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规 划 概 况... 1 1.1 工 作 背 景... 1 1.2 规 划 范 围 及 定 位... 1 1.3 规 划 概 述... 2 2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24 2.1 自 然 地 理 概 况... 24 2.2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26 2.3 水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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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表 一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安 吉 美 颂 广 场 三 期 建 设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安 吉 美 颂 旅 游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灵 峰 街 道 浮 玉 路 西 侧 云 鸿

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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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小 武 基 垃 圾 转 运 站 全 密 闭 除 臭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社 会 服 务 法 定 代 表 人 : 程 言 君 ( 签 章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轻 工 业 环 境 保 护 研 究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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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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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湖 州 南 太 湖 产 业 集 聚 区 长 兴 分 区 码 头 至 吕 山 公 路 工 程 位 于 长 兴 县 境 内, 是 湖 州 南 太 湖 产 业 集 聚 区 长 兴 分 区 的 重 要 配 套 公 路, 起 点 位 于 长 兴 综 合 物 流 园 区 码 头 东 侧, 路 线 向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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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0 前 言 7 月 委 托 我 院 负 责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接 受 委 托 后, 我 院 立 即 组 织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对 本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了 实 地 踏 勘, 调 查 项 目 实 际 建 设 情 况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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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共 建 秦 岭 大 熊 猫 野 化 培 训 佛 坪 基 地 的 批 复 ( 陕 林 字 号 ) 附 件 8: 关 于 共 建 秦 岭 大 熊 猫 野 外 培 训 佛 坪 基 地 的 协 议 附 件 9: 秦 岭 大 熊 猫 放 归 野 外 佛 坪 培 训 基 地 建 设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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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云 区 棠 涌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优 化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征 求 意 见 稿 ) 广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2015 年 7 月

目 录 1 规 划 概 况... 1 1.1 工 作 背 景... 1 1.2 规 划 范 围 及 定 位... 1 1.3 规 划 概 述... 2 2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24 2.1 自 然 地 理 概 况... 24 2.2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26 2.3 水 资 源 利 用 与 供 水 概 况... 27 2.4 行 政 区 域 与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28 2.5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调 查... 30 3 规 划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31 3.1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31 3.2 空 气 污 染 源 分 析... 32 3.3 噪 声 源 分 析... 33 3.4 固 体 废 物 分 析... 34 3.5 生 态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35 4 规 划 方 案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结 论... 35 4.1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35 4.2 对 城 市 发 展 社 会 和 经 济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37 4.3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38 4.4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38 4.5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38 4.6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39 4.7 重 点 污 染 源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39 4.8 环 境 协 调 性 分 析... 42 5 规 划 合 理 性 及 协 调 性 分 析... 44 5.1 规 划 定 位 合 理 性 分 析... 44 5.2 人 口 规 模 合 理 性 分 析... 45 5.3 用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45 I

5.4 道 路 系 统 结 构 分 析... 46 5.5 环 境 容 量 分 析... 46 5.6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保 护 有 效 性 分 析... 47 5.7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48 6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56 6.1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56 6.2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57 6.3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57 6.4 声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58 6.5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58 6.6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59 6.7 历 史 文 化 保 护 措 施... 60 7 规 划 调 整 及 建 议... 60 II

1 规 划 概 况 1.1 工 作 背 景 2015 年 1 月 6 日, 李 克 强 总 理 在 广 州 白 云 区 考 察 危 旧 房 改 造 工 作 当 天 市 长 会 议, 研 究 部 署 城 市 更 新 有 关 工 作 会 议 强 调 借 鉴 广 钢 新 城 同 德 围 等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项 目 的 经 验, 努 力 将 棠 涌 打 造 成 广 州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的 又 一 示 范 案 例 ( 穗 市 长 会 纪 [2015]1 号 ) 这 充 分 体 现 了 政 府 对 广 州 未 来 的 城 市 更 新 改 工 作 造 寄 予 期 望 棠 涌 片 区 内 现 状 旧 村 物 业 旧 厂 房 用 地 使 用 低 效 ; 人 居 环 境 差, 道 路 及 公 服 设 施 缺 乏,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亟 待 改 造 提 升 此 外, 两 村 两 厂 改 造 意 愿 强 烈, 期 待 片 区 面 貌 尽 快 改 善 小 坪 村 更 新 改 造 规 划 已 经 土 委 会 审 议, 棠 涌 村 全 面 改 造 已 取 得 村 民 户 代 表 表 决 同 意, 穗 花 地 块 改 造 经 过 规 委 会 审 议, 南 粤 地 块 总 部 基 地 改 造 项 目 也 在 编 制 方 案 另 一 方 面, 重 大 设 施 落 户 带 来 了 新 机 遇 白 云 二 线 实 施 贯 通 广 清 城 际 和 地 铁 8 14 号 线 及 其 站 点 通 过 TOD 开 发 对 棠 涌 片 区 的 更 新 改 造 起 到 积 极 推 动 作 用 为 此, 特 开 展 本 次 棠 涌 片 区 的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优 化 论 证 工 作 为 了 加 强 对 规 划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提 高 规 划 的 科 学 性, 从 源 头 预 防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和 环 境 的 全 面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白 云 区 棠 涌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优 化 在 报 送 规 划 审 批 机 关 之 前, 须 编 制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作 为 该 规 划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基 于 以 上 背 景, 广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承 担 了 白 云 区 棠 涌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优 化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任 务 评 价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组 织 有 关 专 业 人 员 成 立 了 课 题 组 并 遵 照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130-2014), 在 仔 细 阅 读 研 究 了 规 划 相 关 文 件 资 料 和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和 相 关 环 保 要 求, 编 制 了 白 云 区 棠 涌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优 化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规 划 范 围 及 定 位 规 划 范 围 : 白 云 区 棠 涌 片 区 位 于 白 云 区 中 南 部, 白 云 新 城 西 侧, 东 起 机 场 高 速, 南 至 新 市 涌 及 白 云 一 线, 西 至 石 井 河, 北 至 黄 石 路, 总 用 地 面 积 599 公 顷, 涉 及 8 条 城 中 村 棠 涌 片 区 区 位 示 意 图 见 图 1.2-1 和 图 1.2-2 规 划 定 位 : 棠 涌 片 区 的 规 划 总 体 定 位 是 广 州 西 北 部 城 市 连 廊, 具 体 定 位 1

为 联 系 白 云 新 城 与 两 围 一 洲 的 重 要 节 点 地 区 支 撑 产 业 发 展 的 宜 居 社 区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的 示 范 地 区 图 1.2-1 项 目 区 位 示 意 图 图 1.2-2 规 划 范 围 航 拍 示 意 图 1.3 规 划 概 述 1.3.1 综 合 交 通 (1) 优 化 轨 道 交 通 换 乘 系 统, 提 高 对 外 交 通 能 力 1 本 次 规 划 80% 的 建 设 量 集 中 于 地 铁 站 点 800 米 辐 射 范 围 内 ; 2 增 加 2 条 公 交 接 驳 线, 提 升 地 铁 站 点 辐 射 能 力 2

图 1.3-1 棠 涌 片 区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图 (2) 延 续 现 行 控 规 路 网 格 局, 形 成 六 纵 五 横 干 道 网 结 构 1 规 划 道 路 面 积 共 190hm 2, 比 现 状 新 增 108hm 2 ; 2 道 路 密 度 由 原 控 规 的 8.4Km/Km 2 增 加 至 9.8Km/Km 2 表 1.3-1 棠 涌 片 区 道 路 规 划 表 方 向 路 名 红 线 宽 度 建 设 情 况 机 场 路 60 已 建 小 坪 西 路 40 未 建 五 纵 小 坪 东 路 40 未 建 铁 路 东 路 40 未 建 石 槎 路 40 已 建 黄 石 路 50 已 建 白 云 二 线 40 近 期 拟 建 五 横 汇 桥 中 路 40 未 建 棠 槎 路 40 未 建 白 云 一 线 60 已 建 3

(3) 局 部 优 化 路 网 红 线 及 立 交 形 式, 推 动 白 云 二 线 建 设, 缓 解 京 广 线 两 侧 交 通 压 力 图 1.3-2 棠 涌 片 区 交 通 路 网 规 划 图 (4) 完 善 公 交 及 慢 行 系 统 设 施 1 增 加 1 个 公 交 首 末 站 ( 规 划 共 7 个 );2 增 加 5 条 自 行 车 接 驳 线 ;3 增 加 2 处 社 会 停 车 场 ( 规 划 共 11 处 );4 增 加 8 处 人 行 过 街 设 施 图 1.3-3 棠 涌 片 区 公 交 慢 行 系 统 规 划 图 4

1.3.2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棠 涌 片 区 按 照 16.3 万 的 居 住 人 口 规 模, 新 增 17 处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1 新 增 1 个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2 新 增 2 处 高 中 ( 规 划 共 2 个 );3 新 增 4 处 幼 儿 园 ( 规 划 共 13 个 );4 新 增 1 处 群 众 性 体 育 运 动 场 ( 规 划 共 2 个 ) 表 1.3-2 棠 涌 片 区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规 划 表 设 施 级 别 设 施 类 别 设 施 名 称 控 规 导 则 规 划 对 比 区 级 医 疗 卫 生 设 施 医 院 1 1 +0 街 道 级 教 育 设 施 高 中 0 2 +2 初 中 4 4 + 0 小 学 13 13 + 0 医 疗 卫 生 设 施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1 2 + 1 文 化 体 育 绿 地 设 施 行 政 管 理 设 施 群 众 性 体 育 运 动 场 1 2 +1 街 道 办 事 处 1 1 0 派 出 所 1 1 0 商 业 服 务 设 施 肉 菜 市 场 6 6 + 0 居 委 级 教 育 设 施 幼 儿 园 9 13 + 4 图 1.3-4 棠 涌 片 区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规 划 图 5

1.3.3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本 次 规 划 比 原 控 规 增 加 了 6 处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表 1.3-3 棠 涌 片 区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规 划 表 设 施 名 称 原 控 规 规 划 对 比 ( 备 注 ) 净 水 厂 1 1 无 增 加 变 电 站 6 7 新 增 1 座 110kV 消 防 站 1 1 无 增 加 燃 气 设 施 0 0 无 增 加 邮 政 所 5 6 增 加 一 个 邮 政 所 排 水 泵 站 2 5 增 加 3 处 排 涝 泵 站 垃 圾 转 运 站 1 2 不 取 缔 小 坪 垃 圾 转 运 站, 保 留 并 进 行 扩 容 合 计 16 22 +6 图 1.3-5 棠 涌 片 区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规 划 图 6

1.3.4 绿 地 景 观 系 统 (1) 构 建 四 类 绿 地 公 园, 实 现 500 米 见 绿 包 括 :1 河 涌 公 园 2 个 石 井 河 滨 水 公 园 新 市 涌 滨 河 公 园 ;2 居 住 区 公 园 4 个 棠 涌 中 心 公 园 新 市 涌 公 园 张 村 公 园 榕 苑 康 乐 长 廊 ;3 社 区 公 园 6 个 张 九 龄 纪 念 公 园 新 市 街 小 坪 计 生 文 化 园 新 海 公 园 南 航 公 园 海 德 公 园 新 市 公 园 ;4 小 区 花 园 若 干 个 结 合 居 住 小 区 布 置 本 次 规 划 比 现 状 增 加 绿 地 面 积 6.2hm 2 图 1.3-6 棠 涌 片 区 绿 地 规 划 图 (2) 推 动 石 井 河 新 市 涌 的 整 治 改 造, 凸 显 岭 南 水 乡 特 色 1 石 井 河 二 期 整 治 ( 一 期 已 完 成 ), 全 长 约 1.9 公 里 ;2 新 市 涌 揭 盖 整 治, 全 长 约 2.3 公 里 ; (3) 沿 线 合 理 布 置 居 住 用 地, 提 升 人 居 环 境 1.3.5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本 次 规 划 总 用 地 599 公 顷, 其 中 : 村 住 宅 用 地 33 公 顷, 住 宅 用 地 135 公 顷, 商 业 商 务 用 地 57 公 顷, 道 路 与 交 通 设 施 用 地 168 公 顷, 绿 地 与 广 场 用 地 78 公 顷, 7

公 共 服 务 及 公 用 设 施 58 公 顷, 其 他 70 公 顷 规 划 总 建 设 量 1169 万 平 方 米, 毛 容 积 率 1.95 图 1.3-7 棠 涌 片 区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图 图 1.3-8 棠 涌 片 区 土 地 利 用 各 类 用 地 比 例 示 意 图 8

1.3.6 规 划 指 标 对 比 本 次 规 划 总 建 设 量 1169 万 平 方 米 比 现 状 增 加 390 万 平 方 米, 比 现 行 控 规 增 加 630 万 平 方 米 表 1.3-4 本 次 规 划 总 体 指 标 对 比 一 览 表 项 目 现 状 上 版 控 规 本 次 规 划 与 现 状 比 与 上 版 控 规 比 用 地 面 积 ( 公 顷 ) 599.3 599.3 599.3 不 变 不 变 总 建 筑 面 积 ( 万 m 2 ) 779 539 1169 增 加 390 增 加 630 图 1.3-9 棠 涌 片 区 现 状 与 规 划 土 地 利 用 对 比 示 意 图 1.3.7 文 化 资 源 保 护 规 划 规 划 范 围 内 共 有 1 处 省 级 文 保 单 位 ;7 处 推 荐 文 物 线 索, 均 采 取 原 址 保 留, 修 缮 维 护 的 保 护 措 施 表 1.3-5 规 划 范 围 内 文 化 资 源 一 览 表 序 号 历 史 建 筑 类 别 文 物 类 别 1 石 井 桥 古 建 筑 - 桥 涵 码 头 省 保 2 介 石 黄 公 家 庙 古 建 筑 - 坛 庙 祠 堂 推 荐 文 物 线 索 3 廷 谏 黄 公 祠 古 建 筑 - 坛 庙 祠 堂 推 荐 文 物 线 索 4 棠 涌 梁 氏 大 宗 祠 古 建 筑 - 坛 庙 祠 堂 推 荐 文 物 线 索 5 棠 涌 严 氏 大 宗 祠 古 建 筑 - 坛 庙 祠 堂 推 荐 文 物 线 索 6 小 坪 乡 约 古 建 筑 - 其 他 古 建 筑 推 荐 文 物 线 索 7 棠 涌 严 氏 大 宗 祠 古 建 筑 - 坛 庙 祠 堂 推 荐 文 物 线 索 8 岗 贝 梁 氏 大 宗 祠 古 建 筑 - 坛 庙 祠 堂 推 荐 文 物 线 索 9

