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教 育 與 文 化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理 論 影 響 學 生 科 技 創 造 力 的 內 涵 解 析 李 堅 萍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視 覺 藝 術 學 系 教 授 Email: zenpin@mail.npue.edu.tw 摘 要 工 作 動 機 是 美 國 Harvard 大 學 教 授 Amabile 所 建 構 創 造 力 成 份 模 式 理 論 中 的 一 項 基 本 成 份, 影 響 創 造 力 ; 但 是 否 也 適 用 於 具 有 解 決 實 務 問 題 有 功 能 目 的 之 改 良 或 產 出 特 質 的 科 技 創 造 力, 有 待 驗 證 本 研 究 即 在 實 證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對 國 中 生 (1) 科 技 創 造 力 (2) 實 作 技 能 的 影 響 經 以 製 作 出 實 際 可 玩 的 智 慧 拼 盤 實 作 技 能 主 題 教 材 單 元, 於 預 試 後, 對 控 制 組 兩 班 64 名 學 生 實 施 傳 統 的 技 能 教 學 模 式, 對 實 驗 組 兩 班 計 63 名 學 生 施 行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等 各 六 週 12 節 的 教 學 實 驗, 以 兩 項 研 究 工 具 檢 測 科 技 創 造 力 與 實 作 技 能 結 論 證 實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對 國 中 學 生 (1) 能 顯 著 提 升 科 技 創 造 力, 但 (2) 未 能 顯 著 提 升 實 作 技 能 研 究 建 議 增 益 國 中 生 的 實 作 技 能, 以 落 實 創 意 的 實 現 關 鍵 詞 : 創 造 力 成 份 模 式 實 作 技 能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科 技 創 造 力 3
跨 界 的 視 野 壹 緒 論 工 作 動 機 (Task motivation) 是 美 國 Harvard 大 學 教 授 Teresa M. Amabile, 歸 納 歷 年 研 究 所 建 構 之 創 造 力 成 份 模 式 (Componential Model of Creativity) 中 的 一 項 基 本 成 份 (Amabile, 1996); 但 Amabile 的 理 論 解 釋 一 般 的 創 造 力, 是 否 也 能 適 用 於 其 他 創 造 力? 由 於 科 技 (technology) 是 人 類 利 用 知 識 資 源 和 創 意, 以 有 效 解 決 實 務 問 題 調 適 人 和 環 境 關 係 的 意 圖 和 努 力 ( 李 隆 盛,1993), 科 技 本 質 與 創 造 力 有 相 關 與 重 合 之 處, 幾 乎 所 有 為 解 決 生 活 上 實 務 問 題 所 開 發 的 科 技, 如 鉛 筆 燈 泡 電 話 引 擎 等, 在 初 問 世 時, 都 被 認 為 是 極 具 創 造 力 的 發 明 (Peterson, 2002) Lewis(1999) 甚 至 直 接 認 定 : 本 質 上, 科 技 即 是 創 造 力 的 一 種 展 現 形 式 但 科 技 講 求 具 有 實 務 功 能 的 創 造 力, 與 一 般 創 造 力 的 本 質 並 不 相 同, 或 可 名 之 為 科 技 創 造 力 (technological creativity), 即 是 在 科 技 活 動 中, 產 出 具 有 原 創 性 與 價 值 性 的 解 決 問 題 歷 程 或 創 造 改 良 能 力, 講 求 動 手 做 (hands on) 以 解 決 問 題 與 評 量 創 意 的 歷 程 ( 李 堅 萍,2006) 故 在 內 涵 與 形 式 上, 科 技 創 造 力 頗 難 與 以 文 字 寫 作 語 詞 聯 想 與 繪 圖 創 作 的 一 般 創 造 力 相 提 並 論 ;Howe (1997) 的 研 究 甚 至 明 確 界 定 : 沒 有 創 造 產 品, 即 不 能 稱 為 科 技 創 造 力 故 若 科 技 創 造 力 與 一 般 創 造 力 顯 有 不 同, 則 如 Amabile 的 工 作 動 機 理 論 是 否 也 得 以 提 升 科 技 創 造 力? 故 本 研 究 設 定 研 究 目 的 為 : 1. 實 驗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對 國 中 生 科 技 創 造 力 的 影 響 2. 實 驗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對 國 中 生 實 作 技 能 的 影 響 貳 文 獻 探 討 Amabile(1996) 定 義 工 作 動 機 是 吸 引 或 鞭 策 個 體, 結 合 領 域 相 關 技 能 與 創 造 力 相 關 技 能 以 實 現 創 意 產 品 的 能 力 ; 區 分 為 內 在 (intrinsic) 與 外 在 (extrinsic) 工 作 動 機, 內 涵 如 表 1 4
