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2"

Transcription

1 代 理 机 构 内 部 编 号 :SJJCZB 松 江 新 城 综 合 配 套 服 务 大 楼 智 能 化 系 统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二 0 一 六 年 六 月

2 2

3 目 录 第 一 章 : 招 标 公 告 第 二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三 章 : 政 府 采 购 主 要 政 策 第 四 章 :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第 五 章 :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第 六 章 : 投 标 文 件 有 关 格 式 第 七 章 :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附 件 ---- 技 术 需 求 设 备 清 单 平 面 图 3

4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之 规 定,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受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的 委 托, 对 下 述 项 目 进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投 标 采 购, 特 邀 请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前 来 投 标 一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1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供 应 商 ; 2 根 据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登 记 及 诚 信 管 理 办 法 已 登 记 入 库 的 供 应 商 ; 3 其 他 资 质 要 求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地 位 具 有 相 应 的 经 营 范 围 的 企 业 单 位 ; (2)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或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壹 级, 或 电 子 与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 (3)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 含 三 级 ) 以 上 ; (4)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乙 级 ( 含 乙 级 ) 以 上, 或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单 项 ( 综 合 布 线 ); (5)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二 项 目 概 况 : 1 项 目 名 称 : 松 江 新 城 综 合 配 套 服 务 大 楼 智 能 化 系 统 项 目 招 标 2 招 标 编 号 :SHXM ( 代 理 机 构 内 部 项 目 编 号 :SJJCZB ) 3 预 算 编 号 :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数 量 及 简 要 规 格 描 述 或 项 目 基 本 概 况 介 绍 : 松 江 新 城 综 合 配 套 服 务 大 楼 将 作 为 公 安 系 统 社 会 综 合 治 理 办 公 室 的 综 合 性 办 公 楼, 主 要 是 满 足 随 着 公 安 业 务 量 的 增 加 及 各 新 业 务 的 运 用, 需 要 的 办 公 空 间 的 扩 展 需 要, 110 接 处 警 指 挥 中 心 信 息 中 心 等 业 务 平 台, 以 及 社 会 综 合 治 理 办 公 室 的 大 联 动 系 统 本 次 招 标 的 智 能 化 系 统, 包 括 : 大 楼 智 能 化 系 统 ; 公 安 业 务 新 建 迁 建 的 110 指 挥 中 心 ; 公 安 局 信 息 化 机 房 ; 原 有 公 安 各 业 务 系 统 的 光 纤 系 统 的 割 接 切 换 ; 以 及 设 备 搬 迁 等 工 作 内 容 5 交 付 地 址 :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6 交 付 日 期 : 接 到 采 购 人 进 场 通 知 后 十 二 个 月 内 完 成 ( 不 包 括 相 关 系 统 的 搬 迁 割 接 工 作 ) 7 采 购 预 算 金 额 : 元 ( 国 库 资 金 : ; 自 筹 资 金 :0) 8 采 购 项 目 需 要 落 实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情 况 : 本 采 购 项 目 执 行 政 府 采 购 有 关 鼓 励 支 持 节 能 产 品 环 境 认 证 产 品 以 及 支 持 中 小 企 业 福 利 企 业 等 的 政 策 规 定 三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可 于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至 截 止, 登 录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在 网 上 招 标 系 统 中 上 传 如 下 材 料 : 1 营 业 执 照 税 务 登 记 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或 营 业 执 照 ( 含 有 企 业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2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书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3 被 授 权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 正 反 面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4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或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壹 级, 或 电 子 与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证 书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5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 含 三 级 ) 以 上 资 质 证 书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6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乙 级 ( 含 乙 级 ) 以 上, 或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4

5 成 资 质 单 项 ( 综 合 布 线 ) 资 质 证 书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合 格 供 应 商 可 在 上 述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并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参 加 投 标 凡 愿 参 加 投 标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应 在 上 述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按 照 规 定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逾 期 不 再 办 理 未 按 规 定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注 : 投 标 人 须 保 证 报 名 及 获 得 招 标 文 件 需 提 交 的 资 料 和 所 填 写 内 容 真 实 完 整 有 效 一 致, 如 因 投 标 人 递 交 虚 假 材 料 或 填 写 信 息 错 误 导 致 的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任 何 损 失 由 投 标 人 承 担 四 投 标 截 止 及 开 标 时 间 : 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30, 迟 到 或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投 标 文 件 恕 不 接 受 2 开 标 时 间 : :30 五 投 标 地 点 和 开 标 地 点 1 投 标 地 点 :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的 门 户 网 站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 简 称 :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提 交 2 开 标 地 点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乐 都 西 路 号 2 号 楼 5 楼 2509 室 届 时 请 投 标 人 代 表 持 投 标 时 所 使 用 的 数 字 证 书 (CA 证 书 ) 参 加 开 标 3 开 标 所 需 携 带 其 他 材 料 : (1) 开 标 前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款 证 明 ; (2) 开 标 时, 投 标 人 应 携 带 其 投 标 加 密 用 的 数 字 证 书 (CA 证 书 ) 和 可 无 线 上 网 的 计 算 机 设 备 六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 以 上 信 息 若 有 变 更 我 们 会 通 过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zfcg.sh.gov.cn)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和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网 ( ) 松 江 区 财 政 网 ( 和 松 江 区 门 户 网 ( 通 知, 请 供 应 商 关 注 七 其 他 事 项 1 根 据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招 投 标 系 统 正 式 运 行 的 通 知 ( 沪 财 采 [2014]27 号 ) 的 规 定, 本 项 目 招 投 标 相 关 活 动 在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 简 称 :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网 址 :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进 行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是 由 市 财 政 局 建 设 和 维 护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上 海 市 电 子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执 行 投 标 人 在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的 有 关 操 作 方 法 可 以 参 照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中 的 培 训 平 台 和 联 系 我 们 等 专 栏 的 有 关 内 容 和 操 作 要 求 办 理 如 因 投 标 人 自 身 原 因 导 致 投 标 失 败,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与 损 失, 采 购 人 及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不 对 此 负 责 2 对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如 有 疑 问, 可 要 求 澄 清 请 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 上 午 10:00 前 以 书 面 ( 传 真 ) 形 式 告 知 招 标 方, 招 标 方 将 主 动 或 依 据 投 标 方 要 求 澄 清 的 问 题 而 修 改 招 标 文 件,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投 标 方, 投 标 方 在 收 到 修 改 通 知 后 应 立 刻 以 传 真 或 其 他 书 面 形 式 予 以 确 认 3 应 附 有 壹 拾 万 元 人 民 币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 汇 款 证 明 ),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提 交, 并 在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电 子 平 台 ) 上 操 作 确 认 投 标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入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中 ( 须 在 汇 款 凭 证 附 言 处 注 明 项 目 名 称 ), 并 在 开 标 会 开 始 前 出 示 汇 款 证 明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投 标 保 证 金 未 到 账 的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汇 款 信 息 如 下 : 单 位 全 称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5

6 开 户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仓 桥 支 行 账 号 : 在 招 标 方 宣 布 开 标 开 始 时 投 标 人 未 在 现 场 使 用 其 投 标 加 密 用 的 数 字 证 书 (CA 证 书 ) 进 行 相 关 操 作 的 投 标 将 作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5 制 作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咨 询 电 话 :(021) 转 合 格 供 应 商 须 于 2016 年 6 月 08 日 下 午 16:00 前 在 网 上 报 名 成 功 并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参 加 投 标 八 联 系 方 式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地 址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乐 都 西 路 号 2 号 楼 5 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 蔡 伟 郭 轶 群 电 话 :(021) 传 真 :(021) 采 购 人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地 址 : 松 江 区 园 中 路 1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吴 敏 艳 电 话 :(021) 传 真 :(021)

7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 置 ) 表 一 项 目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松 江 新 城 综 合 配 套 服 务 大 楼 智 能 化 系 统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项 目 地 址 :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项 目 内 容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交 付 日 期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项 目 预 算 : 本 项 目 采 购 预 算 金 额 为 万, 超 过 预 算 的 投 标 按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二 招 标 人 名 称 : 松 江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地 址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园 中 路 1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吴 敏 艳 电 话 :(021)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名 称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地 址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乐 都 西 路 号 2 号 楼 5 楼 联 系 人 : 蔡 伟 郭 轶 群 电 话 :(021) 三 合 格 供 应 商 条 件 1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供 应 商 ; 2 根 据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登 记 及 诚 信 管 理 办 法 已 登 记 入 库 的 供 应 商 ; 3 其 他 资 质 要 求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地 位 具 有 相 应 的 经 营 范 围 的 企 业 单 位 ; (2)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或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壹 级, 或 电 子 与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 (3)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 含 三 级 ) 以 上 ; (4)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乙 级 ( 含 乙 级 ) 以 上, 或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单 项 ( 综 合 布 线 ); (5)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四 招 标 有 关 事 项 1 招 标 答 疑 会 : 待 定 2 踏 勘 现 场 : 不 组 织, 如 投 标 人 有 需 要 可 自 行 前 往 现 场 踏 勘, 但 须 事 先 预 约, 便 于 安 排 ( 联 系 方 式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 3 投 标 有 效 期 : 自 开 标 之 日 起 90 天 4 投 标 保 证 金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5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或 延 期 公 告 ( 如 果 有 的 话 ) 7

8 6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方 式 和 网 址 投 标 方 式 : 由 投 标 人 在 在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的 门 户 网 站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简 称 :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提 交 投 标 网 址 : 7 开 标 时 间 和 开 标 地 点 网 址 : 开 标 时 间 : 同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开 标 地 点 : 松 江 区 乐 都 西 路 号 2 号 楼 5 楼 2509 室 开 标 网 址 :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的 门 户 网 站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简 称 :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 网 址 : 8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组 建 : 专 家 7 人 9 评 标 专 家 确 定 方 式 : 随 机 抽 取 10 评 标 方 法 : 详 见 第 五 章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11 中 标 人 推 荐 办 法 : 各 评 委 各 自 独 立 地 进 行 打 分, 打 分 的 最 小 单 位 是 0.5 分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评 标 得 分 的 高 低 依 次 排 名, 推 荐 得 分 最 高 者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依 此 类 推 12 中 小 企 业 政 策 : 根 据 财 政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制 定 的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 财 库 号 ) 和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研 究 制 定 的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号 ) 文 件 精 神, 本 次 招 标 对 符 合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条 件 的, 其 投 标 价 格 给 予 6% 的 扣 除,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见 第 七 章 ), 否 则 不 予 认 定 五 其 它 事 项 1 付 款 方 式 : 详 见 第 四 章 商 务 要 求 2 履 约 保 证 金 : 详 见 第 四 章 商 务 要 求 3 质 量 保 证 金 : 详 见 第 四 章 商 务 要 求 4 转 让 与 分 包 : 详 见 第 四 章 商 务 要 求 六 说 明 : 根 据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招 投 标 系 统 正 式 运 行 的 通 知 ( 沪 财 采 [2014]27 号 ) 的 规 定, 本 项 目 招 投 标 相 关 活 动 在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 简 称 :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网 址 :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进 行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是 由 市 财 政 局 建 设 和 维 护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上 海 市 电 子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执 行 投 标 人 在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的 有 关 操 作 方 法 可 以 参 照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中 的 培 训 平 台 和 联 系 我 们 等 专 栏 的 有 关 内 容 和 操 作 要 求 办 理 8

9 投 标 人 须 知 一 总 则 1. 概 述 1.1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的 规 定, 本 采 购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1.2 本 招 标 文 件 仅 适 用 于 招 标 公 告 和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所 述 采 购 项 目 的 招 标 采 购 1.3 招 标 文 件 的 解 释 权 属 于 招 标 公 告 和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所 述 的 招 标 人 1.4 参 与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所 有 各 方, 对 在 参 与 招 标 投 标 过 程 中 获 悉 的 国 家 商 业 和 技 术 秘 密 以 及 其 它 依 法 应 当 保 密 的 内 容, 均 负 有 保 密 义 务, 违 者 应 对 由 此 造 成 的 后 果 承 担 全 部 法 律 责 任 1. 5 根 据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招 投 标 系 统 正 式 运 行 的 通 知 ( 沪 财 采 [2014]27 号 ) 的 规 定, 本 项 目 招 投 标 相 关 活 动 在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 网 址 :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进 行 2. 定 义 2.1 采 购 项 目 系 指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所 述 的 采 购 项 目 2.2 货 物 系 指 投 标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须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的 各 种 形 态 和 种 类 的 物 品, 包 括 一 切 设 备 产 品 机 械 仪 器 仪 表 备 品 备 件 工 具 手 册 等 有 关 技 术 资 料 和 原 材 料 等 2.3 相 关 服 务 系 指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投 标 人 须 承 担 的 与 其 所 提 供 货 物 相 关 的 运 输 就 位 安 装 调 试 技 术 协 助 校 准 培 训 技 术 指 导 以 及 其 他 类 似 的 义 务 2.4 招 标 人 系 指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所 述 的 组 织 本 次 招 标 的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和 采 购 人 2.5 投 标 人 系 指 从 招 标 人 处 按 规 定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并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2.6 中 标 人 系 指 中 标 的 投 标 人 2.7 乙 方 系 指 中 标 并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服 务 的 投 标 人 2.8 招 标 文 件 中 凡 标 有 的 条 款 均 系 实 质 性 要 求 条 款 2. 9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系 指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的 门 户 网 站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是 由 市 财 政 局 建 设 和 维 护 3.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3.1 符 合 招 标 公 告 和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规 定 的 合 格 投 标 人 所 必 须 具 备 的 资 质 条 件 和 特 定 条 件 3.2 被 政 府 采 购 监 管 部 门 处 分, 禁 止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且 尚 在 禁 止 期 内 的 供 应 商 不 得 参 加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投 标 3.3 招 标 公 告 和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除 应 符 合 本 章 第 3.1 项 要 求 外, 还 应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 (1)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明 确 主 投 标 人 和 各 方 权 利 义 务 ; (2) 由 同 一 专 业 的 供 应 商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供 应 商 确 定 联 合 体 资 质 等 级 ; (3) 招 标 人 根 据 采 购 项 目 的 特 殊 要 求 规 定 投 标 人 特 定 条 件 的, 联 合 体 各 方 中 至 少 应 当 有 一 方 符 合 采 购 规 定 的 特 定 条 件 (4)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参 加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同 一 采 购 项 目 中 投 标 4. 合 格 的 货 物 和 相 关 服 务 4.1 投 标 人 对 所 提 供 的 货 物 应 当 享 有 合 法 的 所 有 权, 没 有 侵 犯 任 何 第 三 方 的 知 识 产 权 技 术 秘 密 等 权 利, 而 且 不 存 在 任 何 抵 押 留 置 查 封 等 产 权 瑕 疵 9

10 4.2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货 物 应 当 是 全 新 的 未 使 用 过 的, 货 物 和 相 关 服 务 应 当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并 且 其 质 量 完 全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或 地 方 标 准 4. 3 投 标 人 应 当 说 明 投 标 货 物 的 来 源 地, 如 投 标 的 货 物 非 投 标 人 生 产 或 制 造 的, 则 应 当 按 照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的 要 求 提 供 其 从 合 法 途 径 获 得 该 货 物 的 相 关 证 明 5. 投 标 费 用 不 论 投 标 的 结 果 如 何, 投 标 人 均 应 自 行 承 担 所 有 与 投 标 有 关 的 全 部 费 用, 招 标 人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均 无 义 务 和 责 任 承 担 这 些 费 用 6. 信 息 发 布 本 采 购 项 目 需 要 公 开 的 有 关 信 息, 包 括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或 修 改 公 告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未 中 标 通 知 以 及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等 与 招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通 知, 招 标 人 均 将 通 过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zfcg.sh.gov.cn)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和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网 ( 松 江 区 财 政 网 ( 和 松 江 区 门 户 网 ( 公 开 发 布 投 标 人 在 参 与 本 采 购 项 目 招 投 标 活 动 期 间, 请 及 时 关 注 以 上 媒 体 上 的 相 关 信 息, 投 标 人 因 没 有 及 时 关 注 而 未 能 如 期 获 取 相 关 信 息, 是 投 标 人 的 风 险, 招 标 人 对 此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7. 询 问 与 质 疑 7. 1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活 动 事 项 有 疑 问 的, 可 以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询 问 询 问 可 以 采 取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当 面 或 书 面 等 形 式 对 投 标 人 的 询 问, 招 标 人 将 依 法 及 时 作 出 答 复, 但 答 复 的 内 容 不 涉 及 商 业 秘 密 或 者 依 法 应 当 保 密 的 内 容 7. 2 投 标 人 认 为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过 程 或 中 标 结 果 使 自 己 的 合 法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可 以 在 知 道 或 者 应 知 其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之 日 起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质 疑 其 中,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质 疑, 应 当 在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前 提 出 ; 对 招 标 过 程 的 质 疑, 应 当 在 招 标 过 程 各 环 节 开 始 之 日 起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出 ; 对 中 标 结 果 以 及 评 标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质 疑, 应 当 在 中 标 结 果 公 告 之 日 起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出 7. 3 质 疑 书 应 明 确 阐 述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过 程 或 中 标 结 果 中 使 自 己 合 法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提 供 相 关 事 实 依 据 和 证 据 及 其 来 源 或 线 索, 以 便 于 有 关 单 位 调 查 答 复 和 处 理 7. 4 招 标 人 将 在 收 到 投 标 人 的 书 面 质 疑 后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答 复,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提 出 质 疑 的 投 标 人 和 其 他 有 关 投 标 人, 但 答 复 的 内 容 不 涉 及 商 业 秘 密 或 者 依 法 应 当 保 密 的 内 容 7. 5 对 投 标 人 询 问 或 质 疑 的 答 复 将 导 致 招 标 文 件 变 更 或 者 影 响 招 标 活 动 继 续 进 行 的, 招 标 人 将 通 知 提 出 询 问 或 质 疑 的 投 标 人, 并 在 原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媒 体 上 发 布 变 更 公 告 8. 公 平 竞 争 和 诚 实 信 用 8.1 投 标 人 在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竞 争 中 应 自 觉 遵 循 公 平 竞 争 和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不 得 存 在 腐 败 欺 诈 或 其 他 严 重 违 背 公 平 竞 争 和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扰 乱 政 府 采 购 正 常 秩 序 的 行 为 腐 败 行 为 是 指 提 供 给 予 任 何 有 价 值 的 东 西 来 影 响 采 购 人 员 在 采 购 过 程 或 合 同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行 为 ; 欺 诈 行 为 是 指 为 了 影 响 采 购 过 程 或 合 同 实 施 过 程 而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谎 报 隐 瞒 事 实 的 行 为, 包 括 投 标 人 之 间 串 通 投 标 等 8.2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投 标 人 在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竞 争 中 存 在 腐 败 欺 诈 或 其 他 严 重 违 背 公 平 竞 争 和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扰 乱 政 府 采 购 正 常 秩 序 的 行 为, 招 标 人 将 拒 绝 其 投 标, 并 将 报 告 政 府 采 购 监 管 部 门 查 处 ; 中 标 后 发 现 的, 中 标 人 须 参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第 55 条 之 条 文 描 述 方 式 双 倍 赔 偿 采 购 人, 且 民 事 赔 偿 并 不 免 除 违 法 投 标 人 的 行 政 与 刑 事 责 任 9. 其 他 10

