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1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阮 若 缺 摘 要 法 國 政 府 對 文 化 產 業 大 力 扶 植, 得 歸 功 於 有 一 個 權 責 相 當 大 的 文 化 部, 因 為 法 國 對 於 文 化 部 賦 予 重 要 定 位, 儘 管 教 育 部 和 外 交 部 等 政 府 單 位 也 在 從 事 文 化 產 業 的 推 動, 但 真 正 可 分 配 預 算 和 制 定 文 化 政 策 的 還 是 文 化 部 相 較 於 英 國 文 創 產 業 是 從 下 而 上 的 發 展, 法 國 則 是 由 上 而 下, 政 府 力 量 主 導 民 間 發 展, 文 化 預 算 的 支 出 必 然 也 很 可 觀 對 外, 法 國 與 歐 盟, 以 及 其 他 重 視 文 化 的 國 家 保 持 文 化 合 作 ; 對 內, 法 國 的 中 央 政 府 和 地 方 政 府 政 府 和 民 間 都 維 持 密 切 互 動, 以 確 保 文 創 產 業 蓬 勃 發 展, 作 為 一 個 強 勢 推 動 文 化 產 業 的 政 府, 法 國 很 懂 得 如 何 增 加 產 品 附 加 價 值, 願 意 幫 助 企 業 拓 展 國 際 市 場 與 行 銷, 遇 上 智 財 問 題 甚 至 不 惜 動 用 外 交 關 係 替 本 國 商 人 解 決 問 題 由 消 極 面 來 看, 文 化 政 策 具 安 內 攘 外 的 功 能 : 它 除 了 可 安 定 社 會 經 濟, 厚 植 人 文 素 養 國 族 價 值 觀, 亦 可 抵 制 低 俗 文 化 從 積 極 面 觀 之, 其 文 化 外 交 政 策 仍 有 文 化 帝 國 主 義 的 影 子, 法 國 在 宣 揚 國 威 上, 從 不 懈 怠, 它 在 各 國 設 立 法 國 文 化 協 會, 與 當 地 大 學 合 作, 企 圖 影 響 該 國 菁 英 此 外, 它 也 仿 效 大 英 國 協, 成 立 法 語 聯 盟 (AUF), 資 助 法 語 系 國 家, 加 強 彼 此 的 合 作 與 凝 聚 力 ; 再 者, 縱 使 國 內 有 反 對 聲 浪, 不 願 大 筆 投 資 全 球 各 地 都 可 收 看 的 TV5, 但 政 府 ( 不 分 左 右 派 ), 仍 執 意 充 實 其 節 目 內 容, 而 且 在 另 一 文 化 傳 媒 法 國 電 影 上, 堅 持 努 力, 欲 在 國 際 舞 台 上 爭 得 發 言 權, 目 前 在 視 聽 傳 播 方 面, 確 實 也 收 到 成 效 在 國 際 參 與 各 國 藝 文 活 動 競 賽, 在 國 內 舉 辦 與 各 國 的 友 好 雙 邊 或 多 邊 文 化 交 流 從 不 間 斷, 實 在 比 其 他 國 家 少 有 的 賣 力, 本 文 2011 年 6 月 15 日 收 件 ;2011 年 7 月 5 日 審 查 通 過 阮 若 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歐 洲 語 文 學 程 教 授
2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因 為 法 國 深 知 這 是 它 的 強 項, 法 蘭 西 的 偉 大 成 就, 且 對 全 人 類 會 造 成 重 大 深 遠 的 影 響, 它 爭 的 是 千 秋 法 國 人 尤 其 在 報 章 雜 誌 圖 書 出 版 影 視 傳 媒 演 藝 文 化 遺 產 藝 術 品 等 項 目 特 別 值 得 借 鏡 關 鍵 字 : 文 化 政 策 民 主 化 多 元 文 化 全 球 化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3 The Democratization and the Pluraization of Today s French Cultural Policy Yao-chueh Juan * Abstract The French government fully supports the cultural industry due to a super Ministry of Culture. Working with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the Ministry of Culture still remains to control the budgets and the cultural policy. The United Kingdom s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s from button to top, while French from top to button, since the government plays the role of leader, its expense must be tremendous. For the foreign policy, France cooperates with European Union and other countries which also concern a lot about the culture; for the interior affairs, the government maintains a very intensive interaction with local government in order to democratize the creative industry; at the same time, France knows very well how to increase the products values, to help the enterprises expanding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s, especially when one encounters the copy rights, the government will try its best, with diplomatic relationships, to solve the problems. The cultural policy helps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stability, it can not only cultivate the civilization, national values but against the vulgar culture. Moreover, the cultural policy still exists the shadow of imperialism, France never abandons the measures to establish French Culture Association, cooperate with local universities in order to influence the elites of other countries. Besides, France also establishes Association of Francophone Union to strengthen their links; in spite of the opposite echos in France for investing TV5 Monde, the government (either right or left wing) stands still on the speaking floor for the international affairs, and it is the most efficient way by Mass Media. All France wants is not the short term success, it tries hard to stand strong position in the whole world which will * Received: June 15, 2011; Accepted: July 5, 2011. Yao-chueh Juan, Professor of European Studies Program,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4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be a long term influences. For France, the most important points in cultural industry are newspapers, magazines, printed matters, video, media, show business, cultural heritages, art objects, it deserves to pay regards. Key Words: cultural policy, democratization, multiculture, globalization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5 一 前 言 : 文 化 與 政 策 文 化 的 定 義 : 依 字 源 學 來 看,culture 即 耕 耘 的 意 思, 經 過 延 伸, 它 可 以 解 釋 為 智 識 的 與 藝 術 的 活 動 ; 或 廣 義 地 說, 是 指 所 有 生 活 的 一 切, 不 管 是 物 質 的, 或 是 精 神 的 向 度 (DASET, 1992, p.1) 而 人 類 生 活 有 兩 種 消 費, 一 種 是 物 質 消 費, 一 種 是 精 神 消 費 前 者 是 停 留 在 求 生 階 段, 為 了 肉 體 的 生 存 而 去 消 費 ; 後 者 則 提 升 到 精 神 層 面, 在 衣 食 無 虞 的 情 況 下, 開 始 欲 求 改 善 或 美 化 生 活 的 本 質, 如 果 我 們 擴 大 層 面, 將 這 個 概 念 推 到 國 家 層 級, 便 可 將 這 兩 大 塊 分 成 硬 實 力 和 軟 實 力 : 前 者 包 括 軍 事 科 技 與 經 濟 實 力 ; 後 者 則 包 括 國 家 凝 聚 力 文 化 的 產 生 及 文 化 的 全 球 化, 若 以 這 個 邏 輯 推 演, 軟 硬 實 力 的 結 合, 便 是 富 民 強 國 的 最 佳 法 則, 而 文 化 產 業 即 為 最 終 的 體 現, 因 此 政 府 一 定 有 興 趣 介 入, 並 掌 握 其 發 展 法 國 前 文 化 通 訊 部 研 究 處 處 長 奧 司 丁 吉 哈 (Augustin Girard) 在 政 策 與 藝 術 : 被 遺 忘 的 文 化 產 業 就 曾 強 調 文 化 產 業 產 品 在 提 供 廣 大 接 觸 藝 術 便 利 途 徑 方 面 的 重 要 性 (Girard, 1981, p.61), 這 包 括 了 他 所 謂 能 達 成 藝 術 接 觸 的 文 化 機 器 收 音 機 電 視 機 和 視 聽 設 備 等 又 人 類 經 歷 了 工 業 革 命 民 主 革 命 文 化 革 命, 乃 至 如 今 的 電 視 革 命 網 路 革 命, 逐 漸 模 糊 了 菁 英 文 化 及 後 現 代 理 論 家 布 希 亞 (Jean Baudrillard) 所 說 的 大 眾 文 化 之 分 野, 以 及 城 市 和 鄉 村 的 差 距, 因 而 形 成 混 搭 式 的 後 現 代 社 會 ; 在 本 土 文 化 認 同 與 文 化 多 元 性 齊 頭 並 進 的 同 時, 即 產 生 了 五 彩 繽 紛 的 多 樣 文 化, 如 何 把 握 時 機, 將 之 導 入 良 性 發 展, 是 人 類 文 明 共 同 的 課 題, 因 此, 文 化 帝 國 無 不 致 力 於 制 定 文 化 政 策 目 標, 以 爭 奪 文 化 領 導 權 面 對 美 國 大 眾 文 化 霸 權 橫 掃 全 球, 相 對 古 老 的 歐 洲 意 識 到 潛 移 默
