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劉 慧 卿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EMILY LAU WAI-HING, J.P. 譚 耀 宗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TAM YIU-CHUNG, G.B.
|
|
- 丽熹 卢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5 年 4 月 29 日 星 期 三 Wednesday, 29 April 2015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The Council met at Eleven o'clock 出 席 議 員 : MEMBERS PRESENT: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THE PRESIDENT THE HONOURABLE JASPER TSANG YOK-SING,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THE HONOURABLE ALBERT HO CHUN-YAN 李 卓 人 議 員 THE HONOURABLE LEE CHEUK-YAN 涂 謹 申 議 員 THE HONOURABLE JAMES TO KUN-SUN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CHAN KAM-LAM,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THE HONOURABLE LEUNG YIU-CHUNG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DR THE HONOURABLE LAU WONG-FAT, G.B.M., G.B.S., J.P.
2 2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劉 慧 卿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EMILY LAU WAI-HING, J.P. 譚 耀 宗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TAM YIU-CHUNG, G.B.S., J.P.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ABRAHAM SHEK LAI-HIM, G.B.S., J.P. 張 宇 人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TOMMY CHEUNG YU-YAN, S.B.S., J.P. 馮 檢 基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FREDERICK FUNG KIN-KEE, S.B.S., J.P. 方 剛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VINCENT FANG KANG, S.B.S., J.P. 王 國 興 議 員, B.B.S., M.H. THE HONOURABLE WONG KWOK-HING, B.B.S., M.H.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Ph.D., R.N. PROF THE HONOURABLE JOSEPH LEE KOK-LONG, S.B.S., J.P., Ph.D., R.N.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JEFFREY LAM KIN-FUNG,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ANDREW LEUNG KWAN-YUEN,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WONG TING-KWONG,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CYD HO SAU-LAN, J.P.
3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李 慧 琼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STARRY LEE WAI-KING,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DR THE HONOURABLE LAM TAI-FAI, S.B.S.,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CHAN HAK-KAN, J.P. 陳 健 波 議 員, B.B.S., J.P. THE HONOURABLE CHAN KIN-POR, B.B.S., J.P. 梁 美 芬 議 員, S.B.S., J.P. DR THE HONOURABLE PRISCILLA LEUNG MEI-FUN, S.B.S., J.P. 梁 家 騮 議 員 DR THE HONOURABLE LEUNG KA-LAU 張 國 柱 議 員 THE HONOURABLE CHEUNG KWOK-CHE 黃 國 健 議 員, S.B.S. THE HONOURABLE WONG KWOK-KIN, S.B.S. 謝 偉 俊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PAUL TSE WAI-CHUN, J.P. 梁 家 傑 議 員, S.C. THE HONOURABLE ALAN LEONG KAH-KIT, S.C. 梁 國 雄 議 員 THE HONOURABLE LEUNG KWOK-HUNG 陳 偉 業 議 員 THE HONOURABLE ALBERT CHAN WAI-YIP 黃 毓 民 議 員 THE HONOURABLE WONG YUK-MAN
4 4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田 北 辰 議 員, B.B.S., J.P. THE HONOURABLE MICHAEL TIEN PUK-SUN, B.B.S., J.P. 田 北 俊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JAMES TIEN PEI-CHUN, G.B.S., J.P. 吳 亮 星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NG LEUNG-SING, S.B.S., J.P. 何 俊 賢 議 員 THE HONOURABLE STEVEN HO CHUN-YIN 易 志 明 議 員 THE HONOURABLE FRANKIE YICK CHI-MING 胡 志 偉 議 員, M.H. THE HONOURABLE WU CHI-WAI, M.H. 姚 思 榮 議 員 THE HONOURABLE YIU SI-WING 范 國 威 議 員 THE HONOURABLE GARY FAN KWOK-WAI 馬 逢 國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MA FUNG-KWOK, S.B.S., J.P. 莫 乃 光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CHARLES PETER MOK, J.P. 陳 志 全 議 員 THE HONOURABLE CHAN CHI-CHUEN 陳 恒 鑌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CHAN HAN-PAN, J.P. 陳 家 洛 議 員 DR THE HONOURABLE KENNETH CHAN KA-LOK
5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陳 婉 嫻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CHAN YUEN-HAN, S.B.S., J.P. 梁 志 祥 議 員, B.B.S., M.H., J.P. THE HONOURABLE LEUNG CHE-CHEUNG, B.B.S., M.H., J.P. 梁 繼 昌 議 員 THE HONOURABLE KENNETH LEUNG 麥 美 娟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ALICE MAK MEI-KUEN, J.P. 郭 偉 强 議 員 THE HONOURABLE KWOK WAI-KEUNG 張 華 峰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CHRISTOPHER CHEUNG WAH-FUNG, S.B.S., J.P. 張 超 雄 議 員 DR THE HONOURABLE FERNANDO CHEUNG CHIU-HUNG 單 仲 偕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SIN CHUNG-KAI, S.B.S., J.P. 黃 碧 雲 議 員 DR THE HONOURABLE HELENA WONG PIK-WAN 葉 建 源 議 員 THE HONOURABLE IP KIN-YUEN 葛 珮 帆 議 員, J.P. DR THE HONOURABLE ELIZABETH QUAT, J.P. 廖 長 江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MARTIN LIAO CHEUNG-KONG, S.B.S., J.P. 潘 兆 平 議 員, B.B.S., M.H. THE HONOURABLE POON SIU-PING, B.B.S., M.H.
6 6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鄧 家 彪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TANG KA-PIU, J.P. 蔣 麗 芸 議 員, J.P. DR THE HONOURABLE CHIANG LAI-WAN, J.P. 盧 偉 國 議 員, B.B.S., M.H., J.P. IR DR THE HONOURABLE LO WAI-KWOK, B.B.S., M.H., J.P. 鍾 國 斌 議 員 THE HONOURABLE CHUNG KWOK-PAN 鍾 樹 根 議 員, B.B.S., M.H., J.P. THE HONOURABLE CHRISTOPHER CHUNG SHU-KUN, B.B.S., M.H., J.P. 謝 偉 銓 議 員, B.B.S. THE HONOURABLE TONY TSE WAI-CHUEN, B.B.S. 缺 席 議 員 : MEMBERS ABSENT: 湯 家 驊 議 員, S.C. THE HONOURABLE RONNY TONG KA-WAH, S.C. 葉 國 謙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IP KWOK-HIM, G.B.S., J.P. 葉 劉 淑 儀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MRS REGINA IP LAU SUK-YEE, G.B.S., J.P. 毛 孟 靜 議 員 THE HONOURABLE CLAUDIA MO 郭 家 麒 議 員 DR THE HONOURABLE KWOK KA-KI 郭 榮 鏗 議 員 THE HONOURABLE DENNIS KWOK
7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出 席 政 府 官 員 : PUBLIC OFFICERS ATTENDING: 財 經 事 務 及 庫 務 局 局 長 陳 家 強 教 授, G.B.S., J.P. PROF THE HONOURABLE K C CHAN, G.B.S., J.P. SECRETARY FOR FINANCIAL SERVICES AND THE TREASURY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局 長 蘇 錦 樑 先 生, G.B.S., J.P. THE HONOURABLE GREGORY SO KAM-LEUNG, G.B.S., J.P. SECRETARY FOR COMMER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高 永 文 醫 生, B.B.S., J.P. DR THE HONOURABLE KO WING-MAN, B.B.S., J.P. SECRETARY FOR FOOD AND HEALTH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副 局 長 陳 肇 始 教 授, J.P. PROF SOPHIA CHAN SIU-CHEE, J.P. UNDER SECRETARY FOR FOOD AND HEALTH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副 局 長 梁 敬 國 先 生, J.P. MR GODFREY LEUNG KING-KWOK, J.P. UNDER SECRETARY FOR COMMER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列 席 秘 書 : CLERKS IN ATTENDANCE: 秘 書 長 陳 維 安 先 生, S.B.S. MR KENNETH CHEN WEI-ON, S.B.S., SECRETARY GENERAL 副 秘 書 長 林 鄭 寶 玲 女 士 MRS JUSTINA LAM CHENG BO-LING, DEPUTY SECRETARY GENERAL 助 理 秘 書 長 薛 鳳 鳴 女 士 MS ANITA SIT, ASSISTANT SECRETARY GENERAL 助 理 秘 書 長 梁 慶 儀 女 士 MISS ODELIA LEUNG HING-YEE, ASSISTANT SECRETARY GENERAL
8 8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主 席 : 秘 書, 請 響 鐘 傳 召 議 員 進 入 會 議 廳 ( 在 傳 召 鐘 響 後, 多 位 議 員 進 入 會 議 廳 ) 提 交 文 件 TABLING OF PAPERS 下 列 文 件 是 根 據 議 事 規 則 第 21(2) 條 的 規 定 提 交 : The following papers were laid on the table under Rule 21(2) of the Rules of Procedure: 附 屬 法 例 / 文 書 法 律 公 告 編 號 2015 年 法 律 援 助 ( 評 定 資 源 及 分 擔 費 用 )( 修 訂 ) 規 例... 78/2015 Subsidiary Legislation/Instrument L.N. No. Legal Aid (Assessment of Resources and Contributions) (Amendment) Regulation /2015 其 他 文 件 第 91 號 語 文 基 金 截 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財 務 報 表 Other Paper No. 91 Language Fund Financial statements for the year ended 31 August 2014
9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議 員 質 詢 的 書 面 答 覆 WRITTEN ANSWERS TO QUESTIONS 訪 港 旅 客 人 數 下 降 Decline in Number of Visitors to Hong Kong 1. 林 健 鋒 議 員 : 主 席, 據 報, 近 月 訪 港 旅 客 的 人 數 明 顯 下 降, 以 致 旅 遊 業 餐 飲 業 和 零 售 業 的 收 益 下 降 業 內 人 士 指 出, 訪 港 旅 客 人 數 下 降 與 較 早 前 的 反 水 貨 客 示 威 行 動 有 關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過 去 半 年, 每 月 訪 港 旅 客 的 人 次, 以 及 當 中 來 自 內 地 東 南 亞 和 長 途 地 區 的 旅 客 人 次 分 別 為 何 ; 哪 些 地 區 的 旅 客 有 較 大 跌 幅, 以 及 該 等 地 區 的 旅 客 在 港 分 別 的 人 均 消 費 額, 以 及 該 等 旅 客 人 數 下 降 對 本 港 旅 遊 業 和 零 售 業 收 益 所 造 成 的 減 幅 為 何 ; ( 二 ) 根 據 當 局 的 評 估, 訪 港 旅 客 人 數 下 降 的 原 因 為 何, 以 及 此 情 況 持 續 下 去 會 對 本 港 旅 遊 業 零 售 業 就 業 率, 以 至 整 體 經 濟 造 成 甚 麼 影 響 ; 及 ( 三 ) 當 局 會 推 出 甚 麼 新 措 施 吸 引 更 多 旅 客 來 港, 以 及 刺 激 零 售 業 增 長 ; 當 局 會 否 加 強 維 持 反 水 貨 客 示 威 活 動 的 秩 序, 以 及 加 強 對 外 宣 傳 工 作, 帶 出 較 早 前 旅 客 受 到 不 禮 貌 或 暴 力 對 待 只 屬 極 個 別 事 件, 和 香 港 仍 是 好 客 之 都 的 信 息?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局 長 : 主 席, 旅 遊 業 是 香 港 四 大 支 柱 產 業 之 一, 佔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5%, 直 接 為 27 萬 人 提 供 就 業 機 會, 當 中 約 24 萬 人 從 事 與 入 境 旅 遊 相 關 的 工 作, 大 部 分 為 基 層 技 術 要 求 較 低 的 職 位 由 此 可 見, 入 境 旅 遊 對 香 港 經 濟 及 就 業 均 帶 來 重 要 貢 獻, 特 區 政 府 亦 非 常 重 視 旅 遊 業 的 長 遠 健 康 發 展 就 林 議 員 所 質 詢 各 項, 現 答 覆 如 下 : ( 一 ) 及 ( 二 ) 近 月 不 少 因 素 均 影 響 旅 客 的 訪 港 意 欲, 如 環 球 經 濟 尚 未 明 朗 港 元 持 續 強 勢, 以 及 其 他 熱 門 旅 遊 目 的 地 ( 例 如 歐 洲
10 10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日 本 南 韓 等 ) 貨 幣 貶 值 及 放 寬 該 地 的 簽 證 措 施 等 此 外, 近 月 的 反 水 貨 客 示 威 亦 有 損 香 港 好 客 之 都 的 形 象, 影 響 旅 客 ( 尤 其 是 內 地 旅 客 ) 訪 港 的 意 欲 根 據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 旅 發 局 ) 的 資 料, 過 去 半 年 的 整 體 旅 客 人 次, 以 及 分 別 來 自 內 地 東 南 亞 和 長 途 市 場 的 旅 客 人 次 表 列 如 下 : 月 份 年 10 月 (+12.6%) 年 11 月 (+15.7%) 年 12 月 (+8.5%) ^ 年 1 月 (+2.8%) ^ 年 2 月 (+22.4%) 年 3 月 (-8.7%) * 整 體 旅 客 內 地 旅 客 東 南 亞 旅 客 (+18.3%) (+24.1%) (+13.2%) (+3.3%) (+31.6%) (-10.0%) (-12.0%) (-18.1%) (-10.7%) (-0.6%) (-32.9%) 長 途 旅 客 (-2.6%) (-1.6%) (-1.4%) (+3.3%) (-7.3%) (-0.2%) 註 : 由 於 整 體 旅 客 數 字 尚 包 括 北 亞 台 灣 及 新 市 場 國 家 ( 如 俄 羅 斯 ) 等, 因 此 內 地 旅 客 東 南 亞 旅 客 及 長 途 旅 客 人 次 的 總 和 並 不 等 於 整 體 旅 客 人 次 ( ) 括 號 內 數 字 為 按 年 變 動 百 分 比 * 東 南 亞 旅 客 主 要 來 自 印 尼 馬 來 西 亞 菲 律 賓 新 加 坡 泰 國 及 越 南 長 途 旅 客 主 要 來 自 美 國 加 拿 大 英 國 法 國 德 國 及 澳 洲 等 ^ 2015 年 農 曆 新 年 是 在 2 月 而 2014 年 農 曆 新 年 是 在 1 月, 訪 港 旅 客 數 字 的 按 年 變 動 可 能 因 此 波 動 較 大 過 去 半 年, 在 上 述 3 個 地 區 的 旅 客 人 次 中, 東 南 亞 旅 客 人 次 的 跌 幅 較 大, 其 次 為 長 途 旅 客 人 次 東 南 亞 與 長 途 旅 客 人 次 均 於 2015 年 2 月 錄 得 近 半 年 最 大 跌 幅
