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833266 证券简称 : 生物谷主办券商 : 华融证券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四个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 一 ) 召开情况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的议案 关于修订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的议案 关于修订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工作细则 > 的议案 关于修订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会工作细则 > 的议案,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林艳和董事长主持 ( 二 ) 会议召开的合法 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 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修订内容
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 修订 对照如下 : 修订前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每年根据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 主任委员于收到提议 10 日内召集会议, 并于会议召 修订后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 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继续履行责任直至新委员选出,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在战略委员会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 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依据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 主任委员应于收到提议 10 日内召集会议, 并于会议召开前五日内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
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 委员主持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 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 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的修 改, 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草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的修改, 由公司董事会 批准后 案,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 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 修订对 照如下 : 修订前第二条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 修订后第二条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 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
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继续履行责任直至新委员选出, 并由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在提名委员会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 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 规定的职权 第十一条提名委员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 主任委员于收到提议 10 日内召集会议, 并于会议召开前 5 天通知全体委员, 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 第十一条提名委员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 主任委员应于收到提议 10 日内召集会议, 并于会议召开前 5 日内通知全体委员, 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随时临时召开会议,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随时召开会议,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的修 改, 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草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的修改, 由公司董事会 批准后 案,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 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 修订 对照如下 : 修订前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修订后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 会议 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继续履行责任直至新委员选出,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以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暂停行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 并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 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 并于会议召开前五日内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 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主持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的修 改, 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草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的修改, 由公司董事会 批准后 案,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 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 修订对照 如下 : 修订前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 修订后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
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二条在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公布前应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并于召开前 5 日通知全体委员 审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 门工作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 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继续履行责任直至新委员选出,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在审计委员会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 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十二条在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公布前应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并于会议召开前 5 日内通知全体委员 审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主任委员应于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临时会议 开临时会议, 主任委员于 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
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的修 改, 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草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的修改, 由公司董事会 批准后 案,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是对公司治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 四 备查文件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