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稿 類 別 : 健 康 / 護 理 類 篇 名 : 民 眾 對 同 性 戀 的 看 法 作 者 : 楊 覲 瑄 國 立 蘭 陽 女 中 高 一 九 班 藍 天 歆 國 立 蘭 陽 女 中 高 一 九 班 蘇 妍 禎 國 立 蘭 陽 女 中 高 一 九 班 指 導 老 師 : 李 健 浩 老 師
摘 要 : 本 研 究 旨 在 討 論 民 眾 對 同 性 戀 看 法, 以 文 獻 探 討 及 問 卷 分 析 為 研 究 方 法, 除 蒐 集 歸 納 國 內 相 關 碩 士 論 文 期 刊 書 籍 等 資 料 外, 輔 以 宜 蘭 民 眾 為 訪 問 對 象, 共 計 有 90 份 有 效 問 卷, 經 統 計 分 析 後 獲 得 結 論 並 提 出 建 議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現 在 社 會 越 來 越 開 放, 有 關 性 向 的 問 題 也 不 像 以 前 那 麼 保 守, 有 人 支 持 但 是 也 有 人 反 對 美 國 的 一 些 州 甚 至 開 放 同 性 戀 合 法 結 婚 根 據 這 個 議 題, 我 們 決 定 對 於 台 灣 的 民 眾 展 開 訪 問 與 調 查 他 們 對 於 同 性 戀 的 看 法 與 態 度, 由 於 我 國 人 民 對 於 同 性 戀 者 的 認 知 與 立 法 化 不 是 很 普 遍, 所 以 我 們 想 經 由 這 次 的 研 究 來 了 解 與 探 討 我 國 民 眾 對 於 同 信 戀 者 臉 解 多 少 支 持 又 有 多 少, 不 論 是 一 民 眾 或 者 是 同 性 戀 者 都 該 擁 有 維 護 自 身 權 益 的 法 律, 不 可 因 為 同 性 戀 者 是 第 三 性 別 而 忽 視 了 他 們 李 志 展 綜 合 報 導 隨 著 社 會 日 趨 開 放, 演 藝 圈 同 性 戀 不 再 是 不 可 碰 觸 的 禁 忌 話 題,50 歲 的 港 星 黃 耀 明 與 35 歲 的 何 韻 詩 今 年 相 繼 出 櫃, 轟 動 演 藝 圈, 黃 耀 明 是 趁 著 香 港 紅 館 演 出 宣 告 : 我 是 同 性 戀 者 全 場 觀 眾 起 立 鼓 掌 支 持, 之 後 參 與 港 台 同 志 遊 行, 為 同 志 發 聲 ; 何 韻 詩 受 黃 耀 明 鼓 舞,11 月 10 日 在 香 港 同 志 遊 行 中 高 喊 宣 布 : 我 很 驕 傲, 我 是 同 志 獲 得 父 母 以 及 與 她 傳 同 性 緋 聞 的 容 祖 兒 支 持 黃 耀 明 出 道 30 年, 其 間 性 向 始 終 被 外 界 猜 測, 過 去 雖 然 未 公 開 承 認 男 同 志 身 分, 但 唱 過 禁 色 等 充 滿 同 志 色 彩 歌 曲, 可 感 受 他 的 同 志 形 象 鮮 明, 多 年 來 媒 體 追 問 下, 他 決 定 一 次 說 清 楚, 今 年 4 月 趁 著 在 紅 館 開 唱 之 際, 突 然 對 著 台 下 上 萬 名 觀 眾 說 出 : 我 是 一 個 同 性 戀 者, 我 是 一 個 gay, 我 喜 歡 男 人 他 後 來 在 微 博 透 露 一 旦 說 清 楚, 媒 體 玩 了 20 幾 年 的 猜 謎 遊 戲, 之 後 就 覺 得 不 好 玩 了 黃 耀 明 公 開 同 志 身 分 後, 四 處 奔 走 為 同 志 發 聲, 今 年 10 月 來 台 出 席 同 志 大 遊 