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险(备-企财)[2010]附1888号~1891号-企业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平安财险(备-企财)[2010]附1888号~1891号-企业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

Transcription

1 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 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 未确定受益份额的, 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保险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 1. 没有指定受益人, 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 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 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 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 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二 ) 残疾或医疗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残疾或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 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 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且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各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 ( 一 ) 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约定的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 二 ) 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简称 给付表 ) 所列残疾之一的, 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第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 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 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 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给付总额不超过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 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 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 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 给付表 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 给付表 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 三 ) 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因此在符合本合同第二十六条释义的医院 ( 以下简称 释义医院 ) 进行治疗, 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 必要 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 100 元部分按 80% 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事故, 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医疗保险金, 但累计给付金额以本保险合同约定的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 为限, 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 对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 则保险人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第六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猝死 ; ( 五 )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 外科手术 ; ( 六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 ; ( 七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3 ( 八 ) 恐怖袭击 ; ( 九 )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 ( 十 )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 ( 十一 ) 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或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事故 ; ( 十二 )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 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 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 二 ) 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 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 ( 三 ) 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期间 第八条下列费用, 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费用 ; ( 二 ) 因椎间盘膨出和突出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 ; ( 三 ) 营养费 康复费 辅助器具费 整容费 美容费 修复手术费 牙齿整形费 牙齿修复费 镶牙费 护理费 交通费 伙食费 误工费 丧葬费 发生上述第六 七条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九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分为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和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十条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 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二条保险人按照第十九条的约定, 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 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 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 ; 情形复杂的, 保险人将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基本材料收集齐全后, 尽快做

4 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 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 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 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 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 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 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除另有约定外,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 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 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 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 发生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 发生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七条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未通知的, 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 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十八条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否则, 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 检验等项费用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保险事故发生后, 被保险人需要治疗的, 应在释义医院就诊, 若因急诊未在释义医院就诊的, 应在三日内通知保险人, 并根据病情及时转入释义医院 若确需转入非释义医院就诊的, 应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 保险人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给予答复, 对于保险人同意在非释义医院就诊的, 对这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本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上述约定, 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十九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 应提交以下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 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

5 材料, 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 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一 ) 身故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 2. 保险单原件 ; 3. 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4. 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 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 5.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 6. 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 7.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 8.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 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 二 ) 残疾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 2. 保险单原件 ; 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 4. 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或烧烫伤鉴定诊断书 ; 5. 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 6.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 7.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 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 三 ) 医疗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 2. 保险单原件 ; 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 4. 释义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 5. 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 6.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 7.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 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自其知道或

6 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二十一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 ; 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如为境外就医, 本项保险责任中的医疗费用按照被保险人在国内的保险单签发地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折算 本合同涉及的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 以结算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为准 第二十四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 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或者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五条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 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 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 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 ( 一 ) 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 ( 二 ) 保险单原件 ; ( 三 ) 保险费交付凭证 ; ( 四 ) 投保人身份证明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 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时起, 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 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费 第二十六条 释义 保险人 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伤害 指以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肢 指人体的四肢, 即左上肢 右上肢 左下肢和右下肢 无有效驾驶证 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 : (1) 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 (2) 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

7 (3) 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 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 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 ; (4) 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 以及在暂扣 扣留 吊销 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 ; (5) 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 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 (6) 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 (1) 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 (2) 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 号牌, 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3) 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机动交通工具 未满期净保费 未满期净保费 = 保险费 [1-( 保险单已经过天数 / 保险期间天数 )] (1-25%) 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保险金申请人 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 指自被保险人进入客运民航班机的舱门 商业营运的火车车厢 轮船甲板 汽车车厢起, 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舱门 车厢或甲板时止的期间 火车 包括铁路列车 地铁 轻轨 商业营运 指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的运输经营活动 医院 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 未约定定点医院的, 则指经中华人民共和 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 康复 护理 休养 静养 戒酒 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 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 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高风险运动 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 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 在进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准备, 必须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必须在接受专业人士提供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 被保险人进行此类运动时须具备相关防护措施或设施, 以避免发生损失或减轻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潜水, 滑水, 滑雪, 滑冰, 驾驶或乘坐滑翔翼 滑翔伞, 跳伞, 攀岩运动, 探险活动, 武术比赛, 摔跤比赛, 柔道, 空手道, 跆拳道, 马术, 拳击, 特技表演, 驾驶卡丁车, 赛马, 赛车, 各种车辆表演, 蹦极 辅助器具费 指购买 安装或修理假肢 矫形器 假眼 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给付表 :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保监发 [1999]237 号 )