6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化 的 威 力, 歐 洲 聯 盟 經 過 多 年 的 磨 合, 不 只 在 經 濟 上 互 相 合 作, 在 政 治 甚 至 文 化 方 面, 亦 深 入 結 盟, 提 出 因 應 之 道, 在 歐 盟 許 多 成 員 國 中, 認 為 高 雅 文 化 應 該 加 以 保 護 和 扶 持 的 想 法 仍 居 主 流, 他 們 紛 紛 提 出 美 式 大 眾 文 化 威 脅 歐 洲 庶 民 文 化 及 精 英 文 化 的 觀 點, 但 在 各 國 相 互 交 流 迅 速 變 遷 與 互 相 影 響 後, 跨 國 文 化 產 業 發 展 與 文 化 全 球 化 已 成 為 當 今 趨 勢, 這 是 種 典 型 的 克 里 歐 化 (créolisé) 文 化 ( 混 搭 文 化 ) 現 象, 人 們 在 交 流 與 碰 撞 中, 截 長 補 短, 消 弭 衝 突 對 立 及 誤 解, 才 能 產 生 雙 贏 的 局 面, 而 制 定 歐 盟 文 化 政 策 就 是 團 結 合 作 的 一 步 棋 不 過 英 國 著 重 的 是 創 意 產 業 (Creative industry), 法 國 則 堅 持 文 化 產 業 (Cultural industry) 這 名 稱, 德 國 雖 也 稱 之 為 文 化 產 業, 但 也 發 揮 哲 學 家 精 神, 表 示 產 業 指 的 就 是 大 量 製 造, 而 文 化 應 是 精 緻 的, 所 以 文 化 產 業 基 本 上 是 說 不 通 的 我 國 則 各 取 其 長, 稱 之 為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所 謂 政 策 是 由 個 人 團 體 或 政 黨 所 制 定, 與 追 求 的 目 標 和 達 成 的 方 式 有 關 的 決 策 (Jaensch & Teichmann, 1984, p.155) 文 創 政 策 可 以 透 過 書 寫 或 頒 布 公 文 的 方 式, 清 楚 傳 達 訊 息, 法 國 提 倡 的 是 文 化 例 外 (Exception Culturelle) 的 概 念, 認 為 文 化 議 題 需 以 特 別 的 方 式 處 理, 與 一 般 商 品 不 同, 而 每 個 政 策 又 包 含 活 動 與 策 略, 架 構 文 化 政 策 的 策 略 則 有 三 : 1. 直 接 由 政 府 補 助, 經 由 官 僚 體 系 做 決 策 2. 透 過 基 金 會 民 間 大 企 業 贊 助, 舉 辦 藝 文 活 動 3. 以 市 場 導 向 決 定 產 業 的 可 行 性 其 中 包 括 推 動 者 贊 助 者 建 築 師 工 程 師 和 培 育 文 創 者, 這 是 個 全 國 性 的 運 動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7 二 法 國 文 化 產 業 的 其 來 有 自 法 國 文 化 政 策 的 歷 史 最 早 可 追 溯 至 15 16 世 紀 皇 室 的 庇 護 傳 統, 它 的 文 化 實 力 厚 實, 並 非 靠 一 時 的 經 濟 抬 頭 和 科 技 領 先, 而 是 具 有 深 植 的 歷 史 淵 源, 在 此 略 舉 幾 例, 以 利 觀 微 知 著 : 1. 文 藝 復 興 : 法 蘭 西 斯 一 世 (François I) (1449-1547) 特 別 保 護 藝 術 家, 並 收 集 藝 術 品 他 熱 愛 義 大 利 文 藝 復 興 之 藝 術, 並 禮 賢 下 士, 將 達 文 西 請 至 法 國 1, 向 達 文 西 借 的 蒙 娜 麗 莎 的 微 笑 (La Joconde) 卻 從 未 曾 歸 還 ; 法 國 香 波 堡 有 一 部 份 建 築, 亦 是 大 師 的 傑 作 2. 王 室 文 化 :1634 年, 攝 政 王 呂 希 流 成 立 法 蘭 西 學 院, 目 的 是 控 制 文 人, 並 要 他 們 替 政 府 向 國 內 外 的 批 評 提 出 辯 護 太 陽 王 路 易 十 (Louise XIV) (1639-1715) 非 常 重 視 文 學 建 築 與 美 術, 負 責 替 國 王 保 管 收 藏 品 的 勒 布 朗 (Le Blanc) 就 位 路 易 十 四 自 歐 洲 各 地 蒐 購 藝 術 品 2, 王 室 並 鼓 勵 藝 術 創 作, 並 發 年 金 給 藝 術 家 : 高 乃 依 (Corneille) 拉 辛 (Racine) 莫 里 哀 (Molière) 為 當 代 三 大 劇 作 家, 還 有 作 曲 家 呂 利 (Lully), 都 曾 是 皇 室 中 的 紅 人 3 ; 他 是 有 政 治 目 的 的, 最 主 要 想 藉 表 演 藝 術, 監 控 貴 族, 拉 攏 人 心 此 外, 十 七 十 八 世 紀, 正 值 殖 民 時 代 全 盛 時 期, 從 東 方 來 的 陶 瓷 絲 綢 茶 葉, 美 洲 引 進 的 巧 克 力 馬 鈴 薯 番 茄, 這 些 海 上 陸 上 的 買 賣 活 動, 無 形 中 大 大 地 1 2 其 實 法 蘭 西 斯 一 世 是 將 曠 世 瑰 寶 達 文 西 軟 禁 於 法 國 見 Peter Burke( 許 綬 南 譯 ), 製 作 路 易 十 四, 台 北 : 麥 田,1992 3 這 些 藝 文 人 士, 其 實 還 具 有 聚 集 貴 族 的 功 能, 王 室 好 方 便 監 視, 以 防 他 們 在 地 方 坐 大 造 反
8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改 變 了 貴 族 和 一 般 老 百 姓 的 生 活 3. 工 業 革 命 法 國 大 革 命 : 十 九 世 紀, 在 貴 族 或 大 布 爾 喬 亞 階 層, 向 藝 術 家 預 訂 作 品 蔚 為 風 尚 : 如 雷 卡 米 亞 夫 人 (Mme. Récamier) 4 的 肖 像 畫 以 往 貴 族 愛 好 藝 文 的 習 性, 工 商 新 貴 立 刻 仿 效, 取 而 代 之 過 去 的 御 廚, 流 落 民 間, 開 啟 餐 廳, 亦 將 宮 廷 的 飲 食 文 化, 傳 到 當 時 的 上 流 社 會 4. 傳 媒 興 起 :1946 年 國 家 電 影 中 心 成 立, 二 戰 後 也 每 年 在 坎 城 舉 行 影 展 又 讓 維 拉 (Jean Vilar) 被 任 命 為 國 家 大 眾 劇 院 (TNP) 院 長, 他 提 出 文 化 分 散 (décentralisation) 的 概 念 此 後 電 影 和 戲 劇 這 兩 個 領 域 正 式 歸 國 家 管 理 5. 文 化 部 的 成 立 :1958 年, 戴 高 樂 任 命 馬 爾 侯 (André Malraux) 為 法 國 文 化 部 部 長, 他 積 極 開 展 對 外 文 化 交 流, 購 回 一 些 流 失 國 外 的 名 畫 原 件, 並 修 復 古 蹟, 在 各 大 城 市 設 立 文 化 之 家 由 此 可 見, 上 行 下 效, 風 行 草 偃, 在 法 國 確 實 是 一 貫 的 傳 統, 政 府 一 向 很 重 視 文 化 的 發 展 三 法 國 政 府 在 發 展 文 化 產 業 上 的 具 體 作 為 1. 文 化 民 主 化 : 法 國 政 府 非 常 重 視 大 眾 文 化 之 發 展, 認 為 文 化 如 同 教 育 一 般, 須 從 根 本 做 起 基 於 平 等 原 則, 每 位 公 民 都 應 享 有 此 基 本 權 利 1) 票 價 免 費 : 文 化 民 主 化 首 先 體 現 在 票 價 免 費, 如 國 有 博 物 館 每 4 她 是 銀 行 家 之 妻, 在 當 時 公 認 為 上 流 社 會 第 一 美 女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9 月 第 一 個 周 日 免 費 開 放, 所 有 人 都 能 免 費 入 場 ; 巴 黎 市 立 博 物 館 全 年 免 費 開 放 固 定 展 覽 ; 每 年 7 月 14 日 國 慶, 巴 士 底 歌 劇 院 免 費 公 演 一 場 歌 劇 ; 巴 黎 夏 季 在 各 大 公 園 舉 辦 露 天 音 樂 會 蚊 子 電 影 院 戲 劇 表 演, 免 費 提 供 市 民 休 閒 娛 樂 ; 巴 黎 海 灘 活 動 甚 至 文 化 輸 出 到 東 京 台 北 2) 藝 術 教 育 : 週 三 下 午, 中 小 學 老 師 會 帶 學 生 到 各 博 物 館 校 外 教 學 ; 法 國 18 歲 以 下 青 少 年 可 免 費 參 觀 國 家 級 博 物 館 ; 法 國 文 化 部 與 教 育 部 合 作, 發 展 中 學 校 園 內 之 電 影 教 育 3) 巡 迴 演 出 : 法 國 演 藝 傳 播 中 心 國 家 舞 台 每 年 均 上 演 來 自 各 地 方 上 百 場 表 演, 並 巡 迴 演 出 ; 有 些 劇 團 或 樂 團 甚 至 深 入 工 業 區 工 廠 或 社 區 公 園, 打 破 舞 台 與 觀 眾 的 距 離, 達 到 直 接 互 動 的 目 的 這 些 舉 措 大 大 促 進 法 國 文 化 的 普 及 性, 尤 其 令 工 資 收 入 社 會 地 位 處 於 劣 勢 者 或 年 輕 的 學 生 族 群, 也 有 參 加 藝 文 活 動 的 機 會, 國 民 文 化 素 質 得 以 提 升 2. 鼓 勵 藝 文 創 作 : 智 慧 財 產 權 的 重 視 健 全 的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減 低 增 值 稅 稅 率 設 立 創 作 基 金 會 等, 這 些 全 部 都 是 法 國 文 化 產 業 鼓 勵 藝 文 創 作 的 管 道 1) 法 國 著 作 權 法 可 說 是 歐 洲 最 古 老 最 完 善 的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法 國 本 土 作 家 享 受 優 於 其 他 歐 美 國 家 作 者 的 法 律 保 障 5 2) 法 國 演 藝 界 造 型 藝 術 界 視 聽 藝 術 界 的 工 作 者 享 有 特 殊 的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這 使 他 們 在 醫 療 養 老 等 方 面 能 享 受 其 他 勞 工 相 5 中 國 大 陸 仿 冒 猖 獗, 不 尊 重 著 作 權 者 不 乏 其 人 ; 法 國 即 採 積 極 態 度, 出 資 補 助 優 秀 譯 者 及 信 譽 佳 之 出 版 社, 並 簽 下 合 作 約 定, 消 弭 盜 版 於 無 形