11 本 投 标 人 须 知 的 条 款 如 与 招 标 公 告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和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就 同 一 内 容 的 表 述 不 一 致 的, 以 招 标 公 告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和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中 规 定 的 内 容 为 准 二 招 标 文 件 10. 招 标 文 件 构 成 10.1 招 标 文 件 由 以 下 部 分 组 成 : (1) 招 标 公 告 (2) 投 标 人 须 知 (3) 政 府 采 购 主 要 政 策 (4)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5)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6)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7)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8)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答 复 修 改 补 充 内 容 ( 如 有 的 话 ) 10.2 投 标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及 补 充 文 件 的 所 有 内 容, 并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如 果 投 标 人 没 有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全 部 资 料, 或 者 投 标 文 件 没 有 对 招 标 文 件 在 各 方 面 作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则 投 标 有 可 能 被 认 定 为 无 效 标, 其 风 险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10.3 投 标 人 应 认 真 了 解 本 次 招 标 的 具 体 工 作 要 求 工 作 范 围 以 及 职 责, 了 解 一 切 可 能 影 响 投 标 报 价 的 资 料 一 经 中 标, 不 得 以 不 完 全 了 解 项 目 要 求 项 目 情 况 等 为 借 口 而 提 出 额 外 补 偿 等 要 求, 否 则, 由 此 引 起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中 标 人 负 责 10.4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日 程 安 排, 准 时 参 加 项 目 招 投 标 有 关 活 动 11.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和 修 改 11.1 任 何 要 求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的 投 标 人, 均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期 15 天 以 前, 按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地 址 以 书 面 形 式 ( 必 须 加 盖 投 标 人 单 位 公 章 ) 通 知 招 标 人 11.2 对 在 投 标 截 止 期 15 天 以 前 收 到 的 澄 清 要 求, 招 标 人 需 要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答 复 的 ; 或 者 在 投 标 截 止 前 的 任 何 时 候, 招 标 人 需 要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补 充 或 修 改 的, 招 标 人 将 会 通 过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和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网 松 江 区 财 政 网 和 松 江 区 门 户 网 以 澄 清 或 修 改 公 告 形 式 发 布, 并 通 过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发 送 至 已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工 作 区, 或 者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给 已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如 果 澄 清 或 修 改 公 告 发 布 时 间 距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不 足 15 天 的, 则 相 应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延 长 后 的 具 体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以 最 后 发 布 的 澄 清 或 修 改 公 告 中 的 规 定 为 准 11.3 澄 清 或 修 改 公 告 的 内 容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当 招 标 文 件 与 澄 清 或 修 改 公 告 就 同 一 内 容 的 表 述 不 一 致 时, 以 最 后 发 出 的 文 件 内 容 为 准 11.4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答 复 修 改 或 补 充 都 应 由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以 澄 清 或 修 改 公 告 及 电 子 邮 件 形 式 发 布 和 通 知,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任 何 澄 清 修 改 方 式 及 澄 清 修 改 内 容 均 属 无 效, 不 得 作 为 投 标 的 依 据, 否 则, 由 此 导 致 的 风 险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招 标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11.5 招 标 人 召 开 答 疑 会 的, 所 有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或 者 招 标 人 通 知 的 要 求 参 加 答 疑 会 投 标 人 如 不 参 加, 其 风 险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招 标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12. 踏 勘 现 场 12.1 招 标 人 组 织 踏 勘 现 场 的, 所 有 投 标 人 应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前 往 参 加 踏 勘 现 场 活 动 投 标 人 如 不 参 加, 其 风 险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招 标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招 标 人 不 组 织 踏 勘 现 场 的, 11

12 投 标 人 可 以 自 行 决 定 是 否 踏 勘 现 场, 投 标 人 需 要 踏 勘 现 场 的, 招 标 人 应 为 投 标 人 踏 勘 现 场 提 供 一 定 方 便, 投 标 人 进 行 现 场 踏 勘 时 应 当 服 从 招 标 人 的 安 排 12.2 投 标 人 踏 勘 现 场 发 生 的 费 用 由 其 自 理 招 标 人 在 踏 勘 现 场 中 口 头 介 绍 的 情 况, 供 投 标 人 在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参 考, 招 标 人 不 对 投 标 人 据 此 作 出 的 判 断 和 决 策 负 责 12.4 除 非 有 特 殊 要 求, 招 标 文 件 不 单 独 提 供 采 购 货 物 使 用 的 自 然 环 境 气 候 条 件 公 用 设 施 等 情 况, 投 标 人 被 视 为 熟 悉 上 述 与 履 行 合 同 有 关 的 一 切 情 况 三 投 标 文 件 13. 投 标 的 语 言 及 计 量 单 位 13.1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以 及 投 标 人 与 招 标 人 就 有 关 投 标 事 宜 的 所 有 来 往 书 面 文 件 均 应 使 用 中 文 除 签 名 盖 章 专 用 名 称 等 特 殊 情 形 外, 以 中 文 以 外 的 文 字 表 述 的 投 标 文 件 视 同 未 提 供 13.2 投 标 计 量 单 位, 招 标 文 件 已 有 明 确 规 定 的, 使 用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计 量 单 位 ; 招 标 文 件 没 有 规 定 的, 一 律 采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 货 币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14. 投 标 有 效 期 14.1 投 标 文 件 应 从 开 标 之 日 起, 在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有 效 投 标 有 效 期 比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短 的 属 于 非 实 质 性 响 应, 将 被 认 定 为 无 效 投 标 14.2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在 原 投 标 有 效 期 期 满 之 前, 招 标 人 可 书 面 征 求 投 标 人 同 意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投 标 人 可 拒 绝 接 受 延 期 要 求 而 不 会 导 致 投 标 保 证 金 被 没 收 同 意 延 长 有 效 期 的 投 标 人 需 要 相 应 延 长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有 效 期, 但 不 能 修 改 投 标 文 件 14.3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书 作 为 项 目 合 同 的 附 件, 其 有 效 期 至 中 标 人 全 部 合 同 义 务 履 行 完 毕 为 止 ; 15. 投 标 文 件 构 成 15.1 投 标 文 件 由 商 务 响 应 文 件 技 术 响 应 文 件 和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三 部 分 构 成 商 务 响 应 文 件 技 术 响 应 文 件 和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所 应 包 含 的 内 容, 以 第 四 章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规 定 为 准 16. 商 务 响 应 文 件 16.1 商 务 响 应 文 件 由 以 下 部 分 组 成 : (1) 投 标 函 ; (2) 开 标 一 览 表 ; (3) 投 标 报 价 分 类 明 细 表 投 标 报 价 依 据 表 ; (4) 资 格 条 件 及 实 质 性 要 求 响 应 表 ; (5) 与 评 标 有 关 的 投 标 文 件 主 要 内 容 索 引 表 ; (6) 投 标 人 关 于 报 价 等 的 其 他 说 明 ( 如 有 的 话 ) 17. 投 标 函 17.1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格 式 完 整 地 填 写 投 标 函 17.2 投 标 人 不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格 式 填 写 投 标 函, 或 者 填 写 不 完 整 的, 评 标 时 将 按 照 第 五 章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予 以 扣 分 17.3 投 标 文 件 中 未 提 供 投 标 函 的, 为 无 效 投 标 18. 开 标 一 览 表 12

13 18.1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和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提 供 的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完 整 地 填 写 开 标 一 览 表 报 价 明 细 表 和 报 价 构 成 表 等, 说 明 其 拟 提 供 服 务 的 内 容 数 量 价 格 时 间 价 格 构 成 等 18.2 开 标 一 览 表 是 为 了 便 于 招 标 人 开 标, 开 标 一 览 表 内 容 在 开 标 时 将 当 众 公 布 开 标 一 览 表 的 内 容 应 与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内 容 一 致, 不 一 致 时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内 容 为 准 18.3 投 标 人 不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格 式 填 写 开 标 一 览 表 填 写 不 完 整 或 者 投 标 文 件 中 未 提 供 开 标 一 览 表 的, 评 标 时 将 按 照 第 五 章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予 以 扣 分 19. 投 标 报 价 19.1 投 标 报 价 应 是 履 行 合 同 的 最 终 价 格, 除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中 另 有 说 明 外, 投 标 报 价 应 包 括 货 款 标 准 附 件 备 品 备 件 专 用 工 具 包 装 运 输 装 卸 保 险 税 金 货 到 就 位 以 及 安 装 调 试 培 训 保 修 等 一 切 税 金 和 费 用 19.2 报 价 依 据 : (1) 本 招 标 文 件 所 要 求 的 设 备 技 术 要 求 交 货 期 质 保 期 等 (2) 本 招 标 文 件 明 确 的 技 术 标 准 及 检 验 检 测 方 式 (3) 其 他 投 标 人 认 为 应 考 虑 的 因 素 19.3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完 整 地 填 写 开 标 一 览 表 和 报 价 明 细 表, 说 明 其 拟 提 供 货 物 和 相 关 服 务 的 名 称 简 介 ( 包 括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 来 源 地 数 量 价 格 交 付 时 间 质 量 保 证 期 等 19.4 除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中 说 明 并 允 许 外, 投 标 的 每 一 个 货 物 服 务 的 单 项 报 价 以 及 采 购 项 目 的 投 标 总 价 均 只 允 许 有 一 个 报 价, 任 何 有 选 择 的 报 价, 招 标 人 均 将 予 以 拒 绝 19.5 投 标 报 价 应 是 固 定 不 变 的,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予 以 变 更 任 何 可 变 的 或 者 附 有 条 件 的 投 标 报 价, 招 标 人 均 将 予 以 拒 绝 19.6 开 标 一 览 表 是 为 了 便 于 招 标 人 开 标, 开 标 一 览 表 内 容 在 开 标 时 将 当 众 唱 出 开 标 一 览 表 的 内 容 应 与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内 容 一 致, 不 一 致 时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内 容 为 准 19.7 投 标 应 以 人 民 币 报 价 20. 资 格 条 件 及 实 质 性 要 求 响 应 表 投 标 人 应 当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所 提 供 格 式, 逐 项 填 写 并 提 交 资 格 条 件 及 实 质 性 要 求 响 应 表, 以 证 明 其 投 标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所 有 合 格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及 实 质 性 要 求 21. 与 评 标 有 关 的 投 标 文 件 主 要 内 容 索 引 表 21.1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完 整 地 填 写 与 评 标 有 关 的 投 标 文 件 主 要 内 容 索 引 表 21.2 与 评 标 有 关 的 投 标 文 件 主 要 内 容 索 引 表 是 为 了 便 于 评 标 与 评 标 有 关 的 投 标 文 件 主 要 内 容 索 引 表 与 投 标 文 件 其 他 部 分 就 同 一 内 容 的 表 述 应 当 一 致, 不 一 致 时 以 索 引 表 内 容 为 准 22. 技 术 响 应 文 件 22.1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的 要 求 编 制 并 提 交 技 术 响 应 文 件, 对 招 标 人 的 技 术 需 求 全 面 完 整 地 做 出 响 应, 以 证 明 其 投 标 的 货 物 和 相 关 服 务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22.2 技 术 响 应 文 件 可 以 是 文 字 资 料 表 格 图 纸 和 数 据 等 各 项 资 料, 包 括 : (1) 货 物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和 运 行 性 能 的 详 细 说 明 ; (2) 货 物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期 满 后, 正 常 和 连 续 地 运 转 所 需 要 的 完 整 的 备 件 和 特 种 工 具 的 清 单 以 及 维 护 费 用, 包 括 备 件 和 特 种 工 具 的 货 源 及 现 行 价 格 ; (3) 逐 条 对 招 标 人 要 求 的 技 术 规 格 进 行 评 议, 并 按 招 标 文 件 所 附 格 式 完 整 地 填 写 技 术 响 应 表, 说 明 自 己 所 投 标 的 货 物 和 相 关 服 务 内 容 与 招 标 人 相 应 要 求 的 偏 离 情 况 13

14 23.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23.1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所 规 定 的 内 容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以 证 明 其 有 资 格 参 加 投 标 和 中 标 后 有 能 力 履 行 合 同 24. 投 标 保 证 金 24.1 投 标 人 应 以 人 民 币 提 交 一 笔 招 标 公 告 规 定 金 额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作 为 其 投 标 的 一 部 分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期 之 前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纳 到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24.2 投 标 保 证 金 应 采 取 下 列 形 式 : 投 标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入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中 ( 须 在 汇 款 凭 证 附 言 处 注 明 项 目 名 称 ), 并 在 开 标 会 开 始 前 出 示 汇 款 证 明 及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投 标 保 证 金 未 到 账 的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汇 款 信 息 如 下 : 单 位 全 称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开 户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仓 桥 支 行 账 号 : 开 标 时, 凡 没 有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提 供 投 标 保 证 金 或 证 明 资 料 的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24.4 未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无 息 退 还 24.5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中 标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签 订 合 同 并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无 息 退 还 24.6 投 标 保 证 金 是 为 了 保 护 招 标 人 免 遭 因 投 标 人 的 行 为 而 蒙 受 的 损 失, 招 标 人 在 因 投 标 人 的 行 为 受 到 损 害 时 可 按 规 定 没 收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是 为 了 防 止 投 标 人 的 不 当 行 为, 投 标 人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不 予 退 还 : (1)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或 撤 销 其 投 标 的 ; (2)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过 程 中 弄 虚 作 假,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 (3) 中 标 人 未 按 规 定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或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的 ; (4) 中 标 人 将 中 标 项 目 转 让 给 他 人 或 者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未 说 明 且 未 经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同 意, 将 中 标 项 目 分 包 给 他 人 的 ; (5) 投 标 人 有 本 须 知 第 8 条 规 定 的 腐 败 欺 诈 或 其 他 严 重 违 背 公 平 竞 争 和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扰 乱 政 府 采 购 正 常 秩 序 行 为 的 25.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签 署 25.1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和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要 求 的 格 式 填 写 相 关 内 容 25.2 投 标 文 件 中 凡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签 署 盖 章 之 处, 均 应 由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正 式 授 权 的 代 表 签 署 和 加 盖 公 章 投 标 人 应 写 明 全 称 如 果 是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署 投 标 文 件, 则 必 须 按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出 具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并 将 其 附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投 标 文 件 若 有 修 改 错 漏 之 处, 须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或 者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盖 章 投 标 文 件 因 字 迹 潦 草 或 表 达 不 清 所 引 起 的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25.3 建 设 节 约 型 社 会 是 我 国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的 一 项 重 大 决 策, 也 是 政 府 采 购 应 尽 的 义 务 和 职 责, 需 要 政 府 采 购 各 方 当 事 人 在 采 购 活 动 中 共 同 践 行 目 前, 少 数 投 标 人 制 作 的 投 标 文 件 存 在 编 写 繁 琐 内 容 重 复 的 问 题, 既 增 加 了 制 作 成 本, 浪 费 了 宝 贵 的 资 源, 也 增 加 了 评 审 成 本, 影 响 了 评 审 效 率 为 进 一 步 落 实 建 设 节 约 型 社 会 的 要 求, 提 请 投 标 人 在 制 作 投 标 文 件 时 注 意 下 列 事 项 : 14

15 (1) 评 标 委 员 会 主 要 是 依 据 投 标 文 件 中 技 术 质 量 以 及 售 后 服 务 等 指 标 来 进 行 评 定 因 此, 投 标 文 件 应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进 行 制 作, 内 容 简 洁 明 了, 编 排 合 理 有 序, 与 招 标 文 件 内 容 无 关 或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资 料 不 要 编 入 投 标 文 件 (2) 投 标 文 件 应 规 范, 应 按 照 规 定 格 式 要 求 规 范 填 写, 扫 描 文 件 应 清 晰 简 洁 上 传 文 件 应 规 范 26.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的 响 应 性 投 标 人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和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规 定 的 内 容 格 式 和 顺 序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凡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有 相 应 格 式 的, 投 标 文 件 均 应 完 整 的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打 印 填 写 并 按 要 求 在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上 传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不 完 整 格 式 不 符 合 导 致 投 标 文 件 被 误 读 漏 读 或 者 查 找 不 到 相 关 内 容 的, 是 投 标 人 的 责 任, 投 标 人 需 承 担 其 投 标 在 评 标 时 因 此 被 扣 分 甚 至 被 认 定 为 无 效 标 的 风 险 四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27.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27.1 投 标 人 应 在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中 按 照 要 求 填 写 和 上 传 所 有 投 标 内 容, 并 通 过 数 字 认 证 证 书 (CA 证 书 ) 加 密 方 式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的 有 关 事 项 应 根 据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规 定 的 要 求 办 理 27.2 投 标 人 应 充 分 考 虑 到 期 间 网 上 投 标 会 发 生 的 故 障 和 风 险 对 发 生 的 任 何 故 障 和 风 险 造 成 投 标 人 投 标 内 容 不 一 致 或 利 益 受 损 或 投 标 失 败 的, 招 标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28.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8.1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招 标 公 告 规 定 的 网 上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将 投 标 文 件 在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中 上 传 并 正 式 投 标 28.2 在 招 标 人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规 定 酌 情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期 的 情 况 下, 招 标 人 和 投 标 人 受 投 标 截 止 期 制 约 的 所 有 权 利 和 义 务 均 应 延 长 至 新 的 截 止 时 间 28.3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后 上 传 的 任 何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均 将 拒 绝 接 收 29.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和 撤 回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投 标 人 可 以 对 在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已 提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和 撤 回 有 关 事 项 应 根 据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规 定 的 要 求 办 理 五 开 标 30. 开 标 30.1 招 标 人 将 按 招 标 公 告 或 延 期 公 告 ( 如 果 有 的 话 ) 中 规 定 的 时 间 在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上 组 织 公 开 开 标 30.2 开 标 程 序 在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进 行, 所 有 上 传 投 标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应 登 录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参 加 开 标 30.3 投 标 截 止,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显 示 开 标 后, 由 招 标 人 解 除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加 密 投 标 供 应 商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使 用 数 字 证 书 对 其 投 标 文 件 解 密 投 标 人 因 自 身 原 因 未 能 将 其 投 标 文 件 解 密 的, 视 为 放 弃 投 标 30.4 投 标 文 件 解 密 后,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根 据 投 标 文 件 中 开 标 一 览 表 的 内 容 自 动 汇 总 生 成 开 标 记 录 表 投 标 人 应 及 时 检 查 开 标 记 录 表 的 数 据 是 否 与 其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投 标 报 价 一 览 表 一 致, 并 作 出 确 认 投 标 人 因 自 身 原 因 未 作 出 确 认 的 视 为 其 确 认 开 标 记 录 表 内 容 投 标 人 发 现 开 标 记 录 表 与 其 投 标 文 件 开 标 一 览 表 数 据 不 一 致 的, 应 及 时 向 开 标 人 提 出 更 正, 开 标 人 应 核 实 开 标 记 录 表 与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开 标 一 览 表 内 容 六 评 标 31. 评 标 委 员 会 31.1 招 标 人 将 依 法 组 建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标 委 员 会 由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评 审 专 家 组 成 15

