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 刊 詞 中 華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學 會 成 立 至 今, 已 進 第 十 一 個 年 頭,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半 年 刊 會 能 順 利 出 版 發 行, 事 件 值 得 慶 賀 的 事 本 期 刊 目 前 係 半 年 發 行 一 集, 採 取 邀 稿 及 會 員 投 稿 之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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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半 年 刊 第 二 卷 第 二 期 專 論 發 刊 詞 徵 稿 函 van Dijk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對 盲 聾 生 溝 通 發 展 之 行 動 研 究 曾 靖 雯 1-11 盲 聾 大 學 生 溝 通 困 境 與 需 求 之 個 案 研 究 江 佩 珊 12-20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之 研 究 莊 淳 如 黃 玉 枝 21-47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之 評 量 調 整 措 施 對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成 效 簡 群 恩 48-99 學 會 動 態 第 五 屆 第 一 次 會 員 大 會 第 二 次 籌 備 會 議 記 錄 100-104 2015 年 會 暨 兩 岸 溝 通 障 礙 學 術 研 討 會 第 三 次 籌 備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記 錄 105-107 2015 兩 岸 溝 通 障 礙 學 術 研 討 會 北 聰 工 作 人 員 備 忘 事 項 108-111 2015 兩 岸 溝 通 障 礙 學 術 研 討 會 科 林 助 聽 器 公 司 工 作 人 員 備 忘 事 項 112-113 大 陸 特 教 考 察 團 領 隊 備 忘 事 項 114 封 底 內 頁 中 華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學 會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一 0 四 年 六 月

發 刊 詞 中 華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學 會 成 立 至 今, 已 進 第 十 一 個 年 頭,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半 年 刊 會 能 順 利 出 版 發 行, 事 件 值 得 慶 賀 的 事 本 期 刊 目 前 係 半 年 發 行 一 集, 採 取 邀 稿 及 會 員 投 稿 之 方 式 進 行 出 版 本 期 刊 是 希 望 能 社 會 大 眾 對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或 特 教 相 關 議 題 之 關 注 為 了 讓 學 會 更 有 活 力 和 朝 氣, 學 會 於 2013 年 7 月 建 置 了 官 方 網 站 (http://www.tcda.org.tw/), 將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完 整 上 傳,2014 年 6 月 完 成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半 年 刊 創 刊 號, 提 供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工 作 夥 伴, 相 互 交 流 成 長 的 學 術 園 地 故 本 會 歡 迎 關 心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或 特 教 相 關 議 題 人 員, 能 將 自 己 的 研 究 或 實 務 心 得 在 本 期 刊 發 表, 我 們 衷 心 的 希 望, 中 華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學 會, 能 一 直 扮 演 好 自 己 的 角 色, 為 社 會 作 出 一 些 貢 獻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半 年 刊 徵 稿 函 本 刊 以 對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及 特 教 相 關 議 題 之 探 討, 研 討 身 心 障 礙 者 之 教 育 醫 療 復 健 社 會 福 利 為 宗 旨 本 刊 園 地 公 開, 歡 迎 踴 躍 投 稿 凡 有 關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及 特 教 之 問 題 諸 如 教 材 教 法 研 究 新 知 教 學 心 得 專 題 研 究 動 態 報 導 等, 均 所 歡 迎 來 稿 請 使 用 PC 以 電 腦 排 版 雙 欄 格 式 ; 或 送 稿 時 請 附 輸 出 稿 件 兩 份 以 利 送 審 之 用 來 稿 每 篇 以 不 超 過 八 千 字 為 原 則, 並 請 勿 一 稿 兩 投 本 刊 對 來 稿 有 刪 改 權, 不 願 刪 改 者, 請 先 說 明 來 稿 不 論 是 不 刊 登, 概 不 退 稿 作 者 見 解, 文 責 自 負, 不 代 表 本 刊 意 見 投 稿 人 需 知 : 經 本 學 會 採 用 稿 件 之 著 作 權 ( 包 括 以 資 料 庫 網 路 光 碟 文 字 印 刷 等 方 式 在 內 之 各 種 媒 體 公 開 發 行 之 權 利 ) 概 屬 本 刊 所 有, 如 投 稿 人 不 同 意 本 會 前 述 聲 明, 請 勿 來 稿 來 稿 請 投 寄 t14019@ntnu.edu.tw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註 明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半 年 刊 編 輯 小 組 收

2015(2),1-11 頁 van Dijk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對 盲 聾 生 溝 通 發 展 之 行 動 研 究 曾 靖 雯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重 度 障 礙 研 究 所 碩 士 中 文 摘 要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盲 聾 教 育 教 師 與 盲 聾 生 互 動 時, 盲 聾 生 溝 通 能 力 受 教 師 以 van Dijk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影 響 之 情 形, 以 及 教 師 運 用 盲 聾 策 略 的 教 學 心 得 本 研 究 採 行 動 研 究 設 計, 以 立 意 取 樣 選 取 一 名 全 盲 且 失 聰 的 學 生, 為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結 果 : 從 被 要 求 以 口 語 表 達, 演 進 成 有 口 說 的 習 慣 ; 從 以 手 指 語 輔 助 存 取 抽 象 詞 彙, 進 展 至 喚 起 詞 彙 庫, 提 取 詞 彙 的 連 接 埠 ; 使 用 盲 用 筆 電 表 達, 從 逐 字 提 示, 進 展 至 檢 索 觸 覺 線 索 順 利 維 續 溝 通 話 題 而 盲 聾 教 育 教 師 採 用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的 省 思 有 : 以 手 共 同 操 作 策 略 幫 助 盲 聾 童 距 離 感 的 建 立 ; 善 用 共 鳴 現 象 與 模 仿 教 學 策 略, 能 突 破 盲 聾 生 語 意 不 明 之 窘 境 ; 採 用 順 序 記 憶 策 略 有 助 語 序 和 時 間 概 念 的 建 立 ; 會 話 溝 通 策 略 有 助 溝 通 話 題 不 間 斷 採 用 van Dijk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譜 出 師 生 溝 通 互 動 雙 贏 局 面 關 鍵 詞 :van Dijk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盲 聾 生 溝 通 發 展 1

2015(2),1-11 頁 壹 緒 論 一 問 題 背 景 與 研 究 動 機 溝 通 開 啟 一 切 學 習 管 道 溝 通 係 指 訊 息 交 換 思 維 交 流 情 緒 紓 發 與 困 難 求 援 所 形 成 的 社 會 互 動 過 程 人 類 自 呱 呱 墜 地, 在 主 要 照 顧 者 提 供 鷹 架 支 持 下, 從 前 意 圖 期 (Preintentional behavior), 藉 哭 聲 反 應 生 理 本 能 ; 後 萌 發 出 意 識 行 為, 運 用 哭 鬧 與 急 躁, 來 讓 他 人 揣 測 行 為 表 現 的 意 圖 期 (Intentional behavior); 漸 發 展 出 非 符 號 性 的 動 作 手 勢 表 情 與 牙 牙 學 語 等 溝 通 行 為, 由 非 傳 統 性 符 號 期 (Nonconventional Presymbolic Communication), 過 渡 到 可 觸 知 符 號 期 (Tangible Symbols), 亦 即 透 過 實 物 表 意 到 抽 象 符 號 的 使 用, 在 強 烈 好 奇 心 驅 使 下, 一 問 一 答 間, 孩 童 使 用 抽 象 符 號 技 巧 日 漸 純 熟 主 要 照 顧 者 隨 著 孩 童 獨 自 開 始 維 持 改 變 與 結 束 會 話 的 能 力 擴 展, 而 逐 步 褪 除 支 持, 待 孩 童 使 用 抽 象 符 號 能 力 精 熟, 能 以 抽 象 文 字 符 號 來 擴 大 溝 通 社 交 圈, 即 邁 入 正 式 性 之 符 號 期 (Formal Symbolic Communication) (Rowland & Stremel-Campbell, 1987) 溝 通 應 是 互 動 有 無 每 個 孩 童 的 交 際 行 為, 無 論 多 麼 的 細 緻 ( 如 牽 動 嘴 角 挑 眉 ) 或 多 麼 非 典 型 ( 即 非 口 語 溝 通 方 式, 如 手 語 手 指 語 ), 對 話 的 溝 通 夥 伴 皆 應 採 取 輪 替 方 式, 以 行 為 或 動 2 作 給 予 回 饋, 鼓 勵 溝 通 的 延 續 同 理, 視 覺 與 聽 覺 雙 重 感 官 受 限 的 盲 聾 生, 理 當 受 到 同 等 對 待, 但, 當 彼 等 使 用 能 力 所 及 之 方 式 表 達 感 受 時, 接 收 訊 息 者, 卻 可 能 錯 過 或 無 法 順 利 接 收 非 傳 統 溝 通 訊 息, 加 上, 盲 聾 生 無 法 從 他 人 的 肢 體 語 言, 獲 取 非 語 言 訊 息, 因 此, 欲 表 達 的 訊 息 受 到 阻 礙, 長 期 以 往, 獨 自 處 於 雙 重 黑 夜 裡, 其 孤 獨 感 難 以 比 擬, 缺 損 所 造 成 雙 倍 的 溝 通 挫 折, 非 單 以 視 障 或 聽 障 所 造 成 之 困 難 可 臆 度 (Miles & Riggio, 1999) 在 特 殊 學 校 中, 一 位 智 能 正 常 的 盲 聾 生 小 文, 每 當 個 人 求 知 慾 與 情 緒, 受 到 外 界 刺 激, 或 個 人 身 心 方 面 有 所 悸 動 時, 其 受 限 的 感 官 與 有 限 之 詞 彙 庫, 使 他 無 法 暢 所 欲 言, 語 句 表 達 出 現 字 詞 使 用 錯 誤 缺 少 主 詞 和 連 接 詞 以 及 語 意 不 清 等 問 題, 致 使 溝 通 對 象 無 法 延 續 溝 通 話 題, 長 期 無 法 表 達 所 思 所 想, 溝 通 受 阻 之 苦, 只 好 訴 諸 於 負 向 行 為 ( 如 拔 指 甲 撕 唇 皮 摳 傷 ) 來 反 應, 好 藉 此 宣 洩 情 緒 和 感 受 因 此, 為 這 位 盲 聾 生 搭 起 溝 通 的 鷹 架, 協 助 其 語 言 表 達 技 能 達 到 可 能 發 展 區, 是 件 刻 不 容 緩 之 事, 此 為 本 研 究 之 問 題 背 景 日 常 生 活 中, 除 主 要 照 顧 者 外, 與 盲 聾 生 關 係 最 親 近, 互 動 最 頻 繁, 能 支 持 與 外 界 訊 息 交 流 者, 莫 過 於 教 師 因 此, 在 盲 聾 生 溝 通 歷 程 裡 扮 演 關 鍵

2015(2),1-11 頁 性 角 色 的 盲 聾 教 育 教 師, 即 須 擔 負 起 發 展 盲 聾 生 溝 通 能 力 之 責 任, 使 其 壓 抑 受 限 縮 退 喪 失 信 心 與 自 我 懷 疑 的 價 值 觀 得 以 翻 轉, 露 出 曙 光, 即 便 須 歷 經 千 錘 百 煉 才 能 擁 有 微 渺 的 溝 通 技 能, 仍 應 善 盡 一 切 方 法, 使 之 有 機 會 成 為 社 交 圈 中 活 躍 的 參 與 者, 而 非 孤 獨 一 人 故 此, 盲 聾 教 育 教 師 的 首 要 任 務, 即 是 朝 提 昇 盲 聾 生 社 會 參 與 度 為 努 力 目 標 (McLetchie & MacFarland, 1995), 讓 盲 聾 生 擁 有 健 康 的 自 我 形 象, 使 其 在 失 望 中 追 求 希 望, 在 痛 苦 中 追 求 快 樂, 此 即 為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動 機 二 研 究 目 的 基 於 上 述 問 題 背 景 與 研 究 動 機,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1. 探 討 van Dijk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對 盲 聾 生 溝 通 能 力 的 影 響 情 形 2. 探 討 教 師 與 盲 聾 生 溝 通 互 動 使 用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之 心 得 三 研 究 問 題 本 研 究 的 待 答 問 題 如 下 : 1. 探 討 盲 聾 生 的 溝 通 能 力 受 van Dijk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之 影 響 為 何? 2. 探 討 教 育 教 師 採 用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的 省 思 為 何? 貳 文 獻 探 討 一 視 聽 雙 障 者 的 溝 通 方 法 與 輔 具 盲 聾 個 體, 依 其 不 同 程 度 的 聽 力 及 視 力 缺 損 情 形, 可 區 分 為 : 全 盲 且 全 聾 ; 低 視 力 且 全 聾 ; 全 盲 且 失 聰 ; 低 視 力 3 且 失 聰 等 四 種 類 型 (Miles & Reggio, 1999) 不 同 障 礙 類 型, 對 發 展 情 緒 與 溝 通 會 產 生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響 因 此, 所 使 用 的 溝 通 方 法, 也 需 因 人 而 異 因 情 境 而 調 整, 非 全 盤 套 用 同 一 模 式 以 下 茲 說 明 盲 聾 者 的 溝 通 方 法 如 下 1. 泰 多 瑪 (Tadoma): 又 稱 振 動 發 聲 法 藉 訓 練 盲 聾 者 去 觸 摸 發 話 者 的 頰 唇 喉 部, 以 學 習 讀 話, 和 訓 練 使 用 未 受 損 的 聲 帶 來 發 聲, 進 而 能 說 話 ( 曾 怡 惇,2010) 2. 指 背 點 字 法 (Finger behind Braille): 發 話 者 在 接 收 者 指 背 上, 以 盲 用 點 字 左 三 右 三 點 的 打 法, 移 至 食 指 中 指 與 無 名 指 之 指 背 上 點 打 3. 手 語 (Signs): 利 用 手 部 之 手 形 位 置 移 動 與 手 掌 朝 向 變 換, 配 合 臉 部 表 情 和 身 體 動 作, 依 一 定 語 法 規 則 打 出 可 表 意 之 手 勢, 為 聾 人 社 群 使 用 的 溝 通 交 流 方 式, 盲 聾 個 體 使 用 此 方 法, 依 接 收 訊 息 部 位 之 不 同, 又 可 區 為 觸 覺 手 語 (Tactile sign) 共 同 移 動 式 手 語 (Coactive sign) 身 體 式 手 語 (Body sign) 以 及 關 鍵 詞 手 語 (Key word sign) 等 (Chen,Downing, & Rodriguez-Gil, 2001) 4. 指 拼 語 (Finger-spelling): 台 中 惠 明 盲 校 周 榮 惠 教 師 遠 至 澳 洲 北 岩 大 學 學 習 的 英 語 式 手 指 語, 即 手 指 在 空 中 展 現 不 同 英 文 單 字 的 手 形, 經 改 良 成 注 音 符 號 的 手 指 語 (Finger

2015(2),1-11 頁 Spelling), 使 溝 通 雙 方 可 依 注 音 模 式 的 指 拼 語 來 溝 通, 亦 稱 為 觸 摸 指 示 法 ( 李 翠 玲,2007; 陳 芸 英,2006) 5. 盲 聾 翻 譯 人 員 (Interpreters): 受 過 專 業 培 育, 並 取 得 國 家 口 譯 認 證 的 翻 譯 人 員 進 入 學 校 後, 以 一 對 一 方 式 擔 任 盲 聾 生 定 向 行 動 溝 通 與 資 訊 取 得 等 面 向 之 協 助, 使 教 學 相 關 訊 息 交 流 順 暢, 學 習 不 受 阻 礙, 又 稱 為 翻 譯 教 師 (interpreter-tutors) (Orelove, Sobsey, & Silberman, 2004) 6. 點 字 溝 通 板 (Braille communication board): 係 指 印 製 在 紙 板 上 的 注 音 符 號 表, 其 上 氈 貼 使 用 點 字 膠 膜 點 打 出 的 注 音 點 字, 使 明 眼 人 與 盲 聾 生 藉 此 輔 具 溝 通 能 暢 通 無 阻 7. 點 字 機 (Brailletypewriter): 一 台 可 以 點 打 出 盲 人 溝 通 文 字, 使 之 書 寫 迅 速 方 便 的 機 器, 目 前 全 世 界 最 常 見 的 點 字 機, 為 美 國 柏 金 斯 盲 校 所 生 產 8. 盲 用 筆 記 型 電 腦 觸 摸 顯 示 器 (Braille notebook computer for Braille display): 簡 稱 盲 用 筆 電, 即 一 般 筆 記 型 電 腦 灌 入 導 盲 鼠 大 眼 睛 等 系 統, 再 聯 結 觸 摸 顯 示 器, 以 便 視 障 者 瀏 覽 螢 幕 所 顯 示 的 內 容, 進 行 訊 息 輸 入 與 讀 取 9. 盲 聾 者 專 用 電 話 Telebraille: 戴 在 手 腕 上 似 手 錶 的 話 機 盲 聾 者 可 藉 來 4 電 的 震 動 訊 號, 來 讀 取 顯 示 器 上 的 點 字, 再 操 作 話 機 上 的 按 鍵 回 應, 訊 息 即 藉 Telebraille 傳 遞 (Sauerburger,1993) 10. 盲 聾 溝 通 系 統 Deaf Blind Communicator: 簡 稱 DBC, 分 為 三 種 溝 通 組 型, 即 面 對 面 TTY( 電 傳 打 字 機 ; 螢 幕 字 體 大 小 可 調 整 ) SMS 目 錄 型 式 ; 精 緻 型 的 DBC 可 安 裝 常 用 軟 體 連 結 網 際 網 路 與 收 發 電 子 郵 件 等 (Orelove, Sobsey, & Silberman, 2004) 二 van Dijk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盲 聾 教 育 中, 頗 具 意 義 與 實 用 性 的 教 學 策 略, 大 多 由 盲 聾 教 育 鼻 祖 van Dijk 與 其 同 事 發 展 而 來 van Dijk 為 荷 蘭 盲 聾 教 育 專 家, 他 所 發 表 適 用 於 盲 聾 生 的 教 導 方 法 與 原 則, 後 經 MacFarland(1995) 歸 納 整 理 成 十 四 項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以 下 就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的 策 略, 透 過 一 腦 性 麻 痺 的 盲 聾 生 參 與 游 泳 活 動, 來 說 明 教 師 如 何 統 合 運 用 教 學 策 略 於 溝 通 教 學 活 動 中, 茲 說 明 如 下 1. 共 鳴 現 象 策 略 (Resonance phenomenon strategies): 盲 聾 生 仰 躺 於 浮 墊 上, 當 他 主 動 發 起 踢 水 的 動 作, 教 師 也 貼 近 盲 聾 生, 抬 起 他 的 腳, 模 仿 剛 才 他 所 發 起 的 踢 水 動 作, 藉 盲 聾 生 參 與 喜 愛 的 活 動 之 反 應 行 為, 教 師 以 共 鳴 般 行 為 回 應, 建 立 師 生 初 步 關 係 與 信 任 感 2. 共 同 移 動 順 序 策 略 (Coactive

2015(2),1-11 頁 movement sequence strategies): 當 師 生 關 係 建 立, 盲 聾 生 踢 水 隱 喻 之 溝 通 意 圖 屢 次 得 到 回 應 下, 溝 通 動 機 就 會 更 加 積 極, 此 時, 教 師 可 以 抬 起 盲 聾 生 的 手, 新 加 入 有 別 於 先 前 模 式, 使 用 手 來 撥 水 的 動 作, 讓 盲 聾 生 察 覺 差 異, 以 利 教 師 介 入, 插 入 新 詞 彙 教 導, 與 進 一 步 引 導 盲 聾 生 共 同 移 動, 使 之 由 被 動 至 主 動, 做 出 用 手 撥 水 的 動 作, 建 立 輪 替 溝 通 的 初 步 概 念, 以 及 開 啟 抽 象 符 號 連 結 的 契 機 3. 模 仿 的 教 學 策 略 (Imitation instructional strategies): 不 論 教 師 為 了 和 盲 聾 生 建 立 初 步 關 係, 做 出 模 仿 盲 聾 生 踢 水 的 動 作, 或 教 師 發 起 新 的 撥 水 動 作, 以 吸 引 盲 聾 生 注 意, 進 而 模 仿 以 手 撥 水, 皆 是 善 用 模 仿 教 學 策 略, 使 互 動 能 持 續 進 行 而 為 之 4. 以 手 共 同 操 作 策 略 (Coactive manipulation): 教 師 為 進 一 步 引 導 盲 聾 生 共 同 移 動, 用 手 依 方 位 順 序 做 出 撥 水 動 作 時, 教 師 將 自 己 的 手 放 在 盲 聾 生 手 的 上 方 或 下 方, 使 盲 聾 生 能 保 有 主 控 權 與 充 足 的 安 全 感, 讓 新 開 展 之 活 動 得 以 順 利 持 續 下 去 5. 呈 現 參 照 物 策 略 (Representational reference strategies): 教 師 在 盲 聾 生 的 手 上 穿 戴 上 蛙 手 套, 使 盲 生 撥 水 激 起 更 大 的 水 花, 浮 墊 也 隨 之 飄 移, 令 盲 聾 生 興 奮 不 已 ; 即 便 上 岸 後, 相 隔 數 小 時, 教 師 藉 以 手 共 同 操 作 策 略, 引 導 盲 聾 5 生 參 照 撥 水 動 作, 移 動 手 部 再 晃 動 身 驅, 盲 聾 生 立 即 連 結 上 午 游 泳 互 動 過 程, 邊 做 出 撥 水 動 作, 還 邊 發 出 興 奮 笑 聲 教 師 選 取 盲 聾 生 撥 水 的 動 作 為 參 照, 截 取 蛙 手 套 的 形 狀, 以 相 同 材 質 製 做 成 縮 小 版 參 照 物, 日 後 透 過 此 參 照 物 ( 蛙 手 套 ), 幫 助 盲 聾 生 連 結 撥 水 動 作, 甚 至 學 習 更 進 階 的 抽 象 符 號 6. 特 徵 性 策 略 (Characterizing strategies): 盲 聾 生 參 與 游 泳 活 動, 必 備 之 充 氣 浮 墊, 教 師 截 取 浮 墊 的 充 氣 活 塞 之 特 徵, 做 為 象 徵 游 泳 課 的 活 動 每 當 活 動 前, 讓 盲 聾 生 觸 摸 具 體 物 充 氣 浮 墊 的 活 塞, 再 進 行 游 泳 活 動, 使 兩 者 產 生 連 結 接 著, 教 師 將 活 塞 剪 下, 用 來 連 結 游 泳 活 動 的 象 徵 物, 越 來 越 抽 象, 朝 最 終 能 連 結 抽 象 符 號 的 目 標 邁 進 7. 區 辨 性 教 學 策 略 (Discrimination instructional strategies): 盲 聾 生 觸 摸 蛙 手 套 實 物, 能 區 辨 與 同 材 質 縮 小 版 的 參 照 物 ( 蛙 手 套 ) 相 同, 或 觸 摸 浮 墊 與 特 徵 物 活 塞 相 關 連, 皆 具 備 第 一 層 基 本 分 辨 的 能 力 更 進 一 步, 能 能 區 辨 分 類 出 : 參 照 撥 水 縮 小 蛙 手 套, 與 浮 墊 特 徵 活 塞 象 徵 游 泳 活 動, 兩 者 屬 性 相 同 ; 或 是 從 經 驗 中, 排 出 活 動 順 序 為 : 先 游 泳 再 用 餐 即 跨 入 第 二 層 次 語 用 和 學 業 的 區 辨 能 力 了

2015(2),1-11 頁 8. 預 期 的 溝 通 策 略 (Anticipatory communication strategies): 教 師 在 進 行 游 泳 活 動 前, 先 讓 盲 聾 生 觸 摸 象 徵 此 活 動 的 特 徵 物 活 塞, 使 盲 聾 生 產 生 預 期 心 理, 知 道 接 下 來 的 活 動 為 游 泳 課 程 ; 或 更 高 階, 時 間 距 拉 大, 讓 學 生 可 藉 觸 摸 參 照 物 或 特 徵 物, 預 期 一 日 一 週, 甚 至 一 整 個 月 的 活 動 次 序 9. 抽 象 符 號 溝 通 教 學 策 略 (Symbolic communication instructional strategies): 使 用 縮 小 版 蛙 手 套 參 照 撥 水, 或 用 活 塞 來 象 徵 游 泳, 皆 是 奠 定 使 用 抽 象 符 號 的 基 石 ; 最 高 層 次, 即 是 教 導 盲 聾 生 以 手 語 手 指 語 或 點 字 來 表 達 撥 水 與 游 泳 10. 距 離 感 (Distancing): 當 盲 聾 生 觸 摸 到 泳 池 的 水, 自 覺 與 外 界 有 別 的 生 理 感 覺 油 然 而 生, 水 的 形 象 即 建 構 於 腦 海 中, 生 理 距 離 感 隨 之 而 生 ; 再 透 過 師 生 撥 水 與 踢 水 的 互 動 活 動, 進 而 建 立 心 理 距 離 感, 使 其 心 理 產 生 對 詞 彙 撥 水 和 踢 水 的 抽 象 概 念, 待 日 後 於 情 境 能 將 儲 存 詞 彙 使 用 出, 如 此, 在 盲 聾 生 心 理, 與 抽 象 詞 彙 撥 水 和 踢 水 的 這 一 段 距 離 即 拉 近, 距 離 感 充 足 ( 曾 怡 惇,2011 ; Bruce, 2005) 11. 誘 發 聲 音 振 動 策 略 (Vibrational-sound-induced strategies): 教 師 藉 呈 現 的 參 照 物 6 蛙 手 套 和 特 徵 物 活 塞, 讓 盲 聾 生 以 觸 覺 最 敏 銳 的 部 位 ( 如 手 腳 底 ), 將 之 擺 放 在 教 師 的 頰 唇 與 喉 部, 感 覺 教 師 發 聲 時, 呼 出 的 氣 流 喉 部 的 振 動 和 頰 部 的 動 作 等, 再 引 導 盲 聾 生 模 仿 發 出 抽 象 詞 彙 撥 水 和 游 泳 的 聲 音 12. 順 序 記 憶 策 略 (Sequential memory strategies): 將 盲 聾 生 參 與 的 動 態 靜 態 活 動, 透 過 象 徵 物 ( 如 實 物 縮 小 實 物 特 徵 物 參 照 物 等 ) 表 徵 人 事 時 地 物 心 情 等, 幫 助 盲 聾 生 藉 由 共 享 式 活 動 的 象 徵 物 來 互 動, 並 在 統 合 上 述 策 略 下, 助 其 符 號 聯 結 日 漸 精 熟, 從 實 物 過 渡 到 抽 象 符 號 盲 聾 生 在 這 簡 單 具 結 構 性 可 依 個 別 需 要 調 整 之 行 事 曆 系 統 中, 能 堆 砌 經 驗, 以 建 構 符 號 所 代 表 之 意, 使 師 生 在 行 事 曆 溝 通 對 話 中, 具 有 源 源 不 絕 的 會 話 題 材, 以 利 提 取 符 號 反 覆 練 習 使 用, 因 此, 又 稱 為 行 事 曆 教 學 13. 會 話 溝 通 策 略 (Conversational communication strategies): 活 動 過 程 中, 只 要 是 善 用 上 述 策 略, 有 助 溝 通 的 開 展 與 持 續, 能 增 加 盲 聾 生 語 用 機 會, 使 師 生 互 動 別 具 意 義 的 每 一 環 節, 即 此 策 略 之 運 用 本 研 究 使 用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於 溝 通 教 學 活 動 中, 並 透 過 口 語 手 指 語, 以 及 盲 用 筆 電 進 行 互 動, 藉 分 析 錄 影 資 料, 來 了 解 教 學 策 略 對 盲 聾 生 溝 通 能 力 發 展 之 影 響

2015(2),1-11 頁 参 研 究 方 法 1. 研 究 設 計 : 本 研 究 為 要 找 尋 解 決 盲 聾 生 小 文 有 口 不 能 言, 以 破 壞 物 品 或 自 傷 來 表 達 感 受 的 實 際 問 題, 因 而 採 取 最 能 把 握 住 真 實 情 境 之 行 動 研 究 來 進 行 過 程 中, 為 了 解 決 問 題, 研 究 者 將 嘗 試 採 取 行 動, 並 透 過 不 斷 反 思 與 調 整 教 學 方 法, 以 螺 旋 循 環 方 式 進 行, 直 至 關 注 議 題 獲 改 善 ; 最 後, 將 研 究 歷 程 完 整 詮 釋 出, 以 求 研 究 者 自 身 專 業 精 進, 並 提 供 盲 聾 教 育 相 關 人 員 參 考 2. 研 究 參 與 者 與 情 境 (1) 研 究 參 與 者 :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參 與 者 是 一 位 15 歲 視 聽 雙 障 者 視 覺 狀 況 為 : 左 眼 全 盲 右 眼 有 微 弱 光 覺 和 色 覺 ; 聽 覺 狀 況, 從 純 音 聽 力 檢 查 圖 顯 示, 祼 耳 : 右 耳 PTA93dB 左 耳 PTA87dB; 配 戴 耳 掛 式 助 聽 器 後 測 試 : 右 耳 PTA50 db 左 耳 PTA48 db 口 語 部 分 : 語 音 清 晰 度 不 佳, 僅 身 旁 熟 悉 人 士 能 理 解 他 是 位 樂 於 探 索 新 事 物, 智 能 正 常 又 活 潑 的 男 生 (2) 研 究 場 域 : 本 研 究 依 溝 通 教 學 五 大 主 題 活 動 設 計, 共 進 行 33 次 教 學 其 中, 有 五 次 戶 外 情 境 教 學, 其 餘 皆 是 在 室 內, 於 研 究 者 所 布 置 的 教 學 情 境 中 來 溝 通 互 動 3.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 為 監 控 並 真 實 呈 現 行 動 研 究 記 錄 的 完 備, 本 研 究 於 師 生 溝 通 互 動 過 程, 使 用 攝 影 機 全 程 拍 攝, 再 轉 謄 寫 成 逐 字 稿, 配 合 師 生 於 7 盲 用 筆 電 對 話 所 存 取 的 語 料, 以 及 省 思 日 誌, 進 行 資 料 分 類 編 碼, 將 與 研 究 主 題 對 應 的 資 料 整 理 出 為 使 本 研 究 具 可 信 度 與 有 效 度, 則 邀 請 一 位 觀 察 員, 與 研 究 者 共 同 檢 視 資 料, 求 研 究 與 資 料 的 一 致 性 考 驗 公 式 為 : 觀 察 者 一 致 性 = 考 驗 結 果 : 一 致 性 92 次 數, 不 一 致 性 次 數 2 次, 計 算 結 果 為 98%, 觀 察 穩 定 性 達 80% 以 上 另 外, 也 徵 求 兩 位 專 家 之 意 見, 以 提 升 行 動 研 究 品 質 最 後, 研 究 者 避 免 主 觀 推 論, 按 資 料 詳 實 將 研 究 結 果 撰 寫 出 肆 結 論 與 建 議 一 結 論 1. 盲 聾 生 溝 通 能 力 的 轉 變 歷 程 (1) 口 語 表 現 的 轉 變 全 盲 且 失 聽 的 小 文, 在 早 期 聽 語 訓 練 下, 保 有 口 說 的 能 力 在 本 研 究 之 初, 口 語 是 在 摸 讀 點 字, 要 求 下, 被 動 出 現 居 多, 或 是 在 研 究 者 提 問, 小 文 接 著 自 問 自 答 中 出 現 ; 稍 後, 成 了 點 打 前, 做 點 打 內 容 的 預 告, 以 便 先 行 做 點 打 內 容 確 認 ; 後 蛻 變 成 習 慣, 即 說 出 點 打 內 容 首 字, 就 帶 出 完 整 句 子, 再 於 盲 用 筆 電 接 續 點 打 出 完 整 句 子 來 口 語 成 了 小 文 積 極 想 拓 展 的 能 力 就 量 化 觀 之 以 小 文 口 語 表 達 語 料, 完 整 句 與 不 完 整 句 的 完 整 字 音 ( 如 ㄇ ㄚ), 不 採 計 不 完 整 字 音 ( 如 ㄇ), 依 此 分 析 每 一 單 元 中, 口 語 表 達 總 次 數 為 : 第 一 個 主 題 單 元, 平 均 達 56 次 ; 第 二

