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 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 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Transcription

1 股票简称 : 徕木股份股票代码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7319 号 )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暨 2016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 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3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以下简称 新股 ) 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 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 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一 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为 9,026 万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9 万股, 发行后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 1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方培教承诺: 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 在任职期间内,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均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本人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3

4 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 发行人股票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 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 (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 ) 归发行人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2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方培教控制的贵维投资承诺: 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 发行人股票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 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 (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 ) 归发行人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4

5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 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静 朱小海承诺: 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 在任职期间内,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均不超过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 发行人股票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 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 (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 ) 归发行人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4 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朱新爱承诺: 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 在任职期间内,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均不超过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本人不 5

6 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 发行人股票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 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 (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 ) 归发行人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5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沈建强 杨小康承诺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 在任职期间内,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均不超过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 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 (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 ) 归发行人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6

7 6 股东海洋创投 邢晓华 中和春生 久奕股投 科鑫领富 杨旭明 久奕睿投 星通创投 桥石投资 张辉阳 陈小立 赵振江 鲍建军 赵建军 袁建芳 楼惠军 朱利书 朱晓佼 周锦君 吴新华 丁秀兵 陆卫星 王良桂 陈顺才 彭超 李凤 刘真 杨海玲 茅建华承诺 :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企业 /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 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 (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 ) 归发行人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7 股东上海科投(SS) 李文亮承诺: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企业 /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 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 (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 ) 归发行人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8 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方培喜承诺: 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 在任职期间内,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均不超过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7

8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 发行人股票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 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 (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 ) 归发行人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9 股东方永涛承诺: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 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 (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 ) 归发行人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 发行人主要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 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 5% 的股东为方培 教 朱新爱 贵维投资 上海科投 (SS) 及海洋创投 8

9 1 方培教 朱新爱及贵维投资承诺: 若本人 / 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在锁定期满后每年 ( 即第 1 至第 12 个月末以及第 13 至第 24 个月末 ) 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得超过本人 /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的 10% 若发行人股份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 / 本公司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 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人 / 本公司进一步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 (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 ) 的, 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 如本人 / 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 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 / 本公司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2 上海科投(SS) 及海洋创投承诺 : 若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且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的 60% 若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且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第 12 个月末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 若发行人股份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公司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 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公司进一步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 (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 ) 的, 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 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 9

10 时上缴发行人的, 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 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三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发行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简称每股净资产, 为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 年末公司股份数, 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下同 ) 的情况 ( 以下简称 启动条件 ), 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一 )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 控股股东增持 (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 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 方培教和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 : 1 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使用的资金总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 2 单次及 / 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如达到本项要求的, 可不再执行第 1 项 2 公司回购 10

11 (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 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 公司应在符合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 试行 ) 及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方培教和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 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 1 公司累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 2 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或最近一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3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如达到本项要求的, 可不再执行第 2 项 (4)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5) 在公司符合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 公司现金流量状况 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 应将不回购股票以及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

12 3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 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 ( 税后, 下同 ) 的 20%, 但不超过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的 40% 以及上一年度从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中分得的全部现金分红 ( 如有 ) (3)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 关于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中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现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关于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并签署相关承诺 4 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1) 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 通过削减开支 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 稳定公司股价 (3) 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二 )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 方培教和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增持 12

13 (1) 方培教和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 ( 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 完成时间等信息 ) 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2) 方培教和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 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2 公司回购 (1) 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份预案 ( 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 完成时间等信息 ) 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 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 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 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 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4)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 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应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 ( 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 完成时间等信息 ) 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2)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 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13

14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 公司的控股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 / 或职务变更 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除因继承 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 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 公司的控股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 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三 ) 约束措施 1 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 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 股东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 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 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 并承担法律责任 2 方培教和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有增持股票义务, 但未按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 / 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 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 方培教和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仍不履行的, 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 最低增持金额 ( 即人民币 1,000 万元 ) 其实际用于增持股票金额 ( 如有 ) 如其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 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其支付的分红 若方培教和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 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3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 但未按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 / 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 公司有权责令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 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 14

15 每名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 ( 即其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 20%) 与其上一年度从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中分得的全部现金分红 ( 如有 ) 其实际用于增持股票金额 ( 如有 ) 董事 高级管理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 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分红 报酬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 控股股东或董事会 监事会 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 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四 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承诺 : 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为股票发行价格与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孰高 ( 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 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数量作相应调整, 下同 ),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 并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讨论 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的 30 天内, 本公 15

