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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系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社 區 志 工 死 亡 恐 懼 之 態 度 探 討 A Study on Fear of Death of Community Volunteers 研 究 生 : 黃 鶴 珠 指 導 教 授 : 林 呈 鳳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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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以 高 齡 身 份 再 次 進 入 學 術 領 域, 重 當 起 學 生, 除 了 有 點 新 鮮 外, 也 倍 感 辛 苦, 好 在 有 教 授 耐 心 指 導 以 及 同 學 之 間 的 提 攜 切 磋, 終 於 有 機 會 進 入 論 文 探 討 及 撰 寫, 在 此 要 對 老 師 同 學 們 致 衷 心 之 感 謝 三 年 半 的 短 暫 歲 月, 南 華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讓 我 在 夕 陽 人 生 中 又 重 燃 了 希 望 這 段 時 光 裡, 不 論 是 在 學 術 理 論 或 生 活 倫 理 上 都 學 到 了 很 多 寶 貴 知 識, 受 用 無 窮, 讓 我 體 認 到 要 更 加 珍 惜 生 命, 幫 助 別 人, 並 且 積 極 用 心 面 對 每 一 件 事 在 論 文 產 生 過 程 到 完 成, 要 感 謝 一 同 陪 我 走 過 研 究 所 生 活 的 家 人 老 師 與 朋 友 首 先, 本 論 文 能 夠 順 利 的 完 成, 要 感 謝 指 導 老 師 林 呈 鳳 博 士 的 悉 心 指 導, 從 一 開 始 論 文 的 題 目 方 向, 研 究 架 構 的 確 立 及 觀 念 的 釐 清, 以 及 論 文 在 書 寫 的 時 候, 所 遇 到 的 困 難, 林 老 師 均 不 厭 其 頃 地 給 於 指 正, 開 放 探 索 的 鼓 勵, 讓 我 能 夠 在 論 文 方 向 探 索 上 更 為 自 由, 卻 不 因 此 而 失 焦 謝 謝 您! 感 謝 蔡 昌 雄 老 師 與 釋 永 有 老 師, 在 百 忙 之 中 願 意 擔 任 學 生 的 口 考 委 員, 提 供 給 我 許 多 珍 貴 的 建 議 與 指 導, 讓 我 得 以 將 論 文 內 容 修 改 得 更 臻 完 備 嚴 謹, 謹 此 致 上 由 衷 的 感 激 論 文 得 以 完 成, 要 感 謝 的 人 實 在 太 多 感 謝 我 的 研 究 參 與 者, 因 為 有 你 們 的 參 與, 才 得 以 讓 論 文 順 利 完 成 特 別 感 謝 黃 瑞 陵 杜 美 慧 同 學, 在 我 低 落 與 徬 徨 的 時 候, 適 時 的 給 予 我 幫 助 與 鼓 勵, 讓 我 有 足 夠 的 勇 氣 面 對 一 切 的 挑 戰 此 外 在 研 究 的 路 上 得 到 許 多 朋 友 及 同 學 的 關 懷 和 照 顧 感 謝 所 有 96 級 同 學 提 攜 與 鼓 勵, 和 你 們 有 緣 同 聚 一 堂, 是 非 常 幸 福 的 一 件 事, 謝 謝 你 們 的 關 心 與 幫 忙, 讓 我 有 動 力 繼 續 前 進 最 後, 我 要 感 謝 我 的 家 人, 尤 其 是 我 的 老 公, 有 你 的 支 持 及 無 怨 的 包 容, 我 才 能 心 無 旁 鶩, 專 心 致 力 的 完 成 論 文 感 謝 兒 子 媳 婦 孫 子 們 在 作 論 文 時, 適 時 給 我 幫 忙 及 精 神 鼓 勵, 為 我 加 油, 是 我 精 神 上 最 大 的 支 柱 衷 心 感 謝 有 您 們! 黃 鶴 珠 謹 致 2011.01.16 II

摘 要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主 要 在 探 討 社 區 志 工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時 的 衝 擊 經 驗 及 自 我 調 適 方 法 研 究 方 法 以 質 性 的 深 度 訪 談 為 主 軸, 共 訪 談 了 五 位 雲 林 縣 某 鎮 某 社 區 志 工 的 經 驗 來 進 行 探 討 綜 合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個 人 參 與 社 區 志 工 之 動 機 : 一 利 他 精 神 的 實 踐, 二 人 際 親 和 的 連 結, 三 自 我 成 長 的 滿 足 而 死 亡 對 社 區 志 工 心 理 的 衝 擊 包 括 : 一 對 死 亡 未 知 的 恐 懼, 二 對 服 務 對 象 失 落 與 分 離 的 恐 懼, 三 對 死 亡 的 形 貌 及 過 程 的 恐 懼, 四 未 了 心 願 遺 憾 的 恐 懼, 五 來 不 及 補 救 的 恐 懼 等 五 項 而 自 我 調 適 方 式 有 面 對 或 接 受 死 亡 的 事 實 重 覆 回 想 以 減 緩 痛 苦 正 向 思 考 或 重 新 解 釋 事 件 閱 讀 死 亡 相 關 書 籍 隨 著 時 間 的 流 逝 淡 化 悲 傷 轉 移 情 緒 借 助 宗 教 信 仰 的 力 量 尋 求 協 助 對 逝 者 的 承 諾 哭 泣 以 及 壓 抑 或 逃 避 等 研 究 結 論 : 志 願 工 作 者 對 社 區 照 顧 組 織 具 有 某 種 重 要 意 義, 他 們 雖 然 不 是 專 業 人 員, 但 是 他 們 就 像 一 根 小 螺 絲, 少 了 他 們, 組 織 就 無 法 順 暢 地 運 轉 但 並 非 每 個 志 願 工 作 者 都 已 經 做 好 面 對 死 亡 事 件 的 準 備, 初 次 遭 遇 死 亡 事 件 通 常 會 給 他 們 帶 來 身 心 極 大 的 壓 力, 而 這 些 壓 力 除 了 以 生 理 及 情 緒 的 方 式 宣 洩 出 來 之 外, 也 轉 化 成 為 面 對 死 亡 事 件 的 防 衛 機 轉 然 而, 志 願 工 作 者 是 社 區 組 織 的 重 要 資 產, 事 先 以 生 死 教 育 課 程 協 助 他 們 建 立 面 對 死 亡 事 件 的 正 向 態 度, 縮 短 他 們 脫 離 悲 傷 回 到 正 常 生 活 的 時 間, 讓 他 們 儘 早 回 歸 到 社 區 照 顧 組 織, 所 以 對 志 願 工 作 者 提 供 生 死 教 育 課 程 是 社 區 組 織 應 有 的 積 極 作 為 依 據 上 述 的 研 究 結 果, 研 究 者 可 以 針 對 社 區 志 工, 政 府 制 定 政 策 及 未 來 的 相 關 研 究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關 鍵 字 : 志 工 死 亡 恐 懼 自 我 調 適 社 區 關 懷 III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shocks, experiences, self-adjustment of the community care volunteers when they facing death event. The information during in-depth interview was used to analyze the experiences of five community care volunteers.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demonstrated that the impact of death to the community care volunteers include (1) the fear of unknown death, (2) the sense of being lost and separating from target client, (3) the fear of death and dying process, (4) the fear of dying with regret and (5) the fear of untimely compensation.the adjustments included positive and negative attitudes for people to cope with the bereavement. People who used the positive way accepted the death and adjusted the way they lived. However, people who used the negative way usually denied the death. Research conclusion: The community care volunteers have some kind of important meanings to the community care organization, although they are not the specialists, but they look like a small screw, the organization is unable to operate smoothly without them. However, not every volunteer is ready for facing the death events. People were under a lot of stress when encounter death event first time..they gave vent to the stress by some physiological reactions and emotions and this would turn into a defense mechanism for facing death event. However, the volunteer is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important property it s important to provide the life-and-death education, and help them to build the positive attitude toward death event. At least, do not let volunteers face the death event alone.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this research, suggestions on the practical counseling work and the direction of future research can be provided. Keyword: community care volunteer, fear of death, self-adjustment, community care organization IV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及 動 機...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12 第 三 節 研 究 範 圍...14 第 四 節 名 詞 界 定...15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16 第 一 節 社 區 及 社 區 照 顧...16 第 二 節 社 區 志 工...20 第 三 節 死 亡 態 度 與 死 亡 恐 懼...29 第 四 節 個 人 背 景 與 環 境 經 驗 因 素 對 死 亡 恐 懼 之 影 響...36 第 五 節 社 區 志 工 面 對 死 亡 之 自 我 調 適...39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44 第 一 節 研 究 方 法...44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與 取 樣...45 第 三 節 研 究 流 程...47 第 四 節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過 程 與 倫 理...48 第 五 節 資 料 分 析 方 式...51 第 六 節 研 究 信 度 與 效 度...52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與 討 論...54 V

第 一 節 個 人 參 與 社 區 志 工 之 動 機...54 第 二 節 死 亡 恐 懼 對 社 區 志 工 的 衝 擊 及 經 驗...60 第 三 節 社 區 志 工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的 自 我 調 適 方 法...69 第 四 節 綜 合 討 論...78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84 第 一 節 研 究 結 論...84 第 二 節 研 究 建 議...88 第 三 節 研 究 者 的 省 思...91 參 考 文 獻...93 附 錄 一 訪 談 同 意 書...101 附 錄 二 訪 談 大 綱...102 附 錄 三 研 究 參 與 者 基 本 資 料...103 VI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及 動 機 你 能 想 像 隨 便 往 人 群 中 一 站, 放 眼 望 去 三 分 之 一 盡 是 六 十 五 歲 以 上 老 人 的 影 像 嗎? 這 是 WHO 推 估 2050 年 世 界 上 老 人 人 口 的 比 率, 這 個 令 人 觸 目 驚 心 的 數 字 看 似 遙 遠, 卻 近 在 眼 前 以 目 前 台 灣 9.9% 的 老 人 比 例, 由 於 養 兒 防 老 觀 念 的 式 微 經 濟 因 素 個 人 享 樂 主 義 的 風 行 環 境 的 變 遷 迅 速, 使 得 出 生 率 直 線 下 滑, 加 上 醫 藥 衛 生 科 技 的 發 達 社 會 福 利 的 改 善, 使 得 平 均 壽 命 延 長, 導 致 老 化 的 腳 步 比 預 估 的 還 要 快 一 人 口 老 化 日 趨 嚴 重 ( 一 ) 台 灣 與 各 國 的 情 形 依 照 聯 合 國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訂, 該 國 家 65 歲 以 上 的 老 年 人 口 占 全 國 總 人 口 數 的 7% 時, 即 被 列 入 為 高 齡 化 國 家 文 獻 資 料 指 出 法 國 在 1866 年,65 歲 以 上 的 人 口 占 總 人 口 數 的 7%( 程 超 澤,1995), 率 先 步 入 高 齡 化 國 家 近 年 來, 全 球 主 要 工 業 國 家 婦 女 總 生 育 率 急 速 下 滑 平 均 壽 命 的 延 長, 在 年 齡 結 構 最 上 層 的 老 年 人 口 比 率 相 對 的 大 為 提 升 ( 陳 國 華,1999), 突 顯 了 老 年 人 口 的 問 題, 西 方 國 家 更 稱 此 為 老 年 潮 的 來 臨 ; 已 開 發 國 家 的 老 人 潮, 包 括 北 美 西 歐 日 本 以 及 澳 洲, 一 共 有 三 項 主 要 原 因 :1. 醫 學 進 步 以 及 在 公 共 健 康 營 養 以 及 安 全 方 面 的 富 庶 與 不 斷 的 改 進, 這 些 都 戲 劇 性 的 提 高 了 平 均 壽 命 (lifeexpectancy);2. 在 美 國 以 及 其 他 國 家 中, 嬰 兒 潮 一 代 龐 大 的 人 口 逐 漸 步 入 中 年 ;3. 出 生 率 的 降 低 在 日 本 以 及 一 些 歐 洲 國 家 中, 未 來 將 只 有 少 數 的 年 輕 人 進 入 納 稅 的 勞 動 市 場, 但 是 卻 有 愈 來 愈 多 的 老 人 進 入 接 受 津 貼 的 階 段 ( 王 晶,2000:Peter G.Peterson 2000) 由 於 醫 療 技 術 的 進 步, 國 民 衛 生 水 準 的 改 善, 大 幅 地 提 高 了 人 類 的 平 均 壽 命, 老 年 人 口 與 日 俱 增 雖 然 社 會 走 向 高 齡 化 是 先 進 國 家 的 共 同 傾 向, 但 日 本 高 齡 化 的 速 度 尤 為 驚 人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前, 日 本 65 歲 以 上 的 老 年 人 口 比 例 僅 佔 總 人 口 的 5%,1970 1

年 突 破 7% 而 進 入 高 齡 化 社 會, 之 後 即 在 短 短 的 24 年 間 (1994 年 ), 高 齡 化 率 遽 增, 急 速 邁 入 高 齡 社 會 ( 高 齡 化 率 14% 以 上 ), 而 同 樣 人 口 老 化 由 高 齡 化 社 會 轉 型 至 高 齡 社 會 的 過 程 : 英 國 德 國 需 要 45 年, 美 國 70 年, 瑞 典 85 年, 法 國 則 超 過 一 世 紀 以 上 (130 年 ) 正 因 為 人 口 如 此 快 速 的 老 化, 日 本 無 法 如 歐 美 先 進 國 有 充 裕 的 時 間 謀 求 對 策 以 因 應, 老 人 問 題 不 但 成 為 現 今 日 本 最 大 的 社 會 問 題 之 一, 同 時 也 意 味 著 社 會 安 全 制 度 將 面 臨 著 挑 戰, 因 為 需 要 撫 養 照 顧 的 老 年 人 口 增 加, 政 府 公 共 預 算 中 的 年 金 醫 療 等 支 出 也 將 倍 增, 嚴 重 影 響 到 經 濟 的 成 長, 危 及 國 家 的 財 政 日 本 和 我 國 一 樣 同 受 儒 家 文 化 的 薰 陶, 傳 統 社 會 大 都 建 立 在 三 代 同 堂 的 家 庭 結 構 下, 家 族 成 員 中, 尤 其 是 女 性, 往 往 擔 負 起 照 顧 家 中 老 人 的 責 任, 老 人 也 樂 與 子 女 同 住, 含 飴 弄 孫, 享 受 天 倫 但 由 於 社 會 與 人 口 的 變 遷, 現 今 家 庭 結 構 急 速 變 化, 子 女 數 相 對 的 減 少, 老 年 人 口 絕 對 性 地 增 加, 家 庭 的 組 成 形 態 起 了 變 化, 同 時 隨 著 婦 女 教 育 程 度 的 提 高 積 極 參 與 勞 動 市 場 等, 使 得 家 庭 的 人 力 有 了 縮 減 的 趨 勢 這 不 但 說 明 了 家 庭 型 態 與 功 能 的 轉 變 外, 還 彰 顯 出 社 會 安 全 制 度 的 急 迫 性 與 適 切 性 人 口 老 化 的 問 題, 是 一 門 複 雜 的 科 際 整 合 學 門 社 會 的 高 齡 化 現 象, 將 會 造 成 政 治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上 的 轉 變 全 球 老 年 潮 的 出 現, 讓 日 本 美 國 英 國 德 國 加 拿 大 義 大 利 及 法 國 等 國 家 在 政 府 部 門 預 算 支 出 上 感 覺 到 極 大 的 壓 力 ( 王 晶, 2000:Peter G.Peterson 2000) 台 灣 地 區 人 口 在 近 幾 年 來 也 出 現 變 化, 包 括 低 出 生 率 及 人 口 老 化 等 現 象, 與 世 界 主 要 先 進 國 家 的 人 口 發 展 趨 勢 相 似, 逐 漸 進 入 人 口 轉 變 (demographic transition) 理 論 的 模 式 中 此 理 論 的 要 點 為, 早 期 的 人 口 透 過 不 穩 定 時 起 時 降 的 高 死 亡 率 和 高 生 育 率 之 間 的 平 衡, 來 維 持 數 量 上 的 穩 定, 之 後 隨 著 人 類 進 入 現 代 化 社 會, 營 養 和 健 康 水 準 的 改 變, 使 得 死 亡 率 下 降, 此 時 仍 是 維 持 較 高 的 生 育 率, 造 成 人 口 成 長 ; 進 入 工 業 化 的 社 會, 城 市 化 與 其 他 社 會 結 構 改 變, 使 得 小 家 庭 產 生, 生 育 觀 念 改 變, 生 育 率 下 降, 人 口 又 再 一 次 達 到 低 水 準 的 生 育 率 和 死 亡 率 的 平 衡 ( 劉 雲 德 譯,David Popenoe, 1992) 今 天 的 嬰 兒, 將 是 未 來 的 老 人 在 研 究 人 口 結 構 中 有 許 多 研 究 指 標, 其 中 新 生 嬰 兒 的 出 生 數, 及 65 歲 以 上 老 年 人 口 的 數 量, 是 一 對 相 當 有 趣 的 指 標, 現 在 的 新 2