2015(2),1-11 頁 單 元 51 次 ; 第 三 單 元 49 次 ; 第 四 單 元 49 次 ; 第 五 單 元 47 次 口 語 表 達 意 願 受 助 聽 器 是 否 配 戴, 以 及 點 打 習 慣 影 響, 而 逐 次 遞 減 平 均 句 長 則 以 總 字 數 除 以 總 次 數, 結 果 為 : 第 一 個 主 題 單 元, 平 均 句 長 2 個 字 ; 第 二 單 元 平 均 3 個 字 ; 第 三 單 元 平 均 3 個 字 ; 第 四 單 元 平 均 2 個 字 ; 第 五 單 元 平 均 2 個 字 小 文 每 次 的 口 語 表 達 平 均 句 長, 受 教 學 時, 以 詞 彙 為 單 位, 來 建 立 抽 象 符 號 概 念 有 關, 例 如 : 我 / 喜 歡 / 嗶 嗶 球 / 分 為 四 個 斷 句 來 組 成 一 完 整 句 子 因 此, 每 次 的 口 語 表 達 平 均 句 長, 接 近 詞 彙 輸 入 的 字 元 數 (2) 手 指 語 的 轉 變 過 程 研 究 對 象 小 文 的 溝 通 方 式 奠 定 順 序 為, 先 學 手 指 語 後 學 點 字, 口 語 則 同 步 輔 助 學 習 因 此, 本 研 究 進 行 之 初, 小 文 摸 讀 到 不 熟 悉 的 詞 彙, 就 會 先 以 手 指 語 繕 打 一 遍, 或 透 過 自 發 之 動 作, 輔 助 抽 象 符 號 概 念 之 形 成, 例 如 : 以 手 輕 拍 臉 頰, 表 徵 粉 餅 打 出 手 語 帽 子, 表 徵 有 戴 帽 子 的 站 長 日 後, 待 一 個 動 作 一 個 手 勢, 或 手 指 語 僅 打 出 聲 母, 即 喚 起 記 憶, 提 取 詞 彙 庫 裡 的 詞 彙, 以 口 語 或 盲 用 筆 電 表 達 出 完 整 詞 彙 或 句 子 另 外, 以 字 帶 字 的 習 慣, 亦 可 能 受 研 究 者 引 導 方 式 影 響 每 當 小 文 表 達 錯 誤 或 停 頓 需 要 提 示 時, 研 究 者 會 以 手 指 語 提 示 聲 母, 讓 小 文 藉 此 提 示, 嘗 試 拼 出 完 整 8 詞 彙 來, 所 以, 小 文 養 成 依 靠 一 音 節, 即 喚 出 詞 彙 使 用 的 能 力 以 量 化 方 式 探 究 之 考 量 小 文 以 手 指 語 打 出 一 音 節, 即 可 喚 出 詞 彙 使 用, 因 此, 採 記 語 料 中 不 完 整 字 音 ( 指 聲 母 ), 依 此 來 看 完 整 句 與 不 完 整 句 的 次 數 與 字 數, 結 果 : 第 一 個 主 題 單 元, 平 均 7 次 ; 第 二 單 元 12 次 ; 第 三 單 元 10 次 ; 第 四 單 元 9 次 ; 第 五 單 元 12 次 其 中, 次 數 最 高 的 是 第 二 單 元 ( 玩 具 氣 球 ) 與 第 五 單 元 ( 軌 道 列 車 ), 皆 與 操 作 玩 具 有 關, 可 見, 只 要 是 以 雙 手 操 作, 又 是 以 盲 聾 生 喜 歡 有 興 趣 之 物 為 溝 通 話 題, 使 用 手 指 語 操 作 次 數 將 提 高 研 究 者 與 小 文 對 話 方 式, 會 請 小 文 摸 讀 問 句 後, 先 以 手 指 語 回 應, 接 著 再 將 先 前 表 達 內 容 點 打 入 盲 用 筆 電, 從 語 料 中 得 知 平 均 句 長 為 : 第 一 個 主 題 單 元 平 均 1 個 字 ; 第 二 單 元 平 均 2 個 字 ; 第 三 單 元 平 均 2 個 字 ; 第 四 單 元 平 均 2 個 字 ; 第 五 單 元 平 均 3 個 字 結 果 顯 示, 最 後 一 單 元 平 均 字 數 最 多, 即 知 小 文 溝 通 習 慣 受 教 師 養 成 他 的 溝 通 模 式 影 響, 以 至 於 在 摸 讀 後, 就 會 再 以 手 指 語 複 習 一 遍 不 熟 悉 的 詞 彙 或 語 句, 接 著 才 依 問 句 回 應, 點 打 入 盲 用 筆 電, 因 而 越 到 末 了, 手 指 語 平 均 句 長 日 漸 遞 增 (3) 使 用 盲 用 筆 電 表 達 的 演 變 起 初 使 用 盲 用 筆 電 點 打, 小 文 屬 被 動 之 姿, 研 究 者 說, 小 文 才 點 寫 或 仿 寫

2015(2),1-11 頁 經 驗 充 足 後, 能 依 問 句 之 關 鍵 詞 彙, 轉 成 肯 定 句 回 應, 也 能 依 指 定 的 詞 彙, 將 詞 彙 擺 在 句 首 句 中 或 句 尾 的 方 式 來 造 句 ; 標 點 符 號 的 使 用, 從 表 達 完 需 提 醒 加 上 句 號, 至 養 成 句 末 加 上 句 號 的 習 慣, 另 外, 也 加 入 其 他 標 點 符 號 : 逗 號 分 號 與 頓 號 的 學 習, 相 信 假 以 時 日, 定 能 準 確 掌 握 標 點 符 號 的 使 用 ; 在 檢 視 錯 誤 語 句 並 修 正 方 面, 起 初 由 研 究 者 支 持 找 出 錯 字 與 引 導 修 正, 其 後, 研 究 者 順 著 小 文 表 達 不 通 順 之 語 句, 先 釐 清 他 想 表 達 的 意 思, 再 重 複 他 的 話, 將 他 所 說 的 話 轉 成 疑 問 句, 再 次 詢 問, 小 文 就 能 抓 住 線 索 來 修 正 錯 誤, 培 養 出 自 我 監 控 表 達 內 容 的 習 慣 以 盲 筆 電 表 達 的 平 均 次 數 而 言 : 第 一 個 主 題 活 動, 平 均 使 用 盲 筆 電 表 達 31 次 ; 第 二 單 元 30 次 ; 第 三 單 元 31 次 ; 第 四 單 元 32 次 ; 第 五 單 元 32 次 次 數 最 少 的 第 二 單 元, 茲 因 盲 用 筆 電 損 壞, 故 使 用 他 慣 用 的 溝 通 方 法 ( 即 手 指 語 ) 來 溝 通, 其 餘 的 主 題 單 元 則 逐 次 遞 增 使 用 次 數 在 平 均 句 長 方 面, 第 一 個 單 元 平 均 2 個 字 ; 第 二 單 元 平 均 2 個 字 ; 第 三 單 元 平 均 3 個 字 ; 第 四 單 元 平 均 4 個 字 ; 第 五 單 元 平 均 4 個 字 平 均 句 長, 抑 是 逐 次 遞 增 字 數 由 上 可 知, 盲 用 筆 電 提 供 固 定 不 變 動 的 訊 息, 使 盲 聾 生 可 透 過 盲 用 筆 電 追 溯 先 前 溝 通 內 容, 或 提 供 檢 視 與 修 正 的 機 會, 還 提 供 回 應 問 題 的 綠 索, 諸 9 多 利 於 盲 聾 生 溝 通 表 達 之 處, 因 此, 才 能 看 見 小 文 使 用 盲 用 筆 電 表 達 能 力 逐 步 提 升 的 情 形 2. 在 溝 通 教 學 活 動 中 教 師 施 行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的 效 益, 如 下 : (1) 以 手 共 同 操 作 策 略 有 助 拉 近 個 案 與 抽 象 符 號 間 的 距 離 感 (2) 不 解 盲 聾 生 表 達 之 意 可 透 過 模 仿 策 略 來 突 破 阻 礙 (3) 善 用 會 話 溝 通 策 略, 溝 通 機 會 會 增 多 (4) 順 序 記 憶 策 略 有 助 時 間 概 念 和 語 序 之 建 立 二 建 議 1. 對 教 學 現 場 實 務 工 作 者 之 建 議 (1) 即 早 開 始 盲 聾 教 育 (2) 盲 聾 生 的 重 要 他 人, 均 應 學 習 盲 聾 生 所 養 成 的 溝 通 方 法, 使 之 擁 有 流 暢 的 溝 通 管 道 (3) 善 用 盲 聾 生 剩 餘 知 覺, 成 為 形 塑 概 念 的 助 力 (4) 盲 聾 教 育 教 師, 皆 應 熟 悉 盲 聾 教 學 原 理 與 van Dijk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5) 使 用 手 指 語 溝 通, 需 搭 配 指 背 點 字 法 輔 助, 以 標 點 符 號 標 示 出 斷 句 (6) 盲 用 筆 電 可 保 存 與 修 改 對 話 內 容, 是 盲 聾 生 學 習, 與 開 拓 人 際 網 絡 之 首 選 輔 具 2. 未 來 研 究 建 議 (1) 研 發 適 合 幼 齡 與 智 能 低 下 盲 聾 生 的 溝 通 方 法 與 教 材 教 法 (2) 分 析 盲 聾 生 溝 通 表 達 錯 誤 類 型,

2015(2),1-11 頁 幫 助 跨 越 阻 礙 溝 通 的 癥 結 (3) 以 其 它 溝 通 方 式 ( 如 手 勢 手 語 動 作 ), 探 究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對 盲 聾 生 溝 通 發 展 影 響 之 比 較 參 考 文 獻 李 翠 玲 (2007) 盲 聾 雙 重 感 官 缺 陷 學 生 溝 通 技 能 探 討 特 教 園 丁,23(2), 1~6 陳 芸 英 (2006) 盲 鬥 士 : 柯 燕 姬 傳 奇 臺 北 市 : 寶 瓶 文 化 曾 怡 惇 (2010) 盲 聾 生 的 溝 通 與 輔 具 之 探 討 國 小 特 殊 教 育,49,53-61 曾 怡 惇 (2011) van Dijk 盲 聾 教 學 策 略 國 小 特 殊 教 育,51,51~61 Bruce, S. M. (2005). The application of werner and Kaplan's concept of "Distancing" to children Who are deaf-blind.journal of Visual Impairment & Blindness, 99(8), 464-477. Chen, D., Downing, J., & Rodriguez-Gil, G. (2001). Tactile Strategies for children who are deaf-blind: Considerations and concerns from Project SALUTE. Deaf-Blind Perspectives, 8 (2), 1-6. MacFarland, S. Z. C. (1995). Teaching strategies of the van Dijk curricular approach.journal of Visual Impairment and Blindness, 89(3),222-228. McLetchie, B. A. B. & MacFarland, S. Z. C. (1995). The need for qualified teachers of students who are deaf-blind.journal of Visual Impairment and Blindness, 89(3), 244-248. Miles, B. & Riggio, M. (1999). Remarkable conversations: A guide to develop meaningful communication with children and young adults who are deafblind. Watertown, MA: Perkins School for the Blind. Orelove, F. P., Sobsey, D., & Silberman, R. K. (2004). Educating children with multiple disabilities: A collaborative approach ( 4th ed. ).Baltimore: Paul H. Brookes. Rowland, C. & Stremel-Campbell, K. (1987). Share and share alike: Conventional gestures to emergent language for learners with sensory impairments. In L. Goetz, D. Guess, and K. Stremel-Campbell (Eds.), Innovative program design for individuals with dual sensory impairments (pp. 49-75). Baltimore, MD: Paul H. Brookes. 10

2015(2),1-11 頁 Sauerburger, D. (1993). Independence without sight or sound. New York: American Foundation for the Blind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ssistance to states for the education of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 34 CFR Pt. 300.8(c)(2). Definition of deafblindness. 71 Fed. Reg. 46, 756.(Aug. 14, 2006). 11

盲 聾 大 學 生 溝 通 困 境 與 需 求 之 個 案 研 究 江 佩 珊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摘 要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半 年 刊 第 二 卷 第 二 期 2015(2),12-20 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盲 聾 大 學 生 在 溝 通 上 的 困 境 以 及 盲 聾 大 學 生 在 溝 通 上 遭 遇 困 境 所 衍 生 之 需 求 研 究 以 質 性 研 究 為 取 向, 藉 由 深 度 訪 談, 蒐 集 多 元 資 料, 深 入 探 討 盲 聾 大 學 生 在 大 學 生 活 中 的 溝 通 困 境 與 其 衍 生 出 之 溝 通 需 求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一 盲 聾 大 學 生 在 溝 通 上 的 困 境 有 : ( 一 ) 認 知 學 習 的 差 距 : 詞 彙 概 念 的 不 足 抽 象 概 念 的 缺 乏 理 解 能 力 的 受 限 不 具 備 就 讀 大 學 能 力 ( 二 ) 生 活 經 驗 的 缺 乏 : 有 限 的 生 活 圈 日 常 經 驗 匱 乏 絕 對 經 驗 主 義 者 ( 三 ) 本 身 障 礙 特 質 的 影 響 : 不 適 當 的 肢 體 接 觸 自 我 為 中 心 的 話 題 命 令 式 的 用 語 封 閉 式 的 溝 通 方 式 及 表 象 的 溝 通 內 容 ( 四 ) 時 間 的 限 制 : 溝 通 管 道 多 元 但 耗 時 釐 清 對 話 用 語, 拉 長 溝 通 時 間 二 盲 聾 大 學 生 在 溝 通 上 遭 遇 困 境 所 衍 生 之 需 求 則 為 : ( 一 ) 學 習 上 的 需 求 : 培 養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給 予 自 由 探 索 的 機 會 提 供 真 實 的 生 活 情 境 教 導 規 劃 組 織 的 能 力 ( 二 ) 輔 具 上 的 需 求 : 主 題 溝 通 板 的 製 作 無 障 礙 網 路 介 面 的 提 升 收 音 轉 譯 程 式 之 協 助 ( 三 ) 其 他 需 求 : 連 結 社 群 個 人 助 理 的 協 助 社 會 建 構 的 問 題 經 由 本 研 究 的 探 討, 希 望 增 進 社 會 大 眾 對 盲 聾 者 的 了 解, 並 針 對 盲 聾 者 溝 通 上 遭 遇 困 境 所 衍 生 出 之 需 求 提 出 改 善 建 議, 期 對 未 來 盲 聾 者 之 溝 通 互 動 有 所 助 益 關 鍵 詞 : 盲 聾 溝 通 困 境 溝 通 需 求 個 案 研 究 12

2015(2),12-20 頁 壹 緒 論 教 室 中, 一 位 綁 著 馬 尾 的 女 孩, 低 頭 專 心 地 打 著 電 腦, 一 旁 同 學 嘻 笑 玩 鬧 著, 她 絲 毫 不 受 影 響, 仍 舊 專 注 地 進 行 著 自 己 的 事 情, 偶 爾, 嘴 角 揚 起 一 絲 笑 意, 完 全 沉 浸 在 自 己 的 世 界 裡, 不 受 外 界 干 擾, 彷 彿 教 室 中 僅 有 她 一 人 第 一 次 見 到 小 芳, 她 就 像 一 般 視 障 學 生 一 樣, 開 心 地 用 著 盲 用 電 腦, 似 乎 沉 浸 在 她 自 己 的 網 路 世 界 中, 不 被 打 擾! 經 由 老 師 的 介 紹 下 才 知 道, 原 來 小 芳 不 僅 看 不 見, 她 連 視 障 生 最 倚 賴 的 聽 覺 都 失 去 了, 在 第 一 次 和 小 芳 的 短 暫 接 觸 過 程 中, 認 識 了 小 芳 獨 特 的 溝 通 方 式 手 指 語 (Finger Language), 當 場 即 向 老 師 學 習 了 手 指 語 的 你 好 然 而, 第 一 次 與 小 芳 的 對 話, 就 在 你 好 中 開 始, 但, 也 在 你 好 中 結 束 了, 因 為, 這 簡 單 的 一 句 話, 短 短 的 兩 個 字, 可 是 卻 花 了 我 近 三 分 鐘 的 時 間 學 習! 第 一 次 與 盲 聾 生 的 接 觸, 與 其 說 是 我 們 的 第 一 次 對 話, 倒 不 如 說 是 第 一 次 打 招 呼 吧, 在 我 如 此 積 極 地 嘗 試 溝 通 之 下, 卻 僅 能 如 此 簡 短 的 打 聲 招 呼, 更 遑 論 其 他 以 一 般 互 動 模 式 和 小 芳 接 觸 者, 幾 乎 無 法 進 行 任 何 的 對 話 或 溝 通, 第 一 次 的 接 觸, 讓 我 體 認 了 盲 聾 生 與 人 的 溝 通 真 的 是 困 難 重 重 第 一 次 短 暫 的 相 逢 無 法 讓 我 們 有 更 進 一 步 的 交 流, 但 卻 也 讓 我 不 禁 反 思 : 這 麼 特 殊 的 溝 通 方 式, 有 多 少 人 會 使 用 呢? 她 是 如 何 學 習 的 呢? 她 有 什 麼 休 閒 娛 樂 嗎? 她 還 有 其 他 的 溝 通 方 式 嗎? 平 時 有 什 麼 人 可 以 和 她 溝 通 呢? 溝 通 上 會 遇 到 甚 麼 困 難 呢? 我 能 提 供 甚 麼 樣 的 幫 助 呢? 心 中 的 疑 問 一 個 一 個 不 斷 地 冒 出, 對 於 這 樣 看 不 見 也 聽 不 到 的 盲 聾 雙 障 孩 子, 開 啟 對 話 這 件 事 似 乎 變 得 好 難 溝 通 是 人 與 人 互 動 的 橋 樑, 人 們 藉 由 溝 通 達 成 各 式 各 樣 訊 息 的 傳 遞 及 情 感 的 交 流 然 而, 當 溝 通 出 現 問 題 時, 不 但 難 以 向 他 人 傳 遞 訊 息, 進 而 表 達 自 己 的 情 感 及 需 求, 更 甚 則 恐 造 成 互 動 上 的 誤 解 與 障 礙 本 研 究 即 以 盲 聾 大 學 生 溝 通 困 境 與 需 求 為 主 軸, 探 討 在 缺 乏 視 覺 與 聽 覺 狀 況 下 的 盲 聾 大 學 生 是 如 何 與 他 人 進 行 溝 通 互 動, 其 在 溝 通 時 所 面 臨 到 的 困 境 是 什 麼? 以 及 在 面 對 這 樣 的 溝 通 困 境 時 會 有 什 麼 需 求? 一 研 究 目 的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主 旨 動 機 與 背 景, 本 研 究 目 的 即 在 瞭 解 盲 聾 大 學 生 在 溝 通 上 的 困 境, 並 加 以 探 討 盲 聾 大 學 生 在 溝 通 上 的 需 求, 以 期 能 針 對 盲 聾 大 學 生 在 溝 通 上 遭 遇 困 境 所 衍 生 之 需 求, 提 出 改 善 建 議 二 研 究 問 題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問 題 如 下 : ( 一 ) 盲 聾 大 學 生 在 溝 通 上 所 遭 遇 的 困 境 為 何? ( 二 ) 盲 聾 大 學 生 因 溝 通 問 題 而 衍 生 的 需 求 為 何? 貳 研 究 方 法 一 研 究 取 向 本 研 究 以 質 性 研 究 為 取 向, 藉 由 深 度 訪 談, 蒐 集 多 元 資 料, 深 入 探 討 盲 聾 大 學 生 在 大 學 生 活 中 的 溝 通 困 境 與 其 溝 通 需 求 為 何 二 實 施 程 序 ( 一 ) 前 導 階 段 : 在 產 生 動 機 與 確 定 研 究 對 象 之 後, 即 利 用 時 間 修 習 質 性 研 究 課 程 並 閱 讀 盲 聾 相 關 文 獻, 擬 定 研 究 方 向, 進 行 試 探 性 研 究, 以 確 定 研 究 方 向 的 可 行 性 ( 二 ) 計 畫 階 段 : 在 進 行 了 試 探 性 訪 談 確 定 本 研 究 的 可 行 性, 便 開 始 著 手 擬 訂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確 定 研 究 的 方 法, 並 進 行 初 步 研 究 計 畫 的 撰 寫 ( 三 ) 執 行 階 段 : 本 研 究 之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為 透 過 訪 談, 再 輔 以 觀 察 檔 案 文 件 以 及 研 究 者 的 省 思 日 誌 ( 四 ) 撰 寫 報 告 階 段 : 資 料 整 理 與 分 析 後 歸 納 出 所 得 的 研 究 結 果, 並 將 得 出 的 結 論 撰 寫 成 研 究 報 告, 據 實 呈 現 研 究 的 結 13

2015(2),12-20 頁 果 三 研 究 參 與 者 ( 一 )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小 芳 ( 化 名 ), 是 研 究 者 在 臺 北 某 特 殊 學 校 任 教 時 的 學 生, 目 前 25 歲, 曾 就 讀 於 嘉 義 某 私 立 大 學 社 會 工 作 學 系, 領 有 極 重 度 多 重 障 礙 之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 視 障 極 重 度 聽 障 極 重 度 ), 是 全 臺 唯 一 一 位 就 讀 大 學 的 盲 聾 者 由 於 小 芳 看 不 見 也 聽 不 到, 又 其 自 小 學 二 年 級 學 習 手 指 語 之 後 方 開 始 與 外 界 有 所 互 動, 正 式 開 啟 其 學 習 之 路, 目 前 已 順 利 自 大 學 畢 業 ( 於 104 年 6 月 畢 業 ) ( 二 ) 研 究 參 與 者 本 研 究 的 參 與 者, 主 要 包 含 : 1. 師 長 : 大 學 時 期 老 師 高 中 老 師 2. 同 儕 : 同 學 室 友 3. 其 他 : 餐 廳 阿 姨 便 利 商 店 員 工 4. 個 案 本 身 四 研 究 者 角 色 ( 一 ) 研 究 者 的 背 景 研 究 者 畢 業 於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畢 業 後 進 入 臺 北 市 的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任 教 五 年, 教 導 盲 生 與 多 重 障 礙 學 生, 目 前 任 教 於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屬 啟 聰 學 校, 對 於 視 障 學 生 以 及 聽 障 學 生 之 學 習 特 性 溝 通 互 動 習 慣 皆 有 長 時 間 之 觀 察 接 觸 與 了 解 而 研 究 者 曾 教 導 過 小 芳 2 年 的 時 間, 對 於 盲 聾 生 的 學 習 方 式 與 溝 通 管 道 皆 有 所 認 識 與 了 解, 並 能 使 用 小 芳 所 使 用 的 五 種 溝 通 方 式 與 小 芳 進 行 對 話 ( 二 ) 研 究 者 的 角 色 在 整 個 研 究 過 程 中, 研 究 者 扮 演 了 研 究 參 與 者 觀 察 及 傾 聽 者 值 得 信 賴 的 夥 伴 等 不 同 角 色, 透 過 不 同 角 色 的 變 換, 蒐 集 研 究 所 需 相 關 資 料 五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本 研 究 資 料 蒐 集 來 源 包 括 了 訪 談 觀 察 研 究 省 思 日 誌 及 檔 案 文 件 等 四 個 方 面, 因 此, 在 資 料 處 理 方 式 上, 也 就 以 此 四 方 面 來 進 行 分 類 編 碼 分 別 以 I 代 表 訪 談 O 代 表 觀 察 D 代 表 研 究 省 思 日 誌 F 代 表 檔 案 文 件 ; 在 訪 談 資 料 中, 其 中 的 次 代 碼 是 代 表 著 訪 談 對 象, 分 別 以 ST 代 表 高 中 老 師 CT 代 表 大 學 老 師 C 代 表 同 儕 O 代 表 其 他 人 員 CA 代 表 個 案 ; 在 觀 察 資 料 中, 其 中 的 次 代 碼 是 代 表 著 觀 察 地 點, 分 別 以 R 代 表 餐 廳 S 代 表 便 利 商 店 D 代 表 學 生 宿 舍 C 代 表 資 源 教 室 ; 在 檔 案 文 件 資 料 中, 其 中 的 次 代 碼 是 代 表 著 文 件 來 源, 分 別 以 E 代 表 信 件 F 代 表 臉 書 C 代 表 盲 用 電 腦 對 話 H 代 表 作 業 W 代 表 文 章, 各 類 資 料 編 碼 範 例 及 其 意 涵 如 表 1 所 示 而 在 研 究 的 過 程 中, 為 顧 及 各 項 資 料 的 完 整 性, 資 料 分 析 的 過 程 為 : 轉 譯 訪 談 資 料 閱 讀 文 本 內 容 及 排 序 編 碼 發 展 主 題 架 構 並 建 立 概 念 另 外, 為 了 確 保 資 料 來 源 的 可 靠 性 及 資 料 本 身 的 真 實 性, 在 本 研 究 中 使 用 厚 實 的 描 述 三 角 驗 證 同 儕 檢 核 研 究 者 參 與 檢 核 以 及 研 究 者 自 省 等 方 式 來 進 行 資 料 的 檢 視, 以 提 升 本 研 究 的 信 賴 度 表 1 研 究 資 料 代 碼 及 其 意 涵 範 例 一 覽 表 資 料 類 型 編 碼 範 例 意 涵 說 明 訪 談 ICT11030922 103 年 09 月 22 日 對 大 學 導 師 進 行 的 訪 談 資 料 觀 察 OR1031025 103 年 10 月 25 日 在 餐 廳 的 觀 察 紀 錄 研 究 省 思 日 誌 D1031115 103 年 11 月 15 日 的 研 究 省 思 日 誌 紀 錄 檔 案 文 件 FE1031008 103 年 10 月 08 日 的 信 件 內 容 14

2015(2),12-20 頁 參 結 果 依 據 教 師 同 儕 及 其 他 相 關 人 員 之 訪 談 結 果, 針 對 小 芳 在 溝 通 上 的 困 境 與 需 求 歸 納 彙 整 如 下 : 一 盲 聾 大 學 生 溝 通 之 困 境 ( 一 ) 認 知 學 習 的 差 距 : 包 含 了 1. 詞 彙 概 念 的 不 足, 導 致 溝 通 過 程 困 難 重 重 ;2. 抽 象 概 念 的 缺 乏, 導 致 訊 息 傳 遞 及 接 收 困 難 ;3. 理 解 能 力 的 受 限, 導 致 溝 通 成 效 無 法 百 分 百 ;4. 不 具 備 就 讀 大 學 能 力, 無 法 參 與 課 堂 互 動 ( 二 ) 生 活 經 驗 的 缺 乏 : 包 括 1. 有 限 的 生 活 圈, 訊 息 刺 激 來 源 不 足, 導 致 溝 通 缺 乏 共 通 話 題 ;2. 日 常 經 驗 匱 乏, 造 成 互 動 難 以 生 活 化, 溝 通 侷 限 個 人 化 ;3. 絕 對 經 驗 主 義 者, 背 景 知 識 不 足, 成 為 溝 通 大 阻 礙 ( 三 ) 本 身 障 礙 特 質 的 影 響 :1. 不 適 當 的 肢 體 接 觸, 導 致 關 係 無 法 建 立 ;2. 自 我 為 中 心 的 話 題, 無 法 引 起 共 鳴 ;3. 命 令 式 的 用 語, 導 致 觀 感 不 佳, 降 低 溝 通 意 願 ;4. 封 閉 式 的 溝 通 方 式 及 表 象 的 溝 通 內 容, 使 得 話 題 難 以 繼 續 ( 四 ) 時 間 的 限 制 :1. 溝 通 管 道 多 元 但 耗 時, 需 有 足 夠 的 耐 性 及 時 間 ;2. 釐 清 對 話 用 語, 拉 長 溝 通 時 間, 降 低 溝 通 效 能 二 盲 聾 大 學 生 溝 通 困 境 所 衍 生 出 之 需 求 ( 一 ) 學 習 上 的 需 求 : 強 調 1. 培 養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縮 短 認 知 落 差 的 距 離 ;2. 給 予 自 由 探 索 的 機 會, 擴 充 生 活 經 驗 ;3. 提 供 真 實 的 生 活 情 境, 跳 脫 自 我 優 越 意 識 ;4. 教 導 規 劃 組 織 的 能 力, 深 入 談 話 內 容 ( 二 ) 輔 具 上 的 需 求 : 進 行 1. 主 題 溝 通 板 的 製 作, 縮 短 溝 通 時 間 ; 2. 無 障 礙 網 路 介 面 的 提 升, 提 升 自 主 生 活 能 力, 創 造 共 通 話 題 ;3. 收 音 轉 譯 程 式 之 協 助, 增 加 訊 息 接 收 來 源 ( 三 ) 其 他 需 求 : 包 含 1. 連 結 社 群, 持 續 互 動 ;2. 個 人 助 理 的 協 助 ; 3. 社 會 建 構 的 問 題 肆 結 論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依 循 研 究 問 題 之 相 關 脈 絡, 整 理 以 下 幾 項 結 論 : 一 根 據 教 師 同 儕 及 相 關 人 員 訪 談 結 果, 歸 納 彙 整 出 盲 聾 大 學 生 溝 通 之 困 境 主 要 如 下 : ( 一 ) 在 認 知 學 習 的 差 距 上, 因 為 詞 彙 概 念 的 不 足, 導 致 小 芳 在 溝 通 過 程 困 難 重 重 ; 再 者, 因 為 抽 象 概 念 的 缺 乏, 讓 小 芳 在 訊 息 傳 遞 以 及 訊 息 接 收 上 皆 產 生 了 困 難 ; 再 加 上 基 本 理 解 能 力 的 受 限 導 致 小 芳 在 與 人 溝 通 成 效 上 無 法 達 到 百 分 之 百 的 溝 通 ; 最 重 要 的, 小 芳 本 身 不 具 備 就 讀 大 學 的 能 力, 使 其 無 法 參 與 課 堂 上 之 互 動, 種 種 因 素 皆 對 小 芳 在 溝 通 上 造 成 影 響 ( 二 ) 在 生 活 經 驗 缺 乏 上, 因 為 有 限 的 生 活 圈, 訊 息 刺 激 來 源 不 足, 讓 小 芳 在 與 人 溝 通 上 缺 乏 了 共 通 的 話 題 ; 另 外, 由 日 常 經 驗 匱 乏, 我 們 習 以 為 常 的 日 常 時 事 談 論, 卻 對 小 芳 的 溝 通 造 成 了 極 大 的 負 荷, 造 成 互 動 難 以 生 活 化, 溝 通 侷 限 個 人 化 的 情 形 ; 而 小 芳 溝 通 上 最 大 的 阻 礙 便 是 因 為 絕 對 經 驗 主 義 者 造 成 背 景 知 識 的 不 足, 也 讓 小 芳 與 他 人 的 溝 通 產 生 了 層 層 阻 礙 15

