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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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广 高 速 公 路 深 州 至 大 名 段 曲 周 互 通 连 接 线 增 设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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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 简 本 内 容 由 河 南 蓝 森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并 经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确 认 同 意 提 供 给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作 为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浦 口

附件二:

项 目 名 称 :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交 通 运 输 法 定 代 表 人 : 边 兴 玉 ( 签 章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 签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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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 目 由 来 宿 州 市 是 皖 东 北 中 心 城 市, 淮 海 经 济 区 和 京 沪 铁 路 沿 线 重 要 的 加 工 业 基 地 和 商 贸 物 流 中 心 之 一, 以 轻 型 工 业 为 主 导, 现 代 休 闲 旅 游 服 务 业 为 特 色 的 生 态 型 园 林 化 城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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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1 总 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格 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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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表 一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安 吉 美 颂 广 场 三 期 建 设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安 吉 美 颂 旅 游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灵 峰 街 道 浮 玉 路 西 侧 云 鸿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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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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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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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城 西 干 道 两 侧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 秦 淮 段 ) 建 设 单 位 南 京 市 秦 淮 区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法 人 代 表 李 铭 联 系 人 陆 瑞 良 通 讯 地 址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秦 淮 区 中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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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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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共 建 秦 岭 大 熊 猫 野 化 培 训 佛 坪 基 地 的 批 复 ( 陕 林 字 号 ) 附 件 8: 关 于 共 建 秦 岭 大 熊 猫 野 外 培 训 佛 坪 基 地 的 协 议 附 件 9: 秦 岭 大 熊 猫 放 归 野 外 佛 坪 培 训 基 地 建 设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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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表 一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年 出 栏 生 猪 3000 头 项 目 总 投 资 317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磐 安 县 玖 玖 隆 家 庭 农 场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磐 安 县 胡 宅 乡 塘 田 村 九 龙 山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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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前 言 任 务 由 来 项 目 特 点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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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经 营 的 涂 料 中 醇 酸 烘 漆 醇 酸 清 漆 聚 酯 树 脂 漆 包 线 漆 聚 酯 树 脂 绝 缘 漆 沥 青 底 漆 沥 青 磁 漆 沥 青 清 烘 漆 酚 醛 清 漆 酚 醛 烘 漆 环 氧 清 漆 环 氧 烘 漆 以 及 水 性 涂 料 等 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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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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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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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中 新 苏 滁 ( 滁 州 )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赵 志 松 联 系 人 李 元 辰 通 讯 地 址 滁 州 市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扬 子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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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居嘉定胜辛北路(暂定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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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918 号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简 本 ) 委 托 单 位 :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江 苏 省 交 通 科 学 研 究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0 一 三 年 一 月

本 简 本 内 容 由 江 苏 省 交 通 科 学 研 究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并 经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确 认 同 意 提 供 给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作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受 理 信 息 公 开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省 交 通 科 学 研 究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简 本 文 本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与 环 评 文 件 全 本 内 容 的 一 致 性 负 责

目 录 第 1 章 工 程 概 况...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项 目 基 本 信 息... 1 1.3 路 线 走 向... 1 1.4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7 1.5 工 期 安 排 及 投 资... 7 1.6 合 理 性 分 析... 7 第 2 章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8 2.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8 2.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9 2.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11 2.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12 2.5 西 环 北 延... 14 2.6 东 环 南 延... 15 2.7 南 环 西 延... 17 2.8 西 环 南 延... 18 第 3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 21 3.1 污 染 源 分 析... 21 3.2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调 查... 51 3.3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60 3.4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78 3.5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123 3.6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126 3.7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及 效 益 分 析... 146 第 4 章 公 众 参 与...168 4.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168 4.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175 4.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185 1

4.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191 4.5 西 环 北 延... 200 4.6 东 环 南 延... 211 4.7 南 环 西 延... 218 4.8 西 环 南 延... 225 第 5 章 评 价 结 论...232 联 系 方 式...233 1.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233 2.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233 2

第 1 章 工 程 概 况 1.1 项 目 背 景 近 年 来, 苏 州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态 势 良 好, 进 出 口 贸 易 进 一 步 发 展, 物 流 服 务 需 求 增 长 迅 速, 但 是, 现 有 物 流 基 础 配 套 设 施 已 不 能 满 足 其 发 展 需 求 物 流 的 交 通 节 点 涉 及 海 陆 空 铁 公 水, 苏 州 的 航 空 运 输 和 国 际 海 运 较 多 地 依 靠 上 海, 更 多 的 物 流 由 公 路 运 输 承 担 因 此, 结 合 苏 州 市 城 市 道 路 网 规 划, 苏 州 市 政 府 提 出 建 设 本 项 目, 以 加 快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完 善 苏 州 物 流 道 路 网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范 围 : 主 要 包 括 苏 州 市 城 市 快 速 路 网 的 中 环 路 ( 园 区 段 ) 中 环 路 ( 吴 中 区 段 ) 中 环 路 ( 高 新 区 段 ) 中 环 路 ( 相 城 区 段 ) 东 环 南 延 南 环 西 延 西 环 南 延 和 西 环 北 延 8 个 路 段, 该 快 速 路 网 总 长 度 84.224 公 里, 双 向 6 车 道 本 项 目 是 建 设 支 撑 了 城 市 发 展 框 架, 服 务 组 团 式 空 间 发 展 格 局 ; 成 为 中 心 城 区 外 围 组 团 间 快 速 联 系 通 道, 分 流 内 环 交 通 压 力 ; 作 为 城 市 与 区 域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衔 接 的 重 要 纽 带, 完 善 了 城 市 对 外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因 此, 为 加 强 苏 州 市 域 内 各 组 团 之 间 的 沟 通 和 联 系, 完 善 中 心 城 区 快 速 路 网 体 系, 有 必 要 尽 快 启 动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1.2 项 目 基 本 信 息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项 目 性 质 建 设 项 目 类 别 工 程 总 投 资 立 项 部 门 项 目 阶 段 表 1.2-1 项 目 基 本 信 息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E4721 铁 路 道 路 隧 道 和 桥 梁 工 程 建 筑 2970769 万 元 江 苏 省 发 改 委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1.3 路 线 走 向 本 项 目 共 分 为 8 段, 分 别 为 中 环 路 ( 园 区 段 ) 中 环 路 ( 吴 中 区 段 ) 中 环 路 ( 高 新 1

区 段 ) 中 环 路 ( 相 城 区 段 ) 东 环 南 延 南 环 西 延 西 环 南 延 西 环 北 延 一 中 环 路 ( 一 ) 中 环 路 ( 园 区 段 ) 中 环 路 ( 园 区 段 ) 分 两 部 分 组 成 : 北 部 的 星 塘 街 至 星 华 街 与 新 G312 共 线 段 为 中 环 北 线 ; 主 线 折 向 南 现 状 沿 星 华 街 向 南 至, 为 中 环 的 东 线 ( 二 ) 中 环 路 ( 吴 中 区 段 )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中 环 路 ( 吴 中 区 段 ) 总 长 47.909km, 分 为 西 东 南 和 支 线 四 段, 其 中 南 段 不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该 段 利 用 现 有 的 苏 州 南 绕 城 高 速, 东 西 线 分 别 从 车 坊 互 通 和 东 山 互 通 连 接 苏 州 南 绕 城 高 速, 利 用 路 段 总 长 27.5 公 里 ( 车 坊 互 通 至 东 山 互 通 ), 根 据 可 研 将 对 南 绕 城 收 费 模 式 进 行 调 整, 其 他 维 持 现 状 西 段 路 线 改 建 新 建 路 段 自 东 山 互 通 东 侧 吴 中 大 道 与 东 山 大 道 交 叉 口 起 沿 东 山 大 道 往 北, 经 金 枫 南 路 折 向 东 北 进 入 金 枫 路, 沿 金 枫 路 向 北, 跨 胥 江, 直 至 高 新 区 和 吴 中 区 交 界 处 玉 山 路 南 侧, 起 讫 点 桩 号 K0+570~K10+880, 路 线 长 度 为 10.31km 该 段 道 路 均 为 改 扩 建 项 目, 在 现 有 道 路 上 进 行 快 速 化 改 造 东 段 路 线 起 自 吴 淞 江 南 岸, 沿 苏 同 黎 公 路 向 南, 直 至 苏 同 黎 公 路 与 星 塘 街 交 叉 口 接 入 南 绕 城 高 速, 起 讫 点 桩 号 K58+655~K61+654, 路 线 长 度 2.999km 其 中 K58+660-K59+100 为 新 建 路 段, 其 余 路 段 均 为 利 用 原 有 道 路 进 行 快 速 化 改 造 中 环 路 支 线 起 点 为 子 胥 路 与 木 东 路 交 叉 口, 沿 子 胥 路 向 西, 至 西 山 互 通 处 折 向 南, 穿 香 山 后 继 续 向 南 接 孙 武 路, 起 讫 点 桩 号 ZK0+500~ZK7+600, 路 线 长 度 约 7.1km 其 中 ZK3+760-ZK6+780 为 新 建 路 段, 其 余 路 段 均 为 利 用 原 有 道 路 进 行 快 速 化 改 造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中 环 路 ( 吴 中 区 段 ) 总 长 47.909km 其 中 新 建 改 造 道 路 工 程 总 长 20.409 公 里, 利 用 绕 城 高 速 27.5km, 新 建 改 造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为 1409.3 亩 ( 三 ) 中 环 路 ( 高 新 区 段 ) 中 环 路 ( 高 新 区 段 ) 路 线 走 廊 : 从 竹 园 路 北 北 吴 中 区 与 高 新 区 的 交 界 处, 沿 现 状 金 枫 路 向 北, 至 老 G312 处, 沿 老 G312 折 向 西 北, 至 老 G312 与 大 同 路 交 叉 口 后 沿 大 同 路 折 2

向 东 北, 过 京 杭 运 河 后, 利 用 现 有 大 同 路 下 穿 沪 宁 铁 路 沪 宁 城 际 铁 路 的 通 道, 跨 沪 宁 高 速 公 路, 止 于 高 新 相 城 区 界 中 环 路 ( 高 新 区 段 ) 由 K10+880 处 起, 由 玉 山 路 渔 洋 街 金 山 路 金 庄 街 何 山 路 木 桥 街 华 山 路 马 运 路 鹿 山 路 铜 墩 街 泰 山 路 三 联 街 嵩 山 路 新 亭 路 老 G312 大 同 路 宏 发 路 苏 浒 路 沪 宁 铁 路 沪 宁 城 际 铁 路 牌 楼 路 安 杨 路 沪 宁 高 速 公 路, 路 线 全 长 13.003km ( 四 ) 中 环 路 ( 相 城 区 段 ) 相 城 区 中 环 新 建 段 起 自 黄 桥 镇 花 泾 村 东 侧 的 西 塘 河 西 岸, 路 线 向 东 经 青 台 村, 止 于 占 上 村 金 家 角 一 村 东 北 角 与 苏 虞 张 一 级 公 路 相 交 处, 苏 虞 张 在 此 设 置 枢 纽 互 通 一 处, 近 期 建 设 西 - 北 方 向 的 定 向 匝 道 连 接, 满 足 中 环 快 速 路 的 近 期 利 用 相 城 区 段 中 环 道 路 总 里 程 约 1.631km, 均 为 新 建 二 东 环 南 延 东 环 南 延 ( 一 期 ) 北 起 东 南 环 立 交, 拆 除 东 环 快 速 路 接 地 处 部 分 引 桥 后, 沿 东 环 南 路 吴 东 路 向 南, 止 于 尹 山 立 交 南 侧, 全 长 约 4.6 公 里 快 速 路 全 线 采 用 高 架 形 式, 主 线 和 地 面 辅 道 均 为 双 向 6 车 道 三 南 环 西 延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南 环 西 延 项 目 分 高 新 区 段 和 吴 中 区 段 高 新 区 段 起 于 塔 园 路 交 叉 口 东 侧 高 架 桥 梁 分 跨 处, 经 火 炬 路 青 石 路 铁 师 路 青 春 路 终 点 接 滨 河 路 交 叉 口 高 架 桥 梁 分 跨 处, 桩 号 范 围 XK0+056.71~XK1+772.714,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158.5072 亩, 全 长 约 1.7km 左 右 吴 中 区 段 起 于 塔 园 路 与 中 山 路 交 叉 口 东 侧 吴 中 区 与 高 新 区 分 界 线 位 置, 以 高 架 形 式 沿 中 山 路 线 位 向 西 延 伸, 向 西 依 次 跨 过 塔 园 路 长 江 路 汾 湖 路 珠 江 路 金 枫 路, 终 点 位 于 中 山 东 路 与 新 华 路 交 叉 口, 桩 号 范 围 XK0+236.714~K3+645.41, 路 线 全 长 约 3.88km 快 速 路 主 线 采 用 双 向 6 车 道, 地 面 辅 路 同 样 采 用 双 向 6 车 道 设 计 车 速 高 架 80km/h, 地 面 辅 路 及 匝 道 为 40km/h 计 划 施 工 期 为 2013 年 初 至 2015 年 初, 预 计 施 工 期 20 个 月 四 西 环 南 延 3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西 环 南 延 项 目 北 起 吴 中 大 道, 南 至 S230 切 线, 包 含 北 段 和 南 段, 总 长 约 5.507km 北 段 ( 吴 中 大 道 - 绕 城 高 速 段 ) 起 点 直 接 利 用 现 状 友 新 路 上 跨 吴 中 大 道 高 架 桥, 向 南 利 用 现 状 友 新 路 老 路 老 桥 作 为 快 速 路 主 线, 而 后 自 小 石 湖 桥 段 往 南, 快 速 主 线 采 用 分 离 式 高 架 上 跨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二 层 跨 线 桥, 辅 道 系 统 由 两 侧 合 并 为 整 体 式 地 面 段 与 文 溪 路 平 交 后 下 穿 绕 城 高 速 跨 线 桥 南 段 ( 绕 城 高 速 - 太 湖 段 ) 改 造 利 用 现 状 老 路 作 为 辅 道, 新 建 全 高 架 ( 分 离 ) 作 为 快 速 路 主 线, 同 时, 在 高 架 外 侧 新 建 人 非 系 统 ; 高 架 连 续 上 跨 绕 城 高 速 石 湖 互 通, 减 少 对 其 影 响 ; 天 鹅 荡 路 友 翔 路 东 太 湖 路 均 与 辅 道 十 字 平 交, 以 保 证 被 交 道 路 的 直 行 与 左 转 功 能 ; 前 珠 路 与 辅 道 右 进 右 出 ; 终 点 段 则 分 别 与 江 陵 路 苏 震 桃 一 级 公 路 顺 接 苏 州 市 西 环 快 速 路 南 延 工 程 主 线 按 城 市 快 速 路 标 准 建 设, 设 计 速 度 80km/h, 辅 路 按 城 市 主 干 道 标 准 建 设, 设 计 速 度 50km/h, 本 项 目 实 施 年 限 为 2012 年 下 半 年 至 2014 年 下 半 年, 计 划 工 期 2 年 五 西 环 北 延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西 环 北 延 项 目 南 起 苏 州 市 快 速 内 环 线 西 北 枢 纽 新 庄 立 交, 向 北 沿 沪 宁 高 速 公 路 西 出 口 连 接 线 线 位, 跨 过 沪 宁 铁 路 城 际 铁 路 后 折 向 东, 跨 312 国 道, 路 线 向 北 完 全 利 用 沪 宁 高 速 公 路 苏 州 新 区 互 通 北 连 接 线 至 互 通 预 留 的 桥 台 处, 向 北 跨 过 苏 州 新 区 互 通 北 连 接 线 由 东 往 南 的 定 向 匝 道 ( 连 接 阳 澄 湖 路 ) 后, 以 高 架 形 式 绕 开 三 角 咀 湿 地 公 园 的 核 心 区 域 向 北 延 伸, 上 跨 春 申 湖 路 西 延 的 规 划 线 位 后, 路 线 继 续 利 用 规 划 线 位 向 北, 上 跨 苏 埭 路 太 阳 路 和 黄 埭 荡 ( 区 规 划 五 级 航 道 ), 接 上 规 划 的 永 丰 路 线 位, 此 后 利 用 永 丰 路 线 位 和 下 穿 京 沪 高 铁 通 道 向 北 至 苏 州 绕 城 高 速 南 侧, 利 用 规 划 的 长 春 路 作 为 绕 城 高 速 连 接 线 至 北 桥 互 通, 回 到 苏 虞 张 老 路 推 荐 方 案 路 线 全 长 18.684km, 新 建 道 路 15.139km, 改 扩 建 现 状 道 路 ( 西 环 快 速 路 )3.545km 4

图 1.3-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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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表 1.3-1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各 路 段 规 模 表 序 号 路 段 长 度 (km) 总 投 资 ( 万 元 ) 1 中 环 路 ( 园 区 段 ) 14.931 392838.5 2 中 环 路 ( 吴 中 区 段 ) 20.409 562529.5 3 中 环 路 ( 高 新 区 段 ) 13.003 574521.5 4 中 环 路 ( 相 城 区 段 ) 1.510 77919.3 5 东 环 南 延 4.600 360989.3 6 南 环 西 延 5.580 376936.95 7 西 环 南 延 5.507 185021.7 8 西 环 北 延 18.684 440012.2 合 计 84.224 2970769 1.5 工 期 安 排 及 投 资 本 项 目 实 施 年 限 为 2013 年 初 至 2015 年 初, 计 划 工 期 2 年,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2970769 万 元, 根 据 本 次 评 价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估 算 拟 建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的 直 接 环 保 投 资 为 28496.45 万 元, 约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0.96% 1.6 合 理 性 分 析 1.6.1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属 于 主 线 快 速 路,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发 改 委 9 号 令 ) 中 的 鼓 励 类 第 二 十 二 条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城 市 道 路 及 智 能 交 通 体 系 建 设 1.6.2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发 改 委 第 9 号 令 ) 的 相 关 要 求, 符 合 苏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7-2020) 苏 州 市 十 二 五 物 流 业 发 展 规 划 苏 州 公 路 运 输 枢 纽 总 体 规 划 和 苏 州 市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2007-2020), 符 合 江 苏 省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区 域 规 划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和 苏 州 市 阳 澄 湖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的 相 关 要 求 7

第 2 章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2.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2.1.1 评 价 范 围 表 2.1-1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评 价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社 会 环 境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内 地 区, 扩 大 至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生 态 环 境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以 及 临 时 占 地 周 边 200m 以 内 区 域 道 路 沿 线 动 土 范 围, 共 3.076km 2 声 环 境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各 类 施 工 场 界 外 200 米 范 围 内 地 表 水 环 境 陆 地 范 围 内,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 跨 越 河 流 处, 桥 梁 中 心 线 上 下 游 1000m 以 内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道 路 建 设 运 营 可 能 导 致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的 区 域, 一 般 在 一 个 完 整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区 域 内 环 境 空 气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2.1.2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2.1.2.1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1) 拟 建 项 目 起 点 处 临 近 阳 澄 湖 ( 相 城 区 ) 重 要 湿 地, 与 阳 澄 湖 ( 相 城 区 ) 重 要 湿 地 最 近 距 离 约 为 0.5km; (2)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和 湖 泊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是 沿 线 主 要 的 生 态 类 型 ; (3)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中 以 未 利 用 地 和 工 矿 和 仓 储 用 地 为 主 ; (4) 项 目 沿 线 没 有 珍 贵 野 生 动 植 物 分 布 2.1.2.2 水 环 境 现 状 一 地 表 水 (1) 本 项 目 穿 越 阳 澄 湖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本 项 目 路 线 距 离 取 水 口 均 较 远, 且 无 直 接 水 力 联 系 ; (2) 娄 江 斜 塘 江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IV 类 标 准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娄 江 斜 塘 江 所 有 监 测 指 标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功 能 区 水 质 标 准 二 地 下 水 8

项 目 区 内 地 下 水 类 型 主 要 为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 分 为 潜 水 层 和 弱 承 压 水 层 地 下 水 又 与 地 表 水 存 在 紧 密 的 水 力 联 系,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及 河 流 的 补 给 排 泄 方 式 主 要 为 地 面 蒸 发 植 物 蒸 腾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除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亚 硝 酸 盐 外 其 余 指 标 均 符 合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水 标 准, 地 表 水 部 分 指 标 超 标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受 到 地 表 水 污 染 2.1.2.3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的 TSP 日 均 值 NO 2 小 时 值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2.1.2.4 声 环 境 现 状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道 路 沿 线 13 个 监 测 点 中 昼 夜 均 存 在 不 同 程 度 超 标, 超 标 2.1-12.7dB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超 标 主 要 是 受 敏 感 点 周 围 交 通 噪 声 及 自 身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的 影 响 随 着 距 路 肩 距 离 增 加, 交 通 噪 声 逐 渐 降 低, 距 离 道 路 中 心 线 30m 处 可 以 满 足 4a 类 标 准,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60 米 左 右 可 以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120 米 左 右 可 以 满 足 1 类 标 准 要 求 2.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2.2.1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要 素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表 2.2-1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评 价 范 围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内 地 区, 扩 大 至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300m 范 围 内 区 域 ; 施 工 场 地 周 边 300m 范 围 内 区 域, 以 及 所 涉 及 到 的 主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为 东 太 湖 ( 吴 中 区 ) 重 要 湿 地 和 太 湖 保 护 区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各 类 施 工 场 界 外 200 米 范 围 内 陆 地 范 围 内,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 跨 越 河 流 处, 桥 梁 中 心 线 上 下 游 1000m 以 内 区 域 道 路 建 设 运 营 可 能 导 致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的 区 域, 一 般 在 一 个 完 整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区 域 内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9

2.2.2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2.2.2.1 地 表 水 环 境 由 地 表 水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除 W2 和 W3 总 磷 指 标 分 别 于 2011 年 7 月 和 2011 年 6 月 分 别 略 超 出 标 准 限 值 (0.203 和 0.136) 外, 吴 淞 江 和 胥 江 水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较 好, 各 监 测 断 面 各 监 测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均 小 于 1, 分 别 满 足 了 达 到 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GB3838-2002)Ⅱ 类 Ⅲ 类 Ⅳ 类 水 质 标 准 限 值, 超 标 主 要 是 受 当 地 部 分 管 线 不 完 善 的 村 庄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的 影 响 2.2.2.2 地 下 水 环 境 项 目 区 内 地 下 水 类 型 主 要 为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 分 为 潜 水 层 和 弱 承 压 水 层 地 下 水 又 与 地 表 水 存 在 紧 密 的 水 力 联 系,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及 河 流 的 补 给 排 泄 方 式 主 要 为 地 面 蒸 发 植 物 蒸 腾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由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建 设 项 目 沿 线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14847-93)Ⅲ 类 标 准 要 求 2.2.2.3 底 泥 环 境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土 壤 环 境 满 足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中 三 级 标 准 要 求 2.2.2.4 噪 声 环 境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道 路 沿 线 17 处 监 测 点 中 有 9 处 噪 声 监 测 点 (N1 N4 N5 N8 N13 N14 N15 N16 N17) 昼 间 夜 间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超 标 主 要 是 受 敏 感 点 周 围 交 通 噪 声 及 自 身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的 影 响 2.2.2.5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评 价 区 域 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各 监 测 点 位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2.2.2.6 生 态 环 境 (1) 拟 建 公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植 被 类 型 以 人 工 植 被 为 主, 自 然 植 被 的 分 布 面 积 极 小 其 中, 农 业 植 被 和 人 工 林 在 区 域 植 被 中 占 主 导 地 位, 自 然 植 被 以 灌 草 丛 和 水 生 植 被 为 主 线 路 两 侧 植 物 群 落 结 构 较 为 简 单, 主 要 物 种 广 泛 分 布 于 江 苏 各 地, 拟 建 公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10

无 国 家 和 江 苏 省 重 点 野 生 保 护 植 物 和 古 树 名 木 分 布 ; (2) 根 据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拟 建 公 路 沿 线 区 域 分 布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有 白 鹭 小 鸊 鷉 凤 头 鸊 鷉 鸿 雁 青 头 潜 鸭 和 红 头 潜 鸭 (3) 拟 建 项 目 路 线 方 案 西 线 和 东 线 均 位 于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保 护 范 围 之 外, 支 线 ZK2+550-ZK4+790 段 和 ZK6+150- 支 线 终 点 段 位 于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保 护 区 限 制 开 发 区 范 围 内, 处 于 限 制 开 发 区 路 段 长 度 约 3590m; (4) 拟 建 项 目 西 线 K0+570-K5+460 段 位 于 太 湖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K5+460- 终 点 段 位 于 太 湖 保 护 区 三 级 保 护 区 ; 支 线 东 线 全 段 位 于 太 湖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2.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2.3.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要 求, 本 项 目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2.3-1 评 价 环 境 要 素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表 2.3-1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评 价 范 围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内 地 区, 扩 大 至 高 新 区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300m 以 内 区 域 沿 线 动 土 范 围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各 类 施 工 场 界 外 200 米 范 围 内 陆 地 范 围 内,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 跨 越 河 流 处, 桥 梁 中 心 线 上 下 游 1000m 以 内 区 域 道 路 建 设 运 营 可 能 导 致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的 区 域, 一 般 在 一 个 完 整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区 域 内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2.3.2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2.3.2.1 地 表 水 环 境 (1) 高 新 区 的 取 水 水 源 为 太 湖 水, 本 项 目 路 线 距 离 取 水 口 较 远, 且 无 直 接 水 力 联 系 ; (2)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马 运 河 京 杭 大 运 河 监 测 断 面, 除 氨 氮 超 标 外, 其 它 监 测 因 子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超 标 的 原 因 主 要 为 沿 岸 生 活 污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所 致, 在 苏 州 水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完 成 后 这 一 状 况 有 望 好 转 11

2.3.2.2 地 下 水 环 境 由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大 同 路 处 硝 酸 盐 氮 和 总 硬 度 指 标 超 标, 金 枫 路 1 处 氨 氮 和 总 硬 度 指 标 超 标, 其 余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14847-93)Ⅲ 类 标 准 要 求 超 标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由 于 周 边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所 致 2.3.2.3 噪 声 环 境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在 现 状 交 通 量 条 件 下, 道 路 两 侧 噪 声 监 测 点 均 出 现 夜 间 超 标,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现 有 道 路 为 高 新 区 南 北 向 主 要 干 道 之 一, 企 业 及 住 宅 较 为 密 集, 车 流 量 较 大, 导 致 夜 晚 噪 声 较 高 本 项 目 上 马 同 时 将 采 取 安 装 声 屏 障 敏 感 目 标 加 装 通 风 隔 声 门 窗 等 有 效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区 域 声 环 境 状 况 将 会 有 所 改 观 2.3.2.4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的 TSP 日 均 值 NO 2 小 时 值 NO 2 日 均 值 CO 小 时 值 CO 日 均 值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2.3.2.5 生 态 环 境 (1) 拟 建 项 目 不 跨 越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 (2)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是 沿 线 主 要 的 生 态 类 型, 新 增 占 地 类 型 以 绿 化 和 工 业 用 地 为 主 ; (3) 项 目 沿 线 没 有 珍 贵 野 生 动 植 物 分 布 2.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2.4.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要 求, 本 项 目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2.4-1 12

评 价 环 境 要 素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表 2.4-1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评 价 范 围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内 地 区, 扩 大 至 相 城 区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300m 以 内 区 域 沿 线 动 土 范 围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各 类 施 工 场 界 外 200 米 范 围 内 陆 地 范 围 内,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 跨 越 河 流 处, 桥 梁 中 心 线 上 下 游 1000m 以 内 区 域 道 路 建 设 运 营 可 能 导 致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的 区 域, 一 般 在 一 个 完 整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区 域 内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2.4.2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2.4.2.1 地 表 水 环 境 (1) 经 现 场 调 查 及 向 苏 州 市 项 目 沿 线 乡 镇 咨 询, 本 项 目 跨 越 苏 州 市 清 水 通 道 西 塘 河, 西 塘 河 应 急 取 水 口 位 于 项 目 南 侧 1.088km 处, 本 项 目 不 在 西 塘 河 一 级 保 护 区 中 本 项 目 路 线 距 离 取 水 口 均 较 远, 离 最 近 的 取 水 口 太 湖 金 墅 港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12.8km, 且 无 直 接 水 力 联 系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5-4, 西 塘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各 指 标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功 能 区 水 质 标 准 2.4.2.2 地 下 水 环 境 项 目 区 内 地 下 水 类 型 主 要 为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 分 为 潜 水 层 和 弱 承 压 水 层 地 下 水 又 与 地 表 水 存 在 紧 密 的 水 力 联 系,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及 河 流 的 补 给 排 泄 方 式 主 要 为 地 面 蒸 发 植 物 蒸 腾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除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亚 硝 酸 盐 外 其 余 指 标 均 符 合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水 标 准, 地 表 水 部 分 指 标 超 标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受 到 地 表 水 污 染 2.4.2.3 噪 声 环 境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在 现 状 交 通 量 条 件 下, 沿 线 所 有 监 测 声 环 境 环 境 敏 感 点 均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区 要 求,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2.4.2.4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的 TSP 日 均 值 NO 2 小 时 值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13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2.4.2.5 生 态 环 境 (1) 拟 建 项 目 跨 越 西 塘 河, 与 西 塘 河 应 急 水 源 地 最 近 距 离 约 为 1.088km; (2)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和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是 沿 线 主 要 的 生 态 类 型 ; (3)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中 以 水 域 及 耕 地 为 主 ; (4) 项 目 沿 线 没 有 珍 贵 野 生 动 植 物 分 布 2.5 西 环 北 延 2.5.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2.5-1 评 价 环 境 要 素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表 2.5-1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评 价 范 围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内 地 区, 扩 大 至 苏 州 市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300m 以 内 区 域 公 路 沿 线 动 土 范 围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扩 大 到 达 标 范 围, 各 类 施 工 场 界 外 100 米 范 围 内 陆 地 范 围 内,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 跨 越 河 流 处, 桥 梁 中 心 线 上 下 游 1000m 以 内 区 域, 有 取 水 口 的, 扩 大 到 取 水 口 范 围 公 路 建 设 运 营 可 能 导 致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的 区 域, 一 般 在 一 个 完 整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区 域 内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2.5.2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2.5.2.1 地 表 水 环 境 (1) 拟 建 项 目 未 跨 越 省 政 府 关 于 全 省 县 级 以 上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划 分 方 案 的 批 复 ( 苏 政 复 2009 2 号 ) 划 定 的 县 级 以 上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2)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监 测 期 间, 冶 长 泾 各 监 测 因 子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要 求, 西 塘 河 各 监 测 因 子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要 求 2.5.2.2 地 下 水 环 境 拟 建 场 地 地 下 水 为 赋 存 于 粘 性 土 中 上 层 滞 水 和 赋 存 于 亚 砂 土 中 的 微 承 压 水, 地 下 水 14

水 位 随 季 节 有 明 显 变 化, 年 变 幅 在 1.00m 左 右 地 下 水 主 要 受 地 表 迳 流 及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以 侧 向 迳 流 方 式 排 泄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指 标 均 符 合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水 标 准 2.5.2.3 噪 声 环 境 (1) 拟 建 项 目 为 改 扩 建 工 程, 全 线 共 有 13 个 敏 感 点, 其 中 拟 建 项 目 改 扩 建 段 段 涉 及 4 个 敏 感 点, 新 建 路 段 涉 及 9 个 敏 感 点 (2) 现 状 监 测 期 间,3 处 监 测 点 夜 间 有 所 超 标, 超 标 原 因 为 受 现 状 西 环 路 交 通 影 响 ; 其 余 监 测 点 昼 夜 均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相 应 功 能 区 标 准 限 值, (3)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评 价 区 域 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各 监 测 点 位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2.5.2.4 生 态 环 境 (1) 拟 建 项 目 不 经 过 任 何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 (2)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是 沿 线 主 要 的 生 态 类 型, 以 养 殖 业 和 种 植 业 为 主 ; (3) 项 目 沿 线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为 以 农 用 耕 地 为 主, 沿 线 乡 镇 人 均 占 有 耕 地 资 源 较 少, 项 目 占 用 的 土 地 以 耕 地 为 主 ; (4) 项 目 沿 线 没 有 珍 贵 野 生 动 植 物 分 布 2.6 东 环 南 延 2.6.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2.6-1 15

评 价 环 境 要 素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表 2.6-1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评 价 范 围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内 地 区, 扩 大 至 吴 中 区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300m 以 内 区 域 沿 线 动 土 范 围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各 类 施 工 场 界 外 200 米 范 围 内 陆 地 范 围 内,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 跨 越 河 流 处, 桥 梁 中 心 线 上 下 游 1000m 以 内 区 域 道 路 建 设 运 营 可 能 导 致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的 区 域, 一 般 在 一 个 完 整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区 域 内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2.6.2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2.6.2.1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1) 拟 建 项 目 不 跨 越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虎 丘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距 离 拟 建 道 路 线 路 最 近, 最 近 距 离 8.3km; (2)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是 沿 线 主 要 的 生 态 类 型, 新 增 占 地 类 型 以 工 矿 及 仓 储 用 地 为 主 ; (3) 项 目 沿 线 没 有 珍 贵 野 生 动 植 物 分 布 2.6.2.2 地 表 水 环 境 (1) 吴 中 区 的 取 水 水 源 为 太 湖 水, 本 项 目 路 线 距 离 取 水 口 较 远, 且 无 直 接 水 力 联 系 ; (2)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京 杭 运 河 和 斜 港 氨 氮 浓 度 超 过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IV 类 标 准, 其 余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IV 类 标 准 京 杭 运 河 氨 氮 浓 度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为 0.26, 斜 港 河 氨 氮 浓 度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0.18 氨 氮 浓 度 超 标 原 因 是 上 游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的 影 响 2.6.2.3 地 下 水 环 境 根 据 本 项 目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潜 水 含 水 层 主 要 由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富 水 性 差 ; 微 承 压 水 主 要 补 给 来 源 为 浅 部 地 下 水 的 垂 直 入 渗 及 地 下 水 的 侧 向 迳 流, 富 水 性 及 透 水 性 一 般, 第 Ⅰ 承 压 水 上 段 主 要 补 给 来 源 于 区 域 地 下 水 的 侧 向 补 给 及 上 层 地 下 水 的 越 流 补 给, 富 水 性 及 透 水 性 均 较 好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除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亚 硝 酸 盐 挥 发 酚 锰 铁 外 其 余 指 标 均 符 合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水 标 准, 16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亚 硝 酸 盐 挥 发 酚 浓 度 较 高 的 原 因 主 要 受 到 地 表 水 污 染, 锰 铁 超 标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矿 石 铁 锰 含 量 较 高 2.6.2.4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的 PM 10 日 均 值 NO 2 小 时 值 NO 2 日 均 值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2.6.2.5 声 环 境 现 状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在 现 状 交 通 量 条 件 下, 沿 线 所 有 监 测 声 环 境 环 境 敏 感 点 均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区 要 求,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随 着 距 路 肩 距 离 增 加, 昼 间 交 通 噪 声 逐 渐 降 低,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30m 处 可 以 满 足 4a 类 标 准,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160m 左 右 可 以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 夜 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30m 处 可 以 满 足 4a 类 标 准,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180m 左 右 可 以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夜 间 交 通 噪 声 衰 减 曲 线 变 化 不 大,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夜 间 交 通 量 较 小 的 原 因 2.7 南 环 西 延 2.7.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2.7-1 表 2.7-1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陆 域 范 围 :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 路 线 跨 越 水 体 时, 扩 大 为 道 路 中 心 线 上 游 100m 下 游 1000m 范 围 内 地 下 水 环 境 道 路 建 设 运 营 可 能 导 致 地 下 水 位 变 化 的 区 域, 一 般 在 一 个 完 整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区 域 内 环 境 空 气 道 路 中 心 线 外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区 域, 施 工 场 界 外 200 米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扩 大 到 达 标 范 围, 施 工 场 界 外 200 米 范 围 内 生 态 环 境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300m 范 围 内 区 域, 施 工 场 界 外 300m 范 围 内 社 会 环 境 以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为 主, 兼 顾 苏 州 市 市 域 范 围 2.7.2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2.7.2.1 地 表 水 1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水 源 保 护 区 ; 17

2 根 据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Ⅳ 类 标 准 和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白 塔 浜 大 轮 浜 虎 林 河 环 山 河 和 京 杭 大 运 河 均 有 部 分 水 质 指 标 超 标 2.7.2.2 地 下 水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除 总 硬 度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亚 硝 酸 盐 氮 浓 度 较 高 外, 其 余 指 标 均 符 合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水 标 准 2.7.2.3 声 环 境 由 于 距 离 现 有 苏 福 路 较 近 且 建 筑 物 面 向 道 路 等 原 因, 项 目 沿 线 的 马 庄 村 西 跨 塘 村 仓 蒲 桥 站 头 上 总 后 干 休 所 的 昼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其 他 监 测 点 的 昼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均 达 标 2.7.2.4 大 气 环 境 根 据 现 场 监 测 数 据, 区 域 NO 2 PM 10 TSP CO 的 监 测 结 果 均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良 好 2.7.2.5 生 态 环 境 1 项 目 未 跨 越 重 要 水 体 和 水 源 保 护 区, 未 穿 越 其 他 自 然 保 护 区 生 态 脆 弱 区 等 特 殊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 2 项 目 沿 线 没 有 珍 贵 野 生 动 植 物 水 生 生 物 分 布 ; 3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自 然 陆 生 生 态 已 基 本 为 人 工 农 业 和 城 市 生 态 所 取 代, 自 然 植 被 已 基 本 消 失, 没 有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的 野 生 动 植 物 2.8 西 环 南 延 2.8.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2.8-1 表 2.8-1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环 境 因 素 划 分 依 据 评 价 等 级 生 态 环 境 工 程 占 地 范 围 2km 2, 长 度 50km, 工 程 占 地 为 一 般 区 域,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 HJ19-2001), 确 定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三 级 等 级 为 三 级 声 环 境 属 于 扩 建 大 型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噪 声 值 增 加 5dB 以 上 一 级 地 表 水 环 境 项 目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和 运 营 期 路 面 径 流 排 污 量 小, 污 染 物 简 单,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低, 污 水 排 入 无 饮 用 养 殖 功 能 的 水 体 三 级 地 下 水 环 境 拟 建 项 目 均 有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水 质 和 流 场 影 响, 但 影 响 较 小 三 级 18

环 境 因 素 划 分 依 据 评 价 等 级 (1)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弱 含 水 层 不 易 污 染 地 下 水 不 敏 感 污 水 排 放 量 小 水 质 简 单 (2) 排 水 规 模 小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范 围 小 地 下 水 不 敏 感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小 环 境 空 气 本 项 目 为 城 市 快 速 路,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5.3.2, 确 定 大 气 环 境 按 二 级 评 价 二 级 环 境 风 险 本 项 目 为 市 政 道 路 建 设 项 目,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非 敏 感 区 根 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确 定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二 级 2.8.2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2.8.2.1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1)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有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和 太 湖 保 护 区 (2)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和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是 沿 线 主 要 的 生 态 类 型, 新 增 占 地 类 型 以 交 通 用 地 为 主 ; 系 ; (3) 项 目 沿 线 没 有 珍 贵 野 生 动 植 物 分 布 2.8.2.2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1) 吴 中 区 的 取 水 水 源 为 太 湖 水, 本 项 目 路 线 距 离 取 水 口 较 远, 且 无 直 接 水 力 联 (2)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小 石 湖 的 溶 解 氧 浓 度 超 过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东 太 湖 的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和 氨 氮 浓 度 超 过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Ⅱ 类 标 准, 其 余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Ⅱ 类 标 准 小 石 湖 溶 解 氧 浓 度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为 0.02, 东 太 湖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浓 度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0.28, 氨 氮 浓 度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0.48 东 太 湖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和 氨 氮 浓 度 超 标 原 因 是 监 测 点 位 位 于 太 湖 稍, 水 域 流 动 性 较 差 2.8.2.3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根 据 本 项 目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潜 水 含 水 层 主 要 由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富 水 性 差 ; 微 承 压 水 主 要 补 给 来 源 为 浅 部 地 下 水 的 垂 直 入 渗 及 地 下 水 的 侧 向 迳 流, 富 水 性 及 透 水 性 一 般, 第 Ⅰ 承 压 水 上 段 主 要 补 给 来 源 于 区 域 地 下 水 的 侧 向 补 给 及 上 层 地 下 水 的 越 流 补 给, 富 水 性 及 透 水 性 均 较 好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基 本 上 符 合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19

(GB/T14848-93)Ⅲ 类 水 标 准 2.8.2.4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的 PM 10 日 均 值 NO 2 小 时 值 NO 2 日 均 值 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2.8.2.5 声 环 境 现 状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沿 线 7 个 监 测 点 中 仅 小 石 城 海 馨 花 园 明 溪 村 监 测 点 位 环 境 噪 声 超 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相 应 功 能 区 标 准 限 值, 其 余 敏 感 点 均 未 超 标 小 石 城 昼 间 最 大 超 标 量 3.4dB, 夜 间 最 大 超 标 量 5.4 db, 海 馨 花 园 夜 间 超 标 1.2 db, 明 溪 村 夜 间 超 标 4.7dB,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超 标 主 要 是 受 敏 感 点 周 围 交 通 噪 声 及 自 身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的 影 响 ; 随 着 距 路 肩 距 离 增 加, 昼 间 交 通 噪 声 逐 渐 降 低,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30m 处 可 以 满 足 4a 类 标 准,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55m 左 右 可 以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 夜 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60m 处 可 以 满 足 4a 类 标 准 20

第 3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 3.1 污 染 源 分 析 3.1.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3.1.1.1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筑 路 机 械 的 机 械 噪 声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常 用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包 括 : 路 基 填 筑 :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等 ; 路 面 施 工 : 铲 运 机 平 地 机 推 铺 机 等 ; 物 料 运 输 : 载 重 汽 车 等 ; 物 料 拌 和 : 搅 拌 机 等 常 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级 80~100dB 水 污 染 施 工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机 械 设 备 冲 淋 油 污 水 等 施 工 废 水, 以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1) 施 工 废 水 :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和 石 油 类 排 放 量 约 25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为 :COD 300 mg/l,ss 800g/L, 石 油 类 40mg/L (2) 生 活 污 水 :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为 SS 动 植 物 油 TP COD NH 3 -N 等, 污 水 水 质 可 参 考 同 类 工 程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浓 度 :COD 取 400mg/L,TP 取 2mg/L,NH 3 -N 取 25mg/L,SS 取 200mg/L, 动 植 物 油 取 30mg/L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1)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在 施 工 前 期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以 施 工 道 路 车 辆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和 施 工 区 扬 尘,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监 测 数 据, 路 基 外 20m 外 TSP 浓 度 0.2~0.3mg/m 3 (2) 沥 青 烟,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下 风 向 50m 外 苯 并 [a] 芘 浓 度 低 于 0.00001mg/m 3,THC 浓 度 在 60m 左 右 0.16mg/m 3 21

固 体 废 物 (1)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 房 屋 拆 迁 将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310.2m 3 (2)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总 量 约 为 54.75t (3) 路 基 土 石 方 : 工 程 产 生 弃 方 约 92484 m 3 (4)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 本 项 目 的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量 约 为 23159.8m 3 3.1.1.2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中 排 放 的 NO 2 CO THC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3.1-1 表 3.1-1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 单 位 :mg/(m s)) 路 段 中 环 北 线 展 业 路 以 西 段 展 业 路 ~ 星 华 街 中 环 高 架 展 业 路 ~ 星 华 街 新 G312 地 面 阳 澄 湖 大 道 ~ 苏 虹 路 主 线 苏 虹 路 ~ 现 代 大 道 主 线 苏 虹 路 ~ 现 代 大 道 辅 道 现 代 大 道 ~ 独 墅 湖 大 道 主 线 现 代 大 道 ~ 独 墅 湖 大 道 辅 道 年 份 CO THC NO 2 平 均 高 峰 平 均 高 峰 平 均 高 峰 2014 1.829 4.973 0.432 1.082 0.181 0.405 2020 2.415 7.104 0.560 1.477 0.230 0.489 2028 3.300 10.450 0.737 2.062 0.289 0.578 2014 1.829 4.973 0.432 1.082 0.181 0.405 2020 2.415 7.104 0.560 1.477 0.230 0.489 2028 3.300 10.450 0.737 2.062 0.289 0.578 2014 1.213 2.912 0.248 0.595 0.062 0.149 2020 1.495 3.588 0.304 0.729 0.075 0.181 2028 1.884 4.521 0.378 0.908 0.093 0.223 2014 3.319 10.442 0.751 2.090 0.299 0.605 2020 3.979 10.725 0.884 2.580 0.344 0.657 2028 4.994 18.059 1.071 3.336 0.396 0.687 2014 2.197 6.148 0.512 1.309 0.211 0.464 2020 2.900 8.944 0.663 1.810 0.268 0.551 2028 3.961 13.339 0.873 2.557 0.336 0.636 2014 1.362 3.268 0.278 0.667 0.070 0.167 2020 1.573 3.778 0.319 0.767 0.079 0.191 2028 1.869 4.485 0.375 0.901 0.092 0.221 2014 1.829 4.973 0.432 1.082 0.181 0.405 2020 2.415 7.104 0.560 1.477 0.230 0.489 2028 3.300 10.450 0.737 2.062 0.289 0.578 2014 1.213 2.912 0.248 0.595 0.062 0.149 2020 1.495 3.588 0.304 0.729 0.075 0.181 2028 1.884 4.521 0.378 0.908 0.093 0.223 22

水 污 染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路 面 径 流,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3.1-2 表 3.1-2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表 项 目 SS BOD 5 石 油 类 60 分 钟 平 均 值 (mg/l) 100 5.08 11.25 噪 声 污 染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在 公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各 类 车 型 的 自 然 车 流 量 见 表 3.1-3 路 段 阳 澄 湖 大 道 ~ 苏 虹 路 主 线 苏 虹 路 ~ 现 代 大 道 主 线 苏 虹 路 ~ 现 代 大 道 辅 道 现 代 大 道 ~ 独 墅 湖 大 道 主 线 现 代 大 道 ~ 独 墅 湖 大 道 辅 道 车 型 表 3.1-3 主 辅 道 各 型 车 的 自 然 车 流 量 ( 辆 /h) 2014 年 2020 年 2028 年 昼 夜 平 均 高 峰 昼 夜 平 均 高 峰 昼 夜 平 均 高 峰 小 型 车 1829 646 1435 3444 2169 765 1701 4082 2658 938 2085 5003 中 型 车 316 111 248 594 357 126 280 672 399 141 313 752 大 型 车 213 75 167 401 243 86 191 458 279 98 218 524 小 型 车 1263 446 991 2378 1648 582 1293 3102 2196 775 1723 4134 中 型 车 218 77 171 411 271 96 213 511 330 116 259 621 大 型 车 147 52 115 277 185 65 145 348 230 81 181 433 小 型 车 546 193 428 1028 636 225 499 1197 766 271 601 1443 中 型 车 94 33 74 177 105 37 82 197 115 41 90 217 大 型 车 64 22 50 120 71 25 56 134 80 28 63 151 小 型 车 1075 379 843 2024 1402 495 1100 2640 1869 660 1466 3517 中 型 车 186 66 146 349 231 82 181 435 281 99 220 528 大 型 车 125 44 98 236 157 56 123 296 196 69 154 369 小 型 车 486 172 381 916 604 213 474 1137 773 273 606 1455 中 型 车 84 30 66 158 100 35 78 187 116 41 91 219 大 型 车 57 20 44 107 68 24 53 128 81 29 64 152 3.1.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3.1.2.1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噪 声 国 内 目 前 常 用 的 筑 路 机 械 主 要 有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平 地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压 路 机 和 铺 路 机 等, 经 类 比 调 查, 上 述 施 工 机 械 运 行 时, 测 点 距 施 工 机 械 不 同 距 离 的 噪 声 值 见 表 3.1-4 23

表 3.1-4 道 路 施 工 机 械 声 级 测 试 值 序 号 机 械 类 型 型 号 测 点 距 施 工 机 械 最 大 声 级 距 离 (m) Lmax(dB) 1 轮 式 装 载 机 ZL40 型 5 90 ZL50 型 5 90 2 平 地 机 PY160A 型 5 90 3 振 动 式 压 路 机 YZJ10B 型 5 86 4 双 轮 双 振 压 路 机 CC21 型 5 81 5 三 轮 压 路 机 5 81 6 轮 胎 压 路 机 ZL16 型 5 76 7 推 土 机 T140 型 5 86 8 轮 胎 式 液 压 挖 掘 机 W4-60C 型 5 84 9 摊 铺 机 Fifond311 ABG CO 5 82 VOGELE 5 87 10 冲 击 式 钻 井 机 22 型 1 87 水 污 染 (1)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水 域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施 工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引 起 局 部 水 体 SS 浓 度 增 高, 根 据 同 类 工 程 的 调 查 表 明, 围 堰 施 工 时, 局 部 水 域 的 悬 浮 物 浓 度 在 80-160mg/L 之 间 陆 域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桩 基 泥 浆 水 的 泄 漏, 根 据 相 关 研 究 结 论, 桩 基 泥 浆 水 比 重 :1.20~1.46, 含 泥 量 :32 %~50 %,ph 值 :6~7 (2)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主 要 为 砂 石 料 冲 洗 水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及 车 辆 机 械 冲 洗 水 等 混 凝 土 制 备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沙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和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产 生 地 点 为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沙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在 冲 洗 开 始 时 废 水 中 悬 浮 物 浓 度 可 达 30000~ 50000mg/L, 平 均 浓 度 约 12000 mg/l;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产 生 量 一 般 为 2.5m 3 /m 3 混 凝 土,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碱 性 物 质 和 悬 浮 物,pH 可 达 11~12,SS 浓 度 约 5000mg/L 车 辆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施 工 机 械 渗 漏 的 污 油 及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等 将 产 生 少 量 含 油 污 水 污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和 石 油 类, 浓 度 约 为 COD 300mg/L SS 800mg/L 石 油 类 40mg/L (3)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来 自 施 工 人 员 的 餐 饮 如 厕 污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3.1-5 东 山 大 道 与 苏 同 黎 公 路 沿 线 未 建 污 水 管 道,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 其 余 24

路 段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接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不 会 对 沿 线 地 表 水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表 3.1-5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一 览 表 项 目 因 子 COD NH 3 -N 动 植 物 油 SS BOD 5 浓 度,mg/l 500 30 30 300 250 污 水 量,m3/d 129.6 污 染 量 kg/d 64.8 3.888 3.888 38.88 32.4 总 排 放 量 t/ 工 期 47.30 2.84 2.84 28.38 23.65 大 气 污 染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1)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在 施 工 前 期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以 施 工 道 路 车 辆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和 施 工 区 扬 尘,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监 测 数 据, 路 基 外 20m 外 TSP 浓 度 0.2~0.3mg/m 3 (2) 沥 青 烟,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下 风 向 50m 外 苯 并 [a] 芘 浓 度 低 于 0.00001mg/m 3,THC 浓 度 在 60m 左 右 0.16mg/m 3 固 体 废 物 (1) 路 基 土 石 方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拟 建 项 目 挖 方 弃 方 总 计 124811m 3 (2)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废 渣 目 前 工 程 设 计 处 于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工 程 方 案 的 结 构 设 计 及 施 工 方 案 设 计 还 未 达 到 施 工 图 设 计 的 深 度, 对 废 泥 浆 钻 渣 的 产 生 量 只 能 依 据 当 前 的 研 究 成 果 及 相 关 的 工 程 作 适 当 的 估 算, 钻 渣 的 产 生 量 大 致 与 桩 基 础 地 下 部 分 的 体 积 相 当,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量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3.1-6 表 3.1-6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量 桥 梁 名 称 桥 梁 长 度 (m) 桩 数 ( 个 ) 桩 径 (m) 桩 长 (m) 出 渣 量 (m 3 ) 东 线 吴 淞 江 大 桥 229 174 1.25 30 25623.6 西 线 跨 胥 江 大 桥 145 110 1.5 30 23326.3 支 线 跨 胥 江 大 桥 140 30 1.5 30 6361.7 主 线 高 架 桥 11964 1000 1.5-2.5 30 212057.5 合 计 267369.1 (3)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需 拆 迁 建 筑 物 54708.7m 2, 根 据 近 似 城 区 拆 迁 工 程 类 比 调 查, 在 回 收 大 部 分 有 用 的 建 筑 材 料 ( 如 砖 钢 筋 木 材 等 ) 后, 每 平 方 米 拆 迁 面 积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量 约 为 0.1m 3 ( 松 方 ), 则 房 屋 拆 迁 将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5470.87m 3 25

(4)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按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1.0kg/ 人 d 计 算,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以 150 人 计, 则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日 排 放 量 约 为 0.15t/d,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总 量 约 为 109.5t 3.1.2.2 运 营 期 污 染 源 噪 声 营 运 期, 在 公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的 噪 声 源 为 非 稳 态 源, 车 辆 行 驶 时 其 发 动 机 冷 却 系 统 以 及 传 动 系 统 等 部 件 均 产 生 噪 声 ; 行 驶 中 引 起 的 气 流 湍 动 排 气 系 统 轮 胎 与 路 面 的 摩 擦 等 也 产 生 噪 声 ; 由 于 公 路 路 面 平 整 度 等 原 因 使 得 行 驶 中 的 汽 车 产 生 整 车 噪 声 西 线 段 支 线 段 路 段 玉 山 路 南 - 竹 园 路 K10+332- K10+880 竹 园 路 - 中 山 东 路 K8+057- K10+332 中 山 东 路 -S230 K3+205- K8+057 S230- 南 绕 城 K0+570-K3+205 支 线 ZK0+500-ZK7+600 表 3.1-7 各 型 车 的 平 均 辐 射 声 级 (db) 车 型 2014 年 2020 年 2028 年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小 型 车 75.9 76.2 72.6 75.5 69.2 74.9 主 线 中 型 车 77.1 76.6 76.7 77.4 74.7 77.5 大 型 车 83.2 82.8 83.2 83.4 82.2 83.6 小 型 车 71.9 71.9 71.2 71.7 70.7 71.6 辅 道 中 型 车 71.3 71.1 72.3 71.7 72.4 71.9 大 型 车 78.1 78.1 78.9 78.4 79.0 78.6 小 型 车 76.0 76.2 73.6 75.7 71.2 75.3 主 线 中 型 车 77.0 76.5 77.1 77.3 75.9 77.5 大 型 车 83.1 82.8 83.4 83.3 82.8 83.5 小 型 车 71.9 71.9 71.6 71.8 71.4 71.8 辅 道 中 型 车 71.2 71.1 72.0 71.5 72.2 71.6 大 型 车 78.1 78.0 78.6 78.3 78.8 78.4 小 型 车 76.1 76.2 74.5 75.9 73.0 75.6 主 线 中 型 车 76.8 76.4 77.4 77.1 76.8 77.4 大 型 车 83.0 82.7 83.6 83.2 83.3 83.4 小 型 车 71.9 71.9 71.7 71.8 71.0 71.7 辅 道 中 型 车 71.2 71.1 71.9 71.4 72.4 71.8 大 型 车 78.1 78.0 78.5 78.2 78.9 78.5 小 型 车 76.0 76.2 74.2 75.8 72.4 75.5 主 线 中 型 车 76.9 76.5 77.3 77.2 76.5 77.4 大 型 车 83.1 82.7 83.5 83.3 83.2 83.5 小 型 车 71.9 71.9 71.6 71.8 70.9 71.7 辅 道 中 型 车 71.2 71.1 71.9 71.4 72.4 71.9 大 型 车 78.1 78.0 78.6 78.2 79.0 78.5 26

路 段 2014 年 2020 年 2028 年 车 型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小 型 车 76.1 76.2 74.6 75.9 73.2 75.6 东 线 段 苏 同 黎 公 路 K58+655-K61+654 主 线 辅 道 中 型 车 76.8 76.4 77.4 77.1 77.0 77.3 大 型 车 83.0 82.7 83.6 83.2 83.4 83.4 小 型 车 71.7 71.9 69.5 71.4 68.9 71.3 中 型 车 71.8 71.4 72.2 72.2 71.9 72.3 大 型 车 78.5 78.2 79.0 78.8 78.8 78.8 水 污 染 流 等 营 运 期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交 通 管 理 设 施 (2 处 收 费 站 ) 生 活 污 水 和 路 ( 桥 ) 面 径 (1) 交 通 管 理 设 施 (2 处 收 费 站 ) 生 活 污 水 按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 给 出 的 污 水 量 定 额 分 别 估 算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间 的 污 水 产 生 量 和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计 算 方 法 及 相 关 参 数 如 下,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3.1-8 东 山 互 通 收 费 站 新 增 工 作 人 员 8 人, 车 坊 互 通 收 费 站 新 增 工 作 人 员 6 人, 两 处 收 费 站 均 不 设 食 堂 及 员 工 宿 舍,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冲 厕 废 水,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前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取 经 验 值 的 中 值,CODcr 500mg/L,SS 为 250mg/L 辅 助 设 施 名 称 及 相 对 位 置 总 人 数 ( 人 ) 东 山 互 通 收 费 站 8(13) 表 3.1-8 营 运 期 污 水 排 放 一 览 表 污 水 类 型 排 放 总 量 (t/a) 210(340) 生 活 车 坊 互 通 收 费 站 6(12) 158(316) 污 水 合 计 14(25) 368(656) 注 *: 括 号 内 为 扩 建 后 收 费 站 总 人 数 总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总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2) 路 ( 桥 ) 面 径 流 污 染 因 子 污 染 因 子 浓 污 染 因 子 排 放 度 (mg/l) 量 (t/a) CODcr 500 0.105(0.170) SS 250 0.053(0.085) CODcr 500 0.079(0.158) SS 250 0.040(0.079) CODcr 500 0.184(0.328) SS 250 0.093(0.164) 影 响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因 素 众 多, 包 括 降 雨 量 降 雨 时 间 与 车 流 量 有 关 的 路 面 及 空 气 污 染 程 度 两 场 降 雨 之 间 的 间 隔 时 间 路 面 宽 度 等 拟 建 项 目 路 面 径 流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3.1-9 27

表 3.1-9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表 项 目 SS BOD 5 石 油 类 60 分 钟 平 均 值 (mg/l) 100 5.08 11.25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mm) 1088.5 径 流 系 数 0.9 路 宽 (m) 西 线 : 高 架 25.5, 地 面 49.0 支 线 : 高 架 25.5, 地 面 43.5 东 线 :47 路 线 长 度 (km) 西 线 :10.31 支 线 :7.1 东 线 :3 年 均 产 生 量 (t/a km) 西 线 :7.3 支 线 :6.8 东 线 :4.6 西 线 :0.37 支 线 :0.35 东 线 :0.23 西 线 :0.82 支 线 :0.77 东 线 :0.52 全 线 年 均 产 生 总 量 (t/a) 137.3 7.0 15.5 大 气 污 染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来 自 曲 轴 箱 漏 气 燃 油 系 统 挥 发 和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推 荐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为 执 行 欧 Ⅰ 标 准 时 期 的 测 试 值, 本 项 目 运 营 时 执 行 的 是 国 Ⅳ 标 准, 因 此 对 JTG B03-2006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根 据 上 述 执 行 标 准 的 比 值 进 行 修 正 西 线 段 支 线 段 东 线 段 表 3.1-10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 单 位 :mg/(m s)) 路 段 玉 山 路 南 - 竹 园 路 K10+332- K10+880 竹 园 路 - 中 山 东 路 K8+057- K10+332 中 山 东 路 -S230 K3+205- K8+057 S230- 南 绕 城 K0+570-K3+205 支 线 ZK0+500-ZK7+600 苏 同 黎 公 路 K58+655-K61+654 年 份 CO THC NO2 平 均 高 峰 平 均 高 峰 平 均 高 峰 2014 1.76 4.71 0.43 1.07 0.21 0.48 2020 12.87 30.89 2.65 6.37 0.94 2.24 2028 18.89 45.33 3.85 9.24 1.33 3.19 2014 1.39 3.62 0.34 0.84 0.17 0.39 2020 9.72 23.72 2.02 4.89 0.73 1.72 2028 14.36 34.46 2.93 7.03 1.01 2.42 2014 1.03 2.61 0.26 0.62 0.13 0.30 2020 6.65 18.15 1.44 3.74 0.59 1.32 2028 12.78 30.66 2.61 6.25 0.90 2.16 2014 1.21 3.11 0.30 0.73 0.15 0.34 2020 7.69 20.16 1.64 4.16 0.64 1.47 2028 14.20 34.07 2.89 6.95 1.00 2.40 2014 1.24 3.18 0.31 0.75 0.15 0.35 2020 7.42 19.65 1.59 4.05 0.63 1.43 2028 11.30 27.12 2.30 5.53 0.79 1.91 28

固 体 废 物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收 费 站 的 生 活 垃 圾 东 山 互 通 收 费 站 新 增 工 作 人 员 8 人, 车 坊 互 通 收 费 站 新 增 工 作 人 员 6 人, 人 均 垃 圾 产 量 按 1kg/ 人 d 计,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为 5.11t/a 营 运 期 的 生 活 垃 圾 在 各 收 费 站 集 中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3.1.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3.1.3.1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水 污 染 (1)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水 域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施 工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引 起 局 部 水 体 SS 浓 度 增 高, 根 据 同 类 工 程 的 调 查 表 明, 围 堰 施 工 时, 局 部 水 域 的 悬 浮 物 浓 度 在 80-160mg/L 之 间 陆 域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桩 基 泥 浆 水 的 泄 漏, 根 据 相 关 研 究 结 论, 桩 基 泥 浆 水 比 重 :1.20~1.46, 含 泥 量 :32 %~50 %,ph 值 :6~7 (2)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主 要 为 砂 石 料 冲 洗 水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及 车 辆 机 械 冲 洗 水 等 混 凝 土 制 备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沙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和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产 生 地 点 为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沙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在 冲 洗 开 始 时 废 水 中 悬 浮 物 浓 度 可 达 30000~ 50000mg/L, 平 均 浓 度 约 12000 mg/l;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产 生 量 一 般 为 2.5m 3 /m 3 混 凝 土,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碱 性 物 质 和 悬 浮 物,pH 可 达 11~12,SS 浓 度 约 5000mg/L 车 辆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施 工 机 械 渗 漏 的 污 油 及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等 将 产 生 少 量 含 油 污 水 污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和 石 油 类, 浓 度 约 为 COD 300mg/L SS 800mg/L 石 油 类 40mg/L (3)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来 自 施 工 人 员 的 餐 饮 如 厕 污 水 污 水 排 放 量 采 用 单 位 人 口 排 污 系 数 法 计 算, 其 中 : 每 人 每 天 用 水 定 额 90L 排 污 系 数 0.8 工 期 二 年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150 人, 共 5 处 施 工 营 地, 则 生 活 污 水 日 排 放 量 为 54m 3 /d, 施 工 期 总 排 放 量 为 29

39420m 3 生 活 污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NH3-N TP SS,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 (JTJ005-96) 附 录 C 表 C3, 污 染 物 浓 度 为 :COD 500mg/L NH 3 -N 30mg/L 动 植 物 油 30mg/L SS 300mg/L BOD 5 250mg/L, 则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3.1-1 新 建 路 段 沿 线 未 建 污 水 管 道,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 其 余 路 段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接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不 会 对 沿 线 地 表 水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表 3.1-12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一 览 表 项 目 因 子 COD cr NH 3 -N 动 植 物 油 SS BOD 5 浓 度,mg/l 500 30 30 300 250 污 水 量,m 3 /d 54 污 染 量 kg/d 27 1.62 1.62 16.2 13.5 总 排 放 量 kg 19.71 1.18 1.18 11.83 9.86 噪 声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常 用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包 括 : 路 基 填 筑 :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等 ; 路 面 施 工 : 铲 运 机 平 地 机 推 铺 机 等 ; 物 料 运 输 : 载 重 汽 车 等 ; 物 料 拌 和 : 搅 拌 机 等 常 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级 80~100dB 大 气 污 染 源 1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在 施 工 前 期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以 施 工 道 路 车 辆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和 施 工 区 扬 尘,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监 测 数 据, 路 基 外 20m 外 TSP 浓 度 0.2~0.3mg/m 3 2 沥 青 烟,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下 风 向 50m 外 苯 并 [a] 芘 浓 度 低 于 0.00001mg/m 3,THC 浓 度 在 60m 左 右 0.16mg/m 3 固 体 废 弃 物 (1)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需 拆 迁 建 筑 物 54476m 2, 根 据 近 似 城 区 拆 迁 工 程 类 比 调 查, 在 回 收 大 部 分 有 用 的 建 筑 材 料 ( 如 砖 钢 筋 木 材 等 ) 后, 每 平 方 米 拆 迁 面 积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量 约 为 0.1m 3 ( 松 方 ), 则 房 屋 拆 迁 将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5447.6m 3 (2)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按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1.0kg/ 人 d 计 算,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以 150 人 计, 则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日 排 放 量 约 为 0.15t/d,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总 量 约 为 109.5t/ 工 30

期 (3)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废 渣 目 前 工 程 设 计 处 于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工 程 方 案 的 结 构 设 计 及 施 工 方 案 设 计 还 未 达 到 施 工 图 设 计 的 深 度, 对 废 泥 浆 钻 渣 的 产 生 量 只 能 依 据 当 前 的 研 究 成 果 及 相 关 的 工 程 作 适 当 的 估 算, 钻 渣 的 产 生 量 大 致 与 桩 基 础 地 下 部 分 的 体 积 相 当,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量 估 算 结 果 为 52974m 3 生 态 影 响 工 程 征 地 占 用 水 面 绿 化 用 地 等, 永 久 性 改 变 了 原 有 的 用 地 结 构 并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对 绿 化 植 被 及 水 生 生 物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3.1.3.2 运 营 期 污 染 源 水 污 染 影 响 路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因 素 很 多, 因 素 的 随 机 性 强 偶 然 性 大, 所 以, 典 型 的 路 面 雨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也 就 较 难 确 定 根 据 研 究 资 料, 路 面 径 流 在 降 雨 开 始 到 形 成 径 流 的 30 分 钟 内 雨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物 质 比 较 多,30 分 钟 后, 随 着 降 雨 时 间 的 延 长, 污 染 物 浓 度 下 降 较 快 噪 声 快 速 路 路 投 入 营 运 后, 在 快 速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的 噪 声 源 为 非 稳 态 源, 车 辆 行 驶 时 其 发 动 机 冷 却 系 统 以 及 传 动 系 统 等 部 件 均 会 产 生 噪 声 ; 行 驶 中 引 起 的 气 流 湍 动 排 气 系 统 轮 胎 与 路 面 的 摩 擦 等 也 会 产 生 噪 声 ; 由 于 快 速 路 路 面 平 整 度 等 原 因 而 使 行 驶 中 的 汽 车 产 生 整 车 噪 声 31