行, 獻 唱 春 光 乍 洩, 帶 著 象 徵 同 志 的 彩 虹 旗 帶 領 大 家 出 發 走 出 凱 達 格 蘭 大 道, 為 同 志 遊 行 揭 開 序 幕,11 月 再 參 加 香 港 同 志 大 遊 行, 他 說 以 前 中 性 打 扮 走 在 路 上 會 有 人 罵 他, 現 在 社 會 比 較 友 善, 但 仍 有 人 歧 視 同 性 戀, 他 要 做 更 多 宣 導, 希 望 大 家 尊 重, 無 論 任 何 性 向 都 有 愛 人 與 被 愛 的 權 利 何 韻 詩 一 向 打 扮 中 性, 與 容 祖 兒 同 性 緋 聞 也 流 傳 很 久,11 月 10 日 她 參 加 香 港 同 志 大 遊 行, 在 父 母 陪 同 下 高 喊 : 好 驕 傲 的 告 訴 大 家, 我 是 同 志 出 櫃, 轟 動 港 台 演 藝 圈, 她 表 示 因 為 香 港 同 志 平 權 法 案 遭 否 決, 心 中 燃 起 怒 火, 希 望 做 些 事 情, 在 黃 耀 明 鼓 勵 下, 考 慮 3 天 決 定 出 櫃 容 祖 兒 因 此 捲 入 雙 性 戀 疑 雲, 傳 她 因 何 韻 詩 出 櫃 情 緒 崩 潰,2 人 鬧 翻, 不 久 後 容 祖 兒 親 自 出 面 否 認 傳 聞, 表 態 支 持 何 韻 詩 的 決 定, 稱 2 人 是 永 遠 的 朋 友 1
何 韻 詩 接 受 專 訪, 透 露 國 中 就 發 現 性 向,20 多 歲 父 母 就 知 道 她 喜 歡 的 是 女 生, 已 故 恩 師 梅 艷 芳 也 知 道 她 同 志 身 分, 她 感 謝 父 母 開 明, 沒 有 為 難 她, 更 支 持 她 的 決 定 她 希 望 未 來 光 明 正 大 談 戀 愛, 也 渴 望 結 婚 組 織 家 庭, 甚 至 不 排 斥 自 己 懷 孕 當 媽, 據 了 解, 她 有 加 拿 大 國 籍, 當 地 同 志 婚 姻 合 法, 未 來 可 能 會 到 加 國 結 婚 蘋 果 日 報 整 體 而 言, 本 研 究 動 機 可 歸 納 為 下 列 3 項 : 1. 我 國 對 於 同 性 戀 者 的 看 法 2. 是 否 同 意 同 性 戀 者 婚 姻 合 法 化 3. 探 討 不 同 類 別 民 眾 對 同 性 戀 者 的 接 受 程 度 二 研 究 目 的 基 於 上 述 的 研 究 動 機, 本 研 究 小 組 歸 納 出 下 列 的 研 究 目 的 : 1. 了 解 民 眾 對 同 性 戀 的 接 受 程 度 2. 民 眾 對 同 性 戀 的 看 法 3. 對 親 人 是 同 性 戀 者 的 接 受 度 三 研 究 方 法 為 了 達 到 上 述 的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小 組 採 用 下 列 的 研 究 方 法 : 小 組 經 過 討 論 及 詢 問 老 師 意 見 後,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書 刊 報 章 雜 誌 碩 士 論 文 加 以 整 理, 並 採 用 問 卷 方 式, 針 對 90 名 民 眾 對 同 性 戀 之 看 法, 加 以 分 析, 在 1 天 的 時 間 之 內 完 成 調 查 本 研 究 之 問 卷 如 下 所 示 : 親 愛 的 受 訪 者 您 好 : 我 們 是 蘭 陽 女 中 的 學 生, 基 於 課 程 需 要, 現 正 進 行 民 眾 對 同 性 戀 者 看 法 的 調 查, 非 常 需 要 您 的 協 助, 本 問 卷 純 供 課 堂 教 學 使 用, 保 證 不 涉 及 個 人 隱 私 或 移 作 其 他 用 途, 耽 誤 您 寶 貴 時 間, 十 分 感 謝 國 立 蘭 陽 女 中 小 論 文 研 究 小 組 指 導 教 師 : 李 健 浩 研 究 學 生 : 楊 覲 瑄 藍 天 歆 蘇 妍 禎 敬 上 一 基 本 資 料 1. 性 別 : 男 女 2. 年 齡 : 18 歲 以 下 19~30 歲 31~50 歲 51 歲 以 上 3. 配 偶 : 有 無 2
