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2.7 第 一 信 封 详 细 评 审 第 二 信 封 初 步 评 审 (5) 投 标 人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投 标 时,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 投 标 人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了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并



Similar documents
状 态, 使 人 类 社 会 难 以 正 确 认 识 评 级 这 一 信 用 经 济 的 内 在 规 律, 难 以 真 正 总 结 西 方 错 误 评 级 的 教 训, 难 以 让 评 级 有 效 服 务 于 人 类 信 用 经 济 实 践 如 果 我 们 还 不 能 在 信 用 评 级 思 想 领

资 产 种 类 市 值 ( 元 ) 占 净 资 产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8,220,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一 年 期 以 内 ( 含 一 年 ) 定 期 存 款 / 协 议 存 款 流 动 性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0.

新 疆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辅 导 工 作 进 展 报 告 新 疆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疆 交 建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拟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公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前 言...1 第 二 部 分 释 义...3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 况...9 第 四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发 售...12 第 五 部 分 基 金 备 案...14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15 第 七 部 分

产 业 截 至 2015 年 底, 立 恒 工 业 广 场 竣 工 厂 房 面 积 为 万 平 方 米, 其 中 已 销 售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占 竣 工 厂 房 面 积 的 60.93%, 已 租 赁 面 积 9.73 万 平 方 米, 占 竣 工 厂 房 面 积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 获 取 相 关 信 息 本 公 告 的 解 释 权 归 本 公 司 所 有 风 险 提 示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投

出國報告電子檔規格

穨_1_.PDF

标题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8 四 附 录 / 28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1 第 二 部 分 释 义... 3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 况... 7 第 四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发 售... 8 第 五 部 分 基 金 备 案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第

南网资审文件范本

78 云 芝 79 五 加 皮 80 五 味 子 81 五 倍 子 82 化 橘 红 83 升 麻 84 天 山 雪 莲 85 天 仙 子 86 天 仙 藤 87 天 冬 88 天 花 粉 89 天 竺 黄 90 天 南 星 91 天 麻 92 天 然 冰 片 ( 右 旋 龙 脑 ) 93 天 葵

43081.indb


序 1995 年 我 走 进 了 朝 阳 区 将 台 乡 五 保 老 人 院, 如 今 17 年 后, 十 分 欣 喜 有 机 会 为 这 本 流 金 岁 月 小 集 作 序 在 多 年 陪 伴 孤 单 老 人 的 过 程 中, 我 深 深 地 体 会 到 每 位 老 人 的 生 命 里 其 实 都


一 天 吃 两 顿, 从 不 例 外 我 上 班 就 是 找 一 个 网 吧 上 网 上 网 的 内 容 很 杂, 看 新 闻, 逛 论 坛, 或 者 打 打 小 游 戏 如 果 没 钱 上 网, 我 会 独 自 一 个 人 到 一 个 偏 僻 的 地 方, 静 静 地 坐 着 发 呆 这 也 是

工 造 价 15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一 标 市 政 公 用 6000 中 机 环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胡 美 娟 16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二 标 市 政 公 用 品 尊 国 际 花 园 1# 2# 3# 4# 7# 9# 10# 11# 楼 地 库 C 区 工

第一篇 建置区划


untitled


31 121

ǎà

<4D F736F F D20C6C0BCB6B1A8B8E6B7E2C3E6A3A8B8B7C4FEB3C7CDB6B8FAD7D9A3A9>

2015 年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主 体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一 勘 察 单 位 ( 共 92 家 ) AAA 级 (48 家 ) 1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北 京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2 北 京 市 水 利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3 中 水 北 方 勘 测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公借款企业资信评级报告框架

C 佟 某 委 托 中 介 为 其 征 婚 D 海 盈 房 地 产 公 司 委 托 律 师 事 务 所 代 其 办 理 登 记 事 项 8 根 据 民 法 通 则, 施 工 单 位 的 项 目 经 理 属 于 施 工 单 位 的 ( ) A 委 托 代 理 人 B 法 定 代 理 人 C 指 定 代

Microsoft Word - prac_exp13.doc

陕 西 省 城 市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现 状 困 境 及 建 议 一 陕 西 省 城 市 社 区 管 理 现 状 分 析 ( 一 )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的 重 要 举 措 1. 高 度 重 视 社 区 的 社 会 管 理, 积 极 探 索 总 结 经 验 自 2000 年

