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6 請 問 我 的 孩 子 讀 了 幾 個 月 資 工 系, 一 直 覺 得 好 難, 對 自 己 打 擊 很 大, 學 校 是 否 輔 導 學 生 正 向 學 習? 學 生 是 否 可 轉 系, 讓 孩 子 能 夠 學 以 致 用 Q1-7 發 現 很 多 學 生 會 等 到 斷 網 後 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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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學 年 度 家 長 訪 校 日 答 客 問 彙 整 表 提 問 回 應 權 責 單 位 學 生 學 習 面 Q1-1 今 年 大 一 新 生 已 取 消 網 傳 組, 只 剩 設 計 組 及 科 技 組, 是 否 意 謂 網 傳 組 已 不 具 實 用 性 及 競 爭 性? 學 校 係 基 於 何 理 由 取 消 該 組 別? Q1-2 政 策 的 改 變 絕 非 短 時 間 可 決 定, 應 是 已 商 議 一 段 不 算 短 的 時 間, 既 然 有 意 取 消, 為 何 當 初 還 對 外 招 收 目 前 大 二 該 組 別 學 生? Q1-3 廢 組 之 後, 對 於 現 有 之 網 傳 組 學 生 往 後 之 課 程 規 劃, 是 否 有 做 調 整? 權 益 是 否 受 損? Q1-4 為 何 事 前 及 事 後 皆 未 發 通 知 給 目 前 大 二 該 組 別 學 生 及 家 長 做 說 明? ( 資 傳 系 網 傳 組 家 長 ) Q1-5 我 的 孩 子 今 年 大 二, 此 次 為 第 二 次 參 加 家 訪 日, 心 情 沉 重, 十 分 擔 心 其 能 否 順 利 畢 業, 請 問 學 校 對 於 二 一 之 執 行 係 寬 鬆 或 嚴 格? 學 校 如 何 輔 導 學 生? ( 通 訊 系 大 二 家 長 ) A1-1~ A1-4 資 傳 系 資 傳 系 之 取 消 網 傳 組 說 法, 乃 是 操 作 面 不 夠 細 緻 所 致, 正 確 的 說 法 乃 是 : 由 於 體 認 資 訊 之 重 要 性, 而 數 位 多 媒 體 設 計 及 數 位 多 媒 體 科 技 乃 是 二 主 流, 故 將 網 傳 組 改 名, 並 非 取 消 網 傳 組, 只 是 加 入 其 它 元 素, 並 予 以 整 併 名 稱 雖 不 在, 但 課 程 皆 在 資 訊 學 院 相 關 系 所 學 生 之 考 研 究 所 情 形, 考 上 台 清 交 者 很 多, 就 業 亦 受 業 界 歡 迎, 因 此 希 望 家 長 們 鼓 勵 孩 子 們 參 與 課 業 或 就 業 輔 導 例 如 資 工 系 即 有 課 業 輔 導 機 制, 萬 一 到 了 有 需 要 學 長 教 導 學 弟 妹 時, 請 學 生 也 要 接 受 輔 導 A1-5 預 警 制 度 各 大 學 多 有 在 做, 有 的 更 採 行 雙 預 警 制 度 元 智 亦 有 預 警 制 度, 家 長 可 多 鼓 勵 孩 子, 或 拜 訪 系 主 任 或 院 長, 以 了 解 孩 子 的 學 習 障 礙 此 外, 學 生 的 學 習 障 礙, 可 先 瞭 解 基 本 面 的 問 題, 此 部 份 碩 士 生 及 博 士 生 皆 可 幫 忙 通 訊 系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通 訊 系 必 修 科 目 皆 安 排 課 後 輔 導 課 程, 由 助 教 協 助 加 強 輔 導, 期 中 4D 同 學 除 安 排 導 師 進 行 訪 談, 若 情 況 較 為 嚴 重, 將 協 助 轉 介 諮 商 輔 導 室 教 務 處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學 校 係 依 學 則 規 定 來 執 行 二 一, 學 生 若 有 學 習 方 面 的 困 擾, 皆 可 向 系 上 或 學 校 尋 求 相 關 協 助 元 智 為 預 防 因 學 習 成 績 不 及 格 遭 二 一 退 學, 於 學 期 中 由 授 課 教 師 對 於 學 生 學 習 的 表 現 ( 如 課 堂 出 席 作 業 報 告 或 考 試 等 ) 給 予 期 中 評 量 評 核 如 期 中 評 量 達 4D( 即 有 4 科 得 D) 或 1/2 學 分 數 得 D( 得 D 學 分 超 過 修 課 的 一 半 ) 的 學 生 則 須 列 入 預 警 對 象 部 分 系 所 寄 出 家 長 通 知 函, 並 提 供 導 師 聯 絡 方 通 訊 系 教 務 處 ( 註 冊 組 ) ( 教 服 組 ) 1

