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列印版0226.doc



Similar documents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报 名 登 记 手 续, 由 县 ( 市 区 )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建 立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籍 ( 三 ) 在 云 南 省 借 考 的 外 省 户 籍 考 生, 经 本 人 申 请, 持 户 籍 等 相 关 材 料, 到 借


Microsoft Word - 103鐵路佐級-國文(二)

背 景 资 料 水 浒 传 写 的 是 北 宋 宣 和 年 间 (1119~1121 前 后 ) 宋 江 等 聚 众 起 义 的 故 事 全 书 描 写 北 宋 末 年 以 宋 江 为 首 的 一 百 零 八 人 在 山 东 梁 山 泊 聚 义 的 故 事 故 事 在 宋 史 和 宋 人 笔 记 里

产 品 出 口 企 业 当 年 减 半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财 产 转 让 收 益 分 期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技 术 开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的 核 准 财 政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标题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4D F736F F D20C9FABBB7B9FAD6D 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标题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 22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密 级:

市六届人大--次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 年)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D F736F F D20342E31332D 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四、实施步骤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 docx)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2014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4D F736F F 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自评报告合成.doc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法 工 作 计 划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6 年 2 月 4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2


附件3

关于印发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

君泰所 稿纸

的 权 利 义 务, 依 照 本 法 在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依 照 本 法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履 行 受 托 职 责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 的 基 金 份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000545C.DOC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1 -

隐公(元年~十一年)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E /...ec6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五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三 十 五 条, 内 容 为 : 按 照 消 防 技 术 标 准 不 需 要 设 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的 养 老 院 福 利 院 寄 宿 制 学 校 幼 儿 园 学 生 校 外 托 管 机 构 小 旅 店 小 型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生 产 存 储

民 政 部 废 止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目 录 序 号 标 题 文 号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1 民 政 部 关 于 转 发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社 会 团 体 会 费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函 民 函 2006) 240 号 2 民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国家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史 玉 英 ( 女

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部门决算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关 于 在 全 省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印 发 < 关 于 在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方 案 > 的 通 知 ( 中 办 发 20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圍 很 廣, 不 能 僅 局 限 於 漢 族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少 數 民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同 一 種 族 的 兩 個 不 同 政 權 之 間, 也 有 比 較 豐 富 的 和 親 內 容 和 親 的 多 種 多 樣, 無 論 目 的 為 何, 最 終 都 是 出 於 為 我

《聊齋志異》 <蓮香> 蒲松齡


川人发〔2008〕74号

Microsoft Word - 926ABED3A03F13D5F E.doc

User

目 录 安 徽 公 证 目 录 争 鸣 34 夫 妻 野 忠 实 协 议 冶 公 证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 卓 礼 刚 39 对 野 侵 害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或 者 违 反 法 律 禁 止 性 规 定 的 方 法 冶 的 一 点 理 解 / 张 孝 稳 41 关 于 申 请 出 具 执

<4D F736F F D20312D3220B2C6CEF1B1A8B1EDBCB0C9F3BCC6B1A8B8E62E646F63>

[]

目 录 一 项 目 基 本 概 况... 1 ( 一 ) 项 目 建 设 目 标... 1 ( 二 )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3 ( 三 ) 项 目 建 设 思 路... 8 ( 四 ) 项 目 经 费 情 况... 8 二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情 况 三 项 目 建 设 任

目 录 释 义... 2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3 ( 一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3 ( 二 ) 发 行 价 格... 3 ( 三 ) 现 有 股 东 优 先 认 购 的 情 况... 3 ( 四 ) 其 他 发 行 对 象 情 况 及 认 购 股 份

人身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指引手册(最终版).doc

Transcription:

第 四 章 統 計 分 析 本 章 在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統 計 分 析 結 果 : 第 一 節 為 各 組 的 人 口 變 數 分 布, 第 二 節 為 控 制 變 數 檢 定, 第 三 節 為 操 弄 變 數 檢 定, 第 四 節 則 是 對 研 究 假 設 的 檢 驗 本 研 究 將 受 試 者 隨 機 分 入 八 組 實 驗 情 境 中, 各 組 別 的 變 數 操 弄 情 形 如 下 表 4-1 所 示 表 4-1 各 組 變 數 分 布 表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類 型 道 歉 策 略 合 理 化 策 略 開 脫 策 略 對 照 組 負 面 事 件 能 力 事 件 A1 A2 A3 A4 性 質 道 德 事 件 B1 B2 B3 B4 另 外, 由 於 本 研 究 採 用 的 是 實 地 實 驗 法, 各 組 受 試 者 性 別 年 齡 的 分 布 並 未 完 全 呈 現 隨 機 分 布 ; 或 許 是 由 於 效 果 量 (Effect Size) 不 夠 大, 所 以 即 使 樣 本 數 量 已 經 足 夠, 統 計 檢 定 力 (Statistical Power) 仍 然 不 理 想 ( 如 表 4-2 所 示, 大 多 數 皆 <.80), 因 此, 在 將 型 二 錯 誤 納 入 考 量 之 下, 並 為 了 提 高 統 計 檢 定 力, 本 研 究 將 顯 著 水 準 (α) 值 設 定 為.10 ( Murphy, 2002 ) 表 4-2 統 計 檢 定 力 一 覽 表 依 變 數 : 面 試 官 評 價 變 數 名 稱 統 計 檢 定 力 受 試 者 性 別 0.41 受 試 者 年 齡 0.23 負 面 事 件 嚴 重 性 0.39 非 口 語 策 略 1.00 影 片 長 度 0.08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A) 0.12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B) 0.71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A)*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B) 0.53 30

第 一 節 控 制 變 數 的 檢 定 在 正 式 進 行 假 說 的 驗 證 之 前, 本 研 究 先 對 受 試 者 的 性 別 年 齡 進 行 檢 驗, 以 便 確 定 各 組 受 試 者 間 的 特 性 不 致 具 有 過 大 的 差 異 ; 另 外, 由 於 過 去 研 究 顯 示, 應 徵 者 的 外 表 吸 引 力 非 口 語 行 為 以 及 負 面 事 件 的 嚴 重 性 皆 會 對 面 試 官 評 價 造 成 影 響,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以 上 三 者 列 為 控 制 變 數, 並 先 行 檢 定 這 些 變 數 的 控 制 是 否 成 功, 以 避 免 對 實 驗 結 果 產 生 影 響 一 性 別 本 次 實 驗 收 集 樣 本 數 共 196 人, 其 中 男 性 占 83 人, 女 性 為 113 人, 各 組 性 別 分 布 如 下 表 4-3 所 示 由 表 4-3 亦 可 知,Crosstable 統 計 方 法 的 卡 方 檢 定 值 小 於 0.001, 小 於.10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各 組 間 的 男 女 比 例 具 有 差 異 表 4-3 各 組 性 別 分 布 及 卡 方 檢 定 表 性 別 組 別 A1 A2 A3 A4 B1 B2 B3 B4 總 數 P 值 男 性 (%) 24.00% 70.83% 61.54% 25.00% 25.00% 62.50% 48.00% 20.83% 42.35% 女 性 (%) 76.00% 29.17% 38.46% 75.00% 75.00% 37.50% 52.00% 79.17% 57.65% 各 組 總 人 數 25 24 26 24 24 24 25 24 196 0.00* 二 年 齡 本 次 實 驗 收 集 樣 本 平 均 年 齡 為 38.8 歲, 標 準 差 為 8.47, 各 組 年 齡 分 布 如 下 表 4-4 所 示, 以 One-way ANOVA 檢 定 的 F 值 為 1.914,P 值 小 於.10 顯 著 水 準, 由 此 可 知, 各 組 的 年 齡 分 布 具 有 差 異 31