第 一 章 教 育 與 文 化 表 1 Amabile 內 在 與 外 在 工 作 動 機 理 論 項 目 內 在 工 作 動 機 外 在 工 作 動 機 定 義 個 體 對 欲 從 事 任 務 性 質 的 內 在 反 應 源 自 外 部 影 響 個 體 創 造 表 現 的 相 關 力 量 要 旨 內 在 動 機 比 外 在 動 機 能 獲 得 更 高 的 創 造 力 凡 外 在 限 制 可 能 使 個 體 將 任 務 視 為 外 在 動 機 而 非 內 在 動 機 時, 便 會 損 害 創 造 力 面 向 獎 賞 與 責 備 社 會 助 長 模 仿 和 動 機 傾 向 功 能 引 導 創 造 力 的 產 生 決 定 創 造 力 的 發 展 主 要 論 點 1. 從 既 有 經 驗 開 始 的 活 動, 較 易 產 生 內 在 動 機 1. 以 團 體 方 式 解 決 問 題, 比 個 體 方 式 產 出 較 少 想 法 2. 約 定 做 活 動 以 獲 得 獎 勵, 將 有 害 於 創 造 力 表 現 2. 有 他 人 存 在 時, 負 向 影 響 個 體 創 造 力 表 現 3. 任 務 有 選 擇 性, 將 與 成 果 獎 勵 有 正 向 的 相 互 影 響 3. 若 非 屬 於 觀 察 者 或 評 判 者 的 他 人 存 在 時, 對 個 體 開 放 性 創 造 力 表 現 4. 任 務 無 選 擇 性 時, 提 供 金 錢 獎 的 影 響 較 小 勵 可 正 面 提 高 創 造 力 ; 但 提 供 金 錢 獎 勵 以 交 換 執 行 任 務, 會 4. 不 論 團 體 或 個 體, 只 要 感 覺 被 評 斷, 都 會 負 向 影 響 創 造 表 現 損 害 創 造 力 5. 任 務 初 期 接 觸 創 造 力 楷 模, 會 正 向 5. 若 任 務 如 何 執 行 也 有 選 擇 性, 將 可 提 高 創 造 力 和 內 在 興 趣 提 升 創 造 力 成 就 ; 但 長 期 接 觸 則 對 創 造 力 有 害 6. 對 活 動 的 興 趣, 正 相 關 於 實 際 表 現 的 創 造 力 6. 當 楷 模 行 為 與 目 標 行 為 相 似 時, 模 仿 有 助 於 創 造 力 表 現 關 鍵 獎 勵 時 機 任 務 選 擇 性 執 行 方 式 個 別 化 不 監 看 模 仿 時 機 楷 模 定 義 要 素 的 選 擇 性 興 趣 價 值 較 能 使 個 體 專 注 於 工 作 與 工 作 情 境 易 降 低 個 體 創 造 力 的 探 索 與 啟 發 性 Amabile 的 工 作 動 機 理 論, 可 分 為 九 項 原 則 :(1) 展 示 創 意 範 本 (2) 示 範 標 準 程 序 (3) 生 活 經 驗 提 問 (4) 提 供 選 擇 空 間 (5) 避 免 監 看 意 味 (6) 不 立 即 性 評 斷 (7) 建 設 性 的 好 評 (8) 定 義 優 秀 楷 模 (9) 不 期 約 性 獎 勵 等 但 Amabil 悉 以 最 後 成 品 來 回 溯 分 析 創 造 力 ; 而 研 究 (Redelinghuys, 2006) 顯 示 : 科 技 創 造 力 的 評 量, 必 要 自 投 入 資 源 人 為 努 力 與 產 出 價 值 三 個 向 度 著 手 ; 不 能 只 看 產 出 成 品 或 結 果 故 Amabile 之 工 作 動 機 理 論 能 否 也 適 用 於 科 技 創 造 力, 的 確 需 要 加 以 驗 證 5
跨 界 的 視 野 科 技 的 發 生 或 發 明, 雖 都 源 於 解 決 生 活 實 務 問 題 ; 但 若 巨 觀 科 技 史, 科 技 創 造 力 的 發 生, 卻 都 根 源 於 經 濟 效 益 (Cordes, 2005), 這 與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理 論 相 同 另 科 技 創 造 力 也 需 要 以 領 域 專 業 知 能 為 基 礎, 都 需 要 豐 富 的 背 景 知 識 (Csikszentmihalyi, 1996; Howe, 1997; Li, Zhao & Liu, 2006), 也 同 於 Amabile 創 造 力 理 論 學 習 者 表 現 的 科 技 創 造 力 質 與 量, 均 與 本 身 的 成 熟 度 相 關, 且 不 因 性 別 而 有 顯 著 差 異 (Dudek, Strobel, & Runco, 1993; Amabile, 1996; Ward, Smith, & Finke, 1999) 但 在 某 些 領 域 如 藝 術 審 美, 不 同 背 景 則 會 有 顯 著 不 同 的 科 技 創 造 力 (Fouché, 2006) 在 教 育 上, 由 於 研 究 (Folkestad & DeMiranda, 2000; Thomson, 2001) 均 顯 示 : 科 技 教 育 與 其 他 領 域 課 程 最 具 差 異 之 處 最 應 彰 顯 的 課 程 特 質, 當 是 實 作 性 技 能 (practical skills) 設 計 (design) 與 解 決 問 題 (problem solving) 的 方 法 而 主 題 統 整 或 任 務 導 向 課 程, 最 能 顯 著 提 升 學 生 的 科 技 創 造 力 ( 王 保 堤 游 光 昭 王 鼎 銘,2006) 由 於 研 究 ( 李 堅 萍 游 光 昭 朱 益 賢,2008) 曾 觀 察 與 紀 錄 國 中 生 對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理 論 九 原 則 的 反 應, 發 現 確 實 能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科 技 的 主 動 性 工 作 動 機, 但 並 未 驗 證 可 否 連 動 提 升 科 技 創 造 力, 本 研 究 堪 為 後 續 研 究 參 研 究 設 計 基 於 文 獻 探 討 結 果, 本 研 究 以 國 中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之 製 造 科 技 為 實 驗 課 程 主 題, 單 元 主 旨 為 製 作 出 實 際 可 玩 的 實 體 智 慧 拼 盤, 製 作 程 序 與 遊 戲 概 念 如 圖 1 圖 1 典 型 智 慧 拼 盤 的 製 作 與 遊 戲 概 念 按 最 典 型 的 智 慧 拼 盤, 係 由 一 板 類 似 棋 盤 但 周 圍 築 有 方 框 劃 有 n n 格 的 載 盤, 與 n n-1 個 正 方 扁 形 拼 塊 組 成 拼 塊 各 有 編 序, 合 組 成 一 句 詞 或 一 幅 畫 遊 戲 時, 6
