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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事 務 局 目 錄 ( 一 ) 勞 工 事 務 局 工 作 範 疇... P.2 ( 二 ) 工 作 亮 點... P.3-6 ( 三 ) 工 作 概 況... P.7-18 ( 四 ) 交 流 活 動 剪 影... P.19-20 ( 五 ) 2013 年 統 計 數 據... P.21-32 第 1 頁

勞 工 事 務 局 ( 一 ) 勞 工 事 務 局 勞 工 事 務 局 是 負 責 協 助 制 定 及 執 行 勞 動 就 業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及 職 業 培 訓 政 策 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共 部 門 我 們 的 抱 負 使 命 和 價 值 觀 1. 抱 負 : 以 民 為 本, 為 市 民 提 供 最 優 質 的 服 務 2. 使 命 : 營 造 和 諧 的 勞 資 關 係 提 升 人 力 資 源 素 質 促 進 勞 動 力 資 源 的 有 效 運 用 推 動 職 業 健 康 安 全 的 發 展 3. 價 值 觀 : 公 僕 精 神 誠 信 可 靠 公 正 嚴 明 專 業 精 神 熱 心 有 禮 我 們 的 職 責 1. 促 進 對 勞 動 就 業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及 職 業 培 訓 的 社 會 環 境 的 分 析 及 研 究, 以 便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社 會 及 經 濟 政 策 總 方 針 內 訂 定 勞 動 政 策 的 措 施 ; 2. 協 調 為 執 行 勞 動 政 策 所 開 展 的 活 動, 並 致 力 促 進 就 業 及 職 業 培 訓 ; 3. 透 過 與 涉 及 勞 動 關 係 發 展 的 社 會 夥 伴 經 常 保 持 對 話, 致 力 於 勞 動 關 係 的 發 展 ; 4. 負 責 執 行 並 跟 進 與 勞 動 關 係 及 勞 動 條 件 有 關 的 行 政 或 立 法 措 施 ; 5. 開 展 提 高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意 識 的 活 動, 並 推 行 該 範 疇 內 的 適 當 措 施 ; 6. 促 進 與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內 外 的 公 共 部 門 公 共 或 私 人 實 體 在 勞 動 範 疇 內 的 交 流 及 合 作 ; 7. 推 廣 及 執 行 適 用 於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制 定 的 規 範 第 2 頁

工 作 亮 點 ( 二 ) 工 作 亮 點 1. 提 供 針 對 性 就 業 服 務, 推 動 人 資 向 上 流 動 1.1 轉 介 條 件 合 適 的 求 1.2 邀 請 專 業 講 師 為 職 者 參 加 大 型 工 程 中 壯 年 人 士 及 新 項 目 的 招 聘 會, 並 來 澳 人 士 開 辦 面 派 員 出 席 大 型 企 業 試 技 巧 工 作 坊, 的 招 聘 活 動, 以 瞭 教 授 人 際 溝 通 技 解 招 聘 情 況 ; 巧, 並 提 供 就 業 市 場 的 最 新 資 訊, 以 提 升 他 們 的 就 業 競 爭 力 和 獲 聘 機 會 ; 1.3 為 青 年 提 供 擇 業 及 就 業 支 援 服 務, 並 舉 辨 模 擬 面 試 工 作 坊, 引 導 青 年 做 好 就 業 準 備 出 席 博 彩 業 招 聘 活 動 面 試 技 巧 工 作 坊 為 青 年 舉 辦 模 擬 面 試 工 作 坊 的 情 況 體 驗 活 分 享 會 動 2. 協 助 殘 障 人 士 融 入 職 場, 舉 辦 暑 期 工 作 體 驗 活 動 舉 辦 暑 期 工 作 體 驗 活 動, 協 助 協 同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9 名 高 中 生, 以 學 習 活 動 方 式, 在 公 開 職 場 中 體 驗 工 作 和 累 積 經 驗 活 動 結 束 後, 5 名 應 屆 畢 業 生 中 有 3 名 獲 提 供 工 作 體 驗 機 會 的 企 業 聘 用 3. 擴 展 技 能 測 試 的 工 種 及 級 別, 提 升 僱 員 專 業 水 平 3.1 開 辦 房 地 產 經 紀 的 補 充 課 程 及 技 能 測 試 為 協 助 房 地 產 中 介 業 務 法 的 實 施, 勞 工 事 務 局 在 2013 年 推 出 房 地 產 經 紀 准 照 補 充 課 程 及 房 地 產 經 紀 技 能 測 試 完 成 課 程 的 人 士 在 申 請 房 地 產 經 紀 准 照 時, 可 獲 豁 免 合 格 完 成 高 中 教 育 及 通 過 房 地 產 經 紀 技 能 測 試 這 兩 項 從 業 要 件 截 至 2013 年 底 共 開 辦 43 期 課 程, 有 1,596 人 完 成 課 程 第 3 頁

工 作 亮 點 房 地 產 經 紀 技 能 測 試 的 合 格 者 皆 獲 發 職 業 技 能 證 明 書, 該 證 明 是 申 請 房 地 產 經 紀 准 照 的 要 件 之 一 截 至 2013 年 底 共 有 970 人 成 功 考 取 房 地 產 經 紀 技 能 證 明 房 地 產 經 紀 准 照 補 充 課 程 3.2 首 次 舉 辦 高 級 維 修 電 工 一 試 兩 證 2013 年 首 次 舉 辦 高 級 維 修 電 工 技 能 測 試, 並 引 入 國 家 職 業 資 格, 讓 考 生 通 過 一 次 考 試 可 同 時 取 得 國 家 職 業 資 格 證 明 及 澳 門 職 業 技 能 證 明 共 有 15 名 本 澳 居 民 通 過 維 修 電 工 一 試 兩 證 的 考 核, 合 格 率 達 94% 房 地 產 經 紀 技 能 測 試 場 地 高 級 維 修 電 工 技 能 測 試 4. 參 加 世 界 職 業 技 能 競 賽 取 得 歷 來 最 佳 成 績, 展 現 人 才 培 訓 成 果 2013 年 7 月, 勞 工 事 務 局 率 團 參 加 在 德 國 萊 比 錫 舉 行 的 第 42 屆 世 界 職 業 技 能 競 賽 澳 門 選 手 表 現 出 色, 在 網 頁 設 計 奪 得 銀 奬, 以 及 在 流 行 時 裝 技 術 電 腦 網 絡 系 統 管 理 資 訊 軟 件 商 業 應 用 花 藝 設 計 機 電 一 體 化 通 訊 網 絡 電 纜 安 裝 等 分 別 奪 得 卓 越 表 現 奬 章, 總 成 績 是 歷 來 最 佳 第 屆 世 界 職 業 技 能 競 賽 澳 門 代 表 團 於 競 賽 場 地 前 留 影 42 第 4 頁

工 作 亮 點 5. 完 善 勞 動 範 疇 法 例, 保 障 勞 資 雙 方 權 益 5.1 修 改 聘 用 外 地 僱 員 法 內 - 俗 稱 過 冷 河 制 度 修 改 第 21/2009 號 法 律 聘 用 外 地 僱 員 法 第 4 條 第 2 款 的 法 案, 於 2013 年 3 月 28 日 獲 立 法 會 細 則 性 通 過, 並 自 4 月 16 日 起 生 效 有 關 修 訂 主 要 包 括 : 將 被 僱 主 以 合 理 理 由 終 止 合 同 的 外 僱 列 入 過 冷 河 範 圍 ( 即 須 經 過 6 個 月 後, 方 可 再 次 取 得 聘 用 許 可 ); 另 外, 規 定 在 約 滿 前 終 止 合 約 且 毋 須 過 冷 河 的 外 僱, 倘 6 個 月 內 再 次 在 澳 受 聘, 只 能 從 事 與 最 近 一 份 職 業 相 同 的 工 作 5.2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制 度 法 律 草 案 獲 立 法 會 一 般 性 通 過 為 進 一 步 有 效 預 防 和 減 少 建 築 業 的 工 作 意 外, 特 區 政 府 制 定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制 度 法 律 草 案, 並 於 2013 年 10 月 30 日 獲 立 法 會 一 般 性 通 過 法 案 強 制 所 有 在 建 築 工 地 或 工 程 地 點 參 與 施 工 的 人 士 均 須 具 備 有 效 的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從 而 確 保 其 具 備 建 築 業 安 全 施 工 的 基 礎 知 識 5.3 最 低 工 資 草 案 公 開 諮 詢 為 研 究 制 定 改 善 低 收 入 僱 員 待 遇 的 措 施, 特 區 政 府 經 綜 合 考 慮 澳 門 的 實 際 情 況 後, 建 議 先 為 物 業 管 理 的 清 潔 及 保 安 等 僱 員 設 立 最 低 工 資, 並 於 2013 年 9 月 30 日 至 11 月 15 日 期 間 進 行 公 開 諮 詢 期 內 共 舉 辦 了 3 場 諮 詢 會, 收 到 1,007 份 書 面 意 見 及 建 議 經 整 理 及 分 析 蒐 集 所 得 的 資 料 後, 特 區 政 府 於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公 佈 了 諮 詢 總 結 報 告, 並 預 計 在 2014 年 展 開 立 法 程 序 舉 辦 公 眾 諮 詢 會 配 合 法 例 實 施, 加 大 職 安 卡 培 訓 力 度 6. 配 合 法 例 實 施 加 大 職 安 卡 培 訓 力 度 為 配 合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制 度 的 推 行, 勞 工 事 務 局 在 2013 年 加 大 對 訓 練 計 劃 資 源 的 投 入, 還 增 設 公 開 試 全 年 參 加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訓 練 課 程 第 5 頁

