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各 行 政 及 學 術 單 位 業 務 報 告 學 生 事 務 處 : 2014 溪 城 盃 學 生 合 唱 比 賽 已 於 12/21 假 傳 賢 堂 舉 行, 本 次 共 有 16 個 團 體 參 加, 中 文 系 合 唱 團 獲 得 冠 軍, 本 活 動 非 常 感 謝 音 樂 系 孫 主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三 各 行 政 及 學 術 單 位 業 務 報 告 學 生 事 務 處 : 2014 溪 城 盃 學 生 合 唱 比 賽 已 於 12/21 假 傳 賢 堂 舉 行, 本 次 共 有 16 個 團 體 參 加, 中 文 系 合 唱 團 獲 得 冠 軍, 本 活 動 非 常 感 謝 音 樂 系 孫 主"

Transcription

1 東 吳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第 10 次 (103 年 12 月 22 日 )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104 年 1 月 5 日 核 定, 經 103 學 年 度 第 11 次 行 政 會 議 確 認 ) 時 間..103 年 12 月 22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 時 30 分 地 點 : 外 雙 溪 校 區 國 際 會 議 廳 主 席.. 潘 維 大 校 長 出 席.. 趙 維 良 副 校 長 邱 永 和 教 務 長 鄭 冠 宇 學 務 長 王 淑 芳 總 務 長 馬 嘉 應 研 發 長 ( 兼 主 任 秘 書 ) 姚 思 遠 學 術 交 流 長 許 晉 雄 社 資 長 謝 政 諭 院 長 賴 錦 雀 院 長 宋 宏 紅 院 長 洪 家 殷 院 長 林 政 鴻 主 任 洪 碧 珠 主 任 謝 文 雀 館 長 王 志 傑 主 任 余 啟 民 主 任 劉 義 群 主 任 劉 宗 哲 主 任 請 假 : 詹 乾 隆 院 長 陳 啟 峰 主 任 列 席.. 中 文 系 鍾 正 道 主 任 歷 史 系 林 慈 淑 主 任 哲 學 系 米 建 國 主 任 社 會 系 吳 明 燁 主 任 社 工 系 歐 孟 芬 秘 書 音 樂 系 孫 清 吉 主 任 師 資 中 心 李 逢 堅 主 任 英 文 系 曾 泰 元 主 任 日 文 系 蘇 克 保 主 任 德 文 系 廖 揆 祥 主 任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李 玉 華 主 任 數 學 系 葉 麗 娜 主 任 物 理 系 巫 俊 賢 主 任 化 學 系 呂 世 伊 主 任 微 生 物 系 曾 惠 中 主 任 心 理 系 朱 錦 鳳 主 任 法 學 院 林 三 欽 副 院 長 招 生 組 陳 秀 珍 組 長, 保 管 組 呂 雅 燕 組 長 研 發 處 陳 俞 均 秘 書 校 友 資 拓 中 心 謝 菁 雅 組 長 教 資 中 心 莊 媖 琁 組 長 教 資 中 心 林 蕙 雯 組 員 記 錄.. 莊 琬 琳 秘 書 參 宣 布 開 會 貳 確 定 議 程 參 主 席 致 詞 肆 專 案 報 告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簡 報 報 告 人 : 潘 校 長 肆 確 認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 確 認 通 過 伍 報 告 事 項 一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 准 予 備 查 二 有 關 本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 定 ) 管 制 事 項 說 明 : ( 一 ) 本 行 政 會 議 103 學 年 度 第 10 次 會 議 決 議 ( 定 ) 管 制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業 經 本 室 箋 請 承 辦 單 位 填 復 辦 理 情 形, 並 經 彙 整 完 峻 ( 如 附 件 ) ( 二 ) 本 次 檢 查 2 項,2 項 尚 未 辦 結, 擬 予 繼 續 管 制 決 定 : 同 意 2 項 尚 未 辦 結 事 項 繼 續 管 制 1

2 三 各 行 政 及 學 術 單 位 業 務 報 告 學 生 事 務 處 : 2014 溪 城 盃 學 生 合 唱 比 賽 已 於 12/21 假 傳 賢 堂 舉 行, 本 次 共 有 16 個 團 體 參 加, 中 文 系 合 唱 團 獲 得 冠 軍, 本 活 動 非 常 感 謝 音 樂 系 孫 主 任 之 協 助, 明 年 亦 將 繼 續 推 動, 希 望 更 多 的 團 體 參 加 理 學 院 : 化 學 系 推 動 課 程 分 流, 今 年 並 獲 得 教 育 部 補 助 80 萬 元, 本 院 亦 積 極 鼓 勵 學 院 內 其 它 學 系 申 請 該 項 計 畫 電 算 中 心 : 1 依 照 第 10 次 行 政 會 議 ( ) 討 論 管 制 追 蹤 事 項 之 決 議, 請 研 發 處 就 完 成 表 單 擇 期 對 各 單 位 進 行 說 明 及 溝 通 彙 整, 意 見 彙 整 無 誤 後, 再 由 電 算 中 心 進 行 表 單 平 台 建 置 2 有 關 圖 書 館 及 總 務 處 分 別 編 列 預 算 app 之 規 劃 將 召 開 協 調 會 議 邀 集 兩 單 位 共 同 針 對 本 校 app 之 規 畫 進 行 意 見 整 合 及 效 率 提 升 陸 提 案 討 論 第 一 案 案 由 : 請 討 論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辦 法 修 訂 案 提 案 人 : 人 事 室 林 主 任 政 鴻 說 明 : 一 現 行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辦 法 自 88 年 6 月 2 日 訂 定 以 來, 已 歷 經 十 餘 年, 部 分 規 則 宜 再 調 整, 故 建 請 修 訂 本 辦 法 本 次 修 訂 重 點 如 下 : ( 一 ) 為 使 助 教 聘 任 及 其 聘 約 等 相 關 規 範 事 項 更 加 完 備, 擬 將 本 辦 法 分 為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任 辦 法 與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明 訂 聘 任 規 則 與 聘 約 內 容, 以 利 各 教 學 單 位 及 受 聘 人 遵 循 ( 二 ) 新 增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任 辦 法 : 明 訂 助 教 之 權 利 義 務 聘 任 資 格 薪 資 標 準 請 假 考 核 獎 懲 及 離 職 等 規 範 ( 三 ) 修 訂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辦 法 為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 調 整 助 教 之 請 假 比 照 職 員 有 關 規 定, 新 增 須 接 受 考 核 及 應 遵 守 性 平 法 等 相 關 規 範 ( 四 ) 因 考 量 已 聘 任 之 助 教 係 依 現 行 法 規 所 聘, 且 辦 理 助 教 考 核 需 預 備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等 問 題, 本 修 訂 案 通 過 後, 建 議 自 104 學 年 度 起 始 正 式 實 施 二 檢 附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任 辦 法 草 案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辦 法 修 訂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原 條 文, 敬 請 討 論 決 議 : 通 過 修 正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及 新 增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任 辦 法 第 二 案 案 由 : 請 討 論 東 吳 大 學 職 工 獎 懲 辦 法 修 訂 案 提 案 人 : 人 事 室 林 主 任 政 鴻 說 明 : 一 依 103 學 年 學 術 暨 行 政 單 位 主 管 知 行 營 決 議, 修 訂 東 吳 大 學 職 工 獎 懲 辦 法 2

3 部 分 條 文, 放 寬 職 工 獎 勵 規 定 本 次 修 訂 之 重 點 如 下 : ( 一 ) 放 寬 獎 勵 原 則 及 嘉 獎 規 定 條 文, 並 調 整 申 誡 之 懲 處 標 準 ( 二 ) 增 列 獎 勵 案 件 經 核 定 後, 應 由 其 主 管 於 所 屬 一 級 單 位 之 相 關 會 議 中 公 開 表 揚, 以 為 鼓 勵 並 作 為 其 他 同 仁 模 範 二 檢 附 修 訂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東 吳 大 學 職 工 獎 懲 辦 法 原 條 文, 敬 請 討 論 決 議 : 修 正 通 過 第 三 案 案 由 : 請 討 論 東 吳 大 學 職 員 聘 任 辦 法 修 訂 案 提 案 人 : 人 事 室 林 主 任 政 鴻 說 明 : 一 本 校 職 員 聘 任 辦 法 經 實 際 運 作, 部 分 規 則 宜 再 調 整, 故 建 請 修 訂 東 吳 大 學 職 員 聘 任 辦 法 本 次 修 訂 之 重 點 如 下 : ( 一 ) 增 列 本 校 學 士 班 學 生 英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為 新 聘 職 員 英 文 認 定 標 準, 以 利 延 攬 本 校 畢 業 校 友 返 校 服 務 ( 二 ) 增 列 免 經 第 一 年 約 聘 試 用 之 例 外 規 定, 以 利 延 攬 優 秀 人 才 二 檢 附 修 訂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東 吳 大 學 職 員 聘 任 辦 法 原 條 文, 敬 請 討 論 決 議 : 修 正 通 過 第 四 案 案 由 : 敬 請 審 議 本 校 與 約 旦 公 主 科 技 大 學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杭 州 師 範 大 學 及 溫 州 大 學 簽 署 校 級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案 提 案 人 : 姚 學 術 交 流 長 思 遠 說 明 : 一 本 案 業 經 本 學 期 國 際 交 流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二 為 加 強 本 校 與 國 際 及 大 陸 地 區 高 校 之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提 請 簽 訂 校 級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學 校 簡 介 及 協 議 草 案 請 詳 附 件 1-4 決 議 : 通 過 第 五 案 案 由 : 敬 請 審 議 本 校 與 寧 夏 醫 科 大 學 及 溫 州 大 學 簽 署 校 級 學 生 交 流 協 議 案 提 案 人 : 姚 學 術 交 流 長 思 遠 說 明 : 一 本 案 業 經 本 學 期 國 際 交 流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二 本 校 與 寧 夏 醫 科 大 學 校 級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業 於 103 年 11 月 10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並 正 與 教 育 部 陳 核 報 備 簽 署 中 為 強 化 與 上 述 兩 校 之 學 生 交 流 合 作, 提 請 簽 訂 校 級 學 生 交 流 協 議, 學 校 簡 介 及 協 議 草 案 請 詳 附 件 決 議 : 通 過 第 六 案 案 由 : 敬 請 審 議 本 校 與 約 旦 公 主 科 技 大 學 簽 署 校 級 學 生 交 換 協 議 案 說 明 : 提 案 人 : 姚 學 術 交 流 長 思 遠 3

4 一 本 案 業 經 本 學 期 國 際 交 流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二 為 強 化 本 校 與 該 校 之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提 請 簽 訂 校 級 學 生 交 換 協 議, 學 校 簡 介 及 協 議 草 案 請 詳 附 件 決 議 : 通 過 第 七 案 案 由 : 敬 請 審 議 本 校 與 福 州 大 學 簽 訂 關 於 閩 台 高 校 聯 合 培 養 人 才 專 案 辦 學 協 議 案 提 案 人 : 姚 學 術 交 流 長 思 遠 說 明 : 一 本 案 業 經 本 學 期 國 際 交 流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二 福 州 大 學 為 大 陸 之 211 高 校 業 為 教 育 部 承 認 之 129 所 大 陸 地 區 高 校, 並 已 於 2013 年 3 月 4 日 與 本 校 簽 訂 學 術 及 學 生 交 流 協 議 為 辦 理 本 校 與 大 陸 地 區 福 州 大 學 之 東 福 專 班, 提 請 簽 訂 關 於 閩 台 高 校 聯 合 培 養 人 才 專 案 辦 學 協 議 書, 協 議 草 案 請 詳 附 件 決 議 : 通 過 第 八 案 案 由 : 請 討 論 東 吳 大 學 校 園 紀 念 品 經 營 與 管 理 辦 法 修 訂 案 提 案 人 : 許 社 資 長 晉 雄 說 明 : 本 次 修 訂, 統 一 校 園 紀 念 品 名 稱 及 明 訂 定 期 陳 報 經 營 成 效 及 決 行 層 級 決 議 : 通 過 補 充 說 明 :1 本 辦 法 第 四 條 所 稱 本 校 各 單 位 不 含 學 生 團 體 或 班 級, 惟 學 校 已 辦 理 採 購 及 販 售 的 校 園 紀 念 品 項 目, 不 得 進 行 複 製 使 用 ; 學 生 團 體 或 班 級 製 作 之 相 關 物 品 亦 僅 能 以 提 供 本 校 師 生 為 對 象, 不 可 對 外 販 售 營 利 2 本 校 販 售 校 園 紀 念 品 皆 依 規 定 開 立 發 票 及 繳 納 稅 金, 近 日 財 政 部 國 稅 局 函 發 本 校 將 辦 理 健 全 網 路 交 易 營 業 人 稅 籍 管 理 作 業 訪 查, 特 提 醒 本 校 各 單 位 及 學 生 團 體 勿 利 用 網 際 網 路 公 開 銷 售 貨 物 而 未 依 規 定 開 立 發 票 等 相 關 稅 務 事 宜, 以 免 受 罰 第 九 案 案 由 : 建 請 討 論 東 吳 大 學 教 學 單 位 增 設 產 業 專 班 辦 法 草 案 提 案 人 : 邱 教 務 長 永 和 說 明 : 一 為 配 合 產 業 用 人 需 求, 強 化 民 眾 職 場 就 業 能 力, 培 養 第 二 專 長 及 提 供 跨 領 域 學 習 機 會, 特 訂 定 東 吳 大 學 教 學 單 位 增 設 產 業 專 班 辦 法, 俾 便 各 教 學 單 位 得 依 本 辦 法 之 規 定, 提 出 學 士 後 第 二 專 長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及 產 業 碩 士 專 班 之 增 設 計 劃 案 二 各 教 學 單 位 申 請 學 士 後 第 二 專 長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及 產 業 碩 士 專 班 之 增 設 案, 除 經 本 校 相 關 行 政 程 序 通 過 外, 另 需 經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方 可 辦 理 招 生 相 關 招 生 事 宜 另 依 大 學 法 第 24 條 規 定 辦 理, 擬 定 招 生 規 定 報 部 核 定 後 實 施, 4

5 另 招 生 名 額 招 生 方 式 報 考 資 格 錄 取 原 則 等 相 關 規 定, 均 將 詳 列 於 招 生 簡 章 公 告 週 知 三 依 本 辦 法 招 生 之 名 額 均 為 外 加 名 額, 學 士 後 第 二 專 長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招 生 人 數 以 60 人 為 限, 產 業 碩 士 專 班 招 生 名 額 以 不 超 過 30 名 為 原 則 四 檢 附 東 吳 大 學 教 學 單 位 增 設 產 業 專 班 辦 法 草 案 詳 如 附 件 決 議 : 修 正 通 過 柒 臨 時 動 議 捌 散 會 5

6 報 告 事 項 一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案 由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敬 請 審 議 本 校 與 約 旦 大 學 阿 卡 巴 分 校 約 旦 扎 爾 卡 大 學 西 班 牙 武 康 大 學 及 大 陸 宜 春 學 院 簽 署 校 級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案 敬 請 審 議 本 校 與 揚 州 大 學 及 蘇 州 科 技 學 院 簽 署 校 級 學 生 交 流 協 議 案 敬 請 審 議 本 校 與 西 班 牙 武 康 大 學 簽 署 校 級 學 生 交 換 協 議 請 討 論 東 吳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修 正 案 請 討 論 東 吳 大 學 健 康 中 心 就 診 辦 法 修 正 案 請 討 論 東 吳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案 通 過 通 過 通 過 修 正 通 過 通 過 為 慎 重 其 事, 本 案 請 教 務 處 提 供 歷 年 獲 得 本 校 教 學 優 良 或 教 學 傑 出 獎 勵 名 單 及 近 三 年 每 學 期 之 授 課 科 目 課 堂 反 應 問 卷 評 量 結 果 平 均 達 全 校 前 25% 之 統 計 表, 並 發 函 請 全 校 老 師 表 達 意 見 後 再 議 1. 將 本 校 與 大 陸 宜 春 學 院 簽 署 校 級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書 提 送 教 育 部 核 定 2. 國 際 處 著 手 辦 理 與 約 旦 大 學 阿 卡 巴 分 校 約 旦 扎 爾 卡 大 學 西 班 牙 武 康 大 學 簽 署 校 級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相 關 事 宜 將 本 校 與 揚 州 大 學 及 蘇 州 科 技 學 院 校 級 學 生 交 流 協 議 書 提 送 教 育 部 核 定 國 際 處 著 手 辦 理 與 西 班 牙 武 康 大 學 簽 署 校 級 學 生 交 換 協 議 相 關 事 宜 本 案 由 教 務 處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再 簽 請 校 長 公 布 實 施 依 決 議 執 行 會 議 紀 錄 確 認 後, 將 簽 請 校 長 公 布 實 施 辦 理 中 回 議 程 首 頁 6

7 報 告 事 項 二 有 關 本 學 年 度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 定 ) 管 制 事 項 編 號 東 吳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第 10 次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 定 ) 事 項 管 制 案 執 行 情 形 彙 整 表 決 議 ( 定 ) 事 項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一 二 請 學 務 處 提 出 全 校 輔 導 系 統 總 檢 討 第 19 次 行 政 會 議 請 學 務 處 持 續 完 成 全 校 輔 導 系 統 總 檢 討 請 學 務 處 針 對 導 師 制 度 -- 班 級 課 程 2 學 分 事 宜, 於 下 學 期 提 出 方 案, 並 修 正 相 關 法 規 請 學 務 處 規 劃 導 師 服 務 成 效 之 評 量 措 施 導 師 服 務 成 效 應 做 為 教 師 申 請 升 等 及 休 假 之 重 要 參 考, 請 人 事 室 修 訂 教 師 升 等 及 休 假 相 關 辦 法, 將 學 務 處 對 於 導 師 服 務 成 效 之 評 量 措 施 納 入 考 量, 並 於 下 學 期 提 出 建 議 案 102 學 年 度 第 20 次 行 政 會 議 請 研 發 處 建 置 校 務 資 料 庫 平 台, 鼓 勵 學 系 及 教 師 上 線 填 報, 俾 便 校 方 統 計 各 項 研 究 計 畫 數 據 103 學 年 度 第 1 次 行 政 會 議 承 辦 單 位 學 務 處 人 事 室 研 發 處 預 定 完 成 日 期 本 案 研 議 中 執 行 情 形 研 發 處 已 完 成 校 務 資 料 庫 填 報 平 台 現 階 段 所 需 使 用 之 表 單, 後 續 請 由 電 算 中 心 接 手 進 行 系 統 開 發 擬 辦 擬 予 繼 續 管 制 擬 予 繼 續 管 制 回 議 程 首 頁 7

8 報 告 事 項 三 各 行 政 及 學 術 單 位 業 務 報 告 研 究 發 展 處 報 告 一 科 技 部 104 年 度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案 : ( 一 ) 自 即 日 起 接 受 申 請, 計 畫 主 持 人 須 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 ( 三 ) 下 午 5 時 前 完 成 線 上 申 請 作 業, 請 鼓 勵 所 屬 教 師 踴 躍 提 出 申 請 ( 二 ) 請 各 學 系 提 醒 教 師 及 早 作 業, 以 避 免 科 技 部 系 統 屆 臨 申 請 期 限 時 壅 塞 之 情 形 二 科 技 部 104 年 度 大 專 學 生 研 究 計 畫 案 : ( 一 ) 近 期 ( ) 作 業 要 點 修 訂 重 點 : 1 補 助 經 費 : 每 位 學 生 每 月 新 台 幣 6,000 元, 八 個 月 計 新 台 幣 48,000 元 ( 原 作 業 要 點 : 研 究 助 學 金 : 每 位 學 生 每 月 新 台 幣 4,000 元, 八 個 月 計 新 台 幣 32,000 元 ; 耗 材 物 品 圖 書 及 雜 項 費 用 : 每 一 計 畫 最 高 以 補 助 新 台 幣 15,000 元 為 限 ) 2 研 究 創 作 獎 之 獲 獎 人 數 每 年 以 二 百 名 為 限 ( 原 作 業 要 點 : 研 究 創 作 獎 之 獲 獎 人 數 每 年 以 一 百 名 為 限 ) ( 二 ) 自 即 日 起 接 受 申 請, 是 項 申 請 案 已 全 面 實 施 線 上 製 作 申 請 書, 學 生 上 傳 之 歷 年 成 績 須 有 註 冊 組 之 證 明 章 戳, 請 各 學 系 提 醒 有 意 申 請 之 指 導 教 師 學 生 及 早 作 業, 並 協 助 檢 覈 申 請 資 料, 本 校 線 上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為 104 年 2 月 5 日 ( 四 ) 下 午 5 時 前 8