图 1.3-10 棠 涌 片 区 规 划 范 围 内 文 化 资 源 分 布 示 意 图 10

1.3.8 给 水 工 程 规 划 图 1.3-11 棠 涌 片 区 给 水 工 程 规 划 图 11

(1) 给 水 现 状 本 区 用 水 由 广 州 自 来 水 公 司 属 下 的 石 门 水 厂 和 西 村 水 厂 联 合 供 应, 水 源 取 自 西 江 规 划 区 石 槎 路 有 DN800 管 和 白 云 一 线 有 DN1200 管, 供 水 管 网 较 为 完 善 (2) 上 层 次 规 划 根 据 广 州 市 白 云 新 城 西 部 延 伸 区 城 市 设 计 及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广 州 市 供 水 专 项 规 划, 规 划 区 不 新 增 供 水 设 施, 供 水 远 期 由 规 划 的 北 部 水 厂 和 石 门 水 厂 进 行 供 水 (3) 给 水 工 程 规 划 由 规 划 的 北 部 水 厂 和 石 门 水 厂 进 行 供 水 规 划 保 留 区 内 现 状 东 西 向 和 南 北 向 给 水 干 管, 规 划 沿 区 内 局 部 规 划 路 网 埋 设 DN600~DN800 供 水 干 管, 使 供 水 干 管 形 成 环 状, 以 保 证 供 水 管 网 的 供 水 安 全 可 靠 性 1.3.9 燃 气 工 程 规 划 (1) 燃 气 现 状 气 源 有 管 道 天 然 气, 规 划 范 围 黄 石 路 有 D426 和 机 场 路 D325 的 燃 气 管 (2) 上 层 次 规 划 根 据 广 州 市 城 市 燃 气 发 展 规 划, 区 内 不 再 设 高 中 压 燃 气 调 压 站, 燃 气 引 自 区 外 的 田 心 调 压 站 和 太 和 调 压 站, 只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设 置 中 低 压 调 压 设 备 (3) 燃 气 工 程 规 划 采 用 天 然 气 为 气 源, 燃 气 引 自 区 外 的 田 心 调 压 站 和 太 和 调 压 站, 只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设 置 中 低 压 调 压 设 施 12

图 1.3-12 棠 涌 片 区 燃 气 工 程 规 划 图 13

1.3.10 防 洪 排 涝 及 雨 水 工 程 规 划 (1) 现 状 分 析 区 内 现 状 河 涌 主 要 是 同 德 围 涌, 区 内 排 涝 采 用 自 排 与 抽 排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河 涌 出 口 已 建 设 水 闸, 尚 未 建 设 排 涝 泵 站 现 状 主 干 道 次 干 道 上 基 本 建 成 雨 污 两 条 排 水 管, 新 建 居 住 小 区 厂 区 均 为 雨 污 两 条 排 水 管 雨 污 分 流 改 造 范 围 有 限, 未 全 覆 盖 本 区 域, 特 别 是 城 中 村, 对 河 涌 仍 然 存 在 污 染 的 隐 患 (2) 上 层 次 规 划 防 洪 排 涝 及 雨 水 工 程 规 划 根 据 广 州 市 白 云 新 城 西 部 延 伸 区 城 市 设 计 及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本 区 同 德 围 涌 按 20 年 一 遇 标 准 设 防, 内 河 涌 排 涝 标 准 为 20 年 一 遇 24 小 时 暴 雨 不 成 灾 采 用 自 排 与 抽 排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雨 水 计 算 暴 雨 强 度 公 式 如 下 : 3618.427 ( 1 0.438LgP ) q 0.750 ( t 11.259) 上 式 中, 新 建 项 目 新 建 区 域 和 成 片 重 建 改 造 区 域 P=5 年 ; 特 别 重 要 地 区 ( 立 交 铁 路 涵 洞 )P=10 年 ; 其 他 地 区 随 雨 污 分 流 和 三 旧 改 造 建 设 P=3 年 集 水 时 间 t=t1+mt2, 地 面 集 水 时 间 t1=15 分 钟, 折 减 系 数 m=2,t2 为 计 算 管 段 内 流 水 时 间 规 划 区 综 合 径 流 系 数 Ψ =0.75-0.9 (3) 本 工 程 规 划 防 洪 排 涝 及 雨 水 工 程 规 划 本 区 同 德 围 涌 按 20 年 一 遇 标 准 设 防, 内 河 涌 排 涝 标 准 为 20 年 一 遇 24 小 时 暴 雨 不 成 灾 采 用 自 排 与 抽 排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雨 水 计 算 暴 雨 强 度 公 式 中, 新 建 项 目 新 建 区 域 和 成 片 重 建 改 造 区 域 P=5 年 ; 特 别 重 要 地 区 ( 立 交 铁 路 涵 洞 ) P=10 年 ; 其 他 地 区 随 雨 污 分 流 和 三 旧 改 造 建 设 P=3 年 集 水 时 间 t=t1+mt2, 地 面 集 水 时 间 t1=15 分 钟, 折 减 系 数 m=1,t2 为 计 算 管 段 内 流 水 时 间 规 划 区 综 合 径 流 系 数 Ψ =0.7-0.9 (4) 防 洪 排 涝 及 雨 水 工 程 规 划 衔 接 对 比 防 洪 排 涝 工 程 与 原 规 划 一 致, 同 时 参 考 广 州 市 白 云 区 防 洪 排 涝 规 划 雨 水 规 划 (2010~2020 年 )( 报 批 稿 ), 增 加 三 座 泵 站 及 水 闸, 分 别 是 同 德 围 二 站 小 坪 站 及 大 埔 站 根 据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50014-2006) (2014 年 版 ), 对 管 道 折 减 系 数 m 进 行 调 整, 同 时 计 算 得 出 新 版 规 划 区 综 合 径 流 系 数 为 0.7-0.9, 雨 水 管 径 规 划 与 原 控 规 一 致 14

图 1.3-13 棠 涌 片 区 防 洪 排 涝 及 雨 水 工 程 规 划 图 15

1.3.11 污 水 工 程 规 划 图 1.3-14 棠 涌 片 区 污 水 工 程 规 划 图 16

(1) 现 状 分 析 区 内 污 水 属 于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收 集 范 围 几 条 主 干 道 上 已 按 规 划 敷 设 污 水 管 道, 部 分 河 涌 也 已 实 施 截 污 工 程 但 小 区 内 部, 特 别 是 城 中 村 仍 然 是 雨 污 合 流 一 套 管 网 系 统, 虽 然 目 前 部 分 城 中 村 正 在 实 施 雨 污 分 流, 但 是 没 有 全 部 覆 盖 本 区 (2) 上 层 次 规 划 根 据 广 州 市 污 水 治 理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2007-2020) 及 广 州 市 白 云 新 城 西 部 延 伸 区 城 市 设 计 及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本 区 污 水 分 区 属 于 现 状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规 划 同 德 围 污 水 厂 位 于 石 井 河 东 侧, 规 划 的 白 云 二 线 与 石 井 河 交 界 处 南 侧 用 地 内 近 期 规 模 15 万 吨 / 天, 远 期 规 模 25 万 吨 / 天, 占 地 面 积 15.51 公 顷 (3) 污 水 工 程 规 划 根 据 12 月 4 日 第 二 届 广 州 市 城 市 规 划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九 次 会 议, 上 层 次 规 划 同 德 围 污 水 厂, 现 名 石 井 净 水 厂, 已 选 址 石 井, 主 要 处 理 白 云 新 城 及 周 边 区 域 污 水, 近 期 规 模 :15 万 吨 / 天, 远 期 规 模 :25 万 吨 / 天, 占 地 面 积 16.56 公 顷 1.3.12 电 力 工 程 规 划 图 1.3-15 棠 涌 片 区 电 力 电 缆 廊 道 规 划 图 17

图 1.3-16 棠 涌 片 区 电 力 工 程 规 划 图 18

(1) 现 状 规 划 区 有 2 座 110kV 小 坪 和 岭 泊 变 电 站 (2) 上 层 次 规 划 根 据 广 州 市 白 云 新 城 西 部 延 伸 区 城 市 设 计 及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规 划 4 个 ( 含 一 个 现 状 )110kV 和 2 个 220kV 变 电 站 (3) 电 力 工 程 规 划 预 测 :68 万 kw, 取 综 合 系 数 0.9, 本 区 用 电 为 612MW;110kV:2.1 容 载 比, 需 要 110kV 变 电 容 量 1285.2MW;220kV:1.9 容 载 比, 需 要 110kV 变 电 容 量 1162.8MW 规 划 新 增 3 个 110kV 变 电 站 和 2 个 110kV 变 电 站 规 划 区 内 规 划 沿 道 路 敷 设 L16~L8 10kV 电 力 电 缆 管 道 1.3.13 通 信 工 程 规 划 (1) 现 状 规 划 区 有 汇 桥 机 楼 一 座 区 内 在 西 槎 路 机 场 路 白 云 一 线 及 黄 石 路 均 敷 设 有 通 信 主 干 管 网 (2) 上 层 次 规 划 根 据 广 州 市 白 云 新 城 西 部 延 伸 区 城 市 设 计 及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保 留 现 状 机 楼 不 新 增 通 信 局 所 (3) 通 信 工 程 规 划 保 留 汇 桥 机 楼 并 建 议 扩 容, 根 据 现 各 运 营 商 的 发 展 模 式, 各 通 信 局 所 不 采 用 独 立 占 地, 而 是 与 其 它 建 筑 合 建 租 用 方 式, 因 此 本 规 划 区 不 新 增 通 信 综 合 机 楼 邮 政 支 局 按 标 准 进 行 配 置 19

图 1.3-17 棠 涌 片 区 通 信 工 程 规 划 图 20

1.3.14 消 防 工 程 规 划 图 1.3-18 棠 涌 片 区 消 防 工 程 规 划 图 21

(1) 消 防 站 点 现 状 规 划 区 有 一 座 普 通 一 级 消 防 站, 名 为 金 碧 中 队, 规 划 范 围 外 东 侧 有 现 状 新 市 消 防 站 (2) 上 层 次 规 划 消 防 工 程 规 划 根 据 广 州 市 白 云 新 城 西 部 延 伸 区 城 市 设 计 及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广 州 市 消 防 规 划, 按 照 规 划 区 的 用 地 面 积, 并 结 合 消 防 站 规 定 的 服 务 范 围 以 及 区 外 周 边 消 防 站 点 的 布 局, 规 划 在 区 内 无 需 新 增 消 防 站, 与 规 划 区 南 侧 规 划 的 同 德 围 站 和 东 侧 现 状 的 新 市 消 防 站 联 合 承 担 本 区 的 消 防 任 务 (3) 本 工 程 消 防 工 程 规 划 保 留 现 状 消 防 站, 按 照 规 划 区 的 用 地 面 积, 不 新 增 消 防 站, 由 区 内 现 状 和 周 边 消 防 站 共 同 承 担 消 防 任 务 1.3.15 环 卫 工 程 规 划 (1) 现 状 规 划 区 有 小 坪 和 棠 涌 垃 圾 转 运 站, 规 模 都 为 9X2 厢 (2) 上 层 次 规 划 根 据 广 州 市 白 云 新 城 西 部 延 伸 区 城 市 设 计 及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整 合 现 有 的 垃 圾 转 运 站, 将 棠 涌 升 级 一 个 垃 圾 转 运 站 (3) 环 卫 工 程 规 划 保 留 小 坪 垃 圾 转 运 站 和 棠 涌 垃 圾 转 运 站, 并 对 其 都 进 行 扩 容 升 级 改 造 22

图 1.3-19 棠 涌 片 区 环 卫 工 程 规 划 图 23

2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2.1 自 然 地 理 概 况 2.1.1 地 理 位 置 广 州 市 白 云 区 位 于 广 州 市 老 城 区 的 北 面, 地 处 北 回 归 线 以 南, 东 邻 增 城 萝 岗, 西 接 南 海, 北 接 花 都 从 化, 南 连 黄 埔 天 河 越 秀 荔 湾 等 4 区, 面 积 665 平 方 公 里 白 云 区 扼 交 通 要 冲, 京 广 铁 路 105 106 107 324 国 道 及 京 珠 广 惠 北 环 华 南 快 速 干 线 等 高 速 公 路 穿 越 本 区, 广 花 兴 泰 罗 南 沙 泰 等 省 道 和 地 铁 二 号 线 机 场 快 速 干 线 也 行 经 区 内, 使 区 内 交 通 网 络 四 通 八 达 新 旧 白 云 国 际 机 场 华 南 最 大 的 铁 路 编 组 站 都 坐 落 在 区 内, 区 内 的 基 础 设 施 日 趋 完 善 2.1.2 地 形 地 貌 白 云 区 地 势 北 部 与 东 北 部 高, 西 部 和 南 部 低 大 致 以 广 从 断 裂 带 和 瘦 狗 岭 断 裂 带 为 界, 广 从 断 裂 带 以 东, 瘦 狗 岭 断 裂 带 以 北, 是 白 云 山 萝 岗 低 山 丘 陵 地 区, 中 有 山 间 冲 积 平 原 点 缀, 如 南 岗 河 冲 积 而 成 的 萝 岗 洞, 金 坑 河 冲 积 而 成 的 穗 丰 兴 丰 两 个 小 盆 地, 良 田 坑 冲 积 而 成 的 白 米 洞, 凤 尾 坑 冲 积 而 成 的 九 佛 洞 等 广 从 断 裂 以 西, 主 要 是 流 溪 河 冲 积 平 原 和 珠 江 三 角 洲 平 原 北 部 及 东 北 部 以 低 山 为 主, 谷 深, 坡 陡, 基 岩 是 坚 硬 的 块 状 的 变 质 岩 和 花 岗 岩 在 低 山 的 边 缘 地 带, 如 新 广 从 公 路 东 侧 旧 广 从 公 路 大 源 以 南 两 侧, 展 布 着 一 系 列 丘 陵, 其 基 岩 是 抗 风 化 力 较 弱 的 中 粗 粒 花 岗 岩, 故 山 顶 浑 圆, 山 坡 平 缓 座 落 境 内 的 帽 峰 山 海 拔 534.9 公 尺, 为 广 州 市 内 最 高 山 峰 在 丘 陵 区 的 南 部 边 缘, 沿 瘦 狗 岭 断 裂 走 向 是 一 片 带 状 的 台 地, 区 境 内 西 起 王 圣 堂, 依 次 是 走 马 岗 桂 花 岗, 接 天 河 区 境 的 横 枝 岗 瘦 狗 岭 下 元 岗, 一 直 延 伸 到 区 境 萝 岗 的 火 村 刘 村 白 云 山 西 麓, 是 丘 陵 与 山 前 平 原 相 接 地 带, 并 展 布 着 一 系 列 北 东 向 的 山 前 洼 地 和 台 地, 与 冲 积 平 原 相 间, 组 成 了 流 溪 河 波 状 平 原 2.1.3 气 候 特 征 白 云 区 属 南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季 风 环 流 盛 行 冬 季 处 于 大 陆 高 压 东 南 边 缘, 24

