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被告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钟葱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熙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 第三人 :( 一 ) 杭州得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二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第三人 ( 二 ) 系发行人 4 立案/ 接受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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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被告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钟葱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熙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第三人 :( 一 ) 杭州得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二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 ( 二 ) 系发行人 2. 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原告根据与被告上海碧空龙翔投资

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豁免的 元后, 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元 ( 投资收益及违约金暂计算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 ), 并支付 2018 年 2 月 24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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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

项 四 公司已收到关于重大诉讼的情况 : ( 一 )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以下简称 :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原告: 毛腾等 24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原告: 毛腾等 24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一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 : 高鸣被告三 : 曹丰诉讼请求 : (1) 判令三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佣

附件1

股东大会决议

合同签订后, 原告通过七个人帐户向刘华山的帐户支付借款 2960 万元,2017 年 12 月 29 日借款到期后, 刘华山未能归还全部借款, 仅归还了借款本金 500 万元, 剩余 2460 万元本金及利息未清偿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判决或裁决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 本案未开庭审理 公司

材料, 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元 ; 2 原告: 毛腾等 24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一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 : 高鸣被告三 : 曹丰诉讼请求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3-X

3 海润光伏 ( 上海 ) 有限公司 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 1 扬州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返还投资款纠 纷 已开庭, 未判决 合 计 二 主要案件的情况说明 : ( 一 ) 平

4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5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杨怀进 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纠纷 199,332,388 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纷 137,711,380 合计 442,267, 仲裁已裁决仲裁

公告

中银2015年第一期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说明书

2015年第14期幸福优享126天期封闭式非保本浮动收益人民币理财产品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持仓报告

2015年第14期幸福优享126天期封闭式非保本浮动收益人民币理财产品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持仓报告

金鼎泰利达人民币理财产品 702 期非标准化资产持仓报告 (207 年 8 月 25 日 ) 理财产品概况 金鼎泰利达人民币理财产品 702 期 C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序号融资客户品名称 品资年收益期限 率 中铁 三 成都金堂 星镇安置房建 发展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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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环东路西环北路北滨海之窗花园 3 栋 3004 (ADATA) S107 闪存盘产品, 并使用涉案专利所保护的方法 近日, 原告于被告二处购得前述闪存盘产品 经对比分析, 前述闪存盘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落入了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规定,

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2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2 天型 BC 是 5.5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0 天型 AC 是 5.25%

AA+ AA % % 1.5 9

序仲裁案件被申请人一其他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二 : 吕伟春 福建省瑞隆科技开发有 被申请人三 : 林荟 限公司 被申请人四 : 周海莹 法定代表人 : 周海莹 被申请人五 : 福建省世 1 (2017) 第 130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路 350 三楼 纪易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吕伟春被

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国电南自编号 : 临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涉及诉讼 ( 仲裁 )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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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誉高瞻融资租赁 ( 中国 ) 有限 4 公司 5 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6 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7 限公司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8 限公司北京国电科环新能源科技有限 9 公司北京赛华光伏建设工程有限公 10 司北京赛华光伏建设工程有限公 11 司 12 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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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60)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60) 于 2018 年 03 月 07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U0149)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U0149) 于 2018 年 05 月 1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Q0104)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Q0104) 于 2018 年 05 月 18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R010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R0106) 于 2018 年 08 月 0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2018 年 09 月 01 日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于 2018 年 04 月 0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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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约定 : 被告二将其与被告一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签署的 购销合同 项下的部分应收账款及该应收账款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债权的从属权利等相关权益转让给原告 原告向被告二提供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各方同时约定了相关的违约责任 2017 年 5 月 18 日, 被告三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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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千山药机公告编号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千

原告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 2017 年 10 月 17 日与千山药机分别签署了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约定千山药机向原告申请贷款, 上述两个贷款合同共计贷款金额为 20,000 万元, 贷款期限均为一年, 并约定了贷款利率 逾期罚息利息等 2017 年 9 月 27 日刘祥华 陈端华与原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24 号 )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

