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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创 业 板 投 资 风 险 提 示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JI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td.. ( 注 册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文 三 路 459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做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 元 ) 1
2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本 次 拟 发 行 股 数 每 股 面 值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拟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6,200 万 股 人 民 币 1.00 元 人 民 币 元 2010 年 月 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24,800 万 股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月 日 2
3 股 东 承 诺 承 诺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上 海 益 都 承 诺 内 容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通 过 所 控 制 的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和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每 年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2 在 周 庆 治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周 庆 治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周 庆 治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2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2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3
4 杭 州 华 星 佰 孚 控 股 陈 博 黄 超 等 二 十 位 自 然 人 股 东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陈 博 王 岳 能 童 一 波 杜 军 王 红 王 莹 娇 王 海 光 何 伟 黄 金 明 浙 江 华 瓯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本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每 年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在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期 间 每 年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2 在 黄 金 明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黄 金 明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黄 金 明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4
5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本 公 司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本 公 司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5
6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发 行 人 提 请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风 险 因 素 章 节, 并 特 别 注 意 下 述 风 险 的 描 述 1 股 东 承 诺 (1)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通 过 所 控 制 的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和 转 让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每 年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2) 公 司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在 周 庆 治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周 庆 治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周 庆 治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3) 公 司 股 东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4) 公 司 股 东 上 海 益 都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6
7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5) 公 司 股 东 杭 州 华 星 佰 孚 控 股 陈 博 黄 超 等 二 十 位 自 然 人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6)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陈 博 王 岳 能 童 一 波 杜 军 王 红 王 莹 娇 承 诺 :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本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7) 公 司 董 事 王 海 光 何 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每 年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8) 公 司 监 事 黄 金 明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期 间 每 年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9) 公 司 股 东 浙 江 华 瓯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7
8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在 黄 金 明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黄 金 明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黄 金 明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2 根 据 2010 年 1 月 15 日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若 本 次 发 行 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之 前 完 成, 公 司 截 止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及 2009 年 6 月 30 日 至 股 票 公 开 发 行 前 新 增 利 润, 全 部 由 股 票 公 开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 若 本 次 发 行 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后 完 成, 则 对 股 票 公 开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股 东 大 会 另 行 决 议 3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 (1) 环 保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工 艺 的 改 进 环 保 设 备 的 投 入 和 环 保 措 施 的 应 用 在 业 内 处 于 领 先 水 平 尽 管 如 此, 如 果 公 司 不 重 视 环 保 投 入, 忽 视 安 全 生 产 和 三 废 排 放, 仍 会 对 作 业 工 人 和 外 部 环 境 产 生 铅 或 其 他 物 质 污 染 首 先, 工 业 生 产 废 料 排 放 容 易 给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中 铅 原 料 如 果 外 泄, 对 环 境 和 人 类 健 康 将 造 成 损 害 由 于 人 类 进 步 导 致 对 健 康 的 认 识 日 渐 提 高, 环 保 的 技 术 和 投 入 要 求 也 越 来 越 高, 如 果 公 司 环 保 设 备 和 措 施 的 应 用 不 能 达 到 理 想 水 平, 环 保 管 理 放 松, 可 能 导 致 铅 等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故 发 生, 对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其 次,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中 产 生 微 量 的 铅, 如 果 防 治 不 当 会 对 作 业 职 工 的 健 康 造 成 危 害 公 司 每 年 安 排 所 有 作 业 工 人 体 检, 在 初 检 时 曾 出 现 少 部 分 员 工 尿 铅 含 量 偏 高, 经 过 增 加 使 用 饮 用 水 牛 奶 及 排 铅 食 品, 增 加 休 息 时 间,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和 健 康 教 育 等 方 法, 复 检 时 指 标 可 以 明 显 恢 复 但 是, 如 果 环 保 设 备 不 能 有 效 运 行, 或 者 员 工 的 环 保 措 施 和 作 业 流 程 管 理 出 现 松 懈, 将 可 能 出 现 铅 对 职 工 健 康 造 成 损 害 的 情 形 第 三, 供 应 商 如 果 出 现 环 保 事 故,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上 游 供 应 产 生 影 响, 继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正 常 生 产 和 经 营 ( 详 见 主 要 供 应 商 集 中 风 险 ) (2) 竞 争 加 剧 导 致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90% 以 上 的 营 业 收 入 来 自 于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销 售 2008 年 以 前, 8
9 全 球 经 济 高 速 发 展, 国 内 外 通 信 运 营 商 投 资 热 情 较 高 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超 过 75% 2008 年 下 半 年 全 球 经 济 危 机 暴 发, 欧 洲 美 国 日 本 等 全 球 主 要 经 济 体 的 生 产 总 值 均 出 现 负 增 长, 新 兴 市 场 国 家 俄 国 斯 印 度 等 的 经 济 也 出 现 衰 退 迹 象 经 济 危 机 对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国 内 市 场 上 由 于 我 国 政 府 推 出 刺 激 政 策 发 放 3G 牌 照, 国 内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市 场 需 求 规 模 继 续 扩 张,2009 年, 公 司 国 内 销 售 仍 实 现 近 10% 的 增 长 另 一 方 面, 海 外 市 场 需 求 明 显 下 降, 导 致 公 司 的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明 显 下 降, 公 司 当 年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下 降 了 46.35% 目 前 全 球 经 济 已 出 现 复 苏 迹 象, 公 司 2009 年 下 半 年 的 外 销 收 入 出 现 回 升, 随 着 经 济 持 续 复 苏, 公 司 有 望 恢 复 增 长 但 如 果 全 球 经 济 不 能 尽 快 摆 脱 经 济 危 机 的 影 响, 国 内 市 场 需 求 增 长 速 度 将 受 到 限 制, 海 外 需 求 难 以 回 升, 公 司 将 面 临 国 内 外 竞 争 对 手 更 加 激 烈 的 竞 争, 销 售 收 入 与 毛 利 率 水 平 将 受 到 较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此 外, 铅 铜 ABS 钢 材 等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于 2009 年 下 半 年 出 现 回 升, 在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下, 铜 ABS 钢 材 等 价 格 上 涨 将 直 接 降 低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公 司 可 能 难 以 保 持 2009 年 的 高 毛 利 率 水 平 ( 详 见 本 部 分 (3)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 公 司 面 临 着 需 求 不 足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导 致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的 风 险 (3)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铅 及 铅 制 品, 铅 及 铅 制 品 占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的 60% 以 上, 铅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成 本 影 响 很 大 近 年 来 国 际 铅 价 剧 烈 波 动,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铅 价 自 2007 年 初 的 15,000 余 元 / 吨 上 升 至 2007 年 10 月 的 26,000 余 元 / 吨, 然 后 又 下 跌 至 2008 年 初 的 18,000 余 元 / 吨, 之 后 反 弹 至 23,000 余 元 / 吨, 接 着 下 跌 至 2008 年 国 庆 后 的 7,000 余 元 / 吨,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铅 价 达 到 近 16,000 元 / 吨 针 对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可 能 出 现 的 大 幅 波 动, 公 司 与 大 部 分 下 游 客 户 签 订 的 框 架 协 议 中 均 有 铅 价 联 动 条 款, 若 一 段 时 间 内 基 准 铅 价 (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波 动 达 到 一 定 幅 度, 双 方 重 新 调 整 铅 酸 蓄 电 池 产 品 价 格 由 于 公 司 参 与 客 户 招 标 时, 根 据 投 标 时 的 铅 价 报 价, 铅 价 联 动 条 款 可 以 化 解 招 投 标 至 销 售 结 算 期 间 的 铅 价 波 动 风 险, 但 公 司 采 购 原 材 料 与 招 投 标 存 在 一 定 的 时 间 差, 铅 价 联 动 条 款 不 能 化 解 该 段 时 间 内 的 铅 价 波 动 风 险 此 外, 钢 材 塑 料 铜 硫 酸 等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成 本 也 有 一 定 影 响 铅 价 联 动 有 助 于 使 公 司 在 即 定 报 价 水 平 的 基 础 上 保 持 稳 定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钢 材 塑 料 铜 硫 酸 等 原 9
10 材 料 价 格 下 降 可 以 明 显 提 高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上 涨 则 相 反 2009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公 司 各 项 原 材 料 价 格 稳 步 上 涨, 对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面 临 着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4) 主 要 供 应 商 集 中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供 应 商 的 集 中 度 较 高, 年, 公 司 对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金 额 占 本 公 司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7.67% 65.40% 和 61.06% 公 司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均 已 建 立 了 较 为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各 项 主 要 原 材 料 同 时 由 两 家 以 上 供 应 商 供 货, 并 建 立 了 必 要 的 安 全 库 存, 如 果 其 中 部 分 供 应 商 因 意 外 事 件 出 现 停 产 经 营 困 难 交 付 能 力 下 降 等 情 形,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使 用 库 存 转 移 采 购 等 弥 补 供 应 缺 口, 但 仍 存 在 原 材 料 库 存 可 能 不 足 以 满 足 突 发 增 量 及 应 急 订 单 的 交 货 需 求 的 风 险 (5) 外 销 业 务 风 险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的 外 销 收 入 分 别 为 27, 万 元 54, 万 元 29, 万 元,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的 外 销 业 务 规 模 呈 逐 年 增 长 趋 势, 但 2009 年 的 外 销 数 据 由 于 受 到 全 球 经 济 危 机 的 影 响 而 有 所 下 滑, 表 明 随 着 公 司 外 销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相 关 风 险 也 开 始 显 现, 主 要 表 现 在 : 第 一, 人 民 币 长 期 升 值 影 响 公 司 竞 争 力 的 风 险 人 民 币 升 值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竞 争 能 力, 如 前 几 年 人 民 币 相 对 美 元 升 值 削 弱 了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为 了 应 对 人 民 币 升 值 对 海 外 业 务 的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严 格 控 制 成 本, 目 前 相 对 于 传 统 国 际 电 池 巨 头 仍 保 持 着 明 显 的 性 价 比 优 势 但 如 果 人 民 币 长 期 升 值, 仍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严 重 影 响 第 二, 外 汇 结 算 风 险 由 于 出 口 规 模 扩 大 及 人 民 币 持 续 升 值,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汇 兑 损 失 分 别 为 万 元 和 1, 万 元 万 元 汇 兑 损 失 成 为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的 风 险 因 素 公 司 一 般 通 过 订 单 管 理 来 控 制 外 汇 结 算 风 险, 即 通 常 不 接 受 交 付 期 较 长 的 海 外 订 单 ; 在 与 海 外 重 要 客 户 签 署 的 时 间 较 长 的 框 架 协 议 中, 约 定 产 品 交 付 品 种 数 量 交 付 时 间 与 定 价 原 则, 并 约 定 汇 率 保 护 条 款, 防 范 外 汇 结 算 风 险 但 公 司 与 海 外 客 户 约 定 的 外 汇 保 护 条 款 仅 能 化 解 签 署 框 架 协 议 日 至 具 体 下 单 日 的 汇 率 风 险, 公 司 仍 存 在 外 汇 应 收 账 款 的 汇 率 风 险 第 三,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变 化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影 响 的 风 险 2006 年 9 月,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被 取 消,2008 年 12 月, 电 池 零 件 等 产 品 出 口 退 税 也 被 取 10
11 消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分 别 享 受 出 口 退 税 万 元 和 万 元 出 口 退 税 取 消 在 短 期 内 对 公 司 的 外 销 业 务 产 生 了 一 定 影 响 但 取 消 出 口 退 税 后, 公 司 对 客 户 的 报 价 整 体 上 浮 13%, 并 得 到 客 户 认 可, 抵 消 了 取 消 出 口 退 税 的 不 利 影 响 (6)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风 险 本 次 发 行 前, 周 庆 治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与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等 三 家 企 业 控 制 了 公 司 52.19% 的 股 份,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本 次 发 行 后, 周 庆 治 控 制 公 司 的 股 份 比 例 虽 低 于 50%, 但 仍 保 持 着 相 对 控 股 的 地 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存 在 资 金 往 来, 但 均 系 非 经 营 性 往 来, 公 司 已 履 行 了 相 关 的 内 部 审 批 程 序, 并 按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收 取 支 付 利 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逐 年 下 降,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已 彻 底 解 决 了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问 题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上 海 益 都 均 已 出 具 承 诺, 承 诺 以 后 不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决 策 将 对 本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生 产 经 营 利 润 分 配 等 重 大 事 项 产 生 影 响 如 果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不 够 完 善, 将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利 用 控 股 地 位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风 险 11
12 目 录 重 大 事 项 提 示...6 目 录...12 第 一 节 释 义...15 一 普 通 术 语...15 二 专 业 术 语...17 第 二 节 概 览...19 一 发 行 人 简 介...19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20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20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21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22 六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22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26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26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26 三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当 事 人...27 四 发 行 人 与 中 介 机 构 的 权 益 关 系...29 五 预 计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时 间 表...29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31 一 环 保 风 险...31 二 竞 争 加 剧 导 致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的 风 险...31 三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31 四 主 要 供 应 商 集 中 风 险...33 五 外 销 业 务 风 险...33 六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风 险...34 七 市 场 竞 争 风 险...34 八 主 要 客 户 集 中 的 风 险...34 九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风 险...35 十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季 节 性 波 动 的 风 险...35 十 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风 险...36 十 二 技 术 管 理 风 险...36 十 三 生 产 管 理 风 险...36 十 四 短 期 内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36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38 一 改 制 重 组 及 设 立 情 况...38 二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41 三 发 行 人 内 部 组 织 结 构...49 四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的 情 况...53 五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60 六 发 行 人 有 关 股 本 的 情 况...77 七 发 行 人 内 部 职 工 股 的 情 况...82 八 职 工 持 股 会 相 关 情 况 的 说 明...82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85 十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12
13 重 要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85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92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其 变 化 情 况...92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92 三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环 境 和 竞 争 状 况 四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五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六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七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特 许 经 营 权 八 发 行 人 的 技 术 与 研 发 情 况 一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二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三 关 联 方 四 关 联 交 易 五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六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持 股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最 近 一 年 薪 酬 情 况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情 况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协 议 及 承 诺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变 动 情 况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其 下 设 机 构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二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三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资 金 被 大 股 东 其 他 关 联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占 用 的 情 况, 或 为 大 股 东 其 他 关 联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担 保 的 情 况 四 管 理 层 评 价 五 发 行 人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制 度 安 排 及 执 行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对 投 资 者 权 益 的 保 护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一 财 务 报 表 二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三 审 计 意 见 四 报 告 期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与 会 计 估 计 五 税 ( 费 ) 项 六 分 部 信 息 七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八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九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十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十 三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十 四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十 五 资 产 周 转 情 况 分 析 十 六 财 务 性 投 资 十 七 存 货 情 况 十 八 应 收 款 项
14 十 九 长 期 资 产 二 十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末 主 要 债 项 二 十 一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二 十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二 十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二 十 四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二 十 五 利 润 分 配 第 十 一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概 况 二 项 目 必 要 性 与 可 行 性 分 析 三 固 定 资 产 变 化 与 产 能 变 动 的 匹 配 关 系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折 旧 摊 销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相 关 情 况 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选 址 七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第 十 二 节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一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二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三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将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及 拟 采 用 的 解 决 方 式 四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业 务 目 标 的 作 用 六 发 行 人 关 于 定 期 公 告 规 划 实 施 及 目 标 实 现 情 况 的 声 明 第 十 三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合 同 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三 公 司 涉 及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四 公 司 大 股 东 其 他 关 联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涉 及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343 五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涉 及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或 刑 事 诉 讼 事 项 第 十 四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声 明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五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七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第 十 五 节 附 件 一 附 件 目 录 二 附 件 查 阅 地 点 和 时 间
15 第 一 节 释 义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涵 义 : 一 普 通 术 语 发 行 人 公 司 本 公 司 南 都 股 份 指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都 有 限 指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前 身 杭 州 南 都 指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发 起 人 股 东, 目 前 为 第 一 大 股 东, 与 公 司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上 海 益 都 指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第 二 大 股 东, 与 公 司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曾 先 后 命 名 为 上 海 南 都 网 络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第 四 大 股 东, 与 公 司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南 投 实 业 指 浙 江 南 投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曾 先 后 命 名 为 浙 江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南 都 集 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南 都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已 注 销 浙 江 华 瓯 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第 五 大 股 东 杭 州 华 星 指 杭 州 华 星 企 业 公 司, 公 司 第 六 大 股 东 佰 孚 控 股 指 上 海 佰 孚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第 七 大 股 东 南 都 通 讯 指 浙 江 南 都 通 讯 有 限 公 司, 南 都 有 限 原 股 东,1998 年 被 杭 州 南 都 吸 收 合 并 东 海 地 产 指 浙 江 东 海 房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原 名 杭 州 江 南 房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南 都 有 限 原 股 东, 公 司 发 起 人 股 东, 目 前 未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浙 江 华 源 指 浙 江 华 源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原 名 舟 山 市 华 源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南 都 有 限 原 股 东, 公 司 发 起 人 股 东, 目 前 未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临 平 南 都 指 杭 州 南 都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安 南 都 指 杭 州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15
16 南 都 销 售 指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南 都 亚 太 指 Narada Asia Pacific Pte Ltd,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南 都 英 国 指 Narada Europe (UK) Ltd,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源 动 力 指 新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的 参 股 公 司 职 工 持 股 会 指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职 工 持 股 协 会, 南 都 有 限 原 股 东, 已 解 散 上 海 锂 电 指 上 海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原 名 南 都 瑞 宝 能 源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成 都 南 都 指 成 都 南 都 通 讯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子 公 司, 已 注 销 舟 山 南 都 指 舟 山 市 南 都 华 源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子 公 司, 已 注 销 南 都 挪 威 指 Narada Europe S.E., 公 司 子 公 司, 已 注 销 耀 江 国 际 指 ( 香 港 ) 耀 江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原 杭 州 南 都 股 东 君 澜 集 团 指 君 澜 酒 店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曾 命 名 浙 江 世 贸 旅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世 贸 君 澜 酒 店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方 浙 江 世 贸 金 华 国 贸 指 浙 江 世 界 贸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方 指 金 华 国 贸 大 厦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方 上 海 中 桥 指 上 海 中 桥 基 建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方 Pakara Investments 指 Pakara Investments Pte Ltd., 关 联 方,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Pakara Technology 指 Pakara Technology Ltd., 关 联 方,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Kastra Investments 指 Kastra Investments Pte Ltd., 关 联 方, 已 注 销 金 砖 四 国 指 巴 西 俄 罗 斯 印 度 与 中 国 新 钻 十 一 国 指 巴 基 斯 坦 埃 及 印 度 尼 西 亚 伊 朗 韩 国 菲 律 宾 墨 西 哥 孟 加 拉 国 尼 日 利 亚 土 耳 其 越 南 华 为 技 术 指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指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电 信 指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联 通 指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沃 达 丰 指 Vodafone Group Plc 16
17 美 国 Sprint Nextel 指 Sprint Nextel Corporation, 美 国 第 三 大 移 动 服 务 商 美 国 T-Mobile 指 T-Mobile USA, Inc., 跨 国 移 动 电 话 运 营 商 新 加 坡 电 信 指 新 加 坡 电 信 有 限 公 司 Maxis Communication 指 Maxis Communication Berhad, 马 来 西 亚 最 大 手 持 电 话 公 司 Eltek ASA 指 ELTEK 英 国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开 关 电 源 业 务 的 国 际 公 司 Indus Tower 指 印 度 几 大 通 信 运 营 商 合 资 成 立 专 门 建 设 移 运 通 信 基 站 的 公 司 Reliance Communications 指 Reliance Communications Ltd. (Parent), 印 度 第 二 大 移 动 通 信 运 营 商 中 兴 通 讯 指 中 兴 通 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阿 尔 卡 特 - 朗 讯 指 阿 尔 卡 特 与 朗 讯 的 合 资 公 司 诺 西 公 司 指 诺 基 亚 与 西 门 子 的 合 资 公 司 哈 尔 滨 光 宇 指 哈 尔 滨 光 宇 国 际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双 登 指 江 苏 双 登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Oerlikon 公 司 指 瑞 士 欧 瑞 康 公 司, 全 球 著 名 的 高 科 技 公 司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改 委 指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安 信 证 券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指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天 健 指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前 身 为 浙 江 天 健 东 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勤 信 指 浙 江 勤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锦 天 城 指 上 海 市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元 ( 万 元 ) 指 人 民 币 元 ( 人 民 币 万 元 ) 本 次 发 行 指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为 1.00 元 的 6,200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的 行 为 报 告 期 指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二 专 业 术 语 17
18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指 固 定 式 阀 控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该 种 电 池 设 置 单 项 排 气 阀 ( 也 叫 安 全 阀 ) 控 制 电 池 内 部 气 压, 以 密 封 结 构 防 止 漏 酸 漏 雾 AGM 蓄 电 池 指 利 用 吸 附 式 玻 璃 纤 维 棉 隔 板, 吸 附 电 池 反 应 所 需 的 电 解 液, 同 时 预 留 10% 左 右 的 孔 隙 作 为 O 2 的 复 合 通 道, 使 得 正 极 析 出 的 O 2 到 负 极 复 合, 以 实 现 氧 的 循 环 技 术 的 蓄 电 池 GEL 蓄 电 池 指 利 用 胶 体 凝 胶 时 产 生 的 裂 纹, 作 为 氧 的 复 合 通 道, 实 现 氧 的 循 环 技 术 的 蓄 电 池 大 密 电 池 指 通 常 为 2V200AH 以 上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中 密 电 池 指 通 常 为 12V40AH 以 上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kvah 指 kilovolt-ampere-hour 千 伏 安 小 时 DNV 指 挪 威 船 级 社 (DET NORSKE VERITAS) 该 机 构 为 国 际 权 威 的 专 业 从 事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的 机 构, 业 务 范 围 从 传 统 的 船 舶 入 级 检 验 扩 展 到 海 上 石 油 平 台 国 际 质 量 分 级 系 统 及 相 关 软 件 开 发 等 领 域 TUV SUD 指 南 德 意 志 集 团, 全 球 领 先 的 认 证 集 团 公 司 ETS 指 总 部 位 于 德 国, 为 世 界 上 最 重 要 的 专 业 从 事 电 子 电 器 电 讯 产 品 设 施 的 认 证 机 构 UL 指 美 国 保 险 商 实 验 室 (Underwrites Laboratories Inc.),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从 事 安 全 试 验 和 鉴 定 的 民 间 机 构 之 一 TLC 指 泰 尔 认 证 中 心 ( 原 邮 电 通 信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中 心 ), 隶 属 于 信 息 产 业 部 电 信 研 究 院, 作 为 邮 电 通 信 专 业 的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和 产 品 认 证 机 构 T4 工 作 组 指 中 国 通 信 标 准 化 协 会 专 门 制 定 通 信 电 源 标 准 的 工 作 组 基 站 指 提 供 移 动 通 信 信 号 发 射 转 发 和 接 受 的 设 备, 覆 盖 半 径 为 1-35 公 里, 是 网 络 覆 盖 系 统 的 核 心 设 备 比 能 量 指 单 位 重 量 或 单 位 体 积 的 能 量 18
19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 一 ) 公 司 概 况 中 文 名 称 : 英 文 名 称 : 注 册 资 本 :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Ltd. 18,6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海 光 设 立 日 期 : 公 司 地 址 : 2000 年 9 月 30 日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文 三 路 459 号 经 营 范 围 : 高 性 能 全 密 封 蓄 电 池 燃 料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太 阳 能 电 池 及 其 他 高 性 能 环 保 电 池 ; 通 信 网 络 电 源 系 统 ; 高 性 能 电 极 材 料 的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自 产 产 品 ; 经 营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限 制 禁 止 的 除 外 ) 主 营 业 务 : 化 学 电 源 新 能 源 储 能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制 造 和 销 售 ( 二 ) 设 立 情 况 2000 年 9 月,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企 业 上 市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作 出 关 于 同 意 变 更 设 立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浙 上 市 [2000]20 号 ), 同 意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54,881,754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注 册 资 本 54,881,754 元 2000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在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并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的 营 业 执 照 ( 三 ) 经 营 业 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良 好, 营 业 收 入 与 净 利 润 均 保 持 较 高 的 增 长 速 度, 详 见 本 节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19
20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周 庆 治, 自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未 发 生 变 化 周 庆 治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和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52.19% 的 股 份,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根 据 浙 江 天 健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本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资 产 总 额 1,192,419, ,390, ,296, 流 动 资 产 873,476, ,088, ,744, 负 债 总 额 688,590, ,615, ,814, 流 动 负 债 529,546, ,460, ,29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503,829, ,775, ,764,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 5,716,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503,829, ,775, ,481,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1,304,263, ,567,098, ,441, 营 业 利 润 179,247, ,705, ,643, 利 润 总 额 186,881, ,264, ,639, 净 利 润 160,794, ,372, ,28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60,794, ,372, ,135,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20
21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净 额 120,873, ,382, ,71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净 额 -140,208, ,961, ,96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净 额 60,152, ,072, ,835,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1,014, ,086, ,81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额 39,802, ,262, ,336,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报 告 期 公 司 各 项 基 本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口 径 ) 50.63% 59.03% 64.10% 每 股 净 资 产 ( 按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所 有 者 权 益 计 算, 元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重 0.42% 0.88% 1.91%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元 ) 23,413, ,894, ,585,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发 行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发 行 股 数 1.00 元 6,200 万 股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并 在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内 综 合 市 场 情 况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本 次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元 ( 按 年 月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21
22 资 产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采 用 向 参 与 网 下 配 售 的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并 开 通 创 业 板 投 资 交 易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公 司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6,200 万 股 境 内 上 市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公 司 将 投 资 于 以 下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总 投 资 项 目 总 投 资 构 成 固 定 资 铺 底 流 产 投 资 动 资 金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批 复 文 号 环 保 批 复 文 号 1 新 建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53,000 35,000 18,000 49,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2,500 2,500-2,250 临 发 改 号 临 环 保 [2006]270 号 浙 环 函 [2009]213 号 3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注 : 由 于 公 司 已 取 得 新 建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和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所 需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因 此 考 虑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时 扣 除 了 该 两 个 项 目 已 交 付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及 相 关 契 税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已 经 公 司 2009 年 7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09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其 中 前 两 个 项 目 已 取 得 临 安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杭 州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调 整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核 准 的 批 复 ( 临 发 改 号 ) 以 上 新 建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与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由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安 南 都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拟 以 募 集 资 金 就 上 述 项 目 向 临 安 南 都 增 资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统 筹 安 排 实 施 如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足 以 按 上 述 计 划 投 资 以 上 项 目, 则 项 目 的 资 金 缺 口 部 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为 及 时 把 握 市 场 机 遇,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拟 以 贷 款 等 方 式 自 筹 资 金 先 行 用 于 上 述 项 目 的 前 期 投 入 和 建 设, 并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以 募 集 资 金 对 前 期 以 自 筹 方 式 投 入 的 资 金 进 行 置 换 六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22
23 ( 一 )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浙 江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100 强 及 杭 州 市 首 批 自 主 创 新 优 秀 企 业, 浙 江 省 专 利 示 范 企 业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取 得 专 利 47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12 项, 累 计 参 加 国 家 及 行 业 标 准 编 制 共 19 项 公 司 近 年 来 先 后 10 余 次 承 担 着 国 际 国 内 通 信 系 统 铁 路 太 阳 能 及 风 能 系 统 等 蓄 电 池 标 准 的 制 定, 承 担 国 际 国 内 及 省 市 各 类 项 目 的 研 究 和 开 发, 并 多 次 获 得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奖 励 和 科 技 部 门 多 个 技 术 创 新 奖 项 公 司 新 产 品 开 发 的 数 量 及 广 度 在 同 行 内 居 于 领 先 地 位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18 个 系 列 190 个 品 种 的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产 品,9 大 系 列 1,000 多 个 品 种 的 锂 电 池 产 品, 是 行 业 内 产 品 系 列 最 齐 全 的 企 业 之 一 ( 二 ) 团 队 优 势 公 司 从 成 立 至 今 已 有 十 多 年 的 历 史, 伴 随 着 公 司 的 发 展 壮 大, 公 司 培 养 了 一 批 与 公 司 荣 辱 共 担 价 值 观 趋 同 忠 诚 度 高 有 着 共 同 理 想 稳 定 的 优 秀 职 业 经 理 人 团 队 公 司 现 有 管 理 层 从 2003 年 起 开 始 负 责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在 当 时 内 外 部 环 境 不 利 的 情 况 下, 通 过 实 施 持 续 的 市 场 结 构 调 整 产 品 创 新 及 管 理 变 革, 带 领 公 司 走 出 困 境, 进 入 新 一 轮 高 速 发 展 期 目 前 公 司 员 工 来 自 全 国 各 地 及 海 外, 拥 有 国 际 国 内 优 秀 的 行 业 技 术 专 家 团 队, 管 理 骨 干 敬 业 进 取 勇 于 创 新, 综 合 素 质 高, 执 行 力 强, 可 以 有 效 实 施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促 进 公 司 保 持 健 康 持 续 的 发 展 ( 三 ) 品 牌 与 质 量 优 势 公 司 从 上 个 世 纪 九 十 年 代 开 始 从 事 以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替 代 传 统 防 酸 隔 爆 电 池 的 研 究 开 发 和 生 产 经 过 十 余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产 品 品 牌 Narada 南 都 已 在 国 内 同 行 中 享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 公 司 是 国 内 同 行 中 海 外 市 场 知 名 度 最 高 的 企 业, 特 别 是 在 印 度 亚 太 等 地 区, 南 都 已 成 为 当 地 最 受 欢 迎 和 最 具 知 名 度 的 进 口 电 池 品 牌 之 一, 公 司 在 新 加 坡 电 信 电 池 供 应 商 中 排 名 第 一,2009 年 公 司 获 得 印 度 最 大 基 站 运 营 商 INDUS TOWER 电 池 供 应 商 的 最 高 奖 项 白 金 奖 项 Narada 南 都 为 浙 江 省 著 名 商 标 及 浙 江 省 出 口 名 牌, 公 司 产 品 为 浙 江 省 名 牌 产 品 公 司 先 后 通 过 了 TL9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TUV SUD 的 ISO9001:2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挪 威 船 级 社 (DNV)ISO9001:2000 和 TL
24 (H)R4.0/R4.0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与 同 行 相 比, 公 司 产 品 具 有 比 能 量 高 使 用 寿 命 长 一 致 性 高 的 特 点, 获 得 了 国 内 外 大 型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高 度 认 可 ( 四 ) 产 品 比 较 优 势 公 司 产 品 与 同 类 产 品 相 比, 由 于 采 用 了 先 进 的 电 池 结 构 配 方 设 计 及 生 产 工 艺, 具 有 一 定 的 成 本 优 势 ; 复 合 胶 体 产 品 在 初 期 容 量 寿 命 等 性 能 及 市 场 方 面 表 现 良 好, 领 先 于 竞 争 对 手 ; 狭 长 型 电 池 在 行 业 内 最 早 研 发 成 功 并 获 得 规 模 应 用, 技 术 在 行 业 内 较 为 领 先 此 外, 公 司 拥 有 较 强 的 技 术 团 队, 领 先 开 发 出 通 信 用 磷 酸 亚 铁 锂 电 池, 在 LSE 系 列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技 术 胶 体 电 解 质 技 术 电 池 性 能 以 及 电 池 板 栅 合 金 及 添 加 剂 正 负 极 铅 膏 配 方 技 术 方 面 具 有 较 大 优 势 ( 五 ) 市 场 与 渠 道 优 势 公 司 的 产 品 技 术 服 务 及 坚 持 以 为 客 户 所 想 的 创 新 营 销 理 念 赢 得 了 国 内 外 知 名 企 业 的 认 可 经 过 多 年 的 市 场 拓 展 和 积 累, 公 司 稳 定 占 据 国 内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的 前 三 名 公 司 已 完 成 全 球 主 要 电 信 系 统 集 成 商 的 资 格 认 定 并 进 入 全 球 主 要 电 信 运 营 商 及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电 源 产 品 集 成 商 的 全 球 供 应 商 体 系 形 成 了 合 理 的 客 户 结 构, 客 户 包 括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电 信 沃 达 丰 新 加 坡 电 信 等 业 内 领 先 的 运 营 商 与 华 为 技 术 阿 尔 卡 特 摩 托 罗 拉 诺 西 公 司 爱 立 信 等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近 年 来 公 司 的 海 外 市 场 占 有 率 逐 年 提 高, 是 国 内 企 业 海 外 市 场 渗 透 率 最 高 的 企 业, 具 有 较 强 的 市 场 优 势 公 司 的 办 事 处 和 服 务 机 构 已 覆 盖 国 内 29 个 地 区 公 司 在 海 外 各 大 洲 初 步 完 成 了 市 场 布 局, 成 立 了 南 都 亚 太 南 都 英 国 南 美 办 事 处, 在 俄 罗 斯 及 独 联 体 国 家 北 美 中 东 非 洲 等 已 获 得 当 地 的 进 入 许 可, 并 拥 有 实 力 较 强 的 合 作 伙 伴, 具 有 明 显 的 渠 道 优 势 ( 六 ) 管 理 优 势 公 司 已 按 公 司 法 的 规 定 建 立 了 现 代 化 管 理 制 度 和 组 织 结 构 公 司 采 用 专 业 化 职 业 经 理 人 机 制, 决 策 科 学 管 理 效 率 高 执 行 力 较 强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科 学 合 理 的 内 部 流 程 管 理 及 财 务 管 理 人 事 管 理 等 基 础 管 理 制 度 ; 为 有 效 防 范 公 司 经 营 风 险, 公 司 建 立 了 覆 盖 市 场 技 术 应 收 账 款 采 购 及 关 键 人 才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24
25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风 险 防 范 机 制, 并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降 低 了 公 司 经 营 及 财 务 风 险 为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公 司 在 2006 年 导 入 ERP 信 息 管 理 系 统,2008 年 导 入 丰 田 精 益 生 产 管 理 方 式, 同 时 聘 请 日 本 丰 田 精 益 生 产 资 深 专 家 来 公 司 工 作, 提 高 公 司 精 细 管 理 水 平 公 司 重 视 与 环 保 相 关 的 职 业 健 康 工 作,2000 年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率 先 通 过 挪 威 船 级 社 DNV 公 司 的 ISO14001 环 境 体 系 认 证,2007 年 9 月 通 过 OHSAS18001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体 系 审 核,2007 年 11 月 导 入 IECQ QC 危 害 物 质 过 程 管 理 体 系,2008 年 通 过 SA8000 社 会 责 任 认 证, 通 过 了 杭 州 市 清 洁 生 产 和 循 环 经 济 评 审 的 验 收 25
26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注 册 资 本 :18,6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海 光 成 立 日 期 :2000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住 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文 三 路 459 号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 传 真 : 互 联 网 址 :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的 部 门 : 投 资 证 券 部 负 责 人 : 王 莹 娇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发 行 股 数 6,200 万 股, 占 公 司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5%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并 在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内 综 合 市 场 情 况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发 行 市 盈 率 元 倍 ( 按 询 价 后 确 定 的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元 ( 按 年 月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26
27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元 ( 按 本 次 发 行 后 净 资 产 与 股 本 总 额 之 比 计 算, 其 中 净 资 产 按 本 公 司 截 至 年 月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计 算, 股 本 总 额 按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后 市 净 率 倍 ( 按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发 行 方 式 采 用 向 参 与 网 下 配 售 的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并 开 通 创 业 板 投 资 交 易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承 销 方 式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余 额 包 销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万 元, 根 据 询 价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与 发 行 股 数 量 确 定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万 元,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确 定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共 万 元, 其 中 承 销 费 及 保 荐 费 万 元 ; 审 计 费 及 验 资 费 万 元 ; 律 师 费 万 元 ; 发 行 手 续 费 万 元 三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当 事 人 ( 一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牛 冠 兴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 元 电 话 : 传 真 : 保 荐 代 表 人 : 曾 文 林 董 炜 经 办 人 : 田 成 立 蔡 曦 涓 曾 文 林 董 炜 沈 睟 桂 滨 杨 树 梁 魏 麟 懿 ( 二 ) 律 师 事 务 所 27
28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史 焕 章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花 园 石 桥 路 33 号 花 旗 集 团 大 厦 14 楼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律 师 : 章 晓 洪 张 伟 ( 三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地 址 :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胡 少 先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128 号 新 湖 商 务 大 厦 6-10 层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陈 曙 黄 元 喜 赵 丽 ( 四 ) 验 资 机 构 之 一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胡 少 先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128 号 新 湖 商 务 大 厦 6-10 层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陈 曙 杜 烈 康 周 跃 王 彤 ( 五 ) 验 资 机 构 之 二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浙 江 之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竺 玉 林 住 所 : 杭 州 市 天 目 山 路 七 号 东 海 宾 馆 一 号 楼 四 楼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竺 玉 林 李 晓 骁 徐 旭 伟 28
29 ( 六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浙 江 勤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俞 华 开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128 号 6 楼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评 估 师 : 潘 文 夫 胡 海 青 ( 七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戴 文 华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电 话 : 传 真 : ( 八 ) 拟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宋 丽 萍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东 路 5045 号 电 话 : 传 真 : 四 发 行 人 与 中 介 机 构 的 权 益 关 系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五 预 计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时 间 表 事 项 日 期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的 日 期 询 价 推 介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9
30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年 月 日 网 下 申 购 及 缴 款 日 期 年 月 日 网 上 申 购 及 缴 款 日 期 年 月 日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年 月 日 30
31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发 行 人 声 明 :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资 料 外, 还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以 下 风 险 因 素 可 能 直 接 或 间 接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状 况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和 成 长 性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以 下 排 序 遵 循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一 环 保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工 艺 的 改 进 环 保 设 备 的 投 入 和 环 保 措 施 的 应 用 在 业 内 处 于 领 先 水 平 尽 管 如 此, 如 果 公 司 不 重 视 环 保 投 入, 忽 视 安 全 生 产 和 三 废 排 放, 仍 会 对 作 业 工 人 和 外 部 环 境 产 生 铅 或 其 他 物 质 污 染 首 先, 工 业 生 产 废 料 排 放 容 易 给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中 铅 原 料 如 果 外 泄, 对 环 境 和 人 类 健 康 将 造 成 损 害 由 于 人 类 进 步 导 致 对 健 康 的 认 识 日 渐 提 高, 环 保 的 技 术 和 投 入 要 求 也 越 来 越 高, 如 果 公 司 环 保 设 备 和 措 施 的 应 用 不 能 达 到 理 想 水 平, 环 保 管 理 放 松, 可 能 导 致 铅 等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事 故 发 生, 对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其 次,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中 产 生 微 量 的 铅, 如 果 防 治 不 当 会 对 作 业 职 工 的 健 康 造 成 危 害 公 司 每 年 安 排 所 有 作 业 工 人 体 检, 在 初 检 时 曾 出 现 少 部 分 员 工 尿 铅 含 量 偏 高, 经 过 增 加 使 用 饮 用 水 牛 奶 及 排 铅 食 品, 增 加 休 息 时 间,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和 健 康 教 育 等 方 法, 复 检 时 指 标 可 以 明 显 恢 复 但 是, 如 果 环 保 设 备 不 能 有 效 运 行, 或 者 员 工 的 环 保 措 施 和 作 业 流 程 管 理 出 现 松 懈, 将 可 能 出 现 铅 对 职 工 健 康 造 成 损 害 的 情 形 第 三, 供 应 商 如 果 出 现 环 保 事 故,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上 游 供 应 产 生 影 响, 继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正 常 生 产 和 经 营 ( 详 见 主 要 供 应 商 集 中 风 险 ) 二 竞 争 加 剧 导 致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90% 以 上 的 营 业 收 入 来 自 于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销 售 2008 年 以 前, 全 球 经 济 高 速 发 展, 国 内 外 通 信 运 营 商 投 资 热 情 较 高 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超 过 75% 2008 年 下 半 年 全 球 经 济 危 机 暴 发, 欧 洲 美 国 日 本 等 全 球 主 要 经 济 体 的 生 产 总 值 均 出 现 负 增 长, 新 兴 市 场 国 家 俄 国 斯 印 度 等 31
32 的 经 济 也 出 现 衰 退 迹 象 经 济 危 机 对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国 内 市 场 上 由 于 我 国 政 府 推 出 刺 激 政 策, 发 放 3G 牌 照, 国 内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市 场 需 求 规 模 继 续 扩 张,2009 年, 公 司 国 内 销 售 仍 实 现 近 10% 的 增 长 另 一 方 面, 海 外 市 场 需 求 明 显 下 降, 公 司 的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明 显 下 降, 当 年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下 降 了 46.35% 目 前 全 球 经 济 已 出 现 复 苏 迹 象, 公 司 2009 年 下 半 年 的 外 销 收 入 出 现 回 升, 随 着 经 济 持 续 复 苏, 公 司 有 望 恢 复 增 长 但 如 果 全 球 经 济 不 能 尽 快 摆 脱 经 济 危 机 的 影 响, 国 内 市 场 需 求 增 长 速 度 将 受 到 限 制, 海 外 需 求 难 以 回 升, 公 司 将 面 临 国 内 外 竞 争 对 手 更 加 激 烈 的 竞 争, 销 售 收 入 与 毛 利 率 水 平 将 受 到 较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此 外, 铅 铜 ABS 钢 材 等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于 2009 年 下 半 年 出 现 回 升, 在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下, 铜 ABS 钢 材 等 价 格 上 涨 将 直 接 降 低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公 司 可 能 难 以 保 持 2009 年 的 高 毛 利 率 水 平 ( 详 见 本 部 分 三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 公 司 面 临 着 需 求 不 足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导 致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的 风 险 三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铅 及 铅 制 品, 铅 及 铅 制 品 占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的 60% 以 上, 铅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成 本 影 响 很 大 近 年 来 国 际 铅 价 剧 烈 波 动,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铅 价 自 2007 年 初 的 15,000 余 元 / 吨 上 升 至 2007 年 10 月 的 26,000 余 元 / 吨, 然 后 又 下 跌 至 2008 年 初 的 18,000 余 元 / 吨, 之 后 反 弹 至 23,000 余 元 / 吨, 接 着 下 跌 至 2008 年 国 庆 后 的 7,000 余 元 / 吨,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铅 价 达 到 近 16,000 元 / 吨 针 对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可 能 出 现 的 大 幅 波 动, 公 司 与 大 部 分 下 游 客 户 签 订 的 框 架 协 议 中 均 有 铅 价 联 动 条 款, 若 一 段 时 间 内 基 准 铅 价 (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波 动 达 到 一 定 幅 度, 双 方 重 新 调 整 铅 酸 蓄 电 池 产 品 价 格 由 于 公 司 参 与 客 户 招 标 时, 根 据 投 标 时 的 铅 价 报 价, 铅 价 联 动 条 款 可 以 化 解 招 投 标 至 销 售 结 算 期 间 的 铅 价 波 动 风 险, 但 公 司 采 购 原 材 料 与 招 投 标 存 在 一 定 的 时 间 差, 铅 价 联 动 条 款 不 能 化 解 该 段 时 间 内 的 铅 价 波 动 风 险 此 外, 钢 材 塑 料 铜 硫 酸 等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成 本 也 有 一 定 影 响 铅 价 联 动 有 助 于 使 公 司 在 既 定 报 价 水 平 的 基 础 上 保 持 稳 定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钢 材 塑 料 铜 硫 酸 等 原 材 料 价 格 下 降 可 以 明 显 提 高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上 涨 则 相 反 2009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公 司 各 项 原 材 料 价 格 稳 步 上 涨, 对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面 临 着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32
33 四 主 要 供 应 商 集 中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供 应 商 的 集 中 度 较 高, 年, 公 司 对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金 额 占 本 公 司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7.67% 65.40% 和 61.06% 公 司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均 已 建 立 了 较 为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各 项 主 要 原 材 料 同 时 由 两 家 以 上 供 应 商 供 货, 并 建 立 了 必 要 的 安 全 库 存, 如 果 其 中 部 分 供 应 商 因 意 外 事 件 出 现 停 产 经 营 困 难 交 付 能 力 下 降 等 情 形,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使 用 库 存 转 移 采 购 等 弥 补 供 应 缺 口, 但 仍 存 在 原 材 料 库 存 可 能 不 足 以 满 足 突 发 增 量 及 应 急 订 单 的 交 货 需 求 的 风 险 五 外 销 业 务 风 险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的 外 销 收 入 分 别 为 27, 万 元 54, 万 元 29, 万 元,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的 外 销 业 务 规 模 呈 逐 年 增 长 趋 势, 但 2009 年 的 外 销 数 据 由 于 受 到 全 球 经 济 危 机 的 影 响 而 有 所 下 滑, 表 明 随 着 公 司 外 销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相 关 风 险 也 开 始 显 现, 主 要 表 现 在 : 第 一, 人 民 币 长 期 升 值 影 响 公 司 竞 争 力 的 风 险 人 民 币 升 值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竞 争 能 力, 如 前 几 年 人 民 币 相 对 美 元 升 值 削 弱 了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为 了 应 对 人 民 币 升 值 对 海 外 业 务 的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严 格 控 制 成 本, 目 前 相 对 于 传 统 国 际 电 池 巨 头 仍 保 持 着 明 显 的 性 价 比 优 势 但 如 果 人 民 币 长 期 升 值, 仍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严 重 影 响 第 二, 外 汇 结 算 风 险 由 于 出 口 规 模 扩 大 及 人 民 币 持 续 升 值,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汇 兑 损 失 分 别 为 万 元 和 1, 万 元 万 元 汇 兑 损 失 成 为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的 风 险 因 素 公 司 一 般 通 过 订 单 管 理 来 控 制 外 汇 结 算 风 险, 即 通 常 不 接 受 交 付 期 较 长 的 海 外 订 单 ; 在 与 海 外 重 要 客 户 签 署 的 时 间 较 长 的 框 架 协 议 中, 约 定 产 品 交 付 品 种 数 量 交 付 时 间 与 定 价 原 则, 并 约 定 汇 率 保 护 条 款, 防 范 外 汇 结 算 风 险 但 公 司 与 海 外 客 户 约 定 的 外 汇 保 护 条 款 仅 能 化 解 签 署 框 架 协 议 日 至 具 体 下 单 日 的 汇 率 风 险, 公 司 仍 存 在 外 汇 应 收 账 款 的 汇 率 风 险 第 三,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变 化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影 响 的 风 险 2006 年 9 月,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被 取 消,2008 年 12 月, 电 池 零 件 等 产 品 出 口 退 税 也 被 取 消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分 别 享 受 出 口 退 税 万 元 和 万 元 出 口 退 税 取 消 在 短 期 内 对 公 司 的 外 销 业 务 产 生 了 一 定 影 响 但 取 消 出 口 退 税 后, 公 司 对 33
34 客 户 的 报 价 整 体 上 浮 13%, 并 得 到 客 户 认 可, 抵 消 了 取 消 出 口 退 税 的 不 利 影 响 六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风 险 本 次 发 行 前, 周 庆 治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与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等 三 家 企 业 控 制 了 公 司 52.19% 的 股 份,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本 次 发 行 后, 周 庆 治 控 制 公 司 的 股 份 比 例 虽 低 于 50%, 但 仍 保 持 着 相 对 控 股 的 地 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存 在 资 金 往 来, 但 均 系 非 经 营 性 往 来, 公 司 已 履 行 了 相 关 的 内 部 审 批 程 序, 并 按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收 取 支 付 利 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逐 年 下 降,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已 彻 底 解 决 了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问 题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上 海 益 都 均 已 出 具 承 诺, 承 诺 以 后 不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决 策 将 对 本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生 产 经 营 利 润 分 配 等 重 大 事 项 产 生 影 响 如 果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不 够 完 善, 将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利 用 控 股 地 位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风 险 七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目 前 公 司 的 国 内 市 场 主 要 竞 争 者 有 哈 尔 滨 光 宇 江 苏 双 登 艾 诺 斯 华 达 等, 其 中 哈 尔 滨 光 宇 与 江 苏 双 登 已 分 别 在 香 港 伦 敦 上 市, 占 据 细 分 市 场 前 两 名 ; 公 司 在 海 外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的 竞 争 者 主 要 有 Enersys( 艾 诺 斯 ),Exide 科 技 集 团, C&D Technologies,Inc 等 几 家 国 际 性 大 企 业, 这 些 企 业 拥 有 资 金 技 术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已 占 据 了 国 外 主 要 市 场 份 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第 三, 海 外 市 场 占 有 率 国 内 第 一, 且 相 对 于 其 他 竞 争 对 手 具 有 明 显 的 竞 争 优 势, 但 市 场 竞 争 为 各 企 业 之 间 综 合 实 力 的 竞 争, 包 括 技 术 研 发 市 场 开 拓 品 牌 服 务 生 产 供 货 装 备 水 平 商 务 条 件 等, 缺 一 不 可 如 公 司 不 能 继 续 保 持 目 前 的 竞 争 优 势, 不 能 及 时 实 现 工 艺 生 产 设 备 与 技 术 升 级, 扩 大 产 能 等, 以 满 足 客 户 的 更 高 及 更 多 的 市 场 需 求, 竞 争 者 可 能 抢 占 先 机, 公 司 将 面 临 增 长 速 度 放 缓, 不 能 继 续 提 高 甚 至 保 持 市 场 份 额 的 风 险 八 主 要 客 户 集 中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客 户 的 集 中 度 较 高 年, 公 司 对 前 五 大 客 户 销 售 的 金 额 占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0.02% 58.21% 62.48% 本 公 司 主 要 大 客 户 为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电 信 华 为 技 术 等 大 型 运 营 商 或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该 等 客 34
35 户 具 有 雄 厚 的 经 济 实 力, 经 营 情 况 与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产 品 需 求 旺 盛, 对 该 等 客 户 销 售 的 回 款 情 况 良 好, 公 司 拟 继 续 加 强 与 这 些 优 质 客 户 的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另 一 方 面, 对 上 述 客 户 的 销 售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过 高, 如 果 其 中 一 个 客 户 的 经 营 发 生 困 难, 或 投 资 需 求 下 降, 或 降 低 对 公 司 的 采 购 比 例,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将 受 到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此 外, 客 户 集 中 度 过 高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的 议 价 能 力, 进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尽 管 近 年 来 公 司 成 功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可 望 减 弱 对 主 要 客 户 的 依 赖 程 度, 但 公 司 仍 面 临 市 场 集 中 度 过 高 的 风 险 九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值 46, 万 元,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达 到 38.59%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实 力 雄 厚, 谈 判 能 力 较 强, 对 这 些 客 户 销 售 的 货 款 回 收 期 较 长 虽 然 公 司 在 2003 年 至 2005 年 对 市 场 及 客 户 结 构 进 行 了 战 略 调 整 和 优 化, 并 采 取 多 种 措 施 加 快 回 款 速 度, 但 与 其 他 行 业 相 比,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速 度 仍 较 低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上 游 供 应 商 主 要 为 铅 及 铅 基 合 金 的 冶 炼 商 与 贸 易 商, 一 般 要 求 公 司 付 款 提 货, 导 致 公 司 的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较 小 受 此 影 响,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较 大 金 额 的 流 动 资 金 虽 然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风 险 或 存 货 跌 价 风 险 较 低, 但 经 济 危 机 可 能 会 影 响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的 现 金 流, 导 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风 险 提 高, 公 司 存 在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随 着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公 司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将 持 续 增 加, 如 不 能 尽 快 回 收 货 款, 控 制 坏 账 风 险, 公 司 将 面 临 流 动 资 金 周 转 困 难, 生 产 经 营 受 阻 的 风 险 十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季 节 性 波 动 的 风 险 公 司 业 务 的 主 要 客 户 群 体 是 通 信 电 力 铁 路 等 行 业 客 户 以 及 代 理 商 等, 其 中 以 通 信 系 统 客 户 为 主 ; 公 司 的 通 信 系 统 客 户 又 以 国 内 通 信 运 营 商 为 主 国 内 主 要 通 信 运 营 商 一 般 在 每 年 的 第 一 季 度 制 定 投 资 计 划, 第 二 季 度 开 始 实 施 投 资 方 案, 正 式 实 施 招 标 采 购, 受 国 内 通 信 运 营 商 投 资 习 惯 和 付 款 方 式 的 影 响,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行 业 的 营 业 收 入 呈 现 出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通 常 下 半 年 销 售 和 收 款 情 况 明 显 好 于 上 半 年 对 国 内 通 信 运 营 商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较 高,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呈 现 出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差 异,2009 年, 国 内 三 大 运 营 商 采 购 的 季 节 性 明 显 变 弱, 公 司 当 年 销 售 的 季 节 性 不 明 显 海 外 市 场 的 35
36 季 节 性 特 征 不 明 显, 未 来 随 着 公 司 海 外 市 场 销 售 比 重 的 增 加, 公 司 季 节 性 销 售 的 不 均 衡 状 态 将 有 所 缓 和 十 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风 险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已 经 过 了 慎 重 充 分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具 有 良 好 的 技 术 积 累 市 场 基 础, 但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是 基 于 当 前 市 场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现 有 技 术 基 础 等 因 素 作 出 的, 而 项 目 的 实 施 则 与 市 场 供 求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技 术 进 步 公 司 管 理 及 人 才 等 情 况 密 切 相 关, 任 何 一 个 因 素 的 变 动 都 会 直 接 影 响 项 目 的 经 济 效 益 十 二 技 术 管 理 风 险 公 司 实 施 技 术 领 先 战 略, 技 术 实 力 国 内 领 先, 公 司 的 技 术 实 力 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技 术 失 秘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等 可 能 给 公 司 带 来 严 重 不 利 影 响 尽 管 目 前 公 司 已 通 过 申 请 专 利 建 立 技 术 保 密 制 度 为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激 励 等 方 式 保 护 自 身 的 技 术 秘 密, 维 持 自 身 的 持 续 开 发 能 力, 但 仍 面 临 技 术 泄 密 技 术 人 员 离 职 技 术 开 发 陷 入 停 滞 等 导 致 的 技 术 管 理 方 面 的 风 险 十 三 生 产 管 理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对 供 应 商 的 考 察 不 仅 包 括 产 品 的 性 能 质 量 方 面 的 指 标 ; 还 包 括 对 公 司 生 产 管 理 等 体 系 的 认 证, 如 生 产 工 艺 控 制 程 序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生 产 装 备 水 平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等 大 部 分 客 户 需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专 门 的 认 证, 确 保 供 应 商 的 技 术 水 平 质 量 控 制 生 产 体 系 及 交 货 服 务 能 力 等 能 保 证 大 批 量 的 产 品 需 求 尽 管 公 司 已 获 得 了 中 国 移 动 华 为 技 术 沃 达 丰 阿 尔 卡 特 - 朗 讯 西 班 牙 电 信 等 主 要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认 可 但 是, 生 产 过 程 涉 及 到 材 料 工 艺 检 验 包 装 生 产 环 境 控 制 排 放 物 处 理 物 流 等 多 个 环 节, 需 常 抓 不 懈 如 生 产 过 程 出 现 质 量 环 保 问 题, 公 司 的 市 场 声 誉 将 受 到 影 响, 因 此, 公 司 面 临 生 产 管 理 方 面 的 风 险 十 四 短 期 内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将 会 大 幅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有 一 定 的 建 设 周 期, 在 短 期 内 难 以 迅 速 产 生 显 著 效 益, 募 集 资 金 的 投 入 也 将 产 生 一 36
37 定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和 其 他 费 用 公 司 存 在 短 期 内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37
38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改 制 重 组 及 设 立 情 况 ( 一 ) 设 立 方 式 本 公 司 系 由 成 立 于 1997 年 12 月 8 日 的 南 都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2000 年 8 月 15 日, 南 都 有 限 股 东 会 通 过 了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决 议, 同 日 南 都 有 限 全 体 股 东 签 署 了 关 于 变 更 设 立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协 议 书 南 都 有 限 以 截 至 2000 年 7 月 31 日 经 浙 江 天 健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54,881,754 元 按 照 1 1 折 合 为 公 司 的 股 本 总 额 浙 江 天 健 对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出 资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2000 年 9 月 出 具 了 浙 天 会 验 [2000] 第 150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已 经 缴 足 上 述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已 经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企 业 上 市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浙 上 市 [2000]20 号 文 的 批 准 2000 年 9 月 30 日, 南 都 股 份 获 得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二 ) 发 起 人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各 发 起 人 及 其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杭 州 南 都 38,363, 王 宇 波 5,541, 金 涛 3,729, 童 一 波 2,983, 东 海 地 产 1,598, 浙 江 华 源 1,598, 浙 江 卧 龙 集 团 公 司 1,065, 合 计 54,881, ( 三 )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之 前,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杭 州 南 都 系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发 起 人 在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之 前, 杭 州 南 都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款 项 固 定 资 产 以 及 对 外 投 资 形 成 的 股 权 该 等 股 权 38
39 包 括 南 都 有 限 69.90% 的 股 权 上 虞 南 都 有 色 金 属 有 限 公 司 60% 的 股 权, 上 海 南 都 通 讯 器 材 有 限 公 司 52% 的 股 权 浙 江 伊 恩 表 面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51% 的 股 权 福 建 南 都 电 源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35% 的 股 权 杭 州 南 都 已 于 1999 年 4 月 将 其 从 事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生 产 的 主 要 资 产 注 入 南 都 有 限, 发 行 人 设 立 前 杭 州 南 都 主 要 经 营 通 信 终 端 设 备 和 交 换 设 备 ( 四 ) 发 行 人 成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发 行 人 成 立 时,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承 继 南 都 有 限 的 整 体 资 产, 主 要 资 产 为 房 屋 及 其 他 建 筑 物 生 产 设 备 土 地 使 用 权 股 权 投 资 存 货 应 收 款 项 及 货 币 资 金 等 发 行 人 成 立 前 后 一 直 生 产 销 售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 五 ) 发 行 人 成 立 之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发 行 人 成 立 之 后, 杭 州 南 都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仍 为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固 定 资 产 以 及 对 外 投 资 形 成 的 股 权 ( 股 份 ) 2001 年 1-5 月, 杭 州 南 都 处 置 了 除 发 行 人 以 外 的 股 权 投 资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杭 州 南 都 除 持 有 发 行 人 27.66% 的 股 份 外, 无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发 行 人 成 立 之 后, 杭 州 南 都 不 再 生 产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杭 州 南 都 的 经 营 范 围 详 见 本 节 五 ( 二 )1 杭 州 南 都 ( 六 ) 改 制 前 原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改 制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原 企 业 和 发 行 人 业 务 流 程 间 的 联 系 发 行 人 改 制 前 后 业 务 流 程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四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 七 )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发 行 人 及 其 前 身 南 都 有 限 自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杭 州 南 都 之 间 在 资 产 收 购 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方 面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详 见 本 节 二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八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发 行 人 由 南 都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而 来, 原 属 于 南 都 有 限 的 资 产 负 债 全 部 由 发 行 39
40 人 承 继, 相 关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均 办 理 完 毕 ( 九 )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运 营 情 况 发 行 人 自 设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规 范 运 行, 逐 步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等 方 面 与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分 开,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及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资 产 完 整 性 发 行 人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时, 南 都 有 限 的 业 务 资 产 机 构 及 相 关 债 权 债 务 均 已 整 体 进 入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合 法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厂 房 土 地 设 备 以 及 商 标 专 利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资 产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 具 有 独 立 的 供 产 销 系 统 发 行 人 与 股 东 之 间 的 资 产 产 权 界 定 清 晰,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独 立, 没 有 以 资 产 为 各 股 东 的 债 务 提 供 担 保 发 行 人 对 所 有 资 产 拥 有 完 全 的 控 制 支 配 权 2 人 员 独 立 性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以 合 法 程 序 选 举 或 聘 任, 不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大 股 东 超 越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作 出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的 情 形 发 行 人 总 裁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总 工 程 师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均 专 职 在 发 行 人 工 作 并 领 取 薪 酬, 没 有 在 股 东 单 位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亦 没 有 在 股 东 单 位 领 薪 ; 发 行 人 的 财 务 人 员 没 有 在 股 东 单 位 及 下 属 企 业 兼 职, 也 没 有 在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其 他 企 业 任 职 的 情 形 3 财 务 独 立 性 发 行 人 设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发 行 人 已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等 有 关 法 规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规 章 制 度 和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并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发 行 人 独 立 在 银 行 开 立 账 户,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单 位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况 ; 发 行 人 作 为 独 立 的 纳 税 人,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4 机 构 独 立 性 发 行 人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总 裁 负 责 的 管 理 层 等 机 构 及 相 应 的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形 成 了 完 整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适 应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的 组 织 结 构, 拥 有 完 整 的 采 购 生 产 和 销 售 系 统 及 配 套 部 门, 各 部 门 已 构 成 40
41 一 个 有 机 整 体 发 行 人 与 股 东 单 位 之 间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各 职 能 部 门 与 股 东 单 位 及 其 职 能 部 门 之 间 不 存 在 上 下 级 关 系, 不 存 在 股 东 单 位 干 预 发 行 人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象 5 业 务 独 立 性 发 行 人 主 要 从 事 各 类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发 行 人 拥 有 独 立 的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及 辅 助 生 产 系 统 采 购 和 销 售 系 统, 不 依 赖 股 东 单 位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及 关 联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与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已 出 具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将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构 成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经 营 活 动 二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 投 资 设 立 上 海 锂 电 及 后 续 股 权 资 产 处 置 情 况 公 司 于 2001 年 与 其 他 出 资 方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了 上 海 锂 电,2007 年 5 月, 公 司 将 所 持 上 海 锂 电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杭 州 南 都,2008 年 12 月,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临 平 南 都 收 购 了 上 海 锂 电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成 立 了 锂 电 事 业 部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上 海 锂 电 设 立 2001 年 10 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批 准, 公 司 与 耀 江 国 际 杉 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香 港 国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上 海 锂 电 上 海 锂 电 成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1,200 万 元, 其 中 本 公 司 出 资 720 万 元, 持 有 其 60% 的 股 权, 耀 江 国 际 杉 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国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持 有 其 16% 14% 10% 的 股 权 上 海 锂 电 成 立 时 名 称 为 南 都 瑞 宝 能 源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为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电 极 材 料 及 相 关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并 提 供 相 应 的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2 上 海 锂 电 第 一 次 增 资 2003 年 10 月,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会 同 意, 本 公 司 以 现 金 对 上 海 锂 电 增 资 1,600 万 元 2003 年 12 月, 上 海 中 惠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上 海 锂 电 的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沪 惠 报 验 字 (2003)2139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出 资 到 位 增 资 完 成 后, 上 海 锂 电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2,800 万 元, 本 公 司 出 资 额 为 2,320 万 元, 持 股 比 例 为 82.85%, 耀 江 国 际 杉 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国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6.86% 6.00% 4.29% 41
42 3 上 海 锂 电 第 二 次 增 资 2005 年 3 月, 经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会 同 意, 并 经 上 海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沪 金 管 经 [2005] 第 15 号 关 于 同 意 南 都 瑞 宝 能 源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和 增 加 投 资 方 的 批 复 的 批 准, 上 海 锂 电 注 册 资 本 由 2,800 万 元 增 加 至 4,800 万 元, 上 海 时 和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以 现 金 方 式 按 上 海 锂 电 注 册 资 本 1:1 认 缴 全 部 增 资 款 2005 年 3 月, 上 海 中 惠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上 海 锂 电 增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沪 惠 报 验 字 (2005)0230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出 资 到 位 增 资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降 至 48.33%, 上 海 时 和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耀 江 国 际 杉 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国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41.67% 4.00% 3.50% 2.50% 4 上 海 锂 电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05 年 7 月, 经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会 同 意, 并 经 上 海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沪 金 管 经 [2005] 第 92 号 关 于 同 意 上 海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的 批 复 批 准, 上 海 时 和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上 海 锂 电 41.67%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上 海 中 桥 此 次 转 让 的 双 方 上 海 时 和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已 于 2006 年 4 月 注 销 ) 与 上 海 中 桥 均 为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企 业, 为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企 业 上 海 时 和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3 月 以 现 金 方 式 按 上 海 锂 电 注 册 资 本 1:1 的 比 例 增 资 2,000 万 元, 故 协 商 后 本 次 转 让 价 格 仍 为 2,000 万 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仍 持 有 上 海 锂 电 48.33% 的 股 权, 上 海 中 桥 耀 江 国 际 杉 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国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41.67% 4.00% 3.50% 2.50% 5 上 海 锂 电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07 年 5 月, 经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与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会 同 意, 本 公 司 将 所 持 上 海 锂 电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中 桥 将 其 所 持 上 海 锂 电 %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浙 江 公 众 房 地 产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中 桥 浙 江 公 众 房 地 产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耀 江 国 际 杉 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国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48.33% % % 4.00% 3.50% 2.50% 杭 州 南 都 是 公 司 的 第 一 大 股 东, 本 公 司 与 杭 州 南 都 之 间 的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依 据 上 海 锂 电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值 确 定 根 据 浙 江 之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浙 之 审 字 (2007) 第 336 号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上 海 锂 电 的 净 资 产 为 42
43 2,430, 元, 本 公 司 所 持 上 海 锂 电 48.33% 的 股 权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价 值 为 1,174, 元 2007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收 到 杭 州 南 都 股 权 转 让 款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不 再 持 有 上 海 锂 电 的 股 权 上 海 中 桥 与 浙 江 公 众 房 地 产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同 为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企 业 ( 浙 江 公 众 房 地 产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1 月 在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注 销 登 记 ), 经 双 方 协 商 该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按 原 出 资 额 确 定, 为 1,000 万 元 6 上 海 锂 电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2008 年 7 月, 经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会 同 意, 浙 江 公 众 房 地 产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上 海 锂 电 % 的 股 权 (1,000 万 股 ) 以 100 万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其 他 股 东 均 书 面 确 认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浙 江 公 众 房 地 产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与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同 为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企 业, 鉴 于 当 时 上 海 锂 电 经 营 持 续 亏 损, 累 计 亏 损 较 大 以 致 净 资 产 为 负, 因 此 经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该 等 1,000 万 股 权 定 价 100 万 元 7 上 海 锂 电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2008 年 9 月, 经 上 海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沪 金 管 经 [2009]15 号 关 于 同 意 上 海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的 批 复 的 批 准, 耀 江 国 际 将 其 所 持 上 海 锂 电 4.00% 的 股 权 无 偿 转 让 给 浙 江 省 财 务 开 发 公 司, 浙 江 省 财 务 开 发 公 司 系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无 关 联 关 系 由 于 当 时 上 海 锂 电 累 计 亏 损 较 大, 净 资 产 为 负, 因 此 经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该 等 股 权 转 让 为 无 偿 转 让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上 海 锂 电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杭 州 南 都 2,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1, 上 海 中 桥 1, 浙 江 省 财 务 开 发 公 司 杉 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国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4,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海 锂 电 各 股 东 的 持 股 情 况 如 上 表 所 示, 未 发 生 变 化 8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收 购 上 海 锂 电 资 产 43
44 2008 年 12 月 20 日,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会 同 意, 临 平 南 都 与 上 海 锂 电 签 订 资 产 买 卖 协 议, 以 浙 江 勤 信 出 具 的 浙 勤 评 报 (2008)198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 所 确 定 的 评 估 价 值 (16,453, 元 ) 受 让 上 海 锂 电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资 产 评 估 方 法 为 成 本 法, 评 估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16,033, 元, 调 整 后 账 面 价 值 16,033,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16,453, 元, 增 值 率 2.62% 临 平 南 都 与 上 海 锂 电 之 间 的 资 产 转 让 行 为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临 平 南 都 以 该 等 资 产 为 基 础, 成 立 了 锂 电 事 业 部 本 次 资 产 收 购 以 评 估 价 格 定 价 的 原 因 是 当 时 上 海 锂 电 账 面 净 资 产 为 负, 为 保 证 发 行 人 利 益, 避 免 潜 在 风 险, 公 司 子 公 司 直 接 收 购 有 效 资 产, 且 以 该 等 资 产 评 估 价 格 作 为 定 价 依 据 9 关 于 公 司 转 让 上 海 锂 电 股 权 以 净 资 产 为 依 据, 而 收 购 上 海 锂 电 资 产 以 评 估 价 为 依 据 的 理 由 : (1) 关 于 转 让 上 海 锂 电 股 权 以 净 资 产 为 依 据 的 理 由 本 公 司 于 2007 年 5 月 转 让 所 持 上 海 锂 电 股 权, 上 海 锂 电 当 时 已 连 年 亏 损,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不 佳, 从 维 护 公 司 利 益 的 角 度 出 发, 杭 州 南 都 与 本 公 司 决 定 不 进 行 评 估, 直 接 以 账 面 净 资 产 值 作 价 浙 江 天 健 对 上 海 锂 电 2007 年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浙 天 会 (2008) 907 号 审 计 报 告, 上 海 锂 电 截 至 2007 年 初 的 净 资 产 值 为 -1, 万 元, 低 于 公 司 转 让 股 权 时 所 依 据 的 净 资 产 值 (2) 关 于 收 购 上 海 锂 电 资 产 以 评 估 值 估 价 的 依 据 2008 年, 为 解 决 上 海 锂 电 与 公 司 之 间 存 在 的 潜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可 能, 同 时 储 备 锂 电 技 术, 培 育 锂 电 市 场, 为 未 来 长 远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公 司 决 定 收 购 上 海 锂 电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在 资 产 收 购 过 程 中, 考 虑 到 上 海 锂 电 因 经 营 不 善 存 在 较 多 的 不 良 资 产, 公 司 从 维 护 股 东 利 益 的 角 度 出 发 只 收 购 了 上 海 锂 电 的 有 效 资 产, 并 聘 请 具 有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的 浙 江 勤 信 进 行 评 估 并 按 评 估 值 作 价 (3) 公 司 转 让 股 权 及 收 购 资 产 时 的 作 价 依 据 不 同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公 司 转 让 股 权 时 以 浙 之 审 字 (2007) 第 336 号 审 计 报 告 审 定 的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值 为 依 据, 当 时 上 海 锂 电 经 营 亏 损, 公 司 以 该 次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值 为 作 价 依 据 未 对 公 司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仅 收 购 了 上 海 锂 电 的 有 效 资 产, 收 购 时 依 据 浙 勤 评 报 (2008)198 号 资 44
45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评 估 值 作 价, 该 次 评 估 采 用 成 本 法 评 估, 增 值 率 为 2.62%, 以 评 估 值 作 价 未 对 公 司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10 上 海 锂 电 注 销 2009 年 3 月,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会 同 意 解 散 并 注 销 上 海 锂 电, 上 海 锂 电 进 入 清 算 程 序 2009 年 4 月 7 日, 上 海 锂 电 发 布 了 注 销 公 告 2009 年 4 月 15 日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会 通 过 了 清 算 方 案 上 海 锂 电 正 在 办 理 相 关 税 务 注 销 与 工 商 登 记 注 销 手 续, 待 相 关 注 销 手 续 办 理 完 毕, 上 海 锂 电 将 不 存 在 税 收 追 缴 风 险 或 对 公 司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债 权 债 务, 也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已 承 诺 如 上 海 锂 电 出 现 税 收 被 追 缴, 可 能 对 公 司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债 权 债 务, 或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处 罚, 周 庆 治 将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确 保 不 对 公 司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由 于 已 于 2009 年 3 月 决 议 注 销, 上 海 锂 电 未 编 制 2009 年 的 财 务 报 表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发 行 人 依 据 净 资 产 值 转 让 所 持 上 海 锂 电 的 股 权, 依 据 评 估 值 收 购 上 海 锂 电 经 营 性 资 产, 两 次 转 让 的 价 格 公 允 合 理, 不 存 在 向 大 股 东 输 送 利 益 的 情 形 上 海 锂 电 注 销 将 不 会 对 公 司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 二 ) 收 购 杭 州 南 都 经 营 性 资 产 1 收 购 杭 州 南 都 经 营 性 资 产 的 背 景 杭 州 南 都 于 1994 年 成 立, 经 营 业 务 包 括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业 务 发 行 人 前 身 南 都 有 限 于 1997 年 成 立 后 亦 开 始 经 营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业 务 杭 州 南 都 于 1998 年 成 为 南 都 有 限 的 控 股 股 东 1999 年, 杭 州 南 都 决 定 以 南 都 有 限 为 平 台 生 产 经 营 电 池 业 务, 杭 州 南 都 经 营 其 他 通 讯 设 备 业 务, 遂 将 杭 州 南 都 与 电 池 有 关 的 资 产 分 步 注 入 南 都 有 限 1999 年, 杭 州 南 都 先 后 将 电 池 生 产 的 相 关 设 备 生 产 技 术 等 注 入 南 都 有 限, 其 余 部 分 资 产 因 未 取 得 产 权 证 书 未 注 入, 部 分 应 收 账 款 考 虑 结 算 问 题 当 时 暂 未 注 入 因 此, 至 2005 年 4 月, 杭 州 南 都 仍 持 有 少 量 与 蓄 电 池 业 务 相 关 的 固 定 资 产 应 收 账 款 等 资 产 2 收 购 杭 州 南 都 经 营 性 资 产 的 具 体 情 况 为 解 决 杭 州 南 都 仍 持 有 少 量 与 蓄 电 池 业 务 相 关 的 固 定 资 产 应 收 账 款 等 资 产 的 问 题,2005 年 4 月,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本 公 司 与 杭 州 南 都 签 订 资 产 转 让 协 议 书, 约 定 杭 州 南 都 将 账 面 价 值 36,615, 元 资 产 (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3,099, 元 其 他 应 收 款 27,912, 元 固 定 资 产 3,703, 元 长 期 45
46 待 摊 费 用 1,628, 元 其 他 资 产 271, 元 及 短 期 负 债 630, 元 ) 以 35,983,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截 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 公 司 从 杭 州 南 都 所 收 购 的 上 述 应 收 款 项 尚 有 1,762, 元 未 收 回 3 杭 州 南 都 经 营 性 资 产 与 公 司 业 务 的 关 联 关 系 该 等 资 产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的 关 联 关 系 主 要 是 :(1) 固 定 资 产 3,703, 元 系 构 筑 物,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628, 元 系 固 定 资 产 改 良 支 出, 曾 为 发 行 人 经 营 使 用, 后 因 政 府 拆 迁 拆 除 (2) 应 收 账 款 3,099, 元, 系 前 期 杭 州 南 都 向 客 户 销 售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3) 其 他 应 收 款 : 其 中 16,398, 元 为 发 行 人 应 付 杭 州 南 都 往 来 款, 其 他 为 11,513, 元, 为 杭 州 南 都 前 期 经 营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业 务 时 所 形 成 的 鉴 于 杭 州 南 都 已 彻 底 退 出 电 池 业 务, 因 此 将 上 述 与 电 池 业 务 相 关 的 资 产 转 让 给 公 司 4 杭 州 南 都 经 营 性 资 产 中 应 收 款 项 的 具 体 情 况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 元 ) 坏 账 准 备 ( 元 ) 账 面 价 值 ( 元 ) 1 年 以 内 1-2 年 2-3 年 1,031, 年 190, 年 以 上 1,893, 合 计 3,115, , ,099,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项 目 情 况 应 收 对 象 金 额 ( 元 ) 账 龄 占 比 (%) 收 回 时 间 收 回 金 额 ( 元 ) 上 海 南 都 通 信 器 材 有 限 公 司 1,031, 年 年 6 月 1,031, 宁 夏 银 川 中 铁 物 资 公 司 459, 年 以 上 年 2 月 459, 中 国 联 通 湖 南 分 公 司 297, 年 以 上 年 12 月 297, 中 国 联 通 辽 宁 分 公 司 195, 年 以 上 年 7 月 195, 北 京 汇 科 海 公 司 180, 年 以 上 年 6 月 180, 河 南 长 葛 180, 年 以 上 年 6 月 180,
47 市 电 力 物 资 公 司 福 建 移 动 宁 德 分 公 司 152, 年 年 2 月 152, 哈 尔 滨 华 玉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134, 年 以 上 年 6 月 134, 北 京 供 电 局 118, 年 以 上 年 6 月 118, 山 西 方 山 县 2009 年 1 月 71, , 年 以 上 3.61 电 信 局 2009 年 6 月 40, 总 计 2,861, ,861, 注 : 以 上 债 务 人 与 公 司 均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2009 年 6 月 收 回 的 应 收 账 款 系 由 杭 州 南 都 支 付 (2)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项 目 及 其 回 收 情 况 应 收 对 象 金 额 ( 元 ) 占 比 (%) 账 龄 内 容 收 回 时 间 收 回 金 额 ( 元 ) 本 公 司 16,398, 年 以 内 往 来 款 2005 年 4 月 16,398, 舟 山 市 华 源 电 气 有 2000 年 往 来 款 165 限 公 司 1,714, 年 万 元 及 代 垫 机 票 款 2005 年 12 月 1,714, 万 元 北 京 世 纪 畅 达 铁 路 代 理 商 市 场 支 持 费 1,200, 年 以 上 2007 年 11 月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用 1,200, 上 海 锂 电 1,125, 年 杭 州 市 古 荡 镇 古 荡 湾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1,068, 年 以 上 杭 州 南 都 - 电 动 自 行 车 电 池 项 目 994, 年 以 上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往 来 款 2005 年 4 月 1,125, 年 8-10 月 支 付 给 古 荡 村 的 厂 房 改 造 2007 年 3 月 1,068, 保 证 金 合 作 开 发 电 动 自 行 车 电 池 项 目 前 期 费 2007 年 11 月 994, 用 深 圳 霍 克 尔 电 气 技 代 理 商 市 场 费 用 及 918, 年 以 上 2007 年 11 月 术 开 发 公 司 代 垫 费 用 918, 杭 州 南 都 - 开 关 电 开 关 电 源 项 目 开 发 711, 年 以 上 2007 年 11 月 源 项 目 费 用 711, 乌 鲁 木 齐 诺 之 信 电 代 理 商 市 场 支 持 费 600, 年 2007 年 11 月 气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用 600, 合 计 24,731, ,731, 注 :1 以 上 债 务 人 除 本 公 司 上 海 锂 电 以 外, 其 他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 以 上 款 项 于 2005 年 资 产 购 买 发 生 时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均 为 0.5% 3 上 表 中 相 关 代 理 商 市 场 支 持 费 用 项 目 费 用 均 为 杭 州 南 都 经 营 电 池 业 务 期 间 所 支 付, 暂 挂 其 他 应 收 款 科 目, 该 等 款 项 已 由 南 投 实 业 于 2007 年 偿 还 给 公 司 5 截 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 未 收 回 应 收 款 项 的 具 体 情 况 47
48 截 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 公 司 自 杭 州 南 都 收 购 的 应 收 款 项 尚 有 万 元 未 收 回, 上 述 款 项 已 由 杭 州 南 都 于 2009 年 6 月 代 为 偿 还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 元 ) 账 龄 北 京 供 电 局 118, 年 以 上 哈 尔 滨 华 玉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134, 年 以 上 山 东 青 岛 市 电 信 局 50, 年 以 上 山 西 方 山 县 电 信 局 40, 年 以 上 中 国 联 通 广 西 分 公 司 28, 年 以 上 北 京 汇 科 海 公 司 180, 年 以 上 上 海 南 都 通 信 器 材 有 限 公 司 1,031, 年 河 南 长 葛 市 电 力 物 资 公 司 180, 年 以 上 合 计 1,762, 相 关 资 产 过 户 情 况 本 次 交 易 不 涉 及 相 关 资 产 权 证 的 过 户 问 题 本 次 交 易 标 的 包 括 固 定 资 产 万 元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固 定 资 产 改 良 支 出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净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设 备 小 计 其 中 : (1)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均 系 构 筑 物, 该 等 资 产 系 在 原 租 赁 的 土 地 上 发 生 的 相 关 购 建 支 出, 无 相 应 产 权 证 书, 故 不 涉 及 相 关 资 产 权 证 的 过 户 问 题 因 政 府 规 划 等 原 因 公 司 从 原 租 赁 土 地 上 整 体 搬 迁,2007 年 2-4 月, 公 司 共 取 得 拆 迁 补 偿 款 万 元, 扣 除 从 杭 州 南 都 收 购 上 述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固 定 资 产 改 良 支 出 的 成 本 后 实 现 收 益 万 元 (2) 运 输 工 具 系 4 辆 汽 车 其 中 1 辆 五 十 铃 货 车 ( 收 购 时 的 原 值 为 万 元, 累 计 折 旧 万 元 ) 已 于 2005 年 11 月 使 用 期 满 报 废 ; 其 余 3 辆 汽 车 因 未 及 时 办 妥 权 证 过 户 手 续, 均 已 于 2006 年 5 月 回 售 给 杭 州 南 都 (3) 其 他 设 备 系 电 子 设 备 等, 不 涉 及 权 证 过 户 手 续 7 公 司 收 购 杭 州 南 都 相 关 资 产 的 价 款 支 付 情 况 48
49 公 司 已 于 收 购 当 月 (2005 年 4 月 14 日 ) 向 杭 州 南 都 支 付 了 3, 万 元 的 收 购 价 款, 同 月 25 日, 因 资 金 紧 张, 杭 州 南 都 向 公 司 提 供 了 2,000 万 元 资 金, 2005 年 6 月 7 月, 杭 州 南 都 向 公 司 提 供 了 2, 万 元 的 资 金, 截 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杭 州 南 都 3, 万 元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发 行 人 收 购 杭 州 南 都 经 营 性 资 产 不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占 用 资 金 行 为, 也 不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因 资 金 占 用 损 害 发 行 人 利 益 的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 一 )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图 股 东 大 会 战 略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总 裁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秘 书 审 计 部 总 工 程 师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采 购 委 员 会 外 协 管 理 部 投 资 证 券 部 财 务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裁 办 国 内 市 场 部 质 量 管 理 部 计 划 管 理 部 技 术 委 员 会 海 外 市 场 部 采 购 部 销 售 管 理 部 客 户 中 心 北 京 办 事 处 大 客 户 部 直 销 区 域 技 术 中 心 国 际 业 务 部 49
50 ( 二 ) 公 司 职 能 部 门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情 况 如 下 : 1 总 裁 办 : 负 责 公 司 文 件 的 拟 制 核 发 ;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协 调 公 司 与 其 下 属 子 公 司 部 门 之 间 的 各 类 信 息 传 递 ; 对 各 部 门 各 子 公 司 落 实 公 司 总 体 经 营 目 标 进 行 督 查 ; 办 理 公 司 文 件 资 料 ( 除 技 术 资 料 外 ) 等 档 案 的 归 档 管 理 2 投 资 证 券 部 : 负 责 公 司 上 市 及 上 市 后 的 信 息 披 露 三 会 召 开 等 相 关 工 作 ;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资 产 处 置 并 购 重 组 及 增 资 等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及 相 关 投 资 项 目 的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重 大 产 业 化 投 资 项 目 培 育 研 究 及 申 报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重 大 产 业 化 项 目 的 资 金 申 报 ( 包 括 各 种 基 金 专 项 资 金 与 贴 息 贷 款 等 ) 和 项 目 融 资 的 组 织 工 作 3 财 务 部 :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政 策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订 与 执 行 ; 负 责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的 制 订 控 制 和 监 督 ; 完 成 日 常 账 务 核 算 和 财 务 报 表 内 部 管 理 报 表 的 编 制 ; 编 制 公 司 月 度 资 金 计 划, 审 核 各 类 费 用 开 支, 对 资 金 支 出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审 核 各 项 投 资 支 出 技 术 改 造 和 基 建 项 目 资 金 产 品 研 发 资 金 支 出 及 薪 资 支 付 情 况 ; 负 责 统 一 安 排 和 落 实 盘 点 等 各 项 资 产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公 司 各 项 资 产 安 全 ; 配 合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及 外 部 审 计 工 作 4 人 力 资 源 部 : 根 据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制 订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发 展 战 略 实 施 目 标 ; 组 织 建 立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制 度 体 系 和 运 作 机 制, 并 监 督 实 施 ; 制 订 修 订 和 完 善 公 司 的 各 类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管 理 办 法 和 实 施 细 则 ; 组 织 制 订 各 项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工 作 的 流 程 工 作 标 准 和 评 价 办 法 ; 审 核 各 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 负 责 公 司 总 体 层 面 的 人 力 资 源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5 计 划 管 理 部 : 组 织 汇 总 编 制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管 理 计 划, 并 督 促 检 查 分 析 计 划 完 成 情 况 ; 根 据 营 销 系 统 的 市 场 需 求, 及 时 有 序 地 调 整 生 产 计 划, 并 组 织 资 源 的 有 效 配 置, 以 满 足 市 场 要 求 ; 负 责 提 供 销 售 生 产 等 各 类 统 计 数 字, 为 公 司 制 定 公 司 规 划 和 策 略 提 供 分 析 依 据 ; 负 责 召 开 月 度 生 产 计 划 会 议, 并 根 据 会 议 要 求, 检 查 督 促 会 议 纪 要 的 执 行 情 况, 并 及 时 向 公 司 提 交 执 行 报 告 6 采 购 委 员 会 : 负 责 组 织 供 应 市 场 的 研 究 和 分 析, 制 定 公 司 采 购 战 略 和 采 购 策 略, 建 立 完 善 供 应 商 评 价 体 系 ; 负 责 对 公 司 重 大 采 购 行 为 的 决 策, 对 日 常 采 50