生 兒 數 也 決 定 未 來 的 人 口 扶 養 比 及 影 響 到 老 年 人 的 照 顧 問 題 ( 二 ) 人 口 老 化 原 因 : 出 生 率 的 降 低 死 亡 率 的 降 低 與 平 均 壽 命 的 延 長 西 方 工 業 國 家 人 口 變 化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人 口 轉 變 (demographictransition) 理 論, 代 表 者 經 濟 科 學 技 術 進 步 人 類 壽 命 延 長 生 育 率 降 低 等 層 面 的 因 素, 決 定 人 口 老 化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出 生 率 下 降 的 問 題, 因 為 人 口 出 生 率 降 低 之 後, 會 使 兒 童 少 年 的 人 口 比 例 降 低, 也 直 接 使 勞 動 經 濟 人 口 以 及 老 年 依 賴 人 口 在 年 齡 結 構 中 的 比 例 上 升, 亦 即 當 人 口 出 生 率 持 續 維 持 大 幅 度 的 下 降, 人 口 出 現 低 出 生 低 死 亡 低 自 然 增 加 率 時, 人 口 便 會 出 現 老 化 的 現 象 台 灣 地 區 人 口 在 近 幾 年 來 也 出 現 上 述 的 變 化, 包 括 低 的 出 生 率 低 死 亡 率 及 低 的 自 然 增 加 率 等, 與 西 方 主 要 工 業 國 家 人 口 發 展 趨 勢 相 似, 逐 漸 進 入 人 口 轉 變 (demographic transition) 理 論 的 模 式 中, 成 為 高 齡 化 的 社 會 老 年 (Aging) 是 一 個 生 命 逐 漸 老 化 的 一 個 過 程, 不 論 動 物 或 是 植 物 都 會 面 臨 老 化 的 問 題 就 人 類 而 言, 老 化 是 人 類 心 理 社 會 與 生 理 各 方 面 整 合 機 能 逐 漸 衰 退 的 階 段 ; 學 者 將 老 化 區 分 成 為 以 下 幾 個 論 點 年 代 老 化 (Chronological Aging) 的 論 點, 一 個 人 出 生 後, 壽 命 活 到 65 歲 ( 聯 合 國 訂 ) 即 可 說 是 老 人 ; 生 物 老 化 (Biological Aging) 的 觀 點, 人 體 結 構 和 生 理 上 逐 漸 衰 老 的 現 象, 也 可 以 判 斷 一 個 人 是 否 已 經 老 化, 西 方 學 者 John( 李 健 正 等 編,1999) 解 釋, 任 何 生 物 隨 著 時 間 的 發 展 都 會 經 歷 生 理 的 變 化 或 發 展, 例 如 嬰 兒 與 成 人 的 體 格 不 同 ; 從 社 會 老 化 (SocialAging) 的 觀 點 而 言, 一 個 人 因 為 年 紀 大, 導 致 其 在 社 會 角 色 上 的 改 變, 通 常 也 是 界 定 的 標 準 ; 而 心 理 老 化 (Psychological Aging) 觀 點, 為 觀 察 一 個 人 行 為 上 老 化 的 現 象 也 是 一 種 方 法 ( 周 家 華,2000) ( 三 ) 老 化 造 成 人 力 及 資 源 影 響 家 庭 結 構 的 改 變, 醫 療 科 技 的 進 步, 拯 救 或 延 長 生 命 的 迅 速, 人 口 老 化, 家 庭 似 乎 變 得 越 來 越 不 適 合 分 娩 衰 老 和 死 亡, 為 生 病 和 死 亡 而 建 造 的 醫 院 和 儀 器, 縮 短 家 3

庭 成 員 彼 此 相 聚 的 時 間 ( 鈕 則 誠 趙 可 式 胡 文 郁 2001) 老 人 無 法 藉 由 與 家 人 情 感 的 建 結 社 區 團 體 活 動 及 支 持 性 的 社 會 服 務, 來 建 立 自 己 對 社 會 的 參 與 感, 加 上 老 化 帶 來 的 失 落 抑 鬱 無 望 與 絕 望 而 有 自 殺 的 念 頭, 又 得 慢 性 病 如 糖 尿 病 高 血 壓 心 血 管 疾 病 和 癌 症, 子 孫 無 法 隨 侍 在 側, 使 老 人 在 臨 終 與 死 亡 得 不 到 應 有 照 顧 與 尊 嚴 我 國 目 前 對 人 口 結 構 轉 型 的 關 心, 不 再 只 是 人 口 快 速 成 長 的 問 題, 而 是 高 齡 化 社 會 衍 生 家 庭 照 顧 的 資 源 問 題 在 西 元 2006 年 我 國 65 歲 以 上 的 老 人 人 口 已 占 總 人 口 數 之 9.74%, 且 自 從 1984 年 起 生 育 率 就 低 於 替 代 水 準, 逐 漸 轉 型 到 低 出 生 率 的 階 段 ( 內 政 部 統 計 處,2006);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也 推 估 至 2051 年 台 灣 65 歲 以 上 老 人 人 口 將 達 695 萬 人, 占 總 人 口 數 35.5% (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2004) 加 上 現 代 女 性 已 大 量 參 與 就 業 市 場, 對 家 庭 照 顧 工 作 的 投 入 也 相 對 減 少, 所 以 整 個 社 會 變 遷 和 家 庭 人 口 結 構 改 變, 使 得 背 後 所 隱 藏 照 顧 人 力 和 資 源 的 問 題, 已 浮 上 了 檯 面, 亦 即 高 齡 化 所 帶 來 的 照 顧 問 題 不 再 只 是 單 純 的 家 庭 支 持 或 照 顧 問 題 ( 如 經 濟 情 緒 勞 務 ), 它 已 延 伸 到 公 領 域 的 政 府 公 共 機 制 ( 如 退 休 養 老 金 ) 和 公 共 支 持 ( 如 社 會 安 全 老 人 健 康 保 險 ) 的 問 題 ( 胡 幼 慧,2002 p271) 聯 合 國 世 衛 紛 紛 提 出 在 地 活 力 安 養 理 念, 提 昇 對 長 輩 們 的 正 向 態 度, 否 則 今 天 冷 漠 歧 視 的 面 對 長 輩 將 會 錯 失 對 老 年 的 了 解, 對 以 後 的 我 們 也 會 錯 失 準 備 的 契 機, 在 將 來 勢 必 付 出 更 昂 貴 的 代 價 高 齡 化 後 日 漸 增 多 的 老 人 身 體 心 理 經 濟 等 方 面 的 需 求, 變 成 為 嚴 重 的 社 會 問 題 二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 一 ) 各 學 派 宗 教 對 死 亡 的 看 法 死 亡 或 臨 終 不 是 老 人 的 專 利, 年 輕 人 也 有 可 能 臨 終 面 對 死 亡 也 是 一 種 最 後 的 成 長 學 習, 是 展 現 我 們 對 生 命 意 義 肯 定 的 機 會, 是 我 們 抓 住 生 命 方 向 的 最 後 機 會 死 亡 不 是 威 脅 (threat), 而 是 一 種 挑 戰 (challenge), 我 們 應 學 習 如 何 去 面 對 挑 戰, 並 建 立 一 個 具 有 意 義 的 生 命 完 結 篇, 因 為 死 亡 是 生 命 整 個 過 程 的 一 部 份, 沒 有 死 亡 生 命 將 不 夠 完 全, 面 對 死 亡 使 我 們 生 命 更 趨 成 熟 臨 終 也 是 生 命 的 一 課, 在 臨 終 時 我 們 還 4

有 必 須 學 習 的 東 西,. 臨 終 時 是 病 人 與 家 屬 彼 此 表 示 愛 的 時 刻, 臨 終 的 病 人 並 不 可 怕 或 厭 惡, 不 要 被 這 種 巨 變 而 受 打 擊 大 自 然 有 春 夏 秋 冬 四 季, 人 生 也 有 幼 狀 老 衰 四 個 階 段 死 亡 是 人 生 旅 途 中 最 後 一 個 階 段, 如 能 把 此 階 段 視 為 四 季 的 如 此 美 好 且 自 然, 死 亡 或 許 就 不 會 帶 給 我 們 焦 慮 恐 懼 了! 老 子 主 張 回 歸 自 然, 認 為 死 亡 是 生 命 發 展 的 自 然 過 程, 應 該 坦 然 接 受 莊 子 亦 認 為 生 死 是 一 體 的, 並 不 值 得 特 別 為 死 亡 歌 頌 或 悲 傷 莊 子 至 樂 篇 : 死 生 為 晝 夜 ; 而 妻 死 莊 子 鼓 盆 而 歌 一 段 中, 對 生 命 的 詮 釋 是 : 雜 乎 芒 芴 之 間, 變 而 有 氣, 氣 變 而 有 形, 形 變 而 有 生, 今 又 變 而 之 死, 是 相 與 為 春 秋 冬 夏 四 時 行 也 以 老 莊 為 主 的 道 家 思 想, 認 為 死 亡 是 如 此 自 然, 強 調 生 命 精 神 在 於 道 的 不 朽, 以 豁 達 的 態 度 面 對 死 神, 擺 脫 死 亡 的 恐 懼 ( 陳 秋 娟,1998) 儒 家 在 中 國 歷 史 中 的 倫 理 道 德 價 值 觀 念 政 治 文 化 等 各 方 面 皆 對 後 世 產 生 極 大 的 影 響, 在 面 對 死 亡 的 觀 點 也 提 供 了 另 一 智 慧 性 的 思 惟 方 式 儒 家 學 者 主 張, 宇 宙 的 本 質 是 生 生, 天 地 有 好 生 之 德, 既 然 宇 宙 創 造 了 萬 物, 亦 有 能 力 長 養 萬 物 ; 人 應 有 生 生 不 息 的 精 神, 珍 惜 生 命 注 重 人 事, 修 養 心 性 此 即 論 語 陽 貨 篇 : 天 何 言 哉? 四 時 行 焉, 百 物 生 焉, 天 何 言 哉? 之 精 神 意 涵 儒 家 對 死 亡 是 理 性 主 義 的 態 度, 人 若 面 對 死 亡 事 實, 可 避 免 由 信 仰 或 道 術 尋 求 靈 魂 永 生 色 身 成 仙 的 迷 失, 應 透 悟 到 人 終 有 一 死, 應 把 生 命 的 意 義 放 在 精 神 不 朽 的 努 力 上, 而 非 在 身 體 物 質 的 表 向 建 立 並 樹 立 超 越 死 的 價 值 觀 念, 以 達 觀 積 極 的 心 境 宏 闊 自 在 的 精 神 迎 接 死 亡 ( 鄭 曉 江, 1994) 李 復 惠 (1987) 研 究 文 獻 指 出, 民 族 學 研 究 者 分 析 中 國 人 為 何 恐 懼 死 人 而 欲 迴 避 的 原 因 有 下 : 1 害 怕 惡 靈 或 凶 煞 等 超 自 然 力 量, 可 能 引 起 的 任 何 作 用, 會 對 生 者 不 利 2 擔 心 死 靈 或 許 會 帶 來 危 害 災 難, 威 脅 生 人 3 死 人 容 貌 改 變, 面 目 全 非, 屍 體 腐 敗 發 生 臭 味 毒 性, 令 人 見 之 生 厭 恐 懼 4 對 於 人 死 後 往 何 處, 發 生 何 事 等 一 無 所 悉, 因 而 擔 心 ( 引 自 劉 枝 萬,1981) 從 宗 教 精 神 層 面 思 索 死 亡 的 意 義, 可 以 看 出 死 亡 是 和 靈 魂 與 心 識 有 關 係 的 在 中 5

國 民 間 有 靈 媒 角 色, 扮 演 亡 故 親 友 冤 親 債 主 與 陽 上 者 之 間 的 溝 通 橋 樑, 由 靈 媒 進 行 儀 式 的 帶 領 下, 可 以 與 鬼 門 關 的 亡 故 親 友 或 冤 親 債 主 溝 通, 這 樣 的 儀 式 過 程 似 乎 使 許 多 的 子 孫 和 求 願 者 心 安 及 化 解 災 難 這 觀 念 對 將 逝 者 無 疑 是 一 種 很 大 的 精 神 性 安 慰, 因 為 死 後 人 們 仍 有 生 存 的 去 處, 仍 可 為 親 人 為 家 庭 與 家 族 的 興 旺 發 達 做 出 貢 獻, 所 以 不 用 擔 心 死 不 瞑 目 可 以 坦 然 接 受 死 亡! 有 些 人 因 生 前 受 人 欺 凌, 無 法 伸 張, 便 以 死 後 變 厲 鬼 來 復 仇 為 志 從 此 而 獲 得 某 種 臨 死 前 的 安 慰 而 且 人 在 冥 間 所 可 能 擁 有 的 享 受 的 東 西 又 要 大 大 高 於 多 於 人 們 在 陽 間 曾 經 獲 得 的, 這 使 人 對 死 亡 上 了 一 層 迷 離 夢 幻 般 的 色 彩, 使 必 死 之 人 可 以 得 到 某 種 美 好 的 心 理 慰 藉 ( 鄭 曉 江, 1999; 瞿 海 源,1987) 面 對 死 亡 既 然 是 人 生 中 一 門 必 修 的 課 程, 我 們 就 應 該 及 早 作 準 備, 避 免 在 面 臨 死 亡 時 手 忙 腳 亂, 不 知 如 何 因 應 ( 慧 開 法 師,2002 p12) 倘 使 個 體 能 公 開 的 討 論 將 來 可 能 面 對 的 疾 病 年 老 和 死 亡 等 問 題, 將 有 助 於 個 體 身 心 方 面 的 健 康 (Leifer,1996) 因 此 若 能 正 視 死 亡 是 自 然 存 在 的 根 本 現 象, 並 提 早 對 死 亡 作 準 備, 把 死 亡 視 為 每 日 需 溫 習 的 功 課 習 題, 建 立 積 極 而 健 康 的 死 亡 態 度, 才 能 獲 得 心 靈 逍 遙 自 在, 進 而 享 受 生 命 存 在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死 如 同 生 一 樣, 是 人 類 的 存 在 現 象, 也 是 成 長 及 發 展 的 一 部 份, 它 賦 與 人 類 生 命 生 活 生 存 的 意 義 孔 子 說 過 :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但 不 表 示 孔 子 對 死 亡 採 取 逃 避 的 態 度, 孔 子 認 為 死 乃 生 的 否 定, 一 個 人 唯 有 知 道 肯 定, 才 能 知 道 否 定 唯 有 知 道 生 命 的 意 義 與 目 的, 才 會 知 道 死 亡 是 一 個 界 限 狀 況, 這 界 限 狀 況 使 生 命 的 意 義 與 目 的 得 以 實 現 ( 傅 佩 榮,1986; 吳 庶 深,1988) 沒 有 死 亡 的 人 生 是 不 能 忍 受 的, 如 果 生 命 只 會 老 化 而 不 曾 死 亡, 那 將 是 很 令 人 惶 恐 的 事, 死 亡 對 生 命 而 言, 是 有 其 意 義 和 必 要 的 死 亡 並 不 完 全 是 個 障 礙, 它 讓 我 們 休 息 之 後 再 出 發 死 亡 是 生 命 的 一 種 轉 換, 不 是 終 結, 而 是 另 一 個 開 始 ( 慧 開 法 師, 2002) 生 命 中 有 很 多 的 不 確 定, 唯 一 確 定 的 只 有 死 亡 但 是 對 於 這 唯 一 能 掌 控 的 東 西, 人 們 總 是 驚 惶 失 措, 例 如 在 面 對 自 己 的 死 亡 或 親 人 的 死 亡 時, 似 乎 無 法 接 受 和 面 對 6

