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壹 前 言 貳 歌 仔 冊 塑 造 的 廖 添 丁 形 象 參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的 塑 形 模 式 肆 聽 眾 與 歌 仔 冊 詮 釋 廖 添 丁 的 意 圖 伍 結 論 壹 前 言 廖 添 丁 是 活 在 民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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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 吳 勇 宏 摘 要 廖 添 丁 活 躍 於 民 間, 在 民 間 觀 感 中, 廖 添 丁 與 劫 富 濟 貧 劃 上 等 號, 論 及 他 的 相 關 事 蹟, 義 賊 俠 盜 飛 俠 等 諸 多 稱 謂 便 一 一 呈 現, 並 深 植 在 廣 大 民 眾 認 知 中 臺 灣 歌 仔 冊 是 一 種 語 言 所 形 成 的 文 學, 其 表 演 形 式 藝 術 境 界 雖 屬 通 俗, 傳 唱 者 與 閱 聽 者 的 知 識 水 準 有 限, 但 卻 真 實 反 映 出 最 貼 近 民 眾 的 文 學 樣 貌 而 作 為 民 間 文 學 的 一 支, 歌 仔 自 然 保 有 民 間 文 學 變 異 性 的 特 質, 亦 即 傳 唱 者 必 須 考 慮 閱 聽 環 境 之 不 同, 針 對 歌 仔 內 容 進 行 調 整, 以 引 起 閱 聽 興 趣 換 言 之, 傳 唱 者 與 閱 聽 者 藉 由 歌 仔 內 容, 進 行 最 直 接 的 交 流 活 動 因 此 歌 仔 冊 賦 予 廖 添 丁 何 種 形 象 類 型? 又 如 何 將 其 形 構 呈 現 於 讀 者 眼 前? 同 時 在 傳 唱 者 與 閱 聽 者 之 間 又 存 在 著 何 種 意 圖, 以 進 行 意 念 交 換, 最 終 滿 足 各 自 心 理 需 求? 諸 多 疑 問 皆 是 本 文 企 圖 釐 清 的 核 心 問 題 因 此 本 文 將 以 廖 添 丁 相 關 歌 仔 冊 為 主, 論 述 分 析 其 敘 事 內 容, 探 究 廖 添 丁 在 民 間 歌 仔 冊 中 的 塑 形, 乃 是 經 由 民 間 文 學 載 體 將 其 生 平 事 蹟 予 以 加 工, 使 得 原 本 單 純 人 名 符 號 發 生 質 變, 同 時 通 過 閱 讀 接 納, 而 生 成 新 的 能 指 關 鍵 詞 : 廖 添 丁 歌 仔 冊 俠 義 化 詮 釋 意 圖 * 國 立 宜 蘭 高 級 中 學 國 文 科 教 師

64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壹 前 言 貳 歌 仔 冊 塑 造 的 廖 添 丁 形 象 參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的 塑 形 模 式 肆 聽 眾 與 歌 仔 冊 詮 釋 廖 添 丁 的 意 圖 伍 結 論 壹 前 言 廖 添 丁 是 活 在 民 間 的 人 物, 相 關 的 文 學 創 作 十 分 豐 富, 舉 凡 從 民 間 故 事 傳 說 歌 謠 新 劇 小 說, 乃 至 於 廣 播 說 書 電 視 電 影 戲 曲 偶 戲, 不 論 雅 俗, 幾 乎 囊 括 所 有 文 化 藝 術 的 範 疇 民 間 文 學 對 於 民 眾 的 影 響 力, 尤 其 對 未 受 教 育 的 一 般 大 眾 而 言, 乃 是 獲 得 資 訊 的 重 要 管 道, 現 今 人 們 對 於 廖 添 丁 的 印 象, 也 多 得 自 於 民 間 文 學 在 民 間 觀 感 中, 廖 添 丁 與 劫 富 濟 貧 劃 上 等 號, 論 及 他 的 相 關 事 蹟, 義 賊 俠 盜 等 諸 多 稱 謂 便 一 一 呈 現, 並 深 植 於 臺 灣 人 民 認 知 中, 形 成 普 遍 的 形 象 記 憶 歌 仔 冊 是 臺 灣 民 間 文 學 頗 具 特 色 的 一 類, 藉 由 漢 字 表 記 閩 南 音 所 編 纂 成 的 歌 本, 以 及 彈 唱 者 手 中 一 把 絃 琴, 搭 配 著 曲 調, 或 歷 史 故 事 或 社 會 案 件 或 道 德 勸 善 等 便 錚 錚 鏦 鏦 地 敷 唱 於 聽 眾 面 前 而 目 前 坊 間 可 見 有 關 廖 添 丁 的 歌 仔 冊 約 有 四 本, 分 別 為 : 興 新 書 局 出 版 新 歌 廖 添 丁 全 六 集, 編 著 者 為 梁 松 林, 出 版 於 年, 版 次 不 明, 坊 間 已 不 流 通, 現 僅 存 於 中 央 研 究 院 傅 斯 年 圖 書 館 新 竹 竹 林 書 局 出 版 的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全 六 集, 編 著 者 不 明, 筆 者 所 存 為 0 年 月 出 版 之 第 版, 中 央 研 究 院 傅 斯 年 圖 書 館 藏 有 年 版 次 不 明 的 版 本 黃 勁 連 編 註 義 賊 廖 添 丁 則 出 版 於 000 年 月, 除 標 音 字 不 同 外, 內 容 大 致 與 竹 林 書 局 所 出 版 的 歌 本 相 同 楊 秀 卿 楊 再 興 彈 唱 ; 洪 瑞 珍 編 註 廖 添 丁 傳 奇 一 書 出 版 於 00 年, 故 事 內 容 大 致 與 竹 林 書 局 版 相 同, 但 形 式 以 唸 歌 呈 現, 不 同 於 前 三 本 以 整 齊 七 字 句 為 主 的 版 本 其 故 事 主 要 可 分 為 家 庭 背 景 離 家 北 上, 途 中 結 識 張 富 板 橋 茶 商 江 協 源 搶 案 大 龍 峒 富 商 王 振 恭 搶 案 大 和 行 辜 顯 榮 搶 案 與 杉 木 商 國 舍 案 六 大 部 分 其 間 並 穿 插 日 警 追 捕 過 程 濟 貧 與 張 富 因 謀 害 廖 添 丁, 終 遭 報 應 等 情 節 大 抵 而 言, 內 容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65 描 述 廖 添 丁 運 用 武 技 與 機 智, 搶 劫 富 商 救 濟 貧 苦, 並 於 犯 下 搶 案 後, 在 日 警 追 捕 下 往 往 能 全 身 而 退 的 故 事 興 新 書 局 與 竹 林 書 局 兩 家 版 本 出 版 時 間 雖 皆 於 年 之 後, 前 者 雖 比 後 者 較 早 出 版 歌 仔 冊, 然 此 僅 能 表 示 書 面 文 本 的 出 現, 卻 無 法 得 知 民 間 是 否 於 當 時 才 流 傳 相 關 歌 仔 內 容 另 外, 柯 榮 三 從 兩 書 內 容 所 進 行 之 比 較 研 究, 得 出 兩 點 結 論 : 其 一 認 為 興 新 本 早 於 竹 林 本 ; 其 二 則 從 廖 添 丁 自 十 六 份 驛 搭 車 北 上 與 本 省 二 字 推 論 興 新 本 最 早 可 能 成 書 於 年 此 兩 點 立 論 仍 有 值 得 思 考 之 處 柯 氏 雖 清 楚 比 較 兩 版 本 內 容 之 不 同, 但 亦 提 及 竹 林 書 局 改 編 二 林 鎮 大 奇 案 歌 時 將 自 己 改 編 的 過 程 入 於 歌 中, 若 如 此, 何 以 改 編 興 新 書 局 本 卻 略 而 不 言? 況 以 目 前 資 料 無 法 判 斷 廖 添 丁 歌 的 原 貌 為 何, 且 民 間 文 學 本 身 存 在 變 異 性, 同 一 故 事 會 隨 著 閱 聽 環 境 敷 唱 者 與 編 著 者 而 產 生 差 異, 故 實 難 確 言 兩 家 版 本 孰 為 先 後 由 於 相 關 資 料 不 足, 廖 添 丁 的 歌 仔 故 事 究 竟 流 傳 於 何 時, 此 點 不 易 論 證, 然 以 廖 添 丁 為 主 的 文 本, 如 新 劇 與 靈 異 傳 說, 在 日 治 時 期 為 數 不 少, 而 歌 仔 冊 貼 近 民 眾 生 活, 以 走 唱 歌 仔 為 生 的 歌 仔 仙 必 定 會 注 意 其 題 材 具 備 吸 引 力, 進 行 編 唱 工 作, 因 此 可 推 知 在 日 治 時 期 已 有 廖 添 丁 歌 仔 傳 唱 於 坊 間 現 今 關 於 廖 添 丁 文 本 的 研 究, 大 致 以 其 相 關 傳 說 為 研 究 方 向, 如 胡 萬 川 亡 命 好 漢 的 生 與 死 莊 芋 曾 切 廖 添 丁 傳 說 之 研 究 柯 榮 三 迷 信 兇 賊 の 靈 論 廖 添 丁 死 後 傳 說 的 原 始 樣 貌 陳 昱 秀 創 造 一 個 義 賊 - 由 廖 添 丁 看 俠 盜 傳 說 的 形 成 駱 香 芸 廖 添 丁 傳 說 與 信 仰 - 以 台 北 縣 八 里 漢 民 祠 為 研 究 對 象 駱 香 芸 廖 添 丁 傳 說 研 究 等 而 以 歌 仔 冊 為 研 究 對 象 者 則 有 柯 榮 三 有 關 新 聞 事 件 之 臺 灣 歌 仔 冊 研 究 中 的 第 六 章, 內 容 首 先 對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的 版 本 與 成 書 時 間 進 行 考 證, 援 引 歌 本 中 的 內 容 相 互 參 照, 歸 納 出 最 早 版 本 與 釐 清 成 書 時 間 ; 其 次 利 用 歌 本 內 容 與 史 料 及 作 家 文 學 進 行 對 照, 論 述 兩 者 的 不 同 與 形 成 差 異 的 柯 榮 三, 有 關 新 聞 事 件 之 台 灣 歌 仔 冊 研 究,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台 灣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第 六 章,00.0, 頁 - 胡 萬 川, 亡 命 好 漢 的 生 與 死 莊 芋 曾 切 廖 添 丁 傳 說 之 研 究, 發 表 於 臺 灣 民 間 文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暨 說 唱 傳 承 表 演,00..-, 臺 灣 民 間 文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暨 說 唱 傳 承 表 演 論 文 集, 清 華 大 學 臺 灣 文 學 研 究 所, 頁 - 柯 榮 三, 迷 信 兇 賊 の 靈 論 廖 添 丁 死 後 傳 說 的 原 始 樣 貌, 發 表 於 第 二 屆 全 國 台 灣 文 學 研 究 生 學 術 論 文 研 討 會,00.0.0-0 陳 昱 秀, 創 造 一 個 義 賊 - 由 廖 添 丁 看 俠 盜 傳 說 的 形 成, 新 北 大 史 學 第 三 期,00.0, 頁 - 駱 香 芸, 廖 添 丁 傳 說 與 信 仰 - 以 台 北 縣 八 里 漢 民 祠 為 研 究 對 象,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民 間 文 學 研 究 集 刊 創 刊 號,00.0, 頁 0- 駱 香 芸, 廖 添 丁 傳 說 研 究, 國 立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民 間 文 學 研 究 所 ( 現 已 改 制 為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 碩 士 論 文,00 同 註, 頁 -

66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原 因, 最 後 則 根 據 歌 本 內 容 整 理 出 廖 添 丁 的 形 象, 並 詮 釋 歌 本 所 傳 達 的 文 學 趣 味 與 關 懷 歌 仔 冊 雖 屬 說 唱 文 學, 但 從 內 容 觀 之, 仍 不 離 敘 事 的 範 疇 敘 事 是 一 種 思 維 行 為 的 表 現, 而 事 件 本 身 與 整 體 社 會 文 化 密 切 結 合, 無 法 分 割, 米 克. 巴 爾 (Mieke Bal) 便 指 出 : 敘 事 是 一 種 參 與 文 化 進 程 的 文 化 現 象 在 此 情 形 下, 敘 述 者 採 取 何 種 方 式 表 述 事 情, 不 僅 表 現 出 對 於 整 體 事 件 的 理 解, 同 時 展 現 對 於 所 處 社 會 文 化 的 認 識 如 此 進 程 不 單 體 現 在 敘 述 者 之 中, 接 收 信 息 的 受 述 者 亦 參 與 其 內, 因 為 文 本 意 義 乃 是 藉 由 敘 述 者 與 受 述 者 相 互 交 流 信 息 與 理 解 以 完 成, 而 若 欲 達 成 此 目 的, 文 本 即 須 呼 應 閱 聽 者 內 在 經 驗, 才 能 使 之 投 身 於 敘 事 內, 豐 富 箇 中 意 旨, 最 終 從 其 間 生 成 文 藝 心 理 效 應 職 是, 歌 仔 冊 作 為 敘 事 載 體 之 一, 本 身 亦 存 在 此 種 信 息 交 流 過 程, 傳 唱 者 與 閱 聽 者 之 間 藉 由 歌 本 內 容 傳 遞 和 建 構 彼 此 對 於 所 述 故 事 與 人 物 的 認 知, 並 凝 聚 共 同 意 識 換 言 之, 傳 唱 者 與 閱 聽 者 的 意 念 交 換 乃 是 透 過 歌 仔 冊 擔 任 中 介 角 色 而 完 成, 然 作 品 並 非 編 者 與 讀 者 共 同 創 作 而 來, 編 者 必 先 編 寫 內 容, 才 能 使 兩 者 間 的 交 流 過 程 發 生, 在 這 前 提 下, 深 究 傳 唱 者 以 何 種 動 機 為 出 發 點 進 行 材 料 編 寫, 如 何 編 寫, 便 成 首 要 之 課 題 而 當 傳 唱 者 完 成 歌 本, 閱 聽 者 如 何 接 受 作 品 以 進 行 閱 讀, 亦 為 不 可 忽 視 之 處 必 須 針 對 上 述 問 題 予 以 梳 理, 整 體 歌 本 內 容 的 建 構, 以 及 當 中 意 念 傳 遞 交 流, 終 至 形 成 共 識 等 情 況, 才 能 得 以 窺 見 綜 上 觀 之, 與 傳 說 相 較, 研 究 廖 添 丁 歌 仔 冊 的 數 量 明 顯 不 足, 內 容 主 要 仍 以 版 本 比 較 與 內 容 所 傳 遞 之 意 涵 為 主, 尚 未 關 注 歌 仔 冊 在 傳 唱 者 與 讀 者 間 如 何 形 成 意 念 交 流 的 問 題, 而 歌 仔 使 傳 唱 與 閱 聽 兩 者 直 接 面 對 進 行 交 流, 擔 任 溝 通 中 介 角 色, 若 無 法 符 合 雙 方 需 求, 達 到 意 念 交 換 作 用, 歌 仔 便 無 法 擁 有 文 學 生 命 目 前 以 竹 林 書 局 出 版 之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流 傳 較 廣, 仍 在 印 行, 故 本 文 將 以 此 版 本 為 主 進 行 研 究, 企 圖 梳 理 廖 添 丁 於 歌 仔 冊 中 俠 義 化 過 程 與 如 何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間 貳 歌 仔 冊 塑 造 的 廖 添 丁 形 象 在 民 間 觀 感 中, 廖 添 丁 是 與 劫 富 濟 貧 劃 上 等 號, 論 及 他 的 相 關 事 蹟, 義 賊 俠 盜 飛 俠 等 諸 多 稱 謂 便 一 一 呈 現, 不 難 發 現, 俠 義 與 盜 賊 於 此 結 合, 這 點 得 自 民 間 對 其 生 平 事 蹟 的 傳 頌, 尤 其 是 民 間 文 學 如 何 將 兩 者 融 為 一 體, 為 米 克. 巴 爾 (Mieke Bal, 荷,-) 著 譚 君 強 譯 敘 述 學 : 敘 事 理 論 導 論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00.0, 版 ), 頁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67 民 眾 接 受, 進 而 深 入 民 心, 建 構 起 根 深 柢 固 的 形 象 概 念, 箇 中 頗 耐 人 尋 味 俠 是 一 種 特 殊 的 社 會 人 群, 指 稱 具 備 某 種 氣 質 特 色 某 種 理 想 的 人 這 類 人 格 特 質 出 自 於 俠 本 身 行 事 作 為 所 秉 持 的 信 念, 顯 現 獨 特 個 性 化, 劉 若 愚 認 為 : 最 好 不 要 把 遊 俠 看 成 一 種 社 會 階 級 或 職 業 集 團, 他 們 是 具 有 強 烈 個 性 為 了 某 些 信 念 而 實 施 某 些 行 為 的 一 群 人 0 即 言 之, 俠 行 為 必 然 符 合 某 些 行 事 準 則, 展 現 出 人 格 個 性 行 為, 可 視 為 一 種 精 神 產 品, 此 外, 這 些 氣 質 特 徵 必 須 滿 足 廣 大 民 眾 願 望, 切 合 其 內 心 深 層 意 識 趨 向, 才 能 確 立 俠 於 社 會 中 之 地 位 俠 一 詞 最 早 可 見 於 韓 非 子 五 蠹 指 出 : 儒 以 文 亂 法, 俠 以 武 犯 禁 從 此 處 可 看 出 兩 點 : 一 是 俠 與 武 密 不 可 分 : 武 代 表 著 力 量 展 現, 亦 為 其 犯 禁 之 手 段 工 具, 是 俠 之 所 以 為 俠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成 分 ; 二 是 俠 對 社 會 規 範 的 侵 犯 : 他 們 勇 於 衝 破 秩 序 限 制 的 牢 籠, 違 背 社 會 規 範, 這 種 不 受 桎 梏 之 精 神 隱 含 有 追 求 自 由 的 性 格 於 俠 的 觀 感, 還 可 由 史 記 窺 其 端 倪 遊 俠 列 傳 提 及 : 今 遊 俠, 其 行 雖 不 軌 於 正 義, 然 其 言 必 信, 其 行 必 果, 已 諾 必 誠, 不 愛 其 軀, 赴 士 之 阸 困, 既 已 存 亡 死 生 矣, 而 不 矜 其 能, 羞 伐 其 德, 蓋 亦 有 足 多 者 焉 司 馬 遷 認 為 俠 的 行 為 違 背 正 義 原 則, 此 處 正 義 所 指 稱 的 是 社 會 價 值 標 準, 太 史 公 自 序 論 及 寫 作 遊 俠 列 傳 的 用 意 時 亦 提 到 : 救 人 於 戹, 振 人 不 贍, 仁 者 有 乎 ; 不 既 信, 不 倍 言, 義 者 有 取 焉 強 調 俠 為 救 他 人 危 難, 不 惜 付 出 生 命 不 仗 恃 自 身 能 力 與 不 誇 耀 自 己 之 德 的 形 象 太 史 公 以 為 俠 是 有 義 者, 使 得 後 世 談 論 俠, 皆 與 義 不 可 分 割 李 德 裕 作 豪 俠 論, 便 將 俠 與 義 鎔 鑄 為 一 體, 認 為 兩 者 關 係 密 不 可 分, 其 指 出 : 夫 俠 者, 蓋 非 常 人 也 雖 然 以 諾 許 人, 必 以 節 義 為 本 義 非 俠 不 立, 俠 非 義 不 成, 難 兼 之 矣 俠 之 所 以 為 俠, 必 因 義 成 ; 義 之 能 成 義, 乃 現 於 俠 ; 俠 與 義 被 聯 繫 並 稱, 不 可 須 臾 離 也 自 此 義 成 為 俠 用 以 樹 立 自 身 道 德 規 範 的 核 心 概 念, 俠 以 義 為 觀 念 中 心, 形 成 俠 義 道 德 和 俠 義 準 則, 並 將 其 作 為 一 種 觀 念 形 態 而 擴 大 延 伸, 最 終 使 俠 不 僅 成 為 一 種 行 為 方 式, 而 且 也 成 為 一 種 人 格 特 徵, 兩 者 結 合 成 行 動 信 此 定 義 參 見 汪 涌 豪, 中 國 遊 俠 史 第 一 章 ( 上 海 : 復 旦 大 學 出 版 社, 版,00.0), 頁 - 10 劉 若 愚 ( 美 ) 著 周 清 霖 唐 發 饒 譯 中 國 之 俠 ( 上 海 : 三 聯 書 店,.0), 頁 11 漢 司 馬 遷 遊 俠 列 傳, 瀧 川 龜 太 郎 編 著 史 記 會 注 考 證 卷 一 百 二 十 四, 台 北 市 : 宏 業 書 局, 頁 12 同 上 註, 頁 13 14 唐 李 德 裕, 豪 俠 論, 全 唐 文 卷 七 百 九 ( 臺 北 市 : 大 通 書 局 ), 頁 汪 聚 應, 諸 子 思 想 與 中 國 俠 的 人 格 精 神, 中 國 文 化 月 刊 第 期,00.0, 頁