9 第 一 案 附 件 一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任 辦 法 ( 草 案 ) 條 文 內 容 說 明 第 一 條 明 訂 本 辦 法 之 依 據 為 協 助 學 系 推 展 系 務, 以 及 明 確 規 範 助 教 之 權 利 與 義 務, 依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助 教 之 工 作 範 圍 職 責 如 下 : 一 協 助 學 系 之 教 學 及 研 究 工 作 二 辦 理 學 系 之 行 政 事 務 三 支 援 學 院 之 學 術 活 動 及 行 政 事 務 四 協 助 輔 導 學 生 品 德 生 活 言 行 五 其 他 交 辦 之 公 務 明 訂 助 教 之 職 責 第 三 條 明 訂 助 教 之 聘 任 資 格 新 聘 之 助 教 應 具 有 國 內 外 大 學 之 學 士 以 上 或 碩 士 學 位, 且 成 及 聘 任 程 序 績 優 良 者 聘 任 助 教 應 本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之 原 則 徵 聘, 經 學 系 審 慎 評 選 通 過 後, 簽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第 四 條 助 教 應 接 受 學 系 主 任 之 指 導, 依 學 校 章 則 執 行 各 項 工 作 明 訂 助 教 應 遵 循 指 導 與 校 規 章 則 第 五 條 明 訂 新 進 助 教 應 參 與 新 聘 之 助 教 應 參 加 由 人 事 室 辦 理 之 新 進 人 員 訓 練 課 程 ; 各 學 新 進 人 員 等 各 項 訓 練 系 或 學 院 得 視 需 要 自 行 規 劃 各 類 助 教 研 習 活 動 課 程 及 活 動 第 六 條 明 訂 助 教 之 請 假 考 助 教 之 請 假 考 核 獎 懲, 分 別 依 職 員 請 假 辦 法 職 工 服 務 核 獎 懲, 皆 比 照 職 成 績 考 核 辦 法 職 工 獎 懲 辦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員 之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 助 教 應 依 學 校 辦 公 時 間 到 校 上 班, 其 出 勤 由 學 系 管 理, 但 學 出 勤 由 學 系 管 理 系 得 依 實 際 之 需 要 調 整 其 上 下 班 時 間 第 七 條 明 訂 助 教 之 聘 期 與 續 助 教 之 聘 期 為 一 年, 以 學 年 為 基 準 初 聘 者,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聘 程 序 起 聘, 聘 期 至 該 學 年 結 束 為 止 聘 期 屆 滿 由 學 系 依 實 際 之 需 要,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第 八 條 明 訂 本 辦 法 之 訂 定 與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發 布 施 行, 修 訂 時 亦 同 修 訂 程 序 9

10 第 一 案 附 件 二 辦 法 名 稱 :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辦 法 修 訂 條 文 對 照 表 擬 修 訂 條 文 原 條 文 說 明 辦 法 名 稱 :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辦 法 調 整 辦 法 名 稱 ( 刪 除 條 文 ) 第 一 條 為 辦 理 本 校 助 教 之 聘 任, 特 訂 定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辦 法 第 一 條 受 聘 人 有 遵 守 本 校 有 關 規 章 及 議 決 案 之 義 務 ( 新 增 條 文 ) 新 增 助 教 應 遵 守 規 章 等 義 務 條 文 第 二 條 受 聘 人 之 薪 給 依 本 校 之 規 定 辦 理 第 三 條 受 聘 人 應 接 受 學 系 主 任 安 排 協 助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學 生 及 行 政 有 關 之 工 作 第 四 條 受 聘 人 接 到 聘 書 後, 應 於 應 聘 書 簽 名 並 於 一 週 內 將 應 聘 書 送 回 人 事 室, 如 不 應 聘, 請 將 聘 書 退 還 第 二 條 本 校 助 教 之 聘 任 應 依 本 辦 法 辦 理 聘 任 之 助 教 應 遵 守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如 下 : 一 受 聘 人 之 薪 給 依 本 校 之 規 定 辦 理 二 受 聘 人 應 接 受 學 系 主 任 安 排 協 助 教 學 研 究 或 行 政 有 關 之 工 作 1. 刪 除 部 份 文 字 2. 條 次 變 更 1. 條 次 變 更 2. 明 訂 助 教 之 職 責 三 受 聘 人 接 到 聘 書 後, 應 於 應 聘 條 次 變 更 書 簽 名 並 於 一 週 內 將 應 聘 書 送 回 人 事 室, 如 不 應 聘, 請 將 聘 書 退 還 第 五 條 受 聘 人 於 聘 期 中 辭 職, 應 於 離 職 前 一 個 月 簽 請 校 長 核 准 後, 再 於 離 職 前 一 週 內, 依 東 吳 大 學 行 政 業 務 移 交 辦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業 務 移 交 及 離 職 會 簽 手 續 四 受 聘 人 於 聘 期 中 辭 職, 應 於 離 1. 條 次 變 更 職 前 一 個 月 簽 請 校 長 核 准 後, 再 於 離 職 前 一 週 內 辦 妥 離 校 手 續 2. 配 合 本 校 新 訂 之 行 政 業 務 移 交 辦 法, 修 訂 部 份 文 字 10

11 第 六 條 受 聘 人 應 依 學 校 辦 公 時 間 到 校 上 班, 其 出 勤 由 學 系 管 理, 但 學 系 得 依 實 際 之 需 要 調 整 其 上 下 班 時 間 五 受 聘 人 應 依 學 校 辦 公 時 間 到 校 條 次 變 更 上 班, 其 出 勤 由 學 系 管 理, 但 學 系 得 依 實 際 之 需 要 調 整 其 上 下 班 時 間 第 七 條 六 受 聘 人 之 請 假 比 照 教 師 有 關 規 1. 條 次 變 更 受 聘 人 之 請 假 獎 懲 及 考 核 比 照 定 辦 理 2. 調 整 助 教 請 假 職 員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七 受 聘 人 之 獎 懲 比 照 職 員 有 關 規 比 照 職 員 之 規 定 辦 理 範, 新 增 須 接 受 考 核 之 規 定 第 八 條 受 聘 人 應 遵 守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防 治 準 則 等 相 關 規 定 受 聘 人 應 尊 重 他 人 與 自 己 之 性 或 身 體 之 自 主, 避 免 不 受 歡 迎 之 追 求 行 為, 並 不 得 以 強 制 或 暴 力 手 段 處 理 與 性 或 性 別 有 關 之 衝 突 ( 新 增 條 文 ) 新 增 助 教 應 遵 守 性 平 法 相 關 規 範 第 九 條 受 聘 人 如 不 能 履 行 本 聘 約 或 違 反 本 聘 約 情 節 重 大 者, 得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予 以 解 聘 八 受 聘 人 如 不 能 履 行 本 聘 約 或 違 反 本 聘 約 情 節 重 大 者, 得 經 系 務 會 議 或 經 系 務 會 議 指 定 之 小 組 審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予 以 解 聘 ( 刪 除 條 文 ) 九 受 聘 人 之 聘 期 一 年, 聘 期 屆 滿 由 學 系 依 實 際 之 需 要,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第 十 條 本 校 基 於 工 作 上 之 需 要, 得 依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規 定, 蒐 集 處 理 或 利 用 受 聘 人 之 個 人 資 料 十 本 校 基 於 工 作 上 之 需 要, 得 依 法 對 受 聘 人 之 個 人 資 料 作 電 腦 或 其 他 之 處 理 1. 條 次 變 更 2. 調 整 解 聘 程 序 1. 條 次 變 更 2. 調 整 部 份 文 字 第 十 一 條 本 聘 約 未 規 定 事 項, 依 有 關 法 令 處 理 ( 新 增 條 文 ) 明 訂 本 聘 約 未 規 定 事 項 之 處 理 方 式 第 十 二 條 本 聘 約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發 布 施 行, 修 訂 時 亦 同 第 三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發 布 施 行, 修 訂 時 亦 同 1. 條 次 變 更 2. 調 整 部 份 文 字 11

12 第 一 案 附 件 三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辦 法 88 年 6 月 2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辦 理 本 校 助 教 之 聘 任, 特 訂 定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校 助 教 之 聘 任 應 依 本 辦 法 辦 理 聘 任 之 助 教 應 遵 守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東 吳 大 學 助 教 聘 約 如 下 : 一 受 聘 人 之 薪 給 依 本 校 之 規 定 辦 理 二 受 聘 人 應 接 受 學 系 主 任 安 排 協 助 教 學 研 究 或 行 政 有 關 之 工 作 三 受 聘 人 接 到 聘 書 後, 應 於 應 聘 書 簽 名 並 於 一 週 內 將 應 聘 書 送 回 人 事 室, 如 不 應 聘, 請 將 聘 書 退 還 四 受 聘 人 於 聘 期 中 辭 職, 應 於 離 職 前 一 個 月 簽 請 校 長 核 准 後, 再 於 離 職 前 一 週 內 辦 妥 離 校 手 續 五 受 聘 人 應 依 學 校 辦 公 時 間 到 校 上 班, 其 出 勤 由 學 系 管 理, 但 學 系 得 依 實 際 之 需 要 調 整 其 上 下 班 時 間 六 受 聘 人 之 請 假 比 照 教 師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七 受 聘 人 之 獎 懲 比 照 職 員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八 受 聘 人 如 不 能 履 行 本 聘 約 或 違 反 本 聘 約 情 節 重 大 者, 得 經 系 務 會 議 或 經 系 務 會 議 指 定 之 小 組 審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予 以 解 聘 九 受 聘 人 之 聘 期 一 年, 聘 期 屆 滿 由 學 系 依 實 際 之 需 要,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十 本 校 基 於 工 作 上 之 需 要, 得 依 法 對 受 聘 人 之 個 人 資 料 作 電 腦 或 其 他 之 處 理 第 三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發 布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回 議 程 首 頁 12

13 第 二 案 附 件 一 東 吳 大 學 職 工 獎 懲 辦 法 修 訂 條 文 對 照 表 擬 修 訂 條 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 四 條 獎 勵 懲 辦 理 原 則 如 下 : 一 辦 理 所 屬 單 位 職 責 內 之 業 務 或 活 動, 除 有 優 異 表 現 者 得 予 獎 勵 外, 應 納 入 年 度 成 績 考 核, 不 另 敘 獎 二 獎 勵 應 以 實 際 承 辦 人 員 為 主, 其 餘 協 辦 人 員 視 其 績 效 審 慎 獎 勵 三 校 外 單 位 來 函 建 議 之 敘 獎 案, 應 參 照 本 辦 法 辦 理 四 已 領 取 津 貼 或 工 作 酬 勞 者, 除 具 有 特 殊 貢 獻 外, 不 再 敘 獎 五 獎 勵 案 件 經 核 定 後, 應 由 其 主 管 於 所 屬 一 級 單 位 之 相 關 會 議 中 公 開 表 揚 第 四 條 獎 懲 辦 理 原 則 如 下 : 一 辦 理 所 屬 單 位 職 責 內 之 業 務 或 活 動, 除 有 創 新 作 法 或 有 特 殊 貢 獻 者 得 予 獎 勵 外, 例 行 性 及 配 合 性 之 業 務, 應 納 入 年 度 成 績 考 核, 不 另 敘 獎 二 獎 勵 應 以 實 際 承 辦 人 員 為 主, 其 餘 協 辦 人 員 視 其 績 效 審 慎 獎 勵 三 校 外 單 位 來 函 建 議 之 敘 獎 案, 應 參 照 本 辦 法 辦 理 四 已 領 取 津 貼 或 工 作 酬 勞 者, 除 具 有 特 殊 貢 獻 外, 不 再 敘 獎 五 除 特 殊 原 因 外, 獎 懲 案 件 應 於 事 實 發 生 後 一 個 月 內 簽 辦 1. 對 於 同 仁 辦 理 職 責 內 業 務 表 現 優 異 者, 得 給 予 敘 獎 2. 明 訂 獎 勵 案 核 定 後 於 所 屬 一 級 單 位 公 開 場 合 表 揚, 以 鼓 勵 同 仁 並 作 為 模 範 第 五 條 職 工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給 予 嘉 獎 : 一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有 具 體 貢 獻 二 辦 理 重 要 活 動, 圓 滿 成 功 三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各 類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名 列 前 茅, 為 校 爭 光 四 對 於 主 辦 業 務 有 優 異 表 現, 或 提 供 創 新 方 案 經 採 行 確 具 成 效 五 服 務 態 度 良 好, 屢 獲 好 評 六 公 餘 參 與 社 會 公 益 服 務, 犧 牲 奉 獻 七 其 他 相 當 於 前 述 各 款 情 事 第 五 條 職 工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給 予 嘉 獎 : 一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有 具 體 貢 獻 二 籌 辦 非 例 行 性 業 務 成 績 優 異 或 主 辦 業 務 有 特 殊 具 體 貢 獻 三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各 類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名 列 前 茅, 為 校 爭 光 四 對 於 主 辦 業 務 提 供 創 新 方 案, 經 採 行 確 具 成 效 五 服 務 態 度 良 好, 屢 獲 好 評 六 公 餘 參 與 社 會 公 益 服 務, 犧 牲 奉 獻 七 其 他 相 當 於 前 述 各 款 情 事 調 整 嘉 獎 標 準 第 八 條 職 工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給 予 申 誡 : 一 督 導 不 週 處 理 業 務 失 當 或 支 援 校 務 工 作 失 職 二 違 反 性 別 平 等 智 慧 財 產 權 或 第 八 條 職 工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給 予 申 誡 : 一 處 理 業 務 或 支 援 校 務 工 作 失 職, 致 影 響 校 譽 二 違 反 性 別 平 等 智 慧 財 產 權 或 增 列 督 導 不 週 及 未 依 規 定 辦 理 業 務 交 接 之 懲 處 13

14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等 相 關 法 令 三 工 作 怠 慢 或 對 交 辦 任 務 無 故 延 誤 四 行 為 不 檢 有 違 公 序 良 俗 五 擅 代 他 人 或 指 使 他 人 代 行 簽 核 等 情 事 六 服 務 態 度 不 佳, 屢 遭 致 批 評 七 值 勤 無 故 不 到 或 擅 離 職 守 八 未 依 規 定 辦 理 業 務 移 交 九 其 他 相 當 於 前 述 各 款 情 事 第 十 一 條 除 特 殊 原 因 外, 獎 懲 案 件 應 於 事 實 發 生 後 一 個 月 內 簽 辦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等 相 關 法 令 三 工 作 怠 慢 或 對 交 辦 任 務 無 故 延 誤 四 行 為 不 檢 有 違 公 序 良 俗 五 擅 代 他 人 或 指 使 他 人 代 行 簽 核 等 情 事 六 服 務 態 度 不 佳, 屢 遭 致 批 評 七 值 勤 無 故 不 到 或 擅 離 職 守 八 其 他 相 當 於 前 述 各 款 情 事 ( 新 增 條 文 ) 本 條 文 為 原 第 4 條 第 5 款 之 內 容 第 十 二 條 記 功 或 記 過 以 下 之 獎 懲, 由 各 單 位 主 管 填 具 獎 懲 建 議 表 依 行 政 程 序 簽 核 ; 記 大 功 或 記 大 過 以 上 之 獎 懲, 須 經 職 工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並 經 出 席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通 過 為 決 議 第 十 三 條 職 工 對 獎 懲 結 果 有 異 議 時, 得 於 收 受 或 知 悉 獎 懲 結 果 之 次 日 起, 依 東 吳 大 學 職 工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評 議 辦 法 之 規 定 提 起 申 訴 第 十 四 條 本 校 職 工 之 獎 勵 懲 處,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外, 悉 依 本 辦 法 辦 理 第 十 一 條 記 功 或 記 過 以 下 之 獎 懲, 由 各 單 位 主 管 填 具 獎 懲 建 議 表 依 行 政 程 序 簽 核 ; 記 大 功 或 記 大 過 以 上 之 獎 懲, 須 經 職 工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並 經 出 席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通 過 為 決 議 第 十 二 條 職 工 對 獎 懲 結 果 有 異 議 時, 得 於 收 受 或 知 悉 獎 懲 結 果 之 次 日 起, 依 東 吳 大 學 職 工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評 議 辦 法 之 規 定 提 起 申 訴 第 十 三 條 本 校 職 工 之 獎 勵 懲 處,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外, 悉 依 本 辦 法 辦 理 條 次 變 更 條 次 變 更 條 次 變 更 第 十 五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發 布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第 十 四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發 布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條 次 變 更 14

15 東 吳 大 學 職 工 獎 懲 辦 法 84 年 4 月 12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86 年 1 月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89 年 2 月 2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98 年 12 月 2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第 5 條 條 文 102 年 10 月 21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全 條 文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公 平 獎 懲 標 準, 激 勵 工 作 士 氣, 特 訂 定 東 吳 大 學 職 工 獎 懲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獎 勵 分 嘉 獎 記 功 記 大 功 嘉 獎 三 次 作 為 記 功 一 次, 記 功 三 次 作 為 記 大 功 一 次 懲 處 分 申 誡 記 過 記 大 過 申 誡 三 次 作 為 記 過 一 次, 記 過 三 次 作 為 記 大 過 一 次 同 一 考 核 年 度 之 獎 懲 得 相 互 抵 銷, 但 紀 錄 仍 予 保 留 第 三 條 在 同 一 考 核 年 度 內 累 積 達 兩 大 功 者 發 給 二 個 月 本 薪 獎 金, 記 大 功 者 發 給 一 個 月 本 薪 獎 金 在 同 一 考 核 年 度 內 累 積 達 兩 大 過 者 應 立 即 解 聘, 記 大 過 者 該 年 度 不 予 辦 理 晉 級 獎 懲 紀 錄 得 作 為 年 度 服 務 成 績 考 核 之 計 分 項 目 第 四 條 獎 懲 辦 理 原 則 如 下 : 一 辦 理 所 屬 單 位 職 責 內 之 業 務 或 活 動, 除 有 創 新 作 法 或 有 特 殊 貢 獻 者 得 予 獎 勵 外, 例 行 性 及 配 合 性 之 業 務, 應 納 入 年 度 成 績 考 核, 不 另 敘 獎 二 獎 勵 應 以 實 際 承 辦 人 員 為 主, 其 餘 協 辦 人 員 視 其 績 效 審 慎 獎 勵 三 校 外 單 位 來 函 建 議 之 敘 獎 案, 應 參 照 本 辦 法 辦 理 四 已 領 取 津 貼 或 工 作 酬 勞 者, 除 具 有 特 殊 貢 獻 外, 不 再 敘 獎 五 除 特 殊 原 因 外, 獎 懲 案 件 應 於 事 實 發 生 後 一 個 月 內 簽 辦 第 五 條 職 工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給 予 嘉 獎 : 一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有 具 體 貢 獻 二 籌 辦 非 例 行 性 業 務 成 績 優 異 或 主 辦 業 務 有 特 殊 具 體 貢 獻 三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各 類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名 列 前 茅, 為 校 爭 光 四 對 於 主 辦 業 務 提 供 創 新 方 案, 經 採 行 確 具 成 效 五 服 務 態 度 良 好, 屢 獲 好 評 六 公 餘 參 與 社 會 公 益 服 務, 犧 牲 奉 獻 七 其 他 相 當 於 前 述 各 款 情 事 第 六 條 職 工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給 予 記 功 : 一 適 時 消 弭 意 外 事 件 或 變 故 之 發 生, 使 學 校 免 受 損 失 二 執 行 學 校 另 行 交 付 之 重 大 任 務, 圓 滿 成 功, 增 進 學 校 榮 譽 或 權 益 三 針 對 主 辦 業 務, 予 以 革 新, 有 重 大 成 效 四 其 他 相 當 於 前 述 各 款 情 事 第 七 條 職 工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給 予 記 大 功 : 一 冒 險 搶 救 重 大 災 害, 使 學 校 免 遭 嚴 重 破 壞 二 主 動 爭 取 辦 理 重 大 任 務, 圓 滿 成 功, 增 進 學 校 榮 譽 或 權 益 三 承 辦 大 型 重 要 活 動, 圓 滿 成 功, 提 昇 國 家 形 象 及 增 進 學 校 榮 譽 四 針 對 校 務, 提 供 具 體 革 新 建 議, 經 採 行 後, 有 重 大 成 效 五 其 他 相 當 於 上 述 各 款 情 事 第 八 條 職 工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給 予 申 誡 : 一 處 理 業 務 或 支 援 校 務 工 作 失 職, 致 影 響 校 譽 15