16 31.2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和 比 较, 并 向 招 标 人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32. 投 标 文 件 的 初 审 32.1 开 标 后, 招 标 人 将 协 助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检 查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是 否 完 整 编 排 是 否 有 序 有 无 计 算 上 的 错 误 是 否 提 交 了 投 标 保 证 金 文 件 签 署 是 否 规 范 以 及 投 标 人 资 格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等 32.2 在 详 细 评 标 之 前, 评 标 委 员 会 要 对 投 标 人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并 审 查 每 份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实 质 性 响 应 了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实 质 性 响 应 是 指 投 标 文 件 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条 款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和 规 格 相 符, 没 有 招 标 文 件 所 规 定 的 无 效 投 标 情 形 评 标 委 员 会 只 根 据 投 标 文 件 本 身 的 内 容 来 判 定 投 标 文 件 的 响 应 性, 而 不 寻 求 外 部 的 证 据 32.3 没 有 实 质 性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文 件 不 参 加 进 一 步 的 评 审, 投 标 人 不 得 通 过 修 正 或 撤 销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偏 离 或 保 留 从 而 使 其 投 标 成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的 投 标 32.4 开 标 后 招 标 人 拒 绝 投 标 人 任 何 主 动 提 交 的 澄 清 与 补 正 32.5 对 于 投 标 文 件 中 不 构 成 实 质 性 偏 差 的 小 的 不 正 规 不 一 致 或 不 规 范 的 内 容, 招 标 人 可 以 接 受, 但 如 果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中 有 规 定 的, 在 评 标 时 则 根 据 规 定 对 这 种 小 的 不 正 规 不 一 致 或 不 规 范 情 形 进 行 相 应 扣 分 33. 投 标 文 件 错 误 的 修 正 投 标 文 件 中 如 果 有 下 列 计 算 上 或 表 达 上 的 错 误 或 矛 盾, 将 按 以 下 原 则 或 方 法 进 行 修 正 : (1) 开 标 一 览 表 内 容 与 报 价 明 细 表 及 投 标 文 件 其 它 部 分 内 容 不 一 致 的,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内 容 为 准 ; (2) 投 标 文 件 的 大 写 金 额 和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 ; (3) 总 价 与 单 价 和 数 量 的 乘 积 不 一 致 的, 以 单 价 计 算 结 果 为 准, 并 修 正 总 价 ; (4) 对 投 标 文 件 中 不 同 文 字 文 本 的 解 释 发 生 异 议 的, 以 中 文 文 本 为 准 ; (5) 其 他 错 误 或 矛 盾, 按 照 不 利 于 出 错 投 标 人 的 原 则 进 行 修 正 修 正 后 的 结 果 对 投 标 人 具 有 约 束 作 用, 投 标 人 应 接 受 并 确 认 这 种 修 正, 否 则, 其 投 标 将 被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34.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34.1 为 有 助 于 对 投 标 文 件 审 查 评 价 和 比 较,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分 别 要 求 投 标 人 对 其 投 标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 同 类 问 题 表 述 不 一 致 等 有 关 问 题 进 行 澄 清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人 通 知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委 派 授 权 代 表 向 评 标 委 员 会 作 出 说 明 或 答 复 34.2 投 标 人 对 澄 清 问 题 的 说 明 或 答 复,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给 招 标 人, 并 应 由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和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34.3 投 标 人 的 澄 清 文 件 是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34.4 投 标 人 的 澄 清 不 得 改 变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35.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价 与 比 较 35.1 评 标 委 员 会 只 对 被 确 定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评 价 和 比 较 35.2 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中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评 标, 并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和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36. 评 标 的 有 关 要 求 36.1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公 平 公 正 客 观, 不 带 任 何 倾 向 性,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及 参 与 评 标 的 有 关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私 下 与 投 标 人 接 触 16

17 36.2 评 标 过 程 严 格 保 密 凡 是 属 于 审 查 澄 清 评 价 和 比 较 有 关 的 资 料 以 及 授 标 建 议 等, 所 有 知 情 人 均 不 得 向 投 标 人 或 其 他 无 关 的 人 员 透 露 36.3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都 不 得 干 扰 影 响 评 标 活 动 的 正 常 进 行 投 标 人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所 进 行 的 试 图 影 响 评 标 结 果 的 一 切 不 符 合 法 律 或 招 标 规 定 的 活 动, 都 可 能 导 致 其 投 标 被 拒 绝 36.4 招 标 人 和 评 标 委 员 会 均 无 义 务 向 投 标 人 做 出 有 关 评 标 的 任 何 解 释 七 定 标 37. 确 认 中 标 人 除 了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40 条 规 定 的 招 标 失 败 情 况 之 外, 采 购 人 将 根 据 评 标 委 员 会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及 排 序 情 况, 依 法 确 认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中 标 人 38.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及 中 标 和 未 中 标 通 知 38.1 采 购 人 确 认 中 标 人 后, 招 标 人 将 通 过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zfcg.sh.gov.cn)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和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网 ( 松 江 区 财 政 网 ( 和 松 江 区 门 户 网 ( 对 中 标 结 果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期 为 七 个 工 作 日 38.2 除 了 因 发 生 有 效 的 质 疑 或 投 诉 导 致 中 标 结 果 改 变 以 外,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结 束 以 后, 招 标 人 将 及 时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通 知 中 标 中 标 通 知 书 对 招 标 人 和 投 标 人 均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38.3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同 时 也 是 对 其 他 未 中 标 投 标 人 的 未 中 标 通 知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后, 未 中 标 的 投 标 人 即 可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24 条 的 规 定 退 还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39. 投 标 文 件 的 处 理 所 有 在 开 标 会 上 被 接 受 的 投 标 文 件 都 将 作 为 档 案 保 存, 不 论 中 标 与 否, 招 标 人 均 不 退 回 投 标 文 件 40. 招 标 失 败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结 束 后, 参 加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不 足 三 家 的 ; 或 者 在 评 标 时, 符 合 专 业 条 件 的 投 标 人 或 对 招 标 文 件 作 出 实 质 响 应 的 投 标 人 不 足 三 家,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缺 乏 竞 争 性 确 定 为 招 标 失 败 的, 招 标 人 将 通 过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zfcg.sh.gov.cn) 松 江 区 政 府 采 购 和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网 ( 松 江 区 财 政 网 ( 和 松 江 区 门 户 网 ( 发 布 招 标 失 败 公 告 八 授 予 合 同 41. 合 同 授 予 除 了 中 标 人 无 法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之 外, 招 标 人 将 把 合 同 授 予 根 据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37 条 规 定 所 确 定 的 中 标 人 42. 招 标 人 授 标 时 更 改 服 务 内 容 和 数 量 的 权 利 招 标 人 在 授 予 合 同 时 有 权 在 ±10% 的 幅 度 内 对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中 规 定 的 服 务 内 容 和 货 物 数 量 予 以 增 加 或 减 少, 但 对 单 价 或 其 他 的 条 款 和 条 件 不 作 任 何 改 变 43. 签 订 合 同 中 标 人 与 采 购 人 应 当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 日 内 签 订 服 务 合 同 44. 其 他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有 关 操 作 方 法 可 以 参 考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网 址 : 中 的 培 训 平 台 和 联 系 我 们 专 栏 17

18 第 三 章 政 府 采 购 主 要 政 策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法, 政 府 采 购 应 当 有 助 于 实 现 国 家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政 策 目 标, 包 括 保 护 环 境, 扶 持 不 发 达 地 区 和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等 对 列 入 财 政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发 布 的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且 属 于 应 当 强 制 采 购 的 节 能 ( 包 括 节 水 ) 产 品, 按 照 规 定 实 行 强 制 采 购 对 于 列 入 财 政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发 布 的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的 非 强 制 采 购 节 能 产 品 ; 列 入 财 政 部 环 保 总 局 发 布 的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的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 对 于 参 与 投 标 的 中 小 企 业 以 及 经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民 政 部 门 认 定 获 得 福 利 企 业 证 书 的 企 业, 按 照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的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评 标 时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享 受 优 先 待 遇, 实 行 优 先 采 购 上 述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在 采 购 公 告 发 布 前 已 经 过 期 的 以 及 尚 在 公 示 期 的 均 不 得 作 为 评 标 时 的 依 据 如 果 有 国 家 或 者 上 海 市 规 定 政 府 采 购 应 当 强 制 采 购 或 优 先 采 购 的 其 他 产 品 和 服 务, 按 照 其 规 定 实 行 强 制 采 购 或 优 先 采 购 政 府 采 购 对 于 非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对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投 标 人 产 品 的 价 格 给 予 6% 的 扣 除,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如 果 政 府 采 购 非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且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联 合 协 议 中 约 定 小 型 或 微 型 企 业 的 协 议 合 同 金 额 占 到 联 合 体 协 议 合 同 总 金 额 30% 以 上 的, 给 予 联 合 体 3% 的 价 格 扣 除,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为 小 型 或 微 型 企 业 的, 联 合 体 视 同 为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组 成 联 合 体 的 大 中 型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自 然 人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与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之 间 不 得 存 在 投 资 关 系 为 进 一 步 扩 展 政 府 采 购 的 政 策 功 能, 不 断 增 强 政 府 采 购 服 务 中 小 微 企 业 的 能 力, 积 极 推 进 政 府 采 购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根 据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本 市 开 展 政 府 采 购 融 资 担 保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沪 财 企 号 ) 精 神, 自 2012 年 7 月 1 日 起 试 点 开 展 本 市 政 府 采 购 融 资 担 保 业 务 中 标 供 应 商 可 自 愿 选 择 是 否 申 请 融 资 担 保, 详 见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网 政 府 采 购 融 资 担 保 试 点 工 作 专 栏 中 相 关 业 务 简 介 18

19 第 四 章 项 目 招 标 需 求 一 项 目 概 述 项 目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主 要 技 术 规 格 松 江 新 城 综 合 配 套 服 务 大 楼 智 能 化 系 统 松 江 新 城 综 合 配 套 服 务 大 楼 将 作 为 公 安 系 统 社 会 综 合 治 理 办 公 室 的 综 合 性 办 公 楼, 主 要 是 满 足 随 着 公 安 业 务 量 的 增 加 及 各 新 业 务 的 运 用, 需 要 的 办 公 空 间 的 扩 展 需 要, 110 接 处 警 指 挥 中 心 信 息 中 心 等 业 务 平 台, 以 及 社 会 综 合 治 理 办 公 室 的 大 联 动 系 统 本 次 招 标 的 智 能 化 系 统, 包 括 : 大 楼 智 能 化 系 统 ; 公 安 业 务 新 建 迁 建 的 110 指 挥 中 心 ; 公 安 局 信 息 化 机 房 ; 原 有 公 安 各 业 务 系 统 的 光 纤 系 统 的 割 接 切 换 ; 以 及 设 备 搬 迁 等 工 作 内 容 详 见 技 术 需 求 项 目 预 算 本 项 目 预 算 金 额 万 元, 超 过 预 算 的 投 标 按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二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详 见 附 件 三 商 务 要 求 : 类 别 要 求 投 标 有 效 期 开 标 后 90 天 交 付 日 期 接 到 采 购 人 进 场 通 知 后 十 二 个 月 内 完 成 ( 不 包 括 相 关 系 统 的 搬 迁 割 接 工 作 ) 质 保 期 交 货 地 点 付 款 方 式 自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24 个 月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1 合 同 签 订 后, 甲 方 在 收 到 乙 方 提 交 的 与 预 付 款 等 额 的 预 付 款 保 函 和 预 付 款 发 票 及 履 约 保 函 后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30% 的 预 付 款 ; 预 付 款 保 函 应 在 支 付 第 二 笔 款 项 前 保 持 有 效 ; 2 运 抵 指 定 地 点 的 主 要 硬 件 货 物 数 量 达 到 合 同 清 单 数 量 50%, 甲 方 向 乙 方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20%; 3 主 要 货 物 全 部 运 抵 指 定 地 点, 甲 方 向 乙 方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30%; 4 试 运 行 结 束 并 通 过 验 收 后, 乙 方 向 甲 方 提 供 金 额 为 合 同 价 的 5% 的 银 行 支 票 或 保 函 作 为 质 量 保 证 金, 甲 方 支 付 20% 合 同 余 款 转 让 与 分 包 本 项 目 合 同 不 得 转 让 与 分 包 履 约 保 证 金 金 额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百 分 之 五 (5%); 履 约 保 证 金 应 在 货 物 按 合 同 规 定 验 收 合 19

20 格 前 保 持 有 效 ; 履 约 保 证 金 由 中 标 人 在 合 同 签 订 前 出 具 质 量 保 证 金 金 额 相 当 于 合 同 总 价 百 分 之 五 (5%); 质 量 保 证 金 应 在 货 物 按 合 同 规 定 验 收 合 格 后 壹 年 内 保 持 有 效 ; 质 量 保 证 金 由 卖 方 在 买 方 最 后 一 次 付 款 前 出 具 四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要 求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投 标 人 须 知 的 相 关 要 求 及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要 求 编 制 网 上 投 标 文 件, 其 中 投 标 文 件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营 业 执 照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2. 税 务 登 记 证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3. 人 员 社 保 清 单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4.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委 托 书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详 见 第 六 章 ); 5.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 原 件 双 面 彩 色 扫 描 件 ); 6.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或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壹 级, 或 电 子 与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 7.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 含 三 级 ) 以 上 ; 8.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乙 级 ( 含 乙 级 ) 以 上, 或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单 项 ( 综 合 布 线 ); 9. 投 标 文 件 应 包 括 必 要 的 报 价 清 单 各 系 统 图 配 电 系 统 图 平 面 图 效 果 图 等 ; 10. 报 价 清 单 必 须 清 楚 列 出 设 备 材 料 的 计 量 单 位 数 量 规 格 型 号 单 价 及 总 价 ; 11. 所 有 设 备 必 须 标 注 其 生 产 厂 商 ( 品 牌 ) 产 地 及 采 用 品 牌 规 格 型 号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 12. 投 标 文 件 须 提 供 本 系 统 光 缆 路 由 图 详 细 系 统 割 接 方 案 ; 13. 投 标 文 件 须 提 供 详 细 系 统 搬 迁 方 案, 包 括 新 旧 系 统 的 切 割 搬 迁 步 骤 和 措 施 等 ; 14. 投 标 函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详 见 第 六 章 ); 15. 开 标 一 览 表 ( 详 见 第 六 章 ); 16.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详 见 第 六 章 ); 17. 资 格 条 件 及 实 质 性 要 求 响 应 表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详 见 第 六 章 ); 18. 投 标 人 与 采 购 项 目 相 关 的 其 他 资 质 证 书 ; 19. 与 评 标 有 关 的 投 标 文 件 主 要 内 容 索 引 表 ; 20. 投 标 货 物 技 术 偏 离 表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详 见 第 六 章 ); 21. 产 品 彩 页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22. 投 标 货 物 配 置 清 单 以 及 原 厂 出 厂 配 置 表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23. 投 标 货 物 技 术 参 数 表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详 见 第 六 章 ); 24. 优 惠 条 件 : 投 标 人 承 诺 给 予 招 标 人 的 各 种 优 惠 条 件, 包 括 售 后 服 务 备 品 备 件 专 用 耗 材 等 方 面 的 优 惠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25. 投 标 货 物 的 出 厂 标 准 质 量 检 测 报 告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26. 投 标 人 建 议 的 安 装 调 试 验 收 方 法 或 方 案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27.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一 览 表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详 见 第 六 章 ); 28. 投 标 人 拥 有 主 要 装 备 和 检 测 设 施 的 情 况 及 现 状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29. 投 标 人 对 本 项 目 的 合 理 化 建 议 或 改 进 措 施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20

21 30.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详 见 第 六 章 ); 31. 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详 见 第 六 章 ); 32.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详 见 第 六 章 ); 33.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34. 上 一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35. 投 标 人 认 为 可 以 证 明 其 能 力 信 誉 和 信 用 的 的 其 他 材 料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36. 投 标 人 债 务 纠 纷 违 法 违 规 记 录 等 方 面 的 情 况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37. 招 标 文 件 附 件 中 规 定 需 要 网 上 提 供 的 其 它 内 容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招 标 文 件 中 凡 标 有 的 条 款 均 系 实 质 性 要 求 条 款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和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的 要 求 提 交 上 述 文 件 的 彩 色 扫 描 文 件, 并 在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中 上 传 所 有 资 料, 文 件 格 式 参 考 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有 关 格 式 如 因 上 传 扫 描 格 式 等 原 因 导 致 评 审 时 受 到 影 响, 由 投 标 人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招 标 人 认 为 必 要 时,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供 文 件 原 件 进 行 核 对, 投 标 人 必 须 按 时 提 供, 否 则 视 作 投 标 人 放 弃 潜 在 中 标 资 格, 并 且 招 标 人 将 对 该 投 标 人 进 行 调 查, 发 现 有 欺 诈 行 为 的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21

22 一 投 标 无 效 情 形 第 五 章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1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按 照 投 标 人 须 知 以 及 资 格 条 件 及 实 质 性 要 求 响 应 表 要 求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初 审, 投 标 文 件 不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及 实 质 性 要 求 响 应 表 所 列 任 何 情 形 之 一 的, 将 被 认 定 为 无 效 投 标 2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供 应 商, 参 加 同 一 包 件 或 者 未 划 分 包 件 的 同 一 项 目 投 标 的, 相 关 投 标 均 无 效 3 除 上 述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所 规 定 的 投 标 无 效 情 形 外, 投 标 文 件 有 其 他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均 作 为 评 标 时 的 考 虑 因 素, 而 不 导 致 投 标 无 效 二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 一 ) 评 标 方 法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及 政 府 采 购 相 关 规 定, 结 合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评 标, 总 分 为 100 分 ( 二 ) 评 标 委 员 会 1 本 项 目 评 标 工 作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2 中 标 候 选 人 推 荐 办 法 : 各 评 委 各 自 独 立 地 进 行 打 分, 打 分 的 最 小 单 位 是 0.5 分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评 标 得 分 的 高 低 依 次 排 名, 推 荐 得 分 最 高 者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依 此 类 推 3 评 委 应 坚 持 公 平 公 正 原 则, 依 据 投 标 文 件 对 招 标 文 件 响 应 情 况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情 况 等, 按 照 投 标 评 分 细 则 逐 项 进 行 综 合 科 学 客 观 评 分 ( 三 ) 评 标 程 序 本 项 目 评 标 工 作 程 序 如 下 : 1 投 标 文 件 初 审 初 审 包 括 资 格 性 检 查 和 符 合 性 检 查 首 先,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和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审 查 确 定 投 标 供 应 商 是 否 具 备 投 标 资 格 其 次,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从 投 标 文 件 的 有 效 性 完 整 性 和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响 应 程 度 进 行 审 查, 确 定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作 出 了 响 应 2 澄 清 有 关 问 题 对 投 标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 同 类 问 题 表 述 不 一 致 或 者 有 明 显 文 字 和 计 算 错 误 的 内 容,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要 求 投 标 人 作 出 必 要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纠 正 投 标 人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补 正 应 当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由 其 授 权 的 代 表 签 字, 并 不 得 超 出 投 标 文 件 的 范 围 或 者 改 变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3 比 较 与 评 分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评 分 细 则, 对 资 格 性 检 查 和 符 合 性 检 查 合 格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评 分 4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供 应 商 名 单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评 标 得 分 的 高 低 依 次 排 名, 推 荐 得 分 最 高 者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依 此 类 推 22