8 等级项目残疾程度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五级 第六级第七级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九 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三一三二三三 三四 注 : 给付比例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 注 1)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100%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2) 咀嚼 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3)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 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 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 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 全需他人扶助的 ( 注 4) 两上肢 或两下肢 或一上肢及一下肢, 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5) 75% 十手指缺失的 ( 注 6)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7) 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8) 50% 十足趾缺失的 ( 注 9)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一上肢三大关节中, 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 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手含拇指及食指, 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一下肢永久缩短 5 公分以上的 30% 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10) 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上肢三大关节中, 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 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两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 20% 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 ( 注 11) 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 ( 注 12) 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 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15% 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 或中指 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10% (1)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 或不能辨别明暗 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 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 或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 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 或麻痹 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 咀嚼 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 以致不能作咀嚼 吞咽运动, 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 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 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 大小便始末 穿脱衣服 起居 步行 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 需要他人帮助

9 (5) 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 肘关节和腕关节 ; 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 膝关节和踝关节 (6) 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 ( 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 ) 以上完全切断 (7) 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 90 分贝, 语言频率为 赫兹 (8) 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 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9) 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10) 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 齿舌音 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中, 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 或声带全部切除, 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 ( 耳 鼻 喉 ) 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11) 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12) 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 鼻呼吸困难, 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后, 机能仍然完全丧失, 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 不在此限

平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平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More information

71_人保寿险附加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71_人保寿险附加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人保寿险附加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1. 关于本附加合同 2.4 责任免除 1.1 附加合同订立 1.2 投保范围 3. 投保人的义务和权力 1.3 附加合同生效 3.1 保险费的交纳 3.2 效力终止 2.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2.2 保险期间 4.1 受益人 2.3

More information

1. 保险单 ; 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 3. 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医院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 4.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 申请烧伤保险金时, 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

1. 保险单 ; 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 3. 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医院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 4.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 申请烧伤保险金时, 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的附加合同, 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 ) 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备案)[2009]N199号-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平安(备案)[2009]N199号-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More information

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 ( 不包括个人合伙 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 )

More information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批注 附贴批单 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 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

More information

建行标准白金卡航空意外险保障客户说明书.doc

建行标准白金卡航空意外险保障客户说明书.doc 中国建设银行标准白金信用卡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客户告知书 投保人 : 中国建设银行 保险人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保险人 : 中国建设银行标准白金信用卡持卡人 - 0 - 一 保险责任 : 保险期限内只当持卡人即被保险人在使用本人有效被保险信用卡支付本人的 100% 国内外机票款 ( 含折扣机票款 ) 或 80% 的旅游票款 ( 须含飞机票 ),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生效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

More information

( 六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 ( 七 )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 外科手术 ; ( 八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 ; ( 九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 十 )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 ( 十一 )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

( 六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 ( 七 )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 外科手术 ; ( 八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 ; ( 九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 十 )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 ( 十一 )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猝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 ( 不含 ) 以下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 ( 不包括个人合伙 农村承包经营户

More information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出国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安邦 ( 备案 )[2009]N35 号 总则 一条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投保人 : 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投保人投保本保险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 : 凡年龄在 1 周岁 ( 含 1 周岁 ) 至 65

More information

故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

故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More information

平安财险(备-企财)[2010]附1888号~1891号-企业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

平安财险(备-企财)[2010]附1888号~1891号-企业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 平安 ( 北京 ) 学生意外保险条款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年满 6 周岁, 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的中小学 中专 职业学校等全日制在册学生, 以及 2-6 周岁的身体健康的学前班学生和幼儿园在册儿童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备案号 :( 平安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8 ( 主 )006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若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 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烧伤保险金 ; 若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 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不同特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伤, 发生在身体不同的烧伤部位, 本公司给付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 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 本公司因该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以保险