11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根 據 旅 發 局 的 資 料,2014 年 來 自 東 南 亞 和 長 途 市 場 的 旅 客 人 均 消 費 表 列 如 下 : 過 夜 旅 客 ( 港 元 ) 東 南 亞 旅 客 6,837 長 途 旅 客 7,266 資 料 來 源 : 旅 發 局 離 港 旅 客 問 卷 調 查 由 於 訪 港 旅 客 人 次 下 跌, 這 對 本 港 旅 遊 業 及 相 關 行 業 ( 例 如 零 售 餐 飲 服 務 酒 店 業 等 ) 帶 來 的 直 接 消 費 及 提 供 的 就 業 機 會 亦 相 應 減 少 若 旅 客 數 字 持 續 下 跌, 估 計 會 更 嚴 重 地 影 響 有 關 行 業 的 營 商 環 境 及 從 業 員 生 計, 甚 至 對 香 港 整 體 經 濟 帶 來 更 不 利 的 效 果 至 於 有 關 行 業 受 影 響 的 具 體 程 度, 視 乎 未 來 實 際 訪 港 旅 客 人 次 及 人 均 消 費 的 變 化 特 區 政 府 會 繼 續 密 切 審 視 有 關 的 情 況 ( 三 ) 就 近 期 的 反 水 貨 客 示 威 活 動, 警 方 已 加 強 人 手, 並 在 風 險 較 高 的 地 區 作 出 相 應 部 署, 例 如 透 過 調 動 各 區 警 力 以 應 付 突 發 情 況, 以 及 在 假 日 期 間 於 旅 客 比 較 集 中 的 地 方 和 示 威 者 聚 集 的 地 區 加 強 部 署 警 方 也 與 風 險 較 高 地 區 的 商 場 商 戶 及 公 共 運 輸 公 司 等 加 強 溝 通, 務 求 令 此 類 示 威 活 動 發 生 時, 對 人 身 安 全 公 共 秩 序 及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的 影 響 可 減 至 最 低 警 方 會 在 未 來 一 段 日 子, 繼 續 密 切 注 意 事 態 發 展, 採 取 所 有 必 須 的 措 施, 保 障 公 共 秩 序 及 公 共 安 全 為 重 建 香 港 作 為 好 客 之 都 的 正 面 旅 遊 城 市 形 象, 旅 發 局 於 2015 年 年 初, 已 聯 同 旅 遊 業 界, 先 後 到 日 本 韓 國 及 新 加 坡 等 多 個 短 途 市 場 進 行 推 廣 在 年 度 財 政 預 算 案 中, 財 政 司 司 長 亦 額 外 撥 款 8,000 萬 元 給 旅 發 局, 加 強 推 廣 香 港 作 為 首 選 旅 遊 勝 地 的 形 象 旅 發 局 會 利 用 撥 款, 與 零 售 及 餐 飲 業 界 合 作, 分 兩 期 進 行 刺 激 消 費 的 推 廣 第 一 期 活 動 是 支 持 由 優 質 旅 遊 服 務 協 會 主 辦, 由 4 月 27 日 至 5 月 28 日 舉 行 的 開 心 著 數 大 行 動, 透 過 由 本 港 商 戶 提 供 的 多 項 優 惠, 刺 激 旅 客 及 市 民 在 港 消 費 第 二 期 活 動 為 旅 發 局 每 年 6 月 至 8 月 舉 辦 的 香 港 FUN 享 夏 日 禮 大 型 夏 季 推 廣 活 動, 包 括 加 強 在 短 途 市 場 的
12 12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推 廣 工 作, 向 旅 客 送 出 由 業 界 提 供 的 各 式 優 惠 及 舉 行 大 抽 獎 等, 以 吸 引 更 多 過 夜 旅 客 來 港 此 外, 旅 發 局 會 安 排 大 型 海 外 業 界 訪 問 團 來 港 考 察 及 擴 大 海 外 推 介 會 的 規 模, 並 豁 免 本 地 業 界 的 參 展 費 用 就 內 地 宣 傳 工 作, 旅 發 局 會 在 年 度 與 全 國 性 的 傳 媒 機 構 及 視 頻 平 台 合 作, 以 我 在 香 港 之 時 為 推 廣 平 台, 推 出 多 輯 短 片, 並 安 排 於 電 視 及 數 碼 媒 體 平 台 上 播 放, 以 宣 傳 香 港 的 好 客 形 象 及 獨 特 的 旅 遊 體 驗 旅 發 局 亦 會 透 過 內 地 的 報 章 雜 誌 及 戶 外 宣 傳 品 等, 向 消 費 者 加 強 推 廣 相 關 的 主 題 亞 洲 基 礎 設 施 投 資 銀 行 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2. 吳 亮 星 議 員 : 主 席, 中 國 印 度 新 加 坡 等 21 個 亞 洲 國 家 在 去 年 10 月 就 成 立 亞 洲 基 礎 設 施 投 資 銀 行 ( 下 稱 亞 投 行 ) 簽 署 籌 建 亞 洲 基 礎 設 施 投 資 銀 行 備 忘 錄 據 報, 截 至 本 年 4 月 15 日, 該 行 的 意 向 創 始 成 員 國 共 有 57 個, 包 括 英 國 等 歐 洲 國 家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有 否 評 估 亞 投 行 的 成 立 對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影 響 ; 若 有, 結 果 為 何 ; ( 二 ) 香 港 申 請 加 入 亞 投 行 的 最 新 進 展 為 何 ; 及 ( 三 ) 有 否 評 估 香 港 在 亞 投 行 可 以 發 揮 的 具 體 作 用 ; 若 有, 結 果 為 何? 財 經 事 務 及 庫 務 局 局 長 : 主 席, 亞 洲 基 礎 設 施 投 資 銀 行 ( 亞 投 行 ) 是 一 個 開 放 包 容 的 多 邊 開 發 機 構, 是 國 家 在 絲 綢 之 路 經 濟 帶 和 21 世 紀 海 上 絲 綢 之 路 戰 略 中 的 重 要 一 環, 對 協 助 沿 線 亞 投 行 成 員 國 發 展 基 建, 加 強 互 聯 互 通 有 重 要 作 用 目 前, 包 括 中 國 在 內 的 57 個 意 向 創 始 成 員 國 正 就 草 擬 成 立 亞 投 行 章 程 進 行 談 判, 包 括 適 用 於 新 成 員 加 入 的 相 關 程 式 和 規 則, 並 預 計 在 6 月 底 前 完 成 有 關 工 作, 使 亞 投 行 可 以 在 本 年 年 底 前 投 入 運 作
13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就 吳 亮 星 議 員 的 質 詢, 我 現 答 覆 如 下 : ( 一 ) 及 ( 三 ) 特 區 政 府 對 香 港 加 入 亞 投 行 的 可 行 性 及 效 益 曾 進 行 研 究 根 據 亞 洲 開 發 銀 行 的 研 究, 加 強 基 礎 設 施 互 聯 互 通, 可 深 化 和 擴 大 區 域 生 產 能 力, 從 而 提 升 未 來 亞 洲 經 濟 增 長 的 動 力 亞 洲 區 對 基 建 投 資 有 極 大 需 求, 而 基 建 項 目 一 般 投 資 額 大, 實 施 及 投 資 回 報 周 期 長 香 港 的 融 資 及 資 產 管 理 專 業 人 才 及 多 種 類 的 金 融 產 品, 可 以 為 亞 投 行 在 項 目 融 資 發 債 投 資 財 務 管 理 及 外 匯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運 作 提 供 支 援 此 外, 香 港 擁 有 管 理 大 型 項 目 的 經 驗 及 人 才, 又 有 熟 悉 項 目 談 判 擬 定 工 程 及 管 理 合 約 國 際 法 律 的 專 才 及 專 業 的 仲 裁 服 務, 可 以 參 與 有 關 項 目 的 籌 建 施 工 與 運 行, 並 成 為 舉 行 雙 邊 會 議 商 訂 合 約 和 解 決 爭 議 的 理 想 地 點 因 此, 香 港 的 專 業 服 務 業 及 金 融 服 務 業 均 可 以 從 中 獲 益 這 將 有 助 進 一 步 鞏 固 本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地 位 ( 二 ) 特 區 政 府 已 於 去 年 12 月 向 中 央 政 府 提 出 香 港 加 入 亞 投 行 的 意 願, 中 央 政 府 反 應 正 面 在 3 月 底 及 4 月 底 舉 行 的 談 判 代 表 會 議 中, 特 區 政 府 均 派 出 代 表 以 中 國 代 表 團 成 員 的 身 份 參 加 了 會 議, 推 動 章 程 制 訂 的 工 作 我 們 會 繼 續 與 中 央 政 府 商 討 香 港 以 非 主 權 地 區 加 入 亞 投 行 的 適 當 安 排 特 區 政 府 定 會 在 加 入 亞 投 行 前 向 立 法 會 交 代 有 關 詳 情 利 用 手 機 應 用 程 式 提 供 召 喚 的 士 服 務 Making Use of Mobile Applications to Offer Taxi-call Services 3. 易 志 明 議 員 : 主 席, 據 報, 市 民 利 用 手 機 應 用 程 式 ( 下 稱 應 用 程 式 ) 召 喚 的 士 日 趨 普 遍, 而 應 用 程 式 開 發 商 ( 下 稱 開 發 商 ) 為 招 徠 生 意, 以 提 供 車 費 優 惠 折 扣 現 金 回 贈 等 方 式 吸 引 客 戶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鑒 於 當 局 在 去 年 11 月 12 日 回 覆 本 會 議 員 的 質 詢 時 表 示, 按 道 路 交 通 ( 公 共 服 務 車 輛 ) 規 例 第 40 條 的 規 定, 若 的 士 司 機 或 相 關 人 士 主 動 提 供 車 費 折 扣 作 招 徠, 誘 使 乘 客 使 用
14 14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其 車 輛, 則 不 論 是 透 過 應 用 程 式 電 話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已 屬 兜 客 行 為, 若 無 合 理 解 釋, 則 屬 違 法, 但 至 今 未 聞 警 方 就 涉 及 利 用 應 用 程 式 的 兜 客 行 為 向 任 何 人 士 發 出 警 告 或 提 出 檢 控, 而 鑒 於 近 日 有 開 發 商 在 街 上 就 應 用 程 式 進 行 宣 傳 推 廣, 當 局 會 否 加 強 執 法, 以 遏 止 兜 客 行 為 ; ( 二 ) 鑒 於 本 人 得 悉, 有 開 發 商 把 車 資 折 扣 存 入 乘 客 在 應 用 程 式 平 台 登 記 的 帳 戶, 以 掩 飾 違 法 行 為, 當 局 會 否 檢 討 現 行 法 例, 以 堵 塞 漏 洞 ; 若 會,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當 局 有 何 方 法 遏 止 該 等 行 為 ; 及 ( 三 ) 當 局 會 否 考 慮 檢 討 現 行 法 例, 規 定 司 機 在 駕 駛 車 輛 時 不 得 以 指 尖 操 控 手 機 或 在 儀 錶 板 上 放 置 多 部 手 機, 以 保 障 乘 客 及 其 他 道 路 使 用 者 的 安 全 ; 若 會 檢 討, 詳 情 及 實 施 時 間 表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局 長 : 主 席, 就 易 志 明 議 員 質 詢 的 各 個 部 分, 現 答 覆 如 下 : ( 一 ) 及 ( 二 ) 道 路 交 通 ( 公 共 服 務 車 輛 ) 規 例 ( 香 港 法 例 第 374D 章 )( 規 例 ) 第 40 條 對 的 士 兜 客 行 為 作 出 規 管 根 據 規 定, 的 士 司 機 其 代 表 或 看 來 是 代 表 該 司 機 行 事 的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吸 引 任 何 人, 誘 使 他 使 用 該 車 輛 違 例 者 一 經 定 罪, 最 高 可 被 罰 款 1 萬 元 及 監 禁 6 個 月 按 規 例, 若 的 士 司 機 其 代 表 或 看 來 是 代 表 該 司 機 行 事 的 人 主 動 提 供 車 費 折 扣 作 招 徠, 誘 使 乘 客 使 用 其 車 輛, 則 不 論 是 透 過 手 機 應 用 程 式 ( 應 用 程 式 ) 電 話 又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已 屬 兜 客 行 為, 若 無 合 理 辯 解, 則 屬 違 法 警 方 注 意 到 坊 間 出 現 了 用 作 召 喚 的 士 服 務 的 應 用 程 式 這 類 應 用 程 式 主 要 是 方 便 乘 客 及 的 士 司 機 聯 絡, 若 用 來 純 作 召 喚 的 士 服 務, 本 身 並 不 違 法 警 方 曾 經 檢 視 坊 間 應 用 程 式 召 喚 的 士 的 運 作 模 式, 認 為 沒 有 明 顯 證 據 證 明 該 些 程 式 以 提 供 折 扣 來 吸 引 乘 客
15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在 處 理 每 一 宗 涉 嫌 違 反 規 例 第 40 條 的 個 案 時, 警 方 須 全 面 考 慮 各 項 證 據, 包 括 的 士 司 機 與 應 用 程 式 的 開 發 者 及 / 或 主 理 人 之 間 的 確 實 安 排 各 涉 事 者 在 利 用 應 用 程 式 安 排 的 士 服 務 中 的 知 情 及 參 與 程 度 等 在 內 的 個 案 詳 情 若 提 出 兜 客 檢 控, 必 須 要 有 充 分 證 據 證 明 應 用 程 式 的 開 發 者 主 理 人 又 或 參 與 的 的 士 司 機 蓄 意 利 用 應 用 程 式, 以 車 費 折 扣 吸 引 乘 客 使 用 的 士 服 務 由 於 每 個 個 案 的 詳 情 會 有 所 不 同, 不 能 一 概 而 論 ; 警 方 須 因 應 每 個 個 案 的 事 實 決 定 如 何 處 理 關 於 個 別 應 用 程 式 開 發 商 提 供 現 金 或 其 他 優 惠 予 客 戶 以 作 推 廣 是 否 違 法, 警 方 正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與 此 同 時, 運 輸 署 會 透 過 定 期 出 版 的 的 士 通 訊 派 發 宣 傳 單 張, 以 及 與 業 界 定 期 會 面 等 渠 道, 提 醒 的 士 司 機 切 勿 以 身 試 法 此 外, 署 方 亦 會 繼 續 向 乘 客 宣 傳, 例 如 在 的 士 車 廂 內 張 貼 告 示, 提 醒 他 們 要 依 法 按 錶 繳 付 的 士 車 費 ( 三 ) 根 據 道 路 交 通 ( 交 通 管 制 ) 規 例 ( 第 374G 章 ), 任 何 司 機 在 他 所 駕 駛 的 汽 車 移 動 時, 以 他 本 人 手 持 或 放 置 於 他 的 頭 與 肩 膀 之 間 的 方 式 使 用 流 動 電 話, 即 屬 違 法 現 時 法 例 雖 然 沒 有 限 制 司 機 在 駕 駛 車 輛 時 以 指 尖 操 控 流 動 電 話, 以 及 在 車 輛 儀 錶 板 上 放 置 流 動 電 話 的 數 目, 但 是 如 有 證 據 證 明 司 機 因 為 相 關 的 行 為 而 影 響 其 駕 駛, 他 可 能 被 控 觸 犯 道 路 交 通 條 例 ( 第 374 章 ) 有 關 危 險 駕 駛 或 不 小 心 駕 駛 的 罪 行 就 道 路 安 全 而 言, 司 機 在 駕 駛 時 應 專 注 駕 駛, 避 免 受 到 任 何 外 在 干 擾, 故 司 機 在 駕 駛 時 應 避 免 使 用 流 動 電 話 然 而, 在 考 慮 應 否 進 一 步 限 制 司 機 在 駕 駛 時 使 用 流 動 電 話, 政 府 須 詳 細 考 慮 有 關 規 管 對 司 機 的 影 響, 以 及 執 法 和 其 他 相 關 問 題 政 府 現 正 搜 集 資 料 進 行 有 關 研 究, 包 括 警 方 所 記 錄 放 置 在 涉 及 有 人 受 傷 交 通 意 外 車 輛 儀 錶 板 上 流 動 電 話 的 數 目, 以 及 運 輸 署 搜 集 海 外 國 家 對 司 機 在 駕 駛 時 使 用 流 動 電 話 的 規 管 及 相 關 研 究 同 時, 政 府 已 邀 請 道 路 安 全 議 會 轄 下 的 道 路 安 全 研 究 委 員 會 對 有 關 議 題 進 行 研 究 當 有 關 研 究 完 成 後, 政 府 會 考 慮 有 否 進 一 步 規 管 司 機 在 駕 駛 時 使 用 流 動 電 話 的 需 要
16 16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道 路 安 全 議 會 已 聯 同 警 方 與 運 輸 署 加 強 有 關 在 駕 駛 時 應 避 免 使 用 流 動 電 話 的 宣 傳 及 教 育 工 作, 包 括 製 作 及 播 放 政 府 宣 傳 信 息, 以 及 派 發 宣 傳 單 張 等, 提 醒 司 機 在 駕 駛 時 要 專 注 及 切 勿 分 心 運 輸 署 亦 在 派 發 給 司 機 的 道 路 安 全 通 訊 中, 提 醒 他 們 在 駕 駛 時 避 免 使 用 流 動 電 話 及 其 他 電 子 產 品 等 此 外, 運 輸 署 會 繼 續 與 各 運 輸 業 界 保 持 溝 通, 提 醒 他 們 有 關 法 例 的 要 求, 以 及 在 駕 駛 時 避 免 使 用 流 動 電 話 燃 油 價 格 Fuel Prices 4. 葛 珮 帆 議 員 : 主 席, 據 報, 去 年 全 年 國 際 油 價 累 積 下 跌 三 成, 但 同 期 本 港 的 燃 油 零 售 價 只 下 降 約 一 成 有 評 論 指 出, 燃 油 價 格 對 民 生 有 重 大 的 影 響, 因 此 政 府 有 責 任 嚴 加 監 管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現 時 的 政 府 政 策 有 否 就 油 公 司 釐 定 燃 油 零 售 價 作 出 規 管 ;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 ( 二 ) 鑒 於 本 港 的 燃 油 零 售 價 長 期 被 人 批 評 加 快 減 慢, 政 府 會 否 制 訂 政 策 杜 絕 該 情 況, 以 保 障 消 費 者 的 利 益 ;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 及 ( 三 ) 鑒 於 有 運 輸 業 人 士 建 議 政 府 將 燃 油 列 為 戰 略 物 品, 以 便 加 強 監 管, 政 府 有 否 研 究 該 建 議 的 可 行 性, 以 及 該 做 法 是 否 更 能 保 障 消 費 者 的 利 益 ; 如 有 研 究, 詳 情 為 何 ; 如 沒 有 研 究, 原 因 為 何? 環 境 局 局 長 : 主 席, ( 一 ) 香 港 車 用 燃 油 的 零 售 價, 一 向 是 個 別 油 公 司 按 商 業 運 作 原 則 和 本 身 的 運 作 成 本 而 釐 定 然 而, 政 府 理 解 車 用 燃 油 價 格 對 市 民 的 影 響, 因 此 政 府 一 直 監 察 本 地 車 用 燃 油 零 售 價, 以 及 與 國 際 油 價 ( 以 新 加 坡 無 鉛 汽 油 和 車 用 柴 油 的 離 岸 價 作 指 標 ) 的 升 跌 走 勢 的 比 較 我 們 亦 一 直 和 油 公 司 聯 絡, 敦 促 他 們 當 國 際 油 價 下 跌 時, 盡 快 調 低 其 零 售 價 格, 以 減 輕 市 民 的 負 擔
17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 二 ) 由 於 本 港 沒 有 原 油 的 提 煉, 本 地 出 售 的 車 用 燃 油 全 是 進 口 成 品 油, 而 並 非 原 油 成 品 油 ( 如 車 用 無 鉛 汽 油 及 柴 油 等 ) 是 把 原 油 經 過 提 煉 加 工 等 工 序 而 製 成 的 產 品, 與 原 油 是 不 同 的 產 品, 所 以 國 際 原 油 價 格 與 無 鉛 汽 油 及 柴 油 的 價 格 變 動 不 一 定 相 同 如 要 比 較 國 際 油 價 及 本 地 燃 油 價 格, 以 新 加 坡 離 岸 價 ( 即 普 氏 平 均 價 ), 以 及 油 公 司 的 石 油 產 品 進 口 價 作 為 參 考, 比 較 適 合 根 據 政 府 的 觀 察, 本 地 車 用 燃 油 零 售 價 與 普 氏 平 均 價 的 走 勢 大 致 相 若, 並 沒 有 出 現 長 期 加 快 減 慢 的 情 況 出 現 但 由 於 下 列 因 素, 變 動 的 幅 度 及 次 數 未 必 相 同 : (i) 普 氏 平 均 價 每 天 均 會 變 動, 而 油 公 司 並 非 每 天 都 調 整 其 燃 油 零 售 價 格 ; (ii) 成 品 油 入 口 價 只 是 本 地 汽 油 零 售 價 的 其 中 一 項 成 本 零 售 價 亦 包 含 稅 項 ( 無 鉛 汽 油 為 每 公 升 6.06 元, 柴 油 則 免 稅 ), 以 及 其 他 各 種 營 運 成 本, 如 地 價 地 租 工 資 運 輸 廣 告 油 庫 運 作 等 油 公 司 在 調 整 價 格 時, 除 考 慮 成 品 油 入 口 價 格 外, 亦 會 考 慮 這 些 營 運 成 本 的 變 化 ; 及 (iii) 油 公 司 普 遍 提 供 折 扣 及 其 他 不 同 的 優 惠 予 客 戶 及 駕 駛 者, 所 以 燃 油 的 實 際 售 價 比 零 售 價 低 所 以 當 國 際 油 價 下 跌 時, 由 於 稅 項 及 其 他 營 運 成 本 不 變, 零 售 價 調 整 的 百 分 比 必 定 比 國 際 油 價 的 減 幅 為 低 相 反, 當 國 際 油 價 上 升 時, 零 售 價 上 調 的 幅 度 亦 會 較 油 價 上 升 幅 度 為 小 因 此, 單 純 比 較 本 地 燃 油 零 售 價 格 的 調 整 百 分 比 與 國 際 油 價 的 調 整 百 分 比, 並 不 是 一 個 適 切 的 比 較 綜 合 而 言, 在 自 由 市 場 經 濟 運 作 下, 我 們 並 不 認 為 政 府 應 該 為 燃 油 業, 或 是 其 他 有 關 消 費 商 品 的 行 業, 釐 定 一 個 合 適 的 零 售 價 政 府 的 工 作, 是 要 致 力 確 保 燃 油 供 應 可 靠, 維 持 市 場 開 放 和 消 除 進 入 市 場 的 障 礙, 以 促 進 競 爭 ; 並 同 時 提 高 燃 油 產 品 價 格 的 透 明 度, 讓 消 費 者 能 作 出 選 擇 ( 三 ) 香 港 對 戰 略 物 品 貿 易 實 施 的 管 制, 旨 在 對 軍 需 物 品 的 進 出 口 作 出 規 管, 以 防 止 香 港 成 為 大 規 模 毀 滅 武 器 擴 散 的 管 道 有 關 對 戰 略 物 品 的 管 制 與 價 格 控 制 無 關
