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昭竹、邱肇鳳、劉文彬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洪昭竹、邱肇鳳、劉文彬"

Transcription

1 國 際 認 證 合 格 動 物 房 範 例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2

3

4 國 際 認 證 合 格 動 物 房 範 例 中 華 實 驗 動 物 學 會 編 輯 主 任 委 員 : 洪 昭 竹 編 輯 委 員 : 邱 肇 鳳 劉 文 彬 李 碧 珍 王 獻 堂 出 版 年 月 :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十 二 月 ( 西 元 2006 年 12 月 )

5

6 序 言 標 準 化 的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的 原 始 目 的 是 為 一 般 需 要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的 研 究 教 學 單 位, 提 供 一 恆 定 的 飼 育 環 境, 即 能 夠 使 動 物 個 體 之 生 理 持 恆, 不 會 受 到 非 研 究 目 的 的 環 境 因 子 影 響 能 夠 作 嚴 謹 的 控 制 飼 育 環 境 以 利 動 物 飼 養, 進 而 確 保 動 物 試 驗 在 沒 有 環 境 因 子 干 擾 的 顧 慮 下 進 行 一 般 SPF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規 劃 時, 應 考 慮 下 列 四 大 項 : 1. 獨 立 一 棟 建 築, 建 築 物 之 一 側 翼 特 定 樓 層 或 區 室, 用 以 與 實 驗 室 工 作 人 員 活 動 頻 繁 的 空 間 區 隔 2. 設 施 內 部 動 線 與 隔 間 規 劃 以 易 於 飼 養 管 理 及 動 物 實 驗 為 最 重 要 原 則, 即 可 同 時 顧 及 動 物 及 人 員 的 健 康, 並 有 效 率 地 降 低 營 運 成 本 3. 動 物 設 施 與 動 物 試 驗 頻 繁 的 研 究 室 則 應 儘 量 相 鄰, 然 這 些 研 究 室 空 間 與 動 物 設 施 也 應 有 恰 當 的 隔 絶, 常 見 的 隔 絶 包 括 : 入 口 上 鎖 空 氣 淨 塵 區 緩 衝 隔 間 走 廊 及 樓 層 等 4. 假 如 動 物 試 驗 必 須 將 動 物 飼 育 在 實 驗 室 方 能 進 行 時, 該 實 驗 室 必 須 具 備 有 飼 育 動 物 的 軟 硬 體 條 件, 並 應 備 有 公 害 防 範 設 備 與 措 施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的 特 徵, 取 決 於 其 所 屬 單 位 在 應 用 實 驗 動 物 上 之 需 求 一 般 而 言, 功 能 完 備 的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則 多 具 備 下 列 功 能 區 : 1. 依 飼 育 物 種 或 特 殊 試 驗 所 需 的 獨 立 動 物 飼 育 區 室 2. 動 物 接 收 檢 疫 及 隔 離 區 飼 育 室 3. 避 免 因 動 物 實 驗 可 能 造 成 生 物 物 理 或 化 學 性 公 害 時, 該 區 應 設 有 隔 離 動 物 試 驗 飼 育 區 與 設 備 4. 飼 育 照 護 設 備 與 飼 育 材 料 之 清 洗 消 毒 與 滅 菌 區 5. 手 術 室 術 後 加 護 室 特 殊 飼 料 製 備 室 動 物 試 驗 操 作 區 室, 以 及 臨 床 診 療 檢 驗 室 等 所 組 成 之 與 動 物 健 康 維 持 與 品 管 相 關 的 區 室 等 6. 飼 料 墊 料 藥 品 生 物 製 劑 及 消 耗 品 之 接 收 及 儲 存 區 7. 待 丟 棄 或 待 處 理 之 廢 棄 物 儲 存 區 8. 屍 體 冷 藏 及 冷 凍 暫 存 區 9. 處 理 行 政 業 務 與 進 行 教 育 訓 練 之 辦 公 室 會 議 室 等 所 需 之 區 室 10. 含 浴 室 厠 所 休 息 室 及 更 衣 室 等 之 工 作 人 員 休 息 區 11. 門 禁 攝 影 監 控 溫 溼 度 管 控, 以 及 各 式 警 報 等 保 全 系 統 所 需 的 區 室 維 持 實 驗 動 物 硬 體 設 施 正 常 運 轉, 空 氣 調 節 系 統 (HVAC) 所 需 的 冰 水 溫 水 與 蒸 氣 供 應 系 統 及 緊 急 發 電 機 ; 標 準 化 清 洗 消 毒 與 滅 菌 的 大 型 機 械 所 需 的 熱 水 與 蒸 氣 供 應 系 統 及 生 物 性 廢 棄 物 與 廢 水 的 處 理 系 統 等, 在 規 劃 時, 應 視 設 施 規 模, 由 其 所 屬 單 位 應 作 下 列 一 些 政 策 性 評 估, 包 括 :

7 1. 空 調 主 機 以 及 其 附 屬 機 械 所 需 之 放 置 控 制 與 維 護 的 空 間 2. 設 施 空 調 系 統 與 大 型 洗 滌 滅 菌 機 械 所 需 的 冰 水 溫 水 熱 水 蒸 氣 供 應 系 統 設 備 之 場 所 3. 其 它 水 電 之 相 關 控 制 區 室 4. 緊 急 發 電 機 5. 生 物 性 廢 棄 物 與 廢 水 的 處 理 系 統 所 需 之 空 間 6. 門 禁 監 控 警 報 等 保 全 系 統 控 制 室 等 標 準 化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一 切 依 Guide for The Care and Use of Laboratory Animals (NRC,USA 1996) 以 及 中 華 實 驗 動 物 學 會 出 版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指 南 (3 rd edition, 2005) 為 規 範 有 些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教 學 單 位 仍 以 非 常 克 難 的 方 式 進 行 動 物 試 驗, 所 得 研 究 結 果 之 真 實 性 令 人 堪 慮, 若 長 期 以 克 難 條 件 進 行 動 物 試 驗, 實 有 阻 礙 國 內 生 物 科 技 之 發 展 外 觀 美 麗, 設 備 齊 全 的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並 不 代 表 可 以 發 揮 其 功 能, 自 使 用 者 與 管 理 人 員 的 個 人 衛 生 觀 念, 乃 至 於 遵 守 規 定 的 自 律 心, 以 及 既 定 研 究 方 向 人 道 要 求, 及 配 合 國 內 動 物 來 源, 皆 是 投 資 該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成 敗 的 關 鍵 中 華 實 驗 動 物 學 會 接 受 農 委 會 的 委 託, 編 定 一 套 適 合 國 內 實 驗 動 物 硬 體 設 施 圖 示 手 冊, 提 供 給 國 內 實 驗 動 物 界 作 為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規 劃 及 營 運 者 當 作 參 考 之 用, 以 提 升 國 內 動 物 實 驗 之 水 準 在 此 也 要 更 加 感 謝 編 輯 委 員 諸 位 委 員 的 辛 勞 及 貢 獻, 共 同 撰 寫 本 圖 示 手 冊 希 望 本 圖 示 手 冊 的 出 版 對 於 提 升 國 內 實 驗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規 劃 及 營 運, 有 所 幫 助 及 貢 獻 由 於 編 輯 促 及 有 限 經 費 支 持 之 下, 如 有 任 何 瑕 疪, 尚 請 各 界 指 正 編 輯 主 任 委 員 洪 昭 竹 中 華 民 國 95 (2006) 年 12 月 1 日

8 目 錄 頁 數 第 壹 章 前 言 第 貳 章 動 物 房 組 織 架 構 一 法 令 規 範 二 動 物 房 組 織 架 構 第 參 章 動 物 房 運 作 及 簡 介 一 動 物 房 運 作 二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簡 介 三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簡 介 四 空 調 及 中 控 系 統 簡 介 五 空 調 確 效 及 環 境 監 測 第 肆 章 動 物 房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s, SOP) 第 伍 章 動 物 房 認 證 第 陸 章 參 考 資 料 一 解 釋 名 詞 二 參 考 文 獻 三 相 關 法 令 附 件 一 動 物 保 護 法 附 件 二 動 物 實 驗 管 理 小 組 設 置 辦 法

9

10 第 壹 章 前 言 圖 一 實 驗 動 物 在 近 代 生 物 醫 學 的 領 域 中 不 僅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更 是 人 類 生 命 科 學 發 展 裡 不 可 缺 少 之 一 環 本 世 紀 來 許 多 生 物 醫 學 的 進 步, 都 是 依 據 動 物 實 驗 所 獲 得 的 數 據 與 結 果, 因 而 提 升 了 人 類 生 活 的 品 質 及 延 長 壽 命 近 年 來 人 類 基 因 解 碼 後, 因 新 藥 的 研 發 及 各 種 疾 病 模 式 動 物 被 開 發 出 來, 實 驗 動 物 的 使 用 量 更 是 急 遽 上 昇, 如 何 在 動 物 福 祉 與 科 學 研 發 間 取 得 平 衡, 而 同 時 改 善 人 類 及 動 物 的 福 利 及 健 康, 正 是 每 個 實 驗 動 物 的 使 用 者 應 追 求 的 目 標 國 際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評 估 及 認 證 協 會 是 一 個 非 營 利 性 的 國 際 認 證 機 構, 其 設 立 目 的 在 於 促 成 使 用 實 驗 動 物 的 研 發 單 位 或 使 用 者, 皆 能 達 到 高 標 準 高 品 質 的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以 確 保 動 物 福 祉 國 際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評 估 及 認 證 協 會 接 受 各 個 使 用 實 驗 動 物 於 研 究 教 學 或 測 試 的 機 構 或 公 司 之 申 請, 並 予 以 評 估, 若 在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方 面 能 展 現 高 標 準 高 品 質, 即 可 授 與 認 證 國 際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評 估 及 認 證 協 會 允 許 研 發 單 位 自 我 證 明 本 身 在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方 面, 不 只 是 符 合 法 律 之 規 範, 並 且 積 極 地 追 求 更 高 層 次 的 動 物 福 祉 此 外 亦 提 供 獨 立 而 專 業 的 評 估 作 業, 來 幫 助 個 別 的 動 物 實 驗 研 發 單 位, 不 斷 地 改 善 其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方 式 本 動 物 房 於 公 元 二 OOO 年 六 月, 取 得 國 際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評 估 及 認 證 協 會 的 完 全 認 證 ( 圖 一 ), 成 為 國 內 第 一 個 且 是 全 亞 洲 第 二 個 通 過 該 協 會 認 證 的 單 位 在 二 OO 三 年 及 二 OO 六 年 再 度 通 過 該 協 會 的 完 全 認 證, 代 表 中 華 民 國 使 用 實 驗 動 物 做 為 研 發 或 測 試 皆 達 到 國 際 標 準, 並 符 合 法 律 規 定 之 飼 養 及 管 理 規 範, 而 且 也 以 倫 理 及 人 道 關 懷 對 待 實 驗 動 物 這 成 果 是 我 國 未 來 生 技 建 設 及 生 物 醫 學 研 發 的 指 標 為 讓 國 人 能 瞭 解 標 準 動 物 房 的 運 作 與 維 護, 本 書 將 介 紹 此 國 際 認 證 合 格 動 物 房 之 軟 體 運 作 及 其 硬 體 設 施 -1-

11 第 貳 章 動 物 房 組 織 架 構 一 法 令 規 範 動 物 實 驗 與 法 律 規 範 有 相 當 密 切 的 關 聯, 本 動 物 房 的 運 作 是 以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頒 布 之 動 物 保 護 法 ( 附 件 一 ) 及 動 物 實 驗 管 理 小 組 設 置 辦 法 ( 附 件 二 ) 為 依 據, 規 範 實 驗 動 物 之 使 用 及 管 理 並 成 立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及 使 用 委 員 會 (IACUC) 以 監 督 動 物 房 管 理 及 指 導 研 發 學 者 之 動 物 實 驗 本 動 物 房 若 進 行 GLP 藥 品 測 試 則 須 依 據 衛 生 署 之 非 臨 床 優 良 實 驗 室 操 作 規 範 (GLP) 相 關 動 物 房 之 規 範 執 行, 取 得 動 物 實 驗 之 數 據 資 料 及 測 試 紀 錄 二 動 物 房 組 織 架 構 以 國 內 唯 一 通 過 國 際 認 證 之 動 物 房 為 例, 為 謀 求 使 用 實 驗 動 物 之 各 研 發 計 畫, 能 遵 循 標 準 管 理 及 使 用 守 則, 使 動 物 實 驗 符 合 人 道 及 動 物 健 康, 此 動 物 房 直 接 隸 屬 於 單 位 首 長, 動 物 房 由 一 位 管 理 組 長 負 責, 另 由 單 位 中 各 專 案 計 畫 人 員 組 成 一 個 獨 立 的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及 使 用 委 員 會, 負 責 監 督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動 物 房 下 分 設 飼 養 管 理 小 組 及 檢 疫 及 診 斷 小 組 ; 飼 養 管 理 小 組 設 有 小 組 長 一 名, 及 管 理 人 員 數 名, 主 要 任 務 為 負 責 動 物 房 相 關 事 務 的 管 理 規 劃 及 實 驗 動 物 之 飼 養 照 護 ; 檢 疫 及 診 斷 小 組 亦 設 小 組 長 一 名, 由 動 物 房 獸 醫 師 兼 任, 並 有 檢 疫 及 診 斷 小 組 人 員 數 名, 主 要 任 務 為 負 責 外 來 動 物 之 檢 疫, 監 測 動 物 之 健 康, 及 動 物 房 的 清 潔 衛 生 狀 況 動 物 房 組 織 架 構 圖 單 位 首 長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及 使 用 委 員 會 (IACUC) 動 物 房 管 理 小 組 (LARD) 負 責 人 飼 養 管 理 小 組 飼 養 管 理 小 組 小 組 長 飼 養 管 理 小 組 人 員 檢 疫 及 診 斷 小 組 獸 醫 師 兼 檢 疫 及 診 斷 小 組 小 組 長 檢 疫 及 診 斷 小 組 人 員 -2-

12 動 物 保 護 法 第 三 章 動 物 之 科 學 應 用, 明 文 規 定 每 個 使 用 實 驗 動 物 做 為 科 學 應 用 之 機 構 和 大 專 院 校, 必 須 成 立 動 物 管 理 小 組, 這 小 組 的 功 能 及 職 掌 與 美 國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及 使 用 委 員 會 (Institutional Animal Care and Use Committee, IACUC) 相 似 本 單 位 之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IACUC) 由 單 位 內 研 發 學 者 及 委 員 會 推 薦 之 外 界 公 正 人 士 組 成, 此 委 員 會 除 負 責 監 督 動 物 房 之 營 運 及 管 理, 同 時 亦 指 導 研 發 學 者 專 家 於 實 驗 時 應 注 意 事 項, 包 括 人 道 關 懷 及 合 理 使 用 實 驗 動 物 其 主 要 職 掌 為 訂 定 動 物 使 用 之 管 理 及 作 業 程 序 ; 審 查 使 用 實 驗 動 物 之 研 發 計 畫 ; 研 擬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計 畫 ; 定 期 查 視 動 物 房 及 其 設 施 ; 研 訂 人 員 之 訓 練 方 針, 及 執 行 動 物 保 護 法 有 關 實 驗 動 物 研 究 所 要 求 的 任 務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及 使 用 委 員 會 (Institutional Animal Care and Use Committee) 組 織 章 程 第 一 條 : 名 稱 ( 單 位 )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及 使 用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第 二 條 為 謀 求 ( 單 位 ) 使 用 實 驗 動 物 之 各 研 發 計 畫, 採 用 標 準 管 理 及 使 用 守 則, 使 動 物 實 驗 符 合 人 道 及 動 物 健 康, 以 求 動 物 實 驗 之 精 確 結 果, 特 成 立 本 會 第 三 條 : 任 務 一 訂 定 動 物 使 用 之 管 理 及 作 業 程 序 二 審 查 使 用 實 驗 動 物 之 研 發 計 畫 三 研 擬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計 畫 四 定 期 查 視 動 物 房 及 其 設 施 五 研 訂 人 員 之 訓 練 方 針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計 畫 六 執 行 動 物 保 護 法 有 關 動 物 實 驗 所 要 求 的 任 務 第 四 條 : 組 織 一 本 會 置 委 員 五 至 九 人, 由 各 專 案 推 派 擔 任, 委 員 中 應 包 括 一 名 由 委 員 會 推 薦 之 外 界 公 正 人 士 二 本 會 委 員 任 期 二 年, 期 滿 得 連 任 三 本 會 主 任 委 員 由 單 位 首 長 自 委 員 中 指 派 之 四 本 會 主 任 委 員 及 委 員 均 為 兼 任 職 五 本 會 得 視 工 作 需 要 設 立 工 作 小 組 第 五 條 : 會 議 本 會 每 二 個 月 定 期 召 開 一 次 會 議,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會 議 記 錄 公 開 並 呈 報 執 行 長 核 備 第 六 條 : 經 費 本 委 員 會 所 需 之 經 費, 依 每 年 推 廣 業 務 計 畫 而 編 列 於 年 度 預 算 內 第 七 條 : 本 會 各 級 成 員 名 單 經 單 位 首 長 核 准 後 公 告 生 效 第 八 條 : 本 章 程 經 本 會 通 過 並 經 單 位 首 長 核 准 後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3-

13 動 物 房 管 理 小 組 成 員 之 職 責 (The LARD Organization ) 職 稱 主 要 職 責 1. 動 物 房 管 理 小 組 負 責 人 (1) 負 責 規 劃 動 物 房 空 間 之 分 配 利 用 (2) 監 控 動 物 房 管 理 小 組 之 整 體 運 作 (3) 規 劃 動 物 房 管 理 小 組 對 測 試 小 組 的 支 援 (4) 動 物 房 管 理 小 組 相 關 之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之 撰 寫 審 核 及 校 對 (5) 負 責 規 劃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計 畫 及 執 行 2. 飼 養 管 理 小 組 小 組 長 (1) 負 責 動 物 房 管 理 小 組 工 作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2) 監 測 及 巡 視 動 物 之 健 康 狀 況 (3) 給 予 實 驗 人 員 於 動 物 實 驗 時 所 需 之 支 援 (4) 動 物 房 管 理 小 組 相 關 之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之 撰 寫 審 核 與 校 對 3. 飼 養 管 理 小 組 人 員 (1) 負 責 動 物 房 之 飼 養 管 理 及 一 般 相 關 工 作 之 執 行 (2) 給 予 實 驗 人 員 於 動 物 實 驗 時 所 需 之 支 援 4. 檢 疫 及 診 斷 小 組 小 組 長 (1) 負 責 實 驗 動 物 之 檢 疫 及 診 斷 工 作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2) 動 物 房 管 理 小 組 相 關 之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之 撰 寫 與 校 對 (3) 給 予 新 進 飼 養 管 理 小 組 人 員 相 關 訓 練 5. 檢 疫 及 診 斷 小 組 人 員 (1) 執 行 動 物 檢 疫 及 診 斷 工 作 (2) 進 行 檢 疫 及 診 所 小 組 一 般 例 行 性 之 實 驗 (3) 撰 寫 與 校 對 動 物 房 管 理 小 組 相 關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6. 獸 醫 師 (1) 負 責 實 驗 動 物 之 檢 疫 (2) 負 責 實 驗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3) 負 責 及 執 行 動 物 健 康 監 測 (4) 提 供 試 驗 人 員 關 於 動 物 實 驗 之 技 術 支 援 (5) 撰 寫 及 校 對 動 物 房 管 理 小 組 相 關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6) 監 控 及 巡 視 動 物 之 健 康 狀 況 -4-