序号 起诉方 ( 原告 ) 被起诉方 ( 被告 ) 收到起诉书或诉讼时间 诉讼类型 诉讼金额 ( 元 ) 进展情况 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 日 债务融资工具交易纠纷 21,678, 一审审理中 太平洋证券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 (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被告 :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王献蜀 (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东升路 36 号 诉讼请求 :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溢价回购款人民币 3000 万元

3 本案 民事诉讼状 原告所述的事实与理由 2017 年 9 月,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 BX 的 融资租赁合同, 并与第三人签订了编号为 BX E 的 委托购买协议 ( 三方 ) ( 下统称 : 合同 ), 前述合同构成完整的融资租赁交易 根据合同约定及 支付明细

被告 6: 李卫东 2 本案原告诉状所述的事实与理由 2016 年 5 月 17 日, 原告与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银绒业原料公司 )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银绒业股份公司 ) 三方签订一份编号为银川 Y 号的 债权转让协议, 约定原告以壹亿元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千山药机公告编号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千

第15号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

一 地层堆积 二 遗 迹

涉及金额 序号起诉方被起诉方 诉讼 类型 ( 含资金占用费或违约金, 进展情况 单位 : 万元 ) 6 山西杰力设备有限公司 山西杰力西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李志坚 王丽 王军 张彦利 5, 一审未判决 山西杰力厦工机械设备有限公 7 司 山西杰力西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李志坚 王丽 王军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序号 我行存续代销的投资理财 类别 名称 管理人 销售 区域 财慧道 2 号 A133 类份额 红棉安心回报 半年盈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X572 期 中铁信托 商鼎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第 1 期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销售渠道 本行网上银行 本行网上银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于 2018 年 06 月 2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月 22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签发的 关于 (2015) 京仲案字第 0768 号仲裁案受理通知, 公司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获北仲委受理 ( 详见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编号 ) 2016 年 2 月 19 日, 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签发的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于 2018 年 07 月 02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青岛国信发展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 债券代码 : SH 债券简称 : G19 青信 1 债券代码 : SH 债券简称 : 19 青纾 01 债券代码 : SZ 债券简称 : 18 青信 Y2 债券代码 : SH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 5 司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7 司安徽省分公司 8 营口天祥实业有限公司 建水县海鑫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 (

湖广聚 100% 股权作为质押保证 4 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京运通拟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签署 1,800 万元 售后回租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III ), 期限 8 年, 由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担保, 并以诸暨京运通 100% 股权作为质押保证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 海宁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公司 ) 被告 :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王献蜀 (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东升路 36 号 诉讼请求 :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溢价回购款人民币 5000 万元 ; (2)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及逾期利息, 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自 2017 年

(4) 理财到期日 :2018 年 12 月 03 日 ; (5) 产品期限 : 从理财启动日 ( 含 ) 开始到理财到期日 ( 不含 ) 止, 共 137 天 ; (6) 理财产品金额 : 人民币 10,000 万元 ; (9)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 (10) 公司本次使用 1

OTZR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2 否 中国电信 不适用 中国移动 华能国际 EFZR 年 2 月 13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1 否 盈富基金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于 2018 年 08 月 23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 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 或 中信建投证券 ) 作为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简称 : 蓝海之略, 证券代码 :834818, 以下简称 蓝海之略 或 公司 ) 的持续督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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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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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飞达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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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 中信证券股票代码 : 债券简称 :13 中信 02 债券代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专 业 最高分最低分一本线最高分最低分一本线最高分最低分一本线 临床医学 ( 5+3 一体化 ) 口腔医学 ( 5+3 一体化 )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资产管理 计划 日 ( 可申购 ) 客户 7 基金列表详见我行网站 个人业务 -- 代理基金 -- 代销基金列表 8 代理 黄金 列表详见我行网站 个人业务 -- 代理黄金交易 序号 1 我行存续代销的投资理财 类别 名称 管理人 销售 区域 西部信托 玉和 1 号单一资金 信托 西部信托 销售渠道