1-8章.indd

事 業 單 位 改 組 或 轉 讓, 舊 勞 工 不 願 意 續 任 者, 可 否 請 求 資 遣 費? 工 或 與 勞 工 協 商 同 意 後 簽 訂 新 約, 以 穩 固 勞 雇 關 係 至 於 改 組 或 轉 讓 過 程 中, 被 商 定 留 用 之 勞 工, 如 因 其 勞 動 條 件 有

Microsoft Word - 江湖行帮趣话

Microsoft Word - report.doc

德 华 安 顾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保 险 业 务 系 列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2014 版 ) 目 录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总 则 人 力 编 制 及 岗 位 职 责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考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杭 州 金 葵 ) 和 杭 州 金 锋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杭 州 金 锋 )( 以 下 合 称 交 易 对 方 ) 购 买 其 持 有 的 卓 诚 兆 业 100%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海大学字[2004]3号


第 1期 楼彩霞 价值链视角下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101 竞争优势 二 商业模式理论与价值链理论的关系 什么是商业模式 国外学者 Dub n 2002 等 认 为 商 业 模 式 是 企 业 为 了 进 行 价 值 创 造 价 值 营销和价值提供所形成的企业结构及其合作伙伴网络

目 錄 大 會 歡 迎 詞 裁 判 長 的 話 選 手 賽 前 準 備 清 單 賽 事 日 程 表 選 手 報 到 比 賽 日 - 大 會 服 務 關 門 時 間 台 東 關 門 時 間 轉 換 區 須 知 台 東 轉 換 區 須 知 自 行 車 檢 錄 轉 換 袋 台 灣 游 泳 公 里 游 泳

附 件

BSAP_ConsultChi05_1.indd

5 1 文 书 原 件 优 先 的 原 则 和 例 外 兼 评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民 事 诉 讼 证 据 的 若 干 规 定 第 69 条 / 纪 格 非 论 点 与 思 考 5 3 优 先 受 偿 权 是 什 么 权? 浅 谈 建 筑 工 程 优 先 受 偿 权 的 性 质 及 价

早 期 療 育 教 保 人 員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醫 護 職 能 治 療 物 理 治 療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早 期 療 育 幼 兒 教 育 幼 兒 保 育 社 會 社 會 福 利 社 會 工 作 心 理 輔 導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或

人 員 分 配 完 畢 後, 分 配 訓 練 之 需 本 法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所 稱 分 發 機 關, 指 銓 敘 部 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本 法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所 稱 定 期 依 序, 指 分 發 機 關 或 申 請 舉 辦 考 試 機 關 於 下 次 該 項

关于印发《实验室骨干教师评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2 2. ( 4 ) =? 在 電 子 計 算 器 之 最 適 當 操 作 過 程 為 ( 3 ) 乘 除 算 名 數 題 目 應 求 小 數 幾 位 以 下 四 捨 五 入 11 位 23 位 32 位 40 位 2 4. ( 3

<4D F736F F D20AAFEA5F333B4E5AA61B1D0BEC7BFC4A44AA655BBE2B0ECA544C3445FB5A3B8D6B3D0A740B1D0BEC72E646F63>

105年公務員申領或侵占小額款項

宜 昌 市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主 体 信 用 考 核 评 价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建 立 我 市 开 放 统 一 竞 争 有 序 的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推 进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建 立 和 完 善

72075(BOC A Share)_入cover同back cover.indb

<4D F736F F D20C6C0BCB6B1A8B8E6B7E2C3E6A3A83135C4EAB6C8B4CEBCB6D5AEC8AFB6ABDDB8D6A4C8AFB8FAD7D9A3A9>

银 行 占 比 下 降 了 0.61 个 百 分 点, 股 份 制 银 行 城 商 行 及 农 村 金 融 机 构 占 比 分 别 上 升 了 和 0.18 个 百 分 点 图 1: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与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资 产 规 模 增 长 情 况 从 16

声 明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长 江 证 券 或 主 承 销 商 ) 获 南 京 紫 金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紫 金 资 管 或 发 行 人 ) 委 托 担 任 该 公 司 2016 年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主 承

