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D5E3BDADC9AFC6D5B0AECBBCD2A9D2B5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C9CFCAD0D5D0B9C9CBB5C3F7CAE9A3A8D4A4C5FBC2B6B8E5A3A92E646F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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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窦 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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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Shapuaisi Pharmaceutical Co., Ltd. (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甪 棉 巾 桥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甘 肃 省 兰 州 市 静 宁 路 308 号 )
2 声 明 :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发 行 股 数 1,635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元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年 月 日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6,535 万 股 1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康 承 诺 : 自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及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公 司 其 他 3 名 股 东 王 泉 平 胡 正 国 及 上 海 景 兴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均 承 诺 : 自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承 诺 :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发 行 人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华 龙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2 年 2 月 5 日 1-1-1
3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2
4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 关 于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2011 年 12 月 12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1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股 利 分 配 条 款 的 议 案 根 据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将 主 要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30% 为 切 实 落 实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相 关 条 款,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的 透 明 度,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了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及 2011 年 至 2013 年 股 利 分 配 计 划 关 于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二 关 于 上 市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公 司 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 召 开 了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决 定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形 成 的 滚 存 利 润 由 新 股 发 行 后 在 股 权 登 记 日 登 记 在 册 的 新 老 股 东 共 同 享 有 三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4,900 万 股, 本 次 拟 发 行 1,635 万 股 新 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6,535 万 股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康 承 诺 : 自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人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公 司 其 他 3 名 股 东 王 泉 平 胡 正 国 及 上 海 景 兴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均 承 诺 : 自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四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如 下 风 险 : 1 药 品 降 价 及 产 品 毛 利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根 据 国 务 院 及 国 家 发 改 委 卫 生 部 等 部 委 的 文 件 精 神, 政 府 将 重 点 管 理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及 国 家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用 药 的 价 格, 改 革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基 础 性 大 输 液 产 品 属 于 基 本 药 物, 临 床 用 量 很 大, 是 政 府 集 中 采 购 的 重 点 产 品 之 一 1-1-3
5 随 着 新 的 政 府 采 购 机 制 与 招 标 办 法 在 各 省 逐 渐 推 广 与 完 善, 大 输 液 产 品 与 其 他 处 方 药 产 品 的 采 购 价 格 和 毛 利 率 存 在 下 降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份 额 和 毛 利 率 较 高, 未 来 随 着 市 场 竞 争 状 况 的 变 化,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份 额 和 毛 利 率 存 在 下 降 的 风 险 2 税 收 优 惠 取 消 风 险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9 月 19 日 被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 江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浙 江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资 格 有 效 期 为 3 年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公 司 2011 年 至 2013 年 继 续 减 按 15% 的 所 得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未 来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持 续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相 关 标 准, 或 国 家 调 整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公 司 的 税 后 利 润 将 受 到 一 定 影 响 1-1-4
6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8 第 二 节 概 览...10 一 发 行 人 简 介...10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11 三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12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13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13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15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15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16 三 预 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18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19 一 经 营 风 险...19 二 财 务 风 险...21 三 技 术 风 险...22 四 管 理 风 险...22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风 险...23 六 环 保 风 险...24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25 一 发 行 人 概 况...25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情 况...26 三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和 资 产 重 组 情 况...30 四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及 复 核 情 况...49 五 发 行 人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50 六 发 行 人 组 织 结 构 情 况...51 七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54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57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社 会 保 障 情 况...59 十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63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64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其 变 化 情 况...64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73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99 四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五 发 行 人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六 发 行 人 技 术 水 平 研 发 情 况 及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七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二 关 联 方 与 关 联 关 系 三 关 联 交 易 四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的 制 度 安 排
7 五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和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六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发 行 前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有 关 协 议 或 承 诺 情 况 八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九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三 年 一 期 的 变 动 情 况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二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资 金 占 用 和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情 况 四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情 况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及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二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三 财 务 报 表 四 报 告 期 内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五 税 项 六 分 部 信 息 七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八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九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债 项 十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十 二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三 财 务 指 标 十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十 五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十 六 备 考 利 润 表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财 务 状 况 及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五 报 告 期 间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对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六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或 有 事 项 及 期 后 事 项 七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8 八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分 析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发 展 战 略 与 经 营 目 标 二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三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及 实 施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四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五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对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的 作 用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概 况 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市 场 前 景 与 产 能 消 化 可 行 性 分 析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变 化 与 产 能 变 动 的 匹 配 关 系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及 经 营 状 况 的 影 响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三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四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五 保 荐 机 构 的 核 查 意 见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及 为 投 资 者 服 务 的 计 划 二 重 大 合 同 三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四 审 计 机 构 声 明 五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第 十 七 节 附 录 和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二 查 阅 时 间 及 地 点
9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除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一 般 词 汇 : 发 行 人 公 司 本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指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指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前 身 平 湖 制 药 厂 指 全 民 所 有 制 期 间 的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之 前 身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指 股 份 合 作 制 期 间 的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之 前 身 上 海 景 兴 指 上 海 景 兴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指 平 湖 市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指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SFDA 国 家 药 监 局 指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浙 江 药 监 局 指 浙 江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浙 江 省 发 改 委 指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指 本 公 司 的 公 司 章 程 本 次 发 行 指 发 行 人 本 次 拟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1,635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的 行 为 主 承 销 商 保 荐 人 保 荐 机 构 华 龙 证 券 指 华 龙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销 机 构 指 以 华 龙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主 承 销 商 的 承 销 团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通 力 律 师 事 务 所 申 报 会 计 师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指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深 交 所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元 / 万 元 / 亿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 万 元 / 亿 元 报 告 期 指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及 2011 年 1-9 月 专 业 词 汇 : GMP GSP 指 指 英 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 缩 写, 指 国 家 药 监 局 颁 布 的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英 文 Good Supplying Practice 的 缩 写, 指 国 家 药 监 局 颁 布 的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1-1-8
10 新 版 GMP 指 国 家 药 监 局 2011 年 2 月 发 布 的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年 修 订 ) GMP 认 证 指 由 药 监 局 组 织 GMP 评 审 专 家 对 企 业 人 员 培 训 厂 房 设 施 生 产 环 境 卫 生 状 况 物 料 管 理 生 产 管 理 质 量 管 理 销 售 管 理 等 企 业 涉 及 的 所 有 环 节 进 行 检 查, 评 定 是 否 达 到 国 家 GMP 要 求 的 过 程 通 用 名 指 同 一 种 成 分 或 相 同 配 方 组 成 的 药 品 在 中 国 境 内 的 通 用 名 称, 具 有 强 制 性 和 约 束 性 商 品 名 指 药 品 生 产 厂 商 自 己 确 定, 经 国 家 药 监 局 核 准 的 产 品 名 称, 以 区 别 于 其 他 厂 家 生 产 的 药 品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指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 商 品 名 : 莎 普 爱 思 ) 新 药 指 未 曾 在 中 国 境 内 上 市 销 售 的 药 品 对 已 上 市 药 品 改 变 剂 型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增 加 新 适 应 症 的 药 品 注 册 按 照 新 药 申 请 的 程 序 申 报 但 是 对 于 改 变 剂 型 但 不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以 及 增 加 新 适 应 症 的 注 册 申 请 获 得 批 准 后 不 发 给 新 药 证 书 仿 制 药 指 国 家 药 监 局 已 批 准 上 市 的 已 有 国 家 标 准 的 药 品 的 注 册 申 请 为 仿 制 药 申 请, 由 该 注 册 申 请 而 获 得 批 准 的 药 品 是 仿 制 药 处 方 药 指 由 国 家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规 定 或 审 定, 需 凭 医 师 或 其 他 有 处 方 权 的 医 疗 专 业 人 员 开 写 处 方, 并 在 医 师 药 师 或 其 他 医 疗 专 业 人 员 监 督 或 指 导 下 方 可 使 用 的 药 品 OTC( 非 处 方 药 ) 指 英 文 Over The Counter 的 缩 写, 在 医 药 行 业 中 特 指 非 处 方 药, 是 消 费 者 可 不 经 过 医 生 处 方, 直 接 从 药 房 或 药 店 购 买 的 药 品 医 保 目 录 指 国 家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药 品 目 录 (2009 年 版 )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指 国 家 药 监 局 根 据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的 建 议, 按 照 临 床 治 疗 必 需 疗 效 好 的 原 则 制 定 的, 用 于 指 导 临 床 医 生 合 理 用 药, 引 导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生 产 方 向 的 药 品 目 录 PVC 软 袋 指 用 于 输 液 制 剂 产 品 包 装 的 聚 氯 乙 烯 软 袋 非 PVC 软 袋 指 用 于 输 液 制 剂 产 品 包 装 的 以 聚 丙 烯 聚 乙 烯 等 非 聚 氯 乙 烯 材 料 制 成 的 软 袋 塑 瓶 指 用 于 输 液 制 剂 产 品 包 装 的 塑 料 瓶 玻 瓶 指 用 于 输 液 制 剂 产 品 包 装 的 玻 璃 瓶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指 指 国 家 药 监 局 的 直 属 机 构, 拥 有 多 个 专 业 医 药 信 息 数 据 库 中 国 医 药 经 济 运 行 分 析 系 统 中 国 药 品 零 售 终 端 监 测 系 统 和 中 国 中 成 药 与 化 学 药 医 院 终 端 监 测 系 统, 下 辖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医 药 经 济 报 报 社 21 世 纪 药 店 报 报 社 中 国 处 方 药 杂 志 社 经 济 研 究 室 政 策 研 究 室 广 州 标 点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标 点 培 训 有 限 公 司 米 内 网 ( 原 中 国 医 药 经 济 信 息 网 ) 等 实 体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下 属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医 药 经 济 数 据 分 析 信 息 收 集 咨 询 等 相 关 业 务, 并 负 责 建 设 管 理 中 国 药 品 零 售 终 端 监 测 系 统 和 中 国 中 成 药 与 化 学 药 医 院 终 端 监 测 系 统 1-1-9
11 第 二 节 概 览 声 明 :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 一 ) 概 况 公 司 名 称 :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Zhejiang Shapuaisi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德 康 注 册 资 本 :4,900 万 元 住 所 :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甪 棉 巾 桥 ( 二 ) 设 立 情 况 发 行 人 系 由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08 年 12 月 15 日 在 嘉 兴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陈 德 康 ( 三 ) 经 营 范 围 和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滴 眼 剂 大 容 量 注 射 剂 口 服 溶 液 剂 片 剂 ( 含 头 孢 菌 素 类 ) 硬 胶 囊 剂 ( 含 头 孢 菌 素 类 ) 栓 剂 干 混 悬 剂 ( 含 头 孢 菌 素 类 ) 颗 粒 剂 ( 含 头 孢 菌 素 类 ) 冲 洗 剂 原 料 药 ( 苄 达 赖 氨 酸 甘 草 酸 二 铵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 的 生 产 (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胶 囊 剂 片 剂 颗 粒 剂 类 保 健 食 品 生 产 ( 过 渡 期 保 健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通 知 书 有 效 期 至 2012 年 12 月 30 日 ); 包 装 装 潢 其 他 印 刷 品 印 刷 ( 限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印 刷 部 经 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从 事 各 类 商 品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限 制 或 禁 止 的 除 外 ; 除 危 险 品 )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滴 眼 液 与 大 输 液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预 防 治 疗 白 内 障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等 系 列 眼 科 药 品,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氯 化
12 钠 注 射 液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注 射 液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注 射 液 等 大 输 液 制 剂 ( 四 ) 发 行 人 市 场 地 位 公 司 2006 年 被 浙 江 省 中 小 企 业 协 会 浙 江 省 统 计 协 会 评 为 浙 江 省 最 具 成 长 性 中 型 企 业 100 佳,2007 年 被 科 学 技 术 部 火 炬 高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中 心 认 定 为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08 年 被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 江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浙 江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被 列 入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计 划, 并 荣 获 浙 江 省 名 牌 产 品 称 号, 是 国 家 二 类 新 药 年 ~2010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 万 元 3, 万 元 9, 万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2011 年 1-9 月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量 继 续 大 幅 增 长, 销 售 收 入 达 到 13, 万 元 2010 年 该 产 品 在 全 国 白 内 障 用 药 市 场 占 有 率 15.88%, 排 名 全 国 第 一 ; 在 国 内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市 场 占 有 率 92.14% 2,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公 司 抗 感 染 眼 科 新 药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于 2011 年 4 月 获 得 国 家 2 类 新 药 证 书 3, 该 产 品 将 是 公 司 未 来 重 点 发 展 的 产 品 之 一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陈 德 康 先 生, 其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 陈 德 康 住 所 地 :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梅 兰 苑 小 区 身 份 证 号 码 : **** 国 籍 : 中 国 持 股 情 况 :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发 行 人 51.24% 的 股 份 任 职 情 况 :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年 12 月 1 日 以 前, 新 药 分 类 按 卫 生 部 新 药 审 批 办 法 中 的 分 类 办 法 执 行 其 中 西 药 中 的 二 类 新 药 指 国 外 已 批 准 生 产, 但 未 列 入 本 国 药 典 的 原 料 药 品 及 其 制 剂 2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3 按 照 2007 年 10 月 1 日 开 始 实 行 的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化 学 药 品 中 2 类 新 药 指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且 尚 未 在 国 内 与 国 外 上 市 销 售 的 制 剂
13 三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报 告 期 资 产 负 债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计 291,549, ,486, ,817, ,823, 负 债 总 计 104,696, ,450, ,148, ,238,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86,852, ,035, ,668, ,584, ( 二 ) 报 告 期 经 营 业 绩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99,283, ,552, ,535, ,515, 营 业 利 润 62,512, ,209, ,897, ,890, 净 利 润 52,816, ,095, ,084, ,056, ( 三 ) 报 告 期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076, ,565, ,871, ,197,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3,105, ,972, ,249, ,966,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7,971, ,185, ,608, ,736,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1,210, ,406, ,012, , ( 四 ) 报 告 期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14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7,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加 权 平 均 归 属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净 资 产 收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普 通 股 股 东 益 率 (%) 净 利 润 归 属 公 司 普 通 股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本 次 拟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发 行 和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1,635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如 下 : 序 投 资 总 额 项 目 名 称 号 ( 万 元 ) 建 设 期 1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10,331 2 年 新 建 年 产 2200 万 袋 2 ( 软 袋 ) 大 输 液 生 产 6,150 2 年 线 项 目 3 新 建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项 目 2, 年 4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3,504 3 年 合 计 22,884 备 案 机 关 及 备 案 文 号 平 湖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平 发 改 投 备 [2011]5 号 平 湖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平 发 改 投 备 [2011]6 号 平 湖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平 发 改 投 备 [2011]7 号 平 湖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平 发 改 投 备 [2011]10 号 环 评 部 门 及 批 文 文 号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2011)B-042 号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2011)B-041 号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2011)B-043 号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审 慎 研 究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可 行 性 的 基 础 上, 委 托 浙 江 医 药 工 业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与 设 计, 并 由 其 出 具 了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15 以 上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为 22,884 万 元, 如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不 能 满 足 项 目 投 资 的 需 要,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自 有 资 金 或 银 行 贷 款 等 方 式 解 决 ; 如 募 集 资 金 有 剩 余, 将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个 别 项 目 已 作 先 期 投 资 的,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已 投 入 的 资 金 以 上 项 目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见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16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 二 )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 三 ) 发 行 股 数 : 拟 发 行 1,635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02% ( 四 ) 每 股 发 行 价 : 人 民 币 元 / 股, 通 过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 五 ) 发 行 市 盈 率 : 1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2010 年 度 经 申 报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2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2010 年 度 经 申 报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 六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3.81 元 ( 以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与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以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加 上 本 次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与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 七 ) 发 行 市 净 率 : 倍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与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之 比 ) ( 八 )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额 :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为 : 万 元 ( 九 )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发 行 与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十 )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已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立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 十 一 ) 承 销 方 式 : 余 额 包 销 ( 十 二 )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如 下 :
17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审 计 费 用 律 师 费 用 登 记 托 管 总 计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发 行 人 名 称 :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德 康 住 所 :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甪 棉 巾 桥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吴 建 国 ( 二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名 称 : 华 龙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晓 安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源 深 路 235 号 3 楼 电 话 : 传 真 : 保 荐 代 表 人 : 王 新 强 王 保 平 项 目 协 办 人 : 李 懿 项 目 组 其 他 成 员 : 朱 翔 坚 张 叶 平 ( 三 ) 发 行 人 律 师 名 称 : 通 力 律 师 事 务 所
18 负 责 人 : 韩 炯 住 所 :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68 号 时 代 金 融 中 心 19 楼 电 话 : 传 真 : 签 字 律 师 : 陈 巍 陈 鹏 ( 四 )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名 称 :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少 先 住 所 : 杭 州 西 溪 路 128 号 新 湖 商 务 大 厦 8F 电 话 : 传 真 :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傅 芳 芳 严 善 明 ( 五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住 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电 话 : 传 真 : ( 六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收 款 银 行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北 京 金 融 街 支 行 账 号 : 户 名 : 华 龙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七 ) 上 市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路 5045 号 电 话 : 传 真 :
19 三 预 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 1 询 价 推 介 时 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2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 年 月 日 3 网 下 申 购 缴 款 日 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4 网 上 申 购 缴 款 日 期 : 年 月 日 5 预 计 上 市 日 期 :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结 束 后 将 尽 快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20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投 资 价 值 时, 除 应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外, 还 应 特 别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本 公 司 面 临 的 主 要 风 险 因 素 如 下 : 一 经 营 风 险 ( 一 ) 药 品 降 价 的 风 险 根 据 2009 年 11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卫 生 部 及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联 合 发 布 的 改 革 药 品 和 医 疗 服 务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的 意 见, 政 府 将 重 点 管 理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及 国 家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用 药 的 价 格, 改 革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2010 年 11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建 立 和 规 范 政 府 办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基 本 药 物 采 购 机 制 的 指 导 意 见,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采 购 基 本 药 物 实 行 以 省 级 行 政 区 为 单 位 的 集 中 采 购 统 一 配 送 的 方 式, 招 标 和 采 购 相 结 合, 发 挥 集 中 批 量 采 购 优 势, 量 价 挂 钩, 一 次 完 成 采 购 全 过 程,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本 公 司 所 生 产 的 基 础 性 大 输 液 产 品 属 于 基 本 药 物, 临 床 用 量 很 大, 是 政 府 集 中 采 购 的 重 点 药 物 之 一 随 着 新 的 政 府 采 购 机 制 与 招 标 办 法 在 各 省 逐 渐 推 广 与 完 善, 大 输 液 产 品 与 其 他 处 方 药 产 品 的 采 购 价 格 存 在 下 降 的 风 险 2011 年 11 月 浙 江 省 公 布 了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县 级 以 下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采 购 的 中 标 结 果,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30 种 规 格 的 大 输 液 产 品 中 标, 中 标 区 域 为 嘉 兴 地 区 ( 含 嘉 兴 湖 州 绍 兴 三 地 ) 与 本 公 司 2011 年 1~9 月 直 接 供 给 县 级 以 下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销 售 价 格 相 比, 主 要 大 输 液 品 种 的 本 次 中 标 价 格 平 均 下 降 了 50% 左 右 ; 与 本 公 司 2011 年 1~9 月 销 售 给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价 格 相 比, 主 要 大 输 液 品 种 的 本 次 中 标 价 格 平 均 下 降 了 30% 左 右 当 前 本 公 司 对 浙 江 省 内 县 级 以 下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大 输 液 销 售 额 占 全 部 大 输 液 产 品 销 售 额 的 20%~25%, 本 次 浙 江 省 对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使 用 的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的 招 标, 对 本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大 约 在 400~600 万 元 之 间
21 ( 二 ) 主 要 产 品 毛 利 率 下 降 风 险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及 2011 年 1-9 月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0.59% 48.90% 59.52% 和 64.72%, 综 合 毛 利 率 保 持 在 较 高 的 水 平 且 逐 年 上 升 未 来 随 着 大 输 液 行 业 新 的 政 府 采 购 机 制 与 招 标 办 法 的 推 广 与 完 善,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及 毛 利 率 存 在 下 降 的 风 险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于 1997 年 取 得 国 家 二 类 新 药 证 书, 经 过 多 年 的 市 场 培 育 和 拓 展, 已 建 立 了 领 先 的 市 场 地 位, 市 场 份 额 和 毛 利 率 很 高, 未 来 随 着 市 场 竞 争 状 况 的 变 化,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份 额 和 毛 利 率 存 在 下 降 的 风 险 就 公 司 整 体 而 言, 未 来 如 不 能 保 持 主 导 产 品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或 不 能 开 发 出 高 技 术 附 加 值 的 医 药 产 品,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水 平 存 在 下 降 的 风 险, 进 而 影 响 到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 三 )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风 险 医 药 产 品 直 接 关 系 到 人 体 健 康, 因 此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产 品 质 量 的 管 理 在 产 品 的 整 个 开 发 及 生 产 周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国 家 GMP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生 产 质 量 控 制 制 度, 同 时 公 司 制 定 了 高 于 国 家 标 准 的 企 业 内 控 标 准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持 续 增 长, 以 及 国 家 新 版 GMP 的 推 行, 对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水 平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如 果 公 司 的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能 力 不 能 适 应 新 形 势 的 变 化, 将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品 牌 形 象 及 产 品 销 售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四 )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风 险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知 识 产 权 是 公 司 发 展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经 注 册 了 13 种 国 家 新 药, 获 得 7 个 专 利, 并 已 在 国 内 申 请 注 册 81 项 商 标 虽 然 国 家 一 直 在 治 理 整 顿 医 药 市 场 经 营 秩 序, 但 假 冒 伪 劣 药 品 与 各 类 知 识 产 权 侵 权 现 象 依 然 存 在 由 于 公 司 已 经 成 为 国 内 白 内 障 药 物 行 业 的 领 先 企 业, 未 来 可 能 会 出 现 对 公 司 品 牌 的 侵 权 行 为, 或 者 出 现 伪 造 公 司 产 品 的 情 况, 对 公 司 品 牌 形 象 与 业 务 运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22 ( 五 ) 生 产 许 可 证 书 重 续 的 风 险 根 据 国 内 医 药 行 业 的 监 管 法 规, 医 药 制 造 企 业 经 营 期 间 必 须 取 得 国 家 和 各 省 级 药 品 监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相 关 证 书 和 许 可 证, 包 括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GMP 证 书 及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等 2011 年 2 月 12 日 国 家 药 监 局 颁 布 新 版 GMP, 根 据 规 定, 公 司 滴 眼 液 和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应 于 2013 年 底 前 通 过 新 版 GMP 认 证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也 将 严 格 按 照 新 版 GMP 标 准 执 行 由 于 相 关 证 书 及 许 可 证 具 有 有 效 期, 为 使 生 产 得 以 持 续 进 行, 在 相 关 证 书 及 许 可 证 的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公 司 应 向 监 管 部 门 申 请 重 续, 如 果 公 司 未 能 重 续 该 等 证 书 或 许 可 证, 业 务 经 营 将 直 接 受 到 影 响 二 财 务 风 险 ( 一 )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9 月 19 日 被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 江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浙 江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资 格 有 效 期 为 3 年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公 司 2011 年 至 2013 年 继 续 减 按 15% 的 所 得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未 来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持 续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相 关 标 准, 或 国 家 调 整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公 司 的 税 后 利 润 将 受 到 一 定 影 响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将 在 短 时 间 内 大 幅 增 长, 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有 一 定 的 建 设 周 期, 项 目 产 生 效 益 尚 需 一 段 时 间 ; 同 时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成 投 产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和 各 项 直 接 费 用 因 此, 短 期 内 公 司 将 面 临 由 于 资 本 扩 张 过 快 导 致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 三 )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和 1.89,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和 1.56, 虽 然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指 标 逐 年 上 升, 但 与 同 行 业 已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仍 处 于 相 对
23 较 低 水 平, 且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相 对 较 低, 存 在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不 足 的 风 险 三 技 术 风 险 ( 一 ) 产 品 研 发 与 推 广 的 风 险 新 药 研 发 投 资 大 周 期 长 风 险 较 大 根 据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新 药 注 册 一 般 需 经 过 临 床 前 研 究 临 床 实 验 新 药 申 报 与 审 批 等 阶 段, 如 果 最 终 未 能 通 过 新 药 注 册 审 批, 则 新 药 研 发 失 败, 进 而 影 响 到 公 司 前 期 投 入 的 回 收 和 公 司 预 期 效 益 的 实 现 新 药 开 发 成 功 以 后, 在 市 场 推 广 方 面 也 具 有 投 资 大 不 确 定 性 高 的 风 险 如 果 公 司 开 发 的 新 药 产 品 不 能 适 应 市 场 需 求, 或 者 在 市 场 推 广 方 面 出 现 了 阻 碍, 则 将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和 战 略 目 标 的 实 现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二 ) 新 产 品 替 代 风 险 公 司 致 力 于 开 发 具 有 竞 争 力 的 新 产 品, 同 时 不 断 提 升 现 有 产 品 的 品 质, 以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公 司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最 近 几 年 销 量 增 长 很 快,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产 品 随 着 科 技 的 进 步,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不 断 出 现, 如 果 该 产 品 被 新 的 竞 争 产 品 所 替 代,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四 管 理 风 险 (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风 险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陈 德 康 持 有 发 行 人 51.24% 的 股 份 本 次 发 行 后, 陈 德 康 将 持 有 发 行 人 38.42% 的 股 份, 为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虽 然 发 行 人 通 过 制 订 并 实 施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与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细 则, 成 立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聘 任 职 业 经 理 人 作 为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完 善 了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但 陈 德 康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仍 有 可 能 通 过 所 控 制 的 股 份 行 使 表 决 权 对 发 行 人 的 发 展 战 略 生 产 经 营 和 利 润 分 配 等 决 策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24 ( 二 ) 快 速 发 展 引 致 的 管 理 能 力 风 险 在 公 司 现 有 管 理 层 的 管 理 下,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行 业 地 位 和 品 牌 价 值 均 得 到 了 快 速 提 升 在 此 过 程 中, 管 理 层 积 累 了 一 整 套 适 合 本 公 司 的 管 理 经 验,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约 束 和 激 励 机 制, 并 逐 步 完 善 了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与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及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成 投 产, 将 使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业 务 规 模 大 幅 增 长,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络 快 速 扩 张, 预 计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两 年 内 全 国 营 销 网 点 数 量 将 从 现 有 的 40 个 增 加 到 150 个 如 果 公 司 管 理 控 制 体 系 及 人 力 资 源 统 筹 能 力 不 能 随 着 业 务 的 扩 张 而 相 应 提 升, 公 司 的 未 来 发 展 将 因 此 受 到 影 响 ( 三 ) 人 力 资 源 风 险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高 素 质 的 技 术 团 队, 同 时 也 建 立 起 了 较 完 善 的 人 才 管 理 体 系,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吸 引 和 稳 定 人 才 的 措 施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大, 本 公 司 对 科 技 人 才 营 销 人 才 熟 练 技 术 工 人 等 需 求 加 大 由 于 公 司 与 周 边 几 个 中 心 城 市 有 一 定 距 离, 在 人 才 引 进 方 面 存 在 一 定 劣 势 2011 年, 公 司 所 在 的 长 三 角 区 域 出 现 了 企 业 招 工 难 的 现 象 如 果 这 种 情 况 持 续 下 去, 可 能 会 导 致 公 司 开 工 不 足, 或 者 必 须 提 高 薪 酬 以 吸 引 工 人, 劳 动 力 成 本 的 上 升 将 影 响 公 司 的 业 绩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风 险 ( 一 ) 项 目 实 施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新 建 年 产 2,200 万 袋 ( 软 袋 )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均 需 通 过 GMP 认 证, 存 在 一 定 的 审 批 风 险 虽 然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在 工 艺 技 术 方 案 设 备 选 型 工 程 方 案 等 方 面 经 过 缜 密 分 析 和 论 证, 但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仍 然 存 在 因 工 程 进 度 工 程 质 量 投 资 成 本 发 生 变 化 而 引 致 的 风 险 ( 二 ) 产 能 扩 大 而 导 致 的 产 品 销 售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滴 眼 液 及 大 输 液 产 品 ( 软 袋 ) 的 设 计 产
25 能 将 分 别 达 到 年 产 2,700 万 支 和 年 产 4,500 万 袋 公 司 已 经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进 行 了 充 分 的 论 证, 同 时 在 市 场 开 发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人 才 储 备 与 培 训 等 方 面 做 了 准 备 但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有 效 开 拓 市 场, 或 者 后 期 市 场 情 况 发 生 不 可 预 见 的 变 化, 将 会 对 项 目 的 投 资 回 报 和 公 司 的 预 期 收 益 产 生 影 响 六 环 保 风 险 公 司 属 于 制 药 行 业,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弃 物 等 均 可 能 对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本 公 司 按 照 有 关 环 保 法 规 及 相 应 标 准 对 污 染 性 排 放 物 进 行 有 效 治 理, 达 到 了 环 保 规 定 的 标 准 随 着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及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的 不 断 增 强, 国 家 及 地 方 政 府 可 能 在 将 来 实 施 更 为 严 格 的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这 可 能 会 导 致 公 司 为 达 到 新 标 准 而 支 付 更 高 的 环 境 保 护 费 用,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26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概 况 公 司 名 称 :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Zhejiang Shapuaisi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德 康 注 册 资 本 :4,900 万 元 成 立 时 间 :2000 年 7 月 17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日 期 :2008 年 12 月 15 日 住 所 :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甪 棉 巾 桥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 传 真 : 互 联 网 网 址 :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经 营 范 围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滴 眼 剂 大 容 量 注 射 剂 口 服 溶 液 剂 片 剂 ( 含 头 孢 菌 素 类 ) 硬 胶 囊 剂 ( 含 头 孢 菌 素 类 ) 栓 剂 干 混 悬 剂 ( 含 头 孢 菌 素 类 ) 颗 粒 剂 ( 含 头 孢 菌 素 类 ) 冲 洗 剂 原 料 药 ( 苄 达 赖 氨 酸 甘 草 酸 二 铵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 的 生 产 (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胶 囊 剂 片 剂 颗 粒 剂 类 保 健 食 品 生 产 ( 过 渡 期 保 健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通 知 书 有 效 期 至 2012 年 12 月 30 日 ); 包 装 装 潢 其 他 印 刷 品 印 刷 ( 限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印 刷 部 经 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从 事 各 类 商 品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限 制 或 禁 止 的 除 外 ; 除 危 险 品 )
27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 一 ) 设 立 方 式 2008 年 12 月 15 日,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采 用 整 体 变 更 方 式 设 立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4,900 万 元, 注 册 号 为 : ( 二 ) 公 司 发 起 人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股 东 及 发 起 设 立 时 的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身 份 证 号 码 住 址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例 境 外 永 久 ( 股 ) (%) 居 留 权 1 陈 德 康 ****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25,107, 无 2 王 泉 平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南 路 20,237, 无 3 胡 正 国 ****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3,655, 无 合 计 49,000, ( 三 ) 改 制 前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1 陈 德 康 陈 德 康 先 生 为 公 司 的 主 要 发 起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前 后, 除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外, 陈 德 康 未 有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陈 德 康 先 生 的 简 历 见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 一 ) 董 事 2 王 泉 平 王 泉 平 作 为 公 司 的 主 要 发 起 人 之 一, 除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外,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1)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注 册 资 本 为 1,600 万 元, 成 立 日 期 为 2003 年 3 月 6 日, 主 营 业 务 为 服 装 羽 绒 制 品 床 上 用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王 泉 平 持 有 其 70% 的 股 权 (2) 平 湖 市 建 设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注 册 资 本 为 800 万 元, 成 立 日 期 为 1999 年 12 月 30 日, 主 营 业 务 为 房 地 产 开 发 物 业 管 理 房 屋 租 赁 销 售 王 泉
28 平 持 有 其 80% 的 股 权 (3) 嘉 兴 新 天 姻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注 册 资 本 为 53 万 美 元, 成 立 日 期 为 2005 年 11 月 29 日, 主 营 业 务 为 服 装 服 饰 及 羽 绒 制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其 52.8% 的 股 权 (4) 嘉 兴 莱 天 华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注 册 资 本 为 53 万 美 元, 成 立 日 期 为 2006 年 12 月 7 日, 主 营 业 务 为 服 装 服 饰 及 羽 绒 制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其 52.8% 的 股 权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前 后, 王 泉 平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3 胡 正 国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前 后, 胡 正 国 所 拥 有 的 资 产 主 要 为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权 ( 四 ) 发 行 人 设 立 前 后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公 司 系 由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前 后,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五 ) 改 制 前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及 其 之 间 的 联 系 本 公 司 系 由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变 更 前 后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具 体 业 务 流 程 详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四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 六 )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为 : 本 公 司 向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采 购 药 品 外 包 装 及 印 刷 品 详 细 情 况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三 关 联 交 易 ( 七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公 司 系 由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均 由 股 份 公 司 承 继,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均 已 办 理 完 毕
29 ( 八 )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范 运 作,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及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有 关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1 业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滴 眼 液 大 输 液 等 药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研 发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业 务 体 系, 具 备 开 展 药 品 生 产 销 售 所 需 的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GMP 证 书 及 相 关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公 司 按 照 分 工 协 作 和 职 权 划 分 建 立 了 完 整 的 组 织 体 系, 能 够 独 立 支 配 和 使 用 人 财 物 等 生 产 要 素, 具 备 独 立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不 存 在 依 赖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的 情 况 2 资 产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拥 有 的 资 产 主 要 为 开 展 滴 眼 液 大 输 液 等 药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所 必 需 的 生 产 设 备 辅 助 生 产 设 备 土 地 使 用 权 房 产 运 输 工 具 专 利 或 非 专 利 技 术 商 标 等 资 产, 具 有 完 整 的 研 发 系 统 生 产 系 统 辅 助 生 产 系 统 和 配 套 设 施 等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产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股 东 占 用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以 资 产 权 益 或 名 义 违 规 为 股 东 的 债 务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对 所 有 资 产 具 有 完 全 的 控 制 支 配 权 3 机 构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整 独 立 的 组 织 机 构, 并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内 部 管 理 和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各 部 门 之 间 分 工 明 确 各 司 其 职 相 互 配 合, 构 成 了 一 个 有 机 的 整 体, 保 证 了 公 司 的 高 效 运 作 公 司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及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况 4 人 员 独 立 情 况 (1)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和 业 务 部 门 负 责 人 均 专 职 在 公 司 工 作 并 领 取 薪 酬,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没 有 在 关 联 企 业 兼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2)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聘 与 任 命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公
30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3) 公 司 人 事 管 理 与 股 东 单 位 完 全 分 离, 具 有 独 立 的 人 事 任 免 权,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主 要 股 东 干 预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的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员 工 聘 用 考 评 晋 升 等 完 整 的 劳 动 用 工 制 度, 公 司 的 劳 动 人 事 及 工 资 管 理 都 具 有 完 全 独 立 性 5 财 务 独 立 情 况 (1)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部 门, 配 备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人 员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其 他 财 务 人 员 均 未 在 股 东 单 位 或 其 他 单 位 兼 职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具 有 独 立 做 出 财 务 决 策 的 能 力 未 出 现 股 东 干 预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工 作 开 展 和 资 金 使 用 的 情 况 (2) 公 司 独 立 在 银 行 开 户, 基 本 账 户 开 立 银 行 为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平 湖 支 行, 账 号 为 : ,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或 其 他 股 东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况 公 司 依 法 独 立 纳 税, 持 有 浙 江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浙 江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编 号 为 浙 税 联 字 的 税 务 登 记 证 公 司 未 将 资 金 转 借 予 股 东 单 位 使 用, 也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主 要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本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情 况
31 三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和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演 变 过 程 简 表 ( 二 ) 发 行 人 整 体 变 更 前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年, 地 方 国 营 平 湖 制 药 厂 地 方 国 营 平 湖 制 药 厂 成 立 于 1978 年, 为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主 管 部 门 为 平 湖 县 工 业 局,1982 年 7 月 24 日 取 得 平 湖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 平 字 1641 号 ), 企 业 注 册 资 金 为 243,500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药 品 生 产 滋 补 品 生 产, 注 册 地 址 为 平 湖 县 城 关 镇 北 门 大 街 27 号 1986 年 9 月 26 日, 根 据 平 湖 县 工 业 局 确 认 的 资 金 资 信 证 明, 地 方 国 营 平 湖 制 药 厂 的 注 册 资 金 增 加 至 685,000 元 1986 年 10 月, 企 业 在 平 湖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变 更 登 记
32 1989 年 7 月 22 日, 根 据 平 湖 县 工 业 局 确 认 的 资 金 资 信 证 明, 地 方 国 营 平 湖 制 药 厂 注 册 资 金 增 加 至 1,474,700 元 1989 年 8 月, 企 业 在 平 湖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变 更 登 记 1993 年 3 月, 企 业 名 称 由 地 方 国 营 平 湖 制 药 厂 变 更 为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年,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1) 改 制 背 景 1997 年 3 月 3 日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关 于 国 有 城 镇 集 体 企 业 试 行 股 份 合 作 制 的 意 见 ( 平 政 发 号 ), 其 主 要 内 容 为 : 为 了 推 进 国 有 企 业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努 力 实 现 企 业 制 度 创 新, 根 据 党 中 央 十 四 届 三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和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有 关 规 定, 在 国 有 及 城 镇 集 体 企 业 中 试 行 股 份 合 作 制 坚 持 先 试 点 后 全 面 推 开, 先 改 制 后 完 善 提 高, 区 别 不 同 企 业 情 况, 加 快 进 度, 保 质 保 量 该 意 见 对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的 具 体 操 作 方 式 规 定 如 下 : 1 清 产 核 资 资 产 评 估 和 产 权 界 定 : 由 市 国 资 管 理 部 门 及 企 业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2 问 题 资 产 的 处 理 : 改 制 企 业 的 未 弥 补 亏 损 呆 账 财 产 损 失 等 各 种 有 问 题 资 产 经 资 产 评 估 的 确 认 机 构 批 准, 在 清 产 核 资 和 资 产 评 估 过 程 中, 通 过 冲 销 企 业 资 本 公 积 呆 账 准 备 金 资 本 金 等 办 法 作 一 次 性 处 理 3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的 处 理 :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应 从 改 制 企 业 分 离 出 去 成 立 独 立 经 营 单 位 或 委 托 改 制 后 的 企 业 专 项 管 理 4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处 置 : 改 制 企 业 土 地 使 用 权 在 5 年 内 维 持 现 状 5 提 取 呆 账 准 备 金 : 改 制 企 业 从 评 估 基 准 日 前 推 10 年, 按 每 年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1% 的 比 例 冲 减 企 业 净 资 产, 作 为 呆 账 准 备 金 改 制 企 业 公 有 资 产 出 让 收 益 可 实 行 分 档 收 缴 改 制 企 业 应 与 原 资 产 所 有 者 签 订 协 议, 分 档 收 缴 的, 欠 缴 部 分 按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利 率 收 取 使 用 费 对 整 体 购 买 公 有 资 产 且 购 买 时 一 次 性 付 清 价 款 的, 可 给 予 6% 15% 的 价 格 优 惠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正 式 职 工 个 人 入 股 一 般 应 不 少 于 5000 元
33 根 据 上 述 文 件 精 神, 在 平 湖 市 工 业 局 平 湖 市 财 政 局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等 政 府 部 门 的 主 导 下, 平 湖 制 药 厂 实 施 股 份 合 作 制 改 制 (2) 问 题 资 产 核 销 1997 年 4 月 29 日, 平 湖 市 财 政 局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联 合 出 具 关 于 同 意 平 湖 制 药 厂 报 损 部 分 资 产 同 时 核 销 其 国 有 净 资 产 的 批 复 ( 平 财 企 号 平 国 资 办 号 ), 同 意 核 销 问 题 资 产 总 计 3,596, 元, 核 销 的 国 有 资 产 在 财 政 国 资 部 门 收 缴 前 由 平 湖 制 药 厂 代 管 本 次 核 销 的 国 有 资 产 清 单 及 核 销 原 因 见 下 表 序 号 资 产 类 别 报 损 金 额 ( 元 ) 报 损 报 废 原 因 1 原 辅 料 及 原 材 料 出 厂 日 期 过 长, 超 过 有 效 期, 包 装 材 料 199, 包 装 材 料 因 文 号 更 改 报 废 2 产 成 品 2,204, 发 出 商 品 坏 账 1,107,700 元, 发 出 商 品 检 验 不 合 格 832,200 元, 仓 损 过 保 质 期 94,400 元, 场 内 化 验 不 合 格 170,700 元 3 在 建 工 程 881, 抗 白 内 障 新 药 临 床 试 验 费 等 618,900 元, 二 期 工 程 领 用 办 公 用 品 等 应 核 销 费 用 262,300 元 4 其 他 应 收 款 176, 因 担 保 失 误, 造 成 赔 款 173,900 元, 嘉 善 医 药 公 司 因 经 办 人 调 离 无 法 收 回 2500 元 5 应 收 帐 款 83, 因 对 方 单 位 撤 销, 经 办 人 调 离 等 无 法 收 回 6 固 定 资 产 51, 因 技 术 性 能 落 后, 已 淘 汰 不 用 合 计 3,596, 注 : 上 述 核 销 的 问 题 资 产 2004 年 作 为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由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购 买 详 细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 二 ) 3 (6)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的 购 买 (3) 资 产 评 估 1997 年 4 月 9 日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立 项 通 知 书 ( 1997 平 国 资 评 第 10 号 ), 同 意 对 平 湖 制 药 厂 截 至 1996 年 12 月 31 日 的 整 体 资 产 进 行 评 估 1997 年 4 月 29 日, 平 湖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平 资 评 号 ):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1996 年 12 月 31 日, 平 湖 制 药 厂 的 全 部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为 34,346,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28,258, 元, 净 资 产 为 6,088, 元
34 单 位 : 万 元 资 产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账 面 净 值 调 整 后 原 值 调 整 后 净 值 重 置 价 值 评 估 值 增 加 值 增 减 率 (%) 流 动 资 产 2, , , , , , 长 期 投 资 机 器 设 备 在 建 工 程 建 筑 物 土 地 入 账 资 产 总 计 4, , , , , , 流 动 负 债 1, , , 长 期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2, , , 净 资 产 1, 注 : 净 资 产 ( 调 整 后 净 值 )8,851, 元 为 净 资 产 ( 账 面 净 值 )12,448, 元 减 去 核 销 的 问 题 资 产 3,596, 元 (4) 评 估 结 果 的 确 认 及 国 有 资 产 的 提 留 剥 离 1997 年 5 月 27 日 平 湖 市 财 政 局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及 平 湖 市 工 业 局 联 合 出 具 关 于 确 认 平 湖 制 药 厂 国 有 净 资 产 的 批 复 ( 平 国 资 办 号 ), 对 平 湖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平 资 评 号 ) 的 评 估 结 果 进 行 确 认, 并 以 经 确 认 的 资 产 负 债 和 权 益 为 基 础, 进 行 提 留 剥 离 后, 最 终 确 认 平 湖 制 药 厂 国 有 净 资 产 为 843,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元 项 目 资 产 总 额 负 债 总 额 所 有 者 权 益 资 产 评 估 确 认 数 34,346, ,258, ,088, 提 取 坏 账 准 备 金 ( 注 1) 49, , 提 取 职 工 医 疗 养 老 保 险 金 ( 注 2) 2,023, ,023, 剥 离 土 地 资 产 ( 注 3) -3,242, ,242, 剥 离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 注 4) -590, , 核 销 住 房 基 金 赤 字 ( 注 5) 130, , 剥 离 技 术 开 发 债 券 本 息 ( 注 6) -187, , 提 取 资 产 评 估 费 12, , 提 取 产 权 交 易 费 10, , 新 华 路 拆 迁 贷 改 拨 ( 注 7) -1,000, ,000, 提 留 剥 离 后 国 有 净 资 产 30,326, ,483, ,
35 注 1: 根 据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国 有 城 镇 集 体 企 业 试 行 股 份 合 作 制 的 意 见, 改 制 企 业 从 评 估 基 准 日 前 推 10 年, 按 每 年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1% 的 比 例 冲 减 企 业 净 资 产, 作 为 呆 账 准 备 金 平 湖 制 药 厂 依 据 上 述 规 定 提 取 坏 账 准 备 49, 元 注 2: 平 湖 制 药 厂 由 全 民 所 有 制 改 制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提 取 医 疗 养 老 保 险 金 人 民 币 2,023, 元, 由 平 湖 制 药 厂 保 管 并 代 为 发 放 注 3: 根 据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国 有 城 镇 集 体 企 业 试 行 股 份 合 作 制 的 意 见, 改 制 企 业 土 地 使 用 权 剥 离 之 后 在 5 年 内 维 持 现 状 2002 年 12 月 24 日,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与 平 湖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签 订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4,711,735 元,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已 支 付 全 部 土 地 出 让 金, 取 得 该 地 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注 4: 剥 离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590, 元, 其 中 老 厂 区 资 产 价 值 197, 元, 由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无 偿 划 转 平 湖 市 工 业 局 持 有, 其 余 主 要 为 职 工 宿 舍 食 堂 等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注 5: 住 房 基 金 赤 字 形 成 原 因 为 : 统 一 实 行 房 改 政 策, 由 职 工 购 买 住 房 产 权 平 湖 制 药 厂 向 职 工 出 售 房 产 的 账 面 净 损 失 为 521, 元, 截 至 本 次 改 制 前 尚 未 核 销 的 余 额 为 130, 元 注 6:1993 年 4 月 1 日 平 湖 制 药 厂 购 买 平 湖 市 财 政 局 发 行 的 技 术 开 发 基 金 债 券, 面 值 143, 元 应 计 利 息 43, 元, 本 息 合 计 187, 元, 本 次 清 产 核 资 过 程 中 由 平 湖 市 财 政 局 作 为 国 有 资 产 直 接 收 回 注 7: 因 1994 年 9 月 平 湖 制 药 厂 所 处 的 新 华 路 拓 建, 企 业 部 分 车 间 拆 迁, 平 湖 财 政 局 贷 款 100 万 元 给 平 湖 工 业 局, 再 由 平 湖 工 业 局 借 给 平 湖 制 药 厂 1997 年 5 月 19 日,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平 湖 制 药 厂 转 制 中 涉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办 公 会 议 纪 要 (97 第 6 期 ) 批 复 : 为 补 偿 平 湖 制 药 厂 因 新 华 路 拓 建 造 成 的 损 失, 同 意 将 此 贷 款 改 为 拨 款, 并 相 应 增 加 平 湖 制 药 厂 所 有 者 权 益 100 万 元 (5) 产 权 交 易 价 格 的 确 定 1997 年 5 月 27 日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关 于 同 意 平 湖 制 药 厂 改 组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的 批 复 ( 平 政 发 号 ), 同 意 平 湖 制 药 厂 的 转 制 方 案, 将 平 湖 制 药 厂 的 整 体 权 益 全 部 转 让 给 该 企 业 职 工, 平 湖 制 药 厂 改 制 为 职 工 持 股 的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由 市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一 次 性 收 回 国 有 资 金, 并 给 予 10% 的 优 惠, 转
36 让 价 款 按 照 90% 收 取, 交 易 价 格 为 759, 元 (6) 职 工 认 缴 出 资 以 改 制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为 目 的, 平 湖 制 药 厂 向 职 工 公 布 募 股 说 明,208 名 职 工 同 意 认 购 改 制 后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股 份, 并 在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个 人 认 股 明 细 表 上 签 名 确 认,208 名 职 工 共 计 认 缴 出 资 201 万 元 因 平 湖 制 药 厂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平 湖 市 德 利 公 司 曾 向 职 工 集 资, 本 次 改 制 时, 将 集 资 款 全 部 清 退 截 至 1997 年 5 月, 平 湖 制 药 厂 清 退 职 工 集 资 款 55,000 元, 职 工 将 该 款 项 作 为 本 次 改 制 的 认 缴 出 资 款 ; 同 时 平 湖 制 药 厂 代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平 湖 市 德 利 公 司 清 算 所 欠 职 工 ( 均 为 平 湖 制 药 厂 职 工 ) 集 资 款 1,278,500 元, 其 中 直 接 退 还 职 工 现 金 326,700 元, 剩 余 951,800 元 由 职 工 作 为 本 次 改 制 的 出 资 款 ; 另 收 到 职 工 缴 纳 的 现 金 出 资 款 1,003,200 元, 共 计 201 万 元 其 中 759, 元 用 于 购 买 平 湖 制 药 厂 整 体 权 益, 余 下 1,250, 元 用 于 增 资 改 制 后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注 册 资 金 201 万 元 平 湖 市 德 利 公 司 成 立 于 1993 年 3 月, 注 册 资 金 50 万 元, 实 际 出 资 11 万 元, 全 部 由 平 湖 制 药 厂 投 入 平 湖 市 德 利 公 司 主 营 药 品 滋 补 品 水 果 水 产 医 疗 器 件 及 仪 器 的 批 发 及 零 售 在 清 退 职 工 集 资 款 后 平 湖 市 德 利 公 司 于 1998 年 1 月 注 销 (7)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成 立 1997 年 6 月 3 日, 在 上 述 政 府 部 门 的 主 导 下, 并 由 平 湖 市 产 权 交 易 所 鉴 证, 平 湖 制 药 厂 代 表 职 工 与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签 署 国 有 产 权 转 让 合 同 平 湖 制 药 厂 208 名 职 工 以 759, 元 受 让 了 平 湖 制 药 厂 整 体 权 益, 职 工 认 缴 资 金 201 万 元 与 受 让 款 759, 元 之 间 的 差 额 1,250, 元 作 为 增 资 款 平 湖 制 药 厂 向 认 缴 出 资 的 208 位 职 工 发 放 了 由 平 湖 市 产 权 交 易 所 统 一 监 制 的 股 权 证, 对 持 股 人 的 姓 名 持 股 金 额 等 信 息 予 以 明 确 1997 年 6 月 11 日,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在 平 湖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变 更 注 册 为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平 法 字 号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企 业 性 质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注 册 资 金 为 201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任 宝 华 (8) 股 份 合 作 制 期 间 的 股 权 变 动 情 况
37 平 湖 制 药 厂 由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改 制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后 至 2000 年 3 月 期 间, 由 于 原 有 职 工 股 东 职 位 变 动 离 职 以 及 新 聘 用 员 工 等 原 因, 依 据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章 程 及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职 工 持 股 管 理 办 法,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股 东 及 认 缴 资 金 发 生 相 应 变 动, 股 东 人 数 由 208 人 增 加 至 209 人, 其 中 增 加 5 人, 减 少 4 人, 认 缴 资 金 由 201 万 元 增 加 至 217 万 元 (9) 职 工 出 资 到 位 情 况 的 验 证 1997 年 5 月 平 湖 制 药 厂 从 全 民 所 有 制 改 制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注 册 资 金 增 至 201 万 元, 已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但 注 册 资 金 的 变 更 未 经 验 资 机 构 验 资 ; 股 份 合 作 制 期 间, 平 湖 制 药 厂 股 东 人 数 由 208 人 增 加 至 209 人, 实 收 资 本 由 201 万 元 变 更 为 217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变 更 未 经 验 资 机 构 验 资, 股 东 及 资 本 变 更 情 况 亦 未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2011 年 4 月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关 于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收 资 本 到 位 情 况 的 复 核 报 告 ( 天 健 验 号, 以 下 简 称 复 核 报 告 ): 截 至 1997 年 5 月 30 日 止,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收 到 原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任 宝 华 等 208 位 职 工 缴 入 的 现 金 出 资 款 201 万 元 其 中 :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已 于 1997 年 5 月 30 日 以 现 第 77 号 记 账 凭 证 代 平 湖 市 德 利 公 司 ( 系 原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全 资 子 公 司 ) 归 还 清 算 所 欠 职 工 ( 均 系 原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职 工 ) 集 资 款 1,278, 元, 其 中 951, 元 由 职 工 投 入 作 为 出 资 款 ; 归 还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职 工 集 资 款 55, 元, 由 职 工 投 入 作 为 出 资 款 ; 另 外 收 到 职 工 缴 纳 的 现 金 出 资 款 1,003, 元, 共 计 2,010, 元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于 1997 年 5 月 30 日 以 现 第 76 号 记 账 凭 证 收 到 原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任 宝 华 等 208 位 职 工 缴 入 现 金 2,010, 元 ( 通 过 上 述 代 垫 及 缴 入 后,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实 际 收 到 现 金 1,003, 元 ) 年 7 月, 浙 江 平 湖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1) 改 制 背 景 2000 年 5 月 9 日, 中 共 平 湖 市 委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和 深 化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的 试 行 意 见 ( 平 委 号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在 平 湖 市 前 几 年 国 有 企 业 改
38 革 实 践 的 基 础 上, 就 进 一 步 加 快 和 深 化 企 业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 1 改 制 目 标 : 全 市 所 有 一 般 竞 争 性 领 域 中 的 企 业 必 须 在 2000 年 底 前 完 成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改 制 目 标 是 将 股 份 合 作 制 改 组 为 由 经 营 者 和 骨 干 控 股 经 营 者 持 大 股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鼓 励 经 营 者 持 大 股 和 增 资 扩 股 2 改 制 方 式 :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应 以 转 让 收 购 或 回 购 的 方 式 使 股 权 向 经 营 者 和 骨 干 集 中, 不 断 合 理 股 权 配 置, 优 化 股 权 结 构, 增 强 股 权 活 力 3 审 批 部 门 : 由 企 业 主 管 部 门 结 合 系 统 实 际 制 订 具 体 实 施 办 法 后, 报 市 企 业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审 核 批 准 4 产 权 转 让 的 鉴 证 :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产 权 转 让 双 方 必 须 通 过 市 产 权 交 易 所 办 理 过 户 手 续, 并 相 应 办 理 有 关 变 更 手 续 由 平 湖 市 委 市 政 府 统 一 部 署, 在 平 湖 市 企 业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及 平 湖 市 工 业 局 的 主 导 下,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由 股 份 合 作 制 改 组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内 部 决 策 及 行 政 审 批 2000 年 2 月 13 日, 平 湖 制 药 厂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将 平 湖 制 药 厂 改 制 为 有 限 公 司,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员 工 股 本 金 全 部 回 购, 回 购 价 格 按 实 际 经 营 业 绩 计 算 改 制 后 的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仍 为 201 万 元, 由 主 要 经 营 管 理 层 成 员 及 技 术 骨 干 出 资, 其 中 陈 德 康 出 资 103 万 元 任 宝 华 出 资 27 万 元 王 月 淼 出 资 17 万 元 刘 有 潜 出 资 17 万 元 胡 正 国 出 资 15 万 元 钱 雷 兴 出 资 15 万 元 严 汉 英 出 资 7 万 元 2000 年 6 月 24 日, 平 湖 市 企 业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出 具 关 于 平 湖 制 药 厂 进 一 步 深 化 改 革 转 换 职 工 身 份 的 实 施 方 案 的 批 复 ( 平 企 改 办 号 ) 确 认 并 批 准 :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设 立 之 初 股 本 金 为 201 万 元, 股 东 人 数 为 208 人 股 份 合 作 制 存 续 期 间 股 本 金 增 加 16 万 元, 现 有 股 本 金 为 217 万 元, 股 东 人 数 为 209 人, 现 对 职 工 股 权 全 部 回 购, 股 权 回 购 价 格 以 三 年 来 经 营 业 绩 按 实 计 算 2000 年 3 月 31 日,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2,918, 元, 每 股 净 资 产 为 1.35 元 据 此, 职 工 股 权 回 购 价 格 确 定 为 1:1.35( 按 1:0.35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红 后, 每 1 元 出 资 额 按 1 元 平 价 回 购 )
39 2000 年 7 月 3 日, 平 湖 制 药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的 改 制 方 案, 将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从 职 工 持 股 的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改 制 为 经 营 者 和 骨 干 持 股 经 营 者 持 大 股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 职 工 股 的 回 购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成 立 截 至 2000 年 7 月 10 日,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向 股 东 支 付 了 全 部 股 金 本 息 209 名 股 东 在 领 取 股 金 本 息 时, 均 在 平 湖 制 药 厂 经 济 补 偿 金 及 股 金 本 息 发 放 明 细 表 ( 经 济 补 偿 金 即 身 份 置 换 金, 参 见 本 节 五 ( 二 ) 3 (5) 职 工 安 置 情 况 的 说 明 ) 上 签 名 确 认, 企 业 统 一 收 回 了 股 东 所 持 的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股 权 证 ; 其 中 6 名 股 东 因 股 权 证 遗 失, 在 领 取 股 金 本 息 款 项 时 向 企 业 出 具 了 股 权 证 遗 失 作 废 声 明 及 股 金 本 息 领 取 申 请 至 此,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完 成 了 回 购 209 名 股 东 所 持 217 万 元 股 权 因 股 份 合 作 制 期 间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实 收 资 本 由 201 万 元 增 加 到 217 万 元 未 在 工 商 行 政 部 门 进 行 变 更 登 记, 故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回 购 209 名 股 东 之 217 万 元 股 权 后 将 其 中 16 万 元 内 部 注 销 2000 年 7 月 10 日,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已 收 到 陈 德 康 现 金 出 资 103 万 元 任 宝 华 现 金 出 资 27 万 元 王 月 淼 现 金 出 资 17 万 元 刘 有 潜 现 金 出 资 17 万 元 胡 正 国 现 金 出 资 15 万 元 钱 雷 兴 现 金 出 资 15 万 元 严 汉 英 现 金 出 资 7 万 元, 共 计 201 万 元 2000 年 7 月 17 日,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在 平 湖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变 更 登 记 为 浙 江 平 湖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201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陈 德 康 中 共 平 湖 市 委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的 平 委 号 文 件 要 求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改 制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时, 产 权 转 让 双 方 必 须 通 过 市 产 权 交 易 所 办 理 产 权 过 户 手 续 2000 年 7 月 18 日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与 陈 德 康 等 7 人 在 平 湖 市 产 权 交 易 所 办 理 了 股 权 转 让 手 续, 平 湖 市 产 权 交 易 所 出 具 了 产 权 交 易 成 交 凭 证 浙 江 平 湖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40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陈 德 康 任 宝 华 刘 有 潜 王 月 淼 胡 正 国 钱 雷 兴 严 汉 英 合 计 (4)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的 验 证 由 于 从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改 制 为 浙 江 平 湖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未 进 行 验 资,2011 年 4 月,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复 核 报 告 : 2000 年 7 月, 浙 江 平 湖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201 万 元 实 际 到 位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于 2000 年 7 月 10 日 分 别 收 到 自 然 人 陈 德 康 缴 入 现 金 的 出 资 款 103 万 元 收 到 自 然 人 任 宝 华 缴 入 现 金 的 出 资 款 27 万 元 自 然 人 王 月 淼 缴 入 现 金 的 出 资 款 17 万 元 自 然 人 刘 有 潜 缴 入 现 金 的 出 资 款 17 万 元 自 然 人 胡 正 国 缴 入 现 金 的 出 资 款 15 万 元 自 然 人 钱 雷 兴 缴 入 现 金 的 出 资 款 15 万 元 自 然 人 严 汉 英 缴 入 现 金 的 出 资 款 7 万 元 公 司 已 于 2000 年 7 月 以 现 第 36 号 记 账 凭 证 入 账, 用 以 支 付 原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的 职 工 股 权 款 公 司 于 2000 年 7 月 18 日 在 平 湖 市 产 权 交 易 所 办 妥 股 权 交 易 手 续 (5) 职 工 安 置 情 况 的 说 明 2000 年 5 月 10 日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发 布 关 于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中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的 处 置 办 法 : 企 业 由 股 份 合 作 制 改 制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不 再 提 取 职 工 医 疗 养 老 保 险 金, 而 统 一 按 相 关 规 定 提 取 职 工 身 份 转 换 金 离 退 休 职 工 未 统 筹 部 分 费 用 和 精 简 退 职 遗 属 土 地 保 养 长 临 工 晚 年 生 活 补 助 对 象 等 人 员 生 活 费 等 同 时, 原 1997 年 由 全 民 所 有 制 改 制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时 提 取 的 职 工 医 疗 养 老 保 险 金 扣 减 企 业 实 际 列 支 数, 作 为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统 一 由 企 业 购 买 根 据 2000 年 6 月 经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平 湖 市 劳 动 局 平 湖 市 工 业 局 平 湖 市 企 业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审 核 确 认 的 平 湖 制 药 厂 改 制 企 业 ( 含 离 退 休 人 员 ) 计 提 费 用 申 报 表, 企 业 应 支 付 的 身 份 置 换 金 ( 包 括 补 偿 金 带 资 安 置 费 医 疗 费
41 养 老 保 险 金 生 活 补 助 费 ) 总 计 2,139, 元, 其 中 国 资 负 担 1,861, 元, 企 业 负 担 278, 元 上 述 身 份 置 换 金 已 全 部 支 付 完 毕 (6)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的 购 买 2000 年 5 月 10 日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下 发 关 于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中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的 处 置 办 法, 该 办 法 要 求 国 有 企 业 原 改 制 时 的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全 部 作 价 转 让 给 企 业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的 范 围 为 : 原 提 取 的 职 工 医 疗 养 老 保 险 金 ; 剥 离 的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 不 含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长 期 投 资 实 物 资 产 ; 其 他 国 有 资 产, 包 括 无 形 资 产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的 作 价 原 则 为 : 原 提 取 的 职 工 医 疗 养 老 保 险 金 按 改 制 时 提 取 数 扣 减 经 市 国 资 办 批 准 列 支 数 后 的 余 额 确 定, 剥 离 的 职 工 宿 舍 等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按 改 制 时 评 估 价 的 50 70% 确 定 ;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核 销 时 账 面 价 值 的 5 10% 作 价 确 定 ; 核 销 的 实 物 资 产 按 核 销 时 账 面 价 值 的 10 50% 作 价 确 定 ; 其 他 国 有 资 产 视 企 业 实 际 情 况 另 行 确 定 2004 年 8 月 3 日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平 湖 市 财 政 局 平 湖 市 经 贸 局 平 湖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联 合 出 具 关 于 浙 江 平 湖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等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平 国 资 办 号 ): 经 核 实, 截 至 2000 年 5 月 31 日 企 业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总 计 为 3,158, 元, 扣 除 经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平 湖 市 劳 动 局 平 湖 市 工 业 局 平 湖 市 企 业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审 核 确 认 的 企 业 改 制 提 留 的 身 份 置 换 金 国 资 负 担 部 分 1,861, 元, 公 司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出 让 价 格 确 定 为 1,297, 元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明 细 如 下 :