Q1-6 請 問 我 的 孩 子 讀 了 幾 個 月 資 工 系, 一 直 覺 得 好 難, 對 自 己 打 擊 很 大, 學 校 是 否 輔 導 學 生 正 向 學 習? 學 生 是 否 可 轉 系, 讓 孩 子 能 夠 學 以 致 用 Q1-7 發 現 很 多 學 生 會 等 到 斷 網 後 才 去 做 作 業, 是 否 學 校 有 訂 定 辦 法 規 範? Q1-8 藝 設 系 好 像 常 需 要 熬 夜, 不 知 是 學 生 效 率 不 好 或 是 作 業 太 多, 孩 子 長 期 熬 夜 情 形 令 人 很 擔 心, 請 學 校 協 助 解 決 ( 藝 設 系 家 長 ) Q1-9 大 部 分 演 講 安 排 於 星 期 一 三 五, 也 有 很 多 安 排 於 中 午 時 段, 是 否 可 以 增 加 在 星 期 二 及 星 期 四 時 段 Q1-10 認 同 大 學 生 要 培 養 主 動 發 掘 問 題 的 能 力, 要 多 主 動 閱 讀 學 習 思 考 ; 但 大 一 學 生 畢 竟 接 觸 新 的 課 程, 新 的 領 域, 尤 其 是 式, 以 利 雙 方 進 一 步 溝 通 與 協 助 ; 同 時 該 生 導 師 會 與 這 些 學 生 進 行 學 習 關 懷 訪 談, 針 對 學 生 的 學 習 困 難 提 供 輔 導 諮 詢 各 系 針 對 較 困 難 課 程 也 會 由 老 師 助 教 或 是 學 長 幫 忙 開 設 課 程 輔 導, 以 提 升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A1-6 學 校 設 有 預 警 制 度, 目 前 為 雙 1/2 制 度 家 長 可 多 鼓 勵 孩 子, 或 拜 訪 系 主 任 或 院 長, 以 了 解 孩 子 的 學 習 障 礙 資 工 系 有 課 業 輔 導 機 制, 萬 一 有 需 要 學 長 教 導 學 弟 妹 時, 請 學 生 要 接 受 輔 導 此 外, 資 訊 學 院 院 內 相 關 系 所 之 轉 系 較 容 易, 同 學 有 興 趣 不 合 者, 也 是 可 考 慮 院 內 之 轉 系 教 務 處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學 生 可 於 一 年 級 或 二 年 級 下 學 期 提 出 轉 系 申 請, 其 申 請 資 格 及 相 關 規 定 可 參 考 本 校 學 生 轉 系 辦 法, 若 是 一 年 級 學 生 尚 可 參 考 本 校 大 一 學 生 自 由 轉 系 審 查 細 則 A1-7 目 前 學 校 宿 舍 訂 有 管 理 辦 法, 亦 有 生 活 公 約 彼 此 遵 守, 若 同 學 手 機 能 無 線 上 網, 則 學 校 無 法 管 理, 但 學 校 會 透 過 各 種 宣 導 管 道 加 以 輔 導 A1-8 藝 設 系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本 系 大 一 學 生 在 初 入 學 時, 有 些 學 生 在 進 行 創 作 課 作 業 時, 時 間 管 理 會 有 不 理 想 狀 態 其 原 因 有 二 : 一 是 大 約 一 週 一 次 的 作 業, 若 是 到 交 作 業 前 夜 才 趕 工, 勢 必 會 影 響 正 常 作 息 ; 二 則 在 於 創 作 本 身 並 無 所 謂 絕 對 的 完 成 與 否, 尤 其 也 會 與 學 生 自 我 要 求 的 完 美 度 有 關 本 系 會 強 化 對 學 生 在 時 間 管 理 觀 念 的 教 育, 並 請 老 師 提 醒 同 學 在 求 知 與 身 心 健 康 間 平 衡 的 重 要 性 A1-9 將 此 建 議 轉 予 各 單 位 於 未 來 安 排 演 講 時 參 考 A1-10 資 工 系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本 系 為 避 免 學 生 不 敢 直 接 詢 問 老 師 問 題 而 造 成 問 題 無 法 解 決, 使 之 專 業 能 力 無 法 進 步, 造 成 自 信 心 2 資 工 系 教 務 處 ( 註 冊 組 ) 教 務 處 各 系 所

