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 除此之外, 规定 新增了一种形式, 即不正当披露 虚假记载, 是指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 ; 误导性陈述, 是指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 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 ; 重大遗漏, 是指在信息披露文件中, 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或者部分予

Similar documents
项 四 公司已收到关于重大诉讼的情况 : ( 一 )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以下简称 :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原告: 毛腾等 24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原告: 毛腾等 24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一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 : 高鸣被告三 : 曹丰诉讼请求 : (1) 判令三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佣

附件1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 专项补偿基金在架构设置和运作机制上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为了充分 高效地达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 基金在架构设置和运作机制中坚持以下原则 : 第一, 依法合规 基金的设立及运作, 将严格遵照 证券法 等法律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从源头上保护

一 取消或限制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前置程序的适用 虚假陈述司法解释 第 6 条规定 : 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 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 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规定对虚假陈述侵权诉讼设置了前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材料, 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元 ; 2 原告: 毛腾等 24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一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 : 高鸣被告三 : 曹丰诉讼请求

,,,,, 5,,, :,,,,,, ( ), 6,,,,,,,,, 7,, ( ),,,,,,,,,, 8,,,,,,,,,,,,,,,,, 9,,,,, :, :, :, :,,,,,

AA+ AA % % 1.5 9

092 司法论坛 一 常见的证据保全对象 windowsxp office2003 ( ) ( ) : : 二 对证据保全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 : ; ; ; ( )?



商 业 城 大 华 标 准 70 万 70 万 驰 宏 锌 锗 瑞 华 标 准 140 万 150 万 亚 星 锚 链 江 苏 公 证 天 业 标 准 80 万 80

欢迎辞

辉 丰 股 份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南 方 轴 承 临 时 停 牌 德 力 股 份 临 时 停 牌 瑞 丰 光 电 临 时 停 牌 联 建 光 电 临 时 停 牌 卡 奴 迪 路 临 时 停 牌

日 涨 幅 偏 离 值 达 到 7% 的 前 五 只 证 券 : 温 氏 股 份 ( 代 码 ) 涨 幅 偏 离 值 :11.68% 成 交 量 :1752 万 股 成 交 金 额 : 万 元 机 构 专 用 机 构 专 用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

光 一 科 技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茂 业 商 业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浙 富 控 股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键 桥 通 讯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黑 牛 食 品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郑 州 煤 电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金 圆 股 份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永 鼎 股 份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长 城 影 视 临 时 停 牌 天 兴 仪 表 临 时 停 牌

Untitled Document

金 陵 饭 店 中 兴 华 已 报 备 按 照 国 资 委 要 求 定 期 轮 换 天 衡 已 报 备 按 照 国 资 委 要 求 定 期 轮 换 *ST 中 富 中 喜 已 报 备 业 务 约 定 书 到 期 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信息公告( )

东 华 能 源 江 苏 苏 亚 金 诚 已 报 备 因 地 域 及 审 计 时 间 安 排 等 原 因 中 兴 华 已 报 备 客 户 重 新 选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亿 帆 鑫 富 立 信 已 报 备 客

昆 明 机 床 瑞 华 已 报 备 前 任 服 务 年 限 较 长 毕 马 威 华 振 已 报 备 未 与 客 户 未 就 2015 年 审 计 收 费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中 国 核 电 天 健 已 报 备 定

金 利 科 技 临 时 停 牌 凤 凰 光 学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安 源 煤 业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万 泽 股 份 临 时 停 牌 爱 康 科 技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卧 龙 地 产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春 兴 精 工 临 时 停 牌 *ST 沧 大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天 地 源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汇 冠 股 份

金 圆 股 份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长 城 影 视 临 时 停 牌 天 兴 仪 表 临 时 停 牌 商 赢 环 球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荣 安 地 产 临 时 停 牌 中 南 文 化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C4DAD2B32E696E6464>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期货市场之主要诚信规范

证券代码:000977

验资报告的 虚假 与 真实 法律界与会计界的对立 二 德阳案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冲击

理论综合 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实施效果的实证研究 以虚假陈述案件为例 徐文鸣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 北京 ) 摘要 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是公司外部治理的重要组成 威慑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 能在事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对 近三年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判决的实证研究显示 民事诉讼市场并不

川 仪 股 份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ST 江 化 临 时 停 牌 珠 海 中 富 盘 中 停 牌 广 东 甘 化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大 豪 科 技 拟 筹 划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连 续