表 4-4 各 組 年 齡 分 布 及 F 值 檢 定 表 性 別 組 別 A1 A2 A3 A4 B1 B2 B3 B4 總 數 F 值 平 均 數 36.80 43.04 39.31 34.92 39.38 38.33 39.64 38.96 38.80 1.914* 標 準 差 7.83 10.14 8.76 5.23 7.67 7.77 11.34 6.10 8.47 由 上 述 結 果 發 現 樣 本 的 分 佈 在 性 別 及 年 齡 方 面 皆 有 顯 著 差 異, 並 非 完 全 呈 隨 機 分 布, 因 此 在 後 續 分 析 中, 將 把 上 述 兩 項 變 數 納 入 控 制 控 制 變 數 三 外 表 吸 引 力 ( 一 ) 因 素 分 析 本 研 究 的 因 素 分 析 採 用 最 小 平 方 法 (Generalized Least Squares) 萃 取 因 素, 選 取 特 徵 值 大 於 一 的 另 子, 並 以 斜 交 轉 軸 之 最 大 變 異 法, 進 行 量 表 分 析, 選 取 因 素 負 荷 量 大 於.4 的 選 題 當 同 一 構 面 的 選 題 僅 反 應 一 個 大 於 一 的 特 徵 值 時, 表 示 這 些 選 題 只 反 應 一 個 因 素 構 面, 即 符 合 原 先 預 定 的 理 論 架 構 因 子, 因 素 構 面 不 需 調 整 ; 而 因 素 負 荷 量 小 於.4, 表 示 該 選 題 與 構 面 因 素 關 係 薄 弱, 故 予 以 刪 除 本 研 究 以 四 道 題 目 測 量 外 表 吸 引 力, 因 素 分 析 結 果 見 表 4-5 由 表 4-5 可 知 此 四 題 的 因 素 負 荷 量 皆 大 於.4, 表 示 這 些 題 目 皆 測 量 同 一 概 念 外 表 吸 引 力, 因 此 不 需 要 刪 除 題 目 表 4-5 外 表 吸 引 力 之 因 素 分 析 表 題 目 因 素 負 荷 量 1. 此 應 徵 者 的 外 貌, 整 體 而 言 是 有 吸 引 力 的 0.860 2. 應 徵 者 衣 著 得 體 0.563 3. 應 徵 者 身 材 勻 稱 胖 廋 適 中 0.617 4. 我 認 為 此 名 應 徵 者 的 外 表 相 當 具 有 吸 引 力 0.888 32

( 二 ) 信 度 分 析 因 素 分 析 之 後, 由 於 本 研 究 中 外 表 吸 引 力 變 數 中 所 有 問 項 之 因 素 負 荷 量 皆 大 於.4, 因 此 不 需 刪 除 任 何 題 目, 接 著 進 行 信 度 分 析, 倘 若 信 度 係 數 (Cronbach α) 大 於.7, 屬 可 接 受 範 圍 結 果 發 現 外 表 吸 引 力 α 係 數 為 0.72, 內 部 一 致 性 屬 可 接 受 範 圍 ( 三 ) 二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由 表 4-6 可 知,2-way ANOVA 檢 定 顯 示 各 組 間 沒 有 差 異, 不 管 是 在 主 效 果 或 是 交 互 效 果 的 部 分,P 值 皆 大 於.10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各 組 受 試 者 所 知 覺 到 之 應 徵 者 的 外 表 吸 引 力 沒 有 差 異 表 4-6 主 試 官 知 覺 之 應 徵 者 外 表 吸 引 力 檢 驗 表 依 變 數 : 外 表 吸 引 力 變 異 來 源 S.S 自 由 度 M.S F 值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A) 0.00 1 0.00 0.01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B) 1.19 3 0.40 0.77 面 事 件 性 質 (A)*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B) 0.25 3 0.08 0.16 誤 差 96.40 188 0.51 全 體 3006.13 196 四 非 口 語 行 為 ( 一 ) 因 素 分 析 33

本 研 究 以 六 道 題 目 測 量 非 口 語 行 為, 因 素 分 析 結 果 見 表 4-7 由 表 4-7 可 知 此 六 題 的 因 素 負 荷 量 皆 大 於.4, 表 示 這 些 題 目 皆 測 量 同 一 概 念 非 口 語 行 為, 因 此 不 需 要 刪 除 題 目 表 4-7 非 口 語 行 為 之 因 素 分 析 表 題 目 因 素 負 荷 量 1. 應 徵 者 藉 由 一 些 非 語 言 行 為 ( 如 微 笑 點 頭 ) 表 達 他 的 友 善.854 2. 應 徵 者 會 以 點 頭 的 方 式 回 應 主 試 官.886 3. 應 徵 者 有 以 手 勢 輔 助 他 / 她 的 談 話.753 4. 應 徵 者 總 是 面 帶 微 笑.830 5. 在 面 試 中, 應 徵 者 盡 量 保 持 身 體 端 正.860 6. 應 徵 者 總 是 注 視 著 我.752 ( 二 ) 信 度 分 析 外 表 吸 引 力 α 係 數 為 0.74, 屬 可 接 受 範 圍 ( 三 ) 二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由 表 4-8 可 知,2-way ANOVA 檢 定 顯 示 在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的 主 效 果 下,F 值 為 3.04,P 值 為 0.08, 小 於.10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各 組 受 試 者 所 見 到 之 應 徵 者 的 非 口 語 行 為 仍 具 有 程 度 上 的 差 異 表 4-8 主 試 官 知 覺 之 應 徵 者 非 口 語 行 為 檢 驗 表 依 變 數 : 非 口 語 行 為 變 異 來 源 S.S 自 由 度 M.S F 值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A) 1.17 1 1.17 3.04*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B) 2.26 3 0.75 1.95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A)*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B) 1.63 3 0.54 1.41 誤 差 72.68 188 0.39 總 和 3615.22 196 34