18 18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根 據 石 油 ( 保 存 及 管 制 ) 條 例 ( 香 港 法 例 第 264 章 ) 規 定, 政 府 可 在 特 別 情 況 下 規 管 石 油 的 儲 存 供 應 獲 取 處 置 或 耗 用 同 時 政 府 亦 制 訂 了 應 變 計 劃, 當 本 港 石 油 供 應 一 旦 中 斷 時, 可 協 調 公 營 和 私 營 機 構 推 行 節 約 措 施, 以 及 分 配 用 量 香 港 的 社 會 流 動 Social Mobility in Hong Kong 5. 郭 家 麒 議 員 : 主 席, 立 法 會 秘 書 處 於 今 年 1 月 12 日 發 表 題 為 香 港 的 社 會 流 動 的 研 究 簡 報 指 出, 市 民 在 社 會 階 梯 向 上 移 動 的 機 會 有 限, 而 經 濟 持 續 增 長 是 社 會 改 善 收 入 流 動 性 的 關 鍵 本 地 整 體 勞 動 人 口 的 每 月 就 業 收 入 中 位 數 在 1976 至 1996 年 期 間 累 計 實 質 增 長 高 達 139%, 但 在 1997 至 2013 年 期 間, 該 增 長 率 僅 錄 得 14% 的 累 積 升 幅 市 民 收 入 增 幅 放 慢 增 加 了 他 們 置 業 的 困 難, 小 型 住 宅 單 位 的 平 均 售 價 在 2006 至 2013 年 期 間 累 計 上 升 188%, 但 同 期 的 住 戶 每 月 入 息 中 位 數 只 增 加 30% 近 日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公 開 發 售 新 一 批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 居 屋 ) 單 位, 合 共 接 獲 份 申 請, 超 額 認 購 比 率 高 達 破 紀 錄 的 59 倍 至 於 教 育 方 面, 新 增 的 專 上 教 育 學 額 主 要 由 自 資 副 學 位 界 別 提 供 然 而, 教 育 程 度 的 提 升 並 未 帶 來 較 佳 的 就 業 前 景, 越 來 越 多 人 擔 任 薪 酬 較 低 的 輔 助 專 業 人 員 職 位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會 否 制 訂 新 措 施 促 進 香 港 的 經 濟 增 長, 以 期 全 面 提 升 本 港 市 民 的 收 入 水 平 ;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 ( 二 ) 會 否 考 慮 把 公 共 租 住 房 屋 單 位 優 先 編 配 予 青 年 人, 以 及 把 居 屋 和 市 區 重 建 局 發 展 項 目 的 單 位 優 先 出 售 給 他 們 ;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 當 局 會 否 考 慮 重 新 推 出 夾 心 階 層 住 屋 計 劃, 以 協 助 收 入 及 資 產 水 平 超 出 居 屋 申 請 資 格 的 人 士 置 業 ;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 ( 三 ) 會 否 制 訂 新 措 施, 協 助 大 專 畢 業 生 繼 續 升 學 及 就 業 ;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 及 ( 四 ) 會 否 考 慮 豁 免 大 專 畢 業 生 償 還 部 分 的 學 生 貸 款, 以 減 輕 他 們 的 財 務 壓 力 ;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19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教 育 局 局 長 : 主 席, 年 輕 人 是 香 港 的 未 來, 政 府 一 直 關 注 青 少 年 的 發 展 和 向 上 流 動 的 機 會 政 府 一 方 面 促 進 經 濟 多 元 發 展, 改 善 整 體 就 業 結 構, 開 拓 更 多 就 業 和 流 動 的 機 會 ; 另 一 方 面 為 不 同 志 向 的 年 輕 人 提 供 多 元 的 教 育 機 會, 讓 下 一 代 可 以 各 自 發 揮 所 長 就 郭 議 員 的 質 詢, 由 於 涉 及 多 個 政 策 範 疇, 教 育 局 經 諮 詢 相 關 政 策 局 和 部 門 後, 代 表 政 府 答 覆 如 下 : ( 一 ) 政 府 十 分 重 視 經 濟 發 展, 以 製 造 就 業 和 創 業 機 會, 提 升 香 港 的 競 爭 力, 讓 市 民 增 加 收 入 行 政 長 官 在 2013 年 成 立 並 親 自 領 導 的 經 濟 發 展 委 員 會 ( 經 委 會 ), 一 直 着 力 研 究 擴 闊 經 濟 基 礎, 促 進 長 遠 發 展 的 整 體 策 略 和 政 策, 向 政 府 提 供 前 瞻 性 的 方 向 及 意 見 經 委 會 在 過 去 兩 年 已 陸 續 就 支 援 個 別 行 業 發 展 的 措 施 向 政 府 提 交 具 體 建 議, 以 供 政 府 考 慮 及 落 實 執 行 經 委 會 會 繼 續 檢 視 及 探 悉 有 助 香 港 經 濟 進 一 步 發 展 的 行 業, 以 及 提 議 所 需 的 支 援 政 策 和 措 施 ( 二 ) 公 共 租 住 房 屋 ( 公 屋 ) 和 資 助 出 售 單 位 資 源 有 限, 政 府 和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 房 委 會 ) 有 必 要 訂 立 優 次 我 們 現 時 的 政 策 是 家 庭 和 長 者 優 先 在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的 公 眾 諮 詢 中, 很 多 回 應 者 亦 認 同 房 委 會 應 繼 續 優 先 編 配 公 屋 予 家 庭 及 長 者 申 請 者, 而 非 長 者 一 人 申 請 者 的 優 先 次 序 則 應 較 低 我 們 會 繼 續 致 力 增 建 公 屋 善 用 現 有 公 屋 資 源, 以 及 加 建 資 助 出 售 單 位, 以 回 應 中 低 收 入 市 民, 包 括 青 年 人 的 住 屋 需 要 就 重 推 夾 心 階 層 住 屋 ( 夾 屋 ) 計 劃 的 建 議, 由 於 開 發 房 屋 土 地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社 會 資 源, 包 括 土 地 財 政 和 人 手 等, 在 資 源 有 限 的 情 況 下, 我 們 會 優 先 協 助 公 屋 申 請 者 入 住 公 屋 和 協 助 中 低 收 入 家 庭 自 置 居 所 政 府 會 致 力 落 實 2014 年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提 出 的 公 屋 和 資 助 出 售 單 位 的 供 應 目 標 ; 在 政 策 上 現 時 並 無 打 算 重 推 夾 屋 計 劃 市 區 重 建 局 ( 市 建 局 ) 方 面, 一 直 以 來, 市 建 局 的 重 建 項 目 都 是 針 對 私 人 物 業 市 場, 項 目 用 料 和 售 價 與 一 般 居 屋 的 水 平 有 一 定 的 距 離 但 正 如 行 政 長 官 在 2015 年 施 政 報 告 中 指 出, 樓 價 上 升, 市 民 的 相 對 購 買 力 下 降, 中 低 收 入 家 庭 對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的 需 求 明 顯 增 加, 政 府 有 必 要 與 包 括 市 建 局 等 公 共 機 構 探 討 多 管 齊 下 的 方 法 增 加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單 位 的
20 20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供 應 由 於 項 目 用 料 不 同, 市 建 局 提 供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不 一 定 要 按 居 屋 的 價 格 出 售, 售 賣 對 象 也 可 以 有 別 至 於 具 體 的 方 案 和 細 節, 政 府 正 等 待 市 建 局 董 事 會 的 建 議, 現 階 段 並 未 敲 定 任 何 具 體 方 案, 包 括 出 售 對 象 ( 三 ) 政 府 非 常 重 視 專 上 教 育 的 發 展, 致 力 為 青 年 人 提 供 靈 活 多 元 及 多 階 進 出 的 升 學 途 徑 現 時 整 體 適 齡 學 生 入 讀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率 超 過 46%, 再 加 上 副 學 位 學 額, 修 讀 專 上 課 程 的 青 年 人 更 接 近 七 成 另 一 方 面, 在 新 學 制 下, 專 上 院 校 已 重 整 課 程, 為 年 輕 人 提 供 廣 闊 的 知 識 基 礎 加 強 他 們 語 文 及 其 他 共 通 能 力, 促 進 全 人 發 展,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能 力, 無 論 他 們 日 後 投 身 哪 個 行 業, 都 有 穩 健 的 知 識 基 礎 和 技 能 2014 年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多 項 措 施, 包 括 增 加 同 學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的 機 會 ; 加 強 職 業 教 育 為 青 年 人 提 供 更 多 專 業 發 展 機 會 ; 以 及 設 立 10 億 元 的 資 歷 架 構 基 金, 鼓 勵 終 身 學 習 和 提 升 勞 動 人 口 競 爭 力 其 中, 就 有 關 專 上 課 程 畢 業 生 就 業 及 繼 續 升 學 方 面 : (i) 及 至 學 年,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資 助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高 年 級 收 生 學 額 將 增 至 每 年 個 額 外 的 收 生 學 額 將 會 提 供 更 多 升 學 機 會, 讓 優 秀 的 副 學 位 畢 業 生 升 讀 公 帑 資 助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的 最 後 兩 年 ; (ii) 由 學 年 起, 推 出 指 定 專 業 / 界 別 課 程 資 助 計 劃, 資 助 每 屆 約 名 學 生, 修 讀 指 定 範 疇 的 自 資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為 對 人 力 需 求 甚 殷 的 行 業 培 育 人 才, 並 且 鼓 勵 自 資 界 別 在 課 程 發 展 方 面 配 合 香 港 的 經 濟 及 社 會 發 展 需 要 計 劃 將 惠 及 3 屆 學 生, 然 後 再 檢 討 成 效 ; 及 (iii) 職 業 教 育 扮 演 舉 足 輕 重 的 角 色, 使 教 育 與 就 業 接 軌, 為 青 年 人 及 在 職 人 士 提 供 全 方 位 及 多 元 化 的 升 學 及 事 業 發 展 機 會, 培 育 所 需 人 才 以 支 持 香 港 的 發 展 除 推 行 多 項 新 措 施 加 強 職 業 教 育 外, 教 育 局 在 去 年 6 月 成 立 了 推 廣 職 業 教 育 專 責 小 組, 小 組 會 在 今 年 年 中 向 教 育 局 局 長 提 交 報 告, 提 出 策 略 和 具 體 建 議, 以 提 升 公 眾 對 職 業 教 育 的 認 知 和 認 受 政 府 屆 時 會 檢 視 和 考 慮 有 關 報 告
21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此 外, 勞 工 處 推 行 展 翅 青 見 計 劃, 為 15 至 24 歲 學 歷 在 副 學 位 或 以 下 的 離 校 青 年 人 提 供 一 站 式 職 前 及 在 職 培 訓, 並 透 過 向 僱 主 提 供 培 訓 津 貼, 鼓 勵 僱 主 聘 用 參 加 計 劃 的 青 年 人, 為 他 們 提 供 在 職 培 訓 在 2014 年, 勞 工 處 更 加 強 與 僱 主 及 不 同 機 構 合 作, 透 過 展 翅 青 見 計 劃, 推 出 6 個 就 業 先 導 計 劃, 合 共 提 供 約 760 個 在 職 培 訓 名 額, 以 提 升 青 年 人 的 就 業 能 力 並 促 進 他 們 的 就 業 這 些 先 導 計 劃 針 對 包 括 副 學 位 畢 業 生 在 內 的 特 定 青 年 組 羣 的 就 業 需 要, 或 迎 合 有 招 聘 需 要 的 行 業 而 設 計 在 2015 年, 勞 工 處 將 繼 續 探 討 合 適 的 先 導 計 劃, 並 已 推 出 兩 個 計 劃 予 有 意 投 身 款 待 業, 或 文 化 及 出 版 行 業 的 青 年 人 另 一 方 面,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 再 培 訓 局 ) 亦 為 15 歲 或 以 上, 具 副 學 位 或 以 下 教 育 程 度 的 香 港 市 民,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職 業 技 能 培 訓 課 程 青 年 人 可 按 其 學 歷 程 度 就 業 志 向 及 培 訓 需 要 報 讀 該 局 的 800 多 項 課 程 ( 四 ) 為 確 保 學 生 不 會 因 經 濟 困 難 而 無 法 升 學, 政 府 設 有 多 項 學 生 資 助 計 劃 協 助 專 上 學 生 進 修, 包 括 須 經 入 息 審 查 的 資 助 專 上 課 程 學 生 資 助 計 劃 及 專 上 學 生 資 助 計 劃, 以 及 無 須 入 息 審 查 的 免 入 息 審 查 貸 款 計 劃 前 者 向 合 資 格 學 生 發 放 助 學 金 及 / 或 低 息 貸 款, 以 應 付 學 費 學 習 開 支 及 生 活 開 支 後 者 向 合 資 格 學 生 發 放 貸 款, 以 繳 付 學 費 為 減 輕 貸 款 人 的 還 款 負 擔, 政 府 已 於 學 年 起 就 須 經 入 息 審 查 的 資 助 計 劃 及 免 入 息 審 查 貸 款 計 劃 實 施 一 系 列 改 善 措 施, 包 括 : (i) 將 須 經 入 息 及 資 產 審 查 的 生 活 費 貸 款 年 利 率 由 2.5% 下 調 至 1% ( 1), 並 把 標 準 還 款 期 由 5 年 延 長 至 15 年 ; (ii) 將 免 入 息 審 查 貸 款 的 風 險 調 整 年 利 率 由 1.5% 下 調 至 0%( 於 實 施 3 年 後 作 檢 討 ), 現 時 的 免 入 息 審 查 貸 款 年 利 率 為 1.395% ( 2) 此 外, 標 準 還 款 期 由 10 年 延 長 至 15 年 ; 及 (1) 此 利 率 為 固 定 利 率 (2) 此 利 率 會 跟 隨 香 港 發 鈔 銀 行 的 平 均 最 優 惠 貸 款 利 率 變 動 而 作 出 調 整
22 22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iii) 將 放 寬 的 延 期 還 款 安 排 定 為 恆 常 措 施 貸 款 人 如 因 繼 續 進 修 全 日 制 課 程 經 濟 困 難 或 患 重 病 而 未 能 依 期 償 還 貸 款, 他 們 可 申 請 延 期 還 款 若 申 請 獲 核 准, 他 們 的 標 準 還 款 期 可 按 核 准 延 期 還 款 期 相 應 獲 延 長, 最 多 為 期 兩 年, 即 最 長 還 款 期 可 長 達 17 年, 而 在 該 核 准 延 期 還 款 期 內, 貸 款 無 須 計 算 利 息 此 外, 政 府 在 年 度 及 年 度 財 政 預 算 案 中 推 出 措 施, 讓 在 2012 年 和 2013 年 完 成 課 程 的 貸 款 人 可 選 擇 在 完 成 課 程 1 年 後 才 開 始 償 還 學 生 貸 款 有 鑒 於 這 項 措 施 能 有 效 紓 緩 貸 款 人 畢 業 初 期 的 財 政 負 擔, 並 讓 他 們 有 更 充 裕 時 間 尋 找 穩 定 的 工 作,2014 年 施 政 報 告 宣 布 政 府 將 這 項 措 施 定 為 恆 常 安 排 上 述 措 施 已 可 大 大 減 輕 學 生 的 還 款 負 擔, 為 有 需 要 的 學 生 提 供 更 適 切 的 協 助 學 生 貸 款 由 公 帑 支 付, 豁 免 償 還 學 生 貸 款 並 不 符 合 適 當 及 妥 善 運 用 公 帑 的 原 則 污 水 處 理 設 施 生 產 的 再 造 水 Reclaimed Water Produced by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6. 陳 克 勤 議 員 : 主 席, 本 年 2 月 26 日, 當 局 在 回 覆 本 人 的 質 詢 時 表 示, 藉 着 渠 務 署 計 劃 為 石 湖 墟 污 水 處 理 廠 進 行 擴 展 工 程 及 提 升 污 水 處 理 技 術 的 機 會, 水 務 署 已 聯 同 有 關 部 門 研 究 把 石 湖 墟 污 水 處 理 廠 經 三 級 處 理 後 的 排 放 水, 作 進 一 步 處 理 而 達 致 再 造 水 的 水 質 標 準, 供 區 內 作 非 飲 用 用 途, 包 括 灌 溉 及 沖 廁 等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過 去 3 年, 每 年 用 作 沖 廁 的 海 水 數 量, 以 及 平 均 每 個 住 宅 用 戶 沖 廁 用 的 海 水 數 量 為 何 ; ( 二 ) 按 18 個 區 議 會 分 區 劃 分, 現 時 使 用 飲 用 水 沖 廁 的 住 宅 用 戶 數 目 或 人 口 為 何 ;
23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 三 ) 石 湖 墟 污 水 處 理 廠 生 產 的 再 造 水 預 計 每 年 可 供 多 少 個 用 戶 作 沖 廁 之 用 ; ( 四 ) 鑒 於 當 局 計 劃 把 石 湖 墟 污 水 處 理 廠 經 三 級 處 理 後 的 排 放 水, 作 進 一 步 處 理 而 達 致 再 造 水 的 水 質 標 準, 作 進 一 步 處 理 涉 及 的 程 序 為 何 ; ( 五 ) 是 否 知 悉 哪 些 海 外 國 家 或 地 區 較 普 遍 使 用 再 造 水 沖 廁 ; 該 等 國 家 或 地 區 採 用 的 再 造 水 水 質 標 準 分 別 為 何 ; ( 六 ) 現 時 本 地 採 用 的 再 造 水 水 質 標 準 為 何, 以 及 當 局 依 據 甚 麼 基 礎 或 理 據 定 出 該 標 準 ; 及 ( 七 ) 鑒 於 有 水 資 源 及 供 水 水 質 事 務 諮 詢 委 員 會 成 員 指 出, 外 國 再 造 水 僅 經 較 簡 單 的 二 級 處 理 和 加 工, 便 滿 足 市 區 沖 廁 和 園 林 灌 溉 需 要, 有 否 研 究 石 湖 墟 污 水 處 理 廠 經 三 級 處 理 後 的 排 放 水, 是 否 未 作 進 一 步 處 理 便 可 作 沖 廁 之 用 ; 若 研 究 的 結 果 為 否, 原 因 為 何? 發 展 局 局 長 : 主 席, 為 持 續 運 用 水 資 源, 政 府 在 2008 年 推 行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當 中 一 項 供 水 管 理 措 施 是 發 展 再 造 水 政 府 已 在 昂 坪 和 石 湖 墟 進 行 了 兩 項 再 造 水 試 驗 計 劃, 結 果 顯 示 利 用 污 水 處 理 廠 經 三 級 處 理 後 的 排 放 水 生 產 再 造 水 作 非 飲 用 用 途 在 技 術 上 是 可 行 的 為 配 合 新 界 東 北 部 新 發 展 區 的 發 展, 渠 務 署 需 要 為 石 湖 墟 污 水 處 理 廠 進 行 擴 展 工 程 及 提 升 污 水 處 理 水 平 至 三 級, 以 應 付 額 外 的 污 水 量 及 符 合 環 保 署 在 后 海 灣 的 污 水 排 放 標 準 藉 此 機 會, 水 務 署 已 聯 同 有 關 部 門 研 究 把 石 湖 墟 污 水 處 理 廠 經 三 級 處 理 後 的 排 放 水, 作 進 一 步 處 理 生 產 再 造 水, 供 新 界 東 北 部 地 區 作 包 括 沖 廁 的 非 飲 用 用 途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由 於 排 放 水 已 作 三 級 處 理, 生 產 再 造 水 所 需 的 額 外 程 序 較 為 簡 單, 在 該 區 供 應 再 造 水 合 乎 成 本 效 益 現 時, 水 務 署 已 展 開 規 劃 供 應 再 造 水 給 新 界 東 北 部 地 區 作 非 飲 用 用 途 的 基 礎 設 施, 並 計 劃 在 2022 年 開 始 供 應