多 採 外 文 教 科 書 為 建 立 學 生 下 降, 因 此 本 系 於 多 數 課 程 皆 提 供 課 程 助 教 及 系 助 自 信 心, 建 議 大 一 老 師 能 在 教 教 協 助 為 學 生 解 惑, 而 學 生 也 可 透 過 學 長 ( 姐 ) 們 了 學 上 多 費 心, 多 舉 例 說 明, 考 解 自 身 問 題 所 在, 讓 學 生 於 課 餘 也 有 人 可 發 問 解 試 後 亦 能 對 考 題 解 惑, 以 提 昇 決 問 題, 也 希 望 家 長 可 鼓 勵 孩 子, 才 更 能 提 升 效 學 習 效 果 果 另 外, 於 課 程 上 多 以 舉 例 說 明,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本 系 會 再 向 教 授 們 反 應 及 建 議 Q1-11 已 查 詢 學 校 提 前 畢 業 門 檻 之 A1-11 建 議 該 學 生 可 以 選 擇 本 校 的 五 年 一 貫 學 程 規 定, 其 中 一 項 為 學 生 成 績 須 教 務 處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為 各 學 期 皆 為 前 5% 但 若 學 本 校 大 學 部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提 前 畢 業 實 施 辦 法 係 奉 生 已 修 滿 4 年 所 須 之 128 學 分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備, 自 83 年 起 實 施 迄 今, 為 考 量 公 (99 級 畢 業 生 ), 且 已 通 過 通 平 起 見, 不 宜 修 改 之, 建 議 學 生 可 以 選 擇 本 校 的 五 識 體 育 經 典 五 十 等 各 科 之 年 一 貫 學 程, 先 修 研 究 所 課 程, 待 考 上 本 校 研 究 所 規 定, 僅 因 有 一 學 期 成 績 未 達 後, 可 以 抵 免 研 究 所 相 關 課 程 前 5% 時, 是 否 有 其 他 另 外 之 代 行 方 案, 例 如 改 計 總 成 績 前 5% 之 考 量 ( 管 院 學 士 班 國 企 學 群 家 長 ) Q1-12 電 機 系 可 更 多 元 化 些 A1-12 教 務 處 ( 註 冊 組 ) 電 機 系 電 通 學 院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元 智 大 學 自 2001 年 2008 年 分 別 成 立 通 訊 工 程 學 系 與 光 電 工 程 學 系, 將 通 訊 領 域 光 電 領 域 從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分 出 後,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即 重 新 調 整 學 系 領 域 為 : 智 慧 型 控 制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與 數 位 科 技 應 用 三 大 領 域, 涵 蓋 範 疇 為 : 1. 智 慧 型 控 制 : 機 電 整 合 智 慧 型 系 統 自 動 化 系 統 機 器 人 微 機 電 工 程 電 力 電 子 信 號 處 理 智 慧 電 網 2.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 混 合 信 號 數 位 信 號 多 媒 體 電 源 管 理 積 體 電 路 與 系 統 晶 片 設 計 3. 數 位 科 技 應 用 : 社 群 多 媒 體 電 腦 視 覺 影 像 處 理 雲 端 計 算 次 世 代 網 路 行 動 通 訊 車 載 智 慧 為 了 能 引 導 學 生 學 習 具 有 以 上 對 應 之 領 域, 特 別 規 劃 對 應 學 程, 又 鑑 於 近 年 綠 能 節 能 普 遍 受 重 視, 本 系 亦 設 計 新 的 智 慧 電 網 學 程, 他 們 的 特 色 分 別 為 : 1. 智 慧 型 控 制 學 程 : 有 鑑 於 智 慧 型 控 制 系 統 與 應 用 在 機 器 人 逐 漸 進 入 人 類 社 會 且 廣 受 重 視, 本 學 程 之 設 計, 特 別 將 邏 輯 電 路 電 子 電 路 微 電 腦 系 統 自 動 控 制 為 核 心 課 程, 再 輔 以 數 位 信 號 處 理 機 器 人 與 智 慧 型 控 制 理 論 之 3