<4D F736F F D20B5DA3531C6DA2DD4ECBCDBD0C5CFA22DC5C5B0E62E646F63>

<4D F736F F D20A1B6C0BCD6DDB9FAD7CAB6AFCCACA1B735C6DA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mail.gf.com.cn

10东营债募集说明书

鹏元:已经到帐

Microsoft Word - 目录3.doc

<5C5C5171B6A9B5A55C7171BDD3CAD5CEC4BCFE2DD0C2B6A9B5A55C E342E31385CBBAAC8DACFE6BDADD2F8D0D02DB6ADB0ECCCC0C6BD5CD7EED6D5B5F7CEC4BCFE5CC8FDA1A2BBAAC8DACFE6BDADD2F8D0D0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B6C8B1A8B8E62E646F63>

****************

A A A A A A A A ( ) (100MD-A) * * * * ( ) 2( )0 ( ) 2 ( ) 2(21-17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计划书


2013年毕节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公司券募集说明书

<4D F736F F D C4EAD6A4C8AFCAD0B3A1C6C0BCB6BDE1B9FBB7D6CEF6B1A8B8E62E646F6378>

释 义 在 本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文 中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我 国 / 中 国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本 公 司 转 让 方 本 产 品 指 指 临 沂 市 经 济 区 经 开 小 额 贷 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鲁

但 洋 糖 最 终 乘 船 溯 江 而 上, 再 加 上 民 国 初 年 至 抗 战 前 夕 二 十 余 年 间, 四 川 接 连 不 断 遭 受 水 灾 旱 灾 地 震, 平 均 每 月 爆 发 两 次 军 阀 混 战, 乡 村 遭 受 极 大 破 坏,( 赵 泉 民,2007) 农 村 经 济

第 八 届 全 国 建 筑 防 火 与 防 火 材 料 学 术 研 讨 会 举 行 年 全 国 建 ( 构 ) 筑 物 消 防 员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考 评 员 培 训 工 作 圆 满 结 束 年 第 二 期 建 ( 构 ) 筑 物 消 防 员 职 业 技 能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完 整 准 确,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错 误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经 大 信

2012 年 宜 兴 市 城 市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概 要 编 号 : 新 世 纪 跟 踪 (2016) 存 续 期 间 12 兴 城 投 债 :7 年 期 公 司 债 券 13 亿 元 人 民 币,2012 年 10 月 10 日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贷 款, 剔 除 后 今 年 7 月 份 贷 款 同 比 并 不 少 ; 二 是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置 换 对 贷 款 数 据 有 较 大 影 响,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今 年 以 来 仅 定 向 置 换 的 大 中 型 银 行 贷 款 已 超 过 8000 亿 元 ; 三 是 金 融

目 录 一 基 金 当 事 人... 4 二 基 金 的 依 据 目 的 和 原 则... 6 三 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业 务 监 督 和 核 查... 7 四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业 务 核 查 五 基 金 财 产 的 保 管..

<4D F736F F D20A1BE A1BF C4EABDADCBD5D7CFBDF0C5A9B4E5C9CCD2B5D2F8D0D0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8FAD7D9C6C0BCB6B1A8B8E6A3A8B8FAD7D A3A9>

Microsoft Word - 中建安装2015CP001-债项 正式报告.doc

9#内文P1-48.FIT)

机关团体 31 的步子迈得更实更好 报告 审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如皋市 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 以良好作风保障经济社会又好 十一届代表第四次会议决议 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北街 又快发展 省委督导组副组长汪以力到会指导 南通市委 道 如皋工业园区 如城街道 白蒲镇 搬经镇 市发改 督导组组长葛维先出席会议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B

赣运驾培字〔2016〕1号

全 省 事 业 单 位 绩 效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在 我 市 召 开 省 编 办 主 任 刘 星 泰 出 席 会 议 并 讲 话 市 委 常 委 副 市 长 赵 豪 志 出 席 会 议 并 致 辞 市 编 办 主 任 盖 九 志 作 典 型 发 言 参 会 人 员 分 组 讨 论

募集样本


老百姓大药房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


<4D F736F F D20D5FDC6BDC2B7C7C5BDA8C9E8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7A2D5D0B9C9CBB5C3F7CAE95FC9EAB1A8B8E C4EA34D4C239C8D5B1A8CBCD5F2E646F63>