16 司将本着简化程序 积极协商 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具体的赔偿标准 赔偿主体范围 赔偿金额等具体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 股东方培教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方培教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 : 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 本人 /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依法收购已转让的发行人原限售股份, 回购价格为股票发行价格与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孰高,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上述收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 /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的 30 天内, 本人 / 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 积极协商 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具体的赔偿标准 赔偿主体范围 赔偿金额等具体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内容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 16

17 法机关认定后的 30 天内, 将本着简化程序 积极协商 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具体的赔偿标准 赔偿主体范围 赔偿金额等具体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 触发条件经中国证监会 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 公司 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董事 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回购新股 收购股份 赔偿损失等义务 5 公告程序相关各方应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 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 并在前述公告后每 5 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 收购股份 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五 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 本保荐机构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如因海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海通证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承诺 : 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 导致本所所制作 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 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17

18 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 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本所保证遵守以上承诺, 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承诺 :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摘要, 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因我们的过错, 证明我们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我们将依法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 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制作 出具的文件无矛盾之处 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因我们的过错, 证明我们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我们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 发行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 监事 18

19 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 发行人约束措施发行人承诺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 ( 相关承诺需按法律 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 3 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暂时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4 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 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 5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 ( 相关承诺需按法律 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 股东方培教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约束措施 19

20 方培教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 : 本人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人 / 公司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 因继承 被强制执行 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3 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 / 本公司的部分 ; 4 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 5 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6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 7 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 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约束措施 20

21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 因继承 被强制执行 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3 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 4 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 5 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6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 7 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 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独立董事刘亚岚 王雪 张晓荣承诺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1

22 七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发行人财务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定价依据, 主要产品的生产 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定价依据,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 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相关内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公司各项业务状况正常, 未出现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不利因素, 综合行业情况及公司业绩增长情况, 公司预计 2016 年年度业绩良好, 与 2015 年度相比不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22

23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 一 ) 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2013 年修订 ) 编制而成,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 二 ) 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440 号核准 ( 三 ) 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6]277 号文批准 二 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 一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二 ) 上市时间 :2016 年 11 月 17 日 ( 三 ) 股票简称 : 徕木股份 ( 四 ) 股票代码 : ( 五 )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12,035 万股 ( 六 )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3,009 万股 ( 七 )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3,009 万股 23

24 ( 八 )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 九 )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 十 )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 十一 )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十二 ) 上市保荐机构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25 第三节发行人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一 ) 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Laimu Electronics Co.,Ltd 注册资本 :9,026 万元 ( 本次发行前 ) 法定代表人 : 朱新爱住所 :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7319 号经营范围 : 模具及配件 电子产品 五金机电零配件的设计制造 销售 冲压制品 注塑制品的销售,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 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 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 连接器 屏蔽罩为主的精密电子元件研发 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 : 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ir@laimu.com.cn 董事会秘书 : 朱小海 25

26 ( 二 )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任期起止日期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情况如下 :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持股比例 1 朱新爱 董事长 总经理 ~ % 2 方培教 董事 ~ % 3 方培喜 董事 副总经理 ~ % 4 刘静 董事 财务总监 ~ % 5 朱小海 董事 董事会秘书 ~ % 6 马永华 董事 ~ 刘亚岚 独立董事 ~ 王雪 独立董事 ~ 张晓荣 独立董事 ~ 沈建强 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主席 ~ % 11 杨小康 监事 ~ % 12 刘以刚 监事 ~ 朱尚辉 职工代表监事 ~ 方培教全资持有的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3% 的股份 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方培教 方培教, 男,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生, 公司董事, 高中学历 2000 年至 2002 年任深圳市金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 年至 2002 年任深圳市金丰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 年至 2008 年任徕木有限监事,2012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海纳水产有限公司监事 ; 现任公司董事,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 本次发行前, 方培教直接持有徕木股份 2, 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28.43%, 其全资持有的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徕木股份 万股, 26

27 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0.03% 方培教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徕木股份 3, 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38.46% 自发行人设立以来方培教主要负责发行人的战略发展, 没有参与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直为持股比例 ( 包括直接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 ) 最高的股东, 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的 %, 其作为主要股东依据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股东权利, 对发行人进行实际控制 三 股东情况 ( 一 )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026 万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009 万 股, 具体情况如下 : 发行前发行后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比锁定期限号持股数 ( 股 ) 持股数 ( 股 ) (%) 例 (%) ( 月 ) 一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 方培教 25,657, ,657, 朱新爱 13,683, ,683, 上海科投 (SS) 9,234, ,234, 贵维投资 9,053, ,053, 海洋创投 6,660, ,660, 邢晓华 3,800, ,800, 中和春生 3,333, ,333, 久奕股投 2,930, ,930, 科鑫领富 2,500, ,500, 杨旭明 1,912, ,912, 久奕睿投 1,500, ,500, 方培喜 1,334, ,334, 方永涛 1,267, ,267, 星通创投 1,200, ,200, 桥石投资 1,160, ,160, 张辉阳 840, , 陈小立 718, ,

