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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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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 22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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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工 作 報 告

前 言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在 民 國 81 年 提 出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建 議 大 學 主 要 的 招 生 管 道 均 採 用 二 階 段 考 試, 而 其 中 的 第 一 階 段 以 測 驗 高 中 生 具 備 的 基 本 學 科 能 力, 並 評 量 考 生 是 否 具 有 接 受 大 學 教 育 所 應 具 備 的 基 本 知 能 為 主, 稱 為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自 83 學 年 度 起 開 始 舉 辦, 其 成 績 初 期 僅 供 大 學 推 薦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使 用, 爾 後 隨 著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的 實 施 及 開 展, 以 及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 現 含 繁 星 推 薦 及 個 人 申 請 )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招 生 科 技 校 院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高 中 生 申 請 入 學 部 分 大 學 的 進 修 學 士 班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申 請 入 學 軍 事 學 校 正 期 班 大 學 部 甄 選 入 學 國 立 臺 北 藝 術 大 學 單 招 部 分 大 學 的 運 動 績 優 生 單 招 離 島 地 區 及 原 住 民 籍 高 中 應 屆 畢 業 生 保 送 師 範 大 學 甄 試 日 本 立 命 館 亞 洲 太 平 洋 大 學 招 收 臺 灣 地 區 留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等 國 內 外 大 學 招 生 管 道, 各 以 篩 選 檢 定 採 計 參 酌 等 方 式, 廣 泛 採 納 其 考 試 成 績, 使 得 考 試 規 模 進 而 逐 步 成 長, 報 考 人 數 亦 從 僅 約 8 千 餘 人 至 多 高 達 16 萬 4 千 餘 人, 至 今 已 成 為 國 內 最 重 要 的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之 一 103 學 年 度 之 報 考 人 數 為 14 萬 7 千 餘 人 本 中 心 (http://www.ceec.edu.tw) 為 徵 信 與 服 務 大 眾, 每 一 學 年 度 均 編 製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工 作 報 告 本 工 作 報 告 包 括 試 務 工 作 概 述 查 核 工 作 概 述 試 題 與 答 案 ( 含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回 覆 ) 統 計 圖 表 會 議 紀 錄 等, 以 供 大 學 招 生 高 中 報 名 教 育 研 究 媒 體 服 務 及 關 心 考 試 之 各 界 人 士 了 解 本 測 驗 為 期 本 工 作 報 告 達 到 上 列 目 的 與 功 能, 敬 請 各 界 先 進 不 吝 賜 教, 以 作 為 未 來 改 進 之 參 考

目 錄 壹 工 作 報 告 一 試 務 組 織 系 統 圖 1 二 各 考 區 及 負 責 學 校 2 三 試 務 工 作 日 程 表 3 四 簡 章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6 五 試 務 工 作 概 述 8 ( 一 ) 第 一 處 8 甲 命 題 組 8 乙 閱 卷 組 10 ( 二 ) 第 二 處 16 甲 考 務 組 16 乙 資 訊 組 27 ( 三 ) 第 三 處 29 ( 四 ) 闈 務 組 32 六 查 核 工 作 概 述 36 貳 統 計 圖 表 一 考 生 基 本 資 料 37 ( 一 ) 報 名 人 數 統 計 總 表 37 ( 二 ) 各 考 區 及 各 分 區 試 場 考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38 ( 三 ) 缺 考 人 數 統 計 總 表 42 ( 四 ) 各 集 報 學 校 報 名 人 數 統 計 表 43 二 成 績 統 計 58 ( 一 ) 原 始 分 數 與 級 分 對 照 表 58 ( 二 ) 各 科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表 59 ( 三 ) 五 科 總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表 60 ( 四 ) 各 科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分 布 圖 62 ( 五 ) 總 級 分 人 數 分 布 圖 63 ( 六 ) 成 績 證 明 申 請 統 計 表 64 ( 七 ) 各 科 成 績 標 準 一 覽 表 65 三 人 工 閱 卷 66 ( 一 ) 各 題 題 分 及 需 第 三 閱 差 分 表 66 ( 二 ) 國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分 數 人 數 統 計 表 67 ( 三 ) 英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分 數 人 數 統 計 表 68

四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69 ( 一 ) 各 科 試 題 鑑 別 度 及 通 過 率 之 分 布 圖 69 ( 二 )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70 ( 三 ) 英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71 ( 四 ) 數 學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73 ( 五 ) 社 會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74 ( 六 ) 自 然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76 五 選 擇 ( 填 ) 題 選 項 分 析 78 ( 一 )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78 ( 二 ) 英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80 ( 三 ) 數 學 科 選 擇 ( 填 ) 題 選 項 分 析 84 ( 四 ) 社 會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85 ( 五 ) 自 然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89 參 附 錄 一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各 類 考 試 試 務 組 織 簡 則 93 二 會 議 紀 錄 95 ( 一 )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一 次 會 議 紀 錄 95 ( 二 )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四 次 會 議 紀 錄 98 三 各 科 試 題 暨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106 ( 一 ) 國 文 考 科 試 題 106 ( 二 ) 英 文 考 科 試 題 114 ( 三 ) 數 學 考 科 試 題 122 ( 四 ) 社 會 考 科 試 題 130 ( 五 ) 自 然 考 科 試 題 146 ( 六 ) 各 科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162 四 各 科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回 覆 167 ( 一 ) 國 文 考 科 167 ( 二 ) 英 文 考 科 174 ( 三 ) 數 學 考 科 183 ( 四 ) 社 會 考 科 185 ( 五 ) 自 然 考 科 217

壹 工 作 報 告

~1~ 一 試 務 組 織 系 統 圖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試 務 組 織 系 統 圖 96 年 5 月 4 日 第 663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97 年 10 月 17 日 第 727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試 務 召 集 人 ( 研 究 副 主 任 )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中 心 發 言 人 ( 行 政 副 主 任 ) 考 試 委 員 會 秘 書 闈 務 ( 闈 長 ) 第 一 處 ( 處 長 ) 行 政 組 執 行 幹 事 第 三 處 ( 處 長 ) 第 二 處 ( 處 長 ) 會 計 試 題 組 執 行 幹 事 執 行 幹 事 考 務 組 資 訊 組 執 行 幹 事 執 行 幹 事 閱 卷 組 ( 總 幹 事 ) 命 題 組 ( 總 幹 事 ) 執 行 幹 事 執 行 幹 事 主 任

二 各 考 區 及 負 責 學 校 ( 一 ) 臺 北 一 考 區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 二 ) 臺 北 二 考 區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三 ) 臺 北 三 考 區 : 銘 傳 大 學 ( 四 ) 臺 北 四 考 區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五 ) 臺 北 五 考 區 : 世 新 大 學 ( 六 ) 新 北 一 考 區 : 輔 仁 大 學 ( 七 ) 新 北 二 考 區 : 淡 江 大 學 ( 八 ) 基 隆 考 區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 九 ) 桃 園 考 區 : 中 原 大 學 ( 十 ) 中 壢 考 區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 十 一 ) 新 竹 考 區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 十 二 ) 苗 栗 考 區 : 國 立 聯 合 大 學 ( 十 三 ) 臺 中 一 考 區 : 逢 甲 大 學 ( 十 四 ) 臺 中 二 考 區 : 東 海 大 學 ( 十 五 ) 臺 中 三 考 區 : 靜 宜 大 學 ( 十 六 ) 南 投 考 區 :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 十 七 ) 彰 化 考 區 : 大 葉 大 學 ( 十 八 ) 雲 林 考 區 :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 十 九 ) 嘉 義 考 區 :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 二 十 ) 臺 南 一 考 區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 廿 一 ) 臺 南 二 考 區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 廿 二 ) 高 雄 一 考 區 :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 廿 三 ) 高 雄 二 考 區 :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 廿 四 ) 高 雄 三 考 區 :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 廿 五 ) 屏 東 考 區 :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 廿 六 ) 宜 蘭 考 區 :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 廿 七 ) 花 蓮 考 區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 廿 八 ) 臺 東 考 區 :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 廿 九 ) 澎 湖 考 區 : 國 立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 三 十 ) 金 門 考 區 : 國 立 金 門 大 學 ( 卅 一 ) 馬 祖 考 區 : 銘 傳 大 學 ( 卅 二 ) 大 陸 考 場 :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2~

三 試 務 工 作 日 程 表 係 指 訂 定 日 期 及 執 行 之 單 位 係 指 相 關 單 位 年 月 日 星 期 工 作 事 項 102 7 4 四 聘 請 命 題 總 幹 事 102 7 9 二 聘 請 命 題 小 組 召 集 人 及 命 題 委 員 民 國 102 年 10 月 24 日 第 1 次 試 務 工 作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處 第 二 處 第 三 處 闈 務 組 閱 卷 組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會 計 人 事 102 8 16 五 聘 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委 員 102 8 20 二 聘 請 考 試 委 員 會 委 員 102 8 30 五 各 處 組 呈 報 試 務 迴 避 人 員 名 單 102 9 2 一 簡 章 及 報 名 表 件 招 商 102 9 10 二 考 試 委 員 會 ( 審 議 簡 章 ) 102 9 13 五 行 政 會 議 審 定 簡 章 102 9 27 五 發 布 簡 章 發 售 新 聞 稿 102 9 30 一 發 售 簡 章 ( 至 11 月 11 日 止 ) 102 9 30 一 簡 章 電 子 檔 ( 含 有 聲 版 ) 上 網 102 9 30 一 聘 請 考 區 承 辦 學 校 102 10 4 五 聘 請 閱 卷 召 集 人 102 10 4 國 文 科 英 文 科 閱 卷 籌 備 會 議 及 協 同 主 持 人 會 議 (10 五 月 至 11 月 ) 102 10 15 二 各 處 組 章 戳 刻 製 完 成 102 10 17 四 1. 印 製 答 案 卡 2. 訂 購 答 案 卡 膠 套 及 紙 箱 102 10 24 第 一 次 試 務 工 作 會 ( 本 次 考 試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工 作 日 程 四 表 ) 102 10 28 一 發 布 報 名 新 聞 稿 102 10 29 二 報 名 ( 至 11 月 11 日 ) 102 11 1 五 開 放 使 用 103 學 年 度 學 測 試 務 表 單 預 算 102 11 4 一 聘 請 命 題 顧 問 102 11 4 一 確 定 非 選 擇 題 答 案 卷 及 封 面 格 式 102 11 7 第 一 次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四 ( 討 論 考 區 工 作 日 程 表 經 費 編 列 原 則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 102 11 8 五 發 布 報 名 截 止 新 聞 稿 102 11 上 旬 1. 各 處 組 檢 視 各 工 作 項 目 之 試 務 標 準 化 流 程 圖 流 程 說 明 及 自 我 查 核 表, 若 需 調 整 須 於 辦 理 前 陳 核 修 訂 版 本 2. 各 處 組 提 出 本 次 考 試 各 工 作 項 目 之 自 我 查 核 項 目 之 預 訂 完 成 日 期 預 訂 之 重 點 查 核 項 目 102 11 13 三 報 名 人 數 初 步 統 計 並 通 知 各 考 區 ( 協 調 試 場 編 排 ) 1. 各 處 組 提 需 用 物 品 機 器 設 備 及 交 通 工 具 需 求 102 11 15 五 2. 印 製 及 採 購 試 題 卷 袋 場 務 資 料 准 考 證 用 紙 及 封 套 等 102 11 20 三 各 考 區 確 定 分 區 地 點 及 試 場 數 102 11 下 旬 學 測 查 核 工 作 座 談 會 102 11 22 五 提 出 各 科 各 組 閱 卷 委 員 名 單 102 12 3 二 讀 卡 螢 幕 閱 卷 及 成 績 處 理 程 式 測 試 ( 至 12 月 27 日 止 ) 102 12 5 四 第 二 次 試 務 工 作 會 ( 預 算 工 作 日 程 表 定 稿 )( 上 午 ) 102 12 5 四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會 議 ( 下 午 ) 102 12 6 五 寄 發 閱 卷 委 員 聘 書 ( 含 應 聘 書 ) 102 12 9 一 考 生 確 認 報 名 資 枓 ( 至 12 月 12 日 止 ) 102 12 12 四 報 名 補 正 及 報 名 費 退 費 申 請 截 止 各 考 區 ~3~

年 月 日 星 期 工 作 事 項 102 12 16 一 國 文. 英 文 閱 卷 委 員 模 擬 測 試 會 議 (12 月 中 旬 ) 第 一 處 第 二 處 102 12 18 三 發 布 寄 發 准 考 證 新 聞 稿 第 三 處 闈 務 組 閱 卷 組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會 計 人 事 102 12 23 一 函 知 各 考 區 運 送 試 題 及 答 案 卷 卡 之 方 式 及 時 間 102 12 24 二 102 12 26 四 102 12 27 五 1. 寄 發 准 考 證 2. 寄 發 身 心 障 礙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結 果 通 知 書 3. 提 供 語 音 及 網 路 查 詢 報 名 費 退 費 處 理 情 形 寄 發 第 一 批 試 務 資 料 ( 含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監 試 人 員 聘 書 等 試 務 物 品 ) 第 二 次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 確 定 分 區 試 場 數 考 區 經 費 ; 檢 送 考 區 章 戳 ) 各 考 區 102 12 27 五 聘 請 各 科 閱 卷 委 員 ( 回 收 應 聘 書 ) 102 12 30 一 各 考 區 確 定 考 試 期 間 緊 急 聯 絡 人 名 單 ( 含 電 話 ) 接 領 題 卷 卡 人 員 名 單 ( 含 地 點 ) 102 12 30 一 考 生 更 正 准 考 證 截 止 103 1 2 四 第 三 次 試 務 工 作 會 ( 試 前 工 作 總 檢 查 ) 103 1 2 四 答 案 卷 查 驗 包 裝 作 業 ( 至 1 月 7 日 止 ) 103 1 2 四 答 案 卡 查 驗 包 裝 作 業 ( 至 1 月 14 日 止 ) 103 1 3 五 發 布 試 場 分 配 表 新 聞 稿 103 1 5 日 入 闈 資 訊 設 備 架 設 103 1 6 一 試 車 記 者 會 103 1 6 寄 發 第 二 批 試 務 資 料 一 ( 含 考 區 試 場 分 配 表 考 生 名 冊 及 座 位 標 示 單 等 ) 103 1 7 二 函 知 並 撥 付 各 考 區 試 務 經 費 103 1 7 二 1. 公 布 試 場 分 配 表 2. 提 供 語 音 及 網 路 查 詢 試 場 服 務 103 1 7 二 第 一 梯 次 入 闈 103 1 9 四 第 二 梯 次 入 闈 103 1 10 五 閱 卷 組 提 供 閱 卷 委 員 及 工 作 人 員 名 單 給 第 二 處 ( 資 訊 ) 103 1 12 日 第 三 梯 次 入 闈 ( 錄 製 語 音 點 字 製 作 試 題 人 員 ) 103 1 15 三 受 理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截 止 (16 日 後 由 考 區 逕 行 受 理 ) 103 1 16 四 發 布 開 放 考 生 查 看 試 場 新 聞 稿 103 1 16 運 送 澎 湖, 金 門, 馬 祖 等 三 考 區 及 大 陸 考 場 之 全 部 試 題 四 及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103 1 17 1. 運 送 臺 北 新 北 市 及 外 島 以 外 各 考 區 之 全 部 試 題 及 五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2. 各 考 區 開 放 查 看 試 場 : 下 午 2 時 至 4 時 103 1 18 1. 第 一 天 考 試 2. 運 送 臺 北 新 北 市 各 考 區 第 一 天 考 試 試 題 及 空 白 答 六 案 卷 卡 3. 臺 北 新 北 市 各 考 區 送 回 第 一 天 試 畢 答 案 卷 卡 4. 讀 卡 開 始 ( 至 1 月 22 日 ) 103 1 18 六 1. 每 節 考 試 後 公 布 試 題 2. 召 開 答 案 討 論 會 ( 國 社 ) 1. 第 二 天 考 試 103 1 19 2. 運 送 臺 北 新 北 市 各 考 區 第 二 天 考 試 試 題 及 空 白 答 日 案 卷 卡 3. 各 考 區 送 回 試 畢 答 案 卷 卡 及 試 務 資 料 1. 每 節 考 試 後 公 布 試 題 103 1 19 日 2. 召 開 答 案 討 論 會 ( 數 英 自 ) 3. 公 布 選 擇 題 答 案 ( 國 數 社 ) 103 1 19 日 出 闈 暨 出 闈 記 者 會 ~4~

年 月 日 星 期 工 作 事 項 103 1 19 日 布 置 閱 卷 場 地 安 裝 電 腦 設 備 第 一 處 第 二 處 103 1 20 一 大 陸 考 場 送 回 試 畢 之 答 案 卷 卡 及 全 部 試 務 資 料 103 1 20 一 公 布 選 擇 題 答 案 ( 英 自 ) 103 1 20 一 第 二 處 移 交 抽 樣 影 像 檔 予 至 閱 卷 組 103 1 20 一 召 開 國 文 英 文 兩 科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103 1 21 二 完 成 螢 幕 閱 卷 答 案 卷 掃 描 103 1 21 二 召 開 國 文 科 樣 卷 確 認 會 議 103 1 22 三 完 成 答 案 卡 讀 卡 103 1 22 三 選 擇 題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傳 真 受 理 截 止 103 1 22 三 第 二 處 提 供 螢 幕 閱 卷 各 科 到 考 資 料 檔 予 閱 卷 組 103 1 22 召 開 國 文 英 文 試 閱 會 議 及 正 式 閱 卷 開 始 ( 至 1/27 止 ) 三 1. 國 文 科 :1/22( 三 )-1/27( 一 )( 一 二 閱 結 束 ) 2. 英 文 科 :1/22( 三 )-1/27( 一 )( 一 二 閱 結 束 ) 103 1 23 四 國 文 英 文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原 則 說 明 ( 記 者 會 ) 103 1 23 四 公 布 國 文 英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標 準 103 1 23 查 核 小 組 及 考 試 委 員 會 委 員 督 導 成 績 處 理 作 業 ( 讀 卡 四 與 螢 幕 閱 卷 ) 103 1 25 六 第 二 處 提 供 選 擇 題 答 對 率 及 選 項 分 析 檔 予 第 一 處 第 三 處 闈 務 組 閱 卷 組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103 1 28 二 三 四 閱 及 進 行 紙 面 補 閱 ( 至 1 月 29 日 止 ) 103 2 6 四 成 績 計 算 ( 至 2 月 7 日 ) 103 2 6 四 確 定 選 擇 題 答 案 103 2 7 五 回 覆 選 擇 題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103 2 7 交 違 規 及 疑 義 卷 卡 資 料 予 考 試 委 員 會 秘 書 及 第 二 處 五 ( 資 訊 ) 103 2 10 一 考 試 委 員 會 ( 審 議 違 規 事 項 ) 103 2 10 一 成 績 通 知 單 列 印 及 轉 檔 ( 至 2 月 12 日 止 ) 103 2 12 三 發 布 寄 發 成 績 通 知 單 及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新 聞 稿 103 2 13 四 1. 寄 發 成 績 通 知 單 2. 語 音 網 路 查 詢 及 簡 訊 通 知 成 績 服 務 103 2 13 四 成 績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說 明 記 者 會 會 計 人 事 103 2 13 四 各 考 區 開 始 清 理 保 管 之 試 題 103 2 14 五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 至 2 月 18 日 止 ) 103 2 18 二 考 生 成 績 通 知 單 查 詢 截 止 103 2 18 二 複 查 覆 核 作 業 ( 至 2 月 19 日 止 ) 103 2 19 三 查 核 小 組 及 考 試 委 員 會 委 員 督 導 複 查 覆 核 作 業 103 2 19 三 複 查 記 者 會 ( 下 午 ) 103 2 20 四 1. 簽 報 複 查 覆 核 結 果 2. 將 複 查 異 動 成 績 通 知 招 生 單 位 103 2 21 五 1. 寄 發 複 查 結 果 通 知 書 2. 提 供 複 查 結 果 查 詢 ( 中 心 網 路 語 音 ) 103 2 27 四 成 績 申 訴 審 議 會 議 103 3 17 一 公 布 國 文. 英 文 考 科 引 導 寫 作 佳 作 103 3 20-21 四 - 五 第 三 次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 試 務 及 考 區 工 作 檢 討 )( 至 3 月 14 日 止 ) 各 考 區 103 3 28 五 考 區 經 費 核 銷 103 4 21 一 第 四 次 試 務 工 作 會 ( 結 束 檢 討 會 議 ) 103 4 30 三 工 作 報 告 編 印 完 成 ~5~

四 簡 章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之 編 訂 作 業, 分 為 以 下 步 驟 : 一 係 依 據 102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與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之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本 中 心 試 務 工 作 會 及 考 試 委 員 會 等 會 議 之 施 測 檢 討 意 見, 以 及 參 照 103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簡 章 之 內 容, 擬 具 初 步 修 訂 意 見 二 提 報 本 中 心 考 試 委 員 會 102 年 9 月 10 日 第 13 屆 第 1 次 會 議 審 議 三 經 本 中 心 102 年 9 月 12 日 第 28 次 行 政 會 議 核 定 後 付 梓 ( 一 ) 重 要 試 務 日 程 : 考 試 重 要 日 期, 仍 循 往 例 比 照 前 一 學 年 度 (102)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以 及 參 酌 民 國 103 年 農 曆 春 節 (103 年 1 月 31 日 ) 與 各 例 假 日 而 略 作 調 整 個 別 郵 遞 報 名 個 別 網 路 報 名 集 體 報 名 項 目 102 學 年 度 日 期 ( 星 期 ) 103 學 年 度 日 期 ( 星 期 ) 報 名 -- 確 認 報 名 資 料 101.11.01 ( 四 ) ~ 101.11.07 ( 三 ) -- 101.11.01 ( 四 ) ~ 101.11.14 ( 三 ) 101.12.06( 四 ) ~ 101.12.10 ( 一 ) -- 102.10.29 ( 二 ) ~ 102.11.11 ( 一 ) 102.12.09 ( 一 ) ~ 102.12.12 ( 四 ) 寄 發 准 考 證 101.12.20 ( 四 ) 102.12.24 ( 二 ) 公 布 試 場 分 配 表 102.01.15 ( 二 ) 103.01.07 ( 二 ) 考 試 102.01.27 ( 日 ) ~ 102.01.28 ( 一 ) 103.01.18( 六 ) ~ 103.01.19 ( 日 ) 公 布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102.01.28 ( 一 ) 103.01.19 ( 日 ) 公 布 英 文 自 然 選 擇 題 答 案 102.01.29 ( 二 ) 103.01.20 ( 一 ) 寄 發 成 績 通 知 單 及 公 布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102.02.20 ( 三 ) 103.02.13 ( 四 )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102.02.21 ( 四 ) ~ 102.02.25( 一 ) 103.02.14 ( 五 ) ~ 103.02.18 ( 二 ) 註 :102 年 農 曆 春 節 : 102 年 2 月 10 日 ( 星 期 日 ),103 年 農 曆 春 節 : 103 年 1 月 31 日 ( 星 期 五 ) ( 二 ) 簡 章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 1. 考 試 重 要 日 期 : 考 試 日 期 及 相 關 試 務 日 程, 參 照 102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日 程 並 隨 民 國 103 年 農 曆 春 節 假 日 調 整 ~6~

2. 報 名 (1) 參 照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取 消 郵 遞 報 名, 並 修 訂 相 關 文 字 (2) 參 照 103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及 學 科 能 力 測 簡 章, 修 訂 相 片 或 數 位 相 片 檔 案 拍 照 時 間 (3) 因 應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增 列 七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 一 ) 之 文 字 說 明 3. 准 考 證 寄 發 使 用 及 補 發 (1) 參 照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增 訂 准 考 證 更 正 資 料 時 間 起 迄 (2) 明 列 提 供 網 路 及 電 話 語 音 查 詢 之 服 務 4.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生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相 關 文 字 修 訂 5. 公 布 試 題 及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 (1) 對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取 消 傳 真 方 式, 僅 受 理 郵 寄 以 示 慎 重 (2) 試 題 反 映 意 見, 須 書 明 相 關 內 容, 修 訂 相 關 文 字 6. 試 場 規 則 及 違 規 處 理 辦 法 : 修 訂 第 8 條 第 1 項 之 部 分 文 字 : 考 生 入 場 後, 除 准 考 證 及 考 試 必 用 文 具 外, 所 有 物 品 均 應 立 即 放 置 於 臨 時 置 物 區, 經 監 試 人 員 指 示 後 仍 不 放 妥 非 考 試 必 需 用 品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一 級 分 7.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 (1) 參 照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相 關 文 字 修 訂 (2) 新 增 申 請 複 審 之 時 程 : 複 審 申 請 書 應 於 103 年 1 月 2 日 前, 以 限 時 掛 號 郵 件 寄 本 中 心 (10099 臺 北 郵 政 71-64 號 信 箱 ) 信 封 上 註 明 申 請 複 審 字 樣,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3) 取 消 考 生 自 備 盲 用 電 腦, 考 生 若 需 使 用, 由 中 心 統 一 提 供, 8. 附 錄 一 考 生 畢 ( 肄 ) 業 學 校 代 碼 表 : 配 合 部 分 學 校 更 名 及 新 設 立 修 正 9. 附 錄 四 財 團 法 人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 因 應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增 列 附 錄 四 ~7~

五 試 務 工 作 概 述 ( 一 ) 第 一 處 第 一 處 負 責 支 援 命 題 及 閱 卷 等 工 作 1. 支 援 命 題 包 括 : (1) 釐 訂 命 題 工 作 相 關 章 則 與 操 作 手 冊 (2) 規 劃 命 題 工 作 時 程 (3) 研 擬 試 題 本 之 格 式 與 樣 稿 (4) 研 擬 答 案 卷 卡 之 格 式 與 樣 稿 (5) 提 供 命 題 所 需 之 參 考 資 料, 包 括 命 題 參 考 手 冊 參 考 試 卷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說 明 認 識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教 科 書 等 (6) 提 供 參 考 答 案 與 評 分 原 則 2. 支 援 閱 卷 包 括 : (1) 召 開 閱 卷 籌 備 會 議 及 協 同 主 持 人 會 議 (2) 寄 發 及 整 理 閱 卷 委 員 聘 書 (3) 建 立 閱 卷 委 員 人 力 庫 ( 包 括 辦 理 閱 卷 研 習 會 等 ) (4) 閱 卷 場 所 及 閱 卷 程 序 之 規 劃 (5) 修 改 閱 卷 標 準 化 流 程 (6) 招 募 及 培 訓 臨 時 試 務 工 作 人 員 (7) 建 制 螢 幕 閱 卷 模 式 (8) 確 定 閱 後 資 料 分 析 模 式 甲 命 題 組 命 題 相 關 工 作, 依 不 同 的 任 務 編 組, 共 分 任 務 性 與 經 常 性 二 組 任 務 性 編 組 包 括 : 本 中 心 命 題 總 幹 事 各 考 科 命 題 小 組 各 考 科 命 題 顧 問 ( 小 組 ); 經 常 性 編 組 包 括 : 第 一 處 之 命 題 支 援 組 試 題 研 發 組 題 庫 組 各 試 卷 的 命 題 組 卷 修 題 等 工 作 由 命 題 小 組 之 召 集 人 和 命 題 顧 問 負 責 ; 命 題 支 援 組 提 供 各 項 行 政 支 援 ; 試 題 研 發 組 提 供 各 項 命 題 相 關 研 究 成 果 ; 題 庫 組 提 供 部 分 題 庫 試 題 1. 命 題 為 提 升 試 題 品 質, 達 到 評 量 之 目 的, 本 中 心 聘 請 各 科 學 者 進 行 長 期 的 試 題 研 發, 編 製 命 題 相 關 參 考 資 料, 以 提 供 各 科 命 題 小 組 與 命 題 顧 問 ( 小 組 ) 參 考 各 科 命 題 小 組 依 測 驗 目 標 課 程 綱 要 命 題 命 題 小 組 與 命 題 顧 問 ( 小 組 ) 均 在 保 密 的 情 況 下, 由 大 學 教 授 負 責 本 學 年 度 除 循 例 延 聘 高 中 教 師, 包 括 : 國 文 歷 史 地 理 公 民 與 社 會 物 理 化 學 生 物 地 球 科 學 八 科 各 一 位 以 外, 另 請 本 中 心 各 學 科 研 究 員 ( 公 民 與 社 會 物 理 生 物 學 科 研 究 員 除 外 ) 入 闈 協 助 檢 視 試 題 2.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確 定 各 考 科 試 後, 隨 即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公 告 試 題, 並 召 開 答 案 討 論 會 議, 逐 題 討 論 試 題 內 容 及 其 答 案 會 議 成 員 為 大 學 教 授 高 中 教 師 等 數 名 ; 考 試 隔 天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提 供 參 考 答 案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確 定 流 程 如 圖 一 ~8~

3. 試 題 /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處 理 由 第 三 處 收 取 試 題 /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郵 件, 由 各 學 科 研 究 員 處 理 試 題 /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遇 重 大 試 題 /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請 學 者 專 家 協 助 釋 疑 若 學 者 專 家 提 供 反 映 意 見 回 覆 內 容 仍 有 不 妥 時, 召 開 試 題 疑 義 討 論 會 議, 會 議 成 員 含 大 學 教 授 本 中 心 命 題 研 究 委 員 會 相 關 學 科 之 委 員 高 中 教 師 試 務 召 集 人 命 題 總 幹 事 命 題 組 執 行 幹 事 學 科 研 究 員, 依 以 下 試 題 / 答 案 疑 義 處 理 原 則 建 議 給 分 方 式 若 題 目 超 出 課 綱 或 無 答 案, 則 全 體 到 考 生 該 題 均 給 分 從 各 種 角 度 解 釋, 會 得 到 數 種 互 相 矛 盾 的 答 案 或 無 適 當 答 案, 則 全 體 到 考 生 該 題 均 給 分 若 題 目 有 數 個 合 理 答 案, 則 相 關 各 答 案 均 給 分 題 目 不 夠 周 詳, 則 全 體 到 考 生 均 給 分 在 受 理 試 題 或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期 限 內, 共 收 到 139 件 來 函 : 國 文 6 題 (11 件 ) 英 文 11 題 (20 件 ) 數 學 1 題 (1 件 ) 社 會 26 題 (83 件 歷 史 13 件 地 理 14 件 公 民 與 社 會 56 件 ) 自 然 14 題 (24 件 物 理 0 件 化 學 3 件 生 物 13 件 地 球 科 學 8 件 ), 其 中 有 部 分 來 函 僅 對 參 考 答 案 提 出 疑 問 但 未 陳 述 意 見 經 徵 詢 學 者 專 家 後, 社 會 考 科 第 24 題 答 案 調 整 為 無 答 案, 已 於 中 心 網 頁 說 明 ; 其 餘 各 考 科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均 維 持 不 變 試 題 或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之 回 覆, 本 中 心 依 103 學 測 簡 章 ( 第 8 頁 ) 規 定, 於 2 月 7 日 公 告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考 試 (103.01.18 ~ 103.01.19) 收 集 各 方 意 見 提 出 可 能 問 題 (103.01.18 ~ 103.01.19) 答 案 討 論 會 議 (103.01.18 ~ 103.01.19) 公 布 參 考 答 案 (103.01.19 ~ 103.01.20) 收 集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103.01.18 ~ 103.01.22) 試 務 召 集 人 命 題 總 幹 事 學 者 專 家 學 科 研 究 員 處 理 試 題 /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103.01.22 ~ 103.02.07) 第 二 處 計 算 成 績 (103.02.07) 確 定 答 案 (103.02.07) 反 映 意 見 回 覆 內 容 上 網 (103.02.07) 圖 一 ~9~

乙 閱 卷 組 本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採 螢 幕 閱 卷, 閱 卷 科 目 有 國 文 英 文 二 科 1. 閱 卷 前 置 工 作 流 程 人 事 物 1. 討 論 閱 卷 流 程 及 相 關 規 約 2. 提 出 協 同 主 持 人 建 議 名 單 聘 請 閱 卷 正 / 副 召 集 人 閱 卷 籌 備 會 議 ( 閱 卷 組 學 科 幹 事 ) 遴 選 工 讀 生 召 開 工 作 說 明 會 1. 提 出 資 訊 設 備 需 求 2. 確 認 系 統 功 能 3. 規 劃 及 確 定 閱 卷 場 地 1. 提 出 場 地 文 具 餐 點 相 關 設 備 等 需 求 2. 協 助 佈 置 閱 卷 場 地 ( 第 三 處 閱 卷 組 ) 1 確 認 閱 卷 流 程 及 相 關 規 約 2. 提 出 閱 卷 委 員 建 議 名 單 閱 卷 協 同 主 持 人 會 議 ( 閱 卷 組 學 科 幹 事 ) 1. 各 科 閱 卷 委 員 名 單 經 主 管 確 認 後 由 人 事 製 作 聘 書, 閱 卷 組 寄 發 聘 書 2. 聘 書 寄 回 後 由 閱 卷 組 整 理 並 將 資 料 輸 入 閱 卷 人 力 庫 中 建 檔 聘 書 ( 含 補 聘 ) ( 閱 卷 組 人 事 ) 螢 幕 閱 卷 模 擬 測 試 會 議 ( 未 曾 參 與 螢 幕 閱 卷 者 ) 閱 卷 委 員 確 定 應 聘 後, 於 閱 卷 前 兩 週 寄 發 試 閱 會 議 開 會 通 知 試 閱 會 議 ( 閱 卷 組 學 科 幹 事 ) ~10~

2. 閱 卷 流 程 (1) 閱 卷 流 程 1. 討 論 非 選 擇 題 答 案 2. 初 步 擬 訂 評 分 標 準 3. 挑 出 標 準 卷 及 試 閱 卷 4. 編 輯 閱 卷 參 考 手 冊 1. 召 集 人 或 協 同 主 持 人 說 明 各 0 題 評 分 標 準 及 相 關 注 意 事 項 2. 各 委 員 進 行 試 閱 3. 小 組 進 行 討 論 達 到 共 識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 樣 卷 確 認 會 議 ) ( 召 集 人 協 同 主 持 人 學 科 幹 事 ) 試 閱 會 議 ( 召 集 人 協 同 主 持 人 學 科 幹 事 閱 卷 組 ) 正 式 閱 卷 ( 一 二 三 閱 ) 分 配 答 案 卷 1. 掃 描 並 將 答 案 卷 圖 檔 轉 入 主 機 2. 處 理 閱 卷 期 間 的 問 題 卷 3. 管 理 系 統 主 機 ( 閱 卷 組 第 二 處 ) 1. 提 供 餐 點 電 力 其 他 設 備 需 求 2. 協 助 辦 理 閱 卷 說 明 之 記 者 會 ( 閱 卷 組 第 三 處 ) 螢 幕 閱 卷 系 統 完 成 閱 卷 是 否 退 卷 與 第 四 閱 閱 卷 費 核 銷 ( 閱 卷 組 ) ~11~

(2) 正 式 閱 卷 流 程 正 式 閱 卷 一 二 閱 註 1 差 異 是 否 一 二 閱 平 均 成 績 是 差 第 異 三 閱 註 2 註 2 差 異 是 否 一 三 閱 平 均 或 二 三 閱 平 均 或 第 三 閱 為 主 成 績 第 四 閱 成 績 註 1: 第 一 第 二 閱 分 數 差 超 過 重 閱 標 準 時, 即 需 第 三 閱, 第 三 閱 差 分 標 準 詳 見 表 1 註 2: 第 三 閱 與 第 一 第 二 閱 分 數 差 距 均 大 於 重 閱 標 準, 則 送 第 四 閱 表 1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各 考 科 各 題 題 分 及 第 三 閱 差 分 表 科 目 國 文 英 文 題 號 一 二 三 題 分 9 18 27 差 分 >2 >5 >8 題 分 8 20 差 分 >2 >5 合 計 分 數 54 28 第 一 二 三 閱 卷 結 束 第 四 閱 利 用 投 影 機 投 射 出 答 案 卷 登 入 系 統 進 入 閱 卷 功 能 討 論 輸 入 分 數 還 卷 ~12~ 召 集 人 正 副 召 集 人 及 一 位 資 深 協 同 主 持 人 召 集 人

(3) 退 卷 流 程 ( 紙 面 閱 卷 流 程 ) 紙 面 閱 卷 流 程 包 括 螢 幕 閱 卷 影 像 不 清 楚 之 退 卷 及 錄 音 帶 作 答 部 分, 改 為 紙 面 閱 卷 螢 幕 閱 卷 影 像 清 楚 是 閱 卷 成 績 否 退 卷 系 統 統 整 執 行 幹 事 查 退 卷 數 閱 卷 正 / 副 召 集 人 可 螢 幕 閱 卷 是 否 是 由 第 二 處 檢 視 用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作 答 是 紙 面 閱 卷 否 影 像 檔 內 容 與 原 卷 是 否 相 同 註 否 第 一 二 三 閱 ( 或 主 閱 ) 成 績 評 於 答 案 卷 之 評 分 欄 成 績 檔 送 資 訊 組 原 始 作 答 答 案 卷 送 考 務 組 ~13~

7. 評 分 標 準 為 求 達 到 閱 卷 評 分 標 準 的 共 識, 正 式 閱 卷 之 前, 閱 卷 召 集 人 必 須 召 開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 國 文 科 第 二 天 再 召 開 樣 卷 確 認 會 議 ), 所 有 協 同 主 持 人 皆 須 參 與, 會 中 除 依 據 命 題 組 提 供 的 評 分 參 考 指 標 外, 並 抽 取 若 干 答 案 卷 製 成 樣 卷, 進 行 試 閱 與 討 論, 再 依 共 識 編 製 閱 卷 參 考 手 冊 正 式 閱 卷 當 日, 則 先 由 閱 卷 召 集 人 主 持 試 閱 會 議, 全 體 閱 卷 委 員 必 須 出 席 聽 取 閱 卷 評 分 說 明, 並 進 行 試 閱 與 討 論, 在 取 得 全 體 閱 卷 委 員 評 分 的 一 致 性 後, 才 開 始 正 式 閱 卷 各 科 方 式 如 下 : (1) 國 文 科 評 分 方 式 採 三 等 九 級 概 念 ( 含 等 級 及 分 數 ), 閱 卷 委 員 實 際 評 分 時, 依 評 分 標 準 選 定 等 級, 再 依 等 級 所 代 表 的 分 數 參 酌 用 字 的 正 確 性 及 修 辭 等 細 部 情 況 評 定 分 數, 以 分 數 評 分 可 讓 考 生 的 成 績 更 為 準 確 閱 卷 正 / 副 召 集 人 及 協 同 主 持 人 於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暨 樣 卷 確 認 會 議 中 訂 定 評 分 標 準 挑 選 標 準 卷 與 試 閱 卷, 並 製 作 閱 卷 參 考 手 冊 (2) 在 評 分 上, 中 譯 英 重 點 在 於 評 量 考 生 是 否 能 運 用 熟 悉 的 字 詞, 將 中 文 句 子 譯 成 正 確 通 順 達 意 的 英 文 英 文 作 文 則 依 據 內 容 組 織 文 法 句 構 詞 彙 拼 字 體 例 五 個 項 目 給 分 閱 卷 正 / 副 召 集 人 及 協 同 主 持 人 於 評 分 標 準 會 議 中 訂 定 評 分 標 準, 挑 選 試 閱 卷 及 製 作 閱 卷 參 考 手 冊 本 中 心 非 選 擇 題 的 答 案 卷 已 全 面 改 為 螢 幕 閱 卷 螢 幕 閱 卷 除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能 即 時 觀 察 閱 卷 委 員 評 分 的 穩 定 度, 有 效 掌 控 評 分 誤 差 以 確 保 閱 卷 品 質, 提 升 閱 卷 的 公 平 性, 並 掌 控 閱 卷 速 度 螢 幕 閱 卷 系 統 的 開 發 閱 卷 委 員 的 訓 練 閱 卷 場 所 的 軟 硬 體 測 試, 皆 依 預 訂 的 實 施 程 序 執 行 整 體 閱 卷 的 流 程, 從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閱 卷 說 明 會 試 閱 樣 卷 到 正 式 閱 卷, 均 依 照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進 行 8. 第 三 閱 之 份 數 表 3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國 文 及 英 文 考 科 各 題 第 三 閱 份 數 統 計 表 項 目 總 份 數 年 度 第 一 題 第 三 閱 份 數 ( 百 分 比 ) 第 二 題 第 三 閱 份 數 ( 百 分 比 ) 第 三 題 第 三 閱 份 數 ( 百 分 比 ) 103 國 文 145,900 份 19,280 份 (13.22%) 11,793 份 (8.08%) 4,180 份 (2.87%) 103 英 文 145,575 份 4,200 份 (2.89%) 7,137 份 (4.90%) ~15~

( 二 ) 第 二 處 甲 考 務 組 工 作 概 述 考 務 試 務 主 要 工 作 項 目 如 下 : (1) 簡 章 彙 編 及 試 務 日 程 安 排 (2) 辦 理 考 區 試 務, 包 括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議 考 區 經 費 編 列 核 銷 考 區 資 訊 網 大 陸 考 場 考 區 試 務 考 區 觀 摩 等 相 關 業 務 (3) 辦 理 報 名 作 業, 包 括 報 名 資 料 處 理 准 考 證 編 碼 准 考 證 印 製 及 寄 發 等 相 關 業 務 (4)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務, 包 括 報 名 及 審 查 准 考 證 編 碼 經 費 編 列 等 相 關 業 務 (5) 規 劃 答 案 卷 印 製 包 裝 答 案 卷 影 像 掃 描 及 影 像 檔 檢 核 作 業 (6) 規 劃 印 製 場 務 相 關 表 件 (7) 辦 理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相 關 試 務 (8) 辦 理 複 查 作 業 及 複 查 後 申 訴 相 關 試 務 (9) 辦 理 各 項 試 務 語 音 查 詢 網 路 查 詢 (10) 其 他 服 務, 包 括 編 修 報 名 常 見 問 題 考 生 應 考 注 意 事 項 編 輯 工 作 報 告 考 試 委 員 會 文 書 處 理 工 作... 等 試 務 諮 詢 與 資 訊 服 務 報 名 作 業 1. 報 名 人 數 總 計 147,478 人 (102 年 :150,030 人 ), 內 含 : 學 校 集 體 報 名 :555 單 位 (102 年 :554 單 位 ),137,769 人 (102 年 :138,598 人 ) 補 習 班 集 體 報 名 :25 單 位 (102 年 :27 單 位 ),4,490 人 (102 年 :5,710 人 ) 個 別 報 名 :5,219 人 (102 年 : 個 別 網 路 報 名 4,940 人, 個 別 郵 遞 報 名 :782 人 ) 2. 報 名 資 料 處 理 (1) 整 合 各 項 考 試 ( 含 英 聽 學 測 術 科 及 指 考 ) 集 體 報 名 作 業, 將 原 需 各 校 自 行 下 載 安 裝 之 校 內 報 名 作 業 軟 體 改 為 線 上 作 業 之 網 路 版 (2) 於 102 年 10 月 29 日 起 報 名 作 業 系 統 開 放 上 網, 受 理 報 名 至 11 月 11 日 止, 彙 整 所 有 報 名 資 料 檔, 查 驗 報 名 人 數 各 考 區 人 數 相 片 檔 案 應 繳 資 料 等 (3) 查 驗 報 名 資 料 ( 含 相 片 檔 身 分 證 影 本 中 低 /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等 ): 經 查 驗 因 缺 繳 或 格 式 不 合 而 須 補 者 74 人 (102 年 :37 人 ), 經 102 年 12 月 4 日 以 簡 訊 通 知 及 電 話 連 繫 後 計 有 9 位 未 補 件 (4) 經 審 核 證 明 文 件 後, 低 收 入 戶 與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人 數 彙 整 表 如 下 : 中 低 / 低 收 入 戶 人 數 集 體 報 名 個 別 報 名 低 收 入 戶 3,262 3,170 人 92 人 中 低 收 入 戶 1,611 1,578 人 33 人 報 名 費 由 教 育 部 專 款 補 助 (5) 其 他 重 要 查 核 事 項 如 : 查 核 報 名 資 格 : 計 查 有 2 位 資 賦 優 異 跳 級 升 學 生 (102 年 :2 人 ) 查 核 及 比 對 應 繳 報 名 費 與 銀 行 繳 費 檔 案, 並 聯 繫 更 正 ~16~

查 核 重 複 報 名 : 個 報 與 集 報 重 複 者, 以 集 報 資 料 為 主 查 核 考 試 地 區 : 查 核 考 生 選 擇 之 考 試 地 區 與 其 通 訊 處 或 戶 籍 有 無 異 常 者 查 核 身 分 可 疑 或 報 名 資 料 異 常 之 考 生, 彙 請 相 關 考 區 注 意 (6) 退 件 及 退 費 處 理 : 個 別 報 名 考 生 中, 計 有 繳 報 名 費 未 報 名 或 於 報 名 截 止 前 撤 銷 報 名 者 1 人, 現 為 高 二 生 或 專 三 生 而 不 符 報 考 資 格 者 0 人, 報 名 資 料 不 齊 且 經 通 知 後 未 補 件 者 9 人, 以 及 個 別 報 名 考 生 溢 繳 報 名 費 1 人, 共 計 11 人 退 還 報 名 費 集 體 報 名 單 位 中, 計 有 22 校 繳 費 異 常, 內 含 1 校 1 位 考 生 有 差 額 另 以 考 生 個 別 繳 費 補 足 10 校 將 英 聽 與 術 科 考 試 報 名 費 誤 入 學 測 專 戶 或 學 測 誤 入 術 科 帳 號 11 校 以 匯 票 繳 交 報 名 費 2 校 溢 繳 報 名 費 3. 准 考 證 編 碼 印 製 及 寄 發 (1) 維 持 103 學 年 度 之 編 碼 原 則 編 號 時 需 注 意 事 項 有 : 梅 花 座 原 則 分 區 學 校 人 數 比 例 集 報 性 別 郵 區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行 動 不 便 考 生 考 區 特 殊 需 求 等 (2) 計 有 1205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3002 光 隆 高 商 3403 新 竹 市 立 建 功 高 中 4401 國 立 中 興 高 中 5101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及 5102 國 立 虎 尾 高 中 等 6 個 分 區, 非 使 用 七 直 行 每 行 六 人 模 式 編 排 試 場 座 位 (3) 經 102 年 12 月 24 寄 發 准 考 證, 集 體 報 名 者 准 考 證 以 郵 局 快 捷 寄 交 報 名 單 位 轉 發 報 名 考 生, 個 別 報 名 者 以 限 時 掛 號 郵 寄 考 生 寄 發 後 重 製 准 考 證 者, 計 有 808 人 (102 年 :110 人 ), 其 中 內 含 更 改 考 區 4 人 姓 名 錯 字 8 人 改 名 8 人 身 分 證 錯 號 4 人 相 片 更 正 779 人 其 他 5 人 等 ; 以 及 變 更 生 日 地 址 電 話 等 資 料 但 未 重 製 准 考 證 者 計 有 1,036 人 (102 年 :929 人 ) 製 作 答 案 卷 及 場 務 資 料 1. 製 卷 作 業 (1) 本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委 託 永 豐 紙 業 以 lis 系 統 掃 描 查 驗 及 包 裝 國 文 及 英 文 兩 科 之 答 案 卷, 於 103 年 1 月 4 日 至 8 日 進 行 逐 張 掃 描 檢 測, 併 進 行 查 驗 包 裝 作 業, 並 於 封 箱 前 再 一 次 進 行 各 考 區 數 量 之 全 面 清 點, 最 後 俟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特 殊 卷 製 作 完 畢 後, 一 併 於 1 月 10 日 完 成 封 箱 (2) 依 考 區 分 區 分 裝 為 245 箱 (102 年 244 箱 ), 內 含 國 文 131 箱 英 文 107 箱 以 及 國 英 併 箱 7 箱 因 污 損 而 補 印 的 不 良 答 案 卷, 計 有 國 文 40 張 (102 年 239 張 ), 英 文 28 張 (102 年 184 張 ), 並 發 現 未 順 號 各 6 組 (3) 使 用 題 卷 卡 標 籤 暨 裝 箱 管 理 程 式 處 理 標 籤 列 印 轉 檔 管 理 及 自 行 補 印 答 案 卷, 效 果 良 好 2. 答 案 卷 掃 描 及 影 像 檔 檢 核 作 業 本 學 年 度 之 國 文 英 文 二 科 非 選 擇 題 答 案 卷 數 量 為 294,966 份 ( 含 空 號 ), 非 選 擇 題 答 案 卷 於 考 務 作 業 室 完 成 掃 描 及 檢 核 作 業 自 103 年 1 月 18 日 開 始 作 業, 經 A3 專 業 掃 描 器 掃 描 並 擷 取 考 生 作 答 區 域 之 影 像, 同 步 判 讀 條 碼, 建 立 影 像 檔 流 水 號 及 准 考 證 對 照 表 並 參 照 前 項 之 對 照 表, 每 一 試 場 抽 樣 兩 考 生 書 面 答 案 卷 核 對 影 像 檔 無 誤, 並 完 成 缺 考 生 逐 一 核 對 影 像 空 白 確 認 作 業, 確 定 缺 考 資 料 登 錄 無 誤 配 合 閱 卷 組 於 1 月 21 日 完 成 全 部 之 螢 幕 閱 卷 作 業, 成 績 資 料 均 由 閱 卷 委 員 加 註 電 子 簽 章, 以 確 認 閱 卷 成 績 無 誤 3. 場 務 資 料 ~17~

(1) 仍 循 往 例 依 表 訂 日 期 分 二 次 寄 送 各 考 區, 第 一 次 為 民 國 102 年 12 月 27 日 寄 送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監 試 聘 書 各 項 表 件 及 物 品 ; 第 二 次 係 俟 考 生 資 料 核 校 完 成 後 於 103 年 1 月 6 日 寄 送 考 生 名 冊 及 座 位 標 示 單 等 (2) 配 合 試 場 規 則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之 修 訂 考 區 反 映 意 見 及 個 資 法 規 定, 修 訂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公 告 及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相 關 表 件 ; 以 及 重 新 修 訂 考 生 入 場 監 試 人 員 宣 讀 事 項 提 示 單 監 試 說 明 簡 報 及 相 關 試 務 表 件 考 區 場 務 作 業 表 件 共 為 38 種 (102 年 :42 種 ) 考 區 試 務 1. 考 分 區 安 排 : (1) 考 生 計 有 147,478 人, 配 置 於 32 個 考 區 89 個 分 區 (102 年 90 個 分 區 ) 3,604 個 試 場 (102 年 3,667 個 試 場 ), 其 中 含 2 個 大 陸 考 場 及 1 個 臺 北 身 心 障 礙 生 單 獨 分 區 ;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場 374 人, 配 置 在 22 個 考 區 24 個 分 區 88 個 試 場 (2) 除 新 竹 考 區 比 照 往 例 改 由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輪 辦 ; 其 他 考 區 仍 請 原 承 辦 單 位 辦 理 (3) 為 配 合 教 育 部 照 顧 大 陸 臺 商 子 弟 學 校 學 生 應 考 權 益 之 政 策, 於 大 陸 東 莞 華 東 兩 校 設 置 考 場, 由 本 中 心 自 行 辦 理, 並 分 別 洽 請 銘 傳 大 學 世 新 大 學 協 辦 (4) 馬 祖 考 區 乃 請 銘 傳 大 學 承 辦 ; 仍 循 例 函 請 連 江 縣 政 府 協 辦 試 題 備 援 作 業 2.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議 : (1)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議, 原 則 仍 訂 於 星 期 四 舉 行 本 學 年 度 循 例 舉 行 3 次 會 議 : 第 一 次 會 議 於 102 年 11 月 7 日 召 開, 討 論 經 費 編 列 原 則 及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內 容 ; 第 二 次 於 報 名 後 102 年 12 月 27 日 召 開, 確 定 分 區 試 場 數 及 考 區 經 費 ; 第 三 次 為 檢 討 會 議 於 考 試 後 103 年 3 月 20,21 日 ( 星 期 三 ) 擴 大 舉 行 (2)103 年 2 月 10 日 第 13 屆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4 次 會 議 : 1 報 告 各 科 缺 考 人 數 統 計 表 : 最 後 一 節 自 然 科 之 缺 考 人 數 1,964 人 缺 考 率 1.33%(102 年 :2,387 人 缺 考 率 1.59%) 2 報 告 試 場 重 大 偶 發 事 件 : 計 有 臺 北 二 嘉 義 臺 南 一 花 蓮 考 區 提 報 8 件 試 場 重 大 偶 發 事 件 3 審 議 考 區 提 報 之 試 場 違 規 考 生 案 件 共 計 396 件 (102 年 :392 件 ); 經 第 二 處 資 訊 組 查 報, 計 有 答 案 卡 作 答 違 規 考 生 5 件 4 審 議 考 生 申 訴 事 件 : 計 收 到 申 訴 信 件 27 案, 其 中 試 務 意 見 反 映 與 經 查 明 申 訴 事 由 不 存 在 者 逕 予 函 覆 外, 計 有 24 案 申 訴 信 函 經 考 試 委 員 會 併 違 規 案 討 論 3.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 依 據 本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與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簡 章, 並 參 照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之 考 區 試 務 手 冊 內 容 與 檢 討 會 之 建 議, 修 訂 試 務 日 程 與 部 分 文 字 經 民 國 102 年 11 月 7 日 第 一 次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議 討 論 後 修 正 修 訂 部 分 以 網 底 標 示,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如 下 : (1) 增 列 考 區 工 作 流 程 圖 等 (2) 刪 場 務 資 料 已 有 之 附 表 : 如 試 場 記 載 表 等 8 種 表 格 (3) 配 合 簡 章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與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之 增 修 規 定, 修 訂 相 關 內 容 (4) 配 合 試 場 規 則 及 違 規 處 理 辦 法 第 8 條 第 1 項 條 文 之 增 修 規 定, 修 訂 相 關 內 容 4. 考 區 經 費 : ~18~

(1)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費 編 列 原 則 表, 依 102 學 年 度 原 則 編 列 (2)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之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費 編 列 原 則 表, 則 依 據 102 學 年 度 原 則 編 列 環 境 維 護 費 編 列 原 則, 由 每 分 區 基 本 費 5,000 元 加 上 每 試 場 120 元 計, 調 整 為 每 分 區 基 本 費 5,000 元 加 上 每 試 場 150 元 調 與 各 考 區 編 列 原 則 表 一 致 (3) 大 陸 考 場 試 務 經 費 1,111,964 元 (366 位 考 生 ), 由 教 育 部 專 案 補 助 5. 其 他 相 關 業 務 : (1) 派 員 赴 大 陸 考 場 辦 理 考 區 試 務 : 由 第 二 處 2 位 同 仁, 協 同 銘 傳 大 學 與 世 新 大 學 監 試 人 員, 分 別 赴 大 陸 東 莞 及 華 東 2 台 商 學 校 辦 理 試 務 (2) 派 員 支 援 第 三 處 戒 護 運 送 題 卷 卡 (3) 彙 製 各 考 區 答 案 卷 卡 交 接 單 ; 辦 理 答 案 卷 卡 交 接 ; 領 題 當 日 接 待 考 區 領 題 人 員 ; 接 收 清 點 各 考 區 試 畢 答 案 卷 及 試 務 資 料 (4) 本 學 年 度 因 人 力 吃 緊, 往 年 派 員 至 考 區 觀 摩 之 措 施 暫 停 辦 理 (5) 更 新 考 區 資 訊 網, 提 供 多 樣 與 考 區 相 關 資 料, 供 考 區 查 詢 及 下 載, 其 中 含 考 區 工 作 會 議 紀 錄 監 試 說 明 簡 報 樣 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作 答 表 件 及 注 意 事 項 等 (6) 建 置 各 考 場 地 點 位 置 圖 之 網 路 連 結, 於 103 年 1 月 7 日 公 布 試 場 分 配 表 時 同 步 置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供 考 生 查 覽 ( 註 : 公 布 之 試 場 分 配 表 中, 未 含 大 陸 考 場 ) (7) 函 請 教 育 部 及 各 縣 市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 考 試 前, 對 各 考 區 分 區 提 供 必 要 之 行 政 協 助 ; 考 試 後, 對 所 轄 分 區 學 校 予 以 獎 勵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相 關 試 務 (1)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委 員, 循 例 聘 請 相 關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代 表 ( 含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學 生 事 務 及 特 殊 教 育 司 衛 生 福 利 部 社 會 及 家 庭 署 ) 以 及 具 豐 富 經 驗 之 身 心 障 礙 團 體 代 表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主 任 各 領 域 之 特 殊 教 育 專 家 學 者 與 專 科 醫 師 擔 任 本 次 委 員 名 單, 原 王 委 員 幼 玲 因 人 事 更 迭, 另 敦 請 中 華 民 國 殘 障 聯 盟 王 榮 璋 秘 書 長 出 席 ; 另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佘 永 吉 助 理 教 授 因 公 務 繁 忙 不 克 出 席, 復 聘 曾 任 101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委 員 之 同 校 系 王 副 教 授 華 沛 擔 任 ; 此 外, 因 他 障 組 別 申 請 應 考 服 務 之 考 生 人 數 與 年 俱 增, 增 聘 曾 任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委 員 之 林 口 長 庚 醫 院 兒 童 心 智 科 張 醫 師 學 岭 擔 任 協 助 審 議 其 餘 均 比 照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之 委 員 名 單 (2)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審 查 會 議 在 102 年 12 月 5 日 舉 行, 有 鑒 於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逐 年 增 多, 本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仍 循 102 學 年 度 之 方 式, 以 先 分 組 ( 視 障 肢 障 他 障 ) 討 論, 再 綜 合 審 議 的 方 式 進 行 逐 案 確 認 (3) 審 議 原 則 : 1 考 試 時 間 部 分, 分 為 A 等 級 各 科 延 長 20 分 鐘 B 等 級 國 文 及 英 文 兩 科 延 長 20 分 鐘 C 等 級 特 定 考 科 延 長 20 分 鐘 及 D 等 級 正 常 應 考 時 間 或 考 試 時 間 不 延 長 等 四 種 視 障 考 生, 凡 診 斷 證 明 書 所 載 之 視 覺 功 能 障 礙, 分 別 予 以 審 定 肢 障 考 生, 依 據 考 生 診 斷 證 明 書 所 載 之 書 寫 表 現 坐 姿 平 衡 功 能 等 相 關 病 情, 分 別 予 以 審 定 他 障 考 生 部 分, 審 視 考 生 診 斷 證 明 書 所 載 之 精 神 功 能 及 在 校 學 習 記 錄 表 等 相 關 資 料, 分 別 予 以 審 定 2 申 請 非 紙 筆 之 特 殊 試 題 或 特 殊 作 答 方 式 者, 均 須 逐 案 確 認 同 意 審 議 時, 對 在 校 學 習 記 錄 表 有 相 關 紀 錄 者 優 先 同 意 ; 未 有 紀 錄 者 則 綜 合 審 酌 其 他 補 充 資 料, 再 做 ~19~

決 定 其 他 服 務 事 項 則 循 往 例 處 理 之 (4) 共 審 議 307 位 考 生 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申 請 表 及 相 關 資 料 ( 含 診 斷 證 明 書 與 在 校 學 習 記 錄 表 等 ) 送 請 審 查, 內 含 視 障 類 86 人 肢 障 類 70 人 他 障 類 151 人 另 因 情 緒 障 礙 或 其 他 傷 病 申 請 於 人 數 較 少 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場 考 試, 但 無 其 他 服 務 事 項 之 考 生 計 有 68 位, 以 及 申 請 考 區 提 供 行 動 協 助 或 特 殊 座 位 安 排 的 考 生 有 125 人, 但 未 涉 及 考 試 時 間 及 題 卷 卡 之 作 答 事 項, 依 慣 例 由 第 二 處 逕 視 考 生 障 礙 情 況 與 考 生 或 其 師 長 協 調 處 理 之, 故 僅 提 報 委 員 會 備 案 而 不 列 入 討 論 (5) 在 前 開 送 請 審 議 之 A( 視 障 類 ) B( 肢 障 類 ) C( 他 障 及 病 弱 類 ) 三 類 307 位 考 生 中, 經 三 組 審 查 委 員 進 行 逐 案 審 議 後, 有 45 位 考 生 雖 未 達 延 長 考 試 時 間 標 準, 但 因 審 定 通 過 特 殊 試 題 或 答 案 卡 特 殊 作 答 方 式 或 人 數 較 少 試 場 申 請 事 項 者, 除 編 號 C138 計 1 位 考 生 移 至 一 般 試 場 應 試 外, 餘 306 人 及 D 類 ( 少 人 試 場 類 )68 位 傷 病 考 生 共 計 374 人 均 安 排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場 應 試 故 總 計 同 意 有 374 位 考 生, 配 置 在 22 個 考 區 24 個 分 區 88 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場 應 試 (6) 較 特 殊 之 服 務 有 : 1 特 殊 試 題 部 分 : 使 用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7 位, 為 顧 及 試 題 之 安 全 及 相 容 性, 援 例 須 使 用 本 中 心 提 供 之 軟 硬 體 設 備 ; 使 用 紙 本 點 字 試 題 者 有 11 位 ; 使 用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者 有 10 位, 其 中 內 含 文 字 版 試 題 9 位 及 點 字 版 試 題 1 位 其 中 文 字 版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之 試 題 內 容 及 計 分 方 式 則 與 一 般 試 題 相 同 ; 點 字 版 之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及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之 試 題 內 容 及 計 分 方 式 均 相 同, 有 部 分 試 題 因 圖 形 過 於 複 雜 題 幹 過 長 或 為 判 讀 語 音 題 型 等 因 素 以 致 未 製 作, 而 使 其 題 數 略 少 於 一 般 試 題, 故 其 成 績 依 題 分 比 例 還 原 後, 再 重 予 計 算 2 特 殊 作 答 部 分 : 使 用 點 字 機 作 答 者 9 位 ; 使 用 盲 用 電 腦 作 答 者 有 10 位 ; 使 用 一 般 電 腦 作 答 答 案 卷 者 有 35 位 ; 使 用 錄 音 作 答 者 有 6 位 均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試 務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公 布 週 知, 以 作 為 考 生 應 考 及 各 考 區 辦 理 試 務 之 依 據 3 考 試 時 間 : 各 科 均 延 長 20 分 鐘 者 有 132 位, 國 英 二 科 各 延 長 20 分 鐘 有 129 位, 數 學 科 延 長 20 分 鐘 有 1 位, 國 文 科 延 長 20 分 鐘 有 1 位, 其 餘 11 位 之 應 考 時 間 與 一 般 考 生 相 同 (7) 另 對 聽 障 生 72 人 以 及 罹 患 下 肢 障 或 行 動 不 便 輕 度 情 障 病 弱 等 輕 度 障 礙 或 病 情 之 考 生 176 人, 提 供 一 樓 試 場 末 排 座 位 等 一 般 生 試 場 之 應 考 服 務 2. 相 關 試 務 : (1) 為 製 作 點 字 試 題 ( 含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及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 循 例 洽 請 淡 江 盲 生 資 源 中 心 入 闈 協 助 製 作 (2) 為 製 作 語 音 試 題, 循 例 洽 請 清 大 盲 友 會 等 單 位 協 助 (3) 使 用 點 字 機 作 答 之 考 生 答 案 卷, 援 例 聘 請 淡 江 盲 生 資 源 中 心 協 助 翻 譯 ; 翻 譯 人 員 為 8 人 (4) 協 助 臺 北 一 考 區 臺 中 一 考 區 及 高 雄 一 考 區 等 3 個 考 區 共 10 位 考 生 使 用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或 盲 用 電 腦 應 試, 特 循 例 請 淡 江 盲 生 資 源 中 心 各 支 援 電 腦 設 備 及 工 程 師 一 名 3. 經 費 : (1)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之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費 編 列 原 則 表, 依 據 102 學 測 標 準 編 列 (2)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考 區 試 務 經 費 (22 考 區,102 年 21 考 區 ) 共 計 1,506,510 元,374 位 考 生 (102 年 318 人 ) 之 平 均 費 用 4,028 元 (102 年 約 4,339 元 ) 循 例 函 請 教 育 部 補 助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考 區 試 務 經 費 ~20~

(3)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費 ( 含 複 審 ) 共 42,000 元 (4) 前 列 二 項 以 外 之 4 位 考 生 (2 位 變 更 使 用 試 題,1 位 變 更 答 案 卡 作 答 方 式,1 位 變 更 答 案 卡 與 答 案 卷 作 答 方 式 ), 經 本 處 詳 查 各 生 障 礙 情 形, 均 建 議 同 意 其 申 請 事 項 (5) 其 他 試 務 費 用 含 點 字 答 案 卷 翻 譯 費 24,000 元 支 援 考 區 辦 理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作 答 試 務 費 用 5,400 元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相 關 試 務 1. 受 理 申 請 : (1) 因 突 發 傷 病 而 申 請 應 考 服 務 者, 均 依 簡 章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辦 理 (2) 本 中 心 依 簡 章 規 定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15 日 以 前 受 理 之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計 有 75 件,16 日 以 後 逕 由 各 考 區 受 理 2. 計 有 臺 北 一 等 20 個 考 區 為 40 位 考 生 啟 用 37 間 備 用 試 場 ; 其 中 臺 北 二 臺 中 二 嘉 義 臺 南 一 臺 南 二 花 蓮 計 6 個 考 區, 為 7 位 因 腹 瀉 嘔 吐 或 諾 羅 確 診 考 生 增 開 7 間 備 用 試 場 3. 特 殊 作 答 部 分 : 使 用 一 般 電 腦 作 答 答 案 卷 者 有 4 位 4. 經 費 : 因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而 啟 用 備 用 試 場 及 代 謄 答 案 卡 之 工 作 費, 共 計 283,500 元 (102 年 463,224 元 ) 考 生 違 規 概 況 及 其 他 特 殊 狀 況 1. 各 考 區 試 場 突 發 狀 況 : 考 試 期 間 計 有 臺 北 二 嘉 義 臺 南 一 花 蓮 考 區 提 報 8 件 試 場 重 大 偶 發 事 件, 簡 述 如 下 : (1) 臺 北 二 考 區 ( 五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一 隻 中 型 蜜 蜂 ( 疑 似 虎 頭 蜂 ) 於 第 一 天 國 文 科 9 時 25 分 停 留 至 該 生 桌 面 試 題 上, 影 響 該 生 作 答, 經 監 試 人 員 向 試 務 中 心 反 應, 事 務 人 員 前 往 處 理, 以 透 明 提 袋 捕 捉, 捕 捉 過 程 迅 速 精 準, 於 9 時 30 分 結 束 讓 該 生 繼 續 考 試, 並 未 驚 動 其 他 考 生 考 生 受 影 響 之 時 間 (5 分 鐘 ) 與 考 生 確 認 ( 並 請 其 於 試 場 記 載 表 簽 名 ) 後, 以 延 長 作 答 5 分 鐘 處 理 (2) 嘉 義 考 區 ( 二 ) 國 立 嘉 義 女 中 分 區 : 第 二 節 數 學 考 試 時, 教 學 大 樓 校 園 廣 播 系 統 於 13:20 至 13:25 發 出 3-4 次 間 歇 性 嗡 嗡 的 聲 音, 影 響 102530~102560 及 備 用 共 32 間 試 場, 經 考 生 服 務 隊 監 試 人 員 及 巡 場 人 員 等 反 應, 因 間 歇 性 聲 響 發 聲 情 形 約 有 4~5 分 鐘,5 分 鐘 後 狀 況 已 排 除 (3) 臺 南 一 考 區 ( 一 ) 國 立 臺 南 一 中 分 區 : 事 由 : 英 文 科 試 題 及 答 案 卡 在 學 生 入 場 前 發 放 完 畢, 但 答 案 卷 未 在 考 試 開 始 鈴 響 前 發 放, 開 始 時 9:20 學 生 反 應 沒 有 答 案 卷, 立 即 發 放 約 在 3 分 鐘 內 (9:23) 完 成 發 放 處 理 方 式 :(1) 立 即 發 放 答 案 卷, 並 請 巡 場 人 員 立 即 回 報 試 務 辦 公 室 (2) 考 試 期 間 宣 布 考 試 延 長 3 分 鐘, 並 在 結 束 鈴 響 時 宣 布 結 束 鈴 響 畢 後, 再 延 長 3 分 鐘, 請 繼 續 作 答 (4) 臺 南 一 考 區 ( 二 )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分 區 :102644 試 場 18 日 第 一 節 國 文 科, 因 門 被 反 鎖, 考 生 於 9 點 23 分 始 能 進 場 監 考 老 師 於 25 分 宣 佈 注 意 事 項 完 畢 開 始 考 試 立 即 宣 布 延 長 5 分 鐘 102642 試 場 18 日 第 一 節, 門 亦 被 反 鎖, 考 生 於 9 點 18 分 進 場, 待 考 生 坐 定 後, 監 考 老 師 宣 布 注 意 事 項, 宣 布 完 畢 約 於 9:20 開 始 考 試, 經 與 大 考 中 心 確 認, 為 撫 ~21~

平 考 生 緊 張 情 緒, 延 長 考 試 兩 分 鐘 (5) 臺 南 一 考 區 ( 二 )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分 區 :102630 試 場,18 日 第 三 節 社 會 科, 學 生 反 應 西 曬 問 題, 監 考 老 師 於 3 點 28 分, 請 學 生 暫 停 筆, 處 理 3 位 學 生 桌 子 移 到 教 室 後 面, 因 全 班 停 筆 2 分 鐘, 全 班 延 長 2 分 鐘 ( 移 動 位 置 為 10263003,10263005, 10263006) (6) 臺 南 一 考 區 ( 二 )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分 區 :102631 試 場,18 日 第 三 節 社 會 科, 學 生 反 應 西 曬 問 題, 監 考 老 師 於 3 點 32 分 左 右, 請 全 班 學 生 停 筆, 詢 問 學 生 是 否 需 要 移 動 位 置, 結 果 學 生 均 表 示 不 需 要 因 全 班 停 筆 1 分 鐘, 所 以 全 班 延 長 2 分 鐘 (7) 花 蓮 考 區 ( 二 ) 私 立 海 星 高 中 分 區 :1/17 發 現 海 星 分 區 外 牆 鄰 近 社 區 有 喪 家 搭 棚, 詢 問 後 得 知 1/18 上 午 辦 理 告 別 式, 請 村 長 至 喪 家 協 調 並 告 知 海 星 高 中 辦 理 學 測 需 保 持 安 靜 1/18 上 午 9:10 國 文 科 考 試 時 監 試 人 員 反 應, 試 場 另 一 邊 外 牆 有 人 辦 理 喪 事, 發 出 嚴 重 噪 音 影 響 考 生 應 考 ( 麥 克 風 致 詞, 電 子 琴 唱 聖 歌 ), 試 務 中 心 立 即 請 村 長 海 星 人 員 試 務 人 員 分 三 次 請 喪 家 降 低 音 量, 但 仍 有 多 數 考 生 表 達 受 到 干 擾, 經 詢 問 鄰 近 試 場 監 試 人 員 後, 總 計 12 間 試 場 受 到 影 響, 經 考 區 總 幹 事 分 區 主 任 試 務 組 長 討 論, 並 與 大 考 中 心 聯 繫 後, 確 認 給 予 受 影 響 的 12 間 試 場 延 長 考 試 時 間 10 分 鐘 試 務 中 心 人 員 於 10:13 逐 一 試 場 通 知 監 試 人 員 延 長 考 試 時 間 之 訊 息, 並 請 監 試 人 員 於 10:20 前 向 考 生 宣 布, 試 務 中 心 人 員 將 於 11:30 以 手 搖 鈴 方 式 提 醒 考 試 結 束 因 分 區 週 邊 噪 音 干 擾,103440~103451 試 場 ( 共 12 間 ) 延 長 考 試 時 間 10 分 鐘 (8) 花 蓮 考 區 ( 二 ) 私 立 海 星 高 中 分 區 : 第 一 天 社 會 科 考 試 因 電 子 鐘 設 定 失 效, 導 致 分 區 部 分 考 場 ( 共 25 間 試 場, 不 含 103462 試 場 突 發 傷 病 試 場 ) 考 試 開 始 鈴 響 晚 1 分 30 秒 響 鈴, 發 現 後 以 手 動 方 式 打 鈴 ( 原 預 設 響 鈴 時 間 為 15:20:00, 實 際 響 鈴 時 間 為 15:21:30) 經 試 務 中 心 確 認 時 間 後, 回 報 並 經 大 考 中 心 同 意, 考 試 結 束 鈴 響 將 延 後 1 分 30 秒 響 鈴, 並 已 通 知 各 試 場 監 試 人 員 此 一 訊 息 ( 原 預 定 17:00:00, 實 際 響 鈴 時 間 為 17:01:30) 2. 考 生 違 規 概 況 : 考 生 違 規 案 件 經 考 區 提 報 試 場 違 規 者 計 有 396 件, 資 訊 組 提 報 答 案 卡 作 答 違 規 者 有 5 件 與, 閱 卷 組 提 報 答 案 卷 作 答 違 規 者 計 有 57 件, 經 提 本 中 心 民 國 103 年 2 月 10 日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4 次 會 議 討 論 後, 依 委 員 會 決 議 處 理 (1) 考 區 提 報 試 場 違 規 統 計 : 違 規 類 別 提 報 案 件 起 號 迄 號 件 數 1 1 3 3 2 4 16 13 3 17 63 47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區 提 報 違 反 試 場 規 則 案 件 統 計 表 違 規 事 實 意 圖 窺 視 他 人 答 案 或 意 圖 便 利 他 人 窺 視 答 案, 經 制 止 後 再 犯 者 應 試 時 飲 食 抽 菸 嚼 食 口 香 糖 等, 或 相 互 交 談 無 故 擾 亂 試 場 秩 序 或 影 響 他 人 作 答 未 帶 准 考 證 入 場 應 試, 至 當 節 考 試 結 束 鈴 聲 響 畢 前 仍 未 送 達 試 場 或 未 依 規 定 申 請 補 發 違 規 依 據 條 項 款 4 6 5 1 4 64 65 2 就 座 後 未 經 監 試 人 員 許 可 擅 自 離 開 座 位 7 2 6 ~22~

違 規 類 別 提 報 案 件 起 號 迄 號 件 數 違 規 事 實 違 規 依 據 條 項 款 5 66 73 8 考 試 開 始 鈴 響 前 書 寫 畫 記 翻 閱 試 題 本 或 作 答 7 3 6 74 74 1 7 75 144 70 8 145 315 171 考 生 入 場 後, 未 將 考 試 必 用 文 具 外 之 物 品 放 置 於 臨 時 置 物 區 應 試 時 將 行 動 電 話 等 通 訊 器 材 書 籍 紙 張 或 具 有 計 算 記 憶 等 功 能 之 物 品 置 於 抽 屜 中 桌 椅 下 座 位 旁 或 隨 身 攜 帶 考 生 攜 帶 入 場 ( 含 臨 時 置 物 區 ) 之 手 錶 或 物 品, 應 試 時 發 出 聲 響 或 影 響 試 場 秩 序 8 1 8 2 8 3 9 316 318 3 考 試 開 始 後, 考 生 在 座 位 上 使 用 手 機 8 4 10 319 319 1 在 同 一 試 場 坐 錯 座 位 應 試, 經 監 試 人 員 發 現 9 1 3 11 320 322 3 無 故 污 損 破 壞 答 案 卷 卡, 或 在 卷 卡 上 顯 示 身 分 作 任 何 與 答 案 無 關 之 文 字 符 號 13 2 12 323 324 2 於 答 案 卡 上 使 用 修 正 液 或 修 正 帶 修 正 15 2 13 325 330 6 在 答 案 卷 答 案 卡 試 題 本 以 外 之 處 抄 錄 答 案 17 14 331 385 55 於 考 試 結 束 鈴 聲 響 畢, 仍 繼 續 作 答 19 1 15 386 396 11 於 考 試 結 束 鈴 聲 響 畢, 經 制 止 仍 繼 續 作 答 19 2 計 15 類 396 件 (2) 資 訊 組 提 報 答 案 卡 作 答 違 規 統 計 : 編 號 違 規 條 文 內 容 件 數 1 第 13 條 第 2 款 無 故 污 損 答 案 卡 與 條 碼 作 與 答 案 無 關 之 文 字 符 號 合 計 5 (3) 閱 卷 組 提 報 答 案 卷 作 答 違 規 統 計 : 編 號 違 規 條 文 內 容 件 數 1 第 13 條 在 答 案 卷 上 顯 示 自 己 身 分 21 2 第 2 款 在 答 案 卷 上 作 任 何 與 答 案 無 關 之 文 字 符 號 33 3 - 其 他 ( 無 違 規 條 文 不 予 扣 分 ) 3 合 計 57 3. 考 生 申 訴 : (1) 考 試 結 束 後 之 申 訴 : 於 考 試 結 束 後, 計 收 到 申 訴 信 件 27 案, 其 中 試 務 意 見 反 映 與 經 查 明 申 訴 事 由 不 存 在 者 逕 予 函 覆 外, 計 有 24 件 申 訴 案, 提 報 考 試 委 員 會 審 議 經 提 請 本 中 心 民 國 103 年 2 月 10 日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4 會 議 討 論 後, 各 案 5 ~23~

均 依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以 及 簡 章 與 試 場 規 則 及 違 規 處 理 辦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函 覆, 並 於 第 三 次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中 提 請 各 考 區 酌 予 參 考 注 意 (2) 成 績 通 知 單 寄 發 後 之 申 訴 : 複 查 作 業 於 成 績 單 寄 發 後, 收 到 4 件 申 訴 信 件, 含 針 對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標 準 與 得 分 之 申 訴 案, 以 及 雖 經 考 試 委 員 會 審 議 卻 不 服 處 分 之 再 申 訴 案 ; 再 申 訴 案 經 查 證 後, 均 維 持 原 決 議 之 內 容 予 以 函 覆, 另 有 1 案 不 服 監 試 處 置 向 教 育 部 提 起 訴 願 1. 受 理 申 請 : (1) 申 請 成 績 複 查, 於 103 年 2 月 14 日 上 午 9 時 至 2 月 18 日 下 午 5 時 止, 限 以 網 路 申 請 (2) 於 網 路 登 錄 申 請 者 計 有 2,311 人, 而 最 後 依 規 定 完 成 繳 費 者 僅 1,836 人 (102 年 1,832 人 ) 總 計 複 查 答 案 卡 2,357 份 89,954 題 及 答 案 卷 1,979 份 4,767 題, 申 請 複 查 之 人 數 題 數 及 申 請 率 與 去 年 各 有 增 減 2. 抽 卷 卡 : (1) 共 抽 取 答 案 卷 1,979 份 (102 年 1,868 份 ), 內 含 國 文 科 1,170 份, 英 文 科 809 份 (2) 共 抽 取 答 案 卡 2,357 份 (102 年 2,751 份 ), 內 含 國 文 科 631 份, 英 文 科 562 份, 數 學 科 444 份, 社 會 科 324 份, 自 然 科 396 份 3. 複 核 : (1) 依 據 本 中 心 考 試 成 績 複 查 工 作 規 則 及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複 查 工 作 計 畫 辦 理 相 關 事 項 (2) 洽 請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務 處 協 助 派 員 10 人, 與 本 中 心 同 仁 組 成 複 查 工 作 小 組, 以 2 人 1 組 方 式, 於 103 年 2 月 19 日 進 行 逐 題 核 對 作 業 (3) 敦 請 考 試 委 員 會 於 103 年 2 月 19 日 下 午 蒞 臨 現 場 監 督, 且 開 放 媒 體 採 訪 (4) 共 複 核 答 案 卷 4,767 題 (102 年 :4,403 題 ): 含 國 文 科 3,284 題, 英 文 科 1,483 題 ; 答 案 卡 89,954 題 (102 年 :103,575 題 ): 含 國 文 科 12,818 題, 英 文 科 26,514 題, 數 學 科 6,754 題, 社 會 科 20,557 題, 自 然 科 23,311 題 4. 處 理 結 果 : (1) 經 複 核 後, 計 提 報 疑 義 卡 英 文 數 學 自 然 科 3 張 答 案 卡 共 題 之 答 案 出 現 疑 義 ( 研 判 係 受 橡 皮 屑 等 異 物 干 擾 機 器 判 讀 畫 記 太 輕 及 未 擦 拭 乾 淨 ), 再 經 疑 義 卷 卡 議 決 小 組 議 決 後, 同 意 更 正 答 案 者 有 3 人 (2) 本 學 年 度 之 議 決 小 組, 由 主 任 2 位 副 主 任 查 核 小 組 召 集 人 第 一 處 處 長 第 二 處 處 長 及 閱 卷 總 幹 事 共 7 人 組 成 之, 並 於 2 月 20 日 上 午 舉 行 會 議 (3) 經 依 前 項 結 果 重 新 計 算 成 績 後, 原 始 分 數 異 動 者 2 人, 級 分 因 此 異 動 者 1 人, 其 餘 複 查 無 誤 (4) 複 查 結 果 通 知 書 依 簡 章 規 定 於 103 年 2 月 21 日 寄 發, 並 於 上 午 9 時 提 供 網 路 及 電 話 語 音 查 詢 5. 複 查 後 申 訴 : (1) 為 增 進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之 公 信 力 以 及 消 弭 不 必 要 之 申 訴, 關 於 複 查 後 之 成 績 申 訴 事 項, 由 本 中 心 另 邀 請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學 科 專 家 高 中 校 長 等 社 會 公 正 人 士 組 成 成 績 申 訴 審 議 小 組 審 定 後 回 覆 ~24~

