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鲁教学函 2015 9 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编报 2015 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就业方案和办理就业手续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有关高等学校 : 为做好 2015 年我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现就编制上报就业方案和办理就业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 就业方案的编制范围和上报方式 ( 一 ) 编制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 2015 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 二 ) 上报方式 2015 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统一使用 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 ( 网址 : www.sdgxjy.com, 以下简称 就业网 ) 具体上报方式为: 各学校就业方案编制完成后, 由学生本人进行就业信息确认 有明确就业去向的, 直接完成就业去向确认 ; 未就业学生先进行就业信息确认, 再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名登记系统完成实名登记 各学校在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后, 通知毕业生本人在规
定时间内, 登录 就业网 的 就业信息确认 栏目, 确认本人离校时的就业去向 ( 包括未就业去向 ) 如毕业生发现本人信息有误, 学校应对就业方案及时调整, 调整后再由毕业生本人进行确认 所有毕业生对就业信息确认完成后, 学校方可锁定报送就业方案, 进入 上报就业方案栏目, 点击 锁定上报就业方案 按钮, 完成上报工作 就业方案上报后, 学校不能再修改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和签约信息 二 就业方案编制的具体要求各学校编制就业方案时, 登陆 就业网 的 高校专区, 在经我厅审核的生源资格库基础上, 使用 师范生业务管理 模块下的 修改毕业生去向 功能, 录入与毕业生就业信息相关的内容 ( 一 )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 其就业协议书须经学校网上审核存档进入就业方案库, 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用人单位 其中, 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的, 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 学校负责审核并存档纸质协议书 ; 毕业生使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签约到省外就业的, 可由其本人将就业信息录入至 就业网, 学校负责审核存档 ( 二 ) 毕业生多形式就业且不具备签约条件的, 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 按以下方式办理 : 1. 灵活就业 自主创业 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需学生登录 就业网 完成网上就业信息确认 ; 2
2. 毕业生应征入伍的, 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 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 3. 申请出国 出境学习的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证明 ; 出国 出境工作的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 ( 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 4.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学生需登录 就业网 进行就业信息确认, 再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名登记系统完成实名登记 毕业生登陆 就业网 的 灵活就业申请 栏目, 将多形式就业信息或暂不就业信息录入 就业网, 学校负责审核 ; 也可由学校使用 师范生业务管理 模块下的 修改毕业生去向 功能, 直接修改毕业生的毕业去向为灵活就业或不就业 毕业生申请出国 出境 应征入伍的, 学校使用 师范生业务管理 模块下的 修改毕业生去向 功能修改 毕业去向 字段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研究生 本科生, 其毕业去向为户籍所在市教育局, 专科生为户籍所在县 ( 市 区 ) 教育局 ; 外省生源毕业生的毕业去向为各省 ( 市 自治区 ) 教育厅 ( 教委 ), 有特殊要求的省 ( 市 自治区 ), 由学校在 上报就业方案 模块的 外省报到设置 栏目进行设置 以上信息均由网上自动生成 ( 三 ) 暂缓派遣和不派遣的, 按以下方式办理 : 1. 申请户档留校 录取为服务西部志愿者的毕业生, 按缓派对待, 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3
2. 已经确定为不毕业的 ( 如休学 退学 开除学籍的学生 ), 当年考取研究生和 专升本 的毕业生, 或已经参加研究生复试并调档的 ( 按升学对待 ), 一律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升学 申请户档留校 录取为服务西部志愿者的毕业生, 由学校负责审核, 并使用 师范生业务管理 模块下的 修改毕业生去向 功能, 将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分别修改为升学 缓派 服务西部 已经确定为不毕业的 ( 如休学 退学 开除学籍的学生 ), 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由学校使用 师范生业务管理 模块下的 修改毕业生去向 功能, 将毕业生的毕业去向改为 不毕业 已经确定为结业的学生, 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由学校使用 学生基本信息管理 模块下的 修改学历 功能, 把毕业生的学历信息由 毕业 改为 结业 各学校在编制就业方案时, 要认真审核有关材料, 严格按规定录入信息, 不得漏项 缺项, 更不准虚报 瞒报 对因审核不认真出现错派 误派的, 由学校负责 对伪造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等材料的学校, 一经查实, 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 就业方案上报和 就业报到证 签发时间 2015 年全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和 就业报到证 签发时间为 6 月 22 日至 26 日, 具体安排见附件 1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就业方案和办理 就业报到证 签发手续, 逾期不报的暂缓办理 4