24 24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就 質 詢 的 7 個 部 分, 現 答 覆 如 下 : ( 一 ) 在 過 去 3 年, 用 作 沖 廁 的 海 水 用 量 表 列 如 下 : 年 份 海 水 用 量 ( 百 萬 立 方 米 ) 由 於 沒 有 水 錶 量 度 個 別 住 宅 用 戶 的 沖 廁 海 水 用 量, 所 以 沒 有 住 宅 用 戶 每 年 平 均 海 水 用 量 的 數 字 ( 二 ) 現 時 本 港 約 有 個 淡 水 沖 廁 住 宅 帳 戶, 涉 及 全 港 約 兩 成 人 口 淡 水 沖 廁 住 宅 帳 戶 的 分 布 如 下 : 地 區 淡 水 沖 廁 住 宅 帳 戶 數 目 香 港 及 離 島 區 九 龍 區 700 新 界 東 區 新 界 西 區 總 數 註 : (1) 一 個 淡 水 沖 廁 帳 戶 通 常 供 應 整 棟 樓 宇 內 所 有 住 宅 及 / 或 非 住 宅 用 戶 現 時 水 務 署 的 淡 水 沖 廁 住 宅 帳 戶 並 沒 有 按 18 區 分 區 的 數 字 (2) 淡 水 沖 廁 住 宅 帳 戶 的 總 數 已 包 括 混 合 式 ( 即 同 時 擁 有 住 宅 及 非 住 宅 用 戶 ) 的 淡 水 沖 廁 帳 戶 ( 三 ) 如 上 文 所 述, 水 務 署 開 始 規 劃 供 應 再 造 水 給 新 界 東 北 部 地 區 作 非 飲 用 用 途 的 基 礎 設 施, 目 前 預 算 為 約 45 萬 名 居 民 提 供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之 用 ( 四 ) 作 進 一 步 處 理 是 指 將 石 湖 墟 污 水 處 理 廠 經 三 級 處 理 後 的 排 放 水 加 氯 作 消 毒 及 除 色, 供 市 民 使 用
25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 五 ) 及 ( 六 ) 目 前 世 界 很 多 地 方 包 括 新 加 坡 美 國 等, 雖 然 都 有 普 遍 使 用 再 造 水 作 灌 溉 等 非 飲 用 用 途, 但 一 般 都 使 用 食 水 沖 廁, 使 用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用 途 則 仍 不 普 遍, 主 要 原 因 是 外 國 的 建 築 物 一 般 都 沒 有 設 立 獨 立 的 內 部 沖 廁 系 統, 如 用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用 途, 必 需 事 先 為 建 築 物 設 立 獨 立 的 內 部 沖 廁 系 統 香 港 的 情 況 則 不 同, 香 港 已 沿 用 海 水 沖 廁 多 年, 建 築 物 一 般 已 建 立 了 獨 立 的 內 部 沖 廁 系 統, 所 以 轉 用 再 造 水 沖 廁 會 較 為 容 易 各 地 的 再 造 水 水 質 標 準 都 是 根 據 再 造 水 的 應 用 範 圍 ( 例 如 工 業 灌 溉 ) 保 障 公 眾 健 康 和 再 造 水 的 感 觀 性 ( 例 如 顏 色 氣 味 ) 等 因 素 而 制 訂 我 們 在 制 訂 香 港 的 再 造 水 水 質 標 準 作 非 飲 用 用 途 時, 亦 考 慮 了 這 些 因 素, 並 參 考 各 地 的 再 造 水 標 準, 確 保 再 造 水 衞 生 供 市 民 安 全 使 用 本 港 再 造 水 水 質 標 準 的 主 要 參 數 載 於 附 件 ( 七 ) 如 上 文 第 ( 四 ) 部 分 提 及, 我 們 需 要 將 石 湖 墟 污 水 處 理 廠 經 三 級 處 理 後 的 排 放 水 加 氯 作 消 毒 及 除 色 之 用, 這 加 氯 的 程 序 在 供 應 再 造 水 給 市 民 使 用 前 是 必 需 的 事 實 上, 現 時 由 水 務 署 供 應 的 沖 廁 海 水 亦 需 經 過 加 氯 後, 才 可 供 市 民 使 用 本 港 再 造 水 水 質 標 準 的 主 要 參 數 ( 非 飲 用 用 途 包 括 沖 廁 ) 附 件 主 要 參 數 單 位 水 質 標 準 理 由 埃 希 氏 大 菌 落 數 / 作 為 細 菌 指 標, 確 保 再 造 水 的 不 得 檢 出 腸 桿 菌 100 毫 升 衞 生, 保 障 公 眾 健 康 經 處 理 後 >1; 維 持 再 造 水 在 供 應 系 統 內 有 足 總 殘 餘 氯 毫 克 / 公 升 使 用 點 >0.2 夠 的 殘 餘 氯, 防 止 細 菌 生 長 減 低 再 造 水 中 的 有 機 物, 避 免 溶 解 氧 毫 克 / 公 升 >2 在 低 氧 的 情 況 下 產 生 臭 味 總 懸 浮 物 毫 克 / 公 升 <5 一 般 水 質 指 標, 令 再 造 水 的 感 色 度 Hazen 單 位 <20 觀 性 達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26 26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公 共 圖 書 館 服 務 Public Library Services 7. 鍾 樹 根 議 員 : 主 席, 關 於 公 共 圖 書 館 ( 圖 書 館 ) 的 服 務,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過 去 5 年, 新 開 設 的 圖 書 館 的 數 目 為 何, 並 按 圖 書 館 類 型 列 出 分 項 數 字 ; ( 二 ) 過 去 5 年, 由 主 要 / 小 型 圖 書 館 取 代 流 動 圖 書 館 提 供 服 務 的 地 點 為 何 ; ( 三 ) 有 否 計 劃 在 現 時 所 有 只 由 流 動 圖 書 館 提 供 服 務 的 地 區 或 屋 邨 興 建 小 型 圖 書 館, 以 提 供 更 全 面 的 服 務 ; ( 四 ) 鑒 於 有 市 民 向 本 人 表 示, 現 時 港 人 的 工 作 時 間 越 來 越 長, 但 圖 書 館 平 日 的 開 放 時 間 一 般 最 晚 只 是 晚 上 8 時, 以 致 不 少 在 職 人 士 平 日 無 法 使 用 圖 書 館 服 務, 當 局 有 否 計 劃 延 長 各 區 圖 書 館 平 日 晚 上 的 開 放 時 間 ; ( 五 ) 鑒 於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 康 文 署 ) 曾 在 6 間 選 定 圖 書 館 分 館 推 行 試 驗 計 劃, 應 用 無 線 射 頻 識 別 技 術 ( 射 頻 技 術 ) 處 理 自 助 借 還 圖 書 館 資 料, 以 及 協 助 搜 尋 館 藏 及 把 館 藏 分 類, 而 該 計 劃 的 檢 討 結 果 初 步 確 認 全 面 應 用 射 頻 技 術 的 需 要, 康 文 署 是 否 已 決 定 在 各 圖 書 館 全 面 應 用 該 技 術 ; 若 是, 最 新 的 進 展 為 何 ; 及 ( 六 ) 有 否 計 劃 效 法 深 圳 或 台 灣, 在 各 區 設 立 提 供 24 小 時 服 務 的 自 助 圖 書 館? 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 主 席, 就 質 詢 的 各 個 部 分, 現 答 覆 如 下 : ( 一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 康 文 署 ) 在 過 去 5 年 新 開 設 的 公 共 圖 書 館 ( 圖 書 館 ) 共 有 6 間, 詳 情 表 列 如 下 : 年 份 圖 書 館 圖 書 館 類 別 備 註 重 置 及 提 升 原 有 位 2010 東 涌 公 共 圖 書 館 分 區 圖 書 館 於 東 涌 逸 東 邨 的 小 型 圖 書 館
27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年 份 圖 書 館 圖 書 館 類 別 備 註 重 置 和 擴 大 原 有 位 2010 蝴 蝶 邨 公 共 圖 書 館 小 型 圖 書 館 於 屯 門 蝴 蝶 邨 的 小 型 圖 書 館 2011 小 西 灣 公 共 圖 書 館 小 型 圖 書 館 新 增 圖 書 館 重 置 及 提 升 原 有 位 屏 山 天 水 圍 公 共 圖 主 要 圖 書 館 於 天 水 圍 嘉 湖 銀 座 書 館 的 分 區 圖 書 館 2013 重 置 及 提 升 原 有 位 藍 田 公 共 圖 書 館 分 區 圖 書 館 於 藍 田 德 田 邨 的 小 型 圖 書 館 重 置 和 擴 大 原 有 位 2014 石 硤 尾 公 共 圖 書 館 小 型 圖 書 館 於 深 水 埗 白 田 邨 的 小 型 圖 書 館 ( 二 ) 過 去 5 年, 新 開 設 的 圖 書 館 主 要 是 原 區 重 置 原 有 的 圖 書 館, 並 擴 大 其 面 積 和 閱 讀 空 間, 以 及 進 一 步 提 升 該 館 的 服 務 和 設 施 政 府 沒 有 計 劃 以 這 些 新 開 設 的 圖 書 館 取 代 現 有 流 動 圖 書 館 服 務 站 ( 三 ) 康 文 署 在 設 置 圖 書 館 時 會 考 慮 多 項 因 素, 包 括 香 港 規 劃 標 準 與 準 則 的 指 引, 以 及 有 關 分 區 的 地 理 位 置 交 通 配 套 和 人 口 特 徵 ; 現 有 圖 書 館 的 使 用 情 況 ; 分 區 的 基 礎 設 施 及 社 區 設 施 的 發 展 計 劃 ; 社 區 不 斷 轉 變 的 需 要 ( 包 括 人 口 變 化 ); 以 及 服 務 的 成 本 效 益 等 如 情 況 適 合, 康 文 署 會 設 置 小 型 圖 書 館 和 流 動 圖 書 館 以 輔 助 主 要 及 分 區 圖 書 館 的 服 務 流 動 圖 書 館 尤 其 能 有 效 地 為 人 口 較 少 和 偏 遠 地 區 的 居 民 服 務, 以 支 援 固 定 圖 書 館 的 網 絡 由 於 以 流 動 圖 書 車 服 務 偏 遠 地 區 居 民 的 方 法 具 成 本 效 益, 政 府 沒 有 計 劃 以 小 型 圖 書 館 全 面 取 代 流 動 圖 書 館 服 務 康 文 署 會 繼 續 與 地 區 團 體 合 作 設 立 更 多 社 區 圖 書 館, 為 區 內 居 民 提 供 更 具 彈 性 和 便 捷 的 圖 書 館 服 務 ( 四 ) 政 府 理 解 市 民 對 圖 書 館 服 務 時 間 的 訴 求, 自 2009 年 4 月 1 日 起, 所 有 主 要 及 分 區 圖 書 館 已 延 長 及 統 一 開 放 時 間, 由 原 來 每 周 61 或 62 小 時 增 加 至 現 時 的 71 小 時, 為 市 民 提 供 一 星 期 7 天 的 服 務 在 現 行 開 放 時 間 下,35 間 主 要 和 分 區 圖 書 館 在 平 日 及 星 期 六 均 開 放 至 晚 上 8 時, 星 期 日 則 開 放 至 下 午 5
28 28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 五 ) 及 ( 六 ) 時, 方 便 市 民 在 下 班 後 及 周 末 有 更 充 裕 的 時 間 使 用 圖 書 館 服 務 整 體 而 言, 現 行 開 放 時 間 的 安 排 已 照 顧 大 多 數 市 民 的 需 要 事 實 上, 過 去 3 年 康 文 署 從 每 年 一 次 的 顧 客 聯 絡 小 組 會 議 收 集 的 意 見 顯 示, 超 過 90% 的 受 訪 者 滿 意 圖 書 館 現 時 的 開 放 時 間 由 於 圖 書 館 在 運 作 上 需 要 大 量 資 源 和 人 手, 如 要 進 一 步 延 長 各 圖 書 館 的 晚 上 開 放 時 間, 須 大 幅 度 增 加 開 支 及 人 手 編 制 在 平 衡 市 民 的 需 要 及 資 源 效 益 下, 政 府 現 階 段 並 無 計 劃 進 一 步 延 長 圖 書 館 的 開 放 時 間 我 們 會 善 用 新 技 術 與 資 訊 科 技, 繼 續 積 極 拓 展 無 牆 圖 書 館, 為 市 民 提 供 不 受 時 間 和 地 域 限 制 的 圖 書 館 服 務, 當 中 包 括 24 小 時 網 上 圖 書 館 服 務, 讓 讀 者 能 在 家 中 透 過 互 聯 網 檢 示 個 人 帳 戶 翻 查 圖 書 館 目 錄 續 借 和 預 約 圖 書 館 資 料 使 用 參 考 諮 詢 服 務 閱 覽 電 子 書 籍 檢 索 電 子 資 料 庫 和 瀏 覽 多 媒 體 資 訊 系 統 的 數 碼 化 資 料 等 以 下 是 過 去 3 年 反 映 香 港 公 共 圖 書 館 相 關 網 頁 / 網 上 服 務 單 次 搜 覽 的 數 目 :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網 上 搜 覽 康 文 署 自 2011 年 年 底 於 6 間 圖 書 館 推 出 無 線 射 頻 識 別 技 術 ( 射 頻 技 術 ) 試 行 計 劃, 試 驗 項 目 包 括 應 用 射 頻 技 術 的 自 助 借 書 機 自 助 還 書 站 及 自 動 分 揀 書 籍 資 料 系 統 等,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有 關 技 術 能 有 效 提 升 圖 書 館 服 務 然 而, 我 們 正 研 究 全 面 應 用 射 頻 技 術 ( 包 括 設 立 24 小 時 服 務 的 自 助 圖 書 館 ) 的 可 行 性, 暫 時 未 有 確 切 的 時 間 表 建 造 租 住 公 屋 及 居 屋 單 位 的 建 築 及 行 政 成 本 Constru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sts in Production of Public Rental Housing and HOS Flats 8. MR ABRAHAM SHEK: President, regarding the constru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sts in the production of public rental housing (PRH) and Home
29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Ownership Scheme (HOS) flats by the 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HA), will the Government inform this Council of: (1) (i) the estimated and actual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s per square foot (ft 2 ) of construction floor area (CFA), (ii) the estimated and actual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s per flat, as well as (iii) the estimated and actual average administration costs per flat, of the PRH flats constructed/to be constructed by HA in each of the past five years and the five years starting from this year (set out the information in the table below); and Year Estimated Actual Estimated Actual Estimated Actual (i) (ii) (iii) Not Not Not applicable applicable applicable (2) (iv) the estimated and actual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s per ft 2 of CFA, (v) the estimated and actual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s per flat, and (vi) the estimated and actual average administration costs per flat, of the HOS flats constructed/to be constructed by HA in each of the past three years and the five years starting from this year (set out the information in the table below)? Year Estimated Actual Estimated Actual Estimated Actual (iv) (v) (vi)
30 30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Year Estimated Actual Estimated Actual Estimated Actual (iv) (v) (vi) Not Not Not applicable applicable applicable SECRETARY FOR TRANSPORT AND HOUSING: President, my reply to the question raised by Mr Abraham SHEK is as follows: The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s per square foot of construction floor area (CFA) and the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s per flat of the public rental housing (PRH) flats completed/to be completed by the 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HA) during the period from to are as follows: Financial Year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 ($) per square foot of CFA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 ($) per flat , , , , , , ,201 * 612,200 * ,285 * 696,500 * ,385 * 772,600 * ,623 * 885,500 * Note: * Estimated costs of PRH flats scheduled for completion in the respective financial years. There is no Home Ownership Scheme (HOS) flat completed during the period from to The estimated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s per square foot of CFA and the estimated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s per flat of the HOS flats to be completed by the HA during the period from to are as follows:
