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 口 的 政 治 : 中 國 與 台 灣 戶 籍 制 度 之 歷 史 比 較 本 文 以 中 國 1949 年 後 戶 籍 制 度 的 演 變 與 台 灣 的 戶 籍 制 度 歷 史 發 展 過 程 為 例, 探 討 現 代 國 家 建 構 下 人 口 治 理 變 遷 的 動 力 我 們 發 現,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戶 口 的 政 治 : 中 國 與 台 灣 戶 籍 制 度 之 歷 史 比 較 本 文 以 中 國 1949 年 後 戶 籍 制 度 的 演 變 與 台 灣 的 戶 籍 制 度 歷 史 發 展 過 程 為 例, 探 討 現 代 國 家 建 構 下 人 口 治 理 變 遷 的 動 力 我 們 發 現,"

Transcription

1 戶 口 的 政 治 : 中 國 與 台 灣 戶 籍 制 度 之 歷 史 比 較 ( 本 文 為 未 完 成 之 草 稿, 請 暫 勿 引 用 ) 曾 惠 君 台 灣 大 學 地 理 環 境 資 源 學 系 r @ntu.edu.tw 聯 絡 地 址 : 104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羅 斯 福 路 四 段 1 號, 地 理 環 境 資 源 學 系 研 究 所 電 話 :(02) 林 宗 弘 中 央 研 究 院 社 會 學 研 究 所 zoo42@gate.sinica.edu.tw 聯 絡 地 址 :11529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研 究 院 路 二 段 128 號, 社 會 學 研 究 所 電 話 :(02) 傳 真 :(02)

2 戶 口 的 政 治 : 中 國 與 台 灣 戶 籍 制 度 之 歷 史 比 較 本 文 以 中 國 1949 年 後 戶 籍 制 度 的 演 變 與 台 灣 的 戶 籍 制 度 歷 史 發 展 過 程 為 例, 探 討 現 代 國 家 建 構 下 人 口 治 理 變 遷 的 動 力 我 們 發 現, 政 治 經 濟 體 制 的 轉 型 對 人 口 治 理 的 變 遷 有 極 大 的 影 響, 前 資 本 主 義 時 期 例 如 大 清 帝 國 經 常 以 戶 甚 至 以 村 為 單 位, 根 據 土 地 來 進 行 收 稅 與 管 理, 對 人 口 的 登 記 與 流 動 不 感 興 趣 ; 在 資 本 主 義 的 發 展 下, 現 代 國 家 迫 於 財 政 需 要, 將 人 口 與 稅 收 納 入 官 僚 化 治 理 並 且 使 之 逐 漸 個 人 化, 但 是 威 權 體 制 或 殖 民 體 制 更 傾 向 建 構 並 且 維 持 種 種 戶 籍 分 類 例 如 殖 民 地 與 母 國 人 民 或 農 業 與 非 農 業 戶 口 之 分, 直 到 民 主 轉 型 才 會 逐 漸 取 消 人 口 治 理 中 對 於 公 民 資 格 的 分 類 差 異 1949 年 以 來 中 國 的 戶 籍 規 範 具 有 以 戶 為 主 事 前 審 批 城 鄉 二 元 母 系 血 統 繼 承 與 公 安 管 理 的 特 徵,1978 年 開 放 市 場 經 濟 後, 國 家 難 以 掌 控 個 人 化 的 人 口 遷 徙 與 收 入 資 訊, 使 得 以 戶 為 主 的 治 理 方 式 遭 受 衝 擊, 然 而 中 國 政 府 基 於 威 權 統 治 的 穩 定, 遲 遲 不 肯 放 棄 警 政 管 理 需 事 前 審 批 的 戶 籍 制 度, 農 業 與 非 農 業 二 元 的 戶 籍 分 類 ; 另 一 方 面, 台 灣 的 戶 籍 制 度 經 歷 殖 民 時 期 的 警 政 治 理 族 群 區 隔 與 保 甲 制 度, 轉 變 為 1949 年 後 威 權 統 治 下 的 戶 警 合 一 省 籍 區 隔 血 統 繼 承 軍 民 分 立 的 人 口 治 理 方 式, 卻 在 資 本 主 義 發 展 與 民 主 轉 型 過 程 中 逐 漸 消 除 類 似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的 特 徵 台 灣 在 90 年 代 取 消 警 政 管 理 廢 除 省 籍 的 血 統 繼 承, 行 業 職 業 教 育 與 戶 籍 脫 勾, 使 得 人 口 管 理 與 公 民 權 利 走 向 個 人 化 與 普 世 化 台 灣 與 中 國 大 陸 戶 籍 制 度 的 比 較, 突 顯 了 政 治 轉 型 對 人 口 治 理 方 式 的 重 大 影 響 關 鍵 字 : 治 理 性 民 主 政 治 轉 型 戶 口 中 國 台 灣

3 一 前 言 1.1 研 究 旨 趣 人 口 是 現 代 國 家 治 理 性 (governmentality) 的 基 礎 之 一 (Foucault 2009), 然 而 至 今 為 止, 鮮 有 研 究 曾 經 探 討 過 政 治 體 制 如 何 影 響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的 特 徵 究 竟 現 代 國 家 如 何 建 立 起 人 口 治 理 機 制, 而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變 遷 的 動 力 又 從 何 而 來? 本 文 以 台 灣 與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的 歷 史 演 變 為 例, 試 圖 說 明 前 現 代 中 華 帝 國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如 何 轉 變 成 現 代 國 家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而 台 灣 與 中 國 兩 地 的 現 代 人 口 治 理 機 制 又 有 何 相 似 性 與 差 異 性, 並 試 圖 解 釋 兩 地 制 度 分 流 的 原 因 1895 年 以 前, 台 灣 與 中 國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都 屬 於 前 現 代 的 帝 國 統 治 型 態, 具 有 間 接 統 治 與 保 甲 制 度 這 兩 大 特 徵, 然 而, 馬 關 條 約 簽 訂 之 後, 台 灣 在 日 本 殖 民 統 治 之 下 首 先 展 開 了 人 口 治 理 機 制 的 轉 型, 包 括 由 警 察 執 行 的 戶 口 普 查, 直 接 掌 握 家 戶 與 個 人 資 訊, 以 及 對 殖 民 母 國 與 殖 民 地 人 民 的 分 類 登 記 等 1949 年 後, 國 民 黨 政 府 廢 除 了 保 甲 制 度, 重 新 發 放 國 民 身 分 證 與 戶 口 名 簿, 卻 建 立 了 與 日 本 殖 民 時 期 類 似 的 籍 貫 分 類 登 記 方 式, 成 為 台 灣 族 群 分 類 的 制 度 基 礎 ( 王 甫 昌 2003), 此 外, 國 民 黨 政 府 也 恢 復 了 殖 民 前 期 戶 警 合 一 的 人 口 管 理 權 力 另 一 方 面, 中 國 在 清 帝 國 末 期 與 國 民 政 府 雖 然 曾 經 試 圖 推 行 現 代 國 家 的 戶 籍 法 令, 其 國 家 建 構 卻 不 足 以 穿 透 社 會 底 層, 直 到 1949 年 中 國 共 產 黨 政 權 才 較 成 功 地 建 立 起 新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為 了 因 應 社 會 主 義 計 畫 經 濟 的 需 要, 中 國 共 產 黨 同 樣 採 行 了 戶 警 合 一 體 制, 由 公 安 部 門 管 理 人 口 登 記, 錄 有 農 業 戶 籍 類 型 與 戶 籍 所 在 地 的 分 類, 並 且 嚴 格 限 制 國 內 人 口 流 動, 逐 漸 構 成 了 城 鄉 二 分 的 政 治 經 濟 壁 壘, 導 致 城 市 對 農 村 生 產 剩 餘 的 長 期 剝 削 與 對 城 鄉 遷 徙 人 口 的 長 期 歧 視 1990 年 代, 在 民 主 轉 型 與 族 群 政 治 動 員 的 發 展 之 下, 台 灣 政 府 逐 漸 廢 除 了 籍 貫 與 自 耕 農 身 分 登 記 等 不 平 等 的 身 分 分 類, 成 年 人 的 公 民 權 利 普 世 化, 個 人 化 的 身 分 證 件 例 如 身 分 證 與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卡 的 用 途 越 來 越 重 要 反 觀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所 造 成 的 城 鄉 二 元 分 化 遲 遲 無 法 改 變, 戶 籍 制 度 改 革 成 效 有 限 兩 岸 戶 籍 制 度 的

4 變 遷 經 驗, 突 顯 了 民 主 轉 型 對 戶 口 治 理 體 制 的 重 大 影 響 1.2 理 論 回 顧 現 代 國 家 建 構 (state building) 的 要 素 為 領 土 人 民 與 主 權, 主 權 的 維 持 仰 賴 壟 斷 性 的 武 裝 力 量 ( 主 要 是 軍 隊, 但 也 包 括 警 察 與 司 法 體 系 ) 與 財 政 收 入, 軍 隊 對 統 治 者 的 忠 誠 依 賴 的 是 穩 定 的 財 政 供 養, 財 政 通 常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來 自 領 土 內 的 人 口 (Weber 1964; Tilly 1990) 換 句 話 說, 人 口 或 戶 口 登 記 是 所 有 現 代 國 家 與 人 民, 或 者 說 統 治 者 與 被 統 治 者 之 間 建 立 權 力 與 利 益 關 係 的 重 要 步 驟, 一 國 是 否 具 備 完 整 的 人 口 或 戶 口 登 記 如 何 登 記 與 管 理, 就 涉 及 到 統 治 者 的 治 理 目 標, 包 括 由 領 土 內 所 屬 的 人 口 取 得 財 政 剩 餘 與 政 治 合 法 性 等 (Levy 1988), 因 此, 人 口 自 始 至 終 都 是 個 政 治 經 濟 議 題 (Foucault 2008, 2009), 台 灣 與 中 國 的 戶 籍 制 度 與 其 他 相 關 的 人 口 治 理 政 策 也 不 例 外 (Greenhalgh and Winckler 2005) 在 進 入 台 灣 與 中 國 的 歷 史 比 較 之 前, 我 們 有 必 要 釐 清 本 文 所 謂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population regime) 的 定 義 與 其 基 本 要 件 我 們 所 稱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指 的 是 對 國 家 領 土 空 間 內 人 口 的 登 記 與 管 理 機 制 在 前 現 代 的 帝 國, 由 於 統 治 者 的 意 圖 不 同 與 科 技 能 力 的 限 制,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往 往 多 樣 化 且 十 分 脆 弱, 無 法 正 確 估 計 境 內 人 口 數 量 與 其 地 理 或 政 治 經 濟 的 分 布 狀 態, 前 現 代 帝 國 的 稅 收 來 源 往 往 依 賴 土 地 或 礦 產 等 容 易 衡 量 的 自 然 資 源 (Levy 1988), 並 且 經 常 將 稅 收 外 包 給 某 些 中 間 人 來 索 取 (Tilly 1990) 反 之, 現 代 國 家 會 發 明 一 套 直 接 估 計 人 口 數 量 的 統 計 方 法 計 算 其 境 內 人 口 之 出 生 死 亡 性 別 婚 姻 與 其 他 人 口 特 徵 的 空 間 分 布 與 時 間 變 化 趨 勢 進 一 步 建 立 境 內 人 口 的 收 入 或 財 產 登 記 方 式, 以 便 於 確 立 產 權 與 獲 得 稅 收 (Foucault 2009), 因 此 現 代 國 家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就 涉 及 到 誰 來 負 責 登 記 與 管 理 人 口 如 何 分 類 以 及 家 庭 世 系 登 記 與 財 產 如 何 延 續 等 問 題 雖 然 馬 爾 薩 斯 為 前 現 代 各 種 帝 國 與 部 落 的 人 口 趨 勢 奠 定 了 分 析 的 基 礎, 其 人 口 學 卻 無 法 探 討 現 代 人 口 轉 型 (demographic transition) 與 國 家 對 人 口 的 掌 握

5 過 程 現 代 國 家 建 構 官 僚 化 與 理 性 化 的 探 討 多 半 追 溯 自 韋 伯 (Max Weber) 的 相 關 著 作, 然 而 韋 伯 對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的 著 墨 卻 不 多 在 傅 柯 (Foucault 2008, 2009) 生 涯 晚 期 的 著 作 與 演 講 稿 中, 已 經 留 意 到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在 現 代 國 家 治 理 性 中 的 關 鍵 角 色, 探 討 了 現 代 國 家 人 口 統 計 與 管 理 機 制 的 歷 史 起 源, 成 為 許 多 研 究 的 靈 感 來 源 James C. Scott(1997) 在 國 家 的 視 角 (Seeing Like a State) 書 中 認 為, 許 多 現 代 國 家 建 構 的 基 本 理 念 就 是 清 晰 化 與 簡 單 化, 以 滿 足 稅 收 徵 兵 與 鎮 壓 社 會 中 的 反 叛 勢 力 等 基 本 要 求,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也 不 例 外 另 一 方 面,Charles Tilly(2004, 2007) 回 顧 歐 洲 政 體 發 展 的 歷 史, 結 合 抗 爭 政 治 理 論 與 民 主 化 理 論, 尋 找 歐 洲 國 家 從 封 建 主 義 走 向 現 代 國 家 的 轉 變 過 程 中 促 成 國 家 民 主 化 或 去 民 主 化 的 條 件 Tilly (1998) 檢 視 了 分 類 不 平 等 (categorical inequality) 信 任 網 絡 與 公 共 政 治 之 間 的 互 動 與 因 果 關 係, 認 為 社 會 中 的 分 類 不 平 等 包 括 族 群 與 階 級 等 因 素, 往 往 是 建 構 不 同 信 任 網 絡 中 民 眾 的 敵 我 意 識 推 動 抗 爭 政 治 與 民 主 化 背 後 的 動 力, 若 是 在 抗 爭 過 程 中, 統 治 集 團 與 抗 爭 群 眾 之 間 的 信 任 網 絡 與 公 共 政 治 的 範 圍 超 越 了 分 類 不 平 等 的 界 線, 則 有 助 於 政 體 的 民 主 化, 反 之 若 是 公 共 政 治 信 任 網 絡 與 分 類 不 平 等 重 合, 則 會 導 致 政 體 的 去 民 主 化 總 之, 分 類 不 平 等 雖 然 是 社 會 不 滿 與 政 治 轉 型 的 動 力 來 源, 政 治 民 主 化 卻 意 味 著 普 世 而 平 等 的 公 民 權 利 將 會 跨 越 甚 至 削 弱 原 有 的 分 類 不 平 等 (Tilly 2004) 韋 伯 傅 柯 Scott 與 Tilly 對 現 代 國 家 建 構 的 理 解, 對 我 們 分 析 當 代 華 人 國 家 建 構 中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的 變 遷 非 常 重 要 首 先, 如 韋 伯 派 學 者 與 國 家 財 政 汲 取 理 論 所 隱 含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是 現 代 國 家 估 計 人 口 與 稅 收 來 源 的 政 治 經 濟 基 礎 建 設 之 一, 其 行 政 管 理 機 制 應 朝 向 直 接 統 治, 也 就 是 紀 錄 個 人 化 的 多 種 資 訊 來 發 展 ; 其 次, 如 Tilly 所 言, 由 於 統 治 菁 英 所 採 取 的 經 濟 發 展 策 略 或 是 出 於 政 治 上 分 而 治 之 的 目 的, 我 們 認 為 各 種 極 權 主 義 或 威 權 體 制 ( 包 括 殖 民 體 制 ) 下 現 代 國 家 的 人 口 登 記 與 管 理 方 式 經 常 建 立 或 是 強 化 了 社 會 分 類 不 平 等 最 後, 這 種 制 度 化 的 社 會 分 類 不 平 等 往 往 到 了 民 主 轉 型 之 際 才 會 被 逐 步 廢 除 以 下 我 們 將 以 台 灣 與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的 建 立 與 變 遷 為 例, 說 明 上 述 三 個 理 論 命 題

6 1.3 跨 國 比 較 中 的 戶 籍 制 度 在 跨 國 比 較 中, 我 們 發 現 現 代 國 家 對 人 口 治 理 主 要 依 賴 兩 種 登 記 系 統, 第 一 種 是 以 戶 為 單 位, 將 個 人 紀 錄 於 家 戶 文 件 中 的 戶 籍 系 統, 以 及 以 人 為 單 位, 有 時 將 家 戶 成 員 紀 錄 於 個 人 文 件 中 的 身 分 證 件 系 統 包 括 國 民 身 分 證 綠 卡 或 社 會 安 全 號 碼 或 甚 至 各 種 社 會 保 險 卡 等 等, 為 了 國 家 治 理 而 印 製 與 發 放 的 這 兩 類 人 口 證 件 戶 口 與 人 口 證 件, 往 往 與 各 種 政 治 與 社 會 權 利 的 分 配 掛 鉤 我 們 也 可 以 經 常 發 現 同 一 國 家 或 地 區 同 時 使 用 人 口 與 戶 口 兩 類 登 記 與 管 理 系 統, 在 制 度 上 有 兩 者 統 一 管 理 平 行 管 理 甚 至 彼 此 競 爭 或 消 長 的 可 能 性 過 去 兩 個 多 世 紀 以 來, 多 數 歐 美 資 本 主 義 國 家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逐 漸 發 展 出 下 列 五 項 特 徵 :( 一 ) 由 內 政 民 政 或 者 社 會 福 利 單 位 負 責 管 理 國 內 人 口 證 件 ( 二 ) 主 要 以 人 為 單 位 進 行 身 分 登 記 與 識 別 ;( 三 ) 不 限 制 個 人 遷 徙 自 由, 採 取 遷 徙 後 向 當 地 政 府 登 記 ;( 四 ) 偶 有 對 人 口 或 戶 口 的 分 類, 但 是 這 些 分 類 通 常 不 涉 及 主 要 政 治 與 經 濟 權 利 的 差 異 ;( 五 ) 人 口 或 戶 口 分 類 不 會 由 子 女 透 過 血 緣 繼 承 與 世 界 各 國 相 比,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有 下 列 幾 個 特 殊 之 處 :( 一 ) 由 公 安 部 門 管 理 戶 口 登 記 與 證 件 的 發 放 ( 二 ) 主 要 仍 然 以 戶 為 單 位 ;( 三 ) 限 制 個 人 遷 徙 自 由, 採 取 遷 徙 前 由 遷 入 ( 及 遷 出 ) 地 審 批 ;( 四 ) 採 取 農 業 戶 口 與 非 農 業 戶 口 的 二 分 法, 配 合 戶 口 所 在 地 的 登 載, 這 種 二 分 法 有 政 治 與 經 濟 權 利 的 差 異 ;( 五 ) 對 戶 籍 的 分 類 方 式 採 取 母 系 血 緣 繼 承 ( 相 關 討 論 見 Wu 2010; Wang 2005; Solinger 1999; 陸 益 龍 2003) 直 到 1990 年 代, 上 述 的 五 大 特 徵 仍 然 非 常 明 顯, 最 近 十 餘 年 來 也 只 進 行 了 非 常 有 限 的 改 革 如 中 國 學 者 秦 暉 等 人 (Wang 2005; 秦 暉 2008) 所 指 出 的, 中 國 大 陸 戶 籍 制 度 與 前 南 非 白 人 統 治 時 期 的 種 族 隔 離 (Apartheid) 制 度 有 其 類 似 性, 例 如 以 血 緣 來 繼 承 戶 籍 分 類, 而 且 在 種 族 分 類 之 間 有 公 民 權 利 尤 其 是 土 地 產 權 的 差 異 等 等 然 而, 從 戶 籍 所 在 地 的 角 度 來 看, 南 非 的 種 族 隔 離 制 度 比 中 國 大 陸 戶 籍 管 理 還 要 鬆 散, 因 為 前 者 仍 由 特 殊 的 非 裔 民 政 部 門 管 理, 在 非 裔 區 域 採 取 事 後 遷 徙 登

7 記, 有 種 族 選 舉 名 額 上 受 限 的 政 治 權 利 反 之, 秦 暉 等 人 認 為 在 改 革 開 放 以 前, 中 國 地 方 政 府 尤 其 是 北 京 天 津 上 海 深 圳 等 幾 大 城 市 對 於 戶 籍 所 在 地 遷 入 的 管 理, 比 前 南 非 的 地 方 政 府 還 來 得 嚴 格 ( 秦 暉 2008) 表 1.1 世 界 各 國 的 人 口 治 理 制 度 基 本 要 素 之 比 較 中 國 歐 美 各 國 東 亞 : 台 日 韓 前 南 非 ( 馬 來 西 亞 ) 種 族 隔 離 登 記 單 位 以 戶 為 主 以 人 為 主 以 人 為 主 以 戶 為 輔 以 人 為 主 以 戶 為 輔 遷 徙 登 記 事 前 審 批 總 事 後 登 記 事 後 登 記 居 僅 可 在 同 族 區 額 與 條 件 式 管 住 地 事 實 認 定 域, 事 後 登 記 理 戶 口 分 類 農 與 非 農, 有 除 移 民 外 無 分 有 分 類 但 無 公 有 種 族 分 類, 公 民 權 利 差 異 類 權 利 差 異 民 權 利 差 異 有 公 民 權 利 差 異 戶 口 繼 承 子 女 由 母 系 繼 屬 地 主 義 子 屬 人 主 義 但 子 種 族 分 類 由 血 承 戶 口 差 異 女 無 繼 承 女 無 繼 承 緣 或 膚 色 繼 承 主 管 單 位 公 安 部 門 內 政 或 社 會 安 全 部 門 內 政 部 門 ( 殖 民 時 期 警 政 ) 特 殊 種 族 戶 籍 管 理 部 門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行 整 理, 參 考 Wang (2005) 與 秦 暉 (2008) 從 跨 國 比 較 中 不 難 發 現, 中 國 大 陸 戶 籍 制 度 的 特 殊 之 處 多 半 來 自 社 會 主 義 時 期 的 計 畫 經 濟 體 制, 而 非 習 自 資 本 主 義 國 家 或 南 非 等 種 族 隔 離 國 家 的 政 策, 是 故 中 國 大 陸 戶 籍 制 度 更 接 近 於 前 蘇 聯 社 會 主 義 時 期 的 內 部 通 行 證 (Wu 2010), 其 嚴 格 控 制 程 度 甚 至 有 過 之 而 無 不 及, 直 到 資 本 主 義 市 場 轉 型 展 開 之 後 才 逐 步 改 革 因 此, 我 們 必 須 回 溯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的 起 源 : 毛 澤 東 時 代 的 社 會 主 義 計 畫 經 濟