28 发行前发行后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比锁定期限号持股数 ( 股 ) 持股数 ( 股 ) (%) 例 (%) ( 月 ) 18 赵振江 570, , 鲍建军 456, , 沈建强 330, , 刘静 319, , 朱小海 319, , 赵建军 228, , 袁建芳 205, , 楼惠军 200, , 朱利书 182, , 朱晓佼 114, , 周锦君 98, , 吴新华 75, , 丁秀兵 68, , 陆卫星 57, , 李文亮 45, , 杨小康 40, , 王良桂 27, , 陈顺才 22, , 彭超 22, , 李凤 22, , 刘真 22, , 杨海玲 22, , 茅建华 22, , 小计 90,260, ,260, 二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 社会公众股 ,090, 无 合计 90,260, ,350, 注 :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详细锁定安排参 见本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之 一 发行前股东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 承诺 28

29 ( 二 ) 本次发行后 上市前股东人数为 29,238 户, 持股数量前 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 股 ) 持股比例 (%) 1 方培教 25,657, 朱新爱 13,683, 上海科投 (SS) 9,234, 贵维投资 9,053, 海洋创投 6,660, 邢晓华 3,800, 中和春生 3,333, 久奕股投 2,930, 科鑫领富 2,500, 杨旭明 1,912,

30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 一 ) 发行数量 :3,009 万股 ( 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无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 二 ) 发行价格 :6.75 元 / 股 ( 三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 元 ( 四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 网下配售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 网上发行 2,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 本次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66,352 股, 包销比例为 0.22% 发行市盈率 : 倍 ( 每股收益按 2015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倍 ( 每股收益按 2015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五 )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0, 万元, 全部为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金额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16]2-41 号 验资报告 ( 六 )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每股发行费用 :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 无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 30

31 费用名称承销和保荐费审计 验资和评估费用律师费用其他费用合计 金额 2,400 万元 万元 200 万元 490 万元 3, 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为 :1.16 元 / 股 ( 发行费用除以发行股数 ) ( 七 ) 募集资金净额 :16, 万元 ( 八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33 元 / 股 ( 按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九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 / 股 ( 按本公司 2015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31

32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 2013 年 年 1-6 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已于公告中的招股说明书进行 了详细披露, 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本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阅, 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阅报告 ( 天健审 [2016]2-439 号 ) 2015 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 一 )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单位 : 万元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83, , 负债合计 34, , 股东权益合计 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元 )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4, , 营业利润 4, , 利润总额 4, , 净利润 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3, , 基本每股收益 ( 元 / 股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元 / 股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4% 5.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 8.24% 4.58% 32

33 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元 / 股 ) 注 : 相关财务指标按照本次发行前的股本计算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上述数据均未 经审计 本公司上市后将不再另行披露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二 ) 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 2016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4, 万元, 增幅为 5.38%, 主 要是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等增加所致 ; 公司 2016 年 9 月末负债总额较 2015 年末增 加 万元, 增幅为 1.33%, 变动较小 ; 公司 2016 年 9 月末所有者权益较 2015 年 末增加 3, 万元, 增幅为 8.49%, 主要是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公司 2016 年 1-9 月营业收入 24, 万元, 较 2015 年同期增加 2, 万元, 增幅为 11.29% 公司 2016 年 1-9 月净利润 3, 万元, 较 2015 年同期增加 1, 万元, 增幅为 77.43%, 主要原因系汽车类产品销售规模上升, 其销售毛利率较手 机类产品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 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此 外, 公司经营模式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价格 主要产品的生产 销售规模 及价格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 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 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 三 )2016 年全年经营业绩预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公司各项业务状况正常, 未出现影响公司经营的 重大不利因素, 综合行业情况及公司业绩增长情况, 公司预计 2016 年年度业绩 良好, 与 2015 年度相比不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33

34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 募集资金客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 本公司分别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九亭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及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 与开户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以下简称资金监管协议 ) ( 一 ) 发行人 保荐机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丙方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甲 乙 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规章 34

35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炜 韩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 ; 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 次月 10 日前 ) 向甲方出具真实 准确 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6 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净额 ) 的 20% 的, 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 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35