工 作 亮 點 和 公 開 試 的 總 人 數 較 2012 年 大 幅 增 加 近 一 倍, 達 17,475 人, 共 發 出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16,237 張 自 2002 年 首 辦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訓 練 課 程 至 2013 年 底, 共 有 109,151 人 次 就 讀, 合 格 並 獲 發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的 共 97,335 人 ; 而 在 2007 年 至 2013 年 期 間, 就 讀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重 溫 課 程 的 有 19,738 人 次, 合 格 且 職 安 卡 獲 續 期 的 有 18,824 人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訓 練 課 程 課 堂 情 況 7. 加 強 職 安 健 宣 傳, 以 減 少 工 作 意 外 及 職 業 病 的 發 生 嚴 重 工 作 意 外 新 聞 發 佈 會 7.1 為 加 快 公 佈 嚴 重 工 作 意 外 的 時 間, 在 事 發 日 或 翌 日 將 嚴 重 工 作 意 外 的 初 步 調 查 結 果 以 新 聞 稿 發 佈 ; 並 陸 續 將 嚴 重 工 作 意 外 制 成 分 析 案 例, 上 載 勞 工 事 務 局 網 頁 供 大 眾 閱 覽 7.2 透 過 舉 辦 公 開 比 賽, 奬 勵 和 嘉 許 在 職 安 健 表 現 出 色 的 企 業 和 從 業 員 2013 年 首 次 舉 辦 飲 食 業 職 安 健 獎 勵 計 劃, 並 續 辦 建 造 業 安 全 施 工 獎 勵 計 劃, 均 得 到 業 界 的 熱 烈 響 應 評 審 團 飲 對 食 參 業 賽 職 食 安 肆 健 進 獎 行 勵 現 計 場 劃 評 審 評 建 審 造 團 業 進 安 行 全 工 施 地 工 施 獎 工 勵 安 計 全 劃 評 審 第 6 頁

工 作 概 況 ( 三 ) 工 作 概 況 法 規 進 展 2013 年 勞 工 事 務 局 繼 續 跟 進 以 下 勞 動 法 律 法 規 的 制 訂 修 訂 和 檢 討 工 作 : - 因 勞 動 關 係 而 產 生 的 債 權 的 保 障 勞 動 債 權 保 障 基 金 建 築 工 地 內 的 承 攬 管 理 制 度 非 全 職 工 作 制 度 和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規 章 等 法 規 的 制 定 工 作 ; - 勞 動 關 係 法 聘 用 外 地 僱 員 法 發 出 准 照 予 職 業 介 紹 所 之 制 度 及 工 作 意 外 及 職 業 病 所 引 致 之 損 害 之 彌 補 之 法 律 制 度 等 法 規 的 檢 討 及 修 訂 工 作 2014 年 勞 工 事 務 局 將 全 力 跟 進 物 業 管 理 服 務 中 清 潔 及 保 安 僱 員 最 低 工 資 的 制 定, 以 及 各 項 勞 動 法 律 法 規 的 立 法 及 修 訂 工 作 就 業 服 務 2013 年 勞 工 事 務 局 轄 下 就 業 廳 展 開 了 以 下 工 作 : 1. 接 獲 求 職 登 記 7,424 人 次, 職 位 空 缺 登 記 322,146 個 按 求 職 者 與 僱 主 的 要 求 條 件 進 行 配 對, 錄 得 職 業 轉 介 27,058 次, 當 中 出 席 面 試 共 2,970 人 次, 有 957 人 次 成 功 配 對, 涉 及 82 種 職 業 上 述 的 求 職 登 記 中 有 65 人 次 為 殘 障 人 士, 其 中 成 功 配 對 的 有 44 人 次 2. 就 業 輔 導 方 面, 共 舉 辦 12 場 有 關 職 業 及 就 業 市 場 的 講 座, 有 671 人 次 參 與, 透 過 有 關 活 動 向 青 年 推 廣 職 涯 規 劃 及 擇 業 資 訊 還 為 有 需 要 人 士 舉 辦 了 15 場 模 擬 面 試 工 作 坊, 共 錄 得 74 人 次 參 與 3. 發 出 3,758 份 失 業 津 貼 證 明 書, 涉 及 1,705 人 次 4. 收 到 職 業 介 紹 所 行 政 執 照 的 申 請 個 案 有 237 宗, 包 括 22 宗 新 申 請 128 宗 續 期 78 宗 執 照 之 修 改 及 9 宗 取 消 本 年 度 已 完 成 審 批 的 申 請 個 案 有 225 宗, 包 括 22 宗 新 申 請 120 宗 續 期 74 宗 執 照 之 修 改 及 9 宗 取 消 5. 為 瞭 解 大 型 招 聘 活 動 的 情 況, 派 員 出 席 銀 河 第 二 期 工 程 威 尼 斯 人 第 三 期 地 盤 新 濠 影 匯 金 沙 中 國 美 高 梅 新 濠 鋒 酒 店 及 星 際 酒 店 等 招 聘 活 動 合 共 81 場, 活 動 中 共 有 3,128 名 本 澳 居 民 獲 聘 6. 優 化 職 業 配 對 服 務, 引 進 二 維 碼 招 聘 表 格 的 應 用, 提 升 收 集 僱 主 招 聘 資 訊 的 效 率, 還 透 過 引 入 身 份 證 讀 卡 設 備, 簡 化 求 職 登 記 的 手 續 第 7 頁

工 作 概 況 7. 與 社 會 工 作 局 合 辦 第 五 屆 聘 僱 殘 障 人 士 僱 主 嘉 許 計 劃, 表 揚 本 澳 各 行 業 支 持 聘 用 殘 障 人 士 的 僱 主, 並 向 社 會 宣 傳 殘 障 人 士 的 就 業 能 力 勞 工 事 務 局 在 2014 年 會 積 極 促 進 居 民 就 業, 強 化 對 青 年 及 殘 障 人 士 的 就 業 支 援, 包 括 發 展 青 少 年 職 涯 規 劃 的 輔 導 工 作, 並 舉 辦 模 擬 面 試 工 作 坊, 提 供 面 試 應 對 技 巧 指 導 ; 職 業 康 復 方 面, 繼 續 為 殘 障 學 生 舉 辦 暑 期 工 作 體 驗 活 動, 並 擴 大 參 加 者 的 層 面, 加 強 推 廣 有 關 殘 障 人 士 的 就 業 服 務 和 相 關 政 策, 以 協 助 殘 障 人 士 融 入 就 業 市 場 職 業 培 訓 2013 年 勞 工 事 務 局 轄 下 職 業 培 訓 廳 共 開 辦 405 個 職 業 培 訓 課 程, 學 員 有 9,966 人 次 ( 表 1 及 2), 而 取 得 職 業 技 能 證 明 的 有 1,445 人 次 與 2012 年 比 較, 進 修 培 訓 與 中 壯 年 人 士 就 業 輔 助 培 訓 的 課 程 有 較 大 變 動, 其 中 進 修 培 訓 課 程 數 目 上 升 逾 6 成, 主 要 是 配 合 房 地 產 中 介 業 務 法 的 實 施, 開 辦 了 43 期 房 地 產 經 紀 准 照 補 充 課 程 ; 中 壯 年 人 士 就 業 輔 助 培 訓 課 程 則 大 幅 減 少 約 4 成 半, 原 因 是 為 配 合 經 濟 發 展 需 要 及 協 助 人 資 向 上 流 動, 該 類 課 程 正 逐 步 由 與 技 能 認 證 銜 接 的 培 訓 課 程 取 代 2013 年 職 業 培 訓 廳 的 工 作 如 下 : 1. 學 徒 培 訓 學 徒 培 訓 是 兩 年 全 日 制 課 程, 由 專 業 技 能 培 訓 企 業 實 習 及 文 化 課 程 三 部 份 組 成, 設 有 電 氣 裝 置 電 子 及 通 訊, 以 及 汽 車 機 電 3 個 專 業 課 程 的 畢 業 學 員 除 獲 發 技 能 證 明 書 外, 亦 可 取 得 等 同 高 中 二 年 級 的 學 歷 證 明 培 訓 期 間, 出 席 率 達 80% 或 以 上 的 學 員, 每 月 可 獲 發 最 高 3,500 元 ( 澳 門 元, 下 同 ) 的 培 訓 津 貼 有 33 名 學 員 完 成 課 程, 當 中 16 人 獲 實 習 機 構 聘 用, 而 課 程 結 束 後 一 個 月 內 成 功 就 業 的 學 員 有 25 人, 當 中 從 事 與 課 程 相 關 行 業 者 有 16 人 第 8 頁

工 作 概 況 2. 見 習 技 術 員 培 訓 計 劃 3. 高 等 院 校 畢 業 生 內 地 實 習 計 劃 課 程 以 在 企 業 實 習 為 主, 課 堂 學 習 為 輔 的 方 式 進 行, 為 具 備 工 程 基 礎 技 術 的 年 青 人 提 供 較 深 層 次 的 技 術 培 訓 及 工 作 實 踐 機 會, 以 推 動 更 多 年 青 人 投 身 工 程 行 業 培 訓 期 間, 學 員 可 獲 每 月 最 高 9,000 元 津 貼 2013 年 有 15 名 學 員 完 成 課 程, 課 程 結 束 後 一 個 月 內 成 功 就 業 的 有 12 人 目 的 是 讓 近 兩 年 畢 業 的 高 校 生 到 內 地 大 型 企 業 進 行 為 期 6 個 月 或 以 上 的 實 習, 藉 此 汲 取 工 作 經 驗 擴 濶 視 野 及 體 會 國 情, 創 造 更 廣 濶 的 事 業 發 展 空 間 實 習 期 間, 實 習 生 每 月 可 獲 特 區 政 府 發 放 津 貼 5,500 元 計 劃 於 2013 年 6 月 結 束, 完 成 實 習 19 人, 退 出 1 人 實 習 生 以 選 擇 在 旅 遊 業 實 習 的 最 多, 達 35%, 其 次 是 醫 療 衛 生, 佔 20% 4. 進 修 培 訓 進 修 培 訓 為 從 業 員 提 供 深 化 其 本 業 的 技 能 和 知 識 的 培 訓, 以 助 他 們 向 上 流 動 課 程 中 有 部 分 為 專 業 資 格 認 證 課 程, 協 助 學 員 考 取 本 地 或 國 際 認 可 資 格 的 專 業 證 書, 進 一 步 提 升 競 爭 力 2013 年 已 完 成 開 辦 了 161 個 課 程, 當 中 的 19 個 認 證 課 程 有 結 業 學 員 337 人 次, 成 功 考 取 專 業 認 證 的 有 327 人 次 ( 表 3) 5. 第 二 技 能 培 訓 計 劃 第 二 技 能 培 訓 計 劃 的 目 的 是 鼓 勵 市 民 按 自 身 的 能 力 及 興 趣, 循 序 漸 進 地 發 展 備 用 職 業 技 能, 藉 此 增 加 就 業 的 選 擇 和 出 路 有 關 課 程 分 為 入 門 基 礎 及 進 階 三 個 階 段, 學 員 可 按 自 身 興 趣 先 修 讀 入 門 課 程, 完 成 後 可 繼 續 修 讀 基 礎 及 進 階 課 程 2013 年 已 完 成 的 課 程 有 57 個, 結 業 學 員 共 1,041 人 次 第 9 頁