51 购 业 务 流 程 和 采 购 行 为 的 监 控 和 评 估 采 购 委 员 会 下 设 采 购 部 采 购 部 的 职 责 为 : 负 责 公 司 物 料 采 购 价 格 信 息 的 收 集 汇 总 和 分 析 ; 提 出 公 司 采 购 策 略, 并 执 行 公 司 确 定 的 采 购 策 略 ; 根 据 采 购 计 划 下 达 采 购 订 单, 实 施 具 体 采 购 行 为 ; 负 责 推 荐 潜 在 供 应 商, 并 配 合 认 证 组 对 潜 在 供 应 商 的 评 价 管 理 工 作 7 质 量 管 理 部 : 负 责 贯 彻 公 司 ISO9001&TL9000 HSF ISO14001 OHSAS18001 SA8000 质 量 和 HSF( 环 境 ) 方 针 质 量 及 无 有 害 物 质 ( 环 境 ) 目 标 安 全 方 针 和 社 会 责 任 方 针 ; 负 责 对 退 回 产 品 和 工 序 间 产 品 的 质 量 和 HSF 问 题 实 施 质 量 和 HSF 鉴 定 及 跟 踪 协 调 处 理 ; 根 据 采 购 委 员 会 要 求, 组 织 对 合 格 供 应 商 和 OEM 工 厂 质 量 体 系 HSF 保 证 体 系 和 社 会 责 任 体 系 的 考 察 评 定 控 制 ; 负 责 原 材 物 料 生 产 现 场 各 道 工 序 产 成 品 出 入 库 的 检 验 化 验 及 质 量 和 HSF 考 核 ; 负 责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环 境 保 护 及 职 业 卫 生 的 防 护 工 作,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环 境 保 护 及 职 业 卫 生 等 相 关 制 度, 指 导 监 督 及 检 查 下 属 子 公 司 的 安 全 生 产 环 境 保 护 及 职 业 卫 生 等 相 关 工 作 8 技 术 委 员 会 : 提 出 公 司 中 长 期 技 术 发 展 和 产 品 开 发 战 略 及 规 划 思 路, 确 定 重 大 产 品 研 发 项 目 计 划 及 技 术 攻 关 项 目 计 划, 审 定 年 度 技 术 和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 制 订 重 大 技 术 成 果 奖 励 方 案 和 年 度 科 技 奖 励 方 案, 由 公 司 总 裁 批 准 并 实 施 ; 审 定 技 改 项 目 方 案 重 大 设 备 采 购 方 案 技 术 引 进 方 案 和 重 大 技 改 项 目 的 核 心 工 艺 技 术 路 线 方 案 对 外 技 术 合 作 方 案 等 技 术 委 员 会 下 设 技 术 中 心 技 术 中 心 的 职 责 为 : 负 责 铅 酸 电 池 锂 电 池 及 其 他 化 学 电 源 产 品 技 术 研 究 新 产 品 开 发 及 新 技 术 新 材 料 新 工 艺 等 信 息 的 收 集 跟 踪 研 究 及 应 用 推 广 负 责 与 科 研 机 构 大 学 及 研 究 所 进 行 产 学 研 合 作 ; 与 技 术 行 业 学 会 进 行 技 术 交 流 ; 负 责 产 品 项 目 研 发 成 果 和 专 利 技 术 的 申 报 及 管 理 工 作 9 外 协 管 理 部 : 掌 握 行 业 动 态, 寻 找 合 适 的 外 部 资 源, 并 及 时 反 馈 给 公 司 ; 考 察 外 协 厂 家 的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协 助 外 协 厂 家 通 过 认 证 审 核 ; 对 外 协 厂 家 给 予 技 术 输 出 与 指 导, 负 责 公 司 新 工 艺 新 产 品 在 外 协 厂 家 的 批 量 试 制, 并 做 好 监 控 管 理 的 工 作 ; 协 助 与 监 督 外 协 厂 家 的 批 量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等 过 程, 跟 踪 与 反 馈 生 产 发 货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及 纠 正 预 防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 规 范 外 协 厂 家 生 产 计 划 管 理 与 质 量 控 制 ; 持 续 改 进 外 协 厂 家 的 质 量 和 成 本 等 ; 根 据 SA8000 的 要 求, 督 促 OEM 厂 家 进 行 社 会 责 任 的 管 理 10 国 内 市 场 部 : 根 据 公 司 的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制 定 并 执 行 国 内 市 场 的 营 销 策 51
52 略 营 销 目 标 ; 负 责 国 内 市 场 销 售 的 渠 道 管 理 价 格 管 理 ; 负 责 国 内 市 场 售 前 售 中 和 售 后 服 务 的 管 理 和 协 调 工 作, 处 理 客 户 投 诉 国 内 市 场 部 下 设 销 售 管 理 部 客 户 中 心 北 京 办 事 处 大 客 户 部 直 销 区 域 等 五 个 部 门, 各 部 门 的 职 责 为 : (1) 销 售 管 理 部 : 负 责 销 售 渠 道 管 理, 收 集 销 售 信 息, 编 制 年 度 月 度 销 售 预 测 计 划 ; 负 责 销 售 订 单 的 评 审 与 跟 踪 ; 负 责 与 市 场 营 销 活 动 相 关 的 技 术 宣 传 服 务 资 料 的 策 划 编 制 传 送 和 更 新 等 方 面 工 作 (2) 客 户 中 心 : 根 据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负 责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计 划 的 制 定 和 组 织 实 施, 建 立 和 维 护 与 客 户 的 良 好 关 系 ; 负 责 公 司 售 前 售 中 售 后 的 技 术 支 持 和 服 务 工 作, 处 理 客 户 投 诉 和 顾 客 满 意 度 调 查, 有 计 划 地 组 织 开 展 走 访 巡 检 工 作, 开 展 技 术 交 流 客 户 培 训, 沟 通 有 害 物 质 资 讯 和 信 息, 并 对 市 场 营 销 工 作 提 供 人 员 设 备 资 料 等 方 面 的 支 持 ; 与 海 外 市 场 部 共 同 做 好 对 海 外 市 场 的 售 前 售 中 和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3) 北 京 办 事 处 : 负 责 策 划 和 实 施 公 司 在 北 京 的 公 关 活 动 以 及 市 场 宣 传, 以 提 高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信 誉 度 ; 进 行 行 业 市 场 拓 展 以 及 重 大 项 目 的 销 售 工 作, 配 合 及 完 成 公 司 与 在 北 京 的 全 国 性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进 行 统 谈 统 签 或 统 谈 分 签 项 目 洽 谈 的 公 关 协 调 信 息 沟 通 及 销 售 工 作 ; 协 助 办 理 国 家 级 许 可 证 入 网 证, 国 家 级 项 目 的 申 报 以 及 其 他 需 要 在 中 央 各 部 委 办 理 的 申 报 审 批 手 续 (4) 大 客 户 部 : 负 责 开 发 国 际 和 国 内 知 名 的 通 信 系 统 设 备 厂 商, 通 过 国 内 的 市 场 运 作 项 目 合 作, 致 力 成 为 与 之 有 相 同 价 值 观 的 合 作 伙 伴 ; 巩 固 和 发 展 后 备 电 源 系 统 UPS 电 源 系 统 电 力 电 源 系 统 等 配 套 客 户,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缩 小 与 竞 争 对 手 的 差 距 ; 配 合 铁 路 代 理 做 好 铁 路 市 场 的 推 广 客 户 服 务 技 术 支 持 等 工 作 (5) 直 销 区 域 : 负 责 本 区 域 内 市 场 的 客 户 开 拓, 客 户 关 系 维 护 和 客 户 结 构 的 优 化 ; 负 责 落 实 和 完 成 公 司 下 达 的 营 销 目 标, 包 括 销 售 和 回 款 等 指 标 ; 负 责 区 域 市 场 预 测 和 分 析, 并 及 时 提 供 反 馈 报 告 ; 负 责 做 好 本 区 域 内 的 客 户 售 前 售 中 和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 负 责 本 区 域 内 人 员 的 管 理 和 团 队 绩 效 的 提 升 11 海 外 市 场 部 : 根 据 公 司 的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制 定 并 执 行 海 外 市 场 的 营 销 策 略 和 营 销 目 标 ; 负 责 海 外 市 场 销 售 的 渠 道 价 格 管 理, 与 海 外 营 运 商 集 成 商 代 理 商 等 保 持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与 客 户 中 心 共 同 做 好 对 海 外 市 场 的 售 前 售 中 和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海 外 市 场 部 下 设 国 际 业 务 部 52
53 国 际 业 务 部 的 职 责 为 : 执 行 公 司 及 海 外 市 场 营 销 策 略, 拓 展 海 外 营 销 渠 道, 建 立 海 外 营 销 网 点 ; 组 织 实 施 年 度 进 出 口 计 划, 确 保 完 成 年 度 进 出 口 目 标 任 务 ; 收 集 分 析 海 外 市 场 的 有 关 信 息,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及 可 行 性 报 告 ; 及 时 反 馈 国 际 市 场 对 公 司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需 求 信 息 12 审 计 部 :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及 公 司 制 度, 拟 定 并 实 施 年 度 审 计 计 划, 对 公 司 财 务 收 支 经 济 活 动 实 施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等 四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目 前 共 有 5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1 家 参 股 子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临 平 南 都 临 平 南 都 成 立 于 2007 年 7 月 24 日,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余 杭 开 发 区 振 兴 西 路 3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陈 博, 经 营 范 围 为 高 性 能 全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 燃 料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太 阳 能 电 池 及 其 他 高 性 能 环 保 电 池 通 信 网 络 电 源 研 究 高 性 能 电 极 材 料 的 研 究 开 发 临 平 南 都 由 本 公 司 独 家 出 资 设 立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临 平 南 都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4,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3, 万 元 ( 二 ) 临 安 南 都 2006 年 8 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与 杭 州 南 都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临 安 南 都, 临 安 南 都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1,500 万 元, 其 中 公 司 出 资 1,350 万 元, 持 有 90% 的 股 权, 杭 州 南 都 出 资 150 万 元, 持 有 10% 的 股 权 2006 年 11 月, 公 司 与 杭 州 南 都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向 临 安 南 都 缴 纳 第 二 期 出 资, 实 收 资 本 达 到 3,500 万 元 2006 年 12 月, 公 司 与 杭 州 南 都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向 临 安 南 都 缴 纳 第 三 期 出 资, 实 收 资 本 达 到 5,000 万 元 2007 年 12 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同 意, 公 司 以 500 万 元 的 价 格 收 购 了 杭 州 南 都 所 持 临 安 南 都 10% 的 股 权, 临 安 南 都 成 为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收 购 该 等 股 权 的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有 资 金,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按 原 始 出 资 的 价 格 确 定, 即 1 元 出 资 为 1 元 2008 年 7 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同 意, 公 司 对 临 安 南 都 增 资 至 7,500 万 元 53
54 2009 年 1 月, 公 司 董 事 会 同 意 对 临 安 南 都 增 资 至 8,750 万 元 2009 年 8 月, 临 安 南 都 已 办 理 完 毕 本 次 增 资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公 司 上 述 两 次 增 资 的 资 金 均 为 自 有 资 金, 增 资 价 格 按 原 始 出 资 的 价 格 确 定, 为 1 元 出 资 实 缴 1 元 临 安 南 都 的 住 所 为 杭 州 市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海 光, 经 营 范 围 为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 研 发 销 售 : 锂 离 子 电 池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临 安 南 都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3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 三 ) 南 都 销 售 2003 年 2 月, 公 司 与 陈 丰 钿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了 南 都 销 售 南 都 销 售 成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600 万 元, 其 中 公 司 出 资 480 万 元, 持 有 80% 的 股 权, 陈 丰 钿 出 资 120 万 元, 持 有 20% 的 股 权 2004 年 6 月, 陈 丰 钿 与 公 司 何 伟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所 持 南 都 销 售 20%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公 司 与 何 伟, 其 中 公 司 以 60 万 元 的 价 格 受 让 10%, 何 伟 以 60 万 元 的 价 格 受 让 10%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持 有 南 都 销 售 90% 的 股 权 公 司 受 让 股 权 的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有 资 金, 何 伟 受 让 股 权 的 资 金 系 由 公 司 代 垫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价 格 按 原 始 出 资 的 价 格 确 定, 即 1 元 出 资 为 1 元 2007 年 11 月, 何 伟 与 公 司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书, 将 其 所 持 南 都 销 售 10% 的 股 权 以 60 万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公 司, 南 都 销 售 成 为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由 于 公 司 拥 有 何 伟 60 万 元 债 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双 方 债 权 债 务 互 相 抵 销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价 格 按 原 始 出 资 的 价 格 确 定, 即 1 元 出 资 为 1 元 南 都 销 售 住 所 为 杭 州 市 文 三 路 459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陈 博, 经 营 范 围 为 铅 酸 蓄 电 池 电 池 材 料 与 电 池 配 件 高 频 直 流 开 关 电 源 柴 油 发 电 机 通 信 机 房 空 调 器 通 信 设 备 及 器 材 电 极 材 料 电 子 产 品 化 工 原 料 ( 不 含 化 学 危 险 品 及 易 制 毒 品 ) 的 销 售, 经 营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限 制 或 禁 止 的 项 目 除 外 )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南 都 销 售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2,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 四 ) 南 都 亚 太 2005 年 3 月, 经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浙 江 省 分 局 以 浙 外 管 [2005]69 号 文 批 准, 54
55 公 司 与 丰 耕 有 限 公 司 各 出 资 15 万 新 元 设 立 南 都 亚 太, 双 方 的 持 股 比 例 均 为 50% 丰 耕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81 年, 注 册 地 为 台 北, 初 期 为 美 国 Hipotronics Inc. 高 压 检 验 设 备 的 台 湾 代 理 商, 经 营 范 围 主 要 包 含 : 公 用 电 力 事 业 重 电 业 电 机 业 电 线 电 缆 业 以 及 学 术 研 究 单 位 等 经 营 期 间, 已 陆 续 从 欧 美 代 理 引 进 : 线 缆 业 之 线 缆 生 产 设 备 及 其 附 属 部 件 ; 橡 塑 料 业 之 挤 出 压 出 生 产 设 备 ; 工 业 及 通 信 所 需 之 备 用 电 源 的 各 类 免 加 水 式 铅 酸 镍 镉 蓄 电 池 等 相 关 产 品 ; 高 压 输 配 电 回 路 用 之 光 电 式 电 压 电 流 变 比 器 各 类 型 数 字 式 保 护 电 缆 及 线 路 故 障 纪 录 器 丰 耕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005 年 11 月 11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向 本 公 司 颁 发 了 [2005] 商 合 境 外 企 证 字 第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外 投 资 批 准 证 书 2008 年 12 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与 丰 耕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收 购 了 丰 耕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南 都 亚 太 50% 的 股 权,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共 计 586, 新 元 公 司 受 让 股 权 的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有 资 金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以 南 都 亚 太 截 至 2008 年 10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1,173, 新 元 ) 为 依 据 确 定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已 获 浙 江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浙 外 经 贸 经 函 [2009]45 号 文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浙 江 省 分 局 浙 外 管 [2009]9 号 文 的 批 准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本 公 司 持 有 南 都 亚 太 100% 的 股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南 都 亚 太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30 万 新 元, 住 所 为 新 加 坡 乌 比 克 莱 森 特 工 业 区 65 号 Hola 大 厦 #08-02, 经 营 范 围 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电 极 材 料 及 相 关 产 品 的 销 售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南 都 亚 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2,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 五 ) 南 都 英 国 南 都 英 国 系 经 杭 州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杭 外 经 贸 外 经 [2008]327 号 文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浙 江 省 分 局 浙 外 管 [2008]43 号 文 的 批 准, 由 本 公 司 独 家 出 资 设 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于 2008 年 8 月 18 日 向 本 公 司 颁 发 [2008] 商 合 境 外 投 资 证 字 第 号 中 国 企 业 境 外 投 资 批 准 证 书 南 都 英 国 于 2007 年 8 月 28 日 在 英 格 兰 和 威 尔 士 公 司 注 册 处 登 记 注 册, 注 册 号 为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南 都 英 国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50 万 英 镑, 55
56 实 收 资 本 为 55,062 英 镑, 住 所 为 大 不 列 颠 赫 特 福 德 郡 圣 奥 尔 本 伦 敦 路 60 号, 经 营 范 围 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电 极 材 料 及 相 关 产 品 的 销 售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持 有 南 都 英 国 100% 的 股 权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南 都 英 国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 六 ) 新 源 动 力 新 源 动 力 成 立 于 2001 年 4 月 6 日,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1,700 万 元, 住 所 为 大 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区 七 贤 岭 火 炬 路 1 号 A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蒋 志 伟, 经 营 范 围 为 燃 料 电 池 及 相 关 零 部 件 研 制 生 产, 相 关 工 程 技 术 开 发 咨 询 和 氢 源 技 术 产 品 的 研 发, 货 物 进 出 口 技 术 进 出 口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项 目 除 外, 法 律 法 规 限 制 的 项 目 取 得 许 可 证 后 可 经 营 )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为 燃 料 电 池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持 有 新 源 动 力 4.27% 的 股 份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新 源 动 力 总 资 产 17, 万 元, 净 资 产 12,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上 述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七 ) 成 立 以 来 注 销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1 注 销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1)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系 由 本 公 司 与 叶 呈 标 王 金 根 卓 越 杨 秀 林 陈 华 恩 于 力 薛 茂 泉 于 2000 年 5 月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成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600 万 元, 本 公 司 持 有 其 70% 的 股 权 叶 呈 标 持 有 其 18% 的 股 权, 其 他 6 位 自 然 人 各 持 有 2% 的 股 权 2000 年 5 月, 浙 江 中 州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该 公 司 的 设 立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浙 中 州 验 字 (2000) 第 260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出 资 到 位 该 公 司 的 住 所 为 杭 州 市 文 三 路 459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宇 波, 经 营 范 围 为 铅 酸 蓄 电 池 高 频 直 流 开 关 电 源 柴 油 发 电 机 通 讯 机 房 空 调 器 通 信 交 换 设 备 电 极 材 料 电 子 产 品 及 化 工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品 ) 的 销 售 (2)2001 年 2 月,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同 意 叶 呈 标 等 7 位 自 然 人 将 股 权 按 原 始 成 本 180 万 元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 股 权 转 让 后 注 销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受 让 股 权 的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有 资 金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以 原 始 出 资 的 价 格 确 定, 即 1 元 出 资 为 1 元 56
57 (3) 为 保 证 公 司 业 务 的 完 整 性, 将 公 司 销 售 业 务 全 部 转 至 股 份 公 司,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定 注 销 公 司 2001 年 2 月,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清 算 小 组 出 具 清 算 报 告, 确 认 清 算 终 结 日 的 资 产 为 11, 万 元, 负 债 为 10, 万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万 元 2001 年 6 月,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注 销 该 公 司, 其 债 权 债 务 由 本 公 司 承 继 2 注 销 舟 山 南 都 (1) 舟 山 南 都 系 由 原 南 都 有 限 与 浙 江 华 源 于 2000 年 4 月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成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1,500 万 元, 其 中, 南 都 有 限 以 现 金 出 资 265 万 元, 以 机 器 设 备 出 资 50 万 元, 以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出 资 450 万 元, 共 计 765 万 元, 持 有 51% 的 股 权 ; 浙 江 华 源 以 机 器 设 备 出 资 735 万 元, 持 有 49% 的 股 权 经 舟 山 安 达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评 估, 南 都 有 限 投 入 的 机 器 设 备 及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的 评 估 价 值 为 万 元, 浙 江 华 源 投 入 的 机 器 设 备 评 估 价 值 为 万 元 同 月, 舟 山 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舟 山 南 都 设 立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舟 安 会 师 验 字 (2000) 第 74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出 资 到 位 舟 山 南 都 住 所 为 舟 山 经 济 开 发 区 B 区,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陈 博, 经 营 范 围 为 阀 控 式 电 池 及 蓄 电 池 配 件 制 造 加 工 销 售 ; 蓄 电 池 充 电 及 控 制 装 置 的 制 造 销 售 舟 山 南 都 设 立 时 南 都 有 限 投 入 的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主 要 为 南 都 有 限 拥 有 的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制 造 工 艺 和 技 术 以 及 Narada 南 都 商 标 使 用 权 其 中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制 造 工 艺 和 技 术 系 1996 年 杭 州 南 都 从 国 外 进 口, 采 购 价 为 1,649 万 元,1999 年 12 月 杭 州 南 都 将 该 技 术 以 摊 余 价 值 1,137 万 元 转 让 给 南 都 有 限 2000 年 4 月,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对 南 都 有 限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制 造 工 艺 和 技 术 审 查 并 出 具 了 浙 科 高 认 字 2000 第 005 号 浙 江 省 高 新 技 术 成 果 认 定 书 该 技 术 出 资 符 合 科 学 技 术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关 于 以 高 新 技 术 成 果 出 资 入 股 若 干 问 题 的 规 定 关 于 以 高 新 技 术 成 果 出 资 入 股, 作 价 总 金 额 可 以 超 过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但 不 得 超 过 百 分 之 三 十 五 的 相 关 规 定 (2)2003 年 7 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舟 山 南 都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以 500 万 元 的 价 格 收 购 了 浙 江 华 源 所 持 舟 山 南 都 33.33% 的 股 权 2007 年 11 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与 舟 山 南 都 股 东 会 同 意, 公 司 以 235 万 元 的 价 格 收 购 了 浙 江 华 源 所 持 舟 山 南 都 15.67% 的 股 权 上 述 两 次 股 权 转 让 中 公 司 受 让 股 权 的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有 资 金,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均 以 原 始 出 资 的 价 格 确 定, 即 1 元 出 资 为 1 元 57
58 (3) 鉴 于 公 司 计 划 在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建 立 新 的 生 产 基 地,2008 年 3 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公 司 决 定 解 散 舟 山 南 都 2008 年 9 月, 舟 山 南 都 清 算 组 完 成 清 算 工 作 并 出 具 了 舟 山 市 南 都 华 源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清 算 报 告 截 至 2008 年 9 月 24 日, 舟 山 南 都 资 产 总 额 为 10,640,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0 元, 净 资 产 为 10,640, 元 同 月, 本 公 司 对 该 报 告 进 行 了 确 认 2008 年 10 月, 舟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舟 山 南 都 的 注 销 登 记 申 请 公 司 以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向 舟 山 南 都 出 资 时, 自 身 仍 在 使 用 该 项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注 销 舟 山 南 都 后, 公 司 回 收 该 项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不 能 使 公 司 可 从 该 项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获 得 更 多 的 潜 在 利 益 因 此, 公 司 在 回 收 舟 山 南 都 的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后, 未 调 增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的 账 面 价 值, 从 谨 慎 性 原 则 出 发 直 接 核 销 了 舟 山 南 都 的 账 面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发 行 人 向 杭 州 南 都 收 购 该 项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及 在 注 销 舟 山 南 都 时 核 销 其 账 面 价 值 不 存 在 向 大 股 东 潜 在 利 益 输 送 的 情 况 3 注 销 成 都 南 都 (1) 成 都 南 都 系 由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华 源 通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王 志 芳 王 静 翔 于 2000 年 8 月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60 万 元, 其 中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万 元, 持 有 56% 的 股 权 ; 成 都 华 源 通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王 志 芳 王 静 翔 分 别 出 资 万 元 3.60 万 元 3.60 万 元, 分 别 持 有 32% 6% 6% 的 股 权 2000 年 7 月, 四 川 桂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成 都 南 都 的 设 立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桂 华 验 (2000) 第 115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出 资 到 位 成 都 南 都 的 住 所 为 高 新 区 永 丰 路 52 号 永 丰 大 厦 605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岳 能, 经 营 范 围 为 销 售 蓄 电 池 高 频 直 流 开 关 电 源 柴 油 发 电 机 通 信 机 房 空 调 器 通 信 交 换 设 备 电 极 材 料 电 子 产 品 及 化 工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品 ) (2)2001 年 6 月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销, 其 所 持 成 都 南 都 股 权 由 本 公 司 承 继 (3)2001 年 8 月, 成 都 南 都 股 东 会 同 意 成 都 华 源 通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成 都 南 都 32% 的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给 公 司 16% 张 正 德 8% 邓 玉 英 4% 蒋 音 4%; 同 意 王 志 芳 王 静 翔 将 各 自 所 持 成 都 南 都 6%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同 日, 成 都 华 源 通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张 正 德 邓 玉 英 蒋 音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58
59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为 共 计 19.2 万 元, 其 中 向 公 司 转 让 股 权 的 价 款 为 9.6 万 元 ; 王 志 芳 王 静 翔 分 别 与 公 司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共 计 7.2 万 元 转 让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持 有 成 都 南 都 84% 的 股 权, 张 正 德 邓 玉 英 蒋 音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8% 4% 4%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中 受 让 方 的 资 金 来 源 均 为 自 有 资 金,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以 原 始 出 资 的 价 格 确 定, 即 1 元 出 资 为 1 元 (4) 为 理 顺 公 司 销 售 渠 道,2007 年 5 月, 成 都 南 都 股 东 会 决 定 解 散 成 都 南 都,2007 年 8 月, 成 都 南 都 清 算 组 完 成 清 算 工 作 并 出 具 了 成 都 南 都 通 讯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清 算 报 告, 成 都 南 都 剩 余 净 资 产 为 961, 元 同 月, 成 都 南 都 股 东 会 对 成 都 南 都 通 讯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清 算 报 告 进 行 了 确 认 2007 年 8 月 7 日,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成 都 南 都 的 注 销 登 记 申 请 4 注 销 南 都 挪 威 南 都 挪 威 系 由 本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浙 江 省 分 局 浙 外 管 [2006]38 号 文 浙 江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浙 外 经 贸 经 函 [2006]95 号 文 的 批 准 与 Eltek Energy AS 于 2006 年 4 月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的 公 司 南 都 挪 威 成 立 时 的 注 册 及 实 收 资 本 为 150 万 挪 威 克 朗, 其 中 本 公 司 出 资 90 万 挪 威 克 朗, 持 有 其 60% 的 股 权,Eltek Energy AS 出 资 60 万 挪 威 克 朗, 持 有 其 40% 的 股 权 南 都 挪 威 的 注 册 地 为 The Bronnoysund Register Centre, 住 所 为 60 London Road ST Albans Herts AL11NG, 经 营 范 围 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电 极 材 料 及 相 关 产 品 的 销 售 鉴 于 公 司 将 要 进 一 步 成 立 南 都 英 国 公 司, 以 满 足 贴 近 客 户 的 需 求,2009 年 2 月, 南 都 挪 威 董 事 会 决 定 解 散 企 业 并 进 行 清 算 2009 年 7 月, 南 都 挪 威 被 正 式 注 销 5 注 销 佳 事 通 南 都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2004 年 8 月, 本 公 司 与 AU YUK ON 在 塞 舌 尔 设 立 佳 事 通 南 都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的 外 汇 资 金 来 源 经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浙 江 省 分 局 浙 外 管 [2004]113 号 关 于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境 外 投 资 外 汇 资 金 来 源 审 查 的 批 复 批 准, 佳 事 通 南 都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额 5 万 美 元, 其 中 本 公 司 出 资 2.45 万 美 元, 全 部 以 自 有 外 汇 投 入 2004 年 9 月, 杭 州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向 公 司 下 发 杭 外 经 贸 外 经 [2004]214 号 关 于 同 意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塞 舌 尔 合 资 设 立 贸 易 公 司 的 批 复,2004 年 12 月, 浙 江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向 公 司 核 发 浙 江 省 境 外 投 资 许 可 证 书, 批 复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佳 事 通 南 都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2008 年 6 月, 杭 州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以 杭 外 经 贸 外 经 函 [2008]1 号 文 关 59
60 于 同 意 撤 销 佳 事 通 南 都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同 意 本 公 司 注 销 在 塞 舌 尔 设 立 的 境 外 企 业 佳 事 通 南 都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鉴 于 公 司 已 成 立 南 都 亚 太 接 管 整 个 亚 太 地 区 ( 包 括 香 港 ) 业 务,2008 年 12 月, 佳 事 通 南 都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被 正 式 注 销 上 述 已 注 销 子 公 司 不 存 在 税 收 追 缴 风 险 或 对 公 司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债 权 债 务, 也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已 承 诺 如 上 述 已 销 子 公 司 出 现 税 收 被 追 缴, 可 能 对 公 司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债 权 债 务, 或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处 罚, 周 庆 治 将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确 保 不 对 公 司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上 述 已 注 销 子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发 行 人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债 权 债 务 五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 一 ) 发 行 人 外 部 组 织 结 构 图 周 庆 治 夫 妻 关 系 赵 亦 斓 60.53% 27.84% 64.25% 王 人 岳 能 等 20 杭 州 南 都 39.47%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56.67% 上 海 益 都 浙 江 华 瓯 杭 州 华 星 佰 孚 控 股 陈 博 16% 27.66% 10.88% 13.65% 7.35% 6.82% 4.30% 13.34% 南 都 股 份 100% 100% 100% 100% 100% 4.27% 南 都 销 售 南 都 亚 太 南 都 英 国 临 平 南 都 临 安 南 都 新 源 动 力 60
61 如 上 图 所 示,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周 庆 治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为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浙 江 华 瓯 杭 州 华 星 陈 博 ( 二 )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1 杭 州 南 都 杭 州 南 都 成 立 于 1994 年 9 月,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7,082 万 元, 住 所 为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曙 光 路 122 号 2 幢 D1601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海 光, 经 营 范 围 为 防 雷 系 统 网 络 通 信 计 算 机 通 信 及 其 电 力 电 子 和 通 信 设 备 的 开 发 和 咨 询 服 务 ( 国 家 限 制 和 禁 止 生 产 的 除 外 ); 高 频 开 关 电 源 通 讯 终 端 设 备 及 长 途 电 话 数 据 电 话 电 报 电 话 的 交 换 设 备 的 批 发 业 务 ( 上 述 涉 及 配 额 许 可 证 及 专 项 管 理 规 定 的 商 品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 其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周 庆 治 4,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2, 合 计 7,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杭 州 南 都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0,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0,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亏 损 原 因 为 杭 州 南 都 未 经 营 业 务, 亏 损 主 要 为 发 生 管 理 费 用 所 致 2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益 都 系 由 赵 达 夫 何 伟 林 旦 王 海 光 于 2007 年 4 月 以 现 金 出 资 设 立, 住 所 为 上 海 市 青 浦 区 金 泽 镇 金 溪 路 119 号 418 室 R3 R6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海 光, 经 营 范 围 为 实 业 投 资 投 资 管 理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企 业 营 销 策 划 计 算 机 网 络 工 程 ( 除 专 项 审 批 ) (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上 海 益 都 设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与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000 万 元, 赵 达 夫 何 伟 林 旦 王 海 光 分 别 出 资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64.25% 14.43% 13.71% 7.61%; 上 海 永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7 年 4 月 5 日 出 具 永 诚 会 验 (2007) 字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上 海 益 都 ( 筹 ) 已 收 到 其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2007 年 4 月, 上 海 益 都 办 理 登 记 注 册 2008 年 11 月, 经 上 海 益 都 股 东 会 同 意, 赵 达 夫 与 赵 亦 斓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所 持 上 海 益 都 64.25% 的 股 权 以 万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赵 亦 斓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上 海 益 都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27, 万 元, 净 61
62 资 产 为 12,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3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1)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的 基 本 情 况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成 立 于 1999 年 11 月,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30,000 万 元, 住 所 为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张 江 路 1196 号 101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林 旦, 经 营 范 围 为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及 经 营, 普 通 住 宅 的 开 发 建 设, 高 科 技 项 目 教 育 项 目 投 资 咨 询, 集 团 内 部 资 产 管 理 以 及 上 述 相 关 的 咨 询 服 务 ( 除 经 纪,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2)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成 为 本 公 司 股 东 以 来 的 股 权 变 更 情 况 1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于 2007 年 5 月 份 成 为 本 公 司 股 东, 当 时 其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出 资 额 序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比 例 (%) 股 东 名 称 号 ( 万 元 ) 号 ( 万 元 ) 例 (%) 1 上 海 益 都 10, 林 旦 1, 上 海 中 桥 7, 王 海 光 周 庆 治 8, 何 伟 1, 合 计 30, 年 6 月 股 权 转 让 2007 年 6 月, 经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股 东 会 同 意, 上 海 中 桥 与 上 海 益 都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所 持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23.34% 股 权 转 让 给 上 海 益 都,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为 7,000 万 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上 海 益 都 17, 林 旦 1, 周 庆 治 8, 王 海 光 何 伟 1, 合 计 30,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上 表 所 示, 未 发 生 变 化 (3)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的 财 务 状 况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13,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9,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62
63 4 浙 江 华 瓯 浙 江 华 瓯 成 立 于 2007 年 11 月,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10,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杭 州 市 武 林 新 村 104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薛 小 云, 经 营 范 围 为 实 业 投 资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其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杭 州 家 景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9, 黄 金 明 1, 合 计 10,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浙 江 华 瓯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9,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5 杭 州 华 星 杭 州 华 星 系 由 杭 州 市 古 荡 镇 古 荡 村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设 立 的 集 体 企 业, 成 立 于 1988 年 3 月,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住 所 为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古 荡 新 村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蒋 坤 庭, 经 营 范 围 为 主 营 建 筑 材 料 五 金 交 电 钢 材, 兼 营 百 货 针 纺 织 品 电 子 元 件 ( 凡 以 上 涉 及 许 可 证 制 度 的, 凭 证 经 营 )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杭 州 华 星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6 陈 博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之 一 ( 一 )1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1 周 庆 治 为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周 庆 治 周 庆 治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持 有 公 司 27.66% 的 股 份, 周 庆 治 的 妻 子 赵 亦 斓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持 有 公 司 24.53% 的 股 份, 赵 亦 斓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实 际 由 周 庆 治 控 制, 周 庆 治 合 计 控 制 公 司 52.19% 的 股 份,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具 体 如 下 : (1) 上 海 益 都 系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企 业 1 上 海 益 都 成 立 时, 周 庆 治 已 取 得 新 加 坡 国 籍, 同 时 赵 亦 斓 当 时 计 划 移 民, 国 籍 未 定, 因 此 暂 由 赵 亦 斓 之 父 赵 达 夫 代 为 持 股, 与 周 庆 治 的 创 业 伙 伴 何 伟 林 旦 王 海 光 出 资 设 立 上 海 益 都 2008 年 12 月, 赵 亦 斓 已 明 确 不 移 民, 受 让 了 赵 达 夫 所 持 上 海 益 都 的 股 权 63
64 2 赵 达 夫 赵 亦 斓 持 有 上 海 益 都 股 份 时 未 出 任 上 海 益 都 的 董 事 或 高 管 人 员, 未 参 与 上 海 益 都 的 经 营 决 策 上 海 益 都 不 设 董 事 会, 其 执 行 董 事 兼 董 事 长 为 王 海 光, 为 周 庆 治 的 创 业 伙 伴, 周 庆 治 拥 有 对 上 海 益 都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2) 上 海 益 都 控 股 的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等 公 司 股 东 系 由 周 庆 治 控 制 1 赵 达 夫 赵 亦 斓 未 曾 出 任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董 事 高 管 人 员, 未 参 与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的 经 营 管 理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的 董 事 为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林 旦 等 三 人, 总 经 理 为 王 海 光, 王 海 光 林 旦 为 周 庆 治 的 创 业 伙 伴 2 上 海 益 都 控 股 的 南 投 实 业 曾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赵 达 夫 与 赵 亦 斓 未 出 任 南 投 实 业 的 董 事 或 高 管 职 务, 未 参 与 南 投 实 业 的 经 营 管 理 南 投 实 业 的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为 王 海 光, 系 周 庆 治 的 创 业 伙 伴 (3) 赵 达 夫 赵 亦 斓 间 接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实 际 由 周 庆 治 控 制 1 赵 达 夫 为 上 海 益 都 股 东 时 与 周 庆 治 签 署 了 一 致 行 动 人 协 议, 其 控 股 的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等 公 司 股 东 在 履 行 股 东 权 利 时 与 周 庆 治 保 持 一 致 2 赵 达 夫 赵 亦 斓 持 股 的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上 海 益 都 提 名 的 董 事 王 海 光 何 伟 均 为 周 庆 治 多 年 的 创 业 伙 伴, 在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表 决 中 与 周 庆 治 保 持 了 一 致 3 赵 达 夫 赵 亦 斓 未 曾 出 任 公 司 董 事 或 高 管 人 员, 未 参 与 公 司 管 理, 亦 未 曾 作 为 股 东 代 表 出 席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三 会 文 件 无 需 赵 达 夫 与 赵 亦 斓 签 署 (4) 周 庆 治 家 族 其 他 成 员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未 参 与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5) 公 司 总 经 理 陈 博 进 入 公 司 前 在 周 庆 治 控 股 的 浙 江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近 十 年 时 间, 为 周 庆 治 的 得 力 助 手 目 前 陈 博 虽 已 是 公 司 股 东, 但 周 庆 治 对 其 的 影 响 力 较 大, 且 2003 年 以 来 周 庆 治 一 直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或 董 事 职 务 周 庆 治 实 际 控 制 了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2 最 近 2 年 内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1) 近 两 年 周 庆 治 一 直 控 制 公 司 50% 以 上 的 股 份 最 近 两 年 内, 周 庆 治 自 身 及 通 过 赵 达 夫 赵 亦 斓 一 直 控 制 了 公 司 50% 以 上 的 股 份, 具 体 如 下 : 年 1-2 月, 周 庆 治 直 接 持 有 南 投 实 业 59.13% 的 股 权, 通 过 南 投 实 业 与 Kastra Investments 持 有 杭 州 南 都 89.81% 的 股 权, 南 投 实 业 与 杭 州 南 都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40.21% 45.81% 的 股 份 期 间 周 庆 治 控 制 公 司 86.02% 的 股 份 64
65 姓 名 周 庆 持 股 比 例 四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三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二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60.53% 直 接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持 股 比 例 45.81% 66% Pakara Investments 100% Pakara technology 100% Kastra Investments 治 59.13% 南 投 29.28% 实 业 40.21% 企 业 名 称 股 份 公 司 年 3 月, 周 庆 治 直 接 持 有 南 投 实 业 59.13% 的 股 权, 通 过 南 投 实 业 Kastra Investments 与 君 澜 集 团 持 有 杭 州 南 都 100% 的 股 权, 南 投 实 业 与 杭 州 南 都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40.21% 45.81% 的 股 份 期 间 周 庆 治 控 制 公 司 86.02% 的 股 份 姓 名 周 庆 治 持 股 比 例 五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四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64.25% Pakara Investments 64.25% 上 海 90% 中 桥 23.34% 上 海 南 10% 27.84% 都 集 团 64.25% 上 海 益 都 33.33% 三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二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100% Pakara 100% Kastra 60.53% technology Investments 南 都 伟 峰 10% 85% 世 贸 君 澜 10.19% 直 接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59.13% 南 投 29.28% 实 业 40.21% 持 股 比 例 45.81% 年 4 月, 周 庆 治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持 有 南 投 实 业 100% 企 业 名 称 股 份 公 司 的 股 权, 通 过 南 投 实 业 Kastra Investments 与 君 澜 集 团 持 有 杭 州 南 都 100% 的 股 权, 南 投 实 业 与 杭 州 南 都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40.21% 45.81% 的 股 份 期 间 周 庆 治 控 制 公 司 86.02% 的 股 份 姓 名 周 庆 治 持 股 比 例 五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四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64.25% Pakara Invest ments 64.25% 上 海 90% 中 桥 23.34% 上 海 南 10% 三 级 股 东 100% Pakara techno logy 南 都 伟 峰 持 股 比 例 二 级 股 东 100% Kastra Invest ments 10% 世 贸 君 澜 持 股 比 例 60.53% 10.19% 直 接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持 股 比 例 45.81% 都 集 团 27.84% 85% 64.25% 上 海 33.33% 90% 南 投 29.28% 益 都 10% 实 业 40.21% 企 业 名 称 股 份 公 司 年 5 月, 周 庆 治 直 接 及 通 过 上 海 中 桥 与 上 海 益 都 持 有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84.51% 的 股 权,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与 上 海 益 都 持 有 南 投 实 业 100% 的 股 权,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与 Kastra Investments 持 有 杭 州 南 都 100% 的 股 权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南 投 实 业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45.81% 13.32% 26.89% 的 股 份 期 间 周 庆 治 实 际 控 制 公 司 86.02% 的 股 份 姓 名 持 股 比 例 四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三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二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直 接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企 业 名 称 周 64.25% Pakara 100% Pakara 100% Kastra 60.53% 杭 州 45.81% 股 份 65
66 庆 治 Investments technology Investments 南 都 27.84% 上 海 南 39.47% 64.25% 上 海 中 桥 23.34% 都 集 团 13.32% 64.25% 上 海 益 都 33.33% 90% 南 投 26.89% 10% 实 业 年 6-9 月, 周 庆 治 直 接 持 有 上 海 益 都 64.25% 的 股 权, 直 接 及 通 过 上 公 司 海 益 都 持 有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84.51% 的 股 权,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与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持 有 南 投 实 业 100% 的 股 权,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与 Kastra Investments 持 有 杭 州 南 都 100% 的 股 权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南 投 实 业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33.78% 16.67% 17.23% 19.83% 的 股 份 期 间 周 庆 治 实 际 控 制 公 司 87.51% 的 股 份 姓 名 周 庆 治 持 股 比 例 64.25% 四 级 股 东 Pakara Investments 64.25% 持 股 比 例 100% 三 级 股 东 Pakara technology 上 海 益 都 27.84% 持 股 比 例 100% 56.67% 二 级 股 东 Kastra Investments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持 股 比 例 60.53% 39.47% 90% 10% 直 接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南 投 实 业 持 股 比 例 33.78% 17.23% 16.67% 19.83% 年 月, 周 庆 治 直 接 持 有 上 海 益 都 64.25% 的 股 权, 直 接 及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持 有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84.51% 的 股 权,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与 Kastra Investments 持 有 杭 州 南 都 100% 的 股 权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33.78% 16.67% 13.29% 的 股 份, 期 间 周 庆 治 实 际 控 制 公 司 63.74% 的 股 份 姓 名 持 股 比 例 周 庆 治 四 级 股 东 64.25% Pakara Investents 持 股 比 例 三 级 股 东 100% Pakara technology 持 股 比 例 二 级 股 东 100% Kastra Investments 上 海 南 都 集 56.67% 持 股 比 例 60.53% 直 接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持 股 比 例 33.78% 27.84% 39.47% 64.25% 上 海 团 13.29% 益 都 16.67% 企 业 名 称 股 份 公 司 企 业 名 称 股 份 公 司 年 10 月 至 2008 年 9 月, 周 庆 治 直 接 持 有 上 海 益 都 64.25% 的 股 权, 直 接 及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持 有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84.51% 的 股 权,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与 Kastra Investments 持 有 杭 州 南 都 100% 的 股 权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27.66% 13.65% 10.88% 的 股 份, 期 间 周 庆 治 实 际 控 制 公 司 52.19% 的 股 份 姓 名 持 股 比 例 四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三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二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直 接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企 业 名 称 周 64.25% Pakara 100% Pakara 100% Kastra 60.53% 杭 州 27.66% 股 份 66
67 庆 治 Investments technology Investments 南 都 27.84% 上 海 南 都 集 39.47% 64.25% 上 海 56.67% 团 10.88% 益 都 13.65% 公 司 年 11 月 至 今, 周 庆 治 直 接 持 有 上 海 益 都 64.25% 的 股 权, 直 接 及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持 有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84.51% 的 股 权, 直 接 及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持 有 杭 州 南 都 100% 的 股 权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27.66% 13.65% 10.88% 的 股 份, 期 间 周 庆 治 实 际 控 制 公 司 52.19% 的 股 份 姓 名 持 股 比 例 三 级 股 东 周 庆 治 64.25% 上 海 持 股 比 例 二 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60.53% 直 接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持 股 比 例 27.66% 27.84% 上 海 南 都 39.47% 56.67% 集 团 10.88% 益 都 13.65% (2) 赵 达 夫 进 入 退 出 股 东 层 不 影 响 周 庆 治 对 公 司 的 控 制 企 业 名 称 股 份 公 司 赵 达 夫 于 2007 年 4 月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成 为 公 司 的 间 接 股 东, 于 2008 年 11 月 向 其 女 儿 赵 亦 斓 转 让 所 持 上 海 益 都 股 权 时 退 出 由 于 赵 达 夫 赵 亦 斓 均 未 参 与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等 的 经 营 管 理,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为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企 业, 该 两 家 企 业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实 际 上 由 周 庆 治 支 配 赵 达 夫 进 入 退 出 股 东 层 不 影 响 周 庆 治 对 公 司 的 控 制 (3) 周 庆 治 已 承 诺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周 庆 治 及 其 控 制 的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均 已 承 诺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周 庆 治 对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较 稳 定 公 司 律 师 与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周 庆 治 且 近 二 年 来,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67
68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企 业 一 览 周 庆 治 64.25% Pakara Investments 64.25% Goodluck Overseas 100% Carlson 99% 博 纳 华 盛 顿 长 源 投 资 27.84% 60.53% 杭 州 南 都 100% 100% 100% Nicepoint 1% 长 源 基 建 海 南 七 仙 岭 49% 51% 金 华 物 业 30.47% 27.66% Pakara Technology 100% Kastra Investments Hanson Group ShangHai Suzhou ShangHai Horsepower 上 海 天 能 90% 10% 100% 50% 5% 金 华 国 贸 浙 江 世 贸 海 南 香 水 湾 50% 59.54% 95% 50% 君 澜 集 团 10% 85%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88% 13.65% 64.25% 上 海 中 桥 90% 南 都 伟 峰 10%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56.67% 上 海 益 都 45% 上 海 勇 进 55% 60% 100% 100% 100% 100% % 上 海 锂 电 % 92% 上 海 南 都 创 业 南 投 实 业 宁 波 中 桥 永 康 南 中 公 路 瑞 安 瑞 通 公 路 48.33% 浙 江 五 环 40% 68
69 ( 四 )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三 家 新 加 坡 公 司 及 发 行 人 间 接 上 市 退 市 情 况 2000 年 4 月, 周 庆 治 通 过 其 控 制 的 Pakara Investments Pakara Technology Kastra Investments 等 三 家 公 司 实 施 了 发 行 人 在 新 加 坡 间 接 上 市 的 计 划 2005 年 3 月, 由 于 间 接 上 市 未 能 达 到 预 定 目 的, 周 庆 治 对 海 外 上 市 公 司 实 施 私 有 化 并 退 市 2008 年 11 月, 周 庆 治 直 接 受 让 海 外 公 司 Kastra Investments 所 持 杭 州 南 都 的 股 权, 至 此, 发 行 人 与 海 外 公 司 彻 底 脱 钩 三 家 海 外 公 司 及 发 行 人 间 接 上 市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Pakara Investments( 海 外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 Pakara Investments 成 立 于 1998 年 5 月, 授 权 资 本 为 200 万 新 元, 实 缴 资 本 为 170 万 新 元, 注 册 地 为 新 加 坡 Pakara Investments 成 立 时 的 授 权 资 本 为 10 万 新 元, 实 缴 资 本 为 2 新 元, 其 中 Lee Li Ching Tan Siew Lee 分 别 出 资 1 新 元, 各 占 50% 的 股 权 1998 年 6 月,Tan Siew Lee Lee Li Ching 分 别 将 其 所 持 Pakara Investments 的 股 份 转 让 给 周 庆 治 和 章 禾, 股 份 转 让 价 款 均 为 1 新 元 转 让 完 成 后,Pakara Investments 将 授 权 资 本 由 10 万 新 元 增 加 至 200 万 新 元, 实 缴 资 本 由 2 新 元 增 加 至 170 万 新 元, 新 增 资 本 由 周 庆 治 林 旦 许 广 跃 何 伟 杨 晓 光 缴 付 此 次 转 让 及 增 资 完 成 后,Pakara Investments 的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新 元 ) 出 资 比 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新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周 庆 治 884, 何 伟 212, 林 旦 238, 杨 晓 光 127, 许 广 跃 238, 合 计 1,700, 年 3 月, 许 广 跃 与 周 庆 治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Pakara Investments238,000 股 股 份 以 1 新 元 / 股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周 庆 治, 此 次 股 份 转 让 完 成 后, 各 股 东 的 持 股 数 及 持 股 比 例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新 元 ) 出 资 比 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新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周 庆 治 1,122, 何 伟 212, 林 旦 238, 杨 晓 光 127, 合 计 1,700,
70 2007 年 3 月, 周 庆 治 与 何 伟 王 海 光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按 1 新 元 / 股 的 价 格 将 其 所 持 27,800 股 Pakara Investments 股 份 转 让 给 何 伟, 将 其 所 持 1,870 股 Pakara Investments 股 份 转 让 给 王 海 光 ; 同 日, 林 旦 与 何 伟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按 1 新 元 / 股 的 价 格 将 其 所 持 4,930 股 Pakara Investments 股 份 转 让 给 何 伟 ; 杨 晓 光 与 王 海 光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按 1 新 元 / 股 的 价 格 将 其 所 持 127,500 股 Pakara Investments 股 份 转 让 给 王 海 光 此 次 股 份 转 让 完 成 后, 各 股 东 的 持 股 数 及 持 股 比 例 如 下 : 序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 序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号 ( 新 元 ) 号 ( 新 元 ) (%) 1 周 庆 治 1,092, 林 旦 233, 何 伟 245, 王 海 光 129, 合 计 1,700,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Pakara Investments 的 股 本 结 构 未 发 生 变 化, 目 前 该 公 司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2 Pakara Technology( 海 外 上 市 公 司 ) Pakara Technology 成 立 于 1969 年 7 月, 注 册 资 本 为 2,000 万 新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15,560, 新 元, 发 行 股 数 为 7, 万 股, 注 册 地 为 新 加 坡,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周 庆 治 Pakara Technology 原 名 National Kap Ltd( 汉 语 名 为 立 华 电 子 ), 于 1988 年 7 月 在 新 加 坡 股 票 交 易 所 交 易 及 自 动 报 价 系 统 ( 简 称 SESSDAQ ) 上 市 截 至 1998 年 11 月,National Kap Ltd 的 授 权 资 本 为 1,500 万 新 元, 实 缴 资 本 为 万 新 元, 实 际 发 行 在 外 股 份 1,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0.50 新 元 1998 年 12 月,National Kap Ltd 将 授 权 资 本 提 高 至 2,000 万 新 元, 决 定 发 行 1,818 万 股, 其 中 Pakara Investments 认 购 818 万 股, 发 行 完 成 后 National Kap Ltd 实 际 发 行 在 外 股 份 数 量 达 3,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0.50 新 元, 其 中 Pakara Investments 持 有 818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21.97% 2000 年 1 月,Pakara Investments 认 购 National Kap Ltd 新 发 行 的 3,532 万 股 ( 详 见 本 部 分 (4) 发 行 人 间 接 上 市 退 市 基 本 情 况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National Kap Ltd 的 实 际 发 行 在 外 股 份 达 到 7, 万 股,Pakara Investments 持 有 其 59.95% 的 股 份, 并 将 其 更 名 为 Pakara Technology 2000 年 5 月,Pakara Technology 新 发 行 120 万 股, 发 行 后 Pakara 70
71 Technology 股 份 总 数 量 达 到 7, 万 股, 此 后 Pakara Technology 的 股 份 数 量 未 发 生 变 动 2005 年 2 月,Pakara Investments 通 过 现 金 要 约 将 Pakara Technology 私 有 化 并 退 市 ( 详 见 本 部 分 (4) 发 行 人 间 接 上 市 退 市 基 本 情 况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Pakara Technology 的 股 本 结 构 未 发 生 变 化, 目 前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3 Kastra Investments Kastra Investments 成 立 于 1998 年 6 月, 授 权 资 本 为 800 万 新 元, 实 缴 资 本 为 10,000 新 元, 注 册 地 为 新 加 坡 Kastra Investments 成 立 时 的 授 权 资 本 为 10 万 新 元, 实 缴 资 本 为 2 新 元, 其 中 Lee Li Ching 与 Tan Siew Lee 分 别 出 资 1 新 元, 各 持 50% 的 股 份 ; 1998 年 7 月,Pakara Investments 受 让 Lee Li Ching Tan Siew Lee 所 持 Kastra Investments 的 全 部 股 份,Kastra Investments 成 为 Pakara Investments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 1999 年 10 月,Kastra Investments 董 事 会 决 议 将 授 权 资 本 增 加 至 800 万 新 元, 2000 年 4 月,Kastra Investments 向 Pakara Investments 按 1 新 元 / 股 的 价 格 增 发 9,998 股 股 份 增 资 完 成 后,Kastra Investments 实 缴 资 本 增 加 至 1 万 新 元, 其 中 Pakara Investments 持 有 其 100% 的 股 份 ; 2000 年 4 月,Pakara Investments 将 其 所 持 9,086 股 Kastra Investments 的 股 份 按 1 新 元 / 股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Pakara Technology 转 让 完 成 后,Pakara Technology 持 有 9,086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90.86%,Pakara Investments 持 有 剩 余 914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9.14%; 2001 年 7 月,Pakara Investments 将 其 所 持 914 股 Kastra Investments 股 份 按 1 新 元 / 股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Pakara Technology,Kastra Investments 成 为 Pakara Technology 全 资 子 公 司 此 后,Kastra Investments 的 股 权 结 构 未 发 生 变 化, 目 前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4 发 行 人 间 接 上 市 退 市 基 本 情 况 (1) 发 行 人 间 接 上 市 的 基 本 情 况 2000 年 1 月,Pakara Technology 发 布 重 组 报 告 书,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资 本 结 构 及 规 模 调 整 对 原 有 资 本 进 行 缩 股, 原 有 授 权 资 本 由 2,000 万 新 元 降 至 200 万 新 元, 每 股 面 值 由 0.50 新 元 降 至 0.05 新 元, 注 销 1,
72 (3, ) 万 新 元 实 收 资 本 在 此 基 础 上 将 授 权 资 本 增 加 至 2,000 万 新 元, 每 股 面 值 0.05 新 元, 授 权 股 本 达 到 40,000 万 股 ; 2 处 理 原 有 资 产 向 原 大 股 东 Beng Kim Holding Pte.Ltd 出 售 原 有 电 容 器 及 其 他 电 子 配 件 业 务, 按 不 低 于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价 值 向 Beng Kim Holding Pte.Ltd 出 售 所 持 ASJ Components, Inc 51.2% 的 股 权 3 收 购 电 池 制 造 资 产 向 Pakara Investments 发 行 3,532 万 股 股 份 与 万 份 认 股 权 证 ( 每 股 行 权 价 格 为 新 元 ) 收 购 其 所 持 Kastra Investments90.86% 的 股 权, 当 时 Kastra Investments 持 有 杭 州 南 都 60.53% 的 股 权, 而 杭 州 南 都 持 有 发 行 人 69.90% 的 股 权 4 其 他 条 款 : 包 括 其 他 股 东 放 弃 要 求 Pakara Investments 强 制 收 购 其 所 持 股 份 的 权 利 公 司 更 名 为 Pakara Technology 公 司 章 程 修 改 关 联 交 易 安 排 新 股 发 行 安 排 等 条 款 该 次 重 组 完 成 后,Pakara Technology 的 授 权 资 本 为 2,000 万 新 元, 实 收 资 本 万 新 元, 实 际 发 行 在 外 股 份 7, 万 股, 其 中 Pakara Investments 持 有 4,350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59.95%, 其 主 营 业 务 变 更 为 电 池 制 造 业 务, 发 行 人 实 现 间 接 上 市 保 荐 机 构 和 公 司 律 师 经 核 查 后 认 为,Pakara Investments 通 过 收 购 并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National Kap Ltd( 收 购 后 该 公 司 更 名 为 Pakara Technology) 实 现 在 新 加 坡 上 市 的 经 过 已 取 得 新 加 坡 交 易 所 的 认 可,Pakara Technology 在 新 加 坡 交 易 所 的 上 市 的 行 为 有 效 Pakara Technology 上 市 期 间 的 规 范 运 作 信 息 披 露 符 合 新 加 坡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2) 发 行 人 退 市 的 基 本 情 况 2000 年 5 月 Pakara Technology 新 发 行 120 万 股, 其 实 收 资 本 增 加 至 万 新 元, 实 际 发 行 在 外 股 份 7, 万 股 至 发 出 现 金 要 约 前,Pakara Investments 所 持 股 份 数 量 为 4,000 万 股,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Tong Xin 持 有 万 股,Pakara Technology 的 发 行 在 外 股 份 数 量 仍 为 7, 万 股,Pakara Investments 实 际 控 制 了 其 59.50% 的 股 份 2005 年 1 月 17 日,Pakara Investments 发 出 无 条 件 现 金 收 购 要 约, 按 每 股 新 元 的 价 格 收 购 所 有 Pakara Technology 的 股 份 至 要 约 结 束 日 2005 年 2 月 16 日, 共 有 3, 万 股 接 受 要 约 ( 含 Tong Xin 所 持 万 股 ),Pakara Investments 72
73 的 持 股 比 例 增 加 至 97.90% 2005 年 1 月 27 日, 新 加 坡 交 易 所 同 意 Pakara Technology 退 市, 并 同 意 Pakara Investments 按 照 新 加 坡 公 司 法 第 215 条 第 1 款 的 规 定 强 制 收 购 未 接 受 要 约 的 部 分 股 份 2005 年 2 月 18 日,Pakara Technology 发 布 退 市 公 告, 宣 告 于 2005 年 2 月 22 日 退 市, 并 将 于 2005 年 5 月 强 制 收 购 未 接 受 要 约 的 2.1% 的 股 份, 计 1,539,100 股 至 此, 发 行 人 在 新 加 坡 退 市 2008 年 11 月, 周 庆 治 收 购 了 Kastra Investments 所 持 杭 州 南 都 的 股 权, 发 行 人 与 海 外 公 司 彻 底 脱 钩 5 三 家 新 加 坡 公 司 的 注 销 进 展 情 况 三 家 新 加 坡 公 司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新 加 坡 注 销 公 司 主 要 程 序 包 括 :(1) 经 营 期 间 全 部 业 务 的 税 务 清 算 ;(2)CPF( 员 工 社 会 保 障 费 用 ) 的 清 算 ;(3) 重 新 在 银 行 设 立 清 算 账 户 ;(4) 登 报 销 户 ;(5)FM( 最 后 股 东 会 ) 文 件 交 工 商 部 门, 完 成 全 部 注 销 目 前 Pakara Investments Pakara Technology Kastra Investments 的 注 销 已 完 成 第 (3) 阶 段, 正 在 进 行 第 (4) 阶 段 预 计 Kastra Investments 的 注 销 在 春 节 前 可 完 成 Kastra Investments 注 销 完 成 后, Pakara Investments Pakara Technology 即 可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 五 )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及 单 位 除 了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杭 州 南 都 三 家 在 新 加 坡 注 册 的 公 司 发 行 人 及 下 属 控 股 公 司 之 外, 周 庆 治 还 控 制 了 南 投 实 业 及 其 他 25 家 企 业 及 1 家 基 金 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南 投 实 业 南 投 实 业 系 由 浙 江 华 电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电 房 产 ) 等 6 家 企 业 于 1995 年 11 月 27 日 出 资 设 立 的 公 司, 成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其 中 华 电 房 产 持 有 其 46% 的 股 权 住 所 为 杭 州 市 清 泰 街 346 号 5 单 元 511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海 光, 经 营 范 围 为 实 业 投 资 基 础 设 施 1997 年 8 月, 除 华 电 房 产 以 外 的 5 家 企 业 将 其 所 持 南 投 实 业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金 华 国 贸, 转 让 完 成 后, 金 华 国 贸 持 有 南 投 实 业 54% 的 股 权 以 上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华 电 房 产 将 其 所 持 南 投 实 业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珠 海 经 济 特 区 南 都 发 展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珠 海 南 都 ), 金 华 国 贸 将 其 所 持 南 投 实 业 54%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惠 州 南 都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惠 州 南 都 ) 珠 海 南 都 与 惠 州 南 都 于 1998 年 对 南 投 实 业 同 比 例 增 资 至 16, 万 元 73
74 2000 年 9 月, 惠 州 南 都 和 珠 海 南 都 将 所 持 南 投 实 业 的 全 部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给 周 庆 治 许 广 跃 林 旦 何 伟 杨 晓 光 王 海 光 等 六 位 自 然 人 股 权 转 让 后, 上 述 自 然 人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51.98% 13.09% 13.09% 11.08% 7.01% 3.15% 2004 年 2 月, 许 广 跃 将 其 所 持 南 投 实 业 13.09%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周 庆 治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周 庆 治 持 股 65.07% 2004 年 10 月, 各 股 东 之 间 进 行 了 股 权 转 让, 转 让 完 成 后, 周 庆 治 何 伟 林 旦 杨 晓 光 王 海 光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59.13% 13.28% 12.62% 7.97% 7% 2005 年 4 月, 南 投 实 业 对 本 公 司 进 行 增 资 和 受 让 本 公 司 部 分 股 份 后, 开 始 持 有 本 公 司 41.65% 的 股 份 2007 年 4 月, 经 南 投 实 业 股 东 会 同 意, 周 庆 治 何 伟 林 旦 杨 晓 光 与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所 持 南 投 实 业 59.13% 13.28% 12.26% 4.97%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王 海 光 杨 晓 光 与 上 海 益 都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所 持 南 投 实 业 的 7% 3% 股 权 转 让 给 上 海 益 都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持 有 南 投 实 业 90% 的 股 权, 上 海 益 都 持 有 南 投 实 业 10% 的 股 权 2007 年 10 月, 南 投 实 业 将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转 让 给 陈 博 邵 柏 泉 及 13 位 经 营 层 成 员, 不 再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2008 年 6 月, 经 南 投 实 业 股 东 会 同 意,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与 上 海 益 都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所 持 南 投 实 业 90%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上 海 益 都, 转 让 完 成 后 上 海 益 都 持 有 南 投 实 业 100% 的 股 权 由 于 南 投 实 业 已 无 实 际 经 营, 该 公 司 于 2009 年 6 月 决 议 注 销, 南 投 实 业 未 编 制 2009 的 财 务 报 表 2010 年 1 月, 办 理 了 注 销 登 记 手 续 2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其 他 25 家 企 业 及 1 家 基 金 会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下 表 : 公 司 名 称 1 上 海 南 都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 上 海 南 都 伟 峰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3 上 海 勇 进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成 立 于 2006 年 9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4,000 万 元 ; 其 中 上 海 益 都 持 股 60%, 上 海 中 桥 持 股 40%; 注 册 地 为 上 海 市 ; 经 营 范 围 为 实 业 投 资 高 科 技 项 目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5,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5,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成 立 于 2006 年 9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8,000 万 元 ; 其 中 上 海 中 桥 持 股 90%,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持 股 10%; 注 册 地 为 上 海 市 ; 经 营 范 围 为 实 业 投 资 高 科 技 项 目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7, 万 元 成 立 于 2006 年 12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 其 中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持 股 55%, 上 海 中 桥 持 股 45%; 注 册 地 为 上 海 市 ; 经 营 范 围 为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投 资 咨 询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 截 至
75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4 君 澜 集 团 成 立 于 2006 年 10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30,000 万 元 ; 其 中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持 股 85%, 上 海 南 都 伟 峰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10%; 注 册 地 为 杭 州 市 ; 经 营 范 围 为 酒 店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实 业 投 资 旅 游 咨 询 服 务 会 展 服 务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48,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31,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5 浙 江 世 贸 成 立 于 1986 年 4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2,600 万 美 元 ; 其 中 君 澜 集 团 持 股 59.54%; 注 册 地 为 杭 州 市 ; 经 营 范 围 为 酒 店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实 业 投 资, 旅 游 咨 询 服 务, 会 展 服 务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33,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3, 万 元 6 金 华 国 贸 成 立 于 1999 年 10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2,221.8 万 元 ; 其 中 君 澜 集 团 持 股 50% 浙 江 世 贸 持 股 50%; 注 册 地 为 金 华 市 ; 经 营 范 围 为 住 宿 餐 饮 娱 乐 及 写 字 楼 出 租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8,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7 金 华 国 贸 大 厦 物 成 立 于 2000 年 9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200 万 元 ; 金 华 国 贸 持 股 100%; 注 册 地 为 浙 江 金 华 ; 经 营 范 围 为 大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厦 物 业 管 理 计 算 机 技 术 服 务 洗 衣 服 务 建 筑 材 料 装 饰 材 料 日 用 百 货 文 教 用 品 服 装 家 具 经 营 ( 凡 涉 及 许 可 证 和 专 项 审 批 的, 凭 有 效 证 件 经 营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8 海 南 七 仙 岭 君 澜 成 立 于 2003 年 9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1,050 万 元 ; 其 中 君 澜 集 团 持 股 51% 金 华 国 贸 持 股 49%; 注 册 地 为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海 南 保 亭 ; 经 营 范 围 为 酒 店 项 目 开 发, 客 房 会 议 餐 饮 娱 乐 保 健 康 体 等 服 务 项 目, 日 用 品 旅 游 工 艺 纪 念 品, 园 艺 苗 圃 经 营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9 海 南 香 水 湾 君 澜 成 立 于 1998 年 5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 其 中 君 澜 集 团 持 股 95% 浙 江 世 贸 持 股 5%; 注 册 地 为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海 口 市 ; 经 营 范 围 为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歌 舞 娱 乐 服 务,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及 咨 询 服 务, 建 筑 材 料 的 销 售, 度 假 村 旅 游 开 发, 观 光 农 业 开 发, 酒 店 经 营 管 理, 餐 饮 服 务, 水 上 运 动 场 开 发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30,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10 上 海 天 能 投 资 成 立 于 2002 年 2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4,000 万 元, 其 中 长 源 基 建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100%; 注 册 地 为 上 海 市 ;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为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投 资 分 析 软 件 的 研 制 开 发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1,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8.26 万 元 11 上 海 中 桥 成 立 于 1994 年 4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30,000 万 元, 其 中 ShangHai Horsepower Limited 持 股 63.84%,ShangHai Suzhou Limited 持 股 15.19%,Hanson Group Limited 持 股 6.47%, 上 海 天 能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10.00%; 注 册 地 为 上 海 市 ; 经 营 范 围 为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开 发, 公 路 桥 梁 隧 道 港 口 公 用 码 头 设 施 轮 渡 设 施 城 市 地 铁 及 轻 轨 输 油 输 气 管 道 及 其 油 库 石 油 专 用 码 头 建 设 经 营 管 理 并 提 供 相 应 服 务, 环 境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及 治 理 技 术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2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10,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2, 万 元 12 宁 波 中 桥 公 路 成 立 于 1996 年 1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其 中 上 海 中 桥 持 股 100%; 注 册 地 为 宁 波 市 ; 经 营 范 围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为 甬 余 公 路 江 北 段 及 其 附 属 设 施 的 投 资 开 发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5,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13 永 康 南 中 公 路 成 立 于 1996 年 12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8,000 万 元, 其 中 上 海 中 桥 持 股 100%; 注 册 地 为 浙 江 永 康 ; 经 营 范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围 为 330 国 道 永 康 城 区 至 界 牌 段 高 等 级 公 路 及 其 附 属 设 施 投 资 开 发 管 理 交 通 运 输 物 资 的 经 销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9,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14 瑞 安 市 瑞 通 公 成 立 于 1996 年 7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4,000 万 元, 其 中 上 海 中 桥 持 股 100%; 注 册 地 为 浙 江 瑞 安 ; 经 营 范 路 建 设 投 资 管 理 有 围 为 104 国 道 线 飞 云 江 北 端 至 凤 山 段 公 路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投 资 经 营 管 理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限 公 司 资 产 为 6,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6,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75
76 15 浙 江 五 环 实 业 成 立 于 1997 年 3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其 中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持 股 92%; 注 册 地 为 杭 州 市 ; 经 营 范 有 限 公 司 围 为 实 业 投 资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不 含 证 券 期 货 ) 浙 江 黄 龙 体 育 中 心 停 车 场 及 其 它 附 属 设 施 的 投 资 开 发 和 经 营 ; 截 至 2009 年 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8,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6, 万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16 Goodluck 成 立 于 1997 年 4 月, 授 权 资 本 为 50,000 美 元, 实 缴 资 本 1,000 美 元, 周 庆 治 持 股 64.25%, 注 册 地 为 Overseas 英 属 维 京 群 岛 17 Hanson 成 立 于 2001 年 12 月 ; 授 权 资 本 为 50,000 美 元, 实 缴 资 本 1,234 美 元, 其 中 Goodluck overseas 出 资 1,234 Group 美 元, 持 有 其 100% 的 股 权 ; 注 册 地 为 英 属 维 京 群 岛 18 ShangHai 成 立 于 2004 年 5 月 ; 授 权 资 本 为 1,000 美 元, 实 缴 资 本 1 美 元, 其 中 Goodluck overseas 出 资 1 美 元, Suzhou 持 有 其 100% 的 股 权 ; 注 册 地 为 英 属 维 京 群 岛 19 ShangHai 成 立 于 2002 年 3 月 ; 授 权 资 本 为 50,000 美 元, 实 缴 资 本 1 美 元, 其 中 Goodluck overseas 出 资 1 美 元, Horsepower 持 有 其 100% 的 股 权 ; 注 册 地 为 英 属 维 京 群 岛 20 长 源 基 建 有 限 成 立 于 1998 年 2 月 ; 注 册 地 为 中 国 香 港 ; 注 册 资 本 100 元 港 币, 其 中,Carlson Enterprises Limited 持 公 司 股 99%,Nicepoint Investment Limited 持 股 1%; 注 册 地 为 中 国 香 港 21 博 纳 华 盛 顿 国 成 立 于 2002 年 10 月, 注 册 地 为 中 国 香 港 ; 注 册 资 本 100 元 港 币, 其 中,Carlson Enterprises Limited 持 际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股 99%,Nicepoint Investment Limited 持 股 1%; 注 册 地 为 中 国 香 港 22 长 源 投 资 有 限 成 立 于 1997 年 5 月, 注 册 地 为 中 国 香 港 ; 其 中,Carlson Enterprises Limited 持 股 99%,Nicepoint Investment 公 司 Limited 持 股 1%; 注 册 地 为 中 国 香 港 23 Carlson 成 立 于 1997 年 5 月, 注 册 资 本 为 1 美 元 ; 其 中 Goodluck overseas 持 股 100%; 注 册 地 为 英 属 维 京 群 岛 Enterprises Limited 24 Nicepoint 成 立 于 1997 年 5 月, 注 册 资 本 为 1 美 元 ; 其 中 Goodluck overseas 持 股 100%; 注 册 地 为 英 属 维 京 群 岛 Investment Limited 25 上 海 锂 电 成 立 于 2001 年 10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4,800 万 元, 其 中 杭 州 南 都 持 股 48.33%, 上 海 中 桥 持 股 %,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持 股 %; 注 册 地 为 上 海 市 ; 经 营 范 围 为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电 极 材 料 及 相 关 产 品, 并 提 供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截 至 2008 年 底,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3, 万 元,2008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1, 万 元 2009 年 3 月,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会 决 定 注 销 该 公 司 ;2009 年 4 月, 上 海 锂 电 发 布 了 注 销 公 告 现 该 公 司 工 商 注 销 登 记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26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成 立 于 2007 年 5 月 ; 注 册 地 为 北 京 市 ; 是 由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根 据 民 政 部 民 函 [2007]117 号 文 出 资 设 立 的 会 全 国 性 非 公 募 基 金 会, 原 始 基 金 1 亿 元 人 民 币 ; 名 誉 会 长 为 周 庆 治, 理 事 长 为 何 伟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会 的 宗 旨 是 关 注 中 国 社 会 问 题, 资 助 优 秀 公 益 项 目, 推 动 民 间 组 织 的 社 会 创 新, 促 进 社 会 平 等 和 谐 此 外, 实 际 控 制 人 还 控 制 了 上 海 鸿 光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和 上 海 南 都 博 纳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两 家 公 司, 为 进 一 步 理 清 投 资 业 务, 该 两 家 公 司 已 经 分 别 于 2009 年 9 月 17 日 和 2009 年 10 月 23 日 办 理 完 毕 注 销 手 续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还 参 股 了 浙 江 世 贸 君 澜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衢 州 通 衢 公 路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建 德 建 通 公 路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州 市 南 都 周 刊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贵 州 省 有 线 广 播 电 视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贵 阳 广 电 网 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南 投 实 业 上 海 鸿 光 上 海 南 都 博 纳 Kastra Investments 等 四 家 企 业 已 注 销,Pakara Investments Pakara Technology 上 海 锂 电 等 三 76
77 家 企 业 目 前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上 述 7 家 企 业 不 存 在 税 收 追 缴 风 险 或 对 公 司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债 权 债 务, 也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已 承 诺 如 上 述 已 销 子 公 司 出 现 税 收 被 追 缴, 可 能 对 公 司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债 权 债 务, 或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处 罚, 周 庆 治 将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确 保 不 对 公 司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上 述 已 注 销 或 待 注 销 企 业 不 存 在 对 发 行 人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债 权 债 务 六 发 行 人 有 关 股 本 的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发 行 人 股 本 变 化 情 况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为 18,600 万 股,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6,200 万 股 普 通 股,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4,800 万 股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00% 公 司 发 行 前 后,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项 目 股 东 名 称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股 份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杭 州 南 都 51,453, ,453, 上 海 益 都 25,390, ,390, 陈 博 24,804, ,804,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20,244, ,244, 浙 江 华 瓯 13,670, ,670, 杭 州 华 星 12,685, ,685, 佰 孚 控 股 8,000, ,000, 黄 超 7,000, ,000, 石 劲 峰 4,000, ,000, 王 岳 能 2,484, ,484, 林 岚 2,000, ,000, 莫 爱 娟 2,000, ,000, 陈 象 豹 1,437, ,437, 阮 宜 祥 1,304, ,304,
78 童 一 波 1,123, ,123, 王 红 1,053, ,053, 李 东 1,004, ,004, 卢 晓 阳 903, , 杜 军 784, , 张 华 703, , 李 玉 芳 692, , 王 莹 娇 631, , 张 雄 伟 622, , 吴 贤 章 600, , 周 秀 琳 500, , 边 征 500, , 王 路 408, , 拟 发 行 社 会 公 众 股 62,000, 合 计 186,000, ,000, ( 二 ) 发 行 人 前 十 名 股 东 情 况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 股 权 性 质 1 杭 州 南 都 51,453, 境 内 法 人 股 2 上 海 益 都 25,390, 境 内 法 人 股 3 陈 博 24,804, 自 然 人 股 4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20,244, 境 内 法 人 股 5 浙 江 华 瓯 13,670, 境 内 法 人 股 6 杭 州 华 星 12,685, 境 内 法 人 股 7 佰 孚 控 股 8,000, 境 内 法 人 股 8 黄 超 7,000, 自 然 人 股 9 石 劲 峰 4,000, 自 然 人 股 10 王 岳 能 2,484, 自 然 人 股 合 计 169,732, ( 三 ) 发 行 人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公 司 担 任 的 职 务 78
79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在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1 陈 博 24,804, 董 事 总 裁 2 黄 超 7,000, 石 劲 峰 4,000, 王 岳 能 2,484, 副 总 裁 5 林 岚 2,000, 莫 爱 娟 2,000, 陈 象 豹 1,437, 国 内 市 场 总 监 8 阮 宜 祥 1,304, 海 外 市 场 总 监 9 童 一 波 1,123, 总 工 程 师 10 王 红 1,053, 计 划 管 理 部 经 理 监 事 ( 四 )2008 年 发 行 人 新 增 股 东 的 情 况 2008 年 10 月, 邵 柏 泉 与 李 玉 芳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书, 将 其 所 持 公 司 692,680 股 股 份 以 转 让 给 李 玉 芳 李 玉 芳 与 邵 柏 泉 系 夫 妻 关 系 2008 年 10 月, 邵 柏 泉 与 李 玉 芳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书, 将 其 所 持 公 司 692,680 股 股 份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0.37%) 以 512, 元 的 总 价 转 让 给 李 玉 芳 邵 柏 泉 与 李 玉 芳 系 夫 妻 关 系, 股 份 转 让 价 格 依 据 邵 柏 泉 于 2007 年 10 月 取 得 该 等 股 份 时 的 价 格 协 商 确 定 李 玉 芳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年 9 月 至 1986 年 2 月, 李 玉 芳 就 任 于 余 杭 临 平 皮 件 厂 ;1986 年 3 月 至 2002 年 10 月, 就 任 于 余 杭 人 民 政 府 经 济 协 作 办 公 室 ;2002 年 10 月 至 今 无 业 李 玉 芳 与 公 司 公 司 大 股 东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均 无 关 联 关 系 2008 年 11 月, 赵 亦 斓 与 赵 达 夫 签 署 协 议, 受 让 上 海 益 都 64.25% 的 股 权 ( 详 见 本 节 之 五 ( 二 )2 上 海 益 都 ), 受 让 价 格 为 每 元 出 资 1 元,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间 接 股 东 赵 亦 斓 与 赵 达 夫 系 父 女 关 系, 此 前 赵 达 夫 所 持 上 海 益 都 股 权 系 代 其 女 赵 亦 斓 持 股 ( 详 见 本 节 之 五 ( 三 )1 周 庆 治 为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 两 人 之 间 的 股 权 价 格 系 按 赵 达 夫 的 原 始 出 资 成 本 确 定 赵 亦 斓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 2003 年 9 月 至 2005 年 6 月 在 华 盛 顿 大 学 教 育 系 攻 读 硕 士 学 位,2005 年 7 月 至 2007 年 4 月 回 国 从 事 慈 善 事 业, 筹 备 79
80 成 立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会,2007 年 5 月 至 今 任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会 理 事 ( 五 ) 发 行 人 股 份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股 东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争 议 ( 六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的 主 要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及 上 海 益 都 均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公 司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其 他 各 股 东 之 间 无 关 联 关 系 ( 七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1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通 过 所 控 制 的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每 年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2 公 司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在 周 庆 治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周 庆 治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周 庆 治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3 公 司 股 东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80
81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4 公 司 股 东 上 海 益 都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周 庆 治 王 海 光 何 伟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5 公 司 股 东 杭 州 华 星 佰 孚 控 股 陈 博 黄 超 等 二 十 位 自 然 人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6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陈 博 王 岳 能 童 一 波 杜 军 王 红 王 莹 娇 承 诺 :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本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7 公 司 董 事 王 海 光 何 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通 过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每 年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转 让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8 公 司 监 事 黄 金 明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81
82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期 间 每 年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浙 江 华 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9 公 司 股 东 浙 江 华 瓯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股 份 在 黄 金 明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黄 金 明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在 黄 金 明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七 发 行 人 内 部 职 工 股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没 有 发 行 过 内 部 职 工 股 八 职 工 持 股 会 相 关 情 况 的 说 明 1999 年 9 月, 南 都 有 限 的 84 名 工 会 会 员 以 现 金 出 资 设 立 职 工 持 股 会, 职 工 持 股 会 成 立 后 持 有 南 都 有 限 7.5% 的 股 权 2000 年 7 月, 职 工 持 股 会 解 散 ( 一 ) 职 工 持 股 会 的 设 立 情 况 职 工 持 股 会 系 依 据 浙 江 省 企 业 职 工 持 股 会 暂 行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经 余 杭 市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余 杭 市 计 划 与 经 济 委 员 会 下 发 余 体 改 委 [99] 第 19 号 文 批 准 设 立 1999 年 4 月, 南 都 有 限 工 会 委 员 会 作 出 关 于 组 建 设 立 职 工 持 股 协 会 的 决 议, 由 汪 曦 光 等 84 名 工 会 会 员 共 同 出 资 300 万 元 设 立 职 工 持 股 会 余 杭 第 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于 1999 年 8 月 26 日 出 具 余 一 会 验 (99) 第 680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职 工 持 股 会 已 收 到 其 会 员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1999 年 9 月, 职 工 持 股 会 在 余 杭 市 民 政 局 登 记 注 册, 并 取 得 99 浙 余 民 社 证 字 第 330 号 社 会 团 体 法 人 登 记 证 书 职 工 持 股 会 成 立 时, 各 会 员 的 出 资 额 及 出 资 比 例 如 下 : 82
83 序 号 会 员 姓 名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序 号 会 员 姓 名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1 王 宇 波 300, % 43 徐 雷 13, % 2 汪 曦 光 226, % 44 毛 贤 仙 11, % 3 邵 柏 泉 200, % 45 夏 晓 龙 6, % 4 周 庆 治 200, % 46 傅 幼 娟 6, % 5 蒋 坤 庭 200, % 47 孟 君 霞 6, % 6 朱 美 官 200, % 48 杜 舟 绎 6, % 7 朱 骥 150, % 49 洪 燕 6, % 8 孙 仲 文 150, % 50 马 文 建 6, % 9 胡 信 国 150, % 51 连 勤 良 6, % 10 张 旭 伟 60, % 52 张 式 群 6, % 11 王 路 60, % 53 高 秀 炳 6, % 12 徐 根 财 60, % 54 郑 欣 华 6, % 13 张 雄 伟 60, % 55 施 青 6, % 14 洪 顺 生 40, % 56 徐 俐 玲 6, % 15 吴 宏 40, % 57 蔡 更 新 6, % 16 陈 烜 40, % 58 陈 晓 君 6, % 17 钟 海 丰 40, % 59 国 东 旭 6, % 18 童 一 波 40, % 60 许 姚 明 6, % 19 陈 象 豹 40, % 61 郭 淑 华 6, % 20 石 萌 达 40, % 62 张 健 6, % 21 王 民 30, % 63 陈 威 6, % 22 鲍 航 30, % 64 孙 燕 侠 6, % 23 高 强 30, % 65 陈 洁 6, % 24 吴 贤 章 30, % 66 金 华 6, % 25 李 东 30, % 67 黄 森 良 6, % 26 孔 青 30, % 68 蔡 亚 弟 6, % 27 王 志 芳 30, % 69 唐 哲 彦 5, % 28 钱 健 25, % 70 蒋 琴 3, % 83
84 29 寇 梅 芳 25, % 71 钱 建 忠 3, % 30 刘 成 浩 18, % 72 张 荔 3, % 31 刘 洋 18, % 73 魏 娜 3, % 32 刘 明 华 18, % 74 陈 琼 3, % 33 孙 华 均 18, % 75 孙 杏 娟 3, % 34 钱 勤 18, % 76 贺 勤 3, % 35 谢 鹰 18, % 77 赵 荷 菊 3, % 36 张 惠 民 18, % 78 虞 红 强 3, % 37 毛 俊 辉 18, % 79 麻 小 文 3, % 38 卢 晓 阳 18, % 80 陈 宝 英 3, % 39 朱 品 才 18, % 81 汪 霞 2, % 40 鲁 强 18, % 82 张 华 2, % 41 沈 勇 18, % 83 包 有 富 2, % 42 李 捷 13, % 84 周 凤 满 1, % 合 计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 3,000, % 职 工 持 股 会 存 续 期 间, 职 工 持 股 会 会 员 会 员 的 出 资 额 及 出 资 比 例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 二 ) 职 工 持 股 会 的 资 产 情 况 根 据 职 工 持 股 会 章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职 工 持 股 会 成 立 后, 以 其 全 部 资 产 向 南 都 有 限 进 行 增 资, 成 为 其 股 东 1999 年 9 月 至 2000 年 7 月,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有 南 都 有 限 7.5%( 计 300 万 元 ) 的 股 权 ( 三 ) 职 工 持 股 会 的 分 红 情 况 2000 年 4 月, 职 工 持 股 会 理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按 照 各 会 员 的 出 资 比 例 分 配 已 收 到 的 南 都 有 限 1999 年 度 红 利 (803, 元 ) ( 四 ) 职 工 持 股 会 的 注 销 情 况 2000 年 5 月, 职 工 持 股 会 会 员 大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将 其 所 持 南 都 有 限 1.25% 84
85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东 海 地 产 ;6.25%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自 然 人 金 涛 ; 在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解 散 职 工 持 股 会 2000 年 7 月, 职 工 持 股 会 在 清 算 后 将 资 产 按 出 资 比 例 分 配 给 各 会 员 同 月, 余 杭 市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同 意 职 工 持 股 协 会 解 散 注 销 2001 年 5 月, 职 工 持 股 会 在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民 政 局 办 理 了 注 销 登 记 职 工 持 股 会 解 散 清 算 及 注 销 手 续 完 备 合 法, 不 存 在 潜 在 问 题 和 风 险 隐 患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一 ) 员 工 人 数 及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2007 年 底 的 员 工 人 数 为 779 人,2008 年 底 的 员 工 人 数 为 871 人,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员 工 人 数 为 1,404 人 ( 二 ) 员 工 构 成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员 工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专 业 类 别 人 数 占 比 教 育 类 别 人 数 占 比 年 龄 人 数 占 比 管 理 人 员 % 本 科 及 以 上 % 25 岁 以 下 % 生 产 人 员 % 大 专 % 岁 % 技 术 人 员 % 中 专 及 高 中 % 岁 % 销 售 人 员 % 其 他 % 45 岁 以 上 % 其 他 人 员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三 ) 发 行 人 执 行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医 疗 制 度 等 情 况 1 员 工 参 保 情 况 根 据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社 保 局 出 具 的 证 明 余 杭 区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出 具 的 证 明 和 发 行 人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的 员 工 参 保 情 况 如 下 : 统 计 年 月 2007 年 12 月 员 工 社 保 交 未 交 纳 总 数 纳 人 数 人 数 社 保 未 交 纳 原 因 该 81 人 未 参 加 社 保 的 原 因 系 : 其 中 6 名 系 退 休 返 聘 人 员,26 名 已 在 其 他 单 位 参 保,49 人 为 新 进 员 工 待 办 相 关 社 会 交 纳 手 续 该 58 人 未 参 加 社 保 的 原 因 系 : 其 中 11 名 退 休 返 聘 85
86 2008 年 人 员,16 名 已 在 其 他 单 位 参 保,31 人 为 新 进 员 工 待 12 月 办 相 关 社 保 缴 纳 手 续 该 262 人 未 参 加 社 保 的 原 因 系 : 其 中 14 名 系 退 休 返 2009 年 聘 人 员,16 名 已 在 其 他 单 位 参 保,1 人 离 职,231 人 12 月 为 新 进 员 工 待 办 相 关 社 保 缴 纳 手 续 ( 临 安 南 都 正 在 试 生 产, 该 新 员 工 中 187 名 系 临 安 南 都 的 新 进 员 工, 工 伤 保 险 已 办 理, 其 他 正 在 办 理 之 中 ) 公 司 已 出 具 承 诺, 承 诺 尽 快 为 尚 未 参 保 的 员 工 办 理 参 保 手 续, 并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承 诺 承 担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补 缴 社 保 的 全 部 支 出 2 公 司 社 保 缴 费 标 准 及 缴 费 情 况 公 司 的 员 工 社 保 缴 费 分 为 两 部 分, 其 中 员 工 缴 费 部 分 从 员 工 工 资 中 扣 缴, 企 业 缴 费 部 分 根 据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缴 费 基 数 与 缴 费 比 例 缴 付 无 论 员 工 个 人 是 否 参 保, 其 工 资 都 将 纳 入 工 资 总 额 并 据 以 计 算 缴 费 基 数 2009 年 7 月,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社 会 劳 动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出 具 了 证 明, 证 明 公 司 已 按 规 定 为 员 工 缴 纳 社 保 费 用, 无 社 保 违 规 记 录 与 社 保 处 罚 具 体 如 下 : (1) 南 都 股 份 的 缴 费 标 准 及 缴 费 情 况 根 据 杭 州 市 委 号 杭 州 市 基 本 养 老 保 障 办 法 杭 州 市 委 号 杭 州 市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办 法 杭 劳 社 工 伤 号 杭 州 市 区 工 伤 保 险 行 业 差 别 浮 动 费 率 实 施 办 法 浙 江 省 失 业 保 险 条 例 杭 政 [2006]12 号 杭 州 市 职 工 生 育 保 险 办 法 的 规 定, 杭 州 市 企 业 2007 年 五 险 一 金 的 缴 费 标 准 为 :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按 缴 费 基 数 的 20%,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按 缴 费 基 数 的 2%,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按 缴 费 基 数 的 9%,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 门 诊 统 筹 企 业 部 分 ) 按 缴 费 基 数 的 2.5%,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按 缴 费 基 数 的 0.6%, 生 育 保 险 基 金 按 缴 费 基 数 的 0.6% 2008 年 1 月 1 日, 杭 州 企 业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标 准 根 据 杭 劳 社 险 号 文 件 的 规 定 从 20% 调 整 到 19% 2008 年 根 据 浙 劳 社 劳 [2008]125 号 免 征 了 一 个 月 的 社 保 费 用 2009 年 1 月 1 日, 杭 州 企 业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缴 费 标 准 根 据 杭 劳 社 险 [2009]48 号 文 件 的 规 定 从 19% 调 整 到 15%, 缴 费 基 数 的 确 定 原 则 为, 用 人 单 位 缴 费 基 数 时 按 照 职 工 个 人 月 平 均 工 资 高 于 上 年 度 全 省 在 岗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300%, 以 上 部 分 不 计 入 单 位 缴 费 基 数, 低 于 上 年 度 全 省 在 岗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60% 的 按 60% 计 入 项 目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86
87 工 资 总 额 ( 万 元 ) , 缴 费 基 数 ( 万 元 ) , 养 老 保 险 ( 万 元 ) 工 伤 保 险 ( 万 元 ) 失 业 保 险 ( 万 元 ) 医 疗 保 险 ( 万 元 ) 生 育 保 险 ( 万 元 ) 合 计 缴 费 金 额 ( 万 元 ) 补 缴 上 年 金 额 下 年 补 缴 金 额 按 费 用 归 属 期 间 划 分 的 缴 费 金 额 按 标 准 应 计 缴 金 额 减 征 金 额 应 缴 金 额 (2) 临 平 南 都 的 缴 费 标 准 及 缴 费 情 况 根 据 杭 州 市 区 余 区 委 [2007]114 号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实 施 意 见 余 区 委 [2007]115 号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基 本 养 老 保 障 实 施 意 见 余 政 发 [2007]3 号 余 杭 区 职 工 生 育 保 险 办 法 余 政 办 [ 号 关 于 贯 彻 实 施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浙 江 省 失 业 保 险 条 例 的 规 定, 余 杭 区 企 业 2007 年 五 险 一 金 的 缴 费 标 准 为 :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19%,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2%,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缴 费 比 例 为 8.5%,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0.8%, 生 育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0.7%, 余 杭 区 企 业 2008 年 1-9 月 五 险 一 金 的 缴 费 标 准 为 :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19%( 农 民 工 按 12%),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2%,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缴 费 比 例 为 8.5%,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0.8%, 生 育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0.7% 2008 年 10 月 年 3 月 根 据 余 地 税 [ 号 开 始 实 施 五 费 合 征, 单 位 部 分 的 缴 费 基 数 按 上 月 全 部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减 去 允 许 扣 除 项 目 的 工 资 金 额 后 乘 以 70%, 但 此 基 数 不 得 低 于 实 际 已 参 保 职 工 个 人 缴 费 之 和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15%( 农 民 工 按 12%),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2%,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缴 费 比 例 为 8.5%( 农 民 工 医 疗 保 险 为 3%),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0.8%, 生 育 保 险 基 金 缴 费 比 例 为 0.5% 2009 年 4 月 开 始 五 险 一 金 的 缴 费 标 准 为 : 单 位 部 分 的 缴 费 基 数 按 上 月 全 部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减 去 允 许 扣 除 项 目 的 工 资 金 额 后 乘 以 60%, 但 此 基 数 不 得 低 于 实 际 87
88 已 参 保 职 工 个 人 缴 费 之 和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的 缴 费 比 例 根 据 余 政 办 [2009]113 号 文 件 从 15% 调 整 到 12%,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缴 费 比 例 为 9%,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费 比 例 为 2%,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 门 诊 统 筹 企 业 部 分 ) 费 比 例 为 2.5%,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费 比 例 为 0.6%, 生 育 保 险 基 金 费 比 例 为 0.6% 项 目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合 计 工 资 总 额 ( 万 元 ) 1, , , , 个 人 缴 费 工 资 总 额 ( 万 元 ) , , 养 老 保 险 ( 万 元 ) 工 伤 保 险 ( 万 元 ) 失 业 保 险 ( 万 元 ) 医 疗 保 险 ( 万 元 ) 生 育 保 险 ( 万 元 ) 合 计 缴 费 金 额 ( 万 元 ) 应 缴 金 额 ( 万 元 ) (3) 临 安 南 都 的 缴 费 标 准 与 缴 费 情 况 根 据 临 政 办 [2007]44 号 临 安 市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缴 实 施 细 则 及 临 安 市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缴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临 安 市 企 业 年 五 险 缴 费 标 准 为 :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按 缴 费 基 数 ( 缴 费 基 数 按 工 资 总 额 的 45% 计 算 下 同 ) 的 15%,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按 缴 费 基 数 的 2%,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按 缴 费 基 数 的 6%, 生 育 保 险 基 金 按 缴 费 基 数 的 0.3%,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工 资 总 额 的 1% 项 目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工 资 总 额 ( 万 元 ) 缴 费 基 数 ( 万 元 ) 养 老 保 险 ( 万 元 ) 工 伤 保 险 ( 万 元 ) 失 业 保 险 ( 万 元 ) 医 疗 保 险 ( 万 元 ) 生 育 保 险 ( 万 元 ) 已 缴 金 额 ( 万 元 ) 下 年 补 缴 金 额 ( 万 元 ) 1.5 应 缴 金 额 ( 万 元 )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情 况 根 据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条 例, 发 行 人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 比 例 为 8%-12%, 最 低 不 低 于 5% 2009 年 7 月, 浙 江 省 直 单 位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出 具 证 明, 证 明 公 司 已 按 有 关 规 定 为 员 工 缴 纳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无 住 房 公 积 金 处 罚 记 88
89 录 与 违 规 记 录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股 份 公 司 金 额 ( 万 元 ) 缴 存 比 例 9.24% 7.31% 7.28% 临 平 南 都 金 额 ( 万 元 ) 要 求 缴 存 人 数 实 际 缴 存 人 数 临 安 南 都 金 额 ( 万 元 ) 要 求 缴 存 人 数 0 2 实 际 缴 存 人 数 0 18 合 计 ( 万 元 ) 其 中 临 平 南 都 已 于 2008 年 1 月 补 缴 了 2007 年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缴 社 保 费 用 汇 总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缴 社 保 费 汇 总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养 老 保 险 ( 万 元 ) 工 伤 保 险 ( 万 元 ) 失 业 保 险 ( 万 元 ) 医 疗 保 险 ( 万 元 ) 生 育 保 险 ( 万 元 ) 住 房 公 积 金 ( 万 元 ) 合 计 ( 万 元 ) 十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 一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之 二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二 ) 关 于 规 范 与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为 规 范 和 减 少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承 诺 如 下 : 1 本 人 将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 在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对 有 关 涉 及 与 本 人 包 括 赵 达 夫 赵 亦 斓 在 内 的 本 人 近 亲 属 ( 以 下 简 称 本 人 近 亲 属 ) 及 控 制 的 除 发 行 人 以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表 决 时, 履 行 回 避 表 决 的 义 务 ; 本 人 承 诺 本 89
90 人 本 人 近 亲 属 及 控 制 的 除 发 行 人 以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占 用 发 行 人 的 资 金 资 产 ;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向 本 人 本 人 近 亲 属 及 控 制 的 除 发 行 人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担 保 ; 在 双 方 的 关 联 交 易 上, 严 格 遵 循 市 场 原 则, 对 持 续 经 营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以 双 方 协 议 规 定 的 方 式 进 行 处 理, 遵 循 市 场 化 的 定 价 原 则, 避 免 损 害 发 行 人 和 广 大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情 况 发 生 2 本 人 本 人 近 亲 属 及 控 制 的 除 发 行 人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将 尽 可 能 地 避 免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或 者 有 合 理 原 因 而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本 人 承 诺 将 遵 循 市 场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并 依 法 签 订 协 议, 履 行 合 法 程 序, 按 照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和 办 理 有 关 审 议 程 序, 保 证 不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损 害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由 于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给 发 行 人 造 成 的 直 接 间 接 的 经 济 损 失 索 赔 责 任 及 额 外 的 费 用 支 出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出 具 了 关 于 规 范 与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 1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 在 股 东 大 会 对 有 关 涉 及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除 发 行 人 外 的 关 联 方 事 项 的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表 决 时, 履 行 回 避 表 决 的 义 务 ; 本 公 司 承 诺 不 占 用 发 行 人 的 资 金 资 产 ;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向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除 发 行 人 外 的 关 联 方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担 保 ; 在 双 方 的 关 联 交 易 上, 严 格 遵 循 市 场 原 则, 对 持 续 经 营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以 双 方 协 议 规 定 的 方 式 进 行 处 理, 遵 循 市 场 化 的 定 价 原 则, 避 免 损 害 发 行 人 和 广 大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情 况 发 生 2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除 发 行 人 外 的 关 联 方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将 尽 可 能 地 避 免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或 者 有 合 理 原 因 而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承 诺 将 遵 循 市 场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并 依 法 签 订 协 议, 履 行 合 法 程 序, 按 照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和 办 理 有 关 审 议 程 序, 保 证 不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损 害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三 ) 有 关 股 份 锁 定 的 承 诺 详 见 本 节 六 ( 七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90
91 的 承 诺 91