31 Financial Year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Estimated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 ($) per square foot of CFA Estimated Average Construction Cost ($) per flat ,738 1,172, ,691 1,135, ,851 1,292,300 The average Direct Costs and Overheads charged to PRH and HOS projects of the HA (including mainly personal emolument costs of Housing Department staff involv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PRH and HOS, and other related expenses) for the period from to are estimated to be about 16% of the total construction cost. 香 港 居 民 在 內 地 子 女 的 居 港 權 Right of Abode in Hong Kong of Mainland Children who were Born to Hong Kong Residents 9. 陳 偉 業 議 員 : 主 席, 政 府 在 2009 年 11 月 4 日 答 覆 本 人 的 質 詢 時 表 示, 當 時 有 11 名 在 內 地 出 生 而 其 父 或 母 為 香 港 居 民 的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聲 稱 在 內 地 沒 有 戶 籍 而 未 能 獲 發 前 往 港 澳 通 行 證 ( 俗 稱 單 程 證 ) 他 們 其 後 非 法 入 境 香 港, 在 港 逗 留 7 年 或 以 上 並 獲 准 在 港 接 受 教 育 然 而, 由 於 他 們 屬 非 法 入 境 者, 按 人 事 登 記 條 例 ( 第 177 章 ) 的 規 定 及 既 定 政 策, 他 們 不 符 合 獲 發 香 港 身 份 證 的 資 格 近 日 有 市 民 向 本 人 反 映, 指 有 不 少 出 生 背 景 與 上 述 個 案 相 同 的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已 偷 渡 來 港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有 否 酌 情 向 上 述 11 名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簽 發 香 港 身 份 證 ;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 ( 二 ) 由 2009 年 至 今, 每 年 有 多 少 名 在 內 地 出 生 而 其 父 或 母 為 香 港 居 民 的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在 港 逗 留 ; 每 年 人 數 增 減 的 原 因 為 何 ; 及 ( 三 ) 當 局 會 否 考 慮 修 改 相 關 的 法 例, 給 予 該 等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香 港 居 留 權, 以 便 向 他 們 簽 發 香 港 居 民 身 份 證, 使 他 們 可 在 港 正 常 生 活 及 健 康 成 長 ; 若 會,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32 32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保 安 局 局 長 : 主 席, ( 一 ) 就 上 述 11 名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當 中 6 名 人 士 已 獲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 處 長 ) 酌 情 批 准 在 港 居 留 兩 名 人 士 已 返 回 內 地 居 住, 其 餘 3 名 人 士 則 仍 在 港 逗 留 ( 二 ) 2010 年 至 今, 在 內 地 出 生 而 其 父 或 母 為 香 港 居 民 的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向 入 境 事 務 處 聲 稱 在 內 地 沒 有 戶 籍 而 未 能 獲 發 單 程 證, 非 法 入 境 後 在 港 逗 留 7 年 或 以 上, 並 獲 准 就 讀 的 新 增 個 案, 按 年 表 列 如 下 : 年 度 新 增 個 案 截 至 2015 年 3 月 底, 共 有 5 名 屬 上 述 情 況 的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在 港 逗 留 ( 三 ) 內 地 居 民 如 欲 來 港 定 居, 須 向 其 內 地 戶 口 所 在 地 的 公 安 機 關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門 申 領 前 往 港 澳 通 行 證 ( 慣 稱 單 程 證 ) 非 法 入 境 或 入 境 後 在 港 逾 期 逗 留, 均 屬 違 法 非 法 在 港 逗 留 的 內 地 居 民 應 盡 快 返 回 內 地, 循 正 規 途 徑 申 請 來 港 定 居 專 營 巴 士 行 車 安 全 Road Safety of Franchised Buses 10. 郭 家 麒 議 員 : 主 席, 據 報, 本 月 初 有 一 輛 載 着 60 名 乘 客 的 新 大 嶼 山 巴 士 ( 一 九 七 三 ) 有 限 公 司 ( 嶼 巴 ) 巴 士 由 東 涌 駛 往 大 澳 途 中 下 斜 時, 懷 疑 剎 車 系 統 失 靈 發 生 意 外, 險 墮 山 坡 有 大 嶼 山 居 民 向 本 人 表
33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示, 嶼 巴 巴 士 是 他 們 的 主 要 交 通 工 具, 而 周 末 期 間 亦 有 眾 多 遊 客 乘 坐 嶼 巴 巴 士 到 大 嶼 山 各 景 點 旅 遊, 因 此 他 們 對 是 次 意 外 特 別 關 注 關 於 專 營 巴 士 行 車 安 全,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是 否 知 悉, 現 時 嶼 巴 考 核 其 巴 士 司 機 的 駕 駛 技 術 及 行 為 的 制 度 詳 情 為 何 ; 過 去 3 年, 當 局 有 否 就 嶼 巴 巴 士 行 車 安 全 進 行 定 期 及 突 擊 巡 查 ; 若 有, 該 兩 類 巡 查 的 次 數 及 結 果 分 別 為 何, 以 及 有 否 發 現 司 機 違 反 交 通 規 則 ( 例 如 超 速 及 違 反 交 通 燈 號 指 示 ) 的 情 況 ; 若 有, 個 案 數 目 為 何 ; 及 ( 二 ) 鑒 於 有 巴 士 司 機 向 本 人 反 映, 專 營 巴 士 公 司 為 節 省 司 機 超 時 工 作 的 薪 酬 支 出, 不 時 安 排 司 機 以 替 更 形 式 當 值, 當 局 有 否 了 解 現 時 該 安 排 是 否 普 遍, 以 及 該 安 排 對 巴 士 司 機 的 休 息 時 間 和 行 車 安 全 的 影 響 ;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局 長 : 主 席, 政 府 一 向 非 常 重 視 行 車 安 全 就 專 營 巴 士 服 務 而 言, 運 輸 署 與 專 營 巴 士 公 司 一 直 通 過 車 長 休 息 時 間 的 安 排 司 機 駕 駛 技 術 車 輛 檢 驗 等 不 同 領 域 制 訂 適 切 措 施, 確 保 專 營 巴 士 行 車 安 全 就 郭 家 麒 議 員 的 質 詢, 現 答 覆 如 下 : ( 一 ) 根 據 道 路 交 通 條 例 規 定, 所 有 專 營 巴 士 車 長 須 通 過 運 輸 署 的 駕 駛 考 試, 持 有 有 效 的 公 共 巴 士 執 照 或 專 利 公 共 巴 士 執 照, 方 可 駕 駛 專 營 巴 士 此 外, 各 專 營 巴 士 公 司 均 為 其 常 規 及 兼 職 車 長 提 供 各 類 型 的 訓 練 就 新 大 嶼 山 巴 士 ( 一 九 七 三 ) 有 限 公 司 ( 嶼 巴 ) 而 言, 所 有 新 入 職 的 巴 士 車 長 必 須 於 入 職 前 通 過 運 輸 署 的 駕 駛 考 試, 持 有 有 效 的 駕 駛 執 照, 以 及 須 接 受 由 公 司 安 排 為 期 3 至 5 天 的 訓 練, 以 掌 握 及 熟 習 巴 士 的 操 作 駕 駛 路 線 的 路 面 情 況 及 沿 途 巴 士 站 的 位 置 此 外, 嶼 巴 亦 有 安 排 巴 士 車 長 參 加 道 路 安 全 課 程 及 研 討 會, 以 提 高 巴 士 車 長 的 道 路 安 全 意 識 至 於 監 察 巴 士 車 長 的 駕 駛 技 術 及 行 為, 嶼 巴 已 為 其 下 所 有 巴 士 安 裝 俗 稱 黑 盒 的 電 子 記 錄 儀, 以 記 錄 包 括 車 速 行 車 時 間 及 車 程 在 內 的 運 作 資 料, 方 便 監 察 巴 士 車 長 的 駕 駛
34 34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行 為 及 調 查 意 外 事 故 嶼 巴 又 不 時 派 員 在 不 同 路 段 進 行 突 擊 巡 查, 並 會 向 駕 駛 行 為 不 當 的 巴 士 車 長 採 取 適 當 的 紀 律 處 分 在 過 去 3 年, 嶼 巴 涉 及 共 約 50 宗 的 交 通 事 故, 佔 專 營 巴 士 整 體 交 通 事 故 數 目 不 足 0.8%( 嶼 巴 車 隊 數 目 佔 專 營 巴 士 整 體 數 目 約 2%); 而 嶼 巴 每 百 萬 行 車 公 里 的 意 外 率 亦 較 專 營 巴 士 整 體 的 意 外 率 為 低 嶼 巴 在 同 期 曾 進 行 超 過 130 次 的 突 擊 巡 查, 當 中 有 4 名 巴 士 車 長 因 車 速 偏 快 而 被 公 司 作 口 頭 警 告 此 外, 警 方 會 對 違 反 交 通 規 則 的 駕 駛 者 作 檢 控, 在 過 去 3 年 有 13 宗 關 於 不 小 心 駕 駛 的 檢 控 涉 及 嶼 巴 的 巴 士 車 長 ( 二 ) 專 營 巴 士 公 司 有 責 任 聘 請 足 夠 的 合 資 格 車 長, 以 便 按 照 運 輸 署 批 准 的 服 務 詳 情 表 所 訂 的 路 線 時 間 表 班 次 及 巴 士 調 配 規 定 提 供 服 務 嶼 巴 與 其 他 專 營 巴 士 公 司 一 樣, 除 聘 請 常 規 巴 士 車 長 外, 亦 會 聘 用 兼 職 車 長 配 合 日 常 人 手 調 動 及 應 付 個 別 日 子 或 時 段 的 額 外 乘 客 需 求 這 安 排 與 減 少 常 規 司 機 超 時 的 薪 酬 開 支 無 關 事 實 上, 聘 用 兼 職 車 長 亦 可 減 少 常 規 車 長 須 超 時 工 作 的 情 況, 讓 車 長 休 息 足 夠, 增 加 行 車 安 全 就 嶼 巴 而 言, 兼 職 車 長 主 要 協 助 在 周 末 及 假 日 開 出 較 多 的 班 次 以 應 付 額 外 乘 客 需 求 為 了 加 強 檢 視 車 長 人 手 的 情 況, 專 營 巴 士 公 司 自 今 年 年 初 起, 須 每 月 以 劃 一 表 格 向 運 輸 署 提 交 車 長 人 手 的 報 告 運 輸 署 會 檢 視 報 表 中 的 數 據, 當 察 覺 有 人 手 緊 絀 的 現 象, 會 督 促 專 營 巴 士 公 司 盡 快 採 取 改 善 措 施 為 確 保 巴 士 車 長 有 足 夠 的 休 息 時 間 以 免 影 響 駕 駛 安 全, 運 輸 署 已 為 專 營 巴 士 公 司 制 訂 巴 士 車 長 工 作 休 息 及 用 膳 時 間 指 引 ( 指 引 )( 見 附 件 ), 供 各 專 營 巴 士 公 司 為 包 括 常 規 及 兼 職 在 內 的 車 長 編 更 時 參 考 為 確 保 專 營 巴 士 公 司 在 編 更 時 遵 從 指 引, 各 專 營 巴 士 公 司 須 每 季 向 運 輸 署 提 交 執 行 指 引 的 報 告 運 輸 署 每 年 亦 會 委 聘 獨 立 承 辦 商, 就 車 長 的 工 作 時 間 休 息 時 間 及 用 膳 時 間 進 行 調 查 嶼 巴 的 報 告 及 運 輸 署 的 調 查 結 果 均 顯 示 嶼 巴 的 編 更 安 排 普 遍 符 合 指 引 運 輸 署 會 繼 續 密 切 監 察 執 行 指 引 情 況, 有 需 要 時 會 作 出 適 當 跟 進
35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附 件 運 輸 署 發 出 的 巴 士 車 長 工 作 休 息 及 用 膳 時 間 指 引 (2010 年 10 月 修 訂 ) 指 引 A 車 長 工 作 6 小 時 後 最 少 應 有 30 分 鐘 休 息 時 間 (1) ; 在 6 小 時 的 更 次 內 應 有 合 共 20 分 鐘 的 小 休, 其 中 不 少 於 12 分 鐘 應 安 排 在 首 4 小 時 的 工 作 時 間 內 提 供 車 長 在 總 站 準 備 開 出 下 一 班 巴 士 和 監 察 乘 客 上 車 的 時 間, 不 應 視 為 休 息 時 間 指 引 B 一 個 工 作 日 內 最 長 的 工 作 時 間 ( 包 括 所 有 休 息 時 間 ) 不 應 超 逾 14 小 時 指 引 C 一 個 工 作 日 內 的 駕 駛 時 間 ( 即 最 長 的 工 作 時 間 減 去 所 有 每 次 最 少 30 分 鐘 的 休 息 時 間 ) 不 應 超 逾 11 小 時 指 引 D 兩 個 相 連 工 作 日 之 間 的 休 息 時 間 不 應 少 於 10 小 時 指 引 E 車 長 一 個 工 作 日 內 的 工 作 時 間 不 少 於 8 小 時 便 應 獲 提 供 用 膳 時 間 巴 士 公 司 應 在 2011 年 第 三 季 或 之 前 提 供 不 少 於 45 分 鐘 的 用 膳 時 間, 然 後 再 在 隨 後 一 年 進 一 步 改 善 至 不 少 於 1 小 時 註 : 2010 年 10 月 發 出 的 修 訂 指 引 提 出 的 改 善 措 施 以 粗 體 標 示 (1) 用 膳 時 間 亦 視 為 休 息 時 間 打 擊 銀 行 協 助 客 戶 逃 稅 Combating Activities Carried out by Banks to Assist Clients in Evading Taxes 11. 馮 檢 基 議 員 : 主 席, 據 報, 由 一 個 國 際 組 織 及 外 國 傳 媒 合 作 進 行 的 一 項 調 查 披 露, 匯 豐 集 團 瑞 士 私 人 銀 行 涉 嫌 利 用 信 託 基 金 空 殼 公 司 和 離 岸 帳 戶 等 形 式 協 助 超 過 10 萬 名 客 戶 逃 稅, 當 中 有 香 港 客 戶 多
36 36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個 國 家 已 就 事 件 進 行 調 查 或 展 開 司 法 程 序 例 如, 法 國 的 司 法 機 關 已 起 訴 匯 豐 集 團 協 助 客 戶 逃 避 在 法 國 繳 稅 關 於 監 管 機 構 打 擊 銀 行 協 助 客 戶 逃 稅,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 金 管 局 ) 有 否 與 外 國 的 監 管 機 構 接 觸, 以 了 解 上 述 事 件 ;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 金 管 局 或 其 他 執 法 機 構 會 否 就 事 件 進 行 調 查 ; 若 會,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 及 ( 二 ) 有 否 評 估, 現 時 本 港 的 機 制 和 法 例 是 否 足 以 打 擊 銀 行 協 助 客 戶 逃 稅 隱 藏 資 產 或 洗 黑 錢 的 行 為 ; 當 局 如 何 監 管 本 地 銀 行 透 過 海 外 分 行 進 行 該 等 行 為? 財 經 事 務 及 庫 務 局 局 長 : 主 席, ( 一 ) 由 於 此 事 或 會 關 乎 香 港 作 為 廉 潔 穩 健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聲 譽, 我 們 對 此 十 分 關 注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 金 管 局 ) 已 對 此 作 出 評 估 有 關 銀 行 亦 已 就 此 向 金 管 局 表 明, 其 集 團 公 司 在 瑞 士 註 冊 成 立 的 附 屬 公 司 被 指 在 2005 年 至 2007 年 期 間 協 助 客 戶 逃 稅 一 事, 並 不 涉 及 該 集 團 在 香 港 的 運 作 金 管 局 及 有 關 執 法 機 構 會 繼 續 密 切 留 意 其 他 海 外 司 法 管 轄 區 對 此 事 件 的 查 訊 或 調 查 工 作 的 進 展, 並 會 因 應 情 況 與 海 外 監 管 機 構 聯 絡 若 發 現 任 何 公 司 或 個 別 人 士 違 反 香 港 的 有 關 規 例, 金 管 局 及 有 關 執 法 機 構 會 採 取 相 應 的 行 動 ( 二 ) 政 府 及 監 管 機 構 一 直 致 力 打 擊 洗 錢 和 逃 稅 活 動 打 擊 洗 錢 及 恐 怖 分 子 資 金 籌 集 ( 金 融 機 構 ) 條 例 ( 第 615 章 ) 規 定 金 融 機 構 必 須 嚴 格 執 行 客 戶 盡 職 審 查 及 備 存 紀 錄 的 措 施, 有 關 規 定 與 財 務 特 別 行 動 組 織 所 頒 布 的 國 際 標 準 一 致, 該 規 定 亦 適 用 於 本 地 註 冊 銀 行 的 海 外 分 行 和 子 公 司 金 管 局 十 分 重 視 本 地 經 營 的 銀 行 及 本 地 註 冊 銀 行 的 海 外 分 行 和 子 公 司 有 否 設 立 一 套 有 效 的 制 度 及 採 取 合 適 的 管 控 措 施 以 打 擊 洗 錢 和 恐 怖 分 子 資 金 籌 集 活 動, 包 括 要 求 設 立 措 施 以 有 效 減 低 任 何 逃 稅 活 動 所 帶 來 的 風 險 金 管 局 於 近 期 發 布 了 一 份 有 關 逃 稅 活 動 的 反 洗 錢 管 控 措 施 的 指 引, 並 會 就 銀 行 的 打 擊 洗 錢 和 恐 怖 分 子 資 金 籌 集 管 控 措 施 進 行 定 期 現 場 審 查, 其 中 包 括 與 稅 務 有 關 的 管 控 措 施 金 管 局 會 與 海 外 監
37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管 機 構 保 持 溝 通, 分 享 銀 行 集 團 的 各 種 監 管 事 宜 此 外, 根 據 有 組 織 及 嚴 重 罪 行 條 例 ( 第 455 章 ) 的 規 定, 金 融 機 構 必 須 向 由 香 港 警 務 處 及 香 港 海 關 成 立 的 聯 合 財 富 情 報 組 舉 報 可 能 與 犯 罪 得 益 ( 包 括 來 自 洗 錢 活 動 和 逃 稅 行 為 ) 有 關 的 可 疑 交 易 同 時, 根 據 稅 務 條 例 ( 第 112 章 ) 的 規 定, 任 何 人 蓄 意 意 圖 逃 稅 或 協 助 他 人 逃 稅, 即 屬 犯 罪 重 置 漁 灣 邨 內 一 所 學 校 Reprovisioning of a School in Yue Wan Estate 12. 陳 家 洛 議 員 : 主 席, 據 報, 當 局 已 將 柴 灣 漁 灣 邨 內 一 所 空 置 校 舍 用 地 改 劃 為 住 宅 用 途, 並 計 劃 於 該 處 興 建 一 幢 公 屋 樓 宇 ( 公 屋 計 劃 ) 本 人 得 悉, 基 督 教 香 港 信 義 會 信 愛 學 校 ( 信 愛 學 校 ) 毗 鄰 該 空 置 校 舍, 而 其 校 舍 的 面 積 空 間 及 設 施 遠 低 於 現 行 標 準 信 愛 學 校 多 年 來 一 直 向 政 府 爭 取 改 善 其 校 舍, 並 建 議 當 局 在 規 劃 公 屋 計 劃 時, 一 併 研 究 重 置 該 學 校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當 局 會 否 考 慮, 就 公 屋 計 劃 和 重 置 信 愛 學 校 一 併 進 行 規 劃 ; 若 會, 詳 情 為 何, 當 局 會 否 把 信 愛 學 校 重 置 於 漁 灣 邨 內 或 附 近 的 土 地 ; 在 重 置 信 愛 學 校 期 間, 當 局 會 否 向 該 學 校 提 供 臨 時 校 舍 ; 若 會, 具 體 安 排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 及 ( 二 ) 關 於 重 置 信 愛 學 校 事 宜, 當 局 會 否 與 不 同 持 份 者 見 面, 包 括 信 愛 學 校 的 師 生 家 長 區 內 居 民 和 東 區 區 議 會, 聽 取 他 們 的 意 見 ; 若 會, 具 體 安 排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教 育 局 局 長 : 主 席, 就 與 基 督 教 香 港 信 義 會 信 愛 學 校 ( 信 愛 學 校 ) 校 舍 相 關 的 事 宜, 教 育 局 現 答 覆 如 下 : ( 一 ) 前 東 華 龍 岡 馮 耀 卿 夫 人 紀 念 小 學 的 空 置 校 舍 位 於 柴 灣 漁 灣 邨, 因 應 房 屋 署 的 要 求, 教 育 局 在 2013 年 將 該 空 置 校 舍 歸 還 房 屋 署 作 住 宅 用 途 根 據 柴 灣 分 區 計 劃 大 綱 核 准 圖 S/H20/21, 該 空 置 校 舍 地 皮 被 劃 為 住 宅 ( 甲 類 ) 用 地 根 據 房 屋 署 提 供 的 資 料, 房 屋 署 計 劃 拆 卸 該 空 置 校 舍, 以 興 建 一 幢 公 共 房 屋 樓 宇 是 項 發 展 計 劃 與 漁 灣 邨 重 建 是 房 屋 署 兩 個 不 同 的 計 劃