工 作 概 況 6. 中 壯 年 人 士 就 業 輔 助 培 訓 計 劃 計 劃 的 對 象 為 低 學 歷 就 業 困 難 或 無 法 覓 得 較 理 想 工 作 的 中 壯 年 人 士 課 程 包 括 : 語 言 及 溝 通 能 力 培 訓 資 訊 技 術 應 用 基 礎 培 訓 酒 店 及 飲 食 服 務 培 訓 等 2013 年 已 完 成 的 課 程 有 90 個, 結 業 學 員 共 2,139 人 次 7. 漁 民 休 漁 期 培 訓 計 劃 計 劃 目 的 是 為 減 輕 漁 民 在 長 達 兩 個 半 月 的 休 漁 期 內 全 無 收 入 的 經 濟 壓 力, 以 及 協 助 漁 民 掌 握 其 他 謀 生 技 能, 以 提 升 就 業 競 爭 力 課 程 除 了 海 上 知 識 培 訓 外, 還 提 供 工 程 維 修 酒 店 及 飲 食 業 的 職 業 技 能 培 訓 培 訓 期 間, 學 員 課 堂 出 席 率 如 達 70%, 便 可 獲 發 培 訓 津 貼, 按 出 席 率 計 算 最 高 可 達 7,000 元 8. 職 業 技 能 測 試 試 前 研 習 班 2013 年 共 開 辦 18 個 課 程,390 人 次 結 業 為 報 考 職 業 技 能 測 試 人 士 而 設, 課 程 提 供 試 前 重 點 複 習 行 業 最 新 資 訊, 以 及 技 能 測 試 的 流 程 和 規 則 等 全 年 共 開 辦 31 個 課 程, 496 人 次 完 成 培 訓 9. 課 程 監 管 措 施 為 確 保 培 訓 課 程 的 成 效 及 培 訓 資 源 得 到 有 效 運 用, 於 課 程 進 行 期 間, 勞 工 事 務 局 經 常 派 員 視 學 及 核 查 出 勤 情 況, 並 在 課 程 完 結 前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就 導 師 教 學 課 程 內 容 課 室 環 境 及 設 備 教 學 設 備 及 用 具, 以 及 課 堂 紀 律 等 收 集 意 見, 藉 此 不 斷 改 善 課 程 素 質 ( 表 4) 10. 職 業 技 能 測 試 職 業 技 能 測 試 是 一 項 職 業 技 能 水 平 的 考 核 活 動, 透 過 理 論 知 識 考 試 及 / 或 實 際 操 作 考 試, 以 鑒 定 應 試 者 從 事 某 一 職 業 所 掌 握 的 技 術 理 論 及 實 際 操 作 能 力 的 水 平 第 10 頁

工 作 概 況 2013 年 共 有 1,445 人 次 取 得 由 勞 工 事 務 局 發 出 的 職 業 技 能 證 明, 當 中 以 房 地 產 經 紀 及 電 工 等 從 業 員 人 數 佔 最 多, 分 別 為 67% 及 21% ( 表 5) 配 合 人 才 培 養 長 效 機 制 的 構 建, 勞 工 事 務 局 在 2014 年 將 繼 續 為 居 民 提 供 適 切 的 和 多 元 的 職 業 培 訓 課 程, 並 加 強 與 澳 門 周 邊 地 區 在 人 力 資 源 開 發 的 合 作, 將 開 辦 的 大 部 份 培 訓 課 程 逐 步 與 技 能 測 試 銜 接, 協 助 學 員 考 取 職 業 技 能 證 明, 同 時, 研 究 推 出 更 多 工 種 的 技 能 測 試, 以 保 證 從 業 員 的 技 術 質 素 和 促 進 勞 動 人 士 向 上 流 動 勞 動 監 察 勞 工 事 務 局 轄 下 勞 動 監 察 廳 接 受 市 民 對 勞 資 問 題 的 諮 詢 和 投 訴, 並 對 開 立 的 個 案 進 行 調 查 及 證 據 分 析, 對 違 法 行 為 依 法 提 起 法 律 處 罰 程 序 ; 同 時 透 過 巡 查 行 動, 以 監 察 勞 動 法 例 的 遵 守 情 況 2013 年 勞 動 監 察 廳 開 展 了 以 下 工 作 : 1. 諮 詢 服 務 1.1 諮 詢 為 了 讓 有 需 要 的 人 士 瞭 解 勞 動 法 律 與 法 規 的 規 定, 以 及 認 識 其 自 身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安 排 專 業 人 員 執 行 接 待 的 工 作 服 務 時 間 為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7 時 30 分 另 外, 還 設 有 互 動 語 音 應 答 系 統 ( 電 話 : 2840 0333) 以 及 勞 動 關 係 法 諮 詢 服 務 熱 線 ( 電 話 :2871 7810), 接 受 市 民 電 話 查 詢 2013 年 向 親 臨 本 局 諮 詢 的 人 士 提 供 服 務 共 4,975 次, 其 中 僱 主 查 詢 的 有 823 次, 僱 員 查 詢 的 有 4,152 次, 諮 詢 事 項 共 13,101 次 1.2 投 訴 全 年 接 獲 僱 員 認 為 其 權 利 被 損 害 的 投 訴 個 案 有 1,845 宗, 涉 及 僱 員 3,095 人 次 ( 其 中 1,851 人 次 為 本 地 僱 員,1,244 人 次 為 外 地 僱 員 ), 投 訴 事 項 共 7,150 次 2. 監 察 工 作 2.1 勞 資 糾 紛 個 案 2013 年 受 理 個 案 有 2,236 宗, 加 上 在 2012 年 底 未 完 成 需 繼 續 跟 進 的 個 案 963 宗, 合 共 有 3,199 宗 全 年 完 成 處 理 的 勞 資 糾 紛 個 案 有 2,306 宗, 涉 及 1,396 間 企 業 共 有 僱 員 4,233 人 次 對 一 個 或 多 個 事 項 提 出 投 訴 或 舉 報, 總 數 為 9,346 項 次 ( 表 6) 第 11 頁

工 作 概 況 2.1.1 查 處 的 違 法 行 為 -- 處 罰 全 年 涉 及 勞 資 糾 紛 違 法 行 為 的 處 罰 金 額 達 8,322,400 元, 包 括 : (1) 行 政 違 法 涉 及 行 政 違 法 行 為 的 勞 資 糾 紛 個 案 有 220 宗, 處 罰 企 業 170 間, 處 罰 金 額 為 1,133,400 元, 其 中 以 涉 及 未 成 年 人 勞 動 合 同 及 支 付 報 酬 的 方 式 等 事 項 為 主, 分 別 佔 勞 資 糾 紛 個 案 行 政 違 法 總 處 罰 項 次 的 32% 及 24% ( 表 7) (2) 輕 微 違 反 涉 及 輕 微 違 反 的 勞 資 糾 紛 個 案 有 239 宗, 處 罰 企 業 150 間, 處 罰 金 額 為 7,189,000 元, 其 中 主 要 以 因 欠 付 解 僱 賠 償 和 工 資 而 觸 犯 勞 動 關 係 終 止 之 日 起 計 九 個 工 作 日 內, 僱 主 須 全 數 支 付 有 關 僱 員 應 得 的 款 項 之 條 例 被 處 罰 的 情 況 最 多, 佔 勞 資 糾 紛 個 案 輕 微 違 反 總 處 罰 項 次 的 36% ( 表 8) 2.1.2 查 處 的 違 法 行 為 -- 僱 員 債 權 勞 資 糾 紛 個 案 的 調 查 中, 發 現 引 致 僱 員 債 權 的 違 法 行 為 共 涉 及 僱 員 872 人 次 ( 本 地 僱 員 485 人 次, 外 地 僱 員 387 人 次 ), 債 權 總 額 為 19,750,511 元, 其 中 97% 需 經 筆 錄 處 理, 涉 及 金 額 為 19,245,623 元 ( 表 9) 2.2 非 法 工 作 個 案 及 巡 查 行 動 有 關 賭 場 建 築 工 地 及 碼 頭 一 帶 勞 工 事 務 局 分 別 與 司 法 警 察 局 治 安 警 察 局 及 海 關 聯 合 巡 查 2.2.1 巡 查 行 動 2013 年 勞 工 事 務 局 就 打 擊 非 法 工 作 而 獨 立 進 行 的 巡 查 行 動 有 225 次, 聯 同 治 安 警 察 局 等 具 權 限 機 關 進 行 的 巡 查 52 次, 合 共 巡 查 *277 次 ( 表 10) * 2.2.2 非 法 工 作 個 案 2013 年 共 開 立 625 個 非 法 工 作 的 個 案, 加 上 在 2012 年 底 未 完 成 需 繼 續 跟 進 的 個 案 783 宗, 合 共 有 1,408 宗 全 年 完 成 處 理 的 非 法 工 作 個 案 共 519 宗, 涉 及 473 間 企 業 734 人 次 和 728 項 次 2.2.3 查 處 的 違 法 行 為 -- 處 罰 全 年 因 違 反 聘 用 外 地 僱 員 法 或 禁 止 非 法 工 作 規 章 所 科 處 的 罰 款 金 額 為 9,730,000 元, 涉 及 的 僱 主 / 聘 用 實 體 有 259 人 次, 未 獲 許 可 而 為 他 人 提 供 工 作 的 非 居 民 ( 黑 工 ) 有 216 人 次, 為 自 身 利 益 從 事 活 動 的 非 居 民 有 295 人 次 ( 表 11) 第 12 頁

