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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促 進 家 長 同 意 其 障 礙 子 女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之 鑑 定 與 安 置 胡 永 崇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兼 任 教 授 摘 要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鑑 定 與 安 置, 需 以 家 長 同 意 為 前 提 本 文 主 要 內 容 即 在 於 說 明 如 何 促 進 具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的 學 生 之 家 長, 同 意 其 子 女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之 鑑 定 與 安 置, 以 維 護 學 生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之 適 性 教 育 的 權 益 作 者 提 出 許 多 因 應 策 略, 可 作 為 學 校 教 師 推 行 特 殊 教 育 之 參 考 關 鍵 詞 : 鑑 定 安 置 父 母 同 意 Abstract Parents consent are essential before students with special needs being diagnosed and placed.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how to encourage parents to give their permission for special education diagnosis and placement of their children with special needs. The author came up with plentiful methods and strategies for school teachers references in promoting special education. Keywords: diagnosis, placement, parents consent 壹 前 言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對 其 基 本 學 業 社 會 適 應 及 正 向 行 為 養 成, 皆 具 有 積 極 之 助 益, 也 符 合 適 性 教 育 之 原 則, 不 過, 就 特 殊 教 育 之 實 施 流 程 而 言,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須 先 經 由 鑑 定, 取 得 法 定 資 格 後, 才 有 權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由 於 鑑 定 及 安 置 皆 涉 及 標 籤 化 作 用 (labeling), 加 上 家 長 對 特 殊 教 育 之 不 瞭 解 或 甚 至 誤 解, 因 此, 許 多 家 長 對 其 子 女 接 受 鑑 定 及 特 殊 教 育 安 置, 常 存 有 諸 多 疑 慮, 甚 至 拒 絕 其 子 女 接 受 鑑 定 與 安 置 我 國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十 七 條 規 定 各 級 學 校 對 具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的 學 生, 經 監 護 人 或 法 定 代 理 人 同 意 者, 依 相 關 規 定 鑑 定 後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1-5 頁 1

予 以 安 置, 並 提 供 特 殊 教 育 及 相 關 服 務 措 施 美 國 身 心 障 礙 者 教 育 法 案 (IDEA), 則 不 但 規 定 鑑 定 安 置 之 前, 須 先 取 得 家 長 之 書 面 同 意, 且 詳 細 規 範 父 母 在 整 個 鑑 定 與 安 置 過 程 中 之 相 關 權 益 (McLoughlin & Lewis, 2008), 可 見 家 長 同 意 是 進 行 特 殊 教 育 之 鑑 定 與 安 置 的 前 提, 因 此, 如 何 獲 取 家 長 同 意 其 身 心 障 礙 子 女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之 鑑 定 及 安 置, 即 成 為 普 通 班 教 師 及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推 動 特 殊 教 育 相 當 重 要 的 工 作 筆 者 於 各 校 特 殊 教 育 評 鑑 或 訪 視 過 程 中, 亦 常 有 學 校 教 師 反 應, 因 家 長 拒 絕 其 原 就 讀 普 通 班 之 子 女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之 鑑 定 與 安 置, 不 但 影 響 普 通 班 教 師 之 班 級 經 營, 也 限 制 了 學 生 接 受 適 性 教 育 之 機 會 此 種 現 象 尤 以 學 習 障 礙 輕 度 智 障 等 等 隱 性 障 礙 或 輕 度 障 礙 學 生 之 家 長 為 甚 本 文 主 要 目 的 即 提 出 促 進 家 長 同 意 其 具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的 子 女 接 受 鑑 定 與 安 置 的 策 略, 作 為 學 校 教 師 推 動 特 殊 教 育 之 參 考 貳 促 進 家 長 同 意 其 子 女 接 受 特 教 鑑 定 與 安 置 的 策 略 以 下 說 明 學 校 教 師 在 面 對 家 長 拒 絕 其 具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的 子 女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鑑 定 及 安 置 時 之 因 應 策 略 一 瞭 解 家 長 拒 絕 的 原 因, 並 加 以 澄 清 或 解 決 其 困 難 每 一 家 長 拒 絕 其 子 女 接 受 特 教 鑑 定 及 安 置 的 原 因 可 能 不 盡 相 同, 教 師 首 先 即 需 瞭 解 家 長 拒 絕 的 原 因, 接 著 再 採 取 進 一 步 之 因 應 措 施 一 般 而 言, 家 長 拒 絕 原 因, 可 能 包 括 以 下 數 項 :(1) 對 身 心 障 礙 性 質 不 瞭 解, 不 認 為 其 子 女 具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或 屬 於 身 心 障 礙 者 ( 例 如 誤 認 為 其 子 女 之 障 礙 情 況 會 隨 年 齡 增 長 而 自 動 消 失, 不 認 為 學 障 語 障 也 屬 於 身 心 障 礙 之 一, 或 將 學 障 與 智 障 混 淆 等 );(2) 不 承 認 其 子 女 之 障 礙 ;(3) 對 標 纖 化 效 應 之 疑 慮 ( 例 如 擔 心 被 同 儕 排 斥 擔 心 影 響 未 來 升 學 就 業 甚 至 婚 姻 等 );(4) 對 資 源 班 之 誤 解 ( 例 如 將 資 源 班 與 資 源 回 收 混 淆, 誤 認 資 源 班 為 集 中 式 特 教 班 等 );(5) 不 瞭 解 鑑 定 及 安 置 對 其 子 女 之 積 極 助 益 及 必 要 性 ;(6) 對 其 子 女 接 受 特 教 後 教 學 效 益 之 懷 疑 ( 例 如 考 詴 沒 有 明 顯 進 步 ), 或 其 子 女 因 特 教 安 置 而 衍 生 之 問 題 ( 例 如 早 自 修 作 業 無 法 完 成 );(7) 不 瞭 解 特 殊 教 育 過 程 中, 家 長 應 有 之 權 益 保 障 ( 例 如 誤 以 為 同 意 鑑 定 與 安 置 後, 永 遠 不 能 更 改 其 意 願, 誤 以 為 鑑 定 與 安 置 結 果 家 長 無 權 過 問 等 ) 教 師 若 能 針 對 家 長 拒 絕 的 原 因 進 行 深 入 瞭 解, 才 有 可 能 化 解 家 長 疑 慮, 並 尋 求 適 當 之 解 決 途 徑 二 說 明 轉 介 前 介 入 措 施 及 該 生 接 受 特 教 服 務 之 必 要 性 融 合 教 育 趨 勢 下, 具 有 學 習 或 行 為 問 題 的 學 生 在 被 轉 介 接 受 特 教 服 務 前, 必 須 確 定 普 通 教 育 已 作 充 分 的 轉 介 前 介 入, 且 此 一 介 入 之 成 效 有 限, 因 此, 教 師 對 家 長 說 明 其 子 女 有 接 受 特 教 鑑 定 及 安 置 之 必 要 性 前, 亦 需 讓 家 長 瞭 解 普 通 教 育 系 統 普 通 班 教 師 確 實 已 做 過 充 分 努 力 此 外, 亦 需 讓 家 長 瞭 解 轉 介 其 子 女 接 受 特 教 服 務, 並 非 普 通 班 教 師 對 其 子 女 之 排 斥, 而 是 其 子 女 確 有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之 需 求 教 師 需 讓 2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1-5 頁

家 長 瞭 解 及 感 受 到, 教 師 對 其 子 女 所 付 出 之 教 導 心 力 及 關 心 態 度 說 明 過 程, 若 有 家 長 不 瞭 解 其 子 女 在 校 之 學 習 或 行 為 表 現 的 嚴 重 情 況, 則 可 邀 請 家 長 到 校 實 際 觀 察 及 瞭 解 其 子 女 之 課 堂 及 學 校 生 活 表 現 情 形 三 讓 家 長 瞭 解 學 生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之 正 向 效 益 有 些 家 長 可 能 仍 存 有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是 較 次 等 之 師 資 的 誤 解, 如 果 學 校 能 讓 家 長 瞭 解 特 教 教 師 之 專 業 背 景, 則 應 有 助 於 取 得 家 長 之 信 任 此 外, 亦 可 對 家 長 說 明 特 殊 教 育 之 個 別 化 教 學 原 理, 更 能 針 對 學 生 之 特 殊 需 求 提 供 適 性 教 育 ; 也 可 邀 請 家 長 先 行 參 觀 資 源 班 或 特 教 班 之 教 學 實 況, 且 與 特 教 教 師 就 其 子 女 之 教 學 問 題 作 適 當 討 論 溝 通 過 程 中, 也 可 舉 出 學 生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後 之 進 步 實 例, 協 助 家 長 瞭 解 學 生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之 效 益 四 說 明 特 殊 教 育 過 程 中 家 長 享 有 之 權 益 具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的 學 生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是 家 長 與 學 生 之 權 益, 學 校 亦 應 讓 家 長 瞭 解, 兒 童 並 非 父 母 私 財, 國 家 有 義 務 維 護 兒 童 接 受 適 性 教 育 之 權 益 除 教 育 權 益 之 外, 教 師 亦 可 讓 家 長 瞭 解, 具 有 身 心 障 礙 之 法 定 資 格 者, 在 未 來 升 學 各 項 補 獎 助 課 程 修 習 就 業 等 方 面 可 享 有 之 權 益 當 然 說 明 這 些 相 關 權 益 的 溝 通 過 程 應 持 平 而 論, 不 可 誇 大 或 欺 瞞 除 促 請 家 長 維 護 其 子 女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之 權 益 外, 也 應 讓 家 長 充 分 瞭 解 特 殊 教 育 過 程 中, 依 據 我 國 特 殊 教 育 法 規, 家 長 所 享 有 之 權 益, 例 如 即 使 其 作 出 鑑 定 及 安 置 之 同 意, 但 只 要 其 有 疑 慮, 家 長 仍 可 撤 回 其 已 作 出 之 同 意 承 諾 ; 即 使 其 子 女 已 接 受 某 一 特 殊 教 育 之 安 置, 亦 非 一 安 置 定 終 身, 家 長 有 權 撤 回 其 已 作 出 安 置 同 意 的 承 諾, 亦 可 申 請 鑑 定 安 置 之 重 新 評 估, 家 長 無 需 承 擔 一 旦 作 出 同 意 即 永 難 回 頭 之 過 大 壓 力 ; 家 長 對 鑑 定 與 安 置 結 果, 或 對 學 校 之 教 學 輔 導 措 施 不 滿 意 時, 亦 有 權 提 出 申 訴 ; 家 長 有 權 參 加 鑑 定 安 置 會 議 及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會 議 等 此 外, 學 校 教 師 亦 應 就 該 生 何 以 需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之 鑑 定 與 安 置 鑑 定 與 安 置 之 實 施 過 程 學 生 可 能 接 受 之 鑑 定 及 安 置 方 式 等, 對 家 長 作 充 分 說 明, 讓 家 長 在 作 出 同 意 之 前, 對 其 子 女 未 來 將 接 受 之 鑑 定 與 安 置 的 整 體 情 況 有 充 分 之 瞭 解 溝 通 過 程 中 不 可 為 促 使 家 長 同 意 或 因 家 長 拒 絕 同 意 其 子 女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而 限 制 或 剝 奪 該 生 所 應 享 有 之 任 何 其 他 教 育 權 益 五 降 低 標 籤 化 效 應 有 些 教 師 常 難 以 理 解, 何 以 家 長 對 標 籤 化 效 應 具 有 如 此 深 刻 之 疑 慮, 事 實 上, 只 要 是 身 障 學 生 之 至 親, 幾 乎 皆 多 少 會 對 標 籤 化 效 應 產 生 疑 慮, 教 師 對 家 長 此 一 疑 慮 應 抱 持 同 理 之 態 度 標 籤 化 效 應 在 特 殊 教 育 過 程 中, 也 一 直 有 其 正 負 效 應 存 在 ( Friend, 2011) 為 降 低 標 籤 化 之 負 向 效 應, 也 許 學 校 可 以 讓 家 長 瞭 解 障 礙 類 別 名 稱 之 意 義, 及 引 導 家 長 認 識 其 子 女 所 屬 障 礙 類 別 學 生 之 身 心 特 質 及 潛 在 學 習 能 力 年 齡 較 大 的 學 生, 則 可 讓 學 生 本 身 及 同 儕 正 確 瞭 解 該 障 礙 類 別 之 性 質 此 外, 學 校 亦 可 考 慮 採 取 若 干 措 施 以 降 低 標 籤 化 效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1-5 頁 3

果, 例 如 以 更 中 性 名 詞 取 代 資 源 班 特 教 班 之 班 牌, 某 些 課 程 也 可 改 至 未 帶 標 籤 效 應 之 教 室 或 地 點 去 上 課, 未 必 所 有 補 救 教 學 課 程 皆 須 於 資 源 教 室 中 進 行 ; 亦 可 採 行 反 向 回 歸 措 施 (reverse mainstreaming), 讓 更 多 普 通 班 學 生 有 機 會 至 資 源 班 短 期 上 課 或 與 資 源 班 學 生 互 動 ; 學 校 相 關 文 書 或 宣 導, 在 不 影 響 效 力 情 況 下, 減 少 出 現 障 礙 類 別 之 標 籤 名 詞 ; 採 取 各 項 相 關 措 施, 促 進 同 儕 對 身 障 學 生 之 瞭 解 與 接 納, 避 免 其 受 到 歧 視 或 排 斥 六 加 強 溝 通 效 能 促 進 家 長 同 意 其 子 女 接 受 特 教 鑑 定 與 安 置, 不 但 是 項 親 職 教 育 過 程, 也 是 一 項 溝 通 過 程, 因 此, 教 師 亦 需 考 量 與 家 長 間 之 溝 通 效 能 有 些 普 通 班 教 師 或 特 教 教 師, 若 因 資 淺 而 較 難 以 取 信 於 家 長, 則 可 委 請 資 深 教 師 行 政 人 員, 向 家 長 說 明 其 子 女 接 受 鑑 定 與 安 置 之 必 要 性 另 外, 委 請 更 讓 家 長 信 服 之 專 業 人 士 對 家 長 說 明, 則 亦 可 能 產 生 較 佳 之 溝 通 效 能, 例 如 請 資 歷 較 高 之 特 教 教 師 醫 師 或 醫 療 專 業 人 員 對 家 長 說 明, 或 請 家 長 團 體 代 表 其 他 身 障 學 生 家 長 對 該 生 家 長 進 行 溝 通, 也 可 能 比 教 師 本 人 進 行 溝 通 產 生 更 大 之 溝 通 效 能, 畢 竟 家 長 與 家 長 之 間, 彼 此 間 多 了 一 層 感 同 身 受 之 相 互 理 解 與 接 納 教 師 在 與 家 長 溝 通 的 過 程 中, 也 需 注 意 法 令 規 定, 避 免 對 家 長 作 出 不 合 法 令 規 定 之 承 諾 ; 與 家 長 言 談 間, 也 須 避 免 以 帶 恐 嚇 威 脅 之 說 話 方 式 ; 若 需 使 用 專 有 名 詞, 則 需 加 以 口 語 化 解 釋 ; 提 供 給 家 長 閱 讀 之 家 長 權 益 說 明 相 關 規 定 與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文 件 等, 皆 需 注 意 其 可 讀 性 或 可 理 解 性 ( Fitzgerald & Watkins, 2006); 與 教 師 論 及 學 生 之 學 習 及 行 為 表 現 時, 也 需 就 事 論 事, 不 作 誇 大 之 敘 述 ( 例 如 上 課 從 來 沒 有 一 刻 安 靜 過 ), 盡 量 以 具 體 數 字 描 述 學 生 之 行 為 ( 例 如 以 平 均 每 節 課 安 坐 於 座 位 的 時 間 少 於 二 十 分 鐘 描 述 學 生 之 離 座 行 為 ); 描 述 學 生 之 學 習 及 行 為 時, 也 需 以 適 性 教 育 邀 請 家 長 共 同 合 作 提 供 孩 子 最 佳 教 育 措 施 為 前 提, 避 免 一 昧 抱 怨 或 批 評 兒 童 之 不 是, 或 推 卸 對 兒 童 之 教 育 輔 導 責 任 ; 盡 量 具 體 陳 述 學 生 之 行 為 而 非 使 用 一 般 性 之 形 容 用 詞 ( 例 如 以 不 聽 從 老 師 的 指 示 取 代 不 聽 話 此 一 形 容 用 詞, 以 作 業 未 交 取 代 不 用 功 此 一 形 容 用 詞 等 ); 任 何 情 況 下, 皆 需 避 免 對 家 長 及 其 子 女 出 現 人 格 批 評 歧 視 性 之 用 詞 ( 例 如 避 免 使 用 惡 形 惡 狀 行 為 乖 張 智 力 低 劣 等 等 人 格 批 評 或 歧 視 性 用 詞 ); 保 持 情 緒 平 和, 避 免 情 緒 化 或 爆 發 爭 執, 更 不 可 出 現 羞 辱 或 辱 罵 家 長 學 生 之 言 詞 參 結 語 近 年 來, 教 育 發 展 趨 勢 強 調 家 長 對 教 育 之 參 與 及 選 擇 的 權 利, 因 此, 我 國 教 育 基 本 法 第 八 條 規 定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內, 家 長 負 有 輔 導 子 女 之 責 任, 並 得 為 其 子 女 之 最 佳 福 祉, 依 法 律 選 擇 受 教 育 之 方 式 內 容 及 參 與 學 校 教 育 事 務 之 權 利 另 我 國 強 迫 入 學 條 例 第 六 條 亦 規 定 適 齡 國 民 之 父 母 或 監 護 人 有 督 促 子 女 或 受 監 護 人 入 學 之 義 務 因 此, 就 法 令 規 定 而 言,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家 長 對 其 子 女 之 教 育 方 式 有 4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1-5 頁

其 選 擇 權, 且 只 要 學 生 已 入 學 即 符 合 強 迫 入 學 條 例 之 規 定, 換 言 之, 具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的 學 生 接 受 特 教 服 務 並 非 強 迫 入 學 條 例 之 強 制 規 範 項 目 事 實 上, 特 殊 教 育 重 視 人 權 家 長 權 益 親 師 合 作, 因 此, 針 對 具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學 生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之 鑑 定 與 安 置, 仍 應 以 鼓 勵 說 理 之 方 式 促 請 家 長 同 意 其 具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的 子 女 接 受 鑑 定 與 安 置, 而 非 採 強 迫 性 或 其 他 強 制 性 做 法 此 外, 學 校 也 不 應 在 父 母 未 同 意 之 情 況 下, 即 先 對 學 生 進 行 鑑 定 與 安 置, 否 則 將 違 反 我 國 特 殊 教 育 之 規 定, 亦 涉 及 侵 害 家 長 之 合 法 權 益 本 文 所 提 各 項 做 法 可 供 各 校 促 請 家 長 同 意 其 子 女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之 鑑 定 與 安 置 時 之 參 考 另 我 國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十 七 條 亦 規 定 監 護 人 或 法 定 代 理 人 不 同 意 進 行 鑑 定 安 置 程 序 時,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及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應 通 報 主 管 機 關 主 管 機 關 為 保 障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權 益, 必 要 時 得 要 求 監 護 人 或 法 定 代 理 人 配 合 鑑 定 後 安 置 及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服 務 因 此, 如 果 學 校 評 估 後 確 定 某 生 確 實 具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且 經 與 家 長 溝 通 後 仍 未 能 取 得 家 長 之 同 意, 則 可 依 特 殊 教 育 法 之 規 定, 報 請 主 管 機 關, 由 主 管 機 關 與 家 長 作 進 步 之 溝 通 及 協 調 Friend, M. (2011). Special education: Contemporary perspectives for school professions. Upper Saddle River, NJ: Pearson Education. McLoughlin, J. A., & Lewis, R. B. (2008). Assessing students with special needs. Upper Saddle River, NJ: Pearson Education. 參 考 文 獻 Fitzgerald, J. L., & Watkins, M. W. (2006). Parents' rights in special education: The readability of procedural safeguards. Exceptional Children, 72(4), 497-510.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1-5 頁 5

自 閉 症 學 童 的 教 材 教 法 : 一 群 業 界 教 師 針 對 蔡 傑 紀 錄 片 的 回 饋 與 建 議 陳 振 明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江 秋 樺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副 教 授 * 為 通 訊 作 者 摘 要 作 者 將 業 界 教 師 針 對 遙 遠 星 球 的 孩 子 我 是 蔡 傑, 單 車 男 孩 的 回 應 切 割 成 兩 個 面 向 來 談 : 一 是 親 職 教 育 ; 一 是 較 深 入 的 回 應 紀 錄 片 中 的 教 學 方 法 前 者 已 表 於 上 期 的 < 雲 嘉 特 刊 >, 如 今 繼 續 針 對 該 記 錄 片 裡 所 呈 現 的 教 學 方 式, 進 行 回 饋 與 建 議 關 鍵 詞 : 自 閉 症 教 材 教 法 Abstract Teachers on-the-job gave feedbacks and reflections on the DVD of an autistic biking riding child, J Tsai. The authors discussed and made some suggestions upon the parenting skills of J s father and his teaching methods according to their teaching experiences in addition to these teachers feedbacks and reflections. The former was published first in Un-Chi Articles and the latter was published this time. Keywords: autism, teaching methods 壹 緒 論 遙 遠 星 球 的 孩 子 我 是 蔡 傑, 單 車 男 孩 此 一 紀 錄 片 已 經 流 傳 多 年, 筆 者 對 蔡 爸 爸 多 年 來 堅 毅 地 為 其 孩 子 付 出 的 精 神 還 是 一 樣 感 動 雖 然 蔡 爸 爸 透 過 各 種 管 道 不 吝 分 享 其 成 功 的 育 兒 經, 可 惜 他 提 醒 的 話 語 常 被 其 他 求 好 心 切 的 家 長 所 忽 略 筆 者 曾 假 研 究 所 自 閉 症 專 題 研 究 的 課 程, 要 求 有 實 務 工 作 經 驗 的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生 就 此 6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11 頁

一 紀 錄 片, 進 行 評 析 與 反 思, 幾 乎 所 有 的 業 界 教 師 看 完 紀 錄 片 後, 都 不 約 而 同 寫 上 一 句 話 當 結 語 : 在 觀 賞 影 片 後, 蔡 爸 爸 的 教 學 方 式 或 許 還 可 以 再 商 榷, 但 是 對 他 的 用 心 與 愛 心 是 不 容 否 定 的 眾 人 下 筆 回 饋 都 小 心 翼 翼, 惟 恐 傷 了 蔡 爸 爸 的 心 從 這 些 業 界 教 師 的 回 應 與 省 思 中, 筆 者 得 到 很 多 寶 貴 的 見 解 筆 者 將 其 整 理 後, 曾 以 蔡 爸 爸 的 親 職 教 育 方 式 為 核 心, 探 討 身 心 障 礙 學 童 的 親 職 教 育, 期 能 提 供 有 意 追 隨 蔡 爸 爸 腳 步 的 其 他 自 閉 症 家 長 參 酌 礙 於 篇 幅, 筆 者 將 業 界 教 師 的 回 應 切 割 成 兩 個 面 向 來 談 : 一 是 親 職 教 育 ; 一 是 較 深 入 的 回 應 紀 錄 片 中 的 教 學 方 法 前 者 已 表 於 上 期 的 < 雲 嘉 特 刊 >, 如 今 繼 續 針 對 該 記 錄 片 裡 所 呈 現 的 教 學 方 式, 進 行 回 饋 與 建 議 貳 教 材 教 法 的 回 饋 與 建 議 筆 者 常 被 詢 問 自 閉 症 孩 子 的 認 知 學 習 部 分, 該 從 哪 些 先 教 起? 筆 者 的 回 應 大 多 是 與 其 生 活 技 能 相 關 的 認 知 部 分 先 教 蓋 因 所 有 的 教 學 都 聚 焦 在 協 助 自 閉 症 孩 子 日 後 能 夠 盡 可 能 獨 立 自 主 的 生 活 若 是 強 迫 其 學 習 太 多 複 雜 的 學 科 知 識 卻 無 法 協 助 其 應 用 於 生 活 上, 其 實 意 義 不 大 為 了 便 於 討 論, 筆 者 將 針 對 紀 錄 片 裡 的 語 言 訓 練 字 卡 教 學 蔡 傑 最 愛 的 車 子 直 排 輪, 最 後, 學 校 裡 的 學 習 及 其 他 重 要 的 教 學 概 念 來 討 論 一 語 言 訓 練 蔡 爸 爸 為 了 讓 蔡 傑 能 夠 順 利 發 展, 在 蔡 傑 二 三 歲 時 還 不 會 說 話 就 送 至 醫 院 進 行 語 言 治 療, 但 蔡 爸 爸 認 為 每 次 只 進 行 半 小 時 且 上 課 的 方 式 和 平 常 說 話 沒 兩 樣, 故 轉 而 送 蔡 傑 去 上 幼 稚 園, 但 一 學 期 過 後 蔡 傑 不 但 仍 未 說 話 卻 也 衍 生 出 一 些 行 為 問 題 筆 者 同 意 如 果 單 靠 語 言 治 療 師 每 週 幾 堂 課 的 聽 能 訓 練 或 語 言 溝 通 訓 練, 當 然 不 夠, 在 幼 兒 階 段, 家 長 與 老 師 宜 配 合 治 療 師 的 訓 練 方 式, 多 利 用 平 常 與 孩 子 相 處 的 時 間 誘 發 孩 子 想 要 與 人 溝 通 的 動 機 與 企 圖 可 惜, 蔡 爸 爸 研 讀 許 多 資 料 後, 認 為 諸 多 研 究 都 未 能 提 供 有 效 的 答 案 ( 讓 孩 子 變 得 更 像 一 般 孩 子 ), 毅 然 決 然 決 定 自 己 教 育 蔡 傑, 其 精 神 可 嘉, 但 看 在 許 多 有 教 學 實 務 經 驗 的 老 師 眼 裡, 其 教 育 蔡 傑 語 言 的 過 程 與 方 法 卻 令 人 相 當 惋 惜 筆 者 相 信 只 要 有 正 確 的 語 言 學 習 方 法 從 旁 輔 助, 有 口 語 能 力 的 特 殊 孩 子 還 是 在 融 合 的 環 境 中 比 較 容 易 透 過 模 仿 習 得 更 多 的 語 彙, 學 習 環 境 有 所 安 排 學 習 過 程 有 計 畫 性 引 導 的 話, 孩 子 才 容 易 進 步 的, 況 且 大 多 數 自 閉 症 患 者 在 語 言 上 本 來 就 有 先 天 的 限 制, 在 短 時 間 內 要 見 其 成 效 本 來 就 比 較 困 難 蔡 爸 爸 提 起 蔡 傑 在 仿 說 時, 需 要 用 比 較 誇 張 的 方 式 讓 蔡 傑 學 習, 其 實 在 桌 上 有 擺 放 著 鏡 子, 教 師 C 建 議 當 蔡 傑 在 模 仿 學 習 時, 可 以 讓 他 自 己 看 著 鏡 子 再 去 對 照 爸 爸 的 嘴 形 對 於 爸 爸 在 教 導 蔡 傑 唸 故 事 書 時, 可 以 先 告 知 今 天 的 份 量, 對 於 較 不 熟 悉 的 故 事 可 以 帶 著 蔡 傑 唸, 甚 至 使 用 輔 具 只 留 下 一 行 字, 這 樣 蔡 傑 在 唸 讀 時 較 不 易 跳 行, 待 其 熟 悉 之 後 再 讓 他 自 己 練 習, 循 序 漸 進, 讓 蔡 傑 不 會 一 下 子 就 覺 得 很 難, 而 沒 有 耐 心 地 去 學 習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11 頁 7