若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 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烧伤保险金 ; 若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 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不同特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伤, 发生在身体不同的烧伤部位, 本公司给付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 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 本公司因该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以保险 中意人寿 [2012] 意外伤害保险 053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中意附加特定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附加合同的订立 中意附加特定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依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投保人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基本条款及其释义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若主合同因任何原因效力终止, 则本附加合同自动终止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D3A2B4F3C8CBCAD9B8BDBCD3B2D0BCB2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D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 DD3A2B4F3C8CBCAD9B8BDBCD3B2D0BCB2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DCCF5BFEE2E646F63>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英大人寿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4.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4 您应当按约定交纳保险费 3.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3.2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4.1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131BAC520B5E7CCD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131BAC520B5E7CCD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梯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2 版 ) 总则 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 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二条 年龄在 90 天 ( 含 ) 至 75 周岁 ( 含 ) 之间, 身体健康, 能正常生活 工作和学习的人,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三条 年满 18 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More information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2009版)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2009版) 中美联泰大都会 [2011] 意外伤害保险 005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条款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1.3 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53_人保寿险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doc

53_人保寿险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doc 人保寿险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B 款 ) 条款目录 条款是附加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3. 您的义务和权利 1.1 附加合同订立 3.1 保险费的交纳 1.2 附加合同生效 3.2 效力终止 2. 您获得的保障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2.1 基本保险金额 4.1 受益人 2.2 保险期间 4.2 保险金申请 2.3 保险责任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6BCB0EE5FB1B8B0B85F5B D4E313136BAC52DBCC6BBAEC9FAD3FDCAD6CAF5B0B2BFB5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20B6BCB0EE5FB1B8B0B85F5B D4E313136BAC52DBCC6BBAEC9FAD3FDCAD6CAF5B0B2BFB5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条款 ( 保监会备案编号 : 都邦 [2009]N116 号 )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需实行计划生育手术者, 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意外险条款范本

意外险条款范本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安心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一条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 凡年满 3 周岁 ( 含 ) 至 65 周岁 ( 含 ),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1 中国建设银行标准白金等级系列产品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客户告知书 投保人 : 中国建设银行 保险人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保险人 : 中国建设银行标准白金等级信用卡持卡人 一 保险责任 : 保险期限内只当持卡人即被保险人在使用本人有效被保险信用卡支付本人的 100% 国

附件 1 中国建设银行标准白金等级系列产品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客户告知书 投保人 : 中国建设银行 保险人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保险人 : 中国建设银行标准白金等级信用卡持卡人 一 保险责任 : 保险期限内只当持卡人即被保险人在使用本人有效被保险信用卡支付本人的 100% 国 中国建设银行标准白金等级系列产品航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计划 一 所有保险由中国建设银行支付保费给保险公司, 持卡人无需 另行付费 二 保险自标准白金等级信用卡开卡后首次消费的当日零时起生 效, 持卡人不得自行变更或退保 三 保险责任生效条件 : 1) 符合 平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的规定 ; 2) 保险期间当上述持卡人使用本人有效标准白金等级信用卡支 付当次本人国内外客运飞机 100% 的票款或 80%

More information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01732312018040904281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1B6B3A9D0D0CEDED3C7BDBBCDA8B9A4BEDF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1B7CCF5BFEEA3A8B6FECEACC2EB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1B6B3A9D0D0CEDED3C7BDBBCDA8B9A4BEDF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1B7CCF5BFEEA3A8B6FECEACC2EBA3A92E646F63> 人保健康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125 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畅行无忧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2009 年 12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1 被保险人范围 1.1 被保险人范围凡投保时出生满 28 天至 70 周岁, 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 险 2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2.1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 A 至 E

More information

第三条责任除外因下列原因中的一种或数种直接和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 ; ( 三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自杀 故意自伤 ; ( 四 ) 被保险人斗殴 酗酒 (

第三条责任除外因下列原因中的一种或数种直接和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 ; ( 三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自杀 故意自伤 ; ( 四 ) 被保险人斗殴 酗酒 (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附加保险条款订立本附加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 本附加条款 ) 须附加于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条款使用 本附加条款作为主险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与投保单 保险单及明细表 主险条款 批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旅行时, 持有效客票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见释义第 1 条

More information

( 一 ) 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驾驶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 一 ) 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驾驶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 条款 备案号 :( 平安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8 ( 主 )007 号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中国居民 ( 不含香港 澳门 中国台湾地区

More information

阳光驾驶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

阳光驾驶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条款 总则 一条 阳光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二条 身体健康, 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人员 在驾校接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学员, 可以作 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三条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3AAD4CBBDBBCDA8B9A4BEDFB3CBBFC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B0E629>