14 第 參 章 動 物 房 運 作 及 簡 介 本 國 際 認 證 動 物 房 分 為 兩 區, 包 括 飼 養 無 特 殊 病 原 (Specific Pathogen Free, SPF) 實 驗 動 物 之 隔 絕 (barrier) 動 物 房 ( 以 下 簡 稱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 及 乾 淨 級 傳 統 (Clean Conventional) 動 物 房 本 實 驗 動 物 房 設 施, 一 切 依 美 國 出 版 的 Guide for The Care and Use of Laboratory Animals (NRC,USA 1996) 以 及 中 華 實 驗 動 物 學 會 出 版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指 南 ( 第 三 版, 2005) 為 規 範 工 作 人 員 依 據 本 動 物 房 之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SOP) 執 行 實 驗 動 物 之 飼 養 管 理 與 使 用 此 二 種 不 同 等 級 動 物 房 之 硬 體 設 施 及 空 調 規 格 完 全 一 致, 動 物 房 的 飼 養 管 理 及 運 作 也 幾 乎 相 同, 但 每 批 試 驗 所 申 購 之 實 驗 動 物, 根 據 種 類 來 源 及 健 康 等 級, 分 別 飼 養 於 此 兩 種 不 同 等 級 動 物 房 此 兩 種 動 物 房 在 以 下 幾 項 管 理 上 略 有 差 異,(1) 所 飼 養 之 動 物 種 類 及 來 源 不 同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僅 飼 養 囓 齒 類 實 驗 動 物,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除 囓 齒 類 動 物, 並 飼 養 實 驗 犬 及 兔 子 囓 齒 類 實 驗 動 物 則 依 動 物 來 源 與 健 康 等 級 之 不 同, 分 別 放 置 於 兩 種 不 同 等 級 動 物 房 (2) 進 入 動 物 房 之 工 作 人 員 每 日 穿 著 之 無 塵 衣 處 理 不 同 :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工 作 人 員 穿 著 之 無 塵 衣 必 須 經 高 溫 高 壓 滅 菌, 但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所 穿 著 之 無 塵 衣 僅 清 洗 乾 淨 後 烘 乾, 並 不 經 滅 菌 處 理 (3) 使 用 籠 具 清 潔 等 級 不 同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籠 具 洗 淨 後, 全 數 經 高 溫 高 壓 鍋 滅 菌 處 理 ;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之 籠 架 及 不 銹 鋼 籠 具, 僅 以 籠 架 清 洗 機 清 洗 並 不 滅 菌 (4) 兩 種 動 物 房 所 有 囓 齒 類 實 驗 動 物 之 檢 疫 全 數 在 檢 疫 室 使 用 IVC 籠 架 飼 養, 但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之 實 驗 犬 及 兔 子 不 經 檢 疫 室, 直 接 進 到 飼 育 室, 就 地 檢 疫 一 動 物 房 運 作 依 據 農 委 會 動 物 保 護 法, 進 行 動 物 實 驗 前 須 先 經 該 單 位 IACUC 之 核 準 可 方 可 進 行 依 此 依 據 動 物 房 運 作 可 分 成 三 部 份,(1) 動 物 實 驗 申 請 及 動 物 訂 購 流 程 : 所 有 動 物 實 驗 必 須 經 IACUC 核 可 後, 方 可 申 購 動 物 ( 詳 見 1. 動 物 實 驗 申 請 及 動 物 訂 購 流 程 );(2) 動 物 接 收 及 檢 疫 流 程 : 凡 訂 購 之 動 物 均 須 經 3-7 天 的 檢 疫 ( 詳 見 2. 動 物 接 收 及 檢 疫 流 程 ) (3) 動 物 飼 養 及 管 理 流 程 : 動 物 通 過 檢 疫 後 進 入 飼 育 室 開 始 進 行 實 驗, 及 後 續 之 動 物 飼 養 管 理 ( 詳 見 3. 動 物 飼 養 及 管 理 流 程 ) -5-

15 1. 動 物 實 驗 申 請 及 動 物 訂 購 流 程 使 用 者 提 出 動 物 試 驗 計 畫 書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及 使 用 委 員 會 (IACUC) 審 核 試 驗 計 畫 書 動 物 實 驗 計 畫 書 通 過 訂 購 實 驗 動 物 申 購 單 送 動 物 管 理 小 組 檢 疫 小 組, 安 排 相 關 流 程 與 準 備 接 收 及 檢 疫 -6-

16 2. 動 物 接 收 及 檢 疫 流 程 實 驗 動 物 接 收 動 物 房 檢 疫 動 物 照 護 及 採 樣 檢 查 動 物 異 常 動 物 正 常 動 物 有 異 常 狀 況 立 即 通 知 計 畫 主 持 人 或 研 發 人 員 動 物 異 常 照 養 3~7 日, 並 繼 續 觀 察 動 物 之 外 觀 是 否 異 常 或 有 疑 似 之 疾 病 徵 兆 檢 疫 合 格 動 物 房 獸 醫 師 將 檢 疫 異 常 情 形 告 知 申 購 人 與 計 畫 主 持 人 或 研 發 人 員, 討 論 後 續 之 處 理 動 物 房 獸 醫 師 出 具 檢 疫 報 告 給 計 畫 主 持 人 或 研 發 人 員, 並 通 知 動 物 房 人 員, 動 物 放 行 進 入 飼 育 室 計 畫 主 持 人 或 研 發 人 員 進 行 動 物 實 驗 -7-

17 3. 動 物 飼 養 及 管 理 流 程 動 物 通 過 檢 疫 送 入 飼 育 室 工 作 人 員 經 由 乾 淨 走 道 進 入 動 物 房 小 型 動 物 中 大 型 動 物 小 型 囓 齒 類 如 小 鼠 大 鼠 倉 鼠 及 天 竺 鼠 等 動 物 之 飼 養 照 護 中 大 型 如 兔 子 犬 隻 等 動 物 之 飼 養 照 護 動 物 房 例 行 清 潔 衛 生 管 理, 包 含 換 動 物 籠 架 與 動 物 排 泄 物 清 理 籠 具 及 排 泄 物 由 工 作 人 員 經 返 迴 走 道 送 出 廢 棄 物 暫 存 及 後 續 處 理 籠 架 及 其 他 飼 養 用 品 之 清 洗 裝 填 及 滅 菌 動 物 房 或 籠 架 儲 存 區 -8-

18 二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簡 介 以 人 道 觀 點 而 言, 使 用 動 物 進 行 科 學 實 驗 時, 除 了 應 儘 量 減 少 動 物 的 痛 苦 外, 同 時 亦 須 提 供 適 當 的 環 境 及 空 間 供 動 物 居 住 動 物 房 飼 育 室 須 有 足 夠 動 物 飼 養 與 清 潔 管 理 操 作 的 空 間, 並 提 供 恆 溫 恆 濕 適 宜 光 照 時 間 (12 小 時 暗 /12 小 時 明 ) 及 足 夠 亮 度 ( lux) 的 環 境 研 發 人 員 及 動 物 飼 養 管 理 人 員 必 須 穿 戴 合 適 衣 物, 以 保 護 工 作 人 員 及 實 驗 動 物 免 於 遭 受 外 界 微 生 物 的 污 染 除 了 適 當 的 動 物 飼 育 環 境, 能 供 給 足 夠 營 養, 減 少 外 界 的 干 擾, 進 行 動 物 實 驗 所 獲 得 的 科 學 數 據 將 更 準 確 本 國 際 認 證 動 物 房 之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採 雙 走 道 設 計, 以 中 間 之 返 回 走 道 區 隔 為 小 動 物 區 及 大 動 物 區 動 物 房 採 全 外 氣 系 統, 飼 育 室 換 氣 率 為 每 小 時 10~15 次, 溫 度 維 持 在 19-23, 溼 度 則 維 持 在 30%~70%, 且 水 電 空 調 系 統 均 設 有 備 份 以 應 付 緊 急 狀 況 為 使 實 驗 動 物 得 到 良 好 照 護, 本 動 物 房 之 人 員 物 品 及 動 物 之 進 出 均 須 登 記, 並 遵 循 以 下 規 範 加 以 管 控 1. 人 員 管 控 : 本 動 物 房 之 飼 養 管 理 及 使 用 人 員, 進 入 動 物 房 操 作 動 物 或 實 驗 前 均 須 經 專 業 訓 練, 並 經 主 管 確 認 此 專 業 訓 練 項 目 包 含 : 熟 讀 動 物 房 之 相 關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SOP), 及 參 加 本 單 位 IACUC 之 相 關 課 程 進 行 再 教 育, 以 便 瞭 解 實 驗 動 物 的 習 性 居 住 環 境 餵 食 及 清 潔 衛 生 等 2. 物 品 管 控 : 小 動 物 區 之 PC 飼 育 盒 以 洗 籠 機 清 洗 後, 需 經 高 溫 高 壓 滅 菌 後 使 用 ; 不 銹 鋼 籠 具 及 中 大 型 動 物 房 籠 架, 則 經 洗 籠 機 高 溫 清 洗 後 進 入 動 物 房 使 用 3. 動 物 管 控 : 小 動 物 區 動 物 之 來 源 須 為 國 內 外 之 繁 殖 中 心 提 供 之 大 小 鼠 倉 鼠 天 竺 鼠, 動 物 到 達 時 須 檢 附 該 單 位 之 檢 疫 報 告, 並 於 檢 疫 室 檢 疫 及 適 應 3~7 天 檢 驗 合 格 後 方 可 進 入 飼 育 室 ; 大 動 物 區 動 物 之 來 源 為 國 內 外 之 繁 殖 中 心 提 供, 並 附 該 單 位 之 檢 疫 報 告, 直 接 在 飼 育 室 檢 疫 所 有 動 物 實 驗 須 經 IACUC 審 查 核 可 後 才 可 進 行, 進 行 動 物 實 驗 時 須 符 合 動 物 保 護 法 規, 以 減 少 動 物 的 痛 苦 及 傷 害 實 驗 結 束 後 之 動 物 屍 體 則 先 存 放 於 冷 凍 櫃, 一 定 數 量 後 再 委 請 合 法 簽 約 廠 商 將 屍 體 運 走 焚 化 為 維 持 清 潔 衛 生, 本 動 物 房 之 清 潔 消 毒 及 監 測 等 工 作 皆 排 定 時 程 定 期 進 行, 包 括 : (1) 飼 育 室 及 公 共 區 域 之 例 行 清 潔 為 每 週 以 稀 釋 清 潔 劑 拖 地 一 次 ; 而 實 驗 結 束 後 之 清 潔 則 以 淨 空 飼 育 室 為 原 則, 待 做 完 全 面 消 毒 後, 才 可 再 使 用 (2) 超 過 三 個 月 的 長 期 試 驗, 以 衛 兵 鼠 代 替 原 試 驗 動 物, 作 為 健 康 監 測 對 象 此 外 每 三 個 月 動 物 須 換 房, 移 至 另 一 間 新 的 飼 育 室 飼 養, 原 飼 育 室 淨 空, 全 面 消 毒 後 才 可 再 繼 續 使 用 (3) 每 季 做 一 次 環 境 落 菌 測 試 水 質 分 析 飼 料 滅 菌 後 墊 料 飲 水 及 飼 育 器 材 表 面 細 菌 測 試, 確 保 最 佳 狀 態 (4) 每 半 年 做 一 次 動 物 房 外 圍 區 域 之 除 蟲 計 畫 維 持 動 物 房 舍 環 境 恆 定 的 空 調 系 統 清 潔 消 毒 設 備, 及 實 驗 儀 器 之 效 能, 是 維 繫 動 物 房 正 常 運 作 及 維 持 實 驗 品 質 之 必 要 條 件 本 動 物 房 之 各 項 設 備 儀 器 其 使 用 之 SOP 都 -9-

19 張 貼 於 儀 器 設 備 旁 這 些 設 備 除 了 例 行 使 用 與 管 理 的 記 錄 外, 並 排 程 定 期 檢 查 測 試 與 做 功 能 確 效, 無 法 自 行 完 成 之 維 護 則 與 廠 商 簽 約, 委 請 廠 商 定 期 保 養 以 維 持 應 有 之 效 能 例 如 洗 籠 機 自 備 有 記 錄 器 可 記 錄 每 次 洗 滌 行 程 之 時 間 與 溫 度, 仍 應 定 期 測 定 水 溫 高 溫 高 壓 滅 菌 鍋 雖 有 微 電 腦 及 印 表 機 可 記 錄 與 列 印 每 次 滅 菌 行 程, 仍 定 期 以 生 物 指 示 劑 測 試 滅 菌 效 果, 並 請 廠 商 針 對 不 同 滅 菌 行 程 做 確 效, 及 每 年 一 次 接 受 鍋 爐 協 會 的 安 全 檢 測 ; 操 作 大 型 滅 菌 鍋 的 人 員 則 須 完 成 第 一 種 壓 力 容 器 之 教 育 訓 練 且 須 經 考 試 合 格 空 調 之 中 控 系 統 每 年 做 兩 次 之 溫 溼 度 校 正, 並 請 專 業 廠 商 進 行 飼 育 室 各 項 監 控 點 之 確 效 ( 詳 見 p.37), 以 確 認 空 調 系 統 功 能, 發 現 問 題 則 即 時 調 整 或 修 復 空 調 箱 之 初 級 濾 網 及 袋 狀 濾 網 由 工 程 人 員 定 期 更 換, 高 效 能 濾 網 則 依 實 際 需 求 更 換 -10-

20 動 物 房 入 口 小 動 物 區 大 動 物 區 返 回 及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支 援 區 AAALAC 國 際 認 證 標 章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平 面 圖 大 動 物 區 小 動 物 區 動 物 房 飼 養 管 理 流 程 圖 動 物 房 入 口 -11-

21 動 物 房 入 口 小 動 物 區 大 動 物 區 返 回 及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支 援 區 動 物 房 乾 淨 走 道 小 動 物 區 入 口 小 動 物 區 更 衣 室 大 動 物 區 小 動 物 區 動 物 房 飼 育 室 入 口 飼 育 室 內 放 置 各 種 記 錄 表 -12-

22 動 物 房 入 口 小 動 物 區 大 動 物 區 返 回 及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支 援 區 飼 養 於 無 菌 吹 塵 式 隔 離 箱 之 大 小 鼠 附 車 輪 之 小 鼠 飼 育 籠 架 大 動 物 區 小 動 物 區 懸 掛 式 大 鼠 飼 育 籠 架 懸 掛 式 天 竺 鼠 飼 育 籠 架 -13-

23 動 物 房 入 口 小 動 物 區 大 動 物 區 返 回 及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支 援 區 大 動 物 區 入 口 大 動 物 更 衣 室 置 物 櫃 大 動 物 區 小 動 物 區 懸 掛 式 兔 籠 架 飼 養 人 員 於 實 驗 兔 房 工 作 情 況 飼 養 人 員 與 實 驗 犬 隻 互 動 情 況 -14-

24 動 物 房 入 口 小 動 物 區 大 動 物 區 返 回 及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支 援 區 飼 養 人 員 於 犬 舍 工 作 情 況 犬 舍 活 動 籠 架 及 自 動 飲 水 系 統 犬 隻 飲 用 水 RO 純 水 系 統 大 動 物 區 小 動 物 區 犬 舍 飼 養 籠 排 泄 物 溝 槽 犬 舍 活 動 式 飼 養 籠 排 泄 物 溝 槽 -15-

25 動 物 房 入 口 小 動 物 區 大 動 物 區 返 回 及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支 援 區 犬 隻 專 用 運 輸 籠 飼 育 室 排 風 口 犬 舍 用 固 定 籠 大 動 物 區 小 動 物 區 可 掀 式 初 級 濾 網 排 風 口 犬 舍 掀 蓋 式 排 水 孔 -16-

26 動 物 房 入 口 小 動 物 區 大 動 物 區 返 回 及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支 援 區 人 員 於 返 回 走 道 工 作 狀 況 動 物 房 返 回 走 道 大 動 物 區 小 動 物 區 動 物 房 清 洗 區 之 洗 籠 機 飼 養 人 員 於 洗 籠 機 工 作 情 況 動 物 房 使 用 之 高 壓 噴 霧 消 毒 設 備 -17-

27 動 物 房 入 口 小 動 物 區 大 動 物 區 返 回 及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支 援 區 動 物 房 墊 料 及 其 他 用 品 儲 藏 室 飼 料 冷 藏 櫃 犬 舍 使 用 之 排 泄 物 攪 拌 槽 05 動 物 屍 體 冷 凍 櫃 動 物 房 使 用 之 鍋 爐 -18-

28 三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簡 介 本 國 際 認 證 動 物 房 之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採 雙 走 道 設 計, 為 恆 溫 恆 溼 全 外 氣 系 統, 所 有 環 境 標 準 均 與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一 致, 動 物 房 的 運 作 也 雷 同, 惟 管 理 上 需 遵 守 以 下 幾 項 較 嚴 謹 之 規 範 :(1) 此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與 乾 淨 傳 統 級 動 物 房 的 飼 養 管 理 人 員 係 由 同 一 批 工 作 人 員 擔 任, 因 此 在 飼 養 管 理 操 作 上 必 須 遵 守, 先 將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做 完 後 才 能 到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工 作 之 優 先 順 序 工 作 人 員 每 天 必 須 先 穿 戴 經 滅 菌 之 無 塵 衣, 進 入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進 行 飼 養 管 理 工 作 結 束 後, 脫 除 無 塵 衣 再 穿 著 另 套 洗 淨 之 無 塵 衣 到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工 作 (2) 進 入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的 動 物, 必 須 是 來 自 國 內 外 符 合 SPF 等 級 實 驗 動 物 飼 養 環 境 之 繁 殖 中 心 所 提 供, 並 須 檢 附 該 單 位 之 檢 疫 報 告, 經 檢 疫 室 檢 疫 後 進 入 (3)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使 用 所 有 物 品 均 須 經 滅 菌, 這 些 物 品 滅 菌 後 也 有 較 嚴 謹 的 消 毒 與 保 護, 如 無 塵 罩 蓋 住 或 照 UV, 後 送 動 物 房 其 餘 動 物 房 的 飼 育 管 理 清 潔 消 毒 管 理 及 環 境 監 測, 動 物 房 設 備 儀 器 之 使 用 與 管 理, 以 及 功 能 確 效 均 與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相 同 -19-

29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入 口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區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養 管 理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平 面 位 置 圖 及 緊 急 逃 生 路 圖 動 物 房 飼 養 管 理 流 程 圖 動 物 房 各 項 動 物 實 驗 進 行 概 況 圖 表 動 物 房 入 口 換 鞋 處 -20-

30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入 口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區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管 理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內 使 用 狀 態 表 動 物 房 緩 衝 走 道 置 於 Barrier 區 外 之 衣 物 回 收 桶 更 衣 室 內 之 置 物 櫃 -21-

31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入 口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區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管 理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清 洗 區 氣 浴 室 動 物 房 標 準 著 裝 動 物 房 乾 淨 走 道 動 物 房 專 用 密 閉 式 垃 圾 桶 -22-

32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入 口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區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管 理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前 室 放 置 使 用 之 各 式 台 車 動 物 房 前 室 之 溫 溼 度 壓 差 及 風 量 照 景 盤 動 物 房 內 各 種 記 錄 表 動 物 房 之 照 明 定 時 器 -23-

33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入 口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區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管 理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有 罩 式 無 塵 燈 組 無 菌 吹 塵 式 隔 離 箱 小 鼠 籠 架 懸 掛 式 大 鼠 籠 架 -24-

34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入 口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區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管 理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清 洗 區 滅 菌 後 之 飼 育 盒 專 用 台 車 無 塵 衣 滅 菌 專 用 台 車 備 用 物 品 暫 存 區 物 品 經 由 傳 遞 箱 傳 遞 -25-

35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入 口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區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管 理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清 洗 區 動 物 房 使 用 之 消 毒 器 械 雙 門 式 落 地 滅 菌 鍋 滅 菌 後 之 物 品 暫 放 區 解 剖 室 -26-

36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入 口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區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管 理 SPF 清 潔 滅 菌 區 動 物 房 檢 疫 區 實 驗 動 物 安 樂 死 裝 置 檢 疫 室 使 用 之 IVC 籠 架 檢 疫 室 動 物 傳 遞 箱 -27-