五 負 面 事 件 嚴 重 性 由 表 4-9 可 知,2-way ANOVA 檢 定 顯 示 在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的 主 效 果 下,F 值 為 3.27,P 值 為 0.07, 小 於.10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各 組 受 試 者 所 知 覺 到 的 負 面 事 件 嚴 重 性 仍 具 有 程 度 上 的 差 異, 進 一 步 檢 驗 其 平 均 數, 發 現 能 力 事 件 組 別 所 知 覺 的 事 件 嚴 重 性 為 4.12, 道 德 事 件 組 別 所 知 覺 的 事 件 嚴 重 性 為 4.39, 表 示 受 試 者 所 知 覺 的 道 德 事 件 嚴 重 性 高 於 能 力 事 件 表 4-9 主 試 官 知 覺 之 負 面 事 件 嚴 重 性 檢 驗 表 依 變 數 : 負 面 事 件 嚴 重 性 變 異 來 源 S.S 自 由 度 M.S F 值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A) 3.62 1 3.62 3.27*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B) 5.05 3 1.68 1.52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A)*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B) 2.41 3 0.80 0.72 誤 差 208.20 188 1.11 總 和 3768.00 196 35

第 二 節 操 弄 變 數 的 檢 定 在 確 定 各 組 的 人 口 變 數 和 控 制 變 數 皆 控 制 成 功 之 後, 接 著 進 行 實 驗 的 操 弄 檢 定 本 研 究 需 要 檢 定 的 操 弄 變 數 有 二, 一 是 負 面 事 件 的 性 質 ( 能 力 事 件 一 與 道 德 事 件 ), 二 是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類 型 ( 道 歉 策 略 合 理 化 策 略 開 脫 策 略 及 不 使 用 任 何 策 略 的 對 照 組 ) 一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 一 ) 能 力 事 件 在 196 位 受 試 者 中, 被 分 派 至 能 力 事 件 組 的 99 名 受 試 者 在 問 項 影 片 當 中 的 面 試 官 曾 在 面 談 過 程 中 對 應 徵 者 的 能 力 提 出 質 疑 的 平 均 同 意 度 為 5.16( 所 有 問 項 皆 為 六 點 量 表 ), 而 被 分 派 至 道 德 事 件 的 97 名 受 試 者 在 此 問 項 上 的 平 均 同 意 度 則 為 2.58; 以 ANOVA 檢 驗 可 以 確 知 兩 組 受 試 者 在 此 問 項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F 值 為 825.03,P 值 <.10) ( 二 ) 道 德 事 件 另 一 方 面, 被 分 派 至 道 德 事 件 組 的 97 名 受 試 者 在 問 項 影 片 當 中 的 面 試 官 曾 在 面 談 過 程 中 對 應 徵 者 的 道 德 提 出 質 疑 的 平 均 同 意 度 為 4.94, 被 分 派 至 能 力 事 件 的 97 名 受 試 者 在 此 問 項 上 的 平 均 同 意 度 則 為 2.31; 以 ANOVA 檢 驗 可 以 確 知 兩 組 受 試 者 在 此 問 項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F 值 為 818.34,P 值 <.10) 由 此 可 知, 本 研 究 在 變 數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上 的 操 弄 是 成 功 的 二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 一 ) 道 歉 策 略 36