學 生 就 業 面 Q2-1 目 前 國 內 失 業 率 攀 升, 聽 聞 元 智 與 遠 東 集 團 有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我 的 孩 子 唸 機 械 系, 請 問 如 何 參 加? 資 格 為 何? ( 機 械 系 家 長 ) 專 業 課 程, 以 達 到 為 國 儲 備 智 慧 型 控 制 與 系 統 專 業 人 才 之 目 標 2.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學 程 : 本 學 程 培 育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人 才, 除 了 電 機 系 必 修 的 邏 輯 電 路 設 計 電 子 學 ( 一 ) 電 子 學 ( 二 ) 等 課 程 外, 以 超 大 型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導 論 與 電 子 學 ( 三 ) 為 核 心 基 礎 課 程, 輔 以 半 導 體 元 件 物 理 積 體 電 路 技 術 導 論 類 比 IC 設 計 以 及 高 階 數 位 IC 設 計 VLSI 信 號 處 理 等 積 體 電 路 之 相 關 專 業 課 程 作 為 延 伸 選 修 課 程, 以 奠 定 學 生 於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領 域 之 專 業 基 礎, 達 到 為 國 儲 備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人 才 之 目 標 3. 數 位 科 技 應 用 學 程 : 本 學 程 培 育 數 位 科 技 應 用 人 才, 特 別 以 邏 輯 電 路 單 晶 片 微 電 腦 程 式 設 計 為 核 心 課 程, 再 輔 以 相 關 之 多 媒 體 技 術 電 腦 網 路 數 位 計 算 機 及 其 相 關 專 業 課 程, 以 達 成 培 育 數 位 科 技 系 統 整 合 專 業 人 才 的 目 標 4. 智 慧 電 網 學 程 : 本 學 程 培 育 智 慧 電 網 專 業 人 才, 特 別 以 電 路 學 電 子 學 電 磁 學 電 力 系 統 智 慧 電 網 實 驗 為 核 心 課 程, 再 輔 以 程 式 語 言 通 訊 系 統 電 力 系 統 分 析 理 論 及 其 相 關 專 業 課 程, 以 達 到 培 育 智 慧 電 網 專 業 人 才 之 目 標 為 使 電 機 系 學 生 能 有 更 多 元 的 學 習, 元 智 大 學 電 機 通 訊 學 院 與 所 屬 之 通 訊 系 光 電 系 所 開 設 的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跨 系 學 程 跨 院 學 程, 電 機 系 學 生 均 能 選 修, 且 承 認 學 分 因 此, 歷 年 來 電 機 系 畢 業 學 生, 在 就 讀 研 究 所 或 就 業 上 都 有 多 面 向 之 深 造 發 展, 包 含 : 電 機 電 子 控 制 光 電 生 醫 工 程 科 學 材 料 科 學 等, 甚 至 包 含 : 管 理 市 場 經 濟 等 儘 管 元 智 大 學 電 機 系 已 有 相 當 不 錯 的 口 碑, 仍 將 秉 持 回 饋 社 會 的 理 念, 持 續 精 進 電 機 工 程 教 育, 為 國 家 社 會 培 養 優 秀 人 才 A2-1 遠 東 集 團 提 供 許 多 機 會, 目 前 有 兩 種 方 案 : (1) 暑 期 實 習, 對 將 來 就 業 有 幫 助 (2) 就 學 期 間 養 成 計 畫, 表 現 佳 者, 畢 業 後 可 當 正 式 員 工 有 些 造 成 失 業 之 原 因 為 同 學 選 擇 較 輕 鬆 之 工 作, 或 是 覺 得 遠 東 集 團 不 是 高 科 技 業 而 不 願 研 發 處 機 械 系 4

83 年 次 男 生 可 分 二 次 暑 假 服 完 兵 役, 但 工 學 院 學 生 的 這 兩 個 暑 假 的 實 習 也 很 重 要 Q2-2 請 問 學 校 對 兵 役 的 建 議 是 畢 業 後 一 次 服 完 三 個 半 月, 還 是 分 兩 次 在 大 一 及 大 二 的 暑 假 服 意 去 工 作 惟 遠 東 集 團 各 公 司 也 反 應, 學 生 多 吃 不 了 苦, 故 請 家 長 多 鼓 勵 貴 子 弟, 學 校 則 會 提 供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及 相 關 配 套 研 發 處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本 校 為 使 學 生 的 職 涯 發 展 更 貼 近 產 業 需 求, 各 處 室 與 系 所 均 依 其 職 能 