16 二 違 反 性 別 平 等 智 慧 財 產 權 或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等 相 關 法 令 三 工 作 怠 慢 或 對 交 辦 任 務 無 故 延 誤 四 行 為 不 檢 有 違 公 序 良 俗 五 擅 代 他 人 或 指 使 他 人 代 行 簽 核 等 情 事 六 服 務 態 度 不 佳, 屢 遭 致 批 評 七 值 勤 無 故 不 到 或 擅 離 職 守 八 其 他 相 當 於 前 述 各 款 情 事 第 九 條 職 工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給 予 記 過 : 一 前 條 所 列 各 情 形 之 再 犯 或 情 節 嚴 重 二 管 理 不 善 或 怠 忽 職 責 使 學 校 遭 受 損 失 三 有 謊 報 或 偽 造 或 竊 用 行 為 四 洩 漏 職 務 上 之 機 密 五 無 正 當 理 由, 公 然 違 抗 主 管 命 令 六 涉 性 騷 擾 事 件, 經 查 證 屬 實 七 其 他 相 當 於 上 述 各 款 情 事 第 十 條 職 工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給 予 記 大 過 或 解 聘 : 一 前 條 所 列 各 情 形 之 再 犯 或 情 節 嚴 重 二 貪 污 瀆 職 營 私 舞 弊 挪 用 公 款 三 明 知 所 屬 人 員 舞 弊, 而 刻 意 隱 瞞 庇 護 四 誣 告 或 暴 力 脅 迫 同 事 長 官 五 在 校 內 鬥 毆 或 酗 酒 滋 事 六 涉 性 侵 害 事 件, 經 查 證 屬 實 七 其 他 相 當 於 上 述 各 款 情 事 第 十 一 條 記 功 或 記 過 以 下 之 獎 懲, 由 各 單 位 主 管 填 具 獎 懲 建 議 表 依 行 政 程 序 簽 核 ; 記 大 功 或 記 大 過 以 上 之 獎 懲, 須 經 職 工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並 經 出 席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通 過 為 決 議 第 十 二 條 職 工 對 獎 懲 結 果 有 異 議 時, 得 於 收 受 或 知 悉 獎 懲 結 果 之 次 日 起, 依 東 吳 大 學 職 工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評 議 辦 法 之 規 定 提 起 申 訴 第 十 三 條 本 校 職 工 之 獎 勵 懲 處,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外, 悉 依 本 辦 法 辦 理 第 十 四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發 布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回 議 程 首 頁 16

17 第 三 案 附 件 一 東 吳 大 學 職 員 聘 任 辦 法 修 訂 條 文 對 照 表 擬 修 訂 條 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 四 條 新 聘 之 職 員 需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初 複 試 測 驗 ( 或 同 等 級 ) 以 上 或 東 吳 大 學 英 檢 之 檢 定, 並 應 符 合 下 列 資 格 : 一 護 士 : 專 科 學 校 護 理 科 系 畢 業, 具 護 士 證 照 二 技 佐 : 專 科 學 校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相 關 證 照 三 護 理 師 : 大 學 以 上 護 理 科 系 畢 業, 具 護 理 師 證 照 四 營 養 師 : 大 學 以 上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營 養 師 證 照 五 技 士 : 專 科 學 校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三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及 相 關 證 照, 或 大 學 以 上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相 關 證 照 六 組 員 :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七 助 理 秘 書 :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八 二 等 技 正 : 大 學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六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及 相 關 證 照, 或 具 碩 士 學 位 有 四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及 相 關 證 照 九 二 等 專 員 ( 或 編 審 或 輔 導 員 ): 大 學 畢 業 具 六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或 具 碩 士 學 位 有 四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十 二 等 秘 書 : 大 學 畢 業 具 六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或 具 碩 士 學 位 有 四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前 項 所 稱 同 等 級 之 英 文 檢 定 標 準 依 公 務 人 員 英 語 檢 測 陞 任 評 分 計 分 標 準 對 照 表 之 規 定 辦 理 ; 所 稱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由 單 位 主 管 認 定, 並 以 專 職 工 作 為 限 ; 所 稱 之 相 關 科 系, 由 單 位 主 管 認 定, 但 所 持 之 學 歷 須 為 教 育 部 認 可 學 校 之 學 第 四 條 新 聘 之 職 員 需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複 試 測 驗 ( 或 同 等 級 ) 以 上 之 檢 定, 並 應 符 合 下 列 資 格 : 一 護 士 : 專 科 學 校 護 理 科 系 畢 業, 具 護 士 證 照 二 技 佐 : 專 科 學 校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相 關 證 照 三 護 理 師 : 大 學 以 上 護 理 科 系 畢 業, 具 護 理 師 證 照 四 營 養 師 : 大 學 以 上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營 養 師 證 照 五 技 士 : 專 科 學 校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三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及 相 關 證 照, 或 大 學 以 上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相 關 證 照 六 組 員 :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七 助 理 秘 書 :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八 二 等 技 正 : 大 學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六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及 相 關 證 照, 或 具 碩 士 學 位 有 四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及 相 關 證 照 九 二 等 專 員 ( 或 編 審 或 輔 導 員 ): 大 學 畢 業 具 六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或 具 碩 士 學 位 有 四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十 二 等 秘 書 : 大 學 畢 業 具 六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或 具 碩 士 學 位 有 四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前 項 所 稱 同 等 級 之 英 文 檢 定 標 準 依 公 務 人 員 英 語 檢 測 陞 任 評 分 計 分 標 準 對 照 表 之 規 定 辦 理 ; 所 稱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由 單 位 主 管 認 定, 並 以 專 職 工 作 為 限 ; 所 稱 之 相 關 科 系, 由 單 位 主 管 認 定, 但 所 持 之 學 歷 須 為 教 育 部 認 可 學 校 之 學 歷, 如 為 國 外 學 歷 者, 另 須 由 人 事 增 列 本 校 學 士 班 學 生 英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 東 吳 大 學 英 檢 為 新 聘 職 員 英 文 認 定 標 準, 以 利 延 攬 畢 業 校 友 返 校 服 務 17

18 歷, 如 為 國 外 學 歷 者, 另 須 由 人 事 室 辦 理 查 證 合 格 ; 所 稱 之 相 關 證 照 為 法 律 規 定 從 事 該 項 工 作 應 具 備 之 證 照 職 員 留 職 停 薪 期 間 約 聘 之 代 理 人 員 短 期 人 員 業 務 性 質 特 殊 或 其 他 特 殊 原 因 經 專 案 簽 准 者, 得 不 受 第 一 項 需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初 複 試 測 驗 ( 或 同 等 級 ) 以 上 或 東 吳 大 學 英 檢 檢 定 之 限 制 室 辦 理 查 證 合 格 ; 所 稱 之 相 關 證 照 為 法 律 規 定 從 事 該 項 工 作 應 具 備 之 證 照 職 員 留 職 停 薪 期 間 約 聘 之 代 理 人 員 短 期 人 員 業 務 性 質 特 殊 或 其 他 特 殊 原 因 經 專 案 簽 准 者, 得 不 受 第 一 項 需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複 試 測 驗 ( 或 同 等 級 ) 以 上 檢 定 之 限 制 第 七 條 各 單 位 甄 選 職 員 時, 得 優 先 由 單 位 內 非 編 制 人 員 遞 補 或 由 人 事 室 協 助 轉 調 合 適 之 職 員 如 無 合 適 之 人 選, 則 由 人 事 室 依 據 用 人 單 位 之 需 求, 辦 理 公 開 徵 求 前 項 遞 補 之 非 編 制 人 員 仍 需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初 複 試 測 驗 ( 或 同 等 級 ) 以 上 或 東 吳 大 學 英 檢 之 檢 定 第 九 條 新 聘 職 員 應 先 試 用 三 個 月 試 用 期 間, 單 位 主 管 應 多 方 考 核, 評 量 其 品 德 專 業 能 力 等,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試 用 期 試 用 期 間 如 有 不 適 任 之 情 形 時, 得 隨 時 中 止 試 用, 不 予 聘 用 ; 試 用 期 滿 合 格 者, 經 校 長 核 准 後 正 式 聘 用 新 聘 之 專 任 職 員, 除 特 殊 原 因 經 專 案 簽 准 者 外, 第 一 年 先 以 約 聘 方 式 任 用, 約 聘 期 滿 經 評 估 合 格 者, 始 納 編 為 正 式 職 員 第 七 條 各 單 位 甄 選 職 員 時, 得 優 先 由 單 位 內 非 編 制 人 員 遞 補 或 由 人 事 室 協 助 轉 調 合 適 之 職 員 如 無 合 適 之 人 選, 則 由 人 事 室 依 據 用 人 單 位 之 需 求, 辦 理 公 開 徵 求 前 項 遞 補 之 非 編 制 人 員 仍 需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複 試 測 驗 ( 或 同 等 級 ) 以 上 之 檢 定 第 九 條 新 聘 職 員 應 先 試 用 三 個 月 試 用 期 間, 單 位 主 管 應 多 方 考 核, 評 量 其 品 德 專 業 能 力 等,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試 用 期 試 用 期 間 如 有 不 適 任 之 情 形 時, 得 隨 時 中 止 試 用, 不 予 聘 用 ; 試 用 期 滿 合 格 者, 經 校 長 核 准 後 正 式 聘 用 新 聘 之 專 任 職 員 第 一 年 先 以 約 聘 方 式 任 用, 約 聘 期 滿 經 評 估 合 格 者, 始 納 編 為 正 式 職 員 增 列 本 校 學 士 班 學 生 英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 東 吳 大 學 英 檢 為 新 聘 職 員 英 文 認 定 標 準, 以 利 延 攬 畢 業 校 友 返 校 服 務 增 列 免 經 第 一 年 約 聘 試 用 之 例 外 規 定, 以 利 延 攬 優 秀 人 才 18

19 第 三 案 附 件 二 東 吳 大 學 職 員 聘 任 辦 法 86 年 10 月 1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86 年 11 月 5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89 年 4 月 12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91 年 8 月 6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92 年 10 月 1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第 3 12 條 94 年 3 月 2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第 條 95 年 12 月 6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第 3 至 16 條 101 年 3 月 7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第 3 至 5 10 條 103 年 1 月 20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第 至 10 條 103 年 9 月 15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第 條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三 十 三 條 之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校 職 員 之 轉 調 聘 任 晉 升, 依 本 辦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第 三 條 本 校 職 員 依 其 工 作 性 質 分 為 : 一 事 務 人 員 : 指 於 各 級 行 政 單 位 辦 理 行 政 事 務 之 人 員, 計 有 組 員 二 等 專 員 ( 或 編 審 或 輔 導 員 ) 及 一 等 專 員 ( 或 編 審 或 輔 導 員 ) 等 三 個 職 級 二 秘 書 人 員 : 指 協 助 主 管 處 理 庶 務 或 協 調 單 位 綜 合 業 務 或 辦 理 院 系 行 政 事 務 之 人 員, 計 有 助 理 秘 書 二 等 秘 書 一 等 秘 書 等 三 個 職 級 助 理 秘 書 薪 級 比 照 薪 級 表 之 組 員 薪 級 二 等 秘 書 及 一 等 秘 書 薪 級 比 照 薪 級 表 之 專 員 薪 級 三 技 術 人 員 : 指 從 事 校 舍 水 電 空 調 實 驗 儀 器 電 化 設 施, 以 及 電 腦 設 備 維 修 程 式 設 計 系 統 分 析 網 路 規 劃 等 相 關 工 作 之 人 員, 計 有 技 佐 技 士 二 等 技 正 一 等 技 正 等 四 個 職 級 二 等 技 正 及 一 等 技 正 薪 級 比 照 薪 級 表 之 專 員 薪 級 四 護 理 人 員 : 指 從 事 病 患 門 診 之 護 理 醫 囑 之 執 行 衛 生 教 育 與 諮 詢, 以 及 醫 療 保 健 預 防 等 相 關 工 作 之 人 員, 計 有 護 士 護 理 師 ( 或 營 養 師 ) 二 等 專 員 一 等 專 員 等 四 個 職 級 本 校 得 聘 專 門 委 員 協 助 校 長 或 一 級 單 位 主 管 處 理 相 關 事 務 或 主 持 專 案, 分 為 一 等 及 二 等 兩 個 職 級 一 等 之 專 門 委 員 薪 級 比 照 薪 級 表 之 專 門 委 員 薪 級 二 等 之 專 門 委 員 薪 級 比 照 組 長 薪 級 第 四 條 新 聘 之 職 員 需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複 試 測 驗 ( 或 同 等 級 ) 以 上 之 檢 定, 並 應 符 合 下 列 資 格 : 一 護 士 : 專 科 學 校 護 理 科 系 畢 業, 具 護 士 證 照 二 技 佐 : 專 科 學 校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相 關 證 照 三 護 理 師 : 大 學 以 上 護 理 科 系 畢 業, 具 護 理 師 證 照 四 營 養 師 : 大 學 以 上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營 養 師 證 照 五 技 士 : 專 科 學 校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三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及 相 關 證 照, 或 大 學 以 上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相 關 證 照 六 組 員 :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七 助 理 秘 書 :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八 二 等 技 正 : 大 學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六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及 相 關 證 照, 或 具 碩 士 學 位 有 四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及 相 關 證 照 九 二 等 專 員 ( 或 編 審 或 輔 導 員 ): 大 學 畢 業 具 六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或 具 碩 士 學 位 有 四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19

20 十 二 等 秘 書 : 大 學 畢 業 具 六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或 具 碩 士 學 位 有 四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前 項 所 稱 同 等 級 之 英 文 檢 定 標 準 依 公 務 人 員 英 語 檢 測 陞 任 評 分 計 分 標 準 對 照 表 之 規 定 辦 理 ; 所 稱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由 單 位 主 管 認 定, 並 以 專 職 工 作 為 限 ; 所 稱 之 相 關 科 系, 由 單 位 主 管 認 定, 但 所 持 之 學 歷 須 為 教 育 部 認 可 學 校 之 學 歷, 如 為 國 外 學 歷 者, 另 須 由 人 事 室 辦 理 查 證 合 格 ; 所 稱 之 相 關 證 照 為 法 律 規 定 從 事 該 項 工 作 應 具 備 之 證 照 職 員 留 職 停 薪 期 間 約 聘 之 代 理 人 員 短 期 人 員 業 務 性 質 特 殊 或 其 他 特 殊 原 因 經 專 案 簽 准 者, 得 不 受 第 一 項 需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複 試 測 驗 ( 或 同 等 級 ) 以 上 檢 定 之 限 制 第 五 條 人 事 室 應 定 期 辦 理 職 員 轉 調 作 業, 包 括 職 員 自 請 轉 調 或 各 級 單 位 主 管 申 請 調 動 所 屬 同 仁 之 職 務 轉 調 作 業 由 校 長 召 集 相 關 單 位 主 管 組 成 審 議 小 組 進 行 審 議, 其 作 業 要 點 另 訂 之 學 校 得 視 實 際 需 要 調 整 職 員 之 職 務 第 六 條 各 單 位 因 職 員 離 職 或 因 特 殊 原 因 擬 進 用 人 員 時, 應 先 簽 請 校 長 核 准 後 始 可 辦 理 甄 選 各 單 位 之 臨 時 性 短 期 性 季 節 性 及 特 定 性 工 作, 應 以 聘 請 約 聘 人 員 擔 任 為 原 則 前 項 約 聘 人 員 之 甄 選, 得 由 用 人 單 位 自 行 辦 理, 不 受 第 七 條 規 定 之 限 制 第 七 條 各 單 位 甄 選 職 員 時, 得 優 先 由 單 位 內 非 編 制 人 員 遞 補 或 由 人 事 室 協 助 轉 調 合 適 之 職 員 如 無 合 適 之 人 選, 則 由 人 事 室 依 據 用 人 單 位 之 需 求, 辦 理 公 開 徵 求 前 項 遞 補 之 非 編 制 人 員 仍 需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複 試 測 驗 ( 或 同 等 級 ) 以 上 之 檢 定 第 八 條 前 條 之 應 徵 者, 由 用 人 單 位 辦 理 甄 選 面 試, 符 合 資 格 者 擇 優 簽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錄 取 第 九 條 新 聘 職 員 應 先 試 用 三 個 月 試 用 期 間, 單 位 主 管 應 多 方 考 核, 評 量 其 品 德 專 業 能 力 等,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試 用 期 試 用 期 間 如 有 不 適 任 之 情 形 時, 得 隨 時 中 止 試 用, 不 予 聘 用 ; 試 用 期 滿 合 格 者, 經 校 長 核 准 後 正 式 聘 用 新 聘 之 專 任 職 員 第 一 年 先 以 約 聘 方 式 任 用, 約 聘 期 滿 經 評 估 合 格 者, 始 納 編 為 正 式 職 員 第 十 條 職 員 擔 任 目 前 職 級 滿 三 年 且 具 備 下 列 情 形 者, 得 由 服 務 單 位 主 管 於 每 學 年 結 束 前 報 升 職 級, 經 校 長 核 定 後, 於 次 一 學 年 八 月 晉 升 一 最 近 三 年 考 績 甲 等 且 前 三 年 考 核 平 均 成 績 為 該 單 位 甲 等 人 數 前 二 分 之 一 二 最 近 三 年 均 參 加 校 內 外 在 職 訓 練 課 程, 且 每 年 之 時 數 均 達 12 小 時 以 上 三 職 員 擔 任 職 務 之 職 級 由 二 等 晉 升 為 一 等 職 級 前, 應 曾 於 二 個 以 上 單 位 服 務 但 因 業 務 性 質 特 殊 經 專 案 簽 准 者, 不 在 此 限 前 項 第 三 款 規 定, 自 105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第 十 一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發 布 施 行, 修 訂 時 亦 同 回 議 程 首 頁 20

21 第 四 案 附 件 一 一. 屬 約 旦 公 主 科 技 大 學 Princess Sumaya University for Technology (PSUT) 性 : 私 立 大 學 二. 成 立 時 間 :1991 三. 規 模 : 簡 介 該 校 位 於 哈 桑 科 學 城 在 約 旦 安 曼, 靠 近 Jubaiha 鎮, 距 離 市 中 心 約 11 公 里 的 學 術 機 構 校 園 位 置 在 科 學 矩 陣 (scientific matrix) 中, 其 中 包 括 了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和 科 學 研 究 機 構, 皇 家 科 學 協 會, 約 旦 大 學 和 皇 家 地 理 中 心 綜 合 各 重 要 科 技 發 展 機 構, 該 區 域 形 成 國 家 科 技 園 的 核 心 該 校 學 院 包 含 King Hussein Faculty of Computing Sciences King Abdullah II Faculty of Engineering King Talal Faculty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King Abdullah I Faculty of Graduate Studies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四. 學 校 特 色 : 該 校 的 主 要 使 命 是 教 育 學 生, 追 求 在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ICT) 電 子 計 算 機 工 程 通 信 工 程 和 商 業 領 域 的 職 業 生 涯 該 校 與 產 業 合 作 密 切, 業 界 夥 伴 包 含 微 軟 (Microsoft) 昇 陽 (Sun Microsystems) 甲 骨 文 (Oracle) 等 等 2012 年 該 校 成 為 中 東 和 北 非 地 區 首 家 獲 得 其 Charles Babbage Grant( 查 理 斯 - 巴 貝 奇 獎 ) 的 大 學 透 過 這 一 獎 項,PSUT 獲 得 了 使 用 供 應 商 新 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Synopsys) 的 綜 合 電 子 設 計 自 動 化 (EDA) 軟 體 的 許 可 以 及 課 程 支 援 和 專 業 培 訓 五. 國 際 交 流 現 況 : 該 校 與 美 國 中 央 佛 羅 里 達 大 學 伊 利 諾 斯 大 學 以 及 法 國 德 國 韓 國 等 多 校 合 作 其 中 與 台 灣 合 作 學 校 包 含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六. 參 考 網 站 : 甲 官 方 網 站 : 乙 鉅 亨 網 新 聞 -PSUT 獲 得 巴 貝 奇 獎 : 21

22 AGREEMENT ON ACADEMIC COOPERATION BETWEEN SOOCHOW UNIVERSITY, TAIWAN AND PRINCESS SUMAYA UNIVERSITY FOR TECHNOLOGY, JORDAN For the purpose of developing academic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 programs in both education and research, Soochow University (Taipei, Taiwan) and Princess Sumaya University for Technology (Amman, Jordan), hereby agree to the following, with the strong conviction that they will enhance the research and educational processes at both universities. 1. On the basis of the principles of mutual benefit and respect for each other s independence, both institutions will promote: a) Exchange of students; b) Exchange of faculty members, researchers and personnel for research; c) Joint research activities and other forms of cooperation when agreed separately on each specific case; d) Exchange of academic information and materials; and e) Chinese learning courses/activities. 2. The implementation of each activity mentioned above shall be separately determined upon consultation between both institutions. Nothing shall diminish the full autonomy of either institution, nor shall any constraints be imposed by either upon the other in carrying out the agreement. It is implicit then that each and every activity undertaken under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approved by the appropriate officials at each institution and shall fall with each institution s academic and fiscal constraints. 3.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in effect for five years from the date of its signing, and will be automatically renewed for successive periods equal to the initial term. It may be amended with mutual consent of the two institutions at any time, and may be terminated by either party, with a written notification of six months in advance. 4. This agreement is executed in English in duplicate. Wei Ta Pan President Soochow University Date Mashhoor Al-Refai President Princess Sumaya University for Technology Date 22