重 要 声 明 长 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本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信 息 来 源 于 陕 西 东 岭 工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证 明 文 件 以 及 第 三 方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见 长 城 证 券 对 报 告 中 所 包

除 价 格 因 素 实 际 增 长 9.7%), 名 义 增 速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0.1 个 百 分 点 ( 扣 除 价 格 因 素 实 际 增 速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0.8 个 百 分 点 ) 按 经 营 单 位 所 在 地 分, 城 镇 消 费 品 零 售 额 13.42

13娄底经开债募集说明书

<4D F736F F D20C6C0BCB6B1A8B8E62DB9FEB9A4CDB6D6D0C6B12E646F63>


<D0C2C3DCB2C6D4B4B3C7CAD0BFAAB7A2BDA8C9E8D3D0CFDEB9ABCBBE C4EAB9ABCBBED5AEC8AFB0EBC4EAB6C8B1A8B8E62E706466>

证 券 代 码 : 股 票 简 称 : 深 告 编 号 : 临 债 券 代 码 : 债 券 简 称 :11 深 深 股 份 关 于 11 深 跟 踪 评 级 的 告 本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青岛银行半岛财经 | 青岛科技金融试点“政银保”中小科技企业用保险增

完 成 1.51 亿 元, 占 预 算 的 113.1%, 同 比 增 长 22.1% 分 县 ( 市 ) 完 成 情 况 : 东 乡 县 0.6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4.7%; 积 石 山 县 1.2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8.5%; 临 夏 县 1.48 亿 元, 同 比 增

办函[2004]号

Transcription:

评 标 办 法 ( 综 合 评 估 法 )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1) 投 标 人 具 备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资 质 证 书 和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许 可 证 ; (2) 投 标 人 的 资 质 证 书 有 效 且 等 级 符 合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附 录 1 的 规 定 ; 2.2 2.3 第 一 信 封 资 格 审 查 第 一 信 封 初 步 评 审 (3) 投 标 人 的 业 绩 符 合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附 录 2 的 规 定 ; (4) 投 标 人 的 财 务 符 合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附 录 3 的 规 定 ; (5) 投 标 人 的 人 员 资 格 符 合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附 录 4 的 规 定 ; (6) 投 标 人 的 信 誉 符 合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附 录 5 的 规 定 ; (7) 投 标 人 不 存 在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 项 规 定 的 情 形 (1) 投 标 文 件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格 式 内 容 填 写, 字 迹 清 晰 可 辨 : a. 投 标 函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报 了 项 目 名 称 补 遗 书 编 号 ( 如 有 )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 b. 投 标 函 文 字 与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一 致, 未 进 行 实 质 性 的 修 改 删 减 ; c.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格 式 内 容 编 制 了 技 术 建 议 书 ; d. 投 标 文 件 组 成 齐 全 完 整, 内 容 均 按 规 定 填 写 (2) 投 标 文 件 上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理 人 的 签 字 投 标 人 的 单 位 章 齐 全,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 (3) 投 标 人 按 照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3.4.1 项 和 第 3.4.2 项 规 定 的 金 额 形 式 时 间 和 账 户 等 要 求 提 供 了 投 标 保 证 金 : a.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金 额 ; b. 采 用 电 汇,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之 前,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由 投 标 人 的 基 本 账 户 一 次 性 汇 入 招 标 人 指 定 账 户 ;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汇 款 单 位 与 投 标 人 一 致 ; (4) 投 标 人 按 照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3.7.4 项 的 规 定, 提 供 了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并 附 有 公 证 机 关 出 具 的 加 盖 钢 印 单 位 章 并 盖 有 公 证 员 签 名 章 的 公 证 书, 钢 印 应 清 晰 可 辨, 同 时 公 证 内 容 完 全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 a. 提 供 授 权 委 托 书 的, 授 权 人 和 被 授 权 人 均 在 授 权 书 上 签 名, 未 使 用 印 章 签 名 章 或 其 他 电 子 制 版 签 名 代 替 ; 公 证 书 出 具 的 日 期 与 授 权 委 托 书 出 具 的 日 期 同 日 或 在 其 之 后 ; b. 提 供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在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上 签 名, 未 使 用 印 章 签 名 章 或 其 他 电 子 制 版 签 名 代 替 ; 公 证 书 出 具 的 日 期 与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出 具 的 日 期 同 日 或 在 其 之 后