8 與 國 家 建 構 的 過 程, 才 能 夠 說 明 1949 年 後 中 國 大 陸 戶 籍 制 度 發 展 的 特 點 與 東 亞 鄰 近 各 國 以 及 南 非 ( 或 馬 來 西 亞 ) 等 國 的 比 較, 更 突 顯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的 特 色 確 實, 東 亞 各 國 或 南 非 種 族 隔 離 制 度 下 也 存 在 以 戶 為 單 位 的 人 口 登 記 與 管 理 體 制, 特 別 在 前 日 本 殖 民 地 的 台 灣 與 南 韓, 戶 籍 一 直 存 在 於 官 方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內 以 台 灣 為 例, 戶 籍 制 度 雖 沿 襲 自 清 代 的 保 甲, 為 日 本 殖 民 時 期 政 治 控 制 與 治 安 體 系 的 延 續, 但 日 後 逐 漸 移 交 給 內 政 部 門 所 屬 的 戶 政 單 位 負 責 登 記 與 管 理 與 其 他 帝 國 主 義 殖 民 地 類 似, 日 本 殖 民 母 國 的 移 民 與 台 灣 本 島 人 民 之 人 口 登 記 也 有 分 類, 而 且 有 政 治 經 濟 權 利 差 異, 戰 後 在 自 耕 農 與 其 他 類 別 軍 籍 與 民 籍 乃 至 於 省 籍 之 間 也 曾 經 存 在 各 種 公 民 權 利 的 差 異 然 而, 台 灣 的 戶 籍 制 度 一 開 始 就 採 取 遷 徙 後 追 認 登 記, 在 工 業 化 與 民 主 化 的 過 程 中, 逐 漸 廢 除 了 軍 籍 / 民 籍 分 類 與 省 籍 的 血 統 繼 承 制 度, 自 耕 農 登 記 也 可 以 任 意 轉 換 而 缺 乏 約 束 力 近 年 來, 台 灣 的 戶 籍 登 記 逐 漸 與 個 人 財 產 登 記 稅 收 申 報 與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脫 鉤, 戶 口 名 簿 與 戶 籍 謄 本 的 效 用 下 降, 在 人 口 管 理 上 逐 漸 成 為 輔 助 性 的 證 件, 身 分 證 與 健 保 卡 等 其 他 個 人 化 的 證 件 效 用 上 升, 本 文 稱 之 為 以 戶 為 輔 以 人 為 主 的 制 度 以 下 兩 節 將 分 別 介 紹 台 灣 與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建 立 與 變 革 的 過 程, 第 二 節 我 們 將 說 明 台 灣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建 立 過 程 中 幾 個 與 中 國 類 似 的 特 徵, 例 如 其 警 政 管 理 制 度 化 分 類 不 平 等, 並 將 討 論 台 灣 戶 籍 制 度 變 革 的 過 程 第 三 節 我 們 將 描 述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建 立 的 過 程, 以 及 少 數 改 革 的 效 果 第 四 節 我 們 將 比 較 台 灣 與 中 國 戶 籍 法 令 的 異 同, 最 後 討 論 台 灣 與 中 國 比 較 研 究 帶 給 我 們 的 啟 示 二 台 灣 戶 籍 制 度 歷 史 發 展 2.1 日 治 時 期 : 保 甲 制 度 作 為 殖 民 地 治 理 方 案 / 民 政 與 警 政 連 結 在 日 治 時 期 (1895 到 1945 年 ) 台 灣 的 戶 籍 在 制 度 與 殖 民 治 理 政 策 上 有 階 段 性 的 轉 變 ( 阿 部 由 里 香,2001; 蔡 慧 玉,1996; 洪 秋 芬,1992) 1895 年 5 月, 日 本 占 據 台 灣, 一 開 始 地 方 官 制 暫 時 沿 續 清 朝 舊 制, 設 有 總 理 保 正, 以 傳

9 達 官 府 命 令 報 告 民 間 狀 況 與 戶 口 調 查 由 於 台 灣 民 眾 抵 抗 日 本 統 治 與 治 安 敗 壞, 台 灣 總 督 府 在 詳 查 雲 林 大 屠 殺 事 件 後, 開 始 恢 復 清 朝 聯 庄 自 衛 的 保 甲 制 度 1, 1898 年 8 月 31 日 台 灣 總 督 府 頒 布 保 甲 條 例 與 保 甲 條 例 施 行 規 則 : 保 甲 條 令 第 一 條 明 定 台 灣 民 眾 ( 不 含 日 本 人 外 國 人 與 清 國 人 ) 十 戶 為 一 甲 十 甲 為 一 保, 甲 設 有 甲 長 保 設 有 保 正, 均 為 無 給 職, 保 正 甲 長 接 受 該 地 區 郡 守 警 察 署 長 支 廳 長 之 補 助 機 關 監 督 與 指 揮 2 ; 第 二 條 規 範 保 甲 內 民 眾 對 於 保 甲 內 他 人 的 犯 罪 行 為 需 負 連 坐 責 任 並 被 科 以 罰 金 ; 保 甲 的 任 務 包 含 調 查 戶 口 警 戒 風 水 災 搜 查 土 匪 戒 除 鴉 片 預 防 傳 染 病 禁 止 賭 博 等 此 時 日 本 殖 民 者 透 過 警 察 保 甲 控 制 社 會 秩 序 消 除 抗 日 軍, 改 變 先 前 的 軍 政 統 治, 改 由 警 察 網 絡 控 制 的 民 政 統 治, 並 借 用 地 方 的 領 導 階 層 設 立 保 甲 局, 實 施 以 台 治 台 治 理 方 式 隨 著 保 甲 制 度 逐 漸 發 揮 消 減 土 匪 強 盜 與 抗 日 者 的 功 效 後,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認 為 保 甲 局 形 式 下 的 地 方 紳 商 與 土 著 的 舊 勢 力 與 組 織 會 妨 礙 日 本 殖 民 政 權 的 發 展, 因 此 於 1901 年 成 立 警 察 官 吏 派 出 所, 並 於 1903 年 3 月 廢 止 保 甲 局, 建 立 總 督 府 直 屬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為 了 延 續 保 甲 制 度 對 人 口 的 掌 握 跟 控 制 的 功 能, 總 督 府 於 1903 年 公 佈 戶 口 調 查 令,1905 年 5 月 依 據 敕 令 第 175 號 組 織 臨 時 台 灣 戶 口 調 查 官 制, 同 年 10 月 在 各 地 實 行 戶 口 普 查, 當 時 戶 口 普 查 的 工 作 以 街 庄 為 最 小 調 查 單 位, 統 計 資 料 匯 整 至 各 里 堡 鄉 澳, 再 到 廳 完 成 統 計, 並 於 1905 年 12 月 正 式 頒 布 戶 口 調 查 規 則 3, 其 中 第 一 條 規 範 戶 口 調 查 以 明 瞭 戶 口 狀 態 供 警 察 上 之 資 料 為 目 的 ; 第 三 條 規 範 戶 口 實 查 由 巡 查 執 行, 其 擔 任 區 域 依 照 廳 警 察 年 6 月 雲 林 發 生 日 軍 殘 殺 人 民 的 事 件, 日 本 當 局 經 過 訪 查 地 方 與 調 查 戶 口, 認 為 原 因 在 於 當 時 台 灣 的 土 匪 強 盜 橫 行, 故 採 用 恢 復 舊 制 保 甲 制 度 作 爲 因 應 對 策 洪 邱 芬 (1992) 認 為 當 時 日 本 宣 稱 土 匪 強 盜 橫 行 只 是 治 安 問 題 的 一 小 部 份, 很 大 一 部 份 是 當 時 日 軍 警 憲 的 暴 行 或 殖 民 當 局 的 失 政 所 造 成 的, 保 甲 制 度 恢 復 其 實 是 為 了 控 制 殖 民 地 民 眾 與 消 滅 反 日 勢 力 而 實 施 的 保 甲 條 例 一 開 始 並 不 透 徹, 後 來 由 於 地 方 紳 商 等 領 導 階 層 爲 保 有 原 來 的 社 經 地 位, 乃 向 殖 民 當 局 申 請 設 置 保 甲 局 2 新 華 網 (2005/10/24) 在 中 外 軍 史 文 章 中 指 出 1895 年 日 本 殖 民 者 進 入 台 灣 後 即 建 立 遍 及 全 島 的 警 察 網 絡, 當 時 的 台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費 用 就 佔 當 時 民 政 費 的 44.8%, 警 察 內 部 的 構 成 以 日 本 人 為 主 體, 當 地 人 僅 佔 1/6, 而 上 尉 以 上 則 沒 有 台 灣 人 ( 資 料 來 源 : 新 華 網 (2005/10/24)< 台 海 觀 察 : 日 本 佔 據 臺 灣 50 年 帶 給 臺 灣 什 麼 > 取 自 (2011/10/1 瀏 覽 ) 3 戶 口 調 查 規 則 ( 明 治 三 十 八 年 訓 令 第 二 五 五 號 ) 規 則 內 文 資 料 來 源 為 台 灣 新 北 市 三 峽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歷 史 法 規 資 料 取 自 ( 2011/10/03 瀏 覽 )

10 職 務 之 規 定 ; 第 十 七 條 規 範 戶 口 調 查 簿 在 廳 直 轄 者 置 於 廳, 在 支 廳 直 轄 者 置 於 支 廳, 戶 口 調 查 簿 之 編 製 以 廳 或 支 廳 直 轄 及 每 一 警 察 派 出 所 為 單 位 編 成 一 冊, 由 戶 口 調 查 規 則 條 文 可 見 戶 口 管 制 屬 於 警 察 職 權, 並 且 此 次 調 查 確 立 了 台 灣 戶 口 調 查 體 制 ( 阿 部 由 里 香,2001) 到 了 1911 年, 成 立 保 甲 聯 合 會, 設 有 保 甲 事 務 所 設 置 專 職 的 保 甲 書 記, 執 行 地 方 行 政 事 務, 其 中 重 要 的 職 務 即 為 戶 口 行 政 ( 內 政 部 戶 政 司 編,2007) 日 治 初 期 台 灣 民 政 附 屬 於 警 政 之 下, 戶 籍 可 協 助 國 家 機 構 武 裝 壟 斷 林 封 良 (2002) 認 為 日 治 初 期 戶 口 調 查 的 目 的 是 在 維 持 治 安, 是 警 察 的 行 政 資 料, 當 時 分 為 本 籍 人 口 與 寄 留 人 口, 設 有 戶 口 調 查 簿 及 正 副 簿, 由 警 察 辦 理 戶 口 調 查, 鄉 鎮 保 甲 事 務 所 書 記 辦 理 戶 籍 登 記 吳 勇 正 (2006) 認 為 日 治 時 期 的 戶 政 制 度 全 由 總 督 府 警 務 局 戶 政 部 規 劃 處 理, 雖 然 經 過 地 方 行 政 制 度 改 革, 但 仍 由 警 察 機 關 負 責 與 擁 有 處 理 行 政 事 物 的 權 力 姚 人 多 (2008) 則 提 出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重 啟 保 甲 制 度 是 警 察 機 構 的 輔 助 工 具, 是 殖 民 政 府 治 理 性 的 極 大 化 監 視 與 透 過 家 庭 來 治 理, 日 治 時 期 的 保 甲 制 度 是 與 國 家 機 器 之 間 的 連 結 在 六 三 法 體 制 下 台 灣 總 都 府 公 佈 台 灣 籍 者 適 用 的 戶 口 調 查 規 則, 但 戶 口 調 查 規 則 屬 於 警 察 法 規, 與 日 本 所 施 行 的 戶 籍 法 不 相 同, 因 此, 日 本 殖 民 母 國 的 移 民 與 台 灣 人 民 之 戶 口 需 分 別 登 記, 台 灣 籍 者 不 適 用 日 本 戶 籍 法, 被 剝 奪 各 種 公 民 權 利 ( 在 1923 年 以 前 也 包 括 經 濟 權 利 ), 日 本 人 與 台 灣 籍 者 之 間 的 婚 姻 收 養 認 領 等 手 續 也 不 能 合 法 化 到 了 1933 年, 總 督 府 發 布 律 令 第 二 號 有 關 本 島 人 戶 籍 之 要 件, 使 台 灣 戶 口 調 查 簿 也 可 視 為 戶 籍 簿, 也 就 是 警 察 法 規 逐 漸 具 有 民 法 親 屬 規 定 的 性 質 ( 蔡 慧 玉,1996), 使 得 日 本 人 與 台 灣 人 間 的 身 分 行 為 可 有 限 度 的 得 到 承 認, 但 並 未 處 理 移 民 問 題 日 治 末 期, 日 本 政 府 由 於 需 要 利 用 台 灣 的 人 力 資 源, 曾 經 試 圖 讓 台 灣 人 到 日 本 內 地 的 戶 籍 移 動 合 法 化, 但 不 久 即 戰 爭 結 束, 相 關 措 施 並 未 實 現 ( 阿 部 由 里 香,2001)

11 2.2 黨 國 威 權 主 義 下 的 戶 口 : 戶 警 合 一 軍 民 分 立 與 祖 籍 類 屬 與 總 督 府 在 台 灣 的 改 革 平 行,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的 戶 籍 法 4 於 1931 年 ( 民 國 20 年 )12 月 公 布, 其 中 規 定 地 方 戶 政 由 縣 市 負 責, 戶 政 登 記 等 行 政 工 作 則 由 鄉 鎮 公 所 辦 理, 施 行 細 則 於 1934 年 6 月 公 布, 期 間 經 過 兩 次 修 改, 卻 因 為 國 共 內 戰 等 內 外 政 經 因 素 未 立 即 實 施 1945 年 國 民 政 府 接 收 台 灣, 在 戶 政 上 是 由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民 政 處 第 一 科 接 管 台 灣 總 督 府 警 務 局 戶 政 部 門, 各 州 廳 的 戶 政 工 作 則 是 由 民 政 處 與 警 務 處 共 同 負 責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接 收 戶 政 後, 認 為 日 治 時 期 的 保 甲 制 度 與 戶 籍 法 中 所 稱 的 保 甲 性 質 不 同, 在 1945 年 6 月 廢 除 了 保 甲 制 度 ( 吳 勇 正,2006) 1946 年 1 月 3 日 中 華 民 國 戶 籍 法 正 式 在 台 灣 實 施, 次 年 國 民 政 府 根 據 戶 籍 法 頒 布 戶 口 普 查 法, 同 時 廢 止 戶 口 普 查 條 例, 規 定 每 十 年 舉 辦 一 次 戶 口 普 查, 當 時 戶 籍 登 記 業 務 由 民 政 機 關 負 責, 而 戶 口 查 察 業 務 則 由 警 察 機 構 依 警 察 勤 務 定 期 辦 理, 戶 籍 登 記 ( 警 政 ) 與 戶 口 管 理 ( 民 政 ) 雙 軌 並 行 國 民 政 府 在 中 國 內 戰 中 失 利, 大 量 的 外 省 民 眾 隨 之 移 民 來 台, 台 灣 省 政 府 於 1949 年 5 月 1 日 起 實 施 台 灣 省 各 縣 市 戶 口 總 檢 查 做 為 戶 政 管 理 的 防 線, 以 維 持 台 灣 政 權 穩 定 ( 吳 勇 正,2006),1949 年 10 月 1 日 辦 理 初 次 設 籍 登 記, 同 年 年 底 進 行 換 發 國 民 身 分 證 工 作, 被 認 為 奠 定 了 台 灣 省 戶 政 之 基 礎 1949 年 的 戶 口 總 檢 查 與 後 續 相 關 的 管 理 措 施, 建 立 了 國 民 黨 威 權 統 治 時 期 的 基 本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省 籍 分 類 與 軍 民 分 流, 以 及 戶 警 合 一 的 行 政 管 理 權 力 王 甫 昌 (2005) 在 討 論 台 灣 戶 口 普 查 中 籍 別 類 屬 形 成 與 轉 變 的 歷 史 過 程 時 指 出, 戰 後 每 十 年 的 戶 口 普 查 ( 第 一 次 出 版 是 1956 年 的 中 華 民 國 戶 口 普 查 ) 的 統 計 資 料 詳 盡 且 複 雜, 省 籍 分 類 受 到 大 陸 時 期 的 戶 口 統 計 經 驗 台 灣 在 日 本 統 治 時 期 的 戶 口 統 計 經 驗 和 戰 後 過 渡 時 期 兩 個 系 統 的 遭 遇 的 三 項 歷 史 經 驗 影 響, 成 為 戰 後 族 群 分 類 與 民 主 化 之 後 朝 野 各 黨 政 治 動 員 的 主 要 制 度 基 礎 1956 年 的 戶 口 普 查 以 各 省 份 為 單 位 的 籍 貫 區 分, 在 國 民 政 府 所 建 構 的 過 渡 性 政 治 制 度 中 扮 4 在 清 末 的 鴉 片 戰 爭 後, 清 朝 政 府 認 為 憲 政 的 進 行 需 要 以 戶 籍 為 依 據, 戶 籍 的 編 定 必 與 民 法 和 習 俗 而 成, 故 於 1911 年 制 定 第 一 部 戶 籍 法, 但 由 於 晚 清 政 府 滅 亡 而 停 用 姚 秀 嵐 (2005) 認 為 1931 年 南 京 政 府 重 啟 戶 籍 法 是 確 立 當 初 戶 籍 為 保 障 私 權 與 作 為 地 方 自 治 依 據 的 立 法 理 念

12 演 重 要 角 色 國 民 黨 政 權 在 1954 年 凍 結 了 中 央 級 民 意 代 表 的 改 選, 改 以 遷 台 各 省 代 表 行 使 職 權, 使 中 央 政 治 精 英 在 威 權 體 制 中 獲 得 絕 對 優 勢 除 了 省 籍 分 類 登 記 與 管 理 制 度 的 建 立 之 外,1960 年 代 末 期 前 值 得 注 意 的 還 有 軍 籍 不 入 民 籍 的 特 殊 措 施 1945 年 到 1953 年 間 大 量 的 外 省 軍 民 來 台, 因 為 軍 事 人 口 不 納 入 由 民 政 與 警 政 體 系 掌 理 的 戶 籍 管 理 機 制, 導 致 大 部 分 國 軍 僅 設 有 兵 籍 而 沒 有 戶 籍 林 勝 偉 (2004) 指 出 在 1969 年 以 前, 軍 人 只 有 在 以 下 幾 種 特 別 狀 況 下 要 申 報 戶 籍 : 首 先 是 有 眷 軍 官 1949 年 7 月 的 駐 防 部 隊 戶 口 查 記 辦 法 5 與 1950 年 修 訂 後 的 軍 人 戶 口 查 記 辦 法 規 定 凡 有 眷 軍 官 得 以 設 立 戶 籍, 考 慮 國 家 透 過 地 方 行 政 體 系 對 中 高 階 軍 官 實 施 實 物 配 給, 故 大 陸 來 台 的 有 眷 現 職 軍 官 都 要 申 報 戶 口 ;1957 年 6 月 後 規 定 有 居 住 營 外 之 必 要, 且 在 民 間 有 一 定 之 居 所 者 亦 可 由 軍 中 高 階 主 管 證 明, 可 遷 出 營 區 同 時 申 報 戶 口 也 就 是 說, 國 民 政 府 來 台 後 有 大 批 低 階 職 業 士 兵 並 未 納 入 台 灣 戶 籍 楊 孟 軒 ( 2010) 整 理 當 時 相 關 資 料, 論 證 大 遷 徙 的 外 省 軍 民 總 人 數 在 109 萬 人 以 下, 做 為 在 政 治 與 文 化 上 強 勢 的 少 數 群 體, 其 中 的 軍 人 卻 遲 遲 未 列 入 戶 籍 到 了 1968 年 11 月 22 日 行 政 院 發 佈 陸 海 空 軍 現 役 軍 人 戶 口 查 記 辦 法 和 1969 年 4 月 1 日 設 立 國 防 共 同 事 業 戶 後, 軍 民 分 立 的 戶 籍 分 類 正 式 終 止, 其 中 規 定 凡 在 台 無 眷 現 役 軍 人 應 設 立 戶 籍, 發 給 國 民 身 分 證, 在 台 原 有 戶 籍 徵 召 之 常 備 兵, 戶 籍 不 再 代 辦 遷 出 登 記, 註 記 行 職 業 變 更 為 國 防 現 役 軍 人, 這 才 讓 大 批 僅 有 兵 籍 沒 有 戶 籍 的 人 口 納 入 戶 口 管 理 國 共 內 戰 與 台 灣 地 方 選 舉 的 發 展 也 影 響 了 戶 籍 管 理 的 權 責 1950 年 台 灣 實 施 地 方 選 舉, 台 北 市 出 現 大 量 空 戶, 戶 政 管 理 遭 到 檢 討, 蔣 介 石 遂 於 1951 年 與 1952 年 提 出 改 善 戶 政 與 加 強 戶 警 合 一 的 指 示, 構 成 了 威 權 統 治 下 有 限 的 戶 警 合 一 之 戶 政 管 理 制 度 ( 陳 純 瑩,2007) 或 許 由 於 國 民 黨 威 權 統 治 對 國 內 治 安 與 國 際 局 勢 的 不 安 全 感, 在 1968 年 3 月 2 日, 蔣 介 石 於 主 持 國 家 安 全 會 議 時 要 求 : 鑒 於 韓 越 兩 共 黨 國 家 在 鄉 里 間 5 該 法 令 規 定 在 軍 事 機 關 學 校 工 廠 倉 庫 醫 院 及 少 數 特 定 駐 防 單 位 等 固 定 設 置 機 構 服 役 的 官 兵, 須 向 所 在 地 戶 政 機 關 申 報 戶 口, 並 接 受 戶 口 查 記 林 勝 偉 (2004) 認 為 出 由 於 當 時 軍 事 整 編 人 員 調 動 頻 繁 之 狀 態, 符 合 上 述 條 件 的 極 其 有 限

