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 防 犯 罪 及 更 生 康 复 前 瞻 与 挑 战 国 际 研 讨 会 论 文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趋 势 与 预 防 控 制 浙 江 省 监 狱 学 会 课 题 组 [ 内 容 提 要 ]: 本 课 题 通 过 统 计 调 查 和 实 证 分 析, 梳 理 和 寻 证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特 点 和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的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趋 势, 以 期 从 一 般 预 防 特 殊 预 防 共 同 预 防 三 个 层 面, 构 筑 共 同 预 防 体 系, 探 求 未 成 年 人 违 法 犯 罪 预 防 和 控 制 的 新 范 式, 为 加 强 未 成 年 人 权 益 保 护 提 供 理 论 指 引 主 题 词 :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预 防 控 制 当 前, 青 少 年 犯 罪 已 是 继 恐 怖 主 义 毒 品 泛 滥 之 后 的 世 界 第 三 大 公 害 据 调 查 显 示, 未 成 年 人 ( 未 满 十 八 周 岁 公 民 ) 违 法 犯 罪 现 象 呈 蔓 延 趋 势, 其 犯 罪 比 例 与 犯 罪 总 数 在 逐 年 上 升 现 以 浙 江 省 2005 年 至 2009 年 间 未 成 年 犯 ( 已 满 十 四 周 岁 至 未 满 十 八 周 岁 的 刑 事 服 刑 人 员 ) 收 押 总 体 情 况 与 基 本 结 构, 以 及 对 2527 名 未 成 年 犯 的 问 卷 调 查, 进 行 实 证 数 值 分 析, 为 未 成 年 人 违 法 犯 罪 预 防 控 制 提 供 理 论 支 撑 和 技 术 指 导 一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趋 势 呈 五 大 新 特 点 从 2005 年 至 2009 年 历 年 新 收 押 未 成 年 犯 看, 两 大 问 题 尤 为 突 出 : 其 一, 区 域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总 数 持 续 走 高,2007 年 与 2009 年 的 年 增 长 率 超 10%; 其 二, 外 省 籍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比 例 逐 年 递 增, 现 比 例 接 近 2/3 从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手 段 分 析, 具 有 团 伙 性 侵 财 性 暴 力 性 协 从 性 反 复 性 等 特 点, 这 与 未 成 年 人 特 有 的 自 控 力 低 模 仿 性 强 可 塑 性 大 的 生 理 特 征 相 符 再 从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动 机 形 式 结 果 分 析, 不 再 是 传 统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所 表 现 出 来 的 简 单 直 接 个 体 性, 已 从 简 单 向 复 合 发 展 公 开 向 隐 蔽 转 变 经 验 向 技 术 演 变 单 案 向 多 涉 演 化 ----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向 群 发 性 和 流 动 性 呈 进 历 年 新 收 押 未 成 年 犯 数 显 示,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呈 波 浪 式 趋 势 增 长,2007 年 与 2009 年 的 新 收 押 数 增 幅 达 10.23% 和 12.67%, 且 2009 年 的 新 收 押 总 数 突 破 2000 大 关 根 据 有 关 研 究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者 与 违 法 者 1:8 左 右 的 比 例, 再 加 上 逐 年 上 升 的 外 省 籍 犯 (2009 年 外 省 籍 犯 比 例 达 73.83%) 所 特 有 的 生 活 流 动 性, 可 以 完 成 估 测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未 成 1