2015(2),12-20 頁 ( 三 ) 在 本 身 障 礙 特 質 對 溝 通 的 影 響 上, 由 於 不 適 當 的 肢 體 接 觸, 導 致 小 芳 與 他 人 的 關 係 難 以 建 立 ; 再 加 上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的 話 題, 無 法 引 起 旁 人 的 共 鳴, 導 致 溝 通 不 易 ; 此 外, 命 令 式 的 用 語, 常 導 致 她 對 小 芳 的 觀 感 不 佳, 因 而 降 低 溝 通 意 願 ; 最 後, 封 閉 式 的 溝 通 方 式 及 表 象 的 溝 通 內 容, 也 讓 小 芳 每 每 在 與 人 溝 通 的 過 程 中, 話 題 往 往 難 以 繼 續, 使 得 雙 方 的 溝 通 就 此 打 住 ( 四 ) 在 時 間 的 限 制 上, 雖 然 小 芳 與 人 的 溝 通 管 道 相 當 多 元, 但 卻 也 相 對 耗 時, 因 此, 需 有 足 夠 的 耐 性 與 時 間 方 能 建 立 彼 此 的 溝 通 對 話 ; 另 外, 在 溝 通 過 程 中, 常 常 須 不 斷 釐 清 溝 通 用 語, 不 僅 拉 長 溝 通 時 間, 同 時 也 降 低 彼 此 的 溝 通 效 能, 往 往 也 是 造 成 溝 通 困 境 的 一 大 因 素 二 針 對 上 述 四 方 面 的 溝 通 困 境, 亦 歸 納 整 理 出 其 衍 生 之 相 對 需 求 ( 一 ) 在 學 習 需 求 上, 針 對 認 知 能 力 及 生 活 經 驗 上 的 不 足, 應 再 多 培 養 小 芳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以 縮 短 學 習 認 知 落 差 的 距 離, 並 加 強 其 主 動 學 習 的 習 慣 ; 此 外, 並 提 供 自 由 探 索 的 機 會, 以 擴 充 小 芳 生 活 經 驗 的 學 習 ; 真 實 情 境 的 提 供 亦 是 不 可 少 的, 讓 小 芳 跳 脫 自 我 優 越 意 識, 使 其 更 貼 近 真 實 生 活 情 境, 方 能 達 到 溝 通 核 心 ; 最 後, 教 導 規 劃 組 織 的 能 力, 以 便 深 入 談 話 內 容, 可 使 其 對 於 事 件 的 脈 絡 理 解 更 加 清 楚, 連 結 事 件 前 後 關 鍵 因 素, 將 能 大 大 提 升 小 芳 的 溝 通 效 能 ( 二 ) 在 輔 具 需 求 上, 透 過 主 題 溝 通 板 的 製 作 與 應 用, 針 對 常 用 的 對 話 內 容 製 作 一 套 主 題 溝 通 板, 將 可 大 大 減 低 在 溝 通 互 動 上 的 時 間 ; 而 無 障 礙 網 路 介 面 的 提 升, 不 僅 讓 小 芳 在 自 主 學 習 能 力 上 可 大 大 提 升, 更 可 創 造 共 通 話 題, 對 其 在 與 人 溝 通 的 困 境 上 將 能 有 所 改 善 ; 最 後, 收 音 轉 譯 程 式 的 協 助, 將 能 增 加 訊 息 接 收 來 源, 不 僅 可 讓 小 芳 在 訊 息 廣 度 接 收 大 大 擴 展, 亦 能 加 強 其 溝 通 反 應 能 力, 對 於 整 體 之 溝 通 效 能 及 與 外 界 之 溝 通 互 動 多 有 助 益 ( 三 ) 在 其 他 需 求 上, 溝 通 互 動 的 不 中 斷 才 是 促 進 小 芳 溝 通 能 力 的 不 二 法 門, 社 群 的 連 結, 讓 小 芳 有 持 續 溝 通 的 對 象, 將 能 持 續 維 持 其 溝 通 能 力 ; 另 外, 個 人 助 理 的 協 助, 將 能 協 助 小 芳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探 索 認 識 這 個 世 界, 發 揮 小 芳 最 大 的 學 習 潛 能, 甚 而 未 來 能 回 饋 社 會, 必 定 能 讓 小 芳 的 人 生 有 所 不 同 ; 最 後, 社 會 建 構 的 問 題, 如 何 建 立 一 個 友 善 的 社 會 情 境, 讓 小 芳 真 正 處 於 一 個 無 障 礙 的 溝 通 環 境 中, 不 再 只 是 小 芳 單 方 面 的 學 習, 而 是 溝 通 者 雙 方 的 努 力, 將 是 未 來 持 續 努 力 的 目 標 伍 建 議 根 據 上 述 盲 聾 者 的 溝 通 困 境, 以 及 因 為 溝 通 困 境 所 衍 生 出 之 溝 通 需 求 之 結 論, 針 對 盲 聾 者 在 溝 通 教 學 上 以 及 未 來 研 究 兩 部 分 提 出 幾 點 建 議 : 一 對 盲 聾 者 溝 通 教 學 之 建 議 16

2015(2),12-20 頁 ( 一 ) 真 實 情 境 的 學 習 : 教 學 者 應 避 免 因 為 學 生 為 障 礙 者, 為 了 給 予 鼓 勵 而 提 供 過 度 的 正 向 經 驗, 導 致 學 生 太 過 理 想 化 而 不 瞭 解 真 實 的 社 會 情 境, 除 了 適 度 地 給 予 鼓 勵 外, 還 是 應 讓 學 生 了 解 自 己 的 定 位, 才 不 會 與 社 會 脫 節 而 不 自 知 ( 二 ) 由 外 而 內 的 體 驗 學 習 : 如 何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讓 小 芳 可 以 除 了 以 自 我 本 身 為 出 發 點 外, 學 習 從 外 在 事 物 的 認 識 進 而 回 到 自 我 本 身 是 相 當 重 要 地, 了 解 許 多 事 務 皆 是 由 外 在 環 境 外 在 事 物 為 中 心 而 出 發, 世 界 並 非 繞 著 自 己 本 身 打 轉, 進 而 能 主 動 了 解 探 索 自 己 以 外 地 人 事 物, 不 再 事 事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對 其 在 各 方 面 的 學 習 都 是 一 大 挑 戰 二 對 未 來 研 究 之 建 議 ( 一 ) 擴 增 研 究 訪 談 對 象 : 本 研 究 之 訪 談 對 象 侷 限 於 大 學 學 校 生 活 中 的 人 員, 然 而 溝 通 情 境 並 不 僅 出 現 於 學 校 生 活 中, 除 了 學 校 課 程 之 外, 許 多 課 餘 時 間, 有 更 多 的 溝 通 互 動 可 能, 隨 處 皆 有 溝 通 互 動 之 機 會, 建 議 未 來 在 研 究 對 象 選 取 上, 可 擴 大 訪 談 對 象, 了 解 在 不 同 情 境 中 盲 聾 者 之 溝 通 狀 態, 不 同 人 員 面 對 盲 聾 者 溝 通 時 可 能 會 有 的 困 境 及 反 應, 以 期 蒐 集 更 多 元 客 觀 之 研 究 結 果 ( 二 ) 探 討 職 場 溝 通 議 題 : 本 研 究 針 對 盲 聾 大 學 生 的 溝 通 困 境 進 行 探 討, 是 希 望 透 過 大 學 這 個 小 型 社 會 的 縮 影 了 解 盲 聾 者 的 溝 通 困 境, 但 最 終 仍 是 希 望 了 解 在 整 個 大 社 會 環 境 下 盲 聾 者 可 能 面 臨 的 溝 通 問 題, 特 別 是 未 來 在 職 場 上 就 業 時, 將 會 面 臨 何 種 困 境, 面 對 相 關 困 境 時, 我 們 應 如 何 協 助 盲 聾 者 克 服 困 境, 使 其 順 利 進 入 職 場 就 業 因 此, 對 於 後 續 的 研 究, 研 究 者 認 為 可 以 繼 續 針 對 在 職 場 上 就 業 的 盲 聾 者, 進 行 相 關 的 探 討 與 研 究 陸 參 考 文 獻 王 阿 勉 (2004) 溝 通 與 管 理 實 務 的 語 言 訓 練 載 於 林 寶 貴 ( 主 編 ), 溝 通 障 礙 : 理 論 與 實 務 ( 頁 39-50) 臺 北 市, 心 理 朱 淑 玲 (2009) 家 庭 支 援 計 畫 對 視 聽 多 重 障 礙 兒 童 發 展 之 影 響 研 究 以 初 期 發 展 階 段 為 主 國 小 特 殊 教 育,47,51-63 江 吟 梓 蘇 文 賢 ( 譯 )(2010) 教 育 質 性 研 究 臺 北 市 : 學 富 文 化 (Lichtman, M.,2008) 沈 詩 維 (2013) 一 位 視 障 者 人 際 關 係 之 質 性 研 究 (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臺 北 市 林 玉 霞 (2004): 盲 聾 雙 障 者 的 功 能 性 溝 通 技 巧 評 估 2004 視 覺 障 礙 教 育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 視 障 教 育 與 重 建 中 心 林 玉 霞 譯 (2011) 聽 覺 障 礙 載 於 : 特 殊 教 育 導 論 ~ 教 與 學 的 理 論 與 實 踐 ( 第 九 章 ) 臺 北 市 : 華 騰 文 化 (Heward, W. L.) 林 寶 貴 (1994) 語 言 障 礙 與 矯 治 臺 北 市 : 五 南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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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21-47 頁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之 研 究 莊 淳 如 高 雄 市 王 公 國 小 黃 玉 枝 國 立 屏 東 大 學 特 教 系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識 字 學 習 的 成 效, 以 及 比 較 以 韻 文 字 族 文 和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進 行 之 識 字 教 學 的 成 效 研 究 方 法 採 用 單 一 受 試 實 驗 設 計 模 式 中 的 撤 回 實 驗 設 計, 使 用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針 對 兩 名 國 小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進 行 共 十 個 單 元 的 教 學 實 驗, 並 實 施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聽 寫 與 聽 詞 選 字 四 項 分 測 驗 之 識 字 成 效 評 量, 收 集 受 試 者 在 基 線 期 教 學 處 理 期 短 期 保 留 期 和 長 期 保 留 期 之 表 現, 以 目 視 法 和 C 統 計 進 行 分 析 本 研 究 主 要 結 果 如 下 : 一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後, 在 識 字 成 效 評 量 具 有 立 即 成 效 二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後, 在 識 字 成 效 評 量 具 有 短 期 和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三 韻 文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識 字 教 學 在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部 份, 只 有 聽 詞 選 字 分 測 驗 顯 示 韻 文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相 同 四 韻 文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識 字 教 學 在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部 份, 整 體 得 分 和 聽 寫 分 測 驗 顯 示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優 於 韻 文 字 族 文, 看 字 造 詞 分 測 驗 則 顯 示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優 於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關 鍵 詞 :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21

2015(2),21-47 頁 緒 論 閱 讀 是 一 切 學 習 的 根 本, 目 前 學 校 教 育 中 不 論 那 一 學 科, 學 習 教 材 的 呈 現 都 是 以 文 字 為 主, 因 此 閱 讀 的 能 力 實 為 學 習 之 基 礎 除 了 應 付 學 校 的 學 習 活 動 需 要 閱 讀 能 力, 日 常 生 活 中 種 種 活 動 也 牽 涉 到 閱 讀 能 力 的 使 用, 例 如 : 用 餐 時 需 閱 讀 菜 單 點 餐 購 物 時 需 閱 讀 標 籤 上 的 名 稱 使 用 各 種 產 品 前 可 能 需 先 閱 讀 使 用 的 方 式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時 需 要 閱 讀 路 線 或 站 名 從 閱 讀 報 紙 雜 誌 廣 告 傳 單 獲 得 各 項 訊 息 等, 生 活 中 處 處 要 使 用 到 個 人 的 閱 讀 能 力, 因 此 不 能 忽 視 閱 讀 能 力 的 重 要 性 然 而 閱 讀 是 個 極 複 雜 的 歷 程, 包 括 了 識 字 與 理 解 兩 個 主 要 成 份, 其 中 識 字 又 是 最 基 礎 的 部 份,Shaywitz(1996) 指 出 識 字 困 難 是 造 成 閱 讀 困 難 最 根 本 的 原 因, 孟 瑛 如 (2000) 也 認 為 如 果 在 最 初 的 識 字 學 習 就 遭 遇 到 困 難, 之 後 理 解 文 章 內 容 的 學 習 也 會 更 加 困 難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本 國 語 文 領 域 中 也 具 體 的 對 國 小 一 年 級 到 國 中 三 年 級 學 生 訂 出 識 字 量 的 範 圍 標 準 : 國 小 一 ~ 三 年 級 要 能 認 讀 1000~1200 字 國 小 四 ~ 六 年 級 要 能 認 讀 2200~2700 字 國 中 一 ~ 三 年 級 要 能 認 讀 3000~ 4500 字 ( 教 育 部,2003) 訂 立 此 識 字 範 圍 的 想 法 應 是 認 為 個 體 需 有 一 定 的 識 字 量, 才 能 應 付 學 校 課 業 的 學 習, 或 解 決 生 活 中 最 基 本 食 衣 住 行 育 樂 和 社 會 參 與 的 需 求 ( 王 瓊 珠 洪 儷 瑜 陳 秀 芬,2007) 識 字 能 力 除 了 是 學 習 的 基 礎 和 建 構 知 識 的 基 石, 其 也 有 助 於 學 童 生 活 能 力 與 品 質 的 提 昇, 應 視 為 重 要 技 能 來 教 導 常 用 的 識 字 教 學 方 法 或 策 略 有 :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法 部 件 識 字 教 學 法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 注 音 識 字 教 學 法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等 ( 孟 瑛 如 張 淑 蘋,2003; 張 新 仁 韓 孟 蓉,2004; 洪 儷 瑜 黃 冠 穎,2006), 這 些 方 法 都 有 其 不 同 的 理 論 依 據 與 優 缺 點 以 下 分 述 之 :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主 要 是 把 字 集 中 起 來 學 習 此 法 的 優 點 為 能 突 出 漢 字 的 結 構 規 則, 使 文 字 學 習 更 富 意 義 化 ( 孟 瑛 如 張 淑 蘋,2003; 張 新 仁 22

2015(2),21-47 頁 韓 孟 蓉,2004; 洪 儷 瑜 黃 冠 穎,2006), 缺 點 則 是 若 相 似 字 若 過 於 集 中 或 字 量 太 大, 兒 童 可 能 會 容 易 產 生 混 淆 情 形 ( 萬 雲 英,1991) 部 件 識 字 教 學 亦 屬 於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的 一 種 方 法, 為 根 據 中 文 字 形 規 則 研 發 的 教 學 策 略 ( 洪 儷 瑜 黃 冠 穎,2006), 部 件 的 定 位 介 於 筆 劃 和 部 首 之 間, 可 以 小 至 筆 劃 也 可 以 大 至 部 首, 是 構 成 漢 字 的 零 組 件, 也 是 書 寫 的 最 小 單 位 ( 黃 沛 榮, 2003) 黃 沛 榮 (2003) 認 為 部 件 識 字 教 學 應 先 選 出 構 字 率 較 高 的 部 件 組 成 單 字, 再 組 成 詞 語, 編 成 課 文 ; 教 學 時 則 是 由 整 體 有 意 義 的 課 文 到 抽 象 的 部 件 概 念 與 應 用 ( 黃 沛 榮,2003; 洪 儷 瑜 黃 冠 穎,2006), 與 現 行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不 同 的 是 生 字 之 間 具 有 共 同 的 部 件, 可 突 出 字 形 結 構 其 優 點 為 適 合 所 有 的 漢 字, 能 符 合 漢 字 字 形 有 意 義 的 區 辨 單 位, 不 需 記 憶 字 片 片 段 段 的 筆 劃, 可 以 減 低 學 習 者 記 憶 負 荷 量 ; 缺 點 則 是 某 些 部 件 非 整 字, 也 不 易 命 名, 或 形 狀 相 同, 因 而 不 易 記 ( 王 瓊 珠,2005)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 為 台 灣 現 行 國 語 文 的 識 字 教 學 法, 先 閱 讀 課 文, 按 課 文 順 序 選 出 句 子, 再 由 句 子 中 摘 出 新 詞 與 生 字, 然 後 再 教 識 字, 是 以 字 不 離 詞 詞 不 離 句 句 不 離 文 為 原 則 的 教 學 方 式 ( 孟 瑛 如 張 淑 蘋, 2003; 張 新 仁 韓 孟 蓉,2004) 將 所 有 語 文 活 動 分 散 在 各 單 元 中 進 行, 使 學 習 者 從 文 章 閱 讀 中 學 到 與 教 學 字 有 關 的 詞 彙 句 法 文 意, 在 具 體 的 語 言 環 境 中 學 習 有 關 字 形 字 音 字 義 的 知 識, 其 優 點 是 識 字 與 閱 讀 的 能 力 同 時 增 加, 缺 點 則 是 沒 有 系 統 的 教 學, 學 習 者 不 易 從 中 類 歸 掌 握 文 字 的 規 則 ( 洪 儷 瑜 黃 冠 穎,2006) 注 音 識 字 教 學 法 是 國 語 科 教 學 時 常 用 之 輔 助 方 法, 運 用 注 音 符 號 來 輔 助 教 學 及 學 習 字 音 由 於 中 國 字 為 表 意 文 字, 注 音 符 號 可 以 補 足 無 法 從 字 形 判 斷 讀 音 的 不 足 ( 孟 瑛 如 張 淑 蘋,2003) 國 小 兒 童 入 學 後 的 前 十 週 即 是 進 行 注 音 符 號 的 教 學, 透 過 認 識 注 音 符 號 練 習 拼 讀 注 音 的 規 則, 學 習 拼 讀 注 音 的 課 文 語 詞 語 句, 其 後 進 入 國 字 的 國 語 文 教 學 也 是 藉 由 拼 讀 注 音 為 輔 助 然 而, 從 研 究 者 在 23

2015(2),21-47 頁 資 源 班 的 教 學 經 驗 中 發 現, 雖 然 國 語 文 的 教 學 從 注 音 符 號 能 力 的 培 養 開 始, 低 年 級 學 生 的 國 語 補 教 教 學 也 會 強 調 注 音 符 號 能 力 的 習 得, 但 識 字 有 困 難 的 學 生 即 使 花 費 許 多 時 間 與 心 力 習 得 拼 讀 注 音 的 能 力, 他 們 在 國 字 的 認 讀 仍 十 分 仰 賴 拼 讀 注 音, 不 但 拼 讀 速 度 慢, 時 常 拼 錯, 且 褪 除 注 音 符 號 後, 認 讀 國 字 對 他 們 來 說 仍 感 困 難, 認 讀 注 音 符 號 的 能 力 對 於 增 進 識 字 能 力 的 助 益 不 明 顯 曾 世 杰 陳 淑 麗 (2007) 的 研 究 結 果 也 顯 示 : 語 言 成 份 的 補 教 其 效 益 是 有 特 定 性 的, 注 音 對 於 識 字 與 閱 讀 能 力 並 沒 有 遷 移 的 效 果, 教 導 注 音 就 是 學 會 注 音, 識 字 的 能 力 並 不 會 跟 著 進 步 洪 儷 瑜 黃 冠 穎 (2006) 也 提 到 國 內 補 救 教 學 的 研 究 發 現 聲 韻 處 理 的 教 學 成 效 僅 限 於 符 號 的 認 讀, 沒 有 識 字 或 閱 讀 的 類 化 成 效 注 音 符 號 僅 有 輔 助 識 字 之 效 果, 因 此 識 字 有 困 難 的 學 生 並 無 法 依 賴 注 音 符 號 能 力 來 幫 助 識 字, 仍 需 有 合 適 的 識 字 教 學 策 略 才 能 幫 助 他 們 識 字 能 力 的 提 昇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則 是 一 種 結 合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與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的 教 學 法 所 謂 字 族 文 是 一 種 根 據 漢 字 的 結 構 規 律, 以 一 組 具 有 相 同 構 形 母 體, 且 音 形 相 近 的 漢 字 做 為 識 字 對 象, 新 創 編 的 課 文 類 型 ( 戴 汝 潛 郝 嘉 杰, 1999), 亦 即 以 一 個 構 字 能 力 強 的 獨 體 字 或 合 體 字 作 為 母 體 字, 帶 出 一 組 含 有 母 體 字 之 子 體 字 組 成 字 族, 來 編 寫 成 文 章 以 進 行 教 學 的 教 學 法 字 族 文 是 依 靠 母 體 字 來 擴 展 識 字 率, 依 靠 字 族 組 幫 助 快 速 識 字, 依 靠 字 族 文 的 語 言 情 境 促 進 識 字 ( 孟 瑛 如 張 淑 蘋, 2003) 將 欲 教 學 的 文 字 以 字 族 的 方 式 呈 現, 字 與 字 之 間 有 結 構 上 的 關 聯 與 規 則 可 尋, 文 字 以 較 有 系 統 的 方 式 呈 現, 有 助 於 歸 類 與 統 整 ; 而 用 有 意 義 的 文 章 形 式 呈 現 教 學 內 容, 也 使 得 字 的 意 義 獲 得 連 貫, 透 過 理 解 可 有 助 於 記 憶, 可 以 說 結 合 了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法 與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 的 優 點 在 瞭 解 上 述 各 種 教 學 方 法 的 特 性 及 優 缺 點 後, 研 究 者 認 為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以 母 體 字 結 合 不 同 部 首 或 偏 旁 來 衍 生 字 族, 以 字 族 作 為 教 學 的 目 標 字, 目 標 字 之 間 有 結 構 上 的 關 聯, 學 習 障 礙 兒 童 能 較 容 易 掌 握 文 字 的 規 則, 且 以 文 章 形 24

2015(2),21-47 頁 式 呈 現 教 學 內 容, 讓 文 字 的 學 習 在 有 意 義 的 情 境 中 進 行, 字 形 字 音 字 義 獲 得 連 結 可 有 助 於 記 憶 文 字, 王 淑 貞 (2000) 杜 晉 秀 (2004) 吳 慧 聆 (2005) 和 邱 珮 瑜 (2007) 的 研 究 亦 顯 示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對 於 學 習 障 礙 或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為 有 效 之 識 字 教 學 法, 但 因 這 些 研 究 實 驗 教 學 時, 僅 單 獨 使 用 韻 文 形 式 字 族 文 或 非 韻 文 形 式 的 字 族 文, 因 此 本 研 究 除 了 瞭 解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對 兩 位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的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也 進 一 步 比 較 以 韻 文 呈 現 之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呈 現 之 字 族 文 教 學, 學 生 之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是 否 有 差 異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以 兩 名 國 小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旨 在 探 討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學 習 障 礙 之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識 字 學 習 的 成 效, 及 比 較 韻 文 形 式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形 式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之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有 何 差 異 研 究 探 討 自 變 項 與 依 變 項 之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採 用 單 一 受 試 實 驗 設 計 (single-subject experiment design) 模 式 的 撤 回 實 驗 設 計 (withdrawal design) 進 行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研 究 研 究 架 構 圖 如 圖 1 所 示 控 制 變 項 1. 教 學 者 2. 教 學 時 間 地 點 3. 評 量 者 4. 評 量 方 式 5. 增 強 方 式 自 變 項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受 試 者 兩 名 國 小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依 變 項 1. 識 字 立 即 成 效 2. 識 字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3. 識 字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25

2015(2),21-47 頁 圖 1 研 究 架 構 圖 一 自 變 項 本 研 究 的 自 變 項 為 實 驗 處 理 階 段 所 使 用 的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其 中 各 使 用 五 篇 韻 文 形 式 字 族 文 及 五 篇 非 韻 文 形 式 字 族 文, 兩 種 形 式 課 文 交 替 編 排, 並 配 合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流 程, 對 兩 名 學 習 障 礙 之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進 行 實 驗 教 學 每 篇 字 族 文 由 一 組 字 族 編 成, 每 組 字 族 有 五 個 字, 包 括 一 個 母 體 字 與 四 個 子 體 字, 每 個 字 之 間 具 有 音 形 相 近 的 特 色, 總 計 共 五 十 個 字 字 族 的 挑 選 為 研 究 者 整 理 國 小 南 一 版 國 語 課 本 第 一 到 六 冊 的 生 字, 自 其 中 篩 選 整 理 出 十 組 具 有 同 母 體 字 的 字 組 成 字 族, 字 族 中 子 體 字 不 足 四 個 字 者, 再 從 國 小 學 童 常 用 字 詞 報 告 書 ( 教 育 部,2002) 中 使 用 字 頻 序 號 在 1500 以 上 的 較 高 頻 字 中 挑 選 補 足 字 族 文 的 編 寫 研 究 者 參 考 國 語 辭 典 和 南 一 版 國 語 課 本, 以 生 活 化 的 詞 彙 和 句 子, 編 成 韻 文 和 非 韻 文 各 五 篇 作 為 實 驗 教 學 之 教 材 教 學 方 法 則 本 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之 基 本 流 程, 學 文 : 文 - 字 - 文, 識 字 : 字 族 - 字 - 字 族 ( 鄢 文 俊 盧 正 體,1994; 佟 樂 泉 張 一 清, 1999), 以 及 參 考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課 堂 操 作 程 序 ( 戴 汝 潛 郝 嘉 杰,1999), 擬 定 每 個 單 元 之 教 學 流 程 二 依 變 項 本 研 究 的 依 變 項 包 括 識 字 立 即 成 效 識 字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以 及 識 字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 一 ) 識 字 立 即 成 效 : 以 受 試 者 在 每 單 元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後 所 接 受 之 識 字 成 效 評 量 整 體 得 分 和 聽 詞 選 字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聽 寫 四 項 分 測 驗 的 得 分 為 依 變 項 ( 二 ) 識 字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 以 受 試 者 在 每 單 元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結 束 之 一 週 後 所 接 受 之 識 字 成 效 評 量 整 體 得 分 和 聽 詞 選 字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聽 寫 四 項 分 測 驗 的 得 分 為 依 變 項 ( 三 ) 識 字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 以 受 試 者 韻 文 字 族 文 及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所 有 單 元 結 束 之 後 間 隔 四 週, 所 接 受 26

2015(2),21-47 頁 之 識 字 成 效 評 量 整 體 得 分 和 聽 詞 選 字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聽 寫 四 項 分 測 驗 的 得 分 為 依 變 項 三 控 制 變 項 為 減 少 其 他 因 素 對 自 變 項 的 干 擾, 本 研 究 的 控 制 變 項 包 括 : 教 學 者 教 學 時 間 與 地 點 評 量 者 評 量 方 式 增 強 方 式, 以 維 持 研 究 的 穩 定 與 一 致 性 : ( 一 ) 教 學 者 : 為 避 免 由 不 同 教 學 者 實 施 教 學 對 教 學 結 果 造 成 影 響, 處 理 期 的 教 學 皆 由 研 究 者 擔 任, 以 確 保 教 學 的 一 致 性 ( 二 ) 教 學 時 間 與 地 點 : 教 學 時 間 每 週 五 節, 每 節 課 40 分 鐘 教 學 地 點 皆 在 研 究 者 任 教 的 資 源 班 教 室, 亦 是 兩 名 受 試 者 熟 悉 的 環 境 於 2009 年 3 月 底 開 始 進 行 基 線 期 評 量, 接 著 進 行 教 學 實 驗, 共 十 單 元, 韻 文 形 式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形 式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各 五 單 元, 交 替 進 行, 每 單 元 二 節 課, 合 計 二 十 節 課 ( 三 ) 評 量 者 : 評 量 者 皆 由 研 究 者 擔 任, 以 避 免 不 同 評 量 者 實 施 測 驗 所 帶 來 的 誤 差, 另 由 一 位 有 三 年 資 歷 特 教 教 師 根 據 受 試 者 研 究 期 間 接 受 識 字 評 量 之 紀 錄 再 次 評 分, 並 與 研 究 者 之 評 分 進 行 評 分 者 間 一 致 性 的 考 驗, 經 公 式 計 算, 小 偉 與 小 凱 一 致 性 考 驗 之 結 果 均 為 100% ( 四 ) 評 量 方 式 : 評 量 分 為 立 即 成 效 評 量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評 量 與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評 量, 三 種 評 量 的 題 目 形 式 題 目 數 量 與 評 量 程 序 皆 相 同 每 次 評 量 皆 包 含 四 項 分 測 驗, 實 施 順 序 為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聽 寫 及 聽 詞 選 字, 詳 細 評 量 方 式 與 內 容 於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中 說 明 ( 五 ) 增 強 方 式 : 為 鼓 勵 受 試 者 專 心 上 課 與 盡 力 參 與 評 量, 教 學 過 程 中 皆 使 用 相 同 的 增 強 方 式, 上 課 表 現 及 評 量 結 果 良 好 者, 視 情 形 給 予 獎 勵 章, 收 集 二 十 個 獎 勵 章 可 兌 換 獎 品 恐 龍 卡 兩 張, 或 在 下 課 時 間 使 用 資 源 班 電 腦 二 十 分 鐘 ( 可 分 段 使 用 ) 四 實 驗 研 究 設 計 本 研 究 採 單 一 受 試 撤 回 實 驗 設 計, 觀 察 字 族 文 教 學 對 增 進 兩 名 受 試 者 識 字 成 效 的 影 響, 研 究 設 計 主 要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分 別 為 基 線 期 教 學 處 理 期 和 短 期 保 留 期, 以 及 長 期 保 留 期 27

2015(2),21-47 頁 ( 一 ) 基 線 期 : 此 一 時 期 為 教 學 前 的 準 備 階 段, 評 估 兩 名 受 試 者 原 有 的 識 字 能 力, 此 階 段 不 做 教 學 介 入, 只 實 施 識 字 評 量, 以 收 集 兩 名 受 試 者 基 準 線 階 段 資 料, 評 量 字 為 欲 教 學 之 生 字 此 一 時 期 的 評 量, 研 究 者 不 給 予 任 何 的 教 學 或 指 導, 亦 不 給 予 增 強 ( 二 ) 教 學 處 理 期 : 此 一 階 段 為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的 介 入 階 段, 蒐 集 的 資 料 主 要 為 受 試 者 在 接 受 教 學 處 理 後 的 立 即 表 現 教 學 處 理 期 教 學 的 安 排 為 每 週 五 節 課, 每 節 40 分 鐘, 交 替 實 施 韻 文 形 式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與 非 韻 文 形 式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各 五 個 單 元, 每 單 元 二 節 課, 並 於 教 學 結 束 之 下 課 實 施 該 單 元 識 字 立 即 成 效 評 量 ( 三 ) 短 期 保 留 期 : 每 單 元 之 教 學 結 束 一 週 後, 進 行 識 字 短 期 保 留 評 量, 評 量 內 容 與 立 即 評 量 相 同, 共 計 實 施 十 次 此 一 階 段 的 評 量 目 的 為 蒐 集 資 料 以 觀 察 受 試 者 在 一 週 後 是 否 能 維 持 教 學 處 理 的 成 效 ( 四 ) 長 期 保 留 期 : 教 學 處 理 期 結 束 後 進 入 長 期 保 留 期, 在 教 學 全 部 結 束 四 週 後, 實 施 十 次 識 字 長 期 保 留 評 量 評 量 內 容 為 將 韻 文 字 族 文 五 個 單 元 ( 第 一 三 五 七 九 單 元 ) 之 生 字, 混 合 隨 機 分 成 五 組 生 字, 分 為 五 次 識 字 評 量,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五 個 單 元 ( 第 二 四 六 八 十 單 元 ) 之 生 字, 亦 混 合 隨 機 分 成 五 組 生 字, 分 為 五 次 識 字 評 量 評 量 項 目 題 目 數 量 與 評 量 程 序 與 立 即 成 效 評 量 相 同 韻 文 單 元 生 字 與 非 韻 文 單 元 生 字 識 字 評 量 採 交 替 實 施, 共 計 收 集 十 次 長 期 保 留 識 字 成 效 評 量 五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研 究 對 象 為 兩 名 具 有 識 字 困 難 的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篩 選 標 準 為 : 1. 智 力 正 常 或 中 等 以 上 : 在 魏 氏 兒 童 智 力 量 表 第 三 版 測 驗 結 果 之 全 量 表 智 商 在 75 以 上 2. 識 字 能 力 顯 著 低 落 : 以 中 文 年 級 28