世 間 上 的 壽 命 縱 然 有 如 彭 祖 活 到 八 百 年 那 樣 的 長 壽, 最 後 仍 然 免 不 了 生 老 病 死 的 現 象 ; 世 間 上 的 幸 福 快 樂 縱 然 有 貴 如 帝 王 一 般 希 有, 終 究 要 歸 於 生 滅 幻 空 我 們 在 世 上 的 生 命 是 有 限 的, 成 千 上 萬 的 人 可 能 在 同 一 個 時 間 出 生, 有 些 人 只 能 活 上 幾 天 或 幾 月, 然 後 疾 病 或 意 外 就 奪 去 了 他 們 的 寶 貴 生 命 ; 有 的 人 卻 能 活 上 百 歲, 體 驗 生 命 中 的 種 種 滋 味 : 成 功 快 樂 失 敗 喜 悅 憎 恨 與 愛 從 無 限 生 命 的 概 念 中, 死 亡 像 似 把 破 舊 的 衣 服 換 下 來, 所 以 死 亡 之 中 好 像 蘊 含 著 某 種 光 明 面 和 此 生 積 極 經 營 的 意 義 面 對 死 亡, 要 有 如 遊 子 回 家 的 歡 喜 ; 面 對 死 亡, 要 有 如 囚 犯 釋 放 的 自 由 ; 面 對 死 亡, 要 有 如 落 葉 歸 根 的 自 然 ; 面 對 死 亡, 要 有 如 空 山 圓 月 的 明 淨 ( 佛 光 菜 根 譚,2000) 沒 有 人 能 知 道 自 已 將 來 會 碰 到 些 什 麼 事, 但 是 不 論 我 們 是 活 上 幾 天 或 一 百 歲, 總 會 碰 到 一 個 基 本 的 問 題 : 我 們 活 著 的 目 的 是 什 麼? 生 命 的 意 義 在 哪 裡? 因 此 在 不 斷 省 思 和 討 論 的 過 程 中, 終 於 明 白 離 苦 得 樂 是 我 們 此 生 的 生 活 目 標, 自 己 雖 是 糊 裡 糊 塗 的 來, 卻 不 能 糊 裡 糊 塗 的 去! 在 思 索 和 探 求 過 程 中, 深 深 影 響 我 面 對 死 亡 議 題 的 重 視 和 投 入 ( 二 ) 對 死 亡 產 生 恐 懼 的 原 因 恐 懼 死 亡 的 原 因 : 死 亡 是 很 自 然 的 一 件 事, 但 若 降 臨 到 自 己 身 上 的 時 候, 很 多 人 是 不 由 自 主 會 恐 懼 不 已 的 正 如 趙 可 式 教 授 所 說 的 : 其 實 死 亡 引 起 的 心 理 反 應 可 謂 百 感 交 集, 背 後 因 素 常 深 遂 潛 藏 著 對 死 亡 的 恐 懼 感, 恐 懼 死 亡 的 原 因 大 致 分 為 : 未 知 的 恐 懼 : 媒 體 靈 異 及 怪 力 亂 神 家 族 漠 視 無 知 正 信 宗 教 不 普 及 失 落 的 恐 懼 : 缺 少 失 落 教 育 被 養 成 非 要 不 可 的 態 度 分 離 的 恐 懼 : 捨 不 得 放 不 下 死 亡 形 貌 之 恐 懼 : 媒 體 錯 誤 資 訊 死 亡 發 生 在 隔 離 環 境 死 亡 過 程 之 恐 懼 : 媒 體 錯 誤 訊 息 現 代 醫 療 不 當 未 了 心 願 的 遺 憾 之 恐 懼 : 追 悔 來 不 及 補 救 人 生 過 程 之 恐 懼 : 未 曾 認 真 活 過 所 以 不 能 死 愛 恨 情 仇 綑 綁 ( 趙 可 式,2000) 以 上 趙 可 式 教 授 所 說 的 這 些 恐 懼, 內 容 相 當 複 雜, 但 不 管 恐 懼 死 亡 的 原 因 有 多 複 7

雜, 這 份 恐 懼 感 卻 激 起 內 心 深 處 對 生 命 的 執 著, 引 發 強 烈 的 求 生 慾 求 生 慾 所 支 撐 的 希 望, 貫 穿 於 瀕 死 的 心 理 歷 程, 基 本 上 仍 以 身 體 功 能 為 出 發 點, 但 病 的 身 體 沒 有 未 來, 這 份 希 望 需 要 趨 向 尋 求 精 神 依 靠 靈 性 觀 照 ( 石 世 明,1999) 身 心 靈 的 需 求 與 展 露 因 個 人 而 定, 闞 正 宗 在 他 所 譯 著 的 凝 視 死 亡 之 心 一 書 中 提 及 人 們 該 如 何 選 擇 希 望 的 落 腳, 朝 向 他 把 握 的 永 恆 不 滅 的 生 命 呢? 幾 個 類 型 概 括 如 下 : 1 希 求 肉 體 生 命 的 連 續, 企 圖 克 服 死 亡, 求 肉 體 不 死 2 相 信 死 後 生 命 之 永 存, 靈 魂 不 滅, 死 亡 是 暫 時 別 離 3 將 自 己 生 命 寄 託 於 替 代 的 永 恒 生 命 4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領 悟 永 恆 生 命 ( 闞 正 宗,1997) 上 述 的 論 點, 是 生 命 歷 程 中 對 死 亡 觀 的 一 種 呈 現, 受 到 外 界 的 影 響 很 大 三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概 況 一 緣 起 : 內 政 部 有 感 於 人 口 結 構 老 化, 平 均 餘 命 延 長, 使 得 老 人 照 顧 需 求 相 對 增 高, 同 時 因 社 經 環 境 變 遷, 家 庭 結 構 核 心 化, 婦 女 就 業 需 求 亦 大 增, 致 使 家 庭 所 能 扮 演 之 照 顧 功 能 漸 受 影 響 該 項 計 畫 配 合 台 灣 健 康 社 區 六 星 計 畫 之 推 動, 以 社 區 營 造 及 社 區 自 主 參 與 為 基 本 精 神, 鼓 勵 民 間 團 體 設 置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提 供 在 地 的 初 級 預 防 照 護 服 務, 再 依 需 要 聯 結 各 級 政 府 所 推 動 的 社 區 照 顧 機 構 照 顧 及 居 家 服 務 等 各 項 照 顧 措 施, 以 建 置 失 能 老 人 連 續 性 之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二 執 行 單 位 : 為 了 推 動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計 畫 之 落 實, 該 計 畫 由 內 政 部 統 籌, 並 設 定 成 立 數 之 目 標 值, 範 訂 由 直 轄 市 及 各 縣 ( 市 ) 政 府 主 辦 全 力 推 展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計 畫 雖 為 中 央 政 府 重 點 推 展 政 策, 但 為 激 發 社 區 自 主 力 量 落 實 福 利 社 區 化 - 老 人 社 區 照 顧 內 涵, 採 取 計 畫 補 助 辦 理 之 方 式 推 展, 同 時 依 據 內 政 部 推 展 社 會 福 利 補 助 作 業 要 點 之 規 定 必 須 自 籌 部 分 經 費 配 合 辦 理 三 服 務 內 容 : 8

( 一 ) 服 務 對 象 由 於 內 政 部 將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計 畫 定 位 為 初 級 預 防 照 護 服 務, 因 此 設 定 在 居 家 的 獨 居 老 人 自 理 能 力 輕 度 缺 損 需 他 人 協 助 之 老 人 及 身 心 障 礙 者 為 求 據 點 設 置 之 普 及, 內 政 部 對 於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均 有 設 站 目 標 的 設 定 對 於 服 務 提 供 人 數 亦 訂 有 基 本 服 務 量 的 規 定, 以 獨 居 老 人 關 懷 訪 視 而 言, 每 月 至 少 需 提 供 10 名 個 案,25 人 次 以 上 之 家 庭 訪 視 服 務 在 服 務 對 象 的 選 擇 上, 則 偏 向 獨 居 及 社 區 中 弱 勢 的 老 人 及 身 心 障 礙 者 ( 二 ) 服 務 人 力 為 了 充 分 運 用 志 願 服 務 部 門 之 資 源, 該 計 畫 的 所 有 服 務 員 是 以 志 工 身 分 參 與 服 務, 惟 內 政 部 有 提 供 相 關 的 志 工 教 育 訓 練 ( 如 志 工 在 職 訓 練 志 工 督 導 訓 練 等 ) 經 費 補 助 及 志 工 交 通 費 保 險 費 誤 餐 費 志 工 背 心 之 補 助 而 志 工 的 管 理 及 運 用, 則 歸 屬 於 計 畫 承 辦 單 位 此 外 為 彌 補 志 工 專 業 不 足 的 缺 點, 該 計 畫 可 由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在 經 費 額 度 內 編 列 每 月 3000 元 之 督 導 費, 以 提 升 志 願 服 務 之 品 質, 且 提 供 金 額 不 等 的 志 工 教 育 訓 練 補 助 以 辦 理 志 工 在 職 訓 練 ( 三 ) 服 務 項 目 內 政 部 設 定 社 區 關 懷 照 顧 據 點 的 服 務 內 容 以 關 懷 訪 視 電 話 問 安 諮 詢 及 轉 介 服 務 餐 飲 服 務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四 項 中 至 少 選 擇 三 項 辦 理 在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方 面 包 含 : 身 體 機 能 活 化 運 動 靜 態 活 動 知 性 講 座 成 長 團 體 團 康 團 體 遊 戲 音 樂 性 活 動 節 慶 活 動 等 ( 四 ) 實 施 政 策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之 運 作 模 式, 包 括 以 下 三 種 : 1 鼓 勵 社 區 自 主 提 案 申 請 設 置 據 點, 結 合 當 地 人 力 物 力 及 相 關 資 源, 進 行 社 區 需 求 調 查, 提 供 在 地 老 人 預 防 照 護 服 務 2 輔 導 現 行 辦 理 老 人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之 相 關 團 體, 在 既 有 的 基 礎 上, 擴 充 服 務 項 目 至 3 項 以 上, 設 置 據 點 提 供 服 務 3 由 地 方 政 府 針 對 位 處 偏 遠 或 資 源 缺 乏 之 社 區, 透 過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人 力 培 訓 過 程, 增 9

進 其 社 區 組 織 能 力, 進 而 設 置 據 點 提 供 服 務 由 於 研 究 者 長 期 參 與 雲 林 縣 某 鎮 某 社 區 工 作 並 擔 任 志 工, 加 上 近 年 來 政 府 積 極 推 動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的 設 立, 並 推 展 在 地 老 化 (aging in place) 的 概 念, 在 過 程 中 研 究 者 深 刻 地 感 受 到, 老 年 人 的 安 養 需 求 除 了 硬 體 設 備 醫 療 照 護 及 親 情 關 懷 外, 死 亡 認 知 的 需 求 往 往 是 最 大 的 而 依 研 究 者 長 期 參 與 的 經 驗, 此 面 向 的 需 求 在 整 個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的 服 務 項 目 中 是 最 弱 的 ㄧ 環, 因 此, 在 研 究 者 個 人 於 社 區 當 志 工 經 驗 中, 不 僅 看 到 夥 伴 的 志 工 們 對 死 亡 產 生 的 衝 擊 與 恐 懼, 在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時 得 不 到 協 助, 亦 無 相 關 資 訊, 志 工 的 參 與 服 務 熱 誠 因 此 不 高 如 此 引 發 本 研 究 想 要 瞭 解 社 區 照 顧 關 櫰 據 點 志 工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態 度, 以 及 實 際 服 務 情 況 為 何? 志 工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態 度 上 又 有 何 經 驗 與 影 響? 基 於 社 區 照 顧 關 櫰 據 點 志 工 的 自 我 準 備, 和 自 我 覺 察 對 服 務 別 人 重 要 性, 以 及 有 機 會 遇 到 死 亡 議 題 與 處 理 的 個 案, 固 有 需 要 進 行 調 查 研 究, 提 供 社 區 志 工 個 人 政 府, 對 於 社 區 志 工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的 瞭 解, 以 及 在 未 來 社 區 招 募 志 工 考 量 政 策 制 定 未 來 研 究 參 考, 志 工 訓 練 時, 如 何 爲 社 區 志 工 加 強 與 充 實 這 方 面 知 識 本 研 究 擬 採 取 質 性 研 究 法, 其 考 量 因 素 如 下 : 一 社 區 的 獨 特 性 : 本 研 究 之 社 區 曾 獲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計 劃 補 助, 而 社 區 組 織 社 區 文 化 較 顯 明, 相 當 具 有 特 色, 經 研 究 者 長 期 觀 察 社 區 志 工 隊 也 是 當 前 較 新 的 志 願 組 織 代 表, 故 以 質 性 研 究 做 為 探 索 之 方 法 二 缺 乏 相 關 研 究 : 研 究 者 進 行 文 獻 探 討 時 發 現, 國 內 對 於 社 區 志 工 對 死 亡 恐 懼 態 度 之 資 料 相 當 缺 乏, 對 於 社 區 志 工 的 討 論 也 是 相 當 片 段, 有 關 社 區 志 工 對 死 亡 恐 懼 態 度 相 關 論 文 及 研 究 報 告, 大 多 以 量 化 方 式 呈 現, 而 且 是 從 研 究 者 的 角 度 來 看 死 亡 恐 懼 問 題, 很 少 從 觀 察 者 角 色 來 討 論 社 區 志 工 對 死 亡 恐 懼 態 度 問 題 三 缺 乏 深 入 探 討 : 本 研 究 從 觀 察 者 角 度 觀 察 社 區 文 化 及 組 織 背 景, 並 實 際 訪 談 社 區 志 工, 藉 由 深 度 訪 談, 了 解 個 人 參 與 社 區 志 工 之 動 機, 對 社 區 關 懷 死 亡 看 法 做 深 入 分 析 與 探 討 社 10