年 人 犯 罪 将 向 群 发 性 和 流 动 性 呈 进 ----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向 纠 合 性 和 残 暴 性 发 展 据 统 计, 未 成 年 人 三 人 或 三 人 以 上 团 伙 作 案 犯 罪 比 例 居 高 且 有 上 升 趋 势 (2007 年 团 伙 作 案 比 例 达 59.64%) 在 其 团 伙 型 犯 罪 形 式 上 向 专 业 化 趋 势 发 展, 如 形 成 专 业 化 的 盗 窃 团 伙 抢 劫 团 伙 性 犯 罪 团 伙 等 这 与 八 十 年 代 那 种 组 织 松 散 活 动 公 开 或 半 公 开 的 犯 罪 团 伙 和 九 十 年 代 以 流 氓 斗 殴 为 主 的 犯 罪 团 伙 有 着 明 显 的 区 别 还 有,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不 仅 主 要 集 中 在 抢 劫 盗 窃 故 意 伤 害 强 奸 寻 衅 滋 事 聚 众 斗 殴 这 六 类 犯 罪 上,( 除 盗 窃 外 其 所 占 比 例 近 80%), 而 且 如 绑 架 奸 幼 投 毒 爆 炸 等 极 端 暴 力 罪 型 也 相 继 出 现 于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案 卷 ----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向 复 合 性 和 多 涉 性 演 变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的 多 种 罪 行 复 合 数 及 比 例 在 总 体 走 高 在 罪 行 组 合 上 基 本 表 现 为 抢 劫 与 盗 窃 抢 劫 与 故 意 伤 害 抢 劫 与 强 奸 寻 衅 滋 事 与 聚 众 斗 殴 等 未 成 年 人 所 涉 犯 罪 类 型 已 达 40 余 种, 还 出 现 了 非 法 买 卖 枪 支 非 法 制 造 爆 炸 物 网 络 诈 骗 虚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聚 众 冲 击 国 家 机 关 等 新 犯 罪 类 型 在 犯 罪 特 点 表 象 上 呈 现 出 侵 财 性 好 斗 性 淫 欲 性, 并 向 涉 黑 涉 毒 涉 枪 等 方 面 复 合 发 展 ----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向 智 能 性 和 技 术 性 转 变 未 成 年 犯 在 金 融 信 用 卡 网 络 涉 毒 黑 社 会 等 领 域 的 犯 罪 比 例 日 渐 增 多, 这 方 面 犯 罪 的 一 个 显 明 特 点 就 是 智 能 化 如 金 融 诈 骗 利 用 信 用 卡 犯 罪 必 须 具 备 金 融 知 识 和 信 用 卡 使 用 知 识 ; 网 络 犯 罪 需 要 对 计 算 机 程 序 及 知 识 的 掌 握 ; 贩 卖 毒 品 必 须 具 备 反 侦 察 能 力 这 些 犯 罪 作 案 需 要 犯 罪 人 具 备 一 定 的 智 能 和 技 术 能 力, 从 而 在 客 观 上 迫 使 未 成 年 人 学 习 特 殊 犯 罪 知 识 和 提 高 犯 罪 技 术 能 力, 实 施 智 能 性 和 技 术 性 犯 罪 手 段 ----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向 侵 财 性 和 反 复 性 续 变 据 调 查,40.7% 未 成 年 犯 的 主 要 犯 罪 动 机 是 物 质 欲 望,30.6% 的 未 成 年 犯 被 公 安 机 关 处 分 过,4% 左 右 的 未 成 年 犯 有 过 前 科 从 当 前 城 市 化 建 设 外 来 民 工 流 动 二 元 社 会 结 构 等 特 征 并 存 的 转 型 期 社 会, 以 及 未 成 年 人 特 有 的 待 成 熟 待 成 长 心 理 性 格 来 看, 谋 财 谋 生 是 外 来 未 成 年 人 的 主 要 流 动 生 活 目 的 ; 侥 幸 模 仿 冲 动 归 属 是 未 成 年 人 的 主 要 心 理 特 点 这 些 特 点 特 征 决 定 着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倾 向 还 会 向 侵 财 性 和 反 复 性 续 变 二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预 防 控 制 筑 三 维 新 体 系 社 会 一 般 预 防 政 府 特 殊 预 防 多 方 共 同 预 防, 构 筑 社 会 学 校 政 府 等 多 方 力 量 共 同 预 防 控 制 的 三 维 新 体 系, 是 预 防 和 控 制 未 成 年 人 违 法 犯 罪 减 少 和 降 低 未 成 年 人 犯 2