10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同 的 條 件 3) 法 國 文 化 產 品 ( 除 影 音 產 品 外 ) 的 增 值 稅 低 於 其 他 工 商 業 產 品, 以 促 進 其 在 市 場 上 的 銷 售 4) 法 國 文 化 部 通 過 直 屬 司 局 設 立 各 種 創 作 基 金 會, 並 每 年 撥 款 給 基 金 會, 以 扶 持 各 個 領 域 的 藝 文 工 作 者 從 事 創 作 活 動 3. 維 護 文 化 遺 產 1) 法 國 文 化 部 每 年 投 入 巨 額 維 修 及 保 護 本 國 的 古 建 築 遺 址 教 堂 城 堡 等 2) 博 物 館 與 檔 案 中 心 亦 為 法 國 文 化 遺 產 的 重 要 保 護 對 象 : 例 如 法 國 博 物 館 的 現 代 化 政 策, 文 化 遺 產 大 清 查 和 歷 史 建 築 的 登 記 與 定 級 3) 定 為 古 蹟 建 築, 內 部 可 以 翻 修, 使 之 符 合 現 代 化 生 活 需 求, 但 建 築 外 觀 材 質 仍 需 維 持 原 貌, 保 持 古 風 4. 建 設 現 代 化 文 化 設 施 : 法 國 政 府 努 力 將 文 化 與 經 濟 相 結 合, 企 圖 通 過 文 創 產 業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促 進 國 民 經 濟 發 展 1) 解 決 就 業 問 題 : 增 加 文 化 投 資 文 化 機 構 與 設 施 為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的 途 徑 之 一 2) 帶 動 觀 光 與 服 務 業 等 週 邊 產 業 : 法 國 翻 新 大 型 文 化 娛 樂 設 施, 如 龐 畢 度 文 化 中 心 羅 浮 宮, 以 及 2005 年 9 月 新 開 放 的 法 國 電 影 資 料 館, 都 吸 引 了 眾 多 的 國 內 外 參 觀 者, 同 時 也 帶 動 了 旅 遊 與 服 務 等 周 邊 產 業 的 發 展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11 四 法 國 文 化 產 業 的 對 外 發 展 除 建 立 完 善 的 國 內 文 化 政 策 外, 文 化 外 交 在 法 國 外 交 政 策 中 占 十 分 重 要 的 地 位, 法 國 在 國 外 建 立 了 一 個 龐 大 的 文 化 宣 傳 網 絡, 每 年 在 全 球 各 地 舉 行 各 種 文 化 活 動, 而 從 事 對 外 文 化 宣 傳 之 人 員 與 經 費 一 向 占 外 交 部 總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足 見 文 化 為 法 國 外 交 的 基 石, 且 法 國 駐 外 大 使 文 采 傲 世 者 亦 不 乏 其 人 1. 對 外 文 化 宣 傳 的 管 理 機 構 法 國 對 外 文 化 交 流 與 科 技 合 作 都 由 外 交 部 統 一 領 導, 法 國 對 外 文 化 宣 傳 的 管 理 機 構 主 要 是 外 交 部 的 國 際 合 作 與 發 展 總 司, 以 及 法 國 藝 術 行 動 協 (AFAA) 1) 國 際 合 作 與 發 展 總 司 外 交 部 國 際 合 作 與 發 展 總 司 是 法 國 負 責 對 外 文 化 宣 傳 的 領 導 機 構, 職 掌 業 務 如 下 : a. 總 司 執 行 政 府 對 外 文 化 政 策 ; b. 領 導 對 外 文 化 宣 傳 工 作 ; c. 落 實 與 外 國 的 文 化 交 流 ; d. 管 理 和 使 用 政 府 對 外 文 化 交 流 經 費 ; e. 代 表 政 府 與 其 他 國 家 簽 署 文 化 協 定 和 文 化 交 流 計 畫 ; f. 領 導 各 駐 外 使 館 文 化 工 作 ; g. 指 導 並 協 助 國 外 的 法 國 文 化 中 心 法 語 聯 盟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 等 機 構 之 工 作 2) 法 國 藝 術 行 動 協 會 法 國 藝 術 行 動 協 會 具 資 助 權, 它 也 會 視 情 況 決 定 對 外 文 化 交 流 項 目 和 資 助 金 額, 該 協 會 與 法 國 文 化 部 各 地 方 政 府 法 國 駐
12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外 使 館 及 助 外 文 化 機 構 密 切 聯 繫, 在 確 定 和 落 實 文 化 交 流 項 目 時, 則 與 這 些 機 構 進 行 協 商 和 合 作, 以 保 證 法 國 的 對 外 文 化 交 流 項 目 更 具 針 對 性 更 適 合 外 國 國 情 還 有 國 際 發 展 趨 勢 不 過, 該 協 會 每 年 都 會 保 留 部 分 經 費 重 點 補 助 非 洲 大 陸 的 創 作, 原 因 自 然 是 若 干 國 家 層 為 法 國 殖 民 地, 又 是 法 語 系 國 家, 因 此 這 項 資 助 更 具 政 治 意 義 2. 法 國 文 化 產 業 對 外 發 展 的 基 本 原 則 法 國 文 化 產 業 對 外 發 展 的 基 本 原 則 主 要 是 加 強 法 語 在 世 界 的 傳 播 加 強 和 國 外 的 科 技 合 作 與 交 流, 大 力 發 展 文 化 宣 傳 設 施 和 選 擇 重 點 國 家 及 地 區 進 行 重 點 發 展 1) 加 強 法 語 在 世 界 的 傳 播 : 法 語 教 學 一 直 是 法 國 對 外 宣 傳 的 工 作 重 點, 透 過 法 語 的 傳 播 達 到 宣 傳 法 國 文 化 與 思 想 的 目 的, 法 語 聯 盟 是 法 國 對 外 宣 傳 法 語 的 重 要 國 際 網 路, 在 世 界 各 大 城 市 設 立 法 語 中 心, 此 外, 法 國 圖 書 或 影 像 商 品 大 部 分 用 法 文 原 文, 很 少 譯 為 外 文 6, 它 始 終 堅 持 以 法 語 為 主 要 宣 傳 手 段 ; 外 國 片 在 法 國 上 映, 大 多 以 法 語 配 音, 但 拉 丁 區 或 香 榭 大 道 少 數 戲 院 除 外 2) 加 強 和 國 外 的 科 技 合 作 與 交 流 : 法 國 與 他 國 的 科 技 合 作 逐 步 擴 大 中, 其 中 可 分 兩 部 分 : a. 與 發 展 中 國 家 進 行 科 技 合 作 : 由 法 國 提 供 科 技 援 助, 派 專 家 提 供 科 研 設 備, 改 善 科 研 條 件, 同 時 幫 忙 培 養 該 國 科 技 人 才 ; 而 設 備 當 然 一 律 為 法 國 製 6 影 片 片 名 為 了 國 際 宣 傳, 有 可 能 打 上 英 文 標 題, 但 只 要 字 彙 與 英 文 相 仿, 絕 對 會 以 法 文 呈 現, 順 便 販 賣 法 國 風 情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13 b. 與 發 達 國 家 進 行 科 技 合 作 : 法 國 除 了 和 美 國 日 本 加 拿 大 等 國 發 展 雙 邊 科 技 合 作 外, 並 與 許 多 發 達 國 家 開 展 多 邊 合 作 7 3) 大 力 發 展 文 化 宣 傳 設 施 : 在 法 國 非 常 重 視 利 用 高 科 技 傳 媒 發 展 文 化 宣 傳, 於 是 法 國 成 立 對 外 視 聽 委 員 會, 由 總 理 出 面 協 調, 統 一 調 度 人 力 與 資 金, 制 定 了 長 期 發 展 規 劃, 以 便 在 這 領 域 占 一 席 之 地 法 國 日 前 有 兩 個 國 際 衛 星 電 視 台, 一 是 電 視 五 台 (TV5), 以 法 語 對 外 播 放 節 目 8, 其 覆 蓋 率 極 高, 幾 乎 遍 布 全 球 ; 一 是 法 國 國 際 電 視 台, 既 向 國 外 提 供 電 視 節 目 資 料, 又 獲 播 放 其 他 電 視 節 目 權 此 外, 法 國 並 和 德 國 合 設 文 化 台 (Arte), 除 播 放 歐 洲 影 片 外, 最 常 播 放 法 德 兩 語 的 節 目 此 外, 法 國 國 際 廣 播 台 (RFI) 甚 至 以 多 種 語 言 ( 包 括 中 文 ) 向 世 界 各 地 放 送 訊 息 現 今 網 際 網 路 發 達, 更 方 便 法 國 行 使 其 話 語 權 及 詮 釋 權 4) 選 擇 重 點 國 家 及 地 區 進 行 重 點 發 展 : 法 國 根 據 國 際 形 勢 的 變 化, 不 斷 調 整 其 對 外 文 化 策 略, 目 前 最 重 要 的 夥 伴 是 歐 盟 成 員 國, 目 的 之 一 是 成 為 歐 盟 的 文 化 主 導 國, 法 國 也 確 實 是 歐 盟 文 化 一 體 化 的 重 要 推 手 在 美 國 文 化 稱 霸 全 球 之 際, 法 國 率 先 提 出 文 化 例 外 的 概 念, 認 為 它 不 宜 與 其 他 商 品 混 為 一 談 在 國 際 舞 台 上, 法 國 更 不 遺 餘 力 提 倡 文 化 多 樣 性, 如 宣 揚 世 界 音 樂 (World Music), 聯 合 世 界 其 他 7 我 國 國 科 會 則 主 動 尋 求 與 法 國 學 術 單 位 合 作, 目 前 有 幽 蘭 計 畫 8 TV5 是 法 國 加 拿 大 比 利 時 瑞 士 合 資 成 立 的 以 法 語 發 音 之 電 視 台, 不 過 法 國 投 入 多 於 其 他 國 家
14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國 家 共 同 抵 制 美 國 文 化 入 侵, 同 時 堅 守 本 土 文 化, 讓 它 茁 壯 發 光 五 文 化 舞 台 上 的 政 治 角 力 由 於 美 國 文 化 全 球 化 的 攻 勢 銳 不 可 擋, 引 起 歐 洲 許 多 國 家 自 我 認 同 的 危 機 意 識, 原 來 的 文 化 問 題 已 演 化 為 國 際 政 治 關 注 的 議 題 之 一 1. 文 化 例 外 觀 念 的 誕 生 : 早 在 1993 年 烏 拉 圭 多 邊 貿 易 談 判 中, 美 國 就 一 再 要 求 歐 洲 開 放 文 化 商 品 市 場, 尤 其 是 視 聽 方 面, 如 電 視 和 電 影 ; 法 國 便 提 出 文 化 例 外 的 原 則 予 以 反 擊, 反 對 將 文 化 產 品 視 同 於 一 般 商 品 當 時 美 國 電 影 出 口 額 在 所 有 出 口 產 品 中 居 第 二 位, 僅 次 於 航 空 產 品 法 國 為 此 深 感 憂 慮, 在 1998 年 的 多 邊 經 濟 合 作 談 判 上, 堅 守 文 化 例 外 原 則, 終 使 協 議 破 局 2. 從 文 化 例 外 (exception culturelle) 到 文 化 多 樣 性 (diversité culturelle) 的 轉 變 : 1) 911 事 件 後, 世 人 驚 覺 缺 乏 文 化 上 的 溝 通 與 了 解 是 造 成 西 方 社 會 與 其 他 地 區 發 生 衝 突 的 重 大 原 因 之 一, 法 國 雖 不 贊 成 杭 廷 頓 文 明 衝 突 的 論 調, 卻 認 為 加 強 對 話 增 進 文 化 交 流 是 反 恐 的 有 效 方 法 之 一 於 是, 法 國 前 總 統 席 哈 克 在 2001 年 教 科 文 組 織 大 會 上 正 式 將 文 化 例 外 原 則 改 為 文 化 多 樣 性 原 則, 將 文 化 產 品 的 問 題 討 論 從 世 貿 組 織 轉 向 教 科 文 組 織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15 2) 2001 年 教 科 文 組 織 部 長 級 會 議 通 過 世 界 文 化 多 樣 性 宣 言 : 文 化 多 樣 性 人 類 的 共 同 文 化 遺 產 在 不 同 時 代 與 不 同 的 地 方 具 有 不 同 的 表 現 形 式, 這 種 多 樣 性 構 成 了 人 類 社 會 各 群 體 和 各 社 會 的 獨 特 性 與 多 樣 性, 文 化 多 樣 性 是 交 流 核 心 和 創 作 的 泉 源 對 人 類 而 言, 就 如 同 生 物 多 樣 性 對 維 持 生 物 平 衡 一 般 必 不 可 少, 從 這 個 意 義 上 來 說, 文 化 多 樣 性 為 人 類 的 共 同 遺 產, 應 該 替 當 代 人 及 子 孫 後 代 的 利 益 著 想, 並 予 以 承 認 和 肯 定 9 3) 2003 年 2 月, 在 法 國 和 加 拿 大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支 持 下, 召 開 了 30 多 國 130 多 個 文 化 專 業 組 織 所 組 成 的 國 際 會 議, 其 中 對 經 濟 全 球 化 為 文 化 多 樣 性 所 帶 來 之 威 脅 提 出 對 策, 呼 籲 各 國 政 府 抵 制 文 化 產 業 實 行 自 由 化 政 策 10 4) 2003 年 12 月 所 舉 辦 的 亞 歐 文 化 與 文 明 會 議, 透 過 聲 明 中 指 出 : 文 化 與 文 明 之 間 的 對 話 及 合 作 是 增 進 不 同 民 族 和 國 家 之 間 的 相 互 了 解, 避 免 誤 解 與 衝 突 的 有 效 手 段 之 一 而 文 化 多 樣 原 則 的 概 念 也 獲 得 亞 洲 各 國 熱 烈 的 共 鳴 與 迴 響 3. 文 化 與 政 治 : 事 實 上, 文 化 安 全 的 背 後 包 藏 的 就 是 國 家 政 治 與 經 濟 利 益 1) 在 政 治 上, 法 國 反 對 單 一 的 文 化 標 準, 認 為 應 保 有 各 國 家 民 族 的 文 化 特 色 ; 9 侯 聿 瑤, 法 國 文 化 產 業, 北 京 : 外 語 教 學 與 研 究 出 版 社,2007,P.32 10 加 拿 大 為 世 界 先 進 國 家 之 一, 位 處 美 國 北 部, 官 方 語 言 為 英 語 和 法 語 ; 但 長 期 以 來 在 國 際 舞 台 上, 光 彩 往 往 被 美 國 奪 去, 它 也 想 尋 求 方 式 凸 顯 其 文 化 特 色, 基 於 魁 北 克 法 式 文 化 語 法 國 產 生 部 分 交 集, 他 們 的 結 盟 確 實 是 個 明 智 的 策 略