42 项 目 资 产 负 债 所 有 者 权 益 备 注 一 1997 年 核 销 的 问 题 资 产 +346, , 应 收 款 项 12, , 单 位 : 元 1997 年 核 销 259, 元, 其 中 应 收 账 款 83, 元, 其 他 应 收 款 176, 元, 作 价 率 5% 2 产 成 品 220, , 年 核 销 2,204, 元, 作 价 率 10% 3 原 辅 材 料 及 包 装 物 19, , 年 核 销 199, 元, 作 价 率 10% 4 固 定 资 产 93, , 二 原 提 取 的 离 退 休 职 工 医 疗 养 老 保 险 金 三 1997 年 剥 离 的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1,656, ,656, , , 四 应 付 职 工 福 利 费 -44, , 五 无 形 资 产 ( 白 内 障 新 药 研 发 支 出 ) 六 2000 年 6 月 提 取 身 份 置 换 金 ( 国 资 负 担 部 分 ) +914, , ,861, ,861, 年 核 销 的 在 建 工 程 881, 元 固 定 资 产 51, 元, 作 价 率 10% 1997 年 提 取 的 医 疗 养 老 保 险 金 2,023, 元, 扣 除 截 止 2000 年 5 月 31 日 企 业 实 际 列 支 的 366, 元, 作 价 率 100% 1997 年 剥 离 590, 元, 扣 除 无 偿 划 转 工 业 局 的 老 厂 区 资 产 197, 元, 剩 余 392, 元, 作 价 率 50% 根 据 市 政 府 平 政 发 号 文 件 批 复, 应 付 福 利 费 44, 元 作 为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由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购 买 嘉 兴 新 联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嘉 兴 专 审 计 报 告 (2004)94 号 : 截 至 1996 年 12 月 31 日 原 平 湖 制 药 厂 内 障 新 药 研 发 费 用 为 914, 元 无 形 资 产 作 价 率 100% 由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平 湖 市 企 业 改 制 领 导 小 组 平 湖 市 工 业 局 平 湖 市 劳 动 局 核 准 提 取 身 份 置 换 金 1,861, 元 ( 国 资 负 担 部 分 )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作 价 1,297, 由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上 缴 市 国 有 资 产 收 益 收 缴 专 户
43 2004 年 8 月 5 日,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与 平 湖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公 司 签 署 产 权 转 让 合 同, 约 定 平 湖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公 司 将 上 述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转 让 予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转 让 价 款 为 1,297, 元, 由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上 缴 国 有 资 产 收 益 收 缴 专 户 其 中, 首 期 付 款 比 例 不 低 于 30% 计 390,000 元, 付 款 期 为 2004 年 8 月 10 日 前, 剩 余 907, 元 自 合 同 签 订 日 起 60 日 内 付 清, 同 时 以 2004 年 8 月 10 日 为 计 息 基 准 日, 由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按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月 息 4.2 支 付 延 期 付 款 期 间 利 息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于 2004 年 8 月 10 日 支 付 首 期 应 付 款 390,000 元, 剩 余 款 项 907, 元 及 应 计 利 息 7, 元 已 于 2004 年 10 月 8 日 支 付 完 毕 (7)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对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相 关 事 项 的 确 认 2011 年 5 月 12 日,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关 于 对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相 关 事 宜 的 批 复 ( 平 政 发 号 ), 对 发 行 人 历 次 改 制 职 工 身 份 置 换 问 题 资 产 的 核 销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的 剥 离 及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的 购 买 等 历 史 沿 革 相 关 事 项 确 认 如 下 : 1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前 身 平 湖 制 药 厂 是 平 湖 市 ( 县 ) 工 业 局 所 属 地 方 国 有 企 业, 其 资 产 全 部 为 国 有 至 1996 年 12 月 31 日 止, 经 资 产 评 估 市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公 室 确 认, 平 湖 制 药 厂 资 产 总 额 为 34,346,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28,258, 元, 净 资 产 为 6,088, 元 ; 市 财 政 局 国 资 办 按 市 政 府 关 于 国 有 城 镇 集 体 企 业 试 行 股 份 合 作 制 的 意 见 的 规 定 同 意 报 损 有 问 题 资 产 提 取 养 老 保 险 金 剥 离 土 地 资 产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等 资 产 后, 确 认 平 湖 制 药 厂 净 资 产 为 843, 元 1997 年, 经 市 政 府 批 准 平 湖 制 药 厂 208 名 职 工 募 集 201 万 元, 按 优 惠 10% 后 的 759, 元, 受 让 平 湖 制 药 厂 的 整 体 权 益 ( 白 内 障 新 药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无 形 资 产 除 外 ), 剩 余 资 金 用 于 改 制 后 主 体 进 行 增 资, 并 整 体 改 组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合 法 合 规 同 时, 核 销 提 取 剥 离 的 资 产 由 平 湖 制 药 厂 按 规 定 使 用 1997 年 平 湖 制 药 厂 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和 程 序 规 定 完 成 股 份 合 作 制 改 制, 至 2000 年 期 间, 股 东 变 化 和 职 工 身 份 置 换 及 股 份 分 红 回 购 注 销 转 让 均 符 合 当 时 有 关 规 定 和 相 应 程 序 年 6 月 经 市 工 业 局 市 企 业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和 市 国 资 办 同 意,
44 平 湖 制 药 厂 足 额 提 取 职 工 安 置 费 2,139, 元 ( 包 括 在 职 职 工 身 份 置 换 补 偿 金 离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保 险 金 医 疗 保 障 费 用 及 生 活 补 助 费 等 ), 并 履 行 了 职 工 身 份 置 换 相 关 手 续 和 支 付 义 务 2004 年 8 月, 市 国 资 办 市 财 政 局 市 经 贸 局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对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等 有 关 问 题 进 行 批 复 按 基 准 日 2000 年 5 月 31 日,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3,158, 元 ( 包 括 白 内 障 新 药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无 形 资 产 价 值 914, 元 ), 扣 除 职 工 身 份 置 换 金 国 资 负 担 部 分 1,861, 元 后,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出 让 价 格 确 定 为 1,297, 元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分 两 次 以 现 金 形 式 上 缴 国 有 资 产 收 益 收 缴 专 户 1,304, 元 ( 其 中 利 息 7, 元 ) 年 6 月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经 市 企 业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批 准, 进 一 步 深 化 改 革 转 换 职 工 身 份, 按 市 政 府 有 关 规 定, 在 职 工 身 份 置 换, 股 份 分 红 回 购 注 销 转 让 和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的 基 础 上, 由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改 制 成 浙 江 平 湖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 陈 德 康 任 宝 华 王 月 淼 钱 雷 兴 刘 有 潜 胡 正 国 严 汉 英 等 7 位 自 然 人 受 让 201 万 元 之 股 权 ), 注 册 资 本 201 万 元 该 企 业 改 制 涉 及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界 定 国 有 资 产 转 让 和 企 业 改 制 操 作 均 符 合 当 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市 政 府 有 关 政 策 的 规 定, 真 实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国 有 资 产 流 失 和 产 权 纠 纷, 不 存 在 职 工 身 份 置 换 纠 纷 和 利 益 纠 纷 (8)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对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相 关 事 项 的 确 认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 出 具 了 浙 政 办 发 函 号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中 有 关 事 项 确 认 的 函, 同 意 平 湖 市 政 府 对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相 关 事 项 的 确 认 意 见 (9)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存 续 期 间 股 权 变 动 年 6 月 股 权 变 更 由 于 股 东 严 汉 英 去 世,2001 年 6 月 7 日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严 汉 英 持 有 的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股 权 变 更 为 其 配 偶 张 银 娣 持 有 年 5 月 股 权 转 让
45 2004 年 5 月 10 日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任 宝 华 刘 有 潜 王 月 淼 钱 雷 兴 张 银 娣 分 别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的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王 泉 平 任 宝 华 刘 有 潜 王 月 淼 钱 雷 兴 张 银 娣 于 2004 年 5 月 10 日 分 别 与 王 泉 平 签 署 股 东 转 让 出 资 合 同 书 及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以 转 让 前 一 年 末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的 净 资 产 为 作 价 依 据, 截 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的 净 资 产 为 2, 万 元, 每 元 出 资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10.9 元, 经 协 商 确 定 每 1 元 出 资 额 的 转 让 价 格 为 10 元 具 体 转 让 情 况 如 下 表 : 转 让 方 受 让 方 转 让 比 例 (%) 转 让 出 资 额 ( 万 元 ) 转 让 价 格 ( 万 元 ) 任 宝 华 刘 有 潜 王 月 淼 王 泉 平 钱 雷 兴 张 银 娣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均 已 支 付 完 毕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于 2005 年 3 月 1 日 就 上 述 股 权 变 更 在 平 湖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陈 德 康 王 泉 平 胡 正 国 合 计 (9) 公 司 名 称 的 变 更 2006 年 1 月 1 日, 公 司 名 称 由 浙 江 平 湖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 三 )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2008 年 9 月 28 日,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将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由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确 定 以 2008 年 9 月 30 日 为 改 制 的 审 计 基 准 日
46 2008 年 12 月 3 日, 上 海 上 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审 计 报 告 ( 上 会 师 报 字 2008 第 1270 号 ): 截 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172,483,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82,127, 元, 净 资 产 为 90,356, 元 2008 年 12 月 6 日,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由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全 体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以 发 起 设 立 方 式, 将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同 意 以 2008 年 9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账 面 净 资 产 90,356, 元 中 49,000,000 元 折 为 股 份 公 司 股 本, 其 余 41,356, 元 进 入 资 本 公 积 2008 年 12 月 11 日, 嘉 兴 信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嘉 信 会 验 号 ): 经 审 验,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6 日, 已 收 到 全 体 发 起 人 以 其 拥 有 的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经 审 计 后 的 净 资 产 人 民 币 90,356, 元 根 据 公 司 法 有 关 规 定, 按 照 公 司 折 股 方 案, 将 净 资 产 中 的 人 民 币 49,000,000 元 按 1:1 的 比 例 折 合 股 份 总 数 49,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剩 余 净 资 产 人 民 币 41,356, 元 计 入 股 份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2011 年 4 月,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复 核 报 告 :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6 日 止,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同 意,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4, 万 元, 股 份 总 数 为 4,900 万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根 据 公 司 发 起 人 协 议 及 章 程 等 规 定,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出 资 者 以 其 拥 有 的 截 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止 经 上 海 上 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 上 会 师 报 字 (2008) 第 1270 号 审 计 报 告 ) 后 的 公 司 账 面 净 资 产 90,356, 元 ( 其 中 : 实 收 资 本 2,010, 元, 资 本 公 积 3,154, 元, 盈 余 公 积 1,560, 元, 未 分 配 利 润 83,631, 元 ) 中 49,000, 元 折 合 股 份 总 数 49,000,000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其 余 净 资 产 41,356, 元 作 为 股 本 溢 价 记 入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情 况 业 经 嘉 兴 信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验 证 确 认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实 际 到 位 情 况 如 下 : 1. 公 司 股 东 陈 德 康 于 2008 年 12 月 6 日 以 拥 有 的 原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经 审 计 后 的 公 司 账 面 净 资 产 46,298, 元, 折 合 股 份 25,107,600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51.24%, 记 入 公 司 股 本 中 ; 2. 公 司 股 东 王 泉 平 于 2008 年 12 月 6 日 以 拥 有 的 原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47 司 经 审 计 后 的 公 司 账 面 净 资 产 折 合 股 份 37,317, 元, 折 合 股 份 20,237,000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41.30%, 记 入 公 司 股 本 中 ; 3. 公 司 股 东 胡 正 国 于 2008 年 12 月 6 日 以 拥 有 的 原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经 审 计 后 的 公 司 账 面 净 资 产 6,740, 元, 折 合 股 份 3,655,400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7.46%, 记 入 公 司 股 本 中 上 述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情 况, 公 司 已 于 2008 年 12 月 以 转 第 420 号 记 账 凭 证 入 账 2008 年 12 月 15 日 公 司 在 嘉 兴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完 成 变 更 登 记, 并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时 的 股 本 及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陈 德 康 2, 王 泉 平 2, 胡 正 国 合 计 4, ( 四 )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成 立 后 的 股 权 演 变 情 况 2010 年 发 行 人 股 东 王 泉 平 及 胡 正 国 因 资 金 需 求 拟 转 让 部 分 公 司 股 份, 上 海 景 兴 有 意 选 择 行 业 基 本 面 稳 定, 业 务 及 业 绩 增 长 较 为 明 确, 且 风 险 可 控 的 项 目 进 行 投 资, 经 当 事 人 协 商 后 自 愿 达 成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 因 胡 正 国 担 任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董 事, 根 据 公 司 法 规 定, 董 事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因 此, 胡 正 国 分 2 次 将 总 计 98 万 股 股 份 转 让 予 上 海 景 兴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年 2 月 股 权 转 让 陈 德 康 王 泉 平 胡 正 国 上 海 景 兴 2010 年 2 月 9 日 签 署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2 月 11 日 签 署 补 充 协 议, 王 泉 平 将 其 所 持 的 公 司 882 万 股 股 份 ( 占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总 数 18%) 转 让 给 上 海 景 兴, 胡 正 国 将 所 持 的 公 司 万 股 股 份 ( 占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总 数 1.865%) 转 让 给 上 海 景 兴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以 前 一 年 末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48 的 净 资 产 为 作 价 依 据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净 资 产 为 104,592, 元 ( 未 经 审 计 ), 每 股 净 资 产 为 2.13 元 股 权 转 让 当 事 人 协 商 将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确 定 为 每 股 2.04 元 浙 江 勤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对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截 止 2009 年 11 月 30 日 的 资 产 情 况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评 估 报 告 ( 浙 勤 评 报 号 ): 截 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 公 司 净 资 产 账 面 值 为 101,800, 元,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为 110,321, 元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款 已 支 付 完 毕 本 次 股 份 转 让 完 成 后,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的 股 本 及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陈 德 康 2, 王 泉 平 1, 上 海 景 兴 胡 正 国 合 计 4, 年 2 月 股 权 转 让 2011 年 2 月 11 日 陈 德 康 王 泉 平 胡 正 国 上 海 景 兴 签 署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胡 正 国 将 其 所 持 的 公 司 万 股 股 份 转 让 给 上 海 景 兴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参 照 2010 年 2 月 9 日 陈 德 康 王 泉 平 胡 正 国 上 海 景 兴 签 署 的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确 定 为 每 股 2.04 元 本 次 股 份 转 让 完 成 后,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陈 德 康 2, 王 泉 平 1, 上 海 景 兴 胡 正 国 合 计 4,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出 具 日, 公 司 股 权 未 再 发 生 变 化 ( 五 )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行 为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未 发 生 过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为 规 范 公 司 治 理,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2010 年 12 月 本 公 司 对 关 联 方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进 行 整 合, 收 购 其 与 外 包 装 及 印 刷
49 业 务 相 关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公 司 分 别 于 2010 年 12 月 11 日 及 2010 年 12 月 27 日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及 201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收 购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部 分 资 产 的 议 案 1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基 本 情 况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成 立 于 2001 年 9 月 20 日,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 企 业 性 质 为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注 册 资 金 50 万 元, 企 业 住 所 地 为 平 湖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兴 和 路 99 号, 主 营 业 务 为 包 装 装 潢 与 印 刷 投 资 人 为 自 然 人 文 蓉, 文 蓉 与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康 为 夫 妻 关 系,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为 公 司 关 联 方 2 收 购 的 资 产 范 围 和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本 次 收 购 的 资 产 范 围 为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与 外 包 装 及 印 刷 业 务 相 关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即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拥 有 的 建 筑 物 类 固 定 资 产 设 备 类 固 定 资 产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其 中, 建 筑 物 类 固 定 资 产 包 括 房 屋 7 幢, 合 计 建 筑 面 积 1, 平 方 米, 系 印 刷 车 间 综 合 车 间 及 简 易 办 公 用 房 等, 构 筑 物 及 其 他 辅 助 设 施 4 项, 主 要 为 围 墙 道 路 及 简 易 附 房 等 建 筑 物 类 固 定 资 产 对 应 的 土 地 已 取 得 由 平 湖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平 湖 国 用 (2002) 字 第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使 用 权 面 积 3, 平 方 米, 终 止 日 期 至 2052 年 4 月 10 日 设 备 类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胶 印 机 切 纸 机 印 刷 机 等 印 刷 设 备 2010 年 12 月 5 日, 坤 元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次 资 产 收 购 出 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坤 元 评 报 号 ):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10 年 10 月 31 日, 上 述 委 托 评 估 的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1,782,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2,474, 元, 评 估 增 值 691, 元, 增 值 率 为 38.80% 2010 年 12 月 23 日, 公 司 与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签 订 了 资 产 收 购 协 议 :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将 其 名 下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之 上 的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等 资 产 出 售 给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本 次 资 产 收 购 价 格 按 评 估 价 值 确 定 为 2,474, 元 2010 年 12 月 27 日, 公 司 召 开 201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收 购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部 分 资 产 的 议 案 公 司 于 2010 年
50 月 30 日 支 付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1,500, 元, 剩 余 974, 元 于 2011 年 5 月 支 付 完 毕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次 收 购 资 产 的 过 户 手 续 均 已 办 理 完 毕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 完 成 税 务 注 销 登 记,2011 年 6 月 13 日 刊 登 了 清 算 公 告,2011 年 9 月 1 日 完 成 工 商 注 销 手 续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成 立 了 印 刷 部, 并 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 取 得 平 湖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编 号 为 的 营 业 执 照 3 本 次 资 产 收 购 的 原 因 及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本 次 资 产 收 购 前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来 自 于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药 品 外 包 装 及 药 品 说 明 书 本 次 收 购 将 消 除 公 司 与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有 利 于 规 范 公 司 治 理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于 本 次 资 产 收 购 前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即 2009 年 末 的 资 产 总 额 及 2009 年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总 额 占 发 行 人 相 应 项 目 的 比 例 如 下 : 项 目 资 产 总 额 (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利 润 总 额 ( 万 元 )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18, , , 占 比 3.01% 3.14% 5.02% 上 表 中 数 据 显 示,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2009 年 末 资 产 总 额 与 发 行 人 同 期 末 相 应 指 标 相 比 不 超 过 20%;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2009 年 度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总 额 与 发 行 人 相 应 指 标 相 比 均 不 超 过 20% ( 六 ) 投 资 设 立 子 公 司 情 况 发 行 人 未 设 立 子 公 司 四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及 复 核 情 况 ( 一 )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1 地 方 国 营 平 湖 制 药 厂 1978 年 设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金 为 243,500 元 ; 根 据 平 湖 县 工 业 局 于 1986 年 9 月 26 日 确 认 的 资 金 资 信 证 明,1986 年 10 月 注 册 资 金 增 加 至
51 685,000 元 ; 根 据 平 湖 县 工 业 局 于 1989 年 7 月 22 日 确 认 的 资 金 资 信 证 明,1989 年 8 月 注 册 资 金 增 加 至 1,474,700 元 年 5 月, 平 湖 制 药 厂 由 全 民 所 有 制 改 制 为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注 册 资 金 增 加 至 201 万 元, 未 聘 请 验 资 机 构 进 行 验 资 年 7 月, 平 湖 制 药 厂 ( 股 份 合 作 ) 改 制 并 变 更 登 记 为 浙 江 平 湖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未 聘 请 验 资 机 构 进 行 验 资 年 12 月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注 册 资 本 由 201 万 元 变 更 为 4,900 万 元 嘉 兴 信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整 体 变 更 的 实 收 资 本 变 动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2008 年 12 月 11 日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嘉 信 会 验 号 ) ( 二 ) 验 资 复 核 情 况 2011 年 4 月,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关 于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收 资 本 到 位 情 况 的 复 核 报 告 ( 天 健 验 号 ), 对 发 行 人 历 史 沿 革 中 涉 及 的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情 况 进 行 了 复 核 五 发 行 人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年 4 月, 为 改 制 组 建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平 湖 制 药 厂 委 托 平 湖 市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以 1996 年 12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平 湖 制 药 厂 的 资 产 负 债 进 行 评 估 1997 年 4 月 29 日, 平 湖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平 资 评 (97)27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截 止 评 估 基 准 日 1996 年 12 月 31 日, 平 湖 制 药 厂 的 全 部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为 34,346,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28,258, 元, 净 资 产 为 6,088, 元 年 2 月 9 日 王 泉 平 胡 正 国 分 别 将 其 所 持 的 公 司 882 万 股 股 份 万 股 股 份 转 让 给 上 海 景 兴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浙 江 勤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对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截 止 2009 年 11 月 30 日 的 资 产 情 况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出 具 了 评 估 报 告 ( 浙 勤 评 报 号 ): 截 止 2009 年 11 月 30 日 公 司 净 资 产 账 面 值 为 101,800, 元,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为 110,321, 元
52 六 发 行 人 组 织 结 构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图 朱 在 龙 社 会 流 通 股 16.26% 83.74%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陈 德 康 王 泉 平 上 海 景 兴 胡 正 国 51.24% 23.30% 20.00% 5.46%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二 ) 发 行 人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图
53 ( 三 ) 内 部 机 构 设 置 及 主 要 职 能 1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 董 事 会 是 公 司 的 决 策 机 构, 对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以 及 提 名 委 员 会 ; 监 事 会 是 公 司 的 监 督 机 构, 对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 总 经 理 等 经 营 管 理 团 队 负 责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执 行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决 策 2 专 业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 审 查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 审 查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 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审 计 ;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事 宜 下 设 的 审 计 部 的 职 责 是 : 对 公 司 开 展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检 查 内 控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中 存 在 的 潜 在 风 险, 提 出 改 进 和 加 强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与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进 行 交 流 和 沟 通 及 外 部 审 计 的 委 托, 完 成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交 办 的 具 体 审 计 工 作 战 略 委 员 会 :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投 资 融 资 方 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资 本 运 作 资 产 经 营 项 目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项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 研 究 董 事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考 核 的 标 准, 进 行 考 核 并 提 出 建 议 ; 研 究 和 审 查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政 策 与 方 案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项 提 名 委 员 会 :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情 况 资 产 规 模 和 股 权 结 构 对 董 事 会 的 规 模 和 构 成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研 究 董 事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任 或 聘 任 标 准 和 程 序,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总 经 理 人 选 ; 在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时, 向 本 届 董 事 会 提 出 下 一 届 董 事 会 候 选 人 的 建 议 ; 在 总 经 理 聘 期 届 满 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新 聘 总 经 理 候 选 人 的 建 议 ; 对 董 事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在 必 要 时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提 出 更 换 董 事 总 经 理 或 其 他
54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意 见 或 建 议 3 主 要 职 能 管 理 部 门 财 务 部 : 根 据 国 家 财 务 法 规 及 公 司 情 况, 制 定 财 务 制 度, 负 责 参 与 年 度 财 务 计 划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日 常 的 会 计 核 算 和 财 务 预 算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现 有 资 产 管 理 工 作 进 行 公 司 成 本 费 用 预 测 计 划 控 制 分 析 ; 建 立 健 全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行 政 部 : 负 责 公 司 的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务 信 息 化 管 理 等 日 常 事 务, 协 助 总 经 理 进 行 各 部 门 之 间 的 综 合 协 调 落 实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进 行 档 案 印 章 的 保 管 及 文 书 的 收 发 ; 负 责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拟 订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计 划 ; 负 责 公 司 后 勤 物 品 采 购 会 务 接 待 食 堂 卫 生 保 安 纪 检 等 后 勤 保 障 工 作 营 销 中 心 : 负 责 各 地 区 市 场 的 开 拓 发 展 与 维 护, 制 定 并 分 解 实 施 营 销 发 展 目 标 进 行 产 品 推 广 跟 踪 销 售 回 款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负 责 产 品 的 报 价 管 理, 负 责 客 户 合 同 的 审 核 存 档 采 购 部 : 起 草 采 购 计 划 付 款 计 划 及 购 货 合 同 根 据 生 产 部 门 对 相 关 物 资 的 需 求, 收 集 建 立 供 应 商 档 案, 会 同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评 估 选 择 工 作, 建 立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录 根 据 公 司 的 物 资 需 求 计 划 及 库 存 优 化 计 划 编 制 供 应 计 划 并 组 织 采 购 确 保 合 理 库 存, 保 障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药 物 研 究 所 : 负 责 制 定 研 发 策 略, 编 制 研 发 总 体 规 划 ; 负 责 公 司 新 产 品 研 发 ; 负 责 研 发 项 目 管 理 项 目 经 费 申 报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 负 责 承 担 国 家 省 市 级 各 类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的 申 请 和 实 施 ; 负 责 公 司 药 品 注 册 专 利 申 请 等 相 关 工 作 的 安 排 和 组 织 实 施 质 量 管 理 部 : 负 责 药 品 生 产 全 过 程 的 质 量 管 理 ; 负 责 原 辅 料 包 装 材 料 标 签 中 间 体 成 品 的 取 样 检 验 留 样, 并 出 具 检 验 报 告 ; 行 使 物 料 和 中 间 产 品 是 否 使 用 的 权 利, 负 责 成 品 原 辅 料 放 行 审 核 ; 负 责 本 公 司 不 合 格 的 成 品 中 间 产 品 原 辅 料 包 装 材 料 等 的 处 理 ; 对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进 行 质 量 评 估 ; 负 责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文 件 的 修 订 增 订 ; 制 定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职 责 GMP 管 理 部 : 组 织 实 施 GMP 认 证 复 查 及 自 查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自 检 计 划 及 验 证 计 划 的 实 施 和 监 督 ; 制 定 公 司 各 部 门 人 员 的 GMP 培 训 计 划
55 工 程 部 : 负 责 公 司 新 建 工 程 及 改 造 项 目 的 设 备 工 程 招 标 及 安 装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设 备 设 施 的 检 修 维 护 保 养 工 作 ; 负 责 设 备 档 案 的 建 立 和 保 管 ; 负 责 制 定 设 备 的 标 准 操 作 程 序 负 责 公 司 能 源 安 全 环 保 及 消 防 管 理 生 产 管 理 部 : 制 定 并 执 行 公 司 生 产 计 划 ; 控 制 和 监 督 生 产 系 统, 以 实 现 公 司 生 产 目 标 参 与 制 定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与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 按 工 作 程 序 做 好 与 技 术 营 销 财 务 部 门 的 横 向 联 系 ; 组 织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设 备 的 应 用 推 广 ; 组 织 落 实 监 督 并 调 控 生 产 过 程 各 项 工 艺 质 量 成 本 产 量 指 标 等 ; 综 合 平 衡 年 度 生 产 任 务, 制 定 下 达 月 度 生 产 计 划, 做 到 均 衡 生 产 七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自 然 人 陈 德 康 先 生 其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住 所 地 :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身 份 证 号 码 : **** 国 籍 : 中 国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持 股 情 况 :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51.24% 的 股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康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 二 ) 其 他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情 况 1 上 海 景 兴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3 月 6 日 注 册 资 本 :2 亿 元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翔 殷 路 815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在 龙 经 营 范 围 : 实 业 投 资 ; 投 资 咨 询 ( 不 得 从 事 经 纪 ); 纸 制 品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纸 制 品 和 原 材 料 的 销 售, 从 事 货 物 与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企 业 经 营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件 经 营 )
56 持 股 情 况 :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20% 的 股 权 上 海 景 兴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上 海 景 兴 最 近 一 年 一 期 的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 未 经 审 计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额 21, , 负 债 总 额 所 有 者 权 益 20, ,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1-12 月 营 业 收 入 7, , 利 润 总 额 净 利 润 单 位 : 万 元 除 上 述 通 过 上 海 景 兴 控 制 的 子 公 司 外, 景 兴 纸 业 控 制 的 其 他 子 公 司 有 : 浙 江 景 兴 板 纸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75%; 平 湖 市 景 兴 包 装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95%, 南 京 景 兴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100%; 浙 江 顶 兴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57 持 股 比 例 为 100%; 澳 大 利 亚 景 兴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100% 景 兴 纸 业 或 上 海 景 兴 控 制 的 公 司 中 平 湖 市 景 兴 包 装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景 兴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景 兴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景 特 彩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景 特 彩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景 特 彩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的 业 务 范 围 含 包 装 装 潢 及 印 刷 业 务, 上 述 公 司 的 印 刷 业 务 工 艺 技 术 为 水 性 印 刷 及 凹 印 印 刷 ; 发 行 人 印 刷 业 务 的 工 艺 技 术 为 胶 印 印 刷, 在 工 艺 及 设 备 方 面 与 上 述 六 家 公 司 并 不 相 同, 技 术 上 不 能 相 互 替 代, 且 公 司 仅 为 内 部 药 品 外 包 装 及 说 明 书 提 供 印 刷, 不 对 外 经 营 公 司 与 景 兴 纸 业 及 其 子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景 兴 纸 业 及 其 子 公 司 未 向 公 司 提 供 包 装 及 印 刷 服 务, 不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上 海 景 兴 受 让 公 司 股 份 后, 经 其 推 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汪 为 民 姚 洁 青 为 公 司 董 事, 选 举 徐 俊 发 为 公 司 监 事, 除 因 此 而 产 生 的 关 联 关 系 外, 上 海 景 兴 及 景 兴 纸 业 的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本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关 联 关 系 汪 为 民 姚 洁 青 徐 俊 发 兼 职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2 王 泉 平 性 别 : 男 住 所 地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南 路 身 份 证 号 码 : **** 国 籍 : 中 国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持 股 情 况 :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23.3% 的 股 权 王 泉 平 简 要 从 业 经 历 :1991 年 至 1995 年 任 平 湖 市 天 姻 制 衣 社 厂 长 ;1996 年 至 2003 年 任 嘉 兴 马 宝 狮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2003 年 起 至 今 任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现 任 嘉 兴 市 人 大 代 表 平 湖 市 人 大 代 表 平 湖 市 工 商 联 副 会 长 3 胡 正 国 性 别 : 男
58 住 所 地 :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身 份 证 号 码 : **** 国 籍 : 中 国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持 股 情 况 :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5.46% 的 股 权 胡 正 国 简 要 从 业 经 历 :1988 年 8 月 毕 业 于 浙 江 医 科 大 学, 同 年 进 入 平 湖 制 药 厂 工 作 至 今 1988 年 至 1994 年 在 中 心 试 验 室 从 事 新 产 品 研 发 ;1994 年 至 1996 年 任 质 检 科 长 ;1996 年 至 2000 年 任 副 厂 长 ;2000 年 至 2005 年 任 副 总 经 理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 现 任 莎 普 爱 思 股 份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兼 总 工 程 师, 平 湖 市 药 学 会 理 事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情 况 1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4,900 万 股,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1,635 万 股 A 股 股 票,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6,535 万 股 本 次 拟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5.02% 2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股 本 结 构 股 东 类 别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4, % 4, %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1, % 合 计 4, % 6, % 3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各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 名 称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陈 德 康 2, , 王 泉 平 1, , 上 海 景 兴 胡 正 国
59 5 社 会 公 众 股 - - 1, 合 计 4, ,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序 号 自 然 人 股 东 名 称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1 陈 德 康 2, % 董 事 长 2 王 泉 平 1, % 无 任 职 3 胡 正 国 %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总 工 程 师 5 股 东 中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情 况 公 司 股 东 中 无 战 略 投 资 者 6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股 情 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股 情 况 参 见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等 情 况 7 内 部 职 工 股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信 托 持 股 股 东 数 量 超 过 200 人 公 司 未 发 行 过 内 部 职 工 股, 也 不 曾 存 在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股 东 数 量 超 过 200 人 的 情 况 8 委 托 持 股 情 况 公 司 不 存 在 委 托 持 股 的 情 况 ( 二 ) 股 东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三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扉 页 之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60 ( 四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股 份 质 押 情 况 控 股 股 东 陈 德 康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被 质 押 的 情 况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一 ) 员 工 人 数 变 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如 下 : 时 间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 类 别 公 司 员 工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员 工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员 工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员 工 劳 务 派 遣 人 数 ( 二 ) 员 工 结 构 1 按 职 务 分 岗 位 类 别 人 数 比 例 生 产 人 员 % 行 政 人 员 %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 销 售 人 员 % 财 务 人 员 % 总 计 % 2 按 学 历 分 学 历 人 数 比 例 本 科 以 上 % 大 专 % 中 专 ( 职 高 ) % 高 中 及 以 下 % 总 计 % 3 按 年 龄 分
61 年 龄 区 间 人 数 比 例 30 岁 以 下 % 岁 % 岁 % 50 岁 以 上 % 总 计 % ( 三 ) 发 行 人 执 行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情 况 本 公 司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按 照 劳 动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与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员 工 根 据 劳 动 合 同 享 受 权 利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义 务 本 公 司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浙 江 省 的 有 关 规 定, 为 员 工 办 理 了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并 为 员 工 缴 存 住 房 公 积 金 1 发 行 人 为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金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时 间 缴 费 基 数 缴 纳 主 体 缴 纳 比 例 年 度 缴 纳 金 额 2008 年 1,100 公 司 18% 个 人 8% 1,744, 养 老 保 险 2009 年 1-3 月 2009 年 4-12 月 2010 年 1-3 月 2010 年 4-12 月 1,230 1,300 公 司 14% 个 人 8% 公 司 15% 个 人 8% 公 司 15% 个 人 8% 公 司 14% 个 人 8% 1,525, ,534, 年 1-9 月 1,370 公 司 14% 个 人 8% 2,334, 医 疗 保 险 2008 年 1, 年 1,400 公 司 7%+2 元 个 人 2% 公 司 7%+2 元 个 人 2% 768, , 年 1,300 公 司 7%+2 元 1,046,
62 个 人 2% 2011 年 1-9 月 1,370 公 司 7%+2 元 个 人 2% 987, 年 1,100 公 司 2% 个 人 1%( 非 农 ) 174, 失 业 保 险 2009 年 1, 年 1,300 公 司 2% 个 人 1%( 非 农 ) 公 司 2% 个 人 1%( 非 农 ) 180, , 年 1-9 月 1,370 公 司 2% 个 人 1%( 非 农 ) 255, 年 1,100 公 司 0.50% 个 人 不 承 担 33, 生 育 保 险 2009 年 1, 年 1,300 公 司 0.50% 个 人 不 承 担 公 司 0.50% 个 人 不 承 担 30, , 年 1-9 月 1,370 公 司 0.50% 个 人 不 承 担 53, 年 1,100 公 司 0.50% 个 人 不 承 担 42, 工 伤 保 险 2009 年 1, 年 1,300 公 司 0.50% 个 人 不 承 担 公 司 0.50% 个 人 不 承 担 37, , 年 1-9 月 1,370 公 司 0.50% 个 人 不 承 担 73, 发 行 人 为 其 员 工 缴 存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时 间 缴 费 基 数 缴 费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1-9 月 缴 费 金 额 住 房 公 积 金 2011 年 1-9 月 1300 公 司 10% 个 人 10% 1,813,
63 3 全 员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金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情 况 :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发 行 人 员 工 人 数 为 787 人, 其 中,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金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员 工 人 数 为 768 名, 其 余 19 名 员 工 为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无 需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金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2011 年 10 月, 平 湖 市 社 会 保 险 管 理 中 心 对 本 公 司 遵 守 劳 动 法 律 法 规 情 况 及 职 工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出 具 证 明 :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依 法 缴 纳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金, 执 行 的 缴 费 基 数 和 缴 费 比 例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且 截 至 本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从 未 受 到 社 会 保 障 主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2011 年 10 月, 嘉 兴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平 湖 分 中 心 出 具 证 明 :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依 法 为 其 员 工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执 行 的 缴 费 基 数 和 缴 费 比 例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且 截 至 本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从 未 受 到 过 住 房 公 积 金 主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陈 德 康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就 发 行 人 为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金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事 宜, 做 出 承 诺 如 下 : 如 果 公 司 被 有 权 政 府 部 门 要 求 为 职 工 补 缴 社 会 保 险 金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或 公 司 因 未 为 职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金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而 被 罚 款 或 遭 受 其 他 损 失 的, 本 人 承 诺 将 由 本 人 承 担 公 司 应 补 缴 的 社 会 保 险 金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并 赔 偿 公 司 由 此 所 遭 受 的 处 罚 和 其 他 一 切 损 失 ( 四 ) 临 时 性 用 工 的 安 排 2010 年 全 国 各 地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用 工 荒, 公 司 也 面 临 招 工 难 的 问 题,2010 年 11 月 公 司 决 定 通 过 向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招 募 部 分 对 专 业 技 术 要 求 较 低 的 操 作 人 员 及 临 时 性 的 药 品 宣 传 促 销 人 员, 以 此 作 为 公 司 招 募 员 工 的 一 种 补 充 手 段 2010 年 12 月 1 日 公 司 与 平 湖 市 广 达 劳 务 派 遣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劳 动 事 务 代 理 协 议 书 平 湖 市 广 达 劳 务 派 遣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法 人 注 册 号 为 , 经 营 范 围 为 为 国 内 企 业 提 供 劳 务 派 遣 服 务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通 过 劳 务 派 遣 方 式 招 募 的 员 工 人 数 为 112 人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通 过 劳 务 派 遣 方 式 招 募 的 员 工 人 数 为 233 人, 其 中 临 时 促
64 销 人 员 为 36 人, 操 作 工 为 197 人 十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 一 ) 非 竞 争 承 诺 公 司 股 东 陈 德 康 王 泉 平 上 海 景 兴 胡 正 国 均 出 具 非 竞 争 承 诺 函,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二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康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承 诺 :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发 行 人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65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以 眼 科 特 色 药 物 与 大 输 液 基 本 药 物 为 支 柱, 涵 盖 眼 科 类 体 液 平 衡 类 全 身 抗 感 染 类 等 各 类 药 物 的 医 药 产 品 莎 普 爱 思, 是 英 文 Sharp Eyes ( 明 亮 的 眼 睛 ) 的 音 译 本 公 司 秉 持 精 诚 济 世, 祛 翳 复 明 的 宗 旨, 从 事 各 类 眼 科 用 药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致 力 于 通 过 持 续 的 研 发 创 新 与 消 费 者 教 育, 帮 助 患 者 认 知 预 防 延 缓 治 疗 眼 科 疾 病, 使 其 拥 有 健 康 明 亮 的 眼 睛, 更 好 地 享 受 生 活 公 司 已 经 推 出 抗 白 内 障 抗 感 染 治 疗 青 光 眼 的 系 列 眼 科 药 品, 其 中 核 心 产 品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于 1997 年 获 得 国 家 二 类 新 药 证 书 4, 被 列 入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和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计 划, 并 荣 获 浙 江 省 名 牌 产 品 称 号 2008 年 ~2010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 万 元 3, 万 元 9, 万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011 年 1~9 月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量 继 续 大 幅 增 长, 销 售 收 入 达 到 13, 万 元 根 据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的 调 研 数 据,2010 年 该 产 品 在 全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占 有 率 15.88%, 市 场 份 额 排 名 全 国 第 一 5 抗 感 染 眼 科 新 药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是 2011 年 4 月 获 得 批 准 的 国 家 2 类 新 药 6, 该 产 品 属 于 第 四 代 喹 诺 酮 类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敏 感 菌 引 起 的 细 菌 性 结 膜 炎 该 产 品 是 公 司 未 来 重 点 发 展 的 眼 科 产 品 之 一 公 司 同 时 也 研 发 生 产 大 输 液 片 剂 口 服 溶 液 剂 栓 剂 胶 囊 剂 等 药 物, 主 要 包 括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肌 苷 口 服 溶 液 等 产 品, 其 中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被 列 入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计 划 年 5 月 1 日 以 前, 新 药 申 请 按 卫 生 部 1985 年 颁 布 的 新 药 审 批 办 法 执 行 其 中 西 药 中 的 二 类 新 药 指 国 外 已 批 准 生 产, 但 未 列 入 一 国 药 典 的 原 料 药 品 及 其 制 剂 5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眼 科 产 品 的 市 场 份 额 均 按 照 市 场 零 售 价 格 计 算 6 根 据 2007 年 10 月 1 日 开 始 实 行 的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化 学 药 品 2 类 新 药 指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且 尚 未 在 国 内 外 上 市 销 售 的 制 剂
66 公 司 坚 持 自 主 创 新 与 产 学 研 合 作 相 结 合 的 研 发 模 式, 已 取 得 多 项 成 果 公 司 已 经 获 得 13 个 新 药 证 书, 并 已 获 得 3 个 发 明 专 利 公 司 正 在 研 发 包 括 2 个 1 类 新 药 在 内 的 多 种 新 产 品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二 )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情 况 1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公 司 共 拥 有 56 个 药 品 品 种 的 92 个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公 司 医 药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肌 苷 口 服 溶 液 等 品 种, 按 剂 型 可 分 为 滴 眼 液 大 输 液 口 服 溶 液 剂 片 剂 栓 剂 胶 囊 剂 等 类 别, 按 功 能 主 治 可 分 为 眼 科 类 体 液 平 衡 类 全 身 抗 感 染 类 等 类 别 如 果 按 剂 型 分 类, 各 类 药 品 的 品 种 数 量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数 量 与 新 药 证 书 数 量 情 况 如 下 : 剂 型 品 种 数 量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数 量 新 药 证 书 数 量 滴 眼 液 大 输 液 口 服 溶 液 剂 1 2 片 剂 栓 剂 4 5 胶 囊 剂 颗 粒 剂 3 3 冲 洗 剂 1 1 合 剂 2 2 原 料 药 合 计 具 体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清 单 请 见 本 节 五 发 行 人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之 ( 三 )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特 许 经 营 权 2 主 要 产 品 的 营 业 收 入 情 况
67 在 公 司 所 有 产 品 中, 滴 眼 液 与 大 输 液 是 两 大 主 要 产 品 2011 年 1~9 月, 滴 眼 液 与 大 输 液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83.49% 治 疗 白 内 障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是 本 公 司 的 核 心 产 品,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46.6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营 业 收 入 及 其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品 类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滴 眼 液 13, % 9, % 3, % 1, % 其 中 :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13, % 9, % 3, % 1, % 大 输 液 10, % 12, % 10, % 10, % 其 中 : 软 袋 大 输 液 7, % 8, % 6, % 6, % 玻 瓶 大 输 液 % 1, % % % 塑 瓶 大 输 液 2, % 2, % 2, % 3, %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肌 苷 口 服 溶 液 等 其 他 产 品 4, % 4, % 3, % 2, % 合 计 29, % 27, % 17, % 14, % 3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用 途 介 绍 (1)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及 其 功 能 主 治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名 称 剂 型 主 要 适 应 症 如 下 : 剂 型 药 品 名 称 主 要 适 应 症 滴 眼 液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早 期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适 用 于 敏 感 菌 引 起 的 细 菌 性 结 膜 炎 的 治 疗
68 大 输 液 片 剂 口 服 溶 液 剂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适 用 于 补 充 能 量 和 体 液 ; 低 血 糖 症 ; 高 钾 血 症 ; 高 渗 溶 液 用 作 组 织 脱 水 剂 ; 配 制 腹 膜 透 析 液 ; 药 物 稀 释 剂 ; 静 脉 法 葡 萄 糖 耐 量 试 验 适 用 于 各 种 原 因 所 致 的 失 水, 包 括 低 渗 性 等 渗 性 和 高 渗 性 失 水 ; 高 渗 性 非 酮 症 糖 尿 病 昏 迷, 应 用 等 渗 性 或 低 渗 性 氯 化 钠 可 纠 正 失 水 和 高 渗 状 态 ; 低 氯 性 代 谢 性 碱 中 毒 ; 外 用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眼 部 洗 涤 伤 口 等 ; 产 科 的 水 囊 引 产 适 用 于 敏 感 细 菌 所 引 起 的 呼 吸 系 统 感 染 泌 尿 系 统 感 染 生 殖 系 统 感 染 皮 肤 软 组 织 感 染 肠 道 感 染 败 血 症 与 粒 细 胞 减 少 及 免 疫 功 能 低 下 患 者 的 各 种 感 染 等 适 用 于 敏 感 细 菌 引 起 的 慢 性 呼 吸 道 疾 病 继 发 性 感 染 ; 肾 盂 肾 炎 复 杂 性 膀 胱 炎 前 列 腺 炎 ; 烧 伤 创 面 感 染, 外 科 伤 口 感 染 ; 胆 囊 炎 胆 管 炎 肝 脓 肿 ; 腹 腔 内 脓 肿 腹 膜 炎 ; 生 殖 器 官 感 染 等 适 用 于 对 头 孢 克 肟 敏 感 的 病 菌 引 起 的 呼 吸 系 统 感 染 ; 肾 盂 肾 炎 膀 胱 炎 淋 球 菌 性 尿 道 炎 ; 胆 囊 炎 胆 管 炎 ; 猩 红 热 ; 中 耳 炎 副 鼻 窦 炎 等 疾 病 肌 苷 口 服 溶 液 适 用 于 急 慢 性 肝 炎 的 辅 助 治 疗 (2)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简 介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是 本 公 司 与 江 苏 省 药 物 研 究 所 合 作 研 发 的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曾 被 列 入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和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计 划, 于 1997 年 获 得 国 家 眼 科 二 类 新 药 证 书, 是 国 内 唯 一 拥 有 商 品 名 的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1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发 展 史 苄 达 赖 氨 酸 (bendazac lysine, BDZL) 首 先 由 Angelini 制 药 集 团 于 1983 年 在 意 大 利 上 市 此 后 国 外 学 术 研 究 文 献 肯 定 了 苄 达 赖 氨 酸 的 抗 白 内 障 作 用, 认 为 该 药 作 为 醛 糖 还 原 酶 抑 制 剂, 对 糖 性 白 内 障 与 多 种 类 型 早 期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有 预 防 和 治 疗 作 用 江 苏 省 药 物 研 究 所 眼 科 药 理 专 家 严 汉 英 教 授 领 导 的 课 题 组 于 1989 年 开 始 进
69 行 应 用 基 础 研 究, 得 到 了 苄 达 赖 氨 酸 原 料 药 纯 品, 并 进 行 了 初 步 的 药 效 学 研 究 1991 年 本 公 司 与 江 苏 省 药 物 研 究 所 签 订 协 议, 开 始 按 国 家 二 类 新 药 要 求 联 合 研 制 开 发 苄 达 赖 氨 酸 原 料 药 与 滴 眼 液 1991 年 该 项 目 被 列 入 八 五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1992 年 开 始 申 请 临 床 试 验 ;1994 年 获 得 新 药 临 床 研 究 批 件 ;1995 年 完 成 Ⅱ 期 临 床 研 究 ;1997 年 苄 达 赖 氨 酸 原 料 药 及 滴 眼 液 通 过 卫 生 部 新 药 评 审 中 心 的 评 审, 取 得 二 类 新 药 证 书 和 生 产 批 件, 获 批 试 生 产 ;1997 年 中 华 医 学 会 在 北 京 召 开 专 家 咨 询 会 议, 研 究 制 定 了 该 产 品 的 Ⅲ 期 临 床 试 验 方 案 ;1998 年 8 月 完 成 Ⅲ 期 临 床 试 验 ;1998 年 12 月 国 家 药 监 局 同 意 转 正 式 生 产 2004 年 国 家 药 监 局 批 准 将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转 换 为 OTC 药 物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在 国 内 的 实 际 使 用 历 程 可 以 分 为 两 个 阶 段 : 第 一 阶 段 从 1997 年 获 得 生 产 批 件 开 始 至 2004 年 该 产 品 转 换 为 OTC 药 物 为 止 在 这 个 阶 段, 本 公 司 是 唯 一 的 生 产 厂 商, 在 医 院 推 广 使 用 该 产 品 第 二 阶 段 从 2004 年 12 月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转 换 为 OTC 药 物 开 始 至 今 该 产 品 同 时 在 药 店 与 医 院 销 售 从 2005 年 开 始 其 他 厂 商 陆 续 获 得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但 这 些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较 小, 本 公 司 一 直 是 该 产 品 的 主 要 生 产 厂 家 2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药 理 学 分 析 白 内 障 是 指 晶 状 体 内 蛋 白 质 发 生 变 性 聚 集 和 沉 淀, 使 透 明 的 晶 状 体 逐 渐 混 浊, 进 而 影 响 视 力 的 病 症 白 内 障 根 据 病 因 和 形 态 可 分 成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先 天 性 白 内 障 并 发 性 白 内 障 外 伤 性 白 内 障 和 继 发 性 白 内 障 等 类 型, 其 中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是 目 前 发 病 率 最 高 的 一 种 病 症 一 般 来 说, 在 45 岁 以 后 开 始 得 病 的 患 者, 其 病 症 均 可 定 义 为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研 究 结 果 表 明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的 形 成 与 醛 糖 还 原 酶 有 关 因 为 晶 状 体 中 存 在 醛 糖 还 原 酶, 在 晶 状 体 上 皮 细 胞 中 尤 为 丰 富, 进 入 晶 状 体 的 葡 萄 糖 和 半 乳 糖 在 醛 糖 还 原 酶 的 作 用 下, 还 原 成 难 以 渗 出 细 胞 膜 的 醇 类, 并 从 细 胞 膜 外 吸 收 水 分 进 入 晶 状 体 中, 致 使 晶 状 体 蛋 白 纤 维 膨 胀, 结 构 混 乱, 改 变 透 光 性, 形 成 白 内 障 苄 达 赖 氨 酸 作 为 醛 糖 还 原 酶 抑 制 剂, 具 有 有 效 的 抗 白 内 障 作 用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含 0.5% 苄 达 赖 氨 酸, 局 部 用 药 后 能 进 入 眼 组 织 和 房 水, 并 能 有 效 在 晶 状 体
70 内 浓 集, 抑 制 醛 糖 还 原 酶 的 活 性, 从 而 达 到 抗 白 内 障 的 效 果 3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临 床 试 验 1998 年 1 月 ~7 月, 北 京 医 科 大 学 第 三 医 院 中 山 医 科 大 学 中 山 眼 科 中 心 北 大 医 院 宣 武 医 院 浙 江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第 一 医 院 浙 江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第 二 医 院 南 京 市 第 一 医 院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第 二 医 院 等 17 家 医 院 参 与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的 Ⅲ 期 临 床 试 验 Ⅲ 期 临 床 试 验 综 合 总 有 效 率 达 到 73.73%, 与 Ⅱ 期 临 床 试 验 总 有 效 率 71.13% 相 似 临 床 试 验 结 论 是,0.5%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是 一 种 安 全 确 实 有 效 的 抗 白 内 障 新 药 4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业 务 发 展 历 程 公 司 于 1997 年 获 得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国 家 二 类 新 药 证 书 与 生 产 批 件 后, 开 始 在 医 院 市 场 推 广 该 产 品 由 于 早 期 白 内 障 患 者 对 自 身 病 况 认 知 度 不 高, 求 诊 率 很 低, 去 医 院 就 诊 的 绝 大 部 分 是 较 晚 期 的 患 者, 医 生 一 般 建 议 以 手 术 方 式 治 疗, 因 此 公 司 虽 然 尽 力 在 医 院 推 广, 但 未 达 到 预 期 效 果 2004 年 12 月, 国 家 药 监 局 批 准 将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转 换 为 OTC 药 物, 公 司 开 始 尝 试 在 药 店 渠 道 销 售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并 探 索 OTC 市 场 的 营 销 模 式 由 于 初 期 缺 乏 OTC 市 场 的 销 售 经 验, 公 司 于 2005 年 ~2007 年 采 取 代 理 模 式, 渠 道 管 理 与 市 场 推 广 由 代 理 商 负 责 该 阶 段 的 业 务 实 践 一 方 面 使 公 司 了 解 患 者 的 需 求, 深 入 学 习 理 解 OTC 市 场 营 销 的 方 法, 另 一 方 面 一 定 程 度 上 开 拓 了 广 东 市 场, 为 公 司 日 后 发 展 打 下 基 础 经 过 几 年 的 营 销 实 践, 公 司 认 识 到 多 数 早 期 白 内 障 患 者 缺 乏 治 疗 意 识, 也 缺 乏 对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疗 效 的 了 解, 因 此 将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对 早 期 白 内 障 的 治 疗 作 用 通 过 各 种 方 式 向 白 内 障 患 者 进 行 教 育 和 宣 传 是 提 高 销 量 的 关 键 由 于 采 用 代 理 模 式 无 法 掌 握 销 售 渠 道, 不 利 于 市 场 的 有 效 开 拓 与 公 司 业 务 的 持 续 发 展,2007 年 底 公 司 进 行 渠 道 模 式 变 革, 开 始 自 主 销 售, 并 在 广 东 市 场 试 点 新 的 OTC 市 场 营 销 模 式 公 司 以 渠 道 全 程 管 理 模 式 将 营 销 管 理 从 经 销 商 扩 展 到 药 店, 同 时 采 取 锁 定 区 域 集 中 推 广 滚 动 开 发 的 策 略 进 行 广 告 投 放, 并 通 过 医 院 药 店 进 行 产 品 宣 传, 让 更 多 的 人 了 解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公 司 的 营 销 措
71 施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效 果,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在 广 东 市 场 的 销 量 在 报 告 期 内 得 到 突 破 性 增 长 2008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开 始 在 全 国 主 要 市 场 设 置 营 销 网 点, 选 择 经 销 商, 并 与 经 销 商 合 作 开 发 当 地 市 场 2009 年 公 司 将 在 广 东 试 行 成 功 的 营 销 模 式 向 国 内 其 他 省 份 梯 度 复 制, 开 始 在 渠 道 建 设 初 步 完 成 的 市 场 进 行 广 告 推 广 浙 江 市 场 从 2009 年 开 始 复 制 广 东 市 场 的 成 长 趋 势, 湖 北 湖 南 等 市 场 从 2010 年 开 始 复 制 浙 江 市 场 2009 年 以 来 的 成 长 趋 势, 显 示 出 公 司 营 销 模 式 良 好 的 复 制 能 力 5 其 他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生 产 厂 家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国 内 主 要 有 9 家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生 产 厂 家, 除 本 公 司 外 的 其 他 8 家 厂 家 及 其 经 营 产 品 情 况 如 下 : 7 公 司 珠 海 联 邦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凯 茂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长 春 普 华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宁 夏 康 亚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民 生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远 大 医 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河 北 医 科 大 学 制 药 厂 安 徽 省 双 科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产 品 抗 生 素 类 解 热 镇 痛 类 抗 过 敏 药 制 剂 ; 阿 莫 西 林 原 料 药 ;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7-ACA 及 克 拉 维 酸 叔 辛 胺 盐 等 注 射 用 重 组 人 促 红 素 ; 注 射 用 重 组 链 激 酶 ; 注 射 用 重 组 人 干 扰 素 ;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等 复 方 熊 胆 滴 眼 液 ; 益 心 酮 滴 丸 ; 麦 塞 莱 茵 盐 酸 美 司 坦 片 ;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 丹 芎 跌 打 膏 等 格 润 - 氯 霉 素 滴 眼 液 ; 盐 酸 洛 美 沙 星 滴 眼 液 ;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 美 洛 昔 康 片 ; 羟 苯 磺 酸 钙 胶 囊 ; 吲 达 帕 胺 缓 释 片 ; 羟 苯 磺 酸 钙 原 料 药 ; 苄 达 赖 氨 酸 原 料 药 等 民 生 普 瑞 宝 益 生 菌 颗 粒 ; 多 维 元 素 片 ; 金 维 他 天 然 VE; 灵 芝 胶 囊 ;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 重 酒 石 酸 长 春 瑞 滨 注 射 液 ; 西 艾 克 ; 乙 酰 半 胱 氨 酸 注 射 液 等 诺 佳 系 列 为 主 的 抗 菌 药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以 欣 维 宁 为 主 的 心 血 管 用 药 以 诺 宁 为 主 的 肝 病 用 药 以 白 内 停 和 晶 明 为 主 的 眼 科 用 药 以 重 酒 石 酸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和 安 乃 近 为 主 的 原 料 药 等 单 克 隆 抗 体 血 型 定 型 试 剂 ;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 心 血 通 注 射 液 ; 急 救 盒 ; 法 克 林 滴 眼 液 ; 牛 磺 酸 滴 眼 液 ; 尼 莫 地 平 等 金 珍 滴 眼 液 ; 那 格 列 奈 ;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 苄 达 赖 氨 酸 ; 萘 扑 维 滴 眼 液 ; 替 米 沙 坦 ;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 加 替 沙 星 滴 眼 液 等 上 述 大 部 分 竞 争 对 手 未 将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作 为 主 要 产 品 根 据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的 研 究 报 告,2010 年 上 述 8 家 厂 商 在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市 场 中 合 7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及 其 产 品 资 料 来 自 于 互 联 网 络
72 计 约 占 8% 的 市 场 份 额 6 公 司 竞 争 优 势 与 市 场 份 额 本 公 司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的 主 要 竞 争 优 势 如 下 : A 技 术 先 创 性 优 势 公 司 是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及 其 主 要 原 料 药 苄 达 赖 氨 酸 的 新 药 申 请 人 国 内 首 家 生 产 厂 商, 并 参 与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国 家 标 准 的 制 定 本 公 司 于 1997 年 取 得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与 苄 达 赖 氨 酸 原 料 药 的 新 药 证 书, 并 获 得 6 年 的 新 药 保 护 期 新 药 保 护 期 到 期 后, 其 他 厂 商 才 开 始 仿 制 药 申 请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国 内 共 有 8 家 厂 商 按 仿 制 药 申 请 并 取 得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8 在 国 内 所 有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生 产 厂 商 中, 本 公 司 是 唯 一 一 家 按 国 家 二 类 新 药 要 求 研 制 该 产 品, 并 完 成 经 国 家 批 准 的 Ⅱ Ⅲ 期 临 床 试 验 且 掌 握 相 关 临 床 应 用 数 据 的 企 业 B 商 品 名 优 势 国 家 药 监 局 2003 年 发 布 的 关 于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的 补 充 规 定 中 规 定 9, 新 药 拟 使 用 商 品 名, 应 当 由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在 申 请 新 药 注 册 时 一 并 提 出 ; 新 药 保 护 期 过 渡 期 监 测 期 已 过 的 药 品, 不 再 批 准 增 加 商 品 名 本 公 司 是 国 内 唯 一 一 家 获 得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新 药 证 书 的 生 产 企 业, 在 新 药 保 护 期 内, 本 公 司 是 该 产 品 的 独 家 生 产 厂 商 ; 新 药 保 护 期 到 期 后, 其 他 厂 商 只 能 按 仿 制 药 申 请, 不 能 再 申 请 商 品 名 因 此 国 内 只 有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拥 有 商 品 名 莎 普 爱 思, 其 他 厂 商 的 产 品 只 能 使 用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通 用 名 其 他 厂 商 如 果 进 行 广 告 推 广, 其 资 源 很 大 程 度 上 将 被 稀 释 用 于 推 广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C 市 场 先 发 优 势 经 过 几 年 的 努 力, 本 公 司 已 经 在 部 分 省 区 积 累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与 品 牌 形 象, 并 为 后 来 者 树 立 一 定 的 进 入 门 槛 随 着 市 场 推 广 的 持 续 深 入, 这 类 市 场 的 范 围 正 在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也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在 其 他 区 域 的 成 功 与 积 累 的 口 碑, 对 于 开 拓 新 市 场 发 挥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由 于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具 有 上 述 优 势, 加 之 公 司 营 销 措 施 得 当,2010 年 该 产 品 在 国 内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中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92.14% 10,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其 他 8 国 家 药 监 局 官 方 网 站 数 据 9 国 家 药 监 局 2006 年 颁 布 的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药 品 名 称 管 理 的 通 知 对 新 申 请 商 品 名 要 求 更 加 严 格 10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73 8 家 厂 商 在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市 场 中 合 计 占 有 约 8% 的 市 场 份 额 2010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在 全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占 有 率 15.88%, 名 列 全 国 第 一 (3)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产 品 简 介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于 2011 年 4 月 获 得 国 家 2 类 新 药 证 书 该 产 品 属 于 第 四 代 喹 诺 酮 类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适 用 于 治 疗 敏 感 菌 引 起 的 细 菌 性 结 膜 炎, 未 来 将 是 公 司 重 点 发 展 的 眼 科 产 品 之 一 在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中,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是 主 要 品 种 2010 年 我 国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市 场 规 模 为 亿 元, 主 要 包 括 喹 诺 酮 类 氨 基 糖 苷 类 氯 霉 素 类 磺 胺 类 等 类 别 喹 诺 酮 类 滴 眼 液 在 该 市 场 处 于 领 导 地 位, 而 且 市 场 份 额 持 续 攀 升, 从 2006 年 的 22.58% 上 升 至 2010 年 的 32.06%,2010 年 市 场 规 模 6.29 亿 元 目 前 喹 诺 酮 类 滴 眼 液 的 代 表 性 产 品 是 属 于 第 三 代 喹 诺 酮 类 药 物 的 左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和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于 2002 年 4 月 首 次 在 日 本 上 市, 该 产 品 属 于 新 一 代 喹 诺 酮 类 抗 菌 药, 具 有 抗 菌 谱 广 抗 菌 作 用 强 的 特 点 公 司 于 2004 年 12 月 与 陕 西 天 森 药 物 研 究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转 让 合 同, 获 得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权 药 物 临 床 研 究 批 件 和 全 套 申 报 临 床 研 究 资 料 2006 年 3 月 22 日, 公 司 获 得 该 产 品 的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2009 年, 由 河 南 省 眼 科 中 心 南 京 市 第 一 医 院 天 津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第 二 医 院 等 7 家 医 院 联 合 对 本 公 司 的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进 行 新 药 Ⅲ 期 临 床 试 验 临 床 试 验 统 计 结 果 表 明, 在 临 床 可 评 价 人 群 里, 用 药 7 天 后 临 床 总 体 有 效 率 为 68.41%; 用 药 14 天 后 临 床 总 体 有 效 率 为 92.46% (4) 大 输 液 产 品 输 液 是 指 药 物 制 成 的 供 注 入 人 体 内 的 灭 菌 溶 液 大 输 液 是 区 别 于 小 针 剂 的 输 液 产 品, 是 静 脉 给 药 的 一 种 剂 型, 由 于 起 效 迅 速 使 用 方 便, 因 此 临 床 用 量 非 常 大, 是 医 疗 机 构 普 遍 采 用 的 一 种 制 剂 按 临 床 用 途 分 类, 公 司 的 大 输 液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等 体 液 平 衡 类 产 品, 以 及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74 钠 注 射 液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等 全 身 抗 感 染 类 产 品 按 包 装 类 型 分 类, 公 司 生 产 非 PVC 软 袋 大 输 液 玻 瓶 大 输 液 塑 瓶 大 输 液, 其 中 非 PVC 软 袋 大 输 液 是 主 要 品 种 2010 年 公 司 非 PVC 软 袋 大 输 液 的 销 售 额 占 大 输 液 产 品 全 部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为 68.80% 公 司 生 产 的 大 部 分 大 输 液 产 品 属 于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具 有 市 场 容 量 大 技 术 成 熟 等 特 点, 是 公 司 的 传 统 产 品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的 规 定, 公 司 为 医 药 制 造 业 ( 分 类 代 码 为 C81), 主 要 从 事 化 学 药 品 制 剂 ( 分 类 代 码 为 C8105) 的 制 造 公 司 经 营 的 主 要 产 品 在 医 药 制 造 业 的 品 类 结 构 图 里 位 置 如 下 :
75 医 药 制 造 业 中 药 饮 片 中 成 药 化 学 原 料 药 化 学 药 品 制 剂 生 物 生 化 制 品 医 疗 仪 器 设 备 卫 生 材 料 与 用 品 抗 肿 瘤 和 免 疫 调 节 类 心 血 管 系 统 药 物 血 液 和 造 血 系 统 类 神 经 系 统 药 物 感 觉 系 统 药 物 呼 吸 系 统 药 物 肌 肉 骨 骼 系 统 药 物 全 身 抗 感 染 药 物 激 素 类 药 物 皮 肤 病 药 物 消 化 系 统 及 代 谢 药 葡 萄 糖 大 输 液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青 光 眼 滴 眼 液 氯 化 钠 大 输 液 左 氧 氟 沙 星 大 输 液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大 输 液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 一 )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和 行 业 政 策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医 药 行 业 的 主 管 部 门 为 卫 生 部 国 家 药 监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卫 生 部 负 责 组 织 制 订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对 医 药 行 业 经 济 运 行 进 行 宏 观 调 控, 统 筹 规 划 与 协 调 全 国 卫 生 资 源 配 置, 起 草 与 卫 生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草 案, 建 立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并 组 织 实 施 国 家 药 监 局 主 要 负 责 对 药 品 以 及 医 疗 器 械 的 研 究 生 产 流 通 及 使 用 进 行 行 政 监 督 和 技 术 监 督, 包 括 市 场 监 管 新 药 审 批 GMP 及 GSP 等 认 证 推 行 OTC 制 度 药 品 安 全 性 评 价 等
76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负 责 研 究 拟 定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组 织 实 施 医 药 工 业 产 业 政 策, 指 导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实 施 行 业 管 理 ; 制 订 药 品 价 格 政 策, 监 督 价 格 政 策 的 执 行, 调 控 药 品 价 格 总 水 平 2 行 业 管 理 制 度 医 药 行 业 主 要 管 理 制 度 及 相 关 政 策 包 括 : (1)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制 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规 定, 开 办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须 经 企 业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并 发 给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凭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到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登 记 注 册 没 有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不 得 生 产 药 品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应 当 标 明 有 效 期 和 生 产 范 围, 到 期 重 新 审 查 发 证 经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允 许 具 备 一 定 条 件 的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接 受 委 托 生 产 药 品, 由 此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生 产 条 件, 减 少 重 复 投 资 和 建 设, 有 利 于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促 进 医 药 行 业 的 结 构 调 整 (2)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药 监 局 令 第 28 号 ),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制 度 包 括 新 药 申 请 新 药 监 测 期 仿 制 药 申 请 补 充 申 请 和 再 注 册 申 请 等 1 新 药 申 请 新 药 申 请 是 指 未 曾 在 中 国 境 内 上 市 销 售 的 药 品 的 注 册 申 请 已 上 市 药 品 改 变 剂 型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增 加 新 适 应 症 的, 按 照 新 药 申 请 管 理 但 是 对 于 改 变 剂 型 但 不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以 及 增 加 新 适 应 症 的 注 册 申 请 获 得 批 准 后 不 发 给 新 药 证 书 企 业 研 究 并 申 请 新 药 需 经 过 药 物 临 床 前 研 究 临 床 研 究 及 申 请 新 药 生 产 等 阶 段 2 新 药 监 测 期 新 药 监 测 制 度 既 是 对 公 众 健 康 的 保 护, 也 是 对 新 药 研 发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的 保 护
77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国 务 院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保 护 公 众 健 康 的 要 求, 可 以 对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获 批 生 产 的 新 药 品 种 设 立 不 超 过 5 年 的 监 测 期 同 时,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 监 测 期 内 的 新 药, 国 家 药 监 局 不 批 准 其 他 企 业 生 产 改 变 剂 型 和 进 口 ; 新 药 进 入 监 测 期 之 日 起, 国 家 药 监 局 已 经 批 准 其 他 申 请 人 进 行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的, 可 以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申 报 与 审 批 程 序 继 续 办 理 该 申 请, 符 合 规 定 的, 国 家 药 监 局 批 准 该 新 药 的 生 产 或 者 进 口, 并 对 境 内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生 产 的 该 新 药 一 并 进 行 监 测 ; 新 药 进 入 监 测 期 之 日 起, 不 再 受 理 其 他 申 请 人 的 同 品 种 注 册 申 请 ; 已 经 受 理 但 尚 未 批 准 进 行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的 其 他 申 请 人 同 品 种 申 请 予 以 退 回 ; 新 药 监 测 期 满 后, 其 他 申 请 人 可 以 提 出 仿 制 药 申 请 或 者 进 口 药 品 申 请 3 仿 制 药 申 请 仿 制 药 申 请, 是 指 申 请 生 产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已 批 准 上 市 的 已 有 国 家 标 准 的 药 品 ; 但 是 生 物 制 品 按 照 新 药 申 请 的 程 序 申 报 4 再 注 册 申 请 再 注 册 申 请, 是 指 药 品 批 准 证 明 文 件 有 效 期 满 后, 申 请 人 拟 继 续 生 产 或 者 进 口 该 药 品 的 注 册 申 请 国 家 药 监 局 核 发 的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进 口 药 品 注 册 证 或 者 医 药 产 品 注 册 证 的 有 效 期 为 5 年 有 效 期 届 满, 需 要 继 续 生 产 或 者 进 口 的, 申 请 人 应 当 在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6 个 月 向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再 注 册 凡 已 正 式 受 理 的 再 注 册 申 请, 其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在 再 注 册 审 查 期 间 可 以 继 续 使 用 (3)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按 照 国 务 院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依 据 本 法 制 定 的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组 织 生 产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按 照 规 定 对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是 否 符 合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GMP) 的 要 求 进 行 认 证 ; 对 认 证 合 格 的, 发 给 药 品 GMP 认 证 证 书 (4)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2009 年 3 月 17 日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关 于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指 出,
78 我 国 将 建 立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中 央 政 府 统 一 制 定 和 发 布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国 家 制 定 基 本 药 物 零 售 指 导 价 格, 在 指 导 价 格 内, 由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根 据 招 标 情 况 确 定 本 地 区 的 统 一 采 购 价 格 2009 年 8 月 18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卫 生 部 等 9 部 委 发 布 了 关 于 建 立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的 实 施 意 见, 同 时 发 布 的 还 有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管 理 办 法 ( 暂 行 ) 和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配 备 使 用 部 分 ) (2009 版 ), 这 标 志 着 我 国 建 立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工 作 正 式 实 施 (5)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制 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规 定, 国 家 对 药 品 实 行 处 方 药 与 非 处 方 药 分 类 管 理 制 度 国 家 根 据 非 处 方 药 品 的 安 全 性, 将 非 处 方 药 分 为 甲 类 非 处 方 药 和 乙 类 非 处 方 药 经 营 处 方 药 甲 类 非 处 方 药 的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应 当 配 备 执 业 药 师 或 者 其 他 依 法 经 资 格 认 定 的 药 学 技 术 人 员 经 营 乙 类 非 处 方 药 的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应 当 配 备 经 设 区 的 市 级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直 接 设 置 的 县 级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组 织 考 核 合 格 的 业 务 人 员 (6) 药 品 质 量 标 准 和 安 全 监 管 制 度 我 国 药 品 标 准 是 指 国 家 为 保 证 药 品 质 量 所 制 定 的 质 量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以 及 生 产 工 艺 等 技 术 要 求, 具 体 政 策 文 件 包 括 国 家 药 监 局 颁 布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药 品 标 准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国 家 药 品 标 准 药 品 召 回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应 当 收 回 已 上 市 销 售 但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的 药 品, 并 明 确 生 产 企 业 是 药 品 安 全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7) 药 品 商 品 名 管 理 制 度 国 家 药 监 局 2003 年 颁 布 的 关 于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的 补 充 规 定 中 规 定, 新 药 拟 使 用 商 品 名, 应 当 由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在 申 请 新 药 注 册 时 一 并 提 出 设 立 监 测 期 的 新 药, 在 监 测 期 内, 申 请 人 可 以 按 照 补 充 申 请 的 要 求 申 请 增 加 商 品 名 ; 新 药 保 护 期 过 渡 期 监 测 期 已 过 的 药 品, 不 再 批 准 增 加 商 品 名 国 家 药 监 局 2006 年 颁 布 的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药 品 名 称 管 理 的 通 知 规 定, 药 品 商 品 名 称 的 使 用 范 围 应 严 格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除 新 的 化 学 结