92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化 学 电 源 新 能 源 储 能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制 造 和 销 售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南 都 牌 高 容 量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主 要 应 用 于 通 信 领 域, 同 时 在 电 力 铁 路 军 用 装 备 等 后 备 电 源 系 统, 太 阳 能 风 能 等 储 能 系 统 和 车 用 动 力 系 统 等 领 域 也 有 广 泛 应 用 目 前, 公 司 已 成 为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专 业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及 主 要 产 品 未 曾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于 2008 年 12 月 收 购 了 上 海 锂 电 锂 离 子 电 池 经 营 性 资 产 后, 将 锂 离 子 电 池 业 务 的 相 关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纳 入 了 公 司 的 整 体 经 营 体 系 中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 一 ) 行 业 情 况 概 述 1 电 池 技 术 概 述 电 池 从 大 的 类 别 讲 可 分 为 一 次 电 池 与 二 次 电 池 一 次 电 池 主 要 有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等, 不 可 重 复 使 用 二 次 电 池 就 是 可 充 电 可 循 环 使 用 的 电 池 根 据 电 池 工 作 原 理 原 材 料 的 不 同 可 分 为 酸 性 电 池 碱 性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镁 银 电 池 燃 料 电 池 及 其 他 新 型 电 池 等 随 着 人 类 社 会 的 不 断 进 步, 电 力 需 求 已 渗 透 到 生 活 的 各 个 方 面, 电 池 已 成 为 不 可 或 缺 的 庞 大 产 业,2008 年,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的 销 售 收 入 超 过 2,000 亿 元 从 整 个 行 业 的 发 展 来 说, 总 体 技 术 趋 势 是 不 断 致 力 于 新 技 术 新 材 料 新 工 艺 的 研 发 与 应 用, 持 续 提 高 电 池 寿 命 比 能 量 安 全 性, 同 时 不 断 拓 展 电 池 的 应 用 领 域, 使 其 在 新 能 源 领 域 中 占 据 日 趋 重 要 的 地 位 目 前, 在 市 场 上 应 用 最 为 广 泛 的 有 三 类 电 池 : 铅 酸 蓄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镍 氢 电 池, 对 这 三 类 电 池 的 技 术 特 点 及 应 用 领 域 列 表 比 较 如 下 : 主 要 特 点 铅 酸 蓄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单 体 电 压 2V 3.7V 1.2V 电 池 容 量 范 围 3Ah-3000Ah 50mAh-50Ah 10mAh-3Ah 体 积 比 能 量
93 重 量 比 能 量 工 作 温 度 范 围 -40~60-20~60-40~50 记 忆 效 应 无 无 有 安 全 性 高 较 高 较 高 可 回 收 性 高 低 低 后 备 电 源 储 能 系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玩 主 要 应 用 领 域 便 携 电 子 设 备 统 汽 车 启 动 用 具 等 由 以 上 比 较 可 见, 这 三 类 电 池 的 技 术 特 点 有 着 较 大 不 同, 决 定 了 其 应 用 领 域 的 不 同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技 术 特 点 使 其 特 别 适 合 于 后 备 及 储 能 系 统 的 应 用 从 电 池 容 量 来 看, 锂 离 子 电 池 目 前 最 大 可 达 到 50Ah, 远 低 于 铅 酸 电 池 的 最 大 容 量, 而 且 容 量 越 大, 安 全 性 越 差, 容 易 产 生 爆 炸 起 火 等 危 险 ; 镍 氢 电 池 可 以 在 特 殊 技 术 条 件 下 做 成 大 容 量 电 池, 但 其 单 体 电 压 低, 串 联 电 池 组 极 易 失 效, 也 不 适 用 于 后 备 及 储 能 系 统 的 使 用 与 其 相 比,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安 全 可 靠 性 最 高, 这 也 正 是 后 备 及 储 能 电 源 系 统 所 需 要 的 因 此,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应 用 领 域 为 对 容 量 可 靠 性 安 全 性 要 求 较 高 的 后 备 储 能 等 工 业 电 池 领 域, 而 锂 离 子 电 池 与 镍 氢 电 池 的 应 用 领 域 则 是 对 便 携 性 比 能 量 要 求 高 的 民 用 电 池 领 域, 与 铅 酸 电 池 有 着 较 大 差 别 尽 管 目 前 有 部 分 大 容 量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与 镍 氢 电 池 已 试 验 性 地 应 用 于 工 业 电 池 领 域 ( 如 3G 通 信 用 小 容 量 后 备 电 源 系 统 ), 但 其 容 量 可 靠 性 等 限 制 决 定 了 其 与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应 用 领 域 只 能 有 极 少 部 分 的 重 合 或 交 集, 而 铅 酸 蓄 电 池 在 后 备 及 储 能 领 域 仍 将 占 据 主 导 地 位, 是 不 可 替 代 的 公 司 目 前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及 锂 离 子 电 池, 同 属 于 二 次 电 池 范 畴, 其 中,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属 于 铅 酸 电 池 类 别 铅 酸 蓄 电 池 由 于 具 有 容 量 大 安 全 可 靠 性 强 大 电 流 放 电 性 能 优 越 使 用 温 度 范 围 广 再 生 循 环 利 用 高 等 突 出 优 点, 在 化 学 电 源 中 始 终 占 主 导 地 位, 整 个 产 业 不 断 增 长, 目 前 已 占 据 了 二 次 电 池 市 场 的 75%( 功 率 数 ) 由 于 它 在 经 济 性 大 容 量 大 功 率 放 电 使 用 安 全 性 方 面 的 优 势 是 其 它 各 类 电 池 难 以 替 代 的, 因 此 今 后 仍 将 在 蓄 电 池 市 场 的 发 展 中 保 持 稳 固 的 地 位 2 铅 酸 蓄 电 池 技 术 介 绍 铅 酸 蓄 电 池 从 应 用 领 域 来 讲 可 分 为 汽 车 电 池 与 工 业 电 池 两 大 类, 其 中 工 业 电 池 又 可 分 为 后 备 电 池 与 动 力 电 池 两 类, 其 主 要 的 产 品 形 式 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与 胶 体 93
94 电 池 最 初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放 置 在 开 口 容 器 中 使 用, 电 解 液 极 易 流 失, 需 经 常 加 酸 加 水 维 护 二 十 世 纪 80 年 代, 美 国 Gates 公 司 生 产 出 圆 柱 形 玻 璃 纤 维 隔 板 的 吸 液 式 电 池, 这 就 是 现 在 的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随 着 现 代 社 会 科 学 技 术 的 不 断 进 步, 铅 酸 蓄 电 池 技 术 和 产 业 也 在 经 历 着 不 断 的 升 级 和 进 步 在 新 技 术 方 面, 目 前 的 重 力 浇 铸 极 板 技 术 将 被 连 铸 连 轧 技 术 高 精 度 冲 压 技 术 新 型 板 栅 成 型 工 艺 平 板 管 式 极 板 技 术 钢 带 无 缝 双 面 涂 技 术 等 逐 渐 代 替, 将 使 生 产 技 术 更 高 效 更 节 能 节 材, 从 而 实 现 全 新 的 设 计 思 想, 使 电 池 具 有 更 高 的 性 价 比 在 新 材 料 方 面, 随 着 对 发 泡 碳 塑 料 基 板 电 极 纳 米 气 相 二 氧 化 硅 胶 体 材 料 超 导 电 炭 黑 及 高 环 保 阻 燃 材 料 等 研 究 的 逐 步 深 入 和 在 电 池 中 的 应 用, 电 池 将 具 有 更 高 的 比 能 量 和 更 高 的 安 全 性 在 新 结 构 方 面, 双 极 性 电 极 结 构 卷 绕 式 极 群 结 构 高 电 压 水 平 对 称 放 置 结 构 端 极 柱 结 构 的 研 究 突 破, 将 使 电 池 的 性 能 突 飞 猛 进 总 之, 今 后 随 着 新 技 术 新 材 料 新 结 构 的 进 展, 铅 酸 蓄 电 池 技 术 将 向 高 比 能 量 高 性 价 比 宽 温 度 适 应 性 长 使 用 寿 命 方 向 发 展, 推 动 了 整 个 铅 酸 蓄 电 池 产 业 也 处 于 不 断 的 升 级 与 进 步 之 中 只 有 传 统 的 技 术, 没 有 传 统 的 产 业 只 要 有 持 续 的 技 术 进 步, 就 会 有 不 断 发 展 的 产 业 从 这 点 来 说, 铅 酸 蓄 电 池 产 业 正 焕 发 出 勃 勃 生 机, 成 为 与 新 兴 产 业 并 行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中 国 工 程 院 杨 裕 生 院 士 认 为, 铅 酸 蓄 电 池 经 历 150 年 而 不 衰, 在 镉 镍 电 池 氢 镍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等 新 型 电 池 相 继 上 市 的 几 十 年 中, 仍 能 牢 固 地 占 据 半 数 以 上 的 市 场 份 额, 这 绝 非 偶 然 除 了 其 具 有 技 术 成 熟 价 格 低 廉 安 全 性 高 等 传 统 的 突 出 优 点 外, 与 它 近 些 年 在 竞 争 中 发 展 了 许 多 新 技 术 密 切 相 关, 如 全 密 封 式 管 式 水 平 式 等 新 结 构 ; 新 组 分 铅 合 金 电 极, 促 进 比 能 量 逐 渐 提 高, 循 环 寿 命 可 长 达 4500 次 (70%DOD) 所 以 说, 铅 酸 蓄 电 池 是 有 新 技 术 的 杨 院 士 始 终 在 积 极 建 议 国 家 863 计 划 应 该 支 持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发 展 因 此, 铅 酸 蓄 电 池 一 直 占 据 电 池 市 场 较 大 份 额 的 格 局, 有 着 坚 实 的 性 能 材 料 价 格 等 综 合 因 素 支 撑, 同 时, 高 新 技 术 的 持 续 发 展, 对 铅 酸 电 池 同 样 有 产 品 换 代 意 义, 铅 酸 电 池 领 域 的 一 些 高 新 科 技 成 果 尚 未 被 市 场 所 认 识, 一 旦 商 业 化 进 入 市 场,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铅 酸 类 电 池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获 得 更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94
95 2009 年 9 月, 美 国 总 统 奥 巴 马 宣 布 用 24 亿 美 元 支 持 企 业 发 展 下 一 代 电 池 和 电 动 车 计 划, 要 求 企 业 按 1:1 的 比 例 配 套 24 亿 美 元, 发 展 8 类 48 个 科 研 生 产 项 目 铅 酸 蓄 电 池 被 列 入 该 计 划 中, 铅 酸 蓄 电 池 企 业 EXIDE 集 团 和 EAST PENN 公 司 获 得 政 府 对 铅 酸 蓄 电 池 研 究 项 目 的 资 助, 共 计 6,680 万 美 元 该 计 划 中 没 有 燃 料 电 池 和 镍 氢 电 池 随 后 的 新 闻 显 示, 燃 料 电 池 暂 时 没 有 被 列 入 计 划, 要 求 转 入 基 础 性 研 究, 其 中 以 锂 电 为 主 由 此 可 见, 铅 酸 蓄 电 池 发 展 到 今 天, 已 不 再 是 一 个 传 统 的 产 业 它 的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市 场 都 使 它 成 为 现 代 社 会 中 一 个 具 有 相 当 技 术 含 量 的 产 业 尤 其 是 采 用 全 密 封 结 构 的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只 有 20 余 年 的 发 展 历 史, 是 最 新 一 代 技 术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随 着 应 用 领 域 环 保 要 求 的 提 升, 密 封 型 蓄 电 池 日 渐 成 为 主 流 除 主 要 应 用 的 后 备 和 储 能 系 统 外, 在 环 保 型 电 动 汽 车 中 的 研 究 和 应 用 有 望 成 为 未 来 最 大 的 增 长 点 3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技 术 介 绍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是 最 新 一 代 技 术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实 现 了 铅 酸 蓄 电 池 行 业 革 命 性 的 技 术 突 破, 其 主 要 特 点 为 充 放 电 过 程 中 实 现 了 内 部 氧 气 的 循 环 机 制, 正 极 的 氧 可 以 顺 利 到 达 负 极 与 氢 复 合 成 水, 因 此 可 以 实 现 密 封 它 具 有 传 统 开 口 或 防 酸 隔 爆 铅 酸 蓄 电 池 不 可 比 拟 的 优 点 一 经 问 世, 便 经 历 了 迅 速 的 发 展 其 主 要 特 点 为 : (1) 在 电 池 整 个 使 用 寿 命 期 间, 无 需 进 行 添 加 水 和 调 整 酸 密 度 等 维 护 工 作 ; (2) 无 酸 雾 不 腐 蚀 设 备 ; (3) 自 放 电 小,25 下 自 放 电 率 小 于 2%( 每 月 ); (4) 结 构 紧 凑, 密 封 良 好, 抗 震 动, 比 能 量 高 ; (5) 电 池 的 高 低 温 性 能 较 好, 可 以 -40 ~+50 范 围 内 使 用 ; (6) 不 存 在 镉 镍 电 池 的 记 忆 效 应 ( 指 浅 循 环 工 作 时 容 量 损 失 )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的 出 现 后, 解 决 了 传 统 铅 酸 蓄 电 池 排 放 酸 雾 从 而 污 染 环 境 的 致 命 缺 点, 其 免 维 护 绿 色 环 保 的 特 点 使 其 得 到 了 越 来 越 广 泛 的 应 用,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已 不 会 产 生 环 境 污 染 从 应 用 环 节 来 看,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的 应 用 对 象 均 为 重 要 领 域 和 环 保 型 产 业, 如 通 信 行 业 可 再 生 能 源 系 统 及 电 动 汽 车 等, 是 一 种 绿 色 电 池 产 品 随 着 各 应 用 领 域 环 保 要 求 的 提 升, 密 封 型 蓄 电 池 已 日 渐 成 为 主 流 在 汽 车 起 动 动 力 机 械 领 域, 目 前 占 主 要 份 额 的 仍 然 是 落 后 的 开 口 式 电 池, 产 品 替 代 升 级 95
96 已 是 大 势 所 趋 因 此,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的 市 场 前 景 十 分 可 观 并 且, 随 着 社 会 的 发 展 和 今 后 太 阳 能 风 能 等 可 再 生 能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作 为 储 能 电 池 将 具 备 更 大 的 应 用 空 间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作 为 阀 控 电 池 的 高 端 产 品, 用 户 对 电 池 的 性 能 有 着 极 高 的 要 求 尤 其 是 近 年 来, 随 着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对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提 出 了 高 比 能 量 高 可 靠 性 宽 广 的 温 度 适 用 范 围, 大 电 流 深 放 电 及 长 寿 命 等 更 高 的 要 求, 而 这 些 性 能 与 厂 家 的 产 品 设 计 能 力 工 艺 路 线 的 优 化 及 生 产 质 量 的 控 制 密 切 相 关, 新 进 入 者 由 于 没 有 技 术 积 累, 较 难 掌 握 技 术 与 生 产 上 的 诀 窍, 产 品 很 难 具 备 竞 争 力 目 前 在 通 信 电 源 领 域 中, 对 电 源 系 统 的 基 本 要 求 是 具 有 高 可 靠 性 高 安 全 性 大 容 量 低 成 本,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是 唯 一 选 择 在 将 来, 除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外, 锂 离 子 电 池 和 燃 料 电 池 也 存 在 应 用 的 可 能 性 锂 离 子 电 池 目 前 普 遍 应 用 在 便 携 式 设 备 如 手 机 笔 记 本 电 脑 电 动 工 具 中, 这 同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特 性 有 关, 其 高 成 本 和 小 容 量 制 约 了 它 在 通 信 领 域 的 应 用 目 前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主 攻 方 向 是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燃 料 电 池 目 前 尙 处 于 研 发 阶 段, 主 攻 方 向 是 电 动 汽 车, 有 很 多 种 燃 料 电 池, 研 究 最 广 泛 最 深 入 的 质 子 交 换 膜 燃 料 电 池, 其 高 成 本 问 题 氢 源 问 题 低 温 起 动 难 问 题 都 制 约 了 它 在 通 信 领 域 的 应 用, 尤 其 是 燃 料 电 池 启 动 需 要 一 定 的 时 间, 完 全 不 符 合 通 信 切 换 零 中 断 时 间 的 要 求 即 使 燃 料 电 池 克 服 了 其 高 成 本 氢 源 和 低 温 起 动 难 问 题, 其 在 通 信 领 域 应 用 时 仍 然 需 要 阀 控 电 池 作 为 后 备 电 源 4 铅 酸 蓄 电 池 行 业 的 环 保 现 状 及 治 理 铅 酸 蓄 电 池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主 要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为 铅 烟 铅 尘 及 含 铅 废 水, 其 排 放 情 况 与 企 业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有 极 大 关 系 从 技 术 上 来 讲, 铅 酸 蓄 电 池 生 产 的 环 保 治 理 并 不 难, 只 要 规 范 设 置 相 关 环 保 设 施, 遵 守 环 保 制 度, 严 格 按 环 保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进 行 操 作, 完 全 可 以 实 现 污 染 物 的 安 全 达 标 排 放 目 前, 我 国 对 铅 烟 铅 尘 硫 酸 雾 和 水 的 处 理 方 法 和 技 术 已 基 本 成 熟, 各 大 中 型 铅 酸 蓄 电 池 厂 家 不 断 加 大 技 术 改 造 力 度, 更 新 工 艺 设 备, 普 遍 采 用 高 效 率 的 滤 筒 式 除 尘 器 替 代 静 电 除 尘 器, 采 用 湿 式 除 尘 器 净 化 铅 烟, 采 用 滤 球 式 酸 雾 净 化 塔 进 行 硫 酸 雾 吸 收 处 理, 对 含 铅 酸 废 水 絮 凝 反 应 处 理, 从 技 术 上 消 除 或 减 少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生 产 作 业 环 境 不 断 改 善, 多 数 大 中 型 生 产 企 业 做 到 了 清 洁 生 产, 有 一 部 分 通 过 了 国 家 环 境 体 系 认 证 96
97 目 前, 铅 酸 蓄 电 池 行 业 的 污 染 主 要 源 自 于 两 方 面 : 一 是 来 自 于 生 产 环 节, 二 是 来 自 于 回 收 环 节, 而 且, 主 要 危 害 环 境 的 是 废 旧 电 池 的 回 收 环 节 在 生 产 环 节, 国 内 的 大 型 企 业 均 能 严 格 按 照 环 保 要 求 进 行 治 理, 所 采 用 的 工 艺 技 术 不 断 在 革 新, 已 逐 步 采 用 更 环 保 更 节 能 更 清 洁 的 生 产 工 艺,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产 生 污 染 的 主 要 是 一 些 不 规 范 的 中 型 及 小 型 企 业, 这 与 国 内 的 行 业 现 状 与 行 业 管 理 有 直 接 关 系 目 前 在 国 内,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生 产 企 业 多 达 3000 多 家, 部 分 小 企 业 未 经 环 保 审 批 擅 自 选 址 建 设,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不 配 套, 生 产 没 有 在 严 格 的 环 保 措 施 和 工 业 安 全 卫 生 条 件 下 进 行, 对 操 作 者 和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了 危 害 生 产 许 可 证 制 度 没 有 严 把 清 洁 生 产 环 保 设 施 达 标 这 一 关 口 虽 然 我 国 自 2005 年 实 行 了 生 产 许 可 证 制 度, 但 由 于 在 审 批 和 执 行 中 存 在 一 些 问 题, 并 没 有 真 正 促 使 生 产 企 业 实 现 清 洁 生 产, 事 实 上 还 存 在 着 许 多 的 不 达 标 厂 家 这 些 不 规 范 的 企 业 大 多 投 资 规 模 较 低, 有 一 些 是 没 有 意 识 也 没 有 能 力 进 行 污 染 物 的 防 治, 而 有 一 些 则 是 在 利 益 的 驱 动 下 干 脆 不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因 而 对 环 境 造 成 了 污 染, 也 影 响 了 公 众 对 整 个 行 业 的 看 法 与 生 产 环 节 相 比, 废 旧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回 收 处 理 是 目 前 更 大 的 污 染 原 因 目 前 我 国 再 生 铅 行 业 主 要 采 用 的 是 火 法 冶 炼, 能 耗 大, 不 环 保 ; 而 在 国 外 主 要 采 用 湿 法 冶 炼, 整 套 设 备 自 动 化 程 度 非 常 高, 没 有 污 染, 但 其 设 备 价 格 高, 运 行 成 本 也 非 常 高, 在 没 有 足 够 的 原 料 的 情 况 下, 很 难 支 撑 运 行 成 本 国 内 与 国 外 最 主 要 的 差 别 是, 国 内 尚 无 健 全 的 有 关 费 旧 电 池 的 回 收 治 理 的 法 律 法 规, 特 别 是 费 旧 电 池 的 回 收 环 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不 健 全, 由 于 近 些 年 来, 铅 金 属 价 格 逐 年 攀 升, 使 很 多 费 旧 电 池 不 能 进 入 正 规 厂 家 进 行 处 理, 致 使 其 在 回 收 利 用 环 节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同 时, 由 于 正 规 厂 家 没 有 足 够 的 费 旧 电 池 量, 难 以 满 足 处 理 设 备 的 运 营 成 本, 进 而 导 致 环 保 治 理 不 到 位, 又 进 一 步 造 成 污 染 国 内 费 旧 电 池 的 回 收 需 由 回 收 厂 商 付 费 购 买, 而 国 外 则 是 相 反, 要 付 费 给 回 收 厂 商 因 此, 国 内 铅 行 业 存 在 大 量 的 环 保 隐 患, 特 别 是 电 池 使 用 越 来 越 广 泛 的 今 天 为 了 更 好 地 规 范 废 旧 蓄 电 池 的 收 集 运 输 处 理 过 程, 降 低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和 从 业 人 员 的 危 害, 并 最 优 化 地 利 用 好 再 生 资 源, 国 家 环 保 局 2007 年 已 将 废 旧 铅 酸 蓄 电 池 回 收 再 生 的 污 染 控 制 列 入 正 式 工 作 范 围, 废 铅 酸 蓄 电 池 收 集 和 处 理 污 染 控 制 技 术 规 范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废 铅 酸 蓄 电 池 铅 回 收 业 已 于 2008 年 第 四 季 度 完 成 各 方 意 见 的 征 集 工 作, 相 关 政 策 措 施 的 出 台 势 必 对 废 旧 铅 酸 蓄 电 池 回 97
98 收 产 业 的 发 展 起 到 规 范 及 促 进 作 用, 引 导 该 产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国 外 政 府 已 意 识 到,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生 产 只 要 管 理 与 治 理 得 当, 是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危 害 的 在 美 国, 蓄 电 池 制 造 与 回 收 受 到 资 源 保 护 和 恢 复 法 (RCRA) 清 洁 空 气 法 (CAA) 清 洁 水 法 (CWA), 劳 动 安 全 健 康 法 (OSHA) 等 多 部 法 规 的 控 制, 所 有 的 标 准 均 由 联 邦 或 州 来 实 施, 对 废 弃 物 实 施 出 生 到 死 亡 的 跟 踪 和 处 理 明 确 规 定 了 空 气 质 量 和 废 水 质 量 标 准, 而 且 所 有 的 废 弃 物 排 放 均 须 有 许 可 证 的 管 理, 生 产 者 运 输 者 拥 有 者 运 营 者 各 自 承 担 责 任, 对 从 业 工 人 的 血 铅 含 量 及 生 产 现 场 的 空 气 质 量 有 明 确 的 要 求, 对 电 池 回 收 也 有 明 确 管 理 办 法 由 于 实 施 了 相 关 的 管 理, 美 国 自 1984 年 以 后, 空 气 中 铅 含 量 大 幅 度 下 降, 至 2002 年, 美 国 对 15 个 可 比 的 ( 采 用 同 一 污 染 物 比 较 ) 大 行 业 进 行 排 放 统 计 如 下 : 表 年 美 国 铅 排 放 (t/a) 行 业 类 别 排 放 量 航 空 燃 料 392 公 用 事 业 盘 管 221 工 业 / 商 用 / 社 会 事 业 锅 炉 和 工 艺 加 热 器 191 钢 铁 铸 造 110 一 次 铅 冶 炼 59 二 次 铅 冶 炼 46 采 矿 38 军 事 设 施 33 城 市 废 物 燃 烧 器 33 电 弧 炉 (EAF) 32 综 合 钢 铁 制 造 32 压 制 与 吹 制 玻 璃 与 玻 璃 器 皿 制 造 32 铅 酸 蓄 电 池 制 造 25 二 次 有 色 金 属 23 有 害 废 物 焚 烧 22 总 计 ( 包 括 以 上 没 有 列 出 的 类 目 ) 1640 经 统 计, 发 现 铅 酸 蓄 电 池 制 造 产 生 的 铅 排 放 量 已 降 至 上 述 行 业 的 倒 数 第 三 位,2003 年 美 国 前 100 种 飞 逸 性 铅 排 放 源 中, 电 池 制 造 商 排 放 占 总 飞 逸 性 排 放 量 的 0%, 前 100 种 点 铅 排 放 源 中, 电 池 制 造 商 排 放 占 总 点 源 铅 排 放 量 的 4% 以 下, 基 于 此, EPA( 美 国 环 境 保 护 总 署 ) 正 在 从 主 要 污 染 源 列 表 中 删 除 铅 酸 蓄 电 池 制 造 (61 联 邦 注 册 号 28200) 从 美 国 的 情 况 可 以 看 出,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污 染 是 可 治 理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污 染 与 其 它 污 染 相 比 其 污 染 总 量 相 对 较 小, 对 于 我 国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污 染 治 理 也 是 具 98
99 有 借 鉴 意 义 的 此 外, 特 别 值 得 强 调 的 是, 铅 酸 蓄 电 池 具 有 回 收 成 本 低 再 生 循 环 利 用 率 高 ( 其 铅 的 回 收 率 可 高 达 98%) 的 独 特 优 势, 是 大 多 数 电 池 产 品 所 不 具 备 的, 因 此 铅 酸 蓄 电 池 在 电 池 产 品 中, 是 最 符 合 全 球 绿 色 循 环 经 济 及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的 产 业 如 果 将 铅 酸 蓄 电 池 产 业 与 其 回 收 利 用 产 业 相 结 合, 将 会 形 成 完 整 的 产 业 链, 是 一 种 典 型 的 循 环 经 济 发 展 模 式 目 前 在 国 际 上, 美 国 的 再 生 铅 比 例 最 高 达 到 70% 以 上, 利 用 水 平 也 最 高 美 国 的 再 生 铅 总 产 量 能 够 达 到 万 吨, 是 原 生 铅 的 3.19 倍, 而 我 国 再 生 铅 只 是 原 生 铅 的 14%, 两 者 相 差 22.7 倍 由 于 技 术 水 平 落 后, 铅 的 回 收 利 用 水 平 远 远 落 后 于 发 达 国 家 目 前 国 际 几 个 大 的 蓄 电 池 厂 都 有 自 己 的 电 池 回 收 厂 5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技 术 风 险 (1)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潜 在 的 替 代 风 险 目 前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容 量 范 围 在 50Ah 到 3000Ah 之 间, 随 着 3G 4G 的 发 展, 通 信 网 络 需 要 的 电 池 容 量 的 容 量 范 围 将 发 展 到 26Ah 至 3000Ah, 部 分 的 小 容 量 电 池 如 26Ah, 会 遇 到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竞 争, 考 虑 到 锂 离 子 电 池 安 全 性, 价 格 和 从 未 在 通 信 领 域 使 用 过 等 方 面 的 因 素,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通 信 领 域 会 处 于 少 量 试 用 阶 段 目 前 而 言,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在 大 容 量 后 备 电 源 领 域 仍 处 于 不 可 替 代 的 地 位 (2)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自 身 局 限 性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自 身 的 特 点 决 定 其 仍 存 在 一 定 的 局 限 性 : 从 电 池 的 工 作 原 理 和 特 性 来 看,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的 单 体 电 压 较 低, 比 能 量 相 对 锂 离 子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等 也 较 低, 但 电 池 安 全 性 和 可 靠 性 较 高 ; 从 技 术 和 工 艺 来 看,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的 技 术 体 系 已 相 对 较 为 成 熟, 虽 然 生 产 的 稳 定 性 较 强, 但 较 难 有 革 命 性 的 重 大 突 破, 目 前 的 技 术 创 新 主 要 围 绕 提 高 电 池 比 能 量 降 低 电 池 成 本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率 等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当 前 的 优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大 容 量 安 全 性 成 本 方 面, 尽 管 在 短 期 内 还 没 有 任 何 一 种 技 术 或 产 品 可 以 替 代, 但 一 旦 在 未 来, 电 池 产 业 中 出 现 某 种 大 容 量 低 成 本 的 新 型 电 池, 或 现 有 其 他 种 类 电 池 在 容 量 成 本 上 取 得 重 大 突 破, 则 有 可 能 对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产 业 形 成 较 大 冲 击 (3) 技 术 创 新 风 险 目 前 国 际 上 一 些 大 公 司 如 EnerSys Exide 等 都 在 研 发 新 技 术 新 材 料 新 结 构 新 工 艺, 发 行 人 也 在 这 方 面 投 入 大 量 的 人 力 物 力, 在 未 来 三 年, 发 行 人 99
100 在 高 精 度 冲 压 技 术 新 型 板 成 型 工 艺 平 板 管 式 极 板 技 术 纳 米 气 相 二 氧 化 硅 胶 体 材 料 超 导 电 炭 黑 及 高 环 保 阻 燃 材 料 高 压 水 平 对 称 放 置 结 构 等 研 究 方 面 取 得 突 破 性 进 展 的 可 能 性 很 大 但 在 连 铸 连 轧 技 术 发 泡 碳 塑 料 基 板 电 极 双 极 性 电 极 结 构 卷 绕 式 极 群 结 构 双 极 柱 结 构 研 究 方 面 取 得 突 破 存 在 一 定 技 术 风 险 6 公 司 锂 电 池 业 务 与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业 务 的 关 系 锂 电 池 与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在 技 术 特 点 原 材 料 应 用 领 域 等 方 面 都 存 在 着 较 大 的 差 异 从 电 池 特 点 来 看,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的 单 体 电 压 为 2V, 电 池 容 量 较 高, 大 容 量 电 池 放 电 性 能 较 好, 比 较 适 用 于 长 时 间 大 容 量 放 电 的 工 业 应 用 领 域 ; 锂 离 子 电 池 单 体 电 压 为 3.7V, 电 池 容 量 较 小, 比 较 适 用 于 便 携 电 子 设 备 等 民 用 产 品 领 域 近 年 来, 随 着 锂 电 池 技 术 的 不 断 进 步, 电 池 容 量 有 所 提 高, 在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的 部 分 市 场 中, 对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业 务 形 成 了 补 充, 例 如 :3G 通 信 市 场 中, 光 纤 入 户 系 统 所 需 电 池 容 量 约 为 10Ah, 大 容 量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可 以 满 足 系 统 需 要 ; 在 户 外 通 信 电 源 中, 也 可 以 使 用 100Ah 以 下 的 大 容 量 锂 离 子 电 池, 但 其 价 格 较 高, 是 现 有 铅 酸 电 池 的 5 倍 公 司 的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产 品 主 要 用 在 户 外 通 信 电 源 中,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100Ah 以 上 的 大 容 量 的 电 池, 产 品 最 低 容 量 为 12V24Ah 锂 电 池 在 光 纤 入 户 系 统 中 的 应 用 与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无 竞 争, 在 户 外 通 信 电 源 的 应 用 将 完 善 公 司 小 容 量 电 池 产 品 线 未 来 锂 电 池 业 务 与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业 务 具 有 良 好 的 互 补 关 系 锂 电 池 具 有 良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发 行 人 将 以 丰 富 的 锂 电 池 技 术 储 备 为 基 础, 补 充 丰 富 现 有 产 品 线, 拓 展 业 务 的 广 度 与 深 度, 从 而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争 实 力 ( 二 )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及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1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我 国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的 管 理 体 制 为 国 家 宏 观 指 导 和 行 业 协 会 自 律 管 理 下 的 市 场 竞 争 体 制 目 前, 行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为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具 体 由 节 能 与 综 合 利 用 司 负 责 对 行 业 实 施 宏 观 调 控 ;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协 调 司 具 体 负 责 统 筹 协 调 行 业 发 展 的 重 大 政 策 规 划 战 略 等 ;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负 责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颁 发 和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中 国 电 器 工 业 协 会 铅 酸 蓄 电 池 分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和 中 国 电 池 工 业 协 会 铅 酸 蓄 电 池 分 会 为 行 业 自 律 管 理 机 构 协 会 主 要 负 责 行 业 自 律 管 理 100
101 行 业 及 市 场 研 究 行 业 经 营 状 况 的 统 计 分 析 开 展 学 术 交 流 维 护 会 员 单 位 和 本 行 业 的 合 法 权 益 等 2 行 业 政 策 环 境 锂 离 子 电 池 高 容 量 密 封 型 免 维 护 铅 酸 蓄 电 池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5 年 本 ) ( 国 家 发 改 委 第 40 号 令 ) 中 鼓 励 类 之 十 六 轻 工 之 13 高 技 术 绿 色 电 池 产 品 制 造 ( 无 汞 碱 锰 电 池 氢 镍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高 容 量 密 封 型 免 维 护 铅 酸 蓄 电 池 燃 料 电 池 锌 空 气 电 池 太 阳 能 电 池 ), 是 国 家 鼓 励 与 支 持 发 展 的 高 性 能 电 池 产 品 2008 年 4 月 14 日,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发 布 了 关 于 印 发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 国 科 发 火 号 ), 依 据 其 附 件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公 司 产 品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属 于 六 新 能 源 与 节 能 技 术 之 ( 三 ) 新 型 高 效 能 量 转 换 与 储 存 技 术 之 1 新 型 动 力 电 池 ( 组 ) 高 性 能 电 池 ( 组 ) 领 域 下 的 新 型 高 容 量 高 功 率 电 池 与 相 关 产 品 公 司 由 此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中 国 电 池 行 业 十 一 五 发 展 规 划 要 点 中 指 出, 到 2010 年, 应 使 我 国 二 次 电 池 的 市 场 份 额 达 到 世 界 总 量 的 50% 以 上 ; 鼓 励 发 展 全 密 封 免 维 护 铅 蓄 电 池, 减 少 与 淘 汰 传 统 的 开 口 式 与 排 气 式 电 池 ; 支 持 提 高 铅 蓄 电 池 比 能 量 和 使 用 寿 命 的 研 究 ; 加 快 铅 酸 蓄 电 池 企 业 的 技 术 改 造, 采 用 先 进 的 设 备 和 工 艺, 有 效 控 制 生 产 过 程 的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实 现 清 洁 生 产 2009 年 2 月 18 日, 国 务 院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 年 ) 指 出 : 加 速 通 信 设 备 制 造 业 大 发 展 以 新 一 代 网 络 建 设 为 契 机, 加 强 设 备 制 造 企 业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互 动, 推 进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融 合 创 新, 以 规 模 应 用 促 进 通 信 设 备 制 造 业 发 展 加 快 第 三 代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下 一 代 互 联 网 和 宽 带 光 纤 接 入 网 建 设, 开 发 适 应 新 一 代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特 点 和 移 动 互 联 网 需 求 的 新 业 务 新 应 用, 带 动 系 统 和 终 端 产 品 的 升 级 换 代 在 国 外, 随 着 铅 酸 蓄 电 池 技 术 的 进 步, 本 产 业 也 获 得 了 政 府 的 重 视 与 发 展 美 国 总 统 奥 巴 马 宣 布 用 24 亿 美 元 支 持 企 业 发 展 的 下 一 代 电 池 和 电 动 车 计 划 中, 铅 酸 蓄 电 池 已 被 列 入, 同 时 2 家 铅 酸 蓄 电 池 企 业 获 得 了 政 府 对 研 究 项 目 的 资 助 由 此 可 见, 无 论 是 国 际 还 是 国 内 政 府, 均 支 持 铅 酸 蓄 电 池 企 业 发 展 高 新 技 术, 政 策 环 境 对 于 铅 酸 蓄 电 池 产 业 的 发 展 是 有 利 的 101
102 此 外, 目 前 国 际 国 内 的 大 型 铅 酸 蓄 电 池 企 业 大 部 分 均 已 成 为 上 市 公 司 国 外 的 Enersys EXIDE C&D 公 司 均 为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企 业 国 内 排 名 第 一 的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企 业 双 登 集 团 已 于 2005 年 在 伦 敦 交 易 所 上 市 ; 排 名 第 二 的 光 宇 集 团 于 1999 年 在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此 外, 以 生 产 汽 车 用 铅 酸 蓄 电 池 为 主 的 保 定 风 帆 蓄 电 池 也 已 于 2004 年 在 国 内 主 板 上 市 众 多 铅 酸 蓄 电 池 生 产 企 业 均 已 成 功 上 市, 说 明 国 内 外 政 府 对 于 铅 酸 蓄 电 池 行 业 的 发 展 是 支 持 的, 对 于 大 型 的 龙 头 企 业 是 认 可 的 3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本 行 业 的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条 例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废 电 池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等 ( 三 ) 行 业 竞 争 状 况 1 行 业 竞 争 的 基 本 情 况 目 前,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的 竞 争 格 局 主 要 呈 现 以 下 特 点 : (1) 行 业 集 中 度 不 断 提 高 国 外 铅 酸 蓄 电 池 行 业 的 集 中 度 相 当 高, 整 合 已 成 为 行 业 发 展 的 必 然 趋 势 经 过 多 年 的 整 合, 目 前 整 个 欧 洲 仅 有 3-4 家 大 的 蓄 电 池 企 业, 而 美 国 的 情 况 也 是 如 此 这 些 大 的 蓄 电 池 企 业 实 力 雄 厚, 研 发 能 力 强,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同 时 也 具 有 较 好 的 环 保 治 理 能 力, 市 场 地 位 非 常 稳 固 例 如, 目 前 全 球 最 大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生 产 商 EXIDE 集 团 2008 年 的 销 售 收 入 达 到 亿 美 元 ; 全 球 最 大 的 工 业 电 池 制 造 商 和 销 售 商 Enersys,2008 年 销 售 收 入 达 到 了 亿 美 元 参 照 国 外 铅 酸 蓄 电 池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来 看, 无 论 从 国 家 的 政 策 要 求 还 是 行 业 自 身 发 展 的 需 要 出 发, 国 内 铅 酸 蓄 电 池 行 业 也 面 临 着 必 然 的 整 合 整 合 有 利 于 技 术 实 力 强 制 造 能 力 强 规 模 较 大 的 企 业 获 得 更 大 的 竞 争 优 势, 资 源 的 集 中 将 使 这 些 大 型 企 业 有 更 强 的 能 力 进 行 技 术 创 新 和 产 业 提 升, 同 时 随 着 国 内 废 旧 蓄 电 池 回 收 环 节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不 断 健 全 及 再 生 铅 行 业 的 整 合, 国 内 铅 酸 蓄 电 池 产 业 将 有 能 力 在 国 际 上 形 成 更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最 终 将 推 动 行 业 的 进 步 在 国 内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随 着 运 营 商 集 中 采 购 的 力 度 不 断 加 强, 小 型 电 池 制 造 商 仅 以 价 格 取 胜 的 优 势 被 削 弱, 大 型 供 应 商 的 市 场 份 额 逐 年 提 高 此 外, 2006 年 后, 国 际 铅 价 大 幅 度 上 涨, 国 内 取 消 出 口 退 税, 人 民 币 的 大 幅 升 值 等 因 102
103 素 使 部 分 实 力 较 弱 的 供 应 商 被 逐 步 淘 汰 出 局 国 内 新 的 竞 争 格 局 逐 渐 形 成, 市 场 集 中 度 日 益 提 高 2008 年, 国 内 前 三 强 的 企 业 实 现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内 销 总 计 约 40 亿 元, 占 国 内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总 容 量 的 50% 以 上 此 外, 国 外 国 内 政 府 对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日 益 提 高, 造 成 小 型 电 池 制 造 商 生 存 艰 难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制 造 过 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与 企 业 使 用 的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及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有 极 大 关 系 相 当 多 的 企 业 因 为 规 模 小, 难 以 承 担 逐 年 提 高 的 环 保 投 入, 无 法 达 到 法 律 法 规 及 客 户 的 要 求, 面 临 被 市 场 淘 汰 的 风 险 (2) 行 业 内 已 形 成 相 对 稳 定 的 竞 争 格 局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是 一 个 具 有 较 高 进 入 壁 垒 的 行 业 由 于 其 面 向 的 主 要 客 户 为 大 型 的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等, 对 于 供 应 商 均 有 严 格 的 认 证 体 系 要 进 入 这 些 客 户 的 供 应 体 系, 需 要 企 业 进 行 长 期 的 市 场 开 拓, 并 通 过 客 户 对 公 司 产 品 技 术 质 量 等 方 面 严 格 的 综 合 认 证 过 程 这 对 于 新 的 进 入 者 来 说, 将 形 成 非 常 高 的 进 入 壁 垒, 已 获 得 认 证 的 企 业 却 能 获 得 长 期 而 稳 定 的 需 求 份 额 因 此, 行 业 现 有 的 竞 争 格 局 将 较 难 打 破 (3) 国 内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与 市 场 地 位 不 断 提 高 国 内 早 期 使 用 的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主 要 为 进 口 产 品 20 世 纪 90 年 代 后,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技 术 开 始 进 入 中 国, 经 过 10 多 年 的 技 术 吸 收 和 创 新, 我 国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的 研 发 和 制 造 技 术 已 取 得 了 长 足 进 步 国 产 产 品 在 部 分 技 术 水 平 上 与 国 外 产 品 相 当, 并 且 具 有 极 高 的 性 价 比, 在 国 内 现 已 基 本 全 面 替 代 了 进 口 产 品, 同 时 形 成 了 以 发 行 人 为 代 表 的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产 业 及 技 术 规 模 领 先 的 龙 头 企 业 随 着 企 业 技 术 水 平 及 市 场 地 位 的 不 断 提 高, 对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的 参 与 度 也 日 益 加 强, 国 内 企 业 的 技 术 水 平 逐 渐 接 近 国 际 先 进 企 业, 产 品 具 备 较 高 性 价 比, 已 对 海 外 电 池 巨 头 形 成 了 较 大 的 冲 击 今 后, 随 着 国 内 企 业 竞 争 力 的 继 续 加 强, 将 会 在 国 际 市 场 中 占 据 更 为 重 要 的 地 位 2 行 业 内 的 主 要 企 业 (1) 国 内 主 要 企 业 国 内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生 产 厂 家 中, 除 发 行 人 外, 哈 尔 滨 光 宇 江 苏 双 登 艾 诺 斯 ( 中 国 ) 华 达 电 源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实 力 最 强,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和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的 统 计 及 江 苏 双 登 哈 尔 滨 光 宇 公 布 的 公 司 年 报,2007 年 和 2008 年 我 国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生 产 企 业 的 销 售 收 入 排 名 如 下 : 103
104 时 间 排 名 企 业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 亿 元 ) 2008 年 度 1 江 苏 双 登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光 宇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艾 诺 斯 ( 中 国 ) 华 达 电 源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理 士 奥 电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1 哈 尔 滨 光 宇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双 登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艾 诺 斯 ( 中 国 ) 华 达 电 源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理 士 奥 电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6.2 (2) 国 外 主 要 企 业 1EnerSys( 艾 诺 斯 ) 集 团 公 司 该 公 司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工 业 电 池 制 造 商 之 一,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拥 有 100 多 年 的 电 池 制 造 经 验, 客 户 遍 及 10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该 公 司 的 总 部 位 于 美 国, 在 美 国 阿 根 廷 巴 西 加 拿 大 墨 西 哥 法 国 德 国 英 国 波 兰 中 国 日 本 意 大 利 和 西 班 牙 等 国 家 设 有 生 产 基 地 2008 财 年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亿 美 元, 其 中 后 备 电 池 销 售 收 入 为 8.84 亿 美 元 2Exide 科 技 集 团 该 公 司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生 产 商,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该 公 司 的 总 部 位 于 美 国, 客 户 遍 及 美 国 加 拿 大 欧 盟 日 本 澳 大 利 亚 等 8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涉 及 通 信 电 力 铁 路 国 防 以 及 航 空 航 天 等 领 域 2008 财 年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亿 美 元, 其 中 后 备 电 池 销 售 收 入 为 5.23 亿 美 元 3C&D Technologies,Inc. 该 公 司 是 专 业 生 产 和 销 售 电 力 转 换 和 储 存 设 备, 包 括 工 业 电 池 和 相 关 电 子 产 品 的 企 业,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该 公 司 的 总 部 位 于 美 国, 产 品 LIBERTY( 原 DYNASTY 大 力 神 ) 蓄 电 池 在 中 国 市 场 上 有 很 高 知 名 度 2008 财 年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3.46 亿 美 元 3 行 业 进 入 壁 垒 (1) 营 销 壁 垒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的 用 户 主 要 为 国 内 外 大 型 通 信 运 营 商 及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这 些 客 户 均 推 行 严 格 的 供 应 商 认 证 机 制, 需 要 对 供 应 商 的 技 术 能 力 商 务 能 力 物 流 能 力 质 量 管 理 财 务 稳 定 性 社 会 责 任 环 保 能 力 等 方 面 进 行 严 格 的 认 证 企 业 要 想 成 为 上 述 企 业 的 供 应 商, 必 须 经 过 长 期 的 市 场 开 拓 和 认 证 过 程 因 此, 严 格 的 供 应 商 资 质 认 证 对 新 进 入 者 形 成 了 较 高 的 市 场 准 入 壁 垒 104
105 根 据 2004 年 7 月 1 日 施 行 的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定, 企 业 产 品 进 入 电 信 网 市 场 的 必 要 条 件 是 : 取 得 信 息 产 业 部 核 发 的 电 信 设 备 抗 震 性 能 检 测 合 格 证 ; 产 品 进 入 军 网 还 需 取 得 国 防 通 信 网 设 备 器 材 进 网 许 可 证 企 业 如 要 获 得 份 额, 还 需 在 此 基 础 上 进 行 上 述 供 应 商 综 合 认 证 此 外, 行 业 内 重 要 客 户 的 集 中 采 购 方 式 决 定 了 新 进 入 者 很 难 在 市 场 中 享 有 份 额, 如 以 中 国 移 动 为 代 表 的 通 信 运 营 商 的 采 购 模 式 由 原 先 各 省 级 公 司 分 散 采 购 转 变 为 集 团 总 部 集 中 采 购, 将 导 致 供 应 商 的 集 中 度 进 一 步 加 强 目 前, 国 内 的 主 要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生 产 企 业 均 已 存 在 十 年 以 上, 在 长 期 的 市 场 拓 展 中, 已 取 得 相 当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拥 有 长 期 积 累 的 营 销 及 服 务 网 络, 客 户 认 知 度 很 高, 新 进 入 者 很 难 打 破 这 种 基 于 长 期 合 作 的 良 好 客 户 关 系 (2) 技 术 壁 垒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是 铅 酸 蓄 电 池 中 的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铅 酸 蓄 电 池 从 开 口 式 发 展 到 阀 控 密 封 式 经 历 了 漫 长 的 过 程, 而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工 业 应 用 仅 有 十 几 年 的 历 史 国 际 电 池 界 公 认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是 最 难 掌 握 的 电 池 技 术 之 一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作 为 阀 控 电 池 的 高 端 产 品, 用 户 对 电 池 的 性 能 有 着 极 高 的 要 求 近 年 来, 随 着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对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提 出 了 高 比 能 量 高 可 靠 性 宽 广 的 温 度 适 用 范 围, 大 电 流 深 放 电 及 长 寿 命 等 更 高 的 要 求 上 述 性 能 与 厂 家 的 产 品 设 计 能 力 工 艺 路 线 的 优 化 及 生 产 质 量 的 控 制 密 切 相 关, 新 进 入 者 由 于 没 有 技 术 积 累, 较 难 掌 握 技 术 与 生 产 上 的 诀 窍, 产 品 很 难 具 备 竞 争 力 (3) 政 策 壁 垒 我 国 政 府 对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生 产 实 行 许 可 证 制 度, 新 开 办 的 企 业 需 要 经 过 严 格 的 审 批 过 程, 一 般 较 难 获 得 生 产 许 可 证 铅 酸 蓄 电 池 生 产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实 际 造 成 的 影 响 与 企 业 采 取 的 设 备 工 艺 与 环 保 措 施 有 极 大 关 系 国 家 对 铅 酸 蓄 电 池 产 业 链 的 全 过 程 均 有 严 格 而 系 统 的 安 全 环 保 措 施 要 求,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投 资 建 设 或 改 造 完 善 环 保 及 节 能 设 施 国 家 对 于 环 保 的 相 关 政 策 将 增 加 生 产 企 业 的 环 保 成 本, 提 高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的 准 入 门 槛 4 市 场 前 景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前 景 主 要 取 决 于 通 信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规 模, 太 阳 能 风 能 新 能 源 汽 车 铁 路 电 力 军 工 等 行 业 的 发 展 亦 会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前 景 此 外, 锂 电 池 技 术 的 发 展 及 应 用 推 广 也 将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前 景 产 生 影 响 105
106 (1)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市 场 前 景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现 有 网 络 规 模 和 未 来 的 建 设 投 资 覆 盖 规 模 是 影 响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产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因 素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是 整 个 通 信 网 络 的 关 键 基 础 设 施, 对 于 整 个 网 络 的 稳 定 安 全 运 行 起 到 了 重 要 的 保 障 作 用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主 要 用 于 通 信 交 换 局 基 站 供 电 的 直 流 系 统 等, 替 换 周 期 为 3-5 年, 总 的 采 购 金 额 约 占 电 信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2% 至 3% 1 国 内 通 信 领 域 通 信 行 业 作 为 关 系 国 家 竞 争 力 的 基 础 行 业, 是 我 国 重 点 投 资 领 域, 近 五 年 中 国 通 信 行 业 每 年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均 在 2,000 亿 元 以 上,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的 态 势,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下 图 : 年 电 信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亿 元 年 5 月, 国 内 通 信 运 营 商 完 成 重 组, 形 成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电 信 三 大 运 营 商 鼎 立 的 局 面 每 一 家 运 营 商 均 可 进 行 全 业 务 经 营, 有 利 于 打 破 此 前 的 垄 断 局 面, 促 进 产 业 竞 争 与 发 展 工 业 与 信 息 化 部 向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电 信 发 放 了 3G 牌 照 后, 三 家 电 信 企 业 集 团 分 别 发 布 了 3G 网 络 的 建 设 规 划 根 据 规 划, 年,3G 建 设 投 资 预 计 约 4,000 亿 元, 用 户 目 标 为 5,000 万 户 左 右 其 中,2009 年 中 国 3G 建 设 总 投 资 将 达 1,700 亿 元,2010 年 约 为 1,100 亿 元,2011 年 约 为 1,200 亿 元 三 大 运 营 商 在 加 快 建 设 3G 网 络 的 同 时 将 继 续 加 强 2G 网 络 的 建 设 投 入, 进 一 步 提 高 信 号 覆 盖 率 接 通 率 与 通 话 质 量 根 据 前 几 年 的 通 信 投 资 规 模, 考 虑 到 3G 建 设 的 投 资 计 划, 未 来 几 年 将 会 是 电 信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高 峰 期, 年 投 资 规 模 可 望 达 到 4,000 亿 元 左 右, 这 将 会 给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带 来 巨 大 的 市 场 机 遇 106
107 2 海 外 通 信 领 域 通 信 产 业 作 为 经 济 发 展 的 基 础 性 和 先 导 性 产 业, 有 力 地 推 动 着 各 国 的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进 步, 其 产 业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近 几 年, 全 球 通 信 发 展 一 直 呈 现 高 速 的 增 长 态 势, 移 动 通 信 用 户 年 平 均 增 长 率 约 20.7% 3G 网 络 和 业 务 在 全 球 范 围 内 迅 速 普 及, 新 增 用 户 逐 年 增 加, 全 球 3G 市 场 年 增 长 率 约 60% 经 过 约 5 年 的 发 展, 3G 与 宽 带 接 入 已 基 本 越 过 25% 的 发 展 临 界 点, 今 后 将 会 保 持 持 续 增 长 从 发 达 国 家 的 情 况 来 看, 新 增 电 信 投 资 保 持 着 缓 慢 增 长 的 趋 势 2008 年, 经 济 合 作 与 发 展 组 织 (OECD) 国 家 电 信 运 营 投 资 总 计 1,820 亿 美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2.8% 尽 管 发 达 国 家 新 增 电 信 投 资 对 后 备 电 池 产 生 的 需 求 增 长 较 为 有 限, 但 其 现 存 庞 大 的 通 信 网 络, 将 对 后 备 电 池 产 生 非 常 大 的 替 换 需 求 此 外, 发 达 国 家 电 信 行 业 对 原 有 网 络 的 优 化 升 级 扩 容 及 更 高 的 安 全 性 要 求 均 会 对 附 属 设 备 产 生 新 增 需 求 因 此, 在 发 达 国 家 的 通 信 市 场, 后 备 电 池 的 需 求 非 常 稳 定 对 于 发 展 中 国 家 而 言, 今 后 通 信 产 业 的 高 投 资 高 成 长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从 巴 西 俄 罗 斯 印 度 等 重 点 国 家 的 情 况 来 看, 近 几 年 电 信 市 场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5% 以 上, 发 展 中 国 家 对 电 信 业 市 场 的 推 动 作 用 正 越 来 越 趋 明 显, 电 信 业 已 成 为 这 些 国 家 的 主 要 产 业 之 一 预 计 到 2010 年, 全 球 电 信 运 营 业 69% 的 增 幅 将 来 自 发 展 中 国 家 和 地 区, 该 地 区 电 信 市 场 的 快 速 增 长 将 会 对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产 生 较 大 的 增 量 需 求 目 前, 国 内 企 业 在 海 外 市 场 所 占 份 额 还 非 常 低, 随 着 中 国 企 业 竞 争 力 的 不 断 增 强 及 海 外 客 户 对 国 内 企 业 认 知 度 的 不 断 提 高, 海 外 市 场 将 为 中 国 企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巨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2008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的 全 球 经 济 危 机 对 世 界 通 信 行 业 带 来 了 不 利 影 响, 各 国 通 信 行 业 投 资 放 缓, 但 随 着 经 济 发 展 逐 步 走 出 危 机, 世 界 通 信 行 业 的 发 展 将 重 现 较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另 一 方 面, 海 外 经 济 危 机 也 给 国 内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制 造 商 带 来 了 特 定 的 机 遇, 全 球 各 大 运 营 商 与 设 备 集 成 商 为 降 低 采 购 采 本, 更 倾 向 于 采 购 具 有 更 高 性 价 比 的 中 国 产 品 因 此, 我 国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产 业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2)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在 其 他 领 域 的 发 展 1 太 阳 能 风 能 等 可 再 生 能 源 行 业 储 能 电 池 为 独 立 太 阳 能 系 统 风 能 系 统 的 关 键 设 备 之 一 面 对 日 益 严 重 的 能 源 危 机 与 环 保 压 力, 全 球 都 在 积 极 发 展 太 阳 能 风 能 等 新 兴 能 源, 世 界 各 主 要 经 107
108 济 体 纷 纷 制 订 了 今 后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规 划 : 欧 盟 计 划 到 2020 年 和 2050 年, 可 再 生 能 源 占 其 能 源 消 费 的 比 例 将 分 别 达 到 20% 和 50%; 美 国 计 划 到 2030 年, 风 力 发 电 要 占 其 全 部 电 力 装 机 的 20%; 日 本 计 划 到 2050 年, 可 再 生 能 源 等 替 代 能 源 将 占 其 能 源 供 应 的 50% 以 上 我 国 计 划 到 2020 年 前 后, 可 再 生 能 源 占 到 能 源 消 费 的 15% 左 右 ;2030 年 前 后, 可 再 生 能 源 占 到 能 源 消 费 的 25% 左 右 太 阳 能 有 600 万 亿 瓦 的 经 济 可 开 发 量, 而 光 伏 发 电 要 解 决 的 关 键 技 术 之 一 正 是 储 能 技 术, 在 此, 铅 酸 蓄 电 池 占 有 重 要 地 位 各 国 家 和 地 区 纷 纷 将 储 能 技 术 的 研 发 作 为 重 要 的 课 题 在 美 国 电 网 2030 计 划 中, 大 容 量 储 能 技 术 列 为 优 先 级 最 高 的 目 标 技 术 包 括 铅 酸 蓄 电 池 超 级 电 容 器 功 率 变 换 器 控 制 器 储 能 与 电 能 质 量 相 结 合 的 设 备 开 发 等 ; 在 欧 洲 电 网 技 术 的 研 究 计 划 中, 将 能 量 储 存 和 电 能 质 量 的 保 证 放 在 重 要 研 究 地 位 ; 电 能 利 用 和 电 能 储 存 技 术 已 被 列 为 我 国 电 网 前 瞻 性 关 键 技 术 之 一 近 年 来, 国 际 光 伏 发 电 产 业 已 成 为 世 界 上 发 展 速 度 最 快 的 产 业 之 一 我 国 光 伏 发 电 产 业 亦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态 势, 已 形 成 了 一 批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企 业 此 外, 近 年 来 风 力 发 电 已 成 为 全 球 增 长 最 快 的 能 源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能 源 发 展 规 划, 到 2020 年, 我 国 风 电 的 发 展 目 标 为 3,000 万 千 瓦, 风 力 发 电 的 发 展 前 景 十 分 可 观 国 内 外 太 阳 能 风 能 的 高 速 发 展 将 对 高 性 能 的 储 能 电 池 产 品 产 生 极 大 的 需 求 2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从 美 国 的 下 一 代 电 池 和 电 动 汽 车 计 划 中 可 见, 用 于 电 动 汽 车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已 成 为 重 要 发 展 方 向, 新 能 源 汽 车 在 未 来 将 成 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的 重 要 潜 在 市 场 动 力 电 池 是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核 心 技 术 之 一 目 前 电 池 是 新 能 源 汽 车 技 术 和 成 本 上 的 最 大 瓶 颈, 动 力 电 池 制 造 商 必 将 成 为 汽 车 厂 商 争 夺 的 焦 点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用 蓄 电 池 上, 国 际 铅 酸 蓄 电 池 行 业 正 在 开 发 很 多 先 进 技 术, 包 括 双 极 柱 卷 绕 式 动 力 VRLA 电 池 双 极 陶 瓷 隔 膜 VRLA 电 池 铅 碳 电 池 超 级 电 池 技 术 等, 而 这 些 技 术 体 现 着 铅 酸 蓄 电 池 技 术 的 最 新 发 展 方 向 根 据 工 业 与 信 息 化 部 制 定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生 产 企 业 及 产 品 准 入 管 理 规 则, 将 新 能 源 汽 车 分 为 起 步 期 发 展 期 成 熟 期 三 个 不 同 的 技 术 阶 段 其 中 只 有 处 于 成 熟 期 的 产 品 方 能 按 照 常 规 汽 车 产 品 使 用 和 销 售, 而 对 起 步 期 和 发 展 期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在 生 产 销 售 使 用 方 面 均 有 较 大 限 制 ( 如 起 步 期 产 品 只 能 小 批 量 生 产, 发 108
109 展 期 产 品 允 许 批 量 生 产, 二 者 都 只 能 在 批 准 的 区 域 范 围 期 限 和 条 件 下 销 售 使 用, 并 对 部 分 或 者 全 部 销 售 产 品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 相 关 产 品 所 处 的 技 术 阶 段 划 分 如 下 : 产 品 类 别 铅 酸 蓄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混 合 动 力 乘 用 车 成 熟 期 成 熟 期 发 展 期 混 合 动 力 商 用 车 发 展 期 发 展 期 发 展 期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成 熟 期 起 步 期 发 展 期 纯 电 动 商 用 车 成 熟 期 起 步 期 起 步 期 目 前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市 场, 铅 酸 蓄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均 具 有 各 自 的 优 势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以 其 特 有 的 安 全 性 和 稳 定 性, 良 好 的 性 价 比 和 高 低 温 放 电 性 能, 得 以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市 场 中 抢 占 一 定 的 市 场 份 额 2009 年 1 月, 财 政 部 与 科 技 部 联 合 发 文, 在 北 京 上 海 重 庆 长 春 大 连 杭 州 济 南 武 汉 深 圳 合 肥 长 沙 昆 明 南 昌 等 13 个 城 市 开 展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示 范 推 广 试 点 工 作, 以 财 政 政 策 鼓 励 在 公 交 出 租 公 务 环 卫 和 邮 政 等 公 共 服 务 领 域 率 先 推 广 使 用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对 推 广 使 用 单 位 购 买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给 予 补 助 科 技 部 计 划 在 3 年 内 每 年 发 展 10 个 城 市, 每 个 城 市 在 公 交 出 租 公 务 等 领 域 推 出 1000 辆 新 能 源 汽 车 开 展 示 范 运 行, 并 力 争 使 全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运 营 规 模 到 2012 年 占 到 汽 车 市 场 份 额 的 10% 3 铁 路 行 业 我 国 铁 路 行 业 去 年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4,144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62% 受 经 济 刺 激 计 划 影 响, 我 国 铁 路 投 资 进 一 步 加 快 2009 年 初 全 国 铁 路 工 作 会 议 提 出 全 年 完 成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6,000 亿 元 的 目 标, 同 比 增 长 78% 左 右 蓄 电 池 在 铁 路 行 业 主 要 用 于 铁 路 信 号 系 统 及 机 车 和 车 辆 的 照 明 系 统, 铁 路 行 业 投 资 的 快 速 增 长 加 大 了 对 铁 路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需 求 而 2010 至 2012 年 平 均 每 年 将 完 成 投 资 人 民 币 6,000 亿 元 以 上 4UPS 电 池 UPS 即 不 间 断 电 源 系 统, 主 要 与 计 算 机 及 精 密 仪 器 配 套 使 用, 蓄 电 池 为 其 核 心 部 分 近 年 来, 国 内 外 IT 产 业 高 速 发 展, 给 UPS 电 池 带 来 了 巨 大 的 市 场 需 求 (3) 锂 电 池 及 燃 料 电 池 市 场 前 景 锂 电 池 具 有 短 小 轻 薄 工 作 电 压 高 能 量 密 度 高 循 环 寿 命 长 自 放 电 低 无 污 染 大 功 率 放 电 性 能 和 低 温 放 电 性 能 好 等 特 点, 是 一 种 理 想 的 直 流 电 109
110 源 目 前 锂 电 池 除 用 于 便 携 式 电 子 设 备 外, 还 广 泛 用 于 航 天 航 海 人 造 卫 星 小 型 医 疗 仪 军 用 通 信 设 备 等 领 域 根 据 日 本 权 威 机 构 的 统 计 数 据, 近 几 年 来 锂 电 池 市 场 保 持 着 稳 定 的 增 长,2007 年 2008 年 的 产 量 分 别 达 到 亿 只 亿 只, 销 售 额 分 别 达 到 亿 美 元 亿 美 元 近 年 来,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的 兴 起 促 进 了 锂 电 池 在 汽 车 行 业 的 运 用, 动 力 型 锂 离 子 蓄 电 池 技 术 迅 速 发 展, 在 动 力 性 能 充 电 后 续 驶 时 间 和 成 本 上 有 很 大 改 进 世 界 各 大 汽 车 厂 商 都 加 大 了 对 新 型 能 源 汽 车 的 开 发 投 入, 德 国 启 动 了 一 项 3.6 亿 欧 元 的 车 用 锂 电 池 开 发 计 划, 并 预 计 在 2012 年 前 完 成 电 动 汽 车 的 系 列 化 和 商 业 化 生 产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发 展 为 锂 电 池 提 供 了 巨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公 司 已 认 识 到 锂 电 池 的 巨 大 前 景, 目 前 已 拥 有 世 界 领 先 的 超 低 温 放 电 锂 电 池 技 术 与 国 内 领 先 的 高 倍 率 放 电 锂 电 池 技 术, 将 在 重 点 发 展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基 础 上, 加 大 对 锂 电 池 特 别 是 磷 酸 亚 铁 锂 锂 电 池 的 开 发 及 应 用 5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主 要 原 材 料 铅 价 呈 宽 幅 波 动 态 势, 国 内 外 通 信 运 营 商 和 通 信 设 备 配 套 商 具 备 相 对 强 势 的 谈 判 地 位, 对 业 内 企 业 的 盈 利 构 成 了 一 定 的 压 力 但 得 益 于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铅 价 波 动 对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基 本 被 化 解,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2007 年 2008 年, 国 内 外 主 要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制 造 商 的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毛 利 率 EnerSys Exide 哈 尔 滨 光 宇 江 苏 双 登 南 都 股 份 2007 年 度 20.69% 16.08% 21.95% 23.37% 22.78% 2008 年 度 18.84% 14.43% 23.76% 26.38% 23.08% 注 :EnerSys 与 Exide 各 年 数 据 为 上 年 4 月 1 日 至 当 年 6 月 30 日 期 间 数 据 上 述 资 料 来 源 : 各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综 合 来 看, 由 于 近 年 来 行 业 形 势 良 好, 业 内 主 要 企 业 的 盈 利 能 力 有 所 增 强, 其 中 国 内 企 业 盈 利 表 现 要 好 于 大 型 跨 国 巨 头 2007 年 2008 年, 国 内 外 主 要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制 造 商 的 盈 利 情 况 如 下 : 净 利 润 ( 合 并 报 表 ) EnerSys Exide 哈 尔 滨 光 宇 江 苏 双 登 南 都 股 份 ( 万 美 元 ) ( 万 美 元 ) ( 万 港 元 ) ( 万 英 磅 ) ( 万 元 ) 2007 年 度 4,521-10,588 16, , 年 度 5,970 3,206 22,728 1, ,
111 注 :EnerSys 与 Exide 各 年 数 据 为 上 年 4 月 1 日 至 当 年 6 月 30 日 期 间 数 据 上 述 资 料 来 源 : 各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 四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产 业 政 策 支 持 公 司 产 品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由 于 其 高 容 量 高 功 率 免 维 护 等 特 点, 受 到 国 家 政 策 鼓 励 国 家 发 改 委 公 布 的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5 年 本 ) 中, 锂 电 池 高 容 量 密 封 型 免 维 护 铅 酸 蓄 电 池 作 为 高 技 术 绿 色 电 池 产 品 制 造 被 列 入 鼓 励 类 目 录 ;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于 2008 年 联 合 发 布 了 关 于 印 发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国 科 发 火 [2008]172 号 ), 规 定 新 型 高 容 量 高 功 率 电 池 与 相 关 产 品 属 于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中 的 新 能 源 及 节 能 技 术 范 围, 业 内 企 业 经 认 定 后 可 依 法 享 受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15% 的 优 惠 中 国 电 池 行 业 十 一 五 发 展 规 划 要 点 中 指 出, 到 2010 年, 应 使 我 国 二 次 电 池 的 市 场 份 额 达 到 世 界 总 量 的 50% 以 上 ; 鼓 励 发 展 全 密 封 免 维 护 铅 蓄 电 池, 减 少 与 淘 汰 传 统 的 开 口 式 与 排 气 式 电 池 ; 支 持 提 高 铅 蓄 电 池 比 能 量 和 使 用 寿 命 的 研 究 ; 鼓 励 铅 蓄 电 池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的 开 发 和 产 业 化 通 信 领 域 内 的 行 业 政 策 亦 对 公 司 业 务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2009 年 2 月 18 日, 国 务 院 在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 年 ) 中 指 出 : 加 速 通 信 设 备 制 造 业 大 发 展, 以 新 一 代 网 络 建 设 为 契 机, 加 强 设 备 制 造 企 业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互 动, 推 进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融 合 创 新, 以 规 模 应 用 促 进 通 信 设 备 制 造 业 发 展 (2) 下 游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了 巨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通 信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动 汽 车 便 携 电 子 设 备 等 行 业 的 发 展 为 公 司 提 供 了 巨 大 的 发 展 潜 力 这 些 行 业 对 公 司 产 品 带 来 的 市 场 空 间 详 见 本 节 二 ( 三 )4 市 场 前 景 2 不 利 因 素 目 前,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企 业 客 户 中 采 购 量 较 大 的 有 通 信 运 营 商 大 型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等, 这 类 大 型 客 户 具 有 较 强 的 实 力, 往 往 要 求 一 定 时 间 的 账 期, 导 致 业 内 企 业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较 大 另 一 方 面, 业 内 企 业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是 铅 或 铅 制 品 生 产 企 业, 受 我 国 金 属 矿 产 行 业 付 款 模 式 的 影 响, 一 般 要 求 款 到 交 货 因 此, 111
112 业 内 企 业 需 保 有 较 多 的 流 动 资 金, 以 满 足 采 购 原 材 料 生 产 交 货 的 需 求, 资 金 占 用 成 本 较 大 ( 五 ) 行 业 特 征 1 行 业 水 平 及 技 术 特 点 (1)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技 术 进 入 中 国 已 超 过 十 年, 但 其 比 能 量 循 环 寿 命 高 低 温 适 应 性 等 问 题 仍 是 产 业 重 点 研 究 的 课 题 目 前 我 国 正 逐 渐 缩 小 与 国 际 领 先 技 术 的 差 距, 在 部 分 核 心 技 术 方 面 已 达 到 国 际 水 平, 并 且 越 来 越 多 地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随 着 技 术 的 不 断 进 步 及 产 业 的 不 断 升 级, 国 内 大 型 蓄 电 池 企 业 已 达 到 了 相 当 的 生 产 规 模 和 较 高 的 技 术 水 平 同 时, 随 着 市 场 需 求 的 变 化,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生 产 方 式 及 工 艺 不 断 完 善, 制 造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电 池 性 能 不 断 提 高, 应 用 领 域 也 日 趋 广 泛 (2) 能 源 和 资 源 消 耗 降 低 铅 酸 蓄 电 池 行 业 在 九 五 十 五 期 间, 通 过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产 品 技 术, 运 用 国 际 新 型 的 节 能 型 铅 粉 机 铸 板 机 和 充 电 机 等 装 备, 铅 酸 蓄 电 池 行 业 的 主 流 企 业 已 实 现 了 产 品 技 术 低 耗 型 另 外, 铅 酸 蓄 电 池 具 有 低 成 本 回 收 高 再 生 循 环 利 用 的 独 特 优 势, 符 合 绿 色 循 环 经 济 及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3)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国 家 环 保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建 设 部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联 合 发 布 废 电 池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对 铅 酸 蓄 电 池 生 产 使 用 运 输 储 存 报 废 再 生 等 做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文 件 规 定 支 持 鼓 励 应 用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处 理 治 理 废 旧 铅 酸 蓄 电 池, 以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中 国 电 器 工 业 协 会 铅 酸 蓄 电 池 分 会 中 国 铅 酸 蓄 电 池 行 业 简 报 显 示 : 在 国 家 绿 色 经 济 发 展 战 略 的 指 导 下, 各 级 政 府 治 理 环 境 措 施 已 取 得 成 效 国 家 通 过 实 施 铅 酸 蓄 电 池 生 产 许 可 证 制 度, 使 得 行 业 90% 以 上 的 企 业 具 备 了 工 业 废 气 废 水 治 理 设 施 和 措 施,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 行 业 内 持 有 生 产 许 可 证 企 业 的 环 保 排 放 达 标 率 已 由 十 年 前 的 5% 增 至 99.5%; 职 业 病 的 防 护 防 治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整 个 行 业 已 逐 渐 走 上 清 洁 化 生 产 之 路 112
113 国 家 对 环 保 的 重 视, 以 及 节 能 减 排 措 施 的 实 施, 将 使 产 品 结 构 调 整 加 快, 新 型 产 品 比 重 将 增 加, 资 源 节 约 型 环 保 型 产 品 占 比 将 越 来 越 重, 其 中 将 重 点 发 展 高 容 量 阀 控 电 池 同 时, 将 加 快 阀 控 电 池 企 业 的 技 术 改 造, 通 过 采 用 先 进 的 工 艺 设 备 的 方 法, 有 效 控 制 生 产 过 程 的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实 现 清 洁 生 产 国 家 已 就 废 旧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收 集 和 处 理 提 出 相 关 要 求, 铅 酸 蓄 电 池 回 收 与 再 生 市 场 将 得 到 规 范, 从 而 减 少 废 弃 铅 酸 蓄 电 池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行 业 内 领 先 企 业 也 将 逐 步 建 立 自 己 的 铅 回 收 体 系, 推 动 行 业 向 清 洁 化 和 资 源 节 约 型 方 向 发 展 2 行 业 经 营 模 式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主 要 的 经 营 模 式 为 订 单 化 生 产 经 营 模 式, 即 客 户 下 达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订 单 后, 企 业 组 织 原 材 料 采 购 生 产 产 品, 最 后 销 售 给 客 户 产 品 生 产 中 使 用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铅 及 铅 制 品 的 采 购 均 为 现 款 交 易, 营 运 资 金 占 用 比 较 大, 对 行 业 内 企 业 的 资 金 实 力 提 出 较 高 的 要 求 相 对 而 言, 行 业 下 游 客 户 主 要 是 通 信 运 营 商, 其 处 于 垄 断 地 位, 在 招 标 采 购 付 款 条 件 付 款 方 式 付 款 时 间 服 务 内 容 和 范 围 定 价 能 力 等 方 面 处 于 强 势 地 位 3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从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的 发 展 情 况 来 看, 自 2000 年 以 来 国 内 电 信 业 投 资 规 模 保 持 在 2,000 亿 元 以 上,2008 年 达 到 近 3,000 亿 元, 期 间 波 动 性 较 小 但 各 年 间 电 信 业 的 投 资 侧 重 点 会 有 所 不 同, 期 间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交 换 局 的 投 资 规 模 会 有 所 波 动, 因 此,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的 市 场 规 模 与 通 信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规 模 及 投 资 周 期 存 在 一 定 的 相 关 性 4 行 业 的 区 域 性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无 明 显 区 域 性 5 行 业 的 季 节 性 受 下 游 客 户 ( 主 要 为 通 信 运 营 商 ) 投 资 习 惯 和 付 款 方 式 的 影 响,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在 境 内 销 售 时, 呈 现 出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国 内 主 要 通 信 运 营 商 一 般 在 每 年 的 第 一 季 度 制 定 投 资 计 划, 第 二 季 度 开 始 实 施 投 资 方 案, 正 式 实 施 招 标 采 购, 导 致 下 半 年 销 售 和 收 款 情 况 明 显 好 于 上 半 年 另 一 方 面, 海 外 市 场 的 季 节 性 不 明 显 随 着 公 司 海 外 市 场 销 售 比 重 的 增 加, 公 司 季 节 性 销 售 的 不 均 衡 状 态 有 所 缓 和 113
114 ( 六 )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联 性 本 行 业 的 上 游 行 业 主 要 为 铅 冶 炼 行 业, 铅 及 铅 制 品 成 本 占 据 了 产 品 成 本 的 60% 以 上, 铅 价 的 涨 跌 直 接 影 响 本 行 业 企 业 的 资 金 占 用 及 利 润 水 平 针 对 铅 价 可 能 出 现 的 大 幅 波 动, 行 业 内 已 基 本 建 立 了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有 效 保 证 了 毛 利 空 间 本 行 业 的 下 游 行 业 主 要 是 通 信 电 力 铁 路 军 用 装 备 太 阳 能 风 能 等 行 业 近 年 来, 上 述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带 动 了 本 行 业 的 持 续 增 长 ( 七 ) 行 业 进 出 口 概 况 根 据 中 国 海 关 的 统 计, 从 年 铅 酸 蓄 电 池 出 口 量 与 金 额 呈 增 长 态 势, 由 2000 年 的 3, 万 个, 增 长 到 2008 年 的 17,815 万 个, 增 长 约 4 倍, 年 平 均 增 长 率 为 30% 出 口 金 额 由 2000 年 的 18, 万 美 元, 增 长 到 2008 年 的 114, 万 美 元, 年 平 均 增 长 率 为 36% 根 据 中 国 电 池 工 业 协 会 的 资 料,2009 年 1-8 月 中 国 铅 酸 电 池 出 口 总 额 同 比 下 降 46.5% 1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进 出 口 情 况 (1) 欧 盟 等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 设 置 的 绿 色 壁 垒 使 得 国 内 电 池 出 口 成 本 有 一 定 增 加 : 依 据 欧 盟 关 于 在 电 子 电 气 设 备 禁 止 使 用 某 些 有 害 物 质 指 令 (ROHS 指 令 ), 要 求 投 放 于 市 场 的 新 电 子 和 电 气 设 备 不 得 包 含 铅, 但 ROHS 指 令 主 要 针 对 电 池 外 壳 与 连 接 条, 对 于 铅 酸 蓄 电 池 是 豁 免 的 (2) 我 国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变 化 情 况 2006 年 9 月 14 日, 国 家 财 政 部 发 改 委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印 发 了 关 于 调 整 部 分 商 品 出 口 退 税 率 和 增 补 加 工 贸 易 禁 止 类 商 品 目 录 的 通 知,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被 取 消 2 相 关 产 品 进 口 国 政 策 公 司 目 前 产 品 主 要 出 口 至 亚 太 地 区 欧 洲 美 国 等 地, 上 述 地 区 大 部 分 国 家 对 铅 酸 蓄 电 池 仅 征 收 关 税, 无 贸 易 壁 垒 但 是, 各 国 对 通 信 行 业 存 在 一 定 的 政 策 及 准 入 规 定 各 国 通 信 行 业 准 入 政 策 序 号 国 别 通 信 行 业 准 入 政 策 印 度 国 有 电 信 运 营 商 BSNL 要 求 电 池 供 应 商 取 得 TEC 认 证, 该 认 证 需 要 1 供 应 商 在 印 度 本 土 拥 有 生 产 装 配 线 私 营 电 信 运 营 商 采 购 不 受 TEC 认 证 的 限 制 114
115 2 3 巴 西 进 入 巴 西 电 信 市 场 需 要 取 得 ANATEL 认 证, 该 认 证 需 历 时 一 年 多, 通 过 各 项 测 试 方 可 取 得 美 国 获 准 进 入 美 国 电 信 市 场 销 售 需 要 取 得 严 格 的 NEBS 认 证 该 认 证 需 要 产 品 通 过 各 种 极 端 使 用 环 境 下 安 全 性 能 的 测 试 4 俄 罗 斯 取 得 GOST 及 Hygienic 认 证 5 尼 日 利 亚 需 要 取 得 SONCAP 认 证 6 欧 洲 市 场 需 要 符 合 ROHS 标 准 目 前, 除 了 印 度 TEC 认 证, 公 司 已 取 得 上 述 领 域 的 准 入 资 格 三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环 境 和 竞 争 状 况 ( 一 )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地 位 公 司 是 国 内 最 早 进 入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产 业 的 企 业 之 一, 起 点 高 发 展 快, 多 年 来 在 产 业 规 模 技 术 水 平 市 场 拓 展 方 面 保 持 着 行 业 龙 头 地 位 公 司 是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国 际 先 进 铅 酸 蓄 电 池 联 合 会 (ALABC) 成 员 单 位 近 几 年, 公 司 通 过 加 快 产 品 更 新 换 代 丰 富 产 品 系 列 以 及 持 续 的 技 术 创 新 与 精 细 化 的 管 理, 盈 利 水 平 和 经 营 质 量 不 断 提 高, 规 模 效 益 日 趋 明 显, 已 逐 步 形 成 了 较 为 显 著 的 规 模 优 势, 在 行 业 内 的 竞 争 优 势 更 加 明 显 目 前, 公 司 在 国 内 同 行 中, 产 品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排 名 第 一, 国 内 市 场 排 名 第 三, 是 国 内 电 信 运 营 商 主 要 后 备 电 池 供 应 商 之 一 公 司 拥 有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与 研 发 中 心, 多 次 承 担 国 家 及 行 业 标 准 的 制 定 工 作 公 司 拥 有 专 利 47 项, 多 项 产 品 与 技 术 为 行 业 内 首 创, 在 技 术 上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 二 ) 发 行 人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年, 公 司 在 国 内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分 别 为 7.3% 9.7%; 年, 公 司 在 海 外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 除 中 国 以 外 ) 分 别 为 0.9% 1.6%;2009 年 受 全 球 经 济 危 机 影 响, 整 个 通 信 行 业 市 场 大 幅 缩 水, 但 公 司 在 海 外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预 计 仍 保 持 领 先 水 平 由 此 可 见, 公 司 市 场 占 有 率 总 体 呈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 三 )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的 简 要 情 况 1 哈 尔 滨 光 宇 115
116 该 公 司 创 建 于 1994 年, 现 拥 有 哈 尔 滨 光 宇 蓄 电 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光 宇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等 21 家 子 公 司 和 13 家 用 于 营 销 的 海 外 子 公 司 或 办 事 机 构, 其 中 哈 尔 滨 光 宇 蓄 电 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专 业 生 产 固 定 型 阀 控 密 封 式 铅 酸 蓄 电 池, 是 该 公 司 的 核 心 子 公 司 该 公 司 于 1999 年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主 板 上 市 2 江 苏 双 登 该 公 司 主 要 研 发 和 生 产 大 容 量 阀 控 密 封 式 铅 酸 蓄 电 池 电 动 自 行 车 电 池 胶 体 电 池 锂 离 子 动 力 电 池 直 流 屏 UPS 通 信 电 源 等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通 信 铁 路 运 输 航 空 军 事 民 用 等 领 域 现 拥 有 江 苏 双 登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富 思 特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贝 思 特 动 力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双 登 科 技 发 展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等 该 公 司 于 2005 年 在 伦 敦 证 券 交 易 所 AIM(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 上 市 ( 四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1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现 有 核 心 技 术 是 在 引 进 国 际 先 进 蓄 电 池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经 过 十 余 年 持 续 的 技 术 创 新, 在 后 备 电 池 专 业 领 域 形 成 了 全 面 的 特 有 独 享 的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专 业 化 后 备 电 池 核 心 技 术 体 系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始 终 高 度 重 视 技 术 工 作, 已 形 成 科 学 合 理 的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和 创 新 氛 围, 培 养 了 具 有 丰 富 理 论 和 实 践 经 验 的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具 备 很 强 的 自 主 创 新 和 产 品 开 发 能 力 公 司 实 行 研 发 一 代 储 备 一 代 的 研 发 策 略, 在 对 现 有 产 品 改 进 细 化 的 同 时, 持 续 进 行 电 源 领 域 前 驱 性 技 术 的 研 究, 如 燃 料 电 池 超 级 电 容 器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纳 米 胶 体 电 池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电 池 通 信 后 备 用 磷 酸 亚 铁 锂 电 池 等 产 品 及 技 术 的 研 发, 在 行 业 内 占 据 着 技 术 前 沿 公 司 将 技 术 优 势 有 效 地 转 化 为 产 品 的 综 合 优 势, 为 公 司 近 几 年 的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保 证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基 础 研 究, 以 基 础 研 究 推 动 技 术 进 步 与 工 艺 改 进, 不 断 推 出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积 极 开 拓 新 应 用 市 场, 保 证 了 公 司 发 展 的 可 持 续 性, 有 效 保 持 着 产 品 在 市 场 中 的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浙 江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100 强 及 杭 州 市 首 批 自 主 创 新 优 秀 企 业, 浙 江 省 专 利 示 范 企 业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取 得 专 利 47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12 项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于 2000 年 获 得 省 级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的 称 号, 116
117 并 多 次 承 担 通 信 运 营 商 等 委 托 进 行 的 产 品 测 试, 参 与 信 息 产 业 部 的 行 业 标 准 的 制 订, 参 与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国 家 标 准 及 行 业 标 准 的 制 订 至 2009 年 底, 公 司 累 计 参 加 国 家 及 行 业 标 准 编 制 共 19 项 公 司 近 年 先 后 10 余 次 承 担 着 国 际 国 内 蓄 电 池 行 业 及 国 家 省 市 各 类 项 目 的 研 究 和 开 发, 并 多 次 获 得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奖 励 和 科 技 部 门 多 个 技 术 创 新 奖 项 公 司 新 产 品 开 发 的 数 量 及 广 度 在 同 行 内 居 于 领 先 地 位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18 个 系 列 190 个 品 种 的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产 品,9 大 系 列 1,000 多 个 品 种 的 锂 电 池 产 品, 是 行 业 内 产 品 系 列 最 齐 全 的 企 业 之 一 由 于 持 续 的 技 术 创 新 和 技 术 积 累,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大 幅 提 升, 成 为 国 内 同 行 业 中 发 展 最 快 的 企 业 之 一 技 术 创 新 为 公 司 的 健 康 可 持 续 高 速 发 展 提 供 了 原 动 力 2 团 队 优 势 公 司 从 成 立 至 今 已 有 十 多 年 的 历 史, 伴 随 着 公 司 的 发 展 壮 大, 公 司 培 养 了 一 批 与 公 司 荣 辱 共 担 价 值 观 趋 同 忠 诚 度 高 有 着 共 同 理 想 稳 定 的 优 秀 职 业 经 理 人 团 队 公 司 现 有 管 理 层 从 2003 年 起 开 始 负 责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在 当 时 内 外 部 环 境 不 利 的 情 况 下, 通 过 实 施 持 续 的 市 场 结 构 调 整 产 品 创 新 及 管 理 变 革, 带 领 公 司 走 出 困 境, 进 入 新 一 轮 高 速 发 展 期 目 前 公 司 员 工 来 自 全 国 各 地 及 海 外, 管 理 骨 干 敬 业 进 取 勇 于 创 新, 综 合 素 质 高, 执 行 力 强, 可 以 有 效 实 施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促 进 公 司 保 持 健 康 持 续 的 发 展 在 国 内 外 营 销 与 技 术 团 队 中,50% 以 上 是 公 司 5 年 以 上 的 员 工, 通 过 人 才 引 进 和 企 业 选 送 培 养,30% 拥 有 硕 士 以 上 的 学 历 在 海 外 营 销 队 伍 中, 本 土 化 与 专 业 化 程 度 达 到 100% 此 外, 公 司 还 拥 有 一 套 科 学 合 理 的 激 励 机 制 和 人 才 培 养 制 度, 通 过 机 制 和 人 才 梯 队 建 设, 保 证 公 司 始 终 具 有 突 出 的 团 队 优 势 3 品 牌 与 质 量 优 势 公 司 从 上 个 世 纪 九 十 年 代 开 始 从 事 以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替 代 传 统 防 酸 隔 爆 电 池 的 研 究 开 发 和 生 产 公 司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注 重 自 有 品 牌 建 设 和 产 品 质 量 持 续 改 进 提 升, 把 品 牌 和 产 品 质 量 作 为 市 场 开 拓 促 进 企 业 发 展 的 重 要 手 段 经 过 十 余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产 品 品 牌 Narada 南 都 已 在 国 内 同 行 中 享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 公 司 是 国 内 同 行 中 海 外 市 场 知 名 度 最 高 的 企 业, 特 别 是 在 印 度 亚 太 等 地 区, 南 都 已 成 为 当 地 最 受 欢 迎 和 最 具 知 名 度 的 进 口 电 池 品 牌 117
118 之 一, 公 司 在 新 加 坡 电 信 电 池 供 应 商 中 排 名 第 一,2009 年 公 司 获 得 印 度 最 大 基 站 运 营 商 INDUS TOWER 电 池 供 应 商 的 最 高 奖 项 白 金 奖 项 Narada 南 都 为 浙 江 省 著 名 商 标 及 浙 江 省 出 口 名 牌, 公 司 产 品 为 浙 江 省 名 牌 产 品 另 外, Narada 南 都 商 标 已 分 别 在 马 德 里 国 际 注 册 ( 新 加 坡 ) 印 度 尼 西 亚 菲 律 宾 泰 国 及 美 国 等 国 家 注 册 登 记 公 司 不 断 强 化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以 客 户 满 意 为 导 向, 建 立 了 完 整 全 面 的 产 品 及 材 料 检 验 检 测 体 系,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能 力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水 平 公 司 先 后 通 过 了 TL9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TUV SUD 的 ISO9001:2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挪 威 船 级 社 (DNV)ISO9001:2000 和 TL9000-(H)R4.0/R4.0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与 同 行 相 比, 公 司 产 品 具 有 比 能 量 高 使 用 寿 命 长 一 致 性 高 的 特 点, 获 得 了 国 内 外 大 型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高 度 认 可 4 产 品 比 较 优 势 公 司 产 品 与 同 类 产 品 相 比, 由 于 采 用 了 先 进 的 电 池 结 构 配 方 设 计 及 生 产 工 艺, 具 有 一 定 的 成 本 优 势 ; 复 合 胶 体 产 品 在 初 期 容 量 寿 命 等 性 能 及 市 场 方 面 表 现 良 好, 领 先 于 竞 争 对 手 ; 狭 长 型 电 池 在 行 业 内 最 早 研 发 成 功 并 获 得 规 模 应 用, 技 术 在 行 业 内 较 为 领 先 ; 此 外, 公 司 拥 有 较 强 的 技 术 团 队, 在 以 下 技 术 方 面 也 具 有 较 大 优 势 : (1)LSE 系 列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技 术 该 系 列 产 品 为 公 司 的 第 四 代 大 密 电 池 产 品, 具 有 寿 命 长 比 能 量 高 等 优 点,2007 年 通 过 了 信 息 产 业 部 组 织 的 部 级 鉴 定, 达 到 了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 (2) 电 池 板 栅 合 金 及 添 加 剂 正 负 极 铅 膏 配 方 技 术 公 司 在 该 技 术 领 域 获 得 了 四 项 发 明 专 利, 通 过 这 些 配 方 的 改 进, 极 大 地 提 高 了 电 池 的 循 环 寿 命, 改 进 了 电 池 的 大 电 流 放 电 性 能 及 高 低 温 放 电 性 能, 在 国 内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 (3) 胶 体 电 解 质 技 术 公 司 在 国 内 较 早 开 始 进 行 胶 体 电 池 技 术 的 研 究, 通 过 对 纳 米 胶 体 电 解 质 高 分 子 胶 体 电 解 质 等 技 术 的 应 用, 极 大 地 提 高 了 电 池 的 初 期 性 能 及 循 环 寿 命, 经 浙 江 省 经 贸 委 及 杭 州 市 经 贸 委 鉴 定, 公 司 在 该 技 术 上 领 先 于 国 内 同 行 ; (4) 独 特 的 电 池 制 造 工 艺 公 司 通 过 多 年 的 研 究, 独 创 了 电 池 的 板 栅 快 速 成 型 高 温 快 速 固 化 等 特 殊 工 艺, 通 过 这 些 工 艺, 延 长 了 电 池 的 循 环 寿 命, 提 高 了 电 池 的 均 一 性, 并 大 大 提 高 了 劳 动 生 产 率 ; 118
119 (5) 电 池 性 能 公 司 电 池 的 循 环 使 用 寿 命 及 高 低 温 性 能 过 放 电 恢 复 性 能 均 优 于 国 内 同 类 产 品,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6) 公 司 领 先 开 发 出 通 信 用 磷 酸 亚 铁 锂 电 池, 锂 电 池 产 品 在 大 功 率 放 电 方 面 国 内 领 先, 低 温 放 电 技 术 世 界 领 先, 产 品 系 列 化 程 度 国 内 先 进 5 市 场 与 渠 道 优 势 公 司 的 产 品 技 术 服 务 及 坚 持 以 为 客 户 所 想 的 创 新 营 销 理 念 赢 得 了 国 内 外 知 名 企 业 的 认 可 经 过 多 年 的 市 场 拓 展 和 积 累, 公 司 稳 定 占 据 国 内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的 前 三 名 公 司 已 完 成 全 球 主 要 电 信 系 统 集 成 商 的 资 格 认 定 并 进 入 全 球 主 要 电 信 运 营 商 及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电 源 产 品 集 成 商 的 全 球 供 应 商 体 系 目 前, 公 司 已 形 成 合 理 的 客 户 结 构, 运 营 商 级 的 终 端 客 户 比 例 及 海 外 市 场 占 有 率 逐 年 提 高, 是 国 内 企 业 海 外 市 场 渗 透 率 最 高 的 企 业, 具 有 较 强 的 市 场 优 势 公 司 现 有 客 户 主 要 有 如 下 三 类 : 一 是 以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电 信 中 国 联 通 沃 达 丰 美 国 Sprint Nextel 美 国 T-Mobile 新 加 坡 电 信 为 代 表 的 二 十 余 家 电 信 运 营 商 ; 二 是 以 爱 立 信 诺 西 公 司 阿 尔 卡 特 - 朗 讯 华 为 技 术 摩 托 罗 拉 等 为 代 表 的 电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 三 是 以 艾 默 生. Eltek ASA Saft Groupe S.A. Delta Electronics, Inc. 为 代 表 的 电 源 系 统 集 成 商 公 司 的 办 事 处 和 服 务 机 构 已 覆 盖 国 内 29 个 地 区 公 司 在 海 外 各 大 洲 初 步 完 成 了 市 场 布 局, 成 立 了 南 都 亚 太 南 都 英 国 南 美 办 事 处, 在 俄 罗 斯 及 独 联 体 国 家 北 美 中 东 非 洲 等 已 获 得 当 地 的 进 入 许 可, 并 拥 有 实 力 较 强 的 合 作 伙 伴, 具 有 明 显 的 渠 道 优 势 6 管 理 优 势 公 司 已 按 照 公 司 法 的 规 定 建 立 了 现 代 化 管 理 制 度 和 组 织 结 构 公 司 采 用 专 业 化 职 业 经 理 人 机 制, 决 策 科 学 管 理 效 率 高 执 行 力 较 强, 能 够 贴 近 客 户, 跟 随 客 户 战 略 进 行 灵 活 的 策 略 调 整, 抓 住 市 场 先 机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科 学 合 理 的 内 部 流 程 管 理 及 财 务 管 理 人 事 管 理 等 基 础 管 理 制 度 ; 为 有 效 防 范 公 司 经 营 风 险, 公 司 建 立 了 覆 盖 市 场 技 术 应 收 账 款 采 购 及 关 键 人 才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风 险 防 范 机 制, 并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为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公 司 在 2006 年 导 入 ERP 信 息 管 理 系 统,2008 年 导 入 丰 田 精 益 生 产 管 理 方 式, 同 时 聘 请 日 本 丰 田 精 益 生 产 资 深 专 家 来 公 司 工 作, 提 高 公 司 精 细 管 理 水 平 公 司 1998 年 通 过 挪 威 船 级 社 DNV 公 司 的 ISO9001 质 量 体 系 认 证,2000 年 119
120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率 先 通 过 挪 威 船 级 社 DNV 公 司 的 ISO14001 环 境 体 系 认 证 ; 同 时, 公 司 重 视 与 环 保 相 关 的 职 业 健 康 工 作,2007 年 9 月 通 过 OHSAS18001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体 系 审 核,2007 年 11 月 导 入 IECQ QC 危 害 物 质 过 程 管 理 体 系, 2008 年 通 过 SA8000 社 会 责 任 认 证, 通 过 了 杭 州 市 清 洁 生 产 和 循 环 经 济 的 验 收 ( 五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劣 势 1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扩 张 较 快, 铅 酸 蓄 电 池 制 造 行 业 作 为 资 金 密 集 型 行 业, 公 司 的 资 金 压 力 日 益 增 加, 并 且 随 着 公 司 目 前 已 经 开 始 实 施 的 新 建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及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力 度 的 加 大, 公 司 的 资 金 缺 口 将 呈 现 逐 渐 扩 大 的 趋 势, 仅 靠 目 前 银 行 借 款 这 一 间 接 融 资 渠 道 不 足 以 满 足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2 产 能 不 足 近 年 来, 随 着 公 司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的 销 售 布 局 基 本 完 成, 产 品 成 功 进 入 各 大 通 信 运 营 商 和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采 购 体 系, 而 公 司 产 能 的 提 升 相 对 滞 后, 供 需 缺 口 日 益 严 重, 公 司 被 迫 放 弃 大 量 的 订 单 产 能 与 需 求 的 矛 盾 已 经 成 为 制 约 公 司 发 展 的 主 要 障 碍 3 生 产 装 备 尚 需 升 级 临 平 南 都 现 有 的 生 产 设 备 平 均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5 年 以 上, 生 产 设 备 的 自 动 化 程 度 已 跟 不 上 产 业 升 级 和 新 技 术 与 新 工 艺 应 用 的 要 求, 进 而 导 致 生 产 效 率 和 产 能 难 以 达 到 市 场 的 要 求 四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 一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产 品 用 途 详 见 本 节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 二 )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20
121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电 解 铅 切 耳 刷 耳 铅 粉 的 制 造 包 隔 板 水 硫 酸 添 加 剂 焊 接 组 装 铅 合 金 和 膏 封 盖 封 极 柱 板 栅 制 造 涂 片 灌 酸 固 化 干 燥 安 全 阀 检 验 外 化 成 超 音 波 封 盖 水 洗 干 燥 内 化 成 / 活 化 极 板 包 装 出 厂 1 板 栅 制 造 采 用 重 力 浇 铸, 把 熔 融 的 液 态 合 金 浇 入 处 于 一 定 温 度 下 的 模 腔, 在 重 力 的 作 用 下 充 满 整 个 模 腔, 冷 却 后 得 到 铸 件 2 和 膏 将 铅 粉 与 添 加 剂 在 和 膏 机 中 混 合 均 匀, 加 入 水 和 一 定 浓 度 的 硫 酸 溶 液, 再 用 搅 拌 机 拌 均 匀, 混 合 成 膏 状 的 过 程 3 涂 片 把 铅 膏 和 板 栅 粘 压 在 一 起 而 制 成 极 板 的 过 程 该 过 程 是 一 种 挤 压 成 形, 采 用 带 式 涂 板 机 填 涂 4 干 燥 固 化 涂 膏 后 的 极 板 经 辊 压 后 直 接 进 入 表 面 干 燥 炉 进 行 表 面 干 燥, 表 面 干 燥 后 的 极 121
122 板 转 入 固 化 工 序 涂 好 的 极 板 要 在 控 制 相 对 湿 度 温 度 和 时 间 的 条 件 下, 使 其 失 水 和 形 成 可 塑 性 物 质, 进 而 凝 结 成 微 孔 均 匀 的 固 态 物 质, 此 过 程 称 为 固 化 5 切 刷 耳 配 组 焊 组 (1) 切 耳 : 去 除 工 艺 假 耳 (2) 刷 耳 : 除 去 极 耳 表 面 的 氧 化 膜, 以 利 于 焊 组 的 质 量 (3) 配 组 : 将 正 负 极 板 与 隔 板 以 一 定 数 量 按 顺 序 排 列, 形 成 极 群, 达 到 工 艺 需 要 的 容 量 极 板 周 围 必 须 有 一 定 宽 度 的 隔 板 露 出, 以 防 止 正 负 极 板 短 路 (4) 焊 组 : 主 要 是 将 极 板 极 耳 与 极 柱 牢 固 地 焊 接 在 一 起 形 成 汇 流 排 6 密 封 (1) 槽 盖 密 封 : 电 池 槽 盖 为 ABS 材 料, 采 用 热 封 或 胶 封 等 密 封 技 术 (2) 极 柱 密 封 : 极 柱 密 封 有 胶 封 机 械 密 封 等 结 构 7 灌 酸 灌 酸 是 电 池 进 行 活 化 ( 指 熟 极 板 ) 和 内 化 成 ( 指 生 极 板 ) 前 的 一 道 工 序 通 过 向 不 同 种 类 的 电 池 中 灌 入 不 同 密 度 及 重 量 的 硫 酸 溶 液, 使 电 池 在 活 化 或 内 化 成 后 达 到 一 定 的 容 量 8 外 化 成 内 化 成 活 化 外 化 成 指 直 接 将 极 板 插 入 化 成 槽, 通 过 充 电 放 电 静 置 等 手 段 使 其 活 性 提 高, 变 成 熟 极 板 的 过 程 内 化 成 是 指 将 生 极 板 组 装 成 电 池, 灌 酸 后, 通 过 充 电 放 电 静 置 等 手 段 使 其 活 性 提 高 电 池 活 化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给 电 池 初 充 电, 检 验 电 池 的 容 量 浮 充 电 压 是 否 合 格 ( 三 ) 发 行 人 业 务 模 式 公 司 采 用 设 计 + 生 产 + 销 售 的 业 务 模 式 公 司 的 研 发 中 心 负 责 产 品 技 术 改 造 及 新 产 品 研 发 ; 临 平 南 都 作 为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通 过 自 有 设 备 进 行 产 品 生 产 ; 同 时, 公 司 通 过 自 己 的 营 销 体 系 销 售 产 品, 建 立 客 户 体 系 公 司 订 单 完 成 在 各 部 门 紧 密 配 合 下 进 行 销 售 部 门 负 责 市 场 的 开 拓 及 维 护 ; 计 划 管 理 部 确 定 生 产 场 所, 编 制 采 购 计 划 ; 采 购 部 门 根 据 采 购 计 划 进 行 采 购 ; 技 术 中 心 为 产 品 生 产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并 进 行 特 殊 设 计 ; 质 量 管 理 部 负 责 生 产 质 量 的 监 督 等 1 采 购 模 式 122
123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包 括 : 铅 及 铅 制 品 槽 盖 硫 酸 等, 其 中 铅 及 铅 制 品 成 本 占 60% 以 上, 以 上 主 要 原 材 料 均 向 境 内 供 应 商 采 购 公 司 在 采 购 委 员 会 统 一 管 理 下, 实 行 战 略 采 购 操 作 采 购 有 效 分 离, 定 期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的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采 购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的 采 购 统 一 管 理, 并 通 过 下 辖 的 商 务 组 认 证 组 和 审 计 组, 负 责 供 应 市 场 的 研 究 和 分 析 制 定 公 司 采 购 战 略 建 立 完 善 供 应 商 认 证 和 评 价 体 系 组 织 供 应 商 日 常 优 化 管 理 负 责 公 司 重 大 采 购 行 为 决 策, 对 日 常 采 购 业 务 流 程 和 采 购 行 为 的 监 控 和 评 估 等 工 作 公 司 采 取 合 格 供 应 商 认 定 程 序, 由 采 购 委 员 会 认 证 组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认 定, 详 见 下 图 前 期 供 应 商 资 料 收 集 初 选 供 应 商 考 察 初 选 供 应 商 存 档 送 样 检 验 淘 汰, 资 料 存 档 需 现 场 审 核 原 材 料 现 场 审 核 批 量 试 用 无 需 现 场 审 核 原 材 料 采 购 委 员 会 评 审 淘 汰, 资 料 存 档 纳 入 合 格 供 应 商 清 单 签 订 合 同 或 协 议 实 施 采 购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原 辅 材 料 由 公 司 采 购 委 员 会 下 属 的 采 购 部 集 中 采 购 公 司 采 购 程 序 由 多 个 部 门 共 同 协 作, 以 控 制 原 材 料 采 购 的 数 量 质 量 及 成 本 采 购 部 采 购 员 负 责 生 产 所 需 物 料 的 采 购 和 采 购 物 料 到 货 进 度 的 控 制 ; 质 量 管 理 部 负 责 对 采 购 产 品 质 量 的 检 验 验 证 控 制 和 记 录 ; 计 划 管 理 部 负 责 月 度 采 购 计 划 的 编 制 123
124 报 批 及 传 递 ; 采 购 委 员 会 认 证 组 负 责 对 无 有 害 物 质 物 料 样 品 和 供 应 商 加 工 无 有 害 物 质 物 料 能 力 资 格 的 认 证 2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采 取 以 销 定 产 的 方 式 组 织 生 产, 即 以 订 单 为 主 线, 根 据 客 户 采 购 规 律, 采 用 大 规 模 定 制 生 产 和 小 批 量 柔 性 生 产 两 种 模 式 并 存 的 方 式, 一 方 面 能 够 满 足 单 种 多 量 的 要 求, 使 公 司 具 备 良 好 的 规 模 效 益 ; 另 一 方 面, 能 够 满 足 多 种 少 量 的 客 户, 使 公 司 的 制 造 管 理 更 富 有 柔 性 随 着 市 场 的 逐 渐 拓 宽 及 深 入, 公 司 产 能 已 不 能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因 此, 公 司 部 分 铅 制 品 和 产 品 以 外 协 (OEM) 方 式 委 托 第 三 方 生 产, 部 分 产 品 委 托 第 三 方 装 配 公 司 外 协 产 品 主 要 为 铅 制 品, 铅 制 品 外 协 的 定 价 方 式 以 重 量 为 基 数, 按 铅 价 + 加 工 费 的 方 式 定 价, 其 中 铅 价 实 施 了 价 格 联 动 机 制 加 工 费 包 括 合 金 中 其 它 成 分 的 成 本 动 力 设 备 折 旧 人 工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包 装 及 运 输 费 用 等 (1)OEM 委 托 加 工 的 必 要 性 及 优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能 难 以 满 足 订 单 需 求, 公 司 部 分 铅 制 品 和 产 品 以 OEM 方 式 委 托 第 三 方 生 产 这 是 因 为 : 相 对 于 公 司 较 充 裕 的 装 配 产 能 来 说, 由 于 受 到 场 地 与 电 力 的 限 制, 公 司 前 端 铅 制 品 的 生 产 产 能 及 后 端 电 池 化 成 产 能 较 小, 前 后 道 工 序 产 能 并 不 均 衡 OEM 的 生 产 方 式 能 合 理 配 置 现 有 产 能 资 源, 充 分 利 用 公 司 富 余 装 配 产 能, 解 决 上 述 生 产 瓶 颈 OEM 委 托 加 工 模 式 的 优 势 如 下 : 1 充 分 利 用 社 会 资 源,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提 升 公 司 的 产 能 和 产 量, 提 高 生 产 的 柔 性, 更 快 速 地 进 行 客 户 响 应, 从 而 更 好 地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保 持 公 司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 2 避 免 由 于 公 司 规 模 快 速 膨 胀 生 产 管 理 水 平 无 法 及 时 跟 进 导 致 管 理 失 控 ; 3 扩 大 销 售 规 模, 积 累 客 户 资 源 和 资 金, 为 公 司 自 己 构 建 固 定 资 产 来 扩 大 产 能 做 准 备 (2) 委 托 外 协 加 工 运 作 情 况 公 司 OEM 厂 商 管 理 的 职 能 部 门 为 协 作 管 理 部 协 作 管 理 部 负 责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选 择 认 定 及 日 常 管 理 OEM 商 品 的 采 购 由 采 购 部 具 体 实 施 公 司 目 前 共 有 4 家 OEM 供 应 商 公 司 向 上 述 供 应 商 派 驻 驻 场 代 表 驻 厂 质 量 监 督 员 驻 厂 工 程 师 等 工 作 人 员, 负 责 协 调 生 产 过 程 成 品 检 验 提 供 技 术 支 124
125 持 等 公 司 对 与 OEM 产 品 与 自 产 产 品 采 取 统 一 质 量 技 术 标 准, 并 进 行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以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的 稳 定 性 (3)OEM 供 应 商 的 考 察 认 定 和 选 择 公 司 通 过 规 范 的 流 程 进 行 OEM 供 应 商 的 考 察 认 定 和 选 择 公 司 认 证 组 负 责 对 有 意 向 的 OEM 厂 家 的 技 术 实 力 质 量 控 制 水 平 综 合 实 力 进 行 前 期 的 考 察 认 证 和 评 估, 公 司 检 测 中 心 对 提 供 的 样 品 认 证 测 试, 通 过 技 术 认 证 后 的 OEM 厂 家 列 入 为 公 司 的 候 选 OEM 供 应 商 商 务 组 负 责 与 候 选 OEM 供 应 商 商 谈 商 务 条 款, 签 订 外 协 加 工 框 架 协 议 协 作 管 理 部 与 候 选 OEM 供 应 商 负 责 签 订 技 术 保 密 协 议, 过 程 变 更 协 议 (PCN 协 议 ),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OEM 厂 商 认 证 过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技 术 认 证 商 务 认 证 工 艺 导 入 公 司 技 术 输 入 制 作 样 品 公 司 组 装 电 池 检 验 试 生 产 订 单 生 产 (4)OEM 委 托 加 工 的 技 术 质 量 和 供 货 控 制 公 司 将 OEM 供 应 商 纳 入 公 司 的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对 委 托 加 工 产 品 质 量 严 格 控 制, 专 业 工 程 人 员 参 与 上 述 厂 商 的 采 购 生 产 出 货 全 过 程, 所 有 产 品 均 需 通 过 公 司 质 量 检 查 公 司 对 OEM 厂 商 采 取 的 质 量 控 制 程 序 如 下 : 1 派 遣 驻 厂 质 量 工 程 师 关 注 OEM 厂 商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实 施 的 有 效 性, 监 督 采 125
126 购 生 产 工 序, 对 半 成 品 及 成 品 进 行 抽 检 ; 2 驻 厂 工 艺 技 术 工 程 师 每 日 对 电 池 生 产 过 程 监 控 要 点 进 行 核 查, 定 期 组 织 OEM 厂 商 工 艺 技 术 培 训 ; 3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负 责 OEM 产 品 的 复 检, 对 OEM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进 行 处 罚 认 定 ; 4 质 量 管 理 部 经 理 每 三 个 月 组 织 一 次 对 OEM 厂 商 的 突 击 性 质 量 稽 查 ; 5 对 生 产 中 即 时 发 现 的 问 题, 由 驻 厂 质 量 工 程 师 以 纠 改 单 通 知 其 纠 正 和 改 进 ; 6 质 量 管 理 部 根 据 来 料 批 次 合 格 率 相 关 投 诉 和 市 场 上 电 池 质 量 表 现 等 考 核 项, 定 期 对 OEM 厂 进 行 评 估, 对 综 合 评 估 较 差 的 OEM 厂 根 据 质 量 协 议 进 行 处 罚 (5)OEM 委 托 加 工 风 险 及 防 范 措 施 公 司 与 每 个 合 格 OEM 供 应 商 签 订 技 术 保 密 协 议 和 外 加 工 产 品 限 制 性 及 排 他 性 协 议,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铅 膏 配 方 由 公 司 驻 厂 工 程 师 掌 握, 铅 膏 添 加 剂 由 公 司 直 接 向 OEM 厂 商 提 供, 核 心 技 术 外 泄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6) 公 司 OEM 委 托 加 工 及 装 配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各 OEM 厂 商 委 托 加 工 情 况 如 下 : 期 间 OEM 厂 商 名 称 委 托 加 工 数 量 金 额 产 品 ( 万 元 ) 武 汉 长 光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电 池 3.48 万 kvah 1, 上 杭 华 强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铅 制 品 20, 吨 30, 年 度 安 徽 海 容 电 源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铅 制 品 3, 吨 5, 圣 豹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铅 制 品 吨 1, 赣 州 南 鹰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铅 制 品 2, 吨 3, 合 计 42, 武 汉 长 光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电 池 2.18 万 kvah 1, 圣 豹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电 池 万 kvah 13, 年 度 上 杭 华 强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铅 制 品 21, 吨 37, 安 徽 海 容 电 源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铅 制 品 吨 1, 合 计 , 年 度 武 汉 长 光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电 池 0.07 万 kvah 上 杭 华 强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铅 制 品 4, 吨 11,
127 合 计 , 注 : 上 述 OEM 商 与 发 行 人 均 无 关 联 关 系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深 圳 市 迅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装 配 情 况 发 行 人 自 2008 年 5 月 开 始 委 托 深 圳 市 迅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装 配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产 品,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期 间 委 托 装 配 量 ( 万 kvah) 占 发 行 人 总 装 配 量 的 比 重 委 托 加 工 费 ( 万 元 ) 2008 年 度 % 年 度 % 注 : 上 表 所 列 发 行 人 总 装 配 量 为 发 行 人 自 产 产 量 发 行 人 OEM 委 托 加 工 电 池 及 委 托 装 配 电 池 数 量 的 总 和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支 付 的 委 托 加 工 手 续 费 均 由 委 托 深 圳 市 迅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装 配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产 生 由 于 发 行 人 自 2008 年 5 月 才 开 始 向 深 圳 市 迅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加 工 产 品, 故 发 行 人 2007 年 未 支 付 委 托 加 工 手 续 费 2008 年 发 行 人 委 托 深 圳 市 迅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装 配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产 品 万 kvah, 支 付 委 托 加 工 费 万 元 2009 年, 发 行 人 委 托 深 圳 讯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装 配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产 品 万 kvah, 支 付 委 托 加 工 手 续 费 万 元 2009 年 较 2008 年 增 长 较 多 的 原 因 主 要 为 : 第 一, 深 圳 市 迅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装 配 产 能 增 加 ; 第 二,2009 年 发 行 人 产 能 饱 和, 增 加 了 对 深 圳 市 迅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装 配 量 公 司 与 受 托 方 深 圳 市 迅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无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选 择 深 圳 市 迅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装 配 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首 先, 公 司 的 装 配 产 能 受 到 电 力 设 备 场 地 的 限 制, 产 量 无 法 满 足 市 场 的 需 求 ; 其 次, 产 品 在 深 圳 装 配, 可 直 接 交 付 广 东 广 西 一 带 的 用 户, 节 省 运 输 成 本 ; 再 次, 原 辅 材 料 厂 家 多 在 广 东 一 带 设 分 公 司, 有 助 于 材 料 的 供 应 和 组 织 ; 最 后, 深 圳 市 迅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前 期 与 发 行 人 有 过 较 深 的 合 作, 与 其 合 作 有 利 于 质 量 控 制 和 技 术 保 密 (7)OEM 方 式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OEM 方 式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的 不 利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成 本 交 付 风 险 质 量 127
128 控 制 及 议 价 能 力 等 方 面 首 先, 对 于 同 种 规 格 的 产 品,OEM 铅 制 品 成 本 略 高 于 自 产 铅 制 品, 这 是 由 于 铅 制 品 外 协 以 重 量 为 基 数, 按 铅 价 + 加 工 费 的 方 式 定 价, 其 中 铅 价 实 施 了 价 格 联 动 机 制, 加 工 费 包 括 合 金 中 其 它 成 分 的 成 本 动 力 设 备 折 旧 人 工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包 装 运 输 费 用 及 OEM 供 应 商 的 合 理 利 润 等, 上 述 费 用 与 受 托 方 采 购 成 本 生 产 效 率 等 密 切 相 关, 在 合 理 范 围 内 发 行 人 无 法 控 制 其 次, 一 般 来 说 OEM 供 应 商 会 适 当 备 存 部 分 铅 制 品, 该 部 分 铅 制 品 已 经 过 化 成 工 艺 处 理, 公 司 采 购 后 可 直 接 装 配 对 外 销 售, 后 续 生 产 所 需 时 间 较 少 因 此, OEM 生 产 方 式 可 以 提 高 公 司 的 响 应 速 度 与 交 货 能 力 但 是, 随 着 公 司 对 OEM 供 应 商 的 依 赖 程 度 提 高, 其 中 一 个 OEM 供 应 商 的 生 产 不 顺 利, 如 经 营 出 现 困 难 设 备 出 现 较 大 故 障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生 产 停 顿 等,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交 付 计 划 造 成 影 响 公 司 将 会 通 过 调 整 采 购 计 划, 向 其 他 供 应 商 扩 大 采 购 数 量, 培 养 新 的 OEM 供 应 商 等 方 式 来 减 少 采 购 依 赖 性 再 次, 由 于 OEM 厂 商 生 产 条 件 管 理 方 式 与 发 行 人 存 在 一 定 差 异, 因 此 OEM 生 产 方 式 增 加 了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的 难 度 第 四,OEM 生 产 方 式 对 公 司 的 议 价 能 力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详 见 本 节 之 四 ( 六 ) 2 主 要 供 应 商 及 其 有 关 情 况 (8) 发 行 人 对 OEM 的 依 赖 风 险 发 行 人 OEM 生 产 占 比 逐 年 上 升, 发 行 人 对 OEM 存 在 一 定 的 依 赖 风 险, 但 该 种 依 赖 风 险 是 有 限 的 首 先,OEM 生 产 所 占 比 例 提 高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成 本 造 成 一 定 的 压 力, 但 公 司 一 方 面 可 以 通 过 订 单 管 理 提 高 材 料 利 用 率 等 措 施 消 化 OEM 所 带 来 的 成 本 压 力, 另 一 方 面 OEM 生 产 可 以 提 高 公 司 的 整 体 产 能, 提 高 公 司 的 销 售 收 入, 提 高 公 司 的 整 体 利 润 其 次, 公 司 已 在 逐 步 发 展 合 格 的 新 OEM 厂 商, 减 少 对 单 一 OEM 厂 商 的 依 赖 目 前, 公 司 共 有 四 家 OEM 供 应 商, 这 些 供 应 商 均 经 过 公 司 长 期 的 考 察 和 认 证, 并 已 与 公 司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发 行 人 对 四 家 OEM 厂 商 的 产 能 可 以 进 行 动 态 调 整 并 互 为 补 充, 即 使 某 一 OEM 厂 商 交 付 能 力 不 足, 可 由 其 他 OEM 厂 商 迅 速 补 足 缺 口, 从 而 降 低 交 付 风 险 此 外, 发 行 人 均 依 据 自 身 产 能 并 结 合 OEM 厂 商 的 生 产 能 力 谨 慎 获 取 订 单, 发 行 人 与 OEM 厂 商 建 立 良 好 的 沟 通 机 制, 能 适 128
129 时 了 解 OEM 厂 商 的 生 产 交 付 能 力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再 次, 公 司 目 前 共 有 4 家 OEM 供 应 商, 发 行 人 向 上 述 供 应 商 派 驻 驻 厂 代 表 驻 厂 质 量 监 督 员 驻 厂 工 程 师 等 工 作 人 员, 负 责 协 调 生 产 过 程 成 品 检 验 及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等 发 行 人 对 OEM 产 品 与 自 产 产 品 采 取 统 一 质 量 技 术 标 准, 并 进 行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实 现 了 质 量 管 控 的 延 伸, 以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的 稳 定 性 综 合 来 看, 公 司 已 较 好 地 解 决 OEM 生 产 方 式 产 生 的 质 量 控 制 难 度 提 高 的 问 题 公 司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自 产 产 品 与 OEM 产 品 的 成 品 合 格 率 和 客 户 投 诉 率 比 较 如 下 : 成 品 一 次 合 格 率 (%) 客 户 投 诉 率 ( 百 万 分 之 一 ) 期 间 自 产 产 品 OEM 产 品 自 产 产 品 OEM 产 品 2009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第 四 OEM 生 产 对 公 司 议 价 能 力 的 影 响 有 限, 详 见 本 节 之 四 ( 六 )2 主 要 供 应 商 及 其 有 关 情 况 (9) 关 于 上 杭 华 强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上 杭 华 强 ) 停 产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的 说 明 1 基 本 情 况 2009 年 9 月, 福 建 省 龙 岩 市 上 杭 县 蛟 洋 乡 地 区 发 现 儿 童 血 液 铅 含 量 超 标 当 地 群 众 怀 疑 位 于 蛟 洋 乡 崇 头 村 的 上 杭 华 强 是 引 发 少 数 儿 童 血 液 铅 含 量 超 标 的 主 要 原 因, 针 对 该 事 件 的 社 会 影 响 出 于 慎 重 考 虑, 龙 岩 市 上 杭 县 人 民 政 府 于 2009 年 9 月 5 日 出 具 杭 政 综 [2009]295 号 上 杭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责 令 华 强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实 行 停 产 整 改 的 通 知, 通 知 上 杭 华 强 停 产 整 改 根 据 2009 年 9 月 22 日 上 杭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的 证 明, 及 近 年 的 检 查 报 告, 上 杭 华 强 在 历 次 环 境 检 测 中 无 超 标 排 放 行 为 目 前 上 杭 华 强 整 体 资 产 已 被 上 杭 县 人 民 政 府 整 体 收 购 2 公 司 近 三 年 向 上 杭 华 强 的 采 购 情 况 上 杭 华 强 为 公 司 最 大 的 OEM 供 应 商, 为 公 司 加 工 生 产 铅 制 品 最 近 三 年 公 司 向 上 杭 华 强 采 购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向 上 杭 华 强 采 购 铅 制 品 数 量 ( 吨 ) 20, , ,
130 向 上 杭 华 强 采 购 铅 制 品 数 量 47.31% 47.38% 17.60% 占 公 司 自 产 及 外 购 铅 制 品 的 比 重 向 上 杭 华 强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30, , , 向 上 杭 华 强 采 购 占 公 司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31.23% 32.94% 15.80%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平 均 每 月 向 上 杭 华 强 采 购 2,000 余 吨 铅 制 品 3 上 杭 华 强 停 产 后, 公 司 的 铅 制 品 供 应 情 况 2009 年 10 月 -12 月, 上 杭 华 强 停 产 导 致 公 司 每 月 产 生 约 2000 吨 左 右 的 铅 制 品 采 购 缺 口, 对 此 公 司 迅 速 调 整 了 采 购 和 生 产 工 作 : 首 先, 加 大 了 对 原 有 OEM 供 应 商 圣 豹 电 源 安 徽 海 容 武 汉 长 光 的 采 购 数 量, 公 司 原 计 划 在 2009 年 10 月 至 12 月 向 三 家 供 应 商 分 别 采 购 吨 吨 0.85 万 kvah, 而 实 际 采 购 数 量 则 为 吨 1, 吨 2.21 万 kvah, 合 计 增 加 铅 制 品 数 量 约 合 900 吨 其 次, 公 司 发 展 了 新 的 OEM 供 应 商 赣 州 南 鹰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赣 州 南 鹰 ) 为 了 避 免 上 杭 华 强 事 件 重 演, 公 司 加 大 了 对 OEM 供 应 商 环 保 方 面 的 要 求 2009 年 12 月 16 日, 赣 州 南 鹰 所 在 地 上 犹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文 件 证 明 2009 年 该 公 司 新 改 扩 建 工 程 已 经 市 环 保 局 审 批 ; 且 2009 年 无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污 染 物 能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2009 年 10 至 12 月, 公 司 向 赣 州 南 鹰 采 购 铅 制 品 共 计 2, 吨 由 于 上 杭 华 强 截 至 2009 年 末 一 直 没 有 恢 复 生 产, 公 司 为 了 保 证 铅 制 品 供 应 数 量, 采 购 了 其 库 存 商 品 约 1, 吨 上 杭 华 强 停 产 未 对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2009 年 11 月, 临 安 南 都 一 期 生 产 线 开 始 进 行 试 生 产, 截 至 2009 年 末, 共 计 生 产 自 产 铅 制 品 约 200 吨 左 右 待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后 即 可 正 式 投 入 生 产, 预 计 铅 制 品 生 产 能 力 每 月 新 增 1,100 吨 综 上, 公 司 2009 年 10 月 -12 月 平 均 采 购 铅 制 品 约 2,068 吨 / 月, 以 填 补 上 杭 华 强 停 产 导 致 的 采 购 缺 口 随 着 临 安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的 继 续 推 进, 其 他 OEM 供 应 商 的 成 长 及 新 OEM 供 应 商 的 培 育,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不 会 受 到 影 响 3 销 售 模 式 (1) 销 售 和 定 价 模 式 公 司 采 用 统 一 销 售 的 销 售 模 式, 临 平 南 都 将 其 生 产 的 产 品 全 部 销 售 给 公 司, 公 司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统 一 对 外 销 售 或 销 售 给 子 公 司 南 都 销 售 南 都 亚 太 和 南 都 英 国 为 从 源 头 上 避 免 坏 账 的 产 生, 减 少 坏 账 风 险, 保 证 及 时 足 额 收 到 货 款, 公 130
131 司 财 务 部 对 运 营 商 级 客 户 外 的 所 有 国 内 外 客 户 进 行 资 信 调 查, 对 客 户 的 资 信 等 级 进 行 划 分, 由 此 确 定 给 予 客 户 的 商 务 条 件 对 于 资 信 良 好 的 大 客 户, 给 予 一 定 的 账 期 ; 对 于 资 信 状 况 不 佳 的 客 户, 则 要 求 其 款 到 发 货 或 采 用 信 用 证 方 式, 甚 至 将 其 排 除 客 户 名 单 之 外 公 司 产 品 定 价 原 则 上 采 用 成 本 加 一 定 毛 利 空 间 的 方 式 在 定 单 审 批 方 面, 严 格 执 行 毛 利 率 和 付 款 条 件 审 批 制 度 : 市 场 总 监 在 其 权 限 报 价 内 进 行 价 格 审 批, 权 限 价 外 均 需 总 裁 审 批 针 对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可 能 出 现 的 大 幅 波 动, 公 司 与 大 部 分 下 游 客 户 签 订 的 框 架 协 议 中 均 有 铅 价 联 动 条 款, 若 一 段 时 间 内 基 准 铅 价 ( 境 内 外 客 户 根 据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的 现 货 铅 价 ) 波 动 达 到 一 定 比 例 后, 则 双 方 按 一 定 比 例 重 新 调 整 产 品 价 格, 有 利 于 保 证 公 司 产 品 的 毛 利 空 间 (2) 销 售 方 式 公 司 采 取 直 接 向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销 售 或 通 过 代 理 商 销 售 方 式, 代 理 销 售 包 括 买 断 代 理 销 售 与 佣 金 代 理 销 售 两 种 形 式, 直 接 销 售 为 主 要 形 式 国 内 销 售 方 面, 直 接 销 售 客 户 主 要 是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电 信 华 为 技 术 中 兴 通 讯 等 大 型 通 信 运 营 商 或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公 司 的 经 销 商 主 要 包 括 深 圳 南 都 电 源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外 销 售 方 面, 公 司 以 前 较 多 采 用 代 理 销 售 方 式, 近 年 来 直 接 销 售 的 比 重 提 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加 强 了 直 接 销 售 力 度, 逐 步 减 少 了 代 理 销 售 的 比 例, 直 接 销 售 成 为 公 司 内 销 外 销 的 主 要 销 售 方 式 (3) 销 售 渠 道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完 整 的 市 场 覆 盖 网 络 和 科 学 的 营 销 网 络 体 系, 国 内 市 场 部 下 设 华 东 中 部 南 方 北 方 西 部 等 五 大 国 内 地 区 业 务 部, 海 外 市 场 部 负 责 境 外 销 售 除 此 以 外, 公 司 在 海 外 各 大 洲 初 步 完 成 了 市 场 布 局, 成 立 了 南 都 英 国 南 都 亚 太 南 美 办 事 处, 在 俄 罗 斯 及 独 联 体 国 家 北 美 中 东 非 洲 均 已 拥 有 实 力 较 强 的 合 作 伙 伴, 全 球 营 销 渠 道 布 局 基 本 形 成 4 盈 利 模 式 公 司 采 用 产 品 盈 利 模 式, 在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中 始 终 以 产 品 作 为 利 润 实 现 的 载 体, 通 过 不 断 提 高 技 术 水 平, 丰 富 产 品 线, 改 善 产 品 结 构, 提 高 渠 道 溢 价 能 力 和 增 加 下 游 客 户 的 接 受 度, 使 公 司 产 品 最 大 限 度 覆 盖 客 户 需 求 131
132 ( 四 )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情 况 1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类 别 产 品 系 列 及 特 点 应 用 主 要 产 品 型 号 AGM( 吸 附 式 玻 璃 纤 维 ) 技 术 大 密 电 池 LSA 大 密 系 列 电 池 : 长 寿 命 高 可 靠 的 密 封 技 术, 优 良 的 大 电 流 放 电 性 能, 安 装 灵 活 美 观, 主 要 应 用 于 通 信 交 换 及 传 输 系 统 移 动 通 信 系 统 军 用 装 备 系 统 发 电 厂 及 输 变 电 系 统 GFM-200 GFM-600 GFM-800 GFM-1000 GFM-1500 GFM-2000 GFM-3000 等 LSE(EOS) 大 密 系 列 电 池 : 为 LSA 系 列 的 改 进 型, 增 加 了 板 栅 厚 度, 在 各 项 设 计 指 标 上 着 重 于 电 池 的 使 用 寿 命 与 安 全 性, 主 要 应 用 于 通 信 交 换 及 传 输 系 统 移 动 通 信 系 统 发 电 厂 及 输 变 电 系 统 太 阳 能 电 源 无 线 电 及 广 播 台 站 紧 急 照 明 系 统 等 GFM-200E GFM-800EA GFM-1000E GFM-1000EA GFM-1500EA GFM-1600E GFM-3000E GFM-3000EA 等 中 密 电 池 MP 中 密 系 列 电 池 : 狭 长 型 结 构 设 计, 高 可 靠 的 密 封 技 术, 具 有 长 寿 命 不 漏 液 卓 越 的 大 电 流 放 电 性 能, 主 要 用 于 通 信 备 用 系 统 不 间 断 UPS 电 源 系 统 和 电 力 系 统 6-GFM-85F 6-GFM-105F 6-GFM-150F 6-GFM-155F 6-GFM-200M 等 Acme 中 密 系 列 电 池 : 为 MP 系 列 升 级 的 新 产 品 狭 长 型 纯 前 端 结 构, 全 新 外 观 设 计, 具 有 长 寿 命 高 比 能 量, 主 要 用 于 通 信 备 用 系 统 不 间 断 UPS 电 源 系 统 Gel( 胶 体 ) 技 术 GEL2V/12V 聚 合 物 胶 体 电 池 : 利 用 胶 体 凝 胶 时 产 生 的 裂 纹, 作 为 氧 的 复 合 通 道, 实 现 氧 的 循 环, 具 有 可 靠 性 高 寿 命 长 自 放 电 小 深 循 环 性 能 好 等 优 点, 主 要 用 于 通 信 备 用 系 统 电 力 系 统 等 2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和 销 量 12NDT26 12NDT45 12NDT100 12NDT100A 12NDF155 等 GFMG-1000E GFMG-800E GFMG-500E GFMG-600E GFMG-200E 6-GFMG-50F 6-GFMG-33HR AG12V26 AG12V50F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销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产 销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kvah 期 间 产 品 名 称 产 能 产 量 销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 产 销 率 (%) AGM 电 池 其 中 : 大 密 电 池 年 度 中 密 电 池 胶 体 电 池 锂 电 合 计 年 度 AGM 电 池
