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建设银行钻石卡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障说明_挂网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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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建设银行钻石信用卡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说明书 中国建设银行钻石信用卡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说明书 投保人 : 中国建设银行 主保险人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其他保险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保险人 : 中国建设银行钻石信用卡持卡人及其同行的配偶 子女 保险期间 :2012 年 1 月 1 日零时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二十四时止 一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 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且给付各项身故 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 一 ) 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 飞机意外 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 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的, 保险人按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 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 付的残疾保险金 ( 二 ) 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 人身 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简称 给付表 ) 所列残疾之一的, 保险人按该表所列 给付比例乘以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 1

2 中国建设银行钻石信用卡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说明书 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第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 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 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 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 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 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 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 给付表 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 给付表 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二 责任免除 :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猝死 ; ( 五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 ; ( 六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 七 ) 恐怖袭击 ; ( 八 )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 ( 九 ) 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 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 二 ) 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 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 ( 三 ) 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 ( 四 ) 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或汽车期间 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三 重要释义 : 公共交通工具 指飞机 火车 地铁 轻轨 轮船 汽车或其他商业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 乘坐民航客机期间 指自被保险人进入客运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飞抵目的地走出舱门时止的期间 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期间 指自被保险人进入商业营运的火车车厢或踏上商业营运的轮船甲板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该火车车厢或离开该轮船甲板止的期间 2

3 中国建设银行钻石信用卡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说明书 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 指自被保险人进入商业营运的汽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该汽车车厢止的期间 商业营运 指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的运输经营活动 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 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子女 指持卡人的 0-18 周岁子女, 同行子女可为 1 人以上, 但最高总保额为 RMB10 万元整. 同行 指持卡人同配偶和/ 或子女同时出行 ( 乘坐同一公共交通工具 ) 四 保险金额 : 钻石信用卡保障 单位 :( 人民币 : 元 / 人 ) 保险金额 保障利益 持卡人 同行配偶 同行子女 飞机 3000 万 1500 万 10 万 公共交通工具意 外险 火车 地铁 轻轨 200 万 100 万 10 万 轮船 200 万 100 万 10 万 营运汽车或其他营运公共 交通工具 200 万 100 万 10 万 注 : 1 子女限年龄低于 18 周岁的子女 ( 包括 18 周岁生日当日 ) 2 被保险人因持有多张卡, 或因与其他持卡人同行成为连带被保险人, 会发生保障利益重叠交叉的情形, 但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不作累加, 保额以其所投保的信用卡对应保障利益中高者为准 4 持卡人的配偶及子女须与持卡人同行时方能获得以上保障 如持卡人的配偶或子女与持卡人不同时搭乘同一公共交通工具, 则保险人对持卡人的配偶和子女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同行子女超过一名, 则其各自保险金额均等且总额以上述保障利益明细表所列为限 5 本保险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前往或途经阿富汗 缅甸 古巴 刚果民主共和国 伊朗 伊拉克 利比里亚 苏丹 叙利亚, 或在上述国家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6 本保险不承保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 或非法从事毒品 核武器 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 五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3

4 中国建设银行钻石信用卡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说明书 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时, 可以确定 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 未确定份额的,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可以变更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 填写 公共交通意外保险受益人变更申请书 ) 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所引起的法律上的纠纷, 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公司不受理指定变更 六 理赔指导 : ( 一 ) 理赔流程 : 1 报案 : 当持卡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 请持卡人或家属务必在 48 小时内向中国平安的全国服务电话 报案, 或直接向建设银行客户服务中心报案 2 协助 : 建设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协助共同服务持卡人或其家属 3 收集单证 : 保险服务人员将指导持卡人或家属理赔经办人收集所需单证 4 结案划款 : 在单证齐全的前提下, 保险公司针对小型案件 ( 非死亡或 1-4 级伤残 ) 将在 3-5 个工作日内结案并在结案后 3 个工作日内划付赔款至被保险人 针对重大意外伤害案件 ( 死亡或 1-4 级伤残 ), 保险公司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案, 并在结案后 3 个工作日内划付赔款 ( 二 ) 理赔单证 : 申请项目 意外身故保险金 应备文件 理赔申请书 2. 刷卡支付证明及建行出具的被保险人持卡 刷卡证明 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

5 中国建设银行钻石信用卡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说明书 4. 身故证明书 ( 公安部门 卫生部门等有权部门出具 ) 火化证明 户籍注销证明 5. 受益人身份证明 意外伤残保险金 受益人与身故者关系证明 7. 残疾程度鉴定书 ( 医疗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等合格部门出具 ) 8. 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9.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 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

6 投保人 : 中国建设银行主保险人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其他保险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保险人 : 中国建设银行白金信用卡 ( 尊贵版 精英版 ) 持卡人及其同行的配偶 子女保险期间 :2012 年 1 月 1 日零时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二十四时止一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 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 一 ) 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 二 ) 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 1