4. 認 識 同 性 戀 者 : 有 無 二 問 題 請 針 對 以 下 各 題 的 文 字 敍 述, 按 照 個 人 感 受 勾 選 答 案, 其 中 5 表 示 同 意 程 度 最 高, 然 後 依 數 字 大 小 逐 漸 遞 減,1 表 示 同 意 程 度 最 低 1. 接 受 同 性 戀 者 2. 接 受 周 遭 親 友 是 同 性 戀 者 3. 贊 成 同 性 戀 婚 姻 合 法 4. 接 受 男 / 女 朋 友 因 為 性 向 而 分 手 5. 接 受 父 母 因 性 向 而 離 異 6. 接 受 同 性 戀 者 擁 有 小 孩 同 意 程 度 5 4 3 2 1 7. 接 受 同 性 戀 者 因 外 界 壓 力 而 與 異 性 戀 者 結 婚 8. 接 受 同 性 戀 者 在 公 共 場 合 做 親 密 動 作 9. 同 性 戀 者 是 造 成 AIDS 的 主 因 10. 同 意 為 同 性 戀 者 設 立 一 個 抒 解 情 感 壓 力 的 場 所 11. 接 受 公 眾 人 物 公 然 承 認 是 同 性 戀 者 四 研 究 限 制 此 次 研 究 對 象 是 以 宜 蘭 民 眾 為 主, 本 問 卷 小 組 於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9 日 晚 上 9 點 30 分 至 晚 上 11 點, 分 別 在 羅 東 夜 市 宜 蘭 東 門 夜 市 及 各 個 人 群 集 散 地, 進 行 隨 機 訪 問 與 填 寫 問 卷 五 研 究 大 綱 本 研 究 架 構 圖 壹 前 言 貳 正 文 一 研 究 動 機 二 研 究 目 的 三 研 究 方 法 四 研 究 限 制 五 研 究 大 綱 一 文 獻 探 討 1. 同 性 戀 的 定 義 2. 同 性 戀 的 刻 板 映 像 3. 同 性 戀 的 相 關 社 會 運 動 3
叁 結 論 肆 引 註 資 料 二 問 卷 分 析 1. 受 訪 者 對 各 問 題 之 看 法 2. 不 同 類 別 受 訪 者 對 各 問 題 的 看 法 一 研 究 發 現 二 相 關 建 議 三 研 究 心 得 貳 正 文 一 文 獻 探 討 1. 同 性 戀 的 定 義 : 同 性 戀 是 一 種 性 傾 向 或 性 指 向, 具 有 同 性 戀 性 傾 向 的 成 員 只 對 或 基 本 上 只 對 社 會 中 與 自 己 性 別 認 同 相 同 的 人 產 生 性 欲 或 愛 慕 具 有 這 種 性 傾 向 的 人 稱 謂 同 性 戀 者 同 性 戀 有 時 候 也 可 以 用 來 描 述 同 性 性 行 爲, 即 同 性 成 員 間 發 生 的 性 行 爲, 而 不 管 參 與 者 的 性 傾 向 如 何 大 多 是 屬 於 感 情 面 的, 他 們 只 是 喜 歡 在 同 性 的 人 之 中, 尋 求 滿 足 情 感 的 生 活 ; 對 於 異 性, 則 不 感 興 趣, 可 以 說 是 與 異 性 戀 沒 有 不 同 2. 