133 其 中 : 大 密 电 池 中 密 电 池 胶 体 电 池 合 计 AGM 电 池 其 中 : 大 密 电 池 年 度 中 密 电 池 胶 体 电 池 合 计 注 : 以 上 产 量 不 包 括 向 武 汉 长 光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的 电 池 成 品, 也 不 包 括 委 托 深 圳 讯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加 工 的 电 池 产 品 公 司 产 能 的 主 要 瓶 颈 为 制 板 阶 段 的 制 粉 工 序 与 装 配 阶 段 的 化 成 / 充 电 工 序 公 司 的 化 成 / 充 电 工 艺 的 产 能 大 于 制 粉 工 艺 的 产 能, 受 需 求 增 加 影 响, 公 司 制 粉 工 艺 首 先 不 能 满 足 交 货 需 要, 公 司 通 过 委 托 外 协 厂 商 生 产 铅 制 品 的 方 式 缓 解 产 能 不 足 的 矛 盾 通 过 外 协 方 式 生 产 的 铅 制 品 已 完 成 化 成 工 艺, 公 司 直 接 装 配 充 电 即 可 对 外 销 售 一 般 来 说 以 外 协 铅 制 品 生 产 产 品 所 需 能 源 约 为 全 部 自 产 的 五 分 之 一 左 右, 所 需 时 间 远 低 于 全 部 自 产 随 着 需 求 继 续 提 高, 化 成 / 充 电 工 艺 逐 渐 难 以 满 足 销 售 需 求, 公 司 为 此 有 计 划 地 减 少 自 产 铅 制 品 数 量, 释 放 化 成 / 充 电 工 艺 的 产 能 上 表 中 产 能 以 各 期 外 协 铅 制 品 比 例 为 基 础, 综 合 考 虑 全 部 自 产 化 成 / 充 电 所 需 时 间 与 以 外 协 铅 制 品 直 接 装 配 所 需 化 成 / 充 电 时 间 目 前 设 备 的 化 成 / 充 电 能 力 等 因 素 计 算 得 出 当 产 量 达 到 一 定 规 模 时, 外 协 铅 制 品 的 比 例 越 高, 公 司 的 产 能 越 大 2007 年 至 2009 年, 公 司 各 产 品 产 能 产 量 及 销 量 均 呈 上 升 趋 势 2009 年 度, 公 司 胶 体 电 池 产 能 及 产 量 较 前 年 有 所 降 低, 主 要 因 为 : 胶 体 电 池 和 其 他 电 池 在 很 多 设 备 上 是 通 用 的, 由 于 上 半 年 胶 体 电 池 需 求 有 所 下 降, 该 类 产 品 的 产 能 被 其 他 电 池 占 用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量 分 别 为 万 kvah 万 kvah 万 kvah, 同 期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分 别 为 15, 万 元 15, 万 元 31, 万 元, 设 备 原 值 分 别 为 10, 万 元 11, 万 元 18, 万 元,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外 购 铅 制 品 的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自 产 ( 吨 ) 16, , , 外 购 ( 吨 ) 27, , ,
134 合 计 ( 吨 ) 43, , , 外 购 比 例 62.34% 59.52% 17.60% 自 产 增 长 率 -9.42% % 23.20% 设 备 原 值 增 长 率 67.51% 0.38% 4.97% 年 公 司 在 设 备 等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变 化 不 大 的 情 况 下 实 现 产 能 产 量 大 幅 提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期 间 公 司 通 过 外 协 厂 商 加 工 铅 制 品, 外 协 铅 制 品 已 完 成 化 成 工 艺, 公 司 直 接 装 配 充 电 即 可 对 外 销 售 一 般 来 说 以 外 协 铅 制 品 生 产 产 品 所 需 能 源 约 为 全 部 自 产 的 五 分 之 一 左 右, 外 协 铅 制 品 比 例 提 高 可 以 提 高 后 段 工 序 化 成 阶 段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效 率, 减 少 了 固 定 资 产 的 占 有 2009 年 临 安 项 目 一 期 生 产 线 投 入 生 产 导 致 固 定 资 产 大 幅 增 长 以 及 设 备 原 值 增 长 率 上 升 到 67.51% 3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及 平 均 单 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和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项 目 销 售 收 入 平 均 单 价 销 售 收 入 平 均 单 价 销 售 收 入 平 均 单 价 ( 万 元 ) ( 元 /kvah) ( 万 元 ) ( 元 /kvah) ( 万 元 ) ( 元 /kvah) AGM 电 池 113, , , 其 中 : 大 密 电 池 85, , , 中 密 电 池 28, , , 胶 体 电 池 11, , , 其 他 1, , , 合 计 127, , , 注 :2007 年 2008 年, 上 表 中 其 他 为 铁 架 与 配 件 收 入,2008 年 8 月, 铅 酸 蓄 电 池 零 件 出 口 退 税 取 消, 铁 架 配 件 等 销 售 不 再 单 独 核 算,2009 年 上 表 中 其 他 主 要 为 1, 万 元 锂 电 池 收 入 年, 随 着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上 升, 公 司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呈 上 升 趋 势 2009 年, 随 着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下 跌, 公 司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出 现 下 降 4 公 司 业 务 的 主 要 客 户 群 体 公 司 业 务 的 主 要 客 户 群 体 是 通 信 电 力 铁 路 等 行 业 客 户 以 及 代 理 商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的 主 要 客 户 群 体 在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中 的 分 布 结 构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134
135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 ( 万 元 ) (%) ( 万 元 ) ( 万 元 ) 通 信 系 统 101, , , 太 阳 能 铁 路 电 力 系 统 3, , , 代 理 及 其 他 23, , , 合 计 127, , , 注 :2009 年 度 的 收 入 中 含 1, 万 元 锂 电 池 收 入 5 公 司 直 接 销 售 与 代 理 销 售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直 接 向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销 售 或 通 过 代 理 商 进 行 销 售, 直 接 销 售 为 主 要 形 式 代 理 销 售 包 括 买 断 代 理 销 售 与 佣 金 代 理 销 售 两 种 形 式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直 销 和 代 销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年 度 项 目 收 入 金 额 ( 万 元 ) 占 总 收 入 的 比 重 买 断 代 理 19, % 2009 年 度 佣 金 代 理 6, % 代 理 销 售 26, % 直 销 销 售 101, % 买 断 代 理 25, % 2008 年 度 佣 金 代 理 37, % 代 理 销 售 62, % 直 销 销 售 93, % 买 断 代 理 21, % 2007 年 度 佣 金 代 理 7, % 代 理 销 售 28, % 直 销 销 售 60, % 注 : 表 中 2008 年 的 买 断 代 理 销 售 金 额 为 25, 万 元, 前 一 表 格 中 的 代 理 及 其 他 的 金 额 为 37, 万 元, 差 异 原 因 在 于 当 年 有 10, 万 元 佣 金 代 理 销 售 被 统 计 进 前 一 表 格 代 理 及 其 他 中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经 销 商 由 下 表 所 示 : 年 份 经 销 商 名 称 与 公 司 的 关 系 2007 年 NARADA ASIA PACIFIC PTE.LTD 公 司 参 股 50% 的 联 营 企 业 深 圳 市 南 都 电 源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代 理 商, 无 关 联 关 系 PLATIN IRAN CO. 无 关 联 关 系 SUPPERINTERN INC. 无 关 联 关 系 FAAM S.P.A. 无 关 联 关 系 福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代 理 商, 无 关 联 关 系 OERLIKON STATIONAR-BATTERIEN AG AESCH BL 无 关 联 关 系 135
136 GASTON BATTERY INDUSTRIAL LTD M/S Vinit Impex 深 圳 市 南 都 电 源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NARADA ASIA PACIFIC PTE.LTD GASTON BATTERY INDUSTRIAL LTD PLATIN IRAN CO 年 SUPPERINTERN INC. 福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OERLIKON STATIONAR-BATTERIEN AG AESCH BL FAAM S.P.A. OERLIKON STATIONAR-BATTERIEN AG AESCH BL SUPERINTERN INC. GASTON BATTERY INDUSTRIAL LTD 2009 年 PLATIN IRAN CO. FAAM S.P.A. 北 京 世 纪 畅 达 铁 路 设 备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南 都 电 源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6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及 其 有 关 情 况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代 理 商, 无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参 股 50% 的 联 营 企 业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代 理 商,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代 理 商, 无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代 理 商, 无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1)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前 5 名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公 司 近 三 年 前 5 名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及 占 当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的 具 体 情 况 期 间 序 号 名 称 销 售 收 入 ( 元 ) 比 例 (%) 2009 年 1 中 国 移 动 318,987, 中 国 电 信 217,912, 中 国 联 通 105,169, 华 为 技 术 99,877, Indus Tower Ltd. 72,868, 前 5 名 客 户 销 售 额 合 计 814,816,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407,294,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72,982, 年 度 3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2,013, Indus Tower Ltd. 109,395, Hardware Trading Corporation 90,477, 前 5 名 客 户 销 售 额 合 计 912,162,
137 1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312,964,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87,203, 年 度 3 Reliance Communications 48,983, 摩 托 罗 拉 ( 中 国 )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47,944, 南 都 亚 太 45,127, 前 5 名 客 户 销 售 额 合 计 542,224,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比 例 超 过 当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50% 的 情 形 上 表 中, 深 圳 南 都 电 源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的 经 销 商, 与 本 公 司 无 关 联 关 系 ; 南 都 亚 太 在 2007 年 至 2009 年 2 月 系 本 公 司 持 有 50% 股 权 的 合 营 企 业, 自 2009 年 3 月 起, 该 公 司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除 此 之 外, 本 公 司 与 上 述 客 户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均 未 在 上 述 其 他 客 户 中 拥 有 权 益 (2) 公 司 对 主 要 客 户 的 依 赖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客 户 的 集 中 度 较 高 年 度, 公 司 对 前 五 大 客 户 销 售 的 金 额 占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0.02% 58.21% 62.48% 对 上 述 客 户 的 销 售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过 高, 如 果 其 中 一 个 客 户 的 经 营 发 生 困 难, 或 投 资 需 求 下 降, 或 降 低 对 公 司 的 采 购 比 例,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将 受 到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客 户 集 中 度 过 高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的 议 价 能 力, 进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资 金 周 转 尽 管 近 年 来 公 司 成 功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可 望 减 弱 对 主 要 客 户 的 依 赖 程 度, 但 公 司 仍 面 临 市 场 集 中 度 过 高 的 风 险 (3) 依 赖 主 要 客 户 对 公 司 议 价 能 力 的 影 响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为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电 信 华 为 技 术 等 大 型 运 营 商 或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该 等 客 户 具 有 雄 厚 的 经 济 实 力, 经 营 情 况 与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产 品 需 求 旺 盛 在 与 公 司 的 合 作 过 程 中, 上 述 客 户 在 招 标 采 购 付 款 条 件 付 款 方 式 付 款 时 间 服 务 内 容 和 范 围 等 方 面 处 于 相 对 的 强 势 地 位, 对 公 司 的 议 价 能 力 构 成 了 一 定 影 响 这 种 影 响 具 体 表 现 为 要 求 提 供 较 长 的 账 期, 公 司 参 与 招 投 标 时 的 报 价 压 力 较 大 等 但 主 要 客 户 的 强 势 地 位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重 大 影 响, 原 因 如 下 : 1 主 要 客 户 招 标 时 不 仅 考 虑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水 平 账 期 等 因 素, 还 考 虑 各 供 应 商 的 技 术 能 力 产 品 交 付 能 力 品 牌 服 务 历 史 供 应 记 录 环 保 与 社 会 责 任 等 137
138 因 素 公 司 拥 有 技 术 产 品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 拥 有 集 自 产 外 协 OEM 委 托 装 配 为 一 体 的 生 产 体 系, 可 以 根 据 客 户 订 单 灵 活 组 织 生 产, 响 应 客 户 需 求 ; 可 以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成 本 控 制 等 推 出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的 产 品, 同 时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以 上 几 方 面 优 势 可 以 缓 解 公 司 的 报 价 压 力 2 公 司 目 前 市 场 份 额 位 居 国 内 前 三 随 着 主 要 客 户 的 强 化 集 中 采 购, 行 业 整 合 加 速, 行 业 内 的 企 业 数 量 逐 渐 减 少, 公 司 的 市 场 额 稳 步 提 升 随 着 未 来 行 业 整 合 深 入 进 行, 公 司 的 议 价 能 力 将 有 所 加 强 3 近 年 来 公 司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取 得 较 好 成 果, 目 前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排 名 处 于 第 三 位, 但 海 外 市 场 的 销 售 金 额 处 于 第 一 位 在 国 内, 公 司 的 客 户 集 中 度 在 行 业 内 相 对 较 低 由 于 近 几 年 公 司 产 能 相 对 不 足, 很 多 新 客 户 的 需 求 未 能 得 到 有 效 满 足, 尤 其 在 海 外 市 场, 公 司 刚 刚 进 入 的 多 家 重 要 客 户 尚 处 于 需 求 未 放 大 的 阶 段, 未 来 随 着 公 司 产 能 的 提 升 及 客 户 需 求 的 放 量, 将 会 出 现 更 多 的 大 客 户, 届 时, 现 有 大 客 户 的 份 额 可 望 下 降 (4) 发 行 人 维 持 与 主 要 客 户 合 作 的 措 施 公 司 维 持 与 主 要 客 户 合 作 的 措 施 主 要 有 : 1 创 新 营 销, 以 客 户 的 需 求 为 自 己 的 需 求, 开 发 符 合 客 户 需 求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公 司 始 终 坚 持 客 户 需 求 第 一 的 原 则, 根 据 客 户 的 需 求 进 行 产 品 开 发, 满 足 客 户 的 各 项 要 求 公 司 产 品 应 用 范 围 广, 使 用 环 境 差 异 很 大, 客 户 需 求 种 类 多, 公 司 通 过 强 化 技 术 研 发, 形 成 了 国 内 最 齐 全 的 产 品 系 列, 既 可 以 满 足 客 户 对 大 批 量 普 通 产 品 的 需 求, 也 可 以 根 据 客 户 的 特 殊 需 求 提 供 小 批 量 的 订 制 产 品 如 华 为 技 术 采 购 的 产 品 主 要 应 用 于 供 电 条 件 较 差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公 司 应 华 为 技 术 的 要 求 开 发 出 深 循 环 性 能 较 好 的 产 品, 帮 助 华 为 技 术 满 足 各 发 展 中 国 家 运 营 商 的 需 求 如 印 度 天 气 炎 热, 公 司 根 据 印 度 客 户 需 求 进 行 适 应 性 开 发, 并 开 发 低 成 本 的 电 池 使 用 环 境 控 制 系 统, 在 印 度 市 场 上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口 碑 2 强 化 服 务 与 沟 通, 协 助 客 户 维 护 监 控 电 池 运 行 情 况, 快 速 响 应 客 户 需 求 为 了 更 好 的 服 务 客 户, 公 司 在 国 内 29 个 地 区 设 立 办 事 处 和 服 务 机 构,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对 三 大 运 营 商 的 沟 通 培 训 产 品 维 护 及 需 求 调 查 工 作 公 司 成 立 大 客 户 部 专 门 为 华 为 技 术 等 配 套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公 司 成 立 了 南 都 亚 太 南 都 英 国 南 138
139 美 办 事 处, 在 俄 罗 斯 及 独 联 体 国 家 北 美 中 东 非 洲 等 地 发 展 了 实 力 较 强 的 合 作 伙 伴, 为 当 地 市 场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公 司 对 客 户 的 服 务 不 仅 涉 及 到 产 品 销 售 及 售 后 服 务, 公 司 还 利 用 自 身 在 体 系 认 证 等 方 面 的 经 营 帮 助 部 分 客 户 建 立 供 应 商 认 证 制 度, 利 用 自 身 在 技 术 方 面 的 优 势 为 客 户 提 供 产 品 检 测, 标 准 制 定 等 方 面 的 服 务, 为 客 户 提 供 各 项 电 源 解 决 方 案 等, 成 为 客 户 在 产 品 标 准 及 技 术 问 题 方 面 的 顾 问 及 伙 伴 3 强 化 社 会 责 任, 提 高 客 户 的 社 会 形 象 社 会 对 运 营 商 客 户 的 环 保 社 会 责 任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逐 步 提 高 公 司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开 发 出 消 耗 较 低 的 第 四 代 产 品, 并 拟 开 发 更 节 约 的 第 五 代 产 品 减 少 资 源 消 耗 ; 在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中 提 高 环 保 投 入, 确 保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 通 过 研 发 密 封 结 构 避 免 产 品 使 用 过 程 的 污 染 ; 先 后 通 过 挪 威 船 级 社 DNV 公 司 的 ISO14001 环 境 体 系 认 证 OHSAS18001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SA8000 社 会 责 任 认 证 杭 州 市 清 洁 生 产 和 循 环 经 济 的 验 收, 导 入 IECQ QC 危 害 物 质 过 程 管 理 体 系 等 满 足 客 户 此 方 面 的 要 求 此 外, 公 司 还 在 环 境 温 度 控 制 等 方 面 为 客 户 提 供 方 案, 解 决 基 站 运 行 过 程 中 能 耗 较 高 的 问 题, 实 现 节 能 目 的 ( 五 ) 发 行 人 锂 电 池 业 务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锂 电 池 业 务 销 售 收 入 生 产 成 本 及 其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期 间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占 比 (%) 生 产 成 本 ( 万 元 ) 占 比 (%) 2009 年 度 1, , 年 度 年 度 注 : 公 司 从 2009 年 4 月 起 开 始 销 售 锂 电 池 产 品 ;2007 年 年 公 司 未 经 营 锂 电 池 业 务, 当 期 锂 电 收 入 成 本 是 公 司 应 客 户 要 求 从 上 海 锂 电 采 购 锂 电 池 转 手 销 售 发 生 额 ( 六 ) 发 行 人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的 供 应 情 况 1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情 况 (1)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构 成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铅 及 铅 制 品 槽 盖 隔 板 和 极 柱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占 各 期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重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139
140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铅 及 铅 制 品 59, , , 隔 板 3, , , 极 柱 3, , , 槽 盖 8, , , 合 计 74, , , 注 : 计 算 2009 年 原 材 料 占 比 时,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扣 除 了 1, 万 元 锂 电 池 的 销 售 成 本 (2)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铅 及 铅 制 品 采 购 单 价 根 据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公 布 的 铅 现 货 价 格 和 协 定 的 加 工 费 确 定 报 告 期 内,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现 货 铅 价 波 动 较 大, 最 高 达 到 26,000 余 元 / 吨, 最 低 接 近 7,000 元 / 吨 具 体 如 下 : 用 于 制 造 极 柱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铜 的 采 购 价 格 也 是 根 据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公 布 的 铜 货 现 价 来 决 定 报 告 期 内 的 铜 货 价 格 也 出 现 了 较 大 波 动,2007 年 初 至 2008 年 10 月, 铜 货 价 格 在 50,000 元 / 吨 至 74,000 元 / 吨 之 间 震 荡, 而 之 后 大 幅 下 滑 至 30,000 元 / 吨 左 右,2009 年 末 又 回 升 至 60,000 余 元 / 吨 而 2009 年 铜 货 价 格 比 年 的 大 幅 下 降 也 成 为 公 司 2009 年 毛 利 率 在 销 售 收 入 降 低 的 情 况 下 依 然 维 持 上 涨 的 影 响 因 素 之 一 140
141 2 公 司 主 要 供 应 商 及 其 有 关 情 况 (1)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前 5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情 况 2007 年 2008 年 和 2009 年, 公 司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合 计 采 购 额 分 别 为 40, 万 元 73, 万 元 和 59, 万 元, 公 司 近 三 年 前 5 名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额 及 其 占 当 期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期 间 序 号 名 称 采 购 额 ( 万 元 ) 占 比 (%) 1 上 杭 华 强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30, 太 和 县 大 华 金 铅 有 限 公 司 12, 年 度 3 安 徽 铜 冠 有 色 金 属 ( 池 州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 安 徽 海 容 电 源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5, 赣 州 南 鹰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3, 前 5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额 合 计 59, 年 度 1 上 杭 华 强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37, 太 和 县 普 华 铅 业 有 限 公 司 13, 圣 豹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13, 太 和 县 环 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4, 杭 州 快 乐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4,
142 前 5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额 合 计 73, 红 河 州 振 兴 铅 业 有 限 公 司 18, 上 杭 华 强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11, 杭 州 快 乐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3, 年 度 4 太 和 县 金 源 有 限 公 司 3, 太 和 县 大 华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3, 前 5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额 合 计 4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比 例 超 过 总 额 的 50% 的 情 况 且 公 司 与 上 述 供 应 商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均 未 在 上 述 供 应 商 中 拥 有 权 益 (2) 公 司 对 主 要 供 应 商 的 依 赖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供 应 商 的 集 中 度 较 高 年, 公 司 对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金 额 占 本 公 司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7.67% 65.40% 和 61.06%, 公 司 对 主 要 供 应 商 的 依 赖 程 度 较 高 公 司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均 已 建 立 了 较 为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各 项 主 要 原 材 料 同 时 由 两 家 以 上 供 应 商 供 货, 并 建 立 了 必 要 的 安 全 库 存 如 果 其 中 一 个 供 应 商 因 意 外 事 件 出 现 停 产 经 营 困 难 交 付 能 力 下 降 等 情 形,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使 用 库 存 转 移 采 购 等 弥 补 供 应 缺 口, 但 仍 存 在 个 别 品 种 原 材 料 库 存 不 足 导 致 难 以 满 足 突 发 增 量 及 应 急 订 单 的 交 货 需 求 的 风 险 此 外, 公 司 依 赖 主 要 OEM 供 应 商 提 供 铅 制 品 将 提 高 公 司 的 质 量 控 制 难 度, 提 高 公 司 的 质 量 控 制 风 险 (3) 依 赖 主 要 供 应 商 对 公 司 议 价 能 力 的 影 响 公 司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包 括 铅 及 铅 合 金 供 应 商 OEM 铅 制 品 供 应 商 其 他 原 料 供 应 商 等 公 司 依 赖 主 要 供 应 商 提 供 原 材 料 铅 制 品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议 价 能 力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1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铅 及 铅 合 金 的 价 格 透 明, 货 源 充 足, 公 司 可 以 便 捷 地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采 购 到 所 需 铅 及 铅 合 金, 议 价 能 力 不 受 采 购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影 响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集 中 向 部 分 供 应 商 采 购 铅 及 铅 合 金 可 以 争 取 部 分 价 格 方 面 的 优 惠 2 公 司 与 OEM 供 应 商 之 间 的 相 互 依 赖 程 度 均 较 高, 公 司 的 议 价 能 力 不 会 因 此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具 体 原 因 为 : 首 先, 发 行 人 掌 握 了 OEM 委 托 加 工 产 品 的 关 键 技 术, 而 受 托 方 自 有 技 术 生 产 的 铅 制 品 质 量 及 工 艺 无 法 完 全 满 足 行 业 要 求 ; 其 次, 发 行 142
143 人 委 托 的 OEM 厂 商 主 要 生 产 铅 制 品, 发 行 人 在 委 托 其 加 工 前, 将 花 费 一 定 的 人 力 物 力 技 术 用 于 调 试 OEM 厂 商 的 生 产 线, 使 之 与 发 行 人 生 产 的 产 品 匹 配 OEM 厂 商 若 生 产 其 他 规 格 产 品 需 要 重 新 调 试 整 条 生 产 线, 直 至 生 产 出 稳 定 且 达 到 行 业 标 准 的 产 品, 代 价 较 大 ; 再 次, 发 行 人 对 委 托 的 OEM 厂 商 具 有 严 格 的 考 察 认 定 机 制, 对 OEM 厂 商 生 产 的 铅 制 品 需 要 多 次 进 行 认 证 测 试, 在 此 期 间, 公 司 往 往 给 予 OEM 厂 商 较 大 的 技 术 支 持, 后 期 双 方 合 作 已 具 备 稳 定 的 模 式, 双 方 定 价 也 按 照 行 业 内 普 遍 认 同 且 相 对 稳 定 的 方 式 进 行 3 公 司 与 槽 盖 极 柱 等 供 应 商 亦 存 在 相 互 依 赖 关 系, 这 些 供 应 商 根 据 公 司 的 产 品 规 格 要 求 为 公 司 生 产 加 工 槽 盖 极 柱 等 部 件 公 司 与 这 些 供 应 商 的 相 互 依 赖 关 系 已 经 过 多 年 检 验, 双 方 已 形 成 了 共 赢 的 合 作 关 系, 建 立 了 合 理 的 定 价 机 制 公 司 将 继 续 积 极 选 择 和 培 育 目 前 采 购 份 额 相 对 较 小 的 供 应 商, 提 高 其 供 应 比 例, 并 通 过 市 场 行 为 调 节 和 扩 充 供 应 商 资 源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增 长 和 采 购 基 数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目 前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采 购 金 额 占 比 将 有 效 地 得 到 稀 释 并 下 降 (4) 公 司 控 制 供 应 商 风 险 的 主 要 措 施 1 建 立 采 购 危 机 管 理 预 防 计 划, 防 止 个 别 供 应 商 停 产 对 公 司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为 避 免 供 应 商 停 产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采 购 危 机 管 理 预 防 计 划, 具 体 如 下 : I 通 过 选 择 二 家 及 以 上 供 应 商 供 货 供 应 同 一 材 料 ; II 对 相 关 材 料 保 持 必 要 的 库 存 ; III 要 求 供 应 商 保 持 必 要 的 库 存 ; IV 从 其 他 供 应 商 紧 急 调 运 ; 公 司 定 期 评 估 自 身 及 供 应 商 是 否 保 持 了 必 要 的 库 存, 以 确 保 上 述 措 施 能 有 效 执 行 2 建 立 供 应 商 环 境 管 理 程 序, 避 免 供 应 商 因 环 保 等 问 题 停 产 发 行 人 已 建 立 了 供 应 商 环 境 管 理 程 序, 把 供 应 商 的 环 境 管 理 情 况 纳 入 供 应 商 的 评 价 体 系, 并 将 供 应 商 的 环 保 情 况 作 为 选 择 供 应 商 的 重 要 依 据 之 一 详 见 本 部 分 ( 八 ) 8 对 主 要 供 应 商 的 环 境 管 理 3 选 择 培 养 新 供 应 商, 降 低 对 主 要 供 应 商 的 依 赖 143
144 公 司 积 极 培 育 新 的 供 应 商, 增 加 目 前 采 购 份 额 相 对 较 小 的 供 应 商, 提 供 其 供 应 比 例, 降 低 对 主 要 供 应 商 的 依 赖 3 公 司 主 要 能 源 的 供 应 及 其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所 需 主 要 能 源 为 电, 全 部 向 余 杭 市 供 电 局 与 临 安 市 供 电 局 采 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电 价 相 对 稳 定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能 源 消 耗 大 约 占 产 品 成 本 的 2.13% 1.59% 2.07% 2008 年, 能 源 消 耗 占 产 品 成 本 的 比 例 有 所 下 降,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同 期 外 协 铅 制 品 较 多, 外 协 铅 制 品 已 经 过 化 成 工 艺, 耗 电 量 明 显 低 于 完 全 自 制 的 能 源 消 耗 此 外, 同 期 铅 价 上 涨, 导 致 产 品 成 本 提 高, 而 电 价 相 对 稳 定, 导 致 能 源 消 耗 占 产 品 成 本 的 比 重 下 降 2009 年, 当 期 铅 价 较 上 年 明 显 下 降, 尽 管 当 期 单 位 能 源 消 耗 成 本 有 所 下 降, 但 其 占 产 品 成 本 的 比 重 仍 出 现 上 升 ( 七 ) 发 行 人 的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公 司 一 直 重 视 产 品 质 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返 修 率 均 低 于 0.5% 公 司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1 发 行 人 执 行 的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产 品 的 有 关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和 国 际 标 准, 公 司 产 品 已 取 得 的 质 量 相 关 认 证 如 下 : 序 证 书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认 证 内 容 号 1 TUV SUD 的 ISO9001:2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TMS 阀 控 式 铅 酸 蓄 电 池 及 胶 体 电 池 的 设 计 制 造 销 售 和 服 务 2 挪 威 船 级 社 (DNV ) AQ-RGC-ANAB 阀 控 式 铅 酸 蓄 电 池 及 胶 体 ISO9001:2000 和 TL9000- 电 池 的 设 计 制 造 和 销 售 (H)R4.0/R4.0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3 挪 威 船 级 社 (DNV ) OHSAS18001:1999 标 准 HSO-RGC-DNV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设 计 制 造 和 销 售 4 挪 威 船 级 社 (DNV ) ISO14001:2004 标 准 AE-RGC-RVA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设 计 制 造 和 销 售 5 挪 威 船 级 社 (DNV ) OHSAS18001:2007 标 准 HSO-RGC-DNV/Rev.1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设 计 制 造 和 销 售 6 德 国 ETS 机 构 的 EN 认 证 T3M T3M 阀 控 密 封 式 铅 酸 及 胶 体 蓄 电 池 2V 及 12V 系 列 7 TLC 认 证 R0M GP6FM(12V 100Ah 以 下 ) 144
145 通 信 用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8 TLC 认 证 R0M MP6GFM(12V 200Ah 以 下 ) 通 信 用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9 TLC 认 证 R0M GFM-600(2V 600Ah 以 下 ) 通 信 用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10 TLC 认 证 R1M GFM-3000(2V 3000Ah 以 下 ) 通 信 用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11 TLC 认 证 R0M GFMJ-1000(2V 1000Ah 以 下 ) 通 信 用 阀 控 式 密 封 胶 体 蓄 电 池 12 TLC 认 证 R0M GFMG-2000E(2V 2000Ah 以 下 ) 通 信 用 阀 控 式 密 封 胶 体 蓄 电 池 13 信 息 产 业 部 颁 发 的 电 信 设 备 抗 震 性 能 检 测 合 格 证 14 信 息 产 业 部 颁 发 的 电 信 设 备 抗 震 性 能 检 测 合 格 证 15 美 国 保 险 实 验 室 (UL) 的 认 证 16 必 维 国 际 检 验 集 团 SA8000: 2001 体 系 标 准 GFM2000E 通 信 用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MP6GFM(12V200AH 以 下 )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MH27487 蓄 电 池 生 产 过 程 IND99022 固 定 型 阀 控 式 铅 酸 蓄 电 池 和 胶 体 电 池 的 设 计 制 造 和 销 售 17 中 国 船 级 社 认 证 SH06T00313_01 固 定 型 阀 控 密 封 式 铅 酸 蓄 电 池 2 发 行 人 的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公 司 的 质 量 管 理 包 括 质 量 体 系 管 理 和 现 场 质 量 控 制 质 量 体 系 管 理 包 括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日 常 维 护 内 外 审 的 组 织 和 协 调 产 品 的 行 业 认 证 及 安 全 认 证 等 现 场 质 量 管 理 包 括 从 原 材 料 半 成 品 成 品 及 出 货 的 全 过 程 检 验 ; 计 量 体 系 的 建 立 和 计 量 器 具 的 维 护 及 检 验 ; 原 材 料 和 半 成 品 的 化 验 及 管 理 ; 现 场 质 量 数 据 的 统 计 分 析 和 质 量 改 进 工 作 质 量 管 理 部 现 有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27 人, 其 中 70% 为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共 有 超 过 80%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通 过 国 家 注 册 质 量 工 程 师 考 核 有 检 验 和 化 验 工 人 56 名, 全 部 经 过 严 格 的 产 品 工 艺 技 术 要 求 及 质 量 管 理 要 求 和 实 际 操 作 的 技 能 培 训 并 通 过 145
146 上 岗 资 格 考 核, 技 能 熟 练 本 公 司 对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贯 穿 产 品 策 划 设 计 开 发 采 购 管 理 生 产 和 服 务 提 供 检 验 和 测 量 等 整 个 过 程 具 体 如 下 : (1) 产 品 实 现 的 质 量 策 划 对 产 品 实 现 过 程 和 资 源 配 备 进 行 系 统 的 质 量 策 划, 产 品 实 现 的 策 划 和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其 它 过 程 要 求 相 一 致, 策 划 的 结 果 应 以 适 宜 于 公 司 运 行 的 方 式 形 成 文 件, 如 质 量 计 划 实 施 进 度 安 排 等 (2) 设 计 和 开 发 技 术 中 心 负 责 新 产 品 的 设 计 和 开 发 的 策 划 和 实 施, 对 设 计 和 开 发 全 过 程 的 质 量 进 行 控 制, 确 保 产 品 能 满 足 客 户 的 需 求 (3) 采 购 采 购 部 负 责 向 供 方 传 递 采 购 要 求, 采 购 原 辅 材 料 和 外 协 件, 对 供 方 按 采 购 要 求 和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对 其 进 行 评 价 和 选 择, 制 定 评 价 选 择 和 重 新 评 价 的 准 则, 编 制 和 执 行 严 格 的 供 方 评 估 控 制 程 序 (4) 生 产 和 服 务 提 供 对 本 公 司 生 产 过 程 和 交 付 过 程, 由 生 产 部 门 组 织 技 术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策 划, 依 据 策 划 的 控 制 要 求, 确 保 生 产 和 服 务 提 供 过 程 在 受 控 条 件 下 进 行, 编 制 和 执 行 严 格 的 生 产 计 划 与 过 程 控 制 程 序 (5) 产 品 防 护 公 司 从 采 购 环 节 开 始 至 产 品 到 达 预 定 的 交 付 地 点, 对 生 产 的 各 个 环 节 进 行 严 格 的 控 制, 以 确 保 产 品 符 合 质 量 监 督 的 要 求 (6) 质 检 和 测 量 公 司 设 质 量 管 理 部, 负 责 以 下 方 面 的 质 检 测 量 分 析 和 改 进 活 动 :1 产 品 质 量 的 监 督 和 测 量 不 合 格 品 的 控 制 ;2 确 保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有 效 性, 如 内 部 审 核, 过 程 的 监 督 和 测 量 ;3 持 续 改 进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有 效 性, 如 顾 客 满 意 度 的 测 量 数 据 分 析 和 持 续 改 进, 包 括 纠 正 措 施 和 预 防 措 施 (7) 持 续 改 进 质 量 管 理 部 通 过 质 量 方 针 和 目 标 贯 穿 过 程 审 核 结 果 数 据 分 析 纠 错 和 预 防 措 施 的 实 施 管 理 评 审 的 结 果, 积 极 寻 找 体 系 持 续 改 进 的 机 会, 确 定 需 要 改 进 的 方 面 ( 如 技 术 改 造 工 艺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的 改 善 等 ), 组 织 各 部 门 制 订 改 进 计 划, 经 公 司 领 导 批 准 后, 予 以 实 施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公 司 近 三 年 没 有 因 违 反 有 关 产 品 质 量 和 技 术 监 督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而 受 到 处 罚 2010 年 1 月, 杭 州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西 湖 分 局 出 具 证 明 :2007 年 1 月 至 今, 公 司 无 违 反 有 关 产 品 质 量 和 技 术 监 督 方 面 法 律 法 规 的 记 录, 未 发 生 重 大 质 量 纠 纷, 没 有 任 何 受 过 有 关 产 品 质 量 和 技 术 监 督 方 面 处 罚 的 记 录 3 发 行 人 的 质 量 纠 纷 解 决 措 施 146
147 公 司 销 售 管 理 部 负 责 各 项 日 常 客 户 服 务 工 作 ; 客 户 中 心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的 售 前 售 中 和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的 管 理 协 调 以 及 信 息 反 馈 ; 生 产 中 心 负 责 按 客 户 中 心 的 要 求, 及 时 反 馈 质 量 改 进 信 息, 以 及 提 供 人 员 的 支 持 ;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负 责 质 量 问 题 的 仲 裁 以 及 重 大 投 诉 处 理 工 作 公 司 承 诺 在 客 户 投 诉 二 十 四 小 时 内 给 予 答 复, 并 及 时 处 理 对 在 正 确 使 用 下 由 于 产 品 的 设 计 制 造 和 材 料 缺 陷 造 成 的 质 量 问 题, 实 行 个 月 的 包 修 包 换 包 退 服 务, 并 承 诺 在 设 计 寿 命 内 提 供 终 身 维 修 公 司 定 期 进 行 产 品 的 验 收 及 巡 检 工 作,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隐 患 对 不 合 格 产 品 建 立 了 产 品 召 回 控 制 程 序 ( 八 ) 发 行 人 的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为 临 平 南 都 2009 年 11 月, 临 安 南 都 一 期 生 产 线 已 投 入 试 生 产 以 下 为 临 平 南 都 的 环 保 情 况, 临 安 南 都 的 环 保 情 况 详 见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一 节 之 五 ( 一 )6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1 中 介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环 保 核 查 情 况 保 荐 机 构 与 公 司 律 师 对 公 司 的 环 保 情 况 进 行 了 核 查, 收 集 了 临 平 南 都 关 于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等 方 面 的 资 料 与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环 境 检 测 站 出 具 的 2007 年 至 2009 年 临 平 南 都 的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 收 集 了 临 安 南 都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等 方 面 的 资 料 与 临 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杭 州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的 说 明 ; 并 访 谈 了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环 保 负 责 人 及 环 保 部 门 的 负 责 人 等 ( 详 见 本 部 分 2-6 项 所 载 内 容 ) 保 荐 机 构 与 公 司 律 师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公 司 近 三 年 来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符 合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生 产 和 生 活 中 废 水 废 气 的 排 放 均 达 标, 其 中 废 水 直 接 排 进 污 水 处 理 厂,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基 地 周 边 水 源 的 水 质 达 标, 土 壤 的 ph 值 铅 含 量 达 标 临 安 南 都 的 生 产 与 研 发 项 目 已 获 得 环 保 部 门 的 审 核 和 批 准, 临 安 南 都 的 污 水 排 放 和 铅 尘 排 放 皆 有 合 理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目 前 未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将 来 也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2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机 制 公 司 2000 年 7 月 即 通 过 了 挪 威 船 级 社 (DNV) 的 ISO14001:2004 标 准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通 过 OHSAS18001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体 系 和 SA8000 社 会 责 任 认 147
148 证 审 核, 并 导 入 了 IECQ QC 危 害 物 质 过 程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确 定 了 总 裁 各 部 门 在 环 境 安 全 管 理 方 面 的 职 责 分 工, 环 境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负 责 公 司 环 境 安 全 生 产 的 总 体 管 理, 建 立 了 由 安 环 技 术 科 负 责 其 他 各 个 部 门 分 工 协 作 的 环 境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体 系 ; 公 司 不 仅 重 视 内 部 各 个 生 产 程 序 的 环 境 管 理, 针 对 废 水 废 气 噪 音 固 体 废 弃 物 等 的 处 理 建 立 了 详 细 的 工 作 规 范 和 流 程 ; 还 重 视 外 部 供 应 商 的 环 境 管 理, 制 定 了 供 应 商 环 境 管 理 程 序, 将 供 应 商 与 工 程 承 包 商 的 环 境 安 全 管 理 纳 入 供 应 商 的 评 估 和 考 核 中, 作 为 重 要 的 选 定 标 准 之 一, 并 定 期 对 其 进 行 考 评 3 临 平 南 都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及 治 理 情 况 (1) 临 平 南 都 各 项 污 染 物 总 体 排 放 情 况 临 平 南 都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总 体 排 放 情 况 如 下 : 内 容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类 型 ( 编 号 ) 名 称 产 生 量 ( 吨 / 年 ) 排 放 量 ( 吨 / 年 )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大 气 污 染 物 铅 烟 尘 化 成 铅 硫 酸 雾 分 工 段 处 理 取 消 极 板 化 成 工 序, 硫 酸 雾 产 生 量 减 少 水 污 生 产 废 水 水 量 8,460 7,000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后 18% 回 用 染 物 CODcr 0.41 Pb 生 活 废 水 水 量 7,800 7,800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纳 管 CODcr 2.34 NH 3 -N 0.23 总 计 水 量 16,260 14,760 CODcr 纳 管 :2.75 环 境 :0.89 NH 3 -N 纳 管 :0.23 环 境 :0.12 Pb 固 废 铅 粉 制 造 及 铸 片 铸 铅 零 161 / 华 鑫 再 生 有 色 金 属 有 限 公 件 废 料 熔 铅 废 渣 铅 泥 168 / 司 金 坛 市 新 丰 有 色 金 属 合 金 厂 回 收 利 用,2008 年 污 水 站 含 铅 污 泥 废 焦 炭 15 / 开 始 由 安 徽 太 和 县 大 华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回 收 利 用 废 包 装 箱 20 / 外 卖 综 合 利 用 生 活 垃 圾 114 / 环 卫 部 门 集 中 外 运 处 置 148
149 噪 声 新 进 设 备 均 采 用 国 际 国 内 先 进 制 造 设 备 根 据 对 同 类 企 业 的 类 比 调 车 间 合 理 布 局, 选 用 低 噪 查, 设 备 噪 声 在 75~90dB, 车 间 平 均 噪 声 约 为 75dB 声 设 备, 采 取 隔 声 降 噪 措 施 注 : 以 上 数 据 取 自 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设 计 研 究 院 出 具 的 杭 州 南 都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密 封 蓄 电 池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后 评 价 报 告 书 (2) 临 平 南 都 各 种 污 染 物 的 治 理 措 施 及 标 准 1 临 平 南 都 使 用 花 岗 岩 地 面 并 进 行 环 氧 勾 缝 处 理, 花 岗 岩 下 面 采 用 三 油 两 布 ( 三 层 环 氧 胶 泥 与 两 层 玻 璃 钢 布 ) 处 理, 可 有 效 防 止 污 水 渗 漏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预 沉 淀 ( 隔 离 油 漂 浮 物 与 其 他 杂 质 ) 中 和 ( 中 和 酸 性 物 质 ) 曝 气 ( 去 除 二 氧 化 碳 ) PH 值 调 节 终 端 净 化 等 处 理, 部 分 清 水 回 收 重 复 利 用, 其 他 废 水 纳 管 排 向 余 杭 七 格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临 平 南 都 排 向 余 杭 七 格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含 铅 量 低 于 1 毫 克 / 升,PH 值 为 6-9, 符 合 国 家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三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2 临 平 南 都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铅 烟 铅 尘 产 生 铅 烟 的 工 序 有 铸 板 铸 粒 焊 组 铅 零 件 等 工 序 临 平 南 都 采 用 吸 罩 吸 收 铅 烟, 通 过 风 机 送 入 HKE 高 效 组 合 式 铅 烟 净 化 器 进 行 五 级 净 化 后 对 外 排 放 产 生 铅 尘 的 工 序 有 分 片 刷 片 切 刷 耳 配 组 合 膏 等 工 序, 其 中 分 片 刷 片 切 刷 耳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铅 尘 废 气 经 脉 冲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排 放 ; 配 组 工 序 产 生 的 铅 尘 废 气 经 旋 风 + 滤 筒 装 置 处 理 排 放 ; 合 膏 工 序 产 生 的 铅 尘 废 气 经 自 激 式 绝 对 式 过 滤 器 处 理 后 排 放 对 外 排 放 的 气 体 铅 含 量 低 于 0.7 毫 克 / 立 方 米, 符 合 国 家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二 级 标 准 3 临 平 南 都 生 产 过 程 及 废 水 废 气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经 干 燥 后 压 制 成 型, 均 交 给 太 和 县 大 华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该 公 司 拥 有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颁 发 的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可 经 营 废 铅 酸 电 池 含 铅 废 物 等 4 临 平 南 都 采 用 螺 杆 式 空 压 机, 对 空 压 机 设 备 采 取 减 震 措 施, 对 铸 板 机 采 取 隔 声 减 震 措 施, 对 厂 区 西 侧 的 风 机 加 设 消 声 器, 对 全 厂 高 噪 设 备 加 强 维 护,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3) 临 平 南 都 排 放 达 标 情 况 临 平 南 都 严 格 执 行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近 3 年 来 各 项 污 染 物 排 放 基 本 达 标 近 3 年 来,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临 平 南 都 的 三 废 及 噪 声 情 况 进 行 了 检 测, 除 2007 年 临 平 分 公 司 因 污 水 管 道 破 损 导 致 废 水 中 的 PH 值 超 过 了 国 家 规 定 的 污 染 149
150 物 排 放 标 准, 被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罚 款 一 万 元, 及 2007 年 厂 界 西 侧 噪 声 超 标 外, 临 平 南 都 的 环 保 检 测 均 达 标 临 平 分 公 司 的 生 活 污 水 管 道 已 及 时 整 改 完 毕 相 关 检 测 情 况 如 下 : 核 查 年 度 核 查 年 度 2007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情 况 排 放 口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执 行 排 放 排 放 标 监 测 值 达 标 编 号 类 别 名 称 标 准 编 号 准 限 值 情 况 1 第 二 类 ph GB ~ 达 标 第 二 类 SS GB 达 标 第 二 类 COD Cr GB 达 标 第 一 类 Pb GB 达 标 第 二 类 氨 氮 GB 达 标 1 第 二 类 ph GB ~ 达 标 第 二 类 SS GB 达 标 第 二 类 COD Cr GB 达 标 第 一 类 Pb GB 达 标 第 二 类 氨 氮 GB 达 标 第 二 类 石 油 类 GB 达 标 1 第 二 类 ph GB ~9 7.15~8.28 达 标 第 二 类 SS GB 达 标 第 二 类 COD Cr GB 达 标 第 一 类 Pb GB 达 标 第 二 类 氨 氮 GB 达 标 第 二 类 石 油 类 GB 达 标 1 第 二 类 ph GB ~ 达 标 第 二 类 SS GB 达 标 第 二 类 COD Cr GB 达 标 第 一 类 Pb GB 达 标 第 二 类 氨 氮 GB 达 标 第 二 类 石 油 类 GB 达 标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情 况 排 放 口 污 染 物 污 染 执 行 排 放 排 放 标 监 测 值 达 标 编 号 类 别 物 标 准 编 号 准 限 值 情 况 名 称 合 膏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铸 板 西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铸 板 东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焊 组 密 封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分 片 刷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片 切 刷 耳 中 密 铸 板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东 数 据 来 源 余 环 监 (2007) 水 字 委 托 第 086 号 余 环 监 (2008) 水 委 字 第 0571 号 余 环 监 竣 验 (2008) 第 145 号 余 环 监 (2009) 水 委 字 第 1134 号 数 据 来 源 余 环 监 (2007) 气 字 第 115 号 150
151 中 密 铸 板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西 中 密 焊 组 密 封 新 污 染 源 Pb GB 浓 度 达 标 分 片 刷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余 环 监 竣 片 切 刷 耳 焊 组 密 封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验 (2008) 第 145 号 2008 铸 板 东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合 膏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新 污 染 源 硫 酸 雾 GB 达 标 分 片 刷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余 环 监 片 切 刷 耳 焊 组 密 封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2009) 气 字 第 铸 板 东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号 合 膏 新 污 染 源 Pb GB 达 标 新 污 染 源 硫 酸 雾 GB 达 标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情 况 核 查 年 度 执 行 噪 声 昼 间 噪 夜 间 噪 声 昼 / 夜 噪 声 标 准 编 号 声 范 围 值 范 围 标 准 限 值 达 标 情 况 GB ~54.5 / 65/55 厂 界 西 侧 超 标 噪 声 保 护 目 标 受 影 数 据 来 源 响 情 况 基 本 不 受 余 环 监 影 响 (2007) 噪 字 第 078 号 GB ~ ~ /55 达 标 基 本 不 受 影 响 余 环 监 竣 验 (2008) 第 145 号 GB ~59.1 / 65/55 达 标 基 本 不 受 余 环 监 8 影 响 (2009) 噪 字 第 526 号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临 平 南 都 厂 区 西 面 围 墙 外 50 米 范 围 内 的 禾 丰 港 中 的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及 禾 丰 港 的 地 下 土 壤 进 行 了 监 测, 并 出 具 了 余 环 监 (2008) 水 委 字 第 0572 号 监 测 报 告 余 环 监 (2008) 水 委 字 第 0573 号 监 测 报 告 余 环 监 (2008) 固 委 字 第 027 号 监 测 报 告, 监 测 分 析 结 果 显 示, 禾 丰 港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水 质 达 标, 禾 丰 港 土 壤 的 ph 值 铅 含 量 达 标 4 临 平 南 都 的 环 境 保 护 投 入 公 司 一 向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环 保 投 入 较 高, 截 止 2009 年 末, 环 保 设 备 及 工 程 投 入 累 计 为 3, 万 元, 其 中 临 平 南 都 1, 万 元, 临 安 南 都 1, 万 元 151
152 临 平 南 都 的 环 保 投 入 情 况 如 下 : (1) 临 平 南 都 的 环 保 设 施 投 入 临 平 南 都 的 环 保 设 施 投 入 达 万 元, 其 中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投 入 万 元, 铅 尘 处 理 设 施 万 元, 铅 烟 处 理 设 施 万 元, 酸 雾 处 理 设 备 万 元 主 要 环 保 设 备 如 下 : 单 位 : 元 设 施 名 称 设 备 价 值 设 施 用 途 防 腐 地 面 工 程 3,351, 废 水 处 理 排 水 系 统 1,906, 废 水 处 理 化 成 槽 环 保 系 统 618, 废 水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池 405, 废 水 处 理 集 尘 过 滤 器 228, 铅 尘 处 理 中 密 分 片 刷 耳 环 保 设 备 DMC140II 205, 铅 尘 处 理 和 膏 机 除 尘 设 备 CCJ/A-5 袋 式 脉 冲 除 尘 器 60, 铅 尘 处 理 DMC-Ⅱ 型 袋 式 脉 冲 除 尘 器 70, 铅 尘 处 理 DMC 脉 冲 除 尘 器 70, 铅 尘 处 理 3w 立 方 / 小 时 DMC 脉 冲 除 尘 器 83, 铅 尘 处 理 铅 烟 除 尘 系 统 350, 铅 烟 除 尘 喷 淋 脉 冲 袋 式 除 尘 器 144, 铅 烟 除 尘 酸 雾 净 化 系 统 464, 酸 雾 处 理 化 成 酸 雾 净 化 装 置 及 配 件 6 列 365, 酸 雾 处 理 六 期 化 成 槽 及 环 保 设 备 705, 酸 雾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132, 污 水 处 理 (2) 近 三 年 临 平 南 都 环 保 投 入 情 况 近 三 年 临 平 南 都 环 保 投 入 主 要 包 括 配 件 购 买 设 施 维 护 耗 材 购 买 人 工 费 用 折 旧 等, 近 三 年 的 环 保 投 入 情 况 如 下 : 年 份 设 备 工 程 ( 万 元 ) 费 用 ( 万 元 ) 小 计 ( 万 元 ) 2009 年 年 年 合 计 公 司 的 报 废 电 池 回 收 情 况 根 据 废 电 池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废 电 池 回 收 经 营 需 取 得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公 司 目 前 未 取 得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不 能 经 营 废 旧 电 池 回 收 处 理 业 务 152
153 目 前 公 司 未 在 客 户 端 开 展 电 池 回 收 处 理 业 务, 仅 就 一 些 公 司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后 更 换 下 来 的 客 户 旧 电 池 移 交 有 资 质 的 回 收 单 位 处 理 中 国 移 动 与 供 应 商 签 署 的 采 购 协 议 中 也 约 定, 中 国 移 动 向 供 应 商 采 购 的 电 池 报 废 后 由 供 应 商 收 集 后 集 中 移 交 给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目 前 公 司 与 安 徽 太 和 县 大 华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签 属 了 处 置 协 议, 该 厂 为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认 可 的 废 铅 酸 蓄 电 池 专 业 回 收 处 理 厂 家, 也 是 中 国 移 动 废 铅 酸 蓄 电 池 定 点 回 收 企 业 之 一, 起 点 较 高, 资 质 齐 全, 现 有 废 旧 铅 酸 蓄 电 池 年 处 理 能 力 为 5 万 吨, 精 炼 再 生 铅 年 生 产 能 力 为 4 万 吨 公 司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填 写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然 后 将 废 电 池 移 交 该 公 司 处 理 经 营 废 旧 电 池 业 务 需 取 得 相 关 经 营 资 质, 还 需 获 得 充 足 的 废 旧 电 池 资 源 和 市 场 客 户 公 司 已 考 察 了 国 内 部 分 废 旧 电 池 回 收 处 理 企 业 的 经 营 情 况, 考 察 了 国 内 外 相 关 废 旧 电 池 处 理 设 备, 拟 在 进 一 步 考 察 国 内 技 术 市 场 情 况, 落 实 废 旧 电 池 资 源 的 基 础 上, 选 择 适 当 时 机 投 资 设 立 废 旧 电 池 处 理 工 厂, 经 营 废 旧 电 池 处 理 业 务 6 公 司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周 边 水 源 的 影 响 (1) 公 司 排 放 的 废 水 不 进 入 周 边 水 源 临 平 南 都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处 理, 部 分 清 水 回 收 重 复 利 用, 其 余 通 过 污 水 收 纳 管 道 排 向 余 杭 七 格 污 水 处 理 厂 ; 临 安 南 都 运 用 二 级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水 质 指 标 执 行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GB/T ) 排 放 标 准 中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可 以 满 足 除 饮 用 以 外 的 其 他 用 水 标 准, 废 水 回 收 利 用 率 达 到 75% 以 上, 剩 余 废 水 纳 管 排 向 青 山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符 合 国 家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三 级 标 准 (2) 公 司 的 排 放 对 周 边 无 影 响 临 平 南 都 距 西 湖 40 公 里 以 上, 其 西 面 围 墙 外 50 米 范 围 内 的 禾 丰 港 不 是 杭 州 市 的 水 源 根 据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出 具 的 余 环 监 (2008) 水 委 字 第 0572 号 监 测 报 告 余 环 监 (2008) 水 委 字 第 0573 号 监 测 报 告 余 环 监 (2008) 固 委 字 第 027 号 监 测 报 告, 禾 丰 港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水 质 达 标, 禾 丰 港 土 壤 的 ph 值 铅 含 量 达 标 可 见 临 平 南 都 的 排 放 对 西 湖 及 杭 州 水 源 无 影 响 临 安 南 都 距 西 湖 50 公 里 以 上, 旁 边 的 南 苕 溪 不 是 杭 州 市 的 水 源, 该 条 河 流 汇 合 西 苕 溪 东 苕 溪 以 后 流 入 太 湖, 不 属 于 钱 塘 江 - 西 湖 水 系 且 临 安 南 都 的 阀 153
154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将 采 取 严 格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其 排 放 的 污 水 将 通 过 污 水 收 纳 管 道 排 向 青 山 污 水 处 理 厂, 不 会 对 南 苕 溪 造 成 影 响 可 见 临 安 南 都 的 排 放 也 不 会 对 西 湖 及 杭 州 市 的 自 来 水 源 造 成 影 响 7 公 司 的 环 保 核 查 情 况 (1) 浙 江 省 环 保 厅 的 核 查 情 况 2009 年 6 月 19 日, 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出 具 了 关 于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环 保 核 查 情 况 的 函 ( 浙 环 函 [2009]213 号 ): 近 三 年 来, 公 司 没 有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和 信 件 上 访 案 件 ; 建 设 项 目 能 较 好 的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 能 依 法 领 取 排 污 许 可 证 ; 按 期 缴 纳 排 污 费 ; 现 阶 段 生 产 中 主 要 环 保 设 施 运 转 率 达 95% 以 上 ;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基 本 达 到 国 家 规 定 的 排 放 要 求 ;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安 全 处 置 率 达 到 100%; 产 品 及 其 生 产 过 程 中 不 含 有 或 使 用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中 禁 用 的 物 质 以 及 我 国 签 署 的 国 际 公 约 中 禁 用 的 物 质 ; 成 立 了 专 门 的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建 立 了 较 完 善 的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公 示 期 间 未 接 到 群 众 来 电 来 信 的 反 对 意 见 经 我 厅 审 议,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环 保 核 查 的 要 求, 同 意 通 过 上 市 环 保 核 查 (2) 浙 江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的 核 查 情 况 2009 年 11 月, 杭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根 据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的 要 求, 出 具 了 关 于 < 关 于 就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等 相 关 问 题 征 求 意 见 的 函 > 的 反 馈 意 见, 认 为 临 安 南 都 的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生 产 线 与 研 发 基 地 项 目 的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均 已 按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建 设 到 位 该 项 目 试 生 产 期 间,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正 常, 未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临 平 南 都 于 2007 年 曾 因 污 水 管 道 破 损 导 致 废 水 中 的 PH 值 超 标 被 余 杭 区 环 保 局 罚 款 1 万 元 临 平 南 都 已 进 行 全 面 整 改, 后 续 检 验 均 达 标 排 放 同 月,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了 浙 政 办 发 函 [2009]87 号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等 相 关 事 项 确 认 的 函, 同 意 杭 州 市 政 府 的 核 查 意 见 (3) 国 家 环 保 部 的 核 查 情 况 国 家 环 保 部 对 公 司 的 环 保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核, 出 具 了 环 函 [2009]313 号 关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就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问 题 征 求 意 见 的 函 > 意 见 的 复 函, 认 为 临 安 南 都 与 临 平 南 都 的 生 产 项 目 已 按 国 家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履 行 了 相 关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并 按 批 复 要 求 进 行 建 设 和 生 产 除 临 平 南 都 2007 年 154
155 因 废 水 进 入 雨 水 系 统 被 罚 款 以 外, 临 平 南 都 与 临 安 南 都 未 因 环 保 问 题 受 到 处 罚 国 家 环 保 部 还 就 公 司 的 环 保 情 况 提 出 了 改 进 建 议, 要 求 公 司 进 一 步 加 强 废 水 废 气 等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工 作, 安 装 在 线 监 测 设 施, 确 保 各 项 污 染 物 长 期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公 司 已 就 国 家 环 保 部 的 改 进 建 议 向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局 进 行 了 汇 报 公 司 承 诺, 在 获 得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局 同 意 配 合 的 前 提 下, 安 装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并 建 立 铅 污 染 物 排 放 日 监 测 制 度, 每 月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监 测 结 果 目 前 公 司 已 与 在 线 监 测 设 施 供 应 商 签 署 了 在 线 检 测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并 建 立 了 铅 污 染 物 排 放 日 监 测 制 度 8 对 主 要 供 应 商 的 环 境 管 理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供 应 商 环 境 管 理 程 序, 把 供 应 商 的 环 境 管 理 情 况 纳 入 供 应 商 的 评 价 体 系, 并 将 供 应 商 的 环 保 情 况 作 为 选 择 供 应 商 的 重 要 依 据 之 一 具 体 如 下 : (1) 在 评 估 供 应 商 时 向 其 说 明 公 司 的 环 境 安 全 方 针 (2) 每 年 向 供 应 商 发 出 供 应 商 环 境 问 卷 调 查 表, 以 了 解 供 应 商 对 环 境 安 全 管 理 的 改 善 情 况 (3) 通 过 供 应 商 面 谈 信 函 等 交 流 方 式 与 供 应 商 交 流 公 司 环 境 方 针 供 应 商 环 境 安 全 目 标 及 环 境 管 理 改 善 方 案 (4) 对 供 应 商 定 期 进 行 考 评, 对 不 合 格 供 应 商, 督 促 其 进 行 有 计 划 地 持 续 改 善 (5) 对 供 应 商 每 一 次 调 查 及 评 估 结 果 作 好 记 录, 并 按 期 检 查 其 改 善 或 维 持 状 况 (6) 根 据 供 应 商 环 境 问 卷 调 查 表 反 馈 的 信 息, 对 采 用 化 学 品 矿 物 类 为 主 要 原 料, 并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生 产 类 供 应 商 重 点 施 加 影 响, 与 其 签 订 环 境 管 理 协 议 每 年 定 期 要 求 提 供 最 新 的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出 具 的 测 试 报 告, 不 能 提 供 时 出 具 书 面 声 明 在 采 购 委 员 会 人 员 走 访 此 类 供 应 商 时, 对 其 环 境 意 识 表 现 法 律 法 规 符 合 性 等 各 方 面 综 合 考 察, 出 具 环 境 考 察 报 告 存 档 对 于 涉 及 国 家 安 全 许 可 证 要 求 的 供 应 商, 应 要 求 其 提 供 相 关 的 符 合 性 证 明 资 料 7 对 于 提 供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销 售 和 服 务 过 程 中 作 业 安 全 的 产 品 或 服 155
156 务 的 供 应 商, 应 特 别 关 注 其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安 全 性, 同 时 将 公 司 对 安 全 管 理 的 要 求, 通 过 协 议 方 式, 与 供 应 商 进 行 沟 通 协 调 或 约 定 ; 或 通 过 现 场 考 查, 监 查 其 安 全 控 制 情 况, 必 要 时 可 要 求 其 进 行 整 改 ( 九 ) 发 行 人 的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保 荐 机 构 与 公 司 律 师 查 阅 了 适 用 于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OHSAS18001(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 文 件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 文 件 及 相 关 关 劳 动 保 护 制 度, 查 阅 了 公 司 有 关 劳 动 保 护 的 工 作 记 录 工 伤 保 险 缴 费 记 录 健 康 体 检 报 告 等 资 料, 并 对 公 司 医 务 人 员 部 分 操 作 员 工 进 行 了 访 谈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与 公 司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采 取 了 完 善 的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并 为 员 工 办 理 了 工 伤 保 险, 为 员 工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和 社 会 保 障 措 施 具 体 如 下 : 公 司 一 贯 重 视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公 司 专 门 设 立 主 管 环 保 安 全 生 产 的 安 环 技 术 科, 负 责 发 行 人 环 境 保 护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监 督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的 实 施, 负 责 生 产 人 员 安 全 培 训 公 司 制 定 了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近 三 年 该 制 度 执 行 良 好, 未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2009 年 7 月,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出 具 证 明, 证 明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临 平 南 都 在 其 生 产 经 营 中, 能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政 策 和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标 准, 坚 持 贯 彻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综 合 治 理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自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没 有 因 为 违 反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规 定 而 受 到 处 罚 公 司 生 产 过 程 中 铸 板 焊 组 刷 耳 配 组 涂 片 等 工 序 会 产 生 铅 烟 铅 尘 等 污 染, 相 关 人 员 在 工 作 中 可 能 接 触 铅, 公 司 内 涉 铅 工 作 人 员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07 年 初 2008 年 初 2009 年 初 2009 年 末 铸 板 人 员 涂 板 人 员 焊 组 人 员 刷 耳 人 员 配 组 人 员 涉 铅 工 作 人 员 数 量 合 计 为 了 确 保 员 工 的 身 体 健 康, 公 司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劳 动 保 护 情 况 如 下 : 1 公 司 利 用 吸 罩 风 机 等 设 备 将 含 铅 空 气 送 往 净 化 装 置, 采 用 HKE 高 效 组 合 式 铅 烟 净 化 器 脉 冲 布 袋 除 尘 器 自 激 式 过 滤 器 绝 对 式 过 滤 器 等 环 保 设 备 进 156
157 行 处 理, 降 低 车 间 空 气 铅 含 量, 优 化 员 工 作 业 环 境 2 公 司 制 订 了 安 全 手 册, 针 对 各 工 种 制 订 了 严 格 的 安 全 操 作 规 则 员 工 上 岗 前 需 参 加 岗 前 职 业 健 康 教 育, 了 解 各 工 种 的 操 作 规 范 可 能 产 生 的 污 染 及 防 护 措 施 等, 强 化 其 安 全 生 产 观 念 3 公 司 建 立 了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各 工 种 的 需 要 配 备 不 同 的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如 产 生 铅 尘 相 对 较 多 的 刷 耳 工 序, 公 司 为 操 作 员 工 配 备 了 防 毒 面 具, 手 套 围 裙 工 作 服 等 保 护 用 品 4 设 立 环 境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职 业 健 康 管 理 小 组 与 职 业 病 防 治 领 导 小 组 等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安 全 生 产 职 业 病 防 治 等 工 作, 聘 请 职 业 健 康 医 生, 专 职 负 责 检 查 员 工 防 护 用 品 防 护 设 备 的 使 用 情 况, 组 织 涉 铅 操 作 员 工 定 期 体 检 5 建 立 营 养 津 贴 制 度, 为 涉 铅 员 工 提 供 鸡 蛋 牛 奶 等 排 铅 食 品, 减 少 员 工 体 内 含 铅 量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组 织 所 有 涉 铅 员 工 进 行 了 健 康 体 检, 大 部 分 员 工 初 检 合 格, 部 分 员 工 复 检 合 格, 少 数 员 工 复 检 时 尿 铅 仍 旧 超 标, 除 离 职 员 工 外, 其 余 员 工 在 后 续 体 检 中 恢 复 正 常 公 司 2007 年 2009 年 各 发 现 一 名 员 工 体 检 指 标 达 到 轻 度 铅 中 毒 标 准, 但 两 人 当 时 没 有 症 状, 经 公 司 治 疗 和 加 强 卫 生 保 护, 两 人 的 体 检 指 标 均 恢 复 正 常, 健 康 状 况 良 好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体 检 超 标 率 及 铅 中 毒 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2007 年 初 初 检 超 标 占 参 检 人 数 比 例 6.14% 27.72% 27.59% 初 检 超 标 占 渉 铅 人 员 的 比 例 12.24% 27.72% 28.40% 复 检 超 标 占 参 检 人 数 比 例 % 1.15% 复 检 超 标 占 渉 铅 人 员 的 比 例 % 1.18% 轻 度 中 毒 占 参 检 人 数 比 例 0.21% % 轻 度 中 毒 占 渉 铅 人 员 的 比 例 0.42% % 2009 年 11 月, 杭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根 据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的 要 求, 出 具 了 关 于 < 关 于 就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等 相 关 问 题 征 求 意 见 的 函 > 的 反 馈 意 见, 认 为 临 平 南 都 于 2006 年 被 评 为 杭 州 市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示 范 企 业,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体 系, 能 较 好 地 执 行 职 业 卫 生 防 护 制 度, 保 障 员 工 职 业 健 康 临 平 南 都 近 4 年 来 一 直 组 织 员 工 在 杭 州 市 预 防 保 健 门 诊 部 进 行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及 时 为 初 检 中 有 尿 铅 偏 高 情 况 的 员 工 安 排 保 健 休 息, 经 复 查 后 157
158 尿 铅 正 常 同 月,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了 浙 政 办 发 函 [2009]87 号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等 相 关 事 项 确 认 的 函, 同 意 杭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的 核 查 意 见 五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 一 ) 发 行 人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通 用 设 备 专 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设 备 等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原 值 折 旧 净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28,868, ,236, ,632, 专 用 设 备 158,091, ,955, ,136, 运 输 工 具 13,710, ,884, ,825, 其 他 设 备 12,582, ,343, ,238, 合 计 313,252, ,419, ,832, ( 二 )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共 6 宗,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所 属 企 证 号 坐 落 建 筑 面 积 使 用 期 限 是 否 设 号 业 (m2) 定 抵 押 1 南 都 股 份 余 房 权 证 临 更 字 第 号 余 杭 区 临 平 镇 振 兴 路 4, 是 2 南 都 股 份 余 房 权 证 临 更 字 第 号 余 杭 区 临 平 镇 振 兴 路 1, 是 3 南 都 股 份 余 房 权 证 临 更 字 第 号 余 杭 区 临 平 镇 振 兴 路 开 发 区 6, 是 4 南 都 股 份 余 房 权 证 临 字 第 号 余 杭 区 临 平 镇 振 兴 西 路 3 号 6, 是 京 房 权 证 朝 股 制 朝 阳 区 北 苑 路 5 南 都 股 份 04 字 第 号 172 号 万 兴 苑 号 楼 158
159 余 房 权 证 临 移 字 余 杭 区 余 杭 经 6 南 都 股 份 第 号 济 开 发 区 超 峰 3, 西 路 7 号 上 述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中, 共 有 4 宗 房 屋 所 有 权 已 设 定 抵 押, 有 关 抵 押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三 节 之 二 重 大 合 同 另 外, 公 司 向 第 三 方 杭 州 市 古 荡 湾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租 赁 其 位 于 杭 州 市 文 三 路 459 号 办 公 楼 及 前 后 场 地 作 为 办 公 场 所, 年 租 金 万 元 该 等 房 产 的 用 途 为 办 公 楼, 房 屋 所 属 土 地 为 集 体 土 地 该 房 屋 为 公 司 行 政 市 场 等 人 员 使 用 的 办 公 场 所, 非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生 产 用 地, 该 租 赁 协 议 于 2009 年 9 月 20 日 到 期, 公 司 已 向 杭 州 南 都 研 发 大 楼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了 位 于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紫 荆 花 路 的 800 平 方 米 办 公 楼, 租 赁 期 限 为 2010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租 金 50 万 元 自 第 二 年 起, 每 年 递 增 2% 杭 州 南 都 研 发 大 楼 有 限 公 司 不 是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为 了 搬 迁 需 要, 公 司 同 杭 州 市 古 荡 湾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协 商 续 租 杭 州 市 文 三 路 459 号 办 公 楼 2 个 办 公 室 到 2010 年 3 月 31 日 临 平 南 都 向 第 三 方 杭 州 碧 海 印 刷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其 位 于 余 杭 区 经 济 开 发 区 天 荷 路 113 号 的 厂 房 作 为 锂 电 池 生 产 车 间, 年 租 金 万 元 2009 年 3 月 1 日,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安 南 都 与 浙 江 省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房 屋 转 让 合 同 该 合 同 约 定 浙 江 省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位 于 临 安 市 青 山 湖 街 道 建 筑 面 积 为 2,894.2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转 让 给 临 安 南 都 有 限 公 司 使 用, 房 屋 转 让 价 格 为 2,038.5 元 / 平 方 米, 转 让 价 款 合 计 为 为 5,900,839 元 该 房 屋 主 要 用 途 为 临 安 南 都 宿 舍, 目 前 已 投 入 使 用 截 至 目 前, 该 合 同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该 房 产 尚 未 完 成 过 户 登 记 2009 年 7 月 1 日,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安 南 都 与 浙 江 省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房 屋 转 让 合 同 该 合 同 约 定 浙 江 省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位 于 临 安 市 青 山 湖 街 道 建 筑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转 让 给 临 安 南 都 使 用, 房 屋 转 让 价 格 为 2,050 元 / 平 方 米, 转 让 价 款 合 计 为 为 4,296,165 元 该 房 屋 主 要 用 途 为 临 安 南 都 宿 舍, 目 前 已 投 入 使 用 截 至 目 前, 该 合 同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该 房 产 尚 未 完 成 过 户 登 记 ( 三 )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如 下 : 159
160 序 号 固 定 资 产 名 称 所 有 权 人 数 量 ( 台 ) 原 值 ( 元 ) 净 值 ( 元 ) 成 新 率 (%) 开 始 使 用 日 期 1 铅 带 轧 制 生 产 线 南 都 股 份 ,140, , 美 国 必 测 测 试 设 备 南 都 股 份 , , 台 湾 铅 带 连 网 机 南 都 股 份 , , 充 放 电 测 试 仪 南 都 股 份 , , 充 放 电 机 南 都 股 份 ,086, ,034, 循 环 充 放 电 测 试 仪 南 都 股 份 , , 循 环 充 放 电 测 试 仪 南 都 股 份 ,434, ,406, 循 环 充 放 电 测 试 仪 南 都 股 份 ,058, ,050, C 工 业 铸 板 机 临 平 南 都 , , sovema 铸 板 机 临 平 南 都 , , # 固 化 炉 临 平 南 都 , , # 固 化 炉 临 平 南 都 , , 高 配 设 备 临 平 南 都 , , 双 面 涂 板 机 临 平 南 都 ,217, , 铅 粉 机 临 平 南 都 ,564, , 板 栅 铸 板 机 临 平 南 都 ,617, , 铅 粉 机 临 平 南 都 ,627, , 和 膏 机 临 平 南 都 ,984, , 涂 板 机 临 平 南 都 ,569, , 和 膏 机 临 平 南 都 ,626, , HADI 铸 焊 机 临 平 南 都 ,589, , 活 化 平 台 临 安 南 都 ,803, ,693, , KV 高 配 设 备 临 安 南 都 ,265, ,972, , KV 高 配 设 备 临 安 南 都 ,273, ,011, , 电 缆 设 备 临 安 南 都 ,107, ,945, , 配 电 设 备 1 号 临 安 南 都 ,167, ,066, , 管 道 设 备 临 安 南 都 ,511, ,431, , 充 放 电 机 现 场 平 台 临 安 南 都 ,777, ,777, , 铅 粉 机 临 安 南 都 ,696, ,696, , 通 风 器 2 号 临 安 南 都 ,359, ,316, , 通 风 器 1 号 临 安 南 都 ,000, , , 送 风 机 组 及 送 风 管 临 安 南 都 , , , 合 膏 钢 平 台 临 安 南 都 , , , 装 配 线 滚 道 板 链 临 安 南 都 , , , 配 电 设 备 2 号 临 安 南 都 , , ,
161 36 干 燥 机 临 安 南 都 , , , 干 燥 机 临 安 南 都 , , , 全 自 动 数 控 穿 臂 焊 临 安 南 都 , , , 充 放 电 机 临 安 南 都 ,205, ,205, , 冷 酸 系 统 临 安 南 都 ,179, ,179, , 目 前 公 司 对 四 类 设 备 实 行 大 修 : 一 是 常 年 运 转 的 公 用 设 施 和 设 备, 主 要 有 大 型 空 压 机 和 真 空 泵, 周 期 为 1 年 ; 二 是 进 口 非 重 关 设 备, 主 要 有 进 口 铸 板 机, 进 口 涂 板 机, 周 期 约 为 4 5 年 ; 三 是 重 关 设 备, 主 要 有 铅 粉 机 和 膏 机, 大 修 周 期 约 为 3 4 年 ; 四 是 环 保 处 理 设 备, 大 修 周 期 为 6 个 月, 主 要 是 更 换 滤 材 每 年 公 司 经 营 计 划 均 列 有 主 要 大 修 项 目, 具 体 实 施 日 期 根 据 产 销 需 求 情 况 进 行 微 调, 实 际 实 施 时 间 与 计 划 时 间 偏 差 控 制 在 1 个 月 内, 对 于 仅 仅 为 更 换 易 损 零 件 清 洗 换 润 滑 油 等 大 修 时 间 较 短 的 1 4 类 设 备 基 本 按 计 划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主 要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计 划 进 行 第 三 类 设 备 的 大 修 比 较 复 杂, 若 遇 到 需 求 激 增 时, 或 有 可 能 对 公 司 生 产 造 成 影 响, 大 修 时 间 相 应 调 整 其 他 类 型 设 备 的 大 修 相 对 简 单, 以 更 换 零 件 为 主, 基 本 不 会 对 公 司 经 营 计 划 产 生 影 响 六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4, 万 元, 其 中 土 地 使 用 权 4, 万 元 ( 一 ) 商 标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使 用 的 商 标 具 体 如 下 所 示 : 序 号 商 标 标 识 注 册 号 注 册 地 有 效 期 限 核 定 使 用 商 品 中 国 第 9 类 : 电 池 马 德 里 国 际 注 蓄 电 池 电 池 册 ( 新 加 坡 ) 泰 国 充 电 器 太 阳 能 电 池 ; 电 源 IDM 印 度 尼 西 亚 材 料 ( 电 线 菲 律 宾 电 缆 ); 稳 压 电 3,135,984 美 国 源 ; 配 电 箱 中 国 ( 电 ); 电 镀 设 备 ; 电 池 箱 ( 商 品 截 至 ) 161
162 中 国 ( 二 ) 专 利 公 司 为 浙 江 省 专 利 示 范 企 业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已 取 得 专 利 47 项, 尚 有 7 项 专 利 处 于 申 请 阶 段 具 体 如 下 : 1 发 明 专 利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发 明 专 利 共 有 12 项, 具 体 如 下 : 序 授 权 公 告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号 日 有 效 期 1 蓄 电 池 胶 体 电 解 质 ZL 阀 控 铅 酸 蓄 电 池 正 极 材 料 ZL 纳 米 SiO 复 合 玻 璃 棉 隔 板 ZL 铅 酸 胶 体 蓄 电 池 用 负 极 活 ZL 性 材 料 5 蓄 电 池 正 极 活 性 材 料 ZL 阀 控 铅 酸 蓄 电 池 正 极 铅 膏 ZL 一 种 铅 酸 蓄 电 池 极 板 化 成 ZL 方 法 8 凝 胶 增 效 型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ZL 电 池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9 高 倍 率 锂 离 子 电 池 极 片 及 ZL 其 制 备 方 法 10 一 种 低 温 工 作 型 锂 离 子 二 ZL 次 电 池 11 聚 偏 氟 乙 烯 共 聚 物 凝 胶 态 ZL 电 解 质 膜 及 其 制 备 工 艺 12 锂 离 子 电 池 用 正 极 材 料 镍 ZL 钴 酸 锂 的 制 备 方 法 发 行 人 正 在 申 请 的 发 明 专 利 共 有 5 项,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申 请 人 申 请 号 申 请 日 1 一 种 铅 酸 蓄 电 池 外 壳 专 用 阻 燃 ABS 材 料 2 磷 酸 亚 铁 锂 基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3 一 种 高 功 率 锂 离 子 电 池 正 极 片 及 含 其 的 锂 离 子 南 都 股 份 南 都 股 份 临 平 南 都 南 都 股 份 临 平 南 都
163 电 池 4 一 种 铅 酸 蓄 电 池 板 栅 极 板 以 及 板 栅 的 制 造 方 法 5 铅 酸 蓄 电 池 极 板 固 化 工 艺 2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南 都 股 份 临 安 南 都 临 平 南 都 南 都 股 份 临 安 南 都 临 平 南 都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共 有 29 项,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授 权 公 告 日 有 效 期 1 狭 长 型 阀 控 密 封 式 铅 酸 ZL 蓄 电 池 2 铅 酸 蓄 电 池 组 ZL 电 池 连 接 条 ZL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ZL 胶 体 密 封 蓄 电 池 ZL 一 种 前 端 接 入 式 铅 酸 蓄 ZL 电 池 7 抗 震 型 蓄 电 池 安 放 铁 架 ZL 一 种 制 造 铅 酸 蓄 电 池 用 ZL 的 梳 形 板 X 9 新 型 铁 路 机 车 用 抗 震 电 ZL 池 安 放 铁 框 10 一 种 铅 酸 蓄 电 池 极 板 化 ZL 成 槽 的 极 板 安 放 装 置 11 一 种 固 化 炉 喷 水 头 ZL 一 种 灌 酸 头 ZL 一 种 铅 酸 蓄 电 池 隔 板 吸 ZL 酸 值 测 定 装 置 14 铅 酸 蓄 电 池 隔 板 吸 酸 值 ZL 测 定 装 置 15 一 种 化 学 蓄 电 池 ZL 一 种 大 容 量 超 高 比 能 量 ZL 阀 控 铅 酸 蓄 电 池 17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ZL 卡 片 式 锂 离 子 电 池 ZL 超 小 型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ZL 池 20 一 种 圆 柱 形 聚 合 物 锂 离 ZL 子 电 池 21 一 种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组 合 ZL
164 电 池 22 便 携 式 电 子 设 备 用 外 置 ZL 电 池 23 大 密 铜 芯 极 柱 浇 铸 模 具 ZL 螺 杆 式 定 量 灌 酸 机 的 定 ZL 量 装 置 25 一 种 铅 蓄 电 池 的 排 气 装 ZL X 置 26 铅 酸 蓄 电 池 极 柱 和 电 池 ZL 盖 的 连 接 结 构 27 铅 酸 蓄 电 池 新 型 极 柱 ZL 一 种 涂 布 用 的 浆 料 供 给 ZL 循 环 装 置 29 一 种 蓄 电 池 用 制 冷 设 备 ZL 发 行 人 正 在 申 请 的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共 有 1 项,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申 请 人 申 请 号 申 请 日 1 一 种 铅 酸 蓄 电 池 及 其 整 体 安 全 阀 南 都 股 份 临 平 南 都 临 平 南 都 3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共 有 6 项,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授 权 公 告 日 有 效 期 1 阀 控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ZL X 铅 酸 蓄 电 池 ZL 铅 酸 蓄 电 池 ZL 蓄 电 池 ZL 蓄 电 池 (2) ZL 蓄 电 池 ZL 发 行 人 正 在 申 请 的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共 有 1 项,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申 请 人 申 请 号 申 请 日 1 铅 酸 蓄 电 池 整 体 安 全 阀 南 都 股 份 临 安 南 都 临 平 南 都 ( 三 ) 土 地 使 用 权 公 司 对 与 公 司 业 务 及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土 地 均 依 法 享 有 使 用 权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5 宗,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所 属 企 土 地 证 号 坐 落 面 积 (m2) 终 止 日 期 是 否 设 164
165 业 定 抵 押 1 南 都 股 杭 余 商 国 用 (2007) 余 杭 区 余 杭 经 济 开 发 区 否 份 第 号 超 峰 西 路 7 号 2 南 都 股 杭 余 出 国 用 (2008) 余 杭 区 东 湖 街 道 振 兴 西 54, 是 份 第 号 路 3 临 安 南 临 国 用 (2006) 第 杭 州 市 青 山 湖 街 道 研 口 35, 是 都 号 村 ( 开 发 区 ) 4 临 安 南 临 国 用 (2008) 第 浙 江 省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21, 是 都 号 ( 青 山 湖 街 道 研 口 村 ) 5 临 安 南 临 国 用 (2008) 第 浙 江 省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56, 是 都 号 ( 青 山 湖 街 道 研 口 村 ) 上 述 土 地 使 用 权 中, 共 有 4 宗 土 地 使 用 权 已 设 定 抵 押, 有 关 抵 押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三 节 之 二 重 要 合 同 ( 四 ) 软 件 著 作 权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1 项,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著 作 权 人 登 记 号 取 得 方 式 首 次 发 表 日 期 1 电 池 充 电 过 程 用 电 负 荷 预 测 系 统 V1.0 南 都 股 份 2008SR03578 原 始 取 得 ( 五 )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专 有 生 产 技 术 1 项,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所 有 权 人 原 值 ( 元 ) 账 面 价 值 ( 元 ) 1 GFM 阀 控 式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生 产 技 术 南 都 股 份 6,867, , ( 六 ) 其 他 资 源 要 素 公 司 已 完 成 全 球 主 要 通 信 运 营 商 电 源 产 品 集 成 商 通 信 系 统 集 成 商 的 资 质 认 定 并 进 入 其 全 球 供 应 商 体 系 序 号 已 取 得 的 入 网 证 及 合 格 供 应 商 资 质 1 东 芝 公 司 和 大 连 机 车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对 蓄 电 池 (DM170) 的 认 证 证 书 2 水 利 部 物 资 局 和 中 国 水 利 电 力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颁 发 的 入 网 证 书 3 国 家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总 局 广 播 电 视 设 备 器 材 入 网 认 定 证 书 4 中 国 电 信 上 海 市 电 信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供 应 商 证 书 5 沃 达 丰 全 球 主 要 供 应 商 证 书 6 阿 尔 卡 特 上 海 贝 尔 优 秀 供 应 商 证 书 7 新 加 坡 电 信 认 证 的 供 应 商 证 书 165
166 8 maxis 认 证 的 供 应 商 证 书 9 ELTEK 全 球 供 应 商 证 书 10 巴 西 电 信 供 应 商 证 书 11 俄 罗 斯 电 信 供 应 商 证 书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式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使 用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国 内 外 大 型 通 信 运 营 商, 如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电 信 中 国 联 通 英 国 Vodafone 新 加 坡 电 信 等, 以 及 各 大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如 华 为 技 术 ELTEK ASA Reliance Communications 等 国 内 外 通 信 运 营 商 和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均 推 行 项 目 招 投 标 信 用 评 价 机 制, 分 为 准 入 评 估 和 后 评 估, 即 项 目 招 标 前 对 投 标 商 的 资 质 和 产 品 进 行 准 入 评 估, 以 及 从 售 前 售 中 和 售 后 环 节 对 投 标 商 进 行 历 史 信 用 记 录 的 评 价 要 成 为 上 述 国 际 大 型 企 业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需 要 长 时 间 的 市 场 开 拓 严 格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产 品 性 能 认 证 和 全 球 化 的 服 务 维 护 能 力 因 此, 上 述 入 网 证 和 合 格 供 应 商 资 质 的 取 得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较 大 七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特 许 经 营 权 2009 年 7 月 21 日, 公 司 生 产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取 得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颁 发 的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证 书 编 号 为 :XK , 有 效 期 至 2014 年 7 月 20 日 公 司 从 事 货 物 进 出 口 业 务, 根 据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者 备 案 登 记 办 法, 公 司 进 行 了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者 登 记 备 案, 公 司 进 出 口 企 业 代 码 为 八 发 行 人 的 技 术 与 研 发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的 核 心 技 术 及 其 来 源 情 况 公 司 拥 有 的 主 要 核 心 技 术 及 其 来 源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核 心 技 术 名 称 所 有 权 技 术 来 源 技 术 水 平 成 熟 程 度 1 高 性 能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技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领 先 产 业 化 术 2 太 阳 能 风 能 储 能 技 术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领 先 产 业 化 3 先 进 动 力 电 池 技 术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领 先 产 业 化 4 纳 米 聚 合 物 胶 体 技 术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领 先 产 业 化 5 新 型 板 栅 成 型 工 艺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领 先 试 生 产 6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高 温 快 速 固 化 工 艺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领 先 试 生 产 166
167 7 3G 户 外 用 通 信 电 池 技 术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领 先 试 生 产 8 密 封 技 术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领 先 产 业 化 9 超 低 温 / 高 功 率 聚 合 物 锂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际 领 先 产 业 化 离 子 电 池 技 术 10 凝 胶 态 聚 合 物 电 解 质 技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领 先 产 业 化 术 11 改 性 镍 钴 酸 锂 技 术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领 先 产 业 化 12 磷 酸 亚 铁 锂 电 池 技 术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先 进 试 生 产 1 高 性 能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技 术 :2005 年, 公 司 开 始 开 发 第 四 代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产 品, 该 产 品 全 面 整 合 了 公 司 十 余 年 积 累 的 多 项 专 利 技 术, 具 有 循 环 寿 命 长 比 能 量 高 等 优 点, 产 品 于 2007 年 3 月 通 过 信 息 产 业 部 组 织 的 鉴 定 验 收, 在 性 能 上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的 水 平 目 前, 该 系 列 产 品 已 成 为 公 司 最 具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产 品 2 太 阳 能 风 能 储 能 技 术 :2005 年, 针 对 国 际 可 再 生 能 源 市 场 的 迅 速 发 展, 公 司 开 发 了 太 阳 能 风 能 系 统 用 储 能 电 池, 该 产 品 首 次 采 用 胶 体 电 解 质 技 术 与 AGM 技 术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改 进 了 胶 体 电 解 质 在 AGM 中 的 渗 透 工 艺, 从 而 有 效 地 提 高 了 电 池 的 抗 热 失 控 性 能 及 循 环 寿 命 ; 改 进 的 合 金 配 方 延 长 了 在 高 温 条 件 下 的 板 栅 腐 蚀 速 率 ; 通 过 负 极 配 方 的 研 究, 提 高 了 电 池 的 过 放 电 能 力 该 项 目 被 国 家 发 改 委 和 信 息 产 业 部 列 为 信 息 产 业 企 业 技 术 进 步 及 产 业 升 级 专 项 3 先 进 动 力 电 池 技 术 :2007 年 公 司 与 奇 瑞 汽 车 公 司 合 作 开 发 的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用 高 性 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开 发 项 目 被 杭 州 市 政 府 杭 州 市 科 技 局 列 为 2007 年 度 杭 州 市 重 大 科 技 创 新 项 目 该 产 品 在 正 负 活 性 物 质 添 加 剂 合 金 配 方 铅 膏 配 方 特 殊 的 电 解 质 等 关 键 技 术 上 做 了 大 量 的 研 发, 以 达 到 优 越 的 电 池 大 电 流 放 电 性 能 和 高 功 率 特 性 良 好 的 电 池 耐 高 温 和 失 水 性 能 以 及 长 循 环 寿 命 现 已 在 奇 瑞 公 司 进 行 实 车 测 试, 各 项 指 标 均 满 足 用 户 要 求 同 时 在 该 项 目 基 础 上 开 发 的 纯 动 力 电 池 在 瑞 典 动 力 汽 车 上 得 到 了 应 用, 在 使 用 中 性 能 表 现 良 好 4 纳 米 聚 合 物 胶 体 技 术 : 公 司 是 国 内 首 家 将 纳 米 聚 合 物 胶 体 技 术 实 施 大 面 积 产 业 化 应 用 的 企 业 该 技 术 的 应 用, 延 长 了 电 池 使 用 寿 命, 拓 展 了 其 应 用 领 域 公 司 将 该 技 术 分 别 应 用 到 太 阳 能 光 伏 系 统 储 能 电 池 及 动 力 电 池 上, 取 得 了 显 著 的 效 果 2008 年 高 分 子 聚 合 物 胶 体 电 池 获 得 杭 州 市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一 等 奖 5 新 型 板 栅 成 型 工 艺 : 该 技 术 是 目 前 国 际 上 最 节 能 环 保 的 铅 酸 蓄 电 池 技 术 之 一, 是 传 统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工 艺 和 技 术 的 革 新 该 技 术 通 过 铅 连 续 轧 带 冲 167
168 扩 连 续 涂 板 来 完 成 电 池 极 板 的 制 作, 可 取 代 现 有 的 浇 铸 板 栅 采 用 本 技 术 生 产 的 板 栅 以 重 量 轻 可 连 续 生 产 而 闻 名 于 世, 板 栅 合 金 重 量 较 现 有 浇 铸 板 栅 轻 30 % 以 上 ; 大 幅 减 少 了 铅 烟 尘 的 排 放, 车 间 环 境 非 常 整 洁 ; 提 高 了 极 板 的 制 造 精 度, 大 大 降 低 了 用 铅 量 根 据 该 技 术 开 发 的 产 品, 具 有 比 能 量 高 通 信 电 源 新 技 术 适 用 性 强 的 特 点 6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高 温 快 速 固 化 工 艺 : 固 化 是 VRLA 电 池 生 产 中 极 其 重 要 的 一 道 工 序, 对 电 池 的 初 期 容 量 寿 命 都 有 较 大 的 影 响 本 技 术 采 用 高 温 高 压 方 式 固 化 极 板, 通 过 这 种 方 式 能 使 固 化 炉 内 温 度 达 到 超 过 100 度 的 高 温, 使 极 板 上 的 物 质 快 速 转 化 成 固 化 所 需 的 四 碱 式 硫 酸 铅 大 量 的 四 碱 式 硫 酸 铅 能 提 高 极 板 的 强 度, 改 善 导 电 网 络, 使 电 池 寿 命 有 大 幅 度 提 升 本 技 术 使 极 板 固 化 时 间 从 原 来 的 24 小 时 缩 短 至 6 小 时 以 内, 干 燥 时 间 从 36 小 时 缩 短 至 12 小 时 以 内, 从 而 达 到 大 幅 缩 短 生 产 周 期,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的 目 的 ; 同 时 采 用 这 种 方 式, 极 板 能 均 匀 生 成 4BS, 有 助 于 大 幅 提 高 电 池 的 使 用 寿 命, 并 能 大 量 降 低 能 源 消 耗 7 3G 户 外 用 通 信 电 池 技 术 :3G 户 外 用 电 池 由 于 其 适 用 于 恶 劣 的 环 境 及 狭 小 的 安 装 空 间 而 具 有 较 高 的 技 术 水 平 公 司 采 用 国 内 首 创 的 狭 长 型 结 构 技 术 开 发 了 该 领 域 的 产 品, 在 满 足 特 定 机 柜 的 尺 寸 要 求 外, 该 产 品 还 具 有 抗 高 温 抗 频 繁 充 放 电 的 性 能 目 前 应 用 该 技 术 的 产 品 获 得 了 欧 美 运 营 商 及 艾 默 生 沃 达 丰 等 国 际 著 名 客 户 的 好 评 8 密 封 技 术 : 公 司 早 在 1997 年 就 采 用 首 创 的 ABS 热 封 技 术 解 决 了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槽 盖 密 封 问 题 在 1999 年 又 完 成 了 新 型 极 柱 密 封 的 研 制, 解 决 了 蓄 电 池 在 极 柱 密 封 上 的 难 题 其 后, 公 司 在 该 技 术 上 进 行 持 续 的 研 发 与 投 入, 使 整 个 密 封 技 术 体 系 不 断 得 到 完 善, 使 公 司 在 该 技 术 上 始 终 保 持 行 业 内 的 领 先 地 位 9 超 低 温 / 高 功 率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技 术 : 通 过 对 现 有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进 行 改 性 研 究, 研 制 出 新 型 的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能 够 在 -40 的 低 温 环 境 下 正 常 工 作, 放 电 容 量 达 到 常 温 容 量 的 90% 以 上 ; 高 倍 率 放 电 实 现 10~15C 的 连 续 大 电 流 放 电 首 次 突 破 了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超 低 温 高 倍 率 环 境 下 正 常 工 作 的 世 界 性 难 题 该 项 目 技 术 通 过 总 装 备 部 鉴 定, 被 认 可 为 技 术 水 平 达 到 国 际 领 先, 并 获 得 军 队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该 技 术 的 突 破, 使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武 器 装 备 中 得 到 广 泛 应 用, 在 军 事 领 域 具 有 重 大 的 应 用 前 景 10 凝 胶 态 聚 合 物 电 解 质 技 术 : 采 用 PVDF-HFP 作 为 凝 胶 态 聚 合 物 电 解 质 168
169 的 聚 合 物 基 体, 制 备 了 凝 胶 态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显 著 提 高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抗 过 充 抗 冲 击 及 抗 滥 用 等 安 全 性 能, 为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民 用 产 品 中 推 广 起 到 了 关 键 的 作 用 该 技 术 同 时 显 著 提 高 了 锂 离 子 电 池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合 格 率 和 产 品 可 靠 性, 并 使 生 产 成 本 大 大 降 低 该 项 目 被 列 为 信 息 产 业 部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基 金 项 目, 已 通 过 验 收 并 被 列 为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项 目 技 术 获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11 改 性 镍 钴 酸 锂 技 术 : 通 过 对 LiCoO 2 六 边 体 晶 格 中 Co 金 属 的 掺 杂 与 替 代 技 术 制 备 含 Ni 金 属 的 锂 离 子 正 极 材 料, 从 而 提 高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能 量 密 度, 延 长 电 子 终 端 的 用 电 时 间 该 技 术 产 品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移 动 通 信 的 手 机 及 蓝 牙 技 术 的 耳 机 领 域, 是 3G 通 信 技 术 产 品 首 选 的 电 池 技 术 该 项 目 技 术 通 过 部 级 鉴 定 并 获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12 磷 酸 亚 铁 锂 电 池 技 术 : 通 过 结 构 性 的 改 造, 以 磷 酸 亚 铁 锂 作 为 正 极 CMS 作 为 负 极 设 计 锂 离 子 电 池 磷 酸 亚 铁 锂 材 料 的 安 全 性 能 与 循 环 寿 命 是 现 有 正 极 材 料 所 无 法 相 比 的, 它 具 有 超 长 寿 命 强 放 电 高 比 能 量 耐 高 温 等 卓 越 性 能, 未 来 在 动 力 车 辆 储 能 系 统 电 动 工 具 中 有 着 广 阔 的 应 用 前 景, 对 现 有 产 品 与 技 术 具 有 替 代 意 义 针 对 目 前 通 信 网 络 补 网 的 需 要, 公 司 已 采 用 磷 酸 亚 铁 锂 技 术 研 制 出 通 信 用 小 容 量 后 备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品, 该 产 品 已 送 样 中 国 电 信, 测 试 结 果 良 好 后 续 公 司 将 结 合 市 场 的 需 要 逐 步 完 善 磷 酸 亚 铁 锂 电 池 的 产 品, 作 为 铅 酸 电 池 的 补 充, 以 满 足 目 前 市 场 的 需 要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所 实 现 的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收 入 1,257,748, ,537,477, ,005, 营 业 收 入 1,304,263, ,567,098, ,441, 所 占 比 例 96.43% 98.11% 98.62% ( 二 ) 发 行 人 目 前 正 在 从 事 的 研 发 项 目 公 司 目 前 正 在 从 事 的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如 下 : 1 独 立 研 发 项 目 序 号 项 目 应 用 领 域 达 成 目 标 目 前 所 处 169
170 1 REX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储 能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国 际 领 先 试 生 产 2 连 续 冲 压 技 术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国 际 领 先 试 生 产 3 大 型 动 力 电 池 动 力 领 域 国 内 领 先 在 研 4 超 高 功 率 UPS 电 池 技 术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国 际 领 先 试 生 产 5 AT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国 际 领 先 小 批 量 生 6 高 电 压 单 体 电 池 技 术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国 际 领 先 小 批 量 生 7 混 合 胶 体 技 术 研 究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国 际 领 先 小 批 量 生 8 无 卤 环 保 阻 燃 ABS 材 料 研 究 和 开 发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国 内 领 先 小 批 量 生 9 3G 用 通 信 磷 酸 亚 铁 锂 电 池 开 发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国 际 先 进 在 研 10 军 用 超 低 温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技 术 开 发 军 用 国 际 领 先 试 生 产 11 小 型 航 空 用 动 力 电 池 技 术 开 发 航 空 动 力 领 域 国 际 先 进 在 研 12 电 信 光 缆 传 输 FTTX 备 用 电 源 的 开 发 电 信 光 缆 系 统 国 际 领 先 在 研 13 铅 炭 电 池 的 开 发 动 力 领 域 国 际 先 进 在 研 2 合 作 研 发 项 目 序 号 项 目 应 用 领 域 达 成 目 标 目 前 所 处 阶 段 1 通 信 蓄 电 池 用 制 冷 设 备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国 际 领 先 试 生 产 2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用 高 性 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项 目 车 用 动 力 系 统 国 内 领 先 试 生 产 3 低 温 高 功 率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军 用 国 际 领 先 试 生 产 4 聚 合 物 锂 锰 一 次 电 池 项 目 军 用 国 际 先 进 在 研 (1) 通 信 蓄 电 池 用 制 冷 设 备 : 该 项 目 为 公 司 与 华 日 冰 箱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开 发 的 项 目, 技 术 成 果 归 公 司 所 有, 已 签 订 保 密 条 款 (2)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用 高 性 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项 目 : 该 项 目 为 公 司 与 奇 瑞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开 发 的 项 目, 技 术 成 果 归 双 方 共 有, 已 签 订 保 密 条 款 (3) 低 温 高 功 率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 该 项 目 为 公 司 与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武 汉 第 712 研 究 所 合 作 开 发, 主 要 目 的 为 研 究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军 队 领 域 中 的 应 用, 技 术 成 果 归 双 方 共 有, 已 签 订 保 密 条 款 (4) 低 温 高 功 率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 该 项 目 为 公 司 与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武 汉 第 712 研 究 所 合 作 开 发, 主 要 目 的 为 研 究 开 发 以 二 氧 化 锰 为 正 极 材 料 以 凝 胶 态 聚 合 物 为 电 解 质 的 一 次 锂 离 子 电 池, 为 国 防 和 军 队 装 备 新 型 一 次 能 源 技 术 成 果 归 双 方 共 有, 已 签 订 保 密 条 款 ( 三 ) 发 行 人 研 发 投 入 的 情 况 170
171 发 行 人 研 发 投 入 主 要 包 括 : 技 术 人 员 的 工 资 性 支 出 直 接 材 料 消 耗 研 究 开 发 设 备 折 旧 研 发 中 心 建 筑 折 旧 等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各 期 的 研 发 投 入 及 其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研 发 投 入 ( 万 元 ) 5, ,108 3,027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130, , , 所 占 比 例 (%) 可 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相 对 稳 定 ( 四 ) 发 行 人 保 持 技 术 不 断 创 新 的 机 制 和 进 一 步 开 发 的 能 力 1 发 行 人 研 发 机 构 情 况 公 司 的 技 术 中 心 下 设 基 础 应 用 研 究 室 产 品 工 业 开 发 室 产 品 结 构 设 计 室 工 艺 管 理 室 产 品 中 试 基 地 产 品 测 试 室 综 合 管 理 室 各 部 室 分 工 负 责 基 础 研 究 与 前 沿 技 术 开 发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与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品 的 开 发 与 改 进 产 品 工 业 设 计 与 改 进 工 艺 与 设 备 管 理 与 改 进 工 艺 指 导 新 产 品 试 制 产 品 检 测 技 术 情 报 收 集 及 对 外 合 作 等 任 务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技 术 中 心 共 拥 有 全 职 研 究 开 发 人 员 145 名, 占 公 司 总 员 工 的 10.33%, 其 中 40% 以 上 拥 有 硕 士 或 博 士 学 历, 其 余 均 为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中 级 职 称 以 上 的 技 术 人 员 为 65 人, 覆 盖 了 电 化 学 应 用 化 学 材 料 机 械 设 计 机 电 一 体 化 电 子 电 器 等 专 业, 人 员 结 构 合 理, 囊 括 了 企 业 技 术 开 发 工 作 中 所 需 的 全 部 专 业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最 近 两 年 未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的 技 术 中 心 拥 有 充 裕 的 试 验 场 地 及 世 界 一 流 的 试 验 研 究 设 备, 除 常 规 设 备 外, 还 拥 有 国 内 同 行 很 少 具 备 的 XRD SEM XRF 金 相 显 微 镜 等 大 型 科 研 设 备 由 于 研 发 中 心 的 技 术 实 力 雄 厚, 除 完 成 公 司 内 部 的 新 技 术 新 材 料 新 工 艺 的 研 究 开 发 等 工 作 外, 还 多 次 承 担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电 信 等 公 司 的 外 部 委 托 检 测 2 锂 电 池 业 务 的 技 术 储 备 人 才 储 备 公 司 收 购 锂 电 池 业 务 前, 该 业 务 已 经 过 了 八 年 的 发 展,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技 术 储 备, 形 成 了 独 具 特 色 的 技 术 体 系, 同 时 培 养 了 高 素 质 的 研 发 人 才 (1) 主 要 技 术 储 备 1 锂 电 池 业 务 主 要 技 术 储 备 有 : 超 低 温 / 高 功 率 锂 离 子 电 池 技 术 ; 凝 胶 态 聚 合 物 电 解 质 技 术 ; 改 性 镍 钴 酸 锂 技 术 详 见 本 节 之 八 ( 一 ) 发 行 人 的 核 心 技 术 171
172 及 其 来 源 情 况 2 发 行 人 锂 电 池 技 术 项 目 计 划 如 下 : 项 目 目 标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磷 酸 铁 锂 后 备 电 源 国 内 通 信 市 场 完 成 开 发 客 户 试 用 批 量 供 货 机 载 应 急 电 源 系 统 国 内 军 用 市 场 立 项 设 计 及 原 型 开 发 样 品 制 作 及 测 试 开 发 超 高 倍 率 电 池 技 术 国 外 电 动 摩 托 车 完 成 开 发 客 户 试 用 批 量 供 货 的 开 发 超 低 温 聚 合 物 锂 电 储 存 稳 定 性 低 温 (-40 ) 放 低 温 (-40 ) 放 国 内 军 用 市 场 稳 定 性 能 的 研 究 大 于 6 个 月 电 率 达 到 0.5C 电 率 达 到 1C 自 动 卷 绕 技 术 的 应 提 高 产 品 的 可 靠 试 验 应 用 用 性 大 电 芯 卷 绕 技 术 降 低 人 工 和 成 本 完 成 试 验 批 量 生 产 铝 塑 膜 连 续 成 型 技 降 低 人 工 和 成 本 试 验 应 用 术 的 应 用 3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获 得 和 正 在 申 请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技 术 专 利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类 型 专 利 号 / 申 请 号 1 锂 离 子 电 池 用 正 极 材 料 镍 钴 酸 锂 的 制 备 方 法 发 明 ZL 凝 胶 增 效 型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发 明 ZL 高 倍 率 锂 离 子 电 池 极 片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发 明 ZL 一 种 低 温 工 作 型 锂 离 子 二 次 电 池 发 明 ZL 聚 偏 氟 乙 烯 共 聚 物 凝 胶 态 电 解 质 膜 及 其 制 备 工 艺 发 明 ZL 磷 酸 亚 铁 锂 基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发 明 一 种 高 功 率 锂 离 子 电 池 正 极 片 及 含 其 的 锂 离 子 电 发 明 池 8 便 携 式 电 子 设 备 用 外 置 电 池 实 用 新 型 ZL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实 用 新 型 ZL 超 小 型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实 用 新 型 ZL 卡 片 式 锂 离 子 电 池 实 用 新 型 ZL 一 种 圆 柱 形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实 用 新 型 ZL 一 种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组 合 电 池 实 用 新 型 ZL 一 种 涂 布 用 的 浆 料 供 给 循 环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锂 电 池 业 务 现 已 拥 有 常 规 系 列 高 倍 率 / 功 率 系 列 大 容 量 动 力 系 列 超 低 温 系 列 等 多 种 产 品 (2) 人 才 储 备 在 锂 电 池 产 品 研 究 方 面,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由 电 化 学 专 家 ( 博 士 生 导 师 ) 高 级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组 成 的 富 有 开 发 经 验 的 研 发 队 伍, 其 中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人 员 具 有 硕 172
173 士 以 上 学 历, 拥 有 扎 实 的 理 论 基 础 和 丰 富 的 工 作 经 验 未 来 三 年 发 行 人 将 继 续 拓 展 锂 电 池 研 发 和 技 术 团 队, 使 研 发 人 员 总 人 数 达 到 75 人, 将 以 电 化 学 材 料 学 金 属 学 高 分 子 化 学 等 专 业 为 基 础, 以 高 级 职 称 技 术 骨 干 和 博 士 生 博 士 后 为 学 科 领 军 人 物, 形 成 有 梯 队 有 层 次 有 创 新 精 神 有 攻 关 能 力 的 技 术 队 伍 3 发 行 人 不 断 完 善 的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目 前, 技 术 中 心 已 建 立 了 研 发 活 动 的 投 入 产 出 机 制 自 主 开 发 与 产 学 研 相 结 合 的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技 术 决 策 与 评 价 机 制 激 励 机 制 等 同 时, 建 立 了 与 企 业 发 展 相 适 应 开 放 的 有 利 于 吸 引 优 秀 技 术 人 才 的 创 新 平 台, 使 技 术 与 市 场 及 企 业 的 发 展 目 标 更 加 紧 密 结 合, 促 使 技 术 成 果 迅 速 实 现 产 业 化, 从 而 对 企 业 的 技 术 进 步 与 可 持 续 发 展 产 生 积 极 作 用 (1) 决 策 及 评 价 机 制 : 由 公 司 总 裁 和 总 工 程 师 技 术 中 心 主 任 等 人 组 成 的 技 术 委 员 会, 全 面 领 导 公 司 的 技 术 工 作, 参 与 公 司 技 术 的 管 理 与 决 策, 技 术 委 员 会 下 设 的 专 家 小 组 负 责 项 目 的 评 审 及 评 估, 确 保 技 术 体 系 按 预 定 的 规 划 进 行 (2) 项 目 管 理 机 制 : 公 司 采 用 项 目 经 理 负 责 制 开 展 日 常 技 术 工 作, 公 司 制 定 了 技 术 体 系 项 目 管 理 的 绩 效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来 保 障 项 目 工 作 的 顺 利 实 施 (3) 投 入 产 出 机 制 : 为 确 保 公 司 的 创 新 能 力 和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将 逐 年 增 加 研 发 经 费 的 投 入, 用 以 满 足 公 司 在 技 术 创 新 及 研 发 项 目 上 的 需 要, 此 外, 将 技 术 与 市 场 充 分 结 合, 促 进 成 果 的 产 业 化, 从 而 形 成 高 效 的 产 出 机 制 (4) 外 部 合 作 机 制 : 公 司 大 力 开 展 了 与 高 校 科 研 机 构 等 外 部 力 量 的 合 作, 借 助 外 力 进 一 步 促 进 公 司 的 技 术 创 新 (5) 激 励 机 制 : 对 在 技 术 创 新 和 科 技 进 步 工 作 中 做 出 成 绩, 取 得 技 术 成 果 的 部 门 和 个 人, 公 司 根 据 其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以 及 项 目 的 难 易 程 度, 给 予 不 同 的 表 彰 和 鼓 励 该 机 制 保 障 了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的 实 现 和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健 康 的 发 展 公 司 制 定 了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职 位 晋 升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采 用 项 目 招 投 标 制 度 来 激 励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的 创 新 精 神, 为 保 持 技 术 人 员 工 作 的 积 极 性 提 供 了 制 度 保 障 4 发 行 人 针 对 研 发 人 员 的 激 励 措 施 为 充 分 调 动 研 发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与 创 造 性, 提 高 产 品 效 率, 研 发 中 心 实 行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以 产 品 线 为 纽 带 的 研 发 项 目 管 理 体 制, 制 订 了 研 173
174 发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及 研 发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制 度 规 定 了 研 发 项 目 管 理 的 目 的 职 责 和 工 作 程 序, 对 项 目 考 核 进 行 了 细 化, 对 项 目 进 度 的 考 核 作 了 严 格 要 求, 对 计 划 提 前 完 成 并 通 过 审 核 的 项 目 进 行 奖 励, 对 延 迟 的 进 行 处 罚 最 新 的 管 理 规 定 对 项 目 技 术 创 新 及 开 发 的 难 易 程 度 经 济 效 益 进 行 了 分 类, 分 别 制 定 相 应 的 评 定 细 则, 加 大 了 对 于 基 础 研 究 项 目 的 投 入 力 度, 在 基 础 研 究 项 目 中 有 重 大 进 展 的 都 进 行 额 外 奖 励 在 项 目 审 核 验 收 评 定 中 订 立 了 更 加 严 格 的 条 件, 保 证 了 项 目 的 完 成 质 量 和 综 合 效 益 该 规 定 又 新 增 了 项 目 招 标 等 多 项 内 容, 打 破 了 原 有 的 任 命 项 目 经 理 责 任 制, 充 分 调 动 了 研 发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该 制 度 规 定 : 对 研 发 项 目 及 重 大 技 术 攻 关 项 目 分 两 部 分 奖 励, 一 是 根 据 年 度 项 目 研 究 人 数, 参 考 相 应 绩 效 工 资 系 数 在 公 司 业 绩 工 资 中 划 拨 ; 二 是 在 年 度 研 发 经 费 中 划 拨 10-20% 作 为 奖 励 此 外,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晋 升 暂 行 管 理 规 定, 根 据 该 规 定, 技 术 委 员 会 每 年 组 织 一 次 技 术 人 员 等 级 评 定 工 作, 符 合 相 应 条 件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都 可 以 参 加 技 术 等 级 评 定 技 术 等 级 评 定 机 制 开 拓 了 技 术 人 员 晋 升 通 道, 解 决 了 只 有 晋 升 行 政 职 务 才 能 提 高 技 术 人 员 待 遇 的 障 碍, 鼓 励 了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发 挥 专 长 积 极 进 行 技 术 创 新 活 动 公 司 开 展 知 识 产 权 工 作, 建 立 并 完 善 了 公 司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制 度, 鼓 励 员 工 积 极 申 报 专 利, 对 获 得 国 家 专 利 政 府 科 技 奖 励 和 在 专 业 期 刊 发 表 技 术 论 文 的 技 术 人 员 给 予 额 外 奖 励 为 进 一 步 解 决 重 大 新 技 术 在 产 业 化 过 程 中 的 应 用, 真 正 将 科 技 转 化 为 生 产 力, 促 进 企 业 整 体 技 术 水 平 和 装 配 制 造 自 动 化 能 力 的 提 高, 进 而 带 动 产 业 技 术 进 步 与 革 新, 公 司 自 2007 年 就 开 始 在 全 公 司 从 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及 生 产 现 场 的 技 术 人 员 的 范 围 内 开 展 重 大 技 术 课 题 的 招 投 标 项 目 全 体 参 与 招 标 的 团 队 可 根 据 项 目 情 况 自 行 组 建 项 目 小 组, 对 招 标 项 目 提 出 方 案,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完 成 招 标 项 目 并 达 到 预 期 目 标, 通 过 公 司 内 部 及 外 部 技 术 专 家 认 证 后, 公 司 一 次 性 给 予 重 奖, 并 在 公 司 内 部 进 行 隆 重 表 彰 经 过 几 年 的 运 行, 该 激 励 政 策 效 果 非 常 明 显, 在 给 企 业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同 时, 还 在 整 个 技 术 团 队 内 营 造 了 一 种 创 新 与 合 作 的 激 情, 也 引 来 了 业 内 许 多 优 秀 技 术 人 才 的 加 盟, 壮 大 了 公 司 技 术 团 队 的 实 力 5 公 司 重 要 研 究 成 果 及 所 获 奖 项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所 获 奖 项 如 下 : 174
175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获 奖 时 间 奖 项 1 纳 米 电 解 质 胶 体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2005 年 杭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一 等 奖 2 凝 胶 态 锂 离 子 电 池 2005 年 杭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二 等 奖 3 MP 系 列 狭 长 型 VRAL 电 池 开 发 2005 年 杭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4 太 阳 能 光 伏 系 统 贮 能 电 池 2006 年 杭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一 等 奖 5 凝 胶 态 锂 离 子 电 池 2006 年 杭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6 LSE 系 列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2007 年 杭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二 等 奖 7 高 分 子 聚 合 物 胶 体 电 池 2008 年 杭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一 等 奖 8 LSE 系 列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2008 年 杭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9 低 温 / 高 功 率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究 6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008 年 军 队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共 167 人, 占 公 司 总 人 数 的 11.89%,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共 五 人, 近 两 年 未 发 生 变 化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之 一 ( 四 )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175
176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本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阀 控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阀 控 密 封 胶 体 蓄 电 池, 产 品 主 要 用 于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系 统, 部 分 应 用 于 铁 路 电 力 的 后 备 电 源 系 统, 太 阳 能 风 能 的 储 能 系 统 与 UPS 不 间 断 电 源 等 领 域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丰 富 公 司 产 品 类 型, 2008 年 12 月, 本 公 司 收 购 了 关 联 方 上 海 锂 电 的 锂 电 资 产, 开 始 涉 足 锂 电 业 务 本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 一 ) 本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周 庆 治, 除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子 公 司 以 外, 周 庆 治 还 控 制 着 32 家 企 业, 该 32 家 企 业 均 未 从 事 与 本 公 司 相 同 或 类 似 业 务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企 业 及 其 经 营 范 围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五 ( 二 )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五 ( 三 )2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三 家 新 加 坡 公 司 及 发 行 人 间 接 上 市 退 市 情 况 与 3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及 单 位 ( 二 ) 本 公 司 与 其 他 关 联 方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还 包 括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除 周 庆 治 及 其 控 制 的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与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以 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的 股 东 还 包 括 陈 博 浙 江 华 瓯 杭 州 华 星 等 三 家 股 东, 该 三 家 股 东 均 未 从 事 与 本 公 司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 除 陈 博 以 外 的 另 两 家 法 人 股 东 及 其 从 事 的 业 务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五 ( 二 )4 浙 江 华 瓯 与 5 杭 州 华 星 )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除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外, 均 未 从 事 与 本 公 司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二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已 做 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具 体 如 下 : 176
177 (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周 庆 治 为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避 免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同 业 竞 争, 特 做 出 如 下 承 诺 : (1) 本 人 愿 意 促 使 本 人 控 制 的 发 行 人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都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不 直 接 或 通 过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间 接 从 事 构 成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有 同 业 竞 争 的 经 营 活 动 (2) 本 人 及 包 括 赵 达 夫 赵 亦 斓 在 内 的 近 亲 属 将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或 参 与 任 何 在 商 业 上 对 发 行 人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及 活 动 或 拥 有 与 发 行 人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任 何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权 益 ; 或 以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取 得 该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控 制 权 ; 或 在 该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中 担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3) 本 人 在 作 为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期 间 及 辞 去 在 发 行 人 董 事 职 务 后 六 个 月 内, 本 承 诺 为 有 效 之 承 诺 (4)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因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而 给 发 行 人 造 成 的 全 部 经 济 损 失 ( 二 )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等 3 家 由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法 人 股 东 均 出 具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声 明, 截 至 本 承 诺 函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或 其 他 组 织 没 有 从 事 与 高 性 能 全 密 封 蓄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等 高 性 能 环 保 电 池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相 关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业 务 二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或 其 他 组 织 将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从 事 高 性 能 全 密 封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等 高 性 能 环 保 电 池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等 业 务 三 若 南 都 股 份 今 后 从 事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则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或 其 他 组 织 将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以 控 股 方 式 或 以 参 股 但 拥 有 实 质 控 制 权 方 式 从 事 与 南 都 股 份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有 直 接 竞 争 的 业 务 活 动, 包 括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投 资 收 购 兼 并 与 南 都 股 份 今 后 从 事 的 新 业 务 有 直 接 竞 争 的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四 本 公 司 承 诺 不 以 南 都 股 份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地 位 谋 求 不 正 当 利 益, 进 而 损 害 南 都 股 份 其 他 股 东 的 权 益 如 因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或 其 他 组 织 违 反 上 述 声 明 与 承 诺 而 导 致 南 都 股 份 的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则 本 公 司 承 诺 向 南 177