區 志 工 服 務 過 程 中, 牽 涉 到 個 人 生 活 背 景 志 工 倫 理 影 響 死 亡 恐 懼 態 度, 其 中 的 因 素 涉 及 需 藉 助 受 訪 者 的 資 料 來 呈 現, 此 一 特 質, 適 合 質 性 研 究 的 進 行 本 研 究 為 了 解 社 區 志 工 服 務 過 程 中, 面 臨 死 亡 時 牽 涉 到 參 與 者 的 主 觀 想 法, 也 很 難 從 有 限 的 文 字 記 載 中 去 取 得 動 態 資 料, 本 研 究 為 一 探 索 性 的 研 究, 故 適 合 採 質 性 研 究 法, 進 行 資 料 的 蒐 集 與 分 析 1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 在 實 際 參 與 雲 林 縣 某 鎮 某 社 區 志 工 服 務 關 懷 訪 視 及 電 話 問 安 的 工 作 中 發 現 一 些 不 是 我 們 當 志 工 所 能 服 務 或 解 決 的 問 題, 此 問 題 為 老 人 家 常 向 志 工 感 嘆 : 活 在 世 間 真 甘 苦, 不 如 死 死 卡 好 當 時 志 工 一 臉 錯 愕, 不 知 如 何 回 答, 也 發 現 老 人 最 期 待 的 就 是 與 家 人 團 圓 和 樂 過 生 活, 希 望 在 自 己 的 家 庭 及 熟 悉 的 社 區 環 境 中 生 活 從 前 臨 終 時 是 在 子 孫 滿 堂 的 家 中, 有 曾 字 輩 祖 字 輩 的 人, 與 兒 孫 交 代 後 事 及 告 別 的 自 然 氣 氛 中 結 束 生 命, 對 死 亡 會 覺 得 自 然 與 熟 悉, 可 是 近 代 大 多 數 死 亡 是 發 生 在 醫 院, 以 及 老 化 帶 來 的 失 落 抑 鬱, 又 得 慢 性 病 如 糖 尿 病 高 血 壓 心 血 管 疾 病 或 癌 症 等, 子 孫 又 無 法 隨 侍 在 側, 使 老 人 對 死 亡 感 到 恐 懼, 對 生 命 感 到 茫 然 無 意, 而 社 區 志 工 服 務 時, 無 法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計 畫, 希 望 結 合 有 意 願 的 民 間 社 會 團 體 一 起 參 與 據 點 的 設 立, 並 由 當 地 的 民 眾 來 擔 任 志 工, 提 供 在 家 養 老 的 銀 髮 老 人 們, 包 括 : 關 懷 訪 視 電 話 問 安 諮 詢 及 轉 介 服 務, 並 視 當 地 的 需 求 特 性, 提 供 諸 如 餐 飲 服 務 或 辦 理 健 康 促 進 服 務 等 活 動, 期 望 透 過 在 地 化 的 社 區 照 顧, 使 老 人 家 留 在 熟 悉 的 社 區 中 生 活, 而 又 不 致 因 為 缺 乏 關 懷 照 顧, 而 發 生 死 亡 多 日 都 沒 人 知 道 的 慘 狀 至 於 長 期 在 家 照 顧 老 人 的 親 人 或 子 女 而 言, 也 可 以 獲 得 一 個 喘 息 的 機 會 政 府 推 動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讓 老 人 在 社 區 獲 得 照 顧 是 良 策, 但 是 只 靠 志 工 難 以 延 續 其 親 情 及 家 庭 生 活 的 完 整 性, 若 有 其 他 團 體 ( 宗 教 專 業 人 員 心 理 師 ) 加 入 並 給 予 志 工 們 生 命 教 育 生 死 教 育, 使 志 工 的 服 務 內 涵 更 加 充 實, 將 使 關 懷 照 顧 的 工 作 更 加 令 人 滿 意 依 據 上 述 的 研 究 動 機, 本 研 究 所 欲 達 成 之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 如 下 : 一 研 究 目 的 ( 一 ) 瞭 解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對 社 區 志 工 的 衝 擊 ( 二 ) 瞭 解 社 區 志 工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的 經 驗 12

( 三 ) 瞭 解 社 區 志 工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的 自 我 調 適 方 法 二 研 究 問 題 ( 一 ) 瞭 解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對 社 區 志 工 的 衝 擊 為 何 ( 二 ) 瞭 解 社 區 志 工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的 經 驗 為 何 ( 三 ) 瞭 解 社 區 志 工 面 對 死 亡 恐 懼 的 自 我 調 適 方 法 為 何 13

第 三 節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以 質 性 研 究 採 其 中 之 便 利 性 取 樣 關 鍵 個 案 抽 樣 及 深 度 抽 樣, 針 對 深 度 訪 談 為 依 據, 所 設 定 之 研 究 範 圍 一 研 究 對 象 : 社 區 志 工 二 研 究 地 區 : 雲 林 縣 某 鎮 某 社 區 三 研 究 時 間 :2008 年 8 月 至 2009 年 12 月 維 持 一 年 多 的 時 間 14

第 四 節 名 詞 界 定 一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 透 過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可 以 讓 老 人 從 家 裡 走 動 到 關 懷 據 點 參 加 精 心 設 計 安 排 的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還 可 以 與 其 他 老 人 或 志 工 一 塊 用 個 午 餐, 話 家 常 與 生 活 點 滴, 另 外 還 提 供 社 區 老 人 關 懷 訪 視 電 話 問 安 諮 詢 及 轉 介 服 務 等, 建 立 一 個 普 及 化 照 顧 服 務 網 絡 及 社 區 居 民 關 懷 互 動 的 健 康 社 區 二 志 工 :(Volunteers) 本 研 究 所 指 社 區 志 工 是 指 參 與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經 過 相 關 訓 練 之 社 區 服 務 工 作 員 根 據 我 國 2002 年 公 佈 之 志 願 服 務 法 定 義, 志 願 服 務 乃 指 民 眾 出 於 自 由 意 志, 非 基 於 個 人 義 務 或 法 律 責 任, 秉 持 誠 心 以 及 知 識 體 能 勞 力 經 濟 技 術 時 間 等 貢 獻 社 會, 不 以 獲 報 酬 為 目 的, 以 提 高 公 共 事 務 效 能 及 增 進 社 會 公 益 所 為 之 各 項 輔 助 性 服 務 而 參 與 服 務 的 人 則 稱 之 為 志 工 三 死 亡 恐 懼 : 就 死 亡 最 後 的 結 果 來 說 便 是 人 事 物 終 將 不 存 在 於 世 上, 這 樣 的 不 存 在 就 是 引 起 人 類 焦 慮 的 來 源, 也 因 此 死 亡 造 成 了 人 類 的 恐 懼 四 自 我 調 適 哈 特 曼 認 為 調 適 是 個 體 終 身 維 護 心 理 平 衡 的 持 續 過 程, 以 毋 須 付 出 太 高 的 代 價 去 因 應 一 個 具 有 一 般 性 及 可 預 期 性 的 環 境 ( 引 自 林 杏 霞,1996) 也 就 是 說 個 體 在 面 對 突 如 其 來 的 無 力 感 恐 懼 與 壓 力 時, 能 勇 敢 面 對 它, 並 不 斷 的 加 以 調 整, 而 將 心 理 狀 況 轉 化 到 一 個 較 舒 適 的 狀 態 本 研 究 採 用 Kubler - Ross 的 研 究 中 對 臨 終 病 人 會 經 歷 五 個 心 理 歷 程 的 觀 點, 將 自 我 調 適 之 定 義 為 志 工 從 服 務 時 面 對 死 亡 後, 其 心 理 狀 態 從 一 開 始 的 震 驚 和 否 認 反 應, 轉 換 到 生 氣 憤 怒 ; 討 價 還 價 ; 沮 喪 ; 接 受 各 階 段 的 歷 程 15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社 區 及 社 區 照 顧 老 人 問 題 就 像 青 年 問 題 一 樣, 只 是 一 個 人 的 問 題 而 已, 我 們 仍 舊 要 以 人 的 角 度 來 看 它 老 人 有 人 的 需 要, 也 有 人 的 尊 嚴 同 時, 家 有 一 老, 如 有 一 寶, 老 人 可 以 是 社 會 上 一 個 珍 貴 的 資 源 他 也 提 醒 我 們, 人 是 有 限 的 老 人 的 關 照 須 著 重 於 尊 重 諒 解 關 懷 等, 實 際 的 做 法 如 :1. 融 入 integration 不 要 排 除 老 人 於 社 會 的 主 流 2. 提 供 設 施 與 服 務 adaption : 給 予 關 照 與 學 習 之 機 會 3. 全 方 位 的 關 懷 ( comprehesiveness); 包 括 靈 魂 體 的 需 要, 也 要 鼓 勵 老 人 社 會 服 務 的 第 二 春, 如 義 工 等 長 期 照 顧 導 致 的 倫 理 問 題 包 括 : 是 否 進 養 老 院, 由 誰 來 決 定, 如 何 送 去 誰 來 付 款 病 人 權 利 治 療 的 抉 擇 等 由 於 醫 療 保 健 技 術 進 步 及 生 活 水 準 提 高, 使 得 國 人 平 均 餘 命 提 高, 與 絕 對 及 相 對 老 年 人 口 數 的 成 長, 關 於 老 人 照 顧 的 議 題 已 成 為 執 政 當 局 迫 在 眉 睫 的 問 題, 目 前 政 府 對 於 老 人 照 顧 的 政 策 為 居 家 與 社 區 為 主, 機 構 照 顧 為 輔, 讓 老 人 留 在 自 己 熟 悉 的 環 境 或 社 區 中 生 活, 以 社 區 式 的 照 顧 方 式, 協 助 老 人 生 活 情 境 的 維 持, 除 非 老 人 的 生 理 情 況 無 法 由 家 人 承 擔 或 外 展 式 醫 療 無 法 維 持 老 人 的 生 理 需 求 時, 才 會 採 取 機 構 式 照 顧 的 方 式 所 以, 在 建 構 和 諧 社 區 的 過 程 中, 因 應 人 口 老 化 的 趨 勢, 勢 必 面 對 社 區 照 顧 系 統 與 資 源 整 合 的 問 題 一 社 區 的 定 義 ( 一 ) 社 區 係 指 一 個 區 域 或 鄰 里 之 地 理 上 的 概 念 ( 二 ) 共 同 利 益 的 社 區 ( 三 ) 社 區 係 指 共 同 關 係 網 絡 ( 四 ) 社 區 是 建 立 在 共 同 的 文 化 經 驗 上, 或 許 與 地 點 有 關 16

二 社 區 照 顧 的 定 義 : 社 區 照 顧 是 指 政 府 提 供 法 定 服 務, 並 利 用 民 間 部 門 家 庭 親 友 志 願 人 員 之 資 源 結 合 成 資 源 的 綜 合 體 ( 謝 美 娥,1993) 社 區 照 顧 是 指 運 用 社 區 資 源 來 照 顧 社 區 內 有 需 要 長 期 照 顧 的 人 士 ( 蘇 景 輝, 1998) 三 社 區 照 顧 的 內 容 所 有 對 案 主 所 提 供 的 照 顧 服 務 均 是 社 區 照 顧 包 括 : 家 庭 支 持 喘 息 照 顧 日 間 照 顧 臨 時 收 容 所 居 家 照 護 護 理 之 家 及 醫 院 的 長 期 照 護 四 社 區 照 顧 的 目 的 : 林 萬 億 (2002) 提 到 ( 一 ) 讓 人 民 在 自 己 的 家 或 地 方 社 區 中 類 似 家 的 環 境 下, 盡 可 能 的 過 著 正 常 生 活 ( 二 ) 提 供 適 當 的 照 護 與 支 持, 協 助 人 民 得 到 高 度 的 獨 立 自 主 性, 並 經 由 基 本 生 活 技 能 的 獲 得 或 再 獲 得, 協 助 其 發 揮 最 大 的 潛 能 ( 三 ) 給 予 人 民 對 自 己 生 活 方 式 及 需 求 服 務 有 較 大 的 決 定 權 五 社 區 照 顧 的 特 性 : ( 一 ) 長 期 照 顧 : 社 區 照 顧 的 服 務 對 象 最 主 要 是 需 要 長 期 照 顧 者, 特 別 是 老 人 或 精 神 患 者 ( 二 ) 去 機 構 化 : 以 機 構 外 的 照 顧 替 代 機 構 式 照 顧, 減 少 對 公 共 照 顧 的 依 賴, 提 供 符 合 需 求 的 服 務, 增 進 選 擇 性 彈 性 和 創 新 ; 促 進 效 能 效 率 責 任 與 品 質 ( 三 ) 非 正 式 照 顧 : 社 區 照 顧 鼓 勵 非 正 式 網 絡 加 入 提 供 照 顧 的 行 列 ( 四 ) 參 與 和 選 擇 的 增 加 : 透 過 參 與 服 務 提 供 的 設 計, 讓 人 們 有 選 擇 的 自 主 權 ( 五 ) 需 求 導 向 的 服 務 : 個 別 的 需 求 不 同, 服 務 必 須 要 能 充 分 地 反 映 其 需 求 ( 劉 素 17

珍 2006) 社 區 照 顧 並 非 意 味 著 完 全 脫 離 機 構 照 顧 原 因 :1. 許 多 的 機 構 照 顧, 特 別 是 較 小 型 的 機 構, 會 因 個 人 經 驗 不 同, 被 視 為 是 社 區 照 顧 的 一 環 2. 實 際 照 顧 需 求 的 必 要 性, 儘 管 社 區 或 居 家 照 顧 可 能 提 供 被 照 顧 者 完 善 的 服 務, 但 仍 有 許 多 需 要 被 照 顧 者 因 身 體 病 癥 而 必 須 接 受 醫 院 或 機 構 照 顧 六 社 區 照 顧 的 意 涵 社 區 照 顧 指 著 提 供 老 年 人 心 理 疾 病 心 理 障 礙 或 身 體 及 感 覺 機 能 障 礙 者 所 需 的 服 務 和 支 持, 以 讓 他 們 盡 可 能 在 自 己 的 家 或 社 區 之 家 庭 似 的 (homely) 環 境 下 過 著 獨 立 的 生 活 ( 黃 源 協 2006p281) 七 社 區 主 義 (communitarianism) 社 區 主 義 (communitarianism), 係 源 自 於 反 對 個 人 主 義 (individualism), 也 不 同 意 集 體 主 義 (collectivism) 所 產 生 的 觀 點 個 人 主 義 認 為 世 界 是 由 獨 立 個 體 所 組 成 的, 個 體 間 雖 然 互 動 但 不 產 生 聯 結 ; 而 集 體 主 義 只 重 視 集 體 的 利 益 而 忽 略 個 別 的 差 異, 集 體 主 義 主 張 個 人 的 行 為 應 該 造 福 某 種 集 體 組 織, 而 不 是 個 人 自 己, 集 體 主 義 在 哲 學 理 論 上 有 賴 於 利 他 (Altruism) 的 倫 理 觀 而 社 區 主 義, 則 認 為 人 是 社 會 性 的 動 物, 自 出 生 起 就 成 長 於 社 會 中, 與 其 他 人 產 生 互 動, 並 扮 演 既 定 的 社 會 角 色 及 責 任 從 社 區 主 義 的 角 度 出 發, 認 為 個 人 主 義 是 一 個 抽 象 而 抽 離 現 實 社 會 的 概 念, 反 對 個 人 主 義 將 人 視 為 在 真 空 狀 態, 而 主 張 個 體 只 能 在 與 其 他 人 的 共 同 脈 絡 中 被 瞭 解 ; 另 外, 集 體 主 義 常 是 政 治 和 倫 理 哲 學 教 條, 可 能 造 成 個 人 自 由 的 犧 牲 至 於 社 區 主 義, 強 調 自 由 (freedom) 選 擇 (choice) 及 認 同 (identity), 但 對 此 類 議 題 認 為 必 須 紮 根 在 社 會 關 係 中, 沒 有 任 何 事 情 可 以 被 視 為 是 不 受 妨 礙 的 自 我 (unencumbered self), 所 有 人 都 擁 有 聯 結 (attachment), 而 這 些 聯 結 給 予 我 們 生 命 的 意 義 18