13 滲 透 與 窩 藏 的 實 例, 對 於 我 國 的 治 安 與 戶 警 合 一 之 加 強, 以 及 鄉 里 連 坐 之 推 行, 限 期 六 個 月 內 施 行 此 會 議 在 政 治 宣 示 朝 向 戶 警 合 一 進 行 人 口 治 理 1969 年 7 月 1 日 試 辦 戡 亂 時 期 臺 灣 地 區 戶 政 改 進 辦 法, 將 省 ( 直 轄 市 ) 以 下 戶 政 機 關 及 其 業 務 人 員 經 費 設 備 等, 由 鄉 鎮 公 所 及 省 縣 民 政 廳 ( 局 ) 改 隸 直 轄 市 警 察 局 及 省 警 務 處 與 縣 市 警 察 機 關 管 理, 以 統 一 戶 籍 登 記 與 戶 口 調 查 事 權, 改 進 戶 籍 行 政 嚴 密 戶 口 管 理 確 保 國 家 社 會 安 全 1973 年 7 月 17 修 正 公 布 戶 籍 法, 正 式 實 施 戶 警 合 一 ( 戶 籍 登 記 與 戶 口 查 察 合 而 為 一 )(1969/07/01~1992/12) 的 制 度, 新 修 定 的 戶 籍 法 規 第 二 章 第 十 六 條 將 籍 別 登 記 修 正 為 本 籍 登 記, 其 中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人 民 初 次 申 請 戶 籍 登 記 時 : 子 女 除 別 有 本 籍 者 外, 以 其 父 母 之 本 籍 為 本 籍 ; 父 母 本 籍 不 同 者, 以 其 父 之 本 籍 為 本 籍 ; 父 為 贅 夫 者, 以 其 母 之 本 籍 為 本 籍 僑 居 國 外 人 民, 以 未 出 國 時 之 本 籍 為 本 籍 ; 其 在 國 外 出 生 者, 以 其 父 母 之 本 籍 為 本 籍 6 王 甫 昌 (2005) 指 出 雖 然 修 訂 戶 籍 法 是 為 了 符 合 當 時 的 社 會 狀 態, 但 為 維 持 中 國 法 統 的 政 治 正 當 性 根 基, 依 然 維 持 繼 承 父 系 的 本 籍 血 統 主 義, 並 且 當 時 的 政 府 與 中 央 民 意 代 表 依 舊 以 收 復 大 陸 為 前 提 與 主 要 政 治 目 標 同 時, 修 訂 戶 籍 法 第 五 章 也 正 式 將 教 育 程 度 行 業 職 業 由 過 去 的 查 察 項 目 改 為 登 記 事 件, 以 及 增 列 終 止 收 養 及 住 址 變 更 登 記 繼 承 登 記 修 正 為 指 定 繼 承 登 記 此 外, 修 改 的 戶 籍 法 規 也 延 續 1968 年 11 月 22 日 發 佈 的 陸 海 空 軍 現 役 軍 人 戶 口 查 記 辦 法 要 求 無 眷 軍 人 也 列 入 戶 籍 的 規 定, 明 確 地 在 戶 籍 法 規 終 結 了 軍 民 分 立, 軍 事 人 口 改 隸 於 一 般 戶 籍, 這 時 台 灣 人 口 的 統 計 數 據 才 被 認 為 是 真 正 完 備 ( 林 勝 偉,2004) 林 封 良 (2002) 認 為 戶 警 合 一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確 保 當 時 國 家 安 全 與 社 會 治 安, 使 得 人 民 的 日 常 生 活, 開 始 藉 由 一 套 專 制 化 合 理 化 的 法 律 程 序 監 控, 比 日 治 時 期 還 要 滲 入 與 廣 泛 6 中 華 民 國 法 律 < 戶 籍 法 > 內 文 取 自 %8B62%E5%B9%B4) ( 2011/11/1 瀏 覽 )

14 表 2.1 國 民 政 府 來 台 前 二 十 年 ( ) 人 口 普 查 狀 況 與 有 關 資 料 軍 民 區 分 普 查 年 度 1956 年 1966 年 民 眾 : 分 為 台 灣 省 與 福 建 省 區 分 祖 籍 族 系 軍 人 : 兵 籍 1. 名 稱 : 中 華 民 國 戶 口 普 查 軍 方 為 了 配 合 人 口 2. 按 省 份 分 冊 報 告 ; 每 一 省 中 將 本 省 籍 普 查, 頒 訂 中 華 民 外 省 籍 人 口 完 全 分 開 統 計 國 國 軍 戶 口 普 查 實 3. 台 灣 省 本 省 籍 人 口 按 祖 籍 ( 大 陸 的 34 行 施 辦 法 國 軍 官 兵 省 12 院 轄 市 ) 族 系 ( 泰 雅 族 賽 夏 接 受 戶 口 普 查 範 族 布 農 族 曹 族 排 灣 族 魯 凱 族 雅 例, 規 定 由 軍 方 自 美 族 阿 美 族 卑 南 族 ) 區 分, 在 台 灣 359 行 設 置 國 軍 戶 口 普 個 鄉 鎮 市 區 人 口 分 佈 查 組, 依 據 軍 事 組 4. 台 灣 省 的 外 省 籍 人 口 按 本 籍 省 市 的 49 織 單 位 劃 分 普 查 個 單 位 ( 大 陸 的 34 行 省 12 院 轄 市 海 區 由 各 單 位 人 事 主 南 特 別 行 政 區 蒙 古 地 方 西 藏 地 方 ), 在 管 負 責 執 行, 並 且 特 359 個 鄉 鎮 市 區 人 口 分 佈 別 要 求 與 駐 地 之 一 5. 福 建 省 ( 金 馬 地 區 ) 本 省 籍 人 口 按 本 籍 ( 福 般 戶 口 普 查 機 構 協 建 省 69 縣 ) 在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12 鄉 的 分 調 聯 繫, 相 互 配 合, 佈 情 況 外 省 籍 人 口 按 本 籍 省 市 的 49 單 以 免 重 複 及 遺 漏 位 ( 大 陸 的 33 行 省 台 灣 省 12 院 轄 市 有 眷 軍 人 可 能 同 時 海 南 特 別 行 政 區 蒙 古 地 方 西 藏 地 方 ) 擁 有 兵 籍 與 戶 籍 在 金 門 縣 及 連 江 縣 12 鄉 的 人 口 分 佈 1. 名 稱 : 中 華 民 國 五 十 五 年 臺 閩 地 區 戶 口 及 住 宅 普 查 2. 按 省 份 分 冊, 台 灣 省 福 建 省 分 別 統 計 各 省 有 一 個 總 表 報 告 並 區 分 本 省 籍 他 省 籍 外 國 籍, 在 台 灣 省 359 個 鄉 鎮 市 區 及 福 建 省 10 個 鄉 鎮 的 人 口 數 量 3. 台 灣 省 本 省 籍 : 本 省 出 生 者 再 分 本 籍 ( 台 灣 省 21 縣 市 ) 祖 籍 ( 福 建 省 廣 東 省 其 他 ) 族 系 ( 泰 雅 族 賽 夏 族 布 農 族 曹 族 排 灣 族 魯 凱 族 雅 美 族 阿 美 族 卑 南 族 ), 在 359 個 鄉 鎮 市 區 的 人 口 數 量 他 省 籍 : 他 省 出 生 者 依 本 籍 分 為 49 單 位 ( 大 陸 34 行 省 12 院 轄 市 海 南 特 別 行 政 區 蒙 古 地 方 西 藏 地 方 ), 在 台 灣 省 21 縣 市 的 人 口 分 佈

15 4. 福 建 省 ( 金 馬 地 區 ): 本 省 出 生 者 再 按 本 縣 市 (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 他 縣 市 ( 福 建 其 他 各 縣 ) 他 省 市 出 生, 在 兩 縣 10 鄉 鎮 的 人 口 分 佈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自 王 甫 昌 (2005) 與 林 勝 偉 (2004) 相 關 論 文 2.3 威 權 統 治 到 民 主 轉 型 : 戶 警 分 隸 與 省 籍 分 類 的 廢 除 1992 年 7 月 1 日, 動 員 勘 亂 時 期 終 止 而 恢 復 戶 籍 法 裡 的 戶 警 分 隸, 戶 政 業 務 由 警 政 單 位 回 歸 民 政 單 位, 戶 政 業 務 回 歸 民 政, 由 鄉 鎮 戶 政 事 務 所 為 基 礎 管 理 單 位, 並 於 1992 年 6 月 23 日 修 正 戶 籍 法, 其 中 原 本 法 規 中 第 六 條 : 中 華 民 國 人 民 之 本 籍, 以 其 所 屬 之 省 及 縣 為 依 據 廢 止, 也 不 再 進 行 省 籍 登 記, 修 正 為 出 生 地 登 記 王 甫 昌 (2005) 認 為 1992 年 修 訂 戶 籍 法, 由 父 親 之 本 籍 改 為 本 人 出 生 地 的 關 鍵 是 1979 年 美 麗 島 事 件, 由 於 威 權 體 制 鎮 壓 反 對 陣 營, 導 致 許 多 民 眾 有 機 會 理 解 民 主 運 動 的 政 治 訴 求, 進 而 在 選 舉 中 支 持 代 替 這 些 政 治 犯 參 選 的 家 屬 ; 國 民 黨 政 府 為 平 撫 民 怨 與 回 應 民 眾 對 於 政 治 參 與 要 求, 開 放 愈 來 愈 多 的 中 央 民 意 代 表 增 額 席 次, 使 反 對 勢 力 進 入 立 法 院 ; 再 者, 美 麗 島 事 件 後 促 成 比 較 激 進 的 台 灣 民 族 主 義 論 述, 成 為 民 進 黨 建 黨 後 的 政 治 動 員 基 礎 威 權 體 制 的 民 主 轉 型 促 使 1992 年 順 利 廢 除 本 籍 登 記 制 度 1997 年 5 月 21 日 戶 籍 法 再 次 修 正, 廢 止 指 定 繼 承 行 職 業 及 教 育 程 度 登 記, 增 列 初 設 戶 籍 及 註 銷 登 記 十 五 歲 以 上 人 口 教 育 程 度 查 記 十 四 歲 以 上 人 口 申 領 國 民 身 分 證 應 捺 指 紋 等 戶 籍 登 記 申 報 期 限 由 15 日 修 正 為 30 天 以 內, 並 廢 止 遷 出 登 記 應 於 事 前 申 請 的 規 定 年 2 月 9 日 戶 籍 法 再 次 修 訂, 同 時 全 面 修 正 國 籍 法, 新 法 之 親 屬 關 係 採 用 父 母 雙 系 認 定 ( 姚 秀 嵐 2005) 由 以 上 所 述, 台 灣 經 歷 日 本 殖 民 時 期 國 民 黨 威 權 統 治 到 邁 向 民 主 化 的 過 7 本 段 落 中 華 民 國 戶 籍 法 修 正 內 容 整 理, 資 料 來 源 :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戶 政 事 務 所 (2003) 戶 政 業 務 發 展 沿 革,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戶 政 事 務 網 頁 取 自 (2011/04/19 瀏 覽 )

16 程, 戶 籍 制 度 也 從 保 甲 制 度 台 日 區 隔 軍 民 分 立 省 籍 區 隔 以 及 血 統 繼 承 等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轉 變 為 承 認 普 世 公 民 權 利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表 2.2 台 灣 戶 口 制 度 歷 次 戶 口 與 住 宅 普 查 資 料 時 期 普 查 名 稱 普 查 日 期 主 辦 機 關 常 住 人 口 總 計 男 女 日 治 時 期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1 第 一 次 臨 時 臺 灣 戶 口 調 查 2 第 二 次 臨 時 臺 灣 戶 口 調 查 3 第 一 次 國 勢 調 查 4 第 二 次 國 勢 調 查 5 第 三 次 國 勢 調 查 6 第 四 次 國 勢 調 查 7 第 五 次 國 勢 調 查 資 料 來 源 : 內 政 部 戶 政 司 (2011) 編 制 民 國 前 七 年 (1905) 總 督 府 3,047,391 1,616,256 1,431,135 民 國 四 年 總 督 府 3,498,210 1,823,472 1,674,738 (1915) 民 國 九 年 總 督 府 3,697,208 1,916,607 1,780,601 (1920) 民 國 十 四 年 總 督 府 4,036,133 2,075,415 1,960,718 (1925) 民 國 十 九 年 (1930) 總 督 府 4,640,820 2,377,268 2,263,552 民 國 廿 四 年 總 督 府 5,249,728 2,677,665 2,572,063 (1935) 民 國 廿 九 年 總 督 府 5,872,084 2,970,655 2,901,429 (1940) 1 戶 口 普 查 民 國 四 十 五 內 政 部 9,367,661 4,772,136 4,595,525 年 (1956) 2 戶 口 及 住 宅 普 查 3 戶 口 及 住 宅 普 查 抽 樣 調 查 4 戶 口 及 住 宅 普 查 抽 樣 調 查 5 戶 口 及 住 宅 普 查 6 戶 口 及 住 宅 普 查 7 戶 口 及 住 宅 普 查 民 國 五 十 五 年 (1966) 內 政 部 13,505,463 7,152,974 6,352,489 民 國 五 十 九 內 政 部 14,769,725 7,723,067 7,046,658 年 (1970) 民 國 六 十 四 內 政 部 16,279,356 8,438,978 7,840,378 年 (1975) 民 國 六 十 九 內 政 部 18,029,798 9,405,376 8,624,422 年 (1980) 民 國 七 十 九 年 (1990) 內 政 部 20,393,628 10,618,217 9,775,411 民 國 八 十 九 行 政 院 主 計 22,300,929 11,386,084 10,914,84 年 (2000) 處 5

17 三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演 變 中 國 地 廣 人 多, 經 過 各 地 軍 閥 割 據 與 長 期 戰 爭,1949 年 成 立 的 中 國 共 產 黨 新 政 權 所 面 對 的 最 大 問 題 之 一, 就 是 要 在 缺 乏 有 效 的 官 僚 行 政 與 財 政 能 力 的 情 況 下, 對 超 過 美 國 與 歐 洲 等 先 進 資 本 主 義 國 家 人 口 總 和 的 區 域 進 行 治 理, 對 中 共 統 治 菁 英 來 說, 這 顯 然 是 個 非 常 艱 鉅 的 工 作 中 共 依 據 列 寧 式 政 黨 的 組 織 原 則, 採 取 了 一 套 相 當 清 晰 化 與 簡 單 化 的 組 織 手 段, 這 套 組 織 手 段 包 括 了 幾 項 基 本 要 素, 首 先 建 立 的 是 國 家 幹 部 體 制, 其 次 是 城 市 單 位 體 制, 最 後 是 農 村 的 人 民 公 社, 由 於 單 位 與 人 民 公 社 是 依 據 戶 籍 上 互 斥 的 非 農 業 戶 口 與 農 業 戶 口 來 劃 分 組 織 範 圍, 戶 籍 也 就 與 城 市 單 位 職 工 以 及 人 民 公 社 社 員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相 結 合, 形 成 了 日 後 的 城 鄉 社 會 屏 障 ( 林 宗 弘 與 吳 介 民,2011) 3.1 毛 澤 東 時 代 : 戶 警 一 體 ( 公 安 管 理 ) 城 鄉 隔 離 母 系 繼 承 為 了 具 體 地 統 治 與 管 理 人 口,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逐 步 建 立 了 今 日 被 成 為 戶 籍 或 者 戶 口 制 度 的 人 口 治 理 體 制 1950 年 11 月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擬 定 城 市 戶 口 管 理 暫 行 條 例, 並 於 隔 年 由 公 安 部 公 布 施 行, 以 重 建 公 共 秩 序 並 恢 復 城 市 的 經 濟 建 設, 使 城 市 戶 籍 管 理 制 度 統 一, 從 縣 城 到 鄉 村 也 開 始 試 行 戶 口 調 查 登 記 ( 陸 益 龍,2003) 由 於 農 村 剩 餘 勞 動 力 大 量 流 入 城 市,1953 年 4 月 17 日,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下 達 關 於 勸 止 農 民 盲 目 流 入 城 市 的 指 示, 是 以 政 府 名 義 下 達 的 第 一 個 阻 止 農 民 進 城 的 指 示 ( 張 效 直,2005), 這 份 文 件 要 求 各 城 市 幹 部 對 從 農 村 流 入 城 市 的 農 村 勞 動 力 實 行 計 畫 管 理 中 國 第 一 個 五 年 計 劃 期 間,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政 務 院 公 佈 全 國 人 口 調 查 登 記 辦 法, 首 次 對 全 國 人 口 進 行 普 查 與 登 記, 並 在 農 村 地 區 初 步 建 立 戶 口 登 記 制 度 年 的 人 口 普 查 後,1955 年 6 月 9 日 國 務 院 針 對 農 村 戶 口 管 理 較 弱 的 情 況 發 布 建 立 經 常 戶 口 登 記 制 度 之 指 示, 規 定 統 一 由 公 安 機 關 派 出 所 辦 理 戶 口 登 8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2001/11/2) 關 於 第 一 次 全 國 人 口 調 查 登 記 結 果 的 公 報 取 自 ( 2011/11/08 瀏 覽 )

18 記, 確 定 中 國 大 陸 戶 籍 管 理 採 取 戶 警 一 體 ( 張 雷,2009) 1956 年 3 月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召 開 全 國 戶 口 工 作 會 議, 總 結 了 1949 年 以 來 之 戶 籍 管 理 經 驗, 討 論 修 改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戶 口 登 記 條 例 ( 草 案 ) 與 戶 口 登 記 管 理 工 作 內 務 細 則, 確 定 統 一 的 戶 口 簿 冊 證 件 樣 式, 並 於 全 國 各 大 中 城 市 建 立 人 口 卡 片 直 到 1957 年, 城 市 與 農 村 的 戶 口 登 記 與 管 理 辦 法 初 步 定 型, 但 尚 未 形 成 對 個 人 的 遷 徙 自 由 的 嚴 格 管 控 ( 陸 益 龍,2003) 1957 年 年 底, 在 毛 澤 東 的 領 導 下, 中 共 的 經 濟 政 策 激 進 化, 9,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於 1958 年 1 月 9 日 正 式 頒 布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戶 口 登 記 條 例, 使 城 鄉 有 別 的 戶 口 登 記 與 遷 移 限 制 制 度 化, 並 提 出 隨 母 落 戶 原 則, 公 民 由 農 村 遷 往 城 市, 必 須 持 有 城 市 勞 動 部 門 的 錄 用 證 明 學 校 的 錄 取 證 明 或 城 市 戶 口 登 記 證 明 以 及 城 市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的 准 予 遷 入 證 明, 向 常 住 地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申 請 辦 理 遷 出 手 續, 雖 然 目 標 是 建 立 全 國 統 一 的 出 生 死 亡 遷 移 和 暫 住 人 口 變 動 登 記 制 度, 卻 逐 步 成 為 限 制 人 口 流 動 的 計 畫 經 濟 輔 助 工 具 ( 陸 益 龍,2003) 戶 口 登 記 條 例 頒 布 後, 中 國 超 過 六 億 人 口, 依 據 28 個 省 級 行 政 單 位 與 大 約 三 千 個 縣 的 統 治 機 構, 被 編 入 了 平 均 大 約 五 萬 個 人 民 公 社 與 為 數 約 七 到 八 萬 個 國 有 單 位 或 萬 個 集 體 單 位 之 下, 以 利 於 推 動 社 會 主 義 工 業 化 的 相 關 政 策 在 大 躍 進 時 期, 各 級 農 業 幹 部 浮 誇 風 盛 行, 以 放 衛 星 為 名 義 浮 報 各 公 社 的 農 作 物 產 量, 導 致 對 農 村 生 產 剩 餘 與 勞 動 力 的 過 度 榨 取, 造 成 後 續 超 過 三 千 萬 人 死 亡 的 大 飢 荒 (Yang 1996) 農 業 戶 口 和 非 農 業 戶 口 在 1958 年 後 逐 漸 穩 固, 並 在 大 躍 進 造 成 危 機 之 後 變 得 更 為 僵 化 1964 年 公 安 部 門 主 辦 了 全 國 第 二 次 人 口 普 查 工 作, 同 年 8 月 14 日 國 務 院 批 轉 公 安 部 關 於 戶 口 遷 移 政 策 的 規 定 草 案, 此 文 件 呈 現 政 府 治 理 戶 口 遷 移 的 精 神, 即 是 嚴 格 限 制 農 村 遷 移 往 城 市 集 鎮, 與 集 鎮 遷 移 往 城 市 的 條 件, 這 項 規 定 9 新 華 網 (2000) 指 出 1957 年 9 月, 在 中 共 八 屆 三 中 全 會 上 通 過 農 業 發 展 綱 要 十 四 條 ( 修 正 草 案 ), 實 際 是 農 業 大 躍 進 的 綱 領, 掀 起 工 農 產 業 生 產 的 高 潮,1957 年 11 月 13 日, 人 民 日 報 社 論 正 式 提 出 大 躍 進 口 號 1958 年 5 月 召 開 的 中 共 八 大 二 次 會 議 通 過 第 二 個 五 年 計 劃, 為 大 躍 進 正 式 制 定 任 務 和 目 標 資 料 來 源 : 新 華 網 (2000) 大 躍 進 運 動 取 自 ( 2011/11/10 瀏 覽 )