36 9 丙方发现甲方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 二 ) 发行人 保荐机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甲 乙 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精密连接器及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36

37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炜 韩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 ; 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 次月 10 日前 ) 向甲方出具真实 准确 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6 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净额 ) 的 20% 的, 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 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丙方发现甲方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37

38 ( 三 ) 发行人 保荐机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甲 乙 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炜 韩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 ; 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38

39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 次月 10 日前 ) 向甲方出具真实 准确 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6 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净额 ) 的 20% 的, 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 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丙方发现甲方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 四 ) 发行人 保荐机构及中国光大银行上海九亭支行签订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九亭支行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以下简称 丙方 ) 39

40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甲 乙 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炜 韩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 ; 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 次月 10 日前 ) 向甲方出具真实 准确 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6 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 40

41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净额 ) 的 20% 的, 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 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丙方发现甲方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 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具体如下 : ( 一 ) 本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 ( 二 ) 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 ( 三 ) 除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采购 销售 借款等商务合同外, 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本公司资产 负债 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 ( 四 ) 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 ( 五 )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 ( 六 )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 ( 或股权 ) 购买 出售及转换 ; 41

42 ( 七 ) 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 ( 八 ) 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 ( 九 )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 ( 十 ) 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 ( 十一 )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十二 ) 本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 ; ( 十三 ) 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42

43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周杰住所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联系电话 : 传真 : 保荐代表人 : 孙炜 韩丽联系人 : 孙炜 二 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上市保荐机构同意推荐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6 日 43

44 44

45 45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 证券代码 :603618 证券简称 : 杭电股份编号 :2016-043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496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 证券代码 :603618 证券简称 : 杭电股份编号 :2018-026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7]1972 号文核准,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金额 ( 元 )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品牌教育图书出版项目及补充司广州分行流动资金 376,7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 连锁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207,5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跨网络教育内容聚合服务平台司广州天河城支行项目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金额 ( 元 )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品牌教育图书出版项目及补充司广州分行流动资金 376,7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 连锁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207,5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跨网络教育内容聚合服务平台司广州天河城支行项目 证券代码 :601900 证券简称 : 南方传媒公告编号 :2016-010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1899 股票简称 : 紫金矿业编号 : 临 2017 04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增资进展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进展情况 ( 一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的审议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截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信息如下 : 序号开户银行专户用途专户募集资金额 ( 元 )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支行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 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截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信息如下 : 序号开户银行专户用途专户募集资金额 ( 元 )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支行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 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证券代码 :603377 证券简称 : 东方时尚公告编号 : 临 2018-014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 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存储金额 ( 万元 )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 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存储金额 ( 万元 )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证券代码 :603458 证券简称 : 勘设股份公告编号 :2017-010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编号:2009-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编号:2009-0 证券代码 :600551 证券简称 : 时代出版公告编号 : 临 2015-03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许可 [2010] 524 号 ) 批复, 公司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股票简称 : 恒林股份股票代码 :603661 公告编号 :2017-007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

More information

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序 号 开户 主体 开户银行 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金额 ( 元 ) 资金用途 1 春兴精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93,700.0

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序 号 开户 主体 开户银行 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金额 ( 元 ) 资金用途 1 春兴精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93,700.0 证券代码 :002547 证券简称 : 春兴精工编号 :2017-00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2954 号 ) 核准,

More information

Note:《保密承诺》

Note:《保密承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百润股份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6]1369 号 关于核准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 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More information

2 福州东旭中行福清分行 福州东旭中信福州分行 福州东旭国开福建分行 近日, 公司及福州东旭 华夏北京分行 中行福清分行 中信福州分行 国开福建分行和广州证券股份有

2 福州东旭中行福清分行 福州东旭中信福州分行 福州东旭国开福建分行 近日, 公司及福州东旭 华夏北京分行 中行福清分行 中信福州分行 国开福建分行和广州证券股份有 证券代码 :000413 200413 证券简称 : 东旭光电 东旭 B 公告编号 :2017-03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6]1322 号文 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能国际公告编号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能国际公告编号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 902 13.10B 2018 10 26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 华能国际公告编号 :2018-068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事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完成了董事会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现将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说明如下 : 一 公司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因任期届满,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阳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More information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证券代码 :002776 证券简称 : 柏堡龙公告编号 :2016-031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844%,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聚光科技公告编号 : 聚光科技 ( 杭州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1]444 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聚光科技公告编号 : 聚光科技 ( 杭州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1]444 号 证券代码 :300203 证券简称 : 聚光科技公告编号 :2011-005 聚光科技 ( 杭州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1]444 号 文核准, 聚光科技 ( 杭州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聚光科技 ) 公开发行 4,500