第 一 章 教 育 與 文 化 只 有 相 鄰 空 缺 處 的 拼 塊 有 移 動 機 會, 每 次 僅 能 平 移 一 片 拼 塊 到 唯 一 的 空 缺 處, 直 到 所 有 的 拼 塊 排 序 完 成 受 限 於 既 有 班 級 成 員 無 法 拆 散 以 隨 機 編 組, 且 實 作 技 能 難 以 進 行 前 測, 故 本 研 究 採 靜 態 組 比 較 設 計 (static-group comparison design) 準 實 驗 (quasi-experimental) 研 究 法 邀 請 兩 位 任 教 本 科 分 別 為 二 十 餘 與 十 一 年 對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極 為 熟 稔 的 本 科 畢 業 教 師, 先 經 三 週 講 習 三 大 要 項 :(1) 了 解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理 論,(2) 熟 悉 並 練 習 教 學 模 式, (3) 預 習 與 調 整 評 量 標 準 的 共 識 然 後 選 取 二 年 級 一 班 31 名 學 生, 由 資 深 教 師 進 行 六 週 12 節 的 教 學 實 驗 預 試, 另 一 教 師 協 助 紀 錄 預 試 期 間, 且 由 該 兩 位 教 師 以 研 究 工 具 科 技 創 造 力 評 量 表 與 實 作 技 能 評 量 表 進 行 評 量 此 兩 項 研 究 工 具 係 由 朱 益 賢 (2008) 以 Delphi 研 究 法, 歷 經 往 返 共 三 回 合, 計 調 查 六 位 科 技 教 育 學 者 七 位 高 中 與 五 位 國 中 科 技 教 育 教 師 意 見 而 得, 藉 為 專 家 效 度 定 案 內 涵 如 表 2 與 表 3 表 2 科 技 創 造 力 評 量 表 項 目 內 涵 佔 分 構 想 創 意 ( 計 畫 單 分 析 ) 思 維 多 樣 性 列 出 多 種 不 同 構 想 15 思 考 深 度 涵 蓋 到 許 多 細 節 處 5 思 維 獨 創 性 有 與 眾 不 同 的 創 見 15 變 通 反 應 力 能 測 試 並 改 進 構 想 10 思 維 可 行 性 落 實 製 作 的 可 行 性 10 小 計 55 作 品 創 意 ( 成 品 分 析 ) 材 料 適 切 性 選 用 材 料 的 適 切 性 10 造 形 獨 特 性 外 形 配 色 的 獨 特 性 10 構 造 特 殊 性 構 成 設 計 的 特 殊 性 10 功 能 適 切 性 功 能 適 當 展 現 有 效 解 決 問 題 或 增 加 作 品 價 值 15 小 計 45 總 分 100 7
跨 界 的 視 野 表 3 實 作 技 能 評 量 表 項 目 內 涵 佔 分 技 術 品 質 ( 臨 場 觀 察 詢 問 ) 構 想 呈 現 闡 述 設 計 理 念 說 明 運 作 方 式 10 製 程 規 畫 製 程 順 序 適 當, 適 切 分 配 資 源, 推 論 可 能 10 問 題 機 具 操 作 選 用 適 當 機 具, 安 全 正 確 操 作 15 材 料 應 用 選 材 適 當 有 效 運 用 正 確 組 裝 15 小 計 50 作 品 品 質 ( 成 品 演 示 ) 完 整 度 外 觀 完 整 結 構 穩 固 10 美 觀 造 形 美 觀, 細 節 處 理 精 緻 10 完 成 時 間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完 成 5 功 能 穩 定 運 作 穩 定 操 作 順 暢 15 功 能 有 效 有 效 達 成 預 定 功 能 10 小 計 50 總 分 100 依 Delphi 專 家 的 意 見, 科 技 創 造 力 的 評 量, 不 應 侷 限 於 只 分 析 作 品 的 創 意, 而 應 自 構 想 開 發 階 段 即 進 行 評 量 因 而 本 研 究 規 劃 計 畫 單 記 錄 構 想 創 意, 包 含 下 列 要 項 :(1) 材 料 特 質 與 選 用 評 估 (2) 拼 塊 面 積 與 形 狀 評 估 (3) 材 料 清 單 (3) 配 合 機 具 清 單 (4) 成 本 估 算 (5) 加 工 技 術 與 施 作 程 序 規 劃 (6) 時 間 分 配 與 預 估 (7) 成 品 預 想 圖 (8) 配 色 規 劃 (9) 產 品 使 用 說 明 等, 不 限 案 數 另 Delphi 專 家 意 見 尚 指 出 : 實 作 技 能 的 評 量 不 能 端 看 最 後 成 品 品 質, 而 應 並 重 實 作 歷 程 的 評 鑑 故 除 了 從 最 後 成 品, 評 鑑 目 標 達 成 度 外, 教 師 也 臨 場 觀 察 與 詢 問 學 生 對 實 作 技 能 內 涵 的 了 解 另 就 預 試 評 量 結 果, 進 行 評 分 者 信 度 分 析 將 兩 位 教 師 評 量 31 名 學 生 於 科 技 創 造 力 評 量 表 與 實 作 技 能 評 量 表 等 四 項 合 計 248 筆 成 績, 以 Pearson 積 差 相 關 統 計 方 法 考 驗 相 關 性, 結 果 如 表 4 8
第 一 章 教 育 與 文 化 表 4 評 分 者 信 度 考 驗 的 Pearson 積 差 相 關 係 數 項 目 科 技 創 造 力 實 作 技 能 構 想 創 意 作 品 創 意 技 術 品 質 作 品 品 質 r xy 值 (P 值 ).513**(.003).390*(.030).363*(.045).408*(.023) *P<.05,**P<.01 由 表 中 可 見 兩 位 教 師 於 四 項 考 驗 項 目 的 相 關 性, 均 達 顯 著 水 準 ; 亦 即 兩 位 教 師 的 評 分 觀 點 相 近, 具 有 一 定 的 評 分 者 信 度 經 正 式 對 控 制 組 兩 班 64 名 學 生, 實 施 傳 統 的 技 能 教 學 模 式 ; 對 實 驗 組 兩 班 計 63 名 學 生, 施 行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的 教 學 實 驗, 各 六 週 12 節 兩 組 教 學 實 施 內 涵 之 主 要 差 異, 如 表 5 表 5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教 學 實 施 內 涵 之 主 要 差 異 階 段 實 驗 組 控 制 組 概 念 講 解 規 劃 設 計 製 作 實 習 成 效 評 量 1. 