23 第 四 案 附 件 二 一 屬 性 : 師 範 二 成 立 時 間 :1954 年 三 學 生 人 數 : 近 40,000 名 四 教 職 員 人 數 : 近 1,700 名 五 校 長 : 朱 自 强 六 地 址 : 海 市 徐 匯 區 桂 林 路 100 號 七 系 所 :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簡 介 人 文 與 傳 播 學 院 教 育 學 院 法 政 學 院 馬 克 思 主 義 學 院 外 國 語 學 院 商 學 院 音 樂 學 院 美 術 學 院 謝 晉 影 視 藝 術 學 院 對 外 漢 語 學 院 旅 遊 學 院 生 命 與 環 境 科 學 學 院 數 理 學 院 建 築 工 程 學 院 資 訊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院 體 育 學 院 繼 續 教 育 學 院 進 修 學 院 行 知 藝 術 學 院 天 華 學 院 青 年 學 院 八 特 色 :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是 上 海 市 重 點 大 學, 是 一 所 以 文 科 見 長 並 具 教 師 教 育 特 色 的 文 理 工 學 科 協 調 發 展 的 綜 合 性 大 學 擁 有 本 科 專 業 85 個, 覆 蓋 11 個 學 科 門 類 共 有 博 士 學 位 點 42 個 碩 士 學 位 點 154 個 專 業 學 位 碩 士 點 10 個 另 有 7 個 博 士 後 流 動 站 擁 有 國 家 上 海 市 市 教 委 重 點 學 科, 教 育 部 上 海 市 重 點 實 驗 室 和 研 究 基 地 近 年 來,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的 學 術 聲 譽 明 顯 增 強, 連 續 多 年 進 入 英 國 泰 晤 士 高 等 教 育 QS 亞 洲 大 學 排 行 榜 200 強,2013 年, 位 於 亞 洲 大 學 排 名 181 位 根 據 ESI( 基 本 科 學 指 標 ), 學 校 高 水 準 ( 高 被 引 ) 論 文 位 於 全 國 第 47 位 元, 化 學 數 學 材 料 科 學 和 工 程 等 4 個 學 科 進 入 ESI 引 文 排 名 前 1% 截 至 2013 年 10 月,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文 科 獲 省 部 級 以 上 重 大 項 目 13 項, 其 中 4 項 國 家 社 科 基 金 重 大 招 標 專 案 4 項 教 育 部 哲 學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重 大 課 題 攻 關 專 案,5 項 上 海 市 哲 學 社 會 科 學 重 大 專 案 學 報 ( 哲 社 版 ) 在 新 一 輪 CSSCI 全 國 高 校 學 報 排 名 第 12 位 九 排 名 : 中 國 校 友 會 網 2014 中 國 大 學 排 名 榜,127 名 十 國 際 交 流 : 截 止 2013 年 6 月,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已 與 美 國 加 拿 大 英 國 愛 爾 蘭 德 國 法 國 西 班 牙 波 蘭 丹 麥 荷 蘭 比 利 時 芬 蘭 義 大 利 匈 牙 利 澳 大 利 亞 紐 西 蘭 俄 羅 斯 愛 沙 尼 亞 波 札 那 尚 比 亞 以 色 列 日 本 韓 國 新 加 坡 泰 國 印 尼 越 南 智 利 墨 西 哥 以 及 中 國 香 港 澳 門 等 37 個 國 家 和 地 區 的 266 個 高 校 和 組 織 建 立 了 合 作 交 流 關 係 與 美 國 英 國 德 國 和 法 國 等 四 個 國 家 簽 有 10 個 中 外 合 作 辦 學 項 目 目 前 一 年 期 以 上 在 校 的 留 學 生 1007 人 學 校 先 後 在 日 本 廣 島 福 山 大 學 非 洲 波 札 那 大 學 和 美 國 密 蘇 裡 大 學 建 有 三 所 孔 子 學 院 十 一 參 考 網 站 :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 中 國 校 友 會 網 : 23

24 東 吳 大 學 與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書 為 促 進 兩 校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經 友 好 協 商 於 平 等 互 惠 原 則 下, 東 吳 大 學 與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同 意 建 立 兩 校 學 術 交 流 關 係, 協 議 如 下 : 一 交 流 內 容 : 1. 鼓 勵 雙 方 學 生 短 期 研 修 與 互 訪 交 流 2. 互 邀 雙 方 教 師 研 究 人 員 與 行 政 人 員 互 訪 交 流 3. 邀 請 與 安 排 雙 方 學 者 進 行 各 項 研 究 合 作 學 術 研 討 專 題 演 講 等 學 術 合 作 4. 互 換 學 術 出 版 品 與 分 享 學 術 資 訊 二 合 作 原 則 : 1. 雙 方 應 為 互 訪 學 者 提 供 講 學 與 研 究 之 便 利 條 件 2. 兩 校 將 優 先 處 理 本 協 議 內 允 許 之 學 生 交 流 與 學 者 互 訪 之 請 求, 並 致 力 達 成 雙 方 滿 意 之 條 款 3. 兩 校 各 指 定 一 單 位 機 構 負 責 聯 絡 工 作 與 本 協 議 之 實 施 三 本 協 議 經 雙 方 代 表 簽 字 後 生 效, 有 效 期 五 年 期 滿 時, 如 雙 方 無 異 議, 協 議 自 行 順 延 五 年 任 何 一 方 有 權 終 止 本 協 議, 但 須 提 前 六 個 月 以 書 面 通 知 對 方 四 本 協 議 一 式 兩 份, 雙 方 各 執 一 份 兩 份 文 本 中 對 應 表 述 的 不 同 用 語 所 含 意 義 相 同, 兩 份 文 本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東 吳 大 學 校 長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校 長 潘 維 大 教 授 朱 自 強 教 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4

25 第 四 案 附 件 三 杭 州 師 範 大 學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簡 介 一 屬 性 : 師 範 二 成 立 時 間 :1908 年 三 校 長 : 杜 衛 四 學 生 人 數 :18,834 餘 人 五 教 職 員 人 數 :2,256 人 六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余 杭 區 倉 前 街 道 海 曙 路 58 號 七 學 院 : 經 濟 與 管 理 學 院 政 治 與 社 會 學 院 體 育 與 健 康 學 院 外 國 語 學 院 材 料 與 化 學 化 工 學 院 杭 州 國 際 服 務 工 程 學 院 阿 裡 巴 巴 商 學 院 美 術 學 院 ( 杭 州 國 際 動 漫 學 院 ) 國 際 教 育 學 院 公 共 藝 術 教 育 部 弘 一 大 師 豐 子 愷 研 究 中 心 (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院 ) 沈 鈞 儒 法 學 院 教 育 學 院 人 文 學 院 理 學 院 生 命 與 環 境 科 學 學 院 醫 學 院 ( 臨 床 醫 學 護 理 健 康 管 理 基 礎 醫 學 ) 音 樂 學 院 經 亨 頤 學 院 社 會 科 學 基 礎 部 錢 江 學 院 有 機 矽 化 學 及 材 料 技 術 實 驗 室 八 特 色 : 杭 州 師 範 大 學 以 教 師 教 育 藝 術 教 育 和 文 理 基 礎 學 科 為 主, 醫 工 經 管 法 協 調 發 展 的 綜 合 性 開 放 性 和 交 叉 融 合 性 的 學 科 結 構 體 系, 現 有 服 務 特 殊 需 求 博 士 人 才 培 養 項 目 1 個 - 治 未 病 與 健 康 管 理, 浙 江 省 重 中 之 重 學 科 1 個 - 化 學, 省 部 級 重 點 學 科 15 個 - 音 樂 與 舞 蹈 學 教 育 學 美 術 學 設 計 學 生 物 學 生 態 學 護 理 學 民 商 法 學 中 國 現 當 代 文 學 英 語 語 言 文 學 中 國 近 現 代 史 基 礎 數 學 凝 聚 態 物 理 軟 體 服 務 工 程 治 未 病 與 健 康 管 理 等, 已 形 成 了 研 究 生 教 育 本 科 教 育 成 人 學 歷 教 育 繼 續 教 育 以 及 公 辦 教 育 民 辦 教 育 留 學 生 教 育 國 際 合 作 教 育 等 多 層 次 多 形 式 並 舉 的 辦 學 格 局, 现 任 阿 里 巴 巴 集 團 董 事 局 主 席 馬 雲 為 該 校 外 語 系 畢 業 校 友 九 排 名 : 中 國 校 友 會 網 2014 中 國 學 排 行 榜, 第 176 名 十 國 際 交 流 : 杭 州 師 範 大 學 與 美 國 英 國 韓 國 日 本 澳 大 利 亞 菲 律 賓 和 臺 灣 等 地 之 30 多 所 院 校 建 立 了 校 際 友 好 合 作 與 交 流 關 係, 並 與 美 國 中 田 納 西 州 立 大 學 合 辦 一 所 孔 子 學 院, 現 已 與 臺 灣 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高 美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簽 署 合 作 協 議 十 一 參 考 網 站 : 杭 州 師 範 大 學 : 25

26 東 吳 大 學 與 杭 州 師 範 大 學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書 為 促 進 兩 校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經 友 好 協 商 於 平 等 互 惠 原 則 下, 東 吳 大 學 與 杭 州 師 範 大 學 同 意 建 立 兩 校 學 術 交 流 關 係, 協 議 如 下 : 一 交 流 內 容 : 1. 鼓 勵 雙 方 學 生 短 期 研 修 與 互 訪 交 流 2. 互 邀 雙 方 教 師 研 究 人 員 與 行 政 人 員 互 訪 交 流 3. 邀 請 與 安 排 雙 方 學 者 進 行 各 項 研 究 合 作 學 術 研 討 專 題 演 講 等 學 術 合 作 4. 互 換 學 術 出 版 品 與 分 享 學 術 資 訊 二 合 作 原 則 : 1. 雙 方 應 為 互 訪 學 者 提 供 講 學 與 研 究 之 便 利 條 件 2. 兩 校 將 優 先 處 理 本 協 議 內 允 許 之 學 生 交 流 與 學 者 互 訪 之 請 求, 並 致 力 達 成 雙 方 滿 意 之 條 款 3. 兩 校 各 指 定 一 單 位 機 構 負 責 聯 絡 工 作 與 本 協 議 之 實 施 三 本 協 議 經 雙 方 代 表 簽 字 後 生 效, 有 效 期 五 年 期 滿 時, 如 雙 方 無 異 議, 協 議 自 行 順 延 五 年 任 何 一 方 有 權 終 止 本 協 議, 但 須 提 前 六 個 月 以 書 面 通 知 對 方 四 本 協 議 一 式 兩 份, 雙 方 各 執 一 份 兩 份 文 本 中 對 應 表 述 的 不 同 用 語 所 含 意 義 相 同, 兩 份 文 本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東 吳 大 學 校 長 杭 州 師 範 大 學 校 長 潘 維 大 教 授 杜 衛 教 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6

27 第 四 案 附 件 四 一 屬 性 : 綜 合 二 成 立 時 間 :1933 年 三 學 生 人 數 :14,652 名 四 教 職 員 人 數 :1,755 名 五 校 長 : 蔡 袁 強 六 地 址 : 浙 江 省 溫 州 高 教 園 區 七 系 所 : 商 學 院 法 政 學 院 馬 克 思 主 義 學 院 教 師 教 育 學 院 體 育 學 院 人 文 學 院 外 國 語 學 院 音 樂 學 院 美 術 與 設 計 學 院 數 學 與 資 訊 科 學 學 院 溫 州 大 學 WENZHOW UNIVERSITY 簡 介 物 理 與 電 子 資 訊 工 程 學 院 化 學 與 材 料 工 程 學 院 生 命 與 環 境 科 學 學 院 機 電 工 程 學 院 建 築 工 程 學 院 成 人 ( 繼 續 ) 教 育 學 院 ( 技 術 與 管 理 人 才 培 訓 中 心 ) 甌 江 學 院 國 際 合 作 學 院 城 市 學 院 八 特 色 : 溫 州 大 學 是 一 所 地 方 綜 合 性 大 學, 辦 學 歷 史 可 追 溯 到 溫 州 近 代 著 名 愛 國 愛 鄉 人 士 黃 溯 初 先 生 於 1933 年 創 辦 的 溫 州 師 範 學 校 溫 州 大 學 有 茶 山 和 學 院 路 兩 校 區, 下 設 17 個 學 院, 並 有 甌 江 學 院 城 市 學 院 2 個 獨 立 學 院, 本 科 專 業 涵 蓋 了 文 學 理 學 工 學 法 學 教 育 學 經 濟 學 歷 史 學 管 理 學 藝 術 學 等 學 科 門 類, 化 學 一 級 學 科 為 浙 江 省 重 中 之 重 學 科, 馬 克 思 主 義 中 國 化 研 究 民 俗 學 應 用 經 濟 學 文 藝 學 應 用 數 學 凝 聚 態 物 理 生 態 學 電 氣 工 程 防 災 減 災 工 程 及 防 護 工 程 等 9 個 學 科 為 浙 江 省 重 點 學 科, 環 境 與 資 源 保 護 法 學 和 機 械 製 造 及 其 自 動 化 為 溫 州 市 重 點 學 科 九 排 名 : 中 國 校 友 會 網 2014 中 國 大 學 排 名 榜,248 名 ( 尚 未 納 入 台 灣 教 育 部 承 認 之 129 所 大 陸 高 校 之 列 ) 十 國 際 交 流 : 溫 州 大 學 已 與 美 國 英 國 加 拿 大 澳 大 利 亞 義 大 利 德 國 日 本 韓 國 泰 國 新 加 坡 以 及 臺 灣 的 58 所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機 構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交 流 關 係, 與 泰 國 東 方 大 學 合 作 舉 辦 孔 子 學 院 學 校 每 年 接 收 外 國 留 學 生 進 修 生 近 200 人 次, 十 一 參 考 網 站 : 溫 州 大 學 : 中 國 校 友 會 網 : 27

28 東 吳 大 學 與 溫 州 大 學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書 為 促 進 兩 校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經 友 好 協 商 於 平 等 互 惠 原 則 下, 東 吳 大 學 與 溫 州 大 學 同 意 建 立 兩 校 學 術 交 流 關 係, 協 議 如 下 : 一 交 流 內 容 : 1. 鼓 勵 雙 方 學 生 短 期 研 修 與 互 訪 交 流 2. 互 邀 雙 方 教 師 研 究 人 員 與 行 政 人 員 互 訪 交 流 3. 邀 請 與 安 排 雙 方 學 者 進 行 各 項 研 究 合 作 學 術 研 討 專 題 演 講 等 學 術 合 作 4. 互 換 學 術 出 版 品 與 分 享 學 術 資 訊 二 合 作 原 則 : 1. 雙 方 應 為 互 訪 學 者 提 供 講 學 與 研 究 之 便 利 條 件 2. 兩 校 將 優 先 處 理 本 協 議 內 允 許 之 學 生 交 流 與 學 者 互 訪 之 請 求, 並 致 力 達 成 雙 方 滿 意 之 條 款 3. 兩 校 各 指 定 一 單 位 機 構 負 責 聯 絡 工 作 與 本 協 議 之 實 施 三 本 協 議 經 雙 方 代 表 簽 字 後 生 效, 有 效 期 五 年 期 滿 時, 如 雙 方 無 異 議, 協 議 自 行 順 延 五 年 任 何 一 方 有 權 終 止 本 協 議, 但 須 提 前 六 個 月 書 面 通 知 對 方 四 本 協 議 一 式 兩 份, 雙 方 各 執 一 份 兩 份 文 本 中 對 應 表 述 的 不 同 用 語 所 含 意 義 相 同, 兩 份 文 本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東 吳 大 學 校 長 溫 州 大 學 校 長 潘 維 大 教 授 蔡 袁 强 教 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回 議 程 首 頁 28

29 第 五 案 附 件 一 一 屬 性 : 醫 藥 二 成 立 時 間 :1958 年 三 校 長 : 孫 濤 四 學 生 人 數 :27,000 餘 人 五 教 職 員 人 數 :7,426 人 六 地 址 : 寧 夏 銀 川 市 興 慶 區 勝 利 街 1160 號 七 學 院 : 寧 夏 醫 科 大 學 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 簡 介 臨 床 醫 學 院 口 腔 醫 學 院 基 礎 醫 學 院 公 共 衛 生 學 院 中 醫 學 院 ( 回 醫 學 院 ) 護 理 學 院 藥 學 院 管 理 學 院 理 學 院 成 人 教 育 學 院 研 究 生 院 檢 驗 學 院 國 際 教 育 學 院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部 ( 思 想 政 治 理 論 課 教 學 部 ) 體 育 部 ( 國 防 教 育 中 心 ) 外 國 語 教 學 部 高 等 衛 生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八 特 色 : 寧 夏 醫 科 大 學 現 以 醫 學 學 科 專 業 為 主 中 西 醫 並 存 多 學 科 協 調 發 展 的 具 有 地 方 特 色 的 學 科 專 業 體 系 擁 有 學 士 碩 士 博 士 的 學 位 培 養 體 系, 畢 業 生 就 業 率 居 寧 夏 高 校 前 列 同 時, 寧 夏 醫 科 大 學 開 展 了 回 族 醫 學 教 育, 成 立 了 回 族 醫 學 研 究 所, 回 族 醫 學 教 育 和 研 究 正 在 逐 步 成 為 辦 學 特 色 之 一 寧 夏 醫 科 大 學 擁 有 研 究 生 大 學 部 和 職 業 教 育 3 個 辦 學 層 次, 現 有 自 治 區 級 精 品 課 程 25 門 ; 國 家 特 色 優 勢 專 業 3 個, 自 治 區 特 色 優 勢 專 業 4 個 ; 國 家 級 實 驗 教 學 示 範 中 心 1 個, 自 治 區 實 驗 教 學 示 範 中 心 5 個 ; 國 家 部 委 級 重 點 學 科 4 個, 自 治 區 重 點 學 科 8 個 ; 省 部 級 重 點 實 驗 室 3 個 寧 夏 醫 科 大 學 將 爭 取 國 務 院 批 准 建 立 寧 夏 內 陸 開 放 實 驗 區 中 阿 博 覽 會 等 大 好 機 遇, 紮 實 推 進 各 項 建 設, 提 升 教 學 質 量 及 科 研 水 平, 為 實 現 有 特 色 現 代 化 高 水 平 的 綜 合 性 醫 科 大 學 而 努 力 奮 鬥 九 排 名 : 中 國 校 友 會 網 2014 中 國 學 排 行 榜, 第 293 名 十 國 際 交 流 : 先 後 與 日 本 島 根 大 學 山 形 大 學 富 山 醫 科 大 學, 澳 大 利 亞 國 立 大 學 堪 培 拉 大 學, 美 國 中 華 醫 學 基 金 會 達 庫 他 州 聖 福 德 醫 學 院, 意 大 利 費 拉 拉 大 學 以 及 大 陸 地 區 上 海 交 大 醫 學 院 首 都 醫 科 大 學 山 東 大 學 等 數 十 個 院 校 和 科 研 機 構 建 立 了 友 好 合 作 關 係, 開 展 廣 泛 的 人 才 培 養 與 科 研 合 作 十 一 參 考 網 站 : 寧 夏 醫 科 大 學 : 29