178 都 股 份 承 担 相 应 的 损 害 赔 偿 责 任 五 本 承 诺 函 构 成 对 本 公 司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文 件, 如 有 违 反 愿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杭 州 华 星 浙 江 华 瓯 等 两 家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已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声 明, 截 至 本 承 诺 函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或 其 他 组 织 没 有 从 事 与 高 性 能 全 密 封 蓄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等 高 性 能 环 保 电 池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相 关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业 务 二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或 其 他 组 织 将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从 事 高 性 能 全 密 封 蓄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等 高 性 能 环 保 电 池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等 业 务 三 若 南 都 股 份 今 后 从 事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则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或 其 他 组 织 将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以 控 股 方 式 或 以 参 股 但 拥 有 实 质 控 制 权 方 式 从 事 与 南 都 股 份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有 直 接 竞 争 的 业 务 活 动, 包 括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投 资 收 购 兼 并 与 南 都 股 份 今 后 从 事 的 新 业 务 有 直 接 竞 争 的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四 如 因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或 其 他 组 织 违 反 上 述 声 明 与 承 诺 而 导 致 南 都 股 份 的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则 本 公 司 承 诺 向 南 都 股 份 承 担 相 应 的 损 害 赔 偿 责 任 五 本 承 诺 函 构 成 对 本 公 司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文 件, 如 有 违 反 愿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 三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王 海 光 何 伟 蒋 坤 庭 吕 军 陈 博 佟 辛 黄 金 明 王 红 童 一 波 杜 军 王 岳 能 王 莹 娇 均 已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一 在 担 任 南 都 股 份 董 事 (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期 间 及 辞 去 董 事 (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 职 务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或 参 与 任 何 在 商 业 上 对 南 都 股 份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导 致 与 南 都 股 份 发 生 竞 争 的 业 务 及 活 动, 或 拥 有 与 南 都 股 份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任 何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权 益, 或 以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取 得 该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控 制 权, 或 在 该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中 担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 178
179 二 本 人 保 证 本 人 的 配 偶 父 母 及 配 偶 的 父 母 兄 弟 姐 妹 及 其 配 偶 年 满 18 周 岁 的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和 子 女 配 偶 的 父 母 遵 守 本 承 诺 ; 三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因 本 人 及 本 人 的 配 偶 父 母 及 配 偶 的 父 母 兄 弟 姐 妹 及 其 配 偶 年 满 18 周 岁 的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和 子 女 配 偶 的 父 母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而 给 南 都 股 份 造 成 的 全 部 经 济 损 失 三 关 联 方 ( 一 ) 本 公 司 关 联 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包 括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联 营 企 业 其 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与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1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企 业 (1) 周 庆 治 实 际 控 制 人 (2) 赵 达 夫 与 赵 亦 斓 周 庆 治 的 近 亲 属, 上 海 益 都 的 股 东 (3) 杭 州 南 都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曾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4) 上 海 益 都 公 司 第 二 大 股 东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5)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公 司 第 四 大 股 东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6) 南 投 实 业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曾 为 公 司 股 东, 现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7) 上 海 南 都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8) 上 海 南 都 伟 峰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9) 上 海 勇 进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10) 君 澜 集 团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11) 浙 江 世 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12) 金 华 国 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13) 金 华 国 贸 大 厦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14) 海 南 七 仙 岭 君 澜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15) 海 南 香 水 湾 君 澜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16) 上 海 天 能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17) 上 海 中 桥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18) 宁 波 中 桥 公 路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19) 永 康 南 中 公 路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20) 瑞 安 市 瑞 通 公 路 建 设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司 (21) 浙 江 五 环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179
180 (22) Pakara Investments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23) Pakara Technology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24) Kastra Investments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25) Goodluck overseas limited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26) Hanson Group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27) ShangHai Suzhou Limited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28) ShangHai Horsepower Limited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29) 长 源 基 建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30) 博 纳 华 盛 顿 国 际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31) 长 源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32) Carlson Enterprises Limited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33) Nicepoint Investment Limited 同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34) 上 海 锂 电 为 公 司 参 股 企 业, 为 杭 州 南 都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间 一 直 由 周 庆 治 控 制, 现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2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企 业 的 联 营 企 业 (35) 浙 江 世 贸 君 澜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企 业 的 联 营 企 业 (36) 衢 州 通 衢 公 路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企 业 的 联 营 企 业 (37) 建 德 建 通 公 路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企 业 的 联 营 企 业 (38) 广 州 市 南 都 周 刊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企 业 的 联 营 企 业 (39) 贵 州 省 有 限 广 播 电 视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企 业 的 联 营 企 业 (40) 贵 阳 广 电 网 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企 业 的 联 营 企 业 3 其 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41) 陈 博 公 司 第 三 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超 过 5%, 为 公 司 董 事 总 裁 (42) 杭 州 华 星 公 司 第 五 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超 过 5% (43) 浙 江 华 瓯 公 司 第 六 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超 过 5% 4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44) 临 平 南 都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45) 临 安 南 都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46) 南 都 销 售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47) 南 都 亚 太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48) 南 都 英 国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5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49) 王 海 光 何 伟 蒋 坤 庭 公 司 董 事 吕 军 (50) 舒 华 英 童 本 立 张 仁 寿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51) 佟 辛 黄 金 明 王 红 公 司 监 事 (52) 王 岳 能 童 一 波 杜 军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王 莹 娇 6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控 制 的 企 业 180
181 (53) 杭 州 英 策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佟 辛 在 该 公 司 担 任 总 经 理 7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单 位 (54)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会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单 位 1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五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 2 其 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五 ( 二 )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 3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四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的 情 况 ; 4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人 员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 二 ) 过 往 关 联 方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处 置 了 部 分 控 股 或 参 股 公 司 的 股 权, 本 公 司 部 分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生 变 更, 上 述 企 业 及 自 然 人 在 报 告 期 曾 为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但 现 在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为 本 公 司 的 过 往 关 联 方,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1) 舟 山 南 都 曾 为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已 于 2008 年 10 月 注 销 (2) 成 都 南 都 曾 为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已 于 2007 年 8 月 注 销 (3) 汪 曦 光 2008 年 2 月 前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4) 于 立 岳 林 涛 陈 烜 2008 年 2 月 前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四 关 联 交 易 ( 一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向 关 联 方 采 购 单 位 : 元 关 联 方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金 额 , 上 海 锂 电 占 同 类 购 货 业 务 的 比 例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关 联 方 采 购 的 定 价 均 采 取 协 议 定 价 2 对 关 联 方 销 售 181
182 单 位 : 元 关 联 方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金 额 4,767, ,441, ,725, 南 都 亚 太 占 同 类 购 货 主 营 业 务 0.37% 3.18% 5.11% 收 入 的 比 例 注 : 南 都 亚 太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3 月 起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故 关 联 销 售 额 指 2009 年 1-2 月 的 发 生 额 2009 年 3 月 前, 南 都 亚 太 为 本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公 司 向 南 都 亚 太 销 售 采 取 成 本 加 成 方 式 定 价, 具 体 销 售 价 格 为 成 本 + 运 费 +(15% 至 20% 的 利 润 ) 该 种 定 价 方 式 与 公 司 对 其 他 代 理 类 客 户 的 销 售 定 价 原 则 相 同 公 司 对 南 都 亚 太 及 部 分 外 销 客 户 的 销 售 定 价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kvah 购 货 单 位 产 品 型 号 开 票 时 间 价 格 SUPPERINTERN INC NDTA100 南 都 亚 太 ELTEK House GFM155F155 南 都 亚 太 FAAM S.P.A EOS500 南 都 亚 太 南 都 亚 太 NDF1000 ELTEK HOUSE(UK) SAFT POWER SYSTEMS GFMF155 南 都 亚 太 EMERSON AG12V100 南 都 亚 太 ELTEK VALERE MEA FZCO P.O. BOX NDF155 南 都 亚 太 南 都 亚 太 NDF155 PLATIN IRAN CO GASTON EOS2000 南 都 亚 太 ( 二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购 买 上 海 锂 电 经 营 性 资 产 2008 年 12 月,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子 公 司 临 平 南 都 与 上 海 锂 电 签 订 资 产 转 让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由 临 平 南 都 按 评 估 价 值 收 购 上 海 锂 电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182
183 该 等 资 产 已 经 浙 江 勤 信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浙 勤 评 报 (2008)198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经 评 估, 待 转 让 资 产 价 值 为 16,453, 元, 其 中 存 货 5,078, 元 ( 含 税 ), 固 定 资 产 9,992, 元, 无 形 资 产 1,382, 元 目 前 该 项 交 易 已 经 完 成,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临 平 南 都 已 收 到 该 等 资 产, 并 以 该 等 资 产 为 基 础 成 立 了 锂 电 事 业 部 2009 年 3 月, 临 平 南 都 向 上 海 锂 电 购 入 原 材 料 278, 元 ( 含 税 ) 2 股 权 转 让 (1)2007 年 5 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与 杭 州 南 都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 将 公 司 持 有 的 上 海 锂 电 48.33% 的 股 权 以 1,174,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杭 州 南 都, 并 于 2007 年 9 月 收 讫 股 权 转 让 款 (2)2007 年 11 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与 董 事 何 伟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 以 60 万 元 的 价 格 受 让 其 持 有 的 南 都 销 售 10% 的 股 权, 并 于 2008 年 2 月 办 妥 股 权 转 让 相 关 事 宜 (3)2007 年 12 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与 杭 州 南 都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 以 500 万 元 的 价 格 受 让 其 持 有 的 临 安 南 都 10% 的 股 权, 并 于 2008 年 2 月 办 妥 股 权 转 让 相 关 事 宜 3 关 联 方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关 联 方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的 情 况 如 下 :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贷 款 银 行 担 保 金 额 ( 万 元 )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是 否 履 行 完 毕 上 海 中 桥 本 公 司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5, 否 君 澜 集 团 本 公 司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10, 否 上 海 南 都 本 公 司 交 通 银 行 5, 否 集 团 2, 否 2, 否 中 国 银 行 2, 否 2, 否 2, 否 中 信 银 行 5, 否 (1)2007 年 5 月 30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整, 该 笔 借 款 由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杭 州 西 湖 支 行 出 具 保 函 提 供 担 保 2007 年 4 月 26 日, 上 海 中 桥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杭 州 西 湖 支 行 签 订 反 担 保 函, 上 海 183
184 中 桥 为 上 述 保 函 提 供 反 担 保 (2)2009 年 2 月 26 日, 君 澜 集 团 与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签 订 保 证 合 同, 为 公 司 在 该 行 的 10,000 万 元 借 款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该 借 款 期 限 为 2009 年 2 月 28 日 至 2010 年 2 月 20 日 (3)2008 年 7 月 25 日,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杭 州 分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为 本 公 司 在 2008 年 7 月 28 日 至 2009 年 7 月 28 日 期 间 向 该 行 申 请 的 最 高 额 为 5,000 万 元 的 债 务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该 笔 借 款 同 时 由 自 然 人 陈 博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2009 年 5 月 15 日 中 信 银 行 对 公 司 进 行 综 合 授 信 管 理, 批 复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自 批 复 之 日 起, 陈 博 不 再 承 担 连 带 担 保 责 任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在 该 保 证 合 同 项 下 的 银 行 借 款 余 额 为 5,000 万 元 (4)2009 年 7 月 11 日,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浙 江 省 分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为 本 公 司 在 2009 年 7 月 11 日 至 2010 年 7 月 11 日 期 间 与 该 行 签 订 的 最 高 额 为 15,000 万 元 的 债 务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在 该 保 证 合 同 项 下 的 银 行 借 款 余 额 为 8,700 万 元,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余 额 2,166 万 元 (5)2008 年 11 月 21 日,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与 交 通 银 行 杭 州 分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为 公 司 在 2008 年 11 月 22 日 至 2009 年 11 月 22 日 期 间 在 交 通 银 行 杭 州 分 行 发 生 的 10,000 万 元 额 度 内 的 债 务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保 证 合 同 项 下 的 借 款 余 额 为 5,000 万 元 4 资 金 往 来 (1)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的 总 体 情 况 单 位 : 元 2007 年 借 方 发 生 额 贷 方 发 生 额 借 方 余 额 杭 州 南 都 28,657, ,197, , 上 海 锂 电 17,721, ,986, ,549, 南 投 实 业 31,128, ,169, 上 海 中 桥 25,000, 浙 江 世 界 贸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50,000, ,640, ,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50,280, ,280, 小 计 177,787, ,272, ,200, 年 杭 州 南 都 23,608, ,900,
185 上 海 锂 电 25,070, ,267, ,352, 上 海 中 桥 37,000, ,000, 浙 江 世 界 贸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640, 小 计 86,319, ,167, ,352, 年 上 海 锂 电 2,352, 年 12 月 31 日 0 (2) 与 非 参 股 公 司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杭 州 南 都 南 投 实 业 上 海 中 桥 浙 江 世 界 贸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等 企 业 发 生 了 部 分 资 金 往 来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收 杭 州 南 都 万 元, 无 应 收 或 应 付 其 他 公 司 的 款 项 2008 年 2 月, 公 司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了 向 上 述 企 业 提 供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周 转 资 金 并 按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结 算 2006 年 1 月 1 日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资 金 利 息 的 决 议 当 年, 公 司 按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共 向 杭 州 南 都 支 付 万 元 利 息, 向 南 投 实 业 收 取 万 元 利 息, 向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支 付 万 元 利 息 ( 含 2008 年 利 息, 结 算 时 已 支 付 )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无 应 收 或 应 付 上 述 公 司 的 款 项 1 与 杭 州 南 都 的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杭 州 南 都 为 公 司 提 供 了 部 分 资 金,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元 ): 其 他 应 付 款 - 杭 州 南 都 期 初 贷 方 27,169, 年 借 方 贷 方 余 额 一 季 度 27,209, , , 二 季 度 1,254, ,271, 三 季 度 86, ,174, , 四 季 度 106, , 合 计 28,657, ,197, 年 借 方 贷 方 余 额 一 季 度 105, ,500, ,103, 二 季 度 52, ,051, 三 季 度 57, ,994, 四 季 度 23,394, , 合 计 23,608, ,900, 年 借 方 贷 方 余 额 一 季 度 二 季 度 三 季 度 185
186 四 季 度 2 与 南 投 实 业 的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南 投 实 业 发 生 部 分 资 金 往 来,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元 ): 其 他 应 收 款 - 南 投 实 业 期 初 借 方 -27,074, 年 借 方 贷 方 余 额 一 季 度 74,665, ,921, ,181, 二 季 度 77,000, ,776, ,041, 三 季 度 20,000, ,000, ,041, 四 季 度 8,000, ,001, ,040, 合 计 179,665, ,698, 年 借 方 贷 方 余 额 一 季 度 10,000, ,169, ,128, 二 季 度 5,139, ,989, 三 季 度 15,989, ,000, 四 季 度 合 计 31,128, ,169, 与 其 他 关 联 方 的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其 他 关 联 方 发 生 了 部 分 资 金 往 来,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元 ): 其 他 应 付 款 - 上 海 中 桥 期 初 平 0.00 借 方 贷 方 余 额 2006 年 四 季 度 25,000, ,000, 年 一 季 度 25,000, 年 二 季 度 37,000, ,000, 合 计 62,000, ,000, 其 他 应 付 款 - 世 界 贸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期 初 平 0.00 借 方 贷 方 余 额 2007 年 二 季 度 17,000, ,640, , 年 三 季 度 10,000, ,000, , 年 四 季 度 23,000, ,000, , 年 二 季 度 640, 合 计 50,653, ,640, 其 他 应 付 款 -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期 初 平 年 二 季 度 19,000, ,280, ,280, 年 三 季 度 11,280, 年 四 季 度 20,000, ,000, 合 计 50,280, ,280, (3) 与 上 海 锂 电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上 海 锂 电 发 生 部 分 资 金 往 来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公 186
187 司 应 收 上 海 锂 电 2, 万 元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收 上 海 锂 电 1, 万 元 2008 年 2 月, 公 司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了 向 上 海 锂 电 提 供 不 超 过 3,500 万 元 的 资 金 并 按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结 算 2006 年 1 月 1 日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金 往 来 利 息 的 决 议 当 年 公 司 向 上 海 锂 电 计 收 资 金 占 用 利 息 万 元 ( 以 上 含 2008 年 利 息 ),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尚 应 收 上 海 锂 电 万 元 资 金 利 息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相 关 利 息 已 经 收 到 公 司 与 上 海 锂 电 关 联 往 来 情 况 的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元 ): 其 他 应 收 款 - 上 海 锂 电 期 初 借 方 15,478, 年 借 方 贷 方 余 额 一 季 度 3,482, , ,902, 二 季 度 2,600, ,502, 三 季 度 4,910, ,413, 四 季 度 1,400, ,814, 合 计 12,393, , 年 借 方 贷 方 余 额 一 季 度 1,631, ,445, 二 季 度 2,190, , ,590, 三 季 度 2,400, , ,957, 四 季 度 11,500, ,908, ,549, 合 计 17,721, ,986, 年 借 方 贷 方 余 额 一 季 度 20,900, , ,525, 二 季 度 517, ,723, ,319, 三 季 度 1,300, ,619, 四 季 度 2,352, ,619, ,352, 合 计 25,070, ,267, 年 借 方 贷 方 余 额 第 一 季 度 2,352, (4)2008 年 以 来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2008 年 以 来, 公 司 与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南 投 实 业 无 资 金 往 来 ; 偿 还 了 应 付 浙 江 世 界 贸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的 万 元 债 务 ; 因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需 要, 上 海 中 桥 分 两 次 为 公 司 提 供 了 3,700 万 元 临 时 周 转 资 金, 公 司 从 银 行 借 款 后 及 时 偿 还 了 上 海 中 桥 2008 年 第 一 季 度, 公 司 向 上 海 锂 电 提 供 了 1,900 万 元 资 金, 但 其 控 股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在 同 一 季 度 向 公 司 提 供 了 2,350 万 元 资 金 ;2008 年 第 四 季 度, 除 仍 应 收 上 海 锂 电 万 元 利 息 以 外, 公 司 结 清 了 与 关 联 方 的 资 金 往 来, 该 笔 利 息 于 187
188 2009 年 2 月 收 到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的 资 金 往 来 均 已 结 清, 不 存 在 资 金 往 来 关 系 5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薪 酬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之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最 近 一 年 薪 酬 情 况 6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曾 于 2005 年 收 购 了 杭 州 南 都 部 分 经 营 性 资 产, 其 中 尚 有 1,762, 元 应 收 款 项 尚 未 收 回 2009 年 5 月 31 日, 公 司 与 杭 州 南 都 签 署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由 杭 州 南 都 先 行 向 公 司 支 付 该 笔 款 项, 等 收 到 相 关 应 收 款 项 后 再 返 回 给 杭 州 南 都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收 到 该 笔 款 项 ( 三 ) 关 联 方 的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余 额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未 结 算 金 额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及 关 联 方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1) 应 收 账 款 南 都 亚 太 8,822, , ,786, , 小 计 8,822, , ,786, , (2) 其 他 应 收 款 上 海 锂 电 2,352, , ,549, , 南 都 亚 太 395, , 杭 州 南 都 291, , 南 投 实 业 上 海 中 桥 何 伟 600, , 小 计 2,352, , ,836, , (3) 其 他 应 付 款 浙 江 世 贸 640, 杭 州 南 都 小 计 640, ( 四 ) 关 联 交 易 对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的 金 额 较 小, 占 同 类 交 易 总 额 的 比 例 较 低, 对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不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2008 年 12 月, 公 司 按 评 估 188
189 价 值 收 购 了 上 海 锂 电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该 等 收 购 完 成 后, 上 海 锂 电 不 再 从 事 经 营 业 务, 目 前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清 算 手 续 2009 年 3 月, 公 司 收 购 了 南 都 亚 太 其 他 股 权, 收 购 完 成 后, 南 都 亚 太 成 为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上 述 收 购 完 成 后, 公 司 将 消 除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包 括 收 购 经 营 性 资 产 转 让 股 权 接 受 关 联 方 担 保,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资 金 往 来 其 中 收 购 经 营 性 资 产 及 转 让 股 权 有 利 于 理 清 公 司 的 业 务 构 架, 避 免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潜 在 同 业 竞 争 接 受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有 利 于 筹 集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资 金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均 系 非 经 营 性 往 来, 公 司 已 履 行 了 相 关 的 内 部 审 批 程 序, 并 按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收 取 支 付 利 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逐 年 下 降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已 彻 底 解 决 了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问 题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及 其 控 制 的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上 海 益 都 均 已 出 具 承 诺, 承 诺 以 后 不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五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本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均 严 格 履 行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决 策 制 度 规 定 的 决 策 权 限 和 程 序, 关 联 董 事 和 关 联 股 东 在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表 决 相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进 行 了 回 避,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各 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允 性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一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安 排 1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三 十 九 条 规 定 :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违 反 规 定 的,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公 司 和 公 司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负 有 诚 信 义 务 控 股 股 东 应 严 格 依 法 行 使 出 资 人 的 权 利, 控 股 股 东 不 得 利 用 利 润 分 配 资 产 重 组 对 外 投 资 资 金 占 用 借 款 担 保 等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和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得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损 害 公 司 和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的 利 益 2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七 十 九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189
190 3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二 十 七 条 规 定 :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二 )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决 策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安 排 1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决 策 制 度 第 八 条 规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应 遵 循 的 原 则, 具 体 如 下 : ( 一 )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 ( 二 ) 平 等 自 愿 等 价 有 偿 的 原 则 ; ( 三 )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关 联 交 易 的 价 格 或 取 费 原 则 上 不 偏 离 市 场 独 立 第 三 方 的 标 准, 对 于 难 以 比 较 市 场 价 格 或 定 价 受 到 限 制 的 关 联 交 易, 通 过 合 同 明 确 有 关 成 本 和 利 润 的 标 准 ;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定 价 依 据 应 予 以 充 分 披 露 ( 四 )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五 ) 与 关 联 人 有 任 何 利 害 关 系 的 董 事 股 东 及 当 事 人 就 该 事 项 进 行 表 决 时, 应 采 取 回 避 原 则 ; ( 六 )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客 观 标 准 判 断 关 联 交 易 是 否 对 公 司 有 利,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专 业 评 估 师 或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发 表 意 见 2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决 策 制 度 第 十 条 对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限 做 出 如 下 安 排 : ( 一 )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 包 含 30 万 元 ) 以 下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总 经 理 决 定 ;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100 万 元 ( 包 含 100 万 元 ), 或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本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0.5%( 包 含 0.5%), 由 总 经 理 决 定 ( 二 )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决 定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决 定 190
191 ( 三 )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连 续 12 个 月 内 发 生 的 同 标 的 同 类 关 联 交 易 累 计 ),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且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审 计 或 者 评 估 (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所 涉 及 的 交 易 标 的, 可 以 不 进 行 审 计 或 者 评 估 ) ( 三 )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规 定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安 排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的 资 金 往 来,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条 规 定 :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不 得 要 求 公 司 为 其 垫 支 工 资 福 利 保 险 广 告 等 期 间 费 用, 也 不 得 互 相 代 为 承 担 成 本 和 其 他 支 出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规 定 第 二 条 规 定 : 公 司 不 得 以 下 列 方 式 将 资 金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提 供 给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使 用 : (1) 有 偿 或 无 偿 地 拆 借 公 司 的 资 金 给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使 用 ; (2) 通 过 银 行 或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向 关 联 方 提 供 委 托 贷 款 ; (3) 委 托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进 行 投 资 活 动 ; (4) 为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开 具 没 有 真 实 交 易 背 景 的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 (5) 代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偿 还 债 务 ; (6)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为 保 护 财 产 物 资 的 安 全 完 整, 最 大 限 度 保 证 公 司 经 营 稳 定 性, 维 护 财 经 纪 律, 促 使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工 作 合 法 进 行,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规 定 第 九 条 规 定 :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四 )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独 立 意 见 2009 年 3 月,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及 2009 年 1-3 月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允 性 进 行 了 核 查, 并 出 具 了 如 下 独 立 意 见 :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及 2009 年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遵 循 了 平 等 自 愿 等 价 有 偿 的 原 则, 有 关 协 议 所 确 定 的 条 款 公 允 合 理, 关 联 交 易 的 价 格 未 偏 离 市 场 独 立 第 三 方 的 价 格,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191
192 2009 年 3 月 以 后, 除 了 接 受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以 外, 公 司 未 发 生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六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购 了 上 海 锂 电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与 南 都 亚 太 的 其 他 股 权, 上 海 锂 电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将 减 少, 上 海 锂 电 注 销 后, 公 司 与 上 海 锂 电 的 资 金 往 来 业 务 将 不 再 发 生 公 司 避 免 发 生 与 关 联 方 在 委 托 加 工 让 渡 资 金 使 用 权 及 为 关 联 方 担 保 等 方 面 的 关 联 交 易 ; 对 于 不 可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将 通 过 制 定 严 格 细 致 的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条 款, 保 证 交 易 价 格 的 公 允 性 同 时, 公 司 将 争 取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以 减 少 借 款 担 保 方 面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及 其 控 制 的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上 海 益 都 均 已 承 诺 不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或 其 他 经 济 资 源, 规 范 并 减 少 与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十 ( 二 ) 关 于 规 范 与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在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规 定 了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的 回 避 表 决 制 度 决 策 权 限 决 策 程 序, 以 保 证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允 性 ; 同 时, 公 司 在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和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决 策 制 度 等 相 关 制 度 中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与 程 序 作 了 更 加 详 尽 的 规 定, 确 保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不 损 害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192
19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中 除 周 庆 治 董 事 为 新 加 坡 国 籍 外, 其 余 人 员 均 为 中 国 国 籍 ; 其 中 佟 辛 先 生 拥 有 新 加 坡 居 留 权, 期 限 至 2013 年, 其 余 人 员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公 司 本 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期 均 为 三 年, 任 职 期 限 为 2008 年 2 月 至 2011 年 2 月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情 况 1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公 司 本 届 董 事 会 共 有 成 员 9 名,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王 海 光 先 生, 董 事 长,1962 年 7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届 任 职 由 上 海 益 都 提 名 历 任 浙 江 世 贸 总 经 理 助 理 副 总 裁, 南 投 实 业 董 事 执 行 总 裁, 黑 龙 江 龙 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浙 江 世 贸 董 事 长,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董 事 执 行 总 裁 ; 现 任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董 事 总 经 理, 上 海 益 都 董 事 长, 杭 州 南 都 董 事 长, 南 投 实 业 董 事 长, 君 澜 集 团 董 事 长, 临 安 南 都 董 事 长,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长, 金 华 国 贸 董 事 长,Hanson Group Limited 董 事, 浙 江 世 贸 董 事, 衢 州 通 衢 公 路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周 庆 治 先 生, 董 事,1955 年 3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新 加 坡 国 籍, 本 届 任 职 由 杭 州 南 都 提 名 历 任 浙 江 省 档 案 局 副 科 长, 浙 江 省 委 政 策 研 究 室 主 任 科 员, 浙 江 省 政 府 驻 珠 海 办 事 处 业 务 处 处 长, 浙 江 省 委 办 公 厅 省 委 书 记 秘 书, 中 科 院 南 方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裁, 南 投 实 业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 现 任 上 海 中 桥 董 事 长, 杭 州 南 都 董 事,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董 事,Pakara Investments 董 事,Pakara Techonology 董 事, ShangHai Suzhou Limited 董 事,ShangHai Horsepower Limited 董 事,Hanson Group Limited 董 事,Kastra Investments 董 事 ; 同 时 兼 任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会 名 誉 会 长 陈 博 先 生, 董 事,1968 年 12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届 任 职 由 本 人 提 名 历 任 南 投 实 业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黑 龙 江 龙 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南 投 实 业 总 裁 助 理 ; 现 任 南 都 股 份 总 裁, 临 平 南 都 董 事 长, 南 都 销 售 董 事 长, 临 安 南 都 董 事, 南 都 亚 太 董 事, 南 都 英 国 董 事, 杭 州 南 都 董 事,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193
194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副 理 事 长 中 国 电 子 学 会 理 事 何 伟 先 生, 董 事,1957 年 1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届 任 职 由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提 名 历 任 金 华 国 贸 总 经 理, 南 投 实 业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 现 任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监 事, 君 澜 集 团 董 事, 临 安 南 都 董 事, 杭 州 南 都 董 事, 南 投 实 业 监 事, 上 海 锂 电 监 事,ShangHai Suzhou Limited 董 事,ShangHai Horsepower Limited 董 事 ; 同 时 兼 任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会 理 事 长 蒋 坤 庭 先 生, 董 事,1948 年 4 月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届 任 职 由 杭 州 华 星 提 名 历 任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古 荡 湾 新 村 经 济 合 作 社 主 任, 杭 州 华 星 无 线 电 厂 厂 长,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古 荡 湾 新 村 党 支 部 书 记, 曾 当 选 为 全 国 劳 动 模 范, 浙 江 省 第 十 十 一 届 人 大 代 表, 杭 州 市 第 九 十 届 人 大 代 表 及 党 代 表 ; 现 任 古 荡 湾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书 记 董 事 长, 杭 州 华 星 总 经 理 吕 军 先 生, 董 事,1961 年 12 月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届 任 职 由 佰 孚 控 股 提 名 历 任 浙 江 恒 生 市 政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发 展 部 经 理 ; 现 任 北 京 中 港 原 野 影 视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北 京 中 港 原 野 演 艺 经 纪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舒 华 英 先 生, 独 立 董 事,1945 年 9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中 国 通 信 学 会 会 长,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曾 为 名 古 屋 工 业 大 学 情 报 工 程 系 访 问 学 者,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教 授,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届 任 职 由 杭 州 南 都 提 名 现 任 中 邮 普 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兆 维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同 时 兼 任 工 业 与 信 息 产 业 部 电 信 经 济 专 家 委 员 会 委 员, 工 业 与 信 息 产 业 部 信 息 管 理 与 经 济 重 点 实 验 室 主 任, 国 家 邮 政 总 局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常 委 童 本 立 先 生, 独 立 董 事,1950 年 8 月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教 授 高 级 会 计 师 注 册 会 计 师,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届 任 职 由 上 海 益 都 提 名 历 任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会 计 处 副 处 长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预 算 处 处 长 浙 江 财 经 学 院 副 院 长 院 长 党 委 书 记 ; 现 任 浙 江 浙 大 网 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数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信 雅 达 系 统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财 政 学 会 理 事, 浙 江 省 会 计 学 会 副 会 长, 浙 江 省 审 计 学 会 副 会 长, 浙 江 省 财 政 学 会 副 会 长, 浙 江 省 税 务 学 会 顾 问,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经 济 建 设 咨 询 委 员 会 咨 询 委 员, 浙 江 省 十 一 五 规 划 专 家 委 员 会 委 员 张 仁 寿 先 生, 独 立 董 事,1957 年 7 月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历 任 浙 江 省 社 会 科 学 院 研 究 员 副 所 长 副 院 长, 无 境 外 194
195 居 留 权, 本 届 任 职 由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提 名 现 任 浙 江 工 商 大 学 副 校 长, 浙 江 浙 大 网 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浙 江 新 湖 创 业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同 时 兼 任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咨 询 委 员 会 委 员, 杭 州 市 城 市 嘉 兴 市 丽 水 市 专 家 委 员 会 委 员, 台 州 市 路 桥 区 建 德 市 和 遂 昌 县 政 府 专 家 委 员 会 委 员 ; 浙 江 大 学 博 士 生 导 师, 浙 江 大 学 浙 江 工 业 大 学 浙 江 师 范 大 学 宁 波 大 学 杭 州 市 委 党 校 兼 职 教 授, 浙 江 省 中 青 年 学 术 指 导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等 2 董 事 选 聘 情 况 2006 年 度,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周 庆 治 佟 辛 汪 曦 光 何 伟 蒋 坤 庭 陈 博 舒 华 英 ( 独 立 董 事 ) 共 7 人 其 中, 周 庆 治 为 董 事 长 2007 年 6 月 20 日, 公 司 200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增 选 王 海 光 为 公 司 董 事, 同 日 董 事 会 选 举 王 海 光 为 董 事 长, 王 海 光 为 周 庆 治 多 年 的 工 作 伙 伴 增 选 后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王 海 光 周 庆 治 佟 辛 汪 曦 光 何 伟 蒋 坤 庭 陈 博 舒 华 英 ( 独 立 董 事 ) 共 8 人 周 庆 治 辞 去 董 事 长 的 原 因 在 于 : 周 庆 治 于 2005 年 取 得 新 加 坡 国 籍, 居 留 国 外 时 间 较 多, 在 国 外 居 留 虽 不 影 响 周 庆 治 对 公 司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的 控 制, 但 对 其 履 行 董 事 长 具 体 职 责 构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此 周 庆 治 于 2007 年 6 月 辞 去 了 公 司 董 事 长 职 务, 改 由 王 海 光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长 2008 年 2 月 18 日,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佟 辛 汪 曦 光 退 出 公 司 董 事 会, 并 选 举 王 海 光 周 庆 治 何 伟 陈 博 蒋 坤 庭 吕 军 舒 华 英 ( 独 立 董 事 ) 共 7 人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同 日, 董 事 会 选 举 王 海 光 为 董 事 长 2008 年 11 月 22 日, 公 司 2008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增 选 童 本 立 张 仁 寿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新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王 海 光 周 庆 治 何 伟 陈 博 蒋 坤 庭 吕 军 舒 华 英 ( 独 立 董 事 ) 童 本 立 ( 独 立 董 事 ) 张 仁 寿 ( 独 立 董 事 ) 共 9 人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情 况 1 监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公 司 本 届 监 事 会 共 有 成 员 3 名 佟 辛 先 生, 监 事,1960 年 1 月 出 生, 硕 士, 拥 有 新 加 坡 居 留 权, 本 届 任 职 由 杭 州 南 都 提 名 历 任 中 国 新 技 术 创 业 投 资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中 国 工 商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计 财 部 副 经 理, 中 国 远 东 国 际 贸 易 总 公 司 进 出 口 部 经 理, 中 国 光 大 国 际 信 托 投 195
196 资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中 国 光 大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中 国 光 大 亚 太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Pakara Technology 总 经 理 ; 现 任 杭 州 英 策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杭 州 南 都 董 事 南 都 亚 太 董 事 黄 金 明 先 生, 监 事,1964 年 7 月 出 生, 硕 士, 经 济 师, 律 师,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届 任 职 由 浙 江 华 瓯 提 名 历 任 浙 江 省 政 法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科 研 科 科 长 学 报 编 辑 部 研 究 生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浙 江 东 方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浙 江 省 国 际 信 托 公 司 证 券 管 理 总 部 投 资 银 行 部 总 经 理, 浙 江 国 信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监 察 审 计 室 主 任, 集 团 董 事 会 监 督 执 行 委 员 会 主 任, 金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浙 江 省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浙 江 国 信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 现 任 浙 江 华 瓯 总 经 理, 浙 江 瓯 盛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 同 时 兼 任 浙 江 创 业 投 资 行 业 协 会 理 事 王 红 女 士, 监 事,1959 年 8 月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届 任 职 由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历 任 杭 州 新 华 丝 厂 党 委 委 员 工 会 主 席, 余 杭 市 二 轻 工 业 总 公 司 工 会 副 主 席 外 经 科 科 长, 余 杭 市 亚 太 珠 宝 公 司 总 经 理, 余 杭 市 人 民 政 府 经 济 协 作 办 公 室 工 业 发 展 部 部 长, 办 公 室 主 任 ; 现 任 南 都 股 份 党 支 部 书 记 工 会 主 席 计 划 管 理 部 经 理 总 裁 办 主 任 2 监 事 选 聘 情 况 2008 年 2 月 18 日,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免 去 林 涛 陈 煊 于 立 岳 的 监 事 职 务, 并 选 举 佟 辛 黄 金 明 和 王 红 为 本 公 司 新 一 届 监 事 会 成 员, 其 中 王 红 为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全 体 监 事 于 同 日 举 行 的 第 三 届 第 一 次 监 事 会 议 中,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佟 辛 先 生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介 及 任 命 情 况 公 司 现 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5 名, 分 别 为 总 裁 副 总 裁 总 工 程 师 财 务 总 监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陈 博 先 生, 现 任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一 ( 一 )1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王 岳 能 先 生, 副 总 裁,1964 年 10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副 研 究 员,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历 任 杭 州 商 学 院 旅 游 学 院 副 院 长, 建 德 市 人 民 政 府 副 市 长 ; 现 任 临 平 南 都 董 事, 南 都 销 售 董 事 196
197 童 一 波 先 生, 总 工 程 师,1963 年 4 月 出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曾 任 职 于 杭 州 电 池 厂 浙 江 怡 泰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九 州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南 都 股 份 质 控 部 副 部 长 技 术 中 心 副 主 任 主 任 技 术 总 监, 浙 江 卧 龙 灯 塔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 现 任 临 平 南 都 董 事,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电 工 技 术 学 会 铅 酸 电 池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童 一 波 先 生 著 有 延 长 铅 酸 蓄 电 池 寿 命 的 几 项 措 施 固 化 对 免 维 护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影 响 免 维 护 铅 酸 蓄 电 池 内 外 化 成 比 较 羰 基 化 合 物 电 化 学 烯 丙 基 化 电 极 过 程 研 究 高 容 量 发 泡 镍 正 极 的 制 备 固 定 型 阀 控 式 铅 酸 蓄 电 池 失 效 模 式 研 究 通 信 用 VRLA 电 池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解 决 途 径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最 新 进 展 VRLA 电 池 NGBC 现 象 及 其 机 理 深 循 环 用 铅 酸 电 池 充 电 模 式 的 探 索 等 多 篇 学 术 论 文 ; 曾 荣 获 浙 江 省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主 持 参 与 的 卷 绕 式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项 目 狭 长 型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项 目 蓄 电 池 板 栅 项 目 复 合 超 薄 极 板 项 目 铅 酸 蓄 电 池 酸 雾 集 流 装 置 项 目 获 取 了 国 家 专 利 杜 军 先 生, 财 务 总 监,1972 年 4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历 任 杭 州 中 萃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部 经 理, 南 都 股 份 财 务 部 经 理, 现 任 南 都 股 份 财 务 总 监 王 莹 娇 女 士, 董 事 会 秘 书,1973 年 11 月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会 计 师,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历 任 南 都 股 份 投 资 证 券 部 经 理, 现 任 南 都 股 份 董 事 会 秘 书 兼 投 资 证 券 部 经 理 2008 年 3 月 28 日, 公 司 第 四 届 第 二 次 董 事 会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命 的 议 案, 聘 任 陈 博 担 任 公 司 总 裁, 王 岳 能 担 任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裁, 童 一 波 担 任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杜 军 担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王 莹 娇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任 期 三 年 ( 四 )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童 一 波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一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介 及 任 命 情 况 吴 贤 章 先 生, 副 总 工 程 师,1973 年 2 月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曾 任 艾 默 生 网 络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吴 贤 章 先 生 著 有 A study of improving the utilization of positive active material 阀 控 铅 酸 电 池 及 其 在 铁 路 系 统 的 应 用 循 环 用 阀 控 电 池 失 效 模 式 的 研 究 等 多 篇 学 术 论 文 ; 主 持 的 南 都 GFM 197
198 系 列 ( AH) 固 定 型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项 目 和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项 目 获 得 浙 江 省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参 与 研 究 的 一 种 蓄 电 池 密 封 装 置 项 目 水 平 蓄 电 池 板 栅 项 目 铅 酸 蓄 电 池 组 项 目 等 获 取 了 国 家 专 利 张 华 先 生, 技 术 中 心 主 任,1973 年 10 月 出 生, 硕 士 学 历,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历 任 南 都 股 份 工 艺 室 主 任 项 目 经 理 客 服 中 心 经 理 张 华 先 生 著 有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运 行 与 维 护 通 信 用 VRLA 电 池 部 分 荷 电 态 循 环 的 研 究 添 加 稀 土 元 素 的 板 栅 合 金 力 学 性 能 研 究 铅 酸 电 池 电 解 液 添 加 剂 - 柠 檬 酸 等 多 篇 学 术 专 著 和 论 文 ; 主 持 参 加 的 太 阳 能 光 伏 系 统 储 能 电 池 项 目 曾 获 杭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一 等 奖, 凝 胶 态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曾 获 杭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参 与 研 究 的 蓄 电 池 胶 体 电 解 质 项 目 胶 体 密 封 蓄 电 池 项 目 双 极 耳 极 板 蓄 电 池 项 目 电 池 极 板 化 成 槽 项 目 获 取 了 国 家 专 利 陈 建 先 生, 技 术 中 心 副 主 任,1974 年 4 月 出 生,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高 级 工 程 师,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历 任 南 都 股 份 设 计 室 主 任 著 有 在 部 分 荷 电 和 深 度 放 电 状 态 下 应 用 的 动 力 VRLA 电 池 脉 冲 充 电 技 术 的 研 究 学 术 论 文, 被 EI 收 录 ; 主 要 承 担 和 参 与 的 DM/NM 内 电 机 车 用 电 池 的 开 发 项 目 获 得 省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MP 系 列 狭 长 型 VRLA 电 池 的 开 发 项 目 等 获 得 杭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奖 主 持 和 研 究 的 狭 长 型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项 目 水 平 极 板 蓄 电 池 项 目 一 种 动 力 电 池 项 目 新 型 铁 路 机 车 用 抗 震 电 池 安 放 铁 框 等 项 目 共 获 取 二 十 多 项 国 家 专 利 杭 州 市 131 人 才, 余 杭 区 十 佳 科 技 人 才 王 路 先 生, 锂 电 事 业 部 总 经 理,1960 年 12 月 出 生, 电 化 学 硕 士, 高 级 工 程 师,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历 任 南 都 股 份 副 总 工 程 师 技 术 部 经 理 ; 舟 山 南 都 总 工 程 师 总 经 理 ; 上 海 锂 电 技 术 总 监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参 加 的 GFM 系 列 ( Ah) 固 定 型 阀 控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项 目, 获 省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在 锂 离 子 电 池 方 面, 主 持 参 加 的 NLP 聚 合 物 鋰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发 项 目 获 上 海 市 优 秀 产 品 三 等 奖, 主 持 参 加 的 凝 胶 态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低 温 / 高 功 率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高 倍 率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与 电 动 工 具 用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分 获 2005~2008 年 度 的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与 上 海 市 重 点 新 产 品 荣 誉, 主 持 研 究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用 正 极 材 料 镍 钴 酸 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获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其 它 产 品 开 发 过 程 的 相 关 科 研 成 果 获 得 多 项 国 家 专 利 198
199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持 股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持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 持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 持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 陈 博 董 事 总 裁 2, , , 王 红 监 事 童 一 波 总 工 程 师 王 岳 能 副 总 裁 杜 军 财 务 总 监 王 莹 娇 董 事 会 秘 书 吴 贤 章 副 总 工 程 师 张 华 技 术 中 心 主 任 合 计 3, , , 上 述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上 述 人 员 持 股 情 况 变 化 情 况 及 其 原 因 如 下 : 2007 年 10 月,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与 陈 博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中 的 2,000,000 股 转 让 给 陈 博 ;2007 年 10 月, 南 投 实 业 将 其 持 有 公 司 部 分 股 权 转 让 给 陈 博 邵 柏 泉 与 13 位 经 营 层 成 员, 其 中 陈 博 受 让 16,455,636 股, 王 岳 能 受 让 2,484,400 股, 王 红 受 让 1,053,200 股, 童 一 波 受 让 1,123,300 股, 杜 军 受 让 784,000 股, 王 莹 娇 受 让 631,100 股, 张 华 受 让 703,500 股, 吴 贤 章 受 让 600,000 股 等 该 等 股 权 转 让 导 致 上 述 人 员 持 股 数 量 或 持 股 比 例 发 生 变 化 2007 年, 公 司 两 次 增 资, 注 册 资 本 由 2006 年 底 的 11, 万 元 增 加 到 18, 万 元, 对 陈 博 的 持 股 比 例 产 生 影 响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周 庆 治 与 其 妻 子 赵 亦 斓 通 过 杭 州 南 都 上 海 益 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52.19% 的 股 份,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五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公 司 董 事 长 王 海 光 持 有 上 海 益 都 7.61% 的 股 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3.30% 的 股 份, 而 上 海 益 都 和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13.65% 与 10.88% 的 股 份 199
200 公 司 董 事 何 伟 因 持 有 上 海 益 都 14.43% 的 股 份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6.25% 的 股 份 而 构 成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监 事 黄 金 明 因 持 有 浙 江 华 瓯 10% 的 股 份 而 构 成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庆 治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五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姓 名 公 司 职 务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对 外 投 资 持 股 比 例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3.30% 王 海 光 董 事 长 上 海 益 都 7.61% Pakara Investments 7.61%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6.25% 何 伟 董 事 上 海 益 都 14.43% Pakara Investments 14.43% 黄 金 明 监 事 浙 江 华 瓯 10% 王 岳 能 副 总 裁 浙 江 华 睿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 除 上 述 人 员 以 外 的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未 持 有 公 司 关 联 企 业 的 股 份 上 述 对 外 投 资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最 近 一 年 薪 酬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在 本 公 司 领 薪 情 况 2009 年 在 公 司 领 取 报 酬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共 17 人 ( 其 中 3 人 从 2009 年 2 月 开 始 领 薪 ), 报 酬 总 额 万 元 2008 年 度 在 公 司 领 取 报 酬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共 14 人, 全 年 报 酬 总 额 万 元 最 近 一 年 公 司 支 付 给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报 酬 的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元 领 薪 人 员 姓 名 职 务 2009 年 度 200
201 陈 博 董 事 总 裁 364, 舒 华 英 独 立 董 事 75, 童 本 立 独 立 董 事 75, 张 仁 寿 独 立 董 事 75, 王 岳 能 副 总 裁 219, 童 一 波 总 工 程 师 192, 杜 军 财 务 总 监 142, 王 红 监 事 157, 王 莹 娇 董 事 会 秘 书 122, 张 华 技 术 中 心 主 任 140, 吴 贤 章 副 总 工 程 师 140, 陈 建 技 术 中 心 副 主 任 111, 王 路 锂 电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132, 合 计 2,304, 注 1: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自 2008 年 12 月 开 始 在 公 司 任 职 并 领 取 报 酬, 每 年 税 后 6 万 元 注 2: 公 司 监 事 王 红 自 2008 年 2 月 开 始 任 职 并 领 取 报 酬 注 3: 公 司 锂 电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王 路 锂 电 事 业 部 技 术 主 管 黄 睿 工 艺 主 管 余 招 宇 自 2009 年 2 月 开 始 任 职 并 领 薪 ( 二 )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2008 年 11 月 22 日, 公 司 2008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每 位 独 立 董 事 每 年 支 付 津 贴 60,000 元 ( 税 后 ) 的 决 议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关 联 关 系 王 海 光 董 事 长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董 事 总 经 理 第 四 大 股 东 上 海 益 都 董 事 长 第 二 大 股 东 杭 州 南 都 董 事 长 第 一 大 股 东 南 投 实 业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君 澜 集 团 董 事 长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临 安 南 都 董 事 长 全 资 子 公 司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长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金 华 国 贸 董 事 长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浙 江 世 贸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衢 州 通 衢 公 路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企 业 的 联 营 企 业 201
202 周 庆 治 何 伟 陈 博 蒋 坤 庭 吕 军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总 裁 董 事 董 事 Hanson Group Limited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上 海 中 桥 董 事 长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会 名 誉 会 长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杭 州 南 都 董 事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Pakara Investments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Pakara Technology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ShangHai Suzhou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Limited ShangHai Horsepower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Limited Hanson Group Limited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Kastra Investments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监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君 澜 集 团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会 理 事 长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杭 州 南 都 董 事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临 安 南 都 董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南 投 实 业 监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上 海 锂 电 监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ShangHai Suzhou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Limited ShangHai Horsepower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Limited 临 安 南 都 董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南 都 销 售 董 事 长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平 南 都 董 事 长 全 资 子 公 司 南 都 亚 太 董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南 都 英 国 董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杭 州 南 都 董 事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上 海 锂 电 董 事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中 国 电 子 学 会 理 事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副 理 事 长 业 协 会 古 荡 湾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书 记 董 事 长 杭 州 华 星 总 经 理 公 司 股 东 北 京 中 港 原 野 影 视 传 媒 副 董 事 长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港 原 野 演 艺 经 纪 董 事 长 有 限 公 司 202
203 舒 华 英 童 本 立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中 邮 普 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兆 维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浙 江 浙 大 网 新 科 技 股 份 独 立 董 事 有 限 公 司 数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信 雅 达 系 统 工 程 股 份 有 独 立 董 事 限 公 司 张 仁 寿 独 立 董 事 浙 江 工 商 大 学 副 校 长 浙 江 浙 大 网 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浙 江 新 湖 创 业 投 资 股 份 独 立 董 事 有 限 公 司 王 红 监 事 黄 金 明 监 事 浙 江 华 瓯 总 经 理 公 司 股 东 浙 江 瓯 盛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无 公 司 佟 辛 监 事 杭 州 英 策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总 经 理 公 司 杭 州 南 都 董 事 第 一 大 股 东 南 都 亚 太 董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王 岳 能 副 总 裁 南 都 销 售 董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平 南 都 董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杜 军 财 务 总 监 临 安 南 都 监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南 都 销 售 监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平 南 都 监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律 师 与 保 荐 机 构 对 王 海 光 对 外 投 资 及 兼 职 的 情 形 是 否 影 响 其 客 观 独 立 公 正 地 履 行 董 事 长 职 责 进 行 了 核 查 经 核 查, 王 海 光 对 外 投 资 的 企 业 及 兼 职 的 企 业 同 时 为 周 庆 治 控 制 的 企 业,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虽 有 部 分 企 业 与 公 司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章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 但 除 了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对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以 外, 王 海 光 参 股 兼 职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公 司 的 资 金 往 来 及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已 结 清, 公 司 将 避 免 与 该 等 企 业 发 生 委 托 加 工 让 渡 资 金 使 用 权 及 为 关 联 方 担 保 等 方 面 的 关 联 交 易 王 海 光 参 股 兼 职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其 对 外 投 资 兼 职 行 为 不 影 响 履 行 董 事 长 职 责 的 客 观 性 公 正 性 与 独 立 性 王 海 光 主 要 通 过 组 织 参 加 董 事 会 等 参 与 公 司 管 理, 未 参 与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203
204 管 理 王 海 光 自 2007 年 6 月 份 开 始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长 至 今,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一 直 正 常 保 荐 机 构 与 公 司 律 师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王 海 光 对 外 投 资 兼 职 不 影 响 其 履 行 董 事 长 职 责, 王 海 光 对 外 投 资 兼 职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不 会 产 生 影 响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协 议 及 承 诺 ( 一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六 ( 七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之 二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具 有 相 应 的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公 司 法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或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规 定, 且 都 已 通 过 保 荐 机 构 组 织 的 考 试, 已 掌 握 进 入 证 券 市 场 应 具 备 的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相 关 知 识, 已 知 悉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法 定 义 务 和 责 任, 并 已 具 备 足 够 的 诚 信 水 准 和 管 理 上 市 公 司 的 能 力 及 经 验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变 动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变 动 情 况 姓 名 2009 年 职 务 2008 年 职 务 2007 年 职 务 王 海 光 董 事 长 董 事 长 董 事 长 周 庆 治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何 伟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陈 博 董 事 总 裁 董 事 总 裁 董 事 总 裁 蒋 坤 庭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吕 军 董 事 董 事 204
205 汪 曦 光 董 事 舒 华 英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童 本 立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张 仁 寿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佟 辛 监 事 监 事 董 事 副 董 事 长 黄 金 明 监 事 监 事 王 红 监 事 监 事 于 立 岳 监 事 林 涛 监 事 陈 煊 监 事 王 岳 能 副 总 裁 副 总 裁 副 总 裁 童 一 波 总 工 程 师 总 工 程 师 总 工 程 师 杜 军 财 务 总 监 财 务 总 监 财 务 总 监 王 莹 娇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会 秘 书 鉴 于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张 仁 寿 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 提 出 辞 职, 对 此 公 司 承 诺 计 划 在 十 天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推 选 新 的 独 立 董 事, 在 二 十 五 天 内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新 的 独 立 董 事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变 动 原 因 2008 年 2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2008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免 去 佟 辛 汪 曦 光 董 事 职 务, 同 时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佰 孚 控 股 的 提 名 选 举 吕 军 为 公 司 董 事 其 中 佟 辛 曾 为 Pakara Technology 总 经 理, 由 于 Pakara Technology 进 入 注 销 程 序 而 辞 去 公 司 董 事 职 务, 并 于 同 次 股 东 大 会 受 杭 州 南 都 提 名 当 选 为 公 司 监 事 ; 汪 曦 光 原 受 杭 州 南 都 股 东 耀 江 国 际 提 名 当 选 杭 州 南 都 董 事, 再 由 杭 州 南 都 提 名 当 选 公 司 董 事, 由 于 耀 江 国 际 转 让 其 拥 有 的 杭 州 南 都 股 权 而 辞 去 其 董 事 职 务 2008 年 2 月 18 日,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免 去 公 司 监 事 于 立 岳 林 涛 陈 煊 的 职 务, 其 中 林 涛 为 公 司 原 股 东 浙 江 华 源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由 于 浙 江 华 源 转 让 公 司 股 份 而 辞 去 监 事 职 务 ; 陈 煊 为 原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的 监 事, 由 于 离 职 而 不 再 担 任 监 事 职 务 ; 于 立 岳 为 公 司 法 律 顾 问, 由 于 工 作 原 因 不 再 担 任 监 事 职 务 保 荐 机 构 和 公 司 律 师 对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发 行 人 最 近 两 年 内 董 事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205
206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比 较 科 学 和 规 范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根 据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公 司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重 大 投 资 和 决 策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决 策 制 度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累 积 投 票 实 施 细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等 一 系 列 规 章 制 度, 并 根 据 上 述 制 度 规 范 公 司 日 常 决 策 管 理 经 营 活 动 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其 下 设 机 构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相 关 制 度 制 定 以 来,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一 贯 依 法 规 范 运 作 履 行 职 责, 未 出 现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功 能 不 断 得 到 完 善 ( 一 )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股 东 权 利 及 义 务 (1) 股 东 权 利 公 司 2009 年 7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09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三 十 二 条 规 定 : 公 司 股 东 享 有 下 列 权 利 : 依 照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转 让 赠 与 或 质 押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 查 阅 本 章 程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债 券 存 根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公 司 终 止 或 者 清 算 时,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206
207 持 异 议 的 股 东,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权 利 (2) 股 东 义 务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三 十 七 条 规 定 : 公 司 股 东 承 担 下 列 义 务 :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 依 其 所 认 购 的 股 份 和 入 股 方 式 缴 纳 股 金 ; 除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不 得 退 股 ; 不 得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损 害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 不 得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的 利 益 ;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逃 避 债 务, 严 重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利 益 的, 应 当 对 公 司 债 务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承 担 的 其 他 义 务 2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及 议 事 规 则 2008 年 11 月 22 日, 公 司 于 2008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本 规 则 参 照 了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 证 监 发 号 ), 个 别 条 款 将 于 公 司 股 票 公 开 发 行 并 上 市 后 适 用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分 别 从 股 东 大 会 的 性 质 和 职 权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程 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执 行 与 信 息 披 露 等 方 面 详 细 规 定 了 股 东 行 使 权 利 的 方 式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作 为 公 司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的 基 本 职 能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根 据 章 程 规 则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共 11 次 ( 二 )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董 事 会 (1) 董 事 会 设 立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九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设 董 事 长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三 名 董 事 会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为 董 事 会 日 常 办 公 负 责 人 经 公 司 2008 年 10 月 28 日 召 开 的 2008 年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董 事 会 设 立 了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等 四 个 专 业 委 员 会, 通 过 各 专 业 委 员 会 协 助 董 事 会 履 行 决 策 和 监 控 职 能, 以 保 证 董 事 会 议 事 和 决 策 的 专 业 化 和 高 效 率 (2) 董 事 会 职 能 及 议 事 规 则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一 十 五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召 207
208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 拟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票 或 者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及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根 据 总 裁 的 提 名,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事 项 和 奖 惩 事 项 ;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制 订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或 更 换 为 公 司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听 取 公 司 总 裁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总 裁 的 工 作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2008 年 11 月 22 日, 公 司 2008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根 据 公 司 法 制 订 的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该 议 事 规 则 从 会 议 召 开 规 则 会 议 通 知 会 议 出 席 和 委 托 出 席 会 议 召 开 方 式 会 议 表 决 决 议 的 形 成 决 议 的 执 行 会 议 档 案 的 保 存 等 方 面 确 定 了 董 事 会 日 常 工 作 的 程 序 在 报 告 期 中, 公 司 共 召 开 董 事 会 11 次, 从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制 定 以 来 的 历 次 董 事 会 均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程 序 执 行 2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1)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设 立 以 及 独 立 董 事 的 聘 任 2008 年 11 月 22 日, 公 司 2008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独 立 董 事 议 事 规 则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和 董 事 会 认 为,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和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决 策 对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完 善 能 起 到 积 极 的 作 用 独 立 董 事 所 具 备 的 丰 富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勤 勉 尽 责 的 职 业 道 德 在 董 事 会 制 定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发 展 计 划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以 及 确 定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等 方 面 发 挥 了 良 好 的 作 用, 有 效 的 保 障 了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和 公 正 性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对 公 司 完 善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发 展 方 向 和 战 略 选 择 都 具 有 重 大 意 义 独 立 董 事 除 具 备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的 任 职 资 格 外, 还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基 本 条 件 :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具 备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资 格 ; 具 有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和 规 则 ;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须 的 工 作 经 验 ;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 具 有 章 程 所 规 定 的 独 立 性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208
209 (2)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权 独 立 董 事 除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零 八 条 规 定 : 公 司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应 由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方 可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独 立 董 事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应 由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经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独 立 董 事 可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具 体 事 项 进 行 审 计 和 咨 询, 相 关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第 一 百 零 九 条 规 定 :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按 时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了 解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和 运 作 情 况, 主 动 调 查 获 取 做 出 决 策 所 需 要 的 情 况 和 资 料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向 公 司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提 交 独 立 董 事 年 度 报 告 书, 对 其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进 行 说 明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决 策 制 度 还 赋 予 独 立 董 事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决 定 (3) 独 立 董 事 实 际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舒 华 英 先 生 一 直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08 年 11 月 22 日, 公 司 召 开 2008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增 选 童 本 立 先 生 张 仁 寿 先 生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三 位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至 公 司 本 届 董 事 会 任 期 届 满 时 止 至 此, 独 立 董 事 占 董 事 会 成 员 总 数 的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成 员 包 括 行 业 专 家 和 会 计 专 家, 进 一 步 优 化 了 发 行 人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后, 对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起 到 了 良 好 的 促 进 作 用 公 司 董 事 会 做 出 重 大 决 策 前, 向 独 立 董 事 提 供 足 够 的 材 料, 充 分 听 取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对 于 促 进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谨 慎 把 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经 营 管 理 发 展 方 向 及 发 展 战 略 的 选 择 起 到 良 好 的 作 用 3 董 事 会 秘 书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承 担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对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要 求 的 义 务, 也 享 有 相 应 的 工 作 职 权, 对 公 司 治 理 有 着 重 要 作 用, 促 进 了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条 规 定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负 责 公 司 和 相 关 当 事 人 与 证 券 交 易 所 及 其 他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之 间 的 沟 通 和 联 络, 保 证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以 随 时 与 其 取 得 工 作 联 系 ; 负 责 处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督 促 公 司 209
210 制 定 并 执 行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和 重 大 信 息 的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促 使 公 司 和 相 关 当 事 人 依 法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并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向 证 券 交 易 所 办 理 定 期 报 告 和 临 时 报 告 的 披 露 工 作 ; 协 调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接 待 投 资 者 来 访, 回 答 投 资 者 咨 询,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公 司 披 露 的 资 料 ;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筹 备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准 备 和 提 交 有 关 会 议 文 件 和 资 料 ;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制 作 会 议 记 录 并 签 字 ; 负 责 与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有 关 的 保 密 工 作, 制 订 保 密 措 施, 促 使 董 事 监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相 关 知 情 人 员 在 信 息 披 露 前 保 守 秘 密, 并 在 内 幕 信 息 泄 露 时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同 时 向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 负 责 保 管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董 事 名 册 大 股 东 及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资 料,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录 等 ; 协 助 董 事 监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了 解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证 券 交 易 所 其 他 规 定 和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上 市 协 议 中 关 于 其 法 律 责 任 的 内 容 ; 促 使 董 事 会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 在 董 事 会 拟 作 出 的 决 议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证 券 交 易 所 其 他 规 定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时, 应 当 提 醒 与 会 董 事, 并 提 请 列 席 会 议 的 监 事 就 此 发 表 意 见 ; 如 果 董 事 会 坚 持 作 出 上 述 决 议,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将 有 关 监 事 和 其 个 人 的 意 见 记 载 于 会 议 记 录, 同 时 向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 证 券 交 易 所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2008 年 10 月 28 日,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确 立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在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完 善 与 中 介 机 构 的 配 合 协 调 与 监 管 部 门 的 沟 通 协 调 公 司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主 要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程 序 现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王 莹 娇 女 士 自 2008 年 3 月 28 日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聘 任 以 来,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开 展 工 作, 出 席 了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并 亲 自 记 载 或 安 排 其 他 人 员 记 载 会 议 记 录 ; 历 次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董 事 会 秘 书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为 独 立 董 事 及 其 他 董 事 提 供 会 议 材 料 会 议 通 知 等 相 关 文 件, 较 好 地 履 行 了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相 关 职 责 4 专 业 委 员 会 2008 年 10 月 28 日,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设 立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设 立 了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等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各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任 期 与 董 事 会 成 员 任 期 相 同 各 专 业 委 员 会 的 设 立 情 况 及 其 相 应 实 施 细 则 具 体 如 下 : (1) 战 略 委 员 会 210
211 战 略 委 员 会 由 三 名 成 员 组 成, 其 中 应 至 少 包 括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战 略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董 事 长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或 者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一 提 名, 并 由 董 事 会 选 举 产 生 战 略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由 公 司 董 事 长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委 员 会 工 作 目 前 战 略 委 员 会 由 王 海 光 陈 博 舒 华 英 组 成, 其 中 王 海 光 任 主 任 委 员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权 限 是 对 公 司 中 长 期 战 略 规 划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投 资 资 产 出 售 或 资 产 置 换 方 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交 易 性 项 目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以 上 事 项 的 实 施 进 行 检 查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战 略 委 员 会 召 开 会 议, 于 会 议 召 开 前 七 天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由 主 任 委 员 主 持, 主 任 委 员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委 托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 主 持 战 略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的 表 决 权,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过 半 数 通 过 (2) 提 名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三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应 占 多 数 ; 提 名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董 事 长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或 者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一 提 名, 并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议 确 定 提 名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 召 集 人 ) 一 名, 由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委 员 会 工 作 主 任 委 员 在 委 员 内 选 举, 并 报 请 董 事 会 批 准 产 生 目 前 提 名 委 员 会 由 舒 华 英 张 仁 寿 陈 博 组 成, 其 中 舒 华 英 任 主 任 委 员 提 名 委 员 会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情 况 资 产 规 模 和 股 权 结 构 对 董 事 会 的 董 事 人 数 和 构 成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研 究 董 事 经 理 人 员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和 经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 对 董 事 候 选 人 和 经 理 人 选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须 提 请 董 事 会 聘 任 的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宣 提 名 委 员 会 召 开 会 议, 于 会 议 召 开 前 七 天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由 主 任 委 员 主 持, 主 任 委 员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委 托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 主 持 ; 提 名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的 表 决 权 ;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3) 审 计 委 员 会 211
212 审 计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三 名 董 事 组 成, 独 立 董 事 应 占 多 数, 委 员 中 至 少 有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 审 计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董 事 长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或 者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一 提 名, 并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议 确 定 ; 审 计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 召 集 人 ) 一 名, 由 独 立 董 事 中 的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委 员 会 工 作 ; 主 任 委 员 在 委 员 内 选 举, 并 报 请 董 事 会 批 准 产 生 目 前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童 本 立 张 仁 寿 何 伟 组 成, 其 中 童 本 立 任 主 任 委 员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权 限 是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 审 查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审 计 ;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事 宜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会 议, 于 召 开 前 七 天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由 主 任 委 员 主 持, 主 任 委 员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委 托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 主 持 ;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的 表 决 权,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审 计 委 员 会 下 设 审 计 工 作 组 为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负 责 日 常 工 作 联 络 和 会 议 组 织 等 工 作 审 计 工 作 组 工 作 由 公 司 审 计 部 承 担,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完 整 合 理 性 审 查 以 及 会 计 账 目 的 审 查 工 作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从 2006 年 开 始 就 已 逐 步 展 开, 自 2008 年 10 月 28 日 审 计 委 员 会 成 立 以 来, 共 召 开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3 次, 组 织 审 计 部 对 公 司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等 各 部 门 的 财 务 状 况 进 行 了 内 部 审 计, 出 具 了 内 部 审 计 报 告 (4)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三 名 董 事 组 成, 独 立 董 事 应 占 多 数 ;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董 事 长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或 者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一 提 名, 并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议 确 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 召 集 人 ) 一 名, 由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委 员 会 工 作, 主 任 委 员 在 委 员 内 选 举, 并 报 请 董 事 会 批 准 产 生 目 前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由 童 本 立 舒 华 英 王 海 光 组 成, 其 中 童 本 立 任 主 任 委 员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 公 司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 审 查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并 对 其 进 行 年 度 绩 效 考 评 ; 对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议 事 规 则 :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召 开 会 议, 于 会 议 召 开 前 七 天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212
213 会 议 由 主 任 委 员 主 持, 主 任 委 员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委 托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 主 持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的 表 决 权 ;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 三 ) 发 行 人 监 事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监 事 会 构 成 公 司 设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监 事 会 设 主 席 1 人,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会 应 当 包 括 股 东 代 表 和 适 当 比 例 的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其 中 职 工 代 表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1/3 监 事 会 中 的 职 工 代 表 由 公 司 职 工 通 过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职 工 大 会 或 者 其 他 形 式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2 监 事 会 职 能 及 议 事 规 则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六 十 三 条 规 定 : 监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应 当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本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其 工 作,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召 开 监 事 会 会 议 7 次, 并 于 公 司 2008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该 文 件 从 会 议 召 开 规 则 会 议 通 知 会 议 出 席 和 委 托 出 席 会 议 召 开 方 式 会 议 表 决 决 议 的 形 成 决 议 的 执 行 会 议 档 案 的 保 存 等 方 面 确 定 了 监 事 会 日 常 工 作 的 程 序 二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发 行 人 已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的 有 关 法 律 与 法 规 开 展 经 营,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的 行 为 213
214 三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资 金 被 大 股 东 其 他 关 联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占 用 的 情 况, 或 为 大 股 东 其 他 关 联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担 保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资 金 往 来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之 四 ( 二 )4 资 金 往 来, 发 行 人 与 关 联 方 的 资 金 往 来 均 已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审 批 程 序, 目 前 已 全 部 清 理,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发 行 人 关 联 股 东 均 已 承 诺 不 占 用 发 行 人 的 资 金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未 违 规 为 大 股 东 其 他 关 联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四 管 理 层 评 价 ( 一 ) 管 理 层 自 我 评 价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已 按 照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的 要 求 针 对 自 身 的 特 点 建 立 了 一 整 套 规 范 合 理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现 有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全 面 涵 盖 了 包 括 战 略 决 策 生 产 经 营 市 场 开 发 技 术 研 发 销 售 和 服 务 人 事 管 理 激 励 机 制 财 务 审 计 等 在 内 的 公 司 运 营 所 涉 及 到 的 各 个 环 节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立 以 来, 得 到 了 公 司 各 个 层 面 的 有 效 执 行 通 过 几 年 的 运 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已 发 挥 了 良 好 的 作 用, 在 完 整 性 有 效 性 和 合 理 性 等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未 出 现 因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原 因 导 致 的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发 生 今 后, 公 司 将 继 续 结 合 自 身 发 展 的 实 际 情 况,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不 断 加 以 改 进 和 完 善 根 据 财 政 部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基 本 规 范 ( 试 行 ) 及 相 关 具 体 规 范,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是 有 效 的 ( 二 ) 会 计 师 评 价 浙 江 天 健 出 具 了 天 健 审 [2010] 第 81 号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报 告, 认 为 : 南 都 电 源 公 司 管 理 层 作 出 的 根 据 财 政 部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基 本 规 范 ( 试 行 ) 及 相 关 具 体 规 范,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是 有 效 的 这 一 认 定 是 公 允 的 五 发 行 人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制 度 安 排 及 执 行 情 况 214
215 ( 一 ) 发 行 人 关 于 对 外 投 资 的 政 策 制 度 安 排 及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一 十 五 条 规 定 的 董 事 会 职 权 中, 包 括 :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第 一 百 一 十 八 条 规 定,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本 章 程,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即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批 准 项 目 投 资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银 行 贷 款 等 事 项 的 权 限 为 :1 决 定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资 产 金 额 累 计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以 内 的 事 项 ;2 决 定 公 司 一 年 内 累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额 30% 以 内 的 项 目 投 资 对 外 投 资 委 托 经 营 或 与 他 人 共 同 经 营 资 产 事 项 2008 年 11 月 22 日, 公 司 2008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重 大 投 资 和 决 策 制 度, 促 使 公 司 加 强 投 资 管 理 和 建 立 科 学 的 投 资 决 策 机 制 重 大 投 资 和 决 策 制 度 确 定 了 投 资 业 务 的 职 责 分 工 和 控 制 原 则, 建 立 了 投 资 分 析 制 度 投 资 审 批 制 度 财 产 保 管 制 度 投 资 资 产 处 置 的 控 制 制 度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记 名 登 记 制 度 定 期 盘 点 制 度 等 一 系 列 重 大 投 资 和 决 策 管 理 制 度 2008 年 3 月 28 日,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平 南 都 收 购 上 海 锂 电 资 产 的 议 案 2008 年 12 月 10 日, 公 司 2008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临 平 南 都 收 购 上 海 锂 电 部 分 资 产 的 议 案 ( 二 ) 发 行 人 关 于 对 外 担 保 的 政 策 制 度 安 排 及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 公 司 下 列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 一 )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二 )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三 )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四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五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 六 )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本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对 投 资 者 权 益 的 保 护 215
216 ( 一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的 权 利 保 护 根 据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在 治 理 制 度 层 面 上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股 东 有 权 查 阅 本 章 程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债 券 存 根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股 东 有 权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 股 东 对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享 有 知 情 权 和 参 与 权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应 当 忠 实 勤 勉 地 履 行 职 责, 保 证 披 露 信 息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公 平, 不 得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在 内 幕 信 息 依 法 披 露 前, 任 何 知 情 人 不 得 公 开 或 者 泄 露 该 信 息, 不 得 利 用 该 信 息 进 行 内 幕 交 易 ( 二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的 权 利 保 护 根 据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在 治 理 制 度 层 面 上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股 东 有 权 依 照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 公 司 终 止 或 者 清 算 时, 股 东 有 权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持 异 议 的 股 东, 有 权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三 年 内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三 十 ( 三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参 与 重 大 决 策 的 权 利 保 护 根 据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相 关 文 件 的 规 定, 公 司 在 治 理 制 度 层 面 上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参 与 重 大 决 策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股 东 有 权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 股 东 对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216