2015(2),21-47 頁 識 字 量 表 ( 黃 秀 霜,2001) 所 測 得 的 識 字 得 分 於 該 年 級 百 分 等 級 25 以 下 ; 且 在 基 本 讀 寫 字 綜 合 測 驗 ( 洪 儷 瑜 張 郁 雯 陳 秀 芬 陳 慶 順 李 瑩 玓,2003) 的 聽 詞 選 字 看 詞 選 字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看 注 音 寫 國 字 聽 寫 分 測 驗 之 年 級 分 數 低 於 其 所 屬 年 級 至 少 一 個 年 級 以 上 ( 一 ) 小 偉 1. 魏 氏 兒 童 智 力 量 表 中 文 年 級 認 字 量 表 及 基 本 讀 寫 字 綜 合 測 驗 之 表 現 小 偉 是 一 位 四 年 級 的 男 生, 三 上 時 經 高 雄 縣 鑑 輔 會 鑑 定 為 學 習 障 礙, 智 商 為 80, 屬 於 正 常 程 度, 語 文 智 商 (90) 則 高 於 作 業 智 商 (73); 他 在 中 文 年 級 認 字 量 表 的 表 現 不 佳, 百 分 等 級 為 1, 僅 有 0.1 年 級 水 準 ; 基 本 讀 寫 字 測 驗 的 成 績 的 年 級 分 數 則 可 以 看 出 他 在 聽 詞 選 字 看 詞 選 字 看 注 音 寫 國 字 聽 寫 的 表 現 皆 低 於 1.4 年 級,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為 低 於 0.9 年 級, 與 實 際 年 級 應 有 表 現 落 差 很 大 2. 學 習 表 現 小 偉 於 三 年 級 時 由 導 師 發 現 提 出, 接 受 鑑 定 進 入 資 源 班 接 受 服 務 據 導 師 表 示, 原 班 的 課 程 他 完 全 跟 不 上, 上 課 時 通 常 是 在 發 呆, 或 做 自 己 的 的 事, 有 時 還 會 影 響 其 他 同 學 上 課, 回 家 作 業 無 法 自 己 完 成, 亦 無 法 接 受 普 通 班 的 評 量, 僅 能 做 簡 單 的 抄 寫, 且 書 寫 十 分 潦 草 易 錯 剛 進 入 資 源 班 時, 國 語 和 數 學 兩 科 均 明 顯 若 後 於 同 儕, 注 音 符 號 的 認 讀 書 寫 與 拼 讀 也 幾 乎 不 會 因 此 小 偉 一 入 資 源 班 國 語 科 就 先 從 注 音 符 號 進 行 教 學, 他 在 學 習 認 讀 與 書 寫 37 個 注 音 符 號 及 結 合 韻 上 幾 乎 花 了 整 個 學 期 的 時 間, 且 每 次 評 量 都 還 是 無 法 全 部 認 得, 拼 讀 也 有 困 難, 往 往 花 許 多 時 間 在 回 想 注 音 符 號 的 讀 音 但 小 偉 理 解 能 力 尚 可, 講 解 該 年 級 的 課 文 時 他 能 靠 聽 覺 學 習, 然 後 回 答 與 課 文 相 關 的 問 題, 在 數 學 方 面 也 可 以 學 習 原 班 的 簡 化 課 程, 基 本 的 加 減 計 算 能 力 也 在 短 時 間 內 就 建 立 起 來, 做 練 習 時 速 度 雖 慢, 但 頗 有 學 習 興 趣 目 前 小 偉 雖 會 拼 讀 注 音, 但 拼 讀 仍 無 法 達 到 自 動 化, 認 讀 能 力 也 很 低 弱, 教 導 的 生 字 語 詞 需 要 反 覆 練 習 多 次 29

2015(2),21-47 頁 才 能 勉 強 記 住, 且 往 往 下 次 上 課 時 已 不 記 得 了, 因 此 字 彙 量 極 少, 接 受 評 量 時 需 為 他 報 讀 在 仿 寫 方 面 則 有 進 步, 速 度 較 快, 且 能 將 字 寫 得 較 工 整, 筆 劃 缺 漏 的 情 形 也 減 少 許 多 但 在 數 學 的 學 習 則 漸 顯 困 難, 且 常 對 比 較 困 難 的 練 習 沒 有 耐 心 整 體 而 言, 雖 然 識 字 能 力 低 落 造 成 學 習 的 落 後, 但 生 活 適 應 能 力 佳, 頗 能 自 得 其 樂 度 過 在 學 校 的 時 間 ( 二 ) 小 凱 1. 魏 氏 兒 童 智 力 量 表 中 文 年 級 認 字 量 表 及 基 本 讀 寫 字 綜 合 測 驗 之 表 現 小 凱 是 一 位 二 年 級 的 男 生, 一 下 時 經 高 雄 縣 鑑 輔 會 鑑 定 為 學 習 障 礙, 其 智 商 為 76, 屬 於 正 常 程 度, 語 文 智 商 (81) 則 稍 高 於 作 業 智 商 (76); 他 在 中 文 年 級 認 字 量 表 的 表 現 不 佳, 百 分 等 級 為 1, 僅 有 0.1 年 級 水 準 ; 基 本 讀 寫 字 測 驗 的 成 績 的 年 級 分 數 則 可 以 看 出 他 在 聽 詞 選 字 看 詞 選 字 看 注 音 寫 國 字 聽 寫 的 表 現 皆 低 於 1.4 年 級, 看 字 讀 音 和 看 字 造 詞 低 於 0.9 年 級, 這 幾 項 分 測 驗 得 分 的 百 分 等 級 最 高 也 只 有 3 2. 學 習 表 現 小 凱 在 一 下 時 由 導 師 發 現 學 習 有 問 題 而 提 出, 並 接 受 鑑 定 進 入 資 源 班 接 受 服 務 據 導 師 表 示, 小 凱 參 與 普 通 班 的 活 動 沒 有 問 題, 主 要 學 科 的 學 習 有 困 難, 尤 其 是 國 語 的 能 力 落 後 同 儕 許 多, 教 過 的 字 幾 乎 都 不 認 得, 也 影 響 其 他 學 科 的 學 習, 且 注 意 力 不 佳, 很 容 易 分 心, 上 課 時 老 師 需 常 常 提 醒 他 剛 進 入 資 源 班 時, 小 凱 國 語 科 明 顯 若 後 於 同 儕, 數 學 科 與 同 年 級 落 差 不 大 注 音 符 號 的 認 讀 尚 可, 聽 寫 則 有 困 難, 也 不 會 拼 音 或 拼 寫 ; 一 上 學 過 的 國 字 無 法 認 讀, 抄 寫 的 速 度 很 慢, 通 常 要 一 筆 一 劃 的 對 照, 也 有 缺 漏 筆 劃 或 筆 劃 位 置 寫 錯 的 情 形 數 學 學 習 狀 況 較 佳, 教 過 內 容 能 學 會, 練 習 時 只 要 說 明 題 意 或 報 讀, 就 能 完 成 練 習 題 目 前 小 凱 已 經 學 會 拼 讀 注 音, 看 字 拼 出 讀 音 比 較 吃 力, 唸 一 個 字 給 他 聽 則 能 馬 上 說 出 要 怎 麼 拼, 不 過 國 字 的 認 讀 仍 然 不 佳, 字 彙 量 極 少 幾 個 語 詞 或 生 字 反 覆 練 習 後, 可 以 短 暫 記 得, 但 過 不 了 多 久 即 忘 記, 抄 寫 或 仿 寫 國 字 30

2015(2),21-47 頁 錯 誤 的 情 形 有 減 少 比 較 喜 歡 上 數 學, 也 可 以 學 習 原 班 的 課 程, 但 因 看 不 懂 字, 評 量 則 需 要 報 讀 或 說 明 題 目 才 有 辦 法 作 答 整 體 而 言, 雖 識 字 能 力 影 響 學 習, 小 凱 還 是 頗 喜 歡 學 習, 在 資 源 班 上 課 參 與 程 度 高, 也 能 盡 力 練 習 派 給 他 的 作 業 六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工 具 包 括 篩 選 識 字 困 難 受 試 者 的 中 文 年 級 認 字 量 表 ( 黃 秀 霜,2001) 和 基 本 讀 寫 字 綜 合 測 驗 ( 洪 儷 瑜 張 郁 雯 陳 秀 芬 陳 慶 順 李 瑩 玓,2003) 以 及 研 究 進 行 中 評 量 教 學 實 驗 效 果 的 自 編 識 字 評 量, 本 研 究 之 識 字 評 量 採 用 課 程 本 位 內 容, 由 研 究 者 自 編, 評 量 目 的 為 瞭 解 受 試 者 在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後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的 變 化 情 形, 在 基 線 期 進 行 十 次 評 量, 教 學 處 理 期 立 即 評 量 十 次, 每 單 元 結 束 一 週 後 的 短 期 保 留 評 量 十 次, 以 及 全 部 教 學 結 束 後 四 週 進 行 長 期 保 留 期 十 次 每 次 評 量 皆 包 含 四 項 分 測 驗 評 量 時 為 減 少 題 型 間 相 互 提 示, 造 成 受 試 者 練 習 效 應, 評 量 之 順 序 安 排 為 :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聽 寫 及 聽 詞 選 字, 看 字 讀 音 與 看 字 造 詞 同 時 實 施 七 教 學 設 計 1. 教 學 流 程 : 本 研 究 的 教 學 流 程 如 圖 2 所 示 評 量 的 理 念 設 計, 依 據 各 單 元 的 教 學 第 一 節 唸 讀 字 族 文 解 說 文 意 介 紹 字 族 生 字 教 學 認 識 形 音 義 書 寫 練 習 第 二 節 唸 讀 字 族 文 複 習 文 意 生 字 造 詞 練 習 複 習 字 族 文 與 生 字 圖 2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流 程 圖 31

2015(2),21-47 頁 2. 教 學 材 料 整 理 研 究 對 象 學 校 國 語 科 較 常 使 用 的 南 一 版 課 本 一 到 六 冊 生 字, 自 其 中 歸 納 出 幾 組 有 相 同 母 體 字 的 字 族, 選 擇 教 學 字 組 時, 基 於 字 族 為 母 體 字 所 衍 生 音 形 相 近 的 字 類 ( 鄢 文 俊 盧 正 體,1994) 的 原 則, 以 母 體 字 與 所 有 子 體 字 具 有 相 同 韻 為 標 準, 從 中 挑 選 十 組 字 組, 每 組 字 族 包 含 一 個 母 體 字 與 四 個 子 體 字, 共 五 個 字, 合 計 五 十 個 教 學 字 字 族 文 的 編 寫 係 研 究 者 參 考 南 一 版 與 課 本 教 育 部 國 語 字 典 和 國 語 辭 典, 收 集 生 活 化 且 符 合 受 試 者 能 力 與 生 活 經 驗 之 詞 彙, 編 寫 成 五 篇 韻 文 ( 第 一 三 五 七 九 單 元 ), 五 篇 非 韻 文 ( 第 二 四 六 八 十 單 元 ) 單 元 順 序 之 安 排 依 母 體 字 於 國 小 學 童 常 用 字 詞 調 查 報 告 書 ( 教 育 部,2002) 中 出 現 頻 次 由 高 至 低 排 列 八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本 研 究 依 據 在 基 線 期 教 學 處 理 期 短 期 保 留 期 及 長 期 保 留 期 所 收 集 之 資 料, 進 行 資 料 的 處 理 與 分 析 ( 一 ) 分 析 兩 名 受 試 者 在 識 字 成 效 評 量 整 體 表 現 情 形, 以 下 茲 就 分 析 方 法 說 明 : 1. 研 究 者 分 別 紀 錄 每 位 受 試 者 在 聽 詞 選 字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與 聽 寫 四 項 分 測 驗 得 分, 與 加 總 整 體 識 字 評 量 得 分, 以 答 對 題 數 為 得 分, 分 測 驗 得 分 為 0 至 5 分, 整 體 得 分 為 0 至 20 分 2. 繪 製 每 位 受 試 者 整 體 測 驗 得 分 的 曲 線 圖, 曲 線 圖 橫 軸 表 示 評 量 次 數, 縱 軸 表 示 得 分 以 單 一 受 試 圖 表 資 料 的 目 視 分 析 法, 整 理 各 階 段 內 及 相 鄰 兩 階 段 間 的 分 析 ( 鈕 文 英 吳 裕 益, 2011) 3.C 統 計 分 析 採 用 Tryon(1982) 所 建 議 之 簡 化 時 間 系 列 分 析 法 (simplified time-series analysis) 之 C 統 計 分 析 來 輔 助 視 覺 分 析 之 結 果, 以 評 估 兩 名 受 試 者 在 各 階 段 內 或 階 段 間 得 分 趨 勢 的 穩 定 或 進 步 情 形 此 項 統 計 方 法 可 以 協 助 判 斷 一 組 時 間 序 列 資 料 是 否 具 有 明 顯 的 趨 勢 變 化 ( 鈕 文 英 吳 裕 益,2011) C 統 計 之 計 算 公 式 如 下 : C=1- (Xi-Xi+1)² n 1 i 1 32

2015(2),21-47 頁 n i 1 (Xi-X) Sc= ( N 2) ( N 1)( N 1) Z= C Sc ( 二 ) 韻 文 形 式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形 式 字 族 文 進 行 之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在 短 期 保 留 和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部 份,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的 整 體 得 分, 以 及 聽 詞 選 字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聽 寫 分 測 驗 得 分 表 現, 將 前 測 處 理 期 短 期 保 留 與 長 期 保 留 分 成 韻 文 與 非 韻 文 兩 組 分 數, 以 各 五 個 單 元 得 分 求 出 整 體 及 各 分 測 驗 的 平 均 得 分, 以 前 測 與 立 即 評 量 平 均 得 分 比 較 韻 文 字 族 文 和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立 即 成 效 差 異, 以 立 即 評 量 與 短 期 保 留 評 量 比 較 韻 文 字 族 文 和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差 異, 以 立 即 評 量 與 長 期 保 留 評 量 比 較 韻 文 字 族 文 和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差 異 結 果 與 討 論 以 下 分 析 兩 名 研 究 對 象 在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的 教 學 介 入 後 在 識 字 成 效 評 量 之 立 即 成 效 與 保 留 成 效, 四 項 分 測 驗 各 有 5 題, 共 20 題, 每 答 對 一 題 計 1 分, 整 體 得 分 介 於 0 到 20 分 以 下 分 析 基 線 期 處 理 期 短 期 保 留 期 和 長 期 保 留 期, 分 別 呈 現 兩 名 受 試 者 之 識 字 成 效 整 體 得 分 之 表 現, 以 說 明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識 字 學 習 的 成 效 一 小 偉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後 的 立 即 成 效 與 保 留 成 效 本 節 在 探 討 兩 名 受 試 者 在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的 教 學 介 入 後 在 識 字 成 效 評 量 之 立 即 評 量 的 整 體 得 分 表 現, 以 及 在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聽 寫 聽 詞 選 字 四 項 分 測 驗 個 別 之 表 現, 各 項 分 測 驗 皆 有 五 題, 共 二 十 題, 每 答 對 一 題 計 一 分, 因 得 分 之 範 圍 較 小, 分 33

2015(2),21-47 頁 測 驗 得 分 僅 介 於 0 到 5 分, 整 體 得 分 介 於 0 到 20 分, 不 適 合 將 得 分 換 算 成 百 分 比, 因 此 皆 以 實 際 得 分 紀 錄 以 下 分 析 基 線 期 及 處 理 期, 兩 名 受 試 者 以 說 明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識 字 學 習 的 立 即 成 效 表 現 根 據 兩 名 受 試 者 在 各 階 段 識 字 評 量 之 整 體 得 分 分 別 繪 成 曲 線 圖 如 圖 3 及 圖 5 之 整 體 得 分 及 各 分 測 驗 得 分 之 表 現, 圖 3 小 偉 識 字 評 量 各 階 段 整 體 得 分 曲 線 圖 由 圖 3 可 以 看 出, 小 偉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之 整 體 得 分 介 於 2 分 至 5 分 之 間, 得 分 偏 低, 且 有 些 許 的 波 動, 但 在 進 入 教 學 處 理 期 後 的 立 即 評 量, 得 分 即 提 昇 至 15 分 至 20 分 之 間, 除 了 第 三 次 的 立 即 評 量 得 分 較 低 之 外, 其 餘 得 分 波 動 小, 分 佈 在 19~20 分 間 由 表 1 目 視 分 析 的 結 果 可 以 得 知 小 偉 整 體 得 分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預 估 趨 向 為 水 平 (-) 的, 平 均 水 準 是 3.1 分 ; 在 教 學 處 理 階 段 的 立 即 評 量, 預 估 趨 向 呈 現 上 升 (/), 平 均 水 準 是 19.2 分, 較 基 線 期 的 平 均 水 準 大 幅 提 昇 而 在 表 1 的 階 段 間 分 析 結 果 部 份, 從 基 線 期 進 入 教 學 處 理 期 趨 向 路 徑 由 水 平 (-) 轉 為 上 升 (/), 水 準 變 化 值 為 + 17 分, 平 均 值 由 3.1 提 昇 至 19.2, 平 均 值 變 化 效 果 有 +16.1 分, 兩 個 階 段 的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平 均 值 變 化 效 果 高, 重 疊 百 分 比 低, 顯 示 教 學 處 理 能 提 升 識 字 能 力 在 短 期 保 留 期 階 段 之 整 體 得 分 介 於 16 34

2015(2),21-47 頁 分 至 20 分 之 間, 得 分 曲 線 有 些 上 下 的 波 動, 且 曲 線 較 教 學 處 理 期 的 立 即 評 量 低, 在 長 期 保 留 階 段 的 評 量, 得 分 介 於 至 13 分 至 17 分 之 間, 曲 線 除 了 有 上 下 的 波 動 外, 得 分 點 分 佈 的 範 圍 較 立 即 評 量 與 短 期 保 留 評 量 皆 低 階 段 內 分 析 的 結 果 可 以 得 知 小 偉 整 體 得 分 在 短 期 保 留 階 段 預 估 趨 向 為 上 升 ( ) 的, 平 均 水 準 是 18.2 分, 水 準 變 化 為 -1 分 ; 在 長 期 保 留 階 段 的 評 量, 預 估 趨 向 亦 為 上 升 ( ) 的, 平 均 水 準 是 15.6 分, 水 準 變 化 是 -1 分 教 學 處 理 期 與 長 期 保 留 期 的 階 段 間 分 析 方 面, 趨 向 方 向 為 ( 下 降 ) 改 變 為 ( 上 升 ), 水 準 變 化 值 為 -4 分, 平 均 值 由 19.2 到 15.6, 平 均 值 變 化 效 果 為 -3.6 分, 兩 個 階 段 的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90%, 從 重 疊 百 分 比 與 平 均 值 變 化 處 理 期 得 分 差 異 不 大, 但 下 降 之 平 均 分 數 較 短 期 保 留 稍 多 C 統 計 考 驗 結 果 為 Z=2.23(p<.05),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顯 示 教 學 處 理 期 和 長 期 保 留 期 的 得 分 之 間 有 顯 著 的 趨 向 變 化, 教 學 處 理 期 到 長 期 保 留 期 得 分 有 稍 微 下 降 的 趨 向 階 段 間 分 析 結 果 部 份, 教 學 處 理 期 與 短 期 保 留 期 的 階 段 間 分 析, 趨 向 方 向 為 ( 下 降 ) 改 變 為 ( 上 升 ), 水 準 變 化 值 為 -1 分, 平 均 值 由 19.2 到 18.2, 平 均 值 變 化 效 果 為 -1 分, 兩 個 階 段 的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100%, 從 重 疊 百 分 比 與 平 均 值 變 化 的 量 判 斷, 短 期 保 留 期 的 得 分 與 教 學 處 理 期 得 分 相 近 因 此 可 以 判 斷 小 偉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後 在 識 字 評 量 整 體 得 分 的 表 現 具 有 立 即 和 長 短 期 的 保 留 的 成 效 的 量 判 斷, 長 期 保 留 期 的 得 分 與 教 學 表 1 小 偉 在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的 目 視 和 統 計 分 析 表 分 析 向 度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內 變 化 階 段 名 稱 基 線 期 處 理 期 保 留 期 階 段 長 度 10 10 10 水 準 範 圍 2-5 15-20 16-20 階 段 內 水 準 變 化 3 5 4 35

2015(2),21-47 頁 階 段 平 均 水 準 3.1 19.2 18.2 水 準 穩 定 度 40% 20% 80% 趨 勢 方 向 和 趨 勢 內 的 資 料 路 徑 -(\/)(+) \(\/)(+) /(\/)(+) 趨 勢 穩 定 度 80% 90% 100% C(Z) NA.25(.089) NA 階 段 間 變 化 比 較 的 階 段 處 理 期 / 基 線 期 維 持 期 / 處 理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17-1 平 均 水 準 的 變 化 16.1 1 趨 勢 方 向 變 化 與 效 果 正 向 無 變 化 趨 勢 穩 定 度 的 變 化 不 穩 定 到 穩 定 穩 定 到 穩 定 重 疊 率 0 1.00 C(Z) 0.86(3.91 * ) 0.03(0.14) * P<.01 由 表 1 所 示, 基 線 期 和 教 學 處 理 期 階 降 的 趨 向 小 偉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段 的 C 統 計 考 驗 結 果 為 Z=3.91 (p<.01),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顯 示 基 線 期 和 教 學 處 理 期 的 得 分 之 間 有 顯 著 的 趨 向 變 化 教 學 處 理 期 和 短 期 保 期 的 得 分 之 間 沒 有 顯 著 的 趨 向 變 化,C 統 計 考 驗 結 果 Z 為 0.14, 未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應 為 水 平 趨 向, 顯 示 短 期 保 留 期 能 維 持 教 學 處 理 期 之 成 效 教 學 處 理 期 和 長 期 保 留 期 的 得 分 之 間 有 顯 著 的 趨 向 變 化,C 統 計 考 驗 結 果 為 Z= 2.23(p<.05),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教 學 處 理 期 到 長 期 保 留 期 得 分 有 稍 微 下 後 在 識 字 評 量 整 體 得 分 的 表 現 具 有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二 小 偉 韻 文 與 非 韻 文 單 元 識 字 平 均 得 分 分 析 從 表 2 韻 文 與 非 韻 文 單 元 立 即 評 量 表 現 的 分 析 來 看, 小 偉 在 教 學 處 理 期 之 立 即 評 量 與 單 元 前 測 得 分 的 比 較, 整 體 得 分 部 份 韻 文 單 元 前 測 平 均 得 分 是 4.2 分, 立 即 評 量 平 均 得 分 為 18.8 分, 進 步 了 14.6 分, 而 非 韻 文 單 元 前 測 平 均 得 分 同 樣 是 4.2 分, 立 即 評 量 平 均 得 分 為 19.6 分, 進 步 了 15.4 分, 因 36

2015(2),21-47 頁 此 相 較 之 下 以 進 步 情 形 來 看, 非 韻 文 單 元 的 表 現 較 韻 文 單 元 表 現 略 佳, 韻 文 與 非 韻 文 各 單 元 之 整 體 得 分 表 現 見 圖 4 表 2 小 偉 韻 文 與 非 韻 文 單 元 之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識 字 平 均 得 分 韻 文 單 元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聽 寫 聽 詞 選 字 整 體 單 元 前 測 0.2 0.2 0.2 3.6 4.2 立 即 評 量 4.8 4.8 4.2 5 18.8 兩 者 差 異 +4.6 +4.6 +4 +1.4 +14.6 非 韻 文 單 元 單 元 前 測 0.2 0.2 0.2 3.6 4.2 立 即 評 量 5 5 4.6 5 19.6 兩 者 差 異 +4.8 +4.8 +4.4 +1.4 +15.4 20 15 得 分 10 5 0 1 2 3 4 5 6 7 8 9 10 評 量 次 數 韻 文 單 元 非 韻 文 單 元 圖 4 小 偉 在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韻 文 單 元 及 非 韻 文 單 元 識 字 得 分 曲 線 圖 三 小 凱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後 的 立 即 成 效 與 保 留 成 效 由 圖 5 可 以 看 出, 小 凱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之 整 體 得 分 介 於 3 分 至 7 分 之 間, 分 數 亦 偏 低, 且 得 分 之 波 動 較 大, 但 在 進 入 教 學 處 理 期 後 的 立 即 評 量, 得 分 即 提 昇 至 19 分 至 20 分 之 間, 得 分 波 動 小, 表 現 穩 定 由 表 3 階 段 內 目 視 分 析 的 結 果 可 以 得 知 小 凱 整 體 得 分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預 估 趨 向 為 上 升 ( ), 平 均 水 準 是 5.6 分 ; 在 教 學 處 理 階 段 的 立 即 評 量, 預 估 趨 向 則 是 水 平 (-), 37

2015(2),21-47 頁 平 均 水 準 是 19.7 分, 已 接 近 滿 分, 較 基 線 期 平 均 水 準 大 幅 提 昇 而 在 表 3 的 階 段 間 分 析 結 果 部 份, 從 基 線 期 進 入 教 學 處 理 期 趨 向 路 徑 由 上 升 ( ) 轉 為 水 平 (-), 水 準 變 化 值 為 +15 分, 平 均 值 由 5.6 提 昇 至 19.7, 平 均 值 變 化 有 +14.1 分, 兩 個 階 段 的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平 均 值 變 化 效 果 高, 重 疊 百 分 比 低, 顯 示 教 學 處 理 能 提 昇 識 字 的 得 分 小 凱 在 短 期 保 留 期 階 段 之 整 體 得 分 介 於 18 分 至 20 分 之 間, 得 分 曲 線 只 有 小 幅 度 的 上 下 波 動, 且 與 教 學 處 理 期 立 即 評 量 的 得 分 曲 線 有 多 處 重 疊, 在 長 期 保 留 階 段 的 評 量, 得 分 介 於 至 16 分 至 20 分 之 間, 得 分 曲 線 的 上 下 波 動 增 大, 得 分 點 分 佈 的 範 圍 較 立 即 評 量 與 短 期 保 留 評 量 皆 廣 由 階 段 內 分 析 的 結 果 可 以 得 知 小 凱 整 體 得 分 在 短 期 保 留 階 段 預 估 趨 向 為 水 平 (-), 平 均 水 準 是 19.3 分, 水 準 變 化 為 +1 分 ; 在 長 期 保 留 階 段 的 評 量, 預 估 趨 向 亦 為 上 升 ( ), 平 均 水 準 是 18.4 分, 水 準 變 化 為 +1 分 結 合 C 統 計 分 析 摘 要 表 4-7 來 看, 短 期 保 留 階 段 和 長 期 保 留 階 段 的 Z 值 分 別 為 0.54 和 0.71, 皆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顯 示 這 兩 個 階 段 的 得 分 沒 有 明 顯 的 趨 向 變 化, 應 為 水 平 趨 向 教 學 處 理 期 與 長 期 保 留 期 的 階 段 間 分 析 方 面, 趨 向 方 向 為 ( 水 平 ) 改 變 為 ( 上 升 ), 水 準 變 化 值 為 -3 分, 平 均 值 由 19.7 到 18.4, 平 均 值 變 化 效 果 為 -1.3 分, 兩 個 階 段 的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40%, 從 重 疊 百 分 比 與 平 均 值 變 化 的 量 判 斷, 長 期 保 留 期 的 得 分 與 教 學 處 理 期 得 分 差 異 稍 大, 但 較 短 期 保 留 階 段 下 降 之 平 均 分 數 不 到 1 分 C 統 計 考 驗 結 果 Z 為 0.14, 未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顯 示 教 學 處 理 期 和 長 期 保 期 的 得 分 之 間 沒 有 顯 著 的 趨 向 變 化, 應 為 水 平 趨 向, 表 示 長 期 保 留 期 能 維 持 教 學 處 理 期 之 成 效, 因 此 判 斷 小 凱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後 在 識 字 評 量 整 體 得 分 的 表 現 具 有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階 段 間 分 析 結 果 部 份, 教 學 處 理 期 與 短 期 保 留 期 的 階 段 間 分 析, 趨 向 方 向 為 ( 水 平 ) 至 ( 水 平 ), 水 準 變 化 值 為 -1 分, 平 均 值 由 19.7 到 19.3, 平 均 值 變 化 效 果 為 -0.4 分, 兩 個 階 段 38

2015(2),21-47 頁 的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90%, 從 重 疊 百 分 比 與 平 均 值 變 化 的 量 判 斷, 短 期 保 留 期 的 得 分 與 教 學 處 理 期 得 分 表 現 相 近 ; C 統 計 考 驗 結 果 Z 為 0.64, 未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顯 示 教 學 處 理 期 和 短 期 保 期 的 得 分 之 間 沒 有 顯 著 的 趨 向 變 化, 應 為 水 平 趨 向, 表 示 短 期 保 留 期 能 維 持 教 學 處 理 期 之 成 效 基 線 期 和 教 學 處 理 期 之 Z 值 分 別 為 0.68 與 0.18, 皆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這 兩 個 階 段 的 得 分 沒 有 明 顯 的 趨 向 變 化, 基 線 期 原 為 上 升 的 趨 向, 但 未 達 統 計 顯 著, 因 此 應 為 水 平 趨 向 ; 基 線 期 和 教 學 處 理 期 階 段 的 C 統 計 考 驗 結 果 為 Z=3.95 (p<.01),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顯 示 基 線 期 和 教 學 處 理 期 的 得 分 之 間 有 顯 著 的 趨 向 有 上 升 的 趨 向, 因 此 可 以 判 斷 小 凱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後 在 識 字 評 量 的 表 現 具 有 立 即 成 效 短 期 和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圖 5 小 凱 識 字 評 量 各 階 段 整 體 得 分 曲 線 圖 表 3 小 凱 在 韻 文 與 非 韻 文 單 元 之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識 字 平 均 得 分 分 析 向 度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內 變 化 階 段 名 稱 基 線 期 處 理 期 保 留 期 階 段 長 度 10 10 10 水 準 範 圍 3-7 19-20 16-20 階 段 內 水 準 變 化 4 1 4 39

2015(2),21-47 頁 階 段 平 均 水 準 5.6 19.7 18.2 水 準 穩 定 度 90% 100% 90% 趨 勢 方 向 和 趨 勢 內 的 資 料 路 徑 (\/)(+) /(\/)(+) (\/)(+) 趨 勢 穩 定 度 60% 100% 80% C(Z) NA.05(.018) NA 階 段 間 變 化 比 較 的 階 段 處 理 期 / 基 線 期 維 持 期 / 處 理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15-1 平 均 水 準 的 變 化 14.1-1.5 趨 勢 方 向 變 化 與 效 果 正 向 無 變 化 趨 勢 穩 定 度 的 變 化 不 穩 定 到 穩 定 穩 定 到 穩 定 重 疊 率 0 0.9 C(Z) 0.87(3.95 * ) 0.14(0.64) * P<.01 四 小 凱 韻 文 與 非 韻 文 單 元 識 字 平 均 得 分 分 析 從 表 4 所 示, 小 凱 在 教 學 處 理 期 之 立 即 評 量 與 單 元 前 測 得 分 的 比 較, 整 體 得 分 的 表 現 韻 文 單 元 前 測 平 均 得 分 是 6.6 分, 立 即 評 量 平 均 得 分 為 19.6 分, 進 步 了 13 分, 而 非 韻 文 單 元 前 測 平 均 得 分 是 6.8 分, 立 即 評 量 平 均 得 分 為 19.8 分, 進 步 了 13 分, 相 較 之 下 以 進 步 情 形 來 看, 韻 文 單 元 與 非 韻 文 單 元 之 得 分 進 步 情 形 沒 有 差 異 韻 文 與 非 韻 文 各 單 元 之 整 體 得 分 表 現 見 圖 6 表 4 小 凱 韻 文 與 非 韻 文 單 元 之 前 測 與 立 即 評 量 平 均 得 分 分 析 韻 文 單 元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聽 寫 聽 詞 選 字 整 體 單 元 前 測 1.2 0.6 0.4 4.4 6.6 立 即 評 量 5 4.8 4.8 5 19.6 兩 者 差 異 +3.8 +4.2 +4.4 +0.6 +13 非 韻 文 單 元 單 元 前 測 0.8 0.8 0.2 5 6.8 40

2015(2),21-47 頁 立 即 評 量 5 5 4.8 5 19.8 兩 者 差 異 +4.2 +4.2 +4.6 +0 +13 20 15 前 測 立 即 評 量 得 分 10 5 0 1 2 3 4 5 6 7 8 9 10 評 量 次 數 韻 文 單 元 非 韻 文 單 元 圖 6 小 凱 小 偉 在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韻 文 單 元 及 非 韻 文 單 元 識 字 得 分 曲 線 圖 綜 上 分 析, 兩 名 受 試 者 在 基 線 期 評 量 部 份 小 凱 較 優 於 小 偉, 顯 示 原 有 識 字 量 較 高 於 小 偉, 在 教 學 處 理 階 段 的 立 即 評 量 部 份, 小 凱 (19.7) 稍 高 於 小 偉 (19.2), 得 分 差 異 不 大, 平 均 得 分 皆 在 19 分 以 上 ; 平 均 值 的 變 化 效 果 則 顯 示 小 偉 進 步 較 多, 此 則 與 小 凱 基 線 期 之 識 字 得 分 較 小 偉 高 有 關, 因 此 同 樣 進 步 至 接 近 滿 分, 小 凱 進 步 的 幅 度 較 少, 但 從 圖 3 與 圖 5 知 小 凱 的 穩 定 度 較 小 偉 佳 因 此 從 兩 名 受 試 者 進 步 之 幅 度 與 穩 定 度 顯 示,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兩 名 受 試 者 的 整 體 得 分 均 具 有 立 即 及 保 留 成 效 與 其 他 亦 針 對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或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所 做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研 究 研 究 相 較, 此 結 果 與 杜 晉 秀 (2004) 吳 慧 聆 (2005) 和 邱 佩 瑜 (2007) 相 同, 皆 顯 示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對 受 試 者 的 識 字 學 習 整 體 得 分 具 有 立 即 與 保 留 成 效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強 調 生 字 與 生 字 之 間 具 有 字 音 與 字 形 的 連 結 有 關, 並 且 透 過 完 整 文 章 的 呈 現, 更 能 連 貫 的 記 住 字 詞 的 意 義, 減 少 記 憶 生 字 的 負 擔, 在 教 學 後 都 能 出 現 良 好 成 效 而 在 韻 文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教 學 單 41