影 片 中, 蔡 爸 爸 運 用 精 熟 學 習 法, 讓 孩 子 一 次 又 一 次 的 練 習, 希 望 蔡 傑 可 以 學 得 更 好, 後 來 他 承 認 孩 子 在 口 語 這 部 份, 蔡 傑 的 進 步 幅 度 是 有 限 的, 所 以 他 希 望 孩 子 在 其 他 部 分 能 夠 正 常 發 展, 甚 至 高 人 一 等 其 實, 家 長 在 求 好 心 切 的 同 時, 也 應 考 慮 到 孩 子 的 身 心 特 質 及 個 別 差 異 有 些 業 界 教 師 認 為 蔡 爸 爸 不 喜 歡 醫 院 所 謂 條 列 式 制 式 化 的 發 展, 有 的 老 師 甚 至 認 為 蔡 傑 爸 爸 教 導 蔡 傑 看 圖 說 故 事 時, 感 覺 比 醫 院 更 制 式, 譬 如 : 直 接 跟 蔡 傑 說 房 子 很 多, 所 以 是 城 市! 然 後 就 直 接 問 蔡 傑, 蔡 傑 也 很 制 式 化 的 跟 著 複 誦 這 其 中 有 很 多 值 得 探 討 的 部 分, 第 一, 城 市 這 個 概 念, 是 否 過 於 抽 象? 蔡 爸 爸 用 更 抽 象 的 方 式 解 釋 抽 象 的 語 詞 ; 蔡 爸 爸 在 教 導 的 過 程 中, 速 度 也 過 快, 完 全 不 懂 蔡 傑 是 否 理 解, 直 接 就 請 蔡 傑 複 誦, 雖 然 蔡 傑 記 憶 力 很 好, 但 記 住 跟 理 解, 甚 至 運 用 仍 有 很 大 的 距 離 蔡 爸 爸 一 直 要 蔡 傑 唸 故 事 書, 甚 至 每 一 本 都 唸 三 十 五 遍, 不 過 故 事 內 容 若 與 蔡 傑 的 生 活 經 驗 無 法 連 結, 這 樣 的 教 法 是 值 得 商 榷 的 有 的 老 師 認 為 蔡 爸 爸 向 蔡 傑 提 問 問 題 時, 不 斷 地 使 用 開 放 式 問 題, 蔡 傑 總 是 無 法 正 確 地 回 答, 顯 見 蔡 傑 目 前 尚 無 能 力 作 答 開 放 式 的 問 題 宜 先 用 封 閉 式 問 題, 譬 如, 先 用 二 選 一 的 問 句, 在 使 用 二 選 一 的 問 句 時, 也 要 注 意 蔡 傑 是 否 真 的 了 解 題 意 譬 如, 蔡 爸 爸 問 長 頸 鹿 要 塗 什 麼 顏 色, 黑 色 還 是 黃 色? 若 蔡 傑 回 答 黃 色, 蔡 爸 爸 可 繼 續 追 問 黃 色 還 是 黑 色, 若 蔡 傑 真 正 又 回 答 黃 色 並 拿 出 正 確 的 顏 色, 則 可 窺 知 蔡 傑 真 的 了 解 問 題, 待 其 能 力 改 善 後, 可 將 選 項 變 多, 或 用 開 放 式 詢 問 二 字 卡 教 學 在 身 心 障 礙 孩 子 無 法 以 口 語 表 達 其 需 求 時, 訓 練 其 以 圖 卡 或 字 卡 來 協 助 達 到 溝 通 的 目 的 原 無 可 厚 非 針 對 自 閉 症 小 孩 的 口 語 訓 練 上, 所 有 家 長 似 乎 都 相 信 從 小 就 得 硬 逼 孩 子 開 口 說 話, 這 些 訓 練 的 過 程, 對 家 長 而 言 是 一 種 折 磨, 對 小 孩 而 言 也 是 一 種 痛 苦 所 有 家 長 都 希 望 自 己 的 小 孩 能 夠 達 到 自 己 設 限 的 標 準, 因 為 恨 鐵 不 成 鋼 筆 者 曾 在 雲 嘉 地 區 碰 過 一 名 自 閉 合 併 有 嚴 重 過 動 症 的 學 童, 其 母 親 認 為 孩 子 若 學 會 以 字 卡 溝 通, 便 不 會 開 口 說 話, 所 以 堅 持 不 讓 國 小 老 師 教 導 孩 子 以 字 卡 來 協 助 溝 通, 空 等 六 年, 孩 子 一 點 進 步 也 沒 有, 進 入 國 中 階 段 前, 案 母 宣 稱 要 聘 護 士 來 家 裡 看 小 孩, 從 此, 筆 者 不 知 該 名 學 童 的 去 向 在 上 一 篇 文 章 中, 幾 乎 所 有 的 業 界 教 師 都 認 為 蔡 爸 爸 教 導 孩 子 唸 讀 故 事 時 過 度 堅 持 的 過 程, 卻 造 成 孩 子 焦 慮 一 直 哭 泣 的 作 法 是 不 當 的, 學 習 成 效 恐 難 建 立 尤 其 是 蔡 爸 爸 無 視 於 蔡 傑 幾 近 求 饒, 關 燈 之 後 要 求 其 繼 續 念 讀 的 那 一 幕 更 令 人 心 生 憐 惜 與 不 捨 眾 人 咸 認 為 影 片 中 的 文 字 牆 很 有 壓 迫 感 蔡 爸 爸 在 家 裡 的 牆 上 貼 滿 了 蔡 傑 所 學 過 的 字 卡 和 圖 卡, 對 於 自 閉 症 兒 童 而 言, 這 樣 的 視 覺 刺 激 似 乎 有 點 過 多, 蓋 因 過 動 或 是 自 閉 症 者 都 是 易 分 心 的 孩 子, 通 常 會 將 牆 壁 淨 空, 只 出 現 需 要 他 學 習 的 東 西 教 師 J 認 為 該 文 字 牆 缺 乏 一 致 高 度 8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11 頁

結 構 化 的 佈 置, 建 議 可 以 使 用 部 件 識 字 教 學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字 帶 字 識 字 教 學, 或 是 使 用 日 常 生 活 中 常 出 現 的 高 頻 字 作 為 教 學 材 料 教 師 J 還 建 議 蔡 爸 爸 可 以 利 用 家 中 的 物 品, 在 旁 邊 貼 上 物 品 名 稱, 有 空 時 帶 著 孩 子 一 起 玩 找 物 品 的 遊 戲, 這 樣 的 學 習 可 能 更 有 互 動 性 且 具 意 義 另 外, 教 師 C 認 為 影 片 中 蔡 傑 和 蔡 媽 媽 刷 牙 時 發 現 蔡 傑 不 僅 看 著 鏡 子, 蔡 媽 媽 也 提 供 示 範, 且 牆 壁 上 也 貼 有 流 程 表, 這 是 個 很 好 的 教 學 方 式, 故 建 議 蔡 爸 爸 可 以 將 蔡 傑 的 作 息 表 貼 在 牆 上, 把 要 他 學 習 的 課 題 排 進 去, 讓 其 可 以 清 楚 知 道 自 己 何 時 該 做 甚 麼, 同 時 避 免 太 多 的 變 化, 讓 蔡 傑 在 習 慣 中 去 學 習 各 種 事 物 有 的 自 閉 症 學 童 即 使 能 夠 看 出 字 而 說 出 字 音, 卻 不 見 得 知 道 字 義 為 何, 更 有 可 能 不 知 道 怎 麼 正 確 使 用 筆 者 認 為 最 該 打 散 的 是 那 一 面 牆 的 字 卡, 至 少 應 該 將 這 些 字 卡 與 生 活 經 驗 連 結 並 依 功 能 分 組, 並 將 其 改 寫 成 簡 短 且 與 蔡 傑 生 活 經 驗 或 社 區 經 驗 相 關 的 短 文, 讓 蔡 傑 當 故 事 來 唸 蔡 爸 爸 可 以 將 蔡 傑 所 唸 的 故 事 書 裡 常 出 現 在 其 生 活 裡 的 字 詞, 寫 在 卡 片 上, 讓 蔡 傑 指 認 或 辨 識, 並 強 化 容 易 混 淆 的 雙 胞 胎 字 詞 之 辨 識 與 練 習, 提 升 蔡 傑 的 社 區 適 應 能 力 譬 如, 我 寫 完 了 與 我 想 去 玩 中 的 完 玩 的 區 辨, 完 與 我 寫 完 了 裡 看 起 一 樣 的 字 配 對 ; 害 羞 與 害 怕 中 的 害 長 得 一 樣 ; 羞 與 怕 長 得 不 一 樣 這 些 卡 片, 還 可 以 讓 蔡 傑 拿 去 跟 同 儕 一 起 玩 呢 三 蔡 傑 最 愛 的 車 子 幾 乎 所 有 的 業 界 教 師 都 贊 成 將 車 子 拿 來 當 作 引 領 蔡 傑 積 極 學 習 的 增 強 物 影 片 中 有 一 次 蔡 傑 和 爸 爸 去 超 商 買 東 西 時, 兩 人 在 汽 車 模 型 前 研 究 許 久, 最 後 走 出 超 商 時, 蔡 傑 手 中 拿 的 卻 是 其 他 的 物 品, 令 人 好 失 望 蔡 爸 爸 不 喜 歡 蔡 傑 迷 戀 車 子, 認 為 這 是 無 意 義 的 自 我 刺 激 動 作, 而 將 家 裡 的 車 子 都 收 起 來 了, 蔡 爸 爸 提 到 出 去 外 面, 蔡 傑 仍 然 會 一 直 看 各 種 車 子, 由 此 可 窺 知 蔡 傑 並 未 因 為 汽 車 被 沒 收 而 改 變 了 興 趣 教 師 J 認 為 自 我 刺 激 對 自 閉 症 兒 童 而 言, 在 某 些 方 面 來 說 是 有 其 必 要 性 的 而 且, 自 我 刺 激 的 出 現 有 時 候 是 因 為 未 提 供 活 動 使 其 轉 換 注 意 力, 若 能 夠 給 予 適 當 活 動 的 話, 自 我 刺 激 的 出 現 次 數 亦 會 降 低 如 果 將 自 我 刺 激 作 為 獎 賞, 可 用 來 鼓 勵 蔡 傑 完 成 某 項 活 動 或 工 作 時 用, 一 來 他 接 觸 了 自 己 所 喜 愛 的 汽 車, 二 來 蔡 爸 爸 也 不 會 因 為 蔡 傑 自 我 刺 激 而 不 高 興 從 影 片 中 看 到 蔡 傑 對 於 車 子 除 了 瘋 狂 的 喜 愛 之 外, 他 也 很 認 真 去 研 讀 車 子 的 結 構, 若 是 父 親 可 以 利 用 蔡 傑 的 喜 歡 研 究 車 子 的 構 造 加 強 他 對 機 械 的 認 識, 說 不 定 以 後 可 以 成 為 蔡 傑 過 人 的 地 方, 況 且 蔡 傑 並 非 單 純 的 把 玩 車 子, 也 許 這 個 興 趣 對 和 他 同 年 齡 的 孩 子 較 不 一 樣, 無 法 成 為 他 和 其 他 人 互 動 的 媒 介, 但 是 好 好 栽 培 和 利 用, 蔡 傑 以 後 可 能 會 成 為 車 界 的 高 手 孩 子 有 明 顯 的 喜 好 正 是 很 好 的 教 學 及 溝 通 的 切 入 點 筆 者 贊 同 教 師 G 的 看 法 : 在 教 學 現 場 中, 如 何 去 找 到 學 生 喜 好 的 增 強 物, 是 頗 費 工 夫 的, 若 能 順 應 蔡 傑 喜 愛 汽 車 這 個 方 面, 藉 由 此 方 向 去 做 教 學 設 計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11 頁 9

與 延 伸, 想 必, 可 以 更 能 激 發 蔡 傑 對 於 學 習 的 興 趣, 因 為, 堵 不 如 疏, 順 性 而 為, 並 非 全 然 放 縱, 而 是 透 過 教 學 設 計, 做 有 意 義 的 引 導, 藉 由 對 於 汽 車 的 喜 好, 去 拓 展 與 延 伸, 比 如 說 : 車 子 加 油 - 認 識 加 油 站 車 子 清 潔 - 學 習 清 潔 步 驟 車 子 外 型 與 顏 色 - 認 知 物 件 形 狀 與 顏 色 等 等, 都 可 以 去 嘗 試 做 教 學 設 計 教 師 L 建 議 可 以 將 汽 車 作 為 教 學 的 主 題, 讀 汽 車 的 文 章 ( 國 語 ) 數 汽 車 的 輪 胎 ( 數 學 ) 畫 汽 車 的 圖 形 ( 藝 術 與 人 文 ) 汽 車 的 功 能 ( 生 活 ) 模 仿 汽 車 的 動 作 ( 健 康 與 體 育 ) 等, 將 學 習 內 容 與 蔡 傑 的 興 趣 結 合, 就 能 避 免 或 大 幅 度 降 低 蔡 傑 在 學 習 過 程 過 度 焦 慮 不 安 的 現 象 了 還 好 整 個 紀 錄 片 中, 再 再 可 窺 知 父 子 二 人 的 互 動 是 正 向 的 除 了 學 習 語 言 那 一 段, 蔡 傑 哭 得 很 傷 心 外, 紀 錄 片 中 的 蔡 傑 大 多 數 是 快 樂 的, 親 子 關 係 是 融 洽 愉 快 的, 尤 其 是 父 子 二 人 騎 單 車 出 遊 及 蔡 傑 練 直 排 輪 的 那 一 段 蔡 爸 爸 認 為 蔡 傑 在 語 言 方 面 不 如 人, 所 以 希 望 蔡 傑 能 在 其 他 地 方 高 人 一 等, 所 以 替 蔡 傑 安 排 了 直 排 輪 騎 獨 輪 車 等 活 動 這 些 戶 外 活 動 的 確 是 二 人 關 係 最 好 的 潤 滑 劑 有 教 師 認 為 蔡 爸 爸 讓 蔡 傑 學 騎 單 輪 車, 可 以 增 進 平 衡 感 並 刺 激 感 覺 統 合 在 影 片 中, 直 排 輪 或 騎 單 輪 車 皆 無 護 具, 對 於 年 幼 及 技 術 還 不 純 熟 的 蔡 傑 來 說, 危 險 性 較 高, 故 呼 籲 蔡 爸 爸 多 加 留 意 筆 者 倒 是 很 欣 賞 蔡 爸 爸 帶 蔡 傑 練 習 直 排 輪 及 騎 獨 輪 車 的 片 段, 筆 者 認 為 這 些 片 段, 或 可 說 明 二 人 深 深 的 父 子 情, 難 怪 高 壓 強 迫 蔡 傑 學 習 的 蔡 爸 爸 之 育 兒 經 驗, 沒 招 來 外 界 太 多 的 質 疑 或 指 責, 因 為 當 蔡 傑 父 子 二 人 騎 著 單 車 在 戶 外 活 動 時, 筆 者 真 的 可 以 感 受 到 蔡 爸 爸 對 兒 子 滿 滿 的 愛, 那 父 子 同 遊 的 畫 面 是 相 當 令 人 動 容 印 象 深 刻 的 四 學 校 裡 的 學 習 與 其 他 重 要 的 教 學 概 念 蔡 傑 終 究 還 是 進 了 正 式 的 教 育 現 場, 影 片 中 有 個 熱 心 的 女 孩 子 在 一 旁 協 助 蔡 傑 學 習, 只 見 小 女 孩 一 直 問 蔡 傑 : 15 跟 17 哪 個 大? 蔡 傑 一 下 說 15, 一 下 說 17, 顯 然 對 兩 者 之 實 際 大 小 並 無 概 念 接 著 練 習 下 一 題, 小 女 孩 再 問 : 15 跟 17 哪 個 大? 蔡 傑 回 答 : 19, 小 女 孩 說 不 對, 蔡 傑 馬 上 回 答 : 20 蔡 傑 也 許 背 誦 過 15 17 19 這 樣 的 基 數 練 習, 當 然 更 背 誦 過 19 20, 所 以 當 答 案 不 是 15 或 17, 大 概 就 是 19 或 20 吧! 實 際 情 況 值 得 日 後 深 究, 目 前, 至 少 可 以 試 試 拿 一 組 五 子 棋 的 黑 白 棋 子 去 協 助 蔡 傑 實 際 操 作 看 看 15 個 黑 棋 子 與 17 個 白 棋 子 如 果 用 一 一 抵 去 法, 剩 下 的 就 是 比 較 多 或 比 較 大, 漸 漸 孩 子 才 真 能 了 解 這 兩 個 數 字 所 代 表 的 數 量 多 寡, 而 不 是 用 猜 的 一 般 而 言, 對 典 型 的 自 閉 症 學 童 教 學 中, 宜 一 次 只 教 一 個 概 念, 避 免 混 淆 剛 開 始 宜 一 次 只 教 一 個 概 念 教 師 J 認 為 不 應 該 在 蔡 傑 拼 圖 時, 又 要 他 說 出 : 我 是 蔡 傑 這 種 作 法 可 能 導 致 蔡 傑 兩 件 事 情 都 無 法 做 好 譬 如, 影 片 中 有 一 幕 是 蔡 傑 一 邊 拼 圖 一 邊 要 對 著 攝 影 機 說 話, 剛 開 始 蔡 傑 說 了 一 堆 讓 人 無 法 理 解 的 話 語, 即 便 父 親 要 求 再 說 一 次, 他 的 語 調 和 聲 音 聽 起 來 都 相 同, 隨 後 蔡 媽 媽 提 示 著 要 他 說 : 我 是 蔡 10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11 頁

傑, 謝 謝 大 家 應 該 要 讓 蔡 傑 先 放 下 手 邊 的 東 西, 好 好 提 醒 他 要 說 什 麼, 否 則, 讓 蔡 傑 一 次 做 兩 件 事 情, 的 確 會 讓 他 不 知 所 措 此 外, 在 一 開 始 的 時 候, 爸 爸 想 請 蔡 傑 從 照 片 中 指 認 出 自 己, 然 而 爸 爸 卻 忽 略 了 自 閉 症 兒 童 的 特 徵 之 ㄧ 是 選 擇 性 注 意 力 較 弱, 亦 即 在 給 予 自 閉 症 孩 子 過 多 的 選 擇 時, 往 往 自 閉 症 沒 辦 法 從 這 麼 多 的 選 擇 或 刺 激 當 中 選 到 正 確 或 是 教 師 期 望 的, 也 因 此 出 現 片 中 蔡 傑 總 是 無 法 正 確 指 認 出 來, 而 爸 爸 似 乎 也 在 這 過 程 中, 有 了 失 敗 挫 折 的 心 理 叁 結 語 也 許 有 人 會 擔 心 蔡 傑 喜 歡 車 子 的 行 為 會 轉 變 成 戀 物 行 為 或 固 著 行 為, 但 筆 者 贊 成 教 師 L 的 看 法 -- 可 以 先 觀 察 孩 子 的 戀 物 或 固 著 行 為 是 否 具 有 傷 害 性, 有 時, 可 以 用 其 他 方 法 來 消 弱, 或 者 將 其 轉 變 成 其 優 勢 蔡 傑 喜 歡 玩 模 型 車, 但 爸 爸 卻 因 怕 他 太 過 執 著 於 模 型 車, 而 完 全 剝 奪 他 玩 模 型 車 的 任 何 機 會 從 消 極 的 方 向 看 來, 其 實 玩 模 型 車 也 可 以 視 為 蔡 傑 的 一 個 抒 發 心 情 的 管 道, 至 少 當 下 的 時 刻, 蔡 傑 是 自 在 且 快 樂 的 ; 從 更 積 極 面 向 來 看, 這 也 是 蔡 傑 另 一 種 特 別 的 專 長, 假 如 可 以 協 助 蔡 傑 從 這 個 專 長 去 發 展, 將 來 蔡 傑 可 能 成 為 一 位 汽 車 設 計 師, 或 者 因 了 解 汽 車 性 能 及 品 牌, 而 成 為 一 位 汽 車 超 級 推 銷 員 生 命 有 太 多 延 伸 的 可 能 性, 端 賴 蔡 傑 的 爸 爸 及 週 遭 的 師 長 如 何 去 引 領 他 教 師 P 強 調 蔡 爸 爸 需 注 意 安 全 堡 壘 (home base) 的 概 念 : 其 轉 述 Brenda Smith Myles 在 亞 斯 伯 格 症 在 融 合 教 育 的 成 功 策 略 這 本 書, 提 出 亞 斯 伯 格 孩 子 在 學 校 裡 要 有 一 個 屬 於 他 們 的 安 全 堡 壘 -- 一 個 安 靜 的 地 方, 孩 子 可 以 去 那 裡 (1) 計 畫 或 複 習 資 料 ;(2) 處 理 自 己 的 壓 力 和 行 為 上 的 一 些 挑 戰 教 師 P 認 為 安 全 堡 壘 的 概 念 適 用 於 每 個 孩 子, 特 別 是 身 心 障 礙 孩 子, 不 懂 得 如 何 宣 洩 壓 力 和 負 向 情 緒, 這 時 安 全 堡 壘 是 個 很 好 的 緩 和 空 間, 可 以 讓 孩 子 感 到 放 鬆 孩 子 在 家 中 也 會 有 情 緒 爆 炸 的 時 候, 故 家 中 應 該 設 有 此 空 間 雖 說 蔡 傑 是 特 殊 的 孩 子, 但 他 仍 然 跟 一 般 孩 子 相 同 需 要 玩 具 的 陪 伴, 有 每 個 階 段 需 要 的 依 賴, 若 硬 將 這 些 該 有 的 依 賴 陪 伴 給 剝 奪 了, 那 實 在 是 一 件 很 殘 忍 的 事, 相 信 沒 有 人 願 意 在 一 連 串 的 壓 力 與 限 制 中 成 長! 筆 者 贊 成 教 師 P 的 看 法, 只 不 過, 筆 者 希 望 蔡 傑 的 安 全 堡 壘 裡 有 各 式 各 樣 的 車 子, 只 要 是 安 全 無 慮, 蔡 傑 的 安 全 堡 壘 也 可 以 是 到 家 裡 附 近 熟 悉 的 戶 外 環 境 去 騎 車 兜 兜 風! 實 際 上, 筆 者 也 希 望 蔡 爸 爸 能 夠 偶 而 放 下 總 統 獎 的 光 環, 在 自 己 的 安 全 堡 壘 裡 解 壓 輕 鬆 做 自 己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11 頁 11

道 德 經 思 想 在 教 師 心 法 的 啟 思 簡 瑞 良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副 教 授 張 美 華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摘 要 本 文 旨 在 介 紹 道 德 經 思 想 在 教 師 心 法 的 啟 思 文 中 探 討 道 德 經 的 特 殊 教 育 智 慧 道 德 經 與 教 師 心 法 的 關 係 及 道 德 經 對 教 師 心 法 的 啟 示 關 鍵 詞 : 道 德 經 教 師 心 法 特 殊 教 育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article aimed to introduce the concept of Tao Te Ching. The article included three components. First, the author introduced the special educational wisdom of Tao Te Ching. Second, the author discuss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oncept of Tao Te Ching and the mind strategies of teacher. Third, the author introduced the inspiration of Tao Te Ching. Keywords: Tao Te Ching, the mind strategies of teacher, special education 壹 前 言 吳 宏 一 (2012) 指 出 老 子 又 名 道 德 經 一 書, 是 想 要 了 解 老 子 和 道 家 思 想 及 認 識 中 華 文 化 不 可 缺 少 的 參 考 著 作 對 於 老 子, 很 多 西 方 哲 學 家 和 學 者 都 研 究 過, 如 德 國 黑 格 爾 英 國 羅 素 俄 國 托 爾 斯 泰 及 法 國 尼 采, 美 國 紐 約 時 報 也 將 老 子 列 為 全 世 界 古 今 十 大 名 作 之 首 ( 黃 晨 淳,2002) 黃 明 堅 (2008) 也 認 為 儘 管 許 多 人 未 讀 過 老 子, 但 在 中 國 人 的 生 活 裡, 早 已 融 入 許 多 老 子 的 智 慧 思 想 不 過 道 德 經 (Tao Te Ching) 思 想 運 用 在 特 殊 教 育 方 面 的 文 獻 並 不 多, 實 在 是 一 件 令 人 覺 得 可 惜 之 事, 因 為 道 德 經 中 有 許 多 智 慧 可 以 幫 助 一 些 面 臨 融 合 教 育 壓 力 的 教 師, 如 何 12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12-19 頁