37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入 口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區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管 理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清 洗 區 大 鼠 換 籠 懸 掛 式 動 物 籠 添 加 飼 料 無 菌 操 作 台 內 免 疫 缺 陷 小 鼠 換 籠 小 鼠 換 籠 -28-

38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入 口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區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管 理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清 洗 區 清 洗 區 入 口 走 道 清 洗 區 全 車 式 籠 架 清 洗 機 02 飼 育 區 飼 育 區 雙 門 式 落 地 滅 菌 鍋 雙 門 式 中 型 滅 菌 鍋 -29-

39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入 口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區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飼 育 管 理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清 洗 區 污 物 暫 存 間 超 音 波 洗 滌 機 08 飼 育 區 飼 育 區 洗 衣 機 及 烘 乾 機 浸 泡 槽 -30-

40 四 空 調 與 中 控 系 統 簡 介 一 般 動 物 房 之 空 氣 調 節 系 統 (HVAC) 由 進 風 空 調 箱 冰 水 主 機 除 臭 設 備 及 排 風 空 調 箱 所 組 成 本 國 際 認 證 動 物 房 共 有 三 台 進 風 空 調 箱 ( 圖 4-1), 其 中 兩 台 空 調 箱 分 別 供 應 兩 個 樓 層 之 動 物 房 舍, 另 一 台 空 調 箱, 具 備 切 換 裝 置, 可 作 為 備 用, 隨 時 支 援 任 一 個 樓 層 動 物 房 的 緊 急 運 作 冰 水 主 機 位 於 地 下 室, 同 樣 設 置 三 台, 平 時 啟 動 二 台, 另 一 台 則 留 作 當 其 中 一 台 冰 水 主 機 緊 急 停 機 或 維 修 時 備 用 ( 圖 4-2) 排 風 空 調 箱 設 置 於 大 樓 之 頂 樓 ( 圖 4-3) 本 動 物 房 之 緊 急 發 電 系 統 則 為 全 單 位 共 同 使 用, 但 其 容 量 足 夠 供 應 一 旦 停 電 時 動 物 房 空 調 系 統 之 緊 急 電 源 使 用 台 灣 地 區 夏 季 溼 熱, 冬 季 溼 冷, 且 為 全 外 氣 ; 故 要 達 到 動 物 房 所 規 範 之 恆 溫 恆 溼 及 換 氣 率, 需 要 耗 費 大 量 之 能 源, 若 於 設 計 動 物 房 空 調 系 統 之 始 即 考 慮 加 入 節 能 設 施, 則 可 節 省 日 後 動 物 房 運 轉 時 的 能 源 費 用 圖 4-1 動 物 房 使 用 進 風 空 調 箱 圖 4-2 動 物 房 使 用 之 冰 水 主 機 圖 4-3 動 物 房 排 風 系 統 出 口 -31-

41 本 動 物 房 的 空 調 系 統 由 工 務 單 位 進 行 例 行 性 的 維 修 保 養 與 監 控 一 般 動 物 房 內 除 裝 設 用 以 顯 示 各 項 環 境 數 值 之 設 備 ( 如 : 照 景 盤 ) 外, 儘 可 能 也 可 以 在 管 理 室 建 置 一 個 遠 端 監 控 之 中 控 室, 中 控 室 內 並 宜 裝 設 緊 急 警 示 燈 或 警 鈴, 以 監 控 動 物 房 的 狀 況, 隨 時 處 理 並 掌 控 動 物 房 即 時 環 境 變 化, 避 免 環 境 失 衡 影 響 動 物 品 質 並 可 利 用 此 監 控 系 統 所 記 錄 之 資 料 分 析 動 物 房 空 調 系 統 之 缺 失, 並 做 進 一 步 之 改 善 以 本 國 際 認 證 動 物 房 為 例, 在 SPF 等 級 動 物 房 各 飼 育 室 之 前 室 均 裝 置 一 個 照 景 盤, 可 即 時 顯 示 各 飼 育 室 溫 度 溼 度 風 量 靜 壓 等 監 控 點 之 變 化, 同 時 動 物 房 所 有 環 境 值 亦 連 接 到 中 控 室 之 中 控 系 統 ; 而 乾 淨 級 傳 統 動 物 房 則 直 接 由 中 控 室 監 控, 中 控 室 之 電 腦 螢 幕 可 顯 示 所 有 動 物 房 之 監 控 系 統 總 表 ( 表 4-1) 並 可 隨 時 監 看 各 飼 育 室 溫 度 ( 表 4-2) 相 對 溼 度 ( 表 4-3) 風 量 ( 表 4-4) 靜 壓 ( 表 4-5) 等 之 即 時 狀 態, 此 監 控 系 統 之 資 料 庫 可 儲 存 各 飼 育 室 各 項 監 控 點 一 年 內 所 有 的 資 料, 時 間 超 過 時 資 料 會 自 動 覆 蓋 由 此 資 料 庫 讀 取 各 飼 育 室 各 項 監 控 點 每 日 之 資 料, 以 瞭 解 各 飼 育 室 之 各 項 監 控 點 之 日 變 化 ( 表 4-6) 及 月 報 表 ( 表 4-8) 之 分 析, 或 利 用 連 續 繪 圖 ( 表 4-7) 可 瞭 解 動 物 房 各 飼 育 室 各 項 監 控 點 之 變 化 情 形 表 4-1: 動 物 房 監 控 系 統 總 表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ystem) -32-

42 表 4-2: 飼 育 室 溫 度 即 時 監 控 表 (Animal Room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ystem (Temperature)) 表 4-3: 飼 育 室 相 對 溼 度 即 時 監 控 表 (Animal Room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ystem (Relative Humidity) -33-

43 表 4-4: 飼 育 室 風 量 即 時 監 控 表 (Animal Room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ystem (Air Volume) 表 4-5: 飼 育 室 靜 壓 即 時 監 控 表 (Animal Room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ystem (Static Air Pressure) -34-

44 表 4-6: 環 境 監 控 日 報 表 ( 熱 水 閥 靜 壓 溼 度 風 量 溫 度 ) Daily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Report (Hot Water Valve, Static Air Pressure, RH, Air Volume, Temperature) 說 明 : 1. CDHWU: 飼 育 室 熱 水 盤 管 2. CDRMP: 飼 育 室 溫 度 表 4-7: 環 境 監 控 月 報 表 ( 溫 度 溼 度 風 量 靜 壓 ) Monthly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Report (Temperature, RH, Air Volume, Static Air Pressure) 3. CDRMRH: 飼 育 室 溼 度 4. CDRMSF: 飼 育 室 風 量 5. CDRMT: 飼 育 室 靜 壓 6. PCT:Percentage 7. IN WC:Inch per water column 8. CFM:Cubic Fest per minute 9. DEG C:degree of centigrade -35-

45 表 4-8: 溼 度 環 境 監 控 月 統 計 表 ( 亦 可 列 印 靜 壓 風 量 溫 度 表 ) Monthly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alysis Report (Static Air Pressure, RH, Air Volume, Temperature) -36-

46 五 空 調 確 效 及 環 境 監 測 1. 空 調 確 效 動 物 房 空 氣 調 節 系 統 (HVAC) 的 效 能 是 動 物 房 環 境 能 否 達 到 恆 溫 恆 濕 的 關 鍵, 也 是 動 物 房 運 作 成 敗 的 因 素 之 一 動 物 房 於 完 工 時 及 運 作 一 定 期 間 後, 均 需 請 專 業 團 體 來 進 行 確 效 測 試, 以 確 保 空 調 及 環 境 系 統 的 運 作 能 符 合 動 物 房 之 需 求, 維 持 實 驗 動 物 的 居 住 環 境 品 質, 並 做 為 後 續 維 修 之 依 據 環 境 系 統 確 效 項 目 及 參 考 值 可 參 考 Guide for The Care and Use of Laboratory Animals (NRC,USA 1996) 以 及 中 華 實 驗 動 物 學 會 出 版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指 南 (3 rd edition, 2005) 為 規 範 (1) 動 物 房 環 境 系 統 確 效 項 目 及 數 值 : A. 溫 度 : B. 相 對 濕 度 :30~70% C. 氣 流 流 速 : 出 風 口 截 面 風 速 : 0.25 m/s, 回 風 口 截 面 風 速 : 1.5 m/s D. 壓 力 梯 度 : 最 小 壓 差 5Pa ( 依 實 際 用 途 調 整 ) E. 空 氣 清 淨 度 :Class 10,000 F 落 菌 數 : 3 個 菌 落 (CFU) G. 噪 音 : 65 dba H. 照 度 :130~325 Lux I. 換 氣 量 : 一 般 10~15 次 / 小 時 ( 依 實 際 用 途 調 整 ) (2) 空 調 系 統 確 效 項 目 :( 選 項 ) A. 整 體 動 物 房 耗 能 強 度 (EUI, Energy Use Index): EUI B. 空 調 冰 水 主 機 性 能 : 經 濟 部 耗 能 標 準 總 用 電 度 數 ( kwh) = 2 總 樓 地 板 面 積 ( m ) 測 量 項 目 : 電 流 電 壓 流 量 溫 度 C. 空 調 泵 浦 性 能 : 依 設 計 性 能 測 量 項 目 : 電 流 電 壓 流 量 壓 力 D. 空 調 箱 性 能 : 依 設 計 性 能 測 量 項 目 : 電 流 電 壓 流 量 風 量 溫 度 濕 度 靜 壓 E. 空 調 排 風 機 性 能 : 依 設 計 性 能 測 量 項 目 : 電 流 電 壓 風 量 靜 壓 F. 風 量 平 衡 : 依 設 計 量 測 量 項 目 : 風 量 風 門 開 度 G. 水 量 平 衡 : 依 設 計 性 能 測 量 項 目 : 水 量 閥 門 開 度 -37-

47 (3) 常 用 儀 錶 圖 5-1 溫 溼 度 & 風 速 計 圖 5-2 溫 濕 度 感 測 器 圖 5-3 氣 流 流 速 感 測 器 圖 5-4 水 壓 力 表 圖 5-5 微 壓 力 計 圖 5-6 傾 斜 式 壓 力 計 圖 5-7 風 罩 圖 5-8 三 相 電 力 分 析 儀 圖 5-9 夾 式 電 流 表 圖 5-10 空 氣 清 淨 度 圖 5-11 數 位 電 錶 圖 5-12 照 度 計 圖 5-13 噪 音 計 圖 5-14 超 音 波 流 量 計 圖 5-15 流 量 計 圖 5-16 皮 氏 管 -38-

48 (4) 測 試 一 般 而 言 HVAC 需 做 確 效 的 儀 器 測 試 項 目 及 程 序 與 基 準 將 詳 述 如 下 : A. 動 物 房 測 試 程 序 目 的 : 本 測 試 程 序 之 目 的, 是 要 建 立 動 物 房 之 標 準 確 效 規 範, 並 使 確 效 之 使 用 儀 器 與 測 試 方 法 有 所 依 據 測 試 所 得 數 據, 可 作 為 驗 證 之 性 能 參 數, 並 可 建 立 日 後 運 轉 之 基 礎 數 據 測 試 項 目 : (A) 風 量 與 換 氣 量 量 測 a. 目 的 風 量 量 測 的 目 的 通 常 是 用 來 計 算 換 氣 量, 或 是 量 測 空 調 系 統 中 各 式 各 樣 的 出 風 口 回 風 口 排 氣 口 等 的 風 量 時 使 用 只 有 在 無 法 使 用 氣 罩 的 場 合 ( 氣 罩 體 積 較 大, 有 時 會 受 到 現 場 機 具 限 制 ), 才 能 使 用 風 速 乘 以 面 積 等 於 風 量 的 方 式, 用 風 速 來 換 算 風 量 使 用 風 速 換 算 風 量 時, 須 注 意 出 風 口 之 有 效 面 積 以 及 修 正 係 數 的 取 得 在 回 風 口 和 排 氣 口, 使 用 風 速 換 算 法 的 準 確 度 非 常 差, 應 儘 量 避 免 b. 測 試 儀 器 ( 詳 圖 5-7) 風 量 量 測 應 儘 可 能 使 用 經 校 正 之 氣 罩 (Flow Measuring Hood), 精 確 度 要 求 為 讀 數 的 ±3%, 且 於 進 行 出 風 口 排 氣 口 之 設 計 時, 即 應 配 合 考 慮 日 後 風 量 量 測 需 求 氣 罩 之 形 狀 尺 寸 若 無 法 與 實 驗 室 之 出 風 口 排 氣 口 配 合 時, 宜 由 具 校 正 能 力 之 專 業 機 構 提 供 專 用 氣 罩, 不 宜 自 行 設 計 使 用 換 氣 次 數 = 總 送 風 量 體 積 c. 允 收 基 準 : 換 氣 次 數 必 須 大 於 或 等 於 ACH (B) 壓 力 量 測 a. 目 的 壓 力 量 測 的 目 的 是 為 確 認 空 調 系 統 的 壓 力 設 定 為 了 避 免 污 染, 對 壓 差 的 要 求 嚴 格, 因 此 壓 差 量 測 與 確 認 非 常 重 要 壓 力 量 測 的 時 機, 是 在 風 速 風 量 等 與 氣 流 直 接 相 關 的 測 試 結 束 之 後 立 即 量 測 如 果 壓 差 壓 力 不 對, 要 立 刻 調 整 整 個 送 風 系 統 以 確 認 空 調 系 統 正 常 運 轉, 同 時 應 重 新 進 行 風 量 與 換 氣 量 量 測 量 測 時, 所 有 門 窗 都 必 須 關 上, 所 有 的 風 扇 也 必 須 維 持 正 常 運 轉 b. 測 試 儀 器 ( 詳 圖 5-5 6) 壓 力 量 測 可 使 用 傾 斜 管 壓 力 計, 指 針 式 壓 力 計, 或 是 電 子 式 壓 力 計, 量 測 範 圍 與 精 確 度 需 滿 足 要 求 壓 力 計 之 精 確 度 要 求 為 讀 數 的 ±5%, 量 測 範 圍 為 0-50 Pascal 儀 器 需 經 校 正 合 格 且 仍 在 有 效 期 限 內 才 可 以 使 用, 檢 測 前 及 交 附 報 告 時 均 須 檢 附 合 格 之 校 正 文 件 c. 允 收 基 準 : 壓 差 之 允 收 基 準 是 +5 Pa ± 20% -39-

49 (C) 濾 網 之 效 率 與 洩 漏 測 試 ( 清 淨 度 無 法 通 過 時 測 試 ) a. 濾 網 之 洩 漏 測 試 (a) 目 的 濾 網 洩 漏 測 試 的 目 的 是 要 確 認 :1. 濾 網 的 材 料 無 破 損,2. 安 裝 恰 當 濾 網 出 廠 前 當 然 要 經 過 洩 漏 測 試, 但 是 在 搬 運 與 安 裝 過 程 難 保 完 全 無 損, 而 且 濾 網 的 重 要 性 又 大 於 一 切, 因 此 安 裝 完 畢 都 要 做 一 次 掃 描, 以 確 認 濾 材 無 任 何 洩 漏 若 是 安 裝 不 恰 當, 微 粒 會 從 邊 框 洩 漏 進 入, 因 此 濾 網 掃 描 必 須 包 括 邊 框 濾 網 洩 漏 測 試 是 把 驗 證 微 粒 施 放 在 濾 網 上 游, 然 後 在 濾 網 表 面 與 邊 框 用 微 粒 探 測 儀 器 搜 尋 有 無 洩 漏, 洩 漏 的 定 義 是 上 游 濃 度 的 萬 分 之 一 (b) 使 用 儀 器 ( 詳 圖 5-10) 本 測 試 法 使 用 儀 器 為 氣 膠 光 度 計 (Aerosol Photometer) 與 氣 膠 產 生 器 (Aerosol Generator) 氣 膠 光 度 計 每 年 必 須 校 正 一 次, 氣 膠 產 生 器 不 需 要 校 正 (c) 允 收 基 準 - 凡 是 連 續 性 讀 值 超 過 0.01% 視 為 洩 漏, 每 一 片 濾 網 測 試 及 修 換 後 均 不 得 有 洩 漏, 邊 框 也 不 得 有 洩 漏 - 每 一 片 濾 網 的 修 補 面 積 不 得 大 於 濾 網 面 積 的 3% - 任 何 修 補 長 度 不 得 大 於 38 mm(1.5 英 吋 ) b. 清 淨 度 測 試 ( 完 工 後 ) 測 試 步 驟 : (a) 目 的 為 了 解 動 物 房 的 清 淨 度 等 級 ( 依 NEBB ISO 與 209E 標 準 ) 是 否 符 合 設 計 要 求 (b) 方 法 首 先 將 微 粒 子 測 定 器 先 設 定 成 每 分 鐘 取 樣 風 量 為 1 立 方 呎 ( 即 1 CFM ), 每 一 測 試 點 取 樣 3 次, 然 後 將 微 粒 子 測 定 器 探 棒 置 於 測 定 點 離 地 1.2 米 的 高 度, 依 序 測 量 各 測 試 點, 並 紀 錄 其 結 果 (c) 取 樣 每 個 測 試 點 一 分 鐘 取 樣 一 次 ; 共 取 樣 三 次 (d) 允 收 基 準 ( 設 計 值 1/10 以 下 ) (D) 氣 流 煙 霧 測 試 a. 目 的 : 確 認 氣 流 流 動 依 規 劃 設 計 需 求 b. 測 試 儀 器 : 使 用 儀 器 為 發 煙 管, 煙 霧 需 為 可 見 的 常 溫 煙 霧, 例 如 titanium tetrachloride c. 允 收 基 準 : 氣 流 必 須 由 高 壓 處 向 低 壓 處 流 動, 若 是 出 現 異 常, 空 調 之 承 包 商 應 負 責 調 整 -40-

50 (E) 溫 溼 度 測 試 a. 目 的 溫 濕 度 量 測 的 目 的 是 確 認 室 內 之 溫 溼 度 控 制 在 範 圍 之 內, 使 室 內 的 人 員 及 動 物 保 持 舒 適 度 b. 使 用 儀 器 ( 詳 圖 5-1 2) 常 見 的 溫 溼 度 儀 器 是 電 子 式 溫 度 計, 一 般 量 測 和 進 階 量 測 使 用 儀 器 的 精 度 相 同, 溫 度 量 測 範 圍 是 0-100, 精 確 度 是 ±0.2 溼 度 量 測 範 圍 是 10% 到 95%, 精 確 度 是 ±2% 溫 度 之 顯 示 值 可 顯 示 0.1 的 變 化, 溼 度 的 顯 示 值 可 顯 示 1% 的 變 化 溫 濕 度 計 應 每 12 個 月 校 正 一 次, 量 測 前 應 審 查 校 正 報 告 c. 測 試 程 序 : (a) 確 認 空 調 系 統 已 經 安 裝 完 成, 並 已 完 成 測 試 調 整 平 衡 空 調 系 統 測 試 調 整 平 衡 可 以 平 衡 風 量 和 水 量, 使 其 達 到 設 計 要 求, 為 溫 溼 度 控 制 提 供 正 確 的 運 轉 環 境, 因 此 系 統 要 先 平 衡 才 能 測 試 (b) 依 據 平 面 圖, 列 出 各 種 溫 濕 度 要 求 區 域, 並 使 系 統 達 到 正 常 運 轉 狀 況, 系 統 應 在 溫 濕 度 自 動 控 制 之 下, 至 少 運 轉 24 小 時 以 上 (c) 測 試 點 數 為 每 個 室 內 至 少 量 一 點, 並 且 每 個 溫 溼 度 控 制 區 至 少 量 一 點, 量 測 高 度 為 地 板 上 1.00 m (d) 將 溫 濕 度 感 測 器 放 置 同 一 位 置, 待 穩 定 後 開 始 記 錄 d. 允 收 基 準 溫 度 必 須 在 之 內, 溼 度 必 須 在 30-70% 之 內 (F) 噪 音 測 試 a. 目 的 : 確 認 室 內 之 噪 音 值 滿 足 設 計 規 範 b. 測 試 儀 器 ( 詳 圖 5-13) 噪 音 量 測 試 需 使 用 Type-1 Class-1 噪 音 計 和 標 準 音 源 每 次 量 測 前 需 使 用 標 準 音 源 做 校 正, 誤 差 必 須 在 0.5 dba 以 內 標 準 音 源 必 須 每 年 校 正 一 次, 於 檢 測 前 及 交 附 報 告 時 均 須 檢 附 合 格 的 標 準 音 源 校 正 文 件 測 試 前 噪 音 計 與 分 析 儀 須 先 送 審, 以 確 認 功 能 符 合 需 求 c. 允 許 驗 收 基 準 : 噪 音 量 測 值 必 須 低 於 60 dba(decibel A 加 權 ) (G) 照 度 測 試 a. 目 的 : 確 認 室 內 照 度 值 滿 足 設 計 規 範 b. 測 試 儀 器 ( 詳 圖 5-12) 使 用 儀 器 為 照 度 計, 精 確 度 要 求 在 30 到 500 呎 LUX 時 為 ±7.5%, 在 15 到 30 呎 LUX 時 為 ±15% 檢 測 前 及 交 附 報 告 時 均 須 檢 附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合 格 校 正 文 件 c. 允 收 基 準 : 照 度 動 物 飼 育 室 :130 ~ 325 Lux; 實 驗 室 300 Lux (H) 壓 力 警 報 系 統 測 試 a. 目 的 -41-