工 作 概 況 2.3 工 作 意 外 及 職 業 病 個 案 2.3.1 工 作 意 外 個 案 2013 年 受 理 的 工 作 意 外 個 案 共 7,811 宗, 加 上 在 2012 年 底 未 完 成 需 繼 續 僱 主 跟 沒 進 有 將 的 彌 補 個 責 案 任 轉 7,089 移 予 於 澳 門 宗 獲 許, 可 合 經 營 共 工 作 有 意 外 14,900 保 險 之 保 險 宗 人, 故 需 承 擔 有 關 彌 補 責 任 全 年 完 成 處 理 的 工 作 意 外 個 案 共 有 7,767 宗, 涉 及 企 業 1,241 間 和 僱 員 7,805 人 次 送 交 司 法 機 關 處 理 的 個 案 ( 長 期 仍 未 康 復 狀 態 或 有 傷 殘 死 亡, 以 及 僱 主 沒 有 履 行 醫 療 費 給 付 和 休 假 工 資 給 付 等 任 * 的 個 案 ) 有 370 宗 * 2.3.2 職 業 病 個 案 2013 年 接 受 處 理 的 職 業 病 個 案 有 4 宗, 加 上 在 2012 年 底 未 完 成 需 繼 續 跟 進 的 個 案 9 宗, 合 共 有 13 宗 全 年 完 成 處 理 的 職 業 病 個 案 有 7 宗, 涉 及 企 業 7 間 和 僱 員 7 人 次, 其 中 送 交 司 法 機 關 處 理 的 有 5 宗 2.3.3 工 作 意 外 引 致 的 處 罰 2013 年 有 關 工 作 意 外 的 處 罰 個 案 共 有 140 宗, 處 罰 金 額 為 509,600 元 其 中 以 僱 主 沒 有 向 勞 工 局 作 出 工 傷 通 知 及 沒 有 為 僱 員 購 買 保 險 等 處 罰 情 況 最 多, 分 別 佔 工 作 意 外 個 案 總 處 罰 項 次 的 78% 及 7% 2.3.4 工 作 意 外 及 職 業 病 個 案 引 致 的 僱 員 債 權 2013 年 因 工 作 意 外 及 職 業 病 所 引 致 的 僱 員 債 權 金 額 為 50,862,379 元, 得 到 賠 償 的 僱 員 有 6,389 人 次 ( 表 12) 2.4 其 他 個 案 2.4.1 降 低 基 本 報 酬 全 年 接 獲 63 宗 僱 主 降 低 僱 員 基 本 報 酬 的 通 知, 涉 及 僱 員 215 人 次, 其 中 本 地 僱 員 佔 196 人 次 及 外 地 僱 員 佔 19 人 次 在 接 獲 的 通 知 中, 因 涉 嫌 違 反 勞 動 關 係 法 而 立 案 的 有 3 宗, 涉 及 僱 員 6 人 次 2.4.2 未 成 年 人 合 同 2013 年 接 獲 208 宗 未 成 年 人 勞 動 合 同 副 本 通 知, 涉 及 未 成 年 人 740 人 次 全 年 因 涉 嫌 違 反 聘 請 未 成 年 人 的 規 定 而 立 案 的 有 36 宗, 涉 及 未 成 年 人 56 人 次 第 13 頁

工 作 概 況 2.4.3 外 地 僱 員 住 宿 權 2013 年 因 外 地 僱 員 住 宿 權 利 立 案 的 有 51 宗, 在 已 完 成 處 理 的 39 宗 個 案 中, 有 10 宗 為 由 僱 主 提 供 住 宿, 涉 及 外 地 僱 員 87 人 次, 經 調 查 後 證 實 住 宿 條 件 均 符 合 法 定 要 求 ; 餘 下 的 29 宗 個 案 則 並 非 由 僱 主 提 供 宿 舍, 調 查 後 沒 有 發 現 存 在 違 規 情 況 2.4.4 職 業 介 紹 所 個 案 2013 年 受 理 的 職 介 所 個 案 97 宗, 涉 及 91 間 企 業, 當 中 因 涉 嫌 向 外 地 僱 員 濫 收 費 用 的 個 案 有 4 宗 全 年 已 完 成 處 理 的 個 案 有 83 宗 ( 其 中 包 括 在 2012 年 底 未 完 成 需 在 2013 年 繼 續 跟 進 的 個 案 ), 涉 及 79 間 企 業, 當 中 有 5 宗 因 涉 嫌 向 外 地 僱 員 濫 收 費 用 而 立 案, 經 調 查 後, 結 果 皆 為 不 成 立 2.4.5 其 他 個 案 2013 年 受 理 的 其 他 個 案 有 121 宗 ( 包 括 118 宗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個 案 3 宗 假 招 工 個 案 ), 完 成 處 理 個 案 有 133 宗 ( 包 括 118 宗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個 案 2 宗 假 招 工 個 案 和 13 宗 外 地 僱 員 聘 用 費 個 案 ) 3. 優 化 工 作 及 內 部 培 訓 3.1 為 提 升 處 理 勞 資 糾 紛 個 案 的 成 效, 繼 續 優 化 流 程, 加 強 電 子 化 工 作, 並 按 需 要 制 定 工 作 指 引 要 求 勞 動 監 察 人 員 切 實 執 行 3.2 鼓 勵 工 作 人 員 持 續 進 修,2013 年, 勞 動 監 察 人 員 參 與 了 打 擊 販 運 人 口 - 勞 動 剝 削 工 作 坊, 以 及 檢 察 院 舉 辦 的 法 律 及 實 務 培 訓 3.3 持 續 向 市 民 及 勞 動 監 察 人 員 提 供 心 理 援 助 服 務 4. 宣 傳 工 作 4.1 製 作 僱 員 / 僱 主 的 勞 動 權 利 與 義 務 的 宣 傳 單 張 和 海 報 4.2 繼 續 透 過 不 同 傳 播 媒 介 宣 傳 勞 動 關 係 法 勞 動 監 察 工 作 的 運 作 規 則 聘 用 外 地 僱 員 法 及 其 補 充 性 行 政 法 規 和 行 政 長 官 相 關 批 示, 並 與 政 府 有 關 部 門 或 勞 資 團 體 合 辦 勞 動 權 利 與 義 務 講 解 會 勞 動 監 察 範 疇 方 面, 勞 工 事 務 局 在 2014 年 會 致 力 保 障 本 地 居 民 就 業 權 益, 繼 續 配 合 治 安 警 察 局 嚴 厲 打 擊 非 法 工 作, 並 監 察 企 業 用 人 情 況 同 時 加 大 宣 傳 力 度, 舉 辦 法 例 講 解 會, 以 深 化 公 眾 對 勞 動 關 係 權 利 與 義 務 的 認 識, 並 會 加 強 勞 動 監 察 人 員 的 專 業 培 訓, 優 化 各 種 行 政 程 序, 提 升 處 理 個 案 的 效 率 第 14 頁

工 作 概 況 職 業 安 全 與 健 康 2013 年 勞 工 事 務 局 轄 下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廳 開 展 了 以 下 工 作 : 1. 職 安 健 巡 查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廳 會 針 對 發 生 較 多 工 作 意 外 的 工 作 場 所 安 排 巡 查 行 動, 同 時 亦 參 與 多 個 准 照 檢 查 委 員 會, 聯 合 政 府 其 他 部 門 進 行 職 安 健 檢 查 工 作 2013 年, 對 建 築 業 酒 店 業 餐 飲 業 批 發 及 零 售 業, 以 及 與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合 作 對 學 校 等 工 作 場 所 進 行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巡 視 共 5,502 次 ; 另 外 亦 參 與 有 關 准 照 檢 查 委 員 會 的 職 安 健 檢 查 工 作, 全 年 共 對 1,764 個 工 作 場 所 進 行 了 5,733 次 巡 查, 提 出 改 善 建 議 2,498 項 次 ( 表 13 14 及 15)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廳 全 年 共 提 出 檢 控 54 宗, 科 處 的 罰 款 金 額 為 227,000 元 另 外, 對 3 個 因 危 及 工 作 人 員 或 第 三 人 的 健 康 生 命 或 身 體 完 整 性 的 工 作 場 所 發 出 停 工 令 2. 職 業 健 康 調 查 2.1 職 業 健 康 身 體 檢 查 工 作 共 為 821 人 次 ( 包 括 816 名 在 職 人 士 和 5 名 未 成 年 人 ) 提 供 7,132 項 次 職 業 健 康 身 體 檢 查, 受 檢 人 士 來 自 建 築 業 酒 店 業 餐 飲 服 務 業 不 動 產 及 工 商 服 務 業, 運 輸 通 訊 及 倉 儲 業, 以 及 公 共 行 政 等 行 業 技 術 人 員 針 對 檢 查 結 果 ( 表 16), 向 有 關 機 構 及 僱 員 提 出 改 善 建 議 9,889 項 次 2.2 跟 進 僱 員 聽 覺 健 康 工 作 監 督 業 界 對 僱 員 聽 覺 檢 查 法 規 的 執 行 情 況, 抽 查 4 個 有 使 用 高 噪 音 設 備 的 機 構, 對 其 在 噪 音 環 境 下 工 作 的 32 名 僱 員 的 聽 覺 健 康 狀 況 作 出 適 當 跟 進 2.3 工 作 環 境 的 職 業 健 康 巡 查 對 建 築 業 酒 店 業 餐 飲 服 務 業 批 發 及 零 售 業 等 共 136 間 機 構 / 地 盤 進 行 165 次 職 業 健 康 巡 查, 並 針 對 相 關 問 題 提 供 改 善 建 議 165 項 次 3. 職 前 培 訓 課 程 取 錄 學 員 的 入 學 前 身 體 檢 查 為 勞 工 事 務 局 舉 辦 的 4 個 職 前 培 訓 課 程 的 56 名 學 員 提 供 了 入 學 前 身 體 檢 查 721 項 次, 提 供 個 人 保 健 建 議 95 項 次 第 15 頁

