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然災害及火災之通報流程 ( 圖 2.4.3-A5) 地震 颱風 水災坡地災害 火災發生 學校校安中心 災害分級 甲級 15 分鐘內電話通知 2 小時內網路上傳通報內容 乙級 12 小時內電話通知 12 小時內網路上傳通報內容 丙級 2 週內網路上傳通報 縣政府教育局教育部校安中心相關主管單位 圖 2.4.3-A5 天然災害及火災之通報流程圖
二 實驗室與實習場所災情通報 (2.4.3-A1 圖 2.4.3-A7.2): 實驗場所事故發生 校區警衛室 實驗場所負責人 系所主任 校區值日教官 校內環保暨安衛單位 院長 家屬 學校生活輔導組或學校災害處理中心 校區緊急應變小組 校長 學務長 學校生活輔導組 縣市環保局 教育部校安中心 縣市勞檢單位 圖 2.4.3-A7.1 一般學校緊急事故之應變通報程序
狀況發生 現場老師通知實驗室助理 有人受傷 可自行處理 不能自行處理 場老師指導學生採取應變措施 狀況處理 實驗室助理通知系主任 警衛室 環安單位 地區消防隊 現場人員採取緊急措施 災情控制 警衛室廣播災變現場人員撤離 成立 ERT 小組 將受傷人員送至醫療救護中心進行救護 相關人員召開會議 1. 事故檢討並研議改進措施 2. 填寫事故通報表及處理記錄表 ERT 成員依據任務實施救災 視情況送醫治療 地區消防隊抵達本校執行救災任務 災情控制 通報中心組長, 利用廣播系統向校內廣播, 災害狀況解除 由總指揮官協同相關單位 消防隊 警察局及勞檢單位等, 進入災害現場進行原因分析 拍照存證 公關組對外發佈新聞稿 進行災後復原工作 相關人員召開會議 1. 事故檢討並研議改進措施 2. 填寫事故通報表及處理記錄表 圖 2.4.3-A7.2 實驗室與實習場所緊急事故之應變通報作業流
三 地震災害緊急應變 疏散流程 (2.4.4-A1 圖 2.4.1-A12) 地震發生 學校校安中心 災害分級 甲級 15 分鐘內電話通知 2 小時內網路上傳通報內容 乙級 12 小時內電話通知 12 小時內網路上傳通報內容 丙級 2 週內網路上傳通報 縣政府教育局教育部校安中心相關主管單位 圖 2.4.1-A11 地震災害緊急應變流程圖 地震發生 疏散 指揮官判斷災情決定發布緊急避難或疏散 疏散 各班上課老師確認學生安全無虞 就地作避難動作 依照指定的疏散路線到指定的避難地點 系主任安撫學生等待指示 各系主任分發緊急識別卡 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 圖 2.4.1-A12 地震災害緊急疏散流程圖
四 2.4.4-A2 颱洪災害緊急應變 疏散流程 ( 圖 2.4.4-A21 圖 2.4.4-A22) 颱洪災害發生 非假日 假日 校長判斷情勢發布緊急應變 休假教職員工應儘快返校 通報 縣政府教育局教育部校安中心 輪值人員向校長通報並先作臨時應變 校長返校並視災情聯絡相關應變人員到校 教職員工向所屬領隊報到 各系主任執行緊急應變動作 應變人員到校並向領隊報告 開始緊急應變程序 圖 2.4.4-A21 颱洪災害緊急應變流程圖 氣象局發佈強烈颱風警報或停課指示 指揮官發佈緊急避難或疏散 疏散 避難 各班上課老師確認學生安全無虞 就地作避難動作 ( 將學生收容至建築物二樓以上 ) 依照指定的疏散路線將學生進行疏散 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 圖 2.4.4-A22 颱洪災害緊急避難疏散流程