More information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465 证券简称 : 海格通信公告编号 :2017-076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海格通信 ) 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出具的

More information

2004 ...2...4...5...5...7...11...11 000977 1 1 Shandong Langchao Cheeloosoft Co.,Ltd 2 600756 3 224 250013 http://www.langchaosoft.com.cn 600756@langchao.com 4 5 224 0531-8932888- 8461 0531-8522334 E-mail:600756@langchao.com

More information

深证上[2014]387号-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通知.doc

深证上[2014]387号-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通知.doc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 ( 天津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总结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 凯莱英 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贇联系电话 : 021-60870878-881 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大勇联系电话 : 010-66568057 一 保荐工作概述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 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More information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书 ( 一 ) 本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 甲方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乙方 :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鉴于 : 甲乙双方已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甲方 :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丁方 :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顾问, 以下简称 丁方 ) 乙方为甲方

( 一 )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甲方 :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丁方 :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顾问, 以下简称 丁方 ) 乙方为甲方 证券代码 :300332 证券简称 : 天壕环境公告编号 :2017-015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天壕环境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证监会 ) 关于核准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君升恒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9CFBAA3E1E2C4BEB5E7D7D3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C9CFCAD0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B1A8CBCDC8D5C6DA C4EA34D4C23132C8D5A3A9>

<4D F736F F D20C9CFBAA3E1E2C4BEB5E7D7D3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C9CFCAD0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B1A8CBCDC8D5C6DA C4EA34D4C23132C8D5A3A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LaimuElectronicsCo.,Ltd (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7319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 申报稿 )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1-1-1 声明 :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 ( 申报 稿 )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 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

姚记招股说明书

姚记招股说明书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Laimu Electronics Co.,Ltd (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7319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摘要 ( 申报稿 )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More information

姚记招股说明书

姚记招股说明书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Laimu Electronics Co.,Ltd (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7319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

More information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证券代码 :300493 证券简称 : 润欣科技公告编号 :2017-005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上海磐石欣胜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More information

AA+ AA % % 1.5 9

AA+ AA % % 1.5 9 2014 14 01 124753 2014 6 23 AA+ AA+ 2013 12 31 376.60 231.36 227.85 38.57% 2013 4.36 4.75 4.67 2011-2013 9.18 6.54 4.67 6.80 12 56.64% 1.5 9 2013 12 31 376.60 231.36 227.85 38.57% 2013 4.36 4.75 4.67 2013

More information

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证券代码 :300357 证券简称 : 我武生物公告编码 : 2014-008 号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各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 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55 号 )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067-1 号 www.dachenglaw.com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5/12/15 层 (100007) 5/F,12/F,15/F Guohua Plaza, 3 Dongzhimennan Avenue, Beijing 100007, China Tel: 8610-58137799

More information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文件的要求, 作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火炬电子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本保荐机构 ) 对火炬电子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More information

1 CLOUDBAG 教育云服务平台 世界图书出版上 海有限公司 4,307 因项目实施单位为我公司三级子公司, 上述募集资金将以逐级增资的形式下 拨 即从本公司拨付至世界图书出版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图出版 ) 后, 再 由世界出版拨付至上海世图 三 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 世