(2) 成 績 申 訴 審 議 小 組 會 議 於 2 月 27 日 舉 行, 由 本 中 心 黎 主 任 建 球 主 持, 共 8 位 委 員 出 席 本 學 年 度 複 查 後 之 成 績 申 訴 案, 共 計 有 4 件,2 件 為 國 文 科 非 選 擇 題,1 件 為 英 文 選 擇 題 1 件 為 數 學 選 填 題 經 逐 案 抽 卷 卡 再 次 仔 細 審 議 後, 確 認 均 無 疑 義, 故 維 持 原 評 閱 結 果, 成 績 不 異 動 試 務 查 詢 1. 各 項 試 務 語 音 查 詢 : 語 音 查 詢 共 13,935 人 次 (102 年 24,740 人 次 ) 包 含 : 試 務 日 程 及 簡 章 發 售 582 人 次 報 名 狀 況 1,382 人 次 報 名 資 料 確 認 535 人 次 准 考 證 號 及 試 場 位 置 4,513 人 次 成 績 2,304 人 次 複 查 結 果 294 人 次 其 他 4,325 人 次 本 學 年 度 起 個 別 報 名 一 律 使 用 網 路 報 名, 且 為 第 二 年 提 供 成 績 手 機 簡 訊 通 知, 故 語 音 查 詢 人 次 有 較 明 顯 降 低 之 情 形 2. 各 項 試 務 網 路 查 詢 : (1) 本 學 年 度 試 務 網 路 系 統 包 含 對 外 服 務 系 統 及 內 部 查 詢 系 統 : 1 對 外 服 務 系 統 : 含 集 體 報 名 前 置 作 業 系 統 個 別 報 名 資 料 登 錄 報 名 處 理 進 度 查 詢 報 名 資 料 確 認 查 詢 個 報 考 生 准 考 證 郵 寄 掛 號 號 碼 查 詢 准 考 證 號 碼 暨 試 場 查 詢 准 考 證 資 料 更 正 成 績 查 詢 成 績 複 查 登 錄 暨 結 果 查 詢 等 2 內 部 查 詢 系 統 : 含 報 名 資 料 統 計 查 詢 集 報 資 料 異 常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個 別 郵 遞 報 名 資 料 建 檔 系 統 等 (2) 彙 集 近 年 來 考 生 詢 問 次 數 較 多 的 事 項, 編 修 報 名 常 見 問 題 考 生 應 考 注 意 事 項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等 試 務 資 訊, 結 合 前 項 試 務 網 路 之 對 外 服 務 系 統, 於 中 心 首 頁 另 闢 試 務 專 區, 俾 利 考 生 查 詢 其 他 服 務 1. 編 輯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工 作 報 告 : 蒐 集 本 學 年 度 各 工 作 組 資 料 及 相 關 統 計 圖 表, 並 編 輯 完 成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工 作 報 告, 登 載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除 徵 信 大 眾 及 試 務 傳 承 外, 俾 使 大 學 招 生 高 中 報 名 教 育 研 究 媒 體 服 務 及 關 心 考 試 等 人 士 了 解 本 測 驗 2. 考 試 委 員 會 文 書 處 理 工 作 指 派 專 人 擔 任 考 試 委 員 會 秘 書, 負 責 該 委 員 會 文 書 處 理 工 作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期 間, 相 關 工 作 項 目 及 日 程 如 下 : 工 作 項 目 日 程 內 容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1 次 會 議, 審 議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簡 章 102.09.10 監 督 成 績 處 理 讀 卡 與 答 案 卷 登 錄 103.01.23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4 次 會 議, 議 決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重 大 違 規 103.02.10 監 督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103.02.19 1 會 議 部 分 : 召 開 2 次 會 議, 負 責 發 文 議 程 會 議 資 料 記 錄 等 文 書 事 宜, 與 辦 理 簽 到 發 出 席 費 及 核 銷 等 事 務 事 項 2 監 督 成 績 處 理 與 複 查 作 業 : 負 責 發 文 與 聯 繫 委 員, 將 出 席 名 單 提 供 各 相 關 處 組 製 作 工 作 證, 陪 同 委 員 監 督, 發 出 席 費 並 核 銷 3 其 他 事 項 : 記 錄 工 作 情 形 提 報 中 心 大 事 記, 負 責 與 委 員 之 聯 繫 事 宜 ~25~

3. 諮 詢 與 資 訊 服 務 (1) 電 話 及 現 場 諮 詢 考 生 家 長 及 各 界 人 士 對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如 有 疑 問, 可 透 過 電 話 諮 詢 或 親 至 本 中 心 由 專 人 進 行 互 動 說 明, 以 提 供 即 時 的 資 訊 與 釋 疑 服 務 (2) 資 訊 服 務 1 充 分 提 供 考 試 相 關 資 訊 本 於 公 正 公 平 公 開 之 精 神, 循 例 將 本 測 驗 簡 章 內 容 之 影 像 檔 及 聲 音 檔, 自 民 國 102 年 9 月 30 日 簡 章 發 售 之 日 起, 即 長 期 置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首 頁 之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務 專 區 中 公 告 周 知 為 使 考 生 及 社 會 大 眾 能 更 全 面 且 完 整 地 認 識 本 項 測 驗, 特 將 有 關 測 驗 簡 介 及 相 關 參 考 資 訊 附 載 於 簡 章 中, 資 料 內 容 包 括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的 定 位 測 驗 目 標 考 試 科 目 測 驗 範 圍 與 時 間 題 型 與 計 分 及 成 績 使 用 之 主 要 招 生 管 道 等 說 明 此 外,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提 供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參 考 資 料 之 連 結 與 下 載 服 務 及 相 關 單 位 ( 配 合 考 招 諮 詢 分 流 ) 諮 詢 電 話 網 址 訊 息 等 並 同 步 提 供 自 動 語 音 傳 真 回 覆 系 統 索 取 資 料 服 務 2 中 心 網 站 即 時 傳 達 相 關 考 試 訊 息 為 即 時 傳 達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相 關 考 試 訊 息, 舉 凡 各 項 試 務 要 聞 及 公 布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等, 皆 即 時 於 中 心 網 站 www.ceec.edu.tw 刊 載, 以 便 利 考 生 快 速 查 詢 相 關 訊 息 為 協 助 考 生 了 解 各 分 區 之 地 理 位 置, 便 利 前 往 應 考,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07 日 公 告 試 場 分 配 表 時, 同 時 在 本 中 心 網 站 最 新 訊 息 連 結 各 分 區 (89 個 分 區 ) 之 地 理 位 置 參 考 圖, 以 提 供 查 詢 參 考 另 為 提 醒 考 生 注 意 考 試 相 關 事 項, 以 避 免 發 生 疏 失 或 違 規 事 件, 特 於 考 試 前 製 作 考 生 應 考 注 意 事 項 等 應 試 提 示 資 訊, 內 容 包 含 准 考 證 的 使 用 與 補 發 考 試 日 程 及 時 間 考 試 攜 帶 物 品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試 場 內 注 意 事 項 常 見 違 規 事 件 及 應 考 檢 查 表 等, 刊 載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3 海 外 僑 校 服 務 對 於 吉 隆 坡 臺 灣 學 校 雅 加 達 臺 灣 學 校 胡 志 明 市 臺 灣 學 校 及 檳 吉 臺 灣 學 校 等 4 所 海 外 臺 灣 學 校, 東 莞 台 商 子 弟 學 校 華 東 台 商 子 女 學 校 等 2 所 大 陸 台 商 子 弟 學 校, 提 供 集 體 報 名 及 其 他 相 關 諮 詢 ; 對 於 其 他 具 僑 生 身 分 就 讀 大 陸 或 國 外 學 校 之 個 別 考 生, 提 供 與 考 試 及 招 生 有 關 之 資 訊 服 務, 必 要 時 轉 介 教 育 部 處 理 ~26~

乙 資 訊 組 1. 工 作 概 述 本 學 年 度 第 二 處 資 訊 業 務 包 括 : (1) 辦 理 答 案 卡 印 製 檢 測 包 裝 作 業 (2) 辦 理 選 擇 題 答 案 卡 讀 卡 作 業 (3) 辦 理 成 績 計 算 及 相 關 成 績 處 理 (4) 辦 理 成 績 通 知 單 印 製 及 相 關 資 料 處 理 (5) 辦 理 成 績 證 明 印 製 及 相 關 資 料 處 理 (6) 辦 理 複 查 成 績 登 錄 及 複 查 相 關 成 績 處 理 (7) 提 供 答 案 卷 影 像 掃 描 系 統 開 發 與 維 護 (8) 提 供 螢 幕 閱 卷 系 統 開 發 與 維 護 (9) 提 供 成 績 查 詢 服 務 (10) 提 供 工 作 報 告 及 各 類 相 關 統 計 處 理 2. 答 案 卡 檢 測 包 裝 空 白 答 案 卡 讀 卡 檢 測 及 包 裝 作 業 自 103 年 1 月 2 日 起 假 資 訊 作 業 室 進 行, 於 103 年 1 月 13 日 完 成 相 關 作 業 本 學 年 度 之 答 案 卡 格 式 為 四 種 不 同 格 式, 分 別 為 50 題 5 選 項 60 題 12 選 項 50 題 12 選 項 75 題 6 選 項 等 四 種 答 案 卡 以 試 場 為 單 位, 依 試 場 分 袋 包 裝, 上 置 首 卡 以 為 讀 卡 時 之 查 驗 依 據 答 案 卡 於 包 裝 之 前 皆 經 過 上 機 讀 卡 完 成 空 白 卡 檢 測 及 人 工 逐 張 檢 視 卡 片 是 否 有 污 損 情 形 等 雙 重 作 業, 以 確 保 答 案 卡 之 印 刷 品 質 符 合 規 範 裝 箱 則 採 用 條 碼 查 驗, 按 分 區 裝 箱 後, 讀 取 箱 外 及 內 裝 各 袋 首 卡 條 碼, 相 互 比 對 完 全 相 符 後, 才 可 以 印 出 該 箱 之 封 籤, 以 確 保 裝 箱 之 答 案 卡 正 確 無 誤 3.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卡 讀 卡 作 業 本 學 年 度 參 加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人 數 共 計 147,483 人 ( 含 空 號 ), 總 計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五 科 選 擇 題 答 案 卡 數 量 為 737,415 張 答 案 卡 自 103 年 1 月 18 日 即 進 行 閱 讀 程 式 查 核 以 及 人 工 查 驗 之 多 元 檢 驗, 至 1 月 26 日 完 成 所 有 資 料 建 檔 作 業 讀 卡 作 業 期 間 並 設 門 禁 及 答 案 卡 流 通 管 制 系 統, 凡 進 出 拆 卡 讀 卡 抽 樣 查 驗 作 業 均 以 電 腦 管 制 考 區 送 回 之 答 案 卡 於 點 交 箱 數 後, 即 拆 箱 上 機 讀 卡 並 依 試 場 查 核 答 案 卡 張 數, 當 日 讀 卡 資 料 檔 均 備 份 並 加 註 電 子 簽 章 答 案 卡 以 DRS900 型 光 學 讀 卡 機 讀 取 答 案 卡 並 同 時 掃 描 影 像, 可 同 時 得 到 OMR 值 (A) 灰 階 值 (B) 電 腦 模 擬 人 工 判 讀 (C) 三 種 產 生 之 差 異 卡 及 抽 樣 查 核 數 量 如 下 : (1) 差 異 答 案 卡 1 單 選 題 : 依 下 列 順 序 得 出 結 果 或 列 為 差 異 卡 :A B C 三 者 相 同, 以 C 為 結 果 ;C 為 單 且 C 等 於 A B 之 一 者 以 C 為 結 果 ; 其 餘 列 為 差 異 卡 科 目 / 類 別 A B C 三 者 相 同, 以 C 為 結 果 C 為 單 且 等 於 A B 之 一 者, 以 C 為 結 果 列 為 差 異 卡 國 文 (15) 2,211,798 160 287 英 文 (56) 8,255,181 2,569 1,298 數 學 (30) 4,419,566 3,939 985 社 會 (72) 10,617,227 783 766 自 然 (37) 5,455,390 765 716 單 位 : 題 ~27~

2 多 選 題 : 依 下 列 順 序 得 出 結 果 或 列 為 差 異 卡 :C 等 於 A B 之 一 者 以 C 為 結 果 ; 其 餘 列 為 差 異 卡 科 目 / 類 別 C 等 於 A B 之 一 者, 以 C 為 結 果 列 為 差 異 卡 國 文 (8) 1,179,605 259 英 文 (0) 數 學 (6) 884,764 134 社 會 (0) (2) 抽 樣 核 對 答 案 卡 4. 成 績 處 理 作 業 自 然 (31) 4,570,872 1,101 單 位 : 題 科 目 抽 樣 張 數 總 張 數 百 分 比 % 國 文 1,830 147,483 1.24 英 文 1,818 147,483 1.23 數 學 1,824 147,483 1.24 社 會 1,815 147,483 1.24 自 然 1,833 147,483 1.23 合 計 9,120 737,415 1.24 註 1: 各 科 抽 樣 核 對 以 每 分 區 抽 取 1 個 試 場 為 原 則 ( 每 一 試 場 僅 核 對 二 分 之 一 ) 註 2: 抽 樣 核 對 之 答 案 卡 不 做 任 何 處 理, 如 經 確 認 非 屬 考 生 應 負 責 任 者, 方 予 酌 情 更 正 本 學 年 度 於 2 月 6 日 選 擇 題 答 案 確 定 即 陸 續 進 行 相 關 之 各 項 成 績 計 算, 並 於 考 試 委 員 會 確 定 違 規 考 生 處 理 後 進 行 違 規 考 生 相 關 成 績 之 計 算 成 績 計 算 採 雙 線 程 式 查 驗, 並 經 由 人 工 循 序 查 核 ; 各 項 資 料 檔 案 移 交 均 加 註 電 子 簽 章 以 確 保 資 料 傳 遞 之 安 全 至 2 月 11 日 查 核 作 業 完 成, 即 開 始 列 印 考 生 之 成 績 通 知 單, 總 計 147,478 份,2 月 13 日 交 第 三 處 寄 發 成 績 通 知 單 寄 發 當 天 並 於 中 心 網 站 提 供 考 生 成 績 查 詢 及 相 關 成 績 統 計 公 告, 同 時 發 送 簡 訊 通 知 ; 於 103 年 2 月 13 日 上 午 9 時 開 放 成 績 查 詢, 至 當 日 下 午 5 時 共 計 143,954 查 詢 人 次 ; 簡 訊 通 知 於 當 日 上 午 6 時 開 始 發 送, 至 上 午 8 時 01 分 發 送 完 成, 共 發 送 141,036 簡 訊, 其 中 131,200 則 發 送 成 功,9,836 則 發 送 失 敗 本 學 年 度 使 用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證 明 (103 年 2 月 至 103 年 4 月 30 日 ) 之 招 生 單 位 約 計 19 單 位, 總 計 申 請 使 用 成 績 筆 數 166,390 筆, 個 人 申 請 使 用 成 績 249 人, 總 計 筆 數 389 筆 ~28~

( 三 ) 第 三 處 本 處 主 要 工 作 為 傳 媒 服 務 簡 章 發 售 運 題 卷 卡 闈 外 總 務 閱 卷 總 務 試 務 用 品 採 購 試 務 相 關 文 件 印 刷 郵 寄 出 納 ( 報 名 費 閱 卷 費 處 理 等 ) 相 關 機 構 聯 繫 其 他 事 項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等, 以 及 支 援 其 他 各 處 組 完 成 試 務 工 作, 各 項 工 作 順 利 完 成 1. 簡 章 發 售 (1) 發 售 地 點 除 本 中 心 外, 集 體 購 買 委 由 集 體 報 名 單 位 代 售, 支 付 20% 代 售 費 ; 各 地 區 現 場 購 買 代 售 點 委 由 各 地 18 所 大 學 及 1 所 高 中, 亦 支 付 20% 代 售 酬 勞 (2) 本 年 度 簡 章 共 發 售 68,159 份 ( 含 贈 送 約 3,000 份 ), 發 售 份 數 約 佔 報 名 人 數 的 46 % 2. 運 送 試 題 及 空 白 答 案 卷 答 案 卡 (1) 離 島 考 區 : 為 免 天 候 不 佳 影 響 班 機 起 飛, 馬 祖 金 門 澎 湖 考 區 之 試 題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於 考 試 前 兩 天 (1 月 16 日 ) 搭 乘 飛 機 一 次 運 送 (2) 大 陸 考 場 : 華 東 東 莞 考 場 之 試 題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於 考 試 前 兩 天 (1 月 16 日 ) 搭 乘 飛 機 一 次 運 送 (3) 臺 北 新 北 考 區 及 離 島 以 外 之 考 區 : 於 考 試 前 一 天 (1 月 17 日 ) 將 試 題 及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一 次 運 送 至 考 區 ; 以 箱 型 貨 車 運 送 南 部 中 南 部 中 部 北 部, 以 及 中 型 巴 士 運 送 東 北 部 9 人 座 車 運 送 東 部 考 區 方 式 運 送 (4) 臺 北 新 北 考 區 : 試 題 及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於 考 試 當 日 (1 月 18 日 及 至 19 日 ) 清 晨, 由 本 中 心 派 車 考 區 派 員 一 併 領 取 (5) 試 畢 繳 回 答 案 卷 卡 : 花 東 及 離 島 考 區 (1 月 19 日 ) 由 承 辦 考 區 人 員 搭 機 護 送 答 案 卷 卡 至 松 山 機 場 ; 大 陸 考 場 (1 月 20 日 ) 由 承 辦 考 區 人 員 搭 機 護 送 答 案 卷 卡 至 桃 園 機 場, 本 中 心 安 排 車 輛 接 返 中 心 ; 其 餘 各 考 區 (1 月 19 日 ) 均 由 考 區 承 辦 人 員 護 送 繳 回 中 心 3. 試 務 用 品 之 採 購 及 租 賃 (1) 招 商 印 製 : 簡 章 表 件 答 案 卷 答 案 卡 備 用 卡 首 卡 准 考 證 成 績 通 知 單 等 (2) 採 購 試 務 闈 務 閱 卷 等 需 求, 包 括 消 耗 品 與 非 消 耗 品 之 文 具 紙 張 闈 內 日 用 品 電 腦 軟 硬 體 等, 及 刻 製 各 考 區 各 組 印 章 等 (3) 租 借 機 器 : 闈 內 印 製 試 題 速 印 機 16 臺 裝 釘 試 題 檢 釘 摺 機 8 套 影 印 機 1 臺 等 之 租 借 4. 費 用 處 理 (1) 報 名 費 之 收 費 : 1 委 託 華 南 銀 行 辦 理 收 費 事 宜 2 繳 費 方 式 為 華 銀 臨 櫃 票 據 繳 費 跨 行 匯 款 自 動 櫃 員 機 (ATM) 轉 帳, 個 別 網 路 報 名 考 生 亦 可 至 便 利 商 店 繳 費 (2) 閱 卷 費 考 區 經 費 等 之 發 放 5. 收 發 及 郵 寄 工 作 (1) 寄 發 考 區 試 務 資 料 ~29~

(2) 寄 發 考 生 准 考 證 成 績 單 複 查 結 果 通 知 書 (3) 成 績 證 明 申 請 之 收 件 處 理 及 郵 寄 (4) 簡 章 購 買 與 成 績 證 明 申 請 之 郵 政 劃 撥 資 料 建 檔 及 處 理 (5) 公 文 收 發 及 郵 寄 6. 傳 媒 服 務 (1) 發 布 新 聞 : 1 新 聞 稿 : 簡 章 發 售 提 醒 考 生 報 名 報 名 截 止 寄 發 准 考 證 試 場 分 配 查 看 試 場 成 績 寄 發 2 書 函 : 參 觀 試 車 國 文 英 文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原 則 說 明 會 旁 聽 考 試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違 規 案 成 績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說 明 會 成 績 複 查 說 明 會 (2) 考 試 試 務 說 明 記 者 會 暨 參 觀 闈 場 試 車 活 動 : 於 1 月 6 日 辦 理 (3) 記 者 室 媒 體 服 務 : 1 考 試 期 間 在 記 者 室 ( 本 中 心 文 昌 廳 ) 設 置 10 線 電 話 線 寬 頻 連 網 設 備 一 台 影 印 機 及 餐 飲 等 供 記 者 使 用 2 於 每 節 考 試 結 束 後, 辦 理 新 聞 媒 體 領 取 新 聞 用 試 題 試 題 特 色 及 綜 合 評 論 缺 考 人 數 統 計 等 業 務 (4) 出 闈 記 者 會 :1 月 19 日 出 闈 後 隨 即 舉 辦, 中 心 主 管 闈 長 協 助 審 題 高 中 老 師 及 試 考 生 等 出 席 (5)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原 則 說 明 會 : 於 1 月 23 日 辦 理, 說 明 國 文 科 及 英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標 準 (6) 媒 體 旁 聽 考 試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考 生 違 規 案 : 考 試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考 生 違 規 案 於 2 月 10 日 上 午 10 時 在 本 中 心 第 一 會 議 室 舉 行, 媒 體 列 席 旁 聽 (7) 成 績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說 明 會 : 於 2 月 13 日 辦 理, 為 配 合 當 日 寄 發 考 生 成 績 單, 辦 理 記 者 說 明 會, 說 明 本 次 測 驗 成 績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8) 成 績 複 查 說 明 會 : 於 2 月 19 日 辦 理, 藉 由 媒 體 讓 大 眾 了 解 本 中 心 對 考 生 申 請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流 程 是 很 審 慎 處 理 7. 相 關 機 構 之 聯 繫 聯 繫 及 發 函 教 育 部 各 考 區 各 高 中 國 防 部 警 政 署 海 岸 巡 防 署 國 道 公 路 警 察 局 民 用 航 空 局 內 政 部 空 中 勤 務 總 隊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財 政 部 臺 北 關 稅 局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臺 北 市 及 新 北 市 警 察 局 各 縣 市 政 府 各 縣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航 空 警 察 局 航 空 公 司 中 華 郵 政 公 司 臺 灣 大 學 臺 灣 省 自 來 水 公 司 臺 北 市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臺 灣 電 力 公 司 等 單 位, 俾 便 執 行 簡 章 發 售 運 題 撥 付 考 區 經 費 商 借 閱 卷 場 地 維 護 闈 場 安 全 協 助 大 陸 考 場 試 題 護 送 維 護 考 場 週 邊 安 全 及 寧 靜 並 預 防 使 用 通 訊 器 材 作 弊, 以 及 考 試 當 日 入 闈 閱 卷 期 間 之 水 電 等 之 正 常 運 作 8. 其 他 事 項 (1) 闈 外 總 務 工 作 : 水 電 支 援 闈 場 內 外 布 置 與 復 原 入 闈 餐 會 闈 內 餐 飲 入 闈 期 間 ~30~

闈 內 用 品 補 充 出 闈 後 垃 圾 清 運 等 (2) 閱 卷 總 務 工 作 : 本 次 閱 卷 場 地 借 用 臺 灣 大 學 外 語 教 學 暨 資 源 中 心 ; 閱 卷 場 地 洽 借 及 配 合 事 項 之 協 調, 代 訂 便 當 安 排 茶 點 需 用 物 品 採 購 及 租 借 等 (3) 配 合 辦 理 教 育 部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高 中 輔 導 團 試 題 分 析 試 場 : 於 考 試 開 始 時 間 同 步 領 取 試 題, 並 提 供 試 題 分 析 試 場 電 腦 及 印 表 機 等, 為 考 量 試 題 保 密 及 安 全 等, 場 地 安 全 規 格 比 照 中 心 闈 場, 並 於 場 地 內 裝 設 無 線 影 音 訊 號 阻 斷 器 (4) 其 他 : 各 項 營 繕 工 作 ; 開 立 各 考 區 郵 政 帳 戶 ; 各 作 業 場 所 或 會 議 場 地 布 置 讀 卡 期 間 水 電 維 護 餐 點 之 準 備 ; 辦 理 運 題 入 闈 人 員 平 安 保 險 及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等 ~31~

( 四 ) 闈 務 組 1. 工 作 概 述 闈 務 組 係 任 務 編 組 單 位, 由 本 中 心 人 員 協 助 審 題 高 中 老 師 技 術 人 員 臨 時 試 務 人 員 點 字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語 音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編 成 此 次 考 試 之 入 闈 總 人 數 合 計 75 人,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7 日 至 19 日 間, 分 以 下 三 梯 次 於 當 天 上 午 入 闈 : 梯 次 入 闈 日 期 性 質 入 闈 人 數 入 闈 人 員 一 二 三 1 月 7 日 1 月 9 日 1 月 12 日 一 般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試 題 印 製 人 員 語 音 及 點 字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23 45 ~32~ 本 中 心 人 員 11 人 協 助 審 題 高 中 老 師 8 人 試 考 生 3 人 清 潔 人 員 1 人 本 中 心 人 員 3 人 外 聘 技 術 員 14 人 臨 時 試 務 人 員 28 人 7 本 中 心 1 人 外 聘 專 業 人 員 6 人 (1) 印 刷 釘 摺 : 印 製 試 題 份 數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考 試 用 一 般 試 題 共 計 約 840,000 份 ( 含 考 生 用 試 場 及 分 區 備 用 ), 試 題 經 查 驗, 裝 包 再 依 分 區 科 目 裝 箱 總 計 1,060 箱 另 新 聞 用 試 題 每 科 100 本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三 科 的 題 本 為 不 超 過 8 頁 的 A4 版 面 ; 社 會 自 然 兩 科 的 題 本 為 不 超 過 16 頁 的 A4 版 面 (2) 特 殊 試 題 製 作 : 1 放 大 試 題 本 : 國 文 70 本 數 學 70 本 社 會 70 本 英 文 70 本 自 然 70 本, 另 89 個 分 區 每 科 均 備 份 1 本 2 點 字 試 題 本 : 詳 列 如 下 :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11 11 11 11 11 考 生 備 用 3 3 3 3 3 本 中 心 留 存 1 1 1 1 1 3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 考 生 用 國 文 14 份 數 學 14 份 社 會 14 份 英 文 14 份 自 然 14 份 4 點 字 圖 冊 : 數 學 自 然 各 19 冊 5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 分 為 點 字 版 文 字 版 2 種 各 版 本 數 量 如 下 點 字 版 : 文 字 版 : (3) 查 驗 :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1 1 1 1 1 考 生 備 用 1 1 1 1 1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8 7 8 8 8 考 生 備 用 8 7 8 8 8 1 一 般 試 題 : 第 一 階 段 是 印 刷 品 質 查 驗, 由 6 位 查 驗 人 員 查 驗 印 刷 完 成 之 試 題 文 字 符 號

或 圖 形 是 否 印 刷 不 清 有 無 掉 字 拖 版 或 污 損 版 面 位 置 是 否 正 確 正 反 面 文 字 是 否 印 反 或 夾 帶 空 白 頁 等 第 二 階 段 是 釘 摺 品 質 查 驗, 由 8 位 查 驗 員 搭 配 8 組 檢 釘 摺 機, 約 10 至 15 份 抽 查 試 題 頁 碼 順 序 是 否 正 確 頁 面 是 否 裝 反 或 缺 漏 頁 是 否 釘 摺 不 良 內 容 是 否 印 刷 不 清 或 掉 字 等 情 形 第 三 階 段 是 試 題 份 數 查 驗, 由 2 位 查 驗 員 搭 配 2 台 電 子 秤, 先 以 每 試 場 42 份 試 題 為 取 樣 標 準, 待 取 樣 完 成 後, 再 將 已 完 成 釘 摺 查 驗 之 試 題 秤 出 每 試 場 所 需 的 數 量 第 四 階 段 是 試 題 本 系 統 性 抽 樣 查 驗 及 裝 入 試 題 袋, 由 每 試 場 中 系 統 抽 出 2 本 仔 細 查 驗 內 容 頁 碼 順 序 釘 摺 情 形 後, 即 裝 入 事 先 印 好 考 區 考 場 的 試 題 袋 中, 並 再 以 彈 簧 秤 秤 一 次 重 量, 確 認 試 題 數 量 無 誤 後 將 題 袋 彌 封 並 加 蓋 彌 封 章 2 特 殊 試 題 : 放 大 試 題 由 打 包 組 人 員 逐 頁 查 驗 試 題 文 字 符 號 或 圖 形 是 否 印 刷 不 清 有 無 掉 字 拖 版 或 污 損 版 面 位 置 是 否 正 確 點 字 試 題 列 印 出 所 需 之 份 數, 由 盲 生 摸 讀 第 一 份 及 最 後 一 份 題 本 之 每 一 頁 第 一 行 前 段 及 最 末 行 後 段 文 字, 確 認 無 文 字 之 脫 誤 點 字 圖 冊 印 製 的 每 一 份 圖, 皆 需 請 盲 生 再 次 摸 圖 確 認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完 成 之 CD 先 查 看 科 目 是 否 正 確 讀 取 面 是 否 有 刮 傷 再 以 CD PLAYER 抽 查 試 聽 各 音 軌 是 否 可 正 確 讀 取 (4) 裝 箱 部 分 : 將 彌 封 好 之 試 題 袋 依 考 區, 分 區 試 場 順 號 放 置, 核 對 無 誤 後 先 用 打 包 機 打 包, 再 次 核 對 科 目 考 區 分 區 試 場 起 迄 後 即 裝 入 置 有 塑 膠 袋 之 紙 箱 中, 將 塑 膠 袋 之 封 口 以 束 線 紮 緊 並 將 封 口 朝 下 放 置 以 防 雨 水 淋 溼, 封 箱 後 貼 上 印 好 科 目 考 區 分 區 之 標 示 單, 最 後 彌 封 蓋 章 再 以 打 包 機 打 包 本 次 考 試 各 科 箱 數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三 科 各 158 箱 自 然 及 社 會 兩 科 各 293 箱, 總 計 1,060 箱 另 大 陸 考 場, 為 因 應 試 題 隨 身 擕 帶 及 行 李 限 重 及 當 地 機 場 通 關 作 業, 試 題 以 可 登 機 之 旅 行 箱 裝 運, 除 在 箱 外 貼 上 標 示 單 外, 再 於 箱 外 封 以 透 明 塑 膠 膜 兩 考 場 共 計 裝 10 箱 (5) 工 作 時 間 : 1 每 天 工 作 時 間 :08:00~12:00 13:00~18:00 19:00~23:30 共 計 13.5 小 時 2 各 科 所 需 時 間 :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每 科 以 1 個 工 作 天 ( 時 間 ) 印 製, 社 會 自 然 每 科 以 2 天 個 工 作 天 ( 時 間 ) 印 製, 共 計 印 製 時 間 約 需 7.5 至 8 個 工 作 天 ~33~

2. 組 織 架 構 圖 闈 外 支 援 闈 長 闈 務 執 行 幹 事 試 題 組 協 助 審 題 教 師 執 行 幹 事 副 執 行 幹 事 研 究 員 試 考 生 第 三 處 打 包 裝 箱 組 語 音 試 題 組 印 刷 製 訂 組 打 字 排 版 組 組 長 組 長 組 長 總 警 水 務 電 人 技 員 衛 工 ( 廿 四 小 時 輪 值 ) 水 清 電 潔 技 人 工 員 工 讀 生 錄 音 人 員 裝 查 袋 驗 工 讀 生 裝 釘 技 工 術 讀 員 生 印 刷 技 工 術 讀 員 生 點 字 作 業 人 員 3. 印 刷 流 程 試 題 組 排 版 組 定 稿 製 版 試 印 看 樣 簽 章 闈 長 及 協 助 審 題 老 師 看 樣 製 版 正 確 ( 校 稿 ) 是 否 全 部 銷 毀 重 新 製 版 檢 驗 試 題 袋 裝 釘 (2 張 以 上 的 試 題 必 須 裝 釘 ) 整 紙 印 刷 依 據 實 際 需 用 量 印 刷 查 驗 裝 袋 試 題 袋 彌 封 ~34~

4. 裝 箱 流 程 裝 箱 核 對 考 區 分 區 科 目 箱 號 及 起 迄 試 場 計 算 包 數 1 依 據 節 次 科 目 及 各 考 區 分 開 排 列 2 依 據 試 場 分 配 表 確 認 ---- 考 區 分 區 科 目 箱 號 起 迄 試 場 及 考 試 日 期, 裝 於 紙 箱 3 再 度 核 對 箱 號 科 目 試 場 別 校 對 紙 箱 並 上 封 籤 試 題 移 交 ~35~

六 查 核 工 作 概 述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之 任 務, 依 據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各 類 考 試 試 務 組 織 簡 則 第 八 條 為 :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負 責 各 項 考 試 業 務 之 查 核, 並 建 立 長 久 的 查 核 機 制, 由 各 單 位 確 實 執 行, 使 發 生 錯 誤 的 可 能 越 來 越 少 為 有 效 降 低 和 預 防 試 務 錯 誤, 提 高 試 務 品 質 與 建 立 試 務 傳 承 機 制,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除 於 每 次 考 試 執 行 重 點 查 核 外, 多 年 來 並 持 續 推 動 各 處 組 建 立 試 務 標 準 化 流 程 及 自 我 查 核 機 制 本 中 心 之 試 務 標 準 化 文 件, 適 用 於 本 中 心 辦 理 之 大 型 考 試 (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 包 括 : 1. 本 中 心 試 務 工 作 系 統 圖, 包 含 主 要 系 統 B01~B18 驅 動 系 統 A01~A06 支 援 系 統 C01~C13 2. 試 務 標 準 化 流 程 規 格 與 範 例 3. 試 務 標 準 化 流 程 圖 與 流 程 說 明, 建 立 37 大 項 試 務 工 作 之 標 準 化 流 程, 4. 電 腦 輔 助 查 核 系 統, 含 自 我 查 核 系 統 及 單 位 主 管 評 核 系 統 5. 各 項 試 務 規 章 6. 試 務 標 準 化 詞 庫 初 版 本 次 學 測 之 重 點 查 核, 仍 循 往 例 針 對 (1) 行 之 有 年 之 作 業 流 程 惟 尚 未 達 到 試 務 標 準 化 者 (2) 首 度 設 置 之 工 作 項 目 (3) 為 徵 信 社 會 各 界, 具 備 以 昭 公 信 性 質 之 工 作 項 目 進 行 查 核 ; 依 102 年 11 月 28 日 舉 行 之 103 學 測 查 核 工 作 座 談 會 決 議 之 項 目 執 行 重 點 查 核 如 下 : 重 點 查 核 時 間 重 點 查 核 項 目 相 關 單 位 102.12.31( 週 二 ) 製 卷 流 程 (B07): 委 外 印 製 與 包 裝 第 二 處 103.1.23( 週 四 ) 成 績 處 理 作 業 : 螢 幕 閱 卷 讀 卡 ( 與 考 試 委 員 視 察 同 時 ) 第 一 處 第 二 處 103.2.19( 週 三 )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 與 考 試 委 員 視 察 同 時 ) 第 二 處 ~36~

貳 統 計 圖 表

一 考 生 基 本 資 料 ( 一 ) 報 名 人 數 統 計 總 表 項 別 人 數 出 生 別 69 前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性 別 男 105 20 17 25 31 35 52 60 91 121 131 女 74 5 7 9 17 23 12 24 37 46 74 公 立 普 通 高 中 101 14 16 18 29 31 46 50 78 88 114 學 校 類 別 私 立 普 通 高 中 26 6 5 9 12 18 7 21 24 41 47 公 立 職 業 學 校 6 0 1 2 1 2 2 4 7 10 8 私 立 職 業 學 校 8 0 0 2 2 3 1 3 4 8 10 其 它 38 5 2 3 4 4 8 6 15 20 26 屆 別 應 屆 45 5 3 2 5 4 6 5 11 14 26 非 應 屆 134 20 21 32 43 54 58 79 117 153 179 合 計 179 25 24 34 48 58 64 84 128 167 205 百 分 比 0.12 0.02 0.02 0.02 0.03 0.04 0.04 0.06 0.09 0.11 0.14 項 別 人 數 出 生 別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後 合 計 百 分 比 性 別 男 203 366 830 3,023 27,349 41,748 51 1 74,259 50.35 女 73 159 437 1,934 26,834 43,408 46 0 73,219 49.65 公 立 普 通 高 中 160 288 676 2,917 33,591 51,362 69 1 89,649 60.79 學 校 類 別 私 立 普 通 高 中 74 115 299 1,265 15,138 25,561 17 0 42,685 28.94 公 立 職 業 學 校 16 38 89 243 2,515 3,912 2 0 6,858 4.65 私 立 職 業 學 校 14 34 86 214 2,071 3,429 3 0 5,892 4.00 其 它 12 50 117 318 868 892 6 0 2,394 1.62 屆 別 應 屆 27 54 257 1,648 50,424 85,130 96 1 137,763 93.41 非 應 屆 249 471 1,010 3,309 3,759 26 1 0 9,715 6.59 合 計 276 525 1,267 4,957 54,183 85,156 97 1 147,478 100.00 百 分 比 0.19 0.36 0.86 3.36 36.74 57.74 0.07 0.00 100.00 ~37~

( 二 ) 各 考 區 及 各 分 區 試 場 考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考 區 名 分 區 分 區 名 試 場 起 號 試 場 迄 號 試 場 數 准 考 證 數 1101 ( 一 ) 臺 北 市 立 成 功 高 中 100001 100049 49 2,058 1102 ( 二 ) 臺 北 市 立 建 國 高 中 100050 100091 42 1,764 臺 北 一 考 區 1103 ( 三 ) 臺 北 市 立 第 一 女 中 100092 100139 48 2,016 1104 ( 四 ) 臺 北 市 立 大 安 高 工 100140 100182 43 1,806 1105 ( 五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91101 191127 27 137 合 計 209 7,781 1201 ( 一 ) 國 立 臺 灣 師 大 附 中 100183 100242 60 2,520 1202 ( 二 )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高 中 100243 100290 48 2,016 臺 北 二 考 區 1203 ( 三 ) 臺 北 市 立 成 淵 高 中 100291 100330 40 1,680 1204 ( 四 ) 臺 北 市 立 華 江 高 中 100331 100370 40 1,680 1205 ( 五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100371 100424 54 2,267 合 計 242 10,163 1301 ( 一 ) 臺 北 市 立 中 山 女 中 100425 100459 35 1,470 1302 ( 二 ) 臺 北 市 立 百 齡 高 中 100460 100504 45 1,890 臺 北 三 考 區 1303 ( 三 ) 臺 北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100505 100539 35 1,470 1304 ( 四 ) 臺 北 市 立 內 湖 高 中 100540 100584 45 1,890 合 計 160 6,720 1401 ( 一 ) 臺 北 市 立 景 美 女 中 100585 100624 40 1,680 臺 北 四 考 區 1402 ( 二 ) 新 北 市 立 新 店 高 中 100625 100664 40 1,680 合 計 80 3,360 1501 ( 一 ) 臺 北 市 立 中 崙 高 中 100665 100700 36 1,512 臺 北 五 考 區 1502 ( 二 ) 臺 北 市 立 木 柵 高 工 100701 100724 24 1,008 合 計 60 2,520 2501 ( 一 )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工 100725 100765 41 1,713 2502 ( 二 ) 新 北 市 立 中 山 國 中 100766 100817 52 2,172 2502 ( 二 ) 新 北 市 立 中 山 國 中 192501 192504 4 21 新 北 一 考 區 2503 ( 三 ) 新 北 市 立 板 橋 高 中 100818 100869 52 2,172 2504 ( 四 )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國 中 100870 100916 47 1,973 2504 ( 四 )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國 中 192505 192505 1 6 2505 ( 五 )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高 中 100917 100963 47 1,973 合 計 244 10,030 2601 ( 一 )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中 100964 101005 42 1,757 2601 ( 一 )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中 192601 192602 2 7 2602 ( 二 ) 新 北 市 立 三 民 高 中 101006 101046 41 1,712 新 北 二 考 區 2603 ( 三 ) 新 北 市 立 永 平 高 中 101047 101101 55 2,307 2603 ( 三 ) 新 北 市 立 永 平 高 中 192603 192606 4 12 2604 ( 四 ) 新 北 市 立 錦 和 高 中 101102 101155 54 2,268 合 計 198 8,063 3001 ( 一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1156 101186 31 1,299 基 隆 考 區 3001 ( 一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93001 193001 1 2 3002 ( 二 ) 私 立 光 隆 家 商 101187 101216 30 1,260 合 計 62 2,561 ~38~

考 區 名 分 區 分 區 名 試 場 起 號 試 場 迄 號 試 場 數 准 考 證 數 桃 園 考 區 中 壢 考 區 新 竹 考 區 苗 栗 考 區 臺 中 一 考 區 臺 中 二 考 區 臺 中 三 考 區 南 投 考 區 3101 ( 一 ) 國 立 桃 園 高 中 101217 101264 48 2,016 3102 ( 二 ) 國 立 陽 明 高 中 101265 101309 45 1,878 3102 ( 二 ) 國 立 陽 明 高 中 193101 193105 5 21 3103 ( 三 ) 國 立 武 陵 高 中 101310 101359 50 2,100 3201 3201 合 計 148 6,015 ( 一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附 屬 中 壢 高 中 ( 一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附 屬 中 壢 高 中 101360 101410 51 2,131 193201 193202 2 10 3202 ( 二 ) 國 立 中 壢 高 商 101411 101440 30 1,260 3203 ( 三 ) 私 立 育 達 高 中 101441 101480 40 1,680 3204 ( 四 ) 桃 園 縣 立 平 鎮 高 中 101481 101515 35 1,470 3205 ( 五 ) 私 立 復 旦 高 中 101516 101549 34 1,428 合 計 192 7,979 3401 ( 一 ) 國 立 新 竹 高 中 101550 101597 48 2,002 3401 ( 一 ) 國 立 新 竹 高 中 193401 193403 3 16 3402 ( 二 ) 國 立 新 竹 女 中 101598 101637 40 1,680 3403 ( 三 ) 新 竹 市 立 建 功 高 中 101638 101664 27 1,134 3404 ( 四 )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101665 101705 41 1,704 3404 ( 四 )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173401 173401 1 11 合 計 160 6,547 3700 國 立 苗 栗 高 中 101706 101744 39 1,605 3700 國 立 苗 栗 高 中 193701 193701 1 6 合 計 40 1,611 4101 ( 一 ) 逢 甲 大 學 101745 101814 70 2,915 4101 ( 一 ) 逢 甲 大 學 194101 194110 10 43 4102 ( 二 ) 國 立 文 華 高 中 101815 101864 50 2,100 4103 ( 三 ) 國 立 臺 中 二 中 101865 101914 50 2,100 合 計 180 7,158 4201 ( 一 ) 私 立 新 民 高 中 101915 101984 70 2,940 4202 ( 二 ) 私 立 明 德 高 中 101985 102037 53 2,226 4203 ( 三 ) 國 立 臺 中 女 中 102038 102079 42 1,764 合 計 165 6,930 4301 ( 一 ) 靜 宜 大 學 102080 102109 30 1,260 4301 ( 一 ) 靜 宜 大 學 194301 194301 1 2 4302 ( 二 ) 國 立 清 水 高 中 102110 102139 30 1,250 4303 ( 三 ) 國 立 豐 原 高 中 102140 102187 48 2,001 合 計 109 4,513 4401 ( 一 ) 國 立 中 興 高 中 102188 102232 45 1,890 4401 ( 一 ) 國 立 中 興 高 中 194401 194401 1 5 4402 ( 二 ) 國 立 草 屯 商 工 102233 102246 14 579 合 計 60 2,474 ~39~

考 區 名 分 區 分 區 名 試 場 起 號 試 場 迄 號 試 場 數 准 考 證 數 4701 ( 一 )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進 德 校 區 102247 102286 40 1,680 4701 ( 一 )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進 德 校 區 194701 194702 2 6 彰 化 考 區 雲 林 考 區 嘉 義 考 區 臺 南 一 考 區 臺 南 二 考 區 高 雄 一 考 區 高 雄 二 考 區 高 雄 三 考 區 4702 ( 二 ) 國 立 彰 化 師 大 附 屬 高 工 102287 102330 44 1,812 4703 ( 三 ) 國 立 員 林 高 中 102331 102369 39 1,609 4704 ( 四 ) 國 立 員 林 崇 實 高 工 102370 102394 25 1,050 合 計 150 6,157 5101 ( 一 )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102395 102434 40 1,680 5101 ( 一 )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195101 195102 2 4 5102 ( 二 ) 國 立 虎 尾 高 中 102435 102472 38 1,573 合 計 80 3,257 5401 ( 一 ) 國 立 嘉 義 高 中 102473 102528 56 2,354 5401 ( 一 ) 國 立 嘉 義 高 中 195401 195402 2 5 5402 ( 二 ) 國 立 嘉 義 女 中 102530 102576 47 1,974 合 計 105 4,333 6101 ( 一 ) 國 立 臺 南 一 中 102577 102626 50 2,100 6102 ( 二 )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102627 102676 50 2,100 6102 ( 二 )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196101 196104 4 19 6103 ( 三 ) 國 立 臺 南 女 中 102677 102723 47 1,974 6104 ( 四 ) 國 立 家 齊 女 中 102724 102754 31 1,286 6105 ( 五 ) 私 立 長 榮 高 中 102755 102807 53 2,226 合 計 235 9,705 6401 ( 一 ) 國 立 新 營 高 中 102808 102847 40 1,685 6401 ( 一 ) 國 立 新 營 高 中 196401 196401 1 1 6402 ( 二 ) 臺 南 市 立 南 新 國 中 102849 102859 11 462 合 計 52 2,148 7101 ( 一 )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102860 102881 22 924 7101 ( 一 )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197101 197108 8 30 7102 ( 二 ) 國 立 高 雄 師 大 附 中 102882 102905 24 1,008 7103 ( 三 ) 高 雄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102906 102955 50 2,100 7104 ( 四 ) 國 立 鳳 新 高 中 102956 103007 52 2,149 合 計 156 6,211 7201 ( 一 ) 私 立 道 明 高 中 103008 103067 60 2,520 7202 ( 二 )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高 中 103068 103127 60 2,520 7203 ( 三 )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女 中 103128 103167 40 1,680 合 計 160 6,720 7301 ( 一 ) 高 雄 市 立 中 山 高 中 103168 103215 48 2,016 7302 ( 二 )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103216 103252 37 1,544 合 計 85 3,560 ~40~

考 區 名 分 區 分 區 名 試 場 起 號 試 場 迄 號 試 場 數 准 考 證 數 屏 東 考 區 宜 蘭 考 區 花 蓮 考 區 臺 東 考 區 澎 湖 考 區 金 門 考 區 馬 祖 考 區 大 陸 考 場 7701 ( 一 ) 國 立 屏 東 女 中 103253 103299 47 1,947 7702 7703 7703 ( 二 )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林 森 校 區 ( 三 )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民 生 校 區 ( 三 )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民 生 校 區 103300 103317 18 756 103318 103343 26 1,092 197701 197701 1 5 合 計 92 3,800 8100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103344 103409 66 2,767 8100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198101 198102 2 6 合 計 68 2,773 8401 ( 一 ) 私 立 四 維 高 中 103410 103439 30 1,260 8402 ( 二 ) 私 立 海 星 高 中 103440 103463 24 974 8402 ( 二 ) 私 立 海 星 高 中 198401 198402 2 6 合 計 56 2,240 8700 國 立 臺 東 高 中 103464 103487 24 980 8700 國 立 臺 東 高 中 198701 198701 1 2 合 計 25 982 9100 國 立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103488 103496 9 384 9100 國 立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199101 199101 1 2 合 計 10 386 9200 國 立 金 門 大 學 103498 103506 9 359 合 計 9 359 9300 國 立 馬 祖 高 中 103507 103508 2 61 合 計 2 61 9401 東 莞 臺 商 子 弟 學 校 103509 103512 4 144 9402 華 東 臺 商 子 女 學 校 103513 103518 6 222 合 計 10 366 總 計 3,604 147,483 註 : 註 : 考 生 總 數 為 147,478; 准 考 證 數 為 147,483, 內 含 5 個 空 號 ~41~

考 區 名 稱 應 到 人 數 ( 三 ) 缺 考 人 數 統 計 總 表 1 月 18 日 1 月 19 日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實 到 缺 考 實 到 缺 考 實 到 缺 考 實 到 缺 考 實 到 缺 考 臺 北 一 考 區 7,780 7,667 113 7,666 114 7,663 117 7,648 132 7,651 129 臺 北 二 考 區 10,163 9,993 170 9,986 177 9,984 179 9,976 187 9,965 198 臺 北 三 考 區 6,720 6,673 47 6,671 49 6,667 53 6,665 55 6,661 59 臺 北 四 考 區 3,360 3,287 73 3,287 73 3,287 73 3,269 91 3,268 92 臺 北 五 考 區 2,520 2,449 71 2,448 72 2,445 75 2,437 83 2,438 82 新 北 一 考 區 10,030 9,919 111 9,911 119 9,909 121 9,893 137 9,888 142 新 北 二 考 區 8,062 7,925 137 7,925 137 7,925 137 7,903 159 7,897 165 基 隆 考 區 2,561 2,538 23 2,538 23 2,538 23 2,529 32 2,529 32 桃 園 考 區 6,015 5,945 70 5,942 73 5,943 72 5,932 83 5,932 83 中 壢 考 區 7,979 7,894 85 7,869 110 7,873 106 7,840 139 7,840 139 新 竹 考 區 6,547 6,481 66 6,473 74 6,473 74 6,466 81 6,458 89 苗 栗 考 區 1,611 1,600 11 1,600 11 1,601 10 1,601 10 1,599 12 臺 中 一 考 區 7,158 7,098 60 7,096 62 7,095 63 7,087 71 7,087 71 臺 中 二 考 區 6,930 6,832 98 6,831 99 6,828 102 6,803 127 6,800 130 臺 中 三 考 區 4,512 4,479 33 4,480 32 4,478 34 4,476 36 4,473 39 南 投 考 區 2,473 2,451 22 2,450 23 2,450 23 2,449 24 2,449 24 彰 化 考 區 6,157 6,107 50 6,104 53 6,101 56 6,105 52 6,102 55 雲 林 考 區 3,257 3,239 18 3,239 18 3,239 18 3,238 19 3,237 20 嘉 義 考 區 4,333 4,306 27 4,304 29 4,303 30 4,300 33 4,300 33 臺 南 一 考 區 9,704 9,644 60 9,636 68 9,633 71 9,632 72 9,627 77 臺 南 二 考 區 2,148 2,141 7 2,141 7 2,141 7 2,141 7 2,141 7 高 雄 一 考 區 6,211 6,166 45 6,164 47 6,162 49 6,159 52 6,153 58 高 雄 二 考 區 6,720 6,654 66 6,651 69 6,651 69 6,645 75 6,643 77 高 雄 三 考 區 3,560 3,540 20 3,540 20 3,538 22 3,537 23 3,537 23 屏 東 考 區 3,800 3,769 31 3,766 34 3,764 36 3,759 41 3,758 42 宜 蘭 考 區 2,773 2,759 14 2,758 15 2,757 16 2,756 17 2,754 19 花 蓮 考 區 2,240 2,221 19 2,216 24 2,219 21 2,211 29 2,212 28 臺 東 考 區 982 956 26 958 24 958 24 952 30 955 27 澎 湖 考 區 386 386 0 386 0 386 0 386 0 386 0 金 門 考 區 359 356 3 356 3 356 3 355 4 355 4 馬 祖 考 區 61 61 0 61 0 61 0 61 0 61 0 大 陸 考 場 366 364 2 364 2 364 2 364 2 364 2 合 計 * 147,478 145,900 1,578 145,817 1,661 145,792 1,686 145,575 1,903 145,520 1,958 身 障 生 374 365 9 364 10 364 10 363 11 363 11 註 : 上 列 各 考 區 應 到 實 到 缺 考 及 合 計 之 人 數 均 含 身 障 生 人 數 ~42~

( 四 ) 各 集 報 學 校 報 名 人 數 統 計 表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100 國 立 師 大 附 中 991 617 374 101 臺 北 市 立 第 一 女 中 1,011 0 1,011 102 臺 北 市 立 建 國 高 中 1,245 1,245 0 103 臺 北 市 立 中 山 女 中 969 0 969 104 臺 北 市 立 景 美 女 中 802 0 802 105 臺 北 市 立 成 功 高 中 991 991 0 106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中 861 383 478 107 臺 北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865 477 388 108 臺 北 市 立 內 湖 高 中 854 440 414 109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高 中 870 447 423 110 臺 北 市 立 大 同 高 中 649 314 335 111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家 商 243 74 169 112 臺 北 市 立 大 安 高 工 98 67 31 113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工 農 106 53 53 114 臺 北 市 立 成 淵 高 中 497 324 173 115 國 立 政 大 附 中 255 170 85 116 私 立 衛 理 女 中 169 0 169 117 私 立 華 興 高 中 91 56 35 118 私 立 景 文 高 中 416 204 212 119 私 立 再 興 高 中 206 108 98 120 私 立 大 誠 高 中 114 78 36 121 私 立 延 平 高 中 528 350 178 122 私 立 祐 德 高 中 290 171 119 123 私 立 滬 江 高 中 414 208 206 124 私 立 強 恕 高 中 106 79 27 125 私 立 靜 修 女 中 664 0 664 126 私 立 方 濟 高 中 250 174 76 127 私 立 薇 閣 高 中 274 137 137 128 私 立 惇 敘 工 商 16 10 6 129 私 立 文 德 女 中 381 0 381 130 私 立 泰 北 高 中 509 222 287 131 私 立 開 平 餐 飲 職 業 學 校 20 12 8 132 私 立 復 興 實 驗 高 中 97 53 44 133 私 立 東 方 工 商 20 15 5 134 私 立 中 興 高 中 113 67 46 135 私 立 喬 治 工 商 45 14 31 ~43~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136 私 立 東 山 高 中 680 454 226 142 私 立 十 信 高 中 181 80 101 143 私 立 協 和 工 商 73 39 34 144 私 立 開 南 商 工 338 237 101 146 私 立 金 甌 女 中 885 0 885 147 私 立 稻 江 高 商 44 6 38 148 私 立 育 達 家 商 747 271 476 149 私 立 立 人 高 中 62 36 26 150 私 立 大 同 高 中 321 208 113 151 私 立 稻 江 護 家 207 0 207 153 私 立 華 岡 藝 校 251 78 173 155 私 立 達 人 女 中 176 0 176 156 臺 北 市 立 南 港 高 工 107 60 47 157 臺 北 市 立 士 林 高 商 123 33 90 158 臺 北 市 立 木 柵 高 工 132 75 57 159 臺 北 市 立 內 湖 高 工 99 89 10 160 臺 北 市 立 明 倫 高 中 604 300 304 161 臺 北 市 立 華 江 高 中 648 333 315 162 臺 北 市 立 陽 明 高 中 495 244 251 163 臺 北 市 立 永 春 高 中 591 294 297 164 臺 北 市 立 和 平 高 中 560 289 271 165 臺 北 市 立 西 松 高 中 399 258 141 166 臺 北 市 立 大 理 高 中 337 165 172 167 臺 北 市 立 啟 明 學 校 12 9 3 168 新 北 市 立 鶯 歌 工 商 144 54 90 169 臺 北 市 立 大 直 高 中 433 316 117 170 臺 北 市 立 萬 芳 高 中 439 230 209 171 臺 北 市 立 百 齡 高 中 339 170 169 172 臺 北 市 立 南 港 高 中 394 208 186 173 臺 北 市 立 麗 山 高 中 331 223 108 174 臺 北 市 立 啟 聰 學 校 7 6 1 175 臺 北 市 立 育 成 高 中 689 336 353 176 臺 北 市 立 中 崙 高 中 416 192 224 177 臺 北 市 立 南 湖 高 中 634 310 324 200 國 立 華 僑 高 中 502 238 264 204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中 650 330 320 205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高 中 787 429 358 206 新 北 市 立 板 橋 高 中 830 413 417 ~44~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207 新 北 市 立 泰 山 高 中 479 267 212 208 新 北 市 立 新 店 高 中 668 337 331 209 新 北 市 立 中 和 高 中 774 394 380 210 新 北 市 立 瑞 芳 高 工 101 50 51 211 新 北 市 立 丹 鳳 高 中 250 116 134 215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工 49 30 19 216 新 北 市 立 三 重 商 工 51 37 14 217 新 北 市 立 淡 水 商 工 236 106 130 218 私 立 格 致 高 中 621 402 219 219 私 立 南 強 工 商 134 75 59 220 私 立 竹 林 高 中 382 205 177 221 私 立 淡 江 高 中 562 260 302 222 私 立 崇 光 女 中 275 0 275 223 私 立 醒 吾 高 中 236 112 124 224 私 立 穀 保 家 商 34 25 9 225 私 立 聖 心 女 中 168 0 168 226 私 立 徐 匯 高 中 248 248 0 227 私 立 及 人 高 中 369 217 152 228 私 立 東 海 高 中 62 31 31 229 私 立 中 華 高 中 92 52 40 230 私 立 莊 敬 工 家 259 121 138 231 私 立 光 仁 高 中 249 122 127 232 私 立 恆 毅 高 中 347 226 121 233 私 立 崇 義 高 中 28 19 9 234 新 北 市 立 永 平 高 中 408 249 159 235 私 立 金 陵 女 中 347 0 347 236 私 立 樹 人 家 商 15 3 12 237 私 立 辭 修 高 中 272 149 123 238 私 立 能 仁 家 商 299 124 175 239 私 立 豫 章 工 商 6 3 3 240 私 立 開 明 工 商 17 9 8 241 私 立 復 興 商 工 773 211 562 242 私 立 智 光 商 工 42 34 8 243 新 北 市 立 明 德 高 中 400 194 206 244 私 立 清 傳 高 商 10 2 8 246 新 北 市 立 樹 林 高 中 515 244 271 247 私 立 中 華 商 海 1 0 1 248 私 立 南 山 高 中 529 304 225 ~45~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249 新 北 市 立 雙 溪 高 中 87 39 48 250 新 北 市 立 金 山 高 中 123 46 77 251 新 北 市 立 清 水 高 中 369 189 180 252 新 北 市 立 三 民 高 中 339 180 159 253 新 北 市 立 海 山 高 中 367 200 167 254 新 北 市 立 秀 峰 高 中 242 113 129 255 國 立 基 隆 高 中 566 523 43 256 國 立 基 隆 女 中 755 0 755 257 新 北 市 立 三 重 高 中 357 166 191 258 新 北 市 立 錦 和 高 中 270 148 122 259 新 北 市 立 安 康 高 中 269 136 133 260 國 立 基 隆 商 工 236 104 132 261 國 立 基 隆 海 事 53 25 28 262 私 立 聖 心 高 中 34 22 12 263 私 立 光 隆 家 商 20 3 17 264 新 北 市 立 石 碇 高 中 159 75 84 265 基 隆 市 立 中 山 高 中 106 67 39 266 私 立 二 信 高 中 315 175 140 267 私 立 培 德 工 家 54 21 33 268 新 北 市 立 林 口 高 中 615 305 310 269 私 立 康 橋 高 中 67 31 36 270 國 立 宜 蘭 高 中 571 511 60 271 國 立 蘭 陽 女 中 545 1 544 272 國 立 宜 蘭 高 商 191 93 98 273 私 立 中 道 高 中 153 93 60 274 私 立 慧 燈 高 中 256 170 86 275 宜 蘭 縣 立 南 澳 高 中 56 24 32 276 基 隆 市 立 安 樂 高 中 138 99 39 277 基 隆 市 立 暖 暖 高 中 137 102 35 280 國 立 羅 東 高 工 51 45 6 281 國 立 蘇 澳 海 事 30 27 3 282 國 立 頭 城 家 商 84 51 33 283 國 立 羅 東 高 中 571 280 291 284 國 立 羅 東 高 商 103 41 62 287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附 屬 中 壢 高 中 877 446 431 288 國 立 楊 梅 高 中 513 278 235 289 國 立 武 陵 高 中 880 506 374 290 桃 園 縣 立 大 園 國 際 高 中 528 224 304 ~46~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291 國 立 桃 園 高 中 953 514 439 292 國 立 科 學 園 區 實 驗 高 中 151 91 60 293 桃 園 縣 立 平 鎮 高 中 653 320 333 294 私 立 大 華 高 中 83 47 36 295 國 立 內 壢 高 中 841 407 434 296 桃 園 縣 立 永 豐 高 中 406 218 188 297 桃 園 縣 立 南 崁 高 中 424 178 246 298 桃 園 縣 立 大 溪 高 中 405 211 194 299 桃 園 縣 立 壽 山 高 中 483 239 244 300 國 立 新 竹 高 中 761 740 21 301 國 立 新 竹 女 中 723 9 714 302 國 立 竹 東 高 中 611 282 329 303 國 立 竹 南 高 中 485 235 250 304 國 立 陽 明 高 中 886 451 435 305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559 250 309 306 國 立 中 壢 家 商 38 0 38 307 國 立 卓 蘭 實 驗 高 中 216 83 133 308 國 立 苗 栗 高 中 495 219 276 309 新 竹 市 立 成 德 高 中 280 154 126 310 新 竹 市 立 香 山 高 中 157 80 77 311 新 竹 縣 立 湖 口 高 中 138 65 73 312 苗 栗 縣 立 興 華 高 中 106 51 55 313 苗 栗 縣 立 苑 裡 高 中 184 82 102 314 國 立 苑 裡 高 中 473 210 263 315 國 立 新 竹 高 工 122 75 47 316 國 立 新 竹 高 商 177 55 122 317 國 立 中 壢 高 商 157 76 81 318 國 立 苗 栗 高 商 39 11 28 319 國 立 關 西 高 中 102 59 43 320 國 立 桃 園 農 工 49 39 10 321 國 立 龍 潭 農 工 126 60 66 322 國 立 苗 栗 農 工 10 6 4 323 國 立 大 湖 農 工 16 12 4 324 私 立 建 臺 高 中 384 217 167 325 私 立 全 人 實 驗 高 中 11 6 5 329 新 竹 市 立 建 功 高 中 288 138 150 330 私 立 光 復 高 中 568 274 294 331 私 立 磐 石 高 中 315 208 107 ~47~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332 私 立 曙 光 女 中 253 0 253 333 私 立 義 民 高 中 142 84 58 334 私 立 振 聲 高 中 403 173 230 335 私 立 治 平 高 中 727 364 363 336 私 立 泉 僑 高 中 171 97 74 337 私 立 復 旦 高 中 479 248 231 338 私 立 光 啟 高 中 376 249 127 339 私 立 大 成 高 中 1 0 1 340 私 立 君 毅 高 中 54 30 24 341 私 立 方 曙 商 工 11 10 1 342 私 立 仰 德 高 中 28 27 1 343 國 立 新 竹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1 0 1 350 私 立 忠 信 高 中 646 358 288 351 私 立 成 功 工 商 15 8 7 353 私 立 永 平 工 商 122 52 70 354 私 立 新 興 高 中 806 410 396 355 私 立 清 華 高 中 151 95 56 356 私 立 大 興 高 中 172 85 87 357 私 立 至 善 高 中 95 51 44 358 私 立 育 民 工 家 1 1 0 360 私 立 東 泰 高 中 37 30 7 361 私 立 世 界 高 中 82 48 34 362 私 立 中 興 商 工 3 2 1 363 私 立 內 思 高 工 22 13 9 364 私 立 啟 英 高 中 449 241 208 365 私 立 六 和 高 中 210 111 99 367 私 立 育 達 高 中 697 283 414 400 國 立 臺 中 一 中 1,042 1,021 21 401 國 立 臺 中 二 中 892 677 215 402 國 立 臺 中 女 中 752 0 752 403 國 立 清 水 高 中 559 255 304 404 國 立 豐 原 高 中 603 277 326 405 國 立 大 甲 高 中 400 206 194 406 國 立 文 華 高 中 812 281 531 407 臺 中 市 立 新 社 高 中 180 86 94 408 臺 中 市 立 長 億 高 中 305 148 157 409 臺 中 市 立 西 苑 高 中 365 159 206 410 臺 中 市 立 忠 明 高 中 372 158 214 ~48~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411 國 立 臺 中 高 農 36 29 7 412 國 立 臺 中 家 商 44 7 37 413 國 立 臺 中 高 工 45 39 6 415 國 立 豐 原 高 商 42 31 11 416 國 立 大 甲 高 工 27 18 9 417 國 立 沙 鹿 高 工 45 31 14 418 國 立 東 勢 高 工 38 25 13 419 國 立 霧 峰 農 工 6 5 1 420 國 立 臺 中 啟 明 學 校 15 10 5 421 臺 中 市 立 惠 文 高 中 427 152 275 422 國 立 大 里 高 中 580 303 277 423 臺 中 市 立 中 港 高 中 227 122 105 424 臺 中 市 立 后 綜 高 中 339 165 174 425 私 立 明 道 高 中 1,144 554 590 426 私 立 明 台 高 中 99 48 51 427 私 立 大 明 高 中 243 106 137 428 私 立 宜 寧 高 中 301 174 127 429 私 立 曉 明 女 中 290 0 290 430 私 立 衛 道 高 中 376 252 124 431 私 立 青 年 高 中 327 163 164 432 私 立 立 人 高 中 785 388 397 433 私 立 弘 文 高 中 589 308 281 434 私 立 慈 明 高 中 141 68 73 435 私 立 華 盛 頓 高 中 311 179 132 436 私 立 嘉 陽 高 中 85 44 41 437 臺 中 市 立 大 里 高 中 242 121 121 438 私 立 常 春 藤 高 中 295 141 154 440 私 立 明 德 高 中 248 0 248 441 私 立 玉 山 高 中 105 67 38 442 私 立 嶺 東 高 中 368 161 207 443 私 立 僑 泰 高 中 452 250 202 444 私 立 新 民 高 中 603 254 349 445 私 立 致 用 高 中 467 219 248 446 私 立 東 海 大 學 附 中 271 120 151 447 私 立 光 華 高 工 122 90 32 449 臺 中 市 立 東 山 高 中 366 172 194 450 國 立 中 科 實 驗 高 中 116 67 49 500 國 立 南 投 高 中 339 158 181 ~49~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501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附 中 217 92 125 502 國 立 竹 山 高 中 286 140 146 503 國 立 中 興 高 中 463 234 229 504 私 立 三 育 高 中 35 17 18 505 私 立 五 育 高 中 157 107 50 506 國 立 仁 愛 高 農 17 8 9 507 國 立 草 屯 商 工 52 32 20 508 國 立 南 投 高 商 57 20 37 509 國 立 埔 里 高 工 37 28 9 510 國 立 水 里 商 工 78 54 24 511 私 立 同 德 家 商 95 44 51 512 國 立 彰 化 師 大 附 屬 高 工 124 87 37 513 國 立 和 美 實 驗 學 校 143 73 70 514 南 投 縣 立 旭 光 高 中 270 120 150 515 私 立 弘 明 實 驗 高 中 29 13 16 516 私 立 普 台 高 中 173 94 79 521 國 立 彰 化 高 中 845 820 25 522 國 立 員 林 高 中 706 334 372 523 國 立 彰 化 女 中 608 0 608 524 國 立 員 林 家 商 63 13 50 525 國 立 永 靖 高 工 13 9 4 526 國 立 北 斗 家 商 121 44 77 527 國 立 鹿 港 高 中 221 96 125 528 國 立 員 林 崇 實 高 工 57 37 20 529 彰 化 縣 立 二 林 高 中 153 74 79 530 國 立 二 林 工 商 88 44 44 531 國 立 彰 化 高 商 201 68 133 532 國 立 秀 水 高 工 53 29 24 533 國 立 員 林 農 工 45 29 16 534 私 立 達 德 商 工 9 7 2 535 私 立 大 慶 商 工 22 20 2 536 私 立 正 德 高 中 369 196 173 540 私 立 精 誠 高 中 469 268 201 542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448 193 255 543 國 立 溪 湖 高 中 497 231 266 544 彰 化 縣 立 彰 化 藝 術 高 中 199 91 108 545 國 立 彰 化 啟 智 學 校 2 0 2 546 彰 化 縣 立 成 功 高 中 127 54 73 ~50~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547 彰 化 縣 立 田 中 高 中 132 75 57 600 國 立 嘉 義 高 中 803 743 60 601 國 立 嘉 義 女 中 625 0 625 602 國 立 民 雄 農 工 24 23 1 603 國 立 東 石 高 中 181 98 83 605 國 立 嘉 義 高 工 182 99 83 606 國 立 華 南 高 商 137 68 69 607 國 立 嘉 義 高 商 98 34 64 608 國 立 嘉 義 家 職 22 0 22 611 私 立 萬 能 工 商 7 7 0 612 嘉 義 縣 立 竹 崎 高 中 103 45 58 613 嘉 義 縣 立 永 慶 高 中 84 43 41 615 私 立 協 同 高 中 300 161 139 616 私 立 同 濟 高 中 20 11 9 617 私 立 東 吳 工 家 1 1 0 618 私 立 興 華 高 中 173 84 89 619 私 立 宏 仁 女 中 243 0 243 620 私 立 輔 仁 高 中 219 156 63 621 私 立 嘉 華 高 中 249 127 122 622 私 立 仁 義 高 中 24 19 5 626 私 立 協 志 工 商 121 45 76 627 私 立 立 仁 高 中 125 40 85 628 私 立 弘 德 工 商 1 1 0 629 國 立 新 港 藝 術 高 中 181 67 114 650 國 立 西 螺 農 工 56 31 25 651 國 立 虎 尾 高 中 538 259 279 652 國 立 北 港 高 中 221 117 104 654 國 立 斗 六 高 中 618 306 312 660 國 立 土 庫 商 工 27 9 18 661 國 立 北 港 農 工 11 7 4 662 國 立 斗 六 家 商 21 3 18 663 國 立 虎 尾 農 工 20 14 6 664 雲 林 縣 立 麥 寮 高 中 162 84 78 665 雲 林 縣 立 斗 南 高 中 218 113 105 666 私 立 文 生 高 中 112 67 45 668 私 立 正 心 高 中 387 215 172 669 私 立 永 年 高 中 267 157 110 670 私 立 揚 子 高 中 251 156 95 ~51~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671 私 立 維 多 利 亞 實 驗 高 中 22 15 7 676 私 立 大 成 商 工 9 4 5 677 私 立 大 德 工 商 26 24 2 680 私 立 義 峰 高 中 59 29 30 681 私 立 福 智 高 中 116 53 63 700 國 立 臺 南 一 中 798 788 10 701 國 立 臺 南 女 中 764 5 759 702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750 727 23 703 國 立 家 齊 女 中 437 0 437 704 國 立 新 營 高 中 234 108 126 705 國 立 後 壁 高 中 197 91 106 706 國 立 善 化 高 中 382 196 186 707 國 立 玉 井 工 商 46 26 20 708 國 立 北 門 高 中 427 210 217 709 國 立 曾 文 農 工 60 33 27 710 國 立 新 化 高 中 432 194 238 711 國 立 新 豐 高 中 284 141 143 712 臺 南 市 立 大 灣 高 中 238 122 116 713 臺 南 市 立 永 仁 高 中 145 66 79 715 國 立 新 化 高 工 92 59 33 716 國 立 北 門 農 工 93 50 43 718 國 立 曾 文 家 商 34 10 24 719 國 立 臺 南 海 事 26 22 4 720 國 立 白 河 商 工 3 1 2 721 國 立 新 營 高 工 27 19 8 722 國 立 臺 南 高 商 51 15 36 723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16 14 2 724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中 247 108 139 728 臺 南 市 立 土 城 高 中 89 53 36 729 臺 南 市 立 南 寧 高 中 129 79 50 730 私 立 瀛 海 高 中 345 214 131 731 私 立 聖 功 女 中 337 0 337 732 私 立 長 榮 高 中 687 471 216 734 私 立 德 光 高 中 493 51 442 735 私 立 崑 山 高 中 138 92 46 736 私 立 長 榮 女 中 64 0 64 737 私 立 光 華 女 中 61 2 59 738 私 立 黎 明 高 中 375 216 159 ~52~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739 私 立 南 光 高 中 334 189 145 740 私 立 興 國 高 中 589 333 256 741 私 立 明 達 高 中 129 71 58 742 私 立 港 明 高 中 716 446 270 743 私 立 鳳 和 高 中 101 48 53 750 私 立 六 信 高 中 31 20 11 751 私 立 慈 幼 工 商 18 13 5 752 私 立 南 英 商 工 25 19 6 753 私 立 陽 明 工 商 8 2 6 754 私 立 新 榮 高 中 67 58 9 755 私 立 天 仁 工 商 6 3 3 757 私 立 育 德 工 家 2 0 2 758 私 立 亞 洲 餐 旅 學 校 1 1 0 761 私 立 慈 濟 高 中 229 122 107 762 國 立 南 科 國 際 實 驗 高 中 120 64 56 770 國 立 馬 公 高 中 360 160 200 771 國 立 澎 湖 海 事 高 職 1 0 1 780 國 立 金 門 高 中 328 157 171 781 國 立 金 門 農 工 15 15 0 790 國 立 馬 祖 高 中 59 35 24 800 國 立 高 雄 師 大 附 中 276 173 103 801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高 中 949 921 28 802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女 中 851 0 851 803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591 292 299 804 高 雄 市 立 前 鎮 高 中 573 281 292 805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高 商 159 50 109 806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高 工 78 62 16 807 高 雄 市 立 中 正 高 工 101 63 38 808 高 雄 市 立 海 青 工 商 125 59 66 809 高 雄 市 立 中 山 高 中 568 279 289 810 高 雄 市 立 小 港 高 中 561 261 300 811 高 雄 市 立 新 莊 高 中 575 282 293 812 國 立 鳳 山 高 中 707 405 302 813 國 立 鳳 新 高 中 735 351 384 814 國 立 旗 美 高 中 260 122 138 815 國 立 岡 山 高 中 560 257 303 816 高 雄 市 立 三 民 家 商 104 41 63 817 國 立 岡 山 農 工 14 6 8 ~53~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818 國 立 旗 山 農 工 4 4 0 819 國 立 鳳 山 商 工 24 14 10 820 私 立 新 光 高 中 27 17 10 821 私 立 樹 德 家 商 200 45 155 822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附 中 236 99 137 823 私 立 復 華 高 中 171 85 86 824 私 立 立 志 高 中 476 264 212 825 私 立 道 明 高 中 980 530 450 826 私 立 明 誠 高 中 332 174 158 828 私 立 中 華 藝 校 396 136 260 829 私 立 普 門 高 中 114 70 44 830 高 雄 市 立 瑞 祥 高 中 331 177 154 831 高 雄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400 218 182 832 高 雄 市 立 三 民 高 中 428 208 220 833 高 雄 市 立 林 園 高 中 194 94 100 834 高 雄 市 立 鼓 山 高 中 293 136 157 835 私 立 華 德 工 家 9 7 2 837 私 立 大 榮 高 中 12 11 1 838 私 立 三 信 家 商 118 32 86 839 私 立 國 際 商 工 1 0 1 842 私 立 高 英 工 商 10 9 1 843 私 立 中 山 工 商 594 325 269 845 私 立 高 苑 工 商 77 66 11 846 私 立 高 鳳 工 家 2 2 0 849 私 立 正 義 高 中 280 154 126 850 高 雄 市 立 仁 武 高 中 243 137 106 851 高 雄 市 立 路 竹 高 中 219 97 122 852 高 雄 市 立 文 山 高 中 290 139 151 853 高 雄 市 立 新 興 高 中 187 89 98 854 高 雄 市 立 福 誠 高 中 242 120 122 855 高 雄 市 立 六 龜 高 中 59 27 32 857 高 雄 市 立 楠 梓 高 中 196 89 107 858 私 立 義 大 國 際 高 中 39 25 14 900 國 立 屏 東 女 中 612 2 610 901 國 立 屏 東 高 中 696 675 21 902 國 立 潮 州 高 中 536 242 294 903 國 立 恆 春 工 商 64 28 36 904 屏 東 縣 立 大 同 高 中 219 60 159 ~54~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905 國 立 屏 北 高 中 277 134 143 906 國 立 東 港 海 事 3 1 2 907 國 立 佳 冬 高 農 47 13 34 908 國 立 內 埔 農 工 66 44 22 909 國 立 屏 東 高 工 11 8 3 910 屏 東 縣 立 枋 寮 高 中 127 74 53 913 私 立 陸 興 高 中 202 116 86 914 私 立 美 和 高 中 191 106 85 915 屏 東 縣 立 來 義 高 中 75 35 40 917 私 立 華 洲 工 家 10 4 6 918 私 立 民 生 家 商 1 0 1 920 私 立 屏 榮 高 中 247 124 123 922 屏 東 縣 立 東 港 高 中 156 85 71 930 國 立 花 蓮 高 中 448 436 12 931 國 立 花 蓮 女 中 415 5 410 932 國 立 玉 里 高 中 70 41 29 933 國 立 臺 東 高 中 347 338 9 934 國 立 臺 東 女 中 338 3 335 935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附 屬 體 育 高 中 62 47 15 936 臺 東 縣 立 蘭 嶼 高 中 3 2 1 940 國 立 花 蓮 高 農 47 23 24 941 國 立 花 蓮 高 工 25 18 7 942 國 立 花 蓮 高 商 46 16 30 943 國 立 臺 東 高 商 44 17 27 944 國 立 臺 東 專 科 學 校 8 5 3 945 國 立 關 山 工 商 15 7 8 946 國 立 成 功 商 業 水 產 10 8 2 947 國 立 光 復 商 工 34 13 21 949 花 蓮 縣 立 體 育 實 驗 高 中 43 28 15 950 私 立 四 維 高 中 493 273 220 951 私 立 海 星 高 中 348 139 209 952 私 立 育 仁 高 中 18 9 9 955 私 立 公 東 高 工 85 41 44 957 私 立 中 華 工 商 21 16 5 958 私 立 慈 濟 大 學 附 中 165 86 79 981 南 華 高 中 職 業 進 修 學 校 95 63 32 982 志 仁 高 中 職 業 進 修 學 校 59 31 28 989 國 立 臺 灣 戲 曲 學 院 71 17 54 ~55~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991 中 正 預 校 385 385 0 B03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家 商 夜 間 部 44 8 36 B04 臺 北 市 立 大 安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20 16 4 B05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工 農 夜 間 部 9 8 1 B09 私 立 協 和 工 商 夜 間 部 5 2 3 B10 私 立 育 達 家 商 夜 間 部 11 4 7 B12 臺 北 市 立 南 港 高 工 夜 間 部 33 28 5 B13 臺 北 市 立 士 林 高 商 夜 間 部 45 8 37 B14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附 設 高 商 進 修 學 校 6 0 6 B15 光 華 商 職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3 2 1 B16 私 立 泰 北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6 2 4 B17 私 立 滬 江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5 3 2 B20 私 立 復 興 商 工 夜 間 部 44 17 27 B21 私 立 復 興 商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77 20 57 B23 私 立 振 聲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53 30 23 B25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高 商 1 0 1 B26 國 立 臺 中 家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5 0 5 B28 臺 中 市 立 后 綜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9 5 4 B29 國 立 彰 化 師 大 附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2 1 1 B35 私 立 世 界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4 1 3 B37 新 北 市 立 淡 水 商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16 7 9 B40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15 11 4 B42 私 立 開 南 商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3 3 0 B43 新 北 市 立 三 重 商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5 3 2 B45 私 立 樹 人 家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27 8 19 B46 私 立 智 光 商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3 2 1 B48 私 立 開 明 工 商 夜 間 部 1 1 0 B49 私 立 明 德 女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2 0 2 B50 成 功 大 學 附 設 高 工 進 修 學 校 1 1 0 B51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14 5 9 B52 國 立 新 竹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3 1 2 B54 私 立 新 民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31 19 12 B56 國 立 臺 東 高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2 0 2 B57 國 立 臺 中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3 3 0 B58 國 立 員 林 農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4 4 0 B63 國 立 花 蓮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9 9 0 B64 私 立 新 興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18 7 11 B65 國 立 東 勢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8 4 4 ~56~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B66 國 立 基 隆 女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5 0 5 B68 國 立 宜 蘭 高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4 2 2 B70 國 立 彰 化 高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6 2 4 B72 國 立 沙 鹿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3 3 0 B73 國 立 屏 東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1 0 1 B75 私 立 光 啟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2 0 2 B76 國 立 中 壢 高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4 3 1 B79 私 立 啟 英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60 41 19 B81 私 立 正 德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2 1 1 B82 高 雄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4 3 1 B83 國 立 新 竹 高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16 7 9 B86 國 立 臺 中 啟 明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1 1 0 B89 國 立 桃 園 農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22 17 5 B90 國 立 員 林 家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4 0 4 B92 國 立 龍 潭 農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8 6 2 B93 誠 正 中 學 11 11 0 B94 國 立 秀 水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5 3 2 B95 私 立 穀 保 家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3 1 2 B98 國 立 臺 中 高 農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2 1 1 B99 私 立 治 平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106 64 42 C01 吉 隆 坡 臺 灣 學 校 3 1 2 C04 胡 志 明 市 臺 灣 學 校 33 18 15 C07 東 莞 台 商 子 弟 學 校 144 78 66 C08 華 東 台 商 子 女 學 校 90 43 47 C09 上 海 台 商 子 女 學 校 133 65 68 S00 個 別 報 名 5,219 3,273 1,946 A00 其 它 報 名 單 位 4,490 2,819 1,671 合 計 147,478 74,259 73,219 ~57~

二 成 績 統 計 ( 一 ) 原 始 分 數 與 級 分 對 照 表 科 目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級 距 5.93 6.31 6.67 8.81 8.39 級 分 分 數 區 間 15 83.03-108.00 88.35-100.00 93.39-100.00 123.35-144.00 117.47-128.00 14 77.10-83.02 82.04-88.34 86.72-93.38 114.54-123.34 109.08-117.46 13 71.17-77.09 75.73-82.03 80.05-86.71 105.73-114.53 100.69-109.07 12 65.24-71.16 69.42-75.72 73.38-80.04 96.92-105.72 92.30-100.68 11 59.31-65.23 63.11-69.41 66.71-73.37 88.11-96.91 83.91-92.29 10 53.38-59.30 56.80-63.10 60.04-66.70 79.30-88.10 75.52-83.90 9 47.45-53.37 50.49-56.79 53.37-60.03 70.49-79.29 67.13-75.51 8 41.52-47.44 44.18-50.48 46.70-53.36 61.68-70.48 58.74-67.12 7 35.59-41.51 37.87-44.17 40.03-46.69 52.87-61.67 50.35-58.73 6 29.66-35.58 31.56-37.86 33.36-40.02 44.06-52.86 41.96-50.34 5 23.73-29.65 25.25-31.55 26.69-33.35 35.25-44.05 33.57-41.95 4 17.80-23.72 18.94-25.24 20.02-26.68 26.44-35.24 25.18-33.56 3 11.87-17.79 12.63-18.93 13.35-20.01 17.63-26.43 16.79-25.17 2 5.94-11.86 6.32-12.62 6.68-13.34 8.82-17.62 8.40-16.78 1 0.01-5.93 0.01-6.31 0.01-6.67 0.01-8.81 0.01-8.39 0 0.00-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級 分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1. 級 距 : 以 各 科 到 考 考 生, 計 算 其 原 始 得 分 前 百 分 之 一 考 生 ( 取 整 數, 小 數 無 條 件 進 位 ) 的 平 均 原 始 得 分, 再 除 以 15, 並 取 至 小 數 第 二 位, 第 三 位 四 捨 五 入 2. 本 測 驗 之 成 績 採 級 分 制, 原 始 得 分 0 分 為 0 級 分, 最 高 為 15 級 分, 缺 考 以 0 級 分 計 各 級 分 與 原 始 得 分 級 距 之 計 算 方 式 詳 見 簡 章 第 9~10 頁 ~58~