68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念 劉 若 愚 即 論 述 俠 義 行 為 具 備 八 種 信 念 :() 助 人 為 樂 () 公 正 () 自 由 () 忠 於 知 己 () 勇 敢 () 誠 實 () 愛 惜 名 譽 () 慷 慨 輕 財 歸 納 此 八 項 信 念 無 不 涉 及 道 德 層 面 內 涵, 可 見 俠 的 行 為 奠 基 於 強 烈 的 道 德 意 念 與 力 量, 同 時 構 築 俠 所 以 為 廣 大 民 眾 崇 拜 的 心 理 基 礎 若 檢 視 現 存 廖 添 丁 相 關 資 料, 可 以 發 現, 在 官 方 資 料 與 臺 灣 日 日 新 報 之 相 關 報 導 中, 廖 添 丁 乃 為 盜 賊 然 由 於 其 生 前 屢 屢 犯 案, 日 警 數 度 動 員 大 量 人 力 追 捕 皆 無 功 而 返, 最 終 乃 因 遭 朋 友 出 賣 而 死, 故 其 死 後 不 久, 民 間 便 流 傳 其 未 死 之 傳 說, 臺 灣 日 日 新 報 即 提 及 : 不 意 昨 日 稻 江 市 間 忽 生 浮 言, 謂 廖 添 丁 勇 力 過 人, 武 藝 邁 眾, 數 十 名 警 察, 不 能 近 身, 楊 林 一 鍬, 更 送 殘 命, 談 何 易 易, 可 見 當 時 民 間 已 認 為 廖 添 丁 定 具 備 過 人 勇 力 與 武 藝 不 僅 如 此, 廖 添 丁 的 題 材 亦 為 新 劇 的 題 材, 劉 枝 萬 於 年 於 公 論 報 發 表 廖 添 丁 托 夢 一 文, 即 提 及 當 時 新 劇 演 出 的 大 致 情 況 廖 添 丁 的 故 事, 在 臺 灣 是 家 喻 戶 曉 的 我 自 幼 至 今, 看 過 關 於 他 的 白 話 戲, 或 所 謂 文 化 劇, 已 不 知 幾 次 記 得 每 逢 演 此 戲 時, 觀 眾 均 非 常 擁 擠, 蓋 因 其 合 於 在 日 警 壓 制 下 的 臺 胞 心 理 之 故 乎 尚 記 得 當 時 文 化 協 會 員 曾 義 演 此 戲, 場 場 客 滿, 熱 鬧 得 很, 在 宣 揚 民 族 精 神 方 面, 當 然 它 是 效 果 卓 絕 後 來 它 被 禁 止 了, 恐 怕 亦 是 由 於 此 原 因 罷 從 上 述 可 窺 見, 當 時 新 劇 演 出 的 廖 添 丁 已 然 帶 有 抗 日 精 神, 塑 成 抗 日 英 雄 形 象 而 林 清 文 於 0 年 發 表 廖 添 丁 與 我 一 文 中 則 回 憶 其 於 兒 時 所 見 戲 劇 之 廖 添 丁 故 事 的 梗 概 他 說 : 遊 手 好 閑 的 廖 添 丁, 一 日 備 受 父 母 責 罵, 決 意 外 求 發 展, 遂 淪 落 黑 社 會 裏, 仗 義 勇 為 除 暴 安 良 劫 富 濟 貧 等 幹 了 一 番 轟 轟 烈 烈 的 事 蹟, 廖 添 丁 所 到 地 方 惡 霸 強 權 聞 風 失 色 因 此 免 不 了 成 為 日 警 當 局 追 緝 的 對 象 15 16 劉 若 愚 ( 美 ) 著 周 清 霖 唐 發 饒 譯 中 國 之 俠, 頁 - 在 官 方 資 料 中, 如 : 日 本 政 府 建 檔 之 竊 盜 及 殺 人 犯 廖 添 丁 ノ 所 在 搜 查 始 末 等 報 告 ノ 件 ( 臺 北 廳 外 一 廳 ) 與 廖 添 丁 之 戶 口 除 戶 簿 ; 臺 灣 日 日 新 報 之 相 關 報 導, 計 有 : 明 治 年 月 日 五 人 組 の 強 盜 月 日 銃 器 彈 藥 の 賊 月 日 神 出 鬼 沒 月 日 兇 賊 の 相 棒 捕 る 月 日 廖 添 丁 の 舊 惡 月 日 兇 賊 護 身 用 の 武 器 等 皆 明 確 將 其 視 為 強 盜 兇 賊 17 漢 文 臺 灣 日 日 新 報 號, 版, 標 題 菊 黃 楓 紫,0.. 18 19 劉 枝 萬, 廖 添 丁 托 夢, 公 論 報 臺 灣 風 土, 第 四 版,.0.0 林 清 文 廖 添 丁 與 我, 原 載 於 自 立 晚 報 副 刊 後 收 於 黃 勁 連 編 南 瀛 文 學 選 ( 台 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0), 頁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69 林 清 文 亦 於 文 中 提 及 其 首 次 觀 看 廖 添 丁 的 劇 乃 是 五 十 年 前 的 事, 與 發 表 日 期 相 比, 可 知 0 年 代 劇 本 關 於 廖 添 丁 的 塑 形 已 帶 有 濃 厚 俠 的 意 味 綜 上 而 言, 廖 添 丁 形 象 塑 造 呈 現 由 單 純 盜 賊 逐 漸 成 為 義 賊, 甚 至 為 抗 日 英 雄, 箇 中 存 在 豐 富 的 立 場 意 識 在 民 間 文 學 中, 尤 其 是 民 間 說 唱 歌 仔 冊, 歌 名 與 內 容 皆 將 廖 添 丁 被 塑 造 為 義 賊 義 俠, 這 樣 的 形 象 建 構 了 民 眾 印 象, 並 於 其 中 帶 有 濃 厚 崇 拜 意 味, 所 強 調 的 重 點 在 於 義 而 非 賊, 重 在 俠 而 輕 盜, 義 與 俠 正 面 的 意 義 取 代 盜 與 賊 的 否 定 表 徵, 換 言 之, 廖 添 丁 被 說 唱 者 俠 義 化, 形 象 塑 造 融 入 濃 厚 俠 意 味, 箇 中 形 象 可 從 以 下 行 為 特 徵 一 窺 究 竟 : 一 熱 愛 自 由 自 由 是 俠 義 精 神 不 可 或 缺 之 要 件, 他 們 不 受 拘 束 勇 於 反 抗 規 訓, 企 望 突 破 現 狀, 以 求 優 遊 自 在 的 生 活, 滿 足 了 一 般 民 眾 渴 求 而 不 敢 為 的 矛 盾 心 理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即 描 寫 出 廖 添 丁 自 小 熱 愛 自 由 的 形 象 : 添 丁 自 小 着 真 賢 囝 仔 朋 友 正 興 交 因 爹 土 名 廖 阿 九 帶 著 臺 中 牛 麻 頭 日 本 來 即 改 清 水 伊 帶 草 地 恰 開 圍 添 丁 真 愛 去 外 位 因 爹 不 乎 伊 離 開 說 唱 者 道 出 廖 添 丁 從 小 便 想 離 家 外 出, 但 因 父 親 不 同 意 而 無 法 離 開, 然 廖 添 丁 並 不 因 此 打 消 念 頭, 積 極 等 待 可 以 離 開 的 時 機 歌 仔 冊 接 續 寫 道 其 終 於 掌 握 機 會 得 以 離 家 : 想 卜 去 都 市 塊 等 路 費 候 時 機 勇 馬 縛 在 將 軍 柱 無 塊 提 錢 緊 籠 寮 小 可 乎 我 粘 麼 了 那 閣 有 錢 夏 袂 條 示 大 錢 頭 縛 死 死 無 通 加 乎 因 子 兒 這 欵 我 真 無 趣 味 不 行 無 恰 好 時 機 遇 着 蔡 揚 去 散 步 添 丁 即 甲 借 三 元 有 錢 今 就 行 有 路 車 費 那 有 免 箱 多 今 有 路 費 着 緊 行 不 敢 言 起 甲 半 聲 透 早 即 袂 人 之 影 天 邊 海 角 無 塊 听 看 卜 天 邊 野 海 角 不 帶 在 厝 人 束 縛 決 心 愛 去 帶 台 北 車 費 一 元 過 一 角 今 有 路 費 無 要 緊 驚 因 老 爸 困 精 神 箱 晏 走 袂 通 過 面 秤 彩 伐 落 緊 起 身 驚 人 起 來 卜 煮 飯 衫 褲 欵 好 就 出 門 離 開 是 卜 走 真 遠 赶 緊 離 開 臭 水 庄 我 真 無 愛 帶 草 地 希 望 台 北 大 市 街 勇 馬 縛 在 將 軍 柱 將 廖 添 丁 追 求 自 由 的 形 象 總 括 展 現, 廖 添 丁 利 用 蔡 揚 散 步 的 機 會, 向 他 借 三 元 以 資 路 費, 便 趁 其 父 親 熟 睡 未 醒, 收 拾 行 囊, 同 時 為 避 免 驚 動