對 同 性 戀 的 刻 板 印 象 : 刻 板 印 象, 是 一 個 社 會 學 名 詞, 專 指 人 類 對 於 某 些 特 定 類 型 人 事 物 的 一 種 概 括 的 看 法 這 種 看 法 可 能 是 來 自 於 同 一 類 型 的 人 事 物 之 中 的 某 一 個 個 體 給 旁 人 的 觀 感 通 常, 刻 板 印 象 是 大 多 數 是 負 面 而 先 入 為 主 的, 並 不 能 代 表 每 個 屬 於 這 個 類 型 的 人 事 物 都 擁 有 這 樣 的 特 質 同 性 戀 的 刻 板 印 象 也 可 稱 做 性 傾 向 刻 板 印 象 例 如 同 性 戀 的 人 容 易 得 愛 滋 病 即 是 一 種 性 傾 向 刻 板 印 象 這 種 印 象 往 往 造 成 大 眾 對 同 性 戀 者 的 歧 視 其 實 性 別 性 傾 向 都 是 個 人 的 一 種 身 份, 一 個 人 不 該 因 為 性 別 與 性 傾 向 而 受 到 壓 迫, 身 為 少 數 的 同 性 戀 在 社 會 大 眾 的 不 瞭 解 與 疑 慮 之 下, 一 向 承 受 了 許 多 刻 板 印 象, 其 實 同 性 戀 和 異 性 戀 並 無 太 多 不 同, 只 有 在 談 戀 愛 時 的 對 象 不 一 樣 而 已, 人 們 對 很 多 事 情 都 有 刻 板 印 象, 但 是 刻 板 印 象 往 往 不 合 實 際, 經 過 理 性 的 思 考 和 觀 察 後,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很 多 偏 見 沒 有 確 實 的 事 實 為 基 礎, 對 同 性 戀 的 態 度 就 是 其 中 一 種, 瞭 解 之 後, 我 們 知 道 同 性 戀 其 實 和 我 們 身 邊 的 人 沒 有 兩 樣, 所 以 我 們 應 該 認 識 到 同 性 戀 的 存 在, 用 健 康 的 心 態 來 看 待 3. 同 性 戀 的 相 關 社 會 運 動 ; 指 同 性 戀 權 利 運 動, 或 同 志 運 動, 4
以 祈 家 威 與 同 性 伴 侶 到 法 院 結 婚 被 拒 為 例, 祈 家 威 轉 向 立 法 院 請 願, 立 法 院 的 答 覆 為 : 同 性 戀 者 為 少 數 之 變 態, 純 為 滿 足 情 慾 者, 違 背 社 會 善 良 風 俗, 這 樣 的 答 覆, 當 然 喚 起 台 灣 社 會 輿 論 正 反 方 向 的 熱 烈 討 論, 社 會 藉 由 這 樣 的 討 論, 重 新 思 考 了 同 性 戀 者 的 各 種 問 題 參 照 國 外 同 性 戀 歷 史 社 會 事 件,1969 石 牆 暴 動 堪 稱 同 性 戀 運 動 之 誔 生 當 時 所 有 相 關 的 秘 密 變 化 都 達 到 了 轉 折 點 同 性 戀 者 開 始 大 規 模 的 組 織 起 來 要 求 合 法 的 地 位 社 會 認 同 和 平 等 石 牆 騷 動 的 一 個 結 果 是 同 性 戀 解 放 陣 線 的 建 立 (Gay Liberation Front,GLF, 建 立 於 紐 約 市 ) 這 個 組 織 的 一 個 同 性 戀 者 的 宣 言 (A Gay Manifesto) 為 剛 剛 形 成 的 同 性 戀 運 動 設 立 了 目 標 陣 線 的 分 支 開 始 遍 及 全 美 這 些 組 織 成 為 全 球 各 種 爭 取 同 性 戀 平 等 權 利 的 組 織 創 立 的 基 礎 今 日, 同 性 戀 開 始 在 公 領 域 表 述 自 己, 爭 取 平 等 權 及 基 本 人 權 在 文 化 方 面, 相 似 的 變 化 正 在 進 行 著 正 面 和 寫 實 的 同 性 戀 角 色 在 電 視 和 電 影 上 開 始 增 多 二 問 卷 分 析 本 次 問 卷 訪 談 共 發 出 90 份 回 收 90 份, 無 無 效 問 卷, 有 效 回 收 率 為 100% 經 編 碼 統 計 後, 結 果 歸 納 如 下 : 1. 