23 ( 四 ) 评 分 细 则 序 号 评 估 要 素 主 要 评 估 内 容 得 分 1 投 标 报 价 本 项 目 的 采 购 预 算 为 万 元, 超 过 预 算 的 投 标 按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1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确 认 投 标 报 价 的 合 理 性 若 有 低 于 成 本 或 明 显 高 于 市 场 价 的 投 标 报 价, 则 评 标 委 员 会 集 体 讨 论 通 过 按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2 对 有 缺 项 或 误 报 的,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说 明 理 由, 按 最 不 利 原 则, 对 报 价 进 行 调 整 经 评 审 的 投 标 报 价 等 于 投 标 报 价 与 调 整 价 之 和 若 报 价 缺 项 导 致 的 评 标 价 调 整 超 过 了 投 标 总 价 的 百 分 之 十 五 (15%) 则 按 无 效 标 处 理 3 各 有 效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经 过 评 审 并 按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对 投 标 人 的 最 终 报 价 进 行 调 整 后, 作 为 评 标 价 参 加 评 标 4 评 标 价 最 低 的 作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其 价 格 分 为 满 分 其 他 投 标 人 的 得 分 按 照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报 价 分 =( 评 标 基 准 价 / 评 标 价 ) 30% 分 2 投 标 人 实 力 和 相 关 经 验 根 据 投 标 人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企 业 认 证 情 况 本 年 度 或 上 一 年 度 的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报 告 检 察 机 关 查 询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结 果 告 知 函 等 资 料 进 行 评 定 (4 分 ) 根 据 投 标 单 位 能 够 提 供 类 似 系 统 相 关 业 绩 及 证 明 材 料 ( 须 提 供 项 目 7 分 合 同 原 件 扫 描 件 ) 进 行 评 定, 有 1 项 得 1 分, 最 多 得 3 分 技 术 指 标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中 各 项 技 术 指 标 的 规 定, 投 标 人 的 技 术 响 应 程 度, 配 3 响 应 度 置 的 对 应 性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技 术 指 标 偏 离 度 进 行 评 分 如 此 项 15 分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定 为 有 重 大 偏 离 的 将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根 据 投 标 文 件 对 本 项 目 需 求 理 解 的 完 整 性 投 标 方 案 功 能 完 善 程 度 进 行 评 定 (3 分 ) 根 据 投 标 文 件 对 本 项 目 的 现 状 使 用 功 能 业 务 流 程 是 否 了 解 清 晰, 技 术 方 案 提 供 的 详 细 系 统 ( 公 安 搬 迁 公 安 光 纤 割 接 社 治 办 光 纤 割 接 ) 搬 4 完 整 性 先 进 性 及 创 迁 方 案 新 旧 系 统 的 切 割 搬 迁 步 骤 和 措 施 是 否 可 行 合 理 科 学 进 行 评 定 (5 分 ) 28 分 新 性 根 据 投 标 文 件 对 专 业 的 子 系 统, 特 别 是 110 指 挥 中 心 的 主 要 系 统 ( 综 合 接 处 警 调 度 系 统 无 线 调 度 系 统 综 合 图 像 视 频 管 理 系 统 及 程 控 交 换 机 系 统 ) 的 产 品 选 型 技 术 指 标 响 应 可 否 与 市 局 现 有 公 安 业 务 系 统 的 无 缝 对 接 进 行 评 定 (5 分 ) 23

24 序 号 评 估 要 素 主 要 评 估 内 容 得 分 根 据 投 标 系 统 整 体 架 构 的 合 理 先 进 性,110 指 挥 中 心 设 计 的 稳 定 先 进 性 灵 活 性 可 扩 展 性, 系 统 平 台 的 稳 定 性 先 进 性 创 新 性 成 熟 度 进 行 评 定 (6 分 ) 根 据 投 标 文 件 结 合 项 目 的 特 点, 对 各 专 业 子 系 统 的 产 品 授 权 证 书 检 测 报 告 以 及 是 否 满 足 现 有 规 定 标 准 ( 含 地 标 ) 进 行 评 定 (3 分 )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系 统 图 平 面 图 效 果 图 接 入 光 纤 路 由 图 的 科 学 合 理 完 整 性 与 市 局 各 系 统 组 网 的 连 接 方 式 进 行 评 定 (6 分 ) 根 据 投 标 文 件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方 案 中 人 员 安 排 施 工 工 艺 施 工 部 署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及 保 证 措 施 ( 保 证 质 量 措 施 保 证 安 全 措 施 现 场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 主 要 机 具 使 用 计 划, 以 及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的 经 验 能 5 项 目 实 施 能 力 力 进 行 评 定 (8 分 ) 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项 目 经 理 和 本 项 目 的 技 术 负 责 人 的 职 称 证 书 14 分 相 关 经 验, 项 目 团 队 的 组 成 与 项 目 的 规 模 要 求 相 适 应 的 程 度, 项 目 团 队 成 员 提 交 纳 社 会 保 险 证 明 ( 证 明 文 件 须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 ) 等 内 容 进 行 评 定 (6 分 ) 根 据 投 标 人 具 有 的 售 后 服 务 制 度, 对 项 目 验 收 后 技 术 支 撑 资 源 和 对 保 障 计 划 的 详 细 描 述 内 容 进 行 评 定 (2 分 ) 6 售 后 运 维 服 务 根 据 投 标 文 件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包 括 故 障 的 响 应 上 门 修 复 时 间 解 决 方 案 应 急 措 施 等 服 务 内 容 进 行 评 定 (2 分 ) 6 分 根 据 投 标 文 件 售 后 服 务 团 队 的 人 员 组 成 经 验 组 成 情 况 进 行 评 定 (2 分 ) 合 计 100 分 三 根 据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三 十 六 条 的 规 定, 本 项 目 招 标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项 目 予 以 废 标 : 1 符 合 专 业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或 者 对 招 标 文 件 作 实 质 响 应 的 供 应 商 不 足 三 家 的 ; 2 出 现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 3 因 重 大 变 故, 采 购 任 务 取 消 的 废 标 后, 招 标 人 将 废 标 理 由 通 知 所 有 投 标 人 24

25 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有 关 格 式 一 商 务 响 应 文 件 有 关 格 式 1 投 标 函 格 式 致 : ( 招 标 人 名 称 ) 根 据 贵 方 (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 采 购 的 招 标 公 告 及 招 标 公 告, ( 姓 名 和 职 务 ) 被 正 式 授 权 代 表 投 标 人 ( 投 标 人 名 称 地 址 ), 向 贵 方 在 网 上 投 标 系 统 中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1 份 据 此 函, 投 标 人 兹 宣 布 同 意 如 下 : 1.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我 方 的 投 标 总 价 为 ( 大 写 ) 元 人 民 币 2. 我 方 已 详 细 研 究 了 全 部 招 标 文 件, 包 括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和 修 改 文 件 ( 如 果 有 的 话 ) 参 考 资 料 及 有 关 附 件, 我 们 已 完 全 理 解 并 接 受 招 标 文 件 的 各 项 规 定 和 要 求,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合 理 性 合 法 性 不 再 有 异 议 3.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自 开 标 之 日 起 日 4. 如 我 方 中 标, 投 标 文 件 将 作 为 本 项 目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直 至 合 同 履 行 完 毕 止 均 保 持 有 效, 我 方 将 按 招 标 文 件 及 政 府 采 购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承 担 完 成 合 同 的 全 部 责 任 和 义 务 5. 如 果 我 方 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不 予 退 还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任 何 行 为, 我 方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可 被 贵 方 没 收 6. 我 方 同 意 向 贵 方 提 供 贵 方 可 能 进 一 步 要 求 的 与 本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证 据 或 资 料 7. 我 方 完 全 理 解 贵 方 不 一 定 要 接 受 最 低 报 价 的 投 标 或 其 他 任 何 投 标 8. 我 方 已 充 分 考 虑 到 投 标 期 间 网 上 投 标 会 发 生 的 故 障 和 风 险, 并 对 可 能 发 生 任 何 故 障 和 风 险 造 成 的 投 标 内 容 不 一 致 利 益 受 损 或 投 标 失 败,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9. 我 方 同 意 网 上 投 标 内 容 均 以 网 上 投 标 系 统 开 标 时 的 开 标 记 录 表 内 容 为 准 我 方 授 权 代 表 将 对 开 标 记 录 进 行 校 核 及 勘 误, 授 权 代 表 不 进 行 校 核 及 勘 误 的, 由 我 方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10. 为 便 于 贵 方 公 正 择 优 地 确 定 中 标 人 及 其 投 标 货 物 和 服 务, 我 方 就 本 次 投 标 有 关 事 项 郑 重 声 明 如 下 : (1) 我 方 向 贵 方 提 交 的 所 有 投 标 文 件 资 料 都 是 准 确 的 和 真 实 的 (2) 我 方 不 是 采 购 人 的 附 属 机 构 (3) 我 方 近 期 有 关 投 标 型 号 货 物 的 生 产 供 货 售 后 服 务 以 及 性 能 等 方 面 的 重 大 决 策 和 事 项 : (4) 我 方 最 近 三 年 内 因 违 法 行 为 被 通 报 或 者 被 处 罚 的 情 况 : 解 (5) 以 上 事 项 如 有 虚 假 或 隐 瞒, 我 方 愿 意 承 担 一 切 后 果, 并 不 再 寻 求 任 何 旨 在 减 轻 或 免 除 法 律 责 任 的 辩 地 址 : 电 话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开 户 银 行 : 银 行 账 号 :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名 : 25

26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6

27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2 开 标 一 览 表 格 式 项 目 名 称 交 付 日 期 质 保 期 投 标 总 价 人 民 币 元 ( 大 写 金 额 ) 说 明 :(1) 所 有 价 格 均 系 用 人 民 币 表 示, 单 位 为 元, 精 确 到 个 数 位 (2)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项 目 概 况 及 招 标 需 求 和 投 标 人 须 知 的 要 求 报 价 (3) 开 标 一 览 表 内 容 与 投 标 文 件 其 它 部 分 内 容 不 一 致 时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内 容 为 准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7

28 3 投 标 报 价 分 类 明 细 表 (1) 分 系 统 汇 总 报 价 表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序 号 分 系 统 名 称 报 价 备 注 合 计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 投 标 报 价 分 类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品 牌 产 地 型 号 和 规 格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数 量 单 价 质 保 期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8

29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4 规 格 技 术 参 数 偏 离 表 格 式 设 备 名 称 招 标 规 格 投 标 规 格 偏 离 内 容 说 明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9

30 5 商 务 响 应 表 格 式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是 否 响 应 投 标 人 的 承 诺 或 说 明 投 标 有 效 期 交 付 日 期 质 保 期 付 款 方 式 合 同 转 让 与 分 包 履 约 保 证 金 质 量 保 证 金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0

31 6 资 格 条 件 及 实 质 性 要 求 响 应 表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序 号 资 格 条 件 及 实 质 性 要 求 响 应 内 容 说 明 详 细 内 容 所 在 投 标 文 件 页 次 备 注 1 营 业 执 照 2 税 务 登 记 证 3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 或 建 筑 智 能 4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壹 级 ; 或 电 子 与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证 书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 含 三 级 ) 以 上 资 质 证 书 ( 原 5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乙 级 ( 含 乙 级 ) 以 上, 或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6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单 项 ( 综 合 布 线 ) 资 质 证 书 (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7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书 8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9 本 项 目 合 同 无 转 让 与 分 包 投 标 有 效 期 质 保 期 付 款 条 件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质 量 保 证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12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有 效 供 应 商 认 定 条 件 的 13 投 标 文 件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被 拒 绝 的 投 标 人 接 受 招 标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对 其 投 标 书 中 14 错 误 所 进 行 的 修 正 的 投 标 的 货 物 符 合 项 目 概 况 及 招 标 需 求 规 定 的 15 质 量 标 准, 或 者 符 合 项 目 概 况 及 招 标 需 求 中 标 指 标 的 ; 16 符 合 投 标 人 须 知 标 有 条 款 要 求 的 投 标 报 价 未 超 出 招 标 文 件 标 明 的 采 购 预 算 金 额 或 17 者 最 高 限 价 ; 报 价 未 低 于 成 本 价 的 ; 18 投 标 文 件 无 招 标 方 不 能 接 受 的 附 加 条 件 的 ; 31

32 19 投 标 文 件 无 政 府 法 律 法 规 或 规 章 规 定 的 其 它 无 效 响 应 情 形 的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2

33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7 与 评 标 有 关 的 投 标 文 件 主 要 内 容 索 引 表 序 号 响 应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概 述 详 细 内 容 所 在 投 标 文 件 页 次 备 注 1 投 标 人 实 力 和 相 关 经 验 2 技 术 指 标 响 应 度 3 技 术 方 案 完 整 性 先 进 性 及 创 新 性 4 项 目 实 施 能 力 5 售 后 运 维 服 务 说 明 :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要 求 可 以 参 照 本 项 目 评 标 方 法 与 程 序 及 评 分 细 则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3

34 8 安 全 作 业 承 诺 书 本 公 司 施 工 作 业 时 将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及 有 关 部 门 安 全 作 业 规 范 内 容, 遵 守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要 求, 接 受 有 关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和 业 主 的 核 查, 如 有 违 反, 愿 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规 定 接 受 处 罚 本 公 司 郑 重 承 诺 如 下 : 在 正 式 履 行 保 养 维 护 合 同 前, 我 公 司 将 与 管 理 单 位 签 定 安 全 责 任 书 我 公 司 将 严 格 要 求 作 业 人 员 在 作 业 时 佩 戴 安 全 设 施 我 公 司 在 作 业 时 一 定 放 置 好 作 业 标 志 牌 等 特 此 声 明 投 标 单 位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4

35 9 公 共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郑 重 承 诺 : 在 本 工 程 日 常 保 养 维 护 施 工 作 业 中, 若 未 遵 守 有 关 安 全 作 业 规 范 要 求, 发 生 公 共 安 全 事 故, 我 公 司 将 承 担 全 部 的 责 任 及 损 失 特 此 声 明 投 标 单 位 : 法 人 代 表 或 其 授 权 委 托 人 : 投 标 日 期 : 年 月 日 35

36 二 技 术 响 应 文 件 有 关 表 格 格 式 1 投 标 主 要 内 容 概 述 表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序 号 响 应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概 述 1 人 员 配 置 和 管 理 详 细 内 容 所 在 投 标 文 件 页 次 备 注 2 项 目 经 理 3 技 术 负 责 人 4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及 进 度 控 制 5 实 施 案 例 证 明 6 搬 迁 方 案 的 描 述 7 光 缆 割 接 方 案 及 路 由 说 明 8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9 交 付 日 期 10 企 业 近 2 年 盈 亏 情 况 11 近 3 年 企 业 荣 誉 情 况 12 认 证 通 过 情 况 说 明 :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要 求 可 以 参 照 本 项 目 评 标 办 法 及 评 分 细 则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6

37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2 项 目 人 员 配 备 情 况 表 职 务 姓 名 职 称 已 承 担 在 建 执 业 或 职 业 资 格 证 明 工 程 情 况 主 要 项 目 名 证 书 名 称 级 别 证 号 专 业 原 服 务 单 位 项 目 数 称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7

38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3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人 员 简 历 表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职 务 拟 在 本 项 目 担 任 职 务 毕 业 年 月 毕 业 于 学 校 系 ( 科 ), 学 制 年 经 历 年 ~ 年 参 加 过 的 工 程 项 目 担 任 何 职 备 注 说 明 :(1) 主 要 人 员 指 实 际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项 目 管 理 技 术 等 方 面 的 负 责 人 ; (2) 主 要 人 员 需 填 写 此 表 每 人 填 一 张 后 附 项 目 负 责 人 员 相 关 证 书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8

39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4 同 类 或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 投 标 人 近 年 承 接 的 与 本 项 目 类 似 项 目 一 览 表 格 式 序 号 年 份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货 物 名 称 甲 方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经 办 人 联 系 方 式 附 : 类 似 项 目 的 委 托 服 务 合 同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扫 描 合 同 首 页 和 有 合 同 双 方 盖 章 的 尾 页 即 可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5 供 货 安 装 验 收 培 训 方 案 及 服 务 承 诺 (1) 设 备 供 货 安 装 调 试 验 收 方 案 (2) 售 后 服 务 承 诺 39

40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6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进 度 表 序 号 项 目 ( 子 系 统 模 块 等 ) 名 称 执 行 起 始 时 间 备 注 ( 负 责 人 )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40

41 三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格 式 1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本 授 权 书 声 明 : 注 册 于 的 公 司 的 在 下 面 签 字 的 (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 先 生 / 女 士 现 担 任 本 公 司 职 务, 负 责 全 面 工 作, 为 我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盖 章 ): 单 位 全 称 ( 盖 章 ): 年 月 日 41

42 2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书 本 授 权 书 声 明 : 注 册 于 的 公 司 的 在 下 面 签 字 的 (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职 务 ) 先 生 / 女 士 代 表 本 公 司 授 权 在 下 面 签 字 的 先 生 / 女 士 ( 被 授 权 人 的 姓 名 职 务 ) 为 本 公 司 的 合 法 代 理 人, 就 项 目 的 合 同 投 标 及 合 同 的 谈 判 签 约 执 行 完 成 和 保 修, 并 以 本 公 司 名 义 处 理 一 切 与 之 有 关 的 事 务 本 授 权 书 于 年 月 日 签 字 盖 章 生 效, 特 此 声 明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权, 特 此 委 托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 代 理 人 ( 签 字 ): 性 别 : 年 龄 : 身 份 证 号 码 : 职 务 : 投 标 人 (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 授 权 日 期 : 年 月 日 42

43 3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本 公 司 郑 重 声 明,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 财 库 [2011]181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为 ( 请 填 写 :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 企 业 即, 本 公 司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 根 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2011]300 号 ) 规 定 的 划 分 标 准, 本 公 司 为 ( 请 填 写 :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 企 业 2. 本 公 司 参 加 单 位 的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提 供 本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由 本 企 业 承 担 工 程 提 供 服 务,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 请 填 写 :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本 条 所 称 货 物 不 包 括 使 用 大 型 企 业 注 册 商 标 的 货 物 本 公 司 对 上 述 声 明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如 有 虚 假,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企 业 名 称 ( 盖 章 ): 日 期 : 43