79 构 新 的 活 性 成 份 的 药 物, 以 及 持 有 化 合 物 专 利 的 药 品 外, 其 他 品 种 一 律 不 得 使 用 商 品 名 称 3 行 业 发 展 相 关 主 要 规 划 与 政 策 (1) 关 于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2009 年 3 月 17 日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关 于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指 出,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 建 立 健 全 覆 盖 城 乡 居 民 的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制 度 ; 到 2011 年,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全 面 覆 盖 城 乡 居 民,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初 步 建 立 ; 到 2020 年, 覆 盖 城 乡 居 民 的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制 度 基 本 建 立, 普 遍 建 立 比 较 完 善 的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和 医 疗 服 务 体 系 比 较 健 全 的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比 较 规 范 的 药 品 供 应 保 障 体 系 比 较 科 学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管 理 体 制 和 运 行 机 制 为 了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该 意 见 提 出 要 着 力 抓 好 五 项 改 革, 即 加 快 推 进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建 设 初 步 建 立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健 全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促 进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逐 步 均 等 化 以 及 推 进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试 点 (2) 建 立 和 规 范 政 府 办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基 本 药 物 采 购 机 制 的 指 导 意 见 2010 年 11 月 19 日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建 立 和 规 范 政 府 办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基 本 药 物 采 购 机 制 的 指 导 意 见 ( 以 下 简 称 采 购 机 制 ), 其 指 导 思 想 为, 实 行 以 省 级 行 政 区 为 单 位 的 集 中 采 购 统 一 配 送 ; 坚 持 政 府 主 导 与 市 场 机 制 相 结 合, 发 挥 集 中 批 量 采 购 优 势, 招 标 和 采 购 结 合, 量 价 挂 钩 签 定 合 同, 一 次 完 成 采 购 全 过 程,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 实 现 基 本 药 物 安 全 有 效 品 质 良 好 价 格 合 理 供 应 及 时, 促 进 基 本 药 物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3)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年 修 订 ) ( 下 称 新 版 GMP ) 国 家 药 监 局 于 2011 年 2 月 发 布 新 版 GMP,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 起 实 施, 并 设 置 了 不 超 过 5 年 的 过 渡 期 新 版 GMP 与 原 版 GMP 相 比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新 版 GMP 按 照 软 件 硬 件 并 重 的 原 则, 贯 彻 药 品 生 产 全 过 程 管 理 的 理 念 ; 引 入 质 量 风 险 管 理 的 概 念, 进 一 步 完 善 药 品 安 全 保 障 措 施 ; 加 强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提 高 对 企 业 质 量 管 理 软 件 方 面 的 要 求 ; 大 幅 提 高 无 菌 生 产 要 求 ; 全 面 强 化 从 业 人 员 的 素 质 要 求, 强 调 质 量 受 权 人 在 药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地 位 和 职 责 范 围 ; 细 化 操 作 规 程 生
80 产 记 录 等 文 件 管 理 规 定, 增 加 了 指 导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 强 调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以 及 药 品 召 回 等 环 节 的 有 效 结 合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十 二 五 纲 要 明 确 指 出, 要 按 照 保 基 本 强 基 层 建 机 制 的 要 求, 增 加 财 政 投 入,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建 立 健 全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制 度, 加 快 医 疗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优 先 满 足 群 众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需 求 具 体 举 措 包 括 建 立 和 完 善 以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为 基 础 的 药 品 供 应 保 障 体 系,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全 面 实 施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逐 步 实 现 全 面 配 备 优 先 使 用 基 本 药 物 ; 建 立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动 态 调 整 机 制, 完 善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和 动 态 调 整 机 制, 加 强 药 品 生 产 管 理, 整 顿 药 品 流 通 秩 序, 规 范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和 医 疗 机 构 合 理 用 药 等 ( 二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节 所 引 用 的 眼 科 行 业 数 据, 如 非 特 别 说 明, 均 摘 自 国 内 医 药 行 业 权 威 调 研 机 构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4 月 所 作 的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该 公 司 是 国 家 药 监 局 直 属 机 构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的 下 属 机 构 1 全 球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随 着 世 界 各 国 经 济 的 发 展, 特 别 新 兴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以 及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全 球 医 疗 支 出 不 断 增 加, 有 力 地 促 进 了 制 药 工 业 的 发 展 新 的 医 疗 技 术 医 疗 器 械 医 药 产 品 层 出 不 穷, 医 药 行 业 市 场 规 模 日 益 扩 大 根 据 专 业 医 药 调 研 咨 询 机 构 IMS Health Incorporated 的 统 计,2009 年 全 球 药 品 市 场 销 售 额 约 8,080 亿 美 元 ;2002 年 ~2009 年, 全 球 药 品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8.1%, 高 于 同 期 世 界 经 济 增 长 率 IMS Health Incorporated 预 测,2009 年 ~2014 年 全 球 药 品 市 场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将 达 到 5~8%
81 2002 年 ~2009 年 全 球 药 品 市 场 销 售 额 及 增 长 率 数 据 来 源 :IMS Health Market Prognosis 全 球 各 国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很 不 均 衡,2009 年, 北 美 与 欧 洲 的 药 品 销 售 额 占 全 球 市 场 的 70%, 亚 洲 ( 不 含 日 本 ) 非 洲 澳 洲 拉 美 等 新 兴 市 场 只 占 19% 但 是 新 兴 市 场 增 长 较 快, 成 为 全 球 市 场 增 长 的 主 要 贡 献 力 量 2009 年, 亚 洲 非 洲 澳 洲 同 比 增 长 15.9%, 拉 美 同 比 增 长 10.6% 2009 年 全 球 主 要 区 域 药 品 销 售 份 额 及 增 长 率 排 名 数 据 来 源 :IMS Health Market Prognosis 2 中 国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1) 医 疗 卫 生 市 场 需 求
82 中 国 有 着 庞 大 的 人 口 规 模, 医 疗 卫 生 市 场 需 求 潜 力 很 大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人 们 对 自 身 健 康 的 重 视 度 随 着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而 不 断 提 升, 而 各 种 常 见 疾 病 的 发 病 率 也 因 为 人 口 老 龄 化 的 发 展 与 生 活 方 式 的 改 变 而 逐 步 提 高, 因 此 国 内 市 场 对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的 需 求 持 续 扩 大, 医 疗 卫 生 费 用 支 出 逐 年 提 高 根 据 卫 生 部 公 布 的 2011 中 国 卫 生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卫 生 总 费 用 金 额 从 1990 年 的 亿 元 增 长 到 2010 年 的 19, 亿 元,20 年 间 增 长 了 25 倍,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17.84% 11 卫 生 总 费 用 占 GDP 的 比 例 也 从 1990 年 的 4% 增 长 到 2010 年 的 5.01% 1990 年 ~2010 年 中 国 卫 生 总 费 用 及 占 GDP 比 例 数 据 来 源 : 卫 生 部 2011 中 国 卫 生 统 计 年 鉴 (2)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发 展 医 疗 卫 生 需 求 的 增 长 与 全 国 卫 生 总 费 用 的 提 高 刺 激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2000 年 ~2010 年, 中 国 医 药 工 业 总 产 值 从 1,834 亿 元 增 长 到 12,368 亿 元 12,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21.03% 11 卫 生 部 2011 中 国 卫 生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为 预 测 数,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83 2000 年 ~2010 年 中 国 医 药 工 业 总 产 值 增 长 率 数 据 来 源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3)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促 进 行 业 发 展 目 前 正 在 实 施 的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是 促 进 中 国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的 重 大 政 策 因 素 在 国 务 院 医 改 领 导 小 组 的 直 接 领 导 下, 五 项 重 点 改 革 正 在 稳 步 推 进, 医 改 成 效 不 断 显 现 : 2011 年, 医 疗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将 进 一 步 深 化 职 工 医 保 城 镇 居 民 医 保 新 农 合 参 保 ( 合 ) 率 均 将 提 高 到 90% 以 上, 城 镇 居 民 医 保 新 农 合 参 保 的 补 助 标 准 和 住 院 费 用 报 销 比 例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 计 划 实 现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在 基 层 的 全 覆 盖 ; 推 进 以 省 为 单 位 量 价 挂 钩 招 采 合 一 双 信 封 制 等 新 的 招 标 采 购 制 度, 保 障 基 层 药 品 安 全 有 效 价 格 合 理 和 供 应 及 时 医 改 新 政 将 推 动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进 一 步 发 展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预 测,2011 年 全 国 医 药 工 业 总 产 值 将 超 过 1.55 万 亿 元 根 据 IMS Health Incorporated 的 预 测, 中 国 药 品 市 场 在 2009 年 ~2014 年 间 将 以 23.2%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高 速 增 长, 并 将 在 2011 年 成 为 全 球 第 三 大 药 品 市 场 3 中 国 眼 科 药 物 行 业 市 场 概 况 眼 睛 是 人 类 心 灵 的 窗 户, 是 人 们 接 收 和 传 递 信 息 的 重 要 器 官, 眼 睛 的 健 康 关
84 系 着 每 一 个 人 的 学 习 工 作 与 生 活 随 着 人 口 的 增 长 和 老 龄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眼 科 药 品 市 场 也 随 之 快 速 成 长 (1) 眼 科 药 物 总 体 市 场 规 模 2006 年 ~2010 年,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从 亿 元 增 长 到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14.22%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预 测 2011 年 ~2018 年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16% 以 上 2006 年 ~2010 年 中 国 眼 科 行 业 主 要 市 场 规 模 与 增 长 速 度 数 据 来 源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2) 眼 科 用 药 主 要 细 分 市 场 我 国 眼 部 疾 病 主 要 以 眼 部 炎 症 白 内 障 青 光 眼 干 眼 病 视 疲 劳 近 视 眼 等 为 主,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主 要 包 括 抗 疲 劳 干 涩 用 药 抗 感 染 用 药 白 内 障 药 物 青 光 眼 用 药 抗 炎 药 抗 过 敏 药 散 瞳 药 表 面 麻 醉 剂 等 类 别 其 中 抗 疲 劳 干 涩 用 药 比 例 最 高, 占 比 38.52%, 其 后 依 次 为 抗 感 染 药 占 比 33.76% 白 内 障 药 物 占 比 11.89% 青 光 眼 用 药 占 比 4.68%, 其 他 类 别 占 比 11.15% 在 各 类 眼 科 用 药 中, 抗 疲 劳 干 涩 类 用 药 主 要 在 零 售 市 场 销 售, 针 对 学 生 和 办 公 室 白 领 等 人 群 由 于 近 视 眼 和 干 眼 症 等 发 病 率 近 年 居 高 不 下, 而 且 该 目 标 市 场 人 群 保 健 意 识 较 强, 因 此 抗 疲 劳 干 涩 用 药 市 场 稳 居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第 一 位, 近
85 几 年 市 场 份 额 保 持 在 38% 左 右 抗 感 染 眼 科 用 药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沙 眼 结 膜 炎 角 膜 炎 泪 囊 炎 等 眼 部 炎 症 2010 年 市 场 规 模 为 亿 元, 市 场 份 额 33.76%, 在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中 位 居 第 二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白 内 障 白 内 障 药 物 在 眼 科 用 药 中 的 市 场 份 额 近 年 快 速 上 升, 从 2006 年 的 9.94% 上 升 至 2010 年 的 11.89% 市 场 规 模 从 2006 年 的 4.30 亿 元 增 长 到 2010 年 的 8.74 亿 元,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9.43%, 高 于 整 个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14.22% 的 增 长 速 度 按 剂 型 分 类,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主 要 包 括 滴 眼 液 口 服 剂 眼 膏 剂 凝 胶 剂 贴 剂 等 类 别 由 于 滴 眼 液 对 眼 部 治 疗 具 有 快 速 直 接 的 特 点, 因 此 该 剂 型 是 眼 科 药 物 中 的 主 要 剂 型, 在 眼 科 用 药 里 市 场 份 额 保 持 在 八 成 左 右 2010 年 国 内 眼 科 药 物 分 药 物 类 别 与 分 剂 型 比 例 数 据 来 源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4 中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概 况 (1) 白 内 障 疾 病 概 述 及 治 疗 方 法 1 白 内 障 疾 病 概 述 白 内 障 是 眼 睛 内 晶 状 体 发 生 混 浊, 由 透 明 变 成 不 透 明, 阻 碍 光 线 进 入 眼 内, 从 而 影 响 视 力 的 病 症 初 期 晶 状 体 混 浊 对 视 力 影 响 不 大,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混 浊 状 况 逐 渐 加 重, 将 明 显 影 响 视 力 甚 至 导 致 失 明 在 各 类 眼 科 疾 病 中, 白 内 障 是 我 国 主 要 的 致 盲 疾 病 之 一
86 白 内 障 根 据 病 因 和 形 态 可 分 成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先 天 性 白 内 障 并 发 性 白 内 障 外 伤 性 白 内 障 和 继 发 性 白 内 障 等 类 型, 其 中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是 目 前 发 病 率 最 高 的 一 种 病 症 一 般 来 说, 在 45 岁 以 后 开 始 得 病 的 患 者, 其 病 症 均 可 定 义 为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根 据 山 东 省 白 内 障 复 明 手 术 信 息 报 告 系 统 2009 年 7 月 1 日 ~2010 年 6 月 30 日 上 报 的 11,000 多 例 白 内 障 手 术 数 据 进 行 分 析,51 岁 以 上 的 白 内 障 患 者 占 全 部 白 内 障 患 者 的 90%, 其 中 51 岁 ~60 岁 的 白 内 障 患 者 占 比 15%, 而 61 岁 以 上 的 患 者 占 比 75% 13 2 中 国 白 内 障 疾 病 患 病 率 调 查 根 据 1997 年 5 月 ~10 月 对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成 都 西 安 沈 阳 6 个 地 区 8,252 名 年 龄 在 60 岁 以 上 的 常 住 老 年 人 的 白 内 障 患 病 情 况 进 行 横 断 面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在 被 调 查 的 60 岁 以 上 老 人 中, 白 内 障 总 患 病 率 为 46.84% 14 项 目 城 市 农 村 合 计 实 际 调 查 人 数 4,609 3,643 8,252 白 内 障 患 者 人 数 2,188 1,677 3,865 白 内 障 患 者 比 例 47.47% 46.03% 46.84% 注 : 该 调 查 对 白 内 障 的 诊 断 标 准 是 :1 年 龄 60 岁 ;2 晶 状 体 混 浊, 包 括 空 泡 水 裂 板 层 分 离 轮 幅 状 混 浊 楔 形 混 浊 核 硬 化 及 后 囊 下 混 浊 等 不 包 括 少 数 不 影 响 视 力 的 点 状 混 浊 ;3 视 力 <0.7( 矫 正 ), 并 剔 除 引 起 视 力 下 降 的 白 内 障 以 外 的 其 他 原 因 ;4 排 除 眼 部 及 全 身 病 变 所 致 的 病 理 性 白 内 障 ;5 无 晶 体 者 及 人 工 晶 体 植 入 者, 根 据 病 史 能 确 定 属 于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者, 就 计 入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3 白 内 障 疾 病 治 疗 方 法 目 前 临 床 用 于 治 疗 白 内 障 的 方 式 主 要 有 手 术 治 疗 和 药 物 治 疗 两 种, 其 中 药 物 治 疗 主 要 为 滴 眼 液 局 部 用 药 方 式 和 口 服 全 身 用 药 方 式 在 上 述 治 疗 方 式 中, 手 术 治 疗 可 有 效 去 除 白 内 障, 但 不 一 定 能 根 治, 有 可 能 复 发 手 术 治 疗 有 一 定 的 风 险, 特 别 是 同 时 患 有 某 些 疾 病 的 白 内 障 患 者 ( 如 糖 尿 病 患 者 青 光 眼 患 者 ) 不 适 宜 手 术 治 疗, 此 外 手 术 治 疗 费 用 也 较 高 药 物 治 疗 方 式 在 预 防 与 延 缓 晶 体 混 浊 的 发 展 改 善 病 况 提 高 视 力 等 方 面 具 13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14 中 华 流 行 病 学 杂 志 2001 年 第 6 期 我 国 城 乡 老 年 人 白 内 障 的 患 病 情 况 调 查 作 者 : 郑 宏 于 普 林 洪 依 舒 段 春 波 杨 泽 高 芳 坤 ( 文 章 发 表 时 作 者 单 位 : 卫 生 部 北 京 医 院 )
87 有 重 要 功 效, 因 此 在 白 内 障 疾 病 早 期, 药 物 是 临 床 治 疗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的 主 要 方 式 在 各 类 白 内 障 药 物 制 剂 中, 滴 眼 液 对 白 内 障 疾 病 有 直 接 快 捷 的 药 效 作 用, 是 目 前 最 常 用 的 药 物 治 疗 方 式 (2)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分 析 1 白 内 障 药 物 总 体 市 场 规 模 在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中, 虽 然 白 内 障 发 病 率 较 高, 但 白 内 障 病 人 对 自 身 病 况 认 识 不 足, 求 治 率 较 低, 使 得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2010 年 在 全 部 眼 科 用 药 中, 白 内 障 市 场 规 模 占 比 11.89%, 低 于 抗 疲 劳 干 涩 用 药 与 抗 感 染 用 药 的 市 场 规 模 近 几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老 龄 化 进 程 的 发 展, 患 者 健 康 意 识 的 提 升 以 及 零 售 药 店 的 迅 猛 发 展, 我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发 展 较 快,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19.43%, 高 于 整 个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增 长 速 度 2010 年, 我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达 到 8.74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39.62% 年 我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数 据 来 源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2 白 内 障 药 物 主 要 类 别 及 滴 眼 液 市 场 规 模 目 前 我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有 多 种 类 别, 按 照 药 品 剂 型 可 分 为 滴 眼 液 制 剂 口 服 制 剂 软 膏 制 剂 和 凝 胶 制 剂 等 剂 型 ; 按 给 药 途 径 可 分 为 眼 睛 局 部 治 疗 和 口 服 全 身 治 15 1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2 由 于 白 内 障 药 物 中 部 分 药 物 功 能 主 治 范 围 较 广, 因 此 此 处 的 市 场 规 模 可 能 包 含 别 的 眼 科 患 者 的 用 量
88 疗 两 种 ; 按 照 学 科 分 类, 可 分 为 化 学 药 与 中 成 药 两 种 类 别 其 中 化 学 药 主 要 包 括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吡 诺 克 辛 钠 滴 眼 液 谷 胱 甘 肽 滴 眼 液 等 种 类 ; 中 成 药 主 要 包 括 复 明 片 麝 珠 明 目 滴 眼 液 杞 菊 地 黄 丸 等 根 据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国 重 点 城 市 样 本 医 院 和 样 本 药 店 监 测 数 据, 目 前 市 场 上 治 疗 白 内 障 的 药 物 有 40 多 种 2010 年, 在 所 有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中, 滴 眼 液 占 52.36%, 口 服 剂 占 47.02%, 其 他 占 0.62% 年 ~2010 年, 我 国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市 场 规 模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0.26%, 超 过 白 内 障 药 物 整 体 市 场 的 增 长 速 度 特 别 是 2009 年 以 来,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市 场 规 模 增 长 率 加 速 上 升,2009 年 与 2010 年 分 别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2.22% 与 43.57%,2010 年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市 场 规 模 达 到 4.58 亿 元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量 的 快 速 增 长, 有 效 带 动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市 场 规 模 的 整 体 上 升 2010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对 我 国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市 场 贡 献 了 超 过 六 成 的 增 长 额 年 ~2010 年 我 国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市 场 规 模 数 据 来 源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3 白 内 障 药 物 终 端 市 场 格 局 由 于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容 易 诊 断, 病 程 较 长, 病 理 变 化 缓 慢, 患 者 一 经 诊 断 为 白 内 障 后, 无 须 反 复 就 诊 与 复 检 因 此 白 内 障 治 疗 药 物 经 药 店 渠 道 销 售 的 份 额 较 大 16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17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89 市 场 份 额 也 呈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2006 年 ~2010 年, 白 内 障 药 物 通 过 药 店 渠 道 的 销 售 额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3.22%, 而 同 期 医 院 渠 道 销 售 额 增 长 率 14.20% 2010 年, 药 店 渠 道 占 白 内 障 药 物 整 体 销 售 额 的 62.25%, 而 医 院 渠 道 为 37.75% 2006 年 ~2010 年 我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终 端 市 场 规 模 数 据 来 源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3)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随 着 国 内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以 及 卫 生 保 健 知 识 的 不 断 丰 富, 白 内 障 患 者 对 自 身 病 况 认 知 率 过 低 的 状 态 将 得 以 逐 步 改 善, 白 内 障 求 治 率 也 将 持 续 提 高, 并 因 此 促 进 白 内 障 药 物 需 求 的 增 长 同 时, 我 国 老 龄 化 趋 势 的 加 速 也 将 大 幅 促 进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的 发 展 1982 年 ~2010 年, 我 国 60 岁 以 上 人 口 数 量 从 7,664 万 人 增 加 到 17,765 万 人 18, 同 期 60 岁 以 上 人 口 占 总 人 口 比 例 从 7.54% 增 加 到 13.26%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财 政 与 贸 易 经 济 研 究 所 发 布 的 中 国 财 政 政 策 报 告 2010/2011 预 测,2011 年 以 后 的 30 年 里, 中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将 加 速 发 展, 到 2040 年, 我 国 60 岁 及 以 上 人 口 占 比 将 达 到 28% 左 右, 老 龄 化 比 例 将 在 2008 年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一 倍 基 于 上 述 原 因, 我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具 有 较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根 据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的 预 测,2011 年 ~2018 年, 我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的 市 场 规 模 将 保 持 18% 以 年 与 2010 年 人 口 普 查 数 据
90 上 的 增 长 率 (4)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我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品 种 较 多, 市 场 集 中 度 也 较 高 根 据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国 重 点 城 市 样 本 医 院 和 样 本 药 店 监 测 数 据, 目 前 市 场 上 有 40 多 种 白 内 障 药 品 其 中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复 明 片 吡 诺 克 辛 钠 滴 眼 液 麝 珠 明 目 滴 眼 液 杞 菊 地 黄 丸 等 五 个 品 种 占 全 部 白 内 障 药 物 近 六 成 市 场 份 额 年,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在 所 有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品 种 中 的 市 场 份 额 跃 居 首 位 在 国 内 白 内 障 药 物 主 要 品 牌 产 品 中,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陕 西 碑 林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的 复 明 片 福 建 麝 珠 明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的 麝 珠 明 目 滴 眼 液 日 本 参 天 制 药 株 式 会 社 生 产 的 卡 林 优 远 大 医 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的 白 内 停 按 销 售 收 入 计 算 名 列 前 五 位 其 中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于 2010 年 市 场 份 额 达 到 15.88%, 排 名 第 一 20 5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概 况 (1)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总 体 情 况 由 于 用 眼 卫 生 教 育 的 缺 失, 中 国 成 为 角 膜 炎 结 膜 炎 的 高 发 区, 而 且 绝 大 多 数 都 属 于 感 染 性 疾 病 抗 感 染 眼 科 外 用 药 是 临 床 上 使 用 最 广 泛 的 眼 科 用 药 类 别 之 一 2010 年, 我 国 抗 感 染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亿 元, 占 眼 科 药 物 总 市 场 规 模 比 重 达 到 33.76%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主 要 包 括 滴 眼 液 眼 膏 剂 口 服 剂 等 剂 型, 其 中 滴 眼 剂 是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治 疗 的 主 要 方 式, 近 年 来 在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中 的 市 场 份 额 维 持 在 80% 左 右, 由 于 滴 眼 剂 对 抗 感 染 眼 部 治 疗 具 有 快 速 直 接 易 于 操 作 等 优 点, 预 计 该 治 疗 方 式 的 市 场 地 位 在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将 得 以 维 持 (2)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市 场 格 局 我 国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用 药 市 场 主 要 包 括 喹 诺 酮 类 氨 基 糖 苷 类 氯 霉 素 类 磺 胺 类 抗 病 毒 类 四 环 素 类 和 中 成 药 类 等 类 别 其 中 喹 诺 酮 类 药 物 在 该 市 场 处 于 领 导 者 地 位,2006 年 ~2010 年, 喹 诺 酮 类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规 模 从 3.01 亿 元 增 长 至 19 注 : 部 分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有 多 种 适 应 症, 由 于 难 以 对 各 种 适 应 症 的 市 场 规 模 进 行 量 化, 因 此 该 统 计 数 据 把 该 类 药 品 所 有 销 量 全 部 统 计 为 白 内 障 药 物 20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91 6.38 亿 元, 市 场 份 额 从 22.58% 上 升 至 32.06% 年 ~2010 年 国 内 滴 眼 液 各 类 别 药 物 市 场 份 额 数 据 来 源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在 喹 诺 酮 类 滴 眼 液 产 品 中, 主 要 代 表 性 药 物 包 括 左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和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这 两 类 药 物 在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市 场 占 据 了 相 当 重 要 的 地 位 在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国 重 点 城 市 样 本 医 院 及 全 国 样 本 药 店 各 自 的 前 10 大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品 牌 中, 喹 诺 酮 类 滴 眼 液 均 是 左 氧 氟 沙 星 或 氧 氟 沙 星 类 产 品 本 公 司 即 将 推 出 的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属 于 第 四 代 喹 诺 酮 类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敏 感 菌 引 起 的 细 菌 性 结 膜 炎, 公 司 于 2011 年 4 月 获 得 该 产 品 的 国 家 2 类 新 药 证 书 及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未 来 该 产 品 将 是 公 司 重 点 发 展 的 眼 科 产 品 之 一 6 大 输 液 行 业 市 场 概 况 输 液 是 指 药 物 制 成 的 供 注 入 人 体 内 的 灭 菌 溶 液 大 输 液 是 区 别 于 小 针 剂 的 输 液 产 品, 是 静 脉 给 药 的 一 种 剂 型, 由 于 起 效 迅 速 使 用 方 便, 因 此 临 床 用 量 非 常 大, 是 医 疗 机 构 普 遍 采 用 的 一 种 制 剂 2005 年 ~2009 年, 全 国 大 输 液 产 量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2.04%,2009 年 全 国 大 输 液 产 量 约 亿 瓶 22 随 着 国 家 医 疗 体 制 改 革 的 深 入,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覆 盖 面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作 为 主 要 基 础 用 药 之 一 的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市 场 规 模 将 持 续 扩 大 21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22 北 京 东 方 比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大 输 液 产 品 市 场 数 据 结 构 报 告 (2011 版 )
92 (1) 按 包 装 分 类 大 输 液 按 包 装 分 类, 可 分 为 玻 瓶 输 液 塑 瓶 输 液 非 PVC 软 袋 输 液 PVC 软 袋 输 液 根 据 中 国 数 字 医 药 网 调 研 数 据,2008 年 四 种 类 型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为 :52.17% 33.77% 12.32% 1.74% 在 大 输 液 四 种 包 装 类 型 的 产 品 中, 由 于 非 PVC 软 袋 输 液 具 有 自 身 毒 性 低 可 减 少 输 液 过 程 污 染 等 优 点, 代 表 着 大 输 液 行 业 的 发 展 方 向, 属 于 大 输 液 产 品 中 的 中 高 端 品 类 尽 管 目 前 非 PVC 软 袋 市 场 在 大 输 液 产 品 中 市 场 份 额 不 高, 但 增 长 很 快, 且 呈 现 出 明 显 的 对 其 他 输 液 产 品 的 替 代 效 应 2005 年 ~2008 年, 国 内 市 场 中 非 PVC 软 袋 输 液 的 销 售 数 量 从 3 亿 袋 增 长 到 8.5 亿 袋, 市 场 份 额 从 5.70% 增 长 到 12.32% 而 此 前 销 售 数 量 一 直 位 居 第 一 的 玻 瓶 大 输 液 的 市 场 份 额 则 从 2005 年 的 75.67% 下 降 为 2008 年 的 52.17%, 且 在 2007 年 以 后 销 售 绝 对 量 也 逐 年 减 少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用 药 安 全 意 识 的 增 强 医 院 给 药 技 术 的 进 步, 非 PVC 软 袋 输 液 销 量 将 进 一 步 增 大,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2) 按 临 床 用 途 分 类 大 输 液 产 品 按 其 临 床 用 途 分 类, 主 要 分 为 体 液 平 衡 类 输 液 抗 生 素 类 输 液 营 养 类 输 液 其 他 治 疗 类 输 液 四 大 类 别 四 种 类 别 输 液 简 介 如 下 : 体 液 平 衡 类 输 液 主 要 有 电 解 质 输 液 和 酸 碱 平 衡 输 液 两 类 主 要 产 品 有 葡 萄 糖 输 液 氯 化 钠 输 液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输 液 复 方 氯 化 钠 输 液 等 抗 生 素 类 输 液 主 要 用 于 抗 感 染 治 疗, 主 要 产 品 有 氧 氟 沙 星 输 液 左 氧 氟 沙 星 输 液 环 丙 沙 星 输 液 诺 氟 沙 星 输 液 等 营 养 类 输 液 主 要 是 通 过 静 脉 途 径 为 患 者 提 供 人 体 必 需 的 碳 水 化 合 物 脂 肪 氨 基 酸 维 生 素 以 及 微 量 元 素 等 营 养 元 素, 主 要 产 品 有 氨 基 酸 输 液 脂 肪 乳 输 液 碳 水 化 合 物 输 液 及 微 量 元 素 输 液 等 其 他 治 疗 类 输 液 包 括 各 类 抗 肿 瘤 血 液 扩 张 等 治 疗 用 途 的 输 液 产 品 近 几 年 大 输 液 各 类 别 之 间 的 结 构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其 中 葡 糖 糖 氯 化 钠 等 体 液
93 平 衡 类 产 品 占 主 要 地 位 2009 年, 体 液 平 衡 类 抗 生 素 类 营 养 类 其 他 治 疗 类 四 大 类 别 输 液 市 场 份 额 分 别 为 72.93% 20.69% 1.66% 4.72% 23 具 体 分 产 品 来 看,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类 别 集 中 度 较 高,2009 年 国 内 大 输 液 前 10 种 产 品 的 产 量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 排 序 通 用 名 产 量 ( 万 瓶 ) 比 例 1 氯 化 钠 301, % 2 葡 萄 糖 301, % 3 左 氧 氟 沙 星 78, % 4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76, % 5 甲 硝 唑 67, % 6 替 硝 唑 23, % 7 氨 溴 索 18, % 8 甘 露 醇 16, % 9 氟 康 唑 8, % 种 复 方 氨 基 酸 7, % 小 计 900, % ( 三 ) 进 入 医 药 行 业 的 主 要 壁 垒 1 政 策 壁 垒 药 品 的 质 量 与 疗 效 直 接 关 系 到 人 民 群 众 的 身 体 健 康, 因 此 国 家 在 医 药 行 业 准 入 生 产 经 营 等 方 面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的 法 律 法 规, 加 强 对 药 品 行 业 的 监 管 根 据 这 些 法 规,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取 得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其 产 品 须 具 有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药 品 生 产 车 间 须 通 过 国 家 GMP 认 证 根 据 我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规, 一 个 1 类 2 类 新 药 的 研 制 过 程 包 括 实 验 室 基 础 研 究 阶 段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临 床 试 验 阶 段 及 申 请 新 药 生 产 阶 段 从 实 践 看, 一 个 新 药 从 开 始 立 项 研 制 到 获 得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少 则 3~5 年, 多 则 十 几 年 本 公 司 的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从 开 始 应 用 基 础 研 究 到 取 得 生 产 批 件 共 经 历 8 年 时 间 本 公 司 合 作 方 江 苏 省 药 物 研 究 所 于 1989 年 开 始 进 行 应 用 基 础 研 究, 北 京 东 方 比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大 输 液 产 品 市 场 数 据 结 构 报 告 (2011 版 )
94 年 本 公 司 与 该 研 究 所 签 订 协 议 并 按 国 家 二 类 新 药 要 求 联 合 研 制 开 发 苄 达 赖 氨 酸 原 料 药 与 滴 眼 液 ;1992 年 开 始 申 请 临 床 试 验 ;1994 年 获 得 新 药 临 床 研 究 批 件 ;1995 年 完 成 Ⅱ 期 临 床 研 究 ;1997 年 取 得 卫 生 部 新 药 证 书 和 生 产 批 件, 获 批 试 生 产 ;1998 年 国 家 药 监 局 同 意 转 正 式 生 产 由 于 医 药 行 业 政 策 要 求 高 新 药 审 批 周 期 长 风 险 大, 因 此 对 新 进 入 企 业 形 成 了 较 高 的 政 策 壁 垒 2 技 术 与 知 识 产 权 壁 垒 医 药 行 业 研 发 新 药 周 期 很 长, 对 于 企 业 的 技 术 储 备 经 验 积 累 研 发 人 员 的 技 术 水 平 与 综 合 素 质 有 很 高 的 要 求, 形 成 较 高 的 技 术 壁 垒 药 品 开 发 难 度 虽 大, 但 一 旦 开 发 成 功 便 可 形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技 术 保 护 优 势, 对 后 进 入 企 业 形 成 知 识 产 权 壁 垒 新 药 监 测 期 制 度 是 对 新 药 研 发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的 一 种 保 护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对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获 批 的 新 药 设 立 不 超 过 5 年 的 监 测 期 监 测 期 内 的 新 药, 国 家 药 监 局 不 批 准 其 他 企 业 生 产 与 进 口 ; 新 药 进 入 监 测 期 之 日 起, 不 再 受 理 其 他 申 请 人 的 同 品 种 注 册 申 请 ; 已 受 理 但 尚 未 批 准 进 行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的 其 他 申 请 人 同 品 种 申 请 予 以 退 回 ; 新 药 监 测 期 满 后, 申 请 人 可 以 提 出 仿 制 药 申 请 或 者 进 口 药 品 申 请 本 公 司 2011 年 4 月 获 批 为 国 家 2 类 新 药 的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从 新 药 获 批 之 日 起 监 测 期 4 年 监 测 期 内, 除 了 已 经 获 得 该 产 品 临 床 试 验 批 件 的 公 司 以 外, 其 他 公 司 只 能 在 新 药 监 测 期 满 后, 方 可 提 出 仿 制 药 申 请 或 者 进 口 药 品 申 请 药 品 商 品 名 制 度 是 对 知 识 产 权 的 另 一 层 保 护 国 家 药 监 局 2006 年 颁 布 的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药 品 名 称 管 理 的 通 知 规 定, 药 品 商 品 名 称 的 使 用 范 围 应 严 格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除 新 的 化 学 结 构 新 的 活 性 成 份 的 药 物, 以 及 持 有 化 合 物 专 利 的 药 品 外, 其 他 品 种 一 律 不 得 使 用 商 品 名 称 3 资 金 壁 垒 医 药 行 业 是 高 技 术 高 风 险 高 投 入 的 产 业 一 方 面, 新 药 研 发 药 品 注 册 GMP 认 证 产 品 产 业 化 等 各 环 节 周 期 较 长, 研 发 能 否 成 功 的 不 确 定 性 较 大, 新 进 入 者 通 常 需 要 很 长 的 时 间 才 能 进 入 正 常 经 营 状 态, 资 金 压 力 较 大 ; 另 一 方 面, 产
95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等 环 节 均 需 要 大 量 的 资 金 支 持, 一 个 新 药 在 市 场 上 能 否 成 功 也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因 此 对 新 进 入 者 形 成 较 高 的 资 金 壁 垒 尽 管 公 司 在 药 品 生 产 设 备 方 面 的 投 资 不 大, 设 备 成 新 率 也 较 低, 但 公 司 在 前 期 的 研 发 阶 段, 从 1991 年 开 始 花 费 了 6 年 时 间,1997 年 才 获 得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的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此 后 一 直 在 探 索 合 适 的 销 售 模 式, 直 到 2008 年 该 业 务 才 开 始 进 入 快 速 成 长 阶 段 4 市 场 壁 垒 我 国 医 药 行 业 企 业 数 量 多, 盈 利 能 力 参 差 不 齐, 大 部 分 产 品 的 差 异 化 程 度 不 高, 市 场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我 国 药 品 主 要 分 为 处 方 药 与 非 处 方 药, 相 应 的 销 售 市 场 主 要 可 分 为 医 院 市 场 与 药 店 市 场 针 对 医 院 市 场, 厂 商 需 要 经 过 投 标, 而 且 需 要 建 设 能 覆 盖 各 级 医 院 的 销 售 渠 道 ; 针 对 药 店 市 场, 厂 商 除 了 需 要 搭 建 快 速 高 效 的 销 售 通 路 外, 还 需 要 在 消 费 者 心 目 中 树 立 良 好 的 品 牌 这 些 因 素 都 对 新 进 入 者 形 成 较 高 的 市 场 壁 垒 ( 四 )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市 场 竞 争 壁 垒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新 药 保 护 期 已 过,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除 了 本 公 司 外 共 有 8 家 企 业 拥 有 该 产 品 的 药 品 生 产 批 件, 未 来 可 能 还 有 其 他 企 业 会 取 得 该 药 品 的 生 产 批 件 这 些 企 业 在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市 场 面 临 的 竞 争 壁 垒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技 术 质 量 稳 定 性 壁 垒 本 公 司 是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及 其 主 要 原 料 药 苄 达 赖 氨 酸 的 新 药 证 书 拥 有 者 国 内 首 家 生 产 厂 商, 并 参 与 了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国 家 标 准 的 制 定 本 公 司 1997 年 就 开 始 生 产 该 产 品, 具 有 更 长 的 生 产 历 史, 积 累 了 更 丰 富 的 生 产 及 质 量 管 理 经 验, 在 生 产 实 践 中 不 断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水 平 及 稳 定 性 其 他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生 产 厂 商 都 是 在 2006 年 以 后 才 获 得 仿 制 药 生 产 批 件, 生 产 历 史 较 短 2 客 户 转 换 壁 垒 医 药 产 品 与 一 般 消 费 品 的 重 要 差 异 在 于 药 品 对 患 者 的 身 体 健 康 有 重 大 影 响,
96 患 者 对 药 品 的 疗 效 质 量 安 全 性 非 常 重 视 眼 睛 作 为 人 体 最 重 要 也 是 最 娇 嫩 的 器 官 之 一, 与 外 用 药 物 直 接 接 触, 一 旦 药 品 选 择 失 误, 将 对 患 者 工 作 生 活 带 来 重 大 影 响 因 此, 患 者 选 择 眼 科 药 物 比 选 择 一 般 药 物 更 为 谨 慎 患 者 一 旦 决 定 选 择 特 定 药 品, 如 果 药 品 的 疗 效 质 量 安 全 性 达 到 其 期 望 值, 则 将 形 成 一 定 的 产 品 忠 诚 度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作 为 已 经 经 过 市 场 多 年 检 验 的 药 品, 对 新 进 入 者 形 成 较 高 的 客 户 转 换 壁 垒 3 资 金 投 入 壁 垒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产 品 宣 传 和 市 场 推 广 上 投 入 很 大 公 司 目 前 已 经 在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拥 有 较 高 的 市 场 知 名 度 与 影 响 力, 竞 争 对 手 作 为 市 场 新 进 入 者, 须 投 入 更 多 的 资 源, 经 历 更 长 的 时 间, 才 有 可 能 获 取 患 者 的 认 知, 形 成 可 与 公 司 相 当 的 市 场 影 响 力 同 时, 竞 争 对 手 的 大 规 模 市 场 投 入 也 面 临 很 大 的 风 险, 一 旦 业 绩 不 理 想, 市 场 退 出 时 可 回 收 的 资 金 基 本 为 零, 投 入 风 险 远 远 超 过 土 地 房 产 设 备 等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因 此, 竞 争 对 手 进 入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市 场, 面 临 很 高 的 资 金 投 入 壁 垒 未 来 随 着 市 场 开 拓 的 深 入, 公 司 在 产 品 宣 传 和 市 场 推 广 方 面 投 入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竞 争 对 手 面 临 的 资 金 投 入 壁 垒 也 将 随 之 升 高 4 规 模 经 济 壁 垒 本 公 司 2008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量 仅 67 万 支,2011 年 该 产 品 销 量 已 达 到 770 万 支, 在 组 织 生 产 渠 道 建 设 与 管 理 广 告 宣 传 等 方 面 均 已 形 成 较 强 的 规 模 经 济 优 势 其 他 竞 争 对 手 此 时 开 拓 市 场, 由 于 业 内 已 经 出 现 行 业 龙 头, 因 此 将 面 临 比 2008 年 本 公 司 开 拓 市 场 时 更 大 的 挑 战, 即 使 采 取 与 本 公 司 类 似 的 营 销 模 式, 也 很 难 复 制 本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历 程 这 些 竞 争 对 手 由 于 销 售 规 模 小, 将 面 临 两 难 选 择, 如 果 市 场 推 广 投 入 大, 可 能 单 位 成 本 非 常 高 ; 如 果 投 入 少, 又 没 有 竞 争 力 因 此 竞 争 对 手 面 临 较 高 的 规 模 经 济 壁 垒 5 同 质 化 竞 争 壁 垒 本 公 司 是 国 内 唯 一 一 家 拥 有 商 品 名 的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生 产 厂 家, 按 照 现 有 政 策, 其 他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生 产 厂 商 均 无 法 拥 有 产 品 的 商 品 名, 其 经 营 的 产 品
97 趋 于 同 质 化, 如 大 规 模 投 入 进 行 市 场 推 广, 其 资 源 很 大 程 度 上 将 被 稀 释 用 于 推 广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从 而 影 响 其 持 续 投 入 进 行 大 规 模 推 广 的 效 果 因 此, 竞 争 对 手 面 临 较 高 的 同 质 化 竞 争 壁 垒 ( 五 ) 影 响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人 口 结 构 老 龄 化 的 影 响 近 年 来, 中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趋 势 明 显,2010 年 我 国 60 岁 以 上 人 口 数 量 占 总 人 口 比 例 已 经 达 到 13.26% 24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财 政 与 贸 易 经 济 研 究 所 预 计 到 2040 年, 我 国 60 岁 及 以 上 人 口 占 比 将 达 28% 左 右 人 口 结 构 的 改 变 对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两 个 方 面 一 方 面, 由 于 我 国 老 年 人 人 均 用 药 水 平 超 过 总 人 口 的 人 均 用 药 水 平, 人 口 老 龄 化 趋 势 将 因 此 拉 动 我 国 人 均 用 药 水 平 的 上 涨, 持 续 推 动 整 个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另 一 方 面, 本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的 主 要 用 户 群 是 老 年 人, 因 此 老 龄 化 的 加 速 将 意 味 着 白 内 障 药 物 目 标 客 户 群 体 的 扩 大, 对 白 内 障 药 物 细 分 行 业 的 未 来 发 展 产 生 积 极 影 响 (2) 居 民 卫 生 保 健 意 识 的 提 高 随 着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与 卫 生 保 健 意 识 的 加 强, 居 民 药 品 消 费 意 识 和 消 费 能 力 不 断 提 高,2010 年, 国 内 人 均 卫 生 费 用 1,487 元, 是 1980 年 的 103 倍 全 国 卫 生 总 费 用 占 GDP 的 比 例 也 持 续 上 升, 从 1980 年 的 3.15% 上 升 到 2010 年 的 5.01% 未 来 我 国 居 民 人 均 卫 生 费 用 还 将 继 续 提 高, 直 接 推 动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的 持 续 增 长 (3) 医 疗 体 制 改 革 的 深 入 医 疗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深 入 推 进 将 对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带 来 积 极 影 响 一 方 面 医 改 将 促 使 我 国 医 药 行 业 步 入 更 健 康 的 发 展 轨 道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后 续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覆 盖 面 进 一 步 扩 大,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进 一 步 加 强, 将 提 高 对 医 药 产 品 的 需 求, 促 进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的 发 展 2 不 利 因 素 年 全 国 人 口 普 查 数 据
98 (1) 药 品 价 格 调 控 的 不 利 影 响 近 几 年 来, 国 家 发 改 委 多 次 分 批 调 低 药 品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目 前 正 在 推 行 的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基 本 药 物 采 购 机 制, 要 求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采 购 基 本 药 物 实 行 以 省 级 行 政 区 为 单 位 的 集 中 采 购 统 一 配 送 的 方 式, 招 标 和 采 购 相 结 合, 发 挥 集 中 批 量 采 购 优 势, 量 价 挂 钩, 一 次 完 成 采 购 全 过 程,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这 些 因 素 对 相 关 医 药 生 产 企 业 的 业 绩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2) 研 发 投 入 不 足, 创 新 能 力 弱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国 医 药 制 造 业 取 得 了 快 速 发 展, 但 是 与 大 型 跨 国 制 药 公 司 相 比, 我 国 企 业 对 医 药 产 品 的 研 发 投 入 严 重 不 足, 基 础 研 究 也 较 落 后, 限 制 了 我 国 医 药 企 业 的 新 药 开 发 与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导 致 国 内 医 药 企 业 普 遍 以 经 营 仿 制 药 为 主, 技 术 水 平 较 低 因 此, 加 大 科 技 投 入, 加 快 技 术 创 新, 增 加 我 国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药 品 数 量, 尽 快 实 现 我 国 医 药 生 产 由 仿 制 为 主 向 仿 制 与 创 新 相 结 合 的 转 变, 是 今 后 医 药 企 业 发 展 的 重 点 ( 六 ) 行 业 的 技 术 经 营 及 周 期 性 特 点 1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及 特 点 医 药 行 业 属 于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医 药 产 品 生 产 经 营 要 经 过 研 究 开 发 临 床 前 研 究 临 床 研 究 试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到 产 品 销 售 等 多 个 环 节, 技 术 要 求 高, 资 金 投 入 大, 其 间 的 审 批 与 研 究 环 节 周 期 较 长, 新 药 产 品 的 开 发 更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的 资 金 人 才 设 备 因 此, 总 体 来 说 医 药 行 业 是 高 技 术 高 风 险 高 投 入 的 行 业 目 前 各 大 跨 国 医 药 生 产 巨 头 都 在 中 国 投 资 设 厂, 本 土 医 药 企 业 与 他 们 相 比 在 研 发 生 产 等 方 面 均 有 差 距 在 研 发 领 域, 由 于 跨 国 医 药 企 业 技 术 积 累 雄 厚, 研 发 持 续 投 入 高, 因 此 大 部 分 原 研 新 药 由 跨 国 公 司 研 发, 而 中 国 本 土 企 业 多 数 采 取 仿 制 的 形 式 开 发 产 品 在 生 产 领 域, 化 学 药 品 的 生 产 过 程 需 要 符 合 严 格 的 技 术 标 准, 对 生 产 设 备 工 艺 流 程 的 要 求 较 高 目 前 国 外 大 型 化 学 制 药 企 业 掌 握 着 先 进 的 化 学 合 成 工 艺, 具 备 较 强 的 专 利 优 势 和 技 术 优 势 虽 然 我 国 少 数 化 学 制 药 企 业 已 取 得 一 些 较 先 进 的 专 利 技 术, 但 从 整 体 来 看, 创 新 能 力 还 相 对 薄 弱 2 行 业 经 营 模 式
99 医 药 生 产 企 业 在 开 展 业 务 之 前 必 须 获 得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颁 发 的 相 关 许 可 证, 包 括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GMP 证 书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等 证 书 在 药 品 销 售 方 面, 对 纳 入 基 本 药 物 集 中 采 购 目 录 的 药 品, 实 行 公 开 招 标 网 上 竞 价 集 中 议 价 和 直 接 挂 网 采 购 等 方 式 销 售 对 于 非 处 方 药, 则 可 通 过 药 店 渠 道 销 售 3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和 区 域 性 医 药 行 业 的 消 费 支 出 与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人 民 生 活 质 量 存 在 较 强 的 相 关 性 我 国 经 济 水 平 稳 定 增 长,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医 疗 体 制 改 革 深 入 开 展, 政 府 医 疗 卫 生 投 入 稳 步 提 高, 这 些 因 素 均 促 使 医 药 行 业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长, 没 有 明 显 的 行 业 周 期 性 在 区 域 性 方 面, 有 些 药 品 由 于 运 输 的 限 制, 体 现 出 较 强 的 区 域 性 特 征 以 本 公 司 产 品 为 例, 大 输 液 产 品 由 于 相 对 来 说 单 价 较 低 重 量 较 大, 产 品 的 运 输 费 用 相 对 较 高, 存 在 较 强 的 运 输 半 径 因 此 输 液 行 业 一 般 体 现 出 较 强 的 区 域 性 特 征 白 内 障 药 物 一 般 来 说 体 积 较 小, 单 价 较 高, 区 域 性 不 明 显 ( 七 ) 上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对 行 业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属 于 医 药 行 业 中 的 化 学 药 品 制 剂 行 业, 上 游 为 化 学 原 料 药 行 业 与 包 装 材 料 行 业, 下 游 为 医 院 和 药 店 终 端 1 上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发 展 的 影 响 化 学 原 料 药 行 业 与 包 装 材 料 业 位 于 本 行 业 的 上 游 我 国 是 世 界 原 料 药 第 二 大 生 产 国, 可 生 产 1,000 多 种 原 料 药 2010 年 我 国 化 学 原 料 药 工 业 总 产 值 预 计 达 到 2,370 亿 元, 行 业 发 展 比 较 成 熟 目 前 本 公 司 采 购 的 主 要 原 料 药 包 括 头 孢 克 肟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赖 氨 酸 葡 萄 糖 二 氟 尼 柳 肌 苷 氯 化 钠 等, 采 购 的 主 要 包 装 材 料 包 括 非 PVC 共 挤 膜 输 液 瓶 包 装 箱 等, 这 些 原 材 料 工 艺 技 术 成 熟, 市 场 竞 争 充 分, 市 场 供 应 稳 定 充 足,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从 上 游 行 业 价 格 波 动 对 本 行 业 影 响 来 看, 原 油 等 初 级 产 品 价 格 的 上 涨 会 带 动 化 学 原 料 药 及 包 装 材 料 等 产 品 的 价 格 上 扬, 对 行 业 利 润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但 是, 由 于 医 药 行 业 ( 中 药 行 业 除 外 ) 的 原 材 料 成 本 占 整 体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例 相 对 较 低,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不 会 对 行 业 产 生 太 大 影 响
100 2 下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发 展 的 影 响 本 行 业 的 下 游 行 业 是 各 级 医 院 终 端 和 药 店 终 端 医 院 终 端 主 要 包 括 各 级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过 去 几 年, 我 国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数 量 处 于 持 续 扩 张 之 中, 截 至 2010 年 末, 全 国 共 有 90 多 万 个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其 中 各 级 医 院 2 万 多 个 随 着 新 医 疗 体 制 改 革 的 推 进, 国 家 加 大 对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的 建 设, 医 疗 机 构 数 量 将 持 续 增 加, 在 满 足 国 民 医 疗 卫 生 需 求 的 同 时, 也 推 动 医 药 产 品 市 场 规 模 的 增 长 近 年 来, 我 国 药 店 终 端 市 场 发 展 迅 速, 连 锁 企 业 不 断 扩 张, 药 店 数 量 持 续 增 加 截 至 2010 年 底, 我 国 药 店 总 数 ( 包 括 连 锁 门 店 与 单 体 药 店, 不 含 陕 西 省 ) 超 过 39 万 家, 比 2009 年 同 期 增 长 2.87% 与 此 同 时, 药 店 终 端 药 品 销 售 额 占 中 国 药 品 市 场 总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逐 渐 上 升, 从 2001 年 的 19.25% 上 升 到 2010 年 的 24.20% 白 内 障 药 物 的 主 要 销 售 渠 道 是 药 店 终 端 市 场, 因 此 药 店 终 端 规 模 的 扩 大 有 利 于 白 内 障 药 物 细 分 行 业 未 来 的 发 展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地 位 公 司 在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是 全 国 市 场 领 先 者, 在 大 输 液 市 场 是 区 域 市 场 竞 争 者 1 公 司 在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的 份 额 及 变 化 趋 势 2010 年,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在 全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占 有 率 15.88%, 市 场 份 额 名 列 全 国 第 一 ; 在 国 内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市 场 中, 该 产 品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30.33% 年 国 内 白 内 障 药 物 的 市 场 排 名 情 况 见 本 节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二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2008 年 ~2010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在 国 内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及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分 别 如 下 : 25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101 项 目 2008 年 市 场 份 额 2009 年 市 场 份 额 2010 年 市 场 份 额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5.52% 8.78% 15.88%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市 场 11.03% 17.21% 30.33% 2 公 司 在 大 输 液 行 业 的 市 场 地 位 我 国 大 输 液 行 业 内 生 产 企 业 数 量 众 多, 市 场 集 中 度 分 散 由 于 大 输 液 类 产 品 单 位 体 积 与 重 量 较 大, 相 对 物 流 费 用 较 高, 因 此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体 现 出 明 显 的 区 域 性 特 征 本 公 司 在 大 输 液 市 场 属 于 区 域 市 场 竞 争 者, 主 要 在 浙 江 省 销 售 2010 年, 本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在 全 国 及 浙 江 的 市 场 份 额 如 下 26 : 公 司 2010 年 销 售 数 量 全 国 2010 年 推 算 市 场 容 量 推 算 市 场 份 额 公 司 2010 年 销 售 数 量 浙 江 2010 年 推 算 市 场 容 量 单 位 : 万 瓶 / 袋 推 算 市 场 份 额 4,793 1,055, % 2,774 42,841 5%~10% 3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简 要 情 况 27 本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情 况 如 下 : (1) 陕 西 碑 林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陕 西 碑 林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眼 科 咽 喉 科 的 中 药 产 品, 目 前 该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复 明 片 杞 明 胶 囊 金 嗓 散 结 胶 囊 金 嗓 利 咽 胶 囊 等 该 公 司 生 产 的 复 明 片 是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竞 争 产 品, 该 产 品 是 中 药 口 服 制 剂, 适 用 于 青 光 眼 及 初 中 期 白 内 障 等 症 (2) 福 建 麝 珠 明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麝 珠 明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眼 科 系 列 中 药 眼 保 健 品 及 天 然 饮 品,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麝 珠 明 目 滴 眼 液 妥 布 霉 素 滴 眼 液 羟 丙 甲 纤 维 素 滴 26 市 场 份 额 推 算 过 程 : 1 根 据 北 京 东 方 比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中 国 大 输 液 产 品 市 场 数 据 结 构 报 告 (2011 版 ),2009 年 全 国 大 输 液 产 量 亿 瓶 / 袋,2005 年 ~2009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12.04%, 假 设 2010 年 增 长 率 与 前 5 年 相 同, 并 假 设 产 量 与 销 量 相 同, 推 算 2010 年 全 国 大 输 液 销 量 亿 瓶 / 袋 以 此 推 算 本 公 司 2010 年 全 国 市 场 份 额 0.45% 2 根 据 2010 年 全 国 人 口 普 查 数 据, 浙 江 省 常 住 人 口 占 全 国 比 重 4.06%, 假 设 浙 江 省 大 输 液 销 量 占 全 国 市 场 的 比 例 与 浙 江 省 常 住 人 口 占 全 国 比 例 相 同, 以 此 推 算 本 公 司 2010 年 大 输 液 在 浙 江 的 市 场 份 额 为 6.48% 27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的 情 况 简 介 主 要 来 自 于 各 公 司 的 网 站 ; 市 场 份 额 资 料 来 自 于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的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102 眼 液 和 麝 珠 明 天 然 超 级 饮 品 等 该 公 司 生 产 的 麝 珠 明 目 滴 眼 液 是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竞 争 产 品, 该 产 品 是 滴 眼 剂, 适 用 于 老 年 性 初 中 期 白 内 障, 以 及 视 疲 劳 眼 部 疲 倦 眼 酸 胀 痛 眼 干 涩 视 物 模 糊 等 症 (3) 日 本 参 天 制 药 株 式 会 社 日 本 参 天 制 药 株 式 会 社 是 日 本 眼 科 处 方 药 领 域 的 重 点 企 业, 于 1988 年 进 入 中 国 市 场, 目 前 在 北 京 广 州 和 上 海 均 设 有 办 事 处 日 本 参 天 制 药 株 式 会 社 的 眼 科 药 物 品 种 包 括 左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 可 乐 必 妥 )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 泰 利 必 妥 ) 吡 诺 克 辛 滴 眼 液 ( 卡 林 优 ) 氟 米 龙 滴 眼 液 ( 氟 美 童 ) 和 玻 璃 酸 钠 滴 眼 液 ( 爱 丽 ) 该 公 司 生 产 的 吡 诺 克 辛 滴 眼 液 ( 卡 林 优 ) 是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竞 争 产 品, 该 产 品 适 用 于 初 期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该 公 司 生 产 的 左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 可 乐 必 妥 )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 泰 利 必 妥 ) 是 本 公 司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的 竞 争 产 品 (4) 远 大 医 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远 大 医 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主 营 医 药 制 剂 医 药 原 料 及 中 间 体 等 产 品 该 公 司 生 产 的 白 内 停 滴 眼 液 是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竞 争 产 品, 该 产 品 适 用 于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轻 度 糖 尿 病 性 白 内 障 及 并 发 性 白 内 障 等 症 (5) 爱 尔 康 公 司 爱 尔 康 公 司 (Alcon Laboratories,Inc.) 是 全 球 知 名 的 眼 科 药 品 与 医 疗 器 械 专 业 公 司 爱 尔 康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眼 部 医 药 品 眼 科 手 术 设 备 装 置 隐 形 眼 镜 相 关 护 理 产 品 和 其 他 治 疗 疾 病 调 节 不 适 的 眼 部 护 理 消 费 品 爱 尔 康 ( 中 国 ) 眼 科 产 品 有 限 公 司 是 爱 尔 康 公 司 于 1995 年 在 中 国 设 立 的 独 资 公 司 该 公 司 生 产 的 妥 布 霉 素 地 塞 米 松 ( 典 必 殊 ) 和 妥 布 霉 素 ( 托 百 士 ) 是 本 公 司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的 竞 争 产 品
103 (6) 四 川 科 伦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科 伦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国 内 大 输 液 行 业 的 龙 头 企 业, 在 全 国 14 个 省 区 设 有 生 产 基 地, 生 产 销 售 包 括 输 液 粉 针 冻 干 粉 针 小 水 针 片 剂 胶 囊 剂 等 17 个 剂 型 的 各 类 药 品 该 公 司 生 产 的 体 液 平 衡 类 抗 感 染 类 输 液 产 品 是 公 司 在 大 输 液 领 域 的 竞 争 产 品 ( 二 ) 公 司 竞 争 优 势 和 劣 势 1 公 司 竞 争 优 势 (1) 核 心 产 品 优 势 公 司 的 核 心 产 品 是 治 疗 早 期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公 司 针 对 国 内 白 内 障 患 者 求 诊 率 低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发 展 不 成 熟 的 现 状, 充 分 发 挥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技 术 先 创 性 优 势 与 商 品 名 优 势, 启 动 蓝 海 战 略 28, 通 过 患 者 知 识 教 育 与 差 异 化 品 牌 推 广 并 重 的 营 销 策 略, 做 大 整 个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的 蛋 糕, 同 时 获 取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2008 年 至 2010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售 收 入 从 1, 万 元 增 长 到 9, 万 元, 市 场 份 额 也 上 升 为 白 内 障 药 物 国 内 市 场 的 第 一 位 未 来 随 着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向 全 国 市 场 的 深 入 扩 张, 预 计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销 量 仍 将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从 而 推 动 公 司 业 绩 的 稳 定 增 长 (2) 品 牌 优 势 莎 普 爱 思 既 是 本 公 司 的 公 司 名, 又 是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的 商 品 名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高 速 成 长 的 同 时, 也 成 功 推 广 了 莎 普 爱 思 品 牌, 提 升 了 本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随 着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扩 大, 销 售 区 域 的 增 加, 客 户 群 体 的 累 积, 公 司 品 牌 知 名 度 将 随 之 提 高, 品 牌 美 誉 度 也 会 逐 步 提 升, 并 对 公 司 其 他 产 品 的 推 广 产 生 积 极 的 带 动 作 用 (3) 研 发 与 技 术 储 备 优 势 28 蓝 海 战 略 指 企 业 突 破 已 有 市 场 的 残 酷 竞 争, 集 中 精 力 创 造 新 的 消 费 者 需 求, 开 创 新 的 市 场 空 间, 创 造 属 于 自 己 的 市 场 蓝 海 的 战 略 蓝 海 市 场 指 新 开 发 的 无 人 竞 争 或 竞 争 较 少 的 市 场
104 新 药 研 发 具 有 投 入 大 周 期 长 的 特 点, 因 此 技 术 储 备 与 积 累 需 要 漫 长 的 时 间 与 巨 额 的 投 入 公 司 多 年 来 高 度 重 视 新 产 品 研 发, 坚 持 自 主 研 发 与 产 学 研 合 作 相 结 合 的 研 发 模 式, 搭 建 了 较 强 的 产 学 研 合 作 平 台, 与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江 苏 省 药 物 研 究 所 等 机 构 建 立 起 良 好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 同 时 公 司 已 形 成 较 强 的 研 发 项 目 评 估 能 力 与 新 药 产 业 化 能 力, 积 累 了 多 项 技 术 储 备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获 得 了 13 个 新 药 证 书, 取 得 3 个 发 明 专 利 公 司 的 发 明 专 利 与 新 药 情 况 请 见 本 节 六 发 行 人 技 术 水 平 研 发 情 况 及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之 ( 一 ) 公 司 的 技 术 水 平 情 况 随 着 公 司 实 力 的 增 强 与 营 销 能 力 的 提 升, 公 司 将 充 分 发 挥 产 学 研 合 作 平 台 与 新 药 产 业 化 能 力 的 优 势, 加 大 新 药 研 发 投 入, 加 快 技 术 储 备 的 产 业 化 与 市 场 化, 实 现 公 司 良 性 发 展 (4) 营 销 网 络 优 势 从 2008 年 开 始, 公 司 采 取 渠 道 全 程 管 理 模 式 销 售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这 种 模 式 的 特 点 是 公 司 的 营 销 管 理 平 台 直 达 市 场 零 售 终 端, 一 方 面 公 司 可 以 加 强 对 渠 道 与 终 端 的 管 理 与 服 务, 建 立 起 对 区 域 营 销 网 络 持 续 有 效 的 掌 控 能 力 ; 另 一 方 面, 这 种 模 式 使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市 场 变 化 的 反 应 更 为 敏 锐, 决 策 更 为 准 确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在 全 国 15 个 省 设 立 40 个 营 销 网 点, 公 司 计 划 在 未 来 几 年 内 新 建 110 个 营 销 网 点, 形 成 覆 盖 全 国 23 个 省 市 的 广 宽 度 高 深 度 的 市 场 营 销 网 络 同 时 公 司 将 整 合 OTC 市 场 及 处 方 药 市 场 的 营 销 平 台, 在 行 业 内 建 立 起 较 强 的 营 销 网 络 优 势 (5) 产 品 线 组 合 优 势 目 前 公 司 销 量 最 大 的 两 个 产 品 系 列 是 滴 眼 液 产 品 与 大 输 液 产 品,2011 年 1~9 月, 两 类 产 品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6.72% 和 36.76% 这 两 类 产 品 虽 然 同 属 医 药 行 业, 但 面 对 的 风 险 特 性 与 市 场 波 动 差 异 较 大 公 司 生 产 的 大 部 分 大 输 液 产 品 属 于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具 有 市 场 容 量 大 技 术 成 熟 等 特 点, 是 公 司 的 传 统 产 品, 也 是 长 期 以 来 公 司 发 展 的 基 础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则 是 专 科 特 色 药 品, 具 有 成 长 快 毛 利 高 等 特 点, 目 前 已 经 是 白 内 障 药 物 行 业 的 领 导 品 牌, 公 司 掌 握 较 强 的 定 价 权 与 此 同 时, 两 类 产 品 在 很 多 方 面 也 具 有 联 动 性 与 协
105 同 性,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品 牌 积 累 有 利 于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市 场 拓 展, 两 者 的 渠 道 网 络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也 可 相 互 补 充 这 种 产 品 线 组 合 使 公 司 在 具 备 较 强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的 同 时, 能 实 现 较 快 速 度 的 增 长 2 公 司 竞 争 劣 势 (1) 资 金 实 力 公 司 在 新 药 研 发 渠 道 建 设 扩 大 规 模 等 方 面 均 需 要 较 大 的 资 金 投 入, 但 是 与 国 内 外 大 型 制 药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相 对 较 弱, 公 司 的 发 展 因 此 受 到 较 大 的 制 约 (2) 人 力 资 源 公 司 长 期 致 力 于 人 才 队 伍 的 建 设, 但 是 与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的 要 求 相 比, 高 素 质 高 层 次 的 研 发 人 才 营 销 人 才 及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相 对 紧 缺 公 司 须 加 大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力 度,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的 竞 争 能 力 (3) 总 体 规 模 公 司 虽 然 在 眼 科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中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且 在 国 内 部 分 区 域 已 经 树 立 一 定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但 与 国 内 大 型 制 药 企 业 及 跨 国 制 药 企 业 相 比, 所 涉 及 的 医 药 专 科 领 域 及 药 品 品 种 较 少,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较 小, 在 竞 争 中 处 于 不 利 地 位 四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 一 ) 主 要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图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滴 眼 液 和 大 输 液, 现 有 生 产 线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具 体 如 下 :
106 1 滴 眼 液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注 1: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标 识 中 的 1 万 级 下 的 局 部 100 级 区 域 1 万 级 区 域 10 万 级 区 域 指 国 家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中 规 定 的 药 品 生 产 洁 净 室 的 空 气 洁 净 度 等 级 其 中 1 万 级 下 的 局 部 100 级 区 域 为 该 管 理 规 范 中 规 定 的 空 气 洁 净 度 最 高 级 别 标 准 ( 下 同 ) 注 2: 上 图 中 灭 菌 工 序 前 部 分 属 于 10 万 级 区 域, 后 部 分 属 于 1 万 级 区 域
107 2 大 输 液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大 输 液 ( 软 袋 )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图
108 大 输 液 ( 塑 瓶 )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注 : 上 图 中 清 洗 工 序 前 部 分 属 于 10 万 级 区 域, 后 部 分 属 于 1 万 级 区 域
109 大 输 液 ( 玻 瓶 )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10 ( 二 ) 公 司 的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1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由 采 购 部 统 一 负 责 原 材 料 和 辅 料 的 采 购 质 量 管 理 部 与 采 购 部 对 主 要 物 料 供 应 商 进 行 质 量 体 系 评 估, 建 立 供 应 商 档 案, 形 成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录 采 购 部 根 据 销 售 计 划 和 生 产 计 划 制 订 物 料 采 购 计 划 后, 采 购 人 员 按 照 采 购 计 划 的 数 量 规 格 等 要 求, 在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录 范 围 内 进 行 物 料 的 选 购 公 司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常 年 保 持 稳 定 的 业 务 合 作 关 系, 通 过 保 持 几 家 供 应 商 之 间 的 竞 争, 保 证 了 公 司 原 材 料 的 供 应 和 价 格 的 稳 定 2 生 产 模 式 本 公 司 生 产 管 理 部 下 设 车 间 主 要 包 括 滴 眼 剂 车 间 大 容 量 注 射 剂 车 间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口 服 溶 液 剂 车 间 等 本 公 司 采 用 以 销 定 产 的 模 式 制 订 生 产 计 划 销 售 管 理 部 每 月 24 日 前 提 出 下 月 的 销 售 计 划, 生 产 管 理 部 根 据 设 备 的 生 产 能 力 库 存 情 况 及 销 售 计 划 于 每 月 25 日 前 制 订 周 生 产 计 划 与 月 生 产 计 划, 并 于 次 一 工 作 日 将 生 产 计 划 发 到 销 售 管 理 部 质 量 管 理 部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办 公 室 ( 物 料 仓 库 成 品 仓 库 ) 等 部 门 销 售 管 理 部 在 收 到 生 产 管 理 部 下 发 的 月 生 产 计 划 后 每 周 将 库 存 情 况 销 售 情 况 变 更 需 要 及 时 反 馈 给 生 产 管 理 部, 由 其 变 更 生 产 计 划 并 下 发 ; 生 产 车 间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按 GMP 规 范 组 织 生 产 ; 生 产 管 理 部 负 责 具 体 产 品 的 生 产 流 程 管 理, 监 督 安 全 生 产, 协 调 相 关 车 间 的 合 作, 并 对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 质 量 管 理 部 负 责 对 生 产 过 程 的 各 项 关 键 质 量 控 制 点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并 负 责 原 料 辅 料 包 装 材 料 半 成 品 成 品 的 质 量 检 验 及 生 产 质 量 评 价 3 销 售 模 式 (1)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作 为 非 处 方 药,2010 年 95% 以 上 的 产 品 在 OTC 市 场 销 售, 通 过 经 销 商 销 往 药 店 终 端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之 间 的 合 作 方 式 为 分 区 域 经 销, 即 公 司 的 产 品 直 接 销 售 给 一 级 经 销 商 并 结 算 货 款, 一 级 经 销 商 在 约 定 销 售 区 域 内 将
111 药 品 销 售 给 下 级 经 销 商 或 直 接 销 售 给 药 店 终 端 公 司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营 销 模 式 结 构 图 如 下 : 1 渠 道 全 程 管 理 公 司 推 行 的 渠 道 全 程 管 理 模 式 是 指 公 司 对 包 括 公 司 经 销 商 药 店 消 费 者 在 内 的 渠 道 链 实 行 全 过 程 的 管 理 与 服 务 公 司 在 每 个 省 份 确 定 2~3 个 省 级 经 销 商, 并 在 每 个 地 市 级 市 场 确 定 2~3 个 地 市 级 经 销 商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之 间 除 了 传 统 的 货 物 购 销 合 作 关 系 之 外, 公 司 还 要 帮 助 经 销 商 维 护 与 下 级 经 销 商 及 零 售 药 店 之 间 的 关 系, 协 助 经 销 商 分 销 进 店, 培 训 经 销 商 与 零 售 药 店 员 工, 规 范 莎 普 爱 思 产 品 的 终 端 售 点 形 象, 策 划 各 类 促 销 活 动 以 支 持 零 售 药 店 实 现 终 端 销 售, 并 通 过 学 术 研 讨 会 等 形 式 在 医 院 推 广 同 时 公 司 通 过 掌 握 经 销 商 核 心 零 售 药 店 的 分 销 零 售 与 库 存 情 况, 优 化 渠 道 库 存 管 理, 促 进 终 端 零 售 公 司 也 利 用 所 获 取 的 省 级 经 销 商 的 进 销 存 信 息 完 善 公 司 自 身 的 采 购 生 产 营 销 媒 体 投 放 等 经 营 决 策 通 过 采 取 这 种 模 式, 公 司 的 营 销 管 理 平 台 有 效 前 移, 管 理 与 服 务 可 直 达 一 线 终 端, 从 而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上 柜 率, 改 善 陈 列 位 置, 优 化 展 示 形 象, 提 高 药 店 对 产 品 的 认 知 度, 促 进 销 量 的 提 升 公 司 在 充 分 利 用 经 销 商 的 物 流 资 金 流 平 台 及 客 户 资 源 的 同 时, 可 以 建 立 起 对 区 域 营 销 网 络 持 续 有 效 的 掌 控 能 力 ; 同 时 一 线 市 场 信 息 可 实 时 反 馈 回 公 司 总 部, 提 升 公 司 营 销 管 理 的 质 量 与 效 率
112 2 新 进 市 场 开 发 流 程 A. 在 选 定 目 标 区 域 后, 公 司 业 务 人 员 对 当 地 市 场 进 行 摸 底 调 查, 了 解 当 地 医 药 市 场 的 渠 道 与 零 售 业 态 B. 公 司 业 务 人 员 选 择 当 地 优 秀 经 销 商 开 始 商 务 谈 判, 确 定 合 作 关 系 后 签 订 经 销 协 议 如 果 是 地 市 级 市 场, 则 由 公 司 业 务 人 员 协 助 省 级 经 销 商 共 同 开 发 当 地 二 级 客 户 C. 公 司 协 助 经 销 商 开 发 零 售 终 端 药 店, 分 销 进 店 D. 当 渠 道 建 设 有 了 初 步 成 效, 零 售 终 端 覆 盖 率 达 到 一 定 比 例 后, 公 司 开 始 广 告 投 放 E. 公 司 邀 请 当 地 主 要 医 院 眼 科 医 生 召 开 学 术 研 讨 会, 宣 传 介 绍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功 效 由 于 老 年 性 白 内 障 无 须 反 复 就 诊, 患 者 用 完 首 次 从 医 院 购 买 的 滴 眼 液 后, 会 从 药 店 继 续 购 买 F. 当 零 售 终 端 覆 盖 率 达 到 较 高 比 例, 同 时 广 告 效 应 逐 步 累 积, 零 售 终 端 销 量 逐 步 提 升 后, 该 区 域 将 拥 有 更 多 的 资 源 加 大 广 告 投 入 与 终 端 促 销, 市 场 逐 渐 进 入 良 性 循 环 3 广 告 传 播 公 司 针 对 当 前 白 内 障 患 者 对 于 自 身 病 况 认 知 度 不 高, 求 诊 率 较 低 的 现 状, 现 阶 段 的 广 告 诉 求 定 位 以 患 者 教 育 与 医 学 知 识 普 及 为 主, 指 出 老 年 人 视 觉 模 糊 重 影 飞 蚊 症 等 均 属 白 内 障 症 状, 不 能 疏 忽 怠 慢 以 致 延 误 病 情 公 司 的 广 告 传 播 帮 助 患 者 逐 步 树 立 起 认 知 求 诊 预 防 治 疗 白 内 障 的 意 识 同 时, 公 司 充 分 利 用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是 国 内 唯 一 拥 有 商 品 名 的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差 异 化 优 势, 在 广 告 传 播 中 强 化 莎 普 爱 思 的 品 牌 形 象, 取 得 良 好 的 广 告 效 应 公 司 根 据 营 销 网 络 的 建 设 进 度 制 定 广 告 投 放 计 划 当 一 个 区 域 的 渠 道 建 设 有 了 初 步 成 效, 零 售 终 端 覆 盖 率 达 到 一 定 比 例 后, 公 司 开 始 进 行 广 告 投 放, 以 提 升 经 销 商 与 零 售 商 的 信 心, 促 进 零 售 终 端 销 量, 同 时 借 助 广 告 支 持 进 一 步 扩 大 零 售 终 端 覆 盖 面, 使 市 场 进 入 良 性 循 环
113 4 品 牌 规 划 公 司 的 核 心 品 牌 莎 普 爱 思 既 是 本 公 司 的 公 司 名, 也 是 公 司 的 注 册 商 标, 还 是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的 商 品 名 随 着 品 牌 的 推 广 与 销 量 的 增 长, 莎 普 爱 思 已 经 成 为 白 内 障 药 物 行 业 里 市 场 份 额 排 名 第 一 的 品 牌 随 着 公 司 产 品 线 的 丰 富, 根 据 医 药 行 业 的 政 策 与 惯 例, 公 司 以 后 也 会 推 出 未 来 新 药 相 对 应 的 商 品 名, 但 莎 普 爱 思 品 牌 在 公 司 的 核 心 地 位 将 持 续 保 持 公 司 计 划 在 未 来 五 年 内, 将 莎 普 爱 思 建 设 成 为 国 内 眼 科 药 物 的 领 导 品 牌 公 司 的 目 标 是, 当 消 费 者 听 到 莎 普 爱 思 的 名 字, 看 到 莎 普 爱 思 的 标 识, 就 会 联 想 到 健 康 清 新 与 快 乐, 想 起 老 人 明 亮 的 眼 睛 会 心 的 微 笑 和 自 由 自 在 的 生 活, 以 及 各 种 与 莎 普 爱 思 有 关 的 美 好 体 验 5 定 价 方 式 公 司 根 据 销 售 情 况 经 销 商 反 馈 药 店 反 馈 渠 道 利 润 消 费 者 接 受 度 生 产 及 市 场 推 广 成 本 等 因 素, 合 理 确 定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出 厂 价 经 销 商 对 外 批 发 指 导 价 指 导 零 售 价 6 营 销 网 络 布 局 目 前, 公 司 在 全 国 共 有 15 个 省 级 营 销 网 点,25 个 地 市 级 营 销 网 点, 主 要 负 责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在 OTC 市 场 的 营 销 工 作 公 司 将 在 现 有 营 销 网 点 的 基 础 上, 拓 宽 区 域 布 局, 同 时 将 营 销 渠 道 结 构 与 管 理 重 心 下 沉, 深 度 开 发 区 域 市 场 公 司 根 据 市 场 容 量 渠 道 业 态 竞 争 格 局 媒 介 成 本 辐 射 能 力 等 因 素 综 合 考 虑, 选 择 全 国 23 个 省 市, 分 为 四 类 区 域, 作 为 未 来 3 年 开 发 的 市 场, 并 分 别 配 以 不 同 的 资 源 投 入
114 类 别 省 份 未 来 三 年 内 资 源 投 入 核 心 区 域 重 点 区 域 新 进 区 域 中 心 城 市 广 东 浙 江 江 苏 山 东 湖 北 湖 南 安 徽 重 庆 四 川 福 建 江 西 广 西 河 南 黑 龙 江 吉 林 辽 宁 河 北 山 西 陕 西 云 南 北 京 上 海 天 津 绝 大 部 分 地 级 市 场 设 营 销 网 点 ; 重 点 县 级 市 场 设 网 点 ; 广 告 促 销 资 源 重 点 投 放 ; 在 数 量 和 质 量 上 优 先 配 置 营 销 人 才 大 部 分 地 级 市 场 设 营 销 网 点 ; 根 据 销 量 与 上 柜 率 滚 动 投 放 广 告 资 源 在 省 会 城 市 与 重 点 地 级 市 场 设 营 销 网 点 ; 根 据 渠 道 建 设 进 度 与 上 柜 率 集 中 投 放 广 告 资 源 目 前 保 持 尝 试 性 开 拓 ; 待 重 点 区 域 取 得 成 果 后 再 集 中 资 源 开 发 公 司 在 营 销 网 络 方 面 的 拓 展 计 划, 具 体 见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之 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之 ( 四 )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7 与 主 要 经 销 商 的 合 作 方 式 发 行 人 与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经 销 商 的 合 作 方 式 为 分 区 域 经 销 卖 断 销 售, 一 般 是 由 公 司 在 每 个 省 份 确 定 2~3 个 一 级 经 销 商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给 一 级 经 销 商 并 与 一 级 经 销 商 结 算 货 款, 一 级 经 销 商 在 约 定 销 售 区 域 内, 将 药 品 销 售 给 二 级 经 销 商 或 直 接 销 售 给 药 店 终 端 发 行 人 给 经 销 商 的 信 用 政 策 一 般 是 货 到 后 90 天 内 付 款 发 行 人 与 一 级 经 销 商 的 区 域 经 销 协 议 中 主 要 包 含 三 类 退 换 货 条 款 : 一 是 因 质 量 问 题 导 致 的 退 换 货 有 质 量 问 题 的 产 品 由 发 行 人 质 量 部 门 认 定 后 给 予 退 换 货 二 是 因 市 场 原 因 形 成 滞 销 的 首 批 进 货 产 品 的 退 换 货 该 条 款 主 要 是 为 了 解 决 与 新 开 发 客 户 尝 试 性 合 作 中 产 生 的 滞 销 问 题 经 销 商 最 迟 应 在 收 货 后 六 个 月 内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发 行 人 同 意 后 办 理 退 货 ; 超 过 期 限 或 不 属 于 首 批 进 货 的 产 品 不 予 退 货 经 销 商 要 求 退 货 的 行 为 视 为 放 弃 经 销 权, 发 行 人 有 权 在 约 定 区 域 重 新 选 择 经 销 商 三 是 离 有 效 期 仅 剩 九 个 月 内 的 产 品 库 存 的 退 换 货 发 行 人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有 效 期 三 年 发 行 人 与 经 销 商 签 订 的 区 域 经 销 协 议 要 求 经 销 商 销 售 产 品 时 采 取 先 进 先 出 原 则, 若 发 现 存 有 离 有 效 期 接 近 剩 九 个 月 的 产 品 库 存, 必 须 提 前 一 个 月 与 发 行 人 沟 通 协 商, 发 行 人 将 与 经 销 商 配 合 进 行 促 销 活 动, 以 消 化 该 类 产 品
115 若 促 销 活 动 结 束 后 尚 有 离 有 效 期 仅 剩 九 个 月 内 的 产 品 库 存, 发 行 人 与 经 销 商 将 视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全 部 或 部 分 退 换 货 处 理 若 因 经 销 商 未 遵 循 先 进 先 出 原 则, 或 未 及 时 与 发 行 人 沟 通 配 合 而 导 致 存 有 九 个 月 有 效 期 内 的 产 品,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由 经 销 商 负 责 报 告 期 内,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退 换 货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元 产 品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滴 眼 液 退 换 货 金 额 4,146 15, ,293 滴 眼 液 销 售 收 入 139,259,654 98,833,338 39,027,477 15,927,551 退 换 货 占 滴 眼 液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0.003% 0.016% 0.002% 0.008% (2) 大 输 液 及 其 他 处 方 药 产 品 公 司 设 立 了 与 OTC 销 售 部 相 互 独 立 的 处 方 药 销 售 部, 主 要 负 责 大 输 液 及 其 他 处 方 药 产 品 的 销 售 管 理 市 场 策 划 招 投 标 以 及 销 售 人 员 的 培 训 考 核 等 工 作 由 于 公 司 经 营 的 大 输 液 产 品 在 各 省 普 遍 以 省 级 为 单 位 进 行 招 标, 因 此 大 输 液 产 品 由 公 司 统 一 参 与 政 府 招 标, 并 在 中 标 后, 根 据 产 品 类 别 包 装 方 式 区 域 远 近 等 因 素, 因 地 制 宜 选 择 公 司 直 供 医 院 方 式 或 通 过 经 销 商 销 售 等 方 式 大 输 液 产 品 物 流 成 本 较 高, 存 在 一 定 的 销 售 半 径 制 约,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在 平 湖, 因 此 目 前 公 司 大 输 液 销 售 以 浙 江 为 主 的 长 三 角 地 区 其 他 处 方 药 产 品 根 据 产 品 不 同, 一 般 通 过 经 销 商 代 理 销 售, 由 代 理 商 销 往 医 院 公 司 60% 以 上 的 大 输 液 产 品 通 过 经 销 商 供 给 医 院,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之 间 采 取 卖 断 销 售 的 方 式, 以 协 商 确 定 的 不 高 于 中 标 价 的 价 格 结 算 货 款 剩 余 40% 产 品 由 公 司 直 接 供 给 医 院, 按 中 标 价 与 医 院 直 接 结 算 2010 年 11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建 立 和 规 范 政 府 办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基 本 药 物 采 购 机 制 的 指 导 意 见,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县 级 以 下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采 购 基 本 药 物 实 行 以 省 级 行 政 区 为 单 位 的 集 中 采 购 统 一 配 送 的 方 式, 招 标 和 采 购 相 结 合, 发 挥 集 中 批 量 采 购 优 势, 量 价 挂 钩, 一 次 完 成 采 购 全 过 程, 最 大 限 度 降
116 低 采 购 成 本 截 至 2011 年 底, 全 国 绝 大 部 分 省 ( 区 市 ) 出 台 了 新 的 政 府 办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县 级 以 下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基 本 药 物 采 购 机 制 的 文 件, 多 数 省 份 按 照 新 的 采 购 机 制 完 成 了 招 投 标 2011 年 11 月 浙 江 省 公 布 了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采 购 的 中 标 结 果,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30 种 规 格 的 大 输 液 产 品 中 标, 中 标 区 域 为 嘉 兴 地 区 ( 含 嘉 兴 湖 州 绍 兴 三 地 ) 对 于 县 级 及 县 级 以 上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基 本 药 物 的 采 购, 目 前 国 家 尚 未 出 台 相 关 文 件 予 以 规 定 大 部 分 省 ( 区 市 ) 在 基 本 药 物 集 中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中 鼓 励 县 级 及 县 级 以 上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参 与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基 本 药 物 的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目 前, 浙 江 省 尚 未 公 布 新 的 关 于 县 级 及 县 级 以 上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普 通 大 输 液 的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发 行 人 给 经 销 商 的 信 用 政 策 一 般 是 货 到 后 90 天 内 付 款 发 行 人 与 大 输 液 经 销 商 的 购 销 合 同 一 般 没 有 特 别 约 定 的 退 换 货 条 款 报 告 期 内,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退 换 货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元 产 品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大 输 液 退 换 货 金 额 2,576 1,740 1,653 6,746 大 输 液 销 售 收 入 109,577, ,530, ,739, ,082,750 退 换 货 占 大 输 液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0.002% 0.001% 0.002% 0.007% ( 三 )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量 与 销 售 情 况 1 主 要 产 品 产 销 量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滴 眼 液 与 大 输 液 的 产 能 产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销 量 产 销 率 等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产 品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滴 眼 液 产 能 ( 万 支 ) 产 量 ( 万 支 )
117 产 能 利 用 率 103% 55% 21% 11% 销 量 ( 万 支 ) 产 销 率 97% 95% 104% 91% 销 量 / 产 能 100% 53% 22% 10% 产 能 ( 万 瓶 / 袋 ) 3,450 4,600 4,600 3,700 产 量 ( 万 瓶 / 袋 ) 4,173 5,297 3,515 4,508 大 输 液 产 能 利 用 率 121% 115% 76% 122% 销 量 ( 万 瓶 / 袋 ) 4,094 4,793 4,044 4,202 产 销 率 98% 90% 115% 93% 销 量 / 产 能 119% 104% 88% 114% * 2011 年 1~9 月 产 能 按 照 全 年 产 能 的 3/4 计 算 由 于 公 司 滴 眼 液 产 品 销 路 已 经 打 开, 销 量 最 近 两 年 增 长 很 快, 本 公 司 2010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中 预 计 2011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量 600 万 支 以 上 本 公 司 2011 年 1~9 月 实 际 销 量 523 万 支, 产 能 利 用 率 已 经 超 过 100%, 目 前 产 能 已 经 不 足, 亟 需 新 建 生 产 线 扩 大 产 能 2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类 别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规 格 产 品 的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变 化 如 下 : 产 品 2011 年 1~9 月 单 位 : 元 / 支 ( 袋 瓶 )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5ml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软 袋 大 输 液 250ml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ml 0.9%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塑 瓶 大 输 液 250ml 5%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ml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ml 0.9%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ml 5%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玻 瓶 大 输 液 500ml 0.9%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公 司 产 品 按 销 售 区 域 划 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滴 眼 液 产 品 在 不 同 省 份 销 售 额 按 2011 年 1~9 月 销 售 额 排 序
118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省 份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销 售 额 比 例 销 售 额 比 例 销 售 额 比 例 销 售 额 比 例 广 东 4, % 5,210 53% 2,625 67% % 浙 江 1, % 1,158 12% % % 湖 北 1, % 539 5% 17 0% 11 1% 湖 南 % 350 4% 23 1% 25 2% 其 他 省 份 5, % 2,627 27% % % 合 计 13, % 9, % 3, % 1, %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主 要 销 售 区 域 在 浙 江 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浙 江 省 及 其 他 区 域 的 销 售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区 域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销 售 额 比 例 销 售 额 比 例 销 售 额 比 例 销 售 额 比 例 浙 江 7,244 66% 8,505 67% 6,349 61% 5,574 55% 其 他 省 份 3,714 34% 4,148 33% 4,125 39% 4,634 45% 合 计 10, % 12, % 10, % 10, % 4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1) 公 司 整 体 前 五 名 客 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销 售 额 及 其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万 元 )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2011 年 1-9 月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3,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广 东 一 致 恒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 北 京 双 鹤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小 计 9,