70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他 人 而 破 壞 計 畫, 未 加 以 計 畫 周 詳, 便 毅 然 決 然 離 家 遠 行, 追 求 自 由 夢 想, 擺 脫 父 親 的 束 縛 這 段 文 字 呈 現 廖 添 丁 不 屈 服 於 父 親 威 權, 勇 於 突 破 現 狀 追 求 理 想 的 行 為, 將 其 熱 愛 自 由 的 形 象 發 揮 極 致, 切 中 俠 的 行 為 信 念 廖 添 丁 對 自 由 的 追 求, 除 展 現 於 不 受 拘 束 勇 於 突 破 現 況 外, 同 時 亦 可 呈 現 其 心 中 所 懷 抱 的 雄 心 壯 志, 它 驅 策 俠 為 追 求 夢 想 不 惜 挑 戰 權 威 反 抗 規 範 而 俠 的 豪 情 壯 志 內 容 符 合 廣 大 民 眾 心 理 需 求, 甚 者 將 其 違 背 綱 紀 倫 常 的 行 為 予 以 合 理 化, 如 歌 仔 冊 所 言 : 添 丁 汝 即 無 腹 內 廣 甲 靴 明 野 不 知 招 汝 允 好 感 有 呆 免 本 來 去 揭 鳳 梨 鳳 梨 免 本 逞 好 揭 這 欵 算 是 小 濶 賊 有 想 卜 做 着 恰 殺 無 大 入 手 真 不 達 做 小 賊 仔 省 路 用 這 欵 我 真 無 讚 成 卜 着 展 咱 的 本 領 劫 富 助 貧 做 犧 牲 其 間 當 張 富 提 議 偷 盜, 以 供 自 己 花 用, 廖 添 丁 聽 完 後, 便 義 正 辭 嚴 地 予 以 拒 絕, 認 為 此 行 為 無 異 是 小 賊, 既 然 有 計 畫 做, 便 要 做 大 事, 應 該 展 現 自 己 的 本 領, 劫 富 濟 貧, 幫 助 他 人 盜 賊 本 即 是 違 法 亂 紀 之 行 為, 歌 仔 冊 藉 由 劫 富 助 貧, 表 明 廖 添 丁 不 願 淪 為 雞 鳴 狗 盜, 其 從 事 盜 賊 作 為, 並 非 貪 圖 一 己 之 利, 而 是 希 望 藉 此 手 段 幫 助 弱 勢 群 眾 此 處 內 容 企 圖 表 明 廖 添 丁 與 一 般 盜 匪 不 同, 是 具 備 遠 大 志 向 之 人 二 武 藝 高 強 俠 以 義 為 依 歸, 視 仗 義 行 俠 為 己 任, 為 了 濟 危 助 困 拯 民 於 難, 俠 必 須 具 備 某 些 技 藝 能 力 方 法 及 手 段, 以 求 完 成 先 天 賦 予 之 內 在 使 命 而 從 民 眾 觀 點 論, 俠 是 心 中 正 義 化 身, 為 世 間 主 持 公 道 公 平, 必 定 擁 有 超 乎 常 人 的 本 領, 不 然 何 以 達 至 人 民 要 求? 故 為 滿 足 民 眾 企 盼, 克 盡 俠 義 精 神, 則 必 須 透 過 武 以 為 完 成 之 手 段 換 言 之, 讀 者 在 俠 客 身 上 寄 予 的 希 望 越 大, 社 會 越 是 需 要 俠 客 來 主 持 正 義, 文 學 中 俠 客 的 武 功 就 必 須 越 高 超 0 因 此 武 即 成 為 俠 賴 以 行 義 於 世 不 可 或 缺 的 工 具 在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道 出 自 己 有 劫 富 濟 貧 的 志 向, 為 實 現 此 願 望, 必 然 須 擁 有 高 強 的 武 藝, 因 此 彈 唱 者 便 設 計 相 關 故 事 加 以 呈 現 : 伊 都 即 年 小 粒 只 腳 手 靴 好 就 真 奇 人 即 無 塊 通 看 起 看 伊 塊 試 即 知 機 20 陳 平 原, 千 古 文 人 俠 客 夢 : 武 俠 小 說 類 型 研 究 ( 臺 北 市 : 麥 田 文 化,), 頁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71 有 廣 無 做 嗎 奉 笑 双 腳 一 縱 上 厝 頂 則 時 看 無 廖 添 丁 這 號 工 夫 駛 煩 惱 跳 上 厝 頂 遂 看 無 確 實 腳 手 袂 箱 呆 看 是 普 通 的 人 才 胆 量 果 然 有 影 在 那 無 做 堆 簡 的 知 起 初 塊 廣 我 不 信 力 準 是 塊 廣 風 神 看 伊 這 欵 的 勢 面 腳 手 粒 接 身 軀 輕 看 見 一 條 的 烏 影 跳 落 塗 角 也 無 聲 內 容 是 以 張 富 的 眼 光 進 行 描 寫, 表 現 出 廖 添 丁 身 手 敏 捷, 膽 識 過 人 之 一 面 張 富 本 以 為 廖 添 丁 身 材 嬌 小, 似 無 過 人 之 處, 對 其 身 手 抱 持 懷 疑, 心 中 以 為 廖 添 丁 只 是 吹 噓 而 已, 直 到 見 他 俐 落 迅 速 地 翻 牆 躍 頂, 不 禁 讚 賞 感 佩 接 著 廖 添 丁 簡 單 點 出 自 身 武 藝 由 來 如 : 我 是 小 漢 着 有 練 阮 公 出 名 拳 頭 先 看 就 知 影 朗 免 展 我 的 暗 器 野 恰 遷 項 我 都 練 有 着 下 打 暗 器 金 錢 鏢 此 段 說 明 其 武 藝 得 自 家 學 淵 源, 當 中 拳 法 暗 器 尤 是 拿 手 功 夫 招 式 此 外 易 容 術, 亦 是 其 拿 手 絕 活, 經 常 令 人 真 假 難 辨 歌 仔 冊 提 到 : 煞 落 卜 偷 大 龍 峒 去 買 衫 褲 來 變 裝 歸 街 刑 事 行 無 宿 就 是 添 丁 偷 板 橋 則 時 搜 查 拿 無 人 現 在 塊 張 警 戒 網 壬 汝 先 走 都 無 隙 着 買 衫 褲 來 變 裝 二 元 外 銀 買 門 好 鬃 排 買 來 罩 兮 落 人 不 知 伊 客 和 老 改 裝 人 看 是 客 婆 變 裝 古 然 客 婆 派 通 人 來 看 嗎 不 知 客 話 兮 廣 即 利 害 騙 人 因 著 龍 潭 來 粧 比 客 婆 野 恰 水 振 恭 看 着 正 沙 愧 人 才 袂 須 因 阿 昧 客 婆 簡 有 即 年 水 阿 英 參 伊 帶 做 堆 添 丁 假 甲 正 細 字 振 恭 全 然 無 嫌 疑 廖 添 丁 卓 越 的 易 容 技 術, 使 他 躲 過 日 本 警 方 嚴 密 的 搜 查, 同 時 得 以 扮 成 客 家 婦 女, 改 裝 人 看 是 客 婆 變 裝 古 然 客 婆 派 通 人 來 看 嗎 不 知 稱 讚 其 扮 相 神 似, 不 露 破 綻, 呈 現 其 易 容 術 之 精 妙, 得 以 順 利 潛 進 王 振 恭 家, 而 不 被 識 破 原 來 身 份, 再 次 展 現 其 武 藝 過 人 之 處 歌 仔 冊 尚 有 一 段 故 事, 同 樣 表 現 廖 添 丁 武 藝 之 高 強 : 古 川 看 伊 即 格 屎 出 手 就 卜 共 伊 獅 古 川 真 氣 卜 皆 煽 添 丁 起 腳 踏 一 偏 心 肝 想 卜 甲 伊 典 出 手 乎 我 汗 一 邊 柔 道 倦 伊 袂 得 倒 真 正 見 少 體 面 無

72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添 丁 腳 緊 手 又 好 叫 伊 柔 道 着 閣 學 二 人 帶 塊 武 一 困 添 丁 真 真 好 猴 拳 古 川 下 方 大 辭 本 假 廣 今 冥 着 伊 巡 添 丁 無 愛 閣 出 手 咱 有 面 子 今 着 溜 此 段 描 寫 廖 添 丁 與 日 本 警 部 發 生 衝 突, 日 警 顏 面 盡 失, 最 後 假 借 當 值 巡 查 名 義, 落 荒 而 走 此 處 內 容 除 凸 顯 廖 添 丁 功 夫 之 高, 更 重 要 的 是 對 日 警 權 威 加 以 羞 辱, 對 長 期 受 日 警 欺 壓 的 聽 眾 / 讀 者 而 言, 尤 是 大 快 人 心 之 處 由 上 述 可 見, 武 藝 乃 俠 所 必 備, 行 俠 重 於 對 抗 強 權, 這 目 的 需 憑 藉 武 藝 而 實 踐, 故 欲 塑 造 廖 添 丁 成 為 一 位 俠, 自 然 需 描 寫 其 武 功 高 強 身 手 敏 捷 之 形 象, 才 能 符 合 為 俠 的 標 準 三 臨 危 不 亂 俠 經 常 面 臨 充 滿 危 難 情 勢 急 迫 的 情 況, 除 要 有 高 強 武 藝 以 實 現 義 的 行 動 內 涵, 亦 需 具 有 臨 危 不 亂 沈 著 應 付 的 性 格 特 質, 在 危 險 時 刻, 能 鎮 定 以 對, 解 決 所 遭 逢 的 難 題, 表 現 出 有 勇 有 謀 形 象, 不 致 淪 為 暴 虎 馮 河 之 徒 因 此 臨 危 不 亂 是 俠 必 備 性 格 形 象 要 素 歌 仔 冊 於 此 有 所 著 墨 : 添 丁 看 著 有 烏 影 胆 頭 真 在 全 無 驚 比 較 別 人 無 生 命 落 水 倚 泅 做 伊 行 添 丁 真 正 好 腳 手 溪 流 恰 大 嗎 的 泅 張 富 欲 獨 吞 贓 款, 起 意 將 廖 添 丁 推 落 淡 水 河 鐵 橋, 面 對 水 勢 浩 大, 危 及 性 命 時 刻, 他 卻 從 容 不 迫, 泅 水 以 度 難 關, 不 禁 稱 讚 其 胆 頭 真 在 全 無 驚, 表 現 臨 危 不 亂 精 神 而 犯 案 後, 面 臨 日 警 大 規 模 嚴 密 搜 捕, 也 能 鎮 靜 回 應, 逃 出 天 羅 地 網 般 的 特 別 搜 查, 令 人 為 之 稱 快 : 添 丁 真 賢 想 計 謀 石 司 去 塊 放 屎 尿 伊 即 變 裝 假 打 石 日 本 仔 衫 無 愛 穿 用 空 城 計 退 魏 兵 南 部 笠 仔 戴 一 頂 假 做 打 石 成 成 成 變 裝 打 石 兮 司 阜 腳 手 英 甲 專 石 灰 頭 壳 欺 欺 烟 那 巫 巴 隻 住 衫 假 蹺 龜 添 丁 石 頭 乙 直 打 刑 事 瓦 來 塊 調 查 一 个 青 年 好 穿 插 敢 有 來 帶 者 宿 腳 探 偵 瓦 來 青 瑾 瑾 門 對 問 着 伊 本 身 什 麼 代 志 化 要 緊 阮 故 打 石 看 無 真 人 報 走 對 這 條 路 一 定 走 對 三 重 埔 有 看 緊 報 派 出 所 此 个 警 網 大 匪 徒 胆 量 簡 即 靴 年 好 青 天 白 日 搶 大 和 知 影 我 个 緊 去 報 驚 對 別 位 這 角 無 打 石 恰 無 斟 足 看 那 知 即 去 報 警 官 探 偵 就 者 四 分 散 添 丁 胆 在 話 賢 攔 賊 寨 野 未 註 皆 敗 探 偵 對 面 看 不 知 實 在 幸 運 好 加 再 人 廣 賊 計 狀 元 才 真 个 司 阜 煞 愛 笑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73 那 有 人 塊 替 打 石 閁 著 特 務 奚 奚 趙 塊 赴 省 人 拿 無 着 一 个 匪 徒 大 代 志 官 廳 警 網 卜 拿 伊 利 用 精 湛 易 容 技 巧, 化 身 刻 石 師 傅, 而 日 本 刑 事 大 肆 偵 查, 嚴 密 追 捕, 其 中 危 急 情 況 不 禁 令 人 捏 把 冷 汗, 然 其 仍 能 沈 著 鎮 定 應 對, 一 副 若 無 其 事 的 樣 貌, 膽 大 心 細, 順 利 矇 騙 日 警, 躲 避 追 捕, 大 大 凸 顯 冷 靜 機 警 沈 著 之 神 情 四 有 恩 仇 必 報 報 是 中 國 文 化 重 要 傳 統 概 念, 以 俠 而 論, 所 面 對 的 問 題 在 於 報 恩 與 報 仇 他 們 秉 持 的 觀 念 是 受 人 滴 水 之 恩, 必 湧 泉 以 報 之, 若 有 怨 仇, 定 竭 心 盡 力 以 復, 形 塑 出 俠 在 恩 仇 上 性 格 磊 落 分 明 的 特 質, 抱 處 所 謂 嘗 有 德 者 後 報 之, 有 怨 者 必 以 法 滅 之 之 行 為 信 念 有 德 必 報 是 中 國 傳 統 倫 理 道 德 基 本 準 則, 建 構 人 際 間 關 係 連 結, 詩 經. 大 雅. 抑 即 言 : 無 言 不 讎, 無 德 不 報 說 明 對 有 恩 於 己 之 人 必 加 以 回 報 的 觀 點 因 而 俠 視 此 為 行 事 處 世 準 則, 將 有 恩 德 不 報 視 為 個 人 恥 辱 在 歌 仔 冊 中 即 塑 造 出 這 類 形 象 : 下 方 專 塊 拿 鱸 鰻 歸 路 專 是 警 察 官 我 提 衫 褲 乎 汝 換 那 乎 嫌 疑 卜 安 盞 感 謝 朋 友 正 好 意 礁 衫 者 袂 乎 嫌 疑 那 是 嫌 疑 打 半 死 感 謝 朋 友 恩 如 天 受 著 兄 長 賢 痛 疼 真 有 愛 顧 出 外 人 恩 比 泰 山 野 恰 重 初 回 交 倍 即 好 面 比 親 兄 弟 野 恰 親 汝 着 小 心 恰 要 緊 不 通 乎 人 看 咱 輕 受 著 大 兄 真 顧 愛 閣 二 三 工 我 就 來 做 堆 不 是 廣 這 擺 省 款 後 日 汝 着 知 廖 添 丁 被 張 富 推 落 河 中, 遇 到 漁 夫 搭 救, 由 於 犯 案 後, 日 警 緝 捕 甚 嚴, 凡 有 嫌 疑 必 逮 捕 審 問, 漁 夫 便 提 供 衣 物 予 以 替 換, 並 熱 情 招 待, 感 謝 朋 友 正 好 意 感 謝 朋 友 恩 如 天 恩 比 泰 山 野 恰 重 三 句 顯 現 廖 添 丁 深 切 感 懷 恩 情 的 形 象, 將 此 德 視 為 如 山 若 天, 並 計 畫 加 以 回 報 除 知 恩 必 報 外, 報 仇 解 怨 亦 為 俠 必 行 之 事 俠 特 重 自 由 公 平 正 義, 以 及 愛 惜 名 譽, 所 有 行 事 風 格 建 立 於 義 之 上, 因 此 針 對 任 何 有 辱 個 人 名 譽 及 違 義 之 事, 必 然 加 以 報 復 俠 報 恩 仇 重 在 以 自 身 力 量 完 成, 不 假 手 他 人, 若 藉 助 旁 人 力 量, 即 便 得 報 恩 仇 亦 非 光 彩 之 事 於 是 乎, 恩 仇 必 由 己 親 自 報 還, 才 是 符 合 俠 義 作 為 此 俠 義 形 象, 歌 仔 冊 內 容 亦 有 所 提 及 : 21 漢 司 馬 遷 季 布 欒 布 列 傳, 瀧 川 龜 太 郎 編 著 史 記 會 注 考 證, 頁 0