受 訪 者 對 各 問 題 之 看 法 從 上 圖 可 知 : 受 訪 者 對 各 問 題 趨 於 同 意 者 ( 平 均 高 於 3.5 以 上 ) 依 程 度 由 高 至 低 分 別 為 : 問 題 8 接 受 同 性 戀 者 在 公 共 場 合 做 親 密 動 作 同 意 程 度 最 高 (4.20), 其 次 是 問 題 11 接 受 公 眾 人 物 公 然 承 認 是 同 性 戀 者 (3.89); 而 最 不 認 同 的 依 程 度 由 高 至 低 分 別 為 : 問 題 7 接 受 同 性 戀 者 因 外 界 壓 力 而 與 異 性 戀 者 結 婚 (2.46), 其 次 是 問 題 3 接 受 公 眾 人 物 公 然 承 認 是 同 性 戀 者 (2.18) 最 後 是 問 題 6 接 受 同 性 戀 者 擁 有 小 孩 (1.89); 受 訪 者 對 其 他 ( 問 題 1 問 題 2 問 題 4 問 題 5 問 題 9 問 題 10) 問 題 則 呈 中 立 意 見 5
2. 不 同 性 別 受 訪 者 對 各 問 題 的 看 法 從 上 圖 可 知 : 女 性 受 訪 者 對 各 問 題 的 同 意 程 度 皆 高 於 男 性 受 訪 者, 除 問 題 5 接 受 父 母 因 性 向 而 離 異 ( 同 意 程 度 低 0.43) 與 問 題 9 同 性 戀 者 是 造 成 AIDS 的 主 因 ( 同 意 程 度 低 0.52); 由 此 推 論 女 性 較 接 受 同 性 戀 者 2. 不 同 年 齡 受 訪 者 對 各 問 題 的 看 法 推 論 : 問 題 7 接 受 同 性 戀 者 因 外 界 壓 力 而 與 異 性 戀 者 結 婚 31~50 歲 的 民 眾 同 意 程 度 比 平 均 值 高 0.48 由 此 推 論 :70 年 代 以 前 出 生 的 民 眾 較 不 接 受 同 性 戀 4. 有 無 配 偶 受 訪 者 對 各 問 題 的 看 法 6
由 上 圖 可 知 : 無 配 偶 受 訪 者 各 項 童 意 誠 度 均 高 於 有 配 偶 者, 除 問 題 4 接 受 男 / 女 朋 友 因 為 性 向 而 分 手 ( 低 0.1) 問 題 5 接 受 父 母 因 性 向 而 離 異 ( 低 0.36) 與 問 題 9 同 性 戀 者 是 造 成 AIDS 的 主 因 ( 低 0.51) 由 此 推 論 : 無 配 偶 者 對 性 向 的 開 放 程 度 高 於 有 配 偶 者 3. 有 無 認 識 同 性 戀 者 對 各 問 題 隻 看 法 由 上 圖 可 知 : 有 認 識 同 性 戀 者 受 訪 者 對 各 問 題 之 同 意 程 度 皆 高 於 無 認 識 同 性 戀 者 之 受 訪 者, 除 問 題 5 接 受 父 母 因 性 向 而 離 異 ( 低 0.31) 與 問 題 9 同 性 戀 者 是 造 成 AIDS 的 主 因 ( 低 0.35) 由 此 可 推 論 : 有 認 識 同 性 戀 者 受 訪 者 對 性 向 的 開 放 程 度 高 於 無 認 識 同 性 戀 者 受 訪 者 7