表 3.1-13 各 型 车 的 平 均 辐 射 声 级 (db) 道 路 名 称 大 同 路 K19+350-K23+883 大 同 路 鹿 山 路 K15+800-K19+350 鹿 山 路 何 山 路 K13+460-K15+800 何 山 路 玉 山 路 南 K10+880-K13+46 预 测 时 间 营 运 初 期 营 运 中 期 营 运 末 期 车 型 主 线 辅 道 主 线 辅 道 主 线 辅 道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小 型 车 72.64 75.93 71.62 71.87 73.84 76.07 71.75 71.89 75.93 76.2 71.88 71.9 中 型 车 77.45 76.6 71.51 71.17 77.15 76.42 71.33 71.13 76.61 76.24 71.15 71.09 大 型 车 83.27 82.73 78.18 78.04 83.12 82.66 78.11 78.03 82.73 82.58 78.03 78.01 小 型 车 75.38 76.15 70.81 71.8 75.88 76.19 71.34 71.85 76.17 76.23 71.87 71.9 中 型 车 76.95 76.33 71.99 71.31 76.75 76.25 71.58 71.20 76.3 76.16 71.17 71.09 大 型 车 82.9 82.62 78.41 78.1 82.76 82.59 78.23 78.06 82.61 82.55 78.04 78.01 小 型 车 72.55 75.92 71.23 71.83 72.73 76.06 71.55 71.87 75.9 76.2 71.87 71.9 中 型 车 77.45 76.61 71.8 71.25 77.02 76.43 71.48 71.17 76.63 76.25 71.16 71.09 大 型 车 83.28 82.73 78.31 78.07 83.02 82.66 78.17 78.04 82.74 82.58 78.03 78.01 小 型 车 73.12 75.97 71.33 71.84 72.87 76.10 71.61 71.87 76.06 76.22 71.89 71.9 中 型 车 77.42 76.56 71.75 71.23 76.92 76.38 71.44 71.16 76.46 76.2 71.13 71.08 大 型 车 83.23 82.72 78.28 78.06 82.93 82.64 78.15 78.04 82.67 82.56 78.02 78.01 32

大 气 污 染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来 自 曲 轴 箱 漏 气 燃 油 系 统 挥 发 和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推 荐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为 执 行 欧 Ⅰ 标 准 时 期 的 测 试 值, 本 项 目 运 营 时 执 行 的 是 国 Ⅳ 标 准, 因 此 对 JTG B03-2006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根 据 上 述 执 行 标 准 的 比 值 进 行 修 正 大 同 路 段 大 同 路 - 鹿 山 路 段 鹿 山 路 - 何 山 路 何 山 路 - 玉 山 路 南 表 3.1-14 本 项 目 机 动 车 气 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运 营 初 期 运 营 中 期 运 营 末 期 因 子 CO THC NO2 CO THC NO2 CO THC NO2 日 均 2.57 0.68 0.36 10.60 2.50 1.11 15.69 3.70 1.64 高 峰 7.20 1.74 0.81 25.44 6.00 2.66 37.66 8.88 3.94 因 子 CO THC NO2 CO THC NO2 CO THC NO2 日 均 2.03 0.54 0.29 9.88 2.33 1.03 14.62 3.45 1.53 高 峰 5.41 1.35 0.67 23.70 5.59 2.48 35.09 8.27 3.67 因 子 CO THC NO2 CO THC NO2 CO THC NO2 日 均 2.76 0.73 0.38 10.76 2.54 1.13 15.92 3.75 1.67 高 峰 7.84 1.88 0.86 25.81 6.09 2.70 38.21 9.01 4.00 因 子 CO THC NO2 CO THC NO2 CO THC NO2 日 均 1.67 0.45 0.24 9.70 2.29 1.02 14.36 3.39 1.50 高 峰 4.34 1.10 0.56 23.28 5.49 2.44 34.46 8.13 3.61 3.1.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3.1.4.1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水 污 染 (1)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水 域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施 工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引 起 局 部 水 体 SS 浓 度 增 高, 根 据 同 类 工 程 的 调 查 表 明, 围 堰 施 工 时, 局 部 水 域 的 悬 浮 物 浓 度 在 80-160mg/L 之 间 陆 域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桩 基 泥 浆 水 的 泄 漏, 根 据 相 关 研 究 结 论, 桩 基 泥 浆 水 比 重 :1.20~1.46, 含 泥 量 :32 %~50 %,ph 值 :6~7 (2)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主 要 为 砂 石 料 冲 洗 水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及 车 辆 机 械 冲 洗 水 等 混 凝 土 制 备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沙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和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产 生 地 点 为 混 凝 土 拌 33

和 站 沙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在 冲 洗 开 始 时 废 水 中 悬 浮 物 浓 度 可 达 30000~ 50000mg/L, 平 均 浓 度 约 12000 mg/l;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产 生 量 一 般 为 2.5m 3 /m 3 混 凝 土,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碱 性 物 质 和 悬 浮 物,pH 可 达 11~12,SS 浓 度 约 5000mg/L 车 辆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施 工 机 械 渗 漏 的 污 油 及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等 将 产 生 少 量 含 油 污 水 污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和 石 油 类, 浓 度 约 为 COD 300mg/L SS 800mg/L 石 油 类 40mg/L (3)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来 自 施 工 人 员 的 餐 饮 如 厕 污 水 污 水 排 放 量 采 用 单 位 人 口 排 污 系 数 法 计 算, 其 中 : 每 人 每 天 用 水 定 额 90L 排 污 系 数 0.8 工 期 一 年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150 人, 共 2 处 施 工 营 地, 则 生 活 污 水 日 排 放 量 为,21.6m 3 /d, 施 工 期 总 排 放 量 为 7884m 3 生 活 污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NH 3 -N TP SS,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 (JTJ005-96) 附 录 C 表 C3, 污 染 物 浓 度 为 :COD 500mg/L NH 3 -N 30mg/L 动 植 物 油 30mg/L SS 300mg/L BOD 5 250mg/L, 则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3.1-15 施 工 营 地 采 用 化 粪 池 收 集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处 理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化 粪 池 覆 土 掩 埋 表 3.1-15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一 览 表 项 目 因 子 COD cr NH 3 -N 动 植 物 油 SS BOD 5 浓 度 mg/l 500 30 30 300 250 污 水 量 m 3 /d 21.6 污 染 量 kg/d 10.8 0.64 0.64 6.48 5.4 总 排 放 量 kg 3942 237 237 2365 1971 噪 声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常 用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包 括 : 路 基 填 筑 :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等 ; 路 面 施 工 : 铲 运 机 平 地 机 推 铺 机 等 ; 物 料 运 输 : 载 重 汽 车 等 ; 物 料 拌 和 : 搅 拌 机 等 常 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级 80~100dB 大 气 污 染 1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在 施 工 前 期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以 施 工 道 路 车 辆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和 施 工 区 扬 尘,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监 测 数 据, 路 基 外 20m 外 TSP 浓 度 0.2~0.3mg/m 3 2 沥 青 烟,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下 风 向 50m 外 苯 并 [a] 芘 浓 度 低 于 0.00001mg/m 3,THC 34

浓 度 在 60m 左 右 0.16mg/m 3 固 体 废 弃 物 (1)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废 渣 目 前 工 程 设 计 处 于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工 程 方 案 的 结 构 设 计 及 施 工 方 案 设 计 还 未 达 到 施 工 图 设 计 的 深 度, 对 废 泥 浆 钻 渣 的 产 生 量 只 能 依 据 当 前 的 研 究 成 果 及 相 关 的 工 程 作 适 当 的 估 算, 钻 渣 的 产 生 量 大 致 与 桩 基 础 地 下 部 分 的 体 积 相 当,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量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3.1-16 表 3.1-16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量 桥 梁 名 称 桥 梁 长 度 (m) 桩 数 ( 个 ) 桩 径 (m) 桩 长 (m) 出 渣 量 (m 3 ) 西 塘 河 桥 120 8 1.5 30 423.9 后 港 河 桥 80 6 1.5 30 317.9 主 线 高 架 桥 1510 82 1.5 30 4345.0 合 计 5086.8 (3)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需 拆 迁 建 筑 物 13610m 2, 根 据 近 似 城 区 拆 迁 工 程 类 比 调 查, 在 回 收 大 部 分 有 用 的 建 筑 材 料 ( 如 砖 钢 筋 木 材 等 ) 后, 每 平 方 米 拆 迁 面 积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量 约 为 0.1m 3 ( 松 方 ), 则 房 屋 拆 迁 将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1361.0m 3 (4)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按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1.0kg/ 人 d 计 算,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以 150 人 计, 则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日 排 放 量 约 为 0.15t/d,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总 量 约 为 54.75t 生 态 影 响 工 程 征 地 占 用 耕 地 鱼 塘 等, 永 久 性 改 变 了 原 有 的 用 地 结 构 并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对 农 产 品 及 水 生 生 物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3.1.4.2 运 营 期 污 染 源 水 污 染 影 响 路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因 素 很 多, 因 素 的 随 机 性 强 偶 然 性 大, 所 以, 典 型 的 路 面 雨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也 就 较 难 确 定 根 据 研 究 资 料, 路 面 径 流 在 降 雨 开 始 到 形 成 径 流 的 30 分 钟 内 雨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物 质 比 较 多,30 分 钟 后, 随 着 降 雨 时 间 的 延 长, 污 35

染 物 浓 度 下 降 较 快 噪 声 快 速 路 路 投 入 营 运 后, 在 快 速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的 噪 声 源 为 非 稳 态 源, 车 辆 行 驶 时 其 发 动 机 冷 却 系 统 以 及 传 动 系 统 等 部 件 均 会 产 生 噪 声 ; 行 驶 中 引 起 的 气 流 湍 动 排 气 系 统 轮 胎 与 路 面 的 摩 擦 等 也 会 产 生 噪 声 ; 由 于 快 速 路 路 面 平 整 度 等 原 因 而 使 行 驶 中 的 汽 车 产 生 整 车 噪 声 路 段 中 环 快 速 路 相 城 区 段 主 线 中 环 快 速 路 相 城 区 段 辅 路 表 3.1-17 各 型 车 的 平 均 辐 射 声 级 (db) 车 型 昼 间 辐 射 声 级 夜 间 辐 射 声 级 2014 2020 2028 2014 2020 2028 小 型 车 76.0 75.8 75.9 76.2 75.5 75.7 中 型 车 75.9 75.6 75.8 75.8 75.4 75.6 大 型 车 80.6 80.3 80.4 80.5 80.2 80.3 小 型 车 65.5 65.4 65.3 65.7 65.7 65.7 中 型 车 64.8 64.9 65.0 64.3 64.4 64.5 大 型 车 72.2 72.3 72.4 71.9 71.9 71.9 大 气 污 染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来 自 曲 轴 箱 漏 气 燃 油 系 统 挥 发 和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推 荐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为 执 行 欧 Ⅰ 标 准 时 期 的 测 试 值, 本 项 目 运 营 时 执 行 的 是 国 Ⅳ 标 准, 因 此 对 JTG B03-2006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根 据 上 述 执 行 标 准 的 比 值 进 行 修 正 表 3.1-18 本 项 目 机 动 车 气 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路 段 中 环 快 速 路 相 城 区 段 主 路 中 环 快 速 路 相 城 区 段 辅 路 年 份 CO THC NO 2 平 均 平 均 平 均 2014 2.664 6.627 0.608 2020 3.516 9.675 0.788 2028 4.899 14.841 1.045 2014 1.296 2.814 0.256 2020 1.552 3.391 0.305 2028 1.950 4.305 0.377 3.1.5 西 环 北 延 3.1.5.1 施 工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噪 声 36

国 内 目 前 常 用 的 筑 路 机 械 主 要 有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平 地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压 路 机 和 铺 路 机 等, 经 类 比 调 查, 上 述 施 工 机 械 运 行 时, 测 点 距 施 工 机 械 不 同 距 离 的 噪 声 值 见 表 3.1-19 表 3.1-19 公 路 施 工 机 械 声 级 测 试 值 序 测 点 距 施 工 机 最 大 声 级 机 械 类 型 型 号 号 械 距 离 (m) Lmax(dB) 1 轮 式 装 载 机 ZL40 型 5 90 ZL50 型 5 90 2 平 地 机 PY160A 型 5 90 3 振 动 式 压 路 机 YZJ10B 型 5 86 4 双 轮 双 振 压 路 机 CC21 型 5 81 5 三 轮 压 路 机 5 81 6 轮 胎 压 路 机 ZL16 型 5 76 7 推 土 机 T140 型 5 86 8 轮 胎 式 液 压 挖 掘 机 W4-60C 型 5 84 9 摊 铺 机 Fifond311 ABG CO 5 82 VOGELE 5 87 10 冲 击 式 钻 井 机 22 型 1 87 水 污 染 (1)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水 域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施 工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引 起 局 部 水 体 SS 浓 度 增 高, 根 据 同 类 工 程 的 调 查 表 明, 围 堰 施 工 时, 局 部 水 域 的 悬 浮 物 浓 度 在 80-160mg/L 之 间 陆 域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桩 基 泥 浆 水 的 泄 漏, 根 据 相 关 研 究 结 论, 桩 基 泥 浆 水 比 重 :1.20~1.46, 含 泥 量 :32 %~50 %,ph 值 :6~7 (2)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主 要 为 砂 石 料 冲 洗 水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及 车 辆 机 械 冲 洗 水 等 混 凝 土 制 备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沙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和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产 生 地 点 为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沙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在 冲 洗 开 始 时 废 水 中 悬 浮 物 浓 度 可 达 30000~ 50000mg/L, 平 均 浓 度 约 12000 mg/l;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产 生 量 一 般 为 2.5m 3 /m 3 混 凝 土,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碱 性 物 质 和 悬 浮 物,pH 可 达 11~12,SS 浓 度 约 5000mg/L 车 辆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施 工 机 械 渗 漏 的 污 油 及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等 将 产 生 少 量 含 油 污 水 污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和 石 油 类, 浓 度 约 为 COD 300mg/L SS 800mg/L 37

石 油 类 40mg/L (3) 生 活 污 水 污 水 排 放 量 采 用 单 位 人 口 排 污 系 数 法 计 算, 其 中 : 每 人 每 天 用 水 定 额 90L/ 人 天, 排 污 系 数 取 0.8, 工 期 按 三 年,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150 人,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为 SS 动 植 物 油 BOD 5 COD cr NH 3 -N 等, 污 染 物 浓 度 根 据 统 计 资 料 确 定,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3.1-20 表 3.1-20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一 览 表 项 目 因 子 COD cr NH 3 -N 动 植 物 油 SS BOD 5 浓 度,mg/l 500 30 30 300 250 污 水 量,m 3 /d 10.8 污 染 量 kg/d 5.40 0.32 0.32 3.24 2.70 总 排 放 量 kg 5913 350 350 3548 2957 大 气 污 染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1) 扬 尘 污 染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前 期 土 方 开 挖 及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包 括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引 起 的 道 路 扬 尘 物 料 装 卸 扬 尘 以 及 施 工 区 扬 尘,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TSP 根 据 上 海 至 成 都 公 路 成 都 至 南 充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的 监 测 数 据, 不 同 施 工 类 型 周 边 TSP 浓 度 见 表 3.1-21 表 3.1-21 成 都 至 南 充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数 据 序 号 施 工 类 型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距 路 基 (m) TSP(mg/m 3 ) 1 混 凝 土 搅 拌 凿 石 电 焊 搅 拌 机 1 台, 装 载 机 1 台 20 0.23 0.25 2 桥 台 浇 筑 发 电 机 1 台 搅 拌 机 1 台 升 降 机 1 台 38 20 0.17 0.28 3 边 坡 修 整 护 栏 施 工 挖 掘 机 1 台, 装 载 车 3 台 20 0.13 0.12 4 路 基 平 整 5 混 凝 土 搅 拌 6 平 整 路 面 7 混 凝 土 搅 拌 路 基 平 整 8 桥 梁 浇 筑 桥 台 修 建 爆 破 发 电 机 1 台, 运 土 车,40-50 台 班 / 天 发 电 机 1 台, 搅 拌 机 1 台, 手 扶 夯 土 机 2 台, 运 土 车 20 台 班 / 天 装 载 机 1 台, 压 路 机 2 台, 推 土 机 1 台, 运 土 车 40-60 台 班 / 天 搅 拌 机 1 台, 运 土 翻 斗 车 2 台, 运 土 车 20 台 班 发 电 机 2 台, 搅 拌 机 2 台, 拖 拉 机 2 台, 振 动 器 2 台, 起 重 30 0.22 0.20 30 0.32 0.26 40 0.23 0.22 100 0.28 0.25 100 0.21 0.25

机 1 台, 运 土 车 30-40 台 班 / 天 9 混 凝 土 搅 拌 电 焊 搅 拌 机 1 台, 装 载 机 1 台 100 0.21 0.20 10 桥 台 修 建 运 土 车 30-40 台 班 / 天 110 0.21 0.20 (2) 沥 青 烟 气 沥 青 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沥 青 烟 气 含 有 THC 酚 和 苯 并 [a] 芘 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对 操 作 人 员 和 周 围 居 民 的 身 体 健 康 将 造 成 一 定 的 损 害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在 沥 青 摊 铺 施 工 点 下 风 向 50m 外 苯 并 [a] 芘 浓 度 低 于 0.00001mg/m 3, 酚 在 下 风 向 60m 左 右 0.01mg/m 3,THC 浓 度 在 60m 左 右 0.16mg/m 3 固 体 废 物 (1) 路 基 土 石 方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拟 建 项 目 挖 方 弃 方 总 计 141025.8 m 3 (2)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废 渣 目 前 工 程 设 计 处 于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工 程 方 案 的 结 构 设 计 及 施 工 方 案 设 计 还 未 达 到 施 工 图 设 计 的 深 度, 对 废 泥 浆 钻 渣 的 产 生 量 只 能 依 据 当 前 的 研 究 成 果 及 相 关 的 工 程 作 适 当 的 估 算, 钻 渣 的 产 生 量 大 致 与 桩 基 础 地 下 部 分 的 体 积 相 当, 桥 梁 桩 基 估 算 出 渣 量 为 32299.89m 3 (3)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需 拆 迁 建 筑 物 48892m 2, 根 据 近 似 城 区 拆 迁 工 程 类 比 调 查, 在 回 收 大 部 分 有 用 的 建 筑 材 料 ( 如 砖 钢 筋 木 材 等 ) 后, 每 平 方 米 拆 迁 面 积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量 约 为 0.1m 3 ( 松 方 ), 则 房 屋 拆 迁 将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4889m 3 (4)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按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1.0kg/ 人 d 计 算,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以 150 人 计, 则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日 排 放 量 约 为 0.15t/d,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总 量 约 为 164.25t 3.1.5.2 运 营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噪 声 表 3.1-22 各 型 车 平 均 辐 射 声 级 ( 单 位 :db(a)) ` 路 段 车 型 2015 年 2021 年 2029 年 39

起 点 至 苏 州 新 区 互 通 苏 州 新 区 互 通 至 阳 澄 湖 路 阳 澄 湖 路 至 春 申 湖 路 春 申 湖 路 至 太 阳 路 太 阳 路 至 太 东 路 太 东 路 - 长 春 路 长 春 路 至 苏 州 绕 城 高 速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小 型 车 75.4 76.1 75.0 76.0 74.3 75.8 中 型 车 77.4 76.8 77.5 77.0 77.4 77.2 大 型 车 83.5 83.0 83.6 83.1 83.5 83.3 小 型 车 75.5 76.1 75.1 76.0 74.5 75.9 中 型 车 77.4 76.8 77.5 77.0 77.4 77.1 大 型 车 83.4 83.0 83.5 83.1 83.6 83.2 小 型 车 75.7 76.1 75.4 76.1 75.0 76.0 中 型 车 77.3 76.7 77.4 76.8 77.5 77.0 大 型 车 83.3 82.9 83.5 83.0 83.5 83.1 小 型 车 75.4 76.0 74.8 75.9 74.1 75.8 中 型 车 77.4 76.9 77.5 77.1 77.3 77.2 大 型 车 83.5 83.0 83.6 83.2 83.5 83.3 小 型 车 75.7 76.1 75.4 76.1 75.0 76.0 中 型 车 77.3 76.7 77.4 76.8 77.5 77.0 大 型 车 83.3 82.9 83.5 83.0 83.5 83.1 小 型 车 75.7 76.1 75.4 76.1 75.0 76.0 中 型 车 77.3 76.7 77.4 76.8 77.5 77.0 大 型 车 83.3 82.9 83.5 83.0 83.5 83.1 小 型 车 75.5 76.1 75.1 76.0 74.4 75.9 中 型 车 77.4 76.8 77.5 77.0 77.4 77.2 大 型 车 83.4 83.0 83.5 83.1 83.6 83.2 水 污 染 表 3.1-23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表 项 目 5-20 分 钟 20-40 分 钟 40-60 分 钟 平 均 值 SS(mg/L) 231.42-158.22 158.22-90.36 90.36-18.71 100 BOD 5 (mg/l) 7.34-7.30 7.30-4.15 4.15-1.26 5.08 石 油 类 (mg/l) 22.30-19.74 19.74-3.12 3.12-0.21 11.25 表 3.1-24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表 项 目 SS BOD 5 石 油 类 60 分 钟 平 均 值 (mg/l) 100 5.08 11.25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mm) 1200 径 流 系 数 0.9 路 面 面 积 (m 2 ) 1045228 径 流 量 (m 3 ) 1128846.2 全 线 年 均 产 生 总 量 (t/a) 112.9 5.7 12.7 大 气 污 染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来 自 曲 轴 箱 漏 40

气 燃 油 系 统 挥 发 和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 NO2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表 3.1-25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 单 位 :mg/(m s)) 序 号 路 段 预 测 年 限 车 流 状 况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mg/m s CO NO2 THC 2015 年 平 均 3.04 0.38 0.76 高 峰 9.02 0.83 2.02 1 起 点 至 苏 州 新 区 互 通 2021 年 平 均 4.21 0.48 1.01 高 峰 12.34 1.06 2.71 2029 年 平 均 5.72 0.57 1.31 高 峰 15.99 1.26 3.42 2015 年 平 均 2.79 0.35 0.70 高 峰 8.12 0.77 1.85 2 苏 州 新 区 互 通 至 阳 澄 湖 路 2021 年 平 均 3.86 0.45 0.94 高 峰 11.44 0.98 2.51 2029 年 平 均 5.18 0.53 1.20 高 峰 14.82 1.17 3.17 2015 年 平 均 2.16 0.28 0.55 高 峰 5.91 0.63 1.39 3 阳 澄 湖 路 至 春 申 湖 路 2021 年 平 均 2.95 0.36 0.73 高 峰 8.75 0.78 1.95 2029 年 平 均 3.89 0.43 0.92 高 峰 11.69 0.92 2.50 2015 年 平 均 3.26 0.40 0.81 高 峰 9.79 0.87 2.18 4 春 申 湖 路 至 太 阳 路 2021 年 平 均 4.55 0.51 1.09 高 峰 13.17 1.13 2.89 2029 年 平 均 6.23 0.60 1.41 高 峰 17.06 1.35 3.65 2015 年 平 均 2.20 0.28 0.56 高 峰 6.04 0.64 1.42 5 太 阳 路 至 太 东 路 2021 年 平 均 3.00 0.36 0.74 高 峰 8.95 0.80 1.99 2029 年 平 均 3.96 0.43 0.94 高 峰 11.88 0.94 2.54 2015 年 平 均 2.22 0.29 0.57 高 峰 6.11 0.65 1.44 6 太 东 路 - 长 春 路 2021 年 平 均 3.03 0.37 0.75 高 峰 9.07 0.80 2.01 2029 年 平 均 4.00 0.44 0.95 高 峰 11.98 0.95 2.56 2015 年 平 均 2.88 0.36 0.72 高 峰 8.44 0.79 1.91 7 长 春 路 至 苏 州 绕 城 高 速 2021 年 平 均 3.98 0.46 0.97 高 峰 11.76 1.01 2.58 2029 年 平 均 5.37 0.54 1.24 高 峰 15.24 1.20 3.26 41

3.1.6 东 环 南 延 3.1.6.1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筑 路 机 械 的 机 械 噪 声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常 用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包 括 : 路 基 填 筑 :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等 ; 路 面 施 工 : 铲 运 机 平 地 机 推 铺 机 等 ; 物 料 运 输 : 载 重 汽 车 等 ; 物 料 拌 和 : 搅 拌 机 等 常 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级 80~100dB 水 污 染 施 工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机 械 设 备 冲 淋 油 污 水 等 施 工 废 水, 以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1) 施 工 废 水 :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和 石 油 类 排 放 量 约 25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为 :COD 300 mg/l,ss 800g/L, 石 油 类 40mg/L (2) 生 活 污 水 :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为 SS 动 植 物 油 TP COD NH 3 -N 等, 污 水 水 质 可 参 考 同 类 工 程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浓 度 :COD 取 400mg/L,TP 取 2mg/L,NH 3 -N 取 25mg/L,SS 取 200mg/L, 动 植 物 油 取 30mg/L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1)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在 施 工 前 期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以 施 工 道 路 车 辆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和 施 工 区 扬 尘,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监 测 数 据, 路 基 外 20m 外 TSP 浓 度 0.2~0.3mg/m 3 (2) 沥 青 烟,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下 风 向 50m 外 苯 并 [a] 芘 浓 度 低 于 0.00001mg/m 3,THC 浓 度 在 60m 左 右 0.16mg/m 3 固 体 废 物 (1)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 房 屋 拆 迁 将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9557m 3 (2)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总 量 约 为 109.5t (3) 路 基 土 石 方 : 工 程 产 生 弃 方 约 34071.74 m 3 (4)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 本 项 目 的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量 约 为 31703m 3 42

3.1.6.2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中 排 放 的 NO 2 CO THC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3.1-26 主 线 辅 道 支 路 表 3.1-26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 单 位 :mg/(m s)) 路 段 南 环 路 ~ 吴 中 东 路 吴 中 东 路 ~ 宝 带 东 路 宝 带 东 路 ~ 东 方 大 道 东 方 大 道 ~ 石 湖 东 路 石 湖 东 路 ~ 南 大 外 环 路 南 环 路 ~ 吴 中 东 路 吴 中 东 路 ~ 宝 带 东 路 宝 带 东 路 ~ 东 方 大 道 东 方 大 道 ~ 石 湖 东 路 石 湖 东 路 ~ 南 大 外 环 路 吴 中 东 路 东 延 路 段 宝 带 东 路 东 延 路 段 太 湖 东 路 - 东 方 大 道 段 石 湖 路 - 郭 新 路 段 年 份 2014 年 2020 年 2028 年 平 均 高 峰 平 均 高 峰 平 均 高 峰 NO 2 0.186 0.415 0.225 0.486 0.256 0.532 CO 1.874 5.096 2.367 6.799 2.827 8.558 THC 0.382 0.962 0.476 1.253 0.562 1.542 NO 2 0.169 0.383 0.206 0.452 0.238 0.505 CO 1.707 4.552 2.169 6.080 2.544 7.511 THC 0.348 0.870 0.437 1.129 0.513 1.373 NO 2 0.156 0.357 0.193 0.424 0.221 0.475 CO 1.574 4.111 1.961 5.479 2.358 6.795 THC 0.321 0.795 0.400 1.026 0.475 1.252 NO 2 0.148 0.333 0.184 0.448 0.232 0.498 CO 1.680 4.479 2.147 6.015 2.507 7.402 THC 0.343 0.856 0.432 1.117 0.505 1.353 NO 2 0.152 0.347 0.193 0.423 0.222 0.478 CO 1.531 4.000 1.957 5.466 2.371 6.832 THC 0.312 0.774 0.399 1.023 0.478 1.258 NO 2 0.046 0.110 0.053 0.128 0.059 0.142 CO 1.089 2.614 1.290 3.096 1.478 3.546 THC 0.215 0.517 0.254 0.609 0.288 0.692 NO 2 0.048 0.115 0.056 0.134 0.062 0.149 CO 1.141 2.739 1.352 3.244 1.548 3.715 THC 0.226 0.541 0.266 0.638 0.302 0.725 NO 2 0.047 0.113 0.055 0.132 0.061 0.146 CO 1.120 2.689 1.327 3.185 1.520 3.647 THC 0.222 0.532 0.261 0.627 0.296 0.711 NO 2 0.038 0.092 0.045 0.124 0.057 0.138 CO 1.058 2.540 1.253 3.008 1.436 3.445 THC 0.209 0.502 0.247 0.592 0.280 0.672 NO 2 0.046 0.099 0.054 0.115 0.060 0.127 CO 1.100 2.639 1.303 3.126 1.492 3.581 THC 0.217 0.522 0.256 0.615 0.291 0.698 NO 2 0.029 0.070 0.034 0.081 0.038 0.090 CO 0.662 1.589 0.784 1.883 0.899 2.156 THC 0.131 0.314 0.154 0.370 0.175 0.421 NO 2 0.032 0.077 0.037 0.089 0.041 0.099 CO 0.729 1.748 0.863 2.071 0.988 2.372 THC 0.144 0.346 0.170 0.408 0.193 0.463 NO 2 0.019 0.045 0.022 0.052 0.024 0.058 CO 0.424 1.019 0.503 1.207 0.576 1.382 THC 0.084 0.201 0.099 0.237 0.112 0.270 NO 2 0.039 0.095 0.046 0.126 0.058 0.140 CO 1.030 2.472 1.220 2.928 1.397 3.353 THC 0.204 0.489 0.240 0.576 0.273 0.654 43

东 进 路 段 NO 2 0.037 0.088 0.043 0.102 0.047 0.114 CO 0.835 2.005 0.990 2.375 1.133 2.720 THC 0.165 0.396 0.195 0.467 0.221 0.531 水 污 染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路 面 径 流,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3.1-27 表 3.1-27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表 项 目 SS BOD 5 石 油 类 60 分 钟 平 均 值 (mg/l) 100 5.08 11.25 噪 声 污 染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在 公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各 类 车 型 的 自 然 车 流 量 见 表 3.1-28 路 段 南 环 路 ~ 吴 中 东 路 主 线 吴 中 东 路 ~ 宝 带 东 路 主 线 宝 带 东 路 ~ 东 方 大 道 主 线 东 方 大 道 ~ 石 湖 东 路 主 线 石 湖 东 路 ~ 南 大 外 环 路 主 线 南 环 路 ~ 吴 中 东 路 辅 道 吴 中 东 路 ~ 宝 带 东 路 辅 道 宝 带 东 路 ~ 东 方 大 道 辅 道 东 方 大 道 ~ 石 湖 东 路 表 3.1-28 主 道 各 型 车 的 自 然 车 流 量 ( 量 /h) 车 型 2014 年 2020 年 2028 年 昼 夜 平 均 高 峰 昼 夜 平 均 高 峰 昼 夜 平 均 高 峰 小 型 车 1102 389 864 2074 1375 485 1078 2588 1636 577 1283 3079 中 型 车 190 67 149 358 226 80 178 426 246 87 193 463 大 型 车 128 45 101 241 154 54 121 290 171 61 134 323 小 型 车 1004 354 787 1889 1260 445 988 2372 1505 531 1180 2833 中 型 车 173 61 136 326 208 73 163 391 226 80 177 426 大 型 车 117 41 92 220 141 50 111 266 158 56 124 297 小 型 车 925 326 726 1741 1165 411 913 2192 1395 492 1094 2626 中 型 车 160 56 125 301 192 68 150 361 210 74 164 394 大 型 车 108 38 84 203 131 46 103 246 146 52 115 275 小 型 车 988 349 775 1859 1247 440 978 2347 1483 523 1163 2792 中 型 车 171 60 134 321 205 72 161 387 223 79 175 419 大 型 车 115 41 90 216 140 49 110 263 155 55 122 293 小 型 车 900 318 706 1694 1162 410 911 2187 1403 495 1100 2640 中 型 车 155 55 122 292 191 68 150 360 211 74 165 397 大 型 车 105 37 82 197 130 46 102 245 147 52 115 277 小 型 车 448 158 352 844 535 189 420 1007 621 219 487 1169 中 型 车 77 27 61 146 88 31 69 166 93 33 73 176 大 型 车 52 18 41 98 60 21 47 113 65 23 51 122 小 型 车 470 166 369 885 561 198 440 1055 650 230 510 1224 中 型 车 81 29 64 153 92 33 72 174 98 34 77 184 大 型 车 55 19 43 103 63 22 49 118 68 24 53 128 小 型 车 461 163 362 868 550 194 432 1036 638 225 501 1202 中 型 车 80 28 62 150 91 32 71 171 96 34 75 181 大 型 车 54 19 42 101 62 22 48 116 67 24 52 126 小 型 车 424 150 333 798 506 179 397 952 587 207 460 1105 中 型 车 73 26 57 138 83 29 65 157 88 31 69 166 44

辅 道 大 型 车 49 17 39 93 57 20 45 107 62 22 48 116 石 湖 东 路 ~ 小 型 车 453 160 355 852 540 191 424 1017 627 221 492 1180 南 大 外 环 中 型 车 78 28 61 147 89 31 70 168 94 33 74 177 路 辅 道 大 型 车 53 19 41 99 61 21 48 114 66 23 52 124 吴 中 东 路 东 延 路 段 宝 带 东 路 东 延 路 段 太 湖 东 路 - 东 方 大 道 段 石 湖 路 - 郭 新 路 段 东 进 路 段 3.1.7 南 环 西 延 小 型 车 273 96 214 513 325 115 255 612 377 133 296 711 中 型 车 47 17 37 89 54 19 42 101 57 20 44 107 大 型 车 32 11 25 60 37 13 29 69 40 14 31 74 小 型 车 300 106 235 565 358 126 281 674 415 147 326 782 中 型 车 52 18 41 97 59 21 46 111 62 22 49 117 大 型 车 35 12 27 66 40 14 32 76 44 15 34 82 小 型 车 175 62 137 329 208 74 164 392 242 85 190 455 中 型 车 30 11 24 57 34 12 27 65 36 13 29 68 大 型 车 20 7 16 38 23 8 18 44 25 9 20 48 小 型 车 424 150 333 798 506 179 397 952 587 207 460 1105 中 型 车 73 26 57 138 83 29 65 157 88 31 69 166 大 型 车 49 17 39 93 57 20 45 107 62 22 48 116 小 型 车 344 121 270 648 410 145 322 772 476 168 374 896 中 型 车 59 21 47 112 68 24 53 127 72 25 56 135 大 型 车 40 14 31 75 46 16 36 87 50 18 39 94 3.1.7.1 施 工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水 污 染 施 工 期 排 放 的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1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物 料 施 工 泥 渣 生 活 垃 圾 受 雨 水 冲 刷 产 生 雨 污 水 以 及 混 凝 土 拌 合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等 施 工 废 水 ;2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3 桥 梁 桩 基 水 域 施 工 造 成 水 体 浑 浊 1)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废 水 包 括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和 冲 洗 油 污 水 混 凝 土 制 备 过 程 中 产 生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地 点 为 混 凝 土 制 备 站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平 均 浓 度 约 12000mg/L 本 项 目 现 浇 或 预 制 混 凝 土 构 件 采 用 车 载 泵 送 商 品 混 凝 土, 现 场 不 设 置 混 凝 土 制 备 站 因 此,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量 很 少 车 辆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及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等 将 产 生 少 量 含 油 污 水 污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和 石 油 类, 浓 度 为 COD 300mg/L SS 800mg/L 石 油 类 40mg/L, 需 经 过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2)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本 项 目 施 工 人 员 400 人,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36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其 浓 度 分 别 为 45

COD Cr 500mg/L BOD 5 250mg/L SS300mg/L NH 3 -N 30mg/L 动 植 物 30mg/L 施 工 营 地 采 用 租 用 当 地 房 屋 方 式,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现 有 村 庄 房 屋 的 排 水 系 统,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进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不 直 接 向 地 表 水 体 排 放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见 下 表 46

表 3.1-29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发 生 量 指 标 水 量 CODcr BOD 5 SS NH 3 -N 动 植 物 油 产 生 浓 度 (mg/l) - 500 250 300 30 30 日 产 生 量 (kg/d) 48000 24 12 14.4 1.44 1.44 总 产 生 量 (t) 28800 14.4 7.2 8.64 0.86 0.86 3) 桥 梁 桩 基 水 域 施 工 本 工 程 跨 河 桥 梁 重 建 包 括 马 庄 河 桥 石 河 桥 大 官 桥 等, 均 为 小 桥, 河 中 不 设 桥 墩 桥 梁 拆 除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落 入 水 体 会 造 成 水 域 中 SS 浓 度 增 高, 影 响 水 体 水 质, 在 拆 除 桥 段 时 应 在 作 业 区 下 部 布 置 防 落 物 网, 避 免 拆 除 过 程 中 建 筑 垃 圾 坠 落 进 入 水 体 根 据 同 类 工 程 类 比 分 析, 围 堰 施 工 时, 局 部 水 域 的 SS 浓 度 在 80-160mg/L 之 间, 但 施 工 点 下 游 100m 范 围 外 SS 增 量 不 超 过 50mg/L 噪 声 污 染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常 用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包 括 : 路 基 填 筑 :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等 ; 路 面 施 工 : 铲 运 机 平 地 机 推 铺 机 等 ; 物 料 运 输 : 载 重 汽 车 等 ; 物 料 拌 和 : 搅 拌 机 等 常 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测 试 值 见 表 4 表 3.1-30 常 用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测 试 值 ( 测 试 距 离 5m)( 单 位 :db(a)) 机 械 名 称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打 桩 机 压 路 机 平 地 机 摊 铺 机 拌 合 机 测 试 声 级 90 86 84 100 86 90 87 87 大 气 污 染 施 工 期 环 境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1) 扬 尘 污 染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前 期 土 方 开 挖 及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包 括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引 起 的 道 路 扬 尘 物 料 装 卸 扬 尘 以 及 施 工 区 扬 尘,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TSP, 浓 度 约 0.12~0.28 mg/m 3 2) 沥 青 烟 气 沥 青 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沥 青 烟 气 含 有 THC 酚 和 苯 并 [a] 芘 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对 操 作 人 员 和 周 围 居 民 的 身 体 健 康 将 造 成 一 定 的 损 害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在 沥 青 施 工 点 下 风 向 100m 外 苯 并 [a] 芘 低 于 0.00001mg/m 3 ( 标 准 值 为 0.01μg/m 3 ), 酚 0.01mg/m 3 ( 前 苏 联 标 准 值 为 0.01mg/m 3 ),THC 0.16mg/m 3 ( 前 苏 联 标 准 值 为 0.16mg/m 3 )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废 弃 土 方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桥 47

梁 桩 基 钻 渣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运 送 至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处 置 场 统 一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拖 运 处 理 本 项 目 不 设 置 专 门 的 弃 渣 场 1) 工 程 废 渣 工 程 废 渣 包 括 废 弃 土 方 和 桩 基 钻 渣 本 工 程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弃 方 为 146855m 3, 跨 河 桥 梁 和 主 线 高 架 桥 钻 孔 共 产 生 废 渣 14403m 3, 共 计 161258m 3 2)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本 项 目 拆 迁 建 筑 物 数 量 为 168526m 2, 根 据 类 似 城 区 拆 迁 工 程 类 比 调 查, 在 回 收 大 部 分 有 用 的 建 筑 材 料 ( 如 砖 钢 筋 木 材 等 ) 后, 建 筑 拆 迁 将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16852.6m 3 3)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人 员 400 人, 日 排 放 量 为 0.4 t/d,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总 量 约 为 216t 3.1.7.2 运 营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水 污 染 运 营 期 的 污 水 主 要 为 路 面 径 流 影 响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因 素 众 多 随 机 性 强 偶 然 性 大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华 南 环 科 所 对 南 方 地 区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情 况 的 研 究, 路 面 雨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变 化 情 况 见 下 表, 从 表 中 可 知, 路 面 径 流 在 降 雨 开 始 到 形 成 径 流 的 30 分 钟 内 雨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物 质 比 较 多,30 分 钟 后, 随 着 降 雨 时 间 的 延 长, 污 染 物 浓 度 下 降 较 快 表 3.1-31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表 项 目 5-20 分 钟 20-40 分 钟 40-60 分 钟 平 均 值 SS(mg/L) 231.42-158.22 158.22-90.36 90.36-18.71 100 BOD 5 (mg/l) 7.34-7.30 7.30-4.15 4.15-1.26 5.08 石 油 类 (mg/l) 22.30-19.74 19.74-3.12 3.12-0.21 11.25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下 表 : 48

表 3.1-32 道 路 路 面 ( 桥 面 )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项 目 SS BOD 5 石 油 类 60 分 钟 平 均 值 (mg/l) 100 5.08 11.25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mm) 1300 径 流 系 数 0.9 年 均 排 放 量 (t/a) 62.1 3.2 5.1 噪 声 污 染 本 项 目 道 路 各 车 型 的 平 均 辐 射 声 级 如 下 : 道 路 高 架 主 线 地 面 辅 路 大 气 污 染 表 3.1-33 各 型 车 的 平 均 辐 射 声 级 ( 单 位 :db(a)) 时 间 段 昼 间 夜 间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2015 年 76.8 77.5 83.6 77.9 77.0 83.2 2021 年 76.3 77.4 83.5 77.8 77.1 83.3 2029 年 75.7 77.2 83.4 77.7 77.2 83.4 2015 年 67.0 65.2 72.5 67.6 64.6 72.1 2021 年 67.0 65.2 72.6 67.6 64.6 72.1 2029 年 66.9 65.2 72.6 67.6 64.6 72.1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来 自 曲 轴 箱 漏 气 燃 油 系 统 挥 发 和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本 项 目 道 路 日 均 车 流 量 尾 气 排 放 源 强 如 下 表 : 表 3.1-34 拟 建 道 路 日 均 机 动 车 气 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表 ( 单 位 :mg/m s) 路 段 名 称 2015 年 2021 年 2029 年 CO THC NO 2 CO THC NO 2 CO THC NO 2 主 道 日 均 2.587 0.530 0.347 3.127 0.623 0.426 3.788 0.822 0.523 高 峰 7.66 1.34 0.25 9.92 1.69 0.24 12.66 20.9 0.21 辅 道 日 均 1.585 0.341 0.231 1.639 0.352 0.252 1.638 0.379 0.272 高 峰 4.02 0.75 0.20 4.19 0.78 0.20 4.17 0.77 0.20 3.1.8 西 环 南 延 3.1.8.1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筑 路 机 械 的 机 械 噪 声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常 用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包 括 : 路 基 填 筑 :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等 ; 路 面 施 工 : 铲 运 机 平 地 机 推 铺 机 等 ; 物 料 运 输 : 载 重 汽 车 等 ; 物 料 拌 和 : 搅 拌 机 等 常 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级 80~100dB 水 污 染 49

施 工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机 械 设 备 冲 淋 油 污 水 等 施 工 废 水, 以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1) 施 工 废 水 :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和 石 油 类 排 放 量 约 25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为 :COD 300 mg/l,ss 800g/L, 石 油 类 40mg/L (2) 生 活 污 水 :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为 SS 动 植 物 油 TP COD NH 3 -N 等, 污 水 水 质 可 参 考 同 类 工 程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浓 度 :COD 取 400mg/L,TP 取 2mg/L,NH 3 -N 取 25mg/L,SS 取 200mg/L, 动 植 物 油 取 30mg/L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1)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在 施 工 前 期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以 施 工 道 路 车 辆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和 施 工 区 扬 尘,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监 测 数 据, 路 基 外 20m 外 TSP 浓 度 0.2~0.3mg/m 3 (2) 沥 青 烟,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下 风 向 50m 外 苯 并 [a] 芘 浓 度 低 于 0.00001mg/m 3,THC 浓 度 在 60m 左 右 0.16mg/m 3 固 体 废 物 (1)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 房 屋 拆 迁 将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270m 3 (2)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总 量 约 为 109.5t (3) 路 基 土 石 方 : 工 程 产 生 弃 方 约 6795.18 m 3 (4)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 本 项 目 的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量 约 为 17470m 3 3.1.8.2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中 排 放 的 NO 2 CO THC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3.1-35 表 3.1-35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 单 位 :mg/(m s)) 路 段 年 份 2015 年 2021 年 2029 年 平 均 高 峰 平 均 高 峰 平 均 高 峰 NO 2 0.380 0.911 0.485 1.165 0.624 1.498 吴 中 大 道 ~ 前 珠 路 段 CO 3.110 7.466 4.022 9.652 5.271 12.654 主 THC 1.011 2.426 1.301 3.122 1.690 4.057 线 NO 2 0.306 0.734 0.391 0.940 0.503 1.208 前 珠 路 ~ 东 太 湖 路 段 CO 2.509 6.021 3.243 7.787 4.253 10.205 THC 0.815 1.956 1.049 2.518 1.364 3.271 辅 吴 中 大 道 ~ 前 珠 路 段 NO 2 0.082 0.197 0.105 0.253 0.135 0.325 50

道 CO 0.674 1.616 0.872 2.093 1.143 2.741 THC 0.219 0.525 0.282 0.677 0.366 0.879 NO 2 0.098 0.236 0.126 0.302 0.162 0.388 前 珠 路 ~ 东 太 湖 路 段 CO 0.806 1.933 1.039 2.499 1.365 3.274 THC 0.262 0.628 0.336 0.808 0.438 1.049 水 污 染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路 面 径 流,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3.1-36 表 3.1-36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表 项 目 SS BOD 5 石 油 类 60 分 钟 平 均 值 (mg/l) 100 5.08 11.25 噪 声 污 染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在 公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各 类 车 型 的 自 然 车 流 量 见 表 3.1-37 路 段 吴 中 大 道 ~ 前 珠 路 段 主 线 前 珠 路 ~ 东 太 湖 路 段 主 线 吴 中 大 道 ~ 前 珠 路 段 辅 道 前 珠 路 ~ 东 太 湖 路 段 辅 道 表 3.1-37 主 道 各 型 车 的 自 然 车 流 量 ( 量 /h) 车 型 2015 年 2021 年 2029 年 昼 夜 平 均 高 峰 昼 夜 平 均 高 峰 昼 夜 平 均 高 峰 小 型 车 1936 683 1518 3644 2525 891 1981 4753 3365 1188 2639 6334 中 型 车 334 118 262 629 416 147 326 783 506 178 396 952 大 型 车 225 80 177 424 283 100 222 534 353 124 277 664 小 型 车 1561 551 1225 2939 2037 719 1597 3834 2714 958 2129 5109 中 型 车 270 95 211 507 336 118 263 632 408 144 320 767 大 型 车 182 64 143 342 229 81 179 430 284 100 223 535 小 型 车 419 148 329 789 547 193 429 1030 729 257 572 1372 中 型 车 72 26 57 136 90 32 71 170 110 39 86 206 大 型 车 49 17 38 92 61 22 48 116 76 27 60 144 小 型 车 501 177 393 943 653 231 512 1230 870 307 683 1639 中 型 车 86 31 68 163 108 38 84 203 131 46 103 246 大 型 车 58 21 46 110 73 26 58 138 91 32 72 172 3.2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调 查 3.2.1 中 环 路 园 区 3.2.1.1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1 表 3.2-1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内 容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被 征 地 拆 项 目 沿 线 土 地 资 源 项 目 新 增 占 地 400.2 亩, 拆 迁 建 筑 物 3102m 2 ; 工 程 拆 迁 1 迁 居 民 以 及 居 民 住 房 未 涉 及 居 住 住 房 2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沿 线 的 管 线 项 目 迁 移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电 信 51

排 水 设 施 设 施 3 公 园 生 态 湿 地 公 园 项 目 路 线 西 侧 临 近 沙 湖 生 态 湿 地 公 园 4 城 市 规 划 苏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本 项 目 与 该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3.2.1.2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沿 线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2 表 3.2-2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河 流 河 宽 (m)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苏 州 市 东 西 城 市 发 展 主 轴, 是 苏 州 市 城 市 空 间 布 局 一 心 两 区 两 片 中 两 区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项 目 的 建 设 支 撑 了 城 市 空 间 格 局, 推 动 了 沿 线 地 区 快 速 发 展, 实 现 了 各 组 团 间 的 快 捷 联 系, 完 善 了 城 市 对 外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和 服 务 城 市 物 流, 有 利 于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实 施 主 要 功 能 水 质 目 标 (2010 年 ) 水 质 目 标 (2020 年 ) 与 项 目 关 系 1 K49+439.956 娄 江 60 工 业 农 业 IV Ⅳ 跨 越 2 K55+311.255 斜 塘 河 125 工 业 农 业 IV IV 跨 越 3 K58+655.00 吴 淞 江 180 工 业 农 业 Ⅳ Ⅳ 跨 越 4 阳 澄 湖 饮 用 渔 业 Ⅲ Ⅱ 路 北, 路 线 跨 越 湖 边 路 西, 河 堤 5 沙 湖 景 观 娱 乐 Ⅳ Ⅳ 据 路 侧 最 近 200m 取 水 口 备 注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序 号 名 称 保 护 区 划 分 供 水 去 向 水 厂 规 模 所 处 河 流 与 项 目 位 置 关 系 1 2 北 园 水 厂 ( 备 用 水 源 ) 阳 澄 湖 水 厂 ( 规 划 ) 一 级 保 护 区 : 以 集 中 式 供 水 取 水 口 为 中 心 半 径 500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 二 级 保 护 区 : 阳 澄 湖 沿 岸 纵 深 1000 米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 准 保 护 区 : 西 至 元 和 塘, 东 至 张 家 港 河, 南 到 娄 江 3.2.1.3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相 城 区 / 阳 澄 湖 工 业 园 区 近 期 200000t/d 阳 澄 湖 取 水 口 与 路 线 最 近 距 离 约 5.8km, 处 于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取 水 口 与 路 线 最 近 距 离 约 7.0km, 处 于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项 目 沿 线 现 有 声 气 保 护 目 标 共 7 处, 其 中 5 处 集 中 住 宅 区,1 处 职 工 宿 舍,1 处 学 校 ; 规 划 敏 感 点 8 处, 其 中 4 处 集 中 住 宅 区,3 处 规 划 优 租 房,1 处 规 划 学 校 保 护 目 标 列 表 见 附 表 一 3.2.1.4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3 52

表 3.2-3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陆 生 植 物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损 失 植 物 2 水 生 生 物 跨 越 以 及 临 近 河 流 湖 泊 的 各 种 鱼 类 3 生 态 湿 地 公 园 中 环 园 区 东 段 西 侧 临 近 沙 湖 生 态 湿 地 公 园 4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项 目 起 点 处 临 近 阳 澄 湖 ( 相 城 区 ) 重 要 湿 地 3.2.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3.2.2.1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4 表 3.2-4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内 容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被 征 地 拆 迁 居 民 2 基 础 设 施 3 城 市 规 划 项 目 沿 线 土 地 资 源 以 及 居 民 住 房 项 目 沿 线 的 管 线 排 水 设 施 苏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本 项 目 与 该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3.2.2.2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新 增 占 地 790.2 亩, 拆 迁 建 筑 物 54708.7m2 项 目 迁 移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电 信 设 施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苏 州 市 东 西 城 市 发 展 主 轴, 是 苏 州 市 城 市 空 间 布 局 一 心 两 区 两 片 中 两 区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项 目 的 建 设 支 撑 了 城 市 空 间 格 局, 推 动 了 沿 线 地 区 快 速 发 展, 实 现 了 各 组 团 间 的 快 捷 联 系, 完 善 了 城 市 对 外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和 服 务 城 市 物 流, 有 利 于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实 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5 经 调 查, 本 项 目 支 线 段 穿 越 的 香 山 及 临 近 的 还 带 寺 ( 距 本 项 目 约 320m) 无 特 殊 保 护 要 求, 还 带 寺 未 列 入 各 级 文 物 保 护 范 围 表 3.2-5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陆 生 植 物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损 失 植 物 2 水 生 生 物 跨 越 以 及 临 近 河 流 湖 泊 的 各 种 鱼 类 3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沿 线 涉 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有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和 太 湖 保 护 区 3.2.2.3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沿 线 现 状 声 气 保 护 目 标 共 37 处, 拟 拆 迁 敏 感 点 N11 N12 N36 及 N37 四 处 敏 感 点, 拆 迁 后 有 声 气 保 护 目 标 共 33 处 保 护 目 标 列 表 见 附 表 二 3.2.2.4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沿 线 的 主 要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6 53

序 号 表 3.2-6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河 流 名 称 桩 号 规 模 影 响 方 式 跨 越 次 数 1 吴 淞 江 K58+6600 大 河 跨 越 2 河 泾 浜 K3+850 小 河 跨 越 Ⅳ 类 3 南 裤 子 浜 K10+600 小 河 跨 越 跨 越 各 1 4 向 阳 河 K9+550 小 河 跨 越 次 5 胥 江 运 河 K7+450 大 河 跨 越 Ⅲ 类 6 胥 江 运 河 ZK4+160 大 河 跨 越 Ⅱ 类 7 太 湖 / 大 湖 3.2.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3.2.3.1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北 侧, 最 近 距 离 360m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水 体 功 能 工 业 用 水, 农 业 用 水 景 观 娱 乐, 工 业 用 水, 农 业 用 水 饮 用 水 源, 渔 业 用 水, 工 业 用 水 相 邻 Ⅱ 类 饮 用 水 源 本 项 目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路 线 跨 越 的 河 流, 见 表 3.2-7 表 3.2-7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河 宽 水 质 目 标 中 心 桩 号 河 流 主 要 功 能 与 项 目 关 系 号 (m) (2020 年 ) 1 K20+250 京 杭 运 河 83 工 业 农 业 Ⅳ 跨 越 备 注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3.2.3.2 声 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沿 线 现 状 声 气 保 护 目 标 共 10 处 保 护 目 标 列 表 见 附 表 三 3.2.3.3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表 3.2-8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陆 生 植 物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损 失 植 物 2 水 生 生 物 所 跨 河 流 的 各 种 鱼 类 水 生 动 植 物 3 野 生 动 物 项 目 沿 线 的 野 生 动 物 4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大 白 荡 城 市 生 态 公 园 3.2.3.4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54

表 3.2-9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内 容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被 征 地 拆 迁 居 民 2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沿 线 耕 地 资 源 以 及 居 民 住 房 项 目 沿 线 的 管 线 排 水 设 施 项 目 拆 迁 建 筑 物 95573.0m 2, 工 程 涉 及 的 拆 迁 房 屋 多 为 厂 房, 其 中 民 居 20133 m 2 项 目 迁 移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通 信 设 施 3 文 物 古 迹 项 目 沿 线 文 物 古 迹 宝 带 桥 位 于 路 线 东 侧, 距 离 道 路 路 肩 约 250m 4 城 镇 规 划 苏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本 项 目 与 该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苏 州 市 南 北 城 市 发 展 主 轴, 是 苏 州 市 城 市 空 间 布 局 一 心 两 区 两 片 中 两 片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项 目 的 建 设 支 撑 苏 州 城 市 东 南 部 区 域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推 动 了 沿 线 地 区 快 速 发 展, 实 现 了 各 组 团 间 的 快 捷 联 系, 对 接 吴 江 路 网, 促 进 区 域 交 通 一 体 化, 有 利 于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实 施 3.2.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3.2.4.1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路 线 跨 越 的 河 流, 见 表 3.2-10 表 3.2-10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河 宽 水 质 目 标 与 项 目 中 心 桩 号 河 流 主 要 功 能 号 (m) 2010 年 2020 年 关 系 备 注 1 K24+70 西 塘 河 60 清 水 通 道 IV Ⅲ 跨 越 江 苏 省 地 2 K24+680 后 港 河 50 工 业 农 业 IV IV 跨 越 表 水 ( 环 境 ) 3 路 线 北 侧 朝 阳 河 - 工 业 农 业 IV IV 临 近 功 能 区 划 4 路 线 南 侧 三 角 咀 湿 地 公 园 景 观 IV IV 临 近 3.2.4.2 声 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沿 线 现 状 声 气 保 护 目 标 共 4 处, 都 有 部 分 需 要 拆 迁 保 护 目 标 列 表 见 附 表 四 3.2.4.3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表 3.2-11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三 角 咀 湿 地 公 园 三 角 咀 湿 地 公 园 动 植 物 2 西 塘 河 水 生 生 物 西 塘 河 的 各 种 水 生 生 物 3 道 路 沿 线 道 路 沿 线 生 物 3.2.4.4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55

表 3.2-12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内 容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被 征 地 拆 迁 居 民 2 基 础 设 施 3 城 市 规 划 项 目 沿 线 土 地 资 源 以 及 居 民 住 房 项 目 沿 线 的 管 线 排 水 设 施 苏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本 项 目 与 该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项 目 新 增 占 地 105.1 亩, 拆 迁 建 筑 物 13610m 2 项 目 迁 移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电 信 设 施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支 撑 了 城 市 空 间 格 局, 推 动 了 沿 线 地 区 快 速 发 展, 实 现 了 各 组 团 间 的 快 捷 联 系, 完 善 了 城 市 对 外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和 服 务 城 市 物 流, 同 时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已 经 纳 入 到 城 市 道 路 规 划 中,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相 城 区 区 的 发 展 定 位, 符 合 苏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7-2020) 3.2.5 西 环 北 延 3.2.5.1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13 表 3.2-13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内 容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被 征 地 拆 1 迁 居 民 2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沿 线 耕 地 资 源 以 及 居 民 住 房 项 目 沿 线 的 电 力 电 讯 设 施 以 及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1670.54 亩, 拆 迁 建 筑 物 48892m 2, 沿 线 耕 地 主 要 农 作 物 为 水 稻 等 ; 工 程 涉 及 的 拆 迁 房 屋 多 为 平 房 和 楼 房 项 目 迁 移 的 通 信 设 施 和 电 力 设 施, 以 及 沿 线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等 3.2.5.2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14 表 3.2-14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耕 地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共 1670.54 亩 2 陆 生 植 物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损 失 植 物 3 水 生 生 物 所 跨 河 流 的 各 种 鱼 类 4 野 生 动 物 项 目 沿 线 的 野 生 动 物 5 三 角 咀 湿 地 公 园 位 于 城 区 西 北 郊 的 大 型 城 市 生 态 湿 地 公 园, 离 苏 州 古 城 区 约 10 分 钟 车 程, 东 侧 是 活 力 岛 商 圈, 占 地 约 12.04 平 方 公 里 6 荷 塘 月 色 主 题 公 园 荷 塘 月 色 湿 地 公 园 位 于 苏 州 相 城 区 黄 桥 地 域 太 阳 路 以 南, 由 300 多 个 沉 降 鱼 塘 和 200 多 亩 荒 滩 废 弃 河 道 改 建 而 成, 并 成 为 集 湿 地 保 护 生 态 旅 游 休 闲 观 光 和 科 普 教 育 等 为 一 体 的 现 代 休 闲 旅 游 区 56

3.2.5.3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沿 线 现 状 声 气 保 护 目 标 共 13 处 保 护 目 标 列 表 见 附 表 五 3.2.5.4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沿 线 的 主 要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15 表 3.2-15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河 名 河 宽 /m 水 体 功 能 水 质 目 标 所 属 水 系 工 程 方 案 1 K1+200 泥 店 港 河 25 景 观 农 业 Ⅲ 阳 澄 淀 泖 改 扩 建 2 K1+850 前 张 网 港 河 20 景 观 农 业 Ⅲ 阳 澄 淀 泖 改 扩 建 3 K2+280 长 泾 塘 河 30 景 观 农 业 Ⅲ 阳 澄 淀 泖 改 扩 建 4 K3+520 西 塘 河 60 工 业 农 业 Ⅲ 阳 澄 淀 泖 新 建 桥 梁 5 K10+400 黄 埭 荡 250 工 业 农 业 IV 阳 澄 淀 泖 新 建 桥 梁 6 K15+300 永 昌 泾 30 工 业 农 业 Ⅲ 阳 澄 淀 泖 新 建 桥 梁 7 K18+000 冶 长 泾 100 工 业 农 业 IV 阳 澄 淀 泖 新 建 桥 梁 8 / 西 塘 河 应 急 水 源 取 水 口 / 根 据 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实 施 苏 州 市 西 塘 河 应 急 水 源 取 水 口 北 移 的 函 ( 苏 府 函 [2012]64 号 ), 苏 州 市 决 定 在 项 目 开 工 前 将 苏 州 市 西 塘 河 应 急 水 源 取 水 口 沿 西 塘 河 北 移 ; 取 水 口 北 移 后, 项 目 距 离 取 水 口 约 1.1km, 项 目 将 不 在 应 急 水 源 取 水 口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3.2.6 东 环 南 延 3.2.6.1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16 表 3.2-16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内 容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被 征 地 拆 迁 居 民 2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沿 线 耕 地 资 源 以 及 居 民 住 房 项 目 沿 线 的 管 线 排 水 设 施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11.83 亩, 拆 迁 建 筑 物 95573.0m 2, 工 程 涉 及 的 拆 迁 房 屋 多 为 厂 房, 其 中 民 居 20133 m 2 项 目 迁 移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通 信 设 施 3 文 物 古 迹 项 目 沿 线 文 物 古 迹 宝 带 桥 位 于 路 线 东 侧, 距 离 道 路 路 肩 约 250m 4 城 镇 规 划 苏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本 项 目 与 该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3.2.6.2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苏 州 市 南 北 城 市 发 展 主 轴, 是 苏 州 市 城 市 空 间 布 局 一 心 两 区 两 片 中 两 片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项 目 的 建 设 支 撑 苏 州 城 市 东 南 部 区 域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推 动 了 沿 线 地 区 快 速 发 展, 实 现 了 各 组 团 间 的 快 捷 联 系, 对 接 吴 江 路 网, 促 进 区 域 交 通 一 体 化, 有 利 于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实 施 项 目 沿 线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17 57

表 3.2-17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河 流 河 宽 (m) 主 要 功 能 水 质 目 标 (2020 年 ) 与 项 目 关 系 备 注 1 2 3 石 湖 东 路 K0+690 吴 中 东 路 K0+500 宝 带 东 路 K0+540 吴 中 路 K3+400 京 杭 运 河 83 工 业 农 业 Ⅳ 跨 越 老 运 河 73 景 观 娱 乐 Ⅳ 跨 越 斜 港 115 工 业 农 业 Ⅳ 跨 越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3.2.6.3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现 状 声 气 保 护 目 标 共 12 处, 其 中 2 处 学 校 1 处 1 院, 其 余 为 居 民 点 保 护 目 标 列 表 见 附 表 六 3.2.6.4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18 表 3.2-18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耕 地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11.83 亩, 2 陆 生 植 物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损 失 植 物 3 水 生 生 物 所 跨 河 流 的 各 种 鱼 类 水 生 动 植 物 4 野 生 动 物 项 目 沿 线 的 野 生 动 物 3.2.7 南 环 西 延 3.2.7.1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19 表 3.2-19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S1 被 征 地 拆 迁 居 民 工 程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277.82 亩, 工 程 拆 迁 面 积 为 79893m 2 S2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沿 线 电 力 电 讯 设 施 燃 气 热 力 管 线 ; 现 有 道 路 ; 现 有 给 排 水 系 统 S3 交 通 阻 隔 项 目 施 工 对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和 周 边 居 民 出 行 的 影 响 3.2.7.2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沿 线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20 58

表 3.2-20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水 体 名 称 中 心 桩 号 与 本 项 目 位 置 关 系 河 宽 (m) 水 质 目 标 功 能 1 虎 林 河 XK0+129.462 跨 越 10 Ⅲ 类 排 洪 2 环 山 河 XK0+515.336 跨 越 10 Ⅲ 类 排 洪 3 京 杭 大 运 河 / 相 邻 70 Ⅳ 类 景 观 娱 乐 工 业 用 水 4 大 轮 浜 K0+636 跨 越 12 Ⅲ 类 排 洪 5 石 河 K1+300 跨 越 10 Ⅲ 类 排 洪 6 白 塔 浜 K3+555 跨 越 15 Ⅲ 类 排 洪 3.2.7.3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现 状 声 气 保 护 目 标 共 12 处, 均 为 居 民 点 保 护 目 标 列 表 见 附 表 七 3.2.7.4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21 表 3.2-21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B1 植 被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农 业 绿 化 及 野 生 植 被 损 失 3.2.8 西 环 南 延 3.2.8.1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22 表 3.2-22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内 容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被 征 地 拆 迁 居 民 2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沿 线 土 地 资 源 以 及 居 民 住 房 项 目 沿 线 的 管 线 排 水 设 施 项 目 占 地 78.0 亩, 拆 迁 建 筑 物 2696m 2 项 目 迁 移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通 信 设 施 3 文 物 古 迹 项 目 沿 线 文 物 古 迹 项 目 走 廊 带 内 不 存 在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4 城 镇 规 划 苏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本 项 目 与 该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苏 州 市 南 北 城 市 发 展 主 轴, 是 苏 州 市 城 市 空 间 布 局 一 心 两 区 两 片 中 两 片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项 目 的 建 设 支 撑 苏 州 城 市 西 南 部 区 域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推 动 了 沿 线 地 区 快 速 发 展, 实 现 了 各 组 团 间 的 快 捷 联 系, 对 接 吴 江 路 网, 促 进 区 域 交 通 一 体 化, 有 利 于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实 施 59

3.2.8.2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沿 线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23 表 3.2-23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河 宽 与 项 目 中 心 桩 号 河 流 主 要 功 能 水 质 号 (m) 关 系 1 K0+360.000 彭 泾 河 10 工 业 农 业 Ⅳ 跨 越 2 K0+619.000 邵 昂 港 15 工 业 农 业 Ⅳ 跨 越 3 K1+741.000 小 石 湖 65 工 业 农 业 Ⅲ 跨 越 4 东 太 湖 Ⅱ 临 近 备 注 3.2.8.3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现 状 声 气 保 护 目 标 共 6 处, 均 为 居 民 点 保 护 目 标 列 表 见 附 表 八 3.2.8.4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2-24 表 3.2-24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概 况 1 陆 生 植 物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损 失 植 物 2 水 生 生 物 所 跨 河 流 的 各 种 鱼 类 水 生 动 植 物 3 野 生 动 物 项 目 沿 线 的 野 生 动 物 4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太 湖 一 级 保 护 区 东 太 湖 ( 吴 中 区 ) 重 要 湿 地 3.3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3.3.1 社 会 环 境 (1) 项 目 建 设 期 间 会 对 局 部 陆 上 交 通 运 输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短 暂 的, 采 取 合 理 的 交 通 组 织 可 以 减 少 影 响 ; (2) 方 案 设 计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沿 线 基 础 设 施, 有 效 避 免 了 工 程 建 设 对 这 些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3.3.2 生 态 环 境 3.3.2.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1) 拟 建 项 目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起 点 处 邻 近 阳 澄 湖 ( 相 城 区 ) 重 要 湿 地, 最 近 距 离 约 0.5km;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针 对 上 述 保 护 区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以 满 足 60