世 纪 游 轮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全 信 股 份 临 时 停 牌 金 利 科 技 临 时 停 牌 凤 凰 光 学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安 源 煤 业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世 纪 游 轮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全 信 股 份 临 时 停 牌 金 利 科 技 临 时 停 牌 凤 凰 光 学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安 源 煤 业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得 润 电 子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三 垒 股 份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天 源 迪 科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全 通 教 育 临 时 停 牌 天 目 药 业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00215

宁 波 联 合 天 健 标 准 无 诺 德 股 份 立 信 标 准 无 振 华 重 工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标 准 无 百 隆 东 方 201

着 力 推 进 提 高 项 目 总 包 能 力 ; 加 快 优 势 产 品 进 入 海 外 市 场 ; 努 力 盘 活 资 产, 提 高 经 营 收 现 能 力 ; 开 源 节 流, 做 好 资 金 收 支 平 衡, 确 保 资 金 链 安 全 但 由 于 当 前 重 机 行 业 形 势 仍 未 明

TablesDivision_Chinois

2012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012年报.xls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环东路西环北路北滨海之窗花园 3 栋 3004 (ADATA) S107 闪存盘产品, 并使用涉案专利所保护的方法 近日, 原告于被告二处购得前述闪存盘产品 经对比分析, 前述闪存盘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落入了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规定,

资产负债表

第 期 汪庆华 名誉权 言论自由和宪法抗辩! # # #! # # # # # #! % %& ( # # # # # #! (!!

行为 信息不对称等诱发市场波动 使投资证 的随机性 偶然性的变化或不可预测的趋势 券的收益面临不确定因素而偏离预期 这种偏 是企业内部无法控制 单一证券无法抗拒的 离可能导致投资者得不到预期收益甚至造成亏 第二 这些影响是宏观整体的 任何证券的价 损的危险 这种危险便是证券投资风险 在投 格都会受到

» ¼ ½ ¾» ¼ ½ ¾

IV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信息公告( )


行人 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发行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 应当与发行人 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规定明确了对于因发行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 承销商应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举证原则适用 过错推定原则,


1 重 要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基 金 托 管 人 招 商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第 卷

<4D F736F F D20B8BDBCFE34A3BACCECBAEBD6DCC6DA C4EAB5DA34BCBEB6C8B1A8B8E62E646F63>

»

单位 法人 犯罪的概念及其理论根据

*ST , , ( )

Microsoft Word - B doc

2016年资产负债表(gexh).xlsx

2016年资产负债表(gexh).xlsx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信息公告(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信息公告( )

国盛证券投资报告

业务探讨 BUSINESS RESEARCH 论证券支持诉讼的专业化发展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杜佳蓉 樊鸿雁 中小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根基 正 损失的都是中小投资者 广大中小投资者形单影 是因为中小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才会有证券市场的迅 只 处于弱势地位 通过民事追责机制维权呈现一 速发展 水能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行 业 公 司 观 点 石 油 和 化 工 行 业 2015 年 报 及 2016 年 一 季 报 总 结 : 供 需 格 局 改 善, 盈 利 能 力 底 部 回 升 ( 推 荐 ) 分 析 师 : 代 鹏 举 S 联 系 人 : 张 翠 翠 S

南京农业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格式与要求

那斯达克前董事长麦道夫欺诈案 2009 年 7 月 29 日, 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 庞氏骗局 主谋 前那斯达克董事长伯纳德 麦道夫 (71 岁 ) 出庭受审 麦道夫骗局所涉金额高达 650 亿美元 美国曼哈顿联邦法官陈卓光 (Denny Chin) 当庭宣布判决麦道夫入狱 150 年 根据裁决, 麦


幻灯片 1

东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第 卷 头上高悬着钢铁皇后一样古老的钢梁上有几 处镶嵌的玻璃已经脱落 透出光亮 但现在却是晚上 他害怕整个玻璃拱顶会随时坍塌下来 不过那将是一幅壮丽的图景 一座水晶宫殿的倒 塌 墙倒屋塌 瓦砾成堆 原本宽阔的街道也越走越狭窄 越来越破败 七扭八拐的岔路也多 起来 直到最后