38 38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信 愛 學 校 是 一 所 營 辦 中 的 資 助 小 學, 同 樣 位 於 柴 灣 漁 灣 邨, 毗 鄰 該 空 置 校 舍 就 改 善 信 愛 學 校 校 舍 一 事, 教 育 局 一 直 與 校 方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了 解 及 跟 進 學 校 的 發 展 需 要, 以 及 就 改 善 學 校 的 環 境 和 設 施 提 供 適 切 的 支 援 教 育 局 已 收 到 並 正 跟 進 信 愛 學 校 原 址 重 建 / 擴 建 的 建 議 當 中 的 考 慮 因 素 除 了 學 校 的 辦 學 紀 錄 及 質 素 其 現 有 校 舍 的 面 積 設 施 狀 況 樓 齡 外, 還 有 其 所 在 的 漁 灣 邨 的 未 來 發 展 等 至 於 重 置 信 愛 學 校 的 建 議, 信 愛 學 校 的 辦 學 團 體 可 考 慮 透 過 校 舍 分 配 工 作 申 請 重 置 學 校 以 改 善 教 學 環 境 根 據 既 定 程 序, 當 教 育 局 確 定 建 校 用 地 / 校 舍 可 供 全 港 現 有 的 公 營 小 學 作 重 置 之 用, 一 般 會 透 過 校 舍 分 配 工 作 公 開 邀 請 全 港 合 資 格 的 辦 學 團 體 申 請 相 關 建 校 用 地 / 校 舍 校 舍 分 配 一 般 是 以 辦 學 團 體 互 相 競 逐 的 方 式 進 行 在 審 批 重 置 申 請 時, 校 舍 分 配 委 員 會 ( 成 員 包 括 政 府 及 非 政 府 人 員 ) 是 以 教 學 質 素 作 為 首 要 考 慮 條 件 其 他 考 慮 因 素 包 括 辦 學 團 體 的 辦 學 紀 錄 遷 校 後 的 辦 學 計 劃, 以 及 相 關 學 校 現 有 校 舍 的 狀 況 等 ( 二 ) 正 如 上 文 所 述, 教 育 局 正 跟 進 信 愛 學 校 原 址 重 建 / 擴 建 的 建 議 在 未 有 確 實 計 劃 時, 現 階 段 討 論 諮 詢 工 作 的 具 體 安 排 仍 然 言 之 過 早 根 據 一 般 建 校 程 序, 當 建 校 項 目 有 進 一 步 資 料 時, 教 育 局 和 相 關 部 門 會 與 相 關 持 份 者 保 持 溝 通, 並 適 時 進 行 地 區 諮 詢, 諮 詢 當 區 區 議 會 及 地 區 人 士 工 業 大 廈 內 的 迷 你 倉 Mini-storages in Industrial Buildings 13. 謝 偉 俊 議 員 : 主 席, 據 報, 早 前 地 政 總 署 向 兩 個 工 業 大 廈 ( 工 廈 ) 單 位 的 業 主 發 出 警 告 信, 指 他 們 在 其 單 位 經 營 迷 你 倉 違 反 地 契 條 款, 並 要 求 他 們 於 限 期 前 糾 正 由 於 該 等 業 主 沒 有 作 出 糾 正, 地 政 總 署 其 後 把 該 等 警 告 信 於 土 地 註 冊 處 註 冊 ( 俗 稱 釘 契 ) 關 於 迷 你 倉 的 營 運 情 況,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有 否 調 查 或 統 計 各 舊 工 業 區 ( 例 如 九 龍 灣 觀 塘 油 塘 新 蒲 崗 及 黃 竹 坑 ) 分 別 有 多 少 個 工 廈 單 位 被 改 裝 為 迷 你 倉 ; 如 有, 按 有 關 單 位 作 該 用 途 有 否 違 反 地 契 條 款 列 出 (i) 迷 你 倉 數 目 和 (ii) 租 戶 人 數 ;
39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 二 ) 有 何 渠 道 供 市 民 查 詢 個 別 迷 你 倉 有 否 在 違 反 地 契 條 款 下 經 營 ; 有 否 政 策 或 計 劃 取 締 所 有 在 違 反 相 關 地 契 條 款 下 經 營 的 迷 你 倉, 並 檢 控 有 關 業 主 ;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以 及 當 局 如 何 減 低 取 締 行 動 對 迷 你 倉 租 戶 的 影 響 ; 及 ( 三 ) 鑒 於 有 評 論 指 出, 隨 着 新 建 住 宅 單 位 越 趨 細 小, 而 200 至 300 平 方 呎 的 住 宅 單 位 比 比 皆 是, 市 民 對 迷 你 倉 需 求 越 趨 殷 切, 政 府 有 何 政 策 或 規 劃 應 付 各 區 居 民 對 迷 你 倉 的 需 求? 發 展 局 局 長 : 主 席, 一 般 而 言, 地 政 總 署 如 收 到 投 訴 或 轉 介 或 懷 疑 出 現 違 反 地 契 的 情 況, 會 作 實 地 視 察, 因 應 實 際 情 況 及 所 涉 地 契 條 款, 判 斷 是 否 違 契 如 發 現 有 違 反 地 契, 會 採 取 適 當 行 動 糾 正 違 契 事 項 署 方 以 同 一 態 度 處 理 涉 及 迷 你 倉 的 個 案, 並 無 針 對 迷 你 倉 採 取 特 別 行 動 就 質 詢 的 3 個 部 分, 我 現 答 覆 如 下 : ( 一 ) 地 政 總 署 並 沒 有 工 業 大 廈 ( 工 廈 ) 單 位 被 用 作 迷 你 倉 用 途 及 其 出 租 的 統 計 數 字 ( 二 ) 個 別 迷 你 倉 是 否 違 反 地 契 條 款, 要 視 乎 該 迷 你 倉 的 實 際 運 作 情 況 及 所 涉 地 段 地 契 的 條 款, 不 能 一 概 而 論 以 位 處 工 廈 的 迷 你 倉 為 例, 若 有 關 地 契 訂 明 該 地 段 只 許 作 工 業 用 途, 經 營 貨 倉 ( 包 括 迷 你 倉 ) 一 般 是 違 反 地 契 至 於 有 些 工 廈 的 地 契 訂 明 地 段 可 作 工 業 及 / 或 倉 庫 或 倉 庫 用 途, 地 政 總 署 最 近 再 徵 詢 法 律 意 見, 認 為 一 般 為 客 戶 貯 存 個 人 或 家 居 貨 物 的 迷 你 倉, 即 使 並 非 貯 存 傳 統 貨 倉 所 貯 存 的 商 品, 亦 不 會 因 此 被 視 作 違 反 相 關 地 契 訂 明 的 倉 庫 用 途 不 過, 倘 若 以 經 營 迷 你 倉 為 名, 但 實 質 卻 並 非 用 作 貨 倉, 例 如 是 用 作 寫 字 樓 或 經 營 零 售, 便 不 符 地 契 訂 明 的 倉 庫 用 途 我 們 相 信 上 文 的 一 般 闡 述 有 助 業 界 理 解 署 方 的 立 場, 釋 除 不 必 要 的 疑 慮 但 我 們 重 申 個 別 迷 你 倉 是 否 違 反 地 契 條 款, 要 視 乎 其 實 際 運 作 情 況 及 所 涉 地 段 地 契 的 條 款, 不 能 一 概 而 論
40 40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2015 目 前 只 有 幾 宗 於 工 廈 經 營 迷 你 倉 的 個 案, 被 指 違 反 地 契 地 政 總 署 會 循 上 文 的 整 體 考 慮 及 個 別 個 案 的 實 際 運 作 情 況, 評 估 是 否 違 反 地 契 倘 若 出 現 違 反 地 契 的 情 況, 地 政 總 署 會 以 地 主 身 份, 採 取 行 動, 執 行 契 約 條 款, 當 中 不 涉 及 檢 控 署 方 會 向 業 權 人 發 出 警 告 信, 要 求 糾 正 違 契 事 項 如 業 權 人 於 限 期 內 未 有 作 出 糾 正, 署 方 會 將 警 告 信 於 土 地 註 冊 處 註 冊, 即 俗 稱 釘 契 在 這 情 況 下, 公 眾 可 以 透 過 查 閱 土 地 註 冊 處 的 資 料, 知 悉 有 關 物 業 的 違 契 事 項 一 般 而 言, 即 使 某 用 途 不 符 地 契 條 款, 如 業 權 人 有 意 進 行 該 用 途, 可 以 按 既 有 程 序, 向 地 政 總 署 申 請 短 期 豁 免 書, 並 繳 付 豁 免 費 用, 暫 時 放 寬 地 契 的 限 制, 甚 或 申 請 更 改 地 契 並 繳 付 土 地 補 價 地 政 總 署 會 按 機 制 審 批 ( 三 ) 根 據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的 詞 彙 釋 義, 迷 你 倉 屬 於 非 污 染 工 業 用 途, 在 工 業 地 帶 或 其 他 指 定 用 途 註 明 商 貿 ( 商 貿 ) 地 帶 內, 規 劃 上 均 屬 經 常 准 許 的 用 途 換 言 之, 位 於 工 業 或 商 貿 地 帶 內 的 工 廈, 只 要 符 合 地 契 條 款 或 已 取 得 豁 免 書 ( 包 括 整 幢 改 裝 工 廈 的 特 別 豁 免 書 ), 均 可 用 作 迷 你 倉 然 而, 個 別 工 廈 業 主 是 否 將 工 廈 用 作 經 營 迷 你 倉 屬 市 場 主 導 的 商 業 決 定 推 動 綠 色 殯 葬 Promoting Green Burials 14. 陳 克 勤 議 員 : 主 席, 據 悉, 政 府 於 2007 年 開 始 推 動 綠 色 殯 葬, 引 導 社 會 移 風 易 俗, 鼓 勵 市 民 接 受 以 更 環 保 及 可 持 續 推 行 的 方 式 處 理 先 人 骨 灰, 例 如 在 紀 念 花 園 或 海 上 撒 放 骨 灰 然 而, 有 報 道 指 出, 紀 念 花 園 的 使 用 率 頗 低, 而 公 眾 靈 灰 龕 位 ( 龕 位 ) 則 供 不 應 求 就 檢 視 現 行 殯 葬 政 策, 以 提 升 殯 葬 設 施 的 效 益,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過 去 10 年, 每 年 在 紀 念 花 園 及 海 上 撒 放 骨 灰 的 個 案 宗 數 分 別 為 何, 以 及 有 關 先 人 的 數 目 分 別 佔 該 年 死 亡 總 人 數 的 百 分 比 為 何 ; 現 時 每 個 紀 念 花 園 的 面 積 為 何 ; ( 二 ) 過 去 10 年 龕 位 的 申 請 總 數, 以 及 獲 分 配 龕 位 的 申 請 的 百 分 比 為 何 ;
41 LEGISLATIVE COUNCIL 29 April ( 三 ) 鑒 於 有 市 民 反 映, 有 部 分 紀 念 花 園 管 理 不 善 ( 例 如 被 用 作 擺 放 雜 物 ), 現 時 政 府 如 何 管 理 紀 念 花 園, 並 保 持 其 莊 嚴 ; ( 四 ) 有 否 檢 視 現 行 推 動 綠 色 殯 葬 措 施 ; 會 否 提 供 誘 因 進 一 步 引 導 社 會 移 風 易 俗, 以 及 制 訂 每 年 本 港 市 民 使 用 綠 色 殯 葬 服 務 的 目 標 宗 數 ; ( 五 ) 政 府 以 何 準 則 決 定 需 興 建 的 紀 念 花 園 數 目 及 其 選 址 ; 鑒 於 政 府 在 2013 年 表 示 物 色 到 24 個 可 供 發 展 骨 灰 龕 設 施 的 用 地, 政 府 會 否 在 每 幅 用 地 劃 出 空 間 興 建 紀 念 花 園, 以 及 如 何 平 衡 龕 位 與 紀 念 花 園 的 需 求 ; ( 六 ) 預 計 在 未 來 10 年, 政 府 每 年 可 提 供 多 少 個 新 龕 位, 以 及 該 等 龕 位 的 位 置 為 何 ; 及 ( 七 ) 會 否 檢 討 現 行 龕 位 的 配 售 制 度, 讓 多 次 抽 籤 都 不 獲 配 售 的 申 請 者 優 先 購 買 ; 若 會,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 主 席, 政 府 一 直 致 力 推 廣 綠 色 殯 葬, 逐 步 改 變 傳 統 觀 念 和 文 化, 鼓 勵 市 民 採 用 更 環 保 及 可 持 續 推 行 的 方 式 處 理 先 人 骨 灰 綠 色 殯 葬 包 括 把 骨 灰 撒 放 在 紀 念 花 園 或 撒 海, 以 及 使 用 網 上 追 思 服 務 移 風 易 俗 需 時, 火 化 率 ( 火 化 宗 數 佔 死 亡 人 數 ) 也 經 歷 超 過 50 年 才 達 致 現 今 每 年 超 過 90% 政 府 近 年 新 建 了 一 些 面 積 較 大 的 紀 念 花 園, 並 會 在 可 行 的 情 況 下, 在 規 劃 中 的 公 眾 骨 灰 安 置 所 工 程 項 目 提 供 紀 念 花 園 在 2015 年, 我 們 會 在 哥 連 臣 角 紀 念 花 園 加 裝 紀 念 碑 牆, 以 供 鑲 嵌 骨 灰 撒 放 在 該 紀 念 花 園 的 先 人 的 牌 匾 為 鼓 勵 市 民 把 骨 灰 撒 海,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 食 環 署 ) 已 增 加 免 費 渡 輪 班 次, 並 使 用 較 大 型 渡 輪, 使 航 程 更 穩 定 舒 適 自 2014 年 清 明 節 以 來, 我 們 也 有 邀 請 後 人 在 掃 墓 季 節 使 用 免 費 渡 輪 服 務, 讓 他 們 悼 念 骨 灰 已 撒 海 的 先 人 除 了 設 立 無 盡 思 念 網 站 之 外, 食 環 署 也 推 出 無 盡 思 念 網 站 流 動 版, 並 正 計 劃 於 2015 年 年 底 前 推 出 流 動 應 用 程 式, 讓 市 民 可 隨 時 隨 地 透 過 電 腦 或 流 動 裝 置 悼 念 先 人 自 2014 年 7 月 起, 我 們 已 擴 大 無 盡 思 念 網 上 追 思 服 務 範 圍, 除 了 涵 蓋 已 把 遺 體 / 骨 殖 / 骨 灰 安 放 於 食 環 署 轄 下 的 公 眾 墳 場 火 葬 場 或 公 眾 骨 灰 安 置 所 設 施 的 先 人 的 親 友
306 立 法 會 2013 年 5 月 10 日 LEGISLATIVE COUNCIL 10 May 2013 石 禮 謙 議 員, S.B.S., J.P. THE HONOURABLE ABRAHAM SHEK LAI-HIM, S.B.S., J.P. 張 宇 人 議 員, S.B.S.,
LEGISLATIVE COUNCIL 10 May 2013 305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3 年 5 月 10 日 星 期 五 Friday, 10 May 2013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繼 續 The Council continued to meet at Nine o'clock 出 席 議 員 : MEMBERS
More information270 LEGISLATIVE COUNCIL 25 October 2012 劉 慧 卿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EMILY LAU WAI-HING, J.P. 譚 耀 宗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TAM YIU-CHUNG,
LEGISLATIVE COUNCIL 25 October 2012 269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2 年 10 月 25 日 星 期 四 Thursday, 25 October 2012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繼 續 The Council continued to meet at Nine o'clock 出
More information230 LEGISLATIVE COUNCIL 14 April 2016 譚 耀 宗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TAM YIU-CHUNG, G.B.S., J.P.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ABRAHA
LEGISLATIVE COUNCIL 14 April 2016 229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6 年 4 月 14 日 星 期 四 Thursday, 14 April 2016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繼 續 The Council continued to meet at Nine o'clock 出 席 議
More information282 LEGISLATIVE COUNCIL 23 June 2016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ABRAHAM SHEK LAI-HIM, G.B.S., J.P. 張 宇 人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LEGISLATIVE COUNCIL 23 June 2016 28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6 年 6 月 23 日 星 期 四 Thursday, 23 June 2016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繼 續 The Council continued to meet at Nine o'clock 出 席 議 員
More information2 劉 慧 卿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EMILY LAU WAI-HING, J.P. 譚 耀 宗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TAM YIU-CHUNG, G.B.S., J.P.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T
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4 年 6 月 25 日 星 期 三 Wednesday, 25 June 2014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The Council met at Eleven o'clock 出 席 議 員 : MEMBERS PRESENT: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More information2 劉 慧 卿 議 員, J.P. THE HONOURABLE EMILY LAU WAI-HING, J.P. 譚 耀 宗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TAM YIU-CHUNG, G.B.S., J.P.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T
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3 年 12 月 4 日 星 期 三 Wednesday, 4 December 2013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The Council met at Eleven o'clock 出 席 議 員 : MEMBERS PRESENT: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More information2 LEGISLATIVE COUNCIL 27 May 2015 譚 耀 宗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TAM YIU-CHUNG, G.B.S., J.P.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ABRAHAM SH
LEGISLATIVE COUNCIL 27 May 2015 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5 年 5 月 27 日 星 期 三 Wednesday, 27 May 2015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The Council met at Eleven o'clock 出 席 議 員 : MEMBERS PRESENT:
More information2 LEGISLATIVE COUNCIL 15 April 2015 譚 耀 宗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TAM YIU-CHUNG, G.B.S., J.P.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ABRAHAM
LEGISLATIVE COUNCIL 15 April 2015 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5 年 4 月 15 日 星 期 三 Wednesday, 15 April 2015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The Council met at Eleven o'clock 出 席 議 員 : MEMBERS
More information2 涂 謹 申 議 員 THE HONOURABLE JAMES TO KUN-SUN 張 文 光 議 員 THE HONOURABLE CHEUNG MAN-KWONG 陳 鑑 林 議 員,S.B.S., J.P. THE HONOURABLE CHAN KAM-LAM, S.B.S., J.P.