保 护 区 的 相 关 规 定 (2)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对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格 局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 (3) 施 工 期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分 别 为 429.28t/a 和 135.0t/a, 营 运 期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植 被 道 路 绿 化 景 观 工 程 实 施 后, 项 目 建 设 造 成 的 总 生 物 量 损 失 为 348.28t/a; (4)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干 扰 沿 线 动 物 的 正 常 活 动, 也 不 会 对 其 生 活 习 性 造 成 大 的 改 变 3.3.2.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1)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植 被 分 布 格 局 动 植 物 物 种 多 样 性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的 稳 定 性 和 完 整 性 以 及 沿 线 的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影 响 较 小,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农 业 生 产 构 成 一 定 影 响 ; 拟 建 公 路 征 占 用 林 地 以 人 工 林 为 主 ; 应 加 强 拟 建 香 山 隧 道 弃 渣 施 工 的 监 控 和 管 理, 降 低 隧 道 弃 渣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2) 拟 建 项 目 支 线 ZK2+550- ZK4+790 段 和 ZK6+150- 支 线 终 点 段 位 于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保 护 区 限 制 开 发 区 范 围 内 路 线 方 案 及 总 体 布 局 未 对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形 成 分 割, 对 其 生 态 完 整 性 影 响 较 小 拟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运 营 对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的 生 态 功 能 影 响 较 小, 对 其 物 种 多 样 性 生 态 系 统 多 样 性 影 响 较 小 ; (3) 拟 建 项 目 西 线 K0+570-K5+460 段 位 于 太 湖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K5+460- 终 点 段 位 于 太 湖 保 护 区 三 级 保 护 区 东 线 全 段 和 支 线 全 段 均 位 于 太 湖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在 采 取 有 效 环 保 措 施 前 提 下,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和 营 运 期 对 太 湖 水 质 影 响 较 小 3.3.2.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1)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对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格 局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 (2) 施 工 期 永 久 占 地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为 114.23t/a; (3)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干 扰 沿 线 动 物 的 正 常 活 动, 也 不 会 对 其 生 活 习 性 造 成 大 的 改 变 (4)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总 量 770.61 3.3.2.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1) 拟 建 项 目 跨 越 西 塘 河, 与 西 塘 河 应 急 水 源 地 最 近 距 离 约 为 1.088km, 不 在 西 塘 河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针 对 西 塘 河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后, 不 会 对 西 塘 河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61

(2) 拟 建 项 目 起 点 处 邻 近 三 角 咀 湿 地 公 园, 最 近 距 离 约 1.6km;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针 对 上 述 保 护 区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以 满 足 保 护 区 的 相 关 规 定 (3)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对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格 局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 (4) 施 工 期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分 别 为 101.4t/a 和 50.0t/a, 营 运 期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植 被 道 路 绿 化 景 观 工 程 实 施 后, 项 目 建 设 造 成 的 总 生 物 量 损 失 为 83.04t/a (5)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干 扰 沿 线 动 物 的 正 常 活 动, 也 不 会 对 其 生 活 习 性 造 成 大 的 改 变 3.3.2.5 西 环 北 延 (1) 项 目 建 设 对 当 地 耕 地 资 源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不 会 对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格 局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 (2) 工 程 占 地 会 造 成 当 地 农 业 生 产 的 减 产, 并 会 影 响 当 地 农 灌 系 统 和 农 作 物 的 生 长 ; (3) 施 工 期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分 别 为 3352t/a 和 891t/a, 营 运 期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植 被 和 边 坡 植 草 后, 项 目 建 设 造 成 的 总 生 物 量 损 失 为 3138t/a; (4)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干 扰 沿 线 动 物 的 正 常 活 动, 也 不 会 对 其 生 活 习 性 造 成 大 的 改 变 ; 3.3.2.6 东 环 南 延 (1)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对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格 局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 (2) 施 工 期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分 别 为 400t/a 和 240t/a, 绿 化 补 偿 生 物 量 为 279t/a; (3)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干 扰 沿 线 动 物 的 正 常 活 动, 也 不 会 对 其 生 活 习 性 造 成 大 的 改 变 (4)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总 量 3888t, 其 中 施 工 期 3356t, 自 然 恢 复 期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量 532t, 扣 除 本 底 水 土 流 失 量 1492t 后, 工 程 建 设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2396t 3.3.2.7 南 环 西 延 (1)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以 建 设 用 地 为 主, 随 着 工 程 建 设 的 实 施, 本 项 目 将 进 行 中 央 分 隔 带 和 侧 分 带 的 绿 化, 增 加 项 目 沿 线 的 绿 地 面 积, 改 善 局 部 大 气 和 生 态 环 境, 缓 解 道 路 的 建 设 对 生 态 的 不 利 影 响 ; (2)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干 扰 沿 线 动 物 的 正 常 活 动, 也 不 会 对 其 生 活 习 性 造 成 大 的 改 变 ; 62

(3) 通 过 预 测,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可 能 造 成 的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234.4t/a, 施 工 结 束 后, 通 过 绿 化 和 复 耕, 地 表 植 被 得 以 恢 复, 土 壤 侵 蚀 强 度 会 恢 复 原 先 的 水 平,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会 逐 渐 消 除 (4) 桥 梁 水 域 桩 基 施 工 会 引 起 局 部 水 域 水 体 浑 浊, 暂 时 破 坏 了 原 有 的 水 生 生 物 栖 息 环 境, 使 生 活 在 施 工 水 域 附 近 的 水 生 生 物 发 生 迁 移 或 死 亡 本 项 目 采 取 围 堰 法 进 行 水 域 施 工, 施 工 区 域 范 围 较 小 且 与 外 界 隔 离, 影 响 的 水 域 范 围 较 小, 且 项 目 施 工 水 域 未 发 现 珍 稀 水 生 生 物 物 种,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施 工 对 水 域 水 质 的 影 响 结 束 3.3.2.8 西 环 南 延 (1)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对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格 局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 (2)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分 别 为 182.62t/a 和 78.00t/a, 营 运 期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植 被 和 边 坡 植 草 后, 项 目 建 设 造 成 的 总 生 物 量 损 失 为 35.62t/a (3)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干 扰 沿 线 动 物 的 正 常 活 动, 也 不 会 对 其 生 活 习 性 造 成 大 的 改 变 (4)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总 量 1018t, 其 中 施 工 期 738t, 自 然 恢 复 期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量 280t, 扣 除 本 底 水 土 流 失 量 328t 后, 工 程 建 设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693t (5) 拟 建 项 目 K1+600- 终 点 段 约 3907m 位 于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保 护 区 限 制 开 发 区 范 围 内 路 线 方 案 及 总 体 布 局 未 对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形 成 分 割, 对 其 生 态 完 整 性 影 响 较 小 拟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运 营 对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的 生 态 功 能 影 响 较 小, 对 其 物 种 多 样 性 生 态 系 统 多 样 性 影 响 较 小 (6) 拟 建 项 目 全 线 均 位 于 太 湖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在 采 取 有 效 环 保 措 施 前 提 下,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和 营 运 期 对 太 湖 水 质 影 响 较 小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的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3.3.3 声 环 境 3.3.3.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1)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大,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2)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可 知,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超 标 较 严 重, 营 运 远 期 4a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63

5.5 db,1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11.8dB 声 环 境 功 能 不 能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3.3-1 表 3.3-1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预 测 统 计 表 执 行 标 准 敏 感 点 总 数 4a 类 6 2 类 5 1 类 6 时 段 超 标 敏 感 点 数 量 ( 处 ) 超 标 量 (db(a))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0 0 0 -- -- -- 夜 间 6 6 6 1.9~4.1 2.9~4.8 3.8~5.5 昼 间 0 0 0 -- -- -- 夜 间 5 5 5 1.2~4.7 2.1~5.3 3.0~6.0 昼 间 6 6 6 2.3~4.3 3.1~5.3 3.7~6.2 夜 间 6 6 6 7.7~9.7 8.6~10.7 9.7~11.8 3.3.3.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1)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大,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2)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可 知,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超 标 较 严 重, 营 运 远 期 4a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14.5dB;2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16.1dB 声 环 境 功 能 不 能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3.3.3.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大,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可 知,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超 标 较 严 重, 营 运 远 期 2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12.08dB 声 环 境 功 能 不 能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3.3.3.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大,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可 知,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超 标 较 严 重, 营 运 远 期 2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9.8dB 声 环 境 功 能 不 能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3.3.3.5 西 环 北 延 (1)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一 般 都 具 有 高 噪 声 无 规 则 等 特 点, 对 施 工 处 300 米 范 围 内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 64

(2)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可 知,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的 噪 声 值 超 标,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不 能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3.3.3.6 东 环 南 延 (1)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大,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2)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可 知,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超 标 较 严 重, 营 运 远 期 4a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10.6dB;2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7.9dB 声 环 境 功 能 不 能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3.3-2 表 3.3-2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预 测 统 计 表 执 行 标 准 敏 感 点 总 数 4a 类 8 2 类 12 时 段 超 标 敏 感 点 数 量 ( 处 ) 超 标 量 (db(a))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0 0 1 -- -- 0.2 夜 间 7 7 7 1.6~9.1 2.3~10.1 2.8~10.6 昼 间 6 7 7 0.1~1.1 0.5~1.9 1.0~2.4 夜 间 9 9 10 0.3~6.2 0.9~7.0 0.1~7.9 3.3.3.7 南 环 西 延 (1) 施 工 期 由 于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过 程 的 复 杂 性 施 工 机 械 类 型 数 量 等 的 多 变 性 等 原 因,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两 侧 敏 感 点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基 本 上 所 有 敏 感 点 昼 夜 均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现 象, 必 须 采 取 一 定 的 环 保 措 施 但 由 于 施 工 过 程 为 短 期 过 程,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影 响 将 随 着 施 工 作 业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2) 运 营 期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可 知,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超 标 较 严 重, 营 运 远 期 4a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11.1 db(a),2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11.5dB(A), 不 能 满 足 相 应 声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护 措 施 3.3.3.8 西 环 南 延 (1)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大,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2)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可 知,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超 标 较 严 重, 营 运 远 期 4a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65

10.6dB;2 类 区 最 大 超 标 量 12.1dB 声 环 境 功 能 不 能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3.3-3 表 3.3-3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预 测 统 计 表 执 行 标 准 敏 感 点 总 数 4a 类 3 2 类 6 时 段 超 标 敏 感 点 数 量 ( 处 ) 超 标 量 (db(a))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0 0 1 -- -- 0.1 夜 间 3 3 3 6.1~7.5 7.6~9.0 9.1~10.6 昼 间 4 4 6 2.9~4.0 4.3~5.4 0.9~6.8 夜 间 9 9 10 3.4~9.1 4.7~10.5 6.2~12.1 3.3.4 水 环 境 3.3.4.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1) 地 表 水 环 境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导 致 局 部 水 域 SS 浓 度 升 高,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轻 微 的 短 暂 的 和 局 部 的 ;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北 段 收 集, 东 段 就 近 汇 入 市 政 管 网, 不 会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路 面 ( 桥 面 ) 径 流 排 入 不 与 阳 澄 湖 直 接 相 连 的 小 河, 确 保 排 水 不 进 入 重 要 湿 地 保 护 区 和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区,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 营 运 期, 存 在 在 桥 梁 上 发 生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可 能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对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取 水 口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2)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施 工 期 含 油 污 水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期 间 的 淋 渗 水 等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通 过 采 用 清 水 护 壁 桥 梁 封 闭 施 工 设 置 堆 放 场 地 防 渗 区 域 等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路 面 径 流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由 于 土 壤 层 的 吸 附 作 用, 污 染 物 在 土 壤 中 的 运 移 过 程 中 一 般 被 吸 附 净 化, 但 对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3.4.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1 地 表 水 环 境 66

(1)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导 致 局 部 水 域 SS 浓 度 升 高,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轻 微 的 短 暂 的 和 局 部 的 ; (2)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本 项 目 租 用 沿 线 地 块 ( 主 要 为 林 草 地 住 宅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现 有 道 路 绿 化 用 地 ) 作 为 施 工 营 地, 金 枫 路 子 胥 路 ( 金 枫 路 东 山 大 道 ) 沿 线 施 工 驻 地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 东 山 大 道 与 苏 同 黎 公 路 沿 线 施 工 驻 地 经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联 系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抽 运 因 此, 在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后,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3) 营 运 期 拟 建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近 期 均 进 入 各 自 收 费 站 的 现 有 污 水 暂 存 池 暂 存,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远 期 待 污 水 管 网 铺 设 到 位 后 接 管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 主 线 高 架 及 辅 路 路 面 径 流 由 沿 线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排 入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保 护 区 和 太 湖 保 护 区 范 围 外 的 小 河 跨 河 桥 梁 桥 面 径 流 经 桥 梁 两 端 收 集 池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排 水 不 进 入 东 太 湖 ( 吴 中 ) 重 要 湿 地 保 护 区 太 湖 保 护 区 和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区,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 (4) 营 运 期 存 在 在 桥 梁 上 发 生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可 能 (5)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对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取 水 口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2 地 下 水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施 工 期 含 油 污 水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期 间 的 淋 渗 水 等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通 过 采 用 清 水 护 壁 桥 梁 封 闭 施 工 设 置 堆 放 场 地 防 渗 区 域 等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路 面 径 流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由 于 土 壤 层 的 吸 附 作 用, 污 染 物 在 土 壤 中 的 运 移 过 程 中 一 般 被 吸 附 净 化, 但 对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3.4.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一 地 表 水 环 境 1 施 工 期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导 致 局 部 水 域 67

SS 浓 度 升 高,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轻 微 的 短 暂 的 和 局 部 的 ;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农 田 肥 田, 不 会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路 面 径 流 不 直 接 进 入 周 边 水 体,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 桥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低, 不 会 改 变 所 跨 河 流 的 水 质 类 别 和 使 用 功 能 1 运 营 期 拟 建 道 路 投 入 营 运 后, 由 于 车 辆 在 营 运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滴 漏 油 类 物 质, 轮 胎 与 路 面 摩 擦 会 产 生 橡 胶 微 粒, 车 辆 排 放 废 气 中 的 颗 粒 物 质 车 辆 自 身 从 外 界 带 来 的 颗 粒 物 等, 均 可 能 在 路 面 上 形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积 聚, 在 多 雨 的 季 节, 尤 其 是 在 大 到 暴 雨 期 间, 这 些 物 质 可 能 随 降 水 而 形 成 路 面 径 流 由 于 拟 建 道 路 路 面 结 构 为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营 运 过 程 中 以 小 型 车 通 行 为 主, 且 定 期 进 行 道 路 路 面 清 扫, 因 此 桥 面 扬 尘 对 跨 越 的 和 相 邻 的 水 体 水 质 的 影 响 是 很 小 的 结 合 项 目 所 在 地 沿 线 现 有 排 水 系 统, 本 项 目 路 面 ( 桥 面 ) 径 流 分 段 分 析 如 下 : (1) 玉 山 南 路 到 312 国 道 段 : 玉 山 南 路 到 312 国 道 段 新 建 主 线 高 架 及 改 建 辅 路 路 面 径 流 排 入 改 造 后 的 雨 水 管 网 ; (2)312 国 道 段 312 国 道 段 主 线 高 架 及 辅 路 路 面 径 流 排 入 改 造 后 的 雨 水 管 网 ; (3) 大 同 路 段 ( 不 含 京 杭 大 运 河 ) 大 同 路 段 主 线 高 架 及 辅 路 路 面 径 流 排 入 改 造 后 的 雨 水 管 网 ; (4) 京 杭 大 运 河 段 本 工 程 在 设 计 时 在 京 杭 运 河 大 桥 两 侧 悬 臂 下 设 置 雨 水 总 管 道, 桥 面 雨 水 径 流 通 过 桥 梁 路 面 两 侧 进 水 格 栅, 从 人 行 道 下 横 向 排 水 支 管 道 引 流 至 边 沟 中, 最 近 汇 入 大 同 路 段 两 侧 的 雨 水 管 网 二 地 下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施 工 期 含 油 污 水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期 间 的 淋 渗 水 等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通 过 采 用 清 水 护 壁 桥 梁 封 闭 施 工 设 置 堆 放 场 地 防 渗 区 域 等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68

营 运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路 面 径 流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由 于 土 壤 层 的 吸 附 作 用, 污 染 物 在 土 壤 中 的 运 移 过 程 中 一 般 被 吸 附 净 化, 但 对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影 响 较 小 3.3.4.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一 地 表 水 环 境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导 致 局 部 水 域 SS 浓 度 升 高,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轻 微 的 短 暂 的 和 局 部 的 ;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农 田 肥 田, 不 会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路 面 径 流 不 直 接 进 入 周 边 水 体,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 桥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低, 不 会 改 变 所 跨 河 流 的 水 质 类 别 和 使 用 功 能 营 运 期, 本 工 程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由 地 面 排 水 系 统 高 架 道 路 ( 桥 ) 排 水 系 统 两 部 分 组 成, 其 中, 地 面 排 水 系 统 为 核 心, 其 主 要 功 能 为 : 降 雨 时 及 时 排 除 地 面 道 路 路 面 雨 水, 同 时 作 为 周 边 地 块 雨 水 高 架 道 路 ( 桥 ) 的 排 水 通 道 ; 高 架 排 水 系 统 主 要 功 能 为 : 降 雨 时 及 时 排 除 高 架 道 路 ( 桥 ) 面 雨 水, 并 通 过 雨 水 立 管 接 入 地 面 雨 水 系 统 地 面 雨 水 系 统 最 终 排 入 后 港 河, 严 格 控 制 初 期 雨 水 流 向, 严 禁 初 期 雨 水 排 入 西 塘 河 营 运 期 存 在 在 桥 梁 上 发 生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可 能 二 地 下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施 工 期 含 油 污 水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期 间 的 淋 渗 水 等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通 过 采 用 清 水 护 壁 桥 梁 封 闭 施 工 设 置 堆 放 场 地 防 渗 区 域 等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营 运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路 面 径 流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由 于 土 壤 层 的 吸 附 作 用, 污 染 物 在 土 壤 中 的 运 移 过 程 中 一 般 被 吸 附 净 化, 但 对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影 响 较 小 3.3.4.5 西 环 北 延 一 地 表 水 环 境 69

(1)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导 致 局 部 水 域 SS 浓 度 升 高,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轻 微 的 短 暂 的 和 局 部 的 ; (2)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农 田 肥 田, 不 会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3) 路 面 径 流 不 直 接 进 入 有 饮 用 功 能 的 水 体,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 在 西 塘 河 大 桥 段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桥 面 径 流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二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施 工 期 含 油 污 水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期 间 的 淋 渗 水 等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通 过 采 用 清 水 护 壁 桥 梁 封 闭 施 工 设 置 堆 放 场 地 防 渗 区 域 等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路 面 径 流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由 于 土 壤 层 的 吸 附 作 用, 污 染 物 在 土 壤 中 的 运 移 过 程 中 一 般 被 吸 附 净 化, 但 对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3.4.6 东 环 南 延 一 地 表 水 环 境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导 致 局 部 水 域 SS 浓 度 升 高,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轻 微 的 短 暂 的 和 局 部 的 ;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利 用 民 居 的 排 水 系 统 接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不 会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路 面 桥 面 径 流 通 过 雨 水 管 道 收 集 进 入 规 划 的 排 水 河 道,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 营 运 期, 存 在 在 桥 梁 上 发 生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可 能 二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施 工 期 含 油 污 水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期 间 的 淋 渗 水 等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通 过 采 用 清 水 护 壁 桥 梁 封 闭 施 工 设 置 堆 放 场 地 防 渗 区 域 等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路 面 径 流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由 于 70

土 壤 层 的 吸 附 作 用, 污 染 物 在 土 壤 中 的 运 移 过 程 中 一 般 被 吸 附 净 化, 但 对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3.4.7 南 环 西 延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场 地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施 工 场 地 地 表 径 流 水 水 域 施 工 造 成 的 水 体 浑 浊 以 及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废 水 经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后 用 于 施 工 场 地 临 时 堆 土 堆 场 施 工 便 道 洒 水 防 尘 和 车 辆 机 械 冲 洗 ; 水 域 施 工 产 生 的 悬 浮 物 的 影 响 范 围 影 响 程 度 影 响 时 间 有 限, 对 本 项 目 跨 越 河 流 水 质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现 有 村 庄 房 屋 的 排 水 系 统, 不 直 接 向 地 表 水 体 排 放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的 路 面 径 流 采 用 边 沟 收 集, 集 中 排 放, 不 会 产 生 雨 水 漫 流 现 象 ;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低, 不 会 改 变 直 接 受 纳 水 体 的 水 质 类 别 和 使 用 功 能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3.3.4.8 西 环 南 延 一 地 表 水 环 境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导 致 局 部 水 域 SS 浓 度 升 高,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轻 微 的 短 暂 的 和 局 部 的 ;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利 用 民 居 的 排 水 系 统 接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不 会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起 点 至 K1+600 路 段 路 面 桥 面 径 流 经 雨 水 管 和 路 基 边 沟 收 集 后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周 边 水 体 ;K1+600- 终 点 段 路 面 桥 面 径 流 经 雨 水 管 和 路 基 边 沟 收 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不 排 入 周 边 水 体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桥 面 路 面 径 流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是 十 分 轻 微 的, 不 会 改 变 水 体 的 水 质 类 别 不 改 变 受 纳 水 体 的 水 质 类 别 及 现 有 功 能 ; 营 运 期, 存 在 在 桥 梁 上 发 生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可 能 二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施 工 期 含 油 污 水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期 间 的 淋 渗 水 等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通 过 采 用 清 水 护 壁 71

桥 梁 封 闭 施 工 设 置 堆 放 场 地 防 渗 区 域 等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路 面 径 流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由 于 土 壤 层 的 吸 附 作 用, 污 染 物 在 土 壤 中 的 运 移 过 程 中 一 般 被 吸 附 净 化, 但 对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3.5 环 境 空 气 3.3.5.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1) 施 工 期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拌 和 站 合 理 选 址 拌 合 设 备 全 封 闭 作 业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2) 运 营 期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运 营 近 期 (2014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0 年 ) 运 营 远 期 (2028 年 )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目 标 处 NO 2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在 交 通 高 峰 期 及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下 的 局 部 时 段 内, 沿 线 敏 感 点 在 局 部 时 段 内 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日 平 均 浓 度 超 标 : 运 营 远 期, 亭 苑 小 区 9 层 12 层 15 层 18 层 处 N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值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为 0.32; 东 方 维 罗 纳 1 层 3 层, 亭 苑 小 区 6 层 9 层 12 层 处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均 为 0.04 评 价 范 围 内 网 格 点 N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值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年 均 浓 度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超 标 倍 数 为 0.97 倍 0.71 倍 和 0.14 倍, 网 格 点 N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值 出 现 在 本 次 预 测 坐 标 系 (286706,3473085) 位 置, 位 于 道 路 红 线 范 围 内 综 上,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间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的 存 在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通 过 在 道 路 两 侧 种 植 绿 化 林 带, 影 响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72

3.3.5.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1) 施 工 期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拌 和 站 合 理 选 址 拌 合 设 备 全 封 闭 作 业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2) 运 营 期 由 预 测 可 知, 本 工 程 的 西 线 段 支 线 段 东 线 段 运 营 近 期 本 项 目 道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排 放 的 NO 2 对 沿 线 日 均 浓 度 和 年 平 均 浓 度 的 影 响 均 较 小, 但 在 运 营 中 远 期,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下 的 局 部 时 段 内, 对 沿 线 局 部 路 段 的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的 贡 献 值 均 较 大, 造 成 沿 线 部 分 路 段 在 局 部 时 段 内 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日 均 浓 度 超 标, 但 超 标 的 时 段 均 仅 占 全 年 时 间 的 极 少 部 分 运 营 远 期 NO 2 小 时 浓 度 超 标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运 营 远 期 交 通 量 增 加 导 致 道 路 大 气 污 染 源 强 增 加 对 于 运 营 远 期 超 标 的 路 段, 在 本 项 目 道 路 两 侧 种 植 乔 灌 木 绿 化 林 带, 对 机 动 车 排 放 的 尾 气 污 染 物 进 行 拦 截 净 化,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NO 2 CO THC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道 路 沿 线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 同 时, 日 趋 严 格 的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和 新 技 术 的 使 用 也 将 极 大 地 降 低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对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的 环 境 影 响 综 上,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间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较 小,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3.3.5.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1) 施 工 期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拌 合 设 备 全 封 闭 作 业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2) 运 营 期 运 营 近 期 (2015 年 ),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目 标 处 NO 2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和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及 网 格 点 最 大 值 处 的 日 均 浓 度 和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73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 运 营 中 期 (2020 年 ),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目 标 处 NO2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和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及 网 格 点 最 大 值 处 的 日 均 浓 度 和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运 营 远 期 (2028 年 ),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目 标 处 NO 2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和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及 网 格 点 最 大 值 处 的 日 均 浓 度 和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3.3.5.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1) 施 工 期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拌 和 站 合 理 选 址 拌 合 设 备 全 封 闭 作 业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2) 运 营 期 本 项 目 营 运 后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污 染 主 要 是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运 营 近 中 远 期 路 侧 敏 感 点 处 有 部 分 NO2 浓 度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综 上,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间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存 在 一 定 的 影 响, 通 过 在 道 路 两 侧 种 植 绿 化 林 带,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NO2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道 路 沿 线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3.3.5.5 西 环 北 延 (1) 施 工 期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拌 和 站 合 理 选 址 拌 合 设 备 全 封 闭 作 业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2) 运 营 期 本 项 目 营 运 后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污 染 主 要 是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根 据 类 比 结 果, 本 项 目 运 营 74

近 中 远 期 路 侧 NO 2 浓 度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因 此 运 营 期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较 小 3.3.5.6 东 环 南 延 (1)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拌 和 站 合 理 选 址 拌 合 设 备 全 封 闭 作 业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2) 运 营 期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运 营 近 期 (2014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0 年 ) 运 营 远 期 (2028 年 )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网 格 点 和 敏 感 目 标 处 NO 2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在 交 通 高 峰 期 及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下 的 局 部 时 段 内, 沿 线 敏 感 点 在 局 部 时 段 内 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日 平 均 浓 度 超 标 : 运 营 远 期, 姜 家 村 西 九 盛 国 香 园 1 层 4 层 7 层 11 层 处 N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值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为 0.32, 姜 家 村 西 九 盛 国 香 园 1 层 4 层 7 层 11 层 处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为 0.30 综 上,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间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存 在 一 定 的 影 响, 通 过 在 道 路 两 侧 种 植 绿 化 林 带,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NO 2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道 路 沿 线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3.3.5.7 南 环 西 延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拌 和 站 合 理 选 址 拌 合 设 备 全 封 闭 作 业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运 营 近 中 远 期 路 侧 NO 2 浓 度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较 小 75

3.3.5.8 西 环 南 延 (1)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拌 和 站 合 理 选 址 拌 合 设 备 全 封 闭 作 业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2) 运 营 期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运 营 近 期 (2015 年 ) 运 营 中 期 (2021 年 ) 运 营 远 期 (2029 年 )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网 格 点 和 敏 感 目 标 处 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和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综 上,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间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较 小,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3.3.6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和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应 尽 可 能 回 用, 不 能 回 用 的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处 理,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3.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3.3.7.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运 营 期 吴 淞 江 大 桥 娄 江 主 线 高 架 桥 和 阳 澄 湖 2 号 中 桥 发 生 化 学 品 运 输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很 低 施 工 期 存 在 发 生 施 工 船 舶 溢 油 的 风 险, 营 运 期 存 在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危 险 品 泄 露 的 风 险, 通 过 采 取 必 要 的 工 程 和 管 理 措 施 后,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3.3.7.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根 据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为 运 营 期 吴 淞 江 大 桥 发 生 化 学 品 运 输 泄 漏 事 故 和 施 工 期 船 舶 溢 油 事 故, 从 而 污 染 地 表 水 体 施 工 期 存 在 发 生 施 工 船 舶 溢 油 的 风 险, 营 运 期 存 在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危 险 品 泄 露 的 风 险, 通 过 采 取 必 要 的 工 程 和 管 理 措 施 后,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76

3.3.7.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根 据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为 运 营 期 吴 淞 江 大 桥 发 生 化 学 品 运 输 泄 漏 事 故 和 施 工 期 船 舶 溢 油 事 故, 从 而 污 染 地 表 水 体 施 工 期 存 在 发 生 施 工 船 舶 溢 油 的 风 险, 营 运 期 存 在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危 险 品 泄 露 的 风 险, 通 过 采 取 必 要 的 工 程 和 管 理 措 施 后,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3.3.7.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运 营 期 西 塘 河 大 桥 发 生 化 学 品 运 输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很 低 施 工 期 存 在 发 生 施 工 船 舶 溢 油 的 风 险, 营 运 期 存 在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危 险 品 泄 露 的 风 险, 通 过 采 取 必 要 的 工 程 和 管 理 措 施 后,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3.3.7.5 西 环 北 延 对 本 项 目 而 言, 在 禁 止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通 行 的 前 提 下, 不 存 在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尤 其 是 敏 感 水 体 的 风 险 但 项 目 营 运 期 存 在 危 险 品 偷 运 的 可 能 性, 通 过 采 取 必 要 的 工 程 和 管 理 措 施 后,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3.3.7.6 东 环 南 延 施 工 期 存 在 发 生 施 工 船 舶 溢 油 的 风 险, 营 运 期 存 在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危 险 品 泄 露 的 风 险, 通 过 采 取 必 要 的 工 程 和 管 理 措 施 后,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3.3.7.7 南 环 西 延 施 工 期 存 在 发 生 施 工 船 舶 溢 油 的 风 险, 营 运 期 存 在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危 险 品 泄 露 的 风 险, 通 过 采 取 必 要 的 工 程 和 管 理 措 施 后,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3.3.7.8 西 环 南 延 施 工 期 存 在 发 生 施 工 船 舶 溢 油 的 风 险, 营 运 期 存 在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危 险 品 泄 露 的 风 险, 通 过 采 取 必 要 的 工 程 和 管 理 措 施 后,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77

3.4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3.4.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3.4.1.1 设 计 期 (1) 在 有 学 校 集 中 住 宅 区 的 路 段 设 计 设 置 禁 鸣 标 志 牌 ; 施 工 期 间 在 学 校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提 醒 过 往 施 工 车 辆 减 速 慢 行 (2) 桥 梁 基 础 出 渣 尽 量 回 填 利 用, 减 少 临 时 弃 土 用 地 (3) 优 先 考 虑 将 路 基 永 久 占 地 和 其 他 永 久 占 地 设 计 成 临 时 用 地,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数 量 (4) 施 工 营 地 租 用 沿 线 企 业 富 余 设 施, 北 段 生 活 污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由 环 卫 部 分 定 期 清 运, 东 段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接 入 市 政 管 网, 同 时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生 活 垃 圾 临 时 堆 放 点 (5)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老 路 作 为 施 工 便 道 (6) 大 型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应 安 排 在 居 民 点 下 风 向 300 米 处, 并 沿 场 地 设 计 排 水 渠 和 沉 淀 池, 防 止 雨 季 期 间 场 地 内 含 泥 沙 地 表 径 流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3.4.1.2 施 工 期 1 社 会 环 境 (1) 征 地 拆 迁 本 项 目 拆 迁 3102m 2, 拆 迁 量 很 少, 拆 迁 采 用 经 济 补 偿 的 方 式 拆 迁 安 置 应 在 工 程 开 工 前 完 成, 补 偿 费 应 直 接 发 至 拆 迁 户 手 中, 让 项 目 建 设 发 挥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建 设 单 位 须 按 照 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苏 州 市 征 地 补 偿 和 被 征 地 农 民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试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苏 府 [2004]73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给 与 拆 迁 居 民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2) 基 础 设 施 道 路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对 沿 线 管 线 工 程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涉 及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电 信 设 施 的 迁 移, 工 程 施 工 前 期, 应 与 相 关 部 门 加 强 沟 通, 事 先 做 好 迁 移 工 作,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企 业 生 产 和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和 78

舰 科 技 有 生 产 用 的 氮 气 管 道 横 穿 星 华 街, 建 议 主 线 快 速 路 桥 墩 尽 量 避 让 横 穿 氮 气 管 (3) 交 通 组 织 和 安 全 在 施 工 期, 应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和 组 织, 采 取 必 要 的 限 制 与 分 流 措 施, 减 少 因 为 施 工 车 辆 增 多 而 带 来 的 交 通 堵 塞 ; 同 时 要 设 置 必 要 的 警 告 安 全 措 施, 以 防 止 发 生 意 外 伤 害 事 件 同 时, 还 应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车 辆 超 速 行 驶 营 运 期, 有 关 部 门 必 须 加 大 安 全 第 一 的 思 想 宣 传, 并 在 事 故 易 发 地 安 装 相 应 的 设 备 ( 如 危 险 信 号 附 上 标 记 等 ), 以 降 低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4) 生 态 湿 地 公 园 和 盆 景 园 的 保 护 本 项 目 沿 线 经 过 盆 景 园 和 沙 湖 生 态 湿 地 公 园, 施 工 时 应 注 意 对 盆 景 园 和 沙 湖 生 态 湿 地 公 园 进 行 保 护, 同 时 本 项 目 拟 在 道 路 中 间 架 设 主 线 高 架, 对 于 沿 线 居 民 前 来 盆 景 园 和 沙 湖 生 态 湿 地 公 园 游 玩 造 成 诸 多 不 便, 为 了 方 便 道 路 两 侧 的 交 流, 建 议 在 盆 景 园 和 沙 湖 生 态 湿 地 公 园 建 设 地 下 人 行 通 道 2 生 态 环 境 (1) 在 路 基 填 筑 和 取 土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地 表 上 层 20 cm 厚 的 高 肥 力 土 壤 腐 殖 质 层 进 行 剥 离 和 保 存, 作 为 道 路 建 设 结 束 后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和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所 需 的 耕 植 土 (2) 对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便 道 等 用 地, 在 工 程 结 束 后 应 立 即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杜 绝 用 地 人 为 荒 置 导 致 的 水 土 流 失 和 土 壤 养 分 流 失 (3)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占 用 的 人 工 栽 植 作 物, 施 工 进 行 前, 应 尽 可 能 将 这 些 作 物 进 行 移 植, 严 禁 随 意 破 坏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及 施 工 机 械 随 意 破 坏 当 地 植 被 选 用 乡 土 物 种, 在 土 方 工 程 完 成 后 立 即 栽 种, 并 在 栽 种 初 期, 予 以 必 要 的 养 护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应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和 居 民 要 求 及 时 进 行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并 在 竣 工 验 收 前 实 施 完 成 (5)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季 节 和 作 业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在 雨 季 进 行 挖 方,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场 地 及 挖 方 断 面 应 备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成 品 防 护 物,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雨 季 施 工 时, 应 加 强 与 气 象 部 门 联 系, 制 定 雨 季 施 工 计 划 同 时 水 土 保 持 采 取 了 一 定 工 程 措 施 79

(6) 阳 澄 湖 ( 相 城 区 ) 重 要 湿 地 保 护 措 施 1 严 禁 将 大 型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在 邻 近 阳 澄 湖 ( 相 城 区 ) 重 要 湿 地 路 段 内 ; 2 沿 施 工 区 四 周 设 计 排 水 渠 和 沉 淀 池, 防 止 雨 季 期 间 场 地 内 含 泥 沙 地 表 径 流 对 阳 澄 湖 的 影 响 ; 3 设 置 泥 浆 沉 淀 池 对 施 工 泥 浆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后 的 上 清 液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严 禁 排 入 保 护 区 ; 4 桥 梁 桩 基 钻 渣 和 其 它 工 程 废 渣 运 送 至 工 程 统 一 设 置 的 堆 土 场 堆 放, 最 终 用 于 路 基 填 方, 严 禁 堆 放 在 保 护 区 ; 3 声 环 境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2) 具 有 高 噪 声 特 点 的 施 工 机 械 应 尽 量 集 中 施 工, 做 好 充 分 的 准 备 工 作, 作 到 快 速 施 工 ; 集 中 施 工 场 的 位 置 应 妥 善 选 取, 首 先 必 须 紧 靠 大 型 施 工 场 地, 以 缩 短 运 输 路 线 ;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确 定 合 理 的 工 程 施 工 场 界, 施 工 场 界 距 敏 感 点 至 少 保 持 300 米 的 距 离, 由 于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紧 临 拟 建 道 路, 当 施 工 场 位 置 不 能 满 足 300 米 的 场 界 要 求 时, 则 选 择 的 施 工 场 地 和 现 有 居 民 点 的 直 接 影 响 点 之 间 应 有 树 林 等 噪 声 障 碍 物, 如 没 有, 则 应 考 虑 在 施 工 场 周 围 修 建 一 面 或 多 面 围 墙 作 为 声 屏 障 ; 如 果 做 到 了 以 上 两 点 仍 将 对 敏 感 点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则 可 考 虑 施 工 时 间 的 合 理 安 排, 尽 量 不 要 在 深 夜 施 工, 并 通 过 地 方 政 府 进 行 协 调 和 协 作 (3)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属 于 短 期 影 响, 主 要 是 夜 间 干 扰 施 工 沿 线 居 民 的 休 息, 施 工 机 械 夜 间 (22:00~6:00)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严 禁 夜 间 进 行 打 桩 作 业 (4)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施 工 物 料 运 输 时, 注 意 调 整 运 输 时 间, 尽 量 在 白 天 运 输, 这 样 可 以 减 少 对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夜 间 休 息 的 影 响 在 途 径 集 中 居 住 区 和 学 校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5)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施 工 噪 声 超 标 并 对 附 近 居 民 点 产 生 影 响 应 及 时 采 80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4 地 表 水 环 境 1 组 织 管 理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2)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场 地 集 中 布 置 在 沿 线 未 利 用 地 (3) 制 定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渣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严 禁 向 沿 线 的 任 何 水 体 倾 倒 残 余 燃 油 机 油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日 常 养 护 和 水 上 作 业 的 监 管 力 度, 杜 绝 燃 油 机 油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4) 准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施 工 材 料 如 油 料 和 化 学 品 等 的 堆 放 地 点 应 在 河 床 之 外, 并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物 品,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 桥 涵 施 工 必 须 制 定 相 应 的 油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在 沿 线 重 要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工 地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油 污 染 净 化 清 理 器 材 和 防 护 设 备, 如 围 油 栏 等 (5)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定 期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教 育, 学 习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2 工 程 措 施 (1)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包 括 粪 便 和 餐 饮 废 水, 园 区 北 段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园 区 东 段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接 入 污 水 管 网 (2) 施 工 泥 浆 的 处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运 输 至 指 定 的 场 所 进 行 处 理, 设 置 弃 渣 排 水 池, 含 水 率 较 高 的 弃 渣 在 排 水 池 中 通 过 排 水 和 蒸 发 实 现 固 化, 在 天 气 晴 朗 的 情 况 下, 一 般 半 日 内 即 可 达 到 固 化 效 果, 严 禁 排 入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和 鱼 塘 (3)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悬 浮 物 和 石 油 类, 采 取 沉 淀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的 水 可 以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5 地 下 水 环 境 81

施 工 期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道 路 防 尘 沉 淀 池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对 于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发 生 污 染 的 环 节, 只 要 管 理 好 施 工 的 全 过 程, 做 到 科 学 合 理 有 序, 将 施 工 不 当 给 地 下 水 水 质 造 成 的 影 响 可 降 低 至 最 小 程 度 6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产 生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和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应 尽 可 能 回 用,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7 环 境 空 气 施 工 现 场 应 设 专 人 负 责 保 洁 工 作, 及 时 洒 水 清 扫, 减 少 扬 尘 ; 施 工 现 场 周 边 设 置 符 合 要 求 的 围 档, 对 堆 土 场 散 装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场 要 采 取 压 实 覆 盖 等 预 防 措 施 ;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实 行 密 闭 运 输, 运 土 卡 车 要 求 完 好 无 泄 漏, 及 时 清 洗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 合 理 规 划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线 路 和 时 间,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3.4.1.3 运 营 期 1 生 态 环 境 1 道 路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强 化 沿 线 的 绿 化 苗 木 管 理 和 养 护, 确 保 道 路 绿 化 长 效 发 挥 固 土 护 坡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净 化 空 气 隔 声 降 噪 美 化 景 观 等 环 保 功 能 2 配 备 专 业 人 员 定 期 对 绿 化 苗 木 进 行 浇 水 施 肥 松 土 修 剪 病 虫 害 防 治, 检 查 苗 木 生 长 状 况, 对 枯 死 苗 木 草 皮 进 行 更 换 补 种 3 通 过 定 向 营 造 以 乔 木 灌 木 为 主 体 的 多 结 构 层 次 植 物 群 落, 预 防 和 减 缓 苗 木 病 虫 害 的 发 生 和 蔓 延, 降 低 道 路 绿 化 养 护 成 本 2 声 环 境 根 据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特 征 和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采 取 了 声 屏 障 低 噪 声 路 面 和 降 噪 林 带 等 保 护 措 施, 同 时 应 按 照 报 告 书 的 要 求, 加 强 营 运 期 噪 声 监 测, 对 噪 声 污 染 进 行 跟 踪 治 理 3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1) 加 强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日 常 管 理, 加 强 日 常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三 证 检 查 超 载 车 辆 的 检 查 ; 82

(2) 提 高 吴 淞 江 大 桥 娄 江 主 线 高 架 桥 阳 澄 湖 1 号 中 桥 和 阳 澄 湖 2 号 中 桥 的 防 撞 设 计 等 级, 以 达 到 避 免 发 生 事 故 车 辆 坠 入 河 流 的 强 度 要 求 ; (3) 在 阳 澄 湖 入 湖 支 流 和 阳 澄 湖 汇 合 处 设 置 闸 控 装 置,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时 事 故 径 流 直 接 通 过 支 流 污 染 阳 澄 湖 水 源 水 质 (4) 制 定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1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非 敏 感 且 与 能 区 域 内 其 他 河 流 相 通 的 水 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2 加 强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针 对 道 路 运 营 期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设 计 合 理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本 项 目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将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排 入 非 敏 感 水 体 ; 对 于 临 近 阳 澄 湖 的 路 段, 应 确 保 该 段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排 水 排 入 阳 澄 湖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区 范 围 外 的 小 河, 保 证 阳 澄 湖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功 能 ;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3.4.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3.4.2.1 设 计 期 (1) 在 有 学 校 集 中 住 宅 区 的 路 段 设 计 设 置 禁 鸣 标 志 牌 ; 施 工 期 间 在 学 校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提 醒 过 往 施 工 车 辆 减 速 慢 行 (2) 桥 梁 基 础 出 渣 尽 量 回 填 利 用, 减 少 弃 渣 量 (3) 优 先 考 虑 将 路 基 永 久 占 地 和 其 他 永 久 占 地 设 计 成 临 时 用 地,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数 量 (4) 施 工 营 地 租 用 沿 线 地 块 ( 主 要 为 林 草 地 住 宅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现 有 道 路 绿 化 用 地 ) 作 为 施 工 营 地, 金 枫 路 子 胥 路 ( 金 枫 路 东 山 大 道 ) 沿 线 施 工 驻 地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 东 山 大 道 与 苏 同 黎 公 路 沿 线 施 工 驻 地 经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联 系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抽 运 (5)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老 路 作 为 施 工 便 道 (6) 大 型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应 安 排 在 居 民 点 下 风 向 300 米 处, 并 沿 场 地 设 计 排 水 渠 和 沉 淀 池, 防 止 雨 季 期 间 场 地 内 含 泥 沙 地 表 径 流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83

3.4.2.2 施 工 期 1 社 会 环 境 (1) 征 地 本 项 目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790.2 亩, 占 用 的 土 地 类 型 主 要 是 绿 化 用 地 林 草 地, 部 分 已 被 业 主 前 期 征 用, 本 工 程 总 体 征 地 难 度 不 大 (2) 拆 迁 本 项 目 拆 迁 54708.7m 2, 拆 迁 沿 线 228 户 居 民,21 家 企 业 拆 迁 采 用 经 济 补 偿 的 方 式 拆 迁 安 置 应 在 工 程 开 工 前 完 成, 补 偿 费 应 直 接 发 至 拆 迁 户 手 中, 让 项 目 建 设 发 挥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建 设 单 位 须 按 照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省 交 通 厅 关 于 省 交 通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有 关 规 定, 给 与 拆 迁 居 民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3) 基 础 设 施 道 路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对 沿 线 管 线 工 程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涉 及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电 信 设 施 的 迁 移, 工 程 施 工 前 期, 应 与 相 关 部 门 加 强 沟 通, 事 先 做 好 迁 移 工 作,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企 业 生 产 和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4) 交 通 组 织 和 安 全 在 施 工 期, 应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和 组 织, 采 取 必 要 的 限 制 与 分 流 措 施, 减 少 因 为 施 工 车 辆 增 多 而 带 来 的 交 通 堵 塞 ; 同 时 要 设 置 必 要 的 警 告 安 全 措 施, 以 防 止 发 生 意 外 伤 害 事 件 同 时, 还 应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车 辆 超 速 行 驶 营 运 期, 有 关 部 门 必 须 加 大 安 全 第 一 的 思 想 宣 传, 并 在 事 故 易 发 地 安 装 相 应 的 设 备 ( 如 危 险 信 号 附 上 标 记 等 ), 以 降 低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2 生 态 环 境 (1) 加 强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审 查 与 管 理, 严 禁 在 东 太 湖 ( 吴 中 区 ) 重 要 湿 地 和 太 湖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设 置 取 弃 土 场 ; 施 工 便 道 及 施 工 期 临 时 工 程 设 施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用 地 (2) 加 强 施 工 期 生 产 废 水 的 排 放 管 理, 施 工 期 含 油 污 水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或 就 近 接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处 理, 禁 止 污 染 物 质 进 入 水 体 (3) 加 强 香 山 隧 道 施 工 的 管 理, 尽 量 采 用 双 向 掘 进 方 式 施 工, 划 定 明 确 的 施 工 作 业 场 地 边 界 范 围 ; 加 强 施 工 中 涌 水 控 制, 采 取 堵 排 结 合 的 方 式, 降 低 隧 道 施 工 涌 水 对 洞 顶 植 被 的 影 响 84

(4)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杜 绝 施 工 人 员 从 事 捕 鱼 打 鸟 等 破 坏 湿 地 野 生 动 物 的 行 为 3 声 环 境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2) 具 有 高 噪 声 特 点 的 施 工 机 械 应 尽 量 集 中 施 工, 做 好 充 分 的 准 备 工 作, 作 到 快 速 施 工 ; 集 中 施 工 场 的 位 置 应 妥 善 选 取, 首 先 必 须 紧 靠 大 型 施 工 场 地, 以 缩 短 运 输 路 线 ;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确 定 合 理 的 工 程 施 工 场 界, 施 工 场 界 距 敏 感 点 至 少 保 持 300 米 的 距 离, 由 于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紧 临 拟 建 道 路, 当 施 工 场 位 置 不 能 满 足 300 米 的 场 界 要 求 时, 则 选 择 的 施 工 场 和 居 住 区 的 直 接 影 响 点 之 间 应 有 树 林 等 噪 声 障 碍 物, 如 没 有, 则 应 考 虑 在 施 工 场 周 围 修 建 一 面 或 多 面 围 墙 作 为 声 屏 障 ; 如 果 做 到 了 以 上 两 点 仍 将 对 敏 感 点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则 可 考 虑 施 工 时 间 的 合 理 安 排, 尽 量 不 要 在 深 夜 施 工, 并 通 过 地 方 政 府 进 行 协 调 和 协 作 (3)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属 于 短 期 影 响, 主 要 是 夜 间 干 扰 施 工 沿 线 居 民 的 休 息, 施 工 机 械 夜 间 (22:00~6:00)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严 禁 夜 间 进 行 打 桩 作 业 (4)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施 工 物 料 运 输 时, 注 意 调 整 运 输 时 间, 尽 量 在 白 天 运 输, 这 样 可 以 减 少 对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夜 间 休 息 的 影 响 在 途 径 学 校 集 中 居 住 区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需 新 建 的 便 道 应 尽 量 远 离 学 校 和 集 中 居 住 区 等 敏 感 目 标 (5)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施 工 噪 声 超 标 并 对 附 近 居 民 点 产 生 影 响 应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监 测 方 案 参 见 第 11 章 噪 声 监 控 计 划 4 振 动 (1) 施 工 现 场 合 理 布 局 科 学 合 理 的 施 工 现 场 布 局 是 建 设 施 工 振 动 的 重 要 途 径, 在 满 足 作 业 的 前 提 下, 应 充 分 考 虑 施 工 场 地 的 布 置 与 周 边 敏 感 建 筑 的 相 对 关 系, 将 施 工 现 场 的 固 定 振 动 源 相 对 集 中, 以 缩 小 振 动 影 响 范 围, 如 施 工 期 较 长, 可 采 取 一 些 应 急 的 减 振 措 施, 并 充 分 利 用 地 形 地 物 等 减 少 振 动 影 响 (2) 科 学 管 理 和 文 明 施 工 在 保 证 施 工 进 度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合 理 安 排 作 业 时 间, 对 近 距 离 敏 感 建 筑, 应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85

5 地 表 水 环 境 (1) 组 织 管 理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跨 河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2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营 地 和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的 布 置 应 充 分 考 虑 排 水 需 要, 尽 可 能 远 离 河 流,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尽 可 能 设 置 在 林 草 地 内 3 制 定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渣 和 矿 建 材 料 应 运 至 河 道 之 外 指 定 地 点 堆 放,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生 活 垃 圾 应 定 点 存 放, 定 期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日 常 养 护, 杜 绝 燃 油 机 油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 严 禁 向 沿 线 的 任 何 水 体 倾 倒 残 余 燃 油 机 油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 桥 梁 施 工 完 毕 后, 要 清 理 施 工 现 场, 以 防 施 工 废 料 等 随 雨 水 进 入 河 中 ; 同 时, 桥 涵 施 工 要 充 分 考 虑 防 洪 防 涝 需 要, 不 得 妨 碍 沿 线 地 区 行 洪 排 涝 灌 溉 水 产 养 殖 的 正 常 进 行, 必 须 保 证 沟 渠 畅 通 4 准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施 工 材 料 如 油 料 和 化 学 品 等 的 堆 放 地 点 应 在 河 床 之 外, 并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物 品,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 桥 涵 施 工 必 须 制 定 相 应 的 油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在 沿 线 重 要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工 地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油 污 染 净 化 清 理 器 材 和 防 护 设 备, 如 围 油 栏 等 5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定 期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教 育, 学 习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2) 工 程 措 施 1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包 括 粪 便 和 餐 饮 废 水, 金 枫 路 子 胥 路 ( 金 枫 路 东 山 大 道 ) 沿 线 施 工 驻 地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 东 山 大 道 与 苏 同 黎 公 路 沿 线 施 工 驻 地 经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联 系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抽 运 2 桥 梁 水 下 基 础 施 工 在 围 堰 中 进 行, 产 生 的 泥 浆 由 循 环 的 护 壁 泥 浆 将 钻 渣 直 接 输 送 到 密 闭 的 泥 罐 车 内, 送 至 市 政 建 设 批 准 指 定 设 立 弃 渣 场 进 行 弃 土 处 理, 本 项 目 沿 线 不 设 置 弃 土 场, 一 般 不 会 造 成 水 污 染 ; 即 使 清 孔 的 钻 渣 有 泄 漏 产 生, 也 会 限 制 在 围 堰 内 而 不 与 水 体 直 接 接 触, 不 会 造 成 水 污 染 3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采 取 沉 淀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的 水 可 以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6 地 下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道 路 防 尘 沉 淀 池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86

对 于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发 生 污 染 的 环 节, 只 要 管 理 好 施 工 的 全 过 程, 做 到 科 学 合 理 有 序, 将 施 工 不 当 给 地 下 水 水 质 造 成 的 影 响 可 降 低 至 最 小 程 度 7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产 生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和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应 尽 可 能 回 用, 不 能 回 用 的 施 工 渣 土 ( 含 淤 泥 ) 运 送 至 市 政 建 设 批 准 指 定 设 立 弃 渣 场 进 行 弃 土 处 理,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项 目 沿 线 不 专 门 设 弃 土 场 ;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8 环 境 空 气 施 工 现 场 应 设 专 人 负 责 保 洁 工 作, 及 时 洒 水 清 扫, 减 少 扬 尘 ; 施 工 现 场 周 边 设 置 符 合 要 求 的 围 档, 对 散 装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场 要 采 取 压 实 覆 盖 等 预 防 措 施 ;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实 行 密 闭 运 输, 运 土 卡 车 要 求 完 好 无 泄 漏, 及 时 清 洗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 合 理 规 划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线 路 和 时 间,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3.4.2.3 营 运 期 1 生 态 环 境 (1) 加 强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绿 化 工 作, 强 化 绿 化 苗 木 的 管 理 和 养 护, 确 保 公 路 绿 化 效 果 (2) 配 备 专 人 定 期 对 绿 化 苗 木 进 行 浇 水 施 肥 和 防 虫, 检 查 苗 木 生 长 状 况, 对 枯 死 苗 木 进 行 更 换 补 种, 确 保 公 路 绿 化 林 带 不 受 破 坏 (3) 完 善 工 程 两 侧 的 排 水 系 统, 对 公 路 边 沟 做 防 渗 处 理, 边 沟 水 不 得 排 入 沿 线 水 体 内 (4) 加 强 公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进 行 巡 查 养 护 和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5) 强 化 对 跨 河 桥 梁 段 排 水 设 施 的 管 理, 及 时 修 复 被 毁 坏 的 排 水 管 道 和 接 口, 清 除 沉 淀 池 内 的 淤 泥, 防 止 公 路 路 桥 面 径 流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6) 加 强 路 政 管 理, 严 禁 各 种 泄 漏 散 装 超 载 的 车 辆 上 路 运 行, 以 防 止 公 路 散 失 货 物 造 成 沿 线 水 体 污 染 2 声 环 境 根 据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特 征 和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采 取 了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和 低 噪 声 路 面 等 保 87

护 措 施, 同 时 应 按 照 报 告 书 的 要 求, 加 强 营 运 期 噪 声 监 测, 对 噪 声 污 染 进 行 跟 踪 治 理 3 固 体 废 物 运 营 期 固 废 主 要 为 收 费 站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4 环 境 空 气 建 设 养 护 绿 化 工 程, 保 障 区 域 内 绿 化 的 防 尘 和 净 化 空 气 功 能 ; 道 路 机 非 隔 离 带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绿 化 树 种 选 取 对 NO2 效 果 较 好 的 刺 槐 黄 杨 等, 可 有 效 降 低 路 肩 CO NO2 浓 度 5 水 环 境 (1) 交 通 管 理 设 施 生 活 污 水 东 山 互 通 收 费 站 车 坊 互 通 收 费 站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近 期 均 进 入 各 自 收 费 站 的 现 有 污 水 暂 存 池 暂 存,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远 期 待 污 水 管 网 铺 设 到 位 后 生 活 污 水 接 管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量 少 且 水 质 简 单, 不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交 通 管 理 设 施 生 活 污 水 近 期 和 远 期 的 处 理 措 施 均 具 有 可 行 性 (2) 路 面 ( 桥 面 ) 径 流 1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非 敏 感 且 与 能 区 域 内 其 他 河 流 相 通 的 水 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2 加 强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针 对 道 路 运 营 期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设 计 合 理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将 径 流 排 入 非 敏 感 水 体, 对 于 临 近 太 湖 的 路 段, 应 确 保 该 段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排 水 不 排 入 与 太 湖 直 接 相 连 的 水 体, 保 证 太 湖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功 能 ;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详 见 11.5.1 节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相 关 内 容 6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1) 加 强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日 常 管 理, 加 强 日 常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三 证 检 查 超 载 车 辆 的 检 查 ; (2) 提 高 各 桥 梁 高 架 桥 的 防 撞 设 计 等 级, 以 达 到 避 免 发 生 事 故 车 辆 坠 入 河 流 的 强 度 要 求 ; (3) 制 定 吴 中 区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88

1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非 敏 感 且 与 能 区 域 内 其 他 河 流 相 通 的 水 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2 加 强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针 对 道 路 运 营 期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设 计 合 理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本 项 目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将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排 入 非 敏 感 水 体 ; 对 于 临 近 太 湖 的 路 段, 应 确 保 该 段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排 水 排 入 太 湖 水 质 保 护 区 范 围 外 的 小 河, 保 证 太 湖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功 能 ;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3.4.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3.4.3.1 设 计 期 (1) 在 有 学 校 集 中 住 宅 区 的 路 段 设 计 设 置 禁 鸣 标 志 牌 ; 施 工 期 间 在 学 校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提 醒 过 往 施 工 车 辆 减 速 慢 行 (2) 桥 梁 基 础 出 渣 尽 量 回 填 利 用, 减 少 弃 渣 量 (3) 优 先 考 虑 将 路 基 永 久 占 地 和 其 他 永 久 占 地 设 计 成 临 时 用 地,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数 量 (4) 施 工 营 地 租 用 沿 线 地 块 ( 主 要 为 林 草 地 住 宅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现 有 道 路 绿 化 用 地 ) 作 为 施 工 营 地, 金 枫 路 子 胥 路 ( 金 枫 路 东 山 大 道 ) 沿 线 施 工 驻 地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 东 山 大 道 与 苏 同 黎 公 路 沿 线 施 工 驻 地 经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联 系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抽 运 (5)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老 路 作 为 施 工 便 道 (6) 大 型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应 安 排 在 居 民 点 下 风 向 300 米 处, 并 沿 场 地 设 计 排 水 渠 和 沉 淀 池, 防 止 雨 季 期 间 场 地 内 含 泥 沙 地 表 径 流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3.4.3.2 施 工 期 1 社 会 环 境 (1) 拆 迁 建 设 单 位 将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 苏 州 市 集 体 土 地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苏 发 2010 56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给 与 拆 迁 居 民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确 保 其 生 活 质 量 不 下 降 89

根 据 苏 州 市 同 类 项 目 的 建 设 经 验, 拆 迁 安 置 工 作 以 及 该 过 程 中 居 民 的 生 活 保 障 由 当 地 地 方 政 府 负 责, 安 置 方 式 城 乡 统 一 为 多 层 公 寓 房 集 中 安 置, 有 条 件 的 镇 街 道 可 以 建 造 小 高 层 或 高 层 公 寓 房 集 中 安 置 (2) 基 础 设 施 道 路 路 线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对 沿 线 防 洪 灌 溉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在 跨 越 过 水 断 面 较 大 的 河 流 干 渠 等 时, 一 般 均 设 置 桥 梁 通 过, 并 且 桥 梁 均 设 置 了 足 够 的 净 空 高 度 根 据 工 可 方 案, 项 目 路 线 基 本 做 到 了 不 切 割 现 有 的 河 网 沟 渠 等 基 础 设 施, 基 本 保 证 了 现 有 的 水 利 布 局,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还 将 进 一 步 调 查 沿 线 河 流 沟 渠 防 洪 灌 溉 干 渠 等 的 技 术 指 标, 同 时, 发 现 冲 突 之 处 则 与 沿 线 乡 镇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做 好 水 系 和 地 方 路 网 的 重 新 规 划 和 调 整, 使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沿 线 农 林 设 施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因 此 在 落 实 好 设 计 方 案 的 设 计 理 念 后, 路 线 对 沿 线 水 利 防 洪 农 灌 系 统 等 不 会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3) 交 通 组 织 和 安 全 在 施 工 期, 应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和 组 织, 采 取 必 要 的 限 制 与 分 流 措 施, 减 少 因 为 施 工 车 辆 增 多 而 带 来 的 交 通 堵 塞 ; 同 时 要 设 置 必 要 的 警 告 安 全 措 施, 以 防 止 发 生 意 外 伤 害 事 件 同 时, 还 应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车 辆 超 速 行 驶 营 运 期, 有 关 部 门 必 须 加 大 安 全 第 一 的 思 想 宣 传, 并 在 事 故 易 发 地 安 装 相 应 的 设 备 ( 如 危 险 信 号 附 上 标 记 等 ), 以 降 低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4) 文 物 保 护 建 议 施 工 前 聘 请 专 业 人 员 对 道 路 两 侧 40 米 以 内 范 围 地 进 行 文 物 勘 察, 并 根 据 文 物 的 考 古 价 值 制 定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 施 工 前 对 承 包 商 及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保 护 文 物 的 教 育, 增 加 施 工 人 员 保 护 文 物 古 迹 的 意 识 ;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文 物, 建 设 单 位 应 立 即 通 知 文 物 部 门 进 行 抢 救 和 处 理 2 地 表 水 环 境 1 组 织 管 理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90

跨 河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2)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营 地 和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的 布 置 应 充 分 考 虑 排 水 需 要, 尽 可 能 远 离 河 流,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在 沿 线 未 利 用 地 (3) 制 定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渣 和 矿 建 材 料 应 运 至 河 道 之 外 指 定 地 点 堆 放,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生 活 垃 圾 应 定 点 存 放, 定 期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日 常 养 护, 杜 绝 燃 油 机 油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 严 禁 向 沿 线 的 任 何 水 体 倾 倒 残 余 燃 油 机 油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 桥 梁 施 工 完 毕 后, 要 清 理 施 工 现 场, 以 防 施 工 废 料 等 随 雨 水 进 入 河 中 ; 同 时, 桥 涵 施 工 要 充 分 考 虑 防 洪 防 涝 需 要, 不 得 妨 碍 沿 线 地 区 行 洪 排 涝 灌 溉 水 产 养 殖 的 正 常 进 行, 必 须 保 证 沟 渠 畅 通 (4) 准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施 工 材 料 如 油 料 和 化 学 品 等 的 堆 放 地 点 应 在 河 床 之 外, 并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物 品,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 桥 涵 施 工 必 须 制 定 相 应 的 油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在 沿 线 重 要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工 地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油 污 染 净 化 清 理 器 材 和 防 护 设 备, 如 围 油 栏 等 (5)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定 期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教 育, 学 习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2 工 程 措 施 (1)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包 括 粪 便 和 餐 饮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或 就 近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2) 施 工 泥 浆 的 处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运 输 至 指 定 的 场 所 进 行 处 理, 设 置 弃 渣 排 水 池, 含 水 率 较 高 的 弃 渣 在 排 水 池 中 通 过 排 水 和 蒸 发 实 现 固 化, 在 天 气 晴 朗 的 情 况 下, 一 般 半 日 内 即 可 达 到 固 化 效 果, 固 化 后 泥 渣 可 用 于 沿 线 高 架 绿 化, 严 禁 排 入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3)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91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悬 浮 物 和 石 油 类, 采 取 沉 淀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的 水 可 以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2 地 下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道 路 防 尘 沉 淀 池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3 声 环 境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2) 具 有 高 噪 声 特 点 的 施 工 机 械 应 尽 量 集 中 施 工, 做 好 充 分 的 准 备 工 作, 作 到 快 速 施 工 ; 集 中 施 工 场 的 位 置 应 妥 善 选 取, 首 先 必 须 紧 靠 大 型 施 工 场 地, 以 缩 短 运 输 路 线 ;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确 定 合 理 的 工 程 施 工 场 界, 施 工 场 界 距 敏 感 点 至 少 保 持 300 米 的 距 离, 由 于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紧 临 拟 建 道 路, 当 施 工 场 位 置 不 能 满 足 300 米 的 场 界 要 求 时, 则 选 择 的 施 工 场 和 居 住 区 的 直 接 影 响 点 之 间 应 有 树 林 等 噪 声 障 碍 物, 如 没 有, 则 应 考 虑 在 施 工 场 周 围 修 建 一 面 或 多 面 围 墙 作 为 声 屏 障 ; 如 果 做 到 了 以 上 两 点 仍 将 对 敏 感 点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则 可 考 虑 施 工 时 间 的 合 理 安 排, 尽 量 不 要 在 深 夜 施 工, 并 通 过 地 方 政 府 进 行 协 调 和 协 作 (3)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属 于 短 期 影 响, 主 要 是 夜 间 干 扰 施 工 沿 线 居 民 的 休 息, 施 工 机 械 夜 间 (22:00~6:00)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严 禁 夜 间 进 行 打 桩 作 业 (4)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施 工 物 料 运 输 时, 注 意 调 整 运 输 时 间, 尽 量 在 白 天 运 输, 这 样 可 以 减 少 对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夜 间 休 息 的 影 响 在 途 径 学 校 集 中 居 住 区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需 新 建 的 便 道 应 尽 量 远 离 学 校 和 集 中 居 住 区 等 敏 感 目 标 (5)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施 工 噪 声 超 标 并 对 附 近 居 民 点 产 生 影 响 应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4 大 气 环 境 (1)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洒 水 车, 对 施 工 便 道 和 未 完 工 路 面 经 常 洒 水 保 持 路 面 湿 润, 在 敏 感 路 段 增 铺 草 垫, 抑 制 道 路 扬 尘 污 染 92

(2) 粉 煤 灰 石 灰 水 泥 黄 沙 等 物 料 的 运 输 和 堆 放, 必 须 采 取 蓬 布 遮 盖 表 面 潮 湿 处 理 定 期 洒 水 等 措 施, 抑 制 物 料 扬 尘 污 染 (3) 必 须 在 物 料 堆 场 四 周 设 置 挡 风 墙, 经 常 洒 水 保 持 堆 场 内 地 面 湿 润, 进 一 步 抑 制 物 料 扬 尘 污 染 (4) 用 粉 煤 灰 石 灰 水 泥 拌 和 稳 定 土 和 稳 定 碎 石 时, 必 须 对 拌 和 设 备 增 配 除 尘 装 置, 同 时 采 取 在 拌 和 场 四 周 设 置 挡 风 墙 经 常 洒 水 等 辅 助 抑 尘 措 施 (5) 进 行 路 基 填 土 掺 生 石 灰 处 理 粉 喷 桩 或 水 泥 深 层 搅 拌 桩 处 理 软 土 地 基 路 基 土 填 筑 和 压 实 等 路 基 施 工 作 业, 进 行 路 面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或 二 灰 碎 石 基 层 二 灰 土 或 水 泥 土 底 基 层 铺 筑 等 路 面 施 工 作 业, 都 必 须 在 施 工 作 业 路 段 下 风 向 侧 设 置 临 时 挡 风 墙 并 经 常 洒 水, 抑 制 施 工 作 业 扬 尘 污 染 (6) 对 尾 气 排 放 严 重 超 标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应 更 新 尾 气 净 化 装 置, 提 倡 使 用 高 清 洁 度 燃 油, 抑 制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7) 混 合 料 拌 和 场 混 凝 土 构 件 预 制 场 物 料 堆 场 选 址 要 尽 可 能 避 让 敏 感 点, 必 须 设 置 在 环 境 敏 感 点 主 导 风 向 下 风 向 300 米 以 外 (8) 运 输 粉 煤 灰 应 封 闭 运 输 或 加 盖 蓬 布 湿 装 湿 运, 必 要 时 途 中 洒 水, 严 禁 沿 途 扬 尘 粉 煤 灰 运 抵 施 工 场 地 后 应 尽 快 拌 和, 减 少 堆 放 时 间 堆 放 时 应 加 盖 蓬 布 定 时 洒 水, 必 要 时 设 围 栏,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进 入 附 近 水 体 4 固 体 废 物 1 管 理 措 施 施 工 期 产 生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和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应 尽 可 能 回 用, 不 能 回 用 的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老 桥 拆 除 和 老 路 路 面 废 渣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处 理 ;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设 置 临 时 堆 渣 场 ( 在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 集 中 堆 存, 避 免 随 意 堆 存 2 工 程 措 施 (1) 合 理 选 择 临 时 堆 渣 场, 尽 可 能 选 择 在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 (2) 准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堆 土 场 覆 盖 篷 布 等 抑 制 扬 尘 避 免 雨 水 冲 刷 ; 93