19 堵 住 農 村 人 口 遷 往 城 鎮 的 大 門 ( 張 雷,2009) 1966 年 到 1976 年 文 化 大 革 命 期 間, 城 鎮 就 業 困 難, 部 分 幹 部 與 家 屬 下 放 和 知 識 青 年 上 山 下 鄉 插 隊 落 戶 帶 來 了 大 規 模 的 人 口 流 動, 估 計 超 過 1600 萬 城 鎮 知 青 下 鄉, 近 千 萬 職 工 與 家 屬 下 放, 與 530 萬 城 鎮 居 民 下 鄉 勞 動 ( 萬 川,2009), 戶 口 治 理 機 制 部 份 遭 到 破 壞, 但 並 沒 有 影 響 國 家 對 戶 籍 管 制 的 主 要 政 策 方 向 1977 年 11 月, 國 務 院 批 轉 公 安 部 關 於 處 理 戶 口 遷 移 的 規 定, 再 次 強 調 嚴 格 控 制 農 村 人 口 進 入 城 鎮, 並 且 正 式 提 出 對 農 轉 非 指 標 的 嚴 格 規 定 10 總 之, 1958 年 到 1979 年 是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的 強 化 與 鞏 固 期 ( 張 雷 2009) 3.2 改 革 開 放 時 期 : 人 口 流 動 先 於 制 度 改 革 1978 年 底 開 始 包 產 到 戶 改 革 使 人 民 公 社 逐 步 解 體, 迫 使 國 家 採 取 計 劃 與 市 場 價 格 雙 軌 制, 也 使 得 農 村 剩 餘 勞 動 力 得 以 從 土 地 上 鬆 綁, 部 分 農 民 ( 多 半 是 基 層 幹 部 ) 與 城 鎮 失 業 者 ( 多 數 是 返 鄉 知 青 ) 一 同 成 為 首 先 投 入 非 農 業 的 市 場 經 濟 活 動, 各 種 以 個 體 戶 專 業 戶 或 鄉 鎮 企 業 為 名 義 的 中 小 企 業 快 速 成 長, 農 業 就 業 人 口 大 量 向 非 農 業 部 門 的 就 業 機 會 流 動, 在 空 間 上 則 是 從 農 村 向 城 鎮 流 動, 此 時 中 國 政 府 才 開 始 出 台 有 關 戶 口 遷 移 的 政 策 ( 張 雷,2009), 並 且 在 1982 年 中 國 進 行 全 國 第 三 次 人 口 普 查, 恢 復 文 革 期 間 混 亂 的 戶 籍 管 理 中 國 的 戶 籍 制 度 調 整 往 往 晚 於 經 濟 改 革 五 到 六 年 左 右 1984 年 中 國 政 府 在 關 於 1984 年 農 村 工 作 通 知 中, 要 求 各 省 自 治 區 直 轄 市 選 擇 若 干 集 鎮 試 點, 允 許 務 工 經 商 與 服 務 業 的 農 民 自 理 口 糧 入 集 鎮 落 戶 1984 年 10 月 13 日, 國 務 院 發 佈 關 於 農 民 進 入 集 鎮 落 戶 問 題 的 通 知, 規 定 凡 在 集 鎮 務 工 經 商 辦 服 務 業 的 農 民 和 家 屬, 在 集 鎮 有 固 定 住 所, 有 經 營 能 力, 或 在 鄉 鎮 企 事 業 單 位 長 期 務 工, 可 發 給 自 理 口 糧 戶 口 簿, 為 非 農 業 人 口, 除 口 糧 自 理 以 外, 他 們 與 集 鎮 居 民 享 有 同 樣 權 力 履 行 同 等 義 務, 這 項 通 知 是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第 一 個 政 10 資 料 來 源 : 蔡 鎮 貞 (2009/3/3)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的 前 世 今 生, 奧 一 大 近 視 取 自 (2011/04/12 瀏 覽 )

20 策 規 定, 並 首 次 由 指 標 控 制 轉 向 准 入 條 件 控 制 當 國 有 企 業 逐 漸 讓 位 給 私 營 個 體 戶 與 鄉 鎮 企 業, 利 潤 上 繳 改 為 企 業 稅 收 之 後, 中 國 隨 即 面 臨 勞 動 力 相 關 的 人 口 與 稅 收 資 訊 個 體 化 的 衝 擊 1985 年 7 月 國 務 院 公 布 了 對 城 鎮 暫 住 人 口 管 理 的 暫 行 規 定, 對 流 動 人 口 施 行 暫 住 證 寄 住 證 與 旅 客 住 宿 登 記 證 做 了 較 為 具 體 與 詳 細 的 規 範, 形 成 統 一 的 暫 住 證 制 度 1985 年 9 月 公 布 了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居 民 身 分 證 條 例, 訂 定 中 國 實 行 居 民 身 份 證 制 度, 這 是 中 國 在 全 境 之 內 首 次 建 立 以 成 年 個 人 為 單 位 的 有 效 身 分 證 件 1992 年 中 國 全 面 取 消 糧 食 計 畫 供 應 制 城 市 非 正 規 部 門 勞 動 就 業 制 度 改 革 與 農 村 家 庭 連 產 承 包 責 任 實 行, 解 除 土 地 對 農 民 的 行 政 性 束 縛 ( 張 雷,2009) 鄧 南 巡 之 後, 關 於 勞 動 與 資 本 市 場 及 私 有 產 權 的 法 令 規 範 逐 漸 完 備, 國 企 大 規 模 私 有 化 與 農 民 工 大 量 被 私 營 部 門 僱 用, 進 一 步 衝 擊 了 戶 籍 與 單 位 區 別 ( 林 宗 弘 2007) 1992 年 8 月 公 安 部 發 出 關 於 實 行 當 地 有 效 城 鎮 居 民 戶 口 制 度 的 通 知 規 定, 對 在 城 鎮 有 穩 定 住 所 和 職 業 的 移 民, 允 許 以 藍 印 戶 口 在 城 鎮 入 戶 1994 年 中 國 前 總 理 朱 鎔 基 進 行 了 名 為 財 政 分 稅 制 的 中 央 集 權 改 革, 中 央 政 府 獲 得 預 算 內 財 政 收 入 比 例 由 1993 年 的 22 %, 一 舉 提 高 到 次 年 的 56 % 分 稅 制 改 變 了 地 方 政 府 的 財 政 收 支 結 構, 使 得 地 方 幹 部 汲 租 的 方 式, 逐 漸 由 鄉 鎮 企 業 利 潤 與 官 倒 轉 向 招 商 引 資 與 圈 地 ( 林 宗 弘 2009) 1995 年 7 月 1 日 出 台 小 城 鎮 戶 籍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試 點 方 案 1997 年 6 月, 國 務 院 批 轉 公 安 部 關 於 小 城 鎮 戶 籍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的 試 點 方 案, 此 方 案 針 對 已 在 小 城 鎮 就 業 居 住 並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的 農 村 人 口, 可 以 在 小 城 鎮 辦 理 城 鎮 常 住 戶 口 1998 年 十 五 大 三 中 全 會 審 議 通 過 了 中 共 中 央 關 於 農 業 和 農 村 工 作 若 干 重 大 問 題 的 決 定, 提 出 大 力 發 展 鄉 鎮 企 業, 多 渠 道 轉 移 農 業 富 餘 勞 動 力, 決 定 了 城 鄉 一 體 化 的 發 展 路 線 1998 年 8 月, 國 務 院 批 轉 公 安 部 關 於 當 前 戶 籍 管 理 中 幾 個 突 出 問 題 的 意 見, 戶 籍 制 度 進 一 步 鬆 動 2000 年 6 月, 國 務 院 發 佈 關 於 促 進 小 城 鎮 健 康 發 展 的 若 干 意 見, 其 中 規 定 凡 在 縣 級 市 區 縣 級 人 民 政 府 駐 地 鎮 與 縣 以 下 小 城 鎮 有 合 法 固 定 住 所 固 定 職

21 業 或 生 活 來 源 的 農 民 均 可 依 據 個 人 意 願 轉 為 城 鎮 戶 口, 並 在 子 女 入 學 參 軍 與 就 業 方 面 享 有 與 城 鎮 居 民 同 等 待 遇 2001 年 3 月, 國 務 院 批 轉 公 安 部 關 於 推 進 小 城 鎮 戶 籍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的 意 見, 已 經 在 小 城 鎮 辦 理 的 藍 印 戶 口 地 方 城 鎮 居 民 戶 口 自 理 口 糧 戶 口 者 將 統 一 登 記 為 城 鎮 常 住 戶 口 截 至 2007 年, 已 有 河 北 遼 寧 江 蘇 浙 江 福 建 山 東 湖 北 湖 南 廣 西 重 慶 四 川 與 陝 西 12 省 與 自 治 區 直 轄 市 相 繼 統 一 城 鄉 戶 口 登 記 制 度, 統 稱 為 居 民 戶 口 ( 張 雷,2009) 3.3 中 國 戶 籍 改 革 的 限 制 至 今 為 止, 中 國 的 戶 籍 制 度 雖 然 有 很 多 的 改 革 方 案 城 鎮 城 鄉 一 體 化 試 點 與 其 他 有 關 制 度 鬆 脫 戶 籍 區 隔 11, 但 1958 年 頒 布 的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戶 口 登 記 條 例 和 1985 年 的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居 民 身 分 證 條 例 仍 是 目 前 中 國 人 口 治 理 的 基 本 法 規, 建 構 出 中 國 獨 特 的 二 元 戶 籍 制 度 與 城 鎮 差 別 的 制 度 直 到 目 前 為 止, 全 面 性 的 戶 籍 改 革 依 舊 是 停 滯 與 處 於 呼 籲 的 階 段 林 宗 弘 與 吳 介 民 (2011) 曾 指 出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變 革 有 三 項 原 則, 第 一 是 戶 籍 改 革 摸 著 石 頭 過 河 ( 或 稱 之 為 被 動 漸 進 原 則 Reactive gradualist principle): 在 改 革 開 放 時 期 各 種 社 會 與 政 治 制 度 的 調 整 晚 於 市 場 轉 型 ; 第 二 是 黨 國 中 央 穩 定 壓 倒 一 切 ( 或 稱 之 為 政 治 穩 定 原 則 Political stabilization principle): 中 央 政 府 以 政 治 穩 定 與 經 濟 發 展 為 優 先 目 標 ( 儘 管 兩 者 時 有 衝 突 ), 社 會 與 政 治 改 革 為 前 者 的 工 具, 戶 籍 制 度 的 改 革 也 不 例 外 ; 第 三 是 地 方 幹 部 追 求 升 官 發 財 ( 或 稱 之 為 地 方 汲 租 原 則 Local rent-seeking principle): 在 中 央 缺 乏 一 貫 政 策 下, 地 方 幹 部 以 仕 途 與 財 政 掠 奪 為 優 先, 地 方 戶 籍 改 革 往 往 只 是 升 官 發 財 的 工 具 林 宗 弘 與 吳 介 民 (2011) 認 為 戶 籍 制 度 改 革 缺 乏 清 晰 的 方 向 與 藍 圖, 是 被 經 濟 改 革 的 社 會 後 果 牽 著 鼻 子 走, 危 機 管 理 多 過 有 意 圖 的 設 計 ; 其 次, 與 其 他 政 治 11 例 如 2006 年 中 國 人 事 部 公 務 員 管 理 司 規 定, 國 家 公 務 員 考 試 在 中 央 國 家 機 關 的 招 考 職 位 不 設 戶 籍 限 制, 張 雷 (2009) 認 為 其 是 考 試 制 度 的 重 大 進 步, 實 現 所 有 公 民 都 有 公 平 的 資 格 為 國 家 服 務

22 改 革 類 似, 黨 國 中 央 對 戶 籍 制 度 改 革 所 可 能 造 成 的 政 治 或 社 會 不 穩 定 深 感 疑 慮, 使 其 裹 足 不 前, 因 此 僅 有 政 策 宣 示 而 無 實 質 法 令 出 台 ; 最 後, 地 方 幹 部 依 據 升 官 發 財 的 原 則, 自 行 解 釋 或 扭 曲 中 央 政 府 的 改 革 方 向, 實 際 上 往 往 是 為 了 達 到 累 積 稅 收 與 土 地 資 源 的 目 的 結 果, 上 述 三 原 則 使 得 中 國 大 陸 戶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發 展 出 現 兩 個 特 徵 : 戶 籍 治 理 的 地 方 化 與 財 政 化 戶 籍 治 理 地 方 化, 指 的 是 在 中 央 僅 僅 呼 籲 戶 籍 制 度 改 革 而 無 具 體 法 令 與 政 策 出 台 的 情 況 下, 各 地 方 政 府 依 據 自 身 的 政 治 經 濟 目 標 對 現 行 的 戶 籍 制 度 進 行 調 整 在 大 多 數 情 況 下, 遷 入 地 政 府 的 戶 籍 治 理 主 要 採 取 兩 種 不 同 的 策 略, 第 一 種 策 略 是 防 堵 (exclusion), 也 就 是 地 方 政 府 沿 襲 過 去 的 戶 口 管 制 手 段, 出 於 其 他 政 策 目 標 ( 例 如 減 少 外 來 農 民 工 的 競 爭 以 降 低 城 鎮 地 區 國 有 單 位 下 崗 職 工 的 失 業 率 防 止 大 都 會 區 人 口 爆 炸 所 導 致 的 水 資 源 不 足 或 減 少 車 輛 排 放 的 空 氣 污 染 ) 或 行 政 考 慮 ( 擔 心 組 織 犯 罪 ), 以 各 種 管 理 手 段 提 高 遷 徙 的 成 本 或 對 遷 徙 者 加 以 懲 罰, 以 減 少 其 數 量, 並 可 能 間 接 地 減 少 遷 入 地 政 府 的 行 政 管 理 業 務 與 財 政 負 擔 甚 至 增 加 財 政 收 入 如 過 去 研 究 顯 示 的, 在 1990 年 代 價 格 雙 軌 制 廢 除 之 前, 地 方 幹 部 通 常 對 遷 入 者 採 取 敵 視 的 態 度, 主 要 的 原 因 是 城 市 單 位 仍 然 補 貼 市 民 的 食 衣 住 行, 這 些 生 活 物 資 經 常 流 入 黑 市 但 是 在 1990 年 代 之 後, 城 市 幹 部 擔 憂 的 主 要 是 失 業 與 治 安 不 過, 由 於 廉 價 勞 力 已 經 成 為 沿 海 城 市 經 濟 成 長 的 動 力, 地 方 幹 部 與 公 安 部 門 經 常 不 得 不 對 非 法 民 工 睜 一 隻 眼 閉 一 隻 眼 ((Solinger 1999: 78-80) 防 堵 策 略 中 最 為 惡 名 昭 彰 的 就 是 所 謂 流 動 人 口 收 容 遣 送 制 度 不 過, 防 堵 策 略 不 僅 執 行 起 來 行 政 成 本 高 昂 ( 規 費 入 不 敷 出 ) 容 易 引 發 民 憤 ( 例 如 城 管 打 人 造 成 群 眾 焚 燒 派 出 所 ), 而 且 收 效 甚 微 第 二 種 策 略 是 遷 入 地 政 府 可 以 採 取 選 擇 性 吸 納 (selective inclusion), 篩 選 部 份 遷 入 人 口 賦 予 公 民 身 份, 也 就 是 所 謂 的 戶 籍 制 度 改 革 與 世 界 各 國 的 移 民 政 策 類 似, 這 種 策 略 多 半 設 定 了 某 些 遷 入 條 件 例 如 城 鄉 之 間 的 投 資 移 民 或 者 技 術 移 民 等 條 件, 由 遷 入 地 的 公 安 與 相 關 部 門 審 批 ; 由 於 各 地 方 政 府 經 常

23 採 取 防 堵 與 選 擇 性 公 民 化 的 混 合 策 略, 將 公 民 權 利 分 為 好 幾 個 不 同 的 類 型 與 層 次 例 如 藍 印 戶 口 ( 投 資 移 民 ) 與 工 作 證 ( 技 術 移 民 ) 之 分, 或 是 暫 住 證 ( 臨 時 員 工 ) 與 居 住 證 ( 穩 定 員 工 ) 之 分, 對 各 類 遷 入 者 實 施 不 同 的 入 戶 條 件 管 制, 因 此 造 成 了 吳 介 民 (2000) 所 謂 的 公 民 權 的 差 序 格 局 (differential citizenship) 這 種 權 利 分 類 與 階 層 化 的 現 象 地 方 政 府 以 何 種 條 件 來 篩 選 遷 入 者 呢? 在 分 析 各 地 的 戶 籍 政 策 改 革 之 後, 林 宗 弘 等 (2011) 發 現 地 方 政 府 通 常 引 進 三 種 遷 入 者, 這 三 種 新 移 民 代 表 了 不 同 的 經 濟 資 產 擁 有 者 他 們 對 城 市 的 稅 收 帶 來 貢 獻 第 一 種 遷 入 者 是 帶 來 經 濟 資 本 的 投 資 移 民, 早 期 以 藍 印 戶 口 為 代 表, 後 來 則 融 入 於 各 種 記 分 制 的 規 範 中 ; 第 二 種 遷 入 者 是 帶 來 技 術 資 產 或 者 說 是 人 力 資 本 的 技 術 移 民, 例 如 各 種 專 業 人 才 或 高 學 歷 者 這 種 渠 道 原 先 就 存 在 於 戶 籍 制 度 之 中, 只 不 過 隨 著 單 位 工 作 分 配 制 度 的 廢 除 而 改 頭 換 面 ; 第 三 種 是 主 要 居 住 於 城 市 擴 張 區 域, 即 所 謂 城 鄉 交 接 部, 原 來 擁 有 土 地 資 產 的 農 民, 也 就 是 被 徵 地 的 農 民 ( 失 地 移 民 ) 通 常, 地 方 政 府 在 徵 地 的 同 時, 會 給 予 農 民 相 關 的 市 民 權 利 例 如 社 會 保 險 農 村 宅 基 地 與 城 市 商 品 房 置 換 等 等, 作 為 土 地 或 宅 基 地 損 失 之 補 償 條 件 的 一 部 分 這 種 策 略 是 地 方 政 府 圈 地 運 動 的 新 版 本 ( 周 飛 舟 2006), 在 中 共 政 策 文 件 上 通 常 稱 之 為 城 鄉 一 體 化 或 者 城 鄉 統 籌 發 展, 近 年 來 則 被 中 國 大 陸 媒 體 俗 稱 為 農 民 上 樓 或 者 被 農 轉 非 ( 意 即 被 地 方 政 府 強 迫 轉 為 非 農 業 戶 口 ) 近 年 來, 各 遷 入 地 政 府 對 於 本 地 戶 口 准 入 的 條 件, 通 常 設 定 為 投 資 置 產 依 法 繳 稅 並 且 繳 納 社 會 保 險 達 一 定 時 期 ( 通 常 是 七 年 ), 也 就 是 以 財 政 收 入 為 主 的 規 範 對 遷 入 地 的 地 方 幹 部 而 言, 無 論 是 防 堵 政 策 或 是 選 擇 性 引 進 前 述 的 三 種 遷 入 者, 都 有 積 極 的 財 政 動 機 ( 但 偶 爾 也 有 仕 途 上 的 考 量 ) 防 堵 策 略 通 常 可 以 從 非 法 移 民 的 取 締 過 程 中 榨 取 無 酬 勞 動 或 是 行 政 規 費, 選 擇 性 吸 納 則 是 可 以 幫 助 招 商 引 資 或 是 引 進 高 薪 的 技 術 勞 動 力, 從 而 獲 得 工 廠 與 房 地 產 相 關 的 稅 費, 以 及 個 人 所 得 稅 或 社 會 保 險 基 金 收 入 等 而 徵 地 則 有 更 強 的 財 政 驅 動 力 地 方 政 府 可 以 從 土 地 剝 奪 的 過 程 中 獲 得 預 算 內 的 營 業 稅 與 城 市 建 設 費 等 合 法 收