八 家 庭 變 遷 使 社 區 照 顧 受 挑 戰 家 庭 是 社 區 中 具 體 而 微 的 社 會 單 位 近 年 來 因 人 口 移 動 頻 繁 及 社 會 價 值 變 化 等 因 素, 社 區 中 家 庭 制 度 已 有 很 大 的 改 變 家 庭 變 遷 有 進 步 可 喜 的 一 面, 卻 也 呈 現 出 可 悲 的 問 題 可 喜 的 變 遷 包 括 婚 姻 方 式 重 視 個 人 意 願 結 婚 年 齡 提 高 婦 女 地 位 提 高 婚 姻 關 係 較 趨 民 主 平 等 生 育 有 計 畫 生 活 設 備 改 善 等, 問 題 性 的 變 遷 則 包 括 家 庭 分 歧 化 老 人 缺 乏 照 料 世 代 差 距 加 深 離 婚 破 裂 的 家 庭 漸 多, 以 及 多 種 優 良 家 庭 傳 統 倫 理 價 值 面 臨 挑 戰 等 多 數 的 老 年 人 家 並 不 想 離 開 家 人 離 開 朋 友 離 開 自 己 住 了 一 輩 子 的 熟 悉 環 境 家 相 對 於 全 控 機 構 : 社 區 照 顧 使 得 老 人 能 留 在 自 己 家 裡, 且 在 避 免 或 延 遲 對 居 宿 之 家 或 醫 院 之 長 期 照 護 的 需 求 上, 扮 演 著 一 個 重 要 的 角 色, 同 時 在 支 持 家 人 照 顧 老 人 上, 亦 有 相 當 大 的 貢 獻, 因 此 居 家 照 顧 可 說 是 社 區 照 顧 的 基 石 ( 劉 素 珍 2006 p9) 以 上 文 獻 所 述 在 政 策 上, 儘 管 政 府 期 待 由 非 正 式 照 顧 方 式 負 起 照 顧 的 責 任, 然 社 區 真 的 能 提 供 照 顧 嗎? 社 區 照 顧 可 能 變 成 是 家 庭 責 任, 而 家 庭 照 顧 絕 大 多 數 是 由 家 庭 中 的 女 性 ( 太 太 女 兒 或 媳 婦 ) 來 照 顧, 如 此 將 會 對 照 顧 者 造 成 極 大 的 負 荷 社 區 照 顧 並 非 是 萬 能 的 19

第 二 節 社 區 志 工 一 志 願 服 務 內 涵 根 據 公 部 門 及 許 多 志 願 服 務 研 究 者 的 論 點, 將 志 願 服 務 的 定 義 及 特 性 分 別 摘 述 於 後 : ( 一 ) 台 灣 省 政 府 社 會 處 志 願 服 務 工 作 手 冊 (1988) 對 志 願 服 務 的 定 義 為 志 願 服 務, 是 出 自 於 己 願, 本 著 人 類 互 助 的 美 德, 不 求 報 償, 利 用 餘 時 餘 力 餘 財 餘 知 來 表 達 對 社 會 的 愛 意, 對 同 胞 的 關 懷, 提 供 精 神 與 物 質 兼 有 的 服 務 ( 二 ) 美 國 社 會 工 作 百 科 全 書 記 載 : 志 願 服 務 是 指 那 些 沒 有 報 酬, 自 由 奉 獻 志 願 服 務 組 織 的 人 們, 從 事 各 種 類 型 的 社 會 福 利 活 動 ( 引 自 嚴 幸 文,1993) ( 三 ) 陸 光 (1994) 認 為 : 志 願 服 務 泛 指 民 間 為 增 加 社 會 福 祉 而 自 願 提 供 不 計 報 酬 的 各 項 服 務, 為 推 動 社 會 福 利 工 作 主 要 力 量 的 來 源 ( 四 ) 蘇 信 如 (1985) 黃 明 慧 (1987) 歸 納 彙 整 出 志 願 服 務 有 如 下 的 特 性 : 1. 志 工 服 務 是 一 種 民 主 的 出 於 個 人 志 願 結 合 而 成 的 服 務 其 服 務 動 力 來 自 於 參 與 者 內 心 的 意 願, 是 自 動 自 發 的 精 神 反 應, 而 非 外 力 的 干 涉 或 驅 迫 2. 志 願 服 務 係 有 目 標 有 計 劃 的 籌 謀 透 過 個 人 意 願 和 團 體 宗 旨, 志 願 服 務 得 以 在 目 標 導 向 的 規 劃 下, 達 成 其 服 務 功 能 3. 志 工 服 務 是 互 助 合 作 的 結 果, 乃 透 過 個 人 或 團 體, 已 有 組 織 有 計 劃 的 設 計, 達 成 互 助 共 濟 的 目 的 4. 志 願 服 務 為 直 接 利 他 的 行 動, 是 個 人 內 在 價 值 與 社 會 倫 理 結 合 的 表 現, 屬 於 利 他 性 的 非 經 濟 行 為, 服 務 的 目 的, 不 注 重 金 錢 或 物 質 的 酬 賞 5. 志 工 服 務 是 長 期 的 投 入, 是 持 續 的 服 務, 由 一 群 人, 秉 持 同 一 目 標, 薪 火 相 傳 持 續 下 去 6. 志 工 服 務 是 業 餘 部 分 時 間 的 從 事, 行 有 餘 力, 則 以 助 人 的 服 務 行 為, 並 兼 及 物 質 與 非 物 質 專 業 與 非 專 業 的 層 次 7. 志 工 服 務 是 普 遍 的 經 常 的 展 開, 實 施 上 是 本 著 人 人 可 以 做, 處 處 能 展 開, 20

時 時 都 能 為, 物 物 可 利 用 的 原 則, 因 此, 具 有 普 遍 性 及 經 常 性 8. 志 工 服 務 是 提 供 者 與 受 惠 者 雙 向 互 惠 的 過 程 服 務 本 身 及 提 供 服 務 者 個 人 成 長 與 發 展 的 動 態 過 程, 所 以 服 務 過 程 即 是 施 者 與 受 者 之 間 給 與 取 的 雙 向 互 動 過 程 9. 志 工 服 務 是 一 種 方 法, 一 種 整 合 的 過 程, 整 合 人 力 物 力 財 力 智 慧 的 系 統, 經 由 人 際 團 體 關 係 的 建 立, 資 源 的 獲 取 轉 換 及 組 織 功 能 的 發 揮, 方 能 有 效 地 達 成 助 人 的 目 的 ( 五 ) 吳 美 慧 吳 春 勇 吳 信 賢 (1995) 認 為 志 願 服 務 乃 是 一 種 非 專 職 性 的 重 視 組 織 的 動 態 過 程, 並 強 調 參 與 者 的 非 物 質 性 收 穫, 亦 即 自 我 成 長 發 展 的 活 動 ( 六 ) 陳 金 貴 (1994) 指 出 志 願 服 務 工 作 是 個 人 評 價 的 助 人 行 為, 而 非 出 於 直 接 實 質 的 好 處 或 接 受 他 人 命 令 和 壓 力 下 的 行 為 ; 它 是 一 種 基 於 慈 善 觀 點 社 會 團 結 或 利 他 主 義 而 實 施 的 行 動 ( 七 ) 方 祥 明 ( 1995) 主 張 志 願 服 務 是 個 人 團 體 或 福 利 機 構, 在 其 自 由 意 願 下, 非 專 職 的 從 事 利 他 互 惠 和 互 助 且 不 求 償 的 整 合 性 社 會 服 務 活 動 ( 八 ) 陳 武 雄 (1997) 認 為 志 願 服 務 是 滿 足 民 眾 心 理 精 神 需 求 之 重 要 方 式, 因 為 它 是 一 種 溫 馨 的 回 應, 可 以 傳 達 人 與 人 間 的 關 懷 與 互 助 ; 它 是 一 種 意 念 的 結 合, 可 以 幫 助 個 人 開 拓 生 活 空 間, 改 變 價 值 觀 念 志 願 服 務 由 來 已 久, 隨 著 時 代 的 政 經 狀 況 及 當 時 人 的 價 值 觀 與 社 會 福 利 思 想 之 風 尚 而 演 進 在 西 方 世 界, 由 於 受 到 古 希 臘 的 幸 福 論, 古 羅 馬 的 責 任 觀 與 希 伯 來 的 公 正 觀 以 致 於 十 六 世 紀 的 民 族 主 義 思 想 的 影 響, 民 間 的 服 務 活 動, 主 要 是 貴 族 富 人 的 個 人 慈 善 與 宗 教 的 博 愛 濟 助 至 於 我 國, 數 千 年 來 在 孔 孟 忠 恕 仁 愛 的 道 統 宗 教 慈 悲 為 善 因 果 善 惡 及 中 國 人 的 積 德 祈 福 行 善 之 家 必 有 餘 慶 的 道 德 觀 影 響 之 下, 社 會 服 務 的 表 現, 傾 向 於 宗 教 鄰 里 的 互 助 與 仁 者 富 家 的 濟 施, 透 過 道 德 價 值 的 實 踐, 創 造 生 命 的 意 義 而 到 了 近 代, 隨 著 民 主 思 潮 人 權 主 義 的 普 及, 人 們 開 始 對 於 人 性 的 價 值 平 等 的 意 義 及 人 類 互 助 的 本 性 有 了 覺 醒, 進 而 逐 漸 意 識 到, 對 他 人 需 要 之 援 助 與 對 社 會 福 祉 的 關 心, 不 僅 是 義 務, 也 是 一 種 權 利 ; 同 時, 不 再 只 是 社 會 中 具 某 些 特 定 背 景 者 21

的 專 利, 而 更 應 是 為 全 民 所 共 享 再 者, 天 災 人 禍 則 扮 演 著 另 一 雙 讓 人 們 乞 求 性 靈 平 安 的 推 手,921 地 震 風 災 美 國 911 事 件 戰 爭, 在 這 些 事 件 背 後, 所 透 露 出 的 訊 息 是, 人 對 生 命 終 究 是 惶 惶 不 安 與 畏 懼, 人 生 無 常 成 了 緩 和 自 己 不 安 的 口 語, 對 於 生 死 有 更 多 的 體 察 與 覺 悟, 並 積 極 的 學 習 如 何 生 如 何 死? 從 志 願 服 務 工 作 者 的 特 質 來 看, 是 非 專 職 且 不 計 酬 自 發 性 高 由 非 專 業 進 入 專 業, 因 此 可 讓 志 願 工 作 者 參 與 及 持 續 志 願 服 務 的 因 素 很 多 ; 尤 其 以 瞭 解 志 願 工 作 者 的 參 與 動 機, 有 助 於 減 少 志 願 工 作 者 的 流 動 率, 強 化 志 願 服 務 之 樂 趣, 提 昇 其 工 作 滿 意 度 一 般 而 言, 參 與 志 願 服 務 之 動 機 可 綜 合 分 為 四 大 類 型 :( 余 嬪,1999) ( 一 ) 自 我 型 動 機 : 以 自 我 認 識 自 我 實 現 充 實 自 己 為 主, 藉 由 服 務 他 人 來 獲 取 心 理 滿 足 與 生 活 樂 趣 ( 二 ) 利 他 型 動 機 : 純 為 服 務 且 是 傳 達 對 別 人 照 顧 與 關 懷 之 具 體 表 現 ( 三 ) 社 會 型 動 機 : 經 由 服 務 他 人, 以 達 到 實 踐 社 會 接 觸 和 擴 展 人 際 關 係 的 目 的 ( 四 ) 他 人 影 響 型 動 機 : 來 自 配 偶 家 人 親 戚 朋 友 與 鄰 居 間 相 互 鼓 勵 支 持 而 參 與 志 願 服 務 者 以 上 是 針 對 一 般 志 願 服 務 志 工 之 參 與 動 機 類 型, 相 對 於 社 區 志 工, 其 參 與 志 願 服 務 的 動 機 為 何 綜 合 上 述, 志 願 服 務 為 著 重 行 動 導 向 的 概 念, 尊 重 個 人 參 與 意 願, 自 由 抉 擇 及 自 動 自 發 的 精 神 表 現, 依 自 我 專 長 餘 時 餘 力 餘 財, 所 從 事 的 非 專 職 服 務 利 人 益 己 且 不 重 視 物 質 報 酬, 並 以 普 遍 參 與 服 務 為 目 標, 提 供 志 願 服 務 參 與 者 自 我 發 展 的 機 會 這 與 休 閒 的 基 本 要 素 : 自 由 選 擇 的 能 力 擁 有 照 顧 生 活 必 需 之 外 的 時 間 有 機 會 感 受 脫 離 日 常 例 行 生 活 的 經 驗 ( 涂 淑 芳,1996) 相 吻 合 因 此, 本 研 究 認 為 志 願 服 務 為 現 代 人 休 閒 方 式 的 另 一 項 選 擇 與 挑 戰 二 志 工 的 定 義 英 文 的 Volunteer 一 字, 中 文 常 以 志 願 者 或 義 工 來 詮 釋, 但 是 志 願 工 作 和 義 務 工 作 的 本 質 涵 義 不 同, 因 此 似 乎 有 必 要 釐 清 其 中 之 差 異 志 願 工 作, 是 屬 於 22