<4D F736F F D20D3AAD4CBBDBBCDA8B9A4BEDFB3CBBFC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B0E62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营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 版 )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 年龄在 75 周岁 ( 释义见 8.1) 以下的营运交通工具 ( 释义见 8.2) 乘客可作为被保险人 2 保障内容 2.1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不能为无法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CDC5CCE5C8CBC9E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4D F736F F D DCDC5CCE5C8CBC9E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 被保险人名册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本保险合同所附被保险人名册中载明的投保人的在职人员或其他具有相关保险利益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投保时, 应为年龄在 16 周岁 ( 含 16 周岁, 下同 ) 至 65 周岁之间,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FB9FACAD9BCC6BBAEC9FAD3FDBCD2CDA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841BFEEA3A9C0FBD2E6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 FB9FACAD9BCC6BBAEC9FAD3FDBCD2CDA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841BFEEA3A9C0FBD2E6CCF5BFEE2E646F6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 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 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 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 ) 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 批注 附贴批单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被保险人名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AA3BFB5B8BDBCD3A1B8C8E7D2E A1B9C8CBC9E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20BAA3BFB5B8BDBCD3A1B8C8E7D2E A1B9C8CBC9E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海康附加 如意 256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条附加合同的订定和构成海康附加 如意 256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依主保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附加于 海康 如意 256 终身寿险( 万能型 )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如果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

被保险人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备案号 :( 平安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8 ( 主 ) 008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医院 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 未约定定点医院的, 则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 康复 护理 休养 静养 戒酒 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 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

医院 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 未约定定点医院的, 则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 康复 护理 休养 静养 戒酒 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 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附加救护车费用补偿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01731922018050912412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种意外伤害保险或健康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公共场所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注册号 :C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投保时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公共场所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注册号 :C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投保时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公共场所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01732312018122902652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投保时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故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

故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B 款 ) 条款 备案号 :( 平安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8 ( 主 ))011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昆仑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昆仑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昆仑健康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007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昆仑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目录 一部分总则... 2 一条 合同构成... 2 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2 三条 犹豫期... 2 四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五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 二部分保障利益条款... 2 六条 保险责任... 2 七条 责任免除...

More information

平安财险(备-健康)[2010]主42号-平安学生幼儿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doc

平安财险(备-健康)[2010]主42号-平安学生幼儿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doc 平安学生幼儿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 且已加入少儿医疗保险或学生医疗保险等社会医疗保险的各类大 中 小学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平保养发 [2012]114 号,2012 年 8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 提示 : 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 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 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More information

三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四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 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五 被保险人斗殴 醉酒, 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六 被保险人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的行为, 及因未遵医嘱引起的任何后果 ; 七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

三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四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 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五 被保险人斗殴 醉酒, 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六 被保险人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的行为, 及因未遵医嘱引起的任何后果 ; 七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 ) 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投保单, 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拥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或在中国境内拥有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的非中国国籍公民,

More information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关爱母子平安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条款 总则 一条 阳光关爱母子平安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二条 被保险人 : 年龄在 20 周岁 ( 含 ) 至 45 周岁 ( 含 ) 之间, 持有准生证, 经产前检查, 身体健康 胎儿情况正常的怀孕妇女, 可以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More information

伤害事故导致身体残疾, 应在治疗结束后, 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我们根据本条款所附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以下简称 比例表 ) 的规定, 按其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 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的

伤害事故导致身体残疾, 应在治疗结束后, 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我们根据本条款所附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以下简称 比例表 ) 的规定, 按其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 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的 中美联泰大都会 [2011] 意外伤害保险 142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短期综合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2008) 条款 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前述保险单或凭证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在本合同中, 您 指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C9D9B6F9D2E2CDE2C9CBBAA6B1A3CFD542BFEE2DD1F9B1BE2E646F63>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C9D9B6F9D2E2CDE2C9CBBAA6B1A3CFD542BFEE2DD1F9B1BE2E646F63> 信诚附加少儿意外伤害保险 B 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1 信诚附加少儿意外伤害保险 B 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可附加于我们可供 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主合同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 以本附 加合同为准 投保年龄 2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 且出生满 30 天至 17 周岁 ( 注 1) 的少儿 ( 以下简称被 保险人 ) 投保本附加合同

More information

故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

故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C 款 ) 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保险人承保后被保险人配偶及子女也可按本保险的费率表规定投保本保险, 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 二 ) 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 被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 二 ) 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 被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平安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8 ( 主 ) 029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各类大 中 小学 幼儿园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昆仑健康 [2011] 意外伤害保险 005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吉祥行航空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 条款 目 录 一部分总则...2 一条 合同构成...2 二条 合同成立与生效...2 三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四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 二部分保障利益条款...2 五条 保险对象...2 六条 保险责任...2 七条