2.5 2.7 第 一 信 封 详 细 评 审 第 二 信 封 初 步 评 审 (5) 投 标 人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投 标 时,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 投 标 人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了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并 明 确 了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 (6)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招 标 项 目 完 成 期 限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7)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信 封 中 未 出 现 有 关 投 标 报 价 的 内 容 ; (8) 投 标 文 件 没 有 对 招 标 人 的 权 利 提 出 削 弱 性 或 限 制 性 要 求, 没 有 对 投 标 人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提 出 实 质 性 修 改 ; (9) 投 标 人 未 提 供 虚 假 资 料 ; (10) 投 标 文 件 未 附 有 招 标 人 不 能 接 受 的 条 件 评 审 因 素 评 分 值 (1)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信 封 ( 商 务 文 件 ): 60 分 a. 投 标 人 与 本 项 目 相 关 的 具 体 业 绩 2 b.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和 能 力 20 分 c. 财 务 能 力 10 分 d. 投 标 人 资 历 及 荣 誉 (2)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信 封 ( 技 术 文 件 ): 30 分 e. 实 施 方 案 f. 进 度 安 排 g. 实 施 组 织 形 式 和 管 理 措 施 h. 重 难 点 分 析 i. 风 险 评 估 j. 优 惠 条 件 合 理 化 建 议 (1) 第 二 信 封 ( 报 价 清 单 )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格 式 内 容 填 写, 字 迹 清 晰 可 辨, 内 容 齐 全 完 整 ; (2) 第 二 信 封 ( 报 价 清 单 ) 中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理 人 的 签 字 投 标 人 的 单 位 章 齐 全,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 (3) 在 报 价 函 上 填 写 了 投 标 总 价 ( 包 括 大 写 金 额 和 小 写 金 额 ) 项 目 分 项 报 价, 各 项 投 标 价 不 高 于 招 标 人 公 布 的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且 报 价 唯 一 ; (4) 报 价 函 中 的 投 标 总 价 大 写 金 额 与 报 价 清 单 汇 总 表 中 的 投 标 报 价 总 计 金 额 一 致 第 二 信 封 澄 清 过 程 中, 发 生 以 下 任 一 情 形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否 决 其 第 二 信 封 投 标 : 2.9 澄 清 (1) 投 标 人 拒 绝 确 认 算 术 性 修 正 后 的 报 价 ; (2) 修 正 后 的 最 终 投 标 报 价 超 过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2.10 第 二 信 封 评 审 因 素 评 分 值

详 细 评 审 (3) 投 标 文 件 第 二 信 封 ( 报 价 清 单 ): 10 分 i. 投 标 价 10 分 2.12 评 标 结 果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人 数 为 3 名 ( 若 不 足 3 名, 则 选 取 相 应 数 量 ) 1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分 值 序 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因 素 评 分 值 各 评 审 因 素 细 分 项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满 足 资 格 条 件 的 得 1 2 在 满 足 资 格 条 件 的 基 础 上, 投 标 人 (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则 指 牵 头 人 ) 近 5 年 每 增 加 1 个 已 完 成 的 工 程 造 价 在 2~5 亿 ( 含 2 亿 ) 的 交 通 项 目 ( 公 路 或 城 市 道 路 ) 的 工 程 造 价 审 计 ( 审 核 ) 业 绩 加 1 分, 最 多 加 4 分 ; 每 增 加 1 个 已 完 成 的 工 程 造 价 在 5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交 通 项 目 ( 公 路 或 城 市 道 路 ) 的 工 程 造 价 审 计 ( 审 核 ) 业 绩 加 1., a. 投 标 人 与 本 项 目 相 关 的 具 体 业 绩 2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15~25 分 最 多 加 6 分 本 项 得 分 最 多 不 超 过 6 分 3 投 标 人 (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则 指 牵 头 人 或 成 员 ) 近 5 年 每 具 有 1 个 已 完 成 的 省 级 及 以 上 审 计 机 关 委 托 的 城 市 道 路 公 路 铁 路 水 利 或 建 筑 且 工 程 造 价 在 5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政 府 投 资 审 计 业 绩 加 1 分, 最 多 加 2 分 4 投 标 人 (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则 指 牵 头 人 或 成 员 ) 近 5 年 每 具 有 1 个 已 完 成 的 的 城 市 道 路 公 路 铁 路 水 利 或 建 筑 且 工 程 造 价 在 5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BT 项 目 审 计 业 绩 加 1 分, 最 多 加 2 分 若 一 个 项 目 同 时 具 有 以 上 多 项 评 分 因 素, 可 累 计 加 分 1 各 评 审 因 素 ( 投 标 价 投 标 人 资 历 及 荣 誉 除 外 ) 得 分 均 不 应 低 于 其 评 分 满 分 值 的 60%, 且 各 评 审 因 素 得 分 应 以 评 标 委 员 会 各 成 员 的 打 分 平 均 值 确 定, 该 平 均 值 以 去 掉 一 个 最 高 和 一 个 最 低 分 后 计 算