44 合 同 各 方 : 甲 方 ( 买 方 ): 地 址 : 邮 政 编 号 :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第 七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乙 方 ( 卖 方 ): 地 址 : 邮 政 编 号 :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开 户 银 行 : 帐 号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之 规 定, 本 合 同 当 事 人 在 平 等 自 愿 基 础 上, 经 协 商 一 致, 同 意 按 下 述 条 款 和 条 件 签 署 本 合 同 : 1. 货 物 信 息 乙 方 所 提 供 的 应 符 合 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货 物 的 规 格 型 号 配 置 功 能 制 造 商 产 地 单 价 数 量 等 信 息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和 投 标 文 件 本 合 同 的 合 同 价 为 人 民 币 元 整 与 交 货 有 关 的 所 有 费 用 应 包 含 在 合 同 价 中, 买 方 不 再 另 行 支 付 任 何 费 用 2. 交 货 地 点 时 间 和 交 货 状 态 2.1 交 货 地 点 : 2. 2 交 货 时 间 : 2. 3 交 货 状 态 :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验 收 合 格 3. 质 量 标 准 和 要 求 3.1 卖 方 所 出 售 标 的 物 的 质 量 标 准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或 行 业 标 准 或 企 业 标 准 确 定 没 有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和 企 业 标 准 的, 按 照 通 常 标 准 或 者 符 合 合 同 目 的 的 特 定 标 准 确 定 3.2 卖 方 所 出 售 的 标 的 物 还 应 符 合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之 有 关 规 定 3.3 如 果 质 量 标 准 不 统 一 的, 应 以 买 方 所 选 择 的 质 量 标 准 为 依 据 4. 权 利 瑕 疵 担 保 4.1 卖 方 保 证 对 其 出 售 的 标 的 物 享 有 合 法 的 权 利 ; 4.2 卖 方 应 保 证 在 其 出 售 的 标 的 物 上 不 存 在 任 何 未 曾 向 买 方 透 露 的 担 保 物 权, 如 抵 押 权 质 押 权 留 置 权 等 ; 4.3 卖 方 应 保 证 其 所 出 售 的 标 的 物 没 有 侵 犯 任 何 第 三 人 的 知 识 产 权 和 商 业 秘 密 等 权 利 4.4 如 买 方 使 用 该 标 的 物 构 成 上 述 侵 权 的, 则 由 卖 方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44

45 5. 包 装 要 求 5.1 卖 方 所 出 售 的 全 部 货 物 均 应 按 标 准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包 装, 这 类 包 装 应 适 应 于 远 距 离 运 输 防 潮 防 震 防 锈 和 防 野 蛮 装 卸 等 要 求, 以 确 保 货 物 安 全 无 损 地 运 抵 指 定 现 场 5.2 每 一 个 包 装 箱 内 应 附 一 份 详 细 装 箱 单 质 量 证 书 和 保 修 保 养 证 书 6. 验 收 6.1 货 物 的 数 量 不 足 或 表 面 瑕 疵 买 方 应 在 验 收 时 当 面 提 出, 对 质 量 问 题 之 异 议 应 在 安 装 调 试 后 七 日 内 提 出 6.2 买 方 可 采 取 以 下 第 方 式 对 货 物 组 织 验 收 : (1) 买 方 收 货 后 根 据 货 物 的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和 质 量 标 准, 对 货 物 进 行 检 查 验 收, 如 果 发 现 数 量 不 足 或 有 质 量 技 术 等 问 题, 卖 方 应 负 责 按 照 买 方 的 要 求 采 取 补 足 更 换 或 退 货 等 处 理 措 施, 并 承 担 由 此 发 生 的 一 切 损 失 和 费 用 验 收 合 格 后, 买 方 收 取 发 票 并 签 署 验 收 意 见 买 方 在 货 物 送 达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而 拖 延 验 收 或 不 验 收 超 过 上 述 6.1 款 所 规 定 的 验 收 期 的, 则 视 为 其 已 验 收 通 过 但 对 货 物 有 质 量 保 证 期 的, 适 用 质 量 保 证 期 之 规 定 (2) 邀 请 国 家 认 可 的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参 加 验 收 对 于 大 型 或 者 复 杂 的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应 当 由 买 方 邀 请 法 定 的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参 加 验 收, 由 其 出 具 验 收 报 告, 参 加 验 收 的 成 员 应 当 在 验 收 书 上 签 字,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7. 付 款 7.1 本 合 同 以 人 民 币 付 款 7.2 本 合 同 款 项 按 照 以 下 方 式 支 付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要 求 付 款 条 件 : (1) 本 合 同 付 款 按 照 上 述 付 款 内 容 付 款 (2) 最 终 验 收 付 款 : 验 收 单 或 验 收 报 告 出 具 并 且 买 方 收 到 卖 方 按 本 合 同 第 9.4 款 规 定 提 交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后, 买 方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全 部 货 款 8. 伴 随 服 务 8.1 卖 方 应 提 交 所 提 供 货 物 的 技 术 文 件, 应 包 括 相 应 的 每 一 套 设 备 和 仪 器 的 中 文 技 术 文 件, 例 如 : 产 品 目 录 图 纸 操 作 手 册 使 用 说 明 维 护 手 册 和 / 或 服 务 指 南 这 些 文 件 应 包 装 好 随 同 货 物 一 起 发 运 8.2 卖 方 还 应 提 供 下 列 服 务 : (1) 货 物 的 现 场 安 装 调 试 和 启 动 监 督 ; (2) 提 供 货 物 组 装 和 维 修 所 需 的 专 用 工 具 和 辅 助 材 料 ; (3) 在 合 同 各 方 商 定 的 一 定 期 限 内 对 所 有 的 货 物 实 施 运 行 监 督 维 修, 但 前 提 条 件 是 该 服 务 并 不 能 免 除 卖 方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所 承 担 的 义 务 ; (4) 在 厂 家 和 / 或 在 项 目 现 场 就 货 物 的 安 装 启 动 运 营 维 护 对 使 用 单 位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8.3 伴 随 服 务 的 费 用 应 包 含 在 合 同 价 中, 买 方 不 再 另 行 支 付 9. 质 量 保 证 9.1 卖 方 应 保 证 所 供 货 物 是 全 新 的 未 使 用 过 的, 并 完 全 符 合 合 同 规 定 的 质 量 规 格 和 性 能 的 要 求 卖 方 应 保 证 其 货 物 在 正 确 安 装 正 常 使 用 和 保 养 条 件 下, 在 其 使 用 寿 命 期 内 应 具 有 满 意 的 性 能 在 货 物 最 终 交 付 验 收 后 不 少 于 个 月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卖 方 应 对 由 于 设 计 工 艺 或 材 料 的 缺 陷 而 产 生 的 故 障 负 责 9.2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如 果 货 物 的 质 量 或 规 格 与 合 同 不 符, 或 证 实 货 物 是 有 缺 陷 的, 包 括 潜 在 的 缺 陷 或 45

46 使 用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材 料 等, 买 方 根 据 本 合 同 第 10 条 规 定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卖 方 提 出 补 救 措 施 或 索 赔 9.3 卖 方 在 约 定 的 时 间 内 未 能 弥 补 缺 陷, 买 方 可 采 取 必 要 的 补 救 措 施, 但 其 风 险 和 费 用 将 由 卖 方 承 担, 买 方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对 卖 方 行 使 的 其 他 权 利 不 受 影 响 9.4 卖 方 应 向 买 方 提 交 一 笔 金 额 为 元 人 民 币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质 量 保 证 金 可 以 采 用 支 票 或 者 甲 方 认 可 的 银 行 出 具 的 保 函 乙 方 提 交 质 量 保 证 金 所 需 的 有 关 费 用 均 由 其 自 行 负 担 质 量 保 证 金 应 在 甲 方 最 后 一 次 付 款 前 支 付, 有 效 期 为 验 收 合 格 后 个 月 质 量 保 证 金 期 满 后 15 天 内, 买 方 应 一 次 性 将 质 量 保 证 金 无 息 退 还 乙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逾 期 不 退 的, 买 方 应 承 担 由 此 而 造 成 的 乙 方 直 接 损 失 10. 补 救 措 施 和 索 赔 10.1 买 方 有 权 根 据 质 量 检 测 部 门 出 具 的 检 验 证 书 向 卖 方 提 出 索 赔 10.2 在 检 验 期 和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如 果 卖 方 对 缺 陷 产 品 负 有 责 任 而 买 方 提 出 索 赔, 卖 方 应 按 照 买 方 同 意 的 下 列 一 种 或 多 种 方 式 解 决 索 赔 事 宜 : 卖 方 同 意 退 货 并 将 货 款 退 还 给 买 方, 由 此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和 损 失 由 卖 方 承 担 根 据 货 物 的 质 量 状 况 以 及 买 方 所 遭 受 的 损 失, 经 过 买 卖 双 方 商 定 降 低 货 物 的 价 格 卖 方 应 在 接 到 买 方 通 知 后 七 天 内 负 责 采 用 符 合 合 同 规 定 的 规 格 质 量 和 性 能 要 求 的 新 零 件 部 件 和 设 备 来 更 换 有 缺 陷 的 部 分 或 修 补 缺 陷 部 分, 其 费 用 由 乙 方 负 担 同 时, 卖 方 应 在 约 定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基 础 上 相 应 延 长 修 补 和 / 或 更 换 件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10.3 如 果 在 买 方 发 出 索 赔 通 知 后 十 天 内 卖 方 未 作 答 复, 上 述 索 赔 应 视 为 已 被 卖 方 接 受 如 果 卖 方 未 能 在 买 方 索 赔 通 知 后 十 天 内 或 买 方 同 意 延 长 的 期 限 内,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的 任 何 一 种 方 法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买 方 有 权 从 应 付 货 款 中 扣 除 索 赔 金 额 或 没 收 质 量 保 证 金, 如 不 足 以 弥 补 买 方 损 失 的, 买 方 有 权 向 卖 方 提 出 赔 偿 损 失 的 要 求 11. 履 约 延 误 11.1 卖 方 应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交 货 和 提 供 服 务 11.2 如 卖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而 拖 延 交 货, 买 方 有 权 没 收 卖 方 提 供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或 解 除 合 同 并 追 究 卖 方 的 违 约 责 任 11.3 在 履 行 合 同 过 程 中, 如 果 卖 方 可 能 遇 到 妨 碍 按 时 交 货 和 提 供 服 务 的 情 况 时,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将 拖 延 的 事 实, 可 能 拖 延 的 期 限 和 理 由 通 知 买 方 买 方 在 收 到 卖 方 通 知 后, 应 尽 快 对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并 确 定 是 否 同 意 延 长 交 货 时 间 或 延 期 提 供 服 务 12. 误 期 赔 偿 12.1 除 合 同 第 13 条 规 定 外, 如 果 卖 方 没 有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的 时 间 交 货 和 提 供 服 务, 买 方 应 从 货 款 中 扣 除 误 期 赔 偿 费 而 不 影 响 合 同 项 下 的 其 他 补 救 方 法, 赔 偿 费 按 每 周 赔 偿 迟 交 货 物 的 交 货 价 或 延 期 服 务 的 服 务 费 用 的 百 分 之 一 (1%) 计 收, 直 至 交 货 或 提 供 服 务 为 止 但 误 期 赔 偿 费 的 最 高 限 额 不 超 过 合 同 价 的 百 分 之 五 (5%) 一 周 按 七 天 计 算, 不 足 七 天 按 一 周 计 算 一 旦 达 到 误 期 赔 偿 的 最 高 限 额, 买 方 可 考 虑 终 止 合 同 13. 不 可 抗 力 13.1 如 果 合 同 各 方 因 不 可 抗 力 而 导 致 合 同 实 施 延 误 或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的 话, 不 应 该 承 担 误 期 赔 偿 或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的 责 任 13.2 本 条 所 述 的 不 可 抗 力 系 指 那 些 双 方 不 可 预 见 不 可 避 免 不 可 克 服 的 事 件, 但 不 包 括 双 方 的 违 约 或 疏 忽 这 些 事 件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战 争 严 重 火 灾 洪 水 台 风 地 震 国 家 政 策 的 重 大 变 化, 以 及 其 它 双 方 商 定 的 其 他 事 件 13.3 在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发 生 后, 当 事 方 应 尽 快 以 书 面 形 式 将 不 可 抗 力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通 知 对 方 合 同 各 方 应 46

没 和 不 的 差 别 仍 旧 表 现 不 出 来, 事 实 上 也 不 可 能 通 过 例 (3 犪 ) 和 例 (3 犫 ) 表 现 出 来, 因 为 两 者 的 差 别 绝 不 只 是 时 制 问 题 词 汇 语 义 学 中 研 究 同 义 反 义 上 下 义 等 语 义 关 系 的 结 构

没 和 不 的 差 别 仍 旧 表 现 不 出 来, 事 实 上 也 不 可 能 通 过 例 (3 犪 ) 和 例 (3 犫 ) 表 现 出 来, 因 为 两 者 的 差 别 绝 不 只 是 时 制 问 题 词 汇 语 义 学 中 研 究 同 义 反 义 上 下 义 等 语 义 关 系 的 结 构 不 和 没 ( 有 ) 的 认 知 语 义 分 析 王 欣 否 定 是 自 然 语 言 中 极 为 复 杂 的 一 种 现 象, 可 进 行 多 侧 面 多 视 角 多 方 法 的 研 究 不 和 没 ( 有 ) 作 为 现 代 汉 语 两 个 重 要 的 否 定 副 词 引 发 了 大 量 的 思 考 和 论 述, 其 中 绝 大 多 数 是 对 其 进 行 传 统 的 词 性 辨 析 语 义 描

More information

( 九 ) 运 动 : 适 宜 的 运 动 对 生 理 和 心 理 健 康 都 有 好 处 ( 十 ) 药 物 : 不 要 非 法 使 用 或 滥 用 药 物 四 女 性 健 康 的 要 点 ( 一 ) 吃 得 正 确 : 要 保 证 补 充 足 够 的 维 生 素 和 矿 物 质 ( 二 ) 喝

( 九 ) 运 动 : 适 宜 的 运 动 对 生 理 和 心 理 健 康 都 有 好 处 ( 十 ) 药 物 : 不 要 非 法 使 用 或 滥 用 药 物 四 女 性 健 康 的 要 点 ( 一 ) 吃 得 正 确 : 要 保 证 补 充 足 够 的 维 生 素 和 矿 物 质 ( 二 ) 喝 第 十 一 章 运 动 与 健 康 第 一 节 运 动 与 健 康 一 健 康 的 概 念 健 康 是 人 类 生 存 发 展 的 一 个 基 本 要 素, 没 有 健 康 就 一 事 无 成, 因 此 健 康 既 属 于 个 人, 又 属 于 社 会 健 康 的 定 义 : 乃 是 一 种 在 身 体 上 精 神 上 的 完 美 状 态, 以 及 良 好 的 适 应 能 力, 而 不 仅 是 没

More information

桂林工信动态

桂林工信动态 桂 林 工 信 动 态 2015 年 第 14 期 ( 总 第 84 期 ) 桂 林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2015 年 7 月 30 日 本 期 要 目 勤 政 务 实 * 全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系 统 年 中 电 视 电 话 会 议 在 北 京 召 开 政 策 导 读 * 工 信 部 发 布 特 急 通 知 : 推 动 工 业 升 级 圈 定 招 商 引 资 4 大

More information

城乡环境 4 责分工的意见 明确信访联动调处机制 实行重大环境 动画片 在市电台 城区电子显示屏循环播出 倡导全社会 信访案件 热点难点环境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处理 直接督 共同行动 打好治理污染攻坚战 开展公益顺风车巡游宣 办 全年开展局长大接访4批次 累计带案下访4 件 召 传活动 倡 导 低 碳

城乡环境 4 责分工的意见 明确信访联动调处机制 实行重大环境 动画片 在市电台 城区电子显示屏循环播出 倡导全社会 信访案件 热点难点环境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处理 直接督 共同行动 打好治理污染攻坚战 开展公益顺风车巡游宣 办 全年开展局长大接访4批次 累计带案下访4 件 召 传活动 倡 导 低 碳 46 如皋年鉴 5 城 乡 环 境 生态环境保护 概况 市环保局下辖市环境监察大队与市环境监测站 4年 按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6 全市空 气环境质量达到优良以上级别天数占 全 年 总 天 数 比 例 污染减排 年内 全市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 氧化物4项污染物削减量存量消减任务分别为 55 吨 吨 4吨和46吨 全市安排重点减排项目 个 其 中污水处理厂增量工程项目 个 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More information

骨 关 节 感 染

骨 关 节 感 染 骨 关 节 感 染 化 脓 性 骨 髓 炎 病 因 及 感 染 途 径 常 由 于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进 入 骨 髓 所 致, 细 菌 可 经 (1) 血 行 感 染 ;(2) 附 近 软 组 织 或 关 节 直 接 延 伸 ;(3) 开 放 性 骨 折 或 火 器 伤 进 入 以 血 行 感 染 最 多 见, 好 发 于 儿 童 及 少 年, 男 性 多 见, 以 胫 骨 股 骨 肱 骨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論 復 冷 六 錄 六 亂 臨 療 烙 流 流 不 不 龍 論 六 度 勞 立 不 列 六 錄 六 惡 烙 六 六 六 不 識 六 行 立 勞 錄 六 六 易 六 女 勞 金 略 勞 見 惡 便 利 便 女 勞 臨 見 兩 論 女 勞 惡 便 丹 連 不 便 不 便 不 利 滑 勞 不 若 烙 連 令 不 行 立 不 利 類 留 見 便 若 便 尿 利 易 說 便 利 易 連 蘆 連 丹 稜 連 滑

More information

ZGSD1601

ZGSD1601 圆 园 员 远 年 圆 月 第 圆 源 卷 摇 第 员 期 中 国 实 验 动 物 学 报 粤 悦 栽 粤 蕴 粤 月 韵 砸 粤 栽 韵 砸 陨 哉 酝 粤 晕 陨 酝 粤 蕴 陨 杂 杂 悦 陨 耘 晕 栽 陨 粤 杂 陨 晕 陨 悦 粤 云 藻 遭 则 怎 葬 则 赠 圆 园 员 远 灾 燥 造 援 圆 源 摇 晕 燥 援 员 阴 虚 动 风 证 帕 金 森 病 异 动 症 大 鼠 大 麻 素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F1A4FBA473A6DBA662C149AE76BB50B0A8AFAAB944A440AC78A67BA976C149BEC7ABE4B751AABAB56FAE6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F1A4FBA473A6DBA662C149AE76BB50B0A8AFAAB944A440AC78A67BA976C149BEC7ABE4B751AABAB56FAE692E646F63> 伏 牛 山 自 在 禪 師 與 馬 祖 道 一 洪 州 宗 禪 學 思 想 的 發 展 台 灣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黃 連 忠 撰 目 錄 一 前 言 二 從 六 祖 惠 能 到 洪 州 宗 伏 牛 山 自 在 禪 師 的 傳 承 法 系 南 宗 禪 傳 法 世 系 的 六 祖 與 七 祖 之 爭 宗 密 對 洪 州 宗 禪 史 與 禪 法 的 判 釋 與 批 評 伏 牛 山 自 在 禪 師 的

More information

1 3 6 10 14 16 22 28 30, 32 35 42 46 52 62 65 68 74 81 85 89 96 101 104 110 114 122 123 127 132 135 138 144 148 151 155 157 159 160 162 164 167 175 177 183 187 189 192 194 197 200 202 204 206 208 210 213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简介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简介 上 海 市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本 市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保 证 学 校 正 常 的 教 育 教 学 秩 序, 维 护 学 生 的 合 法 权 益, 推 进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中

More information

括 教 育 在 内 西 学 得 以 力 推 广 制 颁 发 和 癸卯 学制 实 施 更 使 教 育在 学 校 教 育 占 据 相 当 重 要 地 位 达到 了 前所 未 有 程度 以 学为 例 科 学 时数 占 总 学 时数 比 例 甚至超 过 国 文科 壬寅学 直维持 在 约 辛亥 革命 以 后