30 東 吳 大 學 與 寧 夏 醫 科 大 學 - 學 生 交 流 協 議 書 東 吳 大 學 與 寧 夏 醫 科 大 學 本 於 平 等 互 惠 優 勢 互 補 共 同 發 展 原 則, 經 雙 方 協 商, 就 兩 校 辦 理 研 修 生 及 暑 期 研 習 生 事 項 達 成 如 下 協 議 : 一 合 作 內 容 : ( 一 ) 研 修 生 : 雙 方 同 意 根 據 學 生 意 願, 每 學 期 互 派 註 冊 在 校, 且 至 少 已 修 讀 一 學 年 以 上 之 學 士 班 以 及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自 費 到 對 方 學 校 學 習 一 學 期, 並 以 研 修 雙 方 均 已 開 設 之 科 目 為 原 則 ( 二 ) 暑 期 研 習 生 : 雙 方 同 意 於 每 年 暑 假 期 間 辦 理 暑 期 研 習 班, 研 習 期 間 及 參 訪 旅 遊 等 內 容 依 雙 方 規 劃 另 定 之 二 合 作 型 式 : ( 一 ) 研 修 生 及 暑 期 研 習 生 均 無 名 額 限 制, 亦 不 獲 取 接 待 學 校 之 學 位 ( 二 ) 雙 方 於 研 修 及 暑 期 研 習 結 束 後, 接 待 學 校 應 發 給 學 習 證 明 ( 三 ) 研 修 生 及 暑 期 研 習 生 在 接 待 學 校 完 成 研 修 及 暑 期 研 習 後, 應 依 交 流 計 畫 返 回 原 屬 學 校, 不 得 延 長 停 留 時 間, 接 待 學 校 亦 不 受 理 為 其 辦 理 延 長 停 留 手 續 之 要 求 三 遴 選 方 式 : ( 一 ) 雙 方 從 各 自 學 校 就 讀 全 日 制 學 生 中, 根 據 學 習 成 績 個 性 是 否 適 合 本 項 研 修 及 暑 期 研 習 計 畫 等 情 況, 推 薦 至 接 待 學 校 受 推 薦 學 生 應 至 少 已 在 原 屬 學 校 修 業 滿 一 年 以 上 ( 二 ) 雙 方 各 自 保 留 審 查 對 方 推 薦 之 研 修 生 及 暑 期 研 習 生 研 修 許 可 最 後 決 定 權 若 有 不 獲 對 方 接 受 之 情 況, 推 薦 方 可 再 次 遞 補 推 薦 四 研 習 課 程 : ( 一 ) 研 修 生 得 先 於 原 屬 學 校 選 擇 接 待 學 校 開 授 之 相 關 課 程, 經 接 待 學 校 同 意 後, 至 接 待 學 校 研 習 ( 二 ) 雙 方 應 於 每 年 三 月 以 前 決 定 暑 期 研 習 班 課 程 內 容 五 輔 導 管 理 : ( 一 ) 雙 方 學 生 管 理 部 門 負 責 研 修 生 及 暑 期 研 習 生 在 接 待 學 校 研 習 期 間 之 管 理 工 作 學 生 不 參 與 院 校 評 鑑 活 動, 其 他 管 理 辦 法 應 參 照 各 自 學 校 管 理 規 定 執 行 ( 二 ) 雙 方 需 安 排 學 生 在 學 生 宿 舍 住 宿, 俾 利 進 行 管 理 照 顧 及 各 項 交 流 活 動 ( 三 ) 雙 方 有 關 部 門 或 單 位 應 儘 量 安 排 學 生 與 接 待 學 校 學 生 進 行 各 項 學 術 交 流 活 動, 並 關 心 其 生 活 起 居, 使 交 流 計 畫 取 得 最 大 效 果 ( 四 ) 雙 方 學 校 應 給 予 學 生 各 方 面 協 助 與 輔 導, 包 括 派 員 接 機 安 排 住 宿 等, 俾 利 儘 快 適 應 新 環 境 ( 五 ) 學 生 應 遵 守 本 協 議 書 及 雙 方 學 校 各 項 規 定, 如 有 違 規 情 況 嚴 重 者, 該 生 將 停 止 研 修 及 研 習, 即 時 返 回 原 屬 學 校 六 相 關 費 用 : 30

31 ( 一 ) 研 修 生 除 在 原 屬 學 校 繳 交 學 雜 費 外, 應 再 向 接 待 學 校 繳 交 一 學 期 研 修 費 暑 期 研 習 生 收 費 方 式 由 雙 方 學 校 協 商 後 另 行 訂 定 ( 二 ) 學 生 應 自 行 負 擔 往 返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住 宿 費 書 籍 費 證 件 費 簽 證 費 保 險 費 及 其 他 個 人 支 出 等 費 用 七 施 行 細 則 : ( 一 ) 本 協 議 書 內 容 在 雙 方 指 定 相 應 行 政 部 門 實 施, 並 負 責 管 理 ( 二 ) 雙 方 學 生 應 遵 守 當 地 法 律 及 對 方 學 校 之 法 規 ( 三 ) 雙 方 依 情 況 在 辦 理 出 入 境 手 續 時 提 供 學 生 協 助, 但 學 生 應 自 行 負 責 取 得 相 關 入 境 許 可 學 校 方 面 會 儘 量 配 合, 但 不 負 責 保 證 能 給 予 入 境 許 可 等 文 件 ( 四 ) 學 生 應 於 指 定 期 限 內, 向 雙 方 學 校 繳 交 規 定 之 必 要 資 料 及 檔 案, 並 準 時 報 告 與 返 校 ( 五 ) 本 協 議 經 雙 方 代 表 簽 字 之 日 後 立 即 生 效, 有 效 期 限 五 年 協 議 到 期 前 六 個 月 任 何 一 方 不 提 出 異 議, 本 協 議 將 自 動 延 長 一 次, 有 效 期 限 五 年 如 任 何 一 方 擬 終 止 本 協 議, 應 在 預 定 終 止 日 期 之 前 至 少 六 個 月, 以 書 面 形 式 提 出 終 止 協 議 書 要 求 在 本 協 議 終 止 前 已 開 始 之 交 流 學 習 活 動 不 受 協 議 終 止 影 響, 有 關 學 生 仍 按 照 原 訂 計 畫 完 成 在 接 待 學 校 的 學 習 ( 六 ) 本 協 議 書 未 盡 事 宜 由 雙 方 協 商 後 解 決 本 協 議 一 式 兩 份, 雙 方 各 執 一 份 兩 份 文 本 中 對 應 表 述 的 不 同 用 語 所 含 意 義 相 同, 兩 份 文 本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東 吳 大 學 校 長 寧 夏 醫 科 大 學 校 長 潘 維 大 教 授 孫 濤 教 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1

32 第 五 案 附 件 二 一 屬 性 : 綜 合 二 成 立 時 間 :1933 年 三 學 生 人 數 :14,652 名 四 教 職 員 人 數 :1,755 名 五 校 長 : 蔡 袁 強 六 地 址 : 浙 江 省 溫 州 高 教 園 區 七 系 所 : 商 學 院 法 政 學 院 馬 克 思 主 義 學 院 教 師 教 育 學 院 體 育 學 院 人 文 學 院 外 國 語 學 院 音 樂 學 院 美 術 與 設 計 學 院 數 學 與 資 訊 科 學 學 院 溫 州 大 學 WENZHOW UNIVERSITY 簡 介 物 理 與 電 子 資 訊 工 程 學 院 化 學 與 材 料 工 程 學 院 生 命 與 環 境 科 學 學 院 機 電 工 程 學 院 建 築 工 程 學 院 成 人 ( 繼 續 ) 教 育 學 院 ( 技 術 與 管 理 人 才 培 訓 中 心 ) 甌 江 學 院 國 際 合 作 學 院 城 市 學 院 八 特 色 : 溫 州 大 學 是 一 所 地 方 綜 合 性 大 學, 辦 學 歷 史 可 追 溯 到 溫 州 近 代 著 名 愛 國 愛 鄉 人 士 黃 溯 初 先 生 於 1933 年 創 辦 的 溫 州 師 範 學 校 溫 州 大 學 有 茶 山 和 學 院 路 兩 校 區, 下 設 17 個 學 院, 並 有 甌 江 學 院 城 市 學 院 2 個 獨 立 學 院, 本 科 專 業 涵 蓋 了 文 學 理 學 工 學 法 學 教 育 學 經 濟 學 歷 史 學 管 理 學 藝 術 學 等 學 科 門 類, 化 學 一 級 學 科 為 浙 江 省 重 中 之 重 學 科, 馬 克 思 主 義 中 國 化 研 究 民 俗 學 應 用 經 濟 學 文 藝 學 應 用 數 學 凝 聚 態 物 理 生 態 學 電 氣 工 程 防 災 減 災 工 程 及 防 護 工 程 等 9 個 學 科 為 浙 江 省 重 點 學 科, 環 境 與 資 源 保 護 法 學 和 機 械 製 造 及 其 自 動 化 為 溫 州 市 重 點 學 科 九 排 名 : 中 國 校 友 會 網 2014 中 國 大 學 排 名 榜,248 名 ( 尚 未 納 入 台 灣 教 育 部 承 認 之 129 所 大 陸 高 校 之 列 ) 十 國 際 交 流 : 溫 州 大 學 已 與 美 國 英 國 加 拿 大 澳 大 利 亞 義 大 利 德 國 日 本 韓 國 泰 國 新 加 坡 以 及 臺 灣 的 58 所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機 構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交 流 關 係, 與 泰 國 東 方 大 學 合 作 舉 辦 孔 子 學 院 學 校 每 年 接 收 外 國 留 學 生 進 修 生 近 200 人 次, 十 一 參 考 網 站 : 溫 州 大 學 : 中 國 校 友 會 網 : 32

33 東 吳 大 學 與 溫 州 大 學 - 學 生 交 流 協 議 書 東 吳 大 學 與 溫 州 大 學 本 於 平 等 互 惠 優 勢 互 補 共 同 發 展 原 則, 經 雙 方 協 商, 就 兩 校 辦 理 研 修 生 及 暑 期 研 習 生 事 項 達 成 如 下 協 議 : 一 合 作 內 容 : ( 一 ) 研 修 生 : 雙 方 同 意 根 據 學 生 意 願, 每 學 期 互 派 註 冊 在 校, 且 至 少 已 修 讀 一 學 年 以 上 之 學 士 班 以 及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自 費 到 對 方 學 校 學 習 一 學 期, 並 以 研 修 雙 方 均 已 開 設 之 科 目 為 原 則 ( 二 ) 暑 期 研 習 生 : 雙 方 同 意 於 每 年 暑 假 期 間 辦 理 暑 期 研 習 班, 研 習 期 間 及 參 訪 旅 遊 等 內 容 依 雙 方 規 劃 另 定 之 二 合 作 型 式 : ( 一 ) 研 修 生 及 暑 期 研 習 生 均 無 名 額 限 制, 亦 不 獲 取 接 待 學 校 之 學 位 ( 二 ) 雙 方 於 研 修 及 暑 期 研 習 結 束 後, 接 待 學 校 應 發 給 學 習 証 明 ( 三 ) 研 修 生 及 暑 期 研 習 生 在 接 待 學 校 完 成 研 修 及 暑 期 研 習 後, 應 依 交 流 計 畫 返 回 原 屬 學 校, 不 得 延 長 停 留 時 間, 接 待 學 校 亦 不 受 理 為 其 辦 理 延 長 停 留 手 續 之 要 求 三 遴 選 方 式 : ( 一 ) 雙 方 從 各 自 學 校 就 讀 全 日 制 學 生 中, 根 據 學 習 成 績 個 性 是 否 適 合 本 項 研 修 及 暑 期 研 習 計 畫 等 情 況, 推 薦 至 接 待 學 校 受 推 薦 學 生 應 至 少 已 在 原 屬 學 校 修 業 滿 一 年 以 上 ( 二 ) 雙 方 各 自 保 留 審 查 對 方 推 薦 之 研 修 生 及 暑 期 研 習 生 研 修 許 可 最 後 決 定 權 若 有 不 獲 對 方 接 受 之 情 況, 推 薦 方 可 再 次 遞 補 推 薦 四 研 習 課 程 : ( 一 ) 研 修 生 得 先 於 原 屬 學 校 選 擇 接 待 學 校 開 授 之 相 關 課 程, 經 接 待 學 校 同 意 後, 至 接 待 學 校 研 習 ( 二 ) 雙 方 應 於 每 年 三 月 以 前 決 定 暑 期 研 習 班 課 程 內 容 五 輔 導 管 理 : ( 一 ) 雙 方 學 生 管 理 部 門 負 責 研 修 生 及 暑 期 研 習 生 在 接 待 學 校 研 習 期 間 之 管 理 工 作 學 生 不 參 與 院 校 評 鑑 活 動, 其 他 管 理 辦 法 應 參 照 各 自 學 校 管 理 規 定 執 行 ( 二 ) 雙 方 需 安 排 學 生 在 學 生 宿 舍 住 宿, 俾 利 進 行 管 理 照 顧 及 各 項 交 流 活 動 ( 三 ) 雙 方 有 關 部 門 或 單 位 應 儘 量 安 排 學 生 與 接 待 學 校 學 生 進 行 各 項 學 術 交 流 活 動, 並 關 心 其 生 活 起 居, 使 交 流 計 畫 取 得 最 大 效 果 ( 四 ) 雙 方 學 校 應 給 予 學 生 各 方 面 協 助 與 輔 導, 包 括 派 員 接 機 安 排 住 宿 等, 俾 利 儘 快 適 應 新 環 境 ( 五 ) 學 生 應 遵 守 本 協 議 書 及 雙 方 學 校 各 項 規 定, 如 有 違 規 情 況 嚴 重 者, 該 生 將 停 止 研 修 及 研 習, 即 時 返 回 原 屬 學 校 六 相 關 費 用 : 33

34 ( 一 ) 研 修 生 除 在 原 屬 學 校 繳 交 學 雜 費 外, 應 再 向 接 待 學 校 繳 交 一 學 期 研 修 費 暑 期 研 習 生 收 費 方 式 由 雙 方 學 校 協 商 後 另 行 訂 定 ( 二 ) 學 生 應 自 行 負 擔 往 返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住 宿 費 書 籍 費 證 件 費 簽 證 費 保 險 費 及 其 他 個 人 支 出 等 費 用 七 施 行 細 則 : ( 一 ) 本 協 議 書 內 容 在 雙 方 指 定 相 應 行 政 部 門 實 施, 並 負 責 管 理 ( 二 ) 雙 方 學 生 應 遵 守 當 地 法 律 及 對 方 學 校 之 法 規 ( 三 ) 雙 方 依 情 況 在 辦 理 出 入 境 手 續 時 提 供 學 生 協 助, 但 學 生 應 自 行 負 責 取 得 相 關 入 境 許 可 學 校 方 面 會 儘 量 配 合, 但 不 負 責 保 證 能 給 予 入 境 許 可 等 文 件 ( 四 ) 學 生 應 於 指 定 期 限 內, 向 雙 方 學 校 繳 交 規 定 之 必 要 資 料 及 檔 案, 並 準 時 報 告 與 返 校 ( 五 ) 本 協 議 經 雙 方 代 表 簽 字 之 日 後 立 即 生 效, 有 效 期 限 五 年 協 議 到 期 前 六 個 月 任 何 一 方 不 提 出 異 議, 本 協 議 將 自 動 延 長 一 次, 有 效 期 限 五 年 如 任 何 一 方 擬 終 止 本 協 議, 應 在 預 定 終 止 日 期 之 前 至 少 六 個 月, 以 書 面 形 式 提 出 終 止 協 議 書 要 求 在 本 協 議 終 止 前 已 開 始 之 交 流 學 習 活 動 不 受 協 議 終 止 影 響, 有 關 學 生 仍 按 照 原 訂 計 畫 完 成 在 接 待 學 校 的 學 習 ( 六 ) 本 協 議 書 未 盡 事 宜 由 雙 方 協 商 後 解 決 本 協 議 一 式 兩 份, 雙 方 各 執 一 份 兩 份 文 本 中 對 應 表 述 的 不 同 用 語 所 含 意 義 相 同, 兩 份 文 本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東 吳 大 學 校 長 溫 州 大 學 校 長 潘 維 大 教 授 蔡 袁 强 教 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回 議 程 首 頁 34

35 第 六 案 附 件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STUDENT EXCHANGE BETWEEN SOOCHOW UNIVERSITY AND PRINCESS SUMAYA UNIVERSITY FOR TECHNOLOGY Based on the Agreement on Academic Cooperation between Soochow University, Taiwan and Princess Sumaya University for Technology, Jordan, both universities agree to conclude a Memorandum to specify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student exchange. Article 1 Under this Memorandum, each semester, Princess Sumaya University for Technology may send up to two (2) students to Soochow University. Article 2 In return, each semester, Princess Sumaya University for Technology will be prepared to receive up to two (2) students from Soochow University. Article 3 The total number of students exchanged under this Memorandum should be balanced, each academic year, on one side for Princess Sumaya University for Technology and, on the other side, for Soochow University. Article 4 Students seeking admission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is Memorandum must meet the admission requirements for exchange students of the host university, as well as the following requirements: Be registered students in a degree program at their home university and pay tuition fees to the home university for the period of their study at the host university; Have a good academic record; Meet all requirements set by the host and home universities. Article 5 Whilst studying at the host university, the exchange students shall be registered as non-degree students, at Princess Sumaya University for Technology as Exchange Students and at Soochow University as Non-Degree Students. Article 6 At the end of the exchange period, the host university shall inform the home university of the exchange students academic performance by providing transcripts. Academic achievements earned at the host university shall be evaluated by the home university according to the latter s curriculum and regulations. Article 7 35

36 The host university shall not admit students exchanged under this Memorandum to pursue the award of a degree before the completion of his/her registered degree course at the home university. Article 8 The maximum stay of students at the host university under the terms of this Memorandum shall be two semesters, and the minimum stay shall be one semester. Article 9 Students accepted under this Memorandum shall be exempt from paying tuition fees to the host university, based on Article 4, where it is stated that such tuition fees shall be paid to their home university. However, the cost of accommodation, transportation, textbooks, medical insurance, and all other personal needs shall be the responsibility of individual students. In addition, they may be required to pay an administration fee to either or both the host university and their home university. Article 10 The host university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ject any applicants presented. Article 11 Once enrolled in the host university, participating students will be subject to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the rights and privileges enjoyed by regular students of the host university. Article 12 The host university will make every reasonable effort to assist students participating under this Memorandum in finding on- or off-campus accommodation. Article 13 Exchange students must have medical insurance as instructed by the host university. Article 14 This Memorandum shall take effect for a period of five (5) years and may be automatically renewed for successive five-year periods unless either party gives the other written notice of its desire to terminate or to revise the Memorandum six (6) months prior to the expiry of this Memorandum. Wei-Ta Pan President Soochow University Mashhoor Al-Refai President Princess Sumaya University for Technology Date Date 回 議 程 首 頁 36

37 第 七 案 附 件 甲 方 : 東 吳 大 學 乙 方 : 福 州 大 學 關 於 閩 台 高 校 聯 合 培 養 人 才 專 案 辦 學 協 議 書 為 進 一 步 推 動 海 峽 兩 岸 教 育 交 流 與 合 作, 雙 方 在 簽 訂 的 合 作 辦 學 協 議 的 框 架 內, 就 有 關 問 題 達 成 如 下 協 議 : 一 辦 學 內 容 雙 方 合 作 辦 學 專 業 依 託 雙 方 的 教 育 資 源 和 辦 學 優 勢, 採 用 聯 合 培 養 的 方 式, 培 養 專 業 人 才 二 招 生 工 作 該 項 目 在 乙 方 屬 於 計 畫 單 列, 招 收 大 陸 學 生, 招 生 工 作 由 乙 方 負 責, 甲 方 應 協 助 本 專 案 的 招 生 及 宣 傳 工 作 三 培 養 模 式 採 用 3+1 二 校 合 作 的 培 養 模 式, 學 生 在 第 三 學 年 期 間 赴 甲 方 校 內 學 習, 修 完 教 學 計 畫 規 定 的 課 程 和 學 分 後, 甲 方 應 出 具 課 程 學 習 成 績 證 明 和 修 讀 證 明, 乙 方 承 認 學 生 在 甲 方 校 內 學 習 的 學 分 學 生 最 終 獲 得 乙 方 頒 發 的 本 科 畢 業 證 書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四 培 養 方 案 及 教 學 計 畫 各 專 業 培 養 方 案 及 教 學 執 行 計 畫, 由 雙 方 商 定 後 執 行 甲 方 教 師 承 擔 專 業 課 程 具 體 安 排 在 教 學 計 畫 中, 若 乙 方 聘 請 甲 方 教 師 到 乙 方 授 課, 具 體 安 排 由 雙 方 另 行 商 定 實 施 五 師 資 交 流 雙 方 定 期 選 派 專 業 教 師 赴 對 方 學 校 進 行 教 學 科 研 等 活 動, 具 體 安 排 由 雙 方 另 行 商 定 實 施 六 學 生 管 理 與 服 務 1 甲 乙 雙 方 應 共 同 負 責 聯 合 培 養 的 學 生 在 本 校 期 間 的 教 育 管 理 教 學 活 動 安 排 和 學 生 生 活 管 理 工 作 2 甲 方 負 責 學 生 在 甲 方 期 間 的 學 習 管 理, 並 負 責 協 調 安 排 食 宿 等 後 勤 工 作, 儘 量 方 便 學 生 學 習 與 生 活 3 乙 方 負 責 學 生 在 乙 方 期 間 的 學 習 生 活 管 理 4 甲 乙 雙 方 均 有 義 務 為 學 生 赴 台 學 習 相 關 手 續 的 辦 理 提 供 方 便 七 收 費 1 學 生 在 甲 方 就 學 期 間, 甲 方 應 依 臺 灣 有 關 政 策 及 臺 灣 相 關 主 管 部 門 核 定 的 大 陸 學 生 收 費 標 準, 收 取 相 關 費 用 2 學 生 在 乙 方 就 學 期 間, 其 學 費 依 乙 方 公 告 之 收 費 標 準 收 取 3 學 生 在 甲 方 就 學 期 間 的 學 費 和 住 宿 費 等, 以 新 臺 幣 收 取, 各 項 收 費 標 準 如 有 變 動 應 提 前 告 知, 並 在 協 商 同 意 後 執 行 八 雙 方 教 師 在 教 學 管 理 學 術 等 方 面 的 交 流 37