119 2010 年 度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3,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广 东 一 致 恒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 浙 江 振 德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小 计 9, 年 度 成 都 同 兴 康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1,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振 德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小 计 4, 年 度 成 都 同 兴 康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振 德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新 亚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九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小 计 3, 注 : 发 行 人 客 户 中 如 有 属 于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销 售 额 合 并 计 算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均 为 经 销 商,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超 过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15%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和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均 未 在 上 述 前 五 名 客 户 中 占 有 任 何 权 益 本 公 司 各 类 业 务 不 存 在 对 单 一 客 户 或 关 联 方 的 严 重 依 赖 (2)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前 五 名 客 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对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销 售 额, 及 其 占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与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120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 元 ) 占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2011 年 1~9 月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369, % 11.82% 广 东 一 致 恒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0,779, % 3.60%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0,266, % 3.44% 北 京 双 鹤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976, % 2.67% 浙 江 嘉 信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252, % 2.09% 小 计 70,643, % 23.62% 2010 年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683, % 9.42% 广 东 一 致 恒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5,109, % 5.54%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3,084, % 4.80% 广 东 大 参 林 连 锁 药 店 有 限 公 司 4,102, % 1.51% 北 京 双 鹤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30, % 1.30% 小 计 61,510, % 22.57% 2009 年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7,687, % 4.40%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570, % 4.34% 广 东 一 致 恒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5,795, % 3.32% 广 州 大 参 林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3,380, % 1.94% 汕 头 市 创 美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1,421, % 0.81% 小 计 25,856, % 14.81% 2008 年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3,852, % 2.64%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60, % 1.34% 国 药 控 股 广 东 新 龙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更 名 为 广 东 一 致 恒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1,316, % 0.90%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76, % 0.74% 汕 头 市 创 美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542, % 0.37% 小 计 8,747, % 5.99% 注 : 发 行 人 客 户 中 如 有 属 于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销 售 额 合 并 计 算 其 中 2011 年 1~9 月 本 公 司 对 第 一 大 客 户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销 售 收 入 包 括 对 广 东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等 九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销 售 收 入 ; 本 公 司 对 北 京 双 鹤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销 售 收 入 包 括 对 长 沙 双 鹤 医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山 西 双 鹤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的 销 售 收 入
12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名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客 户 均 为 经 销 商, 公 司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超 过 同 类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30%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超 过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15%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和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均 未 在 上 述 前 五 名 客 户 中 占 有 任 何 权 益 本 公 司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业 务 不 存 在 对 单 一 客 户 或 关 联 方 的 严 重 依 赖 (3) 大 输 液 产 品 前 五 名 客 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对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销 售 额, 及 其 占 同 类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与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 元 ) 2011 年 1~9 月 占 大 输 液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浙 江 振 德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7,779, % 2.61% 浙 江 华 圣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3,600, % 1.21% 安 徽 省 阜 阳 市 康 泰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564, % 1.20% 安 徽 省 本 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3,536, % 1.19% 黑 龙 江 省 集 成 医 药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537, % 0.85% 小 计 21,019, % 7.06% 2010 年 浙 江 振 德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8,180, % 3.00% 山 东 九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5,270, % 1.93%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儿 童 医 院 3,753, % 1.38% 上 海 新 亚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3,335, % 1.22% 嘉 善 县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2,917, % 1.07% 小 计 23,457, % 8.60% 2009 年 浙 江 振 德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7,343, % 4.21% 常 熟 市 建 发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5,151, % 2.95% 山 东 九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5,038, % 2.89%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儿 童 医 院 4,848, % 2.78% 上 海 新 亚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3,102, % 1.78% 小 计 25,484, % 14.61%
122 2008 年 浙 江 振 德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7,736, % 5.28% 上 海 新 亚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4,607, % 3.14% 山 东 九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4,284, % 2.92% 常 熟 市 建 发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3,829, % 2.61%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儿 童 医 院 3,477, % 2.37% 小 计 23,936, % 16.32% 注 : 发 行 人 客 户 中 如 有 属 于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合 并 计 算 销 售 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超 过 同 类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30%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大 输 液 产 品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超 过 公 司 总 营 业 收 入 15%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和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均 未 在 上 述 前 五 名 客 户 中 占 有 任 何 权 益 本 公 司 大 输 液 业 务 不 存 在 对 单 一 客 户 或 关 联 方 的 严 重 依 赖 ( 四 )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1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滴 眼 液 与 大 输 液 的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材 料 成 本 % % % 77 46% 其 中 : 药 物 活 性 成 分 41 7% 40 7% 13 4% 8 5% 滴 眼 液 包 装 材 料 % % % 65 39% 其 他 8 1% 7 1% 6 2% 4 2% 直 接 工 资 % 91 15% 48 17% 26 15% 制 造 费 用 % % 78 28% 64 38% 其 中 : 水 电 汽 37 7% 28 5% 16 6% 11 7% 大 输 液 合 计 % % % % 材 料 成 本 4,182 70% 4,884 69% 3,499 68% 4,485 69% 其 中 : 药 物 活 性 成 分 353 6% 340 5% 249 5% 233 4% 包 装 材 料 3,609 61% 4,382 62% 3,148 61% 3,827 59% 其 他 219 4% 163 2% 103 2% 426 7%
123 直 接 工 资 509 9% 502 7% 327 6% 390 6% 制 造 费 用 1,268 21% 1,722 24% 1,349 26% 1,655 25% 其 中 : 水 电 汽 % 661 9% 429 8% 520 8% 合 计 5, % 7, % 5, % 6, % 2 主 要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本 公 司 所 用 原 材 料 主 要 是 各 种 药 物 活 性 成 分 与 包 装 材 料, 其 中 药 物 活 性 成 分 主 要 包 括 头 孢 克 肟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赖 氨 酸 葡 萄 糖 等, 包 装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非 PVC 多 层 共 挤 膜 聚 丙 烯 粒 子 外 箱 聚 异 戊 烯 胶 垫 片 聚 丙 烯 内 盖 料 等 药 物 活 性 成 分 在 产 品 成 本 中 占 比 较 低,2011 年 1~9 月 药 物 活 性 成 分 在 滴 眼 液 与 大 输 液 产 品 成 本 中 占 比 分 别 为 7% 与 6% 对 公 司 产 品 成 本 影 响 较 大 的 是 包 装 材 料,2011 年 1~9 月 包 装 材 料 占 滴 眼 液 与 大 输 液 的 产 品 成 本 比 例 分 别 为 47% 与 61%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中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价 格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非 PVC 多 层 共 挤 膜 ( 元 / 平 方 米 ) 聚 丙 烯 粒 子 ( 元 / 公 斤 ) 外 箱 ( 元 / 只 ) 聚 异 戊 烯 胶 垫 片 ( 元 / 只 ) 聚 丙 烯 内 盖 料 ( 元 / 公 斤 ) 公 司 所 用 原 材 料 主 要 在 国 内 市 场 采 购, 所 用 能 源 包 括 水 电 力 蒸 汽 由 所 处 区 域 的 相 关 公 用 事 业 部 门 提 供 原 材 料 与 能 源 的 供 应 均 能 够 满 足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需 求 3 报 告 期 内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前 5 名 供 应 商 原 材 料 及 产 成 品 的 采 购 额 及 占 公 司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 客 户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公 司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2011 年 1-9 月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2, %
124 宁 波 华 丰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 浙 江 安 吉 山 争 医 药 包 装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海 宁 市 德 力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聚 科 塑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小 计 4, % 2010 年 度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2, %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 蚌 埠 市 中 发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华 丰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聚 科 塑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小 计 5, % 2009 年 度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 %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 蚌 埠 市 中 发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聚 科 塑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希 悦 尔 包 装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小 计 3, % 2008 年 度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 希 悦 尔 包 装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广 州 白 云 山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海 宁 市 德 力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聚 科 塑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小 计 3, % 注 : 公 司 供 应 商 中 如 有 属 于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采 购 金 额 合 并 计 算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供 应 商 采 购 比 例 超 过 采 购 总 额 50%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和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均 未 在 除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以 外 的 其 他 供 应 商 中 占 有 任 何 权 益 关 于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具 体 情 况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 五 )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行 为
125 4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情 况 (1) 相 关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本 公 司 2010 年 度 第 一 大 客 户 与 供 应 商 均 为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原 名 浙 江 正 方 龙 腾 医 药 有 限 公 司,2010 年 10 月 更 名 为 现 名, 以 下 简 称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1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2008 年 9 月 以 来 的 股 权 变 更 概 况 注 1: 正 方 控 股 指 浙 江 正 方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注 2: 正 方 控 股 工 会 委 员 会 指 浙 江 正 方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会 委 员 会 注 3: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指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注 4: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指 浙 江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2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简 介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成 立 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 2008 年 9 月, 本 公 司 与 该 公 司 开 始 合 作 时, 该 公 司 是 浙 江 正 方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浙 江 正 方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将 所 持 100%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浙 江 正 方 制 药 有 限 公 司,2010 年 9 月 更 名 为 现 名, 以 下 简 称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注 册 地 址 为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南 环 路 3766 号 第 三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吴 兴,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中 成 药 化 学 药 制 剂 化 学 原 料 药 抗 生 素 制 剂 抗 生 素 原 料 药 生 化 药 品 生 物 制 品 的 批 发 ( 凭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经 营,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4 月 18 日 ) 预 包 装 食 品 散 装 食 品 的 批 发 ( 凭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经 营, 有 效 期 至 2013 年 9 月 7 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经 营 进 出 口 业 务 ( 上
126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 目 前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持 有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100% 的 股 权 3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简 介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成 立 于 2008 年 10 月, 该 公 司 成 立 时 浙 江 正 方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占 37.5% 股 权, 孙 汉 铭 等 10 名 自 然 人 占 62.5% 股 权 2009 年 10 月, 孙 汉 铭 将 其 持 有 的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30%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吴 炜 炜, 转 让 完 毕 后 吴 炜 炜 持 有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30% 的 股 权 2010 年 4 月,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的 所 有 股 东 将 100% 股 权 转 让 给 横 店 集 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下 属 的 浙 江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注 册 地 址 为 金 华 市 婺 城 新 区 临 江 工 业 区 龙 乾 南 街 999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吴 兴, 注 册 资 本 6,0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片 剂 ( 头 孢 菌 素 类 ) 硬 胶 囊 剂 ( 头 孢 菌 素 类 ) 颗 粒 剂 ( 头 孢 菌 素 类 ) 干 混 悬 剂 ( 头 孢 菌 素 类 ) 的 生 产 (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限 至 2013 年 10 月 5 日 止 ) 目 前 浙 江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100% 的 股 权 4 浙 江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简 介 浙 江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7 年 12 月,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为 东 阳 市 横 店 镇, 法 定 代 表 人 祝 方 猛, 注 册 资 本 10,0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原 料 药 ( 头 孢 克 肟 ) 制 造 (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4 年 5 月 18 日 止 ); 医 药 中 间 体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监 控 化 学 品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外 ) 制 造 浙 江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是 国 内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的 主 要 生 产 厂 商 之 一 横 店 集 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与 浙 江 横 店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持 有 浙 江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65% 与 35% 的 股 权 (2) 本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及 其 关 联 方 合 作 简 介 年 3 月 以 前 的 合 作 方 式 本 公 司 于 2006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生 产 销 售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由 于 公 司 业 务 的 重 心 是 滴 眼 液 和 大 输 液 产 品, 基 于 对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经 营 团 队 的 了 解 和 认 可, 2008 年 9 月 本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签 订 总 经 销 协 议, 公 司 生 产 的 头 孢 克 肟 分
127 散 片 由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作 为 全 国 总 经 销 商 在 国 内 销 售 ; 同 时 公 司 按 照 高 于 国 家 标 准 的 内 控 质 量 标 准 向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购 买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2010 年 4 月 以 前, 浙 江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是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药 的 供 应 商, 当 时 双 方 并 无 控 股 关 系 2010 年 4 月 浙 江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100% 股 权 后, 间 接 全 资 控 股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年 4 月 以 后 的 合 作 方 式 经 过 几 年 的 合 作, 公 司 生 产 的 头 孢 克 肟 产 品 销 量 逐 年 增 长, 公 司 头 孢 克 肟 产 品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也 逐 渐 积 累 为 在 头 孢 克 肟 产 品 领 域 有 更 进 一 步 的 发 展,2010 年 公 司 拟 对 该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环 节 进 行 投 入 和 调 整, 逐 步 构 建 自 身 完 整 的 产 品 经 营 系 统 在 生 产 环 节, 公 司 拟 在 新 厂 区 新 建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以 扩 大 头 孢 克 肟 产 品 的 生 产 规 模 同 时 投 产 头 孢 克 肟 颗 粒, 以 增 加 头 孢 类 产 品 的 品 种 在 新 增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前, 公 司 头 孢 类 固 体 制 剂 产 能 已 经 饱 和, 为 投 产 头 孢 克 肟 颗 粒, 公 司 拟 将 正 在 生 产 的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委 托 其 他 公 司 生 产 因 为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具 有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的 GMP 证 书, 而 且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在 该 产 品 方 面 的 合 作 一 直 比 较 顺 利, 因 此 2010 年 2 月 公 司 与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签 订 委 托 生 产 协 议, 公 司 委 托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生 产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产 品 2010 年 4 月, 浙 江 省 药 监 局 出 具 药 品 委 托 生 产 批 件 同 意 委 托 生 产 2011 年 3 月, 本 公 司 与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明 确 本 公 司 根 据 新 版 GMP 规 定 对 委 托 生 产 产 品 进 行 监 管 检 验 放 行 2011 年 4 月, 双 方 开 始 执 行 委 托 生 产 协 议 在 销 售 环 节, 公 司 拟 在 将 头 孢 克 肟 产 品 销 售 渠 道 多 元 化 的 基 础 上, 逐 步 完 善 自 身 的 营 销 网 络 公 司 于 2011 年 4 月 开 始 至 2011 年 9 月 底 向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以 外 的 40 多 个 经 销 商 销 售 8 片 / 盒 规 格 的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产 品 虽 然 该 项 业 务 刚 开 始 重 新 起 步, 而 且 所 销 售 的 产 品 规 格 较 为 单 一, 但 2011 年 2-3 季 度 已 经 取 得 532 万 元 的 销 售 收 入 (3)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及 其 关 联 方 与 本 公 司 合 作 的 原 因 浙 江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4 月 控 股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2008 年 9 月 本
128 公 司 已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开 始 了 业 务 合 作, 目 前 双 方 的 合 作 是 前 期 合 作 的 延 续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成 立 于 2008 年 10 月, 该 公 司 自 成 立 之 后 逐 步 形 成 头 孢 克 肟 产 品 的 生 产 能 力, 目 前 尚 未 获 得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的 生 产 批 件 基 于 上 述 情 况,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接 受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委 托,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继 续 经 销 本 公 司 的 头 孢 克 肟 产 品 为 发 展 头 孢 克 肟 产 品, 本 公 司 拟 新 增 生 产 能 力 和 增 加 头 孢 克 肟 产 品 的 品 种, 并 拟 建 设 自 身 的 营 销 网 络 在 新 增 生 产 能 力 形 成 之 前 和 自 身 营 销 网 络 完 善 之 前, 委 托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生 产 通 过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销 售 头 孢 克 肟 产 品 有 利 于 在 自 身 生 产 能 力 受 限 的 情 况 下 利 用 合 作 方 的 生 产 能 力, 并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影 响 力 因 此 目 前 本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的 合 作 是 基 于 各 自 利 益 的 阶 段 性 合 作 (4) 本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所 签 订 的 总 经 销 协 议 的 主 要 条 款 2008 年 9 月, 本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签 订 全 国 总 经 销 协 议, 主 要 条 款 如 下 : 1 本 公 司 同 意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作 为 本 公 司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和 头 孢 克 肟 颗 粒 所 有 规 格 产 品 的 全 国 总 经 销, 销 售 价 格 随 市 场 变 化 调 整,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2 总 经 销 时 间 从 2008 年 10 月 起 至 2012 年 12 月 止 期 满 后 视 情 况 可 续 签 3 本 公 司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药 品 标 准 凡 属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由 本 公 司 负 责 ( 不 含 由 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保 管 不 善 及 其 转 运 过 程 中 造 成 的 质 量 问 题 ), 并 承 担 退 货 换 货 及 由 此 产 生 的 费 用 4 为 了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本 公 司 应 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采 购 原 料, 采 购 价 格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2011 年 6 月 2 日, 本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签 订 全 国 总 经 销 协 议 之 补 充 协 议, 约 定 自 2011 年 4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8 片 装 ) 产 品, 除 通 过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对 外 销 售 之 外, 亦 可 通 过 其 他 渠 道 销 售 (5) 本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的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采 购 协 议 主 要 条 款
129 2009 年 9 月 25 日 与 2010 年 9 月 28 日, 本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分 别 签 署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采 购 协 议, 内 容 相 同, 主 要 协 议 条 款 如 下 : 1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提 供 的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并 符 合 本 公 司 要 求 的 各 项 指 标 2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提 供 原 料 的 生 产 厂 家, 必 须 事 先 通 过 本 公 司 的 供 应 商 审 查 和 质 量 认 证, 更 换 新 的 生 产 厂 家 必 须 提 前 一 个 月 通 知 本 公 司 进 行 质 量 认 证 3 供 货 价 格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如 有 价 格 调 整 需 提 前 10 天 通 知 本 公 司 4 本 公 司 在 到 货 之 日 起 3 天 内 进 行 检 验, 若 有 质 量 异 议, 本 公 司 应 在 到 货 之 日 起 15 日 内 提 出 书 面 意 见 (6) 本 公 司 与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委 托 生 产 协 议 的 主 要 条 款 2010 年 2 月 5 日, 本 公 司 与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签 订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委 托 生 产 协 议, 主 要 条 款 如 下 : 1 本 公 司 向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提 供 委 托 生 产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的 全 套 技 术 和 质 量 文 件, 并 对 生 产 全 过 程 进 行 指 导 和 监 督 2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负 责 原 辅 料 及 包 装 材 料 的 采 购, 并 按 照 本 公 司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录 定 点 采 购 原 辅 料 及 包 装 材 料, 不 得 擅 自 改 变 供 应 商 3 生 产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所 有 的 原 辅 料 及 包 装 材 料 中 间 产 品 均 由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按 法 定 标 准 及 本 公 司 内 控 标 准 检 验, 并 对 检 验 结 果 负 责 本 公 司 有 权 对 检 验 结 果 复 核 4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必 须 完 全 根 据 本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处 方, 严 格 按 照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要 求 组 织 生 产 5 本 公 司 负 责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的 质 量 检 验 和 销 售 2011 年 3 月 1 日, 本 公 司 与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为 了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根 据 新 版 GMP 规 定, 在 原 委 托 生 产 协 议 的 基 础 上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主 要 条 款 如 下 :
130 1 本 公 司 负 责 产 品 的 检 验 和 放 行, 由 本 公 司 到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的 仓 库 进 行 成 品 抽 样 及 检 验, 同 时 将 取 样 产 品 的 批 生 产 记 录 一 起 拿 回 本 公 司 根 据 GMP 有 关 成 品 放 行 的 规 定, 对 产 品 做 出 是 否 放 行 的 决 定 2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单 独 设 立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成 品 仓 库, 在 本 公 司 取 样 后, 由 本 公 司 对 该 成 品 仓 库 用 封 签 进 行 封 闭 管 理, 等 取 得 本 公 司 的 成 品 放 行 单 后, 由 本 公 司 启 封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不 得 自 行 启 封 3 本 公 司 委 托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对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发 货,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必 须 按 本 公 司 的 发 货 指 令 进 行 发 货, 并 做 好 发 货 记 录, 同 时 保 存 好 发 货 原 始 记 录 (7) 本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之 间 的 业 务 合 作 金 额 占 同 类 产 品 业 务 金 额 的 比 重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采 购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占 当 期 本 公 司 该 原 料 总 采 购 金 额 的 比 重 如 下 : 单 位 : 元 年 份 该 原 料 总 采 购 金 额 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采 购 金 额 比 例 2011 年 1-9 月 8,964,342 8,964, % 2010 年 24,829,079 24,829, % 2009 年 14,625,833 14,625, % 2008 年 15,998,580 1,840,622 12% 2011 年 4 月 开 始, 本 公 司 委 托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生 产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2011 年 4~9 月, 本 公 司 从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采 购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的 金 额 为 2,031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向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销 售 的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占 当 期 该 产 品 总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重 如 下 :
131 单 位 : 元 年 份 总 销 售 收 入 向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2011 年 1~9 月 40,596,167 35,383,395 87% 2010 年 31,842,776 31,842, % 2009 年 20,063,308 8,511,176 42% 2008 年 13,349, ,898 2% 价 方 式 (8) 向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采 购 原 料 销 售 产 品 的 价 格 与 市 场 价 的 比 较 及 定 1 采 购 原 料 定 价 方 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采 购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的 单 价 如 下 : 项 目 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采 购 单 价 ( 元 / 公 斤 )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2,350 2,672 1,711 1,836 据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研 究 所 的 研 究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国 内 各 种 不 同 规 格 不 同 质 量 标 准 的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的 市 场 均 价 在 1,500~2,100 元 / 公 斤 之 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采 购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的 价 格 与 国 内 市 场 价 格 差 异 不 大 2010 年 开 始,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实 际 需 要, 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采 购 的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采 用 新 的 更 高 的 质 量 内 控 标 准, 公 司 采 购 价 格 高 于 国 内 各 种 不 同 规 格 不 同 质 量 标 准 的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的 平 均 市 场 价 格 公 司 采 购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的 内 控 标 准 与 国 家 标 准 的 关 键 指 标 比 较 如 下 : 项 目 采 购 内 控 标 准 国 家 标 准 杂 质 量 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对 比 单 个 杂 质 峰 面 积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比 例 各 杂 质 峰 面 积 之 和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的 倍 数 不 得 超 过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的 0.3(0.3%)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的 1.0 倍 不 得 超 过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的 0.5(0.5%)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的 3.0 倍 2 销 售 定 价 方 式
132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产 品 是 处 方 药, 生 产 厂 商 主 要 通 过 参 与 各 省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招 标 实 现 销 售 相 同 质 量 等 级 的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产 品 在 不 同 省 份 中 标 价 差 别 很 大, 以 规 格 为 6 片 / 盒 质 量 层 次 为 普 通 国 产 GMP 药 品 的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为 例,2010 年 ~2011 年 各 省 中 标 价 格 从 8.4 元 / 盒 到 元 / 盒 不 等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是 本 公 司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的 全 国 总 经 销 客 户, 也 是 本 公 司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2011 年 4 月 开 始 本 公 司 委 托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生 产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本 公 司 在 该 项 合 作 中 无 需 承 担 营 销 费 用, 享 有 相 对 稳 定 的 毛 利 率 具 体 的 采 购 与 销 售 价 格 由 本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综 合 考 虑 业 务 拓 展 阶 段 市 场 行 情 及 本 公 司 合 理 的 利 润 水 平 等 因 素 后 协 商 综 合 确 定 (9) 业 务 规 模 与 毛 利 率 2010 年 本 公 司 对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产 品 的 销 售 额 为 3, 万 元 29, 向 其 采 购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的 金 额 为 2, 万 元, 本 公 司 来 自 于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为 10.60%, 毛 利 额 为 万 元, 占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总 额 的 2.09% 2011 年 4~9 月 本 公 司 从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采 购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的 金 额 为 2, 万 元, 从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采 购 该 产 品 并 销 售 给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的 毛 利 率 为 8.96% 2011 年 1~9 月, 本 公 司 向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销 售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业 务 的 毛 利 额 为 万 元, 占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总 额 的 2.28% 本 公 司 与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及 其 关 联 方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节 所 述 业 务 关 系 外 的 其 他 业 务 合 作 关 系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或 其 它 关 联 方 未 在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浙 江 正 方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普 洛 得 邦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横 店 集 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中 占 有 任 何 权 益 ( 五 ) 公 司 采 取 的 安 全 与 环 保 措 施 1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公 司 始 终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的 原 则, 认 真 贯 彻 实 施 国 年 本 公 司 对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其 他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为 万 元
133 家 和 地 方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文 件 精 神 在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逐 步 完 善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制 定 了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巡 查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宣 传 制 度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消 防 设 施 管 理 制 度 危 险 品 仓 库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消 防 应 急 预 案 化 学 危 险 品 应 急 预 案 等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制 度 的 要 求, 公 司 定 期 在 全 公 司 范 围 内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合 规 性 检 查, 针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按 规 定 期 限 责 任 到 人 进 行 整 改 同 时, 公 司 每 年 对 员 工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培 训, 并 利 用 厂 区 内 的 宣 传 栏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宣 传 为 了 加 强 劳 动 保 护, 公 司 按 规 定 针 对 车 间 各 岗 位 定 期 发 放 更 新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根 据 平 湖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11 年 4 月 8 日 出 具 的 证 明, 发 行 人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未 发 生 过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未 受 到 过 安 全 生 产 行 政 处 罚 2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1) 废 水 处 理 公 司 的 废 水 来 源 主 要 包 括 纯 水 制 备 过 程 产 生 的 酸 碱 废 水, 冲 洗 滤 棒 冲 洗 活 性 碳 洗 瓶 清 洗 配 料 锅 与 管 道 等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等 报 废 药 液, 以 及 实 验 室 废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等 公 司 废 水 排 放 执 行 三 级 标 准, 并 取 得 平 湖 市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证 公 司 在 主 厂 区 内 建 有 一 座 日 处 理 能 力 240 吨 的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该 设 施 的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采 用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工 艺,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固 定 管 道 转 送 到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达 到 国 家 标 准 后 排 放 (2) 废 气 ( 粉 尘 ) 处 理 公 司 是 制 剂 生 产 企 业, 生 产 过 程 按 GMP 要 求 严 格 控 制, 且 实 行 集 中 供 热 公 司 主 要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为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过 程 中 粉 碎 过 筛 制 粒 干 燥 整 粒 总 混 胶 囊 填 充 及 抛 光 等 工 段 产 生 的 粉 尘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起 尘 点, 均 安 装 高 效 过 滤 器, 绝 大 部 分 飞 扬 的 药 粉 被 截 流 和 回 收 处 理,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排 风 系 统 达 标 后 排 放 (3)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134 公 司 厂 区 内 分 别 设 立 一 般 固 废 定 放 点 和 危 险 固 废 存 放 点 危 险 固 废 按 照 浙 江 省 危 险 废 物 交 换 和 转 移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报 批 手 续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源 为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破 瓶 破 塑 料 袋 废 活 性 碳 报 废 药 品 废 包 装 材 料 废 滤 芯 废 树 脂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等 物, 以 及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固 体 废 物 采 取 分 类 处 理 方 式 其 中 破 瓶 破 塑 料 袋 等 废 物 外 售,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 废 活 性 碳 报 废 药 品 废 包 装 材 料 废 滤 芯 废 树 脂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等 物, 委 托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资 质 的 湖 州 市 工 业 和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本 公 司 与 该 公 司 签 订 有 危 险 废 弃 物 转 移 协 议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和 危 险 废 弃 物 安 全 处 置 率 达 100% (4) 环 保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1 环 保 行 政 处 罚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以 前 即 建 有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正 常 情 况 下 COD 30 含 量 较 低, 通 过 污 水 调 节 池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平 湖 市 污 水 处 理 管 网, 经 上 述 处 理 后 废 水 COD 含 量 小 于 500mg/L 的 纳 管 标 准 但 2008 年 5 月 6 月, 发 行 人 因 废 水 COD 排 放 超 标, 受 到 平 湖 市 环 保 局 和 嘉 兴 市 环 保 局 三 次 行 政 处 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2008 年 5 月 4 日,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编 号 为 平 环 罚 告 (2008)11 号 的 行 政 处 罚 告 知 书, 主 要 内 容 为 : 经 取 样 检 测, 发 行 人 入 网 排 放 的 废 水 COD 浓 度 1030mg/L, 超 过 GB 三 级 标 准 1.06 倍, 责 令 发 行 人 立 即 停 止 超 标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并 处 罚 款 人 民 币 4.5 万 元 2008 年 6 月 11 日, 嘉 兴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编 号 为 嘉 环 罚 告 (2008)64 号 的 行 政 处 罚 告 知 书, 主 要 内 容 为 : 经 取 样 检 测, 发 行 人 入 网 排 放 的 废 水 COD 浓 度 1480mg/L, 超 过 GB 三 级 标 准, 责 令 发 行 人 立 即 整 改, 停 止 超 标 排 放, 并 处 罚 款 人 民 币 5 万 元 30 COD 指 化 学 需 氧 量 又 称 化 学 耗 氧 量 (Chemical Oxygen Demand) 是 利 用 化 学 氧 化 剂 ( 如 高 锰 酸 钾 ) 将 水 中 可 氧 化 物 质 ( 如 有 机 物 亚 硝 酸 盐 亚 铁 盐 硫 化 物 等 ) 氧 化 分 解, 然 后 根 据 残 留 的 氧 化 剂 量 计 算 出 氧 的 消 耗 量, 是 表 示 水 质 污 染 度 的 重 要 指 标 COD 的 单 位 为 ppm 或 毫 克 / 升, 其 值 越 小, 说 明 水 质 污 染 程 度 越 轻
135 2008 年 6 月 30 日,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编 号 为 平 环 罚 告 (2008)29 号 的 行 政 处 罚 告 知 书, 主 要 内 容 为 : 经 取 样 检 测, 发 行 人 入 网 排 放 的 废 水 COD 浓 度 732mg/L, 超 过 GB 三 级 标 准 倍, 责 令 发 行 人 立 即 停 止 超 标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并 处 罚 款 人 民 币 3 万 元 2 发 行 人 整 改 措 施 发 行 人 对 此 高 度 重 视, 经 多 次 排 查 发 现, 由 于 设 备 故 障 使 葡 萄 糖 废 弃 液 超 常 排 放, 葡 萄 糖 废 弃 液 的 COD 含 量 较 高, 导 致 废 水 超 标 排 放 发 行 人 在 查 明 超 标 排 放 的 原 因 后, 在 对 产 生 故 障 的 设 备 尽 快 进 行 修 缮 的 同 时, 为 了 提 高 处 理 效 果, 确 保 日 后 出 现 非 正 常 情 况 仍 能 达 标 排 放, 发 行 人 对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改 造, 在 废 水 处 理 工 序 中 增 加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工 艺, 提 高 对 废 水 COD 的 处 理 能 力, 并 增 加 了 污 水 检 测 的 频 率 整 改 完 成 至 今, 历 次 监 督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公 司 排 放 废 水 COD 指 标 均 能 达 标, 发 行 人 也 未 再 受 到 过 任 何 环 保 处 罚 3 各 级 环 保 局 关 于 行 政 处 罚 的 证 明 关 于 上 述 废 水 超 标 排 放 整 改 事 宜 及 本 公 司 的 环 保 情 况,2011 年 5 月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嘉 兴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证 明 : 发 行 人 排 放 污 水 COD 浓 度 超 标 实 际 未 造 成 严 重 环 境 污 染, 而 且 按 要 求 的 时 限 内 整 改 完 成 并 通 过 环 保 部 门 验 收 上 述 排 放 污 水 COD 浓 度 超 标 不 属 于 重 大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发 行 人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基 本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及 各 种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截 至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不 存 在 重 大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5) 关 于 发 行 人 环 保 制 度 建 设 及 执 行 情 况 发 行 人 制 定 并 完 善 了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废 水 处 理 岗 位 工 作 职 责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废 水 处 理 设 备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废 水 生 化 处 理 排 放 雨 水 排 放 及 在 线 监 控 管 理 制 度 中 和 池 活 性 炭 沉 淀 池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制 度 等 制 度, 并 有 效 落 实 执 行 发 行 人 在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开 展 的 2010 年 度 重 点 企 业 环 保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中 被 评 为 绿 色 企 业, 通 过 了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经 济 贸 易 局 2010 年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并 获 得 了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认 证 范 围 为 : 大 容 量 注 射 剂
136 滴 眼 剂 口 服 溶 液 剂 片 剂 硬 胶 囊 剂 栓 剂 颗 粒 剂 药 品 容 器 的 生 产 所 涉 及 的 环 境 管 理 ) (6) 浙 江 省 环 保 厅 对 公 司 的 环 保 核 查 结 论 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对 公 司 的 环 保 情 况 进 行 了 核 查, 并 于 2011 年 5 月 16 日 出 具 了 关 于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环 保 核 查 情 况 的 函 ( 浙 环 函 号 ), 证 明 发 行 人 基 本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环 保 核 查 有 关 要 求, 同 意 上 报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五 发 行 人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 一 )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房 屋 建 筑 物 4, , , 通 用 设 备 专 用 设 备 8, , , 运 输 工 具 合 计 13, , , 主 要 设 备 基 本 情 况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的 主 要 关 键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生 产 产 品 设 备 名 称 使 用 年 限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净 值 成 新 率 滴 眼 液 大 输 液 ( 软 袋 )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10 年 % 空 调 净 化 系 统 10 年 % 非 PVC 膜 全 自 动 制 袋 灌 装 机 10 年 1, % 空 调 净 化 系 统 10 年 % 软 袋 大 输 液 水 浴 灭 菌 器 10 年 % 注 射 用 水 生 产 系 统 10 年 % 不 锈 钢 配 制 罐 10 年 %
137 配 电 设 备 10 年 % 空 压 机 10 年 % 塑 瓶 大 输 液 洗 灌 封 联 动 线 10 年 % 水 浴 式 灭 菌 柜 10 年 % 净 化 系 统 10 年 % 大 输 液 ( 塑 瓶 ) 药 液 配 制 系 统 10 年 % 空 气 机 10 年 % 模 具 10 年 % 车 间 配 电 10 年 % 货 梯 10 年 % 包 装 生 产 设 备 10 年 % 大 输 液 ( 玻 瓶 ) 玻 瓶 大 输 液 流 水 线 10 年 % 注 射 用 水 药 液 系 统 管 理 设 备 10 年 % 空 气 净 化 工 程 10 年 % 3 土 地 和 房 屋 建 筑 物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房 屋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如 下 : (1)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拥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位 置 平 湖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新 明 路 北 侧 新 兴 二 路 西 侧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城 北 路 福 臻 村 4 组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城 北 路 福 臻 村 4 组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城 北 路 福 臻 村 4 组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城 北 路 甪 棉 巾 桥 堍 平 湖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兴 禾 路 99 号 当 湖 街 道 育 才 路 号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号 2011 第 号 2009 第 号 2009 第 号 2009 第 号 2009 第 号 2011 第 号 2009 第 号 用 途 使 用 权 面 积 ( 平 方 米 ) 使 用 年 限 使 用 权 类 型 工 业 用 地 66, 出 让 工 业 用 地 20, 出 让 工 业 用 地 26, 出 让 工 业 用 地 4, 出 让 工 业 用 地 出 让 工 业 用 地 3, 出 让 商 业 用 地 出 让
138 当 湖 街 道 南 阳 新 村 5 幢 1 单 元 102 室,2 单 元 102 室 202 室 302 室 402 室 (2) 房 屋 建 筑 物 2009 第 号 号 号 号 号 城 镇 单 住 宅 用 地 ( 职 工 宿 舍 ) 出 让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产 权 证 的 房 产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产 权 证 号 房 屋 坐 落 用 途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1 平 字 第 号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育 才 路 号 非 住 宅 平 字 第 号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福 臻 村 4 组 非 住 宅 1, 平 字 第 号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福 臻 村 4 组 非 住 宅 12, 平 字 第 号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福 臻 村 4 组 非 住 宅 3, 平 字 第 号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福 臻 村 4 组 非 住 宅 3, 平 字 第 号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福 臻 村 4 组 非 住 宅 2, 平 字 第 号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福 臻 村 4 组 非 住 宅 5, 平 字 第 号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福 臻 村 4 组 非 住 宅 5, 平 字 第 号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福 臻 村 4 组 非 住 宅 2, 平 字 第 号 平 湖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兴 禾 路 99 号 工 业 1, 平 字 第 号 平 湖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兴 禾 路 99 号 工 业 穗 字 第 号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中 山 大 道 西 140 号 1730 房 办 公 穗 字 第 号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中 山 大 道 西 140 号 1729 房 办 公 穗 字 第 号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中 山 大 道 西 140 号 1728 房 办 公 平 字 第 号 ~ 号 ( 二 )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平 湖 市 南 阳 新 村 5 幢 1 单 元 102 室, 2 单 元 102 室 202 室 302 室 402 室 住 宅 ( 职 工 宿 舍 )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摊 销 年 限 原 始 金 额 累 计 摊 销 期 末 数 土 地 使 用 权 50 年 27,182, ,433, ,749, 专 有 技 术 10 年 914, , , 排 污 权 5 年 20 年 745, , , 合 计 28,842, ,125, ,716,
139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节 五 发 行 人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之 ( 一 )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专 有 技 术 与 排 污 权 的 具 体 情 况 见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之 十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之 ( 二 ) 无 形 资 产 1 商 标 (1) 莎 普 爱 思 商 标 为 了 有 效 保 护 公 司 的 商 标 无 形 资 产,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已 经 将 公 司 核 心 商 标 莎 普 爱 思 在 43 个 商 品 类 别 里 进 行 了 注 册,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莎 普 爱 思 商 标 注 册 证 包 括 : 商 标 注 册 人 类 别 注 册 证 数 量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类 2 类 4~41 类 43~45 类 44 个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类 1 个 公 司 已 经 递 交 了 莎 普 爱 思 商 标 在 3 类 42 类 商 品 里 的 注 册 申 请 (2) 其 他 商 标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其 他 商 标 如 下 : 序 号 商 标 名 称 注 册 证 号 权 利 期 限 类 别 1 莎 普 爱 杰 ~ 莎 普 爱 靓 ~ 莎 普 爱 静 ~ 莎 普 爱 灵 ~ 莎 普 爱 舒 ~ 莎 普 健 ~ 愈 创 净 ~ 金 莎 普 爱 思 ~
140 9 新 莎 普 爱 思 ~ 莎 普 爱 杰 ~ 莎 普 爱 达 ~ 莎 普 爱 靓 ~ 莎 普 爱 宁 ~ 莎 普 爱 通 ~ 莎 普 爱 静 ~ 莎 普 爱 炎 ~ 莎 普 爱 舒 ~ 莎 普 爱 亮 ~ 莎 普 爱 克 ~ 莎 普 爱 灵 ~ 莎 普 爱 甘 ~ 莎 普 爱 爽 ~ 莎 普 爱 明 ~ 莎 普 爱 雄 ~ 达 靓 拼 音 图 形 ~ 莎 普 炎 安 拼 音 图 形 ~ 莎 普 炎 安 ~ 莎 普 爱 思 商 标 图 形 ~ 宁 湖 舒 欣 ~ shapuaisi ~ sapas ~ 格 爽 ~ 莎 普 康 ~ 莎 普 健 ~ Shapuyanan ~ 宁 湖 图 形 ~ 注 : 以 上 商 标 注 册 人 均 是 本 公 司 2 专 利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的 专 利 权 包 括 :
141 序 号 专 利 种 类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专 利 权 人 专 利 有 效 期 1 发 明 2 发 明 3 发 明 苄 达 赖 氨 酸 在 制 备 预 防 和 治 疗 糖 尿 病 肾 病 药 物 中 的 应 用 苄 达 赖 氨 酸 在 制 备 治 疗 糖 尿 病 周 围 神 经 病 变 药 物 中 的 应 用 一 种 经 眼 给 药 的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液 体 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ZL ZL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 本 公 司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 本 公 司 起 20 年 起 20 年 ZL 本 公 司 起 20 年 4 外 观 设 计 包 装 盒 (1) ZL 本 公 司 起 10 年 5 外 观 设 计 包 装 盒 (2) ZL 本 公 司 起 10 年 6 外 观 设 计 包 装 盒 (3) ZL 本 公 司 起 10 年 7 外 观 设 计 包 装 盒 (4) ZL 本 公 司 起 10 年 ( 三 )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特 许 经 营 权 公 司 为 医 药 制 造 企 业, 在 开 展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时 需 获 取 国 家 及 地 方 医 药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颁 发 的 许 可 证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业 务 的 许 可 证 书, 目 前 公 司 已 取 得 生 产 经 营 所 必 需 的 各 类 许 可 证 1 生 产 许 可 证 公 司 拥 有 的 生 产 许 可 证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证 书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发 证 机 关 有 效 期 限 1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浙 浙 江 省 药 监 局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过 渡 期 保 健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通 知 书 3 印 刷 经 营 许 可 证 2 药 品 GMP 证 书 浙 健 生 证 书 浙 江 省 药 监 局 2012 年 12 月 30 日 [2010] 第 0006 号 ( 浙 ) 新 出 印 证 字 浙 江 省 新 闻 出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浙 FB 号 版 局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国 家 药 监 局 或 浙 江 省 药 监 局 颁 发 的 5 份 药 品 GMP 证 书,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认 证 范 围 证 书 编 号 发 证 机 关 有 效 期 限 1 大 容 量 注 射 剂 ( 非 PVC 多 层 共 挤 输 液 袋 ) K4998 国 家 药 监 局 2014 年 5 月 30 日 2 大 容 量 注 射 剂 ( 玻 璃 瓶 聚 丙 烯 输 液 瓶 非 PVC 多 层 共 挤 输 液 袋 ) 冲 洗 剂 J4630 国 家 药 监 局 2013 年 6 月 23 日
142 3 口 服 溶 液 剂 浙 J0519 浙 江 省 药 监 局 2013 年 1 月 21 日 4 原 料 药 ( 苄 达 赖 氨 酸 ), 片 剂 胶 囊 剂 颗 粒 剂 ( 均 含 头 孢 菌 素 类 ) 滴 眼 剂 浙 I0427 浙 江 省 药 监 局 2015 年 12 月 31 日 5 栓 剂 浙 K0628 浙 江 省 药 监 局 2014 年 4 月 19 日 3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公 司 共 拥 有 56 个 药 品 品 种 的 92 个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批 准 文 号 产 品 名 称 剂 型 有 效 期 1 国 药 准 H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滴 眼 剂 至 国 药 准 H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滴 眼 剂 至 国 药 准 H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滴 眼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葛 根 素 滴 眼 液 滴 眼 剂 至 国 药 准 H 乳 酸 环 丙 沙 星 滴 眼 液 眼 用 制 剂 至 国 药 准 H 盐 酸 洛 美 沙 星 滴 眼 液 眼 用 制 剂 至 国 药 准 H 氟 康 唑 滴 眼 液 滴 眼 剂 至 国 药 准 H 富 马 酸 酮 替 芬 滴 眼 液 滴 眼 剂 至 国 药 准 H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液 至 国 药 准 H 复 方 乳 酸 钠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氟 康 唑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灭 菌 注 射 用 水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灭 菌 注 射 用 水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灭 菌 注 射 用 水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灭 菌 注 射 用 水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143 26 国 药 准 H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复 方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乳 酸 环 丙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乳 酸 环 丙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硫 酸 阿 米 卡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硫 酸 阿 米 卡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硫 酸 阿 米 卡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磷 酸 川 芎 嗪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盐 酸 氨 溴 索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盐 酸 氨 溴 索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乌 拉 地 尔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盐 酸 雷 尼 替 丁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乳 酸 钠 林 格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右 旋 糖 酐 40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甘 露 醇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144 59 国 药 准 H 甘 露 醇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甘 露 醇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至 国 药 准 H 肌 苷 口 服 溶 液 口 服 溶 液 剂 至 国 药 准 H 肌 苷 口 服 溶 液 口 服 溶 液 剂 至 国 药 准 H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非 制 剂 : 原 料 药 至 国 药 准 H 苄 达 赖 氨 酸 原 料 药 至 国 药 准 H 甘 草 酸 二 铵 原 料 药 至 国 药 准 H 甲 硝 唑 栓 栓 剂 至 国 药 准 H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栓 栓 剂 至 国 药 准 H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栓 栓 剂 至 国 药 准 H 盐 酸 林 可 霉 素 栓 栓 剂 至 国 药 准 H 苦 参 碱 栓 栓 剂 至 国 药 准 H 甲 硝 唑 片 片 剂 至 国 药 准 H 氧 氟 沙 星 片 片 剂 至 国 药 准 H 复 方 氯 丙 那 林 溴 己 新 片 片 剂 ( 糖 衣 ) 至 国 药 准 H 牡 蛎 碳 酸 钙 片 片 剂 至 国 药 准 H 复 方 氨 酚 烷 胺 片 片 剂 至 国 药 准 H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片 剂 至 国 药 准 H 二 氟 尼 柳 片 片 剂 ( 薄 膜 衣 ) 至 国 药 准 H 头 孢 氨 苄 片 片 剂 ( 薄 膜 衣 ) 至 国 药 准 H 盐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片 片 剂 至 国 药 准 H 萘 普 生 胶 囊 胶 囊 剂 至 国 药 准 H 曲 克 芦 丁 羟 丙 茶 碱 胶 囊 胶 囊 剂 至 国 药 准 H 复 方 氯 丙 那 林 溴 己 新 胶 囊 胶 囊 剂 至 国 药 准 H 复 方 氨 酚 烷 胺 胶 囊 胶 囊 剂 至 国 药 准 H 二 甲 双 胍 格 列 本 脲 胶 囊 (Ⅰ) 胶 囊 剂 至 国 药 准 H 头 孢 拉 定 胶 囊 胶 囊 剂 至 国 药 准 H 头 孢 氨 苄 胶 囊 胶 囊 剂 至 国 药 准 H 庆 大 霉 素 普 鲁 卡 因 维 B12 颗 粒 颗 粒 剂 至 国 药 准 H 复 方 亮 氨 酸 颗 粒 (3AA) 颗 粒 剂 至 国 药 准 H 头 孢 克 肟 颗 粒 颗 粒 剂 至 国 药 准 Z 脑 心 舒 口 服 液 合 剂 至 国 药 准 Z 阿 胶 益 寿 口 服 液 合 剂 至
145 92 国 药 准 H 生 理 氯 化 钠 溶 液 冲 洗 剂 至 六 发 行 人 技 术 水 平 研 发 情 况 及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公 司 多 年 来 一 直 坚 持 自 主 研 发 与 产 学 研 合 作 相 结 合 的 研 发 模 式, 高 度 重 视 产 品 研 发 投 入 2007 年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08 年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1 年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13 个 国 家 新 药 证 书, 并 已 获 得 3 个 发 明 专 利 公 司 正 在 研 发 包 括 2 个 1 类 新 药 与 1 个 3 类 新 药 在 内 的 多 种 新 产 品 ( 一 ) 公 司 的 技 术 水 平 情 况 1 专 利 及 新 药 (1) 已 获 得 的 专 利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获 得 3 个 发 明 专 利 公 司 已 经 以 其 中 1 个 眼 科 发 明 专 利 为 基 础, 研 发 成 功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并 获 得 国 家 2 类 新 药 证 书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种 类 1 发 明 2 发 明 3 发 明 专 利 名 称 相 关 新 药 新 药 研 发 进 展 一 种 经 眼 给 药 的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液 体 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苄 达 赖 氨 酸 在 制 备 预 防 和 治 疗 糖 尿 病 肾 病 药 物 中 的 应 用 苄 达 赖 氨 酸 在 制 备 治 疗 糖 尿 病 周 围 神 经 病 变 药 物 中 的 应 用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苄 达 赖 氨 酸 胶 囊 苄 达 赖 氨 酸 缓 释 片 已 经 获 得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的 国 家 2 类 新 药 证 书 按 照 国 家 1.6 类 化 学 新 药 研 发 ; 已 获 Ⅱ 期 临 床 批 件 按 照 国 家 1.6 类 化 学 新 药 研 发 ; 目 前 正 在 进 行 临 床 前 研 究 (2) 已 获 得 的 新 药 证 书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13 个 药 品 的 新 药 证 书 31, 具 体 有 : 31 一 1999 年 5 月 1 日 以 前, 新 药 申 请 按 卫 生 部 1985 年 颁 布 的 新 药 审 批 办 法 执 行 其 中 西 药 中 的 二 类 新 药 指 国 外 已 批 准 生 产, 但 未 列 入 一 国 药 典 的 原 料 药 品 及 其 制 剂 二 1999 年 5 月 1 日 生 效 的 新 药 审 批 办 法 规 定, 与 本 公 司 相 关 的 四 类 新 药 定 义 指 改 变 剂 型 的 药 品 ; 五 类 新 药 指 已 上 市 药 品 增 加 新 的 适 应 症 者 四 + 五 类 新 药 指 同 时 符 合 上 述 两 个 标 准 的 新 药 三 从 2002 年 12 月 1 日 起, 新 药 申 请 按 国 家 药 监 局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中 的 分 类 办 法 执 行 其 中 化 学 药 品 中,3.1 类 新 药 中 与 本 公 司 新 药 相 关 的 规 则 指 已 在 国 外 上 市 销 售 但 尚 未 在 国 内 上 市 销 售 的 原 料 药 及 其 制 剂 ;5 类 新 药 指 改 变 国 内 已 上 市 销 售 药 品 的 剂 型, 但 不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的 制 剂 四 根 据 2007 年 10 月 1 日 开 始 实 行 的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化 学 药 品 2 类 新 药 指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且 尚 未 在 国 内 外 上 市 销 售 的 制 剂 ;3.1 类 新 药 中 与 本 公 司 新 药 相 关 的 规 则 指 已 在 国 外 上 市 销 售 但 尚 未 在 国 内 上 市 销 售 的 原 料 药 及 其 制 剂
146 序 号 新 药 名 称 药 品 种 类 新 药 级 别 批 准 时 间 1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滴 眼 液 二 类 新 药 1997 年 9 月 2 日 2 苄 达 赖 氨 酸 原 料 药 二 类 新 药 1997 年 9 月 2 日 3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滴 眼 液 2 类 新 药 2011 年 4 月 2 日 4 葛 根 素 滴 眼 液 滴 眼 剂 四 + 五 类 新 药 2000 年 5 月 16 日 5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原 料 药 3.1 类 新 药 2009 年 12 月 8 日 6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大 输 液 3.1 类 新 药 2009 年 12 月 8 日 7 硫 酸 阿 米 卡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大 输 液 四 类 新 药 2001 年 4 月 10 日 8 盐 酸 雷 尼 替 丁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大 输 液 四 类 新 药 2004 年 1 月 21 日 9 盐 酸 氨 溴 索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大 输 液 5 类 新 药 2004 年 8 月 13 日 10 乌 拉 地 尔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大 输 液 5 类 新 药 2004 年 8 月 11 日 11 磷 酸 川 芎 嗪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大 输 液 5 类 新 药 2004 年 6 月 2 日 12 二 甲 双 胍 格 列 本 脲 胶 囊 (I) 胶 囊 剂 3.1 类 新 药 2004 年 8 月 6 日 13 二 氟 尼 柳 片 片 剂 四 类 新 药 1999 年 12 月 11 日 2 主 要 产 品 的 技 术 来 源 本 公 司 长 期 以 来 坚 持 独 立 自 主 研 发 与 产 学 研 合 作 相 结 合 的 研 发 模 式, 不 断 开 拓 创 新,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成 效 公 司 正 在 生 产 或 研 发 的 主 要 产 品 的 技 术 来 源 如 下 : 类 别 项 目 名 称 新 药 类 别 技 术 来 源 已 完 成 项 目 苄 达 赖 氨 酸 原 料 药 二 类 与 江 苏 省 药 物 研 究 所 合 作 开 发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二 类 与 江 苏 省 药 物 研 究 所 合 作 开 发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2 类 盐 酸 氨 溴 索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5 类 自 主 研 发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6 类 自 主 研 发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原 料 药 及 其 注 射 液 3.1 类 从 陕 西 天 森 药 物 研 究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转 让 获 得 从 南 京 华 威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转 让 获 得 在 苄 达 赖 氨 酸 胶 囊 1 类 与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合 作 开 发 研 项 苄 达 赖 氨 酸 缓 释 片 1 类 与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合 作 开 发 目 酮 康 唑 栓 3 类 与 北 京 佳 诚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开 发 ( 二 ) 发 行 人 研 究 开 发 情 况 公 司 一 直 坚 持 自 主 研 发 与 产 学 研 合 作 相 结 合 的 研 发 模 式 公 司 下 设 药 物 研 究
147 所, 负 责 公 司 的 新 药 研 发 及 对 外 研 发 合 作 公 司 以 眼 科 药 物 为 学 科 研 发 主 线, 以 苄 达 赖 氨 酸 的 相 关 衍 生 应 用 为 技 术 研 发 辅 线, 研 究 开 发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医 药 产 品 公 司 全 方 位 多 层 次 宽 领 域 的 对 外 交 流 合 作 格 局 已 初 步 形 成 公 司 与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江 苏 省 药 物 研 究 所 等 高 等 院 校 及 科 研 机 构 经 过 多 年 合 作, 已 建 立 稳 定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并 已 取 得 多 项 研 究 成 果 1 药 物 研 究 所 人 力 资 源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药 物 研 究 所 共 有 43 人, 其 中 博 士 生 导 师 1 人 硕 士 2 人 本 科 生 19 人 大 专 生 21 人 公 司 药 物 研 究 所 的 技 术 带 头 人 简 历 如 下 : 张 银 娣 女 士,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顾 问, 药 物 研 究 所 技 术 咨 询 委 员 会 主 任 1935 年 出 生 原 为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药 理 学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1959 年 毕 业 于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医 疗 系 并 任 教 ;1975~1996 年 任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药 理 学 教 研 室 副 主 任 主 任, 卫 生 部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临 床 药 理 基 地 副 主 任, 临 床 药 理 研 究 所 副 所 长, 中 国 药 理 学 会 临 床 药 理 专 业 委 员 会 理 事, 中 国 药 理 学 会 药 物 代 谢 专 业 委 员 会 理 事 等 职 ;1985 年 开 始 担 任 江 苏 新 药 审 评 委 员 江 苏 省 新 药 审 评 顾 问 委 员 全 国 新 药 审 评 专 家 ; 1992 年 开 始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在 科 研 上 长 期 从 事 药 效 学 毒 理 学 及 临 床 药 代 动 力 学 研 究 ; 曾 先 后 主 持 4 项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课 题 及 七 项 省 级 科 研 课 题, 作 为 第 一 承 担 人 主 持 多 项 科 技 开 发 研 究 ; 共 计 发 表 研 究 论 文 150 余 篇 ; 已 获 专 利 4 项, 正 在 申 报 专 利 3 项 胡 正 国 先 生, 副 总 经 理 兼 总 工 程 师 1966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作 为 公 司 的 技 术 领 头 人, 参 与 或 负 责 实 施 多 个 国 家 省 市 级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带 领 的 研 发 团 队 已 取 得 多 项 新 药 证 书 目 前 为 浙 江 省 药 学 会 药 剂 专 业 委 员 会 理 事, 曾 先 后 被 评 为 浙 江 省 新 世 纪 151 人 才 工 程 第 三 层 次 培 养 人 员 嘉 兴 市 跨 世 纪 专 业 技 术 带 头 人 平 湖 市 十 佳 科 技 工 作 者 等 曾 发 表 多 篇 专 业 论 文 : 苄 达 赖 氨 酸 片 剂 处 方 设 计 离 子 对 - 反 相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测 定 苄 达 赖 氨 酸 及 其 滴 眼 液 的 含 量 二 氟 尼 柳 片 剂 人 体 相 对 生 物 利 用 度 UV 法 和 HPLC 法 测 定 盐 酸 雷 尼 替 丁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的 含 量 等
148 吴 建 伟 先 生, 研 发 总 监 兼 药 物 研 究 所 所 长 1978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工 程 师 任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负 责 人 ; 目 前 负 责 公 司 的 新 产 品 开 发 工 作 参 与 或 负 责 实 施 多 个 省 市 级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成 功 开 发 并 转 化 多 项 科 技 成 果, 包 括 2 类 新 药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3 类 新 药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原 料 和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3 类 新 药 二 甲 双 胍 格 列 本 脲 胶 囊 (Ⅰ) 等 作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已 取 得 2 项 发 明 专 利 2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技 术 开 发 费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9, , , , 技 术 开 发 费 技 术 开 发 费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3 研 发 相 关 荣 誉 3.02% 3.43% 3.97% 4.04% 由 于 公 司 在 医 药 行 业 研 发 创 新 方 面 获 得 的 成 果, 本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研 发 的 项 目 多 年 来 多 次 获 得 国 家 级 或 省 级 颁 发 的 各 项 荣 誉, 或 被 列 入 相 关 的 科 技 计 划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年 份 计 划 或 荣 誉 名 称 项 目 或 产 品 名 称 年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计 划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100ml: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0.3g( 以 帕 珠 沙 星 计 ) 与 氯 化 钠 0.9g 年 浙 江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年 浙 江 省 第 三 批 创 新 型 示 范 和 试 点 企 业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浙 江 省 新 产 品 试 制 计 划 ( 第 三 批 ) 年 浙 江 省 新 产 品 试 制 计 划 ( 第 二 三 批 ) 酮 康 唑 栓 非 洛 地 平 缓 释 片 氟 康 唑 滴 眼 液 盐 酸 氨 溴 索 口 服 溶 液 复 方 乳 酸 钠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多 层 共 挤 膜 ( 美 国 膜 ) 袋 装 大 输 液 等 6 个 项 目 盐 酸 洛 美 沙 星 滴 眼 液 氟 康 唑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原 料 苦 参 碱 栓 盐 酸 氨 基 葡 萄 糖 咀 嚼 片 乌 拉 地 尔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等 7 个 项 目 年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年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年 省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研 究 所
149 年 国 家 级 新 产 品 苄 达 赖 氨 酸 年 国 家 级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年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计 划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年 八 五 国 家 重 点 科 技 攻 关 计 划 抗 白 内 障 药 苄 达 赖 氨 酸 的 研 究 ( 三 ) 发 行 人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为 了 提 高 本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与 新 产 品 产 业 化 能 力, 公 司 成 立 了 专 业 的 药 物 研 究 所, 确 立 了 以 此 为 核 心 的 技 术 创 新 运 行 机 制 和 技 术 开 发 合 作 网 络, 规 范 科 技 开 发 制 度, 以 确 保 技 术 创 新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提 高 项 目 的 执 行 效 率 和 成 功 率 公 司 的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有 以 下 特 点 : 1 规 范 管 理 程 序 : 明 确 技 术 开 发 工 作 的 六 定 原 则 : 即 定 课 题 定 目 标 定 人 员 定 措 施 定 进 度 定 奖 励 从 管 理 上 保 证 研 发 工 作 有 序 高 效 推 进 2 激 励 竞 争 机 制 : 在 对 技 术 人 员 实 行 政 策 倾 斜 的 基 础 上 建 立 岗 位 工 资 与 绩 效 考 核 相 结 合 的 分 配 机 制, 制 定 了 新 产 品 开 发 奖 励 考 核 办 法, 为 研 发 人 才 提 供 个 人 发 展 空 间, 激 励 技 术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同 时 建 立 优 胜 劣 汰 机 制, 每 年 对 药 物 研 究 所 员 工 进 行 一 次 综 合 评 定, 不 胜 任 员 工 及 时 调 离 重 要 的 技 术 岗 位 3 持 续 培 训 学 习 : 定 期 举 办 技 术 交 流 会 议, 促 进 相 互 学 习 资 源 共 享 ; 经 常 举 办 技 术 讲 座 和 学 术 报 告 会, 开 阔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视 野 ; 同 时 选 派 技 术 骨 干 接 受 培 训, 培 养 技 术 拔 尖 人 才, 以 各 种 形 式 提 高 技 术 队 伍 的 专 业 素 质 4 完 善 合 作 网 络 : 公 司 持 续 加 强 与 各 大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单 位 合 作, 共 同 申 报 各 类 国 家 省 市 级 科 研 基 金, 联 合 开 发 新 产 品 新 工 艺 新 技 术, 保 证 研 究 课 题 的 先 进 性 5 优 化 人 才 团 队 : 公 司 执 行 自 我 培 养 和 引 进 高 级 技 术 人 才 相 结 合 的 战 略, 充 实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队 伍, 提 高 技 术 创 新 的 实 力, 建 设 精 干 高 效 的 科 研 队 伍, 以 建 立 公 司 在 同 行 业 中 的 技 术 领 先 地 位 七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公 司 根 据 药 品 管 理 法 和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整 的 生 产 和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与 文 件 系 统 在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上, 坚 持 用 户 第 一 质 量 第 一 的 方 针, 从 物 料 采 购 产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过 程 控 制 等 各 个 环 节 都 制 订 了
150 严 格 的 质 量 管 理 标 准, 形 成 了 全 过 程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一 ) 原 材 料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质 量 管 理 部 和 采 购 部 对 原 材 料 的 质 量 实 施 控 制 1 原 材 料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1) 物 料 购 进 公 司 采 购 部 根 据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按 计 划 和 物 料 质 量 要 求 在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录 范 围 内 选 取 供 应 商 进 行 物 料 的 采 购 (2) 物 料 初 验 及 仓 储 管 理 物 料 进 厂 时 由 仓 库 管 理 员 负 责 初 验 检 查, 若 合 格 则 按 物 料 储 存 条 件 分 库 分 批 存 放 并 填 写 物 料 请 验 单, 写 明 品 名 批 号 数 量 来 源 规 格 等 情 况, 通 知 质 量 管 理 部 取 样 检 验, 并 作 好 待 验 标 示 (3) 物 料 的 取 样 质 量 管 理 部 取 样 人 员 接 到 物 料 的 请 验 单 后 核 对 生 产 厂 名 品 名 批 号 规 格 等, 要 求 进 厂 原 辅 料 必 须 附 检 验 报 告 单 及 合 格 证, 核 对 及 检 查 无 误 后, 取 样 人 员 即 严 格 按 取 样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规 定 的 取 样 方 法 和 数 量, 在 相 应 的 洁 净 条 件 下 进 行 取 样 (4) 物 料 的 检 验 和 报 告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的 检 验 员 按 检 验 操 作 规 程 对 物 料 进 行 检 验 检 验 员 根 据 检 验 数 据 填 写 检 验 记 录 并 根 据 质 量 标 准 做 检 验 结 论, 经 复 核 无 误 后, 检 验 人 和 复 核 人 在 检 验 记 录 上 签 名, 交 由 报 告 人 员 出 具 检 验 报 告 单 报 告 人 员 根 据 质 量 标 准 和 检 验 记 录 出 具 检 验 报 告, 检 验 合 格 的 物 料 发 放 合 格 证, 不 合 格 者 按 不 合 格 品 管 理 规 程 执 行 仓 库 接 到 检 验 合 格 报 告 和 合 格 证 后, 将 待 验 标 识 换 为 合 格 标 识 并 办 理 入 库 (5) 物 料 的 发 放 及 使 用 物 料 在 规 定 的 合 适 条 件 下, 根 据 物 料 性 质 有 序 分 批 储 存 和 周 转, 防 止 污 染
151 交 叉 污 染 混 淆 和 差 错 仓 库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发 放 物 料, 并 将 该 批 物 料 检 验 合 格 报 告 单 一 同 交 发 领 用 部 门 领 用 部 门 在 领 料 时, 必 须 按 检 验 报 告 单 核 对 品 名 批 号 和 厂 家 等, 确 认 无 误 后 方 可 领 料, 并 建 立 物 料 领 用 记 录 (6) 物 料 的 复 验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原 辅 料 按 规 定 的 有 效 期 或 复 验 期 储 存 在 储 存 期 内, 如 有 对 质 量 有 不 良 影 响 的 特 殊 情 况 时 需 进 行 复 验, 复 验 合 格 后 继 续 使 用, 但 不 得 超 过 其 有 效 期, 不 合 格 者 按 不 合 格 品 管 理 规 程 执 行 2 不 合 格 物 料 的 处 理 方 式 仓 库 库 管 员 在 收 到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的 物 料 检 验 报 告 单 后, 如 发 现 检 验 结 果 为 不 合 格, 应 立 即 到 仓 库 现 场 将 该 批 物 料 转 入 严 格 隔 离 的 不 合 格 物 料 库, 并 标 注 不 合 格 标 识 物 料 库 管 员 应 及 时 将 不 合 格 物 料 检 验 报 告 单 上 报 公 司 采 购 部, 检 验 报 告 单 应 注 明 品 名 规 格 批 号 数 量 来 源 不 合 格 日 期 原 因 和 检 验 数 据, 待 公 司 采 购 部 与 供 货 商 协 商 后, 将 处 理 意 见 通 知 质 量 管 理 部 采 购 部 根 据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签 署 的 处 理 意 见 并 在 质 量 管 理 部 监 督 下 对 不 合 格 物 料 进 行 处 理 ( 二 ) 主 要 产 品 及 生 产 过 程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均 严 格 执 行 相 应 的 药 品 标 准, 严 格 按 照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GMP) 组 织 生 产 和 实 施 生 产 过 程 的 质 量 监 控 1 主 要 产 品 法 定 标 准 及 公 司 的 内 控 标 准 公 司 对 各 产 品 制 定 并 执 行 比 国 家 法 定 标 准 更 严 格 的 内 控 标 准 : 产 品 名 称 法 定 标 准 内 控 标 准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 莎 普 爱 思 )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1 PH 值 : ; 2 可 见 异 物 抽 检 数 量 : 每 批 20 瓶 ; 3 含 量 : 标 示 量 的 90%~110% 1 PH 值 : ; 2 可 见 异 物 抽 检 数 量 : 每 批 20 瓶 ; 3 含 量 : 标 示 量 的 90%~110% 1 PH 值 :6.9~7.7; 2 可 见 异 物 抽 检 数 量 : 每 批 200 瓶 ; 3 含 量 : 标 示 量 的 92%~108% 1 PH 值 :3.6~4.4; 2 可 见 异 物 抽 检 数 量 : 每 批 200 瓶 ; 3 含 量 : 标 示 量 的 92%~108%
152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1 可 见 异 物 抽 检 数 量 : 每 批 20 瓶 ; 2 细 菌 内 毒 素 : 每 批 取 样 检 验 ; 3 PH 值 :4.5~7.0; 4 含 量 :0.850%~0.950%(g/ml) 1 可 见 异 物 抽 检 数 量 : 每 批 20 瓶 ; 2 细 菌 内 毒 素 : 每 批 取 样 检 验 ; 3 PH 值 :3.2~6.5; 4 5- 羟 甲 基 糠 醛 : 吸 光 度 0.32; 5 含 量 : 标 示 量 的 95%~105% 1 可 见 异 物 抽 检 数 量 : 每 批 200 瓶 ; 2 细 菌 内 毒 素 : 每 柜 取 样 检 验 ; 3 PH 值 :4.6~6.9; 4 含 量 :0.860%~0.940%(g/ml) 1 可 见 异 物 抽 检 数 量 : 每 批 200 瓶 ; 2 细 菌 内 毒 素 : 每 柜 取 样 检 验 ; 3 PH 值 :3.3~6.4; 4 5- 羟 甲 基 糠 醛 : 吸 光 度 0.30; 5 含 量 : 标 示 量 的 96%~104% 2 生 产 质 量 控 制 要 点 下 表 以 非 PVC 软 袋 大 输 液 产 品 为 例 说 明 公 司 的 生 产 质 量 控 制 要 点 与 控 制 项 目 : 类 别 质 量 控 制 点 质 量 控 制 项 目 饮 用 水 符 合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 纯 化 水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 要 求 检 查 水 系 统 配 制 注 射 用 水 分 配 系 统 浓 配 贮 罐 管 道 循 环 温 度 称 量 配 制 除 炭 过 滤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 要 求 检 查 每 月 进 行 清 洗 纯 蒸 汽 消 毒 70 以 上 保 温 循 环 双 人 复 核 保 温 温 度 时 间 等 工 艺 参 数 控 制 澄 清 度 检 查 稀 药 液 含 量 ph 值 可 见 异 物 等 中 间 体 控 制 配 精 滤 每 批 生 产 前 后 进 行 在 线 除 菌 过 滤 器 完 整 性 试 验 制 袋 灌 封 配 液 室 空 气 洁 净 度 外 观 质 量 印 字 周 边 口 管 热 合 撕 边 吊 环 撕 口 灌 封 室 空 气 洁 净 度 装 量 范 围 标 准 药 液 可 见 异 物 药 液 存 放 时 间 万 级 洁 净 区 袋 身 无 色 透 明 光 滑 平 整 内 外 表 面 色 泽 均 匀, 无 明 显 杂 质 斑 点 气 泡 条 纹 等 缺 陷 温 度 压 力 控 制 ; 按 药 监 部 门 备 案 的 文 字 印 刷, 文 字 清 晰 ; 产 品 批 号 生 产 日 期 有 效 期 核 对 无 误 检 测 温 度 与 压 力 不 得 有 未 撕 边 毛 边 吊 环 不 撕 口 等 现 象 灌 封 室 : 万 级 背 景 下 局 部 100 级 100ml 规 格 : 装 量 范 围 ml; 250ml 规 格 : 装 量 范 围 ml; 500ml 规 格 : 装 量 范 围 ml 定 时 检 查 可 见 异 物 不 超 过 经 验 证 的 工 艺 时 限