從 生 活 化 的 經 驗 ( 拼 圖 ) 開 始, 提 問 學 生 智 慧 拼 盤 的 可 能 造 形 與 遊 戲 方 式 2. 展 示 歷 屆 學 生 經 典 優 秀 作 品 後, 收 起 3. 不 期 約 獎 勵 1. 供 應 且 告 知 材 料 與 機 具 可 自 由 選 用 2. 引 導 思 考 如 何 達 到 目 標, 給 予 探 究 空 間 1. 示 範 標 準 的 砂 鉋 鑽 鋸 磨 等 加 工 技 術 與 機 具 操 作, 但 不 示 範 作 業 流 程 2. 因 應 各 組 功 能 設 計, 引 導 探 究 評 估 選 擇 3. 避 免 監 看 意 味 的 言 行 4. 不 立 即 性 評 斷 不 給 標 準 答 案 1. 先 三 好 評 再 一 建 議 改 善 方 向 2. 定 義 與 獎 勵 優 秀 作 品 與 操 作 楷 模 1. 講 述 單 元 主 題, 說 明 教 材 內 容 2. 展 示 典 型 智 慧 拼 盤, 交 予 各 組 輪 流 試 玩 3. 期 約 獎 勵 1. 供 應 材 料 與 機 具 2. 說 明 採 用 技 術 製 作 程 序 1. 示 範 標 準 的 砂 鉋 鑽 鋸 磨 等 加 工 技 術 與 機 具 操 作, 且 示 範 作 業 流 程 2. 巡 迴 各 組 觀 看 解 答 提 問 1. 評 論 繳 驗 作 品 與 技 術 操 作 優 劣 2. 以 期 約 獎 品 獎 勵 優 秀 作 品 與 操 作 楷 模 9
跨 界 的 視 野 兩 組 於 教 學 實 驗 中 與 實 驗 後, 均 由 兩 位 教 師 持 兩 研 究 工 具 進 行 評 量 本 研 究 並 蒐 集 課 堂 錄 影 學 生 計 畫 單 教 師 評 量 成 績 與 教 師 評 論 學 生 作 品 等 資 料, 做 下 述 處 理 : 1. 內 容 分 析 : 自 長 度 面 積 色 澤 材 質 維 度 組 合 樣 式 等 屬 性, 分 析 學 生 計 畫 單 與 成 品 的 創 造 力 2.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 藉 考 驗 科 技 創 造 力 評 量 表 與 實 作 技 能 評 量 表 平 均 數, 以 比 較 兩 組 學 生 於 科 技 創 造 力 與 實 作 技 能 的 差 異 3. 比 對 檢 證 : 比 較 與 相 互 驗 證 內 容 分 析 與 t 檢 定 結 果 下 肆 發 現 與 討 論 分 析 學 生 的 計 畫 單 與 成 品, 統 計 教 師 科 技 創 造 力 與 實 作 技 能 的 評 量 數 據, 討 論 如 一 科 技 創 造 力 的 差 異 比 較 經 以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考 驗 兩 組 學 生 於 科 技 創 造 力 的 差 異, 如 表 6 10
第 一 章 教 育 與 文 化 表 6 兩 組 學 生 於 科 技 創 造 力 的 差 異 性 比 較 摘 要 類 別 項 目 組 別 個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t 值 構 想 創 意 思 維 多 樣 性 實 驗 63 13.40 1.86 5.133*** 控 制 64 11.77 1.72 思 考 深 度 實 驗 63 3.81 0.40-3.193** 控 制 64 4.02 0.33 思 維 獨 創 性 實 驗 63 13.16 1.75 2.447* 控 制 64 12.52 1.14 變 通 反 應 力 實 驗 63 7.68 1.17 2.034* 控 制 64 7.27 1.10 思 維 可 行 性 實 驗 63 7.79 0.83.563 控 制 64 7.69 1.19 小 計 實 驗 63 45.84 4.82 3.296** 控 制 64 43.25 3.97 作 品 創 意 材 料 適 切 性 實 驗 63 8.56 0.59 2.266* 控 制 64 8.13 1.43 造 形 獨 特 性 實 驗 63 8.84 0.66.611 控 制 64 8.77 0.68 構 造 特 殊 性 實 驗 63 8.84 0.49.898 控 制 64 8.77 0.43 功 能 適 切 性 實 驗 63 12.90 0.69 -.408 控 制 64 12.95 0.68 小 計 實 驗 63 39.15 2.08 1.264 控 制 64 38.61 2.65 總 分 實 驗 63 84.98 6.53 2.88** 控 制 64 81.86 5.63 11
跨 界 的 視 野 茲 以 構 想 創 意 與 作 品 創 意 兩 面 向, 分 述 如 下 ( 一 ) 構 想 創 意 由 表 中 可 以 發 現 : 接 受 實 驗 教 學 的 學 生, 較 有 多 種 不 同 的 構 想 較 有 與 眾 不 同 的 創 見, 且 較 會 測 試 並 改 進 構 想 以 有 效 解 決 問 題 ; 整 體 創 造 歷 程 顯 著 較 佳 而 分 析 學 生 構 思 發 想 歷 程 的 計 畫 單 內 容, 可 以 發 現 : 1. 