2015(2),21-47 頁 元 的 成 效 比 較, 整 體 得 分 部 份 小 偉 為 非 韻 文 單 元 優 於 韻 文 單 元, 小 凱 則 為 沒 有 差 異, 兩 名 受 試 者 之 表 現 不 一 致 小 偉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稍 差, 小 凱 則 具 有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兩 人 在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出 現 差 異 就 研 究 者 在 研 究 期 間 之 觀 察, 小 凱 較 常 主 動 拿 課 本 複 習, 也 會 表 示 他 下 午 留 在 課 後 輔 導 班, 寫 完 功 課 後 有 時 會 拿 出 來 讀, 因 此 推 斷 小 凱 較 常 自 行 複 習, 可 能 是 其 整 體 得 分 具 有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的 原 因 表 示 除 了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常 常 複 習 亦 是 學 習 識 字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參 照 孟 瑛 如 (1998) 所 說 學 習 障 礙 者 由 於 其 處 理 速 度 和 策 略 的 缺 乏, 導 致 長 期 記 憶 的 儲 存 和 提 取 也 有 困 難 因 此 透 過 反 覆 複 習 使 短 期 記 憶 轉 換 為 長 期 記 憶, 亦 是 教 學 之 中 所 必 須 的 再 者, 年 級 較 高 之 小 偉, 長 期 保 留 的 整 體 得 分 表 現 卻 較 年 級 較 低 之 小 凱 差, 思 考 其 原 因, 除 了 學 生 本 生 之 動 機 可 能 有 影 響 學 習 之 外, 就 閱 讀 發 展 的 歷 程 來 看, 低 年 級 是 發 展 識 字 能 力 的 重 要 階 段 (Chall,1996), 一 般 兒 童 的 識 字 能 力 在 此 階 段 會 快 速 進 步 ( 引 自 陳 淑 麗,2008), 因 此 二 年 級 的 小 凱, 給 予 同 樣 之 識 字 教 學, 其 成 效 會 較 四 年 級 的 小 偉 之 成 效 佳 在 韻 文 字 族 文 和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保 留 成 效 的 比 較 表 現 不 太 一 致, 小 偉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為 韻 文 優 於 非 韻 文,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為 非 韻 文 優 於 韻 文, 小 凱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和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皆 為 非 韻 文 單 元 優 於 韻 文, 因 此 以 兩 名 受 試 者 的 表 現 來 看, 整 體 得 分 無 法 推 斷 韻 文 與 非 韻 文 的 教 學 何 者 之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較 佳, 僅 能 推 測 非 韻 文 之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較 韻 文 佳 結 論 與 建 議 一 結 論 依 據 本 研 究 之 結 果, 本 研 究 歸 納 整 理 出 以 下 結 論 : ( 一 )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後, 在 識 字 成 效 評 量 整 體 得 分 部 份, 具 有 立 即 成 效 根 據 目 視 分 析 與 C 統 計 分 析 之 結 果, 兩 名 受 試 者 在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後, 每 單 元 立 即 評 量 的 得 分 表 現 皆 較 基 線 期 有 顯 著 增 加 的 趨 向, 且 兩 名 受 試 者 之 平 均 得 分 皆 進 步 到 接 近 滿 分, 顯 示 42

2015(2),21-47 頁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兩 名 受 試 者 的 整 體 得 分 表 現 皆 具 有 立 即 成 效, 意 即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的 介 入, 在 文 章 脈 絡 中 學 習 一 組 具 有 音 形 相 近 特 色 的 生 字, 對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識 字 評 量 的 整 體 表 現 有 良 好 的 效 果 表 現 最 好 ( 二 ) 韻 文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識 字 教 學 在 立 即 成 效 部 份, 只 有 看 字 讀 音 聽 寫 分 測 驗 顯 示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立 即 成 效 優 於 韻 文 字 族 文 根 據 兩 名 受 試 者 在 前 測 與 立 即 評 量 之 表 現 推 斷, 僅 有 看 字 讀 音 和 聽 寫 分 測 驗 顯 示 為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立 即 成 效 優 於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立 即 成 效 ; 看 字 造 詞 分 測 驗 顯 示 韻 文 字 族 文 和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立 即 成 效 相 同 ; 整 體 得 分 和 聽 詞 選 字 分 測 驗 的 表 現 則 無 法 推 斷 韻 文 字 族 文 和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何 者 之 立 即 成 效 較 佳 ( 三 )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後, 在 識 字 成 效 整 體 得 分 部 份 皆 具 有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及 部 分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根 據 目 視 分 析 與 C 統 計 分 析 之 結 果, 兩 名 受 試 者 在 接 受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後, 短 期 保 留 評 量 的 整 體 得 分 皆 能 維 持 教 學 處 理 期 之 教 學 效 果, 都 具 有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在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評 量 結 果 部 份, 兩 名 受 試 者 表 現 有 差 異, 小 偉 在 長 期 保 留 評 量 的 整 體 得 分 出 現 下 降 的 趨 向, 不 具 有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小 凱 在 長 期 保 留 評 量 的 整 體 得 分 能 維 持 教 學 處 理 期 之 教 學 效 果, 具 有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的 介 入, 能 對 學 習 障 礙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識 字 學 習 的 整 體 表 現 具 有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但 不 一 定 具 有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 四 ) 韻 文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識 字 教 學 在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部 份, 只 有 聽 詞 選 字 分 測 驗 顯 示 韻 文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相 同 根 據 兩 名 受 試 者 在 立 即 評 量 與 短 期 保 留 評 量 之 表 現 推 斷, 僅 有 聽 詞 選 字 分 測 驗 能 推 斷 為 韻 文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相 同 整 體 得 分 看 字 讀 音 看 字 造 詞 和 聽 寫 分 測 驗 的 表 現 則 皆 無 法 推 斷 出 韻 43

2015(2),21-47 頁 文 字 族 文 和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何 者 之 短 期 保 留 成 效 較 佳 ( 五 ) 韻 文 字 族 文 與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識 字 教 學 在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部 份, 整 體 得 分 和 聽 寫 分 測 驗 顯 示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優 於 韻 文 字 族 文, 看 字 造 詞 分 測 驗 則 顯 示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優 於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根 據 兩 名 受 試 者 在 立 即 評 量 與 長 期 保 留 評 量 之 表 現, 整 體 得 分 和 聽 寫 分 測 驗 能 推 斷 為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優 於 韻 文 字 族 文, 看 字 造 詞 分 測 驗 推 斷 為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優 於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看 字 讀 音 分 測 驗 則 顯 示 韻 文 字 族 文 和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之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相 同, 聽 詞 選 字 分 測 驗 則 無 法 推 斷 韻 文 字 族 文 和 非 韻 文 字 族 文 何 者 之 長 期 保 留 成 效 較 佳 二 建 議 本 節 依 研 究 結 果 與 研 究 實 驗 教 學 過 程 中 的 發 現, 對 後 續 研 究 以 及 實 務 教 學 提 出 建 議, 以 下 分 別 敘 述 之 ( 一 ) 教 學 內 容 方 面 本 研 究 實 驗 教 學 使 用 之 生 字 為 配 合 受 試 者 年 級 與 程 度, 為 挑 選 自 南 一 版 國 語 課 本 一 到 六 冊, 符 合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以 母 體 字 組 字, 母 體 字 與 子 體 字 音 形 相 近 原 則 之 生 字 組 成 字 族, 生 字 之 選 擇 不 免 受 侷 限 或 難 度 不 易 控 制, 建 議 未 來 之 研 究 挑 選 生 字 時, 若 採 用 國 語 課 本 之 生 字 可 以 放 寬 選 字 冊 別, 或 參 考 國 小 學 童 常 用 字 詞 報 告 書, 依 生 字 的 出 現 頻 次, 選 擇 較 高 頻 的 字 作 為 教 學 之 生 字, 以 利 學 生 及 早 習 得 較 常 用 之 字 課 文 文 體 部 份, 本 研 究 同 時 採 用 韻 文 與 非 韻 文 體 裁 之 課 文,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使 用 兩 種 課 文 的 識 字 成 效 並 無 明 顯 差 別 但 教 學 上 採 用 韻 文 體 之 課 文, 因 為 字 數 較 少 對 學 生 唸 課 文 時 之 負 擔 較 小, 且 文 句 整 齊 唸 課 文 時 學 生 比 較 容 易 知 道 唸 到 哪 裡 了, 學 生 也 較 容 易 背 誦, 有 利 於 課 後 自 行 複 習 時 雖 不 識 得 全 部 的 字 亦 可 以 唸 出 完 整 課 文, 間 接 增 加 其 識 得 課 文 中 其 他 的 字 ( 二 ) 實 驗 設 計 方 面 本 研 究 因 欲 探 討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之 成 效, 並 考 量 受 試 者 程 度, 擔 心 同 時 使 44

2015(2),21-47 頁 用 多 種 教 學 法 會 造 成 混 淆, 因 此 僅 採 用 單 一 變 項, 並 使 用 單 一 受 試 研 究 法 中 的 撤 回 實 驗 設 計, 建 議 未 來 之 研 究 可 以 採 用 兩 種 以 上 識 字 教 學 法 輪 替 進 行 研 究, 除 探 討 不 同 教 學 法 之 識 字 成 效 外, 亦 可 探 究 同 時 兩 種 以 上 不 同 的 教 學 方 式, 對 學 生 識 字 學 習 是 否 會 造 成 干 擾, 或 可 結 合 其 他 教 學 策 略 在 進 行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中, 以 不 同 實 驗 設 計 方 式 進 行 研 究, 探 討 其 成 效 ( 三 ) 使 用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於 資 源 班 補 救 教 學 本 研 究 發 現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對 於 學 習 障 礙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識 字 學 習 具 有 良 好 成 效,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結 合 集 中 識 字 與 分 散 識 字 的 優 點, 文 字 以 字 族 方 式 呈 現, 字 之 間 有 結 構 和 語 音 上 的 關 聯, 且 在 有 意 義 的 文 章 中 學 習, 能 建 立 國 字 形 音 義 的 連 貫, 促 進 識 字 成 效, 因 此 建 議 資 源 班 教 師 可 以 使 用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法 作 為 國 語 科 補 救 教 學 之 方 法 且 教 學 後 亦 可 鼓 勵 學 生 根 據 母 體 字 建 立 的 字 族, 收 集 日 常 生 活 中 看 到, 具 有 相 同 母 體 字 的 國 字, 並 教 導 學 生 字 的 形 音 義, 逐 漸 擴 大 字 族 的 字 量, 以 擴 展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之 識 字 量 另 亦 可 嘗 試 將 此 教 學 法 用 在 認 讀 字 沒 問 題, 但 再 生 字 有 困 難 的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透 過 系 統 化 的 學 習 字 族, 並 配 合 分 色 字 卡 增 強 印 象, 或 許 亦 能 產 成 某 種 程 度 的 成 效 ( 四 ) 提 供 複 習 以 保 留 識 字 成 效 本 研 究 發 現 受 試 者 在 教 學 一 週 後 的 短 期 保 留 評 量 表 現 與 教 學 後 的 立 即 評 量 表 現 差 異 不 大, 表 示 大 約 一 週 後 仍 能 維 持 識 字 效 果, 但 四 週 後 的 長 期 保 留 評 量 表 現 即 有 下 滑 現 象, 顯 示 經 過 大 約 一 個 月 即 使 學 生 有 自 行 做 複 習, 對 於 已 習 得 字 之 印 象 仍 會 退 化 模 糊, 因 此 建 議 教 師 在 教 學 時, 應 於 幾 個 單 元 後 ( 例 如 三 或 四 個 ), 安 排 綜 合 複 習 的 課 程, 做 完 整 認 讀 寫 的 複 習, 強 化 生 字 形 音 義 的 印 象, 以 幫 助 學 生 維 持 識 字 學 習 的 成 效 ( 五 ) 教 學 時 修 正 程 序 或 內 容 本 研 究 採 取 之 教 學 流 程 為 : 唸 讀 文 章, 解 說 文 意 介 紹 字 族 生 字 教 學 書 寫 練 習 唸 讀 文 章, 複 習 文 意 生 字 造 詞 練 習 複 習 字 族 文 與 生 字, 過 程 中 發 現, 因 每 單 元 之 生 字 難 易 度 有 些 45

2015(2),21-47 頁 不 同, 因 此 教 學 時 部 份 流 程 可 能 需 花 費 較 多 時 間, 然 研 究 中 為 了 控 制 每 個 單 元 之 流 程 與 教 學 方 法 皆 相 同, 無 法 做 彈 性 的 調 整 因 此 建 議 實 際 應 用 於 教 學 時 能 視 教 材 之 難 易 度 或 學 生 的 反 應, 彈 性 調 整 教 學 或 練 習 的 時 間 參 考 文 獻 王 淑 貞 (2000) 不 同 學 習 特 質 學 習 障 礙 學 童 接 受 字 族 文 教 學 之 歷 程 研 究 國 立 新 竹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新 竹 王 瓊 珠 (2005) 閱 讀 障 礙 學 生 識 字 教 學 研 究 回 顧 與 問 題 探 討 載 於 洪 儷 瑜 王 瓊 珠 陳 長 益 編 : 突 破 學 習 的 困 難 評 量 與 因 應 的 探 討 (139-178 頁 ) 台 北, 心 理 王 瓊 珠 洪 儷 瑜 陳 秀 芬 (2007) 低 識 字 能 力 學 生 識 字 量 發 展 之 研 究 馬 太 效 應 之 可 能 表 現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32(3), 1-16 佟 樂 泉 張 一 清 (1997) 幾 種 主 要 識 字 方 法 的 評 價 載 於 許 嘉 璐 主 編, 小 學 識 字 教 學 研 究 廣 東 : 廣 東 教 育 出 版 社 杜 晉 秀 (2004) 字 族 文 教 學 對 國 小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之 研 究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東 吳 慧 聆 (2007) 字 族 文 識 字 策 略 對 國 小 學 習 障 礙 學 童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之 研 究 特 殊 教 育 學 報,25,1-30 孟 瑛 如 (2000) 資 源 教 室 方 案 班 級 經 營 與 補 救 教 學 台 北 : 五 南 孟 瑛 如 張 淑 蘋 (2003) 資 源 班 語 文 教 學 有 趣 的 識 字 教 學 設 計 國 教 世 紀,207,31-40 邱 珮 瑜 (2007) 字 族 文 識 字 策 略 對 國 小 識 字 困 難 兒 童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洪 儷 瑜 黃 冠 穎 (2006) 兩 種 取 向 的 部 件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國 小 低 年 級 語 文 低 成 就 學 生 之 成 效 比 較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31,43-71 洪 儷 瑜 張 郁 雯 陳 秀 芬 陳 慶 順 李 瑩 玓 (2003) 基 本 讀 寫 字 綜 合 測 驗 台 北 : 心 理 教 育 部 (2002) 國 小 學 童 常 用 字 詞 報 告 書 台 北 : 教 育 部 46

2015(2),21-47 頁 教 育 部 (2003)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台 北 : 教 育 部 陳 淑 麗 (2008) 二 年 級 國 語 文 補 救 教 學 研 究 一 個 長 時 密 集 的 介 入 方 案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33(2),25-46 張 新 仁 韓 孟 蓉 (2004) 不 同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國 小 低 年 級 學 生 識 字 教 學 成 效 之 研 究 教 育 研 究 學 刊,22,71-88 鈕 文 英 吳 裕 益 (2011) 單 一 個 案 研 究 方 法 與 論 文 寫 作 台 北 : 洪 葉 黃 秀 霜 (2001) 中 文 年 級 認 字 量 表 : 指 導 手 冊, 台 北 : 心 理 黃 沛 榮 (2003) 漢 字 教 學 的 理 論 與 實 萬 雲 英 (1991) 兒 童 學 習 漢 字 的 心 理 特 點 與 教 學 載 於 楊 中 芳 高 尚 仁 主 編, 中 國 人. 中 國 心 - 發 展 與 教 學 篇 (404-448 頁 ) 台 北 : 遠 流 鄢 文 俊 盧 正 體 (1994) 字 族 文 識 字 教 學 實 驗 研 究 教 育 研 究,5,49-53 戴 汝 潛 郝 嘉 杰 (1999) 中 國 內 地 兒 童 識 字 教 育 載 於 戴 汝 潛 主 編, 漢 字 教 與 學 (111-235 頁 ) 濟 南 : 山 東 教 育 出 版 社 Shaywitz, S. E. (1996). Dyslexia. Scientific American, Nov, 98-104. 踐 台 北 : 樂 聲 47

2015(2),48-99 頁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之 評 量 調 整 措 施 對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成 效 簡 群 恩 臺 北 市 立 啟 明 學 校 高 中 部 教 師 摘 要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在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常 因 自 身 障 礙 導 致 評 量 成 效 不 佳, 尤 其 是 在 數 學 科, 如 能 善 用 有 效 的 評 量 調 整, 或 許 能 克 服 自 身 的 障 礙, 發 揮 自 己 的 能 力 因 此 本 研 究 在 評 量 重 度 視 障 生 作 答 數 學 科 圖 題 時, 除 了 一 般 評 量 調 整 外,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圖 形 解 說, 主 要 目 的 有 二,(1) 探 討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使 用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立 體 圖 形 加 上 口 述 影 像 對 其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之 成 效 及 (2) 分 析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使 用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立 體 圖 形 加 上 口 述 影 像 對 其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之 成 效 本 研 究 採 單 一 受 試 研 究 之 撤 回 設 計 (A-B-A) 方 式 進 行, 以 兩 位 重 度 視 障 生 為 對 象, 透 過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三 階 段 之 實 作 觀 察 評 量 蒐 集 資 料 並 進 行 分 析 本 研 究 得 到 結 論 如 下 : 一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說 明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二 維 圖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有 成 效, 且 每 題 平 均 作 答 時 間 也 較 未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時 低 二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說 明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有 成 效, 且 每 題 平 均 作 答 時 間 也 較 未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時 低 關 鍵 詞 :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口 述 影 像 評 量 調 整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成 效 48

2015(2),48-99 頁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背 景 與 目 的 依 據 特 殊 教 育 法 規 定, 我 國 將 特 殊 兒 童 分 為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兩 種, 身 心 障 礙 由 1997 年 12 類 至 2013 年 將 其 分 為 13 類 根 據 教 育 部 統 計, 特 殊 教 育 兒 童 由 2001 年 70,229 人 至 2012 年 已 增 至 115,385 人, 由 此 可 見, 各 階 段 所 需 要 服 務 的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已 明 顯 增 加 依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第 21 條 規 定 : 人 民 有 受 國 民 教 育 之 權 利 及 義 務 及 在 2013 年 修 正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10 條 規 定 已 將 特 殊 教 育 之 實 施 階 段 分 為 學 前 教 育 階 段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階 段 高 等 教 育 及 成 人 教 育 階 段 增 列 高 等 教 育 及 成 人 教 育 階 段, 強 調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大 專 教 育 與 終 生 教 育 的 重 要, 為 其 生 涯 發 展 奠 下 基 礎, 可 見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已 成 為 全 民 運 動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 指 學 生 皆 具 有 同 等 的 入 學 機 會 ; 且 在 入 學 接 受 教 育 過 程 中, 能 得 到 公 平 及 適 性 教 育, 讓 自 己 潛 能 得 以 有 效 發 展 不 同 障 別 的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因 自 身 障 礙 影 響 其 學 習 的 限 制, 無 法 將 其 本 身 能 力 展 現 出 來, 反 而 造 成 忽 略 並 扼 殺 他 們 的 能 力 因 此, 各 國 都 訂 定 不 同 法 規 來 來 保 障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就 學 機 會 美 國 在 1999 年 通 過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法 案 (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IDEA) 修 正 案 施 行 細 則 中 規 定 :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參 加 全 州 性 或 全 學 區 性 學 生 成 就 評 量 (state or district-wide assessments of student achievement) 時, 配 合 學 生 的 障 礙 狀 況, 可 將 評 量 給 予 適 當 的 調 整 (Kleinert, Kennedy, & Kearns, 1999) 這 些 改 革 讓 特 殊 障 礙 學 生 不 因 本 身 或 突 然 的 障 礙, 而 喪 失 及 低 估 自 身 的 能 力 國 內 於 2013 年 修 正 的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護 法 第 30 條 的 規 定 : 各 級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教 育 及 入 學 考 試 時, 應 依 其 障 礙 類 別 與 程 度 及 學 習 需 要, 提 供 各 項 必 需 之 專 業 人 員 特 殊 教 材 與 各 種 教 育 輔 助 器 材 無 障 礙 校 園 環 境 點 字 讀 物 及 相 關 教 育 資 源, 以 符 公 平 合 理 接 受 教 育 之 機 會 與 應 考 條 件 ; 及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22 條 的 規 定 : 各 級 學 校 及 試 務 單 位 應 提 供 考 試 適 當 服 務 措 施, 並 由 各 試 務 單 位 公 告 之 ; 其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考 試 服 務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 取 自 全 國 法 規 資 料 庫 ) 因 此, 為 考 量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先 天 上 的 不 利 條 件 及 個 別 差 異, 則 評 量 時 需 視 個 體 的 需 求 並 予 以 調 整, 使 得 其 順 利 參 與 評 量 ( 葉 欣 宜,2012) 由 此 可 見, 要 達 成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的 理 想, 評 量 調 整 (assessment accommodations) 為 關 鍵 性 的 指 標 國 內 從 國 中 升 高 中 的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高 中 升 大 學 的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以 及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升 學 大 專 校 院 甄 試 等 升 學 管 道 考 試 服 務 衡 酌 考 生 之 考 試 科 目 特 性 學 習 優 勢 管 道 及 個 別 需 求, 提 供 適 當 之 評 量 調 整, 如 試 場 服 務 輔 具 服 務 試 題 ( 卷 ) 調 整 服 務 作 答 方 式 調 整 49

2015(2),48-99 頁 服 務 及 其 他 必 要 之 服 務 評 量 調 整 服 務 已 在 全 國 大 考 中 行 之 有 年,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可 將 本 身 需 求 於 召 開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IEP) 會 議 時 共 同 訂 定 於 評 量 之 特 殊 服 務, 並 於 大 考 時 申 請 評 量 調 整 的 設 置 秉 持 著 具 備 接 納 包 容 的 人 文 情 懷, 重 視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基 本 人 權 與 教 育 權 利, 依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各 項 需 求, 提 供 必 要 服 務 尤 其 在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針 對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提 供 特 殊 考 場 服 務 已 經 做 得 相 當 確 實 例 如 : (1) 試 場 服 務 : 包 括 調 整 考 試 時 間 提 供 無 障 礙 試 場 環 境 提 供 提 醒 服 務 及 提 供 特 殊 試 場 ;(2) 輔 具 服 務 : 提 供 擴 視 機 放 大 鏡 點 字 機 盲 用 算 盤 盲 用 電 腦 及 印 表 機 檯 燈 特 殊 桌 椅 或 其 他 相 關 輔 具 等 服 務 ;(3) 試 題 ( 卷 ) 調 整 服 務 : 包 括 調 整 試 題 與 考 生 之 適 配 性 題 數 或 比 例 計 分 提 供 放 大 試 卷 點 字 試 卷 電 子 試 題 有 聲 試 題 觸 摸 圖 形 試 題 提 供 試 卷 並 報 讀 等 服 務 ;(4) 作 答 方 式 調 整 服 務 : 電 腦 輸 入 法 作 答 盲 用 電 腦 作 答 放 大 答 案 卡 ( 卷 ) 電 腦 打 字 代 謄 口 語 ( 錄 音 ) 作 答 及 代 謄 答 案 卡 等 服 務 ;(5) 其 他 必 要 之 服 務 簡 單 來 說, 評 量 調 整 基 於 學 生 的 需 求 而 提 供, 並 非 改 變 評 量 考 試 所 要 測 量 的 內 容, 更 不 是 造 成 學 生 考 試 上 的 不 公 平 性 ( 葉 欣 宜,2012) 因 此, 給 予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評 量 上 的 調 整 時, 學 生 可 以 在 不 受 限 制 的 情 況 下 表 現 出 自 己 所 學 的 知 識 與 能 力 (Elliott, Thurlow, Ysseldyke,& Erickson, 1997) 若 因 評 量 調 整 能 使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表 現 出 本 身 能 力, 評 量 調 整 對 於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就 有 其 必 要 性 雖 然 現 今 大 考 針 對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應 考 服 務 種 類 已 完 備, 但 在 升 大 學 的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中, 各 障 別 之 評 量 調 整 申 請 皆 以 一 項 為 原 則, 不 見 得 能 符 合 不 同 障 礙 學 生 的 需 求 研 究 者 在 視 障 學 校 任 教 高 中 數 學 已 有 八 年 時 間, 教 學 歷 程 發 現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學 習 常 會 遇 到 許 多 困 難 失 去 了 視 覺 的 管 道, 大 多 使 用 聽 覺 及 觸 覺 來 學 習 及 感 受, 點 字 語 音 報 讀 成 為 學 習 知 識 的 主 要 工 具, 在 圖 形 的 感 受 則 藉 由 使 用 立 體 圖 的 摸 讀 由 於 點 字 是 由 注 音 符 號 所 組 成, 只 能 分 辨 音 卻 不 能 分 辨 形, 故 在 閱 讀 方 面 也 常 造 成 重 度 視 障 生 的 混 淆 除 此 之 外, 數 理 相 關 課 程 也 是 重 度 視 障 生 最 難 克 服 科 目, 除 了 基 本 題 目 的 理 解 運 算 及 數 學 點 字 以 外, 最 讓 學 生 困 擾 為 圖 形, 尤 其 是 以 先 天 盲 的 學 生 或 很 少 接 觸 立 體 圖 經 驗 的 重 度 視 障 生 更 為 困 難 萬 明 美 (2001) 曾 提 出 在 數 學 學 習 中, 運 算 概 念 符 號 與 幾 何 圖 形 是 視 障 生 學 習 數 學 時 最 困 難 的 領 域 高 中 數 學 的 學 習 過 程 需 要 許 多 視 力 的 協 助 及 動 手 畫 圖 的 能 力 根 據 Paivio (1971) 提 出 的 雙 碼 理 論 (Dual-Code Theory), 人 類 的 記 憶 系 統 包 括 語 文 的 符 號 代 碼, 另 一 個 是 視 覺 的 影 像 代 碼 兩 部 分, 必 須 兩 者 相 互 搭 配 才 能 發 展 認 知 記 憶 的 功 能 但 重 度 視 障 生 因 缺 少 視 力 的 協 助, 一 般 立 體 圖 只 能 呈 現 二 維 圖 形 並 無 法 呈 現 三 維 圖 形, 另 外, 因 為 視 覺 上 的 限 制, 平 時 摸 讀 立 體 圖 形 的 經 驗 較 少, 數 學 點 字 繁 雜 也 是 重 要 的 因 素 因 此 數 理 相 關 科 目 成 為 視 障 生 不 易 掌 握 的 科 目 50

2015(2),48-99 頁 視 障 教 育 與 重 建 中 心 (2004) 指 出 視 障 學 生 的 數 學 科 表 現 不 如 一 般 學 生, 且 略 遜 於 弱 視 學 生, 視 障 生 對 於 形 象 數 字 文 字 計 算 式, 無 法 像 一 般 生 一 目 成 像, 較 難 掌 握 整 體 概 念 王 亦 榮 (2004) 也 針 對 盲 生 學 習 困 難 因 素 提 供 一 項 調 查, 發 現 盲 生 的 學 習 困 難 在 於 解 讀 複 雜 的 數 學 圖 形, 及 缺 乏 學 習 輔 助 工 具 以 了 解 角 度 函 數 座 標 幾 何 等 問 題 因 此, 針 對 數 學 科 的 評 量 調 整 是 必 要 的 但 在 高 中 升 大 學 之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所 做 的 評 量 調 整 卻 是 有 限 制 的, 針 對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來 說, 數 學 科 試 題 提 供 方 式 有 分 為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及 盲 用 電 腦 試 題 三 種, 針 對 圖 形 摸 讀 則 有 三 種 方 式 :(1) 點 字 試 題 搭 配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 試 題 與 圖 形 全 由 考 生 自 行 摸 讀,(2) 點 字 版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 以 語 音 念 出 試 題, 但 不 念 出 圖 表 說 明, 另 提 供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考 生 須 自 行 摸 讀 點 字 圖 表 冊,(3) 圖 文 版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 以 語 音 念 出 試 題 及 圖 表 說 明, 但 不 提 供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考 生 無 任 何 點 字 試 題 或 圖 形 可 摸 讀 而 每 位 考 生 以 申 請 一 種 圖 形 表 現 為 原 則, 無 法 重 複 選 擇, 故 選 擇 摸 讀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的 考 生 則 無 法 申 請 口 述 影 像 當 然 為 了 公 平 考 量, 若 遇 到 過 於 複 雜 圖 形 則 免 於 作 答, 但 該 生 成 績 應 可 作 答 之 實 際 分 數 依 比 例 還 原 後 重 新 計 算, 由 此 可 見, 每 題 分 數 所 佔 的 比 重 就 遠 遠 超 過 一 般 生 所 佔 的 比 例 然 而, 部 分 複 雜 圖 形 可 免 於 作 答, 使 得 各 題 配 分 必 須 重 新 調 整, 每 題 的 配 分 因 此 增 加, 所 占 的 比 例 因 而 提 高, 這 樣 的 政 策 也 引 起 部 分 爭 議 首 先 對 試 題 調 整 的 認 知 不 一 致, 以 2012 年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做 試 題 分 析, 原 試 卷 ( 國 字 卷 ) 為 20 題, 點 字 卷 作 答 只 有 11 題, 原 圖 形 題 有 4 題, 身 心 障 礙 生 需 作 答 為 3 題, 然 而 臺 北 市 視 障 資 源 中 心 針 對 各 年 度 試 題 作 分 析 後, 發 現 點 字 卷 11 題 中 卻 有 3 題 為 專 業 數 學 老 師 認 為 不 該 刪 題, 另 有 2 題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是 無 法 作 答 卻 未 刪 題 的 部 分 ; 其 次, 根 據 考 完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指 出,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的 圖 形 較 多, 以 前 述 2012 年 試 題 為 例, 11 題 中 就 有 3 題 圖 形 題, 故 圖 形 題 占 需 作 答 的 比 例 高 達 27%, 要 花 很 久 的 時 間 摸 讀, 不 見 得 完 全 理 解, 因 此 在 題 目 中 如 遇 到 圖 題, 學 生 若 因 為 無 法 正 確 摸 讀 圖 形 而 無 法 正 確 完 成 題 目,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來 說 較 不 公 平 的, 也 喪 失 了 評 量 調 整 的 意 義 此 外, 針 對 2013 年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臺 北 市 視 障 資 源 中 心 也 針 對 數 學 科 試 題 評 量 調 整 提 出 質 疑 :(1) 刪 題 並 非 視 障 生 無 法 作 答, 第 8 題 只 是 簡 單 的 代 數, 並 沒 有 刪 題 的 必 要 ;(2) 數 學 點 字 標 示 錯 誤, 讓 學 生 在 摸 讀 花 費 較 多 時 間 ;(3) 學 生 無 法 正 確 摸 讀 數 學 立 體 圖 一 般 明 眼 的 學 生 能 一 目 了 然 看 清 楚 圖 形 的 形 狀 及 位 置, 但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卻 沒 辦 法 一 手 摸 讀 整 張 圖 形, 必 須 靠 分 段 式 的 方 式 將 圖 形 摸 完, 並 拼 湊 起 來, 尤 其 是 遇 到 三 維 立 體 圖 形, 平 面 立 體 圖 無 法 將 其 呈 現 出 來, 這 也 是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摸 讀 圖 形 常 遇 見 的 問 題 因 此, 評 量 調 整 的 方 式 應 隨 著 學 生 的 障 礙 狀 況 而 有 所 調 整, 並 不 是 以 申 請 一 種 評 量 調 整 為 原 則, 這 樣 對 於 不 同 障 礙 的 51