(3) 修 筑 临 时 堆 渣 场 围 挡 四 周 开 挖 边 沟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3.4.3.3 运 营 期 1 地 表 水 环 境 (1) 道 路 全 线 设 置 完 善 的 排 水 系 统,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规 划 排 水 河 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2) 加 强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针 对 道 路 运 营 期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设 计 合 理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将 径 流 排 入 规 划 排 水 内 河, 不 直 接 进 入 京 杭 运 河 等 外 河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详 见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相 关 内 容 2 地 下 水 环 境 对 于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发 生 污 染 的 环 节, 只 要 管 理 好 施 工 的 全 过 程, 做 到 科 学 合 理 有 序, 将 施 工 不 当 给 地 下 水 水 质 造 成 的 影 响 可 降 低 至 最 小 程 度 3 声 环 境 (1) 加 强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限 制 车 况 差 超 载 的 车 辆 进 入,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源 强 (2) 加 强 道 路 通 车 后 的 道 路 养 护 工 作, 维 持 道 路 路 面 的 平 整 度, 避 免 因 路 况 不 佳 造 成 车 辆 颠 簸 而 引 起 交 通 噪 声 (3) 根 据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特 征 和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采 取 了 声 屏 障 降 噪 路 面 隔 声 窗 等 保 护 措 施, 同 时 应 按 照 报 告 书 的 要 求, 加 强 营 运 期 噪 声 监 测, 对 噪 声 污 染 进 行 跟 踪 治 理 4 大 气 环 境 本 项 目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是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对 于 机 动 车 这 样 的 流 动 源 来 说, 单 靠 本 项 目 的 采 取 措 施 是 无 法 取 得 实 际 成 效 的 国 内 外 经 验 表 明, 机 动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控 制 应 该 是 一 个 区 域 的 系 统 工 程, 所 以 本 项 目 机 动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控 制 应 该 是 和 国 家 省 市 有 关 政 策 相 结 合 本 报 告 建 议 采 取 措 施 如 下 : 94

(1) 从 排 放 源 控 制, 即 推 荐 使 用 清 洁 能 源 的 机 动 车, 同 时 对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尾 气 采 取 路 检 和 年 检 (2) 建 设 养 护 绿 化 工 程, 保 障 区 域 内 绿 化 的 防 尘 和 净 化 空 气 功 能 (3) 在 干 燥 天 气 洒 水 防 尘, 降 低 空 气 中 TSP 浓 度 (4) 定 期 对 道 路 进 行 冲 洗, 减 少 道 路 尘 土 的 累 积 (5) 道 路 机 非 隔 离 带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绿 化 树 种 选 取 对 NO 2 效 果 较 好 的 橡 树 刺 槐 和 黄 杨 等, 可 有 效 降 低 路 肩 CO NO 2 浓 度 5 生 态 环 境 (1) 道 路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强 化 沿 线 的 绿 化 苗 木 管 理 和 养 护, 确 保 道 路 绿 化 长 效 发 挥 固 土 护 坡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净 化 空 气 隔 声 降 噪 美 化 景 观 等 环 保 功 能 (2) 配 备 专 业 人 员 定 期 对 绿 化 苗 木 进 行 浇 水 施 肥 松 土 修 剪 病 虫 害 防 治, 检 查 苗 木 生 长 状 况, 对 枯 死 苗 木 草 皮 进 行 更 换 补 种 6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1) 加 强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日 常 管 理, 加 强 日 常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三 证 检 查 超 载 车 辆 的 检 查 ; (2) 提 高 京 杭 运 河 大 桥 的 防 撞 设 计 等 级, 以 达 到 避 免 发 生 事 故 车 辆 坠 入 河 流 的 强 度 要 求 ; (3) 制 定 苏 州 市 高 新 区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1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非 敏 感 且 与 能 区 域 内 其 他 河 流 相 通 的 水 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2 加 强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针 对 道 路 运 营 期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设 计 合 理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本 项 目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将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排 入 非 敏 感 水 体 ; 对 于 临 近 太 湖 的 路 段, 应 确 保 该 段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排 水 排 入 太 湖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区 范 围 外 的 小 河, 保 证 太 湖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功 能 ;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95

3.4.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3.4.4.1 设 计 期 (1) 在 有 学 校 集 中 住 宅 区 的 路 段 设 计 设 置 禁 鸣 标 志 牌 ; 施 工 期 间 在 学 校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提 醒 过 往 施 工 车 辆 减 速 慢 行 (2) 桥 梁 基 础 出 渣 尽 量 回 填 利 用, 减 少 弃 渣 量 (3) 优 先 考 虑 将 路 基 永 久 占 地 和 其 他 永 久 占 地 设 计 成 临 时 用 地,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数 量 (4) 施 工 营 地 租 用 沿 线 地 块 ( 主 要 为 林 草 地 住 宅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现 有 道 路 绿 化 用 地 ) 作 为 施 工 营 地, 金 枫 路 子 胥 路 ( 金 枫 路 东 山 大 道 ) 沿 线 施 工 驻 地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 东 山 大 道 与 苏 同 黎 公 路 沿 线 施 工 驻 地 经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联 系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抽 运 (5)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老 路 作 为 施 工 便 道 (6) 大 型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应 安 排 在 居 民 点 下 风 向 300 米 处, 并 沿 场 地 设 计 排 水 渠 和 沉 淀 池, 防 止 雨 季 期 间 场 地 内 含 泥 沙 地 表 径 流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3.4.4.2 施 工 期 1 社 会 环 境 (1) 拆 迁 建 设 单 位 将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 苏 州 市 集 体 土 地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苏 发 2010 56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给 与 拆 迁 居 民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确 保 其 生 活 质 量 不 下 降 根 据 苏 州 市 同 类 项 目 的 建 设 经 验, 拆 迁 安 置 工 作 以 及 该 过 程 中 居 民 的 生 活 保 障 由 当 地 地 方 政 府 负 责, 安 置 方 式 城 乡 统 一 为 多 层 公 寓 房 集 中 安 置, 有 条 件 的 镇 街 道 可 以 建 造 小 高 层 或 高 层 公 寓 房 集 中 安 置 (2) 基 础 设 施 道 路 路 线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对 沿 线 防 洪 灌 溉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在 跨 越 过 水 断 面 较 大 的 河 流 干 渠 等 时, 一 般 均 设 置 桥 梁 通 过, 并 且 桥 梁 均 设 置 了 足 够 的 净 空 高 度 根 据 工 可 方 案, 项 目 路 线 基 本 做 到 了 不 切 割 现 有 的 河 网 沟 渠 等 基 础 设 施, 基 本 保 证 了 现 有 的 水 利 布 局,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还 将 进 一 步 调 查 沿 线 河 流 沟 渠 防 洪 灌 溉 干 渠 96

等 的 技 术 指 标, 同 时, 发 现 冲 突 之 处 则 与 沿 线 乡 镇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做 好 水 系 和 地 方 路 网 的 重 新 规 划 和 调 整, 使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沿 线 农 林 设 施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因 此 在 落 实 好 设 计 方 案 的 设 计 理 念 后, 路 线 对 沿 线 水 利 防 洪 农 灌 系 统 等 不 会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道 路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对 沿 线 管 线 工 程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涉 及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电 信 设 施 的 迁 移, 工 程 施 工 前 期, 应 与 相 关 部 门 加 强 沟 通, 事 先 做 好 迁 移 工 作,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企 业 生 产 和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3) 交 通 组 织 和 安 全 在 施 工 期, 应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和 组 织, 采 取 必 要 的 限 制 与 分 流 措 施, 减 少 因 为 施 工 车 辆 增 多 而 带 来 的 交 通 堵 塞 ; 同 时 要 设 置 必 要 的 警 告 安 全 措 施, 以 防 止 发 生 意 外 伤 害 事 件 同 时, 还 应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车 辆 超 速 行 驶 营 运 期, 有 关 部 门 必 须 加 大 安 全 第 一 的 思 想 宣 传, 并 在 事 故 易 发 地 安 装 相 应 的 设 备 ( 如 危 险 信 号 附 上 标 记 等 ), 以 降 低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4) 文 物 保 护 建 议 施 工 前 聘 请 专 业 人 员 对 道 路 两 侧 40 米 以 内 范 围 地 进 行 文 物 勘 察, 并 根 据 文 物 的 考 古 价 值 制 定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 施 工 前 对 承 包 商 及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保 护 文 物 的 教 育, 增 加 施 工 人 员 保 护 文 物 古 迹 的 意 识 ;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文 物, 建 设 单 位 应 立 即 通 知 文 物 部 门 进 行 抢 救 和 处 理 2 地 表 水 环 境 1 组 织 管 理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跨 河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2)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营 地 和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的 布 置 应 充 分 考 虑 排 水 需 要, 尽 可 能 远 离 河 流,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在 沿 线 未 利 用 地 (3) 制 定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97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渣 和 矿 建 材 料 应 运 至 河 道 之 外 指 定 地 点 堆 放,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生 活 垃 圾 应 定 点 存 放, 定 期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日 常 养 护, 杜 绝 燃 油 机 油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 严 禁 向 沿 线 的 任 何 水 体 倾 倒 残 余 燃 油 机 油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 桥 梁 施 工 完 毕 后, 要 清 理 施 工 现 场, 以 防 施 工 废 料 等 随 雨 水 进 入 河 中 ; 同 时, 桥 涵 施 工 要 充 分 考 虑 防 洪 防 涝 需 要, 不 得 妨 碍 沿 线 地 区 行 洪 排 涝 灌 溉 水 产 养 殖 的 正 常 进 行, 必 须 保 证 沟 渠 畅 通 (4) 准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施 工 材 料 如 油 料 和 化 学 品 等 的 堆 放 地 点 应 在 河 床 之 外, 并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物 品,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 桥 涵 施 工 必 须 制 定 相 应 的 油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在 沿 线 重 要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工 地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油 污 染 净 化 清 理 器 材 和 防 护 设 备, 如 围 油 栏 等 (5)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定 期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教 育, 学 习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2 工 程 措 施 (1)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包 括 粪 便 和 餐 饮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或 就 近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2) 施 工 泥 浆 的 处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运 输 至 指 定 的 场 所 进 行 处 理, 设 置 弃 渣 排 水 池, 含 水 率 较 高 的 弃 渣 在 排 水 池 中 通 过 排 水 和 蒸 发 实 现 固 化, 在 天 气 晴 朗 的 情 况 下, 一 般 半 日 内 即 可 达 到 固 化 效 果, 固 化 后 泥 渣 可 用 于 沿 线 高 架 绿 化, 严 禁 排 入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3)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悬 浮 物 和 石 油 类, 采 取 沉 淀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的 水 可 以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2 地 下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道 路 防 尘 沉 淀 池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98

3 声 环 境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2) 具 有 高 噪 声 特 点 的 施 工 机 械 应 尽 量 集 中 施 工, 做 好 充 分 的 准 备 工 作, 作 到 快 速 施 工 ; 集 中 施 工 场 的 位 置 应 妥 善 选 取, 首 先 必 须 紧 靠 大 型 施 工 场 地, 以 缩 短 运 输 路 线 ;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确 定 合 理 的 工 程 施 工 场 界, 施 工 场 界 距 敏 感 点 至 少 保 持 300 米 的 距 离, 由 于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紧 临 拟 建 道 路, 当 施 工 场 位 置 不 能 满 足 300 米 的 场 界 要 求 时, 则 选 择 的 施 工 场 和 居 住 区 的 直 接 影 响 点 之 间 应 有 树 林 等 噪 声 障 碍 物, 如 没 有, 则 应 考 虑 在 施 工 场 周 围 修 建 一 面 或 多 面 围 墙 作 为 声 屏 障 ; 如 果 做 到 了 以 上 两 点 仍 将 对 敏 感 点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则 可 考 虑 施 工 时 间 的 合 理 安 排, 尽 量 不 要 在 深 夜 施 工, 并 通 过 地 方 政 府 进 行 协 调 和 协 作 (3)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属 于 短 期 影 响, 主 要 是 夜 间 干 扰 施 工 沿 线 居 民 的 休 息, 施 工 机 械 夜 间 (22:00~6:00)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严 禁 夜 间 进 行 打 桩 作 业 (4)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施 工 物 料 运 输 时, 注 意 调 整 运 输 时 间, 尽 量 在 白 天 运 输, 这 样 可 以 减 少 对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夜 间 休 息 的 影 响 在 途 径 学 校 集 中 居 住 区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需 新 建 的 便 道 应 尽 量 远 离 学 校 和 集 中 居 住 区 等 敏 感 目 标 (5)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施 工 噪 声 超 标 并 对 附 近 居 民 点 产 生 影 响 应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4 大 气 环 境 (1)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洒 水 车, 对 施 工 便 道 和 未 完 工 路 面 经 常 洒 水 保 持 路 面 湿 润, 在 敏 感 路 段 增 铺 草 垫, 抑 制 道 路 扬 尘 污 染 (2) 粉 煤 灰 石 灰 水 泥 黄 沙 等 物 料 的 运 输 和 堆 放, 必 须 采 取 蓬 布 遮 盖 表 面 潮 湿 处 理 定 期 洒 水 等 措 施, 抑 制 物 料 扬 尘 污 染 (3) 必 须 在 物 料 堆 场 四 周 设 置 挡 风 墙, 经 常 洒 水 保 持 堆 场 内 地 面 湿 润, 进 一 步 抑 制 物 料 扬 尘 污 染 (4) 用 粉 煤 灰 石 灰 水 泥 拌 和 稳 定 土 和 稳 定 碎 石 时, 必 须 对 拌 和 设 备 增 配 除 尘 99

装 置, 同 时 采 取 在 拌 和 场 四 周 设 置 挡 风 墙 经 常 洒 水 等 辅 助 抑 尘 措 施 (5) 进 行 路 基 填 土 掺 生 石 灰 处 理 粉 喷 桩 或 水 泥 深 层 搅 拌 桩 处 理 软 土 地 基 路 基 土 填 筑 和 压 实 等 路 基 施 工 作 业, 进 行 路 面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或 二 灰 碎 石 基 层 二 灰 土 或 水 泥 土 底 基 层 铺 筑 等 路 面 施 工 作 业, 都 必 须 在 施 工 作 业 路 段 下 风 向 侧 设 置 临 时 挡 风 墙 并 经 常 洒 水, 抑 制 施 工 作 业 扬 尘 污 染 (6) 对 尾 气 排 放 严 重 超 标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应 更 新 尾 气 净 化 装 置, 提 倡 使 用 高 清 洁 度 燃 油, 抑 制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7) 混 合 料 拌 和 场 混 凝 土 构 件 预 制 场 物 料 堆 场 选 址 要 尽 可 能 避 让 敏 感 点, 必 须 设 置 在 环 境 敏 感 点 主 导 风 向 下 风 向 300 米 以 外 (8) 运 输 粉 煤 灰 应 封 闭 运 输 或 加 盖 蓬 布 湿 装 湿 运, 必 要 时 途 中 洒 水, 严 禁 沿 途 扬 尘 粉 煤 灰 运 抵 施 工 场 地 后 应 尽 快 拌 和, 减 少 堆 放 时 间 堆 放 时 应 加 盖 蓬 布 定 时 洒 水, 必 要 时 设 围 栏,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进 入 附 近 水 体 4 固 体 废 物 1 管 理 措 施 施 工 期 产 生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和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应 尽 可 能 回 用, 不 能 回 用 的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老 桥 拆 除 和 老 路 路 面 废 渣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处 理 ;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设 置 临 时 堆 渣 场 ( 在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 集 中 堆 存, 避 免 随 意 堆 存 2 工 程 措 施 (1) 合 理 选 择 临 时 堆 渣 场, 尽 可 能 选 择 在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 (2) 准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堆 土 场 覆 盖 篷 布 等 抑 制 扬 尘 避 免 雨 水 冲 刷 ; (3) 修 筑 临 时 堆 渣 场 围 挡 四 周 开 挖 边 沟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3.4.4.3 运 营 期 1 地 表 水 环 境 (1) 道 路 全 线 设 置 完 善 的 排 水 系 统,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规 划 排 水 河 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100

(2) 加 强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针 对 道 路 运 营 期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设 计 合 理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将 径 流 排 入 规 划 排 水 内 河, 不 直 接 进 入 京 杭 运 河 等 外 河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详 见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相 关 内 容 2 地 下 水 环 境 对 于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发 生 污 染 的 环 节, 只 要 管 理 好 施 工 的 全 过 程, 做 到 科 学 合 理 有 序, 将 施 工 不 当 给 地 下 水 水 质 造 成 的 影 响 可 降 低 至 最 小 程 度 3 声 环 境 (1) 加 强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限 制 车 况 差 超 载 的 车 辆 进 入,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源 强 (2) 加 强 道 路 通 车 后 的 道 路 养 护 工 作, 维 持 道 路 路 面 的 平 整 度, 避 免 因 路 况 不 佳 造 成 车 辆 颠 簸 而 引 起 交 通 噪 声 (3) 根 据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特 征 和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采 取 了 声 屏 障 降 噪 路 面 隔 声 窗 等 保 护 措 施, 同 时 应 按 照 报 告 书 的 要 求, 加 强 营 运 期 噪 声 监 测, 对 噪 声 污 染 进 行 跟 踪 治 理 4 大 气 环 境 本 项 目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是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对 于 机 动 车 这 样 的 流 动 源 来 说, 单 靠 本 项 目 的 采 取 措 施 是 无 法 取 得 实 际 成 效 的 国 内 外 经 验 表 明, 机 动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控 制 应 该 是 一 个 区 域 的 系 统 工 程, 所 以 本 项 目 机 动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控 制 应 该 是 和 国 家 省 市 有 关 政 策 相 结 合 本 报 告 建 议 采 取 措 施 如 下 : (1) 从 排 放 源 控 制, 即 推 荐 使 用 清 洁 能 源 的 机 动 车, 同 时 对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尾 气 采 取 路 检 和 年 检 (2) 建 设 养 护 绿 化 工 程, 保 障 区 域 内 绿 化 的 防 尘 和 净 化 空 气 功 能 (3) 在 干 燥 天 气 洒 水 防 尘, 降 低 空 气 中 TSP 浓 度 (4) 定 期 对 道 路 进 行 冲 洗, 减 少 道 路 尘 土 的 累 积 101

(5) 道 路 机 非 隔 离 带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绿 化 树 种 选 取 对 NO 2 效 果 较 好 的 橡 树 刺 槐 和 黄 杨 等, 可 有 效 降 低 路 肩 CO NO 2 浓 度 5 生 态 环 境 (1) 道 路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强 化 沿 线 的 绿 化 苗 木 管 理 和 养 护, 确 保 道 路 绿 化 长 效 发 挥 固 土 护 坡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净 化 空 气 隔 声 降 噪 美 化 景 观 等 环 保 功 能 (2) 配 备 专 业 人 员 定 期 对 绿 化 苗 木 进 行 浇 水 施 肥 松 土 修 剪 病 虫 害 防 治, 检 查 苗 木 生 长 状 况, 对 枯 死 苗 木 草 皮 进 行 更 换 补 种 6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1) 加 强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日 常 管 理, 加 强 日 常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三 证 检 查 超 载 车 辆 的 检 查 ; (2) 提 高 西 塘 河 大 桥 的 防 撞 设 计 等 级, 以 达 到 避 免 发 生 事 故 车 辆 坠 入 河 流 的 强 度 要 求 ; (3) 制 定 苏 州 市 高 新 区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1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非 敏 感 且 与 能 区 域 内 其 他 河 流 相 通 的 水 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2 加 强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针 对 道 路 运 营 期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设 计 合 理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本 项 目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将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排 入 非 敏 感 水 体 ; 对 于 临 近 西 塘 河 的 路 段, 应 确 保 该 段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排 水 排 入 西 塘 河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区 范 围 外 的 小 河, 保 证 西 塘 河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功 能 ;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3.4.5 西 环 北 延 3.4.5.1 设 计 期 优 化 线 路 走 向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场 地, 避 让 人 口 集 聚 区 减 少 噪 声 和 空 气 污 染, 避 让 耕 地 减 少 耕 地 资 源 的 占 用 102

3.4.5.2 施 工 期 1 社 会 环 境 (1)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省 交 通 厅 关 于 省 交 通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的 实 施 意 见 等 有 关 规 定, 对 被 征 地 和 被 拆 迁 村 民 进 行 一 定 的 经 济 补 偿 (2) 在 施 工 期, 应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和 组 织, 设 置 必 要 的 警 告 安 全 措 施, 减 少 交 通 堵 塞 和 交 通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3) 施 工 期 应 尽 量 不 破 坏 现 有 的 排 灌 渠 道 和 现 有 道 路, 路 线 布 设 方 案 以 及 设 置 的 构 造 物 应 满 足 水 利 设 施 泄 洪 需 求, 同 时, 与 沿 线 乡 镇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做 好 水 系 和 路 网 的 重 新 规 划 和 调 整 2 生 态 环 境 在 路 基 填 筑 和 取 土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地 表 上 层 20 cm 厚 的 高 肥 力 土 壤 腐 殖 质 层 进 行 剥 离 和 保 存, 作 为 公 路 建 设 结 束 后 农 业 用 地 复 垦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和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所 需 的 耕 植 土 对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便 道 等 用 地, 在 工 程 结 束 后 应 立 即 进 行 农 业 复 垦 或 其 它 生 态 修 复 措 施, 杜 绝 农 业 用 地 人 为 荒 置 导 致 的 水 土 流 失 和 土 壤 养 分 流 失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占 用 的 人 工 栽 植 作 物, 施 工 进 行 前, 应 尽 可 能 将 这 些 作 物 进 行 移 植, 严 禁 随 意 破 坏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及 施 工 机 械 随 意 破 坏 当 地 植 被 选 用 乡 土 物 种, 在 土 方 工 程 完 成 后 立 即 栽 种, 并 在 栽 种 初 期, 予 以 必 要 的 养 护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应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和 居 民 要 求 及 时 进 行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并 在 竣 工 验 收 前 实 施 完 成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季 节 和 作 业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在 雨 季 进 行 挖 方,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场 地 及 挖 方 断 面 应 备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成 品 防 护 物,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雨 季 施 工 时, 应 加 强 与 气 象 部 门 联 系, 制 定 雨 季 施 工 计 划 同 时 水 土 保 持 采 取 了 一 定 工 程 措 施 取 土 场 恢 复 以 复 垦 和 鱼 塘 相 结 合 的 方 案, 对 于 复 垦 的 取 土 坑, 报 告 书 建 议 将 工 程 弃 方 不 能 回 用 的 桥 梁 钻 渣 以 及 拆 迁 垃 圾 等 回 填 取 土 坑, 减 少 取 土 坑 复 垦 用 土 量 ; 取 土 场 103

退 闭 场 后, 应 及 时 进 行 取 土 迹 地 的 生 境 再 造 复 垦 绿 化 等 措 施, 进 行 相 应 的 生 态 恢 复 修 复 与 景 观 再 造, 以 减 小 现 状 水 土 流 失 与 景 观 环 境 的 影 响 3 声 环 境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2 具 有 高 噪 声 特 点 的 施 工 机 械 应 尽 量 集 中 施 工, 做 好 充 分 的 准 备 工 作, 作 到 快 速 施 工 ; 集 中 施 工 场 的 位 置 应 妥 善 选 取, 首 先 必 须 紧 靠 大 型 施 工 场 地, 以 缩 短 运 输 路 线 ;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确 定 合 理 的 工 程 施 工 场 界, 施 工 场 界 距 敏 感 点 至 少 保 持 300 米 的 距 离, 由 于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紧 临 拟 建 道 路, 当 施 工 场 位 置 不 能 满 足 300 米 的 场 界 要 求 时, 则 选 择 的 施 工 场 和 村 庄 的 直 接 影 响 点 之 间 应 有 树 林 等 噪 声 障 碍 物, 如 没 有, 则 应 考 虑 在 施 工 场 周 围 修 建 一 面 或 多 面 围 墙 作 为 声 屏 障 ; 如 果 做 到 了 以 上 两 点 仍 将 对 敏 感 点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则 可 考 虑 施 工 时 间 的 合 理 安 排, 尽 量 不 要 在 深 夜 施 工, 并 通 过 地 方 政 府 进 行 协 调 和 协 作 3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属 于 短 期 影 响, 主 要 是 夜 间 干 扰 施 工 沿 线 居 民 的 休 息, 施 工 机 械 夜 间 (22:00~6:00)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严 禁 夜 间 进 行 打 桩 作 业 4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施 工 物 料 运 输 时, 注 意 调 整 运 输 时 间, 尽 量 在 白 天 运 输, 这 样 可 以 减 少 对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夜 间 休 息 的 影 响 在 途 径 村 镇 学 校 医 院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需 新 建 的 便 道 应 尽 量 远 离 学 校 和 村 镇 等 敏 感 目 标 5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施 工 噪 声 超 标 并 对 附 近 居 民 点 产 生 影 响 应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监 测 方 案 参 见 第 10 章 噪 声 监 控 计 划 4 水 环 境 1 组 织 管 理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2)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场 地 应 尽 可 能 利 用 现 有 的 基 础 设 施, 施 工 人 员 首 先 应 考 虑 租 住 现 有 的 民 房 (3) 制 定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渣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104

严 禁 向 沿 线 的 任 何 水 体 倾 倒 残 余 燃 油 机 油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日 常 养 护 和 水 上 作 业 的 监 管 力 度, 杜 绝 燃 油 机 油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4) 准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施 工 材 料 如 油 料 和 化 学 品 等 的 堆 放 地 点 应 在 河 床 之 外, 并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物 品,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 桥 涵 施 工 必 须 制 定 相 应 的 油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在 沿 线 重 要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工 地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油 污 染 净 化 清 理 器 材 和 防 护 设 备, 如 围 油 栏 等 (5)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定 期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教 育, 学 习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2 工 程 措 施 (1)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化 粪 池 和 蒸 发 池 分 别 处 理 粪 便 和 餐 饮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的 污 水 回 用 于 农 田,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化 粪 池 和 蒸 发 池 覆 土 掩 埋 (2) 施 工 泥 浆 的 处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运 输 至 指 定 的 场 所 进 行 处 理, 设 置 弃 渣 排 水 池, 含 水 率 较 高 的 弃 渣 在 排 水 池 中 通 过 排 水 和 蒸 发 实 现 固 化, 在 天 气 晴 朗 的 情 况 下, 一 般 半 日 内 即 可 达 到 固 化 效 果, 严 禁 排 入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和 鱼 塘 (3)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悬 浮 物 和 石 油 类, 采 取 沉 淀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的 水 可 以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5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产 生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和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应 尽 可 能 回 用,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6 环 境 空 气 1.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洒 水 车, 对 施 工 便 道 和 未 完 工 路 面 经 常 洒 水 保 持 路 面 湿 润, 在 敏 感 路 段 增 铺 草 垫, 抑 制 道 路 扬 尘 污 染 105

2. 粉 煤 灰 石 灰 水 泥 黄 沙 等 物 料 的 运 输 和 堆 放, 必 须 采 取 蓬 布 遮 盖 表 面 潮 湿 处 理 定 期 洒 水 等 措 施, 抑 制 物 料 扬 尘 污 染 3. 必 须 在 物 料 堆 场 四 周 设 置 挡 风 墙, 经 常 洒 水 保 持 堆 场 内 地 面 湿 润, 进 一 步 抑 制 物 料 扬 尘 污 染 4. 用 粉 煤 灰 石 灰 水 泥 拌 和 稳 定 土 和 稳 定 碎 石 时, 必 须 对 拌 和 设 备 增 配 除 尘 装 置, 同 时 采 取 在 拌 和 场 四 周 设 置 挡 风 墙 经 常 洒 水 等 辅 助 抑 尘 措 施 5. 进 行 路 基 填 土 掺 生 石 灰 处 理 粉 喷 桩 或 水 泥 深 层 搅 拌 桩 处 理 软 土 地 基 路 基 土 填 筑 和 压 实 等 路 基 施 工 作 业, 进 行 路 面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或 二 灰 碎 石 基 层 二 灰 土 或 水 泥 土 底 基 层 铺 筑 等 路 面 施 工 作 业, 都 必 须 在 施 工 作 业 路 段 下 风 向 侧 设 置 临 时 挡 风 墙 并 经 常 洒 水, 抑 制 施 工 作 业 扬 尘 污 染 6. 对 尾 气 排 放 严 重 超 标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应 更 新 尾 气 净 化 装 置, 提 倡 使 用 高 清 洁 度 燃 油, 抑 制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7. 混 合 料 拌 和 场 混 凝 土 构 件 预 制 场 物 料 堆 场 选 址 要 尽 可 能 避 让 表 1.11-3 所 列 敏 感 点, 必 须 设 置 在 环 境 敏 感 点 主 导 风 向 下 风 向 300 米 以 外 8. 运 输 粉 煤 灰 应 封 闭 运 输 或 加 盖 蓬 布 湿 装 湿 运, 必 要 时 途 中 洒 水, 严 禁 沿 途 扬 尘 粉 煤 灰 运 抵 施 工 场 地 后 应 尽 快 拌 和, 减 少 堆 放 时 间 堆 放 时 应 加 盖 蓬 布 定 时 洒 水, 必 要 时 设 围 栏,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进 入 附 近 水 体 农 田 3.4.5.3 营 运 期 1 生 态 环 境 1 道 路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强 化 沿 线 的 绿 化 苗 木 管 理 和 养 护, 确 保 道 路 绿 化 长 效 发 挥 固 土 护 坡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净 化 空 气 隔 声 降 噪 美 化 景 观 等 环 保 功 能 2 配 备 专 业 人 员 定 期 对 绿 化 苗 木 进 行 浇 水 施 肥 松 土 修 剪 病 虫 害 防 治, 检 查 苗 木 生 长 状 况, 对 枯 死 苗 木 草 皮 进 行 更 换 补 种 3 通 过 定 向 营 造 以 乔 木 灌 木 为 主 体 的 多 结 构 层 次 植 物 群 落, 预 防 和 减 缓 苗 木 病 虫 害 的 发 生 和 蔓 延, 降 低 道 路 绿 化 养 护 成 本 2 声 环 境 106

根 据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特 征 和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采 取 了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等 保 护 措 施, 同 时 应 按 照 报 告 书 的 要 求, 加 强 营 运 期 噪 声 监 测, 对 噪 声 污 染 进 行 跟 踪 治 理 3 环 境 空 气 1. 强 化 拟 建 公 路 中 央 分 隔 带 路 基 边 坡 边 沟 外 绿 化 和 日 常 养 护 管 理, 缓 解 运 输 车 辆 尾 气 排 放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污 染 影 响 2. 提 高 道 路 整 体 服 务 水 平, 保 障 道 路 畅 通, 缩 短 运 输 车 辆 怠 速 工 况, 减 少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总 量 3. 加 强 运 输 车 辆 管 理, 逐 步 实 施 尾 气 排 放 检 查 制 度, 限 制 尾 气 排 放 超 标 的 运 输 车 辆 通 行, 控 制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总 量 4 水 环 境 1. 公 路 全 线 设 置 完 善 的 边 沟 排 水 系 统,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非 敏 感 且 与 能 区 域 内 其 他 河 流 相 通 的 水 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2. 加 强 公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针 对 公 路 运 营 期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设 计 合 理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最 后 通 过 排 水 沟 排 入 非 敏 感 水 体 ;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针 对 西 塘 河 大 桥 设 计 合 理 的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5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1) 加 强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日 常 管 理, 加 强 日 常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三 证 检 查 超 载 车 辆 的 检 查 ; (2) 提 高 桥 梁 的 防 撞 设 计 等 级, 以 达 到 避 免 发 生 事 故 车 辆 坠 入 河 流 的 强 度 要 求 ; (3) 制 定 苏 州 市 高 新 区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1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非 敏 感 且 与 能 区 域 内 其 他 河 流 相 通 的 水 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2 加 强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针 对 道 路 运 营 期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设 计 合 理 的 路 面 和 桥 107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本 项 目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将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排 入 非 敏 感 水 体 ; 对 于 临 近 西 塘 河 的 路 段, 应 确 保 该 段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排 水 排 入 西 塘 河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区 范 围 外 的 小 河, 保 证 西 塘 河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功 能 ;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3.4.6 东 环 南 延 3.4.6.1 设 计 期 (1) 在 有 学 校 医 院 集 中 住 宅 区 的 路 段 设 计 设 置 禁 鸣 标 志 牌 ; 施 工 期 间 在 学 校 医 院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提 醒 过 往 施 工 车 辆 减 速 慢 行 (2) 桥 梁 基 础 出 渣 尽 量 回 填 利 用, 减 少 临 时 弃 土 用 地 (3) 优 先 考 虑 将 路 基 永 久 占 地 和 其 他 永 久 占 地 设 计 成 临 时 用 地,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数 量 (4) 施 工 营 地 租 用 沿 线 居 民 房 屋,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同 时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生 活 垃 圾 临 时 堆 放 点 (5)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老 路 作 为 施 工 便 道 (6) 大 型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应 安 排 在 居 民 点 下 风 向 300 米 处, 并 沿 场 地 设 计 排 水 渠 和 沉 淀 池, 防 止 雨 季 期 间 场 地 内 含 泥 沙 地 表 径 流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3.4.6.2 施 工 期 1 社 会 环 境 (1)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征 地 补 偿 和 被 征 地 农 民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吴 政 发 [2005]48 号 ) 关 于 印 发 < 苏 州 市 集 体 土 地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苏 发 2010 56 号 ) 和 吴 中 区 房 屋 拆 迁 工 作 的 若 干 实 施 意 见 ( 试 行 ) 等 有 关 规 定, 对 被 征 地 和 被 拆 迁 居 民 进 行 一 定 的 经 济 补 偿 (2) 在 施 工 期, 应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和 组 织, 设 置 必 要 的 警 告 安 全 措 施, 减 少 交 通 堵 塞 和 交 通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3) 施 工 期 应 尽 量 不 破 坏 现 有 的 排 灌 渠 道 和 现 有 道 路, 路 线 布 设 方 案 以 及 设 置 的 构 造 物 应 满 足 水 利 设 施 泄 洪 需 求, 同 时, 与 沿 线 乡 镇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做 好 108

水 系 和 路 网 的 重 新 规 划 和 调 整, 道 路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对 沿 线 管 线 工 程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涉 及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电 信 设 施 的 迁 移, 工 程 施 工 前 期, 应 与 相 关 部 门 加 强 沟 通, 事 先 做 好 迁 移 工 作,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企 业 生 产 和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2 生 态 环 境 在 路 基 填 筑 和 临 时 占 地 征 用 过 程 中, 对 地 表 上 层 20 cm 厚 的 高 肥 力 土 壤 腐 殖 质 层 进 行 剥 离 和 保 存, 作 为 道 路 建 设 结 束 后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和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所 需 的 耕 植 土 对 施 工 场 地 等 用 地, 在 工 程 结 束 后 应 立 即 进 行 绿 化 恢 复, 杜 绝 人 为 荒 置 导 致 的 水 土 流 失 和 土 壤 养 分 流 失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占 用 的 人 工 栽 植 作 物, 施 工 进 行 前, 应 尽 可 能 将 这 些 作 物 进 行 移 植, 严 禁 随 意 破 坏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及 施 工 机 械 随 意 破 坏 当 地 植 被 选 用 乡 土 物 种, 在 土 方 工 程 完 成 后 立 即 栽 种, 并 在 栽 种 初 期, 予 以 必 要 的 养 护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应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和 居 民 要 求 及 时 进 行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并 在 竣 工 验 收 前 实 施 完 成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季 节 和 作 业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在 雨 季 进 行 挖 方,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场 地 及 挖 方 断 面 应 备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成 品 防 护 物,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雨 季 施 工 时, 应 加 强 与 气 象 部 门 联 系, 制 定 雨 季 施 工 计 划 同 时 水 土 保 持 采 取 了 一 定 工 程 措 施 3 声 环 境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2 具 有 高 噪 声 特 点 的 施 工 机 械 应 尽 量 集 中 施 工, 做 好 充 分 的 准 备 工 作, 作 到 快 速 施 工 ; 集 中 施 工 场 的 位 置 应 妥 善 选 取, 首 先 必 须 紧 靠 大 型 施 工 场 地, 以 缩 短 运 输 路 线 ;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确 定 合 理 的 工 程 施 工 场 界, 施 工 场 界 距 敏 感 点 至 少 保 持 300 米 的 距 离, 由 于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紧 临 拟 建 道 路, 当 施 工 场 位 置 不 能 满 足 300 米 的 场 界 要 求 时, 则 选 择 的 施 工 场 地 和 现 有 居 民 点 的 直 接 影 响 点 之 间 应 有 树 林 等 噪 声 障 碍 物, 如 没 有, 则 应 考 虑 在 施 工 场 周 围 修 建 一 面 或 多 面 围 墙 作 为 声 屏 障 ; 如 果 做 到 了 以 109

上 两 点 仍 将 对 敏 感 点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则 可 考 虑 施 工 时 间 的 合 理 安 排, 尽 量 不 要 在 深 夜 施 工, 并 通 过 地 方 政 府 进 行 协 调 和 协 作 3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属 于 短 期 影 响, 主 要 是 夜 间 干 扰 施 工 沿 线 居 民 的 休 息, 施 工 机 械 夜 间 (22:00~6:00)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严 禁 夜 间 进 行 打 桩 作 业 4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施 工 物 料 运 输 时, 注 意 调 整 运 输 时 间, 尽 量 在 白 天 运 输, 这 样 可 以 减 少 对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夜 间 休 息 的 影 响 在 途 径 集 中 居 住 区 和 学 校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5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施 工 噪 声 超 标 并 对 附 近 居 民 点 产 生 影 响 应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4 地 表 水 环 境 1 组 织 管 理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2)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场 地 应 尽 可 能 利 用 现 有 的 基 础 设 施, 施 工 人 员 首 先 应 考 虑 租 住 现 有 的 民 房 (3) 制 定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渣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严 禁 向 沿 线 的 任 何 水 体 倾 倒 残 余 燃 油 机 油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日 常 养 护 和 水 上 作 业 的 监 管 力 度, 杜 绝 燃 油 机 油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4) 准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施 工 材 料 如 油 料 和 化 学 品 等 的 堆 放 地 点 应 在 河 床 之 外, 并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物 品,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 桥 涵 施 工 必 须 制 定 相 应 的 油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在 沿 线 重 要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工 地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油 污 染 净 化 清 理 器 材 和 防 护 设 备, 如 围 油 栏 等 (5)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定 期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教 育, 学 习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2 工 程 措 施 (1)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包 括 粪 便 和 餐 饮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直 接 110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2) 施 工 泥 浆 的 处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运 输 至 指 定 的 场 所 进 行 处 理, 设 置 弃 渣 排 水 池, 含 水 率 较 高 的 弃 渣 在 排 水 池 中 通 过 排 水 和 蒸 发 实 现 固 化, 在 天 气 晴 朗 的 情 况 下, 一 般 半 日 内 即 可 达 到 固 化 效 果, 严 禁 排 入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3)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悬 浮 物 和 石 油 类, 采 取 沉 淀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的 水 可 以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5 地 下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道 路 防 尘 沉 淀 池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对 于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发 生 污 染 的 环 节, 只 要 管 理 好 施 工 的 全 过 程, 做 到 科 学 合 理 有 序, 将 施 工 不 当 给 地 下 水 水 质 造 成 的 影 响 可 降 低 至 最 小 程 度 6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产 生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和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应 尽 可 能 回 用, 不 能 回 用 的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老 桥 拆 除 和 老 路 路 面 废 渣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处 理 ;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设 置 临 时 堆 渣 场 ( 在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 集 中 堆 存, 避 免 随 意 堆 存 7 环 境 空 气 施 工 现 场 应 设 专 人 负 责 保 洁 工 作, 及 时 洒 水 清 扫, 减 少 扬 尘 ; 施 工 现 场 周 边 设 置 符 合 要 求 的 围 档, 对 堆 土 场 散 装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场 要 采 取 压 实 覆 盖 等 预 防 措 施 ;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实 行 密 闭 运 输, 运 土 卡 车 要 求 完 好 无 泄 漏, 及 时 清 洗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 合 理 规 划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线 路 和 时 间,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3.4.6.3 运 营 期 1 生 态 环 境 1 道 路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强 化 沿 线 的 绿 化 苗 木 管 理 和 养 护, 确 保 道 路 绿 化 长 效 发 挥 固 111

土 护 坡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净 化 空 气 隔 声 降 噪 美 化 景 观 等 环 保 功 能 2 配 备 专 业 人 员 定 期 对 绿 化 苗 木 进 行 浇 水 施 肥 松 土 修 剪 病 虫 害 防 治, 检 查 苗 木 生 长 状 况, 对 枯 死 苗 木 草 皮 进 行 更 换 补 种 3 通 过 定 向 营 造 以 乔 木 灌 木 为 主 体 的 多 结 构 层 次 植 物 群 落, 预 防 和 减 缓 苗 木 病 虫 害 的 发 生 和 蔓 延, 降 低 道 路 绿 化 养 护 成 本 2 声 环 境 根 据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特 征 和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采 取 了 声 屏 障 低 噪 声 路 面 和 通 风 隔 声 窗 等 保 护 措 施 ; 同 时 应 按 照 报 告 书 的 要 求, 加 强 营 运 期 噪 声 监 测, 对 噪 声 污 染 进 行 跟 踪 治 理 3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1) 加 强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日 常 管 理, 加 强 日 常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三 证 检 查 超 载 车 辆 的 检 查 ; (2) 提 高 斜 港 大 桥 吴 中 东 路 跨 运 河 桥 宝 带 东 路 跨 运 河 桥 石 湖 路 跨 运 河 桥 的 防 撞 设 计 等 级, 以 达 到 避 免 发 生 事 故 车 辆 坠 入 河 流 的 强 度 要 求 ; (3) 斜 港 大 桥 吴 中 东 路 跨 运 河 桥 宝 带 东 路 跨 运 河 桥 石 湖 路 跨 运 河 桥 桥 头 两 端 设 置 环 境 警 示 标 志, 内 容 为 重 要 水 体 谨 慎 驾 驶 以 及 限 速 等 字 样, 以 提 醒 过 往 船 只 谨 慎 驾 驶 ; (4) 在 斜 港 大 桥 吴 中 东 路 跨 运 河 桥 宝 带 东 路 跨 运 河 桥 石 湖 路 跨 运 河 桥 设 置 雨 水 管 道 收 集 系 统, 桥 面 径 流 通 过 管 道 排 入 规 划 排 水 河 道, 不 进 入 斜 港 和 京 杭 运 河 ; (5) 制 定 苏 州 市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3.4.7 南 环 西 延 3.4.7.1 设 计 期 (1) 在 有 学 校 医 院 集 中 住 宅 区 的 路 段 设 计 设 置 禁 鸣 标 志 牌 ; 施 工 期 间 在 学 校 医 院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提 醒 过 往 施 工 车 辆 减 速 慢 行 (2) 桥 梁 基 础 出 渣 尽 量 回 填 利 用, 减 少 临 时 弃 土 用 地 (3) 优 先 考 虑 将 路 基 永 久 占 地 和 其 他 永 久 占 地 设 计 成 临 时 用 地,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数 112

量 (4) 施 工 营 地 租 用 沿 线 居 民 房 屋,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同 时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生 活 垃 圾 临 时 堆 放 点 (5)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老 路 作 为 施 工 便 道 (6) 大 型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应 安 排 在 居 民 点 下 风 向 300 米 处, 并 沿 场 地 设 计 排 水 渠 和 沉 淀 池, 防 止 雨 季 期 间 场 地 内 含 泥 沙 地 表 径 流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3.4.7.2 施 工 期 1 社 会 环 境 (1)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征 地 补 偿 和 被 征 地 农 民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吴 政 发 [2005]48 号 ) 关 于 印 发 < 苏 州 市 集 体 土 地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苏 发 2010 56 号 ) 和 吴 中 区 房 屋 拆 迁 工 作 的 若 干 实 施 意 见 ( 试 行 ) 等 有 关 规 定, 对 被 征 地 和 被 拆 迁 居 民 进 行 一 定 的 经 济 补 偿 (2) 在 施 工 期, 应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和 组 织, 设 置 必 要 的 警 告 安 全 措 施, 减 少 交 通 堵 塞 和 交 通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3) 施 工 期 应 尽 量 不 破 坏 现 有 的 排 灌 渠 道 和 现 有 道 路, 路 线 布 设 方 案 以 及 设 置 的 构 造 物 应 满 足 水 利 设 施 泄 洪 需 求, 同 时, 与 沿 线 乡 镇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做 好 水 系 和 路 网 的 重 新 规 划 和 调 整, 道 路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对 沿 线 管 线 工 程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涉 及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电 信 设 施 的 迁 移, 工 程 施 工 前 期, 应 与 相 关 部 门 加 强 沟 通, 事 先 做 好 迁 移 工 作,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企 业 生 产 和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2 生 态 环 境 在 路 基 填 筑 和 临 时 占 地 征 用 过 程 中, 对 地 表 上 层 20 cm 厚 的 高 肥 力 土 壤 腐 殖 质 层 进 行 剥 离 和 保 存, 作 为 道 路 建 设 结 束 后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和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所 需 的 耕 植 土 对 施 工 场 地 等 用 地, 在 工 程 结 束 后 应 立 即 进 行 绿 化 恢 复, 杜 绝 人 为 荒 置 导 致 的 水 土 流 失 和 土 壤 养 分 流 失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占 用 的 人 工 栽 植 作 物, 施 工 进 行 前, 应 尽 可 能 将 这 些 作 物 进 行 移 植, 113

严 禁 随 意 破 坏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及 施 工 机 械 随 意 破 坏 当 地 植 被 选 用 乡 土 物 种, 在 土 方 工 程 完 成 后 立 即 栽 种, 并 在 栽 种 初 期, 予 以 必 要 的 养 护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应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和 居 民 要 求 及 时 进 行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并 在 竣 工 验 收 前 实 施 完 成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季 节 和 作 业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在 雨 季 进 行 挖 方,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场 地 及 挖 方 断 面 应 备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成 品 防 护 物,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雨 季 施 工 时, 应 加 强 与 气 象 部 门 联 系, 制 定 雨 季 施 工 计 划 同 时 水 土 保 持 采 取 了 一 定 工 程 措 施 3 声 环 境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2 具 有 高 噪 声 特 点 的 施 工 机 械 应 尽 量 集 中 施 工, 做 好 充 分 的 准 备 工 作, 作 到 快 速 施 工 ; 集 中 施 工 场 的 位 置 应 妥 善 选 取, 首 先 必 须 紧 靠 大 型 施 工 场 地, 以 缩 短 运 输 路 线 ;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确 定 合 理 的 工 程 施 工 场 界, 施 工 场 界 距 敏 感 点 至 少 保 持 300 米 的 距 离, 由 于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紧 临 拟 建 道 路, 当 施 工 场 位 置 不 能 满 足 300 米 的 场 界 要 求 时, 则 选 择 的 施 工 场 地 和 现 有 居 民 点 的 直 接 影 响 点 之 间 应 有 树 林 等 噪 声 障 碍 物, 如 没 有, 则 应 考 虑 在 施 工 场 周 围 修 建 一 面 或 多 面 围 墙 作 为 声 屏 障 ; 如 果 做 到 了 以 上 两 点 仍 将 对 敏 感 点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则 可 考 虑 施 工 时 间 的 合 理 安 排, 尽 量 不 要 在 深 夜 施 工, 并 通 过 地 方 政 府 进 行 协 调 和 协 作 3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属 于 短 期 影 响, 主 要 是 夜 间 干 扰 施 工 沿 线 居 民 的 休 息, 施 工 机 械 夜 间 (22:00~6:00)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严 禁 夜 间 进 行 打 桩 作 业 4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施 工 物 料 运 输 时, 注 意 调 整 运 输 时 间, 尽 量 在 白 天 运 输, 这 样 可 以 减 少 对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夜 间 休 息 的 影 响 在 途 径 集 中 居 住 区 和 学 校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5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施 工 噪 声 超 标 并 对 附 近 居 民 点 产 生 影 响 应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4 地 表 水 环 境 114

1 组 织 管 理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2)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场 地 应 尽 可 能 利 用 现 有 的 基 础 设 施, 施 工 人 员 首 先 应 考 虑 租 住 现 有 的 民 房 (3) 制 定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渣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严 禁 向 沿 线 的 任 何 水 体 倾 倒 残 余 燃 油 机 油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日 常 养 护 和 水 上 作 业 的 监 管 力 度, 杜 绝 燃 油 机 油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4) 准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施 工 材 料 如 油 料 和 化 学 品 等 的 堆 放 地 点 应 在 河 床 之 外, 并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物 品,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 桥 涵 施 工 必 须 制 定 相 应 的 油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在 沿 线 重 要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工 地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油 污 染 净 化 清 理 器 材 和 防 护 设 备, 如 围 油 栏 等 (5)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定 期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教 育, 学 习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2 工 程 措 施 (1)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包 括 粪 便 和 餐 饮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2) 施 工 泥 浆 的 处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运 输 至 指 定 的 场 所 进 行 处 理, 设 置 弃 渣 排 水 池, 含 水 率 较 高 的 弃 渣 在 排 水 池 中 通 过 排 水 和 蒸 发 实 现 固 化, 在 天 气 晴 朗 的 情 况 下, 一 般 半 日 内 即 可 达 到 固 化 效 果, 严 禁 排 入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3)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悬 浮 物 和 石 油 类, 采 取 沉 淀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的 水 可 以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5 地 下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道 路 防 尘 沉 淀 池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115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对 于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发 生 污 染 的 环 节, 只 要 管 理 好 施 工 的 全 过 程, 做 到 科 学 合 理 有 序, 将 施 工 不 当 给 地 下 水 水 质 造 成 的 影 响 可 降 低 至 最 小 程 度 6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产 生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和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应 尽 可 能 回 用, 不 能 回 用 的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老 桥 拆 除 和 老 路 路 面 废 渣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处 理 ;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设 置 临 时 堆 渣 场 ( 在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 集 中 堆 存, 避 免 随 意 堆 存 7 环 境 空 气 施 工 现 场 应 设 专 人 负 责 保 洁 工 作, 及 时 洒 水 清 扫, 减 少 扬 尘 ; 施 工 现 场 周 边 设 置 符 合 要 求 的 围 档, 对 堆 土 场 散 装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场 要 采 取 压 实 覆 盖 等 预 防 措 施 ;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实 行 密 闭 运 输, 运 土 卡 车 要 求 完 好 无 泄 漏, 及 时 清 洗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 合 理 规 划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线 路 和 时 间,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3.4.7.3 运 营 期 1 生 态 环 境 1 加 强 用 地 范 围 内 绿 化 工 作, 强 化 绿 化 苗 木 的 管 理 和 养 护, 确 保 公 路 绿 化 效 果 2 完 善 工 程 两 侧 排 水 系 统, 对 公 路 边 沟 做 防 渗 处 理, 边 沟 水 不 得 排 入 沿 线 水 体 内 3 加 强 公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进 行 巡 查 养 护 和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4 强 化 对 跨 河 桥 梁 段 排 水 设 施 的 管 理, 及 时 修 复 被 毁 坏 的 排 水 管 道 和 接 口, 清 除 沉 淀 池 内 的 淤 泥, 防 止 公 路 路 桥 面 径 流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5 加 强 路 政 管 理, 严 禁 各 种 泄 漏 散 装 超 载 的 车 辆 上 路 运 行, 以 防 止 公 路 散 失 货 物 造 成 沿 线 水 体 污 染 2 声 环 境 根 据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特 征 和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采 取 了 降 噪 林 带 低 噪 声 路 面 和 通 风 隔 声 窗 等 保 护 措 施 ; 同 时 应 按 照 报 告 书 的 要 求, 加 强 营 运 期 噪 声 监 测, 对 噪 声 污 染 进 行 跟 踪 116

治 理 3 水 环 境 1. 道 路 全 线 设 置 完 善 的 排 水 系 统,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规 划 排 水 河 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2. 加 强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针 对 道 路 运 营 期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设 计 合 理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将 径 流 排 入 规 划 排 水 内 河, 不 直 接 进 入 小 石 湖 东 太 湖 等 外 河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详 见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相 关 内 容 4 环 境 空 气 建 设 养 护 绿 化 工 程, 保 障 区 域 内 绿 化 的 防 尘 和 净 化 空 气 功 能 ; 道 路 机 非 隔 离 带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绿 化 树 种 选 取 对 NO2 效 果 较 好 的 刺 槐 黄 杨 等, 可 有 效 降 低 路 肩 CO NO2 浓 度 5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1) 在 桥 梁 两 端 设 置 限 速 和 禁 止 超 车 标 志, 防 止 交 通 事 故 的 发 生 (2) 在 桥 梁 段 两 侧 设 置 防 撞 护 栏, 要 求 护 栏 防 撞 等 级 较 高, 避 免 事 故 车 辆 冲 入 河 中 (3) 本 项 目 道 路 全 天 禁 止 危 化 品 运 输 车 辆 通 行, 因 此 需 在 道 路 入 口 设 置 危 化 品 运 输 车 辆 禁 止 驶 入 标 志 (4) 制 定 苏 州 市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3.4.8 西 环 南 延 3.4.8.1 设 计 期 (1) 在 有 学 校 医 院 集 中 住 宅 区 的 路 段 设 计 设 置 禁 鸣 标 志 牌 ; 施 工 期 间 在 学 校 医 院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提 醒 过 往 施 工 车 辆 减 速 慢 行 (2) 桥 梁 基 础 出 渣 尽 量 回 填 利 用, 减 少 临 时 弃 土 用 地 (3) 优 先 考 虑 将 路 基 永 久 占 地 和 其 他 永 久 占 地 设 计 成 临 时 用 地,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数 117

量 (4) 施 工 营 地 租 用 沿 线 居 民 房 屋,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同 时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生 活 垃 圾 临 时 堆 放 点 (5)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老 路 作 为 施 工 便 道 (6) 大 型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应 安 排 在 居 民 点 下 风 向 300 米 处, 并 沿 场 地 设 计 排 水 渠 和 沉 淀 池, 防 止 雨 季 期 间 场 地 内 含 泥 沙 地 表 径 流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3.4.8.2 施 工 期 1 社 会 环 境 (1)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征 地 补 偿 和 被 征 地 农 民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吴 政 发 [2005]48 号 ) 关 于 印 发 < 苏 州 市 集 体 土 地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苏 发 2010 56 号 ) 和 吴 中 区 房 屋 拆 迁 工 作 的 若 干 实 施 意 见 ( 试 行 ) 等 有 关 规 定, 对 被 征 地 和 被 拆 迁 居 民 进 行 一 定 的 经 济 补 偿 (2) 在 施 工 期, 应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和 组 织, 设 置 必 要 的 警 告 安 全 措 施, 减 少 交 通 堵 塞 和 交 通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3) 施 工 期 应 尽 量 不 破 坏 现 有 的 排 灌 渠 道 和 现 有 道 路, 路 线 布 设 方 案 以 及 设 置 的 构 造 物 应 满 足 水 利 设 施 泄 洪 需 求, 同 时, 与 沿 线 乡 镇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做 好 水 系 和 路 网 的 重 新 规 划 和 调 整, 道 路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对 沿 线 管 线 工 程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涉 及 部 分 雨 水 污 水 自 来 水 燃 气 电 力 电 信 设 施 的 迁 移, 工 程 施 工 前 期, 应 与 相 关 部 门 加 强 沟 通, 事 先 做 好 迁 移 工 作,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企 业 生 产 和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2 生 态 环 境 在 路 基 填 筑 和 临 时 占 地 征 用 过 程 中, 对 地 表 上 层 20 cm 厚 的 高 肥 力 土 壤 腐 殖 质 层 进 行 剥 离 和 保 存, 作 为 道 路 建 设 结 束 后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和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所 需 的 耕 植 土 对 施 工 场 地 等 用 地, 在 工 程 结 束 后 应 立 即 进 行 绿 化 恢 复, 杜 绝 人 为 荒 置 导 致 的 水 土 流 失 和 土 壤 养 分 流 失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占 用 的 人 工 栽 植 作 物, 施 工 进 行 前, 应 尽 可 能 将 这 些 作 物 进 行 移 植, 118

严 禁 随 意 破 坏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及 施 工 机 械 随 意 破 坏 当 地 植 被 选 用 乡 土 物 种, 在 土 方 工 程 完 成 后 立 即 栽 种, 并 在 栽 种 初 期, 予 以 必 要 的 养 护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应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和 居 民 要 求 及 时 进 行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并 在 竣 工 验 收 前 实 施 完 成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季 节 和 作 业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在 雨 季 进 行 挖 方,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场 地 及 挖 方 断 面 应 备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成 品 防 护 物,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雨 季 施 工 时, 应 加 强 与 气 象 部 门 联 系, 制 定 雨 季 施 工 计 划 同 时 水 土 保 持 采 取 了 一 定 工 程 措 施 3 声 环 境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2 具 有 高 噪 声 特 点 的 施 工 机 械 应 尽 量 集 中 施 工, 做 好 充 分 的 准 备 工 作, 作 到 快 速 施 工 ; 集 中 施 工 场 的 位 置 应 妥 善 选 取, 首 先 必 须 紧 靠 大 型 施 工 场 地, 以 缩 短 运 输 路 线 ;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确 定 合 理 的 工 程 施 工 场 界, 施 工 场 界 距 敏 感 点 至 少 保 持 300 米 的 距 离, 由 于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紧 临 拟 建 道 路, 当 施 工 场 位 置 不 能 满 足 300 米 的 场 界 要 求 时, 则 选 择 的 施 工 场 地 和 现 有 居 民 点 的 直 接 影 响 点 之 间 应 有 树 林 等 噪 声 障 碍 物, 如 没 有, 则 应 考 虑 在 施 工 场 周 围 修 建 一 面 或 多 面 围 墙 作 为 声 屏 障 ; 如 果 做 到 了 以 上 两 点 仍 将 对 敏 感 点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则 可 考 虑 施 工 时 间 的 合 理 安 排, 尽 量 不 要 在 深 夜 施 工, 并 通 过 地 方 政 府 进 行 协 调 和 协 作 3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属 于 短 期 影 响, 主 要 是 夜 间 干 扰 施 工 沿 线 居 民 的 休 息, 施 工 机 械 夜 间 (22:00~6:00)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严 禁 夜 间 进 行 打 桩 作 业 4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施 工 物 料 运 输 时, 注 意 调 整 运 输 时 间, 尽 量 在 白 天 运 输, 这 样 可 以 减 少 对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夜 间 休 息 的 影 响 在 途 径 集 中 居 住 区 和 学 校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5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施 工 噪 声 超 标 并 对 附 近 居 民 点 产 生 影 响 应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4 地 表 水 环 境 119

1 组 织 管 理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2)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场 地 应 尽 可 能 利 用 现 有 的 基 础 设 施, 施 工 人 员 首 先 应 考 虑 租 住 现 有 的 民 房 (3) 制 定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渣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严 禁 向 沿 线 的 任 何 水 体 倾 倒 残 余 燃 油 机 油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日 常 养 护 和 水 上 作 业 的 监 管 力 度, 杜 绝 燃 油 机 油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4) 准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施 工 材 料 如 油 料 和 化 学 品 等 的 堆 放 地 点 应 在 河 床 之 外, 并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物 品,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 桥 涵 施 工 必 须 制 定 相 应 的 油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在 沿 线 重 要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工 地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油 污 染 净 化 清 理 器 材 和 防 护 设 备, 如 围 油 栏 等 (5)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定 期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教 育, 学 习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2 工 程 措 施 (1)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包 括 粪 便 和 餐 饮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2) 施 工 泥 浆 的 处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运 输 至 指 定 的 场 所 进 行 处 理, 设 置 弃 渣 排 水 池, 含 水 率 较 高 的 弃 渣 在 排 水 池 中 通 过 排 水 和 蒸 发 实 现 固 化, 在 天 气 晴 朗 的 情 况 下, 一 般 半 日 内 即 可 达 到 固 化 效 果, 严 禁 排 入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3)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悬 浮 物 和 石 油 类, 采 取 沉 淀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的 水 可 以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5 地 下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道 路 防 尘 沉 淀 池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120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对 于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发 生 污 染 的 环 节, 只 要 管 理 好 施 工 的 全 过 程, 做 到 科 学 合 理 有 序, 将 施 工 不 当 给 地 下 水 水 质 造 成 的 影 响 可 降 低 至 最 小 程 度 6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产 生 桥 梁 桩 基 出 渣 和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应 尽 可 能 回 用, 不 能 回 用 的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老 桥 拆 除 和 老 路 路 面 废 渣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处 理 ;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设 置 临 时 堆 渣 场 ( 在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 集 中 堆 存, 避 免 随 意 堆 存 7 环 境 空 气 施 工 现 场 应 设 专 人 负 责 保 洁 工 作, 及 时 洒 水 清 扫, 减 少 扬 尘 ; 施 工 现 场 周 边 设 置 符 合 要 求 的 围 档, 对 堆 土 场 散 装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场 要 采 取 压 实 覆 盖 等 预 防 措 施 ;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实 行 密 闭 运 输, 运 土 卡 车 要 求 完 好 无 泄 漏, 及 时 清 洗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 合 理 规 划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线 路 和 时 间,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3.4.8.3 运 营 期 1 生 态 环 境 1 加 强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绿 化 工 作, 强 化 绿 化 苗 木 的 管 理 和 养 护, 确 保 公 路 绿 化 效 果 2 完 善 工 程 两 侧 的 排 水 系 统, 对 公 路 边 沟 做 防 渗 处 理, 边 沟 水 不 得 排 入 沿 线 水 体 内 3 加 强 公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进 行 巡 查 养 护 和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4 强 化 对 跨 河 桥 梁 段 排 水 设 施 的 管 理, 及 时 修 复 被 毁 坏 的 排 水 管 道 和 接 口, 清 除 沉 淀 池 内 的 淤 泥, 防 止 公 路 路 桥 面 径 流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5 加 强 路 政 管 理, 严 禁 各 种 泄 漏 散 装 超 载 的 车 辆 上 路 运 行, 以 防 止 公 路 散 失 货 物 造 成 沿 线 水 体 污 染 2 声 环 境 121

根 据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特 征 和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采 取 了 降 噪 林 带 低 噪 声 路 面 和 通 风 隔 声 窗 等 保 护 措 施 ; 同 时 应 按 照 报 告 书 的 要 求, 加 强 营 运 期 噪 声 监 测, 对 噪 声 污 染 进 行 跟 踪 治 理 3 水 环 境 1. 道 路 全 线 设 置 完 善 的 排 水 系 统,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出 口 位 置 位 于 规 划 排 水 河 道, 路 面 径 流 不 排 入 封 闭 水 域 以 避 免 出 现 雨 涝 2. 加 强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针 对 道 路 运 营 期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设 计 合 理 的 路 面 和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将 径 流 排 入 规 划 排 水 内 河, 不 直 接 进 入 小 石 湖 东 太 湖 等 外 河 针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加 强 对 运 送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详 见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相 关 内 容 4 环 境 空 气 建 设 养 护 绿 化 工 程, 保 障 区 域 内 绿 化 的 防 尘 和 净 化 空 气 功 能 ; 道 路 机 非 隔 离 带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绿 化 树 种 选 取 对 NO2 效 果 较 好 的 刺 槐 黄 杨 等, 可 有 效 降 低 路 肩 CO NO2 浓 度 5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1) 加 强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的 日 常 管 理, 加 强 日 常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三 证 检 查 超 载 车 辆 的 检 查 ; (2) 提 高 太 湖 稍 大 桥 的 防 撞 设 计 等 级, 以 达 到 避 免 发 生 事 故 车 辆 坠 入 河 流 的 强 度 要 求 ; (3) 太 湖 稍 大 桥 桥 头 两 端 设 置 环 境 警 示 标 志, 内 容 为 重 要 水 体 谨 慎 驾 驶 以 及 限 速 等 字 样, 以 提 醒 过 往 船 只 谨 慎 驾 驶 ; (4) 在 太 湖 稍 大 桥 设 置 雨 水 管 道 收 集 系 统, 桥 面 径 流 通 过 管 道 排 入 规 划 排 水 河 道, 不 进 入 小 石 湖 和 东 太 湖 ; (5) 制 定 苏 州 市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122

3.5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3.5.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路 营 运 后, 将 改 变 公 路 两 侧 声 环 境 功 能, 公 路 红 线 外 一 定 范 围 内 超 出 2 类 功 能 区 的 噪 声 限 值, 原 则 上 参 照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红 线 外 35m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和 居 民 点 等, 应 以 商 业 工 业 和 办 公 用 房 为 主 ; 在 考 虑 建 筑 和 树 木 遮 挡 屏 蔽 等 衰 减 效 应 的 前 提 下, 重 新 核 算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达 标 距 离, 详 见 表 3.5-1 各 个 路 段 规 划 控 制 距 离 均 比 较 接 近, 取 最 大 值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规 划 控 制 距 离, 本 项 目 规 划 控 制 距 离 为 红 线 外 91m 针 对 噪 声 问 题, 在 采 取 敏 感 点 降 噪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建 立 群 众 意 见 的 定 期 回 访 制 度 和 敏 感 点 噪 声 定 期 监 测 制 度, 注 意 听 取 群 众 意 见 和 感 受, 如 有 居 民 反 映 噪 声 扰 民 或 投 诉 等 可 进 行 监 测, 当 噪 声 超 标 时,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和 敏 感 点 实 际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按 照 前 述 原 则 确 定 可 行 有 效 的 保 护 措 施, 保 护 群 众 正 常 的 工 作 学 习 和 生 活 少 受 影 响 表 3.5-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各 路 段 噪 声 达 标 控 制 距 离 路 段 时 段 2 类 区 达 标 距 离 阳 澄 湖 大 道 ~ 苏 虹 路 2021 红 线 外 91m 苏 虹 路 ~ 现 代 大 道 2021 红 线 外 73m 现 代 大 道 ~ 独 墅 湖 大 道 2021 红 线 外 70m 3.5.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根 据 在 考 虑 考 虑 纵 坡 路 面 等 线 路 因 素 路 基 情 况 影 响 的 条 件 下, 交 通 噪 声 断 面 分 布 预 测 结 果, 为 保 证 营 运 中 期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昼 夜 声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建 议 本 项 目 各 路 段 噪 声 控 制 距 离 按 照 中 期 预 测 结 果 的 达 标 距 离 设 置, 具 体 如 表 3.5-2 所 示 表 3.5-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各 路 段 噪 声 达 标 控 制 距 离 路 段 时 段 2 类 区 达 标 距 离 备 注 玉 山 路 南 竹 园 路 (K10+332-K10+880) 2020 红 线 外 60m 西 线 段 竹 园 路 中 山 东 路 (K8+057- K10+332) 2020 红 线 外 45m 中 山 东 路 S230(K3+205- K8+057) 2020 红 线 外 28m S230 南 绕 城 (K0+570-K3+205) 2020 红 线 外 36m 支 线 段 支 线 (ZK0+500-ZK7+600) 2020 红 线 外 36m 东 线 段 苏 同 黎 公 路 (K58+655-K61+654) 2020 红 线 外 77m 项 目 红 线 至 控 制 距 离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新 建 疗 养 院 学 校 医 院 居 住 区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123