More information

P0141 平安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P0141 平安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平安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平保养发 [2010]86 号,2010 年 5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 提示 : 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 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5FCCABC6BDCAA2CAC0B9ABB9B2BDBBCDA8BABDBFD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20325FCCABC6BDCAA2CAC0B9ABB9B2BDBBCDA8BABDBFD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太平盛世公共交通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0 年 6 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阅读提示 : 一 本公司根据本合同中所述第四条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 二 在部分情况下, 本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 请留意第五条 ; 三 解除保险合同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留意第十五条 第一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本公司同意承保, 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More information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框架范本-个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框架范本-个人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保险 B 款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More information

2012建设银行钻石卡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障说明_挂网版_

2012建设银行钻石卡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障说明_挂网版_ 中国建设银行钻石信用卡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说明书 中国建设银行钻石信用卡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说明书 投保人 : 中国建设银行 主保险人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其他保险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保险人 : 中国建设银行钻石信用卡持卡人及其同行的配偶 子女 保险期间 :2012 年 1 月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0C2B0D7BFA8BFCDBBA7B8E6D6AACAE9A3A8B1A3CFD5B9D2CDF8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0C2B0D7BFA8BFCDBBA7B8E6D6AACAE9A3A8B1A3CFD5B9D2CDF8A3A92E646F63> 奥白卡航空意外保险 客户告知书 投保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人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保险人 : 奥白卡持卡人 一 保险责任 : 保险期限内只当持卡人即被保险人在使用本人的有效被保险信用卡 ( 奥白卡 ( 双币种 )) 支付国内外客运飞机 100% 的票款或 80% 的旅游票款 ( 须含飞机票 ), 保险责任生效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 被保险人在乘坐商业运营的国内外客运飞机期间遭受意

More information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关爱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C 款 )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其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变更申请书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1.2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经与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关爱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C 款 )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其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变更申请书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1.2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经与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您. 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第 2.4 条 您或被保险人有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权利 第 4.1 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第 1.3 条 在某些情况下,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More information

陈骏

陈骏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急性肠胃炎健康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02432612017092509462 总则第一条急性肠胃炎健康保险合同 ( 以下称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投保时未满八十周岁 ( 释义 1) 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安邦 ( 备案 )[2010]N17 总则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投保范围 一 投保人 : 凡从事土木 水利 道路 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 线路管道设备安装 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 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投保本保险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若被保险人违反相关的高风险运动设施管理方的安全管理规定,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六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 除提交主保险合同规定的相关材料外, 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 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 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

第五条若被保险人违反相关的高风险运动设施管理方的安全管理规定,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六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 除提交主保险合同规定的相关材料外, 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 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 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附加猝死保险条款 ( 平安财险 )( 备 - 疾病保险 ) 2018 ( 附 ) 077 号 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种意外伤害保险或健康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经投保人申请并经保险人同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旅游意外保险.doc

Microsoft Word - 旅游意外保险.doc 安信农险 ( 备案 )[2009]N138 号 条款安信农险 ( 备案 )[2009]N138 号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身体健康 能正常旅行的旅游者和随团提供服务的旅行社雇员, 均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或者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它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6BDB0B2B2C6CFD5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D6F73534BAC52DC6BDB0B2D1A7C9FAD3D7B6F9D7A1D4BAD2BDC1C6B1A3CFD5CCF5BFEE >

<4D F736F F D20C6BDB0B2B2C6CFD5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D6F73534BAC52DC6BDB0B2D1A7C9FAD3D7B6F9D7A1D4BAD2BDC1C6B1A3CFD5CCF5BFEE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各类大 中 小学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8BDBCFE32A3BACAD6CAF5B0B2C8AB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4D F736F F D20B8BDBCFE32A3BACAD6CAF5B0B2C8AB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附件 2: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手术安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产品注册号 :C00016332312018031002182)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 70 周岁以下, 在医疗机构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 第三条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或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伤残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从事合法客运的飞机 机动车辆 船舶 轨道类交通工具等商业运营交通工具, 因该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 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 意外伤害保险金

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伤残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从事合法客运的飞机 机动车辆 船舶 轨道类交通工具等商业运营交通工具, 因该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 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 意外伤害保险金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诚泰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8 ( 主 ) 004 号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和投保单 保险单及保险凭证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持有效客票乘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从事合法客运的飞机 机动车辆 船舶 轨道类交通工具等商业运营交通工具的乘客,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阳光意外伤害保险(2008版)条款