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1 年 1 月 5 日 星 期 三 Wednesday, 5 January 2011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The Council met at Eleven o'clock 出 席 議 員 : MEMBERS PRESENT: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G.B.S., J.P.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cm0314-confirm-ec.doc
LEGISLATIVE COUNCIL 14 March 2007 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07 年 3 月 14 日 星 期 三 Wednesday, 14 March 2007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The Council met at Eleven o'clock 出 席 議 員 : MEMBERS
More information註 : NOTE : # 議 員 將 採 用 這 種 語 言 提 出 質 詢 # Member will ask the question in this language
(Revised) ( 重 訂 本 )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Paper for the House Committee meeting of 8 January 2016 LC Paper No. CB(3) 275/15-16 Questions scheduled for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meeting of 20 January
More information2 LEGISLATIVE COUNCIL 24 February 2016 譚 耀 宗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TAM YIU-CHUNG, G.B.S., J.P.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ABRAH
LEGISLATIVE COUNCIL 24 February 2016 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6 年 2 月 24 日 星 期 三 Wednesday, 24 February 2016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The Council met at Eleven o'clock 出 席 議 員 : MEMBERS
More information註 : NOTE : # 議 員 將 採 用 這 種 語 言 提 出 質 詢 # Member will ask the question in this language
(Revised) ( 重 訂 本 )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Paper for the House Committee meeting of 3 June 2016 LC Paper No. CB(3) 646/15-16 Questions scheduled for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meeting of 15 June 2016 (Subject
More information2 譚 耀 宗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TAM YIU-CHUNG, G.B.S., J.P.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ABRAHAM SHEK LAI-HIM, G.B.S., J.P. 張 宇 人 議
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5 年 6 月 3 日 星 期 三 Wednesday, 3 June 2015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The Council met at Eleven o'clock 出 席 議 員 : MEMBERS PRESENT: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More information6698 立 法 會 2015 年 4 月 29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Ph.D., R.N.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立 法 會 2015 年 4 月 29 日 6697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4 月 29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More information註 : NOTE : # 議 員 將 採 用 這 種 語 言 提 出 質 詢 # Member will ask the question in this language
(Revised) ( 重 訂 本 )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Paper for the House Committee meeting of 4 December 2015 LC Paper No. CB(3) 199/15-16 Questions scheduled for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meeting of 16 December
More information2 李 柱 銘 議 員,S.C., J.P. THE HONOURABLE MARTIN LEE CHU-MING, S.C., J.P. 李 家 祥 議 員,G.B.S., J.P. DR THE HONOURABLE ERIC LI KA-CHEUNG, G.B.S., J.P. 李 國 寶 議
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03 年 11 月 5 日 星 期 三 Wednesday, 5 November 2003 下 午 2 時 30 分 會 議 開 始 The Council met at half-past Two o'clock 出 席 議 員 : MEMBERS PRESENT: 主 席 范 徐 麗 泰 議
More information陳 恒 鑌 議 員, JP 張 華 峰 議 員, SBS, JP 葛 珮 帆 議 員, JP 出 席 公 職 人 員 : 議 程 第 IV 項 通 訊 事 務 管 理 局 辦 公 室 助 理 總 監 ( 市 場 及 競 爭 ) 卓 聖 德 先 生 通 訊 事 務 管 理 局 辦 公 室 市 場 及
檔 號 :CB4/PL/EDEV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CB(4)1153/14-15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經 濟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5 年 4 月 27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上 午 11 時 地 點 : 立 法 會 綜 合 大 樓 會 議 室
More information(b) 公 營 及 私 營 房 屋 需 求 預 測 及 有 關 需 求 對 房 屋 供 應 的 影 響 ; (c) 盡 量 善 用 及 理 順 現 有 公 共 房 屋 資 源 的 方 法 ; (d) 為 社 會 上 的 不 同 羣 組 訂 定 緩 急 次 序 ; 及 (e) 現 行 規 劃 和 土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CB(1)1705/13-14 號 文 件 檔 號 :CB1/PS/3/12/1 房 屋 事 務 委 員 會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小 組 委 員 會 報 告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匯 報 在 房 屋 事 務 委 員 會 ( 下 稱 " 事 務 委 員 會 ") 轄 下 成 立 的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小 組 委 員 會 (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檔 號 : CB2/PL/SE/1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CB(2)2117/04-05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保 安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05 年 5 月 3 日 ( 星 期 二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 立 法 會 大 樓 會 議 室 A 出
More informationPLK Annual report.pdf
Mrs Sally LEUNG, GBS, OBE, JP Chairman (1971-72) Mr John TONG Chor Nam, JP Chairman (1993-94) Mrs Angel S P CHAN LAU, BBS, JP Chairman (2007-08) Mrs Pauline P L NGAN, BBS Chairman (2008-09) Mrs Yoke Soon
More information2008
Fight Crime Committee Report No.33 2013 二 零 一 三 年 撲 滅 罪 行 委 員 會 第 三 十 三 號 報 告 書 二 零 一 三 年 撲 滅 罪 行 委 員 會 第 三 十 三 號 報 告 書 目 錄 章 次 頁 數 圖 片 集 1-8 第 一 章 引 言 9 第 二 章 二 零 一 三 年 罪 案 情 況 10 第 三 章 商 業 罪 案 13 第 四
More information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副 秘 書 長 1 麥 德 偉 先 生, JP 議 程 第 V 項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局 長 鄧 國 威 先 生, JP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黃 鴻 超 先 生, JP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副 秘 書 長 1 麥 德 偉 先 生, JP 列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檔 號 :CB4/PL/PS 立 法 會 CB(4)829/13-14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4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上 午 10 時 45 分 地 點 : 立 法 會
More information梁 家 傑 議 員, SC 梁 國 雄 議 員 陳 偉 業 議 員 黃 毓 民 議 員 毛 孟 靜 議 員 田 北 辰 議 員, BBS, JP 田 北 俊 議 員, GBS, JP 吳 亮 星 議 員, SBS, JP 何 俊 賢 議 員, BBS 易 志 明 議 員, JP 胡 志 偉 議 員,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FC219/15-16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檔 號 :FC/1/1(12)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第 二 十 次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6 年 1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時 間 : 下 午 5 時 30 分 地 點 : 立 法 會 綜 合 大 樓 會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ack list - website _2jul_.doc
鑽 輝 贊 助 人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 亞 洲 ) 國 富 浩 華 ( 香 港 )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有 限 公 司 瑞 華 行 何 鴻 燊 博 士 無 名 氏 ( 截 至 2010 年 7 月 8 日 ) 明 愛 暖 萬 心 慈 善 晚 會 善 長 名 單 紅 寶 贊 助 人 利 孝 和 夫 人 利 希 慎 基 金 莎 莎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大 鴻 輝 興 業 有 限
More information5388 立 法 會 2016 年 4 月 20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立 法 會 2016 年 4 月 20 日 5387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6 年 4 月 20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More information梁 志 祥 議 員, BBS, MH, JP 梁 繼 昌 議 員 麥 美 娟 議 員, BBS, JP 郭 偉 强 議 員 張 超 雄 議 員 單 仲 偕 議 員, SBS, JP 黃 碧 雲 議 員 葉 建 源 議 員 廖 長 江 議 員, SBS, JP 潘 兆 平 議 員, BBS, MH 鄧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ESC88/15-16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檔 號 :CB1/F/3/2 財 務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人 事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第 十 一 次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6 年 3 月 31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More information4134 立 法 會 2016 年 2 月 24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立 法 會 2016 年 2 月 24 日 4133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6 年 2 月 24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More information1520 立 法 會 2014 年 11 月 20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立 法 會 2014 年 11 月 20 日 1519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4 年 11 月 20 日 星 期 四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More informationAnnual Report.indd
500,000.00 2,000,000.00 500,000.00 10,000.00 PACIFIC TEXTILES LIMITED 200,000.00 2,0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More informationDate : 1 Dec, 2013 (Sun) Under 25 Lawn Bowls Championship 2013 Men Result Table - 3rd Round Robin Group M A LAM Wai Ming, Arthur Cheung Tsz Yau, Micha
Date : 1 Dec, 2013 (Sun) Men Result Table - 3rd Round Robin Group M A LAM Wai Ming, Arthur Cheung Tsz Yau, Michael KOO Shin Jee, Aaron SO Ka De, Anthony M A1 M A2 M A3 M A4 LAM Wai Ming, Arthur Cheung
More information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周 達 明 先 生, JP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副 秘 書 長 1 麥 德 偉 先 生, JP 列 席 秘 書 : 總 議 會 秘 書 (4)2 蘇 美 利 小 姐 列 席 職 員 : 高 級 議 會 秘 書 (4)2 程 凱 莉 小 姐 議 會 秘
檔 號 :CB4/PL/PS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CB(4)1133/15-16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6 年 4 月 18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上 午 10 時 45 分 地 點 : 立 法
More information1011_classlist_S1.xls
S1 Joy 1 AU Hoi Lam F 2 AU Yu Yin Sylvia F 3 CHAN Cheuk Hin M 4 CHAN DicK Long M 5 CHAN Ho Ming M 6 CHAN Kin Hei M 7 CHAN Kin Wai M 8 CHAN Man Hei M 9 CHAN Priscilla F 10 CHEUK Ka Chun M 11 CHOW Nok Hang
More information5124 立 法 會 2015 年 3 月 18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Ph.D., R.N.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立 法 會 2015 年 3 月 18 日 5123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3 月 18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More information3814 立 法 會 2013 年 1 月 30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立 法 會 2013 年 1 月 30 日 3813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3 年 1 月 30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More information10102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9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波 議 員, B.B.S., J.P. 梁 美 芬 議 員, S.B.S.,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9 日 1010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7 月 9 日 星 期 四 上 午 9 時 30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1345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04 年 12 月 1 日 星 期 三 下 午 2 時 30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范 徐 麗 泰 議 員,G.B.S., J.P. 田 北 俊 議 員,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何 鍾 泰 議 員,S.B.ST.J., J.P. 李 卓 人 議 員 李 柱 銘 議 員,S.C., J.P. 李 國 寶 議
More informationS5 SBA Elective Grouping xls
Part B (Electives) SBA Grouping List 0-0 5A Individual Presentation: Report at Room CHENG KA MAN NG PUI YING PANG HIU LAM 7 CHOI SIU HEI CHENG KA MAN Social Issues (GI)- June (Day ) 8:0 AM LAM CHI KAN
More information9912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1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7 月 8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276\307\267~\246\250\301Z\300u\262\247\246P\276\307\246W\263\346_Eng_.doc)
S.1 LEE LAI SHAN, History, LEUNG HIU MING, Geography,, Mathematics SIN YAN WING Chinese Language, SKH TIN SHUI WAI LING OI PRIMARY SCHOOL in subject Subject 1B NG HOI LAM 1D CHEUNG CHUN LAM Chinese History,,
More informationCSK Inter-class Swimming Gala Complete Results Event No. 1 A Grade 200 m Breast SD1: 5'00" SD2: 3'40" R: 2'51.09" Final Lane Class Name Time
Event No. 1 A Grade 200 m Breast SD1: 5'00" SD2: 3'40" R: 2'51.09" 4 5E 32 Wong Shing Hei 3:18.41 1 SD2 3 4C 31 Wu Chi Lung 3:55.54 2 5 6C 07 Kong Chun Ho 4:04.22 3 2 6B 23 Ma Chung Hin 6 5E 38 Yum Chun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4FEHC_2cmin.doc
九 龍 城 區 議 會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第 二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2012 年 2 月 9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處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 主 席 : 黃 以 謙 議 員 副 主 席 : 黃 潤 昌 議 員 委 員 : 梁 美 芬 議 員, JP ( 於 下 午 4 時 40
More information5498 立 法 會 2013 年 3 月 27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李
立 法 會 2013 年 3 月 27 日 5497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3 年 3 月 27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More informationmsec_sport4_20121003_sc19_annex2_c
附 件 II CSC 文 件 5 / 12 (2012 年 7 月 16 日 討 論 ) 社 區 體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第 四 屆 全 港 運 動 會 籌 備 委 員 會 報 告 引 言 本 文 件 旨 在 向 委 員 匯 報 有 關 第 四 屆 全 港 運 動 會 ( 港 運 會 ) 籌 備 工 作 的 進 展 背 景 2. 第 四 屆 港 運 會 將 於 2013 年 舉 行 為 了 有
More information8582 立 法 會 2015 年 5 月 28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立 法 會 2015 年 5 月 28 日 858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5 月 28 日 星 期 四 上 午 9 時 15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卿 議 員, J.P.