51 壓 力 警 報 應 當 在 壓 力 過 大 或 過 小 時 產 生, 因 此 施 工 設 計 圖 應 列 出 壓 力 的 正 常 操 作 值 和 壓 力 上 下 限, 以 利 設 定 壓 力 警 報 系 統 b. 測 試 儀 器 ( 詳 圖 5-5 6) 壓 力 警 報 測 試 需 使 用 壓 差 計, 可 使 用 傾 斜 管 壓 力 計, 指 針 式 壓 力 計, 或 是 電 子 式 壓 力 計, 量 測 範 圍 與 精 確 度 需 滿 足 要 求 壓 力 計 之 精 確 度 要 求 為 讀 數 的 ±5%, 量 測 範 圍 視 壓 力 設 計 值 而 定 儀 器 需 經 校 正 合 格 且 仍 在 有 效 期 限 內 才 可 以 使 用, 檢 測 前 及 交 附 報 告 時 均 須 檢 附 合 格 之 校 正 文 件 使 用 與 之 前 壓 力 量 測 相 同 的 儀 器 即 可, 精 確 度 是 讀 數 的 ±5% c. 允 收 基 準 : 壓 力 達 警 示 標 準 時 警 鈴 與 警 示 燈 應 發 出 警 示 (I) 室 內 及 管 線 燻 蒸 或 消 毒 測 試 落 菌 測 試 a. 目 的 : 確 認 室 內 燻 蒸 或 消 毒 測 試 的 結 果 滿 足 設 計 規 範 b. 測 試 儀 器 : 使 用 儀 器 為 採 樣 器, 培 養 液 等 c. 允 收 基 準 每 次 測 試, 落 菌 量 應 不 可 超 過 3 個 菌 落, 若 是 超 過 3 個 菌 落, 應 重 新 消 毒 或 是 檢 查 風 管 洩 漏 有 關 風 量 與 壓 力, 如 果 測 試 不 通 過, 應 立 即 請 專 人 做 空 調 系 統 之 調 整 與 平 衡, 使 系 統 正 常 運 轉 2. 環 境 監 測 動 物 房 清 潔 衛 生 可 由 動 物 房 環 境 監 測 來 評 估, 動 物 房 每 一 季 皆 進 行 以 下 項 目 監 測, 包 括 空 氣 落 菌 滅 菌 後 之 飼 墊 料 及 飲 水 飼 育 器 材 表 面 動 物 飲 用 水 質 衛 兵 鼠 全 套 健 康 檢 查 等, 以 確 保 動 物 房 之 環 境 品 質 達 到 要 求 標 準 -42-

52 第 肆 章 動 物 房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SOP) 具 完 備 硬 體 設 施 的 標 準 動 物 房, 亦 須 搭 配 相 關 軟 體 應 用, 才 能 運 作 得 更 完 善 基 於 此 一 個 管 理 成 效 績 優 的 動 物 房 除 了 擁 有 設 備 齊 全 的 硬 體 設 施, 尚 須 具 備 完 善 的 組 織 架 構, 並 有 一 個 能 嚴 謹 監 督 的 IACUC, 此 外 其 動 物 房 相 關 之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亦 不 可 缺 動 物 房 的 管 理 除 人 員 進 出 物 品 清 潔 及 供 應 流 向 管 理 動 物 飼 養 及 進 出 管 理 為 實 驗 目 的 的 繁 殖 管 理 動 物 房 環 境 之 清 潔 衛 生 等 項 目, 都 應 有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讓 所 有 工 作 能 遵 循 此 規 範, 符 合 一 定 的 準 則, 才 能 持 續 維 持 一 定 水 準 以 上 本 國 際 認 證 合 格 動 物 房 的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包 括 下 列 數 項 : 1. 實 驗 動 物 之 飼 養 管 理 包 括 : 大 小 鼠 倉 鼠 天 竺 鼠 兔 子 犬 隻 及 其 他 實 驗 動 物 等 項 目 2. 實 驗 動 物 之 繁 殖 管 理 包 括 : 留 種 方 法 繁 殖 方 法 離 乳 方 法 淘 汰 方 法 等 項 目 3. 飼 育 器 材 之 使 用 及 管 理 包 括 : 飼 育 盒 組 水 瓶 組 飼 育 籠 架 IVC 飼 育 組 無 菌 飼 養 箱 盒 等 飼 育 器 材 等 項 目 4. 飼 育 耗 材 之 使 用 及 管 理 包 括 : 飼 料 墊 料 無 塵 衣 其 他 耗 材 等 項 目 5. 進 出 動 物 房 程 序 包 括 : 人 員 動 物 物 品 等 內 部 動 線 6. 動 物 房 環 境 維 持 及 管 理 包 括 : 環 境 標 準 清 潔 消 毒 環 境 監 測 動 物 房 使 用 程 序 空 調 系 統 定 期 確 效 與 檢 測 等 項 目 7. 獸 醫 學 管 理 包 括 : 蟲 害 防 治 問 題 通 報 處 理 實 驗 動 物 檢 疫 及 健 康 監 測 疾 病 之 監 視 診 斷 治 療 及 控 制 外 科 手 術 止 痛 及 麻 醉 安 樂 死 8. 職 業 安 全 及 衛 生 (Occupation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OSHA) 包 括 : 人 員 健 康 檢 查 大 型 儀 器 設 備 使 用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動 物 咬 傷 處 理 9. 藥 品 及 管 制 藥 品 使 用 及 管 理 包 括 : 一 般 藥 品 及 管 制 藥 品 使 用 管 理 等 項 目 10. 週 末 例 假 日 管 理 及 緊 急 事 件 處 理 包 括 : 週 末 例 假 日 加 班 巡 房 流 程 重 大 事 故 處 理 流 程 11. 動 物 房 儀 器 設 備 使 用 及 管 理 等 包 括 : 空 調 系 統 洗 籠 機 滅 菌 鍋 氣 浴 箱 傳 遞 箱 -43-

53 第 伍 章 動 物 房 認 證 國 際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評 估 及 認 證 協 會 是 一 個 非 營 利 性 的 國 際 認 證 機 構, 此 機 構 接 受 各 個 使 用 實 驗 動 物 於 研 究 教 學 或 測 試 的 機 構 或 公 司 之 申 請, 並 予 以 評 估, 若 在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方 面 能 展 現 高 標 準 高 品 質, 即 可 授 與 認 證 認 證 的 過 程 包 含 了 嚴 謹 而 廣 泛 的 內 部 審 查 和 外 部 審 查 ; 前 者 是 由 申 請 單 位 自 行 說 明 及 主 導, 後 者 則 是 由 國 際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評 估 及 認 證 協 會 的 專 家 審 查 國 際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評 估 及 認 證 協 會 的 審 查 過 程, 重 視 透 過 具 有 代 表 性 專 家 之 審 查, 提 供 明 確 的 方 向 具 體 的 改 進 措 施, 以 及 最 新 的 觀 念 協 會 也 會 針 對 缺 失 提 供 相 關 資 訊 來 促 進 改 善 惟 通 過 認 證 的 申 請 者 仍 必 須 每 三 年 再 申 請 認 證 審 查 申 請 認 證 之 程 序, 首 先 依 據 國 際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評 估 及 認 證 協 會 的 認 證 規 則 (Rules of ccreditation), 提 出 詳 細 的 申 請 表, 具 體 陳 述 本 身 機 構 內 實 驗 動 物 的 管 理 及 使 用 情 形 雖 然 該 協 會 本 身 並 不 訂 定 有 關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的 標 準, 而 是 以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指 南 (Guide for the Care and Use of Laboratory Animals) 一 書 之 原 則 為 主 要 依 據, 但 是 在 其 他 方 面, 譬 如 農 場 動 物 之 應 用 於 生 醫 研 究 充 分 之 獸 醫 照 顧 職 業 健 康 及 安 全 以 及 多 重 手 術 等 方 面, 國 際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評 估 及 認 證 協 會 也 增 訂 了 一 些 規 範 對 於 美 國 以 外 的 申 請 機 構 之 評 估, 則 可 基 於 當 地 法 規 及 慣 例 來 訂 定 標 準 依 據 本 動 物 房 取 得 國 際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評 估 及 認 證 協 會 完 全 認 證 (full accreditation) 的 經 驗, 下 述 三 個 部 分 是 取 得 認 證 的 主 要 考 量 重 點 1.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指 南 : 由 美 國 國 家 研 究 委 員 會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於 一 九 九 六 年 發 行, 做 為 評 估 各 單 位 / 機 構 動 物 房 成 效 的 主 要 依 據, 內 容 包 括 四 大 章 節 : 第 一 章, 機 構 之 政 策 及 職 責 : 含 有 動 物 管 理 及 使 用 之 督 導 獸 醫 管 理 人 員 之 資 格 及 訓 練 及 工 作 衛 生 與 人 員 之 安 全 第 二 章, 動 物 的 環 境 房 舍 及 管 理 : 包 括 硬 體 環 境 行 為 管 理 及 群 體 管 理 三 個 部 份, 硬 體 環 境 描 述 微 環 境 與 大 環 境 飼 養 籠 舍 溫 濕 度 換 氣 照 明 及 噪 音 等 適 宜 實 驗 動 物 之 環 境 ; 行 為 管 理 描 述 結 構 環 境 社 會 環 境 活 動 力 飼 育 飼 料 飲 水 墊 料 衛 生 管 理 廢 棄 物 之 棄 置 蟲 害 管 理 以 及 緊 急 事 件 週 末 及 例 假 日 之 管 理 ; 群 體 管 理 描 述 動 物 之 辨 識 及 記 錄 遺 傳 及 命 名 第 三 章, 獸 醫 學 之 管 理 : 包 括 動 物 之 取 得 及 運 輸 預 防 醫 學 檢 疫 適 應 及 隔 離 疾 病 之 監 視 診 斷 治 療 及 控 制 外 科 手 術 止 痛 及 麻 醉 安 樂 死 第 四 章, 房 舍 設 施 : 包 括 作 業 區 建 築 指 南 及 無 菌 手 術 房 設 施 尤 其 建 築 指 南 一 節, 更 是 標 準 實 驗 動 物 房 舍 之 規 範, 描 述 走 道 動 物 室 房 門 外 部 窗 戶 排 水 牆 面 天 花 板 加 熱 換 氣 及 空 調 設 備 電 力 與 照 明 儲 藏 區 域 噪 音 防 治 機 械 清 洗 設 備 等 區 域 設 施 2. 國 內 有 關 於 實 驗 動 物 使 用 與 管 理 之 法 律 及 規 範 : 包 括 動 物 保 法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法 ( 農 委 會 管 轄 執 行 ) 及 非 臨 床 優 良 實 驗 室 操 作 規 範 ( 行 政 命 令, 衛 生 署 管 轄 執 行 ) 3. 申 請 認 證 單 位 / 機 構 的 執 行 成 效 :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及 單 位 / 機 構 軟 硬 體 設 備, 是 否 維 持 一 定 的 國 際 水 準, 符 合 動 物 實 驗 之 人 道 關 懷 動 物 福 祉 以 及 工 作 人 員 職 業 健 康 及 安 全 措 施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委 員 會 是 否 執 行 該 委 員 會 之 職 掌 與 功 能 ; 工 作 人 員 是 否 依 據 該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所 發 行 的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執 行 任 務 及 工 作 ; 使 用 放 射 性 物 質 病 原 微 生 物 或 -44-

54 致 癌 物 等 進 行 動 物 實 驗, 如 何 處 置 及 管 理 ; 防 止 實 驗 動 物 疾 病 的 傳 播, 交 互 感 染 及 人 畜 共 通 疾 病 之 發 生 ; 以 上 這 些 都 列 入 認 證 考 量 的 因 素 根 據 國 際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評 估 及 認 證 協 會 之 認 證 程 序 之 規 定, 其 認 證 結 果 可 分 為 以 下 七 類 : 1. 完 全 認 證 (full accreditation): 新 申 請 單 位 符 合 協 會 認 定 之 標 準, 即 可 獲 得 完 全 認 證 2. 臨 時 認 證 (provisional accreditation): 新 申 請 單 位 不 符 合 協 會 認 定 之 標 準, 但 協 會 評 議 會 認 為 申 請 者 可 能 於 二 十 四 個 月 內 改 善 完 成 此 階 段 之 後, 申 請 者 可 能 獲 得 完 全 認 證 或 者 被 取 消 認 證 3. 保 留 認 證 (withhold accreditation): 協 會 之 評 議 會 認 為 新 申 請 者 缺 失 極 多, 不 太 可 能 於 二 十 四 個 月 內 改 善 完 成, 而 被 保 留 認 證 4. 繼 續 完 全 認 證 (continued full accreditation): 原 本 已 獲 完 全 認 證 者, 再 次 申 請 及 實 地 查 核, 仍 然 符 合 標 準 者 5. 延 後 繼 續 認 證 (deferred continued accreditation): 原 本 已 獲 完 全 認 證 者, 再 次 申 請 及 實 地 查 核 時 發 現 重 大 缺 失, 但 可 望 於 短 期 內 改 善 繼 續 完 全 認 證 將 被 延 後 授 與 6. 緩 限 認 證 (probationary accreditation): 再 次 實 地 查 核 時 發 現 重 大 缺 失, 十 二 個 月 內 可 望 改 善 完 成 時, 則 繼 續 完 全 認 證 暫 時 處 於 緩 限 狀 態 待 改 善 完 成 之 時, 可 再 取 得 繼 續 完 全 認 證, 否 則 將 被 取 消 認 證 7. 取 消 認 證 (revoke accreditation): 實 地 查 核 之 時 或 緩 限 期 過 後, 仍 然 存 有 重 大 之 缺 失, 則 將 被 取 消 認 證 將 來 缺 失 若 改 善 完 成, 仍 可 以 重 新 申 請 詳 細 資 料 可 上 網 站 查 詢 -45-

55 第 陸 章 參 考 資 料 一 解 釋 名 詞 英 文 說 明 中 文 說 明 1. BSL -3: Bio-safety Level-3 生 物 安 全 第 三 等 級 2. CFU: Colony Forming Units 菌 落 3. dba: Decibel A 分 貝 A 加 權 4. HVAC: Heating,Ventilating, And Air Conditioning 空 氣 調 節 系 統 5. IACUC: Institutional Aaimal Care and USE Committee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委 員 會 6. IES: Illuminating Engineering Society 照 明 工 程 協 會 7. MAU: Make-up Air Unit 外 氣 空 調 箱 8. m/s: Meter/Secend 米 / 秒 9. OSHA: Occupation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職 業 安 全 及 衛 生 10. PAO: Poly Alpha Olefin 氣 膠 11. SPF: Specific Pathcegen Free 無 特 定 病 原 菌 12. SOP: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二 參 考 文 獻 1. Guide for the Care and Use of Laboratory Animals. (1996)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7 th ed.washington, D.C.,National Academy Press Institutional Animal Care and Use Committee Guidebook. (2002) Applied Research Ethics National association (ARENA).2 nd ed,.office of Laboratory Animal Welfare (OLAW). 3.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in the Care and Use of Research Animals. (1997) NationalResearch Council. Washington, D.C., National Academy Press. 4. Olfert, Ernest D., Cross, Brenda M., and William, A. Ann Mc, (1993) Canadian Council on Animal Care, Guide to the Care and Use of Experimental Animals.Volume 1, 2 nd ed.. 5. Poole, Trevor (1987) The Care & Management of Laboratory animals, 6 th ed.,longman Scientific & Technical. 6. 洪 昭 竹, (2000)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取 得 國 際 認 證 以 提 升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水 準, 科 學 發 展 月 刊,Vol.29, 3:168~ 張 維 正, 黃 士 軒 譯, (1997) Guide for the Care and Use of Laboratory Animals ( 中 譯 本 ), 岑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印 製 -46-

56 8. 蔡 清 恩 等, (2005) 實 驗 動 物 技 術 人 員 訓 練 教 材 第 一 級, 中 華 實 驗 動 物 學 會 編 輯,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9. 實 驗 動 物 及 比 較 醫 學 名 詞, (1996) 實 驗 動 物 及 比 較 醫 學 審 查 委 員 會 編 審, 國 立 編 譯 館 立 主 編, 藝 軒 圖 書 出 版 社 10.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指 南, 第 三 版, (2005)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與 使 用 指 南 編 輯 委 員 會, 中 華 實 驗 動 物 學 會 11.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及 使 用 手 冊, 第 三 版, (2002) 財 團 法 人 生 物 技 術 開 發 中 心 實 驗 動 物 管 理 及 使 用 委 員 會, 財 團 法 人 生 物 技 術 開 發 中 心 12. 實 驗 動 物 人 道 管 理 九 十 三 年 年 報, (2004)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三 相 關 法 令 附 件 一 動 物 保 護 法 中 華 民 國 87 年 11 月 4 日 總 統 (87) 華 總 ( 一 ) 義 字 第 號 令 制 定 公 布 全 文 40 條 中 華 民 國 89 年 5 月 17 日 總 統 (89) 華 總 ( 一 ) 義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2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90 年 1 月 17 日 總 統 (90)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90 年 12 月 21 日 總 統 (90)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發 布 第 23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93 年 1 月 7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發 布 第 條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為 尊 重 動 物 生 命 及 保 護 動 物, 特 制 定 本 法 動 物 之 保 護, 依 本 法 之 規 定 但 其 他 法 律 有 特 別 之 規 定 者, 適 用 其 他 法 律 之 規 定 第 二 條 本 法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 在 中 央 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在 直 轄 市 為 直 轄 市 政 府 ; 在 縣 ( 市 ) 為 縣 ( 市 ) 政 府 第 三 條 本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一 動 物.. 指 犬 貓 及 其 他 人 為 飼 養 或 管 領 之 脊 椎 動 物, 包 括 經 濟 動 物 實 驗 動 物 寵 物 及 其 他 動 物 二 經 濟 動 物.. 指 為 皮 毛 肉 用 乳 用 役 用 或 其 他 經 濟 目 的 而 飼 養 或 管 領 之 動 物 三 實 驗 動 物.. 指 為 科 學 應 用 目 的 而 飼 養 或 管 領 之 動 物 四 科 學 應 用.. 指 為 教 學 訓 練 科 學 試 驗 製 造 生 物 製 劑 試 驗 商 品 藥 物 毒 物 及 移 植 器 官 等 目 的 所 進 行 之 應 用 行 為 -47-