罪 加 强 未 成 年 人 权 益 保 护 的 系 统 工 程 及 未 来 的 新 范 式 ( 一 ) 社 会 一 般 预 防 1 以 法 为 纲, 健 全 保 护 制 度 立 足 于 未 成 年 人 权 益 保 护, 及 时 修 订 和 完 善 国 家 统 一 和 地 方 特 色 的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律 制 度 加 快 有 关 未 成 年 人 在 权 益 保 护 成 长 规 育 司 法 适 用 程 序 控 制 等 方 面 的 立 法 工 作 步 伐 如 出 台 未 成 年 人 监 护 法 未 成 年 人 社 区 矫 治 矫 正 条 例 未 成 年 人 收 容 教 养 条 例 等 立 足 于 恢 复 性 司 法, 建 立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司 法 制 度, 如 修 订 未 成 年 人 法 庭 法, 最 大 程 度 采 用 监 禁 替 代 措 施, 减 少 标 签 式 负 面 效 应 立 足 于 地 方 区 域 差 异, 积 极 出 台 地 方 特 色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制 度, 如 浙 江 省 出 台 的 浙 江 省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条 例, 旨 在 保 护 未 成 年 人 的 身 心 健 康, 保 障 未 成 年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未 成 年 人 全 面 发 展 2 以 教 为 本, 重 视 素 质 培 养 少 年 强 则 国 强, 少 年 富 则 国 富 围 绕 未 成 年 人 的 素 质 培 养 人 格 健 全 健 康 成 长, 改 良 教 育 体 制, 修 正 教 学 内 容, 担 当 教 育 责 任 如 改 革 独 以 考 试 成 绩 升 学 模 式, 尝 试 十 二 年 义 务 教 育, 取 消 中 学 生 开 除 处 分 制 度, 增 设 思 想 意 识 法 律 知 识 公 民 道 德 卫 生 健 康 等 教 学 内 容, 建 立 教 育 互 动 责 任 机 制 及 综 合 素 质 培 养 机 制 3 以 乐 为 要, 净 化 成 长 环 境 从 满 足 未 成 年 人 成 长 精 神 文 化 需 求 出 发, 大 力 净 化 现 有 负 性 消 极 作 用 的 次 亚 潜 文 化 环 境, 积 极 营 建 未 成 年 人 快 乐 成 长 需 求 之 社 会 文 化 环 境 一 方 面 大 力 加 强 各 类 书 刊 影 视 网 络 市 场 的 监 管, 最 大 程 度 消 除 暴 力 色 情 恐 怖 等 内 容 的 文 化 商 品, 阻 止 其 对 未 成 年 人 的 侵 害 和 腐 化 ; 另 一 方 面 大 力 建 设 未 成 年 人 快 乐 成 长 之 社 区 文 化 环 境, 如 建 立 社 区 四 点 钟 学 校 建 立 社 区 文 化 活 动 场 馆 建 立 社 区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等 ( 二 ) 政 府 特 殊 预 防 1 以 学 为 基, 弥 补 常 识 之 缺 据 调 查, 未 成 年 犯 文 盲 或 半 文 盲 占 10.7% 小 学 程 度 占 34.9%, 而 高 中 ( 职 高 ) 或 中 专 就 读 的 仅 占 4.1%, 这 说 明 未 成 年 犯 是 一 个 受 教 育 程 度 相 当 薄 弱 的 群 体, 也 是 其 走 上 犯 罪 道 路 的 一 个 重 要 成 因 从 政 府 特 殊 预 防 角 度, 围 绕 未 成 年 犯 低 文 化 低 认 知 低 素 养 的 特 点, 注 重 未 成 年 犯 伦 理 道 德 法 律 规 则 健 康 卫 生 劳 动 技 能 等 基 本 知 识 的 学 习, 以 弥 补 未 成 年 犯 基 本 常 识 之 缺 按 照 司 法 部 56 号 令 半 天 学 习 半 天 劳 动 的 规 定, 建 立 以 德 育 法 制 心 理 卫 生 为 内 容 的 政 治 学 习 以 完 成 九 年 制 义 务 教 育 为 任 务 的 文 化 学 习 以 满 足 归 正 谋 生 需 要 的 职 业 技 术 学 习 的 三 课 教 育 制 度 再 如 为 提 高 未 成 3