1. 满 足 资 格 条 件 的 得 12 分 2. 在 满 足 资 格 条 件 的 基 础 上, 近 5 年 项 目 负 责 人 每 增 加 1 个 工 程 造 价 在 2~5 亿 ( 含 2 亿 ) 的 交 通 项 目 ( 公 路 或 城 市 道 路 ) 的 工 程 造 价 审 计 ( 审 核 ) 项 目 负 责 人 业 绩 加 0., 最 多 加 1. ; 每 增 加 1 个 工 程 造 价 在 5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交 通 项 目 ( 公 路 或 城 市 道 路 ) 的 工 程 造 价 审 计 ( 审 b.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人 员 资 格 和 能 力 20 分 人 员 资 格 和 能 力 12~20 分 核 ) 项 目 负 责 人 业 绩 加 1 分, 最 多 加 3 分 本 项 最 多 加 3 分 3 项 目 组 人 员 ( 造 价 审 计 ) 在 满 足 资 格 条 件 的 基 础 上, 每 增 加 1 名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的 得 0.9 分, 最 多 得 3.6 分 ; 每 有 1 名 交 通 运 输 部 甲 级 公 路 工 程 造 价 人 员 得 0., 最 多 得 2 分 ( 不 可 累 计 得 分, 如 某 人 员 同 时 具 有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和 交 通 运 输 部 甲 级 公 路 工 程 造 价 人 员 资 格, 只 能 按 得 分 值 高 的 加 一 次 分 ) 项 目 组 人 员 ( 财 务 审 计 ) 中 每 有 1 名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得 0.7 分, 最 多 得 1.4 分, 本 项 最 多 加 1 满 足 资 格 条 件 的 得 6 分 c 财 务 能 力 10 分 平 均 营 业 额 6~10 分 2 在 满 足 资 格 条 件 的 基 础 上 近 两 年 (2013 年 2014 年 ) 年 平 均 营 业 额 每 增 加 500 万 元, 加 1 分, 最 多 加 4 分 1.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 省 部 级 指 国 家 各 部 委 局 及 省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 奖 励 的 d 投 标 人 资 历 及 荣 誉 资 历 及 荣 誉 0~ 得 2 分 2. 入 围 省 级 及 以 上 财 政 主 管 部 门 政 府 投 资 评 审 单 位 ( 在 有 效 期 内 ), 得 1. 3. 具 有 省 级 及 以 上 造 价 协 会 颁 发 的 信 用 等 级 证 书 :AAA 级 ( 或 等 同 于 AAA) 加 1.,AA( 或 等 同 于 AA) 加 1 分,A ( 或 等 同 于 A) 加 0. 若 是 有 4 个 级 别 的 为 4A 加 1.,AAA 级 加 1.2 分,