More information究 經 費 的 角 逐 情 況 ) 與 教 資 會 主 席 和 Sir Colin Lucas 交 換 意 見 委 員 關 注 政 府 當 局 計 劃 進 一 步 擴 大 自 資 學 位 界 別 委 員 告 誡 當 局 不 要 一 如 在 擴 展 自 資 副 學 位 界 別 一 事 上 犯 上 同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檔 號 :CB2/PL/ED 立 法 會 CB(2)2268/10-11 號 文 件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向 立 法 會 提 交 的 報 告 目 的 本 報 告 旨 在 匯 報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2010-2011 年 度 立 法 會 會 期 內 的 工 作, 並 會 根 據 立 法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77(14) 條
More information6516 立 法 會 2015 年 4 月 23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Ph.D., R.N.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立 法 會 2015 年 4 月 23 日 6515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4 月 23 日 星 期 四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繼 續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More informationSt. Paul's College Class Teachers Form 1A Subject Chinese History Chinese Language Computer Literacy English Language (Group 1) English Lang
Form 1A Chinese History Chinese Language Computer Literacy English Language (Group 1) English Language (Group 2) English Language (Group 3) Intergrated Humanities Intergrated Science Life Education Mathematics
More informationCSK Athletics Meet Day 1 Field Results B Grade Long Jump SD1: 4.10m SD2: 4.70m R: 6.04m Final No. Class Name Distance Position 29 4D 30 Yeun
B Grade Long Jump SD1: 4.10m SD2: 4.70m R: 6.04m 29 4D 30 Yeung Ka Tung 5.06 1 SD2 14 3D 19 Ng Young Jun 4.84 2 SD2 19 4A 22 Wong Hiu Fung 4.72 3 SD2 27 4D 10 Fong Pak Him 4.72 4 SD2 18 4A 17 So Wai Ho
More information2008年海洋及沙灘分齡賽.xls
01 1 TSANG KUI SHUN 2 HUI WAI HUNG 3 AU WING LONG 4 KWAN HO YIN 5 TO KWAI PONG 6 AU HO HIN 7 LAW HO KEI 8 NG HINKEY 9 KWOK KWAN HO 10 LAM CHI LEONG BRUCE 11 AU LONG HIN 02 1 LAU TSZ WING JOWENA 2 CHEUNG
More information3866 立 法 會 2009 年 3 月 18 日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G.B.S., J.P. 劉 健 儀 議 員,G.B.S., J.P. 劉 慧 卿 議 員,J.P. 鄭 家 富 議 員 霍 震 霆 議 員,G.B.S., J.P. 譚 耀 宗 議 員,G.B.S.,
立 法 會 2009 年 3 月 18 日 3865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09 年 3 月 18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何 鍾 泰 議 員,S.B.S., S.B.ST.J., J.P. 李 卓 人 議 員 李 國 寶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G.B.S.,
More information1386 立 法 會 2015 年 11 月 25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立 法 會 2015 年 11 月 25 日 1385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11 月 25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More informationCSK Athletics Meet Field Results 08:30 B Grade Long Jump SD1: 4.10m SD2: 5.10m R: 6.04m Final No. Class Name Distance Position 16 4D 13 Leun
08:30 B Grade Long Jump SD1: 4.10m SD2: 5.10m R: 6.04m 16 4D 13 Leung Brandon 5.33 1 SD2 15 4D 08 Hui Ka Chun 4.92 2 1 2A 10 Chiu Ka Lung 4.61 3 8 3B 29 Yam Ho Yin 4.59 4 4 2C 14 Fu Juen Kit 4.55 5 7 3B
More information九龍城區議會
九 龍 城 區 議 會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第 十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2013 年 7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處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 主 席 : 黃 以 謙 議 員 副 主 席 : 黃 潤 昌 議 員 委 員 : 李 慧 琼 議 員, JP ( 於 下 午 3 時
More informationCSK Athletics Meet Day 1 Track Results Event No. 1 A Grade 400 m Hurdles SD1: 1'25" SD2: 1'06.5" R: 1'00.09" Heat Lane Class Name Time Posit
Event No. 1 A Grade 400 m Hurdles SD1: 1'25" SD2: 1'06.5" R: 1'00.09" 1 1 --- 1 2 5B 36 Wong Pak Hei 1 3 5C 11 Lam Jeffrey Yuk Yang 1 4 5D 28 Li Hin Yu 1 5 5E 24 Mak King Long 1 6 6A 18 Leung Cheuk Yin
More information有 特 別 的 營 養 需 要, 以 及 食 品 法 典 委 員 會 所 公 布 的 有 關 指 引 已 就 所 述 的 營 養 標 籤 另 有 規 定 修 訂 規 例 4. 2014 年 6 月 9 日,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署 長 行 使 條 例 第 55(1) 條 所 賦 予 的 權
檔 號 :CB2/SS/8/13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CB(2)256/14-15 號 文 件 內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文 件 2014 年 食 物 及 藥 物 ( 成 分 組 合 及 標 籤 )( 修 訂 ) ( 第 2 號 ) 規 例 小 組 委 員 會 報 告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匯 報 2014 年 食 物 及 藥 物 ( 成 分 組
More informationResults - SPORTident Y2Y Park-O Tournament 2018 Stage 2 Results SPORTident Y2Y Park-O Tournament 2018 Stage 2 ME MO MS MA MB MC WE WO WS WA WB WC CATI
- ME MO MS MA MB MC WE WO WS WA WB WC CATI FAMILY file:///c /Orienteering/Y2Y/2018%20Park%20O/Stage%202/180609_9760_result.htm[2018/06/04 13:41:07] - ME ME 1 Chan Chun Hei 0:12:31 Test runner 0:12:58 2
More informationAppendix 5 - Members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Council of Hong Kong,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 Board, Chinese Medicines Board and its Committees
Appendix 5 Members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Council of Hong Kong,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 Board, Chinese Medicines Board and its Committees and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Council of Hong Kong a chairman;
More information<C3C0B5A7A5CDAAE16C6162656C20A657B3E666696E616C2E786C73>
1A 2 CHEUNG PUI SHAN 張 佩 珊 面 具 設 計 1A 6 KWAN HO YI 關 可 宜 可 愛 的 動 物 1A 11 YAU YU TING 邱 于 婷 可 愛 的 動 物 1A 11 YAU YU TING 邱 于 婷 面 具 設 計 1A 21 SZETO FU CHUN 司 徒 富 俊 可 愛 的 動 物 1A 22 WONG MAN KIT 黃 文 傑 可 愛 的
More informationF.3 Chinese Oral Exam Schedule.xls
F.3 CHINESE GROUP ORAL EXAMINATION SCHEDULE DATE: 20th June, 2011. PREPARATION ROOM : 404 WAITING ROOM : 415 REPORT TIME GROUP NO. ROOM 3A 1 AU TSZ HO 8:30 A 1 402 3B 12 TO LOK HIM 8:30 A 2 402 3B 17 AU
More informationLate-comers are NOT allowed to take the exam. Group 1: Reporting Time in SAR: 14:55 6A 21 CHEUNG HIU KWAN F 6B 32 TAM SHUK CHUN F 6C 2 CHIM HO WANG M
Late-comers are NOT allowed to take the exam. Group 1: Reporting Time in SAR: 14:55 6A 21 CHEUNG HIU KWAN F 6B 32 TAM SHUK CHUN F 6C 2 CHIM HO WANG M 6D 3 CHEN KA WANG M Group 2: Reporting Time in SAR:
More informationAcademic Awards ( ) 學業成績獎 1st Term First in Class(1A) LI YI YAN First in Biblical Knowledge (S.1) 1A LAU CHAU YEE Second in Class(1A) CHAN CHING
Academic Awards (2013-14) 學業成績獎 1st Term First in Class(1A) LI YI YAN First in Biblical Knowledge (S.1) 1A LAU CHAU YEE Second in Class(1A) CHAN CHING YU Third in Class(1A) KAN KA YIN Second in Secondary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中三選科指南 2014 subject
必 修 科 目 簡 介 < < < 1. 中 文 > > > 本 科 的 公 開 評 核 以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與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聯 合 編 訂 的 中 國 語 文 科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中 四 至 中 六 ) 為 根 據 目 標 本 科 主 要 評 核 考 生 : (1) 讀 寫 聽 說 能 力 思 維 能 力 審 美 能 力 和 自 學 能 力 ; (2)
More informationC.C.C. Heep Woh College English Department S.1 English Oral Exam (2nd Term) Exam Date: 16/6/2015 Exam Time: 8:30-11:30a.m. Exam Room: 402, 4
RM A 402 Reporting Time Class No Name 9:45am 10:00am 8:30-8:45-9:15-10:00-10:15-10:30-10:45-11:00am 11:00-11:15am 1A 1 CHAN HEI YU HEYWOOD 1A 2 CHAN HOI NGAI 1A 3 CHAN ON YI CANDY 1A 4 CHAN TSZ CHING 1A
More informationC.C.C. Heep Woh College English Department S.1 English Oral Exam (1st Term) Exam Date: 9/1/2015(TUE) Exam Time: 8:30 11:30a.m. Exam Room: 40
RM A 402 Reporting Time Class No Name 8:15am 8:30am 8:50am 9:05am 9:40am 9:55am 10:15am 10:30am 1A 1 CHAN HEI YU HEYWOOD 8:30 8:45am 1A 2 CHAN HOI NGAI 1A 3 CHAN ON YI CANDY 1A 4 CHAN TSZ CHING 1A 5 CHAN
More informationCSK Athletics Meet Day 2 Track Results Event No. 1 A Grade 400 m Hurdles SD1: 1'25" SD2: 1'06.5" R: 1'00.09" Final Lane Class Name Time Posi
Event No. A Grade 00 m Hurdles SD: '" SD: '0." R: '00.09" B 9 Tsui Leslie C Lo Leung Chu E So Pak Hin C 0 Lam Jeffrey Yuk Yang D Kwok Sheung Lam E Mok Ho Kit E 0 Yeung Hoi Ho E Lai Ho Tin Event No. Staff
More information2000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s
145 (Page 1/5) 2012 Legislative Council Results of : Geographical Constituencies LC1 Hong Kong Island LC2 Kowloon West Name 1 a HUI CHING ON 2,980 2 a SIN CHUNG KAI 40,558 Elected b YEUNG SUM c CHAI MAN
More information7218 立 法 會 2016 年 5 月 20 日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波 議 員, B.B.S., J.P. 張 國 柱 議 員 黃 國 健 議 員, S.B.S. 葉 國 謙 議 員, G.B.
立 法 會 2016 年 5 月 20 日 7217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6 年 5 月 20 日 星 期 五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繼 續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卿 議 員, J.P.
More information第-期統測成績優異同學名單
Subject prizes for the best students in each class SUBJECT POSITION A B C D CHI LAU HIU CHING CHAN NOK YIN, LOUIS LO YU CHUN CHEUNG KWAN KIU YEUNG CHEUK LAM, LENNOX 2 --- WOO CHEUK YIN, CHLOE --- TANG
More informationAppendix 5 - Members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Council of Hong Kong,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 Board, Chinese Medicines Board and its Committees
Appendix 5 Members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Council of Hong Kong,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 Board, Chinese Medicines Board and its Committees and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Council of Hong Kong a chairman;
More informationFT and Subject Teacher List.xlsx
Form 1A Chinese History Chinese Language (Group 1) (Group 1) (Group 1) (Group 2) (Group 2) (Group 3) (Group 3) Integrated Science Life Education Putonghua Putonghua Mrs. WAI LI Kit Wa Miss LAM Sze Kei
More informationC.C.C. Heep Woh College English Department S.3 English Oral Exam (Final Term) Exam Date: 08/06/2017 Exam Time: 8:30 p.m. - 12:30 p.m.(4hrs)
Room: 205 (Room A) RM A 205 10:55am 11:35am Cand Class No Name 3D 2 CHAN LAP HIM A 3E 32 YIP SUET YI 1 B 3C 20 LI YUK TIN C 3C 11 HUNG MAN HIN A 3E 1 CHAN HEI YEUNG 2 B 3B 8 CHEUNG POK WING C 3C 12 KWAN
More informationF.5 English Oral Exam Schedule.xls
F5 ENGLISH GROUP ORAL EXAMINATION SCHEDULE DATE: 21st June,20 WAITING ROOM : 412 PREPARATION ROOM : 404 CLASS CLASS NAME CAND REPORT ROOM NO. TIME 5A 1 CHAN CHUN KIT A 8:30 402 5B 33 SIU KAM CHUN B 8:30
More informationparko2019_fulldata
101 Hui Yau Chiu ME 16:30 102 Chan Chun Hei ME 8664820 16:24 103 Lam Cho Yu ME 16:28 104 Leung Chi Hang ME 8630928 16:18 105 So Ka Wang ME 1814678 16:20 106 Wong Cheuk Wang ME 8664819 16:22 107 Yam Kai
More information1011_classlist_S3_web.xls
S3 Joy 1 CHAN Yi Lam F 2 CHAU Joshua M 3 CHENG Hei Nok Samuel M 4 CHENG Yee Lok M 5 CHEONG Hau Wang Howard M 6 CHEUNG Ka Yiu Natalie F 7 CHEUNG Wing Lam F 8 CHING Tsz Lok M 9 CHOI Fong Ching F 10 CHU Tsz
More informationAnnual Speech Day 2015 (06-26).indd
SCHOLARSHIPS The Miss So Lai King Memorial Scholarship For Good Work in Chinese in Secondary 2 2A LAU KA LONG KENNIS The Miss Chan Wan Fong Scholarship For Good Work in Chinese in Secondary 4 4C CHAN WING
More information8402 立 法 會 2015 年 5 月 27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立 法 會 2015 年 5 月 27 日 840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5 月 27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卿 議 員, J.P.
More informationGraduation Ceremony 2018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Graduation Ceremony 2018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The School of Computing and Digital Technologies Staffordshire University and School of Continuing and Professional Education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More informationCSK Athletics Meet Day 1 Results B Grade Long Jump SD1: 4.10m SD2: 5.10m R: 6.04m Final No. Class Name Distance Position 1 2C17 Lee Yiu Chun
B Grade Long Jump SD1: 4.10m SD2: 5.10m R: 6.04m 1 2C17 Lee Yiu Chung 2 2C12 Lau Tsz Hei 3 2C31 Wu Chi Lung 4 3A05 Ho Long Tung 5 3A17 Leung Chun Lok 6 3A14 Lau Chun Siu 7 3E29 Shum Tak Leong 8 3E03 Chan
More information未命名-1
2OO3 2 3 4 2 5 7 8 1 0 1 1 1 3 16 18 2 3 25 29 31 35 37 3 9 43 45 47 48 50 51 52 53 5 5 55 57 5 57 58 59 60 60 64 64 67 67 7 1 71 72 73 74 75 76 76 78 78 79 8 3 8 6 1 1 7 1 2 0 9 1 6 7 8 9 10 11 12 13
More informationCSK Athletics Meet Day 2 Track Results Event No. 1 A Grade 400 m Hurdles SD1: 1'25" SD2: 1'06.5" R: 1'00.09" Final Lane Class Name Time Posi
Event No. 1 A Grade 400 m Hurdles SD1: 1'25" SD2: 1'06.5" R: 1'00.09" 2 5D 28 Li Hin Yu 1:05.74 1 3 5C 11 Lam Jeffrey Yuk Yang 1:06.98 2 4 5E 40 Yeung Hoi Ho 1:06.99 3 5 4C 25 Lo Leung Chu 1:11.32 4 6
More informationResults - ME Results Y2Y Park-O Tournament 2019 Stage 1 [Back] ME 1 Wong Cheuk Wang 0:12:21 Tam Wing Chung 0:13:17 2 So Ka Wang 0:13:30 3 Leung Chi Ha
- ME ME 1 Wong Cheuk Wang 0:12:21 Tam Wing Chung 0:13:17 2 So Ka Wang 0:13:30 3 Leung Chi Hang 0:13:33 4 Yam Kai Yui Hubert 0:13:52 5 Lam Cho Yu 0:14:13 Chow Man Long 0:14:49 Yue Wei Yong 0:15:22 6 Hui
More information元朗區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
會 議 記 錄 於 2015 年 9 月 1 日 獲 通 過, 無 需 修 訂 元 朗 區 議 會 二 零 一 五 年 度 第 三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二 零 一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 星 期 二 ) 時 間 : 上 午 九 時 三 十 分 至 下 午 一 時 正 地 點 : 元 朗 橋 樂 坊 二 號 元 朗 政 府 合 署 十 三 樓 元 朗 區 議 會 會 議 廳 出
More information陳 志 全 議 員 陳 家 洛 議 員 陳 婉 嫻 議 員, SBS, JP 梁 志 祥 議 員, BBS, MH, JP 麥 美 娟 議 員, BBS, JP 郭 家 麒 議 員 郭 偉 强 議 員 郭 榮 鏗 議 員 張 華 峰 議 員, SBS, JP 張 超 雄 議 員 單 仲 偕 議 員,
檔 號 :CB1/F/2/1(27)B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PWSC284/15-16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工 務 小 組 委 員 會 第 二 十 七 次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6 年 6 月 11 日 ( 星 期 六 ) 時 間 : 上 午 9
More information( ) - 2 [ 50 1 TSANG TSZ CHING LI LOK YI SZETO MEI KI LAM SIN CHING FAN TSZ CHING LAM P
1 [ 50 1 CHAN CHING FUNG 01:04.22 2 CHOI WING KIT 01:10.99 3 LEE HO MAN 01:13.40 4 SIT KWOK LUN 01:17.28 5 LAM LOK 3A 01:17.34 6 LAM CHIU HANG BERWICK 01:25.36 YEUN HO FUNG FUNG KA CHUNG 叶 HIP HON LEUNG
More informationCSK Athletics Meet Day 1 Field Results B Grade Long Jump SD1: 4.10m SD2: 4.70m R: 6.04m Final No. Class Name Distance Position 4 3A 29 Yau L
B Grade Long Jump SD1: 4.10m SD2: 4.70m R: 6.04m 4 3A 29 Yau Lok Hei Marco 5.38 1 SD2 5 3B 07 Choi Yat Lam 4.94 2 SD2 28 4C 28 Yip Tsz Chun 4.78 3 SD2 26 4B 29 Yun Tin Yau 4.73 4 SD2 19 4A 12 Lee Ho Kiu
More informationOuts1516.doc
1 st IN FORM 1 1 A 1 B 1 C 1 D 1 E ENGLISH LIU WING TIN ANGEL YEUNG JOY QIU WILLIAM TANG KING LONG CHAN CHING TUNG YIU KING FUNG CHINESE LIU WING TIN ANGEL MA HO SUM LO YAN YI HUI LAP YAN LAU SO YAN MATHEMATICS
More informationUnder 25 Lawn Bowls Championship 2008
Under-25 Singles Championship 2017 Updated on 28 Nov, 2017 Date : 26th November 2017 and 3rd December 2017 (Sunday); (Contingency) : 24 th December and 31 st December 2017 (Sunday) Time : 9 a.m. to 7 p.m.
More informationRace 1 Men's Open 2x Heat 1 Time: 0930 Rank Final Time Penalty Club Crew Name Boat 1 0:19' Lok Tsui Rowing Club & Sha Tin Grace Rowing Club SHA
Race 1 Heat 1 Time: 0930 1 0:19'51.79 Lok Tsui Rowing Club & Sha Tin Grace Rowing Club SHAM Tsz Kin LOK Chau Wing 04 0:0'5.19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Rowing Club (A) WONG Ching Nam CHEUNG Chun Kiu
More informationAppendix 5Members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Council of Hong Kong
Appendix 5 Members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Council of Hong Kong,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 Board, Chinese Medicines Board and its Committees and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Council of Hong Kong a chairman;
More information天主教永年高級中學綜合高中課程手冊目錄
天 主 教 永 年 高 級 中 學 綜 合 高 中 課 程 手 冊 目 錄 壹 學 校 背 景. 貳 教 育 理 念 與 教 育 目 標. 3 一 規 劃 理 念...3 二 教 育 目 標...3 參 畢 業 要 求. 5 一 總 學 分 數...5 二 必 選 修 學 分 數...5 三 必 須 參 加 活 動...9 四 成 績 評 量 方 式...9 肆 課 程 概 述.. 9 一 課 程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2010-11) - 0 - 1. 2. 2.1 2.2 1996 2004 () 9 0 0 0 0 0 09/10 (100%) (0%) (0%) (0%) (0%) (0%) 2.3-0 - 2.4 3. 3.1 5 5 5 5 6 5 2 2 29 90 90 107 95 92 26 22 522 86 100 94 100 87 38 38 543 176 190 201 195 179
More informationUnder 25 Lawn Bowls Championship 2008
Under-25 Singles Championship 2018 Date : 23rd December 2018 and 30th December 2018 (Sunday) Time : 9 a.m. to 7 p.m. Day 1 Day 2 Venue Victoria Park Bowling Green Address: Hing Fat Street, Causeway Bay
More information1748 立 法 會 2004 年 1 月 14 日 吳 靄 儀 議 員 周 梁 淑 怡 議 員,G.B.S., J.P. 涂 謹 申 議 員 張 文 光 議 員 許 長 青 議 員,J.P. 陳 國 強 議 員,J.P. 陳 婉 嫻 議 員,J.P. 陳 智 思 議 員,J.P. 陳 鑑 林 議
立 法 會 2004 年 1 月 14 日 1747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04 年 1 月 14 日 星 期 三 下 午 2 時 30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范 徐 麗 泰 議 員,G.B.S., J.P. 丁 午 壽 議 員,J.P. 田 北 俊 議 員,G.B.S., J.P. 朱 幼 麟 議 員,J.P. 何 秀 蘭 議 員 何 俊 仁 議 員 何 鍾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Fixture-Under_25_Singles_Championship_2014.doc
Under-25 Singles Championship 2014 Organised by HKLBA - Subvented by LCSD Day 1 Round-robin Play Men s Grouping Group Code Player Name Group Code Player Name A1 WAN Tsz Wai B1 HA Yat Long Group A A2 YAU
More informationC.C.C. Heep Woh College English Language First Examination S.5 Non-print non-fiction/ Social Issues Class: 5A Exam Date: 23rd January 2014 E
0-0 English Language First ination Class: A Date: rd January 0 Room: Room 0 A Leong Ka Yau A 8 Ng Tsz Yan A Yeung Wing Yan A Yim Pui Man A 9 Fung Kit Hing A Ho Sum Yi A Li Ming Wai A Lin Hiu Lam A Cheuk
More information3484 立 法 會 2013 年 1 月 23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立 法 會 2013 年 1 月 23 日 3483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3 年 1 月 23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2DADBBB4E4A447A67EA8EEBEC7A468AF5ABFFDA8FAA657B3E62E646F63>
海 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2 日 發 文 字 號 : 海 聯 試 字 第 1040000337C 號 主 旨 : 公 告 香 港 學 生 申 請 來 臺 升 讀 104 學 年 度 二 年 制 學 士 班 錄 取 名 單 依 據 : 一 香 港 澳 門 居 民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第 7 條 規 定 臺 教 技 ( 四
More informationprogram(Part 1).PDF
HONG KONG DIVING COMPETITION SERIES 2005-06(Part 1) 2005-2006 (Organized by HKASA ) ( Date/ : 17th September 2005 (Saturday/ ) Time/ : 1400-2100 Venue/ : Kowloon Park Swimming PoolDiving Pool ( ) Time
More information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大 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 修 订 ) (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苏 州 街 18 号 院 长 远 天 地 大 厦 4 号 楼 1707 室 ) 主 办 券 商 国 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南 大 街 3 号 国 华 投 资 大 厦 9 10 层 ) 二 〇 一 六 年 八 月 I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