7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 人 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简称 给付表 ) 所列残疾之一的, 保险人按该 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 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第 180 日治疗 仍未结束的, 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 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 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 仅给付其中给付比 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 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 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 给付表 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 给付表 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二 责任免除 :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猝死 ; ( 五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 ; ( 六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 七 ) 恐怖袭击 ; ( 八 )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 ( 九 )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 ( 十 ) 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 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 二 ) 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 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 ( 三 ) 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 ( 四 ) 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或汽车期间 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2

8 三 重要释义 : 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 轮船 汽车期间 指自被保险人进入客运民航班机的舱门 商业营运的火车车厢 轮船甲板或汽车车厢时起, 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舱门 车厢或甲板时止的期间 火车 包括铁路列车 地铁 轻轨 商业营运 指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的运输经营活动 意外伤害 指以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 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子女 指持卡人的 0-18 周岁子女, 同行子女如为多人, 累计保险金额以 RMB10 万元为 限 同行 指持卡人同配偶和 / 或子女同时出行 ( 乘坐同一公共交通工具 ) 未满期净保费 未满期净保费 = 保险费 [1-( 保险单已经过天数 / 保险期间天数 )] (1-35%) 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高风险运动 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 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 在 进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准备, 必须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相关知 识和技能或者必须在接受专业人士提供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 被保险人进行此类 运动时须具备相关防护措施或设施, 以避免发生损失或减轻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潜水, 滑水, 滑雪, 滑冰, 驾驶或乘坐滑翔翼 滑翔伞, 跳伞, 攀岩运动, 探险活动, 武术比 赛, 摔跤比赛, 柔道, 空手道, 跆拳道, 马术, 拳击, 特技表演, 驾驶卡丁车, 赛马, 赛车, 各种车辆表演, 蹦极 四 保险方案 : 白金信用卡 ( 尊贵版 精英版 ) 保障 单位 :( 人民币 : 元 / 人 ) 保障利益 保险金额持卡人同行配偶同行子女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险 飞机 2000 万 1000 万 10 万 火车 地铁 轻轨 100 万 50 万 10 万 轮船 100 万 50 万 10 万 营运汽车或其他营运公共交通工具 万 50 万 10 万 注 :1 白金信用卡 ( 尊贵版 精英版 ) 的飞机意外伤害保险为刷卡方式生效, 即持卡人

9 持有效白金信用卡 ( 尊贵版 精英版 ) 支付本人或本人与同行配偶 子女的 100% 的机票票款或 80% 及以上的旅行团费 ( 含机票票款 ), 即可获得该保险利益 ; 火车 地铁 轻轨 轮船 营运汽车或其他营运公共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保险只需持卡人持有有效白金信用卡 ( 尊贵版 精英版 ), 即可享有相应的保险利益 2 子女限年龄低于 18 周岁的子女 ( 包括 18 周岁生日当日 ) 3 被保险人因持有多张卡, 或因与其他持卡人同行成为连带被保险人, 会发生保障利益重叠交叉的情形, 但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不作累加, 保额以其所投保的信用卡对应保障利益中高者为准 4 持卡人的配偶及子女须与持卡人同行时方能获得以上保障 如持卡人的配偶或子女与持卡人不同时搭乘同一公共交通工具, 则保险人对持卡人的配偶和子女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同行子女超过一名, 则其各自保险金额均等且总额以上述保障利益明细表所列为限 5 本保险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前往或途经阿富汗 缅甸 古巴 刚果民主共和国 伊朗 伊拉克 利比里亚 苏丹 叙利亚, 或在上述国家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6 本保险不承保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 或非法从事毒品 核武器 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 五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时, 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 未确定份额的,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可以变更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 填写 公共交通意外保险受益人变更申请书 可在建行 网站上下载 ) 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所引起的法律上的纠纷, 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公司不受理指定变更 六 理赔指导 : 1 报案 : 当持卡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 请持卡人或家属务必在 48 小时内向中国平安的全国服务电话 报案, 或直接向建设银行客户服务中心报案 2 协助 : 建设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协助共同服务持卡人或其家属 3 收集单证 : 保险服务人员将指导持卡人或家属理赔经办人收集所需单证 4 结案划款 : 在单证齐全的前提下, 保险公司针对小型案件 ( 非死亡或 1-4 级伤残 ) 将 4

10 在 3-5 个工作日内结案并在结案后 3 个工作日内划付赔款至被保险人 针对重大意外伤害案件 ( 死亡或 1-4 级伤残 ), 保险公司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案, 并在结案后 3 个工作日内划付赔款 ( 二 ) 理赔单证 : 申请项目 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应备文件 理赔申请书 2. 刷卡支付证明及建行出具的被保险人持卡 刷卡证明 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 身故证明书 ( 公安部门 卫生部门等有权部门出具 ) 火化证明 户籍注销证明 5. 受益人身份证明 6. 受益人与身故者关系证明 7. 残疾程度鉴定书 ( 医疗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等合格部门出具 ) 8. 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9.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

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或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 ( 不包括个人合伙 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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