16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2) 在 經 濟 上, 法 國 認 為 經 濟 全 球 化 需 要 以 文 化 來 推 動, 且 文 化 可 逐 漸 養 成 人 類 的 行 為 模 式 及 價 值 觀 念 於 2003 年 法 國 在 第 32 屆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大 會 上 即 提 出, 就 文 化 多 樣 性 判 定 國 際 公 約, 以 立 法 手 段 承 認 文 化 的 特 殊 性, 保 證 各 國 決 定 本 國 文 化 政 策 的 權 利, 以 因 應 經 濟 全 球 化 帶 來 語 言 與 文 化 單 一 化 的 威 脅 法 國 的 文 化 政 策 對 本 土 文 化 的 保 護 與 扶 持 不 遺 餘 力, 一 直 是 世 界 各 國 從 事 文 化 產 業 研 究 時 的 重 點 研 究 對 象, 在 國 際 上 有 人 拍 手 叫 好, 有 人 卻 認 為 分 明 是 在 防 堵 美 國 文 化, 而 法 國 國 內 確 實 也 產 生 了 經 濟 發 展 與 文 化 至 上 之 間 的 矛 盾 然 而 法 國 文 化 大 國 的 地 位 並 未 動 搖, 雖 面 臨 各 種 挑 戰, 但 由 於 世 界 各 國 的 競 合 關 係, 仍 對 法 國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的 發 展 起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在 行 動 上 積 極 了 許 多, 當 然 不 忘 其 直 接 ( 文 化 ) 與 間 接 ( 非 文 化 ) 的 國 家 利 益 六 文 化 目 標 文 化 產 業 對 文 化 傳 承 和 文 化 建 設 具 歷 史 性 的 功 能 要 向 大 多 數 的 民 眾 傳 播 文 化 之 前, 必 須 先 有 文 化 產 物 文 化 產 物 與 傳 統 文 化 政 策 的 兩 大 面 向 文 化 資 產 的 保 存 與 活 用 和 當 地 創 作 的 扶 植 贊 助 與 弘 揚 息 息 相 關, 而 且 這 兩 大 面 向 也 是 相 輔 相 成 的 因 為 文 化 藝 術 發 展 的 原 則 是 承 先 啟 後 繼 往 開 來, 當 代 藝 術 創 作 者 往 往 從 文 化 資 產 和 藝 術 史 中 汲 取 養 分 激 發 靈 感, 而 他 們 的 作 品 又 將 成 為 明 日 的 文 化 資 產 和 歷 史 的 一 部 分 1.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與 活 用 文 化 資 產 保 護 政 策 的 必 要 性 無 庸 置 疑 ; 文 化 資 產 是 不 可 轉 賣 的 公 共 財 產, 必 須 傳 給 後 代 子 孫 在 定 義 上, 文 化 資 產 範 圍 廣 泛, 既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17 包 括 傳 統 古 蹟 歷 史 建 物, 也 包 含 檔 案 文 獻 照 片 樂 譜 教 堂 彩 繪 玻 璃 與 物 品 博 物 館 典 藏 和 考 古 出 土 文 物 1980 年 代 開 始, 傳 統 藝 術 民 俗 民 間 歌 謠 舞 蹈 方 言 古 語 神 話 傳 說 等 無 形 資 產 也 納 入 文 化 資 產 的 範 疇 11 文 化 資 產 政 策 的 目 標 有 四 : 認 識 保 護 保 存 活 用 認 識 必 須 從 研 究 著 手, 考 古 藝 術 史 人 類 學 科 技 史 等 方 面 的 專 家 以 及 博 物 館 圖 書 館 研 究 人 員 孜 孜 不 倦 的 努 力 成 果, 增 進 了 我 們 對 文 化 資 產 的 認 識 學 者 辛 苦 發 掘 蒐 集 的 文 化 也 都 是 無 價 之 寶, 當 然 要 加 以 保 護, 於 是 文 化 資 產 保 護 法 應 運 而 生 在 法 律 的 實 際 執 行 上, 需 要 採 取 具 體 的 保 護 措 施, 透 過 保 存 與 修 復, 盡 力 延 長 文 化 資 產 的 壽 命 然 而, 如 果 投 入 這 麼 多 人 力 物 力 只 為 了 封 存 保 管, 實 在 沒 有 太 大 意 義, 因 此 必 須 將 文 化 資 產 善 加 利 用, 常 見 的 做 法 是 以 發 表 研 究 成 果 製 作 影 片 舉 辦 展 覽 開 放 參 觀 等 方 式, 讓 社 會 大 眾 深 入 了 解 文 化 資 產 法 國 古 蹟 日 的 推 行 成 功 是 其 中 一 個 很 好 的 例 子 它 令 一 些 瀕 臨 式 微 的 文 化 作 品 或 文 化 型 態, 也 可 藉 此 活 動 再 度 活 絡 起 來 人 們 對 古 蹟 的 崇 拜, 是 法 國 二 十 世 紀 下 半 葉 最 重 要 的 社 會 現 象 之 一 古 蹟 似 乎 取 代 了 以 往 天 主 教 的 聖 人 遺 物, 成 為 大 家 心 靈 的 避 風 港 但 是 過 度 崇 拜 也 可 能 導 致 負 面 效 果, 例 如 有 人 認 為 古 老 建 築 遺 址 應 該 原 封 不 動 地 保 存, 不 能 隨 著 時 代 而 演 進, 這 便 流 於 矯 枉 過 正 此 外, 古 蹟 也 常 與 民 眾 對 其 國 家 或 地 方 的 認 同 情 感 相 結 合, 以 11 二 十 世 紀 初, 法 國 政 府 強 烈 建 議 聘 用 不 諳 方 言 的 小 學 老 師, 甚 至 說 方 言 的 學 生 要 受 罰, 直 到 1981 年 密 特 朗 當 選 總 統 後, 才 廣 開 大 門, 承 認 方 言 為 法 國 文 化 資 產 的 一 部 份 ( 見 阮 若 缺, 法 國 的 語 言 與 文 化 政 策 : 台 灣 觀 點, 台 北 : 政 大 外 語 學 院 歐 洲 文 化 研 究 中 心,2007,p.10)
18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至 於 地 方 民 眾 維 護 古 蹟 的 抗 爭 行 動 時 有 所 聞 抗 爭 是 否 得 宜? 是 否 牽 涉 到 其 他 權 益 的 糾 葛? 在 判 斷 上 需 要 很 大 的 智 慧, 若 是 再 加 入 一 些 不 理 性 的 想 法, 如 迷 信 政 治 鬥 爭 等, 那 事 情 便 更 加 複 雜 2. 當 代 創 作 的 扶 植 贊 助 與 弘 揚 : 在 創 作 領 域 中, 藝 術 和 文 化 的 分 野 比 較 明 顯 藝 術 不 停 演 進, 常 因 對 主 流 文 化 的 質 疑 衍 生 了 新 的 流 派, 換 言 之, 藝 術 的 基 礎 經 常 是 反 對 然 而 文 化 的 基 礎 則 是 共 識, 讓 全 民 在 文 學 藝 術 與 文 化 資 產 的 薰 陶 之 下, 產 生 對 崇 高 理 想 的 景 仰 之 情 由 於 反 對 的 思 想 主 導 著 藝 術, 所 以 政 府 對 藝 術 創 作 的 扶 植 贊 助 有 時 會 導 致 衝 突 矛 盾, 造 成 分 裂 尤 其 在 公 立 機 構 委 託 藝 術 家 創 作 時, 對 作 品 的 選 擇 經 常 引 起 爭 議 極 端 的 反 對 者 認 為 政 府 完 全 不 應 該 資 助 當 代 藝 術, 同 時 部 分 學 者 和 官 員 也 擔 心 受 政 府 青 睞 的 藝 術 家 產 生 御 用 藝 術 家 的 自 大 心 態, 不 再 追 求 進 步 負 責 挑 選 作 品 的 人, 即 政 府 的 藝 術 顧 問 和 各 美 術 館 館 長 們, 常 被 批 評 為 政 治 官 僚, 但 脆 弱 的 當 代 藝 術 需 要 大 力 的 保 護 與 扶 植, 卻 也 是 不 爭 的 事 實 因 此 文 化 仲 裁 者 ( 如 智 財 法 專 家 ) 與 經 紀 人 制 度 的 建 立 亦 有 其 必 要 性 和 急 迫 性 七 非 文 化 目 標 文 化 方 面 的 支 出 是 否 應 該 不 斷 證 明 其 合 理 性, 才 不 致 被 誤 以 為 浪 費? 通 常 一 提 到 文 化 支 出, 似 乎 就 暗 示 文 化 是 不 具 生 產 力, 短 期 內 無 法 回 收 成 本 的 大 部 分 文 化 界 負 責 人 都 認 為, 文 化 存 在 的 意 義, 只 是 為 了 因 應 對 免 費 無 用 奢 侈 事 物 的 需 求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19 然 而, 國 家 遭 逢 經 濟 危 機 失 業 問 題 和 社 會 衝 突 時, 如 果 僅 以 單 純 的 文 化 發 展 作 為 目 標 已 經 不 足 夠, 在 提 出 文 化 支 出 時, 應 順 便 提 出 其 外 在 的 非 文 化 目 標, 以 證 明 此 項 支 出 確 有 必 要 提 出 非 文 化 支 出 的 目 的 在 顯 示 文 化 投 資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而 且 不 只 是 滿 足 文 化 愛 好 者 的 需 求 或 僅 是 藉 此 提 供 文 化 專 業 人 士 和 藝 術 家 一 些 工 作 機 會 這 樣 的 做 法 雖 然 可 能 冒 犯 那 些 認 為 文 化 不 應 受 財 團 影 響 的 人 士, 但 實 情 是, 文 化 界 不 僅 需 要 財 務 上 的 支 持, 事 實 上 文 化 本 身 就 是 社 會 經 濟 的 一 部 份 同 樣 地, 文 化 不 僅 受 社 會 影 響, 更 可 以 是 社 會 行 動 的 一 項 利 器 其 他 非 文 化 目 標, 還 有 教 育 改 善 生 活 水 準 社 會 發 展 宣 揚 科 技 倡 導 休 閒 文 化 和 團 隊 活 動 等 為 避 免 模 糊 焦 點, 在 此 僅 就 與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相 關 的 經 濟 社 會 與 政 治 目 標 進 行 討 論 1. 經 濟 目 標 : 藝 術 和 文 化 雖 然 難 以 量 化, 但 卻 是 一 股 經 濟 發 展 的 力 量 文 化 民 主 化 是 否 能 夠 大 發 利 市 很 難 驟 下 斷 言, 但 我 們 至 少 可 以 證 明 文 化 也 可 以 符 合 經 濟 成 本 效 益 由 於 財 政 困 難, 要 求 施 政 績 效 必 須 反 應 投 入 成 本 的 呼 聲, 常 常 導 致 地 方 政 府 尤 其 是 地 方 首 長 延 緩 其 文 化 設 施 的 實 施 腳 步, 因 為 文 化 底 蘊 甚 或 科 技 的 大 躍 進, 是 需 要 一 段 醞 釀 期 的 但 是, 我 們 必 須 強 調, 文 化 發 展 是 社 會 文 明 進 步 的 象 徵 之 一, 刻 不 容 緩, 不 能 排 除 在 施 政 優 先 之 外 近 幾 年 來, 精 研 文 化 領 域 的 經 濟 學 者 對 文 化 與 經 濟 之 間 的 多 面 向 關 係, 進 行 了 不 少 研 究, 認 為 文 化 會 出 產 商 品 是 無 庸 置 疑 的 不 過, 在 文 化 領 域 也 經 常 聽 到 抨 擊 文 化 商 品 化 的 言 論 從 文 化 工 業 ( 書 籍 唱 片 電 影 視 聽 產 品 ) 或 文 化 手 工 業 ( 傳 統 藝 術 手 工 藝, 弦 樂 器 製 造 建 築 或 文 物 的 修 復 ) 的 觀 點 來 看,