1 CLOUDBAG 教育云服务平台 世界图书出版上 海有限公司 4,307 因项目实施单位为我公司三级子公司, 上述募集资金将以逐级增资的形式下 拨 即从本公司拨付至世界图书出版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图出版 ) 后, 再 由世界出版拨付至上海世图 三 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 世 证券代码 :601949 证券简称 : 中国出版公告编号 :2018-039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设立相应募集资金专用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证券代码 :832715 证券简称 : 华信股份主办券商 : 海通证券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11 月 1 日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2019 2019 19 6.7 7 3 4567 20% 20%20%20% Shibor 5 www.shibor.org Shibor1Y 37 20% 20%20%20%20% 1001, 1,000 / / AA AAA 2 2019 1 3 2019 1 4 2019 1 2 1 2019 1 3 ... 1... 4... 5... 10... 13... 15... 16... 1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2004 2005 2006 06 05 682,464,370 751,945,603 869,228,274.72 15.60% 427,209,939.84 504,098,607.43 656,153,539.94 30.16% 170,800,079.99 161,079,391.28 198,457,079.61 23.20% 630,837,903.13 615,638,094.08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代码 :601138 证券简称 : 工业富联公告编号 : 临 2018-016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专户募集资金金额 ( 万元 )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专户募集资金金额 ( 万元 )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 证券代码 :603999 证券简称 : 读者传媒公告编号 : 临 2017-042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60052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20151231802,089,390100.90 ()72,188,045.10, 1 / 85 2015... 3... 4... 7... 8... 15... 18... 20... 21... 25... 27... 28... 85 2 / 85 2015 第一节 释义 2015 1 1 2015 12 31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华能源公告编号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8 月 31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华能源公告编号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8 月 31 证券代码 :002221 证券简称 : 东华能源公告编号 :2019-03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和 2018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和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000977 证券简称 : 浪潮信息公告编号 :2016-06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1BED4C6D0ADD7F7B1E0BCADA1BF31372D31D6D0D0C5BDA8CDB6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B1B1BEA9BFC6C8F1B9FABCCAC8CBC1A6D7CAD4B4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9C9C6B1C9CFCAD0B1A3BCF6CAE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1BED4C6D0ADD7F7B1E0BCADA1BF31372D31D6D0D0C5BDA8CDB6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B1B1BEA9BFC6C8F1B9FABCCAC8CBC1A6D7CAD4B4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9C9C6B1C9CFCAD0B1A3BCF6CAE92E646F6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7 697 号 文核准, 并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总量为 4,500 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人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

More information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288,913,300 股,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72,3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613,300 股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 限制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288,913,300 股,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72,3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613,300 股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 限制性 证券代码 :603111 证券简称 : 康尼机电公告编号 :2017-048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6,070,405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04 OO 11 11 OO 1 3 4 5 6 7 9 24 2 1 JINZHOU PORT CO.,LTD. JZP 2 A 600190 B B 900952 3 1 121007 HTTP://WWW.JINZHOUPORT.COM JZP@JINZHOUPORT.COM 4 5 1 86 416 3586462 86 416 3582431 WJ@JINZHOUPORT.COM 86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 : 内蒙君正股票代码 :601216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内蒙君正 公司 本公司 或 发行人 ) 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 22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 22 公司代码 603868 公司简称 飞科电器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22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12 2 / 22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2466 证券简称 : 天齐锂业公告编号 :2018-02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 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2199 号文核准, 天齐锂业向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 ( 股权登记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More information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专户募集资金金额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 刊群建设出版项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专户募集资金金额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 刊群建设出版项 证券代码 :603999 证券简称 : 读者传媒公告编号 : 临 2017-027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 26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 26 公司代码 :600959 公司简称 : 江苏有线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6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15 2 / 26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林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埃斯顿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0861 证券简称 : 海印股份公告编号 :2018-41 号 证券代码 :127003 证券简称 : 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36C0D6B8E8B9C9B7DD2DB7A2D0D0C9CFCAD0B7A8C2C9D2E2BCFBCAE9>

<4D F736F F D203236C0D6B8E8B9C9B7DD2DB7A2D0D0C9CFCAD0B7A8C2C9D2E2BCFBCAE9> 关于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 :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 /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 /Fax: +86 21 5243 3320

More information

2016 TaiPing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 1... 6... 7... 8... 9... 10... 11... 12 1. 2. 488 3. 4. 5. 021-61002853 13524693279 021-61002855 Wangbing17@tpp.cntaiping.com 6. 股权类别 期初 本期股份或股权的增减 期末 股份或出资额 占比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股票简称 : 福鞍股份股票代码 :603315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Liaoning Fu-An Heavy Industry Co.,Ltd ( 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 8 号 )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股票简称 : 永安行股票代码 :603776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Youon Public Bicycle System Co., Ltd. ( 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400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一七年八月 1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8 月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2013 8 14 2015 4 3 10015000 10003 600 3 ; 3 5 ; 3 ; ; ; ; ; 3 1 5 7*24 3 3 5 1 ; 1 3 1 10 3 2015 4 3 1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金融业务许可证号码存管业务负责部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姓名 存管银行业务负责人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More information

2011 年 10 月 13 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关于签订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款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提高闲置超募资金收益水平, 加强银企交流与

2011 年 10 月 13 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关于签订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款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提高闲置超募资金收益水平, 加强银企交流与 证券代码 :300199 证券简称 : 翰宇药业公告编号 :2013-035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情况概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翰宇药业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397 号文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代码 :601138 证券简称 : 工业富联公告编号 : 临 2018-030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友利控股 ) 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下称 标的公司 )100% 股权 ( 下称 标的资产 ) 并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资产 ( 下称 本次交易 ) 本方( 下称 承诺方 ) 作为交易对方, 现承诺如下 : 1 承诺方将及时向友利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More information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002506 证券简称 : 协鑫集成公告编号 :2016-05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取消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More information