道 德 良 知 的 範 圍, 因 為 自 願 而 從 事 服 務 的 事 務, 可 以 沒 有 代 價 或 利 益 等 相 對 的 關 係, 立 場 較 積 極 ; 義 務 工 作 可 能 自 願 或 基 於 被 指 定 工 作 而 工 作, 屬 於 法 的 體 系 較 多, 人 人 均 需 遵 守 的, 是 相 對 的 責 任, 關 係 是 交 換 的, 如 服 役 納 稅 受 教 育 等 國 民 義 務, 在 本 質 上 較 為 消 極 因 此 對 於 志 工 而 言, 給 予 合 適 的 稱 呼 方 能 釐 清 外 界 對 於 志 工 服 務 的 本 質 與 意 義 以 下 就 學 者 對 志 工 的 定 義 摘 述 如 下 : ( 一 )Smith (1972) 對 服 務 志 工 (Service Volunteers) 的 定 義 為 任 何 人 捐 獻 他 們 的 時 間 於 健 康 福 利 居 住 教 育 娛 樂, 和 修 復 等 方 面, 來 直 接 幫 助 其 他 的 人 ( 引 自 陳 馨 馨,1998) ( 二 ) 聯 合 國 的 定 義 : 志 願 服 務 者, 是 一 種 有 組 織 有 目 的 有 方 法, 在 調 整 與 增 進 個 人 對 環 境 的 適 應, 其 志 趣 相 接 近, 不 計 酬 勞 的 人 謂 之 ( 陳 武 雄,1997) ( 三 ) 張 德 聰 (1996) 認 為 志 願 服 務 助 人 者 為 一 群 關 心 人 類 福 利, 不 吝 自 己 時 間 或 精 力, 將 個 人 才 能 與 志 趣 分 享 於 眾 人, 而 造 福 社 會 稱 之, 因 此 有 快 樂 的 傻 瓜 之 諧 稱 總 而 言 之, 志 工 為 一 群 人 運 用 工 作 職 責 以 外 的 時 間, 貢 獻 才 能, 以 利 人 利 己 為 本 質 的 行 為, 強 調 於 非 營 利 且 不 重 視 物 質 酬 賞, 發 乎 個 人 己 願, 以 助 人 的 方 式 表 示 對 社 會 的 關 懷, 採 主 動 參 與 有 關 健 康 家 庭 教 育 社 區 服 務 等 社 會 服 務 活 動 者 這 與 美 國 休 閒 學 者 Robert Stebbins 在 1992 年 所 提 嚴 肅 休 閒 (seriousleisure) 的 概 念 有 異 曲 同 工 之 處, 他 指 出 這 種 與 一 般 閒 逸 性 休 閒 (casual leisure) 不 同 的 嚴 肅 休 閒 從 事 者 的 特 徵 是 :1. 有 毅 力 堅 持 ;2. 通 常 參 與 者 已 有 個 人 事 業 ;3. 參 與 者 須 很 明 顯 地 付 出 努 力 來 得 到 特 別 的 知 識 技 巧 或 訓 練 ;4. 參 與 者 體 會 到 長 久 的 受 益 ( 如 自 我 實 現 自 我 表 達 加 強 自 我 形 象 社 會 互 動 與 歸 屬 感 );5. 在 追 求 嚴 肅 休 閒 時, 參 與 者 對 自 己 選 擇 的 追 求 有 強 烈 的 認 同 ( 余 嬪,1999) 何 謂 志 工 : 志 工 全 名 為 志 願 服 務 工 作 者 依 據 志 願 服 務 法 第 三 條 的 定 義, 志 願 服 務 係 指 民 眾 出 於 自 由 意 志, 非 基 於 個 人 義 務 或 法 律 責 任, 秉 誠 心 以 知 識 體 能 勞 力 經 驗 技 術 時 間 等 貢 獻 社 會, 不 以 獲 取 報 酬 為 目 的, 以 提 高 公 共 事 務 效 能 及 增 進 社 會 公 益 所 為 之 各 項 輔 助 性 服 務 納 尼 亞 傳 奇 作 者 魯 益 師 (C.S. Lewis) 曾 說 : 回 顧 歷 史, 那 些 對 世 上 付 出 最 23

多 的 人, 常 是 思 想 天 上 最 多 的 人 一 個 以 天 上 為 目 標 的 人, 當 他 完 成 目 標 時, 地 上 的 責 任 也 同 時 完 成 但, 若 只 單 單 以 地 上 為 目 標, 當 他 離 開 世 界 時, 天 上 和 地 上 都 會 一 同 失 去 天 上 畢 竟 是 很 抽 象 的 字 詞, 但 你 可 以 把 它 看 做 是 心 當 你 為 對 方 的 心 付 出 時, 將 會 發 現 這 一 切 皆 沒 有 損 失 知 道 所 付 出 的 具 有 永 恆 的 價 值, 你 怎 能 放 棄 受 邀 做 個 好 志 工 呢? 志 工, 是 一 個 不 求 回 報 的 工 作 者, 所 以 只 要 盡 己, 對 方 都 能 感 到 真 誠 的 幫 助 三 志 工 倫 理 守 則 志 工 本 身 應 有 的 倫 理 守 則 : ( 一 ) 要 誠 心 奉 獻 不 沽 名 釣 譽 : 志 工 既 然 發 自 內 心 而 奉 獻 參 與, 則 須 行 之 以 誠 表 裡 合 一 ; 絕 對 不 可 口 是 心 非, 沽 名 釣 譽, 引 發 社 會 的 詬 病 ( 二 ) 要 負 責 盡 職 不 敷 衍 應 付 : 志 工 雖 然 不 計 報 酬, 但 對 承 諾 的 工 作, 仍 應 具 有 強 烈 的 責 任 心 與 使 命 感 ; 絕 對 不 可 敷 衍 應 付 草 率 了 事, 帶 給 機 關 不 良 的 印 象 ( 三 ) 要 實 事 求 是 不 好 高 鶩 遠 : 志 工 參 與 服 務 工 作, 貴 在 想 的 平 實 做 的 踏 實 一 步 一 腳 印, 實 事 求 是 力 求 踐 履 期 許 的 願 望 ; 絕 對 不 可 自 命 不 凡 好 高 騖 遠, 招 致 華 而 不 實 的 批 評 ( 四 ) 要 踴 躍 付 出 不 貪 求 名 利 : 志 工, 顧 名 思 義 是 一 種 志 願 選 擇 的 工 作, 既 然 有 心 參 與, 則 應 熱 忱 付 出 默 默 耕 耘 ; 絕 對 不 可 爭 功 諉 過 貪 求 名 利, 致 使 志 工 的 形 象 破 壞 無 遺 ( 五 ) 要 持 之 以 恆 不 無 疾 而 終 : 志 工 的 真 實 貢 獻 端 賴 有 恆, 志 工 固 然 本 著 歡 喜 的 心 情 踴 躍 參 與, 則 應 持 之 以 恆 持 續 參 與, 共 謀 促 使 志 願 服 務 的 弘 揚 光 大 ; 絕 對 不 可 蜻 蜓 點 水 來 去 自 如, 遭 致 隨 風 而 起 無 疾 而 終 的 譏 諷 四 何 謂 志 願 服 務 倫 理 : 志 願 服 務 是 一 種 出 自 自 發 意 志, 純 為 助 人 利 他 的 奉 獻 工 作 ; 它 是 以 人 本 關 懷 24

慈 善 社 會 連 帶 及 公 共 利 益 為 基 礎, 在 志 工 朋 友 導 自 內 心 的 善 良 與 柔 軟, 秉 持 清 楚 簡 單 明 確 實 際 可 行 的 願 景 和 使 命, 透 過 學 習 參 與 和 付 出 為 群 體 創 造 最 大 最 有 效 益 的 非 正 式 社 會 支 持 網 路 倫 理, 顧 名 思 義 乃 人 倫 之 道 理, 它 可 稱 為 一 種 哲 學 思 想 和 道 德 標 準 倫 理 應 用 於 人 際 關 係 的 互 動 過 程 中, 是 要 判 斷 社 會 價 值 所 認 可 與 不 認 可 之 行 為, 以 及 社 會 常 規 中 個 人 行 為 的 是 非 對 錯 倫 理 的 具 體 內 容 在 於 價 值 觀 念, 因 為 價 值 觀 念 是 人 類 行 為 的 指 引, 也 驅 使 社 會 大 眾, 採 取 必 要 之 行 動 以 達 到 社 會 一 致 認 同 的 道 德 標 準 具 體 言 之, 志 願 服 務 倫 理 乃 志 工 朋 友 在 參 與 服 務 過 程 中, 立 身 處 事 律 己 律 人 之 所 應 抱 持 的 哲 學 思 想 價 值 觀 念 及 所 應 遵 守 的 道 德 標 準 和 行 為 規 範 五 志 願 服 務 是 什 麼 : 近 年 來, 由 於 社 會 結 構 遽 轉 型, 社 會 亂 象 頻 頻 發 生, 以 致 社 會 問 體 層 出 不 窮, 加 上 社 會 需 求 日 益 殷 切, 使 得 如 何 借 助 志 願 服 務 力 量, 滿 足 社 會 需 求, 乃 發 展 成 眾 所 企 盼 的 一 股 新 興 潮 流 志 願 服 務 別 稱 包 括 : 志 願 工 作 義 務 工 作 志 願 服 務 工 作 義 務 服 務 工 作 ; 對 於 從 事 志 願 服 務 的 熱 心 人 士 稱 之 為 : 志 願 工 作 者 義 務 工 者 志 工 義 工 等 雖 然 其 名 稱 各 異, 然 而 在 今 日 民 主 社 會 中 的 志 願 服 務, 其 基 本 的 信 念 應 根 源 於 個 人 : 奉 獻 誠 心 利 他 情 操 助 人 豪 情 助 人 壯 志 志 工 管 理 的 專 業 倫 理 : 公 民 參 與 和 慈 善 尊 重 責 任 關 懷 正 義 與 公 平 可 信 任 ( 張 英 陣 1996) 六 社 區 志 工 培 訓 社 區 志 工 善 用 能 量, 成 立 社 區 關 懷 小 組 ; 建 立 志 工 培 訓 機 制 ( 讀 書 會 可 以 長 智 慧 ) 落 實 志 工 證 照 制 度 結 合 社 區 內 外 資 源, 以 發 揮 最 大 效 能 社 區 志 工 參 與 動 力 : 從 志 工 參 與 動 機 與 激 勵 理 論 來 說, 激 勵 是 一 種 管 理 活 動, 管 理 者 規 劃 適 當 的 工 作 環 境 以 誘 導 激 發 志 工 產 生 工 作 的 熱 誠, 使 他 ( 她 ) 們 發 揮 潛 能, 達 成 組 織 的 目 標 激 勵 理 論 可 分 為 內 容 學 派 過 程 學 派 及 增 強 理 論 三 大 學 派 ( 劉 素 珍 2006) ( 一 ) 內 容 學 派 : 25

1. 根 據 Maslow 的 看 法, 人 類 有 五 種 階 層 性 需 求 ( 生 理 的 安 全 的 情 感 的 自 尊 的 自 我 實 現 ), 依 不 同 層 級 需 求 作 為 激 勵 人 類 行 為 的 誘 因 2. Herzberg 認 為 保 險 因 素 是 影 響 工 作 不 滿 足 的 因 素, 包 括 政 策 與 管 理 制 度 的 合 理 性 及 上 級 領 導 型 態 是 否 重 視 公 平 與 授 權 主 管 與 員 工 關 係 是 否 良 好 工 作 環 境 是 否 孤 立 所 擔 任 職 務 地 位 是 否 明 確 等, 是 促 使 工 作 維 持 一 定 水 準 的 因 素 對 志 工 而 言, 獲 得 工 作 滿 足 是 影 響 持 續 參 與 的 要 件, 而 機 構 方 面 則 應 提 供 志 工 有 不 斷 成 長 的 空 間, 及 完 善 的 管 理 制 度 與 環 境, 以 激 勵 其 持 續 參 與 服 務 ( 二 ) 過 程 理 論 : 預 期 價 值 是 Vroom 提 出 的 假 設 人 的 行 為 都 是 有 目 標 的, 一 個 人 採 取 某 一 行 動 會 受 到 需 求 強 弱 程 度 及 結 果 滿 意 度 影 響, 當 結 果 與 一 個 人 的 期 望 總 合 愈 接 近, 則 愈 能 激 勵 因 此, 志 工 管 理 上, 工 作 分 配 與 獎 勵 制 度 非 常 重 要, 要 以 公 平 為 原 則 ( 三 ) 增 強 理 論 : 1. 一 個 人 的 行 為 給 予 正 面 肯 定 與 獎 賞, 將 會 鼓 勵 此 行 為 的 發 生 2. 激 勵 措 施 要 參 照 志 工 參 與 動 機, 以 此 鼓 勵 個 人 某 些 行 為 3. 過 程 論 亦 指 出 機 構 的 環 境 及 管 理 制 度 個 人 內 在 需 求 滿 足 與 否 能 否 對 個 人 成 長 有 助 益 等, 都 是 持 續 參 與 的 重 要 因 素 七 社 區 中 的 志 工 : 凡 居 住 在 該 社 區 的 公 民, 無 論 女 性 男 性 銀 髮 貴 族 兒 童 少 年 學 生 外 籍 配 偶 等, 只 要 對 社 區 公 共 事 務 關 心 者 都 可 成 為 志 工 社 區 志 工 在 希 臘 文 中 稱 為 同 伴 (fellowship), 是 指 一 群 人 集 居 在 一 起, 共 享 互 動, 滿 足 基 本 需 求, 共 同 發 現 生 命 意 義 社 區 也 是 生 活 的 場 域, 生 老 病 死 食 衣 住 行 育 樂 居 在 其 中, 隨 時 代 背 景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運 作 模 式 社 區 工 作 是 英 國 人 用 來 表 達 : 共 享 利 益 的 人 們, 團 結 在 一 起, 理 出 他 們 需 求, 藉 26

由 方 案 發 展, 鼓 動 關 切 需 求 獲 得 滿 足 的 人 們, 採 取 集 體 行 動 來 滿 足 這 些 需 求 的 社 會 工 作 途 徑 更 有 將 社 區 組 織 社 區 發 展 社 區 照 顧 社 區 行 動 四 者 都 納 入 社 區 工 作 模 式 裡 ( 劉 素 珍 2006) 社 區 工 作 是 一 種 協 助 社 區 的 教 育 過 程 本 質 上 社 區 組 織 社 區 發 展 社 區 營 造 或 社 區 重 建 其 服 務 對 象 為 社 區 居 民, 工 作 目 標 為 改 善 社 區 生 活, 基 本 原 則 是 由 下 而 上 的 民 主 與 自 治 的 工 作 方 式 ( 黃 秀 香 2006) 社 區 動 員 主 要 在 於 營 建 一 個 健 康 的 社 區 - 讓 社 區 居 民 能 獲 得 生 命 的 保 障, 財 產 的 安 全 及 提 昇 社 區 生 活 的 品 質 社 區 動 員 策 略 須 有 動 員 組 織 架 構, 依 據 現 有 的 組 織 採 取 最 適 合 的 動 員 模 式 社 區 動 員 方 法 必 須 集 結 社 區 共 同 議 題, 形 成 社 區 代 表 透 過 社 會 互 動, 方 能 有 效 果 社 區 舞 台 : 人 是 社 區 中 最 重 要 的 資 源, 社 區 志 工 是 一 群 關 心 社 區 且 願 意 投 入 於 社 區 關 懷 的 人, 這 些 人 要 有 < 五 心 兩 意 > 的 特 質, 即 是 愛 心 熱 心 誠 心 用 心 包 容 心 ; 有 情 有 意, 有 道 義 八 為 什 麼 要 推 動 社 區 照 顧? 家 是 老 人 的 安 樂 椅, 它 包 含 著 一 千 個 記 憶, 持 有 一 千 個 承 諾, 它 是 一 種 人 格 的 延 伸 (Means & Smith, 1998:219-220) ( 黃 源 協 2006) 住 進 機 構 的 老 人,.. 他 們 所 必 須 犧 牲 的 不 僅 是 一 個 家 和 鄰 里, 同 時 也 是 其 一 生 所 擁 有 的 絕 大 部 份, 除 非 他 們 對 新 的 生 活 能 有 正 面 的 認 同, 否 則 他 們 的 生 活 將 總 是 伴 隨 著 失 落 感 (Norman, 1998:76) 家 庭 全 球 未 來 的 挑 戰 : 作 為 人 類 生 活 演 化 的 社 會 組 織, 家 庭 正 面 臨 著 歷 史 上 最 艱 困 的 挑 戰 許 多 社 會 變 遷 太 快, 乃 至 於 單 就 速 度 本 身, 即 是 家 庭 主 要 的 壓 力 來 源 世 界 各 地 的 家 庭, 都 需 要 支 援, 才 能 適 應 未 來 的 變 化 聯 合 國 1996 年 報 告 家 庭 : 未 來 的 挑 戰 家 庭 規 格 : 愈 來 愈 少, 愈 來 愈 老, 愈 來 愈 小 家 庭 結 構 : 單 親 雙 薪 多 元 新 貧 家 庭 : 值 得 擔 憂 的 未 來 ( 黃 源 協 2006) 27