20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文 化 擁 有 一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消 費 圈, 因 此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的 產 生 也 是 必 然 的 趨 勢, 如 精 品 業 股 票 市 值 高 居 不 下, 即 說 明 了 其 消 費 客 群 的 實 力 這 個 行 業 並 非 自 絕 於 藝 術 創 作 世 界 之 外, 反 而 持 續 為 古 蹟 和 現 代 創 作 增 溫, 並 為 它 們 營 造 對 外 的 展 示 櫥 窗 其 作 用 類 似 於 現 場 表 演 帶 動 錄 製 音 樂 的 銷 售, 或 博 物 館 將 館 藏 圖 片 印 製 在 各 式 商 品 上 的 行 銷 手 法 對 藝 術 家 和 文 化 活 動 的 贊 助, 讓 專 業 文 化 人 士 得 以 生 存, 並 且 產 生 不 可 忽 視 的 獲 利 藝 術 與 文 學 的 外 銷, 藝 術 作 品 在 世 界 各 國 進 行 交 易, 正 是 文 化 全 球 化 的 特 色 之 一, 能 共 享 人 類 文 化 與 文 明 的 美 好 果 實, 何 樂 而 不 為? 其 實, 文 化 界 可 供 外 銷 的 商 品 還 不 止 於 此 : 從 建 築 師 的 專 業 和 經 驗 檔 案 管 理 人 或 博 物 館 長 的 能 力, 修 復 古 蹟 或 文 物 的 科 技, 到 視 聽 或 音 樂 產 品, 都 可 作 為 外 銷 的 項 目 此 外, 在 經 濟 與 文 化 兩 大 主 軸, 還 可 以 再 加 上 介 於 兩 者 間 的 各 種 活 動, 如 設 計 工 業 設 計 文 化 旅 遊 等 何 況, 以 全 球 趨 勢 來 看, 傳 媒 娛 樂 旅 遊 教 育 體 育 諮 詢 律 師 和 服 裝 設 計 等 為 代 表 的 文 化 產 業 發 展 速 度, 已 經 超 越 其 他 產 業, 在 新 增 的 社 會 財 富 中, 文 化 性 的 軟 產 品 所 佔 的 比 重 越 來 越 大 文 化 當 然 也 有 益 於 地 方 發 展, 因 為 它 可 以 連 結 地 方 各 層 面, 例 如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教 育 政 治 的 活 動, 協 助 地 方 人 士 表 達 意 見, 提 高 生 活 品 質 一 個 地 方 如 果 被 視 為 文 化 沙 漠, 或 是 居 民 對 於 自 己 的 文 化 環 境 抱 持 負 面 觀 感, 勢 將 無 法 吸 引 人 潮 許 多 地 方 政 府, 尤 其 是 各 地 觀 光 局, 都 體 認 文 化 活 動 是 地 方 發 展 的 重 心,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21 既 可 妝 點 地 方 特 色, 也 可 激 發 民 眾 的 創 造 力 此 外, 城 市 的 交 通 也 可 藉 此 而 升 級, 城 市 的 建 築 亦 因 而 得 到 改 觀 再 者, 節 慶 活 動 博 物 館 劇 院 舞 團 或 管 弦 樂 團 除 了 能 為 觀 眾 帶 來 歡 樂 之 外, 還 有 教 化 作 用, 也 是 經 濟 發 展 政 策 的 王 牌, 對 老 百 姓 的 影 響 力 不 下 於 大 學 研 究 中 心 或 各 種 傳 播 媒 介 2. 社 會 目 標 : 文 化 活 動 的 社 會 效 應, 重 要 性 不 下 於 經 濟 它 既 能 影 響 經 濟, 當 然 也 對 社 會 發 展 產 生 重 大 的 變 革 ; 這 種 現 象 在 都 市 弱 勢 地 方 尤 其 明 顯 專 家 曾 指 出, 文 化 活 動 在 都 市 弱 勢 地 方 有 四 種 影 響 : 第 一, 它 讓 弱 勢 團 體 與 少 數 民 族 得 到 文 化 藝 術 的 表 述 管 道, 使 他 們 有 受 尊 重 的 感 覺 第 二, 它 讓 個 人 找 到 自 我 定 位, 促 進 個 人 身 心 平 衡 和 社 會 融 合 第 三, 它 讓 街 坊 改 頭 換 面, 轉 化 街 坊 的 負 面 形 象, 使 之 重 新 納 入 都 會 脈 絡 之 中 第 四, 文 化 活 動 還 有 一 項 潛 在 功 能, 就 是 培 養 人 民 文 化 氣 質, 增 加 其 就 業 優 勢 文 化 產 業 的 社 會 功 能 主 要 表 現 於 適 應 人 滿 足 人 的 服 務 功 能, 還 有 引 導 人 薰 陶 人 規 範 人 的 教 育 功 效 文 化 產 品 與 服 務, 具 有 滿 足 公 眾 精 神 生 活 需 求 影 響 人 們 世 界 觀 的 形 成, 提 高 消 費 者 美 觀 在 精 神 產 品 市 場 化 下, 也 就 帶 動 了 飲 食 服 飾 住 宅 通 訊 旅 遊 書 籍 音 像 影 視 等 文 化 大 量 湧 現 於 文 化 市 場 之 中 問 題 在 於, 我 們 如 何 推 動 和 確 保 文 化 活 動 在 社 會 政 策 中 能 起 作 用? 這 又 是 誰 的 責 任? 協 助 多 元 族 群 的 弱 勢 地 方 民 眾, 使 之 融 入 法 國 社 會, 是 藝 術 或 文 化 工 作 者 的 責 任 嗎? 並 非 每 位 藝 術 家 生 來 就 是 知 道 如 何 扮 演 文 化 推 動 者 的 角 色, 許 多 文 化 工 作 者 對 這 個 差 事 也 抱 持 敬 謝 不 敏 的 態 度 這 些 藝 術 或 文 化 工 作 者 並 不 見 得 完
22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全 認 同 地 方 政 府 的 目 標, 因 而 格 外 憂 心 自 己 將 淪 為 地 方 政 府 的 祭 品 因 此 文 創 服 務 業 便 可 扮 演 政 府 與 藝 術 家 之 間 的 橋 樑, 既 可 為 藝 術 適 度 包 裝, 又 可 符 合 行 政 機 構 的 預 期 目 標, 且 較 具 中 立 性, 若 發 展 健 全, 則 各 蒙 其 利 12, 使 大 眾 文 化 較 高 品 質 的 產 出 具 有 撫 慰 心 靈 和 寓 教 於 樂 的 功 能, 並 為 技 術 時 代 人 的 焦 慮 找 到 宣 洩 的 管 道 此 外, 教 育 本 身 也 可 視 為 文 化 資 產 的 一 部 份, 文 化 產 業 的 教 育 功 能 亦 可 發 揮 其 效 果, 教 育 是 屬 於 教 育 文 化 服 務 的 特 殊 經 濟 部 門, 除 了 可 加 強 人 才 的 技 術 能 力, 並 對 人 們 素 質 的 提 升 具 明 顯 及 不 可 取 代 的 作 用 法 國 不 遺 餘 力 地 在 全 球 各 地 推 行 歐 洲 教 育 展 就 是 集 結 歐 盟 文 化 勢 力, 與 美 帝 教 育 事 業 抗 衡 的 重 要 體 現 之 一 3. 政 治 目 標 : 其 實 文 化 產 業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具 價 值 傾 向 與 政 治 意 涵, 法 國 早 就 有 兩 派 藝 術 家 文 學 家 做 過 爭 論 : 一 派 認 為 應 該 為 藝 術 而 藝 術 (l art pour l art), 另 一 派 則 認 為 文 藝 應 以 國 家 社 稷 為 己 任, 因 此 才 有 所 謂 介 入 作 家 (écrivain engagé) 的 產 生 他 們 深 信, 政 治 力 有 意 識 地 透 過 文 化 產 業 引 導 意 識 形 態, 經 由 文 化 產 業 整 合 人 們 的 價 值 觀, 使 其 形 成 文 化 共 同 體, 甚 至 政 治 認 同 體, 具 有 政 治 價 值 傾 向 的 文 化 產 品 自 然 會 對 接 收 者 的 政 治 立 場 政 治 理 念 發 生 或 多 或 少 的 影 響, 即 使 沒 有 明 確 政 治 意 涵 的 文 化 產 品, 也 具 備 潛 移 默 化 價 值 判 斷 的 政 治 功 能 夾 帶 著 價 值 觀 的 文 化 產 品, 在 傳 播 中 不 斷 地 對 群 眾 進 行 價 值 整 合 與 洗 腦, 於 此 磨 合 過 程 中, 這 些 群 體 之 間 的 審 美 觀 差 12 Pierre Moulinier, Les politiques publiques de la culture en France, Pari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2000, pp. 20-23.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23 異 性 乃 至 對 立 性 不 斷 的 相 互 撞 擊, 最 後 獲 得 支 配 權 領 導 權, 這 就 產 生 了 文 化 帝 國, 政 治 意 涵 因 此 浮 現, 法 國 不 僅 企 圖 在 全 球 賺 取 金 錢, 並 欲 使 人 們 對 於 法 式 生 活 方 式 道 德 信 仰 價 值 觀 念 產 生 認 同 感, 以 鞏 固 它 在 世 界 上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 這 也 就 是 為 什 麼 密 特 朗 曾 誇 下 海 口 說, 法 國 的 文 化 政 策 為 政 府 所 有 政 策 之 本 ; 而 法 國 推 動 的 法 語 系 國 家 聯 盟 歐 洲 聯 盟, 甚 至 地 中 海 國 家 聯 盟 都 是 依 循 這 套 邏 輯 在 思 考 和 運 行 的 八 重 振 文 化 採 取 之 手 段 1. 文 化 例 外 (Exception culturelle): 1993 年 右 派 重 掌 政 權 後, 文 化 部 長 傑 克. 杜 朋 所 推 行 的 文 化 政 策, 建 立 在 他 對 前 文 化 部 長 傑 克. 朗 (Jacques Lang) 文 化 政 策 信 任 的 基 礎 上 當 時 的 文 化 預 算 佔 國 家 總 預 算 之 0.93%, 1996 年 中 央 文 化 總 支 出 計 2725 億 法 郎 ( 約 台 幣 1 兆 625 億 元 ) 法 國 文 化 部 將 目 光 集 中 在 國 際 對 話 上, 並 提 出 了 著 名 的 文 化 例 外 觀 點, 認 為 文 化 產 品 與 其 他 商 業 產 品 不 同, 在 進 行 交 易 時, 尤 其 是 在 全 球 化 環 境 下, 應 受 到 特 殊 待 遇 經 過 十 多 年 的 努 力, 確 實 發 生 功 效 近 幾 年 更 進 一 步 喊 出 文 化 多 樣 性 (diversité culturelle), 認 為 世 界 各 地 文 化 各 具 特 色, 應 當 共 存 共 榮 2. 維 護 本 土 文 化 : 為 了 保 護 民 族 文 化 遺 產, 法 國 政 府 採 取 限 制 進 口 美 國 文 化 產 品, 補 貼 本 國 文 化 產 品 的 政 策, 一 方 面 是 因 為 法 國 社 會 本 來