阳光意外伤害保险(2008版)条款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条款 总则 一条 阳光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二条 年龄在 90 天 ( 含 ) 至 65 周岁 ( 含 ) 之间, 身体健康, 能正常生活 工作和学习的人, 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三条 年满 18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备案)[2009]N211号-平安母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平安(备案)[2009]N211号-平安母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母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凡持有准生证 身体健康 未满 20 孕周之妇女 若胎儿经分娩后为活体婴儿, 则该婴儿作为本保险的连带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分为妇科癌症保险金额和乳腺癌症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

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分为妇科癌症保险金额和乳腺癌症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女性安康疾病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年满十六周岁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妇科癌症 ( 非乳腺癌症 )

More information

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 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 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 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 ; 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 伤残等级在原评定的基础上晋升一级, 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对于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

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 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 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 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 ; 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 伤残等级在原评定的基础上晋升一级, 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对于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第三条人 驾驶非营运汽车的驾驶员,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或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的附加合同, 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 ) 个人保险基本条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

More information

附件5-2.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_PDF_.doc

附件5-2.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_PDF_.doc 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平保养发 [2009]46 号,2009 年 6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投保人可选择投保一类或多类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对应的保险责任, 在投保基本部分保险责任的基础上, 可选择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对应的可选部分保险责任的一项或两项进行投保

More information

中英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英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英人寿 [2013] 意外伤害保险 024 号 中英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一部分责任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与投保人订立的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 保险条款 所附的投保单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 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

More information

对于上述各项中的残疾保险责任, 同时适用以下规则 :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 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 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 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上

对于上述各项中的残疾保险责任, 同时适用以下规则 :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 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 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 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上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本公司 ) 联众安通意外伤害保险 (2005 2005) 条款 第一部分 责任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本合同的投保人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本合同由保单计划书 本合同条款 投保单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 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 ) 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 声明 批注, 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 批单和其它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 家庭成员凡在出生二十八日至六十五周岁, 身体健康者,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More information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 二 ) 伤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 事故造成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代码 (JR/T ) 所列伤残之一的,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 二 ) 伤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 事故造成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代码 (JR/T ) 所列伤残之一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疫苗接种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 ( 含 ) 以下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More information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无忧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年龄在 6 个月至 65 周岁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经保险人同意, 并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配偶 (18 至 65 周岁 ) 子女 ( 指 6 个月至 18 周岁的子女,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可放宽至

More information

21

21 中新大东方大东方航空旅客意外伤害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A1) 合同条款 感谢您选择了我们 -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旨在提示您本条款中的重要事项, 对本条款内容的解释以相应合 同条款为准 您的权益 被保险人享有我们提供的保障 (4.3)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7) 注意事项 责任免除条款中列明了我们在某些情况下不承担的保险责任 (4. 4.4) 保险事故发生后, 请及时通知我们

More information

( 一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前在任何医疗机构被诊断患有急性肠胃炎并在保险期间内治疗的 ; ( 二 ) 不满足第二十六条释义的 续保 条件的, 自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 7 日内 ( 不包含第 7 日 ), 被保险人在任何医疗机构被诊断患有急性肠胃炎并在保险期间内治疗的 第八条下列费用,

( 一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前在任何医疗机构被诊断患有急性肠胃炎并在保险期间内治疗的 ; ( 二 ) 不满足第二十六条释义的 续保 条件的, 自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 7 日内 ( 不包含第 7 日 ), 被保险人在任何医疗机构被诊断患有急性肠胃炎并在保险期间内治疗的 第八条下列费用,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急性肠胃炎健康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投保时未满六十周岁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 ( 不包括个人合伙 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 )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

More information

条款目录 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三条保险期间第二章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四条投保范围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六条责任免除第三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七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四章保险金的申请 第八条如实告知第九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第十一条保险事故

条款目录 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三条保险期间第二章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四条投保范围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六条责任免除第三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七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四章保险金的申请 第八条如实告知第九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第十一条保险事故 生命驾驶学员意外伤害保险 (2012 年 8 月版 ) 本保险条款的每一部分都关乎您的切身利益, 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 我们提供了以下基本概念的解释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 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 : 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 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 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责任 :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一部分共同条款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三条受益人四条保险事故通知五条保险金申请六条保险金给付七条诉讼时效八条合同终止九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十条地址变更十一条争议处理二部分特殊条款十二条承保范围十三条保险责任十四条责任免除十五条保险期间十六条保险金额三部分释义条款十七条释义