年 犯 综 合 学 识 素 养, 建 立 人 均 18 本 书 籍 以 上 的 监 区 星 级 希 望 书 库, 鼓 励 未 成 年 犯 参 加 高 等 自 学 考 试 以 圆 高 墙 内 的 大 学 梦, 积 极 举 办 心 理 健 康 礼 仪 等 内 容 的 知 识 讲 座 2 以 训 为 导, 矫 正 不 良 行 为 未 成 年 犯 是 一 个 不 良 行 为 感 染 严 重 的 群 体 为 矫 治 未 成 年 犯 成 为 守 法 公 民, 必 须 矫 正 其 不 良 恶 习 注 重 未 成 年 犯 日 常 行 为 规 范, 以 规 训 为 导 向, 趋 使 未 成 年 犯 培 养 良 好 的 规 则 意 识 自 控 意 识 和 处 事 能 力 如 半 军 事 化 的 管 理 养 成 行 为 规 范 意 识 团 体 的 队 列 训 练 养 成 团 队 意 识 严 明 的 奖 罚 制 度 促 使 趋 良 避 恶, 从 而 促 使 未 成 年 犯 从 他 律 走 向 自 律, 自 觉 养 成 良 好 习 惯 3 以 矫 为 治, 瓦 解 不 良 心 理 从 未 成 年 犯 心 理 测 试 情 况 来 看, 有 严 重 心 理 问 题 的 占 10.3% 有 心 理 问 题 的 占 37.8% 心 理 异 常 的 占 67.5%, 说 明 未 成 年 犯 是 一 个 人 格 完 善 指 数 偏 低 的 群 体 以 培 育 健 康 心 理 为 中 心, 建 立 分 散 测 试 集 中 分 析 动 态 跟 踪 重 抓 个 案 的 未 成 年 犯 心 理 矫 治 工 作 格 局, 全 面 瓦 解 未 成 年 犯 不 良 心 理, 渐 次 形 成 健 康 人 格 如 加 强 心 理 咨 询 师 资 格 培 训 考 试, 扩 大 心 理 矫 治 范 围 和 提 高 心 理 咨 询 能 力 ; 建 立 未 成 年 犯 入 出 所 和 矫 正 难 易 度 评 估 体 系, 提 高 未 成 年 犯 心 理 矫 治 针 对 性 ; 编 写 心 灵 航 线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读 本 推 行 改 造 周 记 记 写 制 度 与 社 会 机 构 联 合 开 展 未 成 年 犯 心 理 矫 治 合 作 项 目, 以 深 化 未 成 年 犯 心 理 矫 治 工 作 成 效 ( 三 ) 多 方 共 同 预 防 1 以 试 为 探, 创 新 行 刑 模 式 行 刑 社 会 化 有 助 于 增 强 教 育 未 成 年 犯 的 社 会 渗 透 力, 提 高 未 成 年 犯 回 归 社 会 的 心 理 适 应 度 人 际 交 往 和 合 法 性 生 存 能 力 按 北 京 规 则 少 年 司 法 制 度 应 强 调 少 年 的 幸 福 原 则, 在 现 有 法 律 制 度 框 架 下 大 力 探 索 未 成 年 犯 的 监 外 行 刑 模 式 如 目 前 施 行 的 以 社 区 矫 正 为 基 石 的 试 工 试 农 试 读 三 试 模 式, 就 是 在 本 地 社 区 矫 正 条 件 成 熟 和 适 合 外 试 的 情 况 下, 对 部 分 未 成 年 犯 施 行 监 外 执 行 的 尝 试 还 有, 当 前 加 大 未 成 年 犯 的 假 释 工 作, 提 高 假 释 比 例 ( 增 至 8%), 也 是 对 未 成 年 犯 非 监 禁 刑 罚 措 施 的 有 效 尝 试 2 以 帮 为 教, 促 进 改 过 自 新 针 对 未 成 年 犯 赖 亲 情 重 爱 心 返 社 会 的 服 刑 心 理 特 点, 依 托 社 会 各 方 资 源, 大 力 开 展 未 成 年 犯 服 刑 特 色 帮 教 活 动, 以 促 进 未 成 年 犯 悔 过 自 新 如 每 年 70% 以 上 的 未 成 年 犯 签 订 亲 情 帮 教 协 议, 力 促 未 成 年 犯 家 长 施 以 亲 情 式 帮 教, 以 温 暖 未 成 年 犯 那 颗 冷 漠 之 心 ; 建 立 与 各 地 方 政 府 社 会 团 体 定 期 的 送 温 暖 式 帮 教, 以 感 化 未 成 年 犯 那 4
颗 仇 视 社 会 之 心, 每 年 开 展 的 知 识 讲 座 系 列 法 律 援 助 系 列 医 疗 援 助 系 列 等 特 色 帮 教 活 动 达 50 余 次 ; 与 爱 心 人 士 结 对 子, 建 立 特 困 未 成 年 犯 的 服 刑 帮 教, 以 感 化 挽 救 孤 独 无 助 未 成 年 犯, 帮 助 他 们 获 得 爱 心 树 立 信 心 重 作 雄 心 3 以 警 为 示, 服 务 综 合 治 理 根 据 社 会 综 合 治 理 的 需 求 变 化, 在 大 力 探 求 未 成 年 犯 科 学 施 教 的 同 时, 不 忘 利 用 自 身 资 源 进 行 社 会 法 制 宣 传, 以 发 挥 青 少 年 法 制 教 育 警 示 的 作 用 在 具 体 服 务 措 施 上 实 施 五 个 一 工 程 : 一 本 书 以 案 说 法, 一 部 VCD 片 迟 到 的 忏 悔, 一 部 电 视 剧 我 对 你 说 少 年 犯 的 自 白, 一 个 青 少 年 法 制 教 育 基 地, 一 台 戏 忏 悔 者 之 声 每 年 青 少 年 受 法 制 教 育 人 数 达 3000 余 人 次 外 出 宣 讲 民 警 达 30 余 人 次 课 题 组 长 : 俞 振 华, 浙 江 省 监 狱 学 会 常 务 副 会 长 成 员 : 马 卫 国 ( 副 组 长 ) 戴 相 英 ( 副 组 长 ) 马 守 晓 ( 副 组 长 ) 宗 学 煌 赵 天 赋 钟 明 德 周 荣 瑾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