24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就 有 反 美 情 緒 的 氛 圍, 二 方 面 實 在 是 美 式 大 眾 文 化 大 舉 入 侵, 已 嚴 重 影 響 法 國 文 化 產 業, 且 本 土 文 化 主 體 性 亦 因 此 逐 漸 流 失 1994 年 法 國 政 府 頒 布 法 令 ( 又 稱 之 為 杜 朋 法 令 ), 所 有 法 國 電 台 播 放 的 音 樂 節 目 應 有 40% 法 語 音 樂, 巴 黎 法 院 更 拿 法 國 電 視 一 台 (TF1) 開 刀, 曾 以 播 放 節 目 中 沒 有 足 夠 本 國 節 目 為 由, 裁 決 罰 款 4500 萬 法 郎 ( 約 兩 億 台 幣 ) 2000 年 後, 甚 至 規 定 歐 洲 節 目 應 占 相 當 的 比 例, 因 此 這 也 可 以 看 到 歐 洲 聯 盟 介 入 歐 盟 各 國 視 聽 文 化 的 影 子 13 3. 地 方 分 權 (Décentralisation): 文 化 部 加 快 地 方 分 權 和 外 省 化 的 步 伐, 並 鼓 勵 私 人 贊 助 文 化 產 業 今 日 法 國 各 省 市 地 方 政 府 已 能 夠 管 理 三 分 之 二 的 國 家 文 化 投 資 法 國 私 人 可 抵 稅 的 幅 度 上 升 對 文 化 的 投 資 亦 有 顯 著 成 長, 但 與 英 美 相 比, 仍 有 差 距, 這 可 能 和 國 民 認 知 有 關, 一 方 面 傳 統 上 文 化 事 務 都 是 法 國 政 府 掌 管 經 營 ; 再 者, 法 國 人 認 為 他 們 已 繳 稅 給 政 府, 這 件 事 政 府 本 來 就 應 出 面 處 理 法 國 今 日 對 文 化 產 業 的 管 理 政 策 主 要 以 政 府 扶 持 與 保 護 為 主, 由 國 家 撥 款, 再 輔 以 立 法 與 行 政 手 段 13 1989 年 歐 洲 共 同 體 制 定 了 電 視 無 疆 界 指 令 旨 在 通 過 自 由 選 擇 與 轉 播 另 一 個 成 員 國 的 電 視 節 目 的 方 式, 來 促 進 歐 洲 共 同 體 內 電 視 節 目 的 自 由 流 動 1997 年, 歐 盟 還 制 定 了 保 護 版 權 與 一 些 相 關 權 利 的 指 令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25 1. 國 家 撥 款 : 法 國 文 化 預 算 自 1959 年 起 逐 年 增 加 比 重, 文 化 投 資 的 絕 對 數 額 亦 逐 年 上 升 如 今, 它 佔 國 家 總 開 支 的 1% 法 國 文 化 部 年 度 預 算 表 :( 單 位 : 萬 歐 元 ) 年 度 1961 1970 1980 1990 2000 2010 預 算 3900 8900 40500 159800 245200 來 源 : Chiffres Clés 2009 法 國 文 化 預 算 之 所 以 如 此 地 高, 是 由 於 法 國 文 化 部 直 接 管 理 龐 大 的 文 化 產 業, 它 : 1) 控 制 眾 多 的 國 有 文 化 部 門 2) 參 與 各 種 文 化 機 構 的 運 作 3) 補 貼 許 多 文 化 協 會 這 種 模 式 與 法 國 歷 史 傳 統 精 神 相 符 合 法 國 政 府 文 化 投 資 的 預 期 成 效 : 1) 促 進 經 濟 復 甦 2)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3) 維 護 社 會 穩 定 當 然, 也 有 人 提 出 質 疑, 認 為 國 家 投 資 在 歌 劇 院 上 的 經 費 十 分 龐 大, 卻 僅 服 務 少 數 菁 英 ; 又 有 人 指 出 國 家 在 音 樂 或 舞 蹈 學 院 的 投 資 亦 頗 鉅, 然 而 這 些 學 生 只 有 0.2% 成 為 專 業 人 士, 未 能 學 以 致 用, 有 浪 費 公 帑 之 嫌 (Moulinier, p.69) 這 還 是 回 到 老 問 題 : 到 底 應 發 展 菁 英 文 化 還 是 應 加 強
26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庶 民 文 化? 顯 然 法 國 在 重 視 庶 民 文 化 的 同 時, 認 為 菁 英 化 更 應 由 政 府 出 資 保 護, 否 則 精 緻 藝 術 的 式 微 甚 至 消 亡, 又 由 誰 負 責? 2. 立 法 與 政 策 保 護 1) 立 法 保 護 : 國 家 立 法, 讓 法 國 文 化 產 業 發 展 在 法 律 上 得 到 充 分 保 證, 而 議 會 在 文 化 發 展 上 作 用 顯 著, 法 律 草 案 源 自 文 化 部, 議 會 在 政 府 能 力 範 圍 內 進 行 草 案 修 改 a. 在 保 護 文 化 遺 產 方 面 提 出 : 歷 史 保 護 街 區 和 不 動 產 修 復 法 ( 亦 稱 為 馬 爾 侯 法,Loi Malraux)(1962 年 與 1967 年 ) 建 築 和 城 市 保 護 區 域 外 省 化 法 (1983 年 ) 法 國 博 物 館 法 (2002 年 ) b. 在 圖 書 出 版 方 面 : 圖 書 統 一 價 格 法 ( 亦 稱 之 為 朗 法,Loi Lang)(1981 年 ) c. 在 視 聽 方 面 : 電 台 與 電 視 台 法 (1974 1982 1986 年 ) 2) 政 策 保 護 : 法 國 政 府 針 對 文 化 產 業 也 祭 出 一 系 列 保 護 性 政 策 : a. 設 立 文 化 產 業 信 貸, 將 文 化 產 業 尤 其 是 本 國 電 影 產 業 列 為 重 要 產 業, 除 增 加 政 府 貸 款 核 撥 款 資 助 外, 並 運 用 文 化 產 業 信 貸 方 式 鼓 勵 銀 行 與 財 政 機 構 投 資 b. 文 化 分 權 及 文 化 外 省 合 同 制, 可 以 調 動 地 方 文 化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27 機 構 和 文 化 組 織, 幫 助 其 建 立 文 化 活 動 中 心 文 化 發 展 中 心 等 機 構, 除 對 地 方 重 點 文 化 機 構 提 供 經 常 性 財 力 支 援 外, 還 透 過 協 議 或 合 同 方 式, 投 資 地 方 重 要 文 化 建 設 c. 提 供 固 定 經 濟 補 貼 並 成 立 基 金 會, 給 予 一 些 國 家 文 化 機 構 類 似 NGO 團 體 以 及 與 國 家 有 合 同 關 係 之 文 化 團 體 固 定 補 助 對 在 市 場 上 難 以 生 存 的 文 化 團 體 成 立 相 對 基 金 會 予 以 財 政 扶 持 d. 鼓 勵 國 民 參 加 藝 文 活 動, 讓 所 有 在 法 國 的 人 都 有 機 會 免 費 參 觀 文 化 遺 產, 如 每 年 的 文 化 遺 產 日, 會 開 放 平 日 不 對 外 開 放 的 場 所, 如 總 統 府 總 理 府 參 眾 兩 院 等 e. 積 極 向 外 推 廣 法 國 文 化, 在 世 界 各 地 設 立 法 國 文 化 協 會 (Alliance Française), 播 放 法 語 衛 星 電 視 ( 如 TV5) 以 上 舉 措, 確 實 由 政 府 主 導, 作 為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的 後 盾, 有 利 於 法 國 文 化 順 利 發 展, 且 更 具 規 模, 這 令 世 界 上 許 多 國 家 藝 術 工 作 者 及 藝 文 愛 好 者 十 分 稱 羨, 甚 至 移 居 到 文 化 包 容 性 極 強 的 法 國 尋 求 發 展 九 法 國 文 化 贊 助 單 位 法 國 號 稱 具 有 44 個 文 化 部, 其 來 有 自, 雖 是 多 頭 馬 車, 但 也 可 靈 活 運 用, 其 資 助 來 源 如 下 :
28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1. 歐 盟 : 以 視 聽 為 主 的 文 化 工 業 文 化 商 品 流 通 以 及 歐 盟 對 境 內 藝 術 家 提 供 若 干 補 助 2. 文 化 部 14 : 國 家 文 化 總 預 算 的 50.1%, 文 化 部 占 19.6%, 其 他 部 會 28%, 影 視 2.5% 3. 法 國 其 他 國 家 部 門 15 : 佔 總 預 算 28%: 教 育 部 42%, 外 交 部 18%, 高 等 教 育 與 研 究 部 11% 贊 助 的 文 化 活 動 包 括 : 1) 藝 術 教 育 (37%) 2) 圖 書 館 與 古 蹟 保 存 (18%) 3) 在 國 外 推 動 文 化 (12%) 傳 播 (13%) 活 動 文 化 支 出 之 比 率 : 外 交 部 25%, 合 作 部 9.5%, 青 年 與 體 育 部 5.1%, 高 等 教 育 與 研 究 部 2.9% 4. 跨 地 方 合 作 16 : 人 口 佔 全 法 82%, 文 化 預 算 占 49.9%, 文 化 部 占 40.6%, 其 他 部 會 7%, 影 視 機 構 2% 1) 大 都 市 (50 萬 人 以 上 ):14 個 2) 縣 (5 萬 人 以 上 ):150 個 縣 3) 鄉 鎮 :2386 個 鄉 鎮 5. 企 業 和 私 人 贊 助 17 : 企 業 購 買 之 藝 術 品 被 認 定 有 高 度 歷 史 或 藝 術 價 值, 可 享 10 年 減 免 抵 稅 額,10 年 到 期 則 捐 給 政 府 14 Pierre Moulinier, Les politiques publiques de la culture en France, Pari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2000, p.27. 15 1993 年 其 他 國 家 部 會 的 總 文 化 支 出, 約 佔 國 家 總 預 算 的 1.2%, 若 加 上 文 化 部 預 算, 法 國 政 府 在 文 化 方 面 的 支 出 則 達 到 國 家 總 預 算 的 2% 16 Pierre Moulinier, Les politiques publiques de la culture en France, Pari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2000, pp.27-30.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29 2003 年 8 月 1 日 有 關 捐 贈 相 關 法 令 修 改 : 1) 個 人 文 化 捐 款 和 抵 所 得 稅 比 率 由 50% 升 到 60% 2) 企 業 捐 款 額 度 和 扣 抵 所 得 稅 由 10% 增 至 20% 3) 企 業 減 免 額 比 例 亦 從 0.325% 提 高 至 0.5% 十 文 化 產 業 的 資 金 運 轉 在 法 國, 文 化 產 業 主 要 有 四 大 領 域 需 要 吸 收 外 部 資 金 來 運 行 它 們 分 別 是 生 產 領 域 ( 如 演 出 承 辦 公 司 出 版 社 影 片 製 片 及 發 行 公 司 私 有 文 化 遺 產 保 護 組 織 等 ) 傳 播 領 域 ( 如 劇 場 電 影 院 藝 術 節 博 物 館 書 店 畫 廊 等 ) 創 作 領 域 ( 如 演 員 作 家 作 曲 家 翻 譯 家 畫 家 等 ) 和 公 共 機 構 領 域 ( 如 文 化 部 直 屬 的 文 藝 團 體 等 ) 這 四 大 領 域 從 外 部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獲 得 運 轉 資 金 一 ) 外 部 資 金 的 直 接 來 源 外 部 資 金 的 直 接 來 源 主 要 有 國 家 地 方 和 歐 盟 的 經 濟 扶 持, 電 視 台 對 視 聽 領 域 的 資 助, 私 人 和 公 司 的 資 助 1. 國 家 經 濟 扶 持 1.1 文 化 部 預 算 分 配 透 過 上 文 所 述, 我 們 已 經 了 解 到 法 國 文 化 部 每 年 均 設 有 文 化 預 算, 並 由 地 區 文 化 事 務 局 代 表 文 化 部 把 預 算 下 發 到 各 級 地 方 這 些 預 算 除 了 直 接 撥 款 給 一 部 分 公 共 文 化 機 構 和 合 同 文 化 機 構 外, 法 國 各 行 政 部 門 還 通 過 向 文 化 團 體 訂 做 藝 術 品 預 定 演 出 節 目 設 立 獎 項 等 方 式 來 扶 持 該 產 業 17 參 見 S. Rozier, La promotion du financement privé : mécénant et parrainage, in Institutions et vie culturelles, op. Cit., 2004, p.p. 34-38.