57 五 寵 物.. 指 犬 貓 及 其 他 供 玩 賞 伴 侶 之 目 的 而 飼 養 或 管 領 之 動 物 六 飼 主.. 指 動 物 之 所 有 人 或 實 際 管 領 動 物 之 人 第 二 章 動 物 之 一 般 保 護 第 四 條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應 設 動 物 保 護 委 員 會, 負 責 動 物 保 護 政 策 之 研 擬 及 本 法 執 行 之 檢 討 前 項 委 員 會 之 委 員 為 無 給 職, 其 設 置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訂 定 之 ; 其 中 專 家 學 者 及 民 間 保 護 動 物 團 體 不 具 政 府 機 關 代 表 身 分 之 委 員, 不 得 少 於 委 員 總 人 數 之 三 分 之 二 第 五 條 動 物 之 飼 主, 以 年 滿 十 五 歲 者 為 限 未 滿 十 五 歲 者 飼 養 動 物, 以 其 法 定 代 理 人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為 飼 主 飼 主 對 於 所 管 領 之 動 物, 應 提 供 適 當 之 食 物 飲 水 及 充 足 之 活 動 空 間, 注 意 其 生 活 環 境 之 安 全 遮 蔽 通 風 光 照 溫 度 清 潔 及 其 他 妥 善 之 照 顧, 並 應 避 免 其 所 飼 養 之 動 物 遭 受 不 必 要 之 騷 擾 虐 待 或 傷 害 飼 主 飼 養 之 動 物, 除 得 送 交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或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場 所 收 容 處 理 外, 不 得 棄 養 第 六 條 任 何 人 不 得 惡 意 或 無 故 騷 擾 虐 待 或 傷 害 動 物 第 七 條 飼 主 應 防 止 其 所 飼 養 動 物 無 故 侵 害 他 人 之 生 命 身 體 自 由 財 產 或 安 寧 第 八 條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得 指 定 公 告 禁 止 飼 養 輸 出 或 輸 入 之 動 物 第 九 條 運 送 動 物 應 注 意 其 食 物 飲 水 排 泄 環 境 及 安 全, 並 避 免 動 物 遭 受 驚 嚇 痛 苦 或 傷 害 ; 其 運 送 工 具 方 式 及 其 他 運 送 時 應 遵 行 事 項 之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第 十 條 對 動 物 不 得 有 下 列 之 行 為.. 一 以 直 接 間 接 賭 博 娛 樂 營 業 宣 傳 或 其 他 不 當 目 的, 進 行 動 物 之 間 或 人 與 動 物 間 之 搏 鬥 二 以 直 接 間 接 賭 博 為 目 的, 利 用 動 物 進 行 競 技 行 為 三 其 他 有 害 社 會 善 良 風 俗 之 行 為 第 十 一 條 飼 主 對 於 受 傷 或 罹 病 之 動 物, 應 給 與 必 要 之 醫 療 動 物 之 醫 療 及 手 術, 應 基 於 動 物 健 康 或 管 理 上 需 要, 由 獸 醫 師 施 行 但 因 緊 急 狀 況 或 基 於 科 學 應 用 之 目 的 或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情 形 者, 不 在 此 限 -48-

58 第 十 二 條 對 動 物 不 得 任 意 宰 殺 但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不 在 此 限 : 一 為 肉 用 皮 毛 用, 或 餵 飼 其 他 動 物 之 經 濟 利 用 目 的 者 二 為 科 學 應 用 目 的 者 三 為 控 制 動 物 群 體 疾 病 或 品 種 改 良 之 目 的 者 四 為 控 制 經 濟 動 物 數 量 過 賸, 並 經 主 管 機 關 許 可 者 五 為 解 除 動 物 傷 病 之 痛 苦 者 六 為 避 免 危 害 人 類 生 命 身 體 健 康 自 由 財 產 或 公 共 安 全 者 七 收 容 於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或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場 所, 經 通 知 或 公 告 逾 七 日 而 無 人 認 領 認 養 或 無 適 當 之 處 置 者 八 其 他 依 本 法 規 定 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事 由 者 第 十 三 條 寵 物 不 得 因 前 項 第 一 款 之 情 事 被 宰 殺 販 賣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得 公 告 禁 止 宰 殺 前 項 第 一 款 之 動 物 依 第 一 項 第 七 款 規 定 准 許 認 領 認 養 之 動 物, 不 包 括 依 第 八 條 公 告 禁 止 飼 養 或 輸 入 之 動 物 但 公 告 前 已 飼 養 或 輸 入, 並 依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一 項 辦 理 登 記 者, 准 由 原 飼 主 認 領 依 前 條 第 一 項 所 定 之 事 由 宰 殺 動 物 時, 應 以 使 動 物 產 生 最 少 痛 苦 之 人 道 方 式 為 之, 並 遵 行 下 列 之 規 定.. 一 除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情 況 外, 不 得 於 公 共 場 所 或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宰 殺 動 物 二 為 解 除 寵 物 傷 病 之 痛 苦 而 宰 殺 寵 物, 除 緊 急 情 況 外, 應 由 獸 醫 師 執 行 之 三 宰 殺 收 容 於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或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場 所 之 動 物, 應 由 獸 醫 師 或 在 獸 醫 師 監 督 下 執 行 之 四 宰 殺 數 量 過 賸 之 動 物, 應 依 主 管 機 關 許 可 之 方 式 為 之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得 依 實 際 需 要 訂 定 宰 殺 動 物 之 人 道 方 式 第 十 四 條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應 依 據 直 轄 市 縣 ( 市 ) 之 人 口 遊 蕩 犬 貓 數 量, 於 各 該 直 轄 市 縣 ( 市 ) 規 劃 設 置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或 委 託 民 間 機 構 團 體 設 置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或 指 定 場 所, 收 容 及 處 理 下 列 動 物 : 一 由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政 府 其 他 機 構 及 民 眾 捕 捉 之 遊 蕩 動 物 二 飼 主 不 擬 繼 續 飼 養 之 動 物 三 主 管 機 關 依 本 法 留 置 或 沒 入 之 動 物 四 危 難 中 動 物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應 編 列 經 費 補 助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設 置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其 設 置 組 織 準 則,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得 訂 定 獎 勵 辦 法, 輔 導 並 協 助 民 間 機 構 團 體 設 置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或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場 所 提 供 服 務 時, 得 收 取 費 用 ; 其 收 費 標 準, 由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49-

59 第 三 章 動 物 之 科 學 應 用 第 十 五 條 使 用 動 物 進 行 科 學 應 用, 應 儘 量 減 少 數 目, 並 以 使 動 物 產 生 最 少 痛 苦 及 傷 害 之 方 式 為 之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得 依 動 物 之 種 類 訂 定 實 驗 動 物 之 來 源 適 用 範 圍 及 管 理 方 法 第 十 六 條 進 行 動 物 科 學 應 用 之 機 構 應 組 成 動 物 實 驗 管 理 小 組, 以 督 導 該 機 構 進 行 實 驗 動 物 之 科 學 應 用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應 設 置 實 驗 動 物 倫 理 委 員 會, 以 監 督 並 管 理 動 物 之 科 學 應 用 前 項 委 員 會 至 少 應 含 獸 醫 師 及 民 間 動 物 保 護 團 體 代 表 各 一 名 動 物 實 驗 管 理 小 組 之 組 成 任 務 暨 管 理 辦 法 與 實 驗 動 物 倫 理 委 員 會 之 設 置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第 十 七 條 科 學 應 用 後, 應 立 即 檢 視 實 驗 動 物 之 狀 況, 如 其 已 失 去 部 分 肢 體 器 官 或 仍 持 續 承 受 痛 苦, 而 足 以 影 響 其 生 存 品 質 者, 應 立 即 以 產 生 最 少 痛 苦 之 方 式 宰 殺 之 實 驗 動 物 經 科 學 應 用 後, 除 有 科 學 應 用 上 之 需 要, 應 待 其 完 全 恢 復 生 理 功 能 後, 始 得 再 進 行 科 學 應 用 第 十 八 條 國 民 中 學 以 下 學 校 不 得 進 行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所 定 課 程 標 準 以 外, 足 以 使 動 物 受 傷 害 或 死 亡 之 教 學 訓 練 第 四 章 寵 物 之 管 理 第 十 九 條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得 指 定 公 告 應 辦 理 登 記 之 寵 物 前 項 寵 物 之 出 生 取 得 轉 讓 遺 失 及 死 亡, 飼 主 應 向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或 其 委 託 之 民 間 機 構 團 體 辦 理 登 記 ;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應 給 與 登 記 寵 物 身 分 標 識, 並 得 植 入 晶 片 前 項 寵 物 之 登 記 程 序 期 限 絕 育 獎 勵 與 其 他 應 遵 行 事 項 及 標 識 管 理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第 二 十 條 寵 物 出 入 公 共 場 所 或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應 由 七 歲 以 上 之 人 伴 同, 並 採 取 適 當 防 護 措 施 具 攻 擊 性 之 寵 物 出 入 公 共 場 所 或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應 由 成 年 人 伴 同, 並 採 取 適 當 防 護 措 施 前 項 具 攻 擊 性 之 寵 物 及 其 所 該 採 取 之 防 護 措 施,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公 告 之 -50-

60 第 二 十 一 條 應 辦 理 登 記 之 寵 物 出 入 公 共 場 所 或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無 人 伴 同 時, 任 何 人 均 可 捕 捉, 送 交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或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場 所 前 項 寵 物 有 身 分 標 識 者, 應 儘 速 通 知 飼 主 認 領 ; 經 通 知 逾 七 日 未 認 領 或 無 身 分 標 識 者, 依 第 十 二 條 及 第 十 三 條 規 定 處 理 第 一 項 之 寵 物 有 傳 染 病 或 其 他 緊 急 狀 況 者, 得 逕 以 人 道 方 式 宰 殺 之 飼 主 送 交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或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場 所 之 寵 物, 準 用 前 二 項 規 定 辦 理 第 二 十 二 條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經 營 應 辦 理 登 記 寵 物 之 繁 殖 買 賣 或 寄 養 者, 應 先 向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許 可, 並 依 法 領 得 營 業 證 照, 始 得 為 之 前 項 繁 殖 買 賣 或 寄 養 者 應 具 備 之 條 件 設 施 申 請 許 可 之 程 序 與 期 限 廢 止 註 銷 許 可 之 條 件 及 其 他 應 遵 行 事 項 之 管 理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第 五 章 行 政 監 督 第 二 十 三 條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應 置 動 物 保 護 檢 查 員, 並 得 甄 選 義 務 動 物 保 護 員, 協 助 動 物 保 護 檢 查 工 作 動 物 保 護 檢 查 員 得 出 入 動 物 比 賽 宰 殺 繁 殖 買 賣 寄 養 訓 練 動 物 科 學 應 用 等 場 所, 稽 查 取 締 違 反 本 法 規 定 之 有 關 事 項 對 於 前 項 稽 查 取 締 不 得 規 避 拒 絕 或 妨 礙 動 物 保 護 檢 查 員 於 執 行 職 務 時, 應 出 示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必 要 時, 得 請 警 察 人 員 協 助 第 二 十 四 條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對 於 違 反 第 十 五 條 第 十 六 條 第 一 項 第 十 七 條 或 第 十 八 條 規 定 之 機 構 學 校, 應 先 通 知 限 期 改 善 或 為 必 要 之 處 置 第 六 章 罰 則 第 二 十 五 條 違 反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未 經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許 可, 擅 自 經 營 應 辦 理 登 記 寵 物 之 繁 殖 買 賣 或 寄 養 者, 處 新 台 幣 五 萬 元 以 上 二 十 五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限 期 令 其 改 善 ; 屆 期 不 改 善 者, 應 令 其 停 止 營 業 ; 拒 不 停 止 營 業 者, 按 次 處 罰 之 第 二 十 六 條 違 反 第 八 條 規 定, 飼 養 輸 入 或 輸 出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公 告 禁 止 飼 養 輸 入 或 輸 出 之 動 物 者, 處 新 台 幣 五 萬 元 以 上 二 十 五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第 二 十 七 條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處 新 台 幣 五 萬 元 以 上 二 十 五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一 違 反 第 十 條 規 定, 驅 使 動 物 與 動 物 或 動 物 與 人 搏 鬥 者 -51-

61 二 前 款 與 動 物 搏 鬥 者 三 以 直 接 間 接 賭 博 為 目 的, 利 用 動 物 進 行 競 技 者 四 其 他 有 害 社 會 善 良 風 俗 之 利 用 動 物 行 為 者 其 涉 及 刑 事 責 任 者, 並 移 送 司 法 機 關 偵 辦 第 二 十 八 條 寵 物 之 繁 殖 買 賣 或 寄 養 之 經 營 人 違 反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依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二 項 所 定 經 營 應 辦 理 登 記 寵 物 之 繁 殖 買 賣 或 寄 養 管 理 辦 法 規 定 應 具 備 之 條 件 及 設 施 者, 處 新 臺 幣 三 萬 元 以 上 十 五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應 令 其 限 期 改 善 ; 屆 期 不 改 善 者, 得 按 次 處 罰 ; 經 處 罰 三 次 者, 廢 止 其 許 可 第 二 十 九 條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處 新 台 幣 二 萬 元 以 上 十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一 違 反 第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棄 養 動 物, 致 有 破 壞 生 態 之 虞 者 二 違 反 第 十 五 條 第 十 六 條 第 一 項 第 十 七 條 或 第 十 八 條 規 定, 未 依 第 二 十 四 條 規 定 限 期 改 善 或 為 必 要 之 處 置 者 三 違 反 第 二 十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無 成 年 人 伴 同 或 未 採 取 適 當 防 護 措 施, 使 具 攻 擊 性 寵 物 出 入 於 公 共 場 所 或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者 四 違 反 第 二 十 三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規 避 拒 絕 或 妨 礙 動 物 保 護 檢 查 人 員 依 法 執 行 職 務 者 第 三 十 條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處 新 台 幣 一 萬 元 以 上 五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一 違 反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使 所 飼 養 動 物 遭 受 不 必 要 之 騷 擾 虐 待 或 傷 害 者 二 違 反 第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棄 養 動 物 者 三 違 反 第 六 條 規 定, 無 故 騷 擾 虐 待 或 傷 害 動 物 者 四 違 反 第 十 一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對 於 受 傷 或 罹 病 動 物, 飼 主 未 給 與 必 要 之 醫 療, 經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通 知 限 期 改 善, 屆 期 未 改 善 者 五 違 反 第 十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規 定, 於 公 共 場 所 或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宰 殺 動 物 者 六 違 反 第 十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四 款 規 定, 未 依 主 管 機 關 許 可 方 法 宰 殺 數 量 過 賸 之 動 物 者 七 違 反 第 十 三 條 第 二 項, 未 依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所 定 宰 殺 方 式 宰 殺 動 物 者 第 三 十 一 條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處 新 臺 幣 二 千 元 以 上 一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拒 不 改 善 者, 得 按 次 處 罰 之 : 一 運 送 人 違 反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依 第 九 條 所 定 動 物 運 送 辦 法 規 定 之 運 送 工 具 及 方 式 者 二 違 反 第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未 基 於 動 物 健 康 或 管 理 上 之 需 要 施 行 動 物 醫 療 及 手 術 者 三 違 反 第 十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規 定, 未 具 獸 醫 師 資 格 非 因 緊 急 情 況 宰 殺 寵 物 者 -52-

62 四 違 反 第 十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三 款 規 定, 未 由 獸 醫 師 或 未 在 獸 醫 師 監 督 下 宰 殺 動 物 者 五 飼 主 未 依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依 第 十 九 條 第 三 項 所 定 寵 物 登 記 管 理 辦 法 規 定 期 限 辦 理 寵 物 之 出 生 取 得 轉 讓 遺 失 或 死 亡 登 記 者 六 飼 主 違 反 第 二 十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使 寵 物 無 七 歲 以 上 人 伴 同 或 未 採 取 適 當 防 護 措 施, 出 入 於 公 共 場 所 或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者 違 反 第 十 二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項 規 定, 宰 殺 動 物 者, 處 新 臺 幣 五 萬 元 以 上 二 十 五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拒 不 改 善 者, 得 按 次 連 續 處 罰 之 第 三 十 二 條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得 逕 行 沒 入 飼 主 之 動 物.. 一 違 反 第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棄 養 之 動 物 二 違 反 第 七 條 規 定, 無 故 侵 害 他 人 之 生 命 身 體 自 由 財 產 或 安 寧 之 動 物 三 違 反 第 八 條 規 定, 飼 養 輸 入 輸 出 經 指 定 公 告 禁 止 飼 養 輸 入 或 輸 出 之 動 物 第 三 十 三 條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除 依 本 法 處 罰 外,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應 令 飼 主 限 期 改 善 ; 屆 期 未 改 善 者, 得 逕 行 沒 入 其 動 物.. 一 違 反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使 動 物 遭 受 不 必 要 之 騷 擾 虐 待 或 傷 害 者 二 違 反 第 十 條 規 定, 所 利 用 之 動 物 三 違 反 第 十 一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未 給 與 動 物 必 要 之 醫 療 者 四 違 反 第 二 十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使 具 攻 擊 性 寵 物 無 成 年 人 伴 同 或 未 採 取 適 當 防 護 措 施, 出 入 於 公 共 場 所 或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第 三 十 四 條 本 法 所 定 之 罰 鍰, 由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處 罰 之 第 三 十 五 條 依 本 法 所 處 之 罰 鍰, 經 限 期 繳 納, 逾 期 仍 不 繳 納 者, 移 送 法 院 強 制 執 行 第 七 章 附 則 第 三 十 六 條 於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依 第 八 條 指 定 公 告 前 已 飼 養 禁 止 輸 入 飼 養 之 動 物 者, 應 於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期 限 內, 向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 變 更 時, 亦 同 依 前 項 規 定 辦 理 登 記 者, 始 得 繼 續 飼 養 ; 非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公 告 者, 不 得 自 行 繁 殖 違 反 前 二 項 規 定 者, 依 第 二 十 六 條 及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三 款 規 定 處 理 -53-

63 第 三 十 七 條 依 第 十 九 條 第 一 項 公 告 前 已 經 營 應 辦 理 登 記 寵 物 之 繁 殖 買 賣 或 寄 養 者, 應 自 依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二 項 所 定 管 理 辦 法 施 行 之 日 起 二 年 內, 向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許 可 ; 屆 期 未 申 請 者, 依 第 二 十 五 條 規 定 處 理 第 三 十 八 條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依 第 十 九 條 第 二 項 發 給 寵 物 身 分 標 識 寵 物 之 遺 失 認 領 及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一 項 核 發 許 可, 應 收 取 費 用 ; 其 收 費 標 準,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第 三 十 九 條 本 法 施 行 細 則,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第 四 十 條 本 法 自 公 布 日 施 行 附 件 二 動 物 實 驗 管 理 小 組 設 置 辦 法 中 華 民 國 90 年 7 月 13 日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90) 農 牧 字 第 號 令 訂 定 發 布 全 文 8 條 中 華 民 國 92 年 1 月 30 日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牧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發 布 第 2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OO 日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牧 字 第 OOOOOOOOOO 號 令 修 正 發 布 第 O 條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動 物 保 護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十 六 條 第 四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進 行 動 物 科 學 應 用 之 機 構, 應 組 成 動 物 實 驗 管 理 小 組 ( 以 下 簡 稱 管 理 小 組 ); 由 相 關 人 員 三 人 至 十 五 人 組 成, 其 中 應 包 括 獸 醫 師 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動 物 實 驗 管 理 訓 練 合 格 之 專 業 人 員 進 行 動 物 科 學 應 用 之 機 構 應 於 管 理 小 組 組 成 後 三 十 日 內, 將 機 構 名 稱 地 址 成 員 名 冊 及 動 物 房 舍 地 址 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並 副 知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政 府 ; 異 動 時 亦 同 管 理 小 組 撤 銷 時, 應 敍 明 撤 銷 原 因, 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並 副 知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政 府 第 三 條 管 理 小 組 之 任 務 如 下 : 一 審 核 該 機 構 進 行 實 驗 動 物 之 科 學 應 用 二 提 供 該 機 構 有 關 動 物 實 驗 設 計 之 科 學 應 用 諮 詢 意 見 三 提 供 該 機 構 有 關 實 驗 動 物 飼 養 設 施 改 善 之 建 議 -54-