調 整 自 己 看 待 特 殊 學 生 的 心 念 心 態, 進 而 改 變 自 己 的 教 學 態 度 和 方 法 策 略, 提 升 教 學 效 能 或 班 級 經 營 管 理 的 能 力 研 究 者 曾 探 討 道 德 經 思 想 如 何 運 用 於 融 合 教 育 的 班 級 經 營 ( 張 美 華 簡 瑞 良,2012), 即 盼 望 能 藉 由 道 德 經 的 智 慧 提 升 融 合 教 育 教 師 班 級 經 營 的 效 能 而 本 文 著 重 於 探 討 道 德 經 思 想 與 教 師 心 法 (the mind strategies of teacher) 的 關 係 及 其 在 教 師 心 法 的 啟 思 目 前 許 多 研 究 都 顯 示 教 師 是 一 項 頗 具 有 壓 力 的 工 作 ( 李 勝 彰,2002; 郭 峰 偉, 1999; 黃 宏 建,2002; 黃 志 雄,2005; 黃 智 慧,2003;Forlin, 2001; Williams & Gersch, 2004; Winograd, 2000; Wisniewski & Gargiulo, 1997) 尤 其 在 面 臨 融 合 教 育 環 境 各 式 特 殊 學 生 的 行 為 情 緒 人 際 溝 通 及 學 業 等 問 題, 許 多 教 師 面 臨 一 些 挫 折 和 壓 力 ( 李 水 源 陳 琦 蓉,2003; 林 貴 美, 2001; 鈕 文 英,2002; 黃 瑋 苓,2005; Brownell, Smith, McNollis, & Miller, 1997; Conway & Gow, 1988; Engelbrecht, Oswald, Swart, & Eloff, 2003; Forlin, 2001; Schumm & Vaughn, 1992; Williams & Gersch, 2004) 如 何 協 助 教 師 調 適 教 學 壓 力 及 提 升 融 合 教 育 教 學 成 效, 是 研 究 者 很 有 興 趣 探 討 的 領 域 Ross, Bondy 和 Kyle (1993) 指 出 教 師 信 念 (teacher beliefs) 是 影 響 教 學 成 效 的 最 主 要 關 鍵 研 究 者 提 出 教 師 心 法 策 略, 即 是 運 用 教 師 藉 由 調 整 內 在 的 心 態 信 念 去 提 升 教 學 成 效 ( 張 美 華 簡 瑞 良, 2008) 研 究 者 曾 陸 續 探 討 以 禪 學 及 佛 學 為 基 礎 理 論 取 向 的 教 師 心 法 ( 張 美 華 簡 瑞 良,2009a 2009b 2010; 簡 瑞 良 張 美 華,2011), 此 次 為 文 擬 從 老 子 的 道 德 經 思 想 去 汲 取 教 育 智 慧, 期 待 能 協 助 教 師 克 服 融 合 教 育 情 境 所 面 臨 的 困 境 與 挫 折, 進 而 能 更 有 智 慧 和 方 法 去 幫 助 各 種 不 同 特 殊 需 求 的 學 生 本 文 主 旨 在 介 紹 道 德 經 思 想 對 教 師 心 法 的 啟 思, 首 先 探 討 道 德 經 思 想 中 的 特 殊 教 育 智 慧, 其 次 討 論 道 德 經 思 想 與 教 師 心 法 的 關 係, 最 後 提 出 道 德 經 思 想 對 教 師 心 法 的 啟 示 貳 道 德 經 的 特 殊 教 育 智 慧 道 德 經 蘊 涵 著 許 多 特 殊 教 育 智 慧, 這 些 智 慧 協 助 教 師 能 以 更 正 向 寬 容 慈 悲 的 心 來 看 待 特 殊 學 生, 同 時, 也 能 以 更 積 極 負 責 的 態 度 來 看 重 教 師 這 份 工 作 的 價 值 以 下 擬 從 不 棄 人 的 智 慧 不 自 見 的 智 慧 不 尚 賢 的 智 慧 三 方 面 來 探 討 一 不 棄 人 的 智 慧 道 德 經 第 四 十 九 章 云 : 善 者 吾 善 之, 不 善 者 吾 亦 善 之, 德 善 矣 信 者 無 信 之, 不 信 者 吾 亦 信 之, 德 信 矣 強 調 善 良 者 或 優 秀 者 我 善 待 他, 不 善 良 者 或 不 優 秀 者 我 也 善 待 他 言 行 有 信 者, 我 相 信 他, 言 行 無 信 者, 我 亦 嘗 試 相 信 他 此 觀 點 相 當 合 適 於 特 殊 教 育, 強 調 教 師 不 論 學 生 的 資 質 品 性 個 性 如 何, 教 師 都 不 能 放 棄 任 何 一 位 學 生, 都 要 嘗 試 去 鼓 勵 教 導 及 相 信 他 們 道 德 經 第 六 十 二 章 云 : 人 之 不 善, 何 棄 之 有?, 第 二 十 七 章 云 : 是 以 聖 人, 常 善 救 人, 故 無 棄 人 ; 常 善 救 物, 故 無 棄 物 ; 是 謂 襲 明 故 善 人 者, 不 善 人 之 師 ; 不 善 人 者, 善 人 之 資 不 貴 其 師, 不 愛 其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12-19 頁 13

資 雖 智 大 迷, 是 謂 要 妙 這 兩 段 經 文 皆 是 強 調 不 放 棄 不 善 之 人, 也 不 放 棄 任 何 人, 甚 至 任 何 生 物, 這 是 一 種 承 襲 古 人 傳 承 已 久 的 智 慧 也 更 進 一 步 指 出 教 師 應 看 重 學 生 及 感 謝 學 生, 因 為 學 生 是 我 們 教 學 智 慧 的 重 要 資 源, 甚 至 也 是 我 們 經 濟 收 入 的 來 源, 因 此, 其 云 : 不 善 人 者, 善 人 之 資 同 時, 教 師 也 應 看 重 自 己 看 重 自 己 工 作 的 價 值, 否 則 自 己 不 尊 重 自 己 及 自 己 工 作 的 專 業, 不 愛 護 及 不 尊 重 學 生, 則 可 能 會 做 出 許 多 迷 眛 無 智 慧 的 行 為 及 錯 誤 的 處 罰 與 教 導 的 方 式, 這 正 所 謂 : 不 貴 其 師, 不 愛 其 資, 雖 智 大 迷 二 不 自 見 的 智 慧 王 邦 雄 (2004) 認 為 老 子 的 智 慧 強 調 要 把 我 放 下 來, 當 我 放 下 時, 當 下 我 即 能 得 到 解 脫 自 由, 別 人 也 不 會 再 受 委 屈 而 變 得 較 自 在 此 時 的 我, 研 究 者 認 為 即 包 含 我 見 自 見, 亦 即 我 的 想 法 觀 念 價 值 標 準 和 判 斷 等 Roman (1986/2007) 指 出 學 習 不 以 對 錯 觀 點 去 判 斷 事 情, 以 一 種 能 懷 著 慈 悲 之 心 及 將 心 比 心 站 在 別 人 角 度 來 看 事 情, 將 會 使 自 己 的 靈 魂 有 更 多 的 光 與 智 慧, 此 觀 點 與 道 德 經 思 想 所 強 調 不 自 見 故 明 之 觀 點 一 致 道 德 經 第 二 十 四 章 云 : 自 見 者 不 明, 自 是 者 不 彰, 自 伐 者 無 功, 自 矜 者 不 長 道 德 經 第 二 十 二 章 云 : 不 自 見, 故 明 ; 不 自 是, 故 彰 ; 不 自 伐, 故 有 功 ; 不 自 矜, 故 長 此 二 段 經 文 強 調 一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教 學 智 慧, 即 是 強 調 教 師 應 放 下 已 有 的 成 見, 才 能 有 清 明 的 智 慧 面 對 學 生 的 諸 種 問 題 反 之, 如 果 教 師 太 固 執 自 己 的 想 法 判 斷 見 解 標 準 原 則 等 種 種 預 設 的 成 見, 教 師 將 會 很 容 易 因 成 見 而 對 學 生 做 出 錯 誤 的 判 斷 和 評 價, 並 進 而 做 出 許 多 不 明 智 的 決 定 和 處 置 基 於 道 德 經 思 想 所 強 調 不 自 見 的 智 慧 教 師 應 時 時 反 思 自 己 的 見 解 判 斷 是 否 失 之 於 主 觀, 是 否 能 捐 棄 成 見, 試 著 用 一 顆 沒 有 預 設 立 場 或 先 有 定 見 的 心 去 了 解 學 生 的 想 法 和 行 為 背 後 潛 藏 的 因 素 三 不 尚 賢 的 智 慧 道 德 經 第 三 章 云 : 不 尚 賢, 使 民 不 爭, 第 八 章 云 : 夫 唯 不 爭, 故 無 尤 這 二 段 經 文 運 用 於 教 育 領 域, 提 供 給 教 師 寶 貴 的 思 考 方 向 不 尚 賢 在 教 育 場 上 可 解 釋 為 不 要 只 強 調 成 績 要 好, 也 不 要 只 重 視 成 績 好 行 為 乖 巧 的 學 生 因 為 太 過 於 強 調 成 績, 會 使 學 生 因 為 分 數 的 競 爭 而 傷 害 了 同 學 相 處 的 友 誼, 甚 至 導 致 彼 此 因 為 嫉 妒 而 產 生 怨 恨 如 果 教 師 能 讓 每 一 位 學 生 都 能 展 現 其 能 力 或 優 點, 同 時, 不 管 學 生 的 成 績 好 壞, 甚 至 是 行 為 是 否 乖 巧 聽 話, 都 能 針 對 學 生 不 同 的 優 勢 能 力 或 微 小 的 進 步 予 以 肯 定 讚 賞 不 僅 可 以 提 升 一 些 成 績 及 行 為 表 現 較 不 理 想 學 生 的 信 心 與 自 我 價 值 感, 同 時, 也 可 以 提 升 他 們 對 於 班 級 的 歸 屬 感 及 學 習 的 動 機 參 道 德 經 思 想 與 教 師 心 法 的 關 係 道 德 經 充 滿 許 多 運 用 個 人 心 性 的 涵 養 修 煉 即 能 達 到 經 世 濟 民 的 智 慧 將 這 些 智 慧 運 用 於 教 育 領 域, 即 是 教 師 心 法, 教 師 14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12-19 頁

透 過 個 人 心 靈 想 法 的 改 變, 進 而 改 變 了 自 己 的 教 學 信 念 態 度 和 教 學 策 略, 同 時, 也 改 變 了 學 生 的 學 習 態 度, 並 提 升 其 學 習 成 效 道 德 經 與 教 師 心 法 的 關 係, 擬 從 下 列 兩 方 面 來 說 明 一 提 供 理 論 依 據 道 德 經 第 三 十 七 章 云 : 道 常 無 為, 而 無 不 為 候 王 若 能 守, 萬 物 將 自 化 第 三 十 二 章 云 侯 王 若 能 守, 萬 物 將 自 賓 天 地 相 合, 以 降 甘 露, 人 莫 之 令 而 自 均 將 此 思 想 運 用 於 教 育, 提 醒 教 師 只 要 能 守 住 原 本 那 份 教 育 熱 誠, 那 顆 不 忍 學 生 受 苦 想 幫 助 學 生 的 心, 學 生 自 然 能 因 得 到 教 師 的 關 懷, 而 在 行 為 上 慢 慢 受 到 感 化 而 變 得 歸 順 此 觀 點, 也 為 教 師 心 法 提 供 一 個 理 論 依 據, 教 師 只 要 積 極 改 變 自 己 的 心 念 態 度, 即 可 能 對 學 生 產 生 正 向 深 遠 的 影 響 二 指 引 理 論 方 向 道 德 經 第 二 章 云 : 是 以 聖 人 處 無 為 之 事, 行 不 言 之 教 萬 物 作 焉 而 不 辭, 生 而 不 有, 為 而 不 恃, 功 成 而 弗 居 夫 唯 弗 居, 是 以 不 去 此 點 思 想, 指 引 教 師 心 法 理 論 發 展 的 方 向, 可 以 無 為 及 不 言 之 教 作 為 理 論 方 向 無 為 即 是 教 師 不 要 去 做 一 些 勞 心 勞 力, 結 果 對 學 生 沒 有 幫 助 或 成 效 不 彰 甚 至 對 學 生 產 生 傷 害 之 事 例 如 要 讓 學 生 守 規 矩, 結 果 形 成 不 當 體 罰 或 以 言 語 攻 擊 而 讓 學 生 身 心 受 創 不 言 之 教 是 指 教 師 應 以 身 教 示 範 作 為 主 要 感 化 學 生 的 方 式 研 究 者 在 特 殊 教 育 情 意 課 程 設 計 模 式 曾 指 出 情 意 教 育 的 教 導 方 式 最 主 要 是 以 教 師 的 身 教 示 範 為 主 ( 張 美 華 簡 瑞 良,2006) 因 此, 道 德 經 所 強 調 的 不 言 之 教, 正 可 以 指 引 教 師 心 法 的 發 展 方 向 應 以 不 言 之 教 為 方 向, 即 是 以 教 師 的 身 教 力 量 作 為 教 師 心 法 的 理 論 發 展 方 向 肆 道 德 經 思 想 對 教 師 心 法 的 啟 思 道 德 經 思 想 不 僅 能 如 上 述, 提 供 教 師 心 法 的 理 論 依 據 及 指 引 理 論 發 展 方 向, 亦 能 提 供 有 心 學 習 或 實 踐 教 師 心 法 者 一 些 啟 思 筆 者 嘗 試 整 理 道 德 經 思 想 中 一 些 重 要 觀 念, 期 待 這 些 理 念 能 給 予 教 師 在 教 學 中 一 些 啟 思 一 慈 心 道 德 經 第 六 十 七 章 云 : 我 有 三 寶, 持 而 保 之 : 一 曰 慈 二 曰 儉 三 曰 不 敢 為 天 下 先 可 見 慈 心 在 老 子 道 德 經 思 想 中, 佔 有 非 常 重 要 地 位 整 部 道 德 經 即 是 老 子 本 於 慈 悲 救 世 濟 民 的 精 神, 提 醒 位 居 高 位 的 領 導 人 要 懂 得 去 為 百 姓 創 造 幸 福, 切 莫 以 一 己 之 私 去 擾 民 而 造 成 百 姓 的 痛 苦 慈 悲 也 是 教 師 心 法 中 最 重 要 的 心 法 ( 張 美 華 簡 瑞 良,2009a), 當 教 師 對 學 生 有 一 份 慈 悲 之 心, 自 然 能 對 學 生 在 學 習 人 際 或 生 活 各 方 面 挫 折 的 痛 苦, 能 生 起 一 份 感 同 身 受 的 心, 進 而 提 升 對 學 生 的 接 納 程 度 尤 其 面 對 各 式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諸 種 行 為 及 學 業 問 題, 教 師 如 果 無 法 對 學 生 保 持 一 份 將 心 比 心 的 同 理 慈 悲 之 心, 教 學 可 能 很 難 有 成 效 道 德 經 第 六 十 七 章 亦 云 : 夫 慈, 以 戰 則 勝, 以 守 則 固 天 將 救 之, 以 慈 衛 之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12-19 頁 15

此 觀 點 即 是 提 醒 教 師 能 夠 內 心 保 持 對 學 生 的 慈 悲 之 念, 則 能 夠 以 慈 心 戰 勝 各 種 挫 折 挑 戰, 克 服 各 式 難 關 用 慈 心 來 守 護 關 懷 學 生, 則 會 讓 學 生 對 自 我 價 值 有 一 份 堅 固 的 信 心, 同 時 願 意 堅 持 繼 續 努 力 上 天 如 果 要 救 一 個 人, 一 定 會 先 以 慈 悲 之 心 保 衛 那 個 人, 教 師 如 果 要 幫 助 學 生, 一 定 要 對 學 生 以 慈 愛 之 心 保 護 他 因 此, 養 成 對 學 生 採 取 將 心 比 心 感 同 身 受 的 習 慣, 對 學 生 產 生 一 種 慈 悲 之 心, 自 能 產 生 教 師 心 法 的 力 量 二 積 德 道 德 經 第 五 十 九 章 云 : 治 人 事 天, 莫 若 嗇 夫 唯 嗇, 是 謂 早 服, 早 服 謂 之 重 積 德 重 積 德, 則 無 不 克 其 意 可 給 教 師 在 實 施 教 師 心 法 時 一 些 啟 思 教 師 若 能 涵 養 自 己 的 內 德, 同 時, 一 直 積 極 的 行 善 積 德, 盡 可 能 地 去 協 助 學 生, 則 會 發 現 許 多 學 生 的 困 難 皆 可 能 迎 刃 而 解 道 德 經 第 七 十 九 章 云 : 天 道 無 親, 常 與 善 人 如 果 教 師 抱 著 無 為 或 無 所 求 的 心 情 去 協 助 學 生, 即 能 感 受 到 自 己 是 站 在 天 道 這 一 邊 同 時, 道 德 經 第 八 十 一 章 亦 云 : 聖 人 不 積, 既 已 為 人 己 愈 有, 既 已 與 人 己 愈 多 教 師 在 教 導 協 助 學 生 的 過 程 中 付 出 越 多, 則 會 發 現 自 己 擁 有 越 多 ; 協 助 學 生 及 給 予 學 生 幫 助 愈 多 就 會 發 現 自 己 得 到 的 收 穫 也 愈 多 此 點 也 提 醒 教 師, 教 師 的 工 作 並 不 只 在 教 學 和 教 材 蒐 集 方 面, 教 師 也 應 向 內 培 養 好 自 己 的 德 性, 有 德 性 自 然 能 對 學 生 產 生 感 化 的 力 量 因 此, 教 師 如 能 重 視 積 德 及 涵 養 德 性, 自 然 即 能 產 生 教 師 心 法 的 智 慧 三 守 靜 釋 依 昱 (1993) 曾 言 : 萬 物 靜 觀 皆 自 得, 一 念 靜 心 成 正 覺 ( 頁 152) 張 美 華 和 簡 瑞 良 (2009a) 指 出 教 師 心 法 發 展 的 第 一 步, 教 師 頇 先 學 會 將 心 靜 下 來, 因 為 心 靜 智 慧 生, 教 師 在 心 緒 保 持 穩 定 清 靜 的 狀 態, 思 考 才 能 保 持 清 明 保 持 清 靜 寧 靜 心 態 的 觀 念, 也 是 道 德 經 思 想 所 強 調 的 道 德 經 第 十 六 章 云 : 致 虛 極 守 靜 篤 萬 物 並 作, 吾 以 觀 復 即 強 調 致 虛 守 靜 的 心 性 涵 養 功 夫 使 心 中 空 無 一 物, 即 是 致 虛, 不 起 一 念, 便 是 守 靜 人 能 處 於 虛 靜 的 狀 態, 自 然 會 生 妙 慧, 而 能 觀 照 宇 宙 天 地 一 切 萬 物 生 成 反 覆 的 道 理 此 觀 點 給 予 教 師 的 啟 示, 即 是 培 養 一 種 不 隨 意 起 心 動 念, 不 任 意 對 學 生 生 起 評 價 責 備 之 心 的 習 慣 和 態 度, 讓 內 心 保 持 一 種 虛 靜 的 狀 態, 就 能 產 生 許 多 智 慧 讓 自 己 的 心 不 妄 起, 讓 自 己 的 行 不 妄 作, 自 然 能 體 會 到 守 靜 的 妙 慧 此 種 妙 慧 也 是 幫 助 教 師 解 脫 許 多 因 學 生 問 題 所 生 煩 惱 挫 折 的 一 種 重 要 心 法 四 柔 和 教 師 的 身 教 和 環 境 的 境 教 即 是 一 種 潛 在 課 程 ( 鈕 文 英,2003) 洪 福 財 (1998) 和 歐 用 生 (2001) 指 出 潛 在 課 程 的 影 響 有 時 比 顯 著 課 程 來 得 深 遠 教 師 如 果 心 態 上 能 常 保 持 一 顆 柔 和 柔 軟 的 心 和 保 持 一 種 心 平 氣 和 的 習 慣, 自 然 而 然 能 散 發 出 一 種 柔 和 平 和 的 身 教 力 量, 去 感 動 和 影 響 學 生, 並 增 長 他 們 在 情 緒 上 亦 能 保 持 柔 和 的 能 力 同 時, 也 自 然 會 形 成 班 級 中 一 種 溫 柔 16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12-19 頁

平 和 和 正 向 接 納 的 學 習 氣 氛, 亦 即 能 產 生 境 教 的 力 量, 提 升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和 班 級 中 的 歸 屬 感 強 調 柔 和 的 心 態 是 老 子 在 道 德 經 中 非 常 重 視 的 智 慧, 老 子 想 爾 注 書 中 即 強 調 道 貴 中 和, 強 調 道 以 陰 陽 和 諧 的 狀 態 為 貴 ( 顧 寶 田 張 忠 利 傅 武 光,2008) 道 德 經 第 十 章 云 : 專 氣 致 柔, 能 嬰 兒 乎?, 第 四 十 三 章 : 天 下 之 至 柔, 馳 騁 天 下 之 至 堅, 第 七 十 六 章 云 : 人 之 生 也 柔 弱, 其 死 也 堅 強 ; 萬 物 草 木 之 生 也 柔 脆, 其 死 也 枯 槁 故 堅 強 者, 死 之 徒 ; 柔 弱 者, 生 之 徒 第 七 十 八 章 云 : 天 下 柔 弱, 莫 過 乎 水 ; 而 攻 堅 強 者, 莫 之 能 勝 上 述 經 文, 顯 示 出 老 子 相 當 重 視 柔 的 力 量 尤 其 是 強 調 專 氣 致 柔, 能 嬰 兒 乎? 可 作 為 教 師 心 法 中 的 一 個 重 要 策 略, 建 議 教 師 應 時 常 保 持 如 嬰 兒 那 般 的 柔 和 狀 態, 同 時 養 成 一 種 讓 呼 吸 及 心 情 保 持 柔 和 讓 自 己 的 言 行 舉 止 保 持 柔 和 的 習 慣, 如 此, 不 僅 有 益 教 師 身 心 健 康 及 壓 力 的 緩 解, 也 有 助 於 師 生 互 動! 道 德 經 第 四 十 二 章 云 : 萬 物 負 陰 而 抱 陽, 沖 氣 以 為 和 強 調 萬 物 皆 有 陰 陽 二 面, 而 萬 物 的 生 長 需 靠 陰 陽 二 氣 彼 此 沖 激 消 融 所 產 生 的 和 諧 之 氣 此 觀 點 提 醒 教 師 內 心 保 持 和 諧 之 氣, 方 能 促 進 自 己 與 學 生 的 生 長 道 德 經 第 五 十 五 章 云 : 知 和 曰 常, 知 常 曰 明, 益 生 曰 祥 心 使 氣 曰 強, 物 壯 則 老, 是 謂 不 道, 不 道 早 已 此 段 經 文 運 用 於 教 育 職 場, 即 是 啟 示 教 師 要 知 道 內 心 常 保 和 氣, 才 能 常 保 健 康, 給 生 活 帶 來 吉 祥 如 果 心 中 容 易 動 氣 瞋 怒, 則 是 遠 離 了 師 生 之 道 及 養 生 之 道, 會 對 自 己 身 體 健 康 產 生 極 負 面 影 響 因 此, 教 師 心 法 中 很 強 調 教 師 要 常 培 養 對 學 生 的 柔 軟 心 及 平 和 心 如 此, 不 僅 有 益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更 有 助 於 自 己 的 身 心 健 康 伍 結 語 道 德 經 充 滿 許 多 老 子 及 古 代 先 賢 的 智 慧, 這 些 智 慧 極 需 要 有 人 藉 由 現 代 的 語 言, 結 合 當 今 心 理 學 及 教 育 學 的 學 術 知 識 理 論, 提 供 給 目 前 面 臨 許 多 融 合 教 育 壓 力, 及 因 學 生 層 出 不 窮 的 行 為 與 學 習 問 題 而 充 滿 挫 折 與 煩 惱 的 教 師, 一 個 簡 易 的 心 靈 放 鬆 和 獲 得 身 心 清 涼 自 在 的 觀 點 或 方 法 筆 者 不 揣 淺 陋, 嘗 試 從 古 老 的 道 德 經 的 桃 花 源 中, 掬 回 一 些 清 涼 的 智 慧 泉 水, 幫 助 教 師 學 生 及 家 長 增 長 清 淨 的 智 慧, 更 期 待 經 過 點 點 滴 滴 的 努 力, 能 建 立 起 通 往 老 子 道 德 經 桃 花 源 的 指 標 和 路 徑, 讓 更 多 有 緣 的 教 師 學 生 及 家 長 能 廣 受 其 惠 參 考 文 獻 王 邦 雄 (2004) 老 子 的 哲 學 臺 北 : 東 大 吳 宏 一 (2012) 老 子 新 繹 臺 北 : 天 宏 李 水 源 陳 琦 蓉 (2003) 普 通 班 教 師 面 對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工 作 壓 力 與 因 應 策 略 之 研 究 臺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學 報,34, 1-20 李 勝 彰 (2002) 國 民 中 學 教 師 工 作 壓 力 因 應 策 略 與 退 休 態 度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彰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12-19 頁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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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擇 性 緘 默 症 學 童 的 臨 床 教 學 省 思 ( 上 ) 江 秋 樺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副 教 授 林 君 萍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摘 要 本 文 旨 在 針 對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學 童 的 情 緒 行 為 特 質 作 一 簡 單 介 紹, 再 針 對 一 名 中 度 認 知 障 礙 缺 損 的 小 四 女 性 學 童, 因 被 特 教 老 師 認 為 合 併 有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而 被 選 定 為 筆 者 進 行 臨 床 教 學 時 的 補 救 教 學 重 要 對 象 因 個 案 本 身 的 家 庭 狀 況 複 雜, 筆 者 推 估 小 靜 因 受 限 於 案 母 的 關 係, 其 學 習 成 效 難 以 建 立, 且 其 後 續 各 項 發 展 堪 憂 關 鍵 詞 :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臨 床 教 學 個 案 研 究 Abstract This paper aimed to conduct a brief introduction on selective autism. The authors conducted a co-teaching class in a self-contained special education class, in an elementary school. participant was given an individual class to examine her present learning abilities. The authors considered the participant having a great potential to make progresses but these might not be able to take place due to her unstable family situations. The Keywords: selective mutism, clinic teaching, case study 壹 緒 論 近 幾 年 來 筆 者 從 情 緒 行 為 障 礙 學 生 的 覆 判 案 例 中 推 估, 雲 嘉 地 區 選 擇 性 緘 默 的 學 童 似 有 增 加 的 趨 勢, 其 間 的 部 分 原 因 有 可 能 是 以 前 這 一 類 在 校 很 沉 默 的 孩 子, 因 為 多 半 不 會 像 注 意 力 缺 陷 過 動 症 學 童 般 出 現 干 擾 上 課 的 行 為, 挑 戰 上 課 的 權 威 或 妨 礙 教 學 進 度, 所 以 這 一 類 學 童 的 教 育 及 情 緒 需 求 易 被 忽 略 或 犧 牲 這 學 期 筆 者 決 定 到 雲 嘉 地 區 某 國 小 進 行 臨 床 教 學, 開 學 之 初 才 發 現 特 教 班 裡 有 一 中 度 認 知 缺 損 的 小 四 學 童 合 併 有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心 裡 很 雀 躍, 迫 不 及 待 想 要 認 識 這 名 女 學 童 不 過, 20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20-29 頁