被 安 排 的 人 生 : 應 該 是 歡 笑 遊 戲 的 年 代, 一 堂 堂 安 排 好 的 安 親 課 程 卻 取 代 了 家 庭 取 代 了 親 子 生 活, 一 切 像 是 不 能 落 後 的 進 度, 鞭 策 著 家 長 和 孩 子 忙 碌 奔 馳 ( 天 下 335 期 2005/11/15) 社 區 愛 家 行 動, 讓 家 庭 不 再 是 孤 島 : 台 灣 的 家 庭, 很 像 一 座 座 孤 島, 在 社 區 裡 自 生 自 滅 只 要 社 區 伸 出 一 雙 扶 持 的 手, 就 能 減 少 一 個 家 庭 向 下 墜 落 沒 有 親 情, 沒 有 家 庭 認 同, 沒 有 社 區 意 識, 訓 練 出 來 的 孩 子 不 冷 血 才 怪 ( 台 北 市 家 長 協 會 理 事 長 ) 台 灣 社 會 普 遍 沒 有 社 區 概 念, 生 養 孩 子 會 很 辛 苦 很 孤 單 ( 像 由 心 生 影 坊 負 責 人 盧 志 蘭 ) 28

第 三 節 死 亡 態 度 與 死 亡 恐 懼 一 死 亡 態 度 的 意 義 從 心 理 學 的 觀 點, 態 度 的 定 義 為 ( 張 春 興,1992): ( 一 ) 指 個 體 對 人 對 事 對 週 遭 的 世 界 所 持 有 的 一 種 具 有 持 久 性 與 一 致 性 的 傾 向 此 種 傾 向 可 由 個 體 外 顯 行 為 去 推 測, 但 態 度 的 內 涵 並 非 單 指 外 顯 行 為 一 般 咸 認 為 態 度 包 含 認 知 情 感 行 動 三 種 成 分 ( 二 ) 態 度 必 然 有 其 對 象, 態 度 的 對 象 可 為 具 體 的 人 事 物, 也 可 為 抽 象 的 觀 點 或 思 想 ( 三 ) 態 度 有 類 化 傾 向, 對 某 一 單 獨 對 象 持 正 面 態 度 者, 對 同 類 對 象 也 傾 向 持 正 面 態 度 ( 四 ) 態 度 的 形 成 與 文 化 傳 統 家 庭 環 境 學 校 教 育 等 因 素 有 關, 一 般 相 信 態 度 是 學 得 的 人 格 特 質 二 態 度 的 三 成 分 其 內 容 包 括 ( 李 美 枝,1989; 黃 安 邦 譯,1991): ( 一 ) 認 知 成 分 (cognitive): 包 含 個 人 對 該 態 度 主 體 所 有 的 認 知 事 實 知 識 及 信 念 (belief) 等 的 組 合 體 系 ( 二 ) 感 情 成 分 (affective component): 指 個 人 對 態 度 對 象 的 正 負 面 情 緒 感 覺 (emotional feeling) 由 於 情 感 的 含 蘊, 因 此 態 度 的 認 知 成 分 通 常 帶 有 評 價 的 事 實 (factual-type) 陳 述, 不 僅 敘 述 個 人 對 該 態 度 主 體 的 所 知, 也 表 示 個 人 對 該 態 度 主 體 的 贊 同 與 反 對 ( 三 ) 行 為 (behavior) 或 意 向 (conation) 成 分 : 指 出 個 人 針 對 該 態 度 主 體 所 預 備 採 取 的 反 應 或 行 動 傾 向, 及 當 個 人 對 態 度 主 體 必 須 有 所 行 動 表 現 時, 所 將 表 露 的 行 為, 此 亦 即 反 應 的 準 備 狀 態 而 此 成 分 通 常 是 影 響 個 人 行 為 最 多 的 因 素 29

三 態 度 的 形 成 及 發 展 社 會 心 理 學 則 說 明 受 到 下 列 因 素 的 影 響 ( 劉 安 彥,1986): ( 一 ) 雙 親 的 影 響 幼 時 得 自 父 母 的 知 識 形 成 日 後 吸 收 新 知 所 需 的 架 構, 這 些 架 構 又 不 易 加 以 改 變, 即 使 未 來 有 新 之 與 已 存 之 知 識 產 生 衝 突 或 不 協 調, 原 先 存 在 的 知 識 往 往 佔 有 優 勢 ( 二 ) 朋 儕 的 影 響 當 個 人 逐 漸 成 長, 除 了 父 母 老 師 之 外, 朋 儕 的 言 行 態 度 往 往 成 為 比 較 自 己 言 行 態 度 的 重 要 參 考, 甚 至 會 受 此 影 響 而 改 變 自 己 的 言 行 態 度 Newcomb 曾 就 大 學 生 的 態 度 改 變 進 行 追 蹤 研 究, 發 現 受 到 朋 儕 影 響 而 改 變 的 學 生 在 畢 業 後 25 年 依 舊 保 持 改 變 後 的 態 度, 因 此 認 為 一 個 人 在 大 學 時 期 養 成 的 態 度 似 乎 具 有 相 當 的 持 久 性 ( 三 ) 壓 力 的 影 響 Heider 所 提 出 的 平 衡 理 論 (psychological balance theory), 以 當 事 人 P 另 一 個 體 O, 和 態 度 對 象 X 的 三 角 關 係, 說 明 個 人 的 態 度 學 習 與 改 變, 來 自 於 為 了 消 除 不 平 衡 系 統 所 造 成 的 壓 力 ( 四 ) 制 約 和 學 習 的 影 響 指 態 度 可 經 由 古 典 制 約 工 具 制 約, 以 及 觀 察 學 習 的 方 式 建 構 由 以 上 整 理 態 度 的 定 義 形 成 與 發 展 後, 可 以 說 明 死 亡 態 度 之 定 義 形 成 與 發 展, 是 指 個 體 在 死 亡 的 認 知 情 感 與 行 動 上 所 持 之 正 負 面 的 態 度, 並 且 會 受 到 人 與 人 之 間 人 與 其 生 長 環 境 之 間 的 相 互 影 響 而 建 構 及 改 變 四 死 亡 定 義 : 一 般 在 對 死 亡 下 定 義 時, 通 常 會 從 臨 床 醫 學 社 會 性 及 法 律 等 角 度 來 界 定 以 下 將 從 這 幾 方 面 來 討 論 在 臨 床 醫 學 方 面, 根 據 Dorland's 的 醫 學 辭 典, 解 釋 死 亡 是 由 心 跳 和 呼 吸 之 停 止 所 顯 示 的 外 表 生 命 之 消 失 Whaley Capron 和 Kass 等 人 對 醫 學 死 亡 (Medical Death) 30

的 解 釋 為 持 續 十 二 個 小 時 無 自 發 性 的 自 主 運 動, 瞳 孔 對 光 無 反 應, 心 臟 及 呼 吸 機 能 呈 現 不 可 逆 轉 的 停 止, 及 大 腦 功 能 的 消 失 (Humphry & Wickett, 1986, p. 280) 而 臨 床 死 亡 (Clinical death) 的 解 釋 是 人 的 身 體 系 統, 如 心 臟 血 管 呼 吸 系 統 等 停 止 工 作, 也 就 是 自 然 的 生 物 性 死 亡, 呼 吸 心 跳 停 止 後, 大 腦 死 亡 ( 黃 天 中,1988) Kastenbaum(1969) 認 為 社 會 性 的 死 亡 是 指 一 種 社 會 性 過 程, 當 個 人 沒 有 思 想 沒 有 感 覺 時, 就 可 謂 之 為 社 會 性 死 亡 而 所 謂 法 律 之 死, 是 指 生 命 停 止 ; 沒 有 存 在 ; 及 被 醫 生 界 定 為 血 液 循 環 完 全 停 止 動 物 和 生 命 力 的 功 能 停 止, 如 呼 吸 脈 搏 等 停 止 活 動 (Humphry & Wickett, 1986, p. 283) 有 些 學 者 也 認 為 法 律 的 死 亡 是 以 死 亡 診 斷 書 來 宣 告, 其 在 社 會 及 法 律 上 能 產 生 實 際 效 果, 且 有 醫 院 開 設 的 死 亡 診 斷 證 明 書 來 確 認 ( 黃 天 中,1988) ( 一 ) 生 物 學 上 的 定 義 (Clonogenic death).. 身 體 上 的 器 官 及 組 織 不 能 逆 轉 的 終 止 ( 二 ) 醫 學 上 的 定 義 ( 醫 學 死 亡 Medical death).. 心 肺 功 能 停 止 無 法 恢 復 持 續 十 二 小 時, 無 自 發 性 的 自 主 運 動 ( 三 ) 臨 床 上 的 定 義 ( 臨 床 死 亡 ): 腦 死 ; 體 液 永 遠 停 止 流 動 ( 四 ) 概 念 上 的 定 義 在 最 近 的 學 術 討 論 中, 已 經 將 注 意 力 放 在 三 個 不 同 的 老 化 模 式 上 : 第 一 個 模 式 是 正 常 的 老 化 (normal or usual aging), 第 二 個 模 式 是 成 功 的 老 化 (optimal or successful aging), 以 及 第 三 個 模 式 是 病 理 性 老 (pathologicalaging) 五 死 亡 的 原 因 死 亡 的 原 因 有 很 多, 通 常 學 者 們 都 將 喪 親 的 型 態 (types of bereavement) 及 喪 親 後 的 悲 傷 反 應, 分 成 二 種 一 種 是 有 心 理 準 備 的 預 期 悲 傷, 它 被 界 定 為 一 種 悲 傷 過 程, 是 在 預 知 失 落 的 事 實 不 久 將 發 生, 如 親 人 罹 患 癌 症 末 期 長 期 臥 病 或 不 能 痊 癒 這 種 悲 傷 的 產 生, 通 常 是 在 親 人 未 過 世 前 就 被 診 斷 或 被 告 知, 親 人 不 久 即 將 死 亡, 這 種 預 知 的 喪 親, 常 帶 給 家 屬 預 知 的 悲 傷 (anticipatory grief), 因 為 在 親 人 未 過 世 前, 就 出 現 悲 傷 反 應 這 種 預 期 悲 傷 會 讓 親 人 感 受 到 即 將 面 臨 真 正 的 失 落, 感 受 到 無 助 和 失 控 (Burnell & Burnell, 1989; Ashton & Ashton, 1996; Humphry, D. & Wickett, A. 1986, 31

當 然 也 給 生 者 向 瀕 死 者 告 別, 及 瀕 死 者 向 生 者 交 代 或 討 論 的 機 會 (Bright, 1996) 其 實, 這 樣 的 預 期 死 別, 學 者 們 認 為 是 可 以 有 機 會 讓 親 屬 於 死 亡 來 臨 前, 能 從 觀 察 中 意 識 到 死 亡 很 快 就 會 發 生, 當 然 也 讓 親 人 能 清 楚 意 識 到 自 己 即 將 與 瀕 死 者 永 別, 而 自 己 的 角 色 身 份 也 會 隨 著 親 人 的 過 世 而 起 變 化, 如 自 己 可 能 即 將 成 為 寡 婦 鰥 夫 或 孤 兒 學 者 認 為 預 期 死 別, 是 可 以 引 起 或 催 化 喪 親 後 的 適 應, 因 為 有 機 會 讓 生 者 在 死 亡 前 就 進 入 悲 傷 的 情 境 中, 這 樣 對 喪 親 後 的 適 應 是 有 幫 助 (Humphrey & Zimpfer, 1996;Bright, 1996) 突 然 的 死 亡, 沒 有 準 備 的 失 落, 如 自 殺 意 外 身 亡 心 臟 病 突 發 車 禍 或 外 傷 等 (Burnell & Burnell, 1989) 人 們 在 這 種 沒 有 心 理 準 備 的 狀 況 下, 親 人 的 突 然 死 亡 或 突 然 接 獲 親 人 的 死 訊, 這 種 死 亡 的 衝 擊, 常 帶 給 喪 親 者 不 預 知 的 悲 傷 反 應, 令 生 者 措 手 不 及 或 心 理 上 難 以 平 撫 的 創 傷 (Burnell & Burnell, 1989), 而 且 也 留 給 生 者 很 多 遺 憾 和 未 完 成 的 事 務 (Bright,1996) 在 許 多 研 究 喪 親 失 落 和 悲 傷 的 文 獻 中, 都 常 討 論 到 非 預 知 的 死 亡, 尤 其 是 意 外 突 然 及 沒 有 心 理 預 期 下 發 生 的 死 亡, 往 往 會 令 喪 親 者 震 驚 (shock) 延 長 悲 傷 期 及 導 致 身 體 與 情 緒 極 度 的 創 傷 (Parkes & Weiss, 1983; Rando, 1983; Raphael, 1983; Lundin, 1984; Sanders, 1981, 1988) 桑 德 斯 (Sanders) 引 用 哈 沃 德 (Harvard) 的 研 究, 更 提 出 這 種 沒 有 預 期 的 喪 親 狀 況, 往 往 使 喪 親 者 長 時 間 的 哀 慟, 且 恢 復 期 也 相 對 延 長, 有 些 甚 至 在 喪 親 後 4 年, 都 未 能 恢 復 (Sanders, 1988) 六 死 亡 恐 懼 是 死 亡 態 度 內 涵 之 一 自 1967 年 Lester 首 先 編 製 死 亡 恐 懼 量 表 (The Lester Fear ofdeath Scale) 後, 隨 著 學 者 與 研 究 者 所 專 注 死 亡 態 度 主 題 的 不 同, 死 亡 態 度 的 內 涵 也 有 所 不 同 且 多 樣 化, 但 基 本 被 分 類 探 討 的 是 對 於 死 亡 及 瀕 死 之 正 負 向 態 度 以 正 向 的 死 亡 態 度 來 說, 其 內 涵 包 括 了 死 亡 接 受 (deathacceptance) 死 亡 處 理 (death approach) 死 亡 準 備 (death readiness); 相 反 的, 負 向 的 死 亡 態 度 內 涵 則 包 括 死 亡 恐 懼 (fear of death) 死 亡 焦 慮 (death anxiety) 死 亡 威 脅 (death threat) 死 亡 逃 避 (death avoidance) 否 認 死 亡 (death denial) 死 亡 憂 鬱 (death depression) 等 ; 在 此 二 分 法 之 外, 另 有 死 亡 關 切 (death concern) 死 亡 32