38 1 甲 方 教 師 在 乙 方 任 教 期 間 的 往 返 費 用 和 課 酬 由 乙 方 支 付 ; 乙 方 教 師 到 甲 方 工 作 期 間 的 往 返 費 用 和 工 作 補 貼 由 甲 方 支 付 教 師 在 工 作 期 間, 接 待 方 負 責 住 宿 費 用 2 甲 方 在 第 二 學 年 起, 根 據 乙 方 的 教 學 安 排, 若 選 派 教 師 到 乙 方 授 課, 其 課 酬 由 乙 方 承 擔, 課 酬 標 準 為 300 元 人 民 幣 / 課 時 ( 含 稅 ) 教 師 在 授 課 期 間, 安 排 在 乙 方 的 校 內 住 宿 ( 每 人 一 間 ) 3 乙 方 在 第 三 學 年 每 學 期 安 排 1 位 教 師 赴 甲 方 工 作, 其 工 作 職 責 為 協 助 處 理 學 生 事 務 和 學 術 交 流 等, 在 台 期 間 每 個 月 發 放 新 台 幣 10,000 元 整 補 貼, 每 年 總 計 發 放 9 個 月 教 師 安 排 在 甲 方 的 校 內 住 宿 ( 每 人 一 間 ), 其 費 用 由 甲 方 負 責 九 學 生 在 甲 方 的 學 習 與 生 活 管 理 1 學 生 在 甲 方 就 學 期 間, 甲 方 應 從 方 便 學 生 學 習 生 活 和 管 理 等 方 面 考 慮, 協 調 安 排 好 學 生 在 校 內 的 食 宿, 並 合 理 收 取 其 相 關 費 用 2 甲 方 應 有 專 人 負 責, 按 照 甲 方 的 管 理 規 定, 做 好 學 生 在 甲 方 就 學 期 間 的 學 務 和 生 活 管 理 3 學 生 在 甲 方 學 習 期 間, 甲 方 得 提 供 本 學 年 學 生 所 獲 獎 助 學 金 4 學 生 在 甲 方 學 習 期 間, 甲 方 應 提 供 專 業 實 踐 或 參 訪 機 會 十 課 程 與 教 材 建 設 在 合 作 期 內, 雙 方 應 合 作 開 展 課 程 和 教 材 建 設, 共 同 建 設 和 合 作 編 寫 若 干 門 課 程 及 教 材, 具 體 實 施 方 案 由 雙 方 商 定 十 一 辦 學 收 益 分 配 由 於 目 前 兩 岸 政 策 及 雙 方 在 辦 學 經 費 組 成 的 差 異, 經 協 商, 在 學 費 收 入 分 配 上, 依 以 下 方 式 進 行 辦 學 收 益 分 配 1 學 生 在 甲 方 學 習 期 間 的 學 費 住 宿 費 雜 費 等, 歸 甲 方 所 有 2 學 生 在 乙 方 學 習 期 間 的 學 費 住 宿 費 雜 費 等, 歸 乙 方 所 有 十 二 協 商 機 制 1 成 立 高 層 工 作 協 調 組, 由 校 級 主 管 參 加, 工 作 協 調 組 以 每 學 年 召 開 一 次 為 原 則, 商 討 辦 學 過 程 中 的 重 大 問 題 2 由 甲 方 辦 學 管 理 單 位 東 吳 大 學 和 乙 方 辦 學 管 理 單 位 福 州 大 學, 共 同 組 成 工 作 組, 採 用 不 定 期 聯 絡 方 式, 協 調 在 合 作 辦 學 過 程 中 的 有 關 事 宜 十 三 協 議 效 期 本 協 議 一 式 捌 份, 雙 方 各 持 肆 份,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自 雙 方 法 人 代 表 簽 字 之 日 起 生 效, 有 效 期 五 年 期 滿 時, 如 雙 方 無 異 議, 協 議 自 行 順 延 五 年 任 何 一 方 有 權 終 止 本 協 議, 但 應 提 前 六 個 月 以 書 面 通 知 對 方 甲 方 : 東 吳 大 學 乙 方 : 福 州 大 學 甲 方 法 人 代 表 : 乙 方 法 人 代 表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8

或 是 直 接 請 教 電 算 中 心 融 佐 ( 分 機 2212) ( 網 址 : (2) 目 前 本 校 的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與 部 頒 學 位 授 予 法 在 文 字 上 有 所 出 入, 經 本 處 調 查 各

或 是 直 接 請 教 電 算 中 心 融 佐 ( 分 機 2212) ( 網 址 :  (2) 目 前 本 校 的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與 部 頒 學 位 授 予 法 在 文 字 上 有 所 出 入, 經 本 處 調 查 各 國 立 臺 北 護 理 健 康 大 學 第 161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5 月 14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1 時 30 分 地 點 :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三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謝 楠 楨 校 長 記 錄 : 郭 心 怡 應 出 席 人 員 : 曹 麗 英 副 校 長 暨 護 理 學 院 院 長 楊 金 寶 副 校 長 李 亭 亭 教 務 長

More information

一 財 團 法 人 世 聯 倉 運 文 教 基 金 會 2016 CTW 物 流 論 文 獎 徵 選 辦 法 一 申 請 資 格 凡 全 國 各 界 之 物 流 人 才 於 當 年 度 或 前 一 年 度 所 完 成 且 未 經 公 開 出 版 ( 研 討 會 發 表 碩 博 士 論 文 視 作 未 經 公 開 出 版 ) 之 中 文 研 究 論 文 皆 可 報 名 參 加 ; 惟 同 篇 論 文 應

More information

台灣地區同學

台灣地區同學 ACIC 台 灣 地 區 住 宿 家 庭 合 約 / 接 機 / 申 請 表 本 契 約 已 於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交 付 消 費 者 攜 回 審 閱 ( 契 約 審 閱 期 間 至 少 為 五 日 ) 甲 方 ( 消 費 者 ) 姓 名 : 甲 方 ( 未 滿 18 歲 代 理 人 ) 姓 名 : 國 民 身 分 證 : 國 民 身 分 證 : 電 話 : 電 話 : 住 居 所 : 住

More information

601988 2010 040 113001 2010 8 26 2010 8 12 2010 8 26 15 15 2010 15 0 0 15 0 0 6035 20022007 20012002 19992001 200720081974 1999 2010 20082008 2000 197

601988 2010 040 113001 2010 8 26 2010 8 12 2010 8 26 15 15 2010 15 0 0 15 0 0 6035 20022007 20012002 19992001 200720081974 1999 2010 20082008 2000 197 BANK OF CHINA LIMITED 3988 2010 8 26 ** ** *** # Alberto TOGNI # # # * # 1 601988 2010 040 113001 2010 8 26 2010 8 12 2010 8 26 15 15 2010 15 0 0 15 0 0 6035 20022007 20012002 19992001 200720081974 1999

More information

入學考試網上報名指南

入學考試網上報名指南 入 學 考 試 網 上 報 名 指 南 On-line Application Guide for Admission Examination 16/01/2015 University of Macau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1 A. 新 申 請 網 上 登 記 帳 戶 /Register for New Account... 2 B. 填

More information

中國文化大學104學年度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單獨招生簡章

中國文化大學104學年度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單獨招生簡章 104 學 年 度 技 擊 運 動 暨 國 術 學 系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11114 臺 北 市 士 林 區 陽 明 山 華 岡 路 55 號 http://www.pccu.edu.tw 電 話 :(02)2861-0511 傳 真 (02)2861-8701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技 擊 運 動 暨 國 術 學 系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項 目 日 期 簡

More information

十 五 教 育 學 院 --------------------------------------------------------------------------17 十 六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十 五 教 育 學 院 --------------------------------------------------------------------------17 十 六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第 429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4 年 3 月 18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 時 30 分 地 點 : 行 政 會 議 室 出 席 : 江 大 樹 教 務 長 吳 明 烈 學 務 長 劉 一 中 總 務 長 ( 陳 谷 汎 組 長 代 ) 楊 德 芳 研 發 長 洪 政 欣 國 際 長 孫 同 文 主 任 秘 書 蔡 怡 君 館 長

More information

104學年度自行招收僑生招生簡章(核定版)

104學年度自行招收僑生招生簡章(核定版) 2015 年 1 月 7 日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自 行 招 收 僑 生 ( 含 港 澳 生 )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201 2015 年 9 月 入 學 校 址 : 82445 高 雄 市 燕 巢 區 橫 山 路 59 號 電 話 :+886-7-615800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A1C4313034AAC0ACECB07CBAD3A468A662C2BEC2B2B3B92D303632352D4F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A1C4313034AAC0ACECB07CBAD3A468A662C2BEC2B2B3B92D303632352D4F4B> 重 要 日 程 路 1 目 錄 2 報 名 流 程 5. 3 報 名 應 注 意 事 項 4 壹 報 考 資 格 貳 報 名 5 更 料 6 7 A/C with Bank( 受 款 行 名 稱 ) : YUANTA COMMERCIAL BANK CO., LTD. SWIFT CODE : Bank Address( 受 款 行 地 址 ) : APBKTWTH 3F, No. 210, Sec.

More information

摘 要 文 德 甲 新 村 (Kampung Suria Mentakab), 位 于 彭 亨 中 部, 属 于 淡 馬 魯 市 所 管 辖 她 距 离 淡 马 鲁 市 区 约 11 公 里, 而 距 离 而 连 突 大 约 50 公 里 文 德 甲 新 村 路 口 外 就 是 文 德 甲 市 区,

摘 要 文 德 甲 新 村 (Kampung Suria Mentakab), 位 于 彭 亨 中 部, 属 于 淡 馬 魯 市 所 管 辖 她 距 离 淡 马 鲁 市 区 约 11 公 里, 而 距 离 而 连 突 大 约 50 公 里 文 德 甲 新 村 路 口 外 就 是 文 德 甲 市 区, UTAR NEW VILLAGE COMMUNITY PROJECT REPORT NAME OF NEW VILLAGE: KAMPUNG SURIA MENTAKAB PAHANG Project carried out by: Student Name Student ID Course Year / Semester 1. Tiang Min Yao 10ABB06950 Accounting

More information

, ,

, , 87 1 1 2 1 2 2,600 27 32 10 50 1978 1985 1987 WTO 2003 10 1 2003 9 25 WTO 88 1978 50 1949 1966-1976 1978 1998 1985 1993 1996 1,032 608 424 740 419 321 2,600 27 32 10 50 70 89 1979 1985 1987 1986 1991 12

More information

研究人材

研究人材 ⅱ 研 究 人 材 R&D personnel 海 外 及 び 日 本 の 科 学 技 術 活 動 の 概 要 / 研 究 人 材 Current status of S&T in Japan and other selected counties/ R&D personnel 8. 研 究 者 数 Researchers 8-1 主 要 国 等 の 研 究 者 数 の 推 移 Trends in

More information

ch_code_infoaccess

ch_code_infoaccess 地 產 代 理 監 管 局 公 開 資 料 守 則 2014 年 5 月 目 錄 引 言 第 1 部 段 數 適 用 範 圍 1.1-1.2 監 管 局 部 門 1.1 紀 律 研 訊 1.2 提 供 資 料 1.3-1.6 按 慣 例 公 布 或 供 查 閱 的 資 料 1.3-1.4 應 要 求 提 供 的 資 料 1.5 法 定 義 務 及 限 制 1.6 程 序 1.7-1.19 公 開 資

More information

A VALIDATION STUDY OF THE ACHIEVEMENT TEST OF TEACHING CHINESE AS THE SECOND LANGUAGE by Chen Wei A Thesis Submitted to the Graduate School and Colleg

A VALIDATION STUDY OF THE ACHIEVEMENT TEST OF TEACHING CHINESE AS THE SECOND LANGUAGE by Chen Wei A Thesis Submitted to the Graduate School and Colleg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MASTER DISSERTATION 学 院 国 际 文 化 交 流 学 院 专 业 汉 语 国 际 教 育 硕 士 题 目 届 别 2010 届 学 生 陈 炜 导 师 张 艳 莉 副 教 授 日 期 2010 年 4 月 A VALIDATION STUDY

More information

穨2-08.doc

穨2-08.doc CCMP 91-RD-202 ( ) The Research of Academic Recognition of Chiniese Medicine in Mainland China The research of Higher Educ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 in Mainland 25 29 29 724 Chang Gung Memorial Hospital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0碩士口試流程

Microsoft Word - 100碩士口試流程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碩 士 班 口 流 程 檢 核 表 學 位 考 口 相 關 流 程 ( 共 2 頁 ):( 申 請 時, 請 攜 本 表 依 序 進 行 ) 流 程 說 明 申 請 期 限 或 時 間 說 明 與 參 考 附 件 學 位 考 資 格 申 請 口 申 請 口 前 一 天 口 當 天 修 業 規 章 第 一 學 期 : 繳 交 : 自 完 成 註 冊

More information

学 生 声 明 Statement 本 人 已 收 到 浙 江 大 学 外 国 留 学 生 ( 本 科 生 ) 手 册 ; 我 将 仔 细 阅 读 并 遵 守 手 册 内 所 有 的 规 定 I have received the International Student Handbook of Zhejiang University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I

More information

99學年度第1學期外國學生入學申請簡章

99學年度第1學期外國學生入學申請簡章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外 國 學 生 入 學 申 請 簡 章 申 請 作 業 期 程 日 期 工 作 項 目 9/3-10/31 網 路 申 請 與 郵 寄 審 查 資 料 2015 11/1-11/30 系 所 審 查 12/2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12/4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2016 2/15-2/16 錄 取 生 報 到 本 簡 章 中 英 文 版 本 敘 述 如 有

More information

历 史 与 背 景 在 炎 热 的 天 气 裡, 金 马 仑 高 原 处 处 凉, 处 处 爽, 教 平 原 被 热 气 折 腾 得 苦 闷 发 慌 的 凡 夫 俗 子 无 限 响 往 无 限 羡 慕 金 马 仑 高 原 是 一 个 舒 适 的 地 方, 许 多 游 客 都 会 到 此 地 避 暑

历 史 与 背 景 在 炎 热 的 天 气 裡, 金 马 仑 高 原 处 处 凉, 处 处 爽, 教 平 原 被 热 气 折 腾 得 苦 闷 发 慌 的 凡 夫 俗 子 无 限 响 往 无 限 羡 慕 金 马 仑 高 原 是 一 个 舒 适 的 地 方, 许 多 游 客 都 会 到 此 地 避 暑 UTAR NEW VILLAGE COMMUNITY PROJECT REPORT NAME OF THE VILLAGE: KEA FARM 美 兰 村 PAHANG Project carried out by: Student Name ID Number Course Year/Semester 1.Jenifer Lee Hui Me 100ABB3860 Bachelor of Business

More information

東莞工商總會劉百樂中學

東莞工商總會劉百樂中學 /2015/ 頁 (2015 年 版 ) 目 錄 : 中 文 1 English Language 2-3 數 學 4-5 通 識 教 育 6 物 理 7 化 學 8 生 物 9 組 合 科 學 ( 化 學 ) 10 組 合 科 學 ( 生 物 ) 11 企 業 會 計 及 財 務 概 論 12 中 國 歷 史 13 歷 史 14 地 理 15 經 濟 16 資 訊 及 通 訊 科 技 17 視 覺

More information

99

99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教 務 處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 2010 International Students Orientation 九 九 學 年 度 國 際 新 生 新 生 訓 練 簡 介 Content About 關 於 北 科 大 教 務 處 組 織 Important Regulations 重 要 規 定 Activities 課 程 活 動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Improving Students' English Learning In The Institute of Technical & Vocational Education By The Strategies of TQM A Case Study of South Taiw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NSC 93-2516-S-218-003 930801 950731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六 附 件 七 附 件 八 费 用 报 表 67 专 用 帐 户 调 节 表 68 支 付 报 告 72 附 件 九 : 登 录 世 行 网 址 申 请 表 82 附 件 十 < 关 于 印 发 «世 界 银 行 贷 款 项 目 会 计 核 算 办 法» 的 通 知 >( 财 际 字 [20

附 件 六 附 件 七 附 件 八 费 用 报 表 67 专 用 帐 户 调 节 表 68 支 付 报 告 72 附 件 九 : 登 录 世 行 网 址 申 请 表 82 附 件 十 < 关 于 印 发 «世 界 银 行 贷 款 项 目 会 计 核 算 办 法» 的 通 知 >( 财 际 字 [20 世 界 银 行 贷 款 项 目 财 务 管 理 与 支 付 手 册 目 录 页 码 一 财 务 管 理 4 1. 世 界 银 行 对 项 目 财 务 管 理 的 要 求 4 2. 项 目 财 务 报 告 5 3. 项 目 审 计 安 排 与 相 关 处 理 6 4. 世 界 银 行 新 金 融 产 品 8 5. 项 目 财 务 软 件 8 二 贷 款 支 付 10 1. 世 界 银 行 与 世 界

More information

PCPDbooklet_high-res.pdf

PCPDbooklet_high-res.pdf MISSION STATEMENT To secure the protection of privacy of the individual with respect to personal data through promotion, monitoring and supervision of compliance with the Ordinance. WHO WE ARE personal

More information

广 东 应 用 技 术 大 学 研 究 JGDBU 2015-12-25 第 22 卷 第 3 期 1 建 设 中 国 应 用 技 术 大 学 面 临 的 理 论 与 实 践 问 题 中 图 分 类 号 :G642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 粤 O-L0150283(2015)03-06 基 金 项 目 : 广 东 省 教 育 科 学 十 二 五 规 划 项 目 (2013JK308);

More information

摘 要 三 板 头 新 村 成 立 于 1951 年 当 时 英 殖 民 政 府 颁 发 紧 急 法 令, 把 附 近 郊 区 外 的 居 民 迁 移 至 此 而 成 立 新 村 这 个 小 乡 镇 位 于 柔 佛 州 里 的 丰 盛 港 县 三 板 头 也 称 为 任 罗 宏 (Jemaluang

摘 要 三 板 头 新 村 成 立 于 1951 年 当 时 英 殖 民 政 府 颁 发 紧 急 法 令, 把 附 近 郊 区 外 的 居 民 迁 移 至 此 而 成 立 新 村 这 个 小 乡 镇 位 于 柔 佛 州 里 的 丰 盛 港 县 三 板 头 也 称 为 任 罗 宏 (Jemaluang UTAR NEW VILLAGE COMMUNITY PROJECT REPORT NAME OF NEW VILLAGE: JEMALUANG 三 板 头 JOHOR Project carried out by: Student Name ID Number Course Year / Semester 1. Lai Wai Ming 12UKB03564 Bachelor of Accounting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2016 新 生 入 學 手 冊 目 錄 表 11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班 資 格 考 試 抵 免 申 請 表... 46 論 文 題 目 申 報 暨 指 導 教 授... 47 表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碩 博 士 班 論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2016 新 生 入 學 手 冊 目 錄 表 11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班 資 格 考 試 抵 免 申 請 表... 46 論 文 題 目 申 報 暨 指 導 教 授... 47 表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碩 博 士 班 論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2016 新 生 入 學 手 冊 目 錄 一 教 育 學 系 簡 介... 1 ( 一 ) 成 立 時 間... 1 ( 二 ) 教 育 目 標 與 發 展 方 向... 1 ( 三 ) 授 課 師 資... 2 ( 四 ) 行 政 人 員... 3 ( 五 ) 核 心 能 力 與 課 程 規 劃... 3 ( 六 ) 空 間 環 境... 12 ( 七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web)_F.1_Notes_&_Application_Form(Chi)(non-SPCCPS)_16-17.doc