2016 TaiPing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 1... 6... 7... 8... 9... 7... 8... 9 1. 2. 488 3. 4. 5. 021-61002853 13524693279 021-61002855 Wangbing17@tpp.cntaiping.com 6. 股权类别 期初 本期股份或股权的增减 期末 股份或出资额 占比 股东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股票简称 : 派思股份股票代码 :603318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Dalian Energas Gas-System Co., Ltd.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工业城 7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 1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More information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一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一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保荐机构 ) 作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或 贝斯特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

More information

7 2

7 2 1 财务报表报表内容 1 7 2 当期净利润 ;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所有者投入资本 ; 利润分配 ; 所有者内部结转 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本期利润的分配 13 所有者权益 ( 股东权益 ) 变动表的要点 根据变动性质反映 ( 原按组成项目反映 ): 包括 : 原利润分配表中的项目反映在该表中 包括 : 3 资金从哪里来资金投资在哪里 股东企业管理层股东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More information

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 万股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 万

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 万股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 万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信达证券 ) 作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九强生物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

More information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 )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 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 )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 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 或 本保荐机构 ) 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神思电子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 29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 29 公司代码 :603843 公司简称 : 正平股份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9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16 2 / 29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 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证券代码 :002099 证券简称 : 海翔药业公告编号 :2017-00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没有增加 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7 年 1 月 6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00 2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简称 : 证通电子证券代码 :002197 公告编号 :2018-07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股票简称 : 杭叉集团股票代码 :603298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angcha Group Co.,Ltd. ( 浙江临安经济开发区东环路 88 号 )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 1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 :300417 股票简称 : 南华仪器公告编号 :2019-001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50,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745%, 实际可上市流通为 12,500,000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股票简称 : 新疆雪峰股票代码 :603227 雪 峰 新疆雪峰科技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X i n j i a n g X u e f e n g S c i - Te c h ( G r o u p ) C o., L t d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东一巷 24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楼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More information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昆仑万维 本公司 公司 或 发行人 )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昆仑万维 本公司 公司 或 发行人 )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18 号知春大厦 B 座 605E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015 年 1 月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昆仑万维 本公司 公司 或 发行人 )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More information

(1)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次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 向本所报告情况( 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 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4 次 (2) 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3) 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 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存在 (2) 关注事项的主要

(1)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次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 向本所报告情况( 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 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4 次 (2) 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3) 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 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存在 (2) 关注事项的主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保荐机构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 : 苏试试验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玉仁联系电话 :0512-62938511 保荐代表人姓名 : 刘立乾联系电话 :0512-62938518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 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 亚振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 亚振家居 或 发行人 ) 股票将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1

特别提示 亚振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 亚振家居 或 发行人 ) 股票将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1 股票简称 : 亚振家居股票代码 :603389 亚振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如东县曹埠镇亚振桥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亚振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 亚振家居 或 发行人 ) 股票将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603987 证券简称 : 康德莱公告编号 :2017-07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1) 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建银医疗基金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纽威阀门 股票代码:603699

股票简称:纽威阀门 股票代码:603699 股票简称 : 曲美股份股票代码 :603818 曲美家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一五年四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1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1 股票简称 : 恒为科技股票代码 :603496 恒为科技 ( 上海 ) 股份有限公司 EmbedWay Technologies (Shanghai) Corporation ( 上海市徐汇区乐山路 33 号 103 室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暨 二〇一七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 二〇一七年六月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

More information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 发行人 宝泰隆 ) 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 发行人 宝泰隆 ) 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 股票简称 : 宝泰隆股票代码 :601011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Qitaihe Baotailong Coal & Coal Chemicals Public Co., Ltd.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 号 )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26 层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2006 ---------------------------------- 2 ---------------------------- 3 -------------------------------- 4 ---------------- 6 -------------------------------------- 10 ----------------------------------

More information

IPO上市公告书

IPO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 : 江苏有线股票代码 :600959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Broadcasting Cable Information Network Corporation Limited) (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市奥体体育科技中心六楼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 公告日期 :2015

More information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恩股份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江苏新能 本公司 发行人 或 公司 ) 股票将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特别提示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江苏新能 本公司 发行人 或 公司 ) 股票将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股票简称 : 江苏新能股票代码 :60369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New Energy Development Co., Ltd.) ( 南京市长江路 88 号 )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联合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 香港中旅大厦 2018 年 7 月 2 日 1 特别提示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1 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承诺严格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自维格娜丝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本有限合伙持有的维格娜丝股份, 也不由维格娜丝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 本有限合伙无减持维格娜丝股票意向 ; 在上述锁定