( 二 ) 各 科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表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15 4,138 2.84 145,900 100.00 7,728 5.31 145,575 100.00 6,749 4.63 145,817 100.00 14 11,470 7.86 141,762 97.16 12,503 8.59 137,847 94.69 7,476 5.13 139,068 95.37 13 19,908 13.64 130,292 89.30 15,359 10.55 125,344 86.10 8,352 5.73 131,592 90.24 12 24,330 16.68 110,384 75.66 14,845 10.20 109,985 75.55 10,289 7.06 123,240 84.52 11 23,101 15.83 86,054 58.98 12,616 8.67 95,140 65.35 11,792 8.09 112,951 77.46 10 18,494 12.68 62,953 43.15 12,483 8.57 82,524 56.69 10,878 7.46 101,159 69.37 9 13,149 9.01 44,459 30.47 11,291 7.76 70,041 48.11 13,413 9.20 90,281 61.91 8 9,380 6.43 31,310 21.46 9,688 6.65 58,750 40.36 13,014 8.92 76,868 52.72 7 7,027 4.82 21,930 15.03 9,473 6.51 49,062 33.70 10,492 7.20 63,854 43.79 6 5,304 3.64 14,903 10.21 8,267 5.68 39,589 27.19 11,481 7.87 53,362 36.60 5 4,095 2.81 9,599 6.58 9,036 6.21 31,322 21.52 11,085 7.60 41,881 28.72 4 3,053 2.09 5,504 3.77 11,581 7.96 22,286 15.31 9,413 6.46 30,796 21.12 3 1,769 1.21 2,451 1.68 8,827 6.06 10,705 7.35 11,082 7.60 21,383 14.66 2 632 0.43 682 0.47 1,821 1.25 1,878 1.29 7,968 5.46 10,301 7.06 1 47 0.03 50 0.03 55 0.04 57 0.04 2,306 1.58 2,333 1.60 0 3 0.00 3 0.00 2 0.00 2 0.00 27 0.02 27 0.02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社 會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自 然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15 5,975 4.10 145,792 100.00 7,084 4.87 145,520 100.00 14 12,659 8.68 139,817 95.90 8,305 5.71 138,436 95.13 13 24,500 16.80 127,158 87.22 9,428 6.48 130,131 89.42 12 21,550 14.78 102,658 70.41 10,720 7.37 120,703 82.95 11 20,466 14.04 81,108 55.63 11,727 8.06 109,983 75.58 10 21,170 14.52 60,642 41.59 13,735 9.44 98,256 67.52 9 13,028 8.94 39,472 27.07 15,237 10.47 84,521 58.08 8 12,568 8.62 26,444 18.14 15,883 10.91 69,284 47.61 7 7,215 4.95 13,876 9.52 15,430 10.60 53,401 36.70 6 4,233 2.90 6,661 4.57 14,417 9.91 37,971 26.09 5 2,031 1.39 2,428 1.67 13,134 9.03 23,554 16.19 4 358 0.25 397 0.27 8,165 5.61 10,420 7.16 3 37 0.03 39 0.03 2,113 1.45 2,255 1.55 2 2 0.00 2 0.00 125 0.09 142 0.10 1 0 0.00 0 0.00 15 0.01 17 0.01 0 0 0.00 0 0.00 2 0.00 2 0.00 ~59~

( 三 ) 五 科 總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表 總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75 295 0.20 146,017 100.00 74 648 0.44 145,722 99.80 73 1,085 0.74 145,074 99.35 72 1,275 0.87 143,989 98.61 71 1,566 1.07 142,714 97.74 70 1,768 1.21 141,148 96.67 69 1,930 1.32 139,380 95.45 68 2,135 1.46 137,450 94.13 67 2,442 1.67 135,315 92.67 66 2,367 1.62 132,873 91.00 65 2,634 1.80 130,506 89.38 64 2,851 1.95 127,872 87.57 63 2,848 1.95 125,021 85.62 62 3,079 2.11 122,173 83.67 61 3,227 2.21 119,094 81.56 60 3,385 2.32 115,867 79.35 59 3,440 2.36 112,482 77.03 58 3,466 2.37 109,042 74.68 57 3,559 2.44 105,576 72.30 56 3,648 2.50 102,017 69.87 55 3,689 2.53 98,369 67.37 54 3,770 2.58 94,680 64.84 53 3,867 2.65 90,910 62.26 52 3,692 2.53 87,043 59.61 51 3,715 2.54 83,351 57.08 50 3,798 2.60 79,636 54.54 49 3,853 2.64 75,838 51.94 48 3,802 2.60 71,985 49.30 47 3,570 2.44 68,183 46.70 46 3,669 2.51 64,613 44.25 45 3,555 2.43 60,944 41.74 44 3,380 2.31 57,389 39.30 43 3,270 2.24 54,009 36.99 42 3,159 2.16 50,739 34.75 41 2,884 1.98 47,580 32.59 40 2,813 1.93 44,696 30.61 39 2,685 1.84 41,883 28.68 38 2,565 1.76 39,198 26.84 37 2,426 1.66 36,633 25.09 36 2,268 1.55 34,207 23.43 35 2,193 1.50 31,939 21.87 34 2,147 1.47 29,746 20.37 33 2,068 1.42 27,599 18.90 32 2,070 1.42 25,531 17.48 31 2,024 1.39 23,461 16.07 30 1,935 1.33 21,437 14.68 ~60~

總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29 1,915 1.31 19,502 13.36 28 1,931 1.32 17,587 12.04 27 1,879 1.29 15,656 10.72 26 1,775 1.22 13,777 9.44 25 1,805 1.24 12,002 8.22 24 1,735 1.19 10,197 6.98 23 1,614 1.11 8,462 5.80 22 1,511 1.03 6,848 4.69 21 1,324 0.91 5,337 3.66 20 1,121 0.77 4,013 2.75 19 874 0.60 2,892 1.98 18 682 0.47 2,018 1.38 17 473 0.32 1,336 0.91 16 297 0.20 863 0.59 15 171 0.12 566 0.39 14 96 0.07 395 0.27 13 65 0.04 299 0.20 12 37 0.03 234 0.16 11 21 0.01 197 0.13 10 26 0.02 176 0.12 9 17 0.01 150 0.10 8 20 0.01 133 0.09 7 19 0.01 113 0.08 6 9 0.01 94 0.06 5 24 0.02 85 0.06 4 21 0.01 61 0.04 3 33 0.02 40 0.03 2 5 0.00 7 0.00 1 1 0.00 2 0.00 0 1 0.00 1 0.00 註 : 累 計 百 分 比 = 從 0 到 該 級 分 的 累 計 人 數 / ( 報 名 人 數 - 五 科 均 缺 考 人 數 ) ~61~

( 四 ) 各 科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分 布 圖 ~62~

( 五 ) 總 級 分 人 數 分 布 圖 ~63~

( 六 ) 成 績 證 明 申 請 統 計 表 資 料 截 至 4 月 30 日 止 序 號 招 生 單 位 資 料 筆 數 1 國 立 台 北 藝 術 大 學 ( 單 招 ) 3,616 2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 繁 星 推 薦 ) 23,050 3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 個 人 申 請 ) 87,883 4 國 軍 學 校 正 期 班 甄 選 入 學 6,498 5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 離 島 & 原 住 民 ) 584 6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 運 動 績 優 單 招 ) 114 7 國 立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 醫 事 人 員 養 成 公 費 生 甄 試 ) 116 8 國 立 台 灣 體 育 運 動 大 學 ( 單 獨 招 生 ) 1,073 9 台 北 市 立 大 學 ( 單 獨 招 生 ) 1,456 10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單 獨 招 生 ) 476 11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 運 動 績 優 單 招 ) 199 12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 運 動 績 優 單 招 ) 359 13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 運 動 績 優 單 招 ) 89 14 輔 仁 大 學 ( 進 修 學 士 & 運 動 績 優 單 招 ) 1,644 15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 學 士 學 程 & 體 育 系 單 招 ) 90 16 文 化 大 學 ( 舞 蹈 學 系 單 招 ) 245 17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 單 獨 招 生 ) 63 18 科 技 校 院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申 請 入 學 38,574 19 靜 宜 大 學 ( 申 請 入 學 ) 261 總 計 166,390 ~64~

( 七 ) 各 科 成 績 標 準 一 覽 表 年 度 103 學 年 度 102 學 年 度 101 學 年 度 100 學 年 度 99 學 年 度 科 目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總 級 分 級 分 百 分 比 級 分 百 分 比 級 分 百 分 比 級 分 百 分 比 級 分 百 分 比 級 分 百 分 比 頂 標 13 24.34 14 13.90 13 15.48 14 12.78 13 17.05 65 12.43 前 標 12 41.02 12 34.65 11 30.63 13 29.59 11 32.48 59 25.32 均 標 11 56.85 10 51.89 8 56.21 11 58.41 9 52.39 49 50.70 後 標 9 78.54 6 78.48 5 78.88 9 81.86 6 83.81 37 76.57 底 標 7 89.79 4 92.65 3 92.94 8 90.48 5 92.84 28 89.28 頂 標 13 22.10 14 14.43 12 12.69 14 13.68 13 14.25 63 12.41 前 標 12 38.42 13 25.79 10 26.71 13 26.00 11 31.30 57 25.63 均 標 11 53.89 10 52.06 7 54.85 11 56.75 9 51.79 47 52.02 後 標 9 76.44 6 77.11 4 81.41 9 78.71 6 82.12 36 75.71 底 標 7 89.62 4 91.74 3 91.02 7 92.91 5 92.14 27 88.66 頂 標 14 12.11 14 14.81 13 14.92 14 12.69 14 12.65 65 12.53 前 標 13 27.55 12 34.04 11 27.55 13 27.48 12 28.34 59 25.69 均 標 11 61.03 10 52.68 7 56.45 11 63.94 9 54.31 49 51.10 後 標 9 80.88 6 78.79 4 84.37 9 82.80 6 82.36 37 76.27 底 標 7 91.23 4 91.06 3 92.68 8 90.35 5 91.22 28 88.81 頂 標 13 24.00 14 16.41 13 13.41 13 16.54 13 19.45 64 12.36 前 標 12 42.00 13 27.40 11 26.06 12 29.12 12 27.83 58 25.24 均 標 11 59.08 10 54.29 7 55.70 10 57.93 9 59.00 48 51.27 後 標 9 82.07 6 80.22 4 81.81 8 81.22 7 80.54 37 75.82 底 標 8 88.50 4 92.09 3 91.63 7 89.88 6 89.21 28 89.36 頂 標 13 21.72 13 16.76 10 16.67 14 12.98 13 14.84 60 13.25 前 標 12 37.66 11 32.68 8 27.40 13 27.40 11 32.05 54 25.43 均 標 11 52.22 8 58.00 5 50.68 11 60.70 9 56.58 45 50.05 後 標 9 75.82 5 81.58 3 76.53 9 84.82 7 79.29 35 75.70 底 標 7 88.21 4 90.86 2 92.48 8 91.34 6 88.28 27 88.75 註 : 1. 以 違 規 處 理 前 資 料 為 依 據 2. 百 分 比 = 大 於 或 等 於 該 標 級 分 人 數 / 該 科 到 考 人 數 ~65~

三 人 工 閱 卷 ( 一 ) 各 題 題 分 及 需 第 三 閱 差 分 表 科 目 國 文 英 文 各 題 題 分 及 需 第 三 閱 差 分 題 號 一 二 三 四 五 題 分 9 18 27 差 分 >2 >5 >8 題 分 8 20 差 分 >2 >5 ~66~

( 二 ) 國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分 數 人 數 統 計 表 分 數 第 一 題 ( 滿 分 :9 分 ) 第 二 題 ( 滿 分 :18 分 ) 第 三 題 ( 滿 分 :27 分 )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27.00-27.00 26.00-26.99 25.00-25.99 13 0.01 13 0.01 24.00-24.99 74 0.05 87 0.06 23.00-23.99 239 0.16 326 0.22 22.00-22.99 644 0.44 970 0.66 21.00-21.99 1,531 1.04 2,501 1.70 20.00-20.99 2,802 1.90 5,303 3.60 19.00-19.99 4,838 3.28 10,141 6.88 18.00-18.99 7,702 5.22 17,843 12.10 17.00-17.99 3 0.00 3 0.00 10,850 7.36 28,693 19.46 16.00-16.99 88 0.06 91 0.06 14,393 9.76 43,086 29.22 15.00-15.99 564 0.38 655 0.44 16,141 10.94 59,227 40.16 14.00-14.99 2,351 1.59 3,006 2.04 16,536 11.21 75,763 51.37 13.00-13.99 5,623 3.81 8,629 5.85 14,714 9.98 90,477 61.35 12.00-12.99 10,952 7.43 19,581 13.28 12,399 8.41 102,876 69.76 11.00-11.99 15,576 10.56 35,157 23.84 9,768 6.62 112,644 76.38 10.00-10.99 18,678 12.66 53,835 36.50 7,482 5.07 120,126 81.45 9.00-9.99 1 0.00 1 0.00 18,206 12.34 72,041 48.85 5,581 3.78 125,707 85.24 8.00-8.99 306 0.21 307 0.21 16,715 11.33 88,756 60.18 4,364 2.96 130,071 88.20 7.00-7.99 4,718 3.20 5,025 3.41 13,697 9.29 102,453 69.47 3,464 2.35 133,535 90.55 6.00-6.99 17,845 12.10 22,870 15.51 10,457 7.09 112,910 76.56 2,610 1.77 136,145 92.32 5.00-5.99 37,689 25.56 60,559 41.06 7,748 5.25 120,658 81.81 2,375 1.61 138,520 93.93 4.00-4.99 44,889 30.44 105,448 71.50 5,650 3.83 126,308 85.65 1,906 1.29 140,426 95.22 3.00-3.99 25,295 17.15 130,743 88.65 3,988 2.70 130,296 88.35 1,553 1.05 141,979 96.27 2.00-2.99 8,507 5.77 139,250 94.42 3,285 2.23 133,581 90.58 1,121 0.76 143,100 97.03 1.00-1.99 2,645 1.79 141,895 96.21 3,085 2.09 136,666 92.67 791 0.54 143,891 97.57 0.01-0.99 299 0.20 142,194 96.42 1,082 0.73 137,748 93.40 135 0.09 144,026 97.66 0.00-0.00 3,706 2.51 145,900 98.93 8,152 5.53 145,900 98.93 1,874 1.27 145,900 98.93 缺 考 1,578 1.07 147,478 100.00 1,578 1.07 147,478 100.00 1,578 1.07 147,478 100.00 報 名 總 人 數 : 147,478 ~67~

( 三 ) 英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分 數 人 數 統 計 表 分 數 第 一 題 ( 滿 分 :8 分 ) 第 二 題 ( 滿 分 :20 分 )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積 人 數 累 積 百 分 比 20.00-20.00 7 0.00 7 0.00 19.00-19.99 154 0.10 161 0.11 18.00-18.99 685 0.46 846 0.57 17.00-17.99 1947 1.32 2793 1.89 16.00-16.99 3909 2.65 6702 4.54 15.00-15.99 6061 4.11 12763 8.65 14.00-14.99 8558 5.80 21321 14.46 13.00-13.99 9980 6.77 31301 21.22 12.00-12.99 10777 7.31 42078 28.53 11.00-11.99 10765 7.30 52843 35.83 10.00-10.99 10728 7.27 63571 43.11 9.00-9.99 10778 7.31 74349 50.41 8.00-8.99 1985 1.35 1985 1.35 10435 7.08 84784 57.49 7.00-7.99 11650 7.90 13635 9.25 9563 6.48 94347 63.97 6.00-6.99 19175 13.00 32810 22.25 8566 5.81 102913 69.78 5.00-5.99 21260 14.42 54070 36.66 7152 4.85 110065 74.63 4.00-4.99 21757 14.75 75827 51.42 6245 4.23 116310 78.87 3.00-3.99 19866 13.47 95693 64.89 5100 3.46 121410 82.32 2.00-2.99 16793 11.39 112486 76.27 4623 3.13 126033 85.46 1.00-1.99 13775 9.34 126261 85.61 4880 3.31 130913 88.77 0.01-0.99 3355 2.27 129616 87.89 2411 1.63 133324 90.40 0.00-0.00 15959 10.82 145575 98.71 12251 8.31 145575 98.71 缺 考 1903 1.29 147478 100.00 1903 1.29 147478 100.00 報 名 總 人 數 : 147,478 ~68~

( 二 )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報 考 人 數 : 147,478 缺 考 人 數 : 1,578 到 考 人 數 : 145,900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4 1 58 87 27 92 78 61 42 19 60 14 17 19 23 2 77 93 54 95 89 83 71 44 39 6 6 12 27 3 90 97 77 98 96 95 90 69 20 2 1 5 21 4 49 73 25 78 62 49 35 20 48 16 13 14 15 5 60 78 38 81 72 64 53 30 40 9 8 11 23 6 64 86 39 89 79 68 53 32 47 10 11 15 21 7 61 82 38 86 74 64 52 30 44 12 10 12 22 8 64 84 41 87 77 67 54 35 43 10 10 13 19 9 80 97 55 98 94 88 76 43 42 4 6 12 33 10 36 55 19 61 44 32 23 17 36 17 12 9 6 11 69 90 44 93 84 73 58 37 46 9 11 15 21 12 73 89 53 91 85 77 68 44 36 6 8 9 24 13 84 97 64 98 95 91 82 53 33 3 4 9 29 14 57 67 44 70 62 58 54 38 23 8 4 4 16 15 77 95 51 96 92 85 72 40 44 4 7 13 32 *16 58 72 42 74 67 61 52 37 29 30 7 6 9 15 *17 88 97 73 98 96 94 89 63 80 24 2 2 5 26 *18 18 23 16 27 17 14 13 18 9 7 10 3 1-5 *19 60 73 44 75 68 63 57 37 31 29 7 5 6 20 *20 36 56 20 63 43 31 22 19 15 36 20 12 9 3 *21 45 69 23 76 56 42 29 20 27 46 20 14 13 9 *22 72 92 43 94 88 81 67 30 55 49 6 7 14 37 *23 72 91 46 93 87 80 67 35 55 45 6 7 13 32 註 :1. 本 表 之 分 組 係 依 總 分 得 分 而 為 之 2. 本 表 不 包 含 使 用 點 字 卷 考 生 人 數 3.P= 全 體 到 考 考 生 答 對 率 4.Ph= 高 分 組 ( 前 33%) 考 生 答 對 率 5.Pl= 低 分 組 ( 後 33%) 考 生 答 對 率 6.Pa~Pe= 依 成 績 高 低 分 為 各 佔 20% 的 五 種 能 力 組 考 生 答 對 率 7.D= 全 體 到 考 考 生 鑑 別 度 Ph-Pl 8.T= 多 選 題 全 對 率 9.D1~D4= 五 種 能 力 組 考 生 鑑 別 度 (D1=Pa-Pb...D4=Pd-Pe) 10. 題 號 前 有 * 符 號 者 為 多 選 題, 以 得 分 率 代 替 答 對 率 Σ 該 題 考 生 得 分 ( 多 選 題 ) 得 分 率 =( ) 100 考 生 人 數 該 題 題 分 ( 該 題 未 答 者 分 子 以 零 分 計 ) ~70~

( 三 ) 英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報 考 人 數 : 147,478 缺 考 人 數 : 1,578 到 考 人 數 : 145,900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4 1 69 96 37 98 91 74 47 33 59 7 17 27 14 2 64 92 30 95 85 70 47 21 62 10 15 23 26 3 58 93 21 97 84 59 32 17 72 13 25 27 15 4 55 84 22 88 76 61 35 16 62 12 15 26 19 5 56 84 28 90 73 55 35 25 56 17 18 20 10 6 69 95 36 98 90 75 50 31 59 8 15 25 19 7 76 98 46 99 96 86 62 39 52 3 10 24 23 8 81 100 46 100 100 97 78 30 54 0 3 19 48 9 51 84 19 89 72 50 25 18 65 17 22 25 7 10 61 85 38 91 74 59 46 34 47 17 15 13 12 11 80 99 50 100 98 93 73 38 49 2 5 20 35 12 41 66 21 75 49 35 25 19 45 26 14 10 6 13 52 79 31 87 64 46 35 29 48 23 18 11 6 14 58 90 24 94 80 61 37 17 66 14 19 24 20 15 23 24 27 29 17 17 25 28-3 12 0-8 -3 16 67 90 38 93 84 74 55 30 52 9 10 19 25 17 17 8 28 8 7 16 27 28-20 1-9 -11-1 18 68 93 34 96 88 76 53 24 59 8 12 23 29 19 74 97 41 99 94 86 66 27 56 5 8 20 39 20 48 84 19 92 67 41 22 19 65 25 26 19 3 21 76 99 41 100 98 89 60 33 58 2 9 29 27 22 62 97 22 99 91 67 34 17 75 8 24 33 17 23 55 89 24 95 77 51 28 24 65 18 26 23 4 24 77 98 45 99 95 88 68 33 53 4 7 20 35 25 49 70 27 77 59 50 38 21 43 18 9 12 17 26 40 66 27 77 45 26 22 30 39 32 19 4-8 27 40 63 25 73 45 30 25 25 38 28 15 5 0 28 45 71 27 80 54 36 30 25 44 26 18 6 5 29 63 68 53 70 66 68 65 46 15 4-2 3 19 30 47 78 24 85 63 39 25 25 54 22 24 14 0 31 59 97 16 99 91 64 29 10 81 8 27 35 19 32 52 91 13 96 80 53 25 8 78 16 27 28 17 33 61 94 23 97 87 66 40 15 71 10 21 26 25 34 68 100 22 100 98 85 46 12 78 2 13 39 34 ~71~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4 35 35 71 10 84 47 23 11 9 61 37 24 12 2 36 42 70 21 82 48 33 27 17 49 34 15 6 10 37 62 98 19 100 94 71 32 13 79 6 23 39 19 38 40 71 18 84 48 28 23 15 53 36 20 5 8 39 67 99 22 99 97 81 41 14 77 2 16 40 27 40 52 93 11 97 83 51 20 8 82 14 32 31 12 41 89 100 69 100 99 98 92 55 31 1 1 6 37 42 79 100 44 100 99 95 78 26 56 1 4 17 52 43 51 81 23 88 68 48 32 19 58 20 20 16 13 44 67 92 32 95 87 77 53 22 60 8 10 24 31 45 42 58 27 63 49 40 34 23 31 14 9 6 11 46 59 88 32 94 76 54 39 29 56 18 22 15 10 47 60 89 29 93 81 63 41 24 60 12 18 22 17 48 63 89 34 93 81 67 46 28 55 12 14 21 18 49 70 98 32 99 96 82 50 25 66 3 14 32 25 50 46 68 32 78 50 39 35 30 36 28 11 4 5 51 56 84 27 89 73 56 40 21 57 16 17 16 19 52 66 96 28 97 92 74 43 22 68 5 18 31 21 53 77 97 49 98 95 87 69 38 48 3 8 18 31 54 67 91 35 93 86 76 56 24 56 7 10 20 32 55 71 98 37 99 94 81 53 30 61 5 13 28 23 56 67 93 36 95 87 74 53 27 57 8 13 21 26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之 備 註 ~72~

( 四 ) 數 學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報 考 人 數 : 147,478 缺 考 人 數 : 1,661 到 考 人 數 : 145,817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4 1 82 99 54 99 97 93 81 38 45 2 4 12 43 2 74 95 42 97 92 84 67 28 53 5 8 17 39 3 73 96 37 97 93 86 61 25 59 4 7 25 36 4 68 95 30 97 91 79 53 19 65 6 12 26 34 5 69 97 33 99 93 78 53 22 64 6 15 25 31 6 33 55 22 68 34 21 22 21 33 34 13-1 1 *7 62 89 32 93 81 65 48 24 40 57 12 16 17 24 *8 73 92 45 95 88 83 69 31 59 47 7 5 14 38 *9 71 94 42 97 89 76 58 34 53 52 8 13 18 24 *10 53 83 24 89 70 51 32 20 31 59 19 19 19 12 *11 50 80 20 86 69 49 28 17 32 60 17 20 21 11 *12 44 67 25 76 52 39 30 22 19 42 24 13 9 8 13 64 97 17 98 94 81 43 5 80 4 13 38 38 14 15 42 0 61 12 2 0 0 42 49 10 2 0 15 49 87 7 92 77 55 19 3 80 15 22 36 16 16 31 76 1 90 47 12 2 1 75 43 35 10 1 17 31 75 1 89 48 16 3 0 74 41 32 13 3 18 22 44 5 55 25 16 9 3 39 30 9 7 6 19 35 76 4 88 53 25 9 2 72 35 28 16 7 20 28 64 2 78 38 16 5 1 62 40 22 11 4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之 備 註 ~73~

( 五 ) 社 會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報 考 人 數 : 147,478 缺 考 人 數 : 1,686 到 考 人 數 : 145,792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4 1 46 64 28 68 56 47 37 23 36 12 9 10 14 2 97 99 95 98 99 99 99 93 4-1 0 0 6 3 90 98 79 98 96 93 88 74 19 2 3 5 14 4 90 99 75 100 99 97 92 65 24 1 2 5 27 5 86 95 74 96 93 90 85 67 21 3 3 5 18 6 89 99 73 99 98 95 89 63 26 1 3 6 26 7 93 98 89 98 96 93 90 88 9 2 3 3 2 8 53 75 34 82 62 49 40 31 41 20 13 9 9 9 37 62 15 70 48 32 20 14 47 22 16 12 6 10 24 33 18 37 26 21 17 19 15 11 5 4-2 11 48 76 22 82 63 47 32 18 54 19 16 15 14 12 69 83 53 85 78 72 64 47 30 7 6 8 17 13 48 63 32 67 57 48 40 28 31 10 9 8 12 14 84 98 64 98 96 91 81 53 34 2 5 10 28 15 45 60 30 64 53 46 38 26 30 11 7 8 12 16 46 71 20 76 62 49 33 13 51 14 13 16 20 17 50 70 30 74 61 51 40 25 40 13 10 11 15 18 63 80 47 83 73 64 55 42 33 10 9 9 13 19 46 63 32 69 51 41 36 30 31 18 10 5 6 20 89 95 78 96 94 93 90 71 17 2 1 3 19 21 42 59 28 66 47 39 33 25 31 19 8 6 8 22 83 90 73 91 88 86 82 68 17 3 2 4 14 23 91 96 83 97 95 94 92 77 13 2 1 2 15 24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0 0 0 0 0 25 83 93 70 95 90 86 79 65 23 5 4 7 14 26 72 97 39 99 94 80 57 31 58 5 14 23 26 27 89 97 78 97 96 93 89 72 19 1 3 4 17 28 63 74 49 75 71 67 62 42 25 4 4 5 20 29 21 34 13 41 22 15 14 13 21 19 7 1 1 30 43 60 31 67 48 37 31 32 29 19 11 6-1 31 69 93 41 96 87 74 54 34 52 9 13 20 20 32 58 72 43 76 64 58 52 37 29 12 6 6 15 33 70 91 46 93 85 74 62 37 45 8 11 12 25 34 78 93 59 95 89 83 72 51 34 6 6 11 21 35 45 62 31 68 51 41 34 30 31 17 10 7 4 36 43 64 30 73 49 34 27 33 34 24 15 7-6 37 69 83 60 88 75 65 60 60 23 13 10 5 0 38 65 93 33 96 86 70 48 26 60 10 16 22 22 ~74~

39 40 65 19 72 50 37 25 16 46 22 13 12 9 40 64 68 57 69 68 67 64 53 11 1 1 3 11 41 48 63 35 68 56 46 38 34 28 12 10 8 4 42 79 94 62 96 90 81 71 58 32 6 9 10 13 43 28 43 17 50 33 24 16 18 26 17 9 8-2 44 46 65 28 70 56 44 32 27 37 14 12 12 5 45 63 84 42 88 75 62 49 39 42 13 13 13 10 46 48 57 42 60 51 46 44 41 15 9 5 2 3 47 75 93 52 95 90 81 67 44 41 5 9 14 23 48 70 89 47 92 84 75 63 38 42 8 9 12 25 49 83 99 57 100 98 93 78 45 42 2 5 15 33 50 90 97 80 97 95 93 89 75 17 2 2 4 14 51 72 94 43 96 89 79 61 33 51 7 10 18 28 52 46 70 22 75 59 45 31 17 48 16 14 14 14 53 51 67 32 71 61 54 43 26 35 10 7 11 17 54 70 95 36 97 91 81 58 25 59 6 10 23 33 55 60 83 34 87 75 64 50 26 49 12 11 14 24 56 62 80 46 85 71 61 52 43 34 14 10 9 9 57 91 99 78 99 98 97 94 69 21 1 1 3 25 58 46 63 27 67 56 48 38 20 36 11 8 10 18 59 47 53 46 57 46 42 42 48 7 11 4 0-6 60 48 72 26 79 60 46 34 22 46 19 14 12 12 61 50 76 27 82 64 47 33 24 49 18 17 14 9 62 61 87 32 91 78 64 48 23 55 13 14 16 25 63 51 64 39 69 57 48 40 40 25 12 9 8 0 64 85 96 68 97 95 91 85 58 28 2 4 6 27 65 62 84 35 87 78 68 53 26 49 9 10 15 27 66 71 89 47 91 85 78 66 36 42 6 7 12 30 67 86 98 66 98 97 94 87 53 32 1 3 7 34 68 42 54 31 57 47 42 37 27 23 10 5 5 10 69 69 82 51 83 80 76 67 41 31 3 4 9 26 70 39 44 35 46 41 39 38 33 9 5 2 1 5 71 85 95 70 97 93 89 82 63 25 4 4 7 19 72 67 85 44 88 80 72 60 35 41 8 8 12 25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之 備 註 ~75~

( 六 ) 自 然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報 考 人 數 : 147,478 缺 考 人 數 : 1,958 到 考 人 數 : 145,520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4 1 81 94 64 96 91 86 78 56 30 5 5 8 22 2 43 64 26 73 50 40 31 24 38 23 10 9 7 3 70 88 47 91 82 77 65 37 41 9 5 12 28 4 57 77 43 84 63 52 46 40 34 21 11 6 6 5 37 76 11 87 52 21 11 11 65 35 31 10 0 6 50 67 34 72 58 50 40 30 33 14 8 10 10 7 30 54 15 66 34 20 14 16 39 32 14 6-2 8 31 49 16 56 37 29 20 14 33 19 8 9 6 9 36 52 18 54 47 39 26 14 34 7 8 13 12 10 95 99 87 100 99 99 98 81 12 1 0 1 17 11 55 73 36 79 64 57 47 30 37 15 7 10 17 12 57 94 17 98 86 60 30 12 77 12 26 30 18 13 89 99 70 100 99 98 92 57 29 1 1 6 35 14 47 76 28 88 54 36 32 25 48 34 18 4 7 15 54 95 12 97 86 55 22 8 83 11 31 33 14 16 67 96 28 98 91 78 52 16 68 7 13 26 36 17 37 64 20 76 42 26 23 18 44 34 16 3 5 18 62 88 31 91 81 68 48 22 57 10 13 20 26 19 77 97 52 98 93 81 66 45 45 5 12 15 21 20 49 85 14 92 71 46 24 10 71 21 25 22 14 21 51 86 17 92 73 51 29 12 69 19 22 22 17 22 43 62 33 73 43 32 33 32 29 30 11-1 1 23 52 88 22 94 75 46 26 20 66 19 29 20 6 *24 49 71 32 79 57 44 36 31 32 39 22 13 8 5 *25 49 71 28 78 59 49 37 23 37 43 19 10 12 14 *26 86 97 68 98 95 93 86 57 81 29 3 2 7 29 *27 64 91 33 95 83 67 47 26 55 58 12 16 20 21 *28 46 62 36 69 50 41 38 34 31 26 19 9 3 4 *29 77 97 48 98 94 87 70 36 70 49 4 7 17 34 *30 39 63 21 72 47 33 24 20 25 42 25 14 9 4 *31 48 76 29 86 57 38 33 27 35 47 29 19 5 6 *32 47 77 27 88 56 35 30 24 34 50 32 21 5 6 *33 54 79 25 84 70 59 38 19 42 54 14 11 21 19 *34 32 56 17 67 37 21 16 18 20 39 30 16 5-2 *35 55 84 25 89 73 55 34 21 45 59 16 18 21 13 *36 53 82 26 87 71 52 35 22 40 56 16 19 17 13 *37 72 89 50 92 83 76 66 41 64 39 9 7 10 25 ~76~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4 *38 36 57 21 66 42 31 24 19 21 36 24 11 7 5 *39 58 83 32 88 72 59 44 25 45 51 16 13 15 19 *40 38 62 20 71 46 33 23 18 23 42 25 13 10 5 41 61 78 41 82 70 64 56 32 37 12 6 8 24 42 29 42 17 47 33 27 22 16 25 14 6 5 6 43 41 69 20 79 51 32 23 18 49 28 19 9 5 44 55 83 25 89 71 56 39 18 58 18 15 17 21 *45 35 50 22 57 39 32 27 20 19 28 18 7 5 7 46 26 39 20 51 21 17 21 20 19 30 4-4 1 *47 30 40 22 45 31 27 24 21 14 18 14 4 3 3 48 81 97 56 98 95 90 77 44 41 3 5 13 33 49 60 82 32 86 76 67 49 22 50 10 9 18 27 *50 58 87 28 92 77 59 38 23 48 59 15 18 21 15 *51 58 84 32 89 73 58 42 28 44 52 16 15 16 14 52 74 92 50 95 88 81 70 38 42 7 7 11 32 *53 65 90 37 94 82 69 52 30 55 53 12 13 17 22 *54 69 89 44 93 82 73 61 34 61 45 11 9 12 27 *55 61 93 32 97 82 56 38 30 51 61 15 26 18 8 *56 32 52 19 62 34 25 20 18 18 33 28 9 5 2 *57 50 79 25 87 63 46 35 20 37 54 24 17 11 15 58 33 49 23 57 34 28 24 22 26 23 6 4 2 59 37 65 13 73 51 33 19 11 52 22 18 14 8 *60 54 78 31 84 67 52 38 27 30 47 17 15 14 11 *61 61 86 36 92 76 59 45 31 51 50 16 17 14 14 62 54 82 31 90 65 48 38 27 51 25 17 10 11 63 59 89 30 93 79 59 39 26 59 14 20 20 13 64 25 33 23 42 20 18 24 22 10 22 2-6 2 *65 28 45 20 58 24 17 19 21 15 25 34 7-2 -2 *66 51 82 24 90 67 46 30 21 40 58 23 21 16 9 67 38 73 11 84 51 29 16 8 62 33 22 13 8 *68 62 81 41 86 72 65 54 34 50 40 14 7 11 20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之 備 註 ~77~

五 選 擇 ( 填 ) 題 選 項 分 析 ( 一 )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58 15 18 9 1 H 0 87 5 5 3 L 0 27 23 32 17 T 0 *77 5 12 7 2 H 0 93 3 3 1 L 0 54 7 22 17 T 0 2 3 5 *90 3 H 0 0 0 2 97 L 0 6 8 8 77 T 0 22 10 *49 19 4 H 0 13 1 73 13 L 0 29 23 25 23 T 0 8 12 20 *60 5 H 0 8 1 13 78 L 0 7 30 25 38 T 0 13 *64 12 11 6 H 0 6 86 5 4 L 0 21 39 22 18 T 0 10 8 20 *61 7 H 0 5 3 10 82 L 0 16 15 30 38 T 0 15 *64 13 8 8 H 0 10 84 5 2 L 0 19 41 24 16 T 0 8 *80 3 10 9 H 0 1 97 1 2 L 0 17 55 6 22 T 0 *36 32 13 19 10 H 0 55 25 10 10 L 0 19 39 16 27 T 0 14 *69 6 11 11 H 0 6 90 1 3 L 0 22 44 15 19 T 0 4 5 *73 18 12 H 0 2 0 89 9 L 0 7 12 53 28 T 0 3 7 *84 6 13 H 0 0 1 97 1 L 0 8 14 64 13 T 0 14 17 *57 12 14 H 0 13 14 67 6 L 0 14 21 44 21 ~78~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6 9 9 *77 15 H 0 1 2 2 95 L 0 13 18 17 51 T 0 53 *78 2 26 *93 *16 H 0 40 93 0 22 98 L 0 64 59 6 31 85 T 0 *91 *94 5 5 *90 *17 H 0 99 99 1 2 98 L 0 78 85 11 9 79 T 0 70 73 *23 *63 10 *18 H 0 70 75 27 65 5 L 0 66 62 23 62 17 T 0 27 *59 *94 *95 *75 *19 H 0 18 65 98 99 87 L 0 35 52 85 87 58 T 0 *70 *69 38 41 44 *20 H 0 87 85 24 25 41 L 0 52 55 50 53 43 T 0 17 35 39 *64 *68 *21 H 0 7 16 22 84 78 L 0 26 51 53 45 58 T 0 *79 *88 15 *75 6 *22 H 0 91 98 1 92 1 L 0 63 72 39 54 15 T 0 14 26 *93 *85 *86 *23 H 0 3 16 100 99 97 L 0 29 37 80 63 70 註 :1. 本 表 之 分 組 係 依 總 分 得 分 而 為 之 2. 題 號 前 有 * 符 號 者 為 多 選 題 3.T,H,L 分 別 為 全 部 到 考 考 生, 高 分 組 考 生 ( 前 33%), 低 分 組 考 生 ( 後 33%) 之 答 案 百 分 比 4. 各 答 案 百 分 比 前 有 星 號 者 為 標 準 答 案 5. 各 答 案 百 分 比 = 畫 記 該 答 案 人 數 該 組 ( 高 分 組, 低 分 組, 全 體 ) 全 部 到 考 人 數 6. 因 小 數 點 四 捨 五 入, 各 選 項 百 分 比 總 計 近 似 100% ~79~

( 二 ) 英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15 11 *69 5 1 H 0 1 2 96 1 L 0 31 23 37 9 T 0 *64 10 12 14 2 H 0 92 4 1 3 L 0 30 20 25 25 T 0 *58 11 15 16 3 H 0 93 1 4 2 L 0 21 26 25 28 T 0 15 11 19 *55 4 H 0 3 0 13 84 L 0 29 26 23 22 T 0 10 28 *56 7 5 H 0 1 14 84 1 L 0 22 36 28 14 T 0 13 *69 8 10 6 H 0 3 95 0 1 L 0 22 36 20 22 T 0 7 11 *76 6 7 H 0 0 1 98 1 L 0 16 25 46 13 T 0 4 7 8 *81 8 H 0 0 0 0 100 L 0 12 19 23 46 T 0 9 *51 21 19 9 H 0 1 84 7 8 L 0 18 19 34 28 T 0 9 *61 24 6 10 H 0 3 85 9 3 L 0 15 38 38 10 T 0 5 8 *80 7 11 H 0 0 0 99 0 L 0 12 22 50 16 T 0 12 *41 27 21 12 H 0 3 66 20 12 L 0 20 21 33 26 T 0 17 14 *52 16 13 H 0 6 6 79 9 L 0 28 21 31 20 T 0 *58 17 10 15 14 H 0 90 7 2 2 L 0 24 27 21 29 T 0 40 18 *23 18 15 H 0 51 15 24 10 L 0 28 20 27 24 ~80~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18 *67 10 5 16 H 0 7 90 2 0 L 0 30 38 21 11 T 0 *17 39 41 3 17 H 0 8 46 46 1 L 0 28 29 36 7 T 0 7 13 12 *68 18 H 0 2 2 3 93 L 0 14 30 22 34 T 0 *74 10 4 12 19 H 0 97 1 0 1 L 0 41 21 11 27 T 0 6 24 *48 22 20 H 0 0 5 84 11 L 0 16 41 19 24 T 0 6 *76 12 6 21 H 0 0 99 1 0 L 0 15 41 30 14 T 0 9 17 13 *62 22 H 0 0 2 1 97 L 0 20 30 28 22 T 0 15 19 *55 12 23 H 0 3 6 89 1 L 0 23 27 24 25 T 0 6 12 6 *77 24 H 0 0 2 0 98 L 0 14 25 16 45 T 0 *49 21 17 12 25 H 0 70 22 3 4 L 0 27 19 32 21 T 0 18 *40 28 14 26 H 0 14 66 10 10 L 0 18 27 38 17 T 0 22 31 *40 7 27 H 0 26 7 63 3 L 0 15 48 25 12 T 0 20 17 17 *45 28 H 0 13 8 8 71 L 0 22 27 24 27 T 0 *63 19 9 9 29 H 0 68 17 6 9 L 0 53 19 16 11 T 0 12 14 *47 27 30 H 0 4 5 78 13 L 0 20 23 24 33 ~81~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3 3 8 5 4 3 5 5 *59 6 31 H 0 0 0 0 1 0 0 1 0 97 0 L 0 7 7 17 11 8 5 7 10 16 11 T 0 4 4 4 10 12 *52 3 4 4 2 32 H 0 0 0 0 4 4 91 0 0 0 0 L 0 9 11 11 13 15 13 6 9 8 5 T 0 5 7 6 3 *61 7 2 2 4 2 33 H 0 1 1 0 0 94 3 0 0 0 0 L 0 10 13 13 7 23 9 6 5 8 5 T 0 3 3 4 6 1 4 5 *68 3 3 34 H 0 0 0 0 0 0 0 0 100 0 0 L 0 8 8 9 15 4 9 11 22 6 8 T 0 18 15 6 *35 4 5 7 2 4 4 35 H 0 12 10 0 71 0 2 4 0 0 0 L 1 19 17 11 10 7 8 7 6 7 8 T 0 22 *42 4 11 3 6 4 2 3 2 36 H 0 16 70 0 11 1 1 1 0 0 0 L 0 20 21 9 8 6 11 6 5 7 6 T 0 3 3 *62 5 4 3 5 5 6 4 37 H 0 0 0 98 1 0 0 0 0 0 0 L 0 6 7 19 9 11 6 10 12 11 9 T 0 *40 24 5 9 3 6 3 2 5 3 38 H 0 71 18 0 7 0 1 1 0 1 0 L 0 18 19 10 9 7 11 6 7 7 7 T 0 2 2 4 3 1 2 11 4 5 *67 39 H 0 0 0 0 0 0 0 1 0 0 99 L 1 5 6 9 7 3 6 21 10 10 22 T 0 2 3 5 14 4 7 *52 3 5 5 40 H 0 0 0 0 5 0 1 93 0 0 0 L 1 6 7 11 15 10 12 11 7 10 11 T 0 3 *89 6 3 41 H 0 0 100 0 0 L 0 6 69 17 8 T 0 7 7 7 *79 42 H 0 0 0 0 100 L 0 20 17 18 44 T 0 *51 13 25 11 43 H 0 81 2 12 5 L 0 23 21 36 19 T 0 7 7 19 *67 44 H 0 3 1 5 92 L 0 13 17 37 32 T 1 *42 4 36 17 45 H 0 58 0 31 11 L 1 27 12 38 22 ~82~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15 16 *59 11 46 H 0 6 5 88 1 L 0 18 27 32 22 T 0 6 17 17 *60 47 H 0 1 6 4 89 L 0 13 29 29 29 T 0 8 *63 19 10 48 H 0 0 89 9 2 L 0 20 34 27 20 T 0 6 *70 11 13 49 H 0 0 98 1 1 L 0 15 32 26 26 T 0 8 38 *46 7 50 H 0 1 30 68 1 L 0 17 34 32 17 T 0 *56 21 12 10 51 H 0 84 11 4 1 L 0 27 28 21 23 T 0 10 10 14 *66 52 H 0 3 1 1 96 L 0 18 24 30 28 T 0 6 9 *77 7 53 H 0 0 0 97 2 L 1 16 21 49 14 T 0 *67 8 19 6 54 H 0 91 2 7 1 L 1 35 18 32 14 T 0 6 16 *71 6 55 H 0 0 2 98 0 L 1 15 33 37 15 T 1 9 *67 13 10 56 H 0 1 93 6 1 L 2 18 36 21 23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表 之 備 註 ~83~

( 三 ) 數 學 科 選 擇 ( 填 ) 題 選 項 分 析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1 2 3 4 5 6 7 8 9 0 T 0 7 4 5 3 *82 1 H 0 1 0 0 0 99 L 0 15 10 13 8 54 T 0 2 7 10 *74 7 2 H 0 0 1 1 95 2 L 0 6 15 25 42 12 T 0 4 *73 8 6 9 3 H 0 0 96 0 1 2 L 0 10 37 21 13 19 T 0 3 7 9 *68 12 4 H 0 1 0 2 95 1 L 0 6 18 20 30 26 T 0 8 *69 13 7 3 5 H 0 1 97 1 1 0 L 0 15 33 29 15 7 T 0 20 *33 22 9 16 6 H 0 13 55 9 6 16 L 0 23 22 33 11 12 T 0 *89 19 *82 15 *55 * 7 H 0 100 5 98 3 83 L 0 71 37 61 34 35 T 0 *87 16 14 *87 20 * 8 H 0 98 4 3 99 9 L 0 69 34 31 67 34 T 0 16 *80 *86 *85 16 * 9 H 0 3 97 98 96 4 L 0 32 56 68 70 29 T 0 18 24 *83 *72 46 *10 H 0 2 2 98 90 28 L 1 37 50 62 54 53 T 0 48 *86 *79 25 *68 *11 H 0 25 98 94 7 90 L 0 66 68 60 43 48 T 0 *89 23 32 *38 26 *12 H 0 98 7 14 50 10 L 0 78 38 49 33 39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表 之 備 註 ~84~

( 四 ) 社 會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28 *46 3 23 1 H 0 24 64 1 11 L 0 28 28 4 39 T 0 1 1 *97 0 2 H 0 0 1 99 0 L 0 3 2 95 1 T 0 1 *90 1 8 3 H 0 0 98 0 2 L 0 2 79 3 16 T 0 *90 3 1 6 4 H 0 99 0 0 0 L 0 75 7 3 15 T 0 9 1 *86 4 5 H 0 4 0 95 1 L 0 15 2 74 9 T 0 7 *89 2 2 6 H 0 1 99 0 0 L 0 16 73 6 4 T 0 6 *93 1 0 7 H 0 2 98 0 0 L 0 9 89 2 1 T 0 7 37 *53 4 8 H 0 3 21 75 1 L 0 11 48 34 7 T 0 6 *37 26 31 9 H 0 3 62 12 23 L 0 11 15 40 34 T 0 40 13 *24 23 10 H 0 42 7 33 19 L 0 36 20 18 25 T 0 4 6 *48 41 11 H 0 1 3 76 20 L 0 8 10 22 60 T 0 13 14 4 *69 12 H 0 12 4 1 83 L 0 12 27 8 53 T 0 *48 24 3 24 13 H 0 63 15 1 21 L 0 32 32 8 28 T 0 3 *84 7 5 14 H 0 1 98 1 1 L 0 7 64 18 11 T 0 21 2 32 *45 15 H 0 15 0 25 60 L 0 28 6 37 30 T 0 25 11 18 *46 16 H 0 13 5 11 71 L 0 40 17 23 20 T 0 10 11 *50 29 17 H 0 7 9 70 14 L 0 13 13 30 45 T 0 3 32 *63 2 18 H 0 0 19 80 1 L 0 7 42 47 5 ~85~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46 11 28 16 19 H 0 63 8 15 14 L 0 32 12 38 18 T 0 7 2 *89 3 20 H 0 5 0 95 0 L 0 11 4 78 7 T 0 *42 17 25 17 21 H 0 59 10 16 15 L 0 28 23 31 18 T 0 2 4 *83 11 22 H 0 0 4 90 6 L 0 4 6 73 17 T 0 1 5 3 *91 23 H 0 0 3 1 96 L 0 3 7 7 83 T 0 17 4 74 6 24 H 0 12 3 82 3 L 0 23 7 60 10 T 0 *83 2 12 3 25 H 0 93 1 5 1 L 0 70 5 19 5 T 0 3 4 21 *72 26 H 0 0 0 2 97 L 0 5 10 46 39 T 0 3 4 *89 4 27 H 0 2 1 97 1 L 0 5 9 78 8 T 0 *63 5 27 5 28 H 0 74 3 22 1 L 0 49 8 32 11 T 0 6 48 24 *21 29 H 0 0 43 22 34 L 0 17 45 25 13 T 0 *43 30 23 3 30 H 0 60 23 16 1 L 0 31 31 29 8 T 0 12 10 *69 8 31 H 0 2 3 93 2 L 0 28 16 41 16 T 0 *58 13 18 11 32 H 0 72 8 13 6 L 0 43 18 24 16 T 0 11 *70 10 8 33 H 0 5 91 4 1 L 0 17 46 18 19 T 0 4 13 5 *78 34 H 0 1 5 1 93 L 0 8 24 9 59 T 0 3 5 48 *45 35 H 0 0 2 36 62 L 0 8 9 52 31 T 0 2 *43 11 44 36 H 0 1 64 1 33 L 0 4 30 25 41 T 0 3 *70 25 3 37 H 0 1 83 15 1 L 0 5 60 30 5 ~86~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14 13 *65 8 38 H 0 3 2 93 1 L 0 24 26 33 16 T 0 12 24 *40 23 39 H 0 3 19 65 14 L 0 24 27 19 30 T 0 21 *64 7 7 40 H 0 19 68 9 4 L 0 25 57 7 11 T 0 7 39 6 *48 41 H 0 5 29 3 63 L 0 10 45 10 35 T 0 10 *79 8 4 42 H 0 1 94 3 2 L 0 21 62 12 5 T 0 9 40 23 *28 43 H 0 5 30 22 43 L 0 12 46 26 17 T 0 15 *46 26 13 44 H 0 4 65 21 10 L 0 28 28 28 16 T 0 6 26 *63 5 45 H 0 0 15 84 0 L 0 15 32 42 11 T 0 8 35 *48 8 46 H 0 5 35 57 3 L 0 10 35 42 13 T 0 *75 5 10 9 47 H 0 93 3 3 1 L 0 52 7 19 22 T 0 13 11 6 *70 48 H 0 4 5 1 89 L 0 21 19 13 47 T 0 4 1 *83 12 49 H 0 0 0 99 1 L 0 11 3 57 30 T 0 3 *90 1 6 50 H 0 2 97 0 2 L 0 5 80 4 11 T 0 8 10 *72 10 51 H 0 3 1 94 2 L 0 14 24 43 20 T 0 29 *46 11 14 52 H 0 12 70 11 8 L 0 46 22 10 22 T 0 9 35 *51 5 53 H 0 1 31 67 0 L 0 18 39 32 11 T 0 *70 7 14 8 54 H 0 95 1 2 2 L 0 36 15 33 17 T 0 4 11 25 *60 55 H 0 1 3 14 83 L 0 9 22 35 34 T 0 13 *62 9 15 56 H 0 6 80 4 9 L 0 21 46 15 19 ~87~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2 4 3 *91 57 H 0 0 1 1 99 L 0 4 10 7 78 T 0 22 25 *46 7 58 H 0 16 20 63 1 L 0 28 29 27 17 T 0 6 18 *47 29 59 H 0 4 7 53 35 L 0 7 28 46 19 T 0 *48 14 21 17 60 H 0 72 12 9 6 L 0 26 14 35 25 T 0 12 29 8 *50 61 H 0 5 16 3 76 L 0 20 36 17 27 T 0 8 13 18 *61 62 H 0 3 5 5 87 L 0 13 19 37 32 T 0 *51 12 7 30 63 H 0 64 6 2 27 L 0 39 19 13 28 T 0 8 5 *85 2 64 H 0 3 0 96 0 L 0 13 14 68 5 T 0 *62 11 20 6 65 H 0 84 4 7 5 L 0 35 21 36 8 T 0 7 *71 11 11 66 H 0 1 89 6 5 L 0 18 47 18 17 T 0 3 6 *86 5 67 H 0 1 0 98 1 L 0 8 16 66 10 T 0 23 *42 20 15 68 H 0 17 54 14 15 L 0 29 31 25 15 T 0 *69 11 7 13 69 H 0 82 7 2 9 L 0 51 17 13 18 T 0 *39 8 8 44 70 H 0 44 4 6 45 L 0 35 15 13 38 T 0 4 *85 8 3 71 H 0 1 95 3 1 L 1 9 70 14 6 T 0 *67 17 6 10 72 H 0 85 8 2 5 L 1 44 29 11 15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表 之 備 註 ~88~

( 五 ) 自 然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81 2 3 4 10 1 H 0 94 0 0 1 5 L 0 64 5 7 9 15 T 0 16 22 *43 10 9 2 H 0 12 10 64 7 6 L 0 18 31 26 13 12 T 0 18 4 5 *70 3 3 H 0 10 1 1 88 0 L 0 25 10 11 47 8 T 0 5 15 *57 13 10 4 H 0 4 4 77 5 11 L 0 6 24 43 22 6 T 0 *37 20 23 12 8 5 H 0 76 6 11 3 4 L 0 11 31 30 17 11 T 0 15 *50 18 4 13 6 H 0 5 67 11 2 15 L 0 24 34 24 7 12 T 0 17 13 21 *30 19 7 H 0 15 4 14 54 12 L 0 13 23 25 15 24 T 0 23 *31 32 5 9 8 H 0 18 49 27 2 4 L 0 28 16 35 9 11 T 0 *36 7 41 11 5 9 H 0 52 3 42 2 1 L 0 18 11 40 22 10 T 0 1 *95 1 2 1 10 H 0 0 99 0 0 0 L 0 3 88 3 4 2 T 0 5 24 *55 8 7 11 H 0 3 17 73 3 3 L 0 8 31 36 14 11 T 0 *57 11 13 13 6 12 H 0 94 1 1 2 2 L 0 17 22 29 24 8 T 0 2 3 4 *89 2 13 H 0 0 0 0 99 0 L 0 6 8 10 70 6 T 0 11 *47 12 27 3 14 H 0 6 76 3 13 1 L 0 13 28 21 30 7 T 0 10 13 11 13 *54 15 H 0 3 1 0 2 95 L 0 15 28 25 21 12 T 0 4 8 18 2 *67 16 H 0 1 1 2 0 96 L 0 10 16 40 6 28 T 0 8 19 30 *37 5 17 H 0 6 10 17 64 2 L 0 11 26 35 20 8 ~89~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2 5 4 27 *62 18 H 0 0 1 0 11 88 L 0 5 10 11 43 31 T 0 *77 3 17 2 2 19 H 0 97 0 3 0 0 L 0 53 7 32 5 3 T 0 *49 19 2 24 6 20 H 0 85 4 0 8 2 L 0 14 32 6 39 10 T 0 4 24 *51 6 14 21 H 0 1 13 86 0 1 L 0 10 22 17 17 34 T 0 6 26 *43 17 9 22 H 0 5 19 62 9 6 L 0 7 27 33 24 10 T 0 7 *52 19 17 5 23 H 0 1 88 4 5 2 L 0 14 22 33 24 8 T 0 24 31 *44 *70 8 20 *24 H 0 14 20 64 89 3 7 L 0 34 36 32 50 13 31 T 0 *72 19 20 *55 32 *25 H 0 86 9 5 77 22 L 0 58 31 37 34 38 T 0 10 *92 6 4 *89 *26 H 0 2 99 1 1 98 L 0 21 80 14 10 74 T 0 10 21 *63 *86 20 *27 H 0 4 4 91 97 5 L 0 18 44 32 70 34 T 0 48 *81 *59 *87 24 *28 H 0 40 94 65 92 9 L 0 51 68 59 80 36 T 0 9 *95 *88 21 *86 *29 H 0 3 100 98 2 99 L 0 20 86 76 49 64 T 0 24 *46 30 34 *66 *30 H 0 13 66 11 24 84 L 1 32 34 46 42 45 T 0 24 33 *79 15 *49 *31 H 0 8 19 94 5 75 L 0 34 38 65 29 32 T 0 22 *60 29 *64 28 *32 H 0 9 82 11 86 13 L 1 37 45 42 44 32 T 0 *78 31 35 *83 *71 *33 H 0 97 13 12 93 82 L 0 53 53 61 70 58 T 0 30 33 *42 46 *50 *34 H 0 15 13 63 36 74 L 0 36 46 30 51 36 ~90~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27 *64 16 25 *67 *35 H 0 11 89 3 8 89 L 0 42 42 32 42 40 T 0 *79 26 40 *75 *82 *36 H 0 84 13 10 97 95 L 0 74 40 67 51 69 T 0 *85 20 14 5 *74 *37 H 0 93 8 6 1 91 L 0 74 35 23 12 52 T 0 *68 *72 59 *73 37 *38 H 0 77 87 38 84 23 L 0 56 57 70 68 49 T 0 33 *66 24 *84 *91 *39 H 0 15 84 6 94 99 L 0 50 51 47 71 76 T 0 *59 *48 31 36 23 *40 H 0 87 60 11 24 12 L 1 31 44 47 45 31 T 0 5 13 12 *62 10 41 H 0 4 6 4 78 8 L 0 7 19 21 43 14 T 0 25 *29 18 27 2 42 H 0 37 42 8 11 2 L 0 12 19 28 41 4 T 0 13 24 18 *41 4 43 H 0 12 11 6 69 2 L 0 12 32 31 20 6 T 0 11 8 12 15 *56 44 H 0 3 3 3 8 84 L 0 19 16 22 21 26 T 0 *38 31 18 42 *66 *45 H 0 50 21 6 38 82 L 0 31 40 29 44 47 T 0 18 43 8 5 *26 46 H 0 16 41 2 1 40 L 0 18 36 16 11 21 T 0 9 *74 66 22 *28 *47 H 0 2 83 57 21 38 L 0 19 62 65 25 21 T 0 *81 6 5 3 5 48 H 0 97 1 1 0 1 L 0 56 14 10 8 13 T 0 9 11 7 *61 13 49 H 0 2 6 1 82 8 L 0 20 17 16 32 17 T 0 10 *85 28 19 *56 *50 H 0 1 96 10 5 88 L 1 21 67 43 34 25 T 0 26 *75 *82 *85 33 *51 H 0 6 92 93 95 16 L 0 47 60 67 70 47 ~91~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9 3 5 9 *75 52 H 0 3 0 0 4 92 L 0 16 8 12 15 51 T 0 30 *88 *94 *69 15 *53 H 0 8 97 99 91 4 L 0 52 76 85 46 30 T 0 12 *84 18 11 *71 *54 H 0 4 97 6 3 89 L 1 22 67 32 23 50 T 0 18 *72 *70 21 14 *55 H 0 2 95 94 3 4 L 1 29 52 48 39 22 T 0 *71 *47 *82 53 48 *56 H 0 79 62 93 33 35 L 0 65 39 68 68 53 T 0 *78 27 47 *78 *75 *57 H 0 93 8 22 92 90 L 1 61 42 65 62 58 T 1 14 *33 33 14 5 58 H 0 18 49 17 10 6 L 1 9 24 47 16 5 T 1 *38 26 23 10 4 59 H 1 65 17 9 5 3 L 1 13 31 34 17 6 T 0 *56 11 *61 17 17 *60 H 0 77 2 79 4 5 L 1 38 24 45 29 27 T 1 21 *72 20 *68 13 *61 H 0 9 92 6 89 3 L 1 33 52 32 48 23 T 0 8 6 24 *54 9 62 H 0 2 1 12 82 3 L 1 13 12 30 32 14 T 0 9 *60 15 14 2 63 H 0 2 89 5 4 0 L 1 17 30 27 22 4 T 1 7 24 33 *25 12 64 H 0 5 22 17 33 22 L 1 9 23 39 23 7 T 1 *47 *84 54 *61 54 *65 H 0 51 93 34 80 45 L 1 50 72 61 50 52 T 1 33 *78 *82 38 *66 *66 H 0 12 94 93 12 88 L 1 52 62 69 57 48 T 1 7 18 28 9 *38 67 H 1 3 8 13 4 73 L 1 10 27 39 13 11 T 1 16 *71 13 *62 22 7 *68 H 1 7 88 5 79 12 4 L 2 27 52 23 43 33 11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表 之 備 註 ~92~

參 附 錄

一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各 類 考 試 試 務 組 織 簡 則 90 年 06 月 08 日 第 430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90 年 06 月 29 日 第 431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0 年 09 月 07 日 第 440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1 年 10 月 18 日 第 485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3 年 10 月 01 日 第 557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4 年 02 月 04 日 第 572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5 年 06 月 16 日 第 630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7 年 10 月 17 日 第 727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為 辦 理 考 試 試 務 工 作, 置 召 集 人 一 人, 由 主 任 聘 請 本 中 心 相 關 人 員 擔 任 之 ; 除 主 持 考 試 各 項 會 議 外, 並 負 責 試 務 全 部 工 作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會 議 召 開 及 秘 書 等 業 務, 由 召 集 人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之 試 務 發 言 由 中 心 發 言 人 負 責 之 查 核 工 作 另 成 立 小 組, 由 主 任 聘 請 專 人 負 責 之 第 二 條 第 一 處 負 責 支 援 命 題 及 閱 卷 等 工 作 一 支 援 命 題 包 括 : ( 一 ) 釐 定 命 題 工 作 相 關 章 則 與 操 作 手 冊 ( 二 ) 規 劃 命 題 工 作 時 程 ( 三 ) 研 擬 試 題 卷 之 格 式 與 樣 稿 ( 四 ) 研 擬 答 案 卷 卡 之 格 式 與 樣 稿 ( 五 ) 提 供 命 題 所 需 之 參 考 資 料, 包 括 命 題 參 考 手 冊 參 考 試 卷 考 試 說 明 認 識 考 試 系 列 教 科 書 等 ( 六 ) 提 供 參 考 答 案 與 評 分 原 則 二 支 援 閱 卷 包 括 : ( 一 ) 建 立 閱 卷 委 員 人 力 庫 ( 包 括 辦 理 閱 卷 研 習 會 等 ) ( 二 ) 編 輯 閱 卷 工 作 手 冊 ( 三 ) 調 派 學 科 幹 事 及 行 政 幹 事 ( 四 ) 建 制 電 腦 管 卷 模 式 ( 五 ) 確 定 閱 卷 之 資 料 分 析 模 式 ( 六 ) 閱 卷 場 所 及 閱 卷 程 序 之 規 劃 第 三 條 命 題 工 作 設 命 題 組, 置 總 幹 事 一 人, 由 主 任 聘 請 本 中 心 相 關 人 士 擔 任 之, 負 責 推 薦 各 科 命 題 召 集 人, 經 主 任 暨 試 務 召 集 人 同 意 後 聘 定 之, 並 按 時 提 出 各 科 試 題 第 四 條 閱 卷 工 作 設 閱 卷 組, 置 總 幹 事 一 人, 由 主 任 聘 請 本 中 心 相 關 人 士 擔 任 之 閱 卷 正 ( 副 ) 召 集 人 由 第 一 處 推 薦, 交 由 閱 卷 總 幹 事 簽 請 主 任 決 定 各 科 閱 卷 正 ( 副 ) 召 集 人, 並 執 行 閱 卷 工 作 第 五 條 第 二 處 負 責 有 關 考 務 資 訊 及 服 務 等 事 項 包 括 : 一 釐 訂 各 種 考 試 章 則 二 擬 訂 試 務 工 作 日 程 ~ 93 ~

三 編 輯 簡 章, 辦 理 報 名 四 辦 理 場 務 資 料 相 關 事 項 五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服 務 事 項 六 製 作 答 案 卷 及 答 案 卡 七 辦 理 考 區 試 務 相 關 事 項 八 辦 理 考 試 違 規 相 關 事 項 九 辦 理 成 績 處 理 相 關 事 項 十 辦 理 成 績 複 查 十 一 辦 理 試 務 申 訴 相 關 事 項 十 二 辦 理 試 務 作 業 相 關 資 訊 系 統 之 開 發 暨 維 護 事 項 十 三 辦 理 試 務 資 訊 設 備 相 關 事 項 十 四 辦 理 試 務 資 訊 安 全 事 項 十 五 辦 理 各 類 考 試 統 計 事 項 十 六 編 輯 考 試 工 作 報 告 十 七 辦 理 考 試 委 員 會 文 書 作 業 十 八 辦 理 試 務 諮 詢 及 服 務 事 項 十 九 協 辦 答 案 卷 卡 之 運 送 與 保 管 試 題 分 析 等 相 關 事 項 第 六 條 第 三 處 負 責 各 項 考 試 業 務 相 關 事 務 之 配 合 包 括 : 一 文 件 收 發 報 名 收 件 郵 寄 及 公 告 刊 登 二 簡 章 送 印 及 發 售 工 作 三 闈 場 內 部 規 劃 與 內 外 安 全 之 維 護 及 餐 飲 之 提 供 四 與 相 關 單 位 協 調 聯 絡 五 試 題 ( 卷 卡 ) 運 送 時 車 輛 及 押 運 人 員 安 排 六 試 務 經 費 之 出 納 與 核 銷 七 使 用 場 地 之 布 置 及 工 讀 生 之 召 募 八 協 同 第 二 處 保 管 卷 卡 九 媒 體 服 務 及 新 聞 發 布 第 七 條 闈 務 負 責 各 項 考 試 試 題 製 作, 由 主 任 聘 請 相 關 人 士 擔 任 闈 長, 下 設 試 題 組 與 行 政 組 試 題 組 負 責 普 通 試 題 定 稿 與 點 字 試 題 製 作, 其 餘 事 務 如 試 題 印 製 查 驗 裝 袋 裝 箱 物 品 採 購 語 音 試 題 製 作 等 由 行 政 組 負 責 此 兩 組 工 作 人 員 由 中 心 調 配 人 選 擔 任, 協 助 闈 長 完 成 工 作 第 八 條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負 責 各 項 考 試 業 務 之 查 核, 並 建 立 長 久 的 查 核 機 制, 由 各 單 位 確 實 執 行, 使 發 生 錯 誤 的 可 能 越 來 越 少 第 九 條 會 計 負 責 試 務 經 費 預 算 之 彙 編, 掌 控 及 決 算 之 彙 整 第 十 條 本 簡 則 經 本 中 心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 94 ~

二 會 議 紀 錄 ( 一 )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一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9 月 10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正 地 點 :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第 一 會 議 室 ( 臺 北 市 舟 山 路 237 號 2 樓 ) 主 席 : 黎 主 任 委 員 建 球 紀 錄 : 楊 穎 惇 出 席 :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代 表 : 黃 委 員 雯 玲 (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長 ) -- 請 假 丁 委 員 亞 雯 (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 -- 請 假 鄭 委 員 新 輝 (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 -- 游 淑 惠 科 長 代 理 專 家 學 者 代 表 : 林 委 員 昇 平 ( 試 務 專 家 ) 李 委 員 光 華 ( 學 科 專 家 ) 余 委 員 致 力 ( 測 驗 專 家 )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代 表 : -- 請 假 -- 請 假 莊 委 員 榮 輝 ( 大 學 招 聯 會 執 行 秘 書 / 臺 灣 大 學 教 務 長 ) -- 請 假 林 委 員 明 地 (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 中 正 大 學 教 務 長 ) 林 委 員 清 河 ( 聯 合 分 發 委 員 會 / 成 功 大 學 教 務 長 ) 高 中 代 表 : 楊 委 員 世 瑞 ( 中 山 女 中 校 長 ) 薛 委 員 光 豐 ( 台 中 文 華 高 中 校 長 ) 張 委 員 添 唐 ( 台 南 一 中 校 長 ) 考 試 中 心 代 表 : 洪 委 員 冬 桂 ( 中 心 副 主 任 ) 沈 委 員 青 嵩 ( 中 心 副 主 任 ) 曹 委 員 亮 吉 ( 中 心 顧 問 ) 蕭 委 員 次 融 ( 中 心 顧 問 ) -- 請 假 列 席 :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 郭 敘 妙 第 一 處 - 黃 處 長 璀 娟 張 銘 秋 姜 曉 華 第 二 處 - 陳 處 長 仁 偉 周 進 興 溫 金 森 謝 㑊 磬 解 從 琳 第 三 處 - 鍾 代 理 處 長 同 發 嵇 本 芝 闈 務 組 - 溫 金 森 考 試 委 員 會 秘 書 - 楊 穎 惇 -- 游 素 碧 秘 書 代 理 -- 郭 堃 煌 主 任 代 理 主 席 致 詞 : 感 謝 各 位 委 員 百 忙 中 撥 冗 蒞 會, 並 歡 迎 新 委 員 的 參 與 本 次 會 議 主 要 審 議 102 學 年 度 學 測 簡 章 ; 考 試 簡 章 內 容 關 係 數 十 萬 考 生 之 權 益, 非 常 重 要, 請 各 位 儘 量 提 供 高 見 ~ 95 ~

壹 業 務 報 告 一 第 十 二 屆 考 試 委 員 會 自 民 國 101 年 9 月 1 日 至 102 年 8 月 31 日, 共 召 開 五 次 委 員 會 議, 分 別 審 議 102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審 議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審 議 103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簡 章 議 決 各 項 考 試 之 違 規 事 件 與 申 訴 事 件 二 本 ( 十 三 ) 屆 委 員 會 委 員 任 期 自 民 國 102 年 9 月 1 日 至 103 年 8 月 31 日 止, 由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三 人 學 者 專 家 三 人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代 表 三 人 高 中 校 長 或 相 關 代 表 三 人 本 中 心 相 關 人 員 四 人 組 成 ( 組 織 簡 則 詳 附 件 一, 頁 4; 委 員 名 單 詳 附 件 二, 頁 5) 三 本 屆 考 試 委 員 會 預 訂 工 作 項 目 與 日 程 ( 詳 下 ): ( 一 ) 委 員 會 議 : 年 月 日 星 期 工 作 事 項 內 容 1 102 9 10 二 2 102 10 28 一 3 102 12 23 一 4 103 2 10 一 5 103 7 16 三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一 次 會 議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二 次 會 議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三 次 會 議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四 次 會 議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五 次 會 議 審 議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提 供 試 務 改 進 意 見 議 決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第 一 次 考 試 違 規 與 申 訴 事 件 議 決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第 二 次 考 試 違 規 與 申 訴 事 件 議 決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違 規 與 申 訴 事 件 審 議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議 決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違 規 與 申 訴 事 件 審 議 104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簡 章 ( 二 ) 監 督 成 績 處 理 與 複 查 作 業 : 1 監 督 成 績 處 理 : 於 各 項 考 試 完 畢 二 週 內 辦 理, 擇 定 日 期 時 間 請 委 員 至 中 心 監 督 答 案 卡 與 答 案 卷 成 績 處 理 作 業 ( 依 學 年 度 考 試 次 數, 包 括 學 測 指 考 共 二 次 ) 2 監 督 複 查 作 業 : 於 各 項 考 試 成 績 單 寄 發 後 二 週 內 辦 理, 擇 定 日 期 請 委 員 至 中 心 監 督 複 查 作 業 ( 依 學 年 度 考 試 次 數, 包 括 學 測 指 考 共 二 次 ) 四 102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執 行 概 況 報 告 ( 詳 附 件 三, 頁 6-11) 五 102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執 行 概 況 報 告 ( 詳 附 件 四, 頁 12-18) 六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執 行 概 況 報 告 ( 詳 附 件 五, 頁 19-23)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 草 案 ),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參 考 102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與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之 施 測 結 果 與 建 議 擬 訂 簡 章 二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 草 案 ) 及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 詳 附 件 六, 頁 24-25) 考 委 意 見 : 楊 委 員 世 瑞 : 對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明 年 簡 章 修 訂 改 成 : 取 消 傳 真 方 式, 僅 受 理 郵 寄, 是 否 會 造 成 不 便, 建 議 中 心 應 有 對 外 的 說 法 決 議 : 簡 章 修 正 通 過 楊 委 員 意 見 提 行 政 會 議 討 論 後, 再 決 定 是 否 維 持 取 消 傳 真 方 式 ~ 96 ~

提 案 二 : 各 項 考 試 之 檢 討 與 建 議 事 宜, 請 討 論 說 明 : 依 據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考 試 委 員 會 組 織 簡 則 第 二 條 本 委 員 會 任 務 第 四 項 提 供 考 試 業 務 改 進 意 見, 敬 請 各 位 委 員 參 考 102 學 年 度 各 項 考 試 執 行 概 況 資 料, 提 供 相 關 改 進 意 見 決 議 : 請 委 員 若 有 任 何 改 進 意 見, 持 續 對 本 中 心 提 出 指 正 參 臨 時 動 議 楊 委 員 世 瑞 : 本 學 年 度 指 考 國 文 科 申 訴 案 件 多 集 中 在 非 選 擇 題 的 第 一 大 題, 主 因 是 回 答 之 重 點 提 示, 已 經 接 近 是 標 準 答 案, 中 心 應 有 適 當 的 公 告 及 說 明, 以 免 除 後 續 的 申 訴 中 心 回 應 : 指 考 國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的 評 分 標 準, 已 在 本 中 心 首 頁 之 訊 息 公 告 102.07.10 發 布 的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國 文 考 科 非 選 擇 題 閱 卷 評 分 原 則 說 明 載 明 散 會 ~ 97 ~

( 二 )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四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民 國 103 年 2 月 10 日 ( 星 期 一 ) 上 午 10 時 正 地 點 :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第 一 會 議 室 ( 台 北 市 舟 山 路 237 號 2 樓 ) 主 席 : 黎 主 任 委 員 建 球 出 席 :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代 表 : 黃 委 員 雯 玲 (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長 ) 丁 委 員 亞 雯 (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 -- 請 假 林 委 員 奕 華 (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 -- 請 假 -- 王 珮 珊 專 員 代 理 鄭 委 員 新 輝 (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 -- 游 淑 惠 專 委 代 理 專 家 學 者 代 表 : 林 委 員 昇 平 ( 試 務 專 家 ) 李 委 員 光 華 ( 學 科 專 家 ) 余 委 員 致 力 ( 測 驗 專 家 )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代 表 : -- 請 假 -- 請 假 莊 委 員 榮 輝 ( 大 學 招 聯 會 執 行 秘 書 / 臺 灣 大 學 教 務 長 ) -- 請 假 林 委 員 明 地 (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 中 正 大 學 教 務 長 ) 林 委 員 清 河 ( 聯 合 分 發 委 員 會 / 成 功 大 學 教 務 長 ) 高 中 代 表 : 楊 委 員 世 瑞 ( 中 山 女 中 校 長 ) 薛 委 員 光 豐 ( 台 中 文 華 高 中 校 長 ) 張 委 員 添 唐 ( 台 南 一 中 校 長 ) 考 試 中 心 代 表 : 洪 委 員 冬 桂 ( 中 心 副 主 任 ) 沈 委 員 青 嵩 ( 中 心 副 主 任 ) 曹 委 員 亮 吉 ( 中 心 顧 問 ) 蕭 委 員 次 融 ( 中 心 顧 問 ) -- 請 假 紀 錄 : 楊 穎 惇 -- 請 假 -- 詹 錢 登 組 長 代 理 列 席 :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 郭 敘 妙 第 一 處 - 黃 處 長 璀 娟 張 銘 秋 余 甄 紘 吳 錱 俞 第 二 處 - 陳 處 長 仁 偉 周 進 興 舒 琮 慧 王 琇 麗 謝 㑊 磬 解 從 琳 劉 錦 璜 李 文 清 陳 宣 宏 林 俊 吉 張 家 鳳 第 三 處 - 鍾 代 理 處 長 同 發 嵇 本 芝 闈 務 組 - 溫 金 森 考 試 委 員 會 秘 書 - 楊 穎 惇 主 席 致 詞 : 很 感 謝 各 位 委 員 在 開 春 後 幾 天 即 出 席 本 次 會 議, 此 次 會 議 主 要 在 審 議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生 的 違 規 及 申 訴 案 件 並 借 重 各 委 員 的 經 驗 給 予 建 議 ; 另 外 也 要 討 論 103 學 年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的 相 關 修 訂 ~ 98 ~

甲 報 告 事 項 : 第 二 處 一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務 概 況 : ( 一 ) 本 學 年 度 報 名 考 生 共 147,478 人, 配 置 於 32 個 考 區 89 個 分 區 3,604 個 試 場, 其 中 含 1 個 大 陸 考 場 及 1 個 臺 北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單 獨 分 區 ;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18 日 ( 星 期 六 ) 及 19 日 ( 星 期 日 ) 舉 行 考 試 1. 本 次 大 陸 考 場 仍 設 置 於 東 莞 及 華 東, 感 謝 教 育 部 航 警 局 及 航 空 公 司 之 行 政 協 助, 以 及 銘 傳 大 學 與 世 新 大 學 支 援 試 務 人 員, 如 期 順 利 完 成 各 項 試 務 工 作 2. 本 次 考 試 各 科 缺 考 人 數 及 缺 考 率 分 別 如 下 表 :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各 科 缺 考 人 數 統 計 表 學 年 度 時 間 1 月 18 日 星 期 六 1 月 19 日 星 期 日 應 到 人 數 缺 考 人 數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缺 考 率 缺 考 人 數 缺 考 率 缺 考 人 數 缺 考 率 缺 考 人 數 缺 考 率 缺 考 人 數 缺 考 率 103 147,478 1,578 1.07% 1,661 1.13% 1,686 1.14% 1,903 1.29% 1,958 1.33% 102 150,030 1,970 1.31% 2,045 1.36% 2,095 1.39% 2,280 1.51% 2,387 1.59% 101 154,560 1,760 1.14% 1,920 1.24% 1,960 1.27% 2,220 1.44% 2,266 1.47% ( 二 )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務 : 1. 本 次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共 計 有 374 位 考 生, 配 置 在 22 個 考 區 24 個 分 區 88 試 場 較 102 學 年 度 318 人 增 幅 14% 以 上, 承 蒙 高 中 端 各 校 教 務 與 輔 導 老 師 的 努 力 配 合, 以 及 獲 得 考 區 工 作 人 員 的 全 力 投 入, 相 關 試 務 均 能 圓 滿 完 成 2. 特 殊 試 題 部 分 : 使 用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7 位, 為 顧 及 試 題 之 安 全 及 相 容 性, 援 例 須 使 用 本 中 心 提 供 之 軟 硬 體 設 備 ; 使 用 紙 本 點 字 試 題 者 有 11 位 ; 使 用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者 有 10 位, 其 中 內 含 文 字 版 試 題 9 位 及 點 字 版 試 題 1 位 其 中 文 字 版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之 試 題 內 容 及 計 分 方 式 則 與 一 般 試 題 相 同 ; 點 字 版 之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及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之 試 題 內 容 及 計 分 方 式 均 相 同, 計 分 方 式 詳 見 討 論 事 項 一 3. 特 殊 作 答 部 分 : 使 用 點 字 機 作 答 者 9 位 ; 使 用 盲 用 電 腦 作 答 者 有 10 位 ; 使 用 一 般 電 腦 作 答 答 案 卷 者 有 35 位 ; 使 用 錄 音 作 答 者 有 6 位 均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試 務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公 布 週 知, 以 作 為 考 生 應 考 及 各 考 區 辦 理 試 務 之 依 據 ( 三 )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 1. 本 中 心 依 簡 章 規 定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15 日 以 前 受 理 之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計 有 75 件,16 日 以 後 逕 由 各 考 區 受 理 2. 計 有 臺 北 一 等 20 個 考 區 為 40 位 考 生 啟 用 37 間 備 用 試 場 ; 其 中 臺 北 二 臺 中 二 嘉 義 臺 南 一 臺 南 二 花 蓮 計 6 個 考 區, 為 7 位 因 腹 瀉 嘔 吐 或 諾 羅 確 診 考 生 增 開 7 間 備 用 試 場 因 為 事 前 充 分 的 試 務 準 備, 以 上 偶 發 情 況 均 依 應 變 程 序 妥 適 處 理, 順 利 完 成 ~ 99 ~