在 得 知 其 家 庭 狀 況 之 後, 筆 者 對 其 未 來 學 習 成 效 及 情 緒 需 求 的 提 升, 有 了 很 大 的 疑 慮, 蓋 因 其 案 母 與 案 父 係 同 居 關 係, 案 母 本 身 有 日 趨 嚴 重 的 幻 想 症, 卻 未 就 醫, 與 個 案 小 靜 卻 有 很 深 的 依 附 關 係, 三 天 兩 頭 幫 個 案 辦 理 請 假, 而 且 因 為 案 母 本 身 無 法 理 智 溝 通, 常 會 造 成 親 師 溝 通 困 難, 社 政 單 位 雖 然 多 次 介 入, 卻 無 具 體 效 果 貳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的 理 論 與 實 務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的 家 族 英 文 包 含 silence users voluntary mutism voluntary silence,1994 DSM-Ⅳ 將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從 elective mutism 更 名 為 selective mutism 障 礙 總 時 期 至 少 須 達 1 個 月, 嚴 重 程 度 須 對 其 教 育 職 業 或 社 會 溝 通 有 所 妨 礙 ICD-9 並 無 任 何 診 斷 來 描 述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ICD-10 則 將 其 歸 類 為 出 發 於 兒 童 期 的 社 會 功 能 障 礙 ( 理 論 部 份 詳 見 羅 湘 敏 楊 碧 桃 黃 秋 霞 王 智 玫,2008)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學 童 容 易 伴 隨 社 交 困 難 甚 至 於 合 併 有 社 交 恐 懼 症 社 交 恐 懼 症 的 主 要 症 狀 為 明 顯 而 持 續 的 害 怕 一 種 或 多 種 社 會 的 情 境, 個 案 必 須 和 不 熟 識 的 人 相 處, 但 個 案 會 擔 心 自 己 可 能 做 出 一 些 失 當 的 行 為, 而 招 致 羞 辱 或 是 困 窘 雖 然 許 多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學 童 會 合 併 社 交 恐 懼 症, 但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此 類 學 童 會 出 現 在 公 開 場 合, 但 不 願 意 講 話, 而 後 者 常 將 出 現 在 公 開 場 合 視 為 畏 途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學 童 容 易 伴 隨 一 些 學 業 課 業 上 的 問 題, 尤 其 在 與 互 動 式 或 團 體 式 合 作 的 學 習 上, 以 及 在 互 動 式 即 席 式 或 是 表 達 式 的 課 程 這 類 學 童 也 常 伴 隨 言 語 困 難 及 障 礙, 部 分 合 併 有 口 吃 構 音 困 難 的 問 題 許 多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學 童 之 語 言 發 展 或 許 稍 有 遲 緩 但 其 認 知 能 力 大 多 正 常 或 平 均 ; 家 族 成 員 互 動 較 少 使 用 語 言, 關 係 品 質 較 不 佳 ; 父 母 多 數 較 為 害 羞, 或 是 家 中 某 雙 親 角 色 較 強 勢, 也 有 些 親 子 關 係 較 為 依 賴 這 類 學 童 常 出 現 在 低 社 經 地 位 的 家 庭, 其 父 母 親 有 人 格 疾 患 的 可 能 性 較 高 ; 父 母 關 係 較 不 和 睦 依 據 DSM-Ⅳ-TR 診 斷 準 則,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歸 屬 於 嬰 兒 期 兒 童 期 或 青 春 期 之 其 他 疾 患 參 考 其 診 斷 標 準 及 其 他 重 要 文 獻, 下 列 情 況 可 大 概 作 為 粗 篩 根 據 : 在 特 定 社 會 情 境, 一 貫 的 不 說 話, 雖 在 其 他 情 境 仍 說 話 其 障 礙 妨 礙 此 人 教 育 或 職 業, 或 有 礙 於 社 會 溝 通, 其 障 礙 時 程 須 達 1 個 月 以 上 ( 不 限 於 開 學 的 第 1 個 月 ) 不 是 因 缺 乏 在 此 社 會 情 境 時 需 要 的 知 識 或 身 心 安 適 無 法 以 一 種 溝 通 疾 患 來 解 釋, 也 並 非 僅 發 生 於 一 種 廣 泛 性 發 展 疾 患 精 神 分 裂 症, 或 其 他 精 神 病 性 疾 患 的 病 程 中 進 行 性 緘 默 症 (progressive mutism) 患 者 的 緘 默 是 在 所 有 情 境 下, 對 所 有 人 ( 家 人 親 近 朋 友 ) 均 普 遍 發 生 歇 斯 底 里 轉 化 症 (Hysteria conversion) 是 廣 泛 性 的 緘 默, 而 非 選 擇 性 的 只 對 部 分 人 其 他 精 神 疾 病 的 次 發 性 症 狀 如 廣 泛 發 展 性 疾 患 精 神 分 裂 症 重 度 智 能 障 礙 等, 都 可 能 出 現 社 會 溝 通 問 題 須 注 意 的 是, 社 交 恐 懼 症 拒 學 (school phobia) 憂 鬱 症 剛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20-29 頁 21

入 學 的 膽 怯 (transient shyness on entering school) 等 都 能 導 致 患 者 在 某 些 情 境 下 拒 絕 說 話, 但 其 緘 默 症 狀 通 常 不 會 達 到 1 個 月 移 民 家 庭 的 孩 子, 若 孩 子 對 新 語 言 的 了 解 已 足 夠 而 仍 拒 絕 說 話, 才 可 考 慮 判 斷 在 入 學 時 學 童 出 現 暫 時 性 的 緘 默 症 較 常 見, 患 者 女 性 多 於 男 性, 年 幼 兒 童 較 年 長 兒 童 常 見, 初 發 年 齡 約 3-8 歲, 通 常 開 始 於 5 歲 前, 但 入 學 後 期 症 狀 帶 來 顯 著 困 擾 才 開 始 受 到 注 意, 大 部 分 症 狀 是 長 期 潛 伏 存 在, 但 仍 有 約 四 分 之 一 是 創 傷 後 突 然 出 現 的 創 傷 後 的 反 應 可 能 出 現 特 定 的 嘴 部 創 傷, 以 及 可 能 對 一 般 性 的 創 傷 ( 如 遭 受 身 體 / 性 虐 待 等 ) 反 應 家 庭 前 置 因 素 理 論 者 提 出 精 神 官 能 症 的 看 法, 認 為 過 度 保 護 和 強 勢 的 母 親 及 嚴 肅 又 遙 遠 的 父 親 是 誘 發 的 危 險 因 子 持 自 我 控 制 理 論 者 認 為 患 者 選 擇 性 緘 默 是 一 種 自 我 控 制 反 應, 為 了 避 免 或 降 低 遭 受 懲 罰 的 危 險 -- 有 的 人 說 話 得 到 不 好 的 結 果 故 選 擇 不 說 話 ; 有 的 人 拒 絕 說 話 以 得 到 外 界 的 增 強 ; 有 些 學 者 認 為 選 擇 性 緘 默 可 能 是 嚴 重 憂 鬱 症 的 表 面 症 狀, 可 能 以 此 種 方 式 隱 藏 自 己 的 憂 鬱 ; 持 敵 意 理 論 者 認 為 緘 默 的 症 狀 是 一 種 敵 意 與 不 滿 的 表 現 -- 患 者 選 擇 性 緘 默 是 為 了 表 達 憤 怒 藉 以 降 低 分 離 與 進 入 新 關 係 的 焦 慮 ; 也 有 人 以 為 患 者 選 擇 性 緘 默 是 因 為 恐 懼 或 不 喜 歡 自 己 的 聲 音 持 家 庭 關 係 理 論 者 認 為 患 者 因 感 受 到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的 憂 鬱 情 緒 或 有 害 羞 有 距 離 有 精 神 科 病 史 的 父 母 親 不 協 調 的 家 庭 互 動 故 產 生 選 擇 性 緘 默 更 有 人 以 家 庭 系 統 的 觀 念 來 解 釋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的 形 成, 認 為 兒 童 在 這 樣 的 家 庭 系 統 之 中, 學 會 不 要 信 任 家 庭 以 外 的 人, 以 及 不 恰 當 地 使 用 緘 默 的 方 式 一 般 而 言,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學 童 常 被 形 容 為 在 某 些 場 合 不 說 話 ( 通 常 是 學 校 ) 但 卻 曾 經 在 某 些 情 境 或 場 合 說 話 研 究 發 現 大 多 在 家 裡 或 是 只 跟 親 人 講 話, 有 的 嚴 重 到 只 跟 雙 親 間 的 其 中 之 一 講 話 或 是 只 跟 其 中 某 一 手 足 講 話 筆 者 曾 在 雲 嘉 地 區 發 現 的 案 例 中, 有 一 個 案 A 只 跟 班 上 的 某 一 特 定 對 象 講 話 ; 有 一 個 案 B 只 跟 學 校 的 校 護 講 話, 有 一 個 案 C 在 晤 談 過 程 會 用 眼 神 回 答 筆 者 所 提 問 的 簡 單 問 題, 整 個 相 處 的 過 程 都 是 由 非 常 怯 生 生 到 逐 步 放 鬆 後 才 會 用 俗 稱 螞 蟻 般 的 聲 音 簡 單 回 答 問 題 ; 筆 者 在 專 科 時 代 接 觸 的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學 生 ( 個 案 D), 維 持 多 年 全 班 學 業 成 績 第 一 名, 一 路 跟 筆 者 筆 談 五 年, 插 大 到 南 部 的 科 技 大 學 兩 年 期 間 據 說 也 不 說 話, 直 到 進 入 職 場 後, 竟 然 不 藥 而 癒 開 口 講 話 了 簡 言 之, 個 案 D 一 直 被 拿 來 跟 自 己 的 孿 生 姐 姐 相 比 較, 國 中 時 期 常 被 家 長 及 老 師 形 容 一 個 是 天 才 ; 一 個 是 白 癡 個 案 D 曾 於 專 科 五 年 在 學 期 間 自 殺 未 遂 過, 面 對 老 淚 縱 橫 一 直 道 歉 的 父 親, 個 案 D 倒 是 無 怨, 個 案 D 在 與 筆 者 晤 談 的 紙 上 曾 寫 下 : 我 現 在 知 道 父 母 是 愛 我 的, 來 生 願 意 繼 續 當 他 們 的 女 兒, 但 我 已 經 習 慣 不 講 話 了, 我 已 經 不 知 道 如 何 開 口 講 話 了 忍 了 七 年, 因 為 找 到 比 姐 姐 好 的 工 作, 她 終 於 願 意 開 口 講 話 了 總 之,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學 童 可 能 較 容 易 被 視 為 具 有 畏 縮 型 人 格 的 害 羞 孩 童, 有 些 人 可 能 會 併 發 憂 鬱 或 焦 慮 症 候 群, 講 話 的 22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20-29 頁

聲 音 非 常 小 聲, 沒 有 自 信 上 述 個 案 C 因 當 初 家 長 躲 債, 時 常 請 假 無 法 到 校 上 課, 為 了 避 免 中 輟 的 通 報, 只 有 週 三 早 上 到 校 上 課 據 說 小 學 三 年 級 時 個 案 C 就 成 為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的 對 象, 個 案 小 學 一 年 級, 筆 者 接 案 十 次 的 過 程 中, 對 於 個 案 C 總 是 細 心 等 待 及 邀 約, 雖 然 對 其 私 下 會 回 答 筆 者 的 問 題 相 當 興 奮, 但 是 當 初 未 能 將 介 入 延 伸 至 其 同 儕 及 教 師, 總 覺 遺 憾! 叁 小 靜 的 家 庭 概 況 描 述 特 教 班 老 師 事 先 給 筆 者 有 關 小 靜 個 案 的 資 料 大 致 如 下 : 在 校 幾 乎 不 說 話, 要 求 回 答 問 題 也 只 有 簡 短 的 兩 三 個 字 的 語 詞, 需 半 強 迫 才 會 看 到 嘴 巴 微 張, 聲 音 小 到 幾 乎 聽 不 到, 開 放 性 問 題 通 常 得 不 到 答 案 下 課 時 間 都 坐 在 自 己 的 位 置 上, 要 求 同 儕 帶 她 去 玩 才 會 離 開 教 室 不 曾 主 動 開 口 要 求 要 上 廁 所, 都 是 老 師 觀 察 該 生 不 動 如 山 不 進 行 指 令 動 作 後 才 問 題 是 否 要 上 廁 所, 極 度 怕 生 臨 床 教 學 的 第 二 週 筆 者 提 著 滿 箱 的 教 具 要 去 進 行 教 學, 結 果 小 靜 的 母 親 並 沒 讓 小 靜 來 上 課, 筆 者 對 小 靜 的 家 庭 狀 況 充 滿 好 奇, 故 於 當 日 第 三 節 下 課 後 要 求 特 教 老 師 帶 筆 者 去 追 小 靜 回 校 上 課 習 以 為 常 的 特 教 老 師 帶 筆 者 去 小 靜 家, 結 果 撲 了 個 空, 隔 壁 鄰 居 ( 個 案 的 大 伯 母 ) 出 面 埋 怨 : 越 來 越 嚴 重 了, 昨 晚 鬧 了 一 個 晚 上, 左 鄰 右 舍 都 沒 辦 法 入 睡, 連 廣 場 對 面 的 鄰 居 都 聽 得 到 她 的 罵 聲 連 連 ( 大 宮 廟 的 廣 場 ) 個 案 的 母 親 沒 有 先 生, 原 來 投 靠 在 開 小 宮 廟 的 妹 妹 家 因 小 靜 的 父 親 住 在 妹 婿 家 斜 對 面, 得 知 小 靜 的 母 親 無 依 無 靠 後, 自 願 接 其 回 家 照 顧, 結 果 生 下 小 靜 小 靜 還 有 兩 個 同 父 異 母 的 哥 哥, 一 為 智 能 障 礙 ; 一 為 多 重 障 礙, 前 者 目 前 安 置 在 教 養 院 裡, 每 兩 週 回 家 省 親 一 趟 時, 常 因 家 中 吵 吵 鬧 鬧 而 顯 得 情 緒 不 穩 後 者 目 前 在 家, 常 與 家 人 發 生 衝 突 小 靜 的 母 親 不 知 何 故, 對 男 生 防 備 心 理 很 強, 所 幸 目 前 負 責 教 學 的 特 教 老 師 皆 是 女 性 據 說 之 前 常 動 輒 到 學 校 描 述 些 從 未 發 生 的 事 情, 造 成 學 校 很 多 困 擾, 因 案 母 自 陳 隔 壁 的 親 戚 會 對 其 不 利, 為 了 自 保, 所 以 把 小 靜 的 中 度 智 障 的 殘 障 手 冊 藏 到 別 人 家 特 教 老 師 推 估 案 母 可 能 有 時 覺 得 騎 腳 踏 車 送 孩 子 來 念 書 太 累, 常 找 藉 口 幫 孩 子 請 假, 如 果 老 師 開 車 來 載 小 靜 去 上 課, 案 母 又 會 配 合, 所 以, 特 教 老 師 常 開 車 出 來 找 小 靜 ( 有 時 候 案 母 會 帶 個 案 去 鄰 近 地 區 或 在 學 校 附 近 的 公 園 玩, 而 謊 稱 有 要 事 處 理 需 請 假 或 未 請 假 逕 自 帶 小 靜 外 出 去 玩 ) 近 來, 據 鄰 居 描 述, 案 母 不 知 何 故, 還 會 在 住 家 的 左 側 的 河 堤 上 來 回 踱 步, 且 情 況 越 來 越 糟 案 母 本 身 還 有 另 外 兩 個 女 兒, 均 已 成 家, 曾 表 示 要 帶 母 親 去 看 醫 生, 但 無 具 體 結 果 案 母 在 生 小 靜 之 前, 不 知 何 故 懷 孕 卻 失 去 孩 子, 可 能 因 此 對 小 靜 產 生 強 烈 的 依 附 情 結, 即 使 小 靜 上 課 中, 案 母 也 常 在 其 學 校 附 近 的 公 園 徘 迴 等 待 或 者 帶 孩 子 在 公 園 裡 玩, 而 不 送 小 靜 去 上 課 對 應 上 述 有 關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患 者 的 成 因 中, 家 庭 的 成 因 部 分, 很 多 的 事 不 言 而 喻 筆 者 雖 然 對 小 靜 第 一 天 的 學 習 表 現 感 到 滿 意, 礙 於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20-29 頁 23

其 家 庭 情 況 複 雜, 筆 者 對 其 長 期 學 習 成 效 的 建 立 卻 無 法 抱 持 樂 觀 的 態 度 肆 選 擇 性 緘 默 個 案 的 臨 床 教 學 經 驗 身 為 大 學 老 師 進 入 國 小 臨 床 教 學, 為 避 免 被 視 為 干 擾 原 先 的 教 學 設 計 或 造 成 特 教 班 老 師 不 必 要 的 教 學 焦 慮, 筆 者 決 定 根 據 教 學 現 場 的 觀 察 後, 再 來 確 認 教 學 模 式 第 一 天 臨 床 教 學 時, 筆 者 在 一 旁 觀 察 小 靜, 看 到 小 靜 並 沒 有 因 為 筆 者 的 出 現 而 顯 出 明 顯 的 焦 慮, 反 而 上 課 頻 頻 點 頭 並 會 輕 微 地 抖 動 其 雙 腳 結 果, 課 後 筆 者 將 其 學 習 單 拿 來 一 看, 才 發 覺 小 靜 根 本 沒 聽 懂 JP 老 師 所 提 問 的 問 題,JP 老 師 雖 然 曾 逐 題 口 頭 詳 細 講 解 過 每 個 問 題, 小 靜 一 題 也 沒 勾 選 答 案 連 之 前 拿 回 家 給 案 母 簽 名 的 學 習 單 上, 簽 的 都 是 小 靜 自 己 的 名 字 JP 老 師 指 著 簽 名 處 跟 小 靜 說 : 家 長 簽 名 處 要 請 媽 媽 簽 名, 不 是 你 簽 名! 接 著 小 靜 將 該 欄 位 的 簽 名 處 填 上 媽 媽 兩 字, 此 舉 引 起 筆 者 的 關 注, 所 以 筆 者 與 特 教 老 師 商 議 後, 修 正 往 後 的 上 課 模 式 如 下 : 除 了 小 靜, 筆 者 臨 床 教 學 的 特 教 班 中 尚 有 兩 名 學 生 小 雪 及 小 玟 兩 位 原 班 的 特 教 老 師 之 一 JP 為 筆 者 之 教 學 合 作 夥 伴,JP 老 師 負 責 第 三 節 的 主 要 教 學 內 容, 筆 者 於 第 三 節 下 課 後 進 行 回 饋 及 教 學 討 論 後, 第 四 節 上 課 將 小 靜 帶 至 一 旁, 針 對 剛 剛 的 教 學 內 容 進 行 簡 易 的 教 學 評 量 與 補 救 教 學 另 一 名 特 教 老 師 負 責 小 雪 與 小 玟 第 四 節 的 主 要 教 學 內 容,JP 老 師 老 師 則 在 一 旁 協 助 筆 者 的 教 學 課 程 結 束 後, 筆 者 與 JP 老 師 老 師 再 度 進 行 教 學 省 思, 並 由 JP 老 師 老 師 於 下 一 週 五 第 三 節 的 教 學 中, 根 據 上 星 期 的 教 學 省 思 進 行 教 學 技 巧 的 修 正 上 課 的 主 題 旨 在 教 導 三 名 學 童 正 確 的 情 緒 管 理 技 巧, 藉 以 提 升 三 人 的 社 會 適 應 能 力 第 一 次 JP 老 師 上 課 後, 筆 者 將 小 靜 拉 到 一 旁, 檢 驗 一 下 剛 剛 JP 老 師 的 上 課 內 容, 了 解 小 靜 到 底 聽 懂 了 多 少 為 了 誘 導 小 靜 口 頭 回 答 問 題 並 與 其 他 人 有 所 互 動, 也 為 了 探 知 小 靜 的 學 習 能 力 究 竟 到 哪 裡, 筆 者 將 她 拉 到 一 旁 問 一 些 問 題, 每 答 對 一 題 就 要 求 她 自 己 選 擇 一 張 貼 紙 貼 在 她 自 己 的 書 本 上 整 個 教 學 過 程, 小 靜 都 能 正 確 地 口 頭 回 答 問 題, 雖 然 聲 音 很 小, 但 聲 音 嘴 型 及 肢 體 動 作 都 正 確 茲 將 上 課 內 容 大 致 整 理 如 下 : 筆 者 : 到 黑 板 上 去 拿 你 的 名 字 給 老 師 ( 小 靜 做 到 了, 所 以 自 行 明 快 地 撕 下 一 張 貼 紙 ) 筆 者 : 這 是 你 的 名 字 歐? 你 叫 小 靜?( 筆 者 刻 意 重 複 一 次 小 靜 的 回 答 ) 小 靜 : 對! 筆 者 : 小 靜, 你 有 拿 到 貼 紙 耶, 另 外 兩 個 小 朋 友 沒 有 貼 紙, 你 要 不 要 撕 一 張 去 送 給 其 中 一 個 小 朋 友? ( 小 靜 回 答 要, 撕 下 一 張 貼 紙, 走 過 去 交 給 小 玟, 小 玟 回 應 謝 謝, 小 靜 走 回 到 筆 者 身 旁, 也 得 到 一 張 貼 紙 ) 筆 者 : 小 靜, 還 有 一 個 小 朋 友 沒 有 貼 紙, 她 是 誰? 小 靜 : 小 雪 筆 者 : 小 雪 還 沒 有 貼 紙 耶, 你 要 不 要 拿 貼 24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20-29 頁

紙 去 送 她? ( 筆 者 刻 意 重 複 一 次 小 雪 的 名 字 ) 小 靜 : 要 ( 小 靜 撕 下 一 張 貼 紙, 走 過 去 交 給 小 雪, 小 雪 回 應 謝 謝, 小 靜 走 回 到 筆 者 身 旁, 自 己 也 得 到 一 張 貼 紙 ) 筆 者 : 你 把 整 個 貼 紙 拿 去 給 小 玟, 請 她 幫 你 撕 下 一 張 貼 紙 ( 小 靜 依 指 示 去 找 書 桌 邊 的 撕 下 一 張 貼 紙, 走 過 去 交 給 小 玟, 小 玟 回 應 謝 謝, 小 靜 走 回 到 筆 者 身 旁, 得 到 一 張 貼 紙 ) 筆 者 : 你 把 整 個 貼 紙 拿 去 給 JP 老 師, 請 她 幫 你 撕 下 一 張 貼 紙 ( 小 靜 依 指 示 去 找 坐 在 書 桌 邊 的 JP 老 師,JP 老 師 撕 下 一 張 貼 紙, 交 給 小 靜, 小 靜 走 回 到 筆 者 身 旁, 再 得 到 一 張 貼 紙 ) ( 每 一 次 小 靜 拿 到 貼 紙, 筆 者 都 會 要 求 : 去 貼 在 你 最 喜 歡 的 地 方 小 靜 都 會 走 回 自 己 的 座 位, 將 貼 紙 貼 在 不 同 課 本 的 封 面 及 背 面 ) 筆 者 : 這 是 早 上 特 教 老 師 上 課 用 的 開 心 圖 卡 這 是 開 心 還 是 傷 心 的 圖 卡? 小 靜 : 開 心 ( 反 覆 確 認 幾 次!) 筆 者 : 對, 這 是 一 張 開 心 的 臉, 你 看 圖 裡 的 人 嘴 巴 是 朝 上 的 你 看 著 這 一 張 圖 卡, 在 自 己 的 紙 上 學 這 一 張 圖, 畫 一 個 開 心 的 臉 ( 小 靜 成 功 地 依 指 示 畫 出 一 張 開 心 的 臉, 又 得 到 一 張 貼 紙 ) 筆 者 : 現 在 不 看 圖 歐, 在 自 己 的 紙 上 畫 一 個 開 心 的 臉 要 記 得 歐, 嘴 角 要 往 上 翹 ( 小 靜 成 功 地 依 指 示 獨 力 畫 出 一 張 開 心 的 臉, 又 得 到 一 張 貼 紙 ) 筆 者 : 這 是 一 張 傷 心 的 圖 卡, 這 個 人 的 嘴 角 往 下 垂 了, 你 會 不 會 學 他 的 嘴 角 往 下 垂? ( 小 靜 顯 得 不 會 將 嘴 角 下 垂, 故 筆 者 協 助 輕 按 其 嘴 巴, 示 意 其 往 下, 但 失 敗 這 個 臉 部 動 作 比 較 難 以 想 像, 故 先 暫 時 放 棄 ) 筆 者 : 你 看 著 這 一 張 圖 卡, 在 自 己 的 紙 上 學 這 一 張 圖, 畫 一 個 傷 心 的 臉 要 記 得 歐, 嘴 角 要 往 下 垂 ( 小 靜 成 功 地 依 指 示 畫 出 一 張 傷 心 的 臉, 又 得 到 一 張 貼 紙 筆 者 交 叉 確 認 幾 次 無 誤 後, 讓 小 靜 歸 隊 去 和 其 他 同 儕 一 起 上 課 ) 筆 者 每 次 都 會 把 提 問 的 問 題 先 完 整 說 一 遍 再 提 問, 也 技 巧 性 的 把 小 靜 的 回 答 刻 意 在 重 複 一 遍 這 一 小 段 的 實 驗 教 學, 可 能 是 小 靜 入 學 以 來, 最 得 意 的 一 天 因 為 根 據 JP 老 師 的 描 述, 該 班 雖 然 有 學 生 學 習 表 現 很 棒, 就 蓋 章 集 點 兌 獎 的 獎 勵 制 度, 但 因 小 靜 的 家 庭 功 能 不 彰, 小 靜 的 母 親 常 動 輒 讓 孩 子 缺 課, 雖 然 有 很 多 的 社 政 單 位 介 入, 效 果 並 不 彰, 小 靜 很 難 有 機 會 兌 換 到 禮 物 當 天 小 靜 所 得 到 的 貼 紙 數 量, 也 許 勝 過 其 他 日 子 所 累 積 的 量 筆 者 對 其 有 問 必 答 的 反 應 及 對 社 會 環 境 線 索 的 連 結 與 人 的 互 動 反 應 表 現, 相 當 滿 意 第 一 堂 課 筆 者 給 特 教 老 師 的 教 學 回 饋 大 致 整 理 如 下 ( 可 參 考 附 件 一 的 圖 片 說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20-29 頁 25