目录 一部分共同条款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三条受益人四条保险事故通知五条保险金申请六条保险金给付七条诉讼时效八条合同终止九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十条地址变更十一条争议处理二部分特殊条款十二条承保范围十三条保险责任十四条责任免除十五条保险期间十六条保险金额三部分释义条款十七条释义 中美联泰大都会 [2011] 意外伤害保险 058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2006 版 ) 条款 阅读指南 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 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您指定的受益人可以享受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障利益... 十三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特定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并作了显著标识, 请您注意四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孕妇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流产 早产导致身故, 或住院分娩期间因疾病 意外而致身故, 保险人按孕妇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二 ) 婴儿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且被保险人住院分娩期间内, 连带被保险人因疾病 意外导致身故, 保险人按该连带被保险人婴儿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

( 一 ) 孕妇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流产 早产导致身故, 或住院分娩期间因疾病 意外而致身故, 保险人按孕妇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二 ) 婴儿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且被保险人住院分娩期间内, 连带被保险人因疾病 意外导致身故, 保险人按该连带被保险人婴儿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母婴安康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持有准生证 身体健康之妇女 若被保险人的胎儿经分娩后为活体婴儿, 则该婴儿作为本保险的连带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More information

天, 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或疾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额时, 保险责任终止 上述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疾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它途径获得补偿, 则保险人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第七条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天, 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或疾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额时, 保险责任终止 上述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疾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它途径获得补偿, 则保险人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第七条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学生幼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各类大 中 小学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或疾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5A5B3CCCCF5BFEEBBE3B1E02E646F63>

<4D F736F F D20B5A5B3CCCCF5BFEEBBE3B1E02E646F6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三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

More information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C 款 ) 条款 备案号 :( 平安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8 ( 主 ) 004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友邦顺意行意外伤害保险

友邦顺意行意外伤害保险 友邦顺意行意外伤害保险 (2001 年 9 月 ) 友邦 [2001] 第 3014 号文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备案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章 基本条款 本保险条款 投保单 批注及其他约定书均为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的构成部分 本保险合同英文全称为 Travel Accident, 简称为 TA 第二条第二条 年龄的确定与错误的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 以法定证件登记的周岁年龄为准,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处方药物 ; ( 四 )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 五 ) 被保险人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 六 )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患性病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罹患原发性妇科癌症的,

( 三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处方药物 ; ( 四 )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 五 ) 被保险人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 六 )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患性病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罹患原发性妇科癌症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女性安康疾病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01732612018052803041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年满十六周岁 ( 含 ) 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扣除 七条残疾保险责任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 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简称 给付表一 ) 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 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

扣除 七条残疾保险责任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 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简称 给付表一 ) 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 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 一条合同构成 二条被保险人 三条投保人 四条受益人 五条保险责任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年龄在 6 个月至 65 周岁 ( 见释义 1)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它人可作为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交通工具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4 保险费的交纳 7 释义 1.1 合同构成 4.1 保险费的交纳 7.1 汽车 1.2 合同生效 7.2 意外伤害 7.3 毒品 7.4 精神疾患 7.5 承运人 7.6 酒后驾驶 7.7 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5 合同解除 7.8 无有效行驶证 2.1 保险金额 5.1 解除合同

More information

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

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猝死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经保险人同意承保, 本合同成立 第三条投保人本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人 第四条被保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附加真心相随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Microsoft Word 附加真心相随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C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第 2.3 条 您有减保的权利 第 3.2 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保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 在某些情况下,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 2.4 条 申请保险金给付时, 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 第 4.2 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9BAC520B7C7D3AAD2B5BDBBCDA8B9A4BEDFB3CBBFCDD7DBBACF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9BAC520B7C7D3AAD2B5BDBBCDA8B9A4BEDFB3CBBFCDD7DBBACF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营业交通工具乘客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3 版 ) 一条 总则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 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 凡乘坐非营业的火车 轮船 汽车等客运机动交通工具 ( 以下简称 非营业交通工具 ) 的乘客, 均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年满 18 周岁, 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

More information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无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等组成 凡涉 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年龄在 16 周岁至 65 周岁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均可 作为被保险人 经保险人同意, 并出具保险单或批单, 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配偶 (18 至 65 周岁 ) 子女 ( 指 6 个月至 18 周岁的子女,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32EB9FABBAABDA8D6FEB9A4B3CCCDC5CCE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86C6F676FB1E4B8FCA3A9A3A8B6FECEACC2EBA3A95FB9FABBAACAD9B7A25B D3737BAC55F>