工 作 概 況 4.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的 培 訓 及 宣 傳 活 動 4.1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推 廣 計 劃 及 培 訓 講 座 分 別 向 地 盤 酒 店 和 學 校 推 行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推 廣 計 劃, 以 加 強 有 關 場 所 工 作 人 員 的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意 識, 共 進 行 推 廣 活 動 56 次, 參 與 人 數 有 2,625 人 另 外, 亦 透 過 舉 辦 149 場 講 座 及 5 個 課 程, 向 53 間 機 構 共 5,384 名 僱 主 或 僱 員 傳 遞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的 訊 息 此 外, 為 協 助 業 界 提 升 工 作 安 全 水 平, 繼 續 舉 辦 各 項 安 全 推 廣 計 劃, 包 括 流 動 式 臨 時 防 墮 繫 穩 裝 置 推 廣 計 劃 安 全 鞋 推 廣 計 劃 急 救 箱 推 廣 計 劃, 以 及 預 防 工 作 間 暴 力 推 廣 計 劃 ( 表 17) 4.2 職 安 健 單 元 課 程 全 年 開 辦 職 安 健 單 元 課 程 68 班, 共 培 訓 1,837 人 次, 並 發 出 合 格 證 書 1,783 張 4.3 建 築 安 全 督 導 員 證 書 課 程 2013 年 勞 工 事 務 局 與 澳 門 大 學 合 辦 了 3 班 建 築 安 全 督 導 員 證 書 課 程, 共 128 名 學 員 完 成 課 程 並 取 得 合 格 證 書 4.4 職 安 健 宣 傳 活 動 及 攤 位 遊 戲 2013 年 勞 工 事 務 局 舉 辦 協 辦 或 參 與 社 團 機 構 舉 行 的 職 安 健 宣 傳 活 動 共 12 個, 其 中 包 括 : 舉 辦 機 械 及 吊 運 安 全 推 廣 活 動 協 辦 第 七 屆 粵 港 澳 安 全 知 識 競 賽 總 決 賽 和 第 二 十 一 屆 海 峽 兩 岸 及 香 港 澳 門 地 區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學 術 研 討 會, 以 及 在 6 個 社 團 機 構 活 動 中 設 置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的 有 獎 遊 戲 攤 位, 向 市 民 宣 傳 安 全 工 作 的 訊 息 4.5 宣 傳 印 刷 品 2013 年 新 增 編 印 的 職 安 健 宣 傳 印 刷 品 包 括 :6 款 海 報 5 款 單 張 及 1 款 小 冊 子, 以 供 公 眾 索 取 4.6 宣 傳 職 安 健 的 特 稿 及 電 子 報 2013 年 發 出 職 安 健 的 新 聞 稿 和 文 章 共 46 篇 此 外, 於 5 月 出 版 了 第 五 期 職 安 健 電 子 報, 並 上 載 於 勞 工 事 務 局 網 頁 供 市 民 瀏 覽 第 16 頁

工 作 概 況 4.7 第 七 屆 粵 港 澳 安 全 知 識 競 賽 總 決 賽 2013 年 11 月 11 日, 由 勞 工 事 務 局 廣 東 省 安 全 生 產 監 督 管 理 局 及 香 港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局 合 辦 的 第 七 屆 粵 港 澳 安 全 知 識 競 賽 在 香 港 舉 行 本 澳 的 工 會 組 代 表 隊 伍 水 電 工 會 和 企 業 組 代 表 隊 伍 澳 門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分 別 奪 得 工 會 組 冠 軍 及 企 業 組 亞 軍 2014 年, 為 配 合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制 度 法 律 的 公 佈 和 實 施, 勞 工 事 務 局 會 繼 續 優 化 相 關 課 程 的 各 項 安 排 和 服 務, 增 設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課 程 網 上 報 名 系 統 和 建 築 業 職 安 卡 電 子 考 試, 以 及 開 設 職 安 卡 持 卡 人 資 料 查 詢 網 頁 系 統 另 一 方 面, 由 於 多 項 大 型 施 工 項 目 相 繼 開 展, 勞 工 事 務 局 會 進 一 步 加 強 巡 查 及 執 法, 聯 同 其 他 相 關 的 政 府 部 門 設 立 周 期 性 巡 查 機 制, 並 推 動 建 築 工 地 之 午 間 職 安 健 講 座, 以 多 方 位 措 施 預 防 工 作 意 外 及 職 業 病 發 生 勞 動 監 察 的 人 員 配 置 及 相 關 法 規 2013 年, 勞 工 事 務 局 有 83 名 督 察,54 名 從 事 監 察 工 作 的 非 督 察 人 員, 合 共 137 名 勞 動 監 察 人 員 這 些 人 員 中, 約 90% 擁 有 學 士 或 以 上 的 學 歷, 而 按 年 資 統 計, 具 10 年 以 上 年 資 的 有 27%, 而 5 至 10 年 及 5 年 以 下 年 資 的 分 別 佔 36% 及 37% ( 表 18 及 19) 83 名 督 察 及 31 名 非 督 察 人 員 隸 屬 於 勞 動 監 察 廳, 其 餘 23 名 非 督 察 人 員 則 隸 屬 於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廳, 他 們 分 別 依 法 執 行 勞 動 監 察 工 作 勞 動 監 察 廳 根 據 法 例 規 定, 在 勞 動 關 係 及 勞 動 條 件 的 領 域 內 進 行 巡 查 及 開 展 教 育 工 作, 以 監 察 對 下 列 法 例 的 遵 守 情 況 : - 第 7/2008 號 法 律 核 准 的 勞 動 關 係 法 ; - 第 343/2008 號 行 政 長 官 批 示 核 准 限 制 未 成 年 人 提 供 的 工 作 清 單 : - 第 344/2008 號 行 政 長 官 批 示 核 准 禁 止 未 成 年 人 提 供 的 工 作 清 單 ; - 第 21/2009 號 法 律 核 准 的 聘 用 外 地 僱 員 法 ; - 第 8/2010 號 行 政 法 規 聘 用 外 地 僱 員 法 施 行 細 則 ; - 第 13/2010 號 行 政 法 規 核 准 的 規 範 聘 用 外 地 僱 員 許 可 內 設 定 的 條 件 或 負 擔 ; 第 17 頁

工 作 概 況 - 第 88/2010 號 行 政 長 官 批 示 核 准 的 訂 定 有 關 外 地 僱 員 住 宿 地 點 應 符 合 的 最 低 衛 生 居 住 條 件, 以 及 以 現 金 支 付 時 的 最 低 金 額 ; - 第 40/95/M 號 法 令 核 准 的 工 作 意 外 及 職 業 病 所 引 致 之 損 害 之 彌 補 之 法 律 制 度 ; - 第 32/94/M 法 令 核 准 的 發 出 准 照 予 職 業 介 紹 所 之 制 度 ; - 第 43/95/M 號 法 令 核 准 的 中 止 勞 動 關 係 以 及 減 少 工 作 時 數 時 應 遵 守 之 規 則 - 第 17/2004 號 行 政 法 規 核 准 的 禁 止 非 法 工 作 規 章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廳 根 據 法 例 規 定, 分 別 監 察 工 業 場 所 商 業 場 所 辦 事 處 場 所 及 勞 務 場 所 建 築 工 地 及 具 職 業 性 噪 音 的 工 作 場 所, 對 下 列 職 安 健 範 疇 法 例 的 遵 守 情 況 : - 第 57/82/M 號 法 令 核 准 的 工 業 場 所 內 衛 生 與 工 作 安 全 總 章 程 ; - 第 37/89/M 號 法 令 核 准 的 商 業 場 所 辦 事 處 場 所 及 勞 務 場 所 之 工 作 衛 生 與 安 全 總 規 章 ; - 第 44/91/M 號 法 令 核 准 的 建 築 安 全 與 衛 生 章 程 ; - 第 34/93/M 號 法 令 適 用 於 職 業 性 噪 音 的 法 律 制 度 在 後 勤 支 援 和 物 料 配 備 方 面, 每 名 勞 動 監 察 人 員 均 配 置 基 本 辦 公 室 設 備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 包 括 安 全 鞋 安 全 帽 護 眼 罩 聽 覺 保 護 設 備 等 ) 及 交 通 工 具, 並 設 有 多 個 資 訊 系 統 和 數 據 庫 以 供 製 作 報 告 及 文 件 第 18 頁

交 流 活 動 剪 影 ( 四 ) 交 流 活 動 剪 影 與 會 目 備 中 澳 忘 國 門 錄 物 生 流 產 與 力 採 暨 購 科 聯 技 合 轉 會 移 中 澳 心 門 共 物 同 流 簽 業 署 發 展 合 委 作 項 員 拜 訪 珠 海 市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拜 訪 香 港 建 造 業 議 會 黃 地 志 雄 區 局 職 業 長 於 安 全 健 第 二 康 十 學 術 一 屆 研 海 討 會 峽 兩 岸 發 表 及 香 主 港 題 演 澳 講 門 拜 訪 珠 海 市 質 量 技 術 監 督 局 參 觀 博 彩 企 業 新 發 展 項 目 第 19 頁