30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項 目 比 值 百 分 比 (%) 文 化 單 位 投 資 國 家 直 接 文 化 部 文 化 人 事 及 後 資 助 投 資 項 目 直 屬 單 位 活 動 勤 費 用 8.3 7.7 26.6 26.2 31.2 1.2 其 他 國 家 部 門 的 文 化 預 算 在 法 國, 除 了 文 化 部, 其 他 國 家 部 分 也 有 相 關 的 文 化 預 算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就 是 外 交 部 和 教 育 部 1) 外 交 部 法 國 外 交 部 每 年 都 有 一 億 歐 元 左 右 的 文 化 預 算 外 交 部 主 要 有 兩 個 文 化 任 務 首 先 是 管 理 法 國 文 化 在 國 際 上 的 發 展 網 絡 : 法 國 文 化 中 心 及 法 語 聯 盟 這 個 文 化 網 絡 分 布 在 全 球 90 多 個 國 家, 共 有 150 多 個 據 點 由 於 這 個 網 絡 異 常 龐 大, 僅 外 交 部 一 個 部 門 很 難 在 資 金 和 人 事 管 理 上 做 到 面 面 俱 到 法 國 的 國 際 文 化 網 絡 已 經 成 為 了 外 交 部 的 一 個 沉 重 負 擔 2001 年 2 月 7 日 的 議 會 報 告 顯 示, 法 國 文 化 中 心 在 全 球 的 經 營 入 不 敷 出, 年 中 赤 字 逐 年 增 加, 而 解 決 這 個 經 營 難 題 的 方 法 只 有 兩 種 : 一 是 增 加 預 算, 二 是 著 重 選 擇 網 絡 內 幾 個 國 家 做 為 發 展 重 點, 放 棄 非 重 點 國 家 的 文 化 中 心 2) 教 育 部 法 國 國 家 教 育 部 每 年 撥 給 藝 術 院 校 的 經 費 也 很 可 觀,2004 年 教 育 部 共 撥 款 18 億 歐 元 這 些 經 費 主 要 用 於 高 校 藝 術 教 育, 尤 其 以 美 術 及 電 影 領 域 為 主 法 國 其 它 的 國 家 部 門 也 有 固 定 的 文 化 經 費, 例 如 各 個 部 門 直 屬 的 博 物 館 和 歷 史 建 築 每 年 都 需 要 進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31 行 管 理 和 維 修 ( 國 防 部 軍 隊 的 營 房 教 育 部 直 屬 的 自 然 科 技 博 物 館 等 ) 金 融 部 也 透 過 降 低 稅 率 的 政 策 來 對 法 國 文 化 提 供 間 接 資 助 2001 年 法 國 各 部 會 的 文 化 預 算 ( 除 文 化 部 以 外 ) 部 門 類 別 文 化 預 算 1 外 交 110,030 2 生 態 發 展 170 3 經 濟 金 融 和 工 業 19,410 4 教 育 181,630 5 交 通 設 備 住 房 旅 遊 和 海 務 50 6 就 職 勞 動 1,000 7 內 務 內 部 安 定 和 地 方 自 由 10 8 體 育 2,000 9 司 法 1,800 10 海 外 440 11 職 業 平 等 10 12 總 理 事 務 總 務 56,360 13 國 防 3,020 單 位 : 億 歐 元 來 源 : Chiffres Clés 2005 2. 地 方 政 府 撥 款 2.1 地 方 撥 款 在 法 國, 所 有 的 地 方 政 府 部 門 都 能 參 與 文 化 建 設, 這 也 可 以 說 是 法 國 的 另 一 大 文 化 特 色 ( 例 如 在 比 利 時, 文 化 只 是 屬 於 語 言 社 團 的 管 轄 範 圍 ) 這 些 地 方 部 門 通 過 撥 款 ( 補 助 贊 助 獎 金 等 ) 訂 貨 及 直 接 組 織 文 化 活 動 來
32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扶 植 地 方 文 化 市 級 政 府 是 地 方 文 化 的 主 要 資 助 力 量, 其 撥 款 金 額 大 大 超 出 省 級 和 區 級 政 府 項 目 撥 款 金 額 ( 億 歐 元 ) 人 均 年 撥 款 ( 歐 元 ) 文 化 撥 款 占 總 開 支 各 級 政 府 (%) 人 口 大 於 1 萬 35.89 134.8 8.6 人 的 市 級 政 府 人 口 大 於 8 萬 16.77 172 10.3 人 的 市 級 政 府 省 級 政 府 7.84 13.9 2.4 區 級 政 府 2.42 4.3 2.3 來 源 : 法 國 文 化 部 18 3. 歐 盟 資 助 本 論 文 以 探 討 法 國 文 化 政 策 為 主, 因 此 關 於 歐 盟 的 贊 助, 在 此 僅 舉 兩 個 實 例 3.1. 文 化 2000 計 畫 文 化 2000 是 一 個 歷 時 五 年 的 歐 洲 文 化 發 展 計 畫, 從 2000 年 起 至 2004 年, 歐 盟 共 撥 款 1.67 億 歐 元 其 資 助 對 象 有 三 : 1) 特 殊 實 驗 性 或 創 新 性 活 動 45% 的 文 化 2000 預 算 用 於 此 類 活 動, 且 參 與 國 必 須 包 括 三 個 以 上 歐 洲 國 家 18 侯 聿 瑤, 法 國 文 化 產 業, 北 京 : 外 語 教 學 與 研 究 出 版 社,2007,p.23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33 2) 35% 的 預 算 則 留 給 大 型 持 久 性 的 綜 合 類 文 化 活 動, 這 類 活 動 則 至 少 要 五 個 歐 洲 國 家 參 與 3) 10% 的 預 算 是 留 給 年 度 歐 洲 文 化 之 都 歐 洲 文 化 月 等 活 動 3.2. 外 加 媒 體 節 目 計 畫 外 加 媒 體 節 目 計 畫 是 從 2001 年 至 2005 年 歷 時 五 年 的 活 動, 共 撥 款 4 億 歐 元, 其 資 助 內 容 包 括 電 影 電 視 劇 本 製 作 發 行 與 廣 告 等, 參 加 這 項 計 畫 活 動 的 歐 洲 國 家 至 少 要 有 三 個 而 歐 洲 著 名 的 歐 羅 巴 電 影 院 聯 盟, 它 擁 有 800 個 電 影 放 映 廳, 每 年 至 少 放 映 5% 的 歐 洲 電 影 19 4. 私 人 和 公 司 資 助 在 英 國, 許 多 博 物 館 完 全 靠 私 人 資 助 來 經 營 ; 在 美 國, 幾 乎 所 有 的 博 物 館 都 由 私 人 資 助 而 在 法 國, 私 人 資 助 並 不 普 及,2002 年 私 人 捐 款 為 1.95 億 歐 元, 約 佔 美 國 的 1/3, 羅 丹 美 術 館 算 是 一 個 少 有 自 給 自 足 不 必 靠 政 府 亦 能 存 活 的 巨 型 博 物 館 我 們 前 面 已 經 解 釋 過 原 因, 不 外 乎 是 緣 於 傳 統 觀 念 ( 認 為 文 化 應 由 國 家 統 籌 經 營 ) 與 民 族 特 性 ( 文 化 藝 術 不 該 與 經 濟 活 動 混 為 一 談 ), 如 果 發 生 利 益 輸 送 的 弊 端, 那 更 會 令 藝 文 人 士 大 加 撻 伐 不 過 法 國 政 府 已 深 刻 體 會 到 維 護 和 發 揚 文 化 資 產, 非 得 加 上 民 間 強 大 的 財 力 支 助 才 得 以 延 續 因 此, 於 2003 年 8 月 1 日 頒 布 資 助 文 化 稅 制 優 惠 法, 主 要 針 對 法 國 工 商 企 業, 其 文 化 資 助 款 項 可 獲 60% 的 稅 率 優 惠, 企 業 同 時 也 獲 得 好 名 聲, 形 象 廣 告 無 形 中 也 替 企 業 做 了 置 入 性 行 銷 此 外, 法 國 文 化 物 亦 展 開 資 助 文 學 與 藝 術 事 19 Ibid, p.24.