兩 組 學 生 構 想 材 料 種 類 均 多 樣, 臚 列 可 運 用 材 料 相 近, 但 構 思 運 作 模 式 的 規 劃 數 量 則 明 顯 不 同 控 制 組 學 生 的 作 品 預 想 圖, 均 為 單 一 作 品 ; 拼 塊 之 發 想, 幾 乎 全 侷 限 於 平 移 式 的 扁 平 造 形 實 驗 組 學 生 的 預 想 圖, 拼 塊 成 品 已 全 部 立 體 化, 且 都 涵 蓋 有 數 件 作 品 的 個 別 運 作 模 式 或 動 作 分 解 圖 若 比 對 最 後 作 品 運 作 模 式, 實 驗 組 學 生 有 新 穎 與 價 值 的 創 意 數 量 明 顯 多 得 多, 積 極 擷 取 歷 屆 學 生 優 秀 作 品 中 所 含 的 樣 式 結 構 組 件 材 質 維 度 等 元 素, 重 新 取 擇 結 合 成 新 想 法 ; 全 盤 創 新 的 革 命 式 概 念, 有 球 形 載 盤 與 築 屋 拼 塊 兩 件 Csikszentmihalyi (1996) Li, Zhao, & Liu (2006) 界 定 : 透 過 結 合 和 重 組 知 識 過 程, 以 產 生 創 新 靈 感 的 科 技 創 造 力 模 式, 在 此 特 別 明 顯 此 因 革 命 性 的 創 新, 需 要 雄 厚 的 領 域 知 能 與 長 久 的 專 業 從 事 為 基 礎 ; 對 國 中 生 而 言, 改 良 與 重 組 可 能 是 較 得 以 一 窺 科 技 創 造 力 堂 奧 的 訓 練 方 式 2. 實 驗 組 學 生 多 有 急 於 抒 發 大 量 創 意 構 想, 而 顯 現 亢 奮 急 躁 的 現 象, 同 儕 討 論 經 常 激 動 熱 烈, 導 致 計 畫 單 內 容 雖 多 量 但 潦 草, 細 節 處 多 有 欠 考 量 控 制 組 學 生 則 幾 乎 都 僅 規 劃 一 種 成 品 預 想 圖, 卻 計 慮 周 詳 如 控 制 組 學 生 多 於 規 劃 載 盤 和 拼 塊 的 製 作 程 序 上, 即 註 明 施 作 圓 角, 如 圖 2 這 可 有 效 去 除 尖 銳 稜 線, 使 得 (1) 持 用 載 盤 時 不 傷 手,(2) 平 移 拼 塊 時 更 順 暢 實 驗 組 學 生 計 畫 單 普 遍 未 有 此 種 標 註 ; 多 於 作 品 完 成 的 試 玩 時 發 現 稜 線 銳 利 與 移 動 不 順, 再 回 頭 施 作 圓 角 ; 思 考 深 度 的 確 因 急 於 抒 發 大 量 創 意 構 想 而 低 於 控 制 組 學 生 12
第 一 章 教 育 與 文 化 圖 2 控 制 組 學 生 規 劃 與 施 作 圓 角 3. 由 於 教 師 示 範 的 智 慧 拼 盤 遊 戲, 是 採 平 移 正 方 扁 形 拼 塊 的 二 維 運 作 模 式 ; 實 驗 組 學 生 卻 幾 乎 全 規 劃 設 計 三 維 空 間 的 立 體 拼 塊, 除 使 取 用 拼 塊 的 便 利 性 大 增, 更 符 合 人 因 工 程 的 原 理 最 特 出 之 處, 是 遊 戲 運 作 的 獨 特 性 與 創 新 性 非 常 可 觀, 最 傑 出 的 創 意 如 表 7, 完 全 迥 異 於 典 型 智 慧 拼 盤 控 制 組 學 生 規 劃 作 品, 則 仍 以 二 維 為 主, 且 多 為 複 製 拼 圖 造 形 ; 並 有 抄 襲 現 成 魯 班 鎖 六 子 連 方 與 象 棋 棋 盤 的 作 品, 缺 乏 創 新 與 獨 創 性 13
跨 界 的 視 野 表 7 兩 組 學 生 作 品 於 獨 創 性 的 比 較 實 驗 組 控 制 組 釣 式 取 置 : 懸 吊 式 吸 取 與 拼 移 拼 塊, 增 益 難 度, 運 作 模 式 獨 創 典 型 智 慧 拼 盤 樣 式 與 運 作 模 式 溝 槽 行 進 : 限 制 下 凹 型 載 具 在 上 凸 式 溝 槽 推 移, 運 作 模 式 獨 創 增 設 位 階 : 區 分 拼 塊 有 位 階 高 低, 新 增 創 意 典 型 城 郭 式 載 盤 樣 式, 為 示 範 樣 品 的 再 現 典 型 積 木 式 拼 塊 切 割 法 築 屋 拼 塊 : 屋 型 拼 塊 堆 築 成 大 屋, 增 益 難 度, 樣 式 獨 創 磁 性 吸 附 : 拼 塊 背 膠 平 面 磁 鐵, 運 作 模 式 新 穎 變 化 表 面 圖 案 ( 卡 通 兔 ), 其 餘 為 典 型 智 慧 拼 盤 拼 塊 與 載 盤 製 成 七 巧 魯 班 鎖, 造 形 與 運 作 模 式 完 全 相 同 球 形 載 盤 : 載 盤 球 狀 化 拼 塊 吸 附 式, 運 作 模 式 獨 創 再 現 象 棋 棋 盤, 造 形 與 運 作 模 式 完 全 相 同 4. 實 驗 組 學 生 創 意 發 想 的 選 用 材 料 類 別 拼 塊 造 形 製 程 順 序 與 遊 戲 玩 法 等 的 數 量 多 且 多 元, 所 以 有 較 頻 繁 的 討 論 實 作 與 測 試 活 動 另 能 以 測 試 結 果, 反 覆 回 饋 修 正 初 始 構 想 與 製 程 順 序, 或 替 換 材 料 與 變 化 造 形 比 對 成 品, 可 以 發 現 預 想 圖 造 形 均 修 正 14
第 一 章 教 育 與 文 化 繁 多 才 定 案, 顯 現 因 應 問 題 而 加 以 解 決 的 變 通 能 力 雖 因 此 耗 費 不 少 時 程, 但 的 確 能 有 效 達 成 目 標 製 作 出 實 際 有 效 可 玩 的 智 慧 拼 盤 顯 示 於 創 造 歷 程 的 起 始 階 段,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之 短 暫 展 示 經 典 創 意, 示 範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等, 確 實 能 對 學 生 創 意 發 想 極 具 啟 發 性, 也 不 會 產 生 全 盤 蕭 規 曹 隨 的 抄 襲 複 製 而 控 制 組 學 生 顯 然 因 為 僅 觀 察 典 型 的 智 慧 拼 盤 產 品, 且 絕 大 多 數 模 仿 教 師 示 範 的 標 準 操 作 技 術 歷 程, 即 使 具 有 選 用 材 料 與 機 具 的 機 會, 但 多 未 規 劃 選 用 表 現 於 外 者, 創 意 顯 然 被 先 入 為 主 的 典 型 成 品 樣 式 與 標 準 操 作 技 術 所 限 縮, 在 創 意 構 想 數 量 獨 創 創 見 與 變 通 解 決 能 力, 都 顯 著 較 低 ( 二 ) 作 品 創 意 在 作 品 創 意 上, 實 驗 教 學 的 學 生 成 品, 僅 材 料 選 擇 與 運 用 有 顯 著 較 佳 的 適 切 性 ; 整 體 成 品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經 比 對 最 後 成 品 與 計 畫 單, 可 以 發 現 : 實 驗 組 學 生 