74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後 日 即 甲 伊 瓊 救 絕 對 無 放 伊 干 休 添 丁 那 行 那 埋 怨 也 無 流 甲 一 元 銀 人 情 全 無 仝 我 拵 看 活 到 時 艱 苦 吞 暫 且 乎 伊 快 活 用 時 到 即 來 甲 伊 瓊 不 信 伊 有 外 本 頂 一 糸 我 都 無 諒 情 錢 頭 捲 得 做 伊 行 我 也 無 愛 廣 出 聲 打 草 驚 蛇 的 知 影 張 富 獨 吞 贓 款 且 欲 加 害 其 性 命, 此 仇 不 共 戴 天, 因 此 廖 添 丁 道 出 : 若 有 相 逢 之 日, 定 是 絕 對 無 放 伊 干 休 一 糸 我 都 無 諒 情, 必 報 此 仇 而 後 快 內 容 後 續 提 及 張 富 因 心 懷 不 正 終 遭 報 應, 不 僅 失 去 錢 財, 而 且 疾 病 纏 身, 朝 不 保 夕, 廖 添 丁 得 知 消 息, 不 但 不 對 其 施 予 嚴 厲 報 復, 反 而 升 起 憐 憫 之 心, 表 明 願 意 提 供 協 助 : 添 丁 听 川 仔 討 論 廣 伊 有 看 着 新 聞 張 富 有 錢 無 讓 份 棟 無 數 月 斷 乙 文 張 富 走 著 花 蓮 港 汗 汝 靴 錢 今 空 空 在 着 花 蓮 塊 現 勢 汝 卜 報 冤 去 尋 伊 伊 閣 解 姓 甲 換 名 從 頭 到 尾 廣 汝 听 奉 打 厝 燒 煞 生 痛 今 也 免 甲 伊 輸 贏 伊 兮 奪 我 即 多 錢 兮 來 現 勢 報 應 天 現 做 現 報 看 見 見 人 即 不 通 那 精 生 那 甲 這 欵 得 報 應 我 也 不 閣 甲 伊 瓊 遇 着 卜 閣 提 乎 用 代 念 初 次 願 同 情 換 做 不 是 花 蓮 港 我 兮 決 定 鬪 幫 忙 听 伊 症 頭 致 靴 重 平 平 是 手 染 血 人 當 他 得 知 張 富 奉 打 厝 燒 煞 生 痛 的 遭 遇, 即 決 定 今 也 免 甲 伊 輸 贏, 甚 至 決 定 我 兮 決 定 鬪 幫 忙, 不 記 前 嫌 地 提 供 援 助 報 仇 是 俠 重 要 信 念, 但 上 段 歌 仔 冊 內 容 敘 述 明 顯 與 此 概 念 矛 盾 衝 突, 關 於 此 點, 陳 平 原 認 為 這 並 非 慈 悲 心 發, 而 是 需 要 手 刃 仇 敵 一 瞬 間 的 快 意, 然 而 向 仇 敵 伸 出 援 手 若 非 出 自 憐 憫, 僅 是 求 復 仇 快 意 之 滿 足, 不 啻 將 其 貶 抑 為 好 勇 鬥 狠 之 徒, 減 損 崇 拜 價 值 再 者, 俠 以 濟 困 扶 危 為 信 念, 在 此 標 準 下, 仇 敵 有 難, 若 袖 手 旁 觀, 將 個 人 私 怨 凌 駕 於 義, 豈 非 有 違 個 人 信 念? 因 此 當 仇 敵 陷 入 困 境 而 援 之 以 手, 尤 為 俠 快 意 恩 仇 性 格 境 界 昇 華 彈 唱 者 如 是 設 計, 塑 形 出 廖 添 丁 拋 開 私 讎 成 就 公 義 形 象, 更 鮮 活 表 述 其 愛 恨 分 明 之 俠 義 形 象, 而 受 民 眾 尊 崇 五 敢 作 敢 當 俠 標 舉 義 的 大 旗, 為 追 求 自 由 維 護 社 會 公 義 真 理, 經 常 採 取 激 烈 手 段, 以 挑 戰 奸 邪 威 權, 其 行 事 作 為 因 此 不 見 容 於 社 會 法 律 與 統 治 階 級, 是 統 治 者 欲 滅 除 22 陳 平 原 指 出 : 武 俠 小 說 中 常 見 俠 客 為 仇 敵 之 過 早 死 去 而 痛 哭, 或 者 出 手 援 救 陷 於 絕 境 的 仇 敵, 並 非 俠 客 受 到 人 道 的 感 召 而 大 發 慈 悲, 而 是 因 為 俠 客 和 讀 者 都 需 要 手 刃 仇 敵 這 一 瞬 間 的 快 意 參 見 陳 平 原, 千 古 文 人 俠 客 夢 : 武 俠 小 說 類 型 研 究, 頁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75 而 後 快 之 人 他 們 勇 於 反 抗, 勇 於 濟 危 扶 弱, 對 於 自 身 所 作 所 為 同 樣 勇 於 擔 當, 自 承 一 切 後 果, 寧 願 自 處 危 難 之 中, 也 不 願 牽 累 無 辜 民 眾, 陷 人 困 阨, 因 為 這 基 本 上 違 背 俠 拯 人 於 難 的 信 念 正 因 為 俠 勇 於 任 事 敢 為 敢 當, 促 使 民 眾 樂 意 將 心 理 想 望 寄 託 在 他 們 身 上, 藉 助 俠 的 力 量, 企 盼 其 主 持 公 道, 化 身 正 義 此 類 形 象 在 歌 仔 冊 中 得 到 發 揮 : 煞 寫 字 條 有 一 張 不 是 阿 英 按 宰 樣 無 影 甲 我 帶 同 鄉 偷 汝 現 金 甲 短 槍 真 正 姓 名 廖 添 丁 汝 都 恰 有 借 我 用 不 通 官 廳 去 聲 明 汝 那 卜 去 報 官 廳 純 然 阿 英 不 知 影 冤 枉 卜 乎 汝 無 命 由 於 之 前 乃 假 託 是 王 家 婢 女 阿 英 同 鄉, 取 信 於 王 振 恭, 因 此 當 廖 添 丁 犯 下 王 振 恭 家 搶 案 後, 離 去 前 留 下 字 條, 說 明 此 事 與 阿 英 毫 無 關 聯, 表 明 真 正 身 份, 承 擔 一 切 後 果, 同 時 威 脅 王 家 若 是 報 警 處 理, 牽 連 冤 枉 無 辜 阿 英, 定 來 要 其 性 命 另 外 在 其 被 逮 捕 後, 面 對 警 方 訊 問, 亦 表 現 敢 為 敢 當 的 形 象 性 格 : 板 橋 也 是 我 添 丁 敢 作 敢 當 免 恁 刑 錢 乎 張 富 捲 去 用 全 是 實 在 的 口 供 我 乎 張 富 捲 這 棟 喜 時 我 人 險 起 戅 錢 無 即 偷 大 龍 峒 到 者 總 認 感 有 防 實 在 口 供 共 汝 認 敢 做 我 無 化 小 人 敢 作 敢 當 免 恁 刑 描 述 廖 添 丁 不 逃 避 不 掩 飾, 不 需 日 警 刑 求, 便 勇 敢 承 認 兩 次 搶 案 皆 是 其 所 為 ; 同 時 利 用 廖 添 丁 親 口 說 出 : 實 在 口 供 共 汝 認 敢 做 我 無 化 小 人 之 語, 再 次 凸 顯 其 光 明 磊 落, 勇 於 承 擔 後 果 之 俠 義 形 象 六 慷 慨 輸 財 樂 於 助 人 俠 視 拯 人 於 危 救 人 於 難 為 己 任, 他 們 樂 於 助 人, 好 善 樂 施, 慷 慨 大 度, 這 類 性 格 經 常 以 濟 困 助 貧 之 事 展 現, 充 分 發 揮 振 人 不 贍, 先 從 貧 賤 始 的 救 助 精 神 廖 添 丁 最 為 人 津 津 樂 道 的 事 蹟 即 是 劫 富 濟 貧 劫 富 呈 現 於 搶 劫 富 商 的 內 容 ; 濟 貧 情 節 則 是 歌 仔 冊 內 容 中 構 成 廖 添 丁 形 象 的 重 要 部 分, 更 將 搶 劫 這 類 違 法 亂 紀 之 行 為, 予 以 道 德 化 : 五 百 外 元 真 賢 用 也 有 助 人 做 犧 牲 一 个 中 年 來 死 某 我 去 贈 伊 二 百 元 援 助 一 位 二 佰 五 六 十 外 歲 食 伸 勞 二 十 九 歲 死 牽 手 因 厝 帶 著 和 尚 州 三 个 子 兒 野 真 幼 名 是 號 做 劉 鷄 求 我 卻 甲 伊 不 相 識 死 某 袂 得 通 身 密 一 个 跳 港 卜 自 殺 做 這 二 層 真 價 達 這 个 名 叫 猪 屎 江 賬 櫃 差 伊 寄 銀 行

76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錢 來 失 落 卜 跳 港 頭 家 閣 是 日 本 人 提 錢 贈 伊 港 免 跳 廖 添 丁 將 得 手 的 五 百 元 現 款, 一 部 份 援 助 中 年 喪 妻, 獨 力 扶 養 三 個 年 幼 孩 童 的 男 人 ; 另 一 部 分 則 幫 助 遺 失 雇 主 錢 財, 企 圖 投 水 自 盡 的 勞 工 兩 位 皆 是 廖 添 丁 甲 伊 不 相 識 之 人, 但 他 同 樣 慷 慨 輸 財, 救 濟 危 難 困 苦, 尤 其 是 也 有 助 人 做 犧 牲, 這 點 呼 應 廖 添 丁 先 前 表 明 卜 着 展 咱 的 本 領 劫 富 助 貧 做 犧 牲 的 志 向 俠 對 旁 人 施 加 於 自 己 的 恩 惠 常 牢 記 在 心, 但 對 別 人 有 恩, 總 不 圖 回 報 他 們 不 僅 解 救 貧 困 之 人, 更 肯 救 助 危 難 之 人 俠 並 不 將 自 己 施 與 他 人 的 恩 惠 當 成 恩 情, 而 是 將 之 視 為 天 經 地 義 片 刻 不 離 其 身 的 天 職, 既 是 應 承 擔 之 天 命, 自 然 無 求 回 報, 充 分 發 揮 俠 體 恤 眾 生 樂 於 助 人 之 性 格 正 如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提 及 : 其 一 : 可 惜 呆 命 無 子 兒 看 汝 做 只 小 生 理 暗 頭 賣 甲 卯 戌 時 多 歲 野 閣 袂 暈 屯 塗 豆 即 爛 真 賢 群 提 刈 助 贈 伊 做 本 苦 憐 老 叔 無 子 孫 暗 時 絕 對 不 通 賣 咱 人 多 歲 目 周 花 那 卜 帶 此 巷 仔 底 大 街 去 賣 即 有 多 別 項 又 閣 欠 資 本 塗 豆 都 着 加 忌 群 暗 頭 出 來 到 這 拵 野 未 賣 敢 五 角 銀 听 着 替 伊 塊 艱 苦 歲 頭 又 閣 即 年 多 添 丁 真 正 有 量 步 緊 提 廿 元 乎 暫 度 銀 票 咱 着 夏 伊 好 萬 一 失 落 着 花 羔 賣 小 也 着 恰 早 倒 箱 過 勞 動 命 兮 無 我 是 看 汝 即 年 老 度 的 過 日 算 真 賢 不 通 冥 賣 甲 日 罩 勞 動 過 頭 人 快 糟 汝 有 可 憐 我 呆 命 恩 人 號 做 省 大 名 後 日 不 即 的 知 影 通 說 阮 老 牽 手 听 小 人 名 叫 廖 添 丁 汝 着 換 款 去 耕 營 生 理 那 做 有 決 定 無 本 我 的 閣 贊 成 拜 託 耳 空 斟 足 听 有 人 甲 我 號 仝 名 免 閣 外 久 就 知 影 話 廣 了 後 做 伊 行 其 二 : 那 食 話 廣 那 好 世 且 問 汝 只 老 阿 伯 恁 厝 治 倒 著 立 家 米 糕 炊 去 有 到 甜 一 暗 趁 塊 外 多 錢 東 風 恰 利 刀 仔 箭 食 老 骨 力 是 卜 年 老 大 人 工 加 減 賣 無 趁 看 卜 倒 位 提 厝 內 頭 嘴 靴 年 多 阮 厝 對 面 巷 仔 底 囝 仔 一 捲 簡 仔 粽 連 阮 老 的 六 个 人 伊 也 認 真 鬪 相 共 洗 衫 趁 來 鬪 幫 忙 囝 仔 野 閣 正 細 漢 父 老 子 幼 真 為 難 孤 我 一 枝 手 塊 趁 度 食 三 噹 野 按 按 添 丁 听 着 安 年 生 就 卜 援 助 淡 薄 錢 叫 伊 老 人 听 人 耳 我 卜 共 汝 鬪 扶 持 上 引 兩 段 情 節 相 似, 皆 是 廖 添 丁 犯 案 後, 在 街 旁 所 遇 見 的 小 販, 兩 人 年 紀 理 應 安 享 天 年, 然 迫 於 家 境, 不 得 不 早 出 晚 歸, 沿 街 叫 賣, 謀 賺 蠅 頭 小 利 以 維 生 計, 廖 添 丁 與 之 相 談 後, 憐 憫 之 情 油 然 而 生, 故 將 劫 盜 所 得 分 與 兩 人, 資 助 本 錢, 使 其 能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77 另 謀 安 定 生 活 除 此 之 外, 內 容 呈 現 話 廣 了 後 做 伊 行 的 不 求 回 報 的 性 格 精 神, 將 俠 助 人 不 求 報 之 形 象, 明 顯 道 出 參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的 塑 形 模 式 一 二 元 對 立 書 寫 人 物 所 謂 二 元 對 立, 指 的 是 物 件 中 整 體 意 義 的 生 成 掌 握, 取 決 於 結 構 成 分 間 相 互 對 立 聯 繫 後 所 形 成 的 區 別 與 對 比, 而 凸 顯 其 意 涵 二 元 對 立 強 調 的 是 差 別 某 個 單 位 個 體 之 所 以 有 意 義 完 全 在 於 它 與 另 一 單 位 或 個 體 有 所 分 別, 有 其 獨 特 性 意 義 得 自 於 個 體 單 位 間 在 相 同 結 構 位 置 相 互 對 立 參 照 而 生 成, 因 而 具 備 獨 特 性, 所 以 當 相 對 關 係 消 失 解 除, 原 本 處 於 結 構 中 的 有 機 體 因 參 照 而 生 成 的 意 義 也 會 隨 之 消 失, 自 然 失 去 獨 特 性 二 元 對 立 原 則 展 現 基 本 二 分 法, 透 過 系 統 中 各 相 關 基 本 元 素 彼 此 對 立, 藉 以 產 生 價 值 和 意 義 當 文 本 析 理 成 許 多 相 對 立 的 結 構 元 件, 評 論 者 與 讀 者 得 以 從 形 式 分 析 結 合 內 容 分 析, 對 整 體 意 涵 獲 致 全 面 性 理 解 人 物 與 故 事 是 敘 事 文 本 重 要 組 合 元 素, 是 分 析 敘 事 文 本 不 可 忽 略 的 一 環, 藉 由 對 立 模 式, 文 本 得 以 展 示 人 物 形 象, 建 立 其 中 所 欲 傳 達 的 意 念, 引 領 閱 讀 者 感 知 享 受 情 節, 同 時 自 行 從 人 物 對 立 中 形 成 批 判 與 建 立 價 值, 進 而 認 同 文 本 的 觀 點 二 元 對 立 關 注 文 本 中 各 成 分 對 立 關 係 上, 以 求 達 到 理 解 內 容 意 義 的 目 的, 因 此, 將 之 套 用 於 人 物 及 其 行 為 動 作 的 分 析, 可 以 幫 助 讀 者 理 解 故 事 中 人 物 形 象 意 義 將 此 項 原 則 用 於 分 析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不 難 發 現, 其 中 亦 蘊 含 著 三 種 對 立 的 層 面, 包 含 善 / 惡 貧 / 富 以 及 官 / 民 等 面 向, 賴 以 構 成 故 事 內 容, 同 時 建 構 廖 添 丁 鮮 明 的 人 物 形 象 ( 一 ) 善 與 惡 對 立 在 歌 仔 冊 中 首 先 呈 現 的 是 善 與 惡 的 對 立, 這 是 以 張 富 與 廖 添 丁 在 旅 社 中 共 謀 犯 案 的 情 節 中 展 現 : 添 丁 汝 即 無 腹 內 廣 甲 靴 明 野 不 知 招 汝 允 好 感 有 呆 免 本 來 去 揭 鳳 梨 鳳 梨 免 本 逞 好 揭 這 欵 算 是 小 濶 賊 有 想 卜 做 着 恰 殺 無 大 入 手 真 不 達 用 風 吹 線 倉 竹 廣 線 頭 皆 縛 草 爾 公 鷄 吞 過 喉 就 兮 戇 束 着 袂 吼 也 袂 藏 23 高 辛 勇, 形 名 學 與 敘 事 理 論 ( 台 北 市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頁 0