多 吹 来 自 大 陆 的 偏 北 风, 因 有 南 岭 等 山 脉 作 屏 障, 阻 隔 北 方 南 下 寒 潮, 又 可 使 冷 空 气 锋 面 停 滞, 形 成 阴 雨, 故 冬 季 不 致 严 寒 干 燥 夏 季 主 要 受 太 平 洋 高 压 影 响, 多 吹 来 自 海 洋 的 偏 南 风, 因 南 岭 山 脉 及 区 内 东 北 高 西 南 低 的 地 形 特 点, 可 截 留 大 量 水 蒸 气 上 升 成 雨, 故 夏 季 不 至 于 酷 热 雨 量 充 沛, 霜 雪 稀 少, 四 季 分 明, 春 夏 之 间 多 暴 雨, 夏 秋 之 间 多 台 风 年 平 均 气 温 21.8 ;7 月, 平 均 气 温 28.4,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8.1 ;1 月, 平 均 气 温 13.3, 极 端 最 低 为 0 ; 无 霜 期 达 345 天 ; 年 降 雨 量 1694 毫 米,4 月 至 9 月 雨 量 占 82.1% 2.1.4 流 域 水 系 白 云 区 境 内 的 河 流 属 珠 江 水 系 因 受 地 势 影 响, 河 流 多 从 东 北 流 向 西 南, 从 东 流 向 西 或 从 北 流 向 南, 分 别 流 入 珠 江 白 坭 河 流 溪 河, 也 有 少 数 经 天 河 区 流 入 东 江 白 云 区 境 内 主 要 河 流 有 流 溪 河 白 坭 河 珠 江 ( 西 航 道 ) 以 及 南 岗 河 等 流 溪 河 发 源 于 从 化 桂 峰 山, 干 流 长 157 公 里, 集 水 面 积 2300 平 方 公 里 从 白 云 区 东 北 部 钟 落 潭 镇 湖 村 入 境, 流 经 黎 家 塘 长 沙 钟 落 潭 等, 至 鸦 岗 村 附 近 三 江 口 与 白 坭 河 汇 合 流 入 珠 江 西 航 道 白 云 区 境 内 干 流 长 50 公 里, 集 水 面 积 529 平 方 公 里 图 2.1-1 白 云 区 水 系 图 25

建 国 以 来, 流 溪 河 干 支 流 均 已 进 行 开 发 利 用, 上 游 从 化 花 都 境 内, 建 有 中 小 型 水 库 多 个, 拦 河 坝 多 座, 用 以 调 节 流 量 白 云 区 建 成 人 和 拦 河 坝, 引 水 流 量 2 立 方 米 每 秒, 设 计 灌 溉 面 积 2 万 亩 并 在 各 支 流 上 建 成 新 陂 白 汾 南 塘 沙 田 铜 锣 湾 和 龙 梅 窿 大 源 红 路 磨 刀 坑 等 水 库, 库 容 共 4303 万 立 方 米, 控 制 集 雨 面 积 59.8 平 方 公 里 石 井 河 北 起 石 马 涌, 流 经 夏 茅 村, 汇 入 鹤 边 涌 经 潭 村 至 鹅 掌 坦, 汇 合 新 市 涌 后 称 增 埗 河 流 入 珠 江 西 航 道 干 流 长 19.35 公 里, 流 域 内 主 要 支 涌 有 24 条, 集 水 面 积 38 平 方 公 里 上 游 宽 1 至 2 米, 中 游 宽 30 至 50 米, 下 游 宽 80 至 100 米 广 州 市 境 内 珠 江 干 流 长 52 公 里 ( 以 前 航 道 计 ), 白 云 区 境 内 河 段 长 16 公 里, 境 内 集 水 面 积 129.704 平 方 公 里 珠 江 在 区 内 的 主 要 支 流 有 石 井 河 新 市 涌 2.2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2.2.1 土 壤 地 质 白 云 区 位 于 粤 中 低 山 与 珠 江 三 角 洲 平 原 的 过 渡 地 带 地 势 北 部 与 东 北 部 高, 西 部 和 南 部 低 大 致 以 广 从 断 裂 带 和 瘦 狗 岭 断 裂 带 为 界 广 从 断 裂 带 以 东, 瘦 狗 岭 断 裂 带 以 北, 是 白 云 山 - 萝 岗 低 山 丘 陵 地 区, 中 有 山 间 冲 积 平 原 广 从 断 裂 以 西, 主 要 是 流 溪 河 冲 积 平 原 和 珠 江 三 角 洲 平 原 北 部 及 东 北 部 以 低 山 为 主, 谷 深, 坡 陡, 基 岩 是 花 岗 岩 低 山 的 边 缘 地 带, 如 新 广 从 公 路 东 侧 旧 广 从 公 路 大 源 以 南 两 侧, 展 布 着 一 系 列 丘 陵, 山 坡 平 缓, 基 岩 为 花 岗 岩 白 云 区 的 土 壤 分 属 水 稻 土 ( 占 全 区 耕 地 面 积 的 37%) 菜 园 土 赤 红 壤 3 个 土 类, 麻 红 黄 泥 田 赤 红 壤 菜 园 土 等 13 个 土 属 白 云 区 的 土 壤 适 宜 种 稻 种 菜 的 耕 地 面 积 大 2.2.2 水 文 地 质 白 云 区 内 地 下 水 较 为 丰 富, 主 要 赋 存 于 第 四 系 粗 砂 及 细 砂 层 内, 水 量 充 沛, 富 水 性 及 透 水 性 好 地 下 水 属 第 四 系 孔 隙 水, 地 下 水 动 态 受 气 象 因 素 影 响 明 显, 亦 受 潮 汐 影 响 区 内 存 在 淤 泥, 毛 细 管 水 赋 存 于 其 中 第 四 系 人 工 填 土 层 的 孔 隙 水 属 包 气 带 水, 含 水 量 微 弱, 富 水 性 较 差, 动 态 随 季 节 变 化, 主 要 接 受 大 气 降 雨 补 给 地 下 水 主 要 靠 大 气 降 水 渗 透 及 河 涌 侧 向 补 给 白 云 区 地 下 水 种 类 主 要 有 三 种, 浅 层 地 下 水 深 层 地 下 水 和 矿 泉 温 泉 水 26

区 内 浅 层 地 下 水 多 属 亚 砂 土 性, 多 年 平 均 地 下 水 平 面 为 -2.45 米 深 层 地 下 水 则 多 藏 于 深 层 喀 斯 特 地 层, 主 要 含 水 层 为 第 四 纪 栖 霞 灰 岩 壶 天 灰 岩 和 石 登 子 灰 岩, 与 隔 水 层 第 四 纪 粘 土 亚 粘 土 和 侧 水 煤 系 相 间, 组 成 数 条 北 北 东 至 南 南 西 走 向 的 含 水 带 2.3 水 资 源 利 用 与 供 水 概 况 2.3.1 水 资 源 量 白 云 区 地 表 水 资 源 为 7.22 亿 m 3, 地 下 水 资 源 量 1.40 亿 m 3, 地 表 水 与 地 下 水 的 重 复 量 为 0.13 亿 m 3, 水 资 源 总 量 为 7.35 亿 m 3, 水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率 为 57.66% 2.3.2 水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2012 年 白 云 区 人 均 用 水 量 188.3m 3, 万 元 GDP 用 水 量 35.6 m 3, 城 镇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量 201.3 升 / 人 日, 农 田 灌 溉 亩 均 用 水 量 792.1m 3 ( 毛 用 水 量 ); 农 村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量 210.0 升 / 人 日 表 2.3-1 白 云 区 各 项 主 要 用 水 指 标 表 人 均 用 水 单 位 万 元 万 元 工 业 增 农 业 灌 溉 城 镇 居 民 生 农 村 居 民 生 年 份 量 (m 3 / GPD 用 水 量 加 值 用 水 量 亩 均 用 水 活 用 水 量 (L/ 活 用 水 量 (L/ 日 ) (m 3 / 万 元 ) (m 3 / 万 元 ) 量 (m 3 / 亩 ) 人 日 ) 人 日 ) 2012 188.3 35.6 23.5 792.1 201.3 210.0 2.3.3 用 水 现 状 2012 年 白 云 区 总 用 水 量 42398 万 m 3, 其 中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16686 万 m 3, 占 总 用 水 量 的 39.4%; 农 业 用 水 11646 万 m 3, 占 总 用 水 量 的 27.5%; 工 业 用 水 5529 万 m 3, 占 总 用 水 量 的 13.0%; 城 镇 公 共 用 水 5487 万 m3, 占 总 用 水 量 的 12.9%; 生 态 环 境 用 水 3050 万 m 3, 占 总 用 水 量 的 7.2% 按 生 产 ( 农 业 工 业 及 城 镇 公 共 合 计 ) 生 活 和 生 态 分 类 组 成 : 生 产 用 水 22662 万 m 3, 占 总 用 水 量 的 53.4%; 生 活 用 水 16686 万 m 3, 占 总 用 水 量 的 39.4%; 生 态 用 水 3050 万 m 3, 占 总 用 水 量 的 7.2% 27

表 2.3-2 白 云 区 各 类 用 水 量 表 ( 单 位 : 万 m 3 ) 年 份 农 业 用 水 工 业 用 水 城 镇 公 共 用 水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环 境 用 水 总 用 水 2012 11646 5529 5487 16686 3050 42398 2011 9701 7654 4759 14601 1912 38627 2.3.4 供 水 情 况 (1) 供 水 现 状 2012 年 白 云 区 总 供 水 量 42398 万 m 3 从 水 源 结 构 上 来 看, 以 地 表 水 源 供 水 为 主, 占 总 供 水 量 的 98.6%; 地 下 水 源 仅 占 1.4% 在 地 表 水 供 水 量 中, 蓄 水 工 程 供 水 占 8.4%; 引 水 工 程 供 水 占 33.6 %; 提 水 工 程 供 水 占 58.0% (2) 现 状 供 水 水 源 白 云 区 乡 镇 供 水 水 源 主 要 是 依 靠 从 流 溪 河 取 水 现 有 集 中 式 供 水 水 厂 5 家, 其 中 九 佛 水 厂 水 源 地 已 纳 入 广 州 市 城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划, 穗 北 水 厂 主 要 供 给 穗 北 工 业 区 工 业 用 水 江 高 镇 镇 区 已 实 现 市 政 供 水, 太 和 镇 主 要 以 分 散 水 源 供 水 为 主, 不 列 入 本 次 区 划 范 围 乡 镇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源 地 主 要 为 白 云 区 钟 落 潭 镇 自 来 水 厂 白 云 区 人 和 镇 南 区 水 厂 白 云 区 竹 料 镇 自 来 水 厂 3 间 水 厂, 供 水 量 约 370 万 吨 / 年, 供 水 服 务 人 口 共 约 15 万 人 表 2.3-3 广 州 市 白 云 区 现 状 水 源 地 序 号 供 水 企 业 名 称 水 厂 规 模 ( 万 m 3 /d) 取 水 位 置 服 务 范 围 1 广 州 市 穗 云 自 来 水 有 限 公 司 九 佛 水 厂 7 流 溪 河 九 佛 竹 料 部 分 地 区 2 广 州 市 穗 北 供 水 有 限 公 司 穗 北 水 厂 1 小 坑 河 穗 北 工 业 区 3 白 云 区 钟 落 潭 镇 自 来 水 厂 钟 落 潭 镇 水 厂 2 流 溪 河 钟 落 潭 镇 中 心 区 域 4 白 云 区 人 和 镇 南 区 水 厂 人 和 南 区 水 厂 4 流 溪 河 人 和 镇 5 白 云 区 竹 料 镇 自 来 水 厂 竹 料 镇 水 厂 0.5 流 溪 河 竹 料 片 区 2.4 行 政 区 域 与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2.4.1 行 政 区 域 广 州 市 白 云 区 总 面 积 665 平 方 公 里 白 云 区 辖 内 有 18 个 街 道,4 个 中 心 镇, 设 居 民 委 员 会 251 个, 村 民 委 员 会 118 个,2013 年 全 区 户 籍 人 口 83 万 多 人, 常 28

住 人 口 约 225 万 人 表 2.4-1 白 云 区 行 政 区 划 乡 镇 名 称 土 地 面 积 (km 2 ) 常 住 人 口 ( 人 ) 人 口 密 度 ( 人 / km 2 ) 人 和 镇 74.44 130147 1748.35 钟 落 潭 镇 230.47 194237 842.79 江 高 镇 95.59 162854 1703.67 太 和 镇 219.01 211550 965.94 城 区 176.28 1553212 8811.05 合 计 795.79 2252000 2829.89 2.4.2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2013 年 白 云 区 实 现 生 产 总 值 1329.3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1.1%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33.15 亿 元, 增 长 2.8%;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306.98 亿 元, 增 长 11.7%;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989.22 亿 元, 增 长 11.1% 全 区 三 次 产 业 比 重 是 2.5:23.1:74.4, 与 2012 年 2.6:23:74.4 对 比, 第 一 产 业 下 降 0.1 个 百 分 点, 第 二 产 业 提 高 0.1 个 百 分 点, 第 三 产 业 所 占 比 重 持 平 图 2.4-1 2013 年 白 云 区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2013 年 全 区 完 成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收 入 51.9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6.8%; 全 年 实 现 税 收 总 额 为 146.63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0.8%; 全 年 金 融 业 增 加 值 2.13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5.6%; 全 年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431.8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0.3%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360.11 亿 元, 增 长 15.3%;2013 年, 全 区 商 品 进 出 口 总 值 60.88 亿 美 元, 同 比 29