叁 結 論 一 研 究 發 現 基 於 上 述 的 文 獻 探 討 及 問 卷 分 析, 本 研 究 主 要 發 現 有 4 項, 分 述 如 下 : 1. 發 現 女 性 受 訪 者 對 各 問 題 的 同 意 程 度 皆 高 於 男 性 受 訪 者 2. 無 配 偶 者 對 性 向 的 開 放 程 度 高 於 有 配 偶 者 3. 70 年 代 以 前 出 生 的 民 眾 較 不 接 受 同 性 戀 4. 有 認 識 同 性 戀 者 受 訪 者 對 性 向 的 開 放 程 度 高 於 無 認 識 同 性 戀 者 受 訪 者 二 相 關 建 議 針 對 上 述 的 研 究 發 現, 本 研 究 提 出 下 列 2 項 建 議 : 1. 社 會 大 眾 應 多 增 加 對 同 性 戀 者 的 認 知 社 會 上 仍 有 許 許 多 多 的 民 眾 對 於 同 性 戀 者 有 錯 誤 的 觀 念, 就 使 用 問 卷 上 的 第 九 題 來 舉 例, 國 人 因 缺 少 對 於 同 性 戀 者 的 認 知 而 認 為 他 們 是 愛 滋 病 的 主 因, 但 不 全 然 是 如 此, 其 實 政 府 可 以 利 用 學 校 教 育 來 增 加 我 國 人 民 對 於 同 性 戀 者 的 認 知, 就 像 國 民 中 學 中 的 健 康 教 育 課 程 ; 裡 面 不 僅 僅 只 有 男 女 兩 性 的 認 知 而 可 以 有 第 三 性 別 的 認 知 2. 政 府 應 多 增 設 相 關 法 條, 以 維 護 同 性 戀 的 權 益 台 灣 起 初 是 屬 於 思 想 較 封 閉 的 社 會 所 以 在 我 國 最 高 法 律 憲 法 中 並 沒 有 許 多 關 於 維 護 同 性 戀 者 的 權 益 的 相 關 法 律, 因 而 無 法 對 於 同 性 戀 者 給 予 較 完 善 的 社 會 照 顧, 依 第 三 題 為 例 ; 荷 蘭 贊 成 同 性 戀 者 婚 姻 合 法, 但 是 台 灣 還 在 立 法 院 中 徘 徊 著, 我 憲 法 應 給 予 第 三 性 別 完 整 的 法 律 照 顧 三 研 究 心 得 因 為 此 研 究 讓 我 們 更 加 了 解 民 眾 對 同 性 戀 者 看 法, 大 多 數 的 民 眾 都 是 接 受 同 性 戀 者 的, 但 並 不 是 全 然 接 受 他 們 的, 在 統 計 之 下, 全 球 同 性 戀 人 口 已 佔 全 世 界 人 口 的 13%, 另 外 有 20% 的 人 不 願 意 透 露 自 己 的 性 頃 向, 也 許 同 性 戀 者 就 在 我 們 週 遭, 我 們 應 經 由 學 校 及 媒 體 網 路 增 加 個 人 對 於 同 性 戀 者 的 認 知 ; 還 有 支 持 我 國 立 法 院 對 於 增 加 維 護 同 性 戀 者 權 益 的 法 律 肆 引 註 資 料 林 美 鳳 嘉 義 大 學 家 庭 教 育 研 究 所 網 路 社 會 學 通 訊 期 刊 第 46 期 淺 談 同 性 戀 8
的 認 識 與 輔 導 2005/04/15 陳 舒 婷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人 類 性 學 研 究 所 南 區 大 專 校 院 心 輔 老 師 之 性 別 角 色 對 其 同 性 戀 態 度 之 影 響 研 究 2007 廖 玉 琴 南 華 應 社 系 網 路 社 會 學 通 訊 期 刊 第 28 期 對 同 性 戀 者 的 謬 誤 印 2003/01/15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