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出具日期 :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清算报告公告日期 :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1
1 重要提示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6]1279 号 关于准予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注册, 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基金托管人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关于终止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 基金合同 约定, 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7 年 11 月 5 日, 并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进入清盘期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2
基金名称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欣盛定开混合基金主代码 51922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16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7 年 11 200,062,274.03 份月 5 日 ) 基金份额总额本基金在力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 通过稳健的投资目标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个券及个股精选策略,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额收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在此约束下,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 金融货币政策 供求因素 估值因素 投资策略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及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 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股票资产等的预期风险收益进行动态跟踪, 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 3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风险收益特征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1279 号 关于准予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注册,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正式生效, 共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 200,062,274.03 份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3
和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提议终止 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 基金合同 及相关公告规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 2017 年 11 月 5 日, 清算期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 4 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1 月 05 日 单位 : 人民币元 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7 年 11 月 5 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205,422,928.40 结算备付金 5,953,285.07 存出保证金 103,004.21 应收利息 37,725.65 资产总计 211,516,943.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7 年 11 月 5 日 负债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558.86 应付托管费 5,205.88 应付交易费用 98,387.92 其他负债 271,000.00 负债合计 397,152.66 4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200,062,274.03 未分配利润 11,057,516.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1,119,790.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1,516,943.33 注 : 截止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7 年 11 月 5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55 元, 基金份额总额 200,062,274.03 份 4.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 :2017 年 03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05 日 ( 基金最后运作日 ) 项目 本期 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05 日 ( 基金最后运作日 ) 一 收入 13,838,960.92 利息收入 4,445,936.33 其中 : 存款利息收入 1,692,534.66 债券利息收入 2,634,310.3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9,091.30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填列 ) 9,392,266.26 其中 : 股票投资收益 9,360,624.62 债券投资收益 109,680.26 衍生工具收益 -748,240.00 股利收益 670,201.3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以 - 号填列 )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号填列 ) 758.33 减 : 二 费用 2,781,444.28 管理人报酬 848,786.00 托管费 195,873.69 交易费用 1,197,051.30 利息支出 230,336.87 其中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30,336.87 其他费用 309,396.42 5
列 )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号填 11,057,516.64 减 : 所得税费用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11,057,516.64 注 : 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注册 会计师薛竞 都晓燕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7) 第 2447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 2017 年 11 月 6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 负债进行清算, 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 如下 :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余额 5,953,285.07 元, 其中股指期货结算保证金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划回托管账户, 共计 5,282,502.74 元 剩余备付金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和深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 余额 670,782.33 元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 103,004.21 元, 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 37,725.65 元 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为 23,868.70 元,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为 13,670.86 元, 应收保证金利息金额为 186.09 元, 应收股指期货结算备付金利息金额为 12,325.30 元, 上述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 已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划入托管账户 垫付资金在清算完成, 托管账户销户时归还基金管理人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 22,558.86 元, 该款项于 2017 年 6
11 月 20 日支付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 5,205.88 元, 该款项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支付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 98,387.92 元, 其中包括 : 5.2.3.1 应付佣金 :96,554.18 元, 该款项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支付 5.2.3.2 应付银行间交易费用 :1,833.74 元, 其中银行间结算服务费 1,400.00 元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支付, 剩余银行间交易手续费 :433.74 元, 收到外汇交易中心缴费单后支付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 271,000 元, 其中包括 : 5.2.4.1 应付债券账户维护费 6,000.00 元, 该款项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支付 5.2.4.2 应付审计费 40,000.00 元, 收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发票后支付 5.2.4.3 应付信息披露费 225,000.00 元, 收到报社信息披露费发票后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自 2017 年 11 月 0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 ( 清算期截止日 ) 止 一 清算收益 1 利息收入( 注 1) 2 公证费返还( 注 2) 清算收入小计二 清算费用 65,423.28 10,000.00 75,423.28 1 银行手续费 10.00 清算费用小计 10.00 二 清算净收益 75,413.28 注 1: 利息收入金额 65,423.28 元, 系以当前适用利率计提的自 2017 年 11 月 0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结算备付金利息 存出保证金利息 期货结算保证金利息 7
注 2: 根据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2017 年 11 月 1 日支付 的公证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4 清算费用按照 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项目 金额 一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7 年 11 月 05 日基金净资产 211,119,790.67 加 : 清算期间净收益 75,413.28 二 2017 年 11 月 20 日基金剩余资产净值 211,195,203.95 注 :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17 年 11 月 20 日, 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11,195,203.95 元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17 年 11 月 21 日 ) 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 包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 )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所有剩余财产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 8
6.1 备查文件目录 1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11 月 05 日 ( 基金最后运作日 ) 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