2015(2),48-99 頁 學 生 並 不 公 平 十 二 年 國 教 上 路 之 後, 雖 然 每 位 學 生 皆 能 上 高 中, 但 在 高 中 升 大 學 的 考 試 中 卻 成 為 重 度 視 障 生 重 要 的 人 生 課 題 因 此 要 落 實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的 理 想,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的 試 題 及 適 當 的 評 量 調 整 方 式 也 成 為 重 度 視 障 生 最 為 重 要 措 施 故 本 研 究 想 針 對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考 數 學 科 圖 題 時, 除 了 點 字 立 體 圖 的 提 供 外,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是 否 能 提 高 重 度 視 障 生 摸 讀 的 正 確 性 進 而 提 升 分 數 利 用 此 研 究 讓 教 學 者 能 針 對 重 度 視 障 生 的 學 習 方 式 加 以 調 整, 並 給 予 適 切 及 有 用 的 教 學, 配 合 教 學 者 的 教 及 學 生 的 學 互 相 搭 配, 讓 重 度 視 障 生 能 有 機 會 均 等 的 參 與 並 展 現 其 能 力, 將 來 對 社 會 有 所 貢 獻 二 研 究 目 的 與 待 答 問 題 本 研 究 以 數 學 科 為 探 討 的 科 目, 希 望 藉 由 重 度 視 障 生 參 與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所 申 請 特 殊 試 卷 需 求 申 請 規 則, 以 了 解 是 否 符 合 重 度 視 障 生 的 需 要 根 據 第 一 節 的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本 研 究 之 待 答 問 題 分 別 如 下 : 1-1 分 析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使 用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及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時,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學 生 在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之 成 效 為 何? 1-2 分 析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使 用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及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時,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學 生 在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之 成 效 為 何? 2-1 探 討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使 用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及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時,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學 生 在 二 維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之 成 效 為 何? 2-2 探 討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使 用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及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時,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學 生 在 三 維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之 成 效 為 何? 3-1 探 討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使 用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及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時,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其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影 響 為 何? 3-2 探 討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使 用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及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時,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其 在 數 學 科 圖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影 響 為 何? 貳 文 獻 探 討 一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之 定 義 及 學 習 方 式 在 我 國, 視 覺 障 礙 (Visual impairment) 的 定 義 可 以 從 教 育 及 法 定 上 的 兩 種 分 類 在 教 育 上, 根 據 教 育 部 (2013) 所 制 定 的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辦 法 指 由 於 先 天 或 後 天 原 因, 導 致 視 覺 器 官 之 構 造 缺 損, 或 機 能 發 生 部 分 或 全 部 之 障 礙, 經 矯 正 後 其 視 覺 辨 認 仍 有 困 難 者 其 鑑 定 基 準 依 下 列 各 款 規 定 之 一 : ( 一 ) 視 力 經 最 佳 矯 正 後, 依 萬 國 式 視 力 表 所 測 定 優 眼 視 力 未 達. 三 或 視 野 在 二 十 度 以 內 ( 二 ) 視 力 無 法 以 前 款 視 力 表 測 定 時, 以 其 他 經 醫 學 專 業 採 認 之 檢 查 方 式 測 定 後 認 定 而 衛 生 署 於 2012 年 所 頒 布 的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將 視 覺 障 礙 分 52

2015(2),48-99 頁 為 三 個 等 級 : ( 一 ) 重 度 : 1. 兩 眼 視 力 均 看 不 到 0.01( 或 小 於 50 公 分 辨 指 數 ) 者 2. 優 眼 自 動 視 野 計 中 心 30 度 程 式 檢 查, 平 均 缺 損 大 於 20dB( 不 含 ) 者 ( 二 ) 中 度 : 1. 兩 眼 視 力 均 看 不 到 0.1 時, 或 優 眼 視 力 為 0.1, 另 眼 視 力 小 於 0.05( 不 含 ) 者 2. 優 眼 自 動 視 野 計 中 心 30 度 程 式 檢 查, 平 均 缺 損 大 於 15dB( 不 含 ) 者 ( 三 ) 輕 度 : 1. 兩 眼 視 力 均 看 不 到 0.3, 或 優 眼 視 力 為 0.3, 另 眼 視 力 小 於 0.1( 不 含 ) 時, 或 優 眼 視 力 0.4, 另 眼 視 力 小 於 0.05( 不 含 ) 者 2. 兩 眼 視 野 各 為 20 度 以 內 者 3. 優 眼 自 動 視 野 計 中 心 30 度 程 式 檢 查, 平 均 缺 損 大 於 10dB ( 不 含 ) 者 其 中 本 研 究 所 探 討 的 視 障 生 為 優 眼 視 力 未 達 0.03 者 僅 有 光 覺 及 全 盲, 學 習 必 須 由 視 覺 以 外 的 感 官 學 習, 例 如 : 使 用 點 字 (Braille) 的 觸 覺 摸 讀 等 接 受 教 育 的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本 文 中 都 以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 簡 稱 重 度 視 障 生 ) 表 示 二 重 度 視 障 生 學 習 方 式 視 覺 乃 人 體 接 收 外 界 訊 息 及 學 習 主 要 且 最 重 要 的 管 道, 但 在 某 些 特 殊 狀 況 下 能 由 觸 覺 與 聽 覺 替 代 ( 鄭 素 淨, 2010) 重 度 視 障 生 因 為 失 去 了 一 個 最 重 要 的 學 習 方 式, 必 須 要 有 其 他 替 代 的 方 式, 例 如 : 觸 覺 及 聽 覺 但 感 官 補 償 並 不 是 天 生 具 有 的, 而 是 需 要 長 時 間 訓 練 因 此, 重 度 視 障 生 使 用 點 字 點 打 並 摸 讀 ( 觸 覺 ) 語 音 報 讀 ( 聽 覺 ) 及 其 他 科 技 輔 具 來 協 助 學 習 點 字 為 每 位 重 度 視 障 生 得 到 資 訊 學 習 新 知 的 重 要 管 道 雖 然 學 習 點 字 的 過 程 相 當 辛 苦, 不 像 一 般 人 能 利 用 視 力 看 圖 片 學 習 字 體 那 樣 有 趣, 但 點 字 是 視 障 兒 童 學 習 的 基 本 工 具, 不 限 於 時 間 場 所, 能 依 照 自 己 的 速 度 學 習, 雖 然 現 代 科 技 發 達, 可 以 藉 由 科 技 輔 具 ( 例 如 電 腦 語 音 報 讀 軟 體 語 音 報 讀 等 ) 幫 助 重 度 視 障 生 使 用 聽 覺 來 學 習, 但 這 些 科 技 輔 具 卻 不 能 隨 手 取 之, 故 點 字 教 學 及 學 習 是 必 要 的 ( 石 翹 蓁,2011; 張 訓 誥,2000) 此 外, 許 多 人 認 為 只 要 利 用 聽 覺 就 能 取 代 點 字, 但 這 個 觀 念 是 不 對 的, 簡 單 來 說, 生 活 中 所 使 用 的 物 品 及 公 共 設 施 ( 如 電 梯 ) 皆 需 要 使 用 摸 讀 方 式 才 能 使 用 了 解 ; 除 此 之 外, 在 就 業 階 段, 重 度 視 障 生 所 使 用 的 科 技 輔 具 仍 是 需 要 點 字 的 輔 助 才 能 完 成, 例 如 : 盲 用 電 腦 的 應 用, 雖 然 是 未 來 獲 得 新 知 的 科 技 輔 具, 也 是 就 業 階 段 最 重 要 的 技 能, 但 必 須 搭 配 點 字 才 能 使 用 故 熟 悉 點 字 技 能, 不 但 有 助 於 日 常 生 活 的 各 項 學 習 及 技 能, 對 以 後 的 就 業 也 會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 石 翹 蓁,2011; 何 永 裕 阮 文 瑞 鄧 敏 宏 鍾 智 龍, 2008) 除 此 之 外, 語 音 報 讀 (Read aloud) 也 在 學 習 及 評 量 扮 演 非 常 重 要 的 角 色, 例 如 : 錄 音 帶 CD 電 腦 等 科 技 輔 具 來 幫 助 視 障 生 使 用 聽 覺 學 習, 這 種 方 式 可 不 受 時 間 場 所 限 制 且 能 依 53

2015(2),48-99 頁 照 自 己 的 速 度 調 整, 也 不 需 使 用 點 字 不 可 ( 張 訓 誥,2000)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於 學 生 評 量 乃 指 的 是 將 考 卷 上 的 一 字 不 漏 完 整 呈 現 出 來 語 音 報 讀 的 方 式 已 成 為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在 獲 取 訊 息 評 量 或 大 考 時 很 重 要 的 選 擇 方 式 語 音 報 讀 能 解 決 學 生 摸 讀 點 字 較 慢 或 中 途 失 明 的 問 題, 除 此 之 外, 並 非 所 有 書 籍 皆 有 所 謂 的 有 聲 書, 任 何 資 訊 不 能 只 有 依 靠 旁 人 給 予, 故 習 得 科 技 輔 具 的 操 作 對 於 視 覺 障 礙 者 是 一 件 重 要 的 課 題 故 重 度 視 障 生 如 果 能 訓 練 好 基 本 的 點 字 摸 讀, 再 利 用 語 音 獲 取 訊 息, 兩 者 相 互 搭 配, 讓 重 度 視 障 生 更 輕 易 的 獲 取 知 識,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的 學 習 是 很 重 要 的 二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之 學 習 與 障 礙 數 學 普 遍 為 一 般 學 生 較 為 頭 痛 的 科 目, 除 了 涉 及 基 本 的 邏 輯 理 解 能 力, 更 需 要 搭 配 視 覺 來 做 圖 形 的 理 解 但 重 度 視 障 生 卻 少 了 視 覺 的 輔 助, 並 要 應 付 繁 瑣 的 公 式 計 算 方 法, 圖 形 也 必 須 使 用 想 像 或 摸 讀 的 方 式 才 能 理 解 故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來 說, 數 學 是 一 門 較 為 抽 象 的 科 目 除 此 之 外, 數 學 點 字 符 號 也 是 讓 他 們 困 擾 的 在 數 學 點 字 中, 並 無 所 謂 的 公 式, 更 沒 有 直 橫 式 的 差 別, 一 般 來 說, 直 式 是 為 了 方 便 完 成 複 雜 的 式 子 而 產 生 的, 但 在 點 字 的 世 界, 直 式 也 是 重 度 視 障 生 所 要 學 習 的, 雖 然 能 處 理 較 繁 雜 的 公 式, 但 數 學 點 字 寫 法 除 了 要 記 外, 在 點 寫 也 較 複 雜 除 此 之 外, 圖 形 的 呈 現 及 摸 讀 的 方 式 也 是 一 大 困 境 故 重 度 視 障 學 生 在 缺 乏 視 覺 回 饋, 卻 要 學 習 抽 象 的 數 學 是 非 常 辛 苦 的 ( 王 亦 榮,2004) 王 亦 榮 (2004) 針 對 盲 生 學 習 困 難 因 素 調 查 發 現, 盲 生 在 學 習 複 雜 的 數 學 圖 形 較 為 困 難, 另 外 缺 乏 學 習 輔 助 工 具 來 理 解 角 度 函 數 座 標 幾 何 等 相 關 問 題 數 學 這 個 科 目 往 往 是 造 成 重 度 視 障 生 最 頭 痛 的 科 目, 數 學 不 只 涉 及 到 題 目 的 理 解 數 學 點 字 計 算, 更 困 難 的 是 圖 形 摸 讀 的 方 法 及 心 理 建 構 的 圖 形 理 解 立 體 圖 所 表 現 的 意 義, 這 也 是 造 成 重 度 視 障 生 不 能 突 破 的 問 題 近 幾 年 來, 在 許 多 重 要 考 試, 例 如 :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升 大 學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等, 數 學 不 再 是 被 刪 除 的 科 目, 試 題 中 如 有 圖 題 也 會 盡 量 使 用 立 體 圖 呈 現 的 表 示 方 式 來 評 量, 所 以 在 圖 形 方 面 也 成 為 重 度 視 障 生 重 要 的 一 環 杞 昭 安 (1999) 在 圖 形 認 知 的 研 究 中 發 現, 視 障 學 生 在 圖 形 認 知 能 力 較 同 年 齡 的 一 般 學 生 落 後 三 至 四 歲, 導 致 問 題 的 可 能 因 素 即 為 無 適 當 的 教 具 及 教 具 引 導 一 般 來 說,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平 時 學 習 圖 形 的 摸 讀 時, 除 了 有 教 具 的 輔 助 外 並 要 配 合 數 學 老 師 的 指 導, 並 將 這 些 經 驗 運 用 到 平 面 所 呈 現 的 立 體 圖 中 Thomas 和 Evely(1997) 指 出 能 提 供 適 當 的 數 學 學 習 輔 助 器 材, 將 助 於 數 學 的 學 習 的 成 效 視 障 學 生 的 輔 具 僅 限 於 兩 個 向 度 的 平 面 圖, 且 在 王 亦 榮 (2004) 的 研 究 中, 重 度 視 障 生 認 為 數 學 的 圖 形 線 條 浮 起 不 明 顯 圖 小 又 密 集 幾 何 立 體 圖 形 難 以 摸 讀, 尤 其 摸 讀 時 無 人 在 旁 指 導 及 解 說 並 不 容 易 理 解, 當 摸 讀 新 的 圖 形 時, 更 讓 學 生 難 以 辨 認 陳 英 三 (1995) 指 出 複 54

2015(2),48-99 頁 合 圖 形 ( 兩 種 以 上 的 獨 立 圖 形, 但 輪 廓 線 是 彼 此 相 交 ) 的 觸 覺 認 知, 盲 者 對 其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困 難, 尤 其 是 線 畫 的 立 體 透 視 圖 形, 無 論 是 明 眼 人 或 視 障 生, 都 很 難 認 知 成 三 度 空 間 的 圖 形 除 此 之 外, 不 同 版 本 所 製 作 的 立 體 圖 形 方 式 不 同, 大 小 不 一, 讓 重 度 視 障 生 要 花 很 多 時 間 摸 讀, 找 尋 舊 有 的 經 驗, 但 常 因 圖 形 和 舊 經 驗 有 所 差 異 而 錯 誤, 讓 學 生 因 此 對 數 學 產 生 排 斥 口 述 影 像 (Audio Description) 即 是 引 導 視 障 者, 將 所 見 的 做 簡 單 扼 要 地 說 明 視 障 者 因 為 缺 少 視 覺, 在 學 習 當 中 遇 見 圖 形 時 除 了 需 要 摸 讀 之 外, 圖 形 本 身 也 只 是 平 面, 無 法 將 其 轉 換 成 立 體 的 三 維 空 間 圖 形, 故 如 能 口 語 敘 述 圖 形 說 明, 對 理 解 圖 形 架 構 也 是 重 要 的 一 環 周 掌 宇 (2000) 認 為 視 覺 圖 像 經 過 口 述 影 像 解 說, 可 讓 重 度 視 障 生 較 容 易 明 白 圖 形 圖 表, 強 調 除 了 觸 覺 也 利 用 其 他 管 道 ( 語 言 ) 取 代 視 覺 經 驗, 雖 然 不 能 完 全 取 代, 但 卻 能 彌 補 並 加 深 其 認 知 因 此,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學 習 上 除 了 點 字 的 熟 悉 外, 在 學 習 摸 讀 圖 形 時 能 搭 配 輔 具 及 有 指 導 者 在 旁 協 助 引 導 摸 讀 及 觀 念 解 說, 讓 學 生 能 正 確 的 理 解 圖 形 的 意 義, 在 下 一 次 作 答 的 同 時, 學 生 也 會 有 正 確 的 概 念, 例 如 : 關 於 指 數 圖 形 的 教 學, 教 師 如 能 搭 配 圖 形 指 導 學 生 摸 讀, 說 明 底 數 範 圍 不 同, 圖 形 由 左 到 右 上 升 或 下 降, 引 導 學 生 比 較 兩 張 圖 的 差 異, 讓 學 生 熟 悉 摸 讀 的 方 式 及 了 解 圖 形 的 重 點 除 了 給 予 正 確 的 數 學 觀 念 外, 學 生 本 身 的 學 習 態 度 及 教 師 的 專 業 知 能 更 是 重 要, 如 果 能 正 確 的 相 互 搭 配, 對 於 數 學 圖 形 或 圖 表 的 學 習 也 會 提 升, 面 對 學 測 考 試 也 能 得 心 應 手 三 重 度 視 障 生 於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申 請 評 量 調 整 之 相 關 研 究 評 量 的 重 要 目 的 即 為 瞭 解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評 量 的 結 果 有 助 於 教 師 了 解 學 生 的 學 習 狀 況 及 學 生 的 能 力, 進 而 適 度 調 整 教 學 內 容 及 教 學 方 法 評 量 調 整 (Assessment accommodations) 為 因 應 各 類 不 同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身 心 特 質, 不 反 應 學 生 的 障 礙 特 質 或 嚴 重 程 度 在 不 改 變 評 量 效 度 評 量 構 念 及 計 分 標 準 的 狀 況 下, 施 測 的 過 程 為 適 度 調 整 之 後, 使 得 評 量 結 果 能 充 分 反 應 該 評 量 之 效 度 (Fuchs & Fuchs, 2001) Bolt 與 Thurlow(2004) 認 為, 調 整 是 改 變 評 量 內 容 之 呈 現 方 式 評 量 情 境 評 量 時 間 安 排 使 用 科 技 輔 具 或 設 備 受 試 者 反 應 方 式 等, 使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不 致 因 為 其 特 殊 身 心 條 件 之 限 制, 而 無 法 反 應 該 項 評 量 工 具 預 設 之 效 度 因 此, 林 筱 汶 (2005) 提 出 調 整 之 目 的 為 在 藉 由 施 測 方 式 之 調 整 及 不 影 響 評 量 工 具 效 度 的 條 件 下, 確 保 評 量 對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所 得 評 量 結 果 之 正 確 性 由 上 述 可 知, 有 適 當 評 量 調 整 得 以 促 進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或 突 然 有 特 殊 境 遇 的 考 生 能 克 服 自 身 的 障 礙 而 獲 得 良 善 的 調 整, 使 得 改 變 評 量 本 身 重 要 的 目 的 因 此,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於 考 試 上 的 調 整 時, 可 以 在 不 受 限 制 的 情 況 下 表 現 出 自 己 所 學 的 知 識 與 能 力 ( Elliott, Thurlow, Ysseldyke & 55

2015(2),48-99 頁 Erickson, 1997) 因 此 學 生 才 不 會 因 自 身 的 障 礙 而 被 低 估, 使 得 其 展 現 本 身 之 學 習 成 果 並 能 增 強 學 生 本 身 的 信 心,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充 分 的 展 現 能 力 以 下 為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針 對 重 度 視 障 生 試 題 調 整 及 作 答 方 式 調 整 做 說 明 一 試 題 調 整 ( 一 )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係 為 全 盲 考 生 或 重 度 視 障 考 生 以 摸 讀 應 考 之 試 題, 多 以 150 磅 模 造 紙 凸 版 製 作 ; 如 因 原 試 題 之 圖 形 過 於 複 雜 題 幹 過 長 或 為 判 讀 語 音 題 型 等 因 素, 經 大 考 中 心 於 考 前 決 定 免 予 作 答 時, 使 用 此 種 試 題 應 考 之 考 生 成 績, 按 實 際 題 分 依 比 例 還 原 後 再 重 予 計 算 ( 二 )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採 闈 內 預 先 錄 製 及 試 場 內 播 放 之 方 式 進 行 施 測, 依 其 內 容 分 為 點 字 版 圖 文 版 等 2 種 類 型, 各 類 型 之 試 題 內 容 如 下 : 1. 點 字 版 語 音 試 題 : 其 試 題 內 容 與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相 同 但 僅 含 點 字 試 題 之 題 幹 部 分, 不 含 圖 表 說 明 部 分 ; 考 生 須 自 行 摸 讀 點 字 圖 表 冊 ( 紙 ) 1. 一 般 試 題 及 圖 形 原 題 目 : 2. 圖 文 版 語 音 試 題 : 其 試 題 內 容 與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相 同 且 含 點 字 試 題 之 題 幹 與 圖 表 說 明 部 分 點 字 版 及 圖 文 版 語 音 試 題 之 計 分 方 式 與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相 同, 即 原 一 般 紙 本 試 題 之 圖 形 過 於 複 雜 題 幹 過 長 或 為 判 讀 語 音 題 型 等 因 素, 以 致 未 製 作 而 免 予 作 答 時, 各 該 生 成 績 按 其 應 可 作 答 之 實 際 題 分 依 比 例 還 原 後, 再 重 予 計 算 ( 三 ) 視 障 電 腦 介 面 閱 讀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文 字 部 分 僅 提 供 點 字 版 電 子 檔 (brl 檔 ), 圖 形 及 表 格 部 分 則 使 用 點 字 紙 本 圖 表 冊, 英 文 科 以 一 級 點 字 製 作 為 原 則 試 題 內 容 及 計 分 方 式 與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相 同 一 律 使 用 考 區 提 供 之 電 腦 設 備 ( 含 視 障 電 腦 介 面 ) 作 答 如 於 考 試 中 無 法 讀 取 時, 將 直 接 以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代 替 上 述 的 申 請 試 題 方 式 每 人 以 一 種 為 原 則, 惟 情 況 特 殊 經 審 查 同 意 者, 得 不 受 限 制, 但 每 一 考 科 以 提 供 一 種 ( 即 題 目 之 內 容 及 其 計 分 方 式 相 同 者 ) 為 限 以 下 針 對 上 述 評 量 調 整 及 本 研 究 之 口 述 影 像 舉 例 來 做 說 明 : 如 圖 所 示 的 立 體 示 意 圖, 線 段 AC 垂 直 於 過 D C E 這 三 點 的 平 面. 設 AB = BC =10, DC =15, CE =30, CDB=α, BDA=β, CEB=α, BEA=β. 試 問 下 列 何 者 為 真? (A)α =β (B)α =α +β (C)α =2α (D)α +β > 3 (E)α 56

2015(2),48-99 頁 +β < 6 原 圖 形 : A B 10 10 D 15 C 30 E 2.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將 試 題 由 國 字 轉 譯 成 點 字, 圖 形 方 面 以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呈 現 點 字 試 題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3. 點 字 版 語 音 試 題 將 一 般 試 題 錄 製 成 語 音 試 題, 依 照 學 生 習 慣 選 擇 一 般 CD player 或 相 關 視 障 電 腦 介 面 閱 讀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圖 形 方 面 採 用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57

2015(2),48-99 頁 4. 圖 文 版 語 音 試 題 不 提 供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而 將 試 題 與 圖 形 以 語 音 描 述 的 方 式 呈 現 圖 文 版 語 音 試 題 : 此 圖 為 一 立 體 圖 形, 有 一 底 面 通 過 三 個 點 由 左 至 右 分 別 為 D 點 C 點 及 E 點, 線 段 AC 垂 直 於 這 個 平 面 DCE,C 點 為 線 段 AC 垂 直 於 此 平 面 DCE 的 垂 足, 線 段 AC 和 線 段 CD 垂 直, 線 段 CD 的 長 度 為 15, 線 段 AC 和 線 段 CE 垂 直, 線 段 CE 的 長 度 為 30 B 點 是 線 段 AC 中 點,AB =BC =10, 線 段 BD 將 ADC 分 成 CDB=α, BDA= β, 線 段 BE 將 AEC 分 成 CEB=α, BEA=β, 問 下 列 何 者 為 真? (A)α =β (B)α =α +β (C)α =2α (D)α +β > (E)α 3 +β < 6 本 研 究 之 口 述 影 像, 即 針 對 點 字 圖 文 版 語 音 試 題 中 針 對 圖 形 的 描 紙 本 試 題 及 點 字 版 語 音 試 題 這 兩 述 部 分, 以 前 述 試 題 為 例, 口 述 影 像 種 提 供 考 生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再 外 加 如 描 述 方 式 如 下 圖 文 版 語 音 試 題 : 此 圖 為 一 立 體 圖 形, 有 一 底 面 通 過 三 個 點 由 左 至 右 分 別 為 D 點 C 點 及 E 點, 線 段 AC 垂 直 於 這 個 平 面 DCE,C 點 為 線 段 AC 垂 直 於 此 平 面 DCE 的 垂 足, 線 段 AC 和 線 段 CD 垂 直, 線 段 CD 的 長 度 為 15, 線 段 AC 和 線 段 CE 垂 直, 線 段 CE 的 長 度 為 30 B 點 是 線 段 AC 中 點,AB =BC =10, 線 段 BD 將 ADC 分 成 CDB=α, BDA=β, 線 段 BE 將 AEC 分 成 CEB=α, BEA=β, 問 下 列 何 者 為 真?(A)α =β (B)α =α +β (C)α =2α (D)α +β > 3 (E)α +β < 二 作 答 方 式 調 整 般 電 腦 介 面 記 錄 答 案 ( 一 ) 點 字 機 記 錄 答 案 ( 三 ) 錄 音 作 答 考 生 使 用 點 字 機 記 錄 答 案 時, 應 以 錄 音 設 備 記 錄 答 案 凡 考 生 以 使 用 大 考 中 心 所 備 之 點 字 機 專 用 答 錄 音 作 答 之 試 場, 應 使 用 2 臺 錄 音 設 備 案 紙 作 答, 國 文 科 每 生 8 張 其 他 各 ( 不 得 有 通 訊 功 能 ), 同 時 錄 製 作 答 科 每 生 6 張 點 字 機 專 用 答 案 紙 亦 可 於 情 形 其 中 1 臺 由 考 生 或 監 試 人 員 操 控 計 算 打 稿 時 使 用, 但 各 考 科 專 用 答 記 錄 答 案, 另 1 臺 全 程 不 間 斷 錄 音 案 紙 以 前 開 所 備 張 數 為 限, 用 完 不 再 三 時 間 調 整 補 充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仍 以 每 科 延 長 1.5 ( 二 ) 電 腦 紀 錄 答 案 倍 時 間 使 用 視 障 電 腦 介 面 記 錄 答 案 或 一 由 上 述 可 知, 無 論 何 種 障 礙 的 學 6 58

2015(2),48-99 頁 生, 申 請 試 題 調 整 的 方 式 都 是 相 同 的 標 準, 但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來 說 卻 是 不 足 且 不 公 平 的, 例 如 一 位 閱 讀 障 礙 的 學 生 只 要 克 服 閱 讀 部 分 即 能 解 決 問 題, 但 重 度 視 障 生 因 缺 少 視 覺 的 協 助, 只 能 利 用 觸 覺 或 聽 覺 的 方 式 來 閱 讀, 摸 讀 可 能 可 以 解 決 文 字 題, 但 對 於 圖 形 及 圖 表 可 能 花 費 再 多 的 時 間 皆 無 法 只 以 觸 覺 就 能 掌 握 並 了 解 其 意 義, 更 別 說 需 在 時 間 限 制 下 完 成 萬 明 美 等 (1997) 對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身 障 考 生 服 務 辦 法 之 研 究, 建 議 在 考 試 題 目 及 圖 形 份 量 較 多 時, 要 給 予 更 多 的 作 答 時 間 除 此 之 外, 對 於 圖 形 的 摸 讀 上 應 有 解 說 或 引 導, 讓 考 生 能 先 了 解 圖 形 的 意 義 進 而 解 題, 如 果 連 圖 形 的 意 義 都 摸 不 懂, 怎 麼 可 能 完 成 這 個 題 目 然 而, 雖 然 部 分 複 雜 的 圖 表 及 圖 形 已 經 刪 題, 但 對 於 仍 需 做 答 的 圖 題 仍 是 需 要 解 決 的 部 分, 故 本 研 究 針 對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有 關 圖 題 部 分, 想 了 解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的 評 量 調 整, 是 否 會 提 升 重 度 視 障 生 的 圖 形 理 解, 進 而 提 升 成 績 參 研 究 方 法 一 研 究 對 象 與 設 計 ( 一 )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在 探 討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成 效, 因 此 選 擇 此 學 校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研 究 參 與 者 必 須 具 備 基 本 的 摸 讀 能 力 及 在 圖 形 有 口 述 影 像 之 經 驗 的 學 生, 以 確 保 學 生 不 會 因 為 不 熟 悉 口 述 影 像 之 方 式 而 影 響 到 實 驗 結 果 本 實 驗 在 選 取 研 究 對 象 前 會 依 照 學 生 入 學 所 測 得 的 智 力 測 驗 作 篩 選, 並 要 求 在 校 數 學 表 現 中 等 以 上 (60 分 以 上 ), 以 確 保 學 生 不 因 數 學 基 本 概 念 而 影 響 施 測 結 果 另 外, 本 研 究 研 究 目 的 為 圖 題 理 解 的 成 效, 對 於 數 學 科 圖 題, 學 生 必 須 具 備 題 目 理 解 能 力, 並 有 基 本 的 圖 形 及 數 學 觀 念, 故 會 特 別 檢 視 研 究 參 與 者 之 為 是 智 力 測 驗 中 的 理 解 測 驗 及 工 作 記 憶 分 測 驗, 兩 項 分 測 驗 篩 選 成 績 必 須 接 近 於 中 等 階 段 經 篩 選 後, 參 與 對 象 為 臺 北 市 某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兩 位 高 中 三 年 級 學 生, 分 別 為 重 度 視 障 生, 均 領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但 不 伴 隨 其 他 障 礙 在 使 用 輔 具 方 面,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習 慣 作 答 方 式 為 摸 讀 點 字 試 題,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為 使 用 語 音 軟 體 報 讀 試 題 根 據 研 究 者 及 專 業 數 學 老 師 的 觀 察 結 果, 將 兩 位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相 關 基 本 資 料 整 理 於 表 一 以 下 依 據 研 究 參 與 者 篩 選 標 準 及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學 習 方 式 進 行 說 明 表 一 研 究 參 與 者 相 關 基 本 資 料 基 本 資 料 項 目 基 本 資 料 內 容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年 級 高 三 高 三 年 齡 17 歲 17 歲 性 別 男 男 智 力 語 言 理 解 95 106 測 驗 工 作 記 憶 85 114 59

2015(2),48-99 頁 在 校 數 學 平 均 分 數 85.7 81.2 ( 二 ) 研 究 設 計 本 研 究 採 取 單 一 受 試 研 究 一 受 試 研 究 設 計 可 以 將 個 體 的 變 化 過 程 呈 現 研 究 架 構 如 圖 一 (Single-Subject Research Design) 圖 一 研 究 架 構 中 的 撤 回 設 計 (Withdrawal Designs) A-B-A 來 探 討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於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成 效 所 謂 單 一 受 試 研 究 撤 回 設 計 指 的 是 含 有 基 線 和 介 入 穿 插 進 行 的 實 驗 設 計 藉 由 介 入 策 略 的 撤 回, 再 觀 察 相 對 變 化 ( 杜 正 治,2006) 本 研 究 目 的 是 在 推 論 視 障 生 評 量 數 學 科 圖 題, 除 了 一 般 評 量 調 整 外,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解 說, 是 否 能 增 加 學 生 圖 題 理 解 之 成 效 因 考 量 到 重 度 視 障 生 的 身 心 特 質 及 學 習 狀 況 差 異 頗 大, 不 易 尋 找 到 大 量 相 同 特 質 的 重 度 視 障 生 進 行 研 究 本 研 究 為 1. 自 變 項 本 研 究 自 變 項 為 口 述 影 像 的 介 入, 兩 位 研 究 參 與 者 分 別 使 用 點 字 試 題 及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兩 組, 兩 組 研 究 參 與 者 於 介 入 期 加 入 口 述 影 像 2. 依 變 項 本 研 究 依 變 項 為 加 入 口 述 影 像 後, 配 合 立 體 圖 形 的 摸 讀, 讓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摸 讀 數 學 科 圖 形 時 更 容 易 理 解 圖 題 的 意 義 在 各 階 段 皆 測 驗 三 次 二 維 圖 形 及 三 次 三 維 圖 形, 各 階 段 之 題 目 請 見 附 錄 3. 控 制 變 項 方 式 自 變 項 與 依 變 項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而 單 本 研 究 為 避 免 某 些 變 項 影 響 評 量 結 果, 故 將 研 究 參 與 者 評 量 環 境 口 述 影 像 說 明 加 以 控 制, 內 容 如 下 : (1) 研 究 參 與 者 方 面, 因 每 位 學 生 的 數 學 理 解 能 力 不 同, 在 圖 形 摸 讀 及 辨 別 的 能 力 更 不 相 同, 故 在 篩 選 研 究 參 與 者 時 需 特 別 檢 視 學 生 的 智 力 測 驗 及 在 校 數 學 成 績, 除 此 之 外, 因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智 力 測 驗 之 分 測 驗 中 只 能 作 語 言 理 解 及 工 作 記 憶 兩 項 分 測 驗, 在 本 研 究 中 對 於 圖 形 題 意 的 理 解 題 意 及 基 本 60