理 解 (death competency) 死 亡 幻 想 (death fantasy) 死 亡 看 法 (death perspective) 等 之 內 涵 ( 張 淑 美,1996; 廖 芳 娟,2000;Neimeyer, MoseWittkowski, 2003) 因 此 死 亡 恐 懼 不 但 是 眾 多 死 亡 態 度 內 涵 之 一, 同 時 也 是 較 早 被 研 究 探 討 的 主 題 死 亡 心 理 學 與 精 神 分 析 學 認 為 死 亡 最 基 本 的 區 分 在 於 自 己 的 死 亡, 以 及 他 人 的 死 亡, 並 且 自 己 會 因 為 透 過 自 己 之 外 的 他 人 死 亡, 而 提 醒 與 覺 察 自 己 的 死 亡 ( 易 之 新 譯, 2005; 劉 震 鐘 鄧 博 仁 譯,1996) 相 應 於 本 研 究 在 研 究 者 自 我 覺 察 與 觀 察 旁 人 對 死 亡 的 恐 懼 與 焦 慮 經 驗, 以 社 區 照 顧 實 務 過 程, 與 老 人 雙 向 互 動 所 建 立 的 專 業 關 係 和 會 談 過 程 中, 不 會 僅 只 有 社 區 志 工 單 方 面 的 接 收 與 覺 察 會 談 者 的 所 有 訊 息, 會 談 者 也 會 在 互 動 中 感 受 與 覺 察 社 區 志 工 作 的 狀 況 與 訊 息, 因 此 就 死 亡 恐 懼 來 說, 社 區 志 工 除 了 自 己 對 於 自 身 瀕 死 與 死 亡 的 恐 懼 表 現 之 外, 也 會 對 於 他 人 的 瀕 死 與 死 亡 的 恐 懼 表 現 相 互 影 響 故 本 研 究 除 了 以 死 亡 恐 懼 為 主 要 研 究 內 涵 外, 並 重 點 瞭 解 社 區 志 工 恐 懼 自 己 和 他 人 的 瀕 死 與 死 亡 之 狀 況, 分 為 恐 懼 自 己 的 瀕 死 與 死 亡 恐 懼 他 人 的 瀕 死 與 死 亡 兩 面 向 進 行 探 討 七 恐 懼 焦 慮 與 死 亡 由 生 物 學 人 類 學 哲 學 心 理 學 與 精 神 分 析 方 面, 均 說 明 不 管 是 動 物 或 是 人 類 等 有 機 體, 面 對 死 亡 時 最 自 然 基 本 普 遍 的 反 應 就 是 恐 懼 Ernest Becker 在 1973 年 的 人 類 行 為 實 驗 中, 就 從 數 種 影 響 人 類 行 為 的 因 素 中 指 出 人 類 的 恐 懼 來 自 於 死 亡, 也 因 此 由 他 所 建 構 的 懼 死 因 應 論 (Terror Management Theory, TMT) 當 中, 主 要 概 念 即 說 明 當 人 類 延 續 生 命 的 生 存 本 能 卻 被 提 醒 死 亡 的 無 可 遁 逃 (mortalitysalience) 時, 人 類 對 於 死 亡 便 會 產 生 恐 懼 與 焦 慮 而 精 神 分 析 與 心 理 治 療 的 觀 點 也 認 為, 死 亡 是 人 們 恐 懼 與 焦 慮 的 原 始 來 源, 為 了 適 應 此 恐 懼 人 們 也 會 有 意 識 無 意 識 地 產 生 防 衛 機 轉, 以 避 免 覺 察 死 亡 ( 易 之 新 譯,2005; 莊 耀 嘉 2003; 劉 震 鐘 鄧 博 仁 譯,1996;Greeberg et al.,2003; Moore &Williamson, 2003; Solomon, Greenberg & Pyszczynski, 2000) 在 許 多 死 亡 態 度 的 研 究 中, 除 了 常 見 到 的 是 死 亡 恐 懼 與 死 亡 焦 慮 的 研 究 外, 也 會 發 現 兩 者 的 研 究 時 常 將 此 兩 名 詞 交 換 使 用, 此 從 上 述 各 學 術 領 域 說 明 人 類 對 於 死 亡 的 33

反 應 是 恐 懼 與 焦 慮 即 可 反 應 此 現 象 追 溯 自 1957 年,Kierkegaard 曾 區 分 解 釋 恐 懼 (fear) 是 害 怕 某 種 東 西, 而 焦 慮 (anxiety) 是 害 怕 什 麼 東 西 也 沒 有 ( 易 之 新 譯,2005) 就 死 亡 最 後 的 結 果 來 說 便 是 人 事 物 終 將 不 存 在 於 世 上, 這 樣 的 不 存 在 就 是 引 起 人 類 焦 慮 的 來 源, 也 因 此 死 亡 造 成 了 人 類 的 恐 懼 然 而 死 亡 恐 懼 與 死 亡 焦 慮 之 間 關 聯 性 的 探 討, 在 心 理 學 與 精 神 分 析 方 面 的 學 者 認 為 死 亡 焦 慮 的 根 源 來 自 於 死 亡 恐 懼, 但 也 有 說 法 是 死 亡 焦 慮 隱 藏 在 潛 意 識 之 下, 而 死 亡 恐 懼 則 是 其 外 顯 表 現 ( 易 之 新 譯,2005; 劉 震 鐘 鄧 博 仁 譯,1996) Feifel 和 Branscomb(1973) 則 是 認 為 可 以 將 死 亡 恐 懼 視 為 是 具 體 明 顯 的 反 應, 而 死 亡 焦 慮 則 視 為 較 難 以 察 覺 的 潛 意 識 狀 態 ( 引 自 Wong, Reker & Gesser,1994 ), 但 另 有 實 際 的 相 關 研 究 證 明, 死 亡 恐 懼 與 死 亡 焦 慮 彼 此 呈 現 正 比 的 相 關 性 (Hoelter & Hoelter, 1978) 因 此 在 死 亡 恐 懼 與 死 亡 焦 慮 互 相 具 有 影 響 性 的 情 形 下, 本 研 究 所 整 理 之 研 究 文 獻 以 死 亡 恐 懼 為 主 要, 佐 以 死 亡 焦 慮 研 究 參 考 之 八 死 亡 恐 懼 的 情 況 人 類 對 於 死 亡 的 反 應 是 恐 懼, 以 下 四 個 研 究 說 明 人 類 會 因 為 這 些 情 況 而 產 生 死 亡 恐 懼 : ( 一 )Hoelter 和 Hoelter 提 出 的 八 種 情 況 ( 引 自 Moore & Williamson,2003) 1. 害 怕 死 亡 的 過 程 2. 害 怕 英 年 早 逝 3. 害 怕 重 要 他 人 的 死 亡 4. 死 亡 恐 懼 症 5. 害 怕 被 毀 滅 6. 害 怕 死 後 身 體 的 狀 況 7. 害 怕 未 知 的 死 後 世 界 8. 害 怕 死 者 ( 二 )Florian 和 Mikulincer 提 到 的 三 種 情 況 ( 引 自 Moore &Williamson,2003) 34

1. 擔 心 死 亡 對 心 智 和 肉 體 的 影 響 2. 擔 心 死 亡 對 人 際 關 係 的 影 響 3. 害 怕 關 於 死 後 靈 魂 的 生 活 及 懲 罰 ( 三 )Chao 的 研 究 列 出 五 種 情 況 ( 引 自 鈕 則 誠 趙 可 式 胡 文 郁,2001): 1. 未 知 的 恐 懼 2. 失 落 與 分 離 的 恐 懼 3. 死 亡 的 形 貌 與 死 亡 過 程 的 恐 懼 4. 未 了 心 願 的 遺 憾 與 恐 懼 5. 對 人 生 過 程 的 悔 恨, 來 不 及 補 救 的 恐 懼 ( 四 )Diggory 和 Rothman 對 563 位 一 般 民 眾 統 計 調 查 結 果 則 有 七 項 情 況, 並 按 重 要 性 排 序 ( 引 自 易 之 新 譯,2005): 1. 我 的 死 會 造 成 親 友 的 哀 傷 2. 我 所 有 的 計 畫 和 構 想 都 結 束 了 3. 垂 死 的 過 程 可 能 很 痛 苦 4. 我 再 也 不 能 有 任 何 經 驗 了 5. 我 不 再 能 照 顧 被 我 扶 養 的 人 6. 我 擔 心 如 果 有 死 後 的 生 命, 到 底 會 發 生 什 麼 事 7. 我 擔 心 自 己 的 身 體 在 死 後 會 變 成 什 麼 樣 子 而 本 研 究 將 以 上 四 個 研 究 所 獲 得 人 們 死 亡 恐 懼 情 況 的 結 果, 包 含 死 亡 的 過 程 英 年 早 逝 重 要 他 人 的 死 亡 懼 死 死 亡 的 毀 滅 性 死 後 的 未 知 性 死 亡 對 心 智 和 肉 體 的 影 響 死 亡 對 人 際 關 係 的 影 響 死 亡 帶 來 的 失 落 與 分 離 未 竟 事 務 死 亡 造 成 的 哀 傷 等, 作 為 本 研 究 探 討 社 區 志 工 恐 懼 自 己 的 瀕 死 與 死 亡 恐 懼 他 人 的 瀕 死 與 死 亡 兩 面 向, 做 訪 談 時 的 參 考 35

第 四 節 個 人 背 景 與 環 境 經 驗 因 素 對 死 亡 恐 懼 之 影 響 本 節 分 別 就 性 別 年 齡 宗 教 信 仰 未 竟 事 務 等 個 人 背 景 因 素, 個 人 接 觸 和 死 亡 相 關 事 件 之 死 亡 經 驗, 及 家 人 談 論 死 亡 等 環 境 經 驗 因 素 加 以 探 討, 以 了 解 這 些 因 素 對 死 亡 恐 懼 之 影 響 一 個 人 背 景 與 死 亡 恐 懼 在 過 去 以 大 學 生 為 對 象 之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女 性 的 死 亡 焦 慮 較 男 性 為 高 ( Davis, Bremer, Anderson & Tramill, 1983; Davis & Martin, 1978; Mcdonald, 1976;McMordie,1979; Thorson, 1977; 李 復 惠, 1987 ) Iammarino( 1975 ) Youn g 和 Daniels(1 9 8 0) 巫 珍 宜 (1991) 以 高 中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均 發 現 女 生 的 死 亡 恐 懼 高 於 男 生 黃 國 彥 ( 1986) 鍾 思 嘉 ( 1986) 以 老 人 為 對 象, 其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女 性 老 人 的 死 亡 恐 懼 較 男 性 高 而 巫 珍 宜 (1991) 之 研 究 發 現 女 性 比 男 性 顯 著 地 害 怕 死 亡 及 瀕 死 但 Loo(1980) 以 大 學 生 為 對 象,Rhudick 與 Dibner (1 9 6 1) 以 老 人 為 對 象 之 研 究 皆 發 現, 男 女 性 在 死 亡 關 切 及 死 亡 焦 慮 上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黃 和 美 (1985) 將 文 化 因 素 列 入 考 量 指 出, 男 女 在 情 緒 上 所 用 的 心 理 防 衛 機 轉 及 行 為 表 現 都 會 不 同, 但 是 到 了 瀕 死 時, 男 女 都 放 棄 他 們 原 有 的 心 理 防 衛 機 轉, 而 顯 出 相 同 的 反 應 除 此 之 外,Krieger, Epting 和 Leitner(1 9 7 4) Cole (1 9 7 8) 之 研 究 則 發 現, 男 性 對 死 亡 的 反 應 是 較 負 向 的 ( 引 自 Durlak& Kass, 1981-1982 ) 有 關 年 齡 方 面,Cameron 等 人 (1973) 和 Stevens(1 9 8 0) 發 現, 老 年 人 的 死 亡 焦 慮 和 恐 懼 程 度 比 年 輕 人 低 ( 引 自 張 淑 美,1993) 李 復 惠 (1987) 以 大 學 生 為 對 象 之 研 究 發 現, 年 齡 愈 小 者 死 亡 恐 懼 程 度 愈 高 Templer 和 Ruff(1 9 7 1) 發 現, 年 齡 和 死 亡 焦 慮 無 顯 著 相 關 Steinhauser 等 人 (2 0 0 1) 提 到, 年 紀 較 大 的 男 性, 較 可 能 以 堅 忍 的 方 式 面 對 死 亡 的 恐 懼 Maurer(1 9 6 4) 對 青 少 年 的 研 究 發 現, 學 業 成 就 較 高 者, 對 死 亡 較 有 正 向 態 度, 較 能 36

接 受 死 亡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事 實 Kinlaw 和 Dixon(1 9 8 0) Nelson(1 9 7 9) 以 成 人 為 對 象, 發 現 教 育 程 度 與 死 亡 焦 慮 有 顯 著 相 關 存 在 Swenson(1 9 6 1) 和 鍾 思 嘉 (1986) 發 現, 教 育 程 度 低 的 老 人 較 會 逃 避 死 亡 話 題 但 Rhudick 和 Dibner(1 9 6 1) 的 研 究 發 現, 死 亡 態 度 不 受 教 育 程 度 影 響 Baird(1 9 9 1) 的 研 究 指 出, 具 有 濃 厚 宗 教 氣 氛 的 家 庭, 其 成 員 會 有 較 明 確 的 死 亡 概 念, 對 於 死 亡 的 恐 懼 程 度 也 較 低 Imara 認 為, 宗 教 信 仰 能 使 人 們 莊 嚴 的 有 足 夠 勇 氣 去 面 對 死 亡 Lester & Feifel 指 出, 宗 教 信 仰 與 害 怕 死 亡 有 關, 有 宗 教 信 仰 者, 其 內 心 擁 有 安 全 感 毅 力 和 穩 定 性, 可 以 減 輕 罪 惡 感, 比 較 能 安 靜 地 接 受 死 亡 ( 引 自 黃 和 美, 1985) Laugley(1 9 7 9) 和 Whung (1983 ) 發 現 宗 教 信 仰 和 死 亡 焦 慮 有 關, Nehrke 等 人 (1977 ) 認 為 宗 教 信 仰 可 以 降 低 死 亡 焦 慮, 但 Ray 和 Najman(1 9 7 4) Cole(1 9 7 8 ) 發 現, 有 宗 教 信 仰 者 的 死 亡 焦 慮 高 於 沒 有 宗 教 信 仰 者 ( 引 自 張 淑 美, 1993), 而 Iammarino(1 9 7 5) 則 認 為 宗 教 信 仰 和 死 亡 焦 慮 無 關 Templer (1972 ) 和 McMordie (1 9 8 1) 認 為 宗 教 信 仰 的 強 度 是 影 響 死 亡 態 度 之 重 要 因 素 在 Steinhauser 等 人 ( 2 0 0 1) 之 研 究 指 出, 女 性 以 及 有 較 高 程 度 的 宗 教 信 仰 者, 在 生 命 的 終 點 時, 較 有 可 能 去 討 論 個 人 的 害 怕 然 而, 就 病 患 而 言, 他 們 是 較 少 願 意 去 討 論 他 們 的 害 怕, 也 較 少 去 談 論 死 亡 的 意 義, 但 是 他 們 明 顯 地 重 視 所 有 的 準 備 向 度, 並 專 注 於 生 命 的 完 滿 及 靈 性 之 事 物 由 以 上 文 獻 可 知, 有 關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宗 教 信 仰 與 死 亡 恐 懼 之 研 究, 大 部 分 是 以 未 真 正 面 臨 生 存 威 脅 者 為 其 研 究 對 象, 大 多 數 的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女 性 的 死 亡 恐 懼 高 於 男 性, 年 紀 較 輕 者 教 育 程 度 較 低 無 宗 教 信 仰 者 對 死 亡 恐 懼 高, 但 也 有 少 數 研 究 持 相 反 的 看 法, 或 認 為 上 述 的 變 項 與 死 亡 恐 懼 間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本 研 究 以 社 區 志 工 為 探 討 對 象, 試 圖 去 探 究 當 個 體 面 臨 死 亡 之 威 脅 時,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宗 教 信 仰 等 因 素 是 否 會 影 響 到 其 對 死 亡 之 看 法 二 環 境 經 驗 因 素 與 死 亡 態 度 Templer 和 Ruff (1971) 認 為, 家 庭 環 境 經 驗 會 影 響 到 孩 子 的 死 亡 恐 懼, 他 們 對 不 同 群 體 進 行 死 亡 恐 懼 之 研 究, 發 現 青 少 年 與 父 母 在 死 亡 態 度 上 有 相 關, 父 母 親 避 免 談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