153 灭 菌 灯 检 包 装 密 封 性 灭 菌 控 制 半 成 品 存 放 时 间 灭 菌 前 半 成 品 灭 菌 后 半 成 品 灭 菌 条 件 可 见 异 物 检 查 说 明 书 装 箱 封 箱 不 得 有 密 封 盖 位 置 不 正 焊 接 部 位 过 焊 或 焊 接 不 足 的 情 况 装 载 量 灭 菌 温 度 时 间 压 力 和 工 艺 一 致 ; 审 核 记 录 与 趋 势 图 存 放 不 得 超 过 经 验 证 的 工 艺 时 限 灭 菌 与 未 灭 菌 产 品 隔 离 存 放 保 持 袋 形 ; 外 壁 清 洁 度 达 标 ; 标 注 已 灭 菌 标 记 根 据 工 艺 规 程 选 择 F0 值 12 或 F0 值 8 的 灭 菌 程 序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 可 见 异 物 检 查 法 检 查, 并 贴 上 检 验 员 工 号 灭 菌 柜 号 标 记 专 人 保 管 发 放 ; 报 废 说 明 书 监 督 销 毁 数 量 准 确 ; 放 置 装 箱 单 合 格 证 产 品 批 号 生 产 日 期 有 效 期 核 对 无 误 ( 三 ) 产 品 质 量 纠 纷 1 质 量 纠 纷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建 立 了 质 量 跟 踪 与 用 户 投 诉 管 理 制 度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和 报 告 管 理 制 度 产 品 退 货 管 理 制 度 产 品 紧 急 收 回 管 理 制 度 及 用 户 投 诉 处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产 品 退 货 处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等 一 系 列 制 度, 明 确 了 各 相 关 部 门 的 职 责, 由 专 人 负 责 用 户 投 诉, 并 根 据 具 体 的 投 诉 进 行 分 类 处 理 所 有 用 户 投 诉 的 有 关 资 料, 由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记 录 收 集 登 记, 并 归 入 相 应 产 品 的 质 量 档 案 中 保 存 2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的 重 大 质 量 纠 纷 公 司 生 产 的 产 品 均 符 合 国 家 法 定 标 准 和 公 司 内 控 标 准, 报 告 期 内 未 出 现 因 违 反 有 关 产 品 质 量 和 药 品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被 处 罚 的 情 况, 也 未 出 现 重 大 质 量 纠 纷 根 据 平 湖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于 2011 年 4 月 8 日 出 具 的 证 明, 本 公 司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生 产 的 产 品 符 合 有 关 技 术 指 标 及 质 量 标 准, 且 截 至 本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无 任 何 产 品 质 量 不 良 记 录, 且 未 受 到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的 处 罚 根 据 浙 江 省 药 监 局 于 2011 年 4 月 14 日 出 具 的 证 明, 本 公 司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无 因 违 法 进 行 药 品 研 发 生 产 广 告 发 布 经 营 等 而 受 到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154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 一 )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滴 眼 液 与 大 输 液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康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其 他 企 业 的 股 权,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今 后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可 能 出 现 的 同 业 竞 争, 维 护 本 公 司 的 利 益 和 保 证 本 公 司 的 长 期 稳 定 发 展,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康 及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王 泉 平 上 海 景 兴 及 胡 正 国 均 出 具 非 竞 争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在 承 诺 函 签 署 之 日, 其 自 身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拥 有 权 益 的 附 属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均 未 生 产 开 发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生 产 的 产 品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产 品,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经 营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经 营 的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也 未 参 与 投 资 于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生 产 的 产 品 或 经 营 的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其 他 企 业 ; 在 持 有 发 行 人 5% 及 以 上 股 份 期 间, 其 自 身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拥 有 权 益 的 附 属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将 不 生 产 开 发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生 产 的 产 品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产 品,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经 营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经 营 的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也 不 参 与 投 资 于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生 产 的 产 品 或 经 营 的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其 他 企 业 ; 在 持 有 发 行 人 5% 及 以 上 股 份 期 间, 如 发 行 人 进 一 步 拓 展 其 产 品 和 业 务 范 围, 其 自 身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拥 有 权 益 的 附 属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将 不 与 发 行 人 拓 展 后 的 产 品 或 业 务 相 竞 争 ; 若 与 发 行 人 拓 展 后 的 产 品 或 业 务 产 生 竞 争, 其 自 身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拥 有 权 益 的 附 属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将 以 停 止 生 产 或 经 营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产 品 的 方 式 或 者 将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纳 入 到 发 行 人 经 营 的 方 式 或 者 将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关 系 第 三 方 的 方 式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
155 失 如 承 诺 函 被 证 明 是 不 真 实 或 未 被 遵 守, 将 向 发 行 人 赔 偿 一 切 直 接 和 间 接 损 二 关 联 方 与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 号 - 招 股 说 明 书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等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有 关 规 定,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情 况 如 下 : ( 一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本 次 发 行 前, 陈 德 康 持 有 本 公 司 51.24% 的 股 份,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 二 ) 受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控 制 其 他 企 业 的 情 况 ( 三 )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本 公 司 未 控 制 其 他 企 业 ( 四 )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其 他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王 泉 平 上 海 景 兴 胡 正 国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新 天 姻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莱 天 华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平 湖 市 建 设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23.3% 的 股 份 持 有 公 司 20% 的 股 份 持 有 公 司 5.46% 的 股 份 上 海 景 兴 的 控 股 股 东 王 泉 平 持 有 其 70% 的 股 权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其 52.8% 的 股 权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其 52.8% 的 股 权 王 泉 平 持 有 其 80% 的 股 权 ( 五 )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兼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兼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公 司 有
156 关 情 况, 详 见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 六 ) 其 他 关 联 方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投 资 人 文 蓉 与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陈 德 康 为 夫 妻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为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详 细 情 况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 五 ) 1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基 本 情 况 三 关 联 交 易 ( 一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发 生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主 要 为 发 行 人 于 2008 年 2009 年 及 2010 年 向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采 购 药 品 外 包 装 及 印 刷 品,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关 联 方 名 称 占 同 类 购 货 业 占 同 类 购 货 业 占 同 类 购 货 业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务 比 例 务 比 例 务 比 例 平 湖 市 伟 业 % % % 印 刷 厂 小 计 % % %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来 自 于 为 发 行 人 提 供 药 品 外 包 装 及 印 刷 品, 交 易 价 格 根 据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实 际 生 产 成 本 并 考 虑 合 理 的 利 润 水 平,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2008 年 至 2010 年,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毛 利 率 (%)
157 ( 二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收 购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部 分 资 产 2010 年 12 月 公 司 收 购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与 药 品 外 包 装 及 印 刷 业 务 相 关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本 次 资 产 收 购 价 格 根 据 评 估 价 值 确 定 为 2,474,359 元 详 细 情 况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 五 )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行 为 2 关 联 方 担 保 情 况 (1)2010 年 12 月 31 日, 嘉 兴 新 天 姻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2010 信 银 嘉 平 保 字 第 071 号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担 保 人 为 嘉 兴 新 天 姻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被 担 保 人 为 本 公 司 被 保 证 的 主 债 权 最 高 额 度 为 6,000 万 元, 主 债 权 期 间 为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0 日, 主 债 权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各 类 贷 款 票 据 保 函 信 用 证 等 各 类 银 行 业 务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债 权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2)2011 年 2 月 1 日, 陈 德 康 与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2011 信 银 杭 嘉 平 人 最 保 字 第 016 号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担 保 人 为 陈 德 康, 被 担 保 人 为 本 公 司 被 保 证 的 主 债 权 最 高 额 度 为 6,000 万 元, 主 债 权 期 间 为 2011 年 2 月 1 日 至 2012 年 2 月 1 日, 主 债 权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各 类 贷 款 票 据 保 函 信 用 证 等 各 类 银 行 业 务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债 权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3) 陈 德 康 与 兴 业 银 行 嘉 兴 支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兴 银 嘉 (2010)009 号 个 人 担 保 声 明 书, 担 保 人 为 陈 德 康, 被 担 保 人 为 本 公 司, 被 保 证 的 主 债 权 最 高 限 额 为 2,000 万 元 主 债 权 期 间 为 2010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1 年 3 月 11 日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债 权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4)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兴 业 银 行 嘉 兴 支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兴 银 嘉 (2010)013 号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担 保 人 为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被 担 保 人 为 本 公 司, 主 债 权 最 高 限 额 为 2,000 万 元 主 债 权 期 间 为 2010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1 年 3 月 11 日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债 权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 三 )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158 单 位 : 元 应 付 账 款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 974, ,390, ,097, 小 计 - 974, ,390, ,097, 年 末 2009 年 末 的 应 付 账 款 为 本 公 司 向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采 购 药 品 外 包 装 及 印 刷 品 产 生 的 应 付 货 款 2010 年 末 的 应 付 账 款 为 公 司 收 购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经 营 性 资 产 尚 未 支 付 的 款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与 其 他 关 联 方 发 生 资 金 往 来 四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的 制 度 安 排 ( 一 )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1 关 于 控 股 股 东 的 诚 信 义 务 公 司 章 程 第 三 十 五 条 规 定 :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违 反 规 定 的,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公 司 和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负 有 诚 信 义 务 控 股 股 东 应 严 格 依 法 行 使 出 资 人 的 权 利, 控 股 股 东 不 得 利 用 利 润 分 配 资 产 重 组 对 外 投 资 资 金 占 用 借 款 担 保 等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和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得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损 害 公 司 和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2 关 于 董 事 监 事 的 诚 信 义 务 公 司 章 程 第 八 十 八 条 规 定 : 公 司 董 事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 董 事 违 反 本 条 规 定 所 得 的 收 入, 应 当 归 公 司 所 有 ;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三 十 九 条 规 定 : 监 事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若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3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公 司 章 程 第 七 十 二 条 规 定 : 关 联 交 易 总 额 或 公 司 ( 包 括 控 股 子 公 司 ) 与 关 联 人 就 同 一 标 的 或 者 公 司 ( 包 括 控 股 子 公 司 ) 与 同 一 关 联 人 在 连 续 12 个 月 内 达 成 的 交 易 累 计 金 额 高 于 1,000 万 元,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绝 对 值 的 5% 以 上 的 交 易 事 项 (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决 定 ;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公 司 为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提 供 担 保 的, 参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执 行, 有 关 股 东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回 避 表 决
159 4 关 于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制 度 公 司 章 程 第 七 十 二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就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表 决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得 参 加 表 决 5 关 于 关 联 董 事 回 避 制 度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零 二 条 规 定 : 公 司 董 事 会 就 关 联 交 易 表 决 时, 如 属 下 列 情 形, 该 董 事 不 得 参 与 表 决 : 与 董 事 个 人 利 益 有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 董 事 个 人 在 关 联 法 人 任 职 或 拥 有 对 关 联 法 人 的 控 股 权 或 控 制 权 的, 该 等 企 业 与 本 公 司 进 行 关 联 交 易 ;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回 避 的 ( 二 )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有 关 规 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并 完 善 了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原 则 关 联 关 系 的 认 定 关 联 交 易 及 其 定 价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限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程 序 关 联 交 易 的 披 露 等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各 个 方 面 都 作 了 详 细 规 定 ( 三 )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细 则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细 则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五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和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遵 循 了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均 履 行 了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王 虎 根 先 生 濮 文 斌 先 生 赵 苏 靖 女 士 对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进 行 了 核 查, 意 见 如 下 : 公 司 及 其 前 身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的 定 价 依 据 和 定 价 方 式 符 合 市 场 规 律, 遵 循 了 自 愿 平 等 诚 实 信 用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 不 存 在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操 纵 公 司 利 润 的 情 形, 亦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权 利 之 情 形 ;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已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了 相 应 程 序
160 六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公 司 在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中 严 格 遵 照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等 相 关 制 度 的 要 求,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决 策 程 序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规 范 运 作, 避 免 或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将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以 及 等 价 有 偿 的 商 业 原 则, 不 损 害 全 体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161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 一 ) 董 事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各 董 事 均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陈 德 康 先 生,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61 岁, 中 共 党 员, 大 专 文 化, 经 济 师 曾 任 平 湖 制 药 厂 供 销 科 科 长,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厂 长 董 事 长 兼 厂 长, 浙 江 平 湖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现 任 嘉 兴 市 医 药 行 业 协 会 常 务 副 会 长 平 湖 市 药 学 会 副 理 事 长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王 友 昆 先 生,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54 岁, 中 共 党 员, 大 专 文 化, 主 管 药 师 经 济 师 曾 任 嘉 兴 南 湖 制 药 厂 经 营 厂 长 总 经 理, 嘉 兴 南 湖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浙 江 华 立 南 湖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现 任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胡 正 国 先 生,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46 岁, 中 共 党 员, 大 专 文 化, 药 学 学 士, 高 级 工 程 师 执 业 药 师 曾 任 平 湖 制 药 厂 质 监 科 长,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总 工 程 师 现 任 平 湖 市 药 学 会 理 事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总 工 程 师 王 春 燕 女 士,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31 岁, 大 专 学 历 现 任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汪 为 民 先 生, 中 国 上 海 籍, 现 年 62 岁, 大 学 学 历, 经 济 师 曾 任 上 海 茉 织 华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现 任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上 海 景 兴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重 庆 景 兴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景 特 彩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姚 洁 青 女 士, 中 国 上 海 籍, 现 年 43 岁, 大 学 学 历 曾 就 职 于 上 海 三 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九 龙 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任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162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濮 文 斌 先 生,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41 岁, 硕 士 学 历, 注 册 会 计 师, 曾 任 职 于 嘉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嘉 兴 中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现 任 中 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副 主 任 会 计 师 分 所 所 长,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王 虎 根 先 生,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62 岁,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浙 江 省 医 学 科 学 院 副 院 长 浙 江 省 卫 生 厅 药 政 局 副 局 长 现 任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赵 苏 靖 女 士,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63 岁,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武 义 县 医 药 公 司,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制 药 厂, 浙 江 省 医 药 局 科 技 开 发 处, 浙 江 省 技 术 进 出 口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浙 江 省 仙 琚 制 药 厂 现 任 浙 江 省 医 药 行 业 协 会 副 秘 书 长,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任 期 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 ( 二 ) 监 事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各 监 事 均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徐 君 燕 女 士,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47 岁, 大 专 文 化, 助 理 会 计 师 曾 任 平 湖 制 药 厂 车 间 统 计 财 务 科 会 计,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会 计 现 任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会 计 监 事 会 主 席 缪 跃 英 女 士,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49 岁, 高 中 学 历 曾 任 平 湖 第 一 袜 厂 助 理 会 计 主 办 会 计 平 湖 市 天 姻 制 衣 社 主 办 会 计 嘉 兴 马 宝 狮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主 办 会 计 现 任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服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长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徐 俊 发 先 生,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59 岁, 中 共 党 员, 大 专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曾 任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第 二 造 纸 厂 财 务 科 长 副 厂 长 现 任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平 湖 市 景 兴 包 装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景 兴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景 兴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浙 江 景 兴 板 纸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163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监 事 任 期 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王 友 昆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胡 正 国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吴 建 国 先 生,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49 岁, 硕 士 学 历, 曾 任 嘉 兴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经 理,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陈 伟 平 先 生,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34 岁, 研 究 生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杭 州 大 自 然 智 能 卡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开 发 部 澳 大 利 亚 格 里 菲 斯 大 学 电 脑 视 觉 和 图 像 处 理 实 验 室 澳 大 利 亚 格 里 菲 斯 大 学 工 程 学 院 现 任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张 群 言 女 士, 中 国 浙 江 籍, 现 年 46 岁, 大 学 学 历, 曾 任 浙 江 平 湖 制 药 厂 财 务 科 科 员,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现 任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期 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历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六 ( 二 ) 发 行 人 研 究 开 发 情 况 ( 五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选 聘 情 况 1 董 事 选 聘 情 况
164 2008 年 12 月 6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陈 德 康 王 泉 平 胡 正 国 王 友 昆 尹 於 舜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2008 年 12 月 6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陈 德 康 先 生 为 董 事 长 2009 年 7 月 16 日, 公 司 召 开 2009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王 泉 平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同 时 选 举 盖 海 清 为 公 司 董 事 2010 年 4 月 2 日, 公 司 召 开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尹 於 舜 辞 去 公 司 董 事 职 务, 选 举 汪 为 民 姚 洁 青 王 春 燕 为 公 司 董 事 2010 年 11 月 26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盖 海 清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选 举 濮 文 斌 王 虎 根 赵 苏 靖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陈 德 康 王 友 昆 胡 正 国 汪 为 民 姚 洁 青 王 春 燕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 选 举 濮 文 斌 王 虎 根 赵 苏 靖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 监 事 选 聘 情 况 2008 年 12 月 6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缪 跃 英 徐 洪 胜 为 公 司 监 事 2008 年 12 月 5 日, 公 司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张 群 言 为 职 工 监 事 2008 年 12 月 6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张 群 言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2010 年 4 月 2 日,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张 群 言 辞 去 职 工 监 事 职 务, 选 举 徐 君 燕 担 任 职 工 监 事 2010 年 4 月 2 日,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徐 洪 胜 辞 去 监 事 职 务, 选 举 徐 俊 发 为 公 司 监 事 2011 年 12 月 19 日,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徐 君 燕 担 任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缪 跃 英 徐 俊 发 为 公 司 监 事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徐 君 燕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的 任 职 资 格 及 提 名 选 举 程 序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及 相 关 股 份 质 押 冻 结 情 况
165 股 东 名 称 职 务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占 发 行 前 股 份 比 例 (%) 陈 德 康 董 事 长 2, % 胡 正 国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总 工 程 师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陈 德 康 胡 正 国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均 不 存 在 质 押 冻 结 或 其 他 权 属 争 议 的 情 况 除 陈 德 康 和 胡 正 国 外,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近 亲 属 均 未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近 三 年 一 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万 股 持 股 人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胡 正 国 持 股 期 末 持 股 持 股 年 末 持 股 持 股 年 末 持 股 持 股 年 末 持 股 增 减 比 例 增 减 比 例 增 减 比 例 增 减 比 例 % % % %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发 行 前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除 公 司 总 经 理 王 友 昆 持 有 浙 江 华 立 南 湖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15% 的 股 权 外, 本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未 有 对 外 投 资 浙 江 华 立 南 湖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65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逯 春 明, 住 所 为 嘉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云 海 路 205 号, 经 营 范 围 为 : 硬 胶 囊 剂 ( 含 头 孢 菌 素 类 青 霉 素 类 ) 合 剂 ( 含 口 服 液 ) 片 剂 ( 含 头 孢 菌 素 类 ) 糖 浆 剂 干 混 悬 剂 ( 含 青 霉 素 类 ) 口 服 溶 液 剂 的 制 造 加 工 及 进 出 口 业 务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浙 江 华 立 南 湖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北 京 华 立 科 泰 医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其 70% 的 股 权, 钟 晓 民 王 友 昆 各 持 有 其 15% 的 股 权 浙 江 华 立 南 湖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7,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8, 万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万 元 2010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6, 万 元, 净 利 润 为 万 元 王 友 昆 持 有 浙 江 华 立 南 湖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权 比 例
166 较 小, 不 能 对 其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 王 友 昆 自 担 任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以 来 未 参 与 浙 江 华 立 南 湖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且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期 间 勤 勉 尽 责,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竞 业 禁 止 情 况, 其 持 有 浙 江 华 立 南 湖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15% 股 权 不 会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收 入 薪 酬 情 况 2010 年 度, 本 公 司 向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支 付 薪 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税 前 薪 酬 ( 万 元 ) 备 注 陈 德 康 董 事 长 18 胡 正 国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总 工 程 师 8.4 王 友 昆 董 事 总 经 理 12 汪 为 民 董 事 在 上 海 景 兴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领 薪 姚 洁 青 董 事 在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领 薪 王 春 燕 董 事 在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领 薪 濮 文 斌 独 立 董 事 王 虎 根 独 立 董 事 从 2010 年 12 月 开 始 聘 任 赵 苏 靖 独 立 董 事 徐 君 燕 监 事 会 主 席 2.22 缪 跃 英 监 事 在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领 薪 徐 俊 发 监 事 在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领 薪 吴 建 国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陈 伟 平 副 总 经 理 从 2010 年 12 月 底 开 始 聘 任, 年 薪 为 7.6 万 元 ( 含 税 ) 张 群 言 财 务 总 监 3.72 张 银 娣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8.64 吴 建 伟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6.36 划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人 员 未 在 公 司 享 受 其 他 特 殊 待 遇 或 退 休 金 计
167 ( 二 ) 独 立 董 事 报 酬 福 利 政 策 2010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报 酬 的 议 案, 决 议 同 意 给 予 独 立 董 事 每 人 每 年 津 贴 2.5 万 元 ( 含 税 ), 独 立 董 事 为 本 公 司 工 作 而 产 生 的 差 旅 费 由 公 司 报 销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关 联 关 系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上 海 景 兴 的 控 股 股 东 汪 为 民 董 事 重 庆 景 兴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上 海 景 兴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上 海 景 兴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浙 江 景 特 彩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上 海 景 兴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姚 洁 青 董 事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上 海 景 兴 的 控 股 股 东 中 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副 主 任 会 计 师 分 所 所 长 无 浙 江 新 嘉 联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濮 文 斌 王 虎 根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浙 江 禾 欣 实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宁 夏 大 元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浙 江 佳 利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浙 江 华 海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浙 江 万 邦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赵 苏 靖 独 立 董 事 浙 江 省 医 药 行 业 协 会 副 秘 书 长 常 务 理 事 无 缪 跃 英 监 事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主 管 王 泉 平 控 制 的 公 司 徐 俊 发 监 事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上 海 景 兴 的 控 股 股 东 平 湖 市 景 兴 包 装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重 庆 景 兴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上 海 景 兴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上 海 景 兴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浙 江 景 兴 板 纸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浙 江 景 兴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除 上 表 所 列 人 员 外, 本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不 存 在 在 其 他 公 司 兼 职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上 述 兼 职 情 况 不 构 成 与 发 行 人 的 利 益 冲 突
168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公 司 董 事 长 陈 德 康 与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陈 伟 平 为 父 子 关 系,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均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有 关 协 议 或 承 诺 情 况 ( 一 )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定 的 协 议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并 领 薪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与 公 司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1 陈 德 康 及 胡 正 国 作 为 公 司 股 东 均 出 具 了 非 竞 争 承 诺 函,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2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锁 定 承 诺, 参 见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三 ) 上 述 协 议 承 诺 的 履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定 的 上 述 协 议 所 作 的 承 诺 均 正 常 履 行 八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九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三 年 一 期 的 变 动 情 况 ( 一 ) 公 司 董 事 变 动 情 况 本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前 未 设 董 事 会, 执 行 董 事 为 陈 德 康 2008 年 12 月 6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陈 德 康 王 泉 平 胡 正 国 王 友 昆 尹 於 舜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2008 年 12 月 6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169 议 选 举 陈 德 康 先 生 为 董 事 长 2009 年 7 月 16 日, 公 司 召 开 2009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王 泉 平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同 时 选 举 盖 海 清 为 公 司 董 事 2010 年 4 月 2 日, 公 司 召 开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尹 於 舜 辞 去 公 司 董 事 职 务, 选 举 汪 为 民 姚 洁 青 王 春 燕 为 公 司 董 事 2010 年 11 月 26 日, 公 司 召 开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盖 海 清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选 举 濮 文 斌 王 虎 根 赵 苏 靖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陈 德 康 王 友 昆 胡 正 国 汪 为 民 姚 洁 青 王 春 燕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 选 举 濮 文 斌 王 虎 根 赵 苏 靖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陈 德 康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 二 ) 公 司 监 事 变 动 情 况 本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前 监 事 为 胡 正 国 先 生 2008 年 12 月 6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缪 跃 英 徐 洪 胜 为 公 司 监 事,2008 年 12 月 5 日, 公 司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张 群 言 为 职 工 监 事 2008 年 12 月 6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张 群 言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2010 年 4 月 2 日,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张 群 言 辞 去 职 工 监 事 职 务, 选 举 徐 君 燕 担 任 职 工 监 事 2010 年 4 月 2 日,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徐 洪 胜 辞 去 监 事 职 务, 选 举 徐 俊 发 为 公 司 监 事 2011 年 12 月 19 日,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徐 君 燕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缪 跃 英 徐 俊 发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徐 君 燕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170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本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前 总 经 理 为 王 友 昆 2008 年 12 月 6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请 王 友 昆 为 总 经 理 2010 年 12 月 6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聘 请 胡 正 国 陈 伟 平 为 副 总 经 理, 聘 请 吴 建 国 为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聘 请 张 群 言 为 财 务 总 监 本 次 聘 任 前, 胡 正 国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张 群 言 女 士 为 公 司 财 务 部 负 责 人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王 友 昆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聘 任 陈 伟 平 胡 正 国 吴 建 国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聘 任 吴 建 国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聘 任 张 群 言 为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为 完 善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并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近 三 年, 发 行 人 新 增 独 立 董 事 3 名, 董 事 会 秘 书 1 名, 并 补 充 部 分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化 是 在 公 司 原 有 经 营 管 理 团 队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增 补 和 适 当 调 整, 公 司 原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中 的 大 多 数 成 员 没 有 发 生 变 动 在 原 有 经 营 管 理 团 队 基 础 上 对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进 行 充 实, 一 方 面 可 以 保 证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稳 定 性 和 连 续 性, 另 一 方 面 也 有 利 于 优 化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团 队, 进 一 步 提 高 决 策 管 理 水 平, 保 证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171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本 公 司 自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以 来,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逐 步 制 定 并 完 善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等 一 系 列 规 章 制 度, 明 确 了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管 理 层 相 互 之 间 的 权 责 范 围 和 工 作 程 序, 完 善 和 规 范 了 公 司 的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目 前 严 格 按 照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规 范 运 行, 相 关 机 构 和 人 员 均 依 法 履 行 相 应 职 责 一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各 级 公 司 治 理 机 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责 明 晰 相 互 制 衡, 形 成 了 规 范 有 效 的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通 过 选 举 和 更 换 董 事 监 事,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审 议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报 告, 审 议 决 定 重 大 财 务 事 项 等 行 使 股 东 权 力 ; 董 事 会 负 责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和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的 确 定 ; 监 事 会 作 为 监 督 机 构, 对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监 督 ;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向 董 事 会 负 责, 依 法 对 公 司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以 董 事 会 为 中 心 的 决 策 系 统 以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为 中 心 的 执 行 系 统 及 以 监 事 会 为 中 心 的 监 督 系 统 各 司 其 职, 构 成 职 责 分 离 相 互 约 束 的 制 衡 机 制 ( 一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公 司 已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2010 年 11 月 26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股 东 大 会 的 权 责 和 运 作 程 序 进 行 了 具 体 规 定 ;2011 年 4 月 21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172 1 股 东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享 有 下 列 权 利 : 依 照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转 让 赠 与 或 质 押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 查 阅 本 章 程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债 券 存 根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公 司 终 止 或 者 清 算 时,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持 异 议 的 股 东,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权 利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股 东 承 担 下 列 义 务 :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 依 其 所 认 购 的 股 份 和 入 股 方 式 缴 纳 股 金 ; 除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不 得 退 股 ; 不 得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损 害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不 得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的 利 益 ;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逃 避 债 务, 严 重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利 益 的, 应 当 对 公 司 债 务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承 担 的 其 他 义 务 2 股 东 大 会 的 主 要 职 权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报 告 ;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报 告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 对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作 出 决 议 ; 修 改 本 章 程 ; 对 公 司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 审 议 批 准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担 保 事 项 ; 审 议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合 并 报 表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 审 议 批 准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事 项 ; 审 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审 议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173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 审 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3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1) 关 于 会 议 的 召 开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分 为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每 年 召 开 1 次, 应 当 于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的 6 个 月 内 举 行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公 司 在 事 实 发 生 之 日 起 2 个 月 以 内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公 司 法 规 定 人 数 或 者 本 章 程 所 定 人 数 的 2/3 时 ; 公 司 未 弥 补 的 亏 损 达 实 收 股 本 总 额 1/3 时 ;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请 求 时 ; 董 事 会 认 为 必 要 时 ;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时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2) 关 于 会 议 的 表 决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为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2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特 别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通 过 :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的 工 作 报 告 ; 董 事 会 拟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成 员 的 任 免 及 其 报 酬 和 支 付 方 法 ; 公 司 年 度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 除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或 者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以 外 的 其 他 事 项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 公 司 的 分 立 合 并 解 散 和 清 算 ;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或 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合 并 报 表 总 资 产 30% 的 ;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认 定 会 对 公 司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需 要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其 他 事 项 (3) 关 于 会 议 的 记 录
174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应 有 会 议 记 录, 由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会 议 记 录 记 载 以 下 内 容 : 会 议 时 间 地 点 议 程 和 召 集 人 姓 名 或 名 称 ; 会 议 主 持 人 以 及 出 席 或 列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监 事 经 理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姓 名 ;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和 代 理 人 人 数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及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比 例 ; 对 每 一 提 案 的 审 议 经 过 发 言 要 点 和 表 决 结 果 ; 股 东 的 质 询 意 见 或 建 议 以 及 相 应 的 答 复 或 说 明 ; 律 师 及 计 票 人 监 票 人 姓 名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载 入 会 议 记 录 的 其 他 内 容 4 股 东 大 会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严 格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股 东 合 法 享 有 自 身 权 利 履 行 自 身 义 务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在 规 范 公 司 运 作 过 程 中 发 挥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 二 )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了 董 事 会 制 度,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并 经 2010 年 11 月 26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董 事 会 为 公 司 的 决 策 机 构, 向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并 报 告 工 作 1 董 事 会 构 成 目 前,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包 括 3 名 独 立 董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设 董 事 长 1 人, 由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董 事 任 期 每 届 为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以 连 选 连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的 选 聘 及 辞 职 均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规 定 2 董 事 会 的 职 权 根 据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 拟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票 或 者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及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或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 聘 任 或
175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根 据 总 经 理 的 提 名,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事 项 和 奖 惩 事 项 ;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制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或 更 换 为 公 司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听 取 公 司 总 经 理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总 经 理 的 工 作 ; 在 董 事 会 闭 会 期 间, 授 权 董 事 会 成 员 行 使 相 关 职 权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3 董 事 会 的 议 事 规 则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 董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会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两 次 会 议, 于 会 议 召 开 10 日 以 前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与 会 人 员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召 集 和 主 持 ; 董 事 长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董 事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董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召 开 董 事 会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董 秘 办 应 当 分 别 提 前 十 日 和 五 日 将 书 面 会 议 通 知, 通 过 直 接 送 达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提 交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以 及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非 直 接 送 达 的, 还 应 当 通 过 电 话 进 行 确 认 并 做 相 应 记 录 代 表 1/10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1/3 以 上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会 董 事 长 1/2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长 应 当 自 接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董 事 会 决 议 表 决 采 取 举 手 表 决 或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在 保 障 董 事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用 传 真 或 传 阅 方 式 进 行 并 作 出 决 议, 并 由 参 会 董 事 签 字 董 事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决 议 上 签 字 并 对 董 事 会 的 决 议 承 担 责 任 董 事 会 决 议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或 者 章 程, 致 使 公 司 遭 受 损 失 的, 参 与 决 议 的 董 事 对 公 司 负 赔 偿 责 任 但 经 证 明 在 表 决 时 曾 表 明 异 议 并 载 于 会 议 记 录 的, 该 董 事 可 以 免 除 责 任 4 董 事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召 开 会 议, 审 议 董 事 会 职 权 范 围 内 的 事 项,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行 使 自 己 的 权 利 董 事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良 好, 对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规 范 公 司 决 策 程 序 和 公 司 管 理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176 ( 三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了 监 事 会 制 度, 制 订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并 经 2010 年 11 月 26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监 事 会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对 董 事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维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利 益 1 监 事 会 的 构 成 目 前,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包 括 1 名 职 工 监 事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职 工 监 事 由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任 期 每 届 为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以 连 选 连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的 选 聘 及 辞 职 均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规 定 2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本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监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本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其 工 作,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 列 席 公 司 董 事 会 会 议, 并 对 董 事 会 决 议 事 项 提 出 质 询 或 者 建 议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或 股 东 大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3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 监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监 事 会 定 期 会 议 应 当 每 六 个 月 召 开 一 次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监 事 会 应 当 在 十 日 内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 任 何 监 事 提 议 召 开 时 ;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通 过 了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监 管 部 门 的 各 种 规 定 和 要 求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其 他
177 有 关 规 定 的 决 议 时 ;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不 当 行 为 可 能 给 公 司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或 者 在 市 场 中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时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被 股 东 提 起 诉 讼 时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受 到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处 罚 或 者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 若 公 司 上 市 ) 公 开 谴 责 时 ;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要 求 召 开 时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监 事 会 会 议 通 知 应 当 在 会 议 召 开 10 日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全 体 监 事 监 事 会 会 议 由 监 事 会 主 席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主 席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共 同 推 举 1 名 监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有 过 半 数 的 监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相 关 监 事 拒 不 出 席 或 者 怠 于 出 席 会 议 导 致 无 法 满 足 会 议 召 开 的 最 低 人 数 要 求 的, 其 他 监 事 应 当 及 时 向 监 管 部 门 报 告 4 监 事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公 司 监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召 开, 监 事 会 操 作 流 程 严 格 遵 循 公 司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全 体 监 事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行 使 自 己 的 权 利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有 效 执 行 对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规 范 公 司 运 作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监 督 作 用 ( 四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独 立 董 事 选 聘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且 独 立 董 事 中 至 少 包 括 1 名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独 立 董 事 由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每 届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连 选 可 以 连 任, 但 是 连 任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6 年 2010 年 11 月 26 日, 公 司 召 开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濮 文 斌 王 虎 根 赵 苏 靖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其 中 濮 文 斌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濮 文 斌 王 虎 根 赵 苏 靖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 独 立 董 事 发 挥 作 用 的 制 度 安 排 为 了 保 证 独 立 董 事 有 效 行 使 职 权 和 发 挥 作 用, 公 司 制 定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细
178 则 该 制 度 规 定, 为 保 证 独 立 董 事 有 效 行 使 职 权, 公 司 应 当 为 独 立 董 事 提 供 必 要 的 条 件 : 公 司 应 当 保 证 独 立 董 事 享 有 与 其 他 董 事 同 等 的 知 情 权 凡 须 经 董 事 会 决 策 的 事 项, 公 司 必 须 按 法 定 的 时 间 提 前 通 知 独 立 董 事 并 同 时 提 供 足 够 的 资 料,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资 料 不 充 分 的, 可 以 要 求 补 充 当 2 名 或 2 名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资 料 不 充 分 或 论 证 不 明 确 时, 可 联 名 书 面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延 期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延 期 审 议 该 事 项, 董 事 会 应 予 以 采 纳 公 司 向 独 立 董 事 提 供 的 资 料, 公 司 及 独 立 董 事 至 少 应 保 存 10 年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除 具 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还 具 有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上 述 职 权 应 当 取 得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的 1/2 以 上 同 意 3 独 立 董 事 实 际 发 挥 作 用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2010 年 11 月 设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以 来, 独 立 董 事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了 相 关 义 务, 对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为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决 策 提 供 建 设 性 的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对 公 司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和 完 善 治 理 结 构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 五 )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并 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董 事 会 秘 书 是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具 有 必 备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享 有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权 利, 承 担 相 应 的 义 务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主 要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 负 责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筹 备 ; 协 助
179 董 事 会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 负 责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和 股 东 资 料 管 理 工 作, 协 调 公 司 与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媒 体 等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等 事 宜 2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2010 年 12 月 设 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以 来,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筹 备 了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确 保 了 公 司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依 法 召 开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及 时 向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通 报 公 司 的 有 关 信 息, 为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完 善 和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正 常 行 使 职 权 发 挥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 六 )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2010 年 11 月 26 日, 本 公 司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设 立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决 定 成 立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公 司 第 一 届 第 十 次 董 事 会 上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和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1 战 略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主 要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对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经 营 目 标 发 展 方 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战 略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产 品 战 略 市 场 战 略 营 销 战 略 研 发 战 略 人 才 战 略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公 司 重 大 战 略 性 投 资 融 资 方 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公 司 重 大 资 本 运 作 资 产 经 营 项 目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的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以 上 事 项 的 实 施 进 行 跟 踪 检 查 ;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2 提 名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要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情 况 资 产 规 模 和 股 权 结 构 对 董 事 会 的 规 模 和 构 成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研 究 董 事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任 或 聘 任 标 准 和 程 序,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总 经 理 人 选 ; 在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时, 向 本 届 董 事 会 提 出 下 一 届 董 事 会 候 选 人 的 建 议 ; 在 总 经 理 聘 期 届 满 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新 聘 总 经 理 候 选 人 的 建 议 ; 对 董 事 总 经 理
180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在 必 要 时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提 出 更 换 董 事 总 经 理 或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意 见 或 建 议 ;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或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3 审 计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要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 审 查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 审 查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审 计 ;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事 宜 4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主 要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根 据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管 理 岗 位 的 主 要 范 围 职 责 重 要 性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企 业 相 关 岗 位 的 薪 酬 水 平 制 定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绩 效 评 价 标 准 程 序 及 主 要 评 价 体 系, 奖 励 和 惩 罚 的 主 要 方 案 和 制 度 等 ; 审 查 公 司 董 事 ( 非 独 立 董 事 )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并 对 其 进 行 年 度 绩 效 考 评 ; 负 责 对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 七 )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公 司 依 法 设 置 总 经 理 1 名 总 经 理 主 持 公 司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和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议,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总 经 理 主 要 行 使 以 下 职 权 : 主 持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董 事 会 决 议, 并 向 董 事 会 报 告 工 作 ;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拟 订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方 案 ; 拟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制 定 公 司 的 具 体 规 章 ; 提 请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 决 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除 应 由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董 事 会 决 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以 外 的 管 理 人 员 及 相 关 人 员 ;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 公 司 章 程 或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根 据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开 展 工 作, 实 施 董 事 会 的 决 议, 全 面 主 持 公 司 的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与 管 理, 较 好 地 履 行 了 相 关 的 职 责
181 二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本 公 司 已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三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资 金 占 用 和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情 况 ( 一 )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占 用 的 情 况 ( 二 )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公 司 章 程 中 已 明 确 对 外 担 保 的 审 批 权 限 和 审 议 程 序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四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情 况 ( 一 )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及 有 效 性 的 自 我 评 价 在 公 司 治 理 方 面,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细 则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等 重 大 规 章 制 度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公 司 结 合 自 身 的 经 营 特 点,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涵 盖 了 关 联 交 易 投 资 决 策 招 标 采 购 安 全 生 产 环 境 保 护 合 同 管 理 设 备 管 理 等 各 个 环 节, 具 有 较 好 的 完 整 性 和 合 理 性 在 会 计 核 算 方 面, 公 司 建 立 了 一 套 健 全 有 效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要 求, 会 计 核 算 遵 循 了 真 实 性 合 法 性 一 贯 性 的 要 求
182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现 有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已 基 本 建 立 健 全 并 已 得 到 有 效 遵 循, 公 司 的 内 控 体 系 与 相 关 制 度 能 够 适 应 公 司 管 理 的 要 求 和 发 展 的 需 要, 能 够 保 证 会 计 记 录 和 会 计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及 时 性, 能 够 对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的 健 康 运 行 及 公 司 经 营 风 险 的 控 制 提 供 保 证 随 着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将 不 断 深 化 管 理, 进 一 步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使 之 始 终 适 应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和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二 )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意 见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2011 第 5059 号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对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审 核, 结 论 意 见 为 : 我 们 认 为, 莎 普 爱 思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规 定 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183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本 节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及 有 关 的 分 析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负 债 情 况 经 营 成 果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及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引 用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投 资 者 欲 对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详 细 的 了 解, 敬 请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所 附 的 财 务 报 告 和 审 计 报 告 全 文 一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及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本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及 其 他 各 项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确 认 和 计 量,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接 受 本 公 司 委 托, 对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1 年 9 月 30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及 2011 年 1~9 月 的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天 健 审 号 ), 以 下 意 见 摘 自 审 计 报 告 : 我 们 认 为, 莎 普 爱 思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已 经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公 允 反 映 了 莎 普 爱 思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2011 年 1~9 月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二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无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三 财 务 报 表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184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4,930, ,140, ,733, ,100,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 应 收 票 据 59,286, ,745, ,884, , 应 收 账 款 84,748, ,306, ,931, ,444, 预 付 款 项 2,300, ,915, ,951, ,744,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2,112, ,113, ,048, ,946, 存 货 34,581, ,271, ,404, ,36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97,958, ,492, ,953, ,114,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66,574, ,158, ,011, ,955, 在 建 工 程 90, ,678, 无 形 资 产 26,716, ,652, ,637, ,89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08,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93,590, ,994, ,863, ,708, 资 产 总 计 291,549, ,486, ,817, ,823,
185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80,000, ,000, ,500, ,500, 应 付 票 据 ,896, 应 付 账 款 10,678, ,987, ,362, ,720, 预 收 款 项 1,369, ,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应 交 税 费 9,357, ,658, ,822, ,015, 应 付 利 息 144, , , ,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3,147, ,892, ,566, ,659,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04,696, ,450, ,148, ,238,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104,696, ,450, ,148, ,238,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49,000, ,000, ,000, ,000, 资 本 公 积 40,627, ,627, ,356, ,356, 盈 余 公 积 6,540, ,540, ,231, , 未 分 配 利 润 90,684, ,867, ,081, ,905,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86,852, ,035, ,668, ,584,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291,549, ,486, ,817, ,823,
186 ( 二 )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299,283, ,552, ,535, ,515, 减 : 营 业 成 本 105,591, ,332, ,188, ,05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4,191, ,317, ,911, ,307, 销 售 费 用 98,811, ,667, ,774, ,509, 管 理 费 用 25,102, ,269, ,667, ,607, 财 务 费 用 3,099, ,643, ,801, ,12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5, , , ,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62,512, ,209, ,897, ,89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563, , ,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68, , ,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净 损 失 , ,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63,808, ,486, ,066, ,84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0,991, ,391, ,981, ,790,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52,816, ,095, ,084, ,056, 五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2,816, ,095, ,084, ,056,
187 ( 三 )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67,342, ,251, ,143, ,394,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599, ,003, ,017, ,25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68,942, ,255, ,161, ,64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92,691, ,464, ,609, ,539,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8,347, ,964, ,715, ,003,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7,204, ,161, ,787, ,453,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16,775, ,099, ,177, ,45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75,019, ,690, ,290, ,44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076, ,565, ,871, ,197,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22, , ,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6,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8, , ,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23,194, ,057, ,485, ,013,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3,194, ,057, ,485, ,19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3,105, ,972, ,249, ,966,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80,000, ,000, ,500, ,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8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0,000, ,000, ,500, ,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1,000, ,500, ,500, ,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21,028, ,685, ,608, ,263,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2,028, ,185, ,108, ,26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7,971, ,185, ,608, ,736,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1,210, ,406, ,012, ,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6,140, ,733, ,720, ,753,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4,930, ,140, ,733, ,720, 四 报 告 期 内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1)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2) 公 司 不 再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不 再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4)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提 供 劳 务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 同 时 满 足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的 收 入, 并 按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189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在 同 时 满 足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收 入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的 收 入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 使 用 费 收 入 按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公 司 向 经 销 商 销 售 产 品 采 用 区 域 经 销 卖 断 销 售 的 方 式, 产 品 一 经 发 出 并 经 经 销 商 验 收 合 格 后 确 认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采 购 头 孢 克 肟 原 料 以 及 销 售 头 孢 克 肟 片 剂 的 会 计 处 理 与 公 司 正 常 的 购 销 业 务 的 会 计 处 理 一 致 自 2011 年 4 月 起, 公 司 委 托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生 产 头 孢 克 肟 片 剂, 由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采 购 原 料 进 行 生 产, 并 将 产 品 销 售 给 公 司, 该 业 务 与 公 司 正 常 的 采 购 业 务 的 会 计 处 理 一 致 ; 公 司 向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销 售 头 孢 克 肟 片 剂 产 品, 会 计 处 理 与 公 司 正 常 的 销 售 业 务 的 会 计 处 理 一 致 ( 二 )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四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两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2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确 认 依 据 计 量 方 法 和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公 司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190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2)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公 司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结 清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2)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3)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两 项 金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与 套 期 保 值 有 关 外, 按 照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在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所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现 金 股 利,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时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原 直 接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后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已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解 除 时, 相 应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了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继 续 确 认