2015(2),48-99 頁 數 學 概 念 是 必 要 的, 故 先 特 別 檢 視 研 究 參 與 者 之 魏 氏 智 力 測 驗 中 語 言 量 表 及 工 作 記 憶 之 分 測 驗 分 數 且 研 究 參 與 者 無 伴 隨 其 他 障 礙, 並 有 基 本 數 學 能 力 的 重 度 視 障 生 為 篩 選 主 要 選 擇 (2) 評 量 環 境 方 面, 為 了 避 免 評 量 時 受 到 干 擾 及 合 乎 大 型 考 試 的 考 試 環 境 及 型 態, 評 量 地 點 選 擇 模 擬 考 所 使 用 的 會 議 室 校 史 室 及 分 組 教 室, 屬 於 熟 悉 的 獨 立 空 間, 並 針 對 學 生 使 用 輔 具 給 予 跟 學 測 相 同 之 位 置 編 排 及 桌 椅 大 小 (3) 評 量 圖 形 之 口 述 影 像 方 面, 為 了 避 免 試 題 不 適 合 重 度 視 障 生, 故 評 量 試 題 由 專 業 的 數 學 教 師 篩 選 並 做 討 論, 確 保 評 量 圖 題 適 合 本 次 評 量 並 討 論 口 述 影 像 題 目 的 撰 寫 錄 音 方 式 及 速 度, 確 保 口 述 的 一 致 性 及 速 度 能 配 合 研 究 參 與 者 摸 讀 圖 形 的 最 佳 速 度 (4) 在 計 分 方 面, 因 本 研 究 目 的 為 口 述 影 像 是 否 能 提 升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因 此, 本 研 究 計 分 方 式 為 學 生 摸 讀 圖 形 且 瞭 解 圖 形 及 題 目 所 要 問 的 問 題, 再 由 專 業 數 學 教 師 利 用 問 答 方 式, 學 生 使 用 口 語 回 答 圖 形 的 意 義 及 說 明, 並 利 用 實 體 圖 形 做 搭 配 說 明 圖 形, 全 程 使 用 錄 影 方 式, 讓 學 生 回 答, 觀 察 者 並 針 對 回 答 內 容 給 予 計 分, 如 兩 位 觀 察 者 在 分 數 上 有 所 差 異, 並 會 重 新 觀 看 錄 製 的 影 片 共 同 討 論 其 分 數 二 研 究 處 理 階 段 設 計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處 理 階 段 分 為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三 期, 各 期 分 別 做 3 次 二 維 圖 形 及 3 次 三 維 圖 形 測 驗, 共 計 18 次 測 驗 圖 二 為 本 研 究 期 程 以 下 分 別 針 對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三 期 進 行 詳 細 說 明 基 線 期 1 (A 1 ) 介 入 期 1 (B) 基 線 期 2 (A 2 ) 研 究 參 與 者 圖 二 實 驗 設 計 圖 參 考 鈕 文 英 (2012) 之 概 念, 修 改 為 本 研 究 之 實 驗 設 計 ( 一 ) 基 線 期 A1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Herson 和 Barlow(1976) 建 議 至 少 要 用 三 個 點 來 決 定 它 的 趨 勢 本 研 究 每 六 次 為 一 個 區 間 測 驗 時 由 兩 位 專 業 評 的 量 數 次 學 數 教 師 在 旁 觀 察 並 記 錄 學 生 作 答 狀 況, 61

2015(2),48-99 頁 為 了 解 研 究 參 與 者 是 否 理 解 圖 形, 由 專 業 數 學 教 師 利 用 問 答 方 式, 學 生 使 用 口 語 回 答 圖 形 的 意 義 及 說 明, 全 程 使 用 錄 影 方 式, 並 由 專 業 數 學 老 師 在 旁 紀 錄 ( 二 ) 介 入 期 B 在 介 入 期 B, 兩 組 受 試 者 除 在 測 驗 時 皆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之 外, 其 餘 方 式 與 前 述 基 線 期 A1 均 相 同, 本 期 主 要 量 測 兩 位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原 有 兩 種 評 量 調 整 方 式 下,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後, 對 數 學 圖 題 理 解 的 表 現 參 基 線 期 A2 ( 三 ) 基 線 期 A2 在 基 線 期 A2, 取 消 將 兩 組 的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其 餘 方 式 皆 與 前 述 介 入 期 B 相 同 本 期 主 要 量 測 兩 位 受 試 者 在 恢 復 為 原 有 兩 種 評 量 調 整 方 式 下, 對 數 學 圖 題 理 解 的 表 現 三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所 採 用 的 研 究 工 具 分 別 為 數 學 科 測 驗 試 題 測 驗 工 具 之 測 驗 試 題 觀 察 紀 錄 表 兩 種, 輔 助 的 器 材 為 攝 影 機 碼 錶 及 實 體 立 體 圖 形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 一 ) 數 學 科 測 驗 試 題 以 下 就 本 研 究 測 驗 試 題 之 試 題 範 圍 的 選 取 及 試 題 編 製 方 式 進 行 說 明 1. 試 題 範 圍 的 選 取 因 應 高 中 生 升 大 學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故 試 題 範 圍 為 高 一 高 二 ( 第 一 冊 至 第 四 冊 ) 範 圍, 試 題 採 用 歷 年 學 科 能 力 數 學 科 測 驗 試 題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試 題 其 研 究 試 題 及 類 似 圖 題, 於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及 基 線 期 A2 使 用 類 似 圖 題, 給 予 類 似 的 圖 題 進 行 施 測 2. 試 題 編 製 方 式 本 研 究 以 數 學 科 立 體 圖 形 及 口 述 影 像 為 研 究 方 向, 故 立 體 圖 製 作 方 式 以 數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所 使 用 的 熱 印 紙 製 作 ; 口 述 影 像 內 容 編 撰 方 面 參 考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圖 文 版 語 音 試 題, 及 參 考 杞 昭 安 (2010) 之 視 障 學 生 數 學 圖 表 之 報 讀 中 所 口 述 影 像 的 方 法 及 規 則, 編 撰 及 錄 製 口 述 影 像 時 特 別 留 意 下 列 三 點 : (1) 口 述 影 像 內 容 要 和 題 目 及 圖 形 給 的 線 索 一 致, 不 多 洩 漏 圖 形 及 題 目 未 給 的 提 示, 以 確 保 考 試 的 公 平 性 (2) 符 號 及 方 向 應 有 規 則 性, 由 大 範 圍 至 小 細 節, 由 上 至 下, 順 時 鐘 或 逆 時 鐘 等 例 如 : 依 順 時 針 方 向 分 別 為 A B C D 有 規 則 的 口 述 影 像 讓 重 度 視 障 生 能 簡 單 記 憶 及 不 易 搞 混 (3) 圖 形 中 的 點 若 無 標 示 符 號, 且 會 造 成 重 度 視 障 生 的 困 擾 或 混 淆, 口 述 影 像 編 撰 者 能 自 行 加 入 符 號, 如 遇 到 符 號 無 規 則 順 序, 也 能 改 變 其 符 號 之 順 序, 以 達 到 圖 形 的 完 整 性 (4) 錄 製 口 述 影 像 之 速 度 不 宜 太 快 或 太 慢, 在 測 驗 前 先 確 定 學 生 摸 圖 之 速 度 及 正 常 摸 讀 方 式 之 經 驗 來 錄 製 圖 三 及 表 二 為 其 參 考 範 例 確 認 口 述 影 像 應 注 意 及 規 則 後 再 由 三 位 專 業 數 學 科 教 師 共 同 討 論 其 內 容 後 共 同 寫 出 錄 製 口 述 影 像 之 指 導 語, 完 成 後 之 數 學 科 測 驗 題 目 詳 見 附 錄, 最 後, 由 研 究 者 依 據 口 述 影 像 內 容 錄 製 成 MP3 及 CD 檔 62

2015(2),48-99 頁 圖 三 參 考 圖 形 取 自 杞 昭 安 (2010) 之 圖 形 表 二 參 考 圖 形 之 口 述 影 像 取 自 杞 昭 安 (2010) 之 內 容 口 述 影 像 內 容 此 圖 有 三 個 小 圖, 分 別 是 左 上 方 的 圖 a, 右 上 方 的 圖 b, 以 及 下 方 的 圖 c 圖 a 是 一 個 長 和 寬 都 是 三 公 分 的 矩 形, 且 自 矩 形 中, 自 左 上 到 右 下 有 一 條 虚 線, 將 矩 形 分 成 兩 個 一 樣 大 的 直 角 三 角 形, 三 角 形 的 兩 股 長 都 是 3 公 分 圖 b 是 一 個 直 角 三 角 形, 即 是 圖 a 中, 被 虛 線 分 成 的 直 角 三 角 形 之 一 圖 c 是 一 個 長 方 形, 恰 好 是 兩 個 圖 a 拼 起 來 的 圖 形, 所 以 長 是 6 公 分, 寬 是 3 公 分, 上 面 的 長 的 兩 端 有 A 點 和 B 點, 下 面 的 長 中 點 是 C 點, 所 以 三 角 形 ABC 是 一 個 底 長 6 公 分, 高 為 3 公 分 的 等 腰 三 角 形 ( 二 ) 測 驗 試 題 觀 察 紀 錄 表 本 研 究 測 驗 為 了 解 研 究 參 與 者 是 否 理 解 數 學 科 圖 題, 由 專 業 數 學 老 師 利 用 問 答 方 式, 學 生 使 用 口 語 回 答 圖 形 的 意 義 及 說 明, 並 利 用 實 體 圖 形 做 搭 配 說 明 圖 形, 以 確 認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表 三 評 分 標 準 與 評 分 項 目 結 果 認 知 及 表 達 ; 除 了 全 程 使 用 錄 影 方 式, 讓 學 生 回 答, 並 透 過 研 究 者 自 行 編 製 的 測 驗 試 題 觀 察 紀 錄 表 中, 針 對 學 生 回 答 內 容 結 果 作 記 錄 及 計 分 其 評 分 標 準 如 表 三 評 分 標 準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1. 能 正 確 說 出 畫 出 說 出 圖 形 的 樣 貌 (10%) 63

2015(2),48-99 頁 2. 能 正 確 指 出 圖 形 相 關 位 置 (10%) 3. 能 將 圖 形 和 題 目 相 結 合 (10%) 4. 能 理 解 圖 形 要 詢 問 的 重 點 為 何 (10%) 5. 能 正 確 的 搭 配 實 體 圖 形 將 點 及 線 表 示 出 來 (10%) 四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本 研 究 之 資 料 處 理 採 觀 察 及 及 攝 影 機 錄 製 方 式 取 得 評 分 資 料, 包 括 : 試 題 選 取 者 觀 察 者 及 觀 察 者 間 的 一 致 性 分 析 資 料 分 析 採 用 單 一 受 試 研 究 設 計 之 視 覺 分 析 及 C 統 計 來 瞭 解 研 究 參 與 者 接 受 研 究 設 計 處 理 之 變 化 狀 況, 以 分 析 實 驗 效 果 參 研 究 結 果 與 討 論 一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使 用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之 成 效 表 四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正 確 率 及 時 間 彙 整 表 本 實 驗 由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在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及 基 線 期 A2 之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正 確 率 進 行 彙 整, 正 確 率 的 計 算 方 式 為 每 題 摸 讀 正 確 說 出 且 標 出 圖 形 位 置, 由 觀 察 的 老 師 對 兩 位 參 與 者 進 行 正 確 率 的 評 分 但 因 測 驗 分 為 二 維 圖 形 及 三 維 圖 形, 測 驗 結 果 如 表, 由 表 四 中 可 直 接 看 出 二 維 圖 形 及 三 維 圖 形 測 驗 結 果 本 身 就 有 差 異, 故 研 究 者 將 二 維 及 三 維 圖 形 分 開 討 論 甲 二 維 三 維 分 數 正 確 率 % 時 間 分 數 正 確 率 % 時 間 基 線 期 A1 1 46 92 8 分 20 秒 41 82 7 分 01 秒 2 47 94 5 分 17 秒 39 78 5 分 22 秒 3 42 84 4 分 30 秒 38 76 7 分 15 秒 介 入 期 B 基 線 4 50 100 1 分 15 秒 50 100 2 分 10 秒 5 50 100 1 分 35 秒 50 100 1 分 05 秒 6 50 100 1 分 03 秒 50 100 1 分 07 秒 7 43 86 5 分 05 秒 30 60 6 分 33 秒 8 45 90 4 分 49 秒 27 54 6 分 20 秒 64

2015(2),48-99 頁 期 9 43 86 4 分 47 秒 32 64 5 分 51 秒 A2 ( 一 ) 二 維 圖 形 在 表 五 中 所 表 示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在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包 含 階 段 內 分 析 摘 要 表, 在 表 中 顯 示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三 次 測 驗 中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100%, 呈 現 穩 定 的 狀 況 平 均 值 為 45, 其 水 準 範 圍 為 42-47, 水 準 變 化 為 -4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介 入 口 述 影 像 後, 其 三 次 測 驗 的 正 確 率 皆 達 100%,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達 100%, 呈 現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數 為 50, 水 準 範 圍 都 為 50, 水 準 變 化 為 0 在 基 線 期 A1 及 介 入 期 B 兩 階 段 的 正 確 率 趨 勢 變 化 由 下 降 到 上 升 至 穩 定 狀 況, 平 均 數 也 由 45 分 上 升 至 50 分, 且 發 現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由 多 變 到 穩 定 呈 現 正 向 的 效 果, 水 準 變 化 為 +8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顯 示 未 達 統 計 顯 著 性 (C=0.126, Z=0.372,p>.05), 所 以 表 示 在 數 學 科 二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在 口 述 影 像 的 介 入 之 下, 雖 然 成 績 有 上 升, 但 在 統 計 上 卻 未 達 其 顯 著 性 因 在 二 維 圖 形 中,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本 身 在 未 介 入 口 述 影 像 的 正 確 率 雖 未 到 達 100%, 但 也 有 達 一 定 程 度, 故 在 介 入 後 雖 對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正 確 率 到 達 100%, 但 在 兩 階 段 比 較 卻 無 明 顯 差 異, 這 可 能 是 造 成 無 顯 著 的 原 因 到 了 基 線 期 A2,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三 次 測 驗 正 確 率 皆 有 下 降 的 趨 向, 但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都 為 100%, 呈 現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值 為 43.6, 水 準 範 圍 為 43-45, 水 準 範 圍 為 0 在 相 鄰 兩 階 段 的 正 確 率 情 形, 可 以 看 出, 在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正 確 率 有 下 降 的 情 況, 水 準 變 化 為 -7,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差 異, 但 未 達 統 計 顯 著 性 (C=0.546,Z=0.338, p>.05), 表 示 在 數 學 科 二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在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的 情 況 下, 雖 然 成 績 有 下 降, 但 在 統 計 上 卻 未 達 其 顯 著 性 因 在 二 維 圖 形 中, 研 究 參 與 者 本 身 在 介 入 口 述 影 像 成 績 趨 於 100% 的 狀 況, 但 在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雖 由 水 準 變 化 可 知 有 下 降 的 傾 向, 但 正 確 率 有 一 定 程 度, 故 在 統 計 上 無 明 顯 差 異, 這 可 能 是 造 成 無 顯 著 的 原 因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使 用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立 體 圖 形 評 量 調 整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之 介 入 後, 針 對 數 學 科 二 維 圖 形 圖 題 理 解 之 正 確 率 並 無 顯 著 增 加 表 五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內 的 變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1. 階 段 長 度 3 3 3 2. 趨 勢 預 估 \ 3. 趨 勢 穩 定 性 穩 定 穩 定 穩 定 100% 100% 100% 4. 平 均 值 45 50 43.6 65

2015(2),48-99 頁 化 5.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6. 水 準 穩 定 性 穩 定 100% 7. 水 準 範 圍 47-42=5 (42-47) 8. 水 準 變 化 46-42 階 段 間 比 較 1. 趨 勢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4) 穩 定 100% 50-50=0 (50-50) 50-50 (0) B A 1 A 2 B 穩 定 100% 45-43=2 (43-45) 43-43=0 (0) \ \ 正 向 負 向 2.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穩 定 穩 定 到 多 變 3. 水 準 變 化 50-42 (+8) 4. 平 均 變 化 效 果 50-45 (+5) 43-50 (-7) 43.6-50 (-6.4) 5. 重 疊 百 分 比 0% 0% 表 六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簡 化 時 間 系 列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C SC Z 基 線 期 A1 0.071 0.353 0.201 二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0.126 0.338 0.372 維 介 入 期 0 0.353 0 圖 介 入 期 + 基 線 期 A2 0.546 0.338 1.615 形 基 線 期 A2-0.5 0.353-1.416 ( 二 ) 三 維 圖 形 在 表 七 中 所 表 示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在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包 含 階 段 內 分 析 摘 要 表, 在 表 七 中 顯 示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三 次 測 驗 中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100%, 呈 現 穩 定 的 狀 況 平 均 值 為 39.3, 其 水 準 範 圍 為 38-41, 水 準 變 化 為 -3 介 入 口 述 影 像 後, 其 三 次 測 驗 的 正 確 率 皆 達 100%,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達 100%, 呈 現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數 為 50, 水 準 範 圍 都 為 50, 水 準 變 化 為 0 在 基 線 期 A1 及 介 入 期 B 兩 階 段 的 正 確 率 趨 勢 變 化 由 多 變 至 穩 定 狀 況, 呈 現 正 向 的 效 果, 平 均 數 也 由 39.3 分 上 升 至 50 分 兩 階 段 的 水 準 變 化 為 +12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C=0.575,Z=1.701, p<.05), 所 以 表 示 在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在 口 述 影 像 的 介 入 之 下, 66

2015(2),48-99 頁 對 於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正 確 率 是 有 幫 助 的 影 像 的 情 況 下, 正 確 率 有 明 顯 下 降 到 了 基 線 期 A2,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三 次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使 用 點 字 紙 本 測 驗 正 確 率 皆 有 下 降 的 趨 向, 且 趨 勢 試 題 立 體 圖 形 評 量 調 整 之 重 度 視 障 穩 定 性 為 66.7%, 呈 現 不 穩 定 的 情 況, 生,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之 介 入 後, 針 對 數 在 水 準 穩 定 性 為 66.7%, 仍 呈 現 不 穩 定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圖 題 理 解 之 正 確 率 有 顯 狀 態, 平 均 值 為 29.6, 水 準 範 圍 為 著 的 增 加 27-32, 水 準 範 圍 為 +2 在 相 鄰 兩 階 段 整 體 而 言, 可 知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的 正 確 率 情 形, 在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數 學 科 二 維 圖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的 正 確 率 正 確 率 有 明 顯 下 降 的 情 況, 水 準 變 化 無 顯 著 的 影 響 但 對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為 -20,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之 圖 題 理 解 的 正 確 率 有 顯 著 影 響, 顯 有 顯 著 差 異,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示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C=0.657,Z=1.943,p<.05), 表 示 在 之 圖 題 理 解 的 正 確 率 呈 現 上 升 的 趨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圖 題 理 解 在 撤 除 口 述 勢 表 七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1. 階 段 長 度 3 3 3 2. 趨 勢 預 估 \ / 3. 趨 勢 穩 定 性 穩 定 100% 穩 定 100% 不 穩 定 66.7% 4. 平 均 值 39.3 50 29.6 5.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6. 水 準 穩 定 性 穩 定 100% 7. 水 準 範 圍 41-38=3 (38-41) 8. 水 準 變 化 41-38 階 段 間 比 較 1. 趨 勢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3) 穩 定 100% 50-50=0 (50-50) 50-50 (0) B A 1 A 2 B 不 穩 定 66.7% 32-27=5 (27-32) 30-32 (+2) \ / 正 向 負 向 2.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穩 定 穩 定 到 多 變 3. 水 準 變 化 50-38 (+12) 30-50 (-20) 4. 平 均 變 化 效 果 50-39.3 29.6-50 67

2015(2),48-99 頁 (+10.7) (-20.4) 5. 重 疊 百 分 比 0% 0% 表 八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簡 化 時 間 系 列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C SC Z 基 線 期 A1 0.464 0.353 1.314 三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0.575 0.338 1.701 維 介 入 期 0 0.353 0 圖 介 入 期 + 基 線 期 A2 0.657 0.338 1.943 形 基 線 期 A2-0.342 0.353 0.968 二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使 用 語 音 報 讀 試 題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之 成 效 本 實 驗 由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在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及 基 線 期 A2 之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正 確 率 進 行 彙 整 成 表 九 表 九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正 確 率 及 時 間 彙 整 表 甲 二 維 三 維 分 數 正 確 率 % 時 間 分 數 正 確 率 % 時 間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1 45 90 7 分 23 秒 38 76 7 分 04 秒 2 47 94 6 分 03 秒 30 60 6 分 05 秒 3 44 88 4 分 24 秒 35 70 7 分 15 秒 4 50 100 1 分 27 秒 50 100 2 分 51 秒 5 50 100 1 分 30 秒 50 100 1 分 27 秒 6 50 100 1 分 01 秒 50 100 1 分 10 秒 7 40 80 3 分 41 秒 29 58 7 分 20 秒 8 43 86 3 分 46 秒 33 66 7 分 15 秒 9 45 90 3 分 46 秒 31 62 7 分 11 秒 ( 一 ) 二 維 圖 形 在 表 十 中 所 表 示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在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包 含 階 段 內 分 析 摘 要 表, 在 表 中 顯 示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在 三 次 測 驗 中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100%, 呈 現 穩 定 的 狀 況 平 均 值 為 45.3, 其 水 準 範 圍 為 44-47, 水 準 變 化 為 -1 在 介 入 口 述 影 像 後, 其 三 次 測 驗 的 正 確 率 皆 達 100%,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68

2015(2),48-99 頁 達 100%, 呈 現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數 為 50, 態, 平 均 值 為 42.6, 水 準 範 圍 為 40-45, 水 準 範 圍 都 為 50, 水 準 變 化 為 0 在 基 水 準 範 圍 為 +5 在 相 鄰 兩 階 段 的 正 確 線 期 A1 及 介 入 期 B 兩 階 段 的 正 確 率 趨 勢 率 情 形, 由 表 十 一 可 以 看 出, 在 撤 除 變 化 由 下 降 到 上 升 至 穩 定 狀 況, 平 均 口 述 影 像 後, 正 確 率 有 下 降 的 情 況, 數 也 由 45.3 分 上 升 至 50 分, 且 發 現 趨 水 準 變 化 為 -10,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由 多 變 到 穩 定, 呈 現 正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差 異, 但 未 達 統 計 顯 向 的 效 果, 水 準 變 化 為 +6 重 疊 百 分 著 性 (C=0.394,Z=1.165,p>.05), 表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示 在 數 學 科 二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在 顯 示 未 達 統 計 顯 著 性 (C=0.343,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的 情 況 下, 雖 然 成 績 有 Z=1.014,p>.05), 所 以 表 示 在 數 學 科 下 降, 但 在 統 計 上 卻 未 達 其 顯 著 性 二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在 口 述 影 像 的 因 在 二 維 圖 形 中,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本 身 介 入 之 下, 雖 然 成 績 有 上 升, 但 在 統 在 介 入 口 述 影 像 成 績 趨 於 100% 的 狀 況, 計 上 卻 未 達 其 顯 著 性 因 在 二 維 圖 形 但 在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雖 由 水 準 變 化 中,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本 身 在 無 介 入 口 述 可 知 有 下 降 的 傾 向, 但 正 確 率 有 一 定 影 像 的 正 確 率 在 一 定 標 準, 雖 無 到 達 程 度, 故 在 統 計 上 無 明 顯 差 異, 這 可 100%, 但 也 到 達 一 定 程 度, 故 在 介 入 能 是 造 成 無 顯 著 的 原 因 後 雖 對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正 確 率 到 達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使 用 語 音 報 讀 100%, 但 在 兩 階 段 比 較 卻 無 明 顯 差 異, 試 題 立 體 圖 形 評 量 調 整 之 重 度 視 障 這 可 能 是 造 成 無 顯 著 的 原 因 到 了 基 生,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之 介 入 後, 針 對 數 線 期 A2,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三 次 測 驗 正 學 科 二 維 圖 形 圖 題 理 解 之 正 確 率 並 無 確 率 皆 有 下 降 的 趨 向, 但 趨 勢 穩 定 性 顯 著 增 加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都 為 100%, 呈 現 穩 定 狀 表 十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1. 階 段 長 度 3 3 3 2. 趨 勢 預 估 \ / 3. 趨 勢 穩 定 性 穩 定 穩 定 穩 定 100% 100% 100% 4. 平 均 值 45.3 50 42.6 5.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6. 水 準 穩 定 性 穩 定 穩 定 穩 定 100% 100% 100% 7. 水 準 範 圍 47-44=3 50-50=0 45-40=5 (44-47) (0) (40-45) 8. 水 準 變 化 45-44 50-50 40-45 (-1) (0) (+5) 69

2015(2),48-99 頁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階 段 間 比 較 1. 趨 勢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B A 1 A 2 B \ \ 正 向 負 向 2.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穩 定 穩 定 到 多 變 3. 水 準 變 化 44-50 (+6) 4. 平 均 變 化 效 果 50-45.3 (+4.7) 50-40 (-10) 42.6-50 (-7.4) 5. 重 疊 百 分 比 0% 0% 表 十 一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簡 化 時 間 系 列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C SC Z 基 線 期 A1-0.392 0.353 1.110 二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0.343 0.338 1.014 維 介 入 期 0 0.353 0 圖 介 入 期 + 基 線 期 A2 0.394 0.338 1.165 形 基 線 期 A2 0.486 0.353 1.376 ( 二 ) 三 維 圖 形 在 表 十 二 中 所 表 示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在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包 含 階 段 內 分 析 摘 要 表, 在 表 中 顯 示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三 次 測 驗 中, 趨 勢 穩 定 性 為 66.7%, 呈 現 不 穩 定 狀 況, 水 準 穩 定 性 為 100%, 呈 現 穩 定 的 狀 況 平 均 值 為 34.3, 其 水 準 範 圍 為 30-38, 水 準 變 化 為 -3 在 介 入 口 述 影 像 後, 其 三 次 測 驗 的 正 確 率 皆 達 100%,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達 100%, 呈 現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數 為 50, 水 準 範 圍 都 為 50, 水 準 變 化 為 0 在 基 線 期 A1 及 介 入 期 B 兩 階 段 的 正 確 率 趨 勢 變 化 由 多 變 至 穩 定 狀 況, 呈 現 正 向 的 效 果, 平 均 數 也 由 34.3 分 上 升 至 50 分 兩 階 段 的 水 準 變 化 為 +15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並 由 表 十 三 得 知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C=0.608, Z=1.798,p<.05), 所 以 表 示 在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在 口 述 影 像 的 介 入 之 下, 對 於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正 確 率 是 有 幫 助 的 到 了 基 線 期 A2,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三 次 測 驗 正 確 率 皆 有 下 降 的 趨 向, 且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100%, 呈 現 穩 定 的 情 況, 平 均 值 為 31, 水 準 範 圍 為 29-33, 水 準 範 圍 為 +2 在 相 鄰 兩 階 段 的 正 確 率 情 形, 在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正 確 率 有 明 顯 下 降 的 情 況, 水 準 變 化 為 -21,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差 異,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C=0.580,Z=1.717,p<.05), 表 示 在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圖 題 理 解 在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的 情 況 下, 正 確 率 有 明 顯 下 70

2015(2),48-99 頁 降 數 學 科 二 維 圖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的 正 確 率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使 用 語 音 報 讀 無 顯 著 差 異 也 可 知 對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試 題 立 體 圖 形 評 量 調 整 之 重 度 視 障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的 正 確 率 有 顯 著 差 異, 生,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之 介 入 後, 針 對 數 顯 示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圖 題 理 解 之 正 確 率 有 顯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的 正 確 率 呈 現 上 升 的 趨 著 的 增 加 勢 整 體 而 言, 可 知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表 十 二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題 理 解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1. 階 段 長 度 3 3 3 2. 趨 勢 預 估 \ / 3. 趨 勢 穩 定 性 不 穩 定 66.7% 穩 定 100% 穩 定 100% 4. 平 均 值 34.3 50 31 5.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6. 水 準 穩 定 性 穩 定 100% 7. 水 準 範 圍 38-30=8 (30-38) 8. 水 準 變 化 38-35 階 段 間 比 較 1. 趨 勢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3) 穩 定 100% 50-50=0 (0) 50-50 (0) B A 1 A 2 B 穩 定 100% 33-29=4 (29-33) 29-31 (+2) \ / 正 向 負 向 2.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穩 定 穩 定 到 多 變 3. 水 準 變 化 35-50 (+15) 4. 平 均 變 化 效 果 50-34.3 (+15.7) 50-29 (-21) 31-50 (-19) 5. 重 疊 百 分 比 0% 0% 表 十 三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之 三 維 圖 形 簡 化 時 間 系 列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C S C Z 三 基 線 期 A1-0.362 0.353-1.025 71

2015(2),48-99 頁 維 圖 形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0.608 0.338 1.798 介 入 期 0 0.353 0 介 入 期 + 基 線 期 A2 0.580 0.338 1.717 基 線 期 A2-0.25 0.353-0.708 三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學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分 析 因 研 究 者 在 實 驗 同 時, 發 現 除 了 對 於 圖 題 理 解 有 差 異 之 外,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後 所 花 費 的 作 答 時 間, 仍 是 有 差 異 的, 故 研 究 者 針 對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及 作 答 時 間 做 分 析 ( 一 ) 二 維 圖 形 在 表 十 四 中 所 表 示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在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包 含 階 段 內 分 析 摘 要 表, 在 表 中 顯 示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三 次 測 驗 中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不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值 為 362.3, 其 水 準 範 圍 為 270~500 秒, 水 準 變 化 為 -230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在 介 入 口 述 影 像 後,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的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不 穩 定, 平 均 數 為 77.6, 水 準 範 圍 都 為 63-95, 水 準 變 化 為 -13 在 基 線 期 A1 及 介 入 期 B 兩 階 段 的 時 間 趨 勢, 變 化 皆 是 下 降 狀 況, 平 均 時 間 也 由 362.3 秒 下 降 至 77.6 秒, 且 發 現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由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變 化 為 -195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C=0.752,Z=2.224,p<.05), 所 以 表 示 在 口 述 影 像 的 介 入 之 下, 在 數 學 科 二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有 明 顯 的 下 降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三 次 測 驗 時 間 皆 有 上 升 的 趨 向, 但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都 為 100%, 呈 現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值 上 升 為 293.6, 水 準 範 圍 為 287-305, 水 準 變 化 為 -18 在 介 入 期 B 及 基 線 期 A2 兩 階 段 的 時 間 趨 勢,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變 化 皆 是 上 升 狀 況, 平 均 時 間 也 由 77.6 秒 上 升 至 293.6 秒, 且 發 現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由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變 化 為 +242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C=0.574,Z=1.698,p<.05), 所 以 表 示 在 撤 走 口 述 影 像 後, 在 數 學 科 二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有 明 顯 的 上 升 在 表 十 六 中 所 表 示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在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包 含 階 段 內 分 析 摘 要 表, 在 表 中 顯 示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三 次 測 驗 中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不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值 為 356.6, 其 水 準 範 圍 為 264~443 秒, 水 準 變 化 為 -175 在 介 入 口 述 影 像 後,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的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不 穩 定, 平 均 數 為 79, 水 準 範 圍 都 為 61-90, 水 準 變 化 為 -26 在 基 線 期 A1 及 介 入 期 B 兩 階 段 的 時 間 趨 勢, 變 化 皆 是 下 降 狀 況, 平 均 時 間 也 由 356.6 秒 下 降 至 79 秒, 且 發 現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由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變 化 為 -177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C=0.817,Z=2.417,p<.05), 所 以 表 示 在 口 述 影 像 的 介 入 之 下, 在 數 學 科 二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72