在 196 位 受 試 者 中, 被 分 派 至 道 歉 策 略 組 的 49 名 受 試 者 在 道 歉 策 略 問 項 應 徵 者 承 認 他 必 須 為 所 犯 的 錯 誤 負 責, 並 表 達 出 悔 改 之 意 的 平 均 同 意 度 為 4.92, 被 分 派 至 合 理 化 策 略 開 脫 策 略 及 不 使 用 任 何 策 略 的 受 試 者 在 此 問 項 上 的 同 意 度 則 分 別 為 2.75 2.49 及 2.23( 如 表 4-10 所 示 ), 其 中, 由 表 4-10 亦 可 知 One-way ANOVA 檢 驗 結 果,F 值 為 105.80,P 值 小 於.10,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進 一 步 事 後 分 析 發 現, 道 歉 策 略 組 在 此 問 項 上 的 得 分 皆 顯 著 高 於 其 他 三 組, 表 示 道 歉 策 略 與 其 他 三 種 策 略 間 具 有 明 顯 區 別 表 4-10 不 同 組 別 受 試 者 在 道 歉 策 略 問 項 上 得 分 之 差 異 分 析 策 略 類 型 分 組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 值 及 事 後 比 較 道 歉 策 略 組 (1) 4.92 0.53 105.80* 合 理 化 策 略 組 (2) 2.75 0.91 1 > 2 開 脫 策 略 組 (3) 2.49 0.78 1 > 3 對 照 組 (4) 2.23 1.04 2 > 4 3 >4 ( 二 ) 合 理 化 策 略 在 196 位 受 試 者 中, 被 分 派 至 合 理 化 策 略 組 的 48 名 受 試 者 在 問 項 雖 然 應 徵 者 承 認 有 錯, 但 也 強 調 在 當 時 情 況 下, 他 的 行 為 是 可 以 被 接 受 的 的 平 均 同 意 度 為 3.92, 被 分 派 至 合 理 化 策 略 開 脫 策 略 及 不 使 用 任 何 策 略 的 受 試 者 在 此 問 項 上 的 同 意 度 則 分 別 為 3.23 3.24 及 2.04( 如 表 4-11 所 示 ), 由 表 4-11 亦 可 知 One-way ANOVA 檢 驗 結 果,F 值 為 47.77,P 值 小 於.10,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進 一 步 事 後 分 析 發 現, 合 理 化 策 略 組 在 此 問 項 上 的 得 分 皆 顯 著 高 於 其 他 三 組, 表 示 合 理 化 策 略 與 37

其 他 三 種 策 略 間 具 有 明 顯 區 別 表 4-11 不 同 組 別 受 試 者 在 合 理 化 策 略 問 項 上 得 分 之 差 異 分 析 策 略 類 型 分 組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 值 及 事 後 比 較 道 歉 策 略 組 (1) 3.23 0.87 47.77* 合 理 化 策 略 組 (2) 3.92 0.71 2 > 1 開 脫 策 略 組 (3) 3.24 0.91 2 > 3 對 照 組 (4) 2.04 0.68 1 > 4 3 > 4 ( 三 ) 開 脫 策 略 被 分 派 至 開 脫 策 略 組 的 48 名 受 試 者 在 問 項 應 徵 者 將 過 去 錯 誤 歸 咎 於 受 到 外 界 因 素 影 響, 而 不 認 為 自 己 有 責 任 的 平 均 同 意 度 為 4.53, 被 分 派 至 合 理 化 策 略 開 脫 策 略 及 不 使 用 任 何 策 略 的 受 試 者 在 此 問 項 上 的 同 意 度 則 分 別 為 2.65 3.44 及 1.90( 如 表 4-12 所 示 ), 由 表 4-12 亦 可 知 One-way ANOVA 檢 驗 結 果,F 值 為 121.06,P 值 小 於.10,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進 一 步 事 後 分 析 發 現, 開 脫 策 略 組 在 此 問 項 上 的 得 分 皆 顯 著 高 於 其 他 三 組, 表 示 開 脫 策 略 與 其 他 三 種 策 略 間 具 有 明 顯 區 別 表 4-12 不 同 組 別 受 試 者 在 開 脫 策 略 問 項 上 得 分 之 差 異 分 析 策 略 類 型 分 組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 值 及 事 後 比 較 道 歉 策 略 組 (1) 2.65 0.88 121.06* 合 理 化 策 略 組 (2) 3.44 0.82 3 > 2 開 脫 策 略 組 (3) 4.53 0.64 2 > 1 對 照 組 (4) 1.9 0.47 1 > 4 38