道 路 营 运 后, 将 改 变 公 路 两 侧 声 环 境 功 能, 道 路 红 线 外 一 定 范 围 内 超 出 2 类 功 能 区 的 噪 声 限 值, 建 议 原 则 上 参 照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红 线 外 35m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和 居 民 点 等, 应 以 商 业 工 业 和 办 公 用 房 为 主 3.5.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道 路 营 运 后, 将 改 变 道 路 两 侧 声 环 境 功 能, 道 路 红 线 外 一 定 范 围 内 超 出 2 类 功 能 区 的 噪 声 限 值, 这 些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和 居 民 点 等, 应 以 商 业 工 业 和 办 公 用 房 为 主, 现 有 的 敏 感 点 也 应 逐 步 搬 迁 ; 在 实 际 过 程 中, 应 根 据 典 型 路 段 计 算 的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 未 考 虑 建 筑 和 树 木 遮 挡 屏 蔽 ), 在 考 虑 建 筑 和 树 木 遮 挡 屏 蔽 等 衰 减 效 应 的 前 提 下, 重 新 核 算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达 标 距 离 本 项 目 大 同 路 的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为 红 线 外 96m, 大 同 路 至 鹿 山 路 段 的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为 红 线 外 72m, 鹿 山 路 至 何 山 路 段 的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为 红 线 外 61m, 何 山 路 至 玉 山 路 南 段 的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为 红 线 外 36m 表 3.5-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各 路 段 噪 声 达 标 控 制 距 离 路 段 时 段 2 类 区 达 标 距 离 大 同 路 2021 红 线 外 96m 大 同 路 鹿 山 路 2021 红 线 外 72m 鹿 山 路 何 山 路 2021 红 线 外 61m 何 山 路 玉 山 路 南 2021 红 线 外 36m 3.5.4 中 环 相 城 区 段 道 路 营 运 后, 将 改 变 道 路 两 侧 声 环 境 功 能, 道 路 红 线 外 一 定 范 围 内 超 出 类 功 能 区 的 噪 声 限 值, 原 则 上 参 照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红 线 外 35m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和 居 民 点 等, 应 以 商 业 工 业 和 办 公 用 房 为 主 ; 在 实 际 过 程 中, 在 考 虑 建 筑 和 树 木 遮 挡 屏 蔽 等 衰 减 效 应 的 前 提 下, 核 算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达 标 距 离, 见 下 表 表 3.5-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各 路 段 噪 声 达 标 控 制 距 离 路 段 时 段 2 类 区 达 标 距 离 中 环 快 速 路 相 城 区 段 2020 红 线 外 92m 由 上 表 可 知, 项 目 全 线 在 营 运 中 期 2 类 区 达 标 距 离 控 制 在 距 离 道 路 红 线 外 92m 124

3.5.5 西 环 北 延 根 据 在 考 虑 考 虑 纵 坡 路 面 等 线 路 因 素 路 基 情 况 影 响 的 条 件 下, 交 通 噪 声 断 面 分 布 预 测 结 果, 为 保 证 营 运 中 期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昼 夜 声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建 议 本 项 目 各 路 段 噪 声 控 制 距 离 按 照 中 期 预 测 结 果 的 达 标 距 离 设 置, 具 体 如 表 3.5-5 所 示 表 3.5-5 西 环 北 延 各 路 段 噪 声 达 标 控 制 距 离 路 段 时 段 2 类 区 达 标 距 离 ( 红 线 外 ) 备 注 起 点 至 苏 州 新 区 互 通 2021 62m 项 目 红 线 至 控 制 距 离 范 围 苏 州 新 区 互 通 至 阳 澄 湖 路 2021 82m 内 不 宜 规 划 新 建 疗 养 院 学 阳 澄 湖 路 至 春 申 湖 路 2021 74m 校 医 院 居 住 区 等 声 环 境 春 申 湖 路 至 太 阳 路 2021 80m 敏 感 目 标 太 阳 路 至 太 东 路 2021 74m 太 东 路 至 长 春 路 2021 70m 长 春 路 至 苏 州 绕 城 高 速 2021 36m 3.5.6 东 环 南 延 道 路 营 运 后, 将 改 变 道 路 两 侧 声 环 境 功 能, 道 路 红 线 外 一 定 范 围 内 超 出 2 类 功 能 区 的 噪 声 限 值, 这 些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和 居 民 点 等, 应 以 商 业 工 业 和 办 公 用 房 为 主 ; 在 实 际 过 程 中, 应 根 据 典 型 路 段 计 算 的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 未 考 虑 建 筑 和 树 木 遮 挡 屏 蔽 ), 在 考 虑 建 筑 和 树 木 遮 挡 屏 蔽 等 衰 减 效 应 的 前 提 下, 重 新 核 算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达 标 距 离 各 个 路 段 规 划 控 制 距 离 均 比 较 接 近, 取 最 大 值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规 划 控 制 距 离, 本 项 目 主 线 规 划 控 制 距 离 为 红 线 外 87m, 支 线 规 划 控 制 距 离 为 红 线 外 53m 表 3.5-6 东 环 南 延 各 路 段 噪 声 达 标 控 制 距 离 路 段 时 段 2 类 区 达 标 距 离 南 环 路 ~ 吴 中 东 路 ( 主 线 ) 营 运 中 期 红 线 外 75m 吴 中 东 路 ~ 宝 带 东 路 ( 主 线 ) 营 运 中 期 红 线 外 87m 宝 带 东 路 ~ 东 方 大 道 ( 主 线 ) 营 运 中 期 红 线 外 76m 东 方 大 道 ~ 石 湖 东 路 ( 主 线 ) 营 运 中 期 红 线 外 83m 石 湖 东 路 ~ 南 大 外 环 路 ( 主 线 ) 营 运 中 期 红 线 外 76m 吴 中 东 路 东 延 路 段 ( 支 线 ) 营 运 中 期 红 线 外 30m 宝 带 东 路 东 延 路 段 ( 支 线 ) 营 运 中 期 红 线 外 40m 石 湖 路 - 郭 新 路 段 ( 支 线 ) 营 运 中 期 红 线 外 49m 东 进 路 段 ( 支 线 ) 营 运 中 期 红 线 外 53m 125

3.5.7 南 环 西 延 公 路 营 运 后, 将 改 变 公 路 两 侧 声 环 境 功 能, 公 路 红 线 外 一 定 范 围 内 超 出 2 类 功 能 区 的 噪 声 限 值, 建 议 原 则 上 参 照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红 线 外 35m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和 居 民 点 等, 应 以 商 业 工 业 和 办 公 用 房 为 主 ; 在 实 际 过 程 中, 应 根 据 典 型 路 段 计 算 的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 在 考 虑 建 筑 和 树 木 遮 挡 屏 蔽 等 衰 减 效 应 ) 的 前 提 下, 重 新 核 算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达 标 距 离 本 项 目 的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为 红 线 外 45m 表 3.5-7 南 环 西 延 各 路 段 噪 声 达 标 控 制 距 离 路 段 时 段 2 类 区 达 标 距 离 拟 建 项 目 2021 年 红 线 外 45m 3.5.8 西 环 南 延 公 路 营 运 后, 将 改 变 公 路 两 侧 声 环 境 功 能, 公 路 红 线 外 一 定 范 围 内 超 出 2 类 功 能 区 的 噪 声 限 值, 建 议 原 则 上 参 照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红 线 外 35m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和 居 民 点 等, 应 以 商 业 工 业 和 办 公 用 房 为 主 ; 在 实 际 过 程 中, 应 根 据 典 型 路 段 计 算 的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 在 考 虑 建 筑 和 树 木 遮 挡 屏 蔽 等 衰 减 效 应 ) 的 前 提 下, 重 新 核 算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达 标 距 离 各 个 路 段 规 划 控 制 距 离 均 比 较 接 近, 取 最 大 值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规 划 控 制 距 离, 本 项 目 规 划 控 制 距 离 为 红 线 外 86m 表 3.5-8 西 环 南 延 各 路 段 噪 声 达 标 控 制 距 离 路 段 时 段 2 类 区 达 标 距 离 北 段 ( 吴 中 大 道 - 绕 城 高 速 段 ) 营 运 中 期 红 线 外 86m 南 段 ( 绕 城 高 速 - 太 湖 段 ) 营 运 中 期 红 线 外 59m 3.6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3.6.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126

3.6-3 本 项 目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分 别 见 表 3.6-1 表 3.6-2 表 表 3.6-1 设 计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影 响 城 镇 规 划 科 学 设 计, 使 项 目 与 城 镇 规 划 相 协 调 工 程 用 地 内 的 居 民 和 公 用 设 施 的 迁 移 和 再 安 置 影 响 环 境 景 观 路 线 设 计 避 让 环 境 敏 感 点 指 定 并 执 行 公 正 和 合 理 的 安 置 计 划 和 补 偿 方 案 科 学 设 计, 使 道 路 景 观 与 地 形 地 貌 及 周 围 建 筑 相 协 调 设 计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损 失 土 地 资 源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采 用 少 占 地 的 方 案, 重 视 复 垦 优 化 路 线 纵 断 面 设 计 路 基 防 护 工 程 设 计 绿 化 设 计 单 位 通 道 建 设 区 环 境 保 影 响 管 线 工 程 交 通 噪 声 和 扬 尘 污 染 优 化 管 线 的 迁 移 方 案, 改 移 管 线 时 充 分 考 虑 科 学 设 计, 保 护 声 气 环 境, 种 植 相 应 的 林 带 进 行 防 护 有 限 公 司 护 局 表 3.6-2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灰 土 拌 合 场 的 空 气 污 染 以 及 施 工 现 场 的 粉 尘 料 场 拌 合 场 离 敏 感 点 300m 以 外 安 装 除 尘 装 置 施 工 现 场 定 期 洒 水 防 尘 等 噪 声 污 染 居 民 点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如 有 技 术 需 要 要 连 续 施 工 的 应 在 设 备 上 安 装 消 声 器 或 设 置 声 屏 障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营 地 的 污 水 垃 圾 对 土 壤 和 水 体 的 污 染 影 响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督, 固 体 废 物 选 择 合 理 的 堆 放 地 点, 并 设 置 相 应 的 措 施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减 少 破 坏 植 被 树 木, 施 工 现 场 有 条 不 紊 及 时 清 理 垃 圾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宣 传 管 理 和 监 督, 尽 量 少 占 临 时 用 地 ; 严 禁 施 工 和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 固 体 废 弃 物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应 集 中 统 一 处 理 ; 严 格 制 定 科 学 的 施 工 方 案, 以 减 少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及 时 进 行 绿 化 工 作 ; 设 立 专 门 的 监 督 机 构, 派 专 人 不 定 期 巡 查, 专 门 处 理 各 种 破 坏 环 境 的 事 件 承 包 商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干 扰 沿 线 公 用 设 施 协 调 各 单 位 利 益, 先 通 后 拆 影 响 现 有 道 路 和 水 运 的 行 车 和 通 航 条 件 设 计 时 应 搜 集 航 道 规 划 资 料,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及 时 疏 通 道 路 和 航 道 临 时 占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水 土 流 失 地 面 开 挖 坡 面 应 尽 可 能 平 缓, 并 设 置 覆 盖 围 栏 127

表 3.6-3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种 植 防 护 林 噪 声 污 染 生 态 环 境 及 景 观 环 境 破 坏 路 ( 桥 ) 面 径 流 污 染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交 通 事 故 噪 声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设 置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道 路 绿 化 及 植 被 恢 复, 对 于 施 工 便 道 等 临 时 占 地 应 尽 可 能 恢 复 加 强 对 给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 确 保 排 水 系 统 畅 通 制 订 禁 止 乱 丢 废 弃 物 的 规 定, 合 理 处 理 回 收 物 制 订 和 执 行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计 划 管 理 运 营 部 门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露 制 订 和 执 行 危 险 品 事 故 防 范 和 处 置 应 急 措 施 2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1. 施 工 开 始 前, 认 真 检 查 施 工 计 划 中 是 否 包 含 有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2. 根 据 施 工 日 程 安 排, 定 期 检 查 监 督 施 工 过 程 三 废 排 放 是 否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 3. 检 查 监 督 施 工 过 程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4. 检 查 监 督 其 它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计 划 ; 5.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检 查 3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计 划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分 别 见 表 3.6-4 表 3.6-5 表 3.6-5 128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监 测 地 点 3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凤 凰 城 苏 州 中 学 园 区 分 校 太 阳 城 东 方 维 罗 纳 监 测 项 目 L Aeq L Aeq 表 3.6-4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1 次 / 年 (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1 次 / 年,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表 3.6-5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129 每 次 抽 2 个 附 近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敏 感 点, 昼 夜 间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点 进 行 噪 声 监 测 监 测 方 法 标 准 按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测 量 方 法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时 间 : 10 00-11 00 22 00-6 00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2.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监 督 桥 梁 施 工 期 监 测, 监 测 断 面 设 1. 建 设 单 位 苏 吴 淞 江 娄 SS 高 锰 酸 盐 1 次, 连 续 监 测 3 天,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标 准 执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江 指 数 石 油 类 每 天 取 一 个 混 合 样 行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吴 淞 江 娄 江 监 测 地 点 3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亭 苑 小 区 苏 州 中 学 园 区 分 校 SS BOD 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NH3-N 石 油 类 3.6.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1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项 目 TSP TSP NO 2 2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监 丰 枯 水 期 各 监 测 一 次, 监 测 测 3 天, 每 天 取 一 个 混 合 样 表 3.6-6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频 次 1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2 天 采 样 断 面 设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标 准 执 行 采 样 说 明 说 明 连 续 12 小 时 以 上 NO 2 连 续 18 小 时 采 样, TSP 连 续 12 小 时 采 样 拌 和 场 下 风 向 设 监 测 点, 并 同 时 在 上 风 向 100 m 以 处 设 比 较 监 测 点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依 照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限 公 司 ; 2.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2.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为 了 统 一 管 理, 建 议 委 托 具 有 环 境 监 测 相 关 资 质 的 单 位 执 行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的 重 点 是 声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和 水 环 境 常 规 监 测 要 求 定 点 和 不 定 点 定 时 和 不 定 时 抽 检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监 测 方 法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进 行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分 别 见 表 3.6-7 表 3.6-8 表 3.6-9 监 督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监 测 地 点 3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顾 家 墩 姑 苏 世 家 印 象 城 朗 诗 绿 色 街 区 金 枫 美 地 万 枫 家 园 永 新 大 地 郡 枫 桦 紫 园 新 峰 村 合 景 领 峰 箭 泾 村 东 胥 香 园 表 3.6-7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项 目 L Aeq L Aeq 注 : 施 工 期 间 的 监 测 次 数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1 次 / 年 (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1 次 / 年,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表 3.6-8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每 次 抽 2 个 附 近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敏 感 点, 昼 夜 间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点 进 行 噪 声 监 测 监 测 方 法 标 准 按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测 量 方 法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时 间 : 10 00-11 00 22 00-6 00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2.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桥 梁 施 工 期 监 测, 监 测 断 面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吴 淞 江 胥 SS 高 锰 酸 盐 1 次, 连 续 监 测 3 天, 设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标 准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江 指 数 石 油 类 每 天 取 一 个 混 合 样 执 行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吴 淞 江 胥 江 SS BOD 5 2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监 丰 枯 水 期 各 监 测 一 次, 监 高 锰 酸 盐 指 测 3 天, 每 天 取 一 个 测 断 面 设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数 NH 3 -N 混 合 样 家 标 准 执 行 石 油 类 公 司 ; 2.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监 测 地 点 3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顾 家 墩 朗 诗 绿 色 街 区 金 枫 美 地 万 枫 家 园 永 新 大 地 郡 枫 桦 紫 园 合 景 领 峰 东 胥 香 园 万 古 浜 谈 家 湾 2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表 3.6-9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TSP 1 次 / TSP NO 2 年, 每 次 连 续 2 天 采 样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计 划 采 样 说 明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连 续 12 小 时 以 上 NO 2 连 续 18 小 时 采 样, TSP 连 续 12 小 时 采 样 拌 和 场 下 风 向 设 监 测 点, 并 同 时 在 上 风 向 100 m 以 处 设 比 较 监 测 点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依 照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2.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本 项 目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分 别 见 表 3.6-10 表 3.6-11 表 3.6-12 130

表 3.6-10 设 计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影 响 城 镇 规 划 工 程 用 地 内 的 居 民 和 公 用 设 施 的 迁 移 和 再 安 置 影 响 环 境 景 观 损 失 土 地 资 源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管 线 工 程 交 通 噪 声 和 扬 尘 污 染 减 缓 措 施 科 学 设 计, 使 项 目 与 城 镇 规 划 相 协 调 路 线 设 计 避 让 环 境 敏 感 点 指 定 并 执 行 公 正 和 合 理 的 安 置 计 划 和 补 偿 方 案 科 学 设 计, 使 道 路 景 观 与 地 形 地 貌 及 周 围 建 筑 相 协 调 采 用 少 占 地 的 方 案, 重 视 复 垦 优 化 路 线 纵 断 面 设 计 路 基 防 护 工 程 设 计 绿 化 设 计 优 化 管 线 的 迁 移 方 案, 改 移 管 线 时 充 分 考 虑 科 学 设 计, 保 护 声 气 环 境, 种 植 相 应 的 林 带 进 行 防 护 实 施 机 构 设 计 单 位 负 责 机 构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监 督 机 构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表 3.6-11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灰 土 拌 合 场 的 空 气 污 染 以 及 施 工 现 场 的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营 地 的 污 水 垃 圾 对 土 壤 和 水 体 的 污 染 影 响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干 扰 沿 线 公 用 设 施 减 缓 措 施 料 场 拌 合 场 离 敏 感 点 300m 以 外 安 装 除 尘 装 置 施 工 现 场 定 期 洒 水 防 尘 等 居 民 点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如 有 技 术 需 要 要 连 续 施 工 的 应 在 设 备 上 安 装 消 声 器 或 设 置 声 屏 障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督, 固 体 废 物 选 择 合 理 的 堆 放 地 点, 并 设 置 相 应 的 措 施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减 少 破 坏 植 被 树 木, 施 工 现 场 有 条 不 紊 及 时 清 理 垃 圾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宣 传 管 理 和 监 督, 尽 量 少 占 临 时 用 地 ; 严 禁 施 工 和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 固 体 废 弃 物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应 集 中 统 一 处 理 ; 严 格 制 定 科 学 的 施 工 方 案, 以 减 少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及 时 进 行 绿 化 工 作 ; 设 立 专 门 的 监 督 机 构, 派 专 人 不 定 期 巡 查, 专 门 处 理 各 种 破 坏 环 境 的 事 件 协 调 各 单 位 利 益, 先 通 后 拆 实 施 机 构 承 包 商 负 责 机 构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监 督 机 构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影 响 现 有 道 路 和 水 运 的 行 车 和 通 航 条 件 临 时 占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设 计 时 应 搜 集 航 道 规 划 资 料,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及 时 疏 通 道 路 和 航 道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水 土 流 失 地 面 开 挖 坡 面 应 尽 可 能 平 缓, 并 设 置 覆 盖 围 栏 131

表 3.6-12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种 植 防 护 林 噪 声 污 染 生 态 环 境 及 景 观 环 境 破 坏 路 ( 桥 ) 面 径 流 污 染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交 通 事 故 噪 声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设 置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道 路 绿 化 及 植 被 恢 复, 对 于 施 工 便 道 等 临 时 占 地 应 尽 可 能 恢 复 加 强 对 给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 确 保 排 水 系 统 畅 通 制 订 禁 止 乱 丢 废 弃 物 的 规 定, 合 理 处 理 回 收 物 制 订 和 执 行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计 划 管 理 运 营 部 门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露 制 订 和 执 行 危 险 品 事 故 防 范 和 处 置 应 急 措 施 3.6.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1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的 重 点 是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常 规 监 测 要 求 定 点 和 不 定 点 定 时 和 不 定 时 抽 检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监 测 方 法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进 行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分 别 见 表 3.6-13 表 3.6-14 表 3.6-15 表 3.6-13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1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南 村 国 香 园 建 新 村 长 桥 新 村 L Aeq L Aeq 1 次 / 年 (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1 次 / 年,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每 次 抽 2 个 附 近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敏 感 点, 昼 夜 间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点 进 行 噪 声 监 测 监 测 方 法 标 准 按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测 量 方 法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时 间 : 10 00-11 00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2. 高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22 00-6 00 132

表 3.6-14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桥 梁 施 工 期 监 测, 监 测 断 面 设 1. 建 设 单 位 苏 京 杭 运 河 SS 高 锰 酸 盐 1 次, 连 续 监 测 3 天,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标 准 执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斜 港 指 数 石 油 类 每 天 取 一 个 混 合 样 行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SS BOD 5 2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监 丰 枯 水 期 各 监 测 一 次, 监 测 京 杭 运 河 高 锰 酸 盐 指 测 3 天, 每 天 取 一 个 断 面 设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斜 港 数 NH3-N 混 合 样 标 准 执 行 石 油 类 限 公 司 ; 2. 高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表 3.6-15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监 测 地 点 1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国 香 园 建 新 村 监 测 项 目 TSP TSP NO 2 监 测 频 次 1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2 天 采 样 采 样 说 明 说 明 连 续 12 小 时 以 上 NO 2 连 续 18 小 时 采 样, TSP 连 续 12 小 时 采 样 拌 和 场 下 风 向 设 监 测 点, 并 同 时 在 上 风 向 100 m 以 处 设 比 较 监 测 点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依 照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2. 高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2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本 项 目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分 别 见 下 表 表 3.6-16 设 计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影 响 城 镇 规 划 科 学 设 计, 使 项 目 与 城 镇 规 划 相 协 调 工 程 用 地 内 的 居 民 和 公 用 设 施 的 迁 移 和 再 安 置 影 响 环 境 景 观 损 失 土 地 资 源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水 利 设 施 排 灌 系 统 交 通 噪 声 和 扬 尘 污 染 路 线 设 计 避 让 环 境 敏 感 点 指 定 并 执 行 公 正 和 合 理 的 安 置 计 划 和 补 偿 方 案 科 学 设 计, 使 道 路 景 观 与 地 形 地 貌 及 周 围 建 筑 相 协 调 采 用 少 占 耕 地 的 方 案, 重 视 复 垦 优 化 路 线 纵 断 面 设 计 路 基 防 护 工 程 设 计 绿 化 设 计 优 化 水 利 设 施 的 改 建 方 案, 改 移 沟 渠 时 充 分 考 虑 科 学 设 计, 保 护 声 气 环 境, 种 植 相 应 的 林 带 进 行 防 护 设 计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高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133

表 3.6-17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灰 土 拌 合 场 的 空 气 污 染 以 及 施 工 现 场 的 粉 尘 料 场 拌 合 场 离 敏 感 点 300m 以 外 安 装 除 尘 装 置 施 工 现 场 定 期 洒 水 防 尘 等 噪 声 污 染 居 民 点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如 有 技 术 需 要 要 连 续 施 工 的 应 在 设 备 上 安 装 消 声 器 或 设 置 声 屏 障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营 地 的 污 水 垃 圾 对 土 壤 和 水 体 的 污 染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督, 固 体 废 物 选 择 合 理 的 堆 放 地 点, 并 设 置 相 应 的 措 施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影 响 景 观 环 境 减 少 破 坏 植 被 树 木, 施 工 现 场 有 条 不 紊 及 时 清 理 垃 圾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宣 传 管 理 和 监 督, 尽 量 少 占 临 时 用 地 ; 严 禁 施 工 和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 固 体 废 弃 物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应 集 中 统 一 处 理 ; 严 格 制 定 科 学 的 施 工 方 案, 以 减 少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及 时 进 行 绿 化 工 作 ; 设 立 专 门 的 监 督 机 构, 派 专 人 不 定 期 巡 查, 专 门 处 理 各 种 破 坏 环 境 的 事 件 承 包 商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高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干 扰 沿 线 公 用 设 施 协 调 各 单 位 利 益, 先 通 后 拆 有 限 影 响 现 有 道 路 和 水 运 的 行 车 和 通 航 条 件 设 计 时 应 搜 集 航 道 规 划 资 料,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及 时 疏 通 道 路 和 航 道 公 司 农 田 水 利 改 移 农 田 排 灌 沟 渠 在 旱 季 或 农 闲 时 进 行 修 便 涵 便 桥 临 时 占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取 土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水 土 流 失 地 面 开 挖 坡 面 应 尽 可 能 平 缓, 并 设 置 覆 盖 围 栏, 临 时 占 地 及 时 进 行 复 垦 表 3.6-18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种 植 防 护 林 噪 声 污 染 噪 声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设 置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苏 州 国 生 态 环 境 及 景 观 环 境 破 坏 道 路 绿 化 及 植 被 恢 复, 对 于 临 时 占 地 应 尽 可 能 恢 复 管 理 运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高 新 区 环 路 ( 桥 ) 面 径 流 污 染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加 强 对 给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 确 保 排 水 系 统 畅 通 制 订 禁 止 乱 丢 废 弃 物 的 规 定, 合 理 处 理 回 收 物 营 部 门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境 保 护 局 交 通 事 故 制 订 和 执 行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计 划 134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露 制 订 和 执 行 危 险 品 事 故 防 范 和 处 置 应 急 措 施 3.6.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1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的 重 点 是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常 规 监 测 要 求 定 点 和 不 定 点 定 时 和 不 定 时 抽 检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监 测 方 法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进 行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分 别 见 下 表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监 测 地 点 1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潘 家 角 村 金 家 角 村 河 西 村 监 测 项 目 L Aeq L Aeq 表 3.6-19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1 次 / 年 (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1 次 / 年,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表 3.6-20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每 次 抽 2 个 附 近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敏 感 点, 昼 夜 间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点 进 行 噪 声 监 测 监 测 方 法 标 准 按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测 量 方 法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时 间 : 10 00-11 00 22 00-6 00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地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 2.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西 塘 河 西 塘 河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SS BOD 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NH3-N 石 油 类 桥 梁 施 工 期 监 测, 监 测 断 面 设 1 次, 连 续 监 测 3 天,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标 准 执 每 天 取 一 个 混 合 样 行 2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监 丰 枯 水 期 各 监 测 一 次, 监 测 测 3 天, 每 天 取 一 个 断 面 设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混 合 样 标 准 执 行 1. 建 设 单 位 相 城 区 交 通 运 输 局 ; 2.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135

表 3.6-21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采 样 说 明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1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TSP 1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2 天 连 续 12 小 时 以 上 NO 2 连 续 18 拌 和 场 下 风 向 设 监 测 点, 并 同 时 在 上 风 向 100 m 以 处 设 比 较 监 测 点 1. 建 设 单 位 相 城 区 交 通 运 输 局 ; 2. 相 城 区 环 境 营 运 期 潘 家 角 村 金 家 角 村 河 西 村 TSP NO 2 采 样 小 时 采 样, TSP 连 续 12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依 照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小 时 采 样 2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本 项 目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分 别 见 下 表 表 3.6-22 设 计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影 响 城 镇 规 划 科 学 设 计, 使 项 目 与 城 镇 规 划 相 协 调 工 程 用 地 内 的 居 民 和 公 用 设 施 的 迁 移 和 再 安 置 影 响 环 境 景 观 损 失 土 地 资 源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水 利 设 施 排 灌 系 统 交 通 噪 声 和 扬 尘 污 染 路 线 设 计 避 让 环 境 敏 感 点 指 定 并 执 行 公 正 和 合 理 的 安 置 计 划 和 补 偿 方 案 科 学 设 计, 使 公 路 景 观 与 地 形 地 貌 及 周 围 建 筑 相 协 调 采 用 少 占 地 的 方 案, 重 视 复 垦 优 化 路 线 纵 断 面 设 计 路 基 防 护 工 程 设 计 绿 化 设 计 优 化 水 利 设 施 的 改 建 方 案, 改 移 沟 渠 时 充 分 考 虑 科 学 设 计, 保 护 声 气 环 境, 种 植 相 应 的 林 带 进 行 防 护 设 计 单 位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地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表 3.6-23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灰 土 拌 合 场 的 空 气 污 染 以 及 施 工 现 场 的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营 地 的 污 水 垃 圾 对 土 壤 和 水 体 的 污 染 影 响 景 观 环 境 料 场 拌 合 场 离 敏 感 点 300m 以 外 安 装 除 尘 装 置 施 工 现 场 定 期 洒 水 防 尘 等 居 民 点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如 有 技 术 需 要 要 连 续 施 工 的 应 在 设 备 上 安 装 消 声 器 或 设 置 声 屏 障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督, 固 体 废 物 选 择 合 理 的 堆 放 地 点, 并 设 置 相 应 的 措 施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减 少 破 坏 植 被 树 木, 施 工 现 场 有 条 不 紊 及 时 清 理 垃 圾 承 包 商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区 地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136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宣 传 管 理 和 监 督, 尽 量 少 占 临 时 用 地 ; 严 禁 施 工 和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 固 体 废 弃 物 不 得 随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意 抛 弃, 应 集 中 统 一 处 理 ; 严 格 制 定 科 学 的 施 工 方 案, 以 减 少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及 时 进 行 绿 化 工 作 ; 设 立 专 门 的 监 督 机 构, 派 专 人 不 定 期 巡 查, 专 门 处 理 各 种 破 坏 环 境 的 事 件 干 扰 沿 线 公 用 设 施 协 调 各 单 位 利 益, 先 通 后 拆 影 响 现 有 公 路 和 水 运 的 行 车 和 通 航 条 件 设 计 时 应 搜 集 航 道 规 划 资 料,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及 时 疏 通 道 路 和 航 道 农 田 水 利 改 移 农 田 排 灌 沟 渠 在 旱 季 或 农 闲 时 进 行 修 便 涵 便 桥 临 时 占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取 土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水 土 流 失 地 面 开 挖 坡 面 应 尽 可 能 平 缓, 并 设 置 覆 盖 围 栏 表 3.6-24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种 植 防 护 林 噪 声 污 染 生 态 环 境 及 景 观 环 境 破 坏 路 ( 桥 ) 面 径 流 污 染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交 通 事 故 噪 声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设 置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公 路 绿 化 及 植 被 恢 复, 对 于 施 工 便 道 和 取 土 坑 应 尽 可 能 恢 复 加 强 对 给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 确 保 排 水 系 统 畅 通 制 订 禁 止 乱 丢 废 弃 物 的 规 定, 合 理 处 理 回 收 物 制 订 和 执 行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计 划 管 理 运 营 部 门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地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露 制 订 和 执 行 危 险 品 事 故 防 范 和 处 置 应 急 措 施 3.6.5 西 环 北 延 1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为 了 统 一 管 理, 建 议 委 托 具 有 环 境 监 测 相 关 资 质 的 单 位 执 行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的 重 点 是 声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和 水 环 境 常 规 监 测 要 求 定 点 和 不 定 点 定 时 和 不 定 时 抽 检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监 测 方 法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进 行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分 别 见 下 表 137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监 测 地 点 1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沿 线 规 模 较 大 敏 感 点 监 测 项 目 L Aeq L Aeq 注 : 施 工 期 间 的 监 测 次 数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表 3.6-25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1 次 / 年 (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1 次 / 年,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表 3.6-26 每 次 抽 2 个 附 近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敏 感 点, 昼 夜 间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点 进 行 噪 声 监 测 监 测 方 法 标 准 按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测 量 方 法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时 间 : 10 00-11 00 22 00-6 00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2. 苏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西 塘 河 冶 长 泾 西 塘 河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桥 梁 施 工 期 监 测, 监 测 断 面 设 1 次, 连 续 监 测 3 天,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标 准 执 每 天 取 一 个 混 合 样 行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SS BOD 5 限 公 司 2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监 丰 枯 水 期 各 监 测 一 次, 监 测 高 锰 酸 盐 指 2. 苏 州 市 环 境 测 3 天, 每 天 取 一 个 断 面 设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数 NH3-N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混 合 样 标 准 执 行 石 油 类 督 表 3.6-27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计 划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采 样 说 明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1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沿 线 规 模 较 大 敏 感 点 TSP TSP NO 2 1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2 天 采 样 连 续 12 小 时 以 上 NO 2 连 续 18 小 时 采 样, TSP 连 续 12 小 时 采 样 拌 和 场 下 风 向 设 监 测 点, 并 同 时 在 上 风 向 100 m 以 处 设 比 较 监 测 点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依 照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2. 苏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2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本 项 目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分 别 见 下 表 138

表 3.6-28 计 划 和 设 计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影 响 城 镇 规 划 科 学 设 计, 使 项 目 与 城 镇 规 划 相 协 调 工 程 用 地 内 的 居 民 和 公 用 设 施 的 迁 移 和 再 安 置 影 响 环 境 景 观 路 线 设 计 避 让 环 境 敏 感 点 指 定 并 执 行 公 正 和 合 理 的 安 置 计 划 和 补 偿 方 案 科 学 设 计, 使 公 路 景 观 与 地 形 地 貌 及 周 围 建 筑 相 协 调 设 计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苏 州 市 环 损 失 土 地 资 源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采 用 少 占 耕 地 的 方 案, 重 视 复 垦 优 化 路 线 纵 断 面 设 计 路 基 防 护 工 程 设 计 绿 化 设 计 单 位 通 道 建 设 境 保 护 局 影 响 水 利 设 施 排 灌 系 统 交 通 噪 声 和 扬 尘 污 染 优 化 水 利 设 施 的 改 建 方 案, 改 移 沟 渠 时 充 分 考 虑 科 学 设 计, 保 护 声 气 环 境, 种 植 相 应 的 林 带 进 行 防 护 有 限 公 司 表 3.6-28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灰 土 拌 合 场 的 空 气 污 染 以 及 施 工 现 场 的 粉 尘 料 场 拌 合 场 离 敏 感 点 300m 以 外 安 装 除 尘 装 置 施 工 现 场 定 期 洒 水 防 尘 等 噪 声 污 染 居 民 点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如 有 技 术 需 要 要 连 续 施 工 的 应 在 设 备 上 安 装 消 声 器 或 设 置 声 屏 障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营 地 的 污 水 垃 圾 对 土 壤 和 水 体 的 污 染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督, 固 体 废 物 选 择 合 理 的 堆 放 地 点, 并 设 置 相 应 的 措 施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影 响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减 少 破 坏 植 被 树 木, 施 工 现 场 有 条 不 紊 及 时 清 理 垃 圾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宣 传 管 理 和 监 督, 尽 量 少 占 临 时 用 地 ; 严 禁 施 工 和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 固 体 废 弃 物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应 集 中 统 一 处 理 ; 严 格 制 定 科 学 的 施 工 方 案, 以 减 少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及 时 进 行 绿 化 工 作 ; 设 立 专 门 的 监 督 机 构, 派 专 人 不 定 期 巡 查, 专 门 处 理 各 种 破 坏 环 境 的 事 件 承 包 商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苏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干 扰 沿 线 公 用 设 施 协 调 各 单 位 利 益, 先 通 后 拆 公 司 影 响 现 有 公 路 和 水 运 的 行 车 和 通 航 条 件 设 计 时 应 搜 集 航 道 规 划 资 料,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及 时 疏 通 道 路 和 航 道 农 田 水 利 改 移 农 田 排 灌 沟 渠 在 旱 季 或 农 闲 时 进 行 修 便 涵 便 桥 临 时 占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取 土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139

水 土 流 失 地 面 开 挖 坡 面 应 尽 可 能 平 缓, 并 设 置 覆 盖 围 栏, 取 土 场 及 时 进 行 复 垦 表 3.6-29 营 运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种 植 防 护 林 噪 声 污 染 生 态 环 境 及 景 观 环 境 破 坏 路 ( 桥 ) 面 径 流 污 染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交 通 事 故 噪 声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设 置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公 路 绿 化 及 植 被 恢 复, 对 于 施 工 便 道 和 取 土 坑 应 尽 可 能 恢 复 加 强 对 给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 确 保 排 水 系 统 畅 通 制 订 禁 止 乱 丢 废 弃 物 的 规 定, 合 理 处 理 回 收 物 制 订 和 执 行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计 划 管 理 运 营 部 门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露 禁 止 危 险 品 运 输 3.6.6 东 环 南 延 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本 项 目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分 别 见 下 表 表 3.6-30 设 计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影 响 城 镇 规 划 工 程 用 地 内 的 居 民 和 公 用 设 施 的 迁 移 和 再 安 置 影 响 环 境 景 观 损 失 土 地 资 源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水 利 设 施 排 灌 系 统 交 通 噪 声 和 扬 尘 污 染 减 缓 措 施 科 学 设 计, 使 项 目 与 城 镇 规 划 相 协 调 路 线 设 计 避 让 环 境 敏 感 点 指 定 并 执 行 公 正 和 合 理 的 安 置 计 划 和 补 偿 方 案 科 学 设 计, 使 道 路 景 观 与 地 形 地 貌 及 周 围 建 筑 相 协 调 采 用 少 占 耕 地 的 方 案, 重 视 复 垦 优 化 路 线 纵 断 面 设 计 路 基 防 护 工 程 设 计 绿 化 设 计 优 化 水 利 设 施 的 改 建 方 案, 改 移 沟 渠 时 充 分 考 虑 科 学 设 计, 保 护 声 气 环 境, 种 植 相 应 的 林 带 进 行 防 护 实 施 机 构 设 计 单 位 负 责 机 构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监 督 机 构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140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灰 土 拌 合 场 的 空 气 污 染 以 及 施 工 现 场 的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营 地 的 污 水 垃 圾 对 土 壤 和 水 体 的 污 染 影 响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干 扰 沿 线 公 用 设 施 影 响 现 有 道 路 和 水 运 的 行 车 和 通 航 条 件 农 田 水 利 临 时 占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取 土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水 土 流 失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表 3.6-31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减 缓 措 施 料 场 拌 合 场 离 敏 感 点 300m 以 外 安 装 除 尘 装 置 施 工 现 场 定 期 洒 水 防 尘 等 居 民 点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如 有 技 术 需 要 要 连 续 施 工 的 应 在 设 备 上 安 装 消 声 器 或 设 置 声 屏 障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督, 固 体 废 物 选 择 合 理 的 堆 放 地 点, 并 设 置 相 应 的 措 施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减 少 破 坏 植 被 树 木, 施 工 现 场 有 条 不 紊 及 时 清 理 垃 圾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宣 传 管 理 和 监 督, 尽 量 少 占 临 时 用 地 ; 严 禁 施 工 和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 固 体 废 弃 物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应 集 中 统 一 处 理 ; 严 格 制 定 科 学 的 施 工 方 案, 以 减 少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及 时 进 行 绿 化 工 作 ; 设 立 专 门 的 监 督 机 构, 派 专 人 不 定 期 巡 查, 专 门 处 理 各 种 破 坏 环 境 的 事 件 协 调 各 单 位 利 益, 先 通 后 拆 设 计 时 应 搜 集 航 道 规 划 资 料,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及 时 疏 通 道 路 和 航 道 改 移 农 田 排 灌 沟 渠 在 旱 季 或 农 闲 时 进 行 修 便 涵 便 桥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地 面 开 挖 坡 面 应 尽 可 能 平 缓, 并 设 置 覆 盖 围 栏, 临 时 占 地 及 时 进 行 复 垦 表 3.6-32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减 缓 措 施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种 植 防 护 林 实 施 机 构 承 包 商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监 督 机 构 噪 声 污 染 生 态 环 境 及 景 观 环 境 破 坏 路 ( 桥 ) 面 径 流 污 染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交 通 事 故 噪 声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设 置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道 路 绿 化 及 植 被 恢 复, 对 于 临 时 占 地 应 尽 可 能 恢 复 加 强 对 给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 确 保 排 水 系 统 畅 通 制 订 禁 止 乱 丢 废 弃 物 的 规 定, 合 理 处 理 回 收 物 制 订 和 执 行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计 划 管 理 运 营 部 门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露 制 订 和 执 行 危 险 品 事 故 防 范 和 处 置 应 急 措 施 141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2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1. 施 工 开 始 前, 认 真 检 查 施 工 计 划 中 是 否 包 含 有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2. 根 据 施 工 日 程 安 排, 定 期 检 查 监 督 施 工 过 程 三 废 排 放 是 否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 3. 检 查 监 督 施 工 过 程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4. 检 查 监 督 其 它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计 划 ; 5.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检 查 3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计 划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分 别 见 下 表 表 3.6-33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地 点 1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南 村 国 香 园 建 新 村 长 桥 新 村 监 测 项 目 L Aeq L Aeq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1 次 / 年 (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1 次 / 年,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表 3.6-34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每 次 抽 2 个 附 近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敏 感 点, 昼 夜 间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点 进 行 噪 声 监 测 监 测 方 法 标 准 按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测 量 方 法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时 间 : 10 00-11 00 22 00-6 00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2.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京 杭 运 河 斜 港 京 杭 运 河 斜 港 桥 梁 施 工 期 监 测, 监 测 断 面 设 1. 建 设 单 位 苏 SS 高 锰 酸 盐 1 次, 连 续 监 测 3 天,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标 准 执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指 数 石 油 类 每 天 取 一 个 混 合 样 行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SS BOD 5 限 公 司 ; 2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监 丰 枯 水 期 各 监 测 一 次, 监 测 高 锰 酸 盐 指 2. 吴 中 区 环 境 测 3 天, 每 天 取 一 个 断 面 设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数 NH3-N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混 合 样 标 准 执 行 石 油 类 督 142

表 3.6-35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计 划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采 样 说 明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1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国 香 园 建 新 村 TSP TSP NO 2 1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2 天 采 样 连 续 12 小 时 以 上 NO 2 连 续 18 小 时 采 样, TSP 连 续 12 小 时 采 样 拌 和 场 下 风 向 设 监 测 点, 并 同 时 在 上 风 向 100 m 以 处 设 比 较 监 测 点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依 照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2.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3.6.7 南 环 西 延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分 别 见 下 表 : 表 3.6-36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阶 段 监 测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实 施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100m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金 枫 美 地 小 区 仓 蒲 桥 站 头 上 总 后 干 休 所 狮 山 敬 老 院 虎 林 桥 马 庄 村 阶 段 水 体 名 称 监 测 项 目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阶 段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大 轮 浜 石 河 白 塔 浜 虎 林 河 环 山 河 COD SS 石 油 类 L Aeq L Aeq 143 1 次 / 年 (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2 次 / 年,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表 3.6-37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频 次 2 次 / 年 营 运 单 位 采 样 时 间 说 明 实 施 机 构 每 次 连 续 监 测 3 天 距 桥 梁 施 工 处 100m 处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市 环 保 局 监 督 机 构 苏 州 市 环 保 局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风 险 事 故, 应 进 行 水 质 应 急 监 测, 并 根 据 化 学 品 类 型 污 染 程 度 等 制 定 监 监 测 地 点 100m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监 测 项 目 测 计 划 表 3.6-38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频 次 TSP 1 次 / 年 连 续 12 小 时 金 枫 美 地 小 区 NO 2 1 次 / 年 连 续 18 小 时 监 测 时 间 说 明 下 风 向 设 1 处 监 测 点, 同 时 在 上 风 向 100 m 处 设 比 较 监 测 点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依 照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实 施 机 构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监 督 机 构 苏 州 市 环 保 局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在 每 次 监 测 工 作 结 束 后 15 天 内 应 提 交 正 式 监 测 报 告, 并 报 交 通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和 当 地 的 环 保 部 门 每 年 应 有 环 境 监 测 年 报, 若 遇 有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时, 必 须 立 即 按 有 关 程 序 上 报 3.6.8 西 环 南 延 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本 项 目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分 别 见 下 表 表 3.6-39 设 计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影 响 城 镇 规 划 工 程 用 地 内 的 居 民 和 公 用 设 施 的 迁 移 和 再 安 置 影 响 环 境 景 观 损 失 土 地 资 源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水 利 设 施 排 灌 系 统 交 通 噪 声 和 扬 尘 污 染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灰 土 拌 合 场 的 空 气 污 染 以 及 施 工 现 场 的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营 地 的 污 水 垃 圾 对 土 壤 和 水 体 的 污 染 影 响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减 缓 措 施 科 学 设 计, 使 项 目 与 城 镇 规 划 相 协 调 路 线 设 计 避 让 环 境 敏 感 点 指 定 并 执 行 公 正 和 合 理 的 安 置 计 划 和 补 偿 方 案 科 学 设 计, 使 道 路 景 观 与 地 形 地 貌 及 周 围 建 筑 相 协 调 采 用 少 占 耕 地 的 方 案, 重 视 复 垦 优 化 路 线 纵 断 面 设 计 路 基 防 护 工 程 设 计 绿 化 设 计 优 化 水 利 设 施 的 改 建 方 案, 改 移 沟 渠 时 充 分 考 虑 科 学 设 计, 保 护 声 气 环 境, 种 植 相 应 的 林 带 进 行 防 护 表 3.6-40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减 缓 措 施 料 场 拌 合 场 离 敏 感 点 300m 以 外 安 装 除 尘 装 置 施 工 现 场 定 期 洒 水 防 尘 等 居 民 点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如 有 技 术 需 要 要 连 续 施 工 的 应 在 设 备 上 安 装 消 声 器 或 设 置 声 屏 障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督, 固 体 废 物 选 择 合 理 的 堆 放 地 点, 并 设 置 相 应 的 措 施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减 少 破 坏 植 被 树 木, 施 工 现 场 有 条 不 紊 及 时 清 理 垃 圾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宣 传 管 理 和 监 督, 尽 量 少 占 临 时 用 地 ; 严 禁 施 工 和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 固 体 废 弃 物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应 集 中 统 一 处 理 ; 严 格 制 定 科 学 的 施 工 方 案, 以 减 少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及 时 进 行 绿 化 工 作 ; 设 立 专 门 的 监 督 机 构, 派 专 人 不 定 期 巡 查, 专 门 处 理 各 种 破 坏 环 境 的 事 件 实 施 机 构 设 计 单 位 实 施 机 构 承 包 商 负 责 机 构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机 构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监 督 机 构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监 督 机 构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144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干 扰 沿 线 公 用 设 施 协 调 各 单 位 利 益, 先 通 后 拆 影 响 现 有 道 路 和 水 运 的 行 车 和 通 航 条 件 设 计 时 应 搜 集 航 道 规 划 资 料,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及 时 疏 通 道 路 和 航 道 农 田 水 利 改 移 农 田 排 灌 沟 渠 在 旱 季 或 农 闲 时 进 行 修 便 涵 便 桥 临 时 占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取 土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水 土 流 失 地 面 开 挖 坡 面 应 尽 可 能 平 缓, 并 设 置 覆 盖 围 栏, 临 时 占 地 及 时 进 行 复 垦 表 3.6-41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种 植 防 护 林 噪 声 污 染 生 态 环 境 及 景 观 环 境 破 坏 路 ( 桥 ) 面 径 流 污 染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交 通 事 故 噪 声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设 置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道 路 绿 化 及 植 被 恢 复, 对 于 临 时 占 地 应 尽 可 能 恢 复 加 强 对 给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 确 保 排 水 系 统 畅 通 制 订 禁 止 乱 丢 废 弃 物 的 规 定, 合 理 处 理 回 收 物 制 订 和 执 行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计 划 管 理 运 营 部 门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露 制 订 和 执 行 危 险 品 事 故 防 范 和 处 置 应 急 措 施 2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1. 施 工 开 始 前, 认 真 检 查 施 工 计 划 中 是 否 包 含 有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2. 根 据 施 工 日 程 安 排, 定 期 检 查 监 督 施 工 过 程 三 废 排 放 是 否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 3. 检 查 监 督 施 工 过 程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4. 检 查 监 督 其 它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计 划 ; 5.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检 查 3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计 划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分 别 见 下 表 145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监 测 地 点 1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水 岸 清 华 小 石 城 海 馨 花 园 明 溪 村 监 测 项 目 L Aeq L Aeq 表 3.6-42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1 次 / 年 (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1 次 / 年, 每 次 监 测 1 昼 夜 表 3.6-43 水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每 次 抽 2 个 附 近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敏 感 点, 昼 夜 间 有 施 工 作 业 的 点 进 行 噪 声 监 测 监 测 方 法 标 准 按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测 量 方 法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时 间 : 10 00-11 00 22 00-6 00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2.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说 明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小 石 湖 东 太 湖 京 杭 运 河 斜 港 监 测 地 点 100 m 以 内 有 施 工 现 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海 馨 花 园 明 溪 村 桥 梁 施 工 期 监 测, 监 测 断 面 设 1. 建 设 单 位 苏 SS 高 锰 酸 盐 1 次, 连 续 监 测 3 天,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标 准 执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指 数 石 油 类 每 天 取 一 个 混 合 样 行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SS BOD 5 限 公 司 ; 2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监 丰 枯 水 期 各 监 测 一 次, 监 测 高 锰 酸 盐 指 2. 吴 中 区 环 境 测 3 天, 每 天 取 一 个 断 面 设 置 及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数 NH3-N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混 合 样 标 准 执 行 石 油 类 督 监 测 项 目 TSP TSP NO 2 表 3.6-44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频 次 1 次 / 年, 每 次 连 续 2 天 采 样 采 样 说 明 说 明 连 续 12 小 时 以 上 NO 2 连 续 18 小 时 采 样, TSP 连 续 12 小 时 采 样 拌 和 场 下 风 向 设 监 测 点, 并 同 时 在 上 风 向 100 m 以 处 设 比 较 监 测 点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依 照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1. 建 设 单 位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2.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负 责 监 督 3.7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及 效 益 分 析 3.7.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1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投 资 见 表 3.7-1 146

污 染 源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表 3.7-1 环 保 措 施 和 投 资 一 览 表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社 会 影 响 环 境 警 示 标 志 2 生 态 影 响 噪 声 废 水 废 气 147 作 用 施 工 期 引 导 当 地 居 民 安 全 出 行 进 度 施 工 期 实 施 有 肥 力 土 层 保 护 15 保 护 土 壤 资 源 施 工 期 实 施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30 直 立 大 弧 形 声 屏 障 恢 复 耕 地, 减 少 工 程 导 致 的 耕 地 的 损 失 施 工 期 实 施 5232.5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直 立 弧 形 声 屏 障 675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绿 化 80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施 工 营 地 隔 油 池 蒸 发 池 雨 布 防 落 物 网 泥 浆 沉 淀 池 20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5 减 缓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15 防 止 施 工 泥 浆 污 染 水 体 施 工 期 实 施 防 护 物 资 20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拌 和 场 除 尘 装 置 20 削 减 拌 和 粉 尘 排 放 量 施 工 期 实 施 洒 水 车 ( 约 2 辆 ) 8 挡 风 板 篷 布 等 防 护 物 资 固 废 垃 圾 委 托 处 理 费 15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其 它 减 缓 施 工 粉 尘 率 在 70% 以 上 施 工 期 实 施 10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将 垃 圾 运 往 指 定 地 点 处 理 施 工 期 实 施 警 示 标 志 6 提 醒 司 机 谨 慎 驾 驶 施 工 期 实 施 吸 油 毡 围 油 栏 等 防 护 物 资 180 防 止 保 护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标 示 牌 1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169 人 员 培 训 1 发 挥 其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监 控 作 用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和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实 施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宣 传 教 育 1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2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调 查 及 后 评 价 费 用 30 保 证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和 执 行 增 强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提 高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落 实 2015 年 实 施 合 计 6537.5 -- -- 2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对 项 目 采 用 的 环 保 措 施 产 生 的 环 境 综 合 效 益 进 行 了 定 性 评 价, 由 表 可 见, 本 环