下 降 1.7% 出 口 总 值 31.33 亿 美 元, 增 长 8.6% 2.5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调 查 2.5.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由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2014 年 9 月 10 日 ~16 日 ) 可 知,SO 2 NO 2 CO PM 10 PM 2.5 日 均 浓 度 均 达 到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的 24 小 时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O 3-1h O 3-8h 浓 度 均 超 标, 无 法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O 3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有 两 方 面 :(1) 秋 季 晴 朗 天 气 多, 有 利 于 臭 氧 生 成 ;(2) 夏 季 风 转 换 为 冬 季 风, 有 时 候 会 有 静 风 的 天 气, 不 利 于 臭 氧 扩 散, 导 致 秋 季 臭 氧 浓 度 较 高 根 据 2006-2013 年 白 云 环 保 局 站 的 SO 2 NO 2 PM 10 三 个 项 目 的 监 测 结 果 来 看,SO 2 历 年 年 均 值 均 达 到 国 家 二 级 标 准 ;NO 2 和 PM 10 历 年 年 均 值 均 超 过 国 家 二 级 标 准, 但 从 趋 势 上 看, 污 染 均 逐 步 得 到 控 制 并 且, 从 2014 年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来 看,NO 2 和 PM 10 确 实 也 得 到 了 一 定 的 控 制 总 体 来 看, 规 划 区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2.5.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从 规 划 区 地 表 水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来 看, 年 平 均 值 超 标 的 项 目 主 要 是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总 磷 粪 大 肠 菌 群 溶 解 氧 等 指 标, 原 因 珠 江 西 航 道 流 域 人 口 及 工 业 企 业 众 多, 排 放 的 污 染 超 过 了 河 流 的 自 净 能 力, 且 有 些 地 方 还 没 有 实 现 100% 的 截 污 整 治 目 标, 但 是 随 着 下 阶 段 的 河 涌 污 染 整 治 工 程 的 逐 步 实 施, 区 域 地 表 水 将 逐 步 恢 复 水 清 岸 绿 的 情 景 随 着 广 州 市 实 施 南 粤 水 更 清 行 动 计 划 工 作 方 案 的 落 实, 广 州 市 政 府 将 大 力 推 动 各 项 治 理 工 程, 水 污 染 综 合 整 治 取 得 新 进 展, 评 价 区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将 得 到 改 善 2.5.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声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规 划 区 内 主 要 交 通 干 道 两 侧 一 定 距 离 范 围 内 昼 间 夜 间 噪 声 值 超 过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096-2008)4a 类 2 类 标 准 ; 区 域 内 的 村 庄 等 敏 感 点 处 的 昼 间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30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总 体 而 言, 规 划 区 域 内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尚 可, 但 交 通 干 道 如 机 场 路 黄 石 路 石 桂 路 石 槎 路 石 潭 路 西 槎 路 两 侧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一 般 2.5.4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植 物 以 小 叶 榕 美 叶 桉 美 人 树 芒 果 等 人 工 植 被 为 优 势, 还 有 三 角 梅 鸡 蛋 花 瓜 菜 灌 草 等 植 被, 以 及 企 业 单 位 居 住 区 的 园 林 绿 化 植 物 和 道 路 两 侧 的 行 道 树 植 物 总 体 而 言, 规 划 区 域 范 围 内 生 态 环 境 受 人 类 活 动 影 响 大, 以 城 市 景 观 为 主, 属 于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区 域 内 无 明 显 的 珍 稀 野 生 动 植 物, 生 物 种 类 较 少, 均 以 当 地 常 见 种 为 主 群 落 类 型 单 一, 群 落 结 构 也 较 为 简 单, 植 物 丰 富 度 不 高, 生 态 系 统 抗 干 扰 能 力 较 差 3 规 划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3.1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棠 涌 片 区 规 划 日 后 将 容 纳 16.3 万 的 居 住 人 口, 根 据 广 东 省 用 水 定 额 (DB 44/ T 1461-2014), 本 规 划 区 城 镇 生 活 综 合 用 水 定 额 系 数 0.28m 3 / 人.d, 污 水 排 放 按 用 水 量 90%, 则 规 划 区 内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4.11 万 m 3 /d(1499.27 万 m 3 /a) 规 划 项 目 实 施 后, 产 生 废 水 全 部 为 生 活 污 水, 上 述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达 到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 三 级 标 准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汇 入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8918-2002) 一 级 B 标 准 后 排 入 珠 江 西 航 道 水 道 规 划 区 现 状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和 排 放 量 见 表 3.1-1 表 3.1-1 规 划 区 规 划 污 水 及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指 标 生 活 村 物 业 污 水 等 排 入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COD NH 3 -N BOD 5 SS 污 水 产 生 量 ( 万 m 3 /a) 1499.27 处 理 前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350 30 200 150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5247.45 449.78 2998.54 2248.9 污 水 产 生 量 (m 3 /a) 1499.27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mg/l) 40 8 20 20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599.7 119.94 299.85 299.85 31

3.2 空 气 污 染 源 分 析 本 规 划 实 施 后, 对 本 规 划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可 能 会 造 成 影 响 的 污 染 源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生 活 燃 料 废 气 等 (1) 机 动 车 尾 气 本 规 划 实 施 后, 除 现 有 边 界 道 路 外, 规 划 区 内 还 将 新 建 主 干 道 和 次 干 道, 形 成 六 纵 五 横 干 道 网 结 构 规 划 道 路 面 积 共 190hm 2, 比 现 状 新 增 108hm 2 ; 道 路 密 度 由 原 控 规 的 8.4Km/Km 2 增 加 至 9.8Km/Km 2 Ⅴ 阶 段 机 动 车 排 放 因 子 采 用 国 Ⅴ 排 放 标 准 值,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详 见 表 3.2-1 表 3.2-1 第 Ⅴ 阶 段 各 型 车 辆 尾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g/km 辆 ) 污 染 物 车 型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CO 1 2.27 5.55 NO 2 0.036 0.049 4.44 注 :1 轻 型 车 取 汽 油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2 目 前 路 面 重 型 车 辆 功 率 多 为 185~260kW, 这 里 取 222kw;3 广 东 地 区 汽 车 尾 气 NOx 与 NO 2 的 转 化 关 系 取 0.6 预 测 规 划 实 施 后, 机 场 路 黄 石 路 西 槎 路 石 潭 路 车 流 量 将 无 太 大 变 化, 但 区 域 内 部 的 石 槎 路 以 及 其 他 一 些 道 路 建 成 后, 车 流 量 会 有 所 增 加, 但 增 加 量 不 会 很 多, 因 为 区 域 内 有 规 划 地 铁 8 号 线 和 地 铁 14 号 线 穿 过, 且 规 划 区 内 鼓 励 公 交 及 自 行 车 出 行, 因 此 规 划 区 域 内 汽 车 流 量 较 小, 车 流 量 以 小 汽 车 为 主, 估 计 其 昼 间 夜 间 交 通 量 具 体 详 见 表 3.2-2 路 段 表 3.2-2 规 划 区 内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量 一 览 表 区 内 道 路 长 度 (km) 昼 间 ( 辆 / 天, 按 16 小 时 计 ) 夜 间 ( 辆 / 天, 按 8 小 时 计 )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石 桂 路 0.7 1800 5000 6448 522 1000 1484 西 槎 路 ( 白 云 一 线 ) 1.3 708 3568 5000 42 376 1100 机 场 路 1.5 19044 65764 50000 2040 7568 10000 黄 石 路 1.9 21780 76124 40000 1626 7144 5000 石 槎 路 3.0 1116 6572 10000 96 500 1612 小 坪 西 路 小 坪 东 路 铁 路 东 路 白 云 二 线 汇 侨 中 路 堂 槎 路 等 城 市 干 道 及 支 路 8.4 3000 6000 8000 800 1800 3000 32

各 公 路 在 本 规 划 区 内 长 度 分 别 为 : 机 场 路 1.5km 黄 石 路 1.9km 石 槎 路 3.0km 石 潭 路 3.0km 西 槎 路 1.3km 石 桂 路 0.7km, 新 建 市 政 道 路 总 长 度 约 8.4km 根 据 各 型 车 辆 尾 气 排 放 系 数 可 统 计 出 规 划 区 车 辆 尾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具 体 详 见 表 3.2-3 表 3.2-3 规 划 区 内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污 染 物 年 排 放 量 (t/a) CO 649.7 NO x 328.5 (2) 生 活 燃 料 废 气 污 染 物 规 划 区 采 用 天 然 气 为 气 源, 燃 气 引 自 区 外 的 田 心 调 压 站 和 太 和 调 压 站, 只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设 置 中 低 压 调 压 设 施 规 划 实 施 后, 区 内 居 住 人 口 规 模 达 16.3 万 人, 天 然 气 使 用 量 按 0.5m 3 /d 人 进 行 计 算, 则 年 用 气 量 约 2974.75 万 m 3 /a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实 用 数 据 手 册, 燃 烧 天 然 气 各 污 染 物 产 生 系 数 详 见 表 3.2-4 表 3.2-4 燃 烧 天 然 气 各 污 染 物 产 生 系 数 污 染 物 SO 2 NO 2 烟 尘 天 然 气 (kg/ 万 m 3 ) 1.0 6.3 2.4 根 据 表 3.2-4 中 的 系 数, 可 以 计 算 出 规 划 实 施 后 棠 涌 片 区 居 民 生 活 燃 气 中 各 类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具 体 详 见 表 3.2-5 表 3.2-5 棠 涌 片 区 燃 气 中 各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污 染 物 SO 2 NO x 烟 尘 排 放 量 (kg/a) 2.97 20.79 7.13 注 : 燃 气 废 气 NOx 与 NO 2 的 转 化 关 系 取 0.9 由 3.2-5 可 以 看 出, 规 划 期 内, 规 划 区 生 活 源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NOx, 排 放 量 约 为 20.79t/a,SO 2 和 烟 尘 排 放 量 较 少 3.3 噪 声 源 分 析 本 规 划 实 施 后, 规 划 区 内 的 噪 声 源 主 要 包 括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等 2 类 (1) 交 通 噪 声 源 本 规 划 实 施 后, 规 划 区 内 交 通 噪 声 源 主 要 是 道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噪 声, 机 动 33

车 噪 声 强 与 车 辆 的 类 型 行 驶 的 状 态 和 速 度 道 路 状 况 有 关, 汽 车 的 源 强 噪 声 级 在 69~89dB(A) 左 右 (7.5m 处,L50, 匀 速 50km/h) 主 要 类 型 机 动 车 噪 声 源 强 详 见 表 3.3-1 表 3.3-1 主 要 类 型 机 动 车 噪 声 源 强 车 辆 类 型 加 速 时 (db(a)) 匀 速 时 (db(a)) 大 型 载 重 车 88~93 84~89 大 型 车 82~89 80~85 中 型 车 83~86 73~77 小 型 车 78~84 69~74 (3)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社 会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商 业 和 文 化 活 动 中 心, 如 商 场 酒 店 综 合 市 场 办 公 楼 等 设 置 中 央 空 调 系 统 的 离 心 式 冷 水 机 组 冷 冻 水 泵 冷 却 水 泵 冷 却 塔 等 噪 声 ; 酒 店 饭 食 服 务 业 的 厨 房 炉 头 风 机 上 下 烟 气 处 理 系 统 鼓 风 机 等 噪 声 以 及 通 风 系 统 的 进 排 风 机 高 层 住 宅 楼 的 生 活 水 泵 运 行 噪 声 等 生 活 区 主 要 噪 声 的 声 级 范 围 见 表 3.3-2 表 3.3-2 社 会 噪 声 源 声 级 范 围 编 号 噪 声 源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功 率 (KW) 噪 声 级 db(a) 1 离 心 式 冷 水 机 组 80~90 2 冷 冻 水 泵 85~90 3 冷 却 水 泵 85~90 4 冷 却 塔 超 低 噪 逆 流 塔 56~62 超 低 噪 横 流 塔 49~51 5 厨 房 炉 头 风 机, 上 下 烟 处 理 系 统 鼓 风 机 75~85 6 通 风 系 统 ( 进 排 风 机 ) 70~80 7 生 活 水 泵 80~90 8 备 用 发 电 机 400 103 3.4 固 体 废 物 分 析 本 规 划 实 施 后, 规 划 区 内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一 般 生 活 垃 圾 少 量 社 区 医 院 医 疗 垃 圾 及 其 他 不 可 预 见 固 体 废 物 等 34

按 照 规 划, 规 划 实 施 后 人 口 规 模 为 16.3 万 人, 垃 圾 产 生 量 按 1kg/ 人 d 计, 则 规 划 区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5.95 万 t/a 这 些 生 活 垃 圾 交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后 进 行 卫 生 处 理 3.5 生 态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1) 人 口 数 量 和 人 口 增 大, 可 能 存 在 一 系 列 潜 在 的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2) 建 设 用 地 增 多, 不 透 水 地 面 的 增 多, 会 影 响 雨 水 的 下 渗, 从 而 导 致 地 下 水 补 给 不 足 和 地 下 水 位 下 降 (3) 生 活 污 水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的 排 放, 可 能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4) 人 工 绿 地 的 建 设, 将 可 能 出 现 外 来 物 种 入 侵 问 题 (5) 部 分 林 地 资 源 占 用, 可 能 会 影 响 林 地 的 结 构 和 功 能 (6) 城 市 建 设 规 模 和 密 度 增 大, 可 能 引 起 热 岛 效 应 及 局 部 静 风 4 规 划 方 案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结 论 4.1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4.1.1 对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1 对 植 物 和 植 被 的 影 响 规 划 范 围 内 没 有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分 布, 总 体 来 看, 评 价 范 围 内 植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不 高, 影 响 较 小, 且 本 次 控 规 将 果 蔬 示 范 园 保 留 规 划 为 公 园 绿 地, 并 将 东 北 部 低 丘 台 地 林 地 生 物 量 较 高 的 地 块 规 划 为 公 园 绿 地, 有 效 的 减 少 了 对 植 被 的 破 坏 和 影 响 ; 开 发 建 设 将 造 成 植 物 地 上 生 物 量 的 损 失 评 价 区 内 损 失 的 地 上 生 物 量 可 以 通 过 对 基 地 的 绿 化 得 到 一 定 的 补 偿 2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由 于 长 期 的 人 类 干 扰, 规 划 区 内 野 生 动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很 低, 评 价 区 范 围 内 已 经 没 有 大 型 鸟 类 兽 类 的 踪 迹, 两 栖 爬 行 动 物 的 种 类 也 很 少, 常 见 的 物 种 主 要 是 一 些 中 小 型 的 鸟 类 和 小 型 兽 类 施 工 建 设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评 价 区 及 其 周 边 区 域 的 野 生 动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综 合 来 看, 由 于 区 域 的 规 划 用 地 范 围 内 已 经 存 在 着 较 强 烈 的 人 类 干 扰, 造 成 评 价 区 范 围 内 野 生 动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较 低 区 域 的 建 设 虽 然 会 占 用 野 生 动 物 的 一 部 分 现 有 栖 息 地, 从 更 大 尺 度 范 围 内 看, 丧 失 少 量 的 栖 息 地 35