1 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承诺严格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自维格娜丝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本有限合伙持有的维格娜丝股份, 也不由维格娜丝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 本有限合伙无减持维格娜丝股票意向 ; 在上述锁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 本保荐机构 ) 作为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维格娜丝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1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17-【】 证券代码 :600482 证券简称 : 中国动力公告编号 :2017-01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中国动力 ) 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深圳证券交易所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6]2180 号 文核准,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集科技 或 发行人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 2,670 万股 A 股股票已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海天味业 股票代码:603288

股票简称:海天味业 股票代码:603288 股票简称 : 华钰矿业股票代码 :601020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 )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浙江朗迪集团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公告书 股票简称 : 朗迪集团 股票代码 : 6037266 浙江江朗迪迪集团股股份有有限公公司 Zhejiang Langdi Group Co., Ltd. 首次公公开发发行 A 股股股票上上市公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国中投证证券有限限责任公公司 ( 深圳市福福田区益田田路与福中路路交界处荣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 ) 1 特别提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 B9D8D3DAD6D8B4F3D7CAB2FAD6D8D7E9BAF3D6D8D0C2C7A9B6A9D4ADB3A4B3C7D0C5CFA2C4BCBCAFD7CABDF0BCE0B9DCD0ADD2E9B5C4B9ABB8E6>

<4D F736F F D D B9D8D3DAD6D8B4F3D7CAB2FAD6D8D7E9BAF3D6D8D0C2C7A9B6A9D4ADB3A4B3C7D0C5CFA2C4BCBCAFD7CABDF0BCE0B9DCD0ADD2E9B5C4B9ABB8E6> 证券代码 :000066 证券简称 : 中国长城公告编号 :2017-10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重新签订原长城信息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吸收合并了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长城信息 ), 因而承继及承接了长城信息于 201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doc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doc 证券代码 :603568 证券简称 : 伟明环保公告编号 : 临 2018-032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50,062,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28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海天味业 股票代码:603288

股票简称:海天味业 股票代码:603288 股票简称 : 益丰药房股票代码 :60393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 2638 号 )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 )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More information

1 蓝创文化传媒 ( 天津 )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蓝创文化 2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达晨创丰 3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普华天勤 4 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用友创新 5 苏州卓燝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苏州卓燝 6

1 蓝创文化传媒 ( 天津 )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蓝创文化 2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达晨创丰 3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普华天勤 4 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用友创新 5 苏州卓燝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苏州卓燝 6 证券代码 :300688 证券简称 : 创业黑马公告编号 :2018-040 创业黑马 ( 北京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9,538,66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8.733%; 本次实际可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8,738,665

More information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326 证券简称 : 永太科技公告编码 :2017-9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 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中信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负责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九洲药业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对九洲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eitian Technologies Co.,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 二 0 一四年六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1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1 股票简称 : 麦迪科技股票代码 :603990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MedicalSystem Technology Co., Ltd. (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1355 号国际科技园内 7A 单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 )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More information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 : 王爱国 徐波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纪星豪 )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 : 1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 : 王爱国 徐波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纪星豪 )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 : 1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 股票代码 :002768 股票简称 : 国恩股份公告编号 :2018-043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本次解禁的限售股总数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055%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证券代码 :300644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2019-003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More information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AGLERISE ELECTRIC & ELECTRONIC (CHINA) CO., LTD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桂城科技园 A3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 号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 1 特别提示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上市公告书

Microsoft Word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 : 歌力思股票代码 :60380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LLASSAY FASHION CO., LTD. (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 A 栋 1901-1905)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 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More information

况如下 : 1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余荣琳 诸焕诚 六禾投资 均益投资 祥禾泓安 天图兴华 丁强 余贵成 陈建华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 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担

况如下 : 1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余荣琳 诸焕诚 六禾投资 均益投资 祥禾泓安 天图兴华 丁强 余贵成 陈建华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 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担 证券代码 :300511 证券简称 : 雪榕生物公告编号 :2017-025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8,569,246 股, 占公司总股本 32.38%;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26,057,995 股,

More information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 元 ) 减持股数 ( 股 ) 减持比例 禤达燕竞价交易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 元 ) 减持股数 ( 股 ) 减持比例 禤达燕竞价交易 证券代码 :002709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2018-16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顾斌先生 禤达燕女士 徐三善先生 李兴华先生以及周顺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