括 教 育 在 内 西 学 得 以 力 推 广 制 颁 发 和 癸卯 学制 实 施 更 使 教 育在 学 校 教 育 占 据 相 当 重 要 地 位 达到 了 前所 未 有 程度 以 学为 例 科 学 时数 占 总 学 时数 比 例 甚至超 过 国 文科 壬寅学 直维持 在 约 辛亥 革命 以 后 增 高 规 引 本 郝 江 当 成 北 讲 成 文 取 提 我 硕 最 此 ; 教 研 夕 由 文 按 争 解 课 以 有 本 当 ; 首 我 世 给 降 温? 教 育 政 策 角 度 理 性 思 考 当 前 争 议 郝 成 淼 江 苏 宿 迁 学 院 江 苏 宿 迁 ) 摘 要 前 为 教 育 政 策 实 践 基 础 关 键 词 价 值 判 断 国 出 现 了 有 关 现 象 进 行 了 解 析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指压按摩这种以 手 为治病工具的医疗方法 可以说是人类最早的医学形式之一 这在世界各 古老民族的医学发展史中都可以得到佐证 因为 人们以手摩擦 按揉和捶打自己或同伴的肢体 以 御寒取暖及解除疲劳 食胀与各种伤痛所造成的不适感等行为 是与人类生来就有的自卫防御本能 有关 中国的按摩疗法历史悠久 可以追溯到上古的黄帝时代 那时的按摩称案杬 明朝以前称为按 摩 明朝以后一般称为推拿 发展至今日 推拿按摩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06218162724650.doc

Microsoft Word - 2006218162724650.doc 则 优 超 级 记 忆 法 宋 则 优 编 著 本 教 材 受 知 识 产 权 法 保 护, 未 经 允 许, 严 禁 仿 冒 复 制 传 播 侵 权 必 究! 目 录 前 言 为 你 开 启 成 功 的 大 门 ---------------------------------------5-9 第 一 部 分 记 忆 奥 妙 探 寻 第 1 小 时 有 关 记 忆 的 几 个 科 学 规 律 -------------------------10-14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I 学 校 概 况... 1 报 告 说 明... 3 第 一 篇 :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4 一 毕 业 生 的 规 模 和 结 构... 4 ( 一 ) 总 体 规 模... 4 ( 二 ) 院 系 及 专 业 结 构... 4 二 就 业 率 及 毕

目 录 目 录... I 学 校 概 况... 1 报 告 说 明... 3 第 一 篇 :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4 一 毕 业 生 的 规 模 和 结 构... 4 ( 一 ) 总 体 规 模... 4 ( 二 ) 院 系 及 专 业 结 构... 4 二 就 业 率 及 毕 北 京 新 锦 成 数 据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I 目 录 目 录... I 学 校 概 况... 1 报 告 说 明... 3 第 一 篇 :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4 一 毕 业 生 的 规 模 和 结 构... 4 ( 一 ) 总 体 规 模... 4 ( 二 ) 院 系 及 专 业 结 构... 4 二 就 业 率 及 毕 业 去 向... 6 ( 一 ) 总 体

More information

6 8 12 16 18 42 74 100 128 164 220 241 242 7 10 14 16 18 42 74 100 128 164 220 241 242 22 23 1873 1908~1909 1904 1900 1915 1905 1908 1904-1905 1907 1898-1899 1910 1915~1926 1923 / 1924 1949

More information

2016 186 2016 9 13 1 2 3 3 9 12 12 13 14 17 17 30 38 46 53 58 63 63 65 67 71 2016 63 2016 6 3 331 1.4 3.5% 0.6 1707 167 40 23 37 31 28 41 130 2011 91.2% 4 2015 95.2% 56 7.5 66 3 1 1 2011 2015 2015 568

More information

福 建 福 州 市 长 乐 市 电 视 机 影 音 及 配 件 产 品 小 家 电 产 品 长 乐 市 吴 航 洪 鸣 家 用 电 器 维 修 店 长 乐 市 西 洋 北 路 69 号 0591-28805221 0591-350200 福 建 福 州 市 平 潭 县 电 视 机 影 音 及 配 件

福 建 福 州 市 长 乐 市 电 视 机 影 音 及 配 件 产 品 小 家 电 产 品 长 乐 市 吴 航 洪 鸣 家 用 电 器 维 修 店 长 乐 市 西 洋 北 路 69 号 0591-28805221 0591-350200 福 建 福 州 市 平 潭 县 电 视 机 影 音 及 配 件 市 / 县 可 服 务 产 品 服 务 中 心 名 称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安 徽 安 庆 市 大 观 电 视 机 影 音 及 配 件 产 品 小 家 电 产 品 安 庆 市 仁 和 家 用 电 器 维 修 部 安 庆 市 德 宽 路 109 号 0556-5515163 0556-5515163 246004 安 徽 安 庆 市 潜 山 县 小 家 电

More information

年第 卷第 期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 发生和治疗的规律特点为其预防 发现及临床治疗 提供依据 数据来源与处理方法 数据来源 分别以 致喉头水肿 过敏性喉头水肿 为关 D 知识服务平台 键词检索万方数据 W 数据库中 年收载的 及中国知网 CNKI 中文医药卫生期刊查阅原文献 纳入标准 ①临床 诊断为喉头

年第 卷第 期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 发生和治疗的规律特点为其预防 发现及临床治疗 提供依据 数据来源与处理方法 数据来源 分别以 致喉头水肿 过敏性喉头水肿 为关 D 知识服务平台 键词检索万方数据 W 数据库中 年收载的 及中国知网 CNKI 中文医药卫生期刊查阅原文献 纳入标准 ①临床 诊断为喉头 C JP m m V N 述评 综述 论坛 例过敏性喉头水肿的文献分析 秦丹 ① 凌亚豪 ① 徐伟 ② 刘宁 ② 来晓晴 ③ 杜鹏程 ④ 王爱平 ①⑤ 靳洪涛 ①⑤ 摘 要 目的 回顾性分析过敏性喉头水肿的主要诱因 临床表现及治疗措施探讨其规律特点从而为其预防 年间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及中国知网数据库中有关过敏性喉头 发现及临床治疗提供参考 方法 检索 水肿的文献报道 建立 过敏性喉头水肿数据库 按照诱因对其分类描述分析

More information

廁所維護保養手冊

廁所維護保養手冊 公 廁 管 理 與 清 潔 維 護 講 義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基 隆 路 四 段 43 號 建 築 系 電 話 :2737-6244 傳 真 :2737-6721 吳 明 修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創 會 理 事 長 鄭 政 利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名 譽 理 事 長 沈 英 標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現 任 理 事 長 何 昆

More information

《二十一世紀》網絡版

《二十一世紀》網絡版 二 十 一 世 紀 網 絡 版 二 六 年 十 月 號 總 第 55 期 2006 年 10 月 31 日 粵 港 澳 舞 獅 舞 龍 民 俗 藝 術 的 詩 學 意 義 粵 港 澳 功 夫 影 視 中 珠 三 角 民 眾 的 習 俗 與 精 神 寄 託 姚 朝 文 筆 者 做 了 一 番 初 步 的 統 計, 一 百 多 部 港 產 黃 飛 鴻 電 影 系 列 中, 直 接 以 舞 獅 為 片 名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年 行 行 玲 行 更 年 行 李 龍 復 落 更 年 行 更 年 念 更 年 更 年 女 更 年 靈 更 年 更 年 識 不 ~1~ 更 年 年 女 理 兩 令 見 林 女 了 練 利 女 女 不 更 參 論 利 女 女 不 李 龍 行 令 不 念 來 念 利 來 兩 度 女 力 兩 更 年 更 年 什 老 ~2~ 更 年 年 度 來 女 女 女 力 念 女 力 了 更 年 念 理 念 行 老 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学生手册目录.doc

Microsoft Word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学生手册目录.doc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珠 海 分 校 本 科 生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2 本 科 生 修 读 辅 修 专 业 双 专 业 双 学 位 实 施 办 法 14 学 分 互 认 暂 行 管 理 办 法 17 本 科 生 学 生 证 管 理 办 法 20 学 生 更 改 个 人 身 份 资 料 暂 行 规 定 22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珠 海 分 校

More information

编 制 说 明 受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及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委 托, 上 海 中 森 建 筑 与 工 程 设 计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城 市 建 设 设 计 研 究 总 院 上 海 建 工 设 计

编 制 说 明 受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及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委 托, 上 海 中 森 建 筑 与 工 程 设 计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城 市 建 设 设 计 研 究 总 院 上 海 建 工 设 计 上 海 市 装 配 式 混 凝 土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编 制 深 度 规 定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2015 年 01 月 编 制 说 明 受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及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委 托, 上 海 中 森 建 筑 与 工 程 设 计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上

More information

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 厂 FE EL 型实验室 H计 梅特勒 托利多仪器上海 H敏感 时间控释 OCDD 从而提高结肠定位 材料 制备 有限公司 释药的可靠性 材料 滚转包衣基本工艺参数 盐酸小檗碱对照品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盐酸小 年 月 热风干燥温度 适当升高干燥温度 可有效 檗碱原料药 哈药

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 厂 FE EL 型实验室 H计 梅特勒 托利多仪器上海 H敏感 时间控释 OCDD 从而提高结肠定位 材料 制备 有限公司 释药的可靠性 材料 滚转包衣基本工艺参数 盐酸小檗碱对照品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盐酸小 年 月 热风干燥温度 适当升高干燥温度 可有效 檗碱原料药 哈药 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页 WORLDCI TECH R D V N J 盐酸小檗碱结肠定位包衣片的制备工艺和体外释放研究 刘 欣 薛红梅 王建明 高月娟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哈尔滨 摘 要 目的 用丙烯酸树脂水分散体包衣技术制备 H敏感 时间控释型盐酸小檗碱结肠定位包衣片 评价其体外释药特性 方 法 采用滚转包衣机多层薄膜包衣技术制备结肠定位包衣片 以羟丙甲纤维素 HPMC作为隔离层

More information

重 要 内 容 和 制 度 保 障 在 新 疆 实 行 民 族 区 域 自 治 制 度, 符 合 中 国 国 情 和 新 疆 实 际, 维 护 了 国 家 统 一 和 新 疆 各 民 族 平 等 团 结 发 展 自 1949 年 新 疆 和 平 解 放, 特 别 是 1955 年 新 疆 维 吾 尔

重 要 内 容 和 制 度 保 障 在 新 疆 实 行 民 族 区 域 自 治 制 度, 符 合 中 国 国 情 和 新 疆 实 际, 维 护 了 国 家 统 一 和 新 疆 各 民 族 平 等 团 结 发 展 自 1949 年 新 疆 和 平 解 放, 特 别 是 1955 年 新 疆 维 吾 尔 目 录 新 疆 各 民 族 平 等 团 结 发 展 的 历 史 见 证 (2015 年 9 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公 室 前 言 一 实 行 民 族 区 域 自 治 制 度 二 坚 持 各 民 族 平 等 团 结 三 不 断 夯 实 发 展 基 础 四 改 善 民 生 造 福 各 族 人 民 五 推 进 文 化 事 业 繁 荣 发 展 六 依 法 维 护 社 会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民政局( )

上海市民政局(    ) 附 件 2 上 海 市 养 老 机 构 等 级 划 分 与 评 定 检 查 表 2016 年 7 月 养 老 机 构 等 级 评 定 项 目 A 表 序 号 类 别 检 查 项 目 一 级 必 备 二 级 必 备 三 级 必 备 1 基 本 要 求 持 有 民 政 局 颁 发 养 老 机 构 设 立 许 可 证 必 备 必 备 必 备 2 养 老 机 构 开 办 运 行 一 年 以 上 必 备 必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Mulu

目 录 Mulu ⅠⅡⅢ Ⅳ 目 录 Mulu 1 2 3 第 一 章 绪 论 123456 789 瑏 瑠 瑏 瑡 瑏 瑢 瑏 瑣 1234 5678910 瑏 瑡 瑏 瑢 瑏 瑣 瑏 瑤 第 二 章 公 文 的 格 式 37 mm ± 1 mm 天 头 28 mm ± 1 mm 订 口 225 mm 297 mm 7 mm 2 1 156 mm 210 mm 图 1 A4 型

More information

( 三 ) 为 保 证 调 查 工 作 质 量 各 调 查 单 位 要 建 立 质 量 责 任 制, 明 确 责 任, 形 成 逐 级 负 责 的 质 量 责 任 体 系, 各 调 查 单 位 主 要 领 导 作 为 调 查 质 量 第 一 责 任 人 ( 四 ) 调 查 单 位 在 二 类 调 查

( 三 ) 为 保 证 调 查 工 作 质 量 各 调 查 单 位 要 建 立 质 量 责 任 制, 明 确 责 任, 形 成 逐 级 负 责 的 质 量 责 任 体 系, 各 调 查 单 位 主 要 领 导 作 为 调 查 质 量 第 一 责 任 人 ( 四 ) 调 查 单 位 在 二 类 调 查 附 件 2 2016 年 东 北 内 蒙 古 重 点 国 有 林 区 森 林 资 源 规 划 设 计 调 查 质 量 检 查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检 查 依 据 为 加 强 东 北 内 蒙 古 重 点 国 有 林 区 森 林 资 源 规 划 设 计 调 查 ( 以 下 简 称 二 类 调 查 ) 质 量 管 理, 统 一 质 量 检 查 标 准, 确 保 调 查 成 果

More information

6寸PDF生成工具

6寸PDF生成工具 吃 出 营 养 健 康 : 百 姓 家 常 菜 作 者 : 张 国 玺 // 洪 昭 光 // 于 康 百 姓 家 常 菜 序 言 你 的 食 物 就 是 你 的 医 药 衣 食 住 行, 构 成 人 们 的 基 本 生 活, 俗 话 说 : 开 门 七 件 事, 柴 米 油 盐 酱 醋 茶 吃 最 密 切 地 与 每 一 个 人 相 关 联 如 今 生 活 质 量 的 提 高 使 得 人 们 越

More information

示范文本分类编号:10

示范文本分类编号:10 教 学 楼 供 电 线 路 安 装 工 程 南 海 区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 适 用 于 网 上 交 易 ) 2010 年 版 1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 沥 建 2016021 项 目 名 称 : 教 学 楼 供 电 线 路 安 装 工 程 项 目 地 址 :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大 沥 镇 招 标 单 位 ( 盖 章 ):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大 沥 镇

More information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阳 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招 生 就 业 处 2015 年 12 月 I 目 录 学 院 概 况... 1 报 告 说 明... 2 第 一 部 分 :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3 一 毕 业 生 的 规 模 和 结 构... 3 ( 一 ) 毕 业 生 规 模... 3 ( 二 ) 毕 业 生 省 内 生 源 市

More information

电力服务手册之电力科普知识问答

电力服务手册之电力科普知识问答 电 力 服 务 手 册 ------ 电 力 科 普 知 识 50 问 目 录 能 源 电 力 基 础 知 识 篇...1 1. 什 么 是 能 源? 节 能 的 含 义 是 什 么?...1 2. 我 国 发 电 能 源 结 构 如 何?...1 3. 发 电 厂 发 出 来 的 电 是 怎 样 进 入 千 家 万 户 的?...1 4. 电 力 生 产 的 特 点 是 什 么?...2 5. 什

More information

粤机编办〔2016〕 号 签发人:

粤机编办〔2016〕  号            签发人: 附 件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决 定 第 二 批 清 理 规 范 的 省 政 府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 共 计 68 项 ) 序 设 定 依 据 1 石 油 成 品 油 供 应 方 年 经 营 量 进 口 量 证 明 原 油 销 售 仓 储 成 品 油 仓 储 批 发 经 营 资 格 审 核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成 品 油 市 场 管 理 办 法 ( 商 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学 校 概 况... 1 报 告 说 明... 3 第 一 章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5 一 毕 业 生 的 规 模 与 结 构... 5 ( 一 ) 毕 业 生 总 体 规 模... 5 ( 二 ) 毕 业 生 的 结 构 分 布... 5 二 毕 业 生

目 录 学 校 概 况... 1 报 告 说 明... 3 第 一 章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5 一 毕 业 生 的 规 模 与 结 构... 5 ( 一 ) 毕 业 生 总 体 规 模... 5 ( 二 ) 毕 业 生 的 结 构 分 布... 5 二 毕 业 生 I 目 录 学 校 概 况... 1 报 告 说 明... 3 第 一 章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5 一 毕 业 生 的 规 模 与 结 构... 5 ( 一 ) 毕 业 生 总 体 规 模... 5 ( 二 ) 毕 业 生 的 结 构 分 布... 5 二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率... 6 ( 一 ) 毕 业 生 的 总 就 业 率... 7 ( 二 ) 各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清华紫光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05-007

股票简称:清华紫光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05-007 股 票 简 称 : 紫 光 股 份 股 票 代 码 :000938 公 告 编 号 :2013-039 紫 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一 召 开 会 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Nutrition Labelling Survey Report _Chinese_

Microsoft Word - Nutrition Labelling Survey Report _Chinese_ 營 養 資 料 標 籤 制 度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1. 調 查 目 的 和 方 法 是 次 調 查 由 智 經 研 究 中 心 委 託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香 港 亞 太 研 究 所 進 行, 目 的 是 要 了 解 香 港 人 對 營 養 資 料 標 籤 制 度 的 認 知 及 態 度 調 查 是 以 電 話 訪 問 形 式, 在 2011 年 6 月 1 日 至 9 日 進 行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158 中 極 學 刊 一 前言 清末著名的改良戲曲 黑籍冤魂 原為清末小說家吳趼人寫的短篇小說 名 伶夏月珊將其稍易節目 並搬演於舞臺 由於劇情發人深省 反映社會之弊 故 引 起 當 時 熱 烈 的 迴 響 黑 籍 冤 魂 可 說 是 晚 清 啟 蒙 儀 式 中 最 為 重 要 的 片 段 之 一

158 中 極 學 刊 一 前言 清末著名的改良戲曲 黑籍冤魂 原為清末小說家吳趼人寫的短篇小說 名 伶夏月珊將其稍易節目 並搬演於舞臺 由於劇情發人深省 反映社會之弊 故 引 起 當 時 熱 烈 的 迴 響 黑 籍 冤 魂 可 說 是 晚 清 啟 蒙 儀 式 中 最 為 重 要 的 片 段 之 一 中極學刊 第八輯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2 0 1 4 年 1 2 月 張純梅 暨南國際大學中文所 摘 要 晚 清 戲 曲 改 良 運 動 為 近 代 戲 曲 奠 定 了 現 代 性 之 基 礎 尤 其 是 於 清 末 1908 年 上 海 竣 工 的 新 式 劇 場 新 舞 臺 不 僅 使 觀 劇 空 間 硬 體 設 備 如 燈 光 照 明 道 具 舞臺設計等改變 演員 表演形態

More information

K526-ML

K526-ML 目 录 C O N T E N T S 21 世 纪 的 养 生 大 趋 势 寻 找 最 自 然 的 自 我 保 健 法 1. 新 世 纪, 新 期 望, 需 要 新 的 养 生 观 点 / 2 2. 生 物 节 律 养 生 应 运 而 生 / 3 3. 注 重 生 物 节 律 养 生, 为 健 康 加 油 / 5 第 课 探 索 充 满 节 律 的 世 界 课 前 热 身 : 判 断 2 分 钟