四 就业报到证 签发各学校就业方案的审核与 就业报到证 签发工作同时进行 就业方案上报后, 我厅负责签发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 ( 一 ) 以学校正式文件形式, 提交就业创业工作情况书面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 1. 就业创业工作基本情况 ; 2. 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 ; 3. 优秀毕业生及 2013 年和 2014 年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 省级决赛获奖者就业情况 ; 4. 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情况和就业情况 ; 5. 毕业生的思想状况 ; 6.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 二 )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1. 出国 出境 ( 学习或工作 ) 证明 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 结业生名单 暂不毕业学生名单 服务西部学生名单 和 户档留校学生名单 等材料一并报送审核 2. 征兵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暂不就业申请等材料分开提供, 排列顺序应与就业方案学号顺序一致 3. 各学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证明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不再现场审核 ( 三 ) 各学校使用 就业网 提供的数据下载功能, 在就业方案数据库锁定后, 下载本校就业方案数据库, 并编制打印出 5
2015 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 一式 1 份 ( 格式见附件 2,A4 页面, 横向, 加封皮和专业目录, 左侧装订整齐 ), 每页加盖学校公章, 其中结业生要在备注栏中注明 结业生 字样 五 其他要求 ( 一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 进一步加强领导, 周密安排, 明确分工, 强化责任 各学校要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利时机, 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力度, 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通过多种方式, 让毕业生了解就业报到 二次派遣 改派 报到证补办等各项手续的办理流程, 加强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指导与服务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报到 二次派遣 档案接转等工作, 与当地人社部门协同配合, 共同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跟踪和服务工作 ( 二 ) 各学校就业方案上报后不再调整, 签发 就业报到证 期间,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签约工作照常进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做好协议书审核工作 其中, 由各市 县 ( 市 区 ) 教育局审核的, 毕业生凭 就业报到证 回各市 县 ( 市 区 ) 教育局办理就业手续 ; 由我厅审核的,7 月 16 日以后到我厅办理 离校时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就业单位, 需调整改派的,8 月 1 日以后办理 ( 三 ) 毕业生在 就业网 就业信息确认后, 即完成报到 其中, 报到证签发至就业单位的, 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 派遣至教 6
育行政部门的, 不再现场报到 ( 四 ) 各学校在发放 就业报到证 后, 要及时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 五 )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 可以使用 网上报到 模块下的 已报到学生管理 功能, 将毕业生详细信息下载到本地 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 鲁人社发 2014 49 号 ) 要求, 指定专人负责, 配合当地人社部门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 六 ) 服务西部和户口 档案暂留学校的毕业生, 在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 由学校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周到我厅办理就业手续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2013 届缓派毕业生, 各校于 6 月 30 日前全部将其派回户籍所在市 县 ( 市 区 ) 教育局 ( 七 ) 就业方案中已将毕业生列为暂不毕业或办理了派遣手续后学校教务部门又确定为结业的, 由学校负责到我厅办理结业生报到证手续 ( 八 ) 就业方案列为升学的毕业生, 因特殊情况放弃升学重新就业的, 需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 经原毕业学校同意后形成正式文件, 连同录取通知书原件 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取消该生学籍的证明 (9 月 1 日前到我厅办理的, 不出具此证明 ), 于 12 月 31 日前到我厅补办就业手续, 逾期不再办理 12 月 31 日以后放弃升学的, 由录取学校按退学学生处理, 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离校前因未确定录取结果已发放就业报到证的, 必须在入 7
学后 1 个月内由原就读学校收回, 报我厅注销 2015 年 就业报到证 签发工作地点为 : 济南舜德大厦 ( 济 南市历下区千佛山南路 7 号, 联系电话 :0531-82623331) 附件 :1.2015 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及就业报 到证签发时间安排 2.2015 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5 年 5 月 31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