推 動 相 關 工 作, 不 但 持 續 推 動 專 業 實 習 制 度, 並 結 合 學 系 導 師 等 功 能, 舉 辦 產 業 職 涯 講 座 特 色 產 業 參 訪 等 增 進 學 生 對 產 業 的 了 解, 許 多 系 所 均 積 極 引 進 產 業 講 師 共 同 授 課 尤 其 本 校 得 天 獨 厚, 具 備 遠 東 關 係 企 業 的 產 業 資 源, 故 本 校 得 以 積 極 建 立 有 系 統 之 產 業 實 習 制 度 本 工 作 深 獲 集 團 徐 董 事 長 之 支 持, 指 定 集 團 專 責 機 構 負 責 協 調 企 業 內 之 專 業 實 習 規 劃 與 協 調, 在 具 體 的 推 動 包 括 三 個 部 份 執 行 : 1. 各 系 專 業 實 習 : 主 動 爭 取 至 關 係 企 業 實 習 機 會, 並 與 關 係 企 業 建 立 長 期 合 作 模 式, 每 年 安 排 學 生 前 往 關 係 企 業 實 習, 提 前 了 解 職 場 模 式 及 就 業 趨 勢, 增 強 學 生 就 業 競 爭 力 2. 遠 東 暑 期 實 習 : 研 發 處 遠 東 R&D 中 心 於 暑 期 主 動 徵 尋 關 係 企 業 暑 期 實 習 機 會, 協 助 同 學 前 往 企 業 進 行 短 期 實 習 3.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 由 教 務 處 與 關 係 企 業 共 同 擬 訂 人 才 培 育 課 程 及 計 畫, 安 排 學 生 於 在 學 期 間 前 往 企 業 實 習, 並 提 供 獎 學 金 及 未 來 就 業 的 保 障 此 外, 本 校 推 動 之 專 業 實 習 深 入 產 業 各 個 觸 角, 各 系 皆 有 負 責 推 動 學 生 實 習 業 務 之 專 責 同 仁, 許 多 系 甚 至 將 之 規 劃 為 一 門 正 式 課 程, 附 加 考 核 與 評 鑑 之 功 能, 使 學 生 之 實 習 能 更 具 實 化 與 效 益 化 為 進 一 步 落 實 學 生 實 習 即 學 習 之 精 神 與 內 涵, 本 校 於 校 院 系 三 個 層 級 均 設 立 負 責 單 位, 嚴 格 為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的 相 關 工 作 把 關, 保 障 學 生 安 全 與 權 益, 近 來 更 加 強 以 校 為 主 體, 與 產 業 界 具 體 簽 訂 合 作 協 定, 更 能 鞏 固 實 習 之 內 涵 與 效 果 同 學 們 如 有 實 習 需 求 可 主 動 與 承 辦 人 員 詢 問, 並 留 意 學 校 及 系 上 之 訊 息 公 告 A2-2 兵 役 方 面 有 彈 性, 不 一 定 要 大 一 或 大 二 完 成 建 議 大 一 及 大 二 暑 假 當 兵, 大 三 暑 假 實 習, 亦 可 利 用 大 三 暑 假 申 請 到 實 驗 室 當 童 工, 老 師 會 提 供 學 習 上 之 刺 激 A2-3 ( 同 A2-1) 5 軍 訓 室 工 管 系

完 兵 役? Q2-3 另 外, 學 校 對 於 實 習 部 分 是 否 有 協 助? ( 工 管 系 大 一 新 生 家 長 ) Q2-4 教 育 部 現 在 很 重 視 產 業 界 與 學 界 之 合 作 貴 校 在 此 方 面 如 何 因 應? 應 讓 學 生 與 企 業 界 或 製 造 業 多 接 觸, 以 遠 東 集 團 與 學 校 合 作 關 係 為 例, 讓 學 生 有 機 會 到 業 界 實 習 的 機 會 ( 資 管 系 家 長 ) Q2-5 資 工 系 歷 屆 畢 業 生 就 業 之 職 業 與 職 務 分 佈, 是 否 有 相 關 統 計 數 據 做 為 學 生 生 涯 規 劃 參 考? Q2-6 資 工 系 學 生 之 畢 業 就 讀 研 究 所 管 道 科 系 及 歷 屆 實 績? Q2-7 校 外 實 習 課 程 與 所 學 科 系 之 連 結 是 否 緊 密? 與 畢 業 後 之 就 業 於 實 習 單 位 是 否 有 直 接 關 係? 