78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這 欵 專 拿 掩 鷄 古 一 隻 賣 着 幾 落 元 半 冥 偷 收 衫 仔 褲 我 是 專 門 轉 這 徒 做 小 賊 仔 省 路 用 這 欵 我 真 無 讚 成 卜 着 展 咱 的 本 領 劫 富 助 貧 做 犧 牲 從 道 德 面 論, 兩 人 商 議 從 事 犯 罪, 是 不 被 容 許 的 行 為, 從 內 容 中 可 以 窺 見, 廖 添 丁 鄙 棄 與 不 願 從 事 張 富 那 種 揭 鳳 梨 掩 雞 古 偷 收 衫 褲 的 小 賊 行 徑, 劫 富 助 貧 做 犧 牲 才 是 目 的 所 在 張 富 犯 罪 為 的 是 自 身 利 益 ; 廖 添 丁 則 是 為 他 人 謀 福 ; 兩 人 行 為 出 發 點 雖 不 符 於 善, 但 由 於 兩 人 動 機 目 標 不 同, 造 成 對 立 情 況 - 張 富 偷 盜 為 己 利 廖 添 丁 盜 竊 則 為 民 兩 人 不 同 犯 案 動 機 顯 現 君 子 喻 於 義, 小 人 喻 於 利 的 對 比 情 況 ( 論 語. 里 仁 ), 因 而 使 廖 添 丁 原 本 應 受 批 評 的 部 分, 轉 向 善 的 標 準 規 範 靠 攏 換 言 之, 藉 由 善 惡 對 立, 濟 貧 的 義 便 隱 含 於 內 容 間, 成 為 評 斷 廖 添 丁 形 象 的 重 要 價 值 義 確 立 了 善 惡 分 野, 合 義 則 善, 違 義 即 惡 在 人 類 社 會 中, 善 賞 惡 罰 早 已 根 植 於 道 德 價 值 上, 法 律 即 是 此 觀 念 中 具 體 明 文 的 執 行 工 具, 然 對 一 般 民 眾 而 言, 報 應 才 是 賞 善 罰 惡 的 根 源 概 念, 惡 人 得 到 懲 罰 才 能 確 立 人 遵 循 善 惡 規 範 歌 仔 冊 中 亦 展 現 此 精 神 : 張 富 後 面 捲 銀 票 有 想 詐 心 的 計 謀 鐵 橋 行 未 過 一 半 張 富 早 着 想 心 肝 不 管 兮 死 野 按 盤 卜 報 伊 嗎 驚 警 官 手 對 添 丁 的 肩 甲 皆 奢 落 去 鐵 橋 腳 銀 票 四 千 過 二 百 有 錢 免 驚 閣 袂 飽 我 是 好 意 報 趁 錢 是 汝 加 忌 卜 討 死 命 底 定 帶 你 自 己 陰 魂 不 通 相 交 纏 是 汝 性 第 箱 押 霸 即 着 來 死 鐵 橋 腳 担 我 免 閣 偷 雞 鴨 錢 有 免 驚 腹 袂 飽 張 富 錢 提 做 伊 去 錢 頭 共 人 捲 這 棟 事 業 做 那 下 成 功 到 處 想 塊 人 查 某 又 敢 野 閩 卜 食 醋 乎 人 打 甲 塊 叫 苦 閣 乎 人 罰 二 仟 元 做 磁 仔 店 驚 地 動 正 實 遇 着 這 號 空 自 想 大 碗 小 碗 捧 無 宜 了 甲 斷 一 項 紙 行 也 煞 火 燒 厝 歸 宮 燒 去 正 工 夫 厝 內 物 件 搬 袂 付 梅 毒 發 甲 歸 身 軀 梅 毒 身 軀 巢 發 生 橫 玄 便 毒 起 雙 平 簡 下 這 欵 來 報 應 敢 是 僥 負 廖 添 丁 街 路 奉 看 人 兮 笑 無 甲 一 錢 通 食 藥 無 甲 一 領 通 替 換 褲 底 膿 血 朗 堅 肝 變 甲 無 人 通 敢 看 想 卜 自 尽 吊 深 山 張 富 與 廖 添 丁 犯 案 得 手 後, 因 分 贓 而 起 衝 突, 張 富 因 此 起 了 歹 念, 欲 謀 害 廖 添 丁, 以 便 獨 吞 錢 財, 捲 款 逃 至 後 山 花 蓮, 歌 者 設 計 三 件 事, 令 張 富 得 到 報 應 懲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79 罰 : 先 是 貪 圖 女 色 而 遭 毆 打 賠 錢 ; 投 資 生 意 皆 血 本 無 歸 ; 最 後 還 因 喜 好 漁 色 花 天 酒 地, 罹 患 梅 毒, 無 錢 醫 治 文 本 中 直 接 評 論 簡 下 這 欵 來 報 應 敢 是 僥 負 廖 添 丁, 將 張 富 這 般 為 惡 之 人 盡 情 懲 戒, 唾 棄 心 術 不 正 奸 險 狡 詐 之 無 義 者, 以 此 凸 顯 廖 添 丁 所 代 表 的 善, 滿 足 民 眾 內 心 道 德 需 求 ( 二 ) 貧 與 富 對 立 歌 仔 冊 中 第 二 種 對 立 表 現 於 貧 與 富, 這 是 上 階 層 資 本 家 與 下 階 層 勞 動 民 眾 間 的 對 立 歌 仔 冊 記 錄 廖 添 丁 共 犯 有 四 次 搶 案, 分 別 是 : 板 橋 茶 商 江 協 源 大 稻 埕 茶 商 王 振 恭 大 和 行 辜 顯 榮 以 及 杉 木 商 國 舍 等 搶 案 從 清 末 起, 茶 糖 樟 腦 等 產 業 成 為 臺 灣 島 上 重 要 經 濟 活 動, 是 廣 大 勞 動 民 眾 賴 以 維 生 之 標 的, 進 入 日 治 時 期, 官 方 控 制 茶 糖 樟 腦 稻 米 木 材 等 經 營 權, 交 由 資 本 家 經 營 並 予 以 保 護, 尤 其 茶 在 日 治 初 期 臺 灣 農 村 中 呈 現 高 利 貸 金 融 活 動, 嚴 重 剝 削 低 下 勞 動 階 層, 壓 迫 其 經 濟 生 活, 周 婉 窈 即 指 出 : 臺 灣 的 資 本 主 義 發 展, 受 到 國 家 力 量 的 高 度 保 護, 因 此 對 勞 農 階 層 利 益 與 權 益 的 剝 奪 相 當 嚴 重 由 於 統 治 者 與 資 本 家 往 往 同 屬 統 治 民 族, 因 此 資 本 家 的 剝 削 就 變 成 統 治 民 族 對 被 殖 民 者 的 經 濟 壓 迫 勞 農 階 層 面 對 資 本 家 的 壓 榨, 是 充 滿 極 深 的 無 力 感 與 不 滿,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他 們 無 法 改 變 現 狀, 只 好 求 助 於 文 學, 希 望 獲 得 抒 解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出 身 農 家, 搶 劫 對 象 都 是 當 時 資 本 家, 得 款 後 又 多 有 濟 貧 之 事 : 添 丁 真 正 有 量 步 緊 提 廿 元 乎 暫 度 銀 票 咱 着 夏 伊 好 萬 一 失 落 着 花 羔 賣 小 也 着 恰 早 倒 箱 過 勞 動 命 兮 無 我 是 看 汝 即 年 老 度 的 過 日 算 真 賢 不 通 冥 賣 甲 日 罩 勞 動 過 頭 人 快 糟 換 來 廣 起 廖 添 丁 五 百 外 元 真 賢 用 也 有 助 人 做 犧 牲 一 个 中 年 來 死 某 我 去 贈 伊 二 百 元 援 助 一 位 二 佰 五 六 十 外 歲 食 伸 勞 上 述 表 現 出 廖 添 丁 具 有 憐 憫 心 關 懷 弱 勢 階 級 的 形 象, 濟 貧 的 情 節 緊 接 劫 富 後 登 場, 展 示 統 治 與 被 統 治 兩 階 級 之 對 立, 滿 足 被 壓 榨 民 眾 的 需 求, 正 如 柯 榮 三 所 言 : 中 下 階 層 的 勞 動 人 們 對 於 讓 資 本 家 們 嚐 嚐 苦 頭 的 情 節, 當 然 大 感 有 趣, 24 25 涂 照 彥 著 李 明 峻 譯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下 的 臺 灣 ( 台 北 市 : 人 間 出 版 社,.0), 頁 - 周 婉 窈, 臺 灣 歷 史 圖 說 ( 台 北 市 : 聯 經 出 版 社,), 頁

80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誰 是 懲 罰 大 資 本 家 的 最 佳 人 選? 現 實 中, 讓 日 本 警 察 頭 痛 萬 分 甚 至 心 生 畏 懼 的 廖 添 丁, 劫 富 濟 貧 機 智 靈 活 又 武 藝 高 強 的 廖 添 丁, 正 足 以 肩 負 中 下 層 人 們 的 心 靈 寄 託 廖 添 丁 成 為 勞 農 民 眾 的 代 言 人, 其 中 形 象 建 構, 正 是 經 由 資 本 家 與 勞 動 者 之 間 的 對 立, 透 過 彈 唱 者 口 述, 得 以 躍 然 於 紙 上 ( 三 ) 官 與 民 對 立 官 與 民 對 立 亦 是 歌 仔 冊 內 容 中 重 要 的 二 元 對 立 模 式 日 本 領 台 初 期, 由 於 各 地 抗 日 活 動 迭 起, 為 加 強 控 制 社 會 治 安, 建 立 統 治 秩 序, 賦 予 警 察 相 當 大 權 力, 包 含 戶 口 普 查 擴 大 偵 察 權 犯 罪 即 決 等, 嚴 加 控 管 臺 灣 人 民, 形 成 高 壓 統 治 歌 仔 冊 內 容 中 描 述 廖 添 丁 面 對 日 本 警 察 嚴 密 追 捕 下 往 往 能 全 身 而 退, 甚 至 將 日 警 玩 弄 於 股 掌 上, 將 其 俠 的 形 象 發 揮 淋 漓 盡 致 : 添 丁 真 賢 想 計 謀 石 司 去 塊 放 屎 尿 伊 即 變 裝 假 打 石 日 本 仔 衫 無 愛 穿 用 空 城 計 退 魏 兵 南 部 笠 仔 戴 一 頂 假 做 打 石 成 成 成 變 裝 打 石 兮 司 阜 腳 手 英 甲 專 石 灰 頭 壳 欺 欺 烟 那 巫 巴 隻 住 衫 假 蹺 龜 添 丁 石 頭 乙 直 打 刑 事 瓦 來 塊 調 查 一 个 青 年 好 穿 插 敢 有 來 帶 者 宿 腳 探 偵 瓦 來 青 瑾 瑾 門 對 問 着 伊 本 身 什 麼 代 志 化 要 緊 阮 故 打 石 看 無 真 人 報 走 對 這 條 路 一 定 走 對 三 重 埔 有 看 緊 報 派 出 所 此 个 警 網 大 匪 徒 胆 量 簡 即 靴 年 好 青 天 白 日 搶 大 和 知 影 我 个 緊 去 報 驚 對 別 位 這 角 無 打 石 恰 無 斟 足 看 那 知 即 去 報 警 官 探 偵 就 者 四 分 散 添 丁 胆 在 話 賢 攔 賊 寨 野 未 註 皆 敗 探 偵 對 面 看 不 知 上 述 呈 現 廖 添 丁 面 臨 日 警 嚴 密 搜 捕, 化 裝 成 刻 石 師 傅, 並 與 日 警 從 容 應 對 而 不 露 馬 腳, 展 現 臨 危 不 亂, 沈 著 化 解 危 機 的 形 象, 而 日 警 竟 無 法 識 破 其 偽 裝, 更 是 凸 顯 廖 添 丁 俠 的 形 象 另 有 一 段 則 是 描 寫 廖 添 丁 與 日 警 交 手 過 程, 寫 出 其 武 藝 高 強, 挑 戰 日 警 權 威 : 古 川 看 伊 即 格 屎 出 手 就 卜 共 伊 獅 古 川 真 氣 卜 皆 煽 添 丁 起 腳 踏 一 偏 心 肝 想 卜 甲 伊 典 出 手 乎 我 汗 一 邊 柔 道 倦 伊 袂 得 倒 真 正 見 少 體 面 無 添 丁 腳 緊 手 又 好 叫 伊 柔 道 着 閣 學 二 人 帶 塊 武 一 困 添 丁 真 真 好 猴 拳 古 川 下 方 大 辭 本 假 廣 今 冥 着 伊 巡 添 丁 無 愛 閣 出 手 咱 有 面 子 今 着 溜 26 柯 榮 三, 有 關 新 聞 事 件 之 臺 灣 歌 仔 冊 研 究, 頁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81 下 方 有 食 淡 泊 酒 那 來 人 多 不 自 由 古 川 警 部 為 替 藝 旦 阿 免 報 仇, 想 藉 警 方 身 份 欺 壓 廖 添 丁, 不 料 交 手 後, 身 手 不 敵 廖 添 丁, 反 被 羞 辱, 最 後 藉 口 巡 察 任 務 在 身, 落 荒 而 逃 此 呈 現 廖 添 丁 武 藝 高 強 之 形 象, 並 從 廖 添 丁 與 日 警 間 的 對 立, 滿 足 聽 眾 內 心 慾 望 需 求 通 過 以 上 三 組 對 立 項, 明 顯 將 廖 添 丁 與 廣 大 群 眾 放 於 同 一 位 置 上, 使 讀 者 容 易 認 同 其 間 所 呈 現 的 人 物 形 象 與 作 為, 同 時 故 事 意 念 被 烘 托 於 其 中, 塑 造 整 體 氛 圍, 提 供 閱 讀 過 程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趣 味 感 和 參 與 感 換 言 之, 故 事 主 角 行 事 作 為 藉 由 對 立 情 節 被 清 楚 展 現, 使 讀 者 得 以 從 中 接 納 歌 仔 冊 所 塑 形, 以 及 理 解 廖 添 丁 角 色 樣 貌, 確 立 廖 添 丁 的 形 象 內 涵 二 敘 述 干 預 引 發 認 同 除 前 段 所 述 的 二 元 對 立 塑 形 模 式 外, 敘 述 者 亦 經 常 向 講 述 的 故 事 與 本 文 進 行 干 預, 藉 以 陳 敘 故 事 和 人 物 形 象 敘 述 者 干 預 一 般 以 通 過 敘 述 者 對 人 物 事 件 以 及 文 本 本 身 等 角 度 進 行 評 論 為 方 式 而 運 用, 表 明 敘 述 者 面 對 故 事 諸 要 素 所 呈 現 的 意 識 型 態 見 解 看 法 與 評 價 論 斷, 主 要 企 圖 在 於 展 示 與 統 一 其 價 值 觀 歌 仔 冊 中 常 見 歌 仔 仙 進 入 內 容, 形 成 敘 述 干 預 的 情 況, 藉 以 博 取 聽 眾 情 感 認 同 歌 仔 說 唱 者 與 敘 述 者 角 色 是 合 為 一 體 的, 歌 仔 冊 是 彈 唱 者 編 寫 說 唱 內 容 的 書 籍, 也 是 其 賴 以 維 生 的 工 具, 為 吸 引 讀 者 購 買 歌 仔 冊, 賺 取 利 益, 經 常 於 內 容 中, 針 對 主 要 人 物 展 開 直 接 評 論, 藉 此 強 化 人 物 形 象, 引 發 共 鳴, 使 讀 者 依 循 他 所 給 定 的 意 念, 深 入 理 解 事 件 與 人 物, 從 而 達 到 講 述 與 接 受 情 境 中 價 值 評 論 上 的 一 致 性, 喚 起 讀 者 認 同 感 與 購 買 慾, 因 而 產 生 許 多 敘 述 干 預 的 情 形 即 如 歌 仔 冊 起 始 便 說 : 歌 名 風 聲 透 真 闊 多 人 愛 听 此 本 歌 不 是 做 人 賴 惡 霸 希 望 社 會 出 來 拋 此 處 敘 述 者 明 顯 將 自 己 顯 露 於 內 容 中, 說 明 故 事 極 受 歡 迎, 末 二 句 則 希 望 閱 讀 者 能 針 對 故 事 進 行 評 價, 因 為 廖 添 丁 是 盜 賊, 所 以 不 是 做 人 賴 惡 霸 不 僅 是 編 者 自 己 的 看 法, 同 時 亦 有 引 起 閱 讀 動 機 的 效 果, 令 讀 者 思 考 廖 添 丁 若 非 賴 惡 霸 之 人, 究 竟 為 何 許 人 物 的 問 題, 進 而 展 開 閱 讀 活 動 敘 述 者 的 介 入 會 中 斷 敘 述 過 程, 使 敘 述 者 與 接 受 者 同 時 跳 出 敘 事 情 境, 表 面 上 如 是 行 為 似 乎 破 壞 接 受 者 沈 浸 於 故 事 場 域 中, 然 實 際 情 況 正 好 相 反, 於 敘 事 間 參 雜 評 價 意 味 的 敘 述, 由 於 箇 中 隱 含 敘 述 者 對 故 事 情 節 和 人 物 行 動 所 作 的 評 價 判 斷, 故 將 當 受 述 者 從 故 事 拉 回 現 實 時, 反 而 提 供 其 一 個 思 考 空 間, 加 深 其 對 敘 事 的 參 與