在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的 提 供 選 擇 空 間 等 教 學 活 動 時, 能 跳 脫 經 典 智 慧 拼 盤 的 二 維 造 形 桎 梏, 開 發 三 維 立 體 造 形 的 拼 塊 當 拼 塊 為 三 維 的 立 體 造 形, 便 無 須 受 限 於 僅 能 平 移 的 遊 戲 運 作 模 式, 雖 還 是 須 遵 循 只 有 相 鄰 空 缺 處 的 拼 塊 有 移 動 機 會, 每 次 僅 能 移 動 一 件 拼 塊 到 唯 一 的 空 缺 處 的 限 制, 但 提 起 拼 塊 而 移 動 的 新 運 作 模 式, 已 經 能 完 全 排 除 因 拼 塊 加 工 技 術 不 良 可 能 導 致 的 平 移 順 暢 度 另 紙 漿 黏 糊 紙 黏 土 捏 塑 紙 板 黏 合 等 材 料 與 加 工 技 術 更 能 充 分 發 揮 三 維 立 體 造 形 特 質 故 而 實 驗 組 學 生 於 選 用 材 料 的 適 切 性, 顯 著 較 為 傑 出 控 制 組 學 生 則 多 數 仍 以 教 師 示 範 的 木 材 材 料 為 選 項, 少 數 嘗 試 選 取 紙 板 珍 珠 板 木 板 保 麗 龍 板 等 材 料 者, 由 於 實 作 技 術 未 精 熟, 材 料 加 工 不 盡 完 善, 使 作 品 運 作 模 式 欠 缺 流 暢, 突 顯 選 用 材 料 的 不 適 切 整 體 而 言, 實 驗 組 學 生 接 受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理 論 的 展 示 創 意 範 本 與 定 義 優 秀 楷 模 等 原 則, 豐 富 了 背 景 知 能, 透 過 結 合 和 重 組 知 識 的 過 程, 產 生 創 新 靈 感 另 自 由 選 用 材 料 也 發 想 創 意 變 通 嘗 試, 遂 於 構 想 創 意 與 整 體 科 技 創 造 力 得 分 顯 著 高 於 控 制 組 學 生 此 研 究 結 果 與 前 述 文 獻 探 討 有 豐 厚 的 領 域 相 關 知 識 與 豐 富 的 背 景 知 識, 方 能 產 出 創 意 的 論 點 相 同 二 實 作 技 能 的 差 異 比 較 經 以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考 驗 兩 組 學 生 於 實 作 技 能 的 差 異, 如 表 8 15
跨 界 的 視 野 表 8 兩 組 學 生 於 實 作 技 能 的 差 異 性 摘 要 比 較 類 別 項 目 組 別 個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t 值 技 術 品 質 構 想 呈 現 實 驗 63 6.87 1.30-1.451 控 制 64 7.20 1.26 製 程 規 劃 實 驗 63 7.10.87 2.368* 控 制 64 6.77.68 機 具 操 作 實 驗 63 13.59 1.27 2.320* 控 制 64 13.06 1.28 材 料 應 用 實 驗 63 13.95.49 3.403* 控 制 64 13.59.68 小 計 實 驗 63 41.51 3.32 1.691 控 制 64 40.63 2.50 作 品 品 質 完 整 度 實 驗 63 7.68 1.29.989 控 制 64 7.47 1.14 美 觀 實 驗 63 7.62.92-1.354 控 制 64 7.88 1.19 完 成 時 間 實 驗 63 3.32.56-5.378* 控 制 64 3.88.60 功 能 穩 定 實 驗 63 12.46 1.03-1.268 控 制 64 12.69.99 功 能 有 效 實 驗 63 8.54.69 1.316 控 制 64 8.39.58 小 計 實 驗 63 39.62 3.82-1.009 控 制 64 40.30 3.74 總 分 實 驗 63 81.67 6.45 -.668 控 制 64 82.36 5.17 表 中 內 容 分 述 如 下 ( 一 ) 技 術 品 質 歸 納 教 學 實 驗 歷 程 的 觀 察, 可 以 發 現 : 16
第 一 章 教 育 與 文 化 1.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的 提 供 選 擇 空 間, 顯 然 使 實 驗 組 學 生 自 主 性 感 覺 增 強, 較 會 自 行 規 畫 製 作 過 程 與 適 切 分 配 資 源 及 工 作 控 制 組 學 生 則 顯 然 被 老 師 的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帶 著 走, 沿 用 單 一 操 作 流 程, 無 法 跳 脫 思 考 慣 性 窠 臼, 因 而 發 生 頗 多 同 一 時 間 排 隊 等 候 輪 用 未 錯 開 利 用 閒 置 機 具 設 備 的 現 象, 徒 然 浪 費 人 力 時 間 與 機 具 資 源 外, 也 導 致 閒 置 人 力 分 心 嬉 鬧 玩 樂 2. 機 具 操 作 有 固 定 模 式, 正 確 操 作 可 以 事 半 功 倍, 錯 誤 操 作 則 反 之, 且 潛 藏 傷 害 危 險 接 受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之 教 學 實 驗 的 學 生, 因 應 所 選 材 料 特 質, 規 劃 相 應 的 製 程 順 序 與 內 容, 選 擇 與 運 用 機 具, 也 顯 著 遵 循 安 全 正 確 的 操 作 模 式, 如 : (1) 刨 削 知 識 差 異 : 在 圓 鋸 機 大 略 粗 鋸 後, 次 用 刨 刀 細 部 修 削 邊 線 為 避 免 邊 角 劈 裂, 不 可 以 刨 刀 一 刨 到 底, 而 是 須 刨 到 底 前 數 公 分 停 住, 再 從 尾 邊 角 反 向 刨 回 到 底 前 停 住 ; 反 覆 操 作, 直 到 刨 削 平 整 為 止 課 堂 觀 察 實 驗 組 兩 班 學 生, 凡 進 行 刨 削 加 工 者, 都 遵 循 正 確 操 作 模 式, 如 圖 