不 会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生 存 产 生 严 重 的 影 响 4.1.2 区 域 景 观 影 响 分 析 规 划 区 域 范 围 现 状 用 地 混 杂 低 效, 有 建 成 楼 盘 批 发 市 场 厂 房 城 中 村 闲 置 地 等 现 状 城 乡 交 错, 工 业 与 居 住 地 夹 杂, 用 地 混 杂, 环 境 品 质 差, 景 观 呈 现 无 序 状 态, 美 感 不 足 规 划 打 造 一 个 广 州 西 北 部 城 市 连 廊, 通 过 整 治 片 区 公 共 环 境, 优 化 人 行 网 络, 活 化 商 业 界 面, 打 造 以 人 为 中 心, 便 捷 舒 适, 充 满 活 力 的 联 系 白 云 新 城 与 两 围 一 洲 的 重 要 节 点 地 区 支 撑 产 业 发 展 的 宜 居 社 区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的 示 范 地 区 因 此 本 规 划 的 生 态 景 观 影 响 是 正 影 响 4.1.3 生 态 完 整 性 影 响 分 析 对 生 态 完 整 性 影 响 分 析 从 评 价 区 自 然 系 统 的 生 产 能 力 自 然 系 统 稳 定 状 况 和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三 方 面 分 析 1 对 区 域 自 然 系 统 生 产 力 的 影 响 从 整 个 区 域 来 看, 规 划 区 建 设 面 积 较 大,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会 保 留 部 分 学 校 单 位 建 成 楼 盘 果 蔬 示 范 园 及 低 丘 台 地 林 地 等 的 成 熟 绿 化 地, 区 域 整 体 的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尚 可, 因 此, 只 要 合 理 布 局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生 态 恢 复 与 建 设, 就 能 够 有 效 地 减 缓 基 地 建 设 带 来 的 负 面 影 响 由 于 规 划 大 幅 增 加 绿 地 公 园 和 水 域, 且 规 划 区 建 设 后 会 采 取 各 种 生 态 恢 复 和 补 偿 措 施, 减 少 的 生 产 力 会 由 人 工 系 统 或 人 工 自 然 复 合 生 态 系 统 得 到 补 偿, 因 此, 对 整 个 评 价 区 自 然 系 统 生 产 力 的 影 响 不 会 太 大 2 对 自 然 系 统 稳 定 状 况 的 影 响 划 区 建 设 期 产 生 的 扬 尘, 会 造 成 大 气 污 染, 局 地 TSP 可 能 会 超 标 ;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特 别 是 居 民 区 会 造 成 影 响 ; 建 筑 施 工 期 废 水 排 放 生 活 垃 圾 等 对 景 观 环 境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以 上 环 境 因 素 的 变 化 会 影 响 规 划 区 及 其 周 边 地 区 自 然 系 统 的 稳 定 性, 导 致 局 部 地 区 生 态 环 境 的 稳 定 性 下 降 在 规 划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通 过 绿 化 等 方 式 增 强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的 稳 定 性 3 对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的 影 响 规 划 的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地 的 主 要 利 用 类 型 为 村 物 业 村 居 住 用 地 及 闲 置 土 地 建 成 后, 区 内 现 有 闲 置 土 地 将 得 到 开 发, 区 内 建 设 用 地 将 增 多,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发 36

生 一 定 的 变 更 但 由 于 规 划 区 域 原 本 属 于 城 市 建 成 区 和 城 中 村 结 合 区, 规 划 实 施 后, 土 地 集 约 利 用 率 提 高, 区 内 原 有 的 半 人 工 半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将 完 全 转 变 为 以 密 集 人 口 和 集 约 经 济 为 主 体 的 全 人 工 的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这 将 导 致 基 地 范 围 内 生 态 系 统 的 不 稳 定 性 和 生 态 调 节 能 力 的 降 低, 主 要 表 现 在 人 口 密 度 和 建 筑 密 度 剧 增, 人 工 景 观 突 出, 生 物 物 种 结 构 和 群 落 功 能 改 变 但 规 划 中 增 加 绿 地 公 园, 环 境 的 生 态 质 量 将 有 所 提 升, 且 土 地 经 济 价 值 和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将 显 著 提 高 新 形 成 的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开 放 度 扩 大, 能 量 物 质 信 息 的 输 入 输 出 与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各 组 分 之 间 有 很 大 的 联 系 性 和 依 赖 性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的 功 能 和 生 产 力 将 大 大 增 强, 同 时 能 源 物 质 的 消 耗, 向 环 境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如 废 水 废 气 垃 圾 等 也 会 增 多 为 了 维 持 系 统 的 平 衡 和 良 性 循 环, 必 须 加 强 系 统 的 调 节 能 力, 使 能 量 物 质 信 息 输 入 输 出 处 于 动 态 平 衡, 系 统 与 系 统 之 间 能 协 调 和 谐 处 于 最 佳 状 态 4.1.4 生 态 影 响 综 合 分 析 本 次 控 规 调 整 规 划 区 土 地 利 用 变 化 较 大, 主 要 增 加 道 路 与 交 通 设 施 用 地 和 绿 地 及 商 业 商 务 用 地, 减 少 了 工 业 用 地 和 仓 储 物 流 用 地, 提 升 城 市 建 设 用 地 的 集 约 利 用 率, 实 现 居 住 和 商 业 集 聚 连 片, 绿 化 和 公 配 均 衡 布 局, 全 面 提 升 片 区 生 活 品 质 规 划 区 范 围 原 本 属 城 市 建 成 区 和 城 中 村 结 合 区, 人 类 活 动 干 扰 强 烈, 动 植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不 高 且 均 为 当 地 常 见 种, 规 划 实 施 后 对 当 地 植 物 种 和 植 物 群 落 以 及 动 物 生 存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规 划 实 施 后 公 园 绿 地 防 护 绿 地 等 生 态 用 地 以 及 各 类 配 套 绿 地 比 例 较 高, 城 市 绿 化 率 较 高, 拥 有 良 好 的 城 市 生 态 景 观 4.2 对 城 市 发 展 社 会 和 经 济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4.2.1 统 筹 与 周 边 地 区 联 系 融 入 广 州 123 城 市 功 能 布 局 规 划 与 白 云 区 城 市 功 能 布 局 规 划, 实 现 区 域 的 协 调 发 展 规 划 编 制 体 现 了 规 范 性 科 学 性 和 实 效 性 (1) 按 照 规 范 要 求 编 制, 规 范 性 : 严 格 按 照 广 州 市 城 乡 规 划 技 术 规 定 ( 试 行 ) 的 要 求, 结 合 实 际 建 设 情 况 进 行 规 划 论 证 ;(2) 构 建 完 善 配 套 系 统, 科 学 性 : 依 托 现 状 基 础 及 轨 道 交 通 枢 纽 优 势, 在 研 究 的 基 础 上 构 建 完 善 的 公 共 设 施 配 套 体 系, 发 展 公 共 服 务 居 住 37

生 活 商 业 商 务 功 能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软 环 境 ;(3) 充 分 挖 掘 土 地 价 值, 实 效 性 : 分 析 论 证 开 发 条 件, 结 合 区 域 发 展 态 势 和 基 础 设 施 空 间 布 局, 最 大 程 度 挖 掘 土 地 价 值 的 潜 力, 体 现 土 地 的 集 约 高 效 使 用 4.2.2 有 利 于 改 善 当 地 村 民 的 居 住 环 境 规 划 本 着 节 约 用 地, 加 进 城 市 化 进 程 的 目 的, 对 规 划 区 用 地 范 围 内 的 原 有 城 中 村, 将 尊 重 村 民 意 愿 由 政 府 统 一 规 划, 实 施 整 治 改 造, 提 升 村 民 居 住 品 质, 同 时 保 留 具 有 重 要 历 史 或 文 化 价 值 的 建 筑 及 其 他 适 宜 保 留 的 建 筑 按 照 满 足 居 民 要 求 的 原 则, 优 先 考 虑 村 民 居 住 安 置 地 块, 进 行 合 理 置 换, 集 中 成 片 居 住 ; 并 根 据 居 住 区 标 准 配 置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从 而 实 现 村 经 济 物 业 的 规 模 化 发 展 和 物 业 等 级 的 提 升, 促 进 集 体 经 济 增 效 和 村 民 增 收, 改 善 村 民 居 住 环 境 4.2.3 有 利 于 解 决 劳 动 力 就 业 随 着 本 规 划 的 实 施, 经 济 发 展 趋 势 转 好, 特 别 是 第 三 产 业, 尤 其 是 地 价 升 值 引 发 的 房 地 产 业 和 服 务 行 业 的 大 力 发 展, 则 趋 向 更 多 的 劳 动 力 广 开 就 业 门 路, 缓 解 就 业 矛 盾, 提 高 当 地 人 民 群 众 的 生 活 质 量, 保 证 社 会 经 济 健 康 稳 定 的 发 展 4.3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本 规 划 实 施 后, 区 内 使 用 电 天 然 气 等 为 能 源, 电 和 天 然 气 均 属 于 清 洁 燃 料, 且 区 内 不 设 燃 煤 燃 油 锅 炉 规 划 单 位 在 采 取 上 述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后, 本 规 划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产 生 的 影 响 程 度 及 影 响 范 围 均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之 内, 不 会 对 规 划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带 来 明 显 不 良 影 响 4.4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规 划 实 施 后, 规 划 区 内 产 生 的 污 水 能 够 依 托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污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虽 各 类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有 大 幅 度 削 减, 但 由 于 目 前 主 要 纳 污 水 体 石 井 河 和 西 航 道 已 无 水 环 境 容 量, 因 此,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应 加 强 尾 水 深 度 处 理, 进 一 步 降 低 排 入 石 井 河 和 西 航 道 的 水 污 染 物 量, 提 高 石 井 河 和 西 航 道 的 水 环 境 容 量 4.5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38

本 规 划 实 施 后, 规 划 区 内 的 交 通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此, 规 划 区 内 的 交 通 道 路 应 合 理 布 局 落 实 建 筑 退 让 道 路 红 线 距 离 并 结 合 绿 化 建 设, 保 证 道 路 两 侧 区 域 符 合 相 应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对 于 道 路 两 侧 声 环 境 敏 感 区 可 能 超 标 的 路 段 要 采 取 必 要 的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如 安 装 隔 声 窗 设 置 声 屏 障 限 定 车 速 等 此 外 如 规 划 将 京 广 铁 路 线 两 侧 大 面 积 调 整 为 居 住 用 地, 将 造 成 居 住 用 地 项 目 环 评 由 于 外 环 境 造 成 项 目 声 环 境 影 响 超 标, 可 能 需 将 大 面 积 退 缩 与 京 广 铁 路 线 距 离 加 大 投 资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等 环 保 措 施 由 于 规 划 在 铁 路 两 测 按 规 定 设 置 25 规 划 控 制 带, 同 时 规 划 控 制 带 一 侧 设 置 有 规 划 道 路 及 绿 化 隔 离 带, 约 有 50 米 宽, 实 际 居 住 用 地 建 筑 物 边 界 离 铁 路 中 心 线 约 有 75 米 距 离, 因 此 在 京 广 铁 路 线 两 侧 设 置 绿 化 隔 带 及 隔 声 屏 障, 同 时 在 项 目 建 设 时, 对 铁 路 一 侧 建 筑 设 置 通 风 隔 声 窗, 可 以 减 少 京 广 铁 路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4.6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规 划 区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居 民 工 作 人 员 流 动 人 员 等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社 区 医 院 产 生 的 少 量 医 疗 垃 圾 等 本 规 划 实 施 后,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应 全 部 实 施 垃 圾 分 类 袋 装 化, 袋 装 后 由 保 洁 人 员 集 中 放 置 于 垃 圾 收 集 房 内, 然 后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卫 生 填 埋 厂 或 垃 圾 焚 烧 厂 进 行 卫 生 填 埋 或 焚 烧 处 理 ; 医 疗 垃 圾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通 过 采 取 上 述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后, 可 使 本 规 划 区 内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得 到 充 分 利 用 和 妥 善 处 置,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人 体 健 康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4.7 重 点 污 染 源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4.7.1 京 广 铁 路 影 响 分 析 京 广 铁 路 从 规 划 区 域 内 穿 过, 根 据 8.5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在 京 广 铁 路 线 两 侧 60 米 范 围 内, 夜 间 噪 声 均 达 不 到 评 价 标 准 夜 间 限 值 要 求 建 议 在 规 划 京 广 铁 路 两 侧 种 植 绿 化 林, 以 保 证 噪 声 源 运 营 时 不 会 对 铁 路 沿 线 的 规 划 区 产 生 影 响 39