AA 加 0.8 分,A 加 0. 其 他 信 用 等 级 为 0 分 e 实 施 方 案 依 据 投 标 人 对 工 程 审 计 方 案 的 理 解, 以 及 各 阶 段 方 案 的 深 度, 酌 情 打 3~ f 进 度 安 排 依 据 投 标 人 工 作 进 度 安 排 情 况, 为 如 期 完 成 任 务 合 理 安 排 各 阶 段 工 作 量, 任 务 书 中 各 项 工 作 安 排 次 序 情 况 等, 酌 情 打 3~ g 实 施 组 织 形 式 和 管 依 据 投 标 人 结 合 本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实 施 的 组 织 形 式 及 管 理 措 施 合 理 性, 酌 情 打 3~ 理 措 施 h 重 难 点 分 析 依 据 投 标 人 结 合 本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重 难 点 分 析 准 确 性, 酌 情 打 3~ i 风 险 评 估 及 应 对 措 依 据 投 标 人 结 合 本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及 其 应 对 措 施 的 准 确 性 有 效 性, 酌 情 打 3~ 施 优 惠 条 件 优 惠 条 件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具 备 实 质 性 内 容 ; 能 够 从 节 约 造 j 及 合 理 化 价 提 高 质 量 和 缩 短 工 期 等 方 面,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的, 由 评 标 建 议 委 员 酌 情 打 3~ 投 标 价 的 确 定 : 投 标 价 = 报 价 函 文 字 报 价 确 定 评 标 基 准 价 : 低 于 招 标 人 设 定 的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的 投 标 人 报 价 为 有 效 报 价, 以 所 有 在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含 ) 以 下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90%( 含 ) 以 上, 且 未 在 第 一 信 封 评 审 或 第 二 信 封 开 标 过 程 中 被 否 决 的 投 标 价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i 投 标 价 10 分 评 标 基 准 价 = 所 有 在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含 ) 以 下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90%( 含 ) 以 上 未 在 第 一 信 封 评 审 或 第 二 信 封 开 标 过 程 中 被 否 决 投 标 的 投 标 价 算 术 平 均 值 如 果 所 有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均 低 于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90%, 则 评 标 基 准 价 直 接 按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90% 计 算 投 标 价 得 分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如 果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价 > 评 标 基 准 价, 则 投 标 价 得 分 =10-( 投 标 人 投 标 价 - 评 标 基 准 价 )/ 评 标 基 准 价 100 1; (2) 如 果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价 评 标 基 准 价, 则 投 标 价 得 分 =10+

( 投 标 人 投 标 价 - 评 标 基 准 价 )/ 评 标 基 准 价 100 0.5 投 标 价 最 低 得 分 为 0 分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 各 评 审 因 素 分 值 计 算 均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小 数 点 后 第 三 位 四 舍 五 入

1. 总 则 本 次 评 标 采 用 综 合 评 估 法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投 标 文 件, 按 照 本 章 第 2 条 规 定 的 评 分 标 准 进 行 打 分, 并 按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顺 序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当 综 合 得 分 相 等 时, 以 投 标 报 价 低 的 优 先, 投 标 报 价 也 相 等 的, 以 第 一 信 封 得 分 高 的 优 先, 第 一 信 封 得 分 也 相 等 的, 以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得 分 高 者 优 先 2. 评 标 程 序 和 评 审 标 准 2.1 评 标 程 序 评 标 工 作 按 以 下 程 序 进 行 : 2.1.1 第 一 信 封 资 格 审 查 ; 第 一 信 封 初 步 评 审 ; 第 一 信 封 澄 清 ( 如 果 需 要 ); 第 一 信 封 详 细 评 审 2.1.2 第 二 信 封 初 步 评 审 ; 第 二 信 封 算 术 性 修 正 ; 第 二 信 封 澄 清 ( 如 果 需 要 ); 第 二 信 封 详 细 评 审 2.1.3 综 合 评 价,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2.1.4 编 写 评 标 报 告 2.2 第 一 信 封 资 格 审 查 评 标 委 员 会 首 先 对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资 格 审 查 表 进 行 审 查, 有 一 项 不 符 合 评 审 标 准 的, 评 标 委 会 应 当 否 决 其 投 标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的 标 准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交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3.5.1 项 规 定 的 有 关 证 明 和 证 件 的 原 件, 以 便 核 验 2.3 第 一 信 封 初 步 评 审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的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进 行 初 步 评 审, 有 一 项 不 符 合 评 审 标 准 的, 评 标 委 会 应 当 否 决 其 投 标 通 过 初 步 评 审 的 标 准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2.4 第 一 信 封 澄 清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要 求 投 标 人 对 所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 对 同 类 问 题 表 述 不 一 致 或 者 有 明 显 文 字 错 误 的 内 容 作 必 要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补 正 评 标 委 员 会 不 接 受 投 标 人 主 动 提 出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补 正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补 正 应 以 书 面 方 式 进 行, 并 不 得 超 出 投 标 文 件 的 范 围 或 者 改