3. 特 殊 作 答 部 分 : 使 用 一 般 電 腦 作 答 答 案 卷 者 有 4 位 ( 四 ) 考 試 期 間 計 有 8 個 考 分 區 發 生 重 大 偶 發 事 件, 詳 附 件 二 ( 五 ) 本 學 年 度 學 測 經 考 區 提 報 之 試 場 違 規 考 生 共 計 396 件, 較 102 學 年 392 件 增 加 4 件, 其 中 攜 帶 手 機 入 場 或 手 機 手 錶 鈴 響 有 關 之 違 規 案 件 仍 占 多 數 統 計 表 見 附 件 三, 詳 見 討 論 事 項 二 ( 六 ) 經 第 二 處 資 訊 組 查 報, 計 有 答 案 卡 作 答 違 規 考 生 5 件, 詳 見 討 論 事 項 三 ( 七 ) 於 考 試 結 束 後, 計 收 到 申 訴 信 件 27 案, 其 中 試 務 意 見 反 映 與 經 查 明 申 訴 事 由 不 存 在 者 逕 予 函 覆 外, 計 有 24 件 申 訴 案 提 請 討 論, 詳 見 討 論 事 項 五 ( 八 ) 各 科 答 案 卡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18 日 起 進 行 閱 讀 以 及 人 工 查 驗,5 科 答 案 卡 總 計 737,415 張, 至 1 月 22 日 完 成 資 料 之 建 檔 作 業 ; 答 案 卷 於 1 月 18 日 至 21 日 進 行 掃 描 建 檔 作 業, 國 文 與 英 文 兩 科 答 案 卷 共 計 294,966 張 2 月 9 日 至 10 日 進 行 成 績 計 算,2 月 11 日 至 12 日 列 印 成 績 通 知 單, 並 於 2 月 13 日 寄 發 考 生 成 績 通 知 單 及 公 布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同 步 提 供 網 路 及 電 話 語 音 之 成 績 查 詢 服 務 並 主 動 發 送 成 績 簡 訊 通 知 ( 九 ) 考 生 成 績 通 知 單 將 於 民 國 103 年 2 月 13 日 寄 發, 個 別 報 名 者 逕 寄 至 考 生 之 通 訊 地 址, 集 體 報 名 者, 寄 交 報 名 單 位 轉 發 考 生 考 生 如 對 成 績 有 疑 義 者, 應 於 2 月 14 日 上 午 9 時 起 至 2 月 18 日 下 午 5 時 止 之 期 限 內, 使 用 考 生 成 績 通 知 單 上 考 生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密 碼, 至 本 中 心 網 站 之 複 查 申 請 網 頁, 登 載 申 請 複 查 相 關 資 料 二 104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之 考 試 日 期, 如 依 往 年 於 春 節 ( 民 國 104 年 2 月 19 日 ) 前 舉 行 之 慣 例, 經 初 步 詢 問 部 分 高 中 之 預 訂 行 事 曆 (104 年 1 月 21 日 上 學 期 結 束 ) 後, 預 訂 於 104 年 1 月 25 日 ( 星 期 日 ) 及 26 日 ( 星 期 一 ) 辦 理 薛 委 員 光 豐 : 明 年 (104 年 ) 春 節 過 年 比 較 晚, 會 在 下 學 期 開 學 後 放 假, 因 此 有 可 能 會 把 下 學 期 第 一 個 星 期 的 課 調 到 上 學 期 期 末 上 課, 依 中 心 目 前 的 規 劃 可 能 會 有 衝 突, 請 事 先 規 劃 備 案 主 席 裁 示 : 此 為 全 國 性 政 策, 若 各 高 中 校 長 提 出 建 議, 教 育 部 也 接 受 下 學 期 課 程 提 早 到 上 學 期 期 末 上 課 的 意 見, 考 試 時 間 再 做 調 整, 目 前 仍 暫 定 104 年 1 月 25 日 ( 星 期 日 ) 及 26 日 ( 星 期 一 ) 辦 理 並 請 第 二 處 與 教 育 部 密 切 聯 繫 確 認 第 三 處 本 處 配 合 各 項 試 務 運 作, 主 要 工 作 為 傳 媒 服 務 簡 章 發 售 報 名 收 件 運 題 卷 卡 闈 外 總 務 閱 卷 總 務 試 務 用 品 採 購 試 務 相 關 文 件 印 刷 郵 寄 出 納 ( 報 名 費 處 理 閱 卷 費 發 放 等 ) 相 關 機 構 聯 繫 其 他 事 項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等, 以 及 支 援 其 他 各 處 組 完 成 試 務 工 作, 各 項 工 作 已 順 利 完 成 闈 務 組 闈 務 組 係 任 務 編 組 單 位, 由 本 中 心 人 員 協 助 審 題 高 中 老 師 技 術 人 員 臨 時 試 務 人 員 點 字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語 音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編 成 此 次 考 試 之 入 闈 總 人 數 合 計 75 人,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7 日 至 19 日 間, 分 為 以 下 三 梯 次 於 當 天 上 午 入 闈 : ~ 100 ~

梯 次 入 闈 日 期 性 質 入 闈 人 數 入 闈 人 員 一 1 月 7 日 一 般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23 二 1 月 9 日 試 題 印 製 人 員 45 三 1 月 12 日 一 印 刷 釘 摺 : 語 音 及 點 字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本 中 心 人 員 11 人 協 助 審 題 高 中 老 師 8 人 試 考 生 3 人 清 潔 人 員 1 人 本 中 心 人 員 3 人 外 聘 技 術 員 14 人 臨 時 試 務 人 員 28 人 7 本 中 心 1 人 外 聘 專 業 人 員 6 人 印 製 試 題 份 數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考 試 用 一 般 試 題 共 計 約 840,000 份 ( 含 考 生 用 試 場 及 分 區 備 用 ), 試 題 經 查 驗, 裝 包 再 依 分 區 科 目 裝 箱 總 計 1,060 箱 另 新 聞 用 試 題 每 科 100 本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三 科 的 題 本 為 不 超 過 8 頁 的 A4 版 面 ; 社 會 自 然 兩 科 的 題 本 為 不 超 過 16 頁 的 A4 版 面 二 特 殊 試 題 製 作 : ( 一 ) 放 大 試 題 本 : 國 文 70 本 數 學 70 本 社 會 70 本 英 文 70 本 自 然 70 本, 另 89 個 分 區 每 科 均 備 份 1 本 ( 二 ) 點 字 試 題 本 : 詳 列 如 下 :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11 11 11 11 11 考 生 備 用 3 3 3 3 3 本 中 心 留 存 1 1 1 1 1 ( 三 )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 考 生 用 國 文 14 份 數 學 14 份 社 會 14 份 英 文 14 份 自 然 14 份 ( 四 ) 點 字 圖 冊 : 數 學 自 然 各 19 冊 ( 五 )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 分 為 點 字 版 文 字 版 2 種 各 版 本 數 量 如 下 點 字 版 :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1 1 1 1 1 考 生 備 用 1 1 1 1 1 文 字 版 :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8 7 8 8 8 考 生 備 用 8 7 8 8 8 命 題 組 103 學 測 各 考 科 選 擇 ( 填 ) 題 參 考 答 案, 已 分 別 於 103 年 1 月 19 20 日 在 本 中 心 網 站 ( 網 址 :http://www.ceec.edu.tw) 公 布 在 受 理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的 期 限 內, 本 中 心 共 收 到 139 件 來 函 : 國 文 6 題 (11 件 ) 英 文 11 題 (20 件 ) 數 學 1 題 (1 件 ) 社 會 26 題 (83 件 ) 自 然 14 題 (24 件 ), 對 參 考 答 案 提 出 意 見 經 徵 詢 學 者 專 家 後, 社 會 考 科 第 24 題 答 案 調 整 為 無 答 案 ( 說 明 如 下 ); 其 餘 各 考 科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均 維 ~ 101 ~

持 不 變 試 題 或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之 回 覆, 本 中 心 依 103 學 測 簡 章 ( 第 8 頁 ) 規 定, 於 2 月 7 日 公 告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社 會 考 科 第 24 題 答 案 調 整 說 明 : 1. 在 一 般 生 活 用 語 中,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相 當 於 交 通 違 規 罰 款 ( 根 據 教 育 部 國 語 辭 典 : 罰 款 亦 稱 為 罰 金 ), 且 此 一 用 語 在 一 般 媒 體 報 導 或 網 路 媒 介 中 也 常 見, 部 分 高 中 教 科 書 也 有 相 同 用 法, 因 此 本 中 心 於 103 年 1 月 19 日 公 布 之 參 考 答 案 為 選 項 (C) 2. 本 題 測 驗 的 主 要 概 念 為 經 濟 學 之 政 府 的 收 入 與 支 出, 雖 然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作 為 如 一 般 所 理 解 的, 而 且 罰 金 與 罰 鍰 皆 屬 政 府 收 入 項 目, 但 從 法 律 層 面 嚴 格 而 言, 罰 金 與 罰 鍰 兩 個 名 詞 的 法 律 意 涵 有 明 顯 差 異 交 通 違 規 所 繳 納 之 款 項 屬 行 政 罰 之 罰 鍰 而 非 刑 罰 之 罰 金, 因 此 選 項 (C) 的 敘 述 有 瑕 疵 3. 經 多 方 考 量, 為 避 免 考 生 因 為 瞭 解 罰 金 與 罰 鍰 的 差 異 不 選 答 (C) 選 項, 而 選 擇 其 他 選 項 或 放 棄 作 答, 因 此, 本 題 無 論 作 答 與 否, 均 給 分 閱 卷 組 今 年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非 選 擇 題 閱 卷 日 期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22 日 起 至 1 月 27 日 止, 國 文 及 英 文 考 科 的 閱 卷 工 作 分 別 於 規 劃 時 間 內 順 利 完 成 經 統 計, 扣 除 缺 考, 答 案 卷 份 數 總 計 291,475 份, 閱 卷 委 員 ( 含 正 副 召 集 人 與 協 同 主 持 人 ) 人 數 總 計 394 人, 各 科 份 數 與 人 數 如 下 表 螢 幕 閱 卷 考 科 答 案 卷 數 閱 卷 委 員 人 數 國 文 145,900 份 英 文 145,575 份 227 位 167 位 為 求 閱 卷 評 分 標 準 有 一 定 共 識, 閱 卷 的 準 備 工 作 依 循 本 中 心 一 貫 作 法, 由 閱 卷 召 集 人 負 責 召 開, 協 同 主 持 人 共 同 參 與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 暨 樣 卷 確 認 會 議 ) 會 中 除 參 考 命 題 組 提 供 的 評 分 參 考 指 標 外, 並 抽 樣 部 分 考 生 的 答 案 卷, 進 行 試 閱 與 討 論, 最 後 依 據 會 中 所 得 的 共 識 編 製 閱 卷 參 考 手 冊 全 體 閱 卷 委 員 於 正 式 閱 卷 前, 必 須 參 加 由 閱 卷 召 集 人 主 持 的 試 閱 會 議, 聽 取 閱 卷 評 分 說 明 後, 進 行 試 閱, 以 取 得 全 體 閱 卷 委 員 評 分 的 一 致 性 正 式 閱 卷 時, 每 份 答 案 卷 皆 由 兩 位 委 員 評 閱, 若 二 者 分 數 差 距 超 過 標 準, 再 由 第 三 者 進 行 第 三 閱 螢 幕 閱 卷 整 體 流 程, 發 展 至 今, 前 置 作 業 包 括 螢 幕 閱 卷 系 統 的 更 新 閱 卷 委 員 的 訓 練 閱 卷 場 所 的 軟 硬 體 測 試, 評 分 作 業 則 從 各 科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試 閱 會 議 試 閱 樣 卷 到 正 式 閱 卷, 皆 依 預 訂 的 實 施 程 序 及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執 行 整 體 而 言, 螢 幕 閱 卷 系 統 因 為 以 隨 機 方 式 配 卷, 可 提 升 閱 卷 公 平 性, 同 時, 大 量 減 低 紙 面 閱 卷 所 需 人 力,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更 重 要 的 是, 可 藉 此 掌 握 閱 卷 速 度, 並 檢 驗 閱 卷 委 員 評 分 的 穩 定 度 103 學 測 螢 幕 閱 卷 的 場 地 位 於 臺 灣 大 學 外 語 教 學 暨 資 源 中 心, 共 使 用 9 間 電 腦 教 室, 閱 卷 前 經 過 系 統 測 試, 在 閱 卷 期 間 場 地 運 作 順 利 ~ 102 ~

乙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使 用 點 字 試 題 考 生 成 績 換 算 方 式, 請 確 認 說 明 : ( 一 ) 依 據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拾 參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之 規 定, 考 生 使 用 點 字 試 題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或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應 試 時, 如 因 原 試 題 之 圖 形 過 於 複 雜 題 幹 過 長 或 為 判 讀 語 音 題 型 等 因 素, 以 致 未 製 作 而 免 予 作 答 時, 各 該 生 成 績 按 其 應 可 作 答 之 實 際 題 分 依 比 例 還 原 後, 再 重 予 計 算 ( 二 ) 本 次 考 試 使 用 紙 本 點 字 試 題 者 有 11 位, 使 用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7 位, 使 用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點 字 版 試 題 1 位, 共 計 有 19 位 考 生 之 成 績 須 予 換 算 ( 三 ) 使 用 點 字 試 題 考 生 成 績 換 算 方 式 詳 附 件 一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二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經 考 區 提 報 考 生 違 反 試 場 規 則 案 共 計 396 件, 如 何 處 理, 請 討 論 說 明 : 考 區 提 報 違 反 試 場 規 則 考 生 統 計 表 與 清 冊 詳 附 件 三 決 議 : 依 提 案 建 議 修 正 通 過, 詳 見 委 員 會 決 議 欄 提 案 三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經 第 二 處 資 訊 組 提 報 考 生 違 規 作 答 答 案 卡 案 共 計 5 件, 如 何 處 理, 請 討 論 說 明 : 第 二 處 資 訊 組 提 報 答 案 卡 作 答 違 規 考 生 清 單 詳 附 件 四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詳 見 委 員 會 決 議 欄 提 案 四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閱 卷 組 提 報 疑 義 答 案 卷 共 57 件, 如 何 處 理, 請 討 論 說 明 : 閱 卷 組 提 報 違 反 試 場 規 則 考 生 清 冊 詳 附 件 五 決 議 : 依 提 案 建 議 修 正 通 過, 詳 見 委 員 會 決 議 欄 提 案 五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生 申 訴 案 共 計 24 案, 如 何 處 理, 請 討 論 說 明 : 考 生 申 訴 案 件 處 理 一 覽 表 詳 附 件 六 決 議 : 依 委 員 會 討 論 結 果 執 行, 詳 見 委 員 會 決 議 欄 提 案 六 :103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 草 案 ), 請 審 議 說 明 : ( 一 ) 原 則 參 照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與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施 測 檢 討 意 見 修 訂 ( 二 ) 本 簡 章 ( 草 案 )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與 考 試 重 要 日 期 詳 附 件 七 決 議 : 修 正 通 過 提 案 七 :104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考 試 日 期 與 考 試 對 象 規 劃 事 宜, 請 討 論 案 說 明 : 一 背 景 說 明 ( 一 )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目 前 一 年 辦 理 兩 次 考 試, 皆 在 學 期 中 辦 理 (10 月 12 月 ) 惟 10 月 份 學 校 校 慶 與 各 類 活 動 多 ; 大 學 該 時 段 事 務 亦 繁 忙, 有 6 成 以 上 考 區 反 映 試 務 量 過 重, 並 已 有 考 區 提 出 無 法 繼 續 承 辦 試 務 情 形 ; 海 外 臺 校 亦 反 映 皆 於 學 期 中 考 試, 學 生 無 法 返 臺 應 考 有 損 其 權 益 ~ 103 ~

( 二 ) 家 長 團 體 反 映 期 望 減 少 考 試 次 數, 建 議 中 心 考 量 英 聽 與 學 測 日 程 整 併 之 可 能 性 ; 東 部 學 校 亦 曾 表 示 因 路 途 遙 遠, 學 生 多 次 奔 波, 費 時 費 錢 ( 三 ) 英 聽 測 驗 成 績 於 104 學 年 度 正 式 納 入 大 學 招 生 各 管 道 檢 定 項 目, 目 前 二 次 考 試 日 程 接 近, 高 中 無 法 調 整 學 生 學 習 方 式 或 增 強 其 能 力, 建 議 提 早 開 放 高 二 生 考 試 ( 詳 開 放 高 二 應 考 英 聽 優 缺 點 說 明 資 料 ), 學 生 能 有 較 多 次 與 較 長 時 間 之 學 習 可 能 性 二 調 整 規 劃 ( 一 ) 原 則 : 英 聽 與 學 測 皆 為 獨 立 測 驗 ; 英 聽 測 驗 原 則 一 年 舉 辦 兩 次 考 試, 每 次 考 試 分 為 上 午 與 下 午 兩 場 次 ( 上 午 場 11:00-12:00, 下 午 場 2:00-3:00) ( 二 )104 學 年 度 英 聽 測 驗 規 劃 如 下 : 1. 考 試 日 期 (1) 第 一 次 考 試 延 後 於 11 月 初 考 試, 原 則 於 11 月 的 第 一 個 星 期 六 ;104 學 年 度 暫 定 為 103 年 11 月 1 日 (2) 第 二 次 考 試 於 寒 假 中 辦 理, 接 續 於 學 測 後 之 第 三 天 考 試 ; 原 則 為 星 期 二 ( 學 測 為 日 一 ),104 學 年 度 暫 定 為 104 年 1 月 27 日 2. 考 試 對 象 (1) 第 一 次 考 試 限 高 三 學 生 與 重 考 生 (2) 第 二 次 考 試 除 高 三 學 生 與 重 考 生 外, 開 放 高 二 學 生 採 集 體 報 名 方 式 應 考 討 論 : 中 山 女 中 楊 委 員 世 瑞 : 各 高 中 校 慶 在 11 月 份 比 10 月 份 多, 第 一 次 英 聽 考 試 規 劃 在 11 月 份, 宜 再 多 做 調 查 高 教 司 王 委 員 珮 珊 : 英 聽 考 場 若 與 學 測 不 同, 是 否 可 以 容 納 報 考 考 生 請 了 解 大 考 中 心 沈 委 員 青 嵩 : 對 於 考 區 問 題, 考 區 會 議 大 部 分 承 辦 大 學 也 表 示 同 意 接 辦, 考 區 也 提 出 一 些 技 術 性 問 題, 包 括 2 種 考 試 相 關 規 定 有 些 差 異, 怕 監 試 人 員 會 有 困 擾, 這 些 本 中 心 第 二 處 正 進 行 修 正 場 地 雖 較 學 測 複 雜, 但 本 中 心 也 能 克 服 高 雄 教 育 局 游 委 員 淑 惠 : 對 於 英 聽 考 場 與 學 測 不 同 時 是 否 可 以 提 早 知 道, 以 利 熟 悉 交 通 路 線 主 席 : 請 第 二 處 了 解, 學 測 與 英 聽 的 考 場 有 多 少 重 覆, 有 多 少 差 異, 若 差 異 多 是 否 可 開 放 讓 考 生 事 前 看 考 場, 可 再 研 究 決 議 : 1. 考 試 日 期 : 對 於 第 一 次 考 試 時 間, 請 第 二 處 進 行 調 查, 第 一 維 持 原 案 於 10 月 中 下 旬 考 試 ; 第 二 以 11 月 1 日 進 行 第 一 次 考 試, 以 大 多 數 選 擇 意 見 為 意 見 2. 考 試 對 象 : (1) 第 一 次 考 試 限 高 三 學 生 與 重 考 生 (2) 第 二 次 考 試 除 高 三 學 生 與 重 考 生 外, 開 放 高 二 學 生 採 集 體 報 名 方 式 應 考 丙 臨 時 動 議 文 華 高 中 薛 委 員 光 豐 : 1. 監 試 人 員 處 理 事 情 愈 來 愈 圓 滿, 所 以 申 訴 及 爭 議 感 覺 也 比 較 少 2. 簡 章 的 規 劃 越 來 越 完 整, 也 能 在 事 前 想 到 原 先 不 完 善 的 地 方, 表 示 中 心 人 員 越 來 越 專 業 ~ 104 ~

3. 幫 考 生 代 管 手 機 的 部 分, 本 校 願 意 試 辦, 但 是 相 關 責 任 的 歸 屬 問 題, 以 及 如 何 提 高 考 生 托 管 的 意 願 是 目 前 還 無 法 克 服 的 4. 從 今 年 的 申 訴 案 發 現, 還 是 有 些 監 試 人 員 在 監 考 時 仍 出 現 狀 況, 是 否 可 以 請 承 辦 大 學 在 遴 選 時 多 加 注 意 5. 是 否 能 針 對 辦 理 英 聽 的 高 中 學 校 提 供 補 助, 改 善 設 備 高 雄 教 育 局 游 委 員 淑 惠 : 關 於 補 助 問 題, 是 否 請 教 育 部 成 立 專 案, 進 行 補 助 主 席 : 1. 監 試 人 員 請 大 學 遴 選 時 多 加 注 意 2. 英 聽 設 備 仍 請 教 育 部 能 協 調 進 行 補 助 3. 手 機 保 管 問 題 請 第 二 處 再 研 究 可 行 辦 法 散 會 ~ 105 ~

三 各 科 試 題 暨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題 國 文 考 科 考 試 時 間 :120 分 鐘 題 型 題 數 : 選 擇 題 共 23 題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非 選 擇 題 共 三 大 題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非 選 擇 題 用 筆 尖 較 粗 之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在 答 案 卷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可 以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未 依 規 定 畫 記 答 案 卡, 致 機 器 掃 描 無 法 辨 識 答 案 ; 或 未 使 用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書 寫 答 案 卷, 致 評 閱 人 員 無 法 辨 認 機 器 掃 描 後 之 答 案 者,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承 擔 答 案 卷 每 人 一 張, 不 得 要 求 增 補 ~ 106 ~

第 1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國 文 考 科 第 壹 部 分 : 選 擇 題 ( 占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占 30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5 題, 每 題 有 4 個 選 項, 其 中 只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2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 下 列 各 組 內 注 音 符 號 所 表 示 的 字, 字 形 相 同 的 選 項 是 : (A) 輪 ㄈ ㄢ 上 陣 / 漏 鼓 移, 則 ㄈㄢ 代 (B) ㄐ ㄧ ㄠ ˇ 倖 獲 勝 / ㄐ ㄧ ㄠ ˇ 俗 干 名 (C) 消 災 解 ㄜ ˋ / 運 會 之 趨, 莫 可 阻 ㄜ ˋ (D) ㄧㄢ ˇ 旗 息 鼓 / 土 地 平 曠, 屋 舍 ㄧ ㄢ ˇ 然 2. 閱 讀 下 文, 選 出 依 序 最 適 合 填 入 內 的 選 項 : 對 於 如 樂 生 院 這 般 極 具 保 存 價 值 的 歷 史 遺 產, 首 先, 內 政 部 身 為 主 管 機 關, 當 然, 應 主 動 進 行 古 蹟 審 查 與 指 定 作 業 ; 再 者, 過 去 許 多 年 文 資 法 的 修 訂, 不 是 為 了 限 制 內 政 部 指 定 古 蹟 的 權 力, 而 是 將 原 先 只 屬 於 中 央 政 府 的 權 力 釋 放 出 來, 讓 地 方 政 府 有 更 多, 共 同 為 保 存 臺 灣 珍 貴 的 文 化 資 產 與 集 體 記 憶, 擔 起 重 要 的 任 務 ( 改 寫 自 夏 鑄 九 正 視 歷 史 教 育, 莫 做 古 蹟 殺 手 ) (A) 責 無 旁 貸 / 從 來 / 權 責 (C) 依 法 行 政 / 從 來 / 自 由 (B) 責 無 旁 貸 / 反 而 / 自 由 (D) 依 法 行 政 / 反 而 / 權 責 3. 桃 花 因 顏 色 鮮 豔 美 麗, 故 詩 人 常 藉 以 比 喻 美 麗 的 女 子 下 列 詩 歌 中 的 桃 花, 不 具 此 喻 意 的 選 項 是 : (A) 一 夜 清 風 動 扇 愁, 背 時 容 色 入 新 秋 桃 花 眼 裡 汪 汪 淚, 忍 到 更 深 枕 上 流 (B) 每 坐 臺 前 見 玉 容, 今 朝 不 與 昨 朝 同 良 人 一 夜 出 門 宿, 減 卻 桃 花 一 半 紅 (C) 淺 色 桃 花 亞 短 牆, 不 因 風 送 也 聞 香 凝 情 盡 日 君 知 否, 還 似 紅 兒 淡 薄 妝 (D) 暮 春 三 月 日 重 三, 春 水 桃 花 滿 禊 潭 廣 樂 逶 迤 天 上 下, 仙 舟 搖 衍 鏡 中 酣 4. 閱 讀 下 文, 選 出 最 接 近 其 意 旨 的 選 項 : 堅 信 一 首 詩 的 沉 默 比 所 有 的 擴 音 器 加 起 來 更 清 晰, 比 機 槍 的 口 才 野 砲 的 雄 辯 更 持 久 堅 信 文 字 的 冰 庫 能 冷 藏 最 燙 的 激 情 最 新 鮮 的 想 像 時 間, 你 帶 得 走 歌 者 帶 不 走 歌 ( 余 光 中 青 青 邊 愁 ) (A) 筆 落 驚 風 雨, 詩 成 泣 鬼 神 (B) 不 惜 歌 者 苦, 但 傷 知 音 稀 (C) 屈 平 詞 賦 懸 日 月, 楚 王 臺 榭 空 山 丘 (D) 詩 可 以 興, 可 以 觀, 可 以 群, 可 以 怨 5. 某 生 為 先 秦 諸 子 散 文 繪 製 便 於 理 解 的 圖 形 如 右, 選 出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 (A) 甲 可 填 : 墨 子 (B) 乙 可 填 : 作 者 親 撰 與 弟 子 對 話 內 容 (C) 丙 可 填 : 孟 子 (D) 丁 可 填 : 出 現 概 括 全 篇 主 旨 的 篇 題 先 秦 諸 子 散 文 語 錄 專 論 例 : 論 語 甲 特 徵 : 乙 例 : 丙 韓 非 子 特 徵 : 丁 - 1 - ~ 107 ~

103 年 學 測 第 2 頁 國 文 考 科 共 7 頁 6. 閱 讀 下 文, 選 出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 四 凶 之 才 皆 可 用 堯 之 時, 聖 人 在 上, 皆 以 其 才 任 大 位, 而 不 敢 露 其 不 善 之 心 堯 非 不 知 其 不 善 也, 伏 則 聖 人 亦 不 得 而 誅 之 及 堯 舉 舜 於 匹 夫 之 中 而 禪 之 位, 則 是 四 人 者 始 懷 憤 怨 不 平 之 心 而 顯 其 惡, 故 舜 得 以 因 其 跡 而 誅 竄 之 也 ( 河 南 程 氏 遺 書 ) (A) 堯 知 四 凶 不 善, 故 意 授 以 大 位, 使 四 凶 彼 此 制 衡 (B) 堯 不 因 人 有 不 善 之 心, 即 對 其 才 幹 能 力 全 盤 否 定 (C) 舜 得 位 後, 四 凶 遭 貶 斥 而 懷 恨, 心 性 遂 由 善 轉 惡 (D) 舜 認 為 心 懷 惡 念 者, 縱 無 惡 行 表 露, 仍 不 可 寬 貸 四 凶 : 相 傳 為 堯 舜 時 代 四 個 惡 名 昭 彰 的 部 族 首 領 7. 右 圖 是 兩 副 吟 詠 鄭 成 功 的 對 聯, 請 依 文 意 與 對 聯 組 成 原 則, 選 出 最 適 合 的 選 項 : 甲 方 知 海 外 有 孤 忠 丙 敢 向 東 南 爭 半 壁 乙 稱 名 則 婦 孺 皆 知 丁 舉 目 有 河 山 之 異 1 2 3 4 (A) 丙 甲 丁 乙 (B) 丙 乙 丁 甲 (C) 丁 甲 丙 乙 (D) 丁 乙 丙 甲 諸 王 無 寸 土, 一 隅 抗 志, 4 四 鎮 多 貳 心, 兩 島 屯 師, 3 南 天 留 祠 宇, 雄 圖 雖 渺, 2 東 海 望 臺 澎, 風 景 不 殊, 1 8. 下 列 是 一 段 散 文, 依 文 意 選 出 排 列 順 序 最 恰 當 的 選 項 : 千 百 年 後 凝 視 王 羲 之 的 蘭 亭 序, 甲 碰 到 紙 上 的 纖 維, 順 勢 微 微 迴 轉, 乙 單 鞭 蓄 勢, 繼 續 向 左 緩 緩 推 出 丙 太 極 雲 手 般 向 右 下 沉 去, 力 道 隱 含 未 盡, 丁 仍 然 可 以 感 受 王 羲 之 筆 尖 每 一 個 纖 細 的 動 作, 戊 永 和 九 年 歲 在 癸 丑, 那 永 字 的 一 點 如 凌 空 而 來 風 聲, 光 是 那 麼 一 點, 可 以 領 略 的 內 涵, 用 十 年 時 間 去 理 解 都 不 嫌 多 ( 侯 吉 諒 紙 上 太 極 ) (A) 丁 乙 甲 戊 丙 (B) 丁 戊 甲 丙 乙 (C) 戊 乙 甲 丙 丁 (D) 戊 丁 乙 丙 甲 9. 閱 讀 下 文, 選 出 符 合 作 者 想 法 的 選 項 : 年 紀 輕 的 時 候, 倒 是 敢 說 話, 可 是 沒 有 人 理 睬 他 到 了 中 年, 在 社 會 上 有 了 地 位, 說 出 話 來 有 相 當 分 量, 誰 都 樂 意 聽 他 的, 可 是 正 在 努 力 的 學 做 人, 一 味 的 唯 唯 否 否, 出 言 吐 語, 切 忌 生 冷, 總 揀 那 爛 熟 的, 人 云 亦 云 等 到 年 紀 大 了, 退 休 之 後, 比 較 不 負 責 任, 可 以 言 論 自 由 了, 不 幸 老 年 人 總 是 嘮 叨 的 居 多, 聽 得 人 不 耐 煩, 任 是 入 情 入 理 的 話, 也 當 作 耳 邊 風 這 是 人 生 一 大 悲 劇 ( 張 愛 玲 論 寫 作 ) (A) 年 輕 人 與 老 年 人 都 較 敢 表 達 意 見, 但 也 不 耐 聽 他 人 意 見 (B) 中 年 人 處 世 多 權 衡 利 害 輕 重, 常 不 願 說 出 與 眾 不 同 之 論 (C) 說 話 者 地 位 越 高 年 齡 越 長, 越 能 得 到 聽 眾 喜 愛 與 信 任 (D) 說 者 無 意, 聽 者 有 心 的 差 距, 形 成 人 生 一 大 悲 劇 ~ 108 ~ - 2 -

第 3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國 文 考 科 10-11 為 題 組 閱 讀 下 文, 回 答 10-11 題 不 止 一 次 有 人 以 博 士 呼 我, 有 的 是 口 惠, 有 的 竟 見 諸 筆 墨 此 種 善 意 的 逾 格 提 拔, 受 者 是 窘 不 堪 言 的 立 予 糾 正, 顯 得 矯 情, 聽 其 自 然, 又 有 愧 於 心, 說 不 定 還 給 人 以 無 恥 近 乎 勇 的 口 實, 為 禍 為 福, 無 待 言 矣 我 生 平 第 一 次 受 類 此 擡 舉 的 洗 禮, 是 在 十 八 九 年 以 前, 剛 當 上 助 教 不 滿 幾 個 月 夫 助 教 者, 實 在 是 學 生 生 活 的 延 長 就 當 此 時, 一 位 父 執 輩 路 過 邊 城, 少 不 得 要 略 盡 地 主 之 誼, 這 一 來 可 引 來 數 秒 鐘 的 無 地 自 容 因 為, 不 數 日, 一 封 道 謝 的 信 來 了, 信 封 上 赫 然 有 某 某 教 授 道 啟 字 樣 天 下 事 那 裡 有 天 知, 地 知, 你 知, 我 知 那 樣 便 宜 之 事 那 位 司 閽 老 者, 平 時 並 不 把 每 一 封 信 都 送 到 每 人 這 裡, 這 天 卻 予 我 以 殊 遇 咯, 這 是 你 的! 說 時, 眼 睛 緊 盯 住 我, 大 有 要 我 俯 首 認 罪 之 意 我 想 他 心 中 一 定 大 嘆 好 傢 伙, 才 幾 個 月, 就 若 是! 司 閽 老 者 當 然 不 是 具 有 幽 默 感 之 人, 否 則 他 大 可 在 教 授 之 旁, 作 一 眉 批 : 始 於 何 時? ( 節 錄 自 吳 魯 芹 博 士 和 博 士 銜 ) 10. 上 文 內 的 詞 語, 依 序 最 適 合 填 入 的 選 項 是 : (A) 人 心 不 古 / 招 搖 撞 騙 (B) 人 心 不 古 / 好 為 人 師 (C) 不 學 無 術 / 招 搖 撞 騙 (D) 不 學 無 術 / 好 為 人 師 11. 下 列 敘 述, 符 合 上 文 文 意 的 選 項 是 : (A) 被 學 校 破 格 拔 擢 授 予 博 士, 讓 作 者 心 裡 始 終 懷 著 不 安 與 矛 盾 (B) 作 者 認 為 稱 謂 宜 與 實 際 相 符, 故 對 被 冠 以 虛 銜 常 感 到 不 自 在 (C) 作 者 視 浮 名 為 身 外 之 物, 故 對 他 人 奉 承 的 尊 稱 並 不 放 在 心 上 (D) 司 閽 老 者 不 假 辭 色 的 批 評, 令 作 者 為 自 己 的 虛 榮 心 深 感 慚 愧 12-13 為 題 組 閱 讀 下 文, 回 答 12-13 題 王 汾 濱 言 : 其 鄉 有 養 八 哥 者, 教 以 語 言, 甚 狎 習, 出 遊 必 與 之 俱, 相 將 數 年 矣 一 日, 將 過 絳 州, 去 家 尚 遠, 而 資 斧 已 罄 其 人 愁 苦 無 策 鳥 云 : 何 不 售 我? 送 我 王 邸, 當 得 善 價, 不 愁 歸 路 無 貲 也 其 人 云 : 我 安 忍! 鳥 言 : 不 妨 主 人 得 價 疾 行, 待 我 城 西 二 十 里 大 樹 下 其 人 從 之 攜 至 城, 相 問 答, 觀 者 漸 眾 有 中 貴 見 之, 聞 諸 王 王 召 入, 欲 買 之 其 人 曰 : 小 人 相 依 為 命, 不 願 賣 王 問 鳥 : 汝 願 住 否? 答 言 : 願 住 王 喜 鳥 又 言 : 給 價 十 金, 勿 多 予 王 益 喜, 立 畀 十 金 其 人 故 作 懊 恨 狀 而 出 王 與 鳥 語, 應 對 便 捷 呼 肉 啖 之 食 已, 鳥 曰 : 臣 要 浴 王 命 金 盆 貯 水, 開 籠 令 浴 浴 已, 飛 簷 間, 梳 翎 抖 羽, 尚 與 王 喋 喋 不 休 頃 之, 羽 燥, 翩 躚 而 起 操 晉 聲 曰 : 臣 去 呀! 顧 盼 已 失 所 在 王 及 內 侍, 仰 面 咨 嗟, 急 覓 其 人, 則 已 渺 矣 後 有 往 秦 中 者, 見 其 人 攜 鳥 在 西 安 市 上 (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鴝 鵒 ) 12. 關 於 本 篇 故 事 內 容,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是 : (A) 八 哥 的 主 人 因 缺 旅 費, 打 算 出 售 八 哥 (B) 八 哥 擬 另 謀 棲 身 之 處, 設 局 誆 騙 主 人 (C) 八 哥 與 主 人 合 謀, 利 用 賣 身 詐 取 錢 財 (D) 八 哥 與 主 人 得 手 後, 在 西 安 故 技 重 施 畀 : 交 給 - 3 - ~ 109 ~

103 年 學 測 第 4 頁 國 文 考 科 共 7 頁 13. 下 列 關 於 故 事 的 解 釋, 錯 誤 的 選 項 是 : (A) 主 人 將 八 哥 攜 至 城, 相 問 答, 係 為 製 造 奇 觀 引 人 注 意 (B) 八 哥 對 王 言 給 價 十 金, 勿 多 予, 有 助 於 取 得 王 的 信 任 (C) 主 人 故 作 懊 恨 狀, 目 的 是 為 了 讓 八 哥 相 信 他 萬 分 不 捨 (D) 八 哥 尚 與 王 喋 喋 不 休, 係 為 讓 王 疏 於 防 備, 以 便 逃 走 14-15 為 題 組 閱 讀 下 文, 回 答 14-15 題 昌 他 亡 西 周, 之 東 周, 盡 輸 西 周 之 情 於 東 周 東 周 大 喜, 西 周 大 怒 馮 且 曰 : 臣 能 殺 之 君 予 金 三 十 斤 馮 且 使 人 操 金 與 書, 間 遺 昌 他 書 曰 : 告 昌 他, 事 可 成, 勉 成 之 ; 不 可 成, 亟 亡 來 亡 來 事 久 且 泄, 自 令 身 死 因 使 人 告 東 周 之 候 曰 : 今 夕 有 姦 人 當 入 者 矣 候 得 而 獻 東 周, 東 周 立 殺 昌 他 ( 戰 國 策 東 周 策 ) 14. 下 列 各 組 內 的 文 字, 前 後 意 義 相 同 的 選 項 是 : (A) 昌 他 亡 西 周, 之 東 周 / 嚮 之 來, 非 有 取 於 升 斗 之 祿 (B) 馮 且 使 人 操 金 與 書 / 噫! 微 斯 人, 吾 誰 與 歸 (C) 事 久 且 泄, 自 令 身 死 / 今 疾 且 成, 已 非 三 月 不 能 瘳 (D) 因 使 人 告 東 周 之 候 曰 / 因 人 之 力 而 敝 之, 不 仁 15. 依 據 文 意, 選 出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 (A) 馮 且 收 買 昌 他 為 西 周 間 諜, 遭 東 周 查 獲 而 遇 害 (B) 馮 且 命 昌 他 策 反 東 周 斥 候, 反 令 昌 他 被 捕 遇 害 (C) 馮 且 誣 陷 昌 他 收 賄 通 敵, 昌 他 逃 至 東 周 而 遭 戮 (D) 馮 且 故 布 疑 陣, 使 昌 他 被 東 周 誤 為 間 諜 而 遭 戮 二 多 選 題 ( 占 24 分 ) 說 明 : 第 16 題 至 第 23 題, 每 題 有 5 個 選 項, 其 中 至 少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的 選 項, 請 將 正 確 選 項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之 選 項 獨 立 判 定, 所 有 選 項 均 答 對 者, 得 3 分 ; 答 錯 1 個 選 項 者, 得 1.8 分 ; 答 錯 2 個 選 項 者, 得 0.6 分 ; 答 錯 多 於 2 個 選 項 或 所 有 選 項 均 未 作 答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6. 文 學 作 品 常 見 悲 喜 並 敘 而 以 喜 襯 悲 的 表 達 方 式 下 列 文 句, 含 有 此 種 表 達 方 式 的 選 項 是 : (A) 這 豈 不 正 是 此 生 不 斷, 反 覆 來 襲 的, 熟 悉, 令 人 動 心 的 白 芒 花 嗎? 像 夢 魘, 但 它 是 美 麗 的 夢 魘, 美 麗 而 哀 愁 (B) 我 已 懂 得, 一 把 小 小 黃 楊 木 梳, 再 也 理 不 清 母 親 心 中 的 愁 緒 因 為 在 走 廊 的 那 一 邊, 不 時 飄 來 父 親 和 姨 娘 琅 琅 的 笑 語 聲 (C)( 秦 得 參 ) 在 室 內 踱 來 踱 去, 經 他 妻 子 幾 次 的 催 促, 他 總 沒 有 聽 見 似 的, 心 裡 只 在 想, 總 覺 有 一 種 不 明 瞭 的 悲 哀, 只 不 住 漏 出 幾 聲 的 嘆 息 (D) 有 幾 回, 鄰 舍 孩 子 聽 得 笑 聲, 也 趕 熱 鬧, 圍 住 了 孔 乙 己 他 便 給 他 們 茴 香 豆 吃, 一 人 一 顆 孩 子 吃 完 豆, 仍 然 不 散, 眼 睛 都 望 著 碟 子 孔 乙 己 著 了 慌, 伸 開 五 指 將 碟 子 罩 住 (E) 金 發 伯 突 然 奇 怪 的 異 常 的 大 笑 起 來, 秀 潔 聽 出 他 是 有 意 幽 默, 有 意 製 造 輕 鬆, 有 意 大 笑 ; 胸 中 一 時 千 頭 萬 緒, 五 味 雜 陳, 聽 著 金 發 伯 那 樣 的 笑 聲, 竟 比 哭 聲 更 令 人 難 以 承 受, 卻 也 只 能 附 和 著 笑 候 : 斥 候, 探 子 ~ 110 ~ - 4 -

第 5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國 文 考 科 17. 代 詞 在 句 子 中, 通 常 指 稱 特 定 的 對 象, 但 有 時 亦 未 明 確 指 涉 特 定 的 人 事 物 下 列 文 句 中 的 我 你 他, 並 未 明 確 指 涉 特 定 對 象 的 選 項 是 : (A) 同 學 們 你 一 言, 我 一 句, 討 論 得 非 常 熱 烈 (B) 大 家 一 窩 蜂 去 動 物 園 看 圓 仔, 你 推 我 擠, 萬 頭 攢 動 (C) 我 說 的 那 間 飯 店, 能 清 楚 看 到 黃 色 小 鴨, 包 管 你 滿 意 (D) 咱 們 兩 個 就 此 拆 夥, 你 走 你 的 陽 關 道, 我 過 我 的 獨 木 橋 (E) 他 山 之 石, 可 以 攻 玉, 意 在 教 人 汲 取 經 驗 見 賢 思 齊 18. 某 唐 代 詩 人 特 展 的 宣 傳 看 板 有 詩 句 如 下, 下 列 可 作 為 此 詩 人 特 展 解 說 標 題 的 選 項 是 : (A) 流 放 夜 郎 (B) 天 上 謫 仙 人 (C) 成 都 浣 花 草 堂 (D) 見 證 安 史 之 亂 (E) 繼 承 新 樂 府 運 動 19. 閱 讀 右 詩, 選 出 符 合 詩 意 的 選 項 : (A) 乾 燥 的 風 和 稻 草 瑟 縮 著 凸 顯 農 作 物 歉 收 (B)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的 陽 光 比 喻 人 們 的 關 懷 不 夠 充 分 (C) 被 遺 棄 了 的 田 野 和 破 落 的 庭 院 皆 暗 示 農 村 的 沒 落 (D) 曾 綠 過 葉 開 過 花 結 過 果 比 喻 老 農 與 農 村 昔 日 的 榮 景 (E) 吾 鄉 人 人 的 年 譜 表 達 對 老 農 與 農 村 宿 命 無 奈 的 感 歎 20. 關 於 下 列 甲 乙 二 人 的 陳 述,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是 : 被 廷 爭 疏 離 君 主 / 被 戰 爭 逐 出 長 安 / 蜀 道 這 條 玄 宗 倉 皇 出 奔 的 路 / 你 奔, 就 苦 於 上 青 天 了 / 麗 人 行 的 低 吟 / 悲 陳 陶 的 吶 喊 / 哀 江 頭 的 吞 聲 / 沒 感 動 任 何 當 局 / 你 的 詩 只 有 酒 壺 聽 懂 在 乾 燥 的 風 中 / 一 束 一 束 稻 草, 瑟 縮 著 / 在 被 遺 棄 了 的 田 野 午 後, 在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的 陽 光 中 / 吾 鄉 的 老 人, 萎 頓 著 / 在 破 落 的 庭 院 終 於 是 一 束 稻 草 的 / 吾 鄉 的 老 人 / 誰 還 記 得 / 也 曾 綠 過 葉 開 過 花 結 過 果 一 束 稻 草 的 過 程 和 終 局 / 是 吾 鄉 人 人 的 年 譜 ( 吳 晟 稻 草 ) 每 患 遷 固 以 來, 文 字 繁 多, 自 布 衣 之 士, 讀 之 不 遍, 況 於 人 主, 日 有 萬 機, 何 暇 周 覽! 臣 常 不 自 揆, 欲 刪 削 冗 長, 舉 撮 機 要, 專 取 關 國 家 盛 衰, 繫 生 民 休 戚, 善 可 為 法, 惡 可 為 戒 者, 為 編 年 一 書, 上 起 戰 國, 下 終 五 代, 凡 一 千 三 百 六 十 二 年, 修 成 二 百 九 十 四 卷 甲 予 在 京 師, 因 借 館 閣 諸 公 家 藏 數 本, 參 校 之, 蓋 十 正 其 六 七, 其 要 皆 主 於 利 言 之, 合 從 連 橫, 變 詐 百 出 然 自 春 秋 之 後, 以 迄 于 秦, 二 百 餘 年 興 亡 成 敗 之 跡, 粗 見 於 是 矣! 雖 非 義 理 之 所 存, 而 辯 麗 橫 肆, 亦 文 辭 之 最, 學 者 所 不 宜 廢 也 乙 (A) 甲 強 調 該 書 的 政 治 功 能 ; 乙 肯 定 該 書 的 言 辭 效 益 (B) 甲 所 修 之 書 可 能 是 資 治 通 鑑 ; 乙 所 校 之 書 可 能 是 戰 國 策 (C) 甲 和 乙 的 陳 述, 皆 為 呈 給 皇 帝 的 上 書, 勸 諫 治 國 應 以 歷 代 興 亡 為 鑑 (D) 史 記 漢 書 是 甲 用 以 成 書 的 主 要 材 料, 也 是 乙 用 以 成 書 的 主 要 憑 藉 (E) 燭 之 武 退 秦 師 可 在 甲 所 修 之 書 中 檢 得 ; 馮 諼 客 孟 嘗 君 可 在 乙 所 校 之 書 中 讀 到 - 5 - ~ 111 ~

103 年 學 測 第 6 頁 國 文 考 科 共 7 頁 21. 閱 讀 下 文, 選 出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 曾 子 寢 疾, 病 樂 正 子 春 坐 於 床 下, 曾 元 曾 申 坐 於 足, 童 子 隅 坐 而 執 燭 童 子 曰 : 華 而 睆, 大 夫 之 簀 與? 子 春 曰 : 止! 曾 子 聞 之, 瞿 然 曰 : 呼! 曰 : 華 而 睆, 大 夫 之 簀 與? 曾 子 曰 : 然 斯 季 孫 之 賜 也, 我 未 之 能 易 也 元, 起, 易 簀 曾 元 曰 : 夫 子 之 病 革 矣! 不 可 以 變 幸 而 至 於 旦, 請 敬 易 之 曾 子 曰 : 爾 之 愛 我 也 不 如 彼 君 子 之 愛 人 也 以 德, 細 人 之 愛 人 也 以 姑 息 吾 何 求 哉? 吾 得 正 而 斃 焉, 斯 已 矣 舉 扶 而 易 之, 反 席 未 安 而 沒 ( 禮 記 檀 弓 ) (A) 樂 正 子 春 擔 心 曾 子 睡 不 著, 故 要 童 子 勿 執 燭 火 (B) 曾 元 希 望 曾 子 換 席 子, 以 不 負 季 孫 賜 簀 的 美 意 (C) 曾 子 責 怪 曾 元 不 懂 得 變 通, 不 如 季 孫 善 體 人 意 (D) 曾 子 認 為 不 宜 逾 矩, 故 堅 持 要 曾 元 為 他 換 席 子 (E) 曾 子 以 為 : 因 愛 而 姑 息 對 方, 反 可 能 傷 害 對 方 22. 蘇 軾 赤 壁 賦 : 惟 江 上 之 清 風, 與 山 間 之 明 月, 耳 得 之 而 為 聲, 目 遇 之 而 成 色, 此 四 句 的 文 意 可 理 解 為 : 江 上 之 清 風, 耳 得 之 而 為 聲 ; 山 間 之 明 月, 目 遇 之 而 成 色, 但 作 者 改 變 句 子 的 銜 接 順 序, 故 閱 讀 時, 宜 就 文 意 調 節 對 應 關 係 下 列 文 句, 與 此 表 達 方 式 相 似 的 選 項 是 : (A) 句 讀 之 不 知, 惑 之 不 解 ; 或 師 焉, 或 不 焉 睆 : 明 亮 簀 : 席 子 (B) 西 伯 幽 而 演 易, 周 旦 顯 而 制 禮 ; 不 以 隱 約 而 弗 務, 不 以 康 樂 而 加 思 (C) 禽 鳥 知 山 林 之 樂, 而 不 知 人 之 樂 ; 人 知 從 太 守 遊 而 樂, 而 不 知 太 守 之 樂 其 樂 (D) 牠 們 曾 交 錯 湧 疊, 也 曾 高 速 接 近 船 舷 又 敏 捷 地 側 翻 ; 如 在 表 演 水 中 疊 羅 漢, 如 流 星 一 樣 劃 一 道 弧 線 拋 射 離 去 (E) 老 和 尚 竟 哽 咽 起 來, 掉 了 幾 滴 眼 淚, 他 趕 緊 用 袈 裟 的 寬 袖 子, 搵 了 一 搵 眼 睛 ; 秦 義 方 也 掏 出 手 帕, 狠 狠 擤 了 一 下 鼻 子 23. 後 宮 甄 嬛 傳 中, 華 妃 陪 皇 后 看 戲 時 說 : 到 底 是 樊 梨 花 有 身 家, 出 身 西 涼 將 門 的 嫡 出 女 兒 若 是 換 作 庶 出 女 兒, 再 沒 有 這 移 山 倒 海 的 本 事, 可 真 是 死 路 一 條 了 華 妃 表 面 上 是 評 論 戲 中 角 色, 實 則 藉 以 影 射 皇 后 是 庶 出 女 兒 下 列 文 句 畫 底 線 處 的 文 字, 也 在 表 面 意 義 之 外 另 有 影 射 的 選 項 是 : (A) 鳳 姐 拉 過 劉 姥 姥 來, 把 一 盤 子 花 橫 三 豎 四 的 插 了 一 頭, 賈 母 和 眾 人 笑 得 不 得 了, 劉 姥 姥 笑 道 : 我 雖 老 了, 年 輕 時 也 風 流, 愛 個 花 兒 粉 兒 的, 今 兒 索 性 做 個 老 風 流 (B) 范 進 想 向 丈 人 胡 屠 戶 借 鄉 試 的 路 費, 被 胡 屠 戶 罵 了 一 個 狗 血 噴 頭 : 你 問 我 借 盤 纏, 我 一 天 殺 一 個 豬 還 賺 不 得 錢 把 銀 子, 都 把 與 你 去 丟 在 水 裡, 叫 我 一 家 老 小 嗑 西 北 風? (C) 華 歆 勸 曹 丕 殺 曹 植 曹 丕 召 曹 植 入 見, 限 七 步 吟 詩 一 首, 須 以 兄 弟 為 題, 但 不 許 犯 兄 弟 字 樣, 方 可 免 死 曹 植 略 不 思 索, 即 吟 曰 : 煮 豆 燃 豆 萁, 豆 在 釜 中 泣 本 是 同 根 生, 相 煎 何 太 急! (D) 虬 髯 客 想 請 道 士 觀 察 李 世 民 是 否 具 天 子 之 相, 以 決 定 自 己 是 否 退 出 逐 鹿 之 局, 乃 由 劉 文 靜 邀 李 世 民 前 來 看 棋 弈 棋 中 的 道 士 見 李 世 民 神 采 驚 人, 慘 然 曰 : 此 局 全 輸 矣! 於 此 失 卻 局, 奇 哉! 救 無 路 矣! (E) 歐 陽 鋒 將 柯 鎮 惡 震 下 屋 頂, 郭 靖 黃 蓉 分 別 以 降 龍 十 八 掌 落 英 神 劍 掌 對 付 歐 陽 鋒 一 旁 窺 見 的 楊 過, 後 來 故 意 說 給 黃 蓉 聽 : 一 個 大 蟋 蟀 跟 一 隻 老 蟋 蟀 對 打, 老 蟋 蟀 輸 了, 又 來 了 兩 隻 小 蟋 蟀 幫 著, 三 隻 打 一 個 大 蟋 蟀 跳 來 跳 去, 這 邊 彈 一 腳, 那 邊 咬 一 口, 嘿 嘿, 那 可 厲 害 了 ~ 112 ~ - 6 -

第 7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國 文 考 科 第 貳 部 分 : 非 選 擇 題 ( 共 三 大 題, 占 54 分 ) 說 明 : 本 部 分 共 有 三 題, 請 依 各 題 指 示 作 答, 答 案 必 須 寫 在 答 案 卷 上, 並 標 明 題 號 一 二 三 作 答 務 必 使 用 筆 尖 較 粗 之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書 寫, 且 不 得 使 用 鉛 筆 一 文 章 解 讀 ( 占 9 分 : 第 ( 一 ) 題 6 分, 第 ( 二 ) 題 3 分 ) 閱 讀 框 線 內 文 章, 回 答 :( 一 ) 古 人 的 清 賞 和 今 人 的 觀 光 有 何 不 同? ( 二 ) 文 中 人 品 亦 化 成 商 品 的 意 思 為 何? 請 將 答 案 標 明 ( 一 )( 二 ) 書 寫,( 一 )( 二 ) 合 計 文 長 約 100-150 字 ( 約 5-7 行 ) 近 代 之 觀 光 遊 覽 必 廣 攬 遊 眾, 乃 可 贏 利 故 凡 屬 勝 境, 惟 求 通 俗 化, 遂 使 群 客 奔 波 盡 興, 實 則 人 看 人 儻 兼 以 歌 唱 舞 蹈, 愈 撩 亂, 則 愈 活 躍, 心 神 無 片 刻 安 頓 處, 斯 為 觀 光 之 成 功 凡 屬 觀 光, 乃 求 動, 不 求 靜 乃 求 熱 鬧, 不 求 清 淨 此 乃 近 代 人 心 一 大 趨 向 中 國 風 景 皆 求 清 賞, 鳥 鳴 山 更 幽, 始 覺 此 山 中 之 深 趣 山 中 方 七 日, 世 上 已 千 年 儻 亦 男 女 雜 沓, 喧 嘩 擁 擠, 轉 眼 即 過, 則 七 日 亦 在 一 瞬 間 此 始 是 近 代 觀 光 客 遊 覽 客 所 要 求, 如 此 才 感 快 意 古 人 詩 振 衣 千 仞 岡, 濯 足 萬 里 流, 今 人 則 必 在 萬 目 睽 睽 下 振 衣, 一 振 衣 而 下 座, 掌 聲 雷 動, 乃 始 快 意 千 仞 岡 上, 何 人 得 見! 海 水 浴 場, 亦 必 人 群 俱 集, 乃 始 成 一 場 面 一 人 濯 足, 則 何 情 味 可 言! 故 千 仞 之 岡, 則 必 組 旅 行 隊 萬 里 之 流, 則 必 組 游 泳 團 一 人 閒 居, 必 感 無 聊 古 以 窈 窕 乃 成 淑 女, 今 則 儘 時 髦, 儘 摩 登, 投 入 人 群 中 活 躍, 以 供 人 玩 賞 為 己 樂, 人 品 亦 化 成 商 品, 良 可 嗟 矣 ( 錢 穆 品 與 味 ) 二 文 章 分 析 ( 占 18 分 : 第 ( 一 ) 題 9 分, 第 ( 二 ) 題 9 分 ) 言 語 交 際 過 程 中, 常 見 運 用 謙 遜 原 則 儘 量 降 低 姿 態, 不 彰 顯 自 己, 例 如 : 小 弟 不 才, 能 力 有 限, 請 多 包 涵 但 基 於 某 些 目 的, 也 可 能 刻 意 不 採 取 這 項 原 則 請 就 下 引 諸 葛 亮 出 師 表 的 文 字 分 析 :( 一 ) 列 出 並 簡 要 說 明 文 中 何 處 運 用 謙 遜 原 則? 何 處 刻 意 彰 顯 自 己, 不 採 取 謙 遜 原 則? ( 二 ) 文 中 運 用 謙 遜 原 則 的 同 時, 又 刻 意 不 採 取 謙 遜 原 則, 目 的 為 何? 行 ) 請 將 答 案 標 明 ( 一 )( 二 ) 書 寫,( 一 )( 二 ) 合 計 文 長 約 250-300 字 ( 約 12-14 臣 本 布 衣, 躬 耕 於 南 陽, 苟 全 性 命 於 亂 世, 不 求 聞 達 於 諸 侯 先 帝 不 以 臣 卑 鄙, 猥 自 枉 屈, 三 顧 臣 於 草 廬 之 中, 諮 臣 以 當 世 之 事, 由 是 感 激, 遂 許 先 帝 以 驅 馳 後 值 傾 覆, 受 任 於 敗 軍 之 際, 奉 命 於 危 難 之 間, 爾 來 二 十 有 一 年 矣 先 帝 知 臣 謹 慎, 故 臨 崩 寄 臣 以 大 事 也 受 命 以 來, 夙 夜 憂 勤, 恐 託 付 不 效, 以 傷 先 帝 之 明, 故 五 月 渡 瀘, 深 入 不 毛 今 南 方 已 定, 兵 甲 已 足, 當 獎 率 三 軍, 北 定 中 原, 庶 竭 駑 鈍, 攘 除 姦 凶, 興 復 漢 室, 還 於 舊 都, 此 臣 所 以 報 先 帝 而 忠 陛 下 之 職 分 也 三 引 導 寫 作 ( 占 27 分 ) 阿 里 巴 巴 能 打 開 石 門, 是 因 為 他 知 道 芝 麻 開 門 的 密 語 ; 烹 飪 高 手 能 征 服 大 家 的 味 蕾, 是 因 為 他 練 就 一 身 功 夫, 抓 到 美 味 的 訣 竅 ; 演 員 能 成 功 詮 釋 某 個 角 色, 必 然 是 因 為 他 對 人 生 的 悲 歡 離 合 有 深 刻 的 領 會 對 於 人 生 的 考 驗, 你 是 否 也 有 自 己 的 通 關 密 語? 請 以 通 關 密 語 為 題, 寫 下 你 找 出 密 語 而 得 以 通 關 的 過 程, 以 及 其 中 的 體 會 文 長 不 限 - 7 - ~ 113 ~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題 英 文 考 科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100 分 鐘 題 型 題 數 : 第 壹 部 分 單 選 題 共 56 題 第 貳 部 分 非 選 擇 題 共 二 大 題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非 選 擇 題 用 筆 尖 較 粗 之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在 答 案 卷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可 以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未 依 規 定 畫 記 答 案 卡, 致 機 器 掃 描 無 法 辨 識 答 案 ; 或 未 使 用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書 寫 答 案 卷, 致 評 閱 人 員 無 法 辨 認 機 器 掃 描 後 之 答 案 者,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承 擔 答 案 卷 每 人 一 張, 不 得 要 求 增 補 ~ 114 ~

第 1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英 文 考 科 第 壹 部 分 : 單 選 題 ( 占 72 分 ) 一 詞 彙 題 ( 占 15 分 ) 說 明.. 第 1 題 至 第 15 題, 每 題 有 4 個 選 項, 其 中 只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1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 Lost and scared, the little dog along the streets, looking for its master. (A) dismissed (B) glided (C) wandered (D) marched 2. On a sunny afternoon last month, we all took off our shoes and walked on the grass with feet. (A) bare (B) raw (C) tough (D) slippery 3. It is both legally and wrong to spread rumors about other people on the Internet. (A) morally (B) physically (C) literarily (D) commercially 4. These warm-up exercises are designed to help people their muscles and prevent injuries. (A) produce (B) connect (C) broaden (D) loosen 5. Mei-ling has a very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her parents. She always them before she makes important decisions. (A) impresses (B) advises (C) consults (D) motivates 6. The restaurant has a charge of NT$250 per person. So the four of us need to pay at least NT$1,000 to eat there. (A) definite (B) minimum (C) flexible (D) numerous 7. At the Book Fair, exhibitors from 21 countries will textbooks, novels, and comic books. (A) predict (B) require (C) display (D) target 8. Before John got on the stage to give the speech, he took a deep to calm himself down. (A) order (B) rest (C) effort (D) breath 9. Most young people in Taiwan are not satisfied with a high school and continue to pursue further education in college. (A) maturity (B) diploma (C) foundation (D) guarantee 10. Residents are told not to dump all household waste into the trash can; reusable materials should first be sorted out and recycled. (A) shortly (B) straight (C) forward (D) namely 11. Kevin had been standing on a ladder trying to reach for a book on the top shelf when he lost his and fell to the ground. (A) volume (B) weight (C) balance (D) direction 12. If student enrollment continues to drop, some programs at the university may be to reduce the operation costs. (A) relieved (B) eliminated (C) projected (D) accounted 13. People in that remote village feed themselves by hunting and engaging in forms of agriculture. No modern agricultural methods are used. (A) universal (B) splendid (C) primitive (D) courteous 14. The government issued a travel for Taiwanese in response to the outbreak of civil war in Syria. (A) alert (B) monument (C) exit (D) circulation 15. The baby panda Yuan Zai at the Taipei Zoo was separated from her mother because of a minor injury that occurred during her birth. She was by zookeepers for a while. (A) departed (B) jailed (C) tended (D) captured - 1 - ~ 115 ~

103 年 學 測 第 2 頁 英 文 考 科 共 7 頁 二 綜 合 測 驗 ( 占 15 分 ) 說 明.. 第 16 題 至 第 30 題, 每 題 一 個 空 格, 請 依 文 意 選 出 最 適 當 的 一 個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1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第 16 至 20 題 為 題 組 Aesop, the Greek writer of fables, was sitting by the roadside one day when a traveler asked him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d in Athens. Aesop replied, Tell me where you come from and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 there, and I ll tell you what sort of people you ll find in Athens. 16, the man answered, I come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all friendly, generous, and warm-hearted. I love them. 17 this, Aesop answered, I m happy to tell you, my dear friend, that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question. A few hours later, 18 traveler came down the road. He too stopped and asked Aesop the same 19, Aesop made the same request. But frowning, the man answered, I m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unfriendly, 20, and vicious. They re thieves and murderers, all of them. Well, I m afraid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replied Aesop. 16. (A) Amazing (B) Smiling (C) Deciding (D) Praying 17. (A) At (B) By (C) For (D) Into 18. (A) a (B) the (C) other (D) another 19. (A) Again (B) Indeed (C) Together (D) Moreover 20. (A) brave (B) lonely (C) mean (D) skinny 第 21 至 25 題 為 題 組 Every year tens of thousands of tourists visit Mount Kilimanjaro, the highest mountain in Tanzania, Africa, to witness the scenes depicted in Earnest Hemingway s The Snows of Kilimanjaro. They are attracted by the American writer s 21 of the millennia-old glaciers. However, this tourist attraction will soon 22. According to the Climate Change Group, formed by environmentalists worldwide to document the effects of global warming, Mount Kilimanjaro s snows and glaciers are melting and are 23 to disappear by 2020. Not only will the summit lose its tourist attraction, but the disappearance of the snows will also cause major damage to the ecosystem on the dry African plains at its base. 24 the snow covering the peak, there will not be enough moisture and water to nourish the plants and animals below. Rising temperatures, an effect of global warming, 25 threaten the ecosystem of this mountain area. The loss of snows on the 5,892m peak, which have been there for about 11,700 years, could have disastrous effects on Tanzania. 21. (A) situations (B) descriptions (C) translations (D) calculations 22. (A) operate (B) expand (C) recover (D) vanish 23. (A) capable (B) ready (C) likely (D) horrible 24. (A) Among (B) Besides (C) Inside (D) Without 25. (A) thus (B) just (C) instead (D) otherwise ~ 116 ~ - 2 -

第 3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英 文 考 科 第 26 至 30 題 為 題 組 Most human beings actually decide before they think. When people encounter a complex issue and form an opinion, how thoroughly have they 26 all the important factors involved before they make their decisions? The answer is: not very thoroughly, 27 they are executives, specialized experts, or ordinary people in the street. Very few people, no matter how intelligent or experienced, can 28 all the possibilities or outcomes of a policy or a course of action within just a short period of time. Those who take pride in being decisive often try their best to consider all the factors beforehand. 29, it is not unusual for them to come up with a decision before they have the time to do so. And 30 an opinion is formed, most of their thinking then is simply trying to find support for it. 26. (A) conveyed (B) examined (C) solved (D) implied 27. (A) whoever (B) because (C) whether (D) rather 28. (A) set out (B) turn out (C) put into practice (D) take into account 29. (A) However (B) Furthermore (C) Conditionally (D) Similarly 30. (A) though (B) unless (C) once (D) even 三 文 意 選 填 ( 占 10 分 ) 說 明 : 第 31 題 至 第 40 題, 每 題 一 個 空 格, 請 依 文 意 在 文 章 後 所 提 供 的 (A) 到 (J) 選 項 中 分 別 選 出 最 適 當 者, 並 將 其 英 文 字 母 代 號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1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第 31 至 40 題 為 題 組 In English-speaking cultures, the choice of first names for children can be prompted by many factors: tradition, religion, nature, culture, and fashion, to name just a few. Certain people like to give a name that has been handed down in the family to show 31 for or to remember a relative whom they love or admire. Some families have a tradition of 32 the father s first name to the first born son. In other families, a surname is included in the selection of a child s given name to 33 a family surname going. It may be the mother s maiden name, for instance. For a long time, 34 has also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naming children. Boys names such as John, Peter, and Thomas are chosen from the Bible. Girls names such as Faith, Patience, and Sophie (wisdom) are chosen because they symbolize Christian qualities. However, for people who are not necessarily religious but are fond of nature, names 35 things of beauty are often favored. Flower and plant names like Heather, Rosemary, and Iris 36 this category. Another factor that has had a great 37 on the choice of names is the spread of culture through the media. People may choose a name because they are strongly 38 a character in a book or a television series; they may also adopt names of famous people or their favorite actors and actresses. Sometimes, people pick foreign names for their children because those names are unusual and will thus make their children more 39 and distinctive. Finally, some people just pick a name the sound of which they like, 40 of its meaning, its origins, or its popularity. However, even these people may look at the calendar to pick a lucky day when they make their choice. (A) drawn to (B) fall into (C) impact (D) involving (E) keep (F) passing down (G) regardless (H) religion (I) respect (J) unique - 3 - ~ 117 ~

103 年 學 測 第 4 頁 英 文 考 科 共 7 頁 四 閱 讀 測 驗 ( 占 32 分 ) 說 明.. 第 41 題 至 第 56 題, 每 題 請 分 別 根 據 各 篇 文 章 之 文 意 選 出 最 適 當 的 一 個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2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第 41 至 44 題 為 題 組 American writer Toni Morrison was born in 1931 in Ohio. She was raised in an African American family filled with songs and stories of Southern myths, which later shaped her prose. Her happy family life led to her excellent performance in school, despite the atmosphere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in the society. After graduating from college, Morrison started to work as a teacher and got married in 1958. Several years later, her marriage began to fail. For a temporary escape, she joined a small writers group, in which each member was required to bring a story or poem for discussion. She wrote a story based on the life of a girl she knew in childhood who had prayed to God for blue eyes. The story was well received by the group, but then she put it away, thinking she was done with it. In 1964, Morrison got divorced and devoted herself to writing. One day, she dusted off the story she had written for the writers group and decided to make it into a novel. She drew on her memories from childhood and expanded upon them using her imagination so that the characters developed a life of their own. The Bluest Eye was eventually published in 1970. From 1970 to 1992, Morrison published five more novels. In her novels, Morrison brings in different elements of the African American past, their struggles, problems and cultural memory. In Song of Solomon, for example, Morrison tells the story of an African American man and his search for identity in his culture. The novels and other works won her several prizes. In 1993, Morrison received 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She is the eighth woman and the first African American woman to win the honor. 41. What is the passage mainly about? (A) The life of black people in the U.S. (B) The life of an African American writer. (C) The history of African American culture. (D) The history of 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42. Why did Morrison join the writers group? (A) She wanted to publish The Bluest Eye. (B) She wanted to fight racial discrimination. (C) She wanted to be a professional writer. (D) She wanted to get away from her unhappy marriage. 43. According to the passage, what is one of the themes in Morrison s works? (A) A search for African American values. (B) Divorced black women in American society. (C) Songs and stories of African Americans in Ohio. (D) History of African Americans from the 1970s through the 1990s. 44.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s true about Toni Morrison? (A) She has been writing a lot since her adolescent years. (B) She suffered from severe racial discrimination in her family. (C) What she wrote in her novels are true stories of African Americans. (D) No African American woman ever received a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before her. ~ 118 ~ - 4 -

第 5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英 文 考 科 第 45 至 48 題 為 題 組 Below is an excerpt from an interview with Zeke Emanuel, a health-policy expert, on his famous brothers. Interviewer: You re the older brother of Rahm, the mayor of Chicago, and Ari, an extremely successful talent agent. And you re a bioethicist and one of the architects of Obamacare. Isn t writing a book about how great your family is a bit odd? Zeke: I don t write a book about how great my family is. There are lots of idiocies and foolishness a lot to make fun of in the book. I wrote Brothers Emanuel because I had begun jotting stories for my kids. And then we began getting a lot of questions: What did Mom put in the cereal? Three successful brothers, all different areas. I: To what do you attribute the Emanuel brothers success? Z: I would put success in quotes. We strive. First, I think we got this striving from our mother to 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A second important thing is you never rest on the last victory. There s always more to do. And maybe the third important thing is my father s admonition that offense is the best defense. We don t give up. I: Do you still not have a TV? Z: I don t own a TV. I don t own a car. I don t Facebook. I don t tweet. I: But you have four cell phones. Z: I m down to two, thankfully. I: Your brothers are a national source of fascination. Where do you think they ll be in five years? Z: Ari will be a superagent running the same company. Rahm would still be mayor of Chicago. I will probably continue to be my academic self. The one thing I can guarantee is none of us will have taken a cruise, none of us will be sitting on a beach with a pina colada. 45. What does Zeke Emanuel have in mind when saying What did Mom put in the cereal? (A) The secret to bringing up successful kids. (B) The recipe for a breakfast food. (C) The difference among the brothers. (D) The questions from his kids. 46. What does Zeke Emanuel think of the modern conveniences mentioned in the interview? (A) Better late than never. (B) Practice makes perfect. (C) One can live without many of them. (D) They are great inventions. 47. According to Zeke Emanuel,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a reason for the brothers success? (A) They defend themselves by attacking others. (B) They learn a lot from great people s quotes. (C) They are committed to glorifying their parents. (D) They keep moving forward even after a big success. 48. Which of the following best summarizes Zeke Emanuel s response to the last question? (A) The brothers look forward to a family trip on a cruise. (B) Nothing much will change in the near future for them. (C) Higher positions and more power will be their goals. (D) None of the brothers will go to the beach. 第 49 至 52 題 為 題 組 MOOC, a 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 aims at providing large-scale interactive participation and open access via the web. In addition to traditional course materials such as videos, readings, and problem sets, MOOCs provide interactive user forums that help build a community for the students, professors, and teaching assistants. MOOCs first made waves in the fall of 2011, when Professor Sebastian Thrun from Stanford University opened his graduate-leve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urse up to any student anywhere, and 160,000 students in more than 190 countries signed up. This new breed of online classes is shaking up the higher education - 5 - ~ 119 ~

103 年 學 測 第 6 頁 英 文 考 科 共 7 頁 world in many ways. Since the courses can be taken by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students at the same time, the number of universities might decrease dramatically. Professor Thrun has even envisioned a future in which there will only need to be 10 universities in the world. Perhaps the most striking thing about MOOCs, many of which are being taught by professors at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is that they re free. This is certainly good news for cash-strapped students. There is a lot of excitement and fear surrounding MOOCs. While some say free online courses are a great way to increase the enrollment of minority students, others have said they will leave many students behind. Some critics have said that MOOCs promote an unrealistic one-size-fits-all model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that there is no replacement for true dialogues between professors and their students. After all, a brain is not a computer. We are not blank hard drives waiting to be filled with data. People learn from people they love and remember the things that arouse emotion. Some critics worry that online students will miss out on the social aspects of college. 49. What does the word cash-strapped in the second paragraph mean? (A) Making a lot of money. (B) Being short of money. (C) Being careful with money. (D) Spending little money. 50.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one of the features of MOOCs? (A) It is free to take the courses. (B) Many courses are offered by famous universities. (C) Most courses addres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 Many students can take the course at the same time. 51. What is the second paragraph mainly about? (A) The impact of MOOCs. (B) The goal of MOOCs. (C) The size of MOOC classes. (D) The cost of MOOC courses. 52.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a problem of MOOCs mentioned in the passage? (A) The disappearance of traditional course materials. (B) The limited number of courses offered around the world. (C) The overreliance on professors from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D) The lack of social interaction among students and professors. 第 53 至 56 題 為 題 組 Today the car seems to make periodic leaps in progress. A variety of driver assistance technologies are appearing on new cars. A developing technology called Vehicle-to-Vehicle communication, or V2V, is being tested by automotive manufacturers as a way to help reduce the number of accidents. V2V works by using wireless signals to send information back and forth between cars about their location, speed and direction, so that they keep safe distances from each other. Another new technology being tested is Vehicle-to-Infrastructure communication, or V2I. V2I would allow vehicles to communicate with road signs or traffic signals and provide information to the vehicle about safety issues. V2I could also request traffic information from a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and access the best possible routes. Both V2V and V2I have the potential to reduce around 80 percent of vehicle crashes on the road. More and more new cars can reverse-park, read traffic signs, maintain a safe distance in steady traffic and brake automatically to avoid crashes. Moreover, a number of firms are creating cars that drive themselves to a chosen destination without a human at the controls. It is predicted that driverless cars will be ready for sale within five years. If and when cars go completely driverless, the benefits will be enormous. Google, which already uses prototypes of such cars to ferry its staff along Californian freeways, once put a blind man in a prototype and filmed him being driven off to buy takeaway hamburgers. If this works, huge numbers of elderly and disabled people can regain their personal mobility. The young will not have to pay crippling motor insurance, because their reckless hands and feet will no longer touch the wheel or the accelerator. People who commute by car will gain hours each day to work, rest, or read a newspaper. ~ 120 ~ - 6 -

第 7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英 文 考 科 53.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s true about V2V? (A) V2V communication has been very well developed. (B) Through V2V, drivers can chat with each other on the road. (C) V2V is designed to decrease crashes by keeping safe distances. (D) Through V2V, a car can warn cyclists nearby of its approach. 54. What does infrastructure in Vehicle-to-Infrastructure refer to? (A) Traffic facilities and information systems. (B) The basic structure of roads and bridges. (C) Knowledge and regulations about safe driving. (D) The traffic department of the government. 55.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a potential benefit of driverless cars? (A) The elderly will become more mobile. (B) Drivers can sleep in cars all the way to work. (C) People can race cars to their heart s content. (D) A blind man can get into a car and travel safely. 56. What can be inferred from the passage? (A) Cars will refuse to start if the driver is drunk. (B) The future may be a vehicle-accident-free era. (C) Everyone, including children, can afford a car. (D) The production of driverless cars is still far away. 第 貳 部 分 : 非 選 擇 題 ( 占 28 分 ) 說 明 : 本 部 分 共 有 二 題, 請 依 各 題 指 示 作 答, 答 案 必 須 寫 在 答 案 卷 上, 並 標 明 大 題 號 ( 一 二 ) 作 答 務 必 使 用 筆 尖 較 粗 之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書 寫, 且 不 得 使 用 鉛 筆 一 中 譯 英 ( 占 8 分 ) 說 明 :1. 請 將 以 下 中 文 句 子 譯 成 正 確 通 順 達 意 的 英 文, 並 將 答 案 寫 在 答 案 卷 上 2. 請 依 序 作 答, 並 標 明 子 題 號 每 題 4 分, 共 8 分 1. 有 些 年 輕 人 辭 掉 都 市 裡 的 高 薪 工 作, 返 回 家 鄉 種 植 有 機 蔬 菜 2. 藉 由 決 心 與 努 力, 很 多 人 成 功 了, 不 但 獲 利 更 多, 還 過 著 更 健 康 的 生 活 二 英 文 作 文 ( 占 20 分 ) 說 明..1. 依 提 示 在 答 案 卷 上 寫 一 篇 英 文 作 文 2. 文 長 至 少 120 個 單 詞 (words) 提 示.. 請 仔 細 觀 察 以 下 三 幅 連 環 圖 片 的 內 容, 並 想 像 第 四 幅 圖 片 可 能 的 發 展, 寫 一 篇 涵 蓋 所 有 連 環 圖 片 內 容 且 有 完 整 結 局 的 故 事 - 7 - ~ 121 ~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題 數 學 考 科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考 試 時 間 :100 分 鐘 題 型 題 數 : 單 選 題 6 題, 多 選 題 6 題, 選 填 題 第 A 至 H 題 共 8 題 作 答 方 式 :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未 依 規 定 畫 記 答 案 卡, 致 機 器 掃 描 無 法 辨 識 答 案 者,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承 擔 選 填 題 作 答 說 明 : 選 填 題 的 題 號 是 A,B,C,, 而 答 案 的 格 式 每 題 可 能 不 同, 考 生 必 須 依 各 題 的 格 式 填 答, 且 每 一 個 列 號 只 能 在 一 個 格 子 畫 記 請 仔 細 閱 讀 下 面 的 例 子 例 : 若 第 B 題 的 答 案 格 式 是 18 19 3, 而 依 題 意 計 算 出 來 的 答 案 是, 則 考 生 8 必 須 分 別 在 答 案 卡 上 的 第 18 列 的 與 第 19 列 的 畫 記, 如 : 3 8 18 19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0 20 21 7 例 : 若 第 C 題 的 答 案 格 式 是 50, 而 答 案 是 時, 則 考 生 必 須 分 別 在 答 案 50 7 卡 的 第 20 列 的 與 第 21 列 的 畫 記, 如 : 20 21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0 試 題 後 附 有 參 考 公 式 及 可 能 用 到 的 數 值 ~ 122 ~

第 1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數 學 考 科 第 壹 部 分 : 選 擇 題 ( 占 60 分 ) 一 單 選 題 ( 占 30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6 題, 每 題 有 5 個 選 項, 其 中 只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5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 請 問 下 列 哪 一 個 選 項 等 於 3 (1) 5log 2 3 5 log 2? (2) 3 5log2 (3) 5log2 log3 (4) 5log2 log3 (5) 5 3 log2 2. 令 A (5,0,12) B( 5,0,12) 為 坐 標 空 間 中 之 兩 點, 且 令 P 為 xy 平 面 上 滿 足 PA PB 13 的 點 請 問 下 列 哪 一 個 選 項 中 的 點 可 能 為 P? (1) (5,0,0) (2) (5,5,0) (3) (0,12,0) (4) (0,0,0) (5) (0,0,24) 3. 在 坐 標 平 面 上, 以 (1,1), ( 1,1), ( 1, 1) 及 (1, 1) 等 四 個 點 為 頂 點 的 正 方 形, 與 圓 2 2 x y x y 2 2 1 0有 幾 個 交 點? (1) 1 個 (2) 2 個 (3) 3 個 (4) 4 個 (5) 0 個 - 1 - ~ 123 ~

103 年 學 測 第 2 頁 數 學 考 科 共 7 頁 4. 請 問 滿 足 絕 對 值 不 等 式 4x 12 2x 的 實 數 x 所 形 成 的 區 間, 其 長 度 為 下 列 哪 一 個 選 項? (1) 1 (2) 2 (3) 3 (4) 4 (5) 6 5. 設 6 (1 2) a b 2, 其 中 ab, 為 整 數 請 問 b 等 於 下 列 哪 一 個 選 項? (1) (2) (3) (4) (5) C 2C 2 C 2 C 6 6 2 6 3 6 0 2 4 6 C 2C 2 C 6 6 2 6 1 3 5 C 2C 2 C 2 C 2 C 2 C 2 C 6 6 2 6 3 6 4 6 5 6 6 6 0 1 2 3 4 5 6 2C 2 C 2 C 6 2 6 3 6 1 3 5 C 2 C 2 C 2 C 6 2 6 4 6 6 6 0 2 4 6 6. 某 疾 病 可 分 為 兩 種 類 型 : 第 一 類 占 70%, 可 藉 由 藥 物 A 治 療, 其 每 一 次 療 程 的 成 功 率 為 70%, 且 每 一 次 療 程 的 成 功 與 否 互 相 獨 立 ; 其 餘 為 第 二 類, 藥 物 A 治 療 方 式 完 全 無 效 在 不 知 道 患 者 所 患 此 疾 病 的 類 型, 且 用 藥 物 A 第 一 次 療 程 失 敗 的 情 況 下, 進 行 第 二 次 療 程 成 功 的 條 件 機 率 最 接 近 下 列 哪 一 個 選 項? (1) 0.25 (2) 0.3 (3) 0.35 (4) 0.4 (5) 0.45 ~ 124 ~ - 2 -

第 3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數 學 考 科 二 多 選 題 ( 占 30 分 ) 說 明 : 第 7 題 至 第 12 題, 每 題 有 5 個 選 項, 其 中 至 少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的 選 項, 請 將 正 確 選 項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之 選 項 獨 立 判 定, 所 有 選 項 均 答 對 者, 得 5 分 ; 答 錯 1 個 選 項 者, 得 3 分 ; 答 錯 2 個 選 項 者, 得 1 分 ; 答 錯 多 於 2 個 選 項 或 所 有 選 項 均 未 作 答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7. 設 坐 標 平 面 上,x 坐 標 與 y 坐 標 皆 為 整 數 的 點 稱 為 格 子 點 請 選 出 圖 形 上 有 格 子 點 的 選 項 (1) y x 2 (2) 3y 9x 1 (3) (4) y x 2 x 2 y 3 2 2 1 (5) y log9 x 2 8. 關 於 下 列 不 等 式, 請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13 3.5 (2) 13 3.6 (3) 13 3 10 (4) 13 3 16 (5) 1 13 3 0.6 9. 一 物 體 由 坐 標 平 面 中 的 點 ( 3,6) 出 發, 沿 著 向 量 v 所 指 的 方 向 持 續 前 進, 可 以 進 入 第 一 象 限 請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v=(1, 2) (2) v=(1, 1) (3) v=(0.001,0) (4) v=(0.001,1) (5) v=( 0.001,1) - 3 - ~ 125 ~

103 年 學 測 第 4 頁 數 學 考 科 共 7 頁 10. 設 f ( x ) 為 實 係 數 二 次 多 項 式, 且 已 知 f (1) 0 f (2) 0 f (3) 0 令 g( x) f ( x) ( x 2)( x 3), 請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y f( x) 的 圖 形 是 開 口 向 下 的 拋 物 線 (2) y g( x) 的 圖 形 是 開 口 向 下 的 拋 物 線 (3) g(1) f (1) (4) g( x) 0在 1 與 2 之 間 恰 有 一 個 實 根 (5) 若 為 f( x) 0的 最 大 實 根, 則 g( ) 0 11. 設 a1 1且 a1, a2, a3, 為 等 差 數 列 請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若 a100 0, 則 a1000 0 (2) 若 a100 0, 則 a1000 0 (3) 若 a1000 0, 則 a100 0 (4) 若 a1000 0, 則 a100 0 10( ) (5) a1000 a10 a100 a1 12. 所 謂 某 個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率, 是 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以 百 分 數 表 達 (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時, 所 有 年 齡 以 整 數 表 示 ) 下 表 為 去 年 某 國 四 個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率, 其 中 的 年 齡 範 圍 有 所 重 疊 年 齡 範 圍 35~44 歲 35~39 歲 40~44 歲 45~49 歲 失 業 率 12.66(%) 9.80(%) 13.17(%) 7.08(%) 請 根 據 上 表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在 上 述 四 個 年 齡 範 圍 中, 以 40~44 歲 的 失 業 率 為 最 高 (2) 40~44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多 於 45~49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13.17 7.08 (3) 40~49 歲 的 失 業 率 等 於 % 2 (4) 35~39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少 於 40~44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5) 如 果 40~44 歲 的 失 業 率 降 低, 則 45~49 歲 的 失 業 率 會 升 高 ~ 126 ~ - 4 -