82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度, 並 接 納 敘 述 者 所 欲 傳 達 的 評 價 意 念 譚 君 強 便 提 及 : 敘 述 者 對 人 物 與 事 件 作 出 評 價 性 評 論 是 試 圖 使 隱 含 讀 者 接 受 其 所 作 的 判 斷 與 評 價, 按 照 他 或 她 所 給 定 的 意 義 去 對 事 件 和 人 物 加 以 理 解, 以 使 隱 含 作 者 欲 敘 述 接 受 者 在 價 值 判 斷 上 保 持 一 致 因 此, 敘 述 者 每 進 行 一 次 敘 述 干 預, 便 是 企 圖 讓 讀 者 一 層 層 深 入 故 事 之 中, 藉 此 強 化 人 物 形 象, 引 發 共 鳴, 使 讀 者 依 循 他 所 給 定 的 意 念, 深 入 理 解 事 件 與 人 物, 從 而 達 到 講 述 與 接 受 情 境 中 價 值 評 論 上 的 一 致 性, 喚 起 讀 者 認 同 感 與 購 買 慾 因 而 產 生 許 多 敘 述 干 預 的 情 形 明 顯 之 例, 則 是 故 事 描 述 廖 添 丁 在 日 警 追 捕 過 程 中, 往 往 能 全 身 而 退, 甚 至 令 日 警 束 手 無 策, 此 時 敘 述 者 評 論 廖 添 丁 勇 敢 臨 危 不 亂 的 形 象 : 姓 曾 刑 事 做 頭 前 出 手 卜 拖 廖 添 丁 乎 伊 倒 跳 落 厝 頂 大 人 汝 請 我 無 榮 飯 岡 松 本 參 竹 下 密 偵 伏 著 樓 梯 腳 驚 伊 短 槍 亂 亂 打 不 敢 瓦 去 共 伊 柵 伊 對 厝 頂 乙 直 行 念 歌 唱 曲 大 武 聲 逐 个 嗎 卜 顧 生 命 伊 有 短 槍 省 不 驚 添 丁 確 實 胆 真 大 一 步 一 步 腳 那 拖 無 甲 一 个 敢 近 瓦 膽 量 真 在 腳 手 好 返 越 連 影 都 看 無 文 中 前 二 行 先 敘 述 日 警 追 捕 的 過 程, 末 三 行 則 為 敘 述 者 的 評 價 敘 述, 清 楚 表 明 其 對 主 角 的 直 接 評 價 與 對 日 警 的 嘲 諷 除 此 之 外, 歌 中 如 : 特 務 街 巷 去 密 査 添 丁 確 實 真 不 驚 閣 拋 返 來 大 稻 埕 閁 者 特 務 奚 奚 趙 塊 趇 省 人 拿 無 着 一 个 匪 徒 大 代 志 官 廳 警 網 卜 拿 伊 日 本 探 偵 正 飯 桶 則 時 搜 查 拿 無 人 現 在 塊 張 警 戒 網 壬 汝 先 走 都 無 隙 等 皆 是 帶 有 相 同 意 味 的 敘 述 干 預 部 分 可 以 發 現, 此 時 故 事 敘 述 被 跳 脫, 將 讀 者 視 線 引 導 於 敘 述 者 所 呈 顯 的 意 念 上, 使 他 們 關 注 主 角 形 象, 接 受 故 事 內 所 表 明 的 判 斷 與 價 值, 進 而 掌 握 故 事 中 所 欲 傳 達 有 關 人 物 形 象 的 信 息, 對 內 容 產 生 認 同 歌 仔 冊 中 尚 有 一 種 預 告 性 敘 述 干 預 由 於 故 事 本 身 呈 現 直 線 時 間 序 列, 而 其 間 所 發 生 之 事 件 又 存 在 因 果 關 係, 為 使 事 件 群 能 符 應 如 是 要 求, 敘 述 者 便 須 將 其 進 行 安 排, 以 呈 現 完 整 的 故 事 結 構, 故 敘 事 帶 有 對 人 物 事 件 予 以 加 工 的 性 質 正 因 如 此, 在 敘 事 過 程 中, 敘 述 者 必 須 建 立 一 種 敘 事 情 境, 引 導 受 述 者 進 入 其 中, 以 之 展 開 意 念 交 流 活 動 如 歌 仔 冊 一 開 始 便 明 示 讀 者, 此 歌 即 將 敷 唱 的 內 容 為 何 : 27 譚 君 強, 敘 事 理 論 與 審 美 文 化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00.0), 頁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83 來 廣 添 丁 兮 古 代 有 看 新 劇 着 兮 知 恰 早 無 看 真 無 彩 阮 緊 翻 歌 印 出 來 傳 唱 者 開 宗 明 義 地 揭 示 此 歌 仔 冊 為 廖 添 丁 故 事, 緊 接 兩 句 則 提 及 新 劇 亦 有 相 關 故 事, 而 從 本 文 上 節 論 述 可 知 新 劇 中 的 廖 添 丁 已 具 備 行 俠 仗 義 除 暴 安 良 等 形 象, 且 新 劇 演 出 時, 觀 眾 反 應 踴 躍, 當 下 定 然 形 成 一 大 新 聞, 因 此 翻 寫 廖 添 丁 歌 仔 冊 對 已 看 過 新 劇 的 讀 者, 便 能 知 悉 歌 仔 所 欲 表 達 的 故 事 內 容, 甚 至 重 新 回 味 一 番 ; 若 無 觀 賞 經 驗 的 人, 恰 早 無 看 真 無 彩 此 句 則 明 顯 可 引 發 其 閱 聽 興 趣, 告 訴 他 們 這 是 一 部 極 為 精 彩 的 故 事, 不 看 可 惜, 以 誘 使 其 接 受 歌 仔 冊 之 後 所 編 唱 的 內 容 由 於 廖 添 丁 是 真 實 人 物, 其 偷 盜 行 為 引 起 整 個 社 會 階 層 的 注 意, 故 編 唱 者 欲 講 述 其 故 事, 自 然 需 確 保 講 唱 內 容 的 真 實 性, 同 時 為 使 閱 聽 者 能 對 內 容 保 持 興 趣, 敘 事 便 需 持 續 聚 焦 於 具 備 刺 激 性 的 情 節 事 件 如 下 所 示 : 伊 的 秘 密 免 閣 廣 一 鏨 一 鏨 扣 甲 通 煞 落 卜 偷 大 龍 峒 去 買 衫 褲 來 變 裝 此 處 伊 的 秘 密 免 閣 廣 一 鏨 一 鏨 扣 甲 通 是 編 唱 者 欲 結 束 上 段 情 節, 開 啟 另 一 情 節 的 話 語, 後 二 句 則 暗 藏 伏 筆, 用 以 引 發 閱 聽 者 繼 續 閱 聽 的 興 趣 相 同 之 處 仍 可 見 於 下 例 : 先 來 廣 起 張 仔 富 銀 票 縛 治 伊 身 軀 改 名 換 姓 恰 允 住 詐 心 無 惜 伊 面 子 張 富 埋 名 去 隱 姓 驚 遇 着 伊 廖 添 丁 以 後 宰 樣 來 報 應 且 看 到 尾 就 分 明 此 段 出 現 於 第 二 集 末 第 二 集 描 述 張 富 謀 害 廖 添 丁, 將 之 推 落 河 中, 為 將 江 上 漁 夫 所 救, 廖 添 丁 後 因 走 投 無 路, 而 準 備 再 度 犯 案 故 事 發 展 至 此 並 未 破 壞 順 序, 但 若 就 此 忽 略 張 富 往 後 的 故 事, 定 會 產 生 閱 聽 疑 問, 即 張 富 逃 亡 後 發 生 何 事 故 歌 者 於 此 先 加 提 示, 表 示 後 續 將 編 唱 張 富 受 報 應 之 事, 希 望 閱 聽 者 且 看 到 尾 就 分 明 關 於 張 富 一 事 的 預 告 性 敘 述 干 預 尚 有 一 例 : 張 富 報 應 宰 樣 報 這 鏨 卜 廣 測 袂 落 箱 捷 奉 看 袂 清 楚 秤 秤 彩 彩 人 听 無 錢 頭 共 人 捲 這 棟 事 業 做 那 下 成 功 閣 再 落 去 就 卜 廣 順 勢 來 編 即 有 通 此 處 呼 應 第 二 集 末 所 言, 先 表 明 張 富 受 報 應 之 事 亦 是 廖 添 丁 故 事 極 重 要 之 一 部, 故 需 仔 細 道 出, 接 著 便 敘 述 其 用 不 義 之 財 而 事 業 不 成 功, 最 終 則 告 訴 閱 聽 者 無 須 心 急, 故 事 即 將 敷 唱 張 富 報 應 故 事, 以 引 起 閱 讀 興 趣 仔 冊 中 預 告 性 干 預 明 顯 帶 有 引 發 閱 聽 興 趣 之 意 味, 唯 有 持 續 讓 閱 聽 者 對 敷 唱 內 容 保 持 興 趣, 並 引 領 其 進 入 主 角 所 發 生 的 一 切 事 件 環 境 中, 故 事 背 後 隱 藏 的 意 涵 才

84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得 以 傳 達 於 閱 聽 者 心 底, 主 角 的 形 象 認 知 亦 因 此 建 構 於 其 間 以 上 敘 述 干 預 若 移 出 故 事 內 容, 並 不 影 響 故 事 推 展, 卻 使 人 物 形 象 遜 色 幾 分 因 此, 敘 事 中 加 入 敘 述 干 預, 可 以 有 畫 龍 點 睛 的 功 效, 同 時 吸 引 聽 眾 注 意, 喚 起 認 同, 增 加 參 與 感 浦 安 迪 曾 說 : 偉 大 的 敘 事 文 學 一 定 要 有 敘 述 人 個 性 的 介 入 從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對 廖 添 丁 所 進 行 的 敘 述 干 預 觀 之, 經 由 敘 述 者 直 接 干 預 敘 事 進 行, 對 人 物 形 象 進 行 塑 造 與 評 價, 令 讀 者 得 以 深 入 故 事 氛 圍, 理 解 認 同 內 容 人 物 行 事 作 為 人 物 是 敘 事 不 可 或 缺 之 一 部, 而 其 形 象 得 自 於 敘 事 中 由 於 敘 述 權 屬 於 敘 述 者, 他 對 人 物 事 件 如 何 呈 顯 便 掌 握 著 權 力 然 而 這 並 不 代 表 敘 述 者 擁 有 至 高 無 上 的 權 力, 相 反 地, 它 必 須 取 得 認 同 即 閱 聽 者 的 參 與 欲 達 成 此 目 標, 敘 述 者 便 需 提 供 空 間, 藉 由 敘 述 干 預, 可 使 閱 聽 者 於 一 連 串 敘 事 刺 激 中 獲 得 喘 息, 而 對 故 事 進 行 思 索 與 反 應, 當 敘 事 再 度 進 行 時, 更 能 引 領 其 深 入 故 事 內, 讓 他 們 不 僅 被 動 地 接 受 訊 息, 亦 對 內 容 進 行 主 動 思 考, 藉 此 共 同 建 構 對 廖 添 丁 形 象 的 統 一 認 知, 最 終 完 成 閱 讀 審 美 過 程, 構 成 美 感 肆 聽 眾 與 歌 仔 冊 詮 釋 廖 添 丁 的 意 圖 分 析 文 本 不 能 侷 限 於 文 本 自 身, 由 於 文 本 並 非 由 作 者 獨 立 完 成 的 世 界, 讀 者 參 與 亦 為 重 要 因 素, 閱 聽 者 必 須 能 接 受 與 思 索 文 本, 存 在 於 其 間 的 個 別 認 知 才 得 以 交 流, 故 文 本 整 體 意 念 乃 是 於 建 構 傳 遞 與 接 納 回 饋 中 完 成, 因 此 必 須 針 對 文 本 自 身 與 閱 聽 者 同 時 進 行 梳 理, 才 得 以 窺 見 文 本 意 義 如 何 成 形 而 歌 仔 冊 的 傳 唱 與 閱 聽 呈 現 即 時 交 流 情 況, 歌 仔 冊 內 容 好 壞 與 否 直 接 為 閱 聽 者 所 反 映, 此 促 使 編 唱 者 格 外 注 意 對 題 材 內 容 的 處 理, 尤 其 編 唱 極 富 話 題 性 的 人 物 故 事 時, 更 須 小 心 翼 翼 地 掌 握 題 材 本 身 與 閱 聽 者 心 理, 以 期 編 唱 出 符 合 閱 聽 與 自 身 需 求 的 歌 仔 職 此, 以 下 將 分 別 從 聽 眾 與 歌 仔 冊 梳 理 雙 方 詮 釋 廖 添 丁 的 意 圖 一 聽 眾 的 閱 聽 心 理 需 求 文 學 作 品 與 閱 聽 者 之 間 存 在 著 刺 激 與 反 應 的 關 係, 作 品 藉 由 文 字 表 述 傳 遞 內 容 信 息, 再 經 過 閱 聽 者 解 讀 理 解, 內 化 為 自 身 心 理 效 應, 然 這 不 代 表 閱 聽 者 必 須 概 括 承 受 來 自 作 品 的 信 息, 對 於 作 品, 他 不 再 處 於 被 動 位 置, 而 是 具 備 選 擇 閱 聽 與 是 否 接 收 文 本 信 息 的 主 動 性, 擁 有 拒 絕 與 選 擇 的 權 利 因 此, 作 品 欲 使 其 被 28 浦 安 迪 ( 美,Andrew.H Plaks,-), 中 國 敘 事 學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00.0), 頁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85 閱 聽, 則 必 須 召 喚 人 們 閱 讀 興 趣, 整 個 訊 息 交 流 的 過 程 才 可 能 發 生, 即 作 品 是 傳 遞 者, 也 是 接 收 者 ; 閱 聽 者 為 接 收 者, 亦 為 參 與 者 由 是 觀 之, 刺 激 與 反 應 的 關 係 並 非 單 向 運 行, 而 是 雙 向 循 環 模 式, 文 本 訊 息 乃 藉 作 品 與 閱 聽 兩 者 協 力 而 致 之 於 作 品 如 何 引 發 閱 讀 興 趣? 關 鍵 在 於 能 否 符 應 民 眾 審 美 經 驗 閱 聽 者 內 在 存 著 一 種 衡 量 與 取 捨 的 標 準, 驅 使 其 對 於 作 品 產 生 選 擇, 這 不 僅 發 自 於 本 身 心 理 需 求, 同 時 與 所 處 的 生 活 環 境 脫 離 不 了 關 係 意 即 人 們 運 用 過 往 經 驗 所 凝 聚 成 的 心 理 內 容, 以 作 為 衡 量 區 分 與 取 捨 事 物 的 參 照 模 式, 而 人 與 社 會 息 息 相 關, 其 本 身 所 處 的 社 會 生 活 與 文 化 環 境, 自 然 會 影 響 個 人 面 對 事 物 的 價 值 判 斷 當 其 作 用 於 閱 讀 活 動 之 間 時, 不 僅 使 得 社 會 文 化 對 於 群 眾 心 理 產 生 影 響, 同 時 支 配 作 品 與 閱 聽 者 之 間 所 存 在 的 刺 激 和 反 應 關 係 在 早 期, 歌 仔 冊 的 敷 唱 場 所 經 常 是 在 寺 廟 廣 場 市 場 間 與 田 間 小 路 中, 只 要 民 眾 聚 集 之 處 便 可 見 到 歌 仔 仙 敷 唱 歌 仔, 它 是 極 為 貼 近 群 眾 的 文 學 載 體, 也 因 為 如 此, 其 閱 聽 者 身 份 便 離 不 開 販 夫 走 卒 之 人, 他 們 身 處 社 會 底 層, 對 於 社 會 各 種 壓 迫 力 量 感 受 尤 為 深 刻, 而 欺 壓 來 源 正 是 處 於 社 會 上 層 的 統 治 者 ( 其 代 表 為 日 警 ) 及 大 資 本 家, 更 何 況, 低 下 階 層 面 對 社 會 壓 力 往 往 無 能 抵 抗, 使 得 其 對 於 勇 於 侵 犯 統 治 階 級 的 人 與 事 蹟 產 生 敏 感 且 有 著 極 大 興 趣 廖 添 丁 多 次 犯 下 重 大 搶 案, 由 於 其 偷 盜 搶 劫 對 象 為 富 商 大 賈, 甚 至 警 察 亦 成 犯 案 目 標, 此 在 當 時 引 起 政 府 極 大 的 關 注, 報 章 屢 屢 刊 登 相 關 新 聞, 警 方 動 員 大 量 人 力 進 行 追 捕 傳 媒 大 肆 報 導 與 警 方 嚴 密 追 捕 行 動, 使 得 群 眾 對 於 廖 添 丁 產 生 好 奇, 進 而 注 意 相 關 事 件 發 展 但 是 日 治 時 期, 一 般 民 眾 識 字 率 不 高, 受 限 於 自 身 教 育 水 準, 他 們 無 法 自 行 於 報 章 雜 誌 與 書 籍 等 書 面 載 體 中 汲 取 所 需 知 識, 口 耳 相 傳 便 成 為 重 要 傳 播 媒 介, 透 過 那 些 受 過 教 育 的 人 以 口 語 解 說 方 式, 將 生 活 訊 息 與 知 識 傳 達 給 民 眾, 使 民 眾 得 以 獲 取 生 活 所 需 的 各 種 資 訊, 而 社 會 中 發 生 的 重 大 新 聞 事 件, 尤 為 吸 引 人 民 關 注 目 光, 故 那 些 編 自 新 聞 事 件 的 歌 仔 冊, 便 擔 任 廣 大 人 民 攫 獲 資 訊 與 知 識 重 要 來 源, 組 構 成 一 種 社 會 教 育 系 統, 使 民 眾 與 社 會 脈 動 接 軌, 理 解 自 身 周 遭 環 境 事 件, 產 生 思 考 情 感 作 用 因 此, 當 彈 唱 者 傳 唱 廖 添 丁 相 關 故 事 時, 所 有 聽 眾 是 隨 著 故 事 內 容 而 牽 動 心 中 一 切 情 緒 當 他 與 張 富 共 謀 犯 案, 飛 簷 走 壁, 人 們 敬 佩 他 身 手 矯 健 武 藝 高 強 ; 而 被 推 入 水 中, 千 鈞 一 髮 之 際, 又 不 禁 為 之 捏 把 冷 汗 ; 其 在 日 警 嚴 密 搜 捕 下 往 往 全 身 而 退, 聽 眾 怎 能 不 鼓 掌 稱 快, 一 吐 長 期 受 欺 壓 之 氣 憤 ; 又 搶 劫 富 商 接 濟 貧 苦, 使