五 2.4.4-A3 坡地災害緊急應變流程 ( 圖 2.4.4-A31 圖 2.4.4-A32) 坡地災害發生 非假日 假日 校長判斷情勢發布緊急應變 休假教職員工應儘快返校 通報 縣政府教育局教育部校安中心 輪值人員向校長通報並先作臨時應變 校長返校並視災情聯絡相關應變人員到校 教職員工向所屬領隊報到 各系主任執行緊急應變動作 應變人員到校並向領隊報告 開始緊急應變程序 圖 2.4.4-A31 坡地災害緊急應變流程 臨災戒備 災害應變程序 災情通報 避難疏散之規劃與執行 緊急救護與救助 毀損建物與設施之警戒標示 圖 2.4.4-A32 坡地災害緊急避難疏散流程
六 校園火災及爆炸緊急應變流程 ( 圖 2.4.4-B2) 火災狀況發生 發現者在災害現場 可自行撲滅滅火處理 發現者不在災害現場 火警系統測知 火警系統誤動人員誤觸人員發現火或煙 火警鈴作響 按警報系統 全區撤離 依受信總機所顯示之警報區由臨近地區人員或由警衛通報該區人員作警報確認 有人受傷 回報警衛室 火災 現場人員視狀況採取急救措施 警衛室廣播警報為勿警人員復歸 醫護人員救護或送醫治療 通知安衛管理單位 一階 確認所有人員逃生及撤離 有爆炸之虞 可自行撲滅 滅火並通報災害場所主管 現場監控 通知安衛主管並作災害調查與探討 3. 通知警衛室 1. 通知災害場所主管 2. 打 119 通知消防隊 1. 由警衛進行全性性廣播 2. 由警衛與消防隊作確認 3. 通報該區 ERT 啟動 4. 關閉災區電源及瓦斯 區域 ERT 成員依任務實施災害應變
圖 2.4.4-B2 校園火災緊急應變流程 -1 二階 災害區域現場指揮官接手 ( 進入災區之人員應穿著防護設備 ) 通報中心尋求外部支援器材及設備 依災害發生區狀況通知人員進行配合支應變計畫 醫護組集合待命 搶救組視狀況派一組人員進入災區搜救人員 避難引導組引導人員避難 管制組管制災區出入口並引導消防隊進入 搶救組搶救災區器材或設備 消防組進行滅火 回報受傷人數 持續有火 持續有火 圖 2.4.4-B2 校園火災緊急應變流程 -2
三階 總指揮官接手 通報中心通報相關主管單位消防 : 環保 : 勞檢 : 教育部 : 縣政府 : 搶救人員撤退 ERT 指揮官及各組長協助消防隊瞭解各種資訊 消防隊接管 通知外部救災支援單位 1. 區域縣防災中心 2. 地區緊急應變諮詢小組 3. 毒物諮詢中心 4. 其他 滅火 撲滅 持續排煙 持續監控以確認會有復燃之虞 災區環境監控管制進出 搶救組及安衛管理人員進行巡視, 並由外部支援救災單位進行環境測定 排除 評估現場危害物降低至安全值以內 狀況解除由指揮官下達解除令, 由警衛廣播 ( 解除 ) 災區現場管制 非災區現場人員復歸 安衛人員會同環保單位進行事故調查 復原現場 清點損失 填報事故通報單 事故處理記錄表 圖 2.4.4-B2 校園火災緊急應變流程 -3
七 校園爆炸緊急應變流程 ( 圖 2.4.4-B3) 爆炸災害發生 1. 發現者按警鈴 2. 通報警衛室 3. 通知安衛管理單位 全區撤離 安衛管理單位攜帶資訊至現場 確認狀況 有人受傷 引起火災 引起化學品洩漏 判定有二次爆炸之虞 現場急救人員採取急救措施 進入火災應變一階流程 進入化學品洩漏應變流程 非災害現場人員復歸 災害現場管制 1. 通報該區 ERT 啟動 2. 現場管制 3. 請求外部救災單位支援 將傷患送至健康中心或送醫治療 非災害現場人員復歸 應變行動終止 災害現場管制 搶救組及安衛管理人員進行巡視, 並由外部支援單位進行環境測定 排除 評估現場危害物降至安全值以內 狀況解除由總指揮官下達解除令, 由警衛廣播 ( 解除 ) 公關對外公佈初步狀況 填報事故通報單事故處理記錄表 復原現場 清點損失 安衛人員會同環保單位進行事故調查 圖 2.4.4-B3 校園爆炸緊急應變流程