More information

局长致辞

局长致辞 2013 年 6 月 前 言 2 012 年 是 实 施 十 二 五 规 划 承 上 启 下 的 重 要 一 年, 南 方 五 省 ( 区 ) 电 力 行 业 全 体 干 部 职 工 团 结 协 作 锐 意 进 取 扎 实 工 作, 区 域 内 电 力 工 业 继 续 保 持 平 稳 发 展, 供 需 基 本 平 衡,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总 体 稳 定, 节 能 减 排 成 效 显 著, 出

More information

(三)套期保值合约份数计算

(三)套期保值合约份数计算 目 录 一 沪 深 300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01 二 沪 深 300 指 数 期 货 的 合 约 要 素 简 述 01 三 沪 深 300 股 指 期 货 的 交 易 结 算 及 风 险 控 制 要 点 02 四 投 资 者 开 户 和 交 易 流 程 04 五 套 期 保 值 案 例 解 说 05 六 热 点 问 题 解 答 08 七 投 资 者 注 意 事 项 13 八 投 资 者 实

More information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一 招 标 条 件 长 荡 湖 水 厂 及 配 套 管 网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 长 荡 湖 水 厂 新 建 工 程 ( 标 段 名 称 ) 已 由 江 苏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或 备 案 机 关 名 称 ) 以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金 坛 市 城 乡 水 务 有 限 公 司 长 荡 湖 水

More information

God's Masterpiece- the Cross

God's Masterpiece- the Cross 神 的 杰 作 基 督 的 十 字 架 介 绍 内 住 在 里 面 的 罪 / 肉 体 / 自 我, 不 亚 于 一 个 肮 脏 的 暴 君 给 我 们 命 令 去 遵 行 对 于 许 多 信 徒 来 说, 这 所 有 的 事 实 已 经 成 为 了 多 年 来 一 个 继 续 不 停 的 问 题 我 们 为 此 而 挣 扎 而 斗 争 我 们 曾 在 无 价 值 的 努 力 去 摆 脱 我 们 自

More information

杭 州 安 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杭 州 安 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前 身 系 杭 州 安 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安 鸿 有 限 公 司 ), 安 鸿 有 限 公 司 系 由 谢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4CFCDA8B8DBBFDAD4C2B1A8A3A832303132C4EAB5DA35C6DAA3AC31322E30352E3138A3A92D2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4CFCDA8B8DBBFDAD4C2B1A8A3A832303132C4EAB5DA35C6DAA3AC31322E30352E3138A3A92D2D2E646F63> 目 录 港 口 运 行 分 析... - 1 - 一 港 口 生 产 情 况...- 1 - 二 4 月 份 港 口 运 行 情 况 简 析...- 6 - 港 口 建 设 投 资... - 9 - 南 通 市 港 口 项 目 建 设 情 况 表...- 9 - 聚 焦 通 州 湾... - 11 - 通 州 湾 港 区 4 月 份 工 作 动 态...- 11 - 港 口 快 讯... - 17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中国电子政务年鉴 2013 全监管体系更加系统化 科学化 能更好地服务于普通消费者 生产企业和相关职能监管 机构 武汉市信息产业办公室 武汉市科技信息资源服务平台 一 引言 十二五 时期 是武汉市全面推动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 两型社会 建设的关键时期 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科技发展 十二五 规划 对于抓住新 一轮国家战略调整带来的历史机遇 全面提高武汉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能力

More information

医 药 国 企 改 革 投 资 摘 要 国 企 改 革 序 幕 拉 开,2015 有 望 进 入 落 地 年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决 定 提 出 要 深 化 国 资 国 企 改 革, 新 一 轮 国 企 改 革 拉 开 帷 幕 2014 年 7 月 15

医 药 国 企 改 革 投 资 摘 要 国 企 改 革 序 幕 拉 开,2015 有 望 进 入 落 地 年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决 定 提 出 要 深 化 国 资 国 企 改 革, 新 一 轮 国 企 改 革 拉 开 帷 幕 2014 年 7 月 15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医 药 行 业 国 企 改 革 专 题 报 告 国 企 改 革, 能 否 药 到 病 除 ( 上 篇 )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医 药 行 业 国 企 改 革 专 题 报 告 证 券 分 析 师 : 江 维 娜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执 业 证 书 编 码 :S0980515060001 证 券 分 析 师 : 林 小 伟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执 业 证 书 编 码

More information

产 科 麻 醉 指 南 推 荐 剖 宫 产 常 规 采 用 椎 管 内 麻 [ ] 醉, 全 身 麻 醉 (, ) 用 于 产 科 易 发 生 胎 儿 窒 息, 所 以 目 前 主 要 用 于 有 椎 管 内 麻 醉 禁 忌 证 的 产 妇 全 麻 产 科 中 新 生 儿 的 安 全 问 题 一 直

产 科 麻 醉 指 南 推 荐 剖 宫 产 常 规 采 用 椎 管 内 麻 [ ] 醉, 全 身 麻 醉 (, ) 用 于 产 科 易 发 生 胎 儿 窒 息, 所 以 目 前 主 要 用 于 有 椎 管 内 麻 醉 禁 忌 证 的 产 妇 全 麻 产 科 中 新 生 儿 的 安 全 问 题 一 直 中 国 病 理 生 理 杂 志, ( ): - [ 文 章 编 号 ] - ( ) - - 全 身 麻 醉 对 脐 血 乳 酸 以 及 胎 盘 体 视 学 的 影 响 段 善 娥, 张 清 德 ( 暨 南 大 学 附 属 第 一 医 院 麻 醉 科,, 彭 雪 梅, 高 雪 松 产 科, 广 东 广 州 ) [ 摘 要 ] 目 的 : 通 过 研 究 全 身 麻 醉 ( ) 与 腰 硬 联 合 麻

More information

<A55FB0CFA142A4A4B0CFA740A4E5312D3831202D2E696E64642E696E6464>

<A55FB0CFA142A4A4B0CFA740A4E5312D3831202D2E696E64642E696E6464> 目 次 作 文 序 01 北 區 作 文 優 勝 組 國 小 組 / 水 土 保 持 的 重 要 / 蔡 榮 庭 05 請 颱 風 不 要 帶 伴 手 禮 來 / 吳 冠 誼 07 走 過 災 後 / 林 湘 婷 09 國 中 組 / 水 土 保 持 / 林 書 攸 11 水 土 保 持 的 重 要 / 詹 禮 嘉 13 山 的 悲 鳴 / 陳 湘 宜 15 佳 作 組 國 小 組 / 一 口 清

More information

绍 兴 市 统 计 工 作 问 责 办 法 ( 试 行 ) 绍 兴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绍 兴 市 统 计 工 作 问 责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绍 政 发 2015 33 号 各 区 县 ( 市 )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 现 将 绍

绍 兴 市 统 计 工 作 问 责 办 法 ( 试 行 ) 绍 兴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绍 兴 市 统 计 工 作 问 责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绍 政 发 2015 33 号 各 区 县 ( 市 )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 现 将 绍 绍 兴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2015 年 第 10 期 ( 总 第 252 期 ) 绍 兴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主 办 2015 年 10 月 25 日 出 版 目 录 市 政 府 文 件 绍 兴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绍 兴 市 统 计 工 作 问 责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绍 政 发 2015 33 号 (1) 绍 兴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一章 颈部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十一章  颈部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 十 一 章 颈 部 疾 病 病 人 的 护 理 学 习 目 标 1. 了 解 颈 部 常 见 肿 块 病 人 的 身 体 状 况 及 处 理 原 则 ; 能 提 出 甲 状 腺 肿 瘤 甲 状 腺 功 能 亢 进 病 人 的 护 理 诊 断 并 制 定 出 护 理 措 施 2. 熟 悉 甲 状 腺 肿 瘤 甲 状 腺 功 能 亢 进 病 人 的 身 体 状 况 手 术 适 应 证 3. 掌 握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和 参 加 表 决, 该 股 东 代 理 人 不 必 是 本 公 司 股 东 ; (2)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3) 本 公 司 聘 请 的 律 师 : 7. 会 议 地 点 : 吉 林 市 吉 林 市 高 新 区 恒 山 西 路 10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和 参 加 表 决, 该 股 东 代 理 人 不 必 是 本 公 司 股 东 ; (2)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3) 本 公 司 聘 请 的 律 师 : 7. 会 议 地 点 : 吉 林 市 吉 林 市 高 新 区 恒 山 西 路 10 股 票 简 称 : 领 先 科 技 股 票 代 码 :000669 公 告 编 号 :2012-013 吉 林 领 先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通 知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吉 林

More information

LYC239A.S72

LYC239A.S72 第 三 章 黄 酒 酿 造 工 艺 黄 酒 是 我 国 的 民 族 特 产 和 传 统 食 品, 也 是 世 界 上 最 古 老 的 饮 料 酒 之 一, 是 以 谷 物 为 主 要 原 料, 利 用 酒 药 麦 曲 或 米 曲 中 含 有 的 多 种 微 生 物 的 共 同 作 用, 酿 制 而 成 的 发 酵 酒 第 一 节 原 料 和 辅 料 黄 酒 生 产 的 主 要 原 料 是 酿 酒 用

More information

汕头招聘【汕头大学纳思教学点】现招聘多位兼职全职英语、日语、

汕头招聘【汕头大学纳思教学点】现招聘多位兼职全职英语、日语、 汕 头 招 聘 汕 头 大 学 纳 思 教 学 点 现 招 聘 多 位 兼 职 全 职 英 语 日 语 www.hmgpt.com http://www.hmgpt.com 汕 头 招 聘 汕 头 大 学 纳 思 教 学 点 现 招 聘 多 位 兼 职 全 职 英 语 日 语 树 立 启 迪 进 取 迷 信 管 理 注 重 质 量 关 爱 学 生 服 务 社 会 的 办 学 理 念, 坚 持 多 渠

More information

同 一 股 份 只 能 选 择 其 中 一 种 方 式 6. 出 席 对 象 : (1) 截 止 2012 年 3 月 16 日 下 午 收 市 时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上 述 本 公 司 全

同 一 股 份 只 能 选 择 其 中 一 种 方 式 6. 出 席 对 象 : (1) 截 止 2012 年 3 月 16 日 下 午 收 市 时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上 述 本 公 司 全 股 票 简 称 : 领 先 科 技 股 票 代 码 :000669 公 告 编 号 :2012-024 吉 林 领 先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吉

More information

596.doc

596.doc 2005596 4 3 2794 2796 51 2800 51 238 238 1. 238 238 1 2. 3 2 2 6 3. 238 238 4. 238 2 238 1. 4 3 2. 3. 1. 2005107 2. 238 1. 238 2. 3. 1 238 2 238 238 238 1. 0.8mm 1.6mm 10 55 Hz 1Hz /min 95±5 min 24 ±4

More information

汉王PDF转换RTF文档

汉王PDF转换RTF文档 天 长 市 377 品, 多 次 获 得 省 部 级 优 质 产 品 称 号, 产 品 远 销 日 本 韩 国 马 来 西 亚 等 国, 也 是 旅 游 购 物 佳 品 日 月 牌 贡 品 保 健 粉 丝 原 为 明 洪 武 年 间 宫 廷 御 膳 精 品, 现 为 国 家 认 证 的 绿 色 食 品, 其 特 点 是 久 煮 不 煳, 复 煮 不 碎, 晶 莹 透 明, 柔 韧 爽 口, 具 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95_2015.09.26 什麼最快樂 (白話與經文加註)-ok .doc

Microsoft Word - 095_2015.09.26  什麼最快樂 (白話與經文加註)-ok .doc 釋 厚 觀 ( 福 嚴 推 廣 教 育 班,2015.9.26) 各 位 法 師 各 位 居 士, 大 家 好! 今 天 跟 大 家 分 享 一 則 佛 典 故 事, 這 故 事 出 自 法 句 譬 喻 經, 在 大 正 藏 第 4 冊 595 頁 中 欄 到 596 頁 上 欄 過 去, 佛 在 舍 衛 國 祇 園 精 舍 時, 有 四 位 新 學 比 丘 一 起 來 到 㮈 樹 下 坐 禪 修

More information

准 6 会 议 出 席 对 象 : 1 在 股 权 登 记 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股 东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为 2012 年 3 月 1 日 ( 星 期 四 ), 股 权 登 记 日 下 午 交 易 结 束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准 6 会 议 出 席 对 象 : 1 在 股 权 登 记 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股 东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为 2012 年 3 月 1 日 ( 星 期 四 ), 股 权 登 记 日 下 午 交 易 结 束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苏 州 扬 子 江 新 型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更 正 版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苏 州 扬 子 江 新 型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学 校 概 况... 1 报 告 说 明... 4 第 一 篇 :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5 一 毕 业 生 的 规 模 和 结 构... 5 ( 一 ) 总 体 规 模... 5 ( 二 ) 院 系 及 专 业 结 构... 5 二 就 业 率 及 毕 业 去 向...

目 录 学 校 概 况... 1 报 告 说 明... 4 第 一 篇 :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5 一 毕 业 生 的 规 模 和 结 构... 5 ( 一 ) 总 体 规 模... 5 ( 二 ) 院 系 及 专 业 结 构... 5 二 就 业 率 及 毕 业 去 向... 四 川 工 业 科 技 学 院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I 目 录 学 校 概 况... 1 报 告 说 明... 4 第 一 篇 :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5 一 毕 业 生 的 规 模 和 结 构... 5 ( 一 ) 总 体 规 模... 5 ( 二 ) 院 系 及 专 业 结 构... 5 二 就 业 率

More information

<32303135CBB5C3F7>

<32303135CBB5C3F7> 苏 州 市 情 市 力 2 0 1 5 苏 州 市 统 计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苏 州 调 查 队 说 明 为 了 满 足 各 级 领 导 以 及 有 关 方 面 的 需 要, 及 时 反 映 我 市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概 况, 我 们 根 据 年 度 资 料 加 工 整 理 编 印 了 苏 州 市 情 市 力 -2015 本 册 子 辑 入 的 统 计 数 据 以 2014 年 快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章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指 南 概 述... 1 第 二 章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与 运 行... 11 第 三 章 内 部 环 境 建 设... 22 第 一 节 组 织 架 构... 22 第 二 节 发 展 战 略... 26 第 三 节

目 录 第 一 章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指 南 概 述... 1 第 二 章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与 运 行... 11 第 三 章 内 部 环 境 建 设... 22 第 一 节 组 织 架 构... 22 第 二 节 发 展 战 略... 26 第 三 节 附 件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指 南 ( 征 求 意 见 稿 ) 2014 年 8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指 南 概 述... 1 第 二 章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与 运 行... 11 第 三 章 内 部 环 境 建 设... 22 第 一 节 组 织 架 构... 22 第 二 节 发 展 战 略... 26 第 三

More information

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

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 兴 化 市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 房 建 市 政 项 目 ) 招 标 文 件 ( 合 理 价 随 机 确 定 中 标 人 办 法 ) 编 号 :3212811609200103 工 程 名 称 : 城 投 公 司 办 公 用 房 改 造 装 修 工 程 招 标 人 ( 盖 章 ): 兴 化 市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郑 国

More information

德 泉 院 士 事 迹 材 料 于 德 泉 院 士 是 我 国 著 名 的 天 然 药 物 化 学 家,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从 事 天 然 药 物 化 学 研 究 工 作 50 余 年, 完 成 了 71 属 91 种 常 用 中 药 化 学 成 分 研 究, 发 现 并 鉴 定 了 40

德 泉 院 士 事 迹 材 料 于 德 泉 院 士 是 我 国 著 名 的 天 然 药 物 化 学 家,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从 事 天 然 药 物 化 学 研 究 工 作 50 余 年, 完 成 了 71 属 91 种 常 用 中 药 化 学 成 分 研 究, 发 现 并 鉴 定 了 40 全 国 杰 出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推 荐 表 姓 名 于 德 泉 性 别 男 出 生 年 月 1932.1 最 高 学 历 大 学 本 科 职 称 研 究 员 工 作 单 位 中 国 医 学 科 学 院 药 物 研 究 所 政 治 面 貌 中 共 党 员 电 话 63165224 手 机 电 子 邮 箱 dqyu@imm.ac.cn 学 习 工 作 经 历 主 要 事 迹 获 奖 情 况 195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99052501李忠敬-替代役之展望

Microsoft PowerPoint - 99052501李忠敬-替代役之展望 公 文 書 處 理 講 義 目 錄 壹 緣 起 及 說 明 2 一 緣 起... 2 二 說 明... 2 貳 公 文 4 一 共 同 格 式... 4 二 令... 8 三 函... 10 四 公 告... 15 五 開 會 通 知 單... 17 六 下 級 機 關 首 長 對 直 屬 上 級 機 關 首 長 簽... 22 七 移 文 單... 24 八 機 密 文 書 機 密 等 級 變 更

More information

2010年浙江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0年浙江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绍 兴 市 第 十 三 批 330 海 外 英 才 计 划 引 进 人 才 申 报 评 审 公 告 为 加 快 引 进 海 外 高 层 次 创 业 创 新 人 才, 全 面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推 动 绍 兴 经 济 转 型 升 级 科 学 发 展, 根 据 市 委 市 政 府 绍 兴 市 330 海 外 英 才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我 们 将 举 行 绍 兴 市 330

More information

城 乡 建 设 亩 在 此 基 础 上, 上 报 纳 入 增 减 挂 钩 试 点 管 理 使 用 先 行 复 垦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用 地 17 个 批 次, 上 报 用 地 总 面 积 6792 亩 ( 农 用 地 6095 亩 ), 其 中 : 市 本 级 上 报 3 个

城 乡 建 设 亩 在 此 基 础 上, 上 报 纳 入 增 减 挂 钩 试 点 管 理 使 用 先 行 复 垦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用 地 17 个 批 次, 上 报 用 地 总 面 积 6792 亩 ( 农 用 地 6095 亩 ), 其 中 : 市 本 级 上 报 3 个 宣 城 年 鉴 城 乡 建 设 国 土 管 理 概 况 2011 年, 全 市 国 土 资 源 系 统 以 保 障 科 学 发 展, 保 护 耕 地 红 线 为 主 线, 以 服 务 保 增 长, 调 结 构, 惠 民 生 为 抓 手, 主 动 服 务 保 障 发 展, 严 格 规 范 保 护 资 源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荣 获 2010 年 度 全 省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目 标

More information

辽阳市教育局网站2013年辽阳市教育局关于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安

辽阳市教育局网站2013年辽阳市教育局关于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安 辽 阳 市 教 育 局 网 站 2013 年 辽 阳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有 关 工 作 安 www.hpkfp.com http://www.hpkfp.com 辽 阳 市 教 育 局 网 站 2013 年 辽 阳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有 关 工 作 安 临 海 市 玉 环 县 天 台 县 仙 居 县 三 门 县 丽 水 市

