務及案例分析

職災補償實務及案例分析 職 災 補 償 實 務 及 案 例 分 析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蕭 惠 文 勞 動 基 準 法 第 59 條 勞 工 因 遭 遇 職 業 災 害 而 致 死 亡 殘 廢 傷 害 或 疾 病 時, 雇 主 應 依 左 列 規 定 予 以 補 償 2 1 職 業 災 害 嗎? 勞 工 無 照 駕 駛 汽 ( 機 ) 車, 於 上 下 班 必 經 途 中 肇 事 受 傷, 應 否 予 以 公

More information

三 Xl 年 11 月 l 日 甲 公 司 將 與 客 戶 的 應 收 帳 款 $700,000, 以 有 限 追 索 權 方 式 出 售 給 乙 銀 行, 甲 公 司 保 證 移 轉 的 應 收 帳 款 最 少 可 收 現 六 成,3 個 月 到 期 可 收 現 完 畢, 且 約 定 乙 銀 行

三 Xl 年 11 月 l 日 甲 公 司 將 與 客 戶 的 應 收 帳 款 $700,000, 以 有 限 追 索 權 方 式 出 售 給 乙 銀 行, 甲 公 司 保 證 移 轉 的 應 收 帳 款 最 少 可 收 現 六 成,3 個 月 到 期 可 收 現 完 畢, 且 約 定 乙 銀 行 等 別 : 三 等 考 試 類 科 :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科 目 : 會 計 學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考 考 試 試 題 甲 申 論 題 部 份 一 甲 公 司 製 造 機 器 出 售,X7 年 初 將 一 台 帳 面 金 額 為 $1,140,000 之 機 器 出 租 予 乙 公 司, 租 期 4 年, 每 年 年 底 收 取 租 金 $400,000, 租 期 屆 滿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調整答客問

臺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調整答客問 臺 中 市 老 人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險 費 自 付 額 補 助 計 畫 常 見 問 答 集 Q: 目 前 臺 中 市 辦 理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額 補 助 的 資 格 及 條 件 為 何? A: 目 前 臺 中 市 政 府 辦 理 之 老 人 健 保 費 補 助 對 象 如 下 : 一 設 籍 本 市 領 有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生 活 津 貼 且 參 加 全 民 健

More information

考選法規彙編目錄

考選法規彙編目錄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法 公 ( 發 ) 布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75 年 1 月 24 日 總 統 令 制 定 公 布 全 文 24 條 中 華 民 國 84 年 1 月 28 日 總 統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10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88 年 12 月 29 日 總 統 (88) 華 總 ( 一 ) 義 字 第 8800310390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More information

○ ○○○○○○訂戶契約書修改條文

○ ○○○○○○訂戶契約書修改條文 有 線 電 視 數 位 視 訊 服 務 契 約 陽 明 山 有 線 電 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與 有 線 電 視 數 位 視 訊 服 務 訂 戶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雙 方 同 意 就 甲 方 提 供 乙 方 收 視 收 聽 及 使 用 有 線 電 視 數 位 視 訊 服 務, 特 訂 立 下 列 條 款 以 資 遵 守 : 第 一 條 : 契 約

More information

陸、請領退休金作業

陸、請領退休金作業 陸 請 領 退 休 金 作 業 勞 工 退 休 金 係 為 保 障 勞 工 年 老 退 休 生 活, 不 宜 太 早 提 領, 爰 規 定 請 領 年 齡 為 60 歲 勞 工 年 滿 60 歲, 不 管 是 否 仍 在 職, 皆 可 請 領 退 休 金 工 作 年 資 未 滿 15 年, 應 請 領 一 次 退 休 金 ; 工 作 年 資 逾 15 年 者, 應 請 領 月 退 休 金, 又 年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國 內 各 主 管 機 關 涉 及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之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共 49 種 ) 一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類 (1) 1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 民 國 104 年 7 第 15 條 第 3 項 及 第 4 項 依 法 設 立 之 政 黨 申 請 登 記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More information

會計學

會計學 甲 申 論 題 部 分 :(50 分 ) 104 年 記 帳 士 會 計 學 考 題 精 解 巫 毓 琪 老 師 曾 薔 老 師 聯 合 解 題 一 甲 公 司 X2 年 之 期 末 存 貨 為 期 初 存 貨 之 5 倍, 營 業 外 損 益 只 有 利 息 費 用 一 項 以 下 是 依 據 甲 公 司 X2 年 財 務 報 表 計 算 之 財 務 比 率 及 相 關 資 訊 : 銷 貨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101年性別圖像1.doc