交 流 活 動 剪 影 2013 年 度 粵 港 澳 在 勞 澳 動 門 監 舉 察 辦 合 作 執 法 培 訓 課 程 出 粵 席 港 在 澳 香 勞 港 動 舉 監 行 察 的 合 作 會 議 2013 年 年 度 建 築 安 全 督 導 員 證 書 課 程 畢 業 典 2013 禮 第 三 屆 亞 太 職 本 業 局 衛 代 生 表 會 出 議 席 及 展 覽 2013 出 席 第 八 屆 穗 港 澳 蓉 青 年 技 能 競 賽 會 議 於 北 京 世 參 界 職 加 業 中 技 能 國 青 競 年 賽 技 能 澳 夏 門 選 令 營 手 第 20 頁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統 計 數 據 ( 五 ) 2013 年 統 計 數 據 表 1 表 2 表 3 表 4 表 5 表 6 按 行 業 統 計 的 職 業 培 訓 課 程 數 目 及 學 員 人 次 按 性 別 及 歲 組 統 計 的 職 業 培 訓 課 程 學 員 人 次 按 行 業 統 計 的 專 業 資 格 認 證 課 程 數 目 及 學 員 人 次 職 業 培 訓 課 程 監 管 情 況 統 計 按 性 別 歲 組 行 業 及 工 種 統 計 的 取 得 職 業 技 能 證 明 人 次 按 事 項 和 涉 及 僱 員 統 計 勞 資 糾 紛 個 案 的 事 項 次 數 表 7 行 政 違 法 的 處 罰 事 項 次 數 及 金 額 ( 澳 門 元 ) 表 8 輕 微 違 反 的 處 罰 事 項 次 數 及 金 額 ( 澳 門 元 ) 表 9 按 事 項 結 算 的 僱 員 債 權 ( 澳 門 元 ) 表 10 按 行 業 分 類 及 場 所 類 型 統 計 非 法 工 作 及 聘 用 狀 況 巡 查 表 11 違 反 聘 用 外 地 僱 員 法 或 禁 止 非 法 工 作 規 章 的 處 罰 人 次 及 金 額 ( 澳 門 元 ) 表 12 工 作 意 外 及 職 業 病 的 僱 員 債 權 ( 澳 門 元 ) 表 13 表 14 表 15 表 16 表 17 表 18 表 19 按 行 業 統 計 勞 工 事 務 局 獨 立 進 行 的 職 安 健 巡 查 工 作 勞 工 事 務 局 參 與 各 准 照 檢 查 委 員 會 的 職 安 健 巡 查 工 作 按 行 業 分 類 及 場 所 類 型 統 計 的 總 體 職 安 健 巡 查 工 作 按 行 業 統 計 受 檢 僱 員 的 職 業 健 康 受 損 情 况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推 廣 計 劃 統 計 按 性 別 及 學 歷 統 計 的 勞 動 監 察 人 員 按 工 作 年 資 及 職 級 統 計 的 勞 動 監 察 人 員 第 21 頁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統 計 數 據 行 課 模 程 式 學 徒 培 訓 見 培 習 訓 技 計 術 劃 畢 實 高 業 習 等 生 計 院 內 劃 校 地 進 修 培 訓 第 培 二 訓 技 計 能 劃 中 就 培 壯 業 訓 年 輔 計 助 劃 士 漁 培 民 訓 休 計 漁 劃 期 職 測 研 業 試 習 技 試 班 能 前 總 計 工 業 程 維 修 業 課 數 程 目 學 人 員 次 課 數 程 目 學 人 員 次 課 數 程 目 學 人 員 次 課 數 程 目 學 人 員 次 課 數 程 目 學 人 員 次 課 數 程 目 學 人 員 次 課 數 程 目 學 人 員 次 課 數 程 目 學 人 員 次 課 數 程 目 學 人 員 次 表 1 - 按 行 統 計 的 職 業 課 程 目 及 學 員 次 ** 個 人 建 工 造 服 護 商 務 及 8 136 2 38 - - 29 566 32 639 - - 5 116 24 377 100 1,872 - - - - - - 47 839 2 36 - - - - 3 35 52 910 物 酒 店 及 - - - - - 2 14 318 - - 108 3,120 5 138 - - 127 3,578 設 業 施 飲 食 - - - - - - 22 481 6 124 - - 2 40 - - 30 645 會 代 / - - - - - - - - 12 240 8 223 6 129 - - 26 592 運 管 展 輸 理 業 - - - - - - 43 1,617 - - - - - - - - 43 1,617 - - - - - - 3 90 - - - - - - - - 3 90 旅 花 藝 - - - - - - - - 4 119 - - - - - - 4 119 醫 金 融 - - - - - 3 4 135 - - - - - - - - 4 138 園 遊 療 藝 服 衛 業 務 生 - - - - - - 3 81 6 180 - - - - 4 84 13 345 - - - - - 3 - - - - - - - - - - - 3 - - - - - 7 - - - - - - - - - - - 7 畢 實 高 業 其 等 生 他 院 內 * 校 地 - - - - - 4 - - - - - - - - - - - 4 - - - - - - 1 30 - - - - - - - - 1 30 其 習 劃 ** - - - - - 1 1 15 - - - - - - - - 1 16 參 總 他 與 行 計 業 劃 為 的 化 實 習 工 企 業 及 涉 製 及 衣 多 業 個 行 業 - - - - 1 - - - - - - - - - - - 1-8 136 2 38 1 20 167 4,172 62 1,338 116 3,343 18 423 31 496 405 9,966 * ** 第 22 頁

課 程 模 式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性 別 歲 組 表 2 - 按 性 別 及 歲 組 統 計 的 職 業 培 訓 課 程 學 員 人 次 學 徒 培 14-24 見 培 技 術 員 133 1 134 高 訓 % 畢 實 等 業 院 生 校 內 地 24-24 % 進 習 修 計 培 12 4 16 第 % 二 技 能 數 比 192 114 306 中 - % 就 壯 業 年 輔 人 助 士 112 71 183 漁 % 培 民 休 漁 期 15 24 39 職 訓 計 % 試 業 前 技 研 能 習 測 試 17 19 36 % 總 男 女 48 4 52 由 計 於 進 位 關 係, 比 率 總 數 的 比 總 率 數 與 各 分 項 之 和 可 能 有 差 異 % 553 237 * 790 % * 訓 劃 訓 數 比 劃 班 總 數 比 25-34 35-44 45-54 55-64 >=65 總 計 * 統 計 數 據 2 - - - - 135 - - - - - 1 2 - - - - 136 98.5 1.5 - - - - 100.0 11 1 1 1-38 - - - - - - 11 1 1 1-38 63.2 28.9 2.6 2.6 2.6-100.0 1 - - - - 13 3 - - - - 7 4 - - - - 20 80.0 20.0 - - - - 100.0 506 531 652 327 59 2,267 262 332 821 352 24 1,905 768 863 1,473 679 83 4,172 7.3 18.4 20.7 35.3 16.3 2.0 100.0 336 146 119 37-750 161 105 182 69-588 497 251 301 106-1,338 13.7 37.1 18.8 22.5 7.9-100.0 32 99 226 265 15 652 130 560 1,061 892 24 2,691 162 659 1,287 1,157 39 3,343 1.2 4.8 19.7 38.5 34.6 1.2 100.0 40 20 50 52-179 34 45 65 81-244 74 65 115 133-423 8.5 17.5 15.4 27.2 31.4-100.0 152 98 76 33 7 414 30 16 22 10-82 182 114 98 43 7 496 10.5 36.7 23.0 19.8 8.7 1.4 100.0 1,080 895 1,124 715 81 4,448 620 1,058 2,151 1,404 48 5,518 1,700 1,953 3,275 2,119 129 9,966 7.9 17.1 19.6 32.9 21.3 1.3 100.0 第 23 頁

課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範 程 疇 課 數 程 目 職 英 語 培 訓 課 程 課 程 名 稱 學 人 員 次 表 3 - 按 行 統 計 的 專 業 資 格 認 證 課 程 數 目 及 學 員 人 次 物 業 工 商 業 鑽 翡 石 翠 鑒 定 培 進 訓 階 課 程 100 建 管 造 理 業 物 焊 業 管 理 專 基 業 礎 技 術 人 員 課 程 6 25 不 25 二 工 認 證 進 階 1 40 銹 氧 鋼 化 焊 碳 工 氣 認 體 證 保 課 護 程 焊 焊 工 認 程 ( ) 24 ( ) 12 8 12 工 程 運 園 維 輸 藝 修 業 業 重 型 客 車 司 機 培 訓 課 程 48 總 計 初 級 綠 化 導 技 師 工 孵 課 化 程 計 程 (D2) 53 2 (D1) 29 1 30 1 Pro Tools 20 19 課 程 模 式 課 數 程 目 學 人 員 次 視 次 學 數 核 勤 查 次 出 數 中 第 二 技 進 能 修 表 4 - 職 業 培 訓 課 程 監 管 情 況 統 計 漁 壯 民 年 休 培 人 漁 訓 士 就 劃 業 輔 助 總 期 計 培 訓 計 劃 147 57 平 均 平 核 均 查 視 出 學 勤 次 次 數 數 : 18 312 0.5 2.5 劃 入 ( 門 課 ) 證 初 ( 級 課 ) 完 統 成 計 課 程 數 據 學 員 人 次 71 23 25 38 17 9 11 40 45 18 24 16 418 337 問 查 卷 人 調 次 3,263 87 543 2,838 1,040 34 71 988 次 課 程 90 2,139 16 139 1,977 390 5 33 371 6,832 142 786 6,174 / / 第 24 頁