第 5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數 學 考 科 第 貳 部 分 : 選 填 題 ( 占 40 分 ) 說 明 :1. 第 A 至 H 題, 將 答 案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區 所 標 示 的 列 號 (13 36) 2. 每 題 完 全 答 對 給 5 分, 答 錯 不 倒 扣, 未 完 全 答 對 不 給 分 A. 設 圓 O 之 半 徑 為 24, OC 26, OC 交 圓 O 於 A 點, CD 切 圓 O 於 D 點,B 為 A 點 到 OD 的 垂 足, 如 右 邊 的 示 意 圖 則 AB 13 14 15 16 17 ( 化 為 最 簡 分 數 ) B. 坐 標 平 面 上, 若 直 線 y ax b( 其 中 ab, 為 實 數 ) 與 二 次 函 數 2 y x 的 圖 形 恰 交 於 一 點, 亦 與 二 次 函 數 y 2 ( x 2) 12的 圖 形 恰 交 於 一 點, 則 a 18, b 19 20 C. 小 鎮 A 距 離 一 筆 直 道 路 6 公 里, 並 與 道 路 上 的 小 鎮 B 相 距 12 公 里 今 欲 在 此 道 路 上 蓋 一 家 超 級 市 場 使 其 與 A, B 等 距, 則 此 超 級 市 場 與 A 的 距 離 須 為 21 22 公 里 ( 化 為 最 簡 根 式 ) D. 坐 標 空 間 中 有 四 點 A (2,0,0) B (3,4,2) C( 2,4,0) 與 D( 1,3,1) 若 點 P 在 直 線 CD 上 變 動, 則 內 積 PA PB 之 最 小 可 能 值 為 23 24 ( 化 為 最 簡 分 數 ) - 5 - ~ 127 ~

103 年 學 測 第 6 頁 數 學 考 科 共 7 頁 E. 設 u, v 為 兩 個 長 度 皆 為 1 的 向 量 若 u + v 與 u 的 夾 角 為 75, 則 u 與 v 的 內 積 為 25 27 26 ( 化 為 最 簡 根 式 ) F. 一 個 房 間 的 地 面 是 由 12 個 正 方 形 所 組 成, 如 右 圖 今 想 用 長 方 形 瓷 磚 舖 滿 地 面, 已 知 每 一 塊 長 方 形 瓷 磚 可 以 覆 蓋 兩 個 相 鄰 的 正 方 形, 即 或 則 用 6 塊 瓷 磚 舖 滿 房 間 地 面 的 方 法 有 28 29 種 G. 已 知 a c b d 是 一 個 轉 移 矩 陣, 並 且 其 行 列 式 ( 值 ) 為 5 8 則 a d 30 31 32 ( 化 為 最 簡 分 數 ) H. 如 圖, 正 三 角 形 ABC 的 邊 長 為 1, 並 且 1 2 3 15 已 知 sin15 6 2, 則 正 三 角 形 DEF 的 邊 長 為 4 33 34 35 36 ( 化 為 最 簡 根 式 ) ~ 128 ~ - 6 -

第 7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數 學 考 科 參 考 公 式 及 可 能 用 到 的 數 值 n(2 a ( n 1) d) 1. 首 項 為 a, 公 差 為 d 的 等 差 數 列 前 n 項 之 和 為 S 2 首 項 為 a, 公 比 為 r ( r¹ 1) 的 等 比 數 列 前 n 項 之 和 為 S n a(1 r ) 1 r 2. 三 角 函 數 的 和 角 公 式 : sin( A B) sin Acos B cos Asin B cos( A B) cos Acos B sin Asin B tan A tan B tan( A B) 1 tanatanb 3. ABC 的 正 弦 定 理 : a b c 2R (R 為 ABC 外 接 圓 半 徑 ) sin A sin B sin C ABC 的 餘 弦 定 理 : 2 2 2 c a b 2abcosC n 1 1 4. 一 維 數 據 X : x1, x2,..., x n, 算 術 平 均 數 X ( x1 x2 xn) xi n n i 1 2 2 2 標 準 差 1 n 1 n X ( xi X) (( xi ) n X ) n i 1 n i 1 ( ) xi X)( yi Y 5. 二 維 數 據 i 1 ( X, Y) : ( x1, y1),( x2, y2),...,( xn, y n), 相 關 係 數 rxy, n 迴 歸 直 線 ( 最 適 合 直 線 ) 方 程 式 y Y Y rx, Y ( x X) X n X Y 6. 參 考 數 值 : 2 1.414, 3 1.732, 5 2.236, 6 2.449, 3.142 7. 對 數 值 : log 10 2 0.3010, log 10 3 0.4771, log 10 5 0.6990, log 10 7 0.8451-7 - ~ 129 ~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題 社 會 考 科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100 分 鐘 題 型 題 數 : 單 選 題 共 72 題 作 答 方 式 :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未 依 規 定 畫 記 答 案 卡, 致 機 器 掃 描 無 法 辨 識 答 案 者,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承 擔 ~ 130 ~

第 1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單 選 題 ( 占 144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72 題 皆 計 分 每 題 有 4 個 選 項, 其 中 只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2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 大 明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棒 球 比 賽, 卻 因 不 慎 漏 接 導 致 球 隊 以 一 分 飲 恨, 賽 後 檢 討 時, 教 練 批 評 指 責 其 反 應 太 慢, 他 因 此 認 為 自 己 很 笨 能 力 不 好, 不 適 合 打 棒 球 下 列 哪 個 概 念 最 符 合 大 明 的 處 境? (A) 米 德 (George H. Mead): 概 化 他 人 (the generalized others) (B) 顧 里 (Charles H. Cooley): 鏡 中 自 我 (looking-glass self) (C) 佛 洛 依 德 (Sigmund Freud): 超 我 (super ego) (D) 艾 瑞 克 森 (Erik Erikson): 自 我 混 淆 (self-confusion) 2. 在 現 實 社 會 中, 不 同 文 化 常 因 誤 會 或 偏 見, 產 生 彼 此 有 高 低 的 區 分, 形 成 文 化 位 階 與 歧 視 的 現 象, 衍 生 出 不 平 等 問 題 以 臺 灣 社 會 為 例, 下 列 哪 個 現 象 涉 及 文 化 歧 視 與 不 平 等? (A) 教 育 部 在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為 原 住 民 身 分 考 生 設 有 增 額 錄 取 的 制 度 (B) 地 方 政 府 特 別 為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舉 辦 國 語 文 及 臺 灣 風 俗 民 情 的 課 程 (C) 政 府 規 定 大 陸 籍 配 偶 取 得 國 民 身 分 證 的 時 間, 要 比 其 他 外 籍 配 偶 多 幾 年 (D) 政 府 在 組 織 上 增 設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並 在 多 所 大 學 裡 成 立 客 家 文 化 學 院 3. 由 於 刻 板 印 象 而 產 生 性 別 迷 思 的 狀 況 常 可 見, 近 來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融 入 課 程 已 成 為 校 園 的 重 要 課 題 下 列 何 者 可 反 映 出 校 園 內 的 性 別 刻 板 印 象? (A) 訓 導 主 任 大 力 呼 籲 學 生 們 不 要 霸 凌 弱 小 同 學 (B)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是 為 保 障 女 性 教 職 員 生 而 成 立 (C) 體 育 老 師 徵 求 班 上 男 女 各 十 位 同 學 參 加 拔 河 比 賽 (D) 開 學 第 一 天 導 師 請 班 上 力 氣 大 的 同 學 幫 忙 搬 新 課 本 4. 根 據 聯 合 國 定 義, 非 政 府 組 織 是 在 地 方 國 家 或 國 際 上 成 立 的 非 營 利 性 自 願 公 民 團 體, 不 屬 於 政 府 也 非 由 政 府 所 設 立 下 列 哪 個 組 織 最 符 合 上 述 定 義 的 非 政 府 組 織? (A) 世 界 展 望 會 (B) 世 界 衛 生 大 會 (C)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D) 經 濟 合 作 暨 發 展 組 織 5. 2011 年 北 韓 領 導 人 金 正 日 過 世, 北 韓 新 聞 主 播 穿 著 韓 國 喪 服 播 報 這 項 消 息 ; 某 國 有 位 新 聞 主 播 當 天 也 故 意 穿 著 韓 服, 並 戲 謔 地 夾 雜 韓 語 播 報 從 媒 體 識 讀 的 角 度, 某 國 這 則 報 導 是 否 符 合 媒 體 的 表 現? (A) 符 合, 憲 法 保 障 媒 體 言 論 自 由 (B) 符 合, 媒 體 追 求 創 意 勇 於 突 破 (C) 不 符 合, 媒 體 罔 顧 新 聞 倫 理 及 專 業 (D) 不 符 合, 媒 體 不 應 以 創 意 沖 淡 哀 傷 新 聞 - 1 - ~ 131 ~

103 年 學 測 第 2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6. 有 學 者 提 出 全 球 在 地 化 (glocalization) 的 概 念, 指 涉 企 業 考 量 世 界 各 地 的 特 殊 情 況, 將 商 品 或 服 務 進 行 適 當 地 調 整, 以 符 應 當 地 文 化 和 社 會 特 性 及 需 求, 並 藉 以 增 加 銷 售 業 績 下 列 何 者 屬 於 全 球 在 地 化 現 象? (A) 德 國 麵 包 香 腸 與 豬 腳 深 受 臺 灣 民 眾 喜 愛, 德 式 餐 廳 數 量 大 增 (B) 全 球 咖 啡 連 鎖 店 結 合 臺 灣 當 地 素 材, 推 出 獨 特 的 烏 龍 茶 口 味 咖 啡 (C) 客 家 桐 花 季 吸 引 了 大 量 民 眾 的 參 與, 有 助 於 客 家 聚 落 文 化 傳 承 與 產 業 振 興 (D) 全 球 電 腦 大 廠 推 出 新 型 平 板 電 腦, 因 款 式 新 穎, 引 起 本 地 消 費 者 搶 購 熱 潮 7-8 為 題 組 某 內 閣 制 國 家 共 有 10 個 行 政 區, 各 行 政 區 的 國 會 議 員 選 舉 投 票 結 果 如 表 1 所 示 如 果 該 國 國 會 總 共 有 20 個 席 次, 政 黨 代 表 與 地 方 選 區 席 次 各 半, 並 且 各 自 計 算 ; 其 中, 選 民 可 投 二 票, 一 票 投 給 政 黨, 一 票 投 給 選 區 候 選 人 表 1 行 政 區 甲 黨 得 票 率 乙 黨 得 票 率 丙 黨 得 票 率 丁 黨 得 票 率 1 38% 50% 5% 7% 2 35% 34% 21% 10% 3 10% 11% 59% 20% 4 50% 10% 5% 35% 5 30% 20% 15% 35% 6 15% 10% 65% 10% 7 45% 30% 5% 20% 8 30% 50% 10% 10% 9 50% 30% 10% 10% 10 25% 65% 5% 5% 政 黨 得 票 率 30% 50% 10% 10% 7. 針 對 前 述 條 件, 此 次 選 舉 後 國 會 最 大 黨 應 該 為 何? (A) 甲 黨 (B) 乙 黨 (C) 丙 黨 (D) 丁 黨 8. 根 據 該 國 國 會 選 舉 結 果, 其 後 可 能 的 政 治 發 展,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最 為 正 確? (A) 甲 黨 可 以 與 任 一 政 黨 結 盟, 都 能 組 成 過 半 多 數 政 府 (B) 乙 黨 擁 有 穩 定 過 半 的 多 數 支 持, 可 以 單 獨 組 成 政 府 (C) 丙 黨 可 在 甲 乙 政 黨 間, 扮 演 關 鍵 角 色 爭 取 組 閣 利 益 (D) 丁 黨 是 國 會 中 席 次 最 少 的 政 黨, 沒 有 機 會 加 入 內 閣 9. 有 學 者 主 張, 兩 岸 關 係 從 對 立 走 向 和 緩, 其 實 與 臺 灣 政 治 民 主 化 發 展 有 密 切 的 關 連 請 問 下 列 何 項 歷 史 事 實 及 其 影 響 最 能 印 證 上 述 的 看 法? (A)1979 年 臺 灣 用 三 民 主 義 統 一 中 國 來 取 代 原 有 的 反 攻 大 陸 (B)1991 年 臺 灣 透 過 修 憲 程 序 終 止 動 員 戡 亂, 承 認 兩 岸 分 治 的 現 實 (C)1991 年 先 後 成 立 行 政 院 陸 委 會 與 海 基 會, 展 開 兩 岸 事 務 性 對 話 (D)1993 年 海 基 會 海 協 會 於 新 加 坡 首 次 會 談, 創 兩 岸 交 流 的 先 河 ~ 132 ~ - 2 -

第 3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10. 我 國 自 1991 年 展 開 七 次 憲 法 增 修,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這 幾 次 修 憲 的 成 果? (A) 總 統 直 選 實 施 雙 首 長 體 制, 強 化 我 國 民 主 深 化 的 基 礎 (B) 單 一 國 會 席 次 減 半 任 期 四 年, 確 立 代 議 政 治 的 內 涵 (C) 明 定 大 法 官 會 議 為 釋 憲 機 制, 維 繫 我 國 憲 政 運 作 的 穩 定 (D) 修 憲 案 交 由 公 民 複 決 落 實 公 投 之 法 源, 實 踐 人 民 主 權 11. 基 於 權 力 制 衡, 我 國 行 政 與 立 法 機 關 各 有 權 力 制 衡 彼 此 有 關 這 些 權 力 運 作 的 敘 述, 何 者 並 不 正 確? (A) 立 法 院 對 政 府 施 政 不 滿, 可 以 發 動 委 員 連 署 提 出 倒 閣 案 (B) 行 政 院 針 對 立 法 院 不 妥 之 決 議 事 項, 可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C) 立 法 委 員 基 於 施 政 弊 案, 發 動 調 查 權 糾 舉 彈 劾 失 職 官 員 (D) 國 會 因 政 府 施 政 不 當, 拒 絕 行 政 首 長 上 台 進 行 施 政 報 告 12. 近 年 來, 許 多 先 進 民 主 國 家 政 府 信 任 度 持 續 下 滑, 有 學 者 指 出 傳 統 代 議 民 主 國 家 強 調 依 法 行 政 的 形 式 合 法 性 (legality), 而 忽 略 人 民 實 際 感 受 與 回 應 的 實 質 正 當 性 (legitimacy)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乃 是 強 調 正 當 性 更 高 於 合 法 性 的 現 象? (A) 張 三 違 規 右 轉 被 罰 而 心 生 不 滿, 欲 聯 合 相 同 經 驗 民 眾 上 街 遊 行 (B) 夜 市 居 民 網 路 舉 發 少 數 攤 販 違 規 營 業, 獲 得 眾 多 網 友 按 讚 支 持 (C) 現 任 首 長 要 求 檢 調 單 位 監 聽 敵 對 陣 營 候 選 人, 以 利 其 競 選 連 任 (D) 市 長 因 鄰 縣 受 災 時 未 搶 救 而 造 成 嚴 重 傷 亡, 引 爆 民 怨 提 前 下 台 13. 立 法 院 通 過 會 計 法 修 正 案 時 因 漏 字 問 題 引 發 巨 大 爭 議, 引 起 各 界 對 立 法 品 質 的 關 注 假 設 法 律 生 效 施 行 後, 如 發 現 法 律 條 文 有 重 大 疏 漏, 該 進 行 何 種 程 序 修 正? (A) 立 法 院 依 立 法 程 序 將 修 正 案 通 過 後, 送 請 總 統 公 布 (B) 由 大 法 官 會 議 宣 告 該 法 律 違 憲 後, 立 法 院 進 行 修 改 (C) 先 由 總 統 召 集 五 院 院 長 會 商 後, 交 由 立 法 院 修 改 (D) 行 政 院 長 經 總 統 核 可 後, 向 立 法 院 提 出 覆 議 案 要 求 修 改 14. 2010 年 底, 一 位 突 尼 西 亞 青 年 因 抗 議 政 府 而 自 焚, 此 消 息 藉 由 手 機 及 網 路 等 迅 速 傳 開, 引 起 許 多 對 高 失 業 率 及 高 糧 價 不 滿 的 群 眾 上 街 示 威 抗 議, 導 致 執 政 多 年 的 總 統 下 台 下 列 對 於 人 民 基 本 權 利 保 障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糧 價 飆 高, 許 多 人 沒 錢 購 買 食 物, 顯 示 政 府 並 未 充 分 保 障 人 民 之 財 產 權 (B) 許 多 年 輕 人 找 不 到 工 作, 此 高 失 業 率 表 示 國 家 未 充 分 保 障 人 民 之 工 作 權 (C) 人 民 以 網 路 及 手 機 等 傳 遞 相 關 訊 息, 是 人 民 行 使 憲 法 上 結 社 自 由 的 表 現 (D) 能 讓 長 期 執 政 的 總 統 迅 速 下 台, 是 因 為 人 民 行 使 創 制 權 與 複 決 權 的 結 果 15. 請 以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的 觀 點, 判 斷 以 下 對 於 人 民 上 街 示 威 遊 行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人 民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屬 於 憲 法 集 會 自 由 的 保 障 範 圍, 其 行 為 當 屬 合 法 (B) 人 民 對 政 府 施 政 不 滿 就 應 提 起 訴 願 及 訴 訟, 故 示 威 抗 議 違 反 法 律 程 序 (C)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必 須 要 先 得 到 主 管 機 關 的 許 可, 否 則 示 威 抗 議 即 違 法 (D) 為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法 律 可 合 理 限 制 示 威 抗 議 活 動 - 3 - ~ 133 ~

103 年 學 測 第 4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16. 某 記 者 連 線 報 導 內 容 為 : 為 您 插 播 最 新 消 息, 涉 及 重 大 貪 瀆 案 的 被 告 小 明 今 天 下 午 終 於 到 案,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預 料 案 情 還 會 有 進 一 步 的 發 展 此 報 導 主 要 發 生 下 列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A) 違 反 偵 查 不 公 開 原 則 (B) 侵 犯 被 告 的 隱 私 權 (C) 違 背 無 罪 推 定 原 則 (D) 誤 解 檢 察 官 的 職 權 17. 大 華 與 小 英 結 婚 後, 育 有 一 女 佩 佩 佩 佩 五 歲 時, 兩 人 因 故 離 婚, 但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發 生 爭 執 下 列 關 於 佩 佩 監 護 權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若 小 英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她 可 決 定 是 否 讓 大 華 探 視 佩 佩 (B) 若 大 華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小 英 對 佩 佩 依 法 即 不 須 再 負 扶 養 之 義 務 (C) 若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歸 屬 有 爭 議 時, 大 華 與 小 英 亦 可 約 定 由 雙 方 共 同 行 使 (D) 若 大 華 取 得 對 佩 佩 監 護 權, 但 未 盡 監 護 義 務, 小 英 即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18. 過 去 有 戡 亂 時 期 預 防 匪 諜 再 犯 管 教 辦 法, 其 中 規 定 人 民 因 匪 諜 罪 判 處 徒 刑 或 受 感 化 教 育 執 行 期 滿 後, 如 其 思 想 行 狀 未 改 善, 認 有 再 犯 之 虞 者, 得 令 入 勞 動 教 育 場 所, 強 制 工 作 嚴 加 管 訓 此 規 定 後 遭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宣 告 違 憲 你 認 為 下 列 哪 一 選 項 的 說 法 正 確? (A) 過 去 這 個 辦 法 只 屬 行 政 命 令 而 已, 如 果 是 以 法 律 規 定, 就 沒 有 違 憲 疑 慮 (B) 再 犯 之 虞 定 義 太 過 模 糊, 違 反 明 確 性 要 求, 如 果 語 意 明 確, 此 規 定 就 沒 有 違 憲 疑 慮 (C) 此 規 定 等 於 讓 國 家 對 人 民 進 行 思 想 考 核, 在 任 何 情 況 都 違 反 人 性 尊 嚴 保 障 (D) 課 以 強 制 工 作 及 嚴 加 管 訓 的 處 罰 效 果 太 強 烈, 如 果 較 輕 微, 此 規 定 就 不 違 憲 19. 黃 色 小 鴨 旋 風 席 捲 全 臺, 造 成 民 眾 對 小 鴨 玩 具 的 需 求 大 增, 加 上 廠 商 無 法 立 刻 提 高 產 能, 即 使 以 原 有 價 格 的 兩 倍 購 買, 也 無 法 解 決 小 鴨 玩 具 供 不 應 求 的 問 題 請 問 以 下 有 關 小 鴨 玩 具 價 格 措 施 以 及 對 經 濟 效 率 或 福 祉 影 響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提 高 玩 具 價 格 可 降 低 需 求 數 量 提 升 整 體 經 濟 效 率 (B) 提 高 玩 具 價 格 可 提 高 供 給 數 量, 但 會 損 害 生 產 者 剩 餘 (C) 管 制 玩 具 價 格 在 原 價 兩 倍 之 下 可 保 障 民 眾 權 益, 避 免 降 低 經 濟 效 率 (D) 限 制 玩 具 維 持 原 有 價 格, 可 讓 經 濟 效 率 的 損 失 達 到 最 低 20. 不 少 企 業 將 客 戶 服 務 委 外 經 營, 以 美 國 企 業 為 例, 便 將 電 話 客 戶 服 務 委 由 印 度 菲 律 賓 等 同 是 英 語 國 家 的 公 司 經 營 下 列 有 關 企 業 業 務 委 外 並 透 過 跨 國 方 式 經 營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印 度 菲 律 賓 等 國 勞 工 可 因 此 直 接 受 雇 於 美 國 企 業, 提 高 當 地 人 民 所 得 (B) 美 國 勞 工 可 因 此 輕 易 移 動 至 外 國 獲 得 就 業 機 會, 降 低 美 國 失 業 問 題 (C) 企 業 基 於 機 會 成 本 的 考 量, 選 擇 有 利 的 經 營 方 式 以 降 低 成 本 提 高 獲 利 (D) 企 業 考 慮 貧 窮 問 題, 藉 此 援 助 開 發 中 國 家, 改 善 其 與 已 開 發 國 家 的 差 距 ~ 134 ~ - 4 -

第 5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21. 表 2 為 X 國 生 產 蘋 果 香 蕉 兩 種 商 品 的 生 產 可 能 組 合 該 表 顯 示, 生 產 第 一 第 二 第 三 以 及 第 四 單 位 蘋 果 的 機 會 成 本, 分 別 為 一 單 位 二 單 位 三 單 位 以 及 四 單 位 的 香 蕉 請 問 有 關 該 生 產 可 能 組 合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生 產 第 十 單 位 香 蕉 的 機 會 成 本 高 於 生 產 其 他 單 位 香 表 2 蕉 之 水 準 組 合 香 蕉 蘋 果 (B) 組 合 乙 的 香 蕉 與 蘋 果 總 量 大 於 組 合 丁, 故 X 國 不 會 以 甲 10 0 組 合 丁 進 行 生 產 乙 9 1 (C) 組 合 甲 的 香 蕉 與 蘋 果 總 量 大 於 組 合 戊 的 水 準, 故 組 丙 7 2 合 甲 的 效 率 高 於 組 合 戊 丁 4 3 (D) 生 產 第 十 單 位 香 蕉 的 機 會 成 本 與 生 產 第 一 至 第 四 單 戊 0 4 位 香 蕉 的 水 準 相 同, 顯 示 機 會 成 本 不 變 22. 為 避 免 市 場 買 賣 器 官 之 非 法 行 為, 主 管 機 關 除 立 法 規 範 器 官 捐 贈 與 移 植 的 醫 療 行 為 外, 也 會 依 據 某 些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優 先 順 序 若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僅 以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順 位, 請 問 下 列 何 者 最 適 合 作 為 決 策 的 依 據? (A) 受 贈 者 受 贈 時 的 所 得 水 準, 因 所 得 愈 高 者 受 贈 後 的 存 活 率 愈 高 (B) 受 贈 者 願 意 付 的 價 格 水 準, 因 願 付 愈 高 價 者 對 社 會 的 貢 獻 愈 大 (C) 受 贈 者 受 贈 後 的 存 活 時 間, 如 此 才 能 讓 器 官 捐 贈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D) 受 贈 者 等 待 器 官 移 植 時 間 長 短, 等 待 愈 短 者 愈 先 獲 得 適 度 回 饋 23. 無 償 住 在 父 母 提 供 房 屋 的 小 明, 早 上 洗 完 衣 服 整 理 完 家 中 環 境 後, 便 搭 乘 公 車 上 班 途 中 經 過 開 立 發 票 的 便 利 商 店 購 買 咖 啡, 也 在 不 開 立 發 票 的 路 邊 攤 購 買 三 明 治 根 據 以 上 內 容, 請 問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洗 衣 等 家 務 活 動 雖 未 經 市 場 交 易, 但 仍 可 以 估 算 的 方 式 計 入 GDP (B) 住 在 父 母 提 供 之 房 屋, 因 未 繳 交 房 租, 該 住 宅 提 供 的 勞 務 未 計 入 GDP (C) 在 不 開 發 票 的 路 邊 攤 消 費, 由 於 也 經 過 市 場 交 易, 所 以 可 計 入 GDP (D) 向 開 立 發 票 的 便 利 商 店 買 咖 啡 消 費, 因 經 過 市 場 交 易, 所 以 計 入 GDP 24. 政 府 可 透 過 改 變 公 共 政 策 之 收 入 與 支 出 的 方 式, 達 到 調 節 景 氣,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進 而 穩 定 整 體 經 濟 社 會 的 目 標 請 問 以 下 有 關 政 府 收 入 與 支 出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政 府 在 制 訂 支 出 政 策 分 配 資 源 時, 道 德 與 公 平 為 其 權 衡 取 捨 的 依 據 (B) 民 間 利 益 團 體 透 過 管 道 影 響 政 府 公 共 政 策, 為 造 成 市 場 失 靈 的 原 因 (C) 民 眾 繳 納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戶 籍 謄 本 工 本 費 等, 屬 於 政 府 收 入 項 目 之 列 (D) 政 府 增 加 敬 老 津 貼 支 出, 可 達 到 照 顧 年 長 者 與 提 高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之 目 標 25. 某 一 時 期 中, 一 位 政 治 人 物 表 示 : 臺 灣 經 濟 仍 以 農 業 為 主, 農 民 占 人 口 總 數 60% 以 上, 而 佃 農 戶 約 占 總 農 戶 總 額 的 68.8% 如 想 要 社 會 安 定, 經 濟 發 展, 必 須 實 施 此 項 新 政 策 此 項 新 政 策 應 是 : (A) 三 七 五 減 租 (B) 漲 價 歸 公 (C) 土 地 國 有 (D) 肥 料 換 穀 - 5 - ~ 135 ~

103 年 學 測 第 6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26. 一 份 民 間 刊 物 針 對 臺 灣 當 時 的 政 治 現 況 提 出 幾 點 呼 籲, 包 括 : 政 府 應 依 據 憲 法 行 政 總 統 不 可 擴 權 總 統 不 應 連 選 連 任 ; 政 府 應 保 障 基 本 人 權, 反 對 國 民 黨 一 黨 專 政, 要 求 政 府 應 當 准 許 成 立 其 他 政 黨 ; 以 及 軍 隊 國 家 化 這 份 刊 物 最 可 能 是 : (A)1910 年 代 的 新 青 年 (B)1920 年 代 的 臺 灣 青 年 (C)1920 年 代 的 臺 灣 民 報 (D)1950 年 代 的 自 由 中 國 27. 某 一 時 期 中, 臺 灣 某 地 曾 經 發 生 官 民 衝 突, 事 件 平 定 後, 政 府 不 僅 嚴 厲 處 分 參 與 者, 也 連 帶 處 罰 其 左 鄰 右 舍, 科 以 相 當 於 一 個 工 人 半 年 工 資 的 高 額 罰 款 這 種 情 形 最 可 能 發 生 於 : (A) 荷 蘭 統 治 時 期, 因 漢 人 人 數 較 多, 荷 蘭 人 欲 以 連 坐 法 威 嚇 (B) 淸 朝 統 治 時 期, 因 財 政 短 缺, 欲 以 高 額 罰 款 彌 補 軍 費 不 足 (C) 日 本 統 治 時 期, 為 壓 制 臺 民 反 抗 政 府, 乃 採 行 保 甲 連 坐 制 (D) 政 府 遷 臺 之 後, 為 阻 止 共 黨 勢 力 蔓 延, 乃 實 施 保 甲 連 坐 制 28. 幾 位 同 學 考 察 臺 灣 考 古 遺 址 分 布 圖 時, 發 現 臺 灣 西 部 海 岸 很 少 有 新 石 器 時 代 遺 址, 各 人 紛 紛 推 測 造 成 這 個 現 象 的 原 因, 下 列 哪 個 說 法 最 合 理? (A) 西 部 人 口 稠 密, 開 發 過 速, 遺 址 遭 破 壞 殆 盡 (B) 二 次 大 戰 時, 美 軍 轟 炸 臺 灣, 遺 址 遭 到 破 壞 (C) 西 部 海 岸 河 口 沙 洲 發 達, 史 前 人 類 活 動 困 難 (D) 因 斷 層 經 過, 地 震 頻 繁, 史 前 人 類 無 法 定 居 29. 某 人 參 訪 都 城 後, 認 為 首 都 氣 象 萬 千 地 理 形 勢 佳, 唯 須 仰 賴 東 南 的 糧 食 他 說 : 前 朝 雖 重 修 大 運 河, 但 糧 米 主 要 以 海 路 運 輸 ; 本 朝 重 新 疏 通 運 河, 以 利 南 方 米 糧 北 運 這 是 何 時 的 首 都? (A) 東 漢 洛 陽 (B) 唐 代 長 安 (C) 宋 代 汴 京 (D) 明 代 北 京 30. 日 本 統 治 臺 灣 初 期, 總 督 府 認 為 男 性 留 辮 女 性 纏 足 都 為 陋 習, 企 圖 禁 止, 但 成 效 不 彰 然 而 一 段 時 間 後, 臺 灣 人 民 卻 開 始 剪 辮 放 足, 成 為 風 潮 殖 民 官 員 檢 討, 認 為 這 股 風 潮 並 非 總 督 府 的 政 策 收 效, 而 是 受 到 其 他 因 素 影 響 這 位 官 員 所 指 的 因 素 最 可 能 是 : (A) 辛 亥 革 命 推 翻 滿 清 政 權 (B) 威 爾 遜 提 倡 的 民 族 自 決 (C) 蔣 中 正 推 動 新 生 活 運 動 (D) 七 七 事 變 引 發 中 日 戰 爭 31. 瑞 芳 的 金 瓜 石 曾 有 座 戰 俘 營, 關 押 了 一 千 多 名 來 自 英 美 加 拿 大 等 國 的 戰 俘, 被 迫 採 掘 銅 礦 因 為 生 活 與 工 作 條 件 都 差, 醫 藥 又 不 足, 不 少 戰 俘 命 喪 於 此 這 些 戰 俘 的 來 源 應 是 : (A)1860 年 英 法 聯 軍 之 役 中 被 俘 虜 的 官 兵 (B)1914 年 日 本 與 德 國 開 戰 時 俘 虜 的 戰 俘 (C)1942 年 日 本 在 東 南 亞 戰 區 俘 虜 的 戰 俘 (D)1972 年 越 戰 期 間 臺 灣 收 容 的 各 國 戰 俘 ~ 136 ~ - 6 -

第 7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32. 中 共 史 家 對 臺 灣 歷 史 上 的 重 要 人 物 施 琅 有 頗 多 研 究 1980 年 以 前, 這 些 史 家 稱 施 琅 為 背 叛 明 朝, 投 降 滿 清 的 漢 奸 ;1980 年 以 後, 改 稱 施 琅 事 親 至 孝, 接 受 儒 家 薰 陶, 是 一 位 正 面 人 物 他 們 對 施 琅 評 價 轉 變 的 最 合 理 解 釋 是 : (A) 學 者 依 當 局 政 策, 調 整 歷 史 解 釋 立 場 (B) 引 用 西 方 觀 點, 拋 棄 道 德 史 觀 的 框 架 (C) 發 現 新 史 料, 得 以 重 新 評 估 施 琅 功 過 (D) 學 術 交 流 後, 認 同 臺 灣 學 者 觀 察 角 度 33. 某 一 時 期, 朝 廷 給 予 官 員 合 法 占 田 的 特 權, 官 位 越 大, 土 地 越 多 同 時, 許 多 大 族 家 中 動 輒 擁 有 千 百 名 奴 僕, 依 法 均 不 需 負 擔 稅 役 這 最 可 能 是 哪 一 時 期 的 現 象? (A) 戰 國 時 期, 戰 爭 頻 仍, 藉 以 爭 取 大 族 合 作 (B) 晉 朝, 世 家 大 族 基 礎 雄 厚, 皇 帝 亦 需 妥 協 (C) 南 宋, 為 對 抗 北 方 金 人, 以 特 權 換 取 支 持 (D) 清 初, 南 方 未 統 一, 以 優 厚 條 件 吸 引 歸 順 34. 一 位 外 國 軍 官 在 家 書 中 提 到 : 我 們 如 果 能 攻 下 這 座 城 市, 將 可 以 就 近 補 充 煤 炭 但 該 城 的 砲 臺 頗 為 堅 固, 據 說 是 德 國 工 程 師 設 計 的, 而 且 中 國 指 揮 官 帶 來 自 己 一 手 訓 練 的 部 隊, 地 方 士 紳 也 組 織 民 兵 投 入 戰 場, 戰 爭 可 能 不 會 太 順 利 這 位 外 國 軍 官 所 參 加 的 戰 爭 是 : (A)1840 年 鴉 片 戰 爭 (B)1860 年 英 法 聯 軍 (C)1874 年 牡 丹 社 事 件 (D)1884 年 中 法 戰 爭 35. 老 師 在 課 堂 中 介 紹 西 歐 某 一 時 期 時 提 到 : 當 時 君 主 積 極 發 展 工 商 業, 力 求 增 加 稅 收 ; 並 改 革 法 律 制 度, 興 辦 教 育 事 業, 以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及 國 民 素 質 這 堂 課 的 主 題 應 是 : (A) 中 古 時 期 的 莊 園 經 濟 活 動 (B) 十 二 世 紀 的 東 西 文 化 交 流 (C) 十 六 世 紀 西 歐 的 重 商 主 義 (D) 十 八 世 紀 的 開 明 專 制 理 念 36. 某 地 位 於 歐 洲 通 往 中 國 的 航 路 上, 早 在 1819 年, 英 國 商 船 便 在 此 建 立 交 易 據 點, 逐 漸 發 展 成 繁 榮 港 口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期 間, 日 軍 曾 攻 占 此 地, 控 制 三 年 多 1945 年, 日 本 投 降, 該 地 重 歸 英 國 管 轄, 但 當 地 人 民 爭 取 自 主, 先 脫 離 英 國 統 治, 進 而 獨 立 建 國 這 個 國 家 是 : (A) 泰 國 (B) 新 加 坡 (C) 越 南 (D) 印 度 37. 1792 年, 英 國 派 遣 馬 戛 爾 尼 出 使 中 國, 使 團 於 9 月 底 乘 船 自 英 國 出 發,1793 年 8 月 5 日 才 抵 達 天 津 1878 年, 中 國 派 遣 曾 紀 澤 為 駐 英 國 法 國 欽 差 大 臣, 於 11 月 22 日 自 上 海 乘 船 赴 任,1879 年 1 月 1 日 便 抵 達 法 國 馬 賽 港 這 期 間, 哪 一 項 重 大 變 化 縮 短 了 航 行 的 時 間? (A) 美 國 發 明 航 空 器 (B) 蘇 伊 士 運 河 通 航 (C) 海 圖 製 作 更 精 良 (D) 公 海 航 行 較 安 全 - 7 - ~ 137 ~

103 年 學 測 第 8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38. 某 次 戰 爭 之 後, 戰 勝 國 要 求 : 挑 起 戰 事 者 要 割 地 賠 款 有 人 呼 籲 : 如 果 賠 償 金 額 遠 超 出 發 動 戰 爭 者 所 能 承 擔, 一 定 會 造 成 經 濟 困 境, 引 發 民 怨, 無 論 任 何 一 方 都 難 逃 捲 入 的 命 運, 甚 至 引 發 下 一 場 戰 爭 不 幸 言 中, 不 久 之 後, 各 國 又 捲 入 衝 突 之 中 此 人 最 可 能 是 : (A)1815 年 維 也 納 會 議 中 的 奧 地 利 首 相 梅 特 涅 (B)1871 年 德 法 戰 爭 後 德 意 志 帝 國 首 相 俾 斯 麥 (C)1919 年 巴 黎 和 會 召 開 時 的 英 國 代 表 凱 因 斯 (D)1945 年 二 次 大 戰 結 束 後 的 美 國 總 統 杜 魯 門 39. 西 方 學 術 傳 到 中 國 時, 引 起 許 多 人 的 學 習 興 趣 某 位 皇 帝 對 數 學 非 常 有 興 趣, 儘 管 國 事 紛 擾, 南 方 還 有 重 臣 叛 變, 他 仍 與 幾 位 數 學 家 一 起 研 究 科 學, 計 算 各 種 幾 何 問 題 這 位 皇 帝 最 可 能 是 : (A) 向 馬 可 波 羅 學 習 西 方 科 學 的 元 朝 皇 帝 (B) 在 宮 廷 討 論 歐 基 里 德 數 學 的 明 朝 皇 帝 (C) 向 耶 穌 會 傳 教 士 學 習 數 學 的 清 初 皇 帝 (D) 在 同 文 館 學 習 數 學 幾 何 的 清 末 皇 帝 40. 十 八 世 紀 中, 閩 南 移 民 來 臺 後, 多 聚 族 而 居 ; 同 姓 之 人, 常 共 同 興 建 祠 堂, 以 強 化 關 係 這 種 現 象 足 以 說 明 清 代 臺 灣 漢 人 社 會 的 哪 一 項 特 色? (A) 移 墾 社 會 重 視 地 緣 關 係 (B) 傳 統 宗 族 強 調 血 緣 連 結 (C) 弱 勢 移 民 強 調 團 結 合 作 (D) 原 鄉 信 仰 深 入 移 民 社 會 41. 圖 1 是 近 代 新 式 學 堂 教 科 書 的 課 文 及 插 圖, 從 課 文 的 敘 述 與 插 圖 的 呈 現, 其 內 容 最 可 能 反 映 了 哪 一 種 時 代 思 潮? (A) 尊 君 思 想, 以 維 護 皇 室 地 位 (B) 強 化 團 練, 以 防 止 內 亂 再 起 (C) 排 滿 思 潮, 以 推 翻 滿 清 政 權 (D) 保 國 強 種, 以 對 抗 列 強 侵 略 42. 某 地 原 為 希 臘 人 活 動 區 域, 後 來 才 有 其 他 民 族 移 入, 包 括 羅 馬 尼 亞 人 土 耳 其 人 克 羅 埃 西 亞 人 波 士 尼 亞 人 斯 洛 維 尼 亞 人 與 馬 其 頓 人 居 民 分 別 信 奉 基 督 教 與 伊 斯 蘭 教 ; 基 督 教 信 仰 又 以 希 臘 正 教 為 主 當 地 曾 經 建 立 聯 邦 制 國 家, 卻 爆 發 內 戰, 民 族 紛 爭 至 今 不 斷 這 個 地 區 是 : (A) 伊 比 利 半 島 (B) 巴 爾 幹 半 島 (C) 克 里 米 亞 半 島 (D) 安 那 托 利 亞 高 原 圖 1 ~ 138 ~ - 8 -

第 9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43. 表 3 是 一 場 戰 爭 之 中 各 國 人 口 損 失 的 統 計 : 表 3 國 家 百 分 比 (%) 國 家 百 分 比 (%) 波 蘭 20 德 國 6.6 南 斯 拉 夫 12.5 法 國 1.3 希 臘 7 英 國 0.8 蘇 聯 9 這 場 戰 爭 是 : (A) 三 十 年 戰 爭 (C)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B) 克 里 米 亞 戰 爭 (D)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44. 一 位 外 籍 人 士 評 論 : 中 國 人 與 歐 洲 人 並 無 衝 突, 並 不 憎 惡 他 們, 中 國 人 只 是 憎 惡 歐 洲 資 本 家 和 唯 資 本 家 之 命 是 從 的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這 些 人 到 中 國 只 是 欺 騙 掠 奪 和 鎮 壓 中 國 人 ; 為 了 販 賣 鴉 片 的 權 利, 對 中 國 作 戰 ; 用 傳 教 的 鬼 話 來 掩 蓋 掠 奪 政 策, 以 便 自 己 大 發 橫 財 ; 中 國 人 難 道 能 不 痛 恨 他 們 嗎? 這 位 人 士 最 可 能 是 : (A) 希 望 來 華 通 商 的 英 國 商 務 監 督 義 律 (B) 宣 揚 共 產 主 義 的 蘇 聯 革 命 領 袖 列 寧 (C) 主 張 門 戶 開 放 的 美 國 國 務 卿 海 約 翰 (D) 提 倡 東 亞 共 榮 的 日 本 首 相 近 衛 文 麿 45. 老 師 在 黑 板 上 懸 掛 一 幅 地 圖 ( 如 圖 2), 圖 中 將 日 本 領 域 分 別 以 黑 色 及 灰 色 標 示 這 幅 地 圖 最 可 能 是 反 映 哪 一 時 期 的 東 亞 情 勢? (A)1871 年 (B)1905 年 (C)1935 年 (D)1971 年 圖 2 46. 某 一 時 期 中, 英 國 議 員 知 道 普 魯 士 已 經 實 施 強 迫 入 學 的 政 策, 而 英 國 許 多 兒 童 仍 然 沒 有 受 過 任 何 教 育 於 是 通 過 法 案, 設 置 教 育 部, 並 提 出 初 等 教 育 法, 撥 款 興 學, 同 時 要 求 父 母 督 促 5 到 12 歲 的 兒 童 上 學 這 是 何 時 的 情 況? (A) 十 七 世 紀 後 期 (B) 十 八 世 紀 中 期 (C) 十 九 世 紀 後 期 (D) 二 十 世 紀 中 期 47. 旅 行 社 推 出 城 市 觀 光 行 程, 訴 求 : 大 唐 遺 風, 說 明 此 行 可 以 參 訪 當 地 的 唐 式 建 築, 體 驗 茶 道, 參 拜 佛 寺, 也 可 以 參 觀 法 律 文 書 的 收 藏, 領 略 中 國 唐 朝 的 風 情 這 個 行 程 最 可 能 是 : (A) 京 都 物 語 (B) 首 爾 采 風 (C) 河 內 漫 遊 (D) 上 海 驚 艷 - 9 - ~ 139 ~

103 年 學 測 第 10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48. 一 個 民 族 在 中 國 建 立 政 權 後, 國 君 諮 詢 學 者, 以 了 解 統 治 中 國 之 術 一 位 漢 人 建 議 : 為 政 應 以 原 本 法 令 為 主, 並 參 酌 中 國 制 度 這 種 說 法 引 起 該 民 族 的 王 公 大 臣 反 對, 認 為 中 國 僅 是 帝 國 的 一 部 分, 不 必 重 視, 而 統 治 者 也 不 需 採 用 亡 國 者 的 制 度 這 個 統 治 民 族 是 : (A) 女 真 (B) 鮮 卑 (C) 契 丹 (D) 蒙 古 49. 一 位 同 學 想 在 暑 假 期 間 去 海 外 遊 學, 他 希 望 能 利 用 這 機 會 學 習 英 語 認 識 當 地 的 原 住 民 文 化, 並 體 驗 獨 特 的 冰 河 地 形 和 活 火 山 景 觀 下 列 哪 個 地 區 是 該 同 學 的 最 佳 選 擇? (A) 夏 威 夷 (B) 菲 律 賓 (C) 紐 西 蘭 (D) 愛 爾 蘭 50. 2013 年 年 初, 瑞 典 財 政 官 員 在 訪 問 南 非 後, 認 為 非 洲 對 於 瑞 典 經 濟 發 展 具 有 相 當 大 的 助 益, 因 此 促 成 了 以 紡 織 業 為 主 的 經 貿 團, 至 衣 索 比 亞 坦 尚 尼 亞 進 行 投 資 環 境 的 考 察 對 於 瑞 典 紡 織 業 而 言, 非 洲 具 有 下 列 哪 些 區 位 優 勢? 甲 棉 花 原 料 來 源 供 應 充 足 ; 乙 可 以 避 開 亞 洲 企 業 競 爭 ; 丙 與 瑞 典 本 地 時 間 差 異 大 ; 丁 工 廠 勞 力 薪 資 便 宜 低 廉 (A) 甲 乙 (B) 甲 丁 (C) 乙 丙 (D) 丙 丁 51. 以 下 是 關 於 某 個 國 家 氣 候 與 傳 統 農 業 活 動 的 描 述 : 三 到 五 月 間 因 土 地 過 於 乾 硬 而 無 法 種 植 水 稻 六 月 雨 季 開 始 後, 農 民 必 須 趕 緊 播 種, 才 能 在 十 月 雨 季 結 束 後 收 割 該 國 最 可 能 是 下 列 何 國? (A) 日 本 (B) 臺 灣 (C) 印 度 (D) 印 尼 52. 圖 3 為 中 國 某 地 區 的 風 景 油 畫 作 品 該 作 品 的 取 景 地 區 具 有 下 列 哪 項 特 色? (A) 曾 受 冰 河 的 侵 蝕 作 用, 山 脊 間 成 為 交 通 要 道 (B) 土 壤 聚 鐵 鋁 化 作 用 旺 盛, 耕 地 養 分 含 量 有 限 (C) 農 業 生 產 以 麥 作 為 主, 當 地 居 民 以 麵 為 主 食 (D) 盛 行 風 向 多 屬 偏 西 風, 夏 冬 降 雨 無 明 顯 差 異 圖 3 53. 照 片 1 是 美 國 某 種 氣 象 災 害 的 景 觀, 圖 4 的 甲 乙 丙 丁 代 表 美 國 的 四 個 地 區 該 種 氣 象 災 害 最 可 能 出 現 在 哪 區?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乙 丙 甲 照 片 1 圖 4 丁 ~ 140 ~ - 10 -

第 11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54. 1998 年, 捷 克 波 蘭 匈 牙 利 斯 洛 維 尼 亞 愛 沙 尼 亞 等 國 開 始 與 歐 盟 展 開 入 會 談 判 2000 年, 保 加 利 亞 拉 脫 維 亞 羅 馬 尼 亞 斯 洛 伐 克 立 陶 宛 等 國 也 陸 續 與 歐 盟 展 開 入 會 談 判 至 2007 年, 這 些 國 家 都 順 利 加 入 歐 盟 下 列 哪 種 現 象 最 有 可 能 在 這 些 國 家 加 入 歐 盟 後 發 生? (A) 歐 盟 每 年 必 須 增 加 預 算, 以 供 作 縮 小 區 域 差 距 的 基 金 (B) 歐 洲 議 會 有 更 大 的 發 言 權, 可 增 進 歐 盟 的 民 主 正 當 性 (C) 西 歐 產 業 結 構 得 以 快 速 轉 型, 各 國 之 間 貧 富 差 距 縮 短 (D) 歐 洲 法 院 可 更 有 效 的 審 理 和 裁 決 會 員 國 之 間 各 種 爭 執 55. 圖 5 是 全 球 不 同 緯 度 地 區 雪 線 氣 溫 和 降 水 量 的 關 係 圖 根 據 此 圖, 可 獲 得 下 列 哪 些 結 論? 甲 南 半 球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成 正 比 ; 乙 北 半 球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成 反 比 ; 丙 緯 度 45 度 以 上 地 區,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和 雪 線 高 低 成 正 比 ; 丁 緯 度 30 度 以 下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雪 線 高 低 成 反 比 km cm 圖 5 (A) 甲 乙 (B) 甲 丁 (C) 乙 丙 (D) 丙 丁 56. 照 片 2 是 某 人 正 午 時 間, 站 在 赤 道 正 上 方, 面 向 西 方, 從 上 向 下 拍 攝 的 照 片 該 照 片 的 拍 攝 日 期 和 下 列 哪 個 節 氣 最 接 近? (A) 立 春 (2 月 4 日 或 5 日 ) (B) 芒 種 (6 月 6 日 或 7 日 ) (C) 寒 露 (10 月 8 日 或 9 日 ) (D) 冬 至 (12 月 22 日 或 23 日 ) 照 片 2-11 - ~ 141 ~

103 年 學 測 第 12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57. 近 年 來, 全 球 電 視 購 物 及 網 路 電 子 商 務 等 無 店 鋪 消 費 額 比 重 增 加, 逐 漸 在 零 售 業 中 占 有 一 席 之 地 無 店 鋪 販 賣 的 興 起 與 下 列 哪 兩 個 社 會 經 濟 環 境 變 遷 的 關 係 最 密 切? 甲 傳 統 產 業 外 移 嚴 重 ; 乙 交 通 革 新 快 速 發 展 ; 丙 城 鄉 差 距 日 益 擴 大 ; 丁 物 流 產 業 迅 速 興 起 (A) 甲 丙 (B) 甲 丁 (C) 乙 丙 (D) 乙 丁 58. 圖 6 為 某 國 2013 年 的 人 口 金 字 塔 圖 該 國 人 口 中, 有 40% 的 穆 斯 林,31% 的 東 正 教 徒,15% 的 天 主 教 徒 該 國 具 有 下 列 何 種 特 色? (A) 外 國 移 入 人 口 眾 多 (B) 經 濟 呈 現 高 度 發 展 (C) 地 處 於 政 治 緩 衝 帶 (D) 種 姓 制 度 根 深 蒂 固 男 千 人 圖 6 女 59. 2013 年 9 月 29 日,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正 式 掛 牌 成 立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企 圖 之 一 是 : 希 望 鼓 勵 跨 國 公 司 來 此 建 立 亞 太 地 區 總 部, 籌 辦 可 整 合 貿 易 物 流 結 算 等 功 能 的 營 運 中 心, 拓 展 專 用 帳 戶 的 服 務 貿 易 跨 境 收 付 和 融 資 功 能, 使 之 成 為 國 際 貿 易 結 算 中 心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下 列 哪 個 都 市 的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A) 大 阪 (B) 天 津 (C) 香 港 (D) 新 加 坡 60-61 為 題 組 圖 7 是 某 半 島 經 過 處 理 後 的 衛 星 影 像 請 問 : 60. 圖 7 所 示 的 地 區, 其 位 置 具 有 下 列 哪 項 特 性? (A) 位 處 板 塊 接 觸 地 帶 (B) 土 壤 以 草 原 黑 土 和 栗 鈣 土 為 主 (C) 海 洋 性 氣 候 和 季 風 氣 候 過 渡 區 (D) 墨 西 哥 灣 流 和 拉 布 拉 多 寒 流 交 會 區 61. 該 半 島 所 屬 的 國 家, 是 下 列 哪 個 國 際 組 織 的 成 員? (A) 歐 洲 聯 盟 (EU) (B) 北 美 自 由 貿 易 區 (NAFTA) (C) 石 油 輸 出 國 家 組 織 (OPEC) (D) 亞 洲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會 議 (APEC) 圖 7 ~ 142 ~ - 12 -

第 13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62-63 為 題 組 新 疆 地 區 民 族 多 元, 居 民 的 宗 教 信 仰 和 生 活 方 式 頗 有 差 異, 經 常 發 生 社 會 騷 動 中 國 政 府 為 了 維 持 新 疆 地 區 社 會 秩 序, 於 2011 年 3 月 起 在 烏 魯 木 齊 北 京 等 地, 透 過 手 機 基 地 台 獲 得 手 機 用 戶 的 即 時 位 置, 以 了 解 當 地 民 眾 聚 散 的 即 時 情 況 請 問 : 62. 新 疆 地 區 除 漢 族 以 外 的 居 民, 其 宗 教 信 仰 和 生 活 方 式, 和 下 列 哪 個 文 化 區 的 居 民 最 相 似? (A) 西 方 文 化 區 (B) 南 亞 文 化 區 (C) 東 南 亞 文 化 區 (D) 西 亞 北 非 文 化 區 63. 下 列 哪 項 技 術 最 適 用 於 分 析 新 疆 地 區 手 機 用 戶 的 位 置 資 料, 以 了 解 其 聚 集 情 況? (A)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B) 地 圖 投 影 判 讀 (C) 航 照 判 釋 分 析 (D) 遙 感 探 測 技 術 64-65 為 題 組 照 片 3 是 世 界 四 個 地 區 的 傳 統 民 宅 建 築 請 問 : 甲 乙 丙 丁 照 片 3 64. 從 地 基 設 計 和 屋 頂 形 式 的 角 度 思 考, 照 片 3 中 傳 統 民 宅 建 築 形 式 的 地 區 差 異, 和 下 列 哪 個 因 素 的 關 係 最 密 切? (A) 日 照 時 數 (B) 宗 教 信 仰 (C) 降 水 多 寡 (D) 人 口 疏 密 65. 從 自 然 景 觀 帶 的 角 度 來 看, 哪 種 傳 統 民 宅 分 布 區, 單 位 面 積 生 物 量 大, 環 境 破 壞 後 則 生 態 系 不 易 回 復?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 13 - ~ 143 ~

103 年 學 測 第 14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66-67 為 題 組 甲 企 業 生 產 顯 示 器 液 晶 電 視 與 筆 記 型 電 腦 用 面 板, 位 於 臺 灣 南 部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的 總 部, 負 責 設 計 研 發 與 行 銷 ; 成 品 組 裝 基 地 設 於 浙 江 寧 波 和 廣 東 佛 山 該 企 業 所 需 零 組 件 包 括 韓 國 的 彩 色 濾 光 片, 美 國 的 素 玻 璃, 日 本 的 驅 動 IC 和 偏 光 片 以 及 臺 灣 的 背 光 模 組 近 兩 年 來, 半 數 的 背 光 模 組 重 要 零 組 件 增 亮 膜 由 臺 灣 的 乙 廠 商 供 應, 但 乙 廠 商 不 以 此 為 滿 足, 決 定 再 投 資 20 億 美 元, 研 發 新 產 品 請 問 : 66. 甲 企 業 位 於 臺 灣 南 部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的 總 部 負 責 設 計 研 發 與 行 銷, 不 涉 足 生 產 製 造 的 部 分, 這 樣 的 型 態 最 能 反 映 下 列 工 業 發 展 的 哪 項 特 性? (A) 進 口 替 代 (B) 知 識 經 濟 (C) 三 角 貿 易 (D) 聚 集 經 濟 67. 乙 廠 商 生 產 的 增 亮 膜, 雖 占 有 近 半 的 市 場, 但 決 策 者 仍 不 以 此 為 滿 足, 而 進 一 步 投 資 研 發 新 產 品 乙 廠 商 的 營 運 策 略, 和 下 列 高 科 技 產 業 的 哪 項 特 性 有 關? (A) 空 間 分 工 鏈 緊 密 (B) 即 時 生 產 需 求 強 (C) 產 品 生 命 週 期 短 (D) 市 場 資 金 流 動 快 68-70 為 題 組 圖 8 是 臺 灣 某 地 區 的 地 圖, 圖 中 數 字 為 地 形 等 高 線 的 數 值, 單 位 為 公 尺 照 片 4 是 在 圖 上 某 處 拍 攝 的 一 幢 民 居 請 問 : 子 丑 卯 圖 8 寅 照 片 4 68. 涵 蓋 圖 8 的 整 體 範 圍 最 可 能 屬 於 下 列 何 種 地 形? (A) 平 原 (B) 台 地 (C) 盆 地 (D) 沖 積 扇 69. 圖 8 中 甲 乙 丙 丁 是 三 合 院 所 在 地 點, 子 丑 寅 卯 是 拍 攝 照 片 的 地 點 照 片 4 的 拍 攝 方 向 最 可 能 是 下 列 何 者? (A) 從 丑 向 甲 拍 攝 (B) 從 子 向 乙 拍 攝 (C) 從 卯 向 丙 拍 攝 (D) 從 寅 向 丁 拍 攝 70. 假 設 圖 8 中 子 丑 寅 卯 代 表 四 處 農 地 坵 塊 在 日 治 時 代 早 期, 這 四 處 的 土 地 利 用, 有 三 處 為 水 田, 一 處 為 茶 園 根 據 圖 中 等 高 線 分 布 的 資 訊, 從 天 然 灌 溉 水 源 的 角 度 思 考, 其 中 哪 塊 農 地 最 可 能 是 茶 園? (A) 子 (B) 丑 (C) 寅 (D) 卯 ~ 144 ~ - 14 -

第 15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71-72 為 題 組 照 片 5 為 臺 灣 四 個 火 車 站 的 舊 式 站 牌 請 問 : 71. 1919 年, 日 人 為 興 建 日 月 潭 水 力 發 電 廠, 曾 鋪 設 一 條 鐵 路, 以 搬 運 工 程 所 需 機 具 與 建 材 照 片 5 的 四 個 車 站 中, 哪 個 車 站 位 於 該 條 鐵 路 路 線 上? (A) 新 城 (B) 龍 泉 (C) 豐 富 (D) 六 塊 厝 72. 這 四 個 車 站 皆 與 長 度 超 過 50 公 里 的 溪 流 相 鄰 其 中 哪 個 車 站 旁 的 溪 流, 其 河 口 堆 積 物 質 的 平 均 顆 粒 最 大? (A) 新 城 (B) 龍 泉 (C) 豐 富 (D) 六 塊 厝 照 片 5-15 - ~ 145 ~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題 自 然 考 科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 100 分 鐘 題 型 題 數 : 第 壹 部 分 共 40 題 第 貳 部 分 共 28 題 作 答 方 式 :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未 依 規 定 畫 記 答 案 卡, 致 機 器 掃 描 無 法 辨 識 答 案 者,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承 擔 一 原 子 量 二 式 量 H=1.0 Li=6.9 C=12.0 O=16.0 Na=23.0 LiOH =23.9 Na 2CO 3=106 ~ 146 ~

第 1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第 壹 部 分 ( 占 80 分 ) 一 單 選 題 ( 占 4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23 題, 每 題 均 計 分, 每 題 有 n 個 選 項, 其 中 只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2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 甲 乙 丙 丁 四 種 不 同 坡 度 的 海 岸 地 形, 在 相 同 的 潮 差 下, 哪 一 種 地 形 的 潮 間 帶 最 大? 平 均 水 面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E) 四 種 海 岸 地 形 的 潮 間 帶 都 相 同 2. 地 球 歷 史 上 氣 候 變 遷 是 因 為 全 球 能 量 收 支 或 分 配 的 情 況 改 變 所 造 成,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直 接 造 成 氣 候 變 遷 的 主 要 因 素? (A) 地 表 海 陸 分 布 情 況 改 變 (B) 大 型 的 火 山 噴 發 (C) 地 球 磁 場 反 轉 (D) 溫 鹽 環 流 改 變 (E) 地 球 繞 日 軌 道 的 改 變 3. 火 山 由 地 下 深 處 的 岩 漿 伴 隨 著 氣 體 碎 屑 從 地 表 噴 出 而 形 成, 多 數 與 板 塊 的 運 動 有 關 圖 1 何 處 為 現 今 有 火 山 分 布 的 地 區? (A) 甲 乙 丙 (B) 乙 丙 丁 (C) 丙 丁 戊 (D) 甲 乙 丁 (E) 乙 丙 戊 平 均 水 面 平 均 水 面 平 均 水 面 甲 乙 丙 丁 4. 氣 壓 可 以 代 表 單 位 面 積 上 方 空 氣 柱 的 重 量, 某 一 氣 象 站 的 海 拔 高 度 大 約 是 3000 公 尺, 平 均 氣 壓 大 約 是 700 百 帕, 在 3000 公 尺 高 度 以 下 的 大 氣 層, 約 佔 整 個 大 氣 層 空 氣 重 量 的 多 少 百 分 比? (A) 10 (B) 20 (C) 30 (D) 40 (E) 50 5. 一 般 認 為 銀 河 系 中 心 有 一 個 超 大 質 量 的 黑 洞 有 些 天 文 學 家 估 計 這 黑 洞 的 質 量 大 約 是 太 陽 的 四 百 萬 倍, 太 陽 離 此 超 大 質 量 黑 洞 的 距 離 約 為 28,000 光 年 如 果 太 陽 該 超 大 質 量 黑 洞 與 地 球 排 成 一 直 線, 且 二 者 對 地 球 的 主 要 影 響 只 有 萬 有 引 力, 則 這 個 超 大 質 量 黑 洞 和 地 球 之 間 的 萬 有 引 力, 大 約 是 地 球 和 太 陽 之 間 萬 有 引 9 力 的 多 少 倍?(28,000 光 年 大 約 是 1.8 10 天 文 單 位 ) 12 (A) 1.2 10 7 (B) 2.5 10 3 (C) 2.2 10 6 11 (D) 4 10 (E) 8.1 10 戊 乙 丁 圖 1 丙 甲 - 1 - ~ 147 ~

103 年 學 測 第 2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6. 在 2011 年 3 月 11 日, 日 本 東 北 部 外 海 發 生 強 烈 地 震 並 引 發 海 嘯 臨 海 的 福 島 核 電 廠 ( 見 圖 2) 隨 之 發 生 嚴 重 的 核 能 災 害, 導 致 含 輻 射 的 廢 水 意 外 地 洩 漏 到 海 洋 中 由 於 日 本 東 北 部 外 海 有 親 潮 自 北 方 沿 岸 向 南 流, 到 日 本 東 部 外 海 ( 約 北 緯 35 ) 碰 到 黑 潮, 因 此 長 時 間 後, 在 表 層 的 輻 射 廢 水 最 可 能 的 漂 流 去 向 為 何? (A) 先 向 南 流, 之 後 順 著 黑 潮 向 西 南 流 到 臺 灣 附 近 (B) 先 向 南 流, 遇 到 黑 潮 後 轉 向 東 流 向 中 太 平 洋 (C) 先 向 南 流, 碰 到 黑 潮 後 湧 升 到 圖 2 表 層 並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D) 往 北 流 到 北 海 道 海 域 再 轉 入 日 本 海 (E) 先 向 南 流, 碰 到 黑 潮 後 下 沉 到 深 層 並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福 島 核 電 廠 7. 孟 德 爾 曾 利 用 試 交 來 鑑 定 顯 性 性 狀 個 體 的 基 因 型, 下 列 有 關 試 交 實 驗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是 指 雜 交 後 所 產 生 之 第 一 子 代 (F1) 間 互 相 交 配 (B) 是 一 個 F1 個 體 與 一 個 顯 性 同 型 合 子 (AA) 個 體 的 交 配 (C) 對 F1 個 體 進 行 試 交 實 驗, 可 用 以 判 定 其 親 代 (P) 之 基 因 型 (D) 是 一 個 不 明 基 因 型 個 體 與 一 個 隱 性 同 型 合 子 (aa) 個 體 的 交 配 (E) 是 一 個 顯 性 同 型 合 子 個 體 與 一 個 隱 性 同 型 合 子 個 體 的 交 配 8-9 為 題 組 藥 廠 的 科 學 家 研 發 出 一 種 可 藉 由 抑 制 動 物 細 胞 中 某 個 構 造 內 一 種 酵 素 之 功 能, 進 而 降 低 體 內 膽 固 醇 的 新 藥 物 為 檢 測 該 藥 物 可 能 的 副 作 用 而 進 行 人 體 實 驗, 其 中 一 位 受 試 者 於 服 藥 前 後 進 行 尿 液 檢 查, 其 部 分 結 果 如 下 表 所 示 : 檢 測 項 目 正 常 範 圍 值 檢 測 單 位 服 藥 前 檢 測 值 服 藥 後 檢 測 值 酸 鹼 值 4.5~8.0 ph 值 5.5 5.8 葡 萄 糖 220 mg/100 ml 320 330 蛋 白 質 10 mg/100 ml 8 12 鈉 2.7~28.7 meq/100 ml 20.7 26.7 鉀 2.6~12.3 meq/100 ml 8.3 10.6 8. 該 藥 物 造 成 細 胞 的 膽 固 醇 製 造 減 少, 則 下 列 何 者 最 可 能 是 其 所 作 用 的 細 胞 構 造? (A) 核 糖 體 (B) 內 質 網 (C) 高 基 氏 體 (D) 細 胞 核 (E) 粒 線 體 9. 研 究 人 員 根 據 上 表 數 據, 推 論 該 藥 物 會 對 腎 臟 功 能 造 成 影 響 下 列 哪 一 腎 臟 組 織 最 可 能 受 此 藥 物 的 破 壞? (A) 絲 球 體 (B) 入 球 小 動 脈 (C) 腎 小 管 (D) 腎 動 脈 (E) 集 尿 管 ~ 148 ~ - 2 -

第 3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10. 下 列 哪 一 項 人 類 的 活 動, 最 可 能 會 增 加 該 地 區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A) 自 然 林 改 為 人 造 林 (B) 水 泥 地 改 建 為 生 態 池 (C) 野 生 池 塘 改 建 為 吳 郭 魚 飼 養 場 (D) 濕 地 海 岸 填 海 以 增 加 農 地 面 積 (E) 原 始 河 岸 以 混 凝 土 槽 化 11. 生 物 的 演 化 過 程 相 當 漫 長, 不 易 直 接 觀 察, 常 藉 由 各 種 證 據 方 能 推 論 其 演 變 的 歷 程 下 列 有 關 各 種 演 化 證 據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A) 根 據 化 石 及 其 所 在 地 層, 可 推 測 古 生 物 外 形 及 其 生 活 的 環 境 (B) 根 據 鯨 的 鰭 與 麻 雀 翅 膀 的 骨 骼 構 造, 可 推 測 兩 構 造 為 同 源 器 官 ( 同 源 構 造 ) (C) 根 據 昆 蟲 與 爬 蟲 類 的 胚 胎 發 育 過 程, 可 推 測 兩 者 在 綱 的 階 層 上 具 有 共 同 祖 先 (D) 根 據 化 石 的 地 理 分 布, 可 推 測 當 時 大 陸 板 塊 的 位 置 與 現 今 是 否 相 同 (E) 根 據 物 種 之 DNA 分 子 核 苷 酸 序 列 的 相 似 性, 可 推 測 物 種 間 的 親 緣 關 係 之 遠 近 12. 銀 有 兩 種 同 位 素, 其 原 子 質 量 為 107 amu 和 109 amu, 而 其 天 然 含 量 分 別 為 51.35% 及 48.65%, 故 銀 的 平 均 原 子 量 為 107.9 amu 試 問 任 一 銀 原 子, 其 原 子 質 量 為 107.9 amu 的 機 率 (%) 為 何? (A) 0 (B) 2.70 (C) 48.65 (D) 51.35 (E) 100 13. 王 同 學 在 不 同 的 溫 度 分 別 進 行 鹽 類 化 合 物 甲 80 ( ) 與 乙 ( ) 在 水 中 的 溶 解 度 實 驗, 得 到 的 結 果 70 溶 60 如 圖 3 已 知 溶 解 度 定 義 為 每 100 克 的 水 所 溶 解 解 50 的 化 合 物 質 量 ( 克 ), 則 下 列 敘 述, 哪 一 項 正 確? 度 40 30 (A) 甲 的 溶 解 度 總 是 比 乙 大 20 (B) 在 攝 氏 80 度 時, 甲 的 溶 解 度 是 乙 的 兩 倍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C) 當 溶 液 溫 度 上 升, 甲 與 乙 溶 解 度 皆 變 大 溫 度 ( ) (D) 在 攝 氏 50 度 時, 甲 與 乙 溶 解 度 幾 乎 相 同 圖 3 (E) 於 攝 氏 80 度 時, 將 20 克 的 乙 溶 於 50 克 的 水 中, 將 此 溶 液 溫 度 緩 慢 降 低 至 攝 氏 50 度, 溶 液 中 會 出 現 化 合 物 乙 結 晶 14. 在 常 溫 常 壓, 未 知 體 積 之 氧 氣 與 40 公 升 的 一 氧 化 碳, 在 催 化 劑 的 存 在 下 進 行 反 應 反 應 後 氣 體 之 組 成 為 二 氧 化 碳 與 氧 氣, 總 體 積 為 70 公 升 若 反 應 後, 溫 度 與 壓 力 維 持 不 變, 則 氧 氣 在 反 應 前 反 應 後 的 體 積 分 別 是 多 少 公 升? (A) 60 20 (B) 50 30 (C) 40 40 (D) 30 50 (E) 20 60 15. 已 知 25 時, 甲 瓶 水 溶 液 的 ph 值 為 2, 乙 瓶 水 溶 液 的 OH 3 濃 度 為 10 M, 則 甲 瓶 的 H 濃 度 為 乙 瓶 H 濃 度 的 多 少 倍? 9 (A) 10 5 (B) 10 (C) 2 3 5 9 (D) 10 (E) 10 16. 下 列 哪 一 項 為 氧 化 還 原 反 應? (A) NH 3g ( ) HCl( g) NH4 Cl(s) (B) BaCl2(aq) Na 2SO4(aq) BaSO 4(s ) + 2NaCl(aq) (C) CaCO3( s) CaO ( s) CO2 ( g) (E) (D) Zn + CuSO ZnSO Cu (s) 4(aq) 4 (aq) ( s) U n Ba Kr 3 n 235 1 141 92 1 92 0 56 36 0-3 - ~ 149 ~

103 年 學 測 第 4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17. 太 空 載 具 常 以 氫 氧 化 鋰 吸 收 太 空 人 所 呼 出 的 二 氧 化 碳, 其 反 應 式 如 下 : 2 LiOH () s CO2(g) Li2CO 3s () H2O () l 假 設 太 空 人 平 均 每 天 所 消 耗 的 能 量 為 3000 大 卡, 而 能 量 主 要 由 氧 化 體 內 葡 萄 糖 所 提 供, 其 反 應 式 如 下 : CH O 6 O 6 CO 6H O H 2800 kj 6 12 6(s) 2(g) 2(g) 2 (l) 則 一 位 太 空 人 執 行 任 務 5 天 所 釋 出 的 二 氧 化 碳, 至 少 需 以 多 少 公 斤 的 氫 氧 化 鋰, 始 能 清 除 完 畢?( 已 知 1 大 卡 相 當 於 4.2 kj) (A) 0.108 (B) 0.538 (C) 3.20 (D) 6.50 (E) 32.0 18. 下 列 有 關 物 理 或 生 物 之 相 對 尺 度 大 小 的 比 較, 何 者 正 確? (A) 夸 克 < 原 子 核 < 紅 血 球 < 原 子 (B) 夸 克 < 原 子 核 < 細 胞 核 < 原 子 (C) 木 星 < 地 球 < 太 陽 < 星 系 團 < 銀 河 系 (D) 地 球 < 太 陽 < 太 陽 系 < 星 系 團 < 銀 河 系 (E) 地 球 < 太 陽 < 太 陽 系 < 銀 河 系 < 星 系 團 乙 19. 克 卜 勒 分 析 第 谷 的 行 星 觀 測 資 料 發 現 等 面 積 定 律, 即 一 個 行 星 與 太 陽 的 連 線, 在 等 長 的 時 間 內, 於 行 丙 太 陽 甲 星 軌 道 所 掃 過 的 面 積 必 相 等, 如 圖 4 中 的 五 個 灰 色 丁 區 域 所 示 已 知 太 陽 在 右 邊 焦 點 上, 則 此 行 星 在 甲 戊 乙 丙 丁 戊 五 點 上, 哪 一 點 的 動 能 最 大? 圖 4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E) 戊 20. 下 列 哪 一 個 實 驗 可 以 最 精 確 的 判 斷 某 一 混 合 氣 體 中 是 否 有 氦 氣 存 在? (A) 觀 察 氣 體 的 光 譜 (B) 觀 察 氣 體 壓 力 隨 溫 度 的 變 化 (C) 用 肉 眼 辨 識 氣 體 的 顏 色 (D) 測 量 常 溫 常 壓 下 氣 體 的 密 度 (E) 測 量 常 溫 常 壓 下 氣 體 的 折 射 率 21. 太 陽 內 部 核 融 合 的 反 應 速 率 相 當 穩 定, 足 以 持 續 提 供 地 球 100 億 年 的 能 源 需 求 根 據 研 究, 影 響 核 融 合 反 應 速 率 的 主 要 作 用 力, 與 中 子 衰 變 成 質 子 電 子 和 另 一 個 稱 為 反 微 中 子 的 電 中 性 粒 子 的 過 程, 屬 於 同 一 種 基 本 交 互 作 用 由 此 可 知 下 列 何 者 為 影 響 核 融 合 反 應 速 率 的 主 要 作 用 力? (A) 靜 電 力 (B) 強 力 (C) 弱 力 (D) 重 力 ( 萬 有 引 力 ) (E) 電 力 與 磁 力 22. 下 列 有 關 都 卜 勒 效 應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只 適 用 於 縱 波 (B) 只 適 用 於 需 要 靠 介 質 傳 播 的 波 動 (C) 適 用 於 不 同 波 長 的 聲 波 與 電 磁 波 (D) 適 用 於 無 線 電 波 及 可 見 光, 但 對 於 X 光 及 波 長 更 短 之 電 磁 波 則 不 適 用 (E) 適 用 於 超 聲 波 及 人 耳 可 以 聽 到 的 聲 波, 但 不 適 用 於 波 長 更 長 的 次 聲 波 23. 棒 球 賽 一 名 投 手 以 水 平 速 度 108 公 里 / 小 時, 擲 出 質 量 約 為 0.15 公 斤 的 棒 球 如 果 投 手 對 原 靜 止 棒 球 的 加 速 時 間 約 為 0.15 秒, 則 投 手 對 棒 球 的 平 均 施 力 約 為 多 少 牛 頓? (A) 16 (B) 30 (C) 45 (D) 108 (E) 200 ~ 150 ~ - 4 -

第 5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二 多 選 題 ( 占 26 分 ) 說 明 : 第 24 題 至 第 36 題, 每 題 均 計 分 每 題 有 n 個 選 項, 其 中 至 少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的 選 項, 請 將 正 確 選 項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之 選 項 獨 立 判 定, 所 有 選 項 n 2k 均 答 對 者, 得 2 分 ; 答 錯 k 個 選 項 者, 得 該 題 的 分 數 ; 但 得 分 低 於 零 分 或 所 n 有 選 項 均 未 作 答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24. 外 海 形 成 的 海 嘯 也 是 波 浪 的 一 種, 當 它 傳 遞 接 近 岸 邊 時, 下 列 哪 些 現 象 的 敘 述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波 速 變 快 (B) 波 速 不 變 (C) 波 速 變 慢 (D) 波 高 變 高 (E) 波 高 不 變 (F) 波 高 變 小 25. 颱 風 是 臺 灣 常 見 的 天 然 災 害 之 一, 下 列 有 關 颱 風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颱 風 中 心 的 氣 壓 最 低 (B) 颱 風 眼 牆 的 氣 壓 最 高 (C) 颱 風 眼 牆 的 風 速 最 小 (D) 一 般 在 颱 風 眼 牆 的 降 雨 最 大 (E) 颱 風 眼 的 空 氣 上 升 運 動 最 強 26. 地 球 是 人 類 賴 以 生 存 的 環 境, 地 球 系 統 中 各 部 分 的 互 動 與 平 衡 都 可 能 會 對 生 物 的 生 存 產 生 關 鍵 性 的 影 響, 下 列 有 關 地 球 系 統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地 球 系 統 包 括 岩 石 圈 水 圈 大 氣 圈 與 外 太 空 四 個 系 統 (B) 透 過 地 球 系 統 中 各 部 分 的 巧 妙 互 動, 有 些 物 質 會 循 環 不 已 (C) 生 態 系 統 會 受 到 地 球 環 境 變 遷 的 影 響, 但 是 生 態 系 統 發 生 改 變 時 不 會 影 響 地 球 系 統 的 平 衡 (D) 相 較 於 海 水 及 大 氣, 板 塊 發 生 改 變 的 時 間 尺 度 比 較 長, 因 此 是 系 統 中 比 較 不 重 要 的 部 分 (E) 太 陽 是 地 球 系 統 的 主 要 能 量 來 源 27. 下 列 哪 些 生 物 科 技 的 成 果, 現 階 段 運 用 到 重 組 DNA 的 技 術?( 應 選 2 項 ) (A) 試 管 嬰 兒 (B) 複 製 羊 桃 莉 (C) 利 用 酵 母 菌 生 產 胰 島 素 (D) 具 有 抗 蟲 基 因 的 轉 殖 玉 米 (E) 利 用 放 射 線 誘 發 突 變 的 植 物 種 子 28. 下 列 有 關 生 物 進 行 無 氧 呼 吸 之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會 產 生 CO 2 (B) 會 產 生 ATP (C) 種 子 淹 水 過 久, 會 由 有 氧 呼 吸 轉 變 為 無 氧 呼 吸 (D) 葡 萄 經 由 酵 母 菌 的 無 氧 呼 吸 作 用 可 釀 成 葡 萄 酒 (E) 人 體 劇 烈 運 動 後, 肌 肉 缺 氧 時 會 產 生 酒 精 堆 積 29. 下 列 有 關 人 類 活 動 對 生 物 及 環 境 影 響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透 過 人 為 復 育 貓 熊, 可 有 效 提 高 其 族 群 之 遺 傳 多 樣 性 ( 基 因 多 樣 性 ) (B) 將 冷 媒 氟 氯 碳 化 物 逸 散 於 空 氣 中, 是 引 起 大 氣 臭 氧 層 破 洞 擴 大 的 原 因 之 一 (C) 將 硫 化 物 過 量 排 放 於 大 氣, 會 影 響 水 生 棲 地 及 水 源 的 酸 鹼 值 (D) 大 氣 中 二 氧 化 碳 濃 度 的 增 加, 會 造 成 紫 外 線 到 達 地 表 量 增 加 (E) 殺 蟲 劑 DDT 釋 入 生 態 系 後, 會 因 食 物 鏈 的 傳 遞 而 造 成 生 物 放 大 效 應 ( 生 物 累 積 ) - 5 - ~ 151 ~

103 年 學 測 第 6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30. 下 列 有 關 真 核 細 胞 遺 傳 物 質 表 現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轉 錄 作 用 在 核 糖 體 上 進 行 (B) 轉 譯 作 用 在 細 胞 質 內 進 行 (C) 將 DNA 上 的 遺 傳 訊 息 抄 錄 至 RNA 上 的 過 程 稱 為 轉 譯 作 用 (D) 利 用 DNA 聚 合 酶, 將 DNA 上 遺 傳 訊 息 抄 錄 至 RNA 上 (E) 當 基 因 表 現 時,DNA 的 兩 股 會 先 分 開, 僅 以 其 中 一 股 的 核 苷 酸 序 列 為 模 版, 合 成 一 股 RNA 31. 已 知 氮 氣 與 氧 氣 反 應 生 成 二 氧 化 氮 的 平 衡 反 應 式 如 下 : N2(g) 2O2(g) 2NO2(g) H 68kJ 下 列 有 關 此 一 反 應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此 反 應 為 一 放 熱 反 應 (B) 二 氧 化 氮 的 莫 耳 生 成 熱 為 68 kj (C) 此 反 應 式 符 合 質 量 守 恆 定 律 (D) 此 反 應 中 氮 氣 扮 演 氧 化 劑 的 角 色 (E) 二 氧 化 氮 溶 於 水 後, 可 使 藍 色 石 蕊 試 紙 變 成 紅 色 32. 將 100.0mL 0.40M 的 HCl 溶 液 加 於 4.24g 的 Na 2CO 3固 體, 會 產 生 氣 泡 下 列 關 於 此 反 應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此 反 應 的 平 衡 反 應 式 為 : Na 2 CO 3 HCl 2NaCl H 2 O CO 2 (B) 若 反 應 完 全, 則 可 產 生 0.88 克 的 CO 2 (C) 反 應 後 會 剩 餘 0.01 莫 耳 的 Na 2CO 3 (D) 此 反 應 的 限 量 試 劑 為 HCl (E) 此 反 應 為 沉 澱 反 應 33. 將 下 列 反 應 式 平 衡 後, 若 平 衡 係 數 皆 取 最 簡 單 整 數, 則 哪 些 反 應 式 左 邊 的 平 衡 係 數 總 和 比 右 邊 的 平 衡 係 數 總 和 少 2? ( 應 選 3 項 ) 催 化 分 解 NH N H (A) 3g 2g 2g (B) Fe2O CO Fe 3s g s CO2 g CH OH HO CHO HO (C) 6 4 2aq 2 2aq 6 4 2aq 2 l (D) Ca HCO 3 2s HCl aq CaCl 2 aq CO 2 g H 2 O l (E) HC CH Ag NH3 NO g 3 aq AgC CAg s NH4NO 3 aq NH3 g 2 34. 下 列 關 於 馬 克 士 威 在 電 磁 學 上 貢 獻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是 第 一 位 發 現 電 磁 感 應 者 (B) 是 第 一 位 發 現 電 流 可 產 生 磁 場 者 (C) 是 第 一 位 預 測 電 磁 波 存 在 者 (D) 是 第 一 位 實 驗 證 實 電 磁 波 存 在 者 (E) 是 第 一 位 理 論 導 出 電 磁 波 傳 播 速 率 者 35. 在 十 七 世 紀 時, 牛 頓 提 出 光 的 微 粒 說, 認 為 光 是 由 極 輕 的 微 小 粒 子 所 構 成, 由 此 可 以 解 釋 光 線 直 進 反 射 等 現 象, 但 下 列 哪 些 光 學 現 象, 無 法 用 牛 頓 的 微 粒 說 解 釋? ( 應 選 2 項 ) (A) 針 孔 成 像 實 驗, 其 像 上 下 顛 倒 左 右 相 反 (B) 肥 皂 泡 在 空 中 飄 浮 時, 呈 現 絢 麗 的 色 彩 (C) 物 體 在 燈 光 照 射 下, 其 背 光 處 有 明 顯 的 影 子 (D) 在 道 路 轉 彎 處 豎 立 凸 面 鏡, 可 以 擴 大 駕 駛 人 的 視 野 (E) 光 從 空 氣 入 射 至 玻 璃 中, 其 速 率 變 慢, 且 行 進 路 徑 偏 向 法 線 ~ 152 ~ - 6 -