More information

<32303134CAD0C7E9CAD0C1A62E707562>

<32303134CAD0C7E9CAD0C1A62E707562> 内 部 资 料 妥 为 保 管 苏 州 市 情 市 力 2 0 1 4 苏 州 市 统 计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苏 州 调 查 队 说 明 为 了 满 足 各 级 领 导 以 及 有 关 方 面 的 需 要, 反 映 我 市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概 况, 我 们 根 据 年 度 资 料 加 工 整 理 编 印 了 苏 州 市 情 市 力 -2014 本 册 子 辑 入 的 统 计 数 据 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年15期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 103年15期封面.doc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台 北 郵 局 許 可 證 第 521 號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報 第 15 期 產 業 發 展 法 規 類 目 錄 修 正 臺 北 市 政 府 大 貓 熊 圓 仔 名 稱 及 專 用 圖 檔 授 權 營 利 使 用 規 範 並 溯 及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2 修 正 臺 北 市 績 優 生 技 單 位 參 與 海 外 國 際 生 技 展 申 請 補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C2B9FABBFAB5E7CAA6D6B0D2B5C5E0D1B5C4DAC8DDCBB5C3F7>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C2B9FABBFAB5E7CAA6D6B0D2B5C5E0D1B5C4DAC8DDCBB5C3F7> 1 德 国 机 电 师 职 业 培 训 内 容 说 明 一 说 明 1 前 言 通 过 感 应 器 读 取 信 号 微 处 理 器 处 理 信 号 动 作 器 在 具 体 动 作 中 执 行 控 制 指 令, 机 电 测 量 控 制 与 调 节 系 统 得 以 投 入 使 用, 从 而 使 用 生 产 过 程 的 日 益 自 动 化 1998 年 德 国 开 始 认 可 一 门 新 型 的 培 训

More information

9#内文P1-48.FIT)

9#内文P1-48.FIT) [ 卷 首 语 ] 我 省 年 鉴 定 人 数 首 破 万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迈 入 新 阶 段 我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对 高 技 能 人 才 的 需 求 日 益 迫 切 随 着 我 省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和 调 整 优 化 经 济 结 构, 加 快 产 业 升 级, 急 需 一 大 批 高 技 能 人 才 支 撑 同 时, 劳 动 者 技 能 与 岗 位 需

More information

F20140725

F20140725 深 教 2014 100 号 深 圳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深 圳 市 2014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升 学 体 育 考 试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区 教 育 局 各 新 区 公 共 事 业 局, 局 机 关 各 处 室, 市 局 直 属 各 有 关 事 业 单 位 ( 学 校 ): 按 照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学 校 体 育 工 作 若 干 意 见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FEFADD7A4AD5FADBBB4E4A4E5BEC7A5DCA8D2A4475F >

<4D F736F F D20BFEFADD7A4AD5FADBBB4E4A4E5BEC7A5DCA8D2A4475F > 選 修 單 元 五 香 港 文 學 示 例 二 一 學 習 目 標 研 習 香 港 文 學 作 品, 了 解 香 港 文 學 的 特 色, 領 略 作 者 的 思 想 感 情, 體 會 文 學 與 個 人 地 域 的 關 係, 並 培 養 對 香 港 的 歸 屬 感, 提 高 賞 析, 評 論 文 學 作 品 的 能 力, 以 及 創 作 文 學 作 品 的 興 趣 二 學 習 重 點 1. 認 識

More information

第 9 卷 江 南 大 学 学 报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版 Z 第 2 期 掌握 是指在 表 层 知 识 教 学 过 程 中 学 生 对 表 层 知 识 的 掌 想 方法有所悟 有所体会 5 数学思想 方法教学是循环往 握 学生掌握 了 一 定 量 的 数 学 表 层 知 识 是 学 生 能 够

第 9 卷 江 南 大 学 学 报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版 Z 第 2 期 掌握 是指在 表 层 知 识 教 学 过 程 中 学 生 对 表 层 知 识 的 掌 想 方法有所悟 有所体会 5 数学思想 方法教学是循环往 握 学生掌握 了 一 定 量 的 数 学 表 层 知 识 是 学 生 能 够 江南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第9卷 Z第2期 2010 年 12 月 犑 狅狌 狉狀犪 犾狅 犳犑 犻 犪狀犵狀犪狀犝狀 犻 狏 犲 狉 狊 犻 狋 犎狌犿犪狀 犻 狋 犻 犲 狊牔 犛狅 犮 犻 犪 犾犛 犮 犻 犲狀犮 犲 狊 狔 Vo l 9 Z2 Dec 2010 数学教学 初中数学教学研究 雍兴智 南部县四龙乡小学 四川 南部 637300 不论我们选教什么 学 科 务 必 使 学 生

More information

1 4. ( 3 ) F A 5 0 2 5 0 的 氣 壓 缸 緩 衝 行 程 的 長 度, 依 工 業 規 格 的 建 議 為 1 2 0 ~ 3 0 2 2 5 ~ 4 0 3 1 5 ~ 20 410~ 15 mm 1 5. ( 4 ) 在 管 路 安 裝 中, 若 要 管 路 閉 止 時,

1 4. ( 3 ) F A 5 0 2 5 0 的 氣 壓 缸 緩 衝 行 程 的 長 度, 依 工 業 規 格 的 建 議 為 1 2 0 ~ 3 0 2 2 5 ~ 4 0 3 1 5 ~ 20 410~ 15 mm 1 5. ( 4 ) 在 管 路 安 裝 中, 若 要 管 路 閉 止 時, 104 年 度 08000 氣 壓 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學 科 測 試 試 題 本 試 卷 有 選 擇 題 80 題 單 選 選 擇 題 60 題, 每 題 1 分 ; 複 選 選 擇 題 20 題, 每 題 2 分, 測 試 時 間 為 100 分 鐘, 請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答 錯 不 倒 扣 ; 未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准 考 證 號 碼 : 姓 名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FAAB7A2C4E3B5C4C7B1C4DC2E646F63>

<4D F736F F D20BFAAB7A2C4E3B5C4C7B1C4DC2E646F63> 开 发 你 的 潜 能 编 著 : 马 志 国 目 录 成 功 到 底 靠 什 么 ( 代 序 ) 4 能 力 的 探 秘 6 由 鞋 匠 与 将 军 说 起 6 人 的 能 力 有 差 异 吗 8 能 力 是 怎 样 形 成 的 13 揭 开 大 脑 的 奥 秘 16 开 发 右 脑 的 潜 能 24 能 力 开 发 根 本 靠 什 么 28 开 发 你 的 观 察 力 30 观 察 力 与 成

More information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 I P) 数 据 粤 港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合 作 指 引 100 问 答 / 广 东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编. 广 州 : 广 东 人 民 出 版 社,2012.7 ISBN 978-7-218-07867-0 Ⅰ.1 粤 Ⅱ.1 广 Ⅲ.1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 I P) 数 据 粤 港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合 作 指 引 100 问 答 / 广 东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编. 广 州 : 广 东 人 民 出 版 社,2012.7 ISBN 978-7-218-07867-0 Ⅰ.1 粤 Ⅱ.1 广 Ⅲ.1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 I P) 数 据 粤 港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合 作 指 引 100 问 答 / 广 东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编. 广 州 : 广 东 人 民 出 版 社,2012.7 ISBN 978-7-218-07867-0 Ⅰ.1 粤 Ⅱ.1 广 Ⅲ.1 服 务 业 经 济 合 作 广 东 省 香 港 问 题 解 答 Ⅳ.1F719-44 中 国 版 本

More information

要 闻 解 读 宏 观 政 策 保 监 会 : 保 险 资 金 可 参 与 沪 港 通 试 点 业 务 近 日, 中 国 保 监 会 发 布 关 于 保 险 资 金 参 与 沪 港 通 试 点 的 监 管 口 径 ( 以 下 简 称 监 管 口 径 ), 标 志 着 保 险 资 金 可 参 与 沪

要 闻 解 读 宏 观 政 策 保 监 会 : 保 险 资 金 可 参 与 沪 港 通 试 点 业 务 近 日, 中 国 保 监 会 发 布 关 于 保 险 资 金 参 与 沪 港 通 试 点 的 监 管 口 径 ( 以 下 简 称 监 管 口 径 ), 标 志 着 保 险 资 金 可 参 与 沪 2016 年 9 月 9 日 特 色 指 标 今 日 风 险 度 上 证 指 数 70 深 证 指 数 50 新 能 源 汽 车 : 打 击 新 能 源 车 骗 补 首 次 亮 剑 国 融 板 块 5G 通 信 :5G 商 用 时 代 有 望 加 速 到 来 国 企 改 革 : 央 企 与 地 方 性 国 企 改 革 推 进 中 指 数 收 盘 价 涨 跌 幅 % 上 证 指 数 3095.95 0.13%

More information

◆案名:「台北縣板橋市文化段919等地號更新單元」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案名:「台北縣板橋市文化段919等地號更新單元」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拾 參 實 施 方 式 及 有 關 費 用 分 擔 一 實 施 方 式 本 案 將 採 權 利 變 換 方 式 實 施 重 建 工 作 二 有 關 費 用 分 擔 ( 一 ) 經 費 項 目 本 更 新 單 元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之 實 施 經 費, 即 權 利 變 換 之 共 同 負 擔 各 項 費 用 如 下 : 項 目 費 用 ( 元 ) 比 例 備 註 工 程 費 用 (A) 1,104,364,548

More information

G F G m m r DNA NH X A B H X I I I C C C C C C C CC B CA C C C O l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附 件 2 電 話 紀 錄 用 紙 格 式 49

附 件 附 件 2 電 話 紀 錄 用 紙 格 式 49 文 書 處 理 手 冊 附 件 1 通 知 單 用 紙 格 式 48 附 件 附 件 2 電 話 紀 錄 用 紙 格 式 49 文 書 處 理 手 冊 附 件 3 分 項 標 號 書 寫 格 式 舉 例 50 附 件 附 件 4 簽 稿 會 核 單 51 文 書 處 理 手 冊 附 件 5 會 銜 公 文 會 辦 單 52 附 件 附 件 6 公 文 夾 註 : 四 邊 虛 線 表 示 由 外 向

More information

- [Ca 3(PO 4) 2] Ca ( PO ) + 3SiO + 5C = 3CaSiO + 5CO + 2P 3 4 2 2 3 2 1 4 39. 96 99. 60 + 37. 96 0. 96 + 3597. 34 = 39. 95 100 4096. 688. + 39. 96 001. + 38. 96 9308. = 3910. 100

More information

<32303136CAD0C7E9CAD0C1A62E707562>

<32303136CAD0C7E9CAD0C1A62E707562> 苏 州 市 情 市 力 2 0 1 6 苏 州 市 统 计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苏 州 调 查 队 说 明 为 了 满 足 各 级 领 导 以 及 有 关 方 面 的 需 要, 及 时 反 映 我 市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概 况, 我 们 根 据 年 度 资 料 加 工 整 理 编 印 了 苏 州 市 情 市 力 -2016 本 册 子 辑 入 的 统 计 数 据 以 2015 年 快

More information

号 决 议, 邀 请 收 到 大 会 长 期 邀 请 参 加 其 主 持 下 召 开 的 一 切 国 际 会 议 的 会 议 和 工 作 的 各 组 织 代 表, 以 观 察 员 身 分 参 加 ; 按 照 大 会 一 九 七 四 年 十 二 月 十 曰 第 3280(Х Х 1Х ) 号 决 议,

号 决 议, 邀 请 收 到 大 会 长 期 邀 请 参 加 其 主 持 下 召 开 的 一 切 国 际 会 议 的 会 议 和 工 作 的 各 组 织 代 表, 以 观 察 员 身 分 参 加 ; 按 照 大 会 一 九 七 四 年 十 二 月 十 曰 第 3280(Х Х 1Х ) 号 决 议, 联 合 国 海 上 货 物 运 送 会 议 最 后 文 件 1 联 合 国 大 会 在 审 议 了 联 合 Й 国 际 贸 今 法 委 (п 奂 一 九 七 六 年 # 九 М Л 代 工 作 报 告 中 载 有 海 上 货 物 运 送 公 约 草 案 的 第 四 章 之 后, 以 一 九 七 六 年 十 二 月 十 五 日 第 3 1 / 1 0 0 ^ 决 议, 决 定 于 一 九 七 八 年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D5FEB0ECB7A2A3A832303136A3A93230BAC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D5FEB0ECB7A2A3A832303136A3A93230BAC52E646F6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办 公 厅 文 件 桂 政 办 发 06 0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自 治 区 发 展 改 革 委 自 治 区 重 大 建 设 推 进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06 年 自 治 区 层 面 统 筹 推 进 重 大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自 治 区 各 组 成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自 治 区 发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 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2013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的 有 关 说 明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学 校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完 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和 岗 位 聘 任 工 作, 加 强 我 校 专 业 技 术 队 伍 建 设, 根

附 件 1: 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2013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的 有 关 说 明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学 校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完 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和 岗 位 聘 任 工 作, 加 强 我 校 专 业 技 术 队 伍 建 设, 根 京 中 字 [2013] 108 号 徐 安 龙 签 发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2013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文 件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高 等 学 校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等 教 育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三 个 指 导 意 见 ( 国

More information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 产 品 名 称 : 料 理 机 型 号 :JYL-A010 使 用 说 明 书 目 录 第 一 章 部 件 及 名 称... 2 第 二 章 使 用 方 法... 3 第 三 章 产 品 特 性... 6 第 四 章 技 术 参 数... 6 第 五 章 注 意 事 项... 6 第 六 章 保 养 方 法... 7 第 七 章 故 障 分 析 及 排 除... 8 第 八 章 装 箱 明 细...

More information

一 核 ( 研 ) 議 機 關 組 織 編 制 案...5 二 辦 理 公 務 人 任 用 審 查 案...10 三 辦 理 公 務 人 退 休 資 遣 撫 卹...12 四 辦 理 公 教 人 保 險...13 五 公 務 人 獎 懲...14 貳 保 障 事 件 回 復 表...15 考 試 及

一 核 ( 研 ) 議 機 關 組 織 編 制 案...5 二 辦 理 公 務 人 任 用 審 查 案...10 三 辦 理 公 務 人 退 休 資 遣 撫 卹...12 四 辦 理 公 教 人 保 險...13 五 公 務 人 獎 懲...14 貳 保 障 事 件 回 復 表...15 考 試 及 第 31 卷 第 4 期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9 日 478 法 規 本 期 目 次 考 試 院 函 : 有 關 國 家 安 全 局 組 織 法 修 正 案, 業 經 總 統 令 公 布, 請 查 照...1 考 試 院 函 : 行 政 院 函 以,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 修 正 公 布 之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會 組 織 法 第 4 條 第 7 條 及 第

More information

真 相 篇 一 个 癌 细 胞 的 自 述 作 为 人 体 健 康 的 头 号 杀 手, 对 癌 症 这 个 家 伙, 人 们 无 不 咬 牙 切 齿 并 且 一 定 有 分 分 钟 想 弄 死 它 的 念 头 俗 话 说, 知 己 知 彼, 百 战 不 殆 在 跟 癌 症 斗 争 的 过 程 中,

真 相 篇 一 个 癌 细 胞 的 自 述 作 为 人 体 健 康 的 头 号 杀 手, 对 癌 症 这 个 家 伙, 人 们 无 不 咬 牙 切 齿 并 且 一 定 有 分 分 钟 想 弄 死 它 的 念 头 俗 话 说, 知 己 知 彼, 百 战 不 殆 在 跟 癌 症 斗 争 的 过 程 中, 专 刊 策 划 门 孝 成 采 访 韦 林 编 者 按 :2016 年 4 月 15 日 ~21 日 是 第 22 个 全 国 肿 瘤 防 治 宣 传 周, 本 期 肿 瘤 防 治 专 刊 旨 在 呼 吁 全 社 会 通 过 了 解 癌 症 的 真 相 早 诊 早 治 的 方 法 治 疗 的 进 展 预 防 的 途 径 等 知 识, 提 高 我 省 居 民 的 防 癌 抗 癌 意 识, 增 强 自

More information

附件一

附件一 公 務 赴 大 陸 地 區 出 國 報 告 ( 赴 大 陸 出 國 類 別 : 訓 練 ) 赴 大 陸 四 川 雅 安 中 國 保 護 大 熊 貓 研 究 中 心 大 貓 熊 管 理 及 醫 療 訓 練 服 務 機 關 : 臺 北 市 立 動 物 園 姓 名 職 稱 : 張 志 華 獸 醫 室 主 任 郭 俊 成 獸 醫 陳 玉 燕 技 士 陳 屹 彪 技 工 王 進 治 技 工 派 赴 國 家 :

More information

520 73 万 达 广 场 大 型 城 市 综 合 体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实 践 与 探 索 大 挑 战 4 业 主 指 定 分 包 及 第 三 方 ( 商 管 酒 店 公 司 管 理 ) 施 工 单 位 较 多, 多 专 业 多 工 种 立 体 交 叉 作 业 多, 管 理 的 协 调 量

520 73 万 达 广 场 大 型 城 市 综 合 体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实 践 与 探 索 大 挑 战 4 业 主 指 定 分 包 及 第 三 方 ( 商 管 酒 店 公 司 管 理 ) 施 工 单 位 较 多, 多 专 业 多 工 种 立 体 交 叉 作 业 多, 管 理 的 协 调 量 519 万 达 广 场 大 型 城 市 综 合 体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实 践 与 探 索 中 国 建 筑 第 八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总 承 包 公 司 泰 州 万 达 项 目 部 孙 晓 阳 摘 要 : 针 对 万 达 广 场 这 一 大 型 城 市 综 合 体 项 目, 探 索 其 项 目 管 理 模 式 的 方 法 和 途 径, 在 实 践 的 基 础 上 分 别 从 总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7A8CCE2D5FEB2DFB1A8B8E6B6FEA3ADD3A1CBA2>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7A8CCE2D5FEB2DFB1A8B8E6B6FEA3ADD3A1CBA2> 国 合 会 专 题 政 策 报 告 2007(2) 低 碳 经 济 与 建 设 资 源 节 约 型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中 国 环 境 与 发 展 国 际 合 作 委 员 会 在 挪 威 瑞 典 英 国 欧 盟 和 美 国 环 保 协 会 支 持 下, 于 2007 年 4 月 23 24 日 在 北 京 举 办 了 低 碳 经 济 和 中 国 能 源 与 环 境 政 策 研 讨 会 举 办

More information

<31312D3239A4F4AB4FA7BDACFCAE69ABCAADB132AED52E696E6464>

<31312D3239A4F4AB4FA7BDACFCAE69ABCAADB132AED52E696E6464> 防災小尖兵 童言童畫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ISBN 978-986-03-0381-0 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 水土保持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中華 華民 民 國1 國 1 0 0年 0 年 12 12月 9 GPN 1010004048 定價新台幣 99元 序 98年八八莫拉克風災及88年的921大地震 台灣受到嚴重的創傷 讓國人真正感受到極端氣候變遷下 大自然反撲的力量不容小覷 尤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4046316_9768767.doc

Microsoft Word - 4046316_9768767.doc 29 年 12 月 2 日 纺 织 服 装 孔 军 21-6217847 kongjun@cjis.cn 纺 织 服 装 11 月 份 出 口 月 报 未 来 出 口 将 稳 步 回 暖 看 好 评 级 调 整 : 调 高 由 于 国 内 服 装 在 欧 美 地 区 的 土 豆 效 应, 因 此 对 欧 美 地 区 的 服 装 在 量 上 并 没 有 太 大 的 缩 减, 三 季 度 还 有 所 增

More information

深教〔2016〕 号

深教〔2016〕  号 深 教 2016 142 号 深 圳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深 圳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升 学 体 育 考 试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区 教 育 局 各 新 区 公 共 事 业 局, 局 机 关 各 处 室, 市 局 直 属 各 相 关 事 业 单 位 ( 学 校 ): 现 将 深 圳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升 学 体 育 考 试 方 案 印 发 给 你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