SZ 江 苏 神 通 可 以 网 络 投 票 SZ 华 平 股 份 可 以 网 络 投 票 36507

需 求 拉 动 显 著 利 润 分 配 或 向 上 游 倾 斜 二 季 度 伊 始, 从 小 盘 题 材 向 大 盘 蓝 筹 的 风 格 转 换, 似 乎 刚 刚 开 始 就 又 戛 然 而 止 我 们 认 为, 虽 然 没 有 充 分 证 据 表 明 整 体 经 济 持 续 过 热, 但 局 部

7 2

untitled

untitled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于 2018 年 08 月 23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S*ST 生化 公告编号:2012-001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认定如下 : 一 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开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元及支付逾期利息的请求, 根据审定的工程价款及二被告已支付的工程款金额, 原告请求的未付工程款金额计算正确 涉案工程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组织竣工验收并交付, 该日为质保期的起算日, 现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由于证券公司从事业务的不同, 其和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就呈现不同状态 随着我国对券商业务的放开, 特别是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的展开, 证券公司和客户 ( 投资者 ) 的关系日益复杂 一 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和客户 ( 投资者 ) 的关系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受其客户 ( 投资者 )


untitled

资产负债表 会民非 01 表 编制单位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爱心直达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 元 资产 行次 年初数期末数年初数期末数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次爱心直达爱心直达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货币资金 1 543, , 短期借

东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关于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清单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 兹通知阁下, 东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我行 ) 当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发售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系列清单如下, 产品均为我行发行 :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发售方式风险等级收费标准投资者范围 境内挂钩投资产品系

Microsoft Word doc

Transcription:

股市里亏的钱真就白亏了吗? 浅谈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纠纷 范颖燕律师 2017-04-17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 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 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 对重大事件即上市公司发生的 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 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股市有风险, 入市需谨慎 是每个股民耳熟能详的一句话 诚然, 证券市场存在诸多风险, 包括政策风险 周期性风险 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经营风险 财务风险 信用风险 偶然事件风险等等, 普通中小投资者入市操作犹如大海行舟, 风高浪急, 危险重重 然而出于多重因素影响, 大多数投资者在面对这些难以预料又无法掌控的风险所造成的亏损时, 通常选择自己买单, 却忽略了法律要求上市公司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证券法中, 信息披露制度是其核心制度之一 发行人 上市公司 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地公开有关信息, 使投资者在公平 公开 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 对虚假陈述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而造成的损害, 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同时法律实践中亦有先例可循 一 法律规定 2002 年 1 月 15 日,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 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同意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案件 2003 年 1 月 9 日, 最高院公布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具体操作规则进行细化, 使其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二 法律解读 ( 一 ) 虚假陈述认定 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将虚假陈述分为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重大遗漏三种表现形 1

式 除此之外, 规定 新增了一种形式, 即不正当披露 虚假记载, 是指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 ; 误导性陈述, 是指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 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 ; 重大遗漏, 是指在信息披露文件中, 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或者部分予以记载 ; 不正当披露, 是指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 ( 二 ) 当事人范围关于原告范围, 除应符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外, 还须提交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 及进行交易的凭证等投资损失证据材料, 以保证原告是真正因虚假陈述而遭受投资损失的善意投资人 对于被告, 规定 第七条将其明确为虚假陈述行为人, 包括 :(1) 发起人 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 ;(2) 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 ;(3) 承销商 ;(4) 上市推荐人 ;(5) 专业中介服务机构 ;(6) 在发起人 上市公司 承销商 上市推荐人中负有责任的董事 监事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中的直接责任人 ;(7) 其他作出虚假陈述的机构或者自然人 ( 三 ) 诉讼时效按照 规定, 投资人因虚假陈述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 根据下列情况分别起算 :(1) 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2) 财政部 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 (3) 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 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 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 ( 四 ) 因果关系虚假陈述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 因果关系作为其构成要件中的必要一环, 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前提 但由于证券交易本身的特点, 要求投资者证明其损失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虚假陈述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非常不现实的 基于此, 美国法院逐渐发展出了 市场欺诈理论 并最终被最高法院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将该理论引入, 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 以投资时限作为主要判断标准, 来认定虚假陈述和投资者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按照 规定 第十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定存在因果关系 :(1) 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 ;(2) 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 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 ;(3) 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 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 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当然, 被告也可提出抗辩, 证明虚假陈述与投资者的亏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