八 化學品洩漏緊急應變流程 ( 圖 2.4.4-B4) 化學品洩漏發生 * 化學品洩漏可自行處理之定義 : 1. 少量洩漏 2. 洩漏化學物無後續反應之可能性 * 化學品洩漏無法自行處理之定義 : 1. 大量洩漏 2. 持續洩漏 發現者在現場 可自行處理 通知災害現場主管或警衛 1. 通知安衛單位 2. 災害現場全員撤離 3. 災區 ERT 啟動 通報現場主管 1. 確認洩漏物 2. 查閱 MSDS 洩漏處理 洩漏廢棄物處理 現場主管確認無誤 有人受傷 醫護組待命 現場指揮官確認狀況 * 搶救組依災害狀況進行搶救及回報 管制組進行管制 填報 : 1. 事故通報單 2. 事故處理記錄表 醫護組進行傷者救護或送醫治療 狀況解除 請求外部救災單位支援 非災害現場人員復歸 災害現場管制 安衛人員會同環保單位進行事故調查 * 搶救組之資格限制 : 1. 防護具的使用 2. 熟悉搶救原則 * 搶救組需確認災害等級 (A.B.G.D) 使用適當防護衣及洩漏處理器 1. 復原現場 2. 清點損失 3. 洩漏廢棄物處理 填報 1. 事故通報單 2. 事故處理記錄表 圖 2.4.4-B4 化學品洩漏緊急應變流程
九 氣體洩漏緊急應變流程 ( 圖 2.4.4-B5) 氣體外洩發生 發現者在現場 可自行處理 * 判斷毒性決定處理方式 氣體洩漏偵測警報系統作響 氣體洩漏警報系統誤動作響 附近人員聽到響聲或有異味 通知警衛或現場主管至現場確認 有人受傷 * 毒性或窒息性氣體大量外洩危及附近區域人員生命 通知安衛管理單位攜帶 MSDS 及相關物質資料清單至現場 可自行處理 現場人員視狀況採取急救措施 由學校救護人員急救或送醫治療 少量毒性氣體 窒息性氣體 引起火災引起爆炸毒性氣體 進入火災應變二階流程 進入火災應變二階流程 穿戴適當 PPE 止洩 進行通風換氣或穿戴 SCBA 止洩 有標準設備器材專業處理者 全區撤離 進行環境測定 排除 區域 ERT 成員依任務實施災害應變 災害區域現場指揮官接手 評估現場危害物降至安全值以下 狀況解除 事故調查 復現場 清點損失 填報事故通報單 事故處理報告表 圖 2.4.4-B5 氣體洩漏緊急應變流程 -1
通報中心尋求外部支援器材及設備 依災害發生區狀況通知 ERT 人員進行配合之應變計畫 醫護組集合待命 搶救組視狀況派 1 組人員進入災區搜救人員 避難引導組引導人員避難 管制組管制災區出入口並引導消防隊進入 搶救組搶救災區器材或設備 發現者在現場 回報受傷人數 總指揮官接手 通報中心通報相關主管機關消防 : 環保 : 勞檢 : 教育部 : 縣政府 : 搶救人員撤退 ETR 指揮官及各組長協助消防隊瞭解各種資訊 通知外部救災支援單位 1. 區域縣防災中心 2. 地區緊急應變諮詢小組 3. 毒物諮詢中心 4. 其他 消防隊接管 災區環境監控 管制進出 搶救組及安衛管理人員待命協助, 並由外部支援救災單位進行環境測定 災害持續擴大 狀況解除由總指揮官下達解除令, 由警衛廣播 ( 解除 ) 公關對外公佈初步狀況 非災區現場人員復歸 災區現場管制 通知勞安人員及環保單位 事故調查 復原現場 清點損失 填報事故通報單 事故處理報告表 圖 2.4.4-B5 氣體洩漏緊急應變流程 -2
十 機械災害緊急應變流程 ( 圖 2.4.4-B6) 機械災害發生 發現者在現場 1. 尋求他人協助 2. 通報處理 3. 停止機械運轉 可自行停止機械運轉 可自行處理 1. 尋求他人協助 2. 通報處理 通報並急救送醫 急救送醫 現場主管及安衛管理單位進行事故調查 填報 1. 事故通報單事故處理記錄表 圖 2.4.4-B6 機械災害緊急應變流程
十一 電器災害緊急應變流程 ( 圖 2.4.4-B7) 電氣災害發生 可自行斷電處理 通知警衛或現場主管 確認狀況 人員受傷 火災 爆炸 移除電源 通知現場主管及安衛管理單位進行事故調查 進入火災應變流程 進入爆炸應變流程 現場急救 填報 1. 事故通報單事故處理記錄表 送醫治療 圖 2.4.4-B7 電氣災害緊急應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