24 入, 與 預 算 外 的 第 二 財 政 土 地 出 讓 金 ( 周 飛 舟 2007) 當 然, 財 政 掠 奪 的 過 程 也 會 造 成 被 統 治 者 的 抵 抗, 這 就 是 上 述 策 略 隱 含 的 成 本 首 先, 防 堵 的 行 政 成 本 不 斷 升 高, 而 且 經 常 造 成 輿 論 不 滿 與 官 民 衝 突 ; 其 次, 選 擇 性 吸 納 事 實 上 是 將 遷 入 者 分 為 兩 個 主 要 的 社 會 階 層 投 資 者 與 技 術 管 理 階 層, 以 及 無 法 符 合 准 入 條 件 的 農 民 工, 後 者 進 城 落 戶 的 希 望 渺 茫, 因 此, 這 種 分 類 方 式 也 可 能 激 化 工 作 現 場 內 勞 資 ( 外 地 農 民 工 與 管 理 方 ) 之 間 潛 在 的 階 級 衝 突 同 時 也 造 成 工 作 現 場 外 的 居 住 空 間 區 隔 例 如 宿 舍 勞 動 體 制 與 城 中 村 等, 這 種 城 市 區 隔 亦 可 能 觸 發 外 來 工 人 與 當 地 居 民 之 間 的 社 會 衝 突 (Castells 1978); 在 以 徵 地 換 取 公 民 權 利 的 方 式 上, 即 使 採 用 較 高 的 補 償 標 準, 城 鄉 一 體 化 的 本 質 就 是 幹 部 與 房 地 產 集 團 圈 地 牟 利, 仍 然 有 可 能 持 續 引 起 幹 部 與 失 地 農 民 的 對 抗 由 於 地 方 幹 部 的 仕 途 與 財 政 算 計 包 括 了 採 取 上 述 策 略 的 效 益 與 成 本, 因 此, 遷 入 地 政 府 所 實 施 的 戶 籍 改 革 策 略, 往 往 是 防 堵 與 選 擇 性 吸 納 的 混 合 在 地 方 幹 部 與 財 團 圈 地 汲 租 的 動 機 下, 仍 有 部 份 城 市 訂 定 對 外 來 落 戶 者 與 不 願 放 棄 土 地 的 農 民 較 為 開 放 與 友 善 的 戶 籍 改 革 措 施, 其 中 以 2001 年 在 河 南 省 會 鄭 州 市 ( 下 稱 鄭 州 實 驗 ) 2004 年 起 在 四 川 省 會 成 都 市 以 及 直 轄 的 重 慶 市 ( 下 稱 成 渝 試 點 ) 所 進 行 的 改 革 試 驗 最 引 人 注 目 鄭 州 市 是 中 國 省 會 大 城 當 中 最 早 嘗 試 拆 除 外 來 人 口 入 戶 壁 壘 的 城 市, 但 由 於 大 量 學 童 移 入 導 致 教 育 預 算 不 足, 最 後 以 叫 停 告 終 ; 成 渝 試 點 的 改 革 實 驗 則 是 以 境 內 戶 籍 統 一 管 理 為 主, 在 外 來 人 口 政 策 的 衝 擊 方 面 不 及 鄭 州 實 驗, 但 是 對 農 民 土 地 所 有 權 延 長 的 突 破 卻 造 成 相 當 大 的 爭 議 迄 今 為 止, 鄭 州 實 驗 與 城 渝 試 點 都 面 對 了 很 大 的 政 治 阻 力 四 台 灣 與 中 國 戶 籍 法 令 比 較 1931 年 12 月 12 日 國 民 政 府 制 定 公 布 的 戶 籍 法 全 文 132 條, 經 過 13 次 的 修 改, 目 前 現 行 是 2011 年 5 月 6 日 修 改 後 的 全 文 83 條 從 1950 年 代 開 始, 台 灣 的 戶 籍 登 記 與 管 理 走 向 個 人 化, 加 上 1992 年 廢 止 動 員 戡 亂, 已 逐 漸 改 為 以

25 戶 為 輔 事 後 登 記 身 份 統 一 與 戶 政 管 理 除 了 戶 籍 管 理 規 定, 台 灣 的 國 民 身 份 證 制 度 並 沒 有 專 法 規 範, 而 是 在 戶 籍 法 中 的 一 環, 戶 籍 法 先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人 民 之 戶 籍 登 記, 而 戶 籍 是 取 得 國 民 身 份 證 的 前 提 要 件, 若 具 有 國 籍 但 未 設 有 戶 籍 者, 也 無 法 完 全 享 有 完 整 國 民 待 遇 ( 內 政 部,2007) 戶 籍 法 中 第 五 章 規 範 國 民 身 分 證 及 戶 口 名 簿 相 關 內 容, 第 五 十 一 條 國 民 身 分 證 及 戶 口 名 簿 規 定 : 國 民 身 分 證 用 以 辨 識 個 人 身 分, 其 效 用 及 於 全 國 戶 口 名 簿 用 以 證 明 該 戶 戶 內 之 各 成 員, 並 以 戶 長 列 為 首 欄 中 國 大 陸 的 戶 籍 制 度 與 人 口 管 理 法 規 是 1958 年 的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戶 口 登 記 條 例, 目 前 尚 未 對 法 令 本 身 進 行 修 改, 並 且 直 到 1985 年 才 以 新 法 建 立 身 份 證 制 度, 近 年 來 為 了 換 發 晶 片 身 份 證,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居 民 身 分 證 條 例 在 2003 年 6 月 28 日 由 全 國 人 大 十 一 屆 三 中 全 會 修 正 通 過,2004 年 1 月 1 日 實 施 在 中 央 政 府 之 戶 口 登 記 條 例 尚 未 修 訂 之 前, 中 國 大 陸 戶 籍 仍 然 是 以 戶 為 主 事 前 審 批 城 鄉 二 元 公 安 管 理 為 其 特 徵, 僅 在 1998 年 廢 除 了 母 系 繼 承 原 則 下 表 針 對 台 灣 與 中 國 的 戶 籍 法 規 就 總 則 概 要 主 管 機 關 出 生 死 亡 遷 出 遷 入 進 行 整 理 與 比 較

26 表 4.1 中 華 民 國 戶 籍 法 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戶 口 登 記 條 例 的 重 要 條 文 比 較 類 別 中 華 民 國 戶 籍 法 1931/12/12 公 布 2011/05/06 修 改 第 一 條 規 範 : 中 華 民 國 人 民 戶 籍 之 登 記, 依 本 法 之 規 定 第 三 條 規 範 : 戶 籍 登 記, 以 戶 為 單 位 在 一 家, 或 同 一 處 所 同 一 主 管 人 之 下 共 同 生 活, 或 經 營 共 同 事 業 者 為 一 戶, 以 家 長 或 主 總 則 管 人 為 戶 長 ; 單 獨 生 活 者, 得 為 概 要 一 戶 並 為 戶 長 一 人 同 時 不 得 有 二 戶 籍 第 五 條 規 範 : 戶 籍 登 記, 由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於 其 轄 區 內 分 設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理 主 管 機 關 概 第 四 條 規 範 : 戶 籍 登 記 指 包 含 要 身 分 登 記 的 出 生 登 記, 以 及 出 生 出 地 登 記 生 第 六 條 規 範 : 在 國 內 出 生 十 二 歲 以 下 之 國 民, 應 為 出 生 登 記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戶 口 登 記 條 例 1958/1/9 通 過 施 行 第 一 條 規 範 : 為 了 維 持 社 會 秩 序, 保 護 公 民 的 權 利 和 利 益, 服 務 於 社 會 主 義 建 設, 製 定 本 條 例 第 二 條 規 範 : 中 華 民 眾 共 和 國 公 民, 都 應 當 依 照 本 條 例 的 規 定 履 行 戶 口 登 記 現 役 軍 人 的 戶 口 登 記, 由 軍 事 機 關 按 照 管 理 現 役 軍 人 的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居 留 在 中 華 民 眾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外 國 人 和 無 國 籍 的 人 的 戶 口 登 記,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外, 適 用 本 條 例 第 五 條 規 範 : 戶 口 登 記 以 戶 為 單 位 同 主 管 人 共 同 居 住 一 處 的 立 為 一 戶, 以 主 管 人 為 戶 主 單 身 居 住 的 自 立 一 戶, 以 本 人 為 戶 主 居 住 在 機 關 團 契 學 校 企 業 事 業 等 單 位 內 部 和 公 共 宿 舍 的 戶 口 共 立 一 戶 或 者 分 別 立 戶 戶 主 負 責 按 照 本 條 例 的 規 定 申 報 戶 口 登 記 第 三 條 規 範 : 戶 口 登 記 工 作, 由 各 級 公 安 機 關 主 管 城 市 和 設 有 公 安 派 出 所 的 鎮, 以 公 安 派 出 所 管 轄 區 為 戶 口 管 轄 區 ; 鄉 和 不 設 公 安 派 出 所 的 鎮, 以 鄉 鎮 管 轄 區 為 戶 口 管 轄 區 鄉 鎮 民 眾 委 會 員 和 公 安 派 出 所 為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居 住 在 機 關 團 契 學 校 企 業 事 業 等 單 位 內 部 和 公 共 宿 舍 的 戶 口, 由 各 單 位 指 定 專 人, 協 助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辦 理 戶 口 登 記 ; 分 散 居 住 的 戶 口, 由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直 接 辦 理 戶 口 登 記 居 住 在 軍 事 機 關 和 軍 人 宿 舍 的 非 現 役 軍 人 的 戶 口, 由 各 單 位 指 定 專 人, 協 助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辦 理 戶 口 登 記 農 業 漁 業 鹽 業 林 業 牧 畜 業 手 工 業 等 生 產 合 作 社 的 戶 口, 由 合 作 社 指 定 專 人, 協 助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辦 理 戶 口 登 記 合 作 社 以 外 的 戶 口, 由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直 接 辦 理 戶 口 登 記

27 死 亡 申 請 地 申 請 者 申 請 期 間 概 要 無 依 兒 童 尚 未 辦 理 戶 籍 登 記 者, 亦 同 第 二 十 條 規 範 : 中 華 民 國 人 民 初 次 申 請 戶 籍 登 記 時, 其 出 生 地 依 下 列 規 定 : 一 申 請 戶 籍 登 記, 以 其 出 生 地 所 屬 之 省 ( 市 ) 及 縣 ( 市 ) 為 出 生 地 二 無 依 兒 童 之 出 生 地 無 可 考 者, 以 發 現 地 為 出 生 地 三 在 船 機 上 出 生 而 無 法 確 定 其 出 生 地 者, 以 其 出 生 時 該 船 機 之 船 籍 港 註 冊 地 或 國 籍 登 記 地 為 出 生 地 四 在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機 構 收 容 教 養, 其 出 生 地 或 發 現 地 不 明 者, 以 該 機 構 所 在 地 為 出 生 地 五 在 國 外 出 生 者, 以 其 出 生 所 在 地 之 國 家 或 地 區 為 出 生 地 六 不 能 依 前 五 款 規 定 確 定 其 出 生 地 者, 以 其 居 住 處 所 地 為 出 生 地 第 二 十 九 條 規 範 : 出 生 登 記 指 出 以 父 母 祖 父 母 戶 長 同 居 人 或 撫 養 人 為 申 請 人 前 項 出 生 登 記, 如 係 無 依 兒 童, 並 得 以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機 構 為 申 請 人 第 四 十 八 條 規 範 : 戶 籍 登 記 之 申 請, 應 於 事 件 發 生 或 確 定 後 三 十 日 內 為 之 但 出 生 登 記 至 遲 應 於 六 十 日 內 為 之 第 四 條 規 範 : 戶 籍 登 記, 指 下 列 登 記 : 一 身 分 登 記 :( 八 ) 死 亡 死 亡 宣 告 登 記 第 十 四 條 規 範 : 死 亡 或 受 死 亡 宣 告, 應 為 死 亡 或 死 亡 宣 告 登 記 檢 察 機 關 軍 事 檢 察 機 關 醫 療 機 構 於 出 具 相 驗 屍 體 證 明 書 死 亡 證 明 書 或 法 院 為 死 亡 宣 告 之 判 決 後, 應 將 該 證 明 書 或 判 決 要 旨 送 當 事 人 戶 籍 地 直 轄 市 縣 第 六 條 規 範 : 公 民 應 當 在 經 常 居 住 的 地 方 登 記 為 常 住 人 口, 一 個 公 民 只 能 在 一 個 地 方 登 記 為 常 住 人 口 第 七 條 規 範 : 嬰 兒 出 生 後 一 個 月 以 內, 由 戶 主 親 屬 撫 養 人 或 者 鄰 居 向 嬰 兒 常 住 地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申 報 出 生 登 記 棄 嬰, 由 收 養 人 或 者 育 嬰 機 關 向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申 報 出 生 登 記 第 九 條 規 範 : 嬰 兒 出 生 後, 在 申 報 出 生 登 記 前 死 亡 的, 應 當 同 時 申 報 出 生 死 亡 兩 項 登 記

28 申 請 者 申 請 期 間 遷 出 ( 市 ) 主 管 機 關 第 三 十 六 條 規 範 : 死 亡 登 記, 以 配 偶 親 屬 戶 長 同 居 人 經 理 殮 葬 之 人 死 亡 者 死 亡 時 之 房 屋 或 土 地 管 理 人 為 申 請 人 第 三 十 七 條 規 範 : 在 矯 正 機 關 內 被 執 行 死 刑 或 其 他 原 因 死 亡, 無 人 承 領 者, 由 各 該 矯 正 機 關 通 知 其 戶 籍 地 戶 政 事 務 所 為 死 亡 登 記 第 三 十 八 條 規 範 : 因 災 難 死 亡 或 死 亡 者 身 分 不 明, 經 警 察 機 關 查 明 而 無 人 承 領 時, 由 警 察 機 關 通 知 其 戶 籍 地 戶 政 事 務 所 為 死 亡 登 記 第 三 十 九 條 規 範 : 死 亡 宣 告 登 記, 以 申 請 死 亡 宣 告 者 或 利 害 關 係 人 為 申 請 人 第 四 十 八 條 規 範 : 戶 籍 登 記 之 申 請, 應 於 事 件 發 生 或 確 定 後 三 十 日 內 為 之 第 四 條 規 範 : 戶 籍 登 記, 指 下 列 登 記 : 三 遷 徙 登 記 :( 一 ) 遷 出 登 記 第 十 六 條 ( 遷 出 登 記 義 務 ): 規 範 : 遷 出 原 鄉 ( 鎮 市 區 ) 三 個 月 以 上, 應 為 遷 出 登 記 但 因 服 兵 役 國 內 就 學 或 入 矯 正 機 關 收 容 者, 得 不 為 遷 出 登 記 全 戶 遷 徙 時, 矯 正 機 關 收 容 人 應 隨 同 遷 徙 出 境 二 年 以 上, 應 為 遷 出 登 記 但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不 適 用 之 : 一 因 公 派 駐 境 外 之 人 員 及 其 眷 屬 二 隨 我 國 籍 遠 洋 漁 船 出 海 作 業 我 國 國 民 出 境 後, 未 持 我 國 護 照 或 入 國 證 明 文 件 入 境 者, 其 入 境 之 期 間, 仍 列 第 八 條 規 範 : 公 民 死 亡, 城 市 在 葬 前, 農 村 在 一 個 月 以 內, 由 戶 主 親 屬 撫 養 人 或 者 鄰 居 向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申 報 死 亡 登 記, 註 銷 戶 口 公 民 如 果 在 暫 住 地 死 亡, 由 暫 住 地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通 知 常 住 地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註 銷 戶 口 公 民 因 意 外 事 故 致 死 或 者 死 因 不 明, 戶 主 發 現 人 應 當 立 即 報 告 當 地 公 安 派 出 所 或 者 鄉 鎮 民 眾 委 員 會 第 十 條 規 範 : 公 民 遷 出 本 戶 口 管 轄 區, 由 本 人 或 者 戶 主 在 遷 出 前 向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申 報 遷 出 登 記, 領 取 遷 移 信 任 狀, 註 銷 戶 口 公 民 由 農 村 遷 往 城 市, 必 須 持 有 城 市 勞 動 部 門 的 錄 用 證 明, 學 校 的 錄 取 證 明, 或 者 城 市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的 準 予 遷 入 的 證 明, 向 常 住 地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申 請 辦 理 遷 出 手 續 公 民 遷 往 邊 防 地 區, 必 須 經 過 常 住 地 縣 市 市 轄 區 公 安 機 關 批 准 第 十 一 條 規 範 : 被 徵 集 服 現 役 的 公 民, 在 入 伍 前, 由 本 人 或 者 戶 主 持 應 徵 公 民 人 伍 通 知 書 向 常 住 地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申 報 遷 出 登 記, 註 銷 戶 口, 不 發 遷 移 信 任 狀 第 十 四 條 規 範 : 被 假 釋 緩 刑 的 犯 人, 被 管 制 分 子 和 其 他 依 法 被 剝 奪 政 治 權 利 的 人, 在 遷 移 的 時 候, 必 須 經 過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轉 報 縣 市 市 轄 區 民 眾 法 院 或 者 公 安 機 關 批 准, 才 可 以 辦 理 遷 出 登 記 ; 到

29 遷 入 入 出 境 二 年 應 為 遷 出 登 記 期 間 之 計 算 第 四 條 規 範 : 戶 籍 登 記, 指 下 列 登 記 : 三 遷 徙 登 記 :( 二 ) 遷 入 登 記 第 十 七 條 規 範 ( 遷 入 登 記 義 務 ): 由 他 鄉 ( 鎮 市 區 ) 遷 入 三 個 月 以 上, 應 為 遷 入 登 記 原 有 戶 籍 國 民 遷 出 國 外, 持 我 國 護 照 或 入 國 許 可 證 入 境 三 個 月 以 上 者, 應 為 遷 入 登 記 原 有 戶 籍 國 民 喪 失 國 籍 後, 經 核 准 回 復 國 籍 者, 亦 同 達 遷 入 地 後, 應 當 立 即 向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申 報 遷 入 登 記 第 十 三 條 規 範 : 公 民 遷 移, 從 到 達 遷 入 地 的 時 候 起, 城 市 在 三 日 以 內, 農 村 在 十 日 以 內, 由 本 人 或 者 戶 主 持 遷 移 信 任 狀 向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申 報 遷 入 登 記, 繳 銷 遷 移 信 任 狀 沒 有 遷 移 信 任 狀 的 公 民, 憑 下 列 信 任 狀 到 遷 入 地 的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申 報 遷 入 登 記 : 一 復 員 轉 業 和 退 伍 的 軍 人, 憑 縣 市 兵 役 機 關 或 者 團 以 上 軍 事 機 關 發 給 的 信 任 狀 ; 二 從 國 外 回 來 的 華 僑 和 遊 學 生, 憑 中 華 民 眾 共 和 國 護 照 或 者 入 境 信 任 狀 ; 三 被 民 眾 法 院 民 眾 檢 察 院 或 者 公 安 機 關 釋 放 的 人, 憑 釋 放 機 關 發 給 的 信 任 狀 第 十 四 條 規 範 : 被 假 釋 緩 刑 的 犯 人, 被 管 制 分 子 和 其 他 依 法 被 剝 奪 政 治 權 利 的 人, 在 遷 移 的 時 候, 必 須 經 過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轉 報 縣 市 市 轄 區 民 眾 法 院 或 者 公 安 機 關 批 准, 才 可 以 辦 理 遷 出 登 記 ; 到 達 遷 入 地 後, 應 當 立 即 向 戶 口 登 記 機 關 申 報 遷 入 登 記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五 結 論 : 政 治 體 制 與 人 口 治 理 本 文 以 台 灣 的 戶 籍 制 度 歷 史 發 展 過 程 與 中 國 1949 年 後 戶 籍 制 度 的 演 變 為 例, 探 討 現 代 國 家 建 構 下 人 口 治 理 變 遷 的 動 力 台 灣 的 戶 籍 制 度 從 日 治 時 期 的 日 本 殖 民 者 採 用 保 甲 制 度 民 政 與 警 政 連 結 作 為 殖 民 地 人 口 統 治 的 方 式, 接 著 到 國 民 政 府 成 立 與 來 台 二 十 年 期 間 運 用 有 限 度 的 戶 警 合 一 軍 民 分 立 與 祖 籍 類 屬, 之 後 經 歷 國 民 黨 威 權 政 府 的 戶 警 合 一 省 籍 區 隔 血 統 繼 承, 最 後 在 民 主 化 的 轉 型 過 程 中 轉 變 為 戶 警 分 隸, 並 廢 除 省 籍 的 血 統 繼 承 登 記, 戶 籍 也 不 再 與 行 業 職 業 與 教 育 程 度 掛 勾, 也 就 是 民 主 化 後 戶 籍 制 度 不 再 以 警 察 單 位 作 為 主 管 單 位, 以 及 戶 籍 與 公 民 的 經 濟 政 治 權 利 也 是 脫 鉤 的 反 觀 1949 年 以 來 中 國 的 戶 籍 規 範 具 有 以 戶 為 主 事 前 審 批 城 鄉 二 元 母