Microsoft Word - (web)_F.1_Notes_&_Application_Form(Chi)(non-SPCCPS)_16-17.doc 聖 保 羅 男 女 中 學 學 年 中 一 入 學 申 請 申 請 須 知 申 請 程 序 : 請 將 下 列 文 件 交 回 本 校 ( 麥 當 勞 道 33 號 ( 請 以 A4 紙 張 雙 面 影 印, 並 用 魚 尾 夾 夾 起 : 填 妥 申 請 表 並 貼 上 近 照 小 學 五 年 級 上 下 學 期 成 績 表 影 印 本 課 外 活 動 表 現 及 服 務 的 證 明 文 件 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tudy_on_the_value_and_the_possibility_of_hong_kong_students_studying_in_university_in_taiwan.doc

Microsoft Word - study_on_the_value_and_the_possibility_of_hong_kong_students_studying_in_university_in_taiwan.doc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中 央 政 策 組 香 港 學 生 赴 台 灣 升 讀 大 學 之 價 值 與 可 行 性 評 估 義 守 大 學 2012 年 10 月 香 港 學 生 赴 台 灣 升 讀 大 學 之 價 值 與 可 行 性 評 估 委 辦 單 位 :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中 央 政 策 組 執 行 單 位 : 私 立 義 守 大 學 主 持 人 : 李 銘 義 副 教 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碩博甄簡章.doc

Microsoft Word - 105碩博甄簡章.doc 淡 江 大 105 年 度 博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104 年 9 月 16 日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105 年 度 第 1 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淡 江 大 網 址 :http://www.tku.edu.tw 淡 江 大 105 年 度 博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目 錄 壹 報 考 資 格 及 相 關 規 定 1 貳 報 名 與 注 意 事 項 1 參 考 試 日 期 地 點

More information

4. 每 组 学 生 将 写 有 习 语 和 含 义 的 两 组 卡 片 分 别 洗 牌, 将 顺 序 打 乱, 然 后 将 两 组 卡 片 反 面 朝 上 置 于 课 桌 上 5. 学 生 依 次 从 两 组 卡 片 中 各 抽 取 一 张, 展 示 给 小 组 成 员, 并 大 声 朗 读 卡

4. 每 组 学 生 将 写 有 习 语 和 含 义 的 两 组 卡 片 分 别 洗 牌, 将 顺 序 打 乱, 然 后 将 两 组 卡 片 反 面 朝 上 置 于 课 桌 上 5. 学 生 依 次 从 两 组 卡 片 中 各 抽 取 一 张, 展 示 给 小 组 成 员, 并 大 声 朗 读 卡 Tips of the Week 课 堂 上 的 英 语 习 语 教 学 ( 二 ) 2015-04-19 吴 倩 MarriottCHEI 大 家 好! 欢 迎 来 到 Tips of the Week! 这 周 我 想 和 老 师 们 分 享 另 外 两 个 课 堂 上 可 以 开 展 的 英 语 习 语 教 学 活 动 其 中 一 个 活 动 是 一 个 充 满 趣 味 的 游 戏, 另 外

More information

2 Edmonton 爱 德 蒙 顿 爱 德 蒙 顿 是 加 拿 大 的 节 日 之 城, 一 年 有 超 过 30 多 个 节 日 城 市 总 人 口 1000 多 万 干 净, 安 全 的 居 住 环 境 友 好 的, 充 满 活 力 的 文 化 社 区 附 近 有 许 多 风 景 优 美 的

2 Edmonton 爱 德 蒙 顿 爱 德 蒙 顿 是 加 拿 大 的 节 日 之 城, 一 年 有 超 过 30 多 个 节 日 城 市 总 人 口 1000 多 万 干 净, 安 全 的 居 住 环 境 友 好 的, 充 满 活 力 的 文 化 社 区 附 近 有 许 多 风 景 优 美 的 1 Come Study With Us! 欢 迎 你 来 和 我 们 一 起 学 习! 爱 德 蒙 顿 天 主 教 学 校, 欢 迎 来 自 各 个 国 家 和 信 仰 的 学 生 加 入 我 们! 爱 德 蒙 顿 天 主 教 学 校 是 一 家 由 政 府 资 助 的 公 立 学 校, 是 以 基 督 信 仰 为 背 景 的 省 立 教 育 机 构, 是 以 学 生 成 绩 和 教 育 质 量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國 立 臺 灣 藝 術 大 學 藝 術 與 人 文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本 論 文 獲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博 ( 碩 ) 士 論 文 研 究 獎 助 課 外 讀 物 對 於 國 小 低 年 級 國 語 科 教 科 書 輔 助 性 之 研 究 - 以 新 北 市 100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推 動 閱 讀 計 畫 優 良 圖 書 為 例 指 導 教 授 : 張 純

More information

66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報 : 人 文 藝 術 類 Abstract This study aimed to analyze the implementing outcomes of ability grouping practice for freshman English at a u

66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報 : 人 文 藝 術 類 Abstract This study aimed to analyze the implementing outcomes of ability grouping practice for freshman English at a u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報 : 人 文 藝 術 類 0 年,(),-0 65 私 立 科 技 大 學 四 技 大 一 新 生 英 文 能 力 分 級 教 學 成 效 分 析 An Analysis of the Implementing Outcomes of Ability Grouping of Freshman English in 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溫

More information

1 SIGMA Lab Sydney IntelliGent MultimediA Laboratory Electrical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department EIE Ph.D. M.Phil. 1.QS (Associate Profess

1 SIGMA Lab Sydney IntelliGent MultimediA Laboratory Electrical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department EIE Ph.D. M.Phil. 1.QS (Associate Profess SIGMA Lab October 31, 2018 1 1. 2. 3. 4. Q&A (a) (b) SIGMA Lab (c) (d) 5. (a) (b) i. ii. funding iii. CSC (c) 6. 1 1 1 SIGMA Lab Sydney IntelliGent MultimediA Laboratory Electrical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More information

TWGHs S

TWGHs S TWGHs S C Gaw Memorial College 東 華 三 院 吳 祥 川 紀 念 中 學 Subject Selection S3 to S4 (2013 年 2 月 版 ) 中 三 升 中 四 選 科 手 冊 新 高 中 課 程 東 華 三 院 吳 祥 川 紀 念 中 學 升 學 及 擇 業 輔 導 處 P. 1 目 錄 選 科 導 言 P.3 升 學 路 徑 P.3 如 何 選

More information

HKG_ICSS_FTO_sogobrilingual_100_19Feb2016_31837_tnc

HKG_ICSS_FTO_sogobrilingual_100_19Feb2016_31837_tnc Terms and conditions: 1. The extra 5 Membership Rewards points promotion at SOGO ( the Promotion Offer ) is valid for spending only at SOGO Department Store at Causeway Bay and Tsim Sha Tsui within the

More information

<A448A4E5AAC0B77CBEC7B3F8B2C43132A8F7B2C434B4C15F E706466>

<A448A4E5AAC0B77CBEC7B3F8B2C43132A8F7B2C434B4C15F E706466> 105 12 4 319-340 1 2 2 3 1 2 3 6 NVDA NVDA 2015 2014 320 5 37 22 5 2014 3000 2016 3 313 2016 12% inclusive education screen reader 321 2 3 2015 self-learning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 2002 2011 2008 32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會議紀錄0916.doc

Microsoft Word - 會議紀錄0916.doc 義 守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6 日 義 守 大 學 98 學 年 度 1 學 期 第 1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8 年 9 月 16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30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十 樓 第 四 研 討 室 主 席 : 傅 勝 利 校 長 出 席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4 記錄附件

Microsoft Word - 103-4 記錄附件 國 立 虎 尾 技 大 103 年 度 第 4 次 教 務 會 議 記 錄 附 件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6 日 受 文 者 : 國 立 虎 尾 技 大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8 日 發 文 字 號 : 臺 教 技 ( 二 ) 字 第 1040058590 號 速 別 : 最 速 件 密 等 及 解 密 條 件 或 保 密 期 限 : 附 件 :

More information

모집요강(중문)[2013후기외국인]04.26.hwp

모집요강(중문)[2013후기외국인]04.26.hwp 2013 弘 益 大 学 后 期 外 国 人 特 别 招 生 简 章 弘 益 大 学 http://ibsi.hongik.ac.kr 目 次 I 招 生 日 程 3 II 招 生 单 位 4 III 报 名 资 格 及 提 交 材 料 5 IV 录 取 方 法 8 V 报 名 程 序 9 VI 注 册 指 南 11 VII 其 它 12 附 录 提 交 材 料 表 格 外 国 人 入 学 申 请

More information

A study on the counseling psychologist examination qualification of examinees with foreign school records Chia-Hsin Lin Abstract Due to the increasing

A study on the counseling psychologist examination qualification of examinees with foreign school records Chia-Hsin Lin Abstract Due to the increasing * 93 99 38 33 86 10 10 26 105 * Professor and Chair, Department of Educational Psychology and Counseling,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A study on the counseling psychologist examination qualification

More information

致 谢 本 人 自 2008 年 6 月 从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毕 业 之 后, 于 2010 年 3 月 再 次 进 入 上 外, 非 常 有 幸 成 为 汉 语 国 际 教 育 专 业 的 研 究 生 回 顾 三 年 以 来 的 学 习 和 生 活, 顿 时 感 觉 这 段 时 间 也

致 谢 本 人 自 2008 年 6 月 从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毕 业 之 后, 于 2010 年 3 月 再 次 进 入 上 外, 非 常 有 幸 成 为 汉 语 国 际 教 育 专 业 的 研 究 生 回 顾 三 年 以 来 的 学 习 和 生 活, 顿 时 感 觉 这 段 时 间 也 精 英 汉 语 和 新 实 用 汉 语 课 本 的 对 比 研 究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Jing Ying Chinese and The New Practical Chinese Textbook 专 业 : 届 别 : 姓 名 : 导 师 : 汉 语 国 际 教 育 2013 届 王 泉 玲 杨 金 华 1 致 谢 本 人 自 2008 年 6 月 从 上 海 外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oc

Microsoft Word - ??????.doc 船 舶 买 卖 实 务 1. 选 船 1.1 财 政 预 算 其 实 买 船 如 其 它 投 资 一 样, 买 船 前 买 家 一 般 会 计 算 该 投 资 价 值 以 前, 当 航 运 市 场 平 静 时, 船 一 般 都 需 要 十 多 年 才 可 回 本 近 年, 航 运 市 场 畅 旺, 船 回 本 所 需 年 份 相 对 减 少, 有 些 夸 张 的 更 说 3 年 多 就 可 以 回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EDBC9B3B3C9CBFEA1AAA1AAC9CCBDADBDCCD3FDCEC4BCAF20A3A8D6D0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EDBC9B3B3C9CBFEA1AAA1AAC9CCBDADBDCCD3FDCEC4BCAF20A3A8D6D0A3A92E646F63> 高 等 教 育 初 步 探 讨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书 记 和 校 长 的 岗 位 职 责 内 容 提 要 : 2003 年 出 版 的 高 等 教 育 杂 志, 几 乎 每 期 都 有 探 讨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领 导 下 的 校 长 分 工 负 责 制 的 文 章 我 以 为, 这 些 文 章 所 涉 及 的 中 心 问 题 是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书 记 和 校 长 谁 是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1月電子報1130.doc

Microsoft Word - 11月電子報1130.doc 發 行 人 : 楊 進 成 出 刊 日 期 2008 年 12 月 1 日, 第 38 期 第 1 頁 / 共 16 頁 封 面 圖 話 來 來 來, 來 葳 格 ; 玩 玩 玩, 玩 數 學 在 11 月 17 到 21 日 這 5 天 裡 每 天 一 個 題 目, 孩 子 們 依 據 不 同 年 段, 尋 找 屬 於 自 己 的 解 答, 這 些 數 學 題 目 和 校 園 情 境 緊 緊 結

More information

論法院作成出版品禁止發行之衡量標準

論法院作成出版品禁止發行之衡量標準 論 法 院 作 成 出 版 品 禁 止 發 行 裁 定 之 衡 量 標 準 - 以 日 本 實 務 及 學 說 討 論 為 中 心 - A Study on the Stardard of Issuing a Preliminary Injunction -Comparative with the Japanese Practice and Theory- 詹 融 潔 Jung-Chieh Chan

More information

東吳大學

東吳大學 律 律 論 論 療 行 The Study on Medical Practice and Coercion 林 年 律 律 論 論 療 行 The Study on Medical Practice and Coercion 林 年 i 讀 臨 療 留 館 讀 臨 律 六 礪 讀 不 冷 療 臨 年 裡 歷 練 禮 更 老 林 了 更 臨 不 吝 麗 老 劉 老 論 諸 見 了 年 金 歷 了 年

More information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THE STUDY AND PRACTICE OF SITUATIONAL LANGUAGE TEACHING OF ADVERB AT BEGINNING AND INTERMEDIATE LEVEL A Thes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THE STUDY AND PRACTICE OF SITUATIONAL LANGUAGE TEACHING OF ADVERB AT BEGINNING AND INTERMEDIATE LEVEL A Thes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对 外 汉 语 初 中 级 副 词 情 境 教 学 研 究 与 实 践 院 系 : 国 际 文 化 交 流 学 院 学 科 专 业 : 汉 语 国 际 教 育 姓 名 : 顾 妍 指 导 教 师 : 缪 俊 2016 年 5 月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THE STUDY AND PRACTICE

More information

2011 Cross-Culture Learning Program - International & Tutor Schedule (October) German (Intermediate) Holger Eric BOCHMANN Jonathan Mich

2011 Cross-Culture Learning Program - International & Tutor Schedule (October) German (Intermediate) Holger Eric BOCHMANN Jonathan Mich 2011 Cross-Culture Learning Program - International & Tutor Schedule (October) 3 4 5 6 7 German (Elementary) Korean (Elementary) Holger Eric BOCHMANN Jonathan Michael REGALARIO Tutor -- -- Japanese (Elementary)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iIndexofNHE-03.doc

Microsoft Word - ChiIndexofNHE-03.doc 教 育 曙 光 學 報 中 文 論 文 的 分 析 及 主 題 索 引 胡 飄 賀 國 強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自 一 九 六 一 至 二 零 零 三 的 四 十 三 年 間, 教 育 曙 光 學 報 出 版 四 十 七 期 共 刊 登 七 百 篇 論 文, 本 文 將 其 間 以 中 文 發 表 的 三 百 零 六 篇 論 文 按 關 鍵 字 及 主 題 方 法 編 成 索 引 檢 定 本 索

More information

AI-AUTO-011 Saflex® Advanced PVB - Color Interlayer (Chinese)

AI-AUTO-011 Saflex® Advanced PVB - Color Interlayer (Chinese) Saflex Saflex (PVB) / Saflex B Saflex PVB 96% Saflex PVB Saflex PVB Saflex Saflex PVB * RB47 367700 x x x x x RB47 377800 / x x x x x RB47 547800 x x x x x RB47 147800 x x x x x RB47 156100 x x x x RB47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学 校 概 况 苏 州 大 学 坐 落 于 素 有 人 间 天 堂 之 称 的 古 城 苏 州, 是 国 家 211 工 程 重 点 建 设 高 校 2011 计 划 首 批 认 定 高 校, 是 江 苏 省 属 重 点 综 合 性 大 学, 其 主 要 前 身 为 创 建 于 19

第 一 部 分 学 校 概 况 苏 州 大 学 坐 落 于 素 有 人 间 天 堂 之 称 的 古 城 苏 州, 是 国 家 211 工 程 重 点 建 设 高 校 2011 计 划 首 批 认 定 高 校, 是 江 苏 省 属 重 点 综 合 性 大 学, 其 主 要 前 身 为 创 建 于 19 苏 州 大 学 2015 年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学 校 概 况 第 二 部 分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一 毕 业 生 规 模 及 结 构 二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1 总 就 业 率 2 各 专 业 就 业 率 第 三 部 分 毕 业 生 就 业 状 况 分 析 一 毕 业 生 签 约 情 况 1 本 科 毕 业 生 签 约 情 况

More information

致遠管理學院法規提案單

致遠管理學院法規提案單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行 政 會 議 會 議 議 程 會 議 資 料 請 先 行 參 閱 為 方 便 討 論, 請 於 開 會 當 日 攜 帶 與 會, 謝 謝 您 的 合 作 若 不 克 與 會, 請 於 事 前 告 知 承 辦 人 ( 分 機 215 詹 琬 渝 ) 會 議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2 月 6 日 ( 星 期 三 ) 下

More information

就业简报

就业简报 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会 就 业 服 务 部 202/2/2 2.02 目 录 一 中 国 联 通 总 部 招 聘 信 息... 3 二 中 国 铝 业 公 司 203 年 应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招 聘 公 告... 4 三 中 国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3 届 校 园 招 聘 公 告... 6 四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203 校 园 招 聘... 8 五 浦 发

More information

Careers Guidance 2016 Web.pdf

Careers Guidance 2016 Web.pdf Mainland China 235 Australia Tuition Fee () Course Tuition fee per year (A$) Living Cost University 236 Foundation Studies (VET)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VET) 237 Canada Universities The College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doc 中 考 英 语 科 考 试 标 准 及 试 卷 结 构 技 术 指 标 构 想 1 王 后 雄 童 祥 林 (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考 试 研 究 院, 武 汉,430079, 湖 北 ) 提 要 : 本 文 从 结 构 模 式 内 容 要 素 能 力 要 素 题 型 要 素 难 度 要 素 分 数 要 素 时 限 要 素 等 方 面 细 致 分 析 了 中 考 英 语 科 试 卷 结 构 的

More information

A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s of the Co-construction Contract A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s of the Co-Construction Contract ( ) ABSTRACT Co-constructio in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holds the quite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I II III The Study of Factors to the Failure or Success of Applying to Holding International Sport Games Abstract For years, holding international sport games has been Taiwan s goal and we are on the way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3 guide book 15-16

Microsoft Word - S.3 guide book 15-16 姓 名 : ( ) 班 別 : 目 錄 一 給 中 三 同 學 的 信 1 二 給 家 長 的 話 2 三 選 科 秘 笈 3 四 學 生 多 元 出 路 及 最 低 入 學 要 求 4 五 大 學 一 般 入 學 及 科 目 的 特 別 要 求 5-7 六 選 科 與 就 業 8 七 2014-15 年 度 中 三 新 高 中 學 制 選 科 活 動 一 覽 表 9 八 2014-15 年 度 中

More information

2015 Chinese FL Written examination

2015 Chinese FL Written examination Victorian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2015 SUPERVISOR TO ATTACH PROCESSING LABEL HERE Letter STUDENT NUMBER CHINESE FIRST LANGUAGE Written examination Monday 16 November 2015 Reading time: 11.45 am to 12.00

More information

会议手册.indd

会议手册.indd I 致 参 会 代 表 1 会 议 介 绍 3 总 日 程 5 特 别 活 动 7 开 幕 式 及 主 旨 报 告 (4 月 16 日 上 午 ) 9 专 题 报 告 (4 月 17 日 下 午 ) 13 专 题 论 坛 (4 月 16 日 下 午 ) 17 专 题 论 坛 发 言 摘 要 30 专 题 论 坛 一 : 大 学 英 语 课 程 改 革 与 模 式 创 新 30 专 题 论 坛 二 :

More information

1. 請 先 檢 查 包 裝 內 容 物 AC750 多 模 式 無 線 分 享 器 安 裝 指 南 安 裝 指 南 CD 光 碟 BR-6208AC 電 源 供 應 器 網 路 線 2. 將 設 備 接 上 電 源, 即 可 使 用 智 慧 型 無 線 裝 置 進 行 設 定 A. 接 上 電 源

1. 請 先 檢 查 包 裝 內 容 物 AC750 多 模 式 無 線 分 享 器 安 裝 指 南 安 裝 指 南 CD 光 碟 BR-6208AC 電 源 供 應 器 網 路 線 2. 將 設 備 接 上 電 源, 即 可 使 用 智 慧 型 無 線 裝 置 進 行 設 定 A. 接 上 電 源 1. 請 先 檢 查 包 裝 內 容 物 AC750 多 模 式 無 線 分 享 器 安 裝 指 南 安 裝 指 南 CD 光 碟 BR-6208AC 電 源 供 應 器 網 路 線 2. 將 設 備 接 上 電 源, 即 可 使 用 智 慧 型 無 線 裝 置 進 行 設 定 A. 接 上 電 源 B. 啟 用 智 慧 型 裝 置 的 無 線 Wi-Fi C. 選 擇 無 線 網 路 名 稱 "edimax.setup"

More information

2009 Korean First Language Written examination

2009 Korean First Language Written examination Victorian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2009 SUPERVISOR TO ATTACH PROCESSING LABEL HERE STUDENT NUMBER Letter Figures Words KOREAN FIRST LANGUAGE Written examination Tuesday 20 October 2009 Reading time: 2.00

More informatio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s degree Research of e-learning style for public servants under the context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s degree Research of e-learning style for public servants under the context of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新 媒 体 环 境 下 公 务 员 在 线 培 训 模 式 研 究 作 者 姓 名 : 学 科 专 业 : 导 师 姓 名 : 完 成 时 间 : 潘 琳 数 字 媒 体 周 荣 庭 教 授 二 一 二 年 五 月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pL Student Manual_BFE_2011-13_final.doc

Microsoft Word - ApL Student Manual_BFE_2011-13_final.doc 目 錄 目 錄 頁 數 1. 課 程 介 紹 1 課 程 目 標 1 學 習 成 果 1 課 程 內 容 及 結 構 2 學 習 單 元 3 2. 學 習 課 題 5 3. 教 學 方 法 10 4. 修 業 時 數 10 5. 授 課 語 言 10 6. 參 考 書 籍 及 網 址 10 7. 評 估 計 劃 13 8. 達 標 等 級 表 現 描 述 14 9. 升 學 及 就 業 14 10.