变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投 标 人 的 书 面 澄 清 说 明 和 补 正 属 于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补 正 有 疑 问 的,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进 一 步 澄 清 说 明 或 补 正, 直 至 满 足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要 求 凡 超 出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或 给 发 包 人 带 来 未 曾 要 求 的 利 益 的 变 化 偏 差 或 其 他 因 素 在 评 标 时 不 予 考 虑 2.5 第 一 信 封 详 细 评 审 评 标 委 员 会 只 对 通 过 初 步 评 审 的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进 行 详 细 评 审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评 审 因 素 和 评 分 值 进 行 评 分, 并 计 算 出 各 投 标 人 的 商 务 和 技 术 得 分 2.6 第 二 信 封 开 标 第 一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评 审 结 束 后, 招 标 人 将 按 照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5.1 款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对 通 过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评 审 的 投 标 文 件 第 二 信 封 ( 报 价 清 单 ) 进 行 开 标 2.7 第 二 信 封 初 步 评 审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通 过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评 审 的 投 标 文 件 第 二 信 封 ( 报 价 清 单 ) 进 行 初 步 评 审, 有 一 项 不 符 合 评 审 标 准 的, 评 标 委 会 应 当 否 决 其 投 标 通 过 初 步 评 审 的 标 准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2.8 第 二 信 封 算 术 性 修 正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通 过 投 标 文 件 第 二 信 封 ( 报 价 清 单 ) 初 步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进 行 校 核, 并 对 其 中 的 算 术 性 错 误 予 以 修 正 修 正 的 原 则 如 下 : (1) 大 写 金 额 与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 ; (2) 单 价 金 额 与 数 量 相 乘 与 合 价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以 单 价 金 额 为 准 ; 如 果 单 价 金 额 有 明 显 的 小 数 点 位 置 差 错, 应 以 标 出 的 合 价 金 额 为 准, 同 时 对 单 价 金 额 予 以 修 正 ; (3) 合 价 金 额 累 计 与 总 价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以 合 价 金 额 为 准, 修 正 总 价 金 额 2.9 第 二 信 封 澄 清 算 术 性 修 正 后 的 报 价 如 果 与 投 标 人 原 报 价 不 同, 评 标 时 将 书 面 通 知 投 标 人 进 行 澄 清, 投 标 人 应 确 认 算 术 性 修 正 后 的 报 价 ; 如 投 标 人 拒 绝 确 认, 则 其 投 标 文 件 将 不 予 评 审, 评 标 委 会 应 当 否 决 其 投 标, 同 时 没 收 其 投 标 担 保 修 正 后 的 最 终 投 标 报 价 仅 作 为 签 订 合 同 的 一 个 依 据, 不 参 与 投 标 价 得 分 的 计 算 修 正 后 的 最 终 投 标 报 价 若 超 过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如 有 ),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作 废 标 处 理 2.10 第 二 信 封 详 细 评 审 计 算 所 有 通 过 第 二 信 封 ( 报 价 清 单 ) 初 步 评 审 以 及 算 术 性 修 正 后 的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价 得 分 投 标 价 得 分 的 计 算 方 法 见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2.11 评 标 排 序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应 当 按 照 评 标 办 法 的 规 定, 独 立 评 分 并 署 名 各 投 标 人 的 综 合 得 分 为 商 务 和 技 术 得 分 与 报 价 得 分 之 和 按 照 综 合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的 顺 序,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人 进 行 排 名 当 综 合 得 分 相 等 时, 以 投 标 报 价 低 的 优 先, 投 标 报 价 也 相 等 的, 以 第 一 信 封 得 分 高 的 优 先, 第 一 信 封 得 分 也 相 等 的, 以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得 分 高 者 优 先 2.12 评 标 结 果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在 评 标 工 作 完 成 后, 按 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人 数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并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书 面 评 标 报 告