第 7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36. 十 九 世 紀 末, 實 驗 發 現 將 光 照 射 在 某 些 金 屬 表 面, 會 導 致 電 子 自 表 面 逸 出, 稱 為 光 電 效 應, 逸 出 的 電 子 稱 為 光 電 子 下 列 關 於 光 電 效 應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光 電 效 應 實 驗 結 果 顯 示 光 具 有 粒 子 的 性 質 (B) 愛 因 斯 坦 因 首 先 發 現 光 電 效 應 的 現 象 而 獲 得 諾 貝 爾 物 理 獎 (C) 光 照 射 在 金 屬 板 上, 每 秒 躍 出 的 光 電 子 數 目 與 光 照 射 的 時 間 成 正 比 (D) 光 照 射 在 金 屬 板 上, 當 頻 率 低 於 某 特 定 頻 率 ( 底 限 頻 率 或 低 限 頻 率 ) 時, 無 論 光 有 多 強, 均 不 會 有 光 電 子 躍 出 (E) 光 照 射 在 金 屬 板 上, 當 頻 率 高 於 某 特 定 頻 率 ( 底 限 頻 率 或 低 限 頻 率 ) 時, 即 便 光 強 度 很 弱, 仍 會 有 光 電 子 躍 出 三 綜 合 題 ( 占 8 分 ) 說 明 : 第 37 題 至 第 40 題, 每 題 2 分, 每 題 均 計 分, 請 將 正 確 選 項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單 選 題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 多 選 n 2k 題 每 題 有 n 個 選 項, 答 錯 k 個 選 項 者, 得 該 題 的 分 數 ; 但 得 分 低 於 零 分 或 所 有 n 選 項 均 未 作 答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37-40 為 題 組 雷 雨 是 因 大 氣 強 烈 對 流 所 產 生 的 現 象, 也 與 氮 的 循 環 有 關 發 生 時 往 往 伴 隨 著 閃 電 狂 風 暴 雨, 甚 至 冰 雹 龍 捲 風 等 劇 烈 天 氣 產 生 雷 雨 的 積 雨 雲 形 成 發 展 時, 大 氣 環 境 一 般 具 備 下 列 三 個 條 件 : 大 氣 處 於 不 穩 定 狀 態 有 充 沛 的 水 汽 和 足 夠 的 舉 升 力 地 球 上 的 生 物 能 生 生 不 息, 世 代 相 傳, 這 不 能 不 歸 功 於 大 氣 的 存 在 事 實 上, 自 然 界 有 天 然 的 循 環 作 用, 使 空 氣 的 成 分 保 持 不 變 俗 話 說 一 場 雷 一 場 肥, 空 中 的 雷 電 可 使 氮 與 氧 化 合, 遇 雨 水 降 落 地 面 經 細 菌 轉 化 成 為 植 物 的 肥 料 氮 的 固 定 係 由 空 氣 中 取 氮, 將 其 轉 化 為 氮 化 合 物, 例 如 製 造 氨 而 氨 是 製 造 硝 酸 尿 素 硫 酸 銨 肥 料 的 中 間 物 氮 循 環 為 自 然 界 中 氮 和 含 氮 化 合 物 在 生 態 系 統 中 轉 換 的 過 程, 其 中 將 空 氣 中 的 氮 氣 轉 化 為 氮 化 合 物 的 固 氮 作 用, 對 生 物 的 生 長 息 息 相 關 生 物 中 僅 有 固 氮 細 菌 可 進 行 固 氮, 因 其 具 固 氮 酶 可 將 氮 氣 形 成 銨 鹽, 再 經 由 亞 硝 化 細 菌 與 硝 化 細 菌 轉 化 為 硝 酸 鹽, 以 利 植 物 根 部 吸 收, 而 部 分 植 物 則 可 藉 由 與 藍 綠 菌 根 瘤 菌 等 固 氮 細 菌 共 生 而 獲 取 氮 37. 雷 雨 一 般 較 不 容 易 發 生 在 甚 麼 樣 的 天 氣 系 統 或 條 件 中?( 應 選 2 項 ) (A) 極 地 大 陸 氣 團 中 心 (B) 春 天 的 鋒 面 系 統 (C) 梅 雨 季 的 西 南 氣 流 (D) 夏 日 午 後 旺 盛 的 對 流 (E) 太 平 洋 高 壓 中 心 38. 下 列 有 關 雷 雨 與 肥 料 的 化 學 反 應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雷 雨 (A) 雷 雨 可 能 造 成 氮 氣 與 氧 氣 作 用, 其 反 應 式 如 右 : N 2 O 2 2NO (B) 硝 化 細 菌 可 進 行 的 反 應 如 右 : 硝 化 細 菌 NO 2 NO 3 (C) 硫 酸 銨 是 一 種 氮 肥, 其 化 學 式 為 NH4SO 4 (D) 植 物 吸 收 銨 鹽 和 硝 酸 鹽, 合 成 蛋 白 質 和 核 酸 等 含 氮 化 合 物 (E) 在 實 驗 室 常 溫 常 壓 即 可 由 氮 氣 與 氫 氣 合 成 氨, 進 一 步 可 製 造 尿 酸 - 7 - ~ 153 ~

103 年 學 測 第 8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39. 氮 的 獲 取 與 生 物 生 長 息 息 相 關, 下 列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原 核 生 物 均 可 行 固 氮 作 用 (B) 真 核 生 物 均 無 法 自 行 固 氮 作 用 (C) 植 物 直 接 吸 收 一 氧 化 氮 而 獲 取 氮 素 (D) 若 水 稻 田 中 有 共 生 的 藍 綠 菌, 可 減 少 氮 肥 的 施 加 (E) 若 植 物 與 根 瘤 菌 共 生, 可 藉 由 固 氮 作 用 而 獲 取 氮 源 40. 在 雷 雨 天 收 聽 廣 播 節 目 時, 一 道 強 烈 閃 電 畫 破 天 際, 收 音 機 隨 之 發 出 一 陣 雜 訊, 說 明 劇 烈 放 電 可 產 生 電 磁 波 下 列 關 於 電 磁 波 性 質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電 磁 波 不 需 要 介 質 即 可 傳 播 (B) 電 磁 波 的 電 場 振 盪 方 向 與 傳 播 方 向 相 互 垂 直 (C) 電 磁 波 的 磁 場 振 盪 方 向 與 傳 播 方 向 相 互 平 行 (D) 電 磁 波 的 介 質 振 動 方 向 與 傳 播 方 向 相 互 垂 直 (E) 電 磁 波 的 介 質 振 動 方 向 與 傳 播 方 向 相 互 平 行 第 貳 部 分 ( 占 48 分 ) 說 明 : 第 41 題 至 第 68 題, 每 題 2 分 單 選 題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n 2k 以 零 分 計 算 ; 多 選 題 每 題 有 n 個 選 項, 答 錯 k 個 選 項 者, 得 該 題 的 分 數 ; 但 得 n 分 低 於 零 分 或 所 有 選 項 均 未 作 答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此 部 分 得 分 超 過 48 分 以 上, 以 滿 分 48 分 計 41. 天 文 學 家 觀 測 星 系 在 天 球 的 分 布 時, 發 現 星 系 大 致 均 勻 分 布, 但 部 分 天 區 的 星 系 數 量 相 當 少, 而 這 些 區 域 圍 繞 天 球 一 圈, 呈 現 大 圓 之 分 布 下 列 哪 一 敘 述 為 其 原 因? (A) 因 為 該 天 區 的 星 系 數 量 真 的 很 少 (B) 由 於 仙 女 座 大 星 系 遮 掩 了 遠 方 的 星 系 (C) 由 於 大 小 麥 哲 倫 星 系 遮 掩 了 遠 方 的 星 系 (D) 由 於 我 們 本 身 的 銀 河 系 遮 掩 了 遠 方 的 星 系 (E) 由 於 宇 宙 物 質 的 分 布 呈 現 兩 大 部 分 42. 河 川 攜 帶 泥 砂 至 海 岸 時, 不 同 粒 徑 的 泥 砂 會 沉 積 在 出 海 口 附 近 的 不 同 地 點 某 地 的 地 層 由 老 到 新 的 沉 積 順 序 依 序 為 地 層 甲 乙 丙 圖 5 中 的 甲 乙 丙 為 各 地 層 樣 本 的 近 照 圖, 各 圖 下 方 比 例 尺 的 單 位 為 公 分 若 只 單 純 考 慮 海 進 或 海 退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不 考 慮 如 河 川 季 節 流 量 變 化 及 沿 岸 流 等 因 素, 則 下 列 哪 一 種 海 水 相 對 於 陸 地 的 變 動, 較 可 能 造 成 此 地 由 地 層 甲 至 地 層 丙 的 沉 積 環 境 變 化? 甲 乙 丙 圖 5 (A) 海 退 (B) 海 進 (C) 先 海 退 後 海 進 (D) 先 海 進 後 海 退 (E) 海 水 面 保 持 不 變 動 ~ 154 ~ - 8 -

第 9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43. 假 設 某 地 區 發 生 地 震 時,P 波 的 傳 遞 速 度 為 6 公 里 / 秒,S 波 的 傳 遞 速 度 為 4 公 里 / 秒, 則 當 該 地 區 發 生 地 震 時, 這 兩 種 地 震 波 到 達 甲 測 站 的 時 間 差 為 10 秒, 到 達 乙 測 站 的 時 間 差 為 30 秒, 如 果 甲 測 站 在 上 午 9:25:30 (9 點 25 分 30 秒 ) 測 到 初 達 P 波, 則 乙 測 站 應 在 何 時 測 到 初 達 P 波? (A) 9:25:40 (B) 9:25:50 (C) 9:26:00 (D) 9:26:10 (E) 9:26:20 44. 科 學 家 利 用 地 震 波 探 測 地 球 內 部 的 分 層 結 構, 經 模 式 計 算 得 到 全 球 各 地 的 地 殼 厚 度 分 布 如 圖 6 圖 上 等 厚 度 線 上 的 數 值 ( 單 位 為 公 里 ) 為 各 地 地 殼 之 厚 度 下 列 有 關 此 圖 的 敘 述, 哪 一 項 錯 誤? 圖 6 (A) 海 洋 地 殼 的 厚 度 大 都 比 大 陸 地 殼 薄 (B) 地 殼 厚 度 大 都 小 於 45 公 里 (C) 地 勢 高 的 區 域, 地 殼 大 多 較 厚 (D) 因 為 各 地 的 地 殼 厚 度 不 同, 故 莫 氏 不 連 續 面 的 深 度 也 不 一 樣 (E) 若 要 鑽 探 取 得 上 部 地 函 物 質, 以 北 緯 10 度 東 經 15 度 之 地 點 為 最 佳 45. 科 學 家 已 經 了 解 光 源 與 光 譜 的 關 係, 所 以 藉 由 觀 測 遙 遠 天 體 的 光 譜, 可 以 獲 得 其 訊 息 下 列 有 關 光 譜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白 熾 燈 泡 發 出 的 光 譜 為 連 續 光 譜 (B) 如 果 在 白 熾 燈 泡 四 周 有 一 團 低 溫 的 氣 體, 氣 體 會 吸 收 能 量 而 產 生 發 光 的 明 線 (C) 只 有 少 數 幾 種 原 子 才 可 能 有 發 射 光 譜 或 吸 收 光 譜 (D) 太 陽 的 可 見 光 光 譜 為 發 射 光 譜 (E) 如 果 氣 體 中 的 電 子 吸 收 了 能 量 之 後, 電 子 躍 遷 至 高 能 量 狀 態, 當 電 子 跳 回 低 能 量 狀 態, 便 會 發 出 特 定 波 長 的 明 線, 稱 為 發 射 光 譜 - 9 - ~ 155 ~

103 年 學 測 第 10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46. 如 圖 7 所 示, 目 前 地 球 自 轉 軸 指 向 為 圖 中 x, 與 繞 日 公 轉 軸 交 角 約 為 23.5 度 如 果 地 球 自 轉 軸 的 指 向 偏 轉 為 圖 中 y, 但 交 角 仍 為 23.5 度 僅 就 天 文 的 角 度 來 看, 則 地 球 北 半 球 的 夏 天 與 冬 天, 與 實 況 ( 現 況 ) 相 比 為 何? 選 項 夏 天 冬 天 (A) 與 現 況 差 不 多 與 現 況 差 不 多 (B) 比 現 況 冷 比 現 況 熱 (C) 比 現 況 冷 比 現 況 冷 (D) 比 現 況 熱 比 現 況 熱 (E) 比 現 況 熱 比 現 況 冷 47. 氣 象 觀 測 包 括 傳 統 氣 象 觀 測 與 遙 測, 氣 象 局 綜 合 了 各 種 觀 測 資 料, 輸 入 氣 象 模 式 中, 便 可 做 數 值 天 氣 預 報 以 下 關 於 傳 統 地 面 氣 象 站 觀 測 氣 溫 氣 壓 濕 度 露 點 風 及 雲 等 項 目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北 風 指 的 是 向 北 吹 的 風 (B) 乾 濕 球 溫 度 計 溫 差 越 大 時, 相 對 濕 度 越 小 (C) 露 點 的 大 小 可 以 直 接 用 來 判 斷 相 對 濕 度 的 高 低 (D) 氣 壓 不 受 溫 度 影 響, 所 以 氣 壓 計 可 直 接 置 於 陽 光 下 (E) 各 觀 測 項 目 中, 雲 量 及 雲 狀 目 前 仍 以 人 工 目 視 觀 測 48-49 為 題 組 下 表 為 四 種 脊 椎 動 物 的 平 均 體 重 及 平 均 腦 重 量 資 料 : 動 物 名 稱 平 均 體 重 ( 公 克 ) 平 均 腦 重 量 ( 公 克 ) 小 鼠 24 0.5 大 象 2,550,000 5,000 黑 猩 猩 42,000 400 羊 40,000 100 48. 根 據 上 表 的 資 料, 若 BB 值 代 表 平 均 腦 重 量 占 平 均 體 重 的 百 分 比, 則 BB 值 最 大 與 最 小 的 兩 種 動 物, 依 序 分 別 為 何? (A) 小 鼠, 大 象 (B) 大 象, 黑 猩 猩 (C) 黑 猩 猩, 羊 (D) 羊, 小 鼠 (E) 黑 猩 猩, 小 鼠 49. 根 據 上 表 資 料, 下 列 何 者 是 最 合 理 的 推 論? (A) 靈 長 類 的 BB 值 最 高 (B) 個 體 越 小 則 BB 值 越 小 (C) 體 重 越 大 則 BB 值 越 大 (D) 雜 食 性 動 物 的 BB 值 較 草 食 性 的 為 高 (E) 具 社 會 行 為 的 生 物 其 BB 值 較 沒 有 社 會 行 為 的 為 高 地 球 圖 7 公 轉 軌 道 ~ 156 ~ - 10 -

第 11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50. 李 同 學 想 了 解 生 長 素 對 某 種 植 物 組 織 培 養 苗 各 部 位 生 長 率 的 影 響, 於 各 培 養 基 添 加 不 同 濃 度 的 生 長 素, 經 過 一 段 時 與 對 200 間 後, 分 別 測 量 其 根 芽 及 莖 生 長 的 長 照 組 100 相 度 變 化, 再 與 對 照 組 相 互 比 較 後, 得 出 對 如 圖 8 的 相 對 生 長 率 依 據 此 圖, 下 列 生 0 長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率 (A) 莖 對 低 濃 度 的 生 長 素 最 為 敏 感 (%) (B)1ppm 生 長 素 可 使 莖 有 最 大 的 生 長 效 果 1 (C)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使 芽 停 止 生 長 2 (D)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使 根 的 長 度 縮 短 3 (E)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同 時 促 進 根 芽 及 莖 生 長 根 芽 莖 -100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1 10 100 1000 添 加 生 長 素 之 濃 度 (ppm) 圖 8 莖 促 進 抑 制 51-52 為 題 組 甲 狀 腺 細 胞 生 成 甲 狀 腺 素 的 過 程 中, 利 用 碘 幫 浦 蛋 白 將 碘 離 子 吸 收 至 細 胞 內, 過 程 中 會 消 耗 ATP, 最 後 甲 狀 腺 球 蛋 白 中 的 酪 胺 酸 與 碘 離 子 結 合, 形 成 甲 狀 腺 素 甲 狀 腺 素 進 入 標 的 細 胞 後, 會 與 其 位 於 細 胞 核 中 的 受 體 結 合, 藉 此 活 化 與 代 謝 作 用 相 關 的 基 因 表 現 日 本 於 2011 年 3 月 11 日 發 生 大 地 震, 導 致 福 島 核 電 廠 輻 射 外 洩, 為 了 降 低 輻 射 傷 害, 當 地 民 眾 會 依 醫 生 指 示 每 日 服 用 碘 片 一 次 服 用 碘 片 的 作 用 是 讓 甲 狀 腺 細 胞 內 的 碘 含 量 飽 和, 使 放 射 性 碘 不 易 成 為 合 成 甲 狀 腺 素 的 原 料 一 般 而 言, 碘 片 服 用 約 30 分 鐘 後 即 可 發 揮 效 用, 而 自 環 境 中 接 觸 到 的 放 射 性 碘, 則 需 約 10~ 12 小 時 才 會 進 到 人 體 的 甲 狀 腺 51. 下 列 有 關 甲 狀 腺 與 甲 狀 腺 素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甲 狀 腺 共 有 4 個, 包 埋 在 副 甲 狀 腺 的 組 織 內 (B) 甲 狀 腺 細 胞 藉 主 動 運 輸 將 碘 輸 入 細 胞 (C) 需 有 甲 狀 腺 球 蛋 白 才 能 合 成 甲 狀 腺 素 (D) 甲 狀 腺 細 胞 對 碘 的 吸 收 具 有 飽 和 現 象 (E) 甲 狀 腺 素 為 胺 類 激 素, 其 受 體 位 在 細 胞 膜 上 52. 若 某 地 區 在 3 月 21 日 早 上 8 點 遭 受 放 射 性 碘 污 染, 則 該 地 區 民 眾 在 下 列 哪 一 個 時 間 開 始 服 用 碘 片 的 預 防 效 用 最 低? (A) 3 月 21 日 早 上 8 點 (B) 3 月 21 日 早 上 9 點 (C) 3 月 21 日 中 午 12 點 (D) 3 月 21 日 傍 晚 6 點 (E) 3 月 21 日 晚 上 10 點 - 11 - ~ 157 ~

103 年 學 測 第 12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53-54 為 題 組 棉 花 是 錦 葵 科 (Malvaceae) 棉 屬 (Gossypium), 為 亞 洲 與 非 洲 之 重 要 的 經 濟 作 物, 其 種 子 之 種 皮 毛 細 胞 形 成 的 纖 維 是 紡 織 原 料, 種 仁 則 含 有 豐 富 的 蛋 白 質 與 脂 質, 但 是 卻 同 時 具 有 多 酚 類 化 合 物 棉 酚, 只 有 反 芻 動 物 才 能 無 毒 消 化, 對 人 類 則 具 有 相 當 毒 性 而 不 能 直 接 作 為 食 物 的 來 源 棉 花 的 葉 莖 與 花 也 含 有 棉 酚, 其 可 保 護 植 株 避 免 受 到 病 蟲 害 的 侵 襲 植 物 學 家 曾 利 用 雜 交 培 育 出 不 含 棉 酚 的 品 種, 但 卻 因 極 易 受 到 蟲 害 而 大 幅 減 產 美 國 科 學 家 已 成 功 利 用 基 因 轉 殖 技 術 ( 核 糖 核 酸 干 擾 技 術 或 稱 基 因 沉 默 技 術 ), 僅 減 弱 種 子 內 之 棉 酚 基 因 的 表 現, 但 在 其 他 器 官 則 不 受 影 響, 植 株 仍 能 保 有 抵 禦 蟲 害 的 能 力 雖 然 研 究 人 員 已 證 實 這 種 轉 基 因 棉 花 的 可 遺 傳 性, 但 尚 未 能 確 定 其 基 因 穩 定 性 的 維 持 53. 下 列 有 關 棉 花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學 名 為 Malvaceae gossypium (B) 纖 維 由 種 皮 的 毛 細 胞 形 成 (C) 種 仁 內 含 有 豐 富 的 蛋 白 質 與 脂 質 (D) 種 子 可 作 為 牛 或 羊 的 飼 料 (E) 棉 酚 對 昆 蟲 不 具 毒 性, 但 對 人 類 則 具 有 毒 性 54. 下 列 有 關 棉 酚 的 相 關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野 生 種 的 棉 花 植 株, 僅 繁 殖 器 官 具 有 棉 酚 相 關 基 因 (B) 雜 交 後 不 含 棉 酚 的 棉 花 品 種, 易 受 到 蟲 害 而 大 幅 減 產 (C) 種 子 不 含 棉 酚 的 棉 花 植 株, 均 不 具 有 抵 禦 蟲 害 的 能 力 (D) 去 除 棉 酚 毒 性 之 基 改 棉 花 種 子 的 可 遺 傳 性 與 基 因 穩 定 性 均 已 被 確 定 (E) 現 階 段 基 因 轉 殖 後 的 棉 花, 其 葉 莖 花 與 種 子 的 細 胞 仍 含 有 棉 酚 相 關 基 因 55. 林 同 學 在 藥 品 櫃 發 現 一 瓶 標 示 不 明 的 有 機 藥 品, 由 殘 餘 標 籤 得 知 其 分 子 式 為 CH 6 12, 該 化 合 物 可 能 為 下 列 哪 幾 類 化 合 物?( 應 選 2 項 ) (A) 直 鏈 烷 烴 (B) 環 烷 烴 (C) 烯 烴 (D) 環 烯 烴 (E) 炔 烴 56. 下 列 有 關 醣 類 化 合 物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平 常 食 用 的 紅 糖 白 砂 糖, 其 主 要 成 分 都 是 蔗 糖 (B) 纖 維 素 經 水 解 可 產 生 葡 萄 糖, 可 用 於 製 造 酒 精 (C) 醣 類 化 合 物 中 的 澱 粉, 可 用 碘 酒 驗 出 (D) 蔗 糖 屬 於 雙 醣 類 化 合 物, 經 水 解 可 得 兩 分 子 的 葡 萄 糖 (E) 醣 類 物 質 屬 於 碳 水 化 合 物, 其 化 學 成 分 通 式 均 可 寫 為 ( CH2O) n 57. 透 明 質 酸, 又 稱 玻 尿 酸, 最 近 常 被 應 用 在 醫 藥 及 美 容 上, 其 化 學 結 構 如 下 : 試 問 此 多 醣 聚 合 物 具 有 哪 些 官 能 基?( 應 選 3 項 ) (A) 羧 基 (B) 鹵 基 (C) 酯 基 (D) 羥 基 (E) 醯 胺 基 ~ 158 ~ - 12 -

第 13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58-59 為 題 組 元 素 週 期 表 之 前 三 週 期 的 最 後 元 素 分 別 為 氦 氖 氬, 而 其 對 應 原 子 序 為 2 10 18, 已 知 甲 乙 丙 是 週 期 表 上 相 鄰 的 三 種 元 素, 甲 與 乙 是 同 週 期 的 元 素, 乙 與 丙 是 同 主 族 的 元 素 58. 該 三 種 元 素 的 原 子 序 之 和 為 27, 則 甲 乙 丙 在 週 期 表 中 的 相 對 位 置, 最 多 有 幾 種 可 能? (A) 1 (B) 2 (C) 3 (D) 4 (E) 5 59. 承 上 題, 若 此 三 種 元 素 均 為 金 屬, 則 甲 乙 丙 在 週 期 表 中 的 相 對 位 置, 最 多 有 幾 種 可 能? (A) 1 (B) 2 (C) 3 (D) 4 (E) 5 60. 王 同 學 翻 到 一 本 舊 書, 看 到 一 張 記 載 一 些 早 期 元 素 分 析 結 果 的 表 格, 其 中 甲 乙 丙 丁 代 表 四 種 不 同 的 元 素 甲 乙 丙 丁 甲 甲 元 素 很 柔 軟 乙 丙 丁 甲 與 乙 可 形 成 化 合 物 ( 甲 2乙 ) 甲 與 丙 可 形 成 離 子 化 合 物 ( 甲 丙 ) 乙 與 丁 可 形 成 離 子 化 合 物 ( 乙 丁 ) 丙 分 子 具 有 顏 色 丁 元 素 在 常 溫 常 壓 下 為 固 體 註 : 表 格 中 括 號 內 的 元 素 組 合, 分 別 代 表 該 物 質 化 學 式 之 示 意 式 依 甲 乙 丙 丁 的 順 序, 試 問 下 列 哪 些 元 素 組 合, 可 符 合 上 述 的 結 果?( 應 選 2 項 ) (A) 鉀 氧 氯 鎂 (B) 鈹 氯 氧 鐵 (C) 鈉 氧 溴 鈣 (D) 鈣 氧 溴 鈉 (E) 鉀 氯 氟 鈣 61. 圖 9 的 分 子 模 型, 僅 含 碳 氫 氧 氮 四 種 元 素, 圖 中 一 短 線 連 結 代 表 單 鍵,= 短 線 連 結 代 表 雙 鍵 有 關 此 分 子 模 型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碳 與 氫 的 原 子 個 數 總 和 為 21 (B) 碳 與 氧 的 原 子 個 數 總 和 為 11 (C) 氮 與 氧 的 原 子 個 數 總 和 為 4 (D) 氮 與 氫 的 原 子 個 數 總 和 為 14 (E) 碳 與 氮 的 原 子 個 數 總 和 為 9 圖 9-13 - ~ 159 ~

103 年 學 測 第 14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62. 三 個 點 電 荷 X Y Z 位 於 等 腰 直 角 三 角 形 的 三 個 頂 點 如 圖 10 所 示,Z 所 受 X Y 的 庫 侖 靜 電 力 之 合 力 為 F 若 X 與 Y 的 位 置 互 換, 而 Z 的 位 置 不 變, 則 下 列 何 者 為 Z 所 受 X Y 的 庫 侖 靜 電 力 之 合 力 方 向? (A) (B) (C) Y X Z (D) (E) 圖 10 F 63-64 為 題 組 某 生 搭 電 梯 由 五 樓 直 接 下 降 到 一 樓, 行 進 的 距 離 為 12 公 尺, 取 重 力 加 速 度 為 10 2 公 尺 / 秒 電 梯 的 速 率 v 隨 時 間 t 而 變, 如 圖 11 所 示 當 電 梯 由 靜 止 啟 動 後 可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最 初 的 2.0 秒 加 速 行 進 ; 接 著 有 t 0 秒 以 2.0 公 尺 / 秒 等 速 行 進 ; 最 後 4.0 秒 減 速 直 到 停 止 v ( 公 尺 / 秒 ) 2.0 0 2.0 2.0+t 0 6.0+ t 0 t ( 秒 ) 圖 11 63. 下 列 何 者 為 圖 11 中 的 t 0 值? (A) 2.5 (B) 3.0 (C) 3.5 (D) 4.0 (E) 4.5 64. 若 該 生 的 質 量 為 50 公 斤, 考 慮 在 下 降 過 程 的 三 個 階 段 中, 電 梯 地 板 對 該 生 在 各 階 段 的 平 均 施 力, 三 者 中 最 大 的 量 值 為 多 少 牛 頓? (A) 25 (B) 50 (C) 500 (D) 525 (E) 550 65. 在 光 滑 的 水 平 面 上 有 一 靜 止 且 質 量 為 M 的 木 塊, 一 質 量 為 m 的 子 彈 以 速 度 v 向 右 水 平 射 入 該 木 塊 在 陷 入 木 塊 的 過 程 中, 子 彈 受 摩 擦 力 而 減 速 子 彈 最 後 停 留 在 木 塊 中, 兩 者 以 相 同 的 速 度 運 動 下 列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當 射 入 的 子 彈 減 速 時, 摩 擦 力 對 木 塊 作 正 功 (B) 子 彈 與 木 塊 互 施 摩 擦 力, 且 兩 力 量 值 相 同 方 向 相 反 (C) 當 子 彈 減 速 停 留 在 木 塊 後, 木 塊 的 末 速 為 mv / M (D) 在 子 彈 陷 入 木 塊 後, 當 兩 者 的 速 度 相 等 時, 摩 擦 力 消 失 (E) 由 於 沒 有 外 力 作 用 於 子 彈 與 木 塊 的 系 統, 故 系 統 的 動 能 守 恆 ~ 160 ~ - 14 -

第 15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66. 一 金 屬 球 以 質 量 可 忽 略 的 細 線 靜 止 懸 掛 於 天 花 板, 如 圖 12 所 示 此 系 統 相 關 的 受 力 情 況 如 下 : W 1 為 金 屬 球 所 受 的 重 力, W 2 為 金 屬 球 對 地 球 的 引 力, T 1 為 懸 線 施 於 金 屬 球 的 力, T 2 為 懸 線 施 於 天 花 板 的 力, T 3 為 金 屬 球 施 於 懸 線 的 力 下 列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T 1 與 T 2 互 為 作 用 力 與 反 作 用 力 (B) W 1 與 W 2 互 為 作 用 力 與 反 作 用 力 (C) T 1 與 T 3 互 為 作 用 力 與 反 作 用 力 (D) T 1 與 W 1 互 為 作 用 力 與 反 作 用 力 (E) T 1 T 2 T 3 W 1 與 W 2 的 量 值 均 相 等 67-68 為 題 組 科 學 家 為 了 研 究 人 類 步 伐 與 姿 勢 以 了 解 肢 體 如 何 隨 著 感 官 以 及 週 遭 環 境 而 調 適 使 用 如 圖 13 的 簡 化 模 型, 假 設 人 體 質 量 集 中 於 O 處, 下 肢 為 一 長 度 為 L 的 彈 性 體, 踏 下 台 階 時 腳 底 對 著 地 面 施 力, 下 肢 受 到 地 面 之 鉛 直 反 作 用 力 F, 所 以 長 度 會 F 有 所 改 變, 設 其 絕 對 值 為 ΔL, 則 F 與 ΔL 的 比 值 S, 可 用 以 代 表 人 腳 垂 直 踩 踏 L 較 低 地 面 時 下 肢 的 僵 硬 程 度,S 愈 大 代 表 踩 踏 時 下 肢 愈 僵 硬 圖 14 為 甲 受 測 者 踏 下 固 定 落 差 的 台 階 時, 所 受 之 F 與 對 應 之 ΔL 的 實 驗 數 據 當 人 在 踏 下 不 同 落 差 的 台 階, 或 是 在 視 力 模 糊 的 情 況 下, 下 肢 的 僵 硬 程 度 都 會 有 所 調 適, 實 驗 的 結 果 彙 整 如 圖 15 依 據 以 上 所 述, 回 答 第 67~68 題 圖 12 台 階 O 圖 13 L F 反 作 用 力 F (N) 甲 受 測 者 長 度 變 化 ΔL (mm) 圖 14 視 力 模 糊 視 力 正 常 67. 從 圖 14 的 實 驗 數 據 研 判, 甲 受 測 者 垂 直 踩 踏 台 階 時 的 僵 硬 程 度 S 約 是 多 少 N /m? 5 (A) 4.0 10 1 (B) 6.5 10 2 3 4 (C) 6.5 10 (D) 1.0 10 (E) 2.4 10 68. 從 圖 15 踏 下 台 階 的 研 究 資 料, 可 以 推 論 出 下 列 哪 些 結 論?( 應 選 2 項 ) (A) 視 力 正 常 時, 下 肢 較 視 力 模 糊 時 為 柔 軟 (B) 視 力 正 常 時, 下 肢 較 視 力 模 糊 時 為 僵 硬 (C) 視 力 模 糊 與 否, 不 影 響 下 肢 的 柔 軟 或 僵 硬 (D) 台 階 落 差 大 時, 下 肢 較 落 差 小 時 為 柔 軟 (E) 台 階 落 差 大 時, 下 肢 較 落 差 小 時 為 僵 硬 (F) 台 階 落 差 大 小, 不 影 響 下 肢 的 柔 軟 或 僵 硬 僵 硬 程 度 S 增 加 小 中 大 ( 台 階 落 差 ) 圖 15-15 - ~ 161 ~

( 六 ) 各 科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國 文 考 科 選 擇 題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1 A 21 DE 2 A 22 ABD 3 D 23 CDE 4 C 5 D 6 B 7 D 8 B 9 B 10 A 11 B 12 C 13 C 14 C 15 D 16 BE 17 ABE 18 CD 19 BCDE 20 AB ~162~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英 文 考 科 選 擇 題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1 C 21 B 41 B 2 A 22 D 42 D 3 A 23 C 43 A 4 D 24 D 44 D 5 C 25 A 45 A 6 B 26 B 46 C 7 C 27 C 47 D 8 D 28 D 48 B 9 B 29 A 49 B 10 B 30 C 50 C 11 C 31 I 51 A 12 B 32 F 52 D 13 C 33 E 53 C 14 A 34 H 54 A 15 C 35 D 55 C 16 B 36 B 56 B 17 A 37 C 18 D 38 A 19 A 39 J 20 C 40 G ~163~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數 學 考 科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1 5 13 1 25-2 4 14 2 E 26 3 3 2 A 15 0 27 2 4 4 16 1 28 1 F 5 2 17 3 29 1 6 2 18 6 30 1 7 135 B 19 - G 31 3 8 14 20 9 32 8 9 234 21 4 33 6 C 10 34 22 3 34 2 H 11 235 23 5 35 2 D 12 14 24 4 36 2 ~164~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社 會 考 科 選 擇 題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1 B 21 A 41 D 61 D 2 C 22 C 42 B 62 D 3 B 23 D 43 D 63 A 4 A 24 無 答 案 44 B 64 C 5 C 25 A 45 C 65 A 6 B 26 D 46 C 66 B 7 B 27 C 47 A 67 C 8 C 28 A 48 D 68 B 9 B 29 D 49 C 69 A 10 C 30 A 50 B 70 A 11 C 31 C 51 C 71 B 12 D 32 A 52 B 72 A 13 A 33 B 53 C 14 B 34 D 54 A 15 D 35 D 55 D 16 D 36 B 56 B 17 C 37 B 57 D 18 C 38 C 58 C 19 A 39 C 59 C 20 C 40 B 60 A 社 會 考 科 第 24 題 答 案 調 整 說 明 : 1. 在 一 般 生 活 用 語 中,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相 當 於 交 通 違 規 罰 款 ( 根 據 教 育 部 國 語 辭 典 : 罰 款 亦 稱 為 罰 金 ), 且 此 一 用 語 在 一 般 媒 體 報 導 或 網 路 媒 介 中 也 常 見, 部 分 高 中 教 科 書 也 有 相 同 用 法, 因 此 本 中 心 於 103 年 1 月 19 日 公 布 之 參 考 答 案 為 選 項 (C) 2. 本 題 測 驗 的 主 要 概 念 為 經 濟 學 之 政 府 的 收 入 與 支 出, 雖 然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作 為 如 一 般 所 理 解 的, 而 且 罰 金 與 罰 鍰 皆 屬 政 府 收 入 項 目, 但 從 法 律 層 面 嚴 格 而 言, 罰 金 與 罰 鍰 兩 個 名 詞 的 法 律 意 涵 有 明 顯 差 異 交 通 違 規 所 繳 納 之 款 項 屬 行 政 罰 之 罰 鍰 而 非 刑 罰 之 罰 金, 因 此 選 項 (C) 的 敘 述 有 瑕 疵 3. 經 多 方 考 量, 為 避 免 考 生 因 為 瞭 解 罰 金 與 罰 鍰 的 差 異 不 選 答 (C) 選 項, 而 選 擇 其 他 選 項 或 放 棄 作 答, 因 此, 本 題 無 論 作 答 與 否, 均 給 分 ~165~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自 然 考 科 選 擇 題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1 A 21 C 41 D 61 BD 2 C 22 C 42 B 62 D 3 D 23 B 43 D 63 B 4 C 24 CD 44 E 64 D 5 A 25 AD 45 AE 65 ABD 6 B 26 BE 46 E 66 BCE 7 D 27 CD 47 BE 67 E 8 B 28 BCD 48 A 68 BD 9 A 29 BCE 49 D 10 B 30 BE 50 BE 11 C 31 CE 51 BCD 12 A 32 BD 52 E 13 D 33 ADE 53 BCD 14 B 34 CE 54 BE 15 E 35 BE 55 BC 16 E 36 ADE 56 ABC 17 D 37 AE 57 ADE 18 E 38 ABD 58 B 19 A 39 BDE 59 A 20 A 40 AB 60 AC ~166~

四 各 科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回 覆 ( 一 ) 國 文 考 科 題 號 :5 題 目 : 5. 某 生 為 先 秦 諸 子 散 文 繪 製 便 於 理 解 的 圖 形 如 右, 選 出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 (A) 甲 可 填 : 墨 子 (B) 乙 可 填 : 作 者 親 撰 與 弟 子 對 話 內 容 (C) 丙 可 填 : 孟 子 (D) 丁 可 填 : 出 現 概 括 全 篇 主 旨 的 篇 題 意 見 內 容 : 先 秦 諸 子 散 文 語 錄 專 論 例 : 論 語 甲 特 徵 : 乙 例 : 丙 韓 非 子 特 徵 : 丁 1. 選 項 (A) 的 墨 子 雖 然 不 是 純 粹 的 語 錄 體, 但 墨 子 是 語 錄 體 過 渡 到 論 辯 體 的 代 表, 很 多 坊 間 及 網 路 的 資 料 甚 至 直 接 把 墨 子 列 在 語 錄 體, 或 是 稱 它 為 論 辯 式 語 錄 體, 且 墨 子 一 書 包 括 耕 柱 貴 義 公 孟 公 輸 等 五 篇 都 是 以 語 錄 體 的 形 式 呈 現, 雖 然 墨 子 一 書 在 語 錄 體 中 雜 有 質 樸 的 議 論 文, 但 也 無 法 直 接 把 墨 子 歸 類 於 論 辯 類 此 外, 墨 子 的 七 患 尚 賢 明 志 等 章 節 皆 有 子 墨 子 曰 子 墨 子 言 曰 等 語 句, 足 見 其 具 有 語 錄 體 之 特 色 因 此, 這 個 選 項 是 否 出 得 不 夠 嚴 謹? 建 議 從 寬 給 分 2. 選 項 (D) 出 現 概 括 全 篇 主 旨 的 篇 題, 但 是 題 幹 舉 例 韓 非 子 本 身 就 沒 有 完 全 符 合, 像 翰 林 版 所 選 錄 的 課 文 猛 狗 社 鼠 棘 刺 刻 猴 ; 南 一 版 的 買 履 置 度 齊 桓 公 好 服 紫 等, 從 篇 題 完 全 看 不 出 主 旨, 且 課 本 亦 言 及 篇 題 為 後 人 所 加 註, 與 題 意 頗 有 背 離, 容 易 讓 學 生 誤 判 再 者, 如 果 (D) 可 以 找 到 出 現 概 括 全 篇 的 題 旨, 那 麼 選 項 (B) 也 可 以 找 到 作 者 親 撰 與 弟 子 的 對 話 內 容, 例 如 : 孟 子, 因 此 選 項 (B) 不 見 得 完 全 有 誤 此 外, 選 項 (C) 孟 子 是 語 錄 體 但 是 內 容 上 卻 有 專 論 色 彩, 有 模 糊 空 間 所 以, 選 項 (B)(C)(D) 皆 有 可 議 之 處 意 見 回 覆 : 1. 根 據 葉 慶 炳 中 國 文 學 史 (1987): 墨 子 現 存 五 十 三 篇, 文 體 既 不 一 致, 成 篇 自 有 先 後 其 中 耕 柱 貴 義 公 孟 魯 問 公 輸 三 辯 六 篇, 記 墨 翟 言 行, 體 裁 極 近 論 語, 可 信 為 門 人 所 記, 為 墨 子 書 中 最 早 作 品 其 他 各 篇, 大 致 已 捨 記 言 體 而 採 據 題 抒 論 體, 結 構 相 當 嚴 密, 其 為 晚 出 無 疑 我 國 諸 子 散 文 之 發 展, 乃 由 無 題 之 記 言 體 演 進 至 據 題 抒 論 體 由 此 可 知, 墨 子 書 中 雖 有 六 篇 為 語 錄 體, 但 多 數 篇 章 如 兼 愛 非 攻 等, 都 是 屬 於 據 題 抒 論 體 或 可 謂 墨 子 一 書 可 見 到 語 錄 體 過 渡 到 據 題 抒 論 體 的 痕 跡, 但 並 不 宜 因 此 將 墨 子 歸 類 為 語 錄 體, 使 之 與 純 粹 是 語 錄 體 的 論 語 並 列 故 選 項 (A) 不 應 列 入 正 確 答 案 2. 翰 林 版 南 一 版 的 韓 非 子 選 一 課, 各 選 錄 二 則 節 選 自 韓 非 子. 外 儲 說 的 故 事, 並 於 題 解 說 明 所 用 之 猛 狗 社 鼠 棘 刺 刻 猴 等 標 題, 為 編 者 所 加 ; 所 謂 的 編 者 指 的 是 編 著 翰 林 版 南 一 版 教 材 的 學 者 易 言 之, 韓 非 子 一 書 中 各 篇 自 有 篇 題, 並 非 由 後 人 加 註 標 題, 課 本 所 見 標 題 為 編 書 者 自 訂 至 於 孟 子 一 書, 由 孟 子 門 人 所 記, 並 非 由 孟 子 本 人 親 撰, 其 體 例 全 ~167~

仿 論 語, 屬 於 語 錄 體 再 者, 根 據 葉 慶 炳 中 國 文 學 史 (1987) 所 言 : 前 述 論 孟 二 書, 均 弟 子 篹 述 師 說 而 成 ; 墨 子 莊 子, 則 後 人 羼 附 者 多 矣, 要 皆 非 孔 孟 墨 莊 本 人 手 著 至 戰 國 末 荀 子 韓 非 子, 始 為 荀 況 韓 非 所 手 著, 論 文 體, 亦 幾 全 屬 據 題 抒 論 之 長 篇 大 章 矣 綜 合 前 述, 可 知 選 項 (B) 作 者 親 撰 與 弟 子 對 話 內 容, 不 符 合 語 錄 的 特 徵 ; 選 項 (C) 題 幹 專 論 中 的 丙 處, 亦 不 宜 填 入 語 錄 體 的 孟 子 ; 選 項 (D) 以 出 現 概 括 全 篇 主 旨 的 標 題 作 為 專 論 的 特 徵, 並 無 不 妥 因 此, 敘 述 正 確 的 是 選 項 (D) ~168~

題 號 :10 題 目 : 10-11 為 題 組 閱 讀 下 文, 回 答 10-11 題 不 止 一 次 有 人 以 博 士 呼 我, 有 的 是 口 惠, 有 的 竟 見 諸 筆 墨 此 種 善 意 的 逾 格 提 拔, 受 者 是 窘 不 堪 言 的 立 予 糾 正, 顯 得 矯 情, 聽 其 自 然, 又 有 愧 於 心, 說 不 定 還 給 人 以 無 恥 近 乎 勇 的 口 實, 為 禍 為 福, 無 待 言 矣 我 生 平 第 一 次 受 類 此 擡 舉 的 洗 禮, 是 在 十 八 九 年 以 前, 剛 當 上 助 教 不 滿 幾 個 月 夫 助 教 者, 實 在 是 學 生 生 活 的 延 長 就 當 此 時, 一 位 父 執 輩 路 過 邊 城, 少 不 得 要 略 盡 地 主 之 誼, 這 一 來 可 引 來 數 秒 鐘 的 無 地 自 容 因 為, 不 數 日, 一 封 道 謝 的 信 來 了, 信 封 上 赫 然 有 某 某 教 授 道 啟 字 樣 天 下 事 那 裡 有 天 知, 地 知, 你 知, 我 知 那 樣 便 宜 之 事 那 位 司 閽 老 者, 平 時 並 不 把 每 一 封 信 都 送 到 每 人 這 裡, 這 天 卻 予 我 以 殊 遇 咯, 這 是 你 的! 說 時, 眼 睛 緊 盯 住 我, 大 有 要 我 俯 首 認 罪 之 意 我 想 他 心 中 一 定 大 嘆 好 傢 伙, 才 幾 個 月, 就 若 是! 司 閽 老 者 當 然 不 是 具 有 幽 默 感 之 人, 否 則 他 大 可 在 教 授 之 旁, 作 一 眉 批 : 始 於 何 時? ( 節 錄 自 吳 魯 芹 博 士 和 博 士 銜 ) 10. 上 文 內 的 詞 語, 依 序 最 適 合 填 入 的 選 項 是 : (A) 人 心 不 古 / 招 搖 撞 騙 (C) 不 學 無 術 / 招 搖 撞 騙 (B) 人 心 不 古 / 好 為 人 師 (D) 不 學 無 術 / 好 為 人 師 意 見 內 容 : 按 題 幹 之 敘 述, 作 者 擔 任 助 教 工 作, 卻 被 稱 教 授 此 一 職 稱, 教 授 乃 是 為 人 師 者, 與 助 教 所 擔 任 的 協 助 性 職 務 性 質 不 同, 所 以 被 如 此 稱 呼 有 好 為 人 師 之 嫌 ; 司 閽 老 者 心 中 大 嘆 人 心 不 古 的 原 因 乃 其 認 為 作 者 並 不 是 一 位 老 師, 只 是 一 位 助 教, 有 別 人 稱 作 者 為 教 授, 一 定 是 作 者 在 外 好 為 人 師, 以 教 人 自 居, 故 別 人 才 會 稱 他 作 教 授 況 且 作 者 並 無 以 教 授 之 名 矇 騙 詐 取 他 人 財 物 之 行 為, 只 是 在 父 執 輩 長 者 路 過 邊 城 時 出 面 盡 其 地 主 之 誼, 因 此 選 項 (A) 招 搖 撞 騙 一 詞 略 有 不 妥, 而 認 為 選 項 (B) 人 心 不 古 / 好 為 人 師 較 接 近 題 旨, 可 作 為 正 確 答 案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所 引 吳 魯 芹 博 士 和 博 士 銜 一 文 中, 作 者 的 一 位 父 執 輩 來 函 道 謝, 收 信 的 作 者 時 任 助 教, 稱 謂 上 卻 被 誤 為 教 授, 作 者 無 端 獲 此 虛 名, 心 中 有 愧, 故 以 幽 默 的 筆 調, 藉 司 閽 老 者 的 親 自 送 信, 揣 想 老 者 心 中 反 應, 以 為 自 嘲 細 繹 文 意 及 詞 語 搭 配, 作 者 並 非 不 學 無 術 ( 缺 乏 學 問 ), 亦 未 有 好 為 人 師 ( 喜 好 教 導 他 人 ) 之 舉, 而 是 被 誤 解 為 冒 用 教 授 職 銜 騙 取 他 人 信 任 的 不 肖 之 徒 因 此, 缺 空 處 依 序 最 適 合 填 入 的 是 人 心 不 古 ( 意 指 人 心 不 似 古 時 純 樸 ) 和 招 搖 撞 騙 ( 意 指 借 名 炫 耀, 到 處 詐 騙, 並 非 專 指 詐 取 錢 財 ) 故 正 確 答 案 是 選 項 (A) ~169~

題 號 :12 題 目 : 12-13 為 題 組 閱 讀 下 文, 回 答 12-13 題 王 汾 濱 言 : 其 鄉 有 養 八 哥 者, 教 以 語 言, 甚 狎 習, 出 遊 必 與 之 俱, 相 將 數 年 矣 一 日, 將 過 絳 州, 去 家 尚 遠, 而 資 斧 已 罄 其 人 愁 苦 無 策 鳥 云 : 何 不 售 我? 送 我 王 邸, 當 得 善 價, 不 愁 歸 路 無 貲 也 其 人 云 : 我 安 忍! 鳥 言 : 不 妨 主 人 得 價 疾 行, 待 我 城 西 二 十 里 大 樹 下 其 人 從 之 攜 至 城, 相 問 答, 觀 者 漸 眾 有 中 貴 見 之, 聞 諸 王 王 召 入, 欲 買 之 其 人 曰 : 小 人 相 依 為 命, 不 願 賣 王 問 鳥 : 汝 願 住 否? 答 言 : 願 住 王 喜 鳥 又 言 : 給 價 十 金, 勿 多 予 王 益 喜, 立 畀 十 金 其 人 故 作 懊 恨 狀 而 出 王 與 鳥 語, 應 對 便 捷 呼 肉 啖 之 食 已, 鳥 曰 : 臣 要 浴 王 命 金 盆 貯 水, 開 籠 令 浴 浴 已, 飛 簷 間, 梳 翎 抖 羽, 尚 與 王 喋 喋 不 休 頃 之, 羽 燥, 翩 躚 而 起 操 晉 聲 曰 : 臣 去 呀! 顧 盼 已 失 所 在 王 及 內 侍, 仰 面 咨 嗟, 急 覓 其 人, 則 已 渺 矣 後 有 往 秦 中 者, 見 其 人 攜 鳥 在 西 安 市 上 (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鴝 鵒 ) 12. 關 於 本 篇 故 事 內 容,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是 : (A) 八 哥 的 主 人 因 缺 旅 費, 打 算 出 售 八 哥 (B) 八 哥 擬 另 謀 棲 身 之 處, 設 局 誆 騙 主 人 (C) 八 哥 與 主 人 合 謀, 利 用 賣 身 詐 取 錢 財 (D) 八 哥 與 主 人 得 手 後, 在 西 安 故 技 重 施 意 見 內 容 : 文 中 寫 八 哥 幫 助 牠 的 主 人 計 劃 如 何 獲 得 歸 路 之 貲, 主 人 依 循 牠 的 指 示 從 之 但 是 選 項 (C) 的 敘 述 寫 八 哥 與 主 人 合 謀 ; 合 謀 一 詞 應 是 共 同 謀 劃, 是 雙 向 的, 而 不 是 單 方 面 的 獻 出 計 策, 使 某 人 遵 從, 因 此 選 項 (C) 使 用 合 謀 一 詞, 恐 有 爭 議 意 見 回 覆 : 依 據 題 幹 引 文, 雖 然 是 八 哥 先 提 出 計 策, 主 人 後 從 之, 但 八 哥 與 主 人 雙 方 確 實 達 成 了 利 用 賣 身 詐 取 錢 財 的 共 識, 其 後 主 人 與 八 哥 也 一 起 於 市 集 招 攬 群 眾 吸 引 中 貴 注 意, 進 而 騙 取 王 的 錢 財, 因 此 選 項 (C) 敘 述 八 哥 與 主 人 合 謀, 符 合 故 事 情 節, 是 正 確 答 案 畀 : 交 給 ~170~

題 號 :16 題 目 : 16. 文 學 作 品 常 見 悲 喜 並 敘 而 以 喜 襯 悲 的 表 達 方 式 下 列 文 句, 含 有 此 種 表 達 方 式 的 選 項 是 : (A) 這 豈 不 正 是 此 生 不 斷, 反 覆 來 襲 的, 熟 悉, 令 人 動 心 的 白 芒 花 嗎? 像 夢 魘, 但 它 是 美 麗 的 夢 魘, 美 麗 而 哀 愁 (B) 我 已 懂 得, 一 把 小 小 黃 楊 木 梳, 再 也 理 不 清 母 親 心 中 的 愁 緒 因 為 在 走 廊 的 那 一 邊, 不 時 飄 來 父 親 和 姨 娘 琅 琅 的 笑 語 聲 (C)( 秦 得 參 ) 在 室 內 踱 來 踱 去, 經 他 妻 子 幾 次 的 催 促, 他 總 沒 有 聽 見 似 的, 心 裡 只 在 想, 總 覺 有 一 種 不 明 瞭 的 悲 哀, 只 不 住 漏 出 幾 聲 的 嘆 息 (D) 有 幾 回, 鄰 舍 孩 子 聽 得 笑 聲, 也 趕 熱 鬧, 圍 住 了 孔 乙 己 他 便 給 他 們 茴 香 豆 吃, 一 人 一 顆 孩 子 吃 完 豆, 仍 然 不 散, 眼 睛 都 望 著 碟 子 孔 乙 己 著 了 慌, 伸 開 五 指 將 碟 子 罩 住 (E) 金 發 伯 突 然 奇 怪 的 異 常 的 大 笑 起 來, 秀 潔 聽 出 他 是 有 意 幽 默, 有 意 製 造 輕 鬆, 有 意 大 笑 ; 胸 中 一 時 千 頭 萬 緒, 五 味 雜 陳, 聽 著 金 發 伯 那 樣 的 笑 聲, 竟 比 哭 聲 更 令 人 難 以 承 受, 卻 也 只 能 附 和 著 笑 意 見 內 容 : 1. 選 項 (A), 就 引 文 而 言, 令 人 動 心 的 白 芒 花, 動 心 二 字 即 有 喜 的 意 味, 而 夢 魘 哀 愁 則 為 悲 的 意 象, 以 動 心 來 襯 托 哀 愁 夢 魘, 當 然 是 以 喜 襯 悲 建 議 選 項 (A) 為 正 確 答 案 2. 選 項 (D), 引 文 中 的 笑 聲 是 指 酒 店 中 眾 人 取 笑 孔 乙 己 的 笑 聲, 為 眾 人 之 喜 以 孩 子 們 來 趕 熱 鬧 之 喜 和 眾 人 之 喜 襯 托 出 孔 乙 己 的 寒 酸 窘 迫, 受 盡 取 笑 之 悲 亦 是 以 喜 襯 悲 建 議 (D) 正 確 答 案 意 見 回 覆 : 1. 選 項 (A) 僅 描 述 白 芒 花 是 作 者 美 麗 的 夢 魘, 為 作 者 帶 來 美 麗 的 哀 愁, 並 無 悲 喜 並 敘 而 以 喜 襯 悲 的 表 達 故 選 項 (A) 不 是 正 確 答 案 2. 選 項 (D) 僅 敘 述 孔 乙 己 伸 開 五 指 將 碟 子 罩 住 的 著 慌, 並 無 悲 的 敘 述, 雖 前 有 聽 得 笑 聲 的 敘 述, 但 不 能 呈 現 以 喜 襯 悲 的 作 用 故 選 項 (D) 不 是 正 確 答 案 ~171~

題 號 :18 題 目 : 18. 某 唐 代 詩 人 特 展 的 宣 傳 看 板 有 詩 句 如 下, 下 列 可 作 為 此 詩 人 特 展 解 說 標 題 的 選 項 是 : 被 廷 爭 疏 離 君 主 / 被 戰 爭 逐 出 長 安 / 蜀 道 (A) 流 放 夜 郎 這 條 玄 宗 倉 皇 出 奔 的 路 / 你 奔, 就 苦 於 上 青 天 (B) 天 上 謫 仙 人 了 / 麗 人 行 的 低 吟 / 悲 陳 陶 的 吶 喊 / 哀 江 頭 的 (C) 成 都 浣 花 草 堂 吞 聲 / 沒 感 動 任 何 當 局 / 你 的 詩 只 有 酒 壺 聽 懂 (D) 見 證 安 史 之 亂 (E) 繼 承 新 樂 府 運 動 意 見 內 容 : 題 幹 的 新 詩 敘 述 的 對 象 為 杜 甫, 但 是 新 詩 中 出 現 的 蜀 道 苦 於 上 青 天 卻 是 李 白 的 詩 句, 且 長 安 玄 宗 酒 壺 等 詞 也 可 用 來 形 容 李 白 意 見 回 覆 : 乍 看 詩 中 蜀 道 苦 於 上 青 天 酒 壺 等 字, 會 使 人 不 禁 聯 想 到 寫 下 蜀 道 難, 難 於 上 青 天 的 李 白 然 而, 仔 細 檢 視 詩 中 線 索 : 戰 爭 玄 宗 倉 皇 出 奔, 點 出 安 史 之 亂 的 史 實, 而 麗 人 行 悲 陳 陶 哀 江 頭 等 皆 為 杜 甫 的 名 作, 可 知 本 詩 所 描 述 的 對 象 並 非 李 白, 而 是 杜 甫 杜 甫 曾 於 成 都 築 浣 花 草 堂, 並 見 證 安 史 之 亂, 故 選 項 (C) (D) 與 杜 甫 相 關, 是 正 確 答 案 ~172~

題 號 :19 題 目 : 19. 閱 讀 右 詩, 選 出 符 合 詩 意 的 選 項 : (A) 乾 燥 的 風 和 稻 草 瑟 縮 著 凸 顯 農 作 物 歉 收 (B)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的 陽 光 比 喻 人 們 的 關 懷 不 夠 充 分 (C) 被 遺 棄 了 的 田 野 和 破 落 的 庭 院 皆 暗 示 農 村 的 沒 落 (D) 曾 綠 過 葉 開 過 花 結 過 果 比 喻 老 農 與 農 村 昔 日 的 榮 景 (E) 吾 鄉 人 人 的 年 譜 表 達 對 老 農 與 農 村 宿 命 無 奈 的 感 歎 在 乾 燥 的 風 中 / 一 束 一 束 稻 草, 瑟 縮 著 / 在 被 遺 棄 了 的 田 野 午 後, 在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的 陽 光 中 / 吾 鄉 的 老 人, 萎 頓 著 / 在 破 落 的 庭 院 終 於 是 一 束 稻 草 的 / 吾 鄉 的 老 人 / 誰 還 記 得 / 也 曾 綠 過 葉 開 過 花 結 過 果 一 束 稻 草 的 過 程 和 終 局 / 是 吾 鄉 人 人 的 年 譜 ( 吳 晟 稻 草 )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B) 所 言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的 陽 光 也 可 能 只 是 一 般 的 陳 述, 未 必 是 比 喻 人 們 的 關 懷 不 夠 充 分 再 者, 選 項 (B) 的 不 夠 充 分, 表 示 仍 有 些 許 關 懷, 那 麼 文 中 老 人 就 不 該 是 萎 頓 在 破 落 的 庭 院, 而 是 人 們 沒 有 給 農 村 老 農 關 懷, 而 非 不 夠 充 分 故 選 項 (B) 有 過 度 臆 測 之 嫌 意 見 回 覆 : 吳 晟 稻 草 一 詩, 以 稻 草 喻 指 老 農, 傳 達 了 對 農 村 凋 零 農 村 人 口 老 化 問 題 的 深 刻 關 懷 稻 草 是 在 稻 米 收 成 後, 才 會 被 棄 置 在 田 野, 在 此 之 前, 也 曾 綠 過 葉 開 過 花 結 過 果, 表 示 農 村 仍 進 行 著 耕 作 的 活 動, 並 非 是 毫 無 生 機 的 廢 墟, 而 老 農 也 並 非 是 完 全 被 遺 棄 在 破 落 的 庭 院 中 詩 中 以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形 容 陽 光, 傳 達 出 陽 光 帶 來 暖 意, 卻 未 能 完 全 滿 足 期 待 的 狀 態, 在 充 滿 喻 意 象 徵 的 詩 境 中, 依 此 推 論 人 們 對 老 農 或 農 村 的 關 懷 不 夠 充 分, 當 屬 合 理, 亦 不 致 違 逆 詩 意 故 選 項 (B) 的 敘 述 符 合 詩 意 ~173~

( 二 ) 英 文 考 科 題 號 :9 題 目 : 9. Most young people in Taiwan are not satisfied with a high school and continue to pursue further education in college. (A) maturity (B) diploma (C) foundation (D) guarantee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C) foundation 有 基 礎 的 意 思,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詞 彙 diploma 的 語 意 及 用 法 作 答 線 索 為 題 幹 中 not satisfied with a high school 與 pursue a further education in college 之 語 意 關 係 foundation 當 可 數 名 詞 時, 為 機 構 ( 基 金 會 等, 如 :Pine High School Foundation) 或 建 築 的 基 礎 ( 如 :This lot has a sound foundation and good chimney built.) 的 意 思, 但 並 無 a high school foundation 的 搭 配 用 法 題 號 :12 題 目 : 12. If student enrollment continues to drop, some programs at the university may be to reduce the operation costs. (A) relieved (B) eliminated (C) projected (D) accounted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C) projected 若 作 為 提 出 某 計 畫,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詞 彙 eliminate 的 語 意 及 用 法 題 幹 中 student enrollment continues to drop ( 學 生 報 到 率 降 低 ) 與 to reduce the operation costs( 降 低 營 運 成 本 ) 之 間 的 語 意 關 係 為 本 題 作 答 線 索 若 project 一 詞 依 考 生 之 解 讀 作 為 提 出 某 計 畫 的 意 思, 但 因 是 被 動 語 態, 為 求 語 意 連 貫, 則 應 該 是 some plans( 計 畫 ) 或 some measures( 措 施 ) 作 為 主 詞 而 被 提 出 來 (be projected); 若 選 項 (C) 與 本 題 幹 主 詞 some programs at the university( 大 學 某 些 系 所 ) 一 起 使 用, 則 跟 上 下 文 student enrollment continues to drop( 學 生 報 到 率 降 低 ) 與 to reduce the operation costs( 降 低 營 運 成 本 ) 之 間 的 前 後 語 意 不 連 貫 ( 原 本 題 意 為 學 生 報 到 率 降 低 與 大 學 某 些 系 所 被 刪 減 以 降 低 營 運 成 本 之 間 的 因 果 語 意 關 係 ), 因 此 選 項 (C) 非 本 題 正 答 選 項 ~174~

題 號 :15 題 目 : 15. The baby panda Yuan Zai at the Taipei Zoo was separated from her mother because of a minor injury that occurred during her birth. She was by zookeepers for a while. (A) departed (B) jailed (C) tended (D) captured 意 見 內 容 : 四 個 選 項 皆 為 合 理 選 項, 此 題 應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主 要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詞 彙 tend 的 語 意 及 用 法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題 幹 中 separated from her mother because of a minor injury ( 因 為 小 傷 被 迫 與 媽 媽 隔 離 ) 及 by zookeepers ( 由 動 物 園 的 保 育 員 ) 之 間 的 語 意 關 係 除 了 tended( 照 顧 ) 外, 其 他 選 項 與 本 句 語 意 皆 不 符 題 號 :16 題 目 : Aesop, the Greek writer of fables, was sitting by the roadside one day when a traveler asked him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d in Athens. Aesop replied, Tell me where you come from and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 there, and I ll tell you what sort of people you ll find in Athens. 16, the man answered, I come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all friendly, generous, and warm -hearted. I love them. 17 this, Aesop answered, I m happy to tell you, my dear friend, that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A few hours later, 18 traveler came down the road. He too stopped and asked Aesop the same question. 19, Aesop made the same request. But frowning, the man answered, I m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unfriendly, 20, and vicious. They re thieves and murderers, all of them. Well, I m afraid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replied Aesop. 16. (A) Amazing (B) Smiling (C) Deciding (D) Praying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A) Amazing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Amazing( 令 人 感 到 驚 訝 的 ) 一 詞 通 常 用 來 修 飾 事 物, 若 要 修 飾 人 應 為 amazed, 例 :John was amazed at the news., 因 此 選 項 (A) 非 本 題 正 答 ~175~

題 號 :17 題 目 : Aesop, the Greek writer of fables, was sitting by the roadside one day when a traveler asked him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d in Athens. Aesop replied, Tell me where you come from and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 there, and I ll tell you what sort of people you ll find in Athens. 16, the man answered, I come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all friendly, generous, and warm -hearted. I love them. 17 this, Aesop answered, I m happy to tell you, my dear friend, that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A few hours later, 18 traveler came down the road. He too stopped and asked Aesop the same question. 19, Aesop made the same request. But frowning, the man answered, I m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unfriendly, 20, and vicious. They re thieves and murderers, all of them. Well, I m afraid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replied Aesop. 17. (A) At (B) By (C) For (D) In 意 見 內 容 : 1. 請 說 明 選 項 (B) 與 (C) 不 妥 之 處 2. at 與 for 皆 有 因 為 由 於 的 意 義, 因 此 選 項 (C)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片 語 at this 在 篇 章 中 的 用 法 At this 的 語 意 為 Upon hearing this ( 一 聽 到 就 回 答 ), 故 根 據 上 下 文 意, 選 項 (A) 為 本 題 正 答 ; 其 餘 選 項 語 意 皆 不 符 (By 語 意 為 藉 由 ; For 語 意 為 因 為 ) ~176~

題 號 :20 題 目 : Aesop, the Greek writer of fables, was sitting by the roadside one day when a traveler asked him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d in Athens. Aesop replied, Tell me where you come from and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 there, and I ll tell you what sort of people you ll find in Athens. 16, the man answered, I come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all friendly, generous, and warm -hearted. I love them. 17 this, Aesop answered, I m happy to tell you, my dear friend, that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A few hours later, 18 traveler came down the road. He too stopped and asked Aesop the same question. 19, Aesop made the same request. But frowning, the man answered, I m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unfriendly, 20, and vicious. They re thieves and murderers, all of them. Well, I m afraid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replied Aesop. 20. (A) brave (B) lonely (C) mean (D) skinny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D)skinny 有 低 劣 的 吝 嗇 的 意 思,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詞 彙 mean 之 語 意 與 能 否 掌 握 上 下 文 意 對 比 的 關 係 : 第 一 段 內 容 中 的 friendly generous warm-hearted 與 第 二 段 的 unfriendly mean, 以 及 vicious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空 格 前 後 的 unfriendly 與 vicious, 以 及 下 一 句 They re thieves and murderers, all of them. 此 外,skinny 通 常 意 指 身 體 的 瘦 弱, 考 生 所 指 skinny 作 為 低 劣 吝 嗇 的 語 意 並 不 常 見, 再 者, 根 據 本 文 全 文 文 意, 低 劣 吝 嗇 的 語 意 亦 不 妥 適 ~177~

題 號 :43 題 目 : American writer Toni Morrison was born in 1931 in Ohio. She was raised in an African American family filled with songs and stories of Southern myths, which later shaped her prose. Her happy family life led to her excellent performance in school, despite the atmosphere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in the society. After graduating from college, Morrison started to work as a teacher and got married in 1958. Several years later, her marriage began to fail. For a temporary escape, she joined a small writers group, in which each member was required to bring a story or poem for discussion. She wrote a story based on the life of a girl she knew in childhood who had prayed to God for blue eyes. The story was well received by the group, but then she put it away, thinking she was done with it. In 1964, Morrison got divorced and devoted herself to writing. One day, she dusted off the story she had written for the writers group and decided to make it into a novel. She drew on her memories from childhood and expanded upon them using her imagination so that the characters developed a life of their own. The Bluest Eye was eventually published in 1970. From 1970 to 1992, Morrison published five more novels. In her novels, Morrison brings in different elements of the African American past, their struggles, problems and cultural memory. In Song of Solomon, for example, Morrison tells the story of an African American man and his search for identity in his culture. The novels and other works won her several prizes. In 1993, Morrison received 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She is the eighth woman and the first African American woman to win the honor. 43. According to the passage, what is one of the themes in Morrison s works? (A) A search for African American values. (B) Divorced black women in American society. (C) Songs and stories of African Americans in Ohio. (D) History of African Americans from the 1970s through the 1990s.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C)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文 章 內 容 細 節 之 間 的 關 係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第 三 段 memories from childhood; 第 四 段 different elements of the African American past, their struggles, problems and cultural memory, search for identity in black culture 等 字 詞 的 提 示 選 項 (C) Songs and stories of African Americans in Ohio. 與 第 一 段 第 二 句 She was raised in an African American family filled with songs and stories of Southern myths 之 語 意 並 不 相 符, 故 非 合 理 之 選 項 ~178~

題 號 :45 題 目 : Below is an excerpt from an interview with Zeke Emanuel, a health-policy expert, on his famous brothers. Interviewer: You re the older brother of Rahm, the mayor of Chicago, and Ari, an extremely successful talent agent. And you re a bioethicist and one of the architects of Obamacare. Isn t writing a book about how great your family is a bit odd? Zeke: I don t write a book about how great my family is. There are lots of idiocies and foolishness a lot to make fun of in the book. I wrote Brothers Emanuel because I had begun jotting stories for my kids. And then we began getting a lot of questions: What did Mom put in the cereal? Three successful brothers, all different areas. I: To what do you attribute the Emanuel brothers success? Z: I would put success in quotes. We strive. First, I think we got this striving from our mother to 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A second important thing is you never rest on the last victory. There s always more to do. And maybe the third important thing is my father s admonition that offense is the best defense. We don t give up. I: Do you still not have a TV? Z: I don t own a TV. I don t own a car. I don t Facebook. I don t tweet. I: But you have four cell phones. Z: I m down to two, thankfully. I: Your brothers are a national source of fascination. Where do you think they ll be in five years? Z: Ari will be a superagent running the same company. Rahm would still be mayor of Chicago. I will probably continue to be my academic self. The one thing I can guarantee is none of us will have taken a cruise, none of us will be sitting on a beach with a pina colada. 45. What does Zeke Emanuel have in mind when saying What did Mom put in the cereal? (A) The secret to bringing up successful kids. (C) The difference among the brothers.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C)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B) The recipe for a breakfast food. (D) The questions from his kids.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根 據 上 下 文 推 測 What did Mom put in the cereal? 的 句 意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第 一 段 對 答 中 提 及 三 兄 弟 成 功 處 之 各 句 文 意, 尤 其 是 在 回 應 的 最 後 一 句 Three successful brothers, all different areas. 而 後 文 的 內 容 都 與 三 兄 弟 的 成 功 相 關, 例 如 : 下 一 個 問 題 為 To what do you attribute the Emanuel brothers success? 全 文 並 未 提 及 三 兄 弟 彼 此 間 相 異 之 處, 且 選 項 (C) 的 陳 述 未 能 表 達 成 功 的 原 因 或 秘 訣, 故 選 項 (C) 非 合 理 選 項 ~179~

題 號 :50 題 目 : MOOC, a 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 aims at providing large-scale interactive participation and open access via the web. In addition to traditional course materials such as videos, readings, and problem sets, MOOCs provide interactive user forums that help build a community for the students, professors, and teaching assistants. MOOCs first made waves in the fall of 2011, when Professor Sebastian Thrun from Stanford University opened his graduate-leve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urse up to any student anywhere, and 160,000 students in more than 190 countries signed up. This new breed of online classes is shaking up the higher education world in many ways. Since the courses can be taken by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students at the same time, the number of universities might decrease dramatically. Professor Thrun has even envisioned a future in which there will only need to be 10 universities in the world. Perhaps the most striking thing about MOOCs, many of which are being taught by professors at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is that they re free. This is certainly good news for cash-strapped students. There is a lot of excitement and fear surrounding MOOCs. While some say free online courses are a great way to increase the enrollment of minority students, others have said they will leave many students behind. Some critics have said that MOOCs promote an unrealistic one-size-fits-all model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that there is no replacement for true dialogues between professors and their students. After all, a brain is not a computer. We are not blank hard drives waiting to be filled with data. People learn from people they love and remember the things that arouse emotion. Some critics worry that online students will miss out on the social aspects of college. 50.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one of the features of MOOCs? (A) It is free to take the courses. (B) Many courses are offered by famous universities. (C) Most courses addres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 Many students can take the course at the same time.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B)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文 章 主 旨 與 細 節 之 間 的 關 係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第 二 段 內 容, 尤 其 是 第 二 句 以 後 的 the courses can be taken by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students at the same time being taught by professors at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they re free 等 字 詞 的 提 示, 選 項 (A) 選 項 (B) 與 選 項 (D) 都 是 MOOCs 的 特 質 (feature) 其 中, 由 第 二 段 的 內 容 many of which are being taught by professors at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許 多 課 程 由 知 名 大 學 的 教 授 授 課 ), 得 知 選 項 (B) Many courses are offered by famous universities. 為 特 質 之 一 ; 而 根 據 文 章 第 二 段 第 一 句,MOOCs 最 初 雖 是 由 Professor Thrun 所 開 設 的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課 程 造 成 後 續 風 潮, 但 此 並 非 MOOCs 的 特 點, 且 選 項 (C) 的 敘 述 在 文 章 中 並 未 提 及, 與 文 意 不 符, 因 此 選 項 (C) 為 本 題 正 答 ~180~

題 號 :51 題 目 : MOOC, a 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 aims at providing large-scale interactive participation and open access via the web. In addition to traditional course materials such as videos, readings, and problem sets, MOOCs provide interactive user forums that help build a community for the students, professors, and teaching assistants. MOOCs first made waves in the fall of 2011, when Professor Sebastian Thrun from Stanford University opened his graduate-leve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urse up to any student anywhere, and 160,000 students in more than 190 countries signed up. This new breed of online classes is shaking up the higher education world in many ways. Since the courses can be taken by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students at the same time, the number of universities might decrease dramatically. Professor Thrun has even envisioned a future in which there will only need to be 10 universities in the world. Perhaps the most striking thing about MOOCs, many of which are being taught by professors at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is that they re free. This is certainly good news for cash-strapped students. There is a lot of excitement and fear surrounding MOOCs. While some say free online courses are a great way to increase the enrollment of minority students, others have said they will leave many students behind. Some critics have said that MOOCs promote an unrealistic one-size-fits-all model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that there is no replacement for true dialogues between professors and their students. After all, a brain is not a computer. We are not blank hard drives waiting to be filled with data. People learn from people they love and remember the things that arouse emotion. Some critics worry that online students will miss out on the social aspects of college. 51. What is the second paragraph mainly about? (A) The impact of MOOCs. (B) The goal of MOOCs. (C) The size of MOOC classes. (D) The cost of MOOC courses. 意 見 內 容 : 根 據 字 典,size 有 巨 大 的 意 思, 選 項 (C)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段 落 大 意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第 二 段 全 段 文 意, 第 二 句 This new breed of online classes is shaking up the higher education world in many ways.( 這 類 網 路 課 程 對 於 高 等 教 育 有 震 撼 性 的 影 響 ) 為 本 段 主 題 句, 接 下 來 的 內 容 皆 為 支 撐 主 題 的 細 節, 如 :the number of universities might decrease ( 大 學 數 量 將 大 幅 減 少 ) 第 二 段 內 容 雖 然 談 及 Since the courses can be taken by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students at the same time, 但 後 半 句 the number of universities might decrease dramatically 才 是 主 要 的 重 點, 因 此 選 項 (C) 並 非 本 段 大 意 ~181~

題 號 :56 題 目 : Today the car seems to make periodic leaps in progress. A variety of driver assistance technologies are appearing on new cars. A developing technology called Vehicle-to-Vehicle communication, or V2V, is being tested by automotive manufacturers as a way to help reduce the number of accidents. V2V works by using wireless signals to send information back and forth between cars about their location, speed and direction, so that they keep safe distances from each other. Another new technology being tested is Vehicle-to-Infrastructure communication, or V2I. V2I would allow vehicles to communicate with road signs or traffic signals and provide information to the vehicle about safety issues. V2I could also request traffic information from a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and access the best possible routes. Both V2V and V2I have the potential to reduce around 80 percent of vehicle crashes on the road. More and more new cars can reverse-park, read traffic signs, maintain a safe distance in steady traffic and brake automatically to avoid crashes. Moreover, a number of firms are creating cars that drive themselves to a chosen destination without a human at the controls. It is predicted that driverless cars will be ready for sale within five years. If and when cars go completely driverless, the benefits will be enormous. Google, which already uses prototypes of such cars to ferry its staff along Californian freeways, once put a blind man in a prototype and filmed him being driven off to buy takeaway hamburgers. If this works, huge numbers of elderly and disabled people can regain their personal mobility. The young will not have to pay crippling motor insurance, because their reckless hands and feet will no longer touch the wheel or the accelerator. People who commute by car will gain hours each day to work, rest, or read a newspaper. 56. What can be inferred from the passage? (A) Cars will refuse to start if the driver is drunk. (B) The future may be a vehicle-accident-free era. (C) Everyone, including children, can afford a car. (D) The production of driverless cars is still far away. 意 見 內 容 : 文 章 中 第 一 段 內 容 只 提 到 新 的 科 技 只 能 將 車 禍 率 降 低 百 分 之 八 十, 因 此 選 項 (B) 敘 述 不 夠 嚴 謹, 與 文 章 敘 述 相 違, 建 議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做 適 當 的 推 論 (inference) 與 判 斷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對 全 文 內 容 的 理 解 第 一 段 最 後 一 句 Both V2V and V2I have the potential to reduce around 80 percent of vehicle crashes on the road. 的 語 意 可 能 還 有 約 20% 的 機 率 產 生 車 禍, 選 項 (B) 中 用 了 may be 正 確 且 適 度 地 表 達 了 這 個 語 意, 是 四 個 選 項 中 對 未 來 發 展 最 合 理 的 推 論 根 據 第 二 段 第 一 句 至 第 三 句, 選 項 (A) 與 選 項 (D) 皆 非 正 確 答 案, 而 文 章 內 容 都 未 提 及 所 有 的 人 都 可 以 買 車 這 個 概 念, 因 此 選 項 (C) 亦 非 正 解, 故 維 持 選 項 (B) 為 唯 一 正 答 ~182~

( 三 ) 數 學 考 科 題 號 :12 題 目 : 12. 所 謂 某 個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率, 是 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以 百 分 數 表 達 (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時, 所 有 年 齡 以 整 數 表 示 ) 下 表 為 去 年 某 國 四 個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率, 其 中 的 年 齡 範 圍 有 所 重 疊 年 齡 範 圍 35~44 歲 35~39 歲 40~44 歲 45~49 歲 失 業 率 12.66(%) 9.80(%) 13.17(%) 7.08(%) 請 根 據 上 表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在 上 述 四 個 年 齡 範 圍 中, 以 40~44 歲 的 失 業 率 為 最 高 (2) 40~44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多 於 45~49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13.17 7.08 (3) 40~49 歲 的 失 業 率 等 於 % 2 (4) 35~39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少 於 40~44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5) 如 果 40~44 歲 的 失 業 率 降 低, 則 45~49 歲 的 失 業 率 會 升 高 意 見 內 容 : 原 公 布 的 標 準 答 案 為 (1)(4), 但 本 人 認 為 答 案 亦 可 為 (1) 原 因 如 下 說 明 : 題 目 中, 是 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題 目 敘 述 不 夠 精 準, 有 兩 種 解 讀 方 式 : 1. 是 指 該 年 齡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 可 得 標 準 答 案 (1)(4)) 2. 是 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 勞 動 力 : 指 年 滿 十 五 歲 以 上 可 以 工 作 之 民 間 人 口, 包 括 就 業 者 及 失 業 者 在 內 ( 參 考 來 源 : 主 計 處 人 力 資 源 調 查 統 計 編 製 方 法 概 述 與 名 詞 定 義 ) 若 以 第 2 種 方 式 解 讀, 將 無 法 得 知 任 何 特 定 年 齡 範 圍 的 勞 動 力 人 數 的 資 訊, 亦 無 法 確 定 第 (4) 選 項 的 正 確 性, 因 此 只 有 第 一 個 選 項 正 確, 所 得 答 案 為 (1) 多 選 題 之 說 明 中 明 列 其 中 至 少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的 選 項, 因 此 只 有 一 個 選 項, 並 不 違 背 題 型 原 意 在 此 主 張 只 答 (1) 選 項 的 考 生, 即 為 所 有 選 項 均 答 對 者, 此 題 亦 可 得 5 分 ~183~

意 見 回 覆 : 由 題 幹 所 述 某 個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率, 是 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可 知 : 勞 動 力 人 數 係 指 某 個 年 齡 範 圍 可 以 工 作 之 人 口, 包 括 就 業 者 及 失 業 者 若 以 台 端 所 述 之 第 2 種 方 式 解 讀, 則 表 格 內 的 35~44 歲 的 失 業 率 數 字 應 為 35~39 歲 之 失 業 率 9.80% 加 上 40~44 歲 之 失 業 率 13.17%( 等 於 22.97%), 而 非 題 目 上 所 列 之 12.66%, 故 台 端 所 述 之 第 2 種 方 式 解 讀 有 誤 因 此 本 題 的 答 案 為 (1)(4) ~184~

( 四 ) 社 會 考 科 歷 史 題 號 :29 題 目 : 29. 某 人 參 訪 都 城 後, 認 為 首 都 氣 象 萬 千 地 理 形 勢 佳, 唯 須 仰 賴 東 南 的 糧 食 他 說 : 前 朝 雖 重 修 大 運 河, 但 糧 米 主 要 以 海 路 運 輸 ; 本 朝 重 新 疏 通 運 河, 以 利 南 方 米 糧 北 運 這 是 何 時 的 首 都? (A) 東 漢 洛 陽 (B) 唐 代 長 安 (C) 宋 代 汴 京 (D) 明 代 北 京 意 見 內 容 : 文 中 並 無 描 述 特 定 時 間, 因 此 若 將 時 代 推 回 至 唐 朝 安 史 之 亂 後, 則 完 全 符 合 題 幹 所 述 中 唐 安 史 後, 北 方 生 產 力 驟 減, 就 是 因 為 有 運 河 的 支 撐, 加 上 已 經 相 當 發 達 的 海 路 運 輸, 才 能 夠 從 江 南 一 帶 補 足 北 方 糧 食 的 短 缺, 唐 朝 因 而 得 以 苟 延 殘 喘 152 年 長 安 城 相 對 於 東 南 江 南 一 帶 既 屬 北 方, 且 前 朝 隋 代 亦 有 重 修 運 河 ; 海 運 發 達, 南 糧 北 運 因 此, 此 題 選 項 (B)(D) 均 應 為 正 解 意 見 回 覆 : 1. 隋 代 開 鑿 了 連 接 中 國 南 北 的 大 運 河, 推 進 了 東 南 地 區 在 歷 史 上 的 重 要 性 元 代 建 都 北 京, 政 治 中 心 和 經 濟 中 心 呈 現 南 北 分 立 狀 態, 原 來 唐 宋 時 代 到 長 安 的 運 河 已 失 去 作 用, 須 有 一 條 有 效 的 南 北 交 通 線, 使 江 淮 財 賦 可 以 順 利 抵 達 北 京, 故 自 元 世 祖 開 始 重 修 大 運 河 2. 題 幹 敘 述 的 前 朝 雖 重 修 大 運 河, 糧 米 主 要 以 海 路 運, 這 個 前 朝 指 的 便 是 元 朝 元 世 祖 曾 自 須 城 縣 ( 山 東 東 平 ) 安 山 西 南, 到 臨 清 ( 山 東 臨 清 ), 開 鑿 一 條 運 河, 稱 之 為 會 通 河, 用 來 連 接 永 濟 渠 的 舊 河 道 又 開 鑿 大 都 ( 北 京 ) 至 通 州 ( 河 北 通 縣 ) 之 通 惠 河, 使 永 濟 渠 繼 續 上 達 北 京 可 惜 會 通 河 岸 狹 水 淺, 無 法 進 行 大 量 運 輸, 因 此 直 至 元 朝 滅 亡, 南 北 的 轉 運 工 作 始 終 是 以 海 運 為 主 到 了 明 代, 黃 河 決 堤, 導 致 會 通 河 淤 塞 絕 航 明 成 祖 即 位 後, 用 海 陸 兼 運 的 方 式, 仍 不 能 滿 足 北 方 的 需 求, 於 是 又 重 新 疏 通 各 地 運 河 南 北 水 道 既 然 可 以 暢 通 無 阻, 於 是 罷 去 海 運, 明 代 漕 運 從 此 全 由 河 道 運 送, 故 正 確 答 案 為 (D) 3. 唐 代 首 都 長 安 雖 符 合 地 理 形 勢 優 越, 但 不 符 合 題 幹 之 前 朝 雖 重 修 大 運 河, 但 糧 米 主 要 以 海 路 運 輸 的 敘 述 由 上 述 可 知 本 題 答 案 應 無 疑 義 ~185~