217 的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享 有 知 情 权 和 参 与 权 ;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请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 四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保 护 根 据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在 治 理 制 度 层 面 上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就 选 举 董 事 监 事 进 行 表 决 时, 可 以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上 述 规 定 有 利 于 中 小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实 现 217
218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本 节 披 露 或 引 用 的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浙 江 天 健 出 具 的 天 健 审 号 审 计 报 告 一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203,813, ,764, ,180, 应 收 票 据 2,831, ,422, ,405, 应 收 账 款 460,184, ,686, ,177, 预 付 款 项 5,042, ,788, ,777, 其 他 应 收 款 9,912, ,435, ,262, 存 货 191,693, ,991, ,896,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45,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73,476, ,088, ,744,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5,000, ,503, ,276, 固 定 资 产 231,823, ,727, ,761, 在 建 工 程 26,066, ,309, ,469, 无 形 资 产 45,945, ,799, ,64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3,633, ,158, ,017,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6,464, ,804, ,383,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18,942, ,301, ,551, 资 产 总 计 1,192,419, ,390, ,296, ( 续 ) 218
219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287,000, ,000, ,000, 应 付 票 据 21,660, ,280, 应 付 账 款 147,467, ,189, ,128, 预 收 款 项 1,858, ,265, ,43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941, ,587, , 应 交 税 费 -7,456, ,460, ,520, 应 付 利 息 655, , , 其 他 应 付 款 10,830, ,605, ,89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50,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13,590, ,737, ,262,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529,546, ,460, ,294,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55,000, ,000, ,00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8,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4,025, ,155, ,52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59,043, ,155, ,520, 负 债 合 计 688,590, ,615, ,814,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186,000, ,000, ,000, 资 本 公 积 39,314, ,847, ,428,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31,405, ,931, ,560, 未 分 配 利 润 247,738, ,618, ,615,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27,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503,829, ,775, ,764,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5,716,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503,829, ,775, ,481, 负 债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1,192,419, ,390, ,296,
220 2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1,304,263, ,567,098, ,441, 减 : 营 业 成 本 940,781, ,204,813, ,423,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838, ,553, ,488, 销 售 费 用 96,876, ,721, ,974, 管 理 费 用 62,895, ,423, ,257, 财 务 费 用 21,679, ,823, ,670,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054, ,515, ,931,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投 资 收 益 456, ,947, 其 中 : 对 联 ( 合 ) 营 企 业 投 资 收 益 1,226, , 二 营 业 利 润 179,247, ,705, ,64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1,353, ,599, ,42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719, ,039, ,432,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1,324, ,697, , 三 利 润 总 额 186,881, ,264, ,639,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6,086, ,892, ,351, 四 净 利 润 160,794, ,372, ,28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60,794, ,372, ,135,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53, 五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540,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540, , ,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60,254, ,010, ,70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60,254, ,010, ,547,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53,
221 3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545,416, ,640,250, ,233,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62, ,541, ,127,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4,297, ,494, ,53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569,776, ,773,286, ,108,900,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144,552, ,347,188, ,098,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48,964, ,274, ,296,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11,761, ,625, ,917,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43,624, ,815, ,30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448,903, ,679,903, ,152,62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0,873, ,382, ,719,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174,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277, ,815, ,101, ,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886, ,709,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164, ,524, ,901,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45,373, ,481, ,723,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5,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004,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45,373, ,485, ,86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0,208, ,961, ,963,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3,000, ,39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550,000, ,501, ,2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7,456,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77,456, ,501, ,59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58,000, ,437, ,200,
222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59,303, ,136, ,555,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176,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17,303, ,574, ,755,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0,152, ,072, ,835,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1,014, ,086, ,815,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9,802, ,262, ,336,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52,454, ,192, ,85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92,256, ,454, ,192, ( 二 )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1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71,297, ,315, ,732,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2,831, ,422, ,405, 应 收 账 款 461,441, ,636, ,294, 预 付 款 项 19,771, ,637, ,097,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5,672, ,542, ,371, 存 货 72,967, ,089, ,698,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733,982, ,644, ,600,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06,461, ,131, ,383,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36,675, ,773, ,373, 在 建 工 程 1,946, , ,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无 形 资 产 11,265, ,420, ,524,
223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132, ,736, ,42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63,482, ,652, ,020, 资 产 总 计 897,464, ,296, ,620,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单 位 : 元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287,000, ,000, ,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21,660, ,280, 应 付 账 款 63,432, ,515, ,193, 预 收 款 项 1,728, ,214, ,33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233, ,290, , 应 交 税 费 9,560, ,195, ,813, 应 付 利 息 407, , ,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3,789, ,315, ,79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50,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11,534, ,164, ,519,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50,345, ,311, ,243,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50,000, ,000,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4,025, ,155, ,52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025, ,155, ,520, 负 债 合 计 454,370, ,466, ,763,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186,000, ,000, ,000, 资 本 公 积 39,934, ,467, ,197,
224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31,405, ,931, ,560, 未 分 配 利 润 185,754, ,431, ,098,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43,094, ,829, ,857,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897,464, ,296, ,620,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1,258,153, ,533,078, ,293, 减 : 营 业 成 本 1,002,383, ,245,926, ,596,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4,278, ,936, ,269, 销 售 费 用 66,021, ,086, ,170, 管 理 费 用 33,177, ,280, ,070, 财 务 费 用 20,451, ,253, ,39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081, ,980, ,439,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投 资 收 益 -3,183, ,247,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1,226, , ,922, ,432, ,598, ,045, ,342, ,320, ,334, ,641, ,945, , , , 三 利 润 总 额 143,633, ,132, ,972,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8,893, ,429, ,919, 四 净 利 润 124,739, ,702, ,053,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533, ,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24,206, ,972, ,316,
225 3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475,336, ,616,339, ,384,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62, ,541, ,127,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0,436, ,419, ,52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565,834, ,781,300, ,142,042,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158,045, ,416,505, ,067,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7,370, ,567, ,316,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80,706, ,982, ,506,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70,078, ,310, ,71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426,200, ,720,365, ,222,60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9,634, ,934, ,565,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009,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 ,254, ,590,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98, ,594,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98, ,440, ,02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5,265, ,284, ,241,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2,500, ,628, ,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573,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0,338, ,912, ,24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9,640, ,472, ,778,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225
226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3,000, ,39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395,000, ,501, ,2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7,456,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22,456, ,501, ,59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58,000, ,437, ,2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54,776, ,013, ,083,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12,776, ,450, ,28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0,320, ,949, ,306,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1,938, , ,954,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7,735, ,262, ,565,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42,006, ,743, ,177,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59,741, ,006, ,743, 二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编 制 基 础, 执 行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公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二 )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将 其 控 制 的 所 有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母 公 司 和 其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按 照 权 益 法 调 整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由 母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1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子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经 营 范 围 投 资 额 持 股 比 表 决 权 比 是 否 例 (%) 例 (%) 合 并 南 都 销 售 杭 州 600 万 元 销 售 电 池 600 万 元 是 临 平 南 都 杭 州 1,000 万 元 生 产 销 售 电 池 1,000 万 元 是 临 安 南 都 杭 州 8,750 万 元 电 池 生 产 项 目 8,750 万 元 是 南 都 英 国 英 国 50 万 英 镑 销 售 电 池 5.51 万 英 镑 是 南 都 亚 太 新 加 坡 30 万 新 元 销 售 电 池 万 新 元 是 226
227 2 报 告 期 内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变 更 情 况 (2)2007 年 度 2007 年 7 月, 公 司 独 资 设 立 临 平 南 都,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公 司 拥 有 对 其 的 实 质 控 制 权, 故 自 该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2007 年 9 月, 公 司 注 销 子 公 司 成 都 南 都, 故 自 2007 年 10 月 起, 不 再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3)2008 年 度 2008 年 8 月, 公 司 出 资 5.51 万 英 磅 设 立 南 都 英 国,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50 万 英 镑,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的 股 权, 拥 有 该 公 司 的 实 质 控 制 权, 故 自 该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2008 年 10 月, 公 司 注 销 子 公 司 舟 山 南 都, 故 自 2008 年 11 月 起 不 再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根 据 杭 州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杭 外 经 贸 外 经 函 [2008]2 号 关 于 同 意 南 都 欧 洲 有 限 公 司 撤 销 备 案 的 函, 子 公 司 南 都 挪 威 已 停 业, 并 正 在 办 理 注 销 手 续, 故 自 2008 年 1 月 起, 不 再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截 至 目 前, 南 都 挪 威 已 注 销 (4)2009 年 度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南 都 亚 太 50% 的 股 权,2008 年 12 月 本 公 司 与 合 作 方 丰 耕 公 司 签 署 南 都 亚 太 公 司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并 经 南 都 亚 太 股 东 会 以 及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本 公 司 以 586, 新 元 受 让 丰 耕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南 都 亚 太 50% 的 股 权 2009 年 3 月 5 日 公 司 全 额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款 586, 新 元, 折 合 人 民 币 2,573, 元, 并 办 理 了 相 应 的 财 产 权 交 接 手 续, 拥 有 该 公 司 的 实 质 控 制 权, 故 自 2009 年 3 月 1 日 起,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合 并 成 本 系 按 双 方 协 议 总 价 586, 新 元 确 认 三 审 计 意 见 浙 江 天 健 对 本 公 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和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的 利 润 表 合 并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和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天 健 审 227
228 [2010]80 号 审 计 报 告 会 计 师 认 为,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已 经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公 允 反 映 了 公 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四 报 告 期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与 会 计 估 计 ( 一 )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公 司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公 司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如 果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业 务 折 算 对 发 生 的 外 币 业 务,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合 人 民 币 记 账 对 各 种 外 币 账 户 的 外 币 期 末 余 额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除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资 产 有 关 的 专 门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外, 其 他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差 额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按 照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228
229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单 独 列 示 ; 现 金 流 量 表 采 用 现 金 流 量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作 为 调 节 项 目,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 三 )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四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两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2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确 认 依 据 计 量 方 法 和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公 司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2)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公 司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结 清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2)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3)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两 229
230 项 金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与 套 期 保 值 有 关 外, 按 照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在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所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现 金 股 利,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时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原 直 接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后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已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实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解 除 时, 相 应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了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继 续 确 认 所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公 司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1)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2)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之 和 4 主 要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以 活 跃 市 场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230
231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初 始 取 得 或 源 生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作 为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基 础 5.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应 当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末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且 预 期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非 暂 时 性 时, 确 认 其 减 值 损 失, 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 四 )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确 认 标 准 计 提 方 法 金 额 100 万 元 以 上 ( 含 ) 且 占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余 额 10% 以 上 的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经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以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根 据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该 组 合 的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定 依 据 和 计 提 方 法 231
232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的 确 定 依 据 账 龄 3 年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确 定 的 计 提 方 法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的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的 比 例 (%) 以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分 析 法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以 下 同 )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说 明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非 重 大 以 及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减 值 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 以 相 同 账 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报 告 期 各 项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其 他 计 提 方 法 说 明 对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可 收 回 性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并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对 于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利 息 长 期 应 收 款 等 ),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五 ) 存 货 存 货 包 括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产 成 品 或 商 品 处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在 产 品 在 生 产 过 程 或 提 供 劳 务 过 程 中 耗 用 的 材 料 和 物 料 等 发 出 存 货 采 用 月 末 一 次 加 权 平 均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采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同 一 项 存 货 中 一 部 分 有 合 同 价 格 约 定 其 他 部 分 不 存 在 合 同 价 格 的, 分 别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并 与 其 对 应 的 成 本 进 行 比 较, 分 别 确 定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的 金 额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232
233 低 值 易 耗 品 按 照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包 装 物 按 照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 六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承 担 债 务 或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或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以 外 的 :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能 够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权 益 法 进 行 调 整 ; 对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的, 认 定 为 共 同 控 制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的, 认 定 为 重 大 影 响 4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类 似 投 资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提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 其 他 投 资 的 减 值, 按 本 部 分 ( 十 五 ) 资 产 减 值 所 述 方 233
234 法 计 提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 七 ) 固 定 资 产 1.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予 以 确 认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符 合 上 述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 不 符 合 上 述 确 认 条 件 的,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年 限 估 计 残 值 率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专 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设 备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本 部 分 ( 十 五 ) 资 产 减 值 所 述 方 法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八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同 时 满 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则 予 以 确 认 在 建 工 程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2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按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结 算 的, 先 按 估 计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本 部 分 ( 十 五 ) 资 产 减 值 所 述 方 法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 九 )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234
235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当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当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的,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 包 括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的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的,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 十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照 与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系 统 合 理 地 摊 销,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具 体 年 限 如 下 : 项 目 摊 销 方 法 摊 销 年 限 土 地 使 用 权 直 线 法 50 工 业 产 权 直 线 法 10 软 件 直 线 法 10 非 专 利 技 术 直 线 法 10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检 查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给 公 司 带 来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能 力, 按 235
236 本 部 分 ( 十 五 ) 资 产 减 值 所 述 方 法 计 提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4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十 一 )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1)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2) 公 司 不 再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不 再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4)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提 供 劳 务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 同 时 满 足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的 收 入, 并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在 同 时 满 足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收 入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的 收 入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 使 用 费 收 入 按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236
237 计 算 确 定 ( 十 二 )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包 括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应 当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应 当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以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三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该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转 回 减 记 的 金 额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不 包 括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1) 企 业 合 并 ;(2) 直 接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确 认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 十 四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说 明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如 本 部 分 ( 十 五 ) 资 产 减 值 所 述, 本 公 司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财 237
238 政 部 2006 年 2 月 公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并 对 2006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2006 年 年 初 运 用 新 会 计 政 策 追 溯 计 算 的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累 积 影 响 数 为 1,702, 元, 其 中, 因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追 溯 调 整 的 累 积 影 响 数 为 195, 元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累 积 影 响 数 为 1,506, 元 由 于 上 述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调 减 2006 年 期 初 的 资 本 公 积 779, 元 ; 调 增 2006 年 期 初 的 留 存 收 益 1,702, 元, 均 系 调 增 未 分 配 利 润 1,702, 元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公 司 原 按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 期 末 余 额 的 5.1% 计 提 坏 账 准 备,2007 年 1 月 18 日 经 公 司 临 时 董 事 会 决 议, 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进 行 了 变 更, 变 更 后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为 : 账 龄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以 下 类 推 )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5% 计 提 ; 账 龄 1-2 年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15% 计 提 ; 账 龄 2-3 年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30% 计 提 ; 账 龄 3 年 以 上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80% 计 提 对 上 述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公 司 已 采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处 理, 减 少 2007 年 度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14,859, 元, 减 少 2007 年 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560, 元 根 据 公 司 2008 年 1 月 28 日 董 事 会 决 议,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公 司 对 账 龄 在 3 年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改 变 计 提 方 法 如 下 : 账 龄 3-5 年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80% 计 提 ; 账 龄 5 年 以 上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100% 计 提 公 司 对 此 项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采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减 少 2008 年 度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808, 元, 减 少 2008 年 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995, 元 ( 十 五 ) 资 产 减 值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资 产 [ 除 存 货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融 资 租 赁 中 出 租 人 未 担 保 余 值 和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以 外 的 资 产 ]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以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但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单 项 资 产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238
239 后 的 净 额 与 该 单 项 资 产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单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其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之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以 上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的 抵 减, 作 为 各 单 项 资 产 ( 包 括 商 誉 ) 的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各 单 项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五 税 ( 费 ) 项 ( 一 ) 企 业 所 得 税 2007 年 11 月 本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有 效 期 2 年, 年 按 照 15% 的 优 惠 税 率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2008 年 10 月 根 据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 江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浙 江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浙 科 发 高 [2008]250 号 文, 本 公 司 被 重 新 认 定 为 2008 年 第 一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有 效 期 3 年, 年 按 照 15% 的 优 惠 税 率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子 公 司 南 都 英 国 按 27.5% 的 税 率 计 缴 ; 子 公 司 南 都 亚 太 按 17% 的 税 率 计 缴 ; 子 公 司 临 平 南 都 2007 年 按 33% 的 税 率,2008 年 按 25% 的 税 率 计 缴 2009 年 12 月, 临 平 南 都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浙 科 发 高 [2009]276 号 ), 认 定 有 效 期 3 年, 年 按 照 15% 的 优 惠 税 率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其 他 子 公 司 2007 年 按 33% 的 税 率 计 缴,2008 年 2009 年 按 25% 的 税 率 计 缴 根 据 杭 州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西 湖 税 务 分 局 出 具 的 ( 西 ) 地 税 字 [2008] 第 139 号 同 意 技 术 改 造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抵 免 2007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公 司 以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抵 免 2007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760, 元 子 公 司 舟 山 南 都 经 浙 江 省 舟 山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批 准 享 受 技 术 改 造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该 公 司 实 际 抵 免 2007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62, 元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不 存 在 尚 未 抵 免 的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额 239
240 ( 二 ) 增 值 税 与 其 他 税 种 公 司 按 17% 的 税 率 计 缴 增 值 税, 按 5% 的 税 率 计 缴 营 业 税,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7% 计 缴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公 司 2006 年 享 受 出 口 退 税 万 元,2006 年 9 月, 铅 酸 蓄 电 池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被 取 消 ;2007 和 2008 年, 铅 酸 蓄 电 池 零 件 等 产 品 仍 享 受 出 口 退 税 万 元 和 万 元 ;2008 年 12 月, 铅 酸 蓄 电 池 零 件 出 口 退 税 也 被 取 消, 从 2009 年 开 始 不 再 享 受 出 口 退 税 公 司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的 3% 计 缴 教 育 附 加 费,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的 2% 计 缴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 三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纳 税 情 况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照 章 纳 税, 未 因 纳 税 问 题 受 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的 处 罚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应 缴 税 费 总 额 分 别 为 4, 万 元 11, 万 元 6, 万 元, 实 缴 税 费 总 额 为 3, 万 元 7, 万 元 11, 万 元, 期 末 应 缴 税 费 总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3, 万 元 万 元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增 值 税 期 初 余 额 19,277, ,719, ,931, 期 末 余 额 -9,825, ,277, ,719, 应 缴 金 额 30,156, ,867, ,909, 实 缴 金 额 59,259, ,871, ,697, 所 得 税 期 初 余 额 14,634, ,643, , 期 末 余 额 -434, ,926, ,643, 应 缴 金 额 24,738, ,097, ,086, 实 缴 金 额 39,807, ,814, ,678, 营 业 税 期 初 余 额 267, , 期 末 余 额 , 应 缴 金 额 53, , , 实 缴 金 额 321, , , 城 市 维 护 建 期 初 余 额 1,562, , , 设 税 期 末 余 额 437, ,562, , 应 缴 金 额 3,374, ,989, ,628, 实 缴 金 额 4,499, ,541, ,725, 教 育 费 附 加 期 初 余 额 644, , , 期 末 余 额 187, , ,
241 应 缴 金 额 1,446, ,138, ,050, 实 缴 金 额 1,903, ,543, ,168, 地 方 教 育 附 期 初 余 额 429, , , 加 期 末 余 额 124, , , 应 缴 金 额 964, ,425, , 实 缴 金 额 1,268, ,028, , 房 产 税 期 初 余 额 361, 期 末 余 额 217, , 应 缴 金 额 579, , , 实 缴 金 额 723, , , 土 地 使 用 税 期 初 余 额 739, 期 末 余 额 341, , 应 缴 金 额 1,120, , , 实 缴 金 额 1,518, , , 印 花 税 期 初 余 额 18, , , 期 末 余 额 16, , , 应 缴 金 额 561, , , 实 缴 金 额 564, , , 水 利 建 设 专 期 初 余 额 1,180, ,338, , 项 资 金 期 末 余 额 1,415, ,180, ,338, 应 缴 金 额 2,298, ,463, ,791, 实 缴 金 额 2,062, ,621, , 残 疾 人 保 障 期 初 余 额 金 期 末 余 额 应 缴 金 额 195, , , 实 缴 金 额 195, , , 其 他 期 初 余 额 51, , , 期 末 余 额 62, , , 应 缴 金 额 3,080, , , 实 缴 金 额 3,070, , , 合 计 期 初 余 额 39,168, ,520, , 期 末 余 额 -7,456, ,460, ,520, 应 缴 金 额 68,568, ,564, ,384, 实 缴 金 额 115,194, ,625, ,917, 注 :1 上 表 中 2008 年 年 度 期 所 得 税 期 末 应 缴 金 额 未 含 南 都 亚 太 708, 元 的 应 缴 金 额,2009 年 期 初 金 额 包 含 了 南 都 亚 太 的 应 缴 金 额 2 公 司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为 111,761, 元, 与 上 表 中 的 实 缴 金 额 相 差 3,432, 元, 其 原 因 在 于,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未 包 括 母 公 司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2,763, 元 印 花 税 328, 元 残 障 金 28, 元 ; 临 平 南 都 所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236, 元 ; 临 安 南 都 所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69, 元, 以 241
242 及 审 计 调 减 增 值 税 进 项 转 出 金 额 4, 元 ( 四 ) 相 关 税 费 政 策 变 化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1 取 消 国 产 设 备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影 响 自 2008 年 起, 公 司 不 再 享 受 国 产 设 备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享 受 国 产 设 备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金 额 较 小,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较 低, 取 消 国 产 设 备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未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2 铅 酸 蓄 电 池 及 其 零 件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取 消 的 影 响 铅 酸 蓄 电 池 及 其 零 件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取 消 出 口 退 税 后, 公 司 对 客 户 的 报 价 整 体 上 浮 13%, 抵 销 了 取 消 出 口 退 税 的 不 利 影 响 ; 且 公 司 2008 年 外 销 收 入 较 2007 年 大 幅 增 长 99.97%, 不 存 在 因 提 价 导 致 销 量 下 降 的 情 形 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分 别 享 受 出 口 退 税 万 元 和 万 元 假 设 其 他 条 件 不 变, 如 果 在 报 告 期 初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即 取 消, 则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是 减 少 2007 年 净 利 润 万 元 减 少 2008 年 净 利 润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年 净 利 润 的 29.71% 2.91% 和 0.21%; 假 设 其 他 条 件 不 变, 如 果 在 报 告 期 内 持 续 享 受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是 分 别 增 加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净 利 润 2, 万 元 5, 万 元 和 2, 万 元, 发 行 人 同 期 净 利 润 将 在 现 有 基 础 上 分 别 增 加 56.06% 48.83% 和 16.18% 由 于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实 行 或 取 消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往 往 会 通 过 公 司 调 整 外 销 价 格 而 抵 销, 即 如 果 实 行 出 口 退 税, 公 司 会 相 应 调 低 价 格 以 保 持 对 国 内 其 他 同 行 出 口 厂 商 的 竞 争 力, 如 果 取 消 出 口 退 税, 公 司 则 可 以 相 应 提 高 价 格 以 转 嫁 影 响 保 持 毛 利 率 水 平,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对 公 司 的 外 销 业 务 及 经 营 成 果 不 存 在 重 大 影 响 ( 五 ) 有 关 机 构 对 公 司 纳 税 情 况 的 核 查 情 况 公 司 律 师 与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未 按 期 缴 纳 税 费 的 情 况 2009 年 11 月, 杭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根 据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的 要 求, 出 具 了 关 于 < 关 于 就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等 相 关 问 题 征 求 意 见 的 函 > 的 反 馈 意 见, 认 为 南 都 电 源 及 其 子 公 司 在 2006 年 起 至 今 的 经 营 期 内 未 发 现 存 在 欠 税 和 税 务 违 章 情 况, 能 依 照 税 法 的 规 定 及 时 缴 纳 税 款 同 月,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了 浙 政 办 发 函 [2009]87 号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浙 江 南 242
243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等 相 关 事 项 确 认 的 函, 同 意 杭 州 市 政 府 的 核 查 意 见 六 分 部 信 息 详 见 本 节 二 十 二 ( 二 ) 营 业 收 入 七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本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的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二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八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经 审 计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1,421, ,646, ,938,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11,034, ,491, ,660,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5,010,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318, , , 小 计 9,931, ,229, ,695,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415, ,043,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9,516, , ,351, 当 期 归 属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160,794, ,372, ,135,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51,277, ,186, ,783, 九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基 本 指 标 243
244 报 告 期 公 司 各 项 基 本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口 径 ) 50.63% 59.03% 64.1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0.42% 0.88% 1.91%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元 ) 23,413, ,894, ,585,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速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3)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 总 资 产 (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5)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6)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税 前 利 润 + 利 息 费 用 + 折 旧 支 出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7)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税 前 利 润 + 利 息 费 用 )/ 利 息 费 用 (8)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量 / 股 本 或 实 收 资 本 (9)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净 流 量 / 股 本 或 实 收 资 本 (10)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与 每 股 收 益 情 况 244
245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10 年 修 订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全 面 摊 薄 和 加 权 平 均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 1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加 权 平 均 (%)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计 算 过 程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1)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 S S= S0+S1+Si Mi M0 Sj Mj M0-Sk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 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 S 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 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 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 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 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 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 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2)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P1/(S0+S1+Si Mi M0 Sj Mj 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P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应 考 虑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245
246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和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的 影 响, 按 照 其 稀 释 程 度 从 大 到 小 的 顺 序 计 入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直 至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达 到 最 小 值 十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一 ) 设 立 时 的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公 司 前 身 南 都 有 限 系 由 南 都 通 讯 与 东 海 地 产 发 起 成 立, 南 都 有 限 设 立 时 收 购 了 东 海 地 产 与 南 都 通 讯 所 拥 有 的 打 包 资 产, 该 等 打 包 资 产 原 系 东 海 地 产 拥 有 的 土 地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杭 州 江 南 制 管 有 限 公 司 的 土 地 房 产 设 备, 该 等 资 产 的 评 估 价 值 为 2, 万 元, 收 购 作 价 2,500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土 地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被 收 购 资 产 中 的 土 地 已 经 余 杭 市 地 产 估 价 所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余 土 价 (97)80 号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评 估 价 值 为 1, 万 元, 该 评 估 结 果 已 经 余 杭 市 土 地 管 理 局 以 余 土 ( 评 估 )(97)80-1 号 关 于 确 认 杭 州 福 士 制 管 有 限 公 司 地 块 地 价 评 估 结 果 的 通 知 和 余 土 ( 评 估 )(97)80-2 号 关 于 确 认 杭 州 江 南 房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块 地 价 评 估 结 果 的 通 知 确 认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余 杭 市 地 产 估 价 所 (2) 估 价 方 法 : 基 准 地 价 系 数 修 正 法 和 市 场 比 较 法 (3) 估 价 结 果 :224 元 / 平 方 米, 合 计 评 估 价 值 1, 万 元 2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被 收 购 资 产 中 的 房 产 设 备 已 经 余 杭 市 资 产 评 估 中 心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余 资 评 字 (97)77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该 评 估 结 果 已 经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人 民 政 府 于 2009 年 6 月 下 发 的 230 号 抄 告 单 予 以 确 认 具 体 如 下 : (1)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余 杭 市 资 产 评 估 中 心 (2) 评 估 方 法 : 以 重 置 成 本 法 为 基 础 确 定 (3) 评 估 结 果 : 房 产 账 面 价 值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为 41.9%; 设 备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287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为 32.51%; 合 计 账 面 价 值 为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1,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为 43.84% 3 其 他 说 明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人 民 政 府 于 2009 年 6 月 下 发 230 号 抄 告 单, 同 意 上 述 资 产 246
247 转 让 行 为 ( 二 ) 收 购 上 海 锂 电 经 营 性 资 产 的 评 估 情 况 2008 年 12 月,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子 公 司 临 平 南 都 与 上 海 锂 电 签 订 资 产 买 卖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由 临 平 南 都 按 评 估 价 值 收 购 上 海 锂 电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该 等 资 产 的 评 估 情 况 如 下 : 1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浙 江 勤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2 资 产 评 估 方 法 : 成 本 法 3 评 估 结 果 单 位 : 元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值 率 (%) 一 存 货 6,000, ,802, 二 设 备 类 固 定 资 产 8,650, ,268, 三 无 形 资 产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1,382,587,50 1,382, 十 三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 一 ) 资 产 结 构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资 产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元 资 产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 (%) (%) 货 币 资 金 203,813, ,764, ,180, 应 收 账 款 460,184, ,686, ,177, 存 货 191,693, ,991, ,896,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17,786, ,646, ,49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73,476, ,088, ,744, 固 定 资 产 合 计 257,898, ,037, ,230, 无 形 资 产 45,945, ,799, ,642, 资 产 总 计 1,192,419, ,390, ,296, 年 2008 年,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保 持 在 80% 左 右, 固 定 资 产 所 占 比 例 相 对 较 低, 占 总 资 产 的 12% 左 右 2009 年, 受 临 安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建 设 推 进 的 影 响, 固 定 资 产 所 占 比 重 有 所 上 升,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超 过 20% 以 上, 但 流 动 资 产 仍 是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247
248 应 收 账 款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40% 左 右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较 高 系 由 公 司 的 生 产 组 织 方 式 行 业 及 客 户 结 构 特 点 所 决 定 近 年 来, 公 司 为 充 分 发 挥 自 身 的 竞 争 优 势, 抓 住 市 场 机 遇, 充 分 整 合 外 部 产 能 资 源, 通 过 输 出 技 术 管 理 与 人 才 等 方 式 委 托 外 协 合 作 伙 伴 加 工 部 分 铅 制 品 与 产 品,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相 对 较 低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为 以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电 信 中 国 联 通 新 加 坡 电 信 等 为 代 表 的 通 信 运 营 商, 及 以 华 为 技 术 阿 尔 卡 特 - 朗 讯 摩 托 罗 拉 等 为 代 表 的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这 些 客 户 的 采 购 金 额 较 大, 销 售 回 款 时 间 较 长,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总 资 产 增 长 速 度 较 快,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较 2007 年 末 增 加 了 40, 万 元, 增 长 率 为 51.27%,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第 一, 公 司 分 别 于 2007 年 8 月 2007 年 12 月 将 注 册 资 本 从 11,233 万 元 增 资 至 18,600 万 元, 吸 收 股 东 投 资 10, 万 元 ; 第 二, 近 年 来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良 好,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与 2009 年, 公 司 累 计 实 现 净 利 润 32, 万 元 ; 第 三,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相 关 经 营 性 债 务 及 银 行 贷 款 规 模 有 所 增 加 ( 二 ) 负 债 结 构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的 负 债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元 资 产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 (%) (%) 短 期 借 款 287,000, ,000, ,000, 应 付 账 款 147,467, ,189, ,128,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95,079, ,270, ,165,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529,546, ,460, ,294, 长 期 借 款 155,000, ,000, ,000, 负 债 合 计 688,590, ,615, ,814, 年 2008 年 公 司 的 负 债 结 构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2009 年, 临 安 南 都 因 项 目 建 设 贷 款 15,500 万 元, 当 年 长 期 借 款 占 负 债 的 比 重 有 所 上 升 ( 三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产 减 值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余 额 为 3, 万 元, 均 为 坏 账 准 备, 详 见 本 节 十 八 ( 四 )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248
249 十 四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反 映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的 相 关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年 2008 年 2007 年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口 径 ) 50.63% 59.03% 64.10%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元 ) 23,413, ,894, ,585,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项 反 映 偿 债 能 力 的 指 标 持 续 优 化, 公 司 的 偿 债 风 险 持 续 下 降 其 原 因 为 : 公 司 盈 利 持 续 增 长 与 股 东 增 资 为 公 司 补 充 资 金, 外 协 加 工 规 模 扩 大 使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有 所 降 低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为 1.65, 速 动 比 率 为 1.28,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口 径 ) 为 50.63%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连 续 下 降, 目 前 已 处 于 相 对 合 理 的 水 平 公 司 2009 年 的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达 2, 万 元,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达 到 倍,2009 年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达 到 12, 万 元 综 合 来 看, 公 司 的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对 比, 本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相 对 较 好 具 体 如 下 : 项 目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德 赛 电 池 风 帆 股 份 江 苏 双 登 哈 尔 滨 光 宇 本 公 司 十 五 资 产 周 转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反 映 公 司 资 产 周 转 速 度 的 相 关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净 资 产 周 转 率
250 由 上 表 可 知,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及 净 资 产 周 转 率 等 均 呈 现 上 升 趋 势, 表 明 公 司 运 用 资 产 的 能 力 有 所 增 强 主 要 原 因 为 : 在 近 年 来 国 内 通 信 行 业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大 规 模 扩 容, 印 度 等 海 外 新 兴 市 场 迅 速 扩 张 的 宏 观 环 境 下, 公 司 采 用 订 单 生 产, 适 度 委 托 加 工 部 分 铅 制 品, 在 资 产 投 入 较 少 的 情 况 下 实 现 了 产 能 快 速 扩 张 2009 年,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及 存 货 周 转 率 有 所 下 降, 其 主 要 原 因 为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受 铅 价 低 位 运 行, 海 外 需 求 不 足 等 影 响 出 现 下 滑, 应 收 三 大 国 内 运 营 商 的 款 项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6, 万 元 ; 其 次, 当 年 存 货 金 额 增 加 1 亿 余 元 较 快 是 导 致 存 货 周 转 率 下 降 的 重 要 原 因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对 比,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略 低 于 江 苏 双 登 高 于 哈 尔 滨 光 宇 公 司 江 苏 双 登 哈 尔 滨 光 宇 均 生 产 经 营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在 细 分 行 业 中 居 中 游 水 平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远 低 于 风 帆 股 份,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风 帆 股 份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汽 车 启 动 蓄 电 池, 在 产 品 结 构 市 场 结 构 等 方 面 不 具 可 比 性 具 体 如 下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项 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德 赛 电 池 风 帆 股 份 江 苏 双 登 哈 尔 滨 光 宇 本 公 司 十 六 财 务 性 投 资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无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借 与 他 人 款 项 委 托 理 财 等 财 务 性 投 资 十 七 存 货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存 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原 材 料 69,640, ,782, ,558, 在 产 品 38,228, ,550, ,252, 库 存 商 品 80,618, ,446, ,290, 发 出 商 品 56,
251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3,205, , ,795, 合 计 191,693, ,991, ,896,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为 19, 万 元,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10, 万 元,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当 年 末 铅 价 较 年 初 高 约 6,000 余 元 / 吨, 导 致 存 货 余 额 明 显 提 高 ; 公 司 基 于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判 断 和 自 身 经 营 要 求, 适 度 提 高 主 要 原 材 料 储 备 水 平, 当 年 末 公 司 原 材 料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了 4, 万 元 ; 临 安 南 都 形 成 了 一 定 的 生 产 能 力, 于 2009 年 11 月 投 产, 当 年 末 临 安 南 都 的 存 货 余 额 达 5, 万 元 十 八 应 收 款 项 ( 一 ) 商 业 信 用 1 商 业 信 用 基 本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与 应 收 票 据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 (%) (%) 1 年 以 内 457,189, ,604, ,369, 年 29,871, ,763, ,050, 年 297, , ,583, 年 176, ,977, ,627, 年 1,098, ,403, 年 以 上 3,710, ,958,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492,343, ,189, ,630,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460,184, ,686, ,177, 应 收 票 据 2,831, ,422, ,405, 商 业 信 用 余 额 463,015, ,109, ,582, 其 中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债 务 人 情 况 如 下 : 主 要 债 务 人 金 额 占 比 (%)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移 动 167,613, 中 国 电 信 71,742, 中 国 联 通 65,582, 艾 默 生 23,922, 摩 托 罗 拉 ( 中 国 ) 20,248,
252 合 计 349,109,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移 动 129,601,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54,795, 中 国 电 信 72,446, 中 国 联 通 38,696, HARDWARE TRADING CORPORATION 24,678, 合 计 320,218,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移 动 153,537,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5,160, Supperintern Inc. 21,917, 摩 托 罗 拉 ( 中 国 )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19,282, 南 都 亚 太 19,266, 合 计 239,163, 商 业 信 用 占 款 较 高 的 主 要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商 业 信 用 占 款 较 高, 主 要 原 因 为 :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为 通 信 运 营 商 和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销 售 回 款 时 间 较 长 具 体 如 下 : 客 户 类 型 国 内 通 信 运 营 商 客 户 内 销 代 理 客 户 付 款 条 件 一 般 为 分 期 支 付 : 同 一 项 目 全 部 到 货 后 天 支 付 一 部 分 货 款 ( 通 常 为 80%), 项 目 发 货 周 期 一 般 为 3-5 个 月 ; 设 备 安 装 验 收 后 支 付 剩 余 货 款 ( 通 常 为 20%), 全 部 回 款 周 期 取 决 于 工 程 安 装 验 收 周 期, 通 常 为 1 年 货 到 后 2-3 个 月 付 款 国 内 系 统 集 成 商 客 户 货 到 后 3 个 月 付 款 外 销 客 户 到 岸 后 2-3 个 月 付 款 综 合 来 看, 公 司 的 货 款 回 收 时 间 较 长, 商 业 信 用 占 款 金 额 较 高 但 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速 度 指 标 来 看,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明 显 提 高, 商 业 信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明 显 下 降, 销 售 回 款 速 度 明 显 加 快,2009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速 度 有 所 放 缓, 其 主 要 原 因 为 营 业 收 入 下 降, 而 应 收 三 大 国 内 运 营 商 的 款 项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6, 万 元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没 有 相 应 下 降 ( 详 见 本 节 十 五 资 产 周 转 情 况 分 析 )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商 业 信 用 占 款 变 动 情 况 发 行 人 的 客 户 主 要 系 以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电 信 中 国 联 通 新 加 坡 电 信 等 为 代 表 的 通 信 运 营 商, 及 以 华 为 技 术 阿 尔 卡 特 - 朗 讯 摩 托 罗 拉 等 为 代 表 的 通 信 设 252
253 备 集 成 商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逐 年 上 升,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发 行 人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增 长 了 55.69% 34.23%, 主 要 系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所 致 2007 年 和 2008 年,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同 比 增 长 了 77.19% 73.46%, 应 收 账 款 增 长 速 度 相 对 低 于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速 度, 主 要 系 发 行 人 严 格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速 度 有 所 提 高 所 至 2009 年 末 营 业 收 入 下 滑 16.77%, 但 应 收 国 内 三 大 供 应 商 的 款 项 增 加 了 6, 万 元, 导 致 当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下 降, 当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略 低 于 2008 年 末 ( 二 )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位 : 元 项 目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 (%) (%) 1 年 以 内 10,195, ,645, ,137, 年 261, , ,645, 年 5, ,513, 年 180, ,118, 年 以 上 20,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10,463, ,946, ,415,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9,912, ,435, ,262,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万 元 与 万 元 2008 年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应 收 上 海 锂 电 上 海 中 桥 南 投 实 业 等 关 联 方 款 项 减 少 万 元 目 前 对 关 联 方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已 全 部 收 回 ( 三 ) 预 付 账 款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4, 万 元 2, 万 元 和 万 元, 呈 明 显 下 降 趋 势, 其 原 因 为 :2007 年 底 余 额 中 含 2, 万 元 临 安 土 地 预 付 款, 扣 除 土 地 预 付 款 因 素,2008 年 末 的 预 付 账 款 与 2007 年 无 明 显 差 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下 降 的 另 外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为, 公 司 所 需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铅 及 铅 制 品, 前 期 需 通 过 预 付 账 款 方 式 支 付 货 款, 经 过 长 期 合 作, 货 到 付 款 结 算 方 式 明 显 增 加, 导 致 预 付 账 款 减 少 ( 四 )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253
254 1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公 司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非 重 大 以 及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减 值 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 根 据 相 同 账 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报 告 期 内 各 项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对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可 收 回 性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并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各 项 组 合 计 提 比 例 如 下 : 账 龄 2007 年 度 计 提 比 例 2008 年 初 至 今 计 提 比 例 2009 年 初 至 今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5% 5% 5% 1-2 年 15% 15% 15% 2-3 年 30% 30% 30% 3-5 年 80% 80% 80% 5 年 以 上 100% 100%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均 已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目 前 的 坏 账 组 合 计 提 比 例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账 龄 本 公 司 德 赛 电 池 风 帆 股 份 江 苏 双 登 哈 尔 滨 光 宇 6 个 月 以 内 - 5% 5% 6 个 月 至 1 年 10% 10% 2008 年 末 坏 2008 年 末 坏 1-2 年 15% 20% 20% 账 准 备 余 额 账 准 备 余 额 2-3 年 30% 50% 30% 相 当 于 应 收 相 当 于 应 收 3-4 年 30% 款 项 余 额 的 账 款 余 额 的 80% 4-5 年 100% 30% 2.63% 5.32% 5 年 以 上 100% 30% 注 : 哈 尔 滨 光 宇 为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的 企 业, 江 苏 双 登 为 在 伦 敦 AIM 上 市 的 企 业 综 合 来 看, 本 公 司 的 组 合 计 提 比 例 较 谨 慎 2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款 项 的 坏 账 计 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计 提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计 提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计 提 金 额 254
255 应 收 账 款 32,159, ,487, ,502, ,049, ,453, ,265, 其 他 应 收 款 550, , , ,640, ,152, ,334, 合 计 32,710, ,448, ,014, ,408, ,605, ,931, 注 : 本 期 计 提 中 包 括 新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南 都 亚 太 在 购 买 日 的 坏 账 准 备 606, 元, 当 年 公 司 转 销 坏 账 准 备 1,855, 元, 扣 除 该 两 项 因 素, 公 司 2009 年 计 提 金 额 为 -3,054, 元 3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合 理 性 公 司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已 充 分 反 映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风 险, 具 体 如 下 : (1) 公 司 可 以 有 效 地 管 理 应 收 账 款 公 司 自 2003 年 开 始 调 整 市 场 结 构, 重 点 突 破 账 期 短 的 外 销 市 场 和 国 内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市 场, 主 动 收 缩 回 款 时 间 较 长 的 部 分 国 内 运 营 商 市 场 公 司 严 格 控 制 客 户 信 用 风 险, 对 于 海 外 客 户, 公 司 一 般 事 先 通 过 中 国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公 司 做 好 信 用 调 查, 对 于 信 用 较 差 的 客 户 采 用 款 到 发 货 信 用 证 结 算 或 直 接 放 弃 对 于 国 内 的 非 通 信 行 业 客 户, 下 单 前 及 时 做 好 客 户 的 信 用 调 查 工 作, 对 于 一 般 性 客 户 执 行 款 到 发 货 政 策, 对 老 客 户 实 行 信 用 分 级 管 理, 实 时 核 定 客 户 的 信 用 等 级, 不 同 等 级 的 客 户 实 行 不 同 的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方 法 自 2009 年 起, 公 司 向 中 国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公 司 投 保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降 低 外 销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风 险 公 司 拥 有 严 格 的 应 收 账 款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明 确 营 销 人 员 为 应 收 账 款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应 收 账 款 成 为 绩 效 考 核 的 重 要 指 标, 建 立 了 针 对 提 前 收 款 和 逾 期 收 款 的 奖 罚 制 度 公 司 财 务 部 对 内 外 销 应 收 账 款 分 别 设 立 专 人 进 行 管 理, 将 每 笔 应 收 账 款 的 信 息 及 时 传 递 到 营 销 人 员, 财 务 部 制 定 年 度 季 度 月 度 的 回 款 计 划, 并 和 销 售 部 门 共 同 建 立 应 收 账 款 周 例 会 制 度, 对 回 款 状 况 实 时 跟 踪 和 检 查 公 司 每 年 初 根 据 上 年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中 出 现 的 新 问 题 及 时 修 订 和 完 善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制 度, 使 其 更 适 应 目 前 应 收 账 款 的 现 状, 使 出 现 的 问 题 能 用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的 方 法 处 理 公 司 对 所 有 的 订 单 要 进 行 各 级 主 管 的 评 审 工 作, 在 发 货 前 要 取 得 客 户 的 书 面 订 单, 并 对 所 有 订 单 签 订 正 式 合 同, 重 要 合 同 必 须 通 过 法 律 顾 问 的 审 阅 对 于 逾 期 拖 欠 的 应 收 账 款, 必 要 时 由 公 司 法 律 顾 问 介 入 解 决 (2)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较 短, 客 户 信 用 度 较 高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客 户 为 以 中 国 移 动 为 代 表 的 通 信 运 营 商 以 华 为 技 术 为 代 表 的 255
256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从 某 种 程 度 上 讲, 这 种 客 户 结 构 正 是 导 致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及 其 他 商 业 信 用 占 款 较 高 的 重 要 原 因 这 些 客 户 大 都 实 力 雄 厚, 具 有 稳 定 的 现 金 流, 信 誉 良 好, 应 收 款 项 回 收 风 险 很 低 剔 除 这 部 分 客 户 的 商 业 信 用 占 款,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低, 目 前 已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足 以 反 映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风 险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一 年 期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高 达 92.86%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3 年 以 上 的 应 收 账 款 分 别 为 1,363 万 元 1,134 万 元 万 元, 分 别 占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的 3.66% 2.27% 1.01% 发 行 人 控 制 应 收 账 款 风 险 的 能 力 较 强, 虽 然 发 行 人 收 入 逐 年 增 加, 但 3 年 以 上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比 例 和 金 额 出 现 下 降 (3)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速 度 加 快, 坏 账 风 险 较 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明 显 加 快,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次 数 由 2006 年 的 2.33 次 提 高 至 2008 年 的 3.89 次, 有 效 减 少 了 应 收 账 款 资 金 占 用, 加 快 了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速 度 2009 年,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为 2.82 次, 相 对 于 2008 年 略 有 降 低,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有 所 下 滑, 同 时 应 收 国 内 三 大 运 营 商 的 款 项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6, 万 元 综 合 来 看, 公 司 2009 年 的 应 收 账 款 风 险 并 未 提 高 从 历 史 情 况 来 看,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情 况 良 好, 坏 账 损 失 很 少,2009 年 末, 公 司 核 销 了 1,855, 元 应 收 账 款, 占 当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0.38% 综 合 来 看,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风 险 较 低, 已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可 以 反 映 应 收 账 款 的 风 险 申 报 会 计 师 认 为, 发 行 人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较 为 充 分 十 九 长 期 资 产 ( 一 ) 固 定 资 产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净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28,868, ,236, ,632, 专 用 设 备 158,091, ,955, ,136, 运 输 工 具 13,710, ,884, ,825, 其 他 设 备 12,582, ,343, ,238, 小 计 313,252, ,419, ,832,
257 期 末 未 发 现 固 定 资 产 存 在 明 显 减 值 迹 象,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009 年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增 加 16, 万 元, 主 要 为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12, 万 元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有 原 值 69,306, 元 净 值 68,208, 元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尚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的 产 能 扩 张 较 快, 但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余 额 未 发 生 较 大 的 变 化,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为 了 解 决 产 能 不 足 的 瓶 颈, 通 过 输 出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等 方 式 委 托 外 协 厂 商 生 产 加 工 部 分 铅 制 品 或 产 品 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的 外 协 采 购 金 额 分 别 为 11, 万 元 53, 万 元 2009 年,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规 模 扩 张 较 快, 主 要 为 临 安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生 产 线 在 年 底 形 成 部 分 生 产 能 力, 当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16, 万 元 (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四 ( 三 )2 生 产 模 式 )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及 在 建 工 程 合 计 余 额 分 别 为 7, 万 元 11, 万 元 25, 万 元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及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增 长 较 快,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公 司 2008 年 开 始 建 设 临 安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生 产 线,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临 安 生 产 基 地 共 计 投 资 17, 万 元, 扣 除 土 地 费 用 后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余 额 为 14, 万 元 ( 二 ) 对 外 投 资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的 项 目 投 资 除 了 本 节 二 ( 二 )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所 列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外,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500 万 元 参 股 新 源 动 力, 参 股 比 例 为 4.27%,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四 ( 六 ) 新 源 动 力 ( 三 ) 无 形 资 产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取 得 方 式 初 始 金 额 ( 元 ) 摊 销 年 限 ( 年 ) 摊 余 金 额 ( 元 ) 剩 余 年 限 ( 年 ) 土 地 使 用 权 购 买 48,343, ,824, 专 有 生 产 技 购 买 6,867, , 术 软 件 购 买 2,191, ,041, 非 专 利 技 术 购 买 1,382, ,023,
258 小 计 58,784, ,945, 无 形 资 产 中 有 原 值 4,834,35 万 元 ( 净 值 4, 万 元 ) 用 于 担 保, 取 得 抵 押 借 款 余 额 4,500 万 元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2, 万 元 4, 万 元 4, 万 元,2008 年 末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增 加 较 快, 原 因 为 子 公 司 临 安 南 都 新 增 一 宗 土 地 使 用 权, 该 宗 土 地 使 用 权 账 面 价 值 2, 万 元, 为 临 安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 四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与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的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与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股 东 名 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6,464, ,804, ,383,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依 据 为, 公 司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及 预 提 费 用 等 项 目 不 能 税 前 抵 扣, 公 司 根 据 资 产 基 础 法 将 该 等 不 能 抵 扣 的 所 得 税 确 认 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为 与 累 计 折 旧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二 十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末 主 要 债 项 ( 一 ) 银 行 借 款 公 司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银 行 借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借 款 期 限 借 款 条 件 短 期 借 款 保 证 借 款 287,000, 短 期 借 款 保 证 及 抵 押 借 款 短 期 借 款 小 计 287,000, 长 期 借 款 保 证 借 款 110,000, 长 期 借 款 质 押 及 保 证 借 款 95,000, 注 长 期 借 款 小 计 205,000, 借 款 合 计 492,000, 注 : 其 中 5,000 万 元 长 期 借 款 一 年 内 到 期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逾 期 借 款 的 情 形 258
259 近 几 年 来 公 司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规 模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主 要 是 因 为 : 一 方 面 股 东 增 资 和 较 高 的 盈 利 为 公 司 提 供 了 一 定 的 资 金 来 源,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通 过 委 托 加 工 和 适 度 增 加 经 营 性 债 务 的 方 式 缓 解 经 营 规 模 扩 张 所 带 来 的 流 动 资 金 压 力 因 此, 尽 管 近 几 年 业 务 规 模 快 速 扩 张, 公 司 仍 能 在 保 持 适 度 下 降 的 负 债 率 的 情 况 下, 筹 集 资 金 满 足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 二 ) 应 付 账 款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为 14, 万 元, 无 应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系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扩 大 所 致 2009 年 末 公 司 适 当 备 货 为 当 年 末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较 高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付 账 款 占 款 金 额 较 低, 远 低 于 同 期 应 收 账 款 占 款 金 额, 主 要 原 因 为 公 司 的 主 要 采 购 项 目 为 铅 及 铅 制 品, 其 中 铅 的 采 购 主 要 通 过 款 到 提 货 方 式 结 算, 采 购 铅 制 品 的 账 期 约 为 1-4 周, 远 低 于 公 司 向 通 信 行 业 客 户 提 供 的 账 期 ( 三 ) 其 他 应 付 款 公 司 2009 年 末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投 标 保 证 金 2,610, 应 付 暂 收 款 1,373, 其 他 6,847, 合 计 10,830, 其 中 其 他 部 分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付 款 对 象 名 称 发 生 原 因 期 末 余 额 ( 元 ) 比 例 杭 州 钟 氏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未 付 运 费 695, % 杭 州 钱 江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未 付 运 费 719, % 杭 州 长 运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未 付 运 费 866, % 杭 州 准 点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未 付 运 费 520, % 南 京 先 恩 特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未 付 设 备 款 989, % 浙 江 振 鲁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未 付 装 修 款 833, % 武 汉 市 江 岸 区 盈 标 电 子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未 付 代 理 费 749, % 259
260 温 岭 海 博 机 械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未 付 设 备 款 647, % 东 莞 虎 门 大 统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未 付 设 备 款 536, % 合 计 6,558, % 无 应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款 项 ( 四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的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应 计 未 付 运 费 4,813, 应 计 未 付 代 理 商 佣 金 6,924, 应 计 未 付 水 电 汽 费 用 1,791, 其 他 61, 合 计 13,590, ( 五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公 司 2009 年 末 的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为 递 延 收 益, 年 末 余 额 为 万 元,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项 目 补 助 内 容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用 阀 640, 高 技 术 产 业 发 展 项 控 密 封 电 池 产 业 化 目 资 助 项 目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用 高 1,100, 重 大 科 技 创 新 项 目 性 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补 助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支 持 绿 色 制 造 的 企 360, 制 造 业 信 息 化 优 先 业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数 主 题 重 点 项 目 资 金 相 关 批 准 机 关 批 准 文 号 和 文 件 杭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杭 发 改 高 技 [2007]333 号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杭 财 企 一 [2007]1196 号 关 于 下 达 2007 年 杭 州 市 第 二 批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项 目 资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杭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杭 科 计 [2008]15 号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杭 财 教 [2008]36 号 关 于 下 达 2008 年 杭 州 市 第 一 批 重 大 科 技 创 新 项 目 补 助 经 费 的 通 知 科 技 项 目 联 合 招 标 协 议 书 260
261 字 化 集 成 平 台 开 发 与 应 用 150, 年 科 技 经 费 资 助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科 学 技 术 局 西 科 [2009]31 号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财 政 局 西 财 [2009]168 号 浙 江 省 制 造 业 信 息 化 联 合 招 标 项 目 2008C , 国 省 配 套 项 目 补 助 经 费 杭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杭 科 计 [2008]246 号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杭 财 教 [2008]1284 号 关 于 下 达 2008 年 杭 州 市 第 一 批 国 省 配 套 项 目 补 助 经 费 的 通 知 高 性 能 平 板 胶 体 电 池 开 发 项 目 150, 科 技 经 费 资 助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科 学 技 术 局 西 科 [2008]19 号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财 政 局 西 财 [2008]94 号 关 于 下 达 西 湖 区 2008 年 科 技 经 费 资 助 计 划 ( 第 一 批 ) 的 通 知 LSE 系 列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开 发 项 目 400, 机 电 产 品 出 口 企 业 高 新 技 术 研 发 项 目 资 助 资 金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 江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浙 财 企 字 [2008]222 号 关 于 拨 付 2007 年 度 机 电 产 品 出 口 企 业 高 新 技 术 研 发 项 目 资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用 高 性 能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1,000,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基 金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工 信 部 财 [2009]453 号 电 池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项 目 部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高 温 快 速 固 化 工 艺 研 究 项 目 75, 科 技 局 -09 年 科 技 经 费 资 助 第 三 批 西 科 (2009)31 号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科 学 技 术 局 西 科 [2009]31 号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财 政 局 西 财 [2009]168 号 合 计 4,025, 二 十 一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 一 ) 股 本 单 位 : 元 股 东 名 称 杭 州 南 都 51,453, ,453, ,453, 上 海 益 都 25,390, ,390, ,390,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20,244, ,244, ,244, 浙 江 华 瓯 13,670, ,670, ,670,
262 杭 州 华 星 12,685, ,685, ,685, 佰 孚 控 股 8,000, ,000, ,000, 童 一 波 等 19 位 自 然 人 29,059, ,059, ,059, 陈 博 24,804, ,804, ,804, 邵 柏 泉 692, 李 玉 芳 692, , 合 计 186,000, ,000, ,000, ( 二 ) 资 本 公 积 单 位 : 元 项 目 股 本 溢 价 38,720, ,720, ,720,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593, ,126, , 合 计 39,314, ,847, ,428, 年 12 月, 浙 江 华 瓯 按 每 股 2.15 元 的 价 格 对 公 司 增 资 1,367 万 股, 佰 孚 控 股 按 每 股 2 元 的 价 格 对 公 司 增 资 800 万 股, 黄 超 等 5 名 自 然 人 按 每 股 2 元 的 价 格 对 公 司 增 资 1,200 万 股, 上 述 增 资 共 产 生 股 本 溢 价 35,720, 元 ; 年 公 司 纳 米 电 解 质 胶 体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项 目 和 企 业 综 合 管 理 系 统 项 目 通 过 验 收, 根 据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相 应 的 政 府 补 助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部 分 263, 元 转 作 资 本 公 积 ; 3 公 司 原 购 买 子 公 司 成 都 南 都 少 数 股 权 新 增 加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与 按 照 新 取 得 的 股 权 比 例 计 算 确 定 应 享 有 该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资 本 公 积 -9, 元 2007 年 由 于 该 子 公 司 注 销, 故 将 该 部 分 资 本 公 积 转 入 股 权 处 置 损 益 年 公 司 与 原 增 资 方 佰 孚 控 股 自 然 人 黄 超 林 岚 莫 爱 娟 边 征 和 周 秀 琳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按 每 股 2.15 元 的 价 格 补 差 价 0.15 元 而 产 生 股 本 溢 价 300 万 元 年 企 业 综 合 管 理 系 统 项 目 电 源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节 能 项 目 已 完 工 验 收, 根 据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杭 州 市 经 委 相 关 补 贴 文 件 的 要 求, 按 企 业 财 务 通 则 ( 财 政 部 令 第 41 号 )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将 相 应 的 政 府 投 资 补 助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部 分 270, 元 转 作 资 本 公 积 6 公 司 原 购 买 子 公 司 舟 山 南 都 少 数 股 权 新 增 加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与 按 262
263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资 本 公 积 -769, 元,2008 年 度 由 于 该 子 公 司 注 销, 故 将 该 部 分 资 本 公 积 转 入 股 权 处 置 损 益 7 公 司 2008 年 购 买 子 公 司 南 都 销 售 和 临 安 南 都 少 数 股 权 新 增 加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资 本 公 积 -620, 元 8 根 据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相 关 拨 款 文 件 规 定,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已 完 工 的 纳 米 电 解 质 胶 体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项 目 企 业 综 合 管 理 系 统 项 目 和 电 源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节 能 项 目 相 应 的 政 府 补 助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部 分 533, 元 已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根 据 杭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企 业 上 市 的 若 干 意 见 ( 杭 政 号 ) 文 件 精 神, 上 述 款 项 转 作 借 款 的 形 式 继 续 用 于 公 司 的 发 展, 故 将 该 等 款 项 转 至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核 算 ( 三 ) 盈 余 公 积 单 位 : 元 项 目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31,405, ,931, ,560, 合 计 31,405, ,931, ,560, 年 末 盈 余 公 积 余 额 增 加 系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按 2007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3,122, 元 2008 年 末 盈 余 公 积 余 额 增 加 系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按 2008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9,370, 元 2009 年 增 加 系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按 2009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2,473, 元 ( 四 ) 未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初 数 136,618, ,615, ,397, 本 期 增 加 160,794, ,372, ,135, 本 期 减 少 49,673, ,370, ,122, 期 末 数 247,738, ,618, ,615,
264 报 告 期 各 期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增 加 数 均 系 各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转 入 各 期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减 少 数 中,2007 年 系 按 母 公 司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计 提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3,122, 元 2008 年 系 按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10% 计 提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9,370, 元 2009 年 系 根 据 2009 年 7 月 23 日 公 司 2009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200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2.00 元 ( 含 税 ), 共 计 3,720 万 元 ;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按 2009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 万 元 公 司 于 2007 年 1 月 1 日 执 行 新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根 据 其 相 关 新 规 定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921, 元 二 十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盈 利 迅 速 增 长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89, 万 元 155, 万 元 127, 万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77.19% 73.86% 和 %, 近 三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36.10%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4, 万 元 11, 万 元 16, 万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 % 38.17%, 近 三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 公 司 管 理 层 综 合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的 市 场 需 求 公 司 的 市 场 战 略 与 竞 争 地 位 利 润 表 项 目 增 长 及 构 成 情 况 等 因 素 后 认 为 报 告 期 内 盈 利 迅 速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1) 近 年 来 国 内 外 通 信 设 施 投 资 规 模 扩 张,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市 场 需 求 增 长 较 快, 通 信 运 营 商 强 化 集 中 采 购 力 度, 淘 汰 部 分 实 力 较 弱 的 竞 争 对 手, 公 司 依 靠 自 身 在 技 术 市 场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迅 速 出 击, 提 高 自 身 的 市 场 份 额, 实 现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2) 公 司 推 出 新 一 代 产 品 化 解 了 2007 年 度 下 游 客 户 集 中 采 购 力 度 加 强 对 行 业 内 供 应 商 毛 利 率 的 压 力, 同 时 借 助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成 功 避 免 近 年 来 铅 价 波 动 的 风 险, 使 产 品 毛 利 空 间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3) 市 场 需 求 增 加, 市 场 地 位 提 高 及 三 项 费 用 的 半 变 动 费 用 性 质 等 均 有 助 于 降 低 三 项 费 用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控 制 三 项 费 用 支 出, 三 项 费 用 特 别 是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呈 下 降 趋 势 (4) 经 济 危 机 与 铅 价 下 降 等 使 公 司 2009 年 的 主 营 业 收 入 出 现 下 滑, 目 前 全 球 经 济 已 显 苏 迹 象, 如 果 全 球 经 济 能 逐 步 走 出 危 机,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将 恢 复 增 长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264
265 ( 一 ) 利 润 表 总 体 情 况 1 利 润 表 逐 项 分 析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增 长 率 金 额 (%) (%) 金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1,304,263, ,567,098, ,441, 减 : 营 业 成 本 940,781, ,204,813, ,423,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838, ,553, ,488, 销 售 费 用 96,876, ,721, ,974, 管 理 费 用 62,895, ,423, ,257, 财 务 费 用 21,679, ,823, ,670,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054, ,515, ,931, 投 资 收 益 456, ,947, 其 中 : 对 联 ( 合 ) 营 企 业 投 资 收 益 1,226, , 二 营 业 利 润 179,247, ,705, ,64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1,353, ,599, ,42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719, ,039, ,432,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6,697, , 三 利 润 总 额 186,881, ,264, ,639,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6,086, ,892, ,351, 四 净 利 润 160,794, ,372, ,28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60,794, ,372, ,135,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53, 利 润 表 百 分 比 结 构 分 析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 % % 营 业 成 本 72.13% 76.88% 77.31% 毛 利 率 28.27% 23.08% 22.78% 销 售 费 用 7.43% 6.87% 7.97% 管 理 费 用 4.82% 3.15% 3.24% 265
266 财 务 费 用 1.66% 2.80% 3.17% 三 项 费 用 率 13.91% 12.82% 14.38%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0.23% 0.29% 1.87% 营 业 利 润 13.74% 9.49% 6.16% 利 润 总 额 14.33% 9.14% 6.49% 净 利 润 12.33% 7.43% 5.23% 3 利 润 表 总 体 情 况 分 析 从 财 务 分 析 的 角 度 来 看,2007 年 2008 年 净 利 润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营 业 收 入 高 速 增 长 ( 年 均 增 长 75% 以 上 ), 毛 利 率 相 对 稳 定, 但 三 项 费 用 率 明 显 下 降 2009 年 净 利 润 持 续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1) 毛 利 率 大 幅 提 高 2009 年 公 司 毛 利 率 提 高 了 5.19 个 百 分 点, 在 收 入 下 降 的 情 况 下 使 得 毛 利 仍 然 略 有 增 加 在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下, 产 品 价 格 与 铅 价 同 步 波 动, 能 够 使 产 品 毛 利 率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的 水 平 此 种 情 况 下, 其 他 原 材 料 价 格 明 显 下 降, 使 得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明 显 提 高, 当 年 毛 利 在 收 入 下 滑 的 前 提 下 较 上 年 仍 略 有 增 长 (2) 当 年 财 务 费 用 较 上 年 减 少 2, 万 元,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较 上 年 减 少 万 元, 使 当 年 利 润 总 额 相 应 提 高 (3) 当 年 实 现 万 元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较 上 年 增 加 万 元 (4) 实 际 所 得 税 率 大 幅 下 降 了 4.81 个 百 分 点 ( 二 ) 营 业 收 入 1 营 业 收 入 基 本 构 成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274,376, ,557,196, ,640,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29,887, ,902, ,801, 合 计 1,304,263, ,567,098, ,44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1) 按 行 业 构 成 单 位 : 元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项 目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 (%) (%) 通 信 系 统 1,013,604, ,163,254, ,480,
267 太 阳 能 风 能 铁 路 30,410, ,256, ,189, 电 力 系 统 代 理 及 其 他 230,360, ,685, ,970, 小 计 1,274,376, ,557,196, ,640, 注 :2009 年 的 收 入 中 含 1, 万 元 锂 电 池 销 售 收 入 从 上 表 来 看, 通 信 行 业 始 终 为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市 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直 接 向 通 信 行 业 客 户 销 售 所 占 比 重 增 加, 通 过 代 理 及 其 他 方 式 销 售 所 占 比 重 逐 步 下 降 公 司 太 阳 能 风 能 铁 路 电 力 系 统 行 业 销 售 收 入 逐 年 增 长, 将 成 为 公 司 未 来 盈 利 的 重 要 来 源 (2) 按 地 区 构 成 单 位 : 元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项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目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 (%) (%) 内 销 983,247, ,014,529, ,272, 外 销 291,128, ,666, ,367, 合 计 1,274,376, ,557,196, ,640, 从 上 表 来 看,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内 外 销 基 本 保 持 同 步 增 长 的 势 头, 外 销 所 占 比 重 保 持 在 30% 以 上 2009 年, 公 司 外 销 比 例 明 显 下 降,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受 经 济 危 机 的 影 响, 海 外 市 场 的 通 信 投 资 暂 时 放 缓, 而 国 内 市 场 受 3G 及 中 国 经 济 刺 激 计 划 的 影 响, 市 场 需 求 继 续 增 长, 因 此 2009 年 外 销 所 占 比 重 明 显 下 降 (3) 外 销 收 入 地 区 构 成 单 位 : 万 元 主 要 海 外 市 场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美 国 1, , , 欧 洲 5, , , 印 度 7, , , 新 加 坡 5, , , 亚 洲 - 除 印 度 新 加 坡 5, , , 中 东 - 伊 朗 为 主 1, , ,
268 其 他 - 大 洋 洲 非 洲 南 美 2, 合 计 29, , , 印 度 市 场 变 化 原 因 分 析 从 上 表 来 看, 印 度 市 场 2008 年 的 增 长 速 度 很 快,2009 年 出 现 明 显 回 落 印 度 国 有 电 信 运 营 商 要 求 电 池 供 应 商 取 得 TEC 认 证, 该 认 证 需 要 供 应 商 在 印 度 本 土 拥 有 生 产 装 配 线 公 司 尚 未 取 得 TEC 认 证, 只 能 进 入 私 营 电 信 运 营 商 市 场 2008 年 印 度 市 场 销 售 金 额 及 占 公 司 外 销 收 入 的 比 例 明 显 较 高,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 自 2003 年 初, 公 司 开 始 密 切 关 注 印 度 通 信 市 场 以 及 UPS 等 市 场 的 发 展, 做 了 很 多 销 售 渠 道 建 设 方 面 的 努 力, 以 期 打 开 印 度 市 场 2007 年 起, 印 度 的 电 信 行 业 逐 步 进 入 了 高 速 发 展 的 黄 金 期, 由 于 公 司 长 期 在 印 度 市 场 不 懈 的 努 力 建 设 销 售 渠 道,2007 年 初 印 度 客 户 纷 纷 来 公 司 进 行 商 务 考 察 和 洽 谈, 并 对 公 司 产 品 品 质 以 及 生 产 技 术 体 系 给 予 了 高 度 的 评 价 与 肯 定 ;2007 年 下 半 年, 印 度 最 大 的 CDMA 运 营 商 RELIANCE CO.,LTD 陆 续 给 公 司 下 达 了 较 多 的 销 售 订 单 由 于 印 度 通 信 行 业 的 密 集 建 设, 再 加 上 印 度 本 土 电 池 企 业 规 模 都 比 较 小, 技 术 相 对 落 后, 产 能 严 重 不 足, 给 予 了 中 国 企 业 进 入 印 度 通 信 市 场 的 巨 大 商 机, 公 司 抓 住 机 会 主 攻 印 度 电 信 市 场, 并 取 得 了 明 显 成 效 同 时 印 度 客 户 2007 年 向 公 司 采 购 的 产 品 在 印 度 市 场 运 营 一 段 时 间 后, 产 品 品 质 供 货 能 力 以 及 配 合 当 地 合 作 伙 伴 展 开 的 售 后 服 务 得 到 了 印 度 当 地 通 信 运 营 商 的 一 致 好 评, 印 度 的 电 信 基 站 服 务 提 供 商 INDUS TOWER LIMITED 电 信 运 营 商 如 AIRTEL Vodafone Aircel 等 纷 纷 开 始 下 单,2008 年 公 司 在 印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24, 万 元 2009 年, 由 于 受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印 度 电 信 运 营 商 放 缓 了 建 设 步 伐, 需 求 较 高 峰 期 有 了 明 显 的 回 落, 给 公 司 2009 年 销 售 带 来 了 不 利 影 响, 2009 年, 公 司 在 印 度 市 场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7, 万 元, 较 上 年 明 显 回 落 目 前 印 度 市 场 已 出 现 经 济 复 苏 的 迹 象, 下 半 年 各 大 电 信 运 商 投 资 有 所 增 加, 公 司 下 半 年 在 印 度 市 场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5, 万 元, 较 上 半 年 有 所 回 升 年 外 销 收 入 下 滑 对 公 司 海 外 市 场 份 额 的 影 响 公 司 2009 年 外 销 收 入 合 计 29, 万 元, 同 比 下 降 46.35% 根 据 中 国 电 池 工 业 协 会 的 资 料,2009 年 1-8 月 中 国 铅 酸 电 池 出 口 总 额 同 比 下 降 46.5%; 另 据 国 外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Enersys( 艾 诺 斯 ) 二 季 报 显 示, 其 2009 年 4-9 月 ( 其 会 计 年 度 为 4 月 1 日 至 次 年 的 3 月 31 日 ) 销 售 额 下 降 36.76% 因 为 经 济 危 机 导 致 的 海 外 通 信 投 268
269 资 放 缓 对 本 行 业 的 冲 击 是 全 行 业 性 的, 虽 然 公 司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大 幅 下 降, 但 公 司 的 海 外 市 场 占 有 率 并 没 有 明 显 的 变 化 年 外 销 收 入 下 滑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2009 年 外 销 收 入 下 降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当 年 公 司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仍 达 到 了 90.25%, 产 销 率 达 到 了 %, 尽 管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调 配 生 产 组 织, 增 加 外 协 铅 制 品 的 比 例 等 方 式 提 高 产 能, 但 2009 年 的 产 能 利 用 空 间 已 较 小, 2009 年 外 销 收 入 下 降 对 公 司 2009 年 的 经 营 成 果 虽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影 响 有 限 3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季 节 性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群 体 是 通 信 电 力 铁 路 等 行 业 客 户 以 及 代 理 商 等, 其 中 以 通 信 系 统 客 户 为 主 ; 公 司 的 通 信 系 统 客 户 包 括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电 信 等 通 信 运 营 商, 华 为 技 术 中 兴 通 讯 等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及 海 外 客 户, 其 中 以 国 内 通 信 运 营 商 为 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各 类 客 户 销 售 的 比 例 情 况 见 下 表 : 单 位 :% 客 户 类 别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国 内 通 信 运 营 商 国 外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运 营 商 小 计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铁 路 电 力 太 阳 能 及 风 能 系 统 系 统 代 理 销 售 其 他 合 计 国 内 主 要 通 信 运 营 商 一 般 在 每 年 的 第 一 季 度 制 定 投 资 计 划, 第 二 季 度 开 始 实 施 投 资 方 案, 正 式 实 施 招 标 采 购, 受 国 内 通 信 运 营 商 投 资 习 惯 和 付 款 方 式 的 影 响,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行 业 的 营 业 收 入 呈 现 出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通 常 下 半 年 销 售 和 收 款 情 况 明 显 好 于 上 半 年 由 于 目 前 公 司 对 国 内 通 信 运 营 商 的 销 售 比 例 较 高,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也 呈 现 出 上 述 的 季 节 性 特 点, 而 海 外 市 场 的 季 节 性 则 不 明 显 2009 年 1 月, 工 信 部 正 式 发 放 3G 牌 照, 国 内 运 营 商 为 了 抢 占 市 场, 投 资 速 度 较 快, 使 得 2009 年 上 半 年 的 建 设 投 入 相 对 高 于 往 年 同 期,2009 年 公 司 的 收 入 季 节 性 不 明 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季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布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69