是 否 有 實 績? Q2-8 請 問 學 校 之 交 換 留 學 生 狀 況 與 計 畫, 例 如 合 作 學 校 國 家 ( 化 材 系 家 長 ) Q2-9 請 大 概 說 明 有 關 德 國 交 換 留 學 生 之 條 件 費 用 及 交 換 期 間 之 學 習 情 形 ( 機 械 系 大 四 家 長 ) A2-4 同 學 亦 可 多 參 與 老 師 研 究 計 畫, 不 只 遠 東 集 團, 應 多 透 過 專 業 實 習 等 方 式, 與 企 業 接 軌 本 校 與 遠 東 集 團 合 作, 設 有 儲 備 幹 部, 可 透 過 實 習, 通 過 考 核, 能 成 為 遠 東 集 團 試 用 期 之 半 正 式 職 員 目 前 有 250 個 遠 東 集 團 短 中 長 期 的 專 業 實 習 機 會 及 350 個 其 它 企 業 實 習 機 會, 仍 有 成 長 之 空 間 研 發 處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同 A2-1 補 充 說 明 ) A2-5 本 校 資 工 系 實 習 有 口 碑, 學 生 畢 業 因 有 一 技 之 長, 幾 乎 無 就 業 問 題 資 工 系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A2-6 本 系 於 96 至 100 學 度 年 畢 業 生 透 過 推 甄 及 考 試 就 讀 公 ( 私 ) 立 研 就 所 人 數 佔 畢 業 生 6 至 7 成 的 人 數, 而 部 分 是 出 國 唸 書 A2-7 專 業 實 習 為 大 三 下 至 大 四 上 課 程 之 一, 學 生 至 實 習 單 位 將 先 前 所 學 運 用 於 實 務 上, 也 讓 學 生 提 早 體 驗 就 業 之 辛 勞 學 生 畢 業 後 若 於 實 習 單 位 表 現 良 好 並 繼 續 留 著 工 作 的 也 並 非 少 數, 因 此 自 身 的 優 秀 表 現 也 讓 學 子 們 於 畢 業 後 留 下 就 業 保 障 A2-8 目 前 與 國 外 20 多 所 學 校 有 交 流, 有 交 換 學 生 免 學 雜 費 等, 可 參 考 國 際 室 之 網 頁 目 前 inbound 多 於 outbound 國 際 室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化 材 系 另 有 與 瑞 典 林 雪 平 大 學 之 雙 聯 計 畫 供 申 請 A2-9 德 國 交 換 學 生 申 請 條 件 可 參 考 國 際 室 之 網 頁 國 際 室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費 用 部 分 約 為 台 幣 35 萬 ( 不 包 含 元 智 學 費 ), 目 前 有 機 械 系 同 學 在 德 國 交 換, 學 習 情 況 良 好 研 發 處 資 管 系 資 工 系 國 際 室 國 際 室 6

Q2-10 我 的 孩 子 即 將 畢 業, 未 來 可 能 至 研 究 所 深 造, 或 是 進 入 職 場 成 為 職 場 新 鮮 人 學 校 是 否 針 對 孩 子 的 未 來 提 供 職 場 及 各 校 研 究 所 之 選 擇 分 析 與 輔 導? 宿 舍 管 理 面 Q3-1 聽 說 女 廁 好 像 不 太 乾 淨, 包 括 教 學 大 樓 與 女 生 宿 舍, 如 果 能 做 到 五 星 級 飯 店 水 準 是 最 好, 如 果 做 不 到, 希 望 至 少 能 有 麥 當 勞 水 準 Q3-2 宿 舍 似 乎 不 足, 大 二 生 就 開 始 抽 籤, 只 有 三 成 中 籤 率, 請 增 加 一 些 Q3-3 學 生 上 網 太 多, 沉 迷 玩 樂, 家 長 有 較 大 責 任, 也 請 學 校 多 協 助 請 問 學 校 有 何 協 助 想 法? ( 管 院 會 計 二 家 長 ) A2-10 如 何 協 助 大 四 將 畢 業 學 生 之 就 業, 可 洽 學 務 處 諮 商 與 就 業 輔 導 組 之 專 業 導 師 提 供 就 業 協 助 學 務 處 亦 定 期 舉 辦 就 業 博 覽 會, 特 別 是 與 遠 東 集 團 合 作 之 集 團 就 業 博 覽 會 此 外, 各 學 系 及 導 師 亦 可 提 供 就 業 及 升 學 之 輔 導 學 務 處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學 務 處 諮 商 與 就 業 輔 導 組 以 及 全 校 各 院 系 針 對 畢 業 生 所 提 供 的 就 業 輔 導 措 施 包 括 : 1. 辦 理 生 涯 興 趣 與 職 涯 發 展 測 驗 生 涯 規 劃 系 列 講 座 職 場 達 人 就 業 班 企 業 說 明 會 以 及 校 園 徵 才 博 覽 會 等 活 動, 以 促 進 畢 業 生 對 產 業 發 展 及 求 職 就 業 的 知 能 2. 各 學 系 設 置 導 師 助 教 與 行 政 同 仁, 提 供 學 生 實 習 或 就 業 的 諮 詢 3. 