4.7.2 道 路 交 通 影 响 分 析 本 次 规 划 将 根 据 用 地 结 构 特 点 和 交 通 流 道 路 承 担 的 特 征, 建 立 功 能 明 确 级 配 合 力 相 对 完 善 的 道 路 网 络, 形 成 5 纵 5 横 的 骨 架 路 网 结 构 5 纵 分 别 为 : 机 场 路 小 坪 西 路 小 坪 东 路 铁 路 东 路 石 槎 路 ; 5 横 分 别 为 : 黄 石 路 白 云 二 线 汇 桥 中 路 棠 槎 路 白 云 一 线 道 路 交 通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为 机 动 车 尾 气 污 染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由 于 地 面 交 通 道 路 的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较 好, 汽 车 尾 气 影 响 一 般 比 较 小 : 参 考 广 州 市 内 部 分 高 差 建 筑 的 情 况 来 看, 即 使 在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下, 在 局 里 道 路 机 动 车 车 道 5-10m 处, 一 般 机 动 车 尾 气 中 的 NO 2 CO 均 可 低 于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因 此 规 划 实 施 后 的 道 路 机 动 车 基 本 不 会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的 不 良 影 响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详 见 本 报 告 8.5.3 节 由 8.5.3 节 可 知, 当 道 路 机 动 车 流 量 达 到 150-470 辆 /h 时, 夜 间 的 达 标 (55dB(A)) 距 离 为 180-250m, 因 此 位 于 道 路 两 侧 的 居 住 教 育 科 研 对 声 环 境 质 量 要 求 较 高 的 用 地 的 建 筑 应 根 据 道 路 的 交 通 流 量 作 适 当 的 退 缩 4.7.3 地 铁 振 动 影 响 分 析 本 次 规 划 范 围 内 共 有 2 条 地 铁 线 路 经 过, 包 含 3 个 地 铁 站, 这 2 条 线 路 都 可 能 对 规 划 区 造 成 振 动 影 响 根 据 广 州 市 轨 道 交 通 五 号 线 首 期 工 程 ( 滘 口 至 文 园 段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预 测 地 铁 五 号 线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振 动 及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 在 0~30m 范 围 内, 轨 道 交 通 对 沿 线 地 面 预 测 点 室 外 的 贡 献 值 昼 间 为 0.3~17.6 db, 夜 间 为 0.6~18.5dB; 在 0~30m 范 围 内, 轨 道 交 通 对 沿 线 地 面 预 测 点 室 内 的 贡 献 值 昼 间 为 0.1~18.9dB, 夜 间 为 1.6~19.3dB 叠 加 现 状 振 动 值 后, 各 敏 感 点 除 少 数 外, 基 本 能 够 满 足 居 民 文 教 标 准 ( 昼 间 70dB, 夜 间 67dB) 另 外, 当 列 车 速 度 为 75km/h 时, 隧 道 埋 深 到 15m, 隧 道 顶 处 就 可 以 满 足 室 内 外 文 教 居 民 区 标 准 要 求 地 铁 14 号 线 与 规 划 区 东 边 界 红 线 紧 邻,8 号 呈 南 北 走 向 穿 过 规 划 区 域, 规 划 区 商 业 办 公 楼 距 离 地 铁 外 轨 中 心 线 均 超 过 35m, 并 且 行 驶 在 规 划 路 段 的 地 铁 处 于 进 出 站 状 态, 车 速 较 低, 振 动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因 此 地 铁 8 号 线 14 号 线 40

产 生 的 振 动 对 规 划 区 域 的 影 响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4.7.4 变 电 站 影 响 分 析 变 电 站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是 电 磁 辐 射 规 划 区 内 现 有 2 座 110KV 变 电 站, 规 划 新 建 3 座 110KV 和 2 座 220KV 变 电 站, 规 划 区 内 规 划 沿 道 路 敷 设 L16~L8 10kV 电 力 电 缆 管 道 变 电 站 电 磁 辐 射 影 响 范 围 一 般 在 变 电 站 围 墙 外 100 米 内, 110-500KV 输 电 线 路 电 磁 辐 射 影 响 范 围 一 般 在 线 路 两 侧 10-30m 内 变 电 站 的 选 址 和 设 计 执 行 220-500kV 变 电 所 设 计 规 程 和 35-110kV 变 电 所 设 计 规 范, 变 电 站 与 公 共 设 施 和 居 民 建 筑 的 距 离 应 符 合 规 定 的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以 保 证 其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和 无 线 电 干 扰 能 够 满 足 相 应 环 境 标 准 限 值 的 要 求 4.7.5 垃 圾 站 影 响 分 析 本 规 划 拟 保 留 小 坪 和 棠 涌 垃 圾 转 运 站, 并 对 其 进 行 扩 容 升 级 改 造 垃 圾 转 运 站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 恶 臭 气 体 的 影 响 飘 尘 的 影 响 噪 声 影 响 在 垃 圾 转 运 工 程 中, 会 产 生 恶 臭 等 气 味, 这 些 恶 臭 气 体 主 要 包 括 含 硫 化 合 物 ( 如 硫 化 氢 二 氧 化 硫 硫 醇 硫 醚 ) 含 氮 化 合 物 卤 素 及 衍 生 物 烃 类 含 氧 有 机 化 合 物 ( 如 醇 酚 醛 酮 有 机 酸 ) 等 广 州 市 的 经 验 表 明, 垃 圾 压 缩 站 密 闭 操 作 周 围 种 植 绿 色 植 物 预 留 通 风 扩 散 空 间 可 较 好 的 降 低 垃 圾 压 缩 站 恶 臭 影 响, 其 影 响 范 围 一 般 可 控 制 在 压 缩 站 周 围 10m 内 因 此 规 划 的 垃 圾 压 缩 站 应 充 分 考 虑 上 述 措 施, 并 设 置 15m 左 右 的 缓 冲 空 间, 避 免 对 周 围 敏 感 目 标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除 此 之 外, 垃 圾 压 缩 站 的 建 设 单 位 应 通 过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进 一 步 减 轻 臭 味 物 质 可 能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 1 在 垃 圾 压 缩 站 周 围 的 绿 化 带 内 种 植 吸 氨 及 硫 化 氢 能 力 较 强 的 树 种, 如 构 树 桑 树 海 桐 等 2 采 用 密 闭 式 垃 圾 运 输 车, 安 装 垃 圾 渗 滤 液 搜 集 装 置, 保 证 运 输 过 程 中 垃 圾 不 外 露, 防 止 臭 味 物 质 通 过 遗 洒 垃 圾 和 渗 滤 液 扩 散 并 影 响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3 垃 圾 压 缩 站 采 取 封 闭 管 理, 定 期 对 压 缩 站 进 行 清 洗 消 毒 喷 洒 除 臭 剂 在 对 垃 圾 压 缩 站 采 取 上 述 治 理 措 施 后, 其 产 生 的 少 量 臭 味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不 良 影 响 41

4.8 环 境 协 调 性 分 析 4.8.1 与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广 东 省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粤 府 函 [2011]29 号 ), 规 划 范 围 涉 及 的 主 要 河 流 河 涌 功 能 区 划 如 表 4.8-1 表 4.8-1 规 划 范 围 涉 及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序 号 功 能 现 状 河 流 起 点 终 点 长 度 (km) 水 质 目 标 20240 饮 西 航 道 广 州 鸦 岗 广 州 沙 贝 11.2 Ⅱ 20242 饮 西 航 道 前 航 道 20343 综 石 井 河 广 州 沙 贝 广 州 大 桥 15 Ⅲ 广 州 清 湖 西 航 道 沙 22 Ⅲ 莲 塘 贝 规 划 区 内 污 水 属 于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收 集 范 围 几 条 主 干 道 上 已 按 规 划 敷 设 污 水 管 道, 部 分 河 涌 也 已 实 施 截 污 工 程 但 小 区 内 部, 特 别 是 城 中 村 仍 然 是 雨 污 合 流 一 套 管 网 系 统, 虽 然 目 前 部 分 城 中 村 正 在 实 施 雨 污 分 流, 但 是 没 有 全 部 覆 盖 本 区 规 划 范 围 内 废 水 未 直 接 排 入 规 划 区 域 地 表 水, 而 是 经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入 石 井 河 及 西 航 道,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对 本 次 规 划 不 会 造 成 制 约 4.8.2 与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关 于 同 意 调 整 广 州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划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2011]162 号 ), 规 划 区 不 涉 及 广 州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详 见 图 4.8-1 规 划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广 东 省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等 水 环 境 政 策 法 规 相 关 规 定 4.8.3 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规 划 区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概 况 及 广 州 市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区 划, 规 划 区 域 位 于 广 州 市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二 类 区 规 划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见 图 4.8-2 规 划 项 目 主 要 为 居 住 及 商 业 用 地, 不 存 在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规 划 区 域 选 址 符 合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广 州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定 等 环 境 空 气 政 策 法 规 相 关 规 定 42

规 划 区 域 图 4.8-1 本 规 划 区 与 广 州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相 对 位 置 示 意 图 规 划 区 域 图 4.8-2 本 规 划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示 意 图 43

4.8.4 与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区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广 州 市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划 分 ( 穗 府 [1995]58 号 文 ) 将 广 州 市 各 类 区 域 划 分 为 四 类, 分 别 是 11 类 区 : 以 居 住 文 教 机 关 为 主 的 区 域 以 及 旅 游 风 景 区 ;22 类 区 : 居 住 商 业 工 业 混 合 区 ;33 类 区 : 城 市 区 域 中 明 确 确 定 的 工 业 区 ;44 类 区 : 城 市 中 的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区 域 规 划 区 除 靠 近 城 市 主 干 道 两 侧 为 4 类 区 外, 其 他 区 域 为 2 类 声 功 能 区 规 划 区 位 于 城 市 建 成 区 内, 区 内 多 为 居 住 商 业 工 业 混 合 区, 即 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区 施 工 时, 若 附 近 有 居 民 点 在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内, 须 对 该 居 民 点 采 取 防 护 安 抚 措 施, 维 护 社 会 和 谐 5 规 划 合 理 性 及 协 调 性 分 析 5.1 规 划 定 位 合 理 性 分 析 棠 涌 片 区 的 规 划 总 体 定 位 是 广 州 西 北 部 城 市 连 廊, 具 体 定 位 为 联 系 白 云 新 城 与 两 围 一 洲 的 重 要 节 点 地 区 支 撑 产 业 发 展 的 宜 居 社 区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的 示 范 地 区 本 次 规 划 定 位 清 晰 合 理, 主 要 体 现 在 3 个 方 面 1 落 实 上 位 规 划 本 次 规 划 分 解 落 实 城 市 功 能 布 局 要 求, 承 担 优 化 提 升 转 型 转 型 升 级 职 能 根 据 白 云 区 功 能 布 局 规 划 要 求, 白 云 南 部 地 区 作 为 中 心 城 区 人 口 转 移 的 重 点 地 区, 未 来 发 展 现 代 服 务 业, 改 造 传 统 商 贸 物 流 业, 白 云 新 城 组 团 作 为 高 端 服 务 业 集 聚 区 重 点 发 展 2 区 域 统 筹, 与 周 边 规 划 相 容 棠 涌 片 区 与 周 边 片 区 ( 同 德 围 罗 冲 围 创 意 集 聚 区 白 云 新 城 ) 规 划 定 位 相 互 呼 应, 错 位 分 工, 共 同 打 造 片 区 宜 居 宜 业 创 新 发 展 的 新 局 面 其 中, 白 云 新 城 定 位 为 商 业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 市 级 副 中 心 ); 创 意 集 聚 区 以 创 意 产 业 功 能 为 主 ; 以 建 设 白 云 创 意 经 济 聚 集 区 为 目 标, 实 现 两 大 地 区 定 位, 即 白 云 新 中 轴 上 以 现 代 服 务 业 为 引 领 的 创 意 城 区 和 实 施 政 府 主 导 连 片 规 划 推 进 城 市 更 新 开 发 的 示 范 地 区 3 带 动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棠 涌 片 区 位 于 白 云 新 城 西 侧, 向 西 联 系 两 围 一 洲 ( 同 德 围 罗 冲 围 金 沙 洲 ); 作 为 白 云 新 城 向 西 延 伸 的 重 要 节 点, 承 接 白 云 新 城 的 功 能 辐 射, 产 业 对 接, 协 调 发 展 ; 依 托 广 州 老 城 区, 通 过 紧 密 联 系 同 德 围 44

罗 冲 围 金 沙 洲 的 建 设, 将 广 州 中 心 城 区 城 的 外 溢 效 应 延 伸 至 佛 山 地 区, 联 动 发 展 5.2 人 口 规 模 合 理 性 分 析 区 域 人 口 承 载 力 通 常 从 土 地 的 生 物 生 产 能 力 及 其 所 能 供 养 的 人 口 来 衡 量 但 规 划 区 位 于 近 郊, 处 于 一 个 开 放 型 区 域 内, 粮 食 蔬 菜 水 源 等 生 物 消 费 品 以 及 各 类 生 产 生 活 要 素 均 可 方 便 地 由 外 界 供 应, 区 内 人 类 生 存 工 作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作 均 依 靠 增 城 市 域 的 支 持, 因 此, 无 须 从 生 物 生 产 和 粮 食 农 产 品 供 应 方 面 分 析 规 划 区 人 口 承 载 力 但 以 区 域 生 态 良 性 循 环 的 角 度, 人 口 规 模 过 大 和 人 口 密 度 过 高, 区 域 生 态 压 力 超 载, 必 然 带 来 许 多 区 域 生 态 问 题, 因 此 须 确 定 规 划 区 合 理 的 人 口 容 量 有 关 研 究 资 料 表 明 : 满 足 人 类 生 存 发 展 和 享 受 的 土 地 需 求 的 城 市 人 均 用 地 指 标 一 般 为 140~200m 2, 美 国 城 市 大 于 160 m 2, 绿 色 城 市 莫 斯 科 100 m 2, 我 国 城 市 平 均 110 m 2 ( 龙 斯 曼,1992) 国 土 资 源 部 2014 年 重 申, 除 生 活 用 地 及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用 地 外, 原 则 上 不 再 安 排 城 市 人 口 500 万 以 上 特 大 城 市 中 心 城 区 新 增 建 设 用 地, 全 国 人 均 城 市 建 设 用 地 目 标 将 严 格 控 制 在 100 m 2 以 内 棠 涌 片 区 规 划 功 能 为 支 撑 产 业 发 展 的 宜 居 社 区, 因 此, 规 划 区 人 均 用 地 指 标 可 取 我 国 城 市 平 均 值 (100 m 2 ), 即 人 均 用 地 110m 2 规 划 区 面 积 5.99km 2, 按 人 均 用 地 100m 2 指 标 计 算, 最 高 容 纳 人 口 可 确 定 为 6.0 万 人 根 据 规 划, 规 划 区 总 人 口 约 16.3 万 人, 因 此 本 规 划 的 开 发 在 人 口 承 载 力 方 面 存 在 一 定 的 制 约 因 素, 建 议 合 理 区 内 控 制 人 口 规 模, 以 维 持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和 人 口 可 持 续 发 展 5.3 用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规 划 按 照 分 片 分 类 分 步 实 施 改 造 的 原 则, 实 现 用 地 腾 挪, 提 升 用 地 效 率 梳 理 两 类 用 地, 以 重 点 项 目 带 动 连 片 城 市 更 新 本 规 划 将 规 划 区 分 为 两 类 用 地 ( 原 状 保 留 类 用 地 更 新 改 造 类 用 地 ) 和 四 个 政 府 主 导 项 目 ( 城 中 村 改 造 类 项 目 基 础 设 施 类 项 目 轨 道 站 点 综 合 开 发 类 项 目 政 府 收 储 用 地 类 项 目 ), 本 次 规 划 在 充 分 尊 重 现 状 的 基 础 上, 对 国 有 旧 厂 集 体 厂 房 村 物 业 汽 配 城 工 业 仓 储 等 进 行 转 型 升 级, 将 土 地 用 于 政 府 收 储 返 还 村 留 用 地 增 加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等 用 途 采 取 用 地 梳 理 分 类 分 片 和 政 府 主 导 项 目 带 45