86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身 處 困 苦 之 聽 眾 滿 足 想 望 燃 起 希 望, 亦 是 情 感 的 抒 解 ; 最 後 壞 人 受 到 報 應, 窮 困 潦 倒, 疾 病 纏 身, 滿 足 民 眾 心 中 惡 有 惡 報 的 觀 念 可 見,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所 敷 講 內 容, 滿 足 廣 大 聽 眾 內 心 需 求, 人 們 隨 著 主 角 事 蹟 或 喜 或 樂 又 怨 又 憎, 所 有 在 現 實 世 界 不 能 成 真 的 部 分, 在 歌 仔 冊 中 都 借 主 角 而 實 踐, 廖 添 丁 成 為 被 壓 迫 階 層 的 代 言 者, 替 人 民 完 成 心 中 想 為 卻 不 敢 為 的 部 分, 擔 負 起 群 眾 抒 情 的 管 道 在 歌 仔 冊 內 容 中, 與 日 警 周 旋 和 劫 富 濟 貧 是 廖 添 丁 敘 事 中 相 當 重 要 的 部 分, 日 警 代 表 著 殖 民 政 府, 被 搶 劫 的 富 商 則 是 當 時 依 憑 殖 民 政 府 而 有 錢 有 勢 的 台 人, 這 些 人 屬 於 統 治 階 級, 佔 有 極 大 社 會 資 源, 對 當 時 貧 苦 大 眾 而 言, 如 此 利 益 分 配 不 均, 正 是 他 們 困 苦 生 活 的 根 源, 因 此, 當 他 們 聽 到 廖 添 丁 相 關 敘 事, 如 : 令 日 警 束 手 無 策 ; 將 搶 自 富 商 的 錢 財 援 助 貧 苦 之 人 凡 此 種 種, 無 不 引 起 群 眾 內 心 的 情 感, 廖 添 丁 的 事 蹟 似 乎 帶 來 一 絲 曙 光, 撫 慰 民 眾 面 對 社 會 不 公 義 所 產 生 的 無 助 感, 使 人 民 感 覺 到 俠 盜 可 以 實 踐 社 會 公 理, 進 而 產 生 心 理 想 望 霍 布 斯 邦 即 論 道 : 盜 匪 是 一 種 較 為 原 始 的 組 織 化 的 社 會 抗 議 形 式, 或 許 是 我 們 所 知 的 最 原 始 形 式 無 論 如 何 許 多 社 會 中 的 窮 人 的 確 如 此 認 定 所 以 他 們 保 護 盜 匪 視 盜 匪 為 他 們 的 鬥 士 將 盜 匪 理 想 化 成 為 一 個 神 話 視 盜 匪 為 他 們 的 鬥 士, 即 是 將 盜 匪 視 為 替 廣 大 受 壓 迫 的 階 層 爭 取 正 義 公 理 反 抗 壓 迫 的 代 表, 亦 為 人 民 自 身 心 理 的 投 射 人 民 將 自 身 所 不 敢 不 能 做 的 行 為 寄 望 於 盜 匪 身 上, 盜 匪 的 所 作 所 為 正 是 人 民 自 身 心 靈 深 層 的 反 抗 強 權 的 衝 動 欲 望, 藉 由 盜 匪, 人 民 得 到 心 理 上 的 抒 發 與 慰 藉 當 歌 者 傳 唱 廖 添 丁 與 日 警 周 旋 的 情 節, 或 將 日 警 撂 倒 於 地 ; 或 在 嚴 密 偵 察 緝 捕 之 下 從 容 脫 逃, 以 聽 眾 角 度 觀 之, 這 無 疑 地 提 供 撫 慰 其 內 心 不 平 之 作 用, 使 其 獲 致 心 理 補 償, 故 進 而 將 盜 匪 人 物 的 不 法 行 為 轉 化 為 正 義 因 此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形 塑 出 的 俠 盜 形 象, 雖 然 其 行 事 作 為 不 完 全 合 乎 傳 統 道 德, 但 由 於 深 切 地 符 應 民 眾 內 在 情 感, 切 中 內 心 對 理 想 生 活 的 渴 望, 使 得 俠 盜 敘 事, 為 閱 讀 者 普 遍 接 納, 甚 至 給 予 崇 敬 如 龔 鵬 程 所 言 : 崇 拜 俠 的 人, 並 不 是 因 為 俠 有 什 麼 值 得 仰 慕 之 處 而 崇 敬 他, 而 是 由 於 內 在 有 某 種 道 德 的 需 求, 才 會 將 俠 神 話 化, 形 成 迷 思 這 種 道 德 的 需 求, 可 能 即 是 人 在 政 治 社 會 方 面 對 正 義 與 公 道 的 渴 望 0 29 30 艾 瑞 克 霍 布 斯 邦 著 (Eric Hobsbawm,-), 楊 德 睿 譯 原 始 的 叛 亂 : 十 九 至 二 十 世 紀 社 會 運 動 的 古 樸 形 式 ( 臺 北 市 : 麥 田 出 版,), 頁 龔 鵬 程, 俠 的 精 神 文 化 史 論 ( 臺 北 市 : 風 雲 時 代,00), 頁 0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87 正 義 公 道 是 人 面 對 社 會 生 活 的 基 本 要 求, 俠 為 公 眾 主 持 正 義 維 護 公 理, 此 作 為 無 疑 具 備 心 理 撫 慰 功 能 當 歌 仔 冊 將 廖 添 丁 塑 形 成 充 滿 俠 意 味 的 人 物, 無 形 中 滿 足 貧 苦 群 眾 心 靈 欲 念, 因 為 整 體 社 會 文 化 所 產 生 的 壓 迫, 群 眾 們 有 著 極 深 的 無 力 感 與 無 助 感, 人 民 期 盼 正 義 公 理 能 夠 實 現, 故 廖 添 丁 的 違 法 亂 紀 便 成 為 一 種 不 法 的 正 義, 促 使 民 眾 支 持 與 崇 拜 此 類 盜 匪 人 物 藉 由 歌 仔 冊 傳 唱 與 閱 聽, 民 眾 個 人 情 感 與 意 識 進 行 再 內 化 和 再 結 構 化 過 程, 群 眾 透 過 閱 聽 敘 事 文 本 內 容, 結 合 本 身 得 自 社 會 生 活 的 心 理 情 感, 建 構 出 評 斷 廖 添 丁 行 事 作 為 所 需 要 之 感 知 模 組, 這 是 基 奠 於 廣 大 人 民 反 抗 強 權 的 情 緒 上 民 眾 透 過 歌 仔 冊, 抒 解 得 自 生 活 壓 力 的 不 滿, 將 之 視 為 心 靈 寄 託 與 抒 解 的 管 道, 因 此 衍 生 出 人 們 對 廖 添 丁 的 認 知 和 崇 拜 心 理 胡 萬 川 提 及 : 廖 添 丁 偷 大 戶 的 事 情, 在 以 貧 苦 大 眾 為 主 的 民 眾 想 像 中 漸 漸 的 就 會 加 上 濟 貧 苦 的 情 節 而 日 本 警 察 追 緝 不 到, 在 口 耳 相 傳 之 下, 就 可 能 會 被 轉 化 為 武 功 高 強 敢 與 強 權 ( 日 本 人 ) 對 抗 的 行 徑 廖 添 丁 的 事 蹟 所 以 能 引 起 群 眾 注 意, 並 廣 泛 流 傳 於 坊 間, 原 因 在 於 他 帶 給 貧 苦 大 眾 一 種 想 望, 讓 人 民 期 待 自 己 某 天 亦 能 得 到 廖 添 丁 的 救 助, 脫 離 自 身 苦 難, 而 廖 添 丁 屢 屢 逃 脫 日 警 嚴 密 緝 捕, 令 官 方 頭 痛 不 已 的 行 為, 更 讓 民 眾 認 為 其 勇 於 對 抗 強 權, 為 之 欽 佩 崇 敬, 職 此 之 故, 廖 添 丁 是 群 眾 面 對 社 會 困 境 的 寄 託 與 渴 望, 具 備 濃 厚 社 會 實 踐 意 味, 反 映 出 當 時 民 眾 心 靈 需 求 故 其 義 賊 形 象 認 同 顯 現 著 群 眾 情 感 意 念 與 群 體 認 知 集 合 形 式, 並 內 化 為 自 身 適 應 社 會 生 活 的 生 存 心 態 二 歌 仔 冊 題 材 的 虛 構 設 計 探 究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的 情 節 內 容, 除 第 一 集 以 介 紹 廖 添 丁 家 世 背 景 與 離 家 北 上 為 內 容, 其 餘 各 集 內 容 大 抵 為 其 搶 劫 富 商 與 日 警 周 旋, 以 及 濟 貧 情 節 而 歌 仔 冊 將 廖 添 丁 定 義 為 義 賊, 不 禁 令 人 思 考 其 所 謂 的 義 在 何 處? 究 竟 從 何 而 來? 從 前 文 所 論, 在 歌 仔 冊 中 針 對 廖 添 丁 的 形 象 塑 造 確 實 帶 有 俠 的 意 味, 這 已 傳 達 初 步 對 廖 添 丁 的 義 的 認 知 在 敘 事 文 本 中, 人 物 形 象 與 情 節 同 等 重 要, 故 進 一 步 則 須 思 考 歌 仔 冊 內 情 節 設 計 的 問 題, 此 處 先 將 歌 仔 冊 事 件 與 官 方 資 料 臚 列 於 下 表 : 31 32 胡 萬 川, 亡 命 好 漢 的 生 與 死 莊 芋 曾 切 廖 添 丁 傳 說 之 研 究, 頁 表 中 官 方 資 料 有 關 廖 添 丁 的 犯 案 過 程, 乃 援 引 自 李 季 樺 的 研 究 參 見 李 季 樺, 從 日 文 原 始 檔 案 看 廖 添 丁 其 人 其 事, 臺 灣 風 物 :,.0, 頁 -

88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犯 案 內 容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官 方 資 料. 江 協 源 搶 案. 板 橋 土 城 庄 茶 商 江 眄 旺 搶 案. 王 振 恭 搶 案. 謀 偷 六 館 街 當 鋪 豐 源 號 錦 厝 街 陳 玉 清 南 街. 歐 打 日 警 古 川 案 廣 慶 記 與 大 龍 峒 王 慶 忠 等 家. 大 和 鵠 仔 搶 案 ( 辜 顯 榮 案 ). 士 林 街 茶 商 王 文 長 金 庫 搶 案. 國 舍 搶 案. 大 稻 埕 屠 獸 場 警 察 廳 宿 舍 日 新 街 派 出 所, 村 田 式 警 槍 彈 藥 配 劍 被 竊 案. 林 本 源 家 搶 案. 基 隆 槍 殺 密 偵 陳 良 久 案. 八 里 坌 堡 五 股 坑 庄 保 正 李 紅 家 搶 案 兩 相 對 照, 犯 案 性 質 相 同, 對 象 皆 為 富 商 大 賈 與 日 警, 至 於 歌 仔 冊 在 編 唱 廖 添 丁 事 蹟 時, 選 擇 的 材 料 除 前 兩 項 相 同, 其 餘 則 有 極 大 差 異, 即 使 材 料 一 致, 內 容 上 亦 有 差 異 以 江 協 源 案 為 例, 根 據 李 季 樺 的 研 究, 江 協 源 搶 案 乃 是 與 張 富 同 夥 所 犯, 搶 得 贓 款 三 千 元, 脫 逃 過 程 中, 張 富 被 捕, 廖 添 丁 逃 脫 ; 在 歌 仔 冊 中, 則 是 兩 人 搶 得 四 千 二 百 元, 逃 逸 途 中, 張 富 為 私 吞 贓 款, 將 廖 添 丁 推 落 河 中, 最 後 敘 述 者 表 示 將 會 敘 述 張 富 為 惡 必 有 報 應 的 情 節 由 上 述 可 見, 歌 仔 冊 敘 述 廖 添 丁 的 故 事, 除 人 名 與 少 數 案 件 為 真 實 外, 其 餘 情 節 內 容 都 是 敘 述 者 加 油 添 醋, 甚 至 是 憑 空 編 造 的 結 果, 而 組 成 與 實 際 情 況 迥 異 的 廖 添 丁 敘 事 是 一 種 呈 現 事 件 的 方 式, 從 中 組 合 事 件 構 成 故 事 故 事 並 非 忠 實 地 記 錄 已 發 生 的 事 件, 反 而 展 現 如 何 將 事 件 再 現 的 性 質, 由 於 敘 述 者 不 一 定 能 親 身 參 與 事 件 經 過, 陳 述 間 必 定 加 入 自 身 的 認 知 理 解 與 想 像, 所 以 故 事 是 一 種 對 事 件 加 工 而 還 原 的 結 果, 於 是 描 述 中 便 離 不 開 虛 構 成 分 歌 仔 冊 明 顯 地 表 現 此 種 虛 構 加 工 過 程, 這 非 但 未 破 壞 整 體 敘 事 所 營 造 的 真 實 性, 相 反 地 它 創 造 出 新 的 事 實 解 說, 建 構 成 另 類 的 現 實 敘 事 對 此, 周 純 一 論 道 : 臺 灣 歌 仔 冊 本 身 是 一 種 寫 作 事 實, 是 一 種 建 構 另 類 現 實 的 手 段, 絕 不 存 在 和 意 識 型 態 無 關 的 許 多 像 精 確 明 晰 那 種 普 遍 而 絕 對 的 真 實 它 屬 於 民 間 非 常 主 觀 的 書 寫, 絕 非 是 中 立 的 或 是 受 過 專 業 學 術 訓 練 的 某 種 人 為 客 觀, 但 是 文 本 中 卻 充 滿 了 最 為 壯 觀 的 編 造 跡 象 和 虛 構 美 感, 當 然 也 處 33 李 季 樺, 從 日 文 原 始 檔 案 看 廖 添 丁 其 人 其 事, 頁 -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89 處 洋 溢 著 民 間 的 真 情 意 識 型 態 即 是 編 唱 者 創 作 意 圖, 自 然 充 滿 主 觀 意 味, 尤 其 是 廖 添 丁 相 關 事 蹟 原 本 即 具 備 特 殊 性, 這 得 自 於 其 所 處 時 代 家 世 背 景 與 行 事 作 為, 凡 此 種 種, 驅 使 編 唱 者 主 動 瞭 解 事 件, 形 成 自 我 認 知, 進 而 以 此 組 構 出 相 關 事 件, 生 成 屬 於 歌 仔 冊 的 廖 添 丁 歌 仔 冊 劫 富 情 節 中 最 特 殊 者 非 辜 顯 榮 案 莫 屬 辜 顯 榮 能 夠 發 跡 完 全 依 憑 日 本 政 府 所 致, 而 日 本 政 府 亦 有 意 利 用 他 進 行 宣 傳, 因 此 使 其 成 為 臺 灣 民 眾 抗 日 民 族 意 識 批 判 的 箭 垛 若 以 文 學 性 觀 之, 如 此 人 物 便 有 敘 述 設 計 的 價 值 借 用 林 清 文 敘 說 自 身 所 見 到 的 廖 添 丁 故 事 為 例, 他 說 : 還 有 一 幕 和 大 台 奸 辜 顯 榮 的 對 台 精 彩 好 戲, 造 成 劇 情 的 高 潮 林 文 此 處 是 追 述 其 所 見 到 0 年 代 廖 添 丁 新 劇 內 容, 可 見 當 時 一 般 民 眾 對 辜 顯 榮 的 印 象 與 對 相 關 情 節 所 產 生 的 反 應 在 官 方 資 料 中, 廖 添 丁 犯 案 對 象 皆 為 富 商, 身 為 臺 灣 第 一 富 商 的 辜 顯 榮 竟 能 不 蒙 其 害, 自 然 引 人 玩 味, 再 加 上 辜 顯 榮 相 關 事 蹟 具 備 爭 議 性, 有 親 日 色 彩, 仇 日 的 民 眾 自 然 希 望 廖 添 丁 能 給 予 懲 罰, 故 歌 仔 冊 編 唱 者 當 然 不 會 且 不 能 忽 略 這 極 具 吸 引 力 的 情 節, 而 對 之 加 以 編 造 此 外, 歌 仔 冊 還 加 入 廖 添 丁 毆 打 日 警 案, 這 同 屬 虛 構 情 節 之 一 故 事 發 生 在 酒 家 妓 院, 衝 突 起 因 是 酒 家 老 闆 因 有 日 警 撐 腰 而 賴 帳 不 還, 廖 添 丁 為 替 朋 友 討 債, 大 鬧 酒 家, 正 好 遇 上 警 部 補 古 川 前 來 酒 家, 兩 人 便 大 打 出 手, 廖 添 丁 使 展 武 藝, 將 日 警 打 得 落 荒 而 逃, 最 後 古 川 回 警 局 召 集 刑 警 欲 將 其 逮 捕 如 此 風 月 事 件 應 該 摒 除 於 內 容 中, 才 不 致 造 成 對 主 角 廖 添 丁 形 象 的 損 害, 但 歌 者 仍 編 唱 這 樣 一 段 故 事, 動 機 頗 耐 人 尋 味 實 際 上 這 段 故 事 的 效 果 顯 而 易 見, 閱 聽 者 關 注 點 並 不 會 聚 焦 於 風 月 場 所 上, 而 是 廖 添 丁 打 贏 日 警, 因 為 一 般 民 眾 經 常 受 到 警 察 壓 迫, 使 其 心 理 產 生 想 望, 期 盼 有 人 能 使 日 警 獲 得 教 訓, 故 編 唱 者 將 此 不 登 大 雅 之 事 形 諸 筆 墨, 並 獲 得 閱 聽 接 納 時, 正 充 分 展 現 群 眾 心 理 情 感 濟 貧 亦 為 廖 添 丁 故 事 中 不 可 缺 少 的 部 分, 歌 仔 冊 描 述 濟 貧 事 件 計 有 : 土 豆 伯 劉 雞 球 豬 屎 江 米 糕 伯 等 人 在 濟 助 過 程 中, 皆 有 略 加 鋪 陳 之 處, 但 仍 明 顯 展 現 虛 構 痕 跡, 其 原 因 即 在 於 為 了 使 情 節 生 動 逼 真, 敘 述 者 從 中 設 計 廖 添 丁 與 受 助 者 間 對 話, 將 閱 讀 者 拉 進 故 事 內, 除 非 敘 述 者 即 是 當 事 人, 否 則 何 以 清 楚 得 知 兩 人 交 談 內 容? 如 此 明 白 的 虛 構 設 計 便 不 言 可 喻 然 閱 聽 者 並 未 因 此 排 斥 歌 仔 內 容, 反 而 形 34 35 周 純 一, 臺 灣 說 唱 文 本 的 女 性 敘 事, 收 於 00 年 說 唱 藝 術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 國 立 傳 統 藝 術 中 心,00), 頁 林 清 文, 廖 添 丁 與 我, 頁