3; 反 之, 控 制 組 班 級 學 生 凡 首 次 進 行 刨 削 者, 幾 乎 全 犯 一 路 刨 削 到 底 導 致 邊 角 劈 裂 的 錯 誤, 都 賴 授 課 老 師 發 現 指 正 後 修 正 圖 3 實 驗 組 學 生 正 向 刨 削 到 底 前 停 住 再 反 向 刨 削, 操 作 正 確 (2) 木 工 鋸 施 力 方 向 : 木 工 鋸 齒 的 三 角 面, 僅 於 朝 握 柄 面 鍍 有 鎢 鋼, 所 以 只 有 抽 拉 方 向 ( 返 程 ) 有 鋸 切 功 能 ; 伸 送 方 向 ( 去 程 ) 施 力 既 無 鋸 切 功 能, 還 會 磨 損 鎢 鋼 銳 利 度 實 驗 組 學 生 無 錯 誤 施 力 者, 控 制 組 學 生 則 所 在 多 有, 如 圖 4 授 課 教 師 的 觀 察 是 : 控 制 組 學 生 欠 缺 主 動 觀 察 正 確 與 細 部 操 作 的 耐 心, 頗 有 應 付 了 事, 缺 乏 認 真 與 主 動 性 的 工 作 動 機 17
跨界的視野 圖 4 兩組學生於木工鋸的操作差異 (二)作品品質 就作品品質而言 實驗組學生不僅沒有顯著較佳表現 甚至延宕時限 分析最後 成品 比對構思發想歷程的計畫單與觀察教學實況錄影 可以發現 1.學生普遍薄弱的實作技能難以支持創造力的實現 由前述書面計畫單的分析 雖然 實驗組學生較具規畫製程 操作機具與應用材料的能力 但觀察實作歷程卻發現兩組 學生的實作技術 都頗為生疏 若再以技術操作的臨床詢答內容分析 可以確認原因 為 學生生活普遍貧乏實際動手做的歷練 多數學生雖確實具有規劃 設計 劃線與 上色經驗 但對切削 刨平 砂磨 髹漆等操作技術生疏 實作技術水平偏低 故即 使實驗組學生雖有顯著較佳的創意發想 規劃理念與選材知識 卻缺乏相應成熟的實 作技術以落實想法 2.實驗組學生創意與嘗試多而延宕完成時間 由於有選擇空間 創意發想多 實驗組 學生普遍產出更多次數的模仿與測試可行案例的歷程 近距離觀察可以發現這些具體 化實現創造力的活動 不僅都需要相當時程 而且經常使實驗組學生產生 歧路亡羊 效應 學生或先從第一種方案開始嘗試 或選擇從程序數量較少者開始製作 評估作 業未完全落實便導致經常實作一半製程後 放棄現狀 從頭開始 延宕完成時間 整體而言 加總 技術品質 與 作品品質 兩分項得分 兩組學生的實作技能 並未有顯著差異 這項研究發現與前述文獻探討一致 學生於科技創造力表現的質與 量 均與個體本身的成熟度相關 科技創造力需要成熟的技術支持才得以實現 故於 國中科技教育實施 Amabile 工作動機原則 學生雖顯現有較多量與好品質的創意發想 內容 但受限於技術基礎不足 眼高手低 薄弱的實作技能無法支持創意發想的實現 故無法提升實作技能 18
第 一 章 教 育 與 文 化 總 結 歸 納 兩 組 學 生 各 面 向 差 異, 如 表 9 表 9 兩 組 學 生 於 構 想 內 容 實 作 技 術 與 最 後 成 品 的 具 體 差 異 項 目 實 驗 組 控 制 組 構 想 內 容 未 規 劃 圓 角, 實 作 時 修 正 預 先 規 劃 圓 角 實 作 技 術 錯 開 機 具 運 用 時 間 邊 角 刨 削 方 向 正 確 木 工 鋸 只 抽 拉 時 施 力 構 想 繁 多 延 宕 完 成 時 間 排 隊 輪 用 機 具 刨 削 方 向 錯 誤 導 致 邊 角 劈 裂 木 工 鋸 去 返 程 施 力 準 時 完 成 拼 塊 造 形 幾 全 為 三 維 立 體 造 形 多 創 新 與 獨 創 幾 全 為 二 維 扁 平 造 形 複 製 典 型 抄 襲 造 形 運 作 方 式 平 移 釣 式 取 置 溝 槽 行 進 幾 全 為 平 移 式 增 設 位 階 築 屋 拼 塊 磁 性 吸 附 球 形 載 盤 等 教 師 評 論 較 認 真 較 有 主 動 探 索 精 神 較 被 動 較 有 應 付 了 事 心 態 控 制 組 學 生 多 有 當 作 做 作 業 的 被 動 性 心 態, 衍 生 應 付 了 事 的 作 為, 顯 示 在 科 技 創 造 力 上, 便 是 蕭 規 曹 隨 式 地 複 製 典 型 成 品 與 重 複 教 師 示 範 的 操 作 歷 程, 是 講 一 動 作 一 動 的 代 表 實 驗 組 學 生 表 現 有 強 烈 我 很 想 做 這 個 遊 戲 作 品 的 主 動 性 動 機, 願 意 主 動 探 索 經 典 創 意 元 素, 積 極 組 合 改 良 既 有 樣 式 與 運 作 模 式, 或 樂 在 其 中 地 嘗 試 創 新 發 明 雖 受 限 於 兩 組 學 生 均 顯 貧 弱 的 動 手 做 能 力, 未 於 實 體 作 品 上 展 現 更 多 明 顯 差 異, 但 實 驗 組 學 生 較 強 烈 的 主 動 性 工 作 動 機, 確 實 能 表 現 多 量 多 樣 新 穎 且 有 價 值 的 創 意 與 構 想 伍 結 論 與 建 議 一 結 論 依 研 究 目 的 序, 本 研 究 結 論 如 下 ( 一 )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能 顯 著 提 升 國 中 學 生 之 科 技 創 造 力 接 受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教 學 模 式 的 學 生, 有 顯 著 較 佳 的 構 想 創 意 :(1) 較 有 多 種 不 同 的 構 想 ( 思 維 多 樣 性 ) (2) 較 有 與 眾 不 同 的 創 見 ( 思 維 獨 創 性 ),(3) 與 較 會 測 19