64 四 監 督 該 機 構 實 驗 動 物 之 取 得 飼 養 管 理 及 應 用 等 行 為 五 提 供 該 機 構 年 度 執 行 實 驗 動 物 科 學 應 用 之 監 督 報 告 六 每 半 年 應 依 查 核 表 實 施 內 部 查 核 一 次, 並 填 報 查 核 總 表 列 為 監 督 報 告 之 附 件 七 進 行 動 物 科 學 應 用 之 機 構 如 使 用 猿 猴 犬 貓 進 行 科 學 應 用 時, 該 機 構 之 管 理 小 組 應 提 供 審 核 通 過 之 該 等 動 物 實 驗 申 請 表 影 本, 並 列 為 監 督 報 告 之 附 件 前 項 年 度 監 督 報 告 應 於 年 度 結 束 後 三 個 月 內 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並 副 知 所 屬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政 府 第 四 條 利 用 動 物 進 行 科 學 實 驗 者, 其 需 採 用 之 實 驗 動 物 種 類 品 種 數 量 及 實 驗 設 計 應 先 申 請, 經 管 理 小 組 審 議 核 可, 始 得 進 行 ; 變 更 時, 亦 同 第 五 條 本 管 理 小 組 發 現 該 機 構 行 實 驗 動 物 之 科 學 應 用, 違 反 本 辦 法 相 關 規 定 時, 經 限 期 改 善, 屆 期 仍 未 改 善 者, 得 終 止 其 實 驗 動 物 之 使 用, 情 節 重 大 者 應 通 報 所 屬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政 府 轉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第 六 條 本 辦 法 相 關 書 表 格 式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發 布 後 利 用 動 物 進 行 科 學 應 用 之 機 構, 應 於 本 辦 法 施 行 後 一 年 內, 依 本 辦 法 之 規 定 組 成 管 理 小 組, 屆 期 未 辦 理 者, 依 本 法 第 二 十 九 條 處 罰 第 八 條 本 辦 法 自 發 布 日 施 行 -55-

65 國 家 圖 書 館 出 版 品 預 行 編 目 資 料 國 際 認 證 合 格 動 物 房 範 例 / 洪 昭 竹, 邱 肇 鳳, 劉 文 彬, 李 碧 珍, 王 獻 堂 等 撰 文 ;- 初 版 - 臺 北 市 : 中 華 實 驗 動 物 學 會 執 行,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出 版 2006 民 95 面 :29.8 公 分 ISBN: ( 軟 皮 精 裝 ) 1. 實 驗 動 物 設 施 與 管 理 國 際 認 證 合 格 動 物 房 範 例 執 行 機 關 : 中 華 實 驗 動 物 學 會 理 事 長 : 梁 善 居 電 話 :(02) 出 版 機 關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發 行 人 : 蘇 嘉 全 編 輯 主 任 委 員 : 洪 昭 竹 編 輯 委 員 : 邱 肇 鳳 劉 文 彬 李 碧 珍 王 獻 堂 印 刷 廠 : 達 遵 泰 電 腦 排 版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溪 口 街 95 號 2 樓 電 話 :(02) 出 版 年 月 :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十 二 月 定 價 : 新 台 幣 300 元 GPN: ISBN:

中国科学院上海神经科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神经科学研究所 SPF 动 物 平 台 规 章 制 度 二 〇 一 四 年 一 月 中 国 科 学 院 上 海 巴 斯 德 研 究 所 1 屏 障 系 统 流 程 人 员 饲 料, 垫 料, 饮 用 水, 笼 具 动 物 实 验 用 品 高 压 灭 菌 喷 雾 和 紫 外 消 毒 更 衣 室 清 洁 贮 存 室 传 递 窗 风 淋 室 清 洁 走 廊 IVC 饲 育 室 IVC 饲 育 室 IVC 饲 育 室 废

More information

主題專欄 011 非人類靈長類實驗動物國際研討會暨成果發表會 主題專欄 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助理研究 011 非人類靈長類實驗動物國際研討會暨成果發表會 員林育如 昌達生技曾智民獸醫師 昌達生技趙 志勳獸醫師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吳建男 非人類靈長類動物與人類的親源關係最為

主題專欄 011 非人類靈長類實驗動物國際研討會暨成果發表會 主題專欄 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助理研究 011 非人類靈長類實驗動物國際研討會暨成果發表會 員林育如 昌達生技曾智民獸醫師 昌達生技趙 志勳獸醫師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吳建男 非人類靈長類動物與人類的親源關係最為 Vol. 8 簡訊 OCT 011 主題文章 非人類靈長類實驗動物國際研討會暨人才培育成果發表會 國研院動物中心執行國科會 靈長類動物研究先導計畫 人才培育 專題計畫 遴選七名學員派訓美國 Emory 大學 Yerkes 靈長類研究中心 培訓靈長類實驗動物獸醫師 照養管理員以及試驗技術人員 本中心 邀請國際靈長類動物及合作培育人才之學者專家與受訓人員 於 011 年 4 月 6 日及 8 日在國立臺灣大學

More information

II...II... IV HEPA

II...II... IV HEPA I GB Performance criteria for microbiological safety cabinets ( ) - - - - II...II... IV 1...1 2...1 3...1 4...2 4.1...2 4.2...2 4.3...3 5...4 5.1...4 5.2...4 5.3...4 5.4...4 5.5...5 6...7 6.1...7 6.2 HEPA...7

More information

臨床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

臨床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 臨 床 實 驗 室 生 物 安 全 指 引 2008 年 2 月 ( 修 訂 本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衞 生 署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公 共 衞 生 化 驗 服 務 處 衞 生 署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公 共 衞 生 化 驗 服 務 處 第 1 頁 ( 共 16 頁 ) 目 錄 頁 碼 1. 範 圍 3 2. 安 全 組 織 4 3. 生 物 安 全 規 劃 5 3.1 培 訓

More information

<31312D3239A4F4AB4FA7BDACFCAE69ABCAADB132AED52E696E6464>

<31312D3239A4F4AB4FA7BDACFCAE69ABCAADB132AED52E696E6464> 防災小尖兵 童言童畫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ISBN 978-986-03-0381-0 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 水土保持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中華 華民 民 國1 國 1 0 0年 0 年 12 12月 9 GPN 1010004048 定價新台幣 99元 序 98年八八莫拉克風災及88年的921大地震 台灣受到嚴重的創傷 讓國人真正感受到極端氣候變遷下 大自然反撲的力量不容小覷 尤其

More information

赵师哥你好:

赵师哥你好: www.gpszx.com UDC GB P GB Achitectu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Biosafety Laboratories ( ) 2004 2004 GPSZX info@gpszx.com market@gpszx.com 1 39 www.gpszx.com 2003102 10 1 30 100013 8427056884278378 84283555

More information

Cleanroom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無塵室分類的標準 )

Cleanroom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無塵室分類的標準 ) Cleanroom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 ( 無 塵 室 分 類 的 標 準 ) The History ( 歷 史 沿 革 ) 歷 史 沿 革 1961 年, 美 國 空 軍 發 表 無 塵 室 分 類 之 標 準 技 術 手 冊 (Technical Manual)00-25-203 設 計 與 微 塵 粒 子 的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的 規 範 1963 年,

More information

8 3C 3C

8 3C 3C 8 3C 3C 5 6 1 2 3 4 01 05 06 08 10 11 19 23 01 02 0304 05 3 06 07 08 1. 2. 3. 4. 1. 2. 3. 4. 09 5. 6. 7. 8. 9. 10. 11. 12. 1. 2. 10 11 100 6 29 12 59 1. 2. 3. 4. 5. 13 90 10 31 14 8 15 102 5 8 16 35 36

More information

董事会议案

董事会议案 2002 2002 OO 1 2002 2002 2003 5 21 2002 2002 2002 2003 2002 2 2002 2002 OO 18,737.75 2001 5.38% 10,016.33, 32.86% 5,059.31 18.73% GMP 1999 60 GMP 2000 2002 1 4 2002 8 2002 9 GMP ISO14001 ISO14001 1,348.88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指压按摩这种以 手 为治病工具的医疗方法 可以说是人类最早的医学形式之一 这在世界各 古老民族的医学发展史中都可以得到佐证 因为 人们以手摩擦 按揉和捶打自己或同伴的肢体 以 御寒取暖及解除疲劳 食胀与各种伤痛所造成的不适感等行为 是与人类生来就有的自卫防御本能 有关 中国的按摩疗法历史悠久 可以追溯到上古的黄帝时代 那时的按摩称案杬 明朝以前称为按 摩 明朝以后一般称为推拿 发展至今日 推拿按摩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More information

前言

前言 前 言 亲 爱 的 读 者 同 行 们 教 师 教 养 员 校 长 们! 这 部 著 作 是 多 年 学 校 工 作 经 验 的 总 结, 是 沉 思 焦 虑 担 忧 和 不 安 心 情 的 总 结! 在 一 所 农 村 学 校 身 不 离 校 地 工 作 32 年, 这 对 我 是 无 与 伦 比 的 幸 福 我 把 自 己 的 一 生 献 给 了 孩 子 们, 所 以 考 虑 很 久 之 后 给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AD9C3FCCAC7D7D4BCBAD2BBB5E3D2BBB5CEC5ACC1A6C0B4B5C4A1AAA1AA4134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AD9C3FCCAC7D7D4BCBAD2BBB5E3D2BBB5CEC5ACC1A6C0B4B5C4A1AAA1AA41342E646F63> 寿 命 是 自 己 一 点 一 滴 努 力 来 的 定 版 前 言 这 本 小 册 子, 在 诸 多 好 友 之 赞 助 下, 终 于 侥 幸 地 得 以 送 入 印 刷 厂, 正 式 付 印 成 书 事 实 上, 以 我 目 前 的 处 境 而 言, 每 月 救 苦 济 贫 之 定 期 定 额 支 出, 已 达 饱 和, 欲 再 拨 款 近 百 万 元 来 印 赠 善 书, 实 在 不 免 捉 襟

More information

穨ld-sms-c

穨ld-sms-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14 (1) 14 (1) 14 (2) 14 (2) 14 (2) 14 (3) 14 (3) 14 (3) 14 (4) 14 (5) 14 (5) 14 (6) 14 (6) 14 (7) / 14 (7) / 14 (7) / 14

More information

職業安全衛生績效量測技術手冊

職業安全衛生績效量測技術手冊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Pro-active Reactive II . 1. 2 2.1.....2 2.2..2 2.2.1. 2 2.2.2. 3 2.2.3. 4 2.2.4.....5 2.2.5. 5 2.2.6 OHSAS 18001... 6 2.2.7 OHSAS 18002....7...12 3.1....12 3.2....14 3.3....16 3.3.1...16

More information

892213E006146

892213E006146 Modular Design of Quality Control Systems NSC89-2213-E006-146 89 8 1 90 7 31 ( ) ISO14000, and OHSAS18000. Keywords: ISO9000; ISO14000; OHSAS18000; Quality ISO9000 ISO14000 OHSAS18000 Management; Environment

More information

1

1 1 1 2 2 3 3 (logout tagout system) 4 4 5 6 7 1 1 900 1150 450 600 200 8 5 9 6 10 11 7 12 8 13 9 14 10 FLAMMABLE 15 EXPLOSIVE FLAMMABLE OXIDIZING TOXIC IRRITANT (MSDS) 16 11 17 12 18 13 19 14 20 ISBN 962968276-1

More information

Building Technology Experience Center concept air conditioning concept heat pump special energy-saving techniques in hydraulics Concrete core conditio

Building Technology Experience Center concept air conditioning concept heat pump special energy-saving techniques in hydraulics Concrete core conditio Building Technology Experience Center concept air conditioning concept heat pump special energy-saving techniques in hydraulics Concrete core conditioning Initial situation Passive House Technology Experience

More information

I (02) (0

I (02) (0 85 ISSN 0255-6162 http://www.nlfd.gov.tw/ 110 3F W TO 86 10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 3. 24. 25. 26. I 27. 28. 29. 30. 11282594 (02)26531318 1310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風險評估及其架構

第一章 風險評估及其架構 ... 6... 6... 7... 8... 9... 11... 12... 14... 14... 14... 21... 21... 23... 24... 26... 31... 32... 36... 36... 36... 37... 37... 38... 39... 42 ... 44... 44... 45... 45... 45... 45... 45... 46... 46...

More information

本 資 料 如 下 : 1. 資 料 來 源 :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2. 依 著 作 權 法 規 定, 所 有 資 料 未 經 著 作 權 人 許 可, 不 可 擅 自 應 用 於 個 人, 會 議 等 資 料 中 8 3C 3C 4 1 2 3 01 05 06 08 10 11 14 17 21 25 職業性下背痛防治手冊 腰好酸噢 志明和春嬌是一 對恩愛的夫妻 我也是 我們一起

More information

8 3C 3C

8 3C 3C 8 3C 3C 4 1 2 3 05 01 06 08 10 14 11 17 21 25 01 02 03 04 05 06 1. 2. 3. 4. 5. 55%~85% 1. 2. 07 08 3. 4.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98 5 1 1. 2. 5-10 220 15-25kg http://www.cla.gov.tw/ 17 18 19 20 1 02-2771-8151

More information

憌??折?.indd

憌??折?.indd 075 Contents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38 40 44 46 48 50 52 54 56 8 10 12 14 16 18 6 6 10 8 16 12 14 18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38 40 44 46 48 50 52 54 56 075

More information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M08916017 2002.12 1 1.1 1 1.2 2 1.3 2 1.4 3 1.5 4 6 2.1 6 2.2 8 2.2.1 8 2.2.2 15 2.3 20 2.4 24 2.4.1 26 2.4.2 30 2.5 31 2.5.1 31 2.5.2 35 38 3.1 38 3.1.1 38 3.1.2 39 3.1.3 40 I 3.1.4 41 3.1.5 44 3.1.6

More information

residents demand for residential space. Then,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comfort of living environment for the elderly, a new technical system is propose

residents demand for residential space. Then,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comfort of living environment for the elderly, a new technical system is propose 新 型 熱 泵 系 統 改 善 室 內 環 境 之 效 益 分 析 - 以 老 人 之 家 為 例 宋 文 沛 (Wen-Pei Sung) 國 立 勤 益 科 技 大 學 特 聘 教 授 * 陳 淑 容 (Shu-Jung Chen) 國 立 勤 益 科 技 大 學 景 觀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科 技 部 計 畫 編 號 :MOST 103-2625-M-167-001 摘 要 根 據 統 計,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 850 1168mm 1/ 32 :4400 :139 2006 1 1 2 :2000 ISBN 7-5385 - 0467-2/ I 402 : 348.00 ( 12 ) , 1948, 20 :,, 1859, :B B, 1805, : 1948 :,, 1951 ( ) ( ), 32,, UV,,,, ; 8, ( ) A:, B:, C:,, D:,,, E :, ( )

More information

ER2010_TC.pdf

ER2010_TC.pdf 2010 ENVIRONMENTAL REPORT 02 03 04 06 08 09 18 19 21 2010 2010 20101,700 63 2010119 () 2013 02 2010 2010 03 04 2010 / / 2010 05 2,300 30 2012 50 2010 2,61127 06 2010 2010 9.76 67 21243 3 1,630 140 30 2011

More information

I

I I 1. 2. 3. 4. 1. 2. 3. 4. 5. 6. 7. 8. II ...I... II... III... VII... IX ()... 1... 1... 2... 12 ()... 17... 17 ()... 29 ()... 39... 39... 40... 41 ()... 53... 53... 61... 67 ()... 87... 87... 87... 8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aa2.doc

Microsoft Word - caa2.doc 織 辦 事 細 則 O 二 -O 一 B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所 屬 航 空 站 辦 事 細 則 中 華 民 國 六 十 二 年 一 月 十 九 日 民 用 航 空 局 企 法 (62) 字 第 OO 三 八 四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八 十 八 年 七 月 十 六 日 民 用 航 空 局 企 法 (88) 字 第 OOO 一 號 令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八 十 八 年 十

More information

股份公司1999年度报告_全_.PDF

股份公司1999年度报告_全_.PDF 1 28 2 28 http://www.cninfo.com.cn 1999 1998 1998 ( ) ( ) 1997 1 462349897.42 412915734.28 412915734.28 416985857.65 2 77489405.99 58737824.93 63309505.5 64278644.56 3 1032802692.21 560319600.34 564891280.91

More information

»·ºÝª©¤å¥ó

»·ºÝª©¤å¥ó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講 習 1 大 綱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概 論 實 驗 室 災 害 案 例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及 內 涵 危 害 通 識 化 學 性 危 害 生 物 性 危 害 個 人 防 護 具 急 救 實 驗 室 廢 棄 物 2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概 論 3 災 害 金 字 塔 1 件 死 亡 重 傷 害 29 件 輕 傷 害 事 件 300 件 虛 驚 事

More information

三、由傳統到現代的語文教育背景

三、由傳統到現代的語文教育背景 通 經 致 用 : 第 二 屆 中 華 經 學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香 港 中 國 語 文 教 育 的 發 展 姚 素 珍 香 港 公 開 大 學 教 育 及 語 文 學 院 講 師 摘 要 香 港 中 國 語 文 教 育 的 發 展 與 文 化 發 展 一 樣, 具 有 從 傳 統 走 向 現 代 化 科 學 化 的 特 色 研 究 香 港 的 中 國 語 文 教 育, 可 以

More information

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 厂 FE EL 型实验室 H计 梅特勒 托利多仪器上海 H敏感 时间控释 OCDD 从而提高结肠定位 材料 制备 有限公司 释药的可靠性 材料 滚转包衣基本工艺参数 盐酸小檗碱对照品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盐酸小 年 月 热风干燥温度 适当升高干燥温度 可有效 檗碱原料药 哈药

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 厂 FE EL 型实验室 H计 梅特勒 托利多仪器上海 H敏感 时间控释 OCDD 从而提高结肠定位 材料 制备 有限公司 释药的可靠性 材料 滚转包衣基本工艺参数 盐酸小檗碱对照品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盐酸小 年 月 热风干燥温度 适当升高干燥温度 可有效 檗碱原料药 哈药 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页 WORLDCI TECH R D V N J 盐酸小檗碱结肠定位包衣片的制备工艺和体外释放研究 刘 欣 薛红梅 王建明 高月娟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哈尔滨 摘 要 目的 用丙烯酸树脂水分散体包衣技术制备 H敏感 时间控释型盐酸小檗碱结肠定位包衣片 评价其体外释药特性 方 法 采用滚转包衣机多层薄膜包衣技术制备结肠定位包衣片 以羟丙甲纤维素 HPMC作为隔离层

More information

作 组 即 着 手 编 写 中 国 成 人 超 重 和 肥 胖 症 预 防 与 控 制 指 南 在 广 泛 征 求 相 关 学 科 专 家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经 七 次 修 改, 形 成 指 南 终 稿 希 望 本 指 南 能 够 为 推 动 中 国 肥 胖 防 治 工 作, 控 制 慢 性

作 组 即 着 手 编 写 中 国 成 人 超 重 和 肥 胖 症 预 防 与 控 制 指 南 在 广 泛 征 求 相 关 学 科 专 家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经 七 次 修 改, 形 成 指 南 终 稿 希 望 本 指 南 能 够 为 推 动 中 国 肥 胖 防 治 工 作, 控 制 慢 性 中 国 成 人 超 重 和 肥 胖 症 预 防 控 制 指 南 ( 试 行 ) 前 言 肥 胖 目 前 在 全 世 界 呈 流 行 趋 势 肥 胖 既 是 一 个 独 立 的 疾 病, 又 是 2 型 糖 尿 病 心 血 管 病 高 血 压 中 风 和 多 种 癌 症 的 危 险 因 素, 被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列 为 导 致 疾 病 负 担 的 十 大 危 险 因 素 之 一 我 国 目 前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序 言 2 二. 基 本 個 人 職 安 健 要 點 4 1. 工 作 時 的 衣 著 2. 正 確 的 人 力 提 舉 和 搬 運 3. 防 火 安 全 4. 用 電 安 全 5. 化 學 品 的 處 理 6. 個 人 生 7. 安 全 工 作 態 度 三. 各 營 運 部 門 的 安 全 及 健 康 要 點 11 1. 飲 食 部 2. 房 口 部 3. 前 堂 部 4. 工 程

More information

141221_C~s^Ui2013_1

141221_C~s^Ui2013_1 報 告 呈 交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目 錄 內 容 頁 數 1. 引 言 3 2. 研 究 背 景 及 目 的 4 3. 研 究 方 針 5 4. 研 究 分 析 結 果 8 5. 總 結 30 6. 未 來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的 方 向 及 建 議.. 35 7. 研 究 限 制 40 8. 參 考 書 目 41 9.