30 系 血 統 繼 承 與 戶 警 一 體 ( 公 安 管 理 ) 的 特 徵, 經 歷 改 革 開 放 的 市 場 化 時 期, 為 了 發 展 社 會 主 義 現 代 化 的 經 濟 改 革 跟 對 外 開 放, 與 價 格 雙 軌 制 與 中 央 與 地 方 分 灶 吃 飯, 戶 籍 制 度 開 始 打 開 缺 口, 農 轉 非 由 指 標 控 制 轉 為 准 入 條 件, 並 且 公 佈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居 民 身 分 證 條 例 以 更 適 應 轉 向 市 場 經 濟 的 需 要, 並 加 強 對 流 動 人 口 的 管 理, 但 是 全 面 的 戶 籍 改 革 仍 處 於 呼 籲 的 階 段,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戶 口 登 記 條 例 未 正 式 修 改 前, 中 國 戶 籍 制 度 的 特 徵 仍 是 以 戶 為 主 事 前 審 批 城 鄉 二 元 與 公 安 管 理, 唯 有 母 系 繼 承 在 1998 年 廢 除 從 2004 年 開 始, 以 中 共 總 書 記 胡 錦 濤 與 國 務 院 總 理 溫 家 寶 為 核 心 的 中 共 中 央 第 四 代 領 導 班 子 似 乎 對 戶 籍 改 革 較 為 積 極, 開 始 考 慮 戶 籍 改 革 與 農 地 產 權 改 革 的 可 能 性, 然 而 黨 中 央 所 釋 放 的 訊 息 經 常 不 一 致 例 如 2008 年 一 篇 為 官 方 喉 舌 的 新 華 社 社 論 戶 籍 改 革 單 兵 突 進 後 果 難 料 就 強 烈 批 評 了 全 面 改 革 許 多 類 似 的 報 導 顯 示 : 中 共 中 央 對 財 政 負 擔 與 社 會 穩 定 的 顧 慮, 是 阻 礙 戶 籍 制 度 全 面 調 整 而 採 用 漸 進 與 局 部 改 革 的 主 要 因 素 2011 年 2 月 27 日 中 共 國 務 院 總 理 溫 家 寶 與 網 民 在 線 交 流 的 活 動 中, 再 次 提 到 戶 籍 改 革, 溫 的 態 度 仍 然 是 積 極 穩 妥 地 推 進, 也 就 是 主 張 漸 進 改 革 而 非 激 進 改 造, 其 為 漸 進 改 革 辯 護 的 理 由 有 二, 第 一 是 擔 心 城 市 無 法 容 納 新 移 入 者, 第 二 是 關 注 獲 得 城 市 戶 口 者 的 農 地 流 失, 隨 後 由 國 務 院 內 部 下 發 的 國 務 院 辦 公 廳 關 於 積 極 穩 妥 推 進 戶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通 知 為 外 界 對 戶 籍 改 革 的 呼 籲 澆 了 一 頭 冷 水, 根 據 媒 體 所 披 露 的 部 分 資 訊 顯 示, 該 文 件 的 內 容 並 無 新 意 財 新 集 團 新 世 紀 在 一 篇 名 為 戶 籍 改 革 降 溫 的 文 章 裡 認 為, 阻 礙 戶 籍 制 度 大 幅 改 革 的 各 項 理 由 裡, 中 央 擔 心 的 主 要 是 農 村 穩 定 與 國 家 財 政 問 題, 在 該 文 中, 國 家 發 展 和 改 革 委 員 會 城 市 和 小 城 鎮 改 革 發 展 中 心 研 究 員 袁 崇 法 說 : 中 央 始 終 不 投 錢, 地 方 只 能 有 多 大 能 力 辦 多 大 事, 現 在 的 戶 籍 改 革, 就 像 地 方 政 府 給 開 的 門, 只 是 門 開 大 開 小 的 問 題, 並 不 能 敞 開 张 艳 玲, 杜 珂, 戶 籍 改 革 降 溫, 新 世 紀 2011 年 第 11 期 取 自

31 此 外, 根 據 國 家 發 展 和 改 革 委 員 會 城 市 和 小 城 鎮 改 革 發 展 中 心 主 任 李 鐵 以 及 中 央 農 村 工 作 領 導 小 組 副 組 長 陳 錫 文 等 參 與 起 草 文 件 的 人 士 向 媒 體 表 示, 進 行 戶 籍 改 革 試 點 的 城 市 地 區 已 經 出 現 以 城 鄉 一 體 化 為 名 義, 強 迫 農 民 上 樓 的 現 象 上 述 人 士 表 示, 農 村 穩 定 是 決 策 層 考 慮 的 頭 等 大 事, 中 央 擔 心 農 民 進 城 缺 乏 就 業 機 會, 一 旦 經 濟 成 長 放 緩, 失 去 土 地 後 的 農 民 將 無 法 再 回 農 村 13 綜 上 所 述, 在 中 國 中 央 政 府 無 法 或 者 不 願 意 負 擔 農 民 工 進 城 的 財 政 成 本 又 擔 憂 失 地 農 民 影 響 社 會 穩 定 之 下, 胡 溫 並 不 急 於 領 導 人 換 屆 之 前 制 定 全 國 一 致 的 戶 籍 改 革 政 策, 這 也 意 味 著 未 來 戶 籍 制 度 改 革 將 會 相 當 緩 慢 與 台 灣 的 比 較 研 究 中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台 灣 直 到 民 主 化 才 一 舉 改 變 警 政 管 理 與 省 籍 分 化 的 戶 籍 制 度 中 國 大 陸 戶 籍 制 度 漸 進 改 革 已 經 定 調, 以 目 前 中 共 中 央 所 推 動 的 少 數 改 革 方 向 來 看, 主 要 趨 勢 是 將 養 老 保 險 與 工 傷 保 險 這 兩 種 屬 於 勞 工 的 社 會 保 險 與 戶 籍 身 分 脫 鉤, 並 且 加 強 農 村 的 醫 療 保 險 體 制, 在 少 數 城 市 實 施 城 鄉 統 籌 規 劃, 逐 漸 減 少 戶 籍 上 附 加 的 城 鄉 社 會 保 障 不 平 等 然 而, 在 缺 乏 政 治 轉 型 的 動 力 下, 上 述 改 革 恐 怕 至 少 需 要 十 年 以 上 的 時 間, 緩 慢 地 進 行 調 整 13 同 上 文

32 參 考 書 目 Bernstein, Thomas. 1977, Up to the Mountains and Down to the Villages: the Transfer of Youth from Urban to Rural China.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Bian, Morris L The Making of the State Enterprise System in Modern China: The Dynamics of Institutional Chan Bian, Yanjie and John R. Logan Market Transition and the Persistence of Power: The Changing Stratification System in Urban China.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61(5): Bian, Yanjie Work and Inequality in Urban China. 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Castells, Manuel City, Class and Power. London; New York, MacMillan; St. Martins Press. Chan, Anita, Richard Madsen, and Jonathan Unger. 1996[1992]. Chen Village under Mao and Deng (in Chinese),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Chan, Chak Kwan, King Lun Ngok and David Phillips Social Policy in China: Development and Well-being, Bristol, UK: Policy Press, University of Bristol. Chan, Kam Wing and Will Buckingham Is China Abolishing the Hukou System? The China Quarterly 195: Chen, Chih-Jou Jay, 2009, Growing Social Unrest and Emergent Protest Groups in China, editor(s): Hsin-Huang Michael Hsiao and Cheng-Yi Lin, Rise of China: Beijing s Strategies and Implications for the Asia-Pacific, pp ,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Foucault, Michel The Birth of Biopolitics: Lectures at the College de France,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Foucault, Michel Security, Territory, Population: Lectures at the College de

33 France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Greenhalgh, Susan, and Edwin A. Winckler Governing China s Population.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Ho, Peter Institutions in Transition: Land Ownership, Property Rights and Social Conflict in China. Oxford[Englan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Ka, Chih-ming and Mark Selden Original Accumulation, Equity, and Late Industrialization: The Cases of Socialist China and Capitalist Taiwan. World Development, 14(10/11): Kung, James Kai-sing and Yi-min Lin The Decline of Township-and-Village Enterprises in China s Economic Transition. World Development, 35(4): Li, Bobai and Andrew G. Walder Career Advancement as Party Patronage: Sponsored Mobility into the Chinese Administrative Elite,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06(5): Lin, Thung-hong and Xiaogang Wu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ese Class Structure: Social Transformations in Chinese Societies. 5: Murphy, Rachel How Migrant Labor is Changing Rural China,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Naughton, Barry Growing Out of the Plan: Chinese Economic Refor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Naughton, Barry The Chinese Economy: Transitions and Growth. Cambridge, MA: MIT Press. Nee, Victor A Theory of Market Transition: From Redistribution to Markets in State Socialism. The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54(3): Oi, Jean C State and Peasant in Contemporary China: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Village Government. Berkeley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34 Oi, Jean C Rural China Takes Off: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Economic Refor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Perry, Elizabeth J Shanghai on Strik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Labor.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Perry, Elizabeth J. and Li Xun Proletarian Power: Shanghai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 Polanyi, Karl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Origins of Our Time. Boston: Beacon Press. Pun Ngai Made in China: Women Factory Workers in a Global Workplace. Durham : Duke University Press/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Pyatt Graham On the Interpretation and Disaggregation of Gini Coefficients. The Economic Journal, 86, 342: Riskin, Carl, Zhao Renwei and Li Shi. (eds.) China's Retreat from Equality, Armonk, NY and London, M.E. Sharpe. Saich, Tony Providing Public Goods in Transitional China. NY: Palgrave MacMillan. Scott, James C Seeing Like a State: How Certain Schemes to Improve the Human Condition Have Failed.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Selden, Mark. 1988,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Chinese Socialism, Armonk, NY: M.E. Sharpe. Shirk, Susan L 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Shue, Vivienne The Reach of the State: Sketches of the Chinese Body Politic.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Solinger, Dorothy J Contesting Citizenship in Urban China: Peasant Migrants, the State, and the Logic of the Market.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巨流-中國大陸研究暨兩岸關係-第11章(P )-3校 /8/23 下午 05:03:04

巨流-中國大陸研究暨兩岸關係-第11章(P )-3校 /8/23 下午 05:03:04 3 第 篇 市場與社會組織 第十一章 市場轉型與社會不平等 第十二章 地方政府與發展 第十三章 社會團體與非政府組織 第十四章 環境變遷與治理 第十五章 高等教育的制度與發展 第十六章 媒體產業與政治 巨流-中國大陸研究暨兩岸關係-第11章(P263-298)-3校263 263 2011/8/23 下午 05:03:02 巨流-中國大陸研究暨兩岸關係-第11章(P263-298)-3校264 264

More information

中國的經濟改革模式與金融體制

中國的經濟改革模式與金融體制 1978 Naughton (1995) (Growing out of the plan) (Standard and Poor) 45 8500 (Holland and Lague, 2004) (quasi-market) (Oi, 1992; 1995; Walder, 1995) 1 WTO Naughton, 1995; Shirk, 1994; White, 1993; Goldstein,1995;,

More information

引言

引言 1 2 Szelenyi Kostello (1996) Gordon (2000) (Alcock, 1997, pp92-96; Burden, 2000; Duffy, 1998; Gordon et al, 2000; Jordan, 1996; Saraceno, 1997; SEU, 2001) (Bauman, 1998 Silverman & Yanowitch, 1997) 1979

More information

後共產主義社會階層化機制之探討

後共產主義社會階層化機制之探討 * * mhwang@npit.edu.tw ( 1999 2) 1949 ( ) ( 1986 264) (dichotomous model) (Max Weber) ( 1994 1994 Hsiao 1993) ( ) ( ) ) (1986 264) 1 1 (Szelenyi 1978 Zhou et 1996) al. (totalitarianism) 2 2 (Doak A Barnett)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Wang Qing.doc

Microsoft Word - Wang Qing.doc 21 世 纪 的 公 共 管 理 : 机 遇 与 挑 战 国 际 学 术 研 讨 会 论 文 从 强 制 许 可 到 条 件 许 可 : 当 代 中 国 城 市 户 口 迁 移 许 可 制 变 迁 模 式 基 于 政 府 与 社 会 互 动 过 程 的 分 析 王 清 ( 北 京 大 学 政 府 管 理 学 院 北 京,100871) 王 清, 女, 北 京 大 学 政 府 管 理 学 院,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2001 2,, (Devine & Kiefer, 1991), :, ;,,,,?, 300, 57 % ( Granovetter, 1974),, ( Fernan2 dez & Weinberg, 1997) :,, ( Granovetter, 1973),,,,,,,, (Lin, 1

2001 2,, (Devine & Kiefer, 1991), :, ;,,,,?, 300, 57 % ( Granovetter, 1974),, ( Fernan2 dez & Weinberg, 1997) :,, ( Granovetter, 1973),,,,,,,, (Lin, 1 , 4, 1999,, 3 :,,, 1955,,, ;, 1963, 3,,,, 1956 1999 43,?,? 1999, 4,,,, 20 70, ( Granovetter),, 30, (), ( Information Asymmetry), 77 2001 2,, (Devine & Kiefer, 1991), :, ;,,,,?, 300, 57 % ( Granovetter,

More information

a Honig 986 Hershatter Walder

a Honig 986 Hershatter Walder 95 * 95 * 50 004 949 67 00. 0 949 00a Honig 986 Hershatter 986 949 Walder 984-48 95 950 99 95 00 995 998 985 999 00 68 95 Shue 980 997 00 00 005 00 949 949 00b 07 004 95 5 99 45-460 950 69 00. 949 79.

More information

上山下乡运动再评价*

上山下乡运动再评价* 1968 1980 70 1968 20 70 10 50 1980 20 80 90 1968 1955 1962 1955 1966 150 1962 1966 1 292 800 1966 1968 1968 1979 12 1650 1 1 6-7 ) 1 % % % 1962-1966 1 292 800 870 600 67.3 422 200 32.7 1967-1968 1 996

More information

200 2015. 1 ACADEMICS No. 1 Jan. 2015 * 200237 Logit 1 2 * 09CSH005 B501 47 2015. 1 3 2000 5227. 2 2012 17587. 7 3. 4 2012 46769 28752 18017 4 2012 43797. 5 1587. 7 20 2013 5 6 48 7 8 9 10 11 T H 12 13

More information

Hwang Yang Kipnis Wong 1996 Wong & Salaff 1998 Wank 1996 Bian

Hwang Yang Kipnis Wong 1996 Wong & Salaff 1998 Wank 1996 Bian 1998 20 30 2002 Gold et al. 2002 Gold et al. 2002 3-4 1994 Gift Favors and Banguets The Art of Sociat Relationships in China Yang 1994 2009 2009 Weber 1968 236 Arthur Smith 2007 218 2005 84 1947 22-37

More information

0 Sept. 0 Issues of Contemporary World Socialism A Quarterly No. 959 D6 D6 A 00-557 0 0-00 - 7 00875 0&ZD077 950 980 00 950 0 0 0 6 950 0 0 959 958 6 9 958 08 958 0 56 8 50 959 959 959 6 959 7 8 958 965

More information

(,1999) ( 1) ( ) 1., : ( Gurr,1970) (Smelser,1962) (, 1995) (McCarthy & Zald,1977), : ; ( ) (context bounded rationality) (Victor Nee,1995 :10) :, ; (

(,1999) ( 1) ( ) 1., : ( Gurr,1970) (Smelser,1962) (, 1995) (McCarthy & Zald,1977), : ; ( ) (context bounded rationality) (Victor Nee,1995 :10) :, ; ( 2003 6 3 Abstract : This thesis attempts to do an empirical research of workers responses to the status deprivation in the process of State2owned Enterprises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s, especially the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odern China Studies 20-1→20120910.docx

Microsoft Word - Modern China Studies 20-1→20120910.docx 1966-1968 年 北 京 大 学 红 卫 兵 的 派 系 冲 突 * 魏 昂 德 斯 坦 福 大 学 [ 译 者 : 严 飞 ] 摘 要 : 在 1966 年 夏 天 之 后 的 两 年 间, 北 京 大 学 里 充 斥 着 派 系 斗 争 和 不 断 升 级 的 暴 力 冲 突 尽 管 派 系 对 抗 十 分 严 重, 但 两 派 的 对 立 并 未 涉 及 到 政 治 纲 领 或 政 治

More information

穨抗戰前後國民政府國民營劃分原則與公營化台灣日資

穨抗戰前後國民政府國民營劃分原則與公營化台灣日資 Research Center For Taiwan Economic Development (RCTED) * --- ** 2001/7/26 2001/8/31 mcchang@mgt.ncu.edu.tw 1 2 (Chang and Chen2001) Hong (1997) San (199319952000) (1997) (1997) small- and medium-sized

More information

:, ( ),, :,60,, 1962,, ( ),,,,, 1986,,,,,,,,,,,,,,,,, ( ), C,,,,,,,,,,,,, X,,,;,,, ; ( ),,, Mirrless (1976) : (1), (2),,, 60 (1996),:

:, ( ),, :,60,, 1962,, ( ),,,,, 1986,,,,,,,,,,,,,,,,, ( ), C,,,,,,,,,,,,, X,,,;,,, ; ( ),,, Mirrless (1976) : (1), (2),,, 60 (1996),: 3 :,,,,,,, : :,,,,,, (1989), ( ) 1961 W, 1968,,,, :,,,,, 1958,, 1970 :,,:,, () 1Π2,, 1968 3,,:300071,:zclilac @yahoo. com. cn, 59 :, ( ),, :,60,, 1962,, ( ),,,,, 1986,,,,,,,,,,,,,,,,, ( ), C,,,,,,,,,,,,,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z-u85-½²©÷¨¥.doc

Microsoft Word - z-u85-½²©÷¨¥.doc 中 國 大 陸 勞 動 合 同 法 對 企 業 影 響 之 研 究 : 以 廈 門 台 商 為 例 57 中 國 大 陸 勞 動 合 同 法 對 企 業 影 響 之 研 究 : 以 廈 門 台 商 為 例 * 蔡 昌 言 (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東 亞 文 化 暨 發 展 學 系 副 教 授 ) 摘 要 本 文 旨 在 探 討 廈 門 台 商 在 經 濟 全 球 化 架 構 下, 面 對

More information

0 7 7 950 95 950 99 95 958 5 950 95 9 95 8 0 95 8 99 78 950 6

0 7 7 950 95 950 99 95 958 5 950 95 9 95 8 0 95 8 99 78 950 6 0 7 99 ~ 956 * K7 A 00-708 0 0-00 - 0 * 0 7 ~ Linda Grove Rebecca Nedostup Jennifer E. Altehenger Daniel Koss Michael J. Shapiro ed. Language and Politics. 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98 Igal Halfin

More information

2003 2

2003 2 2003 2002.12.1 1 2003 2 3 2003 4 1999. 1998-1999 1999 5 2003 10 1991 201-231 : Mark Selden. 1988.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Chinese Socialism. Armonk, N.Y. : M.E. Sharpe. 11 12 World Bank.1997. Sharing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REMEMBRANCE_No14.doc

Microsoft Word - REMEMBRANCE_No14.doc 記 憶 REMEMBRANCE 2009 年 2 月 12 日 第 4 期 总 第 十 四 期 2008 年 9 月 13 日 创 刊 汇 聚 研 究 成 果 提 供 学 术 资 讯 建 立 交 流 平 台 推 动 文 革 研 究 本 期 目 录 国 史 笔 谈 余 汝 信 曾 鸣 砸 烂 旧 世 界 的 真 实 写 照 读 卜 伟 华 砸 烂 旧 世 界 文 化 大 革 命 的 动 乱 与 浩 劫

More information

提要

提要 1978 22. 2 9 22 24 3 24 21 1112 12 ( )73 167 6193 5.4% 1 2 8 A. 199279 167 167 16 7 167 586 24 58 227 4 2 1848 1 15 176-184 184-195 195 199 28-3 199 2 5 1897-1911 4227 257 193 198 K 1999/1997 612-613 2

More information

/ 2008 Montinola et al

/ 2008 Montinola et al * 2003 2000 /1984 101 * 07BSH010 48 2009 90 / 2008 Montinola et al. 1995 1. 49 2010. 3 2. 3. 4. 5. institutionalized 1993 M Weingast 2008 /1995 M Weingast 2008 /1995 50 - Rodden & Rose-Ackerman 1997 2007

More information

201005 2 4 C J. C. Caldwell 訛 輯 輥 訛 輰 輥 Victor Nee 1 輥 輱 訛 1 1950 ~ 1971 1950 1951 1952 1953 1954 1955 1956 1957 1958 1959 1960 5.96 5.90 6.67 6.18 6.