101年性別圖像1.doc 衛 生 局 性 別 統 計 圖 像 性 比 例 男 性 人 口 年 增 率 低 於 女 性, 致 性 比 例 逐 年 降 低 100 年 臺 北 市 男 女 性 比 例 ( 指 男 性 人 口 對 百 位 女 性 人 口 的 比 例, 即 男 / 百 女 ) 為 92.85, 與 91 年 97.09 相 較, 性 比 例 減 少 4.24, 即 十 年 來 每 百 名 女 性 人 口 相 對 之

More information

本 小 冊 子 內 容 僅 作 參 考 之 用, 詳 細 內 容 以 公 積 金 制 度 法 律 為 準 2016 年 1 月 印 刷

本 小 冊 子 內 容 僅 作 參 考 之 用, 詳 細 內 容 以 公 積 金 制 度 法 律 為 準 2016 年 1 月 印 刷 本 小 冊 子 內 容 僅 作 參 考 之 用, 詳 細 內 容 以 公 積 金 制 度 法 律 為 準 2016 年 1 月 印 刷 公 積 金 制 度 簡 介 目 錄 1. 公 積 金 制 度...3 2. 登 記...4 3. 供 款...5 4. 投 放 供 款...8 5. 註 銷 登 記...9 6. 權 益 歸 屬... 10 7. 訂 定 結 算 及 支 付... 12 8. 特 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

反 之, 若 連 帶 保 證 乃 保 證 人 與 主 債 務 人 間 之 連 帶, 連 帶 保 證 人 無 先 訴 抗 辯 權 ( 最 高 法 院 45 年 度 台 上 字 第 1426 號 判 決 參 照 ) 例 如 : 甲 乙 丙 三 人 共 同 保 證 A 銀 行 融 資 於 B 公 司 之

反 之, 若 連 帶 保 證 乃 保 證 人 與 主 債 務 人 間 之 連 帶, 連 帶 保 證 人 無 先 訴 抗 辯 權 ( 最 高 法 院 45 年 度 台 上 字 第 1426 號 判 決 參 照 ) 例 如 : 甲 乙 丙 三 人 共 同 保 證 A 銀 行 融 資 於 B 公 司 之 102_2 財 3B 債 各 期 末 考 試 題 ( 林 信 和 ) 註 一 : 不 參 看 法 典, 不 作 弊, 憑 自 己 的 實 力 作 答, 字 體 端 正 適 中 附 法 條 判 決 判 例 及 理 由 註 二 : 請 按 考 題 所 示 題 序 號 碼 逐 一 作 答 以 利 得 分! 請 善 用 暑 期 進 補 厚 植 根 基, 因 為 你 值 得! 一 請 教 幾 個 法 律 概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一 何 謂 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投 資 人 如 何 買 賣 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 一 ) 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是 指 在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買 賣, 以 追 蹤 證 券 交 易 所 設 計 或 同 意 編 製 之 標 的 指 數, 且 申 購 買 回 採 實 物 (ETF 表 彰 之 股 票 組 合 ) 及 依 據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規 定 方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教職員權益表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教職員權益表 敘 年 購 在 進 類 學 年 國 立 彰 化 女 子 高 級 中 學 教 員 權 益 表 項 目 類 歷 敘 薪 前 資 研 究 所 四 薪 十 學 分 班 結 業 取 碩 學 資 買 年 進 服 修 義 得 士 位 前 資 全 時 部 分 辦 公 時 間 或 公 餘 時 間 進 修 學 修 務 務 分 提 敘 提 敘 改 敘 退 撫 基 金 退 年 資 購 買 留 停 薪 進 修 學 分 權 益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C0B77CB9CEC5E9B05DB0C8B342B27ABFECAA6B31303030393233ADD7A5BFA4BDA74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C0B77CB9CEC5E9B05DB0C8B342B27ABFECAA6B31303030393233ADD7A5BFA4BDA7472E646F63> 名 稱 : 社 會 團 體 財 務 處 理 辦 法 ( 民 國 100 年 9 月 23 日 修 正 )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1 條 本 辦 法 依 人 民 團 體 法 第 六 十 六 條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2 條 社 會 團 體 之 財 務 處 理, 除 法 律 另 有 規 定 外, 依 本 辦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他 行 政 命 令 與 本 辦 法 無 抵 觸 者, 仍 得