題 號 :40 題 目 : 40. 十 八 世 紀 中, 閩 南 移 民 來 臺 後, 多 聚 族 而 居 ; 同 姓 之 人, 常 共 同 興 建 祠 堂, 以 強 化 關 係 這 種 現 象 足 以 說 明 清 代 臺 灣 漢 人 社 會 的 哪 一 項 特 色? (A) 移 墾 社 會 重 視 地 緣 關 係 (C) 弱 勢 移 民 強 調 團 結 合 作 (B) 傳 統 宗 族 強 調 血 緣 連 結 (D) 原 鄉 信 仰 深 入 移 民 社 會 意 見 內 容 : 1. 本 題 題 幹 前 半 段 敘 述 移 民 之 地 緣 關 係, 後 半 段 則 敘 述 移 民 的 血 緣 關 係, 故 (A)(B) 選 項 皆 不 足 以 包 含 完 整 題 幹 敘 述, 題 幹 未 言 及 (D), 因 此 (C) 選 項 團 結 合 作 應 為 合 理 此 題 應 送 分 2. 此 題 題 幹 時 間 為 十 八 世 紀 中, 學 生 作 答 時 應 該 會 判 斷 為 開 港 前, 不 管 後 面 是 不 是 有 聚 族 而 居, 或 是 共 同 興 建 祠 堂, 其 實 了 解 十 八 世 紀 中 葉 尚 處 移 墾 社 會 的 學 生, 多 半 都 會 想 到 此 時 的 宗 族 組 織 為 唐 山 祖, 而 唐 山 祖 並 無 確 定 的 血 緣 譜 系 連 結, 建 議 將 此 題 答 案 更 改 為 (A)(C), 因 為 移 墾 社 會 強 調 團 結 合 作, 同 姓 聚 居 也 並 無 錯 誤 3. 清 代 早 期 移 民 一 開 始 先 重 視 地 緣 關 係, 並 以 地 緣 凝 聚 向 心 力 合 作, 故 以 (A) 選 項 為 宜 此 外, 題 幹 將 聚 族 而 居 及 興 建 祠 堂 二 者, 以 ; 斷 句, 兩 者 應 皆 以 閩 南 移 民 為 共 同 主 詞, 在 此 前 提 之 下, 無 論 是 聚 族 而 居 或 興 建 祠 堂, 應 皆 以 來 自 閩 南 此 一 地 緣 關 係 作 為 前 提, 此 即 上 述 所 謂 移 墾 社 會 以 地 緣 關 係 凝 聚 向 心 力 之 社 會 特 色 此 外, 同 姓 之 人, 亦 未 必 有 血 緣 關 係, 因 此, 即 便 是 早 期 的 移 墾 社 會 多 以 唐 山 祖 作 為 祭 祀 對 象, 亦 不 以 血 緣 關 係 作 為 連 結, 而 係 以 地 緣 關 係 維 繫 本 題 應 以 (A) 選 項 為 較 適 解 答 4. 題 幹 第 一 句 敘 述 : 閩 南 移 民 來 臺 後, 多 聚 族 而 居 此 句 話 旨 在 說 明 地 緣 關 係, 而 共 建 祠 堂 則 是 親 緣 關 係, 因 此,(A)(B) 兩 選 項 皆 應 為 正 確 答 案 5. 十 八 世 紀 中, 屬 於 清 領 前 期, 其 祭 祀 組 織 是 重 地 緣 的 唐 山 祖 唐 山 祖 是 由 同 姓, 但 未 必 具 有 血 緣 關 係 者 所 組 成 的 宗 族 組 織, 祭 祀 他 們 在 中 國 遠 祖, 而 祭 祀 對 象 為 大 陸 原 鄉 較 顯 赫 的 同 姓 人 物 故 (A) 也 應 為 正 確 答 案 6. 清 領 時 期 早 期 臺 灣 的 移 民, 多 來 自 同 一 祖 籍 地, 不 一 定 具 有 血 緣 關 係, 為 地 緣 關 係 的 組 合 為 聯 絡 情 誼 凝 聚 力 量 或 集 資 創 業, 成 立 同 宗 或 同 姓 的 祖 公 會, 奉 祀 大 陸 原 鄉 世 代 較 遠 的 祖 先 這 些 祖 公 會 設 有 祠 堂 族 產 和 族 譜, 並 定 時 舉 行 祭 祖 活 動, 通 常 採 自 願 參 加, 此 即 唐 山 祖 宗 族, 又 稱 合 約 式 宗 族 族 人 間 有 明 確 血 緣 關 係, 且 以 來 臺 第 一 代 祖 先 及 其 後 代 為 祭 祀 對 象 的 開 臺 祖 宗 族, 象 徵 移 墾 社 會 的 先 民 對 新 地 緣 ( 臺 灣 ) 的 認 同, 此 一 現 象 的 形 成 約 在 19 世 紀 中 因 此, 本 題 以 (A) 選 項 答 案 較 佳 意 見 回 覆 : 1. 漢 人 移 墾 臺 灣, 其 原 鄉 的 生 活 方 式, 乃 至 漢 人 社 會 重 視 祖 先 崇 拜 的 特 色, 都 充 分 表 現 在 臺 灣 漢 人 社 會 之 中 漢 人 移 民 在 新 的 土 地 上 自 求 發 展, 為 保 障 生 存, 除 透 過 神 明 祭 祀 為 媒 介, 形 成 以 居 住 地 域 為 範 圍 的 大 小 祭 祀 圈 之 地 緣 組 織 外 ; 也 透 過 血 緣 連 結, 形 成 各 種 類 型 的 宗 族 組 織, 透 過 傳 統 宗 族 的 形 式, 聚 族 而 居 及 共 同 興 建 祠 堂 等 2. 基 本 上, 漢 人 社 會 的 宗 族 是 以 血 緣 系 譜 為 主 的 組 織, 以 崇 拜 祖 先 來 凝 聚 宗 族 成 員 之 間 的 關 係 不 論 是 移 民 初 期 的 唐 山 祖, 抑 或 後 來 產 生 的 開 臺 祖, 多 強 調 同 姓 的 關 係, 並 透 過 祭 祖 的 方 式, 以 團 ~186~

結在臺的同姓族人 題幹強調的 同姓之人 常共同興建祠堂 正足以反映漢人社會的傳統宗族 所強調的血緣連結方式 藉以強化彼此關係 以對抗其他族群的挑戰 3. 題幹之中 並未呈現 移墾社會重視地緣關係 的例證 故知(A)選項不符題幹所述 而移民也並 非是弱勢團體 如白種人移民美洲或閩南漢人族群移居臺灣 皆非弱勢團體 故(C)選項並非正答 由上述可知本題答案應無疑義 題號 41 題目 41. 圖 1是 近 代 新 式 學 堂 教 科 書 的 課 文 及 插 圖 從 課 文 的 敘 述 與插圖的呈現 其內容最可能反映了哪一種時代思潮 (A)尊 君 思 想 以 維 護 皇 室 地 位 (B)強 化 團 練 以 防 止 內 亂 再 起 (C)排 滿 思 潮 以 推 翻 滿 清 政 權 (D)保 國 強 種 以 對 抗 列 強 侵 略 圖1 意見內容 十八星旗是武昌起義後 中華民國軍政府宣告成立時的旗幟 1912 年 1 月 10 日中華民國臨時參 議院通過決議 以五族共和旗 簡稱五色旗 為中國國旗 以十八星旗為陸軍旗 是故 題目圖中五 色旗與鐵血十八星旗同時出現時 清遜帝尚未退位 滿清未亡 因此 選項(C)應屬合理 意見回覆 1. 這幅教科書上的課文與插圖 呈現出新式軍隊軍容整齊的形象 新式軍隊係政府所設立 以保家 衛國 抵禦外侮為宗旨 現代化軍隊的建立 與保國強種 以對抗列強侵略的時代思潮息息相關 此亦是中國在列強船堅砲利威脅下 從清末一直延續至民國時期最主要的時代思潮之一 2. 本題幹所提供的圖像資料 其性質是屬於學校教科書 作為政府的教科書 自然不能也不會宣導 反對政府的思想 故(C)選項可以排除不選 3. 至於圖像內的兩幅旗幟 是否分別屬於來函所提及的五色旗與鐵血十八星旗 由於圖像上的旗幟 相當簡化 加以無顏色 無灰階 且縮小排版 所以 就試卷上的圖像而言 實無法明確指稱它 們是屬於何種旗幟 自然也無法成為考察的重點 否則人言言殊 難有定解 即令屬於五色旗與 鐵血十八星旗 若能將它們列於政府的教科書中 彼時應當已無需強調排滿 由上述可知本題答 案應無疑義 187

題 號 :43 題 目 : 43. 表 3 是 一 場 戰 爭 之 中 各 國 人 口 損 失 的 統 計 : 表 3 國 家 百 分 比 (%) 國 家 百 分 比 (%) 波 蘭 20 德 國 6.6 南 斯 拉 夫 12.5 法 國 1.3 希 臘 7 英 國 0.8 蘇 聯 9 這 場 戰 爭 是 : (A) 三 十 年 戰 爭 (C)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B) 克 里 米 亞 戰 爭 (D)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意 見 內 容 : 1. 我 以 為 刪 去 法 是 可 以 解 題 的, 故 先 刪 去 (C)(D): 在 第 一 次 及 第 二 次 大 戰 中, 美 國 都 有 中 途 參 加, 還 有 最 重 要 的 日 本 廣 島 原 子 彈 傷 亡 重 大, 受 難 人 數 應 佔 有 一 定 比 例 吧? 表 3 中 的 百 分 比 是 指 一 國 內 的 損 失 人 口, 或 指 各 國 損 失 人 口 佔 的 比 例? 2. 題 幹 提 到 各 國, 但 僅 列 出 歐 洲 戰 場 部 分 國 家, 資 料 不 全 且 有 矛 盾 此 外, 其 資 料 未 提 出 是 與 哪 個 年 份 做 百 分 比 比 較 ; 再 者, 表 中 數 據 與 史 實 有 所 出 入, 根 據 維 基 百 科, 蘇 聯 傷 亡 ( 含 平 民 ) 至 少 占 其 1939 年 總 人 口 13% 以 上, 其 他 數 據 也 有 高 估 低 估 的 情 形, 而 產 生 判 斷 上 的 困 難 最 後, 因 各 國 政 府 提 供 的 傷 亡 數 字 皆 有 很 大 出 入 ( 如 日 本 及 中 華 民 國 對 日 戰 爭 死 傷 的 不 一 致 ) 故 傷 亡 數 字 不 宜 作 為 判 斷 的 依 據 建 議 此 題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本 表 僅 是 列 出 某 次 戰 爭 中 一 些 國 家 人 口 損 失 之 統 計, 並 非 為 該 次 戰 爭 所 有 涉 及 國 家 之 損 失 人 口 統 計 從 表 中 可 以 得 知 下 列 訊 息 : 波 蘭 人 口 損 失 比 例 最 大, 英 法 最 少, 而 蘇 聯 南 斯 拉 夫 有 參 戰, 從 人 口 損 失 比 例 及 表 格 中 的 國 家 名 稱, 如 蘇 聯 南 斯 拉 夫 等 名 稱 判 斷, 此 場 戰 爭 應 為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2.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開 戰 之 初, 法 國 即 向 德 國 投 降, 故 傷 亡 較 少 ; 英 國 本 土 主 要 是 遭 受 到 德 國 空 軍 轟 炸, 國 土 並 未 直 接 淪 為 戰 場, 所 以 人 口 損 失 比 例 最 少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的 導 火 線 為 德 國 入 侵 波 蘭, 波 蘭 遭 到 德 蘇 的 瓜 分, 兩 國 在 當 地 都 有 大 量 屠 殺 行 為, 故 人 口 損 失 最 多 除 此 之 外, 蘇 聯 是 1917 年 成 立 的 國 家, 建 國 後 便 退 出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 南 斯 拉 夫 則 是 在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後 才 正 式 成 立 的 國 家, 據 此 亦 可 排 除 (A)(B)(C) 選 項 由 上 述 可 知 本 題 答 案 應 無 疑 義 ~188~

題 號 :44 題 目 : 44. 一 位 外 籍 人 士 評 論 : 中 國 人 與 歐 洲 人 並 無 衝 突, 並 不 憎 惡 他 們, 中 國 人 只 是 憎 惡 歐 洲 資 本 家 和 唯 資 本 家 之 命 是 從 的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這 些 人 到 中 國 只 是 欺 騙 掠 奪 和 鎮 壓 中 國 人 ; 為 了 販 賣 鴉 片 的 權 利, 對 中 國 作 戰 ; 用 傳 教 的 鬼 話 來 掩 蓋 掠 奪 政 策, 以 便 自 己 大 發 橫 財 ; 中 國 人 難 道 能 不 痛 恨 他 們 嗎? 這 位 人 士 最 可 能 是 : (A) 希 望 來 華 通 商 的 英 國 商 務 監 督 義 律 (B) 宣 揚 共 產 主 義 的 蘇 聯 革 命 領 袖 列 寧 (C) 主 張 門 戶 開 放 的 美 國 國 務 卿 海 約 翰 (D) 提 倡 東 亞 共 榮 的 日 本 首 相 近 衛 文 麿 意 見 內 容 : 1. 本 題 題 幹 節 錄 自 列 寧 中 國 的 戰 爭, 該 段 文 章 之 完 整 原 文 如 下 : ( 是 的, 中 國 人 確 實 憎 惡 歐 洲 人, 然 而 他 們 究 竟 憎 惡 哪 一 種 歐 洲 人, 並 且 為 了 什 麼 呢?) 中 國 人 並 不 是 憎 惡 歐 洲 人 民, 因 為 他 們 和 歐 洲 人 並 無 衝 突, 他 們 是 憎 惡 歐 洲 資 本 家 及 被 資 本 家 馴 服 的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那 些 到 了 中 國 只 是 為 了 賺 錢 的 人, 那 些 利 用 其 被 讚 頌 的 文 明 只 是 為 了 欺 騙 掠 奪 暴 行 的 人, 那 些 對 中 國 作 戰 只 是 為 了 獲 得 販 賣 毒 害 人 民 的 鴉 片 權 的 人, 那 些 偽 善 地 以 傳 播 基 督 教 來 掩 護 掠 奪 政 策 的 人, 中 國 人 能 不 憎 惡 他 們 嗎? 但 考 題 內 容 卻 將 之 簡 化 2. 其 中, 在 代 名 詞 的 使 用 方 面, 原 文 章 的 他 們, 在 前 面 指 的 是 中 國 人, 而 最 後 一 個 是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但 依 照 題 幹 的 寫 法, 第 一 個 他 們 指 的 是 廣 泛 的 ( 任 何 一 個 ) 歐 洲 人, 而 第 二 個 同 樣 是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考 生 依 題 意 推 估, 此 一 外 籍 人 士 並 非 具 有 歐 洲 人 及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的 身 分 因 俄 羅 斯 係 歐 洲 國 家, 因 此 便 將 英 國 及 蘇 聯 刪 去 雖 題 幹 暗 示 仇 惡 歐 洲 資 本 家, 但 亦 可 解 讀 為 試 圖 改 善 中 國 處 境 的 美 國 國 務 卿 海 約 翰,( 海 約 翰 不 但 以 言 語 說 服 歐 洲 人 儘 量 壓 低 庚 子 賠 款 的 索 款 金 額, 並 試 圖 帶 領 歐 洲 諸 國 跟 進, 且 協 調 使 中 國 僅 須 以 現 金 賠 償 而 非 土 地 ) 考 生 可 根 據 其 作 為 推 估 其 在 評 論 中 國 時, 會 站 在 中 國 一 方 而 抨 擊 歐 洲 由 於 出 題 時 未 依 照 作 者 原 意 進 行 適 當 節 錄, 致 使 本 題 敘 述 出 現 瑕 疵, 而 題 幹 對 代 名 詞 的 不 正 確 使 用, 導 致 考 生 將 錯 誤 解 讀 題 意 而 選 出 非 大 考 中 心 公 布 之 標 準 答 案, 本 人 認 為 應 將 該 題 的 (C) 選 項 列 為 答 案, 或 全 題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從 題 幹 敘 述 憎 惡 歐 洲 資 本 家 和 唯 資 本 家 之 命 是 從 的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來 看, 可 推 知 這 個 人 其 實 有 反 對 資 本 家 及 其 代 表 的 資 本 主 義 之 意 ; 從 傳 教 的 鬼 話 來 掩 蓋 掠 奪 政 策, 可 知 此 人 對 傳 教 或 宗 教 的 看 法 是 採 取 負 面 的 批 評 綜 合 上 述, 可 知 正 確 答 案 為 (B) 2. 美 國 是 資 本 主 義 的 國 家, 具 有 宗 教 信 仰, 國 務 卿 海 約 翰 自 然 不 會 反 對 資 本 主 義, 更 不 會 對 宗 教 信 仰 或 傳 教 事 業 大 加 抨 擊, 故 (C) 選 項 可 以 排 除 不 選 3. 比 對 來 函 的 譯 本 引 文 與 題 幹 文 字, 兩 者 的 意 涵 相 近, 歸 納 來 函 引 文 和 題 幹 文 字 所 呈 現 的 內 容, 皆 可 得 知 說 話 者 是 在 批 判 資 本 主 義 帝 國 主 義 宗 教 等 各 種 歐 美 列 強 所 展 現 的 行 為, 並 無 來 函 提 及 之 未 依 照 作 者 原 意 進 行 適 當 節 錄, 致 使 本 題 敘 述 出 現 瑕 疵 的 情 形 ~189~

4. 就 代 名 詞 的 使 用 而 言, 本 題 題 幹 的 第 一 個 他 們 是 代 稱 歐 洲 人, 文 末 第 二 個 他 們 是 代 稱 歐 洲 資 本 家 和 唯 資 本 家 之 命 是 從 的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並 無 法 得 出 來 函 所 提 出 : 此 一 外 籍 人 士 並 非 具 有 歐 洲 人 的 身 分 由 上 述 可 知 本 題 答 案 應 無 疑 義 題 號 :46 題 目 : 46. 某 一 時 期 中, 英 國 議 員 知 道 普 魯 士 已 經 實 施 強 迫 入 學 的 政 策, 而 英 國 許 多 兒 童 仍 然 沒 有 受 過 任 何 教 育 於 是 通 過 法 案, 設 置 教 育 部, 並 提 出 初 等 教 育 法, 撥 款 興 學, 同 時 要 求 父 母 督 促 5 到 12 歲 的 兒 童 上 學 這 是 何 時 的 情 況? (A) 十 七 世 紀 後 期 (B) 十 八 世 紀 中 期 (C) 十 九 世 紀 後 期 (D) 二 十 世 紀 中 期 意 見 內 容 : 題 幹 提 到 普 魯 士, 但 答 案 (C)19 世 紀 後 期, 德 國 地 區 應 已 被 德 意 志 帝 國 統 一 (1871 年 ), 所 以 該 地 應 不 再 屬 於 普 魯 士 王 國 因 此,19 世 紀 後 期 答 案 描 述 時 間 點 有 瑕 疵 意 見 回 覆 : 1. 1717 年, 普 魯 士 腓 特 烈 威 廉 一 世 曾 頒 布 有 關 民 眾 學 校 的 勸 學 令 (Advisor Order), 力 促 父 母 必 須 送 其 子 女 就 學, 否 則 重 罰, 唯 該 令 並 未 普 遍 實 行 到 了 1763 年, 腓 特 烈 二 世 頒 布 普 通 學 校 法 規, 成 為 實 施 義 務 教 育 的 基 礎, 日 後 普 魯 士 統 一 日 耳 曼 地 區, 其 義 務 教 育 制 度 亦 隨 之 施 行 德 意 志 帝 國 全 境, 為 現 代 學 制 的 發 展 奠 下 基 石 從 1870 年 起, 英 國 的 教 育 才 明 顯 的 改 善, 這 一 年 通 過 初 等 教 育 法, 確 認 國 家 必 須 負 起 責 任, 教 育 五 歲 到 十 二 歲 的 兒 童, 故 正 確 答 案 為 (C) 2. 為 了 避 免 考 生 死 記 年 代, 選 項 是 以 較 為 籠 統 的 時 間 斷 限 來 呈 現, 本 題 考 察 的 重 點 是 英 國 初 等 教 育 的 概 略 情 形, 正 是 屬 於 十 九 世 紀 後 期 3. 此 外, 德 意 志 帝 國 是 聯 邦 制 國 家, 帝 國 成 立 之 後, 普 魯 士 王 國 仍 繼 續 存 在, 一 直 到 1947 年 才 結 束, 如 俾 斯 麥 正 是 普 魯 士 王 國 首 相, 兼 帝 國 首 相 由 上 述 可 知 本 題 答 案 應 無 疑 義 ~190~

地 理 題 號 :52 題 目 : 52. 圖 3 為 中 國 某 地 區 的 風 景 油 畫 作 品 該 作 品 的 取 景 地 區 具 有 下 列 哪 項 特 色? (A) 曾 受 冰 河 的 侵 蝕 作 用, 山 脊 間 成 為 交 通 要 道 (B) 土 壤 聚 鐵 鋁 化 作 用 旺 盛, 耕 地 養 分 含 量 有 限 (C) 農 業 生 產 以 麥 作 為 主, 當 地 居 民 以 麵 為 主 食 (D) 盛 行 風 向 多 屬 偏 西 風, 夏 冬 降 雨 無 明 顯 差 異 意 見 內 容 : 圖 3 由 ( 圖 3) 可 知 此 地 擁 有 奇 山 異 水, 再 由 植 被 方 面 判 斷 : 樹 木 呈 現 高 低 層 次 分 布, 似 頗 茂 密, 因 此 推 論 出 此 地 土 地 中 養 分 是 足 以 提 供 大 樹 (B) 選 項 耕 地 養 分 含 量 有 限 可 稍 作 修 正, 再 者, 此 處 使 用 耕 地 兩 字 表 示 此 地 適 合 耕 耘, 但 圖 中 比 比 奇 峰, 應 較 難 耕 耘 意 見 回 覆 : 自 油 畫 中 殘 丘 聳 立 的 形 態, 應 可 辨 識 該 地 為 石 灰 岩 地 形 區 中 國 石 灰 岩 地 形 發 達 地 區, 主 要 分 布 於 雲 貴 高 原, 該 地 區 在 高 溫 多 雨 的 環 境 下, 淋 溶 作 用 旺 盛, 使 土 壤 聚 鐵 鋁 化 作 用 顯 著, 造 成 土 壤 中 的 鈣 鉀 鈉 鎂 離 子 等 礦 物 流 失, 使 得 土 壤 養 分 流 失, 耕 地 ( 栽 種 農 作 物 之 地 區 ) 養 分 貧 瘠, 故 正 確 答 案 為 (B) ~191~

題號 53 題目 5 3. 照 片1是 美 國 某 種 氣 象 災 害 的 景 觀 圖 4的 甲 乙 丙 丁 代 表 美國的四個地區 該種氣象災害 甲 最可能出現在哪區 (A)甲 (B)乙 (C)丙 (D)丁 丁 乙 照片 1 丙 圖4 意見內容 1. 龍捲風 很明顯地是乙和丙之間擇一 不過溫帶大陸氣候是廣大的 變動的 因此我以為乙和 丙都有可能涵蓋到 再由 空曠 的地表判斷 應是 放牧帶 最可能 由暗明的圖片中很難看 出作物 高草類 所以玉米混合帶 冬麥帶 棉花帶先排除 2. 懷俄明州這幾年也有龍捲風發生 答(B)乙可不可以 意見回覆 由照片明顯得知此氣候災害為龍捲風 龍捲風 發生在積雨雲下方或自積雨雲向下發展至地面或 海面之強烈旋轉氣柱 肉眼常可見成漏斗狀雲或管狀雲 世界上龍捲風發生最多的地方在美國 主要 發生在美國中西部大平原 包括德州 奧克拉荷馬州 堪薩斯州 密蘇里州以及伊利諾州等 其中 丙 選項所在位置即密蘇里州 1美國中西部大平原亦有 龍捲風走廊 稱號 由於西側有從洛磯 山脈吹來的乾空氣 南側有墨西哥灣吹來的暖濕空氣 且美國中部大平原面積廣大 兩股氣流交會的 結果 使得該地區大氣非常不穩定 故正確答案為(C) (B)乙地位於懷俄明州 該州位於落磯山地區 屬草原氣候 故發生龍捲風的機率較低 1 中央氣象局 2007 年 6 月 15 日 龍捲風特輯 臺北市 交通部 民 103 年 1 月 27 日取自 http://www.cwb.gov.tw/v7/knowledge/planning/tornado.htm#eq02 192

題 號 :55 題 目 : 55. 圖 5 是 全 球 不 同 緯 度 地 區 雪 線 氣 溫 和 降 水 量 的 關 係 圖 根 據 此 圖, 可 獲 得 下 列 哪 些 結 論? 甲 南 半 球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成 正 比 ; 乙 北 半 球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成 反 比 ; 丙 緯 度 45 度 以 上 地 區,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和 雪 線 高 低 成 正 比 ; 丁 緯 度 30 度 以 下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雪 線 高 低 成 反 比 km cm 圖 5 (A) 甲 乙 (B) 甲 丁 (C) 乙 丙 (D) 丙 丁 意 見 內 容 : 1. 正 比 反 比 就 教 育 部 重 編 國 語 辭 典 修 定 版, 正 比 反 比 均 有 二 義 ( 此 處 宜 用 正 / 反 相 關 ) 正 比 (1) 兩 個 是 互 相 順 應 的 關 係,A 擴 大 若 干 倍,B 亦 須 擴 大 若 干 倍 (2) 兩 事 物 一 方 起 變 化, 另 一 方 起 相 對 變 化 反 比 (1) 兩 個 量 其 一 增 為 若 干 倍, 另 一 縮 為 若 干 之 一 倍 (2) 兩 事 物 一 方 起 變 化, 另 一 方 起 相 反 變 化 對 大 多 數 認 真 上 高 中 數 學 或 國 中 數 學 的 考 生 而 言, 應 只 知 正 / 反 比 的 (1) 就 正 / 反 比 (1) 而 言 : 正 比 之 圖 形 因 為 經 上 下 平 移 而 形 狀 相 同 的 兩 線 ( 丙 ) 氣 溫 高 低 與 雪 線 自 然 無 正 比 關 係, 尤 其 80 S~90 S 雪 線 維 持 0 並 無 變 化, 不 論 採 (1) 或 (2) 溫 度 均 需 持 平 反 比 之 定 義 為 兩 者 相 成 為 固 定 值 ( 丁 ) 無 反 比 (1) 或 (2) 關 係, 因 為 : 1 雪 線 低 峰 在 0, 降 水 量 高 峰 在 10 S 左 右, 兩 者 並 無 相 對 應 2 0 ~10 S 間 兩 線 同 時 上 升 是 正 比 關 係 並 非 反 比 ~193~

2. 題幹或選項未有 約略/大約 等字眼 考生應仔細判讀 當仔細判讀會發現此題不只應無 正解 亦無 最佳答案 錯最少 當 丙 丁 可選 甲 乙 亦無錯誤 意見回覆 1. 考生可以觀察圖中緯度 45 度以上的地區 隨著緯度的升高 則平均氣溫愈低 雪線高度也隨之下 降 丙 緯度 30 度以下的地區 隨著緯度降低 平均降水量愈高 雪線愈低 丁 此題除了考 察考生圖表閱讀的分析能力外 也評量考生是否具備緯度對氣溫 雨量的影響 以及雪線的高低 是降水量與氣溫的綜合反應的概念 2. 由於地理學科包含了自然地理與人文地理 因此在描述 真實 社會中複雜的自然現象或社會關 係其間的變化關係時 對 正比 或 反比 字詞的使用上 並非像數學 正比 或 反比 的 嚴謹定義 常是用來描述現象間變化趨勢一致或不一致的關係 如來函中正比 反比定義 2 兩 事物一方起變化 另一方起相對變化/兩事物一方起變化 另一方起相反變化 故此題以整體趨勢 來說應以選項(D)為最佳答案 題號 58 題目 5 8. 圖 6 為 某 國 2 0 1 3 年 的 人 口 金 字 塔 圖 該 國 人 口 中 有40 % 的 穆 斯 林 3 1 % 的 東 正 教 徒 男 女 15% 的 天 主 教 徒 該 國 具 有 下 列 何 種 特 色 (A)外 國 移 入 人 口 眾 多 (B)經 濟 呈 現 高 度 發 展 (C)地 處 於 政 治 緩 衝 帶 (D)種 姓 制 度 根 深 蒂 固 千人 意見內容 圖6 1. 想法一 題目中給予我們各宗教信仰人口的比例 唯有(D)能夠判別 而(C)的 政治 緩衝帶和 宗教 性 質不同 且無法由題中得知此國是政教合一或政教分離 所以先擱置一旁 想法二 再由金字塔來判斷 可知是較接近 縮減型 而此型常是已開發國家 經濟發展良好 所以在(A) (C) (D)皆擱置一旁 (B)最可能 意見回覆 1. 由題幹 40%的穆斯林 31%的東正教徒 15%的天主教徒 得知該國宗教信仰以伊斯蘭教 東正 教及天主教為主 應可判斷該國位於東歐地區 東歐由於地理位置關係 東歐的族群複雜與宗教 多元 處於政治緩衝帶 故以(C)為正確答案 194

2. 由 人 口 金 字 塔 固 然 可 判 斷 (B) 經 濟 呈 現 高 度 發 展 為 可 能 答 案, 但 卻 不 能 判 斷 40% 的 穆 斯 林, 31% 的 東 正 教 徒,15% 的 天 主 教 徒 的 人 口 結 構, 故 (B) 不 能 為 正 確 答 案 題 號 :59 題 目 : 59. 2013 年 9 月 29 日,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正 式 掛 牌 成 立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企 圖 之 一 是 : 希 望 鼓 勵 跨 國 公 司 來 此 建 立 亞 太 地 區 總 部, 籌 辦 可 整 合 貿 易 物 流 結 算 等 功 能 的 營 運 中 心, 拓 展 專 用 帳 戶 的 服 務 貿 易 跨 境 收 付 和 融 資 功 能, 使 之 成 為 國 際 貿 易 結 算 中 心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下 列 哪 個 都 市 的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A) 大 阪 (B) 天 津 (C) 香 港 (D) 新 加 坡 意 見 內 容 : 1. 題 目 選 項 (B) 天 津 : 近 來 天 津 積 極 開 發 濱 海 新 區, 天 津 經 濟 實 力 的 提 升 使 上 海 北 京 廣 州 深 圳 等 大 都 市 倍 感 競 爭 的 壓 力 ( 龍 騰 課 本 第 四 冊 第 172 頁 ) 2. 答 案 應 為 (D) 新 加 坡 上 海 自 貿 區 才 剛 成 立, 後 續 之 營 運 及 發 展 仍 未 可 預 知, 怎 可 斷 定 一 定 會 成 功, 而 且 對 其 他 城 市 造 成 影 響? 何 況 就 市 場 的 自 由 度 而 言, 新 加 坡 遠 在 上 海 自 貿 區 之 上, 而 且 相 關 之 國 貿 物 流 金 流 及 營 運 中 心 等 發 展 已 久, 就 如 倫 敦 金 融 中 心, 雖 有 許 多 城 市 欲 取 而 代 之, 卻 迄 今 仍 屹 立 不 搖, 未 來 之 事, 變 化 極 大, 孰 勝 孰 敗, 有 誰 能 預 知 未 來 競 爭 之 結 果? 3. a. 就 學 生 而 言 有 認 真 上 地 理 的 學 生, 大 多 認 為 新 加 坡 較 香 港 像 上 海 b. 就 大 眾 而 言 不 論 網 路 多 數 論 壇 社 論 人 士 商 業 周 刊 大 陸 官 方 都 認 為 新 加 坡 是 上 海 自 貿 區 的 強 勁 對 手 例 如 :(1) 上 海 是 取 代 新 加 坡 為 最 大 港 而 非 香 港 ( 高 中 課 本 有 寫, 老 師 有 教 );(2) 自 由 時 報 電 子 報 c. 就 學 術 而 言 根 據 中 新 網 &NOWnews 今 日 新 聞 表 示 :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在 廣 州 中 山 大 學 舉 行 不 少 專 家 表 示, 上 海 自 貿 區 的 崛 起, 不 會 讓 香 港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失 色 此 次 會 議 邀 澳 洲 德 國 日 本 臺 灣 香 港, 澳 門 逾 100 位 海 內 外 知 名 學 者 與 會 d. 就 事 實 而 言 題 幹 未 提 及 預 測 等 字 眼, 此 題 之 事 是 現 在 進 行 式, 結 果 是 未 來 式, 經 濟 的 諸 多 變 因 影 響, 不 只 學 生 考 生, 應 無 人 可 現 在 確 定 答 案 結 果 4. (1) 本 題 於 題 幹 中 提 及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的 目 的 之 一 為 建 立 亞 太 地 區 總 部 使 上 海 成 為 國 際 貿 易 結 算 中 心, 而 就 亞 洲 太 平 洋 地 區 而 言, 新 加 坡 應 為 最 重 要 的 金 融 服 務 和 航 運 中 心,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之 成 立, 對 其 之 衝 擊 應 為 最 大 (2) 另, 參 考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經 貿 資 訊 網 之 資 料 : 中 國 大 陸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試 驗 區 於 本 (2013) 年 9 月 29 正 式 掛 牌 後, 儘 管 坊 間 對 於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建 設 初 期 的 改 革 力 度 不 如 預 期 而 略 顯 ~195~

失 望, 惟 該 區 最 終 目 標 係 瞄 準 新 加 坡 的 論 調, 卻 甚 囂 塵 上 多 名 觀 察 專 家 認 為, 相 較 於 複 雜 的 金 融 改 革,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在 航 運 貿 易 方 面 改 革 阻 力 較 小, 改 革 步 伐 或 將 加 快, 新 加 坡 感 受 到 的 衝 擊 或 將 更 早 到 來, 因 此 在 15 至 20 年 間,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超 越 新 加 坡 並 非 不 可 能 二 新 加 坡 位 於 麻 六 甲 海 峽, 地 理 位 置 優 越, 在 建 立 成 為 中 轉 自 由 港 碼 頭 的 優 勢 後, 多 數 貨 物 在 此 轉 運, 因 此 成 為 世 界 物 流 中 心 物 流 中 心 可 衍 生 成 為 資 金 流 中 心 金 融 中 心 商 業 中 心 生 活 中 心 服 務 中 心 等, 因 而 世 界 各 國 銀 行 均 至 新 加 坡 設 立 分 行 或 代 表 處, 使 得 人 口 500 多 萬 的 新 國 擁 有 上 千 家 外 資 銀 行 及 數 十 萬 名 銀 行 員 因 此, 肩 負 金 融 制 度 改 革 等 多 項 重 任 的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對 新 加 坡 構 成 一 定 威 脅, 尤 其 目 前 上 海 洋 山 深 水 港 已 超 越 新 加 坡 成 為 世 界 第 一 大 港 (http://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450191) (3) 而 香 港 在 進 出 口 及 轉 口 貿 易 上, 依 據 維 基 百 科 2006 年 之 資 料 顯 示, 其 貿 易 額 比 例 均 以 中 國 為 最 大 宗, 其 餘 亞 太 地 區 比 例 甚 微, 現 在 其 是 否 仍 為 亞 太 地 區 之 要 角, 似 有 值 得 商 榷 之 處 ( 參 考 資 料 : 維 基 百 科 ) (4) 最 後, 在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後 之 股 市 表 現 上, 香 港 恆 生 指 數 在 2013 年 9 月 13 日 約 22000 點, 2014 年 1 月 17 日 收 23133 點 由 上 述 可 知,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之 成 立 對 香 港 之 衝 擊 似 乎 並 未 反 映 在 最 重 要 的 股 市 表 現 上, 若 輕 言 其 對 香 港 將 發 生 或 已 發 生 衝 擊, 似 嫌 速 斷 (5) 綜 上 所 述, 筆 者 認 為 本 題 應 以 (D) 選 項 為 較 適 解 答 5. 根 據 2013 年 9 月 13 日 工 商 時 報 電 子 報 所 述, 上 海 自 貿 區, 新 加 坡 成 假 想 敵, 針 對 第 (D) 個 答 案 新 加 坡 提 出 疑 問, 煩 請 解 釋 6. 若 就 國 際 排 名 觀 點 來 看, 新 加 坡 排 名 僅 較 上 海 排 名 前 一 位, 應 受 最 大 影 響 因 此 (C) (D) 選 項 皆 正 確 2013 年 新 華 - 道 瓊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發 展 指 數 (IFCD Idex) 公 布, 前 10 強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亞 洲 有 香 港 東 京 新 加 坡 上 海 等 四 個 城 市 入 榜, 隨 著 上 海 自 貿 區 獲 批, 將 加 重 大 陸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 資 料 來 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0911001061-260301) 7. (1) 本 年 度 學 測 的 社 會 科 第 59 題,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下 列 哪 個 都 市 的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考 試 中 心 公 布 之 參 考 答 案 為 (C) 香 港 (2) 然 吾 人 從 龍 騰 文 化 出 版 之 地 理 教 科 書 第 四 冊 的 第 181 頁 ( 如 附 件 ) 中 提 到, 上 海 已 有 發 展 成 亞 太 地 區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態 勢 上 海 正 處 於 和 東 京 新 加 坡 競 爭 的 地 位 由 此 論 可 得,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新 加 坡 的 影 響 最 大 (3) 在 衡 諸 新 聞 時 事, 如 工 商 時 報 / 中 時 電 子 報,2013 年 9 月 13 日 上 海 自 貿 區 新 加 坡 成 假 想 敵, 文 件 中 透 露, 上 海 自 貿 區 勢 以 新 加 坡 等 國 家 為 競 爭 對 象 又 如 世 界 新 聞 網,2013/Nov/12, 上 海 設 立 自 貿 區 的 歷 史 內 幕, 文 中 所 述, 上 海 為 什 麼 更 需 要 自 貿 區? 當 時 的 世 界 第 一 大 港 新 加 坡 的 年 吞 吐 量 超 過 一 千 萬 標 準 集 裝 箱 上 海 自 貿 區 將 徹 底 砸 了 新 加 坡 的 飯 碗 (4) 綜 合 可 知, 由 地 理 課 本 及 新 聞 時 事 等 等 之 所 述,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新 加 坡 的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故 本 題 之 答 案 為 (D) 新 加 坡 意 見 回 覆 : 1. 上 海 為 中 國 的 金 融 中 心 及 國 際 貿 易 港 口, 隨 著 上 海 外 港 洋 山 港 的 興 建, 進 一 步 加 強 上 海 的 競 爭 力 隨 著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同 是 以 中 國 為 主 要 市 場 且 位 階 相 當 的 香 港 衝 擊 最 大, 故 以 (C) 為 正 確 答 案 ~196~

2. 本 題 所 指 的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是 中 國 ( 上 海 ) 自 由 貿 易 試 驗 區 (China (Shanghai) Pilot Free Trade Zone) 的 簡 稱, 為 中 國 大 陸 政 府 批 准 設 立 的 首 個 自 由 貿 易 園 區 其 試 驗 區 涵 蓋 上 海 市 外 高 橋 保 税 區 外 高 橋 保 税 物 流 園 區 洋 山 保 税 港 區 和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综 合 保 稅 區 等 4 個 海 關 特 殊 監 管 區 域 成 立 的 核 心 理 念 在 於 順 應 世 界 經 貿 發 展 趨 勢, 推 動 國 際 化 與 自 由 化 成 立 的 整 體 目 標 為 建 設 成 為 具 有 國 際 水 準 的 投 資 貿 易 便 利 貨 幣 兌 換 自 由 監 管 高 效 便 捷 法 制 環 境 規 範 的 自 由 貿 易 試 驗 區 3. 根 據 顧 鈺 民 等 (1994) 中 國 保 稅 區 一 書 中 的 定 義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類 型, 可 區 分 成 發 達 國 家 以 及 發 展 中 國 家, 兩 者 的 目 標 取 向 大 不 相 同 發 達 國 家 為 使 自 己 的 產 品 能 在 世 界 上 獨 佔 鰲 頭, 是 以 擴 大 對 外 貿 易 和 發 展 轉 口 貿 易 占 主 要 部 分, 側 重 的 是 解 決 區 域 性 的 經 濟 和 就 業 問 題 ; 發 展 中 國 家 在 設 置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時 間 上 晚 於 發 達 國 家, 因 此 為 了 求 得 經 濟 上 完 全 獨 立, 積 極 的 從 發 達 國 家 中 引 進 資 金 技 術, 目 標 上 是 為 了 吸 引 外 資 和 先 進 技 術 為 主, 側 重 整 個 國 家 的 經 濟 技 術 成 長 4. 綜 合 上 述,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重 點 在 於 實 行 政 府 職 能 轉 變 金 融 制 度 貿 易 服 務 外 商 投 資 和 稅 收 政 策 等 多 項 改 革 措 施, 除 了 推 動 自 由 港 的 大 部 分 特 點 外, 還 要 藉 由 吸 引 外 資 設 廠, 發 展 出 口 加 工 企 業, 允 許 和 鼓 勵 外 資 設 立 大 的 商 業 企 業 金 融 機 構 等, 促 進 區 內 經 濟 整 合 及 全 面 發 展 因 此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無 論 歸 於 發 達 國 家 或 發 展 中 國 家, 其 功 能 均 為 側 重 整 個 國 家 的 經 濟 和 技 術 成 長, 或 解 決 區 域 性 的 經 濟 和 就 業 問 題 由 此,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後, 受 影 響 的 首 先 當 是 國 內 其 他 具 有 類 似 發 展 的 港 市, 其 中 又 以 曾 被 英 國 殖 民 以 中 國 門 戶 自 居 的 香 港 最 受 到 影 響 就 國 外 的 都 市 而 言, 即 使 有 影 響, 其 程 度 也 無 法 和 國 內 港 市 相 提 並 論 5. 某 版 本 教 科 書 有 關 上 海 的 描 述 : 上 海 已 有 發 展 成 亞 太 地 區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態 勢 其 中 有 約 1/4 是 外 資 金 融 機 構, 上 海 正 處 於 和 東 京 新 加 坡 競 爭 的 地 位 內 文 明 確 指 出 : 甲 上 海 具 有 發 展 成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態 勢 ; 乙 東 京 新 加 坡 是 全 球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之 一 引 文 是 從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角 度 作 比 較, 其 只 是 題 幹 所 提 之 自 由 貿 易 區 當 中 各 項 功 能 的 一 部 分 6. 由 於 題 幹 所 問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下 列 哪 個 都 市 的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因 此 考 生 需 將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後, 對 選 項 中 都 市 所 受 的 影 響 程 度 進 行 比 較 根 據 題 幹 條 件, 外 資 企 業 考 慮 要 在 亞 太 地 區 設 立 總 部 的 話, 若 以 國 家 的 角 度 考 量, 則 考 生 需 先 考 量 投 資 地 點 是 在 中 國 或 新 加 坡 若 原 本 即 選 擇 於 新 加 坡 設 立 的 外 資 企 業, 則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後, 還 是 可 能 會 選 擇 在 新 加 坡 設 立, 因 此 或 許 會 有 影 響 ( 即 各 新 聞 媒 體 討 論 所 討 論 的 影 響 ), 但 絕 對 不 如 香 港 來 的 大 ; 因 為 若 原 選 擇 於 中 國 設 立 的 外 資 企 業, 則 需 對 一 向 被 視 為 中 國 門 戶 的 香 港 與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進 行 比 較 香 港 有 自 被 英 國 殖 民 後 所 具 備 的 自 由 港 特 徵 一 向 被 視 為 中 國 大 陸 的 門 戶, 以 及 與 中 國 市 場 緊 密 聯 繫 等 優 勢, 但 這 些 優 勢 會 被 同 質 性 高 的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後 取 代 再 者, 以 地 緣 關 係 的 角 度 考 量, 上 海 較 鄰 近 香 港, 且 上 海 也 更 鄰 近 中 國 的 政 經 中 樞, 且 其 自 由 貿 易 區 設 立 的 功 能 可 取 代 香 港 現 今 具 備 的 優 勢, 故 香 港 所 受 影 響 勢 必 大 於 新 加 坡 7. 雖 然 此 題 是 預 測 性 的 問 題, 但 根 據 顧 鈺 民 等 (1994) 中 國 保 稅 區 書 中 定 義, 還 是 可 以 推 論 出 正 確 答 案 是 和 上 海 相 同 位 階 的 都 市 8. 根 據 以 上 說 明, 正 確 答 案 (C) 香 港 無 誤 ~197~

題 號 :63 題 目 : 62-63 為 題 組 新 疆 地 區 民 族 多 元, 居 民 的 宗 教 信 仰 和 生 活 方 式 頗 有 差 異, 經 常 發 生 社 會 騷 動 中 國 政 府 為 了 維 持 新 疆 地 區 社 會 秩 序, 於 2011 年 3 月 起 在 烏 魯 木 齊 北 京 等 地, 透 過 手 機 基 地 台 獲 得 手 機 用 戶 的 即 時 位 置, 以 了 解 當 地 民 眾 聚 散 的 即 時 情 況 請 問 : 63. 下 列 哪 項 技 術 最 適 用 於 分 析 新 疆 地 區 手 機 用 戶 的 位 置 資 料, 以 了 解 其 聚 集 情 況? (A)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C) 航 照 判 釋 分 析 (B) 地 圖 投 影 判 讀 (D) 遙 感 探 測 技 術 意 見 內 容 : 1. (D) 選 項 : 手 機 有 電 磁 波, 會 產 生 訊 號, 使 用 遙 測 技 術 才 能 接 受 訊 號 2. 能 偵 測 到 手 機 訊 號, 原 理 是 藉 由 多 個 通 訊 衛 星 或 Wi-Fi host spot 與 手 機 傳 送 接 收 電 磁 波 訊 號, 藉 以 得 知 手 機 用 戶 在 地 球 上 的 分 區 及 位 置 分 析 過 程 中 全 球 定 位 系 統 (GPS) 遙 測 系 統 缺 一 不 可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只 做 資 料 整 合, 只 佔 了 分 析 工 作 的 一 部 分, 因 此 建 議 開 放 (D) 選 項 作 為 答 案 之 一 或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GIS) 是 儲 存 處 理 分 析 展 示 和 查 詢 地 理 資 料 的 工 具, 可 有 效 統 整 所 記 錄 的 空 間 資 料 和 屬 性 資 料, 多 元 呈 現 地 理 資 訊, 並 提 供 具 體 的 分 析 結 果 和 決 策 支 援, 是 分 析 新 疆 地 區 手 機 用 戶 位 置 資 料 的 最 佳 方 式 2. (D) 遙 感 探 測 技 術 是 指 無 須 接 觸 物 體, 快 速 有 效 的 獲 得 大 範 圍 的 資 訊 廣 義 的 遙 測 包 括 電 磁 波 震 波 聲 波 溫 度 電 磁 場 重 力 場 等 狹 義 的 遙 測 則 僅 對 地 面 物 體 反 射 及 放 射 的 電 磁 輻 射 能 量 進 行 偵 測 與 分 析 故 根 據 上 述, 遙 測 可 快 速 大 範 圍 的 獲 得 手 機 用 戶 的 所 在 地 區 的 底 圖 資 料, 但 分 析 該 地 區 手 機 用 戶 的 聚 集 情 形 仍 以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最 為 適 宜 ~198~

題號 70 題目 6 8-7 0 為 題 組 圖 8 是臺灣某地區的地圖 圖中數字為地形等高線的數值 單位為公尺 照片4是在圖上某處拍攝的一幢民居 請問 子 丑 卯 寅 照片 4 圖8 70. 假 設 圖 8中 子 丑 寅 卯 代 表 四 處 農 地 坵 塊 在 日 治 時 代 早 期 這 四 處 的 土 地 利用 有三處為水田 一處為茶園 根據圖中等高線分布的資訊 從天然灌溉 水源的角度思考 其中哪塊農地最可能是茶園 (A)子 (B)丑 (C)寅 (D)卯 意見內容 就水往低處流的概念 應選地勢較低處 而在卯的左方二頂高線有二小型 v 指向較高處 推論有 水流 此外茶園需在丘陵地 丁明顯平坦且在圖中最高處 儘管題目強調以水源角度 但也必須不失 一般性 才符合事實 意見回覆 1. 在臺灣 水田多位於地勢較低 灌溉方便的區域 茶園則位在地勢較高 排水良好的坡地 由圖 上等高線可知除了 子 坵塊地勢較高外 其餘三者皆在地勢較低處 且圖中的左方 135 140 兩 條等高線為台地崖 故題幹中 天然灌溉水源 應是指台地崖旁出現的湧泉 故 子 處引水灌 溉較為容易 故以(A)為正確答案 2. 丁位於高度低於 130 公尺以下的三合院 非如來函文中所述為圖中最高處 199

公 民 與 社 會 題 號 :1 題 目 : 1. 大 明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棒 球 比 賽, 卻 因 不 慎 漏 接 導 致 球 隊 以 一 分 飲 恨, 賽 後 檢 討 時, 教 練 批 評 指 責 其 反 應 太 慢, 他 因 此 認 為 自 己 很 笨 能 力 不 好, 不 適 合 打 棒 球 下 列 哪 個 概 念 最 符 合 大 明 的 處 境? (A) 米 德 ( George H. Mead) : 概 化 他 人 ( the generalized others ) (B) 顧 里 ( Charles H. Cooley) : 鏡 中 自 我 ( looking-glass self) (C) 佛 洛 依 德 ( Sigmund Freud) : 超 我 ( super ego) (D) 艾 瑞 克 森 ( Erik Erikson) : 自 我 混 淆 ( self-confusion) 意 見 內 容 : 1. 我 認 為 題 幹 中 教 練 已 批 評 指 責, 大 明 因 而 認 為 自 己 笨, 這 已 經 不 是 想 像 他 人 反 應 產 生 的 自 責, 而 是 教 練 已 把 話 說 出 口 我 認 為 選 項 (A) 的 概 化 他 人 符 合 教 練 對 小 明 的 評 估, 小 明 衡 量 本 身 行 為 而 難 過 2. 答 案 (B) 和 (D) 都 對, 大 明 能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棒 球 比 賽, 顯 然 打 棒 球 的 能 力 夠 水 準 只 因 教 練 的 各 人 看 法, 認 為 他 反 應 太 慢, 而 誤 認 為 自 己 很 笨 能 力 不 好, 不 適 合 打 棒 球 事 實 上, 這 是 肇 因 於 教 練 權 威 的 指 責, 大 明 此 時 不 敢 也 不 知 再 仔 細 檢 討 整 個 事 件 的 事 實, 這 是 青 少 年 極 可 能 受 他 人 或 環 境 影 響 的 無 意 間 結 局, 其 造 成 的 結 果 常 是 自 我 混 淆 任 何 假 設 性 或 真 實 的 情 境, 其 背 景 心 理 現 實 狀 況 可 能 是 多 樣 貌 的, 恐 怕 沒 辦 法 量 化 哪 一 個 概 念 最 符 合 哪 一 個 情 境, 是 以 (B) 和 (D) 都 對 3. 鏡 中 自 我 非 指 一 個 人 的 處 境, 而 是 用 以 說 明 形 成 自 我 的 過 程,(A)(B)(C)(D) 選 項 中 僅 有 (D) 可 以 指 涉 一 個 人 的 處 境, 且 題 目 有 提 及 大 明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比 賽, 顯 示 大 明 為 一 國 中 生 或 高 中 生, 符 合 艾 瑞 克 森 的 自 我 認 同 與 自 我 混 淆 之 十 二 至 十 八 歲 的 年 齡, 可 用 青 少 年 期 的 主 要 任 務 是 建 立 在 他 人 眼 中 的 形 象, 這 一 階 段 的 危 機 是 自 我 混 淆, 解 釋 其 處 境 鏡 中 自 我 不 能 用 於 指 涉 一 個 人 的 處 境 意 見 回 覆 : 1. 選 項 (A) 概 化 他 人, 一 般 而 言 指 的 是 其 他 人 別 人 等 抽 象 的 集 體 概 念, 與 題 幹 敘 述 不 符 2. 根 據 題 幹 : 教 練 批 評 指 責 其 反 應 太 慢, 他 因 此 認 為 自 己 很 笨 能 力 不 好, 不 適 合 打 棒 球 由 此 可 見, 大 明 並 沒 有 產 生 自 我 混 淆 的 情 形, 因 此 選 項 (D) 不 正 確 另 學 校 可 能 是 國 中 或 高 中, 也 有 可 能 是 小 學 或 大 學, 因 此 無 法 就 學 校 一 詞 判 斷 大 明 為 青 少 年, 並 基 於 此 而 得 到 產 生 自 我 混 淆 的 答 案 3. 大 明 很 顯 然 是 以 教 練 對 其 的 批 評 投 射 在 自 我 的 認 知 上, 因 此 選 項 (B) 顧 里 鏡 中 自 我 概 念, 最 適 合 描 述 大 明 現 在 的 處 境 綜 上 所 述, 本 題 答 案 為 選 項 (B) 無 誤 ~200~

題 號 :2 題 目 : 2. 在 現 實 社 會 中, 不 同 文 化 常 因 誤 會 或 偏 見, 產 生 彼 此 有 高 低 的 區 分, 形 成 文 化 位 階 與 歧 視 的 現 象, 衍 生 出 不 平 等 問 題 以 臺 灣 社 會 為 例, 下 列 哪 個 現 象 涉 及 文 化 歧 視 與 不 平 等? (A) 教 育 部 在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為 原 住 民 身 分 考 生 設 有 增 額 錄 取 的 制 度 (B) 地 方 政 府 特 別 為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舉 辦 國 語 文 及 臺 灣 風 俗 民 情 的 課 程 (C) 政 府 規 定 大 陸 籍 配 偶 取 得 國 民 身 分 證 的 時 間, 要 比 其 他 外 籍 配 偶 多 幾 年 (D) 政 府 在 組 織 上 增 設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並 在 多 所 大 學 裡 成 立 客 家 文 化 學 院 意 見 內 容 : 1. 大 陸 配 偶 取 得 我 身 分 證 所 需 年 限 較 其 他 國 長, 應 是 因 為 我 國 國 防 安 全 考 量 而 非 文 化 位 階, 故 不 宜 以 選 項 (C) 作 為 標 準 答 案, 可 參 考 施 正 鋒 教 授 於 臺 灣 法 律 網 之 文 章 而 選 項 (B) 中 地 方 政 府 只 特 別 強 調 為 東 南 亞 配 偶 開 辦 臺 灣 風 俗 民 情 的 課 程, 而 不 是 為 其 他 國 配 偶 如 歐 美 人 士 開 辦? 難 道 這 不 是 另 一 種 型 式 的 文 化 優 越 感 嗎? 因 此 解 答 應 為 (B) 2. 選 項 (B) 有 提 及 地 方 政 府 特 別 為 東 南 亞 配 偶 舉 辦 國 語 文 及 臺 灣 風 俗 民 情 的 課 程, 而 外 籍 配 偶 所 指 涉 範 圍 應 不 限 於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故 選 項 (B) 所 說 特 別 為 東 南 亞, 強 調 只 有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需 要 學 習 國 語 文 及 臺 灣 民 俗 風 情 歧 視 其 原 文 化 較 為 低 等 需 加 強 學 習 臺 灣 風 俗 民 情 的 意 涵, 顯 已 涉 及 文 化 歧 視 及 不 平 等, 故 建 議 選 項 (B) 開 放 為 正 確 答 案 意 見 回 覆 : 1. 關 於 政 府 對 於 中 國 大 陸 配 偶 的 差 別 待 遇 確 實 存 在, 這 一 點 大 家 ( 即 使 贊 成 方 也 承 認, 以 國 家 安 全 理 由 為 優 位, 犧 牲 中 國 大 陸 配 偶 的 各 項 其 他 權 益, 是 不 得 不 的 作 法 ) 都 是 肯 定 的 不 論 這 樣 政 策 的 考 量 是 基 於 甚 麼 道 理 ( 包 括 國 家 安 全 在 內 ), 也 姑 且 不 談 是 否 涉 及 文 化 歧 視 ( 其 實 政 策 辯 論 過 程 中, 有 些 學 者 專 家 及 政 治 人 物 的 言 論, 在 在 表 明 了 一 種 文 化 優 越 感 及 歧 視 ), 其 意 涵 和 效 應 涉 及 的 不 平 等 現 象 極 為 明 顯, 不 僅 限 於 政 治 權, 也 及 於 社 會 文 化 權, 這 方 面 已 經 有 不 少 國 內 相 關 研 究 論 述 ( 如 夏 曉 鵑 教 授 一 系 列 著 作 及 諸 多 碩 博 士 論 文 ) 據 此 選 項 (C) 作 為 正 確 答 案 殆 無 疑 義 2. 政 府 ( 中 央 及 地 方 ) 秉 持 多 元 文 化 政 策, 不 僅 鼓 勵 各 族 群 保 存 及 發 展 母 語 及 文 化, 例 如 原 住 民 客 家 等, 也 樂 見 其 他 外 來 族 群 的 文 化 輸 入 與 發 展, 包 括 東 亞 東 南 亞 及 全 球 文 化, 但 相 對 也 希 望 協 助 各 族 群 的 適 應 與 共 存 地 方 政 府 對 於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提 供 的 服 務, 就 是 遵 行 上 述 多 元 文 化 政 策 下 的 措 施, 並 無 文 化 歧 視 及 不 平 等 的 意 涵 及 效 應 之 所 以 特 別 為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舉 辦 學 習 活 動, 主 要 是 因 為 來 自 這 個 地 區 的 外 籍 配 偶 人 數 較 多, 不 能 因 此 刻 意 或 強 行 推 斷 為 負 面 或 惡 意 的 文 化 歧 視 及 差 別 待 遇, 據 此 選 項 (B) 並 不 適 合 作 為 答 案 ~201~

題 號 :3 題 目 : 3. 由 於 刻 板 印 象 而 產 生 性 別 迷 思 的 狀 況 常 可 見, 近 來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融 入 課 程 已 成 為 校 園 的 重 要 課 題 下 列 何 者 可 反 映 出 校 園 內 的 性 別 刻 板 印 象? (A) 訓 導 主 任 大 力 呼 籲 學 生 們 不 要 霸 凌 弱 小 同 學 (B)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是 為 保 障 女 性 教 職 員 生 而 成 立 (C) 體 育 老 師 徵 求 班 上 男 女 各 十 位 同 學 參 加 拔 河 比 賽 (D) 開 學 第 一 天 導 師 請 班 上 力 氣 大 的 同 學 幫 忙 搬 新 課 本 意 見 內 容 : 依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第 6 條 規 定, 學 校 須 設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但 選 項 (B) 中 的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一 詞 明 顯 漏 了 教 育 二 字 此 題 以 我 國 法 律 上 並 不 存 在 的 組 織 為 正 答 選 項, 實 令 人 費 解 上 述 委 員 會 的 設 置 及 其 功 能 發 揮, 皆 依 我 國 相 關 法 令 的 規 範 而 行, 自 有 其 法 治 性 的 嚴 謹 意 涵, 試 題 中 不 應 擅 改 其 名 稱 在 本 題 無 任 何 選 項 正 確 的 情 況 下, 建 議 此 題 應 直 接 送 分, 方 符 合 實 施 測 驗 的 教 育 目 的 意 見 回 覆 : 選 項 (B)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應 為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之 簡 稱, 並 不 影 響 作 答 送 分 對 多 數 答 對 本 題 的 考 生 並 不 公 平, 未 必 符 合 測 驗 的 教 育 目 的 ~202~

題 號 :7-8 題 目 : 7-8 為 題 組 某 內 閣 制 國 家 共 有 10 個 行 政 區, 各 行 政 區 的 國 會 議 員 選 舉 投 票 結 果 如 表 1 所 示 如 果 該 國 國 會 總 共 有 20 個 席 次, 政 黨 代 表 與 地 方 選 區 席 次 各 半, 並 且 各 自 計 算 ; 其 中, 選 民 可 投 二 票, 一 票 投 給 政 黨, 一 票 投 給 選 區 候 選 人 表 1 行 政 區 甲 黨 得 票 率 乙 黨 得 票 率 丙 黨 得 票 率 丁 黨 得 票 率 1 38% 50% 5% 7% 2 35% 34% 21% 10% 3 10% 11% 59% 20% 4 50% 10% 5% 35% 5 30% 20% 15% 35% 6 15% 10% 65% 10% 7 45% 30% 5% 20% 8 30% 50% 10% 10% 9 50% 30% 10% 10% 10 25% 65% 5% 5% 政 黨 得 票 率 30% 50% 10% 10% 7. 針 對 前 述 條 件, 此 次 選 舉 後 國 會 最 大 黨 應 該 為 何? (A) 甲 黨 (B) 乙 黨 (C) 丙 黨 (D) 丁 黨 8. 根 據 該 國 國 會 選 舉 結 果, 其 後 可 能 的 政 治 發 展,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最 為 正 確? (A) 甲 黨 可 以 與 任 一 政 黨 結 盟, 都 能 組 成 過 半 多 數 政 府 (B) 乙 黨 擁 有 穩 定 過 半 的 多 數 支 持, 可 以 單 獨 組 成 政 府 (C) 丙 黨 可 在 甲 乙 政 黨 間, 扮 演 關 鍵 角 色 爭 取 組 閣 利 益 (D) 丁 黨 是 國 會 中 席 次 最 少 的 政 黨, 沒 有 機 會 加 入 內 閣 意 見 內 容 : 表 格 中 第 一 列 部 分 文 字 為 甲 黨 得 票 率 乙 黨 得 票 率, 所 指 的 是 否 為 甲 黨 候 選 人 得 票 率 乙 黨 候 選 人 得 票 率? 某 選 民 將 政 黨 票 投 給 甲 黨, 不 一 定 會 將 人 的 那 一 票 投 給 甲 黨 候 選 人 因 此 本 人 認 為 表 格 中 未 清 楚 呈 現 各 選 區 各 政 黨 候 選 人 之 得 票 狀 況, 使 同 學 答 題 時 產 生 混 淆 再 者 政 黨 得 票 率 置 於 最 下 方, 易 令 人 產 生 其 得 票 率 為 1-10 行 政 區 甲 黨 得 票 率 乙 黨 得 票 率 之 加 總, 因 而 找 不 到 於 各 選 區 參 選 之 候 選 人 得 票 情 況, 故 無 法 作 答 ~203~

意 見 回 覆 : 題 幹 已 言 明 : 選 民 共 可 投 二 票, 一 票 投 給 政 黨, 一 票 投 給 選 區 候 選 人 表 中 行 政 區 1-10 即 為 選 區, 選 區 對 應 格 中 所 產 生 的 得 票 率, 當 然 就 是 選 區 候 選 人 的 得 票 率, 是 否 於 政 黨 之 外 標 註 候 選 人 並 不 影 響 作 答 本 題 原 有 測 驗 考 生 判 讀 表 格 數 據 之 能 力, 試 題 及 答 案 均 無 誤 ~204~

題 號 :10 題 目 : 10. 我 國 自 1991 年 展 開 七 次 憲 法 增 修,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這 幾 次 修 憲 的 成 果? (A) 總 統 直 選 實 施 雙 首 長 體 制, 強 化 我 國 民 主 深 化 的 基 礎 (B) 單 一 國 會 席 次 減 半 任 期 四 年, 確 立 代 議 政 治 的 內 涵 (C) 明 定 大 法 官 會 議 為 釋 憲 機 制, 維 繫 我 國 憲 政 運 作 的 穩 定 (D) 修 憲 案 交 由 公 民 複 決 落 實 公 投 之 法 源, 實 踐 人 民 主 權 意 見 內 容 : 1. 臺 灣 實 施 的 制 度 和 雙 首 長 制 不 同 選 項 (C) 則 是 在 廢 除 動 員 戡 亂 後 才 有, 此 為 第 一 次 修 憲 的 成 果 因 此 建 議 選 項 (A)(C) 都 給 分 2. 我 國 自 從 立 國 以 來, 從 未 於 憲 法 或 於 任 何 法 規 命 令 中, 曾 明 確 指 出 我 國 為 總 統 制 內 閣 制 或 半 總 統 ( 雙 首 長 ) 制 僅 僅 是 學 界 認 定 修 憲 前 行 政 院 對 立 法 院 負 責 有 內 閣 制 特 色, 修 憲 後 行 政 院 院 長 改 由 總 統 直 接 任 命, 有 總 統 制 的 特 色, 再 加 上 行 政 院 仍 要 向 立 法 院 備 詢 以 示 負 責, 因 而 有 混 合 制 的 特 色 建 國 百 年 以 來, 我 國 一 直 是 以 總 統 和 行 政 院 長 雙 首 長 並 存 的 方 式 治 國, 只 是 在 修 憲 前 後 權 力 有 明 顯 消 長, 才 會 因 此 有 人 說 修 憲 後 是 改 良 式 雙 首 長 制, 但 並 不 能 如 選 項 中 敘 述 : 實 施 雙 首 長 制 憲 法 無 明 文 規 定, 且 所 謂 雙 首 長 制 亦 行 之 有 年, 若 以 實 施 一 詞 帶 過, 太 過 牽 強, 有 違 憲 法 所 述 與 現 實 情 況 選 項 用 字 遣 詞 不 夠 嚴 謹, 有 明 顯 疏 漏, 會 造 成 答 題 之 困 擾 選 項 (A)(C) 為 此 題 正 解, 應 從 寬 認 定 3.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本 南 一 版 第 二 冊 第 66 頁 : 使 我 國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逐 步 趨 近 於 法 國 第 五 共 和 所 實 施 的 混 合 制, 與 選 項 (A) 直 言 實 施 雙 首 長 制 有 所 抵 觸, 建 議 送 分 4. 根 據 我 國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並 未 提 及 我 國 實 施 雙 首 長 制 另, 法 國 所 實 施 之 雙 首 長 制 與 我 國 實 施 之 制 度 也 有 所 出 入 請 再 次 討 論 選 項 (A) 之 正 確 性 5. 我 國 非 典 型 總 統 總 理 所 領 導, 而 是 由 總 統 領 導, 組 成 內 閣 可 參 見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本 南 一 版 第 二 冊 第 66 頁 : 修 憲 使 我 國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逐 步 趨 近 於 法 國 的 混 合 制 意 見 回 覆 : 1.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負 責 釋 憲, 為 憲 法 本 文 第 78-79 條 所 規 定, 並 非 1991 年 ( 民 國 80 年 ) 以 來 七 次 修 憲 的 成 果, 故 選 項 (C) 符 合 題 幹 所 問, 為 正 確 答 案 2. 我 國 行 憲 始 自 民 國 36 年, 尚 未 及 百 年 行 憲 不 久, 即 於 民 國 37 年 實 施 動 員 戡 亂 時 期 臨 時 條 款, 至 民 國 80 年 才 廢 止, 這 段 期 間, 許 多 憲 法 本 文 被 凍 結, 幾 乎 沒 有 真 正 實 施 過 3. 我 國 中 央 政 府 屬 於 何 種 體 制, 憲 法 或 任 何 法 令 的 確 未 有 明 文 規 定, 事 實 上, 世 界 各 國 也 鮮 少 將 自 己 本 國 的 政 府 體 制 類 型 明 白 條 列 一 般 而 言, 各 國 的 政 府 體 制 類 型, 是 根 據 多 數 政 治 學 研 究 的 分 類 而 來 4. 有 關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之 設 計 類 型, 不 外 乎 總 統 制 內 閣 制 雙 首 長 制 和 委 員 制 四 種 類 ~205~

型, 我 國 憲 法 於 民 國 86 年 第 四 次 修 憲 後,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之 設 計 類 型, 學 界 根 據 憲 法 實 質 精 神 與 運 作 內 涵, 將 其 稱 之 雙 首 長 制 或 半 總 統 制, 此 乃 最 適 合 我 國 實 況 之 分 類 類 型, 也 是 學 界 在 相 關 著 作 與 學 術 論 述 之 通 說 此 可 參 見 國 內 相 關 憲 法 學 者 之 諸 多 著 作, 如 吳 玉 山 (2001:165) 徐 正 戎 (2000:1-3) 許 宗 力 (2001:184-196) 隋 杜 卿 (2003:3) 等 人 之 論 述 雖 然, 部 分 學 者 對 此 仍 有 持 不 同 意 見, 例 如 湯 德 宗 (1998:172-173) 認 為 應 屬 形 式 半 總 統 制 的 實 質 總 統 制, 以 及 林 佳 龍 (2000:178-179) 亦 稱 此 為 總 理 總 統 制 等, 但 此 為 在 四 種 建 構 類 型 之 補 充 性 說 法, 應 不 影 響 學 界 主 流 與 社 會 普 遍 認 定 之 雙 首 長 制 之 歸 類 ; 同 時, 也 鮮 少 有 學 者 將 其 歸 類 為 政 治 學 教 科 書 之 其 他 三 種, 包 括 總 統 制 內 閣 制 和 委 員 制 等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之 類 型 綜 上 所 述, 選 項 (A) 總 統 直 選 實 施 雙 首 長 體 制, 強 化 我 國 民 主 深 化 的 基 礎, 的 確 是 1991 年 以 來 七 次 修 憲 的 成 果, 因 此 無 法 作 為 正 確 答 案 參 考 資 料 : 林 佳 龍,2000, 半 總 統 制 多 黨 體 系 與 不 穩 定 的 民 主 : 臺 灣 憲 政 衝 突 的 制 度 分 析, 林 繼 文 編, 政 治 制 度, 臺 北 : 中 研 院 社 科 所, 頁 177-211 吳 玉 山,2001, 合 作 還 是 對 立? 半 總 統 制 府 會 分 立 下 的 憲 政 運 作, 明 居 正 高 朗 編, 憲 政 體 制 新 走 向, 臺 北 : 新 臺 灣 人 基 金 會, 頁 165-209 徐 正 戎,2000, 左 右 共 治 - 雙 首 長 之 宿 命, 政 策 月 刊,59:8-12 許 宗 力,2001, 發 現 雙 首 長 制, 陳 隆 志 編, 新 世 紀 新 憲 政 : 新 世 紀 智 庫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臺 北 : 元 照 出 版 社, 頁 184-196 湯 德 宗,1998, 論 九 七 修 憲 後 的 權 力 分 立 憲 政 工 程 的 另 類 選 擇, 臺 大 法 學 論 叢,27(2): 135-178 隋 杜 卿,2003, 回 歸 憲 法 : 憲 政 轉 機 的 正 路, 憲 政 危 機 與 憲 政 轉 機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7 月 18 日 ), 臺 北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學 系 ~206~

題 號 :11 題 目 : 11. 基 於 權 力 制 衡, 我 國 行 政 與 立 法 機 關 各 有 權 力 制 衡 彼 此 有 關 這 些 權 力 運 作 的 敘 述, 何 者 並 不 正 確? (A) 立 法 院 對 政 府 施 政 不 滿, 可 以 發 動 委 員 連 署 提 出 倒 閣 案 (B) 行 政 院 針 對 立 法 院 不 妥 之 決 議 事 項, 可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C) 立 法 委 員 基 於 施 政 弊 案, 發 動 調 查 權 糾 舉 彈 劾 失 職 官 員 (D) 國 會 因 政 府 施 政 不 當, 拒 絕 行 政 首 長 上 台 進 行 施 政 報 告 意 見 內 容 : 1. 選 項 (B) 行 政 院 對 立 法 院 不 妥 之 決 議 事 項, 可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行 政 院 若 是 要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需 要 總 統 核 可 才 可 以, 並 非 本 身 的 權 力, 選 項 (B) 的 敘 述 未 寫 出 總 統 核 可, 應 該 是 錯 誤 的, 故 可 列 為 正 確 答 案 2.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第 3 條 第 2 項 第 二 款 之 規 定 : 行 政 院 對 於 立 法 院 決 議 之 法 律 案 預 算 案 條 約 案, 如 認 為 有 窒 礙 難 行 時, 得 經 總 統 之 核 可, 於 該 決 議 案 送 達 行 政 院 十 日 內,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依 上 述 判 斷, 覆 議 案 的 提 出 僅 針 對 法 律 案 預 算 案 條 約 案, 因 此, 選 項 (B) 所 指 的 行 政 院 針 對 立 法 院 不 妥 之 決 議 事 項, 於 此 界 定 不 明, 再 者 未 經 總 統 之 核 可, 亦 無 法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建 議 選 項 (B)(C) 均 給 分 意 見 回 覆 : 1. 選 項 (B) 所 指 可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乃 是 指 覆 議 權 的 主 體 而 言,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第 3 條 第 2 項 第 2 款 之 規 定, 行 政 院 的 確 是 提 出 覆 議 案 的 主 體 機 關 2. 我 國 有 關 覆 議 制 度 原 規 定 於 憲 法 第 57 條, 後 來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對 此 另 為 規 定, 憲 法 第 57 條 停 止 適 用 依 增 修 條 文 第 3 條 第 2 項 第 2 款 規 定 : 行 政 院 對 於 立 法 院 決 議 之 法 律 案 預 算 案 條 約 案, 如 認 為 有 窒 礙 難 行 時, 得 經 總 統 之 核 可, 於 該 議 決 案 送 達 行 政 院 十 日 內,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此 為 覆 議 制 度 的 憲 法 上 界 定 3. 基 本 上, 覆 議 制 度 乃 是 解 決 行 政 立 法 僵 局 一 項 重 要 的 制 度 設 計, 其 主 要 存 在 於 立 法 院 決 議 之 法 律 案 預 算 案 條 約 案 之 形 式, 癥 結 點 在 於 行 政 院 認 為 有 窒 礙 難 行 時 選 項 (B) 所 謂 不 妥 之 決 議 事 項, 即 為 前 述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窒 礙 難 行 之 內 容, 其 措 辭 用 語 應 無 過 多 殊 異 之 處 ; 同 時, 這 些 內 容 能 夠 對 應 行 政 院 之 採 取 覆 議 行 動 者, 當 然 僅 限 定 於 憲 法 規 定 之 法 律 案 預 算 案 條 約 案 等 形 式 4. 本 題 命 題 主 旨 為 行 政 與 立 法 之 權 力 制 衡 與 運 作 內 涵, 本 題 選 項 (C) 立 法 委 員 基 於 施 政 弊 案, 發 動 調 查 權 糾 舉 彈 劾 失 職 官 員, 其 糾 舉 彈 劾 失 職 官 員 非 立 法 委 員 職 權, 明 顯 不 正 確, 也 是 本 題 答 案 唯 一 之 選 擇 ~207~

題 號 :13 題 目 : 13. 立 法 院 通 過 會 計 法 修 正 案 時 因 漏 字 問 題 引 發 巨 大 爭 議, 引 起 各 界 對 立 法 品 質 的 關 注 假 設 法 律 生 效 施 行 後, 如 發 現 法 律 條 文 有 重 大 疏 漏, 該 進 行 何 種 程 序 修 正? (A) 立 法 院 依 立 法 程 序 將 修 正 案 通 過 後, 送 請 總 統 公 布 (B) 由 大 法 官 會 議 宣 告 該 法 律 違 憲 後, 立 法 院 進 行 修 改 (C) 先 由 總 統 召 集 五 院 院 長 會 商 後, 交 由 立 法 院 修 改 (D) 行 政 院 長 經 總 統 核 可 後, 向 立 法 院 提 出 覆 議 案 要 求 修 改 意 見 內 容 : 1. 題 目 中 的 兩 句 話, 並 無 直 接 相 關 第 二 句 話 中 的 假 設 為 一 個 關 鍵 假 設 法 律 生 效 實 施 後 意 指 某 個 法 律 生 效 實 施 後, 而 非 特 定 指 涉 第 一 句 話 中 的 立 法 院 通 過 會 計 法 修 正 案 時 因 漏 字 問 題 第 二 句 是 假 設 的 情 況, 但 完 全 沒 有 詳 細 說 明 是 何 種 情 況, 沒 說 明 實 施 後 多 久, 也 沒 有 說 明 法 條 有 何 重 大 疏 漏, 如 發 現 是 由 誰 發 現 如 果 此 題 的 第 二 句 話 是 指 第 一 句 話 的 實 例, 那 應 該 清 楚 表 達, 切 勿 因 節 省 字 數 而 造 成 題 意 不 清 如 同 許 多 釋 憲 案 中, 皆 是 有 人 覺 得 法 律 有 侵 害 人 權 有 重 大 疏 漏 有 違 憲 之 虞, 才 提 出 釋 憲 聲 請 被 大 法 官 會 議 宣 告 違 憲 之 後, 才 由 立 法 院 修 改 因 此 釋 憲 案 的 提 出, 也 符 合 題 中 所 描 述 的 情 況 基 於 以 上 理 由, 建 議 選 項 (A)(B) 都 給 分 2. 會 計 法 修 正 案 之 所 以 啟 動 覆 議 程 序, 是 因 為 法 律 條 文 少 了 教 字, 而 使 得 大 學 教 授 與 公 務 人 員 無 正 當 理 由 受 到 不 公 平 對 待, 因 此 有 可 能 違 反 平 等 原 則 若 經 有 權 提 起 釋 憲 之 機 關 或 人 民 於 符 合 法 定 條 件 之 情 況 下 向 大 法 官 提 出 聲 請, 大 法 官 未 必 不 予 受 理, 受 理 後 亦 非 不 可 能 對 該 法 條 做 成 違 憲 之 解 釋 再 者, 選 項 (B) 之 文 字, 並 未 指 明 大 法 官 主 動 宣 告 該 法 條 違 憲, 因 此 未 違 反 司 法 權 被 動 性 之 原 則 本 人 建 議 選 項 (B) 列 為 正 確 答 案 意 見 回 覆 : 1. 根 據 題 幹 敘 述, 本 題 很 清 楚 地 是 以 時 事 的 會 計 法 修 正 案 破 題, 藉 此 測 驗 一 般 性 的 法 律 生 效 實 施 後 的 修 正 程 序, 並 非 測 驗 會 計 法 之 修 法 本 身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2. 一 般 性 的 法 律 修 正, 由 立 法 院 依 程 序 進 行 即 可, 選 項 (B) 大 法 官 宣 告 違 憲 不 是 先 決 條 件, 故 錯 誤 3. 綜 上 所 述, 本 題 正 確 答 案 為 選 項 (A) 無 誤 ~208~