191 所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公 司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1)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2)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之 和 4 主 要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以 活 跃 市 场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初 始 取 得 或 源 生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作 为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基 础 5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192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末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且 预 期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非 暂 时 性 时, 确 认 其 减 值 损 失, 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 三 )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项 金 额 100 万 元 以 上 ( 含 ) 且 占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余 额 10% 以 上 的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1)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及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相 同 账 龄 的 应 收 款 项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2) 账 龄 分 析 法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以 下 同 ) 年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193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应 收 款 项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与 以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存 在 显 著 差 异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利 息 长 期 应 收 款 等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四 )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包 括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产 成 品 或 商 品 处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在 产 品 在 生 产 过 程 或 提 供 劳 务 过 程 中 耗 用 的 材 料 和 物 料 等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发 出 存 货 采 用 月 末 一 次 加 权 平 均 法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采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同 一 项 存 货 中 一 部 分 有 合 同 价 格 约 定 其 他 部 分 不 存 在 合 同 价 格 的, 分 别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并 与 其 对 应 的 成 本 进 行 比 较, 分 别 确 定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的 金 额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1) 低 值 易 耗 品 按 照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194 (2) 包 装 物 按 照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 五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承 担 债 务 或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或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3)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以 外 的 :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能 够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权 益 法 进 行 调 整 ; 对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的, 认 定 为 共 同 控 制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的, 认 定 为 重 大 影 响 4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195 对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规 定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六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单 位 价 值 较 高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以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并 从 其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次 月 起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项 目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建 筑 物 通 用 设 备 专 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七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同 时 满 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则 予 以 确 认 在 建 工 程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2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按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结 算 的, 先 按 估 计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196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八 )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1) 当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2) 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3) 当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的,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 包 括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的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的,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 九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197 2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照 与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系 统 合 理 地 摊 销,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具 体 年 限 如 下 :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有 技 术 排 污 权 摊 销 年 限 50 年 10 年 5-20 年 3 使 用 寿 命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4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可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公 司 划 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的 具 体 标 准 为 : 研 究 阶 段 是 为 进 一 步 开 发 活 动 进 行 资 料 及 相 关 方 面 的 准 备, 已 进 行 的 研 究 活 动 将 来 是 否 会 转 入 开 发 开 发 后 是 否 会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等 均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开 发 阶 段 是 已 完 成 研 究 阶 段 的 工 作, 具 备 了 形 成 一 项 新 产 品 或 新 技 术 的 基 本 条 件 ( 十 ) 政 府 补 助 1 政 府 补 助 包 括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2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198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3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以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一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该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转 回 减 记 的 金 额 4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不 包 括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1) 企 业 合 并 ;(2) 直 接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确 认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 十 二 ) 经 营 租 赁 公 司 为 承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99 公 司 为 出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五 税 项 ( 一 )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销 售 货 物 或 提 供 应 税 劳 务 17% 营 业 税 应 纳 税 营 业 额 5% 房 产 税 从 价 计 征 的, 按 房 产 原 值 一 次 减 除 30% 后 余 值 的 1.2% 计 缴 ; 从 租 计 征 的, 按 租 金 收 入 的 1.2% 12% 12% 计 缴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7%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3%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2%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5% ( 二 )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根 据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国 科 发 火 号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指 引 ( 国 科 发 火 号 ), 经 浙 江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评 审, 公 司 于 2008 年 9 月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取 得 编 号 为 GR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 2011 年 12 月, 公 司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资 格 有 效 期 三 年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公 司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及 2011 年 减 按 15% 的 所 得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 三 )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证 明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 出 具 证 明, 发 行 人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纳 税 申 报 的 税 种 税 率 符 合 税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无 任 何 税 务 违 法 行 为 和 不 良 记 录, 未 受 到 税 务 主 管 部 门 处 罚 ( 四 ) 税 收 优 惠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200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7,344, ,779, ,027, ,933, 税 收 优 惠 合 计 7,344, ,779, ,027, ,933, 利 润 总 额 63,808, ,486, ,066, ,847,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11.51% 9.47% 9.19% 9.28% 六 分 部 信 息 ( 一 ) 按 照 产 品 分 类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单 位 : 元 产 品 种 类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滴 眼 液 139,259, ,833, ,027, ,927, 大 输 液 109,577, ,530, ,739, ,082, 其 他 49,217, ,423, ,217, ,115, 合 计 298,054, ,787, ,985, ,125, ( 二 ) 按 照 产 品 分 类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单 位 : 元 产 品 种 类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滴 眼 液 5,660, ,891, ,937, ,552, 大 输 液 57,171, ,046, ,546, ,964, 其 他 41,943, ,144, ,247, ,302, 合 计 104,775, ,081, ,731, ,819, 七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201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小 计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 所 得 税 费 用 减 少 以 - 表 示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八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 一 ) 固 定 资 产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原 价 净 值 等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类 别 原 价 累 计 折 旧 账 面 净 值 减 值 使 用 年 限 账 面 价 值 准 备 ( 年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43,863, ,213, ,650, ,650, 通 用 设 备 1,324, , , , 专 用 设 备 81,517, ,980, ,537, ,537, 运 输 工 具 4,484, ,626, ,858, ,858, 合 计 131,189, ,615, ,574, ,574,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将 账 面 价 值 1, 万 元 的 固 定 资 产 用 于 借 款 抵 押 担 保 ;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无 减 值 迹 象,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二 ) 无 形 资 产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有 技 术 和 排 污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202 单 位 : 元 类 别 原 价 累 计 摊 销 账 面 净 值 减 值 摊 销 期 账 面 价 值 准 备 ( 年 ) 土 地 使 用 权 27,182, ,433, ,749, ,749, 年 专 有 技 术 914, , , , 年 排 污 权 745, , , , 年 合 计 28,842, ,125, ,716, ,716, 专 有 技 术 平 湖 制 药 厂 研 发 抗 白 内 障 新 药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发 生 的 研 发 费 用 计 入 在 建 工 程 账 户 1997 年 5 月 平 湖 制 药 厂 改 制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时, 根 据 平 湖 市 财 政 局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联 合 出 具 的 关 于 同 意 平 湖 制 药 厂 报 损 部 分 资 产 同 时 核 销 其 国 有 净 资 产 的 批 复 ( 平 财 企 号 平 国 资 办 号 ), 对 计 入 在 建 工 程 账 户 的 研 发 费 用 予 以 核 销 ; 因 抗 白 内 障 新 药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于 1997 年 9 月 获 得 国 家 二 类 新 药 证 书 及 生 产 批 件,2004 年 平 湖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嘉 兴 新 联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上 述 白 内 障 新 药 的 开 发 费 用 进 行 了 专 项 审 计, 根 据 嘉 兴 新 联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 嘉 兴 专 号 ), 截 至 1996 年 12 月 31 日 平 湖 制 药 厂 白 内 障 新 药 开 发 费 用 为 914, 元 平 湖 市 国 资 办 平 湖 市 财 政 局 平 湖 市 经 贸 局 平 湖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联 合 出 具 关 于 浙 江 平 湖 莎 普 爱 思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存 量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等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平 国 资 办 号 ), 莎 普 爱 思 有 限 按 上 述 审 计 值 购 买, 并 计 入 无 形 资 产 2 排 污 权 根 据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平 湖 市 主 要 污 染 物 初 始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平 政 发 号 ) 要 求, 公 司 分 别 于 2011 年 3 月 3 日 购 入 现 有 厂 区 排 污 权 495,132 元, 期 限 20 年 ;2011 年 3 月 14 日 购 入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地 的 排 污 权 250,560 元, 期 限 5 年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将 账 面 价 值 万 元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用 于 借 款 抵 押 担 保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无 减 值 迹 象,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03 九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债 项 ( 一 ) 短 期 借 款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余 额 备 注 抵 押 借 款 12,000, 注 1 保 证 借 款 68,000, 注 2 合 计 80,000, 单 位 : 元 注 1:(1)2011 年 4 月 27 日, 公 司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平 湖 支 行 取 得 抵 押 借 款 500 万 元,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4 月 26 日 至 2012 年 4 月 25 日, 抵 押 物 为 公 司 房 屋 产 权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2)2011 年 5 月 13 日, 公 司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平 湖 支 行 取 得 抵 押 借 款 700 万 元,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5 月 13 日 至 2012 年 5 月 12 日, 抵 押 物 为 公 司 房 屋 产 权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注 2:(1)2011 年 3 月 7 日, 公 司 向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支 行 取 得 保 证 借 款 800 万 元,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3 月 7 日 至 2012 年 3 月 7 日, 保 证 人 为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自 然 人 陈 德 康 (2)2011 年 2 月 1 日, 公 司 向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取 得 保 证 借 款 2,000 万 元,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2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 月 4 日, 保 证 人 为 嘉 兴 新 天 姻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和 自 然 人 陈 德 康 (3)2011 年 3 月 11 日, 公 司 向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取 得 保 证 借 款 1,000 万 元,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3 月 11 日 至 2012 年 2 月 1 日, 保 证 人 为 嘉 兴 新 天 姻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和 自 然 人 陈 德 康 (4)2011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向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取 得 保 证 借 款 900 万 元,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2 年 3 月 1 日, 保 证 人 为 嘉 兴 新 天 姻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和 自 然 人 陈 德 康 (5)2011 年 3 月 30 日, 公 司 向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取 得 保 证 借 款 2,100 万 元,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2 年 3 月 25 日, 保 证 人 为 嘉 兴 新 天 姻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和 自 然 人 陈 德 康 ( 二 ) 应 付 账 款 下 :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为 1, 万 元, 按 账 龄 分 类 情 况 如 项 目 金 额 ( 元 ) 占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0,605, % 1-2 年 ( 含 2 年 ) 73, % 2-3 年 ( 含 3 年 ) 年 以 上 - - 合 计 10,678, %
204 报 告 期 期 末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中 无 欠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也 无 欠 关 联 方 款 项 ( 三 ) 预 收 账 款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为 万 元, 按 账 龄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元 ) 占 预 收 账 款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369, % 1-2 年 ( 含 2 年 ) 年 ( 含 3 年 ) 年 以 上 - - 合 计 1,369, % 报 告 期 期 末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中 无 预 收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预 收 账 款 主 要 为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客 户 预 付 的 货 款 ( 四 ) 应 交 税 费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为 万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末 数 增 值 税 4,646, 企 业 所 得 税 3,977,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325, 教 育 费 附 加 139,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92, 水 利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 房 产 税 82, 土 地 使 用 税 82,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5, 印 花 税 5, 合 计 9,357,
205 ( 五 ) 其 他 应 付 款 如 下 :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为 万 元, 按 账 龄 分 类 情 况 项 目 金 额 ( 元 )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2,892, % 1-2 年 ( 含 2 年 ) 220, % 2-3 年 ( 含 3 年 ) 年 以 上 34, % 合 计 3,147, %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为 应 付 广 告 费 技 术 开 发 费 及 业 务 保 证 金 等 ; 报 告 期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中 无 欠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十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49,000, ,000, ,000, ,000, 资 本 公 积 40,627, ,627, ,356, ,356, 盈 余 公 积 6,540, ,540, ,231, , 未 分 配 利 润 90,684, ,867, ,081, ,90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186,852, ,035, ,668, ,584,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86,852, ,035, ,668, ,584, ( 一 ) 股 本 报 告 期 内, 各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股 股 东 名 称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陈 德 康 25,107, ,107, ,107, ,107, 王 泉 平 11,417, ,417, ,237, ,237, 胡 正 国 2,675, ,741, ,655, ,655,
206 上 海 景 兴 9,800, ,733, 合 计 49,000, ,000, ,000, ,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东 变 动 情 况 请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和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的 相 关 内 容 ( 二 ) 资 本 公 积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溢 价 40,627, ,627, ,356, ,356, 合 计 40,627, ,627, ,356, ,356, 年 资 本 公 积 减 少 728, 元, 系 2010 年 12 月 公 司 按 评 估 价 收 购 实 际 控 制 人 股 东 陈 德 康 家 属 所 控 制 的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主 要 资 产, 将 评 估 价 高 于 原 账 面 净 值 的 差 额 冲 减 资 本 公 积 ( 三 ) 盈 余 公 积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6,540, ,540, ,231, , 合 计 6,540, ,540, ,231, , 报 告 期 内 增 加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均 系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和 公 司 董 事 会 通 过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按 当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2008 年 度 减 少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560, 元, 系 2008 年 12 月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2008 年 9 月 30 日 为 基 准 日 将 账 面 净 资 产 折 股 所 致, 相 应 减 少 盈 余 公 积 1,560, 元 ( 四 ) 未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5,867, ,081, ,905, ,023,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2,816, ,095, ,084, ,056,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4,309, ,908, ,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18,000, ,000, ,220,
207 净 资 产 折 股 83,631,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90,684, ,867, ,081, ,905,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 一 )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076, ,565, ,871, ,197, 其 中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68,942, ,255, ,161, ,645,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75,019, ,690, ,290, ,447,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3,105, ,972, ,249, ,966, 其 中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8,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3,194, ,057, ,485, ,193,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7,971, ,185, ,608, ,736, 其 中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0,000, ,000, ,500, ,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2,028, ,185, ,108, ,263,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1,210, ,406, ,012, ,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6,140, ,733, ,720, ,753,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4,930, ,140, ,733, ,720, ( 二 ) 报 告 期 内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未 有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三 )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单 位 : 元 补 充 资 料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52,816, ,095, ,084, ,056,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5, , ,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7,422, ,599, ,018, ,143,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36, , , ,
20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4, ,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41,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047, ,586, ,550, ,940,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25, , ,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310, ,866, , ,600,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65,598, ,280, ,070, , ,634, ,971, ,048, ,390,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076, ,565, ,871, ,197, )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14,930, ,140, ,733, ,720,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26,140, ,733, ,720, ,753,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1,210, ,406, ,012, , 十 二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非 调 整 事 项 1 根 据 2011 年 4 月 21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股 票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209 2 根 据 2011 年 4 月 21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拟 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以 下 项 目 :(1)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投 资 额 10,331 万 元 ;(2) 新 建 年 产 2,200 万 袋 ( 软 袋 )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投 资 额 6,150 万 元 ;(3) 新 建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项 目, 投 资 额 2,899 万 元 ;(4)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额 3,504 万 元 以 上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合 计 22,884 万 元 ( 二 ) 或 有 事 项 无 ( 三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无 十 三 财 务 指 标 ( 一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根 据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数 据 计 算,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7,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加 权 平 均 归 属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净 资 产 收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普 通 股 股 东 益 率 (%) 净 利 润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公 司 普 通 股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210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益 后 归 属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二 ) 计 算 说 明 1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计 算 方 法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速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3) 资 产 负 债 率 = 总 负 债 / 总 资 产 (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5)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6) 每 股 净 资 产 = 期 末 净 资 产 / 期 末 股 份 总 数 (7)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期 末 普 通 股 份 总 数 (8)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期 末 普 通 股 份 总 数 (9)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 利 息 费 用 + 折 旧 +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额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10)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 利 息 费 用 )/( 利 息 费 用 + 资 本 化 利 息 支 出 ) (11)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净 资 产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率 指 标 计 算 方 法 : ( 1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 ( E 0 +NP 2+E i M i M 0 - E j M j M 0 ±E k M k M 0 ) 其 中 :P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 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 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 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 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 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 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E 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 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下 一
211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S,S=S 0 + S 1 + S i M i M 0 -S j M j M 0 -S k (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 已 确 认 为 费 用 的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利 息 - 转 换 费 用 ) (1- 所 得 税 率 )]/(S 0 +S 1 +S i M i M 0 -S j M j M 0 -S k +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 :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 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 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 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 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 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 M 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 i 为 增 加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 j 为 减 少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十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公 司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详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及 复 核 情 况 十 五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公 司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详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五 发 行 人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十 六 备 考 利 润 表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系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康 配 偶 控 制 的 企 业, 自 2005 年 成 立 起 主 要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产 品 外 包 装 及 印 刷 品 为 规 范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减 少 关 联 交 易,2010 年 12 月, 公 司 收 购 了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并 成 立 印 刷 部 从 事 包 装 印 刷 业 务 该 交 易 事 项 构 成 了 业 务 合 并,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有 关 规 定, 按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业 务 合 并 行 为 追 溯 调 整 至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最 早 期 间 的 备 考 利 润 表 如 下 :
212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272,552, ,535, ,515, 减 : 营 业 成 本 108,209, ,692, ,271,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366, ,933, ,345, 销 售 费 用 82,667, ,774, ,509, 管 理 费 用 23,620, ,953, ,912, 财 务 费 用 2,637, ,797, ,123,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70, , ,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41,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12,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51,878, ,036, ,375,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605, ,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07, ,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净 损 失 92, ,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52,176, ,176, ,282,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7,547, ,069, ,905,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44,629, ,106, ,376, 其 中 :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1,534, ,022, ,319, 五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4,629, ,106, ,376,
213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根 据 经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本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财 务 报 告, 结 合 本 公 司 业 务 特 点 和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盈 利 能 力 现 金 流 量 等 作 如 下 分 析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以 下 讨 论 分 析 应 结 合 本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报 表 附 注 和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揭 示 的 其 他 财 务 信 息 一 并 阅 读 一 财 务 状 况 及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 一 ) 资 产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流 动 资 产 19, % 14, % 10, % 8, % 非 流 动 资 产 9, % 7, % 8, % 8, % 资 产 总 计 29, % 22, % 18, % 16, %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资 产 变 动 情 况 万 元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非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总 体 呈 现 逐 年 递 增 的 趋 势, 总 资 产 由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16, 万 元 增 加 到 2011 年 9 月 30 日 的 29, 万 元, 增 幅 达 79.06%;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流 动 资 产 在 总 资 产 中 所 占 比 例 逐 步 增 大
214 1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的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货 币 资 金 1, % 2, % 2, % %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 应 收 票 据 5, % 2, % 1, % % 应 收 账 款 8, % 5, % 4, % 3, % 预 付 款 项 % % % %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存 货 3, % 3, % 2, % 2,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9, % 14, % 10, % 8, % 万 元 20,000 15,000 10,000 5,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流 动 资 产 变 动 情 况 应 收 账 款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存 货 预 付 款 项 其 他 应 收 款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呈 稳 步 增 长 趋 势 从 流 动 资 产 的 构 成 看, 报 告 期 内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由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存 货 等 与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成 (1) 货 币 资 金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215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1, , ,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合 计 1, , ,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日 常 经 营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也 大 幅 增 加 2011 年 9 月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0 年 末 下 降 42.89%, 主 要 原 因 为 购 置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用 地 及 向 股 东 分 配 股 利 减 少 货 币 资 金 3, 万 元 ;2009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08 年 末 增 长 2.20 倍, 主 要 系 2009 年 度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的 增 长 相 应 货 款 回 笼 增 加 以 及 因 经 营 需 要 于 2009 年 12 月 末 向 银 行 借 款 900 万 元 所 致 (2) 应 收 票 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收 票 据 均 因 销 货 形 成, 期 限 一 般 为 3 至 6 个 月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自 2009 年 起, 公 司 以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方 式 的 结 算 大 幅 增 加, 导 致 2009 年 末 2010 年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相 比 上 年 末 大 幅 增 加 ;2011 年 由 于 市 场 资 金 紧 张, 公 司 销 售 回 款 的 票 据 结 算 量 增 加 更 多, 导 致 2011 年 9 月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较 2010 年 末 增 加 了 139% (3)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变 动 情 况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3, 万 元 4, 万 元 5, 万 元 和 8, 万 元, 占 同 期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1.95% 38.63% 37.41% 和 42.81%, 占 同 期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1.15% 21.91% 23.96% 和 29.0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随 销 售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销 售 收 入 与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产 品 类 别 比 较 如 下 :
216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种 类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销 售 收 入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销 售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同 比 增 长 滴 眼 液 1, , % % 大 输 液 及 其 他 13, , , % 3, % 合 计 14, , , % 4, % 产 品 种 类 2010 年 度 2011 年 1-9 月 销 售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同 比 增 长 销 售 收 入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滴 眼 液 9, % 2, % 13, , 大 输 液 及 其 他 17, % 3, % 15, , 合 计 27, % 5, % 29, , 由 上 表 可 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大 输 液 及 其 他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平 稳 增 长, 相 应 的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也 较 为 稳 定 ;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幅 较 大 主 要 是 因 为 报 告 期 内 滴 眼 液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相 应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滴 眼 液 产 品 主 要 新 老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及 应 收 账 款 增 长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217 单 位 : 万 元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1-9 月 销 售 收 入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销 售 收 入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销 售 收 入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销 售 收 入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广 东 一 致 恒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 广 东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 广 州 大 参 林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市 创 美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衢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嘉 信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曼 迪 新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重 庆 桐 君 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华 宁 医 药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双 鹤 医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龙 药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注 : 以 上 16 家 客 户 已 涵 盖 了 2010 年 度 滴 眼 液 产 品 前 十 大 销 售 客 户 及 2011 年 9 月 末 滴 眼 液 产 品 前 十 大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218 由 上 表 可 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在 广 东 地 区 对 主 要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应 收 账 款 相 应 增 长 ; 公 司 自 2009 年 开 始 在 浙 江 及 其 他 地 区 梯 度 推 广 广 东 的 营 销 模 式, 取 得 了 良 好 成 效 随 着 新 市 场 的 不 断 开 拓, 公 司 对 新 增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额 不 断 增 长, 相 应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不 断 增 长 因 此,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长 的 原 因 是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规 模 特 别 是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增 长 与 销 售 收 入 的 增 长 基 本 匹 配 2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结 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分 布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8, % 5, % 3, % 3, % 1-2 年 ( 含 2 年 ) % % % % 2-3 年 ( 含 3 年 ) % % % % 3-4 年 ( 含 4 年 ) % % % % 4-5 年 ( 含 5 年 ) % % %- 5 年 以 上 % 账 面 余 额 合 计 8, % 5, % 4, % 3, % 坏 账 准 备 % % % %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8, % 5, % 4, % 3,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应 收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和 其 他 关 联 方 欠 款 ;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总 额 的 比 例 均 在 98% 以 上, 账 龄 结 构 良 好 公 司 已 根 据 会 计 政 策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3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标 准 由 于 医 药 行 业 内 各 厂 商 的 主 要 产 品 营 销 策 略 及 信 用 政 策 各 不 相 同, 因 此,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比 例 也 不 尽 一 致 目 前, 沪 深 上 市 公 司 中, 众 生 药 业 科 伦 药 业 双 鹤 药 业 通 化 东 宝 迪 康 药 业 恒 瑞 医 药 康 缘 药 业 和 华 仁 药 业 等 公 司 的 业 务 领 域 涵 盖 滴 眼 液 或 大 输 液 业 务, 公 司 与 以 上 八 家 上 市 公 司 的 相 关 指 标 比 较 如 下 :
219 公 司 名 称 股 票 代 码 半 年 以 内 半 年 至 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 以 上 众 生 药 业 % 10% 50% 100% 100% 100% 科 伦 药 业 % 20% 50% 100% 100% 100% 双 鹤 药 业 % 10% 30% 50% 80% 100% 通 化 东 宝 % 7% 8% 20% 30% 50% 迪 康 药 业 % 10% 20% 80% 80% 100% 恒 瑞 医 药 % 10% 30% 70% 100% 100% 100% 康 缘 药 业 % 10% 30% 50% 50% 50% 华 仁 药 业 % 10% 20% 30% 50% 100% 本 公 司 1% 10% 20% 40% 60% 100%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比 例 较 低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是 根 据 销 售 信 用 政 策 及 历 年 来 应 收 账 款 实 际 回 款 情 况 制 定 的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信 用 期 一 般 为 3 个 月, 历 年 来 实 际 发 生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损 失 金 额 很 低, 因 此 公 司 制 定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4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中 前 五 名 客 户 情 况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欠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客 户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欠 款 金 额 账 龄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广 东 一 致 恒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4.91% 广 东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3.77% 浙 江 振 德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3.51% 重 庆 桐 君 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3.20% 长 沙 双 鹤 医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以 内 2.94% 合 计 1, % 上 述 客 户 欠 款 账 龄 均 在 一 年 以 内, 形 成 坏 账 的 风 险 较 小 5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制 度 为 加 强 产 品 销 售 与 回 款 的 管 理, 公 司 建 立 了 销 售 与 收 款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对 产 品 定 价 折 扣 政 策 的 制 定 和 执 行 以 及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等 作 出 了 规 定
220 为 有 效 防 范 客 户 信 用 风 险, 公 司 制 定 了 客 户 信 用 管 理 制 度, 对 客 户 的 信 用 额 度 信 用 期 限 等 作 出 规 定 该 制 度 以 客 户 历 史 销 量 为 基 础, 兼 顾 客 户 信 誉 和 增 长 潜 力 来 确 定 客 户 信 用 额 度, 公 司 销 售 信 用 期 为 3 个 月 为 加 快 应 收 账 款 回 笼 速 度, 公 司 在 营 销 管 理 制 度 中 制 定 了 货 款 延 期 处 理 经 理 负 责 制 提 前 回 款 奖 励 等 条 款 (4)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账 龄 结 构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的 账 龄 分 布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 % % % 1-2 年 ( 含 2 年 ) % % % % 2-3 年 ( 含 3 年 ) % % % 年 以 上 账 面 余 额 合 计 % % %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 % % % 报 告 期 末, 预 付 款 项 中 无 预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欠 款 2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中 前 五 名 情 况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预 付 金 额 较 大 的 前 五 名 客 户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业 务 性 质 上 海 龙 韵 广 告 传 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预 付 广 告 费 蚌 埠 市 中 发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预 付 货 款 哈 尔 滨 信 达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预 付 广 告 费 上 虞 京 新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预 付 货 款 上 海 太 平 洋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预 付 设 备 款 合 计
221 2010 年 末 预 付 款 项 较 2009 年 末 增 长 49.43%, 主 要 系 预 付 广 告 费 增 加 所 致 ; 2009 年 末 预 付 款 项 较 2008 年 末 下 降 79.79%, 主 要 系 2008 年 度 按 合 同 预 付 的 设 备 款 在 2009 年 度 设 备 到 达 后 转 入 在 建 工 程 所 致 (5)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账 龄 结 构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 % % % 1-2 年 ( 含 2 年 ) % % % 2-3 年 ( 含 3 年 ) % % % 3-4 年 ( 含 4 年 ) % % % 4-5 年 ( 含 5 年 ) % % % 年 以 上 % % % % 账 面 余 额 合 计 % % % % 坏 账 准 备 % % % %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 % % % 2008 年 末 至 2011 年 9 月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所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02% 2.88% 0.78% 和 1.07%, 主 要 为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的 备 用 金 和 各 省 级 办 事 处 的 日 常 经 营 周 转 金 2011 年 9 月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较 2010 年 末 增 长 50.24%, 主 要 系 暂 付 新 厂 区 工 程 押 金 所 致 ;2010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较 以 前 年 度 大 幅 下 降, 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加 强 了 资 金 管 理, 在 年 底 之 前 对 备 用 金 及 周 转 金 进 行 结 算 所 致 2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中 前 五 名 欠 款 单 位 情 况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中 除 平 湖 市 墙 体 材 料 改 革 办 公 室 收 取 的 押 金 外 均 为 销 售 办 事 处 员 工 的 备 用 金 及 周 转 金,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222 单 位 : 万 元 欠 款 人 欠 款 金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比 例 平 湖 市 墙 体 材 料 改 革 办 公 室 年 以 内 20.91% 何 琳 年 以 内 9.85% 黄 兴 杰 年 以 内 5.14% 赖 辉 文 年 以 内 4.23% 潘 启 营 年 以 内 3.87% 合 计 % 公 司 对 销 售 人 员 的 备 用 金 及 周 转 金 定 期 进 行 结 算 和 清 理 上 述 欠 款 个 人 均 为 公 司 省 级 办 事 处 负 责 人 报 告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中 无 应 收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款 项 (6) 存 货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原 材 料 1, % 1, % 1, % % 在 产 品 % % % % 库 存 商 品 1, % 1, % % 1, % 合 计 3, % 3, % 2, % 2,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存 货 主 要 由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和 库 存 商 品 构 成, 各 类 存 货 构 成 比 例 较 为 稳 定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三 类 存 货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 万 元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存 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8.54% 15.50% 和 45.96% 2010 年 末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较 2009 年 末 增 长 39.01%, 主 要 系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为 满 足 销 售 需 求 而 增 加 原 材 料 及 生 产 备 货 所 致 2 非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223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固 定 资 产 6, % 7, % 7, % 7, % 在 建 工 程 % % 无 形 资 产 2, %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9, % 7, % 8, % 8, % 非 流 动 资 产 中, 固 定 资 产 占 比 较 高, 无 形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比 重 相 对 较 低 2011 年 9 月 末 无 形 资 产 较 2010 年 末 增 长 了 2.49 倍, 主 要 系 新 增 募 投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1, 万 元 所 致 (1) 固 定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的 构 成 及 净 值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房 屋 建 筑 物 2, , , , 通 用 设 备 专 用 设 备 3, , , , 运 输 工 具 合 计 6, , ,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合 计 为 6, 万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22.83%,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和 运 输 工 具 等, 均 为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资 产, 使 用 状 况 良 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不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 无 形 资 产 项 目 初 始 金 额 摊 销 年 限 累 计 摊 销 2011 年 9 月 30 日 剩 余 摊 销 ( 万 元 ) ( 年 ) ( 万 元 ) 账 面 净 值 ( 万 元 ) 期 限 ( 年 ) 取 得 方 式 土 地 使 用 权 2, , 出 让 专 有 技 术 购 买 排 污 权 购 买 合 计 2, ,
22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2, 万 元, 占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的 9.16%, 其 中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2, 万 元, 取 得 方 式 为 出 让, 占 无 形 资 产 的 96.3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等 无 形 资 产 不 存 在 减 值 情 况,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专 有 技 术 及 排 污 权 参 见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之 十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形 成 主 要 源 于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产 生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3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根 据 资 产 的 实 际 情 况 计 提 各 项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合 计 本 公 司 制 订 了 切 实 可 行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遵 循 稳 健 性 原 则, 每 年 度 末 对 各 类 资 产 的 减 值 情 况 进 行 核 查, 并 按 照 既 定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足 额 计 提, 符 合 目 前 公 司 资 产 的 实 际 状 况 公 司 其 他 资 产 如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和 无 形 资 产 等 在 报 告 期 内 均 未 出 现 减 值 迹 象,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4 对 资 产 质 量 的 评 价 综 上 分 析, 本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合 理, 符 合 自 身 生 产 经 营 模 式 的 特 点, 且 资 产 规 模 的 变 化 与 业 务 的 发 展 相 适 应, 各 类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充 分, 不 存 在 潜 在 的 重 大 不 良 资 产,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225 ( 二 ) 负 债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负 债 结 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流 动 负 债 10, % 7, % 7, % 6, %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10, % 7, % 7, % 6, %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的 负 债 规 模 也 相 应 增 加 公 司 负 债 均 为 流 动 负 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业 务 重 心 是 拓 展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规 模, 在 广 告 宣 传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了 较 大 的 投 入, 这 些 资 金 需 求 依 靠 公 司 自 身 的 资 金 周 转 及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即 可 解 决 报 告 期 内 除 新 建 大 输 液 软 袋 车 间 及 配 套 工 程 外, 公 司 无 其 他 大 规 模 新 建 扩 建 技 改 及 购 置 固 定 资 产 的 投 资 项 目, 故 未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进 一 步 增 加, 对 于 存 在 的 资 金 缺 口,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短 期 借 款 解 决 2008 年 末 至 2011 年 9 月 末,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3,450 万 元 4,450 万 元 4,100 万 元 和 8,000 万 元, 分 别 占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的 49.83% 57.68% 58.20% 和 76.41%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明 细 如 下 : 贷 款 银 行 金 额 ( 元 ) 利 率 期 限 类 型 建 设 银 行 平 湖 支 行 5,000, % 抵 押 建 设 银 行 平 湖 支 行 7,000, % 抵 押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20,000, 基 准 利 率 保 证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10,000, 基 准 利 率 保 证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9,000, 基 准 利 率 保 证
226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21,000, 基 准 利 率 保 证 兴 业 银 行 嘉 兴 支 行 8,000,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0% 保 证 合 计 80,000, 应 付 账 款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 % 1, % 1, % 1, % 1-2 年 ( 含 2 年 ) % % % % 2-3 年 ( 含 3 年 ) % % % 3 年 以 上 % % % 合 计 1, % 1, % 2, % 1, % 公 司 的 应 付 账 款 主 要 是 原 材 料 采 购 款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用, 能 够 获 得 供 应 商 的 信 用 支 持, 不 存 在 拖 欠 供 应 商 货 款 的 现 象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付 账 款 金 额 为 1, 万 元, 占 应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99.32%, 而 同 期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为 1, 万 元, 不 存 在 应 付 账 款 支 付 压 力 2011 年 9 月 30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中 欠 款 金 额 前 5 名 合 计 万 元, 占 应 付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的 34.82%, 具 体 如 下 : 债 权 人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业 务 内 容 账 龄 宁 波 华 丰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共 挤 膜 1 年 以 内 海 宁 市 德 力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纸 箱 等 1 年 以 内 湖 南 新 国 大 印 业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纸 箱 等 1 年 以 内 泰 兴 市 东 方 药 用 包 装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输 液 瓶 管 子 等 1 年 以 内 平 湖 市 震 业 包 装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纸 箱 等 1 年 以 内 合 计 款 项 本 公 司 无 欠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关 联 方 的 3 预 收 账 款
227 2008 年 末 至 2011 年 9 月 末,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主 要 为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预 收 的 货 款 4 应 交 税 费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增 值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水 利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房 产 税 土 地 使 用 税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印 花 税 合 计 年 9 月 30 日 应 交 税 费 较 2010 年 末 增 长 65.37%,2009 年 末 较 2008 年 末 增 长 93.07%, 主 要 系 公 司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和 增 值 税 增 加 所 致, 尤 其 是 高 毛 利 产 品 收 入 的 快 速 增 长 使 得 应 交 增 值 税 大 幅 增 加 5 其 他 应 付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 % % % 1-2 年 ( 含 2 年 ) % % % % 2-3 年 ( 含 3 年 ) % % 3 年 以 上 % % % % 合 计 % % % %
228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为 万 元, 其 中 无 应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2010 年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较 2009 年 末 增 长 72.85% 2009 年 末 较 2008 年 末 增 长 71.72%, 主 要 系 应 付 广 告 费 技 术 开 发 费 增 加 所 致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中 欠 款 金 额 前 5 名 合 计 万 元,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的 53.07%,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欠 款 单 位 金 额 ( 万 元 ) 性 质 账 龄 杭 州 极 光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广 告 费 1 年 以 内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费 1 年 以 内 西 藏 林 芝 百 盛 药 物 研 发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开 发 费 1 年 以 内 南 昌 中 仁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开 发 费 1 年 以 内 刘 振 滨 业 务 保 证 金 1 年 以 内 合 计 ( 三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1 有 关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报 告 期 内, 有 关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7,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1)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2008 年 至 2010 年,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总 体 呈 上 升 趋 势, 资 产 流 动 性 不 断 提 高,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2011 年 9 月 30 日 流 动 比 率 相 比 上 年 末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是 因 业 务 经 营 需 要 增 加 银 行 借 款 所 致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相 关 指 标 比 较 如 下 :
229 1 流 动 比 率 公 司 名 称 股 票 代 码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众 生 药 业 科 伦 药 业 双 鹤 药 业 通 化 东 宝 迪 康 药 业 恒 瑞 医 药 康 缘 药 业 华 仁 药 业 均 值 4.15* 3.09* 2.69 本 公 司 * 因 众 生 药 业 于 2009 年 发 行 上 市, 导 致 其 2009 年 和 2010 年 流 动 比 率 数 据 异 常 偏 高 ; 科 伦 药 业 和 华 仁 药 业 于 2010 年 发 行 上 市, 导 致 其 2010 年 流 动 比 率 数 据 异 常 偏 高, 故 计 算 行 业 均 值 时 已 将 上 述 异 常 指 标 剔 除 2 速 动 比 率 公 司 名 称 股 票 代 码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众 生 药 业 科 伦 药 业 双 鹤 药 业 通 化 东 宝 迪 康 药 业 恒 瑞 医 药 康 缘 药 业 华 仁 药 业 均 值 3.57* 2.68* 2.28 本 公 司 * 因 众 生 药 业 于 2009 年 发 行 上 市, 导 致 其 2009 年 和 2010 年 速 动 比 率 数 据 异 常 偏 高 ; 科 伦 药 业 和 华 仁 药 业 于 2010 年 发 行 上 市, 导 致 其 2010 年 速 动 比 率 数 据 异 常 偏 高, 故 计 算 行 业 均 值 时 已 将 上 述 异 常 指 标 剔 除 医 药 企 业 的 销 售 规 模 和 产 品 结 构 差 异 较 大,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指 标 差 异 较 大 ;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本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度 比 率 指 标 均 低 于 行 业 平 均 值, 但 仍 属 于 正 常 范 围, 公 司 不 存 在 重 大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230 (2) 资 产 负 债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总 体 上 保 持 稳 定,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比 较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股 票 代 码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众 生 药 业 % 7.73% 45.26% 科 伦 药 业 % 52.62% 55.19% 双 鹤 药 业 % 25.06% 26.20% 通 化 东 宝 % 27.75% 33.97% 迪 康 药 业 % 10.28% 9.99% 恒 瑞 医 药 % 11.13% 10.20% 康 缘 药 业 % 25.41% 27.15% 华 仁 药 业 % 50.64% 56.43% 均 值 20.85%* 28.98%* 33.05% 本 公 司 31.67% 41.30% 42.52% * 因 众 生 药 业 于 2009 年 发 行 上 市, 导 致 其 2009 年 和 2010 年 资 产 负 债 率 数 据 异 常 偏 低 ; 科 伦 药 业 和 华 仁 药 业 于 2010 年 发 行 上 市, 导 致 其 2010 年 资 产 负 债 率 数 据 异 常 偏 低, 故 计 算 行 业 均 值 时 已 将 上 述 异 常 指 标 剔 除 医 药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整 体 偏 低, 因 此, 虽 然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值, 但 仍 属 于 较 低 水 平, 公 司 长 期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2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综 合 评 价 综 上 所 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负 债 水 平 合 理,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逐 年 增 加, 能 够 保 证 到 期 债 务 本 息 偿 还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也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水 平 且 逐 年 提 高, 表 明 公 司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对 到 期 债 务 具 有 较 强 的 保 障 程 度 此 外, 公 司 银 行 资 信 状 况 良 好,2009 年 和 2010 年, 公 司 被 中 诚 信 证 券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评 定 资 信 等 级 为 AA 级 ;2009 年, 公 司 被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金 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评 为 金 融 诚 信 企 业 公 司 借 款 均 为 短 期 借 款, 短 期 债 务 比 例 较 高, 表 明 公 司 缺 乏 有 效 的 长 期 融 资 渠 道, 如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成 功, 公 司 将 发 挥 资 本 市 场 的 融 资 功 能, 使 公 司 后 续 发 展 获 得 资 金 支 持
231 ( 四 )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1 有 关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指 标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1)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情 况 良 好,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和 大 输 液 等 产 品 销 售 顺 畅, 产 销 率 较 高 同 时, 公 司 严 格 存 货 管 理, 根 据 每 年 每 季 度 初 对 产 品 市 场 进 行 的 预 测 分 析, 编 制 可 行 的 采 购 及 生 产 计 划, 并 根 据 各 区 域 销 售 人 员 与 客 户 的 订 单 适 时 调 整 生 产 计 划, 报 告 期 内 存 货 余 额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存 货 周 转 速 度 较 快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次 / 年 公 司 名 称 股 票 代 码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众 生 药 业 科 伦 药 业 双 鹤 药 业 通 化 东 宝 迪 康 药 业 恒 瑞 医 药 康 缘 药 业 华 仁 药 业 均 值 本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处 于 正 常 水 平 (2)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不 断 提 高,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顺 畅, 经 销 商 自 身 回 款 情 况 良 好 ; 此 外, 公 司 制 定 了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的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效 果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数 据 如 下 :
232 单 位 : 次 / 年 公 司 名 称 股 票 代 码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众 生 药 业 科 伦 药 业 双 鹤 药 业 通 化 东 宝 迪 康 药 业 恒 瑞 医 药 康 缘 药 业 华 仁 药 业 均 值 本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处 于 正 常 水 平, 且 报 告 期 内 持 续 提 高 2 公 司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综 合 评 价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较 高,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速 度 较 快, 资 产 营 运 能 力 较 强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利 润 简 表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29, , , , 减 : 营 业 成 本 10, , ,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销 售 费 用 9, , , , 管 理 费 用 2, , , , 财 务 费 用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加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二 营 业 利 润 6, , , ,
23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三 利 润 总 额 6, , ,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 四 净 利 润 5, , , ,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9, % 27, % 17, % 14,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 %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29, % 27, % 17, % 14, % 由 上 表 数 据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几 乎 全 部 来 源 于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呈 现 出 稳 定 增 长 的 趋 势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为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的 废 料 销 售 收 入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类 别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分 类 构 成 如 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增 幅 :%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增 幅 金 额 比 例 增 幅 金 额 比 例 滴 眼 液 13, , , , 大 输 液 10, , , , 其 他 4, , , , 合 计 29, , , ,
234 万 元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年 度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2011 年 1-9 月 大 输 液 滴 眼 液 其 他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滴 眼 液 和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持 续 增 长,2010 年 和 2009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55.64% 和 19.0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增 幅 较 大,2008 年 ~2010 年, 公 司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销 售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 超 过 同 期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市 场 规 模 年 均 32.47%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及 同 期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年 均 29.52%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公 司 2010 年 在 国 内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市 场 的 份 额 增 长 到 92.14%, 在 国 内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的 份 额 也 增 长 到 15.88% 随 着 我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趋 势 的 加 快 及 患 者 对 早 期 白 内 障 的 认 知 度 和 治 疗 意 识 的 不 断 增 强,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的 市 场 容 量 也 随 之 增 长, 客 观 上 促 进 了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的 销 售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且 增 长 率 超 过 市 场 规 模 增 长 率 及 其 他 竞 争 对 手 销 售 收 入 平 均 增 长 率, 一 是 因 为 公 司 的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抗 白 内 障 疗 效 确 切, 且 与 其 他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厂 商 相 比, 拥 有 技 术 先 创 性 优 势 商 品 名 优 势 及 市 场 先 发 性 优 势 ; 二 是 因 为 公 司 积 极 推 行 的 营 销 模 式 整 合 了 以 渠 道 全 程 管 理 为 主 的 渠 道 模 式 患 者 知 识 教 育 与 差 异 化 品 牌 推 广 并 重 的 宣 传 推 广 策 略, 有 效 促 进 了 公 司 品 牌 的 推 广 与 销 量 的 提 升 三 是 因 为 公 司 确 认 了 营 销 模 式 的 有 效 性 后, 加 大 了 营 销 模 式 向 全 国 各 目 标 市 场 的 复 制 力 度, 浙 江 湖 南 湖 北 重 庆 安 徽 等 市 场 销 售 收 入 快 速
235 增 长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销 售 区 域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全 部 来 自 国 内, 按 产 品 销 售 区 域 分 类 构 成 如 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增 幅 :%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增 幅 金 额 比 例 增 幅 金 额 比 例 华 东 18, , , , 华 南 5, , , , 华 中 2, , 华 北 1, 东 北 1, 西 南 1, , , 西 北 合 计 29, , , ,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主 要 面 向 浙 江 为 主 的 华 东 地 区 销 售, 因 此, 报 告 期 内 来 自 华 东 地 区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全 部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例 始 终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公 司 滴 眼 液 产 品 面 向 全 国 销 售 由 于 广 东 地 区 经 济 较 为 发 达, 人 们 保 健 意 识 较 强, 因 此 公 司 于 2005 年 ~2007 年 选 择 在 广 东 地 区 以 代 理 模 式 推 广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从 而 在 广 东 建 立 了 一 定 的 市 场 基 础 自 2008 年 开 始, 公 司 在 广 东 市 场 试 点 渠 道 全 程 管 理 的 OTC 市 场 营 销 模 式, 将 营 销 管 理 从 经 销 商 扩 展 到 药 店, 同 时 采 取 锁 定 区 域 集 中 推 广 滚 动 开 发 的 策 略 进 行 广 告 投 放, 并 通 过 医 院 药 店 进 行 产 品 宣 传, 让 更 多 的 患 者 了 解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疗 效 因 公 司 营 销 措 施 得 当, 报 告 期 内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在 广 东 市 场 的 销 量 取 得 突 破 性 增 长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随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各 地 人 民 的 生 活 水 平 普 遍 提 高, 保 健 意 识 逐 步 增 强 白 内 障 作 为 中 老 年 人 的 常 见 病, 其 发 病 率 并 无 地 区 性 差 异 因 此, 公 司 在 广 东 市 场 试 点 成 功 的 营 销 模 式 在 其 他 省 份 具 备 良 好 的 可 复 制 性 2009 年 起, 公 司 将 上 述 模 式 逐 步 向 浙 江 及 其 他 省 份 推 广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滴 眼 液 产 品 在 主 要 销 售 区 域 的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情 况 如 下 表 :
236 序 号 地 区 单 位 : 万 元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1-9 月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收 入 增 幅 销 售 收 入 增 幅 销 售 收 入 1 广 东 786 2, % 5,210 98% 4,546 2 浙 江 % 1, % 1,788 3 湖 北 % % 1,070 4 重 庆 % % 安 徽 % % 湖 南 % % 江 苏 % % 黑 龙 江 % % 山 东 % 51 77% 福 建 % % 辽 宁 % % 河 南 % % 天 津 % % 广 西 % 上 海 小 计 1,340 3, % 9, % 13,065 全 年 销 售 合 计 1,593 3, % 9, % 13,926 占 比 84.12% 94.83% % % 由 上 表 可 见,2010 年 度 及 2011 年 1-9 月 公 司 滴 眼 液 产 品 在 广 东 省 及 浙 江 省 的 销 售 收 入 稳 步 提 升, 而 在 湖 北 重 庆 湖 南 福 建 安 徽 江 苏 等 省 区 的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了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显 示 出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及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对 主 要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序 客 户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1-9 月 号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收 入 增 幅 销 售 收 入 增 幅 销 售 收 入 1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1, % 1, 广 东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1, % 1, 广 东 一 致 恒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1, % 1,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汕 头 市 创 美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 % 广 州 大 参 林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 % 深 圳 市 海 王 星 辰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 衢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
237 9 福 建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 宁 波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浙 江 嘉 信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合 肥 曼 迪 新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 重 庆 桐 君 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哈 尔 滨 正 大 龙 祥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 广 西 东 龙 世 纪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安 徽 华 宁 医 药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 山 东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江 苏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长 沙 双 鹤 医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新 龙 药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大 参 林 连 锁 药 店 有 限 公 司 国 药 控 股 福 州 有 限 公 司 小 计 1, , , , 滴 眼 液 全 年 销 售 合 计 1, , , , 占 比 64.06% 84.21% 87.22% 79.86% 注 : 以 上 24 家 客 户 已 涵 盖 了 2010 年 度 及 2011 年 1-9 月 滴 眼 液 产 品 前 二 十 大 销 售 客 户 由 上 表 可 见,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对 主 要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客 户 均 为 国 内 知 名 的 大 型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主 要 销 售 地 区 为 华 南 华 东 和 华 中 地 区 3 滴 眼 液 及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市 场 推 广 方 式 公 司 推 广 滴 眼 液 产 品 通 过 渠 道 全 程 管 理 模 式 对 公 司 经 销 商 药 店 消 费 者 在 内 的 渠 道 链 实 行 全 过 程 的 管 理 与 服 务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之 间 除 了 传 统 的 货 物 购 销 配 送 合 作 关 系 之 外, 还 协 助 经 销 商 完 成 公 司 产 品 在 部 分 主 要 零 售 药 店 的 进 场 铺 货 陈 列 促 销 等 工 作 公 司 还 通 过 召 开 经 销 商 会 议 维 护 及 拓 展 经 销 商 渠 道, 并 通 过 对 药 店 店 员 的 培 训, 提 高 药 店 员 工 对 产 品 的 认 知 度, 促 进 销 量 的 提 升 公 司 还 通 过 投 放 电 视 广 告 进 行 患 者 教 育 以 及 策 划 各 类 促 销 活 动 等 方 式 宣 传 公 司 产 品 的 特 点 和 适 应 症, 建 立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终 端 售 点 形 象 及 公 司 的 品 牌 形 象, 使 患 者 产 生 试 用 和 购 买 需 求, 帮 助 零 售 药 店 实 现 产 品 的 最 终 销 售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大 部 分 被 列 入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公 司 通 过 各 省 市 的 招 标 程 序 使 大 输 液 产 品 中 标 后, 对 于 处 于 经 济 配 送 半 径 之 内, 公 司 长 期 经 营 且 具 有 较 强
238 市 场 影 响 力 的 区 域, 公 司 直 接 向 医 院 诊 所 等 终 端 客 户 销 售, 并 通 过 及 时 良 好 的 售 后 服 务, 维 护 与 客 户 的 合 作 关 系 对 于 其 他 区 域, 公 司 通 过 选 择 具 有 完 善 经 销 网 络 市 场 辐 射 能 力 较 强 能 满 足 公 司 在 当 地 的 配 送 及 服 务 需 求 的 区 域 型 经 销 商, 向 终 端 客 户 拓 展 推 广 ( 二 )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的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10, % 10, % 8, % 8,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 % % % 营 业 成 本 合 计 10, % 11, % 8, % 8, % 1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由 直 接 材 料 直 接 人 工 及 制 造 费 用 组 成,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直 接 材 料 7, % 8, % 6, % 6, % 直 接 人 工 % % % % 制 造 费 用 1, % 1, % 1, % 1, % 其 中 : 水 电 汽 % % % % 合 计 10, % 10, % 8, % 8, % 报 告 期 内, 直 接 材 料 占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重 在 70% 以 上, 直 接 人 工 和 制 造 费 用 占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重 在 25% 左 右 2 分 产 品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按 产 品 分 类 构 成 如 下 :
239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增 幅 金 额 比 例 增 幅 金 额 比 例 滴 眼 液 % % % % 89.23% % 大 输 液 5, % 6, % 9.39% 5, % -2.37% 5, % 其 他 4, % 3, % 43.66% 2, % 7.69% 2, % 合 计 10, % 10, % 22.94% 8, % 2.20% 8,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逐 年 增 加, 但 增 幅 大 大 低 于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幅, 主 要 原 因 是 毛 利 率 较 高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在 销 售 收 入 中 所 占 比 重 大 幅 提 高 2010 年 末 公 司 收 购 了 关 联 方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由 公 司 自 行 采 购 包 装 纸 箱 纸 盒 进 行 印 刷, 从 而 降 低 了 生 产 成 本 ( 三 )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分 析 1 毛 利 构 成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毛 利 及 其 占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总 额 的 比 重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毛 利 比 例 毛 利 比 例 毛 利 比 例 毛 利 比 例 滴 眼 液 13, % 9, % 3, % 1, % 大 输 液 5, % 6, % 4, % 4, % 其 他 % % % % 合 计 19, % 16, % 8, % 5, %
240 万 元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报 告 期 内 各 产 品 毛 利 变 动 情 况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2011 年 1-9 月 滴 眼 液 大 输 液 其 他 从 毛 利 构 成 上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的 主 要 来 源 为 滴 眼 液 和 大 输 液 两 类 产 品 由 于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该 产 品 销 售 大 幅 增 长, 其 毛 利 占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的 比 例 逐 年 提 高, 由 2008 年 的 24.24% 提 高 至 2011 年 1~9 月 的 69.12% 2 毛 利 率 变 动 趋 势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和 综 合 毛 利 率 如 下 表 :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64.85% 59.72% 49.00% 40.59%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33.56% 29.16% 16.82% 40.34% 综 合 毛 利 率 64.72% 59.52% 48.90% 40.5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和 综 合 毛 利 率 均 呈 上 升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是 毛 利 率 较 高 的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销 量 大 幅 增 长 3 主 要 产 品 毛 利 率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滴 眼 液 95.94% 94.04% 92.47% 90.25% 大 输 液 47.83% 49.38% 44.10% 41.26%
241 (1) 滴 眼 液 产 品 毛 利 率 情 况 公 司 滴 眼 液 产 品 主 要 为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报 告 期 内,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产 品 种 类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13, % 9, % 3, % 1, % 其 他 滴 眼 液 产 品 % % % % 合 计 13, % 9, % 3, % 1, % 由 于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为 OTC 类 药 品, 未 被 列 入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因 此 各 生 产 厂 商 具 有 较 大 的 自 主 定 价 权, 生 产 厂 商 向 经 销 商 的 供 货 价 格 以 及 零 售 药 店 的 销 售 价 格 均 是 基 于 市 场 原 则 确 定 与 其 他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生 产 厂 商 的 同 类 产 品 相 比, 本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价 格 略 高,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是 本 公 司 与 江 苏 省 药 物 研 究 所 合 作 研 发 的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曾 被 列 入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计 划, 是 国 内 眼 科 二 类 新 药, 为 国 内 首 创, 并 且 本 公 司 参 与 了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的 国 家 标 准 的 制 定,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可 靠 其 他 厂 商 的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均 为 6 类 仿 制 药 2 由 于 大 多 数 早 期 白 内 障 患 者 对 自 身 病 症 情 况 认 识 不 足, 求 治 率 较 低, 因 此, 持 续 的 宣 传 推 广 和 患 者 教 育 是 开 拓 早 期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的 必 要 手 段 本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是 国 内 唯 一 拥 有 商 品 名 的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在 市 场 推 广 方 面 具 有 天 然 优 势 ; 通 过 多 年 的 品 牌 宣 传 及 市 场 推 广,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已 在 广 大 白 内 障 患 者 中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拥 有 较 高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及 忠 诚 度, 因 此,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享 有 较 高 的 品 牌 溢 价 3 根 据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下 属 的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统 计 信 息,2010 年 度, 本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在 国 内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92.14%, 处 于 市 场 领 先 地 位, 对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产 品 拥 有 较 强 的 定 价 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单 位 生 产 成 本 降 幅 较 大,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