动 的 实 施 策 略, 将 低 效 的 商 贸 物 流 低 端 制 造 业 沿 路 发 展 的 低 端 服 务 商 业 转 变 成 中 小 企 业 商 务 办 公 电 子 商 务 总 部 轨 道 站 点 上 盖 型 商 业 服 务 设 施 等, 以 达 到 城 市 更 新 产 业 升 级 的 建 设 目 标 规 划 用 地 总 体 是 合 理 的 5.4 道 路 系 统 结 构 分 析 本 次 规 划 根 据 区 域 道 路 衔 接 现 状 建 设 情 况, 优 化 调 整 道 路 交 通, 提 高 建 设 可 实 施 性, 具 体 包 括 : (1) 优 化 轨 道 交 通 换 乘 系 统, 提 高 对 外 交 通 能 力 本 次 规 划 80% 的 建 设 量 集 中 于 地 铁 站 点 800 米 辐 射 范 围 内 ; 增 加 2 条 公 交 接 驳 线, 提 升 地 铁 站 点 辐 射 能 力 (2) 延 续 现 行 控 规 路 网 格 局, 形 成 六 纵 五 横 干 道 网 结 构 规 划 道 路 面 积 共 190hm 2, 比 现 状 新 增 108hm 2 ; 道 路 密 度 由 原 控 规 的 8.4Km/Km 2 增 加 至 9.8Km/Km 2 (3) 局 部 优 化 路 网 红 线 及 立 交 形 式, 推 动 白 云 二 线 建 设, 缓 解 京 广 线 两 侧 交 通 压 力 (4) 完 善 公 交 及 慢 行 系 统 设 施 增 加 1 个 公 交 首 末 站 ( 规 划 共 7 个 );2 增 加 5 条 自 行 车 接 驳 线 ; 增 加 2 处 社 会 停 车 场 ( 规 划 共 11 处 ); 增 加 8 处 人 行 过 街 设 施 通 过 理 顺 对 外 交 通 联 系, 完 善 规 划 区 内 路 网, 提 高 公 共 交 通 综 合 使 用 效 率, 为 市 民 出 行 提 供 方 便 5.5 环 境 容 量 分 析 (1) 环 境 空 气 容 量 根 据 第 6.1 节 环 境 空 气 容 量 分 析 结 果,SO 2 低 架 源 剩 余 容 量 较 大 (0.11 万 t/a), 规 划 中 没 有 硫 排 放 工 业, 因 此 SO 2 低 架 源 剩 余 容 量 能 满 足 规 划 要 求 而 由 于 NO 2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已 没 有 剩 余 环 境 容 量, 故 应 严 格 控 制 区 域 NOx 及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的 排 放 量 (2) 水 环 境 容 量 根 据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范 围 涉 及 的 主 要 纳 污 河 流 石 井 河 和 珠 江 西 航 道 的 COD 氨 氮 监 测 结 果 均 未 能 达 到 所 执 行 的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标 准 的 要 求 上 述 分 析 结 果 也 表 明, 石 井 河 和 珠 江 西 航 道 水 体 46

已 无 环 境 容 量, 需 要 进 行 区 域 削 减 5.6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保 护 有 效 性 分 析 (1) 社 会 关 注 目 标 本 次 规 划 通 过 对 国 有 旧 厂 集 体 厂 房 村 物 业 汽 配 城 工 业 仓 储 等 进 行 转 型 升 级, 将 土 地 用 于 政 府 收 储 返 还 村 留 用 地 增 加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等 用 途 因 此, 规 划 区 内 不 会 增 加 工 业 废 气 等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在 严 格 执 行 各 类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环 保 局 加 强 监 管 的 情 况 下, 本 规 划 的 实 施 不 会 对 区 内 和 区 外 社 会 关 注 目 标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2) 水 体 规 划 区 内 的 主 要 水 体 是 区 内 河 涌 由 于 规 划 区 内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不 完 善, 部 分 生 活 污 水 基 本 上 没 有 经 过 处 理 即 排 放 入 河 涌, 如 石 井 河 和 新 市 涌 规 划 区 内 河 涌 水 质 较 差 规 划 区 产 生 的 污 水 排 入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到 西 航 道 从 2013 年 新 市 涌 石 井 河 和 西 航 道 水 质 情 况 来 看, 水 质 均 为 劣 V 类, 超 标 项 目 包 括 氨 氮 总 磷 溶 解 氧 等 本 规 划 实 施 后, 将 完 善 规 划 区 内 铺 设 污 水 管 网, 生 活 污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送 至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污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各 类 污 染 物 得 到 大 幅 度 的 削 减, 有 利 于 区 域 内 河 涌 新 市 涌 石 井 河 及 西 航 道 水 体 水 质 的 改 善 (3) 文 物 本 规 划 设 置 了 历 史 文 化 保 护 专 项, 确 定 了 文 物 保 护 对 象, 制 定 了 文 物 保 护 措 施, 对 区 内 的 历 史 文 物 建 筑 全 部 原 址 保 留, 并 进 行 修 缮 维 护, 以 提 升 区 域 的 史 迹 文 化, 构 筑 区 域 的 文 化 景 观 按 规 划 实 施, 文 物 古 迹 将 得 以 保 护, 传 统 村 落 风 貌 民 风 民 俗 将 得 以 传 承 (4) 生 态 环 境 棠 涌 片 区 的 规 划 总 体 定 位 是 广 州 西 北 部 城 市 连 廊, 即 联 系 白 云 新 城 与 两 围 一 洲 的 重 要 节 点 地 区 支 撑 产 业 发 展 的 宜 居 社 区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的 示 范 地 区 根 据 上 述 规 划 定 位, 在 对 该 区 域 的 规 划 和 建 设 中 均 彰 生 态 的 特 色, 并 十 分 重 视 生 态 和 绿 化 的 建 设, 提 出 有 效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和 管 理 对 策 本 规 划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区 域 内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使 其 生 态 系 统 向 良 性 方 向 发 展 47

5.7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5.7.1 与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通 知 ( 粤 府 [2012]120 号 ), 广 东 省 域 范 围 主 体 功 能 区 包 括 优 化 开 发 重 点 开 发 生 态 发 展 和 禁 止 开 发 四 类 区 域 广 东 省 范 围 的 优 化 开 发 区 域 指 的 是 国 家 级 优 化 开 发 区 域 珠 三 角 核 心 区, 包 括 广 州 深 圳 及 佛 山 等 城 市 因 此, 本 次 规 划 位 于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的 优 化 开 发 区 域 优 化 开 发 区 域 的 功 能 定 位 为 通 过 粤 港 澳 的 经 济 融 合 和 经 济 一 体 化 发 展, 共 同 构 建 有 全 球 影 响 力 的 先 进 制 造 业 和 现 代 服 务 业 基 地, 南 方 地 区 对 外 开 放 的 门 户, 我 国 参 与 经 济 全 球 化 的 主 体 区 域, 探 索 科 学 发 展 模 式 试 验 区, 深 化 改 革 先 行 区, 全 国 科 技 创 新 与 技 术 研 发 基 地, 全 国 经 济 发 展 的 重 要 引 擎, 辐 射 带 动 华 南 中 南 和 西 南 地 区 发 展 的 龙 头, 我 国 人 口 集 聚 最 多 创 新 能 力 最 强 综 合 实 力 最 强 的 三 大 区 域 之 一 优 化 开 发 区 域 生 态 布 局 要 求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水 生 态 综 合 治 理 和 生 态 修 复, 严 格 控 制 珠 江 口 围 垦 和 山 体 开 发, 保 护 河 口 和 海 岸 湿 地, 提 高 水 质, 构 建 以 山 地 丘 陵 近 海 岛 屿 湿 地 和 珠 江 水 系 为 主 体 的 生 态 格 局 建 设 沿 东 江 西 江 等 河 流 和 市 区 滨 海 的 绿 色 廊 道, 以 及 城 市 绿 化 隔 离 带 和 沿 海 防 护 林, 恢 复 和 重 建 珠 江 口 红 树 林 湿 地 把 南 部 近 海 水 域 珠 江 口 海 岸 带 近 海 岛 屿 作 为 近 海 生 态 控 制 区 推 进 流 域 水 环 境 联 防 联 治, 重 点 综 合 整 治 珠 江 广 州 河 段 佛 山 水 道 ( 汾 江 河 ) 深 圳 河 茅 洲 河 石 马 河 东 引 运 河 石 歧 河 前 山 河 和 江 门 河 规 划 区 域 属 于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划 定 的 优 化 开 发 区 域 根 据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优 化 开 发 区 内 要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水 生 态 综 合 治 理 和 生 态 修 复 本 次 规 划 实 施 不 含 工 业 废 气 污 染 源, 对 规 划 区 域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行 了 规 划, 保 证 了 污 水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同 时 规 划 项 目 建 设 不 影 响 周 边 生 态 环 境, 本 规 划 的 实 施 符 合 该 区 划 要 求, 区 域 开 发 同 时 需 加 大 气 水 和 生 态 的 污 染 防 治 5.7.2 与 广 州 城 市 功 能 布 局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为 促 进 城 市 空 间 发 展 从 拓 展 增 长 走 向 优 化 提 升, 广 州 城 市 功 能 布 局 规 划 提 出 了 一 个 都 会 区 两 个 新 城 区 ( 东 部 山 水 新 城 南 沙 滨 海 新 城 ) 三 个 副 中 48

心 ( 花 都 增 城 从 化 副 中 心 ) 的 城 市 空 间 发 展 战 略 通 过 优 化 提 升 一 个 都 会 区 创 新 发 展 两 个 新 城 区 扩 容 提 质 三 个 副 中 心, 优 化 提 升 广 州 的 城 市 空 间 功 能 布 局, 促 进 广 州 逐 步 走 向 多 中 心 组 团 式 网 络 型 的 理 想 城 市 空 间 结 构 棠 涌 片 区 位 于 都 会 区 的 提 升 区 域, 发 展 重 点 是 : 着 力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发 展 总 部 经 济 文 化 创 意 现 代 商 贸 商 务 等 现 代 化 服 务 业 本 次 规 划 棠 涌 片 区 总 体 定 位 为 : 广 州 西 北 部 城 市 连 廊, 联 系 白 云 新 城 与 两 围 一 洲 的 重 要 节 点 地 区 支 撑 产 业 发 展 的 宜 居 社 区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的 示 范 地 区 因 此, 本 次 控 规 与 广 州 城 市 功 能 布 局 规 划 实 施 要 求 相 符 合 5.7.3 与 广 州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协 调 性 分 析 广 州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提 出 广 州 的 城 市 性 质 为 : 国 家 中 心 城 市 之 一 广 东 省 会 南 方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国 家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我 国 重 要 的 国 际 商 贸 中 心 对 外 交 往 中 心 综 合 交 通 枢 纽 规 划 提 出 五 大 发 展 战 略 :1) 发 挥 区 域 辐 射 带 动 能 力, 强 化 国 家 中 心 城 市 地 位 ;2)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构 建 现 代 产 业 体 系 ;3) 拓 展 城 市 文 化 内 涵, 建 设 文 化 名 城 ;4) 完 善 城 乡 功 能, 构 筑 宜 居 城 乡 ;5) 推 进 城 乡 一 体 化 进 程, 实 现 城 乡 统 筹 发 展 广 州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提 出 棠 涌 片 区 均 为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主 导 用 地 为 居 住 商 业 铁 路 用 地, 重 要 基 础 设 施 为 石 井 净 水 厂 本 次 控 规 优 化 提 出 棠 涌 片 区 定 位 为 广 州 西 北 部 城 市 连 廊 : 联 系 白 云 新 城 与 两 围 一 洲 的 重 要 节 点 地 区 支 撑 产 业 发 展 的 宜 居 社 区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的 示 范 地 区 因 此, 本 次 控 规 优 化 与 广 州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实 施 要 求 相 符 合 5.7.4 与 白 云 区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白 云 区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规 划 范 围 内 建 设 用 地 及 道 路 用 地 占 91% 水 域 及 其 他 用 地 占 9% 本 次 规 划 按 照 分 片 分 类 分 步 实 施 改 造, 实 现 用 地 腾 挪, 提 升 用 地 效 率 ; 梳 理 原 状 保 留 类 更 新 改 造 类 两 类 用 地, 以 城 中 村 改 造 类 项 目 基 础 设 施 类 项 目 轨 道 站 点 综 合 开 发 类 项 目 政 府 收 储 用 地 类 项 目 等 重 点 项 目 带 动 连 片 城 市 更 新 因 此, 本 次 规 划 与 白 云 区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是 相 符 的 49