270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季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季 度 34, , , 季 度 29, , , 季 度 29, , , 季 度 33, , , 合 计 127, , , 年 2008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原 因 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77.18% 73.86%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需 求 增 长 与 市 场 份 额 提 升 引 起 销 量 增 长 ;2006 年 至 2008 年 铅 价 上 涨 导 致 产 品 价 格 上 涨 (1) 市 场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供 应 国 内 运 营 商 国 内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与 海 外 客 户 1 国 内 通 信 市 场 快 速 扩 容 近 十 年 来 国 内 通 信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始 终 保 持 在 每 年 2,000 亿 元 左 右, 其 中 2008 年 达 到 了 2,953.7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9.6% 经 过 十 余 年 的 投 资 建 设, 目 前 国 内 GSM 网 络 已 相 对 成 熟, 但 仍 存 在 基 站 数 量 较 少, 城 市 死 角 多, 农 村 覆 盖 不 足 的 缺 点 因 此,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等 运 营 商 大 力 投 资 建 设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截 至 2008 年 9 月 末, 中 国 移 动 的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数 量 达 到 万 个, 较 2006 年 末 增 加 54.66%, 截 至 2008 年 末, 中 国 联 通 的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数 量 达 到 万 个, 较 2007 年 底 增 长 近 35.3% 可 见, 近 年 来 国 内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市 场 需 求 增 长 较 快 除 了 投 资 新 建 基 站 带 来 的 需 求 以 外, 国 内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使 用 寿 命 为 3-5 年, 使 用 环 境 较 差 时 的 使 用 寿 命 更 短, 需 定 期 更 换, 现 有 基 站 的 电 池 更 换 市 场 也 是 公 司 的 重 要 市 场 前 几 年 GSM 网 络 扩 容 使 得 国 内 基 站 数 大 幅 增 长, 使 得 近 几 年 电 池 更 换 业 务 亦 保 持 增 长 之 势 2 国 内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快 速 扩 张 近 年 来, 世 界 各 国 通 信 投 资 保 持 了 较 快 的 增 长 势 头, 其 中 印 度 俄 罗 斯 巴 西 与 以 巴 基 斯 坦 印 度 尼 西 亚 韩 国 尼 日 利 亚 孟 加 拉 等 为 代 表 的 新 钻 十 一 国 的 通 信 行 业 保 持 快 速 的 发 展 势 头, 其 中 俄 罗 斯 与 印 度 已 成 长 为 世 界 重 要 通 信 市 场, 巴 基 斯 坦 被 联 合 国 列 为 全 球 电 信 业 发 展 最 快 的 国 家 此 外, 近 几 年 非 洲 电 信 行 业 的 发 展 速 度 很 快, 国 际 电 联 报 告 显 示 近 几 年 非 洲 为 全 球 电 信 业 发 展 最 快 的 270
271 洲 在 世 界 各 国 通 信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环 境 下, 国 内 以 华 为 技 术 中 兴 通 讯 为 代 表 的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海 外 销 售 快 速 提 高 如 华 为 技 术 在 2008 年 实 现 合 同 销 售 额 233 亿 美 元, 同 比 增 长 46%, 其 中 75% 以 上 的 销 售 额 来 自 国 际 市 场, 同 比 增 长 51.69%; 中 兴 通 讯 2008 年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7.40%, 其 中 海 外 收 入 达 到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33.50%, 保 持 快 速 发 展 的 势 头 由 于 上 述 部 分 新 兴 市 场 国 家 工 业 基 础 薄 弱, 运 营 商 缺 少 系 统 集 成 经 验, 一 般 需 要 供 应 商 提 供 交 钥 匙 工 程, 华 为 技 术 等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一 般 通 过 从 国 内 采 购 蓄 电 池 等 产 品, 结 合 其 自 身 产 品 及 其 他 产 品 进 行 集 成 安 装, 交 付 海 外 运 营 商 公 司 已 通 过 世 界 主 要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供 应 商 认 证, 随 着 华 为 技 术 中 兴 通 讯 走 向 全 球, 阿 尔 卡 特 - 朗 讯 艾 默 生 摩 托 罗 拉 等 企 业 ( 通 过 其 中 国 子 公 司 采 购 ) 增 加 在 中 国 的 采 购 比 重, 公 司 配 套 市 场 销 量 增 长 很 快 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配 套 市 场 销 售 同 比 增 长 % 58.24%( 仅 限 内 销 部 分 ) 3 海 外 市 场 加 速 增 长 公 司 于 2001 年 开 始 进 入 海 外 市 场, 于 2003 年 开 始 实 施 海 外 销 售 战 略, 目 前 已 取 得 世 界 主 要 国 家 的 产 品 入 网 证, 获 得 了 世 界 各 大 通 信 运 营 商 与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企 业 认 证 产 品 技 术 认 证 与 商 务 认 证 公 司 海 外 市 场 销 售 连 年 高 速 发 展, 近 年 来 印 度 等 新 兴 市 场 通 信 行 业 高 速 发 展 带 动 了 公 司 海 外 销 售 高 速 增 长 2008 年 公 司 在 印 度 实 现 近 4,000 万 美 元 的 销 售 收 入 此 外, 欧 美 等 市 场 的 需 求 增 长 速 度 虽 较 新 兴 市 场 缓 和, 但 公 司 凭 自 身 的 产 品 技 术 优 势 质 量 优 势 与 价 格 优 势 成 功 打 入 欧 美 市 场,2008 年 在 欧 洲 与 美 国 实 现 了 近 1,500 万 美 元 的 收 入 (2) 公 司 充 分 发 挥 自 身 的 竞 争 优 势, 提 高 了 市 场 份 额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即 专 注 于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初 期 由 于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的 竞 争 对 手 较 少, 公 司 成 立 时 的 经 营 情 况 尚 可 自 进 入 21 世 纪 以 来, 国 内 企 业 纷 纷 进 入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行 业 盈 利 能 力 减 弱 2003 年, 公 司 决 定 实 施 战 略 转 型, 通 过 加 强 研 发 投 入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优 化 生 产 组 织, 提 高 了 自 身 的 竞 争 实 力 由 于 转 型 时 间 早, 公 司 拥 有 了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内 外 均 衡 的 市 场 结 构 精 益 高 效 的 生 产 组 织, 借 助 于 近 年 来 国 内 外 通 信 行 业 投 资 旺 盛 的 宏 观 环 境, 公 司 实 现 快 速 增 长, 市 场 占 有 率 明 显 提 高, 其 中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由 2006 年 的 4.8% 提 高 至 2008 年 的 9.70%, 海 外 市 场 占 有 率 由 2006 年 的 0.5% 提 高 至 2008 年 的 1.6%, 市 场 地 位 明 显 提 高 271
272 1 强 化 研 发, 提 升 产 品 竞 争 能 力 公 司 于 2003 年 开 始 加 强 了 技 术 研 发 工 作,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达 到 3,027 万 元 5,108 万 元 和 5,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38% 3.28% 和 4%,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68.75% 2.14% 经 过 持 续 的 研 发 投 入, 公 司 成 功 开 发 出 管 式 胶 体 电 池 和 聚 合 物 胶 体 电 池, 形 成 了 LSA 大 密 LSE 大 密 MP 中 密 Acme 中 密 GEL2V GEL12V 等 在 内 的 18 个 系 列 190 余 个 品 种 的 产 品 体 系, 可 以 满 足 客 户 在 各 种 供 配 电 环 境 自 然 条 件 及 操 作 条 件 下 对 后 备 电 源 的 要 求 2005 年, 公 司 推 出 第 四 代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原 材 料 消 耗 较 第 三 代 产 品 减 少 近 15%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产 品 工 艺 开 发, 陆 续 开 发 出 新 型 板 栅 成 型 工 艺 与 快 速 固 化 等 先 进 工 艺,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产 品 成 本,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的 竞 争 能 力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省 级 技 术 中 心, 已 取 得 专 利 47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12 项, 产 品 研 发 能 力 国 内 领 先, 可 以 快 速 响 应 客 户 的 各 种 特 殊 需 求, 实 行 订 制 开 发, 满 足 客 户 需 要 除 此 以 外, 公 司 还 高 度 重 视 电 源 领 域 前 沿 性 技 术 领 域 的 研 究, 在 纳 米 胶 体 电 池 纯 铅 电 池 动 力 汽 车 电 池 超 级 电 容 器 磷 酸 亚 铁 锂 锂 电 池 燃 料 电 池 等 方 面 加 强 研 究, 为 公 司 未 来 长 远 发 展 储 备 技 术 2 开 拓 海 外, 建 立 先 发 优 势 公 司 于 2001 年 开 始 进 入 海 外 市 场, 起 初 主 要 依 赖 参 加 展 会 客 户 介 绍 自 我 推 荐 客 户 主 动 联 系 等 方 式 发 展 客 户 实 现 销 售, 外 销 客 户 以 代 理 商 电 源 集 成 商 等 客 户 为 主, 未 进 入 主 流 客 户 群 体, 外 销 订 单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公 司 通 过 强 化 工 艺 控 制 与 技 术 研 发, 建 设 完 善 海 外 销 售 渠 道 等 措 施 提 高 了 产 品 质 量 与 性 价 比, 以 及 响 应 客 户 需 求 的 速 度 经 过 几 年 开 拓, 公 司 产 品 在 海 外 市 场 立 稳 了 脚 跟, 并 通 过 代 理 商 电 源 集 成 商 进 入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视 野, 以 其 优 良 表 现 引 起 主 流 运 营 商 与 系 统 集 成 商 的 重 视 2004 年, 公 司 通 过 阿 尔 卡 特 的 供 应 商 认 证, 开 始 进 入 海 外 主 流 客 户 的 供 应 商 体 系 此 后 公 司 陆 续 通 过 了 新 加 坡 电 信 意 大 利 电 信 沃 达 丰 诺 西 公 司 爱 立 信 Indus Tower 等 海 外 主 流 运 营 商 与 系 统 集 成 商 的 认 证 目 前, 公 司 已 通 过 美 国 巴 西 印 度 英 国 俄 罗 斯 法 国 等 多 个 国 家 地 区 的 运 营 商 及 系 统 集 成 商 的 供 应 商 认 证, 建 立 起 了 包 括 两 家 海 外 子 公 司, 数 十 家 海 外 合 作 伙 伴 的 营 销 体 系 百 余 家 通 信 运 营 商 海 外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与 电 源 集 成 商 的 客 户 体 系 ; 公 司 产 品 与 EnerSys Exide 等 全 球 领 先 的 工 业 电 池 巨 头 同 台 竞 争, 已 在 海 外 市 场 树 立 了 较 高 的 市 场 声 誉 与 国 内 竞 争 对 手 相 比, 272
273 公 司 海 外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明 显 3 优 化 生 产 组 织,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自 2003 年 以 来, 公 司 强 化 内 部 生 产 组 织, 推 行 精 益 生 产 方 式 和 理 念, 通 过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完 善 激 励 机 制 等 手 段,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效 率 和 产 量 在 生 产 工 艺 上, 持 续 改 进, 并 逐 步 使 用 新 技 术, 使 得 产 品 的 生 产 时 间 与 生 产 成 本 持 续 减 少 ; 在 管 理 上, 公 司 将 目 标 管 理 机 制 进 一 步 细 化, 将 工 作 目 标 进 一 步 分 解, 并 落 实 到 各 个 车 间 和 岗 位 ; 在 激 励 机 制 上, 公 司 在 生 产 系 统 原 有 薪 资 考 核 办 法 的 基 础 上, 加 大 了 产 量 工 效 成 本 质 量 的 考 核, 充 分 体 现 了 规 模 效 益 的 思 想, 发 挥 了 分 配 机 制 对 增 加 产 能 的 促 动 作 用, 激 发 了 生 产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有 效 的 生 产 组 织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生 产 效 率, 降 低 了 公 司 的 生 产 成 本 ; 有 效 的 生 产 组 织 还 可 以 保 证 批 量 产 品 的 质 量, 帮 助 公 司 通 过 国 内 外 主 要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供 应 商 认 证, 为 公 司 开 拓 国 内 海 外 市 场 提 供 支 撑 在 充 分 挖 掘 公 司 自 身 生 产 能 力 的 同 时, 公 司 还 通 过 输 出 技 术 管 理 人 才 等 方 式 整 合 外 部 生 产 资 源, 委 托 外 协 厂 商 加 工 部 分 铅 制 品 或 产 品 通 过 内 部 挖 潜 与 外 部 整 合,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产 能 大 幅 提 高, 由 2006 年 的 105 万 kvah 增 加 至 2009 年 的 万 kvah, 实 现 翻 番 目 前, 公 司 已 投 资 建 设 临 安 生 产 基 地, 拟 利 用 公 司 在 产 品 研 发 工 艺 创 新 等 方 面 的 新 成 果, 引 进 世 界 先 进 的 生 产 设 备, 实 现 生 产 装 备 产 品 技 术 升 级, 深 入 优 化 生 产 组 织, 降 低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产 品 生 产 质 量,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竞 争 实 力 受 市 场 需 求 快 速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稳 步 提 高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量 稳 步 提 高, 2007 年 2008 年 的 销 量 分 别 为 万 kvah 万 kvah, 同 比 增 长 38.15% 66.95% (3) 铅 价 上 涨 促 使 产 品 价 格 上 涨, 使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提 高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原 材 料 为 铅 及 铅 制 品, 占 产 品 成 本 的 60% 以 上, 铅 价 波 动 将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情 况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根 据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资 料, 报 告 期 内 铅 价 大 幅 波 动, 从 2006 年 初 的 9,000 余 元 / 吨 上 升 至 2007 年 10 月 的 近 26,000 余 元 / 吨, 然 后 跌 至 2008 年 初 的 18,000 余 元 / 吨, 之 后 反 弹 至 23,000 余 元 / 吨, 接 着 下 跌 至 2008 年 国 庆 后 的 7,000 余 元 / 吨,2009 年 呈 上 升 趋 势, 截 至 2009 年 末 价 格 为 16,000 元 / 吨 左 右 具 体 如 下 : 273
274 铅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及 同 行 业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及 同 行 与 下 游 客 户 进 行 沟 通, 逐 步 建 立 了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目 前 公 司 已 与 绝 大 部 分 客 户 建 立 了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使 公 司 获 得 较 为 稳 定 的 毛 利 空 间, 有 利 于 公 司 与 下 游 客 户 建 立 长 期 共 赢 的 合 作 关 系 具 体 如 下 : 1 公 司 的 铅 价 联 动 形 式 公 司 与 客 户 的 销 售 交 易 可 以 分 为 两 种 基 本 形 式 I 协 议 联 动 公 司 通 过 招 投 标 与 客 户 签 署 框 架 协 议, 约 定 质 量 要 求 定 价 原 则 结 算 方 式 等 基 本 条 款, 并 约 定 铅 价 联 动 条 款, 这 种 形 式 主 要 适 用 于 中 国 移 动 等 重 要 客 户 具 体 形 式 可 以 分 为 以 下 三 种 情 况 : 第 一 公 司 与 客 户 约 定 : 一 段 时 间 内 铅 价 (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铅 价 ) 波 动 达 到 一 定 幅 度, 公 司 产 品 的 结 算 价 格 按 一 定 金 额 进 行 调 整 第 二 公 司 与 客 户 约 定 : 一 段 时 间 内 铅 价 (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铅 价 ) 波 动 达 到 一 定 幅 度, 公 司 产 品 的 结 算 价 格 按 即 定 公 式 进 行 调 整 第 三 公 司 与 客 户 约 定 不 同 区 间 的 铅 价 ( 上 海 有 色 金 属 网 铅 价 ) 所 对 应 的 各 类 产 品 的 结 算 价 格 II 盯 市 联 动 274
275 公 司 仅 与 客 户 就 某 项 具 体 交 易 签 署 销 售 合 同 并 确 定 产 品 价 格 公 司 应 客 户 需 要, 随 时 根 据 铅 价 行 情 报 价, 产 品 价 格 通 过 紧 盯 市 场 铅 价 实 现 联 动 这 种 形 式 主 要 适 用 于 一 般 性 客 户 2 铅 价 联 动 对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的 具 体 影 响 公 司 根 据 与 主 要 客 户 约 定 的 铅 价 联 动 条 款 测 算 了 铅 价 每 波 动 1,000 元 / 吨 对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的 影 响,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元 /KVAH( 含 税 ) 项 目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电 信 未 联 动 中 国 联 通 华 为 技 术 摩 托 罗 拉 未 联 动 3% 25 注 : 其 中 华 为 技 术 每 波 动 1,500 元 / 吨 时 才 调 整 产 品 价 格 中 国 移 动 的 招 标 2009 年 12 月 结 束, 结 果 尚 未 确 定 3 铅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产 品 平 均 价 格 的 影 响 铅 价 联 动 可 以 使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与 铅 价 同 步 联 动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产 品 平 均 售 价 分 别 为 元 /kvah 元 /kvah 和 元 /kvah, 产 品 价 格 波 动 较 明 显, 主 要 系 受 铅 价 波 动 的 影 响 铅 价 对 报 告 期 内 产 品 平 均 价 格 的 影 响 如 下 ( 以 下 均 为 含 税 价 格 ): 单 位 : 元 /kvah 项 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产 品 平 均 单 价 ( 元 /kvah) 产 品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 元 /kvah) 铅 及 铅 制 品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 元 / 吨 ) , , , 铅 及 铅 制 品 采 购 价 格 每 波 动 1,000 元 / 吨, 产 品 平 均 单 价 波 动 ( 元 /kvah) 铅 原 料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 元 / 吨 ) , , , 铅 原 料 采 购 价 格 每 波 动 1,000 元 / 吨, 产 品 平 均 单 价 波 动 情 况 ( 元 /kvah) 由 上 表 可 知,2007 年, 铅 及 铅 制 品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每 提 高 1,000 元 / 吨, 公 司 的 产 品 价 格 平 均 提 高 了 元 /kvah, 铅 原 料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每 提 高 1,000 元 / 吨, 公 275
276 司 的 产 品 价 格 平 均 提 高 了 元 /kvah, 接 近 公 司 和 主 要 客 户 约 定 的 协 议 联 动 幅 度 2008 年, 公 司 的 铅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幅 度 很 小, 铅 及 铅 制 品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提 高 了 元 / 吨, 相 对 上 升 率 为 2.79%; 铅 原 料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下 降 了 元 / 吨, 相 对 下 降 率 为 0.72%, 当 年 铅 原 料 铅 及 铅 制 品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很 小, 对 产 品 价 格 影 响 不 大, 当 年 价 格 波 动 主 要 受 市 场 供 求 公 司 的 报 价 及 订 单 管 理 等 因 素 影 响 2009 年, 铅 及 铅 制 品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每 下 降 1,000 元 / 吨, 公 司 的 产 品 价 格 平 均 下 降 元 /kvah, 铅 原 料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每 下 降 1,000 元 / 吨, 公 司 的 产 品 价 格 平 均 下 降 元 /kvah, 略 高 于 公 司 和 主 要 客 户 约 定 的 协 议 联 动 幅 度 其 原 因 在 于 : 2009 年 铅 价 稳 步 上 涨, 客 户 与 公 司 约 定 铅 价 每 上 涨 1,000 元 / 吨 或 1,500 元 / 吨 才 调 整, 导 致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上 调 相 对 于 铅 价 上 涨 存 在 一 定 的 滞 后 期 另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为 海 外 需 求 下 降 导 致 部 分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有 所 下 调 销 量 上 升 以 及 产 品 售 价 上 涨 是 公 司 2007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2008 年 产 品 售 价 上 涨 不 大, 销 售 增 加 是 公 司 当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4) 各 因 素 对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变 动 的 定 量 分 析 如 前 所 述,2007 年 和 2008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可 以 概 括 为 两 个 方 面 : 其 一 市 场 需 求 增 长 为 公 司 提 供 发 展 空 间, 竞 争 力 提 升 有 效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期 间 公 司 产 品 销 量 快 速 增 长 ; 其 二 铅 价 上 升 促 使 公 司 销 售 价 格 提 高, 推 动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销 量 价 格 变 动 对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的 影 响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项 目 增 长 额 增 长 率 增 长 额 增 长 率 销 量 变 动 对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的 影 响 63, % 21, % 售 价 变 动 对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的 影 响 3, % 17, % 合 计 66, % 39, % 注 : 销 量 变 动 对 增 长 额 的 影 响 =( 当 期 销 量 - 上 期 销 量 ) 上 期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售 价 变 动 对 增 长 额 的 影 响 = 当 期 销 量 ( 当 期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上 期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276
277 对 增 长 率 的 影 响 = 对 增 长 额 的 影 响 / 上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销 量 上 升 以 及 产 品 售 价 上 涨 是 公 司 2007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2008 年 产 品 售 价 上 涨 不 大, 销 量 增 加 是 公 司 当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年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2009 年, 公 司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27, 万 元, 比 2008 年 下 降 了 18.16% 2009 年 收 入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下 降, 海 外 需 求 受 经 济 危 机 影 响 下 降, 公 司 的 海 外 需 求 下 降 目 前, 国 外 经 济 出 现 复 苏 迹 象, 经 济 危 机 对 公 司 海 外 销 售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逐 渐 减 弱 具 体 如 下 : (1)2009 年 铅 价 相 比 于 2008 年 大 幅 下 降, 公 司 产 品 售 价 随 之 下 降, 当 期 平 均 售 价 为 元 /kvah, 比 2008 年 降 低 了 19.27% 从 销 量 来 看, 公 司 2009 年 的 销 售 数 量 达 到 万 kvah, 略 高 于 2008 年 的 销 量, 销 售 价 格 下 降 是 导 致 当 年 销 售 收 入 回 落 的 主 要 原 因 (2) 受 经 济 危 机 的 影 响, 海 外 运 营 商 的 投 资 步 伐 放 缓, 导 致 公 司 当 年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明 显 下 滑, 当 年 仅 实 现 外 销 收 入 29, 万 元, 仅 相 当 于 上 年 的 53.65% 其 次, 经 济 危 机 导 致 华 为 技 术 等 国 内 通 讯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下 降, 导 致 该 部 分 通 讯 设 备 集 成 商 对 公 司 的 采 购 量 下 降,2009 年 公 司 对 国 内 通 讯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销 售 金 额 为 20, 万 元, 仅 相 当 于 上 年 的 67.97% (3) 综 合 来 看,2009 年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有 所 下 降, 但 国 内 市 场 销 售 仍 保 持 增 长, 海 外 销 售 自 2009 年 下 半 年 起 有 所 回 升 其 中 国 内 销 售 收 入 ( 不 含 对 国 内 通 讯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销 售 ) 在 平 均 售 价 下 降 的 前 提 下 仍 较 2008 年 增 长 了 9.04% 虽 然 经 济 危 机 导 致 公 司 海 外 需 求 不 足, 对 公 司 的 收 入 增 长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但 目 前 全 球 经 济 已 出 现 复 苏 的 迹 象,2009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实 现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16, 万 元, 较 上 半 年 增 长 了 22.84% 随 着 全 球 经 济 继 续 好 转, 各 运 营 商 前 期 推 延 的 投 资 计 划 陆 续 解 冻 并 付 诸 实 施,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在 海 外 市 场 渠 道 建 设 以 及 品 牌 的 逐 步 建 立, 公 司 的 海 外 销 售 有 望 恢 复 增 长 ( 三 ) 毛 利 与 毛 利 率 1 报 告 期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及 单 位 销 售 成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情 况 如 下 : 277
278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通 信 系 统 726,717, ,842, ,383, 太 阳 能 铁 路 电 力 系 统 12,708, ,468, ,212, 代 理 及 其 他 174,634, ,520, ,024, 小 计 914,061, ,197,830, ,620, 单 位 成 本 ( 元 /kvah) 注 :2009 年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中 含 1, 万 元 锂 电 销 售 成 本 公 司 锂 电 业 务 占 比 很 小, 为 方 便 与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年 度 比 较, 计 算 2009 年 单 位 成 本 时 未 包 括 锂 电 业 务 如 考 虑 锂 电 业 务 销 量 及 成 本, 则 2009 年 的 单 位 成 本 为 元 /kvah 其 中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的 单 位 销 售 成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 kvah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 目 增 长 率 增 长 率 金 额 金 额 (%) (%) 金 额 铅 及 铅 制 品 % 其 他 成 本 % 其 中 : 槽 盖 % 极 柱 % 其 他 原 材 料 % 能 源 动 力 % 人 工 成 本 % 制 造 费 用 % 铁 架 % 单 位 销 售 成 本 合 计 % 其 中 铅 成 本 占 比 65.36% 69.08% 67.05%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单 位 销 售 成 本 分 别 为 元 / kvah 元 / kvah 元 / kvah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单 位 销 售 成 本 波 动 较 大, 主 要 系 铅 价 波 动 所 致,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 (1) 铅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单 位 成 本 的 影 响 铅 及 铅 制 品 成 本 占 公 司 单 位 成 本 的 比 例 占 60% 以 上, 为 影 响 公 司 单 位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公 司 的 生 产 主 要 分 为 两 种 模 式, 其 一 为 采 购 铅 及 铅 基 合 金, 加 工 生 产 铅 制 品, 然 后 装 配 成 产 品 ; 其 二 为 公 司 通 过 输 出 技 术 人 才 管 理 等 措 施 委 托 外 协 厂 商 生 产 铅 制 品, 然 后 收 购 铅 制 品, 装 配 成 产 成 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自 产 及 外 协 278
279 铅 制 品 的 比 例 及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 吨 自 制 外 协 铅 铅 制 品 平 均 铅 原 料 平 均 铅 及 铅 制 品 项 目 铅 制 品 比 例 制 品 比 例 采 购 价 格 采 购 价 格 平 均 成 本 % 14% 24, , , 同 比 提 高 60.89% 72.59% % 50% 19, , , 同 比 提 高 % -0.72% 2.79% % 56% 14, , , 同 比 提 高 % % % 注 : 公 司 采 购 铅 及 铅 制 品 的 时 间 距 进 入 销 售 成 本 的 时 间 约 一 个 月 由 上 表 可 知 :2007 年 铅 价 快 速 上 涨, 导 致 公 司 的 铅 采 购 成 本 上 升 幅 度 达 到 60.89%;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当 年 引 进 外 协 铅 制 品 机 制, 由 于 公 司 需 为 外 协 厂 商 提 供 一 定 比 例 的 利 润 空 间, 因 此 当 年 铅 及 铅 制 品 的 综 合 采 购 成 本 较 上 年 提 高 了 72.59%, 明 显 高 于 同 期 铅 原 料 的 采 购 价 格 上 升 幅 度 2008 年, 公 司 的 外 协 铅 制 品 及 铅 原 料 价 格 均 有 所 下 降, 但 由 于 外 协 铅 制 品 的 比 例 提 高 较 快, 导 致 当 年 综 合 采 购 成 本 仍 较 上 年 提 高 了 2.79% 2008 年 12 月 至 2009 年 11 月, 外 协 铅 制 品 比 例 进 一 步 提 高, 当 年 铅 原 料 采 购 价 格 下 降 了 30.02%, 铅 及 铅 制 品 综 合 采 购 成 本 下 降 了 26.32% 2007 年 公 司 对 外 采 购 铅 制 品 的 单 价 较 高,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当 年 公 司 外 协 采 购 集 中 于 下 半 年, 当 时 铅 价 较 高, 铅 价 + 加 工 费 定 价 模 式 导 致 当 年 铅 制 品 采 购 价 格 较 高 受 铅 及 铅 制 品 综 合 采 购 成 本 的 影 响,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单 位 产 品 的 铅 及 铅 制 品 成 本 分 别 提 高 了 62.42% 6.88% % (2) 其 他 成 本 项 目 对 公 司 单 位 成 本 的 影 响 1 槽 盖 成 本 变 动 分 析 第 一 公 司 采 用 中 塑 在 线 的 ABS( 一 种 塑 料 ) 基 准 价 + 加 工 费 的 方 式 采 购 槽 盖,2006 年 至 2008 年 中 塑 在 线 的 ABS 价 格 有 所 波 动, 其 中 2009 年 的 平 均 价 格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期 间 报 告 期 内 ABS 的 价 格 波 动 幅 度 低 于 铅 价 的 波 动 幅 度 具 体 如 下 : 279
280 第 二 近 年 来 公 司 销 量 上 升 较 快, 对 供 应 商 的 议 价 能 力 提 高, 加 工 费 逐 年 下 降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主 要 供 应 商 的 加 工 费 分 别 下 降 了 2% 左 右 3% 左 右 8% 左 右 ( 加 工 费 占 采 购 成 本 的 比 例 为 25% 至 35%) 第 三 第 三 代 产 品 的 槽 盖 相 对 于 第 四 代 产 品 的 槽 盖 要 重 10% 左 右, 第 三 代 产 品 销 售 占 比 下 降 有 利 于 降 低 槽 盖 成 本 受 ABS 价 格 波 动 及 加 工 费 下 降 的 影 响, 公 司 的 槽 盖 采 购 成 本 有 所 下 降, 以 主 要 产 品 2V 500AH 电 池 ( 第 四 代 产 品, 以 下 同 ) 为 例,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的 槽 盖 采 购 平 均 价 格 分 别 为 元 / 套 元 / 套 元 / 套, 其 中 2009 年 的 槽 盖 采 购 成 本 明 显 下 降 受 采 购 成 本 下 降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单 位 产 品 的 槽 盖 成 本 有 所 下 降,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单 位 产 品 的 槽 盖 成 本 分 别 为 元 元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下 降 了 4.29% -0.13% 与 %, 其 中 2009 年 下 降 明 显 2 极 柱 成 本 分 析 公 司 采 购 极 柱 的 定 价 方 式 为 75% 的 基 准 铜 价 +25% 的 基 准 铅 价 + 加 工 费, 铜 价 是 决 定 采 购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报 告 期 内 铜 价 波 动 较 剧 烈, 其 中 2009 年 的 铜 价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期 间, 具 体 如 下 : 280
281 受 铜 价 及 铅 价 波 动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极 柱 采 购 价 格 有 所 变 动, 以 主 要 产 品 2V 500AH 电 池 为 例,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的 极 柱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分 别 为 元 / 个 元 / 个 7.83 元 / 个, 其 中 2009 年 的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期 间 受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影 响, 公 司 单 位 产 品 中 的 极 柱 成 本 相 应 波 动,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单 位 产 品 中 的 极 柱 成 本 分 别 为 元 元 15.4 元 ; 较 上 年 分 别 下 降 了 % 8.95% 21.61% 3 铁 架 成 本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单 位 产 品 的 铁 架 成 本 有 所 下 降, 其 中 2007 年 与 2009 年 下 降 较 为 明 显 报 告 期 公 司 铁 架 成 本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第 一 第 三 代 产 品 所 需 的 铁 架 重 量 要 比 第 四 代 铁 架 重 30% 左 右, 报 告 期 公 司 第 四 代 产 品 的 销 售 占 比 提 高 有 利 于 降 低 于 铁 架 成 本 第 二, 为 了 降 低 成 本, 公 司 使 用 价 格 较 低 的 角 铁 代 替 价 格 较 高 的 热 板, 降 低 了 铁 架 成 本 第 三 2008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钢 铁 价 格 下 降 较 多, 导 致 2009 年 的 铁 架 成 本 相 对 较 低 以 主 要 产 品 2V 500AH 电 池 为 例,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的 铁 架 配 件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分 别 为 元 / 套 元 / 套 元 / 套 ( 不 含 税 ) 受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影 响, 公 司 单 位 产 品 中 的 铁 架 配 件 成 本 相 应 波 动,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单 位 产 品 中 的 铁 架 配 件 成 本 分 别 为 元 元 元 ; 分 别 较 上 年 下 降 了 12.23% 2.22% 14.17% 281
282 4 其 他 成 本 分 析 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单 位 产 品 的 其 他 原 材 料 成 本 变 动 不 大 2009 年, 其 他 原 材 料 的 成 本 下 降 较 大, 主 要 受 经 济 危 机 影 响, 国 内 各 项 原 材 料 价 格 下 降 较 快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单 位 产 品 的 能 源 动 力 人 工 成 本 制 造 费 用 等 成 本 连 续 下 降,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耗 电 主 要 集 中 于 极 板 化 成, 需 对 极 板 反 复 放 电 充 电 提 高 其 电 化 学 性 能, 公 司 向 外 协 采 购 的 铅 制 品 都 已 完 成 了 化 成 工 艺, 铅 制 品 采 购 成 本 中 已 包 含 了 化 成 所 需 能 源 成 本 此 外, 外 协 铅 制 品 中 已 包 含 部 分 人 工 费 用 与 制 造 费 用 外 协 铅 制 品 进 入 公 司 后 直 接 装 配 入 库, 后 端 所 需 能 源 动 力 人 工 成 本 与 制 造 费 用 均 较 低 外 协 铅 制 品 占 比 提 高, 降 低 了 单 位 产 品 中 的 能 源 动 力 人 工 成 本 与 制 造 费 用 等 成 本 2 报 告 期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1) 报 告 期 公 司 毛 利 率 的 基 本 情 况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22.78% 23.08% 28.27% 经 与 江 苏 双 登 与 哈 尔 滨 光 宇 比 较,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与 该 两 家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的 变 动 趋 势 相 同,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变 动 符 合 行 业 毛 利 率 变 动 趋 势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28.27% 23.08% 22.78% 江 苏 双 登 毛 利 率 26.38% 23.37% 哈 尔 滨 光 宇 毛 利 率 23.76% 21.95% 注 : 江 苏 双 登 2009 年 上 半 年 的 毛 利 率 为 30.81%, 哈 尔 滨 光 宇 2009 年 上 半 年 的 毛 利 率 为 28.91% (2) 影 响 公 司 毛 利 率 的 因 素 1 铅 价 与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行 业 内 已 推 广 运 用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根 据 协 议, 如 一 段 时 间 内 的 铅 价 波 动 超 过 基 准 铅 价 一 定 幅 度, 则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同 向 上 升 或 下 降 一 定 的 金 额 一 般 来 说, 在 其 他 因 素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联 动 时 销 售 价 格 的 绝 对 波 动 幅 度 要 大 于 单 位 成 本 的 绝 对 波 动 幅 度, 但 其 相 对 波 动 幅 度 要 小 于 单 位 成 本 的 相 对 波 动 幅 度 一 般 来 说, 公 司 每 生 产 1kVAh 产 品 需 要 消 耗 千 克 的 铅 及 铅 制 品, 根 据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约 定 的 联 动 协 议, 铅 价 每 波 动 1,000 元 / 吨, 公 司 的 产 品 价 格 同 步 浮 动 元 /kvah ( 详 见 本 节 二 十 二 ( 二 ) 年 2008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282
283 原 因 ) 因 此, 铅 价 下 降 时,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随 之 下 降, 但 毛 利 率 通 常 会 提 高 ; 铅 价 上 涨 时,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随 之 上 涨, 但 毛 利 率 通 常 会 降 低 总 体 上, 公 司 实 施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使 得 铅 价 的 波 动 对 公 司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很 小,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2 其 他 成 本 项 目 的 变 动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可 以 使 公 司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相 对 稳 定, 其 他 成 本 项 目 变 化 将 导 致 公 司 单 位 毛 利 发 生 反 向 变 化, 成 为 影 响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的 主 要 因 素 3 公 司 的 报 价 与 订 单 评 审 制 度 公 司 参 与 运 营 商 集 中 采 购,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等 招 标 时 的 报 价 策 略 对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影 响 较 大 公 司 内 部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订 单 评 审 制 度, 业 务 员 接 到 订 单 到 后 传 送 到 财 务 部, 由 财 务 部 根 据 当 天 的 铅 价 测 算 订 单 边 际 利 润 ( 以 订 单 价 格 扣 除 产 品 成 本 与 销 售 费 用 后 测 算 ), 测 算 结 果 传 递 到 分 管 市 场 总 监 处, 总 监 有 权 审 批 边 际 利 润 率 15% 以 上 的 订 单, 边 际 利 润 率 低 于 15% 以 下 的 订 单 由 总 裁 审 批 订 单 评 审 制 度 有 利 于 保 证 公 司 订 单 的 毛 利 率, 稳 定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3) 报 告 期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波 动 分 析 铅 及 铅 制 品 的 采 购 价 格 为 影 响 报 告 期 公 司 产 品 毛 利 率 的 主 要 因 素 由 于 行 业 已 推 广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铅 价 波 动 将 同 时 影 响 公 司 的 单 位 价 格 与 单 位 成 本, 因 此 应 结 合 铅 价 波 动 对 产 品 单 价 与 产 品 成 本 的 影 响 分 析 铅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以 下 为 铅 价 波 动 及 单 位 产 品 中 的 非 铅 成 本 对 公 司 毛 利 率 影 响 的 因 素 分 析 :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铅 价 波 动 的 影 响 0.68% -0.36% -3.16% 其 他 成 本 的 影 响 4.66% 0.64% 1.98% 其 中 : 槽 盖 的 影 响 1.67% -0.01% 0.32% 极 柱 的 影 响 0.76% 0.28% -0.36% 其 他 原 材 料 的 影 响 1.28% -0.59% 0.14% 能 源 动 力 的 影 响 -0.03% 0.36% 0.39% 人 工 成 本 的 影 响 0.03% 0.18% 0.01% 制 造 费 用 的 影 响 -0.03% 0.30% 0.65% 铁 架 的 影 响 0.98% 0.13% 0.83% 合 计 5.34% 0.29% -1.18% 注 :(1) 铅 价 波 动 的 影 响 =( 本 期 单 位 价 格 - 本 期 单 位 铅 及 铅 制 品 成 本 - 上 期 其 他 成 本 ) 283
284 / 本 期 单 位 价 格 - 上 年 毛 利 率 (2) 其 他 成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 本 期 其 他 成 本 项 目 - 上 期 其 他 成 本 项 目 )/ 本 期 单 位 价 格 (3) 以 上 铅 价 波 动 影 响 中 含 报 价 与 订 单 评 审 的 影 响 (4)2009 年,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上 年 提 高 了 5.19%, 略 低 于 上 表 合 计 数, 其 原 因 在 于 当 期 实 现 锂 电 池 收 入 1, 万 元, 其 毛 利 率 为 16.61% 经 分 析 可 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铅 及 铅 制 品 的 采 购 成 本 波 动 虽 较 大, 但 产 品 价 格 与 产 品 成 本 同 向 联 动, 铅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因 此, 公 司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主 要 受 其 他 成 本 项 目 的 变 动 影 响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单 位 产 品 的 其 他 成 本 项 目 分 别 较 上 年 下 降 了 7.21% 2.64% 15.81%, 使 当 年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上 升 了 个 百 分 点 其 他 成 本 下 降 是 公 司 2009 年 毛 利 率 上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 四 ) 期 间 费 用 项 1 报 告 期 内 期 间 费 用 的 基 本 情 况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金 额 费 率 (%) 金 额 费 率 (%) 金 额 单 位 : 元 费 率 (%) 销 售 费 用 96,876, ,721, ,974, 管 理 费 用 62,895, ,423, ,257, 财 务 费 用 21,679, ,823, ,670, 合 计 181,452, ,968, ,902, 从 上 表 来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三 项 费 用 金 额 增 长 较 快, 但 由 于 期 间 费 用 为 半 变 动 费 用, 且 公 司 严 格 费 用 控 制, 三 项 费 用 率 呈 下 降 趋 势, 由 2007 年 的 14.31% 下 降 至 2009 年 的 13.91%, 三 项 费 用 率 下 降 为 报 告 期 利 润 增 长 的 重 要 原 因 项 2 销 售 费 用 目 金 额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费 用 率 % 金 额 费 用 率 % 金 额 单 位 : 元 费 用 率 工 资 福 利 费 6,192, ,667, ,213, 业 务 差 旅 费 16,714, ,504, ,114, 运 输 装 卸 费 39,963, ,537, ,740, 广 告 展 览 费 184, , , 代 理 服 务 费 15,455, ,557, ,181, 办 公 经 费 4,284, ,722, ,027, % 284
285 折 旧 费 , , 工 程 安 装 费 11,781, ,793, ,645, 其 他 2,069, ,573, ,515, 合 计 96,876, ,721, ,974, 注 : 费 用 率 =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2007 年 2008 年 与 2009 年,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分 别 为 7, 万 元 10, 万 元 9, 万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16.46% 49.68%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率 无 明 显 变 化,2008 年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率 相 对 低 于 其 他 年 度, 其 原 因 在 于 : 当 年 运 输 装 卸 费 用 率 仅 为 2.52%,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年 度 具 体 如 下 : 按 实 物 运 输 量 计 算,2008 年 的 单 位 运 输 装 卸 费 用 与 2009 年 相 近, 但 较 2007 年 单 位 装 卸 费 用 要 低 21.29%( 见 下 表 )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运 输 装 卸 费 ( 万 元 ) 3, , ,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130, , , 同 期 产 品 销 量 ( 万 kvah) 运 输 装 卸 费 用 率 (%) 3.06% 2.52% 3.18% 相 对 变 动 率 21.42% % 单 位 销 量 运 输 装 卸 费 用 ( 元 /kvah) 相 对 变 动 率 0.74% % 公 司 一 般 采 用 汽 车 运 输, 对 于 国 内 销 售, 公 司 承 担 运 输 费 用, 对 于 海 外 销 售, 公 司 需 承 担 至 上 海 宁 波 等 发 运 港 口 的 运 费 2008 年 的 单 位 运 输 装 卸 费 用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第 一 公 司 当 年 调 整 生 产 基 地 布 局 2007 年 公 司 拥 有 临 平 与 舟 山 生 产 基 地, 其 中 舟 山 基 地 的 产 量 约 占 总 产 量 的 9.92%, 该 基 地 位 于 舟 山 的 一 个 小 岛 上, 相 关 材 料 产 品 需 通 过 轮 渡 运 输, 产 品 加 工 完 成 后 短 驳 至 临 平 基 地, 然 后 发 送 至 世 界 各 地, 导 致 了 不 必 要 运 输 成 本 2007 年 底 公 司 撤 并 了 舟 山 基 地, 与 圣 豹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建 立 外 协 关 系, 委 托 对 方 生 产 加 工 电 池 产 品,2008 年 圣 豹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生 产 了 万 kvah 产 品, 约 占 公 司 同 期 总 销 量 的 10.96%, 该 等 产 品 大 部 分 直 接 从 宁 波 港 出 口, 销 往 海 外, 运 输 费 用 较 低 第 二 公 司 委 托 深 圳 迅 通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装 配 电 池 产 品, 当 年 该 企 业 共 生 产 了 万 kvah 产 品, 占 公 司 总 销 量 的 4.49% 其 所 需 原 材 料 在 附 近 厂 家 采 购, 产 品 直 接 销 往 附 近 省 份, 有 效 降 低 了 运 输 成 本 第 三 公 司 当 年 产 品 销 量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66.95%, 使 单 次 装 车 量 增 加, 使 单 位 运 输 装 卸 费 用 有 所 下 降 第 四 当 年 产 品 销 售 的 市 场 结 构 亦 285
286 有 利 于 降 低 单 位 运 输 装 卸 费 用, 当 年 单 位 运 输 装 卸 费 用 较 低 的 华 东 与 外 销 占 比 由 上 年 49.71% 上 升 至 55.42%, 同 时 路 途 遥 远 的 北 方 区 ( 东 北 西 北 与 山 西 ) 的 销 量 占 比 由 上 年 的 16.21% 下 降 至 当 年 的 10.03% 2009 年, 公 司 的 单 位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下 降 了 近 19.24%, 但 同 期 销 售 费 用 率 较 2008 年 只 提 高 了 0.56%,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当 年 公 司 在 印 度 市 场 的 销 售 明 显 下 降, 仅 实 现 7, 万 元 收 入, 支 付 的 销 售 代 理 费 用 为 万 元, 而 2008 年 公 司 在 印 度 实 现 30, 万 元, 支 付 的 代 理 费 为 1, 万 元 扣 除 印 度 市 场 销 售 代 理 费 的 影 响, 公 司 2008 年 2009 年 的 单 位 产 品 销 售 费 用 分 别 为 元 /kvah 与 元 /kvah, 差 别 不 大 3 管 理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工 资 福 利 费 13,684, ,558, ,403, 办 公 费 5,332, ,290, ,403, 差 旅 费 877, , , 工 会 经 费 91, , , 劳 动 保 险 费 4,986, ,198, ,010, 业 务 招 待 费 1,211, , , 税 金 3,089, ,712, ,073, 资 产 摊 销 1,930, ,930, ,754,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11, , , 研 发 经 费 18,484, ,973, ,350, 通 讯 费 1,055, , ,244, 折 旧 费 3,447, ,115, , 房 租 费 1,327, ,955, ,530, 住 房 公 积 金 961, , , 审 计 咨 询 费 931, ,731, , 劳 动 保 护 费 1,445, ,362, , 开 办 费 ,906, , 其 他 4,051, ,589, ,278, 合 计 62,895, ,423, ,257, 管 理 费 用 率 4.82% 3.15% 3.24% 管 理 费 用 率 相 对 变 动 幅 度 53.02% -2.78% 286
287 2008 年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总 额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系 当 年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快 速 扩 张 的 结 果 当 年 管 理 费 用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2,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1) 当 年 研 发 费 用 增 加 万 元 ;(2) 工 资 福 利 费 增 加 万 元 ;(3) 当 年 开 办 费 增 加 万 元,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较 上 年 增 加 万 元 2009 年,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增 加 了 1, 万 元,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1) 当 年 研 发 费 用 增 加 万 元,(2) 当 年 人 工 福 利 费 增 加 万 元, 其 中 南 都 亚 太 当 年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增 加 工 资 福 利 费 万 元 ; 临 安 南 都 工 资 福 利 费 增 加 万 元, 临 平 南 都 的 工 资 福 利 费 增 加 了 万 元 (3) 办 公 费 增 加 了 万 元 4 财 务 费 用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分 别 为 2, 万 元 4, 万 元 2, 万 元 2009 年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较 上 年 下 降 了 2, 万 元, 为 当 年 利 润 总 额 提 高 的 重 要 原 因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17,454, ,009, ,638, 利 息 收 入 -851, ,729, , 手 续 费 1,612, ,586, , 汇 兑 损 益 3,278, ,104, ,954, 其 他 185, , , 合 计 21,679, ,823, ,670, (1) 利 息 支 出 情 况 2007 年 至 2008 年, 央 行 持 续 加 息, 公 司 因 业 务 规 模 增 加 导 致 银 行 借 款 有 所 增 加, 以 上 二 项 因 素 导 致 报 告 期 内 借 款 利 息 支 出 增 加 2008 年, 公 司 的 利 息 支 出 较 高, 除 了 加 息 效 应 以 外, 公 司 当 年 与 关 联 方 结 算 资 金 往 来 利 息, 确 认 利 息 支 出 万 元 2009 年, 公 司 利 息 支 出 明 显 下 降, 原 因 在 于 :1 央 行 2008 年 9 月 份 以 来 的 降 息 效 果 显 现 ;2 公 司 2009 年 2 月 与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签 订 了 10,000 万 元 的 借 款 合 同, 该 笔 借 款 享 受 6 折 优 惠 贷 款 利 率 ;3 当 年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达 到 万 元, 根 据 浙 财 企 字 [2009]251 号 关 于 下 达 2009 年 第 二 批 工 业 转 型 升 级 ( 技 术 改 造 )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公 司 以 财 政 贴 息 冲 销 了 380 万 元 资 本 287
288 化 的 利 息 (2) 汇 兑 损 益 情 况 公 司 近 年 来 海 外 市 场 开 拓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成 果, 海 外 市 场 份 额 由 2007 年 0.9% 上 升 至 2008 年 的 1.6%, 公 司 的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大 幅 上 升, 导 致 外 销 应 收 款 同 步 上 升 2006 年, 为 应 对 铅 酸 蓄 电 池 及 其 零 件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取 消 的 影 响, 公 司 将 产 品 价 格 整 体 提 高 了 13%,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提 高 公 司 的 外 销 应 收 账 款 提 高 增 加 了 公 司 的 汇 兑 风 险 公 司 通 常 不 接 受 交 付 期 较 长 的 海 外 订 单 ; 在 与 海 外 重 要 客 户 签 署 的 时 间 较 长 的 框 架 协 议 中, 约 定 产 品 交 付 品 种 数 量 交 付 时 间 与 定 价 原 则, 并 约 定 汇 率 保 护 条 款, 防 范 外 汇 结 算 风 险 公 司 与 海 外 客 户 约 定 的 外 汇 保 护 条 款 仅 能 化 解 签 署 框 架 协 议 日 至 具 体 下 单 日 的 汇 率 风 险, 不 能 化 解 外 汇 应 收 账 款 的 汇 率 风 险 2007 年 至 2008 年, 人 民 币 相 对 欧 元 美 元 等 世 界 主 要 货 币 升 值, 同 期 公 司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规 模 扩 大, 导 致 汇 兑 损 失 增 加 2009 年, 人 民 币 相 对 英 磅 有 所 贬 值, 相 对 于 欧 元 美 元 保 持 稳 定, 同 时 海 外 收 入 有 所 下 滑, 当 期 汇 兑 损 失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汇 兑 损 益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外 销 收 入 291,128, ,666, ,367, 期 末 外 销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71,252, ,993, ,721, 人 民 币 相 对 美 元 升 值 率 0.09% 6.43% 6.46% 人 民 币 相 对 欧 元 升 值 率 -1.41% 9.45% -3.90% 人 民 币 相 对 英 磅 升 值 率 % 32.24% 4.85% 公 司 汇 兑 损 失 3,278, ,104, ,954, 年, 公 司 在 人 民 币 相 对 稳 定 的 前 提 下 仍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汇 兑 损 益,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年 初 公 司 的 外 汇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相 对 较 高, 而 1 2 月 份 人 民 币 有 所 升 值, 导 致 期 初 汇 兑 损 益 较 高, 如 年 初 965 元 人 民 币 兑 100 欧 元,2 月 底 则 为 元 人 民 币 兑 100 欧 元, 年 初 元 人 民 币 兑 100 英 磅,1 月 底 则 为 元 人 民 币 兑 100 英 磅 ; 年 初 元 人 民 币 兑 100 新 元,2 月 底 则 为 元 人 民 币 兑 100 新 元 其 后 人 民 币 虽 有 所 贬 值, 但 因 外 汇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相 对 较 低, 人 民 币 贬 值 产 生 的 汇 兑 收 益 低 于 年 初 的 汇 兑 损 失 (3) 利 息 收 入 情 况 288
289 2008 年 公 司 实 现 利 息 收 入 万 元, 明 显 高 于 其 他 年 度, 其 原 因 在 于 公 司 与 上 海 锂 电 南 投 实 业 结 算 资 金 占 用 利 息, 计 收 利 息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率 呈 明 显 下 降 趋 势 其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公 司 在 2007 年 增 资 收 到 现 金 10, 万 元,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盈 利 情 况 良 好, 以 上 增 资 款 及 盈 利 为 公 司 补 充 了 资 金, 减 少 了 银 行 借 款 的 使 用, 同 时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资 产 周 转 速 度 加 快, 使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率 明 显 下 降 ( 五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并 范 围 以 外 的 投 资 收 益 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009 年, 公 司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较 上 年 减 少 了 万 元, 为 当 年 利 润 总 额 增 加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3,054, ,408, ,93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1,106, 合 计 -3,054, ,515, ,931, 年 公 司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明 显 高 于 其 他 年 度, 主 要 因 为 当 年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发 生 变 更, 公 司 在 2006 年 以 前 按 5.1% 的 比 例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在 2007 年 对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其 余 额 的 5%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1-2 年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其 余 额 的 15% 计 提 ; 对 2-3 年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其 余 额 的 30% 计 提 ; 对 3 年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其 余 额 的 80% 计 提 公 司 对 上 述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采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处 理, 导 致 坏 账 计 提 金 额 明 显 大 于 其 他 会 计 期 间 如 公 司 按 照 2007 年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式 对 2006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发 行 人 2007 年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为 -1,166, 元. 2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与 合 并 报 表 以 外 的 投 资 收 益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分 别 占 同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9.23% 0.18% 5.92%,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无 重 大 影 响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以 外 的 投 资 收 益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0 万 元, 占 同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1.45% 1.05% 0%, 对 289
290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无 重 大 影 响 ( 六 ) 纳 税 情 况 及 其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1 近 三 年 主 要 纳 税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增 值 税 59,259, ,871, ,697, 所 得 税 39,807, ,814, ,678, 合 计 99,066, ,685, ,376, 注 : 以 上 金 额 为 当 期 实 际 缴 纳 税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增 值 税 所 得 税 缴 税 金 额 明 显 提 高, 其 中 2008 年 2009 年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 42.16% 2008 年 增 值 税 所 得 税 缴 税 金 额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较 上 年 大 幅 增 长 2009 年 的 增 值 税 所 得 税 缴 税 金 额 大 幅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当 年 年 初 应 缴 所 得 税 与 应 缴 增 值 税 余 额 较 大,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而 年 末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当 年 实 缴 金 额 远 超 应 缴 金 额 2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会 计 利 润 的 关 系 公 司 分 别 于 2005 年 7 月 2007 年 11 月 2008 年 10 月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报 告 期 内 按 15% 的 税 率 计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分 别 为 1, 万 元 2, 万 元 2, 万 元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母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143,633, ,132, ,972, 母 公 司 纳 税 调 整 -28,368, ,916, ,629, 母 公 司 应 纳 税 所 得 115,265, ,048, ,602, 母 公 司 应 纳 所 得 税 额 17,289, ,507, ,690, 国 产 设 备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760, 母 公 司 当 期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增 加 1,604, ,316, ,771, 母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18,893, ,429, ,919, 合 并 利 润 总 额 186,881, ,264, ,639, 合 并 应 纳 所 得 税 额 24,738, ,092, ,103, 合 并 当 期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增 加 1,348, ,420, ,734, 国 产 设 备 抵 免 -805, , 其 他 调 整 25, 合 并 所 得 税 费 用 26,086, ,892, ,351,
291 ( 七 ) 报 告 期 公 司 的 主 要 利 润 来 源 及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主 要 因 素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利 润 来 源 报 告 期 公 司 主 要 利 润 来 源 于 对 通 信 行 业 销 售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具 体 如 下 :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项 目 收 入 毛 利 收 入 毛 利 收 入 毛 利 贡 献 率 贡 献 率 贡 献 率 贡 献 率 贡 献 率 贡 献 率 通 讯 系 统 79.54% 79.62% 74.70% 75.53% 72.29% 76.02% 太 阳 能 铁 路 电 力 系 统 2.39% 4.91% 1.43% 2.72% 1.70% 2.93% 代 理 及 其 他 18.08% 15.47% 23.87% 21.75% 26.01% 21.05% 小 计 % % % % % % 如 上 表 所 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直 接 向 通 信 行 业 客 户 销 售 的 收 入 贡 献 率 与 毛 利 贡 献 率 均 超 过 70%, 其 中 2009 年 通 信 行 业 客 户 的 收 入 贡 献 率 与 毛 利 贡 献 率 达 到 近 80% 左 右 的 水 平 考 虑 到 代 理 及 其 他 部 分 的 终 端 客 户 大 部 分 为 通 信 行 业 客 户, 公 司 对 通 信 行 业 销 售 的 收 入 贡 献 率 与 毛 利 贡 献 率 要 超 过 95% 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对 太 阳 能 铁 路 电 力 等 行 业 销 售 的 金 额 及 毛 利 金 额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其 收 入 贡 献 率 与 毛 利 贡 献 率 均 出 现 下 降 趋 势 2009 年, 受 国 家 铁 路 投 资 加 大 的 影 响, 公 司 对 铁 路 行 业 的 销 售 增 长 66.86%,, 使 太 阳 能 铁 路 电 力 等 行 业 的 收 入 贡 献 率 与 毛 利 率 贡 献 率 有 所 上 升 公 司 目 前 正 在 继 续 开 发 生 产 太 阳 能 风 能 储 能 电 池, 随 着 太 阳 能 风 能 等 行 业 的 高 速 发 展, 公 司 对 太 阳 能 风 能 行 业 销 售 的 收 入 有 望 加 速 提 高, 其 收 入 贡 献 率 及 毛 利 贡 献 率 有 望 提 高 除 此 以 外, 公 司 在 2008 年 底 收 购 了 上 海 锂 电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未 来 锂 电 池 销 售 将 对 公 司 的 收 入 与 毛 利 产 生 贡 献 在 可 预 见 的 将 来, 公 司 的 客 户 仍 将 以 通 信 行 业 客 户 为 主, 对 通 信 行 业 客 户 销 售 产 品 为 公 司 主 要 利 润 来 源 2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与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1) 通 信 设 施 投 资 规 模 通 信 设 施 为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基 础, 为 各 国 政 府 高 度 重 视, 近 年 来 国 内 通 信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一 直 保 持 在 每 年 2,000 亿 元 以 上,2008 年 达 到 近 3,000 亿 元 的 规 模, 根 据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的 统 计 数 据,2009 年 1-11 月, 电 信 行 业 500 万 元 以 上 投 资 项 目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773.4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8.5% 随 着 国 内 经 济 高 速 发 展, 城 291
292 市 化 进 程 继 续 推 进, 国 内 用 户 对 移 动 通 信 的 载 频 信 号 质 量 及 覆 盖 范 围 传 输 能 力 等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预 计 中 国 移 动 与 中 国 联 通 两 大 通 信 运 营 商 将 继 续 投 资 扩 建 现 有 GSM 网 络, 中 国 电 信 由 于 移 动 业 务 的 基 础 较 弱, 也 将 会 大 量 投 资 于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2009 年 1 月, 我 国 政 府 发 放 了 3G 牌 照, 掀 起 了 新 一 轮 通 信 设 施 投 资 高 潮,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国 内 通 信 设 施 投 资 将 继 续 保 持 快 速 的 增 长 除 中 国 以 外, 印 度 巴 西 俄 罗 斯 等 其 他 金 砖 国 家, 以 巴 基 斯 坦 印 度 尼 西 亚 韩 国 等 为 代 表 的 新 钻 十 一 国 的 通 信 行 业 亦 保 持 快 速 的 发 展, 手 机 普 及 率 快 速 上 升, 其 通 信 设 施 投 资 规 模 将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此 外, 欧 美 等 经 济 发 达 国 家 的 通 信 网 络 升 级 需 求 强 烈, 其 通 信 设 施 投 资 将 保 持 稳 定 的 增 长 尽 管 近 段 时 间 世 界 各 国 经 济 受 本 次 经 济 危 机 的 影 响 较 大, 各 大 通 信 运 营 商 的 投 资 预 算 减 少 经 济 危 机 对 世 界 各 国 的 通 信 设 施 投 资 影 响 只 是 暂 时 的, 从 长 期 来 看, 通 信 设 施 投 资 规 模 持 续 增 长 可 期 通 信 设 施 投 资 增 长 不 仅 可 以 直 接 带 动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还 可 以 扩 大 存 量 通 信 电 池 的 更 换 市 场 此 外,4G 技 术 已 出 现, 随 着 4G 技 术 走 向 实 用 阶 段, 世 界 各 国 的 通 信 设 施 投 资 将 出 现 新 的 增 长 点 (2) 公 司 具 有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运 营 商 集 中 采 购 制 度 淘 汰 了 大 部 分 技 术 水 平 低 产 能 小, 仅 以 价 格 取 胜 的 供 应 商, 但 国 内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的 企 业 数 量 仍 较 多, 随 着 市 场 竞 争 升 级, 行 业 集 中 度 将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将 向 有 竞 争 实 力 的 企 业 集 中 另 一 方 面, 海 外 市 场 主 要 由 几 家 大 型 跨 国 电 池 巨 头 把 持, 这 些 巨 头 虽 拥 有 技 术 资 金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但 其 产 品 性 价 比 较 低, 以 公 司 为 代 表 的 新 兴 竞 争 势 力 对 其 构 成 了 较 大 的 压 力 公 司 已 在 多 年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建 立 起 了 较 大 的 竞 争 优 势, 在 团 队 管 理 与 企 业 文 化 品 牌 与 质 量 技 术 市 场 与 渠 道 内 部 管 理 等 方 面 相 对 同 行 具 有 较 大 的 优 势 (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三 ( 三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 这 些 竞 争 优 势 使 公 司 以 较 低 的 成 本 提 供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在 国 内 市 场 上 以 技 术 领 先 质 量 可 靠 取 胜, 同 时 保 持 适 当 的 有 竞 争 力 的 价 格, 抓 住 目 前 市 场 整 合 的 机 会 进 一 步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这 些 竞 争 优 势 使 公 司 在 海 外 市 场 上 拥 有 其 他 新 兴 竞 争 对 手 所 没 有 的 先 发 优 势, 如 其 产 品 服 务 价 格 等 未 能 明 显 超 越 公 司, 将 很 难 抢 占 公 司 现 有 市 场 ; 同 时 这 些 竞 争 优 势 可 以 使 公 司 在 海 外 市 场 以 优 势 价 格 向 客 户 提 供 与 传 统 电 池 巨 头 相 当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提 高 在 海 外 市 场 的 份 额 292
293 (3)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与 汇 率 波 动 保 护 条 款 铅 及 铅 制 品 成 本 占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的 60% 以 上, 铅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直 接 影 响 近 年 来 铅 价 波 动 很 大, 公 司 和 同 行 积 极 与 下 游 客 户 沟 通, 逐 步 建 立 了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稳 定 产 品 毛 利 空 间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对 于 保 持 公 司 盈 利 的 连 续 性 与 稳 定 性 具 有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近 年 来 公 司 海 外 销 售 规 模 扩 张 较 快, 公 司 为 避 免 汇 率 波 动 损 失, 一 般 不 接 受 交 付 期 较 长 的 海 外 订 单, 对 海 外 重 要 客 户 会 签 署 时 间 较 长 的 框 架 协 议, 约 定 产 品 交 付 品 种 数 量 交 付 时 间 与 定 价 原 则, 并 约 定 汇 率 保 护 条 款 具 体 价 格 需 在 下 游 客 户 下 订 单 时 根 据 当 时 的 汇 率 水 平 确 定, 有 效 锁 定 签 约 至 下 单 期 间 的 汇 率 风 险, 同 时 与 银 行 开 展 远 期 结 汇 业 务, 锁 定 下 单 至 客 户 付 款 期 间 的 汇 率 风 险, 有 助 于 保 证 公 司 连 续 稳 定 盈 利 (4) 运 营 商 集 中 采 购 近 年 来 国 内 通 信 运 营 商 推 广 实 施 集 中 采 购,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 一 方 面, 国 内 通 信 运 营 商 实 施 集 中 采 购 弱 化 了 供 应 商 的 议 价 能 力, 对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有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 从 报 告 期 的 数 据 来 看,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的 通 信 行 业 毛 利 率 较 2006 年 有 所 下 降, 但 总 体 上 仍 保 持 相 对 合 理 的 水 平 另 一 方 面, 集 中 采 购 加 快 了 行 业 整 合, 提 高 了 行 业 集 中 度, 可 以 强 化 以 公 司 为 代 表 的 大 型 供 应 商 的 竞 争 优 势 综 合 来 看, 集 中 采 购 为 公 司 这 种 类 型 的 企 业 整 合 行 业 资 源 提 供 了 条 件,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竞 争 力 (5)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国 家 关 于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通 信 行 业 的 产 业 政 策 财 税 政 策 均 有 利 于 公 司 稳 定 连 续 盈 利,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二 ( 二 )2 行 业 政 策 除 了 以 上 因 素 以 外, 公 司 作 为 部 分 国 内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重 点 供 应 商, 该 等 集 成 商 在 海 外 市 场 的 高 速 扩 张 也 带 动 了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此 外, 海 外 市 场 的 经 济 政 策 与 政 治 环 境 其 他 材 料 ( 石 油 铜 ) 价 格 波 动 全 球 外 汇 市 场 是 否 能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等 均 会 对 公 司 是 否 能 保 持 连 续 稳 定 的 盈 利 产 生 影 响 ( 八 ) 铅 价 波 动 及 其 他 成 本 变 动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1 铅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铅 及 铅 制 品 价 格 变 动 将 同 时 影 响 公 司 的 产 品 价 格 与 产 品 成 本, 假 定 其 他 成 本 293
294 不 发 生 变 化, 铅 及 铅 制 品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利 润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如 下 ( 表 内 价 格 均 为 不 含 税 价 ):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产 品 平 均 单 价 ( 元 /kvah) 产 品 销 量 ( 万 kvah) 铅 及 铅 制 品 采 购 价 ( 取 提 前 一 个 月 的 采 购 价 格 ( 元 / 吨 )) 13, , , 铅 及 铅 制 品 价 格 波 动 % 2.79% 72.59% 单 位 产 品 铅 及 铅 制 品 成 本 ( 元 /kvah) 售 价 变 动 使 收 入 增 加 金 额 ( 万 元 ) -30, , , 铅 及 铅 制 品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使 销 售 成 本 变 动 金 额 ( 万 元 ) -21, , , 铅 及 铅 制 品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对 毛 利 的 影 响 金 额 ( 万 元 ) , , 铅 及 铅 制 品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 万 元 ) -7, , 铅 及 铅 制 品 采 购 价 格 每 变 动 1%,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变 动 金 额 ( 万 元 ) , 注 :(1) 以 上 假 定 价 格 变 动 完 全 受 铅 价 波 动 影 响, 假 定 其 他 条 件 未 发 生 变 化 (2) 售 价 变 动 使 收 入 变 动 金 额 = 当 期 销 量 ( 当 期 平 均 单 价 - 上 期 平 均 单 价 ) (3) 铅 价 波 动 使 销 售 成 本 变 动 金 额 = 上 期 单 位 产 品 铅 成 本 铅 价 波 动 当 期 销 量 (4) 铅 价 波 动 对 毛 利 的 影 响 = 售 价 变 动 使 收 入 变 动 金 额 - 铅 价 波 动 使 销 售 成 本 变 动 金 额 (5) 铅 价 波 动 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 铅 价 波 动 对 毛 利 的 影 响 (1-0.15) (6) 铅 价 每 变 动 1%,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变 动 金 额 = 铅 价 波 动 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 铅 价 波 动 100) 上 表 中 铅 及 铅 制 品 采 购 价 格 波 动 的 影 响 实 际 上 包 括 报 价 订 单 管 理 制 度 材 料 消 耗 及 成 本 确 认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在 铅 价 波 动 幅 度 较 大 的 情 况 下, 铅 价 为 影 响 公 司 收 入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 在 铅 价 波 动 幅 度 微 小 的 情 况 下, 报 价 订 单 管 理 材 料 消 耗 等 因 素 为 影 响 公 司 收 入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如 上 表 所 示,2007 年 公 司 的 铅 及 铅 制 品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每 上 升 了 1%,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将 减 少 万 元, 当 年 铅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不 大 2008 年, 铅 价 波 动 幅 度 较 小,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影 响 较 小, 上 表 中 2008 年 铅 及 铅 制 品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实 际 为 报 价 订 单 管 理 产 品 结 构 材 料 消 耗 及 成 本 确 认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2009 年, 公 司 的 铅 及 铅 制 品 平 均 采 购 价 每 下 降 1%,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将 下 降 294
295 万 元, 铅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构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由 于 当 年 铅 价 稳 步 上 涨, 而 公 司 的 产 品 价 格 需 在 铅 价 上 涨 1,000 元 或 1,500 元 后 才 上 调, 在 铅 价 单 边 上 涨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上 调 滞 后 于 铅 价 上 涨 速 度, 导 致 当 年 产 品 平 均 价 格 的 绝 对 下 降 幅 度 明 显 大 于 单 位 产 品 铅 成 本 的 下 降 幅 度 ( 产 品 价 格 下 降 的 相 对 幅 度 小 于 单 位 产 品 铅 成 本 下 降 幅 度 ), 对 当 年 净 利 润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此 外, 上 表 铅 价 敏 感 性 分 析 中 未 分 离 海 外 需 求 下 降 的 影 响 综 合 来 看,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有 助 于 使 公 司 毛 利 水 平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2 其 他 成 本 变 动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除 铅 以 外 的 其 他 成 本 每 增 加 或 下 降 1%, 公 司 净 利 润 将 下 降 或 增 加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具 体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产 品 销 量 ( 万 kvah) 单 位 产 品 的 槽 盖 成 本 ( 元 / kvah) 槽 盖 成 本 每 波 动 1% 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 万 元 ) 单 位 产 品 的 极 柱 成 本 ( 元 / kvah) 极 柱 成 本 每 波 动 1% 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 万 元 ) 单 位 产 品 的 铁 架 配 件 成 本 ( 元 / kvah) 铁 架 配 件 成 本 每 波 动 1% 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 万 元 ) 单 位 产 品 的 其 他 成 本 ( 元 / kvah) 其 他 成 本 每 波 动 1% 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 万 元 ) 非 铅 成 本 合 计 ( 万 元 ) 非 铅 成 本 每 波 动 1% 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 万 元 ) 注 : 某 项 成 本 每 波 动 1% 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 单 位 产 品 中 的 该 项 成 本 当 年 销 量 1% (1-0.15) 经 比 较 可 知,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使 得 公 司 的 销 售 成 本 与 销 售 价 格 同 步 波 动, 公 司 净 利 润 对 铅 价 波 动 的 敏 感 性 不 高 另 一 方 面, 在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下, 其 他 成 本 的 波 动 将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水 平, 公 司 净 利 润 对 其 他 成 本 变 动 的 敏 感 程 度 远 高 于 对 铅 价 波 动 的 敏 感 程 度 为 导 致 最 近 三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低 于 同 期 净 利 润 的 另 一 个 主 要 原 因 二 十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295
29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0,873, ,382, ,71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0,208, ,961, ,96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0,152, ,072, ,835,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1,014, ,086, ,81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9,802, ,262, ,336, ( 一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分 析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分 别 为 -4, 万 元 9, 万 元 12,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总 额 为 17, 万 元 同 期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4, 万 元 11, 万 元 16, 万 元, 报 告 期 盈 利 合 计 32, 万 元 报 告 期 净 利 润 高 出 同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5, 万 元 1 最 近 三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远 低 于 同 期 净 利 润 的 原 因 (1) 导 致 最 近 三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低 于 同 期 净 利 润 的 项 目 分 析 下 表 为 本 公 司 按 间 接 法 编 制 的 简 要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净 利 润 160,794, ,372, ,288, 不 涉 及 现 金 的 成 本 费 用 14,550, ,781, ,299, 财 务 费 用 18,455, ,910, ,859, 经 营 性 应 收 减 少 50,763, ,852, ,098, 经 营 性 应 付 增 加 -25,824, ,143, ,357, 经 营 性 应 收 应 付 变 动 影 响 合 计 24,939, ,709, ,455, 存 货 减 少 -100,667, ,904, ,879, 其 他 2,800, ,876, ,83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120,873, ,382, ,719,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量 净 额 与 同 期 净 利 润 的 差 额 39,921, ,989, ,008, 由 上 表 可 知 :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296
297 净 额 分 别 较 同 期 净 利 润 低 9, 万 元 2, 万 元 3, 万 元 其 中 经 营 性 应 收 应 付 变 动 合 计 使 最 近 三 年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低 于 同 期 净 利 润 8, 万 元 11, 万 元 -2, 万 元, 为 导 致 最 近 三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低 于 同 期 净 利 润 的 主 要 原 因 ; 存 货 余 额 变 动 使 最 近 三 年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低 于 同 期 净 利 润 6, 万 元 -3, 万 元 10, 万 元, 为 导 致 最 近 三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低 于 同 期 净 利 润 的 另 一 个 主 要 原 因 (2)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经 营 性 应 收 应 付 项 目 变 动 的 具 体 原 因 影 响 公 司 应 收 项 目 应 付 项 目 金 额 的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应 收 款 项 应 付 项 目 周 转 速 度 具 体 如 下 : 1 行 业 经 营 特 点 及 收 入 快 速 度 增 长 导 致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 应 收 账 款 + 应 收 票 据 - 预 收 账 款 ) 明 显 提 高 I 账 期 较 长 导 致 经 营 性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占 款 较 高 公 司 下 游 客 户 主 要 为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与 其 他 客 户, 其 中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等 客 户 实 力 雄 厚, 需 求 庞 大, 具 有 较 强 的 议 价 能 力, 一 般 要 求 公 司 提 供 较 长 的 账 期 ( 详 见 本 节 十 八 ( 一 )2 商 业 信 用 占 款 较 高 的 主 要 原 因 ) 由 于 下 游 客 户 的 账 期 较 长,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的 周 转 速 度 较 慢, 占 款 额 度 较 高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公 司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余 额 分 别 为 34, 万 元 50, 万 元 46, 万 元 II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受 市 场 形 势 良 好, 市 场 份 额 提 升 及 铅 价 上 升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77.19% 73.46%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必 将 导 致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余 额 快 速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通 过 严 格 应 收 款 项 管 理, 加 快 货 款 回 收 速 度, 使 得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周 转 速 度 有 所 提 高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的 周 转 速 度 分 别 为 2.62 次 3.12 次 2.83 次, 分 别 较 上 年 加 快 17.89% 19.05% -9.29%, 周 转 速 度 提 高 有 利 于 减 少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资 金 占 用 综 合 来 看, 尽 管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周 转 速 度 有 所 提 高, 但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297
298 大 幅 增 长,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公 司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分 别 增 加 了 15, 万 元 -4, 万 元, 增 幅 分 别 为 9.78% 50.30% -8.29%,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变 动 导 致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增 加 额 , , 周 转 速 度 提 高 导 致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增 加 额 4, , ,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增 加 小 计 -4, , , 注 :(1) 营 业 收 入 变 动 导 致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增 加 额 =(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 上 期 营 业 收 入 )/ 上 期 周 转 速 度 ; (2) 周 转 速 度 提 高 导 致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增 加 额 =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 当 期 周 转 速 度 -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 上 期 周 转 速 度 ; (3) 周 转 速 度 计 算 已 简 化, 等 于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 当 期 销 售 应 收 项 目 增 加 额 2 行 业 经 营 特 点 导 致 采 购 应 付 项 目 ( 应 付 账 款 + 应 付 票 据 - 预 付 账 款 ) 余 额 较 低 公 司 上 游 供 应 商 主 要 为 铅 原 料 供 应 商 与 铅 制 品 加 工 商, 该 等 供 应 商 为 公 司 提 供 的 账 期 较 短, 其 中 铅 的 采 购 主 要 通 过 款 到 提 货 方 式 结 算, 采 购 铅 制 品 的 账 期 约 为 1-4 周, 公 司 难 以 占 用 上 游 供 应 商 的 资 金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公 司 的 采 购 应 付 项 目 余 额 分 别 为 6, 万 元 8, 万 元 16, 万 元, 仅 相 当 于 同 期 采 购 总 额 的 8.70% 7.12% 16.90% 除 此 以 外,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的 采 购 应 付 项 目 余 额 占 同 期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均 低 于 10% 2009 年 末 公 司 的 为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适 当 备 货, 年 末 采 购 金 额 较 大, 原 材 料 价 格 比 2008 年 大 幅 提 高, 导 致 2009 年 末 的 采 购 应 付 项 目 金 额 较 大 III 其 他 影 响 经 营 性 应 收 应 付 变 动 的 项 目 分 析 除 与 采 购 销 售 相 关 的 应 收 应 付 项 目 以 外, 其 他 应 收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应 交 税 金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等 项 目 的 变 动 亦 会 使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产 生 差 异 其 中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变 动 影 响 较 大,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了 -6, 万 元 -1, 万 元 万 元, 2007 年 其 他 应 收 款 变 动 金 额 较 大, 对 同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其 主 要 原 因 为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减 少 5, 万 元,2008 年 其 他 应 付 款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298
299 项 减 少 万 元 (3)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存 货 余 额 变 动 的 原 因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公 司 的 存 货 余 额 分 别 为 11, 万 元 8, 万 元 19, 万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了 5, 万 元 -3, 万 元 10,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变 动 主 要 受 铅 价 波 动 影 响,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铅 价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提 高 约 6,000 元 / 吨 -10,000 元 / 吨 8,000 元 / 吨, 铅 价 波 动 较 大 对 存 货 余 额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此 外, 公 司 临 安 基 地 部 分 投 产 导 致 2009 年 末 在 产 品 提 高 了 1, 万 元, 公 司 年 底 适 当 备 货 使 得 原 材 料 增 加 了 4, 万 元 综 合 来 看, 报 告 期 内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远 低 于 同 期 净 利 润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营 业 收 入 高 速 增 长 经 测 算, 如 果 公 司 未 能 加 快 销 售 应 收 款 项 周 转 速 度, 截 至 2009 年 末, 公 司 的 销 售 应 收 款 项 占 用 资 金 较 2007 年 初 将 增 加 35, 万 元 由 于 期 间 公 司 的 资 金 周 转 速 度 加 快, 销 售 应 收 款 项 实 际 增 加 23, 万 元 受 行 业 经 营 特 点 影 响, 公 司 应 付 款 项 未 能 随 采 购 总 额 同 步 增 长 亦 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远 低 于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原 因 2009 年 年 末 存 货 余 额 增 加 10, 万 元 也 是 导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远 低 于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原 因 2 对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现 金 流 的 评 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现 金 流 明 显 低 于 同 期 净 利 润 系 快 速 增 长 的 企 业 所 面 临 的 共 同 问 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系 通 过 发 挥 公 司 自 身 在 内 部 管 理 市 场 营 销 品 牌 效 应 技 术 研 发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所 实 现 的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的 高 速 增 长 后,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状 况 将 好 转,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现 金 流 将 与 同 期 净 利 润 接 近 2009 年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有 所 下 滑, 如 不 考 虑 存 货 余 额 增 加 10, 万 元 的 影 响, 公 司 2009 年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将 超 过 当 年 净 利 润 公 司 在 业 务 开 展 过 程 中 形 成 了 较 多 的 应 收 账 款, 但 应 收 账 款 的 平 均 账 龄 较 短 截 至 2009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原 值 为 49, 万 元, 但 账 龄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92.86%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风 险 较 低, 不 会 对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3 最 近 三 年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较 大 的 原 因 及 内 容 299
3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支 付 的 金 额 较 大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付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50,280, 付 浙 江 世 界 贸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50,000, 付 上 海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22,717, ,590, 付 上 海 中 桥 基 建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37,000, 付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18,594, 付 浙 江 南 都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20,489, 支 付 的 各 类 保 证 金 14,509, ,284, ,988, 运 费 40,476, ,537, ,168, 代 理 及 销 售 服 务 费 15,455, ,968, ,781, 工 程 安 装 费 11,781, ,793, ,645, 业 务 费 12,364, ,102, ,407, 办 公 及 差 旅 费 13,472, ,824, ,565, 小 计 108,059, ,823, ,917, 如 上 表 所 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金 额 较 大, 主 要 包 括 两 部 分 的 内 容 : 其 一 为 向 关 联 方 支 付 的 往 来 款,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支 付 金 额 较 大 的 往 来 款 金 额 分 别 为 12, 万 元 7, 万 元 0 万 元, 分 别 占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金 额 的 61.32% 36.12% 0% 其 二 为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运 费 代 理 费 工 程 安 装 费 业 务 费 装 卸 搬 运 费 商 检 费 办 公 差 旅 费 等,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支 付 的 金 额 较 大 的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分 别 为 6, 万 元 9, 万 元 9, 万 元, 分 别 占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金 额 的 28.79% 44.02% 87.53% 除 此 以 外, 公 司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主 要 为 各 类 保 证 金 管 理 费 用 其 他 销 售 费 用 及 其 他 支 出 ( 二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变 动 情 况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5, 万 元 -14, 万 元, 其 中 2007 年 公 司 的 投 资 活 动 相 对 较 少, 300
301 同 时 处 理 舟 山 南 都 的 资 产 收 到 600 余 万 元 现 金, 因 此 当 年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出 较 小 ;2008 年 与 2009 年 的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为 投 资 建 设 临 安 生 产 基 地 支 出 ( 三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变 动 情 况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3, 万 元 -1, 万 元 6, 万 元 公 司 2007 年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主 要 系 当 年 增 资 收 到 投 资 款 10, 万 元 所 致,2008 年 筹 资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为 负 主 要 因 为 当 年 利 息 支 付 金 额 较 高, 达 到 3, 万 元 ;2009 年 筹 资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主 要 为 银 行 借 款 余 额 增 加 所 致 ( 四 )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投 入 使 用 时 间 铅 带 轧 制 生 产 线 1,140, 台 湾 铅 带 连 网 机 516, 中 密 车 间 577, 八 号 厂 房 室 外 地 面 545, 八 号 厂 房 1,686, 临 安 南 都 厂 房 工 程 设 备 146,472, ( 预 计 ) 临 安 南 都 土 地 支 出 34,122, 合 计 185,059,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除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外, 本 公 司 无 其 他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二 十 四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公 司 管 理 层 结 合 未 来 市 场 需 求 变 动 公 司 自 身 的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的 成 本 费 用 控 制 等 方 面 对 公 司 未 来 财 务 状 况 及 盈 利 能 力 进 行 了 分 析, 认 为 : 公 司 身 处 一 个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的 行 业 ;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将 稳 步 提 高 ; 铅 价 联 动 机 制 可 以 帮 助 公 司 化 解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稳 定 产 品 毛 利 ; 公 司 严 格 费 用 控 制, 三 项 费 用 率 将 随 收 入 增 长 而 下 降, 未 来 公 司 盈 利 持 续 增 长 可 期 ; 持 续 增 长 的 盈 利 可 以 帮 助 公 司 保 持 301
302 稳 健 的 财 务 状 况 2009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下 滑 主 要 是 由 于 经 济 危 机 导 致 铅 价 大 幅 下 降,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随 之 下 降 所 致, 另 外 经 济 危 机 导 致 海 外 通 信 投 资 下 降, 使 公 司 海 外 销 明 显 下 降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目 前 全 球 经 济 出 现 复 苏 迹 象, 通 信 基 础 投 资 作 为 各 国 政 府 优 先 投 资 的 领 域 将 率 先 复 苏 随 着 经 济 好 转, 全 球 各 大 运 营 商 前 期 推 迟 的 投 资 计 划 将 陆 续 解 冻 并 实 施, 海 外 需 求 将 恢 复 增 长, 且 公 司 努 力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客 户 资 源 稳 步 增 长, 将 利 用 全 球 经 济 复 苏 的 机 会 获 得 发 展 综 上,2009 年 收 入 下 滑 仅 为 公 司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短 暂 回 调, 支 持 通 信 行 业 高 速 发 展 的 因 素 未 发 生 改 变,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的 市 场 需 求 将 继 续 增 长, 公 司 未 来 仍 将 保 持 持 续 稳 定 的 发 展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在 未 来 几 年 内 仍 将 是 公 司 最 重 要 的 市 场, 公 司 将 继 续 重 点 耕 耘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利 用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高 速 增 长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变 动 的 市 场 机 遇 做 强 做 大 公 司 一 向 重 视 行 业 内 前 沿 技 术 的 跟 踪 研 究 小 体 积 高 容 量 的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将 对 现 有 产 品 构 成 冲 击, 储 能 电 池 为 提 高 独 立 太 阳 能 系 统 与 风 能 系 统 效 率 的 关 键 设 备, 太 阳 能 风 能 产 业 的 发 展 将 为 储 能 电 池 开 辟 广 阔 的 空 间 ;LED 技 术 的 发 展 为 LED+ 储 能 电 池 + 光 伏 电 池 系 统 在 城 市 路 灯 系 统 的 运 用 开 辟 空 间 ; 锂 离 子 电 池 技 术 的 发 展 为 锂 离 子 电 池 未 来 在 通 信 行 业 大 规 模 替 代 低 容 量 铅 酸 蓄 电 池 提 供 可 能 公 司 拥 有 世 界 领 先 的 超 低 温 放 电 锂 离 子 电 池 技 术 与 国 内 领 先 的 高 倍 率 锂 离 子 电 池 技 术, 拥 有 国 内 先 进 的 太 阳 能 风 能 储 能 电 池 技 术, 相 关 产 品 已 在 市 场 上 使 用 并 取 得 了 较 好 效 果 公 司 将 继 续 强 化 对 业 内 前 沿 性 技 术 的 跟 踪 研 究, 为 未 来 能 够 保 持 长 期 稳 定 的 发 展 提 供 充 分 的 技 术 储 备 公 司 拟 申 请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利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建 设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与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实 现 产 业 技 术 升 级 换 代, 扩 大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加 速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二 十 五 利 润 分 配 ( 一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交 纳 所 得 税 后 的 利 润, 按 下 列 顺 序 分 配 : 302
303 (1) 弥 补 上 一 年 度 的 亏 损 ; (2)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百 分 之 十 ; (3)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 (4) 支 付 股 东 股 利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是 否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公 司 不 得 在 弥 补 公 司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1)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2)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3)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4)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5)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6)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 二 ) 报 告 期 内 实 际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根 据 2008 年 4 月 29 日 公 司 2007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2007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按 2007 年 度 母 公 司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31,220, 元 计 提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3,122, 元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不 分 配 年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根 据 2009 年 3 月 28 日 公 司 2008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200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按 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共 9,370, 元,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2.00 元 ( 含 税 ), 派 现 金 共 计 3,720 万 元 公 司 于 2009 年 4 月 发 放 现 金 股 利 时 代 扣 代 缴 了 陈 博 等 21 位 自 然 人 股 东 应 缴 纳 的 2,182, 元 个 人 所 得 税 303
304 年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公 司 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160,794, 元,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为 185,754, 元 ( 母 公 司 口 径 ) 247,738, 元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按 2009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共 12,473, 元, 未 实 施 派 现 ( 三 ) 发 行 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如 成 功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公 司 将 在 目 前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基 础 上, 还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 2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做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原 因 3 存 在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有 权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4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三 年 内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三 十 ( 四 )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和 已 履 行 的 决 策 程 序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为 177,951, 元 ( 母 公 司 口 径 ) 206,306, 元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为 185,754, 元 ( 母 公 司 口 径 ) 247,738, 元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根 据 2010 年 1 月 15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若 本 次 发 行 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之 前 完 成, 公 司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及 2009 年 6 月 30 日 至 股 票 公 开 发 行 前 新 增 利 润 全 部 由 股 票 公 开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 若 本 次 发 行 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后 完 成, 股 票 公 开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分 配 方 案 由 股 东 大 会 另 行 决 议 304
305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概 况 第 十 一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公 司 本 次 拟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6,2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全 部 用 于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项 目 及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所 需 的 营 运 资 金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户 集 中 管 理,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开 户 银 行 为, 账 号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确 定, 由 董 事 会 负 责 实 施,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公 司 将 投 资 于 以 下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总 投 资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进 度 项 目 构 成 拟 使 用 批 复 环 保 批 复 文 项 目 名 称 总 投 固 定 铺 底 募 集 资 文 号 号 资 资 产 流 动 年 年 年 金 投 资 资 金 新 建 南 都 阀 临 环 保 控 密 封 电 池 53,000 35,000 18,000 7,630 15,800 29,570 49, [2006]270 临 发 改 生 产 线 项 目 号 2008 浙 环 函 研 发 基 地 建 469 号 2,500 2, , ,250 [2009]213 设 项 目 号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项 目 注 : 由 于 公 司 已 取 得 新 建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与 所 需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因 此 考 虑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时 扣 除 了 该 两 个 项 目 已 缴 付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及 相 关 契 税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已 经 公 司 2009 年 7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09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其 中 前 两 个 项 目 已 取 得 临 安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杭 州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调 整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核 准 的 批 复 ( 临 发 改 号 ) 以 上 新 建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与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由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安 南 都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拟 以 募 集 资 金 就 该 两 个 项 目 向 临 安 南 都 增 资,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统 筹 安 排 实 施 为 及 时 把 握 市 场 机 遇,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拟 以 贷 款 等 方 式 自 筹 资 金 先 305
306 行 用 于 上 述 项 目 的 前 期 投 入 和 建 设, 并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以 募 集 资 金 对 前 期 以 自 筹 方 式 投 入 的 资 金 进 行 置 换 公 司 已 制 定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对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集 中 存 放, 包 括 尚 未 投 入 使 用 的 资 金 按 计 划 分 批 投 入 暂 时 闲 置 的 资 金 项 目 剩 余 资 金 等, 均 存 放 在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以 确 保 募 集 资 金 的 安 全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将 严 格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二 项 目 必 要 性 与 可 行 性 分 析 ( 一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化 学 电 源 新 能 源 及 储 能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制 造 和 销 售, 主 导 产 品 为 南 都 牌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主 要 应 用 于 通 信 行 业, 还 广 泛 运 用 于 电 力 铁 路 军 用 装 备 等 后 备 电 源 系 统, 太 阳 能 风 能 等 储 能 系 统 和 车 用 动 力 系 统 等 领 域 新 建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是 公 司 在 现 有 业 务 模 式 的 基 础 上, 以 高 技 术 起 点 进 行 生 产 线 优 化 布 局, 应 用 国 际 先 进 的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制 造 技 术, 实 现 新 建 生 产 线 产 能 达 到 350 万 kvah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是 公 司 为 全 面 提 高 产 品 研 发 与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效 率, 完 成 技 术 应 用 研 究 平 台 测 试 平 台 中 试 平 台 的 建 设, 使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成 为 国 内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行 业 中 最 具 影 响 力 的 开 发 和 检 测 中 心 之 一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是 提 升 公 司 流 动 性, 应 对 市 场 风 险, 促 进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的 重 要 支 撑, 公 司 还 计 划 将 本 次 募 集 的 部 分 资 金 应 用 于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是 实 现 公 司 跻 身 为 全 球 领 先 的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企 业 目 标 的 关 键, 符 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发 展 方 向 ( 二 )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 新 建 生 产 线 项 目 实 施 的 必 要 性 (1) 抓 住 市 场 机 遇, 迅 速 提 高 公 司 市 场 地 位 的 需 要 当 前, 信 息 产 业 作 为 我 国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战 略 性 基 础 性 和 先 导 性 支 柱 产 业, 正 处 于 高 速 发 展 期, 尤 其 是 2008 年 电 信 行 业 重 组 和 2009 年 3G 业 务 的 正 式 启 动, 使 得 我 国 通 信 行 业 进 入 了 新 一 轮 的 快 速 发 展 期 306
307 相 对 于 公 司 行 业 下 游 通 信 领 域 高 速 增 长 的 市 场 需 求, 公 司 产 能 的 提 升 相 对 滞 后, 供 需 缺 口 日 益 严 重 公 司 目 前 产 能 仅 为 210 万 kvah/ 年, 近 三 年 公 司 各 类 产 品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和 产 销 率 基 本 上 保 持 在 90% 以 上 通 过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使 公 司 产 品 线 更 加 齐 全, 产 能 规 模 扩 大, 并 抓 住 市 场 容 量 迅 速 扩 张 的 机 遇, 提 高 公 司 市 场 占 有 率 ; 可 使 公 司 继 续 保 持 行 业 内 的 技 术 领 先 地 位, 成 为 国 内 最 大 规 模 的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供 应 商 之 一, 行 业 地 位 进 一 步 提 升, 国 际 知 名 度 进 一 步 扩 大 (2) 提 升 产 品 技 术 水 平, 发 展 核 心 技 术 的 需 要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为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平 南 都, 而 临 平 南 都 生 产 场 地 是 由 上 世 纪 90 年 代 的 老 厂 改 造 而 来, 场 地 实 际 条 件 受 到 限 制, 在 生 产 工 艺 上 不 能 实 现 最 优 化 的 布 局 同 时, 由 于 近 几 年 公 司 产 品 始 终 处 于 供 不 应 求 状 态, 现 有 生 产 安 排 不 得 不 以 满 足 订 单 需 求 作 为 首 要 任 务, 技 术 创 新 和 产 业 升 级 所 要 求 的 改 造 难 以 实 现 因 此, 这 两 大 因 素 均 制 约 了 一 系 列 新 技 术 及 新 工 艺 的 应 用, 在 客 观 条 件 上 阻 碍 了 公 司 的 技 术 进 步 和 良 好 发 展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建 设 的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以 高 技 术 起 点 进 行 工 厂 设 计 及 生 产 工 艺 布 局, 应 用 自 主 研 究 开 发 的 国 际 先 进 的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制 造 技 术, 建 成 一 个 国 内 最 现 代 化 的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工 厂 在 该 项 目 中, 公 司 研 发 成 功 的 新 型 板 栅 成 型 技 术 高 温 快 速 固 化 工 艺 内 化 成 工 艺 等 先 进 工 艺 技 术 均 得 到 大 规 模 应 用, 同 时 将 导 入 全 新 的 第 五 代 产 品, 有 利 于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率 降 低 污 染 2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的 必 要 性 (1)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技 术 进 步 的 要 求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作 为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新 一 代 产 品, 从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来 看, 目 前 正 处 于 成 熟 期 而 研 究 新 型 结 构 和 新 型 材 料 已 成 为 未 来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的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其 目 标 是 提 高 电 池 的 使 用 寿 命, 提 高 正 极 活 性 物 质 利 用 率, 提 高 电 池 体 积 与 重 量 比 能 量, 提 高 产 品 的 均 一 性 和 防 止 电 池 的 早 期 容 量 损 失 新 型 结 构 包 括 水 平 电 池 双 极 性 电 池 卷 式 电 池 薄 片 电 极 平 面 式 管 状 电 极 连 续 铸 造 辊 压 板 栅 结 构 和 内 催 化 排 气 阀 结 构 等 ; 新 型 材 料 的 研 究 包 括 新 型 板 栅 合 金 正 极 铅 膏 添 加 剂 电 解 液 添 加 剂 固 化 和 化 成 工 艺 改 进 以 及 电 池 组 装 技 术 改 进 等 因 此, 从 电 池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来 看, 要 求 企 业 不 断 地 进 行 技 术 创 新, 以 实 现 企 业 的 技 术 进 307
308 步 (2)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应 用 领 域 技 术 发 展 的 要 求 1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领 域 对 于 阀 控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主 要 应 用 行 业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领 域, 随 着 电 信 技 术 的 飞 速 发 展, 电 信 网 络 结 构 日 益 复 杂, 出 现 了 很 多 集 成 度 很 高 的 机 房 设 备 和 户 外 机 柜 通 信 电 源 作 为 通 信 系 统 的 动 力 单 元, 其 重 要 性 日 益 体 现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度 的 提 高 技 术 的 发 展 对 电 源 的 比 能 量 寿 命 安 全 和 环 保 要 求 日 益 提 高 公 司 应 积 极 推 进 技 术 升 级 换 代, 以 适 应 外 部 的 环 境 变 化 2 太 阳 能 风 能 等 新 能 源 的 储 能 领 域 太 阳 能 风 能 等 清 洁 能 源 的 利 用 己 经 成 为 人 类 缓 解 能 源 危 机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途 径 储 能 用 电 池 作 为 太 阳 能 光 伏 系 统 与 风 能 系 统 的 重 要 组 件 之 一, 其 性 能 状 况 将 直 接 影 响 到 整 个 系 统 的 工 作 效 率 而 采 用 胶 体 技 术 的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具 有 工 作 温 度 范 围 宽 ( ) 耐 过 放 电 几 乎 不 存 在 电 解 液 的 分 层 现 象 循 环 寿 命 更 长 等 显 著 优 点, 较 传 统 电 池 更 适 合 于 太 阳 能 储 能 领 域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蓄 电 池 胶 体 电 解 质 的 发 明 专 利, 产 品 已 通 过 TUV SUD 的 ISO9001:2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和 DNV 的 ISO9001:2000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等, 对 储 能 电 池 技 术 已 积 累 了 一 定 领 先 优 势, 因 此, 开 发 高 性 能 长 寿 命 高 可 靠 性 的 胶 体 电 池 以 满 足 储 能 领 域 的 需 要 成 为 公 司 的 重 要 研 发 方 向 (3) 公 司 增 强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要 求 公 司 拥 有 经 浙 江 省 科 技 厅 与 浙 江 省 经 贸 委 认 定 的 南 都 化 学 电 源 研 发 中 心 和 浙 江 省 企 业 技 术 中 心,2008 年 10 月 公 司 被 重 新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近 年 来, 依 托 于 行 业 领 先 的 研 发 和 技 术 优 势, 并 受 益 于 我 国 通 信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背 景, 公 司 作 为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得 到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机 遇 但 市 场 竞 争 原 材 料 价 格 剧 烈 波 动 对 公 司 的 产 品 成 本 管 理 和 技 术 更 新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公 司 通 过 积 极 推 行 国 际 化 的 发 展 战 略, 已 获 得 了 全 球 知 名 的 通 信 运 营 商 与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认 可, 随 着 公 司 国 际 化 进 程 的 不 断 深 入, 公 司 必 须 拥 有 与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同 步 的 新 型 高 效 能 量 转 换 与 储 存 技 术, 以 满 足 客 户 的 差 异 化 要 求 3 运 用 于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的 必 要 性 (1) 公 司 行 业 经 营 特 点 的 需 要 公 司 的 上 游 供 应 商 大 多 是 铅 原 料 供 应 商 与 铅 制 品 加 工 商, 为 公 司 提 供 的 账 期 308
309 较 短, 通 常 采 取 款 到 提 货 的 方 式 ; 且 近 年 铅 价 波 动 较 大, 当 铅 价 上 浮 时, 更 加 重 了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压 力 公 司 的 下 游 客 户 为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等, 此 类 客 户 通 常 规 模 较 大, 议 价 能 力 强, 要 求 公 司 为 其 提 供 3-6 个 月 不 等 的 较 长 账 期, 使 得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速 度 减 慢 ; 且 此 类 客 户 的 需 求 量 大, 庞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要 求 公 司 具 备 足 够 的 现 金 流 应 对 受 行 业 经 营 特 点 影 响, 公 司 需 要 较 大 金 额 的 营 运 资 金 (2) 公 司 未 来 持 续 发 展 的 需 要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大,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经 营 所 需 的 备 用 现 金 应 收 账 款 存 货 等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将 持 续 增 加, 公 司 需 要 筹 集 金 额 较 多 的 营 运 资 金 满 足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的 需 要 目 前 国 内 外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公 司 需 抓 住 机 会 提 升 市 场 份 额, 提 高 自 身 在 同 行 业 的 地 位 除 了 利 用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与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扩 充 产 能, 提 升 研 发 实 力 以 外, 公 司 还 将 在 市 场 允 许 的 前 提 下 继 续 扩 大 外 协 生 产 规 模, 充 分 发 挥 外 协 优 势,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取 得 先 机 在 外 协 生 产 规 模 扩 大 的 同 时,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所 需 营 运 资 金 将 明 显 提 高 (3)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的 需 要 公 司 所 需 主 要 原 材 料 铅 价 波 动 幅 度 较 大,2009 年 以 来, 铅 价 自 低 谷 回 升, 稳 步 上 涨, 导 致 公 司 的 存 货 应 收 账 款 等 占 用 资 金 增 加, 在 铅 价 上 涨 的 情 况 下, 即 使 不 考 虑 销 量 增 长, 维 持 现 有 经 营 规 模 所 需 营 运 资 金 将 明 显 增 加 公 司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的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按 铅 价 12,000 元 的 标 准 测 算, 随 着 铅 价 上 涨, 维 持 经 营 规 模,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的 铺 底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也 将 明 显 增 加 (4) 锂 电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目 前 公 司 的 锂 电 池 业 务 规 模 偏 小, 尚 未 形 成 市 场 规 模 但 公 司 目 前 已 领 先 同 行 开 发 出 通 信 用 磷 酸 铁 锂 电 池, 储 备 了 多 项 国 内 先 进 的 锂 电 池 技 术, 公 司 计 划 至 2012 年 形 成 2 亿 元 左 右 的 锂 电 池 收 入 规 模 锂 电 池 业 务 的 增 长 将 占 用 公 司 现 有 营 运 资 金, 公 司 需 筹 集 资 金 支 撑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业 务 的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 三 )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 市 场 容 量 分 析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预 计 于 2011 年 底 达 产, 达 产 后 公 司 总 体 产 能 309
310 将 达 到 560 万 kvah, 其 中 80% 以 上 的 产 品 将 应 用 于 通 信 行 业, 主 要 使 用 在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与 交 换 局, 其 数 量 基 本 决 定 了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需 求 通 信 行 业 是 国 家 的 基 础 设 施 产 业 和 经 济 与 社 会 发 展 的 支 柱 性 产 业, 为 各 国 政 府 优 先 投 资 领 域, 受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影 响 较 小 近 年 来 国 内 外 通 信 市 场 高 速 发 展 为 公 司 提 供 了 有 利 的 经 营 环 境 (1) 国 内 移 动 运 营 商 大 规 模 新 建 基 站 将 拉 动 通 信 用 电 源 市 场 的 增 长 根 据 2008 年 全 国 电 信 业 统 计 公 报, 截 至 2008 年 底, 全 国 移 动 电 话 用 户 数 超 过 6.4 亿 户, 但 渗 透 率 仅 为 39.60%, 农 村 地 区 的 渗 透 率 仅 为 20.00%, 与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将 近 80% 的 渗 透 率 相 比, 潜 在 用 户 群 仍 很 庞 大, 存 在 巨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1 国 内 启 动 3G 业 务 将 带 来 巨 大 市 场 2008 年, 我 国 通 信 行 业 新 一 轮 重 组 完 成, 中 国 电 信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成 为 全 牌 照 业 务 的 通 信 运 营 商 2009 年 1 月,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为 三 家 运 营 商 发 放 了 3G 牌 照, 标 志 着 我 国 正 式 进 入 3G 时 代 3G 牌 照 的 发 放 将 推 动 一 条 包 括 3G 网 络 建 设 终 端 设 备 制 造 运 营 服 务 信 息 服 务 在 内 的 通 信 产 业 链 形 成 根 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研 究 院 资 料 估 计 : 年, 该 产 业 链 将 拉 动 万 亿 元 的 社 会 投 资 三 家 通 信 运 营 商 分 别 发 布 了 3G 建 设 规 划 根 据 规 划, 三 年 内 3G 建 设 投 资 预 计 约 4,000 亿 元, 用 户 目 标 为 5,000 万 户 左 右, 其 中 2009 年 3G 建 设 投 资 将 达 1,700 亿 元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底, 三 大 营 运 商 现 有 的 通 信 基 站 以 及 拟 建 立 的 基 站 情 况 如 下 : 运 营 商 现 有 基 站 数 2009 年 拟 建 3G 基 站 数 新 建 基 站 需 要 电 池 量 万 个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移 动 2008 年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预 计 2009 年 将 投 资 588 亿 元, 新 建 TD-SCDMA 基 站 约 6 万 个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移 动 TD-SCDMA 网 络 将 覆 盖 238 个 城 市 ) 中 国 移 动 260 万 kvah 万 个 ( 数 据 来 源 : 2008 年 全 国 电 信 业 统 计 公 报 ) 将 在 全 国 建 设 WCDMA 基 站 77,000 余 个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联 通 将 在 全 国 建 设 7 万 余 WCDMA 基 站 ) 中 国 联 通 330 万 kvah 9.28 万 个 ( 数 据 来 源 : 2008 年 全 国 电 信 业 统 计 公 报 ) CDMA/EV-D0 基 站 : 中 国 电 信 的 C 网 基 站 数 从 原 来 的 近 9 万 个 提 高 到 13 万 多 个, 基 站 数 目 提 高 约 50%( 数 据 来 源 : 中 电 信 C 网 全 国 342 城 市 招 标 结 果 揭 晓 ) 中 国 电 信 160 万 kvah 合 计 万 个 万 个 750 万 kvah 注 : 假 设 新 建 基 站 中 80% 的 基 站 需 要 2V500Ah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两 组 ( 每 组 24 个 ),20% 的 基 站 需 要 2V500Ah 的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一 组, 以 此 计 算 所 需 电 池 量 310