履行完毕之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 配股等原因而使交易对方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014 年 11 月 18 日, 肖文革取得了认购的 686,584,720 股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 肖文革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没有处置或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况发生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合并 ) 2018 年 5 月 31 日 单位 : 元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货币资金 1 29,531, , ,371, ,552, ,475, , ,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金信诺公告编号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 法院已受理 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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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基金管理机构非货币公募基金月均规模前 20 名 (2018 年 ) 排名公司名称非货币公募基金 2018 年月均规模 ( 亿元 )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其存续期

Transcription: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 仲裁及进展的公告 债券代码 : 123268 债券简称 : 15 中信建 债券代码 : 123238 债券简称 : 15 中信投 债券代码 : 122428 债券简称 : 15 信投 01 债券代码 : 136438 债券简称 : 16 信投 G1 债券代码 : 136606 债券简称 : 16 信投 G2 债券代码 : 143079 债券简称 : 17 信投 G1 债券代码 : 143116 债券简称 : 17 信投 G2 债券代码 : 145626 债券简称 : 17 信投 F1 债券代码 : 145868 债券简称 : 17 信投 F2 债券代码 : 145779 债券简称 : 17 信投 D6 债券代码 : 150134 债券简称 : 18 信投 D1 债券代码 : 150187 债券简称 : 18 信投 F1 债券代码 : 150288 债券简称 : 18 信投 F2 债券代码 : 150389 债券简称 : 18 信投 D2 债券代码 : 150533 债券简称 : 18 信投 F3 债券代码 : 150563 债券简称 : 18 信投 F4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一 诉讼 仲裁及进展情况 ( 一 ) 诉讼事项一 1 案件的唯一编码:(2018) 新民初 70 号 2 案件当事人: (1) 原告 : 新疆投资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 ;

(2) 被告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钟葱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熙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 第三人 :( 一 ) 杭州得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二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第三人 ( 二 ) 系发行人 4 立案/ 接受仲裁的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5 本次诉讼/ 仲裁的案由 : 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 6 诉讼 / 仲裁的标的 :(1) 判令被告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钟葱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基金份额转让款人民币 222,857,100 元, 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人民币 5,682,856.05 元, 合计人民币 228,539,956.05 元 ; (2) 判令被告上海熙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钟葱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涉案债务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3) 判令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7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根据与被告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钟葱 上海熙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函, 投资了第三人 ( 一 ) 杭州得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第三人 ( 二 ) 发行人作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运营服务机构的 大西部神州一号结构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优先级份额 15,600 万元 现原告因各被告未履行对原告出具的承诺函 基金份额转让协议 代为支付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定, 要求被告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近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 二 ) 仲裁事项一 1 案件的唯一编码:(2018) 京仲裁字第 3160 号 2 案件当事人: (1) 申请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被申请人 : 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肖文革 3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申请人系发行人 4 立案/ 接受仲裁的机构 : 北京仲裁委员会

5 本次诉讼/ 仲裁的案由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6 诉讼 / 仲裁的标的 :(1) 裁决被申请人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向申请人立即偿还融资本金人民币 480,000,000 元及利息 16,719,780.82 元 ( 暂计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 利息以本金 480,000,000 元为基数, 以回购年利率 7.8% 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 裁决被申请人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向申请人支付自 2018 年 6 月 21 日起的违约金 17,375,011.07 元 ( 暂计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 违约金以 489,436,931.51 元为基数, 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 (3) 裁决被申请人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用人民币 200,000 元 ;( 4) 裁决被申请人肖文革对被申请人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上述第 (1) (2) (3) 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5) 裁决申请人有权对被申请人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质押给申请人的 9,120 万股印纪传媒股票 ( 证券代码为 002143) 的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 裁决被申请人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肖文革共同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保全费用等 7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作为 中信建投证券龙兴 57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之管理人, 根据定向计划委托人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指令, 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编号为 00000077 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及交易协议书等文件, 约定被申请人印纪华城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向申请人融资 6 亿元 融资期限为 730 天, 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回购利率为 7.8% 2017 年 12 月 28 日,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署补充协议, 在部分购回的同时将约定的购回期限延期 182 天, 即延期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 延期后回购利率为 7.8% 合约到期后, 被申请人未能按约进行购回 被申请人肖文革与申请人签订了 保证合同, 承诺肖文革为印纪华城在上述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近期, 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此案,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 三 ) 仲裁事项二 1 案件的唯一编码:(2018) 京仲裁字第 3159 号