由 此 可 知, 本 研 究 在 正 式 施 測 過 程 中 對 調 節 變 數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及 自 變 數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的 操 弄 皆 是 成 功 的 39

第 三 節 研 究 假 設 的 驗 證 一 面 試 官 評 價 之 因 素 分 析 本 研 究 以 六 道 題 目 測 量 面 試 官 評 價, 因 素 分 析 結 果 見 表 4-13 由 表 4-13 可 知 此 六 題 的 因 素 負 荷 量 皆 大 於.4, 表 示 這 些 題 目 皆 測 量 同 一 概 念 面 試 官 評 價, 因 此 不 需 要 刪 除 題 目 表 4-13 面 試 官 評 價 變 數 之 因 素 分 析 表 題 目 因 素 負 荷 量 1. 我 願 意 錄 取 該 名 應 徵 者 0.903 2. 若 有 第 二 次 面 談, 我 願 意 給 該 名 應 徵 者 機 會 0.919 3. 對 於 我 所 問 的 問 題, 此 應 徵 者 作 出 適 當 的 回 答 0.792 4. 我 會 讓 該 名 應 徵 者 成 為 我 的 同 僚 或 下 屬 ( 反 向 題 ) 0.844 5. 我 絕 對 不 會 讓 該 名 應 徵 者 進 入 我 的 公 司 任 職 0.883 6. 若 有 下 一 階 段 之 面 談, 我 會 推 薦 該 名 應 徵 者 參 加 下 一 階 段 的 甄 選 流 0.909 程 二 面 試 官 評 價 之 信 度 分 析 面 試 官 評 價 α 係 數 為 0.93, 內 部 一 致 性 佳 三 實 驗 結 果 分 析 所 示 本 研 究 主 要 的 依 變 項 為 面 試 官 評 價, 其 各 組 平 均 數 及 標 準 差 如 下 表 4-14 40

表 4-14 各 組 面 試 官 評 價 得 分 分 布 組 別 A1 A2 A3 A4 B1 B2 B3 B4 平 均 數 4.33 4.26 4.03 3.20 3.65 3.84 4.66 3.10 標 準 差 0.80 0.91 0.89 1.05 0.76 0.64 0.76 1.19 1. 假 說 一 之 檢 驗 本 研 究 的 假 說 一 部 分 擬 驗 證 當 應 徵 者 在 工 作 面 談 情 境 中 受 到 面 試 官 以 負 面 事 件 質 疑 時, 若 使 用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予 以 回 應, 得 到 的 面 試 官 評 價 將 會 較 未 使 用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的 應 徵 者 來 得 高 ; 因 此 對 於 假 說 一 的 檢 驗, 本 研 究 將 分 派 至 有 使 用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的 148 名 受 試 者 列 為 一 組, 組 內 平 均 面 試 官 評 價 得 分 為 4.01, 而 未 使 用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的 對 照 組 ( 共 48 人 ), 面 試 官 評 價 則 為 3.15; 接 著 使 用 二 因 子 共 變 異 數 分 析 法 來 檢 驗 兩 組 之 間 是 否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並 將 上 節 統 計 檢 定 後 發 現 各 組 間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的 變 數, 包 括 受 試 者 性 別 受 試 者 年 齡 負 面 事 件 嚴 重 性 非 口 語 策 略 等, 皆 列 為 控 制 變 數, 其 檢 驗 結 果 表 4-15 所 示 表 4-15 假 說 一 檢 驗 表 依 變 數 : 面 試 官 評 價 S.S 自 由 度 M.S F 值 受 試 者 性 別 1.45 1 1.45 2.38 受 試 者 年 齡 0.72 1 0.72 1.19 負 面 事 件 嚴 重 性 36.49 1 36.49 60.08* 非 口 語 策 略 2.07 1 2.07 3.40* 影 片 長 度 0.31 1 0.31 0.51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8.10 1 8.10 13.34* 誤 差 114.79 189 0.61 總 和 3014.56 196 41