评 拟 采 用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合 理, 切 实 可 行 表 3.7-2 环 保 措 施 综 合 损 益 定 性 分 析 表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路 界 内 外 绿 化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排 水 防 护 工 程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下 表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1. 施 工 时 间 的 安 排 2. 控 制 料 场 拌 和 站 距 敏 感 点 的 距 离 3. 拆 迁 及 再 安 置 4.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5. 地 方 道 路 的 修 建 1. 道 路 绿 化 2. 临 时 场 地 植 被 恢 复 1. 设 置 声 屏 障 低 噪 声 路 面 绿 化 1.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2. 排 水 及 防 护 工 程 1. 施 工 期 监 测 2. 营 运 期 监 测 3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1. 防 止 噪 声 扰 民 2. 防 止 空 气 污 染 3.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4. 方 便 群 众 出 入 5.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产 生 的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1. 道 路 景 观 2. 水 土 保 持 3. 恢 复 补 偿 植 被 减 小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影 响 保 护 道 路 沿 线 河 流 的 水 质 1. 监 测 沿 线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2. 保 护 沿 线 地 区 的 生 活 环 境 1. 保 护 人 们 的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2. 保 护 土 地, 农 业, 植 被 等 资 源 3.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安 全, 公 众 身 体 健 康 1.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进 一 步 扩 大 2.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3. 增 加 土 地 使 用 价 值 4. 改 善 道 路 整 体 环 境 1.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学 校 的 生 活 环 境 1. 水 资 源 保 护 2. 水 土 保 持 保 护 人 类 及 生 物 生 存 的 环 境 使 施 工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道 路 建 设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的 支 持 1. 改 善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2. 增 加 旅 客 乘 坐 安 全, 舒 适 感 3. 提 高 司 机 安 全 驾 驶 性 保 护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及 人 们 的 身 体 健 康 保 护 水 资 源 使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采 用 补 偿 法 专 家 打 分 法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进 行 定 量 化 分 析, 见 148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表 3.7-3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表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程 度 描 述 效 益 备 注 环 境 空 气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声 环 境 声 环 境 恶 化 -3 水 环 境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人 群 健 康 无 显 著 不 利 影 响, 交 通 方 便 有 利 于 就 医 +1 矿 产 资 源 特 产 有 利 于 资 源 开 发 +3 旅 游 资 源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极 大 有 利 于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3 农 业 占 地 影 响 农 业 生 产, 但 加 速 对 外 的 物 流 交 换 0 城 镇 规 划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有 利 于 城 镇 社 会 发 展 +2 水 土 保 持 造 成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增 加 ; 增 加 防 护 排 水 工 程 及 环 保 措 施 -1 拆 迁 安 置 拆 迁 货 币 补 偿 -1 土 地 价 值 道 路 沿 线 两 侧 居 住 用 地 贬 值 ; 产 业 用 地 增 值 +2 道 路 直 接 社 会 效 益 节 约 时 间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降 低 油 耗 提 高 安 全 性 +3 道 路 间 接 社 会 效 益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增 强 环 境 意 识 +3 环 保 措 施 增 加 工 程 投 资 -1 合 计 正 效 益 :(+23); 负 效 益 :(-3); 正 效 益 / 负 效 益 =7.67 +13 按 影 响 程 度 由 小 到 大 分 别 打 1 2 3 分 : + 表 示 正 效 益 ; - 表 示 负 效 益 3.7.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1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投 资 见 表 3.7-4 污 染 源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表 3.7-4 环 保 措 施 和 投 资 一 览 表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社 会 影 响 环 境 警 示 标 志 6 生 态 影 响 噪 声 废 水 临 时 用 地 表 层 耕 植 土 保 存 与 植 被 恢 复 30 149 作 用 施 工 期 引 导 当 地 居 民 安 全 出 行 保 存 临 时 占 地 的 表 层 耕 植 土 以 及 施 工 后 的 恢 复 植 被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200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进 度 施 工 期 实 施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实 施 直 立 大 弧 形 声 屏 障 3320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直 立 弧 形 声 屏 障 2000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隔 声 窗 575.2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铺 设 低 噪 声 路 面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24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施 工 营 地 隔 油 池 蒸 发 池 6 减 缓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雨 布 防 落 物 网 泥 浆 沉 淀 池 18 防 止 施 工 泥 浆 污 染 水 体 施 工 期 实 施 防 护 物 资 24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收 费 站 污 水 暂 存 池 ( 利 用 现 有 )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营 运 期 实 施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污 染 源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作 用 进 度 拌 和 场 除 尘 装 置 18 削 减 拌 和 粉 尘 排 放 量 施 工 期 实 施 废 气 洒 水 车 ( 约 4 辆 ) 16 减 缓 施 工 粉 尘 率 在 70% 以 上 施 工 期 实 施 挡 风 板 篷 布 等 防 护 物 资 12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固 废 垃 圾 委 托 处 理 费 18 将 垃 圾 运 往 指 定 地 点 处 理 施 工 期 实 施 警 示 标 志 5 提 醒 司 机 谨 慎 驾 驶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风 险 吸 油 毡 围 油 栏 等 防 护 物 事 故 142 防 止 保 护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资 环 境 保 护 标 示 牌 2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130 发 挥 其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监 控 作 用 实 施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人 员 培 训 5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和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其 它 宣 传 教 育 5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10 保 证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施 的 落 实 和 执 行 落 实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调 查 及 后 增 强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30 评 价 费 用 提 高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2014 年 实 施 合 计 6435.2 -- -- 2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路 界 内 外 绿 化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排 水 防 护 工 程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表 3.7-5 环 保 措 施 综 合 损 益 定 性 分 析 表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1. 施 工 时 间 的 安 排 2. 控 制 料 场 拌 和 站 距 敏 感 点 的 距 离 3. 拆 迁 及 再 安 置 4.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5. 地 方 道 路 的 修 建 1. 道 路 绿 化 2. 临 时 场 地 植 被 恢 复 1. 设 置 声 屏 障 低 噪 声 路 面 1.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2. 排 水 及 防 护 工 程 1. 施 工 期 监 测 2. 营 运 期 监 测 1. 防 止 噪 声 扰 民 2. 防 止 空 气 污 染 3.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4. 方 便 群 众 出 入 5.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产 生 的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1. 道 路 景 观 2. 水 土 保 持 3. 恢 复 补 偿 植 被 减 小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影 响 保 护 道 路 沿 线 河 流 的 水 质 1. 监 测 沿 线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150 1. 保 护 人 们 的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2. 保 护 土 地, 农 业, 植 被 等 资 源 3.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安 全, 公 众 身 体 健 康 1.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进 一 步 扩 大 2.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3. 增 加 土 地 使 用 价 值 4. 改 善 道 路 整 体 环 境 1.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学 校 的 生 活 环 境 1. 水 资 源 保 护 2. 水 土 保 持 保 护 人 类 及 生 物 生 存 的 环 境 使 施 工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道 路 建 设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的 支 持 1. 改 善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2. 增 加 旅 客 乘 坐 安 全, 舒 适 感 3. 提 高 司 机 安 全 驾 驶 性 保 护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及 人 们 的 身 体 健 康 保 护 水 资 源 使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管 理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2. 保 护 沿 线 地 区 的 生 活 环 境 表 3.7-6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表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程 度 描 述 效 益 备 注 环 境 空 气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声 环 境 声 环 境 恶 化 -3 水 环 境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人 群 健 康 无 显 著 不 利 影 响, 交 通 方 便 有 利 于 就 医 +1 矿 产 资 源 特 产 有 利 于 资 源 开 发 +3 旅 游 资 源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极 大 有 利 于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3 农 业 占 地 影 响 农 业 生 产, 但 加 速 对 外 的 物 流 交 换 0 城 镇 规 划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有 利 于 城 镇 社 会 发 展 +2 水 土 保 持 造 成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增 加 ; 增 加 防 护 排 水 工 程 及 环 保 措 施 -1 拆 迁 安 置 拆 迁 货 币 补 偿 -1 土 地 价 值 道 路 沿 线 两 侧 居 住 用 地 贬 值 ; 产 业 用 地 增 值 +2 道 路 直 接 社 会 效 益 节 约 时 间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降 低 油 耗 提 高 安 全 性 +3 道 路 间 接 社 会 效 益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增 强 环 境 意 识 +3 环 保 措 施 增 加 工 程 投 资 -1 合 计 正 效 益 :(+23); 负 效 益 :(-3); 正 效 益 / 负 效 益 =7.67 +13 按 影 响 程 度 由 小 到 大 分 别 打 1 2 3 分 : + 表 示 正 效 益 ; - 表 示 负 效 益 3.7.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1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投 资 见 表 3.7-7 表 3.7-7 环 保 措 施 和 投 资 一 览 表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备 注 环 境 监 理 50 含 监 测 费 用 噪 声 措 施 1600 声 屏 障 1648 隔 声 玻 璃 窗 隔 声 通 风 窗, 共 约 2746 户, 每 户 约 6000 元 洒 水 车 5 扬 尘 治 理 清 扫 车 100 施 工 期 降 尘 绿 化 工 程 900 降 尘 减 噪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防 护 费 2900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水 土 保 持 管 理 100 护 路 养 路 环 保 设 施 维 护 费 100-151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备 注 预 留 降 噪 费 用 260 隔 声 玻 璃 窗 隔 声 通 风 窗 等 紧 急 事 故 处 理 费 50 保 护 环 境 的 应 急 措 施 其 他 不 可 预 见 费 ( 按 上 述 费 用 的 5%) 289 总 计 8002 2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1) 直 接 效 益 目 在 施 工 和 营 运 期 间 的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和 交 通 噪 声 辐 射 会 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对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但 这 些 负 面 影 响 必 将 是 复 杂 的 多 方 面 的 采 取 操 作 性 强 的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每 年 所 挽 回 的 经 济 损 失, 亦 即 环 保 投 资 的 直 接 效 益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但 目 前 很 难 用 具 体 货 币 形 式 来 衡 量, 只 能 对 若 不 采 取 措 施 时, 因 工 程 建 设 而 导 致 的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变 化 所 引 起 的 人 体 健 康 生 活 质 量 以 及 农 业 生 产 等 方 面 的 经 济 损 失 作 粗 略 计 算 或 定 性 分 析 用 以 反 馈 环 保 投 资 的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表 3.6-1 对 项 目 采 用 的 环 保 措 施 产 生 的 环 境 综 合 效 益 进 行 了 定 性 评 价 同 时 采 用 补 偿 法 专 家 打 分 法 等 分 析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进 行 定 性 量 化 分 析, 其 分 析 见 表 3.6-2 所 示 (2) 间 接 效 益 在 实 施 有 效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会 产 生 以 下 的 间 接 效 益 : 保 证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和 正 常 生 活 秩 序, 维 护 居 民 的 环 境 心 理 健 康 和 减 轻 居 民 的 烦 躁 情 绪, 减 少 社 会 不 稳 定 的 诱 发 因 素 等 所 有 这 些 间 接 效 益 在 目 前 很 难 用 货 币 形 式 来 度 量, 但 可 以 肯 定 的 是, 它 应 是 环 保 投 资 所 获 取 的 社 会 效 益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总 之, 项 目 产 生 的 环 境 经 济 正 效 益 占 主 导 地 位, 从 环 保 角 度 看 该 项 目 是 可 行 的 表 3.7-8 环 保 措 施 综 合 损 益 定 性 分 析 表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1. 施 工 时 间 的 安 排 2. 控 制 料 场 拌 和 站 距 敏 感 点 的 距 离 3. 拆 迁 及 再 安 置 4.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1. 防 止 噪 声 扰 民 2. 防 止 空 气 污 染 3.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4. 方 便 群 众 出 入 5.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产 生 的 社 会 环 境 影 1. 保 护 人 们 的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2. 保 护 土 地, 农 业, 植 被 等 资 源 3.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安 全, 公 众 身 体 健 康 使 施 工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道 路 建 设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的 支 持 152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5. 地 方 道 路 的 修 建 响 路 界 内 外 绿 化 1. 道 路 绿 化 2. 临 时 占 地 绿 化 恢 复 1. 道 路 景 观 2. 水 土 保 持 3. 恢 复 补 偿 植 被 1.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进 一 步 扩 大 2.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3. 增 加 土 地 使 用 价 值 4. 改 善 道 路 整 体 环 境 1. 改 善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2. 增 加 旅 客 乘 坐 安 全, 舒 适 感 3. 提 高 司 机 安 全 驾 驶 性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1. 设 置 隔 声 门 窗 声 屏 障 低 噪 声 路 面 减 小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影 响 1.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点 医 院 学 校 的 生 活 环 境 保 护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及 人 们 的 身 体 健 康 污 水 处 理 排 水 防 护 工 1.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2. 排 水 及 防 护 工 程 保 护 道 路 沿 线 地 区 河 流 的 水 质 1. 水 资 源 保 护 2. 水 土 保 持 保 护 水 资 源 程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1. 施 工 期 监 测 2. 营 运 期 监 测 1. 监 测 沿 线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2. 保 护 沿 线 地 区 的 生 活 环 境 保 护 人 类 及 生 物 生 存 的 环 境 使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表 3.7-9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表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程 度 描 述 效 益 备 注 环 境 空 气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声 环 境 声 环 境 恶 化 -3 水 环 境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人 群 健 康 无 显 著 不 利 影 响, 交 通 方 便 有 利 于 就 医 +1 矿 产 资 源 特 产 有 利 于 资 源 开 发 +3 旅 游 资 源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极 大 有 利 于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3 农 业 占 地 影 响 农 业 生 产, 但 加 速 对 外 的 物 流 交 换 +1 城 镇 规 划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有 利 于 城 镇 社 会 发 展 +2 水 土 保 持 造 成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增 加 ; 增 加 防 护 排 水 工 程 及 环 保 措 施 -1 拆 迁 安 置 拆 迁 货 币 补 偿 -1 土 地 价 值 道 路 沿 线 两 侧 居 住 用 地 贬 值 ; 产 业 用 地 增 值 +2 道 路 直 接 社 会 效 益 节 约 时 间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降 低 油 耗 提 高 安 全 性 +3 道 路 间 接 社 会 效 益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增 强 环 境 意 识 +3 环 保 措 施 增 加 工 程 投 资 -1 合 计 正 效 益 :(+23); 负 效 益 :(-3); 正 效 益 / 负 效 益 =7.67 +14 按 影 响 程 度 由 小 到 大 分 别 打 1 2 3 分 : + 表 示 正 效 益 ; - 表 示 负 效 益 3.7.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1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投 资 见 下 表 153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污 染 源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表 3.7-10 环 保 措 施 和 投 资 一 览 表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社 会 影 响 环 境 警 示 标 志 2 生 态 影 响 噪 声 废 水 废 气 作 用 施 工 期 引 导 当 地 居 民 安 全 出 行 进 度 施 工 期 实 施 有 肥 力 土 层 保 护 3 保 护 土 壤 资 源 施 工 期 实 施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10 恢 复 耕 地, 减 少 工 程 导 致 的 耕 地 的 损 失 施 工 期 实 施 声 屏 障 517.5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围 墙 5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绿 化 50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施 工 营 地 化 粪 池 蒸 发 池 雨 布 防 落 物 网 泥 浆 沉 淀 池 5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2 减 缓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5 防 止 施 工 泥 浆 污 染 水 体 施 工 期 实 施 防 护 物 资 4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拌 和 场 除 尘 装 置 4 削 减 拌 和 粉 尘 排 放 量 施 工 期 实 施 洒 水 车 ( 约 1 辆 ) 4 挡 风 板 篷 布 等 防 护 物 资 固 废 垃 圾 委 托 处 理 费 5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其 它 减 缓 施 工 粉 尘 率 在 70% 以 上 施 工 期 实 施 2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将 垃 圾 运 往 指 定 地 点 处 理 施 工 期 实 施 警 示 标 志 2 提 醒 司 机 谨 慎 驾 驶 施 工 期 实 施 径 流 收 集 和 处 理 系 统 吸 油 毡 围 油 栏 等 防 护 物 资 30 防 止 保 护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40 防 止 保 护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标 示 牌 1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56 人 员 培 训 1 发 挥 其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监 控 作 用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和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实 施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宣 传 教 育 1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2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调 查 及 后 评 价 费 用 20 保 证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和 执 行 增 强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提 高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落 实 2015 年 实 施 合 计 771.5 -- -- 154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2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1) 直 接 效 益 目 在 施 工 和 营 运 期 间 的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和 交 通 噪 声 辐 射 会 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对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但 这 些 负 面 影 响 必 将 是 复 杂 的 多 方 面 的 采 取 操 作 性 强 的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每 年 所 挽 回 的 经 济 损 失, 亦 即 环 保 投 资 的 直 接 效 益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但 目 前 很 难 用 具 体 货 币 形 式 来 衡 量, 只 能 对 若 不 采 取 措 施 时, 因 工 程 建 设 而 导 致 的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变 化 所 引 起 的 人 体 健 康 生 活 质 量 以 及 农 业 生 产 等 方 面 的 经 济 损 失 作 粗 略 计 算 或 定 性 分 析 用 以 反 馈 环 保 投 资 的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2) 间 接 效 益 在 实 施 有 效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会 产 生 以 下 的 间 接 效 益 : 保 证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和 正 常 生 活 秩 序, 维 护 居 民 的 环 境 心 理 健 康 和 减 轻 居 民 的 烦 躁 情 绪, 减 少 社 会 不 稳 定 的 诱 发 因 素 等 所 有 这 些 间 接 效 益 在 目 前 很 难 用 货 币 形 式 来 度 量, 但 可 以 肯 定 的 是, 它 应 是 环 保 投 资 所 获 取 的 社 会 效 益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总 之,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经 济 的 正 效 益 占 主 导 地 位, 从 环 保 角 度 来 看 该 项 目 是 可 行 的 表 3.7-11 环 保 措 施 综 合 损 益 定 性 分 析 表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路 界 内 外 绿 化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1. 施 工 时 间 的 安 排 2. 控 制 料 场 拌 和 站 距 敏 感 点 的 距 离 3. 拆 迁 及 再 安 置 4.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5. 地 方 道 路 的 修 建 1. 道 路 边 坡 绿 化 2. 弃 土 场 还 耕 或 绿 化 1. 防 止 噪 声 扰 民 2. 防 止 空 气 污 染 3.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4. 方 便 群 众 出 入 5.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产 生 的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1. 道 路 景 观 2. 水 土 保 持 3. 恢 复 补 偿 植 被 1. 设 置 隔 声 门 窗 绿 化 减 小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影 响 1. 保 护 人 们 的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2. 保 护 土 地, 农 业, 植 被 等 资 源 3.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安 全, 公 众 身 体 健 康 1.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进 一 步 扩 大 2.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3. 增 加 土 地 使 用 价 值 4. 改 善 道 路 整 体 环 境 1. 保 护 村 镇 居 民 的 生 活 环 境 使 施 工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道 路 建 设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的 支 持 1. 改 善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2. 增 加 旅 客 乘 坐 安 全, 舒 适 感 3. 提 高 司 机 安 全 驾 驶 性 保 护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及 155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人 们 的 身 体 健 康 污 水 处 理 排 水 防 护 工 1.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2. 排 水 及 防 护 工 程 保 护 道 路 沿 线 地 区 灌 区 河 流 的 水 质 1. 水 资 源 保 护 2. 水 土 保 持 保 护 水 资 源 程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1. 施 工 期 监 测 2. 营 运 期 监 测 1. 监 测 沿 线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2. 保 护 沿 线 地 区 的 生 活 环 境 保 护 人 类 及 生 物 生 存 的 环 境 使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表 3.7-1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表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程 度 描 述 效 益 备 注 环 境 空 气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声 环 境 声 环 境 恶 化 -3 水 环 境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人 群 健 康 无 显 著 不 利 影 响, 交 通 方 便 有 利 于 就 医 +1 矿 产 资 源 特 产 有 利 于 资 源 开 发 +3 旅 游 资 源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极 大 有 利 于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3 农 业 占 地 影 响 农 业 生 产, 但 加 速 对 外 的 物 流 交 换 +1 城 镇 规 划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有 利 于 城 镇 社 会 发 展 +2 水 土 保 持 造 成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增 加 ; 增 加 防 护 排 水 工 程 及 环 保 措 施 -1 拆 迁 安 置 拆 迁 货 币 补 偿 -1 土 地 价 值 道 路 沿 线 两 侧 居 住 用 地 贬 值 ; 产 业 用 地 增 值 +2 道 路 直 接 社 会 效 益 节 约 时 间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降 低 油 耗 提 高 安 全 性 +3 道 路 间 接 社 会 效 益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增 强 环 境 意 识 +3 环 保 措 施 增 加 工 程 投 资 -1 合 计 正 效 益 :(+23); 负 效 益 :(-3); 正 效 益 / 负 效 益 =7.67 +14 按 影 响 程 度 由 小 到 大 分 别 打 1 2 3 分 : + 表 示 正 效 益 ; - 表 示 负 效 益 3.7.5 西 环 北 延 1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投 资 见 表 3.7-13 表 3.7-13 环 保 措 施 和 投 资 一 览 表 污 染 源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作 用 进 度 社 会 影 响 环 境 警 示 标 志 2 施 工 期 引 导 当 地 居 民 安 全 出 行 施 工 期 实 施 有 肥 力 土 层 保 护 15 保 护 土 壤 资 源 施 工 期 实 施 生 态 影 恢 复 耕 地, 减 少 工 程 导 致 的 耕 地 的 损 响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30 施 工 期 实 施 失 噪 声 声 屏 障 2388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156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污 染 源 废 水 废 气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作 用 进 度 隔 声 窗 172.8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20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施 工 营 地 化 粪 池 蒸 发 池 5 减 缓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雨 布 防 落 物 网 泥 浆 沉 淀 池 15 防 止 施 工 泥 浆 污 染 水 体 施 工 期 实 施 防 护 物 资 20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拌 和 场 除 尘 装 置 20 削 减 拌 和 粉 尘 排 放 量 施 工 期 实 施 洒 水 车 ( 约 8 辆 ) 32 减 缓 施 工 粉 尘 率 在 70% 以 上 施 工 期 实 施 挡 风 板 篷 布 等 防 护 物 资 10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固 废 垃 圾 委 托 处 理 费 15 将 垃 圾 运 往 指 定 地 点 处 理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其 它 警 示 标 志 6 提 醒 司 机 谨 慎 驾 驶 施 工 期 实 施 径 流 收 集 和 处 理 系 统 200 防 止 保 护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吸 油 毡 围 油 栏 等 防 护 物 资 180 防 止 保 护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标 示 牌 1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172.5 发 挥 其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监 控 作 用 人 员 培 训 1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和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宣 传 教 育 1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2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调 查 及 后 评 价 费 用 50 保 证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和 执 行 增 强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提 高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实 施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落 实 2015 年 实 施 合 计 3358.3 -- -- 2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1) 直 接 效 益 目 在 施 工 和 营 运 期 间 的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和 交 通 噪 声 辐 射 会 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对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但 这 些 负 面 影 响 必 将 是 复 杂 的 多 方 面 的 采 取 操 作 性 强 的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每 年 所 挽 回 的 经 济 损 失, 亦 即 环 保 投 资 的 直 接 效 益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但 目 前 很 难 用 具 体 货 币 形 式 来 衡 量, 只 能 对 若 不 采 取 措 施 时, 因 工 程 建 设 而 导 致 的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变 化 所 引 起 的 人 体 健 康 生 活 质 量 以 及 农 业 生 产 等 方 面 的 经 济 损 失 作 粗 略 计 算 或 定 性 分 析 用 以 反 馈 环 保 投 资 的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157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2) 间 接 效 益 在 实 施 有 效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会 产 生 以 下 的 间 接 效 益 : 保 证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和 正 常 生 活 秩 序, 维 护 居 民 的 环 境 心 理 健 康 和 减 轻 居 民 的 烦 躁 情 绪, 减 少 社 会 不 稳 定 的 诱 发 因 素 等 所 有 这 些 间 接 效 益 在 目 前 很 难 用 货 币 形 式 来 度 量, 但 可 以 肯 定 的 是, 它 应 是 环 保 投 资 所 获 取 的 社 会 效 益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总 之,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经 济 的 正 效 益 占 主 导 地 位, 从 环 保 角 度 来 看 该 项 目 是 可 行 的 表 3.7-14 环 保 措 施 综 合 损 益 定 性 分 析 表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路 界 内 外 绿 化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排 水 防 护 工 程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1. 施 工 时 间 的 安 排 2. 控 制 料 场 拌 和 站 距 敏 感 点 的 距 离 3. 拆 迁 及 再 安 置 4.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5. 地 方 道 路 的 修 建 1. 公 路 边 坡 绿 化 2. 弃 土 场 还 耕 或 绿 化 1. 防 止 噪 声 扰 民 2. 防 止 空 气 污 染 3.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4. 方 便 群 众 出 入 5.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产 生 的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1. 公 路 景 观 2. 水 土 保 持 3. 恢 复 补 偿 植 被 1. 设 置 隔 声 门 窗 绿 化 减 小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1.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2. 排 水 及 防 护 工 程 1. 施 工 期 监 测 2. 营 运 期 监 测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影 响 保 护 公 路 沿 线 地 区 灌 区 河 流 的 水 质 1. 监 测 沿 线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2. 保 护 沿 线 地 区 的 生 活 环 境 1. 保 护 人 们 的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2. 保 护 土 地, 农 业, 植 被 等 资 源 3.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安 全, 公 众 身 体 健 康 1.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进 一 步 扩 大 2.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3. 增 加 土 地 使 用 价 值 4. 改 善 公 路 整 体 环 境 1. 保 护 村 镇 居 民 的 生 活 环 境 1. 水 资 源 保 护 2. 水 土 保 持 保 护 人 类 及 生 物 生 存 的 环 境 使 施 工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公 路 建 设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的 支 持 1. 改 善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2. 增 加 旅 客 乘 坐 安 全, 舒 适 感 3. 提 高 司 机 安 全 驾 驶 性 保 护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及 人 们 的 身 体 健 康 保 护 水 资 源 使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表 3.7-15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表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程 度 描 述 效 益 备 注 环 境 空 气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按 影 响 声 环 境 声 环 境 恶 化 -3 水 环 境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158 程 度 由 小 到 大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程 度 描 述 效 益 备 注 人 群 健 康 无 显 著 不 利 影 响, 交 通 方 便 有 利 于 就 医 +1 分 别 打 矿 产 资 源 特 产 有 利 于 资 源 开 发 +3 旅 游 资 源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极 大 有 利 于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3 农 业 占 地 影 响 农 业 生 产, 但 加 速 对 外 的 物 流 交 换 +1 城 镇 规 划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有 利 于 城 镇 社 会 发 展 +2 水 土 保 持 造 成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增 加 ; 增 加 防 护 排 水 工 程 及 环 保 措 施 -1 拆 迁 安 置 拆 迁 货 币 补 偿 -1 土 地 价 值 公 路 沿 线 两 侧 居 住 用 地 贬 值 ; 产 业 用 地 增 值 +2 公 路 直 接 社 会 效 益 节 约 时 间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降 低 油 耗 提 高 安 全 性 +3 公 路 间 接 社 会 效 益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增 强 环 境 意 识 +3 环 保 措 施 增 加 工 程 投 资 -1 合 计 正 效 益 :(+23); 负 效 益 :(-3); 正 效 益 / 负 效 益 =7.67 +14 1 2 3 分 : + 表 示 正 效 益 ; - 表 示 负 效 益 3.7.6 东 环 南 延 1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投 资 见 下 表 表 3.7-16 环 保 措 施 和 投 资 一 览 表 污 染 源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社 会 影 响 环 境 警 示 标 志 2 生 态 影 响 噪 声 废 水 废 气 作 用 施 工 期 引 导 当 地 居 民 安 全 出 行 进 度 施 工 期 实 施 有 肥 力 土 层 保 护 15 保 护 土 壤 资 源 施 工 期 实 施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30 绿 化 恢 复, 减 少 工 程 导 致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施 工 期 实 施 隔 声 窗 72.8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声 屏 障 292.5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跟 踪 监 测 1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营 运 期 实 施 预 留 降 噪 措 施 6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营 运 期 实 施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施 工 营 地 化 粪 池 蒸 发 池 雨 布 防 落 物 网 泥 浆 沉 淀 池 20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5 减 缓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15 防 止 施 工 泥 浆 污 染 水 体 施 工 期 实 施 防 护 物 资 20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拌 和 场 除 尘 装 置 20 削 减 拌 和 粉 尘 排 放 量 施 工 期 实 施 洒 水 车 ( 约 2 辆 ) 8 挡 风 板 篷 布 等 防 护 物 资 减 缓 施 工 粉 尘 率 在 70% 以 上 施 工 期 实 施 10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159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污 染 源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固 废 垃 圾 委 托 处 理 费 15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其 它 作 用 将 垃 圾 运 往 指 定 地 点 处 理 进 度 施 工 期 实 施 警 示 标 志 6 提 醒 司 机 谨 慎 驾 驶 施 工 期 实 施 吸 油 毡 围 油 栏 等 防 护 物 资 180 防 止 保 护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标 示 牌 1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169 人 员 培 训 1 发 挥 其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监 控 作 用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和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实 施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宣 传 教 育 1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2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调 查 及 后 评 价 费 用 30 保 证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和 执 行 增 强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提 高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落 实 2014 年 实 施 合 计 922.3 -- -- 2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表 3.4-10 对 项 目 采 用 的 环 保 措 施 产 生 的 环 境 综 合 效 益 进 行 了 定 性 评 价, 由 表 可 见, 本 环 评 拟 采 用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合 理, 切 实 可 行 表 3.7-17 环 保 措 施 综 合 损 益 定 性 分 析 表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路 界 内 外 绿 化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1. 施 工 时 间 的 安 排 2. 控 制 料 场 拌 和 站 距 敏 感 点 的 距 离 3. 拆 迁 及 再 安 置 4.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5. 地 方 道 路 的 修 建 1. 道 路 绿 化 2. 临 时 场 地 植 被 恢 复 1. 设 置 声 屏 障 低 噪 声 路 面 绿 化 1. 防 止 噪 声 扰 民 2. 防 止 空 气 污 染 3.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4. 方 便 群 众 出 入 5.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产 生 的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1. 道 路 景 观 2. 水 土 保 持 3. 恢 复 补 偿 植 被 减 小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影 响 1. 保 护 人 们 的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2. 保 护 土 地, 农 业, 植 被 等 资 源 3.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安 全, 公 众 身 体 健 康 1.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进 一 步 扩 大 2.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3. 增 加 土 地 使 用 价 值 4. 改 善 道 路 整 体 环 境 1.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学 校 的 生 活 环 境 使 施 工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道 路 建 设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的 支 持 1. 改 善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2. 增 加 旅 客 乘 坐 安 全, 舒 适 感 3. 提 高 司 机 安 全 驾 驶 性 保 护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及 人 们 的 身 体 健 康 污 水 处 1.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保 护 道 路 沿 线 河 流 1. 水 资 源 保 护 保 护 水 资 源 160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理 排 水 防 护 工 程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2. 排 水 及 防 护 工 程 的 水 质 2. 水 土 保 持 1. 施 工 期 监 测 2. 营 运 期 监 测 1. 监 测 沿 线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2. 保 护 沿 线 地 区 的 生 活 环 境 保 护 人 类 及 生 物 生 存 的 环 境 使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下 表 3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采 用 补 偿 法 专 家 打 分 法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进 行 定 量 化 分 析, 见 表 3.7-18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表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程 度 描 述 效 益 备 注 环 境 空 气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声 环 境 声 环 境 恶 化 -3 水 环 境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人 群 健 康 无 显 著 不 利 影 响, 交 通 方 便 有 利 于 就 医 +1 矿 产 资 源 特 产 有 利 于 资 源 开 发 +3 旅 游 资 源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极 大 有 利 于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3 农 业 占 地 影 响 农 业 生 产, 但 加 速 对 外 的 物 流 交 换 +1 城 镇 规 划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有 利 于 城 镇 社 会 发 展 +2 水 土 保 持 造 成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增 加 ; 增 加 防 护 排 水 工 程 及 环 保 措 施 -1 拆 迁 安 置 拆 迁 货 币 补 偿 -1 土 地 价 值 道 路 沿 线 两 侧 居 住 用 地 贬 值 ; 产 业 用 地 增 值 +2 道 路 直 接 社 会 效 益 节 约 时 间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降 低 油 耗 提 高 安 全 性 +3 道 路 间 接 社 会 效 益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增 强 环 境 意 识 +3 环 保 措 施 增 加 工 程 投 资 -1 合 计 正 效 益 :(+23); 负 效 益 :(-3); 正 效 益 / 负 效 益 =7.67 +14 按 影 响 程 度 由 小 到 大 分 别 打 1 2 3 分 : + 表 示 正 效 益 ; - 表 示 负 效 益 161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南 环 西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第 11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3.7.7 南 环 西 延 污 染 源 废 气 固 废 噪 声 其 他 1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投 资 见 表 3.7-19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表 3.7-19 三 同 时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一 览 表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洒 水 车 1 辆 30.0 路 面 清 扫 车 ( 养 护 部 门 设 置, 共 2 辆 )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材 废 料 收 集 和 委 托 处 理 费 采 用 低 噪 声 路 面 效 果 减 缓 施 工 粉 尘 率 在 70% 以 上 进 度 施 工 期 实 施 30.0 减 缓 路 面 积 尘 营 运 初 期 实 施 10.0 计 入 工 程 总 体 投 资 将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运 往 指 定 地 点 处 理 降 噪 施 工 期 实 施 施 工 期 实 施 声 屏 障 1183.75 降 噪 施 工 期 实 施 隔 声 窗 19.2 降 噪 施 工 期 实 施 跟 踪 监 测, 预 留 降 噪 费 用 环 境 保 护 标 示 牌 ( 每 标 段 2 个 ) 12.5 降 噪 运 营 期 实 施 1.0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期 实 施 禁 鸣 警 示 牌 (2 块 ) 2.0 加 强 环 保 管 理 施 工 期 实 施 车 辆 引 导 标 示 牌 3.0 引 导 车 辆 高 架 经 过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30.0 确 保 环 境 工 程 质 量 施 工 设 计 环 境 监 测 80 人 员 培 训 和 宣 传 教 育 5.0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50.0 环 境 监 理 100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调 查 及 后 评 价 费 用 30.0 合 计 1586.45 2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1) 直 接 效 益 发 挥 其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监 控 作 用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和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保 证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和 执 行 保 证 施 工 过 程 和 环 保 设 施 的 建 设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等 增 强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提 高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实 施 施 工 期 实 施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落 实 施 工 期 实 施 施 工 期 实 施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和 运 营 期 间 的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和 交 通 噪 声 辐 射 会 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产 162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南 环 西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第 11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生 不 利 影 响, 对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采 取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每 年 所 挽 回 的 经 济 损 失, 即 环 保 投 资 的 直 接 效 益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但 目 前 很 难 用 具 体 货 币 形 式 来 衡 量, 只 能 对 若 不 采 取 措 施 时, 因 工 程 建 设 而 导 致 的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变 化 所 引 起 的 人 体 健 康 生 活 质 量 以 及 农 业 生 产 等 方 面 的 经 济 损 失 作 粗 略 计 算 或 定 性 分 析 用 以 反 馈 环 保 投 资 的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2) 间 接 效 益 实 施 有 效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将 产 生 以 下 的 间 接 效 益 : 保 证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和 正 常 生 活 秩 序, 维 护 居 民 的 环 境 心 理 健 康 和 减 轻 居 民 的 烦 躁 情 绪, 减 少 社 会 不 稳 定 的 诱 发 因 素 所 有 这 些 间 接 效 益 目 前 很 难 用 货 币 形 式 来 度 量, 但 它 是 环 保 投 资 所 获 取 的 社 会 效 益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经 济 正 效 益 占 主 导 地 位, 从 环 境 经 济 角 度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表 3.7-20 环 保 措 施 综 合 损 益 定 性 分 析 表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1 施 工 时 间 的 安 排 2 合 理 布 置 料 场 拌 和 站 及 防 尘 3 拆 迁 及 补 偿 4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5 基 础 设 施 保 护 1 防 止 噪 声 扰 民 2 防 止 空 气 污 染 3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4 保 障 群 众 生 活 5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产 生 的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1 保 护 人 们 的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2 保 护 土 地 农 业 植 被 资 源 3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安 全, 公 众 身 体 健 康 使 施 工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公 路 建 设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的 支 持 1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进 一 1 改 善 地 区 的 生 1 公 路 边 坡 绿 化 1 公 路 景 观 步 扩 大 态 环 境 绿 化 2 临 时 用 地 2 水 土 保 持 2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2 增 加 旅 客 乘 坐 还 耕 或 绿 化 3 恢 复 补 偿 植 被 3 增 加 土 地 使 用 价 值 4 改 善 公 路 整 体 环 境 安 全 舒 适 感 3 提 高 车 辆 安 全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1 安 装 隔 声 窗 2 加 高 围 墙 3 降 噪 路 面 4 加 强 监 测 减 小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影 响 保 护 村 镇 居 民 的 生 活 环 境 保 护 人 群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及 人 群 的 身 体 健 康 排 水 防 护 工 程 排 水 及 防 护 工 程 保 护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1 水 资 源 保 护 2 水 土 保 持 保 护 水 资 源 163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南 环 西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第 11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1 监 测 沿 线 地 区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1 施 工 期 监 测 2 运 营 期 监 测 的 环 境 质 量 2 保 护 沿 线 地 区 的 保 护 人 类 及 生 物 生 存 的 环 境 使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生 活 环 境 表 3.7-21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表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程 度 描 述 效 益 备 注 大 气 环 境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声 环 境 城 镇 及 现 有 公 路 两 侧 声 气 环 境 好 转 +3 水 环 境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人 群 健 康 无 显 著 不 利 影 响, 交 通 方 便 有 利 于 就 医 +1 物 产 资 源 有 利 于 资 源 开 发 +3 旅 游 资 源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极 大 有 利 于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3 农 业 占 地 影 响 农 业 生 产, 但 加 速 对 外 的 物 流 交 换 +1 城 镇 规 划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有 利 于 城 镇 社 会 发 展 +2 水 土 保 持 造 成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增 加 ; 增 加 防 护 排 水 工 程 及 环 保 措 施 -1 拆 迁 安 置 拆 迁 货 币 补 偿 -1 土 地 价 值 公 路 沿 线 两 侧 居 住 用 地 贬 值 ; 产 业 用 地 增 值 +2 按 影 响 程 度 由 小 到 大 分 别 打 1 2 3 分 : + 表 示 正 效 益 ; - 表 示 负 效 益 公 路 直 接 社 会 效 益 节 约 时 间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降 低 油 耗 提 高 安 全 性 +3 公 路 间 接 社 会 效 益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增 强 环 境 意 识 +3 环 保 措 施 增 加 工 程 投 资 -1 合 计 正 效 益 :(+21); 负 效 益 :(-3); 正 效 益 / 负 效 益 =7 +18 164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3.7.8 西 环 南 延 1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投 资 见 表 3.7-22 表 3.4-22 环 保 措 施 和 投 资 一 览 表 污 染 源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社 会 影 响 环 境 警 示 标 志 2 生 态 影 响 噪 声 废 水 废 气 作 用 施 工 期 引 导 当 地 居 民 安 全 出 行 进 度 施 工 期 实 施 有 肥 力 土 层 保 护 15 保 护 土 壤 资 源 施 工 期 实 施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30 绿 化 恢 复, 减 少 工 程 导 致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施 工 期 实 施 隔 声 窗 243.2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实 施 降 噪 林 带 90 保 护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营 运 期 实 施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施 工 营 地 化 粪 池 蒸 发 池 雨 布 防 落 物 网 泥 浆 沉 淀 池 20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5 减 缓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15 防 止 施 工 泥 浆 污 染 水 体 施 工 期 实 施 防 护 物 资 20 防 范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拌 和 场 除 尘 装 置 20 削 减 拌 和 粉 尘 排 放 量 施 工 期 实 施 洒 水 车 ( 约 2 辆 ) 8 挡 风 板 篷 布 等 防 护 物 资 固 废 垃 圾 委 托 处 理 费 15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其 它 减 缓 施 工 粉 尘 率 在 70% 以 上 施 工 期 实 施 10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将 垃 圾 运 往 指 定 地 点 处 理 施 工 期 实 施 警 示 标 志 6 提 醒 司 机 谨 慎 驾 驶 施 工 期 实 施 吸 油 毡 围 油 栏 等 防 护 物 资 180 防 止 保 护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标 示 牌 1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期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169 人 员 培 训 1 发 挥 其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监 控 作 用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和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实 施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宣 传 教 育 1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前 期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2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调 查 及 后 评 价 费 用 30 保 证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和 执 行 增 强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提 高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落 实 2014 年 实 施 合 计 883.2 -- -- 165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2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表 3.4-23 对 项 目 采 用 的 环 保 措 施 产 生 的 环 境 综 合 效 益 进 行 了 定 性 评 价, 由 表 可 见, 本 环 评 拟 采 用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合 理, 切 实 可 行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路 界 内 外 绿 化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排 水 防 护 工 程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表 3.4-23 环 保 措 施 综 合 损 益 定 性 分 析 表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1. 施 工 时 间 的 安 排 2. 控 制 料 场 拌 和 站 距 敏 感 点 的 距 离 3. 拆 迁 及 再 安 置 4.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5. 地 方 道 路 的 修 建 1. 道 路 绿 化 2. 临 时 场 地 植 被 恢 复 1. 设 置 声 屏 障 低 噪 声 路 面 绿 化 1.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2. 排 水 及 防 护 工 程 1. 施 工 期 监 测 2. 营 运 期 监 测 1. 防 止 噪 声 扰 民 2. 防 止 空 气 污 染 3.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4. 方 便 群 众 出 入 5.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产 生 的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1. 道 路 景 观 2. 水 土 保 持 3. 恢 复 补 偿 植 被 减 小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影 响 保 护 道 路 沿 线 河 流 的 水 质 1. 监 测 沿 线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2. 保 护 沿 线 地 区 的 生 活 环 境 1. 保 护 人 们 的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2. 保 护 土 地, 农 业, 植 被 等 资 源 3.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安 全, 公 众 身 体 健 康 1.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进 一 步 扩 大 2.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3. 增 加 土 地 使 用 价 值 4. 改 善 道 路 整 体 环 境 1.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学 校 的 生 活 环 境 1. 水 资 源 保 护 2. 水 土 保 持 保 护 人 类 及 生 物 生 存 的 环 境 使 施 工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道 路 建 设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的 支 持 1. 改 善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2. 增 加 旅 客 乘 坐 安 全, 舒 适 感 3. 提 高 司 机 安 全 驾 驶 性 保 护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及 人 们 的 身 体 健 康 保 护 水 资 源 使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3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采 用 补 偿 法 专 家 打 分 法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进 行 定 量 化 分 析, 见 表 3.4-24 166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东 环 南 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表 3.4-24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表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程 度 描 述 效 益 备 注 环 境 空 气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声 环 境 声 环 境 恶 化 -3 水 环 境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人 群 健 康 无 显 著 不 利 影 响, 交 通 方 便 有 利 于 就 医 +1 矿 产 资 源 特 产 有 利 于 资 源 开 发 +3 旅 游 资 源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极 大 有 利 于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3 农 业 占 地 影 响 农 业 生 产, 但 加 速 对 外 的 物 流 交 换 +1 城 镇 规 划 无 显 著 的 不 利 影 响, 有 利 于 城 镇 社 会 发 展 +2 水 土 保 持 造 成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增 加 ; 增 加 防 护 排 水 工 程 及 环 保 措 施 -1 拆 迁 安 置 拆 迁 货 币 补 偿 -1 土 地 价 值 道 路 沿 线 两 侧 居 住 用 地 贬 值 ; 产 业 用 地 增 值 +2 道 路 直 接 社 会 效 益 节 约 时 间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降 低 油 耗 提 高 安 全 性 +3 道 路 间 接 社 会 效 益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增 强 环 境 意 识 +3 环 保 措 施 增 加 工 程 投 资 -1 合 计 正 效 益 :(+23); 负 效 益 :(-3); 正 效 益 / 负 效 益 =7.67 +14 按 影 响 程 度 由 小 到 大 分 别 打 1 2 3 分 : + 表 示 正 效 益 ; - 表 示 负 效 益 167

第 4 章 公 众 参 与 4.1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4.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发 布 4.1.1.1 网 络 公 示 (1) 第 一 次 公 示 时 间 :2011 年 9 月 26 日 至 2011 年 10 月 13 日 网 址 :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管 委 会 网 站 http://www.sipac.gov.cn/ (2) 第 二 次 公 示 时 间 :2012 年 8 月 28 日 至 9 月 10 日 网 址 :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管 委 会 网 站 http://www.sipac.gov.cn/ 公 式 内 容 见 图 4.1-1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图 4.1-1 项 目 建 设 和 环 评 信 息 网 络 公 示 4.1.1.2 现 场 公 示 在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集 中 点 张 贴 介 绍 拟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相 关 信 息 的 布 告, 如 图 4.1-2 所 示 现 场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168

凤 凰 城 苏 州 中 学 园 区 分 校 4.1.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太 阳 星 辰 花 园 亭 苑 小 区 图 4.1-2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现 场 公 示 4.1.2.1 调 查 对 象 调 查 对 象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4.1-1 和 表 4.1-2 调 查 对 象 为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居 民 及 相 关 单 位 员 工, 调 查 意 见 具 有 代 表 性 公 共 参 与 现 场 调 查 图 如 图 4.1-3 所 示 图 4.1-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现 场 图 169

4.1.2.2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1) 公 众 对 拟 建 工 程 的 了 解 程 度 及 所 持 的 态 度 ; (2) 公 众 认 为 拟 建 工 程 建 成 后 将 产 生 哪 些 积 极 影 响 或 消 极 影 响 ; (3) 公 众 认 为 拟 建 工 程 在 施 工 运 营 中 将 产 生 哪 些 环 境 影 响 ; (4) 如 何 妥 善 解 决 拟 建 工 程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 (5) 公 众 对 拆 迁 征 地 赔 偿 安 置 等 具 体 要 求 及 意 见 ; (6) 公 众 关 心 的 其 它 问 题 4.1.2.3 调 查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采 取 现 场 填 写 调 查 问 卷 的 方 式, 共 发 放 个 人 调 查 表 95 份, 回 收 95 份, 回 收 率 100%; 共 发 放 单 位 调 查 表 4 份, 回 收 4 份, 回 收 率 100% 表 4.1-3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 个 人 ) 序 公 众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号 态 度 有 条 件 1 王 威 男 43 职 员 凤 凰 城 赞 同 2 陈 谦 凯 男 35 职 员 凤 凰 城 52-1802 反 对 3 2 朱 阿 平 男 23 职 员 凤 凰 城 8 幢 206 有 条 件 赞 同 4 朱 政 华 男 52 车 辆 技 术 太 阳 星 辰 花 园 12-702 反 对 5 刘 长 松 男 45 工 程 师 亿 城 左 岸 香 颂 反 对 6 张 帅 男 46 职 员 亿 城 左 岸 香 颂 反 对 凤 凰 城 花 园 19 幢 902 有 条 件 7 钱 兆 兵 男 60 军 人 室 赞 同 8 李 甫 东 男 48 公 司 职 员 亿 城 左 岸 香 颂 1-1302 反 对 9 孙 朝 阳 男 58 IT 凤 凰 城 56#1201 反 对 有 条 件 10 王 志 敏 女 27 工 程 师 太 阳 星 辰 花 园 1#1602 赞 同 11 陈 菊 萍 女 38 外 资 企 业 职 员 凤 凰 城 34 幛 501 室 反 对 有 条 件 12 卢 川 男 34 新 浪 网 荣 誉 花 园 赞 同 13 胡 欢 庆 男 37 工 程 师 亿 城 反 对 有 条 件 14 范 小 岗 男 37 工 程 师 苏 胜 路 凤 凰 城 赞 同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凤 凰 15 任 卫 卫 男 49 职 员 城 58-902 赞 同 170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公 众 态 度 16 王 锋 男 25 公 司 职 工 苏 州 太 阳 星 辰 花 园 反 对 17 姚 建 国 男 25 财 务 苏 州 市 东 北 街 反 对 18 董 存 朋 男 35 工 程 师 太 阳 星 辰 花 园 17-1801 赞 同 19 袁 珂 女 34 职 员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东 兴 路 反 对 20 许 炳 芝 男 23 退 休 凤 凰 城 58-1001 反 对 21 范 青 男 26 职 员 唯 亭 亭 苑 小 区 75 幢 反 对 22 陈 芸 女 52 待 业 凤 凰 城 反 对 23 高 姿 芳 女 39 职 员 亭 苑 社 区 赞 同 24 奚 老 师 男 35 教 师 苏 州 中 学 园 区 分 校 有 条 件 赞 同 25 孙 中 官 男 34 工 程 师 和 舰 有 条 件 赞 同 26 李 和 平 男 30 职 工 凤 凰 城 反 对 27 朱 国 英 女 28 职 工 凤 凰 城 赞 同 28 陈 佰 南 男 34 职 工 凤 凰 城 反 对 29 陈 龙 男 25 工 程 师 凤 凰 城 反 对 30 吴 海 英 女 43 职 工 凤 凰 城 有 条 件 赞 同 31 黄 萍 女 28 工 程 师 凤 凰 城 反 对 32 高 阳 男 31 职 员 凤 凰 城 反 对 33 殷 宇 男 45 职 工 凤 凰 城 有 条 件 赞 同 34 章 茂 月 男 32 职 员 凤 凰 城 有 条 件 赞 同 35 周 建 文 男 24 职 工 凤 凰 城 赞 同 36 姚 岳 芳 女 38 职 员 凤 凰 城 反 对 37 王 桂 五 男 32 职 工 园 区 凤 凰 城 20 幢 1403 有 条 件 赞 同 38 胡 琴 女 34 物 流 宝 时 得 有 条 件 赞 同 39 陈 景 松 男 33 职 工 园 区 凤 凰 城 20 幢 2102 有 条 件 赞 同 40 唐 晓 东 男 36 经 理 凤 凰 城 20 幢 1901 有 条 件 赞 同 41 孙 永 健 男 37 职 工 凤 凰 城 20 幢 1503 有 条 件 赞 同 42 杨 芳 女 24 职 工 凤 凰 城 20 幢 2103 有 条 件 赞 同 43 万 品 胜 男 36 设 计 师 凤 凰 城 20 幢 2101 赞 同 44 黄 芳 女 35 财 务 凤 凰 城 20 幢 1802 有 条 件 赞 同 45 朱 国 华 男 44 职 工 凤 凰 城 20 幢 2203 有 条 件 赞 同 46 唐 德 全 男 35 职 工 凤 凰 城 20 幢 1502 有 条 件 赞 同 47 周 妍 女 37 无 凤 凰 城 20 幢 1501 有 条 件 171

序 公 众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号 态 度 赞 同 48 覃 谣 女 31 无 凤 凰 城 27 幢 102 赞 同 企 业 主 有 条 件 49 闵 红 星 男 34 凤 凰 城 29 幢 501 管 赞 同 外 企 工 50 郝 宁 莉 女 34 凤 凰 城 34 幢 1302 反 对 程 师 有 条 件 51 夏 丽 丽 男 32 职 工 凤 凰 城 38 幢 赞 同 52 李 永 亮 男 31 职 工 凤 凰 城 58 幢 802 赞 同 有 条 件 53 荣 晓 歌 女 31 职 工 凤 凰 城 21 幢 304 赞 同 有 条 件 54 陈 莉 萍 女 34 外 企 凤 凰 城 34 幢 501 赞 同 有 条 件 55 张 爱 琴 女 33 无 凤 凰 城 40 幢 803 赞 同 有 条 件 56 占 明 男 31 工 程 师 凤 凰 城 23 幢 703 赞 同 礼 来 苏 州 制 药 有 限 公 有 条 件 57 张 可 行 男 37 职 工 司 赞 同 有 条 件 58 汪 明 男 30 咨 询 凤 凰 城 34 幢 1401 赞 同 59 赵 峰 男 31 职 工 凤 凰 城 34 幢 1402 赞 同 有 条 件 60 顾 伟 斌 男 32 职 工 凤 凰 城 34 幢 1202 赞 同 有 条 件 61 高 风 春 女 40 代 理 凤 凰 城 34 幢 1002 赞 同 62 齐 照 基 男 30 管 理 凤 凰 城 34 幢 402 赞 同 有 条 件 63 贾 水 平 男 29 采 购 斯 凯 菲 尔 赞 同 64 高 利 亚 男 34 工 程 师 凤 凰 城 29 幢 赞 同 65 宋 亮 男 34 机 械 凤 凰 城 49 幢 1703 赞 同 66 王 佑 明 男 42 工 程 师 有 条 件 67 苏 蔚 男 32 职 工 凤 凰 城 38 幢 1701 赞 同 68 李 子 林 女 33 设 计 凤 凰 城 41 幢 502 赞 同 69 钱 杰 龙 男 64 退 休 凤 凰 城 45 幢 401 赞 同 有 条 件 70 马 媛 女 32 职 工 凤 凰 城 34 幢 801 赞 同 71 顾 伟 男 31 教 师 凤 凰 城 31 幢 2302 赞 同 有 条 件 72 朱 阿 平 男 36 无 凤 凰 城 8 幢 206 赞 同 有 条 件 73 梁 金 太 男 58 凤 凰 城 25 幢 1901 赞 同 有 条 件 74 尤 秀 芳 女 30 凤 凰 城 赞 同 75 蒋 泽 平 女 36 凤 凰 城 23 幢 401 赞 同 博 世 汽 车 部 件 ( 苏 州 ) 有 条 件 有 限 公 司 赞 同 172

序 公 众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号 态 度 76 陈 品 里 女 32 管 理 凤 凰 城 23 幢 703 反 对 77 张 维 女 28 舞 蹈 教 有 条 件 凤 凰 城 38 幢 1002 练 赞 同 78 叶 建 新 男 33 职 员 凤 凰 城 53 幢 903 赞 同 79 吴 晓 芳 女 25 工 程 师 希 捷 科 技 反 对 80 姚 理 女 20 关 务 凤 凰 城 35 幢 601 有 条 件 赞 同 81 董 志 兵 男 29 职 员 亿 城 有 条 件 赞 同 82 孙 锦 华 女 32 社 工 亿 城 钟 南 社 区 居 委 会 有 条 件 赞 同 83 郎 永 明 男 56 个 体 亿 城 赞 同 84 韩 勤 芬 女 29 亿 城 赞 同 85 袁 殿 来 男 56 教 师 亿 城 赞 同 86 董 静 女 30 行 政 亿 城 赞 同 有 条 件 87 朱 健 男 亿 城 赞 同 有 条 件 88 高 锁 男 30 亿 城 赞 同 89 韩 芸 女 26 亿 城 反 对 有 条 件 90 吴 所 长 男 30 亿 城 赞 同 有 条 件 91 李 少 礼 男 29 太 阳 城 赞 同 有 条 件 92 孙 伟 男 26 工 程 师 太 阳 城 赞 同 有 条 件 93 王 振 男 25 太 阳 城 赞 同 94 黄 昊 男 23 大 专 太 阳 城 赞 同 有 条 件 95 姚 尾 津 男 23 太 阳 城 赞 同 表 4.1-4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 单 位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方 式 1 凤 凰 城 社 区 居 委 会 2 苏 州 中 学 园 区 分 校 3 和 舰 4 亭 苑 社 区 居 委 会 4.1.2.4 调 查 结 果 与 分 析 (1) 个 人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个 人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4.1-5 173

表 4.1-5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序 号 问 卷 内 容 及 回 答 情 况 统 计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您 是 否 赞 同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1) 赞 同 24%(2) 有 条 件 赞 同 51%(3) 无 所 谓 0% (4) 反 对 25%( 共 24 人 )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 是 否 满 意 (1) 很 满 意 33%(2) 较 满 意 50%(3) 不 满 意 17% (4) 很 不 满 意 0%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意 (1) 很 满 意 28%(2) 较 满 意 40%(3) 不 满 意 32% (4) 很 不 满 意 0% 您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区 发 展 的 正 面 影 响 有 (1)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48%(2) 缓 减 交 通 压 力 43%(3) 改 善 居 住 环 境 4% (4) 增 加 经 济 收 入 5%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1) 噪 声 45%(2) 粉 尘 47%(3) 景 观 4% (4) 污 水 6% 本 项 目 在 营 运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1) 噪 声 48%(2) 废 气 39%(3) 景 观 5% (4) 污 水 9% 您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1) 了 解 20%(2) 了 解 一 些 33%(3) 不 了 解 47% 若 要 求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您 是 否 服 从 (1) 服 从 28%(2) 有 条 件 服 从 72%(3) 不 服 从 0% 您 认 为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影 响 较 为 合 适 (1) 绿 化 34%(2) 搬 迁 10% (3) 声 屏 障 42%(4) 加 强 管 理 35% (2) 单 位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4.1-6 表 4.1-6 单 位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采 纳 情 况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建 议 该 项 目 采 用 地 下 建 造, 或 建 成 完 全 封 闭 式 道 路, 或 建 址 选 用 星 华 街 以 东 路 段 建 设, 减 少 对 星 华 街 两 侧 环 境 的 影 响 凤 凰 城 居 委 会 苏 州 中 学 园 区 分 校 和 舰 科 技 亭 苑 社 区 居 委 会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学 生 出 行 安 全, 建 议 设 置 声 屏 障 本 企 业 生 产 对 振 动 有 严 格 控 制 要 求, 施 工 时 高 架 桥 梁 打 桩 时 应 实 施 隔 振 措 施, 本 企 业 有 主 电 缆 氮 气 管 道 横 穿 星 华 街, 施 工 时 注 意 对 线 路 管 道 进 行 保 护, 建 议 在 该 路 段 设 置 隔 声 屏 障 对 沿 路 几 栋 楼 房 有 噪 声 影 响, 建 议 安 装 隔 音 设 施 通 过 沟 通, 反 对 者 下 降 至 3%(3 人 ) 多 选 多 选 多 选 多 选 部 分 采 纳,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等, 报 告 书 第 9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报 告 书 第 9 章 在 该 路 段 设 置 半 封 闭 声 屏 障 采 纳,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等, 报 告 书 第 9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报 告 书 第 9 章 在 该 路 段 设 置 直 立 弧 形 声 屏 障, 施 工 期 间 在 学 校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提 醒 过 往 施 工 车 辆 减 速 慢 行 采 纳, 本 项 目 打 桩 工 艺 为 钻 孔 式, 振 动 影 响 较 小, 工 可 单 位 已 做 过 物 探, 施 工 过 程 基 本 上 不 会 影 响 电 缆 氮 气 管 道, 并 会 设 置 桥 墩 时 注 意 避 让 氮 气 管 道 采 纳, 报 告 书 第 9 章 在 该 路 段 设 置 5.0m 高 直 立 弧 形 声 屏 障 174

4.1.2.5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公 众 意 见 的 采 纳 情 况 见 表 4.1-7 表 4.1-7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一 览 表 姓 名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建 议 与 要 求 采 纳 情 况 朱 政 华 陈 菊 萍 李 甫 东 太 阳 星 辰 花 园 12-702 凤 凰 城 34 幢 501 室 亿 城 左 岸 香 颂 1-1302 4.1.3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担 扰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建 议 星 华 街 段 采 用 地 下 隧 道 方 式 穿 越 或 者 改 道 沙 湖 生 态 公 园 东 侧 长 阳 街 等 方 式, 减 少 对 星 华 街 两 侧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议 该 项 目 采 用 地 下 建 造, 或 建 成 完 全 封 闭 式 道 路, 或 建 址 选 用 星 华 街 以 东 路 段 建 设 货 车 发 动 机 声 音 扰 民 采 用 隧 道 形 式 建 设 严 格 治 理 城 市 汽 车 超 速 超 载 鸣 号 等 违 法 行 为 部 分 采 纳, 施 工 期 将 通 过 严 格 管 理 : 合 理 组 织 交 通, 保 证 现 有 道 路 的 畅 通, 定 期 洒 水 降 尘, 高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避 开 居 民 晚 间 休 息 间 等 多 种 措 施 降 低 对 居 民 影 响 营 运 期 通 过 设 置 半 封 闭 声 屏 障 的 工 程 措 施 以 及 限 速 禁 鸣 的 管 理 措 施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能 够 满 足 功 能 区 达 标 的 要 求 部 分 采 纳, 在 凤 凰 城 通 过 设 置 半 封 闭 声 屏 障 和 低 噪 声 路 面 的 工 程 措 施 以 及 限 速 禁 鸣 的 管 理 措 施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能 够 满 足 功 能 区 达 标 的 要 求 部 分 采 纳, 在 亿 城 通 过 设 置 半 封 闭 声 屏 障 的 工 程 措 施 以 及 限 速 禁 鸣 的 管 理 措 施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项 目 建 成 后 地 面 道 路 货 车 通 行 量 大 幅 度 降 低, 噪 声 有 所 降 低, 能 够 满 足 功 能 区 达 标 的 要 求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发 展, 通 过 跟 沿 线 群 众 的 有 效 沟 通,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受 到 项 目 沿 线 政 府 和 群 众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对 于 公 众 比 较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的 相 关 章 节 作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要 求, 可 以 降 低 或 消 除 这 些 环 境 影 响 4.2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4.2.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发 布 4.2.1.1 网 络 公 示 在 接 受 环 评 委 托 后, 建 设 单 位 于 2011 年 9 月 6 日 至 2011 年 9 月 20 日 在 吴 中 区 环 保 局 网 站 上 (www.wzhbj.gov.cn) 发 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相 关 信 息 第 一 次 公 示 简 要 介 绍 了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概 况 及 公 众 参 与 的 方 式 内 容 及 联 系 方 式 等, 便 于 公 众 向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提 出 对 项 目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建 议 和 意 见 等 于 2012 年 8 月 22 日 至 9 月 175

4 日 在 吴 中 区 环 保 局 网 站 上 (www.wzhbj.gov.cn) 进 行 第 二 次 公 示, 公 示 了 报 告 书 简 本 第 一 次 网 络 公 示 第 二 次 网 络 公 示 图 4.2-1 网 络 公 示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4.2.1.2 现 场 公 示 在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处 张 贴 关 于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的 公 告 ( 见 图 4.2-2), 告 知 项 目 有 关 公 众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概 况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现 场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176

4.2.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图 4.2-2 现 场 公 示 照 片 4.2.2.1 调 查 范 围 调 查 拟 建 工 程 两 侧 及 周 边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社 区 学 校 被 调 查 人 主 要 是 项 目 所 在 地 相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和 直 接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等 4.2.2.2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1) 您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态 度 ; (2)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 是 否 满 意 ; (3) 您 对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意 ; (4) 您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区 发 展 的 正 面 影 响 有 哪 些 ; (5)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哪 些 ; (6)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哪 些 ; (7) 您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 (8) 若 要 求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您 是 否 服 从 ; (9) 您 建 议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影 响 较 为 合 适 4.2.2.3 调 查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采 取 现 场 填 写 调 查 问 卷 的 方 式 现 场 调 查 期 间 共 发 放 个 人 调 查 表 200 份, 回 收 200 份, 回 收 率 100%; 单 位 调 查 表 发 放 2 份, 回 收 2 份, 回 收 率 100% 177

表 4.2-1(a)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一 览 表 ( 个 人 )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联 系 地 址 态 度 1 周 红 英 女 33 保 洁 嘉 业 阳 光 假 日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2 黄 小 男 男 53 保 安 嘉 业 阳 光 假 日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3 周 土 金 女 67 农 民 嘉 业 阳 光 假 日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4 刘 素 珍 女 42 家 政 嘉 业 阳 光 假 日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5 柴 纪 珍 女 38 农 民 万 枫 家 园 支 持 6 陆 惠 英 女 45 社 区 万 枫 家 园 有 条 件 支 持 7 张 丽 女 33 职 员 万 枫 家 园 支 持 8 张 璠 珏 女 30 工 程 师 金 枫 美 地 小 区 支 持 9 余 华 女 47 职 员 金 枫 美 地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0 徐 丽 群 女 38 职 员 金 枫 美 地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1 俞 根 火 男 48 保 安 金 枫 美 地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2 周 石 林 男 28 保 安 谢 巷 村 支 持 13 陈 彩 萍 女 43 环 卫 谢 巷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4 黄 兴 康 男 41 农 民 谢 巷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5 周 金 林 男 53 职 员 姑 苏 世 家 印 象 城 支 持 16 朱 月 官 男 50 农 民 姑 苏 世 家 印 象 城 有 条 件 支 持 17 张 丽 琴 女 28 职 员 姑 苏 世 家 印 象 城 有 条 件 支 持 18 黄 芸 女 24 职 员 姑 苏 路 社 区 支 持 19 沈 蕾 女 32 物 业 姑 苏 路 社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20 李 晓 琳 男 37 职 员 姑 苏 路 社 区 支 持 21 朱 之 萍 女 30 职 员 姑 苏 路 社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22 喻 晓 女 31 职 员 金 色 家 园 支 持 23 查 云 峰 男 35 职 员 金 色 家 园 有 条 件 支 持 24 黄 文 清 男 35 职 员 金 色 家 园 支 持 25 董 俊 男 40 职 员 金 色 家 园 有 条 件 支 持 26 于 军 男 43 职 员 邱 巷 村 支 持 27 沈 国 芳 女 47 职 员 邱 巷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28 吴 浚 龙 男 28 职 员 邱 巷 村 支 持 29 李 珊 珊 女 24 办 事 员 刘 庄 村 支 持 30 蒋 忠 英 女 40 保 洁 刘 庄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31 戴 礼 莉 女 34 办 事 员 刘 庄 村 支 持 32 朱 虹 女 24 办 事 员 刘 庄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33 谭 华 萍 女 32 农 民 顾 家 墩 支 持 34 许 建 明 男 52 农 民 顾 家 墩 有 条 件 支 持 35 郁 桂 福 男 43 保 安 顾 家 墩 支 持 36 王 娴 女 26 办 事 员 太 湖 胥 香 园 有 条 件 支 持 37 杨 一 风 女 24 物 业 太 湖 胥 香 园 支 持 38 钱 惠 君 女 31 职 员 太 湖 胥 香 园 有 条 件 支 持 39 庄 伟 男 29 职 员 太 湖 胥 香 园 有 条 件 支 持 40 朱 琪 男 32 职 员 太 湖 胥 香 园 有 条 件 支 持 41 范 建 青 男 36 职 员 东 胥 花 园 支 持 42 周 土 铭 男 38 工 人 东 胥 花 园 有 条 件 支 持 43 孙 月 兵 男 34 职 员 仇 家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44 严 敏 君 女 35 职 员 仇 家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78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联 系 地 址 态 度 45 吴 春 华 男 34 职 员 仇 家 村 支 持 46 韩 莺 莺 女 25 职 员 塘 头 角 支 持 47 孙 坚 男 31 职 员 塘 头 角 有 条 件 支 持 48 冯 佳 男 24 职 员 上 书 泾 村 支 持 49 陈 耀 峰 男 35 工 程 师 上 书 泾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50 陶 凤 保 女 46 保 洁 甪 直 胡 家 浜 支 持 51 陈 雪 冬 男 36 学 生 甪 直 胡 家 浜 有 条 件 支 持 52 何 千 生 男 40 甪 直 杨 家 桥 有 条 件 支 持 53 顾 辉 兴 男 46 甪 直 杨 家 桥 支 持 54 赵 军 武 男 56 大 专 甪 直 杨 家 桥 支 持 55 杨 金 根 男 38 甪 直 姚 家 浜 支 持 56 陆 增 男 男 42 甪 直 姚 家 浜 有 条 件 支 持 57 陈 福 林 男 47 甪 直 姚 家 浜 有 条 件 支 持 58 戈 建 元 男 34 甪 直 万 古 浜 支 持 59 陈 金 根 男 54 甪 直 万 古 浜 有 条 件 支 持 60 陆 小 龙 男 46 甪 直 万 古 浜 支 持 61 王 古 璟 女 29 护 士 金 枫 路 130 号 支 持 62 李 霞 女 27 护 士 金 枫 路 130 号 支 持 63 包 飞 峰 男 55 医 生 金 枫 路 130 号 支 持 64 金 慧 女 46 文 员 金 枫 路 130 号 有 条 件 支 持 65 吴 子 芳 女 55 护 工 金 枫 路 130 号 支 持 66 曾 仕 金 男 38 社 区 云 锦 城 小 区 12 幢 支 持 67 张 露 丝 女 25 云 锦 城 小 区 21 幢 支 持 68 贺 少 林 男 16 学 生 云 锦 城 小 区 12 幢 支 持 69 徐 红 柱 男 30 职 员 云 锦 城 小 区 2 幢 有 条 件 支 持 70 袁 小 慧 女 28 职 员 云 锦 城 小 区 2 幢 有 条 件 支 持 71 赵 永 发 男 57 胥 湖 小 区 25 幢 有 条 件 支 持 72 周 福 妹 女 48 胥 湖 小 区 23 幢 有 条 件 支 持 73 杨 阳 男 37 清 明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74 陈 根 娣 女 66 清 明 小 区 支 持 75 胡 秋 华 女 32 出 纳 万 枫 家 园 29 幢 支 持 76 钱 美 华 女 30 职 员 枫 华 紫 园 支 持 77 谭 桂 兰 女 65 保 洁 万 枫 家 园 支 持 78 钱 培 珍 女 60 退 休 万 枫 家 园 支 持 79 吴 福 荣 女 50 职 员 万 枫 家 园 支 持 80 徐 雪 英 女 53 职 员 万 枫 家 园 支 持 81 蒋 金 明 女 58 退 休 万 枫 家 园 支 持 82 钱 阿 六 男 61 退 休 万 枫 家 园 支 持 83 吴 传 华 男 64 医 生 万 枫 家 园 支 持 84 包 文 俊 男 64 农 民 万 枫 家 园 支 持 85 李 一 军 男 27 职 员 胥 口 孙 武 路 12-01 有 条 件 支 持 86 陈 庆 玲 女 36 职 员 东 胥 香 花 园 有 条 件 支 持 87 徐 永 军 男 51 太 湖 胥 香 园 有 条 件 支 持 88 刘 伟 男 32 职 员 箭 泾 村 支 持 89 李 学 顺 男 38 个 体 新 峰 村 支 持 90 殷 文 兴 男 45 职 员 新 峰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79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联 系 地 址 态 度 91 朱 桂 芳 女 44 社 区 新 峰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92 王 艳 女 31 医 生 新 峰 村 支 持 93 杨 琴 女 42 个 体 尧 峰 村 支 持 94 宋 成 男 32 个 体 尧 峰 村 支 持 95 许 加 友 男 42 个 体 尧 峰 村 支 持 96 熊 高 峰 男 28 个 体 尧 峰 村 支 持 97 吴 芳 女 47 个 体 尧 峰 村 支 持 98 方 谢 男 23 职 员 尧 峰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99 周 红 英 女 33 保 洁 旺 巷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00 黄 小 男 男 53 保 安 旺 巷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01 周 土 金 女 67 农 民 旺 巷 村 支 持 102 刘 素 珍 女 42 家 政 旺 巷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03 柴 纪 珍 女 38 农 民 旺 巷 村 支 持 104 陆 惠 英 女 45 社 区 旺 家 村 支 持 105 张 丽 女 33 职 员 旺 家 村 支 持 106 张 璠 珏 女 30 工 程 师 旺 家 村 支 持 107 余 华 女 47 职 员 旺 家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08 徐 丽 群 女 38 职 员 旺 家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09 俞 根 火 男 48 保 安 旺 家 村 支 持 110 周 石 林 男 28 保 安 旺 家 村 支 持 111 陈 彩 萍 女 43 环 卫 旺 家 村 支 持 112 黄 兴 康 男 41 农 民 旺 家 村 支 持 113 周 金 林 男 53 职 员 旺 家 村 支 持 114 朱 月 官 男 50 农 民 金 枫 美 地 有 条 件 支 持 115 张 丽 琴 女 28 职 员 金 枫 美 地 支 持 116 黄 芸 女 24 职 员 金 枫 美 地 支 持 117 沈 蕾 女 32 物 业 金 枫 美 地 支 持 118 李 晓 琳 男 37 职 员 谢 巷 村 支 持 119 朱 之 萍 女 30 职 员 塘 头 角 支 持 120 喻 晓 女 31 职 员 姑 苏 路 社 区 支 持 121 查 云 峰 男 35 职 员 姑 苏 路 社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22 黄 文 清 男 35 职 员 姑 苏 路 社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23 董 俊 男 40 职 员 姑 苏 路 社 区 支 持 124 于 军 男 43 职 员 金 枫 美 地 支 持 125 沈 国 芳 女 47 职 员 金 枫 美 地 支 持 126 吴 浚 龙 男 28 职 员 金 枫 美 地 支 持 127 李 珊 珊 女 24 办 事 员 沈 店 村 支 持 128 蒋 忠 英 女 40 保 洁 沈 店 村 支 持 129 戴 礼 莉 女 34 办 事 员 塘 头 角 支 持 130 朱 虹 女 24 办 事 员 塘 头 角 有 条 件 支 持 131 谭 华 萍 女 32 农 民 金 枫 美 地 支 持 132 许 建 明 男 52 农 民 金 枫 美 地 支 持 133 郁 桂 福 男 43 保 安 姑 苏 路 社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34 王 娴 女 26 办 事 员 塘 头 角 有 条 件 支 持 135 杨 一 风 女 24 物 业 陆 庄 泾 支 持 136 钱 惠 君 女 31 职 员 陆 庄 泾 支 持 180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联 系 地 址 态 度 137 庄 伟 男 29 职 员 陆 庄 泾 支 持 138 朱 琪 男 32 职 员 陆 庄 泾 支 持 139 范 建 青 男 36 职 员 陆 庄 泾 支 持 140 周 土 铭 男 38 工 人 陆 庄 泾 支 持 141 孙 月 兵 男 34 职 员 陆 庄 泾 支 持 142 严 敏 君 女 35 职 员 陆 庄 泾 支 持 145 吴 春 华 男 34 职 员 陆 庄 泾 有 条 件 支 持 146 韩 莺 莺 女 25 职 员 塘 头 角 支 持 147 孙 坚 男 31 职 员 塘 头 角 支 持 148 冯 佳 男 24 职 员 塘 头 角 支 持 149 陈 耀 峰 男 35 工 程 师 塘 头 角 支 持 150 陶 凤 保 女 46 保 洁 塘 头 角 有 条 件 支 持 151 宋 昌 艳 女 30 职 员 塘 头 角 支 持 152 曹 奎 奎 男 31 职 员 沈 店 村 支 持 153 孙 保 中 男 33 职 员 沈 店 村 支 持 154 耿 哲 荣 男 34 职 员 沈 店 村 支 持 155 郭 林 根 男 42 职 员 沈 店 村 支 持 156 周 其 东 男 45 职 员 湖 浜 村 支 持 157 王 春 安 男 33 工 人 湖 浜 村 支 持 158 李 兴 男 29 工 人 湖 浜 村 支 持 159 李 占 平 男 38 工 人 湖 浜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60 余 磊 男 27 职 员 湖 浜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61 朱 桃 红 女 28 工 人 湖 浜 村 支 持 162 杜 占 奎 男 26 工 人 湖 浜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63 樊 名 名 男 26 工 人 湖 浜 村 支 持 164 何 龙 超 男 29 工 人 湖 浜 村 支 持 165 刘 静 女 31 文 员 湖 浜 村 支 持 166 杨 倩 女 39 文 员 谢 巷 村 支 持 167 姚 文 博 男 44 工 人 谢 巷 村 支 持 168 张 颖 慧 女 36 职 员 谢 巷 村 支 持 169 张 珏 萍 女 27 出 纳 谢 巷 村 支 持 170 黄 武 强 男 35 职 员 谢 巷 村 支 持 171 方 振 泉 男 55 职 员 谢 巷 村 支 持 172 蒲 玉 中 男 33 工 人 谢 巷 村 支 持 173 周 生 男 27 工 人 谢 巷 村 支 持 174 吴 芹 女 26 工 人 谢 巷 村 支 持 175 李 向 党 男 34 工 人 谢 巷 村 支 持 176 伍 相 年 男 35 个 体 箭 泾 村 支 持 177 王 旭 阳 男 42 个 体 箭 泾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78 姚 建 国 男 41 个 体 箭 泾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79 陶 春 雷 男 30 职 员 箭 泾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180 杨 路 男 20 职 员 箭 泾 村 支 持 181 耿 乐 男 19 工 人 箭 泾 村 支 持 182 岳 向 辉 男 33 职 员 谈 家 湾 支 持 183 徐 成 林 男 42 职 员 谈 家 湾 支 持 184 梁 巾 巾 男 19 工 人 谈 家 湾 支 持 181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联 系 地 址 态 度 185 费 学 山 男 23 工 人 谈 家 湾 支 持 186 王 军 伟 男 38 职 员 谈 家 湾 支 持 187 陈 风 山 男 27 职 员 谈 家 湾 支 持 188 汪 龙 琼 男 40 职 员 谈 家 湾 支 持 189 田 喜 会 男 41 个 体 谈 家 湾 支 持 190 施 正 德 男 48 工 人 上 下 车 渡 支 持 191 郭 振 男 25 个 体 上 下 车 渡 有 条 件 支 持 192 符 建 国 男 26 工 人 上 下 车 渡 有 条 件 支 持 193 邱 庆 敏 女 21 文 员 上 下 车 渡 支 持 194 李 旭 盼 男 31 个 体 上 下 车 渡 支 持 195 陈 淑 玲 女 35 职 员 上 下 车 渡 支 持 196 王 亮 男 38 职 员 上 下 车 渡 支 持 197 刘 延 涛 男 39 职 员 上 下 车 渡 支 持 198 李 正 超 男 44 职 员 箭 泾 村 支 持 199 薛 琪 琪 女 22 职 员 箭 泾 村 支 持 200 周 启 虎 男 27 工 人 箭 泾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表 4.2-1(b)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一 览 表 ( 单 位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态 度 1 吴 中 技 工 学 校 有 条 件 支 持 2 爱 默 生 电 梯 有 限 公 司 有 条 件 支 持 4.2.2.4 调 查 结 果 1 个 人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4.2-2,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如 下 (1) 您 是 否 赞 同 本 项 目 建 设 66% 的 受 访 者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表 示 赞 同,34% 的 受 访 者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表 示 有 条 件 赞 同, 无 人 反 对 (2)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交 通 条 件 的 满 意 程 度 对 于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22%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很 满 意,33%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较 满 意, 45%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不 满 意 (3)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的 满 意 程 度 对 于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34%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很 满 意,53%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较 满 意, 13%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不 满 意 (4) 施 工 期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对 于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问 题, 受 访 者 主 要 关 注 噪 声 及 粉 尘 污 染 问 题, 担 心 出 现 夜 间 施 工 现 象 影 响 到 自 身 工 作 生 活, 担 心 道 路 施 工 扬 尘 引 起 当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下 降 182

(5) 营 运 期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营 运 期 受 访 者 最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噪 声 污 染, 其 中 最 为 担 心 的 是 随 着 车 流 量 的 增 多 而 引 起 的 所 在 地 声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问 题, 同 时 也 担 心 汽 车 尾 气 的 影 响 (6) 对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的 了 解 程 度 52% 的 受 访 者 对 项 目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不 了 解,37% 的 受 访 者 对 项 目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了 解 一 点, 有 11% 的 受 访 者 能 够 了 解 相 关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7) 对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的 态 度 对 项 目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的 态 度,18%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服 从,82%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有 条 件 服 从, 没 有 受 访 者 表 示 不 愿 意 服 从 有 条 件 服 从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对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要 符 合 相 关 补 偿 标 准 才 能 予 以 接 受 (8) 您 认 为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受 访 居 民 希 望 采 取 声 屏 障 绿 化 以 及 加 强 管 理 等 其 它 方 案 的 治 理 措 施 表 4.2-2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序 号 问 卷 内 容 及 回 答 情 况 统 计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您 是 否 赞 同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1) 赞 同 66%(2) 有 条 件 赞 同 34%(3) 无 所 谓 0% (4) 反 对 0%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 是 否 满 意 (1) 很 满 意 22%(2) 较 满 意 33%(3) 不 满 意 45% (4) 很 不 满 意 0%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意 (1) 很 满 意 34%(2) 较 满 意 53%(3) 不 满 意 13% (4) 很 不 满 意 0%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1) 噪 声 49%(2) 粉 尘 37%(3) 景 观 8% (4) 污 水 6% 本 项 目 在 营 运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1) 噪 声 65%(2) 废 气 31%(3) 景 观 2% (4) 污 水 2% 您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1) 了 解 52%(2) 了 解 一 些 37%(3) 不 了 解 11% 若 要 求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您 是 否 服 从 (1) 服 从 18%(2) 有 条 件 服 从 82%(3) 不 服 从 0% 您 认 为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影 响 较 为 合 适 (1) 绿 化 14%(2) 搬 迁 12% (3) 声 屏 障 56%(4) 加 强 管 理 18% 2 单 位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主 要 建 议 与 要 求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及 采 纳 情 况 见 表 4.2-3 公 众 调 查 的 2 家 单 位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都 表 示 有 条 件 赞 同 多 选 多 选 多 选 183

表 4.2-3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采 纳 情 况 吴 中 技 工 学 校 爱 默 生 电 梯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学 生 出 行 安 全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4.2.2.5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1) 个 人 意 见 1 对 有 条 件 赞 成 本 工 程 建 设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采 纳,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的 交 通 等, 报 告 书 第 9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采 纳,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等, 报 告 书 第 9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意 见 内 容 :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有 条 件 赞 成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公 众 大 都 因 为 担 心 在 高 架 实 施 后, 会 产 生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希 望 施 工 单 位 能 够 解 决 好 上 述 问 题 采 纳 情 况 : 采 纳 公 众 意 见, 本 报 告 书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等, 报 告 书 已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采 用 低 噪 声 路 面 隔 声 窗 加 装 声 屏 障 等 方 式 降 噪, 对 沿 线 高 层 有 较 好 的 降 噪 效 果, 使 环 境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功 能 区 要 求, 同 时 通 过 限 速 禁 鸣 等 管 理 措 施 进 一 步 降 低 噪 声 影 响 2 施 工 期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施 工 期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粉 尘,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报 告 书 提 出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做 好 道 路 洒 水 等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见 第 10 章 提 出 了 具 体 的 保 护 要 求,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4 营 运 期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营 运 期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噪 声 污 染 汽 车 尾 气 和 交 通 阻 隔,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项 目 设 计 要 以 项 目 建 成 后 居 民 出 行 方 便 为 出 发 点, 对 道 路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进 行 详 细 的 论 证, 同 时 严 格 落 实 本 环 评 报 告 书 第 9 章 提 出 了 具 体 的 保 护 要 求,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以 上 环 境 问 题 的 影 响 5 征 地 拆 迁 问 题 对 于 道 路 沿 线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将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介 绍 相 关 的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规 定, 并 在 工 作 中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给 与 被 征 地 和 被 拆 迁 居 民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或 安 置 (2) 单 位 意 见 针 对 单 位 提 出 的 要 求, 采 纳 情 况 见 表 4.2-3 184