跨 界 的 視 野 試 並 改 進 構 想 以 有 效 解 決 問 題 ( 變 通 反 應 力 ); 但 急 躁 亢 奮 忽 略 細 節, 思 考 深 度 顯 著 較 差 另 未 有 較 佳 的 作 品 創 意, 僅 於 選 用 材 料 的 適 切 性 顯 著 較 為 優 良 整 體 而 言,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理 論 確 能 顯 著 提 升 學 生 的 科 技 創 造 力 ( 二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未 能 顯 著 提 升 國 中 學 生 之 實 作 技 能 接 受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教 學 模 式 的 學 生, 在 操 作 現 場 的 技 術 品 質 上, 雖 顯 著 較 能 (1) 詳 細 規 畫 製 作 歷 程 與 適 切 分 配 資 源 及 工 作, 並 推 論 過 程 中 可 能 遭 遇 的 問 題 與 解 決 ( 製 程 規 劃 );(2) 能 依 作 業 內 容 設 計 要 求 與 工 作 物 大 小, 挑 選 適 當 機 具 安 全 操 作 ( 機 具 操 作 );(3) 依 照 作 品 需 要 選 擇 適 當 材 料 效 率 使 用 正 確 接 合 組 裝 ( 材 料 應 用 ); 但 整 體 技 術 品 質 並 未 有 顯 著 較 佳 的 表 現 另 就 作 品 品 質 而 言, 不 僅 沒 有 顯 著 較 佳 表 現, 甚 至 延 宕 時 限 整 體 而 言, 學 生 薄 弱 的 實 作 技 能 無 法 支 持 創 意 發 想 的 實 現 二 建 議 由 研 究 結 論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能 提 升 國 中 學 生 的 科 技 創 造 力, 但 受 測 學 生 普 遍 薄 弱 的 實 作 技 能 水 平, 無 法 支 持 創 意 發 想 的 落 實 故 研 究 建 議 : 依 據 Amabile 創 造 力 成 份 模 式 理 論 所 述, 除 工 作 動 機 外, 並 重 創 造 力 的 另 一 項 成 份 領 域 相 關 技 能 (Domain-relevant skills), 彰 顯 科 技 教 育 實 作 的 課 程 特 質, 悉 以 實 作 技 能 為 導 向, 充 實 學 生 的 實 作 能 力, 促 使 更 多 創 意 具 體 實 現 20
第 一 章 教 育 與 文 化 參 考 文 獻 王 保 堤 游 光 昭 王 鼎 銘 (2006) 設 計 導 向 課 程 對 學 生 科 技 創 造 力 影 響 之 研 究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學 報,22,77-103 朱 益 賢 (2008) 從 Amabile 創 造 成 份 模 式 理 論 探 討 國 小 學 童 的 實 作 技 能 與 科 技 創 造 力 透 過 科 技 競 賽 策 略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 編 號 :NSC 95-2511-S-003-021-MY3) 李 堅 萍 (2000) 國 小 美 勞 科 的 創 造 性 教 學 策 略 國 教 世 紀,191,13-16 李 堅 萍 (2006) 培 育 科 技 創 造 力 應 重 視 實 作 技 能 的 教 學 與 自 我 效 能 的 激 發 生 活 科 技 教 育 月 刊,39(8), 頁 21-28 李 堅 萍 游 光 昭 朱 益 賢 (2008) 國 中 科 技 教 育 運 用 Teresa M. Amabile 工 作 動 機 原 則 與 自 我 效 能 激 發 策 略 之 研 究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學 報,25(2),129-159 李 隆 盛 (1993) 技 學 面 面 觀 技 術 及 職 業 教 育 雙 月 刊,31,18-20 Amabile, T. M. (1996). Creativity in context. Boulder,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Cordes, C. (2005). Long-term tendencies in Technological creativity - a preference-based approach. Journal of Evolutionary Economics, 15(2), 149-149. Csikszentmihalyi, M. (1996). Social, culture, and person: A system view of creativity. In R. J. Sternberg (Ed.), The Nature of Creativity (pp. 325-39).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Dudek, S. Z., Strobel, M. G., & Runco, M. A. (1993). Cumulative and proximal influences on the social environment and children s creative potential. The Journal of Genetic Psychology, 154(4), 487-499. Folkestad, J. E. & DeMiranda, M. A. (2000). Linking cognitive science theory and technology education practice:a powerful connection not fully realized. Journal of Industrial Teacher Education, 37(4), 5-23. Fouché, R. (2006). Say it loud, I'm black and I'm proud: African Americans, American art factual culture, and black vernacular Technological creativity. American Quarterly, 58(3), 639-663.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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