從 表 4-15 可 得 知 :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對 面 試 官 對 應 徵 者 的 評 價 (F(1,189)=13.34,P<0.001) 有 顯 著 影 響, 表 示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的 使 用 組 和 對 照 組 之 間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使 用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的 組 別, 其 面 試 官 評 價 顯 著 高 於 對 照 組, 顯 示 假 說 一 當 應 徵 者 在 面 談 中 被 問 及 負 面 問 題 時,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的 採 用 將 有 助 於 其 回 復 受 損 的 形 象, 使 得 面 試 官 評 價 較 未 使 用 時 來 得 高 成 立 2. 假 說 二 及 假 說 三 之 檢 驗 本 研 究 的 假 說 二 及 假 說 三 部 分 擬 驗 證 當 應 徵 者 在 工 作 面 談 情 境 中 受 到 面 試 官 以 不 同 類 型 的 負 面 事 件 質 疑 時, 若 使 用 三 種 不 同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予 以 回 應, 得 到 的 面 試 官 評 價 是 否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本 研 究 使 用 二 因 子 共 變 異 數 分 析 法 來 對 假 說 二 及 假 說 三 進 行 檢 驗, 同 樣 將 受 試 者 性 別 受 試 者 年 齡 負 面 事 件 嚴 重 性 非 口 語 策 略 等 列 為 控 制 變 數, 其 檢 驗 結 果 表 4-16 所 示 表 4-16 假 說 二 假 說 三 檢 驗 表 依 變 數 : 面 試 官 評 價 變 異 來 源 S.S 自 由 度 M.S F 值 受 試 者 性 別 0.87 1 0.87 1.61 受 試 者 年 齡 0.54 1 0.54 1.00 負 面 事 件 嚴 重 性 2.13 1 2.13 3.93* 非 口 語 策 略 15.48 1 15.48 28.55* 影 片 長 度 0.01 1 0.01 0.02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A) 0.06 1 0.06 0.11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B) 0.16 2 0.08 0.14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A)*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B) 3.19 2 1.59 2.94* 誤 差 74.26 137 0.54 總 和 2480.36 148 42

在 表 4-16 中 可 以 得 知,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及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的 交 互 作 用 會 影 響 面 試 官 的 評 價 (F(2,137)=2.94, p=0.06), 表 示 負 面 事 件 性 質 及 防 衛 型 印 象 管 理 策 略 間 有 交 互 作 用 效 果 存 在 ; 而 進 一 步 從 圖 4-1 中, 亦 可 看 出 交 互 作 用 的 圖 形 為 : 當 受 到 面 試 官 質 疑 的 事 件 屬 能 力 性 質 時, 使 用 道 歉 策 略 的 應 徵 者 面 試 官 評 價 最 高, 使 用 合 理 化 策 略 的 應 徵 者 次 之, 使 用 開 脫 策 略 的 應 徵 者 再 次 之 ; 而 受 到 面 試 官 質 疑 的 事 件 若 屬 道 德 性 質 時, 面 試 官 評 價 最 高 的 是 使 用 開 脫 策 略 的 應 徵 者, 而 合 理 化 策 略 使 用 者 次 之, 道 歉 策 略 使 用 者 再 次 之 ; 兩 種 事 件 類 型 下 防 衛 型 印 象 策 略 的 有 效 性 之 交 互 關 係, 與 假 說 二 和 假 說 三 的 推 測 方 向 一 致, 因 此 本 研 究 之 假 說 二 及 假 說 三 亦 獲 成 立 1 圖 4-1 面 試 官 評 價 之 交 互 關 係 圖 4.4 NEWEV 的 估 計 邊 緣 平 均 數 面 試 官 評 價 得 分 估 計 邊 緣 平 均 數 4.2 4.0 3.8 3.6 3.4 1.00 2.00 3.00 道 歉 策 略 合 理 化 策 略 開 脫 策 略 DIM 防 衛 型 印 象 策 略 管 理 策 略 類 型 ABIN 1.00 2.00 道 德 事 件 能 力 事 件 1 圖 4-1 之 交 互 關 係 圖 中 之 面 試 官 得 分 為 納 入 共 變 數 後 調 整 的 結 果, 並 非 表 4-14 中 之 各 組 原 始 面 試 官 評 價 平 均 得 分 值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