2015(2),48-99 頁 有 明 顯 的 下 降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三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次 測 驗 時 間 皆 有 上 升 的 趨 向, 但 趨 勢 著 性 (C=0.575,Z=1.701,p<.05), 所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都 為 100%, 呈 現 以 表 示 在 撤 走 口 述 影 像 後, 在 數 學 科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值 上 升 至 224.3, 水 準 二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有 明 顯 範 圍 為 221-226, 水 準 變 化 為 +5 介 入 的 上 升 期 B 及 基 線 期 A2 兩 階 段 的 時 間 趨 勢, 研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究 參 與 者 乙 變 化 皆 是 下 降 狀 況, 平 均 之 評 量 調 整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時 間 也 由 79 秒 上 升 至 224.3 秒, 且 發 現 二 維 圖 形 圖 題 理 解 之 作 答 時 間 有 顯 著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由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減 少 變 化 為 +160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表 十 四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1. 階 段 長 度 3 3 3 2. 趨 勢 預 估 \ \ \ 3. 趨 勢 穩 定 性 不 穩 定 66.7% 不 穩 定 66.7% 穩 定 100% 4. 平 均 值 362.3 77.6 293.6 5.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 6. 水 準 穩 定 性 不 穩 定 33.3% 7. 水 準 範 圍 500-270=230 (270-500) 8. 水 準 變 化 500-270 階 段 間 比 較 1. 趨 勢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230) 不 穩 定 33.3% 95-63=32 (63-95) 76-63 (-13) B A 1 A 2 B 穩 定 100% 305-287=18 (287-305) 305-287 (-18) \ \ \ \ 負 向 負 向 2.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多 變 多 變 到 多 變 3. 水 準 變 化 75-270 (-195) 4. 平 均 變 化 效 果 77.6-362.3 (-284.7) 305-63 (+242) 293.6-77.6 (+216) 5. 重 疊 百 分 比 0% 0% 73

2015(2),48-99 頁 表 十 五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簡 化 時 間 系 列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C SC Z 基 線 期 A1 0.395 0.353 1.118 二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0.752 0.338 2.224 維 介 入 期 -0.362 0.353-1.025 圖 介 入 期 + 基 線 期 A2 0.574 0.338 1.698 形 基 線 期 A2 0.332 0.353 0.941 表 十 六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1. 階 段 長 度 3 3 3 2. 趨 勢 預 估 \ \ / 3. 趨 勢 穩 定 性 不 穩 定 33.3% 不 穩 定 66.7% 穩 定 100% 4. 平 均 值 356.6 79 224.3 5.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 6. 水 準 穩 定 性 不 穩 定 66.7% 7. 水 準 範 圍 443-264=175 (264-443) 8. 水 準 變 化 443-264 階 段 間 比 較 1. 趨 勢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175) 不 穩 定 66.7% 90-61=29 (61-90) 87-61 (-26) B A 1 A 2 B 穩 定 100% 226-221=5 (221-226) 221-226 (+5) \ \ \ / 負 向 正 向 2.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多 變 多 變 到 多 變 3. 水 準 變 化 87-264 (-177) 4. 平 均 變 化 效 果 79-356.6 (-277.6) 221-61 (+160) 224.3-79 (+145.3) 5. 重 疊 百 分 比 0% 0% 表 十 七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簡 化 時 間 系 列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C Sc Z 74

2015(2),48-99 頁 基 線 期 A1 0.496 0.353 1.405 二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0.817 0.338 2.417 維 介 入 期 0.164 0.353 0.464 圖 介 入 期 + 基 線 期 A2 0.575 0.338 1.701 形 基 線 期 A2-0.476 0.353-1.348 ( 二 ) 三 維 圖 形 的 差 異,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C=0.563, 在 表 十 八 中 所 表 示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Z=1.666,p<.05), 所 以 表 示 在 撤 走 口 甲 在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述 影 像 後, 在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包 含 階 段 內 分 析 摘 要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有 明 顯 的 上 升 表, 在 表 中 顯 示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三 次 測 在 表 二 十 中 所 表 示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驗 中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不 乙 在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值 為 392.6, 其 水 準 範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包 含 階 段 內 分 析 摘 要 圍 為 322~435 秒, 水 準 變 化 為 +14 在 表, 在 表 中 顯 示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三 次 測 介 入 口 述 影 像 後,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驗 中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不 的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不 穩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值 為 408, 其 水 準 範 圍 定, 平 均 數 為 87.3, 水 準 範 圍 都 為 為 365~435 秒, 水 準 變 化 為 +11 在 介 65~130, 水 準 變 化 為 -63 在 基 線 期 A1 入 口 述 影 像 後,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的 及 介 入 期 B 兩 階 段 的 時 間 趨 勢, 研 究 參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皆 為 不 穩 定, 與 者 甲 變 化 皆 是 下 降 狀 況, 平 均 時 間 平 均 數 為 109.3, 水 準 範 圍 都 為 70~171, 也 由 392.6 秒 下 降 至 87.3 秒, 且 發 現 趨 水 準 變 化 為 -101 在 基 線 期 A1 及 介 入 期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由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變 B 兩 階 段 的 時 間 趨 勢, 變 化 皆 是 下 降 狀 化 為 -305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況, 平 均 時 間 也 由 408 秒 下 降 至 109.3 階 段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秒, 且 發 現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由 多 變 到 性 (C=0.601,Z=1.778,p<.05), 所 以 多 變, 水 準 變 化 為 -264 重 疊 百 分 比 表 示 在 口 述 影 像 的 介 入 之 下, 在 數 學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並 科 三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有 明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C=0.7,Z=2.071, 顯 的 下 降 撤 除 口 述 影 像 後, 三 次 測 p<.05), 所 以 表 示 在 口 述 影 像 的 介 入 驗 時 間 皆 有 上 升 的 趨 向, 但 趨 勢 穩 定 之 下, 在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都 為 100%, 呈 現 穩 定 作 答 時 間 有 明 顯 的 下 降 撤 除 口 述 影 狀 態, 平 均 值 上 升 為 374.6, 水 準 範 圍 像 後, 三 次 測 驗 時 間 皆 有 上 升 的 趨 向, 為 351~393, 水 準 變 化 為 -42 在 介 入 但 趨 勢 穩 定 性 及 水 準 穩 定 性 都 為 100%, 期 B 及 基 線 期 A2 兩 階 段 的 時 間 趨 勢, 變 呈 現 穩 定 狀 態, 平 均 值 上 升 為 435.3, 化 皆 是 上 升 狀 況, 平 均 時 間 也 由 87.3 水 準 範 圍 為 431~440, 水 準 變 化 為 -9 秒 上 升 至 374.6 秒, 且 發 現 趨 勢 穩 定 性 介 入 期 B 及 基 線 期 A2 兩 階 段 的 時 間 趨 勢, 變 化 由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變 化 為 +326 變 化 皆 是 下 降 狀 況, 平 均 時 間 也 由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段 有 顯 著 109.3 秒 上 升 至 435.3 秒, 且 發 現 趨 勢 75

2015(2),48-99 頁 穩 定 性 變 化 由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變 化 三 維 圖 形 圖 題 理 解 之 時 間 有 顯 著 減 為 +370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0%, 顯 示 兩 階 少 段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整 題 而 言,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數 學 (C=0.563,Z=1.665,p<.05), 所 以 表 科 二 維 圖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有 顯 示 在 撤 走 口 述 影 像 後, 在 數 學 科 三 維 著 差 異 對 三 維 圖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時 間 有 明 顯 的 上 升 時 間 有 顯 著 差 異, 顯 示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數 學 科 二 維 及 三 維 圖 形 之 圖 題 理 之 評 量 調 整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解 作 答 時 間 呈 現 下 降 的 趨 勢 表 十 八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1. 階 段 長 度 3 3 3 2. 趨 勢 預 估 / \ \ 3. 趨 勢 穩 定 性 不 穩 定 66.7% 不 穩 定 33.3% 穩 定 100% 4. 平 均 值 392.6 87.3 374.6 5.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 6. 水 準 穩 定 性 不 穩 定 66.7% 7. 水 準 範 圍 435-322=113 (322-435) 8. 水 準 變 化 421-435 階 段 間 比 較 1. 趨 勢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14) 不 穩 定 0% 130-65=65 (65-130) 130-67 (-63) B A 1 A 2 B 穩 定 100% 393-351=42 (351-393) 393-351 (-42) / \ \ \ 負 向 負 向 2.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多 變 多 變 到 多 變 3. 水 準 變 化 130-435 (-305) 4. 平 均 變 化 效 果 87.3-392.6 (-305.3) 393-67 (+326) 374.6-87.3 (+287.3) 5. 重 疊 百 分 比 0% 0% 表 十 九 研 究 參 與 者 甲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簡 化 時 間 系 列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C SC Z 76

2015(2),48-99 頁 三 維 圖 形 基 線 期 A1-0.487 0.353-1.379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0.601 0.338 1.778 介 入 期 0.226 0.353 0.640 介 入 期 + 基 線 期 A2 0.563 0.338 1.666 基 線 期 A2 0.454 0.353 1.286 表 二 十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視 覺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B 基 線 期 A2 1. 階 段 長 度 3 3 3 2. 趨 勢 預 估 / \ \ 3. 趨 勢 穩 定 性 穩 定 100% 不 穩 定 0% 穩 定 100% 4. 平 均 值 408 109.3 435.3 5.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 6. 水 準 穩 定 性 不 穩 定 33.3% 7. 水 準 範 圍 435-365=70 (365-435) 8. 水 準 變 化 424-435 階 段 間 比 較 1. 趨 勢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11) 不 穩 定 0% 171-70=101 (70-171) 171-70 (-101)) B A 1 A 2 B 穩 定 100% 440-431=9 (431-440) 440-431 (--9) \ \ \ \ 正 向 負 向 2. 趨 勢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多 變 多 變 到 多 變 3. 水 準 變 化 171-435 (-264) 4. 平 均 變 化 效 果 109.3-408 (-298.7) 440-70 (+370) 435.3-109.3 (+326) 5. 重 疊 百 分 比 0% 0% 表 二 十 一 研 究 參 與 者 乙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作 答 時 間 之 簡 化 時 間 系 列 分 析 結 果 階 段 C SC Z 三 基 線 期 A1-0.479 0.353-1.356 77

2015(2),48-99 頁 維 圖 形 基 線 期 A1+ 介 入 期 0.700 0.338 2.071 介 入 期 0.372 0.353 1.053 介 入 期 + 基 線 期 A2 0.563 0.338 1.665 基 線 期 A2 0.496 0.353 1.405 肆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議 一 研 究 結 論 ( 一 )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使 用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及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外 加 上 口 述 影 像, 對 其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之 成 效 對 於 使 用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及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後, 對 於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的 成 效 依 二 維 及 三 維 有 不 同 的 結 果 如 下 : 1. 在 二 維 圖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無 明 顯 成 效 在 二 維 圖 形 中 對 於 使 用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及 立 體 圖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後 對 於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未 達 統 計 顯 著 性 差 異, 無 法 證 明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其 成 效, 研 究 者 認 為 可 能 二 維 圖 形 為 是 國 小 國 中 到 高 中 就 開 始 學 習 及 練 習, 由 點 到 線 進 而 到 平 面 最 後 到 空 間 摸 讀 的 圖 形, 對 於 一 般 能 就 讀 高 中 的 重 度 視 障 生 而 言, 是 通 過 基 本 能 力 測 驗 而 安 置 在 高 中 的 重 度 視 障 生, 對 於 二 維 平 面 圖 形 已 有 一 定 的 熟 悉 度 及 摸 讀 能 力, 因 此 在 二 維 圖 形 的 基 本 摸 讀 有 一 定 的 程 度 且 雖 未 達 顯 著 成 效, 但 在 介 入 前 成 績 已 趨 近 於 滿 分, 如 有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的 協 助, 更 能 讓 重 度 視 障 生 彌 補 在 觸 覺 遺 漏 的 線 索, 因 而 達 到 滿 分 故 在 二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成 績 上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但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卻 對 圖 題 理 解 有 加 分 的 效 果 2. 在 三 維 圖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有 明 顯 成 效 在 三 維 圖 形 中, 對 於 使 用 點 字 試 題 立 體 圖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之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成 效, 由 視 覺 分 析 及 C 統 計 的 結 果 得 知,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有 明 顯 的 成 效 研 究 者 認 為, 三 維 圖 形 呈 現 在 二 維 的 平 面 中 本 身 有 許 多 虛 線 及 輔 助 線 的 干 擾, 也 會 讓 原 先 的 圖 形 失 真, 因 此 造 成 重 度 視 障 生 思 維 的 混 亂 此 外, 一 般 題 目 會 依 圖 形 呈 現 的 線 索 決 定 題 目 的 表 示 方 式, 但 對 於 利 用 觸 覺 感 受 及 了 解 圖 形 的 重 度 視 障 生 卻 會 因 圖 形 上 的 混 亂 及 題 目 內 容 的 不 清 楚, 造 成 學 生 對 於 數 學 科 三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感 到 困 難 ( 二 ) 重 度 視 覺 障 礙 學 生 使 用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及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其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之 成 效 對 於 使 用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及 點 字 立 體 圖 形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後, 對 於 其 圖 題 理 解 的 成 效 依 二 維 及 三 維 有 不 同 的 結 果 如 下 : 1. 在 二 維 圖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無 明 顯 成 效 在 二 維 圖 形 中 對 於 使 用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及 立 體 圖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後 對 於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未 達 統 計 顯 著 性 差 異, 無 法 證 明 外 加 口 述 影 78

2015(2),48-99 頁 像 其 成 效, 研 究 者 認 為 除 了 上 述 之 二 維 圖 形 為 重 度 視 障 生 本 身 應 具 備 的 程 度 外 且 成 績 顯 示 趨 近 於 滿 分, 對 於 習 慣 使 用 語 音 報 讀 試 題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除 了 已 習 慣 語 音 報 讀 的 方 式 測 驗,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方 式 讓 學 生 更 容 易 摸 讀, 更 容 易 理 解 題 目 的 意 思 因 此, 如 有 口 述 影 像 的 協 助, 更 能 讓 重 度 視 障 生 彌 補 在 觸 覺 遺 漏 的 線 索 故 在 二 維 圖 題 理 解 成 績 上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但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卻 對 圖 題 理 解 有 加 分 的 效 果 2. 在 三 維 圖 形 之 圖 題 理 解 表 現 有 明 顯 成 效 在 三 維 圖 形 中, 對 於 使 用 語 音 撥 放 試 題 立 體 圖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後 之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成 效, 由 視 覺 分 析 及 C 統 計 的 結 果 得 知,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有 明 顯 的 成 效 研 究 者 認 為, 三 維 圖 形 在 二 維 平 面 中 已 讓 原 圖 形 失 真, 尤 其 在 角 度 呈 現, 實 線 虛 線 等 不 同 線 條 呈 現, 造 成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摸 讀 上 的 混 淆 此 外, 如 同 上 述 所 述, 圖 形 及 題 目 上 的 精 簡, 也 讓 學 生 無 法 正 確 的 理 解 圖 形 及 其 題 意 但 如 能 搭 配 重 度 視 障 生 已 熟 悉 之 語 音 報 讀,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將 圖 形 正 確 表 達 及 敘 述 出 來, 對 於 使 用 語 音 報 讀 試 題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有 明 顯 成 效 ( 三 )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之 評 量 調 整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的 作 答 時 間 有 明 顯 減 少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之 評 量 調 整 可 以 讓 減 少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之 作 答 時 間 研 究 者 認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如 能 配 合 口 述 影 像 的 敘 述 並 遵 循 口 述 之 規 則 及 順 序 摸 讀, 在 時 間 上 的 花 費 會 較 漫 無 章 法 的 摸 索 圖 形 來 的 少 本 研 究 中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的 評 量 無 論 在 二 維 或 三 維 圖 形 的 圖 題 理 解 之 作 答, 時 間 明 顯 降 低 二 建 議 經 文 獻 分 析 及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以 下 對 行 政 機 關 教 學 者 口 述 影 像 編 撰 者 及 本 研 究 提 出 對 未 來 研 究 之 參 考 ( 一 ) 對 行 政 機 關 的 建 議 1. 訂 定 相 關 評 量 調 整 法 規 本 研 究 實 驗 結 果 發 現, 外 加 口 述 影 像 對 於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三 維 數 學 科 圖 題 理 解 有 明 顯 的 成 效, 在 作 答 時 間 上 無 論 是 二 維 和 三 維 皆 有 明 顯 下 降 的 趨 勢 故 研 究 者 建 議 因 評 量 調 整 在 大 考 已 經 行 之 有 年, 測 驗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瞭 解 學 生 有 無 接 受 大 學 的 基 本 能 力, 並 不 是 在 刁 難 考 生, 故 若 能 跨 越 重 度 視 障 生 本 身 障 礙, 在 不 失 公 平 性 的 輔 助 下, 另 外 增 加 一 項 口 述 影 像 之 評 量 調 整 項 目, 可 讓 重 度 視 障 生 在 學 習 及 考 試 皆 能 有 公 平 的 對 待 2. 針 對 教 師 家 長 的 宣 導, 並 提 供 相 關 範 本 針 對 不 同 的 相 關 評 量 調 整 的 項 目, 學 校 老 師 學 生 及 家 長 皆 先 需 要 了 解 口 述 影 像 的 編 撰 內 容 及 口 述 方 式 才 能 讓 學 生 先 熟 悉 口 述 影 像 方 式 及 方 向, 例 如 語 音 報 讀 軟 體 的 種 類 在 大 考 中 心 只 有 提 供 導 盲 鼠 等, 但 學 生 卻 習 慣 使 用 其 他 軟 體 故 為 防 止 類 似 的 情 形 發 生, 行 政 機 關 可 針 對 評 量 調 整 部 分 做 全 國 性 的 說 明, 並 提 供 歷 年 的 考 題 以 79

2015(2),48-99 頁 口 述 影 像 編 撰 後 作 為 範 本, 以 供 學 生 參 考 及 練 習 ( 二 ) 對 教 學 者 教 學 上 的 建 議 每 位 學 生 皆 享 有 受 教 權, 且 在 大 考 中 如 有 刪 題, 分 數 會 加 重 在 其 他 題 目 中, 這 反 而 會 造 成 學 生 成 績 不 公 平 的 現 象 故 在 教 學 現 場 中, 教 學 者 應 不 放 棄 重 度 視 障 生 摸 讀 的 權 利 及 能 力, 應 搭 配 口 述 影 像 指 導 學 生 正 確 摸 讀 的 方 法, 讓 學 生 儲 備 好 基 本 的 摸 讀 能 力 ( 三 ) 對 口 述 影 像 編 撰 者 的 建 議 1. 撰 稿 的 內 容 和 原 題 目 符 合 針 對 口 述 影 像 的 編 撰 者 應 對 其 科 目 及 圖 形 內 容 了 解, 最 好 是 本 科 系 的 教 師, 能 理 解 題 目 所 要 問 的 重 點, 除 此 之 外, 口 述 影 像 內 容 不 該 洩 漏 題 目 本 身 無 透 露 之 線 索 2. 撰 稿 內 容 方 式 應 有 一 致 性 相 同 題 目 出 現 時, 應 符 合 撰 稿 之 一 致 性 及 規 律 性, 例 如 : 上 平 面 依 順 時 針 方 向 為 A B C D, 在 順 時 針 方 向 能 讓 學 生 更 容 易 理 解 其 方 向 性, A B C D 編 排 順 序 也 讓 學 生 較 容 易 記 憶 3. 口 述 影 像 的 速 度 要 適 中 在 本 次 實 驗 中, 在 錄 製 口 述 影 像 時, 有 配 合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摸 讀 速 度 進 行 測 試, 發 現 太 快 或 太 慢 的 呈 現 方 式 皆 會 造 成 學 生 的 困 擾, 故 在 錄 製 口 述 影 像 時, 應 對 口 述 影 像 之 速 度 做 最 好 的 調 配 ( 四 ) 對 未 來 研 究 者 的 建 議 1. 可 延 伸 至 使 用 圖 形 較 多 的 科 目 本 研 究 是 針 對 數 學 科 加 以 研 究, 因 數 學 圖 形 較 為 單 純 但 對 於 地 理 歷 史 或 理 化 有 相 關 圖 形 或 地 圖 方 面, 是 否 也 會 造 成 重 度 視 障 生 的 困 擾, 這 也 是 值 得 繼 續 深 入 探 討 2. 可 考 量 不 同 地 域 之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參 與 者 是 針 對 臺 北 市 某 特 殊 學 校 學 生, 因 在 臺 北 市 各 學 校 之 重 度 視 障 生 皆 享 有 圖 冊 及 教 具, 故 學 生 皆 有 接 受 摸 讀 圖 形 的 能 力, 但 因 城 鄉 差 距, 是 否 不 同 地 區 的 學 生 皆 有 圖 冊 或 教 具 以 供 學 生 摸 讀, 導 致 學 生 在 摸 讀 的 能 力 上 也 有 差 異, 這 是 非 常 值 得 探 討 的 伍 參 考 文 獻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1947 年 1 月 1 日 ) 王 亦 榮 (1991) 國 語 點 字 學 習 指 引 臺 南 市 : 久 洋 王 亦 榮 (2004) 盲 生 數 學 學 習 困 擾 因 素 之 研 究 2004 年 視 障 孝 淯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臺 南 大 學 視 障 教 育 與 重 建 中 心 王 淑 瑩 (2011) 電 腦 語 音 報 讀 在 解 決 一 所 國 小 社 會 領 域 考 試 人 工 報 讀 問 題 之 研 究 - 以 三 位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為 例 (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高 雄 市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取 自 http://www.who.int/en/ 石 翹 蓁 (2011) 視 障 兒 童 國 語 點 字 教 科 書 使 用 能 力 之 研 究 (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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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48-99 頁 Wasburn-Moses, L. (2003). What every special educator should know Teaching Exceptional Children, 35(4), 12-15. about high-stakes testing. 90

附 錄 溝 通 障 礙 教 育 半 年 刊 第 二 卷 第 二 期 2015(2),48-99 頁 期 別 : 基 線 期 A 1 二 維 圖 形 1 題 目 1: 有 大 小 兩 圓 相 交 於 A B 兩 點, 如 右 圖. 過 B 點 有 一 線 段 CD 分 別 交 大 圓 於 C 點, 交 小 圓 於 D 點, 且 ACD 45, ADC 60, 試 求 大 圓 與 小 圓 的 面 積 比 為 圖 形 : 期 別 : 基 線 期 A 1 二 維 圖 形 2 題 目 2: 有 在 平 面 上 有 一 正 方 形 ABCD, AB, BC,CD, DA 的 延 長 線 分 別 交 直 線 L 於 P,Q,R,S, 已 知 QS PR 3, 4, 則 正 方 形 ABCD 的 邊 長 為 圖 形 : 期 別 : 基 線 期 A 1 二 維 圖 形 3 題 目 3: 如 右 圖, A, C 兩 點 在 圓 上, B 點 在 圓 內, 且 ABC, 若 的 半 徑 為 5, 2 且 AB 7, BC 1, 則 B 點 到 圓 心 O 的 距 離 為 91

2015(2),48-99 頁 圖 形 : 期 別 : 基 線 期 A 1 三 維 圖 形 1 題 目 1: 下 圖 為 一 正 立 方 體, 若 M 在 線 段 AB 上, BM 2AM,N 為 線 段 BC 之 中 點, 則 cos MON 圖 形 : A M B C N O 期 別 : 基 線 期 A 1 三 維 圖 形 2 題 目 2: 如 圖 O-ABCD 為 一 金 字 塔, 底 是 邊 長 為 1 之 正 方 形, 頂 點 O 與 A B C D 之 距 離 均 為 2. 試 問 下 列 哪 些 式 子 是 正 確 的? (A)OA +OB + OC +OD = 0 (B)OA +OB - OC -OD = 0 (C) OA -OB + OC -OD = 0 (D)OA OB =OC OD (E)OA OC =2 圖 形 : O A B D C 92

2015(2),48-99 頁 期 別 : 基 線 期 A 1 三 維 圖 形 3 題 目 1: 空 間 中 一 正 立 方 體 如 右 圖 所 示, 若 P 為 EF 的 中 點, 則 cos APG 圖 形 : 期 別 : 介 入 期 B 二 維 圖 形 1 題 目 1: 下 圖 是 由 三 個 直 角 三 角 形 堆 疊 而 成 的 圖 形, 且 OD 8. 問 : 直 角 三 角 形 OAB 的 高 AB 為 何?(1)1 (2) 6 2 (3) 7 1 (4) 3 (5)2 D O 8 30o 15o 15o C A B 口 述 影 像 : 此 圖 是 由 三 個 直 角 三 角 形 所 組 成, 這 三 個 直 角 三 角 形 都 有 經 過 O 點 最 底 下 的 直 角 三 角 形 AOB, A 為 直 角, AOB = 15, 往 上 的 第 二 個 直 角 三 角 形 為 BOC, B 為 直 角, BOC = 15, 再 往 上 的 第 三 個 三 角 形 為 COD, C 為 直 角, COD = 30, 且 OD = 8, 請 問 OAB 的 高 AB 為 何? 93

2015(2),48-99 頁 期 別 : 介 入 期 B 二 維 圖 形 2 題 目 2: 如 圖 所 示,ABCD 為 圓 內 接 四 邊 形 : 若 DBC = 30, ABD = 45,CD = 6, 則 線 段 AD = A D C B 口 述 影 像 : 最 外 面 是 一 個 原, 這 個 圓 上 一 逆 時 針 方 向 通 過 有 A 點 B 點 C 點 及 D 點, 且 ABCD 相 連 起 來 為 一 圓 內 接 四 邊 形,AC BD 為 對 角 線, 若 DBC = 30 ABD = 45 CD = 6, 求 線 段 AD 期 別 : 介 入 期 B 二 維 圖 形 3 題 目 1: 設 圓 O 之 半 徑 為 24, OC 26,OC 交 圓 O 於 A 點,CD 切 圓 O 於 D 點, B 為 A 點 到 OD 的 垂 足, 如 右 邊 的 示 意 圖 則 AB 圖 形 : ( 化 為 最 簡 分 數 ) 口 述 影 像 : 圖 上 有 一 圓 心 為 O 點 的 圓, 此 圓 的 半 徑 為 為 24, 在 圓 上 分 別 有 A 點 及 D 點,C 點 為 在 圓 外 一 點,O 點 A 點 及 C 點 連 成 一 直 線,CD 為 此 圓 的 切 線,O 點 B 點 及 D 點 連 成 一 直 線, 且 B 點 為 A 點 到 OD的 垂 足,OAB 及 OCD 皆 為 三 角 形, 請 問 AB = 94

2015(2),48-99 頁 期 別 : 介 入 期 B 三 維 圖 形 1 題 目 1: 如 圖 所 示, 正 立 方 體 ABCD-EFGH 的 稜 長 等 於 2( 即 AB = 2),K 為 正 方 形 ABCD 的 中 心,M N 分 別 為 線 段 BF EF 的 中 點. 試 問 下 列 哪 些 選 項 是 正 確 的? (1)KM = 1 AB 1 AD 1 + AE 2 2 2 (2)( 內 積 )KM AB = 1 (3) KM 10 =3 (4) KMN 為 一 直 角 三 角 形 (5) KMN 之 面 積 為 2 A K D B M F N E G C H 口 述 影 像 : 圖 形 為 一 正 立 方 體 ABCD-EFGH, 上 平 面 為 ABCD 的 平 面, 左 前 方 為 A 點, 依 照 逆 時 針 分 別 為 B 點 C 點 D 點,K 點 為 此 上 平 面 的 中 心 下 平 面 為 EFGH, 左 前 方 為 E 點, 依 照 逆 時 針 為 F 點 G 點 H 點 M 點 在 線 段 BF 中 點,N 點 為 線 段 EF 的 中 點, 試 問 下 列 選 項 那 些 選 項 是 正 確 的? 期 別 : 介 入 期 B 三 維 圖 形 2 題 目 2: 如 圖 所 示 的 立 體 示 意 圖, 線 段 AC 垂 直 於 過 D C E 這 三 點 的 平 面. 設 AB = BC =10, DC =15,CE =30, CDB=α, BDA=β, CEB=α, BEA=β. 試 問 下 列 何 者 為 真? (A)α =β (B)α =α +β (C)α =2α A 10 B 10 (D)α +β > 3 (E)α +β < 6 D 15 C 30 E 95

2015(2),48-99 頁 口 述 影 像 : 此 圖 為 一 立 體 圖 形, 有 一 底 面 通 過 三 個 點 由 左 至 右 分 別 為 D 點 C 點 及 E 點, 線 段 AC 垂 直 於 這 個 平 面 DCE,C 點 為 線 段 AC 垂 直 於 此 平 面 DCE 的 垂 足, 線 段 AC 和 線 段 CD 垂 直, 線 段 CD 的 長 度 為 15, 線 段 AC 和 線 段 CE 垂 直, 線 段 CE 的 長 度 為 30 B 點 是 線 段 AC 中 點,AB = BC =10, 線 段 BD 將 ADC 分 成 CDB=α, BDA=β, 線 段 BE 將 AEC 分 成 CEB=α, BEA=β, 問 下 列 何 者 為 真? 期 別 : 介 入 期 B 三 維 圖 形 3 題 目 3: 如 右 圖, 四 面 體 O ABC 中, A 在 OA 上 且 B 在 OB 上 且 四 面 體 O A B C OB : B B 3:1 體 積 與 五 面 體 A B C ABC,C 在 OC 上 且 體 積 的 比 值 為 OA : A A 5: 2 OC : C C 2:1,, 那 麼 口 述 影 像 : 如 右 圖, 有 一 四 面 體 O-ABC, 底 面 為 三 角 形 ABC, 由 左 邊 A 點 依 逆 時 針 方 向 分 別 為 A 點 B 點 及 C 點, 在 OA 上 有 一 點 A, 且 OA, 和 A, A之 間 的 比 為 5:2 在 OB 上 有 一 點 B,, 且 OB, 和 B, B之 間 的 比 為 3:1, 在 OC 上 有 一 點 C,, 且 OC, 和 C, C之 間 的 比 為 2:1, 請 問 四 面 體 O A B C 體 積 與 五 面 體 A B C ABC 體 積 的 比 值 為 期 別 : 基 線 期 A 2 二 維 圖 形 1 題 目 1: 坐 標 平 面 上 四 條 直 線 所 示, 其 中 y m x (1) 2, L 1 與 y m x m m m 3 2 1 L 1, L 3 垂 直, 而 L 3 與 L 4 平 行 設 3 以 及 (2) y m x c m m 4 1 4 1 L 2, L 3, L 4 與 x 軸 L 1, y 軸 及 直 線 y x L 2, L 3, L 4 的 方 程 式 分 別 為 試 問 下 列 哪 些 選 項 是 正 確 的? (3) m 1 1 (4) m m 2 3 1 (5) 的 相 關 位 置 如 圖 c 0 y m x 1, 圖 形 : 96

2015(2),48-99 頁 期 別 : 基 線 期 A 2 二 維 圖 形 2 題 目 2: 如 圖 所 示,ABCD 為 一 給 定 的 矩 形, 長 AB 20 寬 BC 5, 若 過 A 點 作 一 直 線 交 CD 於 P, 且 與 BC 邊 的 延 長 線 交 於 Q, 則 當 CP 長 度 為 時, ADP 與 CPQ 之 面 積 和 為 最 小 圖 形 : 期 別 : 基 線 期 A 2 二 維 圖 形 3 題 目 3: 右 圖 中,ABCDEF 為 一 正 六 邊 形, 則 代 入 A, B, C, D, E 中 哪 一 點 的 座 標, 可 使 4x 5y 有 最 大 值? (1) A (2) B (3) C (4) D (5) E 圖 形 : 期 別 : 基 線 期 A 2 三 維 圖 形 1 題 目 1: 如 下 圖, 在 坐 標 空 間 中, A,B,C,D,E,F,G,H 為 正 立 方 體 的 八 個 頂 點, 已 知 其 中 四 個 點 的 坐 標 A(0,0,0) B (6,0,0 ) D(0,6,0) 及 E(0,0,6),P 在 線 段 CG 上 且 CP : PG = 1: 5, R 在 線 段 EH 上 且 ER : RH = 1: 1, Q 在 線 段 AD 上 若 空 間 中 通 過 P,Q,R 這 三 點 的 平 面, 與 直 線 AG 不 相 交, 則 Q 點 的 y 坐 標 為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