More information

37048Cover_3

37048Cover_3 1 2 3 1. 2. 4 3. 4. 5 1. (Infection Control and Universal Precautions) 6 7 2. (Biosafety Level) (Biological Safety Cabinet) (HEPA) (autoclave) 8 3. 9 4. 10 5. 6. 11 3 1. 2. 3. 4. N95 N95 N 0.3 95% N95

More information

勞工肌肉骨骼傷害檢點技術手冊

勞工肌肉骨骼傷害檢點技術手冊 IOSH92-T-49 IOSH92-T-49 MSDs BRIEF Chaffin 99 2D 2D MSDs BRIEF i ... i...ii...iii...iii...... 2 MSDs... 3 BRIEF... 4... 5 NMQ... 6... 8 Chaffin 2D... 8 2D...... 2... 4 MSDs... 5 BRIEF... 22 NMQ... 26...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药 品 检 验

浙   江   药   品   检   验 二 OO 六 年 第 九 期 ( 总 第 17 期 ) 本 期 导 读 二 OO 六 年 五 月 十 五 日 系 统 要 闻 充 分 肯 定 工 作 殷 切 寄 予 期 望 省 局 黑 振 海 副 局 长 来 我 所 指 导 工 作 省 所 第 三 届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胜 利 召 开 省 所 公 开 招 录 应 届 大 学 毕 业 生 舟 山 市 药 检 所 努 力 做

More information

窶ヲX窶ヲ窶ヲ窶コ窶ヲfi窶ヲJ-\窶敞

窶ヲX窶ヲ窶ヲ窶コ窶ヲfi窶ヲJ-\窶敞 8 10 8 30 16 45 Victoria Victoria CEB T.M.S.K.Tilakaratha Chief Engineer of Victoria Hydropower Station Mahaweli Authority S.R.A.Aruppola Chief Enjineer Victoria EML Consultants Kalyani Dias CECB Upul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0專討須知_公開版_.doc

Microsoft Word - 2010專討須知_公開版_.doc 專 題 討 論 須 知 1 專 題 討 論 的 目 的 1.1 獲 取 土 壤 與 環 境 科 學 新 知 1.2 學 習 研 究 方 法 如 何 查 閱 文 獻 及 如 何 閱 讀 科 學 論 文 1.3 熟 習 表 達 ( 文 字 及 口 頭 方 式 ) 發 問 討 論 及 主 持 的 技 巧 2. 準 備 專 題 討 論 的 要 領 2.1 演 講 人 2.1.1 選 擇 題 目 2.1.1.1

More information

, %, 3.01%, BMI BMI 24 BMI 28 85cm 80cm ii

, %, 3.01%, BMI BMI 24 BMI 28 85cm 80cm ii 2003 4 , 2 22.4%, 3.01%, 2002 4 21 BMI BMI 24 BMI 28 85cm 80cm 2003 3 10 ii *, iii 1 1 2 1 2.1 2 2.2 3 2.3 3 3 4 3.1 5 3.2 5 4 6 4.1 6 4.2 7 4.2.1 7 4.2.2 8 4.2.3 8 5 9 5.1 9 5.1.1 10 5.1.2 2 11 5.1.3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ISBN 7 6924 8803 3/F 323 5.00 A B C D A (1) (2) ( ) (3) (4) (5)! (1) (2) (3) (4) (5) (6) ( 5 (7) ) (8) I (9) (10) (11)!! (1) (2) (3) ? ?? (1812 1854) 1848 (1851 ) 1853 () ( ) 1852 ? ( ) 1854 ( ? (1)

More information

A 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biosafety laboratories GB

A 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biosafety laboratories GB UDC GB 50346-2011 Arc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biosafety laboratories 2011-12-05 2012-05- 01 A 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biosafety laboratories GB 50392011 2 0 1 2 5 1 2 0 1 1 1214 GB 50346-20112012

More information

桂林工信动态

桂林工信动态 桂 林 工 信 动 态 2015 年 第 14 期 ( 总 第 84 期 ) 桂 林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2015 年 7 月 30 日 本 期 要 目 勤 政 务 实 * 全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系 统 年 中 电 视 电 话 会 议 在 北 京 召 开 政 策 导 读 * 工 信 部 发 布 特 急 通 知 : 推 动 工 业 升 级 圈 定 招 商 引 资 4 大

More information

城乡环境 4 责分工的意见 明确信访联动调处机制 实行重大环境 动画片 在市电台 城区电子显示屏循环播出 倡导全社会 信访案件 热点难点环境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处理 直接督 共同行动 打好治理污染攻坚战 开展公益顺风车巡游宣 办 全年开展局长大接访4批次 累计带案下访4 件 召 传活动 倡 导 低 碳

城乡环境 4 责分工的意见 明确信访联动调处机制 实行重大环境 动画片 在市电台 城区电子显示屏循环播出 倡导全社会 信访案件 热点难点环境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处理 直接督 共同行动 打好治理污染攻坚战 开展公益顺风车巡游宣 办 全年开展局长大接访4批次 累计带案下访4 件 召 传活动 倡 导 低 碳 46 如皋年鉴 5 城 乡 环 境 生态环境保护 概况 市环保局下辖市环境监察大队与市环境监测站 4年 按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6 全市空 气环境质量达到优良以上级别天数占 全 年 总 天 数 比 例 污染减排 年内 全市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 氧化物4项污染物削减量存量消减任务分别为 55 吨 吨 4吨和46吨 全市安排重点减排项目 个 其 中污水处理厂增量工程项目 个 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More information

骨 关 节 感 染

骨 关 节 感 染 骨 关 节 感 染 化 脓 性 骨 髓 炎 病 因 及 感 染 途 径 常 由 于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进 入 骨 髓 所 致, 细 菌 可 经 (1) 血 行 感 染 ;(2) 附 近 软 组 织 或 关 节 直 接 延 伸 ;(3) 开 放 性 骨 折 或 火 器 伤 进 入 以 血 行 感 染 最 多 见, 好 发 于 儿 童 及 少 年, 男 性 多 见, 以 胫 骨 股 骨 肱 骨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論 復 冷 六 錄 六 亂 臨 療 烙 流 流 不 不 龍 論 六 度 勞 立 不 列 六 錄 六 惡 烙 六 六 六 不 識 六 行 立 勞 錄 六 六 易 六 女 勞 金 略 勞 見 惡 便 利 便 女 勞 臨 見 兩 論 女 勞 惡 便 丹 連 不 便 不 便 不 利 滑 勞 不 若 烙 連 令 不 行 立 不 利 類 留 見 便 若 便 尿 利 易 說 便 利 易 連 蘆 連 丹 稜 連 滑

More information

ZGSD1601

ZGSD1601 圆 园 员 远 年 圆 月 第 圆 源 卷 摇 第 员 期 中 国 实 验 动 物 学 报 粤 悦 栽 粤 蕴 粤 月 韵 砸 粤 栽 韵 砸 陨 哉 酝 粤 晕 陨 酝 粤 蕴 陨 杂 杂 悦 陨 耘 晕 栽 陨 粤 杂 陨 晕 陨 悦 粤 云 藻 遭 则 怎 葬 则 赠 圆 园 员 远 灾 燥 造 援 圆 源 摇 晕 燥 援 员 阴 虚 动 风 证 帕 金 森 病 异 动 症 大 鼠 大 麻 素

More information

没 和 不 的 差 别 仍 旧 表 现 不 出 来, 事 实 上 也 不 可 能 通 过 例 (3 犪 ) 和 例 (3 犫 ) 表 现 出 来, 因 为 两 者 的 差 别 绝 不 只 是 时 制 问 题 词 汇 语 义 学 中 研 究 同 义 反 义 上 下 义 等 语 义 关 系 的 结 构

没 和 不 的 差 别 仍 旧 表 现 不 出 来, 事 实 上 也 不 可 能 通 过 例 (3 犪 ) 和 例 (3 犫 ) 表 现 出 来, 因 为 两 者 的 差 别 绝 不 只 是 时 制 问 题 词 汇 语 义 学 中 研 究 同 义 反 义 上 下 义 等 语 义 关 系 的 结 构 不 和 没 ( 有 ) 的 认 知 语 义 分 析 王 欣 否 定 是 自 然 语 言 中 极 为 复 杂 的 一 种 现 象, 可 进 行 多 侧 面 多 视 角 多 方 法 的 研 究 不 和 没 ( 有 ) 作 为 现 代 汉 语 两 个 重 要 的 否 定 副 词 引 发 了 大 量 的 思 考 和 论 述, 其 中 绝 大 多 数 是 对 其 进 行 传 统 的 词 性 辨 析 语 义 描

More information

( 九 ) 运 动 : 适 宜 的 运 动 对 生 理 和 心 理 健 康 都 有 好 处 ( 十 ) 药 物 : 不 要 非 法 使 用 或 滥 用 药 物 四 女 性 健 康 的 要 点 ( 一 ) 吃 得 正 确 : 要 保 证 补 充 足 够 的 维 生 素 和 矿 物 质 ( 二 ) 喝

( 九 ) 运 动 : 适 宜 的 运 动 对 生 理 和 心 理 健 康 都 有 好 处 ( 十 ) 药 物 : 不 要 非 法 使 用 或 滥 用 药 物 四 女 性 健 康 的 要 点 ( 一 ) 吃 得 正 确 : 要 保 证 补 充 足 够 的 维 生 素 和 矿 物 质 ( 二 ) 喝 第 十 一 章 运 动 与 健 康 第 一 节 运 动 与 健 康 一 健 康 的 概 念 健 康 是 人 类 生 存 发 展 的 一 个 基 本 要 素, 没 有 健 康 就 一 事 无 成, 因 此 健 康 既 属 于 个 人, 又 属 于 社 会 健 康 的 定 义 : 乃 是 一 种 在 身 体 上 精 神 上 的 完 美 状 态, 以 及 良 好 的 适 应 能 力, 而 不 仅 是 没

More information

參 山 國 家 風 景 區 處 長 序 2 3

參 山 國 家 風 景 區 處 長 序 2 3 參 山 國 家 風 景 區 處 長 序 2 3 參 山 知 多 少 參 山 國 家 風 景 區 概 述 90 3 16 5 18 77,521 4 5 Content 目 錄 獅 頭 山 風 景 區 觀 光 資 源 解 說 手 冊 Chapter 1 遊 山 風 情 話 6 8 9 10 11 11 98 99 100 100 12 特 產 伴 手 禮 Chapter 2 景 點 最 精 采 102

More information

動物中心大門

動物中心大門 陽 明 動 物 中 心 使 用 說 明 會 每 年 2 月 和 8 月 份 舉 辦 對 象 : 需 使 用 動 物 中 心 的 全 校 師 生 或 對 動 物 中 心 有 興 趣 了 解 者 未 能 及 時 參 加 說 明 會 者, 可 先 行 測 驗 再 補 上 說 明 會 ( 但 上 完 課 後, 仍 需 測 驗 ) 陽 明 動 物 中 心 使 用 說 明 會 目 前 會 後 測 驗 採 線 上

More information

第17期.indd

第17期.indd 2015 第 17 期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服 务 贸 易 服 务 外 包 的 实 施 意 见 发 展 目 标 到 2017 年, 全 市 服 务 贸 易 进 出 口 总 额 突 破 300 亿 美 元, 年 均 增 长 速 度 达 到 30% 离 岸 服 务 外 包 执 行 额 突 破 30 亿 美 元, 年 均 增 长 速 度 达 到 30% 到 2020 年,

More information

A 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biosafety laboratories GB

A 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biosafety laboratories GB UDC GB 50346-2011 Arc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biosafety laboratories 2011-12-05 2012-05- 01 A 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biosafety laboratories GB 50392011 2 0 1 2 5 1 2 0 1 1 Architectural

More information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維 護 相 對 不 易, 現 在 破 損 補 丁 的 地 磚 路 面 也 讓 民 眾 行 車 安 全 與 市 容 景 觀 同 受 威 脅 二 據 了 解, 北 市 府 為 強 化 整 體 地 區 或 商 圈 文 化 特 質 與 形 象, 提 升 商 圈 行 銷 實 力,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維 護 相 對 不 易, 現 在 破 損 補 丁 的 地 磚 路 面 也 讓 民 眾 行 車 安 全 與 市 容 景 觀 同 受 威 脅 二 據 了 解, 北 市 府 為 強 化 整 體 地 區 或 商 圈 文 化 特 質 與 形 象, 提 升 商 圈 行 銷 實 力,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書 面 質 詢 及 答 覆 第 10 屆 第 8 次 定 期 大 會 (99.7.12 至 99.9.29) 議 員 書 面 質 詢 全 文 (7) 141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23 日 質 詢 議 員 : 黃 向 羣 質 詢 對 象 : 臺 北 市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臺 北 市 新 建 工 程 處 質 詢 題 目 : 新 生

More information

政府服務品質獎 服務規劃機關 參獎申請書

政府服務品質獎 服務規劃機關 參獎申請書 建 構 托 育 管 理 制 度 實 施 計 畫 (104 年 -107 年 ) ( 核 定 本 ) 104 年 5 月 7 日 目 錄 壹 計 畫 緣 起 1 一 依 據. 1 二 未 來 環 境 預 測. 2 三 問 題 評 析. 6 貳 計 畫 目 標.. 9 一 目 標 說 明. 9 二 達 成 目 標 之 限 制.. 11 三 預 期 績 效 指 標 及 評 估 基 準. 12 參 現 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CA1B0CAA6A8AA47B3F8A769AED1>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CA1B0CAA6A8AA47B3F8A769AED1> 澄 清 綜 合 醫 院 中 港 分 院 品 管 圈 活 動 成 果 報 告 書 圈 名 : 優 腎 圈 主 題 : 降 低 洗 腎 機 警 報 發 生 率 k 單 位 : 血 液 透 析 室 活 動 期 間 :95 年 1 月 1 日 至 95 年 6 月 30 日 壹 圈 的 介 紹 一 圈 員 的 組 成 圈 名 優 腎 圈 圈 成 立 時 間 2002 年 7 月 圈 長 張 惠 宜 副 圈

More information

辛雅芬 等创建融合机制 合力打造现代农业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 建立校企携手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是校企融合的基础 上海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是以服务现代农业为宗旨 以都市园艺专业 城市园林 观光农业 农业 信息技术 生态生物技术等专业为纽带 以产 学 研一体化为途径 以实现资源共享 校企合作 构建上海 农林

辛雅芬 等创建融合机制 合力打造现代农业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 建立校企携手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是校企融合的基础 上海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是以服务现代农业为宗旨 以都市园艺专业 城市园林 观光农业 农业 信息技术 生态生物技术等专业为纽带 以产 学 研一体化为途径 以实现资源共享 校企合作 构建上海 农林 上海农业学报 A A S DOI? 4 4 文章编号 创建融合机制 合力打造现代农业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 辛雅芬 魏 华 王军亮 谢锦平 郑江平 俞平高 顾剑新 张 江 高 萍 孙修东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 摘 要通过梳理上海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在创建校企融合机制 合力打造现代农业技能型人才培养高 地方面的成功做法 将其总结为一是优化组织结构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不断提高集团平台的管理水平和运行

More information

說 等 目 前 可 以 看 到 的 是 政 府 擬 訂 了 推 動 計 畫 與 目 標, 也 有 發 展 的 技 術 條 件, 但 電 子 書 的 內 容 卻 非 常 匱 乏 數 位 出 版 產 業 發 展 策 略 與 行 動 計 畫 這 項 計 畫 目 標 是 五 年 內 提 供 十 萬 本 電

說 等 目 前 可 以 看 到 的 是 政 府 擬 訂 了 推 動 計 畫 與 目 標, 也 有 發 展 的 技 術 條 件, 但 電 子 書 的 內 容 卻 非 常 匱 乏 數 位 出 版 產 業 發 展 策 略 與 行 動 計 畫 這 項 計 畫 目 標 是 五 年 內 提 供 十 萬 本 電 題 目 : 出 版 業 者 的 決 策 研 究 - 以 出 版 社 投 入 數 位 出 版 程 度 差 異 為 例 第 一 章 研 究 背 景 一 台 灣 數 位 出 版 發 展 現 況 聯 合 線 上 數 位 閱 讀 網 的 營 運 總 監 周 暐 達 指 出, 臺 灣 的 數 位 出 版 產 業 都 以 Kindle 作 為 標 竿, 努 力 推 動 建 立 數 位 出 版 的 電 子 書 銷

More information

32507-ch2.tpf

32507-ch2.tpf 公 共 衛 生 公 共 衛 生 和 我 們 的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其 目 標 在 預 防 傳 染 性 疾 病, 提 升 生 活 的 水 準 人 類 早 期 由 於 疾 病 流 行 而 體 驗 到 公 共 衛 生 的 重 要, 並 致 力 於 改 善 環 境, 消 滅 病 源 病 媒 ; 近 代 則 逐 漸 兼 顧 環 境 衛 生 與 環 境 保 護, 以 期 提 高 生 活 環 境 的 品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The Research on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Legal System in China 1960 (2003) i ii ( ) iii ... 1... 1... 2... 4... 4... 6... 7... 7... 9... 10...11...11...11... 12... 13... 14... 14... 16... 17... 17...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民政局( )

上海市民政局(    ) 附 件 2 上 海 市 养 老 机 构 等 级 划 分 与 评 定 检 查 表 2016 年 7 月 养 老 机 构 等 级 评 定 项 目 A 表 序 号 类 别 检 查 项 目 一 级 必 备 二 级 必 备 三 级 必 备 1 基 本 要 求 持 有 民 政 局 颁 发 养 老 机 构 设 立 许 可 证 必 备 必 备 必 备 2 养 老 机 构 开 办 运 行 一 年 以 上 必 备 必

More information

装 修 流 程 选 装 饰 公 司 主 体 拆 改 水 电 改 造 木 工 泥 工 漆 工 厨 卫 吊 顶 橱 柜 安 装 木 门 安 装 地 板 铺 设 壁 纸 铺 贴 开 关 插 座 安 装 灯 具 安 装 卫 浴 五 金 安 装 窗 帘 杆 安 装 家 具 进 场 厨 电 安 装 软 装 配

装 修 流 程 选 装 饰 公 司 主 体 拆 改 水 电 改 造 木 工 泥 工 漆 工 厨 卫 吊 顶 橱 柜 安 装 木 门 安 装 地 板 铺 设 壁 纸 铺 贴 开 关 插 座 安 装 灯 具 安 装 卫 浴 五 金 安 装 窗 帘 杆 安 装 家 具 进 场 厨 电 安 装 软 装 配 Decoration guide 新 浪 家 居 装 修 指 南 1 装 修 流 程 选 装 饰 公 司 主 体 拆 改 水 电 改 造 木 工 泥 工 漆 工 厨 卫 吊 顶 橱 柜 安 装 木 门 安 装 地 板 铺 设 壁 纸 铺 贴 开 关 插 座 安 装 灯 具 安 装 卫 浴 五 金 安 装 窗 帘 杆 安 装 家 具 进 场 厨 电 安 装 软 装 配 饰 目 录 CONTENTS P02---------------------

More information

HC20093A_2008

HC20093A_2008 Reliability Laboratory Page: 1 of 6 Date: March 5, 2008 KORENIX TECHNOLOGY., CO. FL 9, NO. 100-1, MIN-CHUAN RD. SHING TIEN CITY, TAIPEI, TAIWAN The following merchandise was submitted and identified by

More information

A

A 本 章 描 述 了 AU400 自 动 生 化 分 析 仪 的 安 装 使 用 环 境 标 准 附 件 注 意 事 项 及 其 他 相 关 的 要 求 请 在 使 用 仪 器 前 阅 读 此 部 分 为 安 全 高 效 的 使 用 自 动 生 化 分 析 仪 必 须 遵 守 使 用 须 知 目 录 1. 安 全 事 项 A-02 2. 使 用 须 知 A-04 3. 安 装 环 境 A-05 4.