5.7.5 与 广 州 市 供 水 总 体 规 划 (2007-2020) 协 调 性 分 析 本 区 现 状 用 水 由 广 州 自 来 水 公 司 属 下 的 石 门 水 厂 和 西 村 水 厂 联 合 供 应, 水 源 取 自 西 江 规 划 区 石 槎 路 有 DN800 管 和 白 云 一 线 有 DN1200 管, 供 水 管 网 较 为 完 善 规 划 保 留 区 内 现 状 东 西 向 和 南 北 向 给 水 干 管, 规 划 沿 区 内 局 部 规 划 路 网 埋 设 DN600~DN800 供 水 干 管, 使 供 水 干 管 形 成 环 状, 以 保 证 供 水 管 网 的 供 水 安 全 可 靠 性 由 规 划 的 北 部 水 厂 和 石 门 水 厂 进 行 供 水 根 据 广 州 市 供 水 总 体 规 划 (2007-2020), 石 门 水 厂 现 状 供 水 范 围 为 白 云 区 的 石 井 地 区, 荔 湾 区 ( 芳 村 ) 大 部 分 地 区, 越 秀 区 天 河 区 部 分 ; 江 村 水 厂 现 状 供 水 范 围 为 白 云 区 江 村 与 同 和 地 区 中 心 区 西 北 部 水 源 主 要 为 西 江 引 水 西 航 道 ( 备 用 水 源 ), 主 要 由 西 村 水 厂 石 门 水 厂 江 村 水 厂 供 水, 供 水 规 模 220 万 m 3 /d, 占 中 心 区 供 水 能 力 的 45.7% 按 照 中 心 城 区 水 厂 布 局 思 路, 西 北 部 以 西 江 为 水 源 的 西 村 石 门 江 村 3 间 水 厂, 规 模 220 万 m 3 /d, 取 水 规 模 为 350 万 m 3 /d, 有 扩 建 150 万 m 3 /d 水 厂 的 水 量 的 水 源, 满 足 2020 年 中 心 城 区 供 水 要 求 根 据 中 心 城 区 水 厂 布 局 规 划,2015 年 中 心 城 区 将 保 留 6 间 水 厂, 即 西 村 水 厂 石 门 水 厂 江 村 水 厂 新 塘 水 厂 西 洲 水 厂 和 南 洲 水 厂, 新 建 1 间 水 厂 即 北 部 水 厂, 近 期 规 模 为 100 万 m 3 /d, 远 期 扩 建 至 150 万 m 3 /d 西 部 和 北 部 供 水 主 要 由 江 村 水 厂 西 村 水 厂 和 石 门 水 厂 负 责, 上 述 三 水 厂 已 完 成 西 江 水 源 置 换, 考 虑 到 未 来 水 质 的 变 化, 西 村 水 厂 视 工 艺 改 造 方 式 增 加 用 地, 石 门 水 厂 需 要 增 加 生 物 预 处 理 和 工 艺 升 级 改 造 用 地 ; 江 村 水 厂 规 模 和 供 水 范 围 保 留 现 状 ; 石 溪 水 厂 改 为 应 急 水 厂 和 加 压 站, 远 期 当 北 部 水 厂 建 成 后, 石 溪 水 厂 关 停, 改 为 大 型 加 压 站 调 度 中 心 及 维 护 车 辆 停 车 场 等 2020 年 中 心 城 区 实 际 需 水 量 为 580 万 m 3 /d, 而 供 水 能 力 在 600 万 m 3 /d 左 右, 可 以 保 障 其 充 足 的 供 水 量 规 划 区 域 属 于 中 心 城 区 供 水 范 围, 与 广 州 市 供 水 总 体 规 划 (2007-2020) 是 相 协 调 的 5.7.6 与 广 州 市 污 水 治 理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广 州 市 污 水 治 理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2007~2020),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能 力 为 55 万 吨 / 天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是 广 州 市 第 一 座 大 型 污 水 处 理 厂, 坐 落 于 广 州 西 郊 大 坦 沙 岛, 占 地 面 积 25 公 顷, 设 计 总 处 理 能 力 55 万 吨 / 日, 主 要 处 理 荔 湾 区 越 秀 区 河 涌 的 合 流 污 水 以 及 白 云 区 石 井 河 新 市 涌 和 景 泰 涌 的 污 水, 50

现 状 服 务 面 积 为 104.633km 2, 服 务 人 口 153 万 人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是 广 州 市 建 成 的 第 一 座 大 型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目 前 已 建 成 一 二 期 三 期 工 程, 第 一 期 日 处 理 规 模 15 万 吨, 于 1989 年 建 成 投 产 ; 第 二 期 日 处 理 规 模 15 万 吨, 于 1996 年 建 成 投 产 ; 第 三 期 工 程 已 于 2004 年 6 月 通 水 运 行, 建 设 规 模 为 22 万 吨 / 日 大 坦 沙 分 区 纳 污 范 围 东 面 以 解 放 路 新 广 从 路 大 金 钟 路 为 界, 北 面 以 黄 石 路 为 界, 西 面 以 珠 江 西 航 道 西 岸 广 州 市 市 界 为 界, 南 面 以 珠 江 河 北 岸 沙 面 为 界, 同 时 包 括 环 城 高 速 公 路 以 南 同 德 围 小 区 螺 涌 围 大 坦 沙 岛 沉 香 岛 金 沙 洲 ( 广 州 市 域 内 ) 等 大 坦 沙 分 区 服 务 面 积 为 89.7km 2 其 中 西 航 道 东 岸 收 水 面 积 约 为 73.02km 2, 金 沙 洲 收 水 面 积 约 7.26km 2, 大 坦 沙 岛 收 水 面 积 约 3.44km 2, 沉 香 岛 占 地 面 积 为 0.58km 2 其 余 珠 江 水 域 面 积 为 5.4km 2 大 坦 沙 三 期 工 程 污 水 收 集 范 围 : 东 面 以 新 广 从 公 路 大 金 钟 路 为 界 ; 南 面 以 环 市 路 为 界, 同 时 包 括 同 德 小 区 罗 冲 围 小 区 大 坦 沙 岛 金 沙 洲 等 ; 西 面 以 珠 江 航 道 岸 边 为 界 ; 北 面 以 黄 石 路 为 界 服 务 面 积 59.08 平 方 公 里 一 二 期 系 统 采 用 生 物 除 磷 脱 氮 活 性 污 泥 法 A 2 /O 工 艺, 十 六 年 的 运 行 实 践 证 明 该 工 艺 具 有 处 理 效 果 稳 定 除 磷 脱 氮 好 的 特 点 三 期 工 程 采 用 分 点 进 水 倒 置 A 2 /O 工 艺, 可 灵 活 调 整 工 艺 形 式, 提 高 除 磷 效 果 该 工 艺 运 行 管 理 方 式 与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采 用 的 传 统 A 2 /O 工 艺 类 似, 而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优 于 传 统 A 2 /O 工 艺 处 理 后 水 质 指 标 达 国 家 和 广 东 省 污 水 排 放 一 级 出 水 标 准 后, 排 入 珠 江 西 航 道 规 划 区 域 位 于 大 坦 沙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纳 污 范 围, 污 水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收 集 处 理, 与 广 州 市 污 水 治 理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是 相 符 的 5.7.7 与 周 边 地 块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棠 涌 片 区 位 于 白 云 新 城 西 侧, 向 西 联 系 两 围 一 洲 ( 同 德 围 罗 冲 围 金 沙 洲 ) 规 划 区 作 为 白 云 新 城 向 西 延 伸 的 重 要 节 点, 应 该 承 接 白 云 新 城 的 功 能 辐 射, 产 业 对 接, 协 调 发 展 其 依 托 广 州 老 城 区, 通 过 紧 密 联 系 同 德 围 罗 冲 围 金 沙 洲 的 建 设, 将 广 州 中 心 城 区 城 的 外 溢 效 应 延 伸 至 佛 山 地 区, 联 动 发 展 规 划 区 东 北 侧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以 建 设 白 云 创 意 经 济 聚 集 区 为 目 标, 实 现 两 大 地 区 定 51

位, 即 白 云 新 中 轴 上 以 现 代 服 务 业 为 引 领 的 创 意 城 区 和 实 施 政 府 主 导 连 片 规 划 推 进 城 市 更 新 开 发 的 示 范 地 区 本 次 规 划 优 化 棠 涌 片 区 定 位 为 广 州 西 北 部 城 市 连 廊 联 系 白 云 新 城 与 两 围 一 洲 的 重 要 节 点 地 区 支 撑 产 业 发 展 的 宜 居 社 区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的 示 范 地 区, 该 片 区 承 接 白 云 新 城 的 功 能 辐 射, 产 业 对 接, 协 调 发 展, 进 支 撑 产 业 发 展 的 宜 居 社 区 和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的 示 范 地 区 与 白 云 新 城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罗 冲 围 片 区 同 德 围 片 区 规 划 定 位 相 互 呼 应, 共 同 打 造 片 区 宜 居 宜 业 创 新 发 展 的 新 局 面 5.7.8 与 珠 江 三 角 洲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4-2020) 的 协 调 性 根 据 珠 江 三 角 洲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4~2020 年 ), 按 照 对 生 态 保 护 要 求 的 严 格 程 度, 将 珠 江 三 角 洲 划 分 为 严 格 保 护 区 控 制 性 保 护 利 用 区 引 导 性 开 发 建 设 区, 以 此 作 为 区 域 生 态 保 护 和 管 理 的 基 础 严 格 保 护 区 : 包 括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 重 点 水 源 涵 养 区 海 岸 带 水 土 流 失 极 敏 感 区 原 生 生 态 系 统 生 态 公 益 林 等 重 要 和 敏 感 生 态 功 能 区, 各 级 政 府 应 将 这 些 区 域 划 为 红 线 区 域, 实 行 严 格 保 护 控 制 性 保 护 利 用 区 : 包 括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控 制 区 生 态 保 育 区 生 态 缓 冲 区 等 控 制 性 保 护 利 用 区 可 以 进 行 适 度 开 发 利 用, 但 必 须 保 证 开 发 利 用 不 会 导 致 环 境 质 量 的 下 降 和 生 态 功 能 的 损 害, 同 时 应 采 取 积 极 措 施 促 进 区 域 生 态 功 能 的 改 善 和 提 高 引 导 性 开 发 建 设 区 : 主 要 包 括 以 农 业 利 用 为 主 的 引 导 性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区 和 城 市 建 设 开 发 区 引 导 性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区 应 降 低 单 位 土 地 面 积 化 肥 农 药 施 用 量, 推 广 生 态 农 业, 控 制 面 源 污 染 ; 城 市 建 设 开 发 区 应 注 意 城 市 绿 地 系 统 建 设, 提 高 城 市 绿 化 率 将 本 规 划 区 范 围 与 珠 江 三 角 洲 生 态 控 制 性 规 划 图 叠 加 ( 详 见 图 3.2-1), 可 以 看 出, 规 划 区 位 于 引 导 性 开 发 建 设 区 中 的 城 市 建 设 开 发 区 城 市 建 设 开 发 区 应 控 制 与 减 少 城 市 污 染, 做 好 城 市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对 农 田 与 林 地 的 侵 占, 加 强 城 市 绿 地 建 设, 提 高 城 市 的 自 然 属 性 本 次 规 划 调 整 以 打 造 一 个 紧 凑 高 效 配 套 完 善 疏 密 有 致 的 高 水 平 建 设 示 范 区 为 发 展 愿 景, 规 划 开 发 时 加 强 了 景 观 环 境 系 统 建 设, 因 此, 本 规 划 的 建 设 与 珠 江 三 角 洲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4-2020) 是 相 协 调 的 52

5.7.9 与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 ) 的 协 调 性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 ) 提 出 基 本 原 则 之 一 为 分 类 指 导, 分 区 控 制, 即 根 据 不 同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和 资 源 环 境 条 件 的 差 异, 以 及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实 行 分 类 指 导, 分 区 控 制 将 全 省 划 分 为 严 格 控 制 区 有 限 开 发 区 和 集 约 利 用 区, 进 行 生 态 分 级 控 制 管 理 加 快 实 施 三 区 控 制 一 线 引 导 五 域 推 进 的 总 体 战 略 严 格 控 制 区 总 面 积 32320 km 2, 占 全 省 陆 地 面 积 的 18.0%, 包 括 两 类 区 域 : 一 是 自 然 保 护 区 典 型 原 生 生 态 系 统 珍 稀 物 种 栖 息 地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及 后 备 水 源 地 等 具 有 重 大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价 值 的 区 域 ; 二 是 水 土 流 失 极 敏 感 区 重 要 湿 地 区 生 物 迁 徙 洄 游 通 道 与 产 卵 索 饵 繁 殖 区 等 生 态 环 境 极 敏 感 区 域 有 限 开 发 区 总 面 积 约 85480 km 2, 占 全 省 陆 地 面 积 的 47.5%, 包 括 三 类 区 域 : 一 是 重 要 水 土 保 持 区 水 源 涵 养 区 等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控 制 区 ; 二 是 城 市 间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保 存 良 好 的 山 地 等 城 市 群 绿 岛 生 态 缓 冲 区 ; 三 是 山 地 丘 陵 疏 林 地 等 生 态 功 能 保 育 区 集 约 利 用 区 总 面 积 约 62000 km 2, 占 全 省 陆 地 面 积 的 34.5%, 包 括 农 业 开 发 区 和 城 镇 开 发 区 两 类 区 域 农 业 开 发 区 内 要 加 强 生 态 农 业 建 设 农 业 清 洁 生 产 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降 低 化 肥 和 农 药 施 用 强 度, 控 制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城 镇 开 发 区 内 要 强 化 规 划 指 导, 限 制 占 用 生 态 用 地, 加 强 城 市 绿 地 系 统 建 设 将 本 规 划 区 域 范 围 与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 ) 陆 域 分 级 保 护 图 叠 加 ( 详 见 图 3.2-2) 可 见, 规 划 区 域 属 于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划 定 的 集 约 利 用 区 中 的 城 镇 开 发 亚 区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要 求, 城 镇 开 发 区 内 要 强 化 规 划 指 导, 限 制 占 用 生 态 用 地, 加 强 城 市 绿 地 系 统 建 设 根 据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三 规 合 一 规 划 广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及 控 规 导 则, 规 划 地 块 除 了 东 北 部 山 体 及 中 部 北 部 少 量 绿 地, 其 他 区 域 均 为 建 设 用 地 其 中, 军 事 用 地 及 部 分 政 府 收 储 用 地 为 有 条 件 建 设 区 本 次 规 划 调 整 将 对 现 状 建 设 区 进 行 保 留 整 治 对 未 开 发 用 地 采 取 政 府 储 备 对 连 片 低 效 物 业 进 行 改 造 提 升, 保 留 现 状 河 涌 及 优 质 绿 地, 调 整 原 控 股 的 大 型 集 中 绿 地, 规 划 落 实 广 州 市 都 会 区 生 态 控 规 整 合 ( 在 编 ) 三 条 东 西 向 组 团 生 态 廊 道, 廊 道 宽 度 控 制 15~100m; 规 划 实 施 后 公 园 绿 地 面 积 增 加 1.2 公 顷 ;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