明 ): 1. 圖 卡 在 一 開 始 便 呈 現 6 張, 可 能 刺 激 過 多, 且 使 用 率 太 低, 可 再 多 解 釋 各 張 圖 片 上 的 表 情 所 代 表 的 情 緒, 並 協 助 學 生 歸 類 或 配 對 有 些 圖 卡 所 呈 現 的 情 緒 不 夠 明 確, 圖 卡 上 面 宜 加 上 文 字 2. 寫 在 黑 板 上 的 句 子, 若 為 重 要 的 字 詞, 可 以 標 記 並 深 入 教 學 解 釋 功 能 性 的 字 詞 建 議 用 字 卡 寫 下 來, 供 學 生 練 習 辨 識 指 認 配 對, 甚 至 進 行 雙 胞 胎 ( 看 起 來 很 像 的 字 ) 辨 字 區 辨 或 造 詞 字 卡 還 可 以 留 下 來 給 學 生 下 課 時 間 進 行 造 詞 遊 戲, 增 加 彼 此 互 動 的 機 會, 時 而 合 作 時 而 競 爭 3. 小 靜 與 同 儕 上 課 之 間 的 互 動 性 過 少, 可 安 排 機 會 增 加 互 動 性, 尤 其 是 小 靜, 不 宜 總 是 獨 坐 一 個 位 置, 尤 其 是 下 課 時 4. 可 多 增 加 學 生 上 臺 走 動 的 機 會, 例 如 : 拿 圖 卡 ( 第 二 次 上 課 時, 筆 者 發 現 小 玟 跟 小 雪 雖 然 上 課 反 應 佳, 對 於 JP 老 師 所 給 的 狀 況 句, 根 本 不 了 解 如 何 做 正 確 的 反 應 譬 如, 小 雪 拿 到 一 張 我 在 路 上 看 到 一 隻 小 狗 被 車 子 撞 死 了, 我 很 難 過 JP 老 師 要 小 雪 表 演 出 難 過 的 表 情, 然 後 要 小 玟 來 猜 小 雪 的 心 情, 結 果 從 頭 到 尾, 小 雪 都 躺 在 地 上 演 那 隻 死 去 的 小 狗, 由 此 可 窺 知, 二 人 根 本 不 懂 題 意 常 缺 課 的 小 靜, 因 其 在 班 上 不 說 話, 所 以 被 視 為 班 上 反 應 最 差 的 學 生, 的 確 從 其 總 是 空 白 的 學 習 單 來 評 估, 特 教 老 師 的 見 解 大 致 無 誤 5. 若 學 生 不 知 道 該 如 何 畫 出 開 心 的 表 情, 可 先 請 其 上 臺 拿 開 心 笑 的 表 情 圖 卡 來 臨 摩 或 仿 畫, 一 方 面 可 確 定 其 真 的 了 解 何 謂 開 心 笑, 另 一 方 面 也 可 讓 其 學 著 畫 出 表 情 來, 亦 可 加 上 鏡 子 的 協 助 遺 憾 的 是 第 二 堂 課, 小 靜 無 故 缺 席 了, 不 過 JP 老 師 上 課 的 提 問 技 巧 的 確 進 步 許 多, 教 學 上 的 圖 卡 不 但 各 種 情 緒 表 達 很 明 確 亦 加 上 文 字 協 助 之 後, 筆 者 就 依 JP 老 師 反 映 的 情 況, 對 小 靜 進 行 小 小 的 評 量 與 教 學, 之 後 再 由 JP 老 師 在 其 他 課 程 檢 驗 教 學 成 效 不 到 一 個 月, 筆 者 一 進 教 室, 小 玟 就 很 快 樂 的 跟 筆 者 說 : 她 現 在 下 課 都 一 直 跟 著 我, 她 都 跟 我 玩 筆 者 跟 JP 老 師 確 認 後,JP 老 師 認 為 自 從 筆 者 開 始 到 學 校 進 行 臨 床 後 ( 國 小 開 學 第 三 週 ), 週 五 班 上 三 名 學 童 的 學 習 動 機 都 變 得 比 較 積 極, 學 習 氣 氛 也 比 較 活 潑 近 來, 筆 者 拿 了 一 個 ipad 去 跟 小 靜 玩 Talking Tom 的 遊 戲 筆 者 要 求 小 靜 跟 畫 面 上 的 貓 咪 Tom 講 話, 聲 音 必 須 大 到 貓 咪 Tom 能 夠 把 小 靜 的 聲 音 錄 起 來 才 可 以 值 得 欣 慰 的 是,JP 老 師 回 應 小 靜 的 社 會 情 緒 表 達 進 步 很 大, 講 話 聲 量 也 越 來 越 大, 顯 見 筆 者 介 入 的 效 果 是 正 向 的, 礙 於 篇 幅, 筆 者 將 於 另 一 篇 文 章 詳 述 過 程 伍 結 語 大 學 教 師 每 隔 一 段 時 間 回 歸 到 教 學 現 場 去 再 磨 練 有 其 正 向 意 義, 不 但 可 收 教 學 相 長 之 實 際 效 益, 更 可 讓 自 己 在 大 學 裡 上 課 或 研 習 時 所 談 的 理 論, 有 實 務 上 的 印 證, 讓 自 己 的 教 學 或 推 廣 教 學 ( 譬 如 演 講 內 容 ) 更 具 說 服 力 目 前 特 教 班 只 有 三 名 學 童, 小 玟 跟 小 雪 同 為 五 年 級 且 兩 人 同 是 26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20-29 頁

三 年 級 的 程 度, 兩 人 活 潑 好 動, 課 堂 中 的 表 現 常 出 現 搶 答 的 現 象 ; 相 對 的, 小 靜 顯 得 畏 縮 害 羞, 只 有 一 人 是 四 年 級, 可 是 因 時 常 無 故 缺 課, 連 二 年 級 的 程 度 都 不 到, 課 堂 中 學 習 表 現 顯 然 落 後 很 多, 再 加 上 有 選 擇 性 緘 默 的 現 象, 其 情 緒 及 學 習 需 求 可 能 比 較 受 忽 略 筆 者 與 小 靜 互 動 後 發 覺 其 仍 有 很 大 的 進 步 潛 力, 但 若 案 母 與 小 靜 之 間 的 不 正 常 依 附 情 況 無 法 改 善, 小 靜 各 方 面 的 後 續 發 展 是 堪 慮 的, 期 許 社 政 單 位 的 介 入 能 於 短 期 內 有 具 體 成 效 參 考 文 獻 羅 湘 敏 楊 碧 桃 黃 秋 霞 王 智 玫 譯 (2008) 情 緒 及 行 為 障 礙 學 生 教 育 臺 北 : 心 理 附 件 一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20-29 頁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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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在 語 文 學 習 應 用 成 效 之 實 證 研 究 回 顧 張 雅 惠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學 生 摘 要 本 文 以 研 究 回 顧 之 方 式 探 討 國 內 外 運 用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在 語 文 學 習 成 效 之 實 證 研 究 探 討 研 究 對 象 學 齡 階 段 研 究 工 具 教 學 應 用 與 研 究 結 果 等, 期 望 能 對 研 究 者 及 教 學 者 針 對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在 語 文 學 習 品 質 上 有 所 助 益 關 鍵 詞 :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語 文 學 習 Abstract The article aimed to review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empirical studies of story structure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language learning.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literature in terms of research subjects,educational stage, instruments, instructional application, and results. Hopefully, the article can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enhancing researchers and instructors abilities and improving the qualities of language learning for students with special needs. Keywords: story grammar, language learning 壹 前 言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story grammar) 係 在 敘 述 故 事 時 通 常 會 依 某 種 型 態, 包 括 主 角 問 題 衝 突 經 過 與 結 局 等, 而 這 些 組 織 故 事 的 元 素 稱 為 故 事 結 構, 一 個 完 整 的 故 事, 應 該 包 括 幾 個 基 本 的 結 構 元 素, 不 同 的 研 究 者 有 不 同 的 定 義, 但 意 義 大 多 相 去 不 遠, 分 別 為 主 角 ( 特 色 ) 情 境 ( 事 件 發 生 的 時 間 與 地 點 ) 引 發 事 件 ( 環 境 因 素 事 件 動 機 與 問 題 或 衝 突 ) 事 情 發 展 與 經 過 行 動 與 嘗 試 ( 主 角 內 在 反 應 ) 故 事 結 局 ( 回 應 或 啟 示 ), 在 故 事 中 所 扮 演 的 地 位 包 括 了 故 事 前 中 後 的 發 展 過 程, 也 同 時 30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30-39 頁

帶 入 主 角 的 特 質 與 內 在 情 感 ( 錡 寶 香,2004; 王 瓊 珠,2004;Idol, 1987;Idol &Croll, 1987; Ouellette, Dagostino, &Carifio, 1999 ; Dimino, Gersten, Carnine, & Blake, 1990; Gardill&Jitendra, 1999 ; Gersten& Dimino,1989) 大 多 以 圖 表 方 式 表 列 故 事 結 構 元 素, 元 素 間 的 因 果 連 結 關 係, 幫 助 理 解 故 事 內 容 與 發 展 ( 黃 瑞 珍,1999) 貳 實 徵 研 究 搜 尋 方 式 與 結 果 一 實 徵 研 究 搜 尋 方 式 筆 者 在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之 前, 以 關 鍵 字 標 題 摘 要 來 進 行 資 料 搜 尋, 包 括 故 事 結 構 故 事 分 析 故 事 文 法 故 事 文 法 分 析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story grammar story grammar instruction 與 story instruction, 研 究 者 從 臺 灣 期 刊 論 文 索 引 系 統 教 育 論 文 線 上 資 料 庫 臺 灣 博 碩 士 論 文 知 識 價 值 系 統 SSCI EBSCOhost Dissertations & Theses 等 六 個 資 料 庫 進 行 資 料 搜 尋 基 於 客 觀, 筆 者 擬 訂 出 文 獻 選 定 之 標 準, 決 定 哪 些 論 文 期 刊 能 被 列 入 分 析, 其 標 準 如 下 : ( 一 ) 教 學 者 以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促 進 語 文 學 習 ( 二 ) 以 教 學 實 驗 所 蒐 集 之 資 料 為 主 ( 三 ) 在 具 有 審 查 制 度 的 期 刊 發 表 之 文 獻, 或 通 過 審 查 的 博 碩 士 論 文, 排 除 已 發 表 在 期 刊 之 博 碩 士 論 文 ( 四 ) 近 十 年 (2002 年 至 2012 年 ) 所 發 表 或 出 版 之 學 報 期 刊 論 文 書 籍 ( 五 ) 研 究 對 象 一 般 生 或 特 殊 生 皆 可 二 實 徵 研 究 搜 尋 結 果 根 據 筆 者 自 行 擬 定 之 文 獻 選 定 標 準 進 行 篩 選, 國 外 有 3 篇 及 國 內 有 18 篇 表 1 表 2 與 表 3 分 別 為 學 前 教 育 國 民 教 育 與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之 實 徵 研 究 整 理 表 參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之 實 證 研 究 文 獻 分 析 閱 讀 相 關 文 獻 後, 筆 者 決 定 分 析 的 架 構 為 : 研 究 對 象 學 齡 階 段 研 究 工 具 教 學 應 用 與 研 究 結 果 以 下 分 別 說 明 之 : 一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對 象 包 括 普 通 兒 童 智 能 障 礙 學 習 障 礙 閱 讀 困 難 亞 斯 伯 格 症 自 閉 症 聽 覺 障 礙 及 語 言 發 展 遲 緩 等 八 類 文 獻 上 之 研 究 對 象 有 3 篇 為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之 區 別, 分 別 為 智 能 障 礙 與 普 通 兒 童 亞 斯 伯 格 症 與 普 通 兒 童 聽 覺 障 礙 與 普 通 兒 童, 最 多 的 是 普 通 兒 童 有 8 篇, 其 次 分 別 為 智 能 障 礙 學 習 障 礙 皆 為 4 篇 從 上 述 整 理 之 研 究 資 料 可 發 現,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在 語 文 學 習 方 面 多 使 用 於 普 通 兒 童, 相 反 地, 運 用 在 身 心 障 礙 之 文 獻 相 對 較 少, 而 在 資 賦 優 異 之 文 獻 則 無 任 何 相 關 的 研 究 可 做 為 探 討 由 此 可 見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皆 可 運 用 在 普 通 兒 童 及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上 的 學 習 二 研 究 對 象 學 齡 階 段 研 究 對 象 學 齡 階 段, 依 據 國 內 教 育 階 段 加 以 分 類, 學 前 教 育 階 段 有 6 篇,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有 13 篇,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階 段 只 有 2 篇 由 上 述 所 整 理 的 研 究 資 料 可 發 現,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的 主 要 研 究 對 象 為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的 兒 童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30-39 頁 31

三 教 材 教 材 使 用 上, 共 有 五 類, 分 別 為 故 事 繪 本 有 15 篇 卡 通 影 片 有 2 篇 漫 畫 有 2 篇 多 媒 體 教 材 與 動 畫 故 事 皆 為 1 篇 由 上 述 所 整 理 的 研 究 資 料 可 發 現,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的 教 材 主 要 以 故 事 繪 本 為 主 四 教 學 應 用 在 教 學 應 用 方 面, 故 事 地 圖 有 6 篇 故 事 臉 有 4 篇 提 問 有 3 篇 角 色 扮 演 有 3 篇 而 提 示 卡 布 偶 語 意 圖 及 樂 高 故 事 板 皆 為 1 篇 五 研 究 結 果 筆 者 依 據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介 入 後 之 成 效 及 故 事 結 構 元 素 之 差 異 等 兩 方 面 進 行 探 討 : ( 一 ) 介 入 後 之 成 效 : 文 獻 中 有 18 篇 研 究 顯 示 運 用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確 實 可 以 提 升 兒 童 在 閱 讀 理 解 有 6 篇 敘 事 表 達 有 4 篇 故 事 長 度 有 2 篇 故 事 結 構 文 法 有 2 篇 篇 章 凝 聚 力 有 1 篇 與 故 事 重 述 有 3 篇, 增 進 對 故 事 內 容 的 理 解, 其 中 吳 佩 穎 (2009) 鍾 筱 莉 (2011) 皆 指 出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確 實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主 動 性 興 趣 及 動 機 ( 二 ) 結 構 元 素 之 差 異 : 文 獻 中 有 2 篇 研 究 指 出 在 故 事 背 景 引 發 事 件 內 在 反 應 結 果 回 應 等 要 素 上 較 普 通 兒 童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許 舜 杰,2009; 洪 淑 卿,2009); 簡 馨 瑩 楊 瑋 婷 簡 淑 真 王 繼 伶 (2011) 指 出 在 背 景 內 在 計 畫 企 圖 結 果 與 反 應 上 則 無 顯 著 差 異 ;Davies & Shanks (2004) 指 出 在 故 事 結 構 要 素 單 位 與 連 接 詞 數 量 具 有 顯 著 成 效 ; Reuterskiold Ibertsson&Sahlen (2010) 指 出 一 般 生 與 聽 障 生 彼 此 無 顯 著 差 異 ; 洪 淑 卿 (2009) 指 出 在 行 動 計 畫 兩 組 兒 童 表 現 相 近, 故 無 顯 著 ; 陳 欣 希 張 鑑 如 陳 秀 芬 (2011) 指 出 除 了 背 景 元 素 外, 三 四 五 歲 組 在 故 事 結 構 元 素 故 事 結 構 總 分 及 故 事 結 構 類 型 的 表 現 均 有 顯 著 差 異 32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30-39 頁

表 1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在 語 文 學 習 應 用 成 效 之 實 徵 研 究 - 學 前 教 育 階 段 作 者 ( 年 代 ) Boulineau Fore III Hagan-Burk e & Burk(2004) Davies & Shanks (2004) 劉 于 菁 (2008) 劉 麗 毓 (2008) 簡 馨 瑩 楊 瑋 婷 簡 淑 真 王 繼 伶 (2011) 研 究 對 象 3-5 歲 特 定 型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共 6 位 5 歲 語 言 發 展 遲 緩 帅 兒 共 31 位 帅 稚 園 大 班 帅 兒 共 12 位 5 至 6 歲 帅 兒 大 班 帅 兒 共 18 位, 分 為 實 驗 組 10 位 與 控 制 組 8 位 研 究 工 具 教 材 與 教 學 應 用 故 事 地 圖 1. 以 故 事 地 圖 為 視 覺 提 示 進 行 引 導 2. 師 生 共 同 討 論 故 事 結 構 要 素 至 獨 立 完 成 彩 色 提 示 卡 布 偶 圖 畫 書 帅 兒 學 習 單 省 思 札 記 訪 談 錄 音 家 長 回 饋 問 卷 單 繪 畫 圖 說 作 品 帅 兒 故 事 書 教 學 錄 影 訪 談 紀 錄 故 事 結 構 學 習 單 教 師 觀 察 資 料 問 卷 省 思 札 記 畢 保 德 圖 畫 詞 彙 測 驗 故 事 結 構 要 素 編 碼 表 1. 以 提 問 了 解 故 事 結 構 要 素 2. 用 彩 色 提 示 卡 標 記 學 習 關 鍵 字 3. 用 布 偶 與 角 色 扮 演 進 行 重 述 或 自 創 故 事 1. 以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教 導 帅 兒 六 項 結 構 元 素 ( 主 角 情 境 問 題 經 過 結 局 反 應 ) 2. 由 教 師 示 範 與 引 導 後 至 學 生 獨 立 1. 以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結 合 鷹 架 理 念 協 助 帅 兒 理 解 故 事 因 果 邏 輯 與 推 理 能 力 2. 以 漸 進 式 的 引 導 策 略 進 行, 包 括 導 讀 分 析 結 構 元 素 同 儕 討 論 至 獨 立 階 段 1. 整 合 故 事 地 圖 與 故 事 臉 結 合 繪 本 內 容 製 作 成 故 事 結 構 板 2. 運 用 樂 高 故 事 板 讓 帅 兒 操 作 以 協 助 故 事 發 展 之 順 序 性 研 究 結 果 1. 由 基 線 期 到 介 入 期 在 故 事 文 法 測 驗 之 正 確 率 有 提 升 之 效 果 2. 運 用 故 事 地 圖 說 明 故 事 要 素 之 百 分 比 增 加 且 具 維 持 效 果 1. 在 口 語 敘 事 具 有 顯 著 的 進 步 情 形 2. 在 故 事 結 構 要 素 單 位 與 連 接 詞 數 量 具 顯 著 成 效 1. 帅 兒 在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後 會 使 用 故 事 結 構 元 素 來 重 述 內 容 且 增 進 對 故 事 的 理 解 1.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增 進 帅 兒 閱 讀 理 解 與 口 述 能 力, 具 立 即 與 保 留 成 效 2. 學 習 態 度 轉 為 主 動 參 與, 並 培 養 獨 立 閱 讀 的 能 力 1. 提 升 敘 述 故 事 的 完 整 及 結 構, 開 始 事 件 與 內 在 反 應 具 顯 著 效 果 2. 在 背 景 內 在 計 畫 企 圖 結 果 與 反 應 無 顯 著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30-39 頁 33

陳 欣 希 張 鑑 如 陳 秀 芬 (2011) 3-5 歲 帅 兒 共 208 位 看 圖 說 故 事 文 本 兒 童 語 料 交 換 系 統 錄 音 錄 影 1. 以 故 事 結 構 元 素 分 析 在 背 景 內 在 反 應 計 畫 嘗 試 與 結 果 2. 以 兒 童 語 料 交 換 系 統 檢 測 1. 除 背 景 元 素 外, 三 四 五 歲 組 在 故 事 結 構 元 素 結 構 總 分 及 結 構 類 型 的 表 現 均 有 顯 著 差 異 表 2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在 語 文 學 習 應 用 成 效 之 實 徵 研 究 -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作 者 ( 年 代 ) Reuterskiold Ibertsson&Sa hlen(2010) 王 瓊 珠 (2004) 王 姝 雯 (2006) 楊 智 雯 (2008) 李 英 甄 (2009) 研 究 對 象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18 位 與 17 位 聽 力 及 語 言 發 展 正 常 之 學 生 國 小 2-5 年 級 閱 讀 障 礙 學 生 共 17 位 國 小 1-2 年 級 輕 度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共 3 位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生 共 62 位, 分 為 實 驗 組 31 位 與 控 制 組 31 位 國 小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共 3 位 研 究 工 具 教 材 與 教 學 應 用 故 事 結 構 分 析 1. 以 看 圖 說 故 事 引 導 學 生 故 事 發 展 順 序 故 事 結 構 分 析 1. 以 短 篇 文 章 與 繪 本 故 事 進 行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與 分 享 2. 由 教 師 示 範 與 引 導 至 獨 立 階 段 研 究 結 果 1. 正 常 生 與 聽 障 生 彼 此 無 顯 著 差 異 2. 一 般 生 比 聽 障 生 能 說 出 較 多 的 結 構 元 素 1. 有 效 提 升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與 分 享 閱 讀 之 理 解 力 2. 繪 本 促 進 結 構 元 素 之 理 解, 但 維 持 效 果 無 顯 著 故 事 結 構 分 析 1. 以 多 媒 體 教 材 輕 鬆 講 故 事, 靈 活 說 句 子 進 行 結 構 教 學 1. 提 升 故 事 長 度 結 構 與 篇 章 凝 聚 力, 但 維 持 效 果 無 顯 著 2. 以 大 聲 朗 讀 重 述 故 事 與 角 色 扮 演 的 活 動 進 行 2. 家 長 與 教 師 對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抱 持 正 向 態 度 故 事 地 圖 閱 讀 課 程 學 習 回 饋 表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 前 測 與 後 測 ) 教 師 教 學 文 件 學 生 閱 讀 活 動 作 品 觀 察 紀 錄 省 思 札 記 訪 談 紀 錄 錄 影 錄 音 資 料 1. 先 介 紹 結 構 四 大 元 素 及 以 故 事 地 圖 摘 要 重 點 2. 由 教 師 示 範 引 導 與 團 體 討 論 至 學 生 獨 立 1. 運 用 故 事 結 構 改 善 學 生 閱 讀 表 現 與 口 語 表 達 2. 以 計 畫 行 動 觀 察 與 反 省 來 進 行 修 正 1.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增 進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生 的 閱 讀 理 解 2. 結 構 元 素 教 學 確 實 提 升 閱 讀 理 解 之 能 力 1. 故 事 結 構 能 提 高 閱 讀 能 力 及 口 語 表 達 能 力 2. 對 抽 象 性 的 故 事 內 容 易 有 曲 解 現 象 34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30-39 頁

許 舜 杰 (2009) 吳 佩 穎 (2009) 洪 淑 卿 (2009) 張 曉 嵐 (2010) 宋 愛 蓉 (2010) 胡 瑞 敏 (2010) 國 小 亞 斯 伯 格 症 10 位 與 普 通 兒 童 10 位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共 2 位 國 小 智 能 障 礙 兒 25 位 童 與 普 通 兒 童 25 位 國 小 四 年 級 閱 讀 困 難 兒 童 共 3 位 國 中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共 3 位 國 中 8-9 年 級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共 3 位 兒 童 口 語 理 解 測 驗 故 事 結 構 檢 核 表 影 片 笑 笑 羊 1. 以 笑 笑 羊 卡 通 影 片 為 教 材 2. 協 助 學 生 將 內 容 依 據 結 構 元 素 進 行 故 事 重 述 故 事 結 構 分 析 1. 以 4 格 網 路 漫 畫 泰 山 爸 爸 為 教 材, 運 用 網 路 部 落 格 為 寫 作 方 式 2. 經 由 示 範 引 導 與 測 試 至 完 全 褪 除 瑞 文 氏 非 文 字 推 理 測 驗 社 經 地 位 量 表 笑 笑 羊 無 對 白 卡 通 影 片 故 事 結 構 檢 核 表 口 語 敘 事 階 段 對 照 表 嵌 入 式 故 事 結 構 單 語 意 圖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故 事 結 構 測 驗 意 見 調 查 表 故 事 地 圖 與 故 事 臉 CHILDES 軟 體 故 事 結 構 分 析 中 文 斷 詞 系 統 1. 以 笑 笑 羊 無 對 話 式 卡 通 影 片 為 教 材 2. 以 故 事 結 構 檢 核 表 與 口 語 敘 事 階 段 表 進 行 分 析 1. 以 嵌 入 式 故 事 結 構 單 與 語 意 圖 進 行 結 構 分 析 2. 以 自 我 提 問 法 結 構 元 素 分 析 語 意 圖 及 摘 要 故 事 進 行 教 學 1. 以 故 事 地 圖 與 故 事 臉 分 析 結 構 要 素 2. 依 故 事 地 圖 與 故 事 臉 提 示 進 行 重 述 1. 以 3 部 動 畫 故 事 影 片 為 教 材, 依 據 故 事 結 構 元 素 進 行 重 述 故 事 2. 以 中 文 斷 詞 系 統 CHILDES 軟 體 分 析 與 重 述 故 事 進 行 檢 測 1. 在 故 事 結 構 七 向 度 與 完 整 情 節 中, 亞 斯 伯 格 症 兒 童 帄 均 得 分 皆 低 於 普 通 兒 童, 在 背 景 事 件 內 在 反 應 結 果 達 顯 著 差 異 1. 在 情 境 發 展 事 件 經 過 與 結 局 等 具 立 即 與 維 持 成 效 2. 在 語 文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有 明 顯 提 升 1. 智 能 障 礙 兒 童 在 故 事 背 景 引 發 事 件 內 在 反 應 行 動 結 果 回 應 完 整 情 節 內 容 表 現 與 普 通 兒 童 具 顯 著 差 異 2. 行 動 計 畫 兩 組 兒 童 表 現 相 近, 故 無 顯 著 1. 嵌 入 式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提 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2. 在 閱 讀 理 解 具 立 即 與 維 持 效 果 1. 確 實 提 升 故 事 重 述 能 力 2. 確 實 提 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1. 在 總 詞 彙 數 相 異 詞 彙 數 及 校 正 相 異 詞 彙 數 方 面 具 維 持 效 果 2. 在 錯 誤 句 數 與 迷 走 語 之 維 持 效 果 無 顯 著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30-39 頁 35