201005 2 4 C J. C. Caldwell 訛 輯 輥 訛 輰 輥 Victor Nee 1 輥 輱 訛 1 1950 ~ 1971 1950 1951 1952 1953 1954 1955 1956 1957 1958 1959 1960 5.96 5.90 6.67 6.18 6. * 1949 ~ 1973 20 60 Abstract Previous studies of the high birth rate during the collectivization period in rural China have been focused on how the number of children helped towards the family s financial

More information

Coleman Simkus Andorka 5 Parkin 6 Shavit Blossfeld Bourdieu, Pierre, Cultural Reproduction and Social Reproduction, in Pow

Coleman Simkus Andorka 5 Parkin 6 Shavit Blossfeld Bourdieu, Pierre, Cultural Reproduction and Social Reproduction, in Pow 1940-2001 Deng and Treiman 1 2 50 1940 60 1978 1949 1978 1978 1 Deng, Zhong and Donald J. Treiman, The Impact of Cultural Revolution on Trends in Educational Attainment in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More information

Craig Calhoun, Chris Rojek and Bryan Turner Calhoun and Land, 1989. ć Bell, Daniel (1973) The Coming of Post-Industrial Society. New York: Basic Books. Bauman, Zygmunt (1991) The Holocaust

More information

b ethnic enclaves defensive communities urban villages as transitional zone

b ethnic enclaves defensive communities urban villages as transitional zone * 24 making home of from the scratch 2003 2005 1995 2005 2006 2013 2014 1997 2000 2015a 2015 5 * 16SRA002 102 2017. 2 1 2015b 1 1985-2000 1995-2010 ethnic enclaves defensive communities urban villages

More information

50 :, :,,,,, 1959,,,,, 1962 (, 1993 ;, 1999), ( ) (Lin, 1990), 1959 (,1995) (food availability decline,fad) , (,1988) (Chang & Wen,1997 ; Yan

50 :, :,,,,, 1959,,,,, 1962 (, 1993 ;, 1999), ( ) (Lin, 1990), 1959 (,1995) (food availability decline,fad) , (,1988) (Chang & Wen,1997 ; Yan 2003 2 Abstract :This paper is aimed to explain the huge famine from 1959 to 1961. The literature on this topic paid much attention to the trigger mechanism rather than the persistency of the famine. Obviously

More information

Jorgenson

Jorgenson * 1. 2. 3. * 10BSH016 CCNU17Z02004 2014 46 20 50 1986 2010 1986 2016 1989 1989 Jorgenson 1967 1987 1988 20 70 2010 2014 47 2017. 4 Cloke 1997 48 2009 2014 20 80 1994 2009 1 2 3 49 2017. 4 20 2014 200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特别报告:中国NGO概览 (final, April 2, 2013).doc

Microsoft Word - 特别报告:中国NGO概览 (final, April 2, 2013).doc Shawn Shiehand Amanda Brown-Inz 8 NGO 17 2 3 NGO NGO NGO NGO NGO NGO NGO NGO GONGO NGO 4 1 Tsinghua University NGO Research Centre, ed., The 500 NGOs in China (United Nations Centre for Regional Development,

More information

DOI 10. 19561 /j. cnki. sas. 2017. 05. 139 * D634. 3 A 1008-6099 2017 05-0139 - 14 1 2 3 / / 2014 / 2015 * 1 2 1982 1985 1985 1987 1987 1989 1989 1995 2006 2000 8 2002 2005 2006 7 2010 9 2007 2011 4 3

More information

S.M.Shirokogorroff Robert Park Alfred R. Radcliffe-Brown LSE LSE Raymond Firth Bronislaw Malinowski

S.M.Shirokogorroff Robert Park Alfred R. Radcliffe-Brown LSE LSE Raymond Firth Bronislaw Malinowski 00-5558 208 03-0089- 207 3 7 C92.4 E 20 90 2 5 8 949 208-05-0 / 0087 Fei Xiaotong The Wiley Blackwell Encyclopedia of Social Theory edited by Brian H. Turner published by John Wiley & Sons Ltd. 207. DOI

More information

2014 6 89-139 DOI:10.6265/TJSW.2014.11(2)3 * ** 102 09 09 103 03 17 * ** 1 Tel: 02-33669726 E-mail: fall0615@gmail.com 90 2003 91 No Longer a Guest Worker? Institutional Changes of Social Security for

More information

38 學 術 論 文 1970 1950 1960 5 1960 6 7 1950 1960 1960 1962 1966 一 經 濟 危 機 與 政 權 危 機 1958 1960 1959 1961 1960 8 1962 6 9 1962 1 2 bk 1961 1963 1,800 2,60

38 學 術 論 文 1970 1950 1960 5 1960 6 7 1950 1960 1960 1962 1966 一 經 濟 危 機 與 政 權 危 機 1958 1960 1959 1961 1960 8 1962 6 9 1962 1 2 bk 1961 1963 1,800 2,60 學 術 論 文 大 饑 荒 之 後 的 緊 急 措 施 : 計 劃 生 育 政 策 的 重 啟 1962-1966 霍 炫 吉 摘 要 : 本 文 旨 在 聚 焦 大 躍 進 之 後 中 國 重 啟 的 計 劃 生 育 政 策, 分 析 其 與 大 躍 進 和 大 饑 荒 之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並 記 述 這 一 時 期 計 生 政 策 實 施 的 具 體 過 程 本 文 認 為, 1962

More information

嶺南地區的大開發時期始於宋代 當時 由於陸上絲路無法通行 朝廷特別注重南方 海上貿易發展 於廣州設 市舶司 管理 來華朝貢和貿易的蕃舶 北宋滅亡後 南宋 定都江左 大量北方漢人被迫逃往南方 有 朝廷官宦家眷沿贛江南下 或越過南嶺 定 居南雄地區 或沿北江直下廣州 在珠江三 角洲地區開基立業 繁衍後代

嶺南地區的大開發時期始於宋代 當時 由於陸上絲路無法通行 朝廷特別注重南方 海上貿易發展 於廣州設 市舶司 管理 來華朝貢和貿易的蕃舶 北宋滅亡後 南宋 定都江左 大量北方漢人被迫逃往南方 有 朝廷官宦家眷沿贛江南下 或越過南嶺 定 居南雄地區 或沿北江直下廣州 在珠江三 角洲地區開基立業 繁衍後代 祠堂建築 蕭麗娟 前言 下去 這亦間接鼓勵祠堂建築及文化的傳承 發展和更新 從歷史檔案及田野考察調查的資料顯示 在大埔區延綿約14,800公頃的範圍內 先後 建成的祠堂共約160座 現仍保留的約120 座 它們在形制 歷史及面積方面均有不同之 處 這些祠堂大部分仍保留著傳統功能 是氏 族進行宗族活動的地方 亦是村落的焦點 它 們實在是大埔區的重要文化財產 香港發展迅速 雖然香港島及九龍半島 的傳統村落已不復存在

More information

: 3 : , , ,, , :, ( Ravallion Chen, 2004 ; Khan Riskin, 2005,Yue et al, 2006),, (,2003 ;,200

: 3 : , , ,, , :, ( Ravallion Chen, 2004 ; Khan Riskin, 2005,Yue et al, 2006),, (,2003 ;,200 : 3 : 1995 2002, 1998 2002 1991 1995, 1991 1995,, 1998 2002, :, 80 013 0145 (Ravallion Chen, 2004 ; Khan Riskin, 2005,Yue et al, 2006),, (,2003 ;,2006),, (Li et al,1998),,,?,, ( Fields, 2005),,, (income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24) * GDP 2.45% 1.53% 1 1 1860 1860 1895 1895 * (225) 1. 2. 3. 4. 5. 6. 1. 2. 3. 4. 1. 2. 3. 4. (226) 1. 2. 3. 4. 5. 6. 7. 1980 137 1860 1990 1860 1997 1 1 1920 1920 (227) 1. (1) (2) (3) 1984 406 1905

More information

* D668 A Loiret Weber 1976 * Stanford University Zhou X. G CEAS The Hewlett Faculty Fund

* D668 A Loiret Weber 1976 * Stanford University Zhou X. G CEAS The Hewlett Faculty Fund * D668 A 1674-2486 2012 01-0046 - 32 Loiret 1867 9 Weber 1976 * Stanford University Zhou X. G. 2012 CEAS The Hewlett Faculty Fund 46 1954 1 20 40 2004 FS FS 21 2004 47 Eugene Weber 1870 1914 Weber 1976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第 16 卷 单 边 委 托 与 模 糊 治 理 :基 于 乡 村 社 会 的混合关系研究 田雄,王伯承 摘摇 要:当前,乡村社会利益主体之间关系呈现出复杂多变而非理性合作的态势 其中,县乡 干 部 与 村干部形成 共事与共谋冶 关系,村 干 部 与 村 民 形 成 支 持 互 利 冷 漠 和 反 对 冶 等 四 种 关 系 乡 村 利 益主体之间多种混合关系形成的

More information

06................

06................ 20 50 70 25 ChristopherHood,ColinScott,OliverJames,GeorgeJones,andTonyTravers,RegulationInside Government:Waste-Watchers,QualityPolice,andSleaze-Busters(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99),p.3 GiandomenicoMajone,

More information

,,,,,,, (1975) (,2004 : ) (1981) 20,, (,1987 :6) L ,, (,2005b),,, ;,,,,,, ( ) (,1989) :, :A,, ;B, ;C ;D, (,1987 : ) 16

,,,,,,, (1975) (,2004 : ) (1981) 20,, (,1987 :6) L ,, (,2005b),,, ;,,,,,, ( ) (,1989) :, :A,, ;B, ;C ;D, (,1987 : ) 16 : 3 :,,, 2003 CGSS,, :,, 20 80, ( ),, 3 2003 (CGSS2003) 2003 CGSS, www. chinagss. org 2003 CGSS,, 15 2007. 6,,,,,,, (1975) (,2004 :284-286) (1981) 20,, (,1987 :6) L. 19 20,, (,2005b),,, ;,,,,,, ( ) (,1989)

More information

一、

一、 II 1 1 2 3 (deep interview) (thick description) (research) 4 1 2002 2 3 4 2 5 ECB ECB 7 5 2002 6 FI152001.08.21 7 FI382003.09.27 3 8 ECB ECB ECB 9 10 11 1. 8 FI352003.08.12 9 FI152001.08.21 10 II 2003

More information

Z X 84 X

Z X 84 X * Abstract Scholars who use labour process theory to analyse Chinese new working class tend to focus their attention on workers in the factory ignoring the invisible exploited working population who have

More information

GDP % % 10 43

GDP % % 10 43 * 1 1978 1* 42 1994 1995 2011 2012 2012 1978 1994 GDP 1 1981 15% 1994 60% 10 43 2018. 1 1 2008 2009 1994 2009b 340 2009a 211 222 + 2009c 89 44 106 80 GDP 1980 12. 7% 1993 60% 1 Weitzman & Xu 1994 1995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計 時 趕 工 的 霸 權 體 制 : 對 華 南 一 家 加 工 出 口 台 資 廠 的 勞 動 體 制 研 究 彭 昉 位 於 廣 東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的 恆 發 箱 袋 公 司 是 一 個 勞 力 密 集 以 加 工 出 口 為 主 實 施 計 時 工 資 制 度 的 台 資 工 廠 不 同 於 過 去 研 究 中 對 珠 三 角 勞 動 體 制 的 描 繪, 在 這 個 工 廠 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柯惠鈴

Microsoft Word - 柯惠鈴 抗 戰 初 期 的 知 識 女 青 年 下 鄉 * - 以 江 西 為 例 的 研 究 ** 柯 惠 鈴 摘 要 戰 時 婦 運 試 圖 開 啟 新 的 局 面, 國 難 聲 中, 團 結 各 階 層 婦 女 的 口 號 震 天 價 響 除 女 知 識 份 子 女 學 生 女 工, 這 些 自 二 年 代 以 來 即 居 於 婦 運 主 體 的 婦 女 屬 群 外, 在 救 亡 圖 存 的 旗 幟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的离婚法实践与司法调解的起源、虚构和现实

中国的离婚法实践与司法调解的起源、虚构和现实 * mediation 336 216 A B A 1953196519771988 1989 40 B 20 40 1995 336 340 4 200 * Kathryn Bernhardt Modern China William Rowe 2001 19961996-1996 1986 1900 1 136 1949 Cohen, 1967,1999; Palmer, 1987,1989;

More information

“气”与中国乡土本色的社会行动

“气”与中国乡土本色的社会行动 气 与 中 国 乡 土 本 色 的 社 会 行 动 一 项 基 于 民 间 谚 语 与 传 统 戏 曲 的 社 会 学 探 索 * 应 星 提 要 : 气 是 理 解 中 国 乡 土 本 色 的 社 会 行 动 的 一 个 独 特 概 念 本 文 利 用 民 间 谚 语 与 传 统 戏 曲 等 材 料, 对 气 在 乡 土 中 国 的 内 涵 进 行 了 解 析 作 者 认 为, 气 在 乡 土 传

More information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集 刊 第 六 十 八 期 一 前 言 過 去 的 二 十 世 紀, 人 類 社 會 人 口 暴 增, 前 所 未 見 特 別 是 二 十 世 紀 後 葉, 發 展 中 國 家 的 人 口 爆 發 問 題 尤 為 顯 著 怎 樣 控 制 出 生 率, 成 了 關 係 到 國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集 刊 第 六 十 八 期 一 前 言 過 去 的 二 十 世 紀, 人 類 社 會 人 口 暴 增, 前 所 未 見 特 別 是 二 十 世 紀 後 葉, 發 展 中 國 家 的 人 口 爆 發 問 題 尤 為 顯 著 怎 樣 控 制 出 生 率, 成 了 關 係 到 國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集 刊 第 68 期 ( 民 國 99 年 6 月 ),97-142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計 劃 生 育 的 開 端 * 1950-1960 年 代 的 上 海 ** 小 濱 正 子 摘 要 中 國 為 了 控 制 人 口 成 長, 於 1979 年 推 出 一 胎 化 政 策, 但 在 此 之 前 即 有 出 生 率 急 速 下

More information

性與性別社會學9.DOC

性與性別社會學9.DOC (sex) (gender) \ 1 1950 1960 \ 2 \ 3 (the personal is political) \ 4 1 1999 38 \ 5 \ 6 (gender stratification) 3 1989 \ 7 (ahistorical) (social categories) 23 22 ( 2000) (sexuality) (homosexuality) (bi-sexuality)

More information

.184. 陳 玉 箴 圖 進 行 家 父 長 式 與 公 共 化 的 消 費 管 理, 同 時 設 立 形 同 公 娼 業 的 特 種 酒 家, 將 飲 食 與 情 色 業 分 割 治 理 但 與 此 同 時, 新 的 上 層 階 級 仍 是 宴 席 場 所 的 主 要 消 費 者, 國 家 機

.184. 陳 玉 箴 圖 進 行 家 父 長 式 與 公 共 化 的 消 費 管 理, 同 時 設 立 形 同 公 娼 業 的 特 種 酒 家, 將 飲 食 與 情 色 業 分 割 治 理 但 與 此 同 時, 新 的 上 層 階 級 仍 是 宴 席 場 所 的 主 要 消 費 者, 國 家 機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歷 史 學 報 第 39 期 2013 年 5 月, 頁 183-230 政 權 轉 移 下 的 消 費 空 間 轉 型 : 戰 後 初 期 的 公 共 食 堂 與 酒 家 (1945-1962) 陳 玉 箴 日 治 時 期 的 酒 樓 珈 琲 館 等 消 費 空 間 在 日 治 結 束 後 改 制 為 公 共 食 堂 酒 家, 部 分 大 型 酒 樓 於 短 短 一 二 十

More information

Li An

Li An 41 4 2017 7 Vol. 41 No. 4 July 2017 82 Population Research 2013 100872 Hukou Relocation andregistered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Hou Yajie Abstract In the Chinese context migration is defined to be move withhukou

More information

political-legal Max Weber Essays in Sociology

political-legal Max Weber Essays in Sociology 1 / 2 / / 1 2 McCulloch v. State of Maryland Gibbons v. Ogden James C. F. Wang Contemporary Chinese Poltics An Introduction New Jersey Prentice all 2002 pp. 161-177 2009 1994 329 107 2012 1 3 1990 4 1956

More information

responsibilitysystemintheinstitutionalcontextofthetwo-trackregime.inthe aspectofgovernancetheyfusediferent mechanismsoftheinstitutional knowled

responsibilitysystemintheinstitutionalcontextofthetwo-trackregime.inthe aspectofgovernancetheyfusediferent mechanismsoftheinstitutional knowled 2013 2 CJS 33 渠敬东 : ; ; : PosesionOperationand GovernanceasThreeConceptual DimensionsofTownandTownship Enterprises:AnAtempt BacktoClasicalSocialSciences QU Jingdong Abstract:Throughthereview oftherepresentativesociologicalstudieson

More information

TVE.doc

TVE.doc 1 1978 9.5% 7.6% 152 1996 29.8% 34.2% 2336 1978 21.2% 1995 77.2% 1978 9.1% 1997 57.9% 1986 9.2% 1997 45.8% 1978-1997 1970-1997 1949 1957 1949 11.6 2 1954 1 2 Byrd Lin (1990) 9 10 1 1000 22 1955 57 1957

More information

Chan & Zhang 1999 Wang 2005 Cheng & Selden 1994 Chan & Zhang 1999 Chan & Buckingham 2008 Solinger 1999 Alexander & Chan Wu &

Chan & Zhang 1999 Wang 2005 Cheng & Selden 1994 Chan & Zhang 1999 Chan & Buckingham 2008 Solinger 1999 Alexander & Chan Wu & * 46 1 * 07JZD0022 2009BCK001 EYH3548034 1 1996 2002 2003 Christiansen 1990 Cheng & Selden 1994 Mallee 1995 1996 Wang 1997 Solinger 1999 Chan & Zhang 1999 Wang 2005 58 2003 2001 Chan & Zhang 1999 Wang

More information

210 台 灣 社 會 學 第 二 十 期 原 住 民 的 這 些 疾 病 是 與 生 俱 來 的 另 外 一 類 責 怪 受 害 者 的 研 究 則 傾 向 以 原 住 民 的 認 知 行 為 來 分 析 詮 釋 原 住 民 的 健 康 弱 勢, 如, 原 住 民 個 人 健 康 習 慣 不 良

210 台 灣 社 會 學 第 二 十 期 原 住 民 的 這 些 疾 病 是 與 生 俱 來 的 另 外 一 類 責 怪 受 害 者 的 研 究 則 傾 向 以 原 住 民 的 認 知 行 為 來 分 析 詮 釋 原 住 民 的 健 康 弱 勢, 如, 原 住 民 個 人 健 康 習 慣 不 良 書 達 悟 民 族, 你 為 什 麼 不 生 氣?: 精 神 失 序 社 會 學 分 析 下 的 蘭 嶼 鉅 變 評 陳 美 霞 成 功 大 學 公 共 衛 生 研 究 所 達 悟 族 的 精 神 失 序 : 現 代 性 變 遷 與 受 苦 的 社 會 根 源, 蔡 友 月 著, 台 北 : 聯 經,2009 年,533 頁 台 灣 原 住 民 的 健 康 狀 態, 就 像 世 界 上 幾 乎 所

More information

Lewis

Lewis 2011 6 World Economic Papers December, 2011 * 2005 2010 2005 * 985 email jadeyyx@ 163. com 600 200433 985 email zhangping_4@ sina. com 985 2011SHKXZD003 2011M500711 20110490654 11CJL024 2011 6 33 Lewis

More information

:,,,, :,,,,,,,,,, Slesnick (1991) Culter Katz (1992),,,,,, ;, ( Friedman,1957) (Moligdiani,1950),,,, 1 ( )Π (World Bank,2000), ( CHIP 1

:,,,, :,,,,,,,,,, Slesnick (1991) Culter Katz (1992),,,,,, ;, ( Friedman,1957) (Moligdiani,1950),,,, 1 ( )Π (World Bank,2000), ( CHIP 1 3 :, CHIP 1988 1995 2002,,,, ;,, ;, :,,,,,,,,, 312 %, 5 (,2006),,,,,, (Chinese Household Income Project,CHIP) 1988 1995, 0134 0142 ( Khan and Riskin, 1998) Benjamin et al (2005),1987 2001, 0132 0137,,,,,???,,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大学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

北京大学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 教 学 成 果 应 用 及 支 撑 材 料 目 录 1 北 京 大 学 社 会 学 系 社 会 学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2 2 获 奖 证 明... 8 附 件 一 (1): 北 京 大 学 社 会 学 创 新 人 才 培 养 与 实 践 教 学 30 年... 8 附 件 一 (2): 荣 获 北 京 市 社 会 学 理 论 与 应 用 优 秀 教 学 团 队... 9 附 件

More information

3 : 121,, [1 ] (Stage Theory),,,,,,, 1 :, ;,,,,, 1 :11, 6,116 ; , 2003 ; 31 = Π ; 2, 1996 ;1996,,2000, Walt Rostow (1960, 1971), A. F. K. Organ