2 案件当事人: (1) 申请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被申请人 : 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肖文革 3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申请人系发行人 4 立案/ 接受仲裁的机构 : 北京仲裁委员会 5 本次诉讼/ 仲裁的案由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6 诉讼 / 仲裁的标的 :(1) 裁决被申请人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向申请人立即偿还融资本金 5 亿元及利息 16,969,863.01 元 ( 暂计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 利息以本金 500,000,000 元为基数, 以回购年利率 7.6% 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 2018 年 5 月 24 日起的违约金 25,079,819.18 元 ( 暂计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 违约金以 506,663,013.7 元为基数, 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3) 裁决被申请人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用人民币 200,000 元 ;( 4) 裁决被申请人肖文革对被申请人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上述第 (1) (2) (3) 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 裁决申请人有权对被申请人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质押给申请人的 7,440 万股印纪传媒股票 ( 证券代码为 002143) 的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 裁决被申请人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肖文革共同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保全费用等 7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作为 中信建投证券龙兴 57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之管理人, 根据定向计划委托人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指令, 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编号为 00000075 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及交易协议书等文件, 约定被申请人印纪华城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向申请人融资 5 亿元 融资期限为 732 天, 自 2016 年 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2 月 26 日, 回购利率为 7.6% 2018 年 2 月, 双方签署补充协议, 最终回购期限延期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 延期后的回购利率为 7.6% 合约到期后, 被申请人未能按约进行购回 被申请人肖文革与申请人签订了 保证

合同, 承诺肖文革为印纪华城在上述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近期, 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此案,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 四 ) 仲裁事项三公司作为申请人就融资人黄卿乐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事项申请仲裁案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仲裁委 ) 立案 ( 案件编码 : (2018) 京仲案字第 2495 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仲裁申请后, 被申请人黄卿乐进行了部分还款, 并提供了其他财产为本笔债务进行增信, 双方于 2018 年 9 月 3 日签署了协议, 申请人于 2018 年 9 月 6 日向仲裁委提出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委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准予撤回, 发行人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收到其准予撤回仲裁决定 ( 五 ) 仲裁事项四公司作为申请人就融资人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事项申请仲裁案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在仲裁委立案 ( 案件编码 :(2018) 京仲案字第 2496 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仲裁申请后, 被申请人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部分还款, 并提供了其他财产为本笔债务进行增信, 双方于 2018 年 9 月 3 日签署了协议, 申请人于 2018 年 9 月 6 日向仲裁委提出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委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准予撤回, 发行人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准予撤回仲裁决定 二 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诉讼事项一系原告就其持有的由发行人担任基金托管人和基金运营服务机构的私募投资基金份额发生的与各被告之间的基金份额转让纠纷, 发行人作为本案件的第三人 ( 二 ) 参与诉讼, 无需承担律师费 保全仲裁费等费用 仲裁事项一及仲裁事项二系发行人代表其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提起的

仲裁,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来源于委托人委托的财产, 发行人无需承担律师费 保全仲裁费等费用 仲裁事项三及仲裁事项四系发行人自有资金出资开展的股票质押业务, 仲裁费 保全费等费用均由发行人先行垫付, 最后由融资方承担 仲裁事项三及事项四仲裁标的合计 186,943,312.50 元, 占发行人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 仲裁申请后, 被申请人偿付了部分购回款, 提供了其他财产对其债务进行增信, 发行人撤回仲裁申请 上述撤回仲裁申请不会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财务状况稳健, 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公司业务经营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