鍾 筱 莉 (2011) 鍾 筱 莉 (2012) 國 小 六 年 級 自 閉 症 學 生 共 1 位 國 小 3-4 年 級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共 3 位 故 事 結 構 分 析 1.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結 合 鷹 架 理 念 2. 以 格 林 童 畫 出 版 之 繪 本 為 教 材, 經 示 範 引 導 與 獨 立 至 完 全 褪 除 魏 氏 兒 童 智 力 量 表 III 兒 童 口 語 理 解 測 驗 兒 童 口 語 表 達 測 驗 中 文 文 章 適 讀 性 線 上 分 析 系 統 故 事 內 容 難 易 度 評 分 表 口 語 敘 事 能 力 評 分 表 教 學 程 序 檢 核 表 訪 談 記 錄 1. 以 故 事 地 圖 分 析 結 構 元 素 ( 主 角 情 境 開 始 發 展 結 局 ) 2. 以 大 聲 朗 讀 提 問 摘 要 重 點 至 學 生 依 結 構 要 素 進 行 重 述 1. 能 說 出 故 事 結 構 要 點 且 伴 有 豐 富 的 肢 體 與 表 情 動 作 2. 提 高 閱 讀 主 動 性 與 興 趣 1. 在 口 語 敘 事 能 力 之 結 構 元 素 與 情 節 發 展 具 立 即 與 類 化 效 果 但 維 持 效 果 不 佳 表 3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在 語 文 學 習 應 用 成 效 之 實 徵 研 究 -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階 段 作 者 ( 年 代 ) 林 芸 禾 (2006) 許 育 瑛 (2008) 研 究 對 象 高 職 輕 度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共 3 位 高 職 自 閉 症 學 生 共 3 位 研 究 工 具 故 事 地 圖 故 事 臉 魏 氏 兒 童 智 力 量 表 III 兒 童 口 語 理 解 測 驗 故 事 地 圖 學 習 單 故 事 臉 錄 音 機 自 編 口 語 敘 事 能 力 評 分 表 教 材 與 教 學 應 用 1. 改 編 蜜 蜜 甜 心 派 的 故 事 為 教 材, 運 用 故 事 地 圖 與 故 事 臉 分 析 結 構 要 素 2. 由 教 師 示 範 與 引 導 至 學 生 獨 立 1. 以 32 篇 短 篇 漫 畫 故 事 為 教 材, 以 角 色 扮 演 提 問 方 式 進 行 結 構 元 素 分 析 及 重 述 研 究 結 果 1. 在 基 本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及 能 力 與 重 述 故 事 具 立 即 顯 著 成 效 2. 褪 除 故 事 結 構 元 素 後, 閱 讀 理 解 與 重 述 具 保 留 效 果 1. 在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後, 三 位 受 試 者 在 故 事 結 構 的 總 成 績 皆 明 顯 上 升 2. 在 陳 述 故 事 主 角 內 外 情 感 反 應 與 結 果 之 教 學 成 效 具 個 別 差 異 36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30-39 頁

肆 發 現 與 建 議 從 上 述 實 徵 性 研 究 結 果 之 整 理 分 析 可 得 以 下 幾 點 發 現 及 建 議 : 一 學 前 教 育 階 段 : 在 普 通 兒 童 與 特 殊 兒 童 方 面, 皆 指 出 使 用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確 實 可 以 提 升 學 生 口 語 敘 事 能 力 與 故 事 完 整 性, 促 進 對 故 事 的 理 解 二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 其 中 有 五 篇 指 出 使 用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確 實 可 以 提 升 學 生 閱 讀 理 解 的 能 力, 而 特 殊 兒 童 因 受 限 於 個 人 特 質 障 礙 程 度 及 類 別 的 不 同, 具 有 很 大 的 個 別 差 異, 特 別 是 轉 化 成 個 人 的 內 在 語 言 具 有 很 大 的 挑 戰 性, 較 無 法 用 自 己 的 語 言 說 出 完 整 的 故 事, 而 類 化 較 不 易, 由 此 可 見, 特 教 教 師 在 教 學 時 應 提 供 更 多 與 學 生 生 活 有 關 之 生 活 事 件 來 增 進 學 生 在 口 語 敘 事 的 表 現, 發 展 個 人 內 在 語 言, 而 不 是 侷 限 在 教 師 所 提 供 的 制 式 化 之 故 事 書, 進 而 改 編 教 材 的 內 容, 符 合 孩 子 的 生 活 經 驗, 達 到 良 好 的 類 化 效 果 三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階 段 : 接 受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後, 提 升 學 生 在 故 事 重 述 的 能 力, 其 中 一 篇 指 出 在 褪 除 故 事 結 構 元 素 後, 閱 讀 理 解 與 重 述 故 事 方 面 具 保 留 效 果, 但 在 學 習 成 效 上 仍 具 有 個 別 差 異 伍 結 語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之 研 究 對 象 以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之 國 小 居 多, 而 國 中 以 上 的 研 究 鮮 少, 故 可 以 運 用 故 結 構 教 學 教 導 國 中 以 上 的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正 確 的 口 語 表 達 方 式, 分 享 內 心 的 想 法, 促 進 人 際 關 係 的 和 諧 及 互 動 由 文 獻 分 析 之 內 容 可 得 知, 不 管 是 普 通 兒 童 或 是 特 殊 兒 童, 在 語 文 方 面 的 學 習 應 用 包 括 閱 讀 理 解 口 語 表 達 口 語 敘 事 等 能 力, 對 學 前 帅 兒 或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具 有 很 大 的 挑 戰 性, 為 了 增 進 語 文 方 面 的 學 習, 教 師 可 運 用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的 方 式 帶 領 學 生 對 理 解 故 事 後, 再 發 展 學 生 個 人 的 內 在 語 言, 促 進 口 語 敘 事 及 表 達 教 師 在 選 擇 教 材 可 以 彈 性 化 生 活 化 為 原 則, 特 別 是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貼 近 生 活 的 事 件 較 能 具 有 立 即 維 持 和 類 化 效 果, 提 升 在 語 文 學 習 領 域 上 的 學 習 品 質 及 能 力 參 考 文 獻 王 姝 雯 (2006) 故 事 結 構 分 析 法 教 學 方 案 對 智 能 障 礙 兒 童 口 語 敘 事 能 力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身 心 障 礙 教 育 研 究 所, 臺 北 王 瓊 珠 (2004)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與 分 享 閱 讀 臺 北, 心 理 吳 佩 穎 (2009)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對 增 進 國 小 學 習 障 礙 學 童 故 事 寫 作 成 效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身 心 障 礙 教 育 教 學 碩 士 班, 臺 北 宋 愛 蓉 (2010)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對 國 中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閱 讀 理 解 之 成 效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臺 北 李 英 甄 (2009) 以 故 事 教 學 提 升 國 小 智 能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30-39 頁 37

障 礙 學 童 閱 讀 表 現 及 口 語 表 達 能 力 之 行 動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嘉 義 洪 淑 卿 (2009) 以 故 事 結 構 指 標 探 討 國 小 智 能 障 礙 兒 童 口 語 敘 事 能 力 表 現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臺 北 胡 瑞 敏 (2011)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對 國 中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口 語 敘 事 學 習 效 果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班, 臺 北 張 曉 嵐 (2010) 嵌 入 式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對 增 進 閱 讀 困 難 兒 童 閱 讀 理 解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臺 北 許 育 瑛 (2008)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對 增 進 高 職 自 閉 症 學 生 口 語 敘 事 能 力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臺 北 許 舜 杰 (2008) 亞 斯 柏 格 症 兒 童 口 語 敘 事 能 力 之 探 討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臺 北 陳 欣 希 張 鑑 如 陳 秀 芬 (2011) 學 齡 前 帅 兒 的 故 事 節 發 展 : 故 事 文 法 之 分 析 教 育 心 理 學 報,42(3),359-378 黃 瑞 珍 (1999) 故 事 結 構 分 析 在 語 言 學 習 障 礙 兒 童 教 學 之 應 用 國 小 特 殊 教 育, 27,4-10 楊 智 雯 (2008)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對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生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影 響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嘉 義 劉 于 菁 (2008) 運 用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促 進 帅 兒 對 故 事 理 解 之 行 動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帅 兒 教 育 研 究 所, 嘉 義 劉 麗 毓 (2008)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應 用 於 帅 稚 園 之 行 動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臺 北 錡 寶 香 (2004) 國 小 低 閱 讀 能 力 學 童 與 一 般 閱 讀 能 力 學 童 的 敘 事 能 力 : 故 事 結 構 之 分 析 特 殊 教 育 學 刊,26, 247-269 鍾 曉 莉 (2011)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對 增 進 國 小 自 閉 症 學 生 說 故 事 能 力 之 應 用 東 華 特 教,45,38-45 鍾 曉 莉 (2012)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提 升 國 小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口 語 敘 事 能 力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嘉 義 簡 馨 瑩 楊 瑋 婷 簡 淑 真 王 繼 伶 (2011)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對 帅 兒 故 事 理 解 能 力 及 故 事 結 構 順 序 之 效 果 研 究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報 : 教 育 類,25(2),1-24 Boulineau, T., Fore III, C., Hagan-Burke, S., & Burke, M. D. (2004).Use of story-mapping to increase the story-grammar text comprehension of elementary students with learning disabilities.learning Disability Quarterly, 27(1), 105-121. Davies, P., Shanks, B., & Davies, K. (2004).Improving narrative skill in 38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30-3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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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之 初 探 - 以 一 位 社 工 員 訪 談 出 發 郭 書 銘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研 究 所 學 生 摘 要 本 篇 文 章 主 要 內 容 為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的 初 探 首 先 介 紹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內 涵, 其 次 介 紹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演 進, 最 後 分 享 研 究 者 與 一 位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所 作 之 訪 談 整 理, 希 望 讓 讀 者 能 對 於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的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有 所 了 解 本 篇 文 章 也 將 成 為 日 後 研 究 者 發 展 問 卷 的 主 要 參 考 之 一 關 鍵 詞 :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d special education professional competency of social workers working in welfare organizations for the disabled individuals. essential social work skills and knowledge. work profession. The paper start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to the Then it presented the history and evolution of social The last part of the paper shared a summary from an interview of a social worker. Hopefully, this paper could help the interested readers to gain better understanding on the special education professional competency of social workers working in welfare organizations. It also would serve as one of the important references to develop a questionnaire for the researcher to conduct a formal research. Keywords: welfare organizations for the disabled, social worker, special education professional competency 40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壹 前 言 雖 然, 國 際 潮 流 對 需 要 照 顧 的 弱 勢 族 群 已 逐 漸 倡 導 摒 棄 機 構 式 的 照 顧 模 式, 朝 向 社 區 式 的 服 務 輸 送 發 展, 亦 即 為 所 謂 的 去 機 構 化 (deinstitutionalization), 特 別 是 老 人 及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福 利 服 務 但 是 在 這 股 去 機 構 化 的 浪 潮 下, 仍 有 許 多 需 要 被 照 顧 的 身 心 障 礙 者, 或 因 家 庭 因 素, 或 因 自 己 的 身 心 因 素, 必 須 被 留 置 機 構 接 受 照 顧 或 必 須 以 機 構 作 為 最 後 依 靠 ( 沈 瓊 桃,2000) 根 據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2011) 統 計 : 至 2011 年 底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之 設 立,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總 計 273 所, 較 2010 年 少 3 所 ; 其 中 以 私 立 190 所 最 多, 公 辦 民 營 67 所 次 之, 公 立 16 所 最 少 核 定 可 安 置 量 為 23,393 人, 較 2010 年 底 減 少 0.26%; 實 際 安 置 1,8855 人 ( 男 性 人 佔 61%, 女 性 人 佔 39%), 較 2010 年 底 增 加 1.38%; 安 置 人 數 以 全 日 型 住 宿 安 置 12844 人, 占 68.1% 最 多 因 此, 這 十 年 來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有 日 益 增 加 的 趨 勢, 因 此 以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為 研 究 對 象 的 相 關 議 題 是 很 重 要 的 蕭 雅 丰 (2010) 認 為 社 會 工 作 專 業 才 能 讓 社 會 工 作 者 具 有 勝 任 職 務 的 能 力 社 會 工 作 人 員 需 擁 有 的 專 業 知 能 包 括 個 案 管 理 對 身 心 障 礙 人 口 群 個 人 與 家 庭 的 了 解 身 心 障 礙 者 行 為 問 題 輔 導 面 對 身 心 障 礙 者 遭 受 性 侵 害 或 遺 棄 等 問 題 處 理 的 能 力 建 構 良 好 的 社 會 資 源 連 結 網 絡 等 ( 林 怡 君,2010) 但 是 由 曾 華 源 林 敏 慧 與 林 惠 芳 (2002) 以 早 期 療 育 機 構 社 工 員 為 對 象 的 研 究 結 果 中 可 得 知, 無 法 了 解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及 家 長 的 需 要 與 困 難 不 易 建 立 關 係 以 及 服 務 容 易 受 到 質 疑 等, 均 是 社 會 工 作 者 可 能 遭 遇 的 問 題 因 此,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的 社 工 員 在 面 對 此 類 服 務 對 象 要 以 怎 樣 的 心 態 知 識 以 及 技 術 來 建 立 關 係 以 及 其 他 服 務 呢? 以 下 先 介 紹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內 涵, 接 著 說 明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演 進, 再 來 以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相 關 研 究 為 輔, 最 後 以 一 位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的 深 度 訪 談 作 為 分 享, 俾 利 讀 者 能 在 最 短 的 時 間 內 對 於 社 工 員 之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有 更 深 一 層 的 認 識 貳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內 涵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英 文 為 social work professional competency, 在 國 內 研 究 中 稱 為 社 會 工 作 專 業 能 力 社 會 工 作 才 能 社 工 員 的 專 業 才 能 社 會 工 作 專 業 才 能, 其 定 義 一 致, 是 指 社 工 員 處 理 社 會 工 作 時 所 需 要 具 備 的 專 業 能 力 (Zastrow,1996; 吳 毓 婷,2003; 柯 智 慧,2004; 蕭 雅 丰,2010; 洪 佩 宜,2010) 黃 源 協 (1999) 認 為 社 會 工 作 才 能 指 的 是 能 將 才 能 的 概 念 運 用 於 社 會 工 作 上, 強 調 社 會 工 作 者 能 夠 實 踐 其 所 學 習 的 知 識 價 值 與 技 能, 並 且 其 結 果 要 能 夠 展 現 服 務 績 效 與 對 社 會 大 眾 的 責 信 而 且 社 會 工 作 者 無 論 是 在 與 其 他 專 業 互 動, 或 是 面 對 案 主, 亦 或 是 在 爭 取 社 會 認 同 時, 實 力 最 重 要 ( 馮 燕,2003) 所 以 當 社 會 工 作 者 能 夠 在 短 時 間 內 有 效 地 掌 握 關 鍵 解 決 困 難 協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41

調 成 功, 自 然 尌 會 得 到 尊 重 信 任 與 肯 定 ( 柯 智 慧,2004) 由 此 可 知,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可 以 幫 助 社 工 員 完 善 的 處 理 職 務 上 的 工 作, 面 對 案 主 及 家 庭 時 可 以 展 現 其 專 業 能 力, 讓 社 工 員 獲 得 他 人 的 尊 重 與 自 我 滿 足, 並 且 在 團 隊 合 作 時 使 其 它 專 業 人 員 認 識 社 工 員 其 專 業 之 必 要 性 及 價 值, 更 進 一 步 建 立 社 工 員 的 專 業 形 象 參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演 進 最 早 是 由 英 國 於 80 年 代 提 出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要 求, 原 因 有 兩 點 : 也 尌 是 福 利 國 家 危 機 的 影 響 及 社 會 工 作 專 業 沒 有 效 能 的 現 象 當 時 福 利 國 家 及 相 關 人 員 被 政 府 機 關 批 評 為 消 極 不 事 生 產 無 法 產 生 對 社 會 大 眾 的 責 信 所 以, 社 會 大 眾 對 社 工 專 業 無 效 能 的 情 況 下, 要 求 相 關 單 位 對 社 會 工 作 提 出 以 能 力 為 基 礎 的 服 務 教 育 或 者 訓 練, 以 避 免 浪 費 公 帑, 並 要 求 證 明 社 會 工 作 之 所 以 必 須 存 在 的 價 值 (Vass,1996) 英 國 社 會 工 作 教 育 與 實 務 工 作 者 面 對 這 樣 的 批 判 風 潮, 因 而 積 極 反 省, 思 考 社 會 工 作 者 必 須 具 備 哪 些 專 業 能 力 因 而 1988 年 出 現 一 本 九 零 年 代 僱 用 白 皮 書, 文 中 指 出 社 會 工 作 的 訓 練 模 式 必 須 建 立 在 已 被 認 可 的 資 格 和 標 準 能 力 上, 且 這 些 資 格 與 標 準 必 須 在 實 務 中, 依 僱 主 的 要 求 加 以 驗 證 接 著 1989 年 英 國 中 央 社 會 工 作 教 育 和 訓 練 局 (Central Council fo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ocial Work, CCETSW) 開 設 一 百 二 十 種 以 上 不 同 課 程 發 給 社 會 工 作 資 格 證 書, 取 代 原 有 各 種 訓 練 機 構, 對 實 務 工 作 者 的 僱 用 敘 薪 訓 練 影 響 甚 鉅 ( 黃 源 協,1997) 在 修 正 後 的 三 十 號 報 告 (Revised Paper30) 中 也 進 一 步 指 出, 社 會 工 作 中 六 種 最 普 遍 的 任 務 可 以 作 為 社 工 專 業 知 能 的 核 心 內 涵 (Core competences), 社 工 員 的 專 業 知 能 可 以 透 過 三 大 支 柱 六 項 任 務 表 現 出 來, 如 下 圖 2-1: 評 量 (assess) 與 計 畫 (plan) 價 值 在 組 織 中 工 作 (work in organsations) 發 展 專 業 才 能 提 昇 (promote) (develop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與 使 能 (enable) 知 技 識 溝 通 (communicate) 與 建 立 關 係 (engage) 巧 圖 2-1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三 大 支 柱 資 料 來 源 : 翻 譯 自 Competence in child proection. By Q Hagan, K (1996). In O Hagan, K (ED)(1996).Competence in social work practice-a practical guide for professionals. London: Jessica kingsley publishers Ltd. 42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這 六 項 任 務 涵 蓋 的 範 圍 很 廣, 因 此 可 以 當 作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實 際 任 務, 但 是 社 工 員 工 作 的 環 境 會 因 案 主 類 型 及 服 務 範 圍 因 而 改 變, 所 以 必 須 透 過 知 識 技 能 價 值 的 展 現 才 能 發 揮 應 有 的 效 能 由 於 此 三 大 支 柱 缺 一 不 可, 社 工 員 之 專 業 知 能 必 須 透 過 此 三 支 柱 的 展 現 才 能 表 現 出 來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是 屬 於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一 部 分, 因 此 研 究 者 認 為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之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也 必 須 具 備 此 三 支 柱 的 內 容, 才 是 完 整 的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舉 例 來 說 : 在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的 社 工 員, 服 務 對 象 若 為 脊 髓 萎 縮 症 患 者, 在 發 展 評 量 與 計 劃 這 項 任 務 時, 則 必 須 先 了 解 案 主 及 脊 髓 萎 縮 症 的 背 景 以 及 案 主 人 格 特 質 ( 知 識 ), 進 而 設 計 適 合 的 物 理 治 療 課 程 職 能 治 療 課 程 以 及 情 緒 輔 導 方 案 ( 技 巧 ) 另 外, 也 必 須 覺 察 及 處 理 因 應 而 生 的 倫 理 議 題 ( 脊 髓 萎 縮 症 不 只 終 身 無 法 治 癒 且 隨 時 可 能 喪 命 的 議 題 ) ( 價 值 ) 肆 一 位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之 訪 談 分 享 一 訪 談 者 之 背 景 簡 介 : 該 位 社 工 員 服 務 於 一 所 嘉 義 縣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該 機 構 服 務 人 數 達 133 人, 屬 於 全 日 型 照 護 機 構 服 務 對 象 多 為 智 能 障 礙 自 閉 症 等 該 位 社 工 員 以 前 是 以 服 務 學 齡 前 案 主 為 主, 現 在 為 技 藝 陶 冶 組, 服 務 對 象 多 為 成 人 階 段 之 案 主 二 訪 談 方 式 : 採 用 電 話 方 式 進 行 約 30-40 分 鐘 之 訪 談 三 訪 談 大 綱 : 1. 一 般 來 說, 您 認 為 有 那 些 事 項 是 社 工 員 的 主 要 工 作? 2. 社 工 員 和 教 保 員 的 工 作 職 責 是 否 能 夠 完 全 切 割? 3. 在 社 工 員 您 的 工 作 環 境 中, 是 否 有 許 多 要 直 接 面 對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的 兒 童 少 年 甚 至 成 人 呢? 4. 您 有 聽 過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嗎? 5. 您 感 覺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代 表 的 是 怎 麼 樣 的 能 力? 6. 您 認 為 在 自 己 的 工 作 環 境 中, 有 哪 些 方 面 是 需 要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這 項 能 力? 7. 如 果 社 工 員 有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的 能 力, 是 不 是 會 更 能 夠 勝 任 社 工 員 的 工 作 任 務? 8. 您 覺 得 參 加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或 是 與 特 教 相 關 的 研 習 是 能 夠 充 實 自 己 的 方 式 嗎? 9. 有 什 麼 因 素 會 影 響 到 社 工 員 的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四 訪 談 結 果 整 理 1.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的 專 業 知 能 相 當 多 元 此 位 社 工 員 提 到 : 除 了 一 般 社 工 員 處 理 的 工 作 外,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的 工 作 包 括 提 供 早 療 服 務 個 案 管 理 資 源 聯 結 等, 其 中 個 案 管 理 包 括 接 案 開 案 以 及 參 與 個 別 化 服 務 計 畫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個 別 化 家 庭 服 務 計 畫 的 訂 定 資 源 聯 結 包 括 與 外 界 人 員 合 作 ( 治 療 師 其 他 機 構 社 工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43

等 ) 對 社 會 大 眾 進 行 社 會 教 導 ( 宣 導 募 款 ) 政 府 部 門 招 募 志 工 並 與 之 合 作 另 外 礙 於 機 構 的 規 模, 有 時 社 工 員 會 執 行 與 教 保 人 員 一 樣 的 工 作, 也 會 有 參 與 教 學 的 時 候, 例 如 入 班 協 助 教 學 由 該 位 社 工 員 的 分 享, 可 知 道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的 社 工 員 專 業 知 能 是 相 當 多 元 的, 並 且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因 為 有 時 需 要 入 班 協 助, 所 以 可 能 也 需 要 教 學 的 能 力 2.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一 定 需 要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研 究 者 曾 提 出 自 己 的 疑 惑 :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是 不 是 一 定 需 要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社 工 員 回 覆 說 : 雖 然 我 並 不 完 全 了 解 什 麼 是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但 是 如 果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是 指 如 何 處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技 巧 或 是 能 力 的 話, 那 尌 一 定 需 要, 但 是 不 一 定 是 在 學 校 尌 學 到 了, 有 可 能 是 進 到 機 構, 用 其 他 方 式 來 學 所 以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一 定 需 要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此 項 能 力 3. 機 構 屬 性 的 差 異 會 影 響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的 專 業 知 能 (1) 機 構 服 務 對 象 的 年 齡 此 位 社 工 員 曾 向 研 究 者 表 示 :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的 類 型 這 麼 多, 我 建 議 你 要 不 要 鎖 定 在 某 一 類 型 的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來 研 究, 因 為 像 是 早 療 機 構 與 安 養 機 構 長 照 型 機 構 等, 因 為 服 務 對 象 不 同, 年 齡 從 小 到 大 都 有, 服 務 學 前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早 療 機 構 的 專 業 知 能 可 能 不 需 要 職 業 陶 冶 或 者 尌 業 指 導, 但 是 這 對 於 成 人 的 身 心 障 礙 者, 卻 是 很 重 要 的 (2) 機 構 服 務 對 象 的 障 礙 類 型 此 位 社 工 員 曾 說 : 另 外, 舉 例 來 說 服 務 腦 性 麻 痺 者 的 機 構 和 服 務 智 能 障 礙 者 的 機 構, 社 工 員 所 需 要 的 專 業 知 能 也 會 有 不 同, 腦 性 麻 痺 者 大 多 智 力 正 常, 比 較 需 要 的 是 肢 體 協 助 科 技 輔 具 的 專 業 知 能, 但 是 服 務 智 能 障 礙 者 的 機 構 的 則 著 重 在 認 知 訓 練 和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訓 練 的 專 業 知 能 (3) 機 構 的 規 模 機 構 的 地 點 研 究 者 曾 問 此 位 社 工 員 : 機 構 的 大 小 或 者 機 構 位 在 都 市 還 是 鄉 村, 會 不 會 影 響 社 工 員 的 專 業 知 能?, 社 工 員 回 應 : 可 能 會 有 影 響, 但 是 我 也 不 清 楚, 照 理 來 說, 機 構 如 果 規 模 夠 大, 分 工 夠 清 楚, 那 可 能 社 工 員 要 做 的 工 作 比 較 不 會 那 麼 繁 雜, 但 是 機 構 大 代 表 服 務 人 數 更 多, 會 不 會 有 更 多 業 務 量 也 不 清 楚 如 果 是 在 都 市 的 機 構, 可 以 尋 獲 的 資 源 應 該 更 多, 但 是 會 不 會 影 響 社 工 員 的 專 業 知 能, 尌 不 清 楚 了 因 此, 機 構 服 務 對 象 的 年 齡 障 礙 類 型 以 及 機 構 的 規 模 及 地 點 都 或 許 會 影 響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的 表 現 44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伍 結 語 過 去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的 研 究 主 要 都 集 中 在 特 教 領 域 中, 例 如 以 資 源 班 特 教 班 老 師 或 是 特 教 組 長 學 前 老 師 為 主 要 研 究 對 象, 但 是 身 心 障 礙 者 並 不 是 一 直 待 在 學 校 裡, 他 們 的 需 求 會 一 直 跟 著 走, 如 果 他 們 進 入 了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機 構 的 人 員 尌 會 需 要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這 樣 才 能 了 解 要 如 何 協 助 他 們, 以 及 和 他 們 相 處 的 方 式 期 許 此 篇 文 章 能 喚 醒 更 多 人 針 對 身 心 障 礙 者 在 機 構 中 的 需 求, 抑 或 是 以 週 邊 人 員 的 服 務 進 行 探 討, 使 身 心 障 礙 者 能 獲 得 更 適 切 的 協 助, 故 研 究 者 將 依 此 訪 談 資 料 為 發 展 問 卷 的 主 要 參 考 之 一 ( 詳 如 附 件 ), 期 能 進 行 較 大 範 圍 的 問 卷 調 查, 以 了 解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實 際 情 況 為 何 參 考 文 獻 內 政 部 (2011) 內 政 統 計 年 報 -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服 務 機 構 概 況 臺 北 : 內 政 部 線 上 檢 索 日 期 :2012 年 1 月 30 日 網 址 :http://sowf.moi.gov.tw/stat/year/y04-20.xls 吳 毓 婷 (2003) 保 護 業 務 社 工 員 的 專 業 才 能 裝 備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社 會 政 策 與 社 會 工 作 研 究 所, 南 投 縣 宋 靜 宜 (2010) 澎 湖 縣 學 前 教 保 人 員 對 融 合 教 育 專 業 知 能 知 認 知 需 求 與 態 度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彰 化 縣 沈 瓊 桃 (2000)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會 工 作 員 角 色 之 研 究 - 以 公 立 教 養 機 構 為 例 內 政 部 社 會 司 委 託 研 究 林 怡 君 (2010) 住 宿 型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會 工 作 人 員 工 作 壓 力 之 探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工 作 研 究 所, 臺 中 市 柯 智 慧 (2004) 醫 務 社 會 工 作 者 應 具 備 之 醫 務 社 會 工 作 核 心 能 力 初 探 ~ 以 醫 學 中 心 為 例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工 作 研 究 所, 臺 中 市 洪 佩 宜 (2010) 早 期 療 育 專 業 團 隊 社 會 工 作 者 專 業 才 能 實 踐 情 形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早 期 療 育 研 究 所, 臺 中 市 唐 紀 絜 林 金 定 龔 仁 棉 吳 勝 儒 簡 言 軒 林 美 專 (2005) 臺 灣 地 區 早 期 療 育 機 構 教 保 人 員 角 色 認 同 與 專 業 能 力 身 心 障 礙 研 究 季 刊,3(3), 141-158 陳 蕙 文 (2011) 學 前 巡 迴 輔 導 隊 教 保 員 融 合 專 業 知 能 轉 化 歷 程 分 析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兒 童 與 家 庭 服 務 研 究 所, 高 雄 市 曾 華 源 林 敏 慧 林 惠 芳 (2002)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專 業 人 員 職 前 養 成 學 程 暨 在 職 訓 練 課 程 規 劃 研 究 報 告 內 政 部 兒 童 局 委 託 研 究 馮 燕 (2003) 社 會 工 作 者 的 勝 任 能 力 與 社 工 教 育 課 程 標 準 社 會 變 遷 中 社 會 工 作 者 角 色 定 位 與 社 會 工 作 教 育 研 討 會 臺 中 : 社 會 工 作 教 育 學 會 黃 源 協 (1997) 英 國 社 會 工 作 的 發 展 與 緣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45