本 校 與 遠 東 集 團 相 關 企 業 亦 進 行 縝 密 之 合 作, 設 置 多 項 實 習 企 業 參 訪 見 習 以 及 人 才 培 訓 制 度, 可 提 供 學 生 更 多 元 的 求 職 準 備 至 於 有 關 畢 業 生 升 學 研 究 所 部 分, 因 大 學 教 育 的 目 的 在 培 育 未 來 社 會 可 用 與 愛 用 的 人 才, 並 非 為 了 培 育 學 生 進 研 究 所 繼 續 深 造, 因 此 若 學 生 有 意 願 繼 續 升 學, 可 以 主 動 請 教 學 長 姐 的 升 學 經 驗, 同 時 導 師 亦 可 提 供 學 生 升 學 研 究 所 的 諮 詢 及 建 議 A3-1 各 館 阿 嫂 採 早 中 下 班 時 間 三 時 段 打 掃, 但 學 生 宿 舍 套 房 之 廁 所 則 需 學 生 自 己 打 掃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此 外, 駐 管 人 員 亦 會 視 需 要 作 必 要 機 動 處 理 A3-2 本 校 健 康 休 閒 中 心 後 方 有 一 塊 地, 取 得 後 未 來 可 能 興 建 體 育 館 或 學 生 宿 舍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學 校 宿 舍 床 位 為 有 限 資 源, 無 法 完 全 滿 足 學 生 在 這 方 面 的 需 求 各 校 皆 然, 本 校 目 前 宿 舍 床 位 約 3 千 床, 並 以 大 一 新 生 及 經 濟 弱 勢 生 為 優 先, 自 下 (102) 學 年 起 將 會 限 縮 部 分 優 先 住 宿 的 床 位 數, 以 增 加 舊 生 中 籤 的 機 會 ; 另 本 校 亦 積 極 擴 充 校 地, 未 來 取 得 後 興 建 學 生 宿 舍 為 可 能 選 項 之 一 A3-3 102 學 年 度 起, 將 實 施 大 一 新 生 12:00 斷 網 ; 大 二 以 上 學 生 2:00 斷 網 7 資 工 系 學 務 處 ( 諮 就 組 )

Q3-4 洗 衣 間 洗 衣 機 是 否 可 以 多 增 加 一 台, 十 幾 間 寢 室 共 用 一 台 似 乎 不 太 夠 用 另 時 值 冬 季, 天 氣 濕 冷 烘 衣 機 應 儘 速 修 繕 或 整 理 Q3-5 宿 舍 是 否 有 舍 監 或 教 官, 請 督 促 或 請 住 宿 學 生 自 重, 應 在 夜 間 12 點 前 完 成 沐 浴, 以 免 影 響 浴 室 周 邊 寢 室 學 生 權 益 Q3-6 門 禁 時 間 及 管 理 鬆 散 問 題 Q3-7 感 覺 學 生 宿 舍 門 禁 ( 進 出 入 ) 管 理 鬆 散, 閒 雜 人 等 進 入, 未 見 有 管 理 員 管 制, 影 響 人 身 及 財 物 安 全, 建 議 能 落 實 舍 監 管 理 Q3-8 住 宿 中 籤 率 不 高, 住 校 外 又 不 安 全, 請 問 學 校 是 否 有 興 建 新 宿 舍 之 規 劃? ( 機 械 系 家 長 ) 校 務 發 展 面 Q4-1 校 長 對 於 元 智 大 學 的 未 來 規 劃 與 願 景 為 何? 建 議 應 再 擴 充 系 所 增 設 法 學 院 等, 並 使 校 地 幅 員 更 遼 闊 ( 資 管 系 家 長 )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宿 舍 輔 導 老 師 配 合 校 方 政 策, 於 寢 訪 時 加 強 宣 導, 避 免 學 生 沉 迷 網 路 A3-4 將 視 需 求 量 決 定 是 否 增 加 一 台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根 據 合 作 廠 商 的 統 計, 相 較 於 其 他 學 校, 本 校 每 台 洗 衣 機 的 使 用 量 相 對 偏 低, 學 生 會 覺 得 不 夠 用 原 因 可 能 是 太 集 中 在 某 個 時 段 洗 澡 洗 衣, 因 此 建 議 學 生 應 分 開 時 段 洗 衣 或 至 其 他 樓 層 使 用, 倘 若 使 用 率 提 昇 亦 不 排 除 要 求 廠 商 增 設 機 台 ; 至 於 烘 衣 機, 廠 商 每 週 都 會 定 期 前 來 保 養, 學 生 如 發 現 有 故 障 情 形, 請 向 管 理 員 反 應, 會 限 時 要 求 廠 商 修 復 A3-5~ A3-6 本 校 有 管 理 員 宿 輔 老 師 及 教 官, 另 各 樓 亦 配 有 樓 長, 管 理 上 應 算 費 心, 並 無 鬆 散 問 題, 請 家 長 放 心 門 禁 管 理 方 式 為 學 生 持 學 生 證 刷 卡 進 出, 無 強 制 學 