More information

20-25%,

20-25%, 2011.19 笮 1929 1957 / 361005-8 - 20-25%, http://www.hedb.xmu.edu.cn 1 2000-12000 3500-20000 20 80 4628 1000 600 300-9 - 1 / 3 4 2 1800-4500 2800-20000 1800-20000 3 P

More information

LH_Series_Rev2014.pdf

LH_Series_Rev2014.pdf REMINDERS Product information in this catalog is as of October 2013. All of the contents specified herein are subject to change without notice due to technical improvements, etc. Therefore, please check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1 104博_簡章_會議通過_20150331

Microsoft Word - 01 104博_簡章_會議通過_20150331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3 日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第 4 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博 士 班 考 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學 校 地 址 :30013 新 竹 市 光 復 路 二 段 101 號 學 校 總 機 :03-5715131 轉 各 分 機 學 校 網 址 :http://www.nthu.edu.tw/

More information

摘 要 金 馬 士 新 村 位 於 马 来 西 亚 森 美 兰 与 柔 佛 两 州 的 边 界 新 村 里 多 是 家 族 生 意, 企 业 如 橡 胶 树, 油 棕, 农 场 等 除 此 之 外, 金 马 士 也 吸 引 了 很 多 外 国 游 客 来 参 观 旅 客 不 但 为 该 村 带 动

摘 要 金 馬 士 新 村 位 於 马 来 西 亚 森 美 兰 与 柔 佛 两 州 的 边 界 新 村 里 多 是 家 族 生 意, 企 业 如 橡 胶 树, 油 棕, 农 场 等 除 此 之 外, 金 马 士 也 吸 引 了 很 多 外 国 游 客 来 参 观 旅 客 不 但 为 该 村 带 动 UTAR NEW VILLAGE COMMUNITY PROJECT REPORT NAME OF NEW VILLAGE: GEMAS 金 馬 士 NEGERI SEMBILAN Project carried out by: Name of Students ID Course Year /Trimester 1. Lim lisa 10AAB07096 Public Relations Y3S2

More information

PERSONAL PARTICULARS 个 人 资 料 ( 续 ) Citizenship (Please tick and attach a certified true copy pf your birth certificate, NRIC, Passport or Citizenship

PERSONAL PARTICULARS 个 人 资 料 ( 续 ) Citizenship (Please tick and attach a certified true copy pf your birth certificate, NRIC, Passport or Citizenship 南 洋 公 共 管 理 研 究 生 院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Programme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项 目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入 学 申 请 表 格 Admission Year 2012/13 入 学 年 份 2012/2013 Passport-sized photograph 请 贴 上 护 照 型 近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瓶 装 水, 你 不 得 不 知 的 8 件 事 情 关 于 瓶 装 水, 你 不 得 不 知 的 8 件 事 情 1 水 质 : 瓶 装 的, 不 一 定 就 是 更 好 的 2 生 产 : 监 管 缺 位, 消 费 者 暴 露 于 风 险 之 中 人 们 往 往 假 定 瓶 装 水 是

关 于 瓶 装 水, 你 不 得 不 知 的 8 件 事 情 关 于 瓶 装 水, 你 不 得 不 知 的 8 件 事 情 1 水 质 : 瓶 装 的, 不 一 定 就 是 更 好 的 2 生 产 : 监 管 缺 位, 消 费 者 暴 露 于 风 险 之 中 人 们 往 往 假 定 瓶 装 水 是 关 于 瓶 装 水, 你 不 得 不 知 的 件 事 情 关 于 瓶 装 水, 你 不 得 不 知 的 8 件 事 情 关 于 瓶 装 水, 你 不 得 不 知 的 8 件 事 情 1 水 质 : 瓶 装 的, 不 一 定 就 是 更 好 的 2 生 产 : 监 管 缺 位, 消 费 者 暴 露 于 风 险 之 中 人 们 往 往 假 定 瓶 装 水 是 干 净 安 全 健 康 的, 广 告 传 递

More information

MDP2016_hk_class2_preview

MDP2016_hk_class2_preview 2016 ManuLeader Development Program 2016 (Hong Kong) Class 2 2016 7 8 19 223-231 www.manuleader.com.hk 2016 6 302016 2012 ManuLeader Development ProgramMDP 500 MDP MDP 7 8 105 30 FR M PRMCFA 7 9 95 30

More information

. STEM OER STEM 600 STEM CCSS STEM CCSS STEM ISTE Indiana Department of STEM Education 2013 STEM STEM STEM STEM STEM 10 STEM 2017 S

. STEM OER STEM 600 STEM CCSS STEM CCSS STEM ISTE Indiana Department of STEM Education 2013 STEM STEM STEM STEM STEM 10 STEM 2017 S 23 3 2017 6 Open Education Research Vol. 23 No. 3 Jun. 2017 STEM 1 2 1 1 1 1. 475004 2. 475004 STEM STEM STEM STEM STEM STEM STEM STEM STEM STEM STEM STEM STEM G443 A 1007-2179 2017 03-0050-12 STEM 2011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第3期 2015 年 6 月 No 3 阅江学刊 Yuejiang Academic Journal Jun 2015 高等教育评论 关于日本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的若干思考 祝曙光 苏州科技学院 江苏 苏州 215009 摘要 日本各界认为 导致 20 世纪 90 年代经济低迷的原因之一就是高等教育缺乏创新精 神 人才培养机制僵化 由此开启了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 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构 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人才培养机制

More information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创新营销管理」2014暑期项目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创新营销管理」2014暑期项目 美 国 加 州 大 学 洛 杉 矶 分 校 (UCLA) 商 业 市 场 传 媒 2015 寒 假 项 目 UCLA Business Marketing Media 2015 Winter Program 项 目 概 览 项 目 目 标 项 目 名 称 向 了 让 我 校 优 秀 大 学 生 有 机 会 在 世 界 一 流 的 名 校 学 习 和 名 企 实 践, 提 升 商 业 管 理 市 场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第2期 阅江学刊 2015 年 4 月 Yuejiang Academic Journal No 2 Apr 2015 高等教育评论 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 中国特色 宣 勇1 钟伟军2 张凤娟2 1 浙江农林大学 杭州 311300 2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 310014 摘要 西方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大学实行自治 大学与政府保持相互主体关系 形成 了 校长治校 教授治学 和 学术自由 的传统

More information

Journal of Curriculum Studies September, 2013, Vol. 8, No. 2, pp. 23-52 A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nior High School Curriculum and the Mult

Journal of Curriculum Studies September, 2013, Vol. 8, No. 2, pp. 23-52 A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nior High School Curriculum and the Mult 主 題 論 文 課 程 研 究 8 卷 2 期 2013 年 9 月 頁 23-52 十 二 年 國 教 變 革 下 高 中 課 程 與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關 係 之 研 究 丘 愛 鈴 摘 要 在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的 變 革 下, 本 研 究 目 的 有 三 : 一 分 析 高 中 教 育 與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政 策 目 標 的 關 係 ; 二 探 討 大

More information

2009 Japanese First Language Written examination

2009 Japanese First Language Written examination Victorian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2009 SUPERVISOR TO ATTACH PROCESSING LABEL HERE STUDENT NUMBER Letter Figures Words JAPANESE FIRST LANGUAGE Written examination Monday 16 November 2009 Reading time:

More information

1.2 资 金 的 管 理 1.1 权 利 义 务 来 源 MOU 1.3 数 据 的 使 用 和 保 护 2 国 际 空 间 站 资 源 分 配 方 案 54

1.2 资 金 的 管 理 1.1 权 利 义 务 来 源 MOU 1.3 数 据 的 使 用 和 保 护 2 国 际 空 间 站 资 源 分 配 方 案 54 第 29 卷 第 12 期 全 球 科 技 经 济 瞭 望 Vol. 29 No. 12 2014 年 12 月 Global Science, Technology and Economy Outlook Dec. 2014 刘 阳 子 (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信 息 研 究 所, 北 京 ) 摘 要 : 空 间 探 索 既 复 杂 艰 巨 又 耗 资 甚 大, 因 此, 世 界 各 国 无

More information

GRADUATE PROGRAMMES

GRADUATE PROGRAMMES 高 级 学 位 课 程 GRADUATE PROGRAMMES 前 言 本 系 为 亚 洲 地 区 汉 学 研 究 的 一 个 中 心, 其 宗 旨 为 促 进 汉 学 与 汉 语 学 科 专 业 的 研 究 与 教 学, 为 世 界 各 个 地 区 的 学 生 与 学 人 提 供 进 修 与 研 究 的 机 会 中 文 系 隶 属 于 国 大 文 学 暨 社 会 科 学 院, 师 资 人 员 来

More information

Preliminary Questions Q4 Academic level: 請 選 擇 Graduate Study, 然 後 按 Save and Continue, 接 著 出 現 申 請 首 頁, 如 同 下 圖 請 按 左 邊 直 排 欄 位 的 2 Application Form,

Preliminary Questions Q4 Academic level: 請 選 擇 Graduate Study, 然 後 按 Save and Continue, 接 著 出 現 申 請 首 頁, 如 同 下 圖 請 按 左 邊 直 排 欄 位 的 2 Application Form, 國 內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研 究 獎 助 金 攻 讀 博 士 學 位 獎 助 金 申 請 說 明 I. 填 寫 申 請 資 料 歡 迎 你 申 請 傅 爾 布 萊 特 獎 學 金! 請 上 網 線 上 填 寫 報 名 表, 網 址 : 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 1) 請 先 按 Create an

More information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A STUDY ON SYNERGY BUYING PRACTICE IN ABC COMPANY A Thesis Submitted to the Graduate School and MBA Center I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A STUDY ON SYNERGY BUYING PRACTICE IN ABC COMPANY A Thesis Submitted to the Graduate School and MBA Center I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ABC 中 国 食 品 公 司 的 整 合 采 购 研 究 学 科 专 业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作 者 姓 名 :0113700719 指 导 教 师 : 答 辩 日 期 : 2013 年 12 月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二 一 四 年 一 月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More information

2010 Japanese First Language Written examination

2010 Japanese First Language Written examination Victorian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2010 SUPERVISOR TO ATTACH PROCESSING LABEL HERE STUDENT NUMBER Letter Figures Words JAPANESE FIRST LANGUAGE Written examination Monday 15 November 2010 Reading time:

More information

建國科大 許您一個海闊天空的未來 建國科大本著術德兼修五育並重的教育方針 持續努力的朝向專業教學型大學邁進 期許建國的學生能成為企業所樂用的人才 建國科大多元性發展與延伸觸角 如 教學卓越計畫 產官學合作 國際交流活動等等 讓師生能充實基礎實力 更提升競爭力 不管將來是要升學或是就業 都能一帆風順

建國科大 許您一個海闊天空的未來 建國科大本著術德兼修五育並重的教育方針 持續努力的朝向專業教學型大學邁進 期許建國的學生能成為企業所樂用的人才 建國科大多元性發展與延伸觸角 如 教學卓越計畫 產官學合作 國際交流活動等等 讓師生能充實基礎實力 更提升競爭力 不管將來是要升學或是就業 都能一帆風順 校刊 Chienkuo Monthly 224 2 0 11.4.1 6 出刊 學 力 實 力 願 力 建國科技大學辦學 卓越 優質 傑出 奉准101年起以公立標準招收繁星計畫學生 焦 點 報 導 建國科技大學奉准招收繁星計畫學生 學力實力願力 自動化工程系參加 2011臺灣無人飛機設計競賽 脫穎而出 獲得五座獎盃 兩 岸 交 流 華中科技大學武昌分校金國華董事長蒞校參訪 策略聯盟計畫 建國科技大學美容系舉辦新娘造型專題競賽活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H090330.doc

Microsoft Word - SH090330.doc 2009 年 3 月 30 日 環 球 指 數 上 周 收 市 價 一 星 期 變 化 百 分 率 四 星 期 變 化 百 分 率 恆 生 指 數 14,119.50 +1285.99 +10.02% +1307.93 +10.21% 國 企 指 數 8,481.22 +985.26 +13.14% +1578.38 +22.87% 上 海 綜 合 指 數 2,374.44 +93.35 +4.09%

More information

循 環 的 過 程 ( 1 : 3 1. 2 2. 1/2 3. : 4. http://334.edb.hkedcity.net/doc/chi/er_of_ugc_c_2 5. 0101007.pdf 6. 7. 8. 2 3 1. 2. 3. 4. 5. 2 1/ 2 * (* : : : http://334.edb.hkedcity.net/doc/chi/non- UGC_funded_level_%20requirement%20_Chi_bookl

More information

WTO 3, George Beredayarea comparative studies 8 Bereday 9,10

WTO 3, George Beredayarea comparative studies 8 Bereday 9,10 J Chin Med 18(1,2): 75-88, 2007 75 1,3 2 *3,4 1 2 3 4 96 6 8 96 7 27 George Beredayarea comparative studies 333 261 886-3-3196200 2613 886-3-3298995 E-mail maofeng@adm.cgmh.org.tw 76 1 2 WTO 3,4 5 6 7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4月11日雅思阅读预测机经(新东方版)

2015年4月11日雅思阅读预测机经(新东方版) 2015 年 5 月 9 日 雅 思 口 语 回 忆 版 ( 全 国 场 ) 2015 年 5 月 9 日 雅 思 口 语 回 忆 网 友 版 ( 华 北 & 东 北 区 ) 1 5.09 北 外 R9 p1 home apartment 以 后 想 住 个 什 么 样 的 房 子 还 有 几 个 忘 了 p2 a person u disagree sth p3 你 坚 持 不 同 意 别 人 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5FB248A6BFA46ABEC7313034BEC7A67EABD7BAD3A468A662C2BE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8313033313130352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5FB248A6BFA46ABEC7313034BEC7A67EABD7BAD3A468A662C2BE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831303331313035292E646F63> 淡 江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目 錄 壹 報 考 資 格 及 相 關 規 定 P.3 貳 報 名 與 注 意 事 項 P.3 參 考 試 日 期 地 點 P.7 肆 招 生 學 系 ( 所 ) 名 額 資 格 條 件 及 考 試 方 式 P.8 伍 修 業 年 限 及 上 課 地 點 P.13 陸 評 分 方 式 P.13 柒 錄 取 及 公 告 P.13

More information

1 0 5 2016 5 2 2016 8 15 2016 8 22 2016 8 23 2016 9

1 0 5 2016 5 2 2016 8 15 2016 8 22 2016 8 23 2016 9 105 709 188 () www.ukn.edu.tw 06-2559000 1 0 5 2016 5 2 2016 8 15 2016 8 22 2016 8 23 2016 9 1 0 5...2...3...5...5...5...5...6...6...6...8...9...12...15...17...18...19 105...20 ( 3 )...21 1 1 0 5 104 2

More information

Panaboard Overlayer help

Panaboard Overlayer help Panaboard Overlayer Image Capture Software for Electronic Whiteboard (Panaboard) ... 3... 5... 6... 13...14 Panaboard Overlayer 1. 2. 3. 4. 4-1. 4-2. [ / ] ( ) 4-3. 5. 6. 6-1. 6-2. [ / ] ( ) 7. Panaboard

More information

淡 江 大 學

淡  江  大  學 淡 江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學 士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目 錄 壹 報 考 資 格 及 相 關 規 定 P.3 貳 報 名 與 注 意 事 項 P.3 參 考 試 日 期 地 點 P.6 肆 招 生 學 系 名 額 備 審 資 料 及 考 試 方 式 P.7 伍 修 業 年 限 及 上 課 地 點 P.7 陸 評 分 方 式 P.7 柒 錄 取 及 公 告 P.7 捌

More information

一段“蝶蝶”上休的生命教育故事

一段“蝶蝶”上休的生命教育故事 一 段 蝶 蝶 不 休 的 生 命 教 育 故 事 幼 兒 園 生 命 教 育 之 實 踐 歷 程 幼 兒 教 保 研 究 期 刊 2010 第 4 期 李 麗 娟 姚 維 芬 陳 宜 君 陳 萱 蔡 佩 其 劉 秋 燕 鄭 莉 君 四 季 藝 術 兒 童 教 育 機 構 教 研 中 心 四 季 藝 術 幼 稚 園 摘 要 本 研 究 以 做 中 學 之 蝴 蝶 飼 養 教 學 實 踐 活 動, 探

More information

1

1 Activity- based Cost Management: A New Mode of Medical cost Management () 1 Activity - based Cost Management A New Mode of Medical cost Management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market, the defects

More information

周年校務計劃05-06

周年校務計劃05-06 聖 家 學 校 辦 學 宗 旨 本 校 是 一 所 政 府 資 助 小 學, 屬 香 港 天 主 教 教 區 學 校 之 一 本 校 秉 承 聖 家 的 愛 主 愛 人 仁 愛 服 從 勤 勞 精 神, 培 育 學 生 德 智 體 群 美 靈 六 育 美 德 積 極 與 家 長 合 作, 配 合 先 進 教 學 法, 指 導 學 生 探 求 學 問, 養 成 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 培 養 正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成 績 繳 交 及 處 理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17 日 98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臨 時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99 年 03 月 23 日 98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教 務 會 議 正 通 過 99 年 06 月 22 日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成 績 繳 交 及 處 理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17 日 98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臨 時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99 年 03 月 23 日 98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教 務 會 議 正 通 過 99 年 06 月 22 日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3 次 教 務 會 議 紀 錄 附 件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22 日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成 績 繳 交 及 處 理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17 日 98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臨 時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99 年 03 月 23 日 98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教 務 會 議

More information

1

1 1 2 3 99 100-101 4 () EIL EIL EIL EIL : 5 6 ( ) 7 5 A2 225 390 29 3 130 A2 8 9 118.56 127.1 +8.54 151.82 153.84 +2.01 108.04 111.55 +3.51 142.34 147.53 +5.19 137.15 140.81 +3.66 147.21 151.18 +3.97 117.86

More information

I. 入 学 简 介 I. 同 志 社 大 学 概 要 同 志 社 大 学 于 1875 年 由 新 岛 襄 先 生 创 立, 当 时 的 名 称 为 同 志 社 英 学 校 新 岛 襄 先 生 是 第 一 位 从 欧 美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获 得 学 位 的 日 本 人, 以 近 代 日 本

I. 入 学 简 介 I. 同 志 社 大 学 概 要 同 志 社 大 学 于 1875 年 由 新 岛 襄 先 生 创 立, 当 时 的 名 称 为 同 志 社 英 学 校 新 岛 襄 先 生 是 第 一 位 从 欧 美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获 得 学 位 的 日 本 人, 以 近 代 日 本 出 願 から 入 国 までの 予 定 Application Schedules for the Intensive Japanese Language Program Bekka 2015 年 4 月 入 学 2015 年 9 月 入 学 日 本 語 オンラインレジストレーション 受 付 期 間 Online Registration Period 入 学 検 定 料 納 入 期 間 Period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9王充人性論_確定版980317_.doc

Microsoft Word - 09王充人性論_確定版980317_.doc 王 充 有 善 有 惡 的 人 性 論 王 充 有 善 有 惡 的 人 性 論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中 文 摘 要 王 充 (27-100) 的 人 性 論 本 於 世 碩 公 孫 尼 子, 主 張 人 性 先 天 上 有 善 有 惡, 進 而 批 評 在 其 之 前 諸 家 的 各 種 陳 言, 斷 其 優 劣, 在 中 國 人 性 論 發 展 史 上 十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