題 號 :15 題 目 : 15. 請 以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的 觀 點, 判 斷 以 下 對 於 人 民 上 街 示 威 遊 行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人 民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屬 於 憲 法 集 會 自 由 的 保 障 範 圍, 其 行 為 當 屬 合 法 (B) 人 民 對 政 府 施 政 不 滿 就 應 提 起 訴 願 及 訴 訟, 故 示 威 抗 議 違 反 法 律 程 序 (C)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必 須 要 先 得 到 主 管 機 關 的 許 可, 否 則 示 威 抗 議 即 違 法 (D) 為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法 律 可 合 理 限 制 示 威 抗 議 活 動 意 見 內 容 : 1. 題 幹 所 謂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不 見 得 指 臺 灣 地 區, 那 麼 一 國 之 憲 法 若 賦 予 人 民 集 會 遊 行 自 由, 基 本 上 人 民 示 威 抗 議 之 活 動 即 獲 得 憲 法 保 障, 除 非 該 行 為 違 反 法 律 保 留 的 條 件 但 事 實 上 選 項 (D) 之 觀 點 必 然 建 立 在 選 項 (A) 上, 唯 有 (A) 合 法, 方 有 (D) 之 但 書 條 件 才 是, 再 者, 法 律 可 合 理 限 制 之 合 理 範 圍, 即 為 歷 來 各 方 爭 點, 均 有 戕 害 憲 法 賦 予 人 民 集 會 自 由 之 可 能 其 實 法 治 國 原 則 憲 法 學 中 也 是 複 雜 的 概 念, 但 如 果 從 其 中 基 本 權 利 保 障 的 觀 點 來 說, 遊 行 示 威 算 是 憲 法 保 障 的 集 會 自 由 跟 言 論 自 由, 最 好 的 方 式 當 然 是 不 要 有 任 何 限 制, 因 為 即 使 是 雙 軌 理 論 中 非 針 對 言 論 內 容 的 限 制, 譬 如 說 要 在 國 民 黨 中 常 會 的 會 場 一 百 公 尺 以 外 才 能 抗 議, 在 某 方 面 來 說 會 使 得 抗 議 無 法 達 成 原 來 應 有 的 效 果, 所 以 許 可 制 或 所 謂 的 限 制, 都 有 可 能 被 濫 用 而 妨 害 言 論 自 由 綜 上 所 述, 請 重 新 評 估 選 項 (A) 是 否 亦 為 適 當 解 答, 若 不 允, 還 請 敘 明 學 理 及 相 關 事 由 以 備 社 會 公 評 而 昭 公 信 2. 第 15 題 是 以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的 觀 點 來 判 斷 示 威 遊 行 的 法 律 保 障, 而 非 我 國 現 行 法 律 ( 集 會 遊 行 法 ) 對 於 示 威 遊 行 的 法 律 保 障, 所 以 若 是 以 選 項 (A) 也 會 是 可 以 選 擇 的 答 案 選 項 (C) 則 是 我 國 目 前 的 現 制, 選 項 (D) 也 符 合 現 制, 只 有 選 項 (B) 不 正 確 此 題 涉 及 示 威 遊 行 行 為 的 價 值 判 斷,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不 僅 要 拘 束 人 民 的 行 為, 也 要 拘 束 國 家 的 施 政, 但 此 題 的 答 案 若 是 (D), 則 是 偏 向 要 約 束 人 民 的 行 為, 而 從 寬 看 待 國 家 對 於 人 民 示 威 遊 行 的 管 制 是 否 符 合 法 治 國 家 的 精 神, 此 點 難 謂 真 正 符 合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觀 點, 只 具 備 片 面 的 法 治 觀 念 只 要 求 人 民 守 法 而 寬 待 國 家 更 與 憲 政 主 義 保 障 人 權 的 思 潮 背 道 而 馳 3.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必 定 保 障 人 民 的 示 威 抗 議 行 為, 故 選 項 (A) 人 民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屬 於 憲 法 集 會 自 由 的 保 障 範 圍, 其 行 為 當 屬 合 法 應 正 確 無 誤 選 項 (D) 為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法 律 可 以 合 理 限 制 示 威 抗 議 活 動 應 也 正 確, 但 是 選 項 (A) 較 為 切 中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的 意 義 4. 依 集 遊 法 第 8 條 第 1 項 規 定, 室 外 集 會 遊 行 除 有 同 條 項 但 書 規 定 之 情 形, 應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許 可 本 題 既 未 說 明 上 街 示 威 遊 行 是 否 屬 該 條 但 書 所 規 定 無 庸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許 可 之 情 形, 則 具 法 律 概 念 之 考 生 選 擇 選 項 (C) 亦 非 無 據, 故 請 選 項 (C) 亦 給 予 計 分 5. 選 項 (C) 應 為 正 確 的 敘 述, 根 據 憲 法 保 障 的 集 會 自 由 規 定, 集 會 前 須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選 項 (D)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屬 於 徵 收 土 地 的 情 況, 應 改 為 維 持 社 會 秩 序 較 為 恰 當, 因 此 (D) 並 非 正 確 選 項 至 於 選 項 (A) 敘 述 模 糊, 基 本 上 只 要 是 正 當 的 行 為 示 威 抗 議 就 是 合 法, 因 此 選 項 (A) 也 可 以 考 慮 給 ~209~

分 若 本 題 四 個 選 項 都 有 不 合 理 之 處, 亦 可 以 全 部 送 分 6. 當 年 野 草 莓 運 動 便 是 採 取 公 開 違 背 集 會 遊 行 法 的 公 民 不 服 從, 突 顯 主 管 機 關 審 查 ( 許 可 ) 的 不 合 理 可 見 抗 議 行 為 需 得 到 主 管 機 關 的 許 可, 否 則 抗 議 即 違 法 選 項 (D) 的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應 改 為 防 止 危 害 社 會 秩 序 較 為 合 適 意 見 回 覆 : 1. 本 題 是 單 選 題, 每 個 選 項 都 是 獨 立 完 整 的 句 子, 也 必 須 單 獨 判 斷 其 陳 述 正 確 與 否, 並 沒 有 哪 個 選 項 屬 於 前 提 或 結 論 的 問 題 2.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固 然 較 為 強 調 人 民 權 利 之 保 障 以 及 限 制 政 府 之 權 力, 然 而 並 非 絕 對, 政 府 對 於 人 民 權 利 的 行 使 固 然 應 該 給 予 最 大 範 圍 的 保 障, 但 人 民 行 使 權 利 若 有 過 當 或 不 法 之 行 為, 其 行 為 仍 應 受 到 限 制, 否 則 可 能 侵 害 其 他 人 之 權 利 本 題 是 測 驗 考 生 對 於 人 民 權 利 保 障 及 限 制 的 整 體 性 瞭 解, 將 不 同 層 次 設 計 在 不 同 選 項, 並 有 若 干 誘 答 的 敘 述, 期 考 生 能 判 斷 正 誤, 來 函 所 稱 : 與 要 求 人 民 守 法 而 寬 待 國 家 更 與 憲 政 主 義 保 障 人 權 的 思 潮 背 道 而 馳, 並 非 原 命 題 意 旨 3. 就 選 項 (A) 而 言, 人 民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固 然 屬 於 憲 法 集 會 自 由 的 保 障 範 圍, 但 其 行 為 若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侵 害 他 人 權 利 或 破 壞 社 會 秩 序, 例 如 丟 汽 油 彈 坐 臥 軌 道 阻 擋 火 車 等, 則 可 能 觸 犯 刑 法, 故 選 項 (A) 後 段 當 屬 合 法 之 敘 述 不 正 確 憲 法 保 障 的 權 利, 如 果 濫 用, 違 反 法 律 規 定, 仍 屬 違 法 行 為, 應 受 法 律 制 裁 另 以 言 論 自 由 為 例 亦 同, 憲 法 雖 然 保 障 言 論 自 由, 但 不 表 示 言 論 自 由 的 行 為 都 合 法, 如 果 涉 及 誹 謗, 也 必 須 負 相 關 刑 責 4. 就 選 項 (C) 而 言, 無 論 各 民 主 國 家 或 我 國, 集 會 遊 行 有 以 許 可 為 原 則 ( 通 常 須 先 許 可, 少 數 例 外 ), 也 有 以 許 可 為 例 外 ( 通 常 不 須 事 先 許 可, 少 數 例 外 需 申 請 許 可 ), 但 選 項 (C) 必 須 先 得 到 主 管 機 關 的 許 可 此 一 全 稱 性 的 陳 述 錯 誤 5. 集 會 自 由 權 利, 是 相 對 的 而 非 絕 對 的 權 利, 就 我 國 而 言, 憲 法 第 23 條 規 定, 為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等 目 的, 且 符 合 比 例 原 則, 可 依 據 法 律 限 制 人 民 集 會 自 由 權 利 其 中 符 合 比 例 原 則, 通 俗 用 語 表 達 就 是 合 理, 故 選 項 (D) 為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法 律 可 合 理 限 制 示 威 抗 議 活 動 為 正 確 敘 述, 答 案 無 誤 ~210~

題 號 :16 題 目 : 16. 某 記 者 連 線 報 導 內 容 為 : 為 您 插 播 最 新 消 息, 涉 及 重 大 貪 瀆 案 的 被 告 小 明 今 天 下 午 終 於 到 案,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預 料 案 情 還 會 有 進 一 步 的 發 展 此 報 導 主 要 發 生 下 列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A) 違 反 偵 查 不 公 開 原 則 (C) 違 背 無 罪 推 定 原 則 (B) 侵 犯 被 告 的 隱 私 權 (D) 誤 解 檢 察 官 的 職 權 意 見 內 容 : 1. 由 題 目 中 :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可 知 此 階 段 應 還 在 偵 查, 並 未 進 到 起 訴 和 審 判 的 動 作 然 而, 記 者 卻 報 導, 明 顯 違 反 偵 查 不 公 開 原 則 其 次, 檢 察 官 當 然 有 權 利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只 要 有 經 過 法 官 的 相 關 程 序, 如 同 學 生 有 權 產 生 在 上 課 時 間 吃 水 果 的 想 法, 但 需 先 問 過 師 長 才 行 2. 題 幹 提 及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查 後, 還 未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經 法 官 確 定 判 決 有 罪, 應 不 能 逕 行 公 開 被 告 本 名?( 儘 管 已 遭 檢 方 懷 疑 涉 及 重 大 貪 瀆 罪, 甚 至 起 訴 ~), 故 選 項 (B) 侵 害 被 告 隱 私 權, 有 爭 議! 3. 因 偵 查 中 被 告, 只 有 檢 察 官 有 權 利 決 定 是 否 聲 請 羈 押, 倘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不 聲 請 羈 押 被 告, 法 院 法 官 即 亦 無 權 利, 也 無 機 會, 審 酌 偵 查 中 之 被 告, 是 否 羈 押 之 問 題, 因 此 所 有 偵 查 中 之 被 告, 是 否 會 被 羈 押, 仍 需 且 亦 只 有 決 定 在 檢 察 官 是 否 聲 請 將 被 告 收 押, 若 檢 察 官 認 被 告 無 收 押 之 必 要, 即 無 聲 請 之 問 題, 所 以 本 次 試 題 出 現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尚 無 何 不 妥, 因 是 否 決 定 聲 請 將 他 收 押, 仍 屬 檢 察 官 之 權 利 因 此, 此 考 題 出 題 方 式 不 夠 精 準, 會 影 響 考 生 之 判 斷, 誠 如 上 所 述, 偵 查 中 被 告 僅 有 檢 察 官 有 權 利 聲 請 收 押, 因 此 需 先 由 檢 察 官 決 定 被 告 是 否 將 他 收 押, 才 會 有 後 續 向 法 院 聲 請 羈 押 之 問 題 ; 倘 若 檢 察 官 偵 訊 後, 決 定 被 告 不 需 將 他 收 押, 何 來 向 法 院 聲 請 收 押 之 問 題, 檢 察 官 直 接 可 命 被 告 交 保 或 限 制 住 居 等 強 制 處 分 即 可 綜 上 所 述, 偵 查 中 被 告 是 否 會 被 收 押, 仍 需 先 決 定 於 檢 察 官 是 否 認 為 被 告 應 被 收 押, 若 檢 察 官 認 為 被 告 應 被 收 押, 才 有 後 續 向 法 院 聲 請 羈 押 之 問 題, 而 此 考 題 出 題 方 式 實 不 精 準, 故 意 使 僅 高 中 程 度 之 考 生 陷 於 錯 誤 之 思 考 模 式, 例 如 : 考 生 亦 可 認 為, 檢 察 官 要 先 決 定 被 告 有 收 押 之 必 要 後, 才 會 向 法 院 聲 請, 如 檢 察 官 認 為 被 告 無 收 押 之 必 要, 何 來 向 法 院 聲 請 之 問 題 ( 請 參 考 刑 訴 228 條 第 4 項 ) 4. (1) 題 目 為 此 報 導 主 要 發 生 下 列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此 報 導 一 語 究 何 所 指, 到 底 是 指 記 者 報 導 的 行 為, 還 是 指 報 導 的 內 容 而 言, 如 此 模 糊 不 清 的 語 意, 著 實 令 人 難 以 理 解 於 作 答 時, 就 題 旨 此 報 導 主 要 發 生 下 列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考 生 認 為 即 指 記 者 的 報 導 行 為, 是 發 生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也 就 是 說 探 討 的 是 記 者 的 行 為 有 何 法 律 上 的 爭 議, 而 非 指 去 探 討 報 導 內 容 中 檢 察 官 職 權 之 爭 議 ; 又 媒 體 侵 犯 隱 私 權 的 爭 議 時 有 所 聞, 更 有 大 法 官 585 等 號 之 解 釋, 由 此 ~211~

而 斷,(B) 侵 犯 被 告 的 隱 私 權 之 答 案 似 能 更 切 題 意, 考 後 一 直 在 想, 此 報 導 主 要 發 生 下 列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之 語, 至 今 實 在 難 解 也 難 懂 (2) 答 案 若 為 (D) 誤 解 檢 察 官 的 職 權, 則 又 有 以 下 之 意 見 誤 解 檢 察 官 職 權 乃 因 個 人 學 識 不 足, 或 者 認 識 不 周, 而 為 錯 誤 之 了 解, 而 這 種 誤 解 根 本 不 是 ( 法 律 ) 爭 議, 只 是 個 誤 解, 答 案 (D) 誤 解 檢 察 官 的 職 權 根 本 不 是 題 意 所 謂 之 法 律 爭 議, 如 此 答 非 所 問, 而 為 正 解, 考 生 真 又 是 一 個 不 解 若 將 答 案 改 為 (C) 違 背 無 罪 推 定 原 則, 考 生 或 許 能 夠 稍 為 苟 同, 值 此 考 生 也 不 會 誤 解 題 旨 而 錯 答 此 題 (3) 就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等 語 則 又 是 一 牽 強 難 懂 之 處, 在 考 場 幾 經 思 量 後, 認 為 語 意 應 解 為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向 法 院 聲 請 羈 押 而 由 法 官 裁 定 羈 押 而 達 收 押 之 目 的 之 意 理 由 如 下 : 法 律 上 之 用 語 如 裁 定 判 決 等 等 為 法 院 為 裁 判 時 之 意 思 表 示 用 語 而 決 定 似 非 法 律 上 之 處 分 用 語 檢 察 官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就 語 意 上 解 析 應 該 解 為 為 檢 察 官 意 欲 向 法 院 聲 請 將 他 收 押 而 非 以 檢 察 官 決 定 收 押 就 如 同 法 官 裁 定 羈 押 之 明 確 意 思 表 示, 甚 而 以 此 作 為 本 題 破 題 之 關 鍵, 實 難 苟 同 意 見 回 覆 : 1. 根 據 刑 事 訴 訟 法 第 245 條 第 3 項 : 檢 察 官 檢 察 事 務 官 司 法 警 察 官 司 法 警 察 辯 護 人 告 訴 代 理 人 或 其 他 於 偵 查 程 序 依 法 執 行 職 務 之 人 員, 除 依 法 令 或 為 維 護 公 共 利 益 或 保 護 合 法 權 益 有 必 要 者 外, 偵 查 中 因 執 行 職 務 知 悉 之 事 項, 不 得 公 開 或 揭 露 予 執 行 法 定 職 務 必 要 範 圍 以 外 之 人 員 據 此, 偵 察 不 公 開 規 範 的 是 偵 查 程 序 中 依 法 執 行 職 務 之 相 關 人 員, 記 者 本 於 新 聞 自 由 及 民 眾 知 的 權 利, 本 可 報 導 重 大 貪 瀆 案 之 被 告 並 提 及 其 名 字, 因 此 沒 有 違 反 偵 察 不 公 開 以 及 侵 害 被 告 隱 私 權 的 問 題 2. 根 據 刑 事 訴 訟 法 第 228 條 第 4 項 : 被 告 經 傳 喚 自 首 或 自 行 到 場 者, 檢 察 官 於 訊 問 後 認 有 羈 押 之 必 要 者, 得 予 逮 捕, 並 將 逮 捕 所 依 據 之 事 實 告 知 被 告 後, 聲 請 法 院 羈 押 之 因 此 本 題 題 幹 檢 察 官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是 錯 誤 的 陳 述 檢 察 官 如 果 認 為 有 羈 押 的 必 要 性, 僅 能 再 向 法 院 聲 請 羈 押, 檢 察 官 對 於 羈 押 被 告 與 否 並 沒 有 決 定 權, 決 定 權 在 法 官, 因 此 當 然 不 能 在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故 本 題 所 問 報 導 發 生 的 法 律 爭 議 就 在 於 記 者 誤 解 檢 察 官 的 職 權, 以 為 他 可 以 決 定 收 押 被 告, 故 正 確 答 案 為 選 項 (C) 無 誤 ~212~

題 號 :17 題 目 : 17. 大 華 與 小 英 結 婚 後, 育 有 一 女 佩 佩 佩 佩 五 歲 時, 兩 人 因 故 離 婚, 但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發 生 爭 執 下 列 關 於 佩 佩 監 護 權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若 小 英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她 可 決 定 是 否 讓 大 華 探 視 佩 佩 (B) 若 大 華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小 英 對 佩 佩 依 法 即 不 須 再 負 扶 養 之 義 務 (C) 若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歸 屬 有 爭 議 時, 大 華 與 小 英 亦 可 約 定 由 雙 方 共 同 行 使 (D) 若 大 華 取 得 對 佩 佩 監 護 權, 但 未 盡 監 護 義 務, 小 英 即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意 見 內 容 : 民 法 親 屬 編 繼 承 編 大 都 採 強 制 規 定, 對 未 成 年 子 女 之 監 護 規 定 為 父 母 共 同 行 使 ( 父 且 母 ), 親 權 既 是 權 利, 也 是 義 務, 不 能 任 意 拋 棄 民 法 第 1055 條 第 1 項 : 夫 妻 離 婚 者, 對 於 未 成 年 子 女 權 利 義 務 之 行 使 或 負 擔, 依 協 議 由 一 方 或 雙 方 共 同 任 之 並 無 父 母 雙 方 都 拋 棄 監 護 權 之 選 項, 也 無 協 議 交 由 第 三 者 任 之 之 選 項 可 證 依 第 17 題 題 意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發 生 爭 執 選 項 (D) 若 大 華 取 得 對 佩 佩 監 護 權, 可 證 小 英 對 佩 佩 承 擔 權 利 義 務 之 意 願 是 無 庸 置 疑 的, 但 ( 父 ) 大 華 未 盡 監 護 義 務,( 母 ) 小 英 當 然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更 是 無 可 懷 疑 選 項 (D) 是 正 確 答 案 建 請 本 題 (C) 和 (D) 皆 給 對 意 見 回 覆 : 1. 民 法 第 1055 條 第 3 項 : 行 使 負 擔 權 利 義 務 之 一 方 未 盡 保 護 教 養 之 義 務 或 對 未 成 年 子 女 有 不 利 之 情 事 者, 他 方 未 成 年 子 女 主 管 機 關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或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得 為 子 女 之 利 益, 請 求 法 院 改 定 之 2. 民 法 第 1055-1 條 : 法 院 為 前 條 裁 判 時, 應 依 子 女 之 最 佳 利 益, 審 酌 一 切 情 狀, 尤 應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一 子 女 之 年 齡 性 別 人 數 及 健 康 情 形 二 子 女 之 意 願 及 人 格 發 展 之 需 要 三 父 母 之 年 齡 職 業 品 行 健 康 情 形 經 濟 能 力 及 生 活 狀 況 四 父 母 保 護 教 養 子 女 之 意 願 及 態 度 五 父 母 子 女 間 或 未 成 年 子 女 與 其 他 共 同 生 活 之 人 間 之 感 情 狀 況 六 父 母 之 一 方 是 否 有 妨 礙 他 方 對 未 成 年 子 女 權 利 義 務 行 使 負 擔 之 行 為 七 各 族 群 之 傳 統 習 俗 文 化 及 價 值 觀 前 項 子 女 最 佳 利 益 之 審 酌, 法 院 除 得 參 考 社 工 人 員 之 訪 視 報 告 或 家 事 調 查 官 之 調 查 報 告 外, 並 得 依 囑 託 警 察 機 關 稅 捐 機 關 金 融 機 構 學 校 及 其 他 有 關 機 關 團 體 或 具 有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之 適 當 人 士 就 特 定 事 項 調 查 之 結 果 認 定 之 3. 民 法 第 1055-2 條 : 父 母 均 不 適 合 行 使 權 利 時, 法 院 應 依 子 女 之 最 佳 利 益 並 審 酌 前 條 各 款 事 項, 選 定 適 當 之 人 為 子 女 之 監 護 人, 並 指 定 監 護 之 方 法 命 其 父 母 負 擔 扶 養 費 用 及 其 方 式 4. 根 據 前 述 三 條 民 法 條 文, 夫 妻 離 婚 者, 對 於 未 成 年 子 女 之 監 護 權, 並 無 父 母 其 中 一 方 未 盡 對 子 女 監 護 義 務 者, 另 一 方 即 取 得 子 女 監 護 權 之 規 定, 民 法 的 規 定 是 : 由 法 院 改 定 ( 民 法 第 1055 條 第 3 項 ) 此 外, 也 有 可 能 發 生 父 母 均 不 適 合 行 使 監 護 權 之 情 形, 此 時 民 法 規 定 則 是 : 由 法 院 依 子 女 之 最 佳 利 益 選 定 適 當 之 監 護 人 ( 民 法 第 1055-2 條 ) 綜 上 所 述, 選 項 (D) 錯 誤 ~213~

題 號 :22 題 目 : 22. 為 避 免 市 場 買 賣 器 官 之 非 法 行 為, 主 管 機 關 除 立 法 規 範 器 官 捐 贈 與 移 植 的 醫 療 行 為 外, 也 會 依 據 某 些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優 先 順 序 若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僅 以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順 位, 請 問 下 列 何 者 最 適 合 作 為 決 策 的 依 據? (A) 受 贈 者 受 贈 時 的 所 得 水 準, 因 所 得 愈 高 者 受 贈 後 的 存 活 率 愈 高 (B) 受 贈 者 願 意 付 的 價 格 水 準, 因 願 付 愈 高 價 者 對 社 會 的 貢 獻 愈 大 (C) 受 贈 者 受 贈 後 的 存 活 時 間, 如 此 才 能 讓 器 官 捐 贈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D) 受 贈 者 等 待 器 官 移 植 時 間 長 短, 等 待 愈 短 者 愈 先 獲 得 適 度 回 饋 意 見 內 容 : 1. 題 目 應 在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前 清 楚 說 明 此 處 的 社 會 福 利 是 經 濟 學 或 社 會 學 的 概 念, 使 學 生 能 夠 清 楚 瞭 解 題 意 2. 應 敘 明 題 幹 中 所 指 涉 的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是 否 從 經 濟 學 的 角 度 進 行 判 讀? 若 從 經 濟 學 角 度 解 讀, 應 由 市 場 機 制 決 定 社 會 福 利 最 大, 但 在 本 題 中 又 指 出 器 官 買 賣 屬 非 法 行 為, 以 致 答 案 無 法 選 (B), 不 過 選 項 (C) 又 難 以 充 分 解 釋 經 濟 學 上 社 會 福 利 的 極 大 化 概 念 建 議 (B)(C) 均 可 給 分 3. 本 題 所 謂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僅 以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優 先 順 序, 而 本 課 綱 在 定 義 社 會 福 利 時, 將 之 定 義 為 生 產 者 剩 餘 與 消 費 者 剩 餘 之 和 ( 總 剩 餘 ), 亦 即 當 市 場 機 能 有 效 運 作 之 下, 會 自 動 達 到 經 濟 效 率, 此 總 剩 餘 最 大 時, 即 為 社 會 福 利 最 大 之 時 因 此 在 本 題 中, 受 贈 者 願 意 負 擔 的 價 格 愈 高, 得 到 器 官 捐 贈 的 消 費 者 剩 餘 也 會 愈 高, 因 此 社 會 福 利 也 會 愈 大 選 項 (C) 以 受 贈 者 之 存 活 時 間 判 斷, 並 不 符 合 課 綱 中 所 定 義 之 社 會 福 利, 題 幹 既 要 求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則 答 題 者 及 毋 須 將 此 與 社 會 福 利 無 關 之 因 素 納 入 考 慮 綜 上 所 述, 本 題 之 選 項 (B) 為 較 適 答 案 4. 若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僅 以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優 先 順 位, 這 個 意 思 是 排 除 其 他 條 件, 不 論 法 律 倫 理 道 德 等 其 他 條 件, 而 純 粹 以 經 濟 學 的 社 會 福 利 最 大 化 原 則 來 判 斷 受 贈 者 的 順 位 選 項 (B) 受 贈 者 願 付 的 價 格 水 準, 因 願 付 愈 高 價 者 對 社 會 的 貢 獻 愈 大, 以 經 濟 學 消 費 者 剩 餘 的 角 度 來 看, 願 意 付 出 的 價 格 愈 高 者, 其 所 能 造 成 的 消 費 者 剩 餘 就 會 愈 大, 其 帶 來 的 社 會 福 利 貢 獻 也 會 愈 大 本 題 最 後 以 法 律 或 倫 理 道 德 之 理 由 做 成 選 項 (C) 的 答 案, 容 易 造 成 對 經 濟 學 理 解 不 深 的 同 學 寫 對, 但 對 經 濟 學 理 解 較 多 程 度 較 好 的 同 學 寫 錯, 這 樣 的 結 果, 甚 不 公 平, 也 違 反 考 試 測 試 學 生 能 力 的 目 的, 故 建 議 (B)(C) 皆 給 分 ~214~

意 見 回 覆 : 1. 根 據 題 幹 及 選 項 敘 述, 考 生 應 當 可 判 斷 題 幹 之 社 會 福 利 是 屬 於 經 濟 學 範 疇 之 概 念 本 中 心 未 來 會 提 醒 命 題 小 組 斟 酌 題 目 敘 述 需 要, 適 度 增 加 相 關 說 明, 以 免 可 能 造 成 考 生 混 淆 2. 以 經 濟 學 的 觀 點, 若 資 源 配 置 處 於 邊 際 社 會 利 益 等 於 邊 際 社 會 成 本 時, 社 會 福 利 為 最 大 當 社 會 上 沒 有 外 部 性 公 共 財 或 獨 占 廠 商 等 市 場 失 靈 現 象 時, 私 人 觀 點 和 社 會 觀 點 一 致, 因 此 透 過 市 場 交 易 計 算 的 消 費 者 剩 餘 和 生 產 者 剩 餘 可 以 用 來 衡 量 社 會 福 利 的 大 小 本 題 討 論 器 官 捐 贈, 不 涉 及 市 場 交 易, 且 有 外 部 性 現 象, 因 此 並 不 適 合 以 消 費 者 剩 餘 和 生 產 者 剩 餘 來 衡 量 福 利 ; 其 次, 此 贈 與 行 為 主 要 的 效 益 在 於 延 長 受 贈 者 的 生 命, 因 此, 若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以 受 贈 者 受 贈 後 的 存 活 時 間 作 為 決 策 依 據 為 最 適 合 ~215~

號 :24 題 目 : 24. 政 府 可 透 過 改 變 公 共 政 策 之 收 入 與 支 出 的 方 式, 達 到 調 節 景 氣,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進 而 穩 定 整 體 經 濟 社 會 的 目 標 請 問 以 下 有 關 政 府 收 入 與 支 出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政 府 在 制 訂 支 出 政 策 分 配 資 源 時, 道 德 與 公 平 為 其 權 衡 取 捨 的 依 據 (B) 民 間 利 益 團 體 透 過 管 道 影 響 政 府 公 共 政 策, 為 造 成 市 場 失 靈 的 原 因 (C) 民 眾 繳 納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戶 籍 謄 本 工 本 費 等, 屬 於 政 府 收 入 項 目 之 列 (D) 政 府 增 加 敬 老 津 貼 支 出, 可 達 到 照 顧 年 長 者 與 提 高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之 目 標 意 見 內 容 : 1. 罰 金 與 罰 鍰 是 不 同 的 概 念, 前 者 是 刑 法 的 主 刑 之 一, 後 者 則 是 屬 於 行 政 法 的 罰 則 交 通 違 規 的 罰 款 為 行 政 罰 的 罰 鍰 而 非 刑 罰 的 罰 金, 因 此 選 項 (C)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的 敘 述 有 誤, 也 非 答 案, 故 本 題 沒 有 答 案, 應 該 送 分 2. 選 項 (A) 政 府 在 制 訂 支 出 政 策 分 配 資 源 時, 道 德 與 公 平 為 其 權 衡 取 捨 的 依 據, 實 為 正 確 答 案 政 府 政 策 權 衡 取 捨 的 依 據, 絕 對 不 會 僅 有 效 率 與 公 平, 道 德 當 然 是 權 衡 取 捨 的 依 據 之 一 不 能 忽 視 也 不 可 否 認, 道 德 具 有 價 值 澄 清 價 值 判 斷 的 作 用, 有 非 常 多 的 國 家 法 律 和 政 策 都 還 存 有 著 道 德 因 素 於 其 間 故 選 項 (A) 確 實 為 正 確 答 案 意 見 回 覆 : 1. 在 一 般 生 活 用 語 中,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相 當 於 交 通 違 規 罰 款 ( 根 據 教 育 部 國 語 辭 典 : 罰 款 亦 稱 為 罰 金 ), 且 此 一 用 語 在 一 般 媒 體 報 導 或 網 路 媒 介 中 也 常 見, 部 分 高 中 教 科 書 也 有 相 同 用 法, 因 此 本 中 心 於 103 年 1 月 19 日 公 布 之 參 考 答 案 為 選 項 (C) 2. 本 題 測 驗 的 主 要 概 念 為 經 濟 學 之 政 府 的 收 入 與 支 出, 雖 然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作 為 如 一 般 所 理 解 的, 而 且 罰 金 與 罰 鍰 皆 屬 政 府 收 入 項 目, 但 從 法 律 層 面 嚴 格 而 言, 罰 金 與 罰 鍰 兩 個 名 詞 的 法 律 意 涵 有 明 顯 差 異 交 通 違 規 所 繳 納 之 款 項 屬 行 政 罰 之 罰 鍰 而 非 刑 罰 之 罰 金, 因 此 選 項 (C) 的 敘 述 有 瑕 疵 3. 經 多 方 考 量, 為 避 免 考 生 因 為 瞭 解 罰 金 與 罰 鍰 的 差 異 不 選 答 (C) 選 項, 而 選 擇 其 它 選 項 或 放 棄 作 答, 因 此, 本 題 無 論 作 答 與 否, 均 給 分 ~216~

( 五 ) 自 然 考 科 化 學 題 號 :32 題 目 : 32. 將 100.0mL 0.40M 的 HCl 溶 液 加 於 4.24g 的 Na 2CO 3固 體, 會 產 生 氣 泡 下 列 關 於 此 反 應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 應 選 2 項 ) (A) 此 反 應 的 平 衡 反 應 式 為 : Na 2 CO 3 HCl 2NaCl H 2 O CO 2 (B) 若 反 應 完 全, 則 可 產 生 0.88 克 的 CO 2 (C) 反 應 後 會 剩 餘 0.01 莫 耳 的 Na 2CO 3 (D) 此 反 應 的 限 量 試 劑 為 HCl (E) 此 反 應 為 沉 澱 反 應 意 見 內 容 : 認 為 題 目 有 誤 依 酸 鹼 混 合 ( 酸 鹼 滴 定 ) 的 計 算 : 當 Na 2CO 3 a 莫 耳 與 HCl b 莫 耳 作 用 係 依 下 列 進 行 Na CO + HCl NaHCO + NaCl...( 式 1) 2 3 3 NaHCO + HCl NaCl + H CO ( H O + CO )...( 式 2) 3 2 3 2 2 1. 若 b < a 則 只 進 行 第 一 步, 應 剩 下 Na 2CO 3+ NaHCO 3 2. 若 b=a 則 恰 完 成 第 一 步, 剩 下 NaHCO 3( 第 一 個 當 量 點 ) 此 二 種 情 況 都 不 會 進 行 第 二 步 ( 若 Na 2CO 3尚 未 用 完 即 生 成 H2CO 3, 此 二 者 為 不 共 軛 之 酸 鹼, 不 可 能 存 在 ) 本 題 係 a=b ( Na 2 CO 3 與 HCl 皆 為 0.04 mol), 混 合 後 恰 剩 下 NaHCO 3, 並 無 CO 量 試 劑 故 建 議 本 題 一 律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本 題 的 題 幹 敘 述 已 說 明 會 產 生 氣 泡, 故 表 示 有 CO 2(g) 2(g),HCl 亦 非 限 的 生 成 此 外, 本 題 並 非 是 酸 鹼 滴 定, 若 是 酸 鹼 滴 定 的 反 應, 則 有 可 能 使 反 應 控 制 在 ( 上 式 1) NaHCO 3的 生 成 但 是, 本 題 是 Na 2CO 3與 HCl 作 用 的 反 應 是 碳 酸 鹽 與 酸 性 水 溶 液 反 應, 會 產 生 二 氧 化 碳, 詳 如 下 式 ( 請 參 見 南 一 版 選 修 化 學 下 冊 第 12 頁 ) CO + 2 H CO + H O...( 式 3) 2 3(aq) (aq) 2(g) 2 (l) HCO + H CO + H O...( 式 4) 3(aq) (aq) 2(g) 2 (l) 2. Na 2CO 3與 HCl 在 溶 液 中 實 際 的 反 應 情 況, 有 可 能 是 如 ( 上 式 1) 會 先 產 生 NaHCO 3, 一 旦 NaHCO 3 產 生 後, H 就 會 開 始 與 HCO 3 作 用 ( 上 式 4), 故 溶 液 中 無 論 是 HCO 2 3 或 是 CO 3 都 會 與 H 反 應 產 生 CO 2(g) ( 上 式 3 與 上 式 4) 故 全 反 應 式 可 寫 成 : Na 2CO 3 2 HCl 2 NaCl H2O CO2 3. 本 中 心 進 行 實 作 測 試, 配 製 100.0mL 0.40M 的 HCl 與 4.24g 的 Na 2CO 3固 體 反 應, 發 現 ~217~

有 大 量 的 氣 泡 產 生, 且 持 續 相 當 長 的 時 間, 故 來 函 所 述 : 混 合 後 恰 剩 下 NaHCO 3, 並 無 CO 2(g), 並 不 正 確 4. 綜 合 上 述, 本 題 為 計 量 試 題, 並 不 涉 及 滴 定 關 係, 且 有 實 驗 結 果 支 持 本 題 Na 2CO 3與 HCl 莫 耳 數 相 等, 因 1 莫 耳 的 Na 2CO 3可 與 2 莫 耳 的 HCl 作 用, 故 HCl 為 限 量 試 劑 本 題 並 無 疑 義 與 送 分 相 關 問 題 題 號 :58-59 題 目 : 58-59 為 題 組 元 素 週 期 表 之 前 三 週 期 的 最 後 元 素 分 別 為 氦 氖 氬, 而 其 對 應 原 子 序 為 2 10 18, 已 知 甲 乙 丙 是 週 期 表 上 相 鄰 的 三 種 元 素, 甲 與 乙 是 同 週 期 的 元 素, 乙 與 丙 是 同 主 族 的 元 素 58. 該 三 種 元 素 的 原 子 序 之 和 為 27, 則 甲 乙 丙 在 週 期 表 中 的 相 對 位 置, 最 多 有 幾 種 可 能? (A) 1 (B) 2 (C) 3 (D) 4 (E) 5 59. 承 上 題, 若 此 三 種 元 素 均 為 金 屬, 則 甲 乙 丙 在 週 期 表 中 的 相 對 位 置, 最 多 有 幾 種 可 能? (A) 1 (B) 2 (C) 3 (D) 4 (E) 5 意 見 內 容 : 題 目 敘 述 未 完 整 說 明 甲 乙 丙 三 元 素 是 否 為 完 全 相 鄰 或 不 完 全 相 鄰, 原 始 答 案 所 採 用 的 屬 完 全 相 鄰 2 種, 然 不 完 全 相 鄰 之 答 案 為 4 種 完 全 相 鄰 之 甲 乙 丙 原 子 序 為 (4 11 12) 以 及 (6 7 14) 不 完 全 相 鄰 之 甲 乙 丙 原 子 序 為 (3 11 13) (5 9 13) (5 7 15) 以 及 (3 8 16) 第 58 題, 共 有 6 組 解, 然 依 題 幹 敘 述 所 求 為 相 對 位 置 之 總 類 共 有 4 種 ( 以 乙 為 中 心 之 左 上 左 下 右 上 右 下 ) 故 以 相 對 位 置 所 求 應 為 4 種, 亦 可 為 選 項 第 59 題, 共 2 組 解, 完 全 相 鄰 之 甲 乙 丙 原 子 序 為 (4 11 12) 不 完 全 相 鄰 之 甲 乙 丙 原 子 序 為 (3 11 13) 以 乙 為 中 心 之 左 下 右 上 故 以 相 對 位 置 所 求 應 為 2 種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題 幹 已 說 明 : 已 知 甲 乙 丙 是 週 期 表 上 相 鄰 的 三 種 元 素, 沒 有 提 到 所 謂 不 完 全 相 鄰 的 情 況, 考 生 考 慮 不 完 全 相 鄰, 是 對 相 鄰 的 誤 解 其 次, 來 函 所 言, 以 乙 為 中 心 之 左 上 左 下 右 上 右 下 的 相 對 位 置, 題 幹 中 完 全 沒 有 提 到 所 謂 以 乙 為 中 心 的 相 對 位 置, 這 些 推 論 是 屬 考 生 自 行 推 衍 題 意 所 得 到 的 結 果, 非 題 幹 所 呈 現 的 意 涵 故 考 生 所 提 的 答 案 是 對 題 意 誤 解 以 及 自 行 延 伸 題 意 所 得 到 的 結 果, 並 不 是 正 確 答 案 ~218~

生 物 題 號 :8 題 目 : 8-9 為 題 組 藥 廠 的 科 學 家 研 發 出 一 種 可 藉 由 抑 制 動 物 細 胞 中 某 個 構 造 內 一 種 酵 素 之 功 能, 進 而 降 低 體 內 膽 固 醇 的 新 藥 物 為 檢 測 該 藥 物 可 能 的 副 作 用 而 進 行 人 體 實 驗, 其 中 一 位 受 試 者 於 服 藥 前 後 進 行 尿 液 檢 查, 其 部 分 結 果 如 下 表 所 示 : 檢 測 項 目 正 常 範 圍 值 檢 測 單 位 服 藥 前 檢 測 值 服 藥 後 檢 測 值 酸 鹼 值 4.5~8.0 ph 值 5.5 5.8 葡 萄 糖 220 mg/100 ml 320 330 蛋 白 質 10 mg/100 ml 8 12 鈉 2.7~28.7 meq/100 ml 20.7 26.7 鉀 2.6~12.3 meq/100 ml 8.3 10.6 8. 該 藥 物 造 成 細 胞 的 膽 固 醇 製 造 減 少, 則 下 列 何 者 最 可 能 是 其 所 作 用 的 細 胞 構 造? (A) 核 糖 體 (B) 內 質 網 (C) 高 基 氏 體 (D) 細 胞 核 (E) 粒 線 體 意 見 內 容 : 1. (1) 題 幹 敘 述 中 抑 制 動 物 細 胞 中 某 個 構 造 內 一 種 酵 素 之 功 能 之 敘 述 語 意 不 清, 學 生 可 解 釋 為 : 1 合 成 酵 素 的 功 能 失 常 ( 核 糖 體 失 常, 無 法 製 造 出 酵 素 ), 或 是 2 該 酵 素 於 作 用 的 胞 器 中 未 發 揮 作 用 ( 內 質 網 中 參 與 膽 固 醇 製 造 的 酵 素 被 抑 制 ) (2) 若 為 第 2 種 解 釋, 則 有 超 綱 之 疑 慮 建 議 之 答 案 :A 或 B 均 給 分 2. 題 幹 敘 述 科 學 家 發 明 可 藉 由 抑 制 細 胞 中 某 個 構 造 內 一 種 酵 素 之 功 能 而 酵 素 屬 於 蛋 白 質 的 一 種, 而 細 胞 內 製 造 蛋 白 質 的 場 所, 而 內 質 網 則 與 蛋 白 質 的 合 成 修 飾 有 關, 高 基 氏 體 則 具 有 貯 存 運 輸 分 泌 之 功 能, 故 本 人 主 張,(A)(B)(C) 皆 應 給 分 3. 本 題 超 出 課 綱, 依 照 99 課 綱 真 核 細 胞 及 其 胞 器 的 構 造 與 功 能 是 在 選 修 生 物 的 範 圍 本 題 該 藥 物 造 成 細 胞 的 膽 固 醇 製 造 減 少, 則 下 列 何 者 最 可 能 是 其 所 作 用 的 細 胞 構 造? 出 題 重 點 在 考 製 造 膽 固 醇 的 胞 器, 不 在 本 次 考 試 範 圍, 應 該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本 題 題 目 論 述 藥 物 影 響 哪 個 構 造, 造 成 膽 固 醇 製 造 減 少, 而 非 論 述 哪 個 細 胞 構 造 受 藥 物 影 響, 抑 制 酵 素 之 功 能 2. 核 糖 體 與 酵 素 合 成 有 關, 但 與 本 題 題 目 所 問 不 符, 所 以 答 案 並 非 核 糖 體 3. 各 版 本 提 及 內 質 網 相 關 敘 述 如 下 : (1) 南 一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二 節 細 胞 的 構 造 有 些 內 質 網 上 沒 有 核 糖 體 附 著, 稱 為 平 滑 內 質 網 平 滑 內 質 網 則 含 有 與 脂 質 合 成 有 關 的 酵 素, 能 合 成 脂 質 ~219~

(2) 康 熹 文 化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二 節 細 胞 的 構 造 內 質 網 由 呈 扁 平 囊 狀 或 管 狀 的 膜 組 成, 可 協 助 細 胞 內 物 質 的 運 輸, 並 參 與 蛋 白 質 及 脂 質 的 合 成 (3) 龍 騰 文 化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二 節 細 胞 的 構 造 內 質 網 可 以 協 助 細 胞 內 的 物 質 運 輸, 也 含 有 酵 素 可 以 進 行 某 些 代 謝 作 用, 如 脂 質 的 合 成 (4) 全 華 圖 書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二 節 細 胞 的 發 現 構 造 與 功 能 內 質 網 可 協 助 細 胞 內 物 質 的 運 輸, 其 內 含 有 多 種 酵 素, 與 脂 質 和 蛋 白 質 的 合 成 與 修 飾 有 關 4. 從 上 述 第 三 點 可 得 知 內 質 網 與 脂 質 的 製 造 合 成 有 關, 也 和 題 目 所 問 的 相 符, 因 此 本 題 答 案 為 內 質 網, 許 多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的 課 本 皆 有 提 及 此 觀 念, 因 此 本 題 沒 有 超 綱 ~220~

題 號 :11 題 目 : 11. 生 物 的 演 化 過 程 相 當 漫 長, 不 易 直 接 觀 察, 常 藉 由 各 種 證 據 方 能 推 論 其 演 變 的 歷 程 下 列 有 關 各 種 演 化 證 據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A) 根 據 化 石 及 其 所 在 地 層, 可 推 測 古 生 物 外 形 及 其 生 活 的 環 境 (B) 根 據 鯨 的 鰭 與 麻 雀 翅 膀 的 骨 骼 構 造, 可 推 測 兩 構 造 為 同 源 器 官 ( 同 源 構 造 ) (C) 根 據 昆 蟲 與 爬 蟲 類 的 胚 胎 發 育 過 程, 可 推 測 兩 者 在 綱 的 階 層 上 具 有 共 同 祖 先 (D) 根 據 化 石 的 地 理 分 布, 可 推 測 當 時 大 陸 板 塊 的 位 置 與 現 今 是 否 相 同 (E) 根 據 物 種 之 DNA 分 子 核 苷 酸 序 列 的 相 似 性, 可 推 測 物 種 間 的 親 緣 關 係 之 遠 近 意 見 內 容 : 11.(B) 根 據 鯨 的 鰭 與 麻 雀 翅 膀 的 骨 骼 構 造, 可 推 測 兩 構 造 為 同 源 器 官 ( 同 源 構 造 ) 鯨 屬 於 哺 乳 類, 麻 雀 屬 於 的 鳥 類 是 從 爬 蟲 類 演 化 而 來 的, 兩 者 的 演 化 來 源 是 不 相 同 的, 不 能 稱 作 同 源 器 官, 所 以 選 項 (B) 也 錯 誤, 答 案 應 改 為 (B)(C) 皆 可 在 龍 騰 版 的 基 礎 生 物 ( 上 ) 課 本 p95 中 寫 道 : 屬 於 相 同 發 育 來 源 的 構 造 稱 為 同 源 構 造, 例 如 : 人 類 的 上 肢 貓 的 前 肢 鯨 的 胸 鰭 蝙 蝠 的 翼, 雖 然 現 今 功 能 不 同, 但 其 骨 骼 的 發 育 過 程, 相 對 位 置 及 排 列 方 式 很 相 近, 因 此, 推 論 這 四 類 動 物 源 自 共 同 祖 先, 分 類 上 同 屬 脊 椎 動 物 之 哺 乳 類 而 同 源 - 維 基 百 科 中 強 調 : 同 源 這 一 概 念 需 與 相 似 區 分 開 來 比 如 說, 昆 蟲 的 翅 膀 蝙 蝠 的 翅 膀 和 鳥 類 的 翅 膀 是 相 似 的, 但 卻 不 同 源, 這 種 現 象 被 稱 為 非 同 源 相 似 ( 或 同 形 質, 英 文 : Homoplasy) 這 些 相 似 的 結 構 由 不 同 的 渠 道 演 化 而 來, 這 種 演 化 過 程 叫 做 趨 同 演 化 (Convergency) 鯨 的 胸 鰭 和 蝙 蝠 的 翅 膀 屬 於 同 源 器 官, 因 為 他 們 同 屬 哺 乳 類 ; 而 蝙 蝠 的 翅 膀 與 鳥 類 的 翅 膀 並 不 同 源, 被 稱 為 非 同 源 相 似, 因 為 前 者 為 哺 乳 類, 後 者 為 鳥 類 也 就 是 說 鯨 的 胸 鰭 與 麻 雀 的 翅 膀 並 不 能 稱 為 同 源 器 官, 因 為 鯨 和 蝙 蝠 一 樣 為 哺 乳 類, 麻 雀 為 鳥 類, 彼 此 並 不 同 源 (B) 選 項 也 是 錯 誤 的, 應 該 送 分 參 考 資 料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8c%e6%ba%90 龍 騰 版 基 礎 生 物 ( 上 ) 意 見 回 覆 : 1. 判 斷 同 源 器 官 除 了 看 是 否 由 共 同 祖 先 演 化 而 來, 最 主 要 是 看 解 剖 後 的 結 構, 再 進 行 比 較 判 斷 2. 推 論 是 否 為 共 同 祖 先, 不 單 單 只 看 現 在 所 屬 的 類 別, 例 如 : 哺 乳 類 鳥 類, 而 是 要 看 他 們 最 初 是 由 哪 個 種 類 分 支 演 化 而 來 的 3. 各 版 本 提 及 相 關 敘 述 如 下 : (1) 翰 林 出 版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三 章 演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 第 二 節 生 命 樹 來 自 共 同 祖 先 的 物 種 可 能 在 構 造 上 有 很 大 的 差 異, 但 仔 細 觀 察 就 可 以 看 出 其 相 似 處, 例 如 : 人 類 的 手 貓 的 前 肢 鯨 的 泳 鰭 蝙 蝠 的 翅 膀 蜥 蜴 及 蛙 的 前 肢 等, 雖 然 外 型 和 功 能 有 很 大 的 差 異, 然 而 檢 視 內 部 構 造, 便 可 發 現 具 有 相 同 對 應 的 骨 骼, 只 是 大 小 形 狀 不 同, 顯 示 這 6 種 動 物 可 能 是 由 共 同 祖 先 演 化 而 來 的 (2) 全 華 圖 書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三 章 演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 第 二 節 生 命 樹 ~221~

有 些 動 物 的 外 觀 及 功 能 差 異 很 大, 但 解 剖 後 比 對 其 內 部 構 造, 發 現 其 基 本 構 造 非 常 相 似, 如 人 類 手 臂 骨 骼 的 排 列, 就 與 鯨 的 前 肢 蝙 蝠 的 飛 翼 鳥 的 翅 膀 相 似, 只 是 骨 骼 的 數 目 大 小 或 長 短 不 同 而 已 這 些 器 官 或 結 構 是 來 自 於 共 同 祖 先 的 特 徵, 稱 為 同 源 器 官 (3) 泰 宇 出 版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三 章 演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 第 二 節 生 命 樹 同 源 器 官 是 指 不 同 生 物 之 間, 不 論 其 形 態 和 功 能 是 否 為 相 同 的 器 官, 但 其 具 有 相 同 的 構 造 組 成, 且 胚 胎 發 育 過 程 所 顯 示 的 相 對 位 置 及 來 源 相 同, 如 人 類 的 前 肢 貓 的 前 肢 鯨 豚 的 鰭 狀 前 肢 馬 的 前 肢 和 蝙 蝠 的 飛 翼 等, 雖 然 他 們 的 外 觀 差 異 很 大, 且 功 能 各 異, 但 他 們 的 骨 骼 構 造 卻 相 似, 顯 示 這 些 器 官 在 發 育 時 來 自 相 同 的 胚 胎 層, 同 源 器 官 可 以 支 持 生 物 可 能 來 自 共 同 祖 先 之 理 論 (4) 三 民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三 章 演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 第 二 節 演 化 的 證 據 對 於 現 生 生 物 的 關 係, 早 期 主 要 透 過 型 態 性 狀 間 之 比 較 來 建 立 但 是 有 些 生 物 的 外 觀 雖 各 不 同, 比 對 解 剖 後 的 器 官 構 造, 卻 可 發 現 彼 此 間 有 許 多 相 似 處 例 如 : 鯨 豚 的 前 肢 蝙 蝠 的 翼 貓 的 前 肢 及 人 類 的 手, 雖 然 外 形 差 異 很 大 功 能 也 各 不 相 同, 確 有 相 似 的 骨 骼 構 造, 顯 示 其 是 一 個 共 同 祖 先 的 後 裔 這 些 外 形 功 能 可 能 不 同, 但 演 化 來 源 相 同 的 器 官, 稱 為 同 源 器 官 (5) 康 熹 文 化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三 章 演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 第 二 節 生 命 樹 科 學 家 觀 察 生 物 的 型 態 構 造 時, 發 現 有 些 生 物 在 形 態 上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但 其 基 本 構 造 卻 很 相 似, 如 烏 龜 的 前 肢 蝙 蝠 的 翼 鯨 的 前 肢 和 人 類 的 手 這 些 功 能 各 異 的 前 肢 可 能 源 自 同 一 共 同 祖 先 的 前 肢, 稱 為 同 源 構 造, 意 即 烏 龜 蝙 蝠 鯨 和 人 類 的 前 肢, 可 作 為 源 自 共 同 祖 先 的 證 據 (6) 人 的 手 臂 海 豚 的 鰭 蝙 蝠 的 翼 及 鳥 的 翅, 外 形 似 乎 差 異 很 大, 但 其 基 本 構 造 類 似, 只 在 骨 頭 的 數 目 大 小 或 長 度 上 有 些 不 同 生 物 為 了 適 應 環 境, 演 化 出 外 觀 或 功 能 不 同, 但 基 本 解 剖 構 造 相 同 的 器 官, 稱 為 同 源 器 官 這 些 同 源 器 官 記 錄 著 演 化 的 訊 息, 擁 有 同 源 器 官 的 生 物 代 表 源 自 於 某 一 共 同 祖 先 ~222~

題 號 :28 題 目 : 28. 下 列 有 關 生 物 進 行 無 氧 呼 吸 之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 應 選 3 項 ) (A) 會 產 生 CO 2 (B) 會 產 生 ATP (C) 種 子 淹 水 過 久, 會 由 有 氧 呼 吸 轉 變 為 無 氧 呼 吸 (D) 葡 萄 經 由 酵 母 菌 的 無 氧 呼 吸 作 用 可 釀 成 葡 萄 酒 (E) 人 體 劇 烈 運 動 後, 肌 肉 缺 氧 時 會 產 生 酒 精 堆 積 意 見 內 容 : 1. 題 目 所 問, 有 關 生 物 行 無 氧 呼 吸 之 敘 述,(A) 選 項 亦 正 確, 理 由 如 下 酵 母 菌 在 無 氧 環 境 下 行 發 酵 作 用, 反 應 式 如 下 C 6 H 12 O 6 +2ADP+2Pi 2C 2 H 5 OH+2CO 2 +2ATP 故 生 物 進 行 無 氧 呼 吸 作 用 時 亦 有 產 生 CO 2 之 反 應, 且 選 項 (D) 亦 為 酒 精 發 酵 之 反 應, 故 (A) (B) (C) (D) 皆 為 正 確 之 選 項 2. 無 氧 呼 吸 是 指 以 氧 氣 以 外 的 物 質 作 為 呼 吸 作 用 電 子 傳 遞 鏈 中 的 電 子 受 體 之 呼 吸 類 型, 與 有 氧 呼 吸 差 在 氧 氣 參 與 與 否 ; 至 於 發 酵 作 用 則 是 缺 乏 電 子 傳 遞 鏈 的 呼 吸 類 型 (A) 在 形 成 乙 醯 輔 酶 A 克 氏 循 環 時, 會 產 生 CO 2 (C) 從 有 氧 呼 吸 轉 變 為 發 酵 作 用 ( 主 要 是 酒 精 發 酵 ) (D) 酵 母 菌 進 行 發 酵 作 用 才 能 產 生 酒 精 釀 酒 根 據 以 上 分 析, 本 題 根 本 不 可 能 有 3 個 答 案, 推 測 可 能 是 命 題 者 誤 以 為 無 氧 呼 吸 就 是 發 酵 作 用 若 是 如 此,(A) 也 未 必 正 確, 如 乳 酸 發 酵 就 沒 有 釋 出 CO 2, 但 題 目 用 了 個 會 字, 的 確 是 會, 那 可 能 就 是 3 個 (BCD) 或 4 個 (ABCD) 答 案, 也 有 爭 議! 既 然 命 題 原 理 錯 誤, 本 題 應 考 慮 送 分 3. 酒 精 發 酵 的 過 程 會 產 生 CO 2, 就 應 選 (A) 選 項 如 果 原 題 未 給 該 選 項 的 原 因, 是 因 為 部 分 無 氧 呼 吸 ( 如 乳 酸 發 酵 ) 不 會 產 生 CO 2, 那 (A) 應 改 為 " 均 " 會 產 生 CO 2 才 是 錯 誤 的 論 述 ; 而 原 本 (A) 的 敘 述, 無 氧 呼 吸 只 要 有 會 產 生 CO 2 的 例 子,(A) 論 述 應 就 可 視 為 正 確 4. 根 據 Campbell 生 物 學 第 八 版 9.5 節, 其 標 題 為 (Fermentation and anaerobic respiration enable cells to produce ATP without the use of oxygen), 章 節 中 還 有 發 酵 作 用 和 無 氧 呼 吸 的 比 較, 顯 示 發 酵 作 用 和 無 氧 呼 吸 是 兩 類 不 同 的 反 應 本 題 答 案 有 錯 誤, 公 布 的 正 確 選 項 甚 至 有 葡 萄 經 由 酵 母 菌 的 無 氧 呼 吸 作 用 可 釀 成 葡 萄 酒, 明 顯 將 兩 種 不 同 的 作 用 混 淆, 本 題 應 該 送 分 5. 選 項 (A) 中 指 出 無 氧 呼 吸 會 產 生 CO 2, 就 我 們 高 中 所 學, 確 實 酵 母 菌 行 的 酒 精 發 酵 會 產 生 CO 2, 而 乳 酸 發 酵 則 不 會, 所 以 當 我 在 寫 這 題 的 時 候, 對 題 目 的 解 讀 是 只 要 有 任 何 無 氧 呼 吸 的 過 程 會 產 生 CO 2 即 可, 然 而 從 公 布 的 答 案 中, 題 目 的 意 思 應 是 指 無 氧 呼 吸 皆 會 產 生 CO 2, 因 此 我 想 對 此 提 出 疑 問 6. (C) 選 項 種 子 淹 水 淹 久 會 由 有 氧 呼 吸 轉 變 成 無 氧 呼 吸 為 選 修 生 物 的 內 容, 明 顯 超 出 99 課 綱 基 礎 生 物 之 範 圍, 亦 無 法 用 目 前 所 學 的 知 識 來 判 斷 至 於 (A) 選 項 敘 述 過 於 模 糊, 無 氧 呼 吸 的 乳 酸 發 酵 反 應 式 為 C 6 H 12 0 6 +2ADP+2Pi 2CH 3 CHOHCOOH+2ATP, 但 酒 精 發 酵 則 是 ~223~

C 6 H 12 O 6 +2ADP+2Pi 2C 2 H 5 OH+2CO 2 +2ATP, 一 種 會 產 生 CO 2 另 一 種 方 式 則 不 會, 因 此 (A) 選 項 有 選 或 沒 選 都 合 理, 建 議 本 題 (A) 和 (C) 都 給 分 意 見 回 覆 : 1. 來 函 陳 述 (A) 在 形 成 乙 醯 輔 酶 A 進 入 克 氏 循 環 時, 會 產 生 CO 2 但 會 產 生 乙 醯 輔 酶 A 而 進 入 克 氏 循 環 時, 代 表 是 在 有 氧 呼 吸 過 程, 和 本 題 題 目 所 論 述 的 無 氧 呼 吸 是 不 同 的 ( 見 下 圖 ) 本 題 選 項 (A) 敘 述 無 氧 呼 吸 會 產 生 CO 2, 但 無 氧 呼 吸 分 為 酒 精 發 酵 和 乳 酸 發 酵, 其 中 酒 精 發 酵 會 產 生 CO 2, 乳 酸 發 酵 不 會 但 選 項 用 會 而 非 可 能 會, 表 示 兩 種 發 酵 都 會 產 生 CO 2, 而 不 是 僅 有 其 中 一 種, 因 此 選 項 (A) 仍 為 錯 誤 選 項 2. 各 版 本 中 所 提 及 的 相 關 內 容 如 下 : (1) 南 一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四 節 細 胞 及 能 量 表 1-1 有 氧 呼 吸 與 無 氧 呼 吸 的 比 較 有 氧 呼 吸 葡 萄 糖 +6O 2 6CO 2 +6H 2 O+36ATP 無 酒 精 葡 萄 糖 2CO 2+2 乙 醇 (C 2 H 5 OH)+2ATP 氧 發 酵 呼 乳 酸 葡 萄 糖 2 乳 酸 (CH 3 CHOHCOOH)+2ATP 吸 發 酵 (2) 三 民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五 節 細 胞 與 能 量 如 果 細 胞 處 在 無 氧 環 境 下, 葡 萄 糖 分 解 產 生 的 丙 酮 酸 將 不 會 進 入 粒 線 體, 而 是 直 接 在 細 胞 質 中 被 代 謝 (3) 泰 宇 出 版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四 節 細 胞 及 能 量 酵 母 菌 和 植 物 細 胞 在 無 氧 情 況 下 可 以 進 行 酒 精 發 酵, 產 生 酒 精 和 二 氧 化 碳, 反 應 式 如 下 : 葡 萄 糖 酒 精 + 二 氧 化 碳 + 能 量 C 6 H 12 O 6 2C 2 H 5 OH+2CO 2 +2AT P 乳 酸 菌 及 動 物 肌 肉 在 無 氧 的 狀 態 下, 可 進 行 乳 酸 發 酵, 產 生 乳 酸 如 我 們 在 激 烈 運 動 後 造 成 肌 ~224~

肉 組 織 缺 氧, 便 會 進 行 乳 酸 發 酵, 其 反 應 式 如 下 : 葡 萄 糖 乳 酸 + 能 量 C 6 H 12 O 6 2CH 3 CHOHCOOH+2ATP (4) 龍 騰 文 化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四 節 細 胞 及 能 量 有 些 微 生 物, 如 乳 酸 菌 和 酵 母 菌 能 在 缺 氧 環 境 下 進 行 無 氧 呼 吸, 又 稱 發 酵 作 用 酵 母 菌 可 利 用 醣 類 進 行 酒 精 發 酵 產 生 酒 精 和 二 氧 化 碳 ; 乳 酸 菌 可 進 行 乳 酸 發 酵 產 生 乳 酸 此 外, 植 物 根 細 胞 在 缺 氧 的 環 境 下, 可 以 進 行 酒 精 發 酵 來 產 生 少 量 能 量 ; 人 體 的 骨 骼 肌 細 胞 缺 氧 時, 也 可 以 進 行 乳 酸 發 酵 產 生 少 量 能 量, 以 暫 時 維 持 細 胞 的 生 理 功 能 (5) 全 華 圖 書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四 節 細 胞 與 能 量 植 物 和 酵 母 菌 在 缺 氧 的 環 境 下, 細 胞 內 的 葡 萄 糖 會 轉 變 為 乙 醇 和 二 氧 化 碳, 稱 為 酒 精 發 酵, 反 應 式 如 下 : C 6 H 12 O 6 2C 2 H 5 OH+2CO 2 +2ATP ( 酒 精 ) 乳 酸 菌 及 動 物 的 骨 骼 肌 等 細 胞 在 缺 氧 的 狀 態 下, 會 將 葡 萄 糖 轉 變 為 乳 酸, 稱 為 乳 酸 發 酵, 其 反 應 式 如 下 : C 6 H 12 O 6 2CH 3 CHOHCOOH+2ATP ( 乳 酸 ) (6) 翰 林 出 版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五 節 細 胞 的 能 量 無 氧 呼 吸 的 總 反 應 式 為 : C 6 H 12 O 6 2C 2 H 5 OH( 乙 醇 )+2CO 2 + 能 量 C 6 H 12 O 6 2CH 3 CHOHCOOH( 乳 酸 )+ 能 量 3. (C) 選 項 種 子 淹 水 淹 久 會 由 有 氧 呼 吸 轉 變 成 無 氧 呼 吸 若 用 常 識 判 斷 應 為 缺 氧 狀 態, 即 應 行 無 氧 呼 吸, 因 此 無 關 課 文 之 陳 述, 所 以 無 超 出 基 礎 生 物 之 範 圍 ~225~

4. 酒 精 發 酵 與 乳 酸 發 酵 其 產 生 量 的 過 程 ( 見 下 圖 ) 參 考 資 料 :Jane B. Reece,Lisa A. Urry,Michael L. Cain,Steven A. Wasserman,Peter V. Minorsky,and Rober B. Jackson,Campbell Biology ninth edition,p.224 ~226~

題 號 :29 題 目 : 29. 下 列 有 關 人 類 活 動 對 生 物 及 環 境 影 響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 應 選 3 項 ) (A) 透 過 人 為 復 育 貓 熊, 可 有 效 提 高 其 族 群 之 遺 傳 多 樣 性 ( 基 因 多 樣 性 ) (B) 將 冷 媒 氟 氯 碳 化 物 逸 散 於 空 氣 中, 是 引 起 大 氣 臭 氧 層 破 洞 擴 大 的 原 因 之 一 (C) 將 硫 化 物 過 量 排 放 於 大 氣, 會 影 響 水 生 棲 地 及 水 源 的 酸 鹼 值 (D) 大 氣 中 二 氧 化 碳 濃 度 的 增 加, 會 造 成 紫 外 線 到 達 地 表 量 增 加 (E) 殺 蟲 劑 DDT 釋 入 生 態 系 後, 會 因 食 物 鏈 的 傳 遞 而 造 成 生 物 放 大 效 應 ( 生 物 累 意 見 內 容 : 保 育 (conservation) 是 指 對 生 物 圈 中 的 資 源 有 計 畫 並 有 效 的 利 用, 降 低 對 生 態 系 及 環 境 的 干 擾, 以 維 持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永 續 如 果 保 育 做 得 好, 可 再 生 資 源 就 能 用 之 不 竭, 達 到 永 續 經 營 的 目 的 選 項 (A) 課 本 從 未 描 述 過 貓 熊 保 育 的 實 際 成 效, 題 幹 根 本 無 法 判 斷 對 錯 若 無 效, 那 為 何 還 要 保 育? 建 議 本 選 項 應 開 放 給 分 意 見 回 覆 : 就 人 為 復 育 多 年 來 說, 是 可 有 效 提 高 遺 傳 多 樣 性 的 ; 但 就 人 為 復 育 貓 熊 來 說, 因 為 專 指 特 定 物 種, 所 以 不 一 定 能 有 效 提 高 貓 熊 的 遺 傳 多 樣 性, 因 此 (A) 選 項 不 能 選 ~227~

題 號 :39 題 目 : 37-40 為 題 組 雷 雨 是 因 大 氣 強 烈 對 流 所 產 生 的 現 象, 也 與 氮 的 循 環 有 關 發 生 時 往 往 伴 隨 著 閃 電 狂 風 暴 雨, 甚 至 冰 雹 龍 捲 風 等 劇 烈 天 氣 產 生 雷 雨 的 積 雨 雲 形 成 發 展 時, 大 氣 環 境 一 般 具 備 下 列 三 個 條 件 : 大 氣 處 於 不 穩 定 狀 態 有 充 沛 的 水 汽 和 足 夠 的 舉 升 力 地 球 上 的 生 物 能 生 生 不 息, 世 代 相 傳, 這 不 能 不 歸 功 於 大 氣 的 存 在 事 實 上, 自 然 界 有 天 然 的 循 環 作 用, 使 空 氣 的 成 分 保 持 不 變 俗 話 說 一 場 雷 一 場 肥, 空 中 的 雷 電 可 使 氮 與 氧 化 合, 遇 雨 水 降 落 地 面 經 細 菌 轉 化 成 為 植 物 的 肥 料 氮 的 固 定 係 由 空 氣 中 取 氮, 將 其 轉 化 為 氮 化 合 物, 例 如 製 造 氨 而 氨 是 製 造 硝 酸 尿 素 硫 酸 銨 肥 料 的 中 間 物 氮 循 環 為 自 然 界 中 氮 和 含 氮 化 合 物 在 生 態 系 統 中 轉 換 的 過 程, 其 中 將 空 氣 中 的 氮 氣 轉 化 為 氮 化 合 物 的 固 氮 作 用, 對 生 物 的 生 長 息 息 相 關 生 物 中 僅 有 固 氮 細 菌 可 進 行 固 氮, 因 其 具 固 氮 酶 可 將 氮 氣 形 成 銨 鹽, 再 經 由 亞 硝 化 細 菌 與 硝 化 細 菌 轉 化 為 硝 酸 鹽, 以 利 植 物 根 部 吸 收, 而 部 分 植 物 則 可 藉 由 與 藍 綠 菌 根 瘤 菌 等 固 氮 細 菌 共 生 而 獲 取 氮 39. 氮 的 獲 取 與 生 物 生 長 息 息 相 關, 下 列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 應 選 3 項 ) (A) 原 核 生 物 均 可 行 固 氮 作 用 (B) 真 核 生 物 均 無 法 自 行 固 氮 作 用 (C) 植 物 直 接 吸 收 一 氧 化 氮 而 獲 取 氮 素 (D) 若 水 稻 田 中 有 共 生 的 藍 綠 菌, 可 減 少 氮 肥 的 施 加 (E) 若 植 物 與 根 瘤 菌 共 生, 可 藉 由 固 氮 作 用 而 獲 取 氮 源 意 見 內 容 : 此 題 (D) 選 項, 若 水 稻 田 中 有 共 生 的 藍 綠 菌 為 何 有 共 生 的 藍 綠 菌 即 可 減 少 氮 肥 的 施 加? 課 本 中 並 未 提 及, 故 此 選 項 應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除 了 固 氮 細 菌 外, 藍 綠 菌 也 會 行 固 氮 作 用 而 形 成 氨, 氨 溶 於 水, 可 形 成 銨 鹽, 也 就 是 氮 肥, 所 以 有 共 生 藍 綠 菌 可 減 少 氮 肥 的 施 加 2. 各 版 本 提 及 相 關 敘 述 如 下 : (1) 南 一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下 冊 / 第 六 章 生 物 與 環 境 / 第 二 節 生 態 系 氮 是 生 物 體 蛋 白 質 及 核 酸 等 有 機 物 的 主 要 元 素 之 一, 大 多 數 的 生 物 不 能 直 接 利 用 空 氣 中 的 氮 為 氮 源, 唯 固 氮 細 菌 ( 如 : 根 瘤 菌 ) 及 有 些 藍 綠 菌 可 藉 固 氮 作 用, 在 體 內 把 空 氣 中 的 氮 轉 換 成 氨 (NH 3 ) 氨 溶 於 水 中, 可 形 成 銨 鹽 (NH + 4 ), 銨 鹽 可 被 植 物 根 吸 收 (2) 全 華 圖 書 / 基 礎 生 物 下 冊 / 第 六 章 生 物 與 環 境 / 第 二 節 生 態 系 氮 元 素 為 生 物 體 內 蛋 白 質 核 酸 的 主 要 成 分 氨 (N 2 ) 是 大 氣 中 含 量 最 多 的 氣 體, 然 而 大 部 分 生 物 無 法 直 接 利 用, 需 依 賴 根 瘤 菌 和 藍 綠 菌 等 微 生 物 行 固 氮 作 用, 將 氮 轉 變 為 氨 (NH 3 ) (3) 三 民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下 冊 / 第 六 章 生 物 與 環 境 / 第 三 節 生 態 系 ~228~

水 域 中 的 藍 綠 菌 土 壤 中 的 固 氮 菌 及 共 生 於 豆 科 植 物 根 部 的 根 瘤 菌, 均 可 進 行 固 氮 作 用 而 產 生 氨 (4) 康 熹 文 化 / 基 礎 生 物 下 冊 / 第 六 章 生 物 與 環 境 / 第 二 節 生 態 系 大 氣 中 雖 有 高 達 78% 的 氮 氣, 但 一 般 生 物 無 法 直 接 使 用, 不 過 有 些 生 物 可 進 行 固 氮 作 用, 將 氮 轉 變 成 氨 (NH 3 ) 例 如 : 藍 綠 菌 和 固 氮 桿 菌 固 氮 作 用 產 生 的 氨 溶 於 水 中 形 成 銨 鹽 後, 便 可 為 植 物 等 生 產 者 吸 收 利 用 (5) 翰 林 出 版 / 基 礎 生 物 下 冊 / 第 六 章 生 物 與 環 境 / 第 二 節 生 態 系 土 壤 與 水 域 裡 還 有 其 他 細 菌 及 藍 綠 菌 也 能 行 固 氮 作 用 ~229~

題 號 :50 題 目 : 50. 李 同 學 想 了 解 生 長 素 對 某 種 植 物 組 織 培 養 苗 各 部 位 生 長 率 的 影 響, 於 各 培 養 基 添 加 不 同 濃 度 的 生 長 素,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後, 分 別 測 量 其 根 芽 及 莖 生 長 的 長 度 變 化, 再 與 對 照 組 相 互 比 較 後, 得 出 如 圖 8 的 相 對 生 長 率 依 據 此 圖, 下 列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 應 選 2 項 ) (A) 莖 對 低 濃 度 的 生 長 素 最 為 敏 感 (B) 1ppm 生 長 素 可 使 莖 有 最 大 的 生 長 效 果 1 (C)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使 芽 停 止 生 長 2 (D)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使 根 的 長 度 縮 短 3 (E)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同 時 促 進 根 芽 及 莖 生 長 與 對 照 組 相 對 生 長 率 (%) 200 100 0 根 芽 莖 -100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1 10 100 1000 添 加 生 長 素 之 濃 度 (ppm) 圖 8 莖 促 進 抑 制 意 見 內 容 : 雖 然 本 題 並 沒 有 任 何 學 理 上 的 問 題, 但 99 課 綱 為 了 區 別 程 度 上 差 異, 編 寫 的 課 本 幾 乎 都 把 此 圖 改 放 在 選 修 生 物 上 冊 或 是 補 充 資 料, 當 然 考 圖 表 是 學 測 精 神, 但 對 非 三 類 組 學 生 而 言, 是 否 有 超 綱 不 公 平 之 嫌? 本 題 是 考 慮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此 圖 表 在 各 版 本 選 修 生 物 上 冊 皆 有 出 現, 而 各 版 本 之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泰 宇 三 民 康 熹 龍 騰 及 南 一 等 版 本 都 有 將 此 圖 列 於 課 本 中, 可 提 供 學 生 參 考 2. 本 題 採 用 圖 表 概 念 來 測 驗 學 生, 學 生 可 以 使 用 已 具 有 的 知 識 來 判 別 圖 表 的 內 容, 因 此 在 作 答 上 並 不 會 出 現 困 難 ~230~

地 球 科 學 題 號 :2 題 目 : 2. 地 球 歷 史 上 氣 候 變 遷 是 因 為 全 球 能 量 收 支 或 分 配 的 情 況 改 變 所 造 成,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直 接 造 成 氣 候 變 遷 的 主 要 因 素? (A) 地 表 海 陸 分 布 情 況 改 變 (B) 大 型 的 火 山 噴 發 (C) 地 球 磁 場 反 轉 (D) 溫 鹽 環 流 改 變 (E) 地 球 繞 日 軌 道 的 改 變 意 見 內 容 : 1. 在 地 球 磁 場 倒 轉 的 過 程 中, 磁 場 會 減 弱, 這 段 時 間 內 大 量 帶 電 粒 子 得 以 進 入 大 氣 層 內 此 時 地 球 大 氣 所 獲 得 的 總 能 量 將 增 加, 理 應 造 成 氣 候 變 遷 建 議 此 題 送 分 2. 個 人 認 為 此 題 沒 有 正 確 答 案, 地 球 磁 場 的 反 轉 確 實 是 影 響 氣 候 的 主 要 因 素 之 一, 以 下 為 地 球 磁 場 的 轉 變 對 地 球 氣 候 的 影 響 相 關 論 述 : (1) 當 地 球 各 差 異 旋 轉 的 圈 層 發 生 角 動 量 交 換 時, 地 核 和 地 幔 的 轉 動 速 度 差 異 縮 小, 電 流 場 環 繞 減 慢, 磁 場 強 度 變 小, 動 能 也 變 小 由 能 量 守 恆 原 理, 減 少 的 動 能 轉 化 為 等 量 的 熱 能, 熱 能 積 累 在 地 核 和 地 幔 的 邊 界, 造 成 熱 膨 脹, 膨 脹 使 地 核 地 幔 邊 界 的 熱 物 質 湧 動, 往 地 表 上 升, 稱 為 熱 幔 柱, 在 地 殼 薄 弱 的 地 方 噴 湧 而 出, 就 形 成 了 眾 所 周 知 的 火 山 爆 發 和 地 震 活 動 (2) 地 球 磁 場 的 另 一 個 重 要 功 能 就 是 抵 禦 太 陽 的 粒 子 流, 即 太 陽 風 侵 襲, 如 果 迅 速 減 弱, 太 陽 的 粒 子 流 會 更 多 地 進 入 地 球 大 氣 層 後 消 耗 了 兩 極 的 臭 氧, 並 與 臭 氧 結 合 成 水, 進 而 破 壞 極 地 臭 氧 層 地 磁 層 的 減 弱 和 臭 氧 層 的 破 壞 使 更 多 太 陽 輻 射 熱 量 進 入 地 球, 增 強 氣 候 的 暖 化, 而 熱 量 首 先 要 集 中 進 入 的 兩 極 地 區, 北 極 和 南 極 大 陸 邊 緣 的 海 冰 因 此 會 大 量 融 化 (3) 此 外, 有 一 個 結 論 是 非 常 明 確 的, 全 球 變 暖 時 期 對 應 地 磁 正 向 期 或 地 磁 反 向 減 弱 期, 全 球 變 冷 對 應 地 磁 反 向 期 或 地 磁 正 向 減 弱 期 大 冰 期 和 溫 暖 期 的 轉 變 一 定 會 發 生 地 磁 極 性 反 轉 意 見 回 覆 : 1. 氣 候 變 遷 是 指 地 球 氣 候 長 時 間 內 的 整 體 改 變, 影 響 的 因 素 有 太 陽 輻 射 量 變 動 大 氣 成 分 改 變 地 表 反 照 率 多 寡 海 陸 分 布 情 形 及 冷 暖 洋 流 能 量 輸 送 等, 這 些 因 素 都 會 直 接 影 響 到 地 球 系 統 能 量 平 衡 的 改 變, 造 成 氣 候 變 遷 2. 藉 由 測 量 從 火 山 噴 發 出 來 的 玄 武 岩 磁 性, 科 學 家 發 現 地 球 磁 場 的 確 有 反 轉 現 象, 週 期 大 約 數 萬 年 到 數 百 萬 年, 平 均 20 萬 到 30 萬 年 地 球 磁 場 反 轉 時 的 磁 場 強 弱 變 化, 雖 然 會 影 響 帶 電 粒 子 進 入 地 球 大 氣 的 多 寡, 但 影 響 以 電 離 層 為 主, 並 不 會 明 顯 改 變 大 氣 狀 態, 化 石 證 據 也 顯 示 生 物 並 沒 有 明 顯 受 到 地 球 磁 場 反 轉 的 影 響 所 以, 相 較 其 他 四 個 選 項 (A)(B)(D)(E), 選 項 (C) 地 球 磁 場 反 轉 並 不 是 影 響 氣 候 變 遷 的 主 要 因 素 ~231~

題 號 :3 題 目 : 3. 火 山 由 地 下 深 處 的 岩 漿 伴 隨 著 氣 體 碎 屑 從 地 表 噴 出 而 形 成, 多 數 與 板 塊 的 運 動 有 關 圖 1 何 處 為 現 今 有 火 山 分 布 的 地 區? 戊 丁 甲 (A) 甲 乙 丙 (B) 乙 丙 丁 乙 丙 (C) 丙 丁 戊 (D) 甲 乙 丁 (E) 乙 丙 戊 圖 1 意 見 內 容 : 雖 然 學 生 應 知 道 火 山 主 要 發 生 在 張 裂 型 板 塊 邊 界 海 溝 ( 如 環 太 平 洋 火 山 帶 ) 熱 點 處 然 而 此 題 學 生 需 要 知 道 全 球 所 有 中 洋 脊 海 溝 熱 點 的 位 置 才 能 作 答 例 如, 學 生 要 知 道 環 太 平 洋 火 山 帶 在 太 平 洋 東 側 範 圍 到 整 個 南 美 洲 西 岸, 東 岸 則 在 印 尼 開 始 往 東 偏 折, 未 經 過 澳 洲 東 岸 學 生 也 要 知 道 冰 島 的 位 置 在 格 陵 蘭 東 邊, 在 大 西 洋 中 洋 脊 上 學 生 更 要 知 道 黃 石 公 園 在 美 國 北 邊 偏 西, 而 不 是 美 國 南 邊 此 題 已 超 過 高 中 課 綱 範 圍, 建 議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地 球 科 學 知 識 的 學 習 不 建 議 侷 限 在 文 字 上, 應 配 合 圖 表 並 融 會 貫 通, 若 能 應 用 於 生 活 中 更 佳 題 幹 已 提 示 考 生 火 山 分 布 多 數 與 板 塊 的 運 動 有 關, 各 版 本 課 本 也 都 有 介 紹 全 球 板 塊 邊 界 的 分 布 情 形, 故 本 題 並 無 超 綱 問 題 ~232~

題 號 :6 題 目 : 6. 在 2011 年 3 月 11 日, 日 本 東 北 部 外 海 發 生 強 烈 地 震 並 引 發 海 嘯 臨 海 的 福 島 核 電 廠 ( 見 圖 2) 隨 之 發 生 嚴 重 的 核 能 災 害, 導 致 含 輻 射 的 廢 水 意 外 地 洩 漏 到 海 洋 中 由 於 日 本 東 北 部 外 海 有 親 潮 自 北 方 沿 岸 向 南 流, 到 日 本 東 部 外 海 ( 約 北 緯 35 ) 碰 到 黑 潮, 因 此 長 時 間 後, 在 表 層 的 輻 射 廢 水 最 可 能 的 漂 流 去 向 為 何? (A) 先 向 南 流, 之 後 順 著 黑 潮 向 西 南 流 到 臺 灣 附 近 (B) 先 向 南 流, 遇 到 黑 潮 後 轉 向 東 流 向 中 太 平 洋 (C) 先 向 南 流, 碰 到 黑 潮 後 湧 升 到 表 圖 2 層 並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D) 往 北 流 到 北 海 道 海 域 再 轉 入 日 本 海 (E) 先 向 南 流, 碰 到 黑 潮 後 下 沉 到 深 層 並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福 島 核 電 廠 意 見 內 容 : 1. 此 題 題 幹 敘 述 應 是 要 測 驗 考 生 親 潮 與 黑 潮 各 屬 於 何 種 類 的 洋 流, 且 以 福 島 核 災 之 核 輻 射 廢 水 來 評 量 考 生 寒 暖 流 交 會 時 會 產 生 的 現 象 但 題 目 最 後 問 到 長 時 間 後, 在 表 層 的 輻 射 廢 水 最 可 能 的 漂 流 去 向 為 何? 本 人 意 見 在 於, 由 於 洋 流 的 運 動 屬 於 巨 觀 尺 度 下 的 行 為, 而 題 目 所 敘 輻 射 廢 水 相 較 於 洋 流 乃 微 觀 尺 度 下 的 行 為, 此 行 為 由 於 尺 度 相 差 甚 遠, 故 無 法 預 測 之 且 根 據 全 華 圖 書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之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 上 ),99 年 1 月 初 版 101 年 7 月 再 版 ( 王 乾 盈 主 編 ) 之 課 本 P.96 第 三 段, 課 文 只 寫 到 黑 潮 親 潮 在 日 本 附 近 的 交 會 處, 是 世 界 五 大 漁 場 之 一 文 中 並 未 提 及 兩 寒 暖 流 之 間 產 生 何 種 交 互 作 用, 但 唯 一 可 知 道 的 是, 日 本 東 南 方 附 近 海 域 確 為 兩 寒 暖 流 交 會 處, 故 本 人 主 張 選 項 (B)(C)(E) 應 皆 給 分 2. 有 可 能 表 層 的 輻 射 廢 水 因 親 潮 的 冷 水 比 重 較 大 而 下 沉 至 黑 潮 水 底 下, 又 或 者 大 部 分 廢 水 可 能 東 流, 卻 有 少 部 分 廢 水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故 選 項 (E) 應 該 正 確 意 見 回 覆 : 1. 全 華 版 課 本 內 文 雖 然 沒 有 敘 述 親 潮 與 黑 潮 交 會 後 的 情 形, 但 在 三 大 洋 中 主 要 洋 流 的 示 意 圖 中, 有 標 示 出 親 潮 與 黑 潮 的 分 布 2. 親 潮 自 日 本 東 北 部 外 海 沿 岸 向 南 流 後, 並 未 繼 續 流 到 臺 灣 一 帶 海 域, 而 是 如 題 幹 所 述, 在 北 緯 35 度 與 黑 潮 會 合 後, 往 東 流 向 中 太 平 洋 由 於 黑 潮 規 模 較 親 潮 大, 且 深 約 700 公 尺, 親 潮 表 層 所 攜 帶 的 輻 射 廢 水 並 無 法 下 沉 至 黑 潮 水 底 下, 所 以 不 會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