311 根 据 上 述 数 据, 仅 2009 年 三 大 运 营 商 新 建 3G 网 络 基 站 共 需 电 池 量 750 万 kvah 2009 年 3G 网 络 建 设 远 远 不 能 满 足 3G 业 务 的 发 展, 三 大 运 营 商 对 3G 网 络 的 建 设 仍 将 长 期 持 续 除 此 以 外,3G 网 络 建 设 还 将 推 进 移 动 网 络 入 户 接 入, 届 时 国 内 城 市 中 一 个 基 站 可 能 还 需 分 楼 层 配 置 信 号 放 大 装 置, 这 将 促 进 小 型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发 展 2 国 内 GSM 网 络 仍 需 不 断 扩 大 在 中 国,GSM 投 资 并 未 因 为 3G 的 到 来 而 减 少 中 国 移 动 在 结 束 了 TD 的 首 轮 招 标 后, 立 即 开 始 了 高 达 350 亿 元 的 GSM 的 扩 容 项 目, 目 标 直 指 传 输 速 率 更 高 支 持 更 多 数 据 业 务 的 EDGE( 一 种 基 于 GSM/GPRS 网 络 的 数 据 增 强 型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通 常 又 被 人 们 称 为 2.75 代 技 术 ) 中 国 联 通 在 将 CDMA 网 络 转 移 出 去 以 后, 也 加 强 了 对 GSM 网 络 的 投 资 力 度 今 后 GSM 网 络 发 展 的 方 向 将 分 为 两 方 面 : 一 是 进 一 步 提 高 覆 盖 率, 二 是 提 供 高 速 率 的 数 据 服 务 国 内 GSM 对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需 求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方 面 : 首 先, 扫 清 城 市 死 角, 提 高 农 村 覆 盖 率 需 要 建 设 新 的 基 站 目 前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虽 已 建 设 了 覆 盖 全 国 的 GSM 网 络, 但 仍 存 在 城 市 死 角 较 多 农 村 覆 盖 率 不 足 的 缺 点 两 家 运 营 商 近 年 来 亦 逐 步 扩 大 投 资, 在 投 资 增 加 通 信 载 频 的 同 时 加 强 了 基 站 建 设 的 投 入 截 至 2008 年 9 月 底, 中 国 移 动 的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数 量 较 2006 年 末 增 加 54.66%(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移 动 2008 年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2007 年 全 国 通 信 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 截 至 2008 年 底, 中 国 联 通 的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数 量 较 2007 年 底 增 长 近 35.30%(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联 通 2008 年 年 报 ) 其 次, 由 于 城 市 建 筑 阻 碍 移 动 通 信 信 号 的 传 播, 城 市 所 需 基 站 数 量 远 高 于 同 等 面 积 农 村 近 年 来 国 内 城 市 建 筑 物 的 规 模 更 大, 密 封 性 更 好, 移 动 通 信 信 号 更 难 穿 透, 随 着 国 内 城 市 化 与 城 市 现 代 化 的 进 一 步 推 进, 国 内 GSM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将 随 之 增 长 最 后, 用 户 的 数 据 传 输 量 扩 大, 要 求 的 传 输 速 率 更 快, 对 通 信 信 号 质 量 的 要 求 更 高, 促 使 国 内 运 营 商 扩 大 投 资 因 此, 中 国 GSM 网 络 将 保 持 继 续 发 展,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将 随 之 增 长 根 据 2007 年 全 国 通 信 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中 国 移 动 2007 年 增 加 基 站 数 7.3 万 个,2008 年 前 9 月 增 加 基 站 数 5.49 万 个 ; 中 国 联 通 2008 年 增 加 基 站 数 5.37 万 个 上 述 绝 大 部 分 基 站 为 GSM 基 站, 据 此 推 断 GSM 在 今 后 几 年 内 每 年 仍 需 建 造 约 10 万 个 基 站, 其 需 要 的 电 池 量 大 约 维 持 在 430 万 kvah 根 据 上 述 数 据, 国 内 移 动 运 营 商 2009 年 建 造 3G 及 GSM 基 站 总 共 需 要 电 池 量 311
312 约 1,180 万 kvah, 预 计 今 后 几 年 所 需 电 池 量 仍 将 能 维 持 这 一 水 平 3 国 内 通 信 行 业 原 有 蓄 电 池 的 维 护 替 换 电 信 运 营 商 每 年 还 将 对 电 源 产 品 进 行 设 备 维 护 和 系 统 建 设 一 般 来 说, 在 使 用 环 境 较 好 的 情 况 下,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在 3-5 年 内 需 要 更 换, 使 用 条 件 差 的 情 况 下 使 用 寿 命 要 短 些 随 着 国 内 外 移 动 通 信 基 站 交 换 局 的 扩 建, 存 量 蓄 电 池 的 数 量 将 大 幅 增 加, 届 时 存 量 电 池 的 维 护 更 换 需 求 亦 将 大 幅 上 升 目 前 国 内 约 有 基 站 万 个, 国 内 移 动 通 信 运 营 商 仍 将 不 断 建 造 新 的 基 站, 至 2012 年 预 计 基 站 总 数 将 超 过 100 万 个, 按 80% 的 基 站 配 备 2 组 电 池,20% 的 基 站 配 备 1 组 电 池 测 算, 届 时 存 量 电 池 将 达 到 4,320 万 kvah; 假 设 全 部 电 池 都 在 适 宜 的 温 度 下, 正 确 良 好 的 使 用, 保 守 按 每 5 年 更 换 一 次, 则 2012 年 需 要 更 换 的 电 池 量 约 在 860 万 kvah 4 公 司 未 来 国 内 销 售 规 模 测 算 结 合 国 内 新 建 及 存 量 电 池 市 场 测 算,2012 年 国 内 通 信 行 业 需 蓄 电 池 2040 万 kvah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为 7.3% 9.7%, 目 前 国 内 行 业 整 合 速 度 加 快, 实 力 较 弱 的 厂 商 的 竞 争 优 势 将 被 进 一 步 削 弱, 大 部 分 中 小 厂 商 将 被 淘 汰 出 局, 或 转 为 其 他 大 型 供 应 商 的 协 作 厂 商, 以 公 司 为 代 表 的 技 术 型 规 模 型 厂 商 的 市 场 份 额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在 国 内 市 场 以 技 术 领 先 质 量 可 靠 价 格 合 理 取 胜, 拟 继 续 发 挥 自 身 在 技 术 质 量 品 牌 响 应 速 度 内 部 管 理 及 执 行 力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进 一 步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争 取 至 2012 年 将 市 场 份 额 提 高 至 16%, 在 国 内 市 场 销 售 产 品 330 万 kvah (2) 海 外 市 场 需 求 旺 盛 近 年 来 海 外 通 信 市 场 需 求 旺 盛 欧 美 等 发 达 国 家 的 市 场 成 熟 度 虽 已 较 高, 但 仍 保 持 增 长 新 兴 市 场 开 放 度 提 高, 各 大 运 营 商 在 全 球 范 围 内 跑 马 圈 地, 大 规 模 建 设 通 信 网 络, 通 信 业 营 业 收 入 与 通 信 设 施 投 资 规 模 高 速 增 长, 为 公 司 产 品 提 供 了 广 阔 的 空 间 1 亚 太 新 兴 市 场 亚 太 地 区 已 发 展 成 为 信 息 通 信 新 产 品 和 新 服 务 开 发 与 普 及 的 前 沿 阵 地, 为 世 界 上 规 模 最 大 增 长 最 快 最 具 革 新 性 的 信 息 通 信 市 场 印 度 电 信 市 场 的 开 放 力 度 已 经 超 过 中 国, 但 其 电 信 业 基 础 相 对 薄 弱,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使 得 印 度 成 为 亚 太 新 兴 市 场 崛 起 的 典 型 代 表 巴 基 斯 坦 孟 加 拉 越 南 印 度 尼 西 亚 等 国 家 人 口 众 多, 通 信 渗 透 率 仍 然 较 低, 具 有 巨 大 的 增 长 潜 力, 已 经 成 为 全 312
313 球 电 信 运 营 企 业 争 抢 的 新 市 场 公 司 在 以 上 市 场 均 已 成 为 其 主 要 运 营 商 的 核 心 电 池 供 应 商, 在 当 地 拥 有 较 大 影 响 力 2 非 洲 电 信 市 场 非 洲 通 信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国 际 电 联 报 告 显 示, 非 洲 为 全 球 电 信 发 展 速 度 最 快 的 洲, 但 其 移 动 通 信 渗 透 率 与 通 信 设 施 基 础 仍 很 薄 弱 公 司 通 过 有 实 力 的 非 洲 本 地 合 作 伙 伴 以 及 与 国 际 电 信 运 营 商 如 沃 达 丰 的 配 合, 已 经 在 非 洲 全 面 布 局, 非 洲 将 成 为 公 司 未 来 海 外 销 售 的 重 要 市 场 3 中 南 美 洲 电 信 市 场 以 新 兴 经 济 体 居 多 的 拉 美 地 区 已 成 为 全 球 移 动 通 信 产 业 发 展 最 快 的 地 区 之 一 公 司 已 经 完 成 对 巴 西 阿 根 廷 等 中 南 美 洲 地 区 国 家 的 渠 道 布 局, 未 来 将 大 力 开 发 这 一 巨 大 市 场 4 欧 美 及 其 他 成 熟 市 场 公 司 已 设 立 南 都 英 国, 负 责 欧 洲 市 场 的 开 发 及 与 国 际 大 型 通 信 运 营 商 的 沟 通 工 作, 公 司 已 经 以 高 性 价 比 的 产 品 服 务 打 入 欧 洲 市 场,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已 通 过 与 美 国 本 土 企 业 的 合 作, 成 为 唯 一 进 入 美 国 主 流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市 场 的 中 国 供 应 商, 并 积 聚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口 碑, 未 来 有 望 进 一 步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5 国 内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出 口 市 场 近 年 来 国 内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走 出 国 门 开 拓 市 场, 并 取 得 巨 大 的 成 就 2008 年, 华 为 技 术 合 同 销 售 收 入 233 亿 美 元, 其 中 75% 来 自 国 际 市 场, 中 兴 通 讯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亿 元, 境 外 销 售 收 入 占 61% 这 些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在 大 多 情 况 下 向 国 外 运 营 商 提 供 交 钥 匙 工 程, 需 采 购 公 司 及 其 他 供 应 商 的 电 源 产 品 集 成 出 口 公 司 目 前 已 成 为 华 为 技 术 摩 托 罗 拉 阿 尔 卡 特 - 朗 讯 等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核 心 供 应 商, 与 这 些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共 同 成 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往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的 收 入 分 别 为 18, 万 元 29, 万 元 20, 万 元, 虽 然 受 到 2009 年 经 济 危 机 的 影 响 导 致 通 信 行 业 整 体 投 资 缩 减, 但 公 司 的 该 项 收 入 呈 总 体 上 升 趋 势 6 公 司 未 来 海 外 销 售 规 模 ( 含 为 国 内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配 套 ) 测 算 根 据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产 业 市 场 将 强 劲 增 长,2008 年 国 际 市 场 ( 除 中 国 以 外 )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市 场 容 量 约 80 亿 美 元, 且 保 持 10% 的 增 长 速 度 保 守 估 计,2012 年 国 际 市 场 ( 除 中 国 以 外 )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市 场 容 量 可 达 到 100 亿 美 元 公 司 目 前 已 建 立 起 包 括 各 国 主 要 通 信 运 营 商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电 源 集 成 商 与 代 理 商 四 个 层 级 的 营 销 网 络, 已 拥 有 一 批 行 业 内 举 足 轻 重 的 世 界 级 客 户, 公 司 2007 年 至 2008 年 海 外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为 0.9% 1.6%, 市 场 份 额 连 年 提 高 公 司 一 方 面 拟 313
314 利 用 已 在 海 外 市 场 建 立 的 市 场 渠 道 客 户 结 构 等 先 发 优 势, 应 对 其 他 新 兴 竞 争 者 的 挑 战, 在 巩 固 现 有 市 场 的 基 础 上 深 入 开 拓 市 场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拟 利 用 自 身 的 性 价 比 优 势 与 传 统 电 池 巨 头 竞 争, 提 高 在 海 外 市 场 的 份 额 至 2012 年, 公 司 争 取 将 海 外 市 场 ( 含 为 国 内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配 套 ) 份 额 提 高 至 2.5% 左 右, 海 外 销 售 收 入 达 到 2.25 亿 美 元, 海 外 销 量 超 过 250 万 kvah 2008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的 全 球 经 济 危 机 对 世 界 通 信 行 业 带 来 了 消 极 影 响, 各 国 通 信 行 业 投 资 放 缓, 但 随 着 经 济 发 展 逐 步 走 出 危 机, 世 界 通 信 行 业 的 发 展 将 重 现 较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另 一 方 面, 海 外 经 济 危 机 也 给 国 内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制 造 商 带 来 了 特 定 的 机 遇, 全 球 各 大 运 营 商 与 设 备 集 成 商 为 降 低 采 购 采 本, 更 倾 向 于 采 购 具 有 更 高 性 价 比 的 中 国 产 品 因 此, 我 国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产 业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3)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在 其 他 行 业 的 市 场 空 间 除 主 要 运 用 于 通 信 领 域, 公 司 生 产 的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还 在 太 阳 能 风 能 储 能 行 业 电 力 行 业, 铁 路 行 业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1 太 阳 能 储 能 行 业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是 太 阳 能 光 伏 系 统 的 三 大 关 键 组 件 之 一, 其 产 品 和 技 术 水 平 对 于 提 高 系 统 整 体 性 能 起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为 实 现 能 源 和 环 境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世 界 各 国 均 将 光 伏 发 电 作 为 发 展 重 点, 在 各 国 政 府 的 大 力 扶 持 下, 太 阳 能 光 伏 产 业 已 成 为 世 界 发 展 速 度 最 快 的 行 业 之 一 根 据 截 至 到 2006 年 底 的 数 据 计 算, 最 近 10 年 光 伏 电 池 及 组 件 年 均 增 长 率 达 33%, 最 近 5 年 年 均 增 长 率 达 43% 2007 年, 世 界 光 伏 电 池 年 产 量 达 到 亿 瓦, 较 2006 增 长 50.9% 我 国 光 伏 电 池 行 业 亦 高 速 发 展,2007 年 国 内 光 伏 电 池 产 量 达 到 8.21 亿 瓦, 占 世 界 总 产 量 的 21.99%, 较 2006 年 增 加 1.22 倍 根 据 日 本 新 能 源 计 划 欧 盟 可 再 生 能 源 白 皮 书 美 国 光 伏 计 划 等 推 算, 至 2010 年, 全 球 光 伏 发 电 并 网 装 机 容 量 将 达 到 15 亿 瓦, 未 来 数 年 光 伏 行 业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将 超 过 30% 世 界 光 伏 产 业 的 发 展 前 景 将 为 公 司 产 品 提 供 广 阔 的 空 间 2 风 能 储 能 行 业 风 能 做 为 一 种 清 洁 能 源 受 到 世 界 各 国 政 府 的 高 度 重 视, 为 目 前 增 长 速 度 最 快 的 能 源 产 业 截 至 2008 年 底, 我 国 风 能 装 机 容 量 超 过 1,000 万 千 瓦, 已 超 过 国 家 规 划 的 在 2010 年 达 到 500 万 千 瓦 的 目 标 目 前 世 界 具 有 商 业 利 用 价 值 的 风 能 资 源 潜 力 巨 大, 世 界 各 国 将 继 续 加 强 对 风 能 行 业 的 投 资, 将 为 公 司 的 储 能 产 品 带 来 巨 大 的 市 场 机 会 3 电 力 行 业 阀 控 蓄 电 池 广 泛 用 于 发 电 变 电 行 业, 具 体 用 于 电 力 通 信 与 电 314
315 力 控 制 等 领 域 电 力 行 业 为 我 国 重 点 发 展 的 基 础 产 业, 近 年 来, 我 国 将 投 资 重 点 从 发 电 转 向 电 网 建 设, 建 设 新 的 高 压 高 容 量 的 骨 干 网 络, 加 快 城 乡 电 网 建 设 与 改 造 步 伐 我 国 电 力 建 设 的 持 续 投 入 及 其 存 量 电 池 维 护 将 为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提 供 市 场 机 遇 4 铁 路 行 业 蓄 电 池 在 铁 路 行 业 主 要 用 于 铁 路 信 号 系 统 及 机 车 和 车 辆 的 照 明 系 统 近 几 年 我 国 对 基 础 设 施 的 投 入 不 断 加 大, 铁 路 建 设 是 基 础 建 设 的 重 点 之 一 十 一 五 期 间, 我 国 将 建 设 铁 路 新 线 17,000 公 里, 其 中 客 运 专 线 7,000 公 里, 投 资 规 模 将 达 12,500 亿 元, 预 计 全 国 铁 路 系 统 每 年 蓄 电 池 的 新 增 量 与 替 换 量 将 保 持 增 长 5UPS 电 池 UPS 即 不 间 断 电 源 系 统, 主 要 与 计 算 机 及 精 密 仪 器 配 套 使 用, 蓄 电 池 为 其 核 心 部 分 近 年 来, 随 着 网 络 时 代 的 到 来,IT 产 业 高 速 发 展,UPS 市 场 也 相 应 发 展, 带 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需 求 增 长 (4) 通 信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远 景 分 析 随 着 国 内 外 信 息 产 业 的 高 速 发 展, 移 动 无 线 上 网 成 为 信 息 产 业 新 的 增 长 点 中 国 移 动 已 经 着 手 建 设 下 一 代 WiiSe 网 络 ( 以 移 动 互 联 网 为 核 心 的 端 到 端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WiiSe 网 将 从 现 有 2G 网 络 的 基 础 升 级 改 造 而 成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研 究 院 院 长 黄 晓 庆 表 示, 目 前 中 国 移 动 在 国 内 已 建 有 超 过 30 万 个 基 站, 但 今 后 若 要 为 用 户 提 供 更 快 更 好 的 无 线 互 联 网 接 入, 至 少 需 要 再 建 设 300 万 个 基 站 这 无 疑 描 绘 了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广 阔 美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目 前 4G 技 术 已 经 出 现, 我 国 也 已 向 国 际 电 联 提 交 自 身 的 4G 技 术 标 准, 随 着 4G 技 术 进 一 步 成 熟, 商 业 应 用 进 一 步 推 广, 未 来 4G 网 络 建 设 将 为 通 信 用 蓄 电 池 提 供 更 加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因 此, 通 信 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产 品 长 远 发 展 可 期 2 公 司 已 具 备 项 目 建 设 所 需 的 技 术 储 备 公 司 在 吸 收 国 际 先 进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经 过 不 断 创 新, 逐 步 形 成 了 行 业 内 领 先 的 技 术 体 系 在 企 业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的 同 时, 公 司 始 终 专 注 于 培 育 核 心 技 术 能 力, 坚 持 以 技 术 创 新 带 动 技 术 进 步, 促 进 产 业 升 级 经 过 十 余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已 拥 有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全 套 技 术, 培 养 了 一 批 具 有 丰 富 经 验 的 研 发 技 术 骨 干, 具 备 了 很 强 的 自 主 创 新 和 产 品 开 发 能 力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已 发 展 到 第 四 代, 所 采 用 的 技 术 全 部 为 自 有 专 利 技 术 目 前, 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技 术 方 面, 公 司 拥 有 各 类 专 利 47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315
316 利 12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29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6 项 与 国 内 同 行 相 比, 公 司 在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技 术 上 具 有 较 强 的 技 术 优 势, 特 别 是 在 通 信 电 源 太 阳 能 风 能 储 能 电 池 动 力 电 池 及 胶 体 电 池 等 方 面 具 有 核 心 优 势 3 公 司 拥 有 较 强 的 市 场 营 销 能 力 公 司 致 力 于 为 通 信 用 备 用 电 源 领 域 提 供 完 整 的 解 决 方 案 和 服 务, 始 终 坚 持 以 营 销 服 务 一 体 化 理 念 开 拓 和 维 护 市 场, 通 过 对 产 品 进 行 售 前 售 中 和 售 后 服 务 的 客 户 中 心 来 收 集 信 息, 向 技 术 生 产 质 量 等 相 关 部 门 反 馈 信 息, 再 根 据 反 馈 情 况 向 客 户 提 供 各 类 技 术 支 持 另 外, 公 司 还 建 立 了 一 套 完 整 的 内 部 服 务 培 训 模 式, 使 营 销 人 员 将 市 场 开 拓 与 技 术 服 务 相 结 合, 并 与 其 工 作 绩 效 挂 钩, 从 客 户 反 馈 中 体 现 服 务 的 满 意 率 公 司 销 售 模 式 为 直 销 为 主 代 销 为 辅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完 整 的 市 场 覆 盖 网 络 和 营 销 网 络 体 系, 国 内 市 场 部 下 设 华 东 中 部 南 方 北 方 西 部 等 五 大 国 内 地 区 业 务 部, 范 围 覆 盖 全 国 29 个 省 市 及 地 区 ; 公 司 另 设 负 责 境 外 销 售 的 海 外 市 场 部, 并 分 别 在 新 加 坡 英 国 设 立 了 南 都 亚 太 南 都 英 国 等 从 事 海 外 营 销 服 务 的 子 公 司 除 此 以 外, 公 司 已 完 成 在 海 外 各 大 洲 的 渠 道 布 局, 形 成 了 较 强 的 市 场 拓 展 能 力, 海 外 物 流 配 送 及 服 务 当 地 客 户 的 能 力 ( 四 ) 产 品 营 销 策 略 国 内 外 通 信 市 场 未 来 几 年 蓬 勃 的 发 展, 及 可 再 生 能 源 等 领 域 高 速 的 成 长, 均 为 本 项 目 提 供 了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公 司 作 为 国 内 通 信 用 后 备 电 池 的 专 业 生 产 厂 家, 拥 有 超 过 十 年 的 蓄 电 池 研 发 与 生 产 经 验, 对 于 通 信 后 备 电 源 系 统 在 多 环 境 下 的 使 用 要 求 有 着 深 刻 的 理 解 公 司 将 继 续 发 挥 自 身 的 技 术 领 先 优 势, 坚 持 通 过 为 客 户 提 供 多 应 用 环 境 下 的 解 决 方 案, 获 得 客 户 认 可 为 充 分 消 化 募 投 项 目 产 能, 本 公 司 拟 采 取 以 下 营 销 策 略 : 1 现 有 营 销 网 络 的 深 化 本 公 司 现 已 完 成 全 球 主 要 电 信 系 统 集 成 商 的 资 格 认 定 并 进 入 全 球 主 要 电 信 运 营 商 及 通 信 设 备 集 成 商 电 源 产 品 集 成 商 的 全 球 供 应 商 体 系, 建 立 了 直 销 代 理 合 作 相 结 合 的 销 售 模 式, 全 球 营 销 网 络 布 局 已 基 本 形 成 未 来 几 年,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直 销 比 例, 降 低 代 理 销 售 比 例 在 客 户 层 级 上, 提 高 运 营 商 级 的 终 端 客 户 比 例 在 进 一 步 完 善 国 内 市 场 覆 盖 网 络 的 基 础 上, 继 续 316
317 加 强 海 外 市 场 拓 展, 优 化 客 户 结 构, 增 强 海 外 物 流 配 送 及 本 土 化 的 客 户 服 务 能 力 2 增 量 市 场 的 培 育 和 开 发 (1) 国 内 3G 市 场 针 对 未 来 几 年 国 内 3G 市 场 的 建 设 高 潮, 本 公 司 将 在 与 三 大 运 营 商 已 建 立 的 长 期 友 好 合 作 的 基 础 上, 在 巩 固 和 提 高 2G 市 场 份 额 的 同 时, 关 注 3G 对 后 备 电 池 的 技 术 需 求, 通 过 技 术 营 销 策 略 积 极 拓 展 3G 市 场, 在 同 行 业 中 获 得 较 高 份 额 (2) 新 兴 国 家 市 场 积 极 拓 展 新 兴 市 场, 加 大 印 度 俄 罗 斯 巴 西 非 洲 中 东 等 市 场 的 营 销 投 入, 在 通 过 用 户 认 证 的 基 础 上, 巩 固 及 扩 大 优 势 市 场, 加 强 售 后 服 务 3 存 量 市 场 的 渗 透 抓 住 关 键 客 户 及 重 点 市 场, 加 大 力 度 实 施 客 户 渠 道 建 设 和 管 理 ; 通 过 新 产 品 和 新 技 术 的 开 发 应 用, 对 主 流 高 端 市 场 进 行 重 点 突 破, 逐 步 将 产 品 向 终 端 客 户 延 伸 ; 树 立 国 际 化 品 牌, 参 与 国 际 主 流 市 场 的 竞 争 ; 延 伸 产 品 服 务 范 围, 引 入 一 体 化 服 务 概 念, 从 战 略 层 面 深 化 与 主 流 客 户 的 长 期 合 作 通 过 与 关 键 终 端 客 户 ( 如 沃 达 丰 Indus Tower 新 加 坡 电 信 等 运 营 商 ) 或 系 统 集 成 商 ( 如 阿 尔 卡 特 - 朗 讯 诺 西 公 司 爱 立 信 华 为 技 术 等 ) 达 成 战 略 联 盟, 配 合 客 户 的 发 展 战 略, 提 供 客 户 需 要 的 具 有 价 格 优 势 的 合 格 产 品 及 满 意 服 务 4 增 值 服 务 策 略 延 伸 产 品 服 务 范 围, 为 客 户 提 供 产 品 以 外 的 增 值 服 务, 从 战 略 层 面 开 展 与 重 要 客 户 的 合 作 如 积 极 参 与 客 户 采 购 行 为 的 标 准 制 定 及 协 助 客 户 改 进 绩 效 等 三 固 定 资 产 变 化 与 产 能 变 动 的 匹 配 关 系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投 产 后, 新 增 产 能 达 到 350 万 kvah;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35,000 万 元, 其 中 设 备 投 资 增 加 15,671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与 产 能 配 比 表 对 比 项 目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建 设 前 情 况 线 情 况 总 产 能 ( 万 kvah) 其 中 : 自 产 极 板 产 能 ( 万 kvah) 占 总 产 能 比 例 42.86% 57.14% 317
318 OEM 产 能 ( 万 kvah) 占 总 产 能 比 例 57.14% 42.86%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 万 元 ) 15,304 35,000 其 中 : 设 备 投 资 ( 万 元 ) 9,629 15,671 自 产 产 能 / 设 备 投 资 (kvah/ 万 元 )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折 旧 摊 销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以 下 为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与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的 折 旧 摊 销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 假 设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自 达 产 当 年 1 月 1 日 起 即 开 始 折 旧 或 摊 销, 且 预 备 费 在 当 年 全 部 摊 销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研 发 基 地 生 产 线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合 计 1 房 屋 建 筑 物 1.1 原 值 10, , 年 折 旧 额 机 器 设 备 2.1 原 值 15, , , 年 折 旧 额 1, , 环 保 及 公 用 设 施 3.1 原 值 5, , 年 折 旧 额 无 形 资 产 4.1 原 值 3, , 年 摊 销 额 其 他 资 产 ( 预 备 费 ) 5.1 原 值 年 摊 销 额 合 计 6.1 原 值 35, , , 年 折 旧 摊 销 额 3, , 注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直 线 法 平 均 计 算, 其 中 建 筑 物 的 折 旧 年 限 按 20 年, 残 值 率 为 5%; 设 备 折 旧 年 限 按 10 年 计 算, 残 值 率 为 5%; 环 保 及 公 用 设 施 折 旧 年 限 按 10 年 计 算, 残 值 率 为 5%; 无 形 资 产 按 50 年 摊 销 ; 预 备 费 当 年 摊 销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与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达 产 后 预 计 当 年 新 增 折 318
319 旧 及 摊 销 费 用 3, 万 元, 之 后 每 年 预 计 新 增 折 旧 及 摊 销 2, 万 元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相 关 情 况 ( 一 ) 新 建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1 项 目 概 算 和 投 资 计 划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为 53,000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35,000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18,000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占 项 目 投 资 的 比 例 固 定 资 产 35, % 其 中 : 建 筑 工 程 费 10, % 土 地 购 置 费 3, %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 费 15, % 环 保 工 程 及 公 用 设 施 费 5, % 其 他 费 用 %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18, % 项 目 投 资 合 计 53, % 本 项 目 预 计 建 设 期 为 2.5 年 新 增 建 设 投 资 和 流 动 资 金 分 别 在 建 设 期 和 达 产 期 内 按 各 年 所 需 投 入 使 用, 项 目 实 施 第 一 年 预 计 投 入 建 设 投 资 资 金 7,630 万 元, 第 二 年 预 计 投 入 建 设 投 资 资 金 15,800 万 元, 第 三 年 预 计 投 入 建 设 投 资 资 金 11,570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于 项 目 投 产 当 年, 即 第 三 年 全 部 投 入 2 产 品 的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产 品 将 严 格 执 行 以 下 标 准 : 国 际 标 准 : 国 际 电 工 委 员 会 IEC 德 国 国 标 DIN 日 本 行 业 标 准 JISC :1999; 国 家 标 准 : 信 息 产 业 部 标 准 YD/T 国 家 电 力 公 司 DL/T ; 企 业 标 准 :Q/ZND 项 目 的 技 术 及 工 艺 情 况 在 本 项 目 中, 公 司 采 用 自 主 研 发 的 新 型 板 栅 成 型 技 术 高 温 快 速 固 化 工 艺 内 化 成 工 艺 等 先 进 节 能 的 工 艺 技 术, 并 选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设 备 新 技 术 和 新 设 备 的 运 用, 将 有 利 于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率 和 减 少 能 耗 本 项 目 拟 使 用 的 主 要 工 艺 及 其 特 点 如 下 : 项 目 新 型 板 栅 成 型 工 艺 铸 焊 工 艺 真 空 定 量 灌 酸 工 艺 应 用 情 况 及 发 逐 渐 取 代 传 统 的 浇 铸 板 栅 制 逐 渐 取 代 传 统 的 手 工 焊 接 极 逐 渐 取 代 传 统 的 手 工 和 非 真 319
320 展 方 向 造 工 艺 群 的 制 造 工 艺 空 灌 酸 制 造 工 艺 主 要 设 备 生 产 意 大 利 美 国 德 国 等 中 国 英 国 意 大 利 德 国 等 中 国 等 厂 商 设 备 投 资 及 厂 设 备 投 资 高, 厂 房 占 地 面 积 小 设 备 投 资 略 高, 厂 房 占 地 面 积 设 备 投 资 略 高 房 要 求 大 综 合 评 价 较 传 统 的 浇 铸 节 能 环 保, 具 备 较 高 的 生 产 效 率, 较 传 统 的 板 栅 具 备 较 好 质 量 稳 定 性 与 较 好 的 耐 腐 蚀 性 能 较 传 统 的 手 工 焊 接 节 能 环 保, 生 产 效 率 较 高, 焊 接 生 产 极 群 较 传 统 的 极 群 具 备 较 好 质 量 稳 定 性 与 较 好 的 耐 腐 蚀 性 能 较 传 统 的 手 工 非 定 量 灌 酸 更 节 能 环 保, 具 备 较 高 的 生 产 效 率, 具 备 较 好 质 量 稳 定 性 与 较 好 的 电 池 性 能 本 项 目 生 产 产 品 阀 控 密 封 蓄 电 池 的 制 造 工 艺 流 程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四 ( 二 )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4 项 目 的 设 备 选 用 情 况 本 项 目 购 置 全 套 先 进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设 备, 建 成 新 的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本 项 目 所 需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列 示 如 下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穿 壁 焊 机 台 3 进 口 2 铅 粉 机 台 2 进 口 3 管 式 正 板 压 铸 机 台 2 进 口 4 OPzV 胶 体 电 池 混 胶 和 注 胶 机 台 1 进 口 5 和 膏 机 台 4 进 口 6 装 配 线 条 14 进 口 7 酸 再 循 环 化 成 单 元 套 2 进 口 8 工 业 板 栅 铸 板 机 套 15 国 产 9 铸 带 生 产 线 套 1 国 产 10 新 型 板 栅 成 型 设 备 套 4 国 产 11 涂 板 生 产 线 套 4 国 产 12 快 速 干 燥 炉 条 40 国 产 13 高 温 固 化 炉 套 28 国 产 14 正 极 板 干 燥 炉 台 6 国 产 15 负 极 板 干 燥 炉 条 1 国 产 16 化 成 槽 列 项 44 国 产 17 化 成 充 电 机 套 40 国 产 18 全 自 动 辊 剪 分 片 机 台 1 国 产 19 铸 焊 机 台 4 国 产 320
321 20 极 群 插 入 机 只 8 国 产 21 穿 壁 焊 质 量 检 测 机 台 3 国 产 22 热 封 机 台 8 国 产 23 树 脂 固 化 干 燥 机 台 12 国 产 24 气 密 性 检 查 仪 台 14 国 产 25 充 放 电 机 套 380 国 产 5 项 目 所 需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的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产 品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铅 及 铅 制 品 硫 酸 及 槽 盖 等, 上 述 原 材 料 均 由 公 司 现 有 国 内 外 上 游 供 货 厂 商 供 应 本 公 司 已 与 各 主 要 供 应 商 建 立 了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原 材 料 供 应 有 保 障 本 项 目 所 需 水 电 汽 等 能 源 由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供 给 水 管 网 供 电 网 络 及 供 热 系 统 提 供, 来 源 稳 定, 供 应 充 足 6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1)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本 项 目 以 循 环 经 济 为 指 导, 按 照 减 量 化 再 利 用 再 循 环 的 方 针 统 筹 规 划, 充 分 合 理 利 用 资 源, 有 效 控 制 环 境 污 染, 全 面 推 广 先 进 的 节 能 节 水 资 源 回 收 利 用 和 环 保 技 术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方 案 依 据 GB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国 家 或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标 准 设 计 根 据 浙 江 大 学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研 究 室 编 制 的 杭 州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与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的 排 放 标 准 将 控 制 在 下 表 的 范 围 内 : 内 容 类 型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量 (t/a)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 编 号 ) 名 称 铅 烟 尘 铅 分 工 段 处 理 化 成 硫 酸 雾 化 学 喷 淋 净 化 塔 净 化 效 率 >95% 生 产 废 水 水 量 285,510 71,490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后 75 CODcr % 回 用 Pb 水 量 65,280 65,280 生 活 废 水 CODcr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纳 管 NH 3 -N 总 计 水 量 650, ,
322 固 废 噪 声 CODcr 纳 管 :39.98 环 境 :8.21 NH 3 -N 1.96 纳 管 :1.96 环 境 :0.98 Pb 铅 粉 制 造 及 铸 片 铸 铅 零 件 废 料 /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熔 铅 废 渣 铅 泥 25 / 安 全 处 置 污 水 站 含 铅 污 泥 7 / 废 焦 炭 15 / 废 包 装 箱 50 / 外 卖 综 合 利 用 生 活 垃 圾 922 / 环 卫 部 门 集 中 外 运 处 置 新 进 设 备 均 采 用 国 际 国 内 先 进 制 造 设 备 根 据 对 同 类 企 业 的 类 比 调 车 间 合 理 布 局, 选 用 低 查, 设 备 噪 声 在 75~90dB, 车 间 平 均 噪 声 约 为 75dB 噪 声 设 备, 采 取 隔 声 降 噪 措 施 1 运 用 二 级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水 质 指 标 执 行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GB/T ) 排 放 标 准 中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 2 采 用 先 进 的 废 气 干 式 处 理 工 艺, 避 免 湿 h 式 处 理 方 式 废 水 的 产 生 ; 3 合 膏 涂 板 机 废 水 就 地 进 行 压 滤 处 理, 避 免 由 于 排 水 系 统 堵 塞 带 来 的 废 水 外 溢 ; 4 雨 水 检 查 井 采 用 高 边 设 计, 防 止 生 产 废 水 进 入 雨 水,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废 水 雨 水 严 格 分 流 ; 5 废 水 处 理 池 采 用 地 上 处 理 方 式, 有 效 避 免 渗 漏 无 法 及 时 发 现 的 隐 患 ; 6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岗 位 送 风 采 用 合 理 通 风 设 计, 有 效 改 善 车 间 环 境 ; 7 采 用 铅 粉 机 和 切 刷 耳 封 闭 设 计 方 案, 显 著 避 免 废 气 排 放 ; (2) 项 目 的 环 保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总 投 资 人 民 币 35,000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费 用 估 算 约 为 1, 万 元, 占 固 定 资 产 总 投 资 的 4.75% 环 保 投 资 分 配 具 体 如 下 : 类 别 环 保 措 施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生 产 铅 酸 废 水 的 净 化 处 理 79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处 理 水 池 盛 装 铅 酸 废 水 与 净 化 后 的 清 水 送 风 系 统 车 间 岗 位 环 境 的 改 善 环 保 系 统 车 间 岗 位 铅 烟 尘 净 化 处 理 槽 化 成 酸 雾 处 理 设 备 极 板 化 成 酸 雾 净 化 处 理 240 花 岗 岩 地 面 环 保 防 腐 工 程 防 止 地 面 废 水 腐 蚀 渗 漏 进 入 地 下 500 环 保 设 备 基 础 存 放 环 保 设 备 的 土 建 基 础
323 车 间 内 部 污 水 排 水 沟 将 车 间 废 水 汇 流 进 入 沉 淀 池 30 室 外 污 水 排 水 管 路 系 统 将 车 间 废 水 汇 流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池 100 合 计 1,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临 安 项 目 的 实 际 环 保 投 入 已 经 达 到 1,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设 施 投 入 1, 万 元,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费 用 万 元 (3) 项 目 新 工 艺 对 环 境 保 护 的 影 响 临 安 南 都 选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设 备, 采 用 发 行 人 自 主 研 发 的 新 型 板 栅 成 型 技 术 高 温 快 速 固 化 工 艺 内 化 成 工 艺 等 等 先 进 节 能 的 工 艺 技 术,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铅 酸 污 染 1 新 型 板 栅 成 型 技 术 采 用 铅 带 冲 压 冷 加 工 技 术, 取 消 了 铅 熔 化 浇 铸 过 程, 减 少 铅 蒸 汽 的 产 生 ; 2 真 空 定 量 灌 酸 工 艺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稀 硫 酸 的 泄 漏 ; 3 采 用 自 动 铸 焊 工 艺 替 代 手 工 焊 组, 自 动 铸 焊 工 艺 温 度 为 420 度, 较 人 工 烧 焊 方 式 大 大 降 低, 有 效 减 少 铅 蒸 汽 的 产 生 ; 4 采 用 胶 体 电 解 质 替 代 硫 酸 电 解 质, 明 显 减 少 废 酸 的 产 生 ; 5 电 池 活 化 采 用 风 冷 新 技 术, 运 用 熟 极 板 循 环 清 洗 方 式, 减 少 大 量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4) 环 保 投 入 效 果 临 安 南 都 的 污 水 经 内 部 处 理 后 符 合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质 标 准 的 标 准, 可 以 满 足 除 饮 用 以 外 的 其 他 用 水 标 准, 废 水 回 收 利 用 率 达 到 75% 以 上, 剩 余 废 水 纳 管 排 向 青 山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符 合 国 家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三 级 标 准 临 安 南 都 的 废 气 噪 声 处 理 设 施 先 进, 符 合 国 家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二 级 标 准 与 工 业 企 业 噪 声 标 准 的 要 求, 固 体 废 弃 物 将 由 具 有 铅 回 收 经 营 资 质 的 太 和 县 大 华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回 收 利 用 (5) 项 目 投 产 前 的 环 保 措 施 2009 年 12 月, 经 临 安 环 境 保 护 局 批 准, 临 安 南 都 开 始 进 行 试 生 产 过 程, 目 前 正 在 对 各 排 污 口 的 排 放 情 况 进 行 检 测, 临 安 南 都 需 在 批 准 后 三 个 月 内 获 得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环 保 验 收 2009 年, 临 安 南 都 试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费 用 为 45 万 元 323
324 (6) 环 保 评 估 情 况 临 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对 该 项 目 出 具 了 关 于 杭 州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与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批 复 意 见 的 函 ( 临 环 保 [2006]270 号 ) 浙 江 省 环 保 厅 对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进 行 了 核 查 并 出 具 了 浙 环 函 [2009]213 号 关 于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环 保 核 查 情 况 的 函, 认 为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向 于 公 司 在 临 安 市 的 子 公 司 项 目 : 杭 州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与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该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与 环 保 投 资 导 向, 有 利 于 促 进 当 地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2009 年 9 月 18 日, 临 安 市 环 保 局 出 具 了 关 于 杭 州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的 说 明, 根 据 此 说 明, 临 安 南 都 建 设 及 试 生 产 期 间 不 产 生 任 何 排 放 物, 未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该 公 司 采 用 了 国 际 先 进 的 工 艺 技 术 设 备 和 方 案, 使 用 和 投 入 了 先 进 完 善 的 环 保 处 理 系 统, 临 安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的 生 产 线 与 研 发 项 目 的 实 施,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与 国 家 环 保 部 对 临 安 南 都 的 环 保 情 况 进 行 了 核 查, 认 为 临 安 南 都 已 履 行 相 关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并 按 批 复 要 求 进 行 建 设 和 生 产 7 项 目 的 组 织 方 式 和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项 目 由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安 南 都 组 织 实 施 项 目 从 对 外 签 约 到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及 全 面 投 产, 需 30 个 月 建 设 期 其 中 工 艺 设 计 地 质 勘 查 5 个 月,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立 项 报 批 招 标 决 标 前 期 准 备 5 个 月, 土 建 施 工 和 设 备 采 购 等 10 个 月, 新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等 10 个 月 公 司 已 通 过 银 行 借 款 等 自 筹 资 金 实 施 该 项 目,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16, 万 元, 总 投 入 占 预 算 的 47.73% 临 安 南 都 目 前 已 建 成 一 条 极 板 生 产 线 与 一 条 组 装 线, 目 前 正 在 进 行 试 生 产, 经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验 收 后 即 可 正 式 生 产 8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达 产 后 预 计 年 新 增 销 售 收 入 156, 万 元, 新 增 税 后 利 润 为 14, 万 元 该 项 目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23.50%( 税 后 ), 折 现 率 为 10% 时 的 财 务 净 现 值 为 49,648 万 元, 全 部 投 资 回 收 期 6.98 年 ( 含 建 设 期, 税 后 ), 销 售 利 润 率 10.83% 项 目 盈 利 能 力 较 好, 抗 风 险 能 力 较 强 324
325 ( 二 )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概 算 和 投 资 计 划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为 2,500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500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百 分 比 土 地 % 建 筑 % 研 发 设 备 % 中 试 生 产 设 备 % 设 备 安 装 及 公 用 工 程 % 其 他 % 合 计 2, % 本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部 分 的 建 设 期 预 计 为 2 年 2 研 发 项 目 参 照 质 量 标 准 国 际 标 准 : 国 际 电 工 委 员 会 IEC 德 国 国 标 DIN 日 本 行 业 标 准 JISC :1999; 国 家 标 准 : 信 息 产 业 部 标 准 YD/T 国 家 电 力 公 司 DL/T ; 企 业 标 准 :Q/ZND 技 术 开 发 运 行 结 构 图 设 计 开 发 技 术 应 用 研 究 平 台 中 试 平 台 测 试 平 台 开 发 需 求 市 场 验 证 交 付 生 产 通 过 本 项 目, 完 成 技 术 应 用 研 究 平 台 测 试 平 台 中 试 平 台 的 建 设, 使 技 术 中 心 的 开 发 体 系 更 加 完 整, 结 构 更 加 合 理 4 项 目 的 设 备 选 购 情 况 325
326 本 项 目 所 需 主 要 设 备 如 下 : 研 发 设 备 投 资 预 算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备 注 1 充 放 电 测 试 仪 4 进 口 2 充 放 电 测 试 仪 19 国 产 3 充 放 电 测 试 仪 11 国 产 4 德 国 迷 你 魔 微 锯 床 1 进 口 5 超 声 波 清 洗 机 1 国 产 6 高 低 温 交 变 湿 热 试 验 箱 1 国 产 7 扫 描 电 镜 1 进 口 8 X 射 线 衍 射 仪 1 进 口 9 铅 粉 机 1 进 口 10 和 膏 机 1 国 产 11 涂 板 机 1 国 产 12 活 化 充 放 电 机 1 国 产 13 三 工 位 检 测 仪 1 国 产 14 电 脑 气 密 性 检 查 仪 1 国 产 5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本 项 目 与 新 建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相 同, 详 见 本 部 分 ( 一 )6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6 项 目 的 组 织 方 式 和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项 目 由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临 安 南 都 组 织 实 施 项 目 建 设 期 2 年, 其 中 土 建 施 工 公 共 设 施 安 装 12 个 月, 设 备 采 购 等 6 个 月, 新 设 备 调 试 及 试 运 行 6 个 月 2008 年 1 月 起, 公 司 运 用 银 行 借 款 等 自 筹 资 金 先 行 实 施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万 元, 总 投 入 占 预 算 的 39.31% 7 项 目 对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经 济 效 益 与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对 于 提 高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进 而 提 升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公 司 创 新 能 力 的 不 断 提 高 也 有 助 于 推 动 本 行 业 及 相 关 产 业 的 技 术 进 步 ( 三 )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326
327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以 及 实 际 生 产 需 求 进 行 统 筹 安 排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使 用, 该 等 资 金 将 全 部 用 于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具 体 用 途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确 定, 必 要 时 需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可 能 备 存 部 分 现 金 用 于 预 防 性 或 投 机 性 需 要, 如 在 铅 价 波 动 至 低 谷 时 增 大 库 存, 降 低 原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 支 付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所 需 的 营 运 资 金, 如 应 收 账 款 存 货 预 付 账 款 等 ; 在 锂 电 池 业 务 发 展 占 用 现 有 营 运 资 金 时 支 付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营 运 资 金 ; 正 常 经 营 支 出, 如 研 发 支 出, 环 保 投 入,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其 他 费 用 支 出 等 该 项 目 资 金 到 位 后, 可 有 效 减 少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 提 高 公 司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与 应 对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能 力 ; 可 以 推 动 公 司 为 主 要 客 户 提 供 性 价 比 更 高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提 升 公 司 的 产 品 竞 争 能 力 ; 可 以 有 效 推 动 公 司 抓 住 市 场 机 遇, 快 速 扩 充 产 能, 充 分 发 挥 外 协 优 势, 迅 速 占 领 市 场,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选 址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与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拟 建 设 地 块 位 于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北 侧 的 空 地 内, 面 积 为 亩, 开 发 区 内 现 已 实 现 九 通 一 平, 拥 有 日 处 理 能 力 为 4 万 吨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临 安 南 都 已 取 得 项 目 所 需 土 地 使 用 权 3 宗, 交 纳 土 地 出 让 金 3,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土 地 证 号 坐 落 面 积 (m 2 ) 终 止 日 期 临 国 用 (2006 ) 字 第 杭 州 市 青 山 湖 街 道 研 口 村 ( 开 号 发 区 ) 35, 临 国 用 (2008 ) 字 第 浙 江 省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 青 山 号 湖 街 道 研 口 村 ) 21, 临 国 用 (2008 ) 字 第 浙 江 省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 青 山 号 湖 街 道 研 口 村 ) 56, 合 计 113, 上 述 土 地 中, 新 建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拟 占 地 亩 ( 合 105,407.19m 2 ), 新 建 厂 房 108,819.70m 2 ;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拟 占 地 亩 ( 合 8,329.20m 2 ), 新 建 研 发 办 公 楼 实 验 室 及 中 试 车 间 共 9,561.90m 2 七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327
328 ( 一 ) 对 发 行 人 业 务 模 式 的 影 响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达 产 后, 公 司 的 产 能 水 平 将 明 显 提 高, 但 是 随 着 市 场 需 求 增 加, 公 司 市 场 份 额 提 高, 未 来 公 司 自 产 产 能 仍 难 以 满 足 市 场 需 要 未 来 公 司 仍 将 通 过 OEM 生 产 利 用 社 会 生 产 资 源,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但 未 来 OEM 生 产 所 占 比 例 将 降 低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投 产 前 公 司 的 OEM 生 产 约 占 公 司 总 产 能 的 57.14%, 该 项 目 投 产 后, 公 司 的 总 产 能 可 望 达 到 560 万 kvah,oem 生 产 所 占 比 例 将 下 降 至 48.21% 该 项 目 达 产 后,OEM 生 产 作 为 自 有 产 能 的 补 充, 具 有 较 高 的 柔 性, 可 根 据 市 场 与 公 司 生 产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动 态 调 节, 总 体 而 言 OEM 生 产 所 占 比 例 将 呈 下 降 趋 势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达 产 后, 发 行 人 业 务 模 式 不 会 发 生 变 化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新 建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达 产 后,OEM 生 产 所 占 比 重 会 有 所 下 降, 但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模 式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二 ) 对 发 行 人 竞 争 能 力 的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可 以 扩 充 公 司 现 有 产 能 运 用 公 司 近 年 来 工 艺 革 新 产 品 研 发 等 方 面 的 成 果, 实 现 产 业 技 术 升 级,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降 低 产 品 成 本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可 以 提 升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进 一 步 巩 固 公 司 在 国 内 同 行 中 领 先 的 技 术 地 位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还 可 以 降 低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提 高 公 司 应 对 风 险 的 能 力,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投 入 运 营 后,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 三 ) 进 一 步 改 善 公 司 财 务 结 构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后,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下 降, 财 务 结 构 将 显 著 改 善, 大 大 增 强 本 公 司 后 续 持 续 融 资 能 力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 四 ) 净 资 产 大 幅 增 长,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短 期 内 将 有 所 下 降, 但 长 期 来 看, 营 业 收 入 和 利 润 水 平 将 明 显 提 高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增 长, 而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初 期, 由 于 投 资 项 目 尚 处 于 投 入 期, 将 使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在 短 期 内 有 所 降 低 但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陆 续 投 产,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与 利 润 水 平 将 大 幅 增 长, 盈 利 能 力 和 328
329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也 会 逐 步 提 高 329
330 第 十 二 节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一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 一 ) 发 展 战 略 与 愿 景 公 司 结 合 自 身 实 际, 依 靠 公 司 现 有 品 牌 和 技 术 优 势, 积 极 抓 住 中 国 3G 产 业 投 资 热 潮 和 金 砖 四 国 及 新 钻 十 一 国 等 新 兴 发 展 中 国 家 通 信 产 业 高 速 发 展 的 机 遇, 抓 住 全 球 节 能 环 保 产 业 快 速 兴 起 的 机 会, 立 足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产 业, 积 极 跟 进 拓 展 太 阳 能 风 能 动 力 等 相 关 新 能 源 高 效 节 能 产 业, 以 国 际 化 为 目 标, 以 创 新 为 动 力, 发 挥 核 心 技 术 优 势, 将 公 司 打 造 成 为 全 球 领 先 的 通 信 后 备 及 储 能 应 用 领 域 电 源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 二 ) 整 体 经 营 目 标 及 主 要 业 务 经 营 计 划 1 整 体 经 营 目 标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通 过 持 续 的 技 术 创 新 市 场 创 新 制 度 创 新 管 理 创 新 和 产 能 扩 张, 抓 住 国 内 外 通 信 新 能 源 等 产 业 发 展 的 机 遇,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实 施, 提 高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的 规 模 和 竞 争 力, 提 升 公 司 资 产 质 量 和 经 营 业 绩, 促 进 企 业 迅 速 发 展, 力 争 至 2012 年 完 成 销 售 收 入 超 过 30 亿 元, 进 入 国 际 细 分 行 业 市 场 前 三 名 公 司 将 坚 持 自 主 创 新 科 学 发 展 之 路, 依 托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完 成 国 家 认 可 实 验 室 及 国 家 级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提 升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力 争 在 未 来 三 年 内, 通 过 国 家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的 认 定, 新 申 请 专 利 15 项 以 上,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5 项 以 上, 使 公 司 成 为 国 际 一 流 的 通 信 后 备 及 储 能 电 池 研 发 基 地 公 司 以 现 代 企 业 文 化 为 管 理 基 石, 积 极 推 行 精 细 化 生 产 管 理 方 式, 强 化 执 行 力 管 理, 以 管 理 促 效 益 公 司 将 不 断 提 升 NARADA 品 牌 在 国 际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领 域 的 知 名 度, 深 入 推 进 品 牌 的 国 际 化 进 程 2 主 要 业 务 经 营 计 划 (1) 经 营 计 划 330
331 抓 住 国 内 外 通 信 及 新 能 源 产 业 的 发 展 机 遇, 化 经 济 危 机 为 机 遇, 依 靠 公 司 现 有 技 术 与 市 场 优 势, 通 过 落 实 产 品 技 术 创 新 市 场 拓 展 及 产 能 提 升 等 各 项 工 作, 确 保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稳 定 持 续 增 长 以 技 术 进 步 为 主 线, 以 创 新 理 念 为 先 导, 不 断 发 现 及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在 现 有 市 场 中, 通 过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的 应 用, 持 续 提 高 产 品 性 能, 实 现 产 品 在 不 同 环 境 多 应 用 领 域 下 的 多 种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进 而 帮 助 客 户 控 制 与 优 化 成 本 ; 以 强 大 的 技 术 开 发 与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为 核 心, 拓 展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开 发 新 的 应 用 市 场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为 企 业 的 持 续 成 长 性 提 供 根 本 保 障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提 高 公 司 产 能, 使 产 品 线 更 加 齐 全, 使 公 司 创 新 的 生 产 理 念 技 术 手 段 先 进 工 艺 得 以 实 现, 进 而 促 进 企 业 的 技 术 进 步 与 产 业 升 级 (2) 创 新 能 力 建 设 计 划 1 硬 件 环 境 的 建 设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大 幅 提 升 研 发 硬 件 水 平, 使 技 术 中 心 具 备 更 为 充 裕 的 试 验 场 地 及 国 内 领 先 的 研 究 测 试 设 备 同 时, 继 续 保 持 稳 定 持 续 的 研 发 投 入, 从 而 为 技 术 创 新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资 金 保 障 2 创 新 机 制 的 建 设 继 续 完 善 技 术 中 心 的 投 入 产 出 机 制 ; 坚 持 自 主 开 发 与 产 学 研 相 结 合 的 创 新 机 制, 建 设 与 企 业 发 展 相 适 应 开 放 的 有 利 于 吸 引 优 秀 技 术 人 才 的 创 新 平 台, 培 育 和 提 升 企 业 和 产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 通 过 完 善 技 术 决 策 与 激 励 机 制, 使 技 术 与 市 场 及 企 业 的 发 展 目 标 更 加 紧 密 结 合, 促 使 技 术 成 果 迅 速 实 现 产 业 化, 从 而 对 企 业 的 技 术 进 步 与 可 持 续 发 展 产 生 积 极 作 用 加 强 科 技 项 目 管 理, 完 善 科 技 成 果 奖 励 制 度 逐 步 建 立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的 科 技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和 科 研 成 果 的 鉴 定 与 奖 励 制 度, 形 成 比 较 完 善 的 系 统 的 科 技 管 理 体 系 和 科 技 奖 励 制 度 3 创 新 人 才 队 伍 的 建 设 公 司 将 采 用 各 种 形 式 吸 引 优 秀 的 科 技 人 员, 通 过 与 高 校 科 研 机 构 联 合, 通 过 对 口 培 训 等 形 式, 强 化 技 术 人 员 知 识 更 新, 提 高 技 术 人 才 的 待 遇 ; 积 极 拓 宽 人 才 引 进 渠 道, 实 行 就 地 取 才 内 部 挖 掘 和 面 向 社 会 广 揽 人 才 相 结 合, 使 公 司 的 技 术 平 台 与 国 际 同 行 业 接 轨, 确 保 公 司 开 发 产 品 的 高 技 术 含 量, 充 分 满 足 客 户 的 需 求, 使 公 司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竞 争 中 立 于 不 败 之 地 (3) 技 术 发 展 计 划 331
332 1 完 成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新 技 术 的 产 业 化 应 用, 及 更 高 比 能 量 的 第 五 代 系 列 产 品 的 开 发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年 产 350 万 kvah 的 南 都 阀 控 密 封 电 池 生 产 线 项 目 和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施, 成 功 进 行 新 产 品 和 新 技 术 的 切 换, 实 现 第 五 代 新 产 品 的 产 业 化 应 用 2 结 合 市 场 的 新 变 化 和 新 要 求, 继 续 加 大 太 阳 能 风 能 系 统 用 储 能 电 池 的 研 究, 丰 富 其 品 种 结 构 同 时 进 行 车 用 动 力 电 池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关 注 与 产 业 链 相 关 的 铅 回 收 产 业 技 术 动 态 3 利 用 公 司 在 锂 离 子 电 池 方 面 的 技 术 储 备 资 源, 进 一 步 加 大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究 开 发 力 度, 特 别 是 磷 酸 铁 锂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开 发 及 其 在 通 信 后 备 领 域 及 动 力 领 域 的 应 用 研 究 4 依 托 参 股 子 公 司 新 源 动 力 燃 料 电 池 工 程 中 心 的 力 量, 探 索 氢 燃 料 电 池 在 通 信 后 备 领 域 的 应 用 (4) 市 场 开 发 与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计 划 1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完 成 产 能 规 模 的 扩 大, 从 而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的 市 场 规 模,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公 司 将 以 全 球 化 的 视 野 拓 展 国 内 外 业 务, 优 化 和 完 善 营 销 与 服 务 一 体 化 的 国 际 营 销 网 络, 重 点 拓 展 印 度 俄 罗 斯 巴 西 和 东 南 亚 中 东 和 非 洲 等 新 兴 国 家 市 场 ; 同 时, 培 养 一 支 全 球 化 的 高 素 质 的 营 销 管 理 团 队 2 国 内 市 场 方 面 : 依 靠 公 司 新 产 品 开 发 优 势, 大 力 维 护 并 持 续 深 化 与 国 内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良 好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把 握 3G 的 市 场 机 会, 进 一 步 扩 大 国 内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高 端 市 场 份 额 3 国 际 市 场 方 面 : 对 全 球 性 的 营 销 网 络 进 行 持 续 的 结 构 优 化 和 完 善, 加 强 与 国 际 著 名 通 信 运 营 商 的 战 略 合 作, 并 通 过 其 品 牌 影 响 力, 深 入 拓 展 国 际 市 场 业 务 同 时,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面 对 海 外 市 场 的 及 时 交 付 仓 储 能 力 及 服 务 支 撑 能 力, 更 加 贴 近 客 户 的 需 求 4 继 续 发 展 与 国 内 外 高 端 通 信 电 源 供 应 商 的 全 球 配 套 合 作 关 系 同 时, 对 不 同 国 家 区 域 的 准 入 制 度 进 行 技 术 突 破 5 借 助 公 司 在 太 阳 能 风 能 等 储 能 领 域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优 势, 在 既 有 市 场 基 础 上, 加 快 在 该 领 域 的 市 场 拓 展 速 度, 迅 速 占 领 市 场 制 高 点 6 依 靠 公 司 锂 电 池 在 超 低 温 和 高 倍 率 方 面 的 技 术 优 势, 进 一 步 开 拓 军 方 及 特 332
333 殊 市 场 (5)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计 划 1 人 才 是 企 业 发 展 的 关 键, 公 司 将 继 续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的 原 则, 建 立 起 人 才 吸 引 激 励 和 发 展 的 机 制 及 管 理 体 系, 充 分 开 发 国 内 国 际 人 才 资 源, 优 化 人 才 资 源 配 置, 促 进 人 才 合 理 分 布, 确 保 公 司 最 大 限 度 地 吸 引 和 发 挥 人 才 优 势 2 建 立 人 才 梯 队 公 司 将 遵 循 人 才 培 训 人 才 储 备 过 程 的 客 观 规 律, 以 培 养 管 理 和 技 术 骨 干 为 重 点, 有 计 划 地 吸 纳 各 类 专 业 人 才 进 入 公 司, 形 成 高 中 初 级 的 塔 式 人 才 结 构, 为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储 备 力 量 在 未 来 几 年 内 引 进 一 批 国 内 外 通 信 后 备 电 池 行 业 内 研 发 生 产 管 理 营 销 等 方 面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3 加 强 在 职 员 工 的 培 训 公 司 将 有 计 划 分 批 分 期 地 对 员 工 进 行 素 质 培 训 和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 一 是 对 普 通 员 工 进 行 生 产 技 能 培 训, 构 筑 坚 实 的 基 层 人 才 基 础 ; 二 是 对 现 有 科 技 人 员, 结 合 生 产 经 营, 采 取 送 出 去 请 进 来 等 多 种 方 式 进 行 专 业 培 训, 更 新 知 识, 并 有 针 对 性 地 选 派 人 员 到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机 构 和 国 外 合 作 企 业 进 行 短 中 长 期 轮 流 培 训 ; 三 是 对 现 有 管 理 人 员 加 强 工 商 管 理 学 科 等 专 业 培 训, 形 成 企 业 发 展 可 依 赖 的 中 坚 力 量 (6) 锂 离 子 电 池 发 展 规 划 公 司 将 立 足 于 现 有 的 锂 电 池 研 发 基 础 和 管 理 团 队, 以 中 高 端 客 户 为 目 标, 以 系 统 电 源 解 决 方 案 为 主 导, 以 个 性 化 服 务 特 色 的 市 场 开 发 为 策 略, 通 过 持 续 的 技 术 创 新 推 动 锂 电 池 技 术 研 发 的 升 级 换 代 产 品 质 量 的 提 高 及 产 业 规 模 的 扩 大, 力 争 至 2012 年 实 现 锂 电 池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20,000 万 元 在 技 术 方 面, 公 司 将 围 绕 国 内 通 信 市 场 储 能 产 品 市 场 动 力 电 池 市 场 军 品 以 及 国 外 个 性 化 市 场 需 求, 以 产 品 的 稳 定 性 优 质 性 价 比 以 及 扎 实 的 客 户 服 务 抓 住 国 内 重 点 关 键 客 户, 培 育 具 有 市 场 潜 力 的 大 客 户 ; 以 低 温 电 池 为 主 导, 通 过 军 队 项 目 研 发 的 跟 进 开 发 国 内 军 品 市 场 ; 以 系 统 电 源 解 决 方 案 个 性 化 服 务 为 竞 争 手 段, 开 拓 国 际 专 业 锂 电 池 市 场 同 时 通 过 对 新 产 品 和 新 技 术 不 断 的 开 发 和 应 用, 使 企 业 市 场 逐 步 转 向 主 流 高 端 市 场, 并 将 产 品 向 终 端 客 户 延 伸 发 行 人 锂 电 池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具 体 如 下 : 1 在 电 池 材 料 方 面, 重 点 进 行 磷 酸 铁 锂 正 极 材 料 Si-C 负 极 材 料 及 高 安 全 性 电 解 液 的 开 发 应 用 333
334 2 在 电 池 技 术 方 面, 完 善 并 提 升 现 有 高 倍 率 技 术, 实 现 高 放 电 倍 率 达 到 30C,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 推 广 应 用 超 低 温 技 术,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 研 发 并 应 用 磷 酸 铁 锂 电 池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使 电 池 循 环 寿 命 大 于 等 于 2,000 周, 并 具 有 良 好 的 快 速 充 电 耐 高 温 性 能 ; 研 发 大 电 芯 卷 绕 技 术 进 行 铝 塑 壳 连 续 成 型 技 术 的 开 发 与 应 用 3 在 电 池 产 品 方 面, 重 点 进 行 通 信 后 备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组 小 型 动 力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组 及 储 能 系 统 用 聚 合 物 锂 电 池 的 开 发 4 未 来 三 年 内, 力 争 申 请 发 明 专 利 10 项, 申 报 锂 电 研 究 项 目 5 项 以 上,50% 以 上 的 项 目 通 过 鉴 定 (7) 融 资 计 划 本 次 发 行 如 能 顺 利 实 施,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所 列 项 目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集 中 精 力 建 设 拟 投 资 项 目 及 其 他 与 主 营 相 关 项 目, 实 现 技 术 提 升 及 产 业 升 级, 做 强 做 大 主 业 ; 并 在 资 本 结 构 进 一 步 优 化 的 情 况 下, 以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为 原 则, 适 当 关 注 公 司 的 上 下 游 以 及 与 环 境 保 护 资 源 节 约 密 切 相 关 的 清 洁 能 源 及 相 关 产 业, 根 据 市 场 和 自 身 发 展 的 实 际 需 求, 在 保 持 稳 健 的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的 同 时, 通 过 不 同 渠 道 低 成 本 地 筹 措 长 短 期 资 金, 实 现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二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主 要 依 据 以 下 假 设 条 件 : 1 公 司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顺 利 完 成, 募 集 资 金 尽 快 到 位, 拟 投 资 项 目 如 期 建 成 达 产 ; 2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及 市 场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没 有 出 现 重 大 的 市 场 突 变 ; 3 原 材 料 价 格 和 产 品 售 价 处 于 正 常 变 动 范 围 ; 4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5 无 其 它 人 力 不 可 抗 拒 因 素 及 不 可 预 见 因 素 造 成 的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三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将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及 拟 采 用 的 解 决 方 式 ( 一 )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1 规 模 化 生 产 能 力 的 大 幅 扩 张 需 要 大 量 的 资 金 投 入, 仅 依 靠 公 司 自 身 积 累 和 银 行 贷 款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需 要, 资 金 短 缺 是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最 大 制 约 334
335 2 在 较 大 规 模 资 金 运 用 和 业 务 迅 速 扩 展 的 背 景 下, 公 司 在 战 略 规 划 组 织 设 计 机 制 建 立 资 源 配 置 人 才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均 需 不 断 完 善 3 公 司 战 略 计 划 的 实 施 必 须 有 相 应 的 人 才 支 持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特 别 是 技 术 营 销 和 管 理 等 方 面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将 是 公 司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重 中 之 重 ( 二 ) 确 保 实 现 上 述 计 划 拟 采 用 的 方 式 方 法 或 途 径 1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为 公 司 实 现 上 述 业 务 目 标 提 供 了 资 金 支 持, 公 司 将 认 真 组 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确 保 按 期 投 产, 促 进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设 备 技 术 水 平 提 高, 增 强 公 司 综 合 竞 争 力 2 严 格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完 善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强 化 各 项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和 透 明 度, 促 进 公 司 的 机 制 创 新 和 管 理 升 级 3 加 快 对 优 秀 人 才 特 别 是 研 发 技 术 人 才 和 市 场 营 销 人 才 的 引 进,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产 品 销 售 能 力, 确 保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实 现 4 逐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品 牌 影 响 力 和 营 销 渗 透 力, 积 极 拓 展 国 内 外 市 场,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四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是 公 司 在 现 有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向 高 层 次 高 附 加 值 业 务 的 提 升 和 扩 展 公 司 将 以 现 有 业 务 为 发 展 基 础, 增 加 产 品 线 深 度, 扩 大 规 模 化 经 营, 同 时 向 上 游 延 伸, 降 低 外 协 加 工 比 例, 有 效 降 低 成 本, 进 而 从 总 体 上 提 高 公 司 的 经 营 及 管 理 水 平,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增 强 产 品 在 国 内 和 国 际 市 场 的 竞 争 力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业 务 目 标 的 作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于 实 现 以 上 业 务 目 标 具 有 关 键 作 用, 主 要 体 现 在 : 1 募 集 资 金 的 到 位 解 决 了 公 司 发 展 所 遇 到 的 资 金 瓶 颈, 使 公 司 的 未 来 发 展 有 了 资 金 保 证 ; 2 募 集 资 金 将 集 中 使 用 于 技 术 含 量 及 产 品 附 加 值 高 市 场 前 景 好 的 项 目, 有 利 于 公 司 扩 大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提 升 盈 利 能 力 ; 3 公 司 通 过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成 为 公 众 公 司, 可 大 大 提 高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和 335
336 社 会 影 响 力, 增 强 公 司 员 工 的 凝 聚 力 和 对 公 司 所 需 优 秀 人 才 的 吸 引 力 ; 公 司 上 市 将 促 使 公 司 进 一 步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增 强 运 营 效 率 因 此,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对 实 现 公 司 业 务 目 标 及 可 持 续 发 展 具 有 极 大 的 促 进 作 用 六 发 行 人 关 于 定 期 公 告 规 划 实 施 及 目 标 实 现 情 况 的 声 明 公 司 将 在 发 行 上 市 后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持 续 披 露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所 载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的 实 施 情 况 及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实 现 情 况 336
337 第 十 三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合 同 ( 一 ) 销 售 合 同 年 9 月, 公 司 与 中 国 移 动 签 订 了 中 国 移 动 2008 年 2V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集 中 采 购 供 货 框 架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了 中 国 移 动 各 子 公 司 所 需 标 的 数 量 型 号 价 格 运 输 费 用 送 货 地 点 等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框 架 协 议 下 尚 未 履 行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68,193, 元 年 4 月, 公 司 与 中 国 电 信 签 订 了 中 国 电 信 2008 年 2V 阀 控 密 封 铅 酸 蓄 电 池 集 中 采 购 框 架 协 议, 中 国 电 信 所 属 各 省 级 公 司 将 按 照 本 框 架 协 议 所 约 定 的 份 额, 分 批 向 公 司 订 货, 并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双 方 在 该 框 架 协 议 中 约 定 了 产 品 定 价 方 式 运 保 费 技 术 要 求 等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框 架 协 议 下 尚 未 履 行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18,751, 元 年 10 月, 公 司 与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9 个 省 分 公 司 各 自 签 订 了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GSM 网 设 备 集 中 采 购 框 架 协 议, 在 中 国 联 通 宣 布 2009 年 度 涉 及 设 备 及 服 务 的 集 中 采 购 中 标 结 果 之 日 前, 双 方 按 本 框 架 协 议 执 行 合 同 中 国 联 通 各 分 公 司 按 照 本 框 架 协 议 约 定 的 型 号 价 格 ( 含 运 保 费 ) 技 术 要 求 等 向 公 司 订 货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框 架 协 议 下 尚 未 履 行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18,906, 元 4 公 司 与 华 为 技 术 的 合 作 采 用 订 单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与 华 为 技 术 之 间 存 在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7,227, 元 年 6 月, 公 司 与 艾 默 生 签 订 了 框 架 供 货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于 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艾 默 生 的 各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附 属 机 构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具 体 订 货 协 议 不 与 此 框 架 协 议 相 违 背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框 架 协 议 下 无 尚 未 履 行 的 订 单 年 12 月, 公 司 与 新 加 坡 电 信 签 订 了 为 期 12 个 月 的 供 货 协 议, 并 附 有 24 个 月 的 选 择 性 延 长 期 合 同 标 的 为 固 定 型 蓄 电 池, 合 同 总 价 2,539,360 美 元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协 议 下 未 履 行 订 单 金 额 为 708, 美 元 7 公 司 与 柬 埔 寨 Mfone 电 信 公 司 的 合 作 采 用 订 单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37
338 31 日, 公 司 与 柬 埔 寨 Mfone 电 信 公 司 之 间 存 在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439, 美 元 8 公 司 与 泰 国 True Move 电 信 公 司 的 合 作 采 用 订 单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与 泰 国 True Move 电 信 公 司 之 间 存 在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267, 美 元 9 公 司 与 M/S.GLOBAL POWER SOURCE(INDIA)PVT.LTD 公 司 采 取 订 单 合 作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双 方 存 在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439, 美 元 10 公 司 与 indus TOWERS 公 司 采 取 订 单 合 作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双 方 存 在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4,080, 美 元 11 公 司 与 Mobax Telecoms International PTY LTD 公 司 采 取 订 单 合 作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双 方 存 在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1,228, 美 元 12 公 司 与 深 圳 市 佰 特 瑞 电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订 单 合 作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双 方 存 在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275, 美 元 13 公 司 与 R.H. Electronic(Teledata Networks Ltd.), Israel 公 司 采 取 订 单 合 作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框 架 协 议 下 尚 未 履 行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42, 美 元 14 公 司 与 南 都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订 单 合 作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框 架 协 议 下 尚 未 履 行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31,500 美 元 15 公 司 与 FAAM S.P.A 公 司 采 取 订 单 合 作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框 架 协 议 下 尚 未 履 行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689, 美 元 16 公 司 与 U.S. ENERGY INNOVATIVE TECHNOLOGY 公 司 采 取 订 单 合 作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框 架 协 议 下 尚 未 履 行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29,475 美 元 17 公 司 与 佳 事 通 电 池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订 单 合 作 方 式,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框 架 协 议 下 尚 未 履 行 的 订 单 金 额 为 62, 美 元 ( 二 ) 采 购 合 同 年 2 月 18 日, 公 司 与 杭 州 快 乐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杭 州 快 乐 ) 338
339 签 订 了 注 塑 件 采 购 服 务 协 议, 约 定 自 2009 年 2 月 26 日 开 始, 杭 州 快 乐 按 照 公 司 的 技 术 文 件 要 求 和 协 议 规 定 的 数 量 交 货 时 间 定 价 原 则 为 公 司 定 制 供 应 注 塑 件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协 议 下 尚 有 172, 元 订 单 未 履 行 年 12 月 25 日, 公 司 与 安 徽 海 容 电 源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安 徽 海 容 ) 签 订 了 铅 及 铅 制 品 采 购 和 服 务 协 议, 约 定 自 2008 年 12 月 26 日 开 始, 安 徽 海 容 按 照 公 司 的 技 术 文 件 要 求 和 协 议 规 定 的 数 量 交 货 时 间 定 价 原 则 为 公 司 供 应 铅 及 铅 制 品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协 议 下 尚 有 16,771, 元 订 单 未 履 行 年 5 月 21 日, 公 司 与 太 和 县 环 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太 和 环 宇 ) 签 订 了 铅 采 购 服 务 协 议, 约 定 自 2008 年 6 月 15 日 开 始, 太 和 环 宇 按 照 公 司 的 技 术 要 求 和 协 议 规 定 的 品 种 规 格 数 量 交 货 时 间 为 公 司 供 应 铅 锭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协 议 下 尚 有 6,000, 元 订 单 未 履 行 年 5 月 15 日, 发 行 人 与 圣 豹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蓄 电 池 0EM 框 架 协 议 该 协 议 约 定, 自 本 协 议 生 效 之 日 起, 发 行 人 与 圣 豹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建 立 长 期 OEM 合 作 关 系, 圣 豹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发 行 人 要 求 及 本 协 议 约 定 的 方 式 数 量 及 定 价 原 则 向 发 行 人 提 供 蓄 电 池 定 制 产 品, 并 成 为 发 行 人 认 可 的 0EM 产 品 生 产 基 地 年 12 月 25 日, 发 行 人 与 圣 豹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电 池 极 板 采 购 服 务 协 议 该 协 议 约 定 自 2008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09 年 12 月 26 日, 太 和 圣 豹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发 行 人 的 技 术 文 件 要 求 和 协 议 规 定 的 数 量 交 货 时 间 定 价 原 则 为 发 行 人 定 制 供 应 电 池 极 板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协 议 下 尚 有 4,276, 元 订 单 未 履 行 年 2 月, 公 司 与 南 京 德 尔 达 玻 璃 纤 维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南 京 德 尔 达 ) 签 订 了 超 细 玻 璃 纤 维 隔 板 采 购 服 务 协 议, 约 定 自 2009 年 1 月 26 日 开 始, 南 京 德 尔 达 按 照 公 司 的 技 术 文 件 要 求 和 协 议 规 定 的 数 量 交 货 时 间 定 价 原 则 为 公 司 定 制 供 应 AGM 隔 板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协 议 下 尚 有 77, 元 订 单 未 履 行 年 7 月 6 日, 发 行 人 与 太 和 县 大 华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铅 基 合 金 采 购 服 务 协 议 该 协 议 约 定, 太 和 县 大 华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发 行 人 提 供 的 技 术 文 件 要 求 及 本 协 议 约 定 数 量 交 货 时 间 定 价 原 则 为 发 行 人 定 制 供 应 合 金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协 议 下 尚 有 4,276, 元 订 单 未 履 行 339
340 年 10 月 25 日, 发 行 人 与 赣 州 南 鹰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电 池 极 板 采 购 服 务 协 议 该 协 议 约 定, 自 2009 年 10 月 26 日 起, 赣 州 南 鹰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发 行 人 的 技 术 文 件 要 求 和 本 协 议 规 定 的 的 数 量 交 货 时 间 定 价 原 则 为 发 行 人 定 制 供 应 极 板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协 议 下 尚 有 40,450, 元 订 单 未 履 行 ( 三 ) 借 款 合 同 及 相 关 抵 押 担 保 年 8 月 17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分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2009) 信 银 杭 西 贷 字 第 号 公 司 作 为 借 款 人 向 其 贷 款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整, 贷 款 期 限 自 2009 年 8 月 至 2010 年 8 月 本 次 贷 款 的 适 用 利 率 为 %/ 年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与 中 信 银 行 杭 州 分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为 (2009) 信 银 杭 西 最 保 字 第 号, 为 本 公 司 在 2009 年 8 月 17 日 至 2010 年 8 月 17 日 期 间 向 该 行 申 请 的 最 高 额 为 5,000 万 元 的 债 务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在 该 保 证 合 同 项 下 的 银 行 借 款 余 额 为 5,000 万 元 年 7 月 13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省 分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 短 期 ), 合 同 编 号 为 09 年 DRJ 字 053 号 公 司 作 为 借 款 人 向 其 贷 款 2,300 万 元 整, 贷 款 期 限 为 12 个 月 本 次 贷 款 适 用 利 率 为 4.779%/ 年 2009 年 7 月 23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省 分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 短 期 ), 合 同 编 号 为 09 年 DRJ 字 056 号 公 司 作 为 借 款 人 向 其 贷 款 2,000 万 元 整, 贷 款 期 限 为 12 个 月 本 次 贷 款 适 用 利 率 为 4.779%/ 年 2009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省 分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 短 期 ), 合 同 编 号 为 09 年 DRJ 字 063 号 公 司 作 为 借 款 人 向 其 贷 款 2,400 万 元 整, 贷 款 期 限 为 12 个 月 本 次 贷 款 适 用 利 率 为 4.779%/ 年 2009 年 9 月 3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省 分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 短 期 ), 合 同 编 号 为 09 年 DRJ 字 070 号 公 司 作 为 借 款 人 向 其 贷 款 2,000 万 元 整, 贷 款 期 限 为 12 个 月 本 次 贷 款 适 用 利 率 为 4.779%/ 年 2008 年 3 月 14 日, 公 司 为 起 止 日 期 在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之 间 的 贷 款 提 供 了 最 高 额 抵 押,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省 分 行 签 署 了 编 号 为 2008 年 DRD 字 003 号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该 合 同 将 公 司 账 面 原 价 为 2, 万 元 ( 账 面 价 值 1, 万 元 )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和 账 面 原 价 为 1, 万 元 ( 账 面 价 值 340
341 1, 万 元 )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用 于 抵 押 房 产 所 有 权 证 情 况 为 :(1) 余 房 权 证 临 字 第 号, 座 落 于 余 杭 区 临 平 镇 振 兴 西 路 3 号, 面 积 为 m2;(2) 余 房 权 证 临 更 字 第 号, 座 落 于 余 杭 区 临 平 镇 振 兴 路, 面 积 为 m2;(3) 余 房 权 证 临 更 字 第 号, 座 落 于 余 杭 区 临 平 镇 振 兴 路 开 发 区, 面 积 为 m2;(4) 余 房 权 证 临 更 字 第 号, 座 落 于 余 杭 区 临 平 镇 振 兴 路,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情 况 为 : 杭 余 出 国 用 (2008) 第 号, 座 落 于 余 杭 区 东 湖 街 道 振 兴 西 路, 面 积 为 54,701.40m2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合 同 项 下 的 银 行 借 款 余 额 为 8,300 万 元 此 外,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为 南 都 股 份 为 2009 年 7 月 11 日 至 2010 年 7 月 11 日 之 间 签 订 的 借 款 合 同 提 供 最 高 额 为 15,000 万 元 的 债 务 保 证, 并 签 署 了 编 号 为 09 年 DRB 字 012 号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在 该 保 证 合 同 项 下 的 银 行 借 款 余 额 为 8,700 万 元 年 3 月 4 日, 公 司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省 分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司 作 为 借 款 人 向 其 贷 款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整, 贷 款 期 限 截 至 2010 年 1 月 20 日 本 次 贷 款 利 率 按 %/ 年 执 行 上 海 南 都 集 团 为 公 司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全 部 主 合 同 提 供 最 高 额 担 保, 并 与 债 权 人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为 公 司 在 2008 年 11 月 22 日 至 2009 年 11 月 22 日 期 间 在 交 通 银 行 杭 州 分 行 发 生 的 10,000 万 元 额 度 内 的 债 务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保 证 合 同 项 下 的 借 款 余 额 为 7,500 万 元 年 2 月 26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号 为 (2009) 进 出 银 ( 浙 信 合 ) 字 第 号 公 司 作 为 借 款 人 向 其 贷 款 人 民 币 10,000 万 元 整, 贷 款 期 限 为 12 个 月 本 次 贷 款 适 用 利 率 为 3.51%/ 年 2009 年 2 月 26 日, 君 澜 集 团 与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签 订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为 (2009) 进 出 银 ( 浙 信 保 ) 字 第 号, 为 公 司 在 该 行 的 10,000 万 元 借 款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借 款 期 限 为 2009 年 2 月 28 日 至 2010 年 2 月 28 日 2007 年 5 月 30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2007) 进 出 银 ( 浙 信 合 ) 字 第 036 号 公 司 作 为 借 款 人 向 其 贷 款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贷 款 期 限 为 36 个 月 本 次 贷 款 第 一 年 度 的 利 率 为 4.77%, 以 后 每 满 一 年 执 行 的 年 利 率, 应 根 据 当 时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规 定 的 同 档 次 的 贷 款 利 率 执 行 本 次 贷 款 由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委 托 代 理 行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浙 江 省 分 行 执 行, 委 托 代 理 协 议 341
342 合 同 号 为 :(2007) 进 出 银 ( 浙 信 代 ) 字 第 023 号 ; 并 由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西 湖 支 行 出 具 保 函,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的 借 款 保 函, 合 同 编 号 : 在 该 借 款 保 函 项 下, 公 司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西 湖 支 行 签 订 了 保 证 金 质 押 合 同, 提 供 750 万 元 保 证 金, 合 同 号 为 上 海 中 桥 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 为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西 湖 支 行 出 具 的 保 函 提 供 反 担 保, 并 签 订 了 合 同 号 为 保 函 004 的 反 担 保 函 年 4 月 20 日, 临 安 南 都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临 安 支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 临 安 南 都 作 为 借 款 人 向 其 借 款 人 民 币 4,500 万 元 整, 贷 款 期 限 为 48 个 月 本 次 贷 款 采 用 浮 动 利 率, 即 起 息 日 基 准 利 率 5.76%, 并 自 起 息 日 起 至 本 合 同 项 下 本 息 全 部 清 偿 之 日 止 每 12 个 月 根 据 利 率 调 整 日 当 日 的 基 准 利 率 以 及 上 述 上 浮 / 下 浮 比 例 调 整 一 次 2009 年 7 月 17 日, 临 安 南 都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临 安 支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 临 安 南 都 作 为 借 款 人 向 其 借 款 人 民 币 5,500 万 元 整, 贷 款 期 限 为 48 个 月 本 次 贷 款 采 用 浮 动 利 率, 即 起 息 日 基 准 利 率 5.76%, 并 自 起 息 日 起 至 本 合 同 项 下 本 息 全 部 清 偿 之 日 止 每 12 个 月 根 据 利 率 调 整 日 当 日 的 基 准 利 率 以 及 上 述 上 浮 / 下 浮 比 例 调 整 一 次 2009 年 7 月 17 日, 临 安 南 都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临 安 支 行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 临 安 南 都 作 为 借 款 人 向 其 借 款 人 民 币 5,500 万 元 整, 贷 款 期 限 为 48 个 月 本 次 贷 款 采 用 浮 动 利 率, 即 起 息 日 基 准 利 率 5.76%, 并 自 起 息 日 起 至 本 合 同 项 下 本 息 全 部 清 偿 之 日 止 每 12 个 月 根 据 利 率 调 整 日 当 日 的 基 准 利 率 以 及 上 述 上 浮 / 下 浮 比 例 调 整 一 次 2009 年 3 月 23 日, 临 安 南 都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临 安 支 行 签 订 了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 临 安 南 都 将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号 为 临 国 用 2008 第 号 临 国 用 2008 第 号 临 国 用 2006 第 号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用 于 抵 押, 面 积 共 计 113,736.39m2 该 项 下 抵 押 担 保 责 任 的 最 高 限 额 为 2,170 万 元 2009 年 4 月 20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临 安 支 行 签 订 了 保 证 342
343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 为 临 安 南 都 与 该 行 签 订 的 上 述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2009 年 7 月 17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临 安 支 行 签 订 了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 为 临 安 南 都 与 该 行 签 订 的 上 述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2009 年 7 月 17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临 安 支 行 签 订 了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 为 临 安 南 都 与 该 行 签 订 的 上 述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 四 ) 保 险 合 同 2009 年 3 月 4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公 司 签 订 了 短 期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综 合 保 险 保 单, 保 险 单 号 为 SCH 合 同 约 定 的 保 险 范 围 是 全 部 非 信 用 证 支 付 方 式 的 出 口 和 全 部 信 用 证 支 付 方 式 的 出 口 ; 对 于 非 信 用 证 项 下 的 出 口, 保 险 人 在 保 单 约 定 范 围 内 仅 承 保 下 列 风 险 引 起 的 直 接 损 失 : 买 方 破 产 无 力 偿 付 债 务 和 拖 欠 ; 买 方 拒 绝 接 受 货 物 ; 政 治 风 险 预 缴 保 险 费 3 万 美 元, 最 高 赔 偿 限 额 为 2,000 万 美 元 保 单 有 效 期 为 2009 年 3 月 16 日 至 2010 年 3 月 15 日 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三 公 司 涉 及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尚 未 了 结 的 或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四 公 司 大 股 东 其 他 关 联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涉 及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大 股 东 其 他 关 联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不 存 在 尚 未 了 结 的 或 可 预 见 的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343
344 最 近 三 年 内, 本 公 司 大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五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涉 及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或 刑 事 诉 讼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涉 及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或 刑 事 诉 讼 情 况 344
345 第 十 四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董 事 签 名 : 王 海 光 周 庆 治 陈 博 何 伟 蒋 坤 庭 吕 军 舒 华 英 童 本 立 张 仁 寿 监 事 签 名 : 佟 辛 黄 金 明 王 红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陈 博 王 岳 能 童 一 波 杜 军 王 莹 娇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45
346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 牛 冠 兴 保 荐 代 表 人 签 名 : 曾 文 林 董 炜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46
347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史 焕 章 经 办 律 师 : 章 晓 洪 张 伟 上 海 市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347
348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 如 有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 如 有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发 行 人 会 计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签 名 : 胡 少 先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 陈 曙 黄 元 喜 赵 丽 浙 江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48
349 五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验 资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 竺 玉 林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 竺 玉 林 徐 旭 伟 李 晓 骁 浙 江 之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49
350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验 资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 胡 少 先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 陈 曙 杜 烈 康 周 跃 王 彤 浙 江 天 健 东 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50
351 七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 俞 华 开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签 名 : 潘 文 夫 胡 海 青 浙 江 勤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51
352 第 十 五 节 附 件 一 附 件 目 录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 附 :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 及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 二 )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股 东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确 认 意 见 ; ( 四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五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 六 )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七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八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九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十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附 件 查 阅 地 点 和 时 间 ( 一 ) 查 阅 地 点 发 行 人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杭 州 市 文 三 路 459 号 电 话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保 荐 机 构 王 莹 娇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5 号 新 盛 大 厦 B 座 18 层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田 成 立 曾 文 林 董 炜 沈 睟 桂 滨 杨 树 梁 ( 二 ) 查 阅 时 间 352
353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期 内 工 作 日 : 上 午 9:00 11:30, 下 午 13:00 17:00 ( 三 ) 查 阅 网 址 查 阅 网 址 : 353
354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签 署 页 ) 浙 江 南 都 电 源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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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FOUNDER MOTOR CO.,LTD. ( 住 所 : 浙 江 省 丽 水 市 天 宁 工 业 区 24 号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湖 贝 路 1030 号 海 龙 王 大 厦 ) 浙 江 方 正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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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Plastics Industrial Group Co., Ltd. 00 00 2 4 5 5 6 7 9 11 36 3 : Wuhan Plastics Industrial Group Co., Ltd. Wuhan Plastics 000665 A 11-12 430022 http://www.wuhanplas.com.cn [email protected]
兆 利 科 技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八 年 度 年 報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4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叁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6 一 組 織 系 統... 6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8 三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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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830 20,000,000 (a) 1.400 28.00 2012/01/12 40,000,000 (b) 1.400 56.00 1.1 140,000,000 (b) 1.400 196.00 01303 18,492,000 (a) 1.700 31.44 2012/01/12 231,508,000 (b) 1.700 393.56 0.74 01281 3,676,000 (a)
Microsoft Word - 招股说明书.doc
浙 江 万 马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Wanma Cable Co., Ltd 浙 江 省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南 环 路 88 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大 中 华 国 际 交 易 广 场 8 层 ) 1-1-1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2CCB5D8C4DCD4B432303133C4EAB6C8B5DAB6FEC6DAC4BCBCAFCBB5C3F7CAE9A3A830333035A3A9>
绿 地 能 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第 二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注 册 金 额 :4 亿 元 本 期 发 行 金 额 :4 亿 元 本 期 发 行 期 限 :365 天 发 行 人 主 体 评 级 :AA-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评 级 :A-1 发 行 人 绿 地 能 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承 销 商 ( 簿 记 管 理 人 ) 信 用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2EA1BEB9ABB8E6C8D532303136C4EA34D4C231C8D5A1BFD4C6CCCEC9FACEEF32303135C4EAB6C8B1A8B8E65F323031362D303130>
云 涛 生 物 NEEQ:831591 浙 江 云 涛 生 物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Yuntao Biotechnology Co., Ltd.) 1 年 度 报 告 2015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1 基 于 对 公 司 未 来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的 信 心,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朱 运 涛 先 生 在 2015 年 净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143 公 司 简 称 : 金 发 科 技 金 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一 重 要 提 示 1.1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来 自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详 细 内 容, 应 当 仔 细 阅 读 同 时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等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
2009 2009 2 3 5 5 8 15 67 1 2009 1 2 3 501 501 4 5 501 6 (%) 16 (%) 2 2009 (%) +- 1 2 3 4 1 2 3 4 3 2009 4 2009 1 5 2009 ( ) ( ) 6 2009 12000 30 1/8 ~52 150 2500 () () () () () () 1 1462.13 1548.09 33.3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5 3 4 6 8 9 14 ( ) 18 55 2 2005 3 2005 ZHEJIANG KAN SPECIALITIES MATERIAL CO., LTD. 002012 108 108 323300 www.zjkan.com [email protected] 108 0578-8128682 0578-8123717 [email protected] 0578-8128682
03519華新科技03060079合25K上.pdf
目 錄 頁 次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2 二 公 司 沿 革... 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9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12 三 公 司 治 理 情 形... 26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77 五 更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4 ZHEJIANG DUNAN ARTIFICIAL ENVIRONMENTAL EQUIPMENT CO.,LTD 1 79 2004 2 79 2004... 2... 3... 4... 7... 11... 17... 19... 21... 32... 35... 38... 38 3 79 2004 ZHEJIANG DUNAN ARTIFICIAL ENVIRONMENTAL
艾迪西招股书
Zhejiang IDC Fluid Control Co., Ltd.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A 股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行 概 况 1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本 次 拟 发 行 股 数 :4,0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5%
(Microsoft Word - 100\246~\246~\263\370-\252\321\252F\267|\253\341\255\327\247\357.doc)
SPEED TECH CORP. 宣 德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可 網 以 至 下 列 網 址 查 詢 本 年 報 資 料 股 票 代 號 :5457 ( 址 :http://newmops.tse.com.tw) 年 報 一 年 度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年 五 月 十 五 日 刊 印 :(03)212-0088 :(03)212-0088 :33393 :03-2120088 :03-212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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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风 险 提 示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2004 2004 3 4 6 8 9 12 17 42 2 2004 3 2004 1 : luckyfilm co. ltd 2 3 0312-7922899 0312-3217937 [email protected] 4 68 071054 http://www.luckyfilm.com.cn [email protected] 5 http://www.sse.com.cn
烟 台 龙 源 电 力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定 2016-002 2016 年 03 月 1
國 電 科 技 環 保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UODIAN TECHNOLOGY & ENVIRONMENT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股 份 代 號 :01296) 公 13.10B (www.szse.cn) 2015 國 電 科 技 環 保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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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新 扬 子 造 船 有 限 公 司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信 用 等 级 AA + 级 评 级 时 间 2011 年 11 月 10 日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Service Co., Ltd. 业 务 声 明 本 评 级 机 构 对 江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Doron Technology Co., Ltd. (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江 宁 区 天 印 大 道 1555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区 中 心 广 场 香 港 中 旅 大 厦 ) 南 京 多 伦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2005 ( ) 1 YUNNAN BAIYAO GROUP CO.,LTD : : (0871) (0871)
2005 2005 1 2 4 6 7 9 9 1 42 2005 ( ) 1 YUNNAN BAIYAO GROUP CO.,LTD. 2 000538 3 : :650118 www.ynby.com.cn [email protected] 4 5 (0871)8324159 [email protected] (0871)8350538 [email protected] 222 (0871)8324169 6 http://www.cninfo.com.cn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发 行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已 在 中 国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商 协 会 注 册, 注 册 不 代 表 交 易 商 协 会 对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的 投 资 价 值 作 出 任 何 评 价, 也 不 代 表 对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的 投 资 风
广 西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募 集 说 明 书 发 行 人 : 广 西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承 销 商 / 簿 记 管 理 人 :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总 额 度 : 50 亿 元 本 期 发 行 金 额 : 20 亿 元 发 行 期 限 : 7 年 ( 附 选 择 权 )
2005 ZHEJIANG ZHONGDA GROUP CO., LTD. 2005 OO - 1 - 2005 2005-2 - 2005 1 ZHEJIANG ZHONGDA GROUP CO.,LTD. ZD 2 600704 3 A A 310003 http://www.zhongda.com [email protected] 4 5 A 0571 85777029 0571 85778008
2003 1
BRIGHT DAIRY & FOOD CO.,LTD 2003 2003 1 3 4 7 10 13 15 17 28 29 33 33 2 1 BRIGHT DAIRY & FOOD CO., LTD 2 3 578 021 54584520 021 64013337 E-mail [email protected] 4 578 578 201103 021 54584520 021
2003 2003 2
2003 SHANGHAI BRIGHT DAIRY & FOOD CO.,LTD 2003 1 2003 2003 2 2003 4 6 7 7 10 12 52 3 2003 1 SHANGHAI BRIGHT DAIRY & FOOD CO., LTD 2 578 201103 021 54584520 021 64655033 E-mail [email protected] www.brightdair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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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000725 00 CEO COO 2006 1 1: 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E 2 A G A 000725 B B 200725 3 10 10 100016 http://www.boe.com.cn [email protected] 4 5 01064318888 01064366264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6166 R019 233248-1 - 1-2 - 3-4 - 5 6-7 8-9 9 12 - - 12 21 21 23 23 - - - 24 26 26 26 26 27-2 - 312,070 213,682 3,019 6,171 0930128050 0920123784-3 - - 4-1100 $ 45,057 3 $ 64,153 4 2100 $ 95,000 6 $ 210,000
Microsoft Word - 104年股東常會議事錄_1040609_.doc
協 易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四 年 股 東 常 會 議 事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九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九 時 整 地 點 : 桃 園 市 桃 園 區 縣 府 路 332 號 11 樓 ( 桃 園 市 工 業 會 十 一 樓 會 議 室 ) 出 席 股 數 : 出 席 股 東 及 股 東 代 理 人 所 代 表 之 股 數 計 99,275,599
A %
600584 Jiangsu Changjiang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275 2005 10 30 A 1 82.98% 2 3 1 2-1-2 2,640 10 3 2 34,828,019 11.9% 4,493,280 1 34,828,019 4,493,280 2 36 3 10,966,131 1 2005 11 25 2-1-3 2 2005
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国 投 泰 康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1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本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摘 自 年 度 报 告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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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Youngor Group Co.,Ltd. YOUNGOR 0574-87425136 0574-87425390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 1 315153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HTTP://WWW.SSE.COM.CN 600177 4
bnbqw.PDF
ZHEJIANG ZHONGDA GROUP CO., LTD. OO 1 2003 2 1 ZHEJIANG ZHONGDA GROUP CO.,LTD. ZD 2 600704 3 A A 310003 http://www.zhongda.com [email protected] 4 5 A 057185777029 0571 85155000 2818 057185777050 [email protected]
Az b.doc
OO ..2..2..2..3.. 4..4...... 5..... 6.. 27 1 2003 ZHEJIANG INT L GROUP CO.,LTD ST 000411 508 508 310006 0571-85068752 0571-85068752 [email protected] www.cninfo.com.cn 2003 1-6 2002 1-6 4,662,361 607,249
Practice_Leaflet_Chinese_Simplified.indd
麦 格 理 专 业 评 定 练 习 册 语 文 数 字 抽 象 推 理 个 性 问 卷 为 什 么 要 运 用 心 理 测 量 学 评 定 用 人 单 位 越 来 越 多 地 在 人 员 选 择 和 提 拔 中 运 用 心 理 测 量 学 评 定 有 力 证 据 证 明, 正 确 运 用 评 定 和 问 卷 能 够 为 评 价 员 工 的 岗 位 胜 任 度 和 满 意 度 提 供 客 观 可 靠
324990405003525K
(12) 富 柏 工 業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中 國 廣 東 省 深 圳 市 寶 安 區 新 安 街 道 黃 田 草 圍 第 二 工 業 區 電 話 :(86)755-3381-0388 (13) 宏 群 勝 精 密 電 子 ( 營 口 )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中 國 遼 寧 省 營 口 市 沿 海 產 業 基 地 新 海 大 街 196 號 電 話 :(86)417-3286-688
F B ,622,
WUHAN ZHONGBAI GROUP CO., LT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027-82777083 027-82210291 129 129 430021 24-25F http://www.whzb.com [email protected] http://www.cninfo.com.cn 000759 1989 11 8 2004 7 14 420100110126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 江 海 正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267 2010 年 年 度 报 告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1 二 公 司 基 本 情 况...1 三 会 计 数 据 和 业 务 数 据 摘 要...2 四 股 本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3 五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7 六 公 司 治 理 结 构...12 七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简 介...16
288290505103025k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一 一 四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1 二 一 五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2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3 四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4 五 結 語... 5 貳 公 司 簡 介... 7 一 設 立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八 十 六 年 四 月
2004 ( ) 1 YUNNAN BAIYAO GROUP CO.,LTD : : (0871) (0871)
2004 2004 1 2 4 6 7 9 9 1 42 2004 ( ) 1 YUNNAN BAIYAO GROUP CO.,LTD. 2 000538 3 : :650118 www.ynby.com.cn [email protected] 4 5 (0871)8324159 [email protected] (0871)5350538 [email protected] 222 (0871)8324169 6 http://www.cninfo.com.cn
2 3 5 8 10 12 14 16 17 18 20 169 178 186 187 1. 2. 5,722,961,086 5,180,417,557 10% 1,431,472,973 1,051,863,210 36% 1,219,829,085 857,455,315 42% 1.04 0.73 2 2015 LKJ IGBT IGBT 2015 4 SMD100% 2015 3 2015
679338 (H) Chi_(update job bar date and insert cover).indb
19082005 62007 5 202 307165215 1592,690 12 2013 23 7 H 2 4 6 8 10 14 18 19 65 70 84 88 94 105 110 113 114 120 261 2013 1 12013 2 H 3 4 0 30,000 60,000 90,000 120,000 150,000 130,658 84,995 103,493 1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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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能 建 党 委 纪 检 2012 18 号 各 所 属 党 委 ( 党 组 工 委 总 支 ): 中 国 能 源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廉 洁 风 险 防 控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已 经 集 团 公 司 2012 年 度 第 十 一 次 党 委 常 委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中 共 中 国 能 源 建 设 集 团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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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 ) 20121231 1 2 3 18 2012 2,, , 1 2 14 3 4,,,,,,,,,,,,,, 5 2012 1 2 3 4 5 6 7 1 2 3 1 2 ERP 3 ERP 4 5 6 ERP 1,,,,,,, , : ;, ; ; ; ; 2 1.5% 0.5% 1.5% 0.5% 10% 5% 10% 5% 1% 0.5% 1% 0.5% 3 1 2 3 4 10%
2015 2 4 5 6 9 25 30 42 51 53 55 58 60 63 262 13 1302 Royal Bank of Canada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4th Floor, Royal Bank House 24 Shedden Road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10 Cayman Islands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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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 代 號 :542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CO., LTD 一 二 年 度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3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四 月 二 十 日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mops.twse.com.tw 一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及 聯 絡 電 話 : 發 言 人 : 姓 名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OO 1 2004 6 3 http://www.sse.com.cn 1 2 600143 3 003143 4 175,000,000 5 45,000,000 6 10.93 7 45,000,000 8 9 2003 6 23 10 11 12 2 2004 73 12 7 2004 73 2004 6 8 4,500 1.00 10.93 [2004]92 4,500 2004 6 23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143 公 司 简 称 : 金 发 科 技 金 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标 准 为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结 合 各 行 业 工 程 设 计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21 个 行 业 的 相 应 工 程 设 计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4 办 公 室 工 作 实 务 ( 第 3 版 ) 第 1 单 元 单 位 组 织 的 有 效 运 作 离 不 开 办 公 室 工 作 情 景 案 例 左 景 被 宏 达 商 业 集 团 公 司 录 用 为 秘 书, 试 用 期 间, 只 能 在 办 公 室 打 杂, 有 时 工 作 稍 有 差 错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3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学 习 目 标 知 识 目 标 : 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性 质 作 用 和 职 能 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原 则 性 与 灵 活 性 认 识 办 公 室 秘 书 应 具 备 的 职 业 素 养 能 力 目 标 : 培 养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工 作 悟 性 完 善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能
nbqw.PDF
2002 2 2002 3 2002 4 2002 5 2002 2002 497,436,769.87 398,874,507.07 359,317,320.34 1,009,717,057.82 6,259,557.58 331,224,008.07 78,162,839.02 82,594,331.83 5,455,590.95 742,195,671.99-28,879,459.87 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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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2002 3 3 4 6 8 11 13 14 26 28 32 60 2002 2003 1 18 2002 2002 5 31 3100001006917 310115739764252 310115739764252 312,377,217.73 360,048,073.09 360,048,073.09 204,681,114.81 204,681,114.81 2,253,777.58
( ) FUJIAN YONGAN FORESTRY (GROUP) JOINT-STOCK CO.,LTD.
() FUJIAN YONGAN FORESTRY (GROUP) JOINT-STOCK CO.,LTD. 3 3 5 6 8 8 8 15 16 18 60 2 1 FUJIAN YONGAN FORESTRY GROUP JOINT STOCK CO. LTD. 2 : 3 12 :(0598)3614875 :(0598)3633415 [email protected] 4 : 12 :3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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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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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4... 6... 7... 8... 9...15...16...18...63 2002 ZheJiang GuYueLongShan ShaoXing Wine Co.LTD GYLS 0575-5158435 5176000 0575-5166884 [email protected] 312000 http://www.shaoxingwine.com.cn [email protected]
2006 2
2006 2006 2 2006 4 5 7 11 19 22 23 36 38 48 49 3 2006 Changsha Zoomlion Heavy Indu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361 0731 8923779 8923977 8923908 0731 8923904 [email protected] 361 410013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3 二 公 司 沿 革... 3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7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19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31 五 更
中 華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民 國 一 年 上 半 年 度 ( 內 附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地 址 : 台 北 市 信 義 路 一 段 二 十 一 之 三 號 電 話 :( 二 ) 二 三 四 四 五 四 八 八 - 1 - 目 錄 財 務 報 表 項 目 頁 次 附 註 編 號 一 封 面 1 - 二 目 錄 2 - 三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