行 業 工 種 性 別 歲 組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小 計 總 統 計 計 百 數 份 據 比 表 5 - 按 性 別 行 業 及 工 種 統 計 的 取 得 職 業 技 能 證 明 人 次 維 工 修 程 維 修 電 15-24 25-34 35-44 45-54 55-64 >=65 * 挖 土 36 97 61 41 14 1 250 2 1 - - - 3 3 25 14 11 1 1 55 建 造 業 貨 車 - - - - - - 金 吊 屬 機 模 板 操 作 - - - 3 1 1 5 - - - - - - - 5 6 6 5-22 - - - - - - 房 地 產 二 氧 化 碳 焊 氣 體 保 護 - - - 1 4 2 7 - - - - - - 2 5 12 8 11 1 39 - - - - - - 個 及 園 165 232 68 37 18 2 522 181 97 57 15-448 花 人 服 護 務 理 - 10 1 3 - - 14 3 3 1 - - 9 酒 飲 藝 店 食 及 ( 試 可 兩 證 - - - - - - - 1 3 5 1-12 工 程 國 中 式 維 修 業 格 一 次 考 核 門 同 時 取 得 證 家 職 明 職 業 書 業 及 技 ) 資 澳 能 烹 維 調 修 男 - - 1 2 - - 3 14 8 11 4-39 - - 2 - - - 2 由 於 進 位 關 係, 比 電 率 總 數 與 各 分 總 項 計 之 和 可 能 有 差 異 - - - - - - - 4 7 4 - - 15 - - - - - - 310 * 工 別 歲 \ 工 女 - - - 業 電 氣 設 備 安 裝 工 工 工 - - 房 地 綠 產 化 經 工 紀 - 98 業 保 插 育 花 員 2 2 工 師 女 2 - - 253 17.5% 55 3.8% 5 0.3% 22 1.5% 7 0.5% 39 2.7% 970 67.1% 23 1.6% 12 0.8% 42 2.9% 2 0.1% 15 1.0% 579 284 190 74 8-1,445 100.0% 第 25 頁

第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統 計 數 據 當 年 開 立 個 案 當 年 完 成 個 案 當 年 開 立 當 年 完 成 個 案 週 事 項 事 數 處 項 總 理 計 次 本 僱 涉 地 員 及 僱 員 外 僱 的 地 員 事 項 工 次 非 作 數 法 者 數 事 處 總 項 理 計 次 本 僱 涉 地 員 及 僱 外 僱 員 地 員 的 事 項 工 次 非 作 數 法 者 處 理 涉 及 僱 員 的 事 項 次 數 年 作 時 間 數 事 總 項 計 次 本 僱 地 員 外 僱 地 員 工 非 作 法 者 表 6 - 按 和 統 計 勞 資 糾 紛 個 案 事 項 次 強 工 津 假 停 制 性 假 日 資 88 75 13 0 213 199 14 0 15 8 7 0 解 貼 629 268 361 0 729 400 329 0 359 174 185 0 產 工 602 423 179 0 549 367 182 0 358 247 111 0 未 除 合 同 686 364 322 0 955 548 407 0 391 244 147 0 保 僱 懷 孕 婦 女 條 1170 625 545 0 1456 739 715 2 709 359 350 0 假 5 5 0 0 11 8 3 0 4 4 0 0 資 成 年 人 309 111 198 0 316 95 221 0 168 48 120 0 在 險 211 166 45 0 183 143 40 0 109 85 24 0 向 作 意 外 ( 56 ) 11 11 0 0 10 9 1 0 5 5 0 0 調 料 紀 錄 4 4 0 0 6 4 2 0 4 4 0 0 登 錄 301 301 0 0 226 226 0 0 136 136 0 0 住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供 款 9 0 9 0 9 1 8 0 6 0 6 0 缺 查 資 料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26 9 17 0 24 11 13 0 16 6 10 0 職 傷 通 知 11 11 0 0 11 11 0 0 8 8 0 0 雙 宿 7 7 0 0 6 6 0 0 2 2 0 0 工 勤 22 22 0 0 39 39 0 0 10 10 0 0 非 業 介 紹 所 ( ) 7 7 0 0 7 7 0 0 7 7 0 0 違 糧 / 其 他 定 期 給 付 22 6 16 0 23 10 13 0 14 4 10 0 超 作 證 明 書 203 1 202 0 156 0 156 0 82 0 82 0 解 法 37 23 14 0 28 17 11 0 17 12 5 0 預 反 就 業 政 策 及 勞 工 權 利 綱 要 法 1 1 0 0 1 1 0 0 1 1 0 0 回 時 工 作 補 償 230 148 82 0 136 124 12 0 89 84 5 0 扣 僱 賠 償 79 77 2 0 82 77 5 0 52 51 1 0 糧 先 通 知 期 3 0 3 0 9 0 8 1 2 0 2 0 平 程 費 用 91 77 14 0 82 68 14 0 61 47 14 0 減 893 394 499 0 959 471 488 0 467 213 254 0 夜 單 622 321 301 0 615 324 291 0 387 186 201 0 輪 等 原 則 604 300 304 0 585 296 289 0 402 185 217 0 降 薪 221 1 220 0 242 2 239 1 164 0 164 0 工 間 209 113 96 0 203 112 91 0 134 76 58 0 保 班 工 作 補 償 393 213 180 0 390 227 163 0 224 160 64 0 低 基 本 報 酬 6 5 1 0 10 10 0 0 3 3 0 0 僱 作 條 件 5 1 4 0 19 18 1 0 2 1 1 0 未 護 私 生 活 隱 私 22 5 17 0 10 4 6 0 4 1 3 0 具 主 義 務 1 1 0 0 1 1 0 0 1 1 0 0 不 員 的 保 障 8 6 2 0 51 45 6 0 5 4 1 0 基 成 期 向 本 年 限 僱 報 人 勞 員 酬 動 提 的 勞 合 供 範 動 同 書 圍 合 面 同 合 同 或 協 議 23 19 4 0 11 10 1 0 8 7 1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6 6 0 0 6 6 0 0 6 6 0 0 42 21 21 0 37 17 20 0 12 8 4 0 225 225 0 0 190 190 0 0 119 119 0 0 2 2 0 0 2 2 0 0 2 2 0 0 161 17 144 0 200 17 183 0 118 12 106 0 15 9 6 0 15 10 5 0 10 5 5 0..//.. 第 26 頁

第 試 沒 金 有 公 用 按 積 通 金 知 出 席 退 或 形 休 提 金 供 資 或 定 期 支 假 付 招 勞 報 在 動 酬 許 合 的 可 同 方 以 的 外 內 僱 逗 性 員 從 事 許 可 以 工 其 留 騷 許 條 可 限 款 外 的 職 號 法 律 註 : 能 上 提 表 供 數 詳 據 細 以 資 勞 料 資 的 糾 事 紛 項 事 項 總 作 數 行 政 違 法 為 事 計 算 項 基 礎 未 支 成 付 年 報 人 酬 的 勞 方 動 合 處 罰 金 額 糧 僱 主 員 的 勞 義 非 其 法 工 動 合 同 的 形 總 計 因 作 款 觸 日 項 犯 內 之, 僱 條 勞 主 動 須 輕 關 主 全 微 係 要 數 違 終 涉 支 止 反 及 付 事 之 解 有 日 項 僱 關 起 賠 僱 計 償 員 九 和 應 個 工 得 的 處 罰 金 額 工 強 未 週 年 制 成 性 年 假 超 扣 其 時 工 作 補 於 進 位 關 係, 比 率 總 數 與 各 分 項 之 和 可 能 總 有 計 差 異 第 4 * 未 他 * 期 工 1 擾 第 6 2 2 式 制 112 ( 21/2009 ) 單 他 160,000 78,000 資 假 薪 3,186,667 他 390,000 220,000 200,000 629,000 * 由 式 容 料 作 業 0 43 2 數 9 48 同 8,552 務 式 作 式 192,000 505,000 18,400 90,000 90,000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統 計 數 據 25 25 0 0 99 99 0 0 19 19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1 42 0 40 1 39 0 11 1 10 0 2 0 0 12 2 10 0 2 2 0 0 2 110 0 177 2 175 0 61 1 60 0 6 0 0 6 6 0 0 6 6 0 0 1 8 0 10 1 9 0 3 1 2 0 1 47 0 53 1 52 0 29 1 28 0 10 0 10 0 14 0 14 0 9 0 9 0 1 1 0 2 1 1 0 2 1 1 0 事 項 次 數 率 71 59 12 0 119 63 56 0 49 42 7 0 4,500 4,052 0 9,346 5,048 4,294 4 4,884 2,609 2,275 0 處 罰 事 項 次 數 及 金 額 ( 澳 門 元 ) %) 82 (32%) 表 7 - 行 政 違 法 的 處 罰 事 項 人 日 例 償 ( 455,000 660,000 215,000 計 1,133,400 資 ) 計 7,189,000 表 8 - 輕 微 違 反 的 處 罰 事 項 次 數 及 金 額 數 比 (..//.. 62 (24%) 47 (18%) 16 (6%) 15 (6%) 12 (5%) 事 項 次 數 比 率 24 (9%) 258 (100%) 及 金 額 ( 澳 門 元 ) %) * 1,233,333 134 (36%) 數 比 ( 81 (22%) 35 (9%) 28 (8%) 28 (8%) 26 (7%) 19 (5%) 6 (2%) 16 (4%) 373 (100%) 第 27 頁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統 計 數 據 事 項 總 數 不 經 筆 錄 而 需 繳 付 經 筆 錄 而 需 繳 付 工 金 公 積 金 退 休 金 或 定 期 本 地 僱 員 非 本 地 僱 員 本 地 僱 員 非 本 地 僱 員 本 地 僱 員 非 本 地 僱 員 表 9 - 按 事 項 結 算 的 僱 員 債 權 ( 澳 門 元 ) 1 回 年 扣 資 住 程 費 用 406,000 0 0 0 406,000 0 降 假 薪 1,677,539 7,065,490 19,200 393310 1,658,339 6,672,180 缺 0 10,276 0 0 0 10,276 停 宿 841,084 93,838 0 0 841,084 93,838 強 低 基 本 報 酬 700,327 132,084 0 0 700,327 132,084 超 勤 工 2 0 99,249 0 89,066 0 10,183 週 制 性 假 日 11,452 0 0 0 11,452 0 時 工 作 補 償 7,186 0 0 0 7,186 0 解 假 103,666 1,699,435 0 0 103,666 1,699,435 預 除 合 同 623,834 21,179 0 0 623,834 21,179 其 僱 賠 償 258,137 937,736 0 1,406 258,137 936,330 減 先 通 知 期 2,049,292 217,201 0 0 2,049,292 217,201 雙 他 909,110 96,660 0 0 909,110 96,660 對 薪 糧 / 其 他 定 期 給 付 826,117 261,470 0 0 826,117 261,470 369,559 113,600 0 0 369,559 113,600 3 0 1,905 0 1905 0 0 由 暫 時 無 能 力 之 損 害 賠 償 支 付 引 0 29,315 0 0 0 29,315 未 於 致 能 進 此 提 位 項 供 關 僱 詳 係 員 細 債 資, 權 料 總 計 金 的 數 額 事 與 之 項 各 違 分 法 項 行 之 為 和 部 可 份 能 屬 有 行 差 政 異 違 及 金 額 元 ), 部 份 則 屬 輕 微 違 及 金 額 元 163,648 20,222 0 0 163,648 20,222 3,900 0 0 0 3,900 0 8,950,851 10,799,660 19,200 485,687 8,931,651 10,313,973 19,750,511 504,887 19,245,623 1-2- 89,066 10,183 ) 3- 製 巡 查 次 數 比 率 巡 查 場 所 數 查 核 人 數 團 按 行 造 體 業 及 社 會 場 所 巡 查 狀 況 住 宿 餐 廳 表 個 酒 人 10 樓 的 其 - 同 他 類 服 按 場 務 行 所 業 分 類 及 場 所 類 型 統 計 非 法 工 作 及 聘 用 狀 況 巡 查 批 不 發 動 及 產 零 業 售 務 業 租 賃 及 向 企 業 提 供 服 務 ( %) 1 建 築 - 運 教 輸 育 貯 藏 及 通 訊 99 (36%) 97 303 醫 療 衛 生 及 社 會 福 利 63 (23%) 43 227 總 數 39 (14%) 38 136 29 (10%) 23 90 20 (7%) 12 60 15 (5%) 13 71 6 (2%) 6 20 4 (1%) 4 12 2 (1%) 2 6 277 (100%) 238 925..//... 法 涉 ( 反 涉 ( 第 28 頁