4.2.3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发 展, 通 过 跟 沿 线 群 众 的 有 效 沟 通,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受 到 项 目 沿 线 政 府 和 群 众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对 于 公 众 比 较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的 相 关 章 节 作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要 求, 可 以 降 低 或 消 除 这 些 环 境 影 响 4.3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4.3.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发 布 4.3.1.1 网 络 公 示 本 项 目 于 2011 年 9 月 6 日 和 2012 年 8 月 29 日 在 苏 州 高 新 区 环 保 局 网 站 上 (http:// www.sndhb.gov.cn) 分 别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和 第 二 次 公 示, 公 示 期 十 天, 公 示 期 间 没 有 收 到 公 众 的 反 馈 信 息 公 示 截 屏 图 片 见 下 图 185

第 一 次 网 络 公 示 186

第 二 次 网 络 公 示 图 4.3-1 网 络 公 示 截 屏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4.3.1.2 现 场 公 示 在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目 标 张 贴 了 拟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相 关 信 息, 向 公 众 告 知 本 项 目 的 部 分 工 程 信 息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相 关 信 息 现 场 情 况 现 场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4.3.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4.3.2.1 调 查 对 象 由 于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本 次 环 评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为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单 位 及 个 人, 包 括 沿 线 的 渔 民 调 查 意 见 反 映 了 与 本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营 直 接 相 关 的 人 群 的 意 见, 具 有 代 表 性 4.3.2.2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1) 您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 187

明 原 因 ; (2) 您 是 否 知 道 / 了 解 该 项 目 拟 在 该 地 区 建 设 ; (3) 根 据 您 掌 握 的 情 况,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是 ; (4)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过 程 中, 可 能 对 您 ( 或 团 体 ) 产 生 较 大 的 环 境 影 响 是 ; (5) 从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和 保 护 环 境 综 合 考 虑, 您 对 该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简 要 说 (6) 您 对 该 项 目 的 环 保 方 面 有 何 建 议 和 要 求? (7) 您 对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该 项 目 有 何 建 议 和 要 求? 4.3.2.3 调 查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采 取 现 场 填 写 调 查 问 卷 的 方 式 调 查 表 样 表 见 附 件 八 个 人 调 查 表 共 发 放 60 份, 回 收 60 份, 回 收 率 100% 表 4.3-1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一 览 表 ( 个 人 ) 序 文 化 程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号 度 职 业 住 址 电 话 态 度 1 卞 云 枫 30 男 大 专 工 人 何 山 花 园 支 持 2 曹 昊 昆 26 男 高 中 / 支 持 3 丁 长 军 30 男 中 专 工 人 华 通 花 园 支 持 4 顾 俊 27 男 大 专 工 人 云 锦 城 小 区 支 持 5 郭 喜 成 22 男 中 专 工 人 / 有 条 件 支 持 6 何 忠 华 26 女 大 专 / 新 康 花 园 支 持 7 蔡 文 静 24 女 大 学 工 人 云 锦 城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8 沈 伟 林 45 男 大 专 工 人 云 锦 城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9 汤 阿 江 34 男 初 中 工 人 云 锦 城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0 陶 寇 森 58 男 中 专 工 人 云 锦 城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1 王 士 东 37 男 高 中 工 人 云 锦 城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2 郁 丽 25 女 大 学 工 人 云 锦 城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3 周 山 龙 42 男 大 专 工 人 云 锦 城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4 孙 欢 23 女 大 专 经 理 云 锦 城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15 洪 长 成 26 男 高 中 工 人 旭 辉 朗 香 郡 有 条 件 支 持 16 胡 彦 28 女 本 科 质 检 旭 辉 朗 香 郡 司 有 条 件 支 持 17 黄 汉 兵 25 男 大 专 保 安 旭 辉 朗 香 郡 有 条 件 支 持 18 解 静 24 女 本 科 助 理 旭 辉 朗 香 郡 有 条 件 支 持 19 李 小 刚 30 男 中 专 工 人 旭 辉 朗 香 郡 有 条 件 支 持 20 李 兴 福 46 男 本 科 工 人 旭 辉 朗 香 郡 有 条 件 支 持 21 刘 莉 莎 26 女 本 科 / 旭 辉 朗 香 郡 有 条 件 支 持 22 刘 强 29 男 硕 士 工 人 旭 辉 朗 香 郡 有 条 件 支 持 23 刘 勤 勤 28 女 大 专 管 理 费 家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24 陆 静 24 女 大 学 / 阳 山 花 苑 有 条 件 支 持 25 陆 林 生 59 男 初 中 中 技 旭 辉 朗 香 郡 有 条 件 支 持 26 牛 永 华 26 男 中 专 工 人 旭 辉 朗 香 郡 有 条 件 支 持 188

27 邱 小 康 28 男 包 装 工 人 华 通 花 园 支 持 28 史 浩 军 23 男 中 专 工 人 万 都 底 盘 支 持 29 史 勤 伟 32 男 中 技 中 技 惠 丰 花 园 59 幢 有 条 件 支 持 30 奚 平 23 男 / / 浒 关 保 卫 10 组 有 条 件 支 持 31 谢 本 青 37 男 高 中 工 人 惠 丰 花 园 支 持 32 徐 风 48 女 大 专 HSE 莱 茵 花 园 14-3 支 持 33 徐 杰 27 女 硕 士 化 学 师 蓝 岸 国 际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34 徐 翔 飞 30 男 本 科 采 购 富 华 苑 支 持 35 徐 仲 良 27 男 本 科 检 验 金 品 家 园 有 条 件 支 持 36 张 伯 群 33 男 高 中 工 人 金 色 家 园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37 袁 佳 29 男 本 科 会 计 金 色 家 园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38 袁 朽 南 60 男 大 专 退 休 金 色 家 园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39 张 达 元 27 男 大 专 工 人 金 色 家 园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40 张 鹏 32 男 大 学 工 人 金 色 家 园 小 区 支 持 41 周 英 25 女 大 专 / 金 色 家 园 小 区 支 持 42 朱 雯 28 女 本 科 行 政 金 色 家 园 小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43 邵 晓 峰 42 男 大 专 工 人 保 丰 村 颜 家 桥 有 条 件 支 持 44 徐 满 仓 63 男 初 中 工 人 花 泾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45 陶 正 毅 32 男 大 学 职 工 花 泾 村 支 持 46 张 小 盟 24 女 大 专 助 理 花 泾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47 刘 易 祈 18 男 高 中 学 生 花 泾 村 支 持 48 张 松 41 男 苏 州 市 狮 山 街 道 有 条 件 支 持 49 邓 辉 20 男 大 专 学 生 苏 州 市 高 新 区 支 持 50 吴 海 洋 27 男 高 中 高 新 区 阳 山 街 道 支 持 51 许 振 华 56 男 初 中 工 人 花 泾 村 有 条 件 支 持 52 李 婷 21 女 大 学 学 生 花 泾 村 支 持 53 高 兴 昙 38 女 大 专 苏 州 市 高 新 区 有 条 件 支 持 54 卞 云 枫 30 男 大 专 工 人 何 山 花 园 支 持 55 杨 宝 方 21 女 大 学 职 工 欣 升 护 理 院 支 持 56 高 兴 30 男 大 专 职 工 欣 升 护 理 院 支 持 57 金 艾 平 22 女 大 专 职 工 欣 升 护 理 院 有 条 件 支 持 58 杨 妮 23 女 大 专 职 工 欣 升 护 理 院 支 持 59 朱 文 新 32 女 大 学 职 工 欣 升 护 理 院 支 持 60 李 享 23 男 大 专 职 工 欣 升 护 理 院 支 持 注 : 此 表 中 已 包 含 部 分 需 要 设 置 隔 声 住 户 的 意 见 ; 表 4.3-1(b)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一 览 表 ( 单 位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方 式 1 苏 州 欣 升 护 理 院 4.3.2.4 调 查 意 见 统 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表 明,100% 的 公 众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无 公 众 反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另 外 在 苏 州 高 新 区 环 保 局 网 站 上 公 示 期 间 无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持 有 条 件 支 持 的 主 要 是 距 离 道 路 沿 线 小 区 居 民, 主 要 担 心 道 路 建 成 的 噪 声 污 染 会 影 响 到 以 后 的 生 活 此 部 分 公 众 对 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过 程 以 及 建 成 后 环 保 方 面 的 建 议 和 要 求 189

有 以 下 几 点 : 1 高 架 建 成 后 的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2 注 意 施 工 过 程 扬 尘 污 染, 加 强 渣 土 车 的 管 理, 居 民 区 合 理 安 排 夜 间 作 业 时 间, 注 意 申 报 相 关 手 续 工 作 3 尽 量 注 意 环 保 工 作, 尽 可 能 减 少 灰 尘 噪 音 等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保 证 居 民 正 常 4 期 望 加 快 道 路 建 设 步 伐, 注 重 协 调 道 路 建 设 与 影 响 居 民 的 利 益 关 系 5 此 项 目 应 与 供 电 供 水 燃 气 等 相 关 部 门 规 划 好, 一 次 性 完 成 表 4.3-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1. 你 对 本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A 很 满 意 :13.3% B 较 满 意 :36.7% C 不 满 意 :45% D 很 不 满 意 :5% 2. 你 是 否 了 解 本 项 目 A. 不 清 楚 :35%: B. 知 道 : 63.3% C. 很 清 楚 1.7% 3.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当 地 的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有 无 益 处? A. 很 有 利 :21.7% B. 有 利 :43.3% C. 一 般 :35% D. 不 利 :0% E. 很 不 利 :0% 4. 根 据 您 掌 握 的 情 况,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是 : A 严 重 5% B 较 大 23.3% C 一 般 41.7% D 较 小 30% E 不 清 楚 0 5.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过 程 中, 可 能 对 您 ( 或 团 体 ) 产 生 较 大 的 环 境 影 响 是 : A 无 0 B 水 污 染 11.7% C 大 气 污 染 26.7% D 噪 声 污 染 49.9% E 固 体 废 弃 物 11.7% F 生 态 破 坏 3.7% 6. 从 环 保 角 度 出 发, 你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何 种 态 度 A 坚 决 支 持 :33% B 有 条 件 赞 成 :67% C 无 所 谓 0% D 反 对 :0% 4.3.2.5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1 施 工 期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施 工 期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粉 尘,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报 告 书 提 出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做 好 道 路 洒 水 等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见 第 8 章 提 出 了 具 体 的 保 护 要 求,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2 营 运 期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营 运 期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噪 声 污 染 汽 车 尾 气 和 交 通 阻 隔,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190

项 目 设 计 要 以 项 目 建 成 后 居 民 出 行 方 便 为 出 发 点, 对 道 路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进 行 详 细 的 论 证, 同 时 严 格 落 实 本 环 评 报 告 书 第 8 章 提 出 了 具 体 的 保 护 要 求,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以 上 环 境 问 题 的 影 响 3 征 地 拆 迁 问 题 对 于 道 路 沿 线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将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介 绍 相 关 的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规 定, 并 在 工 作 中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给 与 被 征 地 和 被 拆 迁 居 民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或 安 置 表 4.3-3 单 位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采 纳 情 况 希 望 设 计 合 理, 考 虑 各 方 面 因 素 敏 感 点 段 安 装 声 屏 障 保 证 噪 苏 州 欣 升 护 理 院 装 隔 离 屏 障 声 屏 障 声 达 标 4.3.3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发 展, 受 到 项 目 沿 线 政 府 和 群 众 的 支 持 对 于 公 众 比 较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的 相 关 章 节 作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要 求, 可 以 降 低 或 消 除 这 些 环 境 影 响 4.4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4.4.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发 布 4.4.1.1 网 络 公 示 (1) 第 一 次 公 示 时 间 :2011 年 9 月 26 日 至 10 月 13 日 网 址 : 相 城 区 服 务 中 心 网 站 http://xfzx.szxc.gov.cn/ (2) 第 二 次 公 示 时 间 :2012 年 8 月 30 日 至 9 月 15 日 网 址 : 相 城 区 服 务 中 心 网 站 http://xfzx.szxc.gov.cn/ 公 示 截 屏 图 片 见 图 4.4-1 191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第 一 次 网 络 公 示 第 二 次 网 络 公 示 图 4.4-1 网 络 公 示 截 屏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192

4.4.1.2 现 场 公 示 在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目 标 张 贴 了 拟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相 关 信 息, 向 公 众 告 知 本 项 目 的 部 分 工 程 信 息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相 关 信 息 现 场 情 况 见 下 图 现 场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图 4.4-2 现 场 公 示 照 片 4.4.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4.4.2.1 调 查 对 象 由 于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本 次 环 评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为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单 位 及 个 人, 包 括 沿 线 的 渔 民 调 查 意 见 反 映 了 与 本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营 直 接 相 关 的 人 群 的 意 见, 具 有 代 表 性 4.4.2.2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1) 您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态 度 ; (2)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 是 否 满 意 ; (3) 您 对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意 ; (4) 您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区 发 展 的 正 面 影 响 有 哪 些 ; (5)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哪 些 ; (6)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哪 些 ; 193

(7) 您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 (8) 若 要 求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您 是 否 服 从 ; (9) 您 建 议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影 响 较 为 合 适 4.4.2.3 调 查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采 取 现 场 填 写 调 查 问 卷 的 方 式 调 查 表 样 表 见 附 件 八 个 人 调 查 表 共 发 放 100 份, 回 收 88 份, 回 收 率 88%, 单 位 调 查 表 共 发 放 5 份, 回 收 5 份, 回 收 率 100% 序 号 表 4.4-1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一 览 表 ( 个 人 )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1 秦 欣 殷 女 26 社 区 职 员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公 众 态 度 有 条 件 赞 同 2 杨 培 英 女 26 无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赞 同 3 2 殷 菊 芬 女 48 无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赞 同 4 京 红 丽 女 43 干 部 黄 桥 方 浜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5 张 晓 红 女 45 无 太 阳 花 园 23 栋 有 条 件 赞 同 6 瞿 燕 女 39 无 太 阳 花 园 23 栋 有 条 件 赞 同 7 薛 美 英 女 43 无 太 阳 花 园 无 所 谓 8 陈 国 英 女 50 无 太 阳 花 园 无 所 谓 9 邱 爱 英 女 47 无 太 阳 花 园 无 所 谓 10 高 小 妹 女 47 无 太 阳 花 园 无 所 谓 11 杨 凯 男 50 无 太 阳 花 园 无 所 谓 12 郭 建 刚 男 27 个 体 大 湾 村 大 树 下 赞 同 13 戴 吟 伟 男 32 个 体 大 湾 村 大 树 下 有 条 件 赞 同 14 沈 丽 华 女 23 科 员 花 倪 村 村 委 会 无 所 谓 15 钮 小 芳 女 37 科 员 花 倪 村 村 委 会 赞 同 16 章 巍 男 25 无 太 平 街 道 聚 金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17 周 盘 珍 女 25 无 太 平 街 道 聚 金 村 村 委 赞 同 18 薛 大 方 男 47 无 太 平 街 道 聚 金 村 赞 同 194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19 王 红 梅 女 43 无 横 浪 巷 公 众 态 度 有 条 件 赞 同 20 陆 宝 根 男 28 个 体 太 平 街 道 聚 金 村 赞 同 21 陈 坤 生 男 68 无 太 平 街 道 聚 金 村 赞 同 22 睢 立 元 男 60 无 太 平 街 道 聚 金 村 赞 同 23 郑 琪 男 75 无 太 平 街 道 聚 金 村 赞 同 24 苏 根 龙 男 53 无 生 田 村 金 峰 4 组 赞 同 25 周 林 男 男 50 无 生 田 村 金 峰 1 组 无 所 谓 26 罗 汉 峰 男 45 科 员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村 委 赞 同 27 吴 宝 坤 男 51 无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有 条 件 赞 同 28 吴 玲 华 女 26 无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赞 同 29 吴 小 男 男 68 无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赞 同 30 高 全 元 男 30 无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有 条 件 赞 同 31 潘 福 根 男 58 无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有 条 件 赞 同 32 马 瑞 梅 女 38 无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有 条 件 赞 同 33 吴 建 东 男 29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无 所 谓 34 高 雪 元 男 49 农 民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赞 同 35 严 啸 卿 男 25 经 理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赞 同 36 吴 卫 龙 男 47 职 工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赞 同 37 唐 里 男 29 职 工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赞 同 38 陈 秀 丽 女 53 设 计 师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赞 同 39 高 福 明 男 33 财 务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有 条 件 赞 同 40 高 建 荣 男 45 职 工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无 所 谓 41 严 才 根 男 66 职 工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赞 同 42 胡 静 女 20 无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有 条 件 赞 同 43 白 冬 芝 女 30 无 元 和 街 道 秦 埂 社 区 赞 同 44 徐 勇 男 40 企 业 主 管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45 徐 平 女 40 外 企 工 程 师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46 杨 孔 伟 男 32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47 金 福 明 男 27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48 金 春 洪 男 44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49 金 春 发 男 35 外 企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50 杨 宝 方 男 29 无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无 所 谓 51 金 国 平 男 29 工 程 师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52 杨 建 国 男 31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53 朱 建 新 男 34 咨 询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54 金 进 岳 女 34 经 理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195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55 陈 仲 民 女 32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56 杨 坤 祥 女 31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57 金 根 荣 男 35 设 计 师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公 众 态 度 有 条 件 赞 同 有 条 件 赞 同 有 条 件 赞 同 58 金 华 女 30 财 务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59 金 小 春 男 47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60 杨 宝 明 男 40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61 沈 巧 根 男 45 无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62 朱 建 东 男 39 无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63 胡 雪 荣 男 29 企 业 主 管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无 所 谓 64 胡 才 发 男 40 外 企 工 程 师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65 金 雪 良 女 35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66 金 祥 华 男 37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67 李 林 根 男 50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68 杨 新 龙 男 48 外 企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69 金 东 男 48 无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70 倪 小 弟 女 32 工 程 师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71 杨 天 生 男 39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72 倪 卫 芳 女 35 咨 询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73 尤 文 华 男 40 经 理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无 所 谓 74 金 金 妹 女 44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75 杨 春 东 男 43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76 尤 雪 华 女 40 设 计 师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无 所 谓 77 吴 征 华 女 42 财 务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78 胡 建 男 33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79 陆 亚 宏 男 38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80 朱 建 东 男 40 无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81 朱 金 宝 女 40 无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82 金 久 良 男 32 企 业 主 管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83 金 国 荣 男 27 外 企 工 程 师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84 杨 宝 男 男 44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85 金 才 春 男 35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86 胡 万 华 男 29 职 工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无 所 谓 196

序 公 众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号 态 度 87 徐 勇 男 29 外 企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88 徐 平 男 31 无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赞 同 表 4.4-1(b)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一 览 表 ( 单 位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方 式 1 相 城 区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2 相 城 区 黄 桥 街 道 生 田 村 村 委 会 3 太 平 街 道 聚 金 村 4 苏 州 相 城 经 济 开 发 区 常 楼 居 委 会 5 元 和 街 道 秦 梗 社 区 居 委 会 4.4.2.4 调 查 意 见 统 计 公 众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4.3-2 (1) 您 是 否 赞 同 本 项 目 建 设 48.9% 的 受 访 者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表 示 赞 同,35.2% 的 受 访 者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表 示 有 条 件 赞 同,15.9% 表 示 无 所 谓, 没 有 受 访 者 反 对 有 条 件 支 持 者 希 望 道 路 建 设 能 够 少 占 农 用 地, 尽 量 不 要 拆 迁, 并 对 征 用 的 土 地 按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补 偿 (2)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交 通 条 件 的 满 意 程 度 对 于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26.8%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很 满 意,53.2%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较 满 意,20%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不 满 意 (3)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的 满 意 程 度 对 于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40.6%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很 满 意,25%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较 满 意,34.4%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不 满 意 (4) 您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区 发 展 的 正 面 影 响 对 于 本 项 目 的 正 面 影 响,75% 受 访 者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能 够 促 进 经 济 发 展,35.2% 受 访 者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有 利 于 缓 减 交 通 压 力,9.1% 受 访 者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能 够 改 善 居 住 环 境, 12.5% 受 访 者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能 够 增 加 经 济 收 入 (5) 施 工 期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对 于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问 题, 受 访 者 主 要 关 注 噪 声 及 粉 尘 污 染 问 题, 担 心 出 现 夜 间 施 工 现 象 影 响 到 自 身 工 作 生 活, 担 心 道 路 施 工 扬 尘 引 起 当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下 降 197

(6) 营 运 期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营 运 期 受 访 者 最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噪 声 污 染, 其 中 最 为 担 心 的 是 随 着 车 流 量 的 增 多 而 引 起 的 所 在 地 声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问 题, 同 时 也 担 心 汽 车 尾 气 的 影 响 (7) 对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的 了 解 程 度 56.8% 的 受 访 者 对 项 目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不 了 解,12.5% 的 受 访 者 对 项 目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了 解 一 点, 有 30.7% 的 受 访 者 能 够 了 解 相 关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8) 对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的 态 度 对 项 目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的 态 度,25%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服 从,75%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有 条 件 服 从, 没 有 受 访 者 表 示 不 愿 意 服 从 有 条 件 服 从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对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要 符 合 相 关 补 偿 标 准 才 能 予 以 接 受 (9) 您 认 为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受 访 居 民 希 望 采 取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搬 迁 以 及 加 强 管 理 等 其 它 方 案 的 治 理 措 施 表 4.4-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序 号 问 卷 内 容 及 回 答 情 况 统 计 备 注 1 您 是 否 赞 同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1) 赞 同 48.9%(2) 有 条 件 赞 同 35.2%(3) 无 所 谓 15.9% (4) 反 对 0% 2 3 4 5 6 7 8 9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 是 否 满 意 (1) 很 满 意 26.8%(2) 较 满 意 53.2%(3) 不 满 意 20% (4) 很 不 满 意 0%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意 (1) 很 满 意 40.6%(2) 较 满 意 25%(3) 不 满 意 34.4% (4) 很 不 满 意 0% 您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区 发 展 的 正 面 影 响 有 (1)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75%(2) 缓 减 交 通 压 力 35.2%(3) 改 善 居 住 环 境 9.1%(4) 增 加 经 济 收 入 12.5%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1) 噪 声 65%(2) 粉 尘 42%(3) 景 观 3.4% (4) 污 水 4% 本 项 目 在 营 运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1) 噪 声 56.2%(2) 废 气 38.6%(3) 景 观 3.4% (4) 污 水 9.2% 您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1) 了 解 30.7%(2) 了 解 一 些 12.5%(3) 不 了 解 56.8% 若 要 求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您 是 否 服 从 (1) 服 从 25%(2) 有 条 件 服 从 75%(3) 不 服 从 0% 您 认 为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影 响 较 为 合 适 (1) 绿 化 24%(2) 搬 迁 40% (3) 声 屏 障 60%(4) 加 强 管 理 15% 4.4.2.5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1 对 有 条 件 赞 成 本 工 程 建 设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多 选 多 选 多 选 多 选 198

意 见 内 容 :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有 条 件 赞 成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公 众 大 都 因 为 担 心 在 高 架 实 施 后, 会 产 生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希 望 施 工 单 位 和 管 理 部 门 能 够 解 决 好 上 述 问 题 采 纳 情 况 : 采 纳 公 众 意 见, 本 报 告 书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等, 报 告 书 第 9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噪 声 超 标 居 民 家 安 装 隔 声 窗, 降 噪 效 果 15 分 贝, 使 环 境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功 能 区 要 求, 同 时 通 过 限 速 限 载 禁 鸣 等 管 理 措 施 进 一 步 降 低 噪 声 影 响 2 施 工 期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施 工 期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粉 尘,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报 告 书 提 出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做 好 道 路 洒 水 等 防 治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3 营 运 期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营 运 期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噪 声 污 染 汽 车 尾 气 和 交 通 阻 隔,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项 目 设 计 要 以 项 目 建 成 后 居 民 出 行 方 便 为 出 发 点, 对 道 路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进 行 详 细 的 论 证, 同 时 严 格 落 实 本 环 评 报 告 书,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以 上 环 境 问 题 的 影 响 4 征 地 拆 迁 问 题 对 于 道 路 沿 线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将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介 绍 相 关 的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规 定, 并 在 工 作 中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给 与 被 征 地 和 被 拆 迁 居 民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或 安 置 表 4.4-3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采 纳 情 况 相 城 区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相 城 区 黄 桥 街 道 生 田 村 村 委 会 太 平 街 道 聚 金 村 苏 州 相 城 经 济 开 发 区 常 楼 居 委 会 元 和 街 道 秦 梗 社 区 居 委 会 希 望 设 计 合 理, 考 虑 各 方 面 因 素 装 隔 离 屏 障 声 屏 障 加 强 管 理, 建 议 安 装 声 屏 障 桥 面 径 流 合 理 收 集, 切 勿 乱 拍, 要 求 安 装 声 屏 障 拆 迁 要 进 行 合 理 经 济 补 偿, 沿 线 居 民 若 有 要 求 应 安 装 隔 声 窗 高 架 桥 下 交 通 安 全 要 重 视, 安 装 降 噪 设 备, 保 证 老 百 姓 的 生 活 要 求 敏 感 点 段 安 装 声 屏 障 保 证 噪 声 达 标 敏 感 点 段 安 装 声 屏 障 保 证 噪 声 达 标 桥 面 径 流 通 过 雨 水 管 道 排 入 西 塘 河 和 后 港 河, 污 水 接 管 网, 合 理 排 放, 敏 感 点 段 安 装 声 屏 障 按 照 江 苏 省 要 求 对 拆 迁 户 进 行 合 理 补 偿, 安 装 声 屏 障, 确 保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设 置 安 全 警 告 牌, 严 格 控 制 辅 道 车 辆 车 速, 安 装 声 屏 障, 采 用 低 噪 声 路 面 199

4.4.3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发 展, 受 到 项 目 沿 线 政 府 和 群 众 的 支 持 对 于 公 众 比 较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的 相 关 章 节 作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要 求, 可 以 降 低 或 消 除 这 些 环 境 影 响 4.5 西 环 北 延 4.5.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发 布 4.5.1.1 网 络 公 示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国 环 发 2006 28 号 ), 在 苏 州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网 站 http://www.szjt.gov.cn/ 发 布 项 目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相 关 信 息, 见 图 4.5-1 项 目 第 一 次 评 审 会 结 束 后, 在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服 务 中 心 网 站 http://xfzx.szxc.gov.cn/ 发 布 公 示 时 间 :2011 年 4 月 25 日 ~5 月 25 日 ( 第 一 次 公 示 ) 2012 年 1 月 9 日 ~1 月 30 日 ( 第 二 次 公 示 ) 2012 年 8 月 30 日 ~9 月 15 日 ( 补 充 公 示 )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200

第 一 次 网 络 公 示 第 二 次 网 络 公 示 201

补 充 公 示 图 4.5-1 网 络 公 示 4.5.1.2 现 场 公 示 在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处 张 贴 关 于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的 公 告 ( 见 图 4.5-2), 告 知 项 目 有 关 公 众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概 况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现 场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4.5.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图 4.5-2 现 场 公 示 照 片 4.5.2.1 调 查 范 围 调 查 拟 建 工 程 两 侧 及 周 边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社 区 学 校 被 调 查 人 主 要 是 项 目 所 在 地 202

相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和 直 接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等 4.5.2.2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1) 您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态 度 ; (2)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 是 否 满 意 ; (3) 您 对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意 ; (4) 您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区 发 展 的 正 面 影 响 有 哪 些 ; (5)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哪 些 ; (6)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哪 些 ; (7) 您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 (8) 若 要 求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您 是 否 服 从 ; (9) 您 建 议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影 响 较 为 合 适 4.5.2.3 调 查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采 取 现 场 填 写 调 查 问 卷 的 方 式 第 一 次 公 众 调 查 个 人 调 查 表 共 发 放 92 份, 回 收 92 份, 回 收 率 100%, 单 位 调 查 表 共 发 放 2 份, 回 收 2 份, 回 收 率 100%; 在 第 一 次 项 目 评 审 会 结 束 后, 对 沿 线 的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补 充 调 查, 补 充 发 放 了 个 人 调 查 表 67 份, 单 位 调 查 表 6 份, 回 收 率 100% 表 4.5-1(a)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一 览 表 ( 个 人 ) 序 性 年 文 化 对 项 目 所 持 姓 名 职 业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号 别 龄 程 度 态 度 1 陆 杏 花 女 37 初 中 农 民 钱 泾 河 *** 赞 同 2 金 藕 珍 女 63 小 学 农 民 农 义 村 *** 赞 同 3 高 志 云 女 42 初 中 农 民 农 义 村 *** 赞 同 4 周 迅 男 64 中 学 农 民 农 义 村 *** 赞 同 5 毕 兰 芳 女 23 中 专 工 人 华 扬 电 子 *** 赞 同 6 胡 晓 利 女 25 中 专 工 人 华 扬 电 子 *** 赞 同 7 胡 芳 女 22 中 专 工 人 华 扬 电 子 *** 赞 同 8 金 霞 女 24 大 专 文 员 木 巷 村 *** 赞 同 9 顾 晓 琴 女 25 本 科 社 区 工 作 者 漕 湖 花 园 社 区 委 员 会 *** 赞 同 10 蔡 旭 男 26 本 科 社 工 漕 湖 花 园 社 区 委 员 会 *** 赞 同 11 丁 叶 云 女 26 本 科 社 工 漕 湖 花 园 社 区 委 员 会 *** 赞 同 12 岳 敏 兰 女 24 本 科 会 计 漕 湖 花 园 社 区 委 员 会 *** 赞 同 13 崔 国 虎 男 26 本 科 工 人 漕 湖 花 园 *** 赞 同 203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对 项 目 所 持 态 度 14 陶 晓 培 女 26 本 科 居 委 会 工 作 人 漕 湖 花 园 *** 赞 同 员 15 佟 广 花 女 58 初 中 农 民 漕 湖 花 园 *** 赞 同 16 张 峰 男 55 高 中 农 民 鹤 泾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17 杨 卫 明 男 46 中 专 农 民 鹤 泾 村 *** 赞 同 18 陈 龙 生 男 33 大 专 农 民 鹤 泾 村 *** 赞 同 19 周 建 军 男 33 高 中 职 工 鹤 泾 村 *** 赞 同 20 应 铁 军 男 44 高 中 公 务 员 鹤 泾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21 王 涛 前 男 49 大 专 农 民 渭 西 村 *** 赞 同 22 吴 伟 女 30 大 专 职 员 渭 西 村 *** 赞 同 23 高 永 发 男 48 初 中 农 民 渭 西 村 *** 赞 同 24 鹿 旭 男 25 初 中 职 工 渭 西 村 *** 赞 同 25 程 圣 军 男 30 高 中 工 人 渭 西 村 *** 赞 同 26 姜 兆 辉 男 60 高 中 职 工 渭 西 村 *** 赞 同 27 梁 雪 梅 女 33 大 专 职 工 渭 西 村 *** 赞 同 28 巍 瑾 女 34 大 专 会 计 黄 郎 浜 *** 有 条 件 赞 同 29 胡 银 生 男 43 高 中 职 工 黄 郎 浜 *** 赞 同 30 张 继 军 男 39 大 专 职 工 黄 郎 浜 *** 赞 同 31 徐 瑞 芹 女 40 初 中 职 工 黄 郎 浜 *** 赞 同 32 高 朝 兰 女 60 初 中 退 休 顾 家 角 *** 赞 同 33 朱 峰 男 24 大 专 职 工 顾 家 角 *** 有 条 件 赞 同 34 张 园 女 30 初 中 职 工 顾 家 角 *** 赞 同 35 陈 好 男 26 高 中 农 民 顾 家 角 *** 无 所 谓 36 王 健 男 21 高 中 农 民 顾 家 角 *** 赞 同 37 王 淑 梅 女 42 初 中 农 民 顾 家 角 *** 赞 同 38 魏 亭 男 22 大 专 农 民 堰 头 上 *** 赞 同 39 吴 后 数 男 50 初 中 农 民 堰 头 上 *** 赞 同 40 徐 玉 七 男 53 高 中 农 民 堰 头 上 *** 赞 同 41 郭 吉 彬 男 75 初 中 农 民 堰 头 上 *** 赞 同 42 姚 金 和 男 25 高 中 农 民 堰 头 上 *** 有 条 件 赞 同 43 姚 月 芬 女 42 小 学 农 民 堰 头 上 *** 无 所 谓 44 王 小 妹 女 51 农 民 学 甸 村 *** 赞 同 45 查 阿 惠 女 33 中 学 农 民 学 甸 村 *** 赞 同 46 陈 林 生 男 21 大 专 工 人 学 甸 村 *** 赞 同 47 王 建 明 男 40 中 学 工 人 学 甸 村 *** 赞 同 48 陈 兴 兴 男 25 大 专 工 人 学 甸 村 *** 赞 同 49 林 芹 女 42 大 学 农 民 学 甸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50 周 之 权 男 50 中 学 工 人 学 甸 村 *** 赞 同 51 时 长 根 男 39 高 中 农 民 严 巷 *** 赞 同 52 姚 生 根 男 46 初 中 农 民 严 巷 *** 赞 同 53 王 永 根 男 43 初 中 农 民 严 巷 *** 赞 同 54 姚 建 平 男 55 中 专 农 民 严 巷 *** 赞 同 55 俞 永 生 男 37 初 中 农 民 彭 家 浜 *** 赞 同 56 蒋 小 兰 女 42 初 中 农 民 彭 家 浜 *** 赞 同 57 杨 雅 珍 女 24 本 科 职 工 彭 家 浜 *** 赞 同 58 蒋 凤 英 女 29 本 科 职 工 罗 墩 *** 赞 同 204

序 性 年 文 化 对 项 目 所 持 姓 名 职 业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号 别 龄 程 度 态 度 59 姚 美 琴 女 59 小 学 农 民 罗 墩 *** 有 条 件 赞 同 60 马 阿 二 男 52 小 学 农 民 罗 墩 *** 赞 同 61 宁 国 平 男 60 初 中 农 民 罗 墩 *** 赞 同 62 朱 凤 娟 女 56 小 学 农 民 罗 墩 *** 赞 同 63 吴 林 根 男 35 大 专 工 人 罗 墩 *** 赞 同 64 张 国 健 男 46 高 中 农 民 罗 墩 *** 赞 同 65 陈 阿 泉 男 50 高 中 农 民 罗 墩 *** 有 条 件 赞 同 66 刘 锦 彪 男 30 中 专 工 人 陆 家 塘 *** 赞 同 67 朱 宝 元 男 39 大 专 工 人 陆 家 塘 *** 赞 同 68 徐 宗 涛 男 30 大 专 农 民 陆 家 塘 *** 赞 同 69 朱 金 虎 男 30 大 学 农 民 夏 家 塘 *** 有 条 件 赞 同 70 刘 美 华 女 63 小 学 农 民 夏 家 塘 *** 赞 同 71 张 国 健 男 43 初 中 农 民 夏 市 村 *** 赞 同 72 俞 小 三 男 47 初 中 农 民 夏 市 村 *** 赞 同 73 汤 琪 女 52 小 学 农 民 夏 市 村 *** 赞 同 74 徐 祖 兴 男 65 小 学 农 民 支 山 村 *** 赞 同 75 陆 建 清 男 25 高 中 汽 修 支 山 村 *** 赞 同 76 石 胜 弟 女 43 小 学 农 民 支 山 村 *** 赞 同 77 王 卫 国 男 36 大 专 工 人 支 山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78 石 大 大 男 45 初 中 农 民 支 山 村 *** 赞 同 79 左 德 风 男 23 大 专 职 员 支 山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80 姚 全 全 男 25 初 中 营 业 员 支 山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81 陶 学 良 男 29 大 学 个 体 陈 巷 *** 赞 同 82 瞿 振 兴 男 50 大 专 业 务 员 陈 巷 *** 赞 同 83 陈 志 恒 男 33 高 中 个 体 陈 巷 *** 有 条 件 赞 同 84 戈 兴 保 男 68 初 中 农 民 陈 巷 *** 赞 同 85 顾 永 元 男 58 中 专 医 生 陈 巷 *** 赞 同 86 陈 小 良 男 29 大 专 个 体 李 庄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87 张 兴 保 男 66 小 学 农 民 李 庄 村 *** 无 所 谓 88 倪 小 二 男 56 初 中 农 民 李 庄 村 *** 赞 同 89 黄 海 英 男 42 大 学 农 民 李 庄 村 *** 赞 同 90 金 玉 莲 女 55 小 学 农 民 李 庄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91 马 大 妹 女 61 小 学 农 民 李 庄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92 徐 小 金 男 56 初 中 农 民 李 庄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205

表 4.5-1(b)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一 览 表 ( 个 人 - 补 充 ) 序 性 年 文 化 对 项 目 所 持 姓 名 职 业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号 别 龄 程 度 态 度 1 李 进 男 男 51 初 中 农 民 鹤 泾 村 *** 无 所 谓 2 马 秋 妹 女 51 高 中 农 民 鹤 泾 村 *** 无 所 谓 3 徐 巧 生 男 60 小 学 农 民 鹤 泾 村 *** 赞 同 4 徐 小 方 男 45 初 中 农 民 鹤 泾 村 *** 赞 同 5 徐 永 生 男 43 小 学 农 民 鹤 泾 村 *** 赞 同 6 高 燕 女 26 大 专 农 民 鹤 泾 村 *** 赞 同 7 高 全 珍 女 51 高 中 农 民 鹤 泾 村 *** 赞 同 8 陆 法 生 男 62 初 中 退 休 生 田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9 李 伟 男 28 中 专 职 工 生 田 村 *** 无 所 谓 10 孟 永 兴 男 54 高 中 村 委 会 委 员 生 田 村 *** 赞 同 11 华 国 琴 女 38 大 专 文 员 生 田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12 男 30 本 科 社 区 工 作 者 生 田 村 *** 无 所 谓 13 男 26 本 科 招 商 生 田 村 *** 赞 同 14 俞 卫 其 男 44 初 中 职 员 生 田 村 *** 赞 同 15 郑 建 龙 男 50 高 中 农 民 生 田 村 *** 赞 同 16 郑 洲 男 54 大 专 会 计 生 田 村 *** 赞 同 17 俞 彩 珠 女 34 大 专 工 人 生 田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18 汪 明 霞 女 31 初 中 职 工 生 田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19 张 跃 炳 男 63 初 中 村 民 组 长 生 田 村 *** 无 所 谓 20 李 国 栋 男 28 大 专 生 田 村 *** 无 所 谓 21 朱 喜 峰 男 31 大 专 城 管 黄 桥 街 道 东 街 *** 赞 同 22 周 笑 天 男 26 大 专 黄 桥 街 道 东 街 *** 无 所 谓 23 尤 玉 姝 女 49 大 专 会 计 黄 桥 木 巷 *** 有 条 件 赞 同 24 尤 夏 雅 女 18 高 中 学 生 黄 桥 木 巷 *** 有 条 件 赞 同 25 陈 莉 女 31 本 科 教 师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26 尤 洁 女 21 大 专 学 生 黄 桥 木 巷 *** 有 条 件 赞 同 27 徐 佳 男 24 高 中 自 由 职 业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28 陈 晓 恺 男 24 大 专 自 由 职 业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29 吴 剑 男 28 中 专 自 由 职 业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30 张 雨 华 男 37 中 专 电 工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31 朱 晓 春 男 35 高 中 自 由 职 业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32 周 静 霞 女 28 高 中 自 由 职 业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33 姚 振 宇 男 27 高 中 自 由 职 业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34 周 锋 男 24 初 中 消 防 员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35 金 霞 女 23 大 专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36 顾 斌 男 33 大 专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37 孙 峰 女 34 大 专 黄 桥 木 巷 *** 赞 同 38 尤 莉 女 21 高 中 学 生 黄 桥 木 巷 *** 有 条 件 赞 同 39 陈 林 华 女 46 高 中 自 由 职 业 黄 桥 木 巷 *** 有 条 件 赞 同 40 夏 伟 健 男 44 初 中 农 民 占 上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41 金 荣 兴 男 64 小 学 退 休 占 上 村 *** 赞 同 42 韩 仁 培 男 63 初 中 退 休 占 上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43 张 阿 芳 男 61 初 中 退 休 占 上 村 *** 赞 同 44 徐 根 妹 女 67 小 学 退 休 占 上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45 金 卫 荣 男 57 初 中 企 业 主 占 上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206

序 性 年 文 化 对 项 目 所 持 姓 名 职 业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号 别 龄 程 度 态 度 46 胡 国 东 男 50 初 中 占 上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47 张 根 兴 男 46 高 中 占 上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48 张 冬 明 男 39 高 中 占 上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49 姚 小 华 男 50 高 中 企 业 主 占 上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50 杨 建 秋 男 55 高 中 占 上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51 陆 纪 福 男 56 初 中 占 上 村 *** 有 条 件 赞 同 52 朱 洪 男 25 大 专 漕 湖 花 园 *** 有 条 件 赞 同 53 薛 家 燕 女 21 大 专 学 生 漕 湖 花 园 *** 有 条 件 赞 同 54 徐 卫 卫 男 26 本 科 社 区 工 作 人 员 漕 湖 花 园 *** 赞 同 55 朱 利 娟 女 39 初 中 漕 湖 花 园 *** 赞 同 56 岳 敏 兰 女 25 本 科 社 区 工 作 人 员 漕 湖 花 园 *** 赞 同 57 顾 晓 晴 女 26 本 科 社 区 工 作 人 员 漕 湖 花 园 *** 赞 同 58 陶 晓 燕 女 28 本 科 职 员 漕 湖 花 园 *** 有 条 件 赞 同 59 龚 国 平 男 27 本 科 教 师 漕 湖 花 园 *** 赞 同 60 顾 晓 晨 男 22 大 专 待 业 漕 湖 花 园 *** 有 条 件 赞 同 61 李 洁 女 27 大 专 工 人 漕 湖 花 园 *** 赞 同 62 蔡 虓 男 26 本 科 职 员 漕 湖 花 园 *** 赞 同 63 丁 叶 兰 女 26 本 科 社 区 工 作 人 员 漕 湖 花 园 *** 赞 同 64 范 春 葛 女 27 本 科 教 师 漕 湖 花 园 *** 有 条 件 赞 同 65 杨 洁 女 27 *** 有 条 件 赞 同 66 郑 彐 珍 女 33 初 中 *** 反 对 67 徐 斌 男 29 *** 有 条 件 赞 同 表 4.5-1(b)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一 览 表 ( 单 位 ) 序 号 调 查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1 相 城 区 北 桥 街 道 吴 峰 村 *** 2 相 城 经 济 开 发 区 漕 湖 花 园 社 区 *** 表 4.5-1(b)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一 览 表 ( 单 位 - 补 充 ) 序 号 调 查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1 相 城 区 黄 桥 街 道 生 田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 2 相 城 区 黄 桥 街 道 木 巷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 3 相 城 区 黄 桥 街 道 占 上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 4 荷 塘 月 色 湿 地 公 园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5 三 角 咀 生 态 园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6 苏 州 市 水 利 局 *** 4.5.2.4 调 查 结 果 1 个 人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4.5-2,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如 下 (1) 公 众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 的 满 意 程 度 207

9%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很 满 意,43% 的 受 访 者 对 目 前 本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表 示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的 为 42%, 很 不 满 意 的 受 访 者 有 6%, 说 明 目 前 本 地 区 交 通 条 件 公 众 满 意 程 度 一 般 (2) 公 众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 的 满 意 程 度 6% 的 受 访 者 对 目 前 本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表 示 很 满 意,37% 的 受 访 者 对 目 前 本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表 示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的 为 46%, 很 不 满 意 的 为 11%, 说 明 目 前 本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公 众 满 意 程 度 一 般 (3)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公 众 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在 施 工 期, 受 访 者 主 要 关 心 粉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问 题 ; 在 项 目 运 营 期, 受 访 者 主 要 关 心 汽 车 尾 气 和 噪 声 污 染 问 题 (4) 公 众 建 议 采 取 的 减 轻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的 措 施 65% 的 受 访 者 希 望 采 取 绿 化 来 减 轻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47% 的 受 访 者 建 议 加 强 管 理, 其 次 为 声 屏 障 (5) 公 众 对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的 了 解 程 度 14% 受 访 者 表 示 了 解,24% 受 访 者 表 示 了 解 一 些,62% 受 访 者 表 示 不 了 解 (6)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77% 的 受 访 者 同 意 本 项 目 的 建 设,19% 的 受 访 者 的 态 度 是 有 条 件 赞 同,4%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无 所 谓 由 此 可 见, 沿 线 大 部 分 居 民 赞 同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表 4.5-2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调 查 内 容 人 数 比 例 /% 备 注 很 满 意 27 17%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较 满 意 82 52% 件 是 否 满 意 不 满 意 43 27% 很 不 满 意 7 4%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意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 可 多 选 ) 很 满 意 14 9% 较 满 意 83 52% 不 满 意 50 31% 很 不 满 意 12 8% 噪 声 污 染 108 68% 粉 尘 污 染 125 79% 影 响 景 观 28 18% 污 水 排 放 28 18% 本 项 目 在 营 运 期 间 您 关 心 噪 声 污 染 91 57% 208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 可 多 选 ) 汽 车 尾 气 86 54% 交 通 阻 隔 63 40% 其 他 18 11% 您 建 议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您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若 要 求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您 是 否 服 从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态 度 2 单 位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绿 化 78 49% 搬 迁 19 12% 声 屏 障 27 17% 加 强 管 理 75 47% 了 解 29 18% 了 解 一 些 62 39% 不 了 解 68 43% 服 从 62 39% 有 条 件 服 从 94 59% 不 服 从 3 2% 赞 同 101 64% 有 条 件 赞 同 46 29% 无 所 谓 12 8% 反 对 0 0% 单 位 主 要 建 议 与 要 求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及 采 纳 情 况 见 表 4.5-3 和 表 4.5-4 调 查 单 位 相 城 区 北 桥 街 道 吴 峰 村 相 城 经 济 开 发 区 漕 湖 花 园 社 区 主 要 征 求 意 见 生 田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木 巷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占 上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荷 塘 月 色 湿 地 公 园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三 角 咀 生 态 园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市 水 利 局 表 4.5-3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意 见 与 建 议 施 工 期 间 影 响 了 我 们 工 业 区 企 业 以 及 群 众 出 行, 望 给 予 出 行 方 便 设 计 考 虑 周 全, 建 设 时 考 虑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运 营 后 要 建 立 长 效 机 制, 为 民 服 务 表 4.5-4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 补 充 ) 意 见 与 建 议 加 强 管 理 要 对 建 设 好 后 运 营 过 程 中 的 噪 声 作 更 高 要 求 要 求 上 级 环 保 部 门 严 格 加 强 对 周 边 环 境 ( 粉 尘 噪 声 ) 的 监 管, 合 理 设 计 设 计 :1. 桩 基 位 置 尽 可 能 避 开 水 体 ;2. 尽 可 能 避 开 湿 地 公 园 已 有 基 础 设 施 ;3. 考 虑 必 要 的 隔 音 设 施 建 设 :1. 建 设 过 程 中, 泥 浆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不 能 随 意 排 放 ;2. 控 制 扬 尘 ;3. 合 理 规 划 便 道 ;4. 工 程 机 械 车 辆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周 围 水 体 和 植 被 的 影 响 对 运 营 单 位 建 议 :1. 控 制 噪 音 ;2. 对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必 要 维 护 设 计 :1. 桩 基 位 置 尽 可 能 避 开 水 体 ;2. 尽 可 能 避 开 湿 地 公 园 已 有 基 础 设 施 ;3. 考 虑 必 要 的 隔 音 设 施 建 设 :1. 建 设 过 程 中, 泥 浆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不 能 随 意 排 放 ;2. 控 制 扬 尘 ;3. 合 理 规 划 便 道 ;4. 工 程 机 械 车 辆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周 围 水 体 和 植 被 的 影 响 对 运 营 单 位 建 议 :1. 控 制 噪 音 ;2. 对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必 要 维 护 1. 项 目 跨 西 塘 河 桥 梁 段 应 对 径 流 进 行 收 集 和 处 理, 并 不 得 将 排 水 口 设 置 在 西 塘 河 内 需 加 强 管 理, 在 西 塘 河 管 理 与 保 护 范 围 路 段, 避 免 发 生 苏 州 市 西 塘 河 管 理 保 护 办 法 明 确 的 禁 止 限 制 性 等 活 动 209

主 要 征 求 意 见 意 见 与 建 议 建 议 提 高 防 撞 护 栏 设 计 等 级, 减 轻 项 目 对 西 塘 河 影 响 2. 跨 河 桥 梁 应 避 免 在 河 道 陆 域 管 理 范 围 内 设 置 永 久 建 筑 物, 以 减 少 工 程 对 河 道 行 水 与 管 理 的 影 响, 保 证 防 汛 通 道 下 净 空 高 度 3. 加 强 车 辆 的 管 理 和 疏 导, 避 免 在 西 塘 河 管 理 范 围 尤 其 是 水 域 发 生 意 外 事 故 4. 运 行 期 间 须 限 制 危 化 品 的 运 输 4.5.2.5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1) 个 人 意 见 针 对 个 人 提 出 的 要 求, 采 纳 情 况 见 表 4.5-5 (2) 单 位 意 见 针 对 单 位 提 出 的 要 求, 采 纳 情 况 见 表 4.5-5 表 4.5-5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表 意 见 来 源 建 议 采 纳 情 况 个 人 意 见 建 议 保 留 增 加 绿 化, 洒 水 降 尘, 车 辆 疏 导 合 理 相 城 区 北 桥 街 道 吴 峰 村 相 城 经 济 开 发 区 漕 湖 花 园 社 区 生 田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木 巷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占 上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荷 塘 月 色 湿 地 公 园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多 些 绿 化, 声 音 小 些 洒 水 施 工, 施 工 期 越 短 越 好 施 工 期 间 影 响 了 我 们 工 业 区 企 业 以 及 群 众 出 行, 望 给 予 出 行 方 便 采 纳 建 议 报 告 书 在 声 水 气 各 方 面 都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以 确 保 环 境 质 量 的 达 标 采 纳 建 议 施 工 期 间 加 强 施 工 车 辆 的 管 理 和 疏 导, 保 障 企 业 的 出 行 设 计 考 虑 周 全, 建 设 时 考 虑 居 民 日 常 生 采 纳 建 议, 施 工 期 间 加 强 管 理,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活, 运 营 后 要 建 立 长 效 机 制, 为 民 服 务 居 民 的 影 响 加 强 管 理 要 对 建 设 好 后 运 营 过 程 中 的 噪 声 作 更 高 要 求 要 求 上 级 环 保 部 门 严 格 加 强 对 周 边 环 境 ( 粉 尘 噪 声 ) 的 监 管 设 计 :1. 桩 基 位 置 尽 可 能 避 开 水 体 ;2. 尽 可 能 避 开 湿 地 公 园 已 有 基 础 设 施 ;3. 考 虑 必 要 的 隔 音 设 施 建 设 :1. 建 设 过 程 中, 泥 浆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不 能 随 意 排 放 ;2. 控 制 扬 尘 ;3. 合 理 规 划 便 道 ;4. 工 程 机 械 车 辆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周 围 水 体 和 植 被 的 影 响 采 纳 建 议 报 告 书 在 第 10 章 提 出 了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采 纳 建 议 报 告 书 在 第 9 章 提 出 了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采 纳 建 议 报 告 书 10.2 中, 提 出 了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对 施 工 期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监 管 10.3 节 中, 提 出 了 项 目 施 工 及 营 运 期 的 监 测 方 案, 通 过 定 期 对 敏 感 点 的 监 测, 实 现 环 保 部 门 ( 苏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 对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的 监 管 采 纳 建 议 设 计 :1 在 设 计 过 程 中, 在 荷 塘 月 色 湿 地 公 园 中 尽 可 能 少 设 置 桩 基 ;2 设 计 中, 已 考 虑 现 有 湿 地 公 园 基 础 设 施, 尽 量 避 开 ; 3 针 对 敏 感 点 超 标 的 情 况, 环 评 9.4.2 节 中 提 出 了 噪 声 减 缓 措 施 建 设 :1 建 设 过 程 中, 对 穿 越 荷 塘 月 色 湿 地 公 园 路 段 产 生 的 泥 浆,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不 在 荷 塘 月 色 湿 地 公 园 范 围 内 排 放 ;2 项 目 施 工 期 采 取 洒 水 等 措 施, 控 制 扬 尘 ;3 利 用 现 有 苏 虞 张 老 路 西 环 路 作 为 施 工 便 道 ;4 合 理 规 划 施 工 道 路, 禁 止 施 工 车 辆 机 械 进 入 荷 塘 月 210

意 见 来 源 建 议 采 纳 情 况 色 湿 地 公 园, 减 少 对 周 围 水 体 和 植 被 的 影 响 三 角 咀 生 态 园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1. 桩 基 位 置 尽 可 能 避 开 水 体 ;2. 尽 可 能 避 开 湿 地 公 园 已 有 基 础 设 施 ;3. 考 虑 必 要 的 隔 音 设 施 建 设 :1. 建 设 过 程 中, 泥 浆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不 能 随 意 排 放 ;2. 控 制 扬 尘 ;3. 合 理 规 划 便 道 ;4. 工 程 机 械 车 辆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周 围 水 体 和 植 被 的 影 响 采 纳 建 议 设 计 :1 在 设 计 过 程 中, 在 荷 塘 月 色 湿 地 公 园 中 尽 可 能 少 设 置 桩 基 ;2 设 计 中, 已 考 虑 现 有 湿 地 公 园 基 础 设 施, 尽 量 避 开 ; 3 针 对 敏 感 点 超 标 的 情 况, 环 评 9.4.2 节 中 提 出 了 噪 声 减 缓 措 施 建 设 :1 建 设 过 程 中, 对 穿 越 荷 塘 月 色 湿 地 公 园 路 段 产 生 的 泥 浆,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不 在 荷 塘 月 色 湿 地 公 园 范 围 内 排 放 ;2 项 目 施 工 期 采 取 洒 水 等 措 施, 控 制 扬 尘 ;3 利 用 现 有 苏 虞 张 老 路 西 环 路 作 为 施 工 便 道 ;4 合 理 规 划 施 工 道 路, 减 少 对 周 围 水 体 和 植 被 的 影 响 苏 州 市 水 利 局 1. 项 目 跨 西 塘 河 桥 梁 段 应 对 径 流 进 行 收 集 和 处 理, 并 不 得 将 排 水 口 设 置 在 西 塘 河 内 需 加 强 管 理, 在 西 塘 河 管 理 与 保 护 范 围 路 段, 避 免 发 生 苏 州 市 西 塘 河 管 理 保 护 办 法 明 确 的 禁 止 限 制 性 等 活 动 建 议 提 高 防 撞 护 栏 设 计 等 级, 减 轻 项 目 对 西 塘 河 影 响 2. 跨 河 桥 梁 应 避 免 在 河 道 陆 域 管 理 范 围 内 设 置 永 久 建 筑 物, 以 减 少 工 程 对 河 道 行 水 与 管 理 的 影 响, 保 证 防 汛 通 道 下 净 空 高 度 3. 加 强 车 辆 的 管 理 和 疏 导, 避 免 在 西 塘 河 管 理 范 围 尤 其 是 水 域 发 生 意 外 事 故 运 行 期 间 须 限 制 危 化 品 的 运 输 4.5.3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采 纳 建 议 1 项 目 跨 西 塘 河 桥 梁 段 对 径 流 进 行 收 集 和 处 理, 不 将 排 水 口 设 置 在 西 塘 河 内, 收 集 系 统 和 排 水 口 设 置 的 图 见 报 告 书 9.5.1.2 节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没 有 办 法 中 明 确 禁 止 限 制 的 活 动 报 告 书 9.5.1 节 中 提 出 了 提 高 防 撞 护 栏 设 计 等 级 的 建 议 ;2 跨 河 桥 梁 建 设 中, 不 在 河 道 陆 域 管 理 范 围 内 设 置 永 久 建 筑 物, 设 计 时 保 证 了 防 汛 通 道 的 净 空 高 度 ;3 根 据 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市 区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的 通 告 ( 苏 府 通 (2007)40 号 ) 本 项 目 禁 止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通 行 ; 营 运 过 程 中 桥 头 设 置 警 示 标 语 加 强 车 辆 管 理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发 展, 通 过 跟 沿 线 群 众 的 有 效 沟 通,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受 到 项 目 沿 线 政 府 和 群 众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对 于 公 众 比 较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的 相 关 章 节 作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要 求, 可 以 降 低 或 消 除 这 些 环 境 影 响 4.6 东 环 南 延 4.6.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发 布 4.6.1.1 网 络 公 示 (1) 第 一 次 公 示 时 间 :2011 年 9 月 29 日 至 2011 年 10 月 21 日 网 址 : 吴 中 区 交 通 运 输 局 网 站 http://www.szwzjt.gov.cn/ 211

(2) 第 二 次 公 示 时 间 :2012 年 8 月 28 日 至 9 月 10 日 网 址 :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http://www.wzhbj.gov.cn/ 公 式 内 容 见 图 4.6-1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图 4.6-1 项 目 建 设 和 环 评 信 息 网 络 公 示 4.6.1.2 现 场 公 示 在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集 中 点 张 贴 介 绍 拟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相 关 信 息 的 布 告, 如 图 4.6-2 所 示 现 场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212

国 香 园 航 运 新 村 南 村 姜 家 村 4.6.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图 4.6-2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现 场 公 示 4.6.2.1 调 查 对 象 调 查 对 象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4.6-1 和 表 4.6-2 调 查 对 象 为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居 民 及 相 关 单 位 员 工, 调 查 意 见 具 有 代 表 性 公 共 参 与 现 场 调 查 图 如 图 4.6-3 所 示 213

图 4.6-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现 场 图 4.6.2.2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1) 公 众 对 拟 建 工 程 的 了 解 程 度 及 所 持 的 态 度 ; (2) 公 众 认 为 拟 建 工 程 建 成 后 将 产 生 哪 些 积 极 影 响 或 消 极 影 响 ; (3) 公 众 认 为 拟 建 工 程 在 施 工 运 营 中 将 产 生 哪 些 环 境 影 响 ; (4) 如 何 妥 善 解 决 拟 建 工 程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 (5) 公 众 对 拆 迁 征 地 赔 偿 安 置 等 具 体 要 求 及 意 见 ; (6) 公 众 关 心 的 其 它 问 题 4.6.2.3 调 查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采 取 现 场 填 写 调 查 问 卷 的 方 式, 共 发 放 个 人 调 查 表 60 份, 回 收 60 份, 回 收 率 100%; 共 发 放 单 位 调 查 表 5 份, 回 收 5 份, 回 收 率 100% 表 4.6-1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 个 人 ) 序 性 年 公 众 姓 名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号 别 龄 态 度 89 何 斌 男 27 个 体 南 村 无 所 谓 90 刘 娟 女 40 个 体 南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91 2 胡 书 巧 女 42 个 体 南 村 赞 同 92 赵 立 昌 男 53 校 长 吴 中 子 弟 学 校 赞 同 214

序 性 年 公 众 姓 名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号 别 龄 态 度 93 王 鹏 男 23 个 体 姜 家 村 赞 同 94 王 朝 霞 女 36 个 体 南 村 赞 同 95 陈 君 男 60 个 体 南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96 郭 霞 女 35 个 体 姜 家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97 潘 云 飞 男 29 工 人 姜 家 村 赞 同 98 刘 召 芳 女 45 农 民 姜 家 村 赞 同 99 沈 黑 男 69 农 民 姜 家 村 91# 赞 同 100 孙 根 云 男 57 个 体 姜 家 村 赞 同 101 刘 兴 国 男 51 个 体 姜 家 村 赞 同 102 任 小 雪 女 24 教 师 吴 中 子 弟 学 校 赞 同 103 吴 丁 艳 女 23 教 师 姜 家 村 无 所 谓 104 方 铄 女 25 教 师 姜 家 村 赞 同 105 蔡 福 男 45 职 工 姜 家 村 赞 同 106 沈 杜 男 59 务 农 姜 家 村 赞 同 107 宣 杰 林 男 50 个 体 姜 家 村 赞 同 108 袁 涛 男 36 职 员 姜 家 村 无 所 谓 109 代 天 容 女 37 姜 家 村 赞 同 110 徐 燕 珍 女 26 文 员 姜 家 村 赞 同 111 沈 新 根 女 62 西 九 盛 村 赞 同 112 高 全 明 男 37 个 体 西 九 盛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113 宣 会 平 女 25 职 工 西 九 盛 村 赞 同 114 孟 女 那 女 28 个 他 西 九 盛 村 赞 同 115 祁 宝 江 男 32 个 体 西 九 盛 村 无 所 谓 116 张 玲 红 女 24 幼 教 国 香 雅 苑 有 条 件 赞 同 117 金 学 男 43 农 民 国 香 雅 苑 赞 同 118 陆 林 女 50 农 民 国 香 雅 苑 赞 同 119 林 雪 梅 女 49 自 由 国 香 雅 苑 赞 同 120 全 玲 女 50 职 工 国 香 雅 苑 赞 同 121 刘 黑 弟 男 46 职 员 国 香 雅 苑 赞 同 122 陆 红 芳 女 35 职 工 国 香 雅 苑 赞 同 123 金 仙 女 46 职 员 国 香 雅 苑 赞 同 124 牛 海 军 男 43 个 体 国 香 雅 苑 赞 同 125 朱 建 忠 男 41 教 师 郭 巷 中 心 小 学 赞 同 126 冯 爱 顺 男 52 职 工 国 香 雅 苑 有 条 件 赞 同 127 孙 洪 翔 男 58 经 理 国 香 雅 苑 57# 赞 同 128 张 学 珍 女 47 职 工 国 香 雅 苑 56# 赞 同 129 孙 铁 成 男 32 职 工 国 香 雅 苑 55# 有 条 件 赞 同 130 周 玉 英 女 50 退 休 建 新 村 74 号 有 条 件 赞 同 131 周 志 明 男 75 退 休 建 新 村 24 号 赞 同 132 周 林 梅 女 40 无 建 新 村 74 号 赞 同 133 陆 明 男 男 48 无 建 新 村 赞 同 134 朱 根 寿 男 63 退 休 建 新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135 乔 兰 英 女 47 无 建 新 村 赞 同 136 周 贵 新 男 73 职 工 建 新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137 陈 树 丰 男 36 职 工 建 新 村 赞 同 138 朱 祖 兴 男 88 农 民 建 新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139 方 金 娣 女 58 外 企 建 新 村 赞 同 215

序 性 年 公 众 姓 名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号 别 龄 态 度 140 汤 丙 兰 男 6 职 工 北 长 山 有 条 件 赞 同 141 汪 明 男 30 职 工 北 长 山 有 条 件 赞 同 142 赵 峰 男 31 职 工 北 长 山 赞 同 143 方 慧 英 女 63 无 建 新 村 赞 同 144 胡 道 兵 男 40 农 民 北 长 山 赞 同 145 顾 伟 斌 男 32 职 工 北 长 山 有 条 件 赞 同 146 高 风 春 女 40 职 工 北 长 山 有 条 件 赞 同 59 沈 建 梅 女 25 农 民 航 运 新 村 赞 同 60 陶 大 农 男 54 保 安 航 运 新 村 赞 同 表 4.6-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 单 位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方 式 1 长 桥 街 道 长 桥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2 郭 巷 街 道 尹 山 社 区 3 郭 巷 街 道 姜 家 社 区 4 苏 州 大 学 附 属 第 一 医 院 广 慈 分 院 5 迎 春 中 学 4.6.2.4 调 查 结 果 与 分 析 (1) 个 人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个 人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4.6-3 表 4.6-3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序 号 问 卷 内 容 及 回 答 情 况 统 计 备 注 1 您 是 否 赞 同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1) 赞 同 68%(2) 有 条 件 赞 同 25%(3) 无 所 谓 7% (4) 反 对 0% 2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 是 否 满 意 (1) 很 满 意 17%(2) 较 满 意 53%(3) 不 满 意 23% (4) 很 不 满 意 7% 3 4 5 6 7 8 9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意 (1) 很 满 意 22%(2) 较 满 意 34%(3) 不 满 意 38% (4) 很 不 满 意 6% 您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区 发 展 的 正 面 影 响 有 (1)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26%(2) 缓 减 交 通 压 力 63%(3) 改 善 居 住 环 境 17% (4) 增 加 经 济 收 入 2%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1) 噪 声 35%(2) 粉 尘 58%(3) 景 观 4% (4) 污 水 6% 本 项 目 在 营 运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1) 噪 声 57%(2) 废 气 39%(3) 交 通 阻 隔 15% (4) 其 他 10% 您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1) 了 解 20%(2) 了 解 一 些 33%(3) 不 了 解 47% 若 要 求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您 是 否 服 从 (1) 服 从 30%(2) 有 条 件 服 从 52%(3) 不 服 从 18% 您 认 为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影 响 较 为 合 适 (1) 绿 化 34%(2) 搬 迁 10% (3) 声 屏 障 52%(4) 加 强 管 理 25% 多 选 多 选 多 选 多 选 216