More information

104 1 7 2 ( ) 8 ( )16 ( )19 ( )21 ( )23 23 104 33 34 35 1 104 1 1 2 3 4 5 6 7 1 0 4 1 7 1 0 3 0 0 2 0 1 3 9 1 104 1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0 4 1 7 1 0 3 0 0 2 0 1 4 0 1 104 1 7 16 17 18 1 0 4 1 7 1

More information

檢 舉 獎 金, 分 別 於 檢 察 官 提 起 公 訴 不 起 訴 處 分 緩 起 訴 處 分 或 經 法 院 判 決 有 罪 確 定 後, 由 受 理 檢 舉 機 關 通 知 檢 舉 人 親 自 具 名 領 取 檢 舉 人 有 數 人 時, 獎 金 平 均 分 配 ; 其 有 先 後 者, 獎

檢 舉 獎 金, 分 別 於 檢 察 官 提 起 公 訴 不 起 訴 處 分 緩 起 訴 處 分 或 經 法 院 判 決 有 罪 確 定 後, 由 受 理 檢 舉 機 關 通 知 檢 舉 人 親 自 具 名 領 取 檢 舉 人 有 數 人 時, 獎 金 平 均 分 配 ; 其 有 先 後 者, 獎 農 業 環 保 篇 法 規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5 日 農 防 字 第 1001479569 號 修 正 檢 舉 走 私 進 口 動 植 物 及 其 產 品 獎 勵 辦 法 第 七 條 第 七 條 之 一 第 九 條 之 一 附 修 正 檢 舉 走 私 進 口 動 植 物 及 其 產 品 獎 勵 辦 法 第 七 條 第 七 條 之 一 第 九 條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Mulu

目 录 Mulu ⅠⅡⅢ Ⅳ 目 录 Mulu 1 2 3 第 一 章 绪 论 123456 789 瑏 瑠 瑏 瑡 瑏 瑢 瑏 瑣 1234 5678910 瑏 瑡 瑏 瑢 瑏 瑣 瑏 瑤 第 二 章 公 文 的 格 式 37 mm ± 1 mm 天 头 28 mm ± 1 mm 订 口 225 mm 297 mm 7 mm 2 1 156 mm 210 mm 图 1 A4 型

More information

102 6 3 1020046146 102 8 15 NIEA E101.03C 1. 2. 70% 75% 1 1. 1 0.5 2 3 16 27 2 4 2. 170 10 Bacillus atrophaeus 3. 2 121 Geobacillus stearothermophilus 4. class II 1 20 2 70% 75% 3 90 mm 30 35 ± 1 48 HEPA

More information

株 洲 千 金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湖 南 省 株 洲 市 荷 塘 区 金 钩 山 路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封 卷 稿 ) 主 承 销 商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江 苏 大 厦 A 座 )

株 洲 千 金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湖 南 省 株 洲 市 荷 塘 区 金 钩 山 路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封 卷 稿 ) 主 承 销 商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江 苏 大 厦 A 座 ) 株 洲 千 金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1800 万 股 A 股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发 行 字 [2004]14 号 文 核 准, 株 洲 千 金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将 于 2004 年 2 月 26 日 采 用 全 部 向 二 级 市 场 投 资 者 定 价 配 售 方 式 首 次 公 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1封面

Microsoft Word - 01封面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National Chiayi University 104 年 度 新 進 職 員 教 育 訓 練 人 事 室 編 印 104 年 6 月 10 日 目 次 一 新 進 職 員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表 1 二 新 進 職 員 教 育 訓 練 人 員 名 單 2 三 業 務 講 習 3 ( 一 ) 校 內 財 物 勞 務 採 購 說 明 5 ( 二 ) 經 費 核 銷 作

More information

序號1-建立全國職業衛生教育訓練資源中心計畫〈南部地區職業衛生教育訓練資源中心〉

序號1-建立全國職業衛生教育訓練資源中心計畫〈南部地區職業衛生教育訓練資源中心〉 職 業 災 害 預 防 及 職 業 災 害 勞 工 重 建 實 施 計 畫 期 末 報 告 修 正 版 單 位 名 稱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計 畫 名 稱 :96 年 建 立 全 國 職 業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 南 部 地 區 職 業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資 源 中 心 ) 計 畫 類 別 : 職 業 災 害 之 研 究 計 畫 主 持 人 : 蔡 朋 枝

More information

生死之交

生死之交 生 死 之 交 臺 中 重 生 堂 聖 書 恩 主 保 薦 家 父 鹹 登 道 岸 BY: 妙 秀 借 著 生 死 之 交 一 書, 來 談 談 後 學 父 親 往 生 前 三 個 月 感 應 俗 話 說 : 水 未 來 前 先 造 岸 但 後 學 還 來 不 及 造 岸, 水 就 來 了, 這 水 更 帶 走 了 家 父 往 昔 曾 請 算 命 師 替 家 父 算 過 其 在 七 十 一 歲 時

More information

衞 66 43 衞 ii

衞 66 43 衞 ii 衞 衞 66 43 衞 enquiries@fehd.gov.hk ii 2 4 4 9 9 10 15 18 18 20 22 iii - 1 - ( ) 衞 ( ) ( ) 1 256 (i) (ii) (iii) (iv) (v) (vi) (vii) 10 ( 100 320 ) ( 250 ) ( 160 ) ( 120 ) ( 91 ) ( 1 200 ) 60 0.60 60% - 2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BEE3A658A6A1B9EAB0C8B14DC344BB73A740A6A8AA47B3F8A76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BEE3A658A6A1B9EAB0C8B14DC344BB73A740A6A8AA47B3F8A7692E646F63> 附 件 六 南 臺 科 技 大 學 101 學 年 度 整 合 式 實 務 專 題 製 作 成 果 報 告 專 題 名 稱 鼻 涕 剋 星 補 助 經 費 來 源 發 展 典 範 科 技 大 學 計 畫 學 校 年 度 預 算 ( 津 貼 補 助 ) 經 費 核 定 序 號 101051 指 導 團 隊 召 集 人 : 機 械 工 程 系 李 友 竹 指 導 團 隊 教 師 : 機 械 工 程 系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120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120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A3A92E646F63> 第 一 章 及 发 行 公 告 吉 林 紫 鑫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省 柳 河 县 英 利 路 88 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爱 河 桥 路 28 号 第 一 章 及 发 行 公 告 声 明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 申 报

More information

HCD0174_2008

HCD0174_2008 Reliability Laboratory Page: 1 of 5 Date: December 23, 2008 WINMATE COMMUNICATION INC. 9 F, NO. 111-6, SHING-DE RD., SAN-CHUNG CITY, TAIPEI, TAIWAN, R.O.C. The following merchandise was submitted and identified

More information

HC70044_2008

HC70044_2008 Page: 1 of 9 Date: July 10, 2008 KORENIX TECHNOLOGY CO., LTD. 9 F, NO. 100-1, MING-CHUAN RD., SHIN TIEN CITY, TAIPEI, TAIWAN The following merchandise was submitted and identified by the vendor as: Product

More information

OOAD PowerDesigner OOAD Applying PowerDesigner CASE Tool in OOAD PowerDesigner CASE Tool PowerDesigner PowerDesigner CASE To

OOAD PowerDesigner OOAD Applying PowerDesigner CASE Tool in OOAD PowerDesigner CASE Tool PowerDesigner PowerDesigner CASE To PowerDesigner Applying PowerDesigner CASE Tool in OOAD albertchung@mpinfo.com.tw PowerDesigner CASE Tool PowerDesigner PowerDesigner CASE Tool PowerDesigner CASE Tool CASE Tool PowerDesignerUnified ProcessUMLing

More information

研商高級中學科學班升學進路規劃及103年起辦理方式相關事宜會議議程

研商高級中學科學班升學進路規劃及103年起辦理方式相關事宜會議議程 核 准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10 日 發 文 字 號 : 臺 教 授 國 字 第 1040013694A 號 高 級 中 學 104 學 年 度 科 學 班 甄 選 入 學 簡 章 校 址 :330 桃 園 市 中 山 路 889 號 電 話 :(03)3698170 轉 201 230 傳 真 :(03)3793372 網 址 : http://www.wlsh.tyc.edu.tw

More information

JJM

JJM 中 国 血 糖 监 测 临 床 应 用 指 南 (2011 年 版 ) 自 我 血 糖 监 测 指 南 解 读 恩 泽 医 疗 集 团 台 州 市 中 心 医 院 崔 英 目 录 自 我 血 糖 监 测 的 临 床 价 值 SMBG 的 频 率 和 时 间 点 糖 尿 病 患 者 的 SMBG 方 案 SMBG 的 准 确 性 和 影 响 因 素 患 者 教 育 SMBG 的 局 限 性 2 自 我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CIP). :, 2006 ISBN 7-224-07586-8... ( ). E289. 413 - - CIP (2006) 022989 ( 147 : 710003) 787mm 1092mm 16 29 24 650 2006 3 1 2006 3 1 1 1000 ISBN 7-224-07586-8 E 57 128.00 ISBN 7-224-07586-8 E 57 : 128.00

More information

Curriculum.doc

Curriculum.doc ( 1996) 1998107-9 21 ) (Print1993) Gay (1991) Print (1993) 1.1) ( 1982 17)... ( )... (1985) (1985) 1991... ( 1991 22) ( 1996 93) ( 1996 93) (1991) (1996) 1996 (1996) (1982) 1.2) ( 1982 17) (1984) (1986)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節 豬 廖 震 元 所 有 動 物 皆 以 五 項 動 物 基 本 福 利 做 準 則, 此 五 項 福 利 亦 可 稱 之 為 五 種 自 由 (five freedoms), 略 舉 如 下 : 1. 免 於 缺 乏 營 養 飢 餓 與 乾 渴 之 福 利 2. 免 於 疾 病 與 傷

第 一 節 豬 廖 震 元 所 有 動 物 皆 以 五 項 動 物 基 本 福 利 做 準 則, 此 五 項 福 利 亦 可 稱 之 為 五 種 自 由 (five freedoms), 略 舉 如 下 : 1. 免 於 缺 乏 營 養 飢 餓 與 乾 渴 之 福 利 2. 免 於 疾 病 與 傷 第 九 章 有 蹄 類 實 驗 動 物 本 章 描 述 豬 隻 綿 羊 與 山 羊 用 於 進 行 實 驗 時 的 飼 養 管 理 時 的 注 意 事 項, 從 基 本 的 飼 養 空 間 設 計 動 物 健 康 防 疫 飼 料 營 養 防 止 打 鬥 行 為 繁 殖 實 驗 操 作 保 定 與 管 理 等 事 項 都 有 很 詳 細 的 說 明, 藉 以 獲 得 良 好 的 實 驗 品 質, 同

More information

<D5FDCEC42E733932>

<D5FDCEC42E733932>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IP) 数 据 与 考 场 / 张 克 敏, 兰 燕 主 编. 重 庆 : 西 南 师 范 大 学 出 版 社,2003.10 ISBN 7 唱 5621 唱 2973 唱 8 Ⅰ 畅 畅 畅 畅 Ⅱ 畅 1 张 畅 畅 畅 2 兰 畅 畅 畅 Ⅲ 畅 文 课 高 中 教 材 Ⅳ 畅 G634 畅 341 中 国 版 本 图 书 馆 CIP 数 据 核 字 (2003)

More information

(CIP) :, 2003 ISBN 7 81010 715 1 /...........R151.2 CIP (2002) 105855 ( 530 200032) 850 mm1168 mm 1/ 32 11.25 283 1 4 100 2003 4 1 2003 4 1 ISBN 7 810

(CIP) :, 2003 ISBN 7 81010 715 1 /...........R151.2 CIP (2002) 105855 ( 530 200032) 850 mm1168 mm 1/ 32 11.25 283 1 4 100 2003 4 1 2003 4 1 ISBN 7 810 (CIP) :, 2003 ISBN 7 81010 715 1 /...........R151.2 CIP (2002) 105855 ( 530 200032) 850 mm1168 mm 1/ 32 11.25 283 1 4 100 2003 4 1 2003 4 1 ISBN 7 81010 715 1/ R680 22.00 ,,,,,,,,,,,,,,,,,,,,, 20,,,,,,,,,,,,,,,,,,,,

More information

历经50多年考验的高科技仪表和探头 Swema 是一家瑞典公司,从1944年起它便从事于高品质仪表和感测器的设计与制造

历经50多年考验的高科技仪表和探头 Swema 是一家瑞典公司,从1944年起它便从事于高品质仪表和感测器的设计与制造 NEWSwemaAir 300. 1 2 NEWSwemaAir 300 3 4 SwemaAir 300 SWA03 SWA 03: 1V/m/s, 10 mv/ C / SWA 31: 100 mv/m/s, 10 mv/ C / SWA 10, 07: 1 mv / Pa, 100mV / m/s SWA 25, 53, SWT 315 /215 / 221: 10mV/ C SwemaFlow

More information

尖 銳 物 扎 傷 或 血 體 液 暴 觸 尖 銳 物 扎 傷 或 血 液 體 液 暴 觸 名 詞 定 義 : 針 頭 或 尖 銳 物 扎 傷 - 執 行 醫 療 相 關 職 務 時 受 針 頭 或 其 他 尖 銳 物, 如 刀 片 縫 合 針 玻 璃 碎 片 等 穿 刺 切 割 或 刮 傷 而 導

尖 銳 物 扎 傷 或 血 體 液 暴 觸 尖 銳 物 扎 傷 或 血 液 體 液 暴 觸 名 詞 定 義 : 針 頭 或 尖 銳 物 扎 傷 - 執 行 醫 療 相 關 職 務 時 受 針 頭 或 其 他 尖 銳 物, 如 刀 片 縫 合 針 玻 璃 碎 片 等 穿 刺 切 割 或 刮 傷 而 導 安 全 針 具 運 用 吳 麗 鴻 社 團 法 人 台 灣 感 染 管 制 學 會 監 事 暨 中 區 會 長 秀 傳 醫 療 社 團 法 人 秀 傳 紀 念 醫 院 感 管 組 103.09 講 師 簡 歷 學 歷 : 大 葉 大 事 業 經 營 研 究 所 碩 士 弘 光 科 大 副 學 士 現 職 : 1. 秀 傳 醫 療 社 團 法 人 秀 傳 紀 念 醫 院 感 管 組 長 2. 社 團

More information

CIP ) / :,2006.2 ISBN 7-80702 - 188-8..........K.23 CIP (2006) 080136 :960 640mm 1/ 16 : 55 :1080 2006 3 2 1 :5000 ISBN 7-80702 - 188-8/ K 23 ( 3 ) :

CIP ) / :,2006.2 ISBN 7-80702 - 188-8..........K.23 CIP (2006) 080136 :960 640mm 1/ 16 : 55 :1080 2006 3 2 1 :5000 ISBN 7-80702 - 188-8/ K 23 ( 3 ) : CIP ) / :,2006.2 ISBN 7-80702 - 188-8..........K.23 CIP (2006) 080136 :960 640mm 1/ 16 : 55 :1080 2006 3 2 1 :5000 ISBN 7-80702 - 188-8/ K 23 ( 3 ) : 260.00 ( 1 ) ( 1 ) ( 1 ) ( 2 ) ( 3 ) ( 3 ) ( 4 ) (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CIP) / :, 2006.3 ISBN 7-5385 - 2026-0..........I222 CIP (2006) 021873 :8501168mm 1/ 32 :200 :3000 2006 1 2 : 2000 ISBN 7-5385 - 2026-0/ I393 :498.00 ( 22 ) : : : ,,,,,,,,,,, : 7 8, 8 8, 8 9, 9 10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CIP) / :, 2006.3 ISBN 7-5385 - 2026-0..........I222 CIP (2006) 021873 :8501168mm 1/ 32 :200 :3000 2006 1 2 : 2000 ISBN 7-5385 - 2026-0/ I393 :498.00 ( 22 ) : : : ,,,,,,,,,,, : 7 8, 8 8, 8 9, 9 10

More information

01-0982.doc

01-0982.doc 第 32 卷 第 7 期 岩 土 工 程 学 报 Vol.32 No.7 2010 年 7 月 Chinese Journal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July 2010 沿 海 碎 石 回 填 地 基 上 高 能 级 强 夯 系 列 试 验 对 比 研 究 年 廷 凯 1,2, 水 伟 厚 3, 李 鸿 江 4, 杨 庆 1,2, 王 玉 立 (1. 大 连 理 工

More information

设立“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论证报告

设立“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论证报告 在 授 予 博 士 硕 士 位 的 科 专 业 目 录 中 设 立 科 与 一 级 科 的 论 证 吴 超 1, 孙 华 山 2, 刘 潜 3 3, 吴 宗 之 http://www.paper.edu.cn (1 中 南 大, 长 沙 :410083;2 国 家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北 京 :100713;3 中 国 职 业 健 康 协 会, 北 京 :100713) [ 摘 要 ]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大 环 保 绿 色 杂 志 国际标准刊号 ISSN1673-0267 Administrator 主管 Sponsor 主办 Edit/publish 编辑 / 出版 Address 社址 Adviser 顾问 4 >> 速览 6 >> 关注 2015 Dec. 第 12 期 (

CONTENTS 大 环 保 绿 色 杂 志 国际标准刊号 ISSN1673-0267 Administrator 主管 Sponsor 主办 Edit/publish 编辑 / 出版 Address 社址 Adviser 顾问 4 >> 速览 6 >> 关注 2015 Dec. 第 12 期 ( 1 CONTENTS 大 环 保 绿 色 杂 志 国际标准刊号 ISSN1673-0267 Administrator 主管 Sponsor 主办 Edit/publish 编辑 / 出版 Address 社址 Adviser 顾问 4 >> 速览 6 >> 关注 2015 Dec. 第 12 期 ( 总第 132 期 国内统一刊号 CN34-1283/X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More information

3 92 59235 89 5 60,00024,000 84,000 2028476 6

3 92 59235 89 5 60,00024,000 84,000 2028476 6 山 中 傳 奇 與 水 的 牽 絆 二 峰 圳 4 4 0 00 922 92 92002 60 2028476 3 92 59235 89 5 60,00024,000 84,000 2028476 6 86.6 679 58,800 4 220.4 970 23,800 69 58,800 69,733 4 23,800 252,478 69 76 6 925 4 7 5 970 38 50 25

More information

1. 前 言 由 於 石 油 價 格 浮 動, 汽 油 價 格 節 節 高 升 及 二 氧 化 碳 等 廢 棄 大 量 排 放 造 成 全 球 環 境 的 改 變, 因 此 世 界 各 國 都 極 力 提 倡 節 能 減 碳 進 而 掀 起 腳 踏 車 城 市 的 風 潮 因 應 目 前 自 行 車

1. 前 言 由 於 石 油 價 格 浮 動, 汽 油 價 格 節 節 高 升 及 二 氧 化 碳 等 廢 棄 大 量 排 放 造 成 全 球 環 境 的 改 變, 因 此 世 界 各 國 都 極 力 提 倡 節 能 減 碳 進 而 掀 起 腳 踏 車 城 市 的 風 潮 因 應 目 前 自 行 車 JHGT-18.2(158) (2011-07) 華 岡 紡 織 期 刊 第 十 八 卷 第 二 期 ISSN 1025-9678 不 同 吸 濕 排 汗 織 物 應 用 於 自 行 車 衣 之 研 究 Study of Wicking Fabrics Used in Different Research Bicycle clothing 摘 要 曾 冠 臺, 李 貴 琪, * 游 輝 仁 G. T.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