<4D F736F F D D332EB9FABBAABDA8D6FEB9A4B3CCCDC5CCE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86C6F676FB1E4B8FCA3A9A3A8B6FECEACC2EBA3A95FB9FABBAACAD9B7A25B D3737BAC55F> 国华人寿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046 号 国华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关于本保险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 条款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 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1.2 投保范围 凡从事土木 水利 道路 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 线路管道设备安装 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

More information

合众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合众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合众人寿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050 号 合众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投保人... 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本公司......4.2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体检综合保险.doc

Microsoft Word - 体检综合保险.doc 安信农险 ( 备案 )[2009]N48 号 条款安信农险 ( 备案 )[2009]N48 号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 一 ) 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 到体检机构参加体检的体检者在体检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的,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平保养发 [2012]114 号,2012 年 8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 提示 : 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 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More information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民航班机 轨道交通工具 水运公共交通工具 公路公共交通工具 或乘坐 驾驶私家车期间 ( 见 8.10)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 见 8.11), 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 ( 含 180 日当日 ) 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的, 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该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民航班机 轨道交通工具 水运公共交通工具 公路公共交通工具 或乘坐 驾驶私家车期间 ( 见 8.10)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 见 8.11), 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 ( 含 180 日当日 ) 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的, 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该 国华人寿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045 号 国华综合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关于本保险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被保险人 ( 见 8.1) 名册 被保险人知悉投保的证明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1.2 投保范围 团体 ( 见 8.2) 可作为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 三 ) 款约定的残疾 烧烫伤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 二 ) 残疾保

的,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 三 ) 款约定的残疾 烧烫伤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 二 ) 残疾保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B 款 ) 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 80 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旅行者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More information

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 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 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 伤残评定标准 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 伤残评定标准 中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 三 ) 医疗费用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

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 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 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 伤残评定标准 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 伤残评定标准 中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 三 ) 医疗费用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More information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人寿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046 号 中航三星安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 年 10 月 )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 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条款目录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六章 一般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第十五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二章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第十六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二条

More information

六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 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 七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 跳伞 攀岩 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 探险 摔跤 武术比赛 特技表演 赛马 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 八 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 妊娠 ( 含宫外孕 ) 流产 ( 含人工流产 ) 分娩 ( 含剖腹产 )

六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 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 七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 跳伞 攀岩 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 探险 摔跤 武术比赛 特技表演 赛马 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 八 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 妊娠 ( 含宫外孕 ) 流产 ( 含人工流产 ) 分娩 ( 含剖腹产 ) 中国人寿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134 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A 型 ) 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A 型 ) 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批注 附贴批单 投保单, 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五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由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后者作为投保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More information

阳光人生终身寿险

阳光人生终身寿险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附加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5 合同解除 8 释义 1.1 合同构成 5.1 解除合同 ( 退保 ) 的手续 8.1 周岁 1.2 合同生效 及风险 8.2 团体 1.3 投保范围 8.3 汽车 8.4 意外伤害 8.5 毒品 8.6 承运人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6 如实告知 8.7 酒后驾驶 2.1 保险金额 6.1

More information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无忧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1 版 )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年龄在 6 个月至 65 周岁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经保险人同意, 并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配偶 (18 至 65 周岁 ) 子女 ( 指 6 个月至 18

More information

75_人保寿险公共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75_人保寿险公共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人保寿险公共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1. 关于本合同 6. 投保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1.1 合同构成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2 投保范围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6.3 被保险人变动 6.4 年龄错误 2.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6.5 地址变更 2.1 基本保险金额 6.6

More information

汉王PDF转换RTF文档

汉王PDF转换RTF文档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 D 款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2009 年 10 月 ) 中航三星人寿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053 号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 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条款目录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与投保范围 第十七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第十八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十九条 受益人

More information

P0122 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P0122 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平保养发 [2010]123 号,2010 年 7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 提示 : 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 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More information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猝死保险条款 ( 众安备 - 健康 2014 主 13 号 )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年龄在 0-65 周岁 ( 释义见 6.1) 之间 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的同被保险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More information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建信人寿 [2013] 意外伤害保险第 005 号 建筑工程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条款目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通知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十三条 保险金申请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第十四条 保险金给付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第十五条 诉讼时效 第五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十六条 宣告死亡的处理 第六条 保险期间和续保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