( 五 ) 归责原则对于发起人 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 规定 采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只要其作出了虚假陈述, 无论主观是否具有过错, 均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而对于中介机构 承销商 上市推荐人及其负有责任的董事 监事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如果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 应予免责 ( 六 ) 赔偿范围 规定 将投资者可以索赔的损失范围界定在实际发生的损失之内, 包括 :(1) 投资差额损失 ;(2) 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3) 上述资金利息 若虚假陈述导致证券被停止发行的, 投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和赔偿所缴股款及相应利息 三 相关案例 ( 一 ) 田某诉海润光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 上市公司误导性陈述的行为已经被证监会处罚认定, 投资人只需证明存在 规定 第十八条所载的相关情形, 即可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基本案情 海润光伏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江苏证监局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公司披露的 分配预告 和 分配提案 存在误导性陈述 公司在法定业绩预告截止期前的敏感时点, 采用模糊性的语言, 对 2014 年经营状况进行描述, 并作为高比例转增提议的理由, 结合资本市场上业绩良好才会高转增的惯性思维, 足以使投资者对公司 2014 年经营业绩产生错误判断, 从而影响其投资决策 而事实上, 公司合并报表该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 因此该分配预案实际上并不符合 公司章程 分红规划 中相关分配政策的规定 上述信息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给投资者造成了利润为正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错误判断, 客观上给投资者造成了误导 本案中, 海润光伏的虚假陈述日为 2015 年 1 月 23 日, 揭露日为 2015 年 2 月 13 日, 在此期间, 田某投资海润光伏股票并发生亏损, 故应确认田某的投资损失与海润光伏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其有权向海润光伏主张赔偿 裁判结果 本案中, 海润光伏抗辩称田某的投资损失系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致, 但其 3

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 法院未予采纳 海润光伏对于田某主张的损失的计算公式及数额均予以认可, 且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海润光伏赔偿田某经济损失 9.8 万余元 ( 二 ) 胡某诉上海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 在虚假行为实施之前买入的股票, 不应当归于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范围 同时, 在计算买入证券的平均价格时, 应当在虚假行为实施后投资人买入证券的总成本中扣除投资者在披露日前卖出股票而收回的相应资金 基本案情 2010 年 4 月 6 日, 中国证监会对上海科技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 : 上海科技在其公开披露的 2005 年年报中, 针对 2004 年年报中的重大遗漏, 补充披露了部分银行短期借款及应收关联方债权, 但仍旧有其他银行借款及应付票据未在 2005 年年报中作为期初数予以披露 审理中, 双方均确认 : 上海科技虚假陈述实施日为 2004 年 3 月 2 日, 揭露日为 2006 年 4 月 25 日, 投资损失计算的基准日为 2006 年 5 月 29 日 经查, 胡某于 2004 年 3 月 2 日之前, 曾多次买入卖出上海科技股票 2004 年 3 月 2 日至 2006 年 4 月 25 日, 胡某分 18 笔买入上海科技股票 13,000 股, 发生金额合计 147,480 元 ; 分 11 笔卖出 7,500 股, 发生金额合计 80,810 元 ; 截止 2006 年 4 月 25 日, 胡某持有上海科技股票 5,500 股 2006 年 4 月 25 日之后, 胡某仍多次买入卖出上海科技股票 本案中, 胡某向上海科技主张投资差额损失的股票, 包括了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前买入的股票, 在计算平均买进价格时, 胡某以合计买入发生金额 ( 包括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前买入的股票 ) 除以买入总股数 裁判结果 胡某请求判决上海科技赔偿经济损失 10 万余元, 法院判决赔偿 4.8 万余元 随着 全民炒股 时代的到来, 关注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纠纷已涉及每个股民的切身利益, 特别是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尚未成熟完善的情况下, 广大投资者更须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 证监会加大打击虚假陈述的力度, 投资者发起索赔, 通过判决或和解的方式获得赔偿的情形也越来越多 在这里, 笔者列举了部分已因虚假陈述遭到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名单 最后提醒大家, 证券诉讼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 一旦发生权益受损的情况, 应抓紧维权, 切莫在观望中错失 4

胜诉良机 附 : 300399 600401 600671 600822 600193 600315 京天利 海润光伏 天目药业 上海物贸 创兴资源 上海家化 601558 600696 601519 600806 002679 002569 华锐风电 ST 匹凸 大智慧 ST 昆机 福建金森 步森股份 601010 600146 002565 600193 000691 300126 文峰股份 大元股份 顺灏股份 创兴资源 ST 亚太 锐奇股份 600247 002566 300380 002608 600598 002359 ST 成城 益盛药业 安硕信息 ST 舜船 北大荒 齐星铁塔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