商 工 場 所 類 型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地 私 其 業 盤 人 他 場 所..//.. - - 由 樓 宇 166 (60%) 136 556 未 於 能 進 提 位 供 關 詳 係 細, 資 比 料 率 的 總 工 數 作 與 場 各 所 分 項 之 和 可 能 總 有 數 差 異 82 (30%) 81 256 11 (4%) 9 59 4 (1%) 3 12 2 14 (5%) 9 42 277 (100%) 238 925 1-2- 黑 主 / 聘 用 實 體 處 罰 實 體 處 罰 人 次 處 罰 金 額 表 11 - 違 反 聘 用 外 地 僱 員 法 或 禁 止 非 法 工 作 規 章 的 處 罰 人 及 金 額 ( 澳 門 元 ) 僱 非 員 居 工 自 民 行 為 過 自 界 身 工 利 作 益 從 事 活 動 259 1,795,000 總 數 216 1,080,000 35 175,000 295 6,680,000 暫 805 9,730,000 長 原 因 結 算 金 額 支 付 金 額 欠 付 金 額 醫 時 期 療 喪 費 失 用 工 索 作 償 能 力 表 12 - 工 作 意 外 及 職 業 病 的 僱 員 債 權 ( 澳 門 元 ) 總 金 額 33,353,248 32,547,033 806,215 1,615,320 1,615,320-15,893,811 15,268,568 625,243 建 50,862,379 49,430,921 1,431,458 酒 行 業 場 所 數 目 巡 視 次 數 提 出 改 善 建 議 餐 築 表 13 - 按 行 業 統 計 勞 工 事 務 局 獨 立 進 行 的 職 安 健 巡 查 工 作 批 店 學 飲 發 校 業 及 零 售 業 總 數 1,491 5,380 1,971 36 36 0 72 81 218 3 3 6 2 2 120 1,604 5,502 2,315 統 計 數 據 第 29 頁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統 計 數 據 工 場 數 所 目 檢 查 巡 查 次 數 圖 劃 分 析 提 出 改 善 建 議 從 ( 項 次 ) 酒 業 場 所 准 照 檢 查 委 員 會 表 14 - 勞 工 事 務 局 參 與 各 准 照 委 員 會 的 職 安 健 巡 查 工 作 准 事 藥 物 業 活 動 准 照 檢 查 委 員 會 飲 店 餐 廳 酒 樓 及 同 類 場 所 活 動 汽 照 食 車 檢 及 駕 查 飲 駛 委 料 學 員 場 校 會 所 准 檢 照 查 檢 委 查 員 會 53 112 0 136 總 數 52 62 0 47 25 26 1 0 29 6 23 0 1 1 0 0 160 207 24 183 - 及 行 業 巡 查 狀 況 巡 查 場 所 數 巡 查 次 數 提 建 出 議 改 項 善 數 勞 動 監 察 私 人 員 數 目 地 場 人 所 樓 類 宇 型 - 表 15 - 按 行 業 分 類 及 場 所 類 型 統 計 的 總 體 職 安 健 巡 查 工 作 商 工 其 盤 按 業 場 所 161 356 27 15 他 行 業 總 數 1,330 5,024 1,944 15 218 239 271 15 53 112 136 15 農 水 採 製 電 礦 造 林 氣 牧 體 及 生 狩 產 獵 供 業 應 業 2 2 120 15 1,764 5,733 2,498 - - A 0 0 0 0 C 建 築 0 0 0 0 D 酒 批 店 發 及 飲 零 食 售 業 53 112 136 15 E 0 0 0 0 F 運 金 輸 融 通 業 訊 倉 儲 業 1,491 5,380 1,971 15 G 55 65 53 15 H 不 動 產 及 工 商 服 務 業 162 173 218 15 I : 公 醫 文 教 共 療 娛 育 行 衛 博 政 生 彩 社 保 會 事 福 服 利 務 業 0 0 0 0 J 0 0 0 0 K 0 0 0 0 L 0 0 0 0 M 其 大 他 類 僱 國 博 用 際 彩 傭 組 業 人 織 的 及 不 家 其 包 庭 他 括 領 博 土 彩 以 中 外 介 的 機 構 3 3 120 15 N 總 數 0 0 0 0 O 0 0 0 0 - ( ) 0 0 0 0 P : 0 0 0 0 Q : 0 0 0 0 0 0 0 0 1,764 5,733 2,498 第 30 頁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統 計 數 據 建 築 業 酒 店 業 服 餐 務 飲 業 不 商 動 服 產 務 及 業 工 運 及 輸 倉 通 儲 訊 業 公 行 共 政 總 數 平 受 檢 人 次 表 16 - 按 行 業 統 計 受 檢 僱 員 的 職 健 康 受 損 情 况 早 懷 疑 性 失 聰 人 數 均 聽 覺 輕 度 異 常 人 數 由 158 23 152 126 78 284 821 受 期 噪 音 傷 人 數 1 0 0 0 0 1 2 與 與 職 業 噪 音 相 關 肉 引 致 肺 功 能 1 0 0 1 2 3 7 長 損 曲 工 作 因 素 相 關 的 上 肢 肌 3 0 0 43 25 23 94 接 筋 骨 勞 損 人 數 0 0 0 0 0 6 6 異 期 張 站 立 引 致 的 下 肢 靜 脈 職 觸 常 業 化 人 健 學 數 康 品 受 引 損 致 總 手 人 部 數 皮 膚 0 0 0 0 0 5 5 0 0 0 2 2 11 15 1 0 0 1 0 1 3 6 0 0 47 29 50 132 職 流 業 安 全 健 康 推 廣 計 劃 進 行 次 推 廣 活 動 人 參 與 ; 舉 辦 場 講 推 座 及 個 課 程 人 參 與 表 17 -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推 廣 計 劃 統 計 安 動 廣 式 計 臨 劃 時 防 墮 穩 裝 置 獲 批 裝 置, 並 開 辦 課 程 共 培 訓 人 56,2,625 149 5,5,384 急 全 鞋 構 的 僱 員 獲 發 對 安 全 鞋 5 22 預 救 防 箱 工 推 作 廣 間 計 暴 劃 力 推 廣 計 劃 護 為 業 間 機 名 構 機 物 舉 構 業 辦 獲 管 路 批 理 演 業, 從 個 參 業 急 觀 員 救 人 舉 箱 數 辦 約 講 座, 以 人 及 為 間 醫 27 250 81 81 40 2 1,000 第 31 頁

二 零 一 三 年 活 動 報 告 督 察 人 員 專 科 學 位 或 以 下 學 士 碩 士 表 18 - 按 性 別 及 學 歷 統 計 的 勞 動 監 察 人 員 非 督 察 的 監 察 人 員 7 25 --- 5 41 5 12 總 計 女 2 34 3 男 女 --- 11 4 2 9 5 14 督 技 術 輔 導 員 督 察 技 術 員 高 級 技 術 員 處 長 表 19 - 按 工 作 年 資 及 職 級 統 計 的 勞 動 監 察 人 員 非 監 督 察 察 人 的 員 5 --- 5 10 --- 10 --- 小 計 至 下 5 15 年 以 年 5 10 12 總 上 計 10 --- 5 15 5 10 12 10 --- 27 66 5 83 45 7 54 59 3 71 52 9 66 111 12 137 廳 長 34 --- --- --- --- 20 --- --- --- --- 29 --- --- --- --- --- --- 2 --- --- --- 11 6 --- --- --- 1 5 1 1 統 計 數 據 34 --- 2 --- --- 51 20 11 6 --- --- 49 29 1 5 1 1 37 83 12 13 1 1 137 第 3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