(2) 单 位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4.6-4 表 4.6-4 单 位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采 纳 情 况 暂 时 性 带 来 噪 声 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施 工 时 尽 量 避 开 居 民 集 中 点, 文 明 施 工, 加 强 路 面 洒 水 作 业 频 率, 注 意 遮 挡,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垃 圾 注 意 集 中 处 理 ; 采 用 环 保 材 料, 减 少 对 环 境 影 响, 尽 量 增 加 绿 化 景 观 带, 提 升 层 次 感 长 桥 街 道 长 桥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郭 巷 街 道 尹 山 社 区 郭 巷 街 道 姜 家 社 区 苏 州 大 学 附 属 第 一 医 院 广 慈 分 院 迎 春 中 学 建 筑 垃 圾 及 时 清 运, 泥 浆 不 能 直 排 须 处 理 夜 间 不 能 施 工, 禁 止 重 型 机 械 道 路 扩 建 需 占 用 我 村 土 地, 受 影 响 的 小 企 业 以 及 房 屋 需 要 动 迁, 影 响 村 民 的 收 入 道 路 施 工 对 企 业 和 居 民 的 出 行 带 来 不 便,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污 染 会 影 响 周 边 居 民 的 正 常 工 作 和 生 产 生 活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出 行 安 全, 建 议 设 置 降 噪 措 施 4.6.2.5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1 施 工 期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学 生 出 行 安 全 采 纳,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固 废 处 置 基 础 设 施 保 护 交 通 组 织 等, 报 告 书 第 8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采 纳,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固 废 处 置 交 通 组 织 等, 报 告 书 第 8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采 纳, 工 程 征 地 拆 迁 建 设 单 位 要 按 同 等 质 量 进 行 补 偿, 并 加 强 施 工 车 辆 管 理, 详 见 第 8 章,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的 交 通 组 织, 报 告 书 第 8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采 纳,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等, 报 告 书 第 8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报 告 书 第 8 章 在 该 路 段 铺 设 低 噪 声 路 面, 施 工 期 间 在 医 院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提 醒 过 往 施 工 车 辆 减 速 慢 行 采 纳,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等, 报 告 书 第 8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间 在 学 校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提 醒 过 往 施 工 车 辆 减 速 慢 行 施 工 期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粉 尘,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报 告 书 提 出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做 好 道 路 洒 水 等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见 第 9 章 提 出 了 具 体 的 保 护 要 求,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2 营 运 期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营 运 期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噪 声 污 染 汽 车 尾 气 和 交 通 阻 隔,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项 目 设 计 要 以 项 目 建 成 后 居 民 出 行 方 便 为 出 发 点, 对 道 路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进 行 详 细 的 论 证, 同 时 严 格 落 实 本 环 评 报 告 书 第 9 章 提 出 了 具 体 的 保 护 要 求,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以 上 环 境 问 题 的 影 响 217

3 征 地 拆 迁 问 题 对 于 道 路 沿 线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将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介 绍 相 关 的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规 定, 并 在 工 作 中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给 与 被 征 地 和 被 拆 迁 居 民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或 安 置 4.6.3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发 展, 通 过 跟 沿 线 群 众 的 有 效 沟 通,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受 到 项 目 沿 线 政 府 和 群 众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对 于 公 众 比 较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的 相 关 章 节 作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要 求, 可 以 降 低 或 消 除 这 些 环 境 影 响 4.7 南 环 西 延 4.7.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发 布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国 环 发 2006 28 号 ), 环 评 单 位 接 受 环 评 委 托 后, 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 至 7 月 6 日 在 苏 州 环 保 局 网 站 发 布 项 目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相 关 信 息 于 2012 年 7 月 17 日 至 7 月 31 日 在 吴 中 区 环 保 局 网 站 发 布 项 目 第 二 次 公 示, 公 示 了 报 告 书 简 本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第 一 次 网 络 公 示 218

图 4.7-1 图 2 第 二 次 网 络 公 示 项 目 建 设 和 环 评 信 息 网 络 公 示 在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目 标 张 贴 了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相 关 信 息, 向 公 众 告 知 本 项 目 的 部 分 工 程 信 息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相 关 信 息 现 场 情 况 见 下 图 现 场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4.7.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4.7.2.1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1)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方 式 1 网 络 金 枫 美 地 木 渎 第 三 小 学 图 4.7-2 项 目 建 设 和 环 评 信 息 网 络 公 示 219

通 过 网 络 发 布 项 目 信 息, 并 公 布 环 评 征 求 意 见 的 内 容 以 及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联 系 方 式,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公 众 意 见 2 现 场 公 示 在 项 目 沿 线 张 贴 载 有 项 目 信 息 的 布 告, 并 公 布 环 评 征 求 意 见 的 内 容 以 及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联 系 方 式,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公 众 意 见 3 现 场 调 查 现 场 调 查 期 间 向 道 路 沿 线 的 个 人 单 位 共 发 放 调 查 表 发 放 135 份, 全 部 回 收 表 4.7-1 个 人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1 胡 仁 贵 男 56 金 枫 美 地 11 幢 2 陈 岚 女 30 金 枫 美 地 3 蒋 小 婷 女 28 金 枫 美 地 4 郭 婷 婷 女 23 销 售 金 枫 美 地 27 幢 5 卢 德 贵 男 30 金 枫 美 地 31 幢 6 瞿 安 发 男 59 金 枫 美 地 34 幢 7 马 立 才 男 60 金 枫 美 地 8 李 乡 胜 男 66 金 枫 美 地 17 幢 9 邱 金 元 男 55 工 人 金 枫 美 地 10 王 树 宾 男 60 金 枫 美 地 10 幢 11 时 林 男 18 学 生 木 渎 镇 新 华 村 12 吴 凯 男 25 销 售 凯 马 广 场 13 杨 子 男 26 销 售 木 渎 镇 五 峰 14 袁 男 20 苏 州 华 顺 15 赵 斌 男 26 苏 州 华 顺 16 程 龙 岭 男 48 个 体 木 渎 镇 袁 家 浜 17 司 后 民 男 55 保 安 马 庄 村 袁 家 浜 18 李 凡 男 28 职 员 新 区 泰 山 路 19 肖 萍 芳 女 32 中 山 东 路 162 号 20 黄 蓉 女 24 销 售 新 区 邓 尉 路 润 捷 广 场 21 詹 鹏 飞 男 19 工 人 苏 州 新 望 22 石 丽 丽 女 28 工 人 马 庄 村 袁 家 浜 23 陆 建 根 男 40 教 师 木 渎 第 三 小 学 24 张 春 娣 女 32 教 师 木 渎 第 三 小 学 25 邹 华 琳 女 30 教 师 木 渎 第 三 小 学 26 潘 雪 英 女 33 教 师 木 渎 第 三 小 学 27 柳 留 男 男 50 教 师 木 渎 镇 中 山 东 路 100 号 28 惠 娟 女 22 销 售 木 渎 镇 谢 巷 29 翟 伶 丽 女 29 职 员 凯 马 广 场 东 200 米 30 李 亭 女 22 设 计 浩 成 广 告 31 邢 东 花 女 27 设 计 木 渎 第 三 小 学 旁 220

32 赵 学 强 男 25 长 江 路 58 号 33 郭 如 东 男 43 工 人 西 跨 塘 村 34 张 静 女 23 长 江 路 苏 香 名 园 35 顾 万 兰 男 46 西 跨 塘 村 好 又 多 36 陈 磊 男 25 职 员 马 庄 村 37 徐 露 男 22 工 程 师 山 水 华 庭 38 臧 东 荣 女 32 马 庄 村 39 张 勇 男 26 新 创 竹 园 40 陈 静 女 25 职 员 西 跨 塘 村 41 韩 大 伟 男 27 修 理 工 西 跨 塘 村 42 潘 笑 女 36 长 江 路 1 号 43 李 巧 辉 男 30 老 板 长 江 路 3 号 44 王 绍 春 男 21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45 张 晓 伟 男 25 工 程 师 金 马 车 行 46 李 男 30 房 产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47 孙 健 男 26 工 程 师 金 马 车 行 48 孔 令 明 男 33 房 产 中 介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49 汤 秋 凤 女 22 文 员 山 水 华 庭 50 邱 培 女 25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51 张 爱 明 男 33 销 售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52 苏 立 宝 男 28 个 体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53 周 玉 洪 男 21 维 修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54 韦 帆 男 35 销 售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55 陈 刚 男 30 维 修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56 杨 然 锋 男 21 职 员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57 叶 培 男 29 汽 车 改 装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58 陈 影 洁 女 22 苏 福 路 马 庄 59 黄 春 娇 女 34 木 渎 镇 马 庄 村 60 佘 义 云 女 43 苏 福 路 马 庄 61 吴 中 方 男 37 职 员 苏 福 路 马 庄 62 李 兴 仁 男 47 农 民 木 渎 镇 马 庄 村 63 程 丽 丽 女 24 工 人 木 渎 镇 马 庄 村 64 汤 春 来 男 24 个 体 木 渎 镇 马 庄 村 65 刘 锦 龙 男 24 个 体 中 山 东 路 官 桥 村 66 王 建 伟 男 41 个 体 中 山 东 路 46 号 67 丁 冬 生 男 60 职 工 中 山 东 路 68 吴 全 良 男 45 中 山 东 路 69 金 从 华 男 37 个 体 中 山 东 路 70 韩 建 国 男 44 个 体 中 山 东 路 71 邵 晓 峰 42 男 工 人 横 塘 仓 蒲 桥 72 史 锦 涛 28 男 工 人 横 塘 仓 蒲 桥 73 裔 元 35 女 工 人 横 塘 仓 蒲 桥 74 徐 皦 20 女 学 生 横 塘 仓 蒲 桥 75 周 倩 20 女 学 生 横 塘 仓 蒲 桥 76 高 玉 春 30 女 食 品 横 塘 站 头 山 221

77 卞 云 枫 31 男 财 务 横 塘 站 头 山 78 王 水 章 56 男 职 工 横 塘 站 头 山 79 王 海 明 46 男 自 由 职 业 横 塘 站 头 山 80 徐 满 仓 63 男 环 卫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81 刘 明 亮 29 男 技 术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82 朱 春 秀 30 女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83 晏 海 波 33 男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84 李 维 明 40 男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85 朱 海 清 30 女 工 程 师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86 张 仕 圣 28 男 工 程 师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87 潘 树 国 26 男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88 孟 现 甫 51 男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89 张 秀 敏 25 女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90 王 宁 21 男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91 张 应 定 39 男 个 体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92 王 延 云 39 女 个 体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93 赵 得 爱 50 男 工 人 苏 州 高 新 区 94 袁 彩 标 40 男 务 农 苏 州 高 新 区 95 张 庆 洪 43 男 务 农 苏 州 高 新 区 96 胡 大 庭 45 男 工 人 苏 州 高 新 区 97 吴 优 荣 45 男 教 师 苏 州 高 新 区 98 叶 礼 龙 45 男 工 人 苏 州 高 新 区 99 任 静 25 女 学 生 苏 州 高 新 区 100 徐 玉 俊 26 男 学 生 横 塘 街 道 101 王 宣 26 男 学 生 横 塘 街 道 102 腾 飞 29 男 个 体 横 塘 街 道 103 张 兵 华 38 男 个 体 横 塘 街 道 104 孙 中 24 男 工 人 横 塘 街 道 105 齐 光 伟 31 男 设 计 狮 山 街 道 106 罗 吉 园 25 男 工 程 师 狮 山 街 道 107 李 德 兴 60 男 工 人 狮 山 街 道 108 罗 建 华 29 女 工 人 狮 山 街 道 109 张 金 清 26 男 工 人 狮 山 街 道 110 魏 征 56 男 保 安 狮 山 街 道 111 吴 有 涛 61 男 工 人 狮 山 街 道 112 李 子 须 18 男 工 人 狮 山 街 道 113 李 卫 兴 58 男 务 农 狮 山 街 道 114 郁 金 红 32 女 工 人 狮 山 街 道 115 顾 水 坤 36 男 工 人 狮 山 街 道 116 倪 明 楠 37 男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117 高 睿 川 41 男 个 体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118 裴 璋 27 女 个 体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119 周 玉 英 32 女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120 胡 海 泉 43 男 个 体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121 居 龙 生 47 男 工 人 横 塘 虎 林 桥 122 孙 素 珍 29 女 工 人 横 塘 虎 林 桥 123 吴 福 兴 49 男 工 人 横 塘 虎 林 桥 124 张 林 方 29 男 工 人 横 塘 虎 林 桥 125 祖 兴 男 30 男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222

126 吴 建 良 32 男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127 刘 永 根 45 男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128 张 永 芳 37 女 工 人 横 塘 建 材 市 场 序 号 表 4.7-2 单 位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单 位 名 称 1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木 渎 第 三 小 学 2 苏 州 市 吴 中 科 技 创 业 园 3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管 理 处 4 纽 曼 汽 车 影 音 导 航 苏 州 旗 舰 店 5 苏 州 世 之 贸 汽 车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6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苏 州 离 职 干 部 休 养 所 7 苏 州 高 新 区 狮 山 敬 老 院 4.7.2.2 3. 公 众 参 与 的 组 织 形 式 公 众 参 与 主 要 采 取 向 个 人 和 单 位 发 放 问 卷 调 查 网 络 公 示 和 张 贴 布 告 的 形 式 进 行 4.7.2.3 4. 公 众 意 见 归 纳 分 析 (1) 个 人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如 下 : 表 4.7-3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序 号 问 卷 内 容 及 回 答 情 况 统 计 备 注 1 您 是 否 赞 同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赞 同 52.9% 有 条 件 赞 同 35.7% 无 所 谓 11.4% 反 对 0% 2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 是 否 满 意 很 满 意 14.3% 较 满 意 41.4% 不 满 意 35.7% 很 不 满 意 8.6% 3 4 5 6 7 8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意 很 满 意 7.1% 较 满 意 40.1% 不 满 意 45.7% 很 不 满 意 7.1%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噪 声 33.3% 粉 尘 45.8% 景 观 9.4% 污 水 11.5% 本 项 目 在 营 运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噪 声 29.4% 废 气 14.1% 景 观 47.1% 污 水 9.4% 您 认 为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影 响 较 为 合 适 绿 化 27% 搬 迁 13% 声 屏 障 21% 加 强 管 理 39% 您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了 解 1.4% 了 解 一 些 20% 不 了 解 78.6% 若 要 求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您 是 否 服 从 服 从 25.7% 有 条 件 服 从 68.6% 不 服 从 5.7% 多 选 多 选 多 选 223

(2) 单 位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如 下 : 表 4.7-4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采 纳 情 况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木 渎 第 三 小 学 苏 州 市 吴 中 科 技 创 业 园 凯 马 汽 车 用 品 城 管 理 处 纽 曼 汽 车 影 音 导 航 苏 州 旗 舰 店 苏 州 世 之 贸 汽 车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苏 州 离 职 干 部 休 养 所 苏 州 高 新 区 狮 山 敬 老 院 希 望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时 考 虑 师 生 出 行 安 全 尽 量 不 要 影 响 办 公 与 生 活, 减 少 噪 音 及 粉 尘 采 纳 施 工 期 通 过 组 织 交 通, 可 以 满 足 要 求 公 众 参 与 表 明, 校 方 对 是 否 全 部 搬 迁 至 新 校 区 无 法 确 认, 所 以 运 营 期 应 考 虑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采 纳 通 过 施 工 组 织 路 面 洒 水 选 用 低 噪 声 的 施 工 方 法 设 置 临 时 声 屏 障 等 措 施 并 通 过 组 织 交 通, 可 以 满 足 要 求 无 / 高 架 建 成 后 尽 量 隔 断 噪 音, 并 加 强 绿 化 建 设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噪 音 粉 尘 及 地 面 打 桩 的 振 动 幅 度 及 时 清 理 施 工 现 场, 减 少 灰 尘 影 响, 畅 通 进 出 通 道 ; 道 路 设 计 尽 量 向 南, 进 出 单 位 车 辆 不 要 受 影 响, 交 通 信 号 齐 全 考 虑 在 青 石 路 苏 福 路 设 置 出 入 口, 方 便 医 院 急 救 通 道 绿 色 通 道 的 畅 通 采 纳 根 据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采 用 相 应 降 噪 措 施, 可 以 解 决 噪 声 污 染 问 题 施 工 完 成 后, 及 时 绿 化, 恢 复 植 被 采 纳 施 工 期 选 用 合 理 的 施 工 方 法 降 低 噪 声 和 振 动 及 时 洒 水, 可 以 防 止 粉 尘 污 染 采 纳 施 工 期 将 通 过 施 工 组 织 路 面 洒 水 设 临 时 围 挡 等 措 施, 减 少 粉 尘 污 染, 同 时 在 施 工 完 毕 后 及 时 清 理 现 场 工 程 严 格 按 照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等 技 术 规 范 设 计 实 施, 路 线 方 案 经 济 合 理, 交 通 设 施 完 善, 能 最 大 限 度 保 障 车 辆 出 入 不 受 影 响 根 据 工 程 可 研, 狮 山 敬 老 院 门 口 已 设 置 交 叉, 保 障 其 急 救 通 道 绿 色 通 道 的 畅 通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分 析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发 展, 受 到 项 目 沿 线 政 府 和 群 众 的 支 持 对 于 公 众 比 较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的 相 关 章 节 做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要 求, 可 以 降 低 或 消 除 这 些 环 境 影 响 4.7.3 公 众 参 与 总 结 本 项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国 环 发 2006 28 号 )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结 果 合 法 有 效, 并 具 备 代 表 性 和 真 实 性,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发 映 了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真 实 意 愿 224

4.8 西 环 南 延 4.8.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发 布 4.8.1.1 网 络 公 示 (1) 第 一 次 公 示 时 间 :2012 年 5 月 29 日 至 2012 年 6 月 21 日 网 址 : 吴 中 区 交 通 运 输 局 网 站 http://www.szwzjt.gov.cn/ (2) 第 二 次 公 示 时 间 :2012 年 8 月 28 日 至 9 月 10 日 网 址 :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http://www.wzhbj.gov.cn/ 公 式 内 容 见 图 4.8-1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225

图 4.8-1 项 目 建 设 和 环 评 信 息 网 络 公 示 4.8.1.2 现 场 公 示 在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集 中 点 张 贴 介 绍 拟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相 关 信 息 的 布 告, 如 图 4.8-2 所 示 现 场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相 关 公 众 的 反 馈 意 见 4.8.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邵 昂 村 水 岸 清 华 图 4.8-2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现 场 公 示 4.8.2.1 调 查 对 象 调 查 对 象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4.2-1 和 表 4.2-2 调 查 对 象 为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居 民 及 相 关 单 位 员 工, 调 查 意 见 具 有 代 表 性 公 共 参 与 现 场 调 查 图 如 图 4.8-3 所 示 226

图 4.8-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现 场 图 4.8.2.2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1) 公 众 对 拟 建 工 程 的 了 解 程 度 及 所 持 的 态 度 ; (2) 公 众 认 为 拟 建 工 程 建 成 后 将 产 生 哪 些 积 极 影 响 或 消 极 影 响 ; (3) 公 众 认 为 拟 建 工 程 在 施 工 运 营 中 将 产 生 哪 些 环 境 影 响 ; (4) 如 何 妥 善 解 决 拟 建 工 程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 (5) 公 众 对 拆 迁 征 地 赔 偿 安 置 等 具 体 要 求 及 意 见 ; (6) 公 众 关 心 的 其 它 问 题 4.8.2.3 调 查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采 取 现 场 填 写 调 查 问 卷 的 方 式, 共 发 放 个 人 调 查 表 64 份, 回 收 64 份, 回 收 率 100%; 共 发 放 单 位 调 查 表 2 份, 回 收 2 份, 回 收 率 100% 227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表 4.8-1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 个 人 ) 年 龄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公 众 态 度 1 1 冯 天 元 男 53 工 人 越 溪 街 道 珠 村 社 区 前 珠 村 赞 同 2 2 冯 会 芳 女 36 协 理 员 前 珠 路 8 号 赞 同 3 3 张 武 元 男 50 农 民 珠 村 社 区 赞 同 4 4 诸 湖 全 男 40 农 民 珠 村 社 区 赞 同 5 5 褚 梅 英 女 46 社 区 妇 女 主 任 珠 村 社 区 赞 同 6 6 刘 金 伟 男 47 社 区 副 主 任 珠 村 社 区 后 珠 二 组 赞 同 7 7 赵 龙 泉 男 52 总 支 副 越 溪 街 道 办 溪 上 社 书 记 区 赞 同 8 8 许 志 兰 女 24 大 学 生 村 官 越 溪 街 道 溪 上 社 区 赞 同 9 9 金 龙 泉 男 38 个 体 溪 上 社 区 有 条 件 赞 同 10 0 钱 林 根 男 45 会 计 溪 上 社 区 田 上 八 组 赞 同 11 周 文 林 女 43 干 部 溪 上 社 区 明 溪 村 赞 同 12 朱 杰 出 男 34 大 专 越 溪 派 出 所 赞 同 13 钱 孔 良 男 41 高 中 越 溪 派 出 所 赞 同 14 冯 马 红 男 34 大 专 水 岸 清 华 赞 同 15 李 俊 霞 女 25 高 中 邵 昂 村 无 所 谓 16 吕 华 已 男 38 初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17 李 德 福 男 24 中 专 邵 昂 村 赞 同 18 尚 进 男 32 高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19 李 永 杰 男 40 初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20 李 林 男 40 初 中 邵 昂 村 无 所 谓 21 吴 晓 梅 女 32 / 邵 昂 村 赞 同 22 刘 伟 男 46 初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23 于 占 涛 男 36 初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24 陈 海 国 男 55 小 学 邵 昂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25 郭 冬 冬 男 26 初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26 熊 光 照 男 36 初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27 习 孔 元 男 21 大 专 邵 昂 村 无 所 谓 28 张 明 星 男 25 中 专 邵 昂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29 刘 刚 男 30 中 专 邵 昂 村 赞 同 30 于 战 军 男 38 小 学 邵 昂 村 赞 同 31 薛 胜 军 男 35 初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32 郑 旭 均 男 23 大 专 邵 昂 村 赞 同 33 娄 牛 男 30 高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34 刘 北 武 男 35 高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35 杨 魁 男 45 小 学 邵 昂 村 赞 同 36 王 强 女 26 高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37 陆 兆 飞 男 / 初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38 罗 嘉 男 26 大 专 邵 昂 村 有 条 件 赞 228

序 性 年 公 众 姓 名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号 别 龄 态 度 同 39 刘 少 锋 男 25 初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40 吴 兆 林 男 59 初 中 邵 昂 村 赞 同 41 吴 杰 男 20 初 中 明 溪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42 周 书 生 男 / 高 中 明 溪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43 章 清 华 女 35 小 学 明 溪 村 赞 同 44 冯 春 男 19 高 中 明 溪 村 赞 同 45 谢 庆 阜 男 26 高 中 明 溪 村 赞 同 46 曹 彪 男 19 初 中 明 溪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47 武 燕 燕 女 24 初 中 明 溪 村 赞 同 48 冯 林 元 男 46 小 学 明 溪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49 邓 金 军 男 45 小 学 明 溪 村 赞 同 50 草 学 良 男 33 高 中 明 溪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51 钱 长 根 男 48 初 中 明 溪 村 赞 同 52 陈 继 业 男 40 高 中 明 溪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53 朱 会 芳 女 42 小 学 明 溪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54 韩 威 男 30 高 中 明 溪 村 赞 同 55 童 纪 文 男 60 高 中 明 溪 村 赞 同 56 李 跃 峰 男 20 高 中 明 溪 村 赞 同 57 李 蒙 男 18 初 中 明 溪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58 冯 子 牛 男 49 初 中 明 溪 村 有 条 件 赞 同 59 刘 磊 男 26 高 中 水 岸 清 华 赞 同 60 王 国 平 男 34 初 中 水 岸 清 华 赞 同 59 李 品 男 23 高 中 水 岸 清 华 有 条 件 赞 同 60 袁 俊 彪 男 30 高 中 水 岸 清 华 赞 同 61 宋 和 贵 男 50 高 中 水 岸 清 华 赞 同 62 朱 荣 男 26 大 专 越 秀 苑 有 条 件 赞 同 63 田 东 平 男 26 高 中 越 秀 苑 赞 同 64 吴 阵 男 22 高 中 越 秀 苑 赞 同 表 4.8-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 单 位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方 式 1 吴 中 开 发 区 越 溪 街 道 珠 村 社 区 66377953,66550885 2 吴 中 区 越 溪 街 道 溪 上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6551616 229

4.8.2.4 调 查 结 果 与 分 析 (1) 个 人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个 人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4.8-3 表 4.8-3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序 号 问 卷 内 容 及 回 答 情 况 统 计 备 注 1 您 是 否 赞 同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1) 赞 同 68%(2) 有 条 件 赞 同 25%(3) 无 所 谓 7% (4) 反 对 0% 2 3 4 5 6 7 8 9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的 交 通 条 件 是 否 满 意 (1) 很 满 意 17%(2) 较 满 意 53%(3) 不 满 意 23% (4) 很 不 满 意 7% 您 对 本 地 区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意 (1) 很 满 意 22%(2) 较 满 意 34%(3) 不 满 意 38% (4) 很 不 满 意 6% 您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区 发 展 的 正 面 影 响 有 (1)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26%(2) 缓 减 交 通 压 力 63%(3) 改 善 居 住 环 境 17% (4) 增 加 经 济 收 入 2%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1) 噪 声 35%(2) 粉 尘 58%(3) 景 观 4% (4) 污 水 6% 本 项 目 在 营 运 期 间 您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1) 噪 声 57%(2) 废 气 39%(3) 交 通 阻 隔 15% (4) 其 他 10% 您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1) 了 解 20%(2) 了 解 一 些 33%(3) 不 了 解 47% 若 要 求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您 是 否 服 从 (1) 服 从 30%(2) 有 条 件 服 从 52%(3) 不 服 从 18% 您 认 为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影 响 较 为 合 适 (1) 绿 化 34%(2) 搬 迁 10% (3) 声 屏 障 52%(4) 加 强 管 理 25% (2) 单 位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4.8-4 表 4.8-4 单 位 意 见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单 位 建 议 与 要 求 采 纳 情 况 暂 时 性 带 来 噪 声 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施 工 时 尽 量 避 开 居 民 集 中 点, 文 明 施 工, 加 强 路 面 洒 水 作 业 频 率, 注 意 遮 挡,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垃 圾 注 意 集 中 处 理 ; 采 用 环 保 材 料, 减 少 对 环 境 影 响, 尽 量 增 加 绿 化 景 观 带, 提 升 层 次 感 吴 中 开 发 区 越 溪 街 道 珠 村 社 区 吴 中 区 越 溪 街 道 溪 上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建 筑 垃 圾 及 时 清 运, 泥 浆 不 能 直 排 须 处 理 夜 间 不 能 施 工, 禁 止 重 型 机 械 4.8.2.5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1 施 工 期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多 选 多 选 多 选 多 选 采 纳,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粉 尘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固 废 处 置 基 础 设 施 保 护 交 通 组 织 等, 报 告 书 第 8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采 纳,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固 废 处 置 交 通 组 织 等, 报 告 书 第 8 章 均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粉 尘,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报 告 书 提 出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做 好 道 路 洒 水 等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见 第 9 章 提 出 了 具 体 的 保 护 要 求, 230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2 营 运 期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营 运 期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噪 声 污 染 汽 车 尾 气 和 交 通 阻 隔,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项 目 设 计 要 以 项 目 建 成 后 居 民 出 行 方 便 为 出 发 点, 对 道 路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进 行 详 细 的 论 证, 同 时 严 格 落 实 本 环 评 报 告 书 第 9 章 提 出 了 具 体 的 保 护 要 求,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以 上 环 境 问 题 的 影 响 3 征 地 拆 迁 问 题 对 于 道 路 沿 线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将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介 绍 相 关 的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规 定, 并 在 工 作 中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给 与 被 征 地 和 被 拆 迁 居 民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或 安 置 4.8.3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发 展, 通 过 跟 沿 线 群 众 的 有 效 沟 通,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受 到 项 目 沿 线 政 府 和 群 众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对 于 公 众 比 较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的 相 关 章 节 作 出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要 求, 可 以 降 低 或 消 除 这 些 环 境 影 响 231

第 5 章 评 价 结 论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发 改 委 2011 年 第 9 号 令 ), 符 合 地 方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和 交 通 规 划,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得 到 了 沿 线 公 众 的 支 持, 其 建 成 通 车 将 有 利 于 缓 解 当 地 交 通 压 力,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具 有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的 建 设 运 营 对 当 地 环 境 有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但 只 要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项 目 建 设 不 同 阶 段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控, 可 以 做 到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生 态 影 响 最 小, 项 目 建 成 后 沿 线 的 环 境 质 量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的 要 求 因 此,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出 发,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232

联 系 方 式 1.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建 设 单 位 :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苏 州 市 杨 枝 塘 路 116 号 邮 编 :215128 联 系 人 : 葛 主 任 联 系 电 话 :0512-69152508 传 真 :0512-69152508 电 子 邮 箱 :gwinjer@hotmail.com 2.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环 评 单 位 : 江 苏 省 交 通 科 学 研 究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南 京 市 江 宁 区 诚 信 大 道 2200 号 邮 编 :211112 联 系 人 : 黄 工 联 系 电 话 :025-86576932 传 真 :025-86576524 E-mail:hf54@jstri.com 233

序 号 N1 名 称 东 方 维 罗 纳 桩 号 K46+000 ~ K47+340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二 级 工 程 内 容 新 建 互 通 段 环 境 特 征 房 屋 沿 阳 澄 湖 大 道 南 北 两 侧 分 布, 北 侧 敏 感 点 位 于 高 铁 南 侧, 星 华 街 高 架 西 侧, 南 侧 敏 感 点 位 于 星 华 街 高 架 ; 房 屋 外 围 以 18-25 层 高 层 为 主, ( 在 建 ), 内 侧 为 3 层 别 墅,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附 表 一 大 气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列 表 ( 中 环 路 园 区 段 )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道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拆 迁 情 距 中 心 线 / 红 现 状 照 片 路 中 心 线 / 评 价 内 户 数 / 况 线 距 离 红 线 距 离 标 准 人 数 阳 澄 湖 大 道 北 侧 : 路 西 195/155 阳 澄 湖 大 道 南 侧 : 路 西 60/30 ( 首 排 14 栋,18-25 层 ) 4a 类 750/3000 未 拆 迁 阳 澄 湖 大 道 北 侧 : 北 段 路 南 60/35, 东 段 路 西 195/155 阳 澄 湖 大 道 南 侧 : 路 西 60/30( 首 排 14 栋,18-25 层 ) 路 基 高 差 /m 新 312 国 道 1.0 中 环 高 架 11.0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4a 类 750/3000 2 类 320/1280 2 类 320/1280 工 程 实 施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环 境 特 征 人 数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N2 亭 苑 小 区 K47+720 ~ K48+020 二 级 高 架 利 用 段 位 于 星 华 街 和 葑 亭 大 道 节 点 东 北 侧, 星 华 街 前 排 为 10 层 小 高 层, 后 排 为 5 层 楼 房,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70/35 ( 首 排 6 栋,10 层, 侧 向 ) 4a 类 240/960 未 拆 迁 路 东 70/35 ( 首 排 6 栋, 10 层, 侧 向 )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240/960 2 类 540/2160 2 类 540/216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N3 亿 城 K50+400 ~ K50+59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位 于 星 华 街 和 沈 浒 路 节 点 西 北 侧, 星 华 街 前 排 为 18 层 高 层, 后 排 为 10-12 层 小 高 层,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绿 化 较 好,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55/30 ( 首 排 4 栋,18 层, 侧 向 ) 4a 类 324/1296 未 拆 迁 路 西 55/30 ( 首 排 4 栋, 18 层, 侧 向 )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324/1296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2 类 300/1200 2 类 300/1200 N4 雅 戈 尔 太 阳 城 K51+100 ~ K51+48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沿 东 沙 湖 路 南 北 两 侧 分 布, 北 侧 为 雅 戈 尔 太 阳 城 规 划 四 期 ( 未 建 ), 南 侧 为 雅 戈 尔 太 阳 城 二 期 ( 已 建 ), 前 排 32 层, 后 排 24 层,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60/35 ( 首 排 4 栋,32 层, 侧 向 ) 4a 类 768/3072 2 类 1152/921 6 未 拆 迁 路 西 60/35 ( 首 排 4 栋, 32 层, 侧 向 )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9.6 4a 类 768/3072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2 类 1152/921 6 近,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234

N5 和 舰 宿 舍 区 K53+160 ~ K53+36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为 6 层 楼 房, 每 层 12 户,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较 好 路 西 80/52 ( 首 排 4 栋,6 层, 侧 向 ) 1 类 720/2840 未 拆 迁 路 西 80/52 ( 首 排 4 栋,6 层, 侧 向 )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9.0 1 类 720/284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N6 凤 凰 城 K53+840 ~ K54+58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1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52/24 ( 首 排 15 栋,12 层, 侧 向 ) 4a 类 1 类 1800/720 0 1800/720 0 未 拆 迁 路 西 52/24 ( 首 排 15 栋, 12 层, 侧 向 )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11.0 4a 类 1800/7200 1 类 1800/720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N7 苏 州 中 学 园 区 分 校 德 威 英 国 国 际 学 校 K54+120 ~ K54+45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目 前 两 所 学 校 合 作 办 学, 苏 州 中 学 前 排 四 间 3 层 教 学 楼, 后 排 为 宿 舍, 德 威 一 间 3 层 教 学 楼,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教 学 楼 侧 对 拟 建 道 路 分 布 路 东 68/40 ( 首 排 4 栋,3 层, 侧 向 ) 1 类 苏 州 中 学 学 生 1270 人, 全 部 住 宿, 德 威 学 生 900 人, 全 部 走 读 未 拆 迁 路 东 68/40 ( 首 排 4 栋,3 层, 侧 向 )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10.0 1 类 苏 州 中 学 学 生 1270 人, 全 部 住 宿, 德 威 学 生 900 人, 全 部 走 读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N8 ( 规 划 敏 感 点 ) 阿 卡 迪 亚 K43+900 ~ K44+650 二 级 展 业 路 以 西 地 面 道 路 段 中 环 园 区 北 段 规 划 别 墅 小 区 4a 类 辅 道 0.1 4a 类 2 类 2 类 N9 ( 规 DK20 08008 K44+700 ~ K45+150 二 级 展 业 路 以 中 环 园 区 北 段 规 划 住 宅 4a 类 辅 道 0.1 4a 类 235

划 敏 感 点 ) 2 地 块 东 至 阳 澄 湖 1 号 中 桥 新 建 高 架 段 2 类 中 环 高 架 9.0 2 类 N10 ( 规 划 敏 感 点 DK20 09007 3 地 块 K45+250 ~ K45+750 二 级 阳 澄 湖 1 号 中 桥 至 阳 澄 湖 2 号 中 桥 新 建 高 架 段 中 环 园 区 北 段 规 划 住 宅 4a 类 4a 类 辅 道 0.1 中 环 2 类 高 架 9.0 2 类 N11 ( 规 划 敏 感 点 规 划 学 校 地 块 K45+750 ~ K46+00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中 环 园 区 北 段 规 划 学 校 2 类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9.0 2 类 N12 ( 规 划 敏 感 点 菁 华 公 寓 (DK 20110 006 地 块 ) K53+500 ~ K53+75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和 舰 宿 舍 区 南 至 苏 胜 路 地 块 规 划 居 住 用 地, 为 规 划 优 租 房, 共 12 栋 15~18 层 规 划 住 宅 公 寓,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侧 对 拟 建 道 路 分 布 路 西 78/50 ( 首 排 18 层, 侧 向 ) 1 类 600/2400 路 西 78/50 ( 首 排 18 层, 侧 向 )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9.0 1 类 600/2400 N13 ( 规 划 敏 感 点 ) 凤 凰 城 R3 地 块 澜 溪 苑 三 四 期 工 程 K54+660 ~ K55+18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规 划 小 区 包 括 多 层 住 宅 1-4# 楼, 小 高 层 住 宅 5-8# 楼, 高 层 住 宅 9-12#, 15-23#, 小 区 北 侧 为 预 留 学 校 用 地, 规 划 小 区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侧 对 拟 建 道 路 分 布 路 西 52/24 ( 首 排 5 栋,6-21 层, 侧 向 ) 4a 类 1 类 1200/480 0 1200/480 0 路 西 52/24 ( 首 排 5 栋, 6-21 层, 侧 向 )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11.0 4a 类 1200/4800 1 类 1200/4800 236

N14 ( 规 划 敏 感 点 ) 港 田 路 南 侧 规 划 居 住 用 地 K54+660 ~ K54+94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港 田 路 南 侧 规 划 居 住 用 地, 为 规 划 优 租 房, 共 12 栋 楼, 首 排 24 层,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侧 对 拟 建 道 路 分 布 路 东 78/50 ( 首 排 24 层, 侧 向 ) 1 类 600/2400 路 东 78/50 ( 首 排 24 层, 侧 向 )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9.0 1 类 600/2400 N15 ( 规 划 敏 感 点 ) 箐 汇 公 寓 K57+800 ~ K58+42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新 城 路 至 新 华 路 地 块 规 划 居 住 用 地, 为 规 划 优 租 房, 共 12 栋 楼, 首 排 18 层 规 划 公 寓,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侧 对 拟 建 道 路 分 布 路 西 82/54 ( 首 排 2 栋,18 层, 侧 向 ) 2 类 500/2000 路 西 82/54 ( 首 排 2 栋,18 层, 侧 向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9.0 2 类 500/2000 237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特 征 附 表 二 大 气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列 表 ( 中 环 路 吴 中 区 段 )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距 中 心 道 路 中 拆 迁 情 现 状 照 片 评 价 内 户 数 / 线 / 红 线 心 线 / 红 况 标 准 人 数 距 离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工 程 实 施 后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N1 上 书 泾 村 K0+780 ~ K1+220 二 级 改 扩 建,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83/61 2 类 42/126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83/58 吴 中 大 道 互 通 匝 道 西 侧 61/57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42/126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2 旺 巷 村 K1+130 ~ K1+220 二 级 改 扩 建,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3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148/126 2 类 7/28 无 拆 迁 路 东 侧 148/123 吴 中 大 道 互 通 匝 道 西 侧 72/68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7/28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3 塘 头 角 K1+460 ~ K1+700 二 级 改 扩 建,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64/42 2 类 40/160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64/39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40/16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4 苏 州 市 吴 中 技 工 学 校 K2+580 ~ K2+630 二 级 改 扩 建, 新 建 高 架 段 东 山 大 道 西 侧, 第 一 排 无 住 宿, 为 4 层 办 公 楼 2 层 实 习 车 间 187/165 2 类 在 校 师 生 400 人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187/162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在 校 师 生 400 人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5 顾 家 墩 ZK0+150 ~ ZK0+750 二 级 改 扩 建,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51/29 4a 类 7/28 4 户 拆 迁 路 南 侧 51/26 S230 互 通 匝 道 南 侧 24/20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13/32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2 类 63/252 2 类 53/212 238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道 路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拆 迁 情 况 距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工 程 实 施 后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N6 河 头 村 ZK0+020 ~ ZK0+320 二 级 新 建 高 速 公 路 位 于 拟 建 道 路 北 侧,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房,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31/15 4a 类 6/24 无 拆 迁 路 北 侧 31/9 S230 互 通 匝 道 北 侧 31/27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8/32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面 对 公 路 2 类 60/240 2 类 58/232 N7 刘 庄 K3+700 ~ K3+86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位 于 拟 建 道 路 西 北 侧,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北 侧 33/11 4a 类 8/32 3 户 拆 迁 路 西 侧 33/8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26/104 2 类 24/96 4a 类 7/28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8 尧 峰 村 K4+240 ~ K4+340 二 级 新 建 上 下 匝 道 位 于 拟 建 道 路 西 北 侧,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49/27 4a 类 8/32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49/24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10/40 2 类 12/48 4a 类 9/36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9 邱 巷 村 K4+500 ~ K4+86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道 路 间 有 房 屋 遮 挡,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侧 145/123 2 类 11/44 无 拆 迁 路 东 侧 145/120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11/44 房 屋 不 临 街, 与 道 路 间 有 房 屋 遮 挡,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10 旺 家 村 K5+100 ~ K5+25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房 为 主 第 一 排 建 筑 不 住 人,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侧 63/41 2 类 21/48 无 拆 迁 路 东 侧 63/38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21/48 第 一 排 建 筑 不 住 人, 与 道 路 间 有 房 屋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239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道 路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拆 迁 情 况 距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工 程 实 施 后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N11 木 渎 镇 外 来 人 员 子 女 中 心 小 学 K6+750 ~ K6+81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侧 22/0 2 类 在 校 师 生 160 人, 全 部 走 读 全 部 拆 迁 - - - - - N12 王 家 庄 K6+690 ~K750; K6+810 ~ K86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侧 22/0 4a 类 20/80 2 类 27/108 全 部 拆 迁 - - - - - N13 姑 苏 路 社 区 K6+650 ~ K6+83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不 临 街,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148/126 2 类 14/56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148/123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14/56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14 姑 苏 世 家 印 象 城 K6+650 ~ K7+40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4 层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34/12 4a 类 20/80 2 类 300/1200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34/9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65/26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2 类 255/1020 N15 郎 诗 绿 色 街 区 K7+480 ~ K7+75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19 层 高 层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62/40 2 类 1800/720 0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62/37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1800/720 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240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道 路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拆 迁 情 况 距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工 程 实 施 后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N16 金 枫 美 地 K7+500 ~ K8+03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17 层 高 层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侧 59/37 2 类 1800/720 0 无 拆 迁 路 东 侧 59/34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204/816 2 类 1596/638 4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17 谢 巷 村 K7+780 ~K7+840 东 侧 ; K7+940 ~K8+040 西 侧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高 层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34/12; 东 侧 23/1; 4a 类 2 类 东 侧 8/32; 西 侧 28/112 东 侧 13/52; 西 侧 12/48 西 侧 谢 巷 村 居 民 全 部 拆 迁, 东 侧 不 拆 迁 路 西 侧 34/9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35/140 2 类 5/2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18 永 新 大 地 郡 K8+080 ~ K8+490 二 级 新 建 上 下 匝 道 规 划 建 设 18-22 层 高 住 宅,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63/41 2 类 1200/480 0 不 拆 迁 目 前 正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路 西 侧 63/38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1200/480 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规 划 的 绿 化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19 沈 店 村 K9+590 ~ K9+81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不 临 街, 房 屋 以 2 层 高 层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105/83 2 类 47/188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105/80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47/188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厂 房,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20 枫 桦 紫 园 K9+550 ~ K9+81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2 层 高 层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侧 45/23 4a 类 800/3200 正 在 建 设 路 东 侧 45/20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1200/480 0 2 类 900/7200 2 类 500/2000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241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道 路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拆 迁 情 况 距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工 程 实 施 后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N21 合 景 领 峰 K9+660 ~ K10+270 二 级 新 建 上 下 匝 道 房 屋 以 22 层 高 层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路 西 侧 64/42 2 类 2400/960 0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64/39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2400/960 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22 万 枫 家 园 K9+930 ~ K10+300 二 级 新 建 上 下 匝 道 房 屋 以 5~6 层 高 层 住 宅 为 主, 与 道 路 中 间 有 高 层 商 业 楼 阻 隔, 窗 户 多 为 塑 钢 玻 璃 窗 路 东 侧 139/117 2 类 336/1344 无 拆 迁 路 东 侧 139/114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2 类 336/1344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23 嘉 业 阳 光 假 日 K10+760 ~ K10+880 二 级 房 屋 以 18 层 高 层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路 东 侧 47/25 2 类 2100/840 0 无 拆 迁 路 东 侧 47/22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144/576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2 类 1956/782 4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24 陆 庄 泾 K59+300 ~ K59+540 二 级 改 扩 建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33/20 2 类 45/240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33/9 东 方 大 道 14/8 0.6 4a 类 12/48 2 类 33/152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25 谈 家 湾 K59+360 ~ K59+46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侧 69/56 2 类 29/116 无 拆 迁 路 东 侧 69/45 东 方 大 道 47/41 0.6 2 类 29/116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242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道 路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拆 迁 情 况 距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工 程 实 施 后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N26 胡 家 浜 K59+640 ~ K59+74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56/43 2 类 15/60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56/32 0.6 4a 类 2/8 2 类 13/52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27 杨 家 桥 K60+000 ~ K60+30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31/18 4a 类 8/32 拆 迁 3 户 /12 路 西 侧 31/7 2 类 21/84 2 类 19/76 0.6 4a 类 7/28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28 万 古 浜 K59+910 ~ K60+03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侧 40/27 2 类 15/60 无 拆 迁 路 东 侧 40/16 0.6 4a 类 2 类 3/12 12/48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29 姚 家 浜 K60+580 ~ K61+00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38/25 2 类 45/180 无 拆 迁 路 西 侧 38/14 0.6 4a 类 5/20 2 类 40/16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30 湖 浜 村 K60+760 ~ K61+42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侧 78/65 2 类 16/64 无 拆 迁 路 东 侧 78/54 0.6 2 类 16/64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243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道 路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拆 迁 情 况 距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工 程 实 施 后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N31 新 峰 村 ZK1+070 ~ ZK1+66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北 侧 53/39 2 类 117/468 无 拆 迁 路 北 侧 53/31 辅 道 0.1 高 架 8.0 4a 类 3/12 2 类 114/456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面 对 公 路 N32 箭 泾 村 ZK2+200 ~ ZK3+34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15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北 侧 36/22 4a 类 42/168 无 拆 迁 路 北 侧 36/14 辅 道 0.1 高 架 8.0 4a 类 6/24 2 类 120/480 2 类 156/936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面 对 公 路 N33 东 胥 香 花 园 ZK3+360 ~ ZK3+92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第 一 排 建 筑 为 3 层, 房 屋 以 5-6 层 住 宅 为 主,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北 侧 28/14 4a 类 650/2600 4a 类 666/2664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辅 道 路 北 侧 0.1 无 拆 迁 28/6 高 架 2 类 156/624 8.0 2 类 140/560 屋 距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正 对 公 路 N34 上 下 车 渡 ZK4+480 ~ ZK4+84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 2 类 60/160 18 户 拆 迁 路 北 侧 31/9 辅 道 0.1 高 架 8.0 4a 类 18/72 2 类 24/96 房 屋 面 对 公 路 N35 仇 家 村 ZK5+240 ~ Zk5+48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 2 类 72/288 无 拆 迁 路 西 北 侧 46/24 辅 道 0.1 高 架 8.0 4a 类 2 类 9/36 63/252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部 分 房 屋 距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正 对 公 路 244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特 征 现 状 照 片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道 路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拆 迁 情 况 距 中 心 线 / 红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工 程 实 施 后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N36 花 墩 村 ZK6+220 ~ ZK+42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 2 类 110/440 全 部 拆 迁 - - 2 类 - - N37 庄 里 村 ZK7+340 ~ ZK7+44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2 层 自 建 住 宅 为 主 路 南 侧 22/10 2 类 30/120 全 部 拆 迁 - - 2 类 - - 245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特 征 附 表 三 大 气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列 表 ( 中 环 路 高 新 区 段 )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距 中 心 线 道 路 中 拆 迁 情 现 状 照 片 评 价 内 户 数 / 人 / 红 线 距 心 线 / 红 况 标 准 数 离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实 施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N1 花 泾 村 K23+490 ~ K23+73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2 层 自 建 住 宅 - 4a 类 0/0 道 路 建 成 前 将 全 部 拆 迁 - - 2 类 22/88-4a 类 0/0 N2 颜 家 圩 K23+490 ~ K23+56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2 层 自 建 住 宅 - 道 路 建 成 前 将 全 部 拆 - - 2 类 30/120 迁 - N3 颜 家 桥 K0+200~ K0+500 二 级 新 建 隧 道 段 位 于 拟 建 道 路 南 侧, 以 一 二 层 房 屋 为 主, 分 布 较 为 紧 密 周 边 主 要 噪 声 源 是 沪 宁 高 铁 - 4a 类 0/0 道 路 建 成 前 将 全 部 拆 - 2 类 27/108 迁 - 4a 类 0/0 N4 许 家 K0+200 ~ K0+450 北 侧 二 级 新 建 隧 道 段 位 于 拟 建 道 路 北 侧, 以 一 二 层 房 屋 为 主, 分 布 较 为 紧 密 - 道 路 建 成 前 将 全 部 拆 迁 - 2 类 45/180 - N5 梧 桐 墅 花 园 K19+000 ~ K19+30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位 于 拟 建 道 路 西 侧, 以 四 五 层 住 宅 楼 房 屋 为 主 绿 化 较 好, 路 西 60/25 2 类 190/760 不 拆 迁 路 西 60/18 辅 道 0.1 中 环 4a 类 40/16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246

房 屋 与 道 路 中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窗 户 多 为 塑 钢 玻 璃 窗 高 架 8.0 2 类 150/600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6 云 锦 城 K18+400 ~ K18+60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位 于 拟 建 道 路 西 侧, 18 层 的 高 层 住 宅 房 屋 与 道 路 中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窗 户 多 为 塑 钢 玻 璃 窗 路 西 58/23 2 类 1364/5456 不 拆 迁 路 西 58/14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2 类 160/640 1204/4816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7 旭 辉 朗 香 郡 K17+840 ~ K18+39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位 于 312 高 架 段 西 侧,5-6 层 住 宅, 绿 化 较 好, 房 屋 与 道 路 中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窗 户 多 为 塑 钢 玻 璃 窗 312 高 架 段 西 侧 75/41 2 类 600/2400 不 拆 迁 312 高 架 段 西 侧 路 西 75/36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30/120 2 类 570/228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8 金 色 家 园 K11+405 ~ K11+75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位 于 金 枫 路 东 侧, 以 6-7 层 住 宅 为 主, 分 布 较 为 紧 密,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侧 47/25.5 2 类 816/3268 不 拆 迁 路 东 47/23.5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124/496 2 类 692/2768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9 欣 升 护 理 院 K11+160 ~ K11+18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房 屋 以 5~6 层 高 层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侧 75/52.5 2 类 护 理 人 员 30 人, 病 员 160 人 不 拆 迁 路 西 侧 75/50.5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 2 类 护 理 人 员 30 人, 病 员 160 人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 10 嘉 业 阳 光 假 日 K10+880 ~ K11+070 二 级 新 建 高 架 段 位 于 金 枫 路 东 侧, 以 9-22 层 住 宅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路 东 侧 47/25.5 2 类 2260/9040 不 拆 迁 路 东 47/23.5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2 类 160/640 2100/480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247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特 征 附 表 四 大 气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列 表 ( 中 环 路 相 城 区 段 )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道 路 中 拆 迁 情 距 中 心 线 / 现 状 照 片 评 价 内 户 数 / 心 线 / 红 况 红 线 距 离 标 准 人 数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实 施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1 青 台 村 潘 家 角 K24+100 ~ K24+300 ( 左 侧 )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差,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2 类 16/64 拆 迁 8 户 路 右 侧 120/80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8/32 2 类 0/0 房 屋 正 对 公 路,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2 青 台 村 后 江 河 K24+100 ~ K24+450 ( 右 侧 )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位 于 拟 建 道 路 两 侧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2 类 20/80 拆 迁 10 户 路 左 侧 150/110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10/40 2 类 0/0 房 屋 正 对 公 路,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3 青 台 村 河 西 角 K24+650 ~ K24+750 ( 右 侧 )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2 类 6/24 拆 迁 2 户 路 右 侧 105/65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4/16 2 类 0/0 房 屋 背 对 公 路,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4 占 上 村 金 家 角 K24+730 ~ K25+300 ( 右 侧 )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2 类 48/172 拆 迁 38 户 路 右 侧 175/135 辅 道 0.1 中 环 高 架 8.0 4a 类 10/40 2 类 0/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正 对 公 路,, 分 布 较 为 分 散 248

序 号 N1 N2 名 称 一 力 物 流 中 心 南 山 金 城 1958 桩 号 K0+500 K0+970 K2+120 K2+270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二 级 二 级 工 程 内 容 改 扩 建 改 扩 建 环 境 特 征 房 屋 为 一 力 白 洋 湾 物 流 中 心 的 商 铺 楼, 为 四 层 五 层 楼 房, 一 楼 二 楼 为 商 铺, 三 楼 以 上 居 住,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窗 户 为 铝 合 金 窗 户 距 离 312 国 道 50m, 为 18 层 新 建 楼 房,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附 表 五 大 气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列 表 ( 西 环 北 延 段 )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道 评 价 范 围 噪 声 评 距 中 心 线 / 现 状 照 片 路 中 心 线 / 内 户 数 / 人 拆 迁 情 况 价 标 准 红 线 距 离 红 线 距 离 数 路 东 100/86 路 西 180/140.2 5 4a 类 0/48 不 拆 迁 4a 类 0/180 不 拆 迁 路 东 100/86 路 西 180/140.2 5 路 基 高 差 /m -6.2~ -10.4 ( 高 架 ) -8.8~ -5.4 ( 高 架 ) -0.8~ -1.4 ( 地 面 辅 道 )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实 施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4a 类 12/48 4a 类 60/180 环 境 特 征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正 对 公 路 房 屋 距 离 本 项 目 较 远,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侧 对 公 路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N3 新 城 村 1 组 AK2+200~ AK2+400 二 级 改 扩 建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东 84/44 2 类 18/60 不 拆 迁 路 东 84/44 0 2 类 18/6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4 新 城 村 2 组 AK2+400~ AK2+700 二 级 改 扩 建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西 128/88 2 类 30/90 不 拆 迁 路 西 128/88 0 2 类 30/9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5 新 渔 村 AK3+200 ~ AK3+650 二 级 老 路 利 用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两 侧 42/2 两 侧 77/37 4a 类 40/120 不 拆 迁 两 侧 42/2 0.7 4a 类 40/120 2 类 40/120 2 类 40/12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多 数 侧 对 公 路 249

4a 类 25/75 N6 占 上 村 木 巷 村 AK5+600 ~ AK7+10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2 类 100/300 拆 迁 25 户 两 侧 41/1 9.8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多 数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2 类 50/150 4a 类 15 /50 N7 下 庄 AK8+200 ~ AK8+70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2 类 54/180 拆 迁 14 户 路 西 49/9 10.5 2 类 25/75 2 类 8/32 2 类 20/80 4a 类 12/48 2 类 30/90 4a 类 10/30 4a 类 300/1000 2 类 2700/9000 4a 类 8/32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8 生 田 村 AK9+200 ~ AK9+50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位 于 太 阳 路 北 侧, 房 屋 多 为 2 层 楼 房,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分 布 整 齐, 窗 户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2 类 8/32 不 拆 迁 路 西 128/88 9.5 2 类 8/32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250

N9 金 山 顶 村 AK10+10 0~ AK10+30 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2 类 20/80 不 拆 迁 路 西 158/118 9.7 2 类 20/8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10 鹤 泾 村 AK11+10 0~ AK11+60 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2 类 48/170 拆 迁 6 户 路 两 侧 40/0 10.5 4a 类 12/48 2 类 30/9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11 埝 里 村 石 家 里 AK12+00 0~ AK12+40 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2 类 36/140 拆 迁 6 户 路 两 侧 40/0 9.2 4a 类 10/30 2 类 20/9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12 漕 湖 花 园 AK15+60 0~ AK16+20 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6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较 好,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2 类 3000/100 00 未 拆 迁 路 东 60/20 8.5 4a 类 300/1000 2 类 2700/900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N13 渭 西 村 AK17+10 0~ AK17+30 0 二 级 新 建 道 路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分 布 紧 密,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2 类 24/96 拆 迁 8 户 路 两 侧 40/0 8.2 4a 类 8/32 2 类 6/24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公 路 251

路 段 性 质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特 征 附 表 六 大 气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列 表 ( 东 环 南 延 段 ) 工 程 实 施 前 距 现 有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距 中 心 道 路 中 拆 迁 情 现 状 照 片 评 价 内 户 数 / 线 / 红 线 心 线 / 红 况 标 准 人 数 距 离 线 距 离 路 基 高 差 /m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实 施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户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主 线 N1 南 村 K1+250~ K1+84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新 建 吴 中 东 路 至 快 速 路 转 换 匝 道 房 屋 以 2 层 为 主, 房 屋 呈 块 状 分 布, 侧 对 现 有 道 路 分 布, 绿 化 一 般 路 东 40/19( 首 排 10 栋, 2 层, 侧 向 ) 4a 类 14/56 拆 迁 5 户 路 东 40/15 ( 首 排 5 栋,2 层, 侧 向 ) 高 架 8.0~1 7.0, 地 面 0.7 4a 类 13/52 2 类 95/380 2 类 91/364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主 线 N2 姜 家 村 K2+180~ K2+40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房 屋 以 2 层 为 主, 房 屋 呈 块 状 分 布, 侧 对 现 有 道 路 分 布, 绿 化 一 般 路 东 23/2( 首 排 12 栋, 2 层, 侧 向 ) 4a 类 18/72 拆 迁 4 户 路 东 高 架 28/3( 首 10.5, 排 8 栋, 地 面 2 层, 侧 1.0 向 ) 4a 类 22/88 2 类 55/220 2 类 49/196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主 线 N3 吴 中 子 弟 学 校 K2+200~ K2+25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共 一 排 侧 对 现 有 道 路 分 布, 前 排 有 建 筑 遮 挡, 绿 化 一 般 路 东 104/83(2 层, 侧 向 ) 2 类 30 名 老 师,200 学 生 未 拆 迁 路 东 104/79 (2 层, 侧 向 ) 高 架 10.5, 地 面 1.4 2 类 30 名 老 师,200 学 生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建 筑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主 线 N4 长 浜 村 K2+680~ K3+23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房 屋 沿 东 方 大 道 两 侧 分 布, 南 侧 已 拆 迁,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侧 对 现 有 道 路 分 布, 绿 化 一 般 路 东 60/39( 首 排 6 栋, 2 层, 侧 向 ) 2 类 23/92 未 拆 迁 路 东 60/23 首 排 6 栋, 2 层, 侧 向 ) 高 架 11.5~ 16.5, 地 面 0.8 4a 类 5/20 2 类 18/72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主 线 N5 西 九 盛 K3+920~ K4+24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新 建 上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共 一 排 侧 对 现 有 道 路 分 布, 路 东 37/16( 首 排 6 栋, 2 层, 侧 向 ) 4a 类 9/36 未 拆 迁 路 东 37/4( 首 排 6 栋, 2 层, 侧 向 ) 高 架 9.5~1 7.0, 地 面 0.4 4a 类 18/72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252

下 口 路 段 前 排 有 建 筑 遮 挡, 绿 化 一 般 2 类 76/304 2 类 67/268 侧 对 道 路 主 线 N6 国 香 园 K4+385~ K4+67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新 建 上 下 口 路 段 房 屋 以 5 层 楼 房 为 主, 其 中 小 区 北 侧 靠 路 为 7 幢 11 层 小 高 层, 房 屋 质 量 很 好, 侧 对 现 有 道 路 分 布, 绿 化 较 好 路 东 52/31( 首 排 4 栋, 11 层, 侧 向 ) 4a 类 176/704 未 拆 迁 路 东 56/17 ( 首 排 4 栋,11 层, 侧 向 ) 高 架 10.0~ 17.0, 地 面 0.4 4a 类 216/864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2 类 352/1408 2 类 312/1248 主 线 N7 长 山 K5+560~ K5+640 二 级 拆 除 尹 山 立 交, 抬 高 现 有 路 面 与 东 进 路 十 字 交 叉, 新 建 主 线 高 架 上 跨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侧 对 现 有 道 路 分 布, 已 部 分 拆 迁, 绿 化 一 般 路 东 35/14( 首 排 4 栋, 2 层, 侧 向 ) 4a 类 4/16 未 拆 迁 路 东 高 架 35/5( 首 13.5~ 排 4 栋, 15.0, 2 层, 侧 地 面 向 ) 3.0 4a 类 6/24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侧 对 道 路 2 类 8/32 2 类 6/24 吴 中 东 路 东 延 支 线 N8 建 新 村 K0+220~ K0+450 二 级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城 市 次 干 道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一 般, 位 于 吴 中 东 路 东 侧, 呈 块 状 分 布, 绿 化 一 般 2 类 68/272 拆 迁 28 户 路 南 29/8( 首 排 10 栋,2 层, 正 向 ) 高 架 3.8~9. 0 4a 类 2 类 10/40 30/12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背 对 道 路 宝 带 东 路 东 延 支 线 N9 长 桥 新 村 K0+120~ K0+190 二 级 新 建 双 向 四 车 道 城 市 主 干 道 房 屋 以 2 层 楼 房 为 主,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分 布 整 齐, 正 对 现 有 道 路 分 布, 绿 化 一 般 路 北 24/11( 首 排 4 栋, 2 层, 背 对 ) 4a 类 10/40 未 拆 迁 路 北 24/7( 首 主 线 排 4 栋, 0.1~1. 2 层, 背 1 对 ) 4a 类 10/4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均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正 对 道 路 2 类 60/240 2 类 60/240 253

宝 带 东 路 东 延 支 线 N1 0 航 运 新 村 二 级 位 于 宝 带 东 路 北 侧, 无 工 程 内 容 房 屋 以 6 层 楼 房 为 主, 共 4 幢,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背 对 宝 带 东 路 分 布, 绿 化 较 好,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南 50/38( 首 排 1 栋, 6 层, 背 对 ) 2 类 96/384 未 拆 迁 路 南 50/36 ( 首 排 1 栋,6 层, 背 对 ) 0.5 2 类 96/384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背 对 道 路 宝 带 东 路 东 延 支 线 N1 1 迎 春 中 学 二 级 位 于 宝 带 东 路 南 侧, 无 工 程 内 容 教 学 楼 为 4 层 楼 房, 房 屋 质 量 较 好, 正 对 宝 带 东 路 分 布 绿 化 一 般, 路 南 66/54(4 层, 正 对 ) 2 类 120 教 师,800 学 生 未 拆 迁 路 南 66/52(4 层, 正 对 ) 0.5 2 类 120 教 师, 800 学 生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树 木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房 屋 正 对 道 路 宝 带 东 路 东 延 支 线 N1 2 苏 州 广 慈 肿 瘤 医 院 K0+250~ K0+330 二 级 新 建 双 向 四 车 道 城 市 主 干 道 医 院 为 4 层 楼 房, 房 屋 质 量 很 好, 正 对 现 有 道 路 分 布, 绿 化 一 般, 窗 户 多 为 铝 合 金 玻 璃 窗 路 北 35/16(4 层, 正 对 ) 2 类 医 护 人 员 400 多 人 未 拆 迁 路 北 35/12(4 层, 正 对 ) 主 线 2.5~4. 0 2 类 医 护 人 员 400 多 人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木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房 屋 正 对 道 路 254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N1 马 庄 村 ( 虎 林 桥 村 ) K0+000~ K0+410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二 级 工 程 内 容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环 境 特 征 房 屋 以 2 层 为 主, 呈 块 状 分 布, 首 排 14 栋, 面 向 道 路 附 表 七 大 气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列 表 ( 南 环 西 延 段 ) 工 程 实 施 前 工 程 实 施 后 说 明 现 状 照 片 距 现 有 道 路 评 价 范 距 中 心 噪 声 评 价 范 噪 声 评 工 程 拆 路 基 高 中 心 线 / 红 围 内 户 线 / 红 线 评 价 围 内 户 价 标 准 迁 情 况 差 /m 线 距 离 数 / 人 数 距 离 标 准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25/7 4a 54/36 2 路 北 17/49 路 北 39/111 工 程 拆 迁 14 户 58/33 82/57 高 架 13 地 面 0.5 4a 2 19/50 23/7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无 树 林 遮 挡, 多 数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平 行 与 道 路 N2 西 跨 塘 村 K1+300~ K1+42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房 屋 以 2 层 为 主, 呈 块 状 分 布, 首 排 8 栋, 背 对 本 项 目 道 路, 受 西 侧 现 状 道 路 噪 声 影 响 严 重 176/158 2 24/70 无 拆 迁 176/151 高 架 19 地 面 0.9 2 24/7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厂 房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道 路 较 远, 平 行 与 道 路 N3 木 渎 第 三 小 学 K1+420~ K1+47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首 排 1 栋 教 学 楼,3 层, 面 向 道 路,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105m, 与 现 状 苏 福 路 之 间 绿 化 较 好 105/87 2 约 800 名 师 生 向 北 搬 迁 500m 105/80 高 架 16 地 面 0.4 2 0/0 现 场 调 查 表 明 该 校 有 可 能 2013 年 将 全 部 搬 迁 N4 袁 家 浜 K1+470~ K1+614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首 排 房 屋 8 栋, 以 2 层 为 主, 面 向 本 项 目 道 路, 呈 块 状 分 布, 西 侧 紧 临 汾 湖 路, 受 其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严 重 108/90( 距 汾 湖 路 20/12) 4a 7/28 无 拆 迁 108/83 ( 距 汾 湖 路 20/12) 高 架 15 地 面 0.2 4a 7/28 108/90 2 30/95 108/83 2 30/95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商 业 建 筑 遮 挡, 房 屋 距 离 汾 湖 路 较 近, 平 行 与 本 项 目 道 路 N5 云 山 诗 意 ( 在 建 ) K2+425~ K2+70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在 建 小 区, 首 排 2 栋,18 层 45/27 4a 0/0 无 拆 迁 45/20 高 架 14 地 面 0.2 4a 180/54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绿 化 带 遮 挡, 255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内 容 面 道 路 拓 宽 环 境 特 征 建 筑, 面 向 道 路 现 状 照 片 工 程 实 施 前 工 程 实 施 后 说 明 距 现 有 道 路 评 价 范 距 中 心 噪 声 评 价 范 噪 声 评 工 程 拆 路 基 高 中 心 线 / 红 围 内 户 线 / 红 线 评 价 围 内 户 价 标 准 迁 情 况 差 /m 线 距 离 数 / 人 数 距 离 标 准 数 / 人 数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位 置 关 系 图 正 对 道 路 102/84 2 0/0 102/77 2 360/108 0 N6 金 枫 美 地 K2+750~ K3+05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 新 建 南 环 快 速 路 与 金 枫 路 立 交 房 屋 延 中 山 东 路 - 金 枫 路 环 形 分 布, 产 排 7 栋 建 筑, 以 11 层 为 主, 面 向 道 路 59/41 2 170/550 无 拆 迁 59/34 ( 距 东 北 侧 互 通 匝 道 60/52) 高 架 14 地 面 0.2 4a 110/350 130/105 2 60/20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绿 化 带 遮 挡, 距 离 道 路 较 近, 正 对 道 路 N7 官 桥 村 K3+570~ K3+645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房 屋 以 2 层 为 主, 呈 块 状 分 布, 面 向 道 路, 临 路 首 排 5 栋 建 筑 计 划 拆 迁 28/10 4a 5/16 工 程 拆 迁 5 户 53/28 地 面 0.5 4a 4/15 45/27 2 35/125 80/55 2 31/11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绿 化 带 遮 挡, 正 对 道 路 N8 大 城 郡 ( 在 建 ) K3+200~ K3+45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 新 建 南 环 快 速 路 与 金 枫 路 立 交 在 建 小 区, 地 上 26 层 建 筑, 首 排 3 栋 建 筑, 面 向 道 路 93/75 2 0/0 无 拆 迁 93/68 ( 距 东 南 侧 互 通 匝 道 60/52) 高 架 14 地 面 0.2 2 600/160 0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绿 化 带 遮 挡, 正 对 道 路 N9 仓 蒲 桥 民 宅 XK1+520 ~XK1+72 0 二 级 主 线 新 建 双 向 六 车 道 高 架 快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拓 宽 2 层 自 建 住 宅 ( 道 路 西 侧 ), 比 较 密 集 33/8 4a 类 4/12 全 部 工 程 拆 迁 - 高 架 9 地 面 0.2 4a 类 0/0 2 类 13/39 无 拆 迁 60/35 2 类 13/39 房 屋 与 道 路 间 有 少 量 绿 化 带 遮 挡, 正 对 道 路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