More information

肝癌防制

肝癌防制 壹 前 言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B 型 肝 炎 帶 原 者 及 C 型 肝 炎 感 染 者 醫 療 給 付 改 善 方 案 肝 癌 死 亡 率 近 10 年 來 一 直 位 居 台 灣 癌 症 死 因 之 前 二 位, 根 據 全 民 健 保 統 計 資 料,94 年 以 來 每 年 新 增 肝 癌 患 者 約 9500 人 另 根 據 國 民 健 康 署 ( 以 下 稱 國 健 署 )94 9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臺 南 市 六 日 高 雄 市 八 日 屏 東 縣 八 日 宜 蘭 縣 四 日 花 蓮 縣 七 日 臺 東 縣 八 日 澎 湖 縣 十 九 日 東 沙 島 三 十 四 日 金 門 縣 三 十 日 連 江 縣 三 十 日 烏 坵 鄉 三 十 四 日 第 三 條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住 於 大 陸 地 區 或 港 澳 地 區 者, 其 在 途 期 間 均 為 三 十 七 日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More information

全民健康保險法

全民健康保險法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華 民 國 83 年 8 月 9 日 總 統 華 總 ( 一 ) 義 字 第 4705 號 令 公 布 中 華 民 國 83 年 10 月 3 日 總 統 華 總 ( 一 ) 義 字 第 5865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八 十 七 條 ; 並 增 訂 第 十 一 條 之 一 及 六 十 九 條 之 一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88 年

More information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More information

全民健康保險法

全民健康保險法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華 民 國 83 年 8 月 9 日 總 統 華 總 ( 一 ) 義 字 第 4705 號 令 公 布 中 華 民 國 83 年 10 月 3 日 總 統 華 總 ( 一 ) 義 字 第 5865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八 十 七 條 ; 並 增 訂 第 十 一 條 之 一 及 六 十 九 條 之 一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88 年 7 月 15 日 總 統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56\374\260\323\252k\275m\262\337\303D.doc)

(Microsoft Word - \256\374\260\323\252k\275m\262\337\303D.doc) 期 中 考 海 商 法 練 習 題 一 選 擇 題 : 1. 下 列 關 於 海 商 法 船 舶 之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須 供 航 行 之 用 (B) 在 海 上 或 與 海 相 通 之 水 面 航 行 (C) 須 為 我 國 藉 之 船 舶 (D) 在 水 面 或 水 中 航 行 2. 下 列 何 者 屬 海 商 法 之 船 舶?(A) 非 功 力 船 舶 者, 總 噸 位 須 滿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IAS26_0106_\270\352\270\333__\272\364\255\266.doc)

(Microsoft Word - IAS26_0106_\270\352\270\333__\272\364\255\266.doc)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委 員 會 於 1987 年 1 月 發 布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並 於 1994 年 重 新 編 排 格 式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於 2001 年 4 月 決 議, 依 據 舊 章 程 所 發 布 之 所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法 施 行 細 則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第 七 條 本 法 第 七 條 第 一 項 第 款 所 稱 現 職 工 作 不 適 任, 經 調 整 其 他 相 當 工 作 後, 仍 未 能 達 到 要 求 標 準, 指 機 關 首 長 應 就 當 事 人 所 任 職 務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法 施 行 細 則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第 七 條 本 法 第 七 條 第 一 項 第 款 所 稱 現 職 工 作 不 適 任, 經 調 整 其 他 相 當 工 作 後, 仍 未 能 達 到 要 求 標 準, 指 機 關 首 長 應 就 當 事 人 所 任 職 務 銓 敘 部 書 函 受 文 者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檔 號 : 保 存 年 限 : 地 址 : 臺 北 市 文 山 區 試 院 路 1 之 2 號 傳 真 :02-82366648 承 辦 人 : 李 佳 珍 電 話 :02-82366632 E-Mail:K15@mocs.gov.tw 裝 訂 線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9 日 發 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職 工 福 利 稅 務 法 規 與 申 報 實 務 - 扣 繳 部 分 - 財 政 部 中 區 國 稅 局 大 智 稽 徵 所 綜 所 稅 股 陳 妤 甄 課 程 大 綱 扣 繳 制 度 簡 介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相 關 扣 繳 實 務 相 關 解 釋 函 令 及 新 聞 稿 2 扣 繳 制 度 簡 介 扣 : 扣 繳 單 位 給 付 所 得 時, 將 所 得 人 應 繳 之 所 得 稅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 公 職 人 員 財 產 申 報 法 (103.01.29 施 行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21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09600035231 號 令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09700002341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4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9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300011831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