90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成 對 於 廖 添 丁 的 共 同 認 知, 其 間 自 然 出 於 自 身 心 理 需 求 再 從 劫 富 與 濟 貧 的 事 件 數 相 比, 兩 者 數 量 一 致 ; 而 以 描 述 的 篇 幅 觀 之, 差 距 實 為 不 小, 然 若 將 濟 貧 情 節 刪 除, 廖 添 丁 故 事 變 成 純 粹 盜 匪 故 事, 便 無 可 觀 之 處, 何 來 生 成 崇 拜 心 理? 在 日 治 時 期, 相 關 新 聞 資 料 都 指 出 廖 添 丁 盜 匪 的 行 為, 這 是 無 法 否 認 與 改 變 的 真 實 記 錄, 於 是 造 成 編 唱 者 在 敷 唱 故 事 時 產 生 困 境, 使 得 其 必 須 思 考 如 何 將 盜 匪 行 為 合 理 化 當 然 盜 匪 行 為 已 成 形 無 法 合 理, 可 著 手 之 處 便 在 行 為 動 機 之 上, 故 在 歌 仔 冊 中, 對 廖 添 丁 動 機 有 所 點 明 : 做 小 賊 仔 省 路 用 這 欵 我 真 無 讚 成 卜 着 展 咱 的 本 領 劫 富 助 貧 做 犧 牲 此 一 小 段 文 字 道 出 廖 添 丁 從 事 盜 賊 活 動 的 原 始 動 機, 而 後 續 濟 貧 事 蹟 往 往 緊 接 於 廖 添 丁 犯 案 後 脫 逃 途 中, 一 方 面 讓 貧 苦 群 眾 產 生 想 望, 另 一 方 面 亦 令 其 敬 佩 廖 添 丁 於 自 身 危 險 時 仍 不 忘 救 濟 貧 苦 的 行 為 編 唱 的 困 境 還 發 生 於 閱 聽 者 的 身 份 上, 並 非 所 有 閱 聽 者 皆 是 被 壓 迫 者, 因 為 搶 劫 是 不 正 當 行 為, 單 憑 濟 貧 事 蹟 形 塑 廖 添 丁 為 義 俠 人 物, 將 難 以 取 信 大 眾, 同 時 單 憑 濟 貧 將 盜 匪 善 化, 易 有 鼓 勵 為 惡 之 嫌, 故 歌 者 運 用 歌 仔 冊 常 用 的 善 惡 因 果 報 應 情 節, 為 廣 大 民 眾 進 行 道 德 教 化, 設 計 張 富 於 搶 劫 板 橋 茶 商 江 協 源 之 後, 因 欲 獨 吞 所 得 贓 款, 下 手 謀 害 廖 添 丁, 最 後 得 到 報 應 的 情 節, 不 僅 提 醒 人 們, 諸 惡 莫 作, 奸 雄 不 通 學, 同 時 可 映 襯 廖 添 丁 濟 貧 事 蹟 令 人 欽 佩, 並 將 其 行 為 合 理 化, 因 此, 設 計 報 應 情 節 不 僅 可 完 備 歌 仔 的 勸 善 功 能, 亦 從 中 印 證 廖 添 丁 俠 盜 義 賊 之 形 象 歌 仔 冊 運 用 因 果 報 應 進 行 道 德 勸 說, 周 純 一 認 為 這 是 一 種 虛 構 情 節 的 道 德 虛 構, 並 且 認 為 此 乃 不 道 德 的 虛 構 而 從 前 述 觀 之,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虛 構 斧 鑿 之 跡 顯 而 易 見, 既 然 如 此, 閱 聽 者 為 何 仍 願 意 接 納 歌 仔 冊 呢? 對 此, 周 純 一 的 論 點 極 具 思 考 價 值 : 為 何 臺 灣 歌 仔 讀 者 或 聽 眾 能 夠 心 甘 情 願 的 在 這 種 露 跡 的 敘 述 樣 式 下 進 行 人 性 的 對 話? 理 由 很 簡 單, 應 是 敘 述 者 始 終 要 披 著 勸 世 者 的 外 衣, 用 神 聖 的 氛 圍 進 行 露 跡 式 敘 述, 大 家 在 某 種 約 定 俗 成 的 契 約 下, 臺 灣 聽 眾 早 已 習 慣 的 自 願 忽 視 這 些 敘 述 痕 跡, 自 願 與 敘 述 者 所 帶 來 的 虛 構 文 本 取 得 價 值 認 同 所 謂 約 定 俗 成 的 契 約 即 是 廣 大 群 眾 心 理 意 念, 這 是 歌 者 在 編 唱 故 事 情 節 時 必 然 審 慎 思 考 的 因 素, 唯 有 掌 握 此 要 素, 歌 仔 冊 才 可 製 造 出 逼 真 無 疑 的 效 果, 使 得 閱 聽 36 37 周 純 一, 臺 灣 說 唱 文 本 之 敘 事 研 究 以 台 南 運 河 奇 案 為 例,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俗 藝 術 基 金 會 主 編 南 瀛 人 文 景 觀 : 南 瀛 傳 統 藝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 國 立 傳 統 藝 術 中 心,00), 頁 周 純 一, 臺 灣 說 唱 文 本 之 敘 事 研 究 以 台 南 運 河 奇 案 為 例, 頁

塑 形 於 閱 聽 與 傳 唱 之 間 歌 仔 冊 中 廖 添 丁 敘 事 的 俠 義 化 91 者 深 入 故 事 中, 進 而 接 受 內 容 所 欲 傳 達 之 意 涵 職 是 之 故, 歌 者 虛 構 情 節 時, 必 須 能 預 期 箇 中 所 產 生 的 閱 讀 效 果, 同 時 更 須 提 供 如 此 效 應, 當 然, 由 於 他 在 傳 唱 過 程 中 積 累 的 豐 厚 經 驗, 使 其 得 以 輕 易 發 覺 閱 聽 者 感 興 趣 之 處 何 在, 故 於 大 肆 描 寫 劫 富 於 日 警 追 捕 下 逃 脫 濟 貧 與 報 應 等 情 節 裡, 便 引 導 群 眾 主 動 將 自 己 類 化 為 書 中 被 濟 助 的 人 物, 而 富 商 被 劫 與 日 警 束 手 無 策 自 然 被 視 為 快 意, 最 終, 廖 添 丁 的 義 賊 義 俠 形 象 便 從 中 栩 栩 如 生 地 展 現 於 閱 聽 者 眼 前 三 編 唱 者 創 作 的 原 始 動 機 臺 灣 歌 仔 冊 是 早 期 民 間 重 要 休 閒 娛 樂 媒 介 之 一, 透 過 歌 仔 仙 生 動 說 唱 故 事, 引 發 聽 眾 閱 聽 興 味, 具 有 濃 厚 社 會 性 而 歌 仔 仙 的 身 份 以 賣 藝 乞 丐 走 唱 藝 人 賣 藥 仙 與 茶 樓 歌 者 為 多, 敷 唱 歌 仔 冊 時, 有 時 會 順 道 推 銷 歌 仔 冊, 以 賺 取 微 薄 金 錢, 故 其 與 書 商 編 印 歌 仔 冊, 皆 將 之 視 為 獲 利 謀 生 工 具 茲 舉 歌 仔 冊 內 容 為 證 : 到 者 事 由 說 明 细 全 廣 添 丁 伊 个 人 諸 位 看 了 那 合 格 愛 買 且 恁 即 寫 批 頂 集 者 止 扣 閁 好 話 長 紙 短 印 袂 落 竹 林 印 歌 小 千 套 且 恁 愛 看 免 驚 無 此 段 位 於 歌 仔 冊 內 容 結 束 之 後, 表 明 這 本 歌 仔 冊 是 敷 唱 廖 添 丁 的 故 事, 告 訴 聽 眾 如 果 喜 歡, 可 以 購 買, 而 且 印 書 數 量 很 多, 不 必 擔 心 向 隅 歌 者 是 走 唱 江 湖 的 藝 人, 透 過 在 坊 市 間 傳 唱 歌 仔 冊, 賺 取 金 錢, 以 供 所 需, 而 他 們 擁 有 高 於 一 般 民 眾 的 知 識 能 力, 能 夠 掌 握 報 章 中 有 關 廖 添 丁 的 新 聞, 並 藉 由 加 工 方 式, 組 織 出 歌 仔 冊 內 容, 再 經 由 敷 唱 歌 仔 冊, 吸 引 聽 眾, 藉 此 賺 取 自 身 生 活 所 需 故 是, 在 處 理 素 材 時, 作 者 不 能 僅 從 自 己 角 度 為 思 考, 尚 須 思 索 哪 些 材 料 能 引 起 聽 眾 興 趣? 聽 眾 內 心 想 法 與 情 感 趨 向 為 何? 作 家 須 自 行 解 答 這 些 問 題, 以 編 唱 受 歡 迎 的 歌 仔 冊 內 容, 達 到 謀 得 金 錢 的 初 衷 換 言 之, 他 必 須 對 周 遭 事 物 保 持 高 度 敏 銳 感, 掌 握 群 眾 深 感 興 趣 的 部 分, 並 運 用 本 身 擁 有 的 文 化 資 本, 編 寫 出 呼 應 群 眾 心 理 的 敘 事 內 容, 以 便 向 聽 眾 換 取 經 濟 資 本 因 為 傳 唱 者 直 接 面 對 聽 眾, 所 接 觸 的 聽 眾 身 份 皆 屬 於 低 下 階 層, 故 歌 仔 冊 內 容 受 歡 迎 與 否, 決 定 他 所 能 賺 取 的 金 錢, 其 中 的 經 濟 效 益 反 應 是 明 顯 且 快 速, 於 是 便 促 使 其 在 理 解 事 件 與 創 作 過 程 中 不 容 許 有 所 閃 失, 一 旦 解 讀 偏 差, 獲 取 經 濟 的 目 的 將 難 以 實 現 即 言 之, 歌 者 必 須 審 慎 思 考 聽 眾 內 心 真 正 意 圖 何 在, 唯 有 發 掘 掌 握 民 眾 意 識 趨 向, 才 能 確 保 他 所 編 唱 的 內 容 吸 引 聽 眾, 進 一 步 獲 致 生 活 經 濟 需 求 由 於 經 濟 資 本 掌 握 於 閱 聽 者 手 中, 購 買 慾 望 又 取 決 於 閱 聽 歷 程 所 產 生 的 好 惡,

92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九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造 成 歌 仔 冊 傳 唱 者 所 面 對 的 閱 聽 者 身 份 和 閱 讀 情 境 具 有 限 制 性, 而 促 使 其 採 取 迎 合 聽 眾 的 敘 述 呈 現 模 式 正 如 布 爾 迪 厄 (Pierre Bourdieu) 所 言 : 行 動 者 的 策 略 取 決 於 他 們 在 場 中 的 地 位, 即 在 特 殊 資 本 的 分 布 中 的 地 位, 取 決 於 他 們 對 場 的 理 解, 而 這 種 理 解 則 取 決 於 他 們 對 場 所 採 取 的 觀 點, 而 且 是 立 足 於 場 的 內 部 的 觀 點 歌 仔 冊 傳 唱 者 面 對 的 聽 眾 屬 於 低 下 階 層 民 眾, 他 們 教 育 程 度 低, 且 身 處 於 社 會 中 權 利 被 壓 迫 的 位 置, 其 無 力 反 抗 整 體 社 會 結 構 所 施 加 於 身 上 的 一 切 剝 削 壓 榨, 故 產 生 不 滿 足 社 會 生 活 的 心 理, 並 期 盼 自 身 所 處 境 遇 的 苦 悶 能 得 以 抒 發, 所 以, 當 社 會 發 生 廖 添 丁 搶 劫 富 商 日 警 等 擾 亂 秩 序 的 事 件, 自 然 引 發 民 眾 高 度 興 趣, 此 同 樣 會 引 起 歌 仔 冊 傳 唱 者 的 注 意, 促 使 其 編 唱 相 關 歌 仔 冊 為 令 歌 仔 冊 生 動 有 趣, 引 發 閱 讀 興 趣, 故 在 編 唱 故 事 的 過 程 中, 經 常 忽 略 事 件 真 實 性, 運 用 自 己 的 編 造 能 力, 而 選 擇 虛 構 或 誇 大 部 分 情 節 描 述, 以 喚 起 閱 聽 者 對 此 題 材 的 想 像 與 心 理 需 求, 使 故 事 內 容 符 合 聽 眾 口 味 與 期 待 如 義 賊 廖 添 丁 歌 便 提 及 : 歌 詩 好 呆 免 相 箭 人 客 希 望 即 達 錢 為 達 到 人 客 希 望 的 目 標, 歌 仔 冊 內 容 必 然 選 擇 廖 添 丁 相 關 事 蹟 中 較 具 劇 情 性 的 部 分 加 以 著 墨, 甚 至 多 加 虛 構, 期 盼 藉 由 講 述 精 彩 的 內 容, 以 吸 引 聽 眾, 提 供 娛 樂 功 能, 滿 足 其 心 理 需 求, 達 到 獲 致 經 濟 資 本 的 目 的 以 此 觀 點 檢 視 歌 仔 冊 內 容, 不 難 發 現, 歌 仔 冊 傳 唱 廖 添 丁 著 重 於 劫 富 濟 貧 與 日 警 抗 衡 兩 大 層 面, 這 些 內 容 是 當 時 受 壓 迫 的 貧 苦 大 眾 內 心 最 樂 意 閱 聽 之 情 節, 尤 其 廖 添 丁 的 相 關 報 導 已 於 坊 間 形 成 傳 聞, 對 群 眾 極 具 吸 引 力, 於 是 傳 唱 者 在 編 唱 歌 謠 時, 便 會 將 內 容 導 向 情 感 化 娛 樂 化 等 層 面, 正 如 胡 萬 川 討 論 廖 添 丁 傳 說 時 提 及 : 傳 說 雖 然 也 是 講 人 世 間 可 能 真 實 的 人 或 事, 但 其 導 向 認 知 的 機 制 卻 是 感 性, 而 非 理 性 因 此 講 述 或 傳 述 的 人 往 往 就 會 把 傳 說 中 的 感 情 朝 向 他 所 認 為 應 該 怎 樣 的 方 向 發 展, 而 不 必 依 照 本 然 如 何 的 現 實 來 講 述 歌 仔 冊 塑 造 關 於 廖 添 丁 的 傳 說, 奠 基 於 情 感 需 求, 唯 有 將 之 塑 形 為 應 該 怎 樣 的 方 向, 才 能 與 群 眾 情 感 產 生 共 鳴, 引 發 聽 眾 閱 聽 興 趣, 使 現 場 敷 唱 行 為 得 以 進 行, 並 拓 展 歌 仔 冊 的 銷 售 量 然 而 並 非 所 有 聽 眾 皆 為 感 受 社 會 壓 迫 之 人, 他 們 不 免 對 歌 仔 冊 所 編 唱 的 廖 添 丁 38 39 布 爾 迪 厄 ( 法,Pierre Bourdieu,0-00) 著 包 亞 明 譯 文 化 資 本 與 社 會 煉 金 術 - 布 爾 迪 厄 訪 談 錄 (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頁 胡 萬 川, 亡 命 好 漢 的 生 與 死 莊 芋 曾 切 廖 添 丁 傳 說 之 研 究,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