242 项 目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1-9 月 数 量 / 金 额 数 量 / 金 额 变 动 率 数 量 / 金 额 变 动 率 数 量 / 金 额 变 动 率 产 量 ( 万 支 ) % % % 单 位 生 产 成 本 ( 元 / 支 ) % % % 其 中 : 单 位 材 料 成 本 ( 元 / 支 ) % % % 单 位 工 资 ( 元 / 支 ) % % % 单 位 制 造 费 用 ( 元 / 支 ) % % % 公 司 滴 眼 液 产 品 单 位 生 产 成 本 降 幅 较 大 的 原 因 如 下 : 1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大 幅 增 长, 相 应 的 产 量 也 快 速 增 长, 导 致 单 位 产 品 分 摊 的 固 定 成 本 不 断 降 低 年 12 月 公 司 收 购 了 关 联 方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并 成 立 了 印 刷 部, 由 公 司 自 行 采 购 包 装 纸 箱 纸 盒 纸 张 ( 用 于 药 品 说 明 书 ) 进 行 印 刷, 节 省 了 中 间 环 节, 由 于 包 装 材 料 成 本 占 材 料 成 本 的 比 例 较 高, 导 致 2011 年 1~9 月 单 位 材 料 成 本 相 比 以 前 年 度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降 低 基 于 以 上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略 高 于 其 他 厂 商 的 同 类 产 品, 且 因 生 产 成 本 相 对 较 低, 故 发 行 人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较 高 由 于 报 告 期 内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产 销 量 持 续 增 长, 单 位 产 品 的 固 定 成 本 不 断 降 低, 且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出 厂 价 格 逐 年 提 高, 因 而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逐 步 提 高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为 本 公 司 在 国 内 先 创, 本 公 司 在 新 药 的 前 期 研 发, 后 期 市 场 推 广 患 者 教 育 等 方 面 均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的 成 本, 本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净 利 率 维 持 在 正 常 水 平 (2) 未 来 滴 眼 液 产 品 毛 利 率 水 平 的 可 持 续 性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虽 然 毛 利 率 较 高, 但 销 售 费 用 也 很 高,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净 利 润 率 处 于 医 药 行 业 正 常 水 平, 价 格 制 定 合 理 预 计 未 来 3~5 年, 该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将 保 持 在 较 高 的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市 场 容 量 不 断 扩 大 白 内 障 发 病 率 较 高, 但 白 内 障 患 者 对 自 身 病 况 认 识 不 足, 求 治 率 较 低,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潜 力 很 大 2006 年 ~2010 年 市 场 规 模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19.43%,2010 年
243 市 场 规 模 与 2009 年 相 比 增 长 39.62% 32 随 着 我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与 白 内 障 患 者 就 诊 意 识 的 提 高, 市 场 需 求 将 继 续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当 市 场 处 于 快 速 扩 张 期 时, 行 业 内 各 企 业 的 营 销 努 力 将 共 同 推 动 行 业 的 发 展, 共 享 行 业 成 长 的 成 果 2008 年 ~2011 年, 本 公 司 获 得 的 销 量 增 长 主 要 通 过 教 育 患 者 开 发 新 客 户 取 得 2012 年 ~2014 年,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仍 将 处 于 快 速 扩 张 期, 价 格 竞 争 压 力 较 小 2 本 公 司 拥 有 规 模 经 济 优 势 本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在 组 织 生 产 渠 道 建 设 与 管 理 广 告 宣 传 等 方 面 均 已 形 成 较 强 的 规 模 经 济 优 势 其 他 竞 争 对 手 此 时 开 拓 市 场, 因 此 将 面 临 比 本 公 司 开 拓 市 场 时 更 大 的 挑 战, 即 使 采 取 与 本 公 司 类 似 的 营 销 模 式, 也 很 难 复 制 本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历 程 这 些 竞 争 对 手 由 于 销 售 规 模 小, 加 大 市 场 推 广 投 入 的 单 位 成 本 非 常 高 3 本 公 司 拥 有 品 牌 知 名 度 及 客 户 忠 诚 度 优 势 患 者 选 择 眼 科 药 物 较 为 谨 慎, 而 一 旦 决 定 选 择 特 定 药 品, 如 果 药 品 的 疗 效 质 量 安 全 性 达 到 期 望 值, 则 将 形 成 一 定 的 产 品 忠 诚 度, 一 般 轻 易 不 会 更 换 本 公 司 是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的 新 药 证 书 拥 有 者, 是 国 内 首 家 生 产 厂 商, 并 参 与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国 家 标 准 的 制 定, 技 术 质 量 稳 定 通 过 多 年 的 品 牌 宣 传 及 市 场 推 广,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已 在 广 大 白 内 障 患 者 中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拥 有 业 内 较 高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及 客 户 忠 诚 度, 并 在 定 价 时 享 有 品 牌 溢 价 因 此, 即 使 其 他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竞 争 对 手 通 过 长 期 大 量 投 入 获 得 了 与 本 公 司 相 当 的 市 场 影 响 力, 在 面 对 本 公 司 现 有 客 户 时, 由 于 客 户 忠 诚 度 较 高, 还 需 同 时 进 行 较 大 幅 度 的 低 价 竞 争 才 有 可 能 促 使 客 户 更 换 药 品 但 同 时 采 取 低 价 策 略 与 大 规 模 推 广 策 略 可 能 使 竞 争 对 手 面 临 较 大 的 利 润 与 资 金 压 力, 难 以 长 期 维 持, 故 公 司 未 来 毛 利 率 因 此 受 到 的 下 降 压 力 较 小 综 上, 本 公 司 在 技 术 质 量 稳 定 性 规 模 经 济 性 品 牌 知 名 度 客 户 忠 诚 度 等 方 面 拥 有 较 大 的 优 势, 拥 有 较 强 的 定 价 权 同 时, 未 来 三 年 内,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32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244 规 模 仍 将 处 于 快 速 扩 张 期, 本 公 司 所 面 临 的 价 格 竞 争 压 力 较 小,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降 价 可 能 性 不 大 由 于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成 本 仅 占 其 销 售 价 格 的 5% 左 右, 成 本 增 加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很 小 因 此, 预 计 2012 年 ~2014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毛 利 率 仍 将 保 持 较 高 的 水 平 (3) 大 输 液 产 品 毛 利 率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分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种 类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软 袋 大 输 液 7, % 8, % 6, % 6, % 塑 瓶 大 输 液 2, % 2, % 2, % 3, % 玻 瓶 大 输 液 % 1, % % % 合 计 10, % 12, % 10, % 10, %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毛 利 率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股 票 代 码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双 鹤 药 业 % 38.75% 36.96% 科 伦 药 业 % 39.03% 36.87% 本 公 司 % 44.10% 41.26% 数 据 来 源 : 巨 潮 网 2008 年 ~2010 年 度 双 鹤 药 业 科 伦 药 业 和 本 公 司 的 大 输 液 产 品 毛 利 率 均 呈 现 出 逐 年 上 升 的 态 势, 本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略 高 于 双 鹤 药 业 和 科 伦 药 业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产 品 结 构 不 同 是 导 致 大 输 液 生 产 厂 商 之 间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存 在 差 异 的 原 因 之 一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大 输 液 产 品 中 毛 利 率 较 高 的 软 袋 大 输 液 产 品 及 治 疗 性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占 比 较 高, 且 逐 年 上 升 2 中 标 价 格 不 同 也 是 导 致 毛 利 率 差 异 的 原 因 当 前 我 国 大 输 液 产 品 实 行 的 是 由 省 市 自 主 招 标 确 定 采 购 价 格 的 招 标 政 策, 不 同 地 区 之 间 的 产 品 中 标 价 格 水 平 存 在 差 异, 同 一 地 区 同 品 种 同 规 格 产 品 不 同 厂 商 的 中 标 价 格 也 不 同, 从 而 导 致
245 各 生 产 厂 商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存 在 差 异 (4) 未 来 大 输 液 产 品 毛 利 率 水 平 的 可 持 续 性 2011 年 浙 江 省 对 实 施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的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县 级 以 下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使 用 的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进 行 了 公 开 招 标, 根 据 招 标 规 则, 浙 江 省 大 输 液 产 品 划 分 为 5 个 区 域, 每 个 品 种 ( 具 体 到 包 材 ) 每 个 区 域 只 确 定 1 家 企 业 的 产 品 中 标, 不 同 区 域 相 同 品 种 执 行 同 一 中 标 价 格 ;2011 年 11 月 29 日, 本 公 司 接 到 浙 江 省 药 械 采 购 中 心 2011 年 浙 江 省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基 本 药 物 集 中 采 购 中 标 挂 网 通 知 书,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30 种 规 格 的 大 输 液 产 品 中 标, 中 标 区 域 为 嘉 兴 地 区 ( 含 嘉 兴 湖 州 绍 兴 三 地 ) 与 本 公 司 2011 年 1~9 月 直 接 供 给 县 级 以 下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销 售 价 格 相 比, 主 要 大 输 液 品 种 的 本 次 中 标 价 格 平 均 下 降 了 50% 左 右 ; 与 本 公 司 2011 年 1~9 月 销 售 给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价 格 相 比, 主 要 大 输 液 品 种 的 本 次 中 标 价 格 平 均 下 降 了 30% 左 右 当 前 本 公 司 对 浙 江 省 内 县 级 以 下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大 输 液 销 售 额 占 全 部 大 输 液 产 品 销 售 额 的 20%~25%, 本 次 浙 江 省 对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使 用 的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的 招 标, 对 本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大 约 在 400~600 万 元 之 间 公 司 管 理 层 就 基 本 药 物 招 标 制 度 改 革 对 发 行 人 大 输 液 产 品 毛 利 水 平 的 影 响 进 行 了 深 入 分 析, 并 将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应 对, 具 体 如 下 : 1 当 前 各 省 对 基 本 药 物 实 行 的 招 标 规 则 尚 处 于 探 索 完 善 过 程 中, 目 前 各 地 基 本 药 物 的 中 标 价 格 均 很 低, 但 从 中 长 期 行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看, 大 输 液 生 产 企 业 能 够 得 到 合 理 正 常 的 利 润 水 平 2 在 新 招 标 制 度 和 新 版 GMP 标 准 实 施 的 双 重 作 用 下, 不 具 备 规 模 经 济 的 小 型 大 输 液 生 产 企 业 将 被 市 场 淘 汰, 未 来 大 输 液 行 业 的 市 场 环 境 将 得 到 改 善 3 新 的 招 标 制 度 将 简 化 中 间 环 节, 较 大 幅 度 降 低 企 业 的 销 售 费 用 4 本 公 司 治 疗 性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价 格 受 新 招 标 制 度 影 响 较 小, 且 销 售 占 比 持 续 提 高, 未 来 公 司 将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进 一 步 调 整 产 品 结 构, 加 大 新 的 治 疗 性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推 广, 稳 定 和 提 升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综 合 毛 利 水 平 综 合 上 述 分 析, 短 期 内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招 标 制 度 的 改 革 对 本 公 司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246 毛 利 水 平 将 产 生 较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从 中 长 期 看, 大 输 液 产 品 业 务 仍 将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稳 定 的 毛 利 贡 献 (5) 主 要 产 品 对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贡 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滴 眼 液 产 品 对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贡 献 逐 步 提 高, 而 大 输 液 产 品 对 主 营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贡 献 逐 步 降 低 主 要 产 品 对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贡 献 如 下 :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滴 眼 液 44.82% 34.32% 20.74% 9.84% 大 输 液 17.58% 23.08% 26.55% 28.82% 其 他 2.44% 2.32% 1.71% 1.93%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64.85% 59.72% 49.00% 40.59% 注 : 各 产 品 对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贡 献 = 各 产 品 毛 利 率 各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4 同 行 业 毛 利 率 水 平 比 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数 据 对 比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股 票 代 码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众 生 药 业 % 61.62% 53.11% 双 鹤 药 业 % 33.95% 30.98% 通 化 东 宝 % 13.77% 15.61% 科 伦 药 业 % 38.66% 36.18% 迪 康 药 业 % 42.03% 39.63% 华 仁 药 业 % 57.05% 53.00% 恒 瑞 医 药 % 82.71% 83.25% 康 缘 药 业 % 74.78% 61.92% 均 值 % 50.57% 46.71% 本 公 司 % 48.90% 40.59% 目 前, 我 国 医 药 行 业 的 发 展 已 较 为 成 熟, 但 由 于 医 药 产 品 种 类 众 多, 行 业 内 各 公 司 因 产 品 结 构 不 同 导 致 综 合 毛 利 水 平 差 异 较 大 ; 因 公 司 滴 眼 液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高, 且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增 幅 较 大,2010 年 度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指 标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值
247 ( 四 ) 敏 感 性 分 析 1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以 下 对 因 滴 眼 液 产 品 和 大 输 液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遵 循 如 下 假 定 条 件 :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单 位 变 动 成 本 及 固 定 成 本 等 因 素 保 持 不 变 滴 眼 液 产 品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13, , , ,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1% 对 利 润 总 额 的 影 响 数 ( 万 元 ) 营 业 利 润 ( 万 元 ) 6, , , ,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1%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比 例 2.23% 1.97% 1.78% 0.76% 大 输 液 产 品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10, , , ,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1%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数 ( 万 元 ) 营 业 利 润 ( 万 元 ) 6, , , ,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1%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比 例 (%) 1.75% 2.52% 4.78% 4.89% 上 述 分 析 表 明, 滴 眼 液 产 品 和 大 输 液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的 变 动 对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因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大 幅 提 高, 而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逐 步 降 低, 因 此, 营 业 利 润 对 滴 眼 液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的 敏 感 性 逐 步 提 高, 而 对 大 输 液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的 敏 感 性 逐 步 降 低 2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滴 眼 液 产 品 和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成 本 结 构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材 料 成 本 为 公 司 产 品 的 主 要 生 产 成 本 以 下 假 定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销 售 价 格 固 定 成 本 等 因 素 保 持 不 变, 对 滴 眼 液 产 品 和 大 输 液 产 品 因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而 引 起 的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变 化 情 况 作 敏 感 性 分 析 : 滴 眼 液 产 品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销 售 成 本 ( 万 元 ) 材 料 成 本 变 动 1%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数 ( 万 元 ) 营 业 利 润 ( 万 元 ) 6, , , ,
248 材 料 成 本 变 动 1%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比 例 -0.05% -0.07% -0.07% -0.03% 大 输 液 产 品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销 售 成 本 ( 万 元 ) 5, , , , 材 料 成 本 变 动 1%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数 ( 万 元 ) 营 业 利 润 ( 万 元 ) 6, , , , 材 料 成 本 变 动 1%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比 例 -0.64% -0.88% -1.81% -1.97% 由 于 毛 利 率 的 差 异, 滴 眼 液 产 品 材 料 成 本 的 变 动 对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较 小, 而 大 输 液 产 品 材 料 成 本 的 变 动 对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因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逐 步 下 降, 营 业 利 润 对 大 输 液 产 品 材 料 价 格 的 敏 感 性 逐 步 降 低 ( 五 ) 其 他 影 响 利 润 的 因 素 分 析 1 期 间 费 用 项 目 报 告 期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金 额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同 比 增 幅 (%) 金 额 占 比 (%) 同 比 增 幅 (%) 金 额 占 比 (%) 销 售 费 用 9, , , , 管 理 费 用 2, , , , 财 务 费 用 三 费 合 计 12, , , , 注 : 占 比 指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期 间 费 用 逐 年 增 长, 是 与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大 相 匹 配 的 各 项 期 间 费 用 的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销 售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的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249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广 告 费 5, , , 市 场 推 广 费 1, , 差 旅 费 1, , 会 务 费 运 输 费 其 他 合 计 9, , , , 报 告 期 内, 广 告 费 市 场 推 广 费 和 差 旅 费 构 成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中 最 主 要 部 分,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和 2011 年 1-9 月 合 计 占 销 售 费 用 总 额 的 67.30% 78.21% 83.04% 和 81.49%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较 高 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由 于 目 前 国 内 早 期 白 内 障 患 者 的 求 治 率 较 低, 对 自 身 病 况 认 识 不 足, 公 司 除 协 助 经 销 商 分 销 进 店 外, 还 需 要 在 产 品 最 终 销 售 地 配 合 投 放 大 量 的 电 视 广 告 平 面 广 告 等 进 行 患 者 教 育, 提 高 早 期 白 内 障 患 者 的 治 疗 意 识, 宣 传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适 应 症 和 疗 效 ; 此 外, 还 要 对 零 售 药 店 提 供 终 端 展 示 及 消 费 者 促 销 服 务, 树 立 莎 普 爱 思 的 品 牌 形 象, 使 患 者 产 生 试 用 和 购 买 需 求, 帮 助 零 售 药 店 实 现 产 品 的 最 终 销 售 截 至 2011 年 9 月 末, 公 司 已 在 全 国 设 立 了 15 个 省 级 办 事 处, 覆 盖 了 28 个 省 自 治 区 和 直 辖 市 的 市 场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一 级 经 销 商 已 达 45 家, 重 点 二 级 经 销 商 超 过 100 家 ; 正 是 由 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不 断 拓 展, 相 应 的 广 告 费 市 场 推 广 费 和 差 旅 费 也 持 续 增 长 1 职 工 薪 酬 职 工 薪 酬 为 销 售 人 员 的 工 资 及 各 项 福 利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张, 职 工 薪 酬 持 续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人 数 及 薪 酬 情 况 统 计 如 下 :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销 售 人 员 数 量 ( 人 ) 月 平 均 薪 酬 ( 元 ) 2,352 2,337 1,684 1,
250 注 : 销 售 人 员 数 量 为 截 止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的 销 售 人 员 人 数, 月 平 均 薪 酬 为 按 月 度 计 算 的 加 权 平 均 数 值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扩 张,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增 长 较 快, 由 2008 年 的 187 人 增 加 至 2010 年 的 295 人, 销 售 人 员 的 平 均 薪 酬 由 1,742 元 / 月 增 长 至 2,337 元 / 月 2009 年 度, 为 进 一 步 拓 展 市 场,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数 量 增 加 较 多 由 于 新 进 员 工 试 用 期 内 工 资 水 平 相 对 较 低, 因 此 2009 年 度 销 售 人 员 的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与 其 他 年 度 相 比 较 低 销 售 人 员 的 薪 酬 支 付 方 式 均 为 银 行 转 账 2 广 告 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广 告 费 支 出 主 要 用 于 电 视 广 告 学 术 期 刊 杂 志 广 告 户 外 广 告 平 面 广 告 等, 其 中 电 视 广 告 投 入 所 占 比 重 较 高,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时 间 广 告 费 电 视 广 告 电 视 广 告 占 比 2011 年 1-9 月 5, , % 2010 年 3, , % 2009 年 1, , % 2008 年 % 由 上 表 可 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广 告 费 用 大 幅 增 长,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 广 告 投 入 的 增 加 不 但 对 于 增 加 经 销 商 信 心 宣 传 产 品 优 势 促 进 产 品 销 售 强 化 品 牌 形 象 起 到 了 良 好 的 作 用, 同 时 对 于 引 导 白 内 障 患 者 改 变 观 念, 培 育 白 内 障 自 疗 产 品 市 场 起 到 了 开 拓 性 作 用 报 告 期 内, 受 益 于 持 续 的 广 告 投 入,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主 要 合 作 广 告 商 发 生 的 业 务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2011 年 1-9 月 广 告 商 名 称 广 告 投 放 方 式 金 额 ( 万 元 ) 占 广 告 费 比 例 支 付 方 式 广 东 凤 凰 传 说 整 合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电 视 广 告 1, % 银 行 转 账 吉 安 凤 凰 传 说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电 视 广 告 1, % 银 行 转 账 上 海 龙 韵 广 告 传 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电 视 广 告 % 银 行 转 账 浙 江 省 广 播 电 视 广 告 中 心 电 视 广 告 % 银 行 转 账 安 徽 金 鹃 国 际 广 告 伙 伴 媒 介 传 播 公 司 电 视 广 告 % 银 行 转 账 小 计 4, %
251 2010 年 度 广 告 商 名 称 广 告 投 放 方 式 金 额 ( 万 元 ) 占 广 告 费 比 例 支 付 方 式 广 东 凤 凰 传 说 整 合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电 视 广 告 2, % 银 行 转 账 浙 江 省 广 播 电 视 广 告 中 心 电 视 广 告 % 银 行 转 账 安 徽 金 鹃 国 际 广 告 伙 伴 媒 介 传 播 公 司 电 视 广 告 % 银 行 转 账 上 海 龙 韵 广 告 传 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电 视 广 告 % 银 行 转 账 小 计 2, % 2009 年 度 广 告 商 名 称 广 告 投 放 方 式 金 额 ( 万 元 ) 占 广 告 费 比 例 支 付 方 式 广 东 凤 凰 传 说 整 合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电 视 广 告 1, % 银 行 转 账 浙 江 省 广 播 电 视 广 告 中 心 电 视 广 告 % 银 行 转 账 安 徽 金 鹃 国 际 广 告 伙 伴 媒 介 传 播 公 司 电 视 广 告 % 银 行 转 账 小 计 1, % 2008 年 度 广 告 商 名 称 广 告 投 放 方 式 金 额 ( 万 元 ) 占 广 告 费 比 例 支 付 方 式 广 东 凤 凰 传 说 整 合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电 视 广 告 % 银 行 转 账 浙 江 省 广 播 电 视 广 告 中 心 电 视 广 告 % 银 行 转 账 安 徽 金 鹃 国 际 广 告 伙 伴 媒 介 传 播 公 司 电 视 广 告 % 银 行 转 账 小 计 % 3 市 场 推 广 费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和 2011 年 1~9 月, 公 司 的 市 场 推 广 费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OTC 产 品 渠 道 维 护 和 推 广 以 及 终 端 市 场 推 广 其 中, 渠 道 维 护 和 推 广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经 销 商 会 议 费, 零 售 药 店 店 员 培 训 费 进 场 费 等 ; 终 端 市 场 推 广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终 端 展 示 及 消 费 者 促 销 费 用 终 端 展 示 是 指 在 零 售 药 店 终 端 对 莎 普 爱 思 品 牌 进 行 展 示, 包 括 悬 挂 吊 旗 橱 窗 陈 列 专 柜 陈 列 立 柱 包 装 招 贴 画 等 ; 消 费 者 促 销 是 指 通 过 设 计 多 样 化 的 促 销 活 动 等 方 式, 吸 引 消 费 者 前 来 零 售 终 端 购 药, 促 进 产 品 的 终 端 销 售 市 场 推 广 费 由 公 司 直 接 向 药 店 等 相 关 单 位 支 付 或 由 公 司 根 据 经 办 人 员 提 供 的 费 用 支 出 发 票 按 实 报 销 支 付 4 差 旅 费 差 旅 费 主 要 包 括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因 业 务 开 拓 所 发 生 的 交 通 费 住 宿 费 伙 食 补 贴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差 旅 费 增 幅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销 售 网 点 迅 速 扩 张, 销 售 队 伍 不 断 扩 大,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增 大, 导 致 公 司 业 务 人 员 的 差 旅 费 持 续 增 长
252 5 会 务 费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和 2011 年 1~9 月, 公 司 会 务 费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的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会 议 所 发 生 的 住 宿 会 议 场 租 资 料 费 等 费 用 6 运 输 费 2009 年 度 运 输 费 用 比 2008 年 度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依 靠 公 路 运 输,2009 年 汽 油 价 格 下 降, 相 应 的 运 输 费 用 有 所 降 低 ;2011 年 1~9 月 运 输 费 用 较 2010 年 度 大 幅 增 加, 主 要 系 公 司 产 品 销 量 增 长, 销 售 区 域 扩 大, 及 运 费 上 涨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率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股 票 代 码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众 生 药 业 % 33.58% 28.05% 科 伦 药 业 % 15.43% 15.05% 双 鹤 药 业 % 16.61% 15.12% 通 化 东 宝 % 25.69% 18.70% 迪 康 药 业 % 22.87% 18.49% 恒 瑞 医 药 % 44.42% 40.35% 康 缘 药 业 % 41.59% 33.78% 华 仁 药 业 % 19.02% 13.80% 均 值 28.48% 27.40% 22.92% 本 公 司 30.33% 23.36% 14.68% 由 上 表 可 见,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率 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接 近,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正 处 于 市 场 推 广 期, 随 着 广 告 费 用 及 渠 道 投 入 加 大, 销 售 费 用 率 提 高 较 快 (2) 管 理 费 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资 产 摊 销 费 办 公 费
253 差 旅 费 技 术 开 发 费 其 他 合 计 2, , , ,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异 常 偏 低 的 原 因 是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将 以 前 年 度 留 存 的 职 工 福 利 费 余 额 2,541, 元 冲 回 所 致 2011 年 1~9 月, 管 理 费 用 中 其 他 项 目 费 用 增 幅 较 大 的 原 因 是 支 付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中 介 机 构 费 用 万 元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呈 逐 年 增 长 趋 势, 管 理 费 用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 为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不 断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 此 外,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扩 大, 管 理 人 员 增 加, 导 致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也 随 之 增 加 (3) 财 务 费 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减 : 利 息 收 入 其 他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财 务 费 用 变 动 是 由 公 司 银 行 借 款 规 模 和 利 率 水 平 的 变 化 决 定 的 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较 小 3 营 业 外 收 入
254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政 府 补 助 无 法 支 付 的 款 项 拆 迁 补 偿 款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来 自 政 府 补 助 4 营 业 外 支 出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水 利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捐 赠 支 出 其 他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金 额 较 小 5 所 得 税 费 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按 税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计 算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1,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合 计 1,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较 2009 年 度 增 长 了 1.48 倍, 主 要 因 公 司 2010 年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较 2009 年 度 增 长 了 1.29 倍, 按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增 加, 相 应 计 缴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增 长 所 致
255 ( 六 )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因 素 1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根 据 2009 年 11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卫 生 部 及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联 合 发 布 的 改 革 药 品 和 医 疗 服 务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的 意 见, 政 府 将 重 点 管 理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及 国 家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用 药 的 价 格, 改 革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2010 年 11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建 立 和 规 范 政 府 办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基 本 药 物 采 购 机 制 的 指 导 意 见,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采 购 基 本 药 物 实 行 以 省 级 行 政 区 为 单 位 的 集 中 采 购 统 一 配 送 的 方 式, 招 标 和 采 购 相 结 合, 发 挥 集 中 批 量 采 购 优 势, 量 价 挂 钩, 一 次 完 成 采 购 全 过 程,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本 公 司 所 生 产 的 基 础 性 大 输 液 产 品 属 于 基 本 药 物, 临 床 用 量 很 大, 是 政 府 集 中 采 购 的 重 点 品 种 之 一 随 着 新 的 政 府 采 购 机 制 与 招 标 办 法 在 各 省 逐 渐 推 广 与 完 善, 大 输 液 产 品 与 其 他 处 方 药 产 品 的 采 购 价 格 存 在 下 降 的 风 险,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产 品 市 场 开 拓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具 有 技 术 先 创 性 和 商 品 名 优 势,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高,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目 前,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销 售 主 要 集 中 在 以 浙 江 为 中 心 的 华 东 地 区 和 以 广 东 为 中 心 的 华 南 地 区, 未 来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有 效 开 发 其 他 市 场, 可 能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 产 能 因 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售 快 速 增 长, 未 来 若 公 司 产 能 不 能 满 足 市 场 增 长 的 需 要, 可 能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七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256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小 计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 所 得 税 费 用 减 少 以 - 表 示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报 告 期 内, 除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将 以 前 年 度 留 存 的 职 工 福 利 费 余 额 2,541, 元 冲 减 管 理 费 用 外, 其 余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来 自 政 府 补 助 和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对 公 司 的 利 润 影 响 不 大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的 简 要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 ,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 ,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 , ,
257 ( 一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与 净 利 润 的 比 较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 , 净 利 润 5, ,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 40.76% % 62.01% 2009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较 高, 主 要 原 因 是 自 2009 年 起, 公 司 软 袋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 共 挤 膜 ) 由 进 口 改 为 国 产, 进 口 材 料 需 预 付 货 款 而 国 产 材 料 为 货 到 付 款 2009 年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减 少 万 元, 应 付 账 款 增 加 万 元, 相 应 增 加 了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2010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低 于 当 期 净 利 润, 主 要 原 因 为 :2010 年 销 售 回 款 的 票 据 结 算 量 增 加 较 多, 应 收 票 据 较 2009 年 末 增 加 1, 万 元, 同 时 2010 年 末 公 司 占 用 供 应 商 资 金 量 较 2009 年 末 减 少, 应 付 账 款 较 2009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2011 年 1-9 月,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负 值,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年 1-9 月 受 货 币 政 策 影 响, 市 场 资 金 紧 张, 客 户 付 款 大 量 采 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2011 年 9 月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较 2010 年 末 大 幅 增 加 了 3, 万 元, 增 幅 达 %, 由 于 公 司 资 金 能 够 满 足 日 常 经 营 需 要, 且 当 前 贴 现 成 本 高, 公 司 未 进 行 票 据 贴 现,2011 年 9 月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达 5, 万 元, 高 于 当 期 净 利 润, 由 于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现 金 保 障 程 度 很 高, 因 而 2011 年 1-9 月 的 经 营 活 动 仍 具 有 较 强 的 产 生 现 金 流 的 能 力 ;22011 年 1-9 月, 公 司 广 告 费 支 出 增 幅 较 大, 广 告 费 的 付 现 与 费 用 确 认 基 本 同 步, 而 销 售 回 款 有 一 定 的 信 用 期 ;3 公 司 对 供 应 商 资 金 占 用 减 少,2011 年 9 月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较 2010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其 他 应 付 款 减 少 万 元 ( 二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均 为 负 数,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正 处 于 业 务 扩 张 期, 为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提 升 公 司 竞 争 实 力, 公 司 投
258 入 资 金 用 于 扩 建 厂 房 更 新 机 器 设 备 购 置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用 地 等 ( 三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公 司 2009 年 度 和 2010 年 度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均 为 负 数, 系 当 期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支 付 借 款 利 息 所 致 公 司 2011 年 1~9 月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所 致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良 好, 符 合 公 司 处 于 快 速 成 长 期 的 发 展 状 况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 一 )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公 司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为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并 提 高 产 品 品 质, 公 司 购 建 了 部 分 固 定 资 产, 支 出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 % % 生 产 设 备 % % % 运 输 工 具 % % % 办 公 设 备 % % %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合 计 % % 1, % 1, % 2008 年 度 和 2009 年 度,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主 要 是 用 于 新 建 大 输 液 软 袋 车 间 及 配 套 工 程 ;2010 年 度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公 司 收 购 平 湖 市 伟 业 印 刷 厂 的 厂 房 及 广 州 分 公 司 购 买 的 办 公 用 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无 形 资 产 相 关 的 支 出 主 要 是 2011 年 9 月 支 付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土 地 款 1, 万 元 ( 二 ) 公 司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未 来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为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的 四 个 项 目, 项 目 总 投 资 金 额 为 22,884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259 五 报 告 期 间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对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六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或 有 事 项 及 期 后 事 项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和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详 见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之 十 四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相 关 描 述 七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 一 ) 财 务 状 况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增 长 较 快, 资 产 结 构 中 流 动 资 产 一 直 占 有 较 高 的 比 例, 且 呈 稳 步 增 长 趋 势, 表 明 公 司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不 断 增 强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和 净 资 产 规 模 都 将 大 幅 提 高, 随 着 募 投 项 目 的 开 工 建 设,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长, 在 总 资 产 中 的 比 例 可 能 上 升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35.91%,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指 标 均 保 持 在 正 常 水 平,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和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较 高, 公 司 的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 二 ) 盈 利 能 力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通 过 实 施 符 合 自 身 特 点 的 发 展 战 略 和 营 销 模 式, 在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取 得 了 领 先 优 势 随 着 我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以 及 人 民 医 疗 保 健 意 识 的 提 高, 公 司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及 大 输 液 产 品 的 市 场 前 景 看 好 随 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能 力 将 得 到 加 强, 营 销 网 络 将 更 加 完 善,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有 望 进 一 步 增 强 但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迅 速 扩 大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相 应 增 加 公 司 的 折 旧 费 用, 而 其 产 生 盈 利 需 要 一 定 的 周 期, 因 此, 短 期 内 将 降 低 公 司 的 每 股 收 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等 盈 利 指 标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整 体 资 产 状 况 良 好, 偿 债 能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随 着 未 来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投 产 见 效,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将 持 续 增 长
260 八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分 析 ( 一 ) 发 行 人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为 进 一 步 细 化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相 关 条 款,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的 透 明 度, 便 于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进 行 监 督,2011 年 11 月 27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及 2011 年 至 2013 年 股 利 分 配 计 划, 对 公 司 的 股 利 分 配 作 出 制 度 性 安 排, 以 保 证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基 本 原 则 公 司 应 着 眼 长 远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同 时 应 注 重 长 期 回 报 和 短 期 回 报 相 结 合 公 司 制 定 分 红 规 划 及 每 年 拟 定 分 配 预 案 应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的 行 业 特 征 公 司 所 处 的 发 展 阶 段 实 际 经 营 业 绩 及 经 营 现 金 流 情 况 发 展 目 标 及 未 来 投 资 项 目 规 划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融 资 成 本 等 因 素, 以 体 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的 原 则 公 司 应 充 分 听 取 和 考 虑 投 资 者 的 要 求 和 意 愿, 并 结 合 公 司 自 身 及 市 场 状 况 科 学 制 定 分 红 规 划 和 拟 定 年 度 分 配 预 案 2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方 式 以 现 金 分 配 为 主 根 据 公 司 的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公 司 的 经 营 发 展 状 况 及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等 基 本 因 素, 为 切 实 回 报 股 东, 公 司 每 年 ( 含 2011 年 至 2013 年 )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不 低 于 当 期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30%,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应 用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发 展 各 年 度 具 体 分 红 比 例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拟 定,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3 股 票 股 利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的 股 本 规 模 公 司 股 票 的 市 场 流 动 性 公 司 业 绩 扩 张 速 度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可 以 提 出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经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实 施 4 制 定 周 期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至 少 每 三 年 重 新 审 阅 一 次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根 据 公
261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发 展 所 处 阶 段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及 未 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可 以 对 公 司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作 出 适 当 的 调 整, 并 重 新 制 定 未 来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计 划 5 实 施 及 责 任 落 实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严 格 履 行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中 规 定 的 分 红 政 策 及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在 制 定 各 期 具 体 的 分 红 方 案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公 司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由 董 事 会 提 出 分 红 议 案, 并 由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该 议 案 时 应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公 司 通 过 公 司 网 络 平 台 加 强 与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的 沟 通, 接 受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对 公 司 分 红 政 策 的 建 议 和 监 督 若 公 司 在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但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提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详 细 说 明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独 立 董 事 还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二 )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持 续 稳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是 实 现 投 资 者 投 资 回 报 的 重 要 形 式, 因 此,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及 2011 年 至 2013 年 股 利 分 配 计 划 中 均 明 确 公 司 应 主 要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并 且 每 年 分 配 的 现 金 股 利 不 低 于 当 期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30% 1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2008 年 2009 年 和 2011 年 公 司 通 过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分 别 为 222 万 元 300 万 元 和 1,800 万 元, 其 中 2008 年 进 行 的 利 润 分 配 是 以 截 止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的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进 行 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占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比 例 如 下 :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合 计 单 位 : 元 43,095, ,084, ,056, ,236, 实 际 分 配 股 利 18,000, ,000, ,000, 占 比 41.77% % 26.17%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对 股 东 的 分 红 回 报, 报 告 期 内 平 均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为 26.17% (2009 年 公 司 因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正 处 于 市 场 推 广 的 关 键 时 期 需 要 大 量 的 资
262 金 投 入 而 未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30%, 是 对 报 告 期 内 股 东 回 报 机 制 的 延 续 2 公 司 的 盈 利 状 况 公 司 属 于 医 药 行 业, 受 经 济 周 期 影 响 较 小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抗 白 内 障 新 药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盈 利 能 力 持 续 增 强, 市 场 前 景 广 阔,2008 年 ~2010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 万 元 3, 万 元 9, 万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2011 年 1-9 月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销 售 收 入 达 13, 万 元 随 着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销 路 的 打 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绩 实 现 了 较 快 增 长,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4, 万 元 和 5, 万 元 预 计 未 来 公 司 仍 可 保 持 较 好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净 利 润 水 平 有 望 稳 步 增 长 稳 定 的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及 公 司 良 好 的 经 营 业 绩 为 实 施 持 续 稳 定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奠 定 了 基 础 3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状 况 最 近 三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均 为 正 值, 合 计 为 5, 万 元, 同 期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合 计 为 8, 万 元 虽 然 2011 年 1 至 9 月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万 元, 但 公 司 2011 年 9 月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达 5, 万 元, 高 于 当 期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5, 万 元, 由 于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现 金 保 障 程 度 很 高, 因 而 2011 年 1-9 月 的 经 营 活 动 仍 具 有 较 强 的 产 生 现 金 流 的 能 力 公 司 良 好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是 公 司 实 施 较 高 比 例 现 金 分 红 的 保 障 4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及 未 来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为 募 投 项 目 的 投 资 需 要, 共 需 投 入 22,884 万 元, 具 体 投 资 项 目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总 额 ( 万 元 ) 1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10,331 2 新 建 年 产 2,200 万 袋 ( 软 袋 )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6,150 3 新 建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项 目 2,899 4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3,504 合 计 22,
263 除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外,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可 预 见 的 资 金 需 求 包 括 : (1) 因 新 版 GMP 标 准 即 将 实 施, 公 司 将 按 照 新 版 GMP 标 准 对 现 有 生 产 设 施 进 行 改 造, 主 要 包 括 滴 眼 液 大 输 液 产 品 生 产 车 间 的 厂 房 及 空 调 净 化 系 统 的 改 造, 预 计 投 入 约 800 万 元 (2)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成 投 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将 进 一 步 增 加 未 来 公 司 在 渠 道 建 设 产 品 宣 传 与 推 广 等 方 面 将 产 生 较 大 的 资 金 需 求 (3) 为 增 强 公 司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投 入, 主 要 用 于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及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等 方 面 的 研 发 公 司 的 留 存 收 益 将 用 于 满 足 上 述 资 金 需 求, 以 保 证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保 障 全 体 股 东 的 长 远 利 益 5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及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35.91%, 较 2010 年 末 的 31.67% 略 有 上 升, 公 司 的 负 债 水 平 较 为 合 理 2011 年 以 来, 市 场 资 金 面 持 续 偏 紧,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相 对 较 高 公 司 制 定 不 低 于 30% 的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是 充 分 考 虑 了 当 前 的 资 金 成 本 和 融 资 环 境, 以 及 公 司 降 低 财 务 风 险 和 优 化 资 本 结 构 的 需 要 获 取 回 报 是 股 东 投 资 的 目 的, 也 是 股 东 的 权 利, 而 回 报 股 东 使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则 是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的 根 本 目 标, 也 是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公 司 上 述 分 红 规 划 正 是 基 于 这 种 认 识, 并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自 身 及 市 场 多 种 因 素 而 制 定 的 公 司 制 定 的 上 述 分 红 规 划 充 分 考 虑 了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和 公 司 的 经 营 现 状 发 展 规 划 等 因 素, 是 科 学 合 理 的 公 司 管 理 层 将 一 如 既 往 努 力 经 营, 以 优 良 的 业 绩 回 报 广 大 投 资 者
264 一 发 展 战 略 与 经 营 目 标 ( 一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随 着 公 司 主 打 产 品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市 场 需 求 的 日 趋 扩 大, 本 公 司 将 继 续 秉 持 科 技 创 新 求 实 进 取 优 质 高 效 和 谐 健 康 的 经 营 理 念, 坚 持 质 量 第 一, 信 誉 第 一 的 方 针, 沿 着 眼 药 创 特 色, 输 液 增 规 模 的 发 展 道 路, 以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为 契 机, 充 分 发 挥 公 司 品 牌 营 销 技 术 管 理 优 势,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巩 固 和 加 强 在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领 域 的 龙 头 地 位, 实 现 长 期 可 持 续 发 展, 为 我 国 人 民 的 健 康 事 业 贡 献 一 份 力 量 ( 二 ) 经 营 目 标 1 整 体 经 营 目 标 坚 持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以 科 技 创 新 为 核 心, 以 眼 科 用 药 为 主, 以 大 输 液 制 剂 口 服 抗 感 染 药 为 补 充, 通 过 实 施 科 技 资 源 引 入 人 才 结 构 优 化 和 产 品 结 构 调 整, 进 一 步 整 合 市 场 技 术 人 员 资 本 等 各 类 资 源, 力 争 成 为 眼 科 用 药 领 域 内 具 有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企 业 2 主 要 业 务 经 营 目 标 未 来 3 年 内, 公 司 将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完 成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年 产 2,200 万 袋 ( 软 袋 )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项 目 及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实 现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及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等 产 品 的 规 模 化 经 营, 扩 大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在 加 强 与 国 内 各 大 大 专 院 校 科 研 院 所 技 术 合 作 的 同 时, 逐 步 形 成 新 产 品 自 主 开 发 能 力 二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 一 )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未 来 3 年, 公 司 将 加 快 在 研 产 品 苄 达 赖 氨 酸 胶 囊 及 缓 释 片 等 的 开 发 速 度, 并 将 适 时 启 动 阿 奇 霉 素 滴 眼 液 多 唑 胺 滴 眼 液 利 奈 唑 胺 注 射 液 等 新 药 的 开 发 工 作,
265 形 成 包 括 以 抗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与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为 主 的 眼 科 药 物 以 抗 感 染 大 输 液 为 主 的 治 疗 性 输 液 药 物 以 苄 达 赖 氨 酸 胶 囊 为 主 的 治 疗 糖 尿 病 并 发 症 药 物 在 内 的 产 品 体 系 ( 二 ) 人 力 资 源 扩 充 计 划 1 未 来 3 至 5 年 内, 公 司 计 划 引 进 高 级 研 究 型 人 才 ( 高 级 职 称 或 硕 士 学 历 以 上 )5~8 人, 引 进 高 级 管 理 型 人 才 2~3 人, 引 进 高 学 历 或 经 验 丰 富 的 专 业 销 售 管 理 人 才 10 名 左 右 此 外, 公 司 将 加 快 引 进 专 业 院 校 的 毕 业 生, 充 实 到 生 产 经 营 科 研 等 各 个 岗 位, 充 分 保 障 募 投 项 目 建 成 后 的 人 才 需 要 ; 同 时, 还 将 聘 请 全 国 各 地 有 关 专 家 教 授 为 公 司 管 理 科 研 营 销 方 面 的 顾 问, 为 公 司 的 未 来 发 展 提 供 专 业 咨 询 2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的 激 励 机 制, 切 实 落 实 待 遇 留 人 感 情 留 人 事 业 留 人 的 原 则 ; 同 时, 加 强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为 增 强 员 工 以 公 司 为 家 的 共 同 责 任 感 和 使 命 感 创 造 良 好 的 公 司 内 部 软 环 境 和 氛 围 ( 三 ) 市 场 开 发 与 营 销 计 划 1 顺 应 目 前 OTC 市 场 和 农 村 医 药 市 场 发 展 的 新 形 势, 以 密 集 覆 盖 市 县 级 市 场 终 端 为 目 的, 建 立 和 完 善 一 二 级 营 销 网 络, 保 证 渠 道 的 有 序 与 稳 定 ; 进 一 步 完 善 营 销 管 理 系 统, 以 规 范 市 场 销 售 秩 序, 提 高 营 销 服 务 水 平, 通 过 合 理 的 激 励 机 制 保 持 营 销 队 伍 的 稳 定 和 发 展 2 未 来 两 年, 公 司 计 划 将 营 销 网 点 的 数 量 从 现 有 的 40 个 增 加 到 150 个,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点 将 遍 布 核 心 区 域 的 绝 大 部 分 地 级 城 市 与 重 点 县 级 城 市 重 点 区 域 的 大 部 分 地 级 城 市 新 进 区 域 的 部 分 地 级 城 市 及 北 京 上 海 等 中 心 城 市 届 时, 公 司 营 销 网 点 布 局 将 较 为 完 善, 为 公 司 渠 道 全 程 管 理 模 式 的 推 广 提 供 组 织 基 础 3 随 着 国 家 对 药 品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工 作 的 规 范 和 深 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了 解 药 品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政 策 的 发 展 方 向, 制 定 合 理 的 招 标 应 对 策 略, 提 高 投 标 中 标 率, 以 提 高 大 输 液 及 其 他 普 药 产 品 对 医 院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266 ( 四 ) 资 金 筹 措 使 用 计 划 本 次 股 票 成 功 发 行 后, 公 司 将 做 好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工 作, 以 改 变 滴 眼 液 和 大 输 液 产 品 产 能 不 足 的 现 状 同 时, 公 司 将 根 据 企 业 发 展 需 要 和 实 际 财 务 状 况, 在 有 利 于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和 控 制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谨 慎 进 行 再 融 资 决 策 本 公 司 目 前 没 有 特 定 的 再 融 资 计 划, 但 将 保 持 与 银 行 长 期 友 好 合 作 的 关 系, 利 用 银 行 贷 款 等 间 接 融 资 手 段 筹 集 日 常 经 营 所 需 的 资 金, 以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三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及 实 施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 一 )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1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治 法 律 和 社 会 环 境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不 会 对 公 司 发 展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2 公 司 所 遵 循 的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和 行 业 政 策 等 无 重 大 不 利 变 动 ; 3 无 其 他 对 公 司 发 展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产 生 ; 4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能 够 顺 利 完 成, 募 集 资 金 及 时 到 位 ( 二 )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1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产 品 市 场 前 景 良 好, 但 与 国 内 外 知 名 制 药 企 业 相 比, 规 模 偏 小, 资 金 实 力 较 弱 ; 2 公 司 高 素 质 人 才 短 缺, 主 要 体 现 在 人 才 的 数 量 和 结 构 方 面, 公 司 对 高 水 平 研 发 营 销 管 理 人 才 的 需 求 将 随 着 企 业 发 展 而 愈 发 迫 切 3 随 着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公 司 新 产 品 的 市 场 开 拓 有 一 定 难 度 四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现 有 业 务 为 实 现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提 供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和 支 持,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是 对 现 有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未 来 几 年 随 着 公 司 在 生 产 线 扩 建 人 力 资 源 扩 充 新 药 研 发 营 销 网 络 扩 展 市 场 开 拓 等 方 面 投 入 的 增 加, 公 司 在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领 域 的 竞 争 优 势 将 进 一 步 强 化, 尤 其 是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设 完 成, 将 使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和 综 合 实 力 大 大 提 升
267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充 分 考 虑 了 公 司 上 市 后 的 发 展 情 况, 对 公 司 组 织 结 构 人 员 保 障 生 产 效 率 等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以 适 应 公 司 未 来 规 模 的 迅 速 扩 张, 使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和 发 展 规 划 形 成 一 种 良 性 互 动 的 关 系, 从 根 本 上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增 强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五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对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的 作 用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对 于 公 司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主 要 体 现 在 : 1 本 次 发 行 所 募 集 的 资 金 将 为 公 司 近 期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资 金 保 障, 同 时 建 立 资 本 市 场 融 资 渠 道,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可 靠 的 资 金 来 源 ; 2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有 利 于 公 司 进 一 步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升 人 员 管 理 水 平, 提 高 生 产 技 术, 促 进 业 务 目 标 的 实 现 ; 3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将 增 强 本 公 司 对 于 优 秀 人 才 的 吸 引 力, 提 高 公 司 的 人 才 竞 争 优 势, 从 而 有 利 于 目 标 的 实 现 ; 4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将 极 大 提 高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和 社 会 影 响 力, 为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起 到 巨 大 的 促 进 作 用
268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概 况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将 围 绕 主 营 业 务 进 行, 着 重 提 高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营 销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 一 )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经 2011 年 4 月 21 日 召 开 的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本 次 拟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不 超 过 1,635 万 股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计 划 投 入 以 下 项 目 ( 按 照 项 目 的 轻 重 缓 急 排 序 ): 序 号 1 2 项 目 名 称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新 建 年 产 2,200 万 袋 ( 软 袋 )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 万 元 ) 10,331 6,150 3 新 建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项 目 2,899 4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3,504 合 计 22,884 备 案 机 关 及 备 案 文 号 平 湖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平 发 改 投 备 [2011]5 号 平 湖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平 发 改 投 备 [2011]6 号 平 湖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平 发 改 投 备 [2011]7 号 平 湖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平 发 改 投 备 [2011]10 号 环 评 部 门 及 批 文 文 号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2011)B-042 号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2011)B-041 号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2011)B-043 号 序 号 1 2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审 慎 研 究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可 行 性 的 基 础 上, 委 托 浙 江 医 药 工 业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与 设 计, 并 由 其 出 具 了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三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进 度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投 资 进 度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新 建 年 产 2,200 万 袋 ( 软 袋 )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投 资 进 度 ( 万 元 )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建 设 期 投 资 总 额 ( 万 元 ) 4,700 3,132 2,499 2 年 10,331 3,462 2, 年 6,150 3 新 建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项 目 1,449 1, 年 2,
269 4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1,616 1, 年 3,504 合 计 11,227 8,444 3,213 22,884 注 : 滴 眼 液 项 目 与 大 输 液 项 目 建 设 期 2 年, 第 三 年 是 流 动 资 金 投 入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可 根 据 各 项 目 的 实 际 进 度, 以 自 筹 资 金 先 行 投 入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募 集 资 金 可 用 于 置 换 前 期 投 入 的 自 筹 资 金 若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低 于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资 额, 资 金 缺 口 部 分 将 由 公 司 通 过 自 筹 方 式 解 决 若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超 过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超 过 部 分 将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 四 )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2011 年 4 月 21 日, 公 司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本 公 司 将 募 集 资 金 纳 入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管 理,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数 量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个 数 公 司 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一 个 月 内 与 保 荐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在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时,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使 用 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 一 )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与 投 资 概 算 (1)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本 项 目 将 投 资 新 建 两 条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建 成 后 将 形 成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的 生 产 规 模 其 中 年 产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1,500 万 支, 年 产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500 万 支 由 于 本 项 目 生 产 线 可 通 用 生 产 各 类 滴 眼 液 产 品, 因 此 公 司 将 根 据 两 类 产 品 的 市 场 拓 展 情 况, 灵 活 调 配 产 能, 以 获 取 最 优 经 济 效 益 (2)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10,331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7,832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投 资 2,499 万 元 本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270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额 ( 万 元 ) 投 资 占 比 (%) 1 建 筑 工 程 2,123 27% 2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4,175 53% 3 土 地 使 用 权 480 6% 4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474 6% 5 预 备 费 580 7% 合 计 7, % 2 项 目 建 设 背 景 及 投 资 必 要 性 分 析 (1) 项 目 建 设 背 景 1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眼 科 是 临 床 医 学 的 一 个 重 要 分 支 学 科 随 着 人 口 的 增 长 现 代 化 工 具 的 普 及 和 老 龄 化 的 发 展, 眼 科 药 品 市 场 也 随 之 快 速 成 长 2006 年 至 2010 年,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从 亿 元 增 长 到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14.22%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预 测 2011 年 ~2018 年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16% 以 上 2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在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领 域 里, 虽 然 白 内 障 发 病 率 较 高, 但 以 前 白 内 障 病 人 对 自 身 病 况 认 识 不 足, 导 致 求 治 率 较 低, 使 得 白 内 障 药 品 市 场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近 几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老 龄 化 的 发 展, 患 者 健 康 意 识 的 提 升 以 及 零 售 药 店 的 迅 猛 发 展, 我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发 展 较 快,2006 年 ~2010 年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19.43%, 高 于 整 个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增 长 速 度 2010 年, 我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达 到 8.74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39.62% 33 3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在 眼 科 用 药 领 域 里, 抗 感 染 眼 科 外 用 药 是 临 床 上 使 用 最 广 泛 的 眼 科 用 药 类 别 之 一 2010 年, 我 国 抗 感 染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亿 元, 占 眼 科 药 物 总 市 场 规 模 的 33.76%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主 要 包 括 滴 眼 液 眼 膏 剂 口 服 剂 等 剂 型, 其 中 滴 眼 液 33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271 是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治 疗 的 主 要 方 式, 近 年 来 在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中 的 市 场 份 额 维 持 在 80% 左 右, 预 计 该 治 疗 方 式 的 市 场 地 位 在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将 保 持 稳 定 我 国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用 药 主 要 包 括 喹 诺 酮 类 氨 基 糖 苷 类 氯 霉 素 类 磺 胺 类 抗 病 毒 类 等 五 类 产 品 其 中 喹 诺 酮 类 药 物 处 于 领 导 地 位, 且 销 量 稳 步 上 升 2006 年 ~2010 年, 喹 诺 酮 类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规 模 从 3.01 亿 元 增 长 至 6.38 亿 元, 市 场 份 额 从 22.58% 上 升 至 32.06% 34 4 本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本 公 司 是 国 内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的 领 导 厂 商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抗 白 内 障 药 物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是 国 家 二 类 新 药 公 司 针 对 国 内 白 内 障 患 者 求 诊 率 低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发 展 不 成 熟 的 现 状, 充 分 发 挥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拥 有 的 技 术 先 创 性 优 势 与 商 品 名 优 势, 通 过 患 者 知 识 教 育 与 差 异 化 品 牌 推 广 并 重 的 营 销 策 略, 在 三 年 时 间 内 将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在 全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中 的 份 额 从 2008 年 的 5.52% 提 升 到 2010 年 的 15.88%, 市 场 排 名 也 迅 速 提 升 至 第 一 位 2008 年 ~2010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在 国 内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及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分 别 如 下 : 项 目 2008 年 市 场 份 额 2009 年 市 场 份 额 2010 年 市 场 份 额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5.52% 8.78% 15.88% 白 内 障 滴 眼 液 市 场 11.03% 17.21% 30.33% (2)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销 量 增 长 很 快,2009 年 2010 年 销 量 同 比 增 长 率 分 别 达 到 127% 与 143%,2010 年 产 品 销 量 是 2008 年 的 5.24 倍 与 此 相 应,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也 从 2008 年 的 11% 提 高 到 2011 年 1~9 月 的 103%,2011 年 1~9 月 的 销 量 / 产 能 比 率 达 到 100% 2008 年 ~2011 年 前 3 季 度 公 司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产 能 利 用 率 情 况 表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年 度 或 季 度 产 能 ( 万 支 )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272 产 量 ( 万 支 ) 销 量 ( 万 支 ) 销 量 增 长 率 - 143% 127% - 产 能 利 用 率 103% 55% 21% 11% 产 销 率 97% 95% 104% 91% 销 量 / 产 能 比 率 100% 53% 22% 10% * 2011 年 1~9 月 产 能 数 字 按 照 全 年 产 能 的 3/4 计 算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销 量 按 季 度 计 算 整 体 持 续 增 长, 而 且 随 着 公 司 在 广 东 以 外 市 场 营 销 网 络 的 拓 展, 浙 江 湖 北 湖 南 重 庆 江 苏 等 省 销 量 快 速 增 长 本 公 司 2011 年 1~9 月 产 能 利 用 率 已 经 超 过 100%, 目 前 产 能 已 经 不 足 本 公 司 已 经 获 得 抗 感 染 眼 科 2 类 新 药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的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即 将 投 入 生 产 并 推 向 市 场 2010 年 我 国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市 场 规 模 亿 元 35, 其 中 喹 诺 酮 类 滴 眼 液 是 主 要 品 种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是 新 一 代 喹 诺 酮 类 产 品, 具 备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市 场 需 求 潜 力 较 大 由 于 医 药 企 业 新 建 项 目 周 期 较 长, 本 项 目 从 开 始 动 工 建 设 到 正 式 投 产 需 要 2 年, 因 此 公 司 必 须 提 前 规 划 滴 眼 液 产 能, 以 避 免 未 来 出 现 产 能 不 能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的 不 利 局 面 3 本 项 目 技 术 方 案 与 工 艺 流 程 本 项 目 的 制 剂 类 型 为 滴 眼 液, 工 艺 技 术 成 熟 综 合 考 虑 生 产 技 术 与 建 设 成 本, 本 项 目 所 建 设 的 两 条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中, 一 条 生 产 线 的 主 要 设 备 吹 灌 封 三 合 一 灌 封 机 将 选 用 国 际 领 先 的 进 口 品 牌 产 品, 并 辅 以 国 产 优 质 配 套 设 备 ; 另 一 条 生 产 线 将 整 套 采 用 国 产 设 备 本 项 目 两 条 生 产 线 计 划 按 照 新 版 GMP 的 要 求 建 设, 选 择 的 设 备 联 动 性 强 密 闭 性 好 物 料 裸 露 环 节 少, 具 有 高 效 优 质 低 耗 安 全 操 作 方 便 环 境 污 染 少 等 特 点 本 项 目 国 产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的 主 要 工 艺 流 程 图 如 下 : 35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273 注 1: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标 识 中 的 A 级 B 级 C 级 D 级 区 域 是 国 家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年 修 订 ) 中 规 定 的 药 品 生 产 洁 净 室 的 空 气 洁 净 度 等 级,A 级 为 其 中 规 定 的 空 气 洁 净 度 最 高 级 别 标 准 注 2: 上 图 中 灭 菌 工 序 前 半 部 分 属 于 C 级 区 域, 后 半 部 分 属 于 B 级 区 域
274 本 项 目 进 口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的 主 要 工 艺 流 程 图 如 下 : 注 : 上 图 中 灭 菌 工 序 前 半 部 分 属 于 C 级 区 域, 后 半 部 分 属 于 B 级 区 域
275 本 项 目 计 划 引 进 的 进 口 生 产 线 采 用 三 合 一 技 术, 吹 瓶 灌 装 封 口 全 过 程 均 在 设 备 内 部 完 成 由 于 取 消 了 瓶 子 滴 嘴 盖 子 等 内 部 包 装 材 料 的 运 输 与 储 存 过 程, 新 生 产 线 大 幅 降 低 内 部 包 装 材 料 染 菌 的 风 险, 减 少 包 装 材 料 供 应 商 对 产 品 品 质 与 成 本 的 影 响 自 动 化 生 产 取 代 了 人 工 操 作, 简 化 了 操 作 流 程, 节 省 了 人 工 清 洗 灭 菌 等 成 本 ; 同 时 进 口 设 备 可 以 根 据 灌 封 要 求 实 时 调 整 吹 制 包 装 材 料 的 参 数, 有 效 降 低 灌 装 过 程 中 的 损 耗, 减 少 药 液 浪 费,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提 高 成 品 率 4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本 项 目 计 划 新 建 两 条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新 增 主 要 设 备 如 下 表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吹 灌 封 三 合 一 灌 装 机 台 1 2 滴 眼 液 灌 装 生 产 线 条 1 3 超 净 工 作 台 台 2 4 药 液 配 置 系 统 套 2 5 注 射 用 水 生 产 系 统 套 1 6 空 调 净 化 系 统 套 1 7 纯 蒸 汽 发 生 器 台 2 5 主 要 原 辅 料 及 能 源 的 供 应 情 况 (1)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辅 料 本 项 目 所 需 主 要 原 料 用 量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达 产 年 用 量 1 赖 氨 酸 千 克 甲 磺 酸 帕 洙 沙 星 千 克 羟 丙 甲 纤 维 素 千 克 磷 酸 二 氢 钠 千 克 氯 化 钠 千 克 1,017 6 羟 苯 乙 酯 千 克 10 7 玻 璃 酸 钠 千 克 15 本 项 目 所 需 原 材 料 包 括 药 物 活 性 成 分 辅 料 及 包 装 材 料, 均 从 国 内 市 场 采 购
276 目 前 公 司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保 持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供 应 情 况 良 好 (2)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主 要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单 位 达 产 年 用 量 供 应 方 式 1 自 来 水 P 0.25MPa 吨 电 380/220V,50Hz 度 蒸 汽 P 0.6MPa 吨 市 政 管 网 变 电 所 配 汽 站 6 项 目 选 址 与 取 得 方 式 (1) 土 地 取 得 情 况 2011 年 9 月 28 日, 发 行 人 取 得 平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颁 发 的 使 用 证 号 为 平 湖 国 用 (2011) 第 号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宗 地 座 落 于 平 湖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新 明 路 北 侧 新 兴 二 路 西 侧, 土 地 用 途 为 工 业 用 地, 使 用 权 类 型 为 出 让, 面 积 66, 平 方 米, 终 止 日 期 为 2061 年 10 月 25 日 (2) 募 投 项 目 用 地 情 况 本 募 投 项 目 的 建 设 用 地 位 于 上 述 标 的 土 地 内, 标 的 土 地 宗 地 总 面 积 亩, 本 项 目 所 需 用 地 面 积 32 亩 7 环 保 措 施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包 括 污 水 与 固 体 废 弃 物 (1) 废 水 治 理 本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主 要 包 括 各 类 生 产 废 水 以 及 生 活 污 水, 其 中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药 液 包 装 容 器 清 洗 废 水 药 液 复 配 废 水 水 处 理 中 心 渗 透 水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空 调 机 组 及 设 备 的 冷 却 废 水 等 生 产 废 水 经 厂 区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三 级 排 放 标 准 后, 排 入 平 湖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区 内 化 粪 池 简 单 预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277 (GB ) 中 的 三 级 排 放 标 准 后 排 入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嘉 兴 市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2) 固 体 废 弃 物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包 括 过 滤 药 渣 与 废 弃 活 性 炭 等 生 产 废 弃 物, 以 及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等 公 司 将 生 产 中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弃 物 委 托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资 质 的 专 业 单 位 处 置 一 般 生 产 废 弃 物 与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定 点 存 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清 运 处 理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1 年 3 月 2 日 出 具 (2011)B-042 号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审 批 意 见 书, 同 意 本 项 目 实 施 建 设 8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及 实 施 进 度 本 项 目 将 由 公 司 实 施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计 划 如 下 : 项 目 土 建 施 工 安 装 工 程 设 备 调 试 系 统 检 测 试 运 行 GMP 认 证 时 间 计 划 T ~ T+8 月 T+8 月 ~ T+15 月 T+15 月 ~ T+18 月 T+18 月 ~ T+24 月 注 :T 为 投 资 建 设 起 始 日 目 前 本 项 目 已 经 完 成 前 期 的 市 场 调 研 与 可 行 性 研 究, 正 在 开 展 施 工 图 设 计 等 工 作 预 计 从 正 式 投 资 建 设 开 始 18 个 月 后 完 成 厂 房 建 设 设 备 采 购 安 装 调 试 等 工 作, 并 在 通 过 GMP 认 证 后 正 式 投 产 9 本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1) 测 算 周 期 与 达 产 进 度 本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周 期 12 年, 其 中 含 2 年 建 设 期 建 成 投 产 后 第 1 年 达 产 率 为 40%, 第 2 年 50%, 第 3 年 60%, 第 4 年 80%, 第 5 年 及 后 续 年 度 达 产 率 100% (2) 主 要 经 济 效 益 指 标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并 完 全 达 产 后, 每 年 可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42,195 万 元, 税 后 净 利
278 润 9,578 万 元 项 目 本 身 的 各 项 财 务 评 价 指 标 较 好,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效 益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单 位 数 额 备 注 销 售 收 入 万 元 35,022 年 均 销 售 税 金 及 附 加 万 元 566 年 均 收 入 利 润 指 标 总 成 本 费 用 万 元 24,902 年 均 利 润 总 额 万 元 9,554 年 均 所 得 税 万 元 2,370 年 均 净 利 润 万 元 7,184 年 均 内 部 收 益 率 财 务 净 现 值 投 资 回 收 期 盈 亏 平 衡 点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前 ) % 44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后 ) % 37 财 务 净 现 值 ( 税 前 ) 万 元 28,035 i c =13% 财 务 净 现 值 ( 税 后 ) 万 元 19,474 i c =13% 项 目 投 资 回 收 期 ( 税 前 ) 年 5.19 含 建 设 期 项 目 投 资 回 收 期 ( 税 后 ) 年 5.68 含 建 设 期 正 常 年 份 销 售 收 入 万 元 42,195 正 常 年 盈 亏 平 衡 点 % 35 正 常 年 ( 二 ) 新 建 年 产 2,200 万 袋 ( 软 袋 )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与 投 资 概 算 (1)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本 项 目 将 投 资 建 设 两 条 非 PVC 软 袋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建 成 后 将 形 成 年 产 2,200 万 袋 ( 软 袋 ) 大 输 液 的 生 产 规 模, 其 中 年 产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1,000 万 袋, 年 产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200 万 袋, 年 产 体 液 平 衡 类 注 射 液 1,000 万 袋 由 于 本 项 目 生 产 线 可 通 用 生 产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体 液 平 衡 类 注 射 液, 因 此 公 司 将 根 据 三 类 产 品 的 市 场 拓 展 情 况, 灵 活 调 配 产 能, 以 获 取 最 优 经 济 效 益 (2)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279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6,150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5,77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投 资 380 万 元 本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额 ( 万 元 ) 投 资 占 比 (%) 1 建 筑 工 程 2,178 38% 2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2,306 40% 3 土 地 使 用 权 450 8% 4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409 7% 5 预 备 费 427 7% 合 计 5, % 2 项 目 建 设 背 景 及 投 资 必 要 性 分 析 (1) 大 输 液 市 场 概 况 大 输 液 是 医 疗 机 构 普 遍 采 用 的 一 种 制 剂, 临 床 用 量 非 常 大 2005 年 ~2009 年, 全 国 大 输 液 产 量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12.04%,2009 年 全 国 大 输 液 产 量 约 亿 瓶 36 大 输 液 按 包 装 材 料 分 类, 可 分 为 玻 瓶 输 液 塑 瓶 输 液 非 PVC 软 袋 输 液 PVC 软 袋 输 液 根 据 中 国 数 字 医 药 网 调 研 数 据,2008 年 四 种 类 型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为 :52.17% 33.77% 12.32% 1.74% 在 大 输 液 四 种 包 装 类 型 的 产 品 中, 非 PVC 软 袋 输 液 具 有 自 身 毒 性 低 可 减 少 输 液 过 程 污 染 等 优 点, 是 大 输 液 包 装 的 发 展 方 向, 属 于 大 输 液 产 品 中 的 中 高 端 品 类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用 药 安 全 意 识 的 不 断 增 强 医 院 给 药 技 术 的 不 断 进 步, 非 PVC 软 袋 输 液 的 销 售 量 将 进 一 步 增 大, 具 备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大 输 液 产 品 按 其 临 床 用 途 分 类, 主 要 分 为 体 液 平 衡 类 输 液 抗 生 素 类 输 液 营 养 类 输 液 其 他 治 疗 类 输 液 四 大 类 别 近 几 年 大 输 液 各 类 别 之 间 的 结 构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2009 年, 体 液 平 衡 类 抗 生 素 类 营 养 类 其 他 治 疗 类 四 大 类 别 输 液 市 场 份 额 分 别 为 72.93% 20.69% 1.66% 4.72% 2009 年, 国 内 大 输 液 前 5 种 产 品 的 产 量 与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 36 北 京 东 方 比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大 输 液 产 品 市 场 数 据 结 构 报 告 (2011 版 )