3 : 121,, [1 ] (Stage Theory),,,,,,, 1 :, ;,,,,, 1 :11, 6,116 ; , 2003 ; 31 = Π ; 2, 1996 ;1996,,2000, Walt Rostow (1960, 1971), A. F. K. Organ 44 3 2007 5 ( ) Journal of Peking University( Philo 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s) Vol. 44, No. 3 May. 2007 1 2, (11, 100871 ; 21, ) :,,, :11,, ;21, ;31,, ; : ; ; ; :F121 :A :100025919 (2007) 0320120212,,,,,,,,,,,,,,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i 1 1 3..13....23..24.....33......42..51..51..52.. 60..69 ii .. 69..80..91..97..97..98..99....101.... 110.. 110.. 112.. 114.. 115..118.. 131.136 iii ..17..18..19 59..61..62..64..66..75..86 95..96 i ..21..59..61..64..65..65..67..67..67..68

More information

穨yinmen.PDF

穨yinmen.PDF Symposium on the History of Health and Beauty Women and War -- Confronting Cannons with Naked Women in Ming-Ching China 199961112 Institute of History and Philology, Academia Sinica June 11-12, 1999 Taipei,

More information

2004年臺灣人口學會年會應徵論文摘要

2004年臺灣人口學會年會應徵論文摘要 2004 19461969 1970 1950 1969 1950 1 1969 1969 1963 1967,1975:13 1982:100, 2002 1 2 1970 1970 1970 2002;2003 1969 1 1969 1970 2 1969 2 1969 1950 19691970 1990 1970 1970 19471970 Barclay 1954, 1982, 1986

More information

new classification model has already empirically demonstrated its superiority over other types of classification systems. Research has conclude

new classification model has already empirically demonstrated its superiority over other types of classification systems. Research has conclude 2010 6 CJS 30 1978-2005 / Institutional Changes Class-Structure Transformation and Income Inequality in China 1978-2005 Lin Thung -hong Wu Xiao -gang Abstract Combining the institutional theories and the

More information

LABOR ECONOMICS AND PUBLIC POLICY RESEARCH CENTER ZHEJIANG UNIVERSITY WORKING PAPERS SERIES 70233003 Zhu & Warner, 2000 (1999) : % % % % 1993 12358 51 6 34794 99 8 684 24 8 19468 113 9 1994 19098

More information

J. D. 17 Daniel J. Elazar, American Federalism: A View From the States (New York: Happer & Row, Publishers, 1984), p

J. D. 17 Daniel J. Elazar, American Federalism: A View From the States (New York: Happer & Row, Publishers, 1984), p 20 20 70 80 1 20 90 20 90 J. D. 17 Daniel J. Elazar, American Federalism: A View From the States (New York: Happer & Row, Publishers, 1984), p.41-42. 2 19 1985 80 Gerald D. Nash,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s,

More information

當 代 史 學 第 8 卷 第 3 期 (2007 年 9 月 ) 文 博 專 輯 香 港 近 十 年 來 文 博 事 業 的 發 展 周 佳 榮 1997 年 7 月 1 日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來, 本 地 的 文 博 事 業 有 了 很 大 的 進 展, 博 物 館 數 目

當 代 史 學 第 8 卷 第 3 期 (2007 年 9 月 ) 文 博 專 輯 香 港 近 十 年 來 文 博 事 業 的 發 展 周 佳 榮 1997 年 7 月 1 日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來, 本 地 的 文 博 事 業 有 了 很 大 的 進 展, 博 物 館 數 目 當 代 史 學 第 8 卷 第 3 期 Contemporary Historical Review Vol. 8 No. 3 2007 年 9 月 September 2007 目 錄 Contents 文 博 專 輯 香 港 近 十 年 來 文 博 事 業 的 發 展... 周 佳 榮 69 清 代 堡 壘 式 客 家 村 莊 上 窰 民 俗 文 物 館 介 紹... 黃 曉 恩 74 具 象

More information

1 2 Northwestern Journal of Ethnology Chinese folk/popular religion Richard Madsen, Morality and Power in a Chinese Village, pp.130~1

1 2 Northwestern Journal of Ethnology Chinese folk/popular religion Richard Madsen, Morality and Power in a Chinese Village, pp.130~1 1001-5558 2011 04-0059-19 C912.4 E Asia Trends * 2011 4 Asia Trends A Drama of the Concepts of Religion: Reflecting on Some of the Issues of Faith in Contemporary China N. W. Journal of Ethnology 2011

More information

政治制度史研究的省思:以六朝隋唐為例

政治制度史研究的省思:以六朝隋唐為例 - 1 - 1 2-2 - 3 4 5 6 7 8 9-3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4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5 - 28 29 30 Ο 31-6 - 32 33 34 35 36 37 38-7 - 39 40 41 42 43-8 -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9 - 53 54 55-10 -

More information

,,,,,, (William Parish) , 2865, : (1966 ) 20,,, 20, :,, :,, (Destratification) (Parish,1984 :84-120), 1983 (N = 1774) (Xie &Lin, 1986) 19

,,,,,, (William Parish) , 2865, : (1966 ) 20,,, 20, :,, :,, (Destratification) (Parish,1984 :84-120), 1983 (N = 1774) (Xie &Lin, 1986) 19 2004 4 Abstract :Depending on the data of The Changing of China s Social Structure in 2001,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attainment of Chinese social status of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 by linear regression

More information

193X1李里峰

193X1李里峰 江 苏 社 会 科 学 2015 年 第 3 期 历 史 学 研 究 中 国 革 命 中 的 乡 村 动 员 : 一 项 政 治 史 的 考 察 李 里 峰 内 容 提 要 中 国 革 命 得 以 成 功, 关 键 在 于 中 共 强 大 而 有 效 的 民 众 动 员 能 力 从 抗 战 到 内 战, 中 共 在 不 同 的 时 代 背 景 下 采 用 了 不 同 的 动 员 策 略 抗 战 时

More information

韓少功 革命後記 修訂版 飄風叢書③ 1

韓少功 革命後記 修訂版 飄風叢書③ 1 革命後記 修訂版 韓少功 革命後記 修訂版 飄風叢書③ 1 目 錄 3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s a department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It furthers the University s objective of excellence in research, scholarship, and education by

More information

李实.doc

李实.doc 20 1 : 2 100836 (010)6803 4303 Email shili@econ.hit-u.ac.jp 2002 7 1 1 ( ) 1938 (Simons 1938) : GDP ( ) (Khan et al. 1992 The World Bank 1997 Bramall 2 2001) ( 1994) (imputed rent) 10% ( 1993 89 ) 1993

More information

( 2012) ( 2007) ( 2011) 2010 (2009) BlanchardShleifer(2000) ( 2005) : : ( 2006) (2005) Rona-Tas(1994) (1995) : : 123

( 2012) ( 2007) ( 2011) 2010 (2009) BlanchardShleifer(2000) ( 2005) : : ( 2006) (2005) Rona-Tas(1994) (1995) : : 123 2012 9 9 (294 ) China Industrial Economics Sep. 2012 No.9 1 2 3 ( 510275) [ ] [ ] ; ; [ ]F276.5 [ ]A [ ]1006-480X(2012)09-0122-13 ( 2005) ( 2011; 2012) () ( 1998) (2005) : (BianLogan1996) ( 1998) (Zhou

More information

1 1956 5 28 2 11 Francis L. K. Hsu Under the Ancestors Shadow 3 1 2 1986 6 76-83 2-3 2003 298 3 Francis Hsu, Under the Ancestors Shadow: Chinese Cultu

1 1956 5 28 2 11 Francis L. K. Hsu Under the Ancestors Shadow 3 1 2 1986 6 76-83 2-3 2003 298 3 Francis Hsu, Under the Ancestors Shadow: Chinese Cultu SOCIOLOGY OF ETHNICITY 52 2009 5 10 Association of Sociology of Ethnicity Sociology Society of China Institute of 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 Peking University 1 1956 5 28 2 11 Francis L. K. Hsu Under the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三 角 公 園 /... 3 創 意 群 聚 的 吸 納 與 排 除 : 台 北 市 中 山 雙 連 街 區 徐 瑩 峰 ( 臺 灣 大 學 建 築 與 城 鄉 研 究 所 碩 士 )... 3 文 化 批 判 論 壇 /... 23 文 化 批 判 論 壇 第 84 場 : 窮 忙 族 :

目 錄 三 角 公 園 /... 3 創 意 群 聚 的 吸 納 與 排 除 : 台 北 市 中 山 雙 連 街 區 徐 瑩 峰 ( 臺 灣 大 學 建 築 與 城 鄉 研 究 所 碩 士 )... 3 文 化 批 判 論 壇 /... 23 文 化 批 判 論 壇 第 84 場 : 窮 忙 族 : 文 化 研 究 月 報 131 目 錄 三 角 公 園 /... 3 創 意 群 聚 的 吸 納 與 排 除 : 台 北 市 中 山 雙 連 街 區 徐 瑩 峰 ( 臺 灣 大 學 建 築 與 城 鄉 研 究 所 碩 士 )... 3 文 化 批 判 論 壇 /... 23 文 化 批 判 論 壇 第 84 場 : 窮 忙 族 : 勞 工 經 濟 與 社 會 分 配... 23 文 化 批 判 論

More information

c135-1208029.pm

c135-1208029.pm 學 術 論 文 社 會 公 民 權 與 社 會 穩 定 新 塘 事 件 的 個 案 研 究 岳 經 綸 莊 文 嘉 摘 要 : 與 城 鎮 居 民 相 比, 中 國 農 民 工 在 城 市 / 接 受 的 福 利 待 遇 具 有 差 序 性 和 歧 視 性 長 期 的 身 份 分 割 塑 造 了 外 來 人 口 與 本 地 人 口 之 間 的 對 立 與 衝 突, 進 而 對 社 會 穩 定 構 成

More information

Solinger 1999 [1] [2] 6

Solinger 1999 [1] [2] 6 2010 3 158 2010 1 1980 80 90, 30 C913 C915 A 1004-3780 2010 03-0005- 11 5 2010 3 158 90 2001 2001 2005 30 30 60 4000 Solinger 1999 [1] [2] 6 1984 70 90 80 80 90 1999 [3] 2000 80 2001 2009 66.1% 30 30 45%

More information

議題:汶化中國、洋涇濱與國語

議題:汶化中國、洋涇濱與國語 * 翻 譯 與 學 術 發 展 : 社 會 人 文 學 類 翻 譯 引 用 初 探 Translation and Academic Development: A Preliminary Survey on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王 志 弘 世 新 大 學 社 會 發 展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摘 要 國 內 學 術 發 展 深 受 西 方 學 術 界 動

More information

234 Y Keyboard

234 Y Keyboard 10 234 Y Keyboard 2003 12 17 10 235 2009 236 10-1 10-1 3C Rosabeth Kanter 2008/1977 Kanter 10 237 Kanter token tokenism Kanter tokenism Kanter spillover effects of sex role 238 Patricia Roos Barbara Reskin

More information

第壹章 理論的探討

第壹章 理論的探討 90 90 90 90 16 18 (national state building) 17 1 1775 David Landes 1999 278 24 2 Thomas Mun 3 autonomy 4 5 zero-sum game 6 2 Jacques Adda 2000 59 3 Dominick Salvatore (2001),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7th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人民公社.doc

Microsoft Word - 人民公社.doc 人 民 公 社 实 践 与 农 村 改 革 的 再 认 识 1958 年, 人 民 公 社 正 式 在 全 国 推 行, 此 后 至 八 十 年 代 初 期 的 二 十 多 年, 公 社 制 度 一 直 是 我 国 农 村 的 基 本 经 济 制 度 以 土 地 集 体 所 有 集 体 劳 动 和 按 照 工 分 制 分 配 为 主 要 特 征 的 公 社 制 度, 在 改 革 开 放 以 后, 被

More information

,,,???,,?,, 1, ( ),,, (),,, (),,:,,,,,, (),,,,,,,, 2,,, 3,,,,,,,,,,,,,,, 1, [] :,,1997,13 2 :, ,,, See Edward L. Glaeser and Andrei Shlei

,,,???,,?,, 1, ( ),,, (),,, (),,:,,,,,, (),,,,,,,, 2,,, 3,,,,,,,,,,,,,,, 1, [] :,,1997,13 2 :, ,,, See Edward L. Glaeser and Andrei Shlei Ξ :,,,,,,,,, :,,,,,,,,,,,;,( ),,,,,,,,,,,,,,, Ξ, 04CFX001 96 ,,,???,,?,, 1, ( ),,, (),,, (),,:,,,,,, (),,,,,,,, 2,,, 3,,,,,,,,,,,,,,, 1, [] :,,1997,13 2 :, 2002 4 3 1900,,, See Edward L. Glaeser and Andrei

More information

Chap3Chinese

Chap3Chinese 第 三 章 北 京 大 学 : 引 领 文 化 的 旗 帜 许 美 德 查 强 闫 凤 桥 基 于 北 京 大 学 在 中 国 近 现 代 历 史 上 独 一 无 二 的 地 位, 描 述 中 国 高 校 的 大 众 化 进 程, 将 北 京 大 学 列 为 第 一 位 应 该 是 顺 理 成 章 的 在 与 北 京 大 学 领 导 教 师 和 学 生 的 交 谈 中, 我 们 能 够 感 受 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2.Local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and finance in China.doc

Microsoft Word - 1.2.Local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and finance in China.doc 1. 简 介 : 中 国 政 府 组 织 概 况 中 国 地 方 政 府 的 组 织 及 财 政 Local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and finance in China 乔 宝 云 (Baoyun Qiao) 沙 安 文 (Anwar Shah) 中 国 不 仅 被 世 人 誉 为 人 类 的 诞 生 地 之 一, 同 时 也 是 世 界 文 明 的 重 要 发 源 地

More information

LQM090502CUPL HLS090815CUPL

LQM090502CUPL HLS090815CUPL * 20 50 360 LQM090502CUPL 1 * 1 LQM 1936 CUPL 172 1 50 2 LQM090502CUPL HLS090815CUPL 50 1 2 40 173 2012. 6 1 2 3 1 2 3 2009 4-5 2009 8-9 32 30 1996 1997 / Popkin 1979 2001 174 Hinton 1983 1994 1994 2007

More information

,,,,,,, :,,,,, ;,,,,,, : N = Y pr, dn N = dy Y - dpr pr, Y, N, pr,, (1),, ( : / ) :,, : t pr = e 1980 t = 1,t 9

,,,,,,, :,,,,, ;,,,,,, : N = Y pr, dn N = dy Y - dpr pr, Y, N, pr,, (1),, ( : / ) :,, : t pr = e 1980 t = 1,t 9 () FUDAN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2005 5 No. 5 2005 (, 200433) [ ] 2005 2010, :,10-12 %,300 600,, :,;, [] [] C913. 2 ;F127 [] A [ ] 0257 0289 (2005) 05 0202 011,, 1980 1990,1988 2500,1995 8000,2003 9820

More information

越南政經改革與憲政制度之演變

越南政經改革與憲政制度之演變 越 南 政 經 改 革 之 探 討 新 制 度 主 義 之 分 析 觀 點 劉 維 群 摘 要 越 戰 結 束 迄 今 已 有 二 十 六 年 (1976 年 至 2001 年 ), 雖 然 近 年 我 國 與 越 南 及 其 他 東 南 亞 國 家 政 經 互 動 加 深, 但 是 越 南 社 會 主 義 共 和 國 (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 SRV)

More information

<B169AAF8C0AEBDD7A4E5AD70B565AED12DA5BBA4E52DA466B8D5A5BB2E706466>

<B169AAF8C0AEBDD7A4E5AD70B565AED12DA5BBA4E52DA466B8D5A5BB2E706466> 2003 2003 11 3 12 10 2004 1 25 2003 2003 12 12 26 110 2004 3 14 2004 4 24 25 2 25 2004 2004 2005 12 1 2000 2005 3 2005 2003 2007 10 2007 2003 2004 11 30 2004 2015 9 70 10 1 9 28 9 29 2015 4 2015 2003 5

More information

:,,,,,, :,,,,,,,, (, 2007), ( Scott, 1985),,,,,,, : :,, ;, (L i & OgB rien, 1996) (policy2based resistance) ( rightful resistance),,,,, 35

:,,,,,, :,,,,,,,, (, 2007), ( Scott, 1985),,,,,,, : :,, ;, (L i & OgB rien, 1996) (policy2based resistance) ( rightful resistance),,,,, 35 : 2008 4 Society 28 :,,,,,,,, : :, (, 2005), : :,,,,,, ( : 07YBA010), 34 :,,,,,, :,,,,,,,, (, 2007), ( Scott, 1985),,,,,,, : :,, ;, (L i & OgB rien, 1996) (policy2based resistance) ( rightful resistance),,,,,

More information

: 1995,, :??,,,,?,!,,,,,,,,, :,,,1982,,,, 100 % , , ,,, 2003, 500,

: 1995,, :??,,,,?,!,,,,,,,,, :,,,1982,,,, 100 % , , ,,, 2003, 500, : 3 :,, 830 : 2005, 360, GDP 60 %, 75 % (,2006 ;,2005)?? :,,,, 830, :,,, 3,, 74 : 1995,, :??,,,,?,!,,,,,,,,, :,,,1982,,,, 100 % 5000 1982, 500 250,5000 2000 3000,,, 2003, 500, 470 75 2006. 6 :,,,, : (1),

More information

a b

a b 38 3 2014 5 Vol. 38 No. 3 May 2014 55 Population Research + + 3 100038 A Study on Implementation of Residence Permit System Based on Three Local Cases of Shanghai Chengdu and Zhengzhou Wang Yang Abstract

More information

2011 12 397-414 * Reforming Long Term Care through the Movement of Family Caregivers by Frank T. Y. WANG * 11605 64 E-mail: tywangster@gmail.com 398 2011 12 399 Ungerson, 2000 2010 2011 5 Nancy Fraser

More information

~ Jason Thompson, A History of Egypt: From Earliest Times to the Present, Cairo: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in Cairo Press, 2008, p

~ Jason Thompson, A History of Egypt: From Earliest Times to the Present, Cairo: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in Cairo Press, 2008, p 2015 3 Mar. 2015 2 Arab World Studies No.2 Margot Badran, Dual Liberation Feminism and Nationalism in Egypt 1870~1925, Spring, 1988, p.24. 77 ~ Jason Thompson, A History of Egypt: From Earliest Times to

More information

公民化與現代化

公民化與現代化 Michael Mann 行 類 歷 行 來 來 不 說 了 切 行 理 了 參 類 略 了 論 1 理 了 金 說 了 度 兩 來 數 行 裡 2 金 了 不 不 3 了 數 論 讀 4 1 見 參 戦 立 說 力 不 說 行 力 2 參 金 論 聯 論 年 參 金 論 列 柳 年 3 參 葉 錄 錄 北 流 六 4 力 隸 讀 參 聯 歷 略 讀 參 聯 金 1 論 論 歷 兩 說 兩 不 兩

More information

EJCUS1002_04.doc

EJCUS1002_04.doc 第 5 卷 第 2 期 中 国 城 市 研 究 ( 电 子 期 刊 ) Vol.5 No.2 2010 年 10 月 E-JOURNAL OF CHINA URBAN STUDIES Oct., 2010 企 业 行 为 与 灵 活 性 经 营 策 略 对 劳 动 力 市 场 分 割 的 影 响 徐 伟 1,2, 杨 波,3 2, 陈 真 真 (1. Department of Geography

More information

2011 1 2802 2000-2009 2802 10 10 205 2000-2009 1 2008 2003

2011 1 2802 2000-2009 2802 10 10 205 2000-2009 1 2008 2003 2000-2009 * 2800 2000-2009 30 20 90 2008 2010 * CityU 143210 RES - 000-22 - 4407 204 2011 1 2802 2000-2009 2802 10 10 205 2000-2009 1 2008 2003 2012. 4 McCarthy et al. 1999 113-130 1 2007 360 188 2002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通 Contemporary China Newsletter 訊 第 24 期 2015 年 12 月 1 日 No. 24, Dec 1, 2015 勞動觀察 合法甘願 中國的勞動改革與法治矛盾 洪人傑 特邀 2 世界工廠與工人階級的男性氣質 一項對富士康工人的研究 鄧韻雪 特邀 10 初探珠三角 NGO 對政府吸納政策的生存策略 沈朋達 論文田野紀要 14 戲劇工作坊 家政工的藝術賦權與公共空間

More information

49 Schroeder & Aoki 2009 Li Bird & Ebel SSCI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Zhang & Zou DC cbe = + 2 DC be =

49 Schroeder & Aoki 2009 Li Bird & Ebel SSCI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Zhang & Zou DC cbe = + 2 DC be = 48 2011 6 158 Shirk 1993 Montinola et al. 1996 1997 2010 2010 10BZZ035 2010 2010R0083 49 Schroeder & Aoki 2009 Li 2010 1. 2. 3. 4. 5. Bird & Ebel 2006 504 1 SSCI 2 1998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Zhang

More information

0 5 5 Han et al. 009 Zhang et al. 007 Meng and Gregory % 995 OLS Li et al

0 5 5 Han et al. 009 Zhang et al. 007 Meng and Gregory % 995 OLS Li et al 0 5 World Economic Papers October, 0 * 995 00 Ichino and Winter-Ebmer 998 Meng and Gregory 00 * Email yangjuan@ bnu. edu. cn 9 00875 Email lishi @ bnu. edu. cn John Knight Sylvie Démurger János K ll 0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