起 - 臺 灣 社 會 工 作 發 展 的 借 鏡 與 啟 示 社 區 發 展 季 刊,78,141-156 黃 源 協 (1999) 邁 向 新 世 紀 的 社 會 工 作 管 理 社 區 發 展 季 刊,88,197-218 蕭 雅 丰 (2010) 早 期 療 育 專 業 團 隊 社 會 工 作 者 專 業 才 能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靜 宜 大 學 社 會 工 作 與 兒 童 少 年 福 利 研 究 所, 臺 中 市 Q Hagan, K (1996). Competence in child proection. In O Hagan, K (ED)(1996).Competence in social work practice-a practical guide for professionals. London: Jessica kingsley publishers Ltd. Vass, A.(Eds)(1996). Social Work Competences:Core Knowledge, Value and Skills. London: Sage Pub. Zastrow, C.(1996). Introduction to social work and social welfare. NY: Brooks/Cole Publishing Company. 46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附 件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之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自 我 效 能 角 色 壓 力 問 卷 親 愛 的 先 進 您 好 感 謝 您 願 意 在 平 日 忙 碌 的 工 作 中, 抽 空 協 助 填 寫 本 問 卷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以 及 自 我 效 能 角 色 壓 力 之 現 況 您 的 意 見 非 常 重 要 且 十 分 寶 貴, 對 於 特 殊 教 育 領 域 及 社 會 工 作 領 域 的 研 究 都 將 會 有 很 大 的 助 益 本 研 究 採 無 記 名 方 式 填 答, 對 取 得 之 資 料 絕 對 保 密, 且 僅 作 為 學 術 研 究 分 析 之 用, 懇 請 依 您 的 實 際 情 況 作 答 問 卷 包 括 基 本 資 料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之 重 要 程 度 與 具 備 程 度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自 我 效 能 之 自 我 評 價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角 色 壓 力 之 自 我 評 價 等 四 部 分 並 且 統 一 以 案 主 一 詞 代 表 案 主 個 案 服 務 使 用 者 及 其 他 同 義 詞 請 您 仔 細 閱 讀 各 項 填 答 說 明 後 依 題 項 填 寫 萬 分 感 謝 您 的 支 持 與 幫 忙! 敬 祝 平 安 喜 樂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指 導 教 授 : 江 秋 樺 博 士 陳 振 明 博 士 研 究 生 : 郭 書 銘 s855320@hotmail.com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47

第 一 部 分 : 基 本 資 料 說 明 : 此 一 部 分, 我 們 想 了 解 您 個 人 與 機 構 的 基 本 資 料, 請 您 在 看 完 每 一 題 後, 勾 選 符 合 您 狀 況 的 選 項 或 在 空 白 欄 上 填 上 正 確 的 資 料 一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 1 請 問 您 的 性 別 是 : (1) 男 性 (2) 女 性 2 請 問 您 在 機 構 的 年 資 總 共 是? 共 年 3 請 問 您 的 畢 業 科 系 是 ( 以 最 高 學 歷 為 主 ): (1) 社 會 政 策 與 社 會 工 作 / 社 會 工 作 (3) 輔 導 ( 諮 商 )/ 心 理 (2) 青 少 年 兒 童 福 利 (4) 幼 兒 教 育 / 幼 兒 保 育 (5) 特 殊 教 育 (6) 早 期 療 育 (7) 社 會 福 利 (8) 衛 生 福 利 (9) 其 他 : 4 請 問 您 是 否 擁 有 證 照 : (1) 有 (2) 無 若 您 有 證 照, 證 照 是? (2) 社 會 工 作 師 執 照 (3) 類 教 師 證 照 (4) 其 他 : 二 特 教 相 關 資 料 : 5 請 問 您 修 習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學 分 數 為 : (1) 無 (2) 2 學 分 (3) 3 學 分 (4) 特 教 系 畢 業 (5) 修 畢 特 教 學 程 (6) 其 他 : 6 請 問 您 一 年 平 均 參 與 特 教 相 關 研 習 課 程 ( 含 內 外 部 訓 練 ): 約 小 時 48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三 組 織 特 性 : 7 任 職 機 構 的 所 在 位 置 : (1) 臺 北 市 (2) 新 北 市 (3) 臺 中 市 (4) 臺 南 市 (5) 高 雄 市 (6) 基 桃 竹 苗 (7) 彰 投 (8) 雲 嘉 屏 (9) 宜 花 東 8 您 所 在 機 構 的 服 務 人 數 : 約 人 9 您 服 務 機 構 的 社 工 員 人 數 : 約 人 10 您 服 務 機 構 主 要 服 務 的 對 象 : (1) 學 齡 前 (2) 學 齡 (3) 成 人 ( 包 括 成 年 人 與 老 年 人 ) 11 您 主 要 的 服 務 的 對 象, 需 運 用 到 特 教 相 關 專 業 知 能 的 頻 率 (1) 非 常 低 (2) 低 (3) 適 中 (4) 高 (5) 非 常 高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49

第 二 部 分 :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重 要 程 度 與 具 備 程 度 說 明 : 此 一 部 分, 我 們 想 要 了 解 您 對 於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的 重 要 程 度 與 您 自 己 的 具 備 程 度 請 依 照 您 的 想 法 與 狀 況, 勾 選 最 符 合 實 際 情 況 的 選 項 認 為 重 要 程 度 自 己 具 備 程 度 非 非 非 非 常 不 常 不 選 項 題 目 普 重 常 普 充 常 不 重 不 充 通 要 重 通 足 充 重 要 充 足 要 足 要 足 了 解 特 教 的 相 關 法 令 與 基 本 政 策, 如 特 殊 教 1 育 法 身 心 障 礙 者 保 護 法 鑑 定 標 準 等 ; 對 1 2 3 4 5 1 2 3 4 5 於 非 熟 稔 之 法 令, 亦 知 尋 求 之 管 道 2 了 解 特 殊 班 特 殊 學 校 福 利 機 構 社 政 機 構 醫 療 機 構 等 在 特 殊 教 育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及 所 能 提 供 的 相 關 介 入 與 服 務 1 2 3 4 5 1 2 3 4 5 3 4 5 了 解 目 前 法 令 對 於 各 類 身 心 障 礙 案 主 的 界 定 和 鑑 定 標 準 及 教 育 介 入 的 機 制 和 流 程 了 解 身 心 障 礙 案 主 的 身 心 發 展 ( 含 認 知 語 言 社 會 及 情 緒 等 ) 及 這 些 發 展 對 於 他 們 學 習 的 影 響 了 解 關 於 藥 物 使 用 的 相 關 知 識, 對 於 未 了 解 之 藥 物 亦 能 尋 求 相 關 諮 詢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6 了 解 如 何 尋 找 資 源 及 將 資 源 結 合 與 運 用 之 相 關 知 識 1 2 3 4 5 1 2 3 4 5 7 了 解 支 持 性 服 務 的 相 關 知 識, 例 如 : 尌 業 訓 練 與 輔 導 1 2 3 4 5 1 2 3 4 5 50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認 為 重 要 程 度 自 己 具 備 程 度 選 項 題 目 非 常 不 重 要 不 重 要 普 通 重 要 非 常 重 要 非 常 不 充 足 不 充 足 普 通 充 足 非 常 充 足 8 了 解 輔 助 性 服 務 的 相 關 知 識, 例 如 : 親 職 教 育 1 2 3 4 5 1 2 3 4 5 9 了 解 替 代 性 服 務 的 相 關 知 識, 例 如 : 永 久 安 置 計 畫 的 原 則 1 2 3 4 5 1 2 3 4 5 10 了 解 輔 助 器 具 的 種 類 和 功 能 1 2 3 4 5 1 2 3 4 5 11 12 能 夠 以 身 作 則, 例 如 在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 個 人 衛 生 時 間 觀 念 責 任 感 等 ) 方 面 作 案 主 的 榜 樣 能 夠 具 備 規 劃 或 協 助 改 善 機 構 無 障 礙 環 境 設 施 之 能 力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3 能 夠 管 理 輔 具 器 材 1 2 3 4 5 1 2 3 4 5 14 能 夠 申 請 輔 具 器 材 1 2 3 4 5 1 2 3 4 5 15 16 能 夠 了 解 機 構 發 展 的 優 劣 勢, 包 含 社 工 員 案 主 特 質 社 區 特 性 相 關 資 源 等 條 件 能 參 與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IEP) 或 個 別 化 家 庭 服 務 計 畫 (IFSP) 或 個 別 化 服 務 計 畫 (ISP) 的 訂 定, 並 提 供 適 當 意 見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51

認 為 重 要 程 度 自 己 具 備 程 度 選 項 題 目 非 常 不 重 要 不 重 要 普 通 重 要 非 常 重 要 非 常 不 充 足 不 充 足 普 通 充 足 非 常 充 足 17 18 19 了 解 實 施 前 的 計 畫 計 畫 實 施 中 的 過 程 以 及 實 施 後 的 檢 討 改 善 原 則 經 營 適 合 案 主 學 習 與 發 展 的 情 境, 讓 案 主 在 此 情 境 的 薰 陶 下, 培 養 出 健 全 的 人 格 與 對 學 習 的 興 趣 能 夠 管 理 或 借 用 機 構 內 外 正 式 測 驗 評 量 工 具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20 能 夠 評 估 案 主 起 點 行 為 及 優 弱 勢 能 力 1 2 3 4 5 1 2 3 4 5 21 能 夠 了 解 評 量 的 應 用 及 可 能 的 限 制 1 2 3 4 5 1 2 3 4 5 22 23 能 夠 運 用 評 量 的 結 果, 進 行 計 畫 之 檢 討 與 反 思 能 夠 運 用 適 切 的 評 量 方 式 評 估 案 主 的 學 習 表 現, 並 根 據 其 表 現 給 予 適 時 的 回 饋 與 指 導, 讓 案 主 的 學 習 能 夠 有 遵 循 與 改 進 的 方 向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24 能 夠 評 定 案 主 之 家 庭 功 能 與 需 求 1 2 3 4 5 1 2 3 4 5 52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認 為 重 要 程 度 自 己 具 備 程 度 選 項 題 目 非 常 不 重 要 不 重 要 普 通 重 要 非 常 重 要 非 常 不 充 足 不 充 足 普 通 充 足 非 常 充 足 25 能 夠 依 據 多 元 的 資 料, 評 估 案 主 的 學 習 潛 能 與 需 求 1 2 3 4 5 1 2 3 4 5 26 能 夠 診 斷 案 主 的 生 理 心 理 安 全 狀 況 及 物 質 使 用 等 情 形 1 2 3 4 5 1 2 3 4 5 27 能 夠 與 案 主 建 立 並 維 持 關 係 1 2 3 4 5 1 2 3 4 5 28 能 夠 精 確 解 讀 案 主 的 語 言 肢 體 語 言 聲 音 情 緒 與 態 度 1 2 3 4 5 1 2 3 4 5 29 能 夠 用 話 語 聲 音 或 肢 體 語 言 適 時 給 予 案 主 支 持 與 鼓 勵 1 2 3 4 5 1 2 3 4 5 30 能 夠 協 助 案 主 參 與 社 區, 例 如 : 一 周 一 次 的 社 區 清 掃 服 務 1 2 3 4 5 1 2 3 4 5 31 能 夠 協 助 處 理 案 主 之 情 緒 或 行 為 問 題 1 2 3 4 5 1 2 3 4 5 32 與 和 家 長 同 事 或 其 他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溝 通 時, 能 秉 持 互 信 互 重 互 諒 的 態 度 1 2 3 4 5 1 2 3 4 5 33 能 夠 整 合 機 構 內 外 特 教 專 業 人 員, 進 行 適 當 之 個 案 管 理 1 2 3 4 5 1 2 3 4 5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53

認 為 重 要 程 度 自 己 具 備 程 度 選 項 題 目 非 常 不 重 要 不 重 要 普 通 重 要 非 常 重 要 非 常 不 充 足 不 充 足 普 通 充 足 非 常 充 足 34 能 夠 善 用 機 構 社 區 資 源 網 絡 及 社 會 支 援 系 統, 以 達 到 諮 詢 諮 商 轉 介 等 服 務 與 功 能 1 2 3 4 5 1 2 3 4 5 35 36 能 夠 了 解 案 主 在 學 習 生 活 適 應 與 行 為 表 現 等 方 面 可 能 發 生 的 問 題, 做 好 預 防 性 的 輔 導, 以 防 範 於 未 然 能 夠 針 對 案 主 的 狀 況 與 同 事 諮 詢 或 協 商 討 論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37 能 夠 有 效 率 地 跟 案 主 其 家 人 及 同 事 溝 通 1 2 3 4 5 1 2 3 4 5 38 能 夠 改 善 案 主 被 他 人 歧 視 的 態 度 和 行 為 1 2 3 4 5 1 2 3 4 5 39 能 夠 向 外 界 尋 求 分 析 交 換 資 訊 1 2 3 4 5 1 2 3 4 5 40 在 每 一 個 處 理 過 程 的 決 定 都 由 案 主 或 其 家 人 共 同 參 與 並 採 納 其 意 見 1 2 3 4 5 1 2 3 4 5 41 能 夠 透 過 專 業 與 合 法 的 程 序 為 案 主 爭 取 權 益 1 2 3 4 5 1 2 3 4 5 42 能 夠 隨 時 檢 討 並 反 省 對 案 主 的 處 遇 方 式 1 2 3 4 5 1 2 3 4 5 54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認 為 重 要 程 度 自 己 具 備 程 度 選 項 題 目 非 常 不 重 要 不 重 要 普 通 重 要 非 常 重 要 非 常 不 充 足 不 充 足 普 通 充 足 非 常 充 足 43 能 夠 對 案 主 應 予 以 充 分 ( 完 全 ) 的 接 納 1 2 3 4 5 1 2 3 4 5 44 能 夠 避 免 外 界 對 案 主 造 成 的 烙 印 1 2 3 4 5 1 2 3 4 5 45 能 夠 提 供 機 會 給 案 主, 使 其 可 以 充 分 發 揮 潛 能 1 2 3 4 5 1 2 3 4 5 46 能 夠 透 過 入 班 協 助 特 教 相 關 研 習 或 其 他 途 徑, 充 實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1 2 3 4 5 1 2 3 4 5 47 能 夠 辦 理 特 教 宣 導 或 其 他 活 動, 協 助 新 進 人 員 及 其 他 部 門 人 員 增 強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1 2 3 4 5 1 2 3 4 5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55

第 三 部 分 :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自 我 效 能 之 自 我 評 價 說 明 : 此 一 部 分, 我 們 想 要 了 解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自 我 效 能 的 情 況 請 依 照 您 目 前 的 工 作 狀 況, 勾 選 最 符 合 實 際 情 況 的 選 項 自 我 評 價 有 非 大 有 一 大 常 致 一 選 項 題 目 點 致 不 不 點 不 同 同 同 同 同 意 意 意 意 意 非 常 同 意 1 當 我 必 須 靜 下 心 來 作 事 時, 我 無 法 做 到 1 2 3 4 5 6 2 當 我 遇 到 不 會 做 的 事, 我 會 繼 續 嘗 詴, 直 到 會 做 為 止 1 2 3 4 5 6 3 我 很 少 能 達 成 我 為 自 己 所 設 定 的 重 要 目 標 1 2 3 4 5 6 4 當 我 做 出 一 個 計 劃 後, 我 能 夠 使 這 計 畫 付 諸 實 行 1 2 3 4 5 6 5 我 通 常 會 在 事 情 沒 做 完 時 尌 放 棄 了 1 2 3 4 5 6 6 我 會 避 免 面 對 困 難 1 2 3 4 5 6 7 如 果 事 情 看 起 來 很 複 雜, 我 根 本 不 想 去 嘗 詴 1 2 3 4 5 6 8 尌 算 是 不 喜 歡 做 的 事 情, 我 仍 會 堅 持 把 它 做 完 1 2 3 4 5 6 9 當 我 決 定 要 做 某 件 事 時, 我 會 立 刻 尌 去 做 1 2 3 4 5 6 10 當 學 習 新 事 物 時, 若 一 開 始 並 不 成 功, 我 會 很 快 尌 放 棄 1 2 3 4 5 6 11 我 無 法 很 妥 善 地 處 理 事 先 沒 有 預 料 到 的 問 題 1 2 3 4 5 6 12 當 新 事 務 看 起 來 太 困 難 時, 我 會 避 免 去 學 習 它 們 1 2 3 4 5 6 13 失 敗 會 使 我 更 加 努 力 1 2 3 4 5 6 56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14 我 對 自 己 的 做 事 能 力 沒 有 信 心 1 2 3 4 5 6 15 我 是 個 自 立 的 人 1 2 3 4 5 6 16 遇 到 事 情, 我 很 容 易 放 棄 1 2 3 4 5 6 17 我 似 乎 沒 有 能 力 處 理 生 活 中 大 部 分 的 問 題 1 2 3 4 5 6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57

第 四 部 分 :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角 色 壓 力 之 自 我 評 價 說 明 : 此 一 部 分, 我 們 想 要 了 解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社 工 員 角 色 壓 力 的 情 況 請 依 照 您 目 前 的 工 作 狀 況, 勾 選 最 符 合 實 際 情 況 的 選 項 自 我 評 價 非 非 常 不 題 號 題 目 普 同 常 不 同 通 意 同 同 意 意 意 1 我 很 清 楚 我 有 多 少 權 力 1 2 3 4 5 2 工 作 有 明 確 的 目 標 1 2 3 4 5 3 我 知 道 如 何 適 當 的 運 用 我 的 時 間 1 2 3 4 5 4 我 明 白 我 的 工 作 職 責 1 2 3 4 5 5 我 明 白 機 構 對 我 的 工 作 期 望 1 2 3 4 5 6 我 明 白 我 每 天 必 須 做 什 麼 事 1 2 3 4 5 7 我 必 須 做 一 些 不 同 性 質 的 工 作 1 2 3 4 5 8 我 的 工 作 沒 有 足 夠 的 人 力 支 援 1 2 3 4 5 9 有 時 我 必 須 違 反 機 構 的 規 範 與 政 策 來 完 成 工 作 1 2 3 4 5 10 我 常 須 與 兩 個 以 上 不 同 工 作 方 式 的 團 隊 一 起 工 作 1 2 3 4 5 11 12 我 經 常 從 機 構 的 上 司 / 同 事 間 接 到 互 相 衝 突 的 工 作 指 示 我 經 常 從 機 構 的 同 事 / 同 事 間 接 到 互 相 衝 突 的 工 作 指 示 1 2 3 4 5 1 2 3 4 5 13 別 人 對 我 的 工 作 要 求 經 常 不 一 致 1 2 3 4 5 14 我 沒 有 足 夠 的 資 源 與 設 備 來 完 成 工 作 1 2 3 4 5 15 我 經 常 被 要 求 作 一 些 不 必 要 的 工 作 1 2 3 4 5 58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自 我 評 價 題 號 題 目 非 常 不 同 意 不 同 意 普 通 同 意 非 常 同 意 16 我 必 須 時 常 加 班, 才 能 趕 上 進 度 1 2 3 4 5 17 不 重 要 的 會 議 剝 奪 了 我 的 工 作 時 間 1 2 3 4 5 18 我 同 時 負 責 許 多 工 作, 而 多 到 無 法 處 理 1 2 3 4 5 19 我 一 天 的 工 作 尌 是 多 到 做 不 完 1 2 3 4 5 20 我 無 法 挪 出 時 間 來 休 假 1 2 3 4 5 21 我 的 工 作 越 來 越 複 雜 1 2 3 4 5 22 機 構 對 我 的 工 作 品 質 的 要 求 是 不 合 理 的 1 2 3 4 5 23 機 構 指 派 給 我 的 工 作 有 時 太 難, 有 時 太 複 雜 1 2 3 4 5 24 我 缺 乏 足 夠 的 訓 練 或 經 驗 來 完 成 我 的 工 作 1 2 3 4 5 25 機 構 對 我 的 期 望 超 出 了 我 的 能 力 1 2 3 4 5 問 卷 至 此 結 束, 請 檢 查 每 題 是 否 作 答, 謝 謝 您 的 協 助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40-59 頁 59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商 分 數 問 題 解 題 之 初 探 江 潔 如 嘉 義 縣 立 東 石 國 中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江 秋 樺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副 教 授 摘 要 本 文 針 對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小 禎 ( 假 名 ) 進 行 商 分 數 問 題 的 初 探 筆 者 依 據 Behr Harel Post 與 Lesh(1993) 分 數 概 念 架 構 設 計 結 構 式 學 習 單, 應 用 Goldin(2000) 四 個 提 問 階 段 為 訪 談 架 構, 蒐 集 解 題 與 訪 談 資 料, 筆 者 觀 察 小 禎 於 分 數 問 題 解 題 之 思 考 方 式, 發 現 小 禎 能 透 過 演 算 法 則 解 決 分 數 問 題, 但 並 非 真 正 地 理 解 情 境 意 義, 因 此 顯 現 計 算 與 圖 畫 表 徵 不 相 符 之 困 擾, 未 來 筆 者 欲 透 過 不 同 構 念 之 分 數 問 題 解 題 歷 程 進 一 步 探 討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之 自 我 特 質 學 習 問 題 學 習 態 度 是 否 相 互 影 響 關 鍵 詞 : 亞 斯 伯 格 症 分 數 問 題 解 題 Abstract This study aimed to examine quotients as the preliminary contents of math tasks for Jae, who is a junior high student with Asperger. The researcher used the case study as the research method and the fractional concepts of Behr, Harel, Post and Lesh to develop the math tasks. The interview skills were based upon Goldin s question description, minimum prompting, guiding questioning, and meta-cognition questioning. found that Jae could solve problem through algorithm, but did not of the question. The researcher observed Jae s problem-solving behavior, and really understand the meaning This situation indicated one problem what was calculated by Jae did not really match the pictures characterization.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the researchers would conduct a further study to explore whether the Asperger characteristics, learning problems, and learning attitudes would affect each other through observing Jae s different constructs problem-solving processes. Keywords: Asperger, fraction, problem solving 60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0-67 頁