280 排 序 通 用 名 产 量 ( 万 瓶 ) 比 例 1 氯 化 钠 301, % 2 葡 萄 糖 301, % 3 左 氧 氟 沙 星 78, % 4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76, % 5 甲 硝 唑 67, % 小 计 826, % (2)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PVC 软 袋 产 品 产 能 利 用 率 一 直 很 高, 由 于 产 能 压 力 过 大, 公 司 曾 于 2009 年 投 资 新 增 900 万 袋 产 能, 但 2010 年 与 2011 年 产 能 仍 然 严 重 不 足 2011 年 1-9 月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率 超 过 150%, 销 量 与 产 能 的 比 率 也 达 到 144% 同 时 国 内 非 PVC 软 袋 大 输 液 的 需 求 量 增 长 很 快, 公 司 现 有 的 产 能 已 经 无 法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求, 亟 需 增 加 产 能 2008 年 年 前 3 季 度 公 司 非 PVC 软 袋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产 能 利 用 率 情 况 表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年 度 或 季 度 产 能 ( 万 袋 ) 1,725 2,300 2,300 1,400 产 量 ( 万 袋 ) 2,700 3,070 1,860 2,191 销 量 ( 万 袋 ) 2,483 2,751 2,090 1,964 产 能 利 用 率 157% 133% 81% 157% 产 销 率 92% 90% 112% 90% 销 量 / 产 能 比 率 144% 120% 91% 140% * 2011 年 1~9 月 产 能 数 字 按 照 全 年 产 能 的 3/4 计 算 3 本 项 目 技 术 方 案 与 工 艺 流 程 本 项 目 沿 用 公 司 成 熟 的 工 艺 技 术 方 案 本 项 目 生 产 线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如 下 :
281 大 输 液 ( 软 袋 ) 募 投 生 产 线 工 艺 流 程 图
282 4 主 要 设 备 选 用 及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本 项 目 计 划 新 建 两 条 大 输 液 ( 软 袋 ) 生 产 线, 新 增 主 要 设 备 如 下 表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非 PVC 膜 全 自 动 制 袋 灌 装 机 条 2 2 空 调 净 化 系 统 套 3 3 软 袋 大 输 液 水 浴 灭 菌 器 台 2 4 注 射 用 水 生 产 系 统 套 1 5 不 锈 钢 配 制 罐 只 6 6 配 电 设 备 套 1 7 空 压 机 台 6 5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的 供 应 情 况 (1) 主 要 原 材 料 本 项 目 所 需 主 要 原 材 料 用 量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年 用 量 1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千 克 5,744 2 甲 磺 酸 帕 洙 沙 星 千 克 葡 萄 糖 千 克 72,900 4 氯 化 钠 千 克 32,394 5 活 性 碳 千 克 1,026 6 非 PVC 多 层 共 挤 膜 万 平 方 米 97 7 接 口 万 只 2,266 8 组 合 盖 万 只 2,266 本 项 目 所 需 原 材 料 包 括 药 物 活 性 成 分 辅 料 及 包 装 材 料, 均 从 国 内 市 场 采 购 目 前 公 司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保 持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供 应 情 况 良 好 (2)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主 要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如 下 :
283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单 位 年 用 量 供 应 方 式 1 自 来 水 P 0.25MPa 吨 电 380/220V,50Hz 度 蒸 汽 P 0.6MPa 吨 市 政 管 网 变 电 所 配 汽 站 6 项 目 选 址 与 取 得 方 式 (1) 土 地 取 得 情 况 见 本 节 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之 ( 一 )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之 6 项 目 选 址 与 取 得 方 式 (2) 募 投 项 目 用 地 情 况 本 募 投 项 目 的 建 设 用 地 位 于 上 述 标 的 土 地 内, 标 的 土 地 宗 地 总 面 积 亩, 本 项 目 所 需 用 地 面 积 30 亩 7 环 保 措 施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包 括 污 水 与 固 体 废 弃 物 具 体 处 理 措 施 与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相 同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1 年 3 月 2 日 出 具 (2011)B-041 号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审 批 意 见 书, 同 意 本 项 目 实 施 建 设 8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及 实 施 进 度 本 项 目 将 由 公 司 实 施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计 划 如 下 : 项 目 时 间 计 划 土 建 施 工 安 装 工 程 设 备 调 试 系 统 检 测 试 运 行 GMP 认 证 T ~ T+8 月 T+8 月 ~ T+15 月 T+15 月 ~ T+18 月 T+18 月 ~ T+24 月 注 :T 为 投 资 建 设 起 始 日 目 前 本 项 目 已 经 完 成 前 期 的 市 场 调 研 与 可 行 性 研 究, 正 在 开 展 施 工 图 设 计 等
284 工 作 预 计 从 正 式 投 资 建 设 开 始 18 个 月 后 完 成 厂 房 建 设 设 备 采 购 安 装 调 试 等 工 作, 并 在 通 过 GMP 认 证 后 正 式 投 产 9 本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1) 测 算 周 期 与 达 产 进 度 本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周 期 12 年, 其 中 含 2 年 建 设 期 建 成 投 产 后 第 1 年 达 产 率 80%, 第 2 年 及 后 续 年 度 100% 达 产 (2) 主 要 经 济 效 益 指 标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正 常 经 营 年 份 可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7,568 万 元, 税 后 净 利 润 1,657 万 元 项 目 的 各 项 财 务 评 价 指 标 较 好,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效 益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单 位 数 额 备 注 销 售 收 入 万 元 7,417 年 均 销 售 税 金 及 附 加 万 元 76 年 均 收 入 利 润 指 标 总 成 本 费 用 万 元 5,198 年 均 利 润 总 额 万 元 2,143 年 均 所 得 税 万 元 520 年 均 净 利 润 万 元 1,623 年 均 内 部 收 益 率 财 务 净 现 值 投 资 回 收 期 盈 亏 平 衡 点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前 ) % 30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后 ) % 24 财 务 净 现 值 ( 税 前 ) 万 元 5,566 i c =13% 财 务 净 现 值 ( 税 后 ) 万 元 3,442 i c =13% 项 目 投 资 回 收 期 ( 税 前 ) 年 4.96 含 建 设 期 项 目 投 资 回 收 期 ( 税 后 ) 年 5.61 含 建 设 期 正 常 年 份 销 售 收 入 万 元 7,568 正 常 年 盈 亏 平 衡 点 % 46 正 常 年 ( 三 ) 新 建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与 投 资 概 算 (1) 项 目 建 设 概 况
285 本 项 目 拟 利 用 公 司 已 有 的 技 术 优 势 新 药 研 发 经 验 产 品 质 检 经 验 和 项 目 实 施 经 验, 新 建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加 大 研 发 与 质 检 投 入, 增 加 研 发 质 检 人 员, 以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产 业 化 能 力 和 质 量 控 制 能 力 本 项 目 将 投 资 建 设 的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大 楼 共 分 五 层, 项 目 总 投 资 2,899 万 元 (2)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额 ( 万 元 ) 投 资 占 比 (%) 1 建 筑 工 程 % 2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1,560 54% 3 土 地 使 用 权 195 7% 4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49 2% 5 预 备 费 215 7% 合 计 2, % 2 项 目 建 设 背 景 及 必 要 性 分 析 (1) 建 设 研 发 中 心 的 背 景 与 必 要 性 新 药 研 发 能 力 是 医 药 企 业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关 键 因 素 新 药 研 发 周 期 长 投 入 大 风 险 高, 对 企 业 的 技 术 储 备 经 验 积 累 以 及 研 发 人 员 的 技 术 水 平 与 综 合 素 质 有 很 高 的 要 求 由 于 跨 国 医 药 企 业 技 术 积 累 雄 厚, 研 发 投 入 大, 因 此 大 部 分 原 研 新 药 由 跨 国 公 司 研 发 国 内 本 土 企 业 由 于 研 发 基 础 薄 弱 资 金 投 入 不 够, 限 制 了 新 药 开 发 与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导 致 国 内 医 药 企 业 普 遍 以 生 产 仿 制 药 为 主 因 此 加 大 科 技 投 入, 加 快 技 术 创 新, 增 加 我 国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品 种 数 量, 尽 快 实 现 我 国 医 药 生 产 由 仿 制 为 主 向 仿 制 与 创 新 相 结 合 的 转 变 是 今 后 医 药 企 业 发 展 的 方 向 本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工 作, 专 门 成 立 了 药 物 研 究 所 负 责 新 药 研 发, 公 司 的 药 物 研 究 所 先 后 被 评 为 省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目 前, 公 司 的 药 物 研 究 所 已 成 为 新 产 品 开 发 与 技 术 创 新 的 基 地,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研 制 成 功 13 个 新 药, 另 外 正 在 研 发 包 括 2 个 1 类 新 药 和 1 个 3 类 新 药 在 内 的 多 个 新 药
286 公 司 现 有 研 发 中 心 的 场 地 仪 器 设 备 条 件 实 验 环 境 人 才 和 硬 件 管 理 等 已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要 求 为 进 一 步 落 实 自 主 创 新 与 产 学 研 合 作 相 结 合 的 企 业 研 发 战 略, 使 企 业 成 为 技 术 创 新 的 主 体, 加 速 公 司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进 一 步 强 化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势 在 必 行 (2) 建 设 质 检 中 心 的 背 景 与 必 要 性 药 品 是 关 系 国 人 生 命 健 康 的 特 殊 商 品, 质 量 至 关 重 要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药 品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从 源 头 上 把 好 药 品 质 量 安 全 关, 国 家 药 监 局 于 2011 年 2 月 12 日 正 式 发 布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年 修 订 ) 新 版 药 品 GMP 的 实 施 对 国 内 医 药 生 产 企 业 的 质 量 管 理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随 着 新 版 GMP 的 颁 布 实 施 与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目 前 的 场 地 条 件 仪 器 设 备 人 力 资 源 硬 件 设 施 等 各 方 面 已 不 能 满 足 需 要, 亟 需 建 设 新 的 质 检 中 心 3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的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将 投 资 建 设 的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大 楼 共 分 五 层 其 中 一 层 包 括 产 品 展 示 区 接 待 区 留 样 观 察 室 变 配 电 房 等 ; 二 层 为 办 公 区 ; 三 层 为 质 检 中 心 ; 四 层 五 层 为 研 发 中 心 (1) 研 发 中 心 公 司 将 在 新 的 研 发 中 心 里 新 建 两 个 技 术 平 台, 即 制 剂 工 艺 与 剂 型 研 究 技 术 平 台, 以 及 质 量 标 准 与 分 析 检 测 技 术 平 台 通 过 建 设 制 剂 工 艺 与 剂 型 研 究 技 术 平 台, 公 司 将 重 点 发 展 新 药 的 缓 控 释 技 术 速 释 技 术 局 部 靶 向 定 位 技 术, 弥 补 公 司 技 术 短 板, 提 升 研 发 能 力 质 量 标 准 与 分 析 检 测 技 术 平 台 将 协 助 研 发 项 目 进 行 常 规 分 析, 对 目 标 化 合 物 的 纯 度 进 行 检 测, 为 产 品 研 发 的 中 间 体 提 供 质 量 控 制 方 法, 协 助 建 立 质 量 标 准, 同 时 提 供 色 谱 分 离 杂 质 分 析 等 质 控 指 标 技 术 服 务 (2) 质 检 中 心 公 司 质 检 中 心 的 建 设 目 标 是 通 过 人 才 资 源 的 引 进 与 硬 件 设 施 的 完 善, 使 公 司
287 的 质 量 管 理 能 力 得 到 实 质 性 提 升, 满 足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扩 大 的 需 要, 符 合 新 版 GMP 标 准 提 高 的 要 求 公 司 将 重 点 建 设 化 验 室 功 能 间 与 留 样 观 察 室 化 验 室 功 能 间 将 包 括 精 密 仪 器 室 普 通 仪 器 室 理 化 检 验 室 分 析 天 平 室 标 准 溶 液 室 卫 检 及 无 菌 检 验 准 备 室 内 毒 素 检 验 室 卫 检 检 验 室 无 菌 检 验 室 阳 性 对 照 菌 室 效 价 测 定 室 培 养 室 等 留 样 观 察 室 将 包 括 长 期 试 验 考 察 室 加 速 试 验 室 半 透 性 长 期 试 验 考 察 室 常 温 留 样 观 察 室 阴 凉 留 样 观 察 室 等 4 公 司 未 来 研 发 方 向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以 药 物 研 究 所 为 组 织 平 台, 坚 持 自 主 创 新 与 产 学 研 合 作 相 结 合 的 研 发 模 式, 以 眼 科 药 物 为 学 科 研 发 主 线, 以 苄 达 赖 氨 酸 的 相 关 衍 生 应 用 为 技 术 研 发 辅 线, 通 过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不 断 增 强 研 发 实 力, 整 合 公 司 内 部 的 人 才 技 术 信 息 资 金 资 源 与 外 部 的 研 发 资 源, 加 速 科 研 成 果 的 转 化 和 新 产 品 的 推 出 除 了 上 述 两 大 研 发 方 向 外, 公 司 也 将 适 时 研 发 疗 效 好 用 量 大 有 较 大 市 场 价 值 的 治 疗 性 大 输 液 产 品, 以 及 已 有 国 家 药 品 标 准 的 仿 制 药 同 时 研 发 中 心 将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对 现 有 产 品 进 行 研 究 与 改 进, 提 高 质 量, 降 低 单 位 成 本, 提 升 市 场 竞 争 力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在 研 项 目 及 计 划 研 发 项 目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项 目 名 称 新 药 类 别 在 研 项 目 计 划 研 发 项 目 苄 达 赖 氨 酸 胶 囊 苄 达 赖 氨 酸 缓 释 片 酮 康 唑 栓 多 唑 胺 滴 眼 液 阿 奇 霉 素 滴 眼 液 利 奈 唑 胺 大 输 液 莫 西 沙 星 大 输 液 1 类 1 类 3 类 3 类 3 类 3 类 5 类 5 研 发 中 心 组 织 结 构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以 药 物 研 究 所 为 平 台 的 组 织 结 构 如 下 :
288 公 司 将 引 进 高 层 次 研 发 人 才 20 人, 其 中 博 士 3 人, 硕 士 以 上 5 人, 本 科 12 人, 组 建 高 水 平 的 研 发 团 队, 以 实 现 公 司 的 研 发 战 略 目 标 6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1) 研 发 中 心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计 划 新 增 的 主 要 设 备 如 下 表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仪 台 4 2 高 效 气 相 色 谱 仪 台 1 3 傅 立 叶 红 外 光 谱 仪 台 1 4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台 1 5 蒸 发 光 散 射 检 测 器 台 1 6 多 功 能 流 化 床 台 1 7 电 脑 及 办 公 设 备 套 1 (2) 质 检 中 心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公 司 质 检 中 心 计 划 新 增 的 主 要 设 备 如 下 表 :
289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仪 台 2 2 毛 细 管 气 相 色 谱 仪 台 1 3 全 自 动 总 有 机 碳 测 定 仪 台 1 4 红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台 1 5 原 子 吸 收 仪 台 1 6 双 扉 灭 菌 柜 台 1 7 生 物 安 全 柜 台 1 7 项 目 选 址 与 取 得 方 式 (1) 土 地 取 得 情 况 见 本 节 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之 ( 一 )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之 6 项 目 选 址 与 取 得 方 式 (2) 募 投 项 目 用 地 情 况 本 募 投 项 目 的 建 设 用 地 位 于 上 述 标 的 土 地 内, 标 的 土 地 宗 地 总 面 积 亩, 本 项 目 所 需 用 地 面 积 13 亩 8 环 保 措 施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包 括 污 水 与 固 体 废 弃 物 具 体 处 理 措 施 与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相 同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1 年 3 月 2 日 出 具 (2011)B-043 号 平 湖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审 批 意 见 书, 同 意 本 项 目 实 施 建 设 9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及 实 施 进 度 本 项 目 将 由 公 司 实 施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计 划 如 下 : 项 目 时 间 计 划 土 建 施 工 安 装 工 程 设 备 调 试 系 统 检 测 T ~ T+8 月 T+8 月 ~ T+15 月 T+15 月 ~ T+18 月
290 注 :T 为 投 资 建 设 起 始 日 目 前 本 项 目 已 经 完 成 前 期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正 在 开 展 施 工 图 设 计 等 工 作 预 计 从 正 式 投 资 建 设 开 始 18 个 月 后, 完 成 土 建 施 工 设 备 采 购 安 装 调 试 系 统 检 测 等 工 作 并 正 式 投 入 使 用 ( 四 )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概 况 与 投 资 概 算 (1) 项 目 建 设 概 况 本 项 目 拟 投 资 3,004 万 元, 在 全 国 现 有 40 个 营 销 网 点 的 基 础 上, 新 建 110 个 营 销 网 点, 以 形 成 覆 盖 全 国 23 个 省 市 的 广 宽 度 高 深 度 的 OTC 市 场 营 销 网 络, 在 行 业 内 建 立 起 一 定 的 竞 争 优 势 同 时, 公 司 将 投 资 500 万 元 引 进 营 销 ERP 管 理 系 统, 以 提 升 公 司 营 销 管 理 的 高 效 性 系 统 性 迅 捷 性 (2)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3,504 万 元, 分 类 投 入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投 资 额 ( 万 元 ) 投 资 占 比 1 新 增 网 点 租 金 1,876 54% 2 新 增 网 点 设 备 % 3 新 增 网 点 装 修 72 2% 4 新 增 省 级 网 点 车 辆 324 9% 5 营 销 ERP 系 统 % 合 计 3, % 2 项 目 建 设 背 景 及 投 资 必 要 性 分 析 公 司 营 销 模 式 的 具 体 情 况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四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之 ( 二 ) 公 司 的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公 司 营 销 模 式 在 广 东 市 场 试 点 成 功 后, 从 2009 年 开 始 逐 步 向 其 他 省 份 梯 度 推 广 并 初 见 成 效 湖 北 湖 南 重 庆 等 市 场 的 销 量 从 2010 年 开 始 大 幅 上 升, 显 示 出 公 司 营 销 模 式 良 好 的 复 制 能 力 为 了 提 高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在 全 国 的 覆 盖 率, 为 更 多 区 域 的 患 者 服 务, 并 实 现
291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需 要 将 营 销 模 式 向 全 国 其 他 市 场 进 一 步 深 入 复 制 推 广 同 时, 公 司 产 品 线 逐 渐 丰 富, 新 药 储 备 逐 渐 增 多, 新 的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产 品 也 正 在 积 极 研 发, 客 观 上 也 需 要 公 司 建 设 全 国 性 的 营 销 网 络 3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1)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规 划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络 是 公 司 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实 现 利 润 的 关 键 环 节 目 前 公 司 在 全 国 共 有 15 个 省 级 营 销 网 点,25 个 地 市 级 营 销 网 点,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产 品 在 OTC 市 场 的 营 销 工 作 其 中 广 东 市 场 业 务 开 拓 最 早, 网 络 较 为 健 全, 其 他 各 省 的 营 销 网 络 与 广 东 相 比 存 在 不 同 程 度 的 差 距, 需 要 进 一 步 投 入 建 设 为 了 实 现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计 划 将 广 东 的 营 销 模 式 向 全 国 其 他 市 场 深 入 推 广 在 现 有 营 销 网 点 的 基 础 上, 拓 宽 区 域 布 局, 并 将 营 销 渠 道 结 构 与 管 理 重 心 下 沉, 深 度 开 发 区 域 市 场 公 司 根 据 市 场 容 量 渠 道 业 态 竞 争 格 局 媒 介 成 本 辐 射 能 力 等 因 素 综 合 考 虑, 选 择 全 国 23 个 省 市, 分 为 核 心 区 域 重 点 区 域 新 进 区 域 中 心 城 市 等 四 类 区 域, 作 为 未 来 3 年 开 发 的 市 场, 并 分 别 配 以 不 同 的 资 源 投 入 配 置 具 体 区 域 市 场 的 分 类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四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之 ( 二 ) 公 司 的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2) 营 销 网 点 建 设 计 划 公 司 计 划 于 两 年 内 将 公 司 营 销 网 点 数 量 从 现 有 的 40 个 增 加 到 150 个, 同 时 改 善 核 心 区 域 与 重 点 区 域 的 省 级 营 销 网 点 的 办 公 环 境 建 设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点 将 覆 盖 核 心 区 域 的 绝 大 部 分 地 级 城 市 与 重 点 县 级 城 市 重 点 区 域 的 大 部 分 地 级 城 市 新 进 区 域 的 部 分 地 级 城 市 及 北 京 上 海 等 中 心 城 市 届 时, 公 司 营 销 网 点 布 局 将 较 为 完 善, 也 为 公 司 渠 道 全 程 管 理 模 式 的 推 广 提 供 组 织 基 础
292 区 域 类 别 现 有 营 销 网 点 新 增 营 销 网 点 建 设 完 现 有 省 级 市 场 省 级 地 市 级 T+1 新 增 成 后 网 合 计 T 年 网 点 改 善 网 点 网 点 年 小 计 点 合 计 广 东 浙 江 核 心 区 域 江 苏 山 东 湖 南 湖 北 安 徽 四 川 重 点 区 域 重 庆 福 建 江 西 广 西 河 南 黑 龙 江 吉 林 新 进 区 域 辽 宁 河 北 山 西 陕 西 云 南 中 心 城 市 天 津 北 京 上 海 合 计 注 1: 广 东 因 为 已 经 购 买 办 公 场 所, 因 此 无 需 改 善 省 级 营 销 网 点 注 2: 项 目 可 能 会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开 始 投 入 (3) 营 销 网 点 投 资 测 算 为 了 完 成 营 销 网 点 布 局 规 划, 公 司 计 划 主 要 投 入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新 增 网 点 租 金 : 按 照 每 个 营 销 网 点 租 赁 100~150 平 方 米 的 办 公 场 所, 每 年 7 万 元 租 金 测 算, 新 增 110 个 网 点 2 年 租 金 共 需 1,540 万 元
293 2 省 级 网 点 改 善 租 金 : 目 前 公 司 除 了 在 广 州 已 购 买 办 公 场 所 外, 其 余 省 级 网 点 的 办 公 条 件 较 差, 不 利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省 营 销 工 作 因 此 公 司 将 改 善 核 心 区 域 与 重 点 区 域 共 12 个 省 级 网 点 的 办 公 条 件, 按 每 个 网 点 新 增 租 赁 200~300 平 方 米 的 办 公 场 所, 每 年 新 增 租 金 14 万 元 测 算,2 年 租 金 共 需 336 万 元 3 办 公 设 备 投 资 : 公 司 计 划 在 每 个 新 增 的 网 点 与 需 要 改 善 的 省 级 网 点 购 买 6 万 元 的 办 公 设 备, 共 需 投 入 732 万 元 4 办 公 装 修 投 资 : 公 司 计 划 在 每 个 需 要 改 善 的 省 级 网 点 花 费 6 万 元 进 行 办 公 装 修, 共 需 投 入 72 万 元 5 办 公 用 车 投 资 : 为 了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公 司 计 划 为 核 心 区 域 重 点 区 域 中 心 城 市 的 省 级 网 点 购 置 办 公 用 车, 其 中 广 东 浙 江 两 省 分 别 购 置 2 辆, 合 计 18 辆, 单 价 18 万 元, 共 需 投 入 324 万 元 根 据 上 述 计 划, 具 体 分 年 度 投 入 测 算 如 下 : 区 域 类 别 T 年 T+1 年 T+2 年 合 计 新 增 租 金 新 增 设 备 核 心 区 域 新 增 装 修 新 增 车 辆 小 计 ,444 新 增 租 金 新 增 设 备 重 点 区 域 新 增 装 修 新 增 车 辆 小 计 ,126 新 增 租 金 新 增 设 备 新 进 区 域 新 增 装 修 新 增 车 辆 小 计 中 心 城 市 新 增 租 金 新 增 设 备
294 新 增 装 修 新 增 车 辆 小 计 新 增 租 金 ,876 新 增 设 备 合 计 新 增 装 修 新 增 车 辆 小 计 1,366 1, ,004 (4) 营 销 ERP 系 统 建 设 计 划 为 了 适 应 营 销 网 络 拓 展 与 组 织 机 构 扩 大 的 需 要, 公 司 计 划 投 资 500 万 元 建 设 ERP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分 2 年 投 入 完 毕, 以 加 强 公 司 营 销 总 部 与 各 营 销 网 点 的 业 务 联 系, 加 快 市 场 信 息 的 反 馈 与 处 理, 增 强 市 场 策 划 和 市 场 开 拓 能 力, 在 整 体 上 提 高 公 司 营 销 管 理 水 平 4 环 境 保 护 本 项 目 为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不 存 在 环 境 污 染 的 情 况 5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及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项 目 计 划 以 本 公 司 为 主 体 组 织 实 施 其 中 第 一 年 完 成 省 级 营 销 网 点 的 改 善, 并 新 增 70 个 营 销 网 点, 同 时 开 始 建 设 营 销 ERP 管 理 系 统 ; 第 二 年 新 增 40 个 营 销 网 点, 并 完 成 营 销 ERP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具 体 投 入 时 间 计 划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项 目 T 年 T+1 年 T+2 年 合 计 新 增 租 金 ,876 营 销 网 络 新 增 设 备 新 增 装 修 新 增 车 辆 营 销 ERP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投 入 小 计 1,616 1, ,
295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市 场 前 景 与 产 能 消 化 可 行 性 分 析 ( 一 )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1 项 目 新 增 产 能 本 项 目 新 增 滴 眼 液 产 能 2,000 万 支, 加 上 现 有 产 能 700 万 支, 公 司 滴 眼 液 总 产 能 将 达 到 2,700 万 支, 其 中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2,200 万 支,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500 万 支 由 于 本 项 目 生 产 线 可 通 用 生 产 各 类 滴 眼 液 产 品, 因 此 公 司 将 根 据 各 类 产 品 的 市 场 拓 展 情 况, 灵 活 调 配 产 能, 以 获 取 最 优 经 济 效 益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2 年, 预 计 2013 年 正 式 投 产 投 产 后 第 1 年 达 产 率 为 40%, 第 2 年 50%, 第 3 年 60%, 第 4 年 80%, 第 5 年 及 后 续 年 度 达 产 率 100% 2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1) 白 内 障 药 物 行 业 市 场 前 景 白 内 障 在 我 国 是 老 年 人 常 见 眼 疾, 也 是 主 要 的 致 盲 疾 病 之 一 在 眼 科 用 药 领 域 里, 虽 然 白 内 障 发 病 率 较 高, 但 白 内 障 患 者 对 自 身 病 况 认 识 不 足, 求 治 率 较 低, 使 得 白 内 障 药 品 市 场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因 此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潜 力 很 大, 属 于 蓝 海 市 场 最 近 几 年, 随 着 医 疗 知 识 的 逐 渐 普 及, 病 人 对 自 身 患 病 状 态 的 认 识 逐 步 提 高, 近 年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增 长 较 快,2006 年 ~2010 年 市 场 规 模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19.43%,2010 年, 我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达 到 8.74 亿 元, 与 2009 年 相 比 增 长 39.62% 37 随 着 我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与 白 内 障 患 者 就 诊 意 识 的 提 高, 白 内 障 药 物 行 业 将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预 测 未 来 几 年 中 国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将 以 超 过 18% 的 年 增 长 率 继 续 增 长 (2)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增 长 趋 势 分 析 及 预 测 2008 年 ~2010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销 量 及 其 在 国 内 白 内 障 药 物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情 况 如 下 : 37 SFDA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296 2008 年 ~2010 年,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 万 元 3, 万 元 9, 万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目 前 销 售 区 域 集 中 度 非 常 高, 随 着 公 司 在 其 他 省 份 营 销 网 络 的 深 入 拓 展 和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知 名 度 的 进 一 步 提 高,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市 场 潜 力 很 大, 预 计 将 在 未 来 2~3 年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趋 势, 并 在 此 后 稳 定 增 长 总 体 预 计 未 来 5~10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量 将 以 20~30%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增 长 (3) 产 能 消 化 分 析 2011 年 1~9 月 公 司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量 522 万 支 由 于 公 司 的 滴 眼 液 销 量 按 季 度 计 算 处 于 持 续 上 升 的 趋 势 中, 发 行 人 预 计 2011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量 将 超 过 600 万 支 以 2011 年 保 守 预 计 销 量 600 万 支 为 基 数, 按 年 均 20~30% 的 增 长 率 测 算,2018 年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销 量 将 达 到 2,150 万 支 ~3,760 万 支 公 司 在 2018 年 消 化 2,200 万 支 莎 普 爱 思 滴 眼 液 的 产 能 是 完 全 可 行 的 3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在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中,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是 主 要 品 种 2010 年 我 国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市 场 规 模 亿 元 广 州 标 点 医 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预 测, 未 来 几 年 我 国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规 模 将 持 续 增 长, 到 2018 年 市 场 规 模 将 达 到 亿 元 国 内 抗 感 染 眼 科 药 物 主 要 包 括 喹 诺 酮 类 氨 基 糖 苷 类 氯 霉 素 类 磺 胺 类 等 类 别 其 中 喹 诺 酮 类 滴 眼 液 在 该 市 场 处 于 领 导 者 地 位, 销 量 持 续 增 长, 在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市 场 中 的 份 额 从 2006 年 的 22.58% 上 升 至 2010 年 的 32.06% 目 前 国 内 喹
297 诺 酮 类 滴 眼 液 里 的 代 表 性 产 品 是 属 于 第 三 代 喹 诺 酮 类 药 物 的 左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和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本 公 司 的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作 为 新 一 代 喹 诺 酮 滴 眼 液 产 品, 是 国 家 2 类 新 药, 具 备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市 场 前 景 看 好 随 着 公 司 品 牌 知 名 度 的 提 高 和 营 销 渠 道 的 拓 展,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在 2018 年 之 前 销 量 达 到 500 万 支, 销 售 额 达 到 7,500 万 元, 在 国 内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市 场 中 的 份 额 超 过 2.5% 38 是 完 全 可 行 的 ( 二 ) 新 建 年 产 2,200 万 袋 ( 软 袋 )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1 项 目 新 增 产 能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2 年,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非 PVC 软 袋 大 输 液 总 产 能 将 由 目 前 的 2,300 万 袋 增 加 到 4,500 万 袋, 公 司 计 划 在 项 目 正 式 投 产 后 2 年 内 产 能 利 用 率 达 到 100% 本 项 目 新 增 2,200 万 袋 产 能, 其 中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1,000 万 袋,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产 能 200 万 袋, 体 液 平 衡 类 注 射 液 产 能 1,000 万 袋 项 目 投 产 后 现 有 2,300 万 袋 产 能 全 部 用 于 体 液 平 衡 类 注 射 液 由 于 本 项 目 生 产 线 可 通 用 生 产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体 液 平 衡 类 注 射 液, 因 此 公 司 将 根 据 各 类 产 品 的 市 场 拓 展 情 况, 灵 活 调 配 产 能, 以 获 取 最 优 经 济 效 益 2 软 袋 大 输 液 市 场 前 景 在 大 输 液 四 种 包 装 类 型 的 产 品 中, 由 于 玻 瓶 塑 瓶 和 PVC 软 袋 输 液 均 存 在 着 难 以 克 服 的 缺 点, 而 非 PVC 软 袋 输 液 则 具 有 自 身 毒 性 低 可 减 少 输 液 过 程 污 染 等 优 点, 代 表 着 大 输 液 行 业 包 装 材 料 的 发 展 方 向, 属 于 大 输 液 产 品 中 的 中 高 端 品 类 尽 管 目 前 非 PVC 软 袋 市 场 在 大 输 液 产 品 中 市 场 份 额 不 高, 但 增 长 很 快, 且 呈 现 出 明 显 的 对 其 他 输 液 产 品 的 替 代 效 应 2005 年 ~2008 年, 国 内 市 场 中 非 PVC 软 袋 输 液 的 销 售 数 量 从 3 亿 袋 增 长 到 8.5 亿 袋, 市 场 份 额 从 5.70% 增 长 到 12.32% 而 此 前 销 售 数 量 一 直 位 居 第 一 的 玻 瓶 大 输 液 的 市 场 份 额 则 从 2005 年 的 75.67% 下 降 38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滴 眼 液 销 售 额 7,500 万 元 按 不 含 税 出 厂 价 计 算, 在 测 算 市 场 份 额 时 换 算 成 含 税 零 售 价 后 与 抗 感 染 滴 眼 液 2018 年 预 计 市 场 规 模 比 较 计 算 得 出 结 果
298 为 2008 年 的 52.17%, 且 在 2007 年 以 后 销 售 绝 对 量 也 逐 年 减 少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用 药 安 全 意 识 的 不 断 增 强 医 院 给 药 技 术 的 不 断 进 步, 非 PVC 软 袋 输 液 销 售 量 将 进 一 步 增 大, 具 备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3 产 能 消 化 可 行 性 分 析 2010 年 以 来 公 司 超 过 70% 的 软 袋 大 输 液 销 往 公 司 所 在 地 浙 江 省, 销 售 区 域 集 中 度 较 高 由 于 软 袋 大 输 液 与 玻 瓶 大 输 液 相 比, 具 有 单 价 更 高 运 输 更 便 利 的 优 势, 因 此 可 销 售 地 域 范 围 在 大 输 液 产 品 里 最 广 随 着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拓 展, 公 司 软 袋 大 输 液 产 品 在 其 他 省 份 的 市 场 地 位 将 随 之 提 高 报 告 期 内, 乳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产 品 ( 含 软 袋 和 塑 瓶 ) 销 量 增 长 很 快,2008 年 到 2010 年 分 别 增 长 89% 85% 2011 年 1~9 月 的 销 售 量 超 过 800 万 袋 ( 瓶 ),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该 产 品 的 产 销 量 仍 将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甲 磺 酸 帕 珠 沙 星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是 公 司 新 产 品, 且 被 列 入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计 划, 虽 然 目 前 销 量 较 小, 但 未 来 成 长 潜 力 很 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PVC 软 袋 产 品 产 能 利 用 率 一 直 很 高 由 于 2008 年 产 能 压 力 过 大, 公 司 于 2009 年 新 增 900 万 袋 产 能, 使 公 司 软 袋 大 输 液 产 能 从 1,400 万 袋 增 加 到 2,300 万 袋, 但 2010 年 与 2011 年 产 能 仍 然 严 重 不 足 2011 年 1~9 月,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率 超 过 150%, 销 量 也 已 达 到 设 计 产 能 的 144% 随 着 国 内 非 PVC 软 袋 的 市 场 规 模 持 续 增 长, 以 及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逐 步 向 其 他 省 份 拓 展, 公 司 消 化 本 项 目 的 新 增 产 能 是 可 行 的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变 化 与 产 能 变 动 的 匹 配 关 系 ( 一 ) 固 定 资 产 变 化 与 产 能 变 化 的 匹 配 关 系 本 公 司 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与 产 能 相 关 的 项 目 为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与 新 建 年 产 2,200 万 袋 ( 软 袋 )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该 两 个 项 目 产 能 与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匹 配 关 系 与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的 情 况 对 比 如 下 :
299 单 位 : 万 元 募 投 项 目 类 别 现 有 状 况 预 计 新 增 新 增 / 现 有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软 袋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固 定 资 产 与 土 地 投 资 原 值 739 7, 产 能 ( 万 支 ) 700 2, 单 位 产 能 投 资 ( 元 / 支 ) 固 定 资 产 与 土 地 投 资 原 值 3,797 5, 产 能 ( 万 袋 ) 2,300 2, 单 位 产 能 投 资 ( 元 / 袋 ) 根 据 上 表 数 据 显 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两 个 新 建 生 产 线 项 目 的 单 位 产 能 投 资 均 高 于 现 有 生 产 线 的 单 位 产 能 投 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新 增 设 备 更 加 先 进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中, 选 用 的 关 键 设 备 技 术 更 先 进 质 量 更 稳 定 生 产 效 率 更 高 其 中 新 建 的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中, 选 用 了 进 口 设 备, 价 格 较 高, 导 致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投 资 较 大 先 进 的 生 产 设 备 有 利 于 严 格 控 制 生 产 工 艺 参 数,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提 升 生 产 效 率, 降 低 能 耗, 减 轻 操 作 人 员 劳 动 负 荷 2 物 价 因 素 导 致 部 分 设 备 价 格 上 涨 本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性 固 定 资 产 购 建 时 间 较 早, 原 始 成 本 相 对 较 低 近 年 来, 受 物 价 上 涨 等 因 素 的 制 约, 房 屋 建 筑 物 和 机 器 设 备 的 价 格 水 平 均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导 致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的 投 资 相 对 较 大 3 厂 房 和 土 地 投 资 较 大 公 司 现 有 厂 房 面 积 较 小, 设 备 布 局 相 对 局 促 在 上 述 两 个 新 建 生 产 线 投 资 项 目 中, 设 备 布 局 更 为 合 理, 更 好 地 满 足 了 现 代 化 医 药 企 业 生 产 的 需 要, 导 致 厂 房 和 土 地 投 资 相 对 较 大 ( 二 )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对 未 来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固 定 资 产 与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ERP 系 统 ) 合 计 投 资 18,129 万 元, 按 照 公 司 现 行 折 旧 政 策,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每 年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及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1,559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300 单 位 : 万 元 序 固 定 资 产 与 无 建 成 后 正 常 年 项 目 名 称 号 形 资 产 投 资 份 折 旧 额 1 新 建 年 产 2,000 万 支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7, 新 建 年 产 2,200 万 袋 ( 软 袋 )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5, 新 建 研 发 质 检 中 心 项 目 2,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1, 合 计 18,129 1,559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与 软 袋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第 一 年, 按 照 滴 眼 液 生 产 线 产 能 利 用 率 40% 大 输 液 生 产 线 产 能 利 用 率 80% 测 算, 公 司 将 新 增 折 旧 摊 销 税 前 利 润 4,430 万 元 ; 在 正 常 经 营 年 份, 当 产 能 利 用 率 达 到 100% 后, 公 司 将 新 增 折 旧 摊 销 税 前 利 润 15,921 万 元 因 此,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建 设 虽 然 会 增 加 每 年 的 折 旧 与 摊 销 金 额, 但 项 目 投 产 后 产 生 的 盈 利 将 超 过 固 定 资 产 与 无 形 资 产 折 旧 摊 销 额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建 设 有 助 于 扩 大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规 模, 增 强 研 发 能 力, 提 升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及 经 营 状 况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提 高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研 发 销 售 能 力, 提 升 本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争 实 力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对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影 响 如 下 : ( 一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净 资 产 每 股 净 资 产 资 产 负 债 率 的 影 响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及 每 股 净 资 产 均 将 大 幅 增 长, 资 产 负 债 率 大 幅 降 低, 公 司 财 务 结 构 更 加 稳 健, 债 务 融 资 能 力 与 财 务 风 险 显 著 增 强 ( 二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由 于 项 目 建 设 需 要 一 定 周 期, 短 期 内 难 以 产 生 效 益, 因 此 在 本 公 司 净 资 产 大 幅 增 加 的 同 时,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将 有 所 下 降 但 是 从 中 长 期 看,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成 投 产, 本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将 得 到 较 大 提 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也 将 提 高
301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五 十 条 规 定 :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十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第 一 百 五 十 三 条 规 定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为 现 金 或 股 票 在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现 金 流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积 极 地 实 施 现 金 分 配 政 策, 每 年 将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用 于 现 金 分 配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自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以 来 的 股 利 分 配 均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方 式,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分 配 时 间 分 红 金 额 ( 元 ) 分 红 方 式 2011 年 18,000,000 现 金 2010 年 2009 年 3,000,000 现 金 2008 年 2,220,000 现 金 合 计 23,220,000 三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2011 年 12 月 12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1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股 利 分 配 条 款 的 议 案,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相 关 内 容 如 下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
302 ( 一 )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 公 司 实 行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范 围 ( 二 )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公 司 应 当 主 要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即 : 公 司 当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在 依 法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盈 余 公 积 金 后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的 股 本 规 模 公 司 股 票 的 市 场 流 动 性 公 司 业 绩 扩 张 速 度 等 因 素, 提 出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 利 润 分 配 议 案 由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该 议 案 时 应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 三 )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30% ( 四 )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盈 利 状 况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无 须 审 计 ( 五 ) 公 司 在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但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未 提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详 细 说 明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独 立 董 事 还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六 ) 存 在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 七 )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需 事 先 征 求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并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为 切 实 落 实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相 关 条 款,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的 透 明 度,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了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及 2011 年 至 2013 年 股 利 分 配 计 划, 相 关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分 析 之 八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分 析
303 四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2011 年 4 月 2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前 公 司 的 老 股 东 和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新 增 加 的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共 同 享 有 五 保 荐 机 构 的 核 查 意 见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发 行 人 目 前 的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利 润 分 配 的 相 关 政 策 注 重 给 予 投 资 者 稳 定 的 分 红 回 报, 有 利 于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制 定 的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及 2011 年 至 2013 年 股 利 分 配 计 划 对 发 行 人 的 股 利 分 配 作 出 了 制 度 性 安 排, 从 而 保 证 了 发 行 人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对 利 润 分 配 事 项 的 规 定 和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 发 行 人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机 制 健 全 有 效, 且 有 利 于 保 护 公 众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发 行 人 具 有 良 好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较 快 的 资 金 周 转 速 度, 具 备 持 续 分 红 能 力, 发 行 人 制 定 的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符 合 其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及 发 展 规 划
304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及 为 投 资 者 服 务 的 计 划 为 了 加 强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切 实 保 护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工 作 指 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指 引 公 司 章 程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公 司 建 立 和 完 善 了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将 严 格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要 求,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报 送 和 披 露 信 息 发 行 人 信 息 披 露 体 现 公 开 公 正 公 平 对 待 所 有 股 东 的 原 则 为 了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更 好 的 服 务, 本 公 司 已 制 订 如 下 计 划 : 1 设 立 专 门 的 机 构 人 员 电 话, 负 责 投 资 者 的 接 待 工 作, 解 答 投 资 者 提 出 的 问 题, 加 强 与 投 资 者 的 交 流 ; 2 建 立 完 善 的 资 料 保 管 制 度, 收 集 并 妥 善 保 管 投 资 者 有 权 获 得 的 资 料, 保 证 投 资 者 能 够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及 时 获 得 需 要 的 信 息 ; 3 加 强 对 相 关 人 员 的 培 训 工 作, 保 证 服 务 工 作 的 质 量 ; 4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网 站 ( 刊 载 有 关 本 公 司 及 本 行 业 国 内 外 信 息, 向 广 大 投 资 者 全 面 介 绍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和 本 行 业 本 公 司 最 近 发 展 动 态, 协 助 投 资 者 如 实 全 面 地 了 解 本 公 司 的 投 资 价 值 ; 5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为 投 资 者 服 务 的 部 门 为 董 秘 办 董 秘 办 协 助 董 事 会 秘 书 专 门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联 系 人 : 吴 建 国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305 二 重 大 合 同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500 万 元 以 上 的 合 同, 或 者 交 易 金 额 虽 未 超 过 500 万 元, 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如 下 : ( 一 ) 借 款 合 同 年 3 月 7 日, 公 司 与 兴 业 银 行 嘉 兴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兴 银 嘉 兴 短 借 (2011)010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公 司 取 得 保 证 借 款 800 万 元,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3 月 7 日 至 2012 年 3 月 7 日, 借 款 利 率 为 浮 动 利 率, 一 月 一 定, 年 利 率 为 同 期 同 档 次 国 家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0% 保 证 人 为 浙 江 马 宝 狮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自 然 人 陈 德 康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了 合 同 编 号 为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公 司 取 得 保 证 借 款 900 万 元, 贷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2 年 3 月 1 日, 保 证 人 为 嘉 兴 新 天 姻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和 自 然 人 陈 德 康 年 3 月 30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了 合 同 编 号 为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公 司 取 得 保 证 借 款 2,100 万 元, 贷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2 年 3 月 25 日, 保 证 人 为 嘉 兴 新 天 姻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和 自 然 人 陈 德 康 年 4 月 26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公 司 取 得 抵 押 借 款 500 万 元, 借 款 利 率 为 固 定 利 率 5.679%,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4 月 26 日 至 2012 年 4 月 25 日 本 合 同 项 下 债 项 在 编 号 为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担 保 范 围 之 内 抵 押 物 为 公 司 房 屋 产 权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年 5 月 13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公 司 取 得 抵 押 借 款 700 万 元, 借 款 利 率 为 固 定 利 率 5.679%,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5 月 13 日 至 2012 年 5 月 12 日 本 合 同 项 下 债 项 在 编 号 为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担 保 范 围 之 内 抵 押 物
306 为 公 司 房 屋 产 权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年 11 月 24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公 司 取 得 抵 押 借 款 1,000 万 元,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8.00%, 借 款 期 限 为 2011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12 年 5 月 22 日 本 合 同 项 下 债 项 在 编 号 为 2011 信 银 杭 嘉 平 人 最 保 字 第 016 号 及 2011 信 银 杭 嘉 平 最 抵 字 第 092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担 保 范 围 之 内 年 12 月 23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中 信 2011 信 银 杭 嘉 平 固 贷 字 第 号 的 固 定 资 产 贷 款 合 同, 公 司 取 得 抵 押 借 款 500 万 元, 贷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借 款 期 限 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 日 本 合 同 项 下 债 项 在 编 号 为 2011 信 银 杭 嘉 平 最 抵 字 第 093 号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担 保 范 围 之 内 抵 押 物 为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年 1 月 4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公 司 取 得 借 款 1,000 万 元, 贷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借 款 期 限 自 2012 年 1 月 4 日 至 2012 年 8 月 1 日 本 合 同 项 下 债 项 在 编 号 为 2011 信 银 杭 嘉 平 人 最 保 字 第 016 号 及 2011 信 银 杭 嘉 平 最 抵 字 第 092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担 保 范 围 之 内 年 1 月 11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2 信 银 杭 嘉 平 固 贷 字 第 号 的 固 定 资 产 贷 款 合 同, 公 司 取 得 抵 押 借 款 1,500 万 元, 贷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借 款 期 限 自 2012 年 1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 日 本 合 同 项 下 债 项 在 编 号 为 2011 信 银 杭 嘉 平 最 抵 字 第 093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担 保 范 围 之 内 年 1 月 30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第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公 司 取 得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质 押 借 款 300 万 元, 贷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借 款 期 限 自 2012 年 1 月 30 日 至 2012 年 5 月 6 日 本 合 同 项 下 债 项 在 编 号 为 2012 信 银 杭 嘉 平 权 质 字 第 号 权 利 质 押 合 同 担 保 范 围 之 内
307 年 1 月 30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嘉 兴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第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公 司 取 得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质 押 借 款 750 万 元, 贷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借 款 期 限 自 2012 年 1 月 30 日 至 2012 年 7 月 6 日 本 合 同 项 下 债 项 在 编 号 为 2012 信 银 杭 嘉 平 权 质 字 第 号 权 利 质 押 合 同 担 保 范 围 之 内 ( 二 ) 销 售 合 同 年 9 月 25 日, 公 司 与 浙 江 正 方 龙 腾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现 更 名 为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签 订 全 国 总 经 销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由 浙 江 正 方 龙 腾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公 司 头 孢 克 肟 系 列 产 品 的 全 国 总 经 销 商 销 售 价 格 随 市 场 变 化 调 整,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总 经 销 时 间 为 2008 年 10 月 至 2012 年 12 月 2011 年 6 月 2 日 双 方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自 2011 年 4 月 1 日 起,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8 片 装 ) 产 品 除 通 过 浙 江 优 胜 美 特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公 司 亦 可 通 过 其 他 渠 道 销 售 年 11 月 5 日, 公 司 与 广 东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的 药 品 购 销 合 同 公 司 向 广 东 九 州 通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5ml 莎 普 爱 思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4,671,000 元 ( 含 税 ) 年 12 月 28 日, 公 司 与 汕 头 市 创 美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的 药 品 购 销 合 同 公 司 向 汕 头 市 创 美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5ml 莎 普 爱 思 苄 达 赖 氨 酸 滴 眼 液,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4,800,000 元 ( 含 税 ) ( 三 ) 采 购 合 同 1 公 司 与 浙 江 正 方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 现 更 名 为 优 胜 美 特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 签 订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委 托 生 产 协 议 及 补 充 协 议, 公 司 委 托 浙 江 正 方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公 司 提 供 委 托 生 产 头 孢 克 肟 分 散 片 的 全 套 技 术 和 质 量 文 件, 并 对 生 产 全 过 程 进 行 指 导 和 监 督 合 同 有 效 期 自 浙 江 药 监 局 批 准 之 日 起 二 年 本 委 托 生 产 行 为 已 获 得 浙 江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10 年 4 月 26 日 出 具 的 编 号 为 WT 药 品 委 托 生 产 批 件 批 准 年 12 月 25 日, 公 司 与 湖 南 千 山 制 药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机 械 产 品 买 卖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浙 字 公 司 从 湖 南 千 山 制 药 机 械 股 份 有
308 限 公 司 采 购 用 于 生 产 大 输 液 的 相 关 机 械 设 备,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800 万 元 ( 四 ) 广 告 合 同 年 11 月 18 日, 公 司 与 浙 江 广 播 电 视 集 团 民 生 休 闲 频 道 广 告 部 签 订 电 视 广 告 合 同 广 告 发 布 期 间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为 浙 江 广 播 电 视 集 团 民 生 休 闲 频 道,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635 万 元 年 12 月 9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舜 风 国 际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电 视 ( 广 播 ) 广 告 发 布 合 同 广 告 发 布 期 间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为 山 东 齐 鲁 电 视 台,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万 元 年 12 月 9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舜 风 国 际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电 视 ( 广 播 ) 广 告 发 布 合 同 广 告 发 布 期 间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为 山 东 卫 视,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万 元 年 12 月 10 日, 公 司 与 广 东 凤 凰 传 说 整 合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广 告 发 布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2012ZHCM011, 广 告 发 布 期 间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广 告 发 布 区 域 为 广 东 广 西 河 南 四 川 重 庆 天 津 江 苏,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5, 万 元 年 12 月 15 日, 公 司 与 吉 安 凤 凰 传 说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乙 方 ) 签 订 广 告 发 布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2012JAFH009, 广 告 发 布 期 间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广 告 发 布 区 域 为 江 西 陕 西 辽 宁 湖 南,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1, 万 元 6 公 司 与 浙 江 广 播 电 视 集 团 教 育 科 技 频 道 签 订 电 视 广 告 承 揽 合 同 广 告 发 布 期 间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为 浙 江 广 播 电 视 集 团 教 育 科 技 频 道,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900 万 元 ( 五 ) 施 工 合 同 年 11 月 23 日,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浙 江 港 城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承 包 人 ) 就 公 司 新 厂 区 建 设 项 目 (Ⅰ 标 段 )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 程 内 容 为 1# 制 剂 大 楼 科 研 大 楼 及 部 分 附 属 工 程 合 同 金 额 暂 估 为 3,000 万 元, 工 程 款 按 照
309 形 象 进 度 支 付 年 11 月 23 日,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浙 江 华 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承 包 人 ) 就 公 司 新 厂 区 建 设 项 目 (Ⅱ 标 段 )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 程 内 容 为 2# 制 剂 大 楼 办 公 大 楼 及 附 属 工 程 合 同 金 额 暂 估 为 3,000 万 元, 工 程 款 按 照 形 象 进 度 支 付 ( 六 ) 保 荐 协 议 和 承 销 协 议 本 公 司 与 华 龙 证 券 于 2011 年 5 月 26 日 签 署 了 保 荐 协 议 和 承 销 协 议, 约 定 由 华 龙 证 券 担 任 公 司 本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保 荐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华 龙 证 券 及 其 组 织 的 承 销 团 对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实 行 余 额 包 销, 公 司 将 按 协 议 约 定 支 付 保 荐 费 和 承 销 费 ; 保 荐 人 在 保 荐 期 内, 对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进 行 督 导, 督 导 公 司 履 行 规 范 运 作 信 守 承 诺 信 息 披 露 等 义 务 三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等 不 存 在 涉 及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310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董 事 签 名 : 陈 德 康 胡 正 国 王 友 昆 汪 为 民 姚 洁 青 王 春 燕 濮 文 斌 王 虎 根 监 事 签 名 : 赵 苏 靖 徐 君 燕 缪 跃 英 徐 俊 发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吴 建 国 陈 伟 平 张 群 言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年 月 日
311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项 目 协 办 人 : 李 懿 保 荐 代 表 人 : 王 新 强 王 保 平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晓 安 华 龙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盖 章 ) 年 月 日
312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陈 巍 经 办 律 师 : 陈 鹏 负 责 人 : 韩 炯 通 力 律 师 事 务 所 ( 盖 章 ) 年 月 日
313 四 审 计 机 构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鉴 证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鉴 证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傅 芳 芳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严 善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少 先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年 月 日
314 五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鉴 于 : 1 浙 江 勤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于 年 月 日 更 名 为 坤 元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2 坤 元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继 承 浙 江 勤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一 切 之 权 利 和 义 务 现 声 明 如 下 :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评 估 师 : 严 加 胜 经 办 注 册 评 估 师 : 韩 桂 华 法 定 代 表 人 : 俞 华 开 坤 元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年 月 日
315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傅 芳 芳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严 善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少 先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年 月 日
316 第 十 七 节 附 录 和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资 料 外, 公 司 将 整 套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及 其 他 相 关 文 件 作 为 备 查 文 件, 供 投 资 者 查 阅 有 关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如 下 : 1 发 行 保 荐 书 ; 2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3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4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5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6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7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8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9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查 阅 时 间 及 地 点 1 查 阅 时 间 : 上 午 9:00 11:30 下 午 13:00 16:30 2 查 阅 地 点 : (1) 发 行 人 : 浙 江 莎 普 爱 思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浙 江 省 平 湖 市 城 北 路 甪 棉 巾 桥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吴 建 国 (2)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华 龙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源 深 路 235 号 3 楼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王 新 强 王 保 平 朱 翔 坚 李 懿 张 叶 平
益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doc
吉 林 省 集 安 益 盛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JILIN JIAN YI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 住 所 : 吉 林 省 集 安 市 文 化 东 路 17-20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28 号 民 生 金 融 中 心 A 座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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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及 发 行 公 告 吉 林 紫 鑫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省 柳 河 县 英 利 路 88 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爱 河 桥 路 28 号 第 一 章 及 发 行 公 告 声 明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 申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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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OO 1 ------------------------------------------33 ---------------------46 ---------------------------710 ---1113 ------------------------------------1416 ------------------------------1717 ---------------------------------------1831
株 洲 千 金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湖 南 省 株 洲 市 荷 塘 区 金 钩 山 路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封 卷 稿 ) 主 承 销 商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江 苏 大 厦 A 座 )
株 洲 千 金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1800 万 股 A 股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发 行 字 [2004]14 号 文 核 准, 株 洲 千 金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将 于 2004 年 2 月 26 日 采 用 全 部 向 二 级 市 场 投 资 者 定 价 配 售 方 式 首 次 公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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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康 惠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ANXI KANGHUI PHARMACEUTICAL Co.,Ltd. ( 住 所 : 陕 西 省 咸 阳 市 彩 虹 二 路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住 所 :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东 城 根 上 街 95 号 ) 陕 西 康 惠 制
发 行 概 况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Shouxiangu Pharmaceutical Co., Ltd. ( 武 义 县 壶 山 街 道 商 城 路 10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住 所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26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976 公 司 简 称 : 健 民 集 团 健 民 药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2015
表 二 2015 年 度 洱 源 县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收 入 执 行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财 政 决 算 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30,938 税 收 收 入 21,085 增 值 税 2,248 国 内 增 值 税 1,812 国 有 企 业 增 值 税 298 集 体 企 业 增 值 税 15 股 份 制 企 业 增 值 税 1,137 联 营 企 业 增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员会()
附 件 序 区 政 府 办 ( 共 16 项 ) 1 全 省 性 以 外 的 宗 教 团 体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接 收 国 ( 境 ) 外 捐 款 审 批 (10-20 万 ) 行 政 许 可 2 对 有 关 违 法 进 行 宗 教 活 动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3 对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的 违 法 行 为 的 处 罚 4 对 非 宗 教 团 体 非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组 织 举
5 3 D D D D0200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3 (602) 1 1 D01001 2 2 D01002, 3 1 D02018 4 2 D0201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5 3 D02020 6 4 D02021 7 5 D02022 8 6 D0200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OO 2002 1.1.3.5.7.....8....10 11.... 16 17....19 19-1 - 2002 () LTD NORTHEAST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37 024-25806664 024-25806664 [email protected] 37 110026 [email protected]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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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Jointow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汉 阳 区 龙 阳 大 道 特 8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26 层 ) 1-1-1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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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70) 2010 UPGRADING CONSOLIDATION DEVELOPMENT 1 2 12 17 18 19 21 23 24 141 2801-2805 183 17 1712-16 00570 http://www.winteamgroup.com 1 37.8%4.3780 11.7% 6,605 2,9050.7% 1.74 12.6% 60 2009 3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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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AN(FUJIAN)PHARMA CO., LTD. ( 厦 门 市 湖 里 区 安 岭 路 1004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住 所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 26 层 声 明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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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 江 省 台 州 市 黄 岩 区 北 院 路 888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ssence Securities Co., Ltd.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 元 )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998 公 司 简 称 : 九 州 通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1 / 180 公 司 代 码 :600998 公 司 简 称 : 九 州 通 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1) 具 有 药 物 制 剂 生 产 及 车 间 管 理 知 识 (2) 具 有 本 专 业 类 别 高 技 能 专 门 人 才 所 必 需 的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和 人 文 知 识 (3) 具 有 本 专 业 所 必 需 的 公 共 英 语 知 识 和 专 业 英 语 知 识 (4) 具
专 业 名 称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药 物 制 剂 技 术 专 业 教 学 标 准 药 物 制 剂 技 术 专 业 代 码 530305 招 生 对 象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毕 业 生 或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制 与 学 历 三 年 专 科 就 业 面 向 一 初 始 岗 位 群 从 事 药 物 制 剂 生 产 药 品 生 产 技 术 管 理 药 品 质 量 控 制 验 证 等 岗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5 年 4 月, 公 司 启 动 新 三 板 业 务 10 月 28 日, 大 唐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内 蒙 古 大 唐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内 蒙 古 大 唐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公 告 编 号 :2016-007 大 唐 药 业 NEEQ : 836433 内 蒙 古 大 唐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Inner Mongolia Grand Pharmaceutical Co., Ltd. 年 度 报 告 2015 1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5 年 4 月, 公 司 启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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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贵 阳 新 天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uiyang Xintian Pharmaceutical Co.,Ltd. ( 贵 阳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新 添 大 道 114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81 号 华 贸 中 心 德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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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前 言 第 一 章 香 港 中 醫 藥 發 展 的 歷 史 背 景 一 歷 史 淵 源 二 中 醫 藥 發 展 的 概 況 1. 香 港 市 民 普 遍 使 用 中 醫 藥 2. 香 港 中 醫 師 行 醫 的 基 本 情 況 3. 中 醫 藥 教 育 培 訓 4. 香 港 的 中 藥 資 源 及 中 藥 貿 易 5. 香 港 中 藥 的 零 售 批 發 及 生 產 第 二 章 積 極 籌
2003 2003 8 25 2003 2003.3.3 1... 3 2....4..5...6...6...8..11. 48. 2 2003 1.1 1.2 1.3 1.4 2.1 NORTHEAST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000597 37 110026 WWW.NEGPF.COM.CN [email protected] 37 024-25806664
募集说明书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依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 ) 2
2014 2014 2015-007 2015 03 1 2014 2014 12 31 10 1.70 0 ( ) 2 2014 2014... 1... 6... 6... 8... 10... 30... 37... 42... 43... 53... 58... 60... 178 3 2014 CFDA / / / GMP 2014 2014 1 1-2014 12 31 Good Manufacture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3368 公 司 简 称 : 柳 州 医 药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1 2 3 [1999]09 4100001004818 2000 9 10 4000 2000 10 18 Henan Lingrui Pharmaceutical Co., Ltd. 232 465550 10036 4 10036 19013400 18.95% 15090000 15.04% 11280520 11.24% 6639600 5 6.61% 6000000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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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业 板 风 险 提 示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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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589,565 508,397 16.0% 314,540 280,366 12.2% 101,721 43,561 133.5% 77,967 36,480 113.7% 161,042 (51,670) 411.7% 4.37 2.05 113.2% 2.50 1 3 589,565 508,397 (275,025) (228,031) 314,540 280,366 4 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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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省 西 点 药 业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Jilin Province Xidian Pharmaceutical SciTech Development Co., Ltd ( 吉 林 省 磐 石 经 济 开 发 区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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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上海中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说明书
推 荐 人 通 化 双 基 证 券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目 录 释 义... 1 第 一 章 声 明... 3 第 二 章 风 险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4 一 风 险... 4 (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的 风 险... 4 ( 二 ) 公 司 治 理 的 风 险... 4 ( 三 ) 产 品 质 量 的 风 险... 5 ( 四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5 3 4 6 8 9 14 ( ) 18 55 2 2005 3 2005 ZHEJIANG KAN SPECIALITIES MATERIAL CO., LTD. 002012 108 108 323300 www.zjkan.com [email protected] 108 0578-8128682 0578-8123717 [email protected] 0578-8128682
食 品 概 論 - 食 品 加 工 行 業 的 認 識 一 食 品 與 食 物 食 品 是 提 供 人 體 營 養 的 主 要 來 源, 大 部 分 來 自 於 農 業 產 物 的 有 機 物, 各 種 食 品 有 其 不 同 的 營 養 成 分 與 特 性 食 品 與 食 物 之 意 義 有 何
目 錄 課 程 內 容 食 品 概 論 - 食 品 加 工 行 業 的 認 識... 2 中 式 米 食 類... 3 中 式 麵 食 類 Ⅰ... 4 中 式 麵 食 類 Ⅱ... 5 烘 焙 - 麵 包 類 Ⅰ... 7 烘 焙 - 麵 包 類 Ⅱ... 9 烘 焙 - 麵 包 類 Ⅲ... 10 烘 焙 - 蛋 糕 類... 11 烘 焙 - 西 點 製 作... 15 食 品 概 論 - 食
Microsoft Word - Some_regulation_on_drug_bulk_pruchasing.doc
关 于 印 发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工 作 规 范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及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卫 生 厅 ( 局 ), 计 委 ( 物 价 局 ), 经 贸 委, 药 品 监 管 局, 中 医 药 局, 纠 风 办 : 上 海 会 议 以 来,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试 点
bnbqw.PDF
1 2 ( ) ( 3,956,424,598.96 3,759,181,789.81 3,770,902,604.23 5.25% 4,034,773,517.03 4,064,957,672.94 4,066,031,765.87-0.74% 7,242,241,407.50 6,943,135,944.56 6,958,987,345.18 4.31% 2,528,876,071.85 2,435,374,4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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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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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浮山百草油 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 在刚刚揭晓的由国务院颁布的第三批国家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 罗浮山百草油成功入选 评审专家认为 罗浮山百草油能够入选 名 录 在于其继承了数千年中医药理论及道家文 化 运用最严格的质量标准和监控方法 在南蛮瘴 气之地具有特殊疗效 代表着南药中药制剂的最 高品质 罗浮山百草油的历史可追溯 到我国 000 多年前的东晋 相传 据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 毒 消肿止痛的作用
成都市人民政府文件
成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成 府 发 2004 14 号 成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市 政 府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集 中 办 理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和 其 他 手 续 的 公 告 的 通 知 各 区 ( 市 ) 县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 现 将 成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市 政 府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集 中 办 理 行 政 审
( )
000809 ST 2005 004 ( ) 2004 00 ( ) 2004 3 3 4 5 8 11 12 13 19 20 22 38 2 ( ) 2004 ( ) 2004 ( ) SICHUAN JOINT-WIT MEDICAL &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O., LTD JOINT-WIT MEDICAL 30 (028)87503810 (028)8750986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2003 2003 7 19 2003...1...1...2...3...4...8...11...51 1 2003 TIANJIN TASLY PHARMACEUTICAL CO., LTD. 600535 300402 http://www.tasly.com.cn [email protected] 1 022-26736999 022-26736721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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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汉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和 规 范 区 级 权 力 清 单 的 通 知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以 及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推 行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权 力 清 单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中 办 发 2015 21 号 ) 省 委
2014 2
2014 600329 2014 1 2014 2 2014...4...5...6...8...18...36...40...41...42...141 3 2014 A S 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CNAS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4 2014 TIANJIN
Microsoft Word - 兵团精神全文
意 见 : 一 代 前 言 中 应 加 上 : 邓 小 平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的 同 志 们, 你 们 在 新 疆 的 业 绩, 党 中 央 不 会 忘 记 你 们, 全 国 人 民 不 会 忘 记 你 们 的 论 述, 江 泽 民 关 于 三 个 放 到 的 论 述 和 四 个 模 范 的 论 述 和 胡 锦 涛 关 于 兵 团 是 党 中 央 治 国 安 邦 的 战 略 决 策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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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代 码 :600671 公 司 简 称 : 天 目 药 业 杭 州 天 目 山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2003半年报正本.PDF
1 2 ---------------------------------------------------------------4 ------------------------------------------6 ---------------------------------------7 ---------------------------------------------------------8
600422 2004 2004... 1... 1... 2... 5... 11... 20... 22... 24... 38... 39...... 1 2004 1 2 3 4 1 KUNMING PHARMACEUTICAL CORP. KPC 2 3 166 E-mail [email protected] 166 0871-8324311 0871-8324311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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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2,350 200 GMP : C A 2 3 4 8 18 21 35 42 44 45 46 48 49 51 53 109 1 141 2801-2805 (852) 2854 3393 (852) 2544 1269 [email protected] 00570 10 8 183 17 1712-16 http://www.winteamgroup.com
2002 2002
JILIN HENGHE PHARMACEUTICAL CO., LTD 2002 2002 1 1 2 3 5 7 9 11 20 22 25 25 JILIN HENGHE PHARMACEUTICAL CO., LTD HHP 0432 4831982 0432 4831887 0432 4841728 99 [email protected] 99 99 132012 [email protected]
招股说明书.PDF
1 1. 2. 3. 4. 1. 2. 3. 4. 5. 1. 2. 3. 1. 2. 1. 2. 3. 1. 2. 3. 1. 2. 3. 4. 1. 2.. 3. 4. 5. 6. 7. 8. 3 1. / 2. / 3. [2001]24 2000 9 30 * 2000 1-9 958 4 2000 2218 2000 1-9 CO 2 1974 GMP
2003 1 2003 2003 2003 2003 2 2003 2003 2003 2003 2003 216,908.54 8.90% 100,071.86 16.70% 2003 2002 216,908.54 199,184.58 17,723.96 8.90% 100,071.86 85,755.00 14,316.86 16.70% 36,702.59 33,022.18 3,680.41
无命题1(copy)
齐 心 协 力 共 绘 蓝 图 目 前, 全 公 司 关 注 的 新 版 GMP 达 标 改 造 项 目 正 处 在 施 工 图 设 计 阶 段 在 公 司 生 产 物 流 质 检 研 究 所 及 其 它 部 门 的 协 助 下, 设 计 院 已 经 完 成 了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初 步 设 计 工 艺 平 面 图 总 平 高 山 仰 首, 大 海 扬 波, 大 地 溢 满 了 新 世 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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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坤 爱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周 浦 镇 天 雄 路 588 弄 1-28 号 13 幢 205 室 )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主 办 券 商 (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湖 东 路 268 号 ) 二 O 一 六 年 七 月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化 粧 品 衛 生 管 理 條 例 暨 相 關 法 規 彙 編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1 序 言 近 十 年 來, 政 府 挹 注 大 量 人 力 及 物 力, 致 力 於 生 醫 產 業 之 發 展, 在 為 國 人 健 康 把 關 同 時 兼 顧 促 進 產 業 之 前 提 下, 須 有 一 具 備 完 整 組 織 及 功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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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 - 2002-2 - 2002.. - 3 - 2002-4 - 2002-5 - 2002-6 - 2002-7 - 2002 2001 7 2 22726031 19.74% [2002]526 [2002]439-8 - 2002-9 - 2002-10 - 2002-11 - 2002 2002 2678 8989 2001 2758 44.26% - 12 - 2002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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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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