34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業 的 活 動, 法 國 工 商 會 合 作, 積 極 宣 傳 該 法 內 容, 並 邀 請 工 商 業 管 理 階 層 與 文 化 界 人 士 會 談 等 如 今, 私 人 與 公 司 資 助 已 成 為 法 國 經 濟 持 續 發 展 的 策 略 之 一 20 二 ) 外 部 資 金 的 間 接 來 源 法 國 文 化 產 業 外 部 資 金 的 間 接 來 源 主 要 有 兩 個 途 徑 : 一 是 透 過 國 家 的 優 惠 稅 制, 二 是 透 過 基 金 會 與 版 稅 協 會 1. 增 值 稅 法 國 政 府 透 過 各 種 稅 率 優 惠 政 策, 間 接 鼓 勵 文 化 事 業, 譬 如 在 法 國 一 般 增 值 稅 稅 率 為 19.6%, 但 大 部 分 文 化 產 品 稅 率 只 有 5.5%, 包 括 項 目 如 下 : 1) 藝 術 品 : 向 作 者 本 人 或 權 利 所 有 者 直 接 購 買, 只 需 繳 納 5.5% 的 增 值 稅 ; 透 過 中 間 商 則 為 19.6% 2) 演 出 : 除 綜 藝 性 演 出, 所 有 演 出 增 值 稅 均 為 5.5% 或 2.1%( 新 創 作 演 出 前 140 場, 可 享 2.1% 的 稅 率 ) 3) 遊 覽 : 博 物 館 展 覽 或 歷 史 建 築 的 參 觀, 其 增 值 稅 均 為 5.5% 4) 電 影 院 : 增 值 稅 為 5.5% 5) 圖 書 : 增 值 稅 也 為 5.5%, 包 括 新 書 和 舊 書 此 外, 在 法 國 尚 有 兩 項 特 殊 文 化 消 費 可 以 免 增 值 稅 : 1) 參 觀 遊 覽 : 若 參 觀 遊 覽 處 不 屬 於 商 業 經 營 機 構, 例 如 城 堡 主 人 開 放 參 觀, 並 將 收 入 用 於 維 修 城 堡 或 捐 贈, 則 可 免 增 值 稅 2) 偶 然 性 演 出 : 偶 然 性 演 出 是 指 不 以 經 營 演 出 事 業 為 主 體 的 企 業, 每 年 舉 辦 不 超 過 六 場 表 演, 如 員 20 Ibid, p.p. 26-28.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35 工 新 年 晚 會, 則 亦 可 免, 但 必 須 預 先 獲 得 警 局 的 批 准 2. 基 金 會 法 國 文 化 部 並 為 經 營 困 難 的 文 化 領 域 設 置 了 基 金 會, 其 中 包 括 演 出 資 助 基 金 會 電 影 視 聽 資 助 帳 戶 以 及 國 家 圖 書 基 金 會 1) 演 出 資 助 基 金 會 演 出 資 助 基 金 會 分 為 兩 個 部 門 : 私 人 劇 院 資 助 基 金 會 和 歌 曲 綜 藝 與 爵 士 樂 基 金 會 在 法 國, 每 位 演 出 製 片 人 都 在 此 基 金 會 有 一 個 帳 戶, 演 出 每 賣 出 一 張 入 場 卷, 抽 3.5% 稅, 直 接 匯 入 帳 戶, 政 府 則 以 公 共 資 助 提 供 相 對 基 金 由 此 可 見, 法 國 政 府 對 文 化 產 業 的 扶 持 2) 電 影 視 聽 資 助 帳 戶 電 影 視 聽 資 助 帳 戶 由 法 國 文 化 部 直 屬 的 國 家 電 影 中 心 來 管 理 這 個 帳 戶 的 運 作 方 法 和 演 出 資 助 基 金 會 相 同, 電 影 院 賣 出 的 門 票 均 要 被 提 取 稅 率 為 11% 的 特 殊 稅, 匯 入 製 片 人 帳 戶 3) 國 家 圖 書 基 金 會 國 家 圖 書 基 金 會 由 法 國 國 家 圖 書 館 中 心 管 理, 法 國 每 賣 出 或 出 口 一 台 影 印 機, 都 要 向 該 基 金 會 上 繳 複 製 稅 此 外, 例 如 在 法 國 每 買 一 張 空 白 CD DVD, 消 費 者 均 需 上 繳 特 殊 私 人 複 製 稅 ( 它 包 含 在 定 價 裡 ), 商 家 會 將 此 稅 收 匯 入 到 版 稅 公 司 法 國 主 要 的 版 稅 公 司 有 法 國 詞 曲 作 家 出 版 商 版 稅 公 司, 法 國 戲 劇 作 家 作 曲 家 版 稅 公 司, 表 演 藝 術 者 版 稅 公 司 以 及 音 響 製 作 人 版 稅 公 司 雖 然 組
36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織 分 工 繁 複, 但 這 也 是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的 一 種 體 現 十 一 結 論 法 國 一 直 是 歐 洲 文 化 底 蘊 深 厚 的 國 家, 其 宮 廷 文 化 ( 尤 其 路 易 十 四 全 盛 時 期 ) 更 被 歐 洲 其 它 國 家 所 效 法 ; 此 後, 殖 民 文 化 工 業 革 命 以 及 資 本 主 義 等 時 代 所 建 立 的 文 化 實 力, 又 提 升 了 法 國 的 文 化 層 次 近 代 的 法 國 作 為 一 個 民 主 化 國 家, 不 論 是 家 庭 社 會 以 及 學 校 的 教 育, 無 不 注 重 提 升 文 化 與 美 學 素 養, 這 是 其 國 家 之 本 文 化 之 根, 由 其 博 物 館 文 化 建 築 文 化 和 特 色 城 鎮 文 化 即 可 見 一 斑 美 感 美 學 可 說 是 法 國 文 化 最 重 要 的 元 素 之 一, 其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蓬 勃 發 展 的 根 源, 也 是 他 國 難 以 竊 取 的 在 家 庭 教 育 中, 孩 子 從 小 被 灌 輸 美 學 觀 念, 分 辨 美 醜, 表 達 善 惡 ; 在 社 會 上, 愛 美 更 彷 彿 是 全 民 運 動, 人 們 不 吝 惜 向 美 的 事 物 稱 讚 仿 效, 包 括 美 的 衣 服 美 的 妝 扮 ; 而 櫥 窗 更 是 美 的 展 現, 任 何 一 家 小 店 的 櫥 窗 都 別 出 心 裁, 值 得 駐 足 細 細 觀 賞, 但 同 時 也 不 忘 表 現 個 人 風 格 學 校 教 育 是 培 養 孩 子 美 學 素 養 和 欣 賞 藝 文 活 動 的 重 要 管 道, 一 個 月 總 有 幾 天 是 到 博 物 館 或 是 美 術 館 戶 外 教 學, 採 啟 發 性 教 育, 而 非 強 迫 性 教 育 除 了 從 根 本 的 教 育 著 手, 國 家 也 傾 全 力 扶 持 文 化 產 業, 除 了 實 際 的 資 金 資 助 租 稅 優 惠 之 外, 文 化 藝 術 工 作 者 亦 獲 得 適 度 的 尊 重 和 保 障 此 外, 法 國 政 府 也 善 用 外 交 力 量 推 動 文 化 產 業 長 久 以 來, 文 化 外 交 佔 法 國 外 交 政 策 重 要 地 位, 在 國 際 上 建 立 了 一 個 龐 大 的 文 化 宣 傳 網 絡 法 國 雖 是 一 個 對 自 我 文 化 頗 自 戀 的 國 家, 但 近 年 來, 法 國 就 文 化 產 業 積 極 與 他 國 合 作, 在 雙 邊 及 多 邊 交 流 上 不 遺 餘 力, 確 實 實 踐 文 化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企 圖 在 文 化 全 球 化 的 浪 潮 之 下, 占 領 先 地 位 文 化 外 交 是 柔 性 外 交, 也 是 外 交 策 略 中 最 容 易 打 進 他 國 門 戶 的 手 段, 台 灣 的 外 交 處 境 因 長 期 緊 張 的 兩 岸 關 係 有 所 摯 肘, 不 妨 學 習 法 國, 善 用 文 化 力 量, 展 現 我 國 的 軟 實 力
法 國 現 今 文 化 政 策 的 民 主 化 與 多 元 性 37 法 國 政 府 對 文 化 產 業 大 力 扶 植, 得 歸 功 於 有 一 個 權 責 相 當 大 的 文 化 部, 因 為 法 國 對 於 文 化 部 賦 予 重 要 定 位, 儘 管 教 育 部 和 外 交 部 等 政 府 單 位 也 在 從 事 文 化 產 業 的 推 動, 但 真 正 可 分 配 預 算 和 制 定 文 化 政 策 的 還 是 文 化 部 相 較 於 英 國 文 創 產 業 是 從 下 而 上 的 發 展, 法 國 則 是 由 上 而 下, 政 府 力 量 主 導 民 間 發 展, 文 化 預 算 的 支 出 必 然 也 很 可 觀 對 外, 法 國 與 歐 盟, 以 及 其 他 重 視 文 化 的 國 家 保 持 文 化 合 作 ; 對 內, 法 國 的 中 央 政 府 和 地 方 政 府 政 府 和 民 間 都 維 持 密 切 互 動, 以 確 保 文 創 產 業 蓬 勃 發 展, 作 為 一 個 強 勢 推 動 文 化 產 業 的 政 府, 法 國 很 懂 得 如 何 增 加 產 品 附 加 價 值, 願 意 幫 助 企 業 拓 展 國 際 市 場 與 行 銷, 遇 上 智 財 問 題 甚 至 不 惜 動 用 外 交 關 係 替 本 國 商 人 解 決 問 題 由 消 極 面 來 看, 文 化 政 策 具 安 內 攘 外 的 功 能 : 它 除 了 可 安 定 社 會 經 濟, 厚 植 人 文 素 養 國 族 價 值 觀, 亦 可 抵 制 低 俗 文 化 從 積 極 面 觀 之, 其 文 化 外 交 政 策 仍 有 文 化 帝 國 主 義 的 影 子, 法 國 在 宣 揚 國 威 上, 從 不 懈 怠, 它 在 各 國 設 立 法 國 文 化 協 會, 與 當 地 大 學 合 作, 企 圖 影 響 該 國 菁 英 此 外, 它 也 仿 效 大 英 國 協, 成 立 法 語 聯 盟 (AUF), 資 助 法 語 系 國 家, 加 強 彼 此 的 合 作 與 凝 聚 力 ; 再 者, 縱 使 國 內 有 反 對 聲 浪, 不 願 大 筆 投 資 全 球 各 地 都 可 收 看 的 TV5, 但 政 府 ( 不 分 左 右 派 ), 仍 執 意 充 實 其 節 目 內 容, 而 且 在 另 一 文 化 傳 媒 法 國 電 影 上, 堅 持 努 力, 欲 在 國 際 舞 台 上 爭 得 發 言 權, 目 前 在 視 聽 傳 播 方 面, 確 實 也 收 到 成 效 在 國 際 參 與 各 國 藝 文 活 動 競 賽, 在 國 內 舉 辦 與 各 國 的 友 好 雙 邊 或 多 邊 文 化 交 流 從 不 間 斷, 實 在 比 其 他 國 家 少 有 的 賣 力, 因 為 法 國 深 知 這 是 它 的 強 項, 法 蘭 西 的 偉 大 成 就, 且 對 全 人 類 會 造 成 重 大 深 遠 的 影 響, 它 爭 的 是 千 秋 法 國 人 尤 其 在 報 章 雜 誌 圖 書 出 版 影 視 傳 媒 演 藝 文 化 遺 產 藝 術 品 等 項 目 特 別 值 得 借 鏡 因 此, 我 們 在 一 些 政 策 與 措 施 遇 到 困 難 或 瓶 頸 時, 不 宜 氣 餒, 認 真 做 不 放 棄, 只 要 大 方 向 對, 在 小 處 靈 活 調 適, 文 化 的 民 主 性 與 多 元 性 也 正 是 我 國 的 特 色, 這 種 潛 移 默 化 的 文 化 耕 耘, 必 能 無 侵 略 性 的 深 植 人 心, 從 而 充 分 發 揮 其 軟 實 力 甚 至 巧 實 力
38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 引 用 書 目 Benhamou, Françoise. Economie de la culture. Paris: Editions La Découverte, 2004. Brender, Anton. La France face à la Mondialisation. Paris: Editions La Découverte, 2004. Cardona, Janine and Chantal Lacroix. Chiffres clés 2009 Statistiques de la culture. Paris: La Documentation Française, 2009. Debbasch, Charles and Pontier Jean-Marie. La société française. Paris: Armand Colin, 2005. Department of the Arts, Sport, the Environment and Territories (DASET). The Role of the Commonwealth in Australia s Cultural Development: A Discussion Paper. DASET, Canberra., 1992. Gournay, Bernard. Exception culturelle et mondialisation. Paris: Presses de la Fondation nationale des sciences politiques, 2002. Greffe, Xavier. La Valorisation économique du patrimoine. Paris: La Documentation Française, 2003. Jaensch, Dean and Max Teichmann. The Macmillan dictionary of Australian politics. South Melbourne: Macmillan, 1984. Le Floch, Patrick and Nathalie Sonnac. Economie de la presse. Paris: Editions La Découverte, 2005. Lombard, Alain. Politique culturelle internationale: le modèle face à la mondialisation. Arles: Babel, 2003. Mermet, Gérard. Francoscopie. Paris: Larousse, 2005. Moulinier, Pierre. Les Politiques publiques de la culture en France. Pari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2000. Rouet, François. Mutations d une industrie culturelle. Paris: La Documentation Française,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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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文 化 越 界. 第 一 卷. 第 六 期.2011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