生 幾 點 須 回 到 宿 舍 A3-7( 同 A3-5~ A3-6) A3-8 目 前 學 校 床 位 有 2900 多 床, 不 夠 的 部 份, 則 由 學 生 至 校 外 租 賃 學 務 處 有 提 供 在 外 租 屋 學 生 之 協 助, 教 官 亦 定 期 校 外 訪 視, 與 屋 主 溝 通, 若 有 小 偷 入 侵 之 情 事, 皆 會 協 助 處 理, 並 舉 辦 優 良 房 東 選 拔 等 活 動 ( 興 建 新 宿 舍 問 題 之 回 應, 參 見 A3-2) A4-1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數 量 已 太 多, 故 量 之 擴 充, 已 非 本 校 目 前 重 點, 質 之 提 昇, 才 是 重 點 增 設 系 所 學 院 部 分, 學 校 會 慎 重 處 理 元 智 目 前 招 收 之 學 生 約 70% 以 上 來 自 北 部 地 區, 約 70~80% 應 屆 畢 業 生 就 讀 研 究 所 本 人 另 外 一 個 辦 學 重 點 是 擴 增 研 發 能 量 教 師 的 研 究 做 的 好, 相 對 其 教 學 亦 會 提 昇, 對 研 究 所 及 大 學 部 學 生 皆 有 幫 助 此 外, 如 何 縮 短 產 學 落 差 方 面, 雖 然 元 智 與 遠 東 之 關 係 密 切, 但 是 我 們 不 會 只 鎖 定 遠 東 校 長 室 秘 書 室 8

集 團 辦 學 有 口 碑, 台 灣 才 能 打 入 國 際 市 場 Q4-2 學 校 目 前 只 有 一 個 校 門, 進 出 宿 舍 或 學 生 上 體 育 課 都 非 常 不 方 便, 請 問 增 加 第 二 校 門 之 可 能 性? ( 通 訊 系 家 長 ) 其 它 方 面 Q5-1 學 生 生 病 時, 學 校 提 供 校 醫 看 診 有 幾 科? 是 否 需 用 健 保 卡? Q5-2 學 校 前 方 之 縱 貫 路 正 進 行 工 程 中, 請 問 係 興 建 天 橋 或 是 鐵 路 地 下 化? Q5-3 學 校 公 車 班 次 太 少, 請 考 慮 增 加 班 次 ( 機 械 系 家 長 ) Q5-5 電 機 工 程 的 國 家 考 試 部 份 規 定, 如 修 哪 些 課 報 考 資 格 等, 似 可 再 彈 性 些 ( 通 訊 系 家 長 ) A4-2 本 校 6 館 後 方 土 地 重 劃, 有 可 能 考 慮 再 增 一 校 門 宿 舍 區 後 方 則 基 於 安 全 考 量, 暫 不 開 放 A5-1 本 校 目 前 週 一 至 週 五 ( 中 午 ) 皆 有 校 醫 駐 診, 設 有 家 庭 醫 學 科 及 復 建 科, 無 需 用 健 保 卡 鄰 近 亦 有 署 桃 長 榮 等 多 家 診 所 醫 院 元 智 在 夜 間 亦 設 有 健 全 的 轉 診 系 統, 可 轉 送 至 署 桃 或 長 榮 就 醫 做 最 專 業 的 處 理 A5-2 目 前 正 進 行 者 為 鐵 路 高 架 化 鐵 路 地 下 化 之 成 本 高, 政 府 目 前 已 不 考 慮 地 下 化 方 案 未 來 鐵 路 高 架 化 之 後, 教 職 員 生 之 出 入 縱 貫 路 將 安 全 性 提 高 A5-3 目 前 已 有 公 車 進 入 本 校, 繞 行 環 校 道 路 增 加 班 次 須 視 載 客 量 決 定, 故 學 校 會 與 該 公 司 洽 談, 儘 量 符 合 需 求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目 前 一 天 有 34 個 班 次, 平 均 每 半 小 時 有 1 班, 尖 峰 時 段 每 20 分 鐘 就 有 一 班, 以 目 前 乘 客 量 應 已 足 夠 A5-5 將 視 情 形 向 考 選 部 反 應 及 爭 取 通 訊 系 會 後 補 充 說 明 : 通 訊 系 於 100 年 12 月 已 去 函 考 選 部 爭 取,101 年 8 月 收 到 來 文 通 知, 考 選 部 機 電 工 程 技 師 考 試 審 議 委 員 會 已 審 議 通 過, 元 智 大 學 通 訊 工 程 學 系 學 生 參 加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電 子 工 程 技 師 考 試, 比 照 電 子 工 程 電 子 技 術 科 系 學 生, 領 有 畢 業 證 書 即 具 備 應 考 資 格, 無 須 提 供 其 他 證 明 文 件 衛 保 組 軍 訓 室 電 通 學 院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