壹 前 言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會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簡 稱 APA) 首 度 於 1994 年 精 神 疾 病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簡 稱 DSM) 第 四 版 中 使 用 廣 泛 性 發 展 障 礙 (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 簡 稱 PDD) 一 詞 來 包 含 具 有 自 閉 症 核 心 障 礙, 但 症 狀 輕 重 不 一 的 亞 斯 伯 格 症 候 群 (APA, 1994) 1995 年 之 後 有 許 多 研 究 者 將 臨 床 上 有 以 下 特 徵 如 社 會 性 人 際 互 動 困 難 溝 通 障 礙 及 行 為 興 趣 的 固 執 及 有 限 之 一 群 人, 泛 稱 為 自 閉 症 光 譜 障 礙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s, 簡 稱 ASD)( 張 正 芬,2003)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數 學 領 域 中, 分 數 被 視 為 正 整 數 和 小 數 之 間 的 橋 樑, 也 會 影 響 國 中 階 段 學 習 有 理 數 的 概 念 Kieren(1976) 主 張 幫 助 學 生 建 立 完 整 的 分 數 概 念, 必 須 掌 握 各 個 子 構 念 不 同 的 意 義, 並 以 此 為 基 礎 設 計 出 相 關 的 分 數 問 題 Behr Harel Post 與 Lesh(1993) 的 研 究 延 續 Kieren 的 子 構 念, 主 張 將 分 數 概 念 分 為 部 份 - 整 體 (part-whole) 測 度 (measure) 比 值 (ratio) 商 (quotient) 與 運 算 子 (operator) 五 個 子 構 念, 其 中 筆 者 以 商 分 數 問 題 設 計 符 合 小 禎 能 力 的 學 習 單, 透 過 學 習 單 發 現, 發 現 小 禎 並 非 完 全 了 解 分 數 概 念, 解 題 時 的 溝 通 能 力 可 能 受 限 於 亞 斯 伯 格 症 特 質 造 成 解 題 行 為 困 惑, 以 下 為 筆 者 針 對 小 禎 解 題 行 為 進 行 初 探 貳 亞 斯 伯 格 症 鑑 定 標 準 與 特 質 影 響 學 習 之 情 形 亞 斯 伯 格 症 之 診 斷 標 準 分 為 社 會 互 動 行 為 溝 通 三 個 部 分, 亞 斯 伯 格 症 者 的 自 我 特 質, 幾 乎 無 可 避 免 地 帶 來 影 響 不 一 的 行 為 問 題, 然 後 牽 動 著 學 習 態 度, 也 因 此 形 成 獨 特 的 學 習 風 格 (Martin, 2005) 一 亞 斯 伯 格 症 鑑 定 標 準 (WHO, 1992; APA, 2000) 社 會 性 互 動 方 面 有 質 的 缺 陷, 如 在 使 用 面 部 表 情 或 者 身 體 姿 勢 等 動 作 來 協 助 社 交 互 動 上 有 明 顯 地 障 礙 ; 缺 乏 自 發 性 的 尋 求 與 他 人 生 活 或 者 情 感 的 分 享 ; 缺 乏 隨 社 會 情 境 自 我 行 為 調 整 行 為 興 趣 活 動 方 面 有 重 覆 的 侷 限 的 刻 板 的 型 式 言 語 或 認 知 發 展 方 面, 與 同 年 齡 相 比, 臨 床 上 沒 有 顯 著 的 一 般 性 遲 緩 現 象 二 亞 斯 伯 格 症 特 質 影 響 學 習 之 情 形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在 面 對 學 習 人 生 課 題 的 時 候, 會 碰 到 三 個 層 次 的 衝 擊 : 第 一 層 衝 擊 來 自 於 自 我 特 質 的 影 響, 其 影 響 又 形 成 了 第 二 層 衝 擊, 也 就 是 自 我 特 質 衍 生 出 的 行 為 問 題, 第 三 層 衝 擊 則 是 接 著 行 為 問 題 而 來 的 學 習 態 度 (Martin, 2005) 黃 金 源 (2003) 張 正 芬 (2006) 皆 提 到 亞 斯 伯 格 症 孩 子 想 法 思 考 的 固 執 性 形 成 想 像 力 缺 乏 與 思 考 較 無 彈 性, 他 們 喜 歡 堅 持 慣 例 儀 式 做 事, 對 改 變 常 有 抗 拒, 喜 歡 具 體 且 可 預 測 的 事 物, 當 他 們 面 對 不 可 知 的 事 會 焦 慮 煩 惱 一 般 認 為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在 學 習 上 的 弱 勢 則 包 括 寫 作 表 達 涉 及 問 題 解 決 和 批 判 思 考 的 數 學 題 目 ( 李 寧,2006) 數 學 學 習 重 視 解 文 字 題, 除 了 計 算 能 力 外, 還 涉 及 語 文 理 解 與 問 題 解 決 的 運 作 歷 程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0-67 頁 61

(Kintsch& Greeon, 1985) 文 字 問 題 解 決 中, 最 大 學 習 困 難 在 於 第 一 道 關 卡 - 理 解 題 目 的 意 思, 然 後 用 自 己 的 話 表 示, 由 於 對 問 題 產 生 不 同 的 解 釋, 也 會 形 成 不 同 的 解 題 策 略 (Lewis & Mayer, 1987)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學 業 能 力 可 由 以 下 學 者 敘 述 看 出 其 特 質 : 張 正 芬 (2006) 指 出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執 筆 能 力 閱 讀 和 數 學 ( 數 學 原 則 瞭 解 功 能 ) 的 表 現 不 佳, 組 織 與 統 整 能 力 較 弱, 較 注 意 細 節 而 忽 略 整 體 宋 慧 敏 (2004) 針 對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童 研 究 中 發 現, 數 學 的 學 習 中, 在 建 構 語 意 網 路 發 生 障 礙 時, 則 在 數 學 問 題 的 解 決 上 亦 會 發 生 障 礙 由 上 述 可 知,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在 數 學 方 面, 可 能 計 算 能 力 佳, 卻 不 一 定 能 順 利 理 解 句 子 的 意 義 或 利 用 脈 絡 來 找 出 前 因 後 果, 造 成 在 處 理 數 學 問 題 可 能 只 是 重 複 關 鍵 詞 和 使 用 機 械 記 憶, 而 也 可 能 因 為 缺 乏 變 通 而 感 受 壓 力, 造 成 他 們 自 信 心 低 落 參 分 數 基 礎 概 念 呂 玉 琴 (1991) 認 為 分 數 概 念 起 源 於 分, 是 用 來 解 決 不 滿 一 個 單 位 量 之 量 的 數 值 問 題 從 詞 源 的 角 度 來 看, 分 數 的 拉 丁 文 是 fractione, 源 於 frangere, 意 指 分 割 破 碎 之 意 一 分 數 意 義 Kieren(1976) 提 出 分 數 概 念 有 整 數 系 的 擴 展 具 有 稠 密 性 無 窮 可 數 的 數 系 可 代 表 測 量 的 量 或 數 線 上 的 一 點, 能 被 用 來 相 互 比 較 並 加 以 運 算 具 有 等 值 分 數 的 特 徵 可 用 來 代 表 比 例 乘 法 的 操 作 Behr 與 Post(1988) 將 分 數 看 成 為 部 分 與 全 部 的 概 念, 強 調 兩 個 數 量 的 關 係 ( 比 率 ), 用 一 個 量 値 來 代 表 兩 個 數 量 的 關 係 ( 比 值 ), 兩 數 相 除 的 結 果 ( 商 ), 也 強 調 分 數 是 一 種 轉 換, 線 性 座 標 為 數 線 的 距 離 長 或 是 數 線 上 的 一 點 二 商 分 數 問 題 Kieren(1976) 率 先 提 出 分 數 的 子 構 念, 主 張 教 學 者 必 須 掌 握 各 個 子 構 念 不 同 的 意 義, 並 以 此 為 基 礎 設 計 出 相 關 的 分 數 問 題, 以 便 幫 助 學 生 建 立 完 整 的 分 數 概 念 以 下 依 據 Behr 等 人 (1993) 將 分 數 分 為 部 份 - 整 體 商 測 度 比 值 與 運 算 子 五 個 子 構 念 本 文 中 將 以 商 分 數 問 題 為 探 討 實 例 Lamon(1999) 認 為 商 是 公 平 分 配 (fair sharing) 的 結 果, 將 物 體 或 是 數 窮 盡 分 配 的 過 程, 而 且 每 份 的 大 小 都 是 一 致 的, 學 生 能 理 解 在 分 割 的 情 境 裡 一 人 分 到 多 少 份? 問 題 後 才 逐 漸 瞭 解 商 構 念 Kieren(1993) 指 出 能 把 分 數 視 為 是 商, 也 就 是 具 備 分 數 的 商 構 念, 導 於 學 生 能 存 有 單 位 分 數 1 / b 的 概 念, 也 就 是 在 等 分 情 境 中 能 夠 處 理 一 個 單 位 裡 分 到 多 少 部 分 劉 祥 通 (2007) 說 明 所 謂 商, 以 3/4 為 例, 代 表 一 個 物 體 分 割 成 4 份, 其 中 的 3 份 ; 3/4 也 可 代 表 等 分 割 後 的 單 一 量, 例 如 3 塊 蛋 糕 平 分 給 4 個 人, 每 個 人 可 以 吃 到 3/4 塊 蛋 糕 商 構 念 所 形 成 的 分 數 問 題, 例 如 媽 媽 買 了 2 個 披 薩, 要 平 分 給 9 個 人, 請 問 每 個 人 可 以 分 到 幾 個 披 薩? 肆 訪 談 方 法 與 實 施 過 程 62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0-67 頁

筆 者 應 用 探 索 的 問 題 情 境 為 結 構 式 學 習 單 進 行 訪 談 (structured, task-based interview) 來 蒐 集 資 料 (Goldin, 2000), 先 以 學 習 單 問 題 讓 小 禎 進 行 解 題 工 作, 筆 者 再 針 對 其 解 題 過 程 與 想 法, 作 為 訪 談 依 據, 運 用 訪 談 探 討 學 生 在 商 構 念 之 分 數 問 一 訪 談 架 構 本 文 採 用 結 構 式 學 習 單 為 基 礎 的 訪 談, 主 要 分 為 兩 部 分 預 試 與 正 式 訪 談, 預 試 對 象 為 國 三 普 通 班 學 生, 正 式 訪 談 對 象 為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架 構 圖 如 圖 1, 說 明 本 訪 談 架 構 設 計 是 先 進 行 預 試, 之 後 再 進 行 正 式 訪 談 的 工 作 依 學 生 解 題 情 況, 筆 者 加 以 訪 談, 並 在 訪 談 後 篩 選 與 修 正 學 習 單, 以 使 筆 者 對 商 構 念 之 分 數 問 題 解 題 作 初 探 分 析 不 同 構 念 之 分 數 問 題 題 型 預 試 : 普 通 班 學 生 正 式 訪 談 :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學 習 單 解 題 訪 談 修 正 學 習 單 學 習 單 解 題 訪 談 再 解 題 以 觀 察 解 題 訪 談 資 料 撰 寫 報 告 目 的 : 調 整 與 篩 選 學 習 單 內 容, 並 增 進 訪 談 經 驗 目 的 : 分 析 學 生 解 題, 並 視 個 別 差 異 使 用 最 小 提 示, 提 供 再 次 解 題 機 會 圖 1 本 文 架 構 圖 二 訪 談 對 象 小 禎 口 語 表 達 尚 可, 可 以 與 人 進 行 溝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0-67 頁 63

通 性 的 對 話 老 師 描 述 小 禎 數 學 能 力 時 表 示 概 念 一 樣 的 題 目, 換 句 話 說, 或 是 給 予 較 多 的 情 境 包 裝, 他 卻 無 法 活 用 相 同 概 念 於 相 似 的 題 型, 但 直 接 給 予 算 式 他 就 又 會 了! 筆 者 推 測 小 禎 將 學 過 的 概 念 固 執 於 老 師 教 過 的 情 境 與 用 法, 類 化 能 力 較 弱 三 訪 談 工 具 與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資 料 來 源 分 為 三 部 分 : 第 一 部 分 為 數 學 問 題 解 題 與 表 徵 ( 如 畫 圖 ); 第 二 部 分 為 訪 談 解 題 的 紀 錄 ; 第 三 部 分 為 訪 談 過 程 中 學 生 解 題 的 動 作 ( 如 焦 慮 塗 改 ) 筆 者 採 用 結 構 式 學 習 單 晤 談 法 蒐 集 資 料 (Goldin, 2000),Goldin 指 出 晤 談 的 四 個 階 段 為 : ( 一 ) 陳 述 問 題, 如 提 問 他 : 可 不 可 以 講 詳 細 一 點? ;( 二 ) 給 予 最 小 的 提 示, 如 提 問 他 : 你 能 使 用 這 些 線 索 嗎? ;( 三 ) 給 他 提 示 的 導 引 (guide) 或 引 導 性 的 提 問, 如 果 其 回 應 與 預 期 行 為 尚 未 發 生, 可 以 提 問 他 你 能 看 出 這 部 分 的 規 則 嗎? ;( 四 ) 後 設 認 知 提 問, 如 何 證 實 答 案 正 確, 可 以 提 問 他 你 能 解 釋 你 怎 麼 想 這 個 問 題 的 嗎? 筆 者 針 對 小 禎 在 商 分 數 問 題 中 的 解 題 與 訪 談 資 料 觀 察, 進 行 商 分 數 問 題 的 解 題 初 探 表 1 資 料 編 碼 與 意 義 之 說 明 表 編 碼 代 號 編 碼 意 義 20120301 日 期 將 以 8 碼 呈 現, 代 表 西 元 2012 年 三 月 一 日 T S 1101T 1101S 筆 者 本 身 受 訪 之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在 一 商 問 題 訪 談 中, 筆 者 的 第 一 句 問 話 在 一 商 問 題 訪 談 中, 受 訪 學 生 的 第 一 句 答 話 四 商 分 數 問 題 的 解 題 初 探 小 禎 能 用 分 數 表 示 等 分 除 的 商, 找 出 2/9, 但 圖 形 表 徵 不 正 確 以 原 案 20120308 為 例 : 一 盒 披 薩 有 2 個, 平 分 給 9 個 人, 每 盒 每 個 人 可 以 分 到 幾 個 披 薩? 如 果 買 4 盒, 每 個 人 可 以 分 到 幾 個? 64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0-67 頁

圖 2 小 禎 解 題 自 發 性 解 法 1101T: 要 不 要 先 試 看 看 畫 圖?( 陳 述 問 題 ) 1101S: 不 會 畫 ( 小 禎 直 接 列 式 ) 1102T: 那 你 先 跟 我 解 釋 你 第 一 個 算 式 的 意 思 ( 最 小 提 示 ) 1102S: 本 來 只 有 兩 個 披 薩, 分 給 9 個 人, 每 個 人 分 到 2/9 1103T: 要 不 要 再 試 看 看 畫 第 二 小 題 的 圖? ( 陳 述 問 題 ) 可 以 請 你 解 釋 一 下 你 畫 的 圖 嗎?( 最 小 提 示 ) 1103S: 把 8 個 披 薩 排 成 一 列,8 個 缺 口 加 起 來 等 於 1/8, 是 其 中 一 個 人 得 到 的 1104T: 一 個 人 得 到 1/8 嗎?( 導 引 提 問 ) 1104S: 喔 ~ 不, 第 二 小 題 為 一 個 人 得 到 1/9 1105T: 你 看 一 下 你 算 出 來 是 不 是 每 個 人 分 到 8/9 個 ( 導 引 提 問 ) 1105S: 喔 ~ 搞 混 了! 我 在 想 什 麼! 我 在 想 9 個 人 加 起 來 得 到 的 披 薩 數 是 整 數 1, 每 個 人 切 一 個 小 塊 分 給 他,8 個 披 薩 加 起 來 為 8/9 1106T:( 指 出 其 中 一 個 圓 ) 那 你 畫 出 一 個 缺 口 部 分 指 的 是 多 少? 沒 有 畫 到 的 部 份 指 的 是 多 少 呢?( 導 引 提 問 ) 1106S: 缺 口 的 部 份 我 不 會 說, 沒 有 畫 到 的 部 份 也 是 8/9 1107T: 那 回 到 第 一 小 題 的 圖, 你 可 以 畫 出 來 並 解 釋 嗎?( 陳 述 問 題 ) 1107S: 絞 盡 腦 汁, 先 把 它 擴 分,9 乘 以 2 就 變 成 18, 變 成 偶 數, 這 樣 就 比 較 好 畫, 把 一 個 圓 分 成 9 份, 另 外 一 個 圓 也 是 9 份, 每 個 人 得 到 4/18 個,4/18 的 量 與 2/9 一 樣 1108T: 那 可 以 請 你 跟 我 解 釋 你 的 圖 如 何 表 示 每 個 人 分 到 2/9 ( 後 設 認 知 提 問 ) 1108S: 一 個 披 薩 分 成 9 小 塊,4 個 小 塊 給 1 個 人 本 文 中 小 禎 運 用 題 目 敘 述 關 鍵 字 平 分, 使 用 除 法 來 列 式 ( 行 號 1102S), 然 而 小 禎 在 畫 圖 時 困 住, 無 法 自 然 將 每 個 披 薩 都 做 9 等 分, 畫 出 1/9 之 圖 畫 表 徵 ; 從 圖 2 得 知 小 禎 無 法 畫 出 驗 證 算 式 答 案 的 圖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0-67 頁 65

示, 其 中 受 到 8 個 披 薩 的 圖 形 影 響, 將 8 個 缺 口 認 為 是 1/8 1/9( 行 號 1103S 1104S), 而 非 正 確 答 案 8/9, 經 筆 者 提 問, 小 禎 可 說 出 9 個 人 加 起 來 得 到 的 披 薩 數 是 整 數 1( 行 號 1105S), 小 禎 這 樣 回 答 似 乎 有 單 位 分 數 1/9 的 概 念, 然 而 小 禎 通 常 就 答 案 去 解 釋 圖 的 涵 義, 沒 有 固 定 單 位 量 為 1 個 披 薩, 受 到 2 個 披 薩 個 數 的 影 響, 運 用 擴 分 解 題 ( 行 號 1107S), 以 上 顯 示 小 禎 沒 有 理 解 每 個 人 可 以 分 到 幾 個 披 薩 的 情 境 問 法 中, 是 以 1 個 披 薩 為 單 位 量, 以 至 於 圖 畫 表 徵 中, 每 個 披 薩 的 1/9 與 8 個 披 薩 的 8/9 連 結 出 了 問 題 小 禎 後 來 畫 出 兩 個 披 薩, 每 個 披 薩 分 成 9 等 份, 其 在 一 個 披 薩 畫 出 2/9, 卻 標 示 為 2/18, 對 小 禎 來 說, 受 到 披 薩 連 續 2 個 個 數 的 影 響, 造 成 他 無 法 肯 定 使 用 1 個 披 薩 為 單 位 ( 量 ), 單 位 量 指 認 發 生 迷 思, 顯 示 小 禎 可 以 透 過 演 算 法 則 解 決 分 數 問 題, 但 只 是 機 械 性 地 操 弄 符 號, 並 非 真 正 地 理 解 分 數 問 題 情 境, 因 此 顯 現 圖 畫 表 徵 困 擾, 並 懊 惱 的 說 出 喔! 搞 混 了! 我 在 想 什 麼? 伍 結 語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在 閱 讀 數 學 材 料 時, 是 否 實 際 理 解 為 關 鍵 點, 因 為 他 們 思 考 較 缺 乏 彈 性, 有 限 的 自 我 觀 點, 較 無 變 通 的 思 考 模 式, 造 成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感 受 到 學 業 壓 力 並 形 成 情 緒 問 題, 筆 者 依 據 初 探 情 形, 欲 再 進 一 步 應 用 Goldin 訪 談 架 構, Schoenfeid 理 論 探 討 小 禎 於 商 比 值 運 算 子 及 測 度 四 種 分 數 問 題 之 解 題 歷 程, 並 進 一 步 討 論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的 自 我 特 質 學 習 問 題 學 習 態 度 是 否 相 互 影 響 參 考 文 獻 呂 玉 琴 (1991) 分 數 概 念 : 文 獻 探 討 臺 北 師 院 學 報,4,573-606 李 寧 (2006) 亞 斯 伯 格 症 有 效 教 學 介 入 之 實 務 初 探 特 教 園 丁,21(3), 48-55 宋 慧 敏 (2004) 兒 童 加 減 文 字 題 解 題 歷 程 研 究 - 一 位 六 歲 亞 斯 伯 格 症 兒 童 的 個 案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新 竹 張 正 芬 (2003 )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對 臺 灣 特 殊 教 育 的 影 響 載 於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主 編,2003 特 殊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頁 126-130) 臺 北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張 正 芬 (2006) 自 閉 症 教 學 與 評 量 研 習 及 教 學 工 作 坊 ( 第 一 場 )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特 教 中 心 黃 金 源 (2003) 泛 自 閉 症 障 礙 兒 童 (Autistic Spectrum Disorder)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中 心 特 殊 教 育 叢 書,2, 41-60 劉 祥 通 (2007) 分 數 與 比 例 問 題 解 題 分 析 - 從 數 學 提 問 教 學 的 觀 點 臺 北 : 師 大 書 苑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1994).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4th edition.washington, DC: American 66 雲 嘉 特 教 101 年 11 月 第 16 期 第 60-6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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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者 的 話 雲 嘉 特 教 已 邁 入 第 16 期, 感 謝 教 育 先 進 踴 躍 投 稿, 本 期 的 內 容 豐 富 又 多 元, 除 邀 請 2 位 學 者 專 家 以 特 稿 撰 寫 特 教 輔 導 實 務 或 研 究 心 得 外, 另 由 7 篇 的 來 稿 中, 經 匿 名 審 查 錄 取 5 篇, 合 計 收 錄 了 7 篇 文 章 每 篇 內 容 各 具 特 色, 兼 顧 特 教 輔 導 實 務 與 理 論, 值 得 讀 者 細 細 品 味 歡 迎 教 育 先 進 繼 續 支 持 踴 躍 投 稿, 分 享 輔 導 實 務 教 學 心 得 或 研 究 成 果 稿 約 本 刊 目 的 雲 嘉 特 教 主 要 目 的 在 提 供 雲 林 縣 嘉 義 縣 市 特 殊 教 育 各 類 相 關 資 訊, 凡 有 關 教 材 教 法 特 教 新 知 專 題 研 究 書 籍 介 紹 教 師 及 家 長 經 驗 分 享 特 教 動 態 報 導 等, 歡 迎 踴 躍 投 稿 每 年 度 出 刊 兩 期 : 上 半 年 3 月 15 日 止 截 稿, 五 月 出 刊 ; 下 半 年 9 月 15 日 止 截 稿, 十 一 月 出 刊 注 意 事 項 1. 本 刊 內 容 以 特 教 實 務 工 作 者 經 驗 分 享 特 教 措 施 現 況 介 紹 為 主, 並 另 邀 學 者 專 家 以 特 稿 方 式 撰 寫 實 徵 性 研 究 與 學 術 論 文 本 刊 除 以 上 稿 件 外, 其 餘 來 稿 ( 含 研 究 生 發 表 文 稿 ), 經 刊 登 後 除 致 贈 本 刊 3 本 外, 恕 不 另 支 稿 酬 2. 每 篇 以 5000 字 為 原 則 ( 含 300 字 以 下 中 英 文 摘 要 及 中 英 文 關 鍵 詞 ), 歡 迎 附 上 照 片 圖 片 等, 並 請 附 加 文 字 說 明 3. 文 稿 請 勿 一 稿 二 投, 以 第 一 作 者 或 單 一 作 者 投 稿, 一 人 限 投 一 稿 文 稿 經 匿 名 審 查 並 經 原 作 者 修 正 後 刊 出, 版 權 歸 本 刊 所 有 ; 若 涉 及 著 作 權 或 言 論 責 任 糾 紛, 悉 由 作 者 自 負 法 律 責 任 投 稿 時 請 附 一 張 填 寫 完 整 的 著 作 授 權 同 意 書 4. 投 稿 文 章 經 請 相 關 專 長 教 授 審 查 通 過 後, 配 合 各 期 出 刊 日 期 登 載 5. 本 刊 對 來 稿 有 權 刪 改, 不 同 意 刪 改 者 請 註 明 ; 本 刊 不 退 稿, 文 稿 請 自 留 複 本 6. 文 稿 請 用 電 腦 打 字 ( 手 稿 恕 不 受 理 ), 內 文 及 參 考 文 獻 之 撰 寫 須 符 合 APA 格 式 7. 如 係 譯 稿 或 演 講 稿 請 附 原 作 者 同 意 翻 譯 或 發 表 之 文 件, 譯 稿 並 附 原 文 影 本 註 明 原 文 出 處 原 作 者 姓 名 出 版 年 月 8. 文 稿 中 請 勿 出 現 作 者 姓 名 或 其 他 相 關 資 料 請 另 附 投 稿 申 請 表 敘 明 作 者 個 人 資 料, 含 姓 名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通 訊 地 址 e-mail 及 聯 絡 電 話 ( 可 至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中 心 網 址 http://www.ncyu.edu.tw/spedc/ 下 載 ) 9. 投 稿 請 將 上 述 相 關 資 料 郵 寄 62103 嘉 義 縣 民 雄 鄉 文 隆 村 85 號,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中 心 雲 嘉 特 教 期 刊 編 輯 小 組 收 10. 本 中 心 聯 絡 電 話 :(05)2263411 轉 2321 2322, 傳 真 :(05)2266554 電 子 信 箱 :spedc@mail.ncyu.edu.tw 參 考 文 獻 1. 書 籍 蔡 淑 玲 (1997) 一 位 自 閉 症 幼 兒 在 融 合 教 育 政 策 實 施 下 的 狀 況 臺 北 : 國 立 師 範 大 學 De Bono, E. (1992). Teach your child how to think. London: Viking. 2. 期 刊 論 文 張 英 鵬 (2001) 我 國 大 專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生 活 品 質 研 究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報, 15,273-307 Goldsmith, T., Johnson, P. & Acton, W. (1991). Assessing structural knowledge.journal of Educational Psychology, 83(4), 88-96. 3. 論 文 林 文 言 (1999)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在 國 民 小 學 資 優 資 源 班 之 應 用 實 例 載 於 逢 甲 大 學 主 編, 第 八 屆 國 際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研 討 會 暨 八 十 八 年 中 華 民 國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趨 勢 座 談 會 ( 頁 1-7), 臺 中 : 私 立 逢 甲 大 學 Miechenbaum, D., & Biemiller, A. (1992). In search of student expertise in the classroom: A metacognitive analysis. In M. Pressley, k. R. Harris, & J. T. Guthrie(Eds.), Promoting academic competence and literacy in school (pp. 3-56).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4. 未 出 版 的 論 文 蔣 明 珊 (1996) 臺 北 市 國 小 資 優 資 源 班 課 程 實 施 狀 況 之 調 查 分 析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臺 北 Ross, J.J. (1987). A vocational follow-up of former special education students.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Chicago, IL. 5. 網 路 資 料 臺 灣 開 放 式 教 學 聯 盟 (2010) 線 上 檢 索 日 期 :2010 年 3 月 8 日 網 址 : http://tocwc.nctu.edu.tw/about.php Kollie, E. (2008). Interactive whiteboards. Retrieved January 30, 2009, from the World Wide Web: http://www.peterli.com/spm/resources/arti cles/archive.php?article_id=1705

雲 嘉 特 教 期 刊 第 16 期 發 行 人 : 邱 義 源 審 查 委 員 :( 依 姓 氏 筆 劃 順 序 排 列 ) 江 秋 樺 林 玉 霞 唐 榮 昌 陳 政 見 陳 明 聰 陳 振 明 張 美 華 簡 瑞 良 總 編 輯 : 陳 明 聰 輪 值 主 編 : 江 秋 樺 題 字 : 陳 政 見 執 行 編 輯 : 江 雪 碧 編 印 者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中 心 出 版 單 位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中 心 地 址 : 嘉 義 縣 民 雄 鄉 文 隆 村 85 號 ( 民 雄 校 區 ) 電 話 :(05)226-3411 轉 分 機 2321 2322 傳 真 :(05)226-6554 諮 詢 專 線 :(05)226-3645 印 刷 : 成 祐 印 刷 社 經 費 來 源 : 教 育 部 出 版 年 月 : 民 國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創 刊 年 月 :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六 月 刊 期 頻 率 : 半 年 刊 其 他 類 型 版 本 說 明 : 本 刊 同 時 登 載 於 教 育 部 特 教 通 報 網, 網 址 為 http://www.set.edu.tw 工 本 費 :( 平 裝 ) 新 台 幣